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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行政管理研究

时间:2022-07-26 10:40:39

道路运输行政管理研究

道路运输行政管理研究:我国道路运输行政管理职能定位研究

摘要:针对我国正处于从经济建设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变的现实,理性分析和探讨了道路运输行政管理职能定位对于构建道路运输公共服务型政府,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意义。结合西方国家公共管理的改革趋向,提出了我国行政管理职能转变的三维理论框架,对我国道路运输行政管理职能进行了定位分析。

关键词:道路运输;行政管理;三维框架;职能定位

一 道路运输行政管理职能的概念

(一)行政管理职能的概念

根据公共管理学理论,行政管理职能是指行政机关在依法管理国家、社会公共事务和机关内部事务中的基本职责和功能作用。行政管理职能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它受制于国家的根本制度、国内外环境以及社会发展状况等因素。

行政管理职能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时,行政机关从国家和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依法管理社会公共事务时应履行的职责和发挥的功能及其作用。

(二)道路运输行政管理职能概念的界定

根据行政管理职能的概念,我们界定道路运输行政管理职能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各级道路运输管理组织在依法管理道路运输事务活动中的基本职责和功能作用。道路运输行政管理的主体是各级政府的交通主管部门及其下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各级政府的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有省级道路运输管理局(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处(局、科)和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所(站、股)及其下属的运管站,负责具体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道路运输行政管理的客体是指道路运输领域内所有从事道路运输客货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的主体以及它们从事的经营活动等,它包括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经营、道路客货运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驾驶员培训等[1]。

二、我国行政管理职能转变的三维职能理论框架

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我国政府已经完成了政治统治型政府向经济建设型政府的转变,实现了第一次政府转型的跨越。当前,在国外新公共管理浪潮的冲击下,在我国经济社会全面转型的内在诉求下,我国正处于第二次政府转型时期,即从经济建设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变。

笔者认为我国目前的政府范型是以经济建设型为主导的,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型的现实条件已经具备,但由于长期的计划经济条件下政府对社会的超强管控和宪政意识的贫乏,实际上政治统治的色彩仍然存在。经济建设仍然是政府的主导职能,政府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因此,政府第二次转型的关键就是实现行政管理职能由以经济建设为主导向以公共服务为主导的转变。在当前经济建设型政府的框架内,理性分析和探讨行政管理职能定位对于我国构建公共服务型政府,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重要意义[2]。

公共服务型政府与政治统治型政府和经济建设型政府相比而言,是一种政府公共治理范型,它强调的是行政管理职能从经济建设向公共服务的转变,它涵盖有丰富的内容,集中表现在政府与经济、政治、社会的关系上[3]。

第一,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在资源配置上市场发挥主导性作用,政府主要纠正市场失灵,为市场创造好的环境,提供市场不能解决的公共产品和服务。

第二,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公共服务型政府不再具体干涉经济领域,而是为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服务,这也就要求政府要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利益的均衡发展。

第三,政府与公民的关系。公共服务型政府从传统的官本位、政府本位、权力本位转向公民本位、社会本位、权利本位,强调法治基础上的公民权利,依法划分政府与公民之间的权限。

可以看出,公共服务型政府在行政管理职能上是要求以公共服务职能为主导,在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上,应以提供维护性和社会性的公共服务为主。经济学只是从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角度,主要是从经济效率出发,研究了行政管理职能,但行政管理职能的范围不只限于经济领域,还有社会现象领域。因此,根据治理理论,结合西方国家公共管理改革趋向,笔者提出我国行政管理职能转变的框架。在这个理论框架中,其三大支柱是政府管理、市场机制和公民社会自主管理,政府、市场和社会三者的有机结合是实现行政管理职能转变的制度基础。

这个理论框架改变了社会科学中长期存在的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市场与计划、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的两分法,只强调政府与市场二者关系的传统思维方式,国家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之间的界线模糊,它强调的是政府、社会与市场三者之间的合作和互动,从政府、市场、公民、社会的多维度、多层面上观察和思考问题。这为行政管理职能改革提供了一个更为开阔的、新的理论视角,打破了传统的单中心的政府统治模式,构建了政府、市场和社会三维框架下的多中心公共服务供给模式。

在这个理论框架下行政管理职能要正确定位,就要厘清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进一步推进社会自治。政府的基本职能,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体现。

第一,政治职能。政府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社会各阶层,尤其是为弱势群体提供一个公平和民主的制度环境,实现国家的有效治理。

第二,经济职能。政府的角色是经济宏观调控,纠正市场失灵,加强市场监管,提供市场不能有效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创造保证市场竞争有效性的公平环境。

第三,社会职能。为了实现社会长远发展,政府要有效地解决社会贫富差距过大的问题,要为人民提供义务教育、稳定的就业、打击违法犯罪等社会保障性公共服务,保证社会健康有序可持续地发展。

三、道路运输行政管理职能界定

由于道路运输行政管理属于国民经济专业管理,它的政治职能体现不明显,因此对于道路运输行政管理职能的定位,我们主要从市场和社会方面分析其经济职能和社会职能。对于道路运输行政管理职能定位的内在机理,依据实际状况,我们可以从以下三方面进行剖析。

(一)针对市场缺陷的管理职能

建立市场机制的两个重要条件是完全的竞争市场和充分的信息。信息不对称和不充分在现实中会导致市场失灵,此外还会产生外部效应、公共物品供给不足、不公平等问题。这些问题,市场自身无法克服,必须通过政府的宏观管理才能解决[4]。

1.市场竞争失效。有效竞争可以实现资源充分合理的配置。企业在充分竞争中实现集中和联合,组织规模进一步扩大甚至发展为垄断。当实行垄断时,产品价格高且产量少,这时资源配置效率低下。同时,如果存在信息不对称情况,服务和产品的消费者和提供者都可能通过牺牲交易一方的利益来获取高利润,结果消费者的利益受到损害。为达到促进竞争,防止市场竞争失效,限制垄断的目的,运政管理必须制定市场竞争规则和行业开放政策,并通过履行监督职能来实现。

2.市场供给失效。由于公共物品的提供是无利可图的,所以市场往往不愿提供。但由于其社会的必需性,政府提供或在政府支持下由市场提供是必然的。运输业是社会公益性基础设施行业,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其场站、道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投资等属于公共服务领域,所以个体或私人在此方面有效供给肯定不足,此时政府作为社会服务主体责无旁贷要提供或支持公益性设施建设,以有效发挥行政管理职能。

3.市场的总量调节。市场经济中由于市场形成的物价稳定和暂时平衡常常被不平衡不稳定打破,以及价格规律的内在作用常常受到各种干扰因素的破坏和影响,所以保障国民经济总量平衡和持续发展,靠单纯的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是无法实现的。为维持国民经济与部门的协调发展,道路运输业必须由政府从全局对其进行宏观调控与总体规划,以达到运输供求平衡,所以调控职能和规划职能是对运政管理的要求。

4.公平问题。利益是市场机制的导向,市场竞争在提高效率的同时,会导致两极分化。因为市场主体在市场交易活动中本是等价和平等的,但由于主体禀赋差异、非公平性、竞争条件不同等原因,竞争主体的经营收入就存在差距,甚至产生两极分化,偏离社会公平原则。资源较多或技能较高的竞争主体获得的利润就高,反之则利润低甚至无利可图。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政府运用行政命令、政策等手段在各利益主体之间进行必要的协调。

5.外部性问题。当存在负外部性时,完全竞争就不能有效配置资源,此时对个人或企业决策最优,而对社会不一定决策最优。以运输污染为例,私人或企业的环境污染成本由大家分担,所以社会成本高于其私人成本,正因为此,政府要严格地管制危险品运输等具有负外部性的领域。

(二)促进经济发展的职能

由于市场发育不完善,国家发展到一定阶段,依靠市场自身调节功能促进经济发展很困难。因此,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我国要实现经济的持续增长,就必须充分发挥政府的经济职能,以推动经济的发展[5]。

1.推动道路运输生产力发展。国家具有推动经济发展的职能,包括制定道路运输发展规划和战略;协调、缓解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过渡期内的各种利益矛盾,并提供一定的补偿,保证经济平稳转型;直接投资建设对经济发展有重大促进作用的重要道路运输基础设施;制定并实施有利于促进道路运输发展的产业政策。

2.培育道路运输市场。市场发育程度与经济发展水平相互关联,经济发展水平较低时,道路运输市场发育处于市场分割,市场体系不健全,市场运作缺乏组织性,市场规则不规范等较低程度。此时,政府就应该担负起培育道路运输市场的责任,通过有效组织和规范市场竞争,推动市场发育。政府培育道路运输市场主要包括:通过制定规则有效监督,为道路运输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培育道路运输市场主体,提升道路运输业组织水平,建立自主的企业制度;对道路运输市场依法进行组织,建立市场运作方式,市场准入及退出,市场服务标准等行业运作机制;发展道路运输市场中介组织,发挥其协调沟通作用。

3.发展道路运输中介组织。在道路运输市场完整的体系中,道路运输中介组织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1)市场中介组织。它包括汽车驾驶员培训、装卸维修、货运信息配载服务、仓储理货、运输等组织。沟通承托信息是中介服务组织的主要功能,充分发挥其作用有利于缓解运力与货源之间的矛盾,提高运输的效率,促进运输专业化分工与协作。监管市场中介组织主要是对其经营行为进行规范,包括界定服务质量、资费标准、经营范围;提高网络化组织,提高其服务能力;适应运输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坚持合理布局尤其是对货运网点合理布局。

(2)行业协会组织。行业协会组织的功能有:协助政府制定行业法规政策;协调行业内外部关系;参与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的制定;参与价格制定,认证产品质量;经授权后,参与或承担运输企业资质、资信评定及登记工作,解决行业矛盾纠纷,执行社会监督;为协会会员提供咨询、培训、经验交流服务。行业协会的发展应注意的问题是:首先,行业协会是由运输企业自愿参与组成,它代表的是协会会员的利益,所以要去除其官办色彩,突出企业代表的作用。其次,从政策法规上要严格界定其职能,主要开展协调、服务、技术性工作,这部分工作是从政府管理职能分离出的部分管理职能。

(三)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在道路运输行业中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也显得更加重要。政府不但要维护公共秩序,以管理者的面目出现,而且要保障公民的基本需要,以服务者的面目出现,并具体提供那些道路运输市场无法提供的服务和需求。如道路运输对灾害救援和救助,道路运输基础设施建设,道路运输引起的环境污染的治理,道路运输公共信息的收集、处理和提供,以及其他社会需要而社会自身无法提供的服务等。对于这些问题的解决,必须要不断地提升和改善道路运输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6]。

1.加强道路运输危机管理。根据各级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方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在道路运输领域,应当建立科学、统一、高效、规范的道路运输应急处理指挥体系,提高预防和处置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这样,才能确保道路运输部门在突发状态下,能够以最佳的效能和最快的速度实施救援工作,从而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大力推行道路运输公共服务市场化。由于建设资金不足,枢纽、场站发展缓慢且服务能力差是当前我国道路运输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的问题。由于其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政府要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快运输枢纽、场站的建设。

3.提供道路运输公众信息服务。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的一个重要条件是拥有充分的市场信息。运输市场信息按来源可分为三部分:一是行业发展信息;二是政府管制信息;三是市场交易信息,如运输产品的价格、质量和类别等。首先,提供道路运输公众信息服务有助于运输企业经营决策。其次,提高运政管理效率的重要途径是管理信息。道路运政信息应采用先进技术进行管理,及时将有价值的信息提供给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实现全国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的网络化,减轻管理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

道路运输行政管理研究:道路运输行政管理问题与对策研究

【摘要】改革开放至今,中国道路运输行业获得了巨大的发展,在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加强对道路运输行业的行政管理势在必行。当前中国道路运输行政管理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执法效率仍然有待提高,行政管理职能交叉,行政人员素质不高,管理方式陈旧。为此,道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精简整合道路运输行政管理机构,完善道路运输行政管理法律体系,转变和优化道路运输行政管理职能,加速推进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建设。唯有如此,山西省道路运输行政管理的目标才能够实现,维护道路运输行业的市场秩序,为全省经济社会的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关键词】道路运输;理论研究;问题;对策建议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行政体制改革也进入到了新的发展阶段,对道路运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研究也迫在眉睫,这对于推进道路运输行政管理职能转变,加强交通行政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一、道路运输行政管理相关理论研究

第一,道路运输行政管理的机构。在改革开放的背景下,道路运输行政管理制度能够开始初步建立和逐步完善。1998年,交通运输部提出地方交通组织改革计划,在地方交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意见的指导下,在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交通部门之下设置省级道路交通管理局或运输管理局,在省级道路交通管理局下设立市级和县级管理部门,由此,国家道路运输行政管理组织结构逐渐形成,构建起部、省、市、县由上到下垂直管理体系。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是同级别交通管理部门的专业管理机构,更注重于对道路运输整个行业的管控,它是在交通部门的领导下行使政府对道路运输行业的管理职能,是以政府的名义对道路运输全行业的指导、监督和服务。第二,道路运输行政管理的范围。在研究道路运输行政管理之前,首先需要对道路运输行政管理的执法范围进行合理界定,以便有助于更好地对道路运输行政管理进行研究。道路运输行政管理作为交通管理全局的关键环节,其管理范围涉及到旅客的运输、货物装卸、运输服务、机动车维修、司机培训和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等。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道路运输行业也进入到了新的发展阶段,旧式的道路运输行政管理职能范围划分能否能够满足现实的需要值得思考,因此,2012年国务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进行了修正,于2013年正式实施。新的道路运输行政管理更加具有科学性,坚持了与时俱进和实事求是的原则,这有利于道路运输行政管理工作的合理安排,有利于促进道路运输行政管理工作圆满完成。第三,道路运输行政管理的原则。目标性原则。建立科学合理的道路运输行政管理体系应当以明确行政目标作为重要依据,并根据相应的职能设计出适应道路运输市场需要的管理模式,当前中国经济发展踏上了新的台阶,道路运输行政职能转变也进入到了新的阶段,面对新形势和新挑战,道路运输行政管理应当遵循目标性原则,切实制定行政管理的目标,进一步与道路运输行政管理职能相适应,建立健全道路运输管理体系。效率性原则。道路运输点具有点、线、面相结合的特点,其运作过程中呈现出网状模式,动态和跨区域性较强。由于需要跨区域运作,因此道路运输行政管理强调效率性原则,唯有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较多的工作,才能保证管理工作的圆满完成,没有疏漏。服务性原则。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始终坚持加快推进道路运输行政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道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是政府在道路运输行业实施行政管理的主体,是政府在道路运输活动中意志的承载者,所以道路运输行政管理强调了服务的理念。道路运输行政管理的服务性原则在诸多方面都有所反映,而交通运输部所提出的“三个服务”则是道路运输行政管理的根本服务宗旨。

二、道路运输行政管理存在的问题

第一,执法效率较低。道路运输行政执法追求的是效率,这不仅是依法行政的需要,同时还是及时解决道路运输问题的关键。尽管中国道路运输行政管理改革在打击道路运输违法经营行为上取得了不少成绩,但仍有少数部门执法效率低下,导致无法从根本上治理道路运输市场的违法经营活动。第二,管理方式陈旧。中国道路运输行政管理体制曾处于较为落后的阶段,虽然目前体制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一些后遗症未能根除,例如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的权力意识较为严重,基层与中层管理人员的服务意识淡薄。道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整体职能不明确,执法人员有一定的官僚思想。道路运输业是一个基础性产业,其产业的发展涉及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特别是在当前的形势下,行政部门结构调整速度进一步加快。就当前国内的整体情况来看,道路运输行政管理方式比较单一,其管理模式仍然带有计划的性质,具有统一分配任务的痕迹,甚至出现直接管理市场运行的行为。在现行的体制下,道路运输业的规划和市场活动基本都需要经过行政审批才能得以实现,这就使得市场的调节作用受到了遏制。简言之,目前中国道路运输行政管理方式始终在不断调整变化,但是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第三,行政管理职能交叉。一方面,多个行政管理部门职能交叉,管理不顺畅,各部门间沟通协调不力,导致管理真空。虽然中国政府在职能转变上做了极大的努力,并且取得了较多的成果,但是职能转变不是一朝一夕的。道路运输行政管理受到管理职能交叉的影响,经常会出现管理真空的现象,工作效率受到一定的制约。关于道路运输管理方面,目前相关的职能部门包括道路运输管理局、公路局、公安交警部门等,甚至连工商部门都有一定的职能。这种职责不明确和职能重叠的现象会导致道路运输行政管理效率低下的问题。第四,行政人员素质不高。当前道路运输行政管理人员的素质普遍较低,道路运输执法人员缺乏思想素质。当前部分道路运输行政管理人员缺乏思想素质,没有真正的做到爱岗敬业。导致他们没有自主思想,不敢想也不敢干,没有创新意识;道路运输执法人员缺乏知识素质,当前道路运输执法人员的知识贮备不足,并没有与道路运输执法结合,也没有形成一定的知识体系,因此道路运输执法人员的总体素质仍有待提高;道路运输执法人员缺乏能力素质,道路运输行政管理活动是一项非常专业的工作,作为一名合格的道路运输执法者不仅需要具备一定的知识素质,更应当具有必要能力素质;道路运输执法人员缺乏身体素质,身体素质人的身体方面和人的脑力方面两个部分,身体方面要求执法人员要拥有强健的体魄,旺盛的精力,脑力方面要求执法人员要拥有良好的记忆能力。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对道路运输执法人员而言,身体素质是他们进行道路运输管理活动的基础,没有好健康的身体就不可能进行管理活动,更不用说提高执法的效率。

三、道路运输行政管理的改革措施

第一,设置综合性的道路运输行政管理机构。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道路运输行业的发展也踏上了新的平台,为了满足道路运输业的发展的需要,设置综合性的道路运输行政管理机构已经成为道路运输行政管理改革的必然趋势。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掌控者国家经济发展的生命线,即使在美国、日本、英国等发达国家也属于关键性部门。自从2013年大部制改革至今,道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也在不断的革新和变化,但是政出多门和多头管控的现象还是存在,因此应当设置综合性的道路运输行政管理机构,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实现不同运输方式的衔接与协调,提高道路运输资源的利用效率,避免浪费资源和提高成本。组织机构扁平化是道路运输行政管理改革的方向。扁平化组织与中国传统的科层制组织存在较大的区别,科层制组织模式是建立在以专业分工,经济规模的假设为基础之上的,各功能部门之间界限分明。而而扁平化组织,则是需要行政人员突破部门的隔阂,取消中间管理层。道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现有业务流程是以任务和职能为优秀,将整个道路运输行政管理机构的任务和职能进行横向部门分解与纵向层级分解。在这种体系下必然会造成上下级沟通费时费力,审批环节众多、办理流程重复。因此,道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需要将组织机构扁平化,在流程式设计的基础上办理相关业务,也就是说,道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的组织机构应当按照办成一件事情的最简流程来设置,将分散于各部门的职能进行重新组合,对多余的部门及重叠的“流程”予以合并,对不必要的管理程序予以精简取消。第二,完善道路运输行政管理法律体系。从宏观角度来看,道路运输行政管理的实践表明,道路运输行政管理的有效运行与道路运输相关法规的完善有着密切联系,无论是道路运输行政管理机构的设置,又或者是它们的职能、权力和责任都必须通过法律的形式作出明确规定,如此道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的设置和活动才具有了合法性。法律法规为道路运输行政管理机构和其它相关部门的关系和权限范围进行了规范,为道路运输行政管理职能的实施提供法律保障。自从《道路运输管理条例》颁布之后,道路运输产业有了巨大的发展,在法制化道路上又迈进了一步。目前道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的国家性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修正)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部门应当加大道路运政管理法制建设,通过立法避免现行规章、条例规定的缺点,有利于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的秩序。第三,转变优化道路运输行政管理职能。在道路运输行政管理系统中,管理职能对道路运输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优秀作用,对促进经济的快速发展、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具有积极意义。原有的道路运输行政管理职能已不能完全适应当前的社会经济环境,因此应当切实转变道路运输行政管理职能。从政治、经济和社会三个层面来看,道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明确道路运输行业的社会服务性质,明确道路运输行政管理职能是对市场不能规范的行为而做出的处理,其宗旨是提高管理职能的服务性,管理职能应该从政府的一元模式转变为社会、市场、政府多元治理的模式;优化道路运输行政管理的经济调节功能,彻底摒弃只有GDP才代表经济发展的陈旧思路,加强道路运输行政管理的长远规划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通过制定科学的方针政策建立统一的道路运输市场,进一步协调道路运输市场。第四,加速推进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建设。道路运输行政管理队伍普遍存在专业素质不高、人员庞杂的问题,因此应当优化道路运输管理队伍系统,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提高管理团队的综合素质。根据当前道路运输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应当统一道路运输人员编制,妥善解决事业编制与公务员编制同时存在的弊端,逐步将事业编制转变为公务员编制,对其进行统一管理。通过转换编制,能够确保道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对执法人员进行统一管理,并且所有的执法人员都可以利用《公务员法》进行人才选聘,从而解决道路运输管理人员编制的混乱问题。对于道路运输行政管理人员的选聘条件应当进行精细化处理,提高选聘门槛,压缩人员招收数量,各地区道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必须根据本区域的实际情况提高人才的选聘条件。通过设立新的准入条件,进一步提高道路运输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素质,从而提高管理效率。道路运输行政管理是交通运输行政管理的重要子系统,也是交通运输行政管理系统优化与改革的重要环节,通过研究道路运输行政管理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一系列的解决措施,定然能够为道路运输行政管理的发展奠定基础,同时也有利于道路运输产业的发展。

作者:牛婷婷

道路运输行政管理研究:垫江道路运输行政管理改革思考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进程不断推进,我国的道路运输事业也有了长足的进步。然而,在日益冗杂的道路运输体系中,我国道路运输的外部环境却在某些时候显得有些混乱。这些不仅给我国的道路交通运输管理带来了巨大的压力,而且还对我国道路运输机构的决策执行产生了较多的不利影响。本文笔者将立足于当前我国道路运输的基本现状,并选取垫江道路的运输情况为例,从行政管理改革的角度出发,深入探讨当前我国道路运输的改革情况。并针对道路运输的一些问题,提出相应行之有效的改革措施。供广大同僚参考交流使用。

【关键词】行政管理改革;垫江道路;运输分析

在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的基础上,我国的道路交通逐渐成为推动国民经济的一个不可缺少的要素。然而,道路交通网络的压力不断增大,带来的却是我国行政管理的机构重叠等问题。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是一项有多重机构组成的,以行政管理手段为主要措施的管理机构。无论是从法律地位上,还是从对于机构的职能建设上来说,道路交通运输机构的行政管理措施都会在一定程度上推进我国的道路交通建设。为我国的道路体制改革做出非常重要的贡献。下面笔者将选取垫江道路的运输情况,分析其行政管理手段。

一、垫江道路运输概述

随着重庆市的道路建设的发展脚步日益加快,重庆垫江县的道路运输设施有了很大的发展,尤其是道路交通基础建设。然而,道路交通的基础建设会在多个方面促进垫江县的道路管理。并且,在促进垫江县的道路生产方面上,也会有很大的积极作用。例如从垫江县的客运体系上来说,全县的客运车辆在2014年已经基本接近600辆,货运机动车已经达到了2300辆,相比于往年上升了好几个百分点。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完善了垫江县的道路运输体系。

1、道路概述。垫江县的政府长期以来就在垫江县的道路交通建设方面制定了许多有效的措施。这些措施极大地增加了垫江县道路的发展空间。仅仅几年工夫,垫江县道路的公路通车里程就达到了以往所远远不及的2300公里,高速公路的通车里程更是有了很大的增加。已接近190公里。县城通道为304公里,省内通道为176公里,在这些道路之中,其中尤以乡镇道路居多,为1700公里。在如此众多的道路和密集的交通网络下,垫江县人民的出行水平已经有了远远的提高,已经基本实现便捷出行。对于全县的300个乡镇来说,通畅率高达80%。目前,包括垫江县的所有交通运输体系,基本实现了以公路交通为主,乡镇道路为辅的建设体系。

2、运输现状概述。垫江作为重庆的一个重要的县城,其道路运输的建设在很大程度上受到重庆市道路运输建设的影响。交通运输作为垫江县的一个主要的支柱产业,它能够得到迅速发展主要得益于重庆市的行政管理手段。为了在多个地区加强重垫江的道路运输情况,垫江县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垫江县的资源配置的措施,这些措施的出台和推广完善了垫江县的交通运输网络,并且提高了垫江县资源配置的效率,并有利于垫江县工农业布局的形成。针对垫江县的运输情况来说,垫江县已经成为重庆市的一个重要的公路枢纽。起到了缓解重庆市的物流压力和交通运输压力的作用。在垫江县的交通运输网络中,其中尤以公路运输为主。公路运输不同于铁路运输,它在运输上有着很大的灵活性。并且公路运输的优势还体现在公路运输能够运输一些不容易保存的东西,或者是一些脆弱的,经不起长距离运输的货物。公路运输还能够沟通铁路运输和水路运输,因此其能够在垫江县的道路运输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并且,由于垫江县的经济发展还处于正在上升的黄金时节,加强公路运输的建设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与县城的经济发展轨迹相吻合,加速城市的产业化发展和科技的进步。

二、行政管理改革的重要性

就垫江县的交通运输事业来说,其行政管理的有效性与高效性直接决定了垫江县的道路运输状况,并且也会反映到社会的资源配置效率上。不仅如此,行政管理是否具有一定的规范性还会关系到垫江县的经济发展速度。在我国的改革开放时期,交通运输管理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垫江县的行政管理措施。然而,在我国道路管理的过程中,经常会出现有关行政举措面对道路管理无能为力的情况。这就需要根据垫江县的经济发展状况调整相应的行政管理措施,制定出严格的道路交通行政管理执法标准。近年来,根据有关统计,我国的道路交通执法部门经常会出现执法不力的现象,这些情况表明了我国的道路交通执法部门在某些方面,尤其是执法力度上,还需要很大的改善,完善和落实体制性建设是当前道路交通建设所必须要做的。然而,解决这些道路交通管理的漏洞不仅需要人民的监督,还需要相关媒体的大力支持。然而,对于交通管理进行改革,并对于管理部门的各项职能进行准确的分配,保证在执法能够实现其有效性和准确性。是当前时代对于交通运输管理的硬性要求,也是为了使得交通运输的发展能够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很好地协调起来,实现统一发展。交通运输管理结构的变化能够更深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并解决当前道路运输事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三、行政管理在垫江道路运输中的基本分析

随着重庆市道路建设的进程加快,垫江的道路运输的体制已经有了很大的发展空间。然而,垫江的道路交通管理仍然存在着许多的不足。尤其是行政管理手段,存在的问题不一而足。首先,第一个重大的问题就是垫江的交通执法存在着严重的漏洞。虽然垫江的道路执法系统被分成了许多个部分,每个部分都具有各自的职能。但是说到具体的行政管理上,往往存在着执法人员多重执法的问题。尤其是以公路运输执法所存在的问题最为突出。以公路运输中的小型货车为例,有些执法人员擅自利用职权,在某些不应该对于机动车进行处罚的路段实施处罚,从而产生了乱执法的问题,这不仅仅会降低道路交通的管理水平,而且还会加剧社会的不稳定性。更为重要的是,在垫江县的某些高速公路的路段,交通运输部门非法采取不公正的手段,私自扣押某些货运车辆或者是将某些车辆重复处罚,导致了公路交通运输执法不严。因此,需要从根本上对垫江县的道路交通运输管理做出探讨,以探索有利于垫江县道路运输的行政管理手段。

1、体制改革。体制混乱是造成垫江县道路执法混乱的主要问题之一。垫江县的道路交通执法人员大多都是国有企业的人员,但是他们其中有许多人却存在着侥幸的心理,认为工资是死的,因此就会对于工作产生疏忽懈怠的心理。导致企事业单位整体人员的素质下降。这更加大了行政管理的难度。并且,从长远上来分析,这种管理体制无疑会给道路交通运输带来更多的问题。因此,需要深入改革垫江道路的道路管理体制,例如重新对于道路管理人员的队伍进行划分,对于各个人员的责任进行严格的划分,保证在出现意外情况时,人员之间不会出现推卸责任的情况。另外,道路交通管理部门还应该对于人员进行定期的培训,从加强人员素质的角度入手,严禁某些编外人员私自执法,滥用权力,对人民的利益产生损害。不仅如此,企事业单位还应该对于道路交通运输的各个部门之间进行协调,提高行政管理的效率。

2、体制创新。传统的道路交通在行政管理的基础上,经常出现执法漏洞的情况。并且,传统的管理体制还会给整体企事业单位的财政造成巨大的压力。为了研究一个适应当下的道路交通运输状况,需要采取将道路的管理职权,监督职权以及决策职权分开,以有利于决策制定的合理性与鲜明性。并且从理论上而言,将交通运输的行政审批职权进行协调,也有利于建立一个职权分明的管理体制。从另一个角度而言,道路交通管理体制的优秀就在于将权利和责任分开。这样做可以有利于市场监管,保证了执法公平如一。

3、体制落实。在研究出一个适合垫江县的经济发展状况的道路交通行政管理体制之后,还需要采取一定的有效措施对于研究出的体制进行落实。改革后的体制应该加强对于行政管理和处罚的手段,并将行政管理的权利依法落实到个人,以求行政执法能够从法律的角度体现执法的合理性与公平性。

综上所述,从行政管理改革的视角出发,深入研究和探讨垫江县的道路交通运输,将会为垫江县的道路运输谋求到一条更好的发展之路,并且对于垫江县的行政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将会促进整个重庆市道路管理的发展水平。进而带动全国道路行政管理的发展,加强我国交通运输业的产业进步和发展,有利于全国的经济建设的长期进步。

作者:谢小平 单位:重庆市垫江县白家镇人民政府 重庆公共管理学院

道路运输行政管理研究:小议道路运输行政管理的职能界定

一、我国行政管理职能转变的三维职能理论框架

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我国政府已经完成了政治统治型政府向经济建设型政府的转变,实现了第一次政府转型的跨越。当前,在国外新公共管理浪潮的冲击下,在我国经济社会全面转型的内在诉求下,我国正处于第二次政府转型时期,即从经济建设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变。笔者认为我国目前的政府范型是以经济建设型为主导的,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型的现实条件已经具备,但由于长期的计划经济条件下政府对社会的超强管控和宪政意识的贫乏,实际上政治统治的色彩仍然存在。经济建设仍然是政府的主导职能,政府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因此,政府第二次转型的关键就是实现行政管理职能由以经济建设为主导向以公共服务为主导的转变。在当前经济建设型政府的框架内,理性分析和探讨行政管理职能定位对于我国构建公共服务型政府,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重要意义。

公共服务型政府与政治统治型政府和经济建设型政府相比而言,是一种政府公共治理范型,它强调的是行政管理职能从经济建设向公共服务的转变,它涵盖有丰富的内容,集中表现在政府与经济、政治、社会的关系上。第一,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在资源配置上市场发挥主导性作用,政府主要纠正市场失灵,为市场创造好的环境,提供市场不能解决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第二,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公共服务型政府不再具体干涉经济领域,而是为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服务,这也就要求政府要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利益的均衡发展。第三,政府与公民的关系。公共服务型政府从传统的官本位、政府本位、权力本位转向公民本位、社会本位、权利本位,强调法治基础上的公民权利,依法划分政府与公民之间的权限。可以看出,公共服务型政府在行政管理职能上是要求以公共服务职能为主导,在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上,应以提供维护性和社会性的公共服务为主。经济学只是从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角度,主要是从经济效率出发,研究了行政管理职能,但行政管理职能的范围不只限于经济领域,还有社会现象领域。因此,根据治理理论,结合西方国家公共管理改革趋向,笔者提出我国行政管理职能转变的框架。在这个理论框架中,其三大支柱是政府管理、市场机制和公民社会自主管理,政府、市场和社会三者的有机结合是实现行政管理职能转变的制度基础。这个理论框架改变了社会科学中长期存在的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市场与计划、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的两分法,只强调政府与市场二者关系的传统思维方式,国家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之间的界线模糊,它强调的是政府、社会与市场三者之间的合作和互动,从政府、市场、公民、社会的多维度、多层面上观察和思考问题。这为行政管理职能改革提供了一个更为开阔的、新的理论视角,打破了传统的单中心的政府统治模式,构建了政府、市场和社会三维框架下的多中心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在这个理论框架下行政管理职能要正确定位,就要厘清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进一步推进社会自治。政府的基本职能,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体现。第一,政治职能。政府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社会各阶层,尤其是为弱势群体提供一个公平和民主的制度环境,实现国家的有效治理。第二,经济职能。政府的角色是经济宏观调控,纠正市场失灵,加强市场监管,提供市场不能有效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创造保证市场竞争有效性的公平环境。第三,社会职能。为了实现社会长远发展,政府要有效地解决社会贫富差距过大的问题,要为人民提供义务教育、稳定的就业、打击违法犯罪等社会保障性公共服务,保证社会健康有序可持续地发展。

二、道路运输行政管理职能界定

由于道路运输行政管理属于国民经济专业管理,它的政治职能体现不明显,因此对于道路运输行政管理职能的定位,我们主要从市场和社会方面分析其经济职能和社会职能。对于道路运输行政管理职能定位的内在机理,依据实际状况,我们可以从以下三方面进行剖析。

(一)针对市场缺陷的管理职能

建立市场机制的两个重要条件是完全的竞争市场和充分的信息。信息不对称和不充分在现实中会导致市场失灵,此外还会产生外部效应、公共物品供给不足、不公平等问题。这些问题,市场自身无法克服,必须通过政府的宏观管理才能解决。

1.市场竞争失效。有效竞争可以实现资源充分合理的配置。企业在充分竞争中实现集中和联合,组织规模进一步扩大甚至发展为垄断。当实行垄断时,产品价格高且产量少,这时资源配置效率低下。同时,如果存在信息不对称情况,服务和产品的消费者和提供者都可能通过牺牲交易一方的利益来获取高利润,结果消费者的利益受到损害。为达到促进竞争,防止市场竞争失效,限制垄断的目的,运政管理必须制定市场竞争规则和行业开放政策,并通过履行监督职能来实现。

2.市场供给失效。由于公共物品的提供是无利可图的,所以市场往往不愿提供。但由于其社会的必需性,政府提供或在政府支持下由市场提供是必然的。运输业是社会公益性基础设施行业,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其场站、道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投资等属于公共服务领域,所以个体或私人在此方面有效供给肯定不足,此时政府作为社会服务主体责无旁贷要提供或支持公益性设施建设,以有效发挥行政管理职能。

3.市场的总量调节。市场经济中由于市场形成的物价稳定和暂时平衡常常被不平衡不稳定打破,以及价格规律的内在作用常常受到各种干扰因素的破坏和影响,所以保障国民经济总量平衡和持续发展,靠单纯的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是无法实现的。为维持国民经济与部门的协调发展,道路运输业必须由政府从全局对其进行宏观调控与总体规划,以达到运输供求平衡,所以调控职能和规划职能是对运政管理的要求。

4.公平问题。利益是市场机制的导向,市场竞争在提高效率的同时,会导致两极分化。因为市场主体在市场交易活动中本是等价和平等的,但由于主体禀赋差异、非公平性、竞争条件不同等原因,竞争主体的经营收入就存在差距,甚至产生两极分化,偏离社会公平原则。资源较多或技能较高的竞争主体获得的利润就高,反之则利润低甚至无利可图。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政府运用行政命令、政策等手段在各利益主体之间进行必要的协调。

5.外部性问题。当存在负外部性时,完全竞争就不能有效配置资源,此时对个人或企业决策最优,而对社会不一定决策最优。以运输污染为例,私人或企业的环境污染成本由大家分担,所以社会成本高于其私人成本,正因为此,政府要严格地管制危险品运输等具有负外部性的领域。

(二)促进经济发展的职能

由于市场发育不完善,国家发展到一定阶段,依靠市场自身调节功能促进经济发展很困难。因此,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我国要实现经济的持续增长,就必须充分发挥政府的经济职能,以推动经济的发展。

1.推动道路运输生产力发展。国家具有推动经济发展的职能,包括制定道路运输发展规划和战略;协调、缓解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过渡期内的各种利益矛盾,并提供一定的补偿,保证经济平稳转型;直接投资建设对经济发展有重大促进作用的重要道路运输基础设施;制定并实施有利于促进道路运输发展的产业政策。

2.培育道路运输市场。市场发育程度与经济发展水平相互关联,经济发展水平较低时,道路运输市场发育处于市场分割,市场体系不健全,市场运作缺乏组织性,市场规则不规范等较低程度。此时,政府就应该担负起培育道路运输市场的责任,通过有效组织和规范市场竞争,推动市场发育。政府培育道路运输市场主要包括:通过制定规则有效监督,为道路运输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培育道路运输市场主体,提升道路运输业组织水平,建立自主的企业制度;对道路运输市场依法进行组织,建立市场运作方式,市场准入及退出,市场服务标准等行业运作机制;发展道路运输市场中介组织,发挥其协调沟通作用。

3.发展道路运输中介组织。在道路运输市场完整的体系中,道路运输中介组织也发挥着重要作用。(1)市场中介组织。它包括汽车驾驶员培训、装卸维修、货运信息配载服务、仓储理货、运输等组织。沟通承托信息是中介服务组织的主要功能,充分发挥其作用有利于缓解运力与货源之间的矛盾,提高运输的效率,促进运输专业化分工与协作。监管市场中介组织主要是对其经营行为进行规范,包括界定服务质量、资费标准、经营范围;提高网络化组织,提高其服务能力;适应运输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坚持合理布局尤其是对货运网点合理布局。(2)行业协会组织。行业协会组织的功能有:协助政府制定行业法规政策;协调行业内外部关系;参与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的制定;参与价格制定,认证产品质量;经授权后,参与或承担运输企业资质、资信评定及登记工作,解决行业矛盾纠纷,执行社会监督;为协会会员提供咨询、培训、经验交流服务。行业协会的发展应注意的问题是:首先,行业协会是由运输企业自愿参与组成,它代表的是协会会员的利益,所以要去除其官办色彩,突出企业代表的作用。其次,从政策法规上要严格界定其职能,主要开展协调、服务、技术性工作,这部分工作是从政府管理职能分离出的部分管理职能。

(三)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在道路运输行业中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也显得更加重要。政府不但要维护公共秩序,以管理者的面目出现,而且要保障公民的基本需要,以服务者的面目出现,并具体提供那些道路运输市场无法提供的服务和需求。如道路运输对灾害救援和救助,道路运输基础设施建设,道路运输引起的环境污染的治理,道路运输公共信息的收集、处理和提供,以及其他社会需要而社会自身无法提供的服务等。对于这些问题的解决,必须要不断地提升和改善道路运输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

1.加强道路运输危机管理。根据各级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方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在道路运输领域,应当建立科学、统一、高效、规范的道路运输应急处理指挥体系,提高预防和处置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这样,才能确保道路运输部门在突发状态下,能够以最佳的效能和最快的速度实施救援工作,从而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大力推行道路运输公共服务市场化。由于建设资金不足,枢纽、场站发展缓慢且服务能力差是当前我国道路运输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的问题。由于其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政府要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快运输枢纽、场站的建设。

3.提供道路运输公众信息服务。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的一个重要条件是拥有充分的市场信息。运输市场信息按来源可分为三部分:一是行业发展信息;二是政府管制信息;三是市场交易信息,如运输产品的价格、质量和类别等。首先,提供道路运输公众信息服务有助于运输企业经营决策。其次,提高运政管理效率的重要途径是管理信息。道路运政信息应采用先进技术进行管理,及时将有价值的信息提供给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实现全国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的网络化,减轻管理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

本文作者:李妮 单位:长安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

道路运输行政管理研究:浅析我国道路运输行政管理机构性质定位

论文关键词:道路运输 机构性质 管理体制

论文摘要:我国的道路运输行政管理体制产生于计划经济时代,绝大多数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都是事业单位建制,道路运输行政管理人员采用事业编制进行管理。这种不科学的性质定位,导致道路运输行政管理人员超编、机构膨胀、道路运输管理不能发挥应有职能。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而分析我国道路运输行政管理机构性质定{=7=的不科学性,提出我国道路运输机构性质定位和人员管理的理想模式。

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是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管理道路运输的专门机构,对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由于我国的道路运输行政管理体制产生于计划经济时代,全国除个别地区外,绝大多数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都是事业单位建制,运输行政管理人员采用事业编制进行管理。正是由于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这种不科学的性质定位,导致道路运输行政管理机构人员超编、机构膨胀,从而形成“养人罚款、罚款养人”的恶性循环。本文试图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分析我国道路运输行政管理机构性质定位的不科学性,提出我国道路运输机构性质定位和人员管理的理想模式。

1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定性不科学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作为事业单位的定性在全国具有普遍性,但从理论上说这种性质定位是不科学的。

1.1事业单位的概念和特点

事业单位是接受国家行政机关领导、没有生产收入、所需经费由国库支出、不实行经济核算、提供非物质生产和劳务服务的社会组织。一般具备以下特征:①向社会提供非物质生产和劳务;②向社会提供非物质生产和劳务的过程中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力量或必要设备;③向社会提供非物质生产和劳务时由政府支付成本。

1.2行政组织的概念和特征

“行政组织是国家为实现行政目标而建立的组织,它承担对社会实施公共管理的职责,即通常人们所说的政府组织,包括一级政府及其所属的政府机构”。行政组织具有以下特性:从行政法的角度看,行政组织的特征主要表现在:①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管理国家行政事务;②在组织体系上实行领导从属制;③在决策体制上一般实行首长负责制;④行使职能通常是主动的、经 常的和不间断的;⑤最经常、最直接、最广泛地与组织、个人打女 道。从行政管理的角度看,行政组织具有:①完整性。行政组织}` 完整性由国家权力的不可分割性决定。②政治性。行政组织是g 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执行国家公务的组织,因而必然具有政泥 性。③法制性。行政组织的设置、人员编制、职能的确定、权利}` 划分都必须符合宪法和相关法律规定。④权威性。行政组织代表 国家行使行政权,它的一切合法规定、命令每个公民都必须遭 守。⑤执法性。行政的最大特点是执法性。行政组织作为国家为 实现对社会的公共管理而建立的组织,是国家的执法组织。⑥社 会性。在现代社会国家设置行政组织干预和管理经济、科技、文 教、卫生、交通、邮电、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公共事务,这是其社会性的表现。⑦服务性。这是行政组织的根本属性,行政组织产 生于社会,高于社会,又要服务于社会。

1.3道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性质分析

从事业单位的概念和特征看,道路运输管理部门不属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最大的特点是向社会提供非物质生产和劳务,而且这种劳务的成本由政府支付,不实行经济核算。道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代表国家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是交通主管部门所属的专门行业管理部门,不具有事业单位的三个特征:①道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不向社会提供非物质生产和劳务。尽管道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有为客户服务的义务,但这种服务的目的是为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与非物质生产和劳务是有本质区别的。②道路运输行政管理机关没有为提供非物质生产和劳务所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设备。尽管道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也拥有一些专业技术人员和一定的检验检测设备,但这是为管理道路运输市场服务的,而不是为提供非物质生产和劳务服务的。道路运输行政管理机关开展管理活动的工具是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③既然道路运输行政管理机关不向社会提供非物质生产和劳务,也就不存在政府支付成本的问题。但这里的成本与政府支付国家工作人员的工资以及日常的行政管理经费开支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概念。

从国家设立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的目的和各地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开展活动的过程看,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应当属行政组织。国家设立道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的目的是为了管理并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从道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开展管理活动的过程,可以概括出道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具有以下特性:①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是依法设立的国家专门管理机构。②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行使国家行政职权。道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作为各级交通行政主管机关的专门行政部门,行使国家行政法规所赋予的行政职权,代表国家对道路运输市场进行管理。③道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实施的道路运输行政管理活动是经常的、主动的、不间断的,道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要主动并随时对道路运输市场进行监控,积极主动而不是消极被动地打击非法经营,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和道路运输参与者的合法权益。④道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有上下级机构、有完整的组织体和系统的运作程序。⑤道路运输行政部门的管理活动具有政治性,代表统治阶级的利益—维护广大人民参与道路运输的合法权益,打击非法经营。⑥道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运用国家的法律、法规对道路运输市场进行管理,特别是对道路运输经济活动的管理具有唯一性和国家权威性,所以,其依法实施的正确管理活动具有强制性。⑦道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活动几乎涉及社会中的每个成员,最广泛、最经常、最直接地与组织和个人打交道。总之,道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具有行政组织的一般特点和属性。

从以上对事业组织和行政组织的一般特点和属性的比较分析可以看出,把道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定性为事业单位是不科学的。

2道路运输管理部门不科学的定性带来的问题

从管理实践看,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被定性为事业单位,有其特殊的历史背景。这种不科学的定性给道路运输行政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多矛盾和问题。

建国前,中国经济相当落后,政府兴办的事业极其有限,即使有一些学校和医院,一般也由外国教会、商人和私人基金会投资运营。新中国成立后,国家采取公有化措施,建立起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在这种计划体制下,政府控制相应的人权、物权和财权,也必然承担相应的事权和职责。政府直接进行社会资源配置,承接组织生产活动,控制整个社会经济活动的运行。另外,建国后百废待兴,如何组织和管理社会经济和各项事业是一个崭新的课题。在既不能保留原体制,也不能模仿西方国家管理模式的情况下,全盘引进了苏联的计划经济事业管理模式。我国的事业单位是计划经济时代政府大力兴办社会的产物,是“大政府,小社会”管理方式的现实体现,安徽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就是这一模式的产物。

这种由于特殊的历史原因造成的对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的不科学定性,给道路运输行业管理带来了很多的矛盾和问题。

2.1各级道路运输行政管理机构人员超编、机构膨胀

科学的人事行政要求人员编制、考核、工资福利等职权应由专门部门统一行使、系统运作,这样才能保持人事行政(或人力资源管理)的科学性、完整性和严肃性,才能使人事行政真正发挥有效的激励和监督作用,做到人尽其才,各得其所。各级道路运输行政管理人员的编制在地方,经费和工资却脱离地方财政,来源于自身收取的交通规费,破坏了人事行政的统一性和完整性,是人员过度膨胀的根源所在。尽管地方人事行政管理具有一定的严肃性,但由于道路运输管理人员的增加不会给地方财政造成压力,因而地方政府对这部分编制的控制自然不会像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那样严格,基本处于半松半控的状态。再加上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工资福利相对较好,大量具有社会背景的人以及交通系统内部的子女被安排到道路运输执法岗位上来,造成运输行政管理人员严重超编。以某省为例,从人员编制执行情况来看,某县的道路运输执法人员达800余人,严重超编,一个县几乎占满了该市所有编制名额。从人员的学历层次看,在该省10176名执法人员中,大专以上学历4141人,占40.1%,高中(中专)4645人,占45.6%,初中以下1390人,占13.7%。这离现代行政执法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从执法人员的来源渠道看,大部分是通过社会关系或内部招工安排到执法岗位上的,某县的78名道路运输执法人员中有11名毕业于大(中)专院校,1名转业军人,其余66人则是通过内部招工、部队退伍或通过社会关系安排到道路运输行政执法岗位上,约占84.6%:另外,ii名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全部是在国家实行高校毕业生分配制度下进入执法岗位的,亦即在高校实行毕业生双向选择后,未采取公开招聘的办法吸收高校毕业生进入执法队伍的。作为掌握国家行政权的部门,这样的人员进入渠道是值得深思的。

2.2经费开支制度导致绩效评估编额

<1)人员和办公经费的来源渠道导致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重罚款轻管理。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行政管理机构人员工资福利和办公经费全部来自自身收取的交通规费,省交通厅则根据各市上缴规费的比例返还办公经费。这一方面极大地调动了各地征费的积极性,同时也从体制上促进了重罚款轻管理思想的形成,具体表现在:①各地由于机构膨胀,人员增多,人员经费开支压力增大。为了保证正常支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行政管理机构不断加大征费力度,因为征费数额增多,返还数额越大,越能改变和提高职工福利,而好的福利待遇则越来越吸引更多的人涌向道路运输行政管理机构,从而形成“罚款养人,养人罚款’,的恶性循环。②道路运输市场管理的考核定性指标多,定量指标少,没有责任追究机制,而且一般由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考核,在现有的用人体制下,考核方与被考核方博弈的结果是皆大欢喜,马虎了事。基于以上两个因素,各级交通主管部门重罚款、轻管理的思想在所难免。

(2)重罚款轻管理的思想导致人员激励货币化。道路运输行政管理部的主要职责是道路运输市场管理,因此,道路运输市场管理的好坏应当是道路运输行政管理绩效评估的主要参考依据,交通规费征收只是其中一个方面的内容。但在目前的这种体制下,道路运输行政管理的职能基本异化成规费征收,权力与利益挂钩,而不是与责任相连。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为了提高规费征收数额,采取各种各样的超任务奖励办法促进规费征收,如前文所说的某县采取目标责任制的办法进行考核。县交通局给所属各交通运输管理站下达任务目标,目标完成领取全额工资,完不成则按比例扣除工资,超额部分按30%进行奖励。阜阳市的某县甚至采取包干制,即按任务完成的40%返还各交通运输管站,作为工资福利和奖励资金。这种人员激励的货币化,完全偏离了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原则。

(3)人员激励的货币化造成市场的失控,公路“三乱”久治不愈。人员激励的货币化对掌握公共权利的公共管理人来说,具有更大的破坏性。因为道路运输行政管理人员具有“经济人”的基本属性,即使没有激励措施,在没有严格的制度约束下,他们也会寻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这种人员货币化的激励机制,使得这些‘经济人”堂而皇之地去谋求自身的利益,表现在工作中就是以罚款代替市场管理,根本没有人去进行市场调研和运力调控,想尽一切办法避开“三乱”。

3改革对策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对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的定性都是不科学的。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后,道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己经真正地担负起了代表政府管理道路运输市场的职责,己由原来政府办社会、为社会提供运输劳务的职能,转变成了代表政府管理道路运输市场的行政管理职能,具有行政组织的本质属性。因此,应将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列入行政序列进行管理,相应的道路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应列为公务员,人员工资和福利保障应列入同级财政或垂直到省级进行管理,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改善道路运输管理的不良现状,保持道路运输行政管理的同一性、科学性和完整性。

3.1机构性质和建制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是专业行政管理机构,应纳入行政序列管理,独立对外实施行政管理职权。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以副厅级建制为宜,市级以副处级为宜,而县级以副科级建制为宜。

3.2人员和经费管理

领导成员管理。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党政一把手应由省交通厅和省委组织部门共同管理,其它成员应根据管理权限分别由省交通厅党组和省人事厅管理:市、县一级依此类推。

普通人员和经费管理。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人员应全部纳入公务员的序列进行管理,人员编制由省交通厅配合人事主管部门按照精简、实际需要的原则进行统一管理,人员经费在费改税前可由省交通厅统一划入省级财政部门,再由各级财政部门逐步核发。费改税以后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3.3绩效考核

针对不同的岗位制定不同的考核标准。行政服务岗位要制定规范的行政服务标准进行考核,执法岗位要对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准则进行考核。对执法部门业绩的考核,在制定切实可行的市场管理标准基础上进行。

考核主体根据不同的考核对象,由不同的人员组成,一般由行政主管部门、第三部门和其服务对象代表按有效的比例组成。但对道路运输执法部门的考核,因其工作的特殊性,如其执法对象直接参与,对其考核可能造成失真,可由业务主管部门、人大法工委以及政府法制部门共同进行考核,但应当听取执法相对人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