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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与跨越》杂志社编辑部联系方式是多少?

来源:学术之家整理 2026-04-11 21:53:1510人看过

《实践与跨越》杂志编辑部联系方式如下:

主编:李康

地址:昆明市环城西路609号

邮编:650034

《实践与跨越》杂志简介:

《实践与跨越》创刊于2014年,是由中共昆明市委党校;昆明市行政学院;昆明市社会主义学院;昆明市青年干部学院主管、中共昆明市委党校、昆明市行政学院、昆明市社会主义学院、昆明市青年干部学院主办的综合性社会理论期刊。主要栏目:党的建设、社会学与文化研究、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夺取疫情防控的全面胜利等。注重内涵探研和实践指导,发挥在社会研究领域中的平台作用、阵地作用和示范引领作用。

杂志社稿件要求

1.本刊只接受中文稿件,但需包括中英文题目、摘要、关键词,来稿应能反映国内外管理学领域的近期研究动态和研究结果。题文相符,论点明确,论据可靠,数据准确,文字简明规范。

2.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题目下面均应署作者姓名及工作单位(单位全称+处室或二级院系)、所在城市、邮编,不同单位的多位作者应以序号分别列出上述信息。

3. 篇名应简明、具体、确切,能概括文章的特定内容,字数不宜超过20个字(必要时可加副篇名),不应含有非公知公认的缩略语、字符、代号等。

4.正文统一使用Word文档、通栏、宋体、五号字著录。正文内出现的阿拉伯数字、英文(及其它西方文字)与英文参考文献,全部使用Times New Roman字体;中文字与字之间、字与标点之间不空格。

5.摘要应采用第三人称写法,不要重复题名中已有的信息以及众所周知的介绍性内容,切忌把应在引言中出现的内容写入摘要,避免出现图表、公式和参考文献的序号。

6.注释:解释题名、作者及某些内容,均可使用注释。能在文章内用括号注释的,尽量不单独列出;不随文列出的注释,标注符号应注在需要注释的词、词组或语句的右上角,用①,②,③……表示,并于文后依次列出。

7.来稿应立论明确,论述严谨,语句精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和规范汉字,遵从国家有关计量单位、科技名词、数字、标点符号、汉语拼音等用法的标准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8.参考文献不少于5 条,采用顺序编码制在引文右上角处标注,且文后参考文献须与引文编码对应。文献著录应采用标准化的著录格式。

9.如果来稿系基金项目资助的论文,请在首页论文题名后以“宰”符号标注,并链接至论文首页地脚中表明基金项目的类别、名称、项目编号。

10.深度挖掘:鼓励对特定领域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提供独到的见解和观点。如针对某一行业发展趋势的探讨,或对某种社会现象背后原因的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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