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商业保险市场探讨:农村商业保险发展现状及发展趋势 一、目前农村商业保险市场发展的主要特点 1.机构网点快速增加,营销队伍不断壮大 近年来,随着区域经济优势的凸现,众多的保险公司在县域大量增设分支机构,直接向广大农村地区辐射,带动农村保险市场快速发展。 2.保险产品种类较多,市场份额相对集中 各保险公司在业务发展中,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适时推出了多样化、个性化的保险新产品,不断满足城乡居民全方位、多层次的保险需求。据统计,目前,县域保险机构累计开办保险产品110个,其中财产险60个,人身险50个,城乡之间在产品种类上相差无几。从保险产品的市场份额看,人身保险占据绝对多数,人身保险保费收入一般是财产保险的3—4倍,农村市场份额差距略低人身保险市场以寿险和分红险占比较大。 3.县域人身保险发展较快,财产保险发展相对迟缓,农业保险几乎空白 近年来,随着保险知识普及和保险营销力度的加大,农村保险市场得到广泛拓展。据对烟台9个县市区的180户农民问卷调查,有127户办理过保险业务,另有35户有办理保险的愿望,分别占调查样本的70.6%和19.4%;所办理的保险种类以人身(寿)保险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居多,办有该两种保险的分别占全部调查农户的45.7%和43.3%,而财产保险则不足15%。由此可见,在现有的保险品种中,农民对人身健康、养老保险情有独钟。从烟台市保费收入的区域结构,也可以看出县域人寿险业务呈较快的增长趋势。2006年,9个县市全部保险费收入占烟台市的比重为51.8%,同比提高4.6个百分点,其中人身保险占比提高4.7个百分点,财产险占比下降7.1个百分点。在财产保险业务中,农业保险占比微乎其微,全辖只有1个县(市)办理了农作物火灾险,其他各县市均未办理农业保险业务。 二、制约农村商业保险发展的障碍因素 1.农业保险业务萎缩,难以满足农业发展的有效需要 上世纪90年代中前期,人民保险公司的各分支机构专门设有农业保险科,开办的保险品种涉及麦收、特色养殖、水果蔬菜等,但随着保险公司的商业化改革,已不再单设农业保险科,并相继取消了麦收、特色养殖、水果蔬菜等险种,目前开办的仅有农作物火灾、冰雹保险和家庭财产责任保险等几个险种,在众多的近60个财险种类中,涉农险种占比不足10%,品种少、份额低。农业保险萎缩的主要原因是,农业灾害多、风险大,出险后勘查难、赔付率高,与保险公司的商业化经营目标明显冲突,基于此,诸多保险机构都纷纷退出了农业保险市场。 2.保险产品设计上的缺陷,与农民的支付能力形成较大的差距 目前大部分保险公司将产品定位于城镇市场,产品设计趋同性较强,普遍缺乏对农村保险市场的研究和开发,少有推出适合农民和农村特点的保险新品种。而农民与城市居民在收入水平上存在明显的差异。 3.业务发展不够平衡,市场监管存在盲区 目前,商业保险公司在业务发展中存在三个方面的不平衡:一是地区间机构设置存有偏差。二是展业、理赔质量态度相差迥异。调查反映,保险公司普遍存在重展业、轻理赔的问题,对客户投保和缴费服务热情、不厌其烦,而出险后理赔时则手续繁琐、条件苛刻。三是保险业务发展与市场监管不相对称。诸多保险公司都实行营销机制,营销人员良莠不齐,为了提高业绩而进行不实宣传甚至相互诋毁的现象时有发生,不同程度地破坏了正常的竞争秩序,导致出现大面积的退保问题。 三、我国农村商业保险发展的建议 1.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农业保险体系鉴于农业生产的风险性和商业保险公司的盈利性特点,建议尽快成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推出农、林、牧、渔业各具特色的保险品种。在目前情况下,为提高农民和保险公司办理农业保险的积极性,增强农业的保障功能,可采取政府扶持与商业运作相结合的农业保险模式,在两个环节发挥政府的扶持作用:入保环节,按照保费的一定比例对农户予以补贴;出险后的理赔环节,按照赔付额的一定比例对保险公司直接补贴。 2.规范商业保险公司对农村市场的营销服务机制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保险业提供了新的机遇,开辟了广阔的市场空间。一是加快农村保险产品研发。结合农村实际,有重点地改造现有保险产品,开发推广新产品,满足农民低保费、低保障、广覆盖的保险需求。二是加强农村保险机构网络建设。合理调整农村保险机构的布局,在网点设置上应适度向偏远农村地区倾斜,增强对农村保险市场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三是强化营销队伍培训和管理。营销人员是体现保险公司形象、开展对外宣传的窗口,对其培训,既要具备精良的展业技巧,更要具备过硬的职业操守;对其考核,既要注重保费收入增量,还要考虑保户资源的稳定性。 3.健全农村保险市场监管机制。首先,引入同业竞争监督机制。在目前的监管体制下,监管机构应加大引导力度,鼓励各保险公司逐步向农村延伸触角,增加农村保险市场主体。其次,健全保险协会网络体系,重视发挥保险业协会的监督作用,督促各保险机构严格遵守保险同业自律公约,对违法违纪行为按职能范围及时做出处理,切实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再次,加强行业监管力度,建议在地市级城市设立保险监管分支机构,加强对县域保险市场的监督管理,促进保险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农村商业保险市场探讨:农村商业保险市场发展对策 摘要:我国农村地区保险市场需求旺盛。近年来,尽管农村商业保险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但仍存在一些梗阻,影响到新农村建设的进展。本文建设通过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农业保险体系,规范营销服务机制,健全监管机制等措施,进一步完善农村保险市场。 关键词:农村,保险,发展 保险具有风险疏散、经济补偿和社会保障的功能。长期以来,我国农业、农民和农村一直处于弱势地位,如何有效发挥保险的救济和保障作用,加快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应成为当前深入研究的重要课题。为此,笔者以保险业相对发达的烟台市为例,深入剖析农村保险市场发展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障碍,并就农村保险体系再造问题探讨对策思路。 一、目前农村商业保险市场发展的主要特点 目前,保险业在部分农村地区已经得到了广泛开展。烟台作为全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之一,近年来随着经济、金融的快速增长,农村保险市场也得到较快的发展。2006年,烟台市保险费收入411570万元,其中所调查的9个县市合计保费收入接近烟台市总量的一半。全市人均交纳保费633.Z元,同比增加71.2元,保险密度居全省第一,但在保险总量快速增长的同时,农业保险业务发展缓慢。 (一)机构网点快速增加,营销队伍不断壮大 近年来,随着区域经济优势的凸现,众多的保险公司落户烟台,并在县域大量增设分支机构,直接向广大农村地区辐射,带动农村保险市场快速发展。目前,烟台市有28家市级保险机构,其中财产保险13家、人寿保险9家,共辖设320个分支机构,其中在9个县市共有县级保险机构94家,均设在县城所在地。有的保险机构如中国人寿还在县以下乡镇设有保险代办处,据初步统计,9个县市共有保险网点120多个。随着机构的扩展,全市保险从业人员已达到2.3万人,其中,营销人员达2万多人,形成了一支庞大的营销队伍。 (二)保险产品种类较多,市场份额相对集中 各保险公司在业务发展中,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适时推出了多样化、个性化的保险新产品,不断满足城乡居民全方位、多层次的保险需求。据统计,目前,县域保险机构累计开办保险产品110个,其中财产险60个,人身险50个,城乡之间在产品种类上相差无几。从保险产品的市场份额看,人身保险占据绝对多数,人身保险保费收入一般是财产保险的3—4倍,农村市场份额差距略低o-人身保险市场以寿险和分红险占比较大,2006年,烟台市该两类保险保费收入分别为100736万元和107373万元,占比为31.81%和33.9%;财产保险中机动车险占有较大的比重,2006年,该险种保费收入占财产险保费收入的80.46%。 (三)县域人身保险发展较快,财产保险发展相对迟缓,农业保险几乎空白 近年来,随着保险知识普及和保险营销力度的加大,农村保险市场得到广泛拓展。据对烟台9个县市区的180户农民问卷调查,有127户办理过保险业务,另有35户有办理保险的愿望,分别占调查样本的70.6%和19.4%;所办理的保险种类以人身(寿)保险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居多,办有该两种保险的分别占全部调查农户的45.7%和43.3%,而财产保险则不足15%。由此可见,在现有的保险品种中,农民对人身健康、养老保险情有独钟。从烟台市保费收入的区域结构,也可以看出县域人寿险业务呈较快的增长趋势。2006年,9个县市全部保险费收入占烟台市的比重为51.8%,同比提高4.6个百分点,其中人身保险占比提高4.7个百分点,财产险占比下降7.1个百分点。在财产保险业务中,农业保险占比微乎其微,全辖只有1个县(市)办理了农作物火灾险,其他各县市均未办理农业保险业务。 二、制约农村商业保险发展的障碍因素 (一)农业保险业务萎缩,难以满足农业发展的有效需 上世纪90年代中前期,人民保险公司的各分支机构专门设有农业保险科,开办的保险品种涉及麦收、特色养殖、水果蔬菜等,但随着保险公司的商业化改革,已不再单设农业保险科,并相继取消了麦收、特色养殖、水果蔬菜等险种,目前烟台开办的仅有农作物火灾、冰雹保险和家庭财产责任保险等几个险种,在众多的近60个财险种类中,涉农险种占比不足10%,品种少、份额低。农业保险萎缩的主要原因是,农业灾害多、风险大,出险后勘查难、赔付率高,与保险公司的商业化经营目标明显冲突,基于此,诸多保险机构都纷纷退出了农业保险市场。 (二)保险产品设计上的缺陷,与农民的支付能力形成较大的差距 目前大部分保险公司将产品定位于城镇市场,产品设计趋同性较强,普遍缺乏对农村保险市场的研究和开发,少有推出适合农民和农村特点的保险新品种。而农民与城市居民在收入水平上存在明显的差异,据调查,2005年,烟台市各县市区农民人均收入较城镇居民普遍要低一半以上,平均收入额要少5000-6000元,将适用城市的保险产品向农村延伸,必然超出农民的消费能力。在所调查的180个农户中,有53人未办理过保险,占调查农户的29%,其中因保险价格偏高而缺乏一定经济能力的有31人,占比为58.5%。产品设计上的偏差,降低了农民的投保意愿。 (三)业务发展不够平衡,市场监管存在盲区 目前,商业保险公司在业务发展中存在三个方面的不平衡:一是地区间机构设置存有偏差。烟台市全辖共有保险分支机构超过300家,其中占全市人口总数80%以上的9个县市却仅拥有三分之一的保险机构。同时,县域间的机构分布也不平衡,经济发达的龙口市现有保险机构17家,另外还有多家保险公司拟在此设立营销服务部;而人口相当、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另一县(市)只有保险公司6家,该市2005年人均保费收入仅为38元,较烟台市平均水平低524元。保险业务发展状况虽然取决于多方面因素,但机构布局上的不合理,进一步加剧了发展状况的失衡。二是展业、理赔质量态度相差迥异。调查反映,保险公司普遍存在重展业、轻理赔的问题,对客户投保和缴费服务热情、不厌其烦,而出险后理赔时则手续繁琐、条件苛刻,个别甚至存在故意刁难的问题。在对保险公司服务满意度调查中,对保险理赔存有意见的占有较大的比重。三是保险业务发展与市场监管不相对称。当前,部分地区保险业务发展势头已接近于银行业,但在市场秩序管理上则与银行业差距较远。目前,保险监管机构设至省级或较大城市,地级以下只有保险业协会,市场监管力量明显不足。而诸多保险公司都实行营销机制,营销人员良莠不齐,为了提高业绩而进行不实宣传甚至相互诋毁的现象时有发生,不同程度地破坏了正常的竞争秩序,导致出现大面积的退保问题。2006年,烟台市人身保险退保率为10.81%,同比提高1.94个百分点。 三、完善农村保险市场的政策建议 当前,我国农村的自然、地理和经济发展环境,决定了其在农业、医疗、养老等方面潜在巨大的保险需求,迫切需要政策的、商业的保险产品为“三农”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为此,就完善农村保险市场、推进农村保险业务发展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农业保险体系。 鉴于农业生产的风险性和商业保险公司的盈利性特 点,建议尽快成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推出农、林、牧、渔业各具特色的保险品种。在目前情况下,为提高农民和保险公司办理农业保险的积极性,增强农业的保障功能,可采取政府扶持与商业运作相结合的农业保险模式,在两个环节发挥政府的扶持作用:人保环节,按照保费的一定比例对农户予以补贴;出险后的理赔环节,按照赔付额的一定比例对保险公司直接补贴。通过适度扶持,降低保险公司亏损,提高农业防灾、减灾和救助保障能力。 (二)规范商业保险公司对农村市场的营销服务机制 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保险业提供了新的机遇,开辟了广阔的市场空间。针对目前农村保险市场的现状,各保险公司应从三个方面转换经营理念,规范和完善保险营销服务。一是加快农村保险产品研发。结合农村实际,有重点地改造现有保险产品,开发推广新产品,满足农民低保费、低保障、广覆盖的保险需求。二是加强农村保险机构网络建设。合理调整农村保险机构的布局,在网点设置上应适度向偏远农村地区倾斜,增强对农村保险市场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三是强化营销队伍培训和管理。营销人员是体现保险公司形象、开展对外宣传的窗口,对其培训,既要具备精良的展业技巧,更要具备过硬的职业操守;对其考核,既要注重保费收入增量,还要考虑保户资源的稳定性。通过把好营销关口,提高保险经营绩效,消除社会各界对保险行业的偏见。 (三)健全农村保险市场监管机制 首先,引入同业竞争监督机制。在目前的监管体制下,监管机构应加大引导力度,鼓励各保险公司逐步向农村延伸触角,增加农村保险市场主体,通过适度的同业竞争,达到相互监督、相互规范的目的。其次,健全保险协会网络体系,重视发挥保险业协会的监督作用,督促各保险机构严格遵守保险同业自律公约,对违法违纪行为按职能范围及时做出处理,切实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再次,加强行业监管力度,建议在地市级城市设立保险监管分支机构,加强对县域保险市场的监督管理,促进保险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农村商业保险市场探讨:农村商业保险市场发展困境以及决策 保险具有风险疏散、经济补偿和社会保障的功能。长期以来,我国农业、农民和农村一直处于弱势地位,如何有效发挥保险的救济和保障作用,加快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应成为当前深入研究的重要课题。为此,笔者以保险业相对发达的烟台市为例,深入剖析农村保险市场发展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障碍,并就农村保险体系再造问题探讨对策思路。 一、目前农村商业保险市场发展的主要特点 目前,保险业在部分农村地区已经得到了广泛开展。烟台作为全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之一,近年来随着经济、金融的快速增长,农村保险市场也得到较快的发展。2006年,烟台市保险费收入411570万元,其中所调查的9个县市合计保费收入接近烟台市总量的一半。全市人均交纳保费633.Z元,同比增加71.2元,保险密度居全省第一,但在保险总量快速增长的同时,农业保险业务发展缓慢。 (一)机构网点快速增加,营销队伍不断壮大 近年来,随着区域经济优势的凸现,众多的保险公司落户烟台,并在县域大量增设分支机构,直接向广大农村地区辐射,带动农村保险市场快速发展。目前,烟台市有28家市级保险机构,其中财产保险13家、人寿保险9家,共辖设320个分支机构,其中在9个县市共有县级保险机构94家,均设在县城所在地。有的保险机构如中国人寿还在县以下乡镇设有保险代办处,据初步统计,9个县市共有保险网点120多个。随着机构的扩展,全市保险从业人员已达到2.3万人,其中,营销人员达2万多人,形成了一支庞大的营销队伍。 (二)保险产品种类较多,市场份额相对集中 各保险公司在业务发展中,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适时推出了多样化、个性化的保险新产品,不断满足城乡居民全方位、多层次的保险需求。据统计,目前,县域保险机构累计开办保险产品110个,其中财产险60个,人身险50个,城乡之间在产品种类上相差无几。从保险产品的市场份额看,人身保险占据绝对多数,人身保险保费收入一般是财产保险的3—4倍,农村市场份额差距略低o-人身保险市场以寿险和分红险占比较大,2006年,烟台市该两类保险保费收入分别为100736万元和107373万元,占比为31.81%和33.9%;财产保险中机动车险占有较大的比重,2006年,该险种保费收入占财产险保费收入的80.46%。 (三)县域人身保险发展较快,财产保险发展相对迟缓,农业保险几乎空白 近年来,随着保险知识普及和保险营销力度的加大,农村保险市场得到广泛拓展。据对烟台9个县市区的180户农民问卷调查,有127户办理过保险业务,另有35户有办理保险的愿望,分别占调查样本的70.6%和19.4%;所办理的保险种类以人身(寿)保险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居多,办有该两种保险的分别占全部调查农户的45.7%和43.3%,而财产保险则不足15%。由此可见,在现有的保险品种中,农民对人身健康、养老保险情有独钟。从烟台市保费收入的区域结构,也可以看出县域人寿险业务呈较快的增长趋势。2006年,9个县市全部保险费收入占烟台市的比重为51.8%,同比提高4.6个百分点,其中人身保险占比提高4.7个百分点,财产险占比下降7.1个百分点。在财产保险业务中,农业保险占比微乎其微,全辖只有1个县(市)办理了农作物火灾险,其他各县市均未办理农业保险业务。 二、制约农村商业保险发展的障碍因素 (一)农业保险业务萎缩,难以满足农业发展的有效需 上世纪90年代中前期,人民保险公司的各分支机构专门设有农业保险科,开办的保险品种涉及麦收、特色养殖、水果蔬菜等,但随着保险公司的商业化改革,已不再单设农业保险科,并相继取消了麦收、特色养殖、水果蔬菜等险种,目前烟台开办的仅有农作物火灾、冰雹保险和家庭财产责任保险等几个险种,在众多的近60个财险种类中,涉农险种占比不足10%,品种少、份额低。农业保险萎缩的主要原因是,农业灾害多、风险大,出险后勘查难、赔付率高,与保险公司的商业化经营目标明显冲突,基于此,诸多保险机构都纷纷退出了农业保险市场。 (二)保险产品设计上的缺陷,与农民的支付能力形成较大的差距 目前大部分保险公司将产品定位于城镇市场,产品设计趋同性较强,普遍缺乏对农村保险市场的研究和开发,少有推出适合农民和农村特点的保险新品种。而农民与城市居民在收入水平上存在明显的差异,据调查,2005年,烟台市各县市区农民人均收入较城镇居民普遍要低一半以上,平均收入额要少5000-6000元,将适用城市的保险产品向农村延伸,必然超出农民的消费能力。在所调查的180个农户中,有53人未办理过保险,占调查农户的29%,其中因保险价格偏高而缺乏一定经济能力的有31人,占比为58.5%。产品设计上的偏差,降低了农民的投保意愿。 (三)业务发展不够平衡,市场监管存在盲区 目前,商业保险公司在业务发展中存在三个方面的不平衡:一是地区间机构设置存有偏差。烟台市全辖共有保险分支机构超过300家,其中占全市人口总数80%以上的9个县市却仅拥有三分之一的保险机构。同时,县域间的机构分布也不平衡,经济发达的龙口市现有保险机构17家,另外还有多家保险公司拟在此设立营销服务部;而人口相当、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另一县(市)只有保险公司6家,该市2005年人均保费收入仅为38元,较烟台市平均水平低524元。保险业务发展状况虽然取决于多方面因素,但机构布局上的不合理,进一步加剧了发展状况的失衡。二是展业、理赔质量态度相差迥异。调查反映,保险公司普遍存在重展业、轻理赔的问题,对客户投保和缴费服务热情、不厌其烦,而出险后理赔时则手续繁琐、条件苛刻,个别甚至存在故意刁难的问题。在对保险公司服务满意度调查中,对保险理赔存有意见的占有较大的比重。三是保险业务发展与市场监管不相对称。当前,部分地区保险业务发展势头已接近于银行业,但在市场秩序管理上则与银行业差距较远。目前,保险监管机构设至省级或较大城市,地级以下只有保险业协会,市场监管力量明显不足。而诸多保险公司都实行营销机制,营销人员良莠不齐,为了提高业绩而进行不实宣传甚至相互诋毁的现象时有发生,不同程度地破坏了正常的竞争秩序,导致出现大面积的退保问题。2006年,烟台市人身保险退保率为10.81%,同比提高1.94个百分点。 三、完善农村保险市场的政策建议 当前,我国农村的自然、地理和经济发展环境,决定了其在农业、医疗、养老等方面潜在巨大的保险需求,迫切需要政策的、商业的保险产品为“三农”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为此,就完善农村保险市场、推进农村保险业务发展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农业保险体系。 鉴于农业生产的风险性和商业保险公司的盈利性特点,建议尽快成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推出农、林、牧、渔业各具特色的保险品种。在目前情况下,为提高农民和保险公司办理农业保险的积极性,增强农业的保障功能,可采取政府扶持与商业运作相结合的农业保险模式,在两个环节发挥政府的扶持作用:人保环节,按照保费的一定比例对农户予以补贴;出险后的理赔环节,按照赔付额的一定比例对保险公司直接补贴。通过适度扶持,降低保险公司亏损,提高农业防灾、减灾和救助保障能力。 (二)规范商业保险公司对农村市场的营销服务机制 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保险业提供了新的机遇,开辟了广阔的市场空间。针对目前农村保险市场的现状,各保险公司应从三个方面转换经营理念,规范和完善保险营销服务。一是加快农村保险产品研发。结合农村实际,有重点地改造现有保险产品,开发推广新产品,满足农民低保费、低保障、广覆盖的保险需求。二是加强农村保险机构网络建设。合理调整农村保险机构的布局,在网点设置上应适度向偏远农村地区倾斜,增强对农村保险市场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三是强化营销队伍培训和管理。营销人员是体现保险公司形象、开展对外宣传的窗口,对其培训,既要具备精良的展业技巧,更要具备过硬的职业操守;对其考核,既要注重保费收入增量,还要考虑保户资源的稳定性。通过把好营销关口,提高保险经营绩效,消除社会各界对保险行业的偏见。 (三)健全农村保险市场监管机制 首先,引入同业竞争监督机制。在目前的监管体制下,监管机构应加大引导力度,鼓励各保险公司逐步向农村延伸触角,增加农村保险市场主体,通过适度的同业竞争,达到相互监督、相互规范的目的。其次,健全保险协会网络体系,重视发挥保险业协会的监督作用,督促各保险机构严格遵守保险同业自律公约,对违法违纪行为按职能范围及时做出处理,切实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再次,加强行业监管力度,建议在地市级城市设立保险监管分支机构,加强对县域保险市场的监督管理,促进保险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农村商业保险市场探讨:农村商业保险发展面临的问题透析 摘要:我国农村地区保险市场需求旺盛。近年来,尽管农村商业保险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但仍存在一些梗阻,影响到新农村建设的进展。本文建设通过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农业保险体系,规范营销服务机制,健全监管机制等措施,进一步完善农村保险市场。 关键词:农村,保险,发展 保险具有风险疏散、经济补偿和社会保障的功能。长期以来,我国农业、农民和农村一直处于弱势地位,如何有效发挥保险的救济和保障作用,加快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应成为当前深入研究的重要课题。为此,笔者以保险业相对发达的烟台市为例,深入剖析农村保险市场发展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障碍,并就农村保险体系再造问题探讨对策思路。 一、目前农村商业保险市场发展的主要特点 目前,保险业在部分农村地区已经得到了广泛开展。烟台作为全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之一,近年来随着经济、金融的快速增长,农村保险市场也得到较快的发展。2006年,烟台市保险费收入411570万元,其中所调查的9个县市合计保费收入接近烟台市总量的一半。全市人均交纳保费633.Z元,同比增加71.2元,保险密度居全省第一,但在保险总量快速增长的同时,农业保险业务发展缓慢。 (一)机构网点快速增加,营销队伍不断壮大 近年来,随着区域经济优势的凸现,众多的保险公司落户烟台,并在县域大量增设分支机构,直接向广大农村地区辐射,带动农村保险市场快速发展。目前,烟台市有28家市级保险机构,其中财产保险13家、人寿保险9家,共辖设320个分支机构,其中在9个县市共有县级保险机构94家,均设在县城所在地。有的保险机构如中国人寿还在县以下乡镇设有保险代办处,据初步统计,9个县市共有保险网点120多个。随着机构的扩展,全市保险从业人员已达到2.3万人,其中,营销人员达2万多人,形成了一支庞大的营销队伍。 (二)保险产品种类较多,市场份额相对集中 各保险公司在业务发展中,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适时推出了多样化、个性化的保险新产品,不断满足城乡居民全方位、多层次的保险需求。据统计,目前,县域保险机构累计开办保险产品110个,其中财产险60个,人身险50个,城乡之间在产品种类上相差无几。从保险产品的市场份额看,人身保险占据绝对多数,人身保险保费收入一般是财产保险的3—4倍,农村市场份额差距略低o-人身保险市场以寿险和分红险占比较大,2006年,烟台市该两类保险保费收入分别为100736万元和107373万元,占比为31.81%和33.9%;财产保险中机动车险占有较大的比重,2006年,该险种保费收入占财产险保费收入的80.46%。 (三)县域人身保险发展较快,财产保险发展相对迟缓,农业保险几乎空白 近年来,随着保险知识普及和保险营销力度的加大,农村保险市场得到广泛拓展。据对烟台9个县市区的180户农民问卷调查,有127户办理过保险业务,另有35户有办理保险的愿望,分别占调查样本的70.6%和19.4%;所办理的保险种类以人身(寿)保险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居多,办有该两种保险的分别占全部调查农户的45.7%和43.3%,而财产保险则不足15%。由此可见,在现有的保险品种中,农民对人身健康、养老保险情有独钟。从烟台市保费收入的区域结构,也可以看出县域人寿险业务呈较快的增长趋势。2006年,9个县市全部保险费收入占烟台市的比重为51.8%,同比提高4.6个百分点,其中人身保险占比提高4.7个百分点,财产险占比下降7.1个百分点。在财产保险业务中,农业保险占比微乎其微,全辖只有1个县(市)办理了农作物火灾险,其他各县市均未办理农业保险业务。 二、制约农村商业保险发展的障碍因素 (一)农业保险业务萎缩,难以满足农业发展的有效需 上世纪90年代中前期,人民保险公司的各分支机构专门设有农业保险科,开办的保险品种涉及麦收、特色养殖、水果蔬菜等,但随着保险公司的商业化改革,已不再单设农业保险科,并相继取消了麦收、特色养殖、水果蔬菜等险种,目前烟台开办的仅有农作物火灾、冰雹保险和家庭财产责任保险等几个险种,在众多的近60个财险种类中,涉农险种占比不足10%,品种少、份额低。农业保险萎缩的主要原因是,农业灾害多、风险大,出险后勘查难、赔付率高,与保险公司的商业化经营目标明显冲突,基于此,诸多保险机构都纷纷退出了农业保险市场。 (二)保险产品设计上的缺陷,与农民的支付能力形成较大的差距 目前大部分保险公司将产品定位于城镇市场,产品设计趋同性较强,普遍缺乏对农村保险市场的研究和开发,少有推出适合农民和农村特点的保险新品种。而农民与城市居民在收入水平上存在明显的差异,据调查,2005年,烟台市各县市区农民人均收入较城镇居民普遍要低一半以上,平均收入额要少5000-6000元,将适用城市的保险产品向农村延伸,必然超出农民的消费能力。在所调查的180个农户中,有53人未办理过保险,占调查农户的29%,其中因保险价格偏高而缺乏一定经济能力的有31人,占比为58.5%。产品设计上的偏差,降低了农民的投保意愿。 (三)业务发展不够平衡,市场监管存在盲区 目前,商业保险公司在业务发展中存在三个方面的不平衡:一是地区间机构设置存有偏差。烟台市全辖共有保险分支机构超过300家,其中占全市人口总数80%以上的9个县市却仅拥有三分之一的保险机构。同时,县域间的机构分布也不平衡,经济发达的龙口市现有保险机构17家,另外还有多家保险公司拟在此设立营销服务部;而人口相当、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另一县(市)只有保险公司6家,该市2005年人均保费收入仅为38元,较烟台市平均水平低524元。保险业务发展状况虽然取决于多方面因素,但机构布局上的不合理,进一步加剧了发展状况的失衡。二是展业、理赔质量态度相差迥异。调查反映,保险公司普遍存在重展业、轻理赔的问题,对客户投保和缴费服务热情、不厌其烦,而出险后理赔时则手续繁琐、条件苛刻,个别甚至存在故意刁难的问题。在对保险公司服务满意度调查中,对保险理赔存有意见的占有较大的比重。三是保险业务发展与市场监管不相对称。当前,部分地区保险业务发展势头已接近于银行业,但在市场秩序管理上则与银行业差距较远。目前,保险监管机构设至省级或较大城市,地级以下只有保险业协会,市场监管力量明显不足。而诸多保险公司都实行营销机制,营销人员良莠不齐,为了提高业绩而进行不实宣传甚至相互诋毁的现象时有发生,不同程度地破坏了正常的竞争秩序,导致出现大面积的退保问题。2006年,烟台市人身保险退保率为10.81%,同比提高1.94个百分点。 三、完善农村保险市场的政策建议 当前,我国农村的自然、地理和经济发展环境,决定了其在农业、医疗、养老等方面潜在巨大的保险需求,迫切需要政策的、商业的保险产品为“三农”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为此,就完善农村保险市场、推进农村保险业务发展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农业保险体系。 鉴于农业生产的风险性和商业保险公司的盈利性特点,建议尽快成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推出农、林、牧、渔业各具特色的保险品种。在目前情况下,为提高农民和保险公司办理农业保险的积极性,增强农业的保障功能,可采取政府扶持与商业运作相结合的农业保险模式,在两个环节发挥政府的扶持作用:人保环节,按照保费的一定比例对农户予以补贴;出险后的理赔环节,按照赔付额的一定比例对保险公司直接补贴。通过适度扶持,降低保险公司亏损,提高农业防灾、减灾和救助保障能力。 (二)规范商业保险公司对农村市场的营销服务机制 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保险业提供了新的机遇,开辟了广阔的市场空间。针对目前农村保险市场的现状,各保险公司应从三个方面转换经营理念,规范和完善保险营销服务。一是加快农村保险产品研发。结合农村实际,有重点地改造现有保险产品,开发推广新产品,满足农民低保费、低保障、广覆盖的保险需求。二是加强农村保险机构网络建设。合理调整农村保险机构的布局,在网点设置上应适度向偏远农村地区倾斜,增强对农村保险市场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三是强化营销队伍培训和管理。营销人员是体现保险公司形象、开展对外宣传的窗口,对其培训,既要具备精良的展业技巧,更要具备过硬的职业操守;对其考核,既要注重保费收入增量,还要考虑保户资源的稳定性。通过把好营销关口,提高保险经营绩效,消除社会各界对保险行业的偏见。 (三)健全农村保险市场监管机制 首先,引入同业竞争监督机制。在目前的监管体制下,监管机构应加大引导力度,鼓励各保险公司逐步向农村延伸触角,增加农村保险市场主体,通过适度的同业竞争,达到相互监督、相互规范的目的。其次,健全保险协会网络体系,重视发挥保险业协会的监督作用,督促各保险机构严格遵守保险同业自律公约,对违法违纪行为按职能范围及时做出处理,切实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再次,加强行业监管力度,建议在地市级城市设立保险监管分支机构,加强对县域保险市场的监督管理,促进保险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农村商业保险市场探讨:农村商业保险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综述 摘要:我国农村地区保险市场需求旺盛。近年来,尽管农村商业保险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但仍存在一些梗阻,影响到新农村建设的进展。本文建设通过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农业保险体系,规范营销服务机制,健全监管机制等措施,进一步完善农村保险市场。 关键词:农村,保险,发展 保险具有风险疏散、经济补偿和社会保障的功能。长期以来,我国农业、农民和农村一直处于弱势地位,如何有效发挥保险的救济和保障作用,加快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应成为当前深入研究的重要课题。为此,笔者以保险业相对发达的烟台市为例,深入剖析农村保险市场发展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障碍,并就农村保险体系再造问题探讨对策思路。 一、目前农村商业保险市场发展的主要特点 目前,保险业在部分农村地区已经得到了广泛开展。烟台作为全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之一,近年来随着经济、金融的快速增长,农村保险市场也得到较快的发展。2006年,烟台市保险费收入411570万元,其中所调查的9个县市合计保费收入接近烟台市总量的一半。全市人均交纳保费633.Z元,同比增加71.2元,保险密度居全省第一,但在保险总量快速增长的同时,农业保险业务发展缓慢。 (一)机构网点快速增加,营销队伍不断壮大 近年来,随着区域经济优势的凸现,众多的保险公司落户烟台,并在县域大量增设分支机构,直接向广大农村地区辐射,带动农村保险市场快速发展。目前,烟台市有28家市级保险机构,其中财产保险13家、人寿保险9家,共辖设320个分支机构,其中在9个县市共有县级保险机构94家,均设在县城所在地。有的保险机构如中国人寿还在县以下乡镇设有保险代办处,据初步统计,9个县市共有保险网点120多个。随着机构的扩展,全市保险从业人员已达到2.3万人,其中,营销人员达2万多人,形成了一支庞大的营销队伍。 (二)保险产品种类较多,市场份额相对集中 各保险公司在业务发展中,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适时推出了多样化、个性化的保险新产品,不断满足城乡居民全方位、多层次的保险需求。据统计,目前,县域保险机构累计开办保险产品110个,其中财产险60个,人身险50个,城乡之间在产品种类上相差无几。从保险产品的市场份额看,人身保险占据绝对多数,人身保险保费收入一般是财产保险的3—4倍,农村市场份额差距略低o-人身保险市场以寿险和分红险占比较大,2006年,烟台市该两类保险保费收入分别为100736万元和107373万元,占比为31.81%和33.9%;财产保险中机动车险占有较大的比重,2006年,该险种保费收入占财产险保费收入的80.46%。 (三)县域人身保险发展较快,财产保险发展相对迟缓,农业保险几乎空白 近年来,随着保险知识普及和保险营销力度的加大,农村保险市场得到广泛拓展。据对烟台9个县市区的180户农民问卷调查,有127户办理过保险业务,另有35户有办理保险的愿望,分别占调查样本的70.6%和19.4%;所办理的保险种类以人身(寿)保险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居多,办有该两种保险的分别占全部调查农户的45.7%和43.3%,而财产保险则不足15%。由此可见,在现有的保险品种中,农民对人身健康、养老保险情有独钟。从烟台市保费收入的区域结构,也可以看出县域人寿险业务呈较快的增长趋势。2006年,9个县市全部保险费收入占烟台市的比重为51.8%,同比提高4.6个百分点,其中人身保险占比提高4.7个百分点,财产险占比下降7.1个百分点。在财产保险业务中,农业保险占比微乎其微,全辖只有1个县(市)办理了农作物火灾险,其他各县市均未办理农业保险业务。 二、制约农村商业保险发展的障碍因素 (一)农业保险业务萎缩,难以满足农业发展的有效需 上世纪90年代中前期,人民保险公司的各分支机构专门设有农业保险科,开办的保险品种涉及麦收、特色养殖、水果蔬菜等,但随着保险公司的商业化改革,已不再单设农业保险科,并相继取消了麦收、特色养殖、水果蔬菜等险种,目前烟台开办的仅有农作物火灾、冰雹保险和家庭财产责任保险等几个险种,在众多的近60个财险种类中,涉农险种占比不足10%,品种少、份额低。农业保险萎缩的主要原因是,农业灾害多、风险大,出险后勘查难、赔付率高,与保险公司的商业化经营目标明显冲突,基于此,诸多保险机构都纷纷退出了农业保险市场。 (二)保险产品设计上的缺陷,与农民的支付能力形成较大的差距 目前大部分保险公司将产品定位于城镇市场,产品设计趋同性较强,普遍缺乏对农村保险市场的研究和开发,少有推出适合农民和农村特点的保险新品种。而农民与城市居民在收入水平上存在明显的差异,据调查,2005年,烟台市各县市区农民人均收入较城镇居民普遍要低一半以上,平均收入额要少5000-6000元,将适用城市的保险产品向农村延伸,必然超出农民的消费能力。在所调查的180个农户中,有53人未办理过保险,占调查农户的29%,其中因保险价格偏高而缺乏一定经济能力的有31人,占比为58.5%。产品设计上的偏差,降低了农民的投保意愿。 (三)业务发展不够平衡,市场监管存在盲区 目前,商业保险公司在业务发展中存在三个方面的不平衡:一是地区间机构设置存有偏差。烟台市全辖共有保险分支机构超过300家,其中占全市人口总数80%以上的9个县市却仅拥有三分之一的保险机构。同时,县域间的机构分布也不平衡,经济发达的龙口市现有保险机构17家,另外还有多家保险公司拟在此设立营销服务部;而人口相当、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另一县(市)只有保险公司6家,该市2005年人均保费收入仅为38元,较烟台市平均水平低524元。保险业务发展状况虽然取决于多方面因素,但机构布局上的不合理,进一步加剧了发展状况的失衡。二是展业、理赔质量态度相差迥异。调查反映,保险公司普遍存在重展业、轻理赔的问题,对客户投保和缴费服务热情、不厌其烦,而出险后理赔时则手续繁琐、条件苛刻,个别甚至存在故意刁难的问题。在对保险公司服务满意度调查中,对保险理赔存有意见的占有较大的比重。三是保险业务发展与市场监管不相对称。当前,部分地区保险业务发展势头已接近于银行业,但在市场秩序管理上则与银行业差距较远。目前,保险监管机构设至省级或较大城市,地级以下只有保险业协会,市场监管力量明显不足。而诸多保险公司都实行营销机制,营销人员良莠不齐,为了提高业绩而进行不实宣传甚至相互诋毁的现象时有发生,不同程度地破坏了正常的竞争秩序,导致出现大面积的退保问题。2006年,烟台市人身保险退保率为10.81%,同比提高1.94个百分点。 三、完善农村保险市场的政策建议 当前,我国农村的自然、地理和经济发展环境,决定了其在农业、医疗、养老等方面潜在巨大的保险需求,迫切需要政策的、商业的保险产品为“三农”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为此,就完善农村保险市场、推进农村保险业务发展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农业保险体系。 鉴于农业生产的风险性和商业保险公司的盈利性特点,建议尽快成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推出农、林、牧、渔业各具特色的保险品种。在目前情况下,为提高农民和保险公司办理农业保险的积极性,增强农业的保障功能,可采取政府扶持与商业运作相结合的农业保险模式,在两个环节发挥政府的扶持作用:人保环节,按照保费的一定比例对农户予以补贴;出险后的理赔环节,按照赔付额的一定比例对保险公司直接补贴。通过适度扶持,降低保险公司亏损,提高农业防灾、减灾和救助保障能力。 (二)规范商业保险公司对农村市场的营销服务机制 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保险业提供了新的机遇,开辟了广阔的市场空间。针对目前农村保险市场的现状,各保险公司应从三个方面转换经营理念,规范和完善保险营销服务。一是加快农村保险产品研发。结合农村实际,有重点地改造现有保险产品,开发推广新产品,满足农民低保费、低保障、广覆盖的保险需求。二是加强农村保险机构网络建设。合理调整农村保险机构的布局,在网点设置上应适度向偏远农村地区倾斜,增强对农村保险市场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三是强化营销队伍培训和管理。营销人员是体现保险公司形象、开展对外宣传的窗口,对其培训,既要具备精良的展业技巧,更要具备过硬的职业操守;对其考核,既要注重保费收入增量,还要考虑保户资源的稳定性。通过把好营销关口,提高保险经营绩效,消除社会各界对保险行业的偏见。 (三)健全农村保险市场监管机制 首先,引入同业竞争监督机制。在目前的监管体制下,监管机构应加大引导力度,鼓励各保险公司逐步向农村延伸触角,增加农村保险市场主体,通过适度的同业竞争,达到相互监督、相互规范的目的。其次,健全保险协会网络体系,重视发挥保险业协会的监督作用,督促各保险机构严格遵守保险同业自律公约,对违法违纪行为按职能范围及时做出处理,切实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再次,加强行业监管力度,建议在地市级城市设立保险监管分支机构,加强对县域保险市场的监督管理,促进保险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农村商业保险发展探讨:农村商业保险市场发展问题分析论文 摘要:我国农村地区保险市场需求旺盛。近年来,尽管农村商业保险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但仍存在一些梗阻,影响到新农村建设的进展。本文建设通过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农业保险体系,规范营销服务机制,健全监管机制等措施,进一步完善农村保险市场。 关键词:农村,保险,发展 保险具有风险疏散、经济补偿和社会保障的功能。长期以来,我国农业、农民和农村一直处于弱势地位,如何有效发挥保险的救济和保障作用,加快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应成为当前深入研究的重要课题。为此,笔者以保险业相对发达的烟台市为例,深入剖析农村保险市场发展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障碍,并就农村保险体系再造问题探讨对策思路。 一、目前农村商业保险市场发展的主要特点 目前,保险业在部分农村地区已经得到了广泛开展。烟台作为全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之一,近年来随着经济、金融的快速增长,农村保险市场也得到较快的发展。2006年,烟台市保险费收入411570万元,其中所调查的9个县市合计保费收入接近烟台市总量的一半。全市人均交纳保费633.Z元,同比增加71.2元,保险密度居全省第一,但在保险总量快速增长的同时,农业保险业务发展缓慢。 (一)机构网点快速增加,营销队伍不断壮大 近年来,随着区域经济优势的凸现,众多的保险公司落户烟台,并在县域大量增设分支机构,直接向广大农村地区辐射,带动农村保险市场快速发展。目前,烟台市有28家市级保险机构,其中财产保险13家、人寿保险9家,共辖设320个分支机构,其中在9个县市共有县级保险机构94家,均设在县城所在地。有的保险机构如中国人寿还在县以下乡镇设有保险代办处,据初步统计,9个县市共有保险网点120多个。随着机构的扩展,全市保险从业人员已达到2.3万人,其中,营销人员达2万多人,形成了一支庞大的营销队伍。 (二)保险产品种类较多,市场份额相对集中 各保险公司在业务发展中,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适时推出了多样化、个性化的保险新产品,不断满足城乡居民全方位、多层次的保险需求。据统计,目前,县域保险机构累计开办保险产品110个,其中财产险60个,人身险50个,城乡之间在产品种类上相差无几。从保险产品的市场份额看,人身保险占据绝对多数,人身保险保费收入一般是财产保险的3—4倍,农村市场份额差距略低o-人身保险市场以寿险和分红险占比较大,2006年,烟台市该两类保险保费收入分别为100736万元和107373万元,占比为31.81%和33.9%;财产保险中机动车险占有较大的比重,2006年,该险种保费收入占财产险保费收入的80.46%。 (三)县域人身保险发展较快,财产保险发展相对迟缓,农业保险几乎空白 近年来,随着保险知识普及和保险营销力度的加大,农村保险市场得到广泛拓展。据对烟台9个县市区的180户农民问卷调查,有127户办理过保险业务,另有35户有办理保险的愿望,分别占调查样本的70.6%和19.4%;所办理的保险种类以人身(寿)保险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居多,办有该两种保险的分别占全部调查农户的45.7%和43.3%,而财产保险则不足15%。由此可见,在现有的保险品种中,农民对人身健康、养老保险情有独钟。从烟台市保费收入的区域结构,也可以看出县域人寿险业务呈较快的增长趋势。2006年,9个县市全部保险费收入占烟台市的比重为51.8%,同比提高4.6个百分点,其中人身保险占比提高4.7个百分点,财产险占比下降7.1个百分点。在财产保险业务中,农业保险占比微乎其微,全辖只有1个县(市)办理了农作物火灾险,其他各县市均未办理农业保险业务。 二、制约农村商业保险发展的障碍因素 (一)农业保险业务萎缩,难以满足农业发展的有效需 上世纪90年代中前期,人民保险公司的各分支机构专门设有农业保险科,开办的保险品种涉及麦收、特色养殖、水果蔬菜等,但随着保险公司的商业化改革,已不再单设农业保险科,并相继取消了麦收、特色养殖、水果蔬菜等险种,目前烟台开办的仅有农作物火灾、冰雹保险和家庭财产责任保险等几个险种,在众多的近60个财险种类中,涉农险种占比不足10%,品种少、份额低。农业保险萎缩的主要原因是,农业灾害多、风险大,出险后勘查难、赔付率高,与保险公司的商业化经营目标明显冲突,基于此,诸多保险机构都纷纷退出了农业保险市场。 (二)保险产品设计上的缺陷,与农民的支付能力形成较大的差距 目前大部分保险公司将产品定位于城镇市场,产品设计趋同性较强,普遍缺乏对农村保险市场的研究和开发,少有推出适合农民和农村特点的保险新品种。而农民与城市居民在收入水平上存在明显的差异,据调查,2005年,烟台市各县市区农民人均收入较城镇居民普遍要低一半以上,平均收入额要少5000-6000元,将适用城市的保险产品向农村延伸,必然超出农民的消费能力。在所调查的180个农户中,有53人未办理过保险,占调查农户的29%,其中因保险价格偏高而缺乏一定经济能力的有31人,占比为58.5%。产品设计上的偏差,降低了农民的投保意愿。 (三)业务发展不够平衡,市场监管存在盲区 目前,商业保险公司在业务发展中存在三个方面的不平衡:一是地区间机构设置存有偏差。烟台市全辖共有保险分支机构超过300家,其中占全市人口总数80%以上的9个县市却仅拥有三分之一的保险机构。同时,县域间的机构分布也不平衡,经济发达的龙口市现有保险机构17家,另外还有多家保险公司拟在此设立营销服务部;而人口相当、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另一县(市)只有保险公司6家,该市2005年人均保费收入仅为38元,较烟台市平均水平低524元。保险业务发展状况虽然取决于多方面因素,但机构布局上的不合理,进一步加剧了发展状况的失衡。二是展业、理赔质量态度相差迥异。调查反映,保险公司普遍存在重展业、轻理赔的问题,对客户投保和缴费服务热情、不厌其烦,而出险后理赔时则手续繁琐、条件苛刻,个别甚至存在故意刁难的问题。在对保险公司服务满意度调查中,对保险理赔存有意见的占有较大的比重。三是保险业务发展与市场监管不相对称。当前,部分地区保险业务发展势头已接近于银行业,但在市场秩序管理上则与银行业差距较远。目前,保险监管机构设至省级或较大城市,地级以下只有保险业协会,市场监管力量明显不足。而诸多保险公司都实行营销机制,营销人员良莠不齐,为了提高业绩而进行不实宣传甚至相互诋毁的现象时有发生,不同程度地破坏了正常的竞争秩序,导致出现大面积的退保问题。2006年,烟台市人身保险退保率为10.81%,同比提高1.94个百分点。 三、完善农村保险市场的政策建议 当前,我国农村的自然、地理和经济发展环境,决定了其在农业、医疗、养老等方面潜在巨大的保险需求,迫切需要政策的、商业的保险产品为“三农”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为此,就完善农村保险市场、推进农村保险业务发展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农业保险体系。 鉴于农业生产的风险性和商业保险公司的盈利性特 点,建议尽快成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推出农、林、牧、渔业各具特色的保险品种。在目前情况下,为提高农民和保险公司办理农业保险的积极性,增强农业的保障功能,可采取政府扶持与商业运作相结合的农业保险模式,在两个环节发挥政府的扶持作用:人保环节,按照保费的一定比例对农户予以补贴;出险后的理赔环节,按照赔付额的一定比例对保险公司直接补贴。通过适度扶持,降低保险公司亏损,提高农业防灾、减灾和救助保障能力。 (二)规范商业保险公司对农村市场的营销服务机制 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保险业提供了新的机遇,开辟了广阔的市场空间。针对目前农村保险市场的现状,各保险公司应从三个方面转换经营理念,规范和完善保险营销服务。一是加快农村保险产品研发。结合农村实际,有重点地改造现有保险产品,开发推广新产品,满足农民低保费、低保障、广覆盖的保险需求。二是加强农村保险机构网络建设。合理调整农村保险机构的布局,在网点设置上应适度向偏远农村地区倾斜,增强对农村保险市场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三是强化营销队伍培训和管理。营销人员是体现保险公司形象、开展对外宣传的窗口,对其培训,既要具备精良的展业技巧,更要具备过硬的职业操守;对其考核,既要注重保费收入增量,还要考虑保户资源的稳定性。通过把好营销关口,提高保险经营绩效,消除社会各界对保险行业的偏见。 (三)健全农村保险市场监管机制 首先,引入同业竞争监督机制。在目前的监管体制下,监管机构应加大引导力度,鼓励各保险公司逐步向农村延伸触角,增加农村保险市场主体,通过适度的同业竞争,达到相互监督、相互规范的目的。其次,健全保险协会网络体系,重视发挥保险业协会的监督作用,督促各保险机构严格遵守保险同业自律公约,对违法违纪行为按职能范围及时做出处理,切实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再次,加强行业监管力度,建议在地市级城市设立保险监管分支机构,加强对县域保险市场的监督管理,促进保险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农村商业保险发展探讨:新农村商业保险发展论文 内容摘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商业保险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本文指出:要充分重视商业保险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采取各种措施加快农村商业保险的发展。 关键词:新农村商业保险重要作用措施 改革开放后,我国商业保险发展迅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是我国农村商业保险发展速度却相对较慢。目前,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社会发展的重中之重,因此,大力发展农村商业保险也就成为我国保险的发展重点。 商业保险在农村经济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发展农业保险,可以有效抵御农业风险,保证农民收入和正常的生产经营。2005年全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同比增长80%以上,农业保险赔款超过2亿元,同比增长90%。农业保险为广大农民群众抗御农业自然风险设立一条“保障线”,在保证农民收入和生产经营方面发挥了不小的作用。通过保单质押贷款,解决农民小额信贷需求。人寿保险大都具有储蓄性质,通过保单抵押提供小额贷款,能够解决农民的生产生活急需。 发展农村商业保险,可以帮助解决农村人口老龄化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的数据表明,农村人口的老龄化程度高于城镇。我国农村已经步入人口老龄化社会。解决好逐步发展的老年人的养老、医疗等问题,使他们安度晚年,已成为重大的社会问题。大力发展农村人寿保险,就可以减轻人口老龄化对国家财政的压力,消除个人和家庭的后顾之忧。 发展农村商业保险,可以有效防范化解被保险人因疾病、意外等因素造成的巨大经济损失和人体伤害,有利于保护农业生产力,较好地解决农民因病返贫、致贫问题,有利于农村社会稳定。农村由自然灾害引发的疾病,经常大面积发生。由于农村生活、生产条件差,各种疾病特别是一些地方病发病率较高,使本来摆脱贫困走上富裕的家庭重新回到贫困中去,对本来就很贫困的家庭无疑是雪上加霜。不仅在经济上使这些家庭致贫,而且会造成家庭邻里、亲友不睦,严重影响邻里关系和子女的教育、就业,形成社会问题。而商业保险能帮助解决这个问题,农民在政府的补贴基础上,只需很少一部分资金投入就能解决后顾之忧。 2005年,全国健康保险业务的赔款与给付支出108亿元。中国人寿的“两康”产品自开办以来累计赔付约42亿元,深受农村群众的欢迎。2006年上半年,5家商业保险公司在8个省(区)的62个县(市、区)开展了农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涉及的参加农合农民1874万人,试点地区平均参保率为86%。发展农民工工伤保险、养老保险,有利于推进和完善农村保障制度。在商业保险公司的参与下,分类逐步建立广大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切身利益,有利于推进和完善农村保障制度,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发展农村商业保险,一定程度上可以有效转移部分农村富余劳动力,也为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拓宽了渠道。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农业生产技术的提高,农村将出现越来越多的剩余劳动力,农村保险业务发展规模的不断扩大,必然大量吸收农村富余劳动力从事农村寿险工作。以中国人寿河南省分公司为例,截止2005年底,农村寿险业务员已发展到3万多人,一方面为农民提供保障服务做了大量工作,为稳定农村起到了应有的作用;另一方面也解决了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出路,加快了农民脱贫致富的步伐。 在当前国家和地方政府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商业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全可以利用其自身独特的行业优势,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包括农业保险、失地保险、养老、医疗、意外风险、子女教育等在内的多种保险保障,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农村保险市场的现状分析 农民的保险意识差距明显,对保险认同度低,风险防范仍处在原始状态。家庭养老、储蓄看病,遇到大难靠亲戚朋友帮助解困,这是广大农村目前保障状况的真实写照。农村由于受经济基础、文化素质、媒体辐射不到位以及保险企业宣传缺乏的影响,对保险知识知之甚少。 发展速度较快,规模小,区域差距较大,发展极不平衡。从区域来讲,南方沿海发达地区农村的保险密度和深度都远远大于不发达的中西部地区。同一地区、同等条件,农民的购买力不尽相同,差距也很大。 农户居住分散,网点不健全,展业困难,服务不到位,商业保险在农村的覆盖面小。由于多数农村经济不发达,农户居住较为分散。现在常年在外打工的人数多,流动大。这些因素都给商业保险的展业带来极大不便,增加了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以河南省为例,城市每百人拥有4张寿险保单,而农村每百人还不到1张保单。其覆盖面很低。各家保险公司在发展战略上,重城轻乡、重效益轻责任、重眼前轻长远是造成农村保险市场竞争乏力的根本原因。 商业保险产品缺少个性,基本没有针对农民研发的险种,买难卖难,成为农村保险发展的瓶颈。在人身保险险种方面,近几年各家公司主要打城市牌、打富人战,忽略了农村广大农民的保障需求,没有开发针对农民的保费低廉、保障全面的产品。 重视程度偏低,政策扶持缺失,农村保险市场开发举步维艰。商业保险公司尽管在农业保险、农村人身保险方面做出了一些努力,但由于政策扶持不到位,赔钱经营,企业积极性不高。 发展农村商业保险的措施 政府应加强引导,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政府要进一步推行富民政策,使农民的收入大幅度增长,为农民购买保险奠定物质基础。要高度关注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积极探索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如新农合医疗、农民工保险等等。对保险公司开办农村保险给予政策支持。比如在开办农民养老保险中采取国家补一点,家庭出一点,保险公司让一点,使其尽快开办起来。在农民医疗方面,政府既要鼓励保险公司的参与,又要在费用上给予补贴,使其在微利情况下健康经营。对农村业务员可以采取减免营业税的办法,维护其在农村销售人身保险的积极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兼顾保险公司经营效益和农民保障二者的利益,出台有关优惠政策,支持商业保险公司积极参与农村保险市场的开发。 保险监管部门要发挥政府部门职能,优化农村保险的发展环境。要利用各种会议宣导和主动上门沟通的方法,避免地方有关部门干预保险经营。积极与工商物价部门联系,避免多头监管,重复检查现象的发生。制定发展农村保险的优惠政策和补偿体制。确保农村保险发展有一个宽松的环境。研究政策支持措施,为保险公司发展农村保险提供支撑。创新监管思路,促进对农村保险机构的审慎性监管和预警监管,及时扼制恶性竞争和有损农民利益的行为。做到关注而不干预,既有灵活性,又有市场监管的政策性。提高办事效率,为农村保险的发展开设绿色通道。监管部门要遵循农村社会发展规律,加大对保险公司开办农村保险的支持。要完善农村机构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时效,对农村网点机构要做到成熟一个,审批一个,开业一个,规范一个。建议对农村业务员实行资格授予制,使那些热爱农业保险,诚实守信,业绩良好的业务员得到展业资格,保证农村有一支稳定的、素质较高的销售队伍。 保险公司要处理好三种关系,确保农村保险市场健康有序快速发展。处理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保险公司把经营效益放在首位,还应服务、服从于国家,肩负起振兴经济的使命。因此要在注重经济效益的同时,兼顾社会效益,要在对农民的服务中求生存,求发展,力争获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处理好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关系。就目前来讲,农村保险成本高,费用大,见效慢。从长远看,农村保险是有待开发的“处女地”,市场潜力巨大。农村保险既是保险公司业务新的增长点,也是做大做强的必由之路。处理好企业本身和国家大局的关系。当前国家正在研究农村的社会保障问题,农民急需养老、医疗和意外伤害的保险保障,这给保险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保险公司一定要站在大局谋划自身的发展规划,积极投入人力、物力参与农村保险市场的开发。一方面发挥社会稳定器的作用,为加快农民奔小康、建设和谐社会步伐积极开展工作;一方面抢抓机遇,建站设点、扩大队伍,为农村保险市场的开发和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保险公司要加大宣传力度,普及保险知识和理念,增强认同度,为农业保险业务的拓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调查结果显示,农民对商业保险的认知度仅为20%。因此,加大宣传力度势在必行。由于历史的原因,农民文化程度偏低,接受能力较差,在宣传中要针对农村农民的特点研究切实可行的措施,以期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宣传形式要多样化。农村地广人稀,居住分散,必须采取多种形式长期不断地宣导。利用媒体,通过广播电视、村委喇叭等向群众灌输保险知识和理念。充分利用墙体广告,流动宣传车、诗歌比赛、运动会、保险知识竞赛等形式,使农民接受保险知识。开展农民喜闻乐见的文化娱乐活动,寓保险教育于娱乐之中,使农民认识保险,了解保险,主动购买保险。 宣传内容要通俗化。要把保险知识和保险理念编成故事、写成歌、绘成画,讲给农民听,教给农民唱,展览给农民看。突出重点,要彰显人身保险的保障功能,宣导理念,使其潜移默化于农民大脑里;理论和实例相结合,利用一些赔案,深入浅出地进行宣传。 宣传范围要广泛化。在农村进行保险宣传,范围一定要大,要有一定的覆盖面。重点人群要包括,农村干部和教师、中小学生、乡镇企业的老板和外出打工者。 保险公司要加快调研步伐,研发适销对路产品。调查研究要分别不同类型进行,量体设计地为不同经济地区、不同保障水平地区开发适合的产品。加快产品创新、产品改造。要加大险种开发力度,尽快开发出一批低保费,高保障,突出保障功能的人身保险产品;乡镇企业年金及农民养老保险产品;适合农民购买的一张保单保全家,一笔保费多保障等方面的产品;适合农民外出打工的高危人群人身意外险等等。条款要通俗化。要让农民一看就明白,做到投保简单,手续简便,理赔快捷方便,有利于农村业务员宣讲和推销。 加强农村保险的渠道构建,进行组织形式等方面的创新。我国广大农村地区,信息分布和传递不平衡、不充分,来源渠道有限。保险对于广大农民来说,更可谓是新生事物,这给保险销售和服务带来很多困难。因此推进农村营销服务网点建设,加强营销人员培训和管理,不断探索适合农业保险发展的组织形式创新,也成为推动农村保险市场发展的重要因素。比如可以充分运用银行、信用社、邮局、农机站、计生办等代办机构网点,不断丰富农村保险营销渠道。 “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农村和谐”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所要实现的目标,农村商业保险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起到重要的作用。认真研究农村保险面临的诸多现实问题,转变观念,积极创新,敢于实践,不断提高,不断建立和完善适应我国农村保险发展的产业政策、财政、金融措施、组织体系、调控手段,才能探索出一条适应我国农村经济和农业发展的农村保险新体系。 农村商业保险发展探讨:江苏省农村商业保险发展对策研究 摘 要:中国作为农业大国,有着数量相当大的农业人口,而这一群体由于经济上的相对弱势和传统的生产方式,面临的风险更多,需要更多的保障。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农村商业保险一直发展缓慢,如何有效发挥保险的救济和保障作用,加快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为当前需要深入研究的重要课题。因此,结合江苏省农村商业保险的发展现状,探究当前农业商业保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提出了在法律框架下进行政府补贴保险运作、建立新农保与农村商业保险衔接的制度、加强农村保险机构网络建设、研发适合农民购买的产品等建设性的对策。 关键词:农村;商业保险;存在问题;改进措施 一、农村商业保险发展所处的市场环境 近年来,随着江苏省区域经济优势的凸显,众多的保险公司开始在县域大量增设分支机构,直接向广大农村地区辐射种植险、养殖险、涉农财产险以及人身保险,带动农村保险市场快速发展。据江苏省金融办披露的信息显示,在江苏等粮食主产区,基本粮棉油作物的承保覆盖率超过50%。2013年,江苏省农业保险保费收入32.1亿元,同比增长22.4%;为全省农户提供670亿元风险保障,同比增长25.4%。全年共向378.38万农户支付各类农险赔款12.21亿元,户均赔款322元,同比增加19%。据中国保监会2014年1月份披露,截至2013年,我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达到306.7亿元,同比增长27.4%,规模稳居世界第2位。2013年向3 177万受灾农户支付赔款208.6亿元,同比增长41%。数据显示,我国保险业2013年为2亿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承保主要农作物突破10亿亩,占全国播种面积的42%,保险金额突破1万亿元。然而保费收入增幅远小于保险赔付支出增幅,入不敷出,已造成保险公司负债经营,保险公司难以在低保费、高赔付之间寻求平衡,长此以往保险公司将因负债严重,无法经营而拒绝承保农村商业保险。 一直以来,农村居民由于受教育程度比较低和经济收入偏低的影响,对保险的接受程度比较低、加之以农作物作为保险标的,标的难以确定,定损难,保险金额及费率难以确定,理赔成本高,保险公司不愿承保;其次,农民骗保事件屡次发生,防灾减灾能力弱。因此,农业保险长期以来都是依靠政府的补贴才得以生存和发展,走入了“吃公保”的依赖性怪圈。 二、江苏省农村商业保险的发展现状及成因分析 1.保险公司面临较大风险 由于农业保险标的具有不确定性,播种农作物随机性强,一年中多次耕种,保险公司无力对所有标的进行核查,这都为骗保事件的发生提供了温床,导致保险公司费率难以厘定。同时农户居住分散,网点不健全,展业困难,服务难以到位,农民人数多流动大,都给商业保险的展业带来极大不便。同时,农民保障水平低、参保率不高,导致承保成本太高,保险公司风险加大。由于受保监会费率申报制度、农民承受能力的影响,对农业灾害的补偿水平很低,远远低于实际损失的价值,这对于农民的巨额损失的恢复无疑是杯水车薪。 2.农村商业保险难以发挥应有作用 随着农民收入不断增加,交通工具、农机具出险率不断上升,家庭发生财产损失、火灾、盗窃的概率增加,需要保险公司大力发展农村财产保险。但是,家财险和农机具保险一直是保险公司面临的两难选择:一方面,家财险和农机具保险的保险费率高,许多农民不愿投保;另一方面,保险公司想开展此类保险的风险管控困难,盈利空间小,所以纷纷退出农村保险市场,即使在农业保险较为发达的江苏省,种植险的覆盖率才达到50%。由此可见,农村商业保险无论从保险密度、保险深度还是在发挥风险保障作用方面都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3.产品难以满足农民需求 保险公司普遍缺乏对农村保险市场的研究和开发,少有推出适合农民和农村特点的保险新品种。以农业保险中的种植险为例,少有保险公司去承保农作物保险,仅仅是对种植大棚进行承保。同时,由于农民自身应对风险的承受能力不高,对于闲散资金往往不敢存三年以上的定期,唯恐急用时损失利息,而购买保险公司的产品,往往时间比较长,中间急用时取出来损失较大,虽然有些分红型产品保险期间相比较短一点,同时还可以通过保单借款的方式灵活支取,但贷款利率还是难以达到的期望值。目前,保单借款的利率为5.6%,虽然比目前银行贷款利率6.5%低一点,农民还是难以承受,超出了农民的经济压力和心理承受能力,造成产品设计上的偏差导致产品在价格、范围、保险期间、险种特征都不太符合农民的需求,大大降低了农民的投保意愿。 4.保险产品定价过高与农民的支付能力形成较大的差距 由于农民对于保险的认知度不高,参保标的太少,保险公司又以盈利为前提,保险标的难以核查,保险公司为了防止道德风险,会适当提高费率,这些都是促使保险费用过高的原因。 以种植险为例。江苏省当前的农作物保险缺乏定量风险评估和精算模型支持,定价过程中人为因素的影响较大,无论是经营主体、国际再保险人或监管、财政等相关部门,都无法准确衡量不同地区农险经营主体所承担的风险大小和种植业保险的真实成本。鉴于农作物承保风险的不确定性,保险公司为降低承保风险会适度提高保费,以防造成负债经营,资不抵债的后果,而这更促使保险产品定价过高偏离农民的支付能力。 三、培育和完善江苏省农村商业保险的对策 1.利用国家的利好政策发展保险 近年来由于自然灾害频发,在灾后重建中,政府加大了对农业保险的补贴力度。但国家除建立“新农合”社会保险外,尚未建立完善的商业保险体系。因此,要加大农村商业保险宣传力度,培养农民的保险意识,如在村委张贴图文并茂的保险知识宣传海报,在江苏省经济较为发达的农村也可以充分运用现代通讯手段,通过电视、网络、手机加大网络保险的宣传,使交通不便、地域分布较为偏远的广大农民,都可运用发达的电子通讯设备获得保险知识,了解保险产品。政府应制定必要的法律法规,使补贴置于法律的监督之下。特别是对种植业和养殖业的补贴要不断加大,开展农作物、渔业、农机、农房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增加农业保险品种,对农村保险市场实现全覆盖。应建立农业保险理赔服务绿色通道,在理赔上简化农险理赔手续,实行快速理赔。与此同时,积极尝试将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开办与农村信贷的发放协同对接。通过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开展,为贷款或担保提供保证,从而增强农村金融产品的供给能力。 2.推出适合农、林、牧、渔业各具特色的保险品种 现在各保险公司对农村销售的人身保险产品有:“统一城乡养老保险”、“新农合保险”、“一生无忧年金保险”、“金佑人生”等,尽管都是为农民专门设计的保险产品,但保费都偏高,难以适应农民消费能力。保险公司普遍缺乏对农村保险市场的研究和开发,现在农村使用的农村机具越来越多,建议保险公司对于这类险种从家庭财产险中分离出来,根据不同的机械类型,不同的风险等级设计出不同的农机具保险产品,使得农民在使用农业机具时尽量减少后顾之忧。同时,要大力推出包括“烟草生长期险”、“特种种植险”、“特种养殖险”、“家禽疫病防治险”在内的特色险种,试行推广地域性的产品差别费率。可以针对农民低保费的特点下调保障额度。 目前,我国巨灾风险发生的频率与概率越来越大,建议尽快建立起巨灾风险基金,完善巨灾风险防范体系,由各级政府的财政进行拨款支持,在大灾之年对遭受巨灾损失的从事农村保险的保险公司提供专门的补贴,以减少商业保险公司因巨灾风险而造成的额外损失。 3.建立新农保与农村商业保险衔接的制度 保险公司应改变仅仅提供低端经济补偿的方式,还应与农村社会保险进行衔接,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提供商业保险的社会管理服务,虽然“新农合”保险是由政府组织引导,农村居民自愿参加,按照个人缴费、集体扶持、政府补助的方式筹集资金,实行门诊统筹与住院统筹相结合的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但保障程度不高。因此,应该建立“新农合”与农村商业保险的衔接制度,对具有一定经济能力的农民,可以适当补充商业保险对其保障水平进行补充、完善。养老方面可探索储蓄年金保险,医疗保险可加强与农村合作医疗的合作与补充,形成农村合作医疗、合作医疗补充保险、商业保险并存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切实为农民提供多层次、广覆盖的医疗保障。 4.加强农村保险机构网络建设 农民居住分散,如何建立农村保险机构一直是个难题,营销查勘人员如何与广大农民建立持续的联系是一直困扰保险公司的问题。保险公司可实行兼业营销团队制,在农村普遍实行村干部兼职的方式,也可以在每个村选取驻村人,利用村干部和驻村人良好的人脉优势和口碑,作为保险公司兼业人拓展业务,建立村级的保险基层机构。驻村兼业员既是保险宣传员、推广员又是保险销售员,能够用比较通俗、幽默的语言让农民迅速对保险产生兴趣,宣导风险保障理念,提高农民防范风险的能力。同时,要定期对驻村保险兼业人进行管理、培训,要求他们能够及时摸清保险标的即存状况,为准确定损奠定基础。 5.制定农村商业保险的法律制度 由于现有的《保险法》不适用于农业保险,造成农业保险至今无法可依,经营模式不稳定、大灾风险分散制度缺位,尚未建立农业保险持续的发展机制和补贴机制、费率精算和调节机制。因此,保监会必须尽快制定农业保险的法律制度,坚持已经确立的农业保险补贴制度,而不是一时一个政策,加快建立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制度,尽早建立农业保险费率精算制度及合理调节机制,完善农业保险经营模式,通过推广贴近当地实际的险种,提高投保率,扩大投保范围来进一步保障农民的利益。 结语 农村商业保险的发展仅靠政府投入是远远不够的,需要科学的顶层设计,通过制定专门的农村商业保险法律,使政府的补贴规范有效,使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公司很好地衔接,保险公司和农民才能积极的参与其中,才能提高农民的风险保障作用。 农村商业保险发展探讨:我国农村商业保险发展的现状 摘要:农村地区的主要经营项目就是农、林、牧等产业,一直以来农村产业因较高的经营风险和赔付率,使众多保险公司望而却步。本文针对农村商业保险市场特点及发展现状,探究开发农村商业保险的可行性,并就农业商业保险的开发提出中肯的建议。 关键词:农村 商业保险 发展现状 1 目前农村商业保险市场发展的主要特点 1.1 营销网点逐步增多,营销规模持续扩大。最近几年,随着社会经济多元化趋势的增强,区域经济异军突起,保险公司瞅准区域市场,将分支机构延伸至各个县域,营销规模辐射大部分农村地区,带动农村保险市场快速发展。 1.2 险种增多,市场份额相对集中。保险公司拓展业务的过程中,瞅准市场动向,针对不同消费人群,推出了多个险种,为城乡居民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保险需求。 1.3 县域人身保险快速普及,财产保险发展速度相对滞后,农业保险几乎空白。 1.4 农民的收入有所提高,参保意愿强烈。近年来,随着三农政策的提出,各种惠农政策纷纷出台,农民通过外出打工或进行特色种植获得了较高的经济收益,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逐渐成为农民关注的焦点。一项关于保险的问卷调查显示,大多数农民都有参与社会保险的意向,在养老问题上,62.65%的调研对象期望通过养老保险来解决养老问题。如果财政有补贴,愿意参加农保的占被调查人员的87.84%。 2 农业保险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成因 一是农业保险缺乏经营主体;二是农业对自然的过分依赖,生产周期长、投资回收慢,潜在着巨大的自然风险,商业保险公司无力独立承担农业风险;三是保险费率偏高,抑制了农民对保险的需求;四是农业保险缺乏政府有力的支持;五是宣传不到位;六是各保险公司“三农”服务的意识不强,制约了农村保险事业的发展。据调查,农民对保险有五盼,一盼雹灾保险,二盼种植业灾害保险,三盼牲畜保险,四盼养老保险,五盼医疗保险。 3 制约我国农村商业保险发展的障碍因素 3.1 农业保险业务萎缩,难以满足农业发展的有效需要。20世纪90年代中前期,人民保险公司的各分支机构专设了服务农村生产的农业保险科,入保范围涵盖了果蔬种植、特色养殖以及麦收等项目,但随着商业保险时代的到来,单设的农业保险科以及相应的保险服务被取消,只开设了农作物火灾、冰雹和家庭财产责任保险等几个险种,公司所有的险种服务中,真正为农业生产服务的保险项目还不及所有财险种类的十分之一,而且已有农险种类少,份额有限。农业保险之所以无法在农村地区普及,主要是因为农业灾害多、风险大,出现后事故鉴定困难,赔付率高,而保险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这与商业化经营目标明显冲突,因此保险公司很少参与农村险种的开发和经营。 3.2 保险产品设计存在缺陷,与农民支付能力形成较大的差距。现阶段,大多数保险公司基于上述因素的考量,只将经营规模定位在城镇地区,但是在推出新险种之前,大多数都未针对农村市场进行调研,致使保险产品趋同性较强,有的与农村生产特点不符。 4 我国农村商业保险发展的建议 4.1 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农业保险体系。鉴于农业生产的风险性和商业保险公司的盈利性特点,笔者建议成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针对农、林、牧等农业生产活动提供保险服务。当前,为积极响应我党关于三农建设的号召,提高商业保险公司服务农业的积极性,使社会经济发展成果惠及更多农民,可增进政府与保险公司的交流与合作,对致力于农村保险事业的商业保险公司给予更多政策支持,重点加强入保环节和出险后理赔环节的政策扶持:在入保环节,根据农户入保比例给予相应的补贴;出险后的理赔环节,根据保险公司赔付额的一定比例对保险公司直接补贴。 4.2 规范商业保险公司对农村市场的营销服务机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政策方针的提出,增强了保险业业务向农村地区辐射的可能性,并为其业务规模的拓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商业保险公司应瞅准市场先机,乘势而上,首先,加速农村保险产品的研发。针对农村地区的生产条件改造现有保险产品,加速新险种的开发,根据农村地区生产特点,尽量减少保费比例,扩大保险辐射范围,从而惠及更多农民;其次,加速农村保险机构网络建设。优化农村保险机构网点布局,尽量将营业网点延伸至偏远地区,扩大业务规模,活跃农村保险市场;第三,加强营销队伍培训和管理。保险营销人员是公司的“门面”,营销人员的行为和气质直接影响广大农民对保险公司的评价,公司应定期针对营销人员开展培训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其业务技能和职业操守。此外,公司应该建立一套员工考评机制,不仅要重视保费收入增量,还应该维护好保户资源。 开发农村商业保险,可有效防范化解被保险人因疾病、意外等因素造成的巨大经济损失和人体伤害,促进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农民的收入一直处于较低的水平,天灾人祸往往会加剧其贫困程度,政府扶持商业保险公司开拓农村保险市场,可以使社会经济发展成果惠及更多农民,同时也有助于缓解社会矛盾。解决农村的保险发展问题不仅是保险业的重要任务,也是一项惠及全国所有农民的事业,是我国政治与经济发展以及人文发展水平的重要体现。 农村商业保险发展探讨:探讨农村商业保险市场发展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我国农村地区保险市场需求旺盛。近年来,尽管农村商业保险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但仍存在一些梗阻,影响到新农村建设的进展。本文建设通过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农业保险体系,规范营销服务机制,健全监管机制等措施,进一步完善农村保险市场。 关键词:农村,保险,发展 保险具有风险疏散、经济补偿和社会保障的功能。长期以来,我国农业、农民和农村一直处于弱势地位,如何有效发挥保险的救济和保障作用,加快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应成为当前深入研究的重要课题。为此,笔者以保险业相对发达的烟台市为例,深入剖析农村保险市场发展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障碍,并就农村保险体系再造问题探讨对策思路。 一、目前农村商业保险市场发展的主要特点 目前,保险业在部分农村地区已经得到了广泛开展。烟台作为全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之一,近年来随着经济、金融的快速增长,农村保险市场也得到较快的发展。2006年,烟台市保险费收入411570万元,其中所调查的9个县市合计保费收入接近烟台市总量的一半。全市人均交纳保费633.z元,同比增加71.2元,保险密度居全省第一,但在保险总量快速增长的同时,农业保险业务发展缓慢。 (一)机构网点快速增加,营销队伍不断壮大 近年来,随着区域经济优势的凸现,众多的保险公司落户烟台,并在县域大量增设分支机构,直接向广大农村地区辐射,带动农村保险市场快速发展。目前,烟台市有28家市级保险机构,其中财产保险13家、人寿保险9家,共辖设320个分支机构,其中在9个县市共有县级保险机构94家,均设在县城所在地。有的保险机构如中国人寿还在县以下乡镇设有保险代办处,据初步统计,9个县市共有保险网点120多个。随着机构的扩展,全市保险从业人员已达到2.3万人,其中,营销人员达2万多人,形成了一支庞大的营销队伍。 (二)保险产品种类较多,市场份额相对集中 各保险公司在业务发展中,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适时推出了多样化、个性化的保险新产品,不断满足城乡居民全方位、多层次的保险需求。据统计,目前,县域保险机构累计开办保险产品110个,其中财产险60个,人身险50个,城乡之间在产品种类上相差无几。从保险产品的市场份额看,人身保险占据绝对多数,人身保险保费收入一般是财产保险的3—4倍,农村市场份额差距略低o-人身保险市场以寿险和分红险占比较大,2006年,烟台市该两类保险保费收入分别为100736万元和107373万元,占比为31.81%和33.9%;财产保险中机动车险占有较大的比重,2006年,该险种保费收入占财产险保费收入的80.46%。 (三)县域人身保险发展较快,财产保险发展相对迟缓,农业保险几乎空白 近年来,随着保险知识普及和保险营销力度的加大,农村保险市场得到广泛拓展。据对烟台9个县市区的180户农民问卷调查,有127户办理过保险业务,另有35户有办理保险的愿望,分别占调查样本的70.6%和19.4%;所办理的保险种类以人身(寿)保险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居多,办有该两种保险的分别占全部调查农户的45.7%和43.3%,而财产保险则不足15%。由此可见,在现有的保险品种中,农民对人身健康、养老保险情有独钟。从烟台市保费收入的区域结构,也可以看出县域人寿险业务呈较快的增长趋势。2006年,9个县市全部保险费收入占烟台市的比重为51.8%,同比提高4.6个百分点,其中人身保险占比提高4.7个百分点,财产险占比下降7.1个百分点。在财产保险业务中,农业保险占比微乎其微,全辖只有1个县(市)办理了农作物火灾险,其他各县市均未办理农业保险业务。 二、制约农村商业保险发展的障碍因素 (一)农业保险业务萎缩,难以满足农业发展的有效需 上世纪90年代中前期,人民保险公司的各分支机构专门设有农业保险科,开办的保险品种涉及麦收、特色养殖、水果蔬菜等,但随着保险公司的商业化改革,已不再单设农业保险科,并相继取消了麦收、特色养殖、水果蔬菜等险种,目前烟台开办的仅有农作物火灾、冰雹保险和家庭财产责任保险等几个险种,在众多的近60个财险种类中,涉农险种占比不足10%,品种少、份额低。农业保险萎缩的主要原因是,农业灾害多、风险大,出险后勘查难、赔付率高,与保险公司的商业化经营目标明显冲突,基于此,诸多保险机构都纷纷退出了农业保险市场。 (二)保险产品设计上的缺陷,与农民的支付能力形成较大的差距 目前大部分保险公司将产品定位于城镇市场,产品设计趋同性较强,普遍缺乏对农村保险市场的研究和开发,少有推出适合农民和农村特点的保险新品种。而农民与城市居民在收入水平上存在明显的差异,据调查,2005年,烟台市各县市区农民人均收入较城镇居民普遍 要低一半以上,平均收入额要少5000-6000元,将适用城市的保险产品向农村延伸,必然超出农民的消费能力。在所调查的180个农户中,有53人未办理过保险,占调查农户的29%,其中因保险价格偏高而缺乏一定经济能力的有31人,占比为58.5%。产品设计上的偏差,降低了农民的投保意愿。 (三)业务发展不够平衡,市场监管存在盲区 目前,商业保险公司在业务发展中存在三个方面的不平衡:一是地区间机构设置存有偏差。烟台市全辖共有保险分支机构超过300家,其中占全市人口总数80%以上的9个县市却仅拥有三分之一的保险机构。同时,县域间的机构分布也不平衡,经济发达的龙口市现有保险机构17家,另外还有多家保险公司拟在此设立营销服务部;而人口相当、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另一县(市)只有保险公司6家,该市2005年人均保费收入仅为38元,较烟台市平均水平低524元。保险业务发展状况虽然取决于多方面因素,但机构布局上的不合理,进一步加剧了发展状况的失衡。二是展业、理赔质量态度相差迥异。调查反映,保险公司普遍存在重展业、轻理赔的问题,对客户投保和缴费服务热情、不厌其烦,而出险后理赔时则手续繁琐、条件苛刻,个别甚至存在故意刁难的问题。在对保险公司服务满意度调查中,对保险理赔存有意见的占有较大的比重。三是保险业务发展与市场监管不相对称。当前,部分地区保险业务发展势头已接近于银行业,但在市场秩序管理上则与银行业差距较远。目前,保险监管机构设至省级或较大城市,地级以下只有保险业协会,市场监管力量明显不足。而诸多保险公司都实行营销机制,营销人员良莠不齐,为了提高业绩而进行不实宣传甚至相互诋毁的现象时有发生,不同程度地破坏了正常的竞争秩序,导致出现大面积的退保问题。2006年,烟台市人身保险退保率为10.81%,同比提高1.94个百分点。 三、完善农村保险市场的政策建议 当前,我国农村的自然、地理和经济发展环境,决定了其在农业、医疗、养老等方面潜在巨大的保险需求,迫切需要政策的、商业的保险产品为“三农”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为此,就完善农村保险市场、推进农村保险业务发展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农业保险体系。 鉴于农业生产的风险性和商业保险公 司的盈利性特点,建议尽快成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推出农、林、牧、渔业各具特色的保险品种。在目前情况下,为提高农民和保险公司办理农业保险的积极性,增强农业的保障功能,可采取政府扶持与商业运作相结合的农业保险模式,在两个环节发挥政府的扶持作用:人保环节,按照保费的一定比例对农户予以补贴;出险后的理赔环节,按照赔付额的一定比例对保险公司直接补贴。通过适度扶持,降低保险公司亏损,提高农业防灾、减灾和救助保障能力。 (二)规范商业保险公司对农村市场的营销服务机制 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保险业提供了新的机遇,开辟了广阔的市场空间。针对目前农村保险市场的现状,各保险公司应从三个方面转换经营理念,规范和完善保险营销服务。一是加快农村保险产品研发。结合农村实际,有重点地改造现有保险产品,开发推广新产品,满足农民低保费、低保障、广覆盖的保险需求。二是加强农村保险机构网络建设。合理调整农村保险机构的布局,在网点设置上应适度向偏远农村地区倾斜,增强对农村保险市场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三是强化营销队伍培训和管理。营销人员是体现保险公司形象、开展对外宣传的窗口,对其培训,既要具备精良的展业技巧,更要具备过硬的职业操守;对其考核,既要注重保费收入增量,还要考虑保户资源的稳定性。通过把好营销关口,提高保险经营绩效,消除社会各界对保险行业的偏见。 (三)健全农村保险市场监管机制 首先,引入同业竞争监督机制。在目前的监管体制下,监管机构应加大引导力度,鼓励各保险公司逐步向农村延伸触角,增加农村保险市场主体,通过适度的同业竞争,达到相互监督、相互规范的目的。其次,健全保险协会网络体系,重视发挥保险业协会的监督作用,督促各保险机构严格遵守保险同业自律公约,对违法违纪行为按职能范围及时做出处理,切实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再次,加强行业监管力度,建议在地市级城市设立保险监管分支机构,加强对县域保险市场的监督管理,促进保险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自然灾害是无法避免的,无论是旱涝天气,还是地震、火山等,进入21世纪以来,经济增速明显,但巨灾所造成的恶劣影响也在急剧赠涨。如何有效规避巨大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如何合理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积极研究和探索保险风险证券化的合理路径,建立我国的巨灾风险保险补偿机制,已经成为巨灾风险管理的应有之意。 1利用证券化产品化解巨灾风险的紧迫性 巨灾风险是比较大的,一旦发生巨灾,将出现前所未有的灾害和损失。为了有效缓解巨灾造成的巨大经济损失,亟需要运用科学的方式来应对巨灾,有效降低巨灾的经济损失。一般而言,巨灾的补偿方式主要是政府的无常赈灾和救济。但这种救济方式的整体能力不高,整体数额也较低,很容易造成巨大的财政负担。因此,积极通过证券化产品来化解巨灾风险是一条快速且有效的途径。 1.1巨灾损失补偿机制比较 补偿巨灾损失的内生方式主要有国家补偿和市场转移与分摊两种方式,科学合理、全面有效的巨灾损失补偿机制应以激励、效率和公平为目标。相比国家相对固定的补偿机制,相比国家补偿范围的局限性,后两者补偿机制往往更加注重效率,也更加注重激励。因此,可以说这种融入市场机制的补偿方式,能够在激励方面得到体现,但却无法体现出公平性。但这恰恰是国家补偿机制所具备的特点之一。但纵观近些年来,我国巨灾所造成的巨大经济损失是非常庞大的数量,但国家补偿的数额确实相对比较小,两者之间的差距是一条巨大鸿沟,仅仅依靠国家补偿来有效补偿巨灾损失,显然是九牛一毛。这种相对比较科学的方式,能够真正实现风险的转移,这对淡化政府作为“最后再保险人”的角色,改善了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的资本结构,实现保险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资本的有效流动。 1.2市场需求量不断增加 我国是一个灾害频发的国家,巨灾发生的次数更是屡屡可见。为有效降低巨灾的风险损失,为有效转移风险,人们逐步提升了对保险的重视和认知。相比依靠政府来承担风险,或者独自承担风险,人们已经认识到了通过保险来分担风险和降低损失。通过投保等方式,能够有效降低自身的损失,同时还能够有效降低自身的经济损失,进而实现风险的合理转移,进而实现巨灾损失的有效补偿。所以,从市场方面的角度来讲,人们对于巨灾风险的认识逐步提升,人们对于巨灾风险的需求也在不断提升。但巨灾损失是非常庞大的,在投保数量不断增加的今天,一旦发生巨灾,那么保险公司的压力也是非常大。因此,积极探索保险公司风险的再转移机制,能够有效分担保险公司的压力。通过运用风险证券化技术,保险公司可以将超出自身承保能力的风险业务出售给资本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实践证明,这种科学的风险转移方式,能够有效缓解政府的压力,同时还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实现风险共担和风险转移。 1.3能够有效缓解供需之间的矛盾 巨灾的经济损失是非常庞大的,甚至是难以估量的。一旦发生巨灾,那么保险公司可能会面临巨额的赔付,这无论对于哪一家保险公司而言,都是难以承担的巨压。因此,很多保险公司为了缓解压力,为了降低自身的损失,往往在办理保险的过程中,增加不少的附加险。比如还有不少保险公司在巨灾投保的过程中,将一些自然灾害作为免除责任,如地震、海啸等。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关键在于这部分保险的额度非常巨大,保险公司无力承担。比如当发生地震灾害时,受灾人群也是相对庞大的,若这些人都在同一家保险公司进行投保,那么这家保险公司将可能面临巨大的赔付压力,甚至可能会发生破产。当前我国保险市场的整体供给量明显不足,难以满足市场的切实需求。为有效提升财务的整体安全与稳定,保险公司亟需要进行风险转移,并尽可能扩大投保范围,有效优化投保能力,切实满足保险市场的需求。在保险市场蓬勃发展的过程中,我国保险公司的数量虽然不断增加,但保险公司的能力却明显不足,保险公司的财务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在资本市场快速发展的今天,保险公司的承受能力明显不足,但保险公司却可以将风险转移给日益发展的资本市场。资本市场的资金是非常雄厚的,资本市场的潜力也是非常巨大的,保险公司优化自身的保障能力,完全可以依托于资本市场来寻求资金支撑,进而满足保险市场的实际需求。 2保险风险证券化视角的巨灾风险管理 保险风险证券化实际上就是将保险公司的风险转移给证券市场和资本市场,虽然资本市场的资金力量是雄厚的,但往往伴随着巨大的风险。如何有效强化巨灾风险管理,真正发挥保险风险证券化的真正效用,这就需要加强巨灾风险管理,提升巨灾风险管理的水平和能力。 2.1合理划分政府和保险企业的职责 我国是一个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巨灾保险的市场份额是非常庞大的。一些没有保险和保障能力的保险公司为了分得一杯羹,往往肆意进入保险市场,这本身扰乱了保险市场的经营秩序。因此,加强巨灾风险管理,需要率先明确政府和经营企业的权责。一方面,积极构建巨灾保险制度,明确保险公司的资质和权限。保险公司在经营巨灾保险时,需要依托于制度规划予以科学审批,有效审核它们的资质,科学明确它们的经营范围和权限,加强认证管理和资质把控,避免不符合资质的保险公司乱入保险市场;另一方面,加强政府引导,明确政府职责,放宽政策准入,给予适当的优惠政策。政府作为保险公司的宏观指导者,应该加强保险公司的认证,提升保险公司的补贴范围,加强保险公司的认证管理,积极实施特许经营,明确经营巨灾保险所应补贴的项目及比例,享受税收优惠的范围与比例等。此外,在保险公司的经营过程中,政府部门还应该明确自身的职责,合理划分自身的界限,明确自身最后保险人的角色。比如在巨灾发生后,应该合理划分保障机制,明确各自承担的一部分,做到权责清晰、比例适当、保障有效、全面精准,综合性提升保险风险的管理水平。 2.2健全资本市场的运作机制 保险风险证券化实际上就是将保险公司的风险转移到资本市场上,依托于资本市场雄厚的资金,依托于资本市场完善的机制,有效提升风险保障能力。基于此,为真正加强巨灾风险管理水平,优化巨灾风险管理能力,应该建立健全资本市场的运作机制,确保资本市场高效稳定运行。当前我国资本市场还处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相关机制不完善,相关体系不科学,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资本市场的运行质量,同时也影响着保险风险证券化的稳步推进。因此,加强巨灾风险管理,提升巨灾管控能力,应该建立健全资本市场的运行机制。一方面,积极创新金融产品,不断优化金融方式,稳步推动资本市场健康、合理、有序运行。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程度还比较低,金融产品的种类也比较单一,巨灾风险管理能力有待提升。因此,加强巨灾风险管理,提升保险保障能力,积极推动保险风险证券化,这就需要建立健全和完善资本市场运行机制;另一方面,保障资本市场的稳定运行,提升资本市场的管控能力,严格打击资本市场上不规范的行为。同时,明确资本市场的主体行为,严格监管资本市场不合理行径,保障信息披露的科学全面与及时有效,综合性提升资本市场的运行水平。 2.3构建规模化的市场供给体系 保险风险证券化作为我国资本市场上一种全新的投资模式,产品的供给方和需求方亟待通过市场渠道建立交易关系。当前我国巨灾风险管理面临着比较严重的挑战,关键在于供需之间缺乏平衡性和科学性。基于此,加强巨灾风险管理水平,应该构建规模化的市场供给体系。一方面,在资本市场运行过程中,应该构建一大批投资机构,有效规范资本市场的运行,合理调整资本市场的供求关系,以保障保险风险证券化的稳步推进。同时,加强投资机构的宣传引导,明确这些投资机构的主体责任,有效提升投资机构的风险管理能力及市场调节能力。另一方面,合理有效推动保险业和证券业的交流与合作。保险风险证券化是保险风险转移和分担的有效途径,推动保险业和证券业的高度融合,能够提升保险公司的整体保障能力,能够有效实现巨灾风险的科学管理。 2.4科学创新巨灾证券产品 保险风险证券化的科学实施,离不开创新化的巨灾证券产品,离不开证券市场的全面创新。基于此,加强巨灾风险管理,应该科学创新巨灾证券产品,有效提升巨灾证券产品的种类。一方面,保险公司可以积极主动投身于资本市场,结合市场需求,结合发展方向,有效创设巨灾证券,不断提升自身的风险管理能力和水平。保险公司对于证券市场,实际上就是一种风险分担的方式;另一方面,积极借鉴国外经验,保险公司还可以结合自身的发展需求及投保范围,有效创新巨灾证券产品。国外发达国家在发行巨灾证券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我国保险公司完全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巨灾证券的类型和种类,实现保险风险转移。此外,保险公司在发行巨灾证券的过程中,还可以结合投资机构的需求,发行一些符合投资机构的巨灾证券。相比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具有较强的风险应对能力,机构投资者具有较完整的信息分析能力,能够有效规避风险,实现巨灾风险管理。 3结语 我国是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为有效降低经济损失,应该加强巨灾风险管理。为提升保险公司的风险防控能力,应该积极推行保险风险证券化,有效对接保险市场和证券市场,综合性提升巨灾风险管理能力。 参考文献 [1]李子耀.我国巨灾风险证券化实施路径研究——以巨灾债券视角[J].经济视角,2017(1). [2]段昭.巨灾保险证券化研究——以我国地震灾害为例[D].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5. [3]韩霜,李曼曼,鞠亚双.我国农业巨灾风险证券化研究——以巨灾债券为例[J].安徽农学通报,2017,23(13). 作者:柴莎莎 单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
商业健康保险论文: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分析论文 摘要:目前商业健康保险正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成为大家解决医疗费用问题的最佳选择。但是,我国保险市场上的健康保险产品品种单一,缺乏专业的经营机构和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为了更好地发挥商业健康保险的作用,必须走专业化经营之路。 人生一世,最宝贵的是生命,但没有健康,其他的又何从谈起呢?健康保险在中国该如何发展,成为每个人思考的问题。笔者针对当前中国健康保险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发展健康险的一些建议。 一、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的保险业发展迅速,保费收人以超过30%的速度增长。与此相反,商业健康保险业从建国到医疗体制改革之前,几乎处于停滞状态,在医疗改革之后,才开始缓慢发展,但总体水平远远落后于广大群众的需求。总的来说,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业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健康保险品种单一,覆盖面窄 2003年7月18日,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起草的《健康保险管理暂行办法))(草拟)的讨论稿中写到:“健康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使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发生的费用或损失获得补偿或给付的一种保险。”这在中国是首次对健康保险的概念和业务范围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文件中还写到:“健康保险具体包括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失能收人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目前在中国保险市场上健康保险产品的种类主要包括疾病保险、医疗保险,而失能收人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在国内保险市场上几乎还是空白。 用工制度改革后,公费医疗面日益窄小,个人支付医疗费用的群体范围扩大,同时对医院有关数据和全社会的患病的概率难以掌握,给保险费率的精确计算带来一定的难度。此外,药品的价格普遍较高,随着医药科学的不断进步,检测手段日益改进,带来昂贵的医疗费用,使商业保险望而却步。尽管这几年保险公司也推出了不少新险种,但也只限在重大疾病,对覆盖面较大的疾病险种还显得苍白无力。另外,因为中国的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严重及中国的家庭结构倒置,护理保险在中国的发展前景非常好,但要发展起来仍需要相当长的时间;而对于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是一个全新的领域,大部分业内人士认为在现阶段中国发展这种险种的难度很大,主要障碍是缺乏社会诚信体系,保险公司很难控制风险。据统计资料显示,2003年1—7月份,我国健康保险保费收人148亿元,只占到同期寿险保费收人的8.9%;2000年我国卫生总费用4764亿元,商业保险公司的健康保险赔付额为12.9亿元,仅占全国卫生总费用支出的0.2%,我国健康保险覆盖面之窄是显而易见的。 2.没有专门经营健康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 首先,从法律规定上看,没有明确界定健康保险业务的性质。2003年1月1日实施的修改后的《保险法》规定:“同一保险人不得同时兼营财产保险业务和人身保险业务;但是,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定,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这一规定改变了原来健康保险业务只能由人身保险公司经营的局面,在一定程度上承认了健康保险业务与人身保险业务的差异。但是保险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又规定:“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我国《保险法》仍将健康保险归为人身保险业务,保险业务的一些基本原则如补偿原则、代位原则和分摊原则在法律上仍不适用于健康保险业务,但实际上,健康保险区别于寿险,它比寿险更复杂,在理赔、定价、受益等方面要考虑的因素较多,而在某些方面却与财产保险有相似之处。 其次,从国内经营情况看,目前经营健康保险业务的公司,大都是经营寿险业务的公司,由于对健康保险在风险本质、精算方法、管理技术、服务内容等方面与寿险业务的差异性认识不足,从而在经营行为上表现出对不同人群的健康保险需求缺乏认真研究,不下功夫开发健康保险的风险控制技术,不注重建立健康保险的管理体系和专业人才队伍,而是沿用寿险的经营模式和方法在经营健康保险,在与医院的合作和管理方面更是缺乏创新。从发达国家的保险经营上看,寿险与健康保险不能或很少混业经营,有的国家将健康保险划为保险业的第三产业,在经营中与寿险和财险都区别开来,在精算上要考虑健康保险的长期和短期收益、稳定及波动程度,还有设计的复杂程度。因此,健康保险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独特领域,应有专门的健康保险公司来独立经营。 3.缺乏有效的风险管控体系 长期以来,由于公费医疗、劳保制度的存在,“病人看病,家属、医生搭车,国家买单”的思想普遍存在,而且根深蒂固,被保险人很难被带进商业保险的消费中来。在这种情况下,被保险人、医疗服务提供者成为拥有共同利益的行为主体,本毕业论文由整理提供使得保险机构的费用控制很是被动。在健康保险的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存在着最明显的信息不对称,被保险人对自己身体健康状况的了解往往比保险人更加全面,患有疾病的人比健康的人更加容易购买健康保险,这样就会产生逆选择风险,保险公司在核保时稍有疏忽,就有可能引起非常严重的后果。 另外,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道德风险也经常在健康保险中出现,尤其是在重大疾病保险中,更有甚者,被保险人与医生串通一气共同来欺骗保险公司以诈取巨额保险金。同时由于缺乏对疾病的专业知识和医疗技术壁垒的存在,患者只能被动地接受医生所提供的医疗服务,而作为理性经济人的医生,往往做出更合乎自身利益的选择,提供过度的医疗服务。这样肯定会导致不必要的高额检查项目、大处方的出现,而且,由于医疗服务在我国已有多年的发展历史,医疗服务提供者在机构和技术上的发展相对于商业保险来讲远远超前,医院有对医疗消费抉择的垄断权,而商业医疗保险公司很难介入到医疗服务当中,对医疗费用加以监督和限制。 4.商业健康保险在社会医疗保障中的地位不明确,社会大众对商业健康保险的认识还存在一定的偏差,风险防范意识和健康保障意识还不强。 为社会保障重要组成部分,缺乏相应的制度保证。保险公司在承保、理赔核算等经营过程中缺乏以应有的法律规章进行自我保护和规范,有些人可能认为商业健康保险只是社会保障体系的补充。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扩展过程中,各地的执行标准也不完全统一,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保障程度,主管部门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力度和把握尺度等方面也有一定的差异,这种不统一为经营健康保险的进一步发展带来了困难。 当然,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其他因素,如法律环境、政策环境、政府职能的转换、医疗体制、医药销售分配、价格体制等等,都对健康保险的发展构成了干扰。 二、对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建议 1.明确健康保险地位,提高社会公众对健康保险的认识 首先,从法律上界定健康保险的概念,明确商业健康保险与社会医疗保险的界限,认识商业健康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同时,从财政上争取健康保险业务的税收优惠;其次,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民众风险防范意识,用典型事例和客观的数字来进一步说明论证商业健康保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2.研究市场需求,加大创新力度,完善健康保险产品体系 健康保险业务的经营发展需要不断有新的险种来满足市场需求,各保险公司应在遵循商业健康保险的经营规律基础上,以准确的市场定位确定经营领域,同时根据自身的业务规模和管理水平,积极拓展健康保险新的业务领域,逐步完善健康保险产品体系。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试点,积极进行产品品种、经营模式、业务管理水平的创新,相关部门应及时总结经验,并进行推广。 具体来讲,在险种开发方面进行市场细分,提供与不同消费群体的健康保障需求相适应的产品,重点突出险种的保障功能,并积极引导消费者在购买健康保险产品时应着眼于其保障功能。总的原则是:对于低收人、无保障的人群,提供低价格、宽范围、低保障的险种;对于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人群,提供低价格、窄范围、高保障的险种;对于较富裕的年轻群体,提供价格与保障程度比例适中、保障期长、保障范围有针对性的险种;对于高收入的中年群体提供高价位、保障全面的保险产品。对产品推出的顺序问题,由于保险公司在推出健康险种的前期阶段,风险控制技术和经验数据的积累尚有一个过程,在无成熟模式可借鉴的前提下,应优先推出风险较易控制的险种,以团体补充医疗保险、短期健康险、定额给付型险种等业务为突破口,并可辅之以具有附加值的保险产品和服务项目,如开发医疗保险救助卡等,减少一些诸如门诊医疗保险等费用报销型险种的开发和推广。当保险公司风险控制能力达到一定水平时,再逐步扩大责任范围,增加费用报销型险种的供给和提高赔付限额等。待时机成熟后,再适时推出一些老人护理保险、长期住院保险等新型险种。 3.构建科学的专业健康保险经营体系,走专业化经营之路 保险业界应当首先从观念上转变对健康保险的认识,明确健康保险的特殊性,从而才能确保健康保险的专业化发展方向;其次,要设置专业健康保险经营机构,尽快设立一批专业的健康保险公司或在保险公司内部成立专门的健康保险部,同时还要完善各类中介管理主体以确保与医疗服务机构的有效合作,建立起完善的专业化经营体系;最后,从保险公司内部管理上,要完善专业管理制度体系,建立专业的精算体系,注重积累精算数据,加强精算评估,科学厘定产品费率,防范产品开发风险,建立专门的核保核赔体系,制定和实施健康保险核保核赔管理制度,加快研发和推广健康保险专用的核保核赔管理手册等专业技术工具,培养专业化的经营管理人才,开发建立健康保险专业化的信息管理系统。 4.建立有效的风险管控制度 在商业健康保险的经营中,风险控制至关重要,从目前情况看,保险公司风险管控水平严重滞后,已成为制约商业健康保险业务发展的瓶颈,因此在大力推动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专业化的同时,一定要加强风险控制,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管控体系。 首先,要推进医疗服务机构与保险公司之间的战略利益联盟,积极探索医保合作的途径,争取建立起一个政府、保险公司、医院、保户“四赢”的医保合作模式。保险公司可以在实务中采取各种途径,如可以对医院实行公开竞标来选择合作的定点医院,可以不定期地对定点医院的医疗活动进行抽查等等,以有效控制医疗费用,监督医疗服务活动。 其次,一定要严把承保关,本毕业论文由整理提供根据不同健康保险产品的要求,对被保险人进行严格的体检,防止逆选择风险的发生,通过公司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掌握被保险人的健康信息,有针对性地采取预防措施及对医疗服务提供者和患者实施有力监督。同时对一些长期健康保险产品,还要注意调整费率。 第三,在健康保险产品设计时,注意引用医疗费用的合理分担技术。如在条款设计中恰当地应用除外责任,规定合理的免赔额、自负比例和支付限额等。 最后,理赔时一定要查清事实真相,以免发生骗保事件。理赔时除了要求被保险人提供相应资料、文件、单证外,还要去被保险人就医的医院核查,必要时还可与公安机关合作,以确保公平合理的保险金给付。 另外,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对健康保险的监管作用也不容忽视,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应积极探索合理有效的监管模式,以保证商业健康保险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商业健康保险论文:中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对策探讨论文 摘要: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健康越来越重视,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的发展潜力巨大。但综观目前国内的健康保险市场,由于受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其发展速度、规模、质量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显落后。分析了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的发展现状与不足,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相关对策。 关键词:商业健康保险;专业化;建议 构建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一直是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各地方党委政府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全局性问题。商业健康保险是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幸福。大力发展商业健康(医疗)保险,并把商业医保与社会医保结合起来,不仅有利于满足广大群众的医疗需求,而且有利于发展经济、稳定社会。 一、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现状 近几年来,我国健康保险业务量迅速增长。十六大以来,商业健康保险快速发展,年均增长速度高于30%。2006年,健康险保费收入为375.66亿元,同比增长20.28%。2007年健康险保费收入为384.2亿元。健康险在人身险总保费收入的占比由1999年的4.2%增至2006年的8.8%。在业务总量继续增长的同时,健康保险市场和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2006年,近100家保险公司开办了各类健康保险业务,其中包括:人保健康、平安健康等4家专业健康险公司,形成了经营主体多元化的竞争格局,专业健康险公司的保费收入近10亿元,市场份额提升较快。另外,健康保险的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目前已提供健康保险产品近千种,分为医疗保险、疾病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四大类,并开始向居民的健康管理等服务领域延伸。目前虽然产品仍然以疾病保险和医疗保险为主导,但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也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健康保障功能进一步显现。 二、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国商业健康保险近几年获得了快速发展,但总体而言,目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还处于初级阶段,还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集中表现在:一是整体规模小。与国外商业健康保险发展情况相比,我国商业健康保险普及率很低。美国参加各种商业健康保险的人口占85%。我国台湾地区商业健康保险的覆盖率高达96%。2006年我国人均商业健康保险费支出还不到30元,是美国2001年的1/90;2006年我国商业健康保险深度仅为0.293%,低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3%)。二是产品单一、同质性严重、市场供求矛盾突出。虽然目前市场上健康险产品近千种,但基本上表现为与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具有较强替代性的保险产品,或者是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团体补充医疗保险产品。并且集中在定额给付型的疾病保险产品,短期(如一年期)的产品居多。补偿性的医疗费用保险产品如个人住院费用医疗保险、门诊医疗保险产品少;长期保障的产品少。而这些恰恰是老百姓所需要的。这样,市场上一方面表现出社会公众对健康保险需求迫切,另一方面保险公司有效供给严重不足。三是保险费率偏高,保障程度偏低。老百姓生活确实需要商业健康保险,但事实上它与老百姓的距离却很远。对老百姓而言,目前商业健康保险最突出的问题是价格偏高,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是缺乏精算所需的疾病发生率和医疗费用率等基础数据,由于我国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疾病发病率和医疗费用率有很大不同,而且数据变化很快,监管部门要想制定出一张统一的、全国性的发病率表和医疗费用表难度很大,因此国内至今没有一张统一、科学的发病率表和医疗费用表。保险公司为了避免收不抵支在产品定价上偏于保守,而高高在上的价格难以吸引更多的投保人以摊薄风险降低单位保费,从而造成恶性循环。从保障效果来看,保障程度偏低。对于重疾险,保险公司往往把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制定出非常苛刻的理赔条件。与普通人对于疾病保险的直观理解不同,市面上的重大疾病保险并非只要得了保险合同上规定的疾病就可以得到赔偿,事实上要获得赔付,不仅要得规定的病,还要按规定的方法诊断与治疗,甚至还要按规定的症状去生病。在很多情况下,当满足了保险合同的赔付条件,患者已经濒临垂死的境地,从而让疾病保险的保险目的失去了价值和意义。而健康保险的另一大类型-费用报销型保险,往往是一年期的短期险种,续保审察严格,并且有投保年龄上限,因而难以满足消费者的医疗保障需要。四是保险条款不严谨、不完善,管理的随意性大,实务操作不规范、缺乏统一标准。造成这一问题的重要原因在于缺乏专业化经营。目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业务基本上采取附加于人寿保险业务由寿险公司统一经营的模式,缺乏专业性。完全用寿险、财产险的经营理念和组织来经营医疗险,造成产品开发、流程设计、风险评估、风险监控、专业培训和市场营销的系统偏差。 三、发展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几点建议 3.1营造宽松良好的外部经营环境 给予商业健康保险应有的社会地位。国家应将其作为社会医疗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纳入其中,并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形式确定下来。财税政策支持。国家财税部门应该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以鼓励商业健康保险的快速发展。一是应允许经营健康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享受以下税收优惠: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利润免征所得税。二是应允许参加商业健康保险的投保人,其缴纳的保费和获取的保险金享受以下税收优惠:若企业团体投保的保费支出部分,可以在一定额度内列入成本,在税前列支;个人缴纳的保费部分,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且个人获取的医疗保险金也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提高商业健康保险的社会认同感。保险公司应定期运用典型赔付案例,积极宣传商业健康保险在保障社会安定、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的作用,大力普及健康保险知识,增强社会各界的保险意识,以提高商业健康保险的社会认同感与亲和力,使政府重视,政策支持,企业欢迎,百姓拥护。政府在健康医疗保险市场中应发挥积极的作用。政府应在以下方面有所作为:①积极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扩大覆盖面,使广大职工真正享有医疗保障。②加强对医疗服务提供者的管理。这是规范医疗行为、防范道德风险的关键。③对药品生产流通环节进行监控,从源头上治理“回扣促销”等不正之风,使患者既享受到较廉价的药品,同时又保证用药安全。 3.2注重市场调研,把握市场需求,重视产品开发战略 为使推出的健康险产品能够被市场所接受,保险公司必须注重市场调研,掌握不同地区、不同收入层次、不同年龄群体对商业健康险的需求状况,并在市场细分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实力确定目标市场。在险种开发方面,对于低收入、无保障的人群提供低价格、宽范围、低保障的险种;对于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职工人群,提供低价格、窄范围、高保障的险种;对于较富裕的年轻群体,提供价格与保障程度比例适中、保障期限长、保障范围有针对性的险种;对于高收入的中年群体提供高价位、保障全面的保险产品。 3.3实施人才培养战略,强化商业健康保险的专业化经营 商业健康保险是一项专业技术性强、管理难度大的业务,迫切需要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如医学技术人才、精算人才等。保险人在开展健康险业务的同时,应切实加强对健康险专业人才的培养。有计划、有步骤地引进和储备一批医疗管理人才,建立起一支复合型的健康险专业人才队伍。 3.4保险公司应加强医保合作,积极探索与医疗服务提供者之间的有效合作途径 在健康保险的风险控制中,医疗服务提供者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探索建立医保双方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保险公司与医疗服务提供者建立有效合作关系,增强医疗服务提供者的风险控制意识,使保险公司在保证被保险人获得良好医疗保障服务的同时,能够有效控制经营风险。在实务中,医保双方主要有如下合作途径:(1)选择定点医院。保险公司可就健康保险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收费标准、医疗服务质量等内容,在各医院之间进行公开招标,引入竞争机制,从中遴选出若干服务规范、信誉良好的医疗机构,并与之签订合作协议。保户来此就医,只要属于保险范围内的病种,可不先缴费,而是事后由医院凭相关证据与保险公司结算,以切断医疗机构与患者之间的“现金流”。如果非特殊原因,定点医院超过预先约定的费用标准,保险公司就要从付给医院的费用中扣减超过部分。如果节省了费用,医院则可以从保险公司拿到额外奖金。(2)选择合同医生。目前,医疗费用无从控制,其中较大原因乃是病人就医是一种随机性极强的无权选择,缺乏引导性。所以,保险公司有必要在定点医院中再选择合同医生,为费用控制装上“双保险”。(3)相机审查医疗服务。即保险公司可委派资深医师对定点医院和合同医生进行随机抽查,此举意在加强对医疗服务过程的协调管理,审核医院或医生所提供的施治方案和用药在医疗上是否必需和适当,以把好核赔关。(4)大力推进医疗服务提供者的网络建设。在针对医疗服务提供者的管理内容上,保险公司应积极推动定点医院的电子化建设,由从初级的病历调阅、治疗调查等手工管理模式,逐步转变为通过网络化来实现费用控制和医疗服务协调管理,从而形成管理式医疗。(5)保险公司通过参股或控股等方式,参与医疗机构管理,与医疗服务提供者之间真正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统一体。总之,有效的医保合作模式可创造出政府、保险公司、医院、保户“四赢”的局面:政府解决了医改所带来的重大疾病无保障的难题,保险公司卸去了医疗费用无从控制的隐患,医院在医改冲击后找到了新的利润增长点,保户则获得了一份实实在在的健康保障。 3.5积极探索新型管理控制体系 一是建立专业的精算体系,注重积累精算数据,加强精算评估,科学厘订产品费率,防范产品开发风险;二是建立专门的核保核赔体系,制定和实施健康保险核保核赔管理制度,加快研发和推广健康保险专用的核保核赔管理手册等专业技术工具。 商业健康保险论文:中国商业健康保险问题解决措施论文 关键词:保险健康 摘要:目前商业健康保险正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成为大家解决医疗费用问题的最佳选择。但是,我国保险市场上的健康保险产品品种单一,缺乏专业的经营机构和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为了更好地发挥商业健康保险的作用,必须走专业化经营之路。 人生一世,最宝贵的是生命,但没有健康,其他的又何从谈起呢?健康保险在中国该如何发展,成为每个人思考的问题。笔者针对当前中国健康保险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发展健康险的一些建议。 一、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的保险业发展迅速,保费收人以超过30%的速度增长。与此相反,商业健康保险业从建国到医疗体制改革之前,几乎处于停滞状态,在医疗改革之后,才开始缓慢发展,但总体水平远远落后于广大群众的需求。总的来说,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业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健康保险品种单一,覆盖面窄 2003年7月18日,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起草的《健康保险管理暂行办法))(草拟)的讨论稿中写到:“健康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使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发生的费用或损失获得补偿或给付的一种保险。”这在中国是首次对健康保险的概念和业务范围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文件中还写到:“健康保险具体包括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失能收人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目前在中国保险市场上健康保险产品的种类主要包括疾病保险、医疗保险,而失能收人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在国内保险市场上几乎还是空白。 用工制度改革后,公费医疗面日益窄小,个人支付医疗费用的群体范围扩大,同时对医院有关数据和全社会的患病的概率难以掌握,给保险费率的精确计算带来一定的难度。此外,药品的价格普遍较高,随着医药科学的不断进步,检测手段日益改进,带来昂贵的医疗费用,使商业保险望而却步。尽管这几年保险公司也推出了不少新险种,但也只限在重大疾病,对覆盖面较大的疾病险种还显得苍白无力。另外,因为中国的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严重及中国的家庭结构倒置,护理保险在中国的发展前景非常好,但要发展起来仍需要相当长的时间;而对于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是一个全新的领域,大部分业内人士认为在现阶段中国发展这种险种的难度很大,主要障碍是缺乏社会诚信体系,保险公司很难控制风险。据统计资料显示,2003年1—7月份,我国健康保险保费收人148亿元,只占到同期寿险保费收人的8.9%;2000年我国卫生总费用4764亿元,商业保险公司的健康保险赔付额为12.9亿元,仅占全国卫生总费用支出的0.2%,我国健康保险覆盖面之窄是显而易见的。 2.没有专门经营健康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 首先,从法律规定上看,没有明确界定健康保险业务的性质。2003年1月1日实施的修改后的《保险法》规定:“同一保险人不得同时兼营财产保险业务和人身保险业务;但是,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定,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这一规定改变了原来健康保险业务只能由人身保险公司经营的局面,在一定程度上承认了健康保险业务与人身保险业务的差异。但是保险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又规定:“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我国《保险法》仍将健康保险归为人身保险业务,保险业务的一些基本原则如补偿原则、代位原则和分摊原则在法律上仍不适用于健康保险业务,但实际上,健康保险区别于寿险,它比寿险更复杂,在理赔、定价、受益等方面要考虑的因素较多,而在某些方面却与财产保险有相似之处。 其次,从国内经营情况看,目前经营健康保险业务的公司,大都是经营寿险业务的公司,由于对健康保险在风险本质、精算方法、管理技术、服务内容等方面与寿险业务的差异性认识不足,从而在经营行为上表现出对不同人群的健康保险需求缺乏认真研究,不下功夫开发健康保险的风险控制技术,不注重建立健康保险的管理体系和专业人才队伍,而是沿用寿险的经营模式和方法在经营健康保险,在与医院的合作和管理方面更是缺乏创新。从发达国家的保险经营上看,寿险与健康保险不能或很少混业经营,有的国家将健康保险划为保险业的第三产业,在经营中与寿险和财险都区别开来,在精算上要考虑健康保险的长期和短期收益、稳定及波动程度,还有设计的复杂程度。因此,健康保险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独特领域,应有专门的健康保险公司来独立经营。 3.缺乏有效的风险管控体系 长期以来,由于公费医疗、劳保制度的存在,“病人看病,家属、医生搭车,国家买单”的思想普遍存在,而且根深蒂固,被保险人很难被带进商业保险的消费中来。在这种情况下,被保险人、医疗服务提供者成为拥有共同利益的行为主体,使得保险机构的费用控制很是被动。在健康保险的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存在着最明显的信息不对称,被保险人对自己身体健康状况的了解往往比保险人更加全面,患有疾病的人比健康的人更加容易购买健康保险,这样就会产生逆选择风险,保险公司在核保时稍有疏忽,就有可能引起非常严重的后果。 另外,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道德风险也经常在健康保险中出现,尤其是在重大疾病保险中,更有甚者,被保险人与医生串通一气共同来欺骗保险公司以诈取巨额保险金。同时由于缺乏对疾病的专业知识和医疗技术壁垒的存在,患者只能被动地接受医生所提供的医疗服务,而作为理性经济人的医生,往往做出更合乎自身利益的选择,提供过度的医疗服务。这样肯定会导致不必要的高额检查项目、大处方的出现,而且,由于医疗服务在我国已有多年的发展历史,医疗服务提供者在机构和技术上的发展相对于商业保险来讲远远超前,医院有对医疗消费抉择的垄断权,而商业医疗保险公司很难介入到医疗服务当中,对医疗费用加以监督和限制。 4.商业健康保险在社会医疗保障中的地位不明确,社会大众对商业健康保险的认识还存在一定的偏差,风险防范意识和健康保障意识还不强。 为社会保障重要组成部分,缺乏相应的制度保证。保险公司在承保、理赔核算等经营过程中缺乏以应有的法律规章进行自我保护和规范,有些人可能认为商业健康保险只是社会保障体系的补充。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扩展过程中,各地的执行标准也不完全统一,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保障程度,主管部门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力度和把握尺度等方面也有一定的差异,这种不统一为经营健康保险的进一步发展带来了困难。 当然,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其他因素,如法律环境、政策环境、政府职能的转换、医疗体制、医药销售分配、价格体制等等,都对健康保险的发展构成了干扰。 二、对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建议 1.明确健康保险地位,提高社会公众对健康保险的认识 首先,从法律上界定健康保险的概念,明确商业健康保险与社会医疗保险的界限,认识商业健康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同时,从财政上争取健康保险业务的税收优惠;其次,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民众风险防范意识,用典型事例和客观的数字来进一步说明论证商业健康保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2.研究市场需求,加大创新力度,完善健康保险产品体系 健康保险业务的经营发展需要不断有新的险种来满足市场需求,各保险公司应在遵循商业健康保险的经营规律基础上,以准确的市场定位确定经营领域,同时根据自身的业务规模和管理水平,积极拓展健康保险新的业务领域,逐步完善健康保险产品体系。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试点,积极进行产品品种、经营模式、业务管理水平的创新,相关部门应及时总结经验,并进行推广。 具体来讲,在险种开发方面进行市场细分,提供与不同消费群体的健康保障需求相适应的产品,重点突出险种的保障功能,并积极引导消费者在购买健康保险产品时应着眼于其保障功能。总的原则是:对于低收人、无保障的人群,提供低价格、宽范围、低保障的险种;对于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人群,提供低价格、窄范围、高保障的险种;对于较富裕的年轻群体,提供价格与保障程度比例适中、保障期长、保障范围有针对性的险种;对于高收入的中年群体提供高价位、保障全面的保险产品。对产品推出的顺序问题,由于保险公司在推出健康险种的前期阶段,风险控制技术和经验数据的积累尚有一个过程,在无成熟模式可借鉴的前提下,应优先推出风险较易控制的险种,以团体补充医疗保险、短期健康险、定额给付型险种等业务为突破口,并可辅之以具有附加值的保险产品和服务项目,如开发医疗保险救助卡等,减少一些诸如门诊医疗保险等费用报销型险种的开发和推广。当保险公司风险控制能力达到一定水平时,再逐步扩大责任范围,增加费用报销型险种的供给和提高赔付限额等。待时机成熟后,再适时推出一些老人护理保险、长期住院保险等新型险种。 3.构建科学的专业健康保险经营体系,走专业化经营之路 保险业界应当首先从观念上转变对健康保险的认识,明确健康保险的特殊性,从而才能确保健康保险的专业化发展方向;其次,要设置专业健康保险经营机构,尽快设立一批专业的健康保险公司或在保险公司内部成立专门的健康保险部,同时还要完善各类中介管理主体以确保与医疗服务机构的有效合作,建立起完善的专业化经营体系;最后,从保险公司内部管理上,要完善专业管理制度体系,建立专业的精算体系,注重积累精算数据,加强精算评估,科学厘定产品费率,防范产品开发风险,建立专门的核保核赔体系,制定和实施健康保险核保核赔管理制度,加快研发和推广健康保险专用的核保核赔管理手册等专业技术工具,培养专业化的经营管理人才,开发建立健康保险专业化的信息管理系统。 4.建立有效的风险管控制度 在商业健康保险的经营中,风险控制至关重要,从目前情况看,保险公司风险管控水平严重滞后,已成为制约商业健康保险业务发展的瓶颈,因此在大力推动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专业化的同时,一定要加强风险控制,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管控体系。 首先,要推进医疗服务机构与保险公司之间的战略利益联盟,积极探索医保合作的途径,争取建立起一个政府、保险公司、医院、保户“四赢”的医保合作模式。保险公司可以在实务中采取各种途径,如可以对医院实行公开竞标来选择合作的定点医院,可以不定期地对定点医院的医疗活动进行抽查等等,以有效控制医疗费用,监督医疗服务活动。 其次,一定要严把承保关,根据不同健康保险产品的要求,对被保险人进行严格的体检,防止逆选择风险的发生,通过公司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掌握被保险人的健康信息,有针对性地采取预防措施及对医疗服务提供者和患者实施有力监督。同时对一些长期健康保险产品,还要注意调整费率。 第三,在健康保险产品设计时,注意引用医疗费用的合理分担技术。如在条款设计中恰当地应用除外责任,规定合理的免赔额、自负比例和支付限额等。 最后,理赔时一定要查清事实真相,以免发生骗保事件。理赔时除了要求被保险人提供相应资料、文件、单证外,还要去被保险人就医的医院核查,必要时还可与公安机关合作,以确保公平合理的保险金给付。 另外,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对健康保险的监管作用也不容忽视,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应积极探索合理有效的监管模式,以保证商业健康保险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商业健康保险论文: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各种对策和举措论文 内容摘要: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健康越来越重视,商业健康保险市场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但综观目前国内的健康险市场,也存在不少问题,如产品单一,定价不合理,保险公司风险控制能力薄弱等。为加快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应积极探索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各种对策和举措。 关键词:商业健康保险费率厘定风险控制专业化经营 中国保监会在2000年颁发的42号文件中对商业健康保险作了这样的陈述:按保险责任,健康保险分为疾病保险、医疗保险、收入保障保险。疾病保险指以疾病发生为给付条件的保险;医疗保险是指以约定的医疗费用为给付条件的保险;收入保障保险是指以因意外伤害、疾病导致收入中断或减少为给付条件的保险。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健康越来越重视,以“人的健康”为保险标的的健康保险,存在巨大的发展空间。据专家预测,我国健康险2004到2008年间的市场规模约为1500亿元到3000亿元,而2003年健康险的保费收入不到300亿元,发展空间之大令人吃惊。如何探索中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之路,成为众多保险学者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 一、国内商业健康保险的现状及问题 上世纪80年代初,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开始在国内部分地区试办商业健康保险业务,1996年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推出为契机,健康险业务全面展开,各公司在原有的重大疾病保险和附加住院医疗保险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发出住院津贴保险、住院费用保险和高额医疗费用保险等一系列健康险产品。据国家统计局和中国保监会公布的数据,健康险的保费收入已从1997年的13.6亿元增长到2002年的104.1亿元(见表1)。诱人的数字背后,却是一个效益不容乐观的市场。目前,各家公司健康险的平均赔付率都较高,个别公司甚至达到、超过100%。 综观国内健康保险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产品差异小。尽管目前市场上商业健康险险种已超过300个,但整体上讲,产品差异性不大,主要是重大疾病定额给付保险、住院医疗费用补偿性保险和住院津贴等几类,而高额医疗费用保险、收入损失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综合医疗保险以及专项医疗服务等在国外很普遍的险种几乎是空白。显然,健康险经营的效益不佳使保险公司对开发新险种望而却步,而各家公司也未能在产品差异性上体现出自身的优秀竞争力。 健康险产品在费率厘定上缺乏科学性,存在很大的风险隐患。从精算角度来看,健康险产品的定价基础是疾病发生率、疾病恢复率和医疗费用率,此外,不同地区的疾病发生情况和医疗费用水平不同,一个地区的经验数据不一定适合另外一个地区。我国健康险全面开展只有不足10年时间,保险公司积累的经验数据不足,精算定价中的通常做法是借用外国的数据并加以修改,这样测试出来的费率必然存在较大的误差。再者,目前国外健康险多为短期品种,长期险种几乎全部采用不保证保险费的设计,而目前国内的同类产品基本上都保证续保且保证保险费。随着社会和医学的发展,疾病的种类和发生情况也会有所变化,目前保险公司这种不考虑健康险产品设计时长期风险的做法确实存在很大的风险隐患。 保险公司的风险管控能力薄弱。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对健康险的风险控制能力十分薄弱,特别是难以控制医疗费用支出。健康险不同于普通寿险,它涉及保险人、被保险人和医疗机构三方。目前,保险公司和医院之间没有经济上的共担机制,无法做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保险公司难以介入医疗服务选择的过程中,无法认定医疗服务内容的合理性,也就无法控制医疗费用的支出。而医院由于无需承担任何风险,在自身利益的驱动下,任意增加医疗费用、延长住院时间、虚报医疗费现象时有发生,造成保险公司赔付数额增大。而保险公司尚未建立专门的健康险核保核赔制度,难以控制逆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发生。 这些问题的存在,归根到底是由于专业化程度较低造成的。专业人才匮乏,产品开发技术落后,风险控制能力薄弱,造成赔付率上升,盈利能力下降,直接影响到保险公司经营健康险的积极性和信心。 二、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对策建议 如何对症下药,使商业健康保险突破瓶颈大力发展呢?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国家应进一步明确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界限 因为,一般来说,社会保险只负责基本的医疗保险,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国家财力非常有限,补充医疗保险应交给商业保险公司来经营和运作;我国商业保险公司一直是经营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主体机构,经验最丰富,具有人才和技术优势;根据现行法规,社会保险部门、保险公司、行业内部等都可以经营健康险,多个部门同时经营,各自只注重自己的利益,容易政出多头,不利于管理,也不利于收集数据,不利于精算定价和产品研发等。 2.国家要给予商业健康保险更多的优惠政策 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财政部关于企业为职工购买保险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企业年金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都有了一些列支渠道和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但仍不足以对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产生很大的推动作用,因为对经济效益较好,有能力办理补充医疗保险的企业来说,允许的列支比例太小;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未覆盖的人群,如城镇职工家属、城市流动人口、自由职业者、学生、农村人口等,没有规定明确的列支渠道,也没有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公众个人投保商业健康保险没有给予税收减免。如果国家能给予上述优惠政策,必将迅速推动和促进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 3.要在保险公司与各相关部门和机构之间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 在保险公司与医疗机构之间建立这种双赢机制,会带来诸多有利条件。第一,有利于集合卫生部门、社保部门、保险公司等相关部门的数据,共同建立各类数据库,如投保人数据库、疾病数据库、医疗费用数据库、患者(或被保险人)数据库、药品数据库等。充分共享的数据信息,既便于管理,又便于服务,更重要的是,全面的信息和数据,便于产品的研究和开发,因为缺乏经验数据是制约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研发的重要因素之一;第二,可以有效防范道德风险,减少诸如客户在投保时不如实告知、住院医疗费用单据作假等问题,还可以杜绝或减少医患合谋、医院单独作假“谋取”保险公司利益等行为。 4.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保险意识 目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较慢,除了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原因外,也确实存在公众保险意识不强的问题。目前我国居民储蓄存款高达11万亿元,其中相当大的比例是用来防病养老的,但一般公众都选择存银行,而不选择购买保险,这是公众保险意识很弱的一个明显表现,但其原因归根到底还是保险公司宣传不到位的问题。所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保险意识是目前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当务之急。 5.加强行业自律,制止不正当竞争 在团体健康险的展业中,过去有些寿险公司在与其他公司竞争时,往往采用向投保单位领导层赠送高额保单、返还高比例手续费、赠送汽车等贵重物品等手段来抢业务,企业年金保险的竞争中,采取“零管理费”承保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些自杀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仅搅乱了市场,而且也损害了保险公司的自身利益。只有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市场行为,才能维持商业健康险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 6.积极进行商业健康保险专业化运作的探索 健康保险与一般的寿险险种相比,至少有两点不同之处:一是经营健险技术含量高、管理要求高。比如健康保险的精算,除了要考虑死亡率、利息率和费用率三个因素外,还要考虑疾病发生率、伤残发生率、医疗价格、地区差异等。再如健康保险的管理不仅涉及到核保、核赔、财务、人事管理,还包括医务管理、健康管理等;二是健康保险覆盖面广,涉及人群多。所以,健康险领域对保险公司的专业化要求是很高的,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可以进行的探索有: 目前各家公司应尽快采取在公司内部设立专门的健康险事业部或建立专业子公司的经营模式。由于健康险业务的专业性、技术性和复杂性,保险公司要对其进行专业化管理,即在数据的收集和积累、产品定价、利润核算、风险评估方法、理赔管理、客户服务内容及方式以及与医院合作等方面建立相应的经营手段和风险管理方式。在管理体系上,健康险事业部或子公司应有独立的产品开发部门,负责市场调研、险种开发设计、费率厘定、条款拟定;业务管理部,负责核保理赔、保全等业务规则的制订、实施、检查以及与医院的合作和管理;有市场推动部,负责业务的市场推动、激励、销售的策划、人员的培训以及辅助销售渠道的开拓。这样,既有利于专业化管理,又可以共享资源,能提高经营者的积极性。 随着中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的不断成熟,应积极探索成立专业性健康保险公司的可能性。这种模式可以使公司将全部精力用于健康险业务的经营,在经营方式、风险控制方法、精算体系、保险公司和医疗机构合作、经验数据的处理、产品设计与定价、产品营销等方面进行更加专业化的研究和尝试,推动健康险业务的创新和发展,进而提升我国健康保险行业的专业化水平。另外,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的设立,将有效促进健康保险市场的竞争,刺激原有保险公司加快健康险体系的改造,也有利于与国际保险业接轨,提升我国健康保险行业的经营水平。因此,在条件成熟的前提下,应鼓励商业保险公司独资成立、或与外资公司合资成立专业健康保险公司,这是促进商业健康保险快速发展的捷径之一。 商业健康保险论文:鉴国外做法定位商业健康保险论文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澳大利亚的医疗保障制度简介;澳大利亚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与政策扶持;“全民医保”背景下的商业健康保险定位;促进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政策措施进行论述。其中,主要包括:目前一个相当完善的社会福利网络已覆盖全国各地,社会福利种类多样而且齐全、澳大利亚的医疗系统是由联邦政府健康保险委员会、卫生和老龄部、州和地方政府医疗卫生部门、澳大利亚实行的是全民医疗保险制度、私人健康保险是全民健康保险的重要补充、与之相适应的商业健康保险制度也正逐步得到发展、参加私人健康保险的人数、比例有了明显增加、参保者的年龄结构与性别比例得到了优化、借鉴澳大利亚的经验,对我国商业健康保险进行重新定位、在现有医院体系框架内建立差异化的医疗服务层级、促进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健康保险的协调发展、国家应当为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提供政策扶持等,具体请详见。 摘要:本文在对澳大利亚医疗保障体系分析的基础上,通过运用实证研究的方法对澳大利亚政府促进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三次政策调整做了深入研究。在此基础上提出我国全民医保背景下商业健康保险的定位与发展思路。 关键词: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全民医保 澳大利亚是世界上实行社会福利制度最早、最好的国家之一,1910年开始建立社会福利制度。目前一个相当完善的社会福利网络已覆盖全国各地,社会福利种类多样而且齐全,公民从出生到死亡都可以享受名目繁多的福利津贴。在医疗福利方面,澳大利亚实行全民医疗保健制度,所有公民都必须参加医疗保险。并可免费在公立医疗机构获得基本医疗服务。这样高的医疗保障福利并没有阻碍澳大利亚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有44,9%的澳大利亚人购买了商业健康保险。当前我国正在建立覆盖全体公民的医疗保障体系,即“全民医保”,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对我国商业健康保险进行定位并促进其健康发展?澳大利亚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一、澳大利亚的医疗保障制度简介 澳大利亚的医疗系统是由联邦政府健康保险委员会、卫生和老龄部、州和地方政府医疗卫生部门,以及私立健康机构和私人医疗卫生从业者共同组成。 澳大利亚实行的是全民医疗保险制度.1973年颁布的《健康保险法》规定,每个公民都有享受同等机会的医疗保险.每个居民都必须参加医疗保险,所有居民均可免费在公立医院得到基本医疗服务。澳大利亚于1984年2月建立了全民健康保险制度(Medicare),通过全民健康保险制度和各州的医疗卫生计戈0,全体澳大利亚公民均可享受公立医院的免费医疗服务和全科医生服务。全民健康保险基金一部分来源于1,5%收入税,占20%,其余80%来源于.政府的拨款。目前个人收入税比例为:年收入在5万元澳币以内为1.5%;年收入在5万元澳币以上的为2.5%(不参加私立保险者);收入低于一定标准者免征健康保险收入税。基本的指导思想是“富者多出”和“尽力而为”。国家为病人支付的费用包括:在公立医院的看病费、手术费、住院(包括药品和饮食)费,不包括的费用有:牙科、理疗和按摩治疗、救护车服务等等。结账方式通常情况是,开业医生和医院与政府管理的全民保险基金统一结账。参加全民健康保险的公民可以获得一张保险证(MedicareCard),病人只需刷卡而不需要付现金。根据澳大利亚有关法律规定.医院和诊所不能向病人卖药,因此,同时实行“药品补贴计划”(PBS),政府每年公布一次PBS的药品目录,凡退休者和领取社会救济者(包括子女)在购PBS范围内药品时,不管药品实际价格多少,每张处方付费2.6澳元.当年支出超过135.2澳元时,可领取一张免费卡,凭卡在当年免费购药。对其余人(包括不参加医疗保险的人)每处方付费16澳元,不足16澳元按实际药价支付,当年药费支出超过312.3澳元时可申请优惠卡,当年购药时每处方只付2.6澳元。此外,全民健康保险还担负着在医院外进行治疗的大部分医疗费用,如看全科医生和专家门诊。全民健康保险负责负担这些费用的85%。 私人健康保险是全民健康保险的重要补充。虽然澳大利亚实行全民医疗保险,但由于《健康保险法》明文规定,在公立医院就诊时病人无权选择医生和病房,也不享受优先住院和治疗。因此,在澳大利亚,大约有44.9%的居民同时购买私人医疗保险。私人保险形式有两种:一是单人保险;一是家庭保险。私人医疗保险只提供医院服务,既可去私立医院看病,也可到公立医院以自费病人身份就医,但可选择医生和优先住院,政府负责支付75%的费用。其余由私人健康保险负责。澳大利亚私立医院的床位约占所有医院床位的四分之一。私立医院的开业医生为患者提供大多数无须住院的治疗,他们与领薪医生一道,为患者提供多种医疗服务。参加商业健康保险的澳大利亚人除了可以报销投保人在公立医院和私立医院的医疗费,还偿付投保人接受的一系列非医疗服务的费用,如进行理疗、看牙科以及购买眼镜的费用等全民健康保险不予报销的项目。如一年未使用私立健康保险基金者,还可获得奖励。联邦政府鼓励人们在使用医疗保健作为主要保障的同时也参加私人医疗保险,以更好地平衡公立医院和私立医院在整个卫生系统中的作用。 二、澳大利亚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与政策扶持 伴随着澳大利亚全民医疗保健政策的逐步完善,与之相适应的商业健康保险制度也正逐步得到发展。作为全民医疗保健政策的必要补充,其辅助作用也日益得到体现。澳大利亚的商业健康保险起步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从1997年到2001年,澳大利亚商业健康保险经历了三个主要发展阶段:私人健康保险激励方案(ThePrivateHealthInsuranceIncentivesScheme,以下简称PHIIS)、私人健康保险激励法案(ThePrivateHealthInsuranceIn,cen~vesAct,以下简称PHIIA)和终生健康保险计划(LifeTime]tealthCover,以下简称LTHC)。改革之前,参加商业健康保险的人1:3和比例都不是很高,在1997年只有占全部人口的29.7%参加商业健康保险。政策改革提高了商业保险的参保率,四年之后,也就是2001年,参保人数增加了400万,参保率达到了45%。在这三个改革阶段的实施过程中,政府的作用无疑是促进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主要原因。政策采取了一系列相应的激励措施与政策,并根据实施情况即时进行政策调整,促进了澳大利亚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 在第一个改革阶段,即1997年7月份到1999年1月份实施的私人健康保险激励方案(PHIIS),国家制定了三项具体的激励措施。该政策针对不同的收入群体分别采取不同的规定:人均年收入在3.5万澳元或者家庭年收入在7万澳元以下的个人,政府会每年给予25~125澳元不等的补贴,用以支付私人健康保险费用;人均年收入在3.55万澳元或者家庭年收入在7万澳元以上的个人,政府不再给予补贴;人均年收入在5万澳元以上或者家庭年收入在l0万澳元以上的个人,如果不参加商业健康保险则对其征收1%的医疗附加税。 在第二个改革阶段,即1999年1月份到2000年7月份实施的私人健康保险激励法案(PHIIA),国家制定了两项具体的激励措施。不管收人为多少,政府每年给予30%的补贴来支付私人健康保险费用;对高收人群体,即人均年收入在5万澳元以上或者家庭年收入在10万澳元以上的个人,国家仍然收取1%的医疗附加税。 在第三个改革阶段,即2000年7月份开始实施的终生健康保险计划(LTHC),用来提高私人健康保险的参保率。为了改善风险曲线,确保成员参保的连续性,国家制定了四项具体的激励措施。30岁之前或者在1999年7月到2000年7月期间参加商业健康保险的个人,政府终生给予低额健康保险津贴;在2000年7月,年龄为30岁或者以上的个人国家每年补贴2%的保费,直到补贴至保费的70%这个最高值为止;个人一旦参加了终生健康保险计划(LTHC),将有24个月的停交医疗附加税期,24个月之后该人之前交纳的医疗附加税将以每年2%的额度逐年累积到该人的家庭津贴里;1934年7月之前出生的人可以免除医疗附加税,政府还增加了对澳大利亚老年人的保费补贴:65岁以上的老人可获得35%补贴,70岁以上的为40%。之前参加私人健康保险激励法案(PHIIA)的人仍然按照原有规定实施。 通过以上三个阶段的改革措施与相关的政策扶持,澳大利亚的商业健康保险取得了较大的发展,具体表现在参加私人健康保险的人数、比例的增加以及年龄结构与性别比例的优化。 首先,参加私人健康保险的人数、比例有了明显增加。据澳大利亚私人健康保险管理委员会(PHIAC)和澳大利亚统计局(ABS)的数据,在改革之前的1997年约有776万人参加商业健康保险,约占总人口的29.7%,到2001年这一数字达到1176万人,占总人口比例约为45%,增长了15.3%。在政策实施的短短四年时间里取得了明显的成果。 其次,参保者的年龄结构与性别比例得到了优化。根据澳大利亚私人健康保险管理委员会(PHIAC)和澳大利亚统计局(ABS)的不完全统计,55岁以下的参保人数占总人口比例增长了16.6%;55—64岁男性女性均增长了14%;65—74岁男性增长了7%,女性增长了5%;75岁及以上男性增长了1.4%,女性增长了2.2%。 澳大利亚居民愿意参加私人健康保险的原因:一是政府给补贴,提高了个人缴费的使用效率,激励个人缴费;二是认为参加了健康保险更有安全感,可以解除很多后顾之忧。特别是老年人,其身体状况决定了承担医疗费用的应急成本会很高;三是认为参加了健康保险可以自由选择医生、避免等候期、服务质量好。但是也有一部分居民至今还没参加,他们不参加的原因:一是认为参加健康保险的费用高;二是认为制度没有统一,改革频繁,没有信誉保证;三是认为已经有公共医疗保障,没必要参加私人健康保险;四是有很少一部分人认为身体很好.没必要参加。 三、“全民医保”背景下的商业健康保险定位 澳大利亚的全民医疗保障制度将所有人纳入一个体系中,在这个体系内没有城市居民与乡村居民之分,没有公务人员与非公务人员之分,更没有公务人员之间的等级之分。在这个体系外,也没有一个由国家公共医疗资源建立的,为特殊群体服务的医疗保障体系。全体人民都在同一个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内,享受统一标准的医疗服务及同等的医疗保障待遇。在经历两年多的反复研讨和论证后,我国的新医改方案即将浮出水面。尽管医改方案的设计达十个版本之多,但在医疗保障制度构建上有一项基本原则是达成共识的,即政府须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努力打造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在此指导思想下,截至2007年末,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已经覆盖1.7亿人,7.3亿多农民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针对城镇非从业人员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试点也从今年开始在317个城市全面铺开。澳大利亚与我国国情及经济基础不一样,因此所实施的医保模式也不完全一样。澳大利亚人口少,经济基础好,实行的是全民统一的健康保险,而我国人口众多,经济还不富裕,实行的是针对不同群体分别设计的医疗保险,但是也基本实现了全覆盖,所以全民医保是我们改革的价值取向。在这个意义上说,我国和澳大利亚有相似之处。因此,澳大利亚在全民健康保险制度下的商业健康保险定位和政策对我们全民医保模式下的商业健康保险政策设计具有借鉴意义。 在一个成熟的保险市场,商业健康保险保费收入占人身保险保费收入的比例一般为30%左右。2006年我国的这一占比为8.81%;2005年我国医疗费用支出7400多亿元,同年商业保险支出仅18多亿元,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约5800亿元,医疗费用缺口为78.37%;同年商业健康保险提供的医疗费用支出仅占全国医疗费用支出的3%,个人自付部分的6%。现实表明,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严重滞后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全面推进商业健康保险制度创新是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必由之路。 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存在着一系列的障碍。首先,在整个医疗保障体中,商业健康保险的定位长期以来处于辅助、附属的地位,从制度层面来看,商业健康保险只是作为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没有成为国家医疗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在推行全民医保之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定位是作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补充来设计的,但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推行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建立,使得商业健康保险的空间逐步缩小。其次,政府未能统筹考虑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的协调发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社会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的定位不清,导致的直接结果是商业健康保险可操作的市场空间小,难以充分满足保险经营大数法则的要求,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看,它基本囊括了城市居民中最优质的投保人资源,他们有相当的固定收入,年龄结构也比较理想,而商业保险公司只能做一些补充险或是面向没有固定工作的人群,风险明显偏高。第三,社保机构强制推出企业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失去了在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本应由商业健康保险来经营的补充医疗保险。 因此,需要借鉴澳大利亚的经验,对我国商业健康保险进行重新定位。国务院《关于促进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了商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我们对商业健康保险定位的基础。作为医疗保障制度重要组成部分的商业健康保险应当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这是我们对商业健康保险的基本定位。为此,.整合管理医疗保障制度,最大化发挥医疗保障制度的积极保护作用,最大化改善全体国民身心健康状况,提高全体国民的生活质量和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在这样一个分析框架下来寻求促进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政策思路。 四、促进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政策措施 澳大利亚在社会医疗保险全覆盖的基础上,商业健康保险也得到了很好的发展,这主要得益于政府对商业健康保险的合理定位和政策扶持。政府在建立全民健康保险的同时,为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留出了足够的空间。同时,及时进行改革和政策调整,通过政策激励,使商业健康保险得到了快速发展,参保率不断上高。政府鼓励人们在使用社会医疗保险作为主要保障的同时也参加商业健康保险,以更好地平衡公立医院和私立医院在整个卫生系统中的作用。我国可以借鉴澳大利亚的经验,采取以下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政策措施: 1.在现有医院体系框架内建立差异化的医疗服务层级。需求方面差异化的医疗保险和保障体系必须同时反映在供给方。政府可以考虑加大初级医疗体系建设的投入力度,重新分配目前医院财政补贴的流向。商业健康保险覆盖的中高收入人群的医疗需求可以在相当程度上由市场力量解决,政府应该调整干预方向,保证现有的医院能够为受保障人群提供充足的医疗服务的同时,发展高水平的私立医院。公立医院主要负责基本医疗,费用由社会医疗保险资金支付。私立医院的费用由商业健康保险支付。 2.促进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健康保险的协调发展,有效处理公平与效率问题。国家提供的社会医疗保险要与经济发展水平、财政负担能力相适应,主要为中低收入群体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需求,重点体现社会公平,努力使各类人群享受相同程度的基本医疗保障。基本医疗保障以外的需求,应当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通过灵活多样的商业健康保险予以解决,充分体现不同经济收入水平参保者的权利与义务对等的效率问题。政府可以将大额医疗保险强制从社保机构剥离,交给商业健康保险公司来经营,同时发挥商业健康保险对基本医疗保险拾遗补缺的作用,理论上讲,可以用商业健康保险报销基本医疗保险起付线以下、封顶线以上和介于两者之间需要参保人个人负担的比例。但是为了避免基本医疗保险的共付机制遭到破坏,对于基本医疗保险中需要个人负担的部分,商业健康保险应当在合理的范围内提供额外保障。 3.国家应当为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提供政策扶持。这体现在对参保人的扶持和对保险公司的扶持。由于我国的财力有限,目前的首要任务是建立公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所以让政府直接给商业健康保险的参保人政府补贴的做法暂时还不可行,但目前政府可以做的是对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单位在~定限额内允许税前计入成本,对个人则免缴其购买健康险部分的个人所得税,个人获取的健康保险金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允许使用个人账户余额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提高个人账户的利用效率等。对保险公司的扶持可以体现在把部分社会医疗保险费用收缴和支付业务委托保险公司管理,对鼓励发展的健康险业务免征营业税和所得税,甚至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 4.充分发挥商业健康保险在农村健康保险市场的作用。相对于城市完善福利保障制度而言,农村的健康保险的市场空间巨大。在农村医疗卫生保障体系中,商业健康保险的定位应该是:在农村健康保险市场中的主体地位,以及在多层次医疗保障中的重要支柱。具体措施:培育农民的保险意识,鼓励富裕起来的农民通过购买商业健康保险规避健康风险;在合作医疗中引入保险机制,通过与保险公司的合作,使大数法则和精算技术在合作医疗的运作中发挥作用;推进农村社会医疗保险的商业化运作,例如太平人寿在江苏江阴开展的政府牵头、商业保险参与运作的全市农村健康保险;发展农村补充健康保险,在经济发达的农村,农民对健康和医疗服务水平的要求迅速提高,合作医疗低水平的保障已经不能满足农民的需要,可以发挥商业健康保险的补充作用,满足人们对健康保障的差异化需求。 商业健康保险论文:商业健康保险市场发展论文 国内商业健康保险的现状及问题 上世纪80年代初,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开始在国内部分地区试办商业健康保险业务,1996年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推出为契机,健康险业务全面展开,各公司在原有的重大疾病保险和附加住院医疗保险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发出住院津贴保险、住院费用保险和高额医疗费用保险等一系列健康险产品。据国家统计局和中国保监会公布的数据,健康险的保费收入已从1997年的13.6亿元增长到2002年的104.1亿元(见表1)。诱人的数字背后,却是一个效益不容乐观的市场。目前,各家公司健康险的平均赔付率都较高,个别公司甚至达到、超过100%。 综观国内健康保险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产品差异小。尽管目前市场上商业健康险险种已超过300个,但整体上讲,产品差异性不大,主要是重大疾病定额给付保险、住院医疗费用补偿性保险和住院津贴等几类,而高额医疗费用保险、收入损失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综合医疗保险以及专项医疗服务等在国外很普遍的险种几乎是空白。显然,健康险经营的效益不佳使保险公司对开发新险种望而却步,而各家公司也未能在产品差异性上体现出自身的优秀竞争力。 健康险产品在费率厘定上缺乏科学性,存在很大的风险隐患。从精算角度来看,健康险产品的定价基础是疾病发生率、疾病恢复率和医疗费用率,此外,不同地区的疾病发生情况和医疗费用水平不同,一个地区的经验数据不一定适合另外一个地区。我国健康险全面开展只有不足10年时间,保险公司积累的经验数据不足,精算定价中的通常做法是借用外国的数据并加以修改,这样测试出来的费率必然存在较大的误差。再者,目前国外健康险多为短期品种,长期险种几乎全部采用不保证保险费的设计,而目前国内的同类产品基本上都保证续保且保证保险费。随着社会和医学的发展,疾病的种类和发生情况也会有所变化,目前保险公司这种不考虑健康险产品设计时长期风险的做法确实存在很大的风险隐患。 保险公司的风险管控能力薄弱。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对健康险的风险控制能力十分薄弱,特别是难以控制医疗费用支出。健康险不同于普通寿险,它涉及保险人、被保险人和医疗机构三方。目前,保险公司和医院之间没有经济上的共担机制,无法做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保险公司难以介入医疗服务选择的过程中,无法认定医疗服务内容的合理性,也就无法控制医疗费用的支出。而医院由于无需承担任何风险,在自身利益的驱动下,任意增加医疗费用、延长住院时间、虚报医疗费现象时有发生,造成保险公司赔付数额增大。而保险公司尚未建立专门的健康险核保核赔制度,难以控制逆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发生。 这些问题的存在,归根到底是由于专业化程度较低造成的。专业人才匮乏,产品开发技术落后,风险控制能力薄弱,造成赔付率上升,盈利能力下降,直接影响到保险公司经营健康险的积极性和信心。 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对策建议 如何对症下药,使商业健康保险突破瓶颈大力发展呢?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国家应进一步明确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界限 因为,一般来说,社会保险只负责基本的医疗保险,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国家财力非常有限,补充医疗保险应交给商业保险公司来经营和运作;我国商业保险公司一直是经营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主体机构,经验最丰富,具有人才和技术优势;根据现行法规,社会保险部门、保险公司、行业内部等都可以经营健康险,多个部门同时经营,各自只注重自己的利益,容易政出多头,不利于管理,也不利于收集数据,不利于精算定价和产品研发等。 国家要给予商业健康保险更多的优惠政策 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财政部关于企业为职工购买保险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企业年金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都有了一些列支渠道和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但仍不足以对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产生很大的推动作用,因为对经济效益较好,有能力办理补充医疗保险的企业来说,允许的列支比例太小;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未覆盖的人群,如城镇职工家属、城市流动人口、自由职业者、学生、农村人口等,没有规定明确的列支渠道,也没有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公众个人投保商业健康保险没有给予税收减免。如果国家能给予上述优惠政策,必将迅速推动和促进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 要在保险公司与各相关部门和机构之间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 在保险公司与医疗机构之间建立这种双赢机制,会带来诸多有利条件。第一,有利于集合卫生部门、社保部门、保险公司等相关部门的数据,共同建立各类数据库,如投保人数据库、疾病数据库、医疗费用数据库、患者(或被保险人)数据库、药品数据库等。充分共享的数据信息,既便于管理,又便于服务,更重要的是,全面的信息和数据,便于产品的研究和开发,因为缺乏经验数据是制约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研发的重要因素之一;第二,可以有效防范道德风险,减少诸如客户在投保时不如实告知、住院医疗费用单据作假等问题,还可以杜绝或减少医患合谋、医院单独作假“谋取”保险公司利益等行为。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保险意识 目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较慢,除了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原因外,也确实存在公众保险意识不强的问题。目前我国居民储蓄存款高达11万亿元,其中相当大的比例是用来防病养老的,但一般公众都选择存银行,而不选择购买保险,这是公众保险意识很弱的一个明显表现,但其原因归根到底还是保险公司宣传不到位的问题。所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保险意识是目前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当务之急。 加强行业自律,制止不正当竞争 在团体健康险的展业中,过去有些寿险公司在与其他公司竞争时,往往采用向投保单位领导层赠送高额保单、返还高比例手续费、赠送汽车等贵重物品等手段来抢业务,企业年金保险的竞争中,采取“零管理费”承保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些自杀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仅搅乱了市场,而且也损害了保险公司的自身利益。只有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市场行为,才能维持商业健康险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 积极进行商业健康保险专业化运作的探索 健康保险与一般的寿险险种相比,至少有两点不同之处:一是经营健险技术含量高、管理要求高。比如健康保险的精算,除了要考虑死亡率、利息率和费用率三个因素外,还要考虑疾病发生率、伤残发生率、医疗价格、地区差异等。再如健康保险的管理不仅涉及到核保、核赔、财务、人事管理,还包括医务管理、健康管理等;二是健康保险覆盖面广,涉及人群多。所以,健康险领域对保险公司的专业化要求是很高的,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可以进行的探索有: 目前各家公司应尽快采取在公司内部设立专门的健康险事业部或建立专业子公司的经营模式。由于健康险业务的专业性、技术性和复杂性,保险公司要对其进行专业化管理,即在数据的收集和积累、产品定价、利润核算、风险评估方法、理赔管理、客户服务内容及方式以及与医院合作等方面建立相应的经营手段和风险管理方式。在管理体系上,健康险事业部或子公司应有独立的产品开发部门,负责市场调研、险种开发设计、费率厘定、条款拟定;业务管理部,负责核保理赔、保全等业务规则的制订、实施、检查以及与医院的合作和管理;有市场推动部,负责业务的市场推动、激励、销售的策划、人员的培训以及辅助销售渠道的开拓。这样,既有利于专业化管理,又可以共享资源,能提高经营者的积极性。 随着中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的不断成熟,应积极探索成立专业性健康保险公司的可能性。这种模式可以使公司将全部精力用于健康险业务的经营,在经营方式、风险控制方法、精算体系、保险公司和医疗机构合作、经验数据的处理、产品设计与定价、产品营销等方面进行更加专业化的研究和尝试,推动健康险业务的创新和发展,进而提升我国健康保险行业的专业化水平。另外,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的设立,将有效促进健康保险市场的竞争,刺激原有保险公司加快健康险体系的改造,也有利于与国际保险业接轨,提升我国健康保险行业的经营水平。因此,在条件成熟的前提下,应鼓励商业保险公司独资成立、或与外资公司合资成立专业健康保险公司,这是促进商业健康保险快速发展的捷径之一。 商业健康保险论文: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发展论文 内容摘要: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健康越来越重视,商业健康保险市场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但综观目前国内的健康险市场,也存在不少问题,如产品单一,定价不合理,保险公司风险控制能力薄弱等。为加快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应积极探索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各种对策和举措。 关键词:商业健康保险费率厘定风险控制专业化经营 中国保监会在2000年颁发的42号文件中对商业健康保险作了这样的陈述:按保险责任,健康保险分为疾病保险、医疗保险、收入保障保险。疾病保险指以疾病发生为给付条件的保险;医疗保险是指以约定的医疗费用为给付条件的保险;收入保障保险是指以因意外伤害、疾病导致收入中断或减少为给付条件的保险。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健康越来越重视,以“人的健康”为保险标的的健康保险,存在巨大的发展空间。据专家预测,我国健康险2004到2008年间的市场规模约为1500亿元到3000亿元,而2003年健康险的保费收入不到300亿元,发展空间之大令人吃惊。如何探索中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之路,成为众多保险学者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 国内商业健康保险的现状及问题 上世纪80年代初,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开始在国内部分地区试办商业健康保险业务,1996年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推出为契机,健康险业务全面展开,各公司在原有的重大疾病保险和附加住院医疗保险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发出住院津贴保险、住院费用保险和高额医疗费用保险等一系列健康险产品。据国家统计局和中国保监会公布的数据,健康险的保费收入已从1997年的13.6亿元增长到2002年的104.1亿元(见表1)。诱人的数字背后,却是一个效益不容乐观的市场。目前,各家公司健康险的平均赔付率都较高,个别公司甚至达到、超过100%。 综观国内健康保险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产品差异小。尽管目前市场上商业健康险险种已超过300个,但整体上讲,产品差异性不大,主要是重大疾病定额给付保险、住院医疗费用补偿性保险和住院津贴等几类,而高额医疗费用保险、收入损失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综合医疗保险以及专项医疗服务等在国外很普遍的险种几乎是空白。显然,健康险经营的效益不佳使保险公司对开发新险种望而却步,而各家公司也未能在产品差异性上体现出自身的优秀竞争力。 健康险产品在费率厘定上缺乏科学性,存在很大的风险隐患。从精算角度来看,健康险产品的定价基础是疾病发生率、疾病恢复率和医疗费用率,此外,不同地区的疾病发生情况和医疗费用水平不同,一个地区的经验数据不一定适合另外一个地区。我国健康险全面开展只有不足10年时间,保险公司积累的经验数据不足,精算定价中的通常做法是借用外国的数据并加以修改,这样测试出来的费率必然存在较大的误差。再者,目前国外健康险多为短期品种,长期险种几乎全部采用不保证保险费的设计,而目前国内的同类产品基本上都保证续保且保证保险费。随着社会和医学的发展,疾病的种类和发生情况也会有所变化,目前保险公司这种不考虑健康险产品设计时长期风险的做法确实存在很大的风险隐患。 保险公司的风险管控能力薄弱。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对健康险的风险控制能力十分薄弱,特别是难以控制医疗费用支出。健康险不同于普通寿险,它涉及保险人、被保险人和医疗机构三方。目前,保险公司和医院之间没有经济上的共担机制,无法做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保险公司难以介入医疗服务选择的过程中,无法认定医疗服务内容的合理性,也就无法控制医疗费用的支出。而医院由于无需承担任何风险,在自身利益的驱动下,任意增加医疗费用、延长住院时间、虚报医疗费现象时有发生,造成保险公司赔付数额增大。而保险公司尚未建立专门的健康险核保核赔制度,难以控制逆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发生。 这些问题的存在,归根到底是由于专业化程度较低造成的。专业人才匮乏,产品开发技术落后,风险控制能力薄弱,造成赔付率上升,盈利能力下降,直接影响到保险公司经营健康险的积极性和信心。 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对策建议 如何对症下药,使商业健康保险突破瓶颈大力发展呢?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国家应进一步明确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界限 因为,一般来说,社会保险只负责基本的医疗保险,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国家财力非常有限,补充医疗保险应交给商业保险公司来经营和运作;我国商业保险公司一直是经营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主体机构,经验最丰富,具有人才和技术优势;根据现行法规,社会保险部门、保险公司、行业内部等都可以经营健康险,多个部门同时经营,各自只注重自己的利益,容易政出多头,不利于管理,也不利于收集数据,不利于精算定价和产品研发等。 国家要给予商业健康保险更多的优惠政策 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财政部关于企业为职工购买保险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企业年金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都有了一些列支渠道和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但仍不足以对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产生很大的推动作用,因为对经济效益较好,有能力办理补充医疗保险的企业来说,允许的列支比例太小;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未覆盖的人群,如城镇职工家属、城市流动人口、自由职业者、学生、农村人口等,没有规定明确的列支渠道,也没有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公众个人投保商业健康保险没有给予税收减免。如果国家能给予上述优惠政策,必将迅速推动和促进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 要在保险公司与各相关部门和机构之间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 在保险公司与医疗机构之间建立这种双赢机制,会带来诸多有利条件。第一,有利于集合卫生部门、社保部门、保险公司等相关部门的数据,共同建立各类数据库,如投保人数据库、疾病数据库、医疗费用数据库、患者(或被保险人)数据库、药品数据库等。充分共享的数据信息,既便于管理,又便于服务,更重要的是,全面的信息和数据,便于产品的研究和开发,因为缺乏经验数据是制约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研发的重要因素之一;第二,可以有效防范道德风险,减少诸如客户在投保时不如实告知、住院医疗费用单据作假等问题,还可以杜绝或减少医患合谋、医院单独作假“谋取”保险公司利益等行为。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保险意识 目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较慢,除了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原因外,也确实存在公众保险意识不强的问题。目前我国居民储蓄存款高达11万亿元,其中相当大的比例是用来防病养老的,但一般公众都选择存银行,而不选择购买保险,这是公众保险意识很弱的一个明显表现,但其原因归根到底还是保险公司宣传不到位的问题。所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保险意识是目前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当务之急。 加强行业自律,制止不正当竞争 在团体健康险的展业中,过去有些寿险公司在与其他公司竞争时,往往采用向投保单位领导层赠送高额保单、返还高比例手续费、赠送汽车等贵重物品等手段来抢业务,企业年金保险的竞争中,采取“零管理费”承保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些自杀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仅搅乱了市场,而且也损害了保险公司的自身利益。只有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市场行为,才能维持商业健康险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 积极进行商业健康保险专业化运作的探索 健康保险与一般的寿险险种相比,至少有两点不同之处:一是经营健险技术含量高、管理要求高。比如健康保险的精算,除了要考虑死亡率、利息率和费用率三个因素外,还要考虑疾病发生率、伤残发生率、医疗价格、地区差异等。再如健康保险的管理不仅涉及到核保、核赔、财务、人事管理,还包括医务管理、健康管理等;二是健康保险覆盖面广,涉及人群多。所以,健康险领域对保险公司的专业化要求是很高的,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可以进行的探索有: 目前各家公司应尽快采取在公司内部设立专门的健康险事业部或建立专业子公司的经营模式。由于健康险业务的专业性、技术性和复杂性,保险公司要对其进行专业化管理,即在数据的收集和积累、产品定价、利润核算、风险评估方法、理赔管理、客户服务内容及方式以及与医院合作等方面建立相应的经营手段和风险管理方式。在管理体系上,健康险事业部或子公司应有独立的产品开发部门,负责市场调研、险种开发设计、费率厘定、条款拟定;业务管理部,负责核保理赔、保全等业务规则的制订、实施、检查以及与医院的合作和管理;有市场推动部,负责业务的市场推动、激励、销售的策划、人员的培训以及辅助销售渠道的开拓。这样,既有利于专业化管理,又可以共享资源,能提高经营者的积极性。 随着中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的不断成熟,应积极探索成立专业性健康保险公司的可能性。这种模式可以使公司将全部精力用于健康险业务的经营,在经营方式、风险控制方法、精算体系、保险公司和医疗机构合作、经验数据的处理、产品设计与定价、产品营销等方面进行更加专业化的研究和尝试,推动健康险业务的创新和发展,进而提升我国健康保险行业的专业化水平。另外,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的设立,将有效促进健康保险市场的竞争,刺激原有保险公司加快健康险体系的改造,也有利于与国际保险业接轨,提升我国健康保险行业的经营水平。因此,在条件成熟的前提下,应鼓励商业保险公司独资成立、或与外资公司合资成立专业健康保险公司,这是促进商业健康保险快速发展的捷径之一。 商业健康保险论文:我国商业健康保险主体地位研究论文 摘要]我国目前的健康保障体系存在着总体结构不合理、商业健康保险所占比例偏低及发挥作用偏小等问题,这与商业健康保险在国家健康保障体系中的主体地位缺失直接相关。本文对商业健康保险主体地位欠缺造成的发展不足进行了详尽分析,并就如何在国家健康保障体系中建立商业健康保险的主体地位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健康保障体系,商业健康保险,主体地位,对策 一、现阶段我国健康保障体系基本现状及其国际比较 表1与图1直观地展示出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医疗卫生总支出的变动情况,从中可以看到,卫生总费用一直保持着较快的增长速度,在1990—2005年十五年间,基本上每五年卫生总费用就要翻一番左右,尤其在1990—1995年五年中,卫生总费用增长了近两倍。 这里特别要关注的,是卫生总费用的结构变化。从表1、图1与图2中我们看到的一个显著事实是:曾经占据卫生总费用绝大部分比例的政府预算卫生支出和社会卫生支出两项占比明显下降,而居民个人现金卫生支出的占比则显著上升。 这样的健康保障体系结构显然是不合理的,由此会引致一系列经济与社会问题。由于健康医疗支出具有很大的不可预知性,当个人在健康保障方面需要承受很重的经济负担时,不可避免地会加重心理压力而致使不敢或慎于消费,这种行为一旦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其结果便是社会总需求不足,并由此对经济增长形成抑制影响。另一方面,当一笔大额健康医疗支出成为当事者无法回避的现实时,其结果很可能导致当事人因病致贫或因病返贫,这对社会稳定及和谐社会构建无疑会形成负面影响。 改革和完善健康保障体系是世界各国都面对过的重大课题,为此也进行过多方面探索,一个共同经验是,很多国家通过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使商业健康保险成为该国健康保障体系中的重要支柱之一。从表2我们看到,一些发达国家如瑞士、法国和荷兰等,商业健康保险的普及率已达到覆盖全部人口的高水平,美国也达到80%的高普及率;这些国家商业医疗保险占医疗卫生总支出的比重多数都在10%以上(瑞士和澳大利亚略低,但也在5%以上),美国和乌拉圭更是超过35%。与此形成对照的是,尽管自本世纪来,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有了较快增长,但始终没有超过4%的水平,最近几年一直在3%左右的水平徘徊。与国外相比,我国商业健康保险显然还存在着很大发展空间。 完善我国健康保障体系可以借鉴国外经验,以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来减轻居民个人健康费用负担。但是,目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还很不充分,商业健康保险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还很低,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潜力巨大。据麦肯锡咨询公司研究预测,至2008年,我国健康保险市场有1500亿~3000亿元的规模。而事实上,我国至2007年健康保险费收入仅为384.17亿元。一方面是巨大的商业健康保险潜在需求,另一方面是相对滞缓的商业健康保险供给。造成这种状况的根源,就在于商业健康保险在健康保障体系中缺乏主体地位并由此导致发展不足,由此也阻碍了商业健康险在国家健康保障体系中作用的发挥。 二、商业健康保险在健康保障体系中主体地位的缺失及其后果 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至今还游离在健康保障体系之外,由此也导致很多不良后果。 1、主体地位欠缺使商业健康保险无法有效控制医疗成本,导致产品开发受限。 医疗服务是一个垄断性很强的行业。首先是技术型壁垒,从事医疗服务工作的人员,第一步需要接受规定的教育、培训和实习,真正从业后,还需要考取职业资格证书,所以一般人无法轻易进入到医疗服务行业。由于高度的技术垄断性,人们无法确知医疗服务者提供的医疗服务是否恰当,是否存在过度医疗。除技术垄断外,我国医疗行业还存在人为的垄断风险。这导致医疗费用一直居高不下,而垄断利益则不断膨胀。于是,一方面,健康保险的赔付率节节上升;另一方面,商业健康保险人对开发其他老百姓有需求的健康产品反而望而却步,大大影响了商业健康保险作用的发挥。 2、主体地位欠缺使商业健康保险无法有效调控医疗资源。 我国一方面存在医疗机构规模上的垄断,目前绝大多数医院为全民或集体所有,私营、中外合资等形式的医疗机构所占无几。另一方面还存在政策垄断,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的受理单位一般局限于全民或集体所有医疗机构,所以这些医疗机构具有政策法令上的天然优势。同时,目前我国对某些行业进入医疗行业仍然有限制,比如现有法律就不允许商业保险人投资医院。在种种限制下,商业健康保险人无法有效调控医疗资源,无法与医疗机构结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无法在事先、事中和事后对医疗服务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审核和检查,保险人因此也无法有效控制风险,这些因素都导致保险人运营商业健康保险的不确定性和成本大大提高。主体地位的欠缺使保险人很难突破现有医疗体系来有效规避原有的医疗风险、重新合理配置医疗资源、名正言顺地为老百姓安排健康保障,这给商业保险发挥健康保障作用带来了阻碍。 3、主体地位的欠缺使商业健康保险无法获得政策法令鼓励和支持。 虽然老百姓对商业健康保险有一定需求,但潜在需求要转变为现实购买力,还必须有可支配收入的支持。另一方面,保险产品毕竟属于非渴求商品,很多人不会自行主动购买,有时需要外界因素的激励或强制。很多国家,如美国、瑞士、澳大利亚等,都通过制定法律,要求符合规定的国民必须购买相应的商业健康保险。为此,很多国家出台了各种鼓励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优惠措施,如美国对雇主为雇员、个人或自由职业者等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制定了各自的税收减免优惠措施,并以强制性法令的形式推动商业健康保险开展业务。政府优惠政策的推出,一方面增加了购买商业保险的吸引力,同时也提高了民众的购买能力,能有效促进商业健康保险的推广。我国当前的状况是,国家只对企业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作出了相应规定,除此之外,再无其他对于基本医疗保险之外的健康保险的政策规定。而企业职工补充医疗也并非强制性要求,且很多补充医疗计划是由社保机构来承办,无助于健康保险发挥有效作用。 4、法律法令的空白增加了商业健康保险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的难度。 信息不对称是保险业永远的难题,特别对健康保险来说,逆选择和道德风险带来的困扰尤其大。总的来看,保险人往往处于不利地位,一方面,由于主体地位缺乏使保险人对相关医疗服务开展全面调查和审核非常困难,另一方面,在利用保险合同保护自己利益时,也因为保险法对健康保险相关规定的空缺而使保险人利益受到损害。我国的《保险法》对健康保险投保人未尽告知义务的处理并没有明文条款。尽管判例法系国家通过保险判例规定投保人负有健康状况告知的义务,但我国是成文法系国家,保险人引鉴国外判例未必能为法庭所接受,法庭最后可能作出有利于投保人的判决,保险人以法律手段化解信息不对称问题的意图也因此可能受挫。 三、建立商业健康保险主体地位的对策建议 1、国家通盘考虑健康保障需求,以立法形式推动商业保险进入健康保障体系。 从国际经验看,很多国家往往通过立法形式并采取具体措施来借助商业健康保险力量建设国家健康保障体系。第一种实现方式是,规定国民必须购买相应的健康保险。如美国的《健康维持组织法》(TheHealthMaintenanceOrganizationActof1973)要求确保雇员有可自行选择参加健康维持组织的权利;德国规定所有公民都必须参加健康保险,其中约有20%的高收入或自雇家庭选择商业保险公司提供的健康保险;1996年瑞士实施强制性健康保险,并要求保险公司一旦承保要保证续保,商业保险人同时为高收入者提供补充健康保险。第二种实现方式是,制定优惠的税收政策鼓励民众购买健康保险。如美国对雇主为雇员购买团体健康保险、自由职业者以及其他个人为自身购买健康保险都予以税收减免,对经营健康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采用较低的营业税税率,对健康险本身给予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澳大利亚政府对民众的私人健康保险费给予折扣优惠,而对没有购买私人健康保险的高收入者则实施加征1%医疗保健税的惩罚措施;瑞士的健康保险费用可享受税务减免,同时,地方政府通过提供收入补贴来帮助低收入者购买强制健康保险。借鉴国际经验,我国商业健康保险进入国家健康保障体系,也需要由政府力量来推动。一方面,政府应采取立法措施来确立商业保险人在国家健康保障体系的合法地位;另一方面,需制定切实的税收优惠政策来推动商业健康保险发展。 2、国家适当开放医疗资源,鼓励商业保险人合理调配医疗资源。 健康保险如果不与医疗服务提供者的利益关联起来并对其形成一定制约,很难将医疗费用增长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为此,很多美国商业健康保险人发起并逐步建立起以控制医疗服务提供者行为和实施预付款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健康维持组织(HealthMaintenanceOrganization,HMO),实践下来取得了较好成效。HMO的成功经验概括起来,主要有两点。其一是政府的大力支持。1971年,美国政府宣布将建立健康维持组织作为“国家卫生事业的战略方针”来推动;1973年,尼克松总统签署的《健康维持组织法》规定在经济上支持健康维持组织的发展。其二是HMO具有调控医疗服务提供者及其行为的能力。HMO拥有自己的医生、诊所或医院,HMO的医生主要是初级保健医生,HMO可对其医生雇员进行合理合法的监督管理;HMO还与医师团体或独立开业医师或独立开业协会签订协议,无论采取哪种形式的医疗服务,HMO都有明确的就诊制度,严格控制投保人的就医行为和医师的治疗行为,比如投保户只能去HMO指定的医院或医生处看病,如要选择医生,需要承担较高的自负额,所有的医疗需求必须先咨询初级保健医生,如果初级保健医生认为有必要才转给专科医生,而专科医生的很多医疗方案还需征得保险公司的同意。我国商业健康保险要获得良性发展,控制医疗成本是首先要考虑的问题。而要解决这个难题,可以借鉴HMO的做法,允许保险人合法利用医疗资源。为此,建议政府部门出台相应政策,鼓励医疗机构与健康保险人开展合作,并通过适当方式将目前相对分散、力量单薄的健康保险人联合起来,以增强健康保险人同医疗机构展开磋商的能力。同时,为真正实现商业健康保险人对医疗服务的监督和管理,还需解决保险机构投资医疗行业的法律障碍。 3、商业健康保险人提高风险控制技术,创造自身的主体地位。 健康保障体系要顺利和持续运行,有赖于成熟的医疗风险控制技术。目前,世界各国较多采用的医疗风险控制技术是相关诊断人群收费标准(DiagnosticRelatedGroup,DRG),即根据年龄、性别和治疗费用等因素划分每一相关诊断群,将每一相关诊断群的病情分级确定其平均医疗成本,制定相应的付费标准。另有一种费用控制方法是资源基础性相对价值计量法RBRVS(Resource-BasedRelativeValueScale),它是根据医疗行为使用的资源成本来确认每个医生或医疗服务提供者提供服务的相对价值。挂号费、诊疗费和医师职业责任保险费构成资源基础性因素,这些因素被转化成相对价值单位后再乘上每年更新的转换系数就成为应该向医疗服务提供者支付的金额,这个金额还根据不同地区进行调整。美国医疗照顾制度(Medicare)和几乎所有的健康维护组织(HMOs)都采用了这种方法。我国目前面临着严峻的医疗费用控制问题,尤其需要提升这方面的技术。商业健康保险应积极配合、支持风险控制和激励机制方面的研究,从整合医疗信息开始,深入研究相关控制医疗和就医行为的技术,改变医疗机构在定价上的垄断权,并建立有效的就医行为监督机制,提高整个健康保障体系的运行效率。藉此,商业健康保险将逐步创立和体现其在国家健康保障体系中的主体地位,不断促进自身发展。 4、政府有效监管健康保障提供者,保证健康保障体系的安全运行。 健康保障提供者的科学、规范操作是健康保障体系安全运行、百姓获得全面健康保险的保证,政府部门应对健康保障提供者予以有效监管。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6年9月颁布实施了《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对保险人经营商业健康保险作出了管理方面的要求。政府对希望进入健康保障体系、申请经营健康保险的保险人应进一步规定相应的准入标准,同时还要审核商业健康保险人的经营目标、业务规划、资金运用、技术实施等,并在商业健康保险人正式开办业务后对其进行定期检查,以保证商业健康保险能够切实履行提供健康保障的职责。对商业健康保险制订科学的监管制度并确保其贯彻实施,是确立商业健康保险主体地位另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商业健康保险论文: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研究论文 摘要:入世以来,世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给我国的保险带来前所未有的发展和变化。随着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化,花钱看病、投保买健康的观念将逐渐被人们所接受,这样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将有广阔的市场。但是目前,我国健康保险的发展还很落后,并且其发展还处于“小马过河”的阶段,所以商业健康保险亟待完善。本文在讨论商业健康保险发展问题的同时,阐述了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对策。 关键词:商业健康保险;保险政策;经营模式;医疗风险;保险产品;产品监管;发展对策 在许多国家的国民医疗保障体系中,商业健康保险都是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商业健康保险在健全我国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保障需求,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等方面都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时,作为商业保险中的一类重要业务,健康保险也越来越受到国内各家保险公司的青睐。以往的许多研究都表明,中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市场潜力巨大。为此,根据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和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规律,笔者对中国商业健康保险目前的状况进行了描述,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商业健康保险应采取的经营和发展战略,期望这些分析和建议能对我国商业健康保险事业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一、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现状 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开始于上世纪80年代初国内保险业复业时期,经过二十多年的努力,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果,其主要表现在: (一)覆盖人群逐步扩大,业务规模迅速增长 据统计,2001年,商业健康保险承保数量首次突破1亿元,2002年达到了1.36亿元,当年保费收入达320.96亿元,比上年增长44.96%;自2003年3月非典疫情发生以来,健康保险保费收入持续增长,在非典最为严重的5、6月份,保费收入分别达37.19亿元和59.42亿元,大大高于上年26.75亿元的月均保费收入水平。 (二)经营主体不断增加,产品供给日益丰富 目前,已有29家寿险公司和8家财产险公司经营健康保险,提供的险种已经超过300种。除了传统的费用补偿型和住院津贴型产品,保险公司也开始涉足收入损失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等新领域。 (三)服务领域日益拓宽,社会影响明显扩大 商业保险公司提供的健康保险已经覆盖了包括电力、铁路、邮政、通讯等行业在内的各大行业,社会影响明显扩大。特别是在2003年上半年发生的非典疫情面前,保险业快速行动,采取加快理赔、加快产品开发、加快销售创新等特殊服务,在抗击非典的特殊时期,树起了保险业良好的社会形象,有力支援了国家抗击非典斗争,赢得了社会的普遍赞誉。 (四)对于国内健康保险的需求市场来说,市场潜力巨大 全国50个城市的保险需求调查显示,49.9%的城市居民考虑在未来3年内购买商业保险,其中预期购买健康保险的比例高达76%,在人身保险各类业务中占居第一位。 二、目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障碍 (一)政策和法律等外部环境还不够完善 商业健康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保证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的直接费用或间接损失获得补偿的保险,包括医疗保险、疾病保险、收入保障保险和长期看护保险等。 2002年12月,中国保监会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快健康保险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加快发展健康保险业务,加强健康保险专业化经营和管理,建立适应我国国情的健康保险发展模式等方面的原则要求。尽管在宏观的层面上,我国的健康保险已经具备了一定的法律基础,但是微观层次的不完善却一直阻碍着保险公司在商业健康保险方面的发展,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保险公司尚不具备法律赋予的可参与医疗服务定价及对医疗卫生资源的有效利用实施监控的权利;二是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具体的业务界限还不够清晰,存在社会保障机构开办商业医疗保险,与商业医疗保险争夺业务的情况;三是对涉及医疗保险的诉讼案件,在审理及新闻媒体报道时,也往往存在偏袒被保险人的情况。凡此种种情况都使商业健康保险的进一步发展面临困难。 (二)商业健康保险经营模式的风险控制存在缺陷 我国现在采用的健康保险经营模式是投保人(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缴付保费,然后被保险人到医疗服务提供者那里接受医疗服务,医疗服务工作者按照提供的医疗服务收费,而后被保险人付费后用付费凭据到保险公司那里报销索赔,保险公司间接地按照医疗服务提供者的服务进行付费。简而言之,就是“被保险人看病,医院治病收钱,保险公司买单”。这相当于保险公司作为第三方支付了医疗服务费用,是补偿性按服务付费的健康保险模式,我们把它简称为买单式健康保险模式。 买单式健康保险模式分离了医疗服务和保险服务,保险公司仅仅参加了保险服务,无法控制医疗服务,不可避免地在风险控制方面存在着缺陷,从而不能协调好保险人和医疗服务提供者两者之间的利益机制,导致保险公司和医院之间缺乏共同的经济利益,进而得不到医院配合,造成核保调查和理赔查勘困难重重,影响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 (三)保险公司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缺乏,不能满足市场的需要 根据我国健康保险发展的现状,目前保险市场上可以购买的健康保险产品主要包括基本住院医疗费用保险、住院医疗生活津贴保险、重大疾病保险等险种。但是市场上的健康保险产品,不论是产品设计还是保障水平,都存在或多或少的弊病。并且在产品销售上,各个层面的产品缺乏互补性。 一方面,基本住院医疗费用保险和住院医疗生活津贴保险都存在一定的缺点,即个人投保须附加于一定保额的主险之上。结果导致了实际投保率很低,给付率极高的情况。而重大疾病保险根据投保人选定的保险金额承保,长期寿险固定利率分定期保险和终身保险两种,实际投保率不高,短期给付率低,但高额保单承保风险极高。这些都无疑增加了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困难。另一方面,近年来,各保险公司都设计了许多保单,但普遍存在着保险责任相近、单一和缺乏创新的缺陷;同时开办的住院医疗费用保险和生活津贴保险的保险期限太短(只有一年),使被保险人的利益得不到足够的保障,从而不能真正满足市场的需求。 (四)商业健康保险的基础设施不够坚实 商业健康保险是一项专业技术性强、管理难度大的业务。迫切需要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包括医学技术人才、精算人才等。专业化的人才资源和计算机系统是商业健康保险的软硬件基础,我国保险公司在这两方面的基础建设比较薄弱,亟待加强。 在人才资源方面,我国的保险公司普遍缺乏一支既懂医学医疗又懂保险业务的复合型人才。首先,各保险公司都缺乏合格的医疗保险管理人员;因为健康保险涉及医学、保险和管理等多个领域,要求管理人员具备宽广的知识面和跨领域的背景,而符合如此要求的人才凤毛麟角。其次,保险公司的精算管理、险种开发、核保理赔和市场营销等岗位都急需熟悉健康保险的专业人才。最后,保险公司还缺乏合格的健康保险专业营销人员。 在系统设备上,许多保险公司还没有建立起健康保险业务的专业信息系统设备。现有的健康保险业务大多依靠寿险业务系统进行管理,相关的数据也按照寿险业务的标准进行记录和管理。这样导致保险公司无法实现健康保险业务的专业核保理赔功能,也无法记录统计健康保险业务迫切需要的各项医疗资料。没有健康保险的专业电脑平台,健康保险的专业化风险管理也就无从谈起,所以加强健康保险的专业信息系统建设不容忽视。 (五)健康保险的产品监管政策不到位 我国已经加入世贸组织,保险业在挑战和机遇面前,保监会应适时地调整和完善保险监管,以使我国保险业在得到一定程度的保护下得到发展,同时使我国的保险市场进一步向世界各国开放,从而达到双赢。 目前,各保险公司的健康保险产品的条款和费率都由总公司报保监会统一备案,报备的条款和费率没有弹性。但是健康保险的地域性要求很强,各地的自然情况和经济形式都不相同,各种疾病的发生率和医疗费用水平不同,相应的保险责任、免赔额限度、以及费率等保单要件要求也就不尽相同。因此,总公司统一备案的条款到达地方后很难完全适应当地的情况,不易得到市场的认同。现行的统一备案制使健康保险产品缺乏灵活性,不利于保险公司因地制宜地设计和调整健康保险产品条款,抑制了商业健康保险的市场拓展。 三、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对策 (一)争取政策支持,创造有利于健康保险发展的外部环境 随着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我国对商业健康保险的地位和作用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还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相关政策。例如:保监会将继续加强与财政部、税务总局的联系,争取减免个人购买健康保险的所得税,进一步鼓励和吸纳更多的居民个人参加商业健康保险,加快健康保险专业化进程;同时,明确商业健康保险地位,准确界定与基本医疗保险的界限,规范市场经营环境。因此,目前中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有着非常有利的外部环境,但是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还受到来自经营环境中的诸多因素特别是医疗服务方面一些因素的不利影响,在这些不利因素中,医疗机构的行为和医疗服务过程,特别是医疗服务成本的变化对商业健康保险所造成的影响,各家保险公司必须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二)完善医疗风险控制体系,推进医疗机构和保险公司形成合作机制 如何建立对医疗风险的控制体系,是发展健康保险必须认真考虑的问题。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离不开卫生医疗系统的支持,并且,商业健康保险作为重要的筹资手段和市场化的制度安排,也能够成为卫生医疗体系改革的重要推动和促进力量。从这个角度出发,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和卫生医疗系统的发展有着共同的目标,应当携起手来,开展一些试点,进行一些合作,探索建立商业健康保险与医疗服务系统的合作模式,完善医疗风险控制体系,从而实现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和卫生医疗改革的双赢。此外,协调有关政策,鼓励保险公司投资、参股医院,或与医院建立合同、契约关系等,探索与医院有效合作的各种方式;与财政部协商,在财务报表上增加一个科目,用于核算保险公司与医院“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费用支出和收入。这些都是完善医疗风险控制体系不可缺少的补充。 (三)设计合理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完善健康保险产品体系 产品是市场竞争中最重要的工具。根据健康保险的市场需求情况,制定正确的产品开发战略是经营成功的基础。目前社会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很窄,据统计2001年的覆盖人数不足8000万人,绝大部分居民没有得到医疗保障。各保险公司可以大力推出针对低收入且无保障人群的基本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和住院医疗生活津贴补助保险等险种;对于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职工人群,提供低价格、窄范围、高保障的险种;对于较富裕的年轻群体,提供价格与保障程度比例适中,保障期限长、保障范围有针对性的险种,对于高收入的中年群体提供高价位、保障全面的保险产品。同时结合国家医改动向,开发能长期适应医疗改革进展的商业医疗保险产品,争取长期的盈利空间;重视对广大农村医疗保险市场的产品开发,满足农民的医疗保险需求,使商业健康保险在保险密度上更进一步。 (四)建立专业化的信息管理系统,加快健康保险专业人才的培养 信息管理系统是实现健康保险专业化运作的基础平台,对健康保险的风险控制和长期发展至关重要。各保险公司应充分重视信息管理系统的开发,建立和完善与健康保险业务相适应的信息管理系统,特别是完善健康保险的理赔管理系统和统计分析系统。 人才培养是健康保险专业化发展的关键。各保险公司应制定健康保险专业人才的培养规划,加快健康保险专业人才的培养。采取多种途径培养健康险专业人才,特别是要重点培养高级管理人员和精算、核保、核赔、健康管理等专业人才,并充分发挥其作用。 (五)加强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监管,创造良好的监管环境 保监会应抓紧出台健康保险产品管理办法,形成相配套的技术标准体系和风险管理体系,健全监管措施,为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和监管环境。 鼓励保险公司与部分地方政府和大型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合作,进行商业健康保险试点,健全服务方式和经营模式,为健康保险的进一步发展积累经验。同时,还鼓励保险公司结合当地市场特点,与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及医疗服务机构进行沟通协调,积极探索,因地制宜地发展多种形式的商业健康保险,制定出适合当地实际情况的产品,在不断的探索中加快商业保险发展的步伐。 商业健康保险论文:商业健康保险发展论文 摘要:一个国家的公共医疗保障制度,即国家医疗保障制度和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对商业健康保险会产生一定的“挤出效应”,但仍然存在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空间,在我国商业健康保险更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我国健康保险经营不佳主要是没有进行合适的专业化经营,因此,应采取综合措施推进专业化经营,来提高我国保险公司健康险的水平,促进我国健康险市场的发展。 关键词:商业健康保险,专业化经营,医疗保障制度,赔付率,发展空间 一、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空间 一个国家商业健康保险的经营和发展与该国医疗保障制度密切相关,从理论上说,一个国家的公共医疗保障制度,即国家医疗保障制度和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对商业健康保险会产生一定的“挤出效应”。但实践表明,即使在公共医疗保障制度保障水平较高的国家和地区,也仍存在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空间。 1.国家医疗保障制度。在国家医疗保障制度安排下,国家通过财政预算拨款作为医疗保险资金的主要来源,为国民提供几乎是免费的医疗保障,如英国、加拿大。从理论上说,实行国家医疗保障制度的国家,由于公共医疗保障制度对商业健康保险的“挤出效应”,该国的商业健康保险将受到很大程度的抑制。但由于国家医疗保障制度提供的服务质量不高、等待期长等缺陷,许多国民在国家免费提供的医疗保障之外还另外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以提高其健康保障水平。例如,加拿大实行国家医疗保障制度,国民享受免费的医疗保险,但商业健康保险保费收入仍然占寿险保费总收入的22%左右。 2.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在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安排下,通过立法强制实施,保险基金主要来自雇主和雇员,国家财政给予补贴,如德国、日本、台湾地区。在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安排下,社会医疗保险虽然覆盖面广,但往往保障水平不高,商业健康保险仍然存在很大的发展空间。 3.商业健康保险制度。在这种健康保障制度安排下,政府只为特定人群(如老年人、残疾人、低收入者、军人)提供医疗保障,其他人群通过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提供医疗保障。如美国,美国的医疗保险制度是一种政府健康保险计划、私营健康保险计划和管理型医疗保险的结合体。除了老人和—些特殊群体,大多数美国人主要依靠雇主和(或)雇员本人购买的商业健康保险来提供医疗保障。美国是典型的以推行商业健康保险为主的国家,商业医疗保险覆盖人群超过总人口的60%,商业健康保险保费收入约占人寿保险总保费的20%。 由此可见,无论是在实行国家医疗保障制度或是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国家,还是以实行商业健康保险制度为主导的国家,商业健康保险都存在较大的发展空间,其在寿险总保费收入中的占比通常高于20%。 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同样具有巨大的发展空间,据中国保监会公布的数据,2005年全国人身险保费收入3697亿元,健康保险费收入只有307亿元。如果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能达到寿险的20%,按2005年的寿险保费计算,商业健康保险费收入将达到739亿元,可见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潜力巨大。 二、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经营状况及其国际差距 (一)我国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 2003年,保监会出台《关于加快健康险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提出健康保险专业化经营的理念,要求保险公司建立专业化的经营组织,引导行业健康快速发展。2004年人保健康、平安健康等五家专业健康保险公司获准筹建,健康保险专业化经营迈出实质性步伐。2005年以来,人保健康、平安健康、昆仑健康和瑞福德健康四家专业化健康保险公司先后开业。 人保健康提出“健康保障+健康管理”的经营理念,即不仅提供事后补偿,还将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健康服务,包括健康咨询、健康维护、就诊管理和诊疗服务等,目的在于改善客户健康状况,有助于保险公司降低赔付率和产品价格,增强竞争力。人保健康虽然可以依赖中国人保的强大品牌优势,但由于人保基本没有经营健康保险的经验和数据积累,经营难度较大。 平安健康保险公司将推出第三方管理服务等新型服务,引入“管理型医疗”模式。在产品上将会突破传统健康险的模式,为客户提供如眼科与牙科保健、老年看护等非传统健康险产品。平安健康保险公司将充分利用集团现有的保险成本优势、渠道优势、综合服务优势等,提高健康保险业务的盈利能力。以目前的形势来看,平安还处于“潜龙未动”状态,实力尚未显示。 其他专业健康险公司,昆仑健康和瑞福德健康已通过验收,但其目前优秀岗位位置空缺且欠缺专业人才和经营经验,也没有提出让人刮目相看的“蓝海战略”,经营难度很大。 据保险公司的资料显示,我国各家保险公司经营商业健康险业务的综合赔付率均超过盈利平衡点,部分已涉足商业健康保险的公司也渐生退意,有的甚至已经在大规模地停止商业健康保险业务并欲逐步全面退出。(二)国外健康险的经营状况 与之相对应,国外众多的以经营健康险为主业的公司却取得了不俗的业绩。2002年,国外共有8家以经营健康险为主业的公司人选《财富》500强,这些公司的经营状况为我国健康保险的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上述8家主要经营商业健康保险的保险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表明,经营健康保险不仅不一定亏本,甚至可以进入世界500强。尽管目前我国有些公司的商业健康保险经营状况不太好,但这并不意味着商业健康保险本身就必然经营不好,而是我们的风险控制能力薄弱。只要充分借鉴其他国家健康保险经营的成功经验,做好数据分析、风险控制、产品开发、客户服务、信息系统等基础性工作,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必将大有可为。 三、推进专业化经营,提高我国保险公司健康险水平 导致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困境的关键在于专业化经营的缺乏。专业化是健康保险的必由之路,这一点已在保险界形成共识,但如何进行专业化却是目前最应该探讨的问题,各保险公司应采取综合措施,不断推进专业化经营,来提高我国保险公司的健康险水平。 1.要建立专业化经营的组织架构。专业化经营的组织架构有多种形式,可以是专业健康保险公司,也可以是集团下的专业子公司,还可以是公司内的一个业务管理系列。事实上,各种经营模式都各有其优势和不足(见表2),没有适合所有保险公司的标准模式。保险公司应根据其规模、发展目标、市场定位和战略,选择适合自己的经营模式,而且我国各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也应该鼓励市场的多样性,关键在于赋予所选择的组织形式充分的技术开发、业务管理、产品开发等的权限和职能,彻底改变健康保险业务依附于寿险业务的状况。 2.要建立专门的核保和核赔体系。鉴于健康保险的风险控制特点,各保险公司应建立专门的健康保险核保和核赔体系;制定和实施健康保险核保人与核赔人的管理办法;加快研发和使用健康保险专用的核保、核赔手册等专业技术工具。要进一步发挥行业的力量,着手制定疾病表。 3.建立专业化的信息管理系统。专业化的信息管理系统不仅是实现健康保险专业化运作的基础和平台,而且对健康保险的风险控制和长远发展至关重要。传统的寿险业务管理系统集中解决的是业务流程、人机界面、系统集成等商用系统的共性问题。由于健康保险业务的复杂性、保险事故发生的频繁性,需要有效的过程管控系统,单纯的业务流程管理已远远不能适应健康保险的风险管控需要。公司可以通过自主开发或引进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和完善与健康保险业务相适应的信息管理系统,特别是完善健康保险的核保、核赔管理系统和数据统计分析系统,满足业务发展和服务的需要。 4.完善的专业管理制度体系的建设。首先,公司要加强内控制度的建设;其次是要建立专业的精算体系,注重积累精算数据,加强精算评估,科学厘定产品费率,防范产品开发风险;最后,还要提升精算师在经营管理中的地位与作用。 5.建立完善的健康保险产品体系。开发适合群众需要的健康保险产品,关系到保险公司能否在健康保险体系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及发挥作用的程度;关系到保险公司能否有效地填补基本健康保险建立后所留下的商业空间。随着保险公司经营经验的积累和外部条件的逐渐成熟,逐步开发在保单中增加保证续保的条款等。有条件的公司,要积极探讨长期护理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全球医疗保险等险种的开发。 商业健康保险论文:商业健康保险发展论文 摘要:一个国家的公共医疗保障制度,即国家医疗保障制度和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对商业健康保险会产生一定的“挤出效应”,但仍然存在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空间,在我国商业健康保险更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我国健康保险经营不佳主要是没有进行合适的专业化经营,因此,应采取综合措施推进专业化经营,来提高我国保险公司健康险的水平,促进我国健康险市场的发展。 关键词:商业健康保险,专业化经营,医疗保障制度,赔付率,发展空间 一、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空间 一个国家商业健康保险的经营和发展与该国医疗保障制度密切相关,从理论上说,一个国家的公共医疗保障制度,即国家医疗保障制度和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对商业健康保险会产生一定的“挤出效应”。但实践表明,即使在公共医疗保障制度保障水平较高的国家和地区,也仍存在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空间。 1.国家医疗保障制度。在国家医疗保障制度安排下,国家通过财政预算拨款作为医疗保险资金的主要来源,为国民提供几乎是免费的医疗保障,如英国、加拿大。从理论上说,实行国家医疗保障制度的国家,由于公共医疗保障制度对商业健康保险的“挤出效应”,该国的商业健康保险将受到很大程度的抑制。但由于国家医疗保障制度提供的服务质量不高、等待期长等缺陷,许多国民在国家免费提供的医疗保障之外还另外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以提高其健康保障水平。例如,加拿大实行国家医疗保障制度,国民享受免费的医疗保险,但商业健康保险保费收入仍然占寿险保费总收入的22%左右。 2.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在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安排下,通过立法强制实施,保险基金主要来自雇主和雇员,国家财政给予补贴,如德国、日本、台湾地区。在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安排下,社会医疗保险虽然覆盖面广,但往往保障水平不高,商业健康保险仍然存在很大的发展空间。 3.商业健康保险制度。在这种健康保障制度安排下,政府只为特定人群(如老年人、残疾人、低收入者、军人)提供医疗保障,其他人群通过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提供医疗保障。如美国,美国的医疗保险制度是一种政府健康保险计划、私营健康保险计划和管理型医疗保险的结合体。除了老人和—些特殊群体,大多数美国人主要依靠雇主和(或)雇员本人购买的商业健康保险来提供医疗保障。美国是典型的以推行商业健康保险为主的国家,商业医疗保险覆盖人群超过总人口的60%,商业健康保险保费收入约占人寿保险总保费的20%。 由此可见,无论是在实行国家医疗保障制度或是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国家,还是以实行商业健康保险制度为主导的国家,商业健康保险都存在较大的发展空间,其在寿险总保费收入中的占比通常高于20%。 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同样具有巨大的发展空间,据中国保监会公布的数据,2005年全国人身险保费收入3697亿元,健康保险费收入只有307亿元。如果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能达到寿险的20%,按2005年的寿险保费计算,商业健康保险费收入将达到739亿元,可见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潜力巨大。 二、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经营状况及其国际差距 (一)我国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 2003年,保监会出台《关于加快健康险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提出健康保险专业化经营的理念,要求保险公司建立专业化的经营组织,引导行业健康快速发展。2004年人保健康、平安健康等五家专业健康保险公司获准筹建,健康保险专业化经营迈出实质性步伐。2005年以来,人保健康、平安健康、昆仑健康和瑞福德健康四家专业化健康保险公司先后开业。 人保健康提出“健康保障+健康管理”的经营理念,即不仅提供事后补偿,还将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健康服务,包括健康咨询、健康维护、就诊管理和诊疗服务等,目的在于改善客户健康状况,有助于保险公司降低赔付率和产品价格,增强竞争力。人保健康虽然可以依赖中国人保的强大品牌优势,但由于人保基本没有经营健康保险的经验和数据积累,经营难度较大。 平安健康保险公司将推出第三方管理服务等新型服务,引入“管理型医疗”模式。在产品上将会突破传统健康险的模式,为客户提供如眼科与牙科保健、老年看护等非传统健康险产品。平安健康保险公司将充分利用集团现有的保险成本优势、渠道优势、综合服务优势等,提高健康保险业务的盈利能力。以目前的形势来看,平安还处于“潜龙未动”状态,实力尚未显示。 其他专业健康险公司,昆仑健康和瑞福德健康已通过验收,但其目前优秀岗位位置空缺且欠缺专业人才和经营经验,也没有提出让人刮目相看的“蓝海战略”,经营难度很大。 据保险公司的资料显示,我国各家保险公司经营商业健康险业务的综合赔付率均超过盈利平衡点,部分已涉足商业健康保险的公司也渐生退意,有的甚至已经在大规模地停止商业健康保险业务并欲逐步全面退出。 (二)国外健康险的经营状况 与之相对应,国外众多的以经营健康险为主业的公司却取得了不俗的业绩。2002年,国外共有8家以经营健康险为主业的公司人选《财富》500强,这些公司的经营状况为我国健康保险的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上述8家主要经营商业健康保险的保险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表明,经营健康保险不仅不一定亏本,甚至可以进入世界500强。尽管目前我国有些公司的商业健康保险经营状况不太好,但这并不意味着商业健康保险本身就必然经营不好,而是我们的风险控制能力薄弱。只要充分借鉴其他国家健康保险经营的成功经验,做好数据分析、风险控制、产品开发、客户服务、信息系统等基础性工作,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必将大有可为。 三、推进专业化经营,提高我国保险公司健康险水平 导致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困境的关键在于专业化经营的缺乏。专业化是健康保险的必由之路,这一点已在保险界形成共识,但如何进行专业化却是目前最应该探讨的问题,各保险公司应采取综合措施,不断推进专业化经营,来提高我国保险公司的健康险水平。 1.要建立专业化经营的组织架构。专业化经营的组织架构有多种形式,可以是专业健康保险公司,也可以是集团下的专业子公司,还可以是公司内的一个业务管理系列。事实上,各种经营模式都各有其优势和不足(见表2),没有适合所有保险公司的标准模式。保险公司应根据其规模、发展目标、市场定位和战略,选择适合自己的经营模式,而且我国各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也应该鼓励市场的多样性,关键在于赋予所选择的组织形式充分的技术开发、业务管理、产品开发等的权限和职能,彻底改变健康保险业务依附于寿险业务的状况。 2.要建立专门的核保和核赔体系。鉴于健康保险的风险控制特点,各保险公司应建立专门的健康保险核保和核赔体系;制定和实施健康保险核保人与核赔人的管理办法;加快研发和使用健康保险专用的核保、核赔手册等专业技术工具。要进一步发挥行业的力量,着手制定疾病表。 3.建立专业化的信息管理系统。专业化的信息管理系统不仅是实现健康保险专业化运作的基础和平台,而且对健康保险的风险控制和长远发展至关重要。传统的寿险业务管理系统集中解决的是业务流程、人机界面、系统集成等商用系统的共性问题。由于健康保险业务的复杂性、保险事故发生的频繁性,需要有效的过程管控系统,单纯的业务流程管理已远远不能适应健康保险的风险管控需要。公司可以通过自主开发或引进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和完善与健康保险业务相适应的信息管理系统,特别是完善健康保险的核保、核赔管理系统和数据统计分析系统,满足业务发展和服务的需要。 4.完善的专业管理制度体系的建设。首先,公司要加强内控制度的建设;其次是要建立专业的精算体系,注重积累精算数据,加强精算评估,科学厘定产品费率,防范产品开发风险;最后,还要提升精算师在经营管理中的地位与作用。 5.建立完善的健康保险产品体系。开发适合群众需要的健康保险产品,关系到保险公司能否在健康保险体系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及发挥作用的程度;关系到保险公司能否有效地填补基本健康保险建立后所留下的商业空间。随着保险公司经营经验的积累和外部条件的逐渐成熟,逐步开发在保单中增加保证续保的条款等。有条件的公司,要积极探讨长期护理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全球医疗保险等险种的开发。 商业健康保险论文: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研究论文 摘要]深圳地区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由于经济发展水于和居民消费观念与国内其他地区有显著差异,商业健康保险市场呈现出了极其明显的地区特征,如客户需求旺盛,对服务要求较高;外来劳务工形成了巨大市场空间;市区医疗网络比较成熟,有利于搭建健康管理服务网络;地区发展不均衡,关内关外市场差异较大。要推动深圳地区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的发展,必须大胆进行营销渠道创新;注重产品设计和开发;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通过有效的促销方式快速占领声场,形成先入优势;针对不同目标客户群、不同产品、不同市场定位进行区别定价。 [关键词]健康保险,市场特征,客户需求,服务网络,营销渠道,产品开发 深圳地区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经济发展上取得的成就有目共睹,居民收入水平和消费能力远远高于国内其它地区。在商业健康保险市场领域,由于深圳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消费观念与国内其他地区的显著差异,呈现出了极其明显的地区特征。 一、深圳健康保险市场的环境分析 (一)政策环境 深圳市自建市以来,一直把建设现代金融中心城市作为发展方向,保险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都受到了深圳市政府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推出了一系列鼓励保险业发展的优惠政策。特别是2004年12月,深圳市政府出台了《推动保险业创新发展若干意见》,提出了五年建成全国“保险中心城市”,使深圳成为六个中心,即保险机构聚集中心、保险市场辐射中心、保险技术和管理经验引进创新中心、保险产品研发中心、保险人才交流培训中心、保险资金运用中心。同时,深圳市政府借助地理优势,加强深港保险业之间的合作和交流,通过多种措施吸引保险公司在深圳设立保险机构,这些措施包括对新设立的全国性总公司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对新设立保险机构地区总部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等等。除此之外,深圳对吸引优秀保险人才也非常关注,出台很多针对境内外保险人才的优待条件,比如优先解决户口、提高待遇水平、解决家属就业等等。 (二)经济环境 深圳市是我国第一批对外开放城市之一,经济发达程度居全国前列,全年GDP由1979年的1.96亿元增加到2004年的3422.80亿元,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GDP达59271元。2004年末深圳居民储蓄存款余额2625.39亿元,居民可支配收入达25935.84元,人均消费支出为19960.32元,人均医疗保健类支出1162.32元,远远高于国内其它地区。同时,深圳市私营企业发达,已发展到8.5万家,注册资金1407多亿元,上缴税金额200多亿元,从业人员已近150万人,占全市就业总数的45%以上,这就给团体健康保险市场非常广阔的发展空间。 (三)社会环境 深圳地区居民的消费观念比较超前,由于收入水平和整体素质比较高,因此健康投入意识强,对健康产品、健康服务需求特别强烈,摆脱了“看病靠政府,报销找单位”的原有传统观念,而向“看病靠保险”的消费观念转变。从深圳地区的城市文化氛围看,深圳属于移民城市,年轻人很多,拥有兼容并蓄的多元化移民文化,同时,毗邻香港的地理位置也增加了深圳的国际化氛围。深圳的社会医疗保障情况发展滞后,根据深圳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目前深圳常年平均人口已达到1200万人,其中能享受社会医疗保险的人口总数为231万人,仅占人口总数的19.25%。职工家属、部分三资企业、民营企业和私营企业职工,城市流动人口、自由职业者、中小学生等均不能充分享受基本社会医疗保障。 二、深圳健康保险市场状况 2004年深圳市人均保费约1500元,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3.5倍,保险深度2.75%,居全国首位。但健康保险覆盖面低,据深圳保监局2004年度对全市保费收入的统计显示,商业健康保险提供保障的人群只占深圳人口的3%,提供的医疗费用支出只占全部医疗费用支出的6%,而这两个数字在美国分别为60%和50%以上,在法国有80%以上的家庭拥有商业保险公司等机构提供的医疗保障。 (一)市场总体状况 截至2004年底,深圳保险业总资产为2496.98亿元,累计实现保费收入781.71亿元,保费收入增长速度超过全国平均水平5.5个百分点。深圳地区对健康保险的需求非常旺盛,呈现出按照收入水平划分的层次化需求结构,2004年实现健康险保费收入2.16亿元,企业和居民的购买能力很强,对健康险产品的选择和服务要求也比较高。 由于深圳的保险市场相对比较成熟,竞争也比较激烈,费率水平相对于国内其他地区较低。一些团体客户往往从自身需要出发,提出极为苛刻的条件,不断压缩保险公司的利润空间。在各家经营主体的竞争方式上,很大程度上仍停留在价格竞争,尚不能通过服务和产品优势取得竞争优势。 (二)市场经营主体 截止2004年底,深圳市场上共有保险法人机构6家,保险分支机构270家,外资保险机构代表处8家,专业保险中介机构74家,保险兼业机构2515家,从业人员约19400人。深圳市场上的主要寿险公司都开办了健康保险,主要包括平安、中国人寿、太平洋、友邦等公司。自2003年1月修订的《保险法》开始实施以来,财产险公司也可以经营意外伤害保险和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深圳市场上经营健康保险的市场主体日益增多。2005年11月,国内第一家专业健康保险公司——人保健康深圳分公司开业,推出了“健康保障健康管理”的创新理念,为深圳地区的健康保险市场增添了新的活力。 (三)市场上主要的健康险产品 深圳市场上的健康保险产品,只有人保健康、平安、国寿等少数几家大型保险公司和专业健康保险公司拥有以主险形式的住院费用和住院补贴个险产品,一般都对这些主险辅之附加型的住院类、手术类和意外医疗类产品。其他一些保险公司的健康保险产品大多属于附加型产品。相对来说,团体健康保险产品类型比较灵活,目前主要有团体门急诊费用医疗保险,团体住院费用医疗保险、团体住院补贴医疗保险、团体重大疾病保险和团体疾病医疗保险、女性和生育健康保险等。高额补充医疗保险、农村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或第三方管理这些险种虽然较多公司已经开发,但实际操作中只是处于起步阶段,还不是市场中的主要产品。 三、深圳健康保险市场的特征 (一)客户需求旺盛,对服务要求较高 深圳居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居全国前列,对个人健康状况的问题更为关注。通过对一些居民的访谈,发现他们对健康保险的需求非常旺盛,特别是高端客户,希望能够享受到优质的健康管理服务和医疗服务。深圳是一个非常年轻的城市,大多数居民对待工作的态度不是追求稳定,而是追求工作的挑战性,造成他们换工作的频率也较高,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他们的保险意识,特别是商业健康保险的购买意识。同样,由于深圳的商业氛围,人们拥有成熟的经济头脑和理财观念,愿意投资买健康保险,特别对储金型产品感兴趣。深圳发达的服务业使得客户对服务的要求较高,这就要求保险公司能够提供丰富的服务内容和优良的服务品质,只有这样才能够有效提高客户的忠诚度和满意度。 (二)外来劳务工形成了巨大市场空间 深圳有500多万外来劳务工,这些劳务人员缺少基本的医疗保障,合作医疗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劳务工就医难”在“移民之城”深圳表现非常突出,也最为典型。这个市场特点对于深圳的健康保险经营主体来说,既是机会也是很大的挑战。外来劳务工具有流动性大、收入低的特点,如何针对这一特殊市场设计出健康保障方案,对于取得深圳政府支持、占领深圳市场具有重要意义。 (三)市区医疗网络比较成熟,有利于搭建健康管理服务网络 作为新兴城市,深圳市的社区规划非常完善,整个城市可以按照社区组织各种各样的活动。深圳市卫生局利用这一优势,根据地理位置划分医院辖区,由各医院在所属辖区内建立了若干“社康中心”,负责社区内居民的医疗和卫生保健。截止到目前,深圳市拥有卫生医疗机构856家,其中医院87家(不合妇幼保健院),卫生机构拥有床位15069张,全市有卫生技术人员2.29万人,建立健全了市、区、镇及社区级的疾控中心、健康服务中心、卫生监督所和市、区及较大型医院医疗急救中心或医疗急救组织。”这一特点非常有利于保险公司搭建健康管理服务网络,搜集客户信息,最大限度地贴近客户。 (四)地区发展不均衡,关内关外市场差异较大 由于特区设置的历史原因,深圳地区被划分为关内和关外两个地区,关内包括罗湖、福田、盐田、南山四个区,关外有龙岗和宝安两个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和城市规划定位的不同,各地区的发展不均衡,关内关外的健康保险市场区别较大。关内市场比较类似于内地发达城市的市场,而关外的小型民营企业很多,这些小型团体客户对服务和保障拥有与关内客户不同的要求,比如更倾向于基本的医疗保障、需求的层次性更突出等等。同时,由于关外地区本地人较多,大多讲客家话,性格、风俗习惯上都具有明显的客家人特征,因此,在产品开发和市场开拓过程中,需要结合客户的购买偏好进行策略研究。 四、深圳健康保险市场的营销策略建议 (一)营销渠道 综合深圳地区的特点,健康保险的营销渠道除了传统的渠道类型以外,应大胆进行渠道创新,重点关注一些新型渠道。首先,要重点发展门店销售渠道。健康险业务具有理赔次数频繁、单笔业务金额较小等特点,而深圳地区的社区医疗、社区管理、社区文化活动等发展比较成熟,居民对服务的要求比较高,因此,门店销售渠道比较能够适应深圳地区健康险的特点,使渠道触角往纵深发展。其次,要重视职团开拓渠道模式。深圳市的企业比较密集,针对这些大型客户,通过开展职团开拓,能够充分开发团体客户的资源,拓展个险市场。第三,要探索延伸渠道模式。针对劳务工市场,保险公司可以积极与政府合作,推进与国家医疗保障政策配套、受政府委托的健康保险业务,参照“深圳市工伤意外补充保险”的销售模式,与社保机构开展深层次合作,利用社保网点等代办外来劳务工医疗保险。 (二)产品设计 根据深圳健康保险市场的需求特色,保险公司一方面要注重针对高端客户的产品设计和开发,包括社保补充型、老年护理型、收入损失补贴类和保障类产品等。另一方面,要针对特定客户群开发与之相对应的产品。比如针对建筑业客户开发建工类产品,针对关外小型民营企业开发不同保障层次的医疗费用补贴保险等。 (三)服务策略 服务是实现产品差异化的关键途径,同时也是风险控制的重要手段。根据深圳市民需求的现状,保险公司可以通过与医疗机构合作,建设以医院、社康中心为网点的服务网络,不断丰富服务内容,为客户提供预约专家、陪同检查、慢性病管理、健康体检、住院预约等服务项目。在服务品质上,要建设客户关系管理系统,通过服务绩效监督考核制度、客户投诉制度、服务过程跟踪制度等一系列控制手段提高服务质量。 (四)促销方式 健康保险在深圳地区的发展潜力巨大,有很多领域还处于空白状态,因此,通过有效的促销方式可以快速占领市场,形成先人优势。在促销方式选择上,保险公司可以针对深圳市居民重视服务质量和服务内容的特点,采取“买产品、送服务”、“产品服务优惠套餐”等方式拓展市场,既达到产品销售的目的,同时也可以通过服务增强客户对新型健康管理内容的体验,为进一步开拓市场打好基础。 (五)价格策略 深圳市的高收入人群相对于国内其他地区较多,同时也存在收入较低的劳务工群体。因此,在健康保险产品的定价策略上应深入分析客户群的心理因素、消费偏好,针对不同目标客户群、不同产品、不同市场定位进行区别定价。 五、深圳健康保险市场的发展趋势 在建设现代金融中心城市的进程中,深圳地区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的发展水平远远不能满足城市发展的需求,无论是从服务水平还是保障能力,都无法适应当前构建深圳金融中心的要求,也不能满足广大深圳居民的需求。目前,大多数市场主体对健康保险的管理还停留在寿险的管理模式,没有构建专业化管理的队伍和机制,随着专业健康保险经营主体的进入和深圳健康保险市场的逐步成熟,以及保险公司对健康保险的专业化经营水平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必将更加激烈,竞争模式将从简单的规模和价格竞争转向产品、价格、服务、管理能力的多重竞争,健康保险产品也会在市场进一步细分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和优化。未来深圳地区的商业健康保险市场一定会更加规范、更加完善,为深圳的发展繁荣起到更加重要的作用。 商业健康保险论文:医疗商业健康保险探究论文 [摘要]当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速度很快,但是却遭遇了道德风险的瓶颈,保险人难以控制医疗费用的高速上涨,国外尤其是美国所实行的管理式医疗较好地缓解了这个问题,美国管理式医疗保险对于我国有很强的借鉴意义。在条件合适的情况下,我国应逐步修改相关法律条文,消除管理式医疗的制度性障碍;政府对于管理式医疗组织要给予一定的财政、税收政策优惠;加强政府的监管力度,避免出现医疗机构与保险人侵害投保人利益的事件;建立一种完善的健康信息系统及其管理系统;通过开展预防保健服务和健康教育来控制费用;通过选择医疗服务提供者和对医疗服务使用的审核来控制费用。 [关键词]健康保险,管理式医疗,道德风险 一、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现状 我国商业医疗保险自开办以来发展迅速,目前各寿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普遍都在经营健康保险业务,同时首家专业的健康保险公司已经开业,还有部分正在筹建。目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险种已经超过300个,商业健康保险服务的领域也日益拓宽,健康保险产品覆盖面广,社会影响明显增大。当前我国健康保险市场的主要特征有: (一)健康险的发展和医疗改革及经济增长同步 在医疗改革进行之后,作为社会医疗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健康保险的覆盖面更宽,产品更加个性化,满足了医疗市场的需求,得到长足的发展。 (二)尽管我国健康险起步晚,但发展迅速,利润空间较大 2005年健康险保费收入为3123019.4万元(见图1),自1999年以来在短短的6年内增长了8.5倍,年均增长率为23.5%,这远远超过了国民经济的发展速度。而赔付和保费收入的比率自1999年—2005年分别为30%、19%、54%、41%、29%、34%、35%。除了在2001年的比例高于50%以外,其他年份均是在30%左右,说明商业健康保险还是有很大的利润空间,各大保险公司近年来争先恐后地发展健康险也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三)由于我国经济发展的地区差距明显,健康保险在地区间呈现出不同的发展态势 以2006年1-5月的健康保险的保费收入来看,最高的三个地区分别为北京180087.96万元,江苏131890.48万元,上海126619.46万元,而最低的三个地区分别为西藏0万元,青海1906.12万元,海南3323.12万元,差距巨大,当然这和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就平均保费而言,东部发达地区最高,中部其次,西部最低(见图2)。北京的平均保费是贵州的47倍之多,地区差异明显。 (四)我国商业保险的覆盖范围较窄,在整个保险业没有相应的地位,各项指标同发达国家甚至世界平均水平相比差距很大 尽管目前商业健康保险发展速度很快,但和其他险种相比所占比例仍然很低,其保费收入在人身险保费中所占比例2001年为4.32%,2002年为5.38%,2003年为8.03%,2004年为8.05%,2005年为8.4%,而英、美等发达国家这一比例一般都在20%以上。从保险深度来看,2005年我国国民生产总值为182321亿元,健康险保费收入仅占GDP的0.17%,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该项指标要比我国高出许多。从保险密度上来看,2005年我国健康险的人均保费仅约23元,无论是从深度还是密度来讲,我国均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从覆盖面来看,我国由商业医疗保险提供保障的人群仅占总人口的3甲。左右,而在发达国家,这一比例一般为60%。我国的商业保险保费也只占个人承担医疗费用的10%,而这一比例在美国是50%。 二、我国健康保险中存在道德风险及费用控制问题 健康保险中最主要也是最关键的问题是道德风险的问题,健康保险关系中的三方:投保人、保险人、医疗机构不是同一个利益主体,掌握的信息也不对称,三者复杂的关系使得商业健康保险市场中存在着大量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 对于投保人来讲,由于是第三方付费,对投保人没有任何节约的激励机制,缺乏动机去关心或监督医疗服务和成本,并有可能出现被保险方因为医疗服务的边际成本下降而对医疗服务的过度需求和过度使用,从而产生道德风险。 医疗市场信息的非对称性也使得被保险人很难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支出,相反医疗机构处于信息技术的优势地位,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考虑,利用自己的专业化优势,进行供方诱导,给患者提供额外的不必要的服务,致使医疗费用上升,而这些费用将全部转嫁给保险人。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几乎不可能对费用进行控制,从而造成沉重的负担。 长期以来我国医疗机构实行“以药养医、以患养医”的经营方针,医政体制改革明显滞后,这些因素都使得不合理的医疗费用节节攀升,健康保险的经营风险增大。 三、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必由之路——管理式医疗 管理式医疗是以市场为导向的,其优秀内容是保险公司参与医疗服务提供者的管理,它是把医疗服务与医疗服务所需资金的供给结合起来的一种系统。管理式医疗的根本原则是要负责管理病人所需要的各种服务,并将这些服务结合起来,基本的目标是通过促进恰当有效地使用医疗服务来降低医疗费用。 管理式医疗在服务中融合了保险和医疗提供这两个功能,极大地改变了对医疗机构的激励。在传统的情况下,作为保险人的保险公司处于付费的位置,对病人及医生的行为无能为力,这势必导致医疗费用的上涨。而在管理式医疗保险模式下,医疗机构同意以一笔事先约定的固定费用负责满足一个病人全部的医疗保健,这就必然要对医疗费用进行控制,同时更加有效地利用医疗资源。管理式医疗的这种很强的激励机制,在兼顾医疗资源的利用和控制医疗费用二者之间就会更富有成效。因此,国外医疗保险模式的优秀就是保险与医疗服务提供者成为利益共同体,这也是管理式医疗保险模式能够降低费用的根本原因。 (一)美国的经验 美国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兴起管理式医疗,管理式医疗机构主要包括健康维护者组织(HealthMaintenanceOrganization,HMO),优先医疗服务组织(PreferredProviderorganization,PPO),专有提供者组织(ExclusiveProviderOrganization,EPO),记点服务计划(Point-of-Service,POS)等。 自1973年美国颁布了健康维护组织法以后,各州都建立了大量的HMO。由于在控制费用方面优势明显,得到联邦政府的推崇,并通过相关立法给予推广。美国HMO将医疗服务提供者组织起来,为本地区的自愿参保者提供成套的综合医疗服务,并按人头或根据保障计划从HMO报销费用。根据保险人、医疗服务提供者和投保人的三者关系,HMO有以下三种组织模式: 1.团体模式。投保人根据保险合同向HMO缴纳保费,HMO与医师团体商议,确定医疗服务价格,并按比例将保费支付给医师团体。投保人就医时,从与HMO有协议的医师那里得到医疗服务。 2.雇员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医师是HMO自己的雇员,从HMO领取工资。投保人向HMO交保费,生病时从HMO的医师那里得到医疗服务,省却了理赔环节。 3.网络模式。与团体模式不同的是HMO与多个医师团体签订协议,向不同的投保人群提供医疗保障。 HMO对医疗机构的支付方式主要有: 1.医生工资制:保险公司主要根据医生的实际工作日,以“工资”的形式来支付医生的劳务费用,这种方式主要用于HMO自己雇用的医师。 2.按人头付费制(Capitation):医生按照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协议,负责特定投保人群的医疗服务,其收入以医生所管辖的投保人数来计算,保险公司将以投保人的数量为标准按比例将部分保费预付给医生,之后保险人和投保人不再向医疗服务者支付任何费用。 3.按病种付费(DRG):DRG是根据疾病的分类,将住院病人按一定标准分为若干组,每组又根据疾病轻重程度分为若干级,对每一组中不同级别都制定相应的标准付费,这种结算方法主要针对某些专科医生。 优先医疗服务组织是一种建立在占领医疗市场和价格竞争基础上,协调医疗服务提供者与医疗服务购买者之间合同关系的一个中介组织。传统优先医疗服务组织建有自己的医疗服务网,通常包括基层保健医生和专业医生,为患者提供有成本效益的服务。优先医疗服务组织一般以实际提供的医疗服务为基础,采用比例付费法对医疗服务提供者进行补偿。优先医疗服务组织的参加者,可以在该组织提供的服务网内就医,不需支付额外费用;也可以到规定的服务网之外就医,不过要自己负担额外的医疗费用。 而把关医生是优先医疗服务组织规定每个参加者从优先医疗服务组织中选择一个基层保健医生作为其把关医生,通过控制参保病人使用什么样的医生,使用什么样的服务,控制住院天数来降低费用,这也是它与传统的优先医疗服务组织的一大区别。把关医生优先医疗服务组织同传统的优先医疗服务组织的另一大区别是,它采用人头支付法补偿基层保健医生的费用,结果将更多的财务风险转嫁给了医疗服务提供者。 专有提供者组织(EPO)类似于HMO,不同的是投保人只能找指定的医生看病,否则费用全部自担。指定的医生按服务项目价格收费,但收费可打折。它对加入其服务网络的医疗服务提供者的选择更有限制性,对医疗服务提供者的资信要求更加严格。所以病人可以得到更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服务点计划(POS)是一种相对比较新的管理式医疗安排,服务点计划结合了HMO与PPO的特点,向计划参加者提供综合的医疗服务。计划服务网络内的医疗服务提供者收取固定的保费,一般不按实际收费,参加者也可以使用计划外的医疗服务,但在后者情况下其享受的福利相应减少,如分摊部分医疗费用,或支付更高的保费。对于部分特定的疾病,如器官移植、精神病治疗等则不能使用计划外的医疗服务。 (二)关于我国实行管理式医疗的建议 管理式医疗保险是在美国这种商业性医疗保险模式下发展并迅速壮大起来的,尽管如此,对于我国来讲还是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1.宏观方面 (1)在条件合适的情况下逐步修改相关法律条文,清除管理式医疗的制度性障碍,如《保险公司管理规定》限制了医疗机构参与商业健康保险的运作,《保险法》规定了保险公司不可以投资于医疗机构,《保险兼业管理暂行办法》决定了兼业机构也不具备这方面的职能,《保险公司财务制度》限制了保险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向医院支付双方合作所得的合法渠道。 (2)政府对于管理式医疗组织要给予一定的财政、税收政策的优惠,促进其快速的发展,以应对当前我国医疗费用高速上涨的情况,不仅可以使投保人获得必需的医疗服务,也能降低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 (3)加强政府的监管力度,避免出现医疗机构与保险人侵害投保人利益的事件,因为在健康保险的三者关系中,投保人处于弱势的地位,而医疗机构和保险人在管理式医疗制度下,具有共同的目标,即医疗费用的最小化,在这个前提之下二者可能合谋,使投保人得不到必须的、足够的医疗服务。 (4)建立一种完善的健康信息系统及其管理系统,在这种系统中,保险人可以查阅到投保人以往的健康信息,以减少信息不对称的程度。 2.微观方面 (1)通过开展预防保健服务和健康教育来控制费用,健康管理从被保险人的角度出发,通过降低被保险人的疾病发生率来控制赔款,从源头上控制医疗费用,既有经济效益,又有社会效益。 (2)通过选择医疗服务提供者和对医疗服务使用的审核控制费用。首先对医生职业资格证明进行审查,通过对医生行医记录的调查,制订明确标准,挑选医疗服务提供者等。同时在医生提供医疗服务之前对其进行恰当的评估,以避免浪费和降低对病人的潜在风险,为投保人提供高质量的、必要的,恰当的医疗服务。 商业健康保险论文:农村商业健康保险探究论文 借助于保险机制规避健康风险是农村健康保障体系创新的重要路径。在农村卫生医疗保障体系中,商业健康保险应定位为:在农村健康保险市场的主体地位以及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的重要支柱作用。这种定位具体体现为:健康风险管理的示范作用;在合作医疗制度中引入保险运行机制;农村社会医疗保险的商业化运作;农村补充医疗保险以及作为广义的“农村保险”来经营等。 农村健康保障困境呼唤商业健康保险 我国医疗卫生体系的基础是在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20世纪70年代后期开始的经济改革对医疗卫生供给的基本体系提出了严峻的挑战。目前我国农村地区农产主要采取自费医疗的形式,他们用以规避健康风险的安全网主要由土地和家庭自我保障、亲朋好友互助、商业保险、政府和村委会的救济措施构成。越来越多的农民无力承受日益增长的医疗费用,己成为当前农村医疗卫生保障的突出矛盾。 一方面,农民成为几乎毫无保障的群体,另一方面,医疗费用的攀升超过了农民实际平均收入的增长幅度。1990年到1999年,农民平均纯收入由686.31元增加到2210.34元,增长了2.2倍。同期卫生部门统计的每人次平均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用,分别由10.9元和473.3元增加到79元和2891元,增长了6.2倍和5.1倍。这样,农村人均医疗保健支出占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不断提高,医疗费用的增幅大大超过了农民的经济承受能力。 疾病和贫困是一对孪生兄弟。按照国际贫困标准,以年人均收入低于900元作为农村居民的最低贫困线,1999年我国农村的贫困人口仍然高达1.2亿人,其中50%集中在西部。在农村最贫困的农产(约占4%)中,50%左右属于因病致贫或因病返贫。根据1998年调查的5万户农民,贫困率是7%。如果把这些人的医疗费用除去,其净收入贫困率是10%。也就是说医疗费用这一项就使中国农民的贫困率增加了3个百分点。当前农村医疗保障问题,不仅仅是一个道义、公正问题,更是一个需要重视的经济问题。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缺失,削弱了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由此导致的农民健康水平的下降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我国劳动力素质下降。创新农村医疗保障体系显得尤为必要和迫切。 借助于保险机制规避健康风险是农村健康保障体系创新的重要路径。发展农村健康保险既可以拓展和带动目前非常薄弱的农村保险业务,又可以服务于农村居民的健康保障,充分发挥商业保险的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职能。 商业健康保险在农村卫生医疗保障体系中的定位 在农村卫生医疗保障体系中,商业健康保险应定位为:在农村健康保险市场的主体地位,以及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的重要支柱(如图1所示)。 这种定位具体体现在以下诸多方面: (一)健康风险管理的示范作用 目前一些富裕起来的农民也往往通过购买商业健康保险规避健康风险。特别值得指出的是,农村的中小学校在很多地区是最大的投保群体。学校为所有在校生集体购买“学生平安险”,包括住院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尽管很多做法有“强制投保”之嫌,但客观上有利于广大农民增强利用保险机制规避健康风险。日渐扩张的商业健康保险具有健康风险管理示范作用,它可以在当前作为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前导。 (二)在合作医疗制度中引入保险运行机制 合作医疗试验陷入困境有很多原因,其中很重要的一条是没有很好地贯彻保险机制的基本原理和原则。 第一,不符合大数法则。根据健康保险的原理,最有经济效率的风险分担方式是在较大的投保人群中,对发生频率较低但治疗费用较高的疾病进行保险。可是目前的合作医疗多在村庄一级试行,对于资金筹集而言不可能形成具有经济规模的投保人群。如果将规模微小的基金仅用于补偿经济风险较高的疾病治疗费用,则因受益面太小而难以保持较高的缴款率。如果将补偿重点置于发生频率较高但治疗费用较低的疾病上,受益面虽然较大却并不经济,因为它既导致较高的管理成本又增加患者的交易费用。这种两难困境在目前推行的合作医疗制度框架内是无法解决的。因此,深化改革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引入契约共济的保险意识和保险制度的运行机制,扩大投保人群,不断提高保障社会化程度。 第二,缺乏精算技术的支持。合作医疗的费用筹集、给付水平一般都没有经过严格的、精算意义上的测算,大多是根据上年医疗费用支出作简单的匡算。但在合作医疗的实际运行中,投保人的逆选择、疾病发生率的不确定性、不同医疗费用控制技术的运用等都会影响合作医疗的运行效果,使之很难按初始目标运作。因此,非常有必要在合作医疗中引入保险精算,通过精算技术,对资金筹集、基金积累、给付水平等进行严格测算,这是合作医疗成功运行的前提和基础。 (三)农村社会医疗保险的商业化运作 社会化的医疗保险制度是农村医疗制度改革的方向和远期目标,目前我国正在全面改进“福利——风险型”的合作医疗制度,在原有合作医疗基础上实施市(县)乡(镇)两级统筹的大病风险医疗制度,进行社会化医疗保险制度(并与城镇职工医疗制度并轨,实行城乡一体)试点工作,逐步推广。为提高运行效率,可以探索商业化运营的模式。 如太平洋人寿就在农村社会健康保险的商业化运作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2001年11月,江苏江阴开展由政府牵头、商业保险参与运作的全市性农村健康保险。按照“行政领导、统一筹集、征管分离、定额补偿、专款专用、收支平衡”原则,商业保险公司建立起“以定点医院为基础、医保专员为依托、信息技术为手段”的立体化管理模式。江阴模式的成功运作引起包括国家卫生部等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普遍关注,为农村社会医疗保险的商业化运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四)农村补充健康保险 另外,在经济发达的农村地区,随着农民人均GDP和收入水平的增长加快。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健康和医疗服务水平的要求迅速提高,人们对合作医疗提供的低水平医疗服务已不再满足,社会医疗保险的基本保障也难以满足乡村工业化程度中高收入农民对较高质量健康服务的需求。商业健康保险作为重要补充,将满足人们对健康保障的差异化需求。 (五)作为广义的“农村保险”来经营 法国安盟保险公司进入中国市场经营国内保险公司望而却步的农业保险曾引起广泛关注。该公司提出的“农村保险”的概念对于商业保险公司在农村地区开展健康保险业务颇具启示意义。 按照安盟公司的界定,所谓“农村保险”是指全面介入农村市场,向农产提供一揽子的全面保障方案,无论人身保险还是财产保险,无论是生活方面还是工作方面,无论是农业领域还是非农业领域。(如图2所示) 农村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空间 据法国安盟公司2002年9月对四川省的5个村庄、江苏省的3个村庄、吉林省的2个村庄的212个农产的调研,对40家农产的上门专访,农民对健康保险有显著的需求。(见表) 为深入研究包括商业健康保险在内的农村保险的需求状况,我们曾在陕西和福建两省的6个县进行了入户调查。调查表明,尽管目前购买保险的农民还不多,但被调查农民对保险表现出一定的兴趣和愿望,而且呈现出多元化的需求倾向。福建的农民兴趣最大的险种是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如果购买保险,有46.7%的人愿意购买健康保险。陕西的农民也表现出类似的意愿。这表明,目前农村存在着很大的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潜力。 我国农村保险市场存在巨大的潜力。据测算,如在20年内,我国农村保险市场水平能达到目前全国保险市场水平(保险深度为2%),那么,届时农村保险费收入将达到750亿元,年平均增长率为25%左右。由此可见,我国农村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的潜力同样很大,特别是经济较发达地区的农村,市场潜力将首先在一定的条件下得到释放,潜在的保险需求易于转化为现实的有效需求,开发这些地区的农村商业健康保险在经济上是可行的。因此,如何有效增加农村商业健康保险的供给,以使潜在的农村健康保险市场早日浮出水面,是值得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农村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策略 (一)增加农村商业健康保险的供给 人们通常认为,农村保险市场发展滞后的主要原因在于农村居民对保险的有效需求不足。但调查结果表明,尽管农民的收入水平较低,风险保障意识比较落后,但农村保险市场尚没有得到很好开发,保险供给主体缺乏,让农民了解保险和投保的渠道很少,适合农村居民的保险商品也不多,因而他们的保险需求还得不到满足,即目前农村保险供给存在较大的缺口。 目前几乎所有的保险公司都把业务重点放在大中城市,县级支公司的重点也在城镇。如福建浦城县的农村业务只占10%,城镇业务占了90%。这反映了保险公司对农村保险业务的认识不统一、重视不够、投入不足。因此,保险公司必须重视农村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的培育和开发,改变商业保险经营机构设置的不适应性,在农村开办更多的代办所和办事处,开拓广阔的农村商业健康保险市场。 特别值得指出的是,保险公司开拓农村商业健康保险在战略上更有深远的意义。通过提供健康保险,保险公司可以有效地带动其他诸多险种的发展,从而有利于开拓整个农村保险业务。 (二)积极应对城乡疾病模式差异 人类在20世纪经历了一次疾病模式的转变,其重要标志使非传染病取代传染病成为致病和致残的主要原因以及平均死亡年龄的逐步上升。但中国在疾病模式转变的过程中面临着“不完全的疾病模式转变”,这突出表现在城乡疾病模式的差异上。城乡居民疾病模式差异表现在诸多方面:第一,死亡率和预期寿命的差距。1980年以来,农村地区人口的死亡率不仅明显高于城镇人口,而且出现了上升趋势。第二,疾病谱和死因谱的差异。农村地区,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居民的患病率及其疾病构成、住院原因及其构成还是以感染性疾病和营养不良症为主导的疾病模式。以1998年住院病人疾病别住院率及其构成为例:在城市地区,脑血管病、冠心病,高血压病等慢性疾病是主要的住院原因;在农村地区,痢疾、病毒性肝炎、结核病、流感等传染性疾病列入前15位疾病。同时,受人口老龄化和人口流动的影响,农村地区也面临着疾病谱的变化,一些老年慢性病、新出现疾病(如艾滋病)的发病率也有所增加。第三,妇幼健康也存在很大差异。第四,危险因素的差异。在城市地区,环境污染、职业危害以及不良生活方式和行为成为主要的致病因素。而威胁农村居民健康的主要因素,则仍然是恶劣的生存环境、较差的卫生条件以及不良的营养状况等,这是与农村的地理位置、基础设施和收入水平密切相关的。同时,由于人口流动性增加,职业伤害和行为方式的致病比例提高,如肺炎、性病、艾滋病等。 城乡疾病模式存在上述诸多差异,而保险公司目前的健康保险产品却明显具有“城市偏好”,不适应农村疾病模式对产品的不同需求。因此,保险公司要针对农村居民疾病模式的特点,积极开发适应农村不同人群不同需求的健康保险产品。同时,保险公司还要积极参与农村地区卫生宣传、传染病防治等卫生保健工作,促进农村地区疾病模式的转变,有效地发挥商业健康保险特有的社会管理功能。 (三)树立良好的信誉 合作医疗试验难以成功的一个重要教训是,组织者出现信誉危机。农民对合作医疗的组织者不太信任,对合作医疗制度的公平丧失信心。特别是90年代以来,农村由于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干群关系非常紧张,农民对基层干部发生信任危机。一个信用缺失的机构是不可能组织社区各方面的资源来建立健康保健制度的。同样,保险公司的信誉是商业健康保险在农村能否顺利发展的关键问题。 从整体上看,农民利用现代保险机制转嫁健康风险的意识还很薄弱,购买保险的理念还很脆弱,此时周围参加保险的人对保险以及保险公司的感性认识将直接影响其购买意愿。这个时候保险公司的员工及其营销人员如不能坚持诚信,不能正确引导农民的保险消费,对保险公司形象的破坏力也将放大。因此,为了农村商业健康保险的长期良性发展,保险公司必须切实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诚信品牌。 商业健康保险论文:商业健康保险市场发展论文 内容摘要: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健康越来越重视,商业健康保险市场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但综观目前国内的健康险市场,也存在不少问题,如产品单一,定价不合理,保险公司风险控制能力薄弱等。为加快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应积极探索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各种对策和举措。 关键词:商业健康保险费率厘定风险控制专业化经营 中国保监会在2000年颁发的42号文件中对商业健康保险作了这样的陈述:按保险责任,健康保险分为疾病保险、医疗保险、收入保障保险。疾病保险指以疾病发生为给付条件的保险;医疗保险是指以约定的医疗费用为给付条件的保险;收入保障保险是指以因意外伤害、疾病导致收入中断或减少为给付条件的保险。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健康越来越重视,以“人的健康”为保险标的的健康保险,存在巨大的发展空间。据专家预测,我国健康险2004到2008年间的市场规模约为1500亿元到3000亿元,而2003年健康险的保费收入不到300亿元,发展空间之大令人吃惊。如何探索中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之路,成为众多保险学者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 国内商业健康保险的现状及问题 上世纪80年代初,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开始在国内部分地区试办商业健康保险业务,1996年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推出为契机,健康险业务全面展开,各公司在原有的重大疾病保险和附加住院医疗保险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发出住院津贴保险、住院费用保险和高额医疗费用保险等一系列健康险产品。据国家统计局和中国保监会公布的数据,健康险的保费收入已从1997年的13.6亿元增长到2002年的104.1亿元(见表1)。诱人的数字背后,却是一个效益不容乐观的市场。目前,各家公司健康险的平均赔付率都较高,个别公司甚至达到、超过100%。 综观国内健康保险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产品差异小。尽管目前市场上商业健康险险种已超过300个,但整体上讲,产品差异性不大,主要是重大疾病定额给付保险、住院医疗费用补偿性保险和住院津贴等几类,而高额医疗费用保险、收入损失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综合医疗保险以及专项医疗服务等在国外很普遍的险种几乎是空白。显然,健康险经营的效益不佳使保险公司对开发新险种望而却步,而各家公司也未能在产品差异性上体现出自身的优秀竞争力。 健康险产品在费率厘定上缺乏科学性,存在很大的风险隐患。从精算角度来看,健康险产品的定价基础是疾病发生率、疾病恢复率和医疗费用率,此外,不同地区的疾病发生情况和医疗费用水平不同,一个地区的经验数据不一定适合另外一个地区。我国健康险全面开展只有不足10年时间,保险公司积累的经验数据不足,精算定价中的通常做法是借用外国的数据并加以修改,这样测试出来的费率必然存在较大的误差。再者,目前国外健康险多为短期品种,长期险种几乎全部采用不保证保险费的设计,而目前国内的同类产品基本上都保证续保且保证保险费。随着社会和医学的发展,疾病的种类和发生情况也会有所变化,目前保险公司这种不考虑健康险产品设计时长期风险的做法确实存在很大的风险隐患。 保险公司的风险管控能力薄弱。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对健康险的风险控制能力十分薄弱,特别是难以控制医疗费用支出。健康险不同于普通寿险,它涉及保险人、被保险人和医疗机构三方。目前,保险公司和医院之间没有经济上的共担机制,无法做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保险公司难以介入医疗服务选择的过程中,无法认定医疗服务内容的合理性,也就无法控制医疗费用的支出。而医院由于无需承担任何风险,在自身利益的驱动下,任意增加医疗费用、延长住院时间、虚报医疗费现象时有发生,造成保险公司赔付数额增大。而保险公司尚未建立专门的健康险核保核赔制度,难以控制逆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发生。 这些问题的存在,归根到底是由于专业化程度较低造成的。专业人才匮乏,产品开发技术落后,风险控制能力薄弱,造成赔付率上升,盈利能力下降,直接影响到保险公司经营健康险的积极性和信心。 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对策建议 如何对症下药,使商业健康保险突破瓶颈大力发展呢?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国家应进一步明确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界限 因为,一般来说,社会保险只负责基本的医疗保险,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国家财力非常有限,补充医疗保险应交给商业保险公司来经营和运作;我国商业保险公司一直是经营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主体机构,经验最丰富,具有人才和技术优势;根据现行法规,社会保险部门、保险公司、行业内部等都可以经营健康险,多个部门同时经营,各自只注重自己的利益,容易政出多头,不利于管理,也不利于收集数据,不利于精算定价和产品研发等。国家要给予商业健康保险更多的优惠政策 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财政部关于企业为职工购买保险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企业年金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都有了一些列支渠道和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但仍不足以对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产生很大的推动作用,因为对经济效益较好,有能力办理补充医疗保险的企业来说,允许的列支比例太小;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未覆盖的人群,如城镇职工家属、城市流动人口、自由职业者、学生、农村人口等,没有规定明确的列支渠道,也没有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公众个人投保商业健康保险没有给予税收减免。如果国家能给予上述优惠政策,必将迅速推动和促进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 要在保险公司与各相关部门和机构之间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 在保险公司与医疗机构之间建立这种双赢机制,会带来诸多有利条件。第一,有利于集合卫生部门、社保部门、保险公司等相关部门的数据,共同建立各类数据库,如投保人数据库、疾病数据库、医疗费用数据库、患者(或被保险人)数据库、药品数据库等。充分共享的数据信息,既便于管理,又便于服务,更重要的是,全面的信息和数据,便于产品的研究和开发,因为缺乏经验数据是制约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研发的重要因素之一;第二,可以有效防范道德风险,减少诸如客户在投保时不如实告知、住院医疗费用单据作假等问题,还可以杜绝或减少医患合谋、医院单独作假“谋取”保险公司利益等行为。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保险意识 目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较慢,除了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原因外,也确实存在公众保险意识不强的问题。目前我国居民储蓄存款高达11万亿元,其中相当大的比例是用来防病养老的,但一般公众都选择存银行,而不选择购买保险,这是公众保险意识很弱的一个明显表现,但其原因归根到底还是保险公司宣传不到位的问题。所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保险意识是目前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当务之急。 加强行业自律,制止不正当竞争 在团体健康险的展业中,过去有些寿险公司在与其他公司竞争时,往往采用向投保单位领导层赠送高额保单、返还高比例手续费、赠送汽车等贵重物品等手段来抢业务,企业年金保险的竞争中,采取“零管理费”承保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些自杀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仅搅乱了市场,而且也损害了保险公司的自身利益。只有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市场行为,才能维持商业健康险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 积极进行商业健康保险专业化运作的探索 健康保险与一般的寿险险种相比,至少有两点不同之处:一是经营健险技术含量高、管理要求高。比如健康保险的精算,除了要考虑死亡率、利息率和费用率三个因素外,还要考虑疾病发生率、伤残发生率、医疗价格、地区差异等。再如健康保险的管理不仅涉及到核保、核赔、财务、人事管理,还包括医务管理、健康管理等;二是健康保险覆盖面广,涉及人群多。所以,健康险领域对保险公司的专业化要求是很高的,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可以进行的探索有: 目前各家公司应尽快采取在公司内部设立专门的健康险事业部或建立专业子公司的经营模式。由于健康险业务的专业性、技术性和复杂性,保险公司要对其进行专业化管理,即在数据的收集和积累、产品定价、利润核算、风险评估方法、理赔管理、客户服务内容及方式以及与医院合作等方面建立相应的经营手段和风险管理方式。在管理体系上,健康险事业部或子公司应有独立的产品开发部门,负责市场调研、险种开发设计、费率厘定、条款拟定;业务管理部,负责核保理赔、保全等业务规则的制订、实施、检查以及与医院的合作和管理;有市场推动部,负责业务的市场推动、激励、销售的策划、人员的培训以及辅助销售渠道的开拓。这样,既有利于专业化管理,又可以共享资源,能提高经营者的积极性。 随着中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的不断成熟,应积极探索成立专业性健康保险公司的可能性。这种模式可以使公司将全部精力用于健康险业务的经营,在经营方式、风险控制方法、精算体系、保险公司和医疗机构合作、经验数据的处理、产品设计与定价、产品营销等方面进行更加专业化的研究和尝试,推动健康险业务的创新和发展,进而提升我国健康保险行业的专业化水平。另外,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的设立,将有效促进健康保险市场的竞争,刺激原有保险公司加快健康险体系的改造,也有利于与国际保险业接轨,提升我国健康保险行业的经营水平。因此,在条件成熟的前提下,应鼓励商业保险公司独资成立、或与外资公司合资成立专业健康保险公司,这是促进商业健康保险快速发展的捷径之一。 商业健康保险论文: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研究论文 摘要]我国目前的健康保障体系存在着总体结构不合理、商业健康保险所占比例偏低及发挥作用偏小等问题,这与商业健康保险在国家健康保障体系中的主体地位缺失直接相关。本文对商业健康保险主体地位欠缺造成的发展不足进行了详尽分析,并就如何在国家健康保障体系中建立商业健康保险的主体地位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健康保障体系,商业健康保险,主体地位,对策 一、现阶段我国健康保障体系基本现状及其国际比较 表1与图1直观地展示出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医疗卫生总支出的变动情况,从中可以看到,卫生总费用一直保持着较快的增长速度,在1990—2005年十五年间,基本上每五年卫生总费用就要翻一番左右,尤其在1990—1995年五年中,卫生总费用增长了近两倍。 这里特别要关注的,是卫生总费用的结构变化。从表1、图1与图2中我们看到的一个显著事实是:曾经占据卫生总费用绝大部分比例的政府预算卫生支出和社会卫生支出两项占比明显下降,而居民个人现金卫生支出的占比则显著上升。 这样的健康保障体系结构显然是不合理的,由此会引致一系列经济与社会问题。由于健康医疗支出具有很大的不可预知性,当个人在健康保障方面需要承受很重的经济负担时,不可避免地会加重心理压力而致使不敢或慎于消费,这种行为一旦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其结果便是社会总需求不足,并由此对经济增长形成抑制影响。另一方面,当一笔大额健康医疗支出成为当事者无法回避的现实时,其结果很可能导致当事人因病致贫或因病返贫,这对社会稳定及和谐社会构建无疑会形成负面影响。 改革和完善健康保障体系是世界各国都面对过的重大课题,为此也进行过多方面探索,一个共同经验是,很多国家通过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使商业健康保险成为该国健康保障体系中的重要支柱之一。从表2我们看到,一些发达国家如瑞士、法国和荷兰等,商业健康保险的普及率已达到覆盖全部人口的高水平,美国也达到80%的高普及率;这些国家商业医疗保险占医疗卫生总支出的比重多数都在10%以上(瑞士和澳大利亚略低,但也在5%以上),美国和乌拉圭更是超过35%。与此形成对照的是,尽管自本世纪来,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有了较快增长,但始终没有超过4%的水平,最近几年一直在3%左右的水平徘徊。与国外相比,我国商业健康保险显然还存在着很大发展空间。 完善我国健康保障体系可以借鉴国外经验,以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来减轻居民个人健康费用负担。但是,目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还很不充分,商业健康保险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还很低,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潜力巨大。据麦肯锡咨询公司研究预测,至2008年,我国健康保险市场有1500亿~3000亿元的规模。而事实上,我国至2007年健康保险费收入仅为384.17亿元。一方面是巨大的商业健康保险潜在需求,另一方面是相对滞缓的商业健康保险供给。造成这种状况的根源,就在于商业健康保险在健康保障体系中缺乏主体地位并由此导致发展不足,由此也阻碍了商业健康险在国家健康保障体系中作用的发挥。 二、商业健康保险在健康保障体系中主体地位的缺失及其后果 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至今还游离在健康保障体系之外,由此也导致很多不良后果。 1、主体地位欠缺使商业健康保险无法有效控制医疗成本,导致产品开发受限。 医疗服务是一个垄断性很强的行业。首先是技术型壁垒,从事医疗服务工作的人员,第一步需要接受规定的教育、培训和实习,真正从业后,还需要考取职业资格证书,所以一般人无法轻易进入到医疗服务行业。由于高度的技术垄断性,人们无法确知医疗服务者提供的医疗服务是否恰当,是否存在过度医疗。除技术垄断外,我国医疗行业还存在人为的垄断风险。这导致医疗费用一直居高不下,而垄断利益则不断膨胀。于是,一方面,健康保险的赔付率节节上升;另一方面,商业健康保险人对开发其他老百姓有需求的健康产品反而望而却步,大大影响了商业健康保险作用的发挥。 2、主体地位欠缺使商业健康保险无法有效调控医疗资源。 我国一方面存在医疗机构规模上的垄断,目前绝大多数医院为全民或集体所有,私营、中外合资等形式的医疗机构所占无几。另一方面还存在政策垄断,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的受理单位一般局限于全民或集体所有医疗机构,所以这些医疗机构具有政策法令上的天然优势。同时,目前我国对某些行业进入医疗行业仍然有限制,比如现有法律就不允许商业保险人投资医院。在种种限制下,商业健康保险人无法有效调控医疗资源,无法与医疗机构结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无法在事先、事中和事后对医疗服务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审核和检查,保险人因此也无法有效控制风险,这些因素都导致保险人运营商业健康保险的不确定性和成本大大提高。主体地位的欠缺使保险人很难突破现有医疗体系来有效规避原有的医疗风险、重新合理配置医疗资源、名正言顺地为老百姓安排健康保障,这给商业保险发挥健康保障作用带来了阻碍。 3、主体地位的欠缺使商业健康保险无法获得政策法令鼓励和支持。 虽然老百姓对商业健康保险有一定需求,但潜在需求要转变为现实购买力,还必须有可支配收入的支持。另一方面,保险产品毕竟属于非渴求商品,很多人不会自行主动购买,有时需要外界因素的激励或强制。很多国家,如美国、瑞士、澳大利亚等,都通过制定法律,要求符合规定的国民必须购买相应的商业健康保险。为此,很多国家出台了各种鼓励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优惠措施,如美国对雇主为雇员、个人或自由职业者等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制定了各自的税收减免优惠措施,并以强制性法令的形式推动商业健康保险开展业务。政府优惠政策的推出,一方面增加了购买商业保险的吸引力,同时也提高了民众的购买能力,能有效促进商业健康保险的推广。我国当前的状况是,国家只对企业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作出了相应规定,除此之外,再无其他对于基本医疗保险之外的健康保险的政策规定。而企业职工补充医疗也并非强制性要求,且很多补充医疗计划是由社保机构来承办,无助于健康保险发挥有效作用。 4、法律法令的空白增加了商业健康保险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的难度。 信息不对称是保险业永远的难题,特别对健康保险来说,逆选择和道德风险带来的困扰尤其大。总的来看,保险人往往处于不利地位,一方面,由于主体地位缺乏使保险人对相关医疗服务开展全面调查和审核非常困难,另一方面,在利用保险合同保护自己利益时,也因为保险法对健康保险相关规定的空缺而使保险人利益受到损害。我国的《保险法》对健康保险投保人未尽告知义务的处理并没有明文条款。尽管判例法系国家通过保险判例规定投保人负有健康状况告知的义务,但我国是成文法系国家,保险人引鉴国外判例未必能为法庭所接受,法庭最后可能作出有利于投保人的判决,保险人以法律手段化解信息不对称问题的意图也因此可能受挫。 三、建立商业健康保险主体地位的对策建议 1、国家通盘考虑健康保障需求,以立法形式推动商业保险进入健康保障体系。 从国际经验看,很多国家往往通过立法形式并采取具体措施来借助商业健康保险力量建设国家健康保障体系。第一种实现方式是,规定国民必须购买相应的健康保险。如美国的《健康维持组织法》(TheHealthMaintenanceOrganizationActof1973)要求确保雇员有可自行选择参加健康维持组织的权利;德国规定所有公民都必须参加健康保险,其中约有20%的高收入或自雇家庭选择商业保险公司提供的健康保险;1996年瑞士实施强制性健康保险,并要求保险公司一旦承保要保证续保,商业保险人同时为高收入者提供补充健康保险。第二种实现方式是,制定优惠的税收政策鼓励民众购买健康保险。如美国对雇主为雇员购买团体健康保险、自由职业者以及其他个人为自身购买健康保险都予以税收减免,对经营健康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采用较低的营业税税率,对健康险本身给予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澳大利亚政府对民众的私人健康保险费给予折扣优惠,而对没有购买私人健康保险的高收入者则实施加征1%医疗保健税的惩罚措施;瑞士的健康保险费用可享受税务减免,同时,地方政府通过提供收入补贴来帮助低收入者购买强制健康保险。借鉴国际经验,我国商业健康保险进入国家健康保障体系,也需要由政府力量来推动。一方面,政府应采取立法措施来确立商业保险人在国家健康保障体系的合法地位;另一方面,需制定切实的税收优惠政策来推动商业健康保险发展。 2、国家适当开放医疗资源,鼓励商业保险人合理调配医疗资源。 健康保险如果不与医疗服务提供者的利益关联起来并对其形成一定制约,很难将医疗费用增长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为此,很多美国商业健康保险人发起并逐步建立起以控制医疗服务提供者行为和实施预付款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健康维持组织(HealthMaintenanceOrganization,HMO),实践下来取得了较好成效。HMO的成功经验概括起来,主要有两点。其一是政府的大力支持。1971年,美国政府宣布将建立健康维持组织作为“国家卫生事业的战略方针”来推动;1973年,尼克松总统签署的《健康维持组织法》规定在经济上支持健康维持组织的发展。其二是HMO具有调控医疗服务提供者及其行为的能力。HMO拥有自己的医生、诊所或医院,HMO的医生主要是初级保健医生,HMO可对其医生雇员进行合理合法的监督管理;HMO还与医师团体或独立开业医师或独立开业协会签订协议,无论采取哪种形式的医疗服务,HMO都有明确的就诊制度,严格控制投保人的就医行为和医师的治疗行为,比如投保户只能去HMO指定的医院或医生处看病,如要选择医生,需要承担较高的自负额,所有的医疗需求必须先咨询初级保健医生,如果初级保健医生认为有必要才转给专科医生,而专科医生的很多医疗方案还需征得保险公司的同意。我国商业健康保险要获得良性发展,控制医疗成本是首先要考虑的问题。而要解决这个难题,可以借鉴HMO的做法,允许保险人合法利用医疗资源。为此,建议政府部门出台相应政策,鼓励医疗机构与健康保险人开展合作,并通过适当方式将目前相对分散、力量单薄的健康保险人联合起来,以增强健康保险人同医疗机构展开磋商的能力。同时,为真正实现商业健康保险人对医疗服务的监督和管理,还需解决保险机构投资医疗行业的法律障碍。 3、商业健康保险人提高风险控制技术,创造自身的主体地位。 健康保障体系要顺利和持续运行,有赖于成熟的医疗风险控制技术。目前,世界各国较多采用的医疗风险控制技术是相关诊断人群收费标准(DiagnosticRelatedGroup,DRG),即根据年龄、性别和治疗费用等因素划分每一相关诊断群,将每一相关诊断群的病情分级确定其平均医疗成本,制定相应的付费标准。另有一种费用控制方法是资源基础性相对价值计量法RBRVS(Resource-BasedRelativeValueScale),它是根据医疗行为使用的资源成本来确认每个医生或医疗服务提供者提供服务的相对价值。挂号费、诊疗费和医师职业责任保险费构成资源基础性因素,这些因素被转化成相对价值单位后再乘上每年更新的转换系数就成为应该向医疗服务提供者支付的金额,这个金额还根据不同地区进行调整。美国医疗照顾制度(Medicare)和几乎所有的健康维护组织(HMOs)都采用了这种方法。我国目前面临着严峻的医疗费用控制问题,尤其需要提升这方面的技术。商业健康保险应积极配合、支持风险控制和激励机制方面的研究,从整合医疗信息开始,深入研究相关控制医疗和就医行为的技术,改变医疗机构在定价上的垄断权,并建立有效的就医行为监督机制,提高整个健康保障体系的运行效率。藉此,商业健康保险将逐步创立和体现其在国家健康保障体系中的主体地位,不断促进自身发展。 4、政府有效监管健康保障提供者,保证健康保障体系的安全运行。 健康保障提供者的科学、规范操作是健康保障体系安全运行、百姓获得全面健康保险的保证,政府部门应对健康保障提供者予以有效监管。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6年9月颁布实施了《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对保险人经营商业健康保险作出了管理方面的要求。政府对希望进入健康保障体系、申请经营健康保险的保险人应进一步规定相应的准入标准,同时还要审核商业健康保险人的经营目标、业务规划、资金运用、技术实施等,并在商业健康保险人正式开办业务后对其进行定期检查,以保证商业健康保险能够切实履行提供健康保障的职责。对商业健康保险制订科学的监管制度并确保其贯彻实施,是确立商业健康保险主体地位另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商业健康保险论文:我国商业健康保险论文 摘要: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健康越来越重视,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的发展潜力巨大。但综观目前国内的健康保险市场,由于受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其发展速度、规模、质量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显落后。分析了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的发展现状与不足,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相关对策。 关键词:商业健康保险;专业化;建议 构建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一直是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各地方党委政府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全局性问题。商业健康保险是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幸福。大力发展商业健康(医疗)保险,并把商业医保与社会医保结合起来,不仅有利于满足广大群众的医疗需求,而且有利于发展经济、稳定社会。 1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现状 近几年来,我国健康保险业务量迅速增长。十六大以来,商业健康保险快速发展,年均增长速度高于30%。2006年,健康险保费收入为375.66亿元,同比增长20.28%。2007年健康险保费收入为384.2亿元。健康险在人身险总保费收入的占比由1999年的4.2%增至2006年的8.8%。在业务总量继续增长的同时,健康保险市场和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2006年,近100家保险公司开办了各类健康保险业务,其中包括:人保健康、平安健康等4家专业健康险公司,形成了经营主体多元化的竞争格局,专业健康险公司的保费收入近10亿元,市场份额提升较快。另外,健康保险的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目前已提供健康保险产品近千种,分为医疗保险、疾病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四大类,并开始向居民的健康管理等服务领域延伸。目前虽然产品仍然以疾病保险和医疗保险为主导,但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也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健康保障功能进一步显现。 2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国商业健康保险近几年获得了快速发展,但总体而言,目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还处于初级阶段,还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集中表现在:一是整体规模小。与国外商业健康保险发展情况相比,我国商业健康保险普及率很低。美国参加各种商业健康保险的人口占85%。我国台湾地区商业健康保险的覆盖率高达96%。2006年我国人均商业健康保险费支出还不到30元,是美国2001年的1/90;2006年我国商业健康保险深度仅为0.293%,低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3%)。二是产品单一、同质性严重、市场供求矛盾突出。虽然目前市场上健康险产品近千种,但基本上表现为与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具有较强替代性的保险产品,或者是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团体补充医疗保险产品。并且集中在定额给付型的疾病保险产品,短期(如一年期)的产品居多。补偿性的医疗费用保险产品如个人住院费用医疗保险、门诊医疗保险产品少;长期保障的产品少。而这些恰恰是老百姓所需要的。这样,市场上一方面表现出社会公众对健康保险需求迫切,另一方面保险公司有效供给严重不足。三是保险费率偏高,保障程度偏低。老百姓生活确实需要商业健康保险,但事实上它与老百姓的距离却很远。对老百姓而言,目前商业健康保险最突出的问题是价格偏高,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是缺乏精算所需的疾病发生率和医疗费用率等基础数据,由于我国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疾病发病率和医疗费用率有很大不同,而且数据变化很快,监管部门要想制定出一张统一的、全国性的发病率表和医疗费用表难度很大,因此国内至今没有一张统一、科学的发病率表和医疗费用表。保险公司为了避免收不抵支在产品定价上偏于保守,而高高在上的价格难以吸引更多的投保人以摊薄风险降低单位保费,从而造成恶性循环。从保障效果来看,保障程度偏低。对于重疾险,保险公司往往把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制定出非常苛刻的理赔条件。与普通人对于疾病保险的直观理解不同,市面上的重大疾病保险并非只要得了保险合同上规定的疾病就可以得到赔偿,事实上要获得赔付,不仅要得规定的病,还要按规定的方法诊断与治疗,甚至还要按规定的症状去生病。在很多情况下,当满足了保险合同的赔付条件,患者已经濒临垂死的境地,从而让疾病保险的保险目的失去了价值和意义。而健康保险的另一大类型-费用报销型保险,往往是一年期的短期险种,续保审察严格,并且有投保年龄上限,因而难以满足消费者的医疗保障需要。四是保险条款不严谨、不完善,管理的随意性大,实务操作不规范、缺乏统一标准。造成这一问题的重要原因在于缺乏专业化经营。目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业务基本上采取附加于人寿保险业务由寿险公司统一经营的模式,缺乏专业性。完全用寿险、财产险的经营理念和组织来经营医疗险,造成产品开发、流程设计、风险评估、风险监控、专业培训和市场营销的系统偏差。 3发展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几点建议 3.1营造宽松良好的外部经营环境 给予商业健康保险应有的社会地位。国家应将其作为社会医疗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纳入其中,并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形式确定下来。财税政策支持。国家财税部门应该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以鼓励商业健康保险的快速发展。一是应允许经营健康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享受以下税收优惠: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利润免征所得税。二是应允许参加商业健康保险的投保人,其缴纳的保费和获取的保险金享受以下税收优惠:若企业团体投保的保费支出部分,可以在一定额度内列入成本,在税前列支;个人缴纳的保费部分,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且个人获取的医疗保险金也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提高商业健康保险的社会认同感。保险公司应定期运用典型赔付案例,积极宣传商业健康保险在保障社会安定、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的作用,大力普及健康保险知识,增强社会各界的保险意识,以提高商业健康保险的社会认同感与亲和力,使政府重视,政策支持,企业欢迎,百姓拥护。政府在健康医疗保险市场中应发挥积极的作用。政府应在以下方面有所作为:①积极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扩大覆盖面,使广大职工真正享有医疗保障。②加强对医疗服务提供者的管理。这是规范医疗行为、防范道德风险的关键。③对药品生产流通环节进行监控,从源头上治理“回扣促销”等不正之风,使患者既享受到较廉价的药品,同时又保证用药安全。 3.2注重市场调研,把握市场需求,重视产品开发战略 为使推出的健康险产品能够被市场所接受,保险公司必须注重市场调研,掌握不同地区、不同收入层次、不同年龄群体对商业健康险的需求状况,并在市场细分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实力确定目标市场。在险种开发方面,对于低收入、无保障的人群提供低价格、宽范围、低保障的险种;对于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职工人群,提供低价格、窄范围、高保障的险种;对于较富裕的年轻群体,提供价格与保障程度比例适中、保障期限长、保障范围有针对性的险种;对于高收入的中年群体提供高价位、保障全面的保险产品。 3.3实施人才培养战略,强化商业健康保险的专业化经营 商业健康保险是一项专业技术性强、管理难度大的业务,迫切需要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如医学技术人才、精算人才等。保险人在开展健康险业务的同时,应切实加强对健康险专业人才的培养。有计划、有步骤地引进和储备一批医疗管理人才,建立起一支复合型的健康险专业人才队伍。 3.4保险公司应加强医保合作,积极探索与医疗服务提供者之间的有效合作途径 在健康保险的风险控制中,医疗服务提供者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探索建立医保双方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保险公司与医疗服务提供者建立有效合作关系,增强医疗服务提供者的风险控制意识,使保险公司在保证被保险人获得良好医疗保障服务的同时,能够有效控制经营风险。在实务中,医保双方主要有如下合作途径:(1)选择定点医院。保险公司可就健康保险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收费标准、医疗服务质量等内容,在各医院之间进行公开招标,引入竞争机制,从中遴选出若干服务规范、信誉良好的医疗机构,并与之签订合作协议。保户来此就医,只要属于保险范围内的病种,可不先缴费,而是事后由医院凭相关证据与保险公司结算,以切断医疗机构与患者之间的“现金流”。如果非特殊原因,定点医院超过预先约定的费用标准,保险公司就要从付给医院的费用中扣减超过部分。如果节省了费用,医院则可以从保险公司拿到额外奖金。(2)选择合同医生。目前,医疗费用无从控制,其中较大原因乃是病人就医是一种随机性极强的无权选择,缺乏引导性。所以,保险公司有必要在定点医院中再选择合同医生,为费用控制装上“双保险”。(3)相机审查医疗服务。即保险公司可委派资深医师对定点医院和合同医生进行随机抽查,此举意在加强对医疗服务过程的协调管理,审核医院或医生所提供的施治方案和用药在医疗上是否必需和适当,以把好核赔关。(4)大力推进医疗服务提供者的网络建设。在针对医疗服务提供者的管理内容上,保险公司应积极推动定点医院的电子化建设,由从初级的病历调阅、治疗调查等手工管理模式,逐步转变为通过网络化来实现费用控制和医疗服务协调管理,从而形成管理式医疗。(5)保险公司通过参股或控股等方式,参与医疗机构管理,与医疗服务提供者之间真正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统一体。总之,有效的医保合作模式可创造出政府、保险公司、医院、保户“四赢”的局面:政府解决了医改所带来的重大疾病无保障的难题,保险公司卸去了医疗费用无从控制的隐患,医院在医改冲击后找到了新的利润增长点,保户则获得了一份实实在在的健康保障。 3.5积极探索新型管理控制体系 一是建立专业的精算体系,注重积累精算数据,加强精算评估,科学厘订产品费率,防范产品开发风险;二是建立专门的核保核赔体系,制定和实施健康保险核保核赔管理制度,加快研发和推广健康保险专用的核保核赔管理手册等专业技术工具。 商业健康保险论文:商业健康保险经营形式论文 随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商业健康保险在建立健全我国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目前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无论是在保障水平、覆盖人群、风险控制能力、经营技术以及服务能力方面都还十分薄弱,与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对健康保障的迫切需求以及保险市场对外开放的步伐不相适应。本文将对各种商业健康保险经营方式进行比较分析,并探讨我国经营方式选择的具体措施。 一、各种商业健康保险经营形式的比较 世界各国商业健康保险的经营形式通常有几种类型:就业务经营种类上看,一是人身保险公司,在办理人寿保险与年金保险以外,也办理健康保险业务;二是财产及责任保险公司,在办理财产及责任保险的同时,也提供健康保险服务;三是专门的健康及意外伤害保险公司,专门办理健康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从组织形式上看,按所有权的形式不同分为营利性的股份有限保险公司和非营利性的相互保险公司、保险合作社、健康保险协会等。以上形式共同存在,不断发展,功能上互相补充,从而形成了专业化和多样化的健康保险经营形式体系[1][2]. (一)由人寿保险或财产保险公司经营健康保险的形式 1.附加寿险(产险)形式。即将健康保险业务附加于寿险或产险业务上进行经营的形式。这种经营形式的优势在于:经营初期成本较低,可以有效地利用保险公司的共享资源,如营销网络、管理人员、技术开发数据等。其不足为:此种方式不可避免地将健康保险定位在寿险或产险的辅助和从属地位上,而寿险业务的内在特征和经营规律都与健康保险业务完全不同,产险业务的保险标的性质与法规适用也不同于健康保险,因此,两种业务经营理念上的冲突和矛盾将不利于健康保险业务的专业化经营和管理,且由于业务的开展要分拆到寿险(产险)公司的各职能部门,有关业务部门之间的协调性较差,因此,业务规模难以扩大,质量不易控制。 2.保险公司事业部形式。即保险公司设立专门的健康保险部来经营健康保险的形式。健康保险事业部一般充分享有产品的开发权、业务拓展权、市场推动权和利益分配权,与公司的其他部门形成相互、单独核算的关系,构成公司相对独立的业务体系,是公司健康保险的实际经营者和管理者。其优势在于:具有相对独立性,可以充分照顾到健康保险的特点以进行专业化经营,有利于产品的设计、开发、推广和风险控制,以及专业人员的培训和指导,从而有助于业务经营规模的扩大和利润的实现。同时,又可以共享保险公司的资源如销售网络、技术优势等。其不足为:健康保险的推广需要其他职能部门如营销部门、客户服务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因此,业务的开展会受制于其他部门的发展水平和投入规模,不利于业务规模的最大化,且与公司其他业务的冲突会降低健康保险的经营效率。 3.保险公司子公司形式。即保险公司以设立子公司的形式来专门经营健康保险。其优势为:由于已经具备了相当独立的组织体系,且实行内部的子公司化管理,因此,能够充分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利于健康保险的专业化经营。同时,可以充分共享保险公司的现有资源;子公司在设立上前期投入较小,一般无需另行申报、获取执照,业务的开展可迅速达成。其不足表现在:子公司的组建需要一定的技术、人才、资金条件,有一定难度,同时,需要与母公司协调关系,因此在经营观念上存在矛盾。 (二)专业健康保险公司形式 由保险公司专门进行健康保险经营的形式的优势在于:经营者的积极性较高,可以使公司专心围绕健康保险业务进行经营决策,彻底改变健康保险业务依附、从属于寿险或产险业务的状况,充分实现健康险业务的专业化经营,容易扩大业务规模,提高业务经营质量。而劣势在于:无法分享其他保险公司的资源,筹建成本较高,且经营初期成本较大。依所有权形式的不同,健康保险公司可以采取股份有限公司和相互保险公司等组织形式。 依股份有限公司形式建立的健康保险公司,其优势在于:其一,公司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能够建立起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利于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并且由于同业竞争激烈,更能开发新险种,并采用相适应的新方法和新技术。其二,容易筹集巨额资金。健康保险公司业务的拓展是以偿付能力即自有资本为基础的,必须保证有足够的资本来源以支撑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其三,股份有限公司的大规模经营,降低了企业的经营风险,且能够通过上市进一步实行风险的转移和分散,符合健康保险的经营需要。其四,资金实力雄厚,便于网罗和培养人才,满足健康保险经营的技术需要,如产品设计、风险选择、分保安排、赔款处理等。其五,采取确定保费制,使投保人保费负担确定,符合现代保险的特征和投保人的需要,为业务的开展提供了便利。其劣势在于:其一,业务经营的利润压力大,因此,容易导致公司经营的短视和短期行为,加大经营风险。其二,以盈利为目的,因此在承保限制上较多,不利于保护投保人利益。其三,不利于防范和控制道德风险。健康险是道德风险频发的业务,据美国GAO的报告,健康保险赔付金额的10%是保险欺诈,而在我国,有关政府部门估计这一比例至少为30%. 依相互保险公司形式建立的健康保险公司,其优势在于:其一,相互保险公司的投保人同时为保险人,社员的利益也即被保险人的利益,因此可以有效避免保险中保险人的不当经营和被保险人的欺诈行为,比较适用于健康保险这种道德风险较大的业务。其二,保险费内不包括预期利润,所有资产和盈余皆用于被保险人的福利和保障,保险成本相对较低,保险费低廉,为经济条件相对较差的人们寻求健康保险保障提供了机会。其三,投保人可以参与公司盈余部分的分配,有利于鼓励投保人关心保险经营。其四,由于社员具有稳定性的特征,因此公司较为注重长远利益,不易出现短期行为。其劣势在于:其一,资金筹集不易,利用资本市场的能力有限。因此,在市场竞争中,与股份有限公司相比常处于不利地位。其二,保费采用课赋制,如遇经营不善,无法获得足额的赔偿。 (三)合作性质的健康保险组织 依合作社的形式建立的健康保险组织,一般表现为生产者合作社,即由医疗机构或医疗服务人员组织起来,为大众提供医疗与健康保险服务。如美国的蓝十字、蓝盾和健康维护组织。其建立可采取多种形式,如社区团体组织发起,由参保成员选出代表,组成理事会进行管理,自办医院,雇佣医生;由医疗保险公司组织发起;由医疗服务提供者即医生或医院发起和管理。由于保险人直接介入医疗服务过程,故使得传统的商业健康险业务经营中的保险公司、被保人、医疗服务提供者之间的三角关系转变为医疗机构(保险公司)与被保人的双向关系,使单纯的事后赔付改变为包括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在内的综合经营机制。其优势在于:其一,合作社属于社团法人,是非营利机构,故保费较为低廉,能解决低收入阶层的健康保险保障问题,另外,在经营中产生的利润基本上用于为社员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有助于政府全民保健社会目标的实现;其二,可以有效地防范供方风险,有利于控制医疗费用,提高利润;其三,有助于减少逆选择行为带来的损失,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确保大多数被保险人的正常利益;其四,投保人无需寻找医疗服务的提供者,且能够获得优质医疗服务。其劣势在于:对被保险人而言,医疗服务受限,选择面变小;筹资能力弱,发展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二、我国健康保险经营形式的选择 (一)我国现行健康保险经营形式的分析[3][4] 目前,我国人寿保险公司全部开展了健康保险业务,其经营形式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附加寿险形式,这是健康保险发展初期各家寿险公司普遍采用的经营形式。这种经营形式下,保险公司并没有明确的健康险经营目标,开展健康险主要是为了配合寿险业务的发展,险种多为寿险业务的附加险,条款责任简单,契约操作容易,风险管理上实行简单控制。二是寿险公司事业部形式。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推出为契机,我国第一个健康保险部于1996年7月在平安保险公司成立,此后,中国人寿、泰康、太平洋保险公司等也相继成立健康保险部,组建了专业化的健康保险人才队伍,初步实现了健康保险业务的独立运作和专业化管理。但由于各公司对健康险的认识还没有完全统一,健康险尽管设立了健康保险部,但不配备专业管理人员,不严格按照健康险风险控制流程进行风险控制的现象屡有发生,因此一些公司的健康险发展状况不容乐观。 由于以上两种经营形式都在一定程度上将健康保险定位于寿险的从属和辅助地位,以管理寿险的方式来管理健康险,忽视了健康保险的内在特征,违背了其经营规律,因此,都难以实现健康险业务的健康持久发展。 (二)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经营形式的选择[5] 由于各种健康保险的经营形式各具特点,有利有弊,没有普遍适用的健康保险经营形式,因此我国健康保险经营形式的选择应注意:一方面,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上,应当根据健康保险所面临的内外部条件选择相应的最佳经营形式;另一方面,各种经营形式并非一成不变,它们之间可以相互转化以适应健康保险的发展需要。目前,我国健康保险经营形式的选择应采取的具体措施为: 1.进一步促进现有保险公司健康保险的专业化经营 根据《保险法》修正案,财产保险公司也可以进入商业健康保险领域,因此,我国以后会存在人寿保险公司以及财产保险公司共同经营健康保险的状况。由于健康保险业务独特的专业性、技术性和复杂性,因此要求进行专业化的管理,即在数据的搜集和累积、产品定价、利润核算、风险评估方法、理赔管理、客户服务内容及方式以及医院合作与管理、销售方式等方面都应该建立相应的经营手段和风险管理方式,而这又必须以独立的组织架构和专业化的管理体系作保证。 独立、完善的组织架构是各项政令及专业化管理措施顺畅实施的通道,是专业化经营的组织保证。这种独立性体现在不同的层面上,可以是保险公司的专业子公司,也可以是保险公司事业部,但无论如何,都要赋予它独立的业务管理权和相当程度的人事任免权和利益分配权,对健康险的市场调研、产品开发、培训、销售、业务管理、风险控制等各个环节实行统一而全面的管理,构成公司健康保险的产品制作中心、风险控制中心、技术支援中心、市场推动中心和利润产生中心。 在管理体系上,健康保险事业部或子公司应有独立的产品开发部门,负责市场调研、险种的开发和设计、费率的厘定、条款拟定;业务管理部,负责核保、理赔、保全等业务规则的制订、实施、检查以及与医院的合作和管理;市场推动部,负责业务的市场推动、激励、销售的策划、人员的培训以及辅助销售渠道的开拓等。同时,事业部或子公司还应充分共享公司的资源,如销售渠道、技术优势和信息平台等。如在销售渠道上,除了在适当的地区建立自己的机构和队伍以外,还应充分利用公司原有的直接销售网络,并辅助以健康保险销售资格的管理与销售人员的培训。 2.尽快设立专业化的健康保险公司 专业化健康保险公司可以将全部精力用于健康保险业务的经营,在健康保险经营方式、风险控制方法、精算体系、保险公司和医疗服务提供者的合作、经验数据的处理、产品设计和定价、产品的营销等方面进行更加专业化的研究和尝试,推动健康保险业务的创新和发展,加大健康保险的发展规模,进而提升我国健康保险行业的专业化水平。另外,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的设立,将有效地促进健康保险市场的竞争,刺激原有公司加快健康保险体系的改造和专业化发展,从而提升我国健康保险行业的经营水平。 3.从实际出发,适度发展相互形式的健康保险公司 当前我国国民保险意识普遍不强,人口素质尚待提高,诚信制度缺位,在健康保险的经营上存在严重的被保险人道德风险和欺诈行为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市场秩序的混乱,而相互形式的健康保险公司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此问题。相互保险公司的相互性主要体现在被保险人对保险公司的管理方面,因此可以有效地防止道德风险和欺诈行为的发生,同时其非营利性的经营目的使其更好地体现健康保险服务的社会公共性,因此在实践上应尽快尝试。 4.积极探索合作社性质的健康保险组织建立的可能性 一方面,健康保险中的供方风险一直构成健康保险管理上的难题,而我国由于医疗服务环境不规范,医疗偿付机制不合理,医疗机构普遍缺乏费用控制意识,对传统的商业健康保险的经营构成了巨大威胁;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在经济发展中的地区差异和城乡差异,以及伴随而来的收入分配不均,使得广大农村、欠发达地区以及部分城镇的居民经济负担能力仍然有限,不可能购买费率过高的营利性健康保险业务来获取保障。而合作社性质的健康保险组织可以解决以上问题。在此种健康保险组织中,可以实行医疗服务供方与保险方的一体化,从而控制医疗费用和供方风险,而其合作性及非营利性使其能够满足低收人人群的需要。因此,政府应积极鼓励其发展,以解决特殊地区和群体的健康保险保障问题,而保险公司也应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积极探讨介入此种经营方式的可能性。 商业健康保险论文:我国商业健康保险思考论文 摘要: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健康越来越重视,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的发展潜力巨大。但综观目前国内的健康保险市场,由于受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其发展速度、规模、质量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显落后。分析了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的发展现状与不足,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相关对策。 关键词:商业健康保险;专业化;建议 构建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一直是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各地方党委政府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全局性问题。商业健康保险是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幸福。大力发展商业健康(医疗)保险,并把商业医保与社会医保结合起来,不仅有利于满足广大群众的医疗需求,而且有利于发展经济、稳定社会。 1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现状 近几年来,我国健康保险业务量迅速增长。十六大以来,商业健康保险快速发展,年均增长速度高于30%。2006年,健康险保费收入为375.66亿元,同比增长20.28%。2007年健康险保费收入为384.2亿元。健康险在人身险总保费收入的占比由1999年的4.2%增至2006年的8.8%。在业务总量继续增长的同时,健康保险市场和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2006年,近100家保险公司开办了各类健康保险业务,其中包括:人保健康、平安健康等4家专业健康险公司,形成了经营主体多元化的竞争格局,专业健康险公司的保费收入近10亿元,市场份额提升较快。另外,健康保险的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目前已提供健康保险产品近千种,分为医疗保险、疾病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四大类,并开始向居民的健康管理等服务领域延伸。目前虽然产品仍然以疾病保险和医疗保险为主导,但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也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健康保障功能进一步显现。 2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国商业健康保险近几年获得了快速发展,但总体而言,目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还处于初级阶段,还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集中表现在:一是整体规模小。与国外商业健康保险发展情况相比,我国商业健康保险普及率很低。美国参加各种商业健康保险的人口占85%。我国台湾地区商业健康保险的覆盖率高达96%。2006年我国人均商业健康保险费支出还不到30元,是美国2001年的1/90;2006年我国商业健康保险深度仅为0.293%,低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3%)。二是产品单一、同质性严重、市场供求矛盾突出。虽然目前市场上健康险产品近千种,但基本上表现为与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具有较强替代性的保险产品,或者是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团体补充医疗保险产品。并且集中在定额给付型的疾病保险产品,短期(如一年期)的产品居多。补偿性的医疗费用保险产品如个人住院费用医疗保险、门诊医疗保险产品少;长期保障的产品少。而这些恰恰是老百姓所需要的。这样,市场上一方面表现出社会公众对健康保险需求迫切,另一方面保险公司有效供给严重不足。三是保险费率偏高,保障程度偏低。老百姓生活确实需要商业健康保险,但事实上它与老百姓的距离却很远。对老百姓而言,目前商业健康保险最突出的问题是价格偏高,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是缺乏精算所需的疾病发生率和医疗费用率等基础数据,由于我国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疾病发病率和医疗费用率有很大不同,而且数据变化很快,监管部门要想制定出一张统一的、全国性的发病率表和医疗费用表难度很大,因此国内至今没有一张统一、科学的发病率表和医疗费用表。保险公司为了避免收不抵支在产品定价上偏于保守,而高高在上的价格难以吸引更多的投保人以摊薄风险降低单位保费,从而造成恶性循环。从保障效果来看,保障程度偏低。对于重疾险,保险公司往往把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制定出非常苛刻的理赔条件。与普通人对于疾病保险的直观理解不同,市面上的重大疾病保险并非只要得了保险合同上规定的疾病就可以得到赔偿,事实上要获得赔付,不仅要得规定的病,还要按规定的方法诊断与治疗,甚至还要按规定的症状去生病。在很多情况下,当满足了保险合同的赔付条件,患者已经濒临垂死的境地,从而让疾病保险的保险目的失去了价值和意义。而健康保险的另一大类型-费用报销型保险,往往是一年期的短期险种,续保审察严格,并且有投保年龄上限,因而难以满足消费者的医疗保障需要。四是保险条款不严谨、不完善,管理的随意性大,实务操作不规范、缺乏统一标准。造成这一问题的重要原因在于缺乏专业化经营。目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业务基本上采取附加于人寿保险业务由寿险公司统一经营的模式,缺乏专业性。完全用寿险、财产险的经营理念和组织来经营医疗险,造成产品开发、流程设计、风险评估、风险监控、专业培训和市场营销的系统偏差。 3发展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几点建议 3.1营造宽松良好的外部经营环境 给予商业健康保险应有的社会地位。国家应将其作为社会医疗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纳入其中,并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形式确定下来。财税政策支持。国家财税部门应该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以鼓励商业健康保险的快速发展。一是应允许经营健康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享受以下税收优惠: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利润免征所得税。二是应允许参加商业健康保险的投保人,其缴纳的保费和获取的保险金享受以下税收优惠:若企业团体投保的保费支出部分,可以在一定额度内列入成本,在税前列支;个人缴纳的保费部分,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且个人获取的医疗保险金也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提高商业健康保险的社会认同感。保险公司应定期运用典型赔付案例,积极宣传商业健康保险在保障社会安定、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的作用,大力普及健康保险知识,增强社会各界的保险意识,以提高商业健康保险的社会认同感与亲和力,使政府重视,政策支持,企业欢迎,百姓拥护。政府在健康医疗保险市场中应发挥积极的作用。政府应在以下方面有所作为:①积极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扩大覆盖面,使广大职工真正享有医疗保障。②加强对医疗服务提供者的管理。这是规范医疗行为、防范道德风险的关键。③对药品生产流通环节进行监控,从源头上治理“回扣促销”等不正之风,使患者既享受到较廉价的药品,同时又保证用药安全。 3.2注重市场调研,把握市场需求,重视产品开发战略 为使推出的健康险产品能够被市场所接受,保险公司必须注重市场调研,掌握不同地区、不同收入层次、不同年龄群体对商业健康险的需求状况,并在市场细分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实力确定目标市场。在险种开发方面,对于低收入、无保障的人群提供低价格、宽范围、低保障的险种;对于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职工人群,提供低价格、窄范围、高保障的险种;对于较富裕的年轻群体,提供价格与保障程度比例适中、保障期限长、保障范围有针对性的险种;对于高收入的中年群体提供高价位、保障全面的保险产品。 3.3实施人才培养战略,强化商业健康保险的专业化经营 商业健康保险是一项专业技术性强、管理难度大的业务,迫切需要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如医学技术人才、精算人才等。保险人在开展健康险业务的同时,应切实加强对健康险专业人才的培养。有计划、有步骤地引进和储备一批医疗管理人才,建立起一支复合型的健康险专业人才队伍。 3.4保险公司应加强医保合作,积极探索与医疗服务提供者之间的有效合作途径 在健康保险的风险控制中,医疗服务提供者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探索建立医保双方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保险公司与医疗服务提供者建立有效合作关系,增强医疗服务提供者的风险控制意识,使保险公司在保证被保险人获得良好医疗保障服务的同时,能够有效控制经营风险。在实务中,医保双方主要有如下合作途径:(1)选择定点医院。保险公司可就健康保险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收费标准、医疗服务质量等内容,在各医院之间进行公开招标,引入竞争机制,从中遴选出若干服务规范、信誉良好的医疗机构,并与之签订合作协议。保户来此就医,只要属于保险范围内的病种,可不先缴费,而是事后由医院凭相关证据与保险公司结算,以切断医疗机构与患者之间的“现金流”。如果非特殊原因,定点医院超过预先约定的费用标准,保险公司就要从付给医院的费用中扣减超过部分。如果节省了费用,医院则可以从保险公司拿到额外奖金。(2)选择合同医生。目前,医疗费用无从控制,其中较大原因乃是病人就医是一种随机性极强的无权选择,缺乏引导性。所以,保险公司有必要在定点医院中再选择合同医生,为费用控制装上“双保险”。(3)相机审查医疗服务。即保险公司可委派资深医师对定点医院和合同医生进行随机抽查,此举意在加强对医疗服务过程的协调管理,审核医院或医生所提供的施治方案和用药在医疗上是否必需和适当,以把好核赔关。(4)大力推进医疗服务提供者的网络建设。在针对医疗服务提供者的管理内容上,保险公司应积极推动定点医院的电子化建设,由从初级的病历调阅、治疗调查等手工管理模式,逐步转变为通过网络化来实现费用控制和医疗服务协调管理,从而形成管理式医疗。(5)保险公司通过参股或控股等方式,参与医疗机构管理,与医疗服务提供者之间真正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统一体。总之,有效的医保合作模式可创造出政府、保险公司、医院、保户“四赢”的局面:政府解决了医改所带来的重大疾病无保障的难题,保险公司卸去了医疗费用无从控制的隐患,医院在医改冲击后找到了新的利润增长点,保户则获得了一份实实在在的健康保障。 3.5积极探索新型管理控制体系 一是建立专业的精算体系,注重积累精算数据,加强精算评估,科学厘订产品费率,防范产品开发风险;二是建立专门的核保核赔体系,制定和实施健康保险核保核赔管理制度,加快研发和推广健康保险专用的核保核赔管理手册等专业技术工具。 商业健康保险论文:商业健康保险管理论文 [摘要]对商业健康保险的定义及分类不统一,造成了健康保险统计数据的混乱,这不仅不能正确反映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状况,而且为专家学者的学术研究和领导决策提供了不实信息。根据各国对健康保险的定义及分类分析,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应定义为: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保证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的直接费用或间接损失获得补偿的保险,包括疾病保险、医疗保险、收入保障保险和长期看护保险。 一、商业健康保险的定义问题 目前,我国各保险公司对健康保险的定义及分类不统一,是在健康保险专业化经营过程中所遇到的普遍问题。对于哪些险种应该纳入健康保险专业化管理,有的认为重大疾病保险的精算和形态与寿险相似,不是健康保险,不需按健康保险来进行专业化管理;有的认为健康保险与财产保险类似,只包括一年期及一年期以下的险种,长期险不是健康保险;还有的认为健康保险只包括可单独销售的主险,附加医疗险种不是健康保险……以上各保险公司的分歧,直接造成了统计数据的严重混乱。 从表1可以看出,不同途径的统计数据相差甚远,而且同一途径的数据亦不合常理,如《中国保险年鉴》中1999年收人为39亿元,2000年反而下降至30亿元,同样,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提供的2001年的保险费收入比2000年下降了4个亿,而各保险公司的事实却是健康保险的业务各年均在大幅增长,如中国人寿2000年较上年增长55%;太平洋人寿2000年较上年增长90%,2001年较上年增长158%;泰康人寿2000年较上年增长97%,2001年较上年增长98%;友邦2000年较上年增长115%,2001年较上年增长63%。 为什么不同渠道获得的数据与事实有如此大的出入?究其原因,在于各保险公司对商业健康保险的定义及分类没有一个统一的认识,保监会亦没有严格定义的商业健康保险的统计报送制度。 为了准确客观地反映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现状,为学术研究和领导决策提供准确信息,本文在对部分国家商业健康保险的定义及分类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定义及分类建议。 二、部分国家健康保险定义及分类分析 1.德国健康保险股份公司(DKV)对健康保险的定义及分类 德国健康保险股份公司是一家专业经营健康保险的公司,目前是欧洲最大的商业健康保险公司,该公司的险种被明确定义为:“补偿因疾病和意外事故而导致的经济损失的险种”,分为医疗费用保险、住院日额津贴保险和收入损失补偿保险(即失能保险)三种类型。从补偿的性质上来看,前两类保险主要是补偿被保险人在接受治疗的过程中所需的直接医疗费用支出,而收入损失补偿保险补偿的则是被保险人因健康受损带来的间接经济损失。 医疗费用保险是根据被保险人在门诊、住院时发生的实际费用给付约定比例保险金的保险,根据未参加社会保险人群和已参加社会保险的需求不同又分为医疗费用综合保险和补充性医疗保险。 住院日额津贴保险则是当被保险人必须住院时,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每天给付定额保险金的保险。 收入损失补偿保险要求投保人投保时必须在职,保险期间有短期的,只保障当年,更多的是从投保时开始保障到被保险人退休时止,对该期间内丧失工作能力的被保险人每天支付约定额度保险金,支付期限有的较短,仅两年,也有的很长,如一直支付至保险合同中约定的退休年龄。 2.美国健康保险学会(HIAA)对健康保险的定义及分类 在美国健康保险学会的会员资格考试的教材中,健康保险的定义是:“为被保险人的医疗服务需求提供经济补偿的保险,也包括为因疾病或意外事故导致工作能力丧失所引起的收入损失提供经济补偿的失能保险”,分为医疗费用保险、补充医疗保险、长期看护医疗保险、伤残失能保险和管理式医疗保险五类。 医疗费用保险主要保障被保险人包括门诊、住院方面的基本医疗支出。 补充医疗保险是为医疗费用保险所设置的免赔额、按比例自负部分、最高限额以上的费用及除外责任(如牙科治疗)提供保障的险种。另外,对约定疾病按保额支付保险金的险种(如重大疾病保险)也被归人了补充医疗保险中。 长期看护医疗保险是一种为失去自理能力者提供的保障。当被保险人因意外或疾病丧失自理能力时,保险公司将为其补偿因雇人照看、护理导致的费用支出。 伤残失能保险保障的内容与DKV所称收入损失补偿保险完全相同。 管理式医疗保险属于一类比较特殊的保险,其保障的内容比较全面,甚至包括了免疫注射、体检等方面的内容。该类计划的提供者主要通过联合众多医院形成医院网络,与保险公司合作或自身经营健康保险来为其参加者进行医疗管理。 3.日本对健康保险的定义及分类 日本的情况较为特殊,没有单独的健康保险的定义,而是用“第三领域”的概念将健康保险包含其中。日本的《保险业法》中“第三领域”指“约定对意外伤害和疾病给付一定金额的保险金,并对由此产生的该当事人受到的损害予以补偿,收取保险费的保险”。根据该定义,常规意义上的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都被包含其中了,去除意外伤害保险部分的险种,健康保险共可分为门诊保险、住院保险、疾病医疗保险、护理保障保险和收入补偿保险五类。 顾名思义,门诊保险和住院保险是根据就诊方式的不同进行区分的;对约定疾病按保额支付保险金的险种(如重大疾病保险)单独作为一类被称为疾病医疗保险;而护理保障保险和收入补偿保险与美国健康保险学会所称的长期看护医疗保险、伤残失能保险是同一概念。 4.我国对健康保险的定义及分类 《保险知识读本》中定义健康保险为:“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保证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的费用或损失获得补偿的一种人身保险”。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00年所发的42号文则作了如下分类:“按保险责任,健康保险分为疾病保险、医疗保险、收入保障保险。疾病保险指以疾病为给付条件的保险。医疗保险是指以约定的医疗费用为给付条件的保险。收入保障保险是指以因意外伤害、疾病导致收入中断或减少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 不难看出,以上四种定义有三点共性:一是以人的身体作为保险标的;二是保障的是被保险人因意外或疾病受到的健康方面的损害;三是补偿相应的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而产品类型基本就是保障门诊费用支出的保险、根据住院费用按比例补偿住院支出的费用型保险、根据住院天数补偿住院支出的定额型保险、以发生约定疾病作为给付条件的保险、保障失能者收入损失的保险和保障需护理者的护理费用支出的保险,不同地区根据其自身的政策和制度进行了不同的合并与归类。 从各种定义和分类上来看,几种提法都明确地包括了保障特定疾病的保险,也就是说,如重疾险无可争议地应属于健康保险;而重疾险、防癌险及保障收入损失的失能保险有长期的,也有短期的,则说明保险期间的长短亦不是判断是否属于健康保险的标准;至于主附险之说,则更无根据。如我国某保险公司的住院安心保险,既作为主险销售过,也作为附加险销售过,难道同样一个险种,作主险销售时它就是健康保险,作为附加险销售时它就不是健康保险了吗?显然无法让人信服。事实上,有很多著名保险公司的健康保险都既包括了重疾险、防癌险,也包括了一般的医疗险;既包括了长期险,也包括了短期险;既包括了主险,也包括了附加险。 三、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定义及分类的建议 1.对健康保险定义及分类需考虑的一些基本因素 首先,从健康保险术语本身所代表的意思来看,健康保险保障的当然应与人身健康可能受到的损害相关。遭遇意外或染上疾病,得去医院就诊,医疗费用需要保障;丧失自理能力,护理费用需要保障;身体状况变差,无法继续工作,收入损失也得保障。为这些与健康相关的需求提供保障的险种称为健康保险,比较易于理解。 其次,从管理所需具备的基本知识来看,健康保险需要较多的医学知识。不仅需要关注与死亡风险相关的医学知识,还需要了解更多的与各种疾病相关的医学知识。例如重大疾病保险,投保审核时需考虑被保险人的死亡风险,更主要的是考虑其身体患重大疾病的风险是否高于一般人,而理赔处理时亦不是象一般寿险只需查实一张生死证明如此简单,还需分清医学概念上的重大疾病与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的区别等。这些需更专业的医疗知识的保险归为一类,由更专业的管理人员管理,将更有利于保险公司的风险控制。 第三,从产生风险的来源来看,健康保险的经营风险不仅来源于被保险人,还来源于第三方,即医疗服务的提供者。健康保险不象一般寿险,保险金的给付只是简单地以生存或死亡、是否到约定年龄作为判断依据,一般不需与额外的第三方发生联系,而健康保险还需根据医疗服务机构提供的一些单证和票据处理赔案,在这其中,医疗机构的诚信经营、配合程度等都将直接影响保险人的风险控制方法及结果。将需与第三方发生联系的险种统一管理,由专门的人员来协调公司与医疗服务提供者之间的合作关系,能有效地控制来自于第三方的风险。 第四,从风险的管理方式来看,健康保险不能等被保险人申请赔付时才开始进行风险控制,而应该采用过程管理的风险控制方法。应在被保险人发生疾病,刚住院进行治疗时就开始进行风险控制,一方面查证客户的该次住院是否属于保险事故,另一方面还应该对客户的住院过程全程监控,既帮助客户配合医院尽早治愈疾病,展示公司的良好服务,也在此过程中监控了医院的医疗处理的合理性,降低了公司的经营风险。 2.对健康保险定义及分类需考虑到我国健康保险的现状与发展 我国健康保险是在改革开放后开始逐渐发展的,经营的历史还不算太长,各公司都是在试点经营中摸索经验。因为健康保险经营中的巨大风险,各保险公司在新险种开发上更是抱着谨慎又谨慎的态度,最初基本只提供附加形式的住院医疗保险,后来尝试着推出了定额给付型的重大疾病保险,近几年,各保险公司在此基础上又逐步开发出一系列作为主险销售的住院医疗保险产品,包括住院定额保险、住院费用保险和高额医疗费用保险等。 随着人们对保险的逐步了解和接受,对各种与健康相关的保险需求将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全面。中国自上世纪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中国家庭逐渐成为“四二一”模式,一对夫妻要照顾四位老人,必然力不从心,长期护理保险自然会应运而生。失去工作能力后家庭往往会面临较大财务危机,这种保险需求也会逐渐增加。该两种类型的保险,国外已有一定的经营经验,目前已有同业在与国外公司积极交流,估计不久的将来,我国就会出现这样的产品。 3.健康保险的定义及分类建议 关于健康保险的定义,《保险知识读本》所作的定义已比较准确地反映了健康保险各方面的特点,需要大家统一认识。 在分类方式的考虑上,建议以给付保险金的条件来作为分类的标准。 建议将以疾病的发生为给付条件的保险归为疾病保险。该类型的保险一般只需疾病确诊就可给付保险金,而不需与疾病的治疗过程发生联系。 医疗保险,是与医疗过程有密切联系的相关险种。目前保监会的提法是“以约定的医疗费用为给付条件的保险”。该提法容易让人理解为仅是按医疗费用的比例给付保险金的费用型险种,应考虑把按定额补偿医疗费用的保险以及保障手术等涉及医疗保险的其它险种包括进去,建议把“约定的医疗费用”换成“约定医疗的发生”应可较全面地表达该意思。 收入保障保险,保障的不是为恢复健康带来的直接损失,而是由失去工作能力带来的间接损失,应单独作为一类险种。 长期看护保险,保障失去自理能力后产生的护理需求,与前述的三类都不相同,建议亦单独作为一类健康险种。 综上所述,商业健康保险应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保证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的直接费用或间接损失获得补偿的保险,包括疾病保险、医疗保险、收入保障保险和长期看护保险。疾病保险指以疾病的发生为给付条件的保险;医疗保险指以约定医疗的发生为给付条件的保险;收入保障保险指以因意外伤害、疾病导致收入中断或减少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长期看护保险指以因意外伤害、疾病失去自理能力导致需要看护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
健康保险论文: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研究论文 摘要:入世以来,世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给我国的保险带来前所未有的发展和变化。随着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化,花钱看病、投保买健康的观念将逐渐被人们所接受,这样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将有广阔的市场。但是目前,我国健康保险的发展还很落后,并且其发展还处于“小马过河”的阶段,所以商业健康保险亟待完善。本文在讨论商业健康保险发展问题的同时,阐述了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对策。 关键词:商业健康保险;保险政策;经营模式;医疗风险;保险产品;产品监管;发展对策 在许多国家的国民医疗保障体系中,商业健康保险都是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商业健康保险在健全我国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保障需求,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等方面都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时,作为商业保险中的一类重要业务,健康保险也越来越受到国内各家保险公司的青睐。以往的许多研究都表明,中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市场潜力巨大。为此,根据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和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规律,笔者对中国商业健康保险目前的状况进行了描述,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商业健康保险应采取的经营和发展战略,期望这些分析和建议能对我国商业健康保险事业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一、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现状 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开始于上世纪80年代初国内保险业复业时期,经过二十多年的努力,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果,其主要表现在: (一)覆盖人群逐步扩大,业务规模迅速增长 据统计,2001年,商业健康保险承保数量首次突破1亿元,2002年达到了1.36亿元,当年保费收入达320.96亿元,比上年增长44.96%;自2003年3月非典疫情发生以来,健康保险保费收入持续增长,在非典最为严重的5、6月份,保费收入分别达37.19亿元和59.42亿元,大大高于上年26.75亿元的月均保费收入水平。 (二)经营主体不断增加,产品供给日益丰富 目前,已有29家寿险公司和8家财产险公司经营健康保险,提供的险种已经超过300种。除了传统的费用补偿型和住院津贴型产品,保险公司也开始涉足收入损失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等新领域。 (三)服务领域日益拓宽,社会影响明显扩大 商业保险公司提供的健康保险已经覆盖了包括电力、铁路、邮政、通讯等行业在内的各大行业,社会影响明显扩大。特别是在2003年上半年发生的非典疫情面前,保险业快速行动,采取加快理赔、加快产品开发、加快销售创新等特殊服务,在抗击非典的特殊时期,树起了保险业良好的社会形象,有力支援了国家抗击非典斗争,赢得了社会的普遍赞誉。 (四)对于国内健康保险的需求市场来说,市场潜力巨大 全国50个城市的保险需求调查显示,49.9%的城市居民考虑在未来3年内购买商业保险,其中预期购买健康保险的比例高达76%,在人身保险各类业务中占居第一位。 二、目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障碍 (一)政策和法律等外部环境还不够完善 商业健康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保证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的直接费用或间接损失获得补偿的保险,包括医疗保险、疾病保险、收入保障保险和长期看护保险等。 2002年12月,中国保监会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快健康保险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加快发展健康保险业务,加强健康保险专业化经营和管理,建立适应我国国情的健康保险发展模式等方面的原则要求。尽管在宏观的层面上,我国的健康保险已经具备了一定的法律基础,但是微观层次的不完善却一直阻碍着保险公司在商业健康保险方面的发展,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保险公司尚不具备法律赋予的可参与医疗服务定价及对医疗卫生资源的有效利用实施监控的权利;二是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具体的业务界限还不够清晰,存在社会保障机构开办商业医疗保险,与商业医疗保险争夺业务的情况;三是对涉及医疗保险的诉讼案件,在审理及新闻媒体报道时,也往往存在偏袒被保险人的情况。凡此种种情况都使商业健康保险的进一步发展面临困难。 (二)商业健康保险经营模式的风险控制存在缺陷 我国现在采用的健康保险经营模式是投保人(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缴付保费,然后被保险人到医疗服务提供者那里接受医疗服务,医疗服务工作者按照提供的医疗服务收费,而后被保险人付费后用付费凭据到保险公司那里报销索赔,保险公司间接地按照医疗服务提供者的服务进行付费。简而言之,就是“被保险人看病,医院治病收钱,保险公司买单”。这相当于保险公司作为第三方支付了医疗服务费用,是补偿性按服务付费的健康保险模式,我们把它简称为买单式健康保险模式。 买单式健康保险模式分离了医疗服务和保险服务,保险公司仅仅参加了保险服务,无法控制医疗服务,不可避免地在风险控制方面存在着缺陷,从而不能协调好保险人和医疗服务提供者两者之间的利益机制,导致保险公司和医院之间缺乏共同的经济利益,进而得不到医院配合,造成核保调查和理赔查勘困难重重,影响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 (三)保险公司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缺乏,不能满足市场的需要 根据我国健康保险发展的现状,目前保险市场上可以购买的健康保险产品主要包括基本住院医疗费用保险、住院医疗生活津贴保险、重大疾病保险等险种。但是市场上的健康保险产品,不论是产品设计还是保障水平,都存在或多或少的弊病。并且在产品销售上,各个层面的产品缺乏互补性。 一方面,基本住院医疗费用保险和住院医疗生活津贴保险都存在一定的缺点,即个人投保须附加于一定保额的主险之上。结果导致了实际投保率很低,给付率极高的情况。而重大疾病保险根据投保人选定的保险金额承保,长期寿险固定利率分定期保险和终身保险两种,实际投保率不高,短期给付率低,但高额保单承保风险极高。这些都无疑增加了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困难。另一方面,近年来,各保险公司都设计了许多保单,但普遍存在着保险责任相近、单一和缺乏创新的缺陷;同时开办的住院医疗费用保险和生活津贴保险的保险期限太短(只有一年),使被保险人的利益得不到足够的保障,从而不能真正满足市场的需求。 (四)商业健康保险的基础设施不够坚实 商业健康保险是一项专业技术性强、管理难度大的业务。迫切需要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包括医学技术人才、精算人才等。专业化的人才资源和计算机系统是商业健康保险的软硬件基础,我国保险公司在这两方面的基础建设比较薄弱,亟待加强。 在人才资源方面,我国的保险公司普遍缺乏一支既懂医学医疗又懂保险业务的复合型人才。首先,各保险公司都缺乏合格的医疗保险管理人员;因为健康保险涉及医学、保险和管理等多个领域,要求管理人员具备宽广的知识面和跨领域的背景,而符合如此要求的人才凤毛麟角。其次,保险公司的精算管理、险种开发、核保理赔和市场营销等岗位都急需熟悉健康保险的专业人才。最后,保险公司还缺乏合格的健康保险专业营销人员。 在系统设备上,许多保险公司还没有建立起健康保险业务的专业信息系统设备。现有的健康保险业务大多依靠寿险业务系统进行管理,相关的数据也按照寿险业务的标准进行记录和管理。这样导致保险公司无法实现健康保险业务的专业核保理赔功能,也无法记录统计健康保险业务迫切需要的各项医疗资料。没有健康保险的专业电脑平台,健康保险的专业化风险管理也就无从谈起,所以加强健康保险的专业信息系统建设不容忽视。 (五)健康保险的产品监管政策不到位 我国已经加入世贸组织,保险业在挑战和机遇面前,保监会应适时地调整和完善保险监管,以使我国保险业在得到一定程度的保护下得到发展,同时使我国的保险市场进一步向世界各国开放,从而达到双赢。 目前,各保险公司的健康保险产品的条款和费率都由总公司报保监会统一备案,报备的条款和费率没有弹性。但是健康保险的地域性要求很强,各地的自然情况和经济形式都不相同,各种疾病的发生率和医疗费用水平不同,相应的保险责任、免赔额限度、以及费率等保单要件要求也就不尽相同。因此,总公司统一备案的条款到达地方后很难完全适应当地的情况,不易得到市场的认同。现行的统一备案制使健康保险产品缺乏灵活性,不利于保险公司因地制宜地设计和调整健康保险产品条款,抑制了商业健康保险的市场拓展。 三、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对策 (一)争取政策支持,创造有利于健康保险发展的外部环境 随着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我国对商业健康保险的地位和作用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还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相关政策。例如:保监会将继续加强与财政部、税务总局的联系,争取减免个人购买健康保险的所得税,进一步鼓励和吸纳更多的居民个人参加商业健康保险,加快健康保险专业化进程;同时,明确商业健康保险地位,准确界定与基本医疗保险的界限,规范市场经营环境。因此,目前中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有着非常有利的外部环境,但是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还受到来自经营环境中的诸多因素特别是医疗服务方面一些因素的不利影响,在这些不利因素中,医疗机构的行为和医疗服务过程,特别是医疗服务成本的变化对商业健康保险所造成的影响,各家保险公司必须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二)完善医疗风险控制体系,推进医疗机构和保险公司形成合作机制 如何建立对医疗风险的控制体系,是发展健康保险必须认真考虑的问题。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离不开卫生医疗系统的支持,并且,商业健康保险作为重要的筹资手段和市场化的制度安排,也能够成为卫生医疗体系改革的重要推动和促进力量。从这个角度出发,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和卫生医疗系统的发展有着共同的目标,应当携起手来,开展一些试点,进行一些合作,探索建立商业健康保险与医疗服务系统的合作模式,完善医疗风险控制体系,从而实现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和卫生医疗改革的双赢。此外,协调有关政策,鼓励保险公司投资、参股医院,或与医院建立合同、契约关系等,探索与医院有效合作的各种方式;与财政部协商,在财务报表上增加一个科目,用于核算保险公司与医院“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费用支出和收入。这些都是完善医疗风险控制体系不可缺少的补充。 (三)设计合理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完善健康保险产品体系 产品是市场竞争中最重要的工具。根据健康保险的市场需求情况,制定正确的产品开发战略是经营成功的基础。目前社会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很窄,据统计2001年的覆盖人数不足8000万人,绝大部分居民没有得到医疗保障。各保险公司可以大力推出针对低收入且无保障人群的基本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和住院医疗生活津贴补助保险等险种;对于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职工人群,提供低价格、窄范围、高保障的险种;对于较富裕的年轻群体,提供价格与保障程度比例适中,保障期限长、保障范围有针对性的险种,对于高收入的中年群体提供高价位、保障全面的保险产品。同时结合国家医改动向,开发能长期适应医疗改革进展的商业医疗保险产品,争取长期的盈利空间;重视对广大农村医疗保险市场的产品开发,满足农民的医疗保险需求,使商业健康保险在保险密度上更进一步。 (四)建立专业化的信息管理系统,加快健康保险专业人才的培养 信息管理系统是实现健康保险专业化运作的基础平台,对健康保险的风险控制和长期发展至关重要。各保险公司应充分重视信息管理系统的开发,建立和完善与健康保险业务相适应的信息管理系统,特别是完善健康保险的理赔管理系统和统计分析系统。 人才培养是健康保险专业化发展的关键。各保险公司应制定健康保险专业人才的培养规划,加快健康保险专业人才的培养。采取多种途径培养健康险专业人才,特别是要重点培养高级管理人员和精算、核保、核赔、健康管理等专业人才,并充分发挥其作用。 (五)加强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监管,创造良好的监管环境 保监会应抓紧出台健康保险产品管理办法,形成相配套的技术标准体系和风险管理体系,健全监管措施,为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和监管环境。 鼓励保险公司与部分地方政府和大型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合作,进行商业健康保险试点,健全服务方式和经营模式,为健康保险的进一步发展积累经验。同时,还鼓励保险公司结合当地市场特点,与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及医疗服务机构进行沟通协调,积极探索,因地制宜地发展多种形式的商业健康保险,制定出适合当地实际情况的产品,在不断的探索中加快商业保险发展的步伐。 健康保险论文:商业健康保险发展论文 摘要:一个国家的公共医疗保障制度,即国家医疗保障制度和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对商业健康保险会产生一定的“挤出效应”,但仍然存在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空间,在我国商业健康保险更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我国健康保险经营不佳主要是没有进行合适的专业化经营,因此,应采取综合措施推进专业化经营,来提高我国保险公司健康险的水平,促进我国健康险市场的发展。 关键词:商业健康保险,专业化经营,医疗保障制度,赔付率,发展空间 一、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空间 一个国家商业健康保险的经营和发展与该国医疗保障制度密切相关,从理论上说,一个国家的公共医疗保障制度,即国家医疗保障制度和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对商业健康保险会产生一定的“挤出效应”。但实践表明,即使在公共医疗保障制度保障水平较高的国家和地区,也仍存在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空间。 1.国家医疗保障制度。在国家医疗保障制度安排下,国家通过财政预算拨款作为医疗保险资金的主要来源,为国民提供几乎是免费的医疗保障,如英国、加拿大。从理论上说,实行国家医疗保障制度的国家,由于公共医疗保障制度对商业健康保险的“挤出效应”,该国的商业健康保险将受到很大程度的抑制。但由于国家医疗保障制度提供的服务质量不高、等待期长等缺陷,许多国民在国家免费提供的医疗保障之外还另外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以提高其健康保障水平。例如,加拿大实行国家医疗保障制度,国民享受免费的医疗保险,但商业健康保险保费收入仍然占寿险保费总收入的22%左右。 2.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在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安排下,通过立法强制实施,保险基金主要来自雇主和雇员,国家财政给予补贴,如德国、日本、台湾地区。在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安排下,社会医疗保险虽然覆盖面广,但往往保障水平不高,商业健康保险仍然存在很大的发展空间。 3.商业健康保险制度。在这种健康保障制度安排下,政府只为特定人群(如老年人、残疾人、低收入者、军人)提供医疗保障,其他人群通过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提供医疗保障。如美国,美国的医疗保险制度是一种政府健康保险计划、私营健康保险计划和管理型医疗保险的结合体。除了老人和—些特殊群体,大多数美国人主要依靠雇主和(或)雇员本人购买的商业健康保险来提供医疗保障。美国是典型的以推行商业健康保险为主的国家,商业医疗保险覆盖人群超过总人口的60%,商业健康保险保费收入约占人寿保险总保费的20%。 由此可见,无论是在实行国家医疗保障制度或是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国家,还是以实行商业健康保险制度为主导的国家,商业健康保险都存在较大的发展空间,其在寿险总保费收入中的占比通常高于20%。 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同样具有巨大的发展空间,据中国保监会公布的数据,2005年全国人身险保费收入3697亿元,健康保险费收入只有307亿元。如果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能达到寿险的20%,按2005年的寿险保费计算,商业健康保险费收入将达到739亿元,可见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潜力巨大。 二、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经营状况及其国际差距 (一)我国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 2003年,保监会出台《关于加快健康险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提出健康保险专业化经营的理念,要求保险公司建立专业化的经营组织,引导行业健康快速发展。2004年人保健康、平安健康等五家专业健康保险公司获准筹建,健康保险专业化经营迈出实质性步伐。2005年以来,人保健康、平安健康、昆仑健康和瑞福德健康四家专业化健康保险公司先后开业。 人保健康提出“健康保障+健康管理”的经营理念,即不仅提供事后补偿,还将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健康服务,包括健康咨询、健康维护、就诊管理和诊疗服务等,目的在于改善客户健康状况,有助于保险公司降低赔付率和产品价格,增强竞争力。人保健康虽然可以依赖中国人保的强大品牌优势,但由于人保基本没有经营健康保险的经验和数据积累,经营难度较大。 平安健康保险公司将推出第三方管理服务等新型服务,引入“管理型医疗”模式。在产品上将会突破传统健康险的模式,为客户提供如眼科与牙科保健、老年看护等非传统健康险产品。平安健康保险公司将充分利用集团现有的保险成本优势、渠道优势、综合服务优势等,提高健康保险业务的盈利能力。以目前的形势来看,平安还处于“潜龙未动”状态,实力尚未显示。 其他专业健康险公司,昆仑健康和瑞福德健康已通过验收,但其目前优秀岗位位置空缺且欠缺专业人才和经营经验,也没有提出让人刮目相看的“蓝海战略”,经营难度很大。 据保险公司的资料显示,我国各家保险公司经营商业健康险业务的综合赔付率均超过盈利平衡点,部分已涉足商业健康保险的公司也渐生退意,有的甚至已经在大规模地停止商业健康保险业务并欲逐步全面退出。(二)国外健康险的经营状况 与之相对应,国外众多的以经营健康险为主业的公司却取得了不俗的业绩。2002年,国外共有8家以经营健康险为主业的公司人选《财富》500强,这些公司的经营状况为我国健康保险的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上述8家主要经营商业健康保险的保险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表明,经营健康保险不仅不一定亏本,甚至可以进入世界500强。尽管目前我国有些公司的商业健康保险经营状况不太好,但这并不意味着商业健康保险本身就必然经营不好,而是我们的风险控制能力薄弱。只要充分借鉴其他国家健康保险经营的成功经验,做好数据分析、风险控制、产品开发、客户服务、信息系统等基础性工作,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必将大有可为。 三、推进专业化经营,提高我国保险公司健康险水平 导致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困境的关键在于专业化经营的缺乏。专业化是健康保险的必由之路,这一点已在保险界形成共识,但如何进行专业化却是目前最应该探讨的问题,各保险公司应采取综合措施,不断推进专业化经营,来提高我国保险公司的健康险水平。 1.要建立专业化经营的组织架构。专业化经营的组织架构有多种形式,可以是专业健康保险公司,也可以是集团下的专业子公司,还可以是公司内的一个业务管理系列。事实上,各种经营模式都各有其优势和不足(见表2),没有适合所有保险公司的标准模式。保险公司应根据其规模、发展目标、市场定位和战略,选择适合自己的经营模式,而且我国各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也应该鼓励市场的多样性,关键在于赋予所选择的组织形式充分的技术开发、业务管理、产品开发等的权限和职能,彻底改变健康保险业务依附于寿险业务的状况。 2.要建立专门的核保和核赔体系。鉴于健康保险的风险控制特点,各保险公司应建立专门的健康保险核保和核赔体系;制定和实施健康保险核保人与核赔人的管理办法;加快研发和使用健康保险专用的核保、核赔手册等专业技术工具。要进一步发挥行业的力量,着手制定疾病表。 3.建立专业化的信息管理系统。专业化的信息管理系统不仅是实现健康保险专业化运作的基础和平台,而且对健康保险的风险控制和长远发展至关重要。传统的寿险业务管理系统集中解决的是业务流程、人机界面、系统集成等商用系统的共性问题。由于健康保险业务的复杂性、保险事故发生的频繁性,需要有效的过程管控系统,单纯的业务流程管理已远远不能适应健康保险的风险管控需要。公司可以通过自主开发或引进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和完善与健康保险业务相适应的信息管理系统,特别是完善健康保险的核保、核赔管理系统和数据统计分析系统,满足业务发展和服务的需要。 4.完善的专业管理制度体系的建设。首先,公司要加强内控制度的建设;其次是要建立专业的精算体系,注重积累精算数据,加强精算评估,科学厘定产品费率,防范产品开发风险;最后,还要提升精算师在经营管理中的地位与作用。 5.建立完善的健康保险产品体系。开发适合群众需要的健康保险产品,关系到保险公司能否在健康保险体系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及发挥作用的程度;关系到保险公司能否有效地填补基本健康保险建立后所留下的商业空间。随着保险公司经营经验的积累和外部条件的逐渐成熟,逐步开发在保单中增加保证续保的条款等。有条件的公司,要积极探讨长期护理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全球医疗保险等险种的开发。 健康保险论文:健康保险制度改革论文 内容提要:本文介绍了智利健康保险制度改革后的基本框架,分析了其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原因,指出无论是从公平还是从效率的角度看,智利的模式都很难说是成功的。从全球范围来看,面对实践的挑战,健康保险的理论研究仍旧任重而道远。 关键词:智利,健康保险,制度改革 一、历史背景与发展进程 智利的健康保险是国家整个健康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1952年确立的综合健康保险制度规定,不仅健康保险的有关政策由国家制定,而且具体业务也主要由政府部门经办,国家免费提供大部分医疗服务,公共部门承担医院费用的90%,承担病人治疗费用的85%以上,这种体制一直持续了近30年。像其他由政府包办健康保险的国家一样,在1970年代末,智利健康保险制度出现了深刻的效率危机,包括医疗保险支出持续增加、国家财政负担过重等等,健康保险制度不仅成为了经济发展的瓶颈,而且成为了社会不稳定的重要潜在因素,健康保险制度的改革已经迫在眉睫。 1980年代初智利的政权更替为健康保险制度的根本转型提供了契机,在当时全球经济自由主义思潮占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支配下,智利健康保险的改革采取了节约成本、消除浪费、充分挖掘潜力、改善医疗卫生状况、减少不平等等方面的目标取向,实现了健康保险制度由政府主办向私营化、市场化方向的转变。与此同时,智利还调整了健康保险的管理体制和具体的政策措施,1981年,国家卫生服务体系和雇员国家医疗服务体系重组为国家卫生基金会(公营健康保险机构)和国家健康保险服务局(SNSS),作为公共部门履行政府对健康保险事业的责任。同时,中央政府下放部分卫生事业管理权利,初级健康保险交由市级管理。但是,智利健康保险的市场化并不彻底,健康保险也只是实行了部分私有化经营,从而确立了智利公共健康保险和私营健康保险同时并存的二元健康保险体制。 智利健康保险改革之初,虽然社会公众留恋社会医疗,排斥私营健康保险,但是由于政府在政策上遵从经济自由主义的理念,具有社会政策特色的公共医疗保险基金还是出现了普遍缩水和持续递减,健康保险部分私有化导致了私营保险机构的持续扩张,私营保险机构发展成为了智利最盈利的经济部门。1990年11月至1996年期间,私营健康保险机构的数量虽然没有变化,但是私营健康保险机构中的受益人却从1990年的210万人增加到1996年的380万人,强制健康保险制度中由私营健康保险机构承保的人数比例从1990年的19%上升到了1996年的32%。1990—1996年,私营健康保险机构平均对每位受益人的医疗费用支出上升了18%。然而1990年代后期,经济衰退加上私营健康保险机构创新能力不足,私营健康保险机构无力提供新产品来增加市场份额,使得智利私营保险没有出现大的发展,1999年后,参加私营健康保险机构人的数量几乎没有增长(SapelliandTorehe,2001)。 私营保险公司的进入,使得整个健康保险部门成本意识增强,公营健康保险机构的运作似乎也获得了明显的成功。1981年的健康保险制度改革导致了公营保险体系的普遍重构,包括剥离部分功能和坚持消费者需求导向,在公营保险部门中引入了市场机制,使得制度效率大大提高,同时,促进了诊断和医疗需求的提高,并因此而提高了医疗保险的总支出。 二、智利健康保险制度的体制框架 智利虽然倡导健康保险运作的市场化,允许私营保险企业经营健康保险,但是对于投保人而言,健康保险却是强制性的,即政策范围内的所有人必须参加健康保险,只是具体参加公营还是私营保险人的保险,投保人可以自由选择。但是智利强制性的健康保险对象仅仅限制为在岗工人和退休工人,并未包括其他社会成员,受益人除了投保人本人之外还包括其家属。 (一)公营健康保险机构与私营健康保险机构的政策差别 公营健康保险机构与私营健康保险机构的主要政策差别之一是保险费与保险费率的不同。私营健康保险机构的保险费依据每个社区的费率确定,各个社区的费率大小是不一样的,具体到一个投保人,保险费又根据投保人的年龄、性别和家庭人数而有所差别。公营保险费率仅与受益人的收入有关,而与其年龄、受益人数和健康状况无关,每位购买公营保险的投保人交纳收入的7%作为保险费。 公营保险部门与私营保险差别之二是保障水平的不同,在公营健康保险机构(FOIVASA)中,每个人都交纳7%的健康保险税,获得相同的一揽子最低医疗服务。私营保险的保障水平取决于交纳的保险费的多少,交纳的保险费越多,获得的保障程度越高,反之则反是,即保险费和健康保险保障服务水平呈对等性。 (二)公营保险机构中投保人的分类 智利的公营健康保险机构根据投保人月收入由低到高分为A、B、C、D、E五个等级,A级属于法定的贫困人口,按照1995年12月确定的收入标准,B级月收入低于144美元,C级月收入为145—225美元之间,D级为月收入225美元以上的人,E级是极少数月收入特别高的人群,A、B、C、D四级分别占总人口的41.2%、31.5%、12.8%、13.9%。 公营健康保险机构为所有人提供预防、初级和二、三级卫生保健服务,投保人因病请假也给予补助。对受益人是妇女的,提供5个月的产前和产后假期津贴。对高收入者发给津贴证,在公立医院就诊时享受降价优惠,鼓励高收入者参加公营机构的健康保险。对于穷人公营健康保险机构规定可以免缴7%的保险税,在公立医院就医时自己也不需要付费,但在产前、产后因病缺工不享受津贴,并且不能到私营医院就诊。一般而言,A、B两类人在就医时个人不承担任何费用,C类人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约为总费用的10%,D类人约为20%。 (三)共付制(co—payment) 所谓共付制是指在出现医疗保险事件时,所发生的医药费用由保险人与受益人共同承担,它类似于共同保险。在智利,共付制被认为是对受益人的行为有强制约束,私营健康保险机构用共付制度来控制受益人的“道德风险”,降低了保险人承担的医疗责任,这被认为是智利健康保险制度模式中最显著的特色。由于健康保险的供方市场尚未规范,许多私营健康保险机构提供的健康保险方案保障程度往往很低,迫使受益人自己不得不承担大部分的医疗费用。转三、智利新健康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随着时间的推移,智利新的健康保险制度受到了公众越来越多的批评,这些批评对象主要是私营保险公司,其中比较突出的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所谓的“挤出精英(creamskimming)”,它指私营保险公司把那些收入比较高、健康状况比较好的人从公营保险制度中剥离出来,成为自己的保障对象,而把最需要健康保险的那一部分人,特别是低收入的穷人排除在私营保险制度之外。二是私营保险人提供的保障程度过低,主要表现在共付率很高,所谓“共付率”是指被保险人(投保人)承担的压疗费用比例。由于“挤出精英”问题,又引起了不为智利公众所注意的第三个问题,大量收入高而身体健康状况好的人离开了公共健康保险机构,因此使智利降低卫生保健公共支出的健康保险制度改革目标没能实现。反过来,公营健康保险机构为了改善财务状况,一方面推出新的措施吸引高收入、体质好的受益人,与私营健康保险机构争夺市场;另一方面,自1996年起也开始推行共付制度。公营健康保险机构医疗费用共付制度的推行,使得其中的受益人个人承担的医疗费出现了巨大增长,特别是对穷人带来了巨大的经济负担。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健康保障服务水平和保险价格的双轨制。公营健康保险由国家卫生保健基金管理,其保险费与承保的人数和人口特征无关,均为投保人工资的7%,同时获得相同的保障服务。也就是说,公营健康保险制度的保险费随收入的增长而增长,保险价格仅仅是收入的增函数,由于个人收入存在差别,那么收入高的个人在获得相同医疗服务质量和数量的前提下,要付出更高的代价。并且,公营健康险一般要求受益人在公立医院接受医疗服务,因此选择公共健康险的人几乎无一例外地面临公共医疗服务供给方的诸多限制,如通常获得的医疗服务质量低,不能及时就诊,出现排队等待现象等。 私营健康保险制度的保障服务取决于个人有支付能力的需求,保险费依据家庭需要的保障水平和家庭成员的风险状况确定,保险费和保障程度之间是按照市场原则确立的对等关系,体现了权利和义务的对等性和公正性,较高的保险费就能获得较高质量和数量的医疗服务,并且医疗服务具有相当的便利性,能够随时获得,不会出现公营保险排队等待的现象。 这样,收入较高的人将会选择加入私营健康保险机构。高收入富裕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一般也比较好,而高风险的穷人只能留在公营健康保险机构中。 第二,共付制度。由于政府对共付制度没有明确的政策规定,私营保险人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导致了共付制成为其排挤高风险人群的手段。公营健康保险部门虽然也有共付制,但共付比例在同类人群中是一样的。而私营保险人是在了解了每一个投保人的社会经济条件之后,再确定每个受益人的共付比例的。往往收入越低的人群,在私营健康保险机构中自己承担的医疗费用比例高,而获得的经济保障程度却较低,因此共付制起到的作用是对中低收入群体获得私营健康保险设置了一个进入的附加障碍。总体上看,私营健康保险机构的经济保障程度基本没有超过医疗费用的三分之一,最低的到10%以下,病人不得不承担66—91%的经济负担。有研究证实,对于医疗费支出每年少于50万比索的人,自己付费占总费用的31.3%;医疗费用超过500万比索,受益人支付的占总费用的44.9%(RitmannM.,1998)。 第三,私营和公营健康保险的成长不是互相促进,而是相互约束。私营健康保险制度和公营健康保险制度的差异实际上为投保人提供了两种不同的契约机制,使投保人自动分成了两类,收入低、风险高的人留在公营保险体制内,而收入高、风险低的投保人则转向私营医疗保险制度。那么,公营保险制度中高收入的人向低收入人的补贴机制被破坏,政府对公营健康保险机构的投入增长不仅得不到抑制,增长的速度反而会更大。1995年智利政府为公立卫生健康提供了93280万美元,相当于智利国民人均67.59美元,或者公营健康保险机构870万人均110.17美元(范桂高,2001)。1985年、1990年和1996年智利的医疗保健开支分别占GDP的百分比为1.6%、2.0%和2.3%(国际劳工局,2000:223)。这同智利改革健康保险制度是为了削减政府负担的初衷是相矛盾的。 公营保险为了改善财政状况已经推出了新的项目,吸引高收入的投保人留在供应保险制度之内,例如为高收入的人提供就诊津贴证明,使他们在公立医院看病享受费用优待,只需付更低的医药费用,从而形成了同私营保险争夺高质量的投保人的局面。 四、结论 智利健康保险制度能够强制性转型源于国家政体的剧烈变迁,这一点是很难为其他国家效仿的。同时,智利新的健康保险制度框架不仅没有实现政府的改革初衷,达到政府对卫生健康费用减少投入的目的,反而成为了扩大社会不平等的重要原因,削弱了社会保障制度稳定社会这一最基本的作用,从这个角度而言,智利的健康保险制度改革很难说是成功的,因此也不能成为其他国家效仿的模板。其原因在于,在健康保险制度中,医疗保健品的供给方、个人、政府和健康保险的承办者的目标是不一致的,而各参与主体又都有自己的信息优势,参与人的许多行为在事中无法观察到,在事后又无法验证,在这种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参与人依据特定的制度规则采取相应的策略行动,最后表现出来的经济变量的数据有很大的不同。智利健康保险体系的二元制度结构,以及公营和私营健康保险内部有差别的体制安排并不能消除这种信息不对称性,智利的健康保险制度并未完成这—使命,难以达到预期目标是可想而知的。事实上,健康保险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仍然是世界范围内有待解决的难题,我国城市医疗保险的现有制度框架也没有解决这一问题,有报道说,在我国的许多地方出现用医保卡购买保健品、化妆品、儿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现象(白天亮,2005)。 经典的理论研究源于Rothschild和Stiglitz(1976)的竞争性市场框架下健康保险的逆向选择问题。该研究表明,由于投保人比保险人更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那么保险人只好设定一个平均费率来适用一类投保人,但是,平均费率会导致那些健康风险低于该类平均水平的人退出保险,迫使保险人提高费率,而这又会导致更多的低风险人退出,在极端情况下,高额的保险费令人望而却步,保险市场会彻底崩溃。智利的健康保险制度没有出现上述情况,从整个社会来看,保险市场不仅能够正常运转,而且是智利盈利最高的行业。其原因在于智利的健康保险法规同竞争性的市场规则不一样,改变了参与人的博弈规则,在智利,受益人必须在健康保险市场之内,没有进入和退出市场的自由,改变了投保人和保险人之间的信息和权利结构,受益人不得不同市场上的某一家保险人订立保险契约,尽管具体同哪一家签约可以自由选择,而保险人凭借制订保险合同和自由选择投保人的权利,在利润最大化的驱使下,制定许多有利于自己的条款,同时,在为数可数的市场供给方的无限重复博弈过程中,相互之间会形成某种垄断的默契,对消费者实行价格歧视,提供保险服务的质量和数量都大大低于竞争性市场的情况。 关于健康保险问题的有影响的研究文献目前仍然局限于竞争性的市场制度,如何设计一种强制性与自由选择相结合的制度模式,揭示健康保险主体的私人信息,从而实现健康保险市场的帕累托均衡,还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 健康保险论文:商业健康保险发展论文 摘要:一个国家的公共医疗保障制度,即国家医疗保障制度和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对商业健康保险会产生一定的“挤出效应”,但仍然存在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空间,在我国商业健康保险更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我国健康保险经营不佳主要是没有进行合适的专业化经营,因此,应采取综合措施推进专业化经营,来提高我国保险公司健康险的水平,促进我国健康险市场的发展。 关键词:商业健康保险,专业化经营,医疗保障制度,赔付率,发展空间 一、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空间 一个国家商业健康保险的经营和发展与该国医疗保障制度密切相关,从理论上说,一个国家的公共医疗保障制度,即国家医疗保障制度和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对商业健康保险会产生一定的“挤出效应”。但实践表明,即使在公共医疗保障制度保障水平较高的国家和地区,也仍存在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空间。 1.国家医疗保障制度。在国家医疗保障制度安排下,国家通过财政预算拨款作为医疗保险资金的主要来源,为国民提供几乎是免费的医疗保障,如英国、加拿大。从理论上说,实行国家医疗保障制度的国家,由于公共医疗保障制度对商业健康保险的“挤出效应”,该国的商业健康保险将受到很大程度的抑制。但由于国家医疗保障制度提供的服务质量不高、等待期长等缺陷,许多国民在国家免费提供的医疗保障之外还另外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以提高其健康保障水平。例如,加拿大实行国家医疗保障制度,国民享受免费的医疗保险,但商业健康保险保费收入仍然占寿险保费总收入的22%左右。 2.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在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安排下,通过立法强制实施,保险基金主要来自雇主和雇员,国家财政给予补贴,如德国、日本、台湾地区。在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安排下,社会医疗保险虽然覆盖面广,但往往保障水平不高,商业健康保险仍然存在很大的发展空间。 3.商业健康保险制度。在这种健康保障制度安排下,政府只为特定人群(如老年人、残疾人、低收入者、军人)提供医疗保障,其他人群通过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提供医疗保障。如美国,美国的医疗保险制度是一种政府健康保险计划、私营健康保险计划和管理型医疗保险的结合体。除了老人和—些特殊群体,大多数美国人主要依靠雇主和(或)雇员本人购买的商业健康保险来提供医疗保障。美国是典型的以推行商业健康保险为主的国家,商业医疗保险覆盖人群超过总人口的60%,商业健康保险保费收入约占人寿保险总保费的20%。 由此可见,无论是在实行国家医疗保障制度或是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国家,还是以实行商业健康保险制度为主导的国家,商业健康保险都存在较大的发展空间,其在寿险总保费收入中的占比通常高于20%。 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同样具有巨大的发展空间,据中国保监会公布的数据,2005年全国人身险保费收入3697亿元,健康保险费收入只有307亿元。如果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能达到寿险的20%,按2005年的寿险保费计算,商业健康保险费收入将达到739亿元,可见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潜力巨大。 二、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经营状况及其国际差距 (一)我国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 2003年,保监会出台《关于加快健康险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提出健康保险专业化经营的理念,要求保险公司建立专业化的经营组织,引导行业健康快速发展。2004年人保健康、平安健康等五家专业健康保险公司获准筹建,健康保险专业化经营迈出实质性步伐。2005年以来,人保健康、平安健康、昆仑健康和瑞福德健康四家专业化健康保险公司先后开业。 人保健康提出“健康保障+健康管理”的经营理念,即不仅提供事后补偿,还将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健康服务,包括健康咨询、健康维护、就诊管理和诊疗服务等,目的在于改善客户健康状况,有助于保险公司降低赔付率和产品价格,增强竞争力。人保健康虽然可以依赖中国人保的强大品牌优势,但由于人保基本没有经营健康保险的经验和数据积累,经营难度较大。 平安健康保险公司将推出第三方管理服务等新型服务,引入“管理型医疗”模式。在产品上将会突破传统健康险的模式,为客户提供如眼科与牙科保健、老年看护等非传统健康险产品。平安健康保险公司将充分利用集团现有的保险成本优势、渠道优势、综合服务优势等,提高健康保险业务的盈利能力。以目前的形势来看,平安还处于“潜龙未动”状态,实力尚未显示。 其他专业健康险公司,昆仑健康和瑞福德健康已通过验收,但其目前优秀岗位位置空缺且欠缺专业人才和经营经验,也没有提出让人刮目相看的“蓝海战略”,经营难度很大。 据保险公司的资料显示,我国各家保险公司经营商业健康险业务的综合赔付率均超过盈利平衡点,部分已涉足商业健康保险的公司也渐生退意,有的甚至已经在大规模地停止商业健康保险业务并欲逐步全面退出。 (二)国外健康险的经营状况 与之相对应,国外众多的以经营健康险为主业的公司却取得了不俗的业绩。2002年,国外共有8家以经营健康险为主业的公司人选《财富》500强,这些公司的经营状况为我国健康保险的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上述8家主要经营商业健康保险的保险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表明,经营健康保险不仅不一定亏本,甚至可以进入世界500强。尽管目前我国有些公司的商业健康保险经营状况不太好,但这并不意味着商业健康保险本身就必然经营不好,而是我们的风险控制能力薄弱。只要充分借鉴其他国家健康保险经营的成功经验,做好数据分析、风险控制、产品开发、客户服务、信息系统等基础性工作,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必将大有可为。 三、推进专业化经营,提高我国保险公司健康险水平 导致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困境的关键在于专业化经营的缺乏。专业化是健康保险的必由之路,这一点已在保险界形成共识,但如何进行专业化却是目前最应该探讨的问题,各保险公司应采取综合措施,不断推进专业化经营,来提高我国保险公司的健康险水平。 1.要建立专业化经营的组织架构。专业化经营的组织架构有多种形式,可以是专业健康保险公司,也可以是集团下的专业子公司,还可以是公司内的一个业务管理系列。事实上,各种经营模式都各有其优势和不足(见表2),没有适合所有保险公司的标准模式。保险公司应根据其规模、发展目标、市场定位和战略,选择适合自己的经营模式,而且我国各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也应该鼓励市场的多样性,关键在于赋予所选择的组织形式充分的技术开发、业务管理、产品开发等的权限和职能,彻底改变健康保险业务依附于寿险业务的状况。 2.要建立专门的核保和核赔体系。鉴于健康保险的风险控制特点,各保险公司应建立专门的健康保险核保和核赔体系;制定和实施健康保险核保人与核赔人的管理办法;加快研发和使用健康保险专用的核保、核赔手册等专业技术工具。要进一步发挥行业的力量,着手制定疾病表。 3.建立专业化的信息管理系统。专业化的信息管理系统不仅是实现健康保险专业化运作的基础和平台,而且对健康保险的风险控制和长远发展至关重要。传统的寿险业务管理系统集中解决的是业务流程、人机界面、系统集成等商用系统的共性问题。由于健康保险业务的复杂性、保险事故发生的频繁性,需要有效的过程管控系统,单纯的业务流程管理已远远不能适应健康保险的风险管控需要。公司可以通过自主开发或引进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和完善与健康保险业务相适应的信息管理系统,特别是完善健康保险的核保、核赔管理系统和数据统计分析系统,满足业务发展和服务的需要。 4.完善的专业管理制度体系的建设。首先,公司要加强内控制度的建设;其次是要建立专业的精算体系,注重积累精算数据,加强精算评估,科学厘定产品费率,防范产品开发风险;最后,还要提升精算师在经营管理中的地位与作用。 5.建立完善的健康保险产品体系。开发适合群众需要的健康保险产品,关系到保险公司能否在健康保险体系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及发挥作用的程度;关系到保险公司能否有效地填补基本健康保险建立后所留下的商业空间。随着保险公司经营经验的积累和外部条件的逐渐成熟,逐步开发在保单中增加保证续保的条款等。有条件的公司,要积极探讨长期护理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全球医疗保险等险种的开发。 健康保险论文: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研究论文 摘要]深圳地区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由于经济发展水于和居民消费观念与国内其他地区有显著差异,商业健康保险市场呈现出了极其明显的地区特征,如客户需求旺盛,对服务要求较高;外来劳务工形成了巨大市场空间;市区医疗网络比较成熟,有利于搭建健康管理服务网络;地区发展不均衡,关内关外市场差异较大。要推动深圳地区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的发展,必须大胆进行营销渠道创新;注重产品设计和开发;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通过有效的促销方式快速占领声场,形成先入优势;针对不同目标客户群、不同产品、不同市场定位进行区别定价。 [关键词]健康保险,市场特征,客户需求,服务网络,营销渠道,产品开发 深圳地区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经济发展上取得的成就有目共睹,居民收入水平和消费能力远远高于国内其它地区。在商业健康保险市场领域,由于深圳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消费观念与国内其他地区的显著差异,呈现出了极其明显的地区特征。 一、深圳健康保险市场的环境分析 (一)政策环境 深圳市自建市以来,一直把建设现代金融中心城市作为发展方向,保险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都受到了深圳市政府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推出了一系列鼓励保险业发展的优惠政策。特别是2004年12月,深圳市政府出台了《推动保险业创新发展若干意见》,提出了五年建成全国“保险中心城市”,使深圳成为六个中心,即保险机构聚集中心、保险市场辐射中心、保险技术和管理经验引进创新中心、保险产品研发中心、保险人才交流培训中心、保险资金运用中心。同时,深圳市政府借助地理优势,加强深港保险业之间的合作和交流,通过多种措施吸引保险公司在深圳设立保险机构,这些措施包括对新设立的全国性总公司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对新设立保险机构地区总部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等等。除此之外,深圳对吸引优秀保险人才也非常关注,出台很多针对境内外保险人才的优待条件,比如优先解决户口、提高待遇水平、解决家属就业等等。 (二)经济环境 深圳市是我国第一批对外开放城市之一,经济发达程度居全国前列,全年GDP由1979年的1.96亿元增加到2004年的3422.80亿元,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GDP达59271元。2004年末深圳居民储蓄存款余额2625.39亿元,居民可支配收入达25935.84元,人均消费支出为19960.32元,人均医疗保健类支出1162.32元,远远高于国内其它地区。同时,深圳市私营企业发达,已发展到8.5万家,注册资金1407多亿元,上缴税金额200多亿元,从业人员已近150万人,占全市就业总数的45%以上,这就给团体健康保险市场非常广阔的发展空间。 (三)社会环境 深圳地区居民的消费观念比较超前,由于收入水平和整体素质比较高,因此健康投入意识强,对健康产品、健康服务需求特别强烈,摆脱了“看病靠政府,报销找单位”的原有传统观念,而向“看病靠保险”的消费观念转变。从深圳地区的城市文化氛围看,深圳属于移民城市,年轻人很多,拥有兼容并蓄的多元化移民文化,同时,毗邻香港的地理位置也增加了深圳的国际化氛围。深圳的社会医疗保障情况发展滞后,根据深圳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目前深圳常年平均人口已达到1200万人,其中能享受社会医疗保险的人口总数为231万人,仅占人口总数的19.25%。职工家属、部分三资企业、民营企业和私营企业职工,城市流动人口、自由职业者、中小学生等均不能充分享受基本社会医疗保障。 二、深圳健康保险市场状况 2004年深圳市人均保费约1500元,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3.5倍,保险深度2.75%,居全国首位。但健康保险覆盖面低,据深圳保监局2004年度对全市保费收入的统计显示,商业健康保险提供保障的人群只占深圳人口的3%,提供的医疗费用支出只占全部医疗费用支出的6%,而这两个数字在美国分别为60%和50%以上,在法国有80%以上的家庭拥有商业保险公司等机构提供的医疗保障。 (一)市场总体状况 截至2004年底,深圳保险业总资产为2496.98亿元,累计实现保费收入781.71亿元,保费收入增长速度超过全国平均水平5.5个百分点。深圳地区对健康保险的需求非常旺盛,呈现出按照收入水平划分的层次化需求结构,2004年实现健康险保费收入2.16亿元,企业和居民的购买能力很强,对健康险产品的选择和服务要求也比较高。 由于深圳的保险市场相对比较成熟,竞争也比较激烈,费率水平相对于国内其他地区较低。一些团体客户往往从自身需要出发,提出极为苛刻的条件,不断压缩保险公司的利润空间。在各家经营主体的竞争方式上,很大程度上仍停留在价格竞争,尚不能通过服务和产品优势取得竞争优势。 (二)市场经营主体 截止2004年底,深圳市场上共有保险法人机构6家,保险分支机构270家,外资保险机构代表处8家,专业保险中介机构74家,保险兼业机构2515家,从业人员约19400人。深圳市场上的主要寿险公司都开办了健康保险,主要包括平安、中国人寿、太平洋、友邦等公司。自2003年1月修订的《保险法》开始实施以来,财产险公司也可以经营意外伤害保险和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深圳市场上经营健康保险的市场主体日益增多。2005年11月,国内第一家专业健康保险公司——人保健康深圳分公司开业,推出了“健康保障健康管理”的创新理念,为深圳地区的健康保险市场增添了新的活力。 (三)市场上主要的健康险产品 深圳市场上的健康保险产品,只有人保健康、平安、国寿等少数几家大型保险公司和专业健康保险公司拥有以主险形式的住院费用和住院补贴个险产品,一般都对这些主险辅之附加型的住院类、手术类和意外医疗类产品。其他一些保险公司的健康保险产品大多属于附加型产品。相对来说,团体健康保险产品类型比较灵活,目前主要有团体门急诊费用医疗保险,团体住院费用医疗保险、团体住院补贴医疗保险、团体重大疾病保险和团体疾病医疗保险、女性和生育健康保险等。高额补充医疗保险、农村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或第三方管理这些险种虽然较多公司已经开发,但实际操作中只是处于起步阶段,还不是市场中的主要产品。 三、深圳健康保险市场的特征 (一)客户需求旺盛,对服务要求较高 深圳居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居全国前列,对个人健康状况的问题更为关注。通过对一些居民的访谈,发现他们对健康保险的需求非常旺盛,特别是高端客户,希望能够享受到优质的健康管理服务和医疗服务。深圳是一个非常年轻的城市,大多数居民对待工作的态度不是追求稳定,而是追求工作的挑战性,造成他们换工作的频率也较高,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他们的保险意识,特别是商业健康保险的购买意识。同样,由于深圳的商业氛围,人们拥有成熟的经济头脑和理财观念,愿意投资买健康保险,特别对储金型产品感兴趣。深圳发达的服务业使得客户对服务的要求较高,这就要求保险公司能够提供丰富的服务内容和优良的服务品质,只有这样才能够有效提高客户的忠诚度和满意度。 (二)外来劳务工形成了巨大市场空间 深圳有500多万外来劳务工,这些劳务人员缺少基本的医疗保障,合作医疗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劳务工就医难”在“移民之城”深圳表现非常突出,也最为典型。这个市场特点对于深圳的健康保险经营主体来说,既是机会也是很大的挑战。外来劳务工具有流动性大、收入低的特点,如何针对这一特殊市场设计出健康保障方案,对于取得深圳政府支持、占领深圳市场具有重要意义。 (三)市区医疗网络比较成熟,有利于搭建健康管理服务网络 作为新兴城市,深圳市的社区规划非常完善,整个城市可以按照社区组织各种各样的活动。深圳市卫生局利用这一优势,根据地理位置划分医院辖区,由各医院在所属辖区内建立了若干“社康中心”,负责社区内居民的医疗和卫生保健。截止到目前,深圳市拥有卫生医疗机构856家,其中医院87家(不合妇幼保健院),卫生机构拥有床位15069张,全市有卫生技术人员2.29万人,建立健全了市、区、镇及社区级的疾控中心、健康服务中心、卫生监督所和市、区及较大型医院医疗急救中心或医疗急救组织。”这一特点非常有利于保险公司搭建健康管理服务网络,搜集客户信息,最大限度地贴近客户。 (四)地区发展不均衡,关内关外市场差异较大 由于特区设置的历史原因,深圳地区被划分为关内和关外两个地区,关内包括罗湖、福田、盐田、南山四个区,关外有龙岗和宝安两个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和城市规划定位的不同,各地区的发展不均衡,关内关外的健康保险市场区别较大。关内市场比较类似于内地发达城市的市场,而关外的小型民营企业很多,这些小型团体客户对服务和保障拥有与关内客户不同的要求,比如更倾向于基本的医疗保障、需求的层次性更突出等等。同时,由于关外地区本地人较多,大多讲客家话,性格、风俗习惯上都具有明显的客家人特征,因此,在产品开发和市场开拓过程中,需要结合客户的购买偏好进行策略研究。 四、深圳健康保险市场的营销策略建议 (一)营销渠道 综合深圳地区的特点,健康保险的营销渠道除了传统的渠道类型以外,应大胆进行渠道创新,重点关注一些新型渠道。首先,要重点发展门店销售渠道。健康险业务具有理赔次数频繁、单笔业务金额较小等特点,而深圳地区的社区医疗、社区管理、社区文化活动等发展比较成熟,居民对服务的要求比较高,因此,门店销售渠道比较能够适应深圳地区健康险的特点,使渠道触角往纵深发展。其次,要重视职团开拓渠道模式。深圳市的企业比较密集,针对这些大型客户,通过开展职团开拓,能够充分开发团体客户的资源,拓展个险市场。第三,要探索延伸渠道模式。针对劳务工市场,保险公司可以积极与政府合作,推进与国家医疗保障政策配套、受政府委托的健康保险业务,参照“深圳市工伤意外补充保险”的销售模式,与社保机构开展深层次合作,利用社保网点等代办外来劳务工医疗保险。 (二)产品设计 根据深圳健康保险市场的需求特色,保险公司一方面要注重针对高端客户的产品设计和开发,包括社保补充型、老年护理型、收入损失补贴类和保障类产品等。另一方面,要针对特定客户群开发与之相对应的产品。比如针对建筑业客户开发建工类产品,针对关外小型民营企业开发不同保障层次的医疗费用补贴保险等。 (三)服务策略 服务是实现产品差异化的关键途径,同时也是风险控制的重要手段。根据深圳市民需求的现状,保险公司可以通过与医疗机构合作,建设以医院、社康中心为网点的服务网络,不断丰富服务内容,为客户提供预约专家、陪同检查、慢性病管理、健康体检、住院预约等服务项目。在服务品质上,要建设客户关系管理系统,通过服务绩效监督考核制度、客户投诉制度、服务过程跟踪制度等一系列控制手段提高服务质量。 (四)促销方式 健康保险在深圳地区的发展潜力巨大,有很多领域还处于空白状态,因此,通过有效的促销方式可以快速占领市场,形成先人优势。在促销方式选择上,保险公司可以针对深圳市居民重视服务质量和服务内容的特点,采取“买产品、送服务”、“产品服务优惠套餐”等方式拓展市场,既达到产品销售的目的,同时也可以通过服务增强客户对新型健康管理内容的体验,为进一步开拓市场打好基础。 (五)价格策略 深圳市的高收入人群相对于国内其他地区较多,同时也存在收入较低的劳务工群体。因此,在健康保险产品的定价策略上应深入分析客户群的心理因素、消费偏好,针对不同目标客户群、不同产品、不同市场定位进行区别定价。 五、深圳健康保险市场的发展趋势 在建设现代金融中心城市的进程中,深圳地区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的发展水平远远不能满足城市发展的需求,无论是从服务水平还是保障能力,都无法适应当前构建深圳金融中心的要求,也不能满足广大深圳居民的需求。目前,大多数市场主体对健康保险的管理还停留在寿险的管理模式,没有构建专业化管理的队伍和机制,随着专业健康保险经营主体的进入和深圳健康保险市场的逐步成熟,以及保险公司对健康保险的专业化经营水平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必将更加激烈,竞争模式将从简单的规模和价格竞争转向产品、价格、服务、管理能力的多重竞争,健康保险产品也会在市场进一步细分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和优化。未来深圳地区的商业健康保险市场一定会更加规范、更加完善,为深圳的发展繁荣起到更加重要的作用。 健康保险论文:医疗商业健康保险探究论文 [摘要]当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速度很快,但是却遭遇了道德风险的瓶颈,保险人难以控制医疗费用的高速上涨,国外尤其是美国所实行的管理式医疗较好地缓解了这个问题,美国管理式医疗保险对于我国有很强的借鉴意义。在条件合适的情况下,我国应逐步修改相关法律条文,消除管理式医疗的制度性障碍;政府对于管理式医疗组织要给予一定的财政、税收政策优惠;加强政府的监管力度,避免出现医疗机构与保险人侵害投保人利益的事件;建立一种完善的健康信息系统及其管理系统;通过开展预防保健服务和健康教育来控制费用;通过选择医疗服务提供者和对医疗服务使用的审核来控制费用。 [关键词]健康保险,管理式医疗,道德风险 一、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现状 我国商业医疗保险自开办以来发展迅速,目前各寿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普遍都在经营健康保险业务,同时首家专业的健康保险公司已经开业,还有部分正在筹建。目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险种已经超过300个,商业健康保险服务的领域也日益拓宽,健康保险产品覆盖面广,社会影响明显增大。当前我国健康保险市场的主要特征有: (一)健康险的发展和医疗改革及经济增长同步 在医疗改革进行之后,作为社会医疗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健康保险的覆盖面更宽,产品更加个性化,满足了医疗市场的需求,得到长足的发展。 (二)尽管我国健康险起步晚,但发展迅速,利润空间较大 2005年健康险保费收入为3123019.4万元(见图1),自1999年以来在短短的6年内增长了8.5倍,年均增长率为23.5%,这远远超过了国民经济的发展速度。而赔付和保费收入的比率自1999年—2005年分别为30%、19%、54%、41%、29%、34%、35%。除了在2001年的比例高于50%以外,其他年份均是在30%左右,说明商业健康保险还是有很大的利润空间,各大保险公司近年来争先恐后地发展健康险也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三)由于我国经济发展的地区差距明显,健康保险在地区间呈现出不同的发展态势 以2006年1-5月的健康保险的保费收入来看,最高的三个地区分别为北京180087.96万元,江苏131890.48万元,上海126619.46万元,而最低的三个地区分别为西藏0万元,青海1906.12万元,海南3323.12万元,差距巨大,当然这和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就平均保费而言,东部发达地区最高,中部其次,西部最低(见图2)。北京的平均保费是贵州的47倍之多,地区差异明显。 (四)我国商业保险的覆盖范围较窄,在整个保险业没有相应的地位,各项指标同发达国家甚至世界平均水平相比差距很大 尽管目前商业健康保险发展速度很快,但和其他险种相比所占比例仍然很低,其保费收入在人身险保费中所占比例2001年为4.32%,2002年为5.38%,2003年为8.03%,2004年为8.05%,2005年为8.4%,而英、美等发达国家这一比例一般都在20%以上。从保险深度来看,2005年我国国民生产总值为182321亿元,健康险保费收入仅占GDP的0.17%,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该项指标要比我国高出许多。从保险密度上来看,2005年我国健康险的人均保费仅约23元,无论是从深度还是密度来讲,我国均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从覆盖面来看,我国由商业医疗保险提供保障的人群仅占总人口的3甲。左右,而在发达国家,这一比例一般为60%。我国的商业保险保费也只占个人承担医疗费用的10%,而这一比例在美国是50%。 二、我国健康保险中存在道德风险及费用控制问题 健康保险中最主要也是最关键的问题是道德风险的问题,健康保险关系中的三方:投保人、保险人、医疗机构不是同一个利益主体,掌握的信息也不对称,三者复杂的关系使得商业健康保险市场中存在着大量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 对于投保人来讲,由于是第三方付费,对投保人没有任何节约的激励机制,缺乏动机去关心或监督医疗服务和成本,并有可能出现被保险方因为医疗服务的边际成本下降而对医疗服务的过度需求和过度使用,从而产生道德风险。 医疗市场信息的非对称性也使得被保险人很难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支出,相反医疗机构处于信息技术的优势地位,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考虑,利用自己的专业化优势,进行供方诱导,给患者提供额外的不必要的服务,致使医疗费用上升,而这些费用将全部转嫁给保险人。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几乎不可能对费用进行控制,从而造成沉重的负担。 长期以来我国医疗机构实行“以药养医、以患养医”的经营方针,医政体制改革明显滞后,这些因素都使得不合理的医疗费用节节攀升,健康保险的经营风险增大。 三、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必由之路——管理式医疗 管理式医疗是以市场为导向的,其优秀内容是保险公司参与医疗服务提供者的管理,它是把医疗服务与医疗服务所需资金的供给结合起来的一种系统。管理式医疗的根本原则是要负责管理病人所需要的各种服务,并将这些服务结合起来,基本的目标是通过促进恰当有效地使用医疗服务来降低医疗费用。 管理式医疗在服务中融合了保险和医疗提供这两个功能,极大地改变了对医疗机构的激励。在传统的情况下,作为保险人的保险公司处于付费的位置,对病人及医生的行为无能为力,这势必导致医疗费用的上涨。而在管理式医疗保险模式下,医疗机构同意以一笔事先约定的固定费用负责满足一个病人全部的医疗保健,这就必然要对医疗费用进行控制,同时更加有效地利用医疗资源。管理式医疗的这种很强的激励机制,在兼顾医疗资源的利用和控制医疗费用二者之间就会更富有成效。因此,国外医疗保险模式的优秀就是保险与医疗服务提供者成为利益共同体,这也是管理式医疗保险模式能够降低费用的根本原因。 (一)美国的经验 美国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兴起管理式医疗,管理式医疗机构主要包括健康维护者组织(HealthMaintenanceOrganization,HMO),优先医疗服务组织(PreferredProviderorganization,PPO),专有提供者组织(ExclusiveProviderOrganization,EPO),记点服务计划(Point-of-Service,POS)等。 自1973年美国颁布了健康维护组织法以后,各州都建立了大量的HMO。由于在控制费用方面优势明显,得到联邦政府的推崇,并通过相关立法给予推广。美国HMO将医疗服务提供者组织起来,为本地区的自愿参保者提供成套的综合医疗服务,并按人头或根据保障计划从HMO报销费用。根据保险人、医疗服务提供者和投保人的三者关系,HMO有以下三种组织模式: 1.团体模式。投保人根据保险合同向HMO缴纳保费,HMO与医师团体商议,确定医疗服务价格,并按比例将保费支付给医师团体。投保人就医时,从与HMO有协议的医师那里得到医疗服务。 2.雇员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医师是HMO自己的雇员,从HMO领取工资。投保人向HMO交保费,生病时从HMO的医师那里得到医疗服务,省却了理赔环节。 3.网络模式。与团体模式不同的是HMO与多个医师团体签订协议,向不同的投保人群提供医疗保障。 HMO对医疗机构的支付方式主要有: 1.医生工资制:保险公司主要根据医生的实际工作日,以“工资”的形式来支付医生的劳务费用,这种方式主要用于HMO自己雇用的医师。 2.按人头付费制(Capitation):医生按照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协议,负责特定投保人群的医疗服务,其收入以医生所管辖的投保人数来计算,保险公司将以投保人的数量为标准按比例将部分保费预付给医生,之后保险人和投保人不再向医疗服务者支付任何费用。 3.按病种付费(DRG):DRG是根据疾病的分类,将住院病人按一定标准分为若干组,每组又根据疾病轻重程度分为若干级,对每一组中不同级别都制定相应的标准付费,这种结算方法主要针对某些专科医生。 优先医疗服务组织是一种建立在占领医疗市场和价格竞争基础上,协调医疗服务提供者与医疗服务购买者之间合同关系的一个中介组织。传统优先医疗服务组织建有自己的医疗服务网,通常包括基层保健医生和专业医生,为患者提供有成本效益的服务。优先医疗服务组织一般以实际提供的医疗服务为基础,采用比例付费法对医疗服务提供者进行补偿。优先医疗服务组织的参加者,可以在该组织提供的服务网内就医,不需支付额外费用;也可以到规定的服务网之外就医,不过要自己负担额外的医疗费用。 而把关医生是优先医疗服务组织规定每个参加者从优先医疗服务组织中选择一个基层保健医生作为其把关医生,通过控制参保病人使用什么样的医生,使用什么样的服务,控制住院天数来降低费用,这也是它与传统的优先医疗服务组织的一大区别。把关医生优先医疗服务组织同传统的优先医疗服务组织的另一大区别是,它采用人头支付法补偿基层保健医生的费用,结果将更多的财务风险转嫁给了医疗服务提供者。 专有提供者组织(EPO)类似于HMO,不同的是投保人只能找指定的医生看病,否则费用全部自担。指定的医生按服务项目价格收费,但收费可打折。它对加入其服务网络的医疗服务提供者的选择更有限制性,对医疗服务提供者的资信要求更加严格。所以病人可以得到更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服务点计划(POS)是一种相对比较新的管理式医疗安排,服务点计划结合了HMO与PPO的特点,向计划参加者提供综合的医疗服务。计划服务网络内的医疗服务提供者收取固定的保费,一般不按实际收费,参加者也可以使用计划外的医疗服务,但在后者情况下其享受的福利相应减少,如分摊部分医疗费用,或支付更高的保费。对于部分特定的疾病,如器官移植、精神病治疗等则不能使用计划外的医疗服务。 (二)关于我国实行管理式医疗的建议 管理式医疗保险是在美国这种商业性医疗保险模式下发展并迅速壮大起来的,尽管如此,对于我国来讲还是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1.宏观方面 (1)在条件合适的情况下逐步修改相关法律条文,清除管理式医疗的制度性障碍,如《保险公司管理规定》限制了医疗机构参与商业健康保险的运作,《保险法》规定了保险公司不可以投资于医疗机构,《保险兼业管理暂行办法》决定了兼业机构也不具备这方面的职能,《保险公司财务制度》限制了保险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向医院支付双方合作所得的合法渠道。 (2)政府对于管理式医疗组织要给予一定的财政、税收政策的优惠,促进其快速的发展,以应对当前我国医疗费用高速上涨的情况,不仅可以使投保人获得必需的医疗服务,也能降低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 (3)加强政府的监管力度,避免出现医疗机构与保险人侵害投保人利益的事件,因为在健康保险的三者关系中,投保人处于弱势的地位,而医疗机构和保险人在管理式医疗制度下,具有共同的目标,即医疗费用的最小化,在这个前提之下二者可能合谋,使投保人得不到必须的、足够的医疗服务。 (4)建立一种完善的健康信息系统及其管理系统,在这种系统中,保险人可以查阅到投保人以往的健康信息,以减少信息不对称的程度。 2.微观方面 (1)通过开展预防保健服务和健康教育来控制费用,健康管理从被保险人的角度出发,通过降低被保险人的疾病发生率来控制赔款,从源头上控制医疗费用,既有经济效益,又有社会效益。 (2)通过选择医疗服务提供者和对医疗服务使用的审核控制费用。首先对医生职业资格证明进行审查,通过对医生行医记录的调查,制订明确标准,挑选医疗服务提供者等。同时在医生提供医疗服务之前对其进行恰当的评估,以避免浪费和降低对病人的潜在风险,为投保人提供高质量的、必要的,恰当的医疗服务。 健康保险论文:我国健康保险经营研究论文 [摘要]健康保险需要进行专业化经营已成共识。健康险专业化经营是相对健康险兼业经营而言的,即是由专业的健康保险公司或在保险公司内设事业部、健康保险部,利用专业的人才、技术、信息管理系统等经营健康险并对其进行单独核算。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专业化经营主要包括专业化经营理念、专业化组织架构、专业化人才队伍、专业化管理制度、专业化信息系统、专业化产品设计和专业化客户服务。 [关键词]商业健康保险,专业化经营,风险控制 健康保险需要进行专业化经营,这一点已在业内达成共识。如何进行健康险专业化经营应该是目前值得探讨的重要问题。 所谓“健康险专业化经营”是相对健康险兼业经营而言的,即是由专业的健康保险公司或在保险公司内设事业部、健康保险部,利用专业的人才、技术、信息管理系统等经营健康险并对其进行单独核算。实现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专业化经营,主要包括:树立专业化经营理念,采取专业化组织架构,培养专业化人才队伍,制定专业化管理制度,建立专业化信息系统,进行专业化产品设计,提供专业化客户服务。 一、树立专业化经营理念 专业化经营理念是健康险专业化经营非常重要的内容。首先,要认识到健康保险与寿险、财产险有很大区别,精算基础的数据分布不同,定价方法不同,风险管控不同,必须专业化经营;其次,经营健康保险不是要控制住所有的风险,而是要知道哪些风险是可以控制的和怎样去控制,哪些是不可能控制的和怎样去回避;第三,保险要做大、做强、做优,而健康保险则以优为先,在优的基础上做强、做大,不能盲目要规模,我们需要的规模一定是有效益的规模,否则,必然是“规模越大,亏损越多”;第四,由于健康险中道德风险和逆选择的大量存在,所以,不是客户需要什么保障,我们就提供什么,对于该保障的要给予最充分的保障,该控制的要坚决控制。 二、采取专业化组织架构 专业化经营的组织架构有多种形式,可以是专业健康险公司,也可以是集团下的专业子公司,还可以是公司内的一个业务管理系列。 事实上,各种经营模式都各有其优势和不足(见表1),没有适合所有保险公司的标准模式,保险公司应根据其市场定位战略选择和发展目标选择适合自己的经营模式。 当然,最有效的组织形式是建立专业的健康保险公司。其战略意义在于:一是专业化经营的理念不再受干扰,可以高效地科学决策;二是有利于高素质专业人才的聚集、培养和成长;三是可以高效率地研发专门的风险控制技术、业务流程和信息管理系统;四是有利于形成健康保险的产品体系,有利于真正以客户为中心、真正能满足不同客户多层次的需求;五是有利于适合中国国情的商业健康保险与医疗服务提供者合作模式的探讨。 三、培养专业化人才队伍 商业健康保险是一项专业技术性强、管理难度大的业务,迫切需要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人才队伍,如医学技术人才、精算人才、核保核赔人才、统计分析人才等。而目前仅靠普通大学教育是无法解决健康保险所需要的复合型人才的。因此,一是在开展健康保险业务的同时,不仅应在公司内部着重加强对健康险专业人才的培养,而且,各公司要建立自己的“造血”机制,建立对健康险相关人员的专业培训体系,另外,通过人身保险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体系的平台,提升健康保险管理队伍的专业素质;二是应该有计划有步骤地从国外及其他和健康保险相关的行业领域引进一批专业人才,建立起一支能满足我国健康保险市场需要的复合型人才。 四、制定专业化管理制度 一是建立专门的核保和理赔体系。鉴于健康保险的风险控制特点,各保险公司应建立专门的健康保险核保和理赔体系;制定和实施健康保险核保人与理赔人的管理办法;加快研发和使用健康保险专用的核保、理赔手册等专业技术工具。 二是建立专业的风险管理制度。各保险公司一方面要加强内控制度的建设,另一方面应编写专门的健康险风险管理手册和管理指引,明确哪些风险是可以控制的和怎样去控制,哪些是不可能控制的和怎样去回避。 三是建立专业的精算体系。注重积累精算数据,加强精算评估,科学厘定产品费率,防范产品开发风险;要提升精算师在经营管理中的地位与作用。 四是建立专业的数据分析体系。商业健康保险的经营需要大量的基础数据、严密的精算分析支持。所以,保险公司应加大对经验数据的分析,为精算定价和产品开发提供支持。 五、建立专业化信息系统 专业化的信息管理系统不仅是实现健康保险专业化运作的基础和平台,而且对健康保险的风险控制和长远发展至关重要。在国外,专业健康险公司都有一套完善的专业系统平台,具有核保、核赔、数据分析、后期服务等诸多强大功能。我国保险公司应该通过自主开发或引进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和完善与健康保险业务相适应的信息管理系统,特别是完善健康保险的核保核赔管理系统和数据统计分析系统,满足业务发展和服务的需要。 六、进行专业化产品设计 目前,4家专业健康险公司和所有寿险公司,大部分产险公司都在经营健康险,健康保险产品数量超过300多个,看上去数量上很丰富,但实际上产品多数雷同,在市场上成气候的主要是医疗费用报销型、重大疾病、附加住院补贴等少数几个产品。保险消费者需求日益多样化,单一的健康险产品不能满足其需求,自然无法正常发展。对保险公司而言,产品没有细分则意味着风险加大。健康保险产品是根本,如果没有真正满足市场需求又维护保险公司利益的健康保险产品,那专业性经营健康保险只能是空谈。开发适合市场需求的健康保险产品,关系到保险公司能否在健康保险体系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及发挥作用的程度;关系到保险公司能否有效地填补基本健康保险建立后所留下的商业空间;关系到保险公司是否能长期、稳健地经营。保险公司必须就健康保险产品开发切实地做好市场调研、数据收集、数据分析等方面的工作。随着保险公司经营经验的积累和外部条件的逐渐成熟,逐步开发在保单中增加保证续保的条款等内容。有条件的公司,要有高瞻远瞩的战略规划,积极探讨目前我国市场少有但未来前景广阔的长期护理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全球医疗保险等险种的开发。 车险的发展经验值得健康险借鉴,车险产品已经从两年前的大一统费率发展到今天的从人从车从地域定价原则,考虑到各种风险隐患,产品高度细化了。根据风险不同收取不同的保费,这种产品设计可以提前识别风险,也体现了定价的公平,不致于让高风险的投保人驱逐低风险者。 七、提供专业化客户服务 健康险承保的是人的身体机能,其处于不断变化中,从承保前的体检、对投保人的询问,到承保过程中身体的检查、有关疾病的防治以及出险后的理赔等,都需要专业化的客户服务,其目的也在于控制风险,更好地为被保险人服务。 专业化客户服务除承保时能够有效防范风险外,还能提供日常的医疗诊治咨询服务,因为专业、细致,更能获得消费者的认同。现在的健康险客户服务是粗线条的,只注重出险后的理赔而缺少承保过程中的服务。有了专业化的客户服务队伍,很多风险是可以规避的,例如对那些投保长期健康险者定期回访,定期对某些项目进行体检,这种过程服务,对保险公司来说,能够化解风险,防患于未然;对客户来说,身体健康是最好的保障。 保险公司应为高端客户提供个性化的重点服务,为大众客户提供标准化的优质服务。保险公司应针对高端客户对价格不太敏感,但对服务品质要求很高的特点,加大服务投入,为高端客户提供更多附加值服务,比如为其安排年度体检、疫苗注射、协助建立医疗室、提供小药箱等,以进一步提高客户忠诚度,增加优质客户的满意度。 健康保险论文:农村商业健康保险探究论文 借助于保险机制规避健康风险是农村健康保障体系创新的重要路径。在农村卫生医疗保障体系中,商业健康保险应定位为:在农村健康保险市场的主体地位以及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的重要支柱作用。这种定位具体体现为:健康风险管理的示范作用;在合作医疗制度中引入保险运行机制;农村社会医疗保险的商业化运作;农村补充医疗保险以及作为广义的“农村保险”来经营等。 农村健康保障困境呼唤商业健康保险 我国医疗卫生体系的基础是在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20世纪70年代后期开始的经济改革对医疗卫生供给的基本体系提出了严峻的挑战。目前我国农村地区农产主要采取自费医疗的形式,他们用以规避健康风险的安全网主要由土地和家庭自我保障、亲朋好友互助、商业保险、政府和村委会的救济措施构成。越来越多的农民无力承受日益增长的医疗费用,己成为当前农村医疗卫生保障的突出矛盾。 一方面,农民成为几乎毫无保障的群体,另一方面,医疗费用的攀升超过了农民实际平均收入的增长幅度。1990年到1999年,农民平均纯收入由686.31元增加到2210.34元,增长了2.2倍。同期卫生部门统计的每人次平均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用,分别由10.9元和473.3元增加到79元和2891元,增长了6.2倍和5.1倍。这样,农村人均医疗保健支出占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不断提高,医疗费用的增幅大大超过了农民的经济承受能力。 疾病和贫困是一对孪生兄弟。按照国际贫困标准,以年人均收入低于900元作为农村居民的最低贫困线,1999年我国农村的贫困人口仍然高达1.2亿人,其中50%集中在西部。在农村最贫困的农产(约占4%)中,50%左右属于因病致贫或因病返贫。根据1998年调查的5万户农民,贫困率是7%。如果把这些人的医疗费用除去,其净收入贫困率是10%。也就是说医疗费用这一项就使中国农民的贫困率增加了3个百分点。当前农村医疗保障问题,不仅仅是一个道义、公正问题,更是一个需要重视的经济问题。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缺失,削弱了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由此导致的农民健康水平的下降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我国劳动力素质下降。创新农村医疗保障体系显得尤为必要和迫切。 借助于保险机制规避健康风险是农村健康保障体系创新的重要路径。发展农村健康保险既可以拓展和带动目前非常薄弱的农村保险业务,又可以服务于农村居民的健康保障,充分发挥商业保险的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职能。 商业健康保险在农村卫生医疗保障体系中的定位 在农村卫生医疗保障体系中,商业健康保险应定位为:在农村健康保险市场的主体地位,以及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的重要支柱(如图1所示)。 这种定位具体体现在以下诸多方面: (一)健康风险管理的示范作用 目前一些富裕起来的农民也往往通过购买商业健康保险规避健康风险。特别值得指出的是,农村的中小学校在很多地区是最大的投保群体。学校为所有在校生集体购买“学生平安险”,包括住院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尽管很多做法有“强制投保”之嫌,但客观上有利于广大农民增强利用保险机制规避健康风险。日渐扩张的商业健康保险具有健康风险管理示范作用,它可以在当前作为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前导。 (二)在合作医疗制度中引入保险运行机制 合作医疗试验陷入困境有很多原因,其中很重要的一条是没有很好地贯彻保险机制的基本原理和原则。 第一,不符合大数法则。根据健康保险的原理,最有经济效率的风险分担方式是在较大的投保人群中,对发生频率较低但治疗费用较高的疾病进行保险。可是目前的合作医疗多在村庄一级试行,对于资金筹集而言不可能形成具有经济规模的投保人群。如果将规模微小的基金仅用于补偿经济风险较高的疾病治疗费用,则因受益面太小而难以保持较高的缴款率。如果将补偿重点置于发生频率较高但治疗费用较低的疾病上,受益面虽然较大却并不经济,因为它既导致较高的管理成本又增加患者的交易费用。这种两难困境在目前推行的合作医疗制度框架内是无法解决的。因此,深化改革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引入契约共济的保险意识和保险制度的运行机制,扩大投保人群,不断提高保障社会化程度。 第二,缺乏精算技术的支持。合作医疗的费用筹集、给付水平一般都没有经过严格的、精算意义上的测算,大多是根据上年医疗费用支出作简单的匡算。但在合作医疗的实际运行中,投保人的逆选择、疾病发生率的不确定性、不同医疗费用控制技术的运用等都会影响合作医疗的运行效果,使之很难按初始目标运作。因此,非常有必要在合作医疗中引入保险精算,通过精算技术,对资金筹集、基金积累、给付水平等进行严格测算,这是合作医疗成功运行的前提和基础。 (三)农村社会医疗保险的商业化运作 社会化的医疗保险制度是农村医疗制度改革的方向和远期目标,目前我国正在全面改进“福利——风险型”的合作医疗制度,在原有合作医疗基础上实施市(县)乡(镇)两级统筹的大病风险医疗制度,进行社会化医疗保险制度(并与城镇职工医疗制度并轨,实行城乡一体)试点工作,逐步推广。为提高运行效率,可以探索商业化运营的模式。 如太平洋人寿就在农村社会健康保险的商业化运作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2001年11月,江苏江阴开展由政府牵头、商业保险参与运作的全市性农村健康保险。按照“行政领导、统一筹集、征管分离、定额补偿、专款专用、收支平衡”原则,商业保险公司建立起“以定点医院为基础、医保专员为依托、信息技术为手段”的立体化管理模式。江阴模式的成功运作引起包括国家卫生部等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普遍关注,为农村社会医疗保险的商业化运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四)农村补充健康保险 另外,在经济发达的农村地区,随着农民人均GDP和收入水平的增长加快。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健康和医疗服务水平的要求迅速提高,人们对合作医疗提供的低水平医疗服务已不再满足,社会医疗保险的基本保障也难以满足乡村工业化程度中高收入农民对较高质量健康服务的需求。商业健康保险作为重要补充,将满足人们对健康保障的差异化需求。 (五)作为广义的“农村保险”来经营 法国安盟保险公司进入中国市场经营国内保险公司望而却步的农业保险曾引起广泛关注。该公司提出的“农村保险”的概念对于商业保险公司在农村地区开展健康保险业务颇具启示意义。 按照安盟公司的界定,所谓“农村保险”是指全面介入农村市场,向农产提供一揽子的全面保障方案,无论人身保险还是财产保险,无论是生活方面还是工作方面,无论是农业领域还是非农业领域。(如图2所示) 农村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空间 据法国安盟公司2002年9月对四川省的5个村庄、江苏省的3个村庄、吉林省的2个村庄的212个农产的调研,对40家农产的上门专访,农民对健康保险有显著的需求。(见表) 为深入研究包括商业健康保险在内的农村保险的需求状况,我们曾在陕西和福建两省的6个县进行了入户调查。调查表明,尽管目前购买保险的农民还不多,但被调查农民对保险表现出一定的兴趣和愿望,而且呈现出多元化的需求倾向。福建的农民兴趣最大的险种是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如果购买保险,有46.7%的人愿意购买健康保险。陕西的农民也表现出类似的意愿。这表明,目前农村存在着很大的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潜力。 我国农村保险市场存在巨大的潜力。据测算,如在20年内,我国农村保险市场水平能达到目前全国保险市场水平(保险深度为2%),那么,届时农村保险费收入将达到750亿元,年平均增长率为25%左右。由此可见,我国农村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的潜力同样很大,特别是经济较发达地区的农村,市场潜力将首先在一定的条件下得到释放,潜在的保险需求易于转化为现实的有效需求,开发这些地区的农村商业健康保险在经济上是可行的。因此,如何有效增加农村商业健康保险的供给,以使潜在的农村健康保险市场早日浮出水面,是值得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农村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策略 (一)增加农村商业健康保险的供给 人们通常认为,农村保险市场发展滞后的主要原因在于农村居民对保险的有效需求不足。但调查结果表明,尽管农民的收入水平较低,风险保障意识比较落后,但农村保险市场尚没有得到很好开发,保险供给主体缺乏,让农民了解保险和投保的渠道很少,适合农村居民的保险商品也不多,因而他们的保险需求还得不到满足,即目前农村保险供给存在较大的缺口。 目前几乎所有的保险公司都把业务重点放在大中城市,县级支公司的重点也在城镇。如福建浦城县的农村业务只占10%,城镇业务占了90%。这反映了保险公司对农村保险业务的认识不统一、重视不够、投入不足。因此,保险公司必须重视农村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的培育和开发,改变商业保险经营机构设置的不适应性,在农村开办更多的代办所和办事处,开拓广阔的农村商业健康保险市场。 特别值得指出的是,保险公司开拓农村商业健康保险在战略上更有深远的意义。通过提供健康保险,保险公司可以有效地带动其他诸多险种的发展,从而有利于开拓整个农村保险业务。 (二)积极应对城乡疾病模式差异 人类在20世纪经历了一次疾病模式的转变,其重要标志使非传染病取代传染病成为致病和致残的主要原因以及平均死亡年龄的逐步上升。但中国在疾病模式转变的过程中面临着“不完全的疾病模式转变”,这突出表现在城乡疾病模式的差异上。城乡居民疾病模式差异表现在诸多方面:第一,死亡率和预期寿命的差距。1980年以来,农村地区人口的死亡率不仅明显高于城镇人口,而且出现了上升趋势。第二,疾病谱和死因谱的差异。农村地区,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居民的患病率及其疾病构成、住院原因及其构成还是以感染性疾病和营养不良症为主导的疾病模式。以1998年住院病人疾病别住院率及其构成为例:在城市地区,脑血管病、冠心病,高血压病等慢性疾病是主要的住院原因;在农村地区,痢疾、病毒性肝炎、结核病、流感等传染性疾病列入前15位疾病。同时,受人口老龄化和人口流动的影响,农村地区也面临着疾病谱的变化,一些老年慢性病、新出现疾病(如艾滋病)的发病率也有所增加。第三,妇幼健康也存在很大差异。第四,危险因素的差异。在城市地区,环境污染、职业危害以及不良生活方式和行为成为主要的致病因素。而威胁农村居民健康的主要因素,则仍然是恶劣的生存环境、较差的卫生条件以及不良的营养状况等,这是与农村的地理位置、基础设施和收入水平密切相关的。同时,由于人口流动性增加,职业伤害和行为方式的致病比例提高,如肺炎、性病、艾滋病等。 城乡疾病模式存在上述诸多差异,而保险公司目前的健康保险产品却明显具有“城市偏好”,不适应农村疾病模式对产品的不同需求。因此,保险公司要针对农村居民疾病模式的特点,积极开发适应农村不同人群不同需求的健康保险产品。同时,保险公司还要积极参与农村地区卫生宣传、传染病防治等卫生保健工作,促进农村地区疾病模式的转变,有效地发挥商业健康保险特有的社会管理功能。 (三)树立良好的信誉 合作医疗试验难以成功的一个重要教训是,组织者出现信誉危机。农民对合作医疗的组织者不太信任,对合作医疗制度的公平丧失信心。特别是90年代以来,农村由于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干群关系非常紧张,农民对基层干部发生信任危机。一个信用缺失的机构是不可能组织社区各方面的资源来建立健康保健制度的。同样,保险公司的信誉是商业健康保险在农村能否顺利发展的关键问题。 从整体上看,农民利用现代保险机制转嫁健康风险的意识还很薄弱,购买保险的理念还很脆弱,此时周围参加保险的人对保险以及保险公司的感性认识将直接影响其购买意愿。这个时候保险公司的员工及其营销人员如不能坚持诚信,不能正确引导农民的保险消费,对保险公司形象的破坏力也将放大。因此,为了农村商业健康保险的长期良性发展,保险公司必须切实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诚信品牌。 健康保险论文:健康保险的风险特征探究论文 [摘要]健康保险由于经营风险大、管理成本高、管理难度大,面临普遍发展难题。过度医疗、逆选择等外界风险的大量存在,成为健康保险的发展瓶颈,健康保险产品创新成为走出困境的希望之路。因此,在产品创新导向上要注重将健康保险自身规律与市场需求规律有机结合,建立起以保险机构专业化经营管理为前提、以健康管理为基础、以保险机构与医疗机构有效合作为保证的健康保险风险控制机制;建立起以普遍性需求为主导、以区域性和个性化需求为辅助的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健康保险产品研发体制;创造出政府政策支持和具体优惠政策并举、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健康保险两个优势均能得到充分发挥的政策环境。 [关键词]健康保险;风险特点;产品创新;风险控制机制;产品研发体制 一、健康保险的风险特征及发展现状 健康保险是人身保险三大业务系统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92条第2款明确规定:“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健康保险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本办法所称健康保险,是指保险公司通过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等方式对因健康原因导致的损失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一)健康保险产品自身的风险特点 1.与普通人寿保险相比较,健康保险具有不确定性的风险特点。人寿保险包括生存保险、死亡保险和生存与死亡两全保险,其精算依据主要是生命周期表,一般几十年可以不变。而健康保险的精算依据是经验数据,随时都可能发生变化。在实际生活当中,由于疾病是人的身体中的各种因素积累所致,呈现出复杂的过程,增加了疾病风险发生的不确定性。 2.与意外伤害保险相比较,健康保险具有多发性的特点。人身意外伤害的发生率往往以千分之几计,疾病发生率则以百分之几甚至十分之几计。因此,健康风险发生的随机性十分明显。 (二)健康保险可能产生的外界风险 1.医疗、药品价格上涨带来的风险。据统计数据显示,从1980年-2004年的25年内,人均收入增长10倍,医疗卫生费用支出增长35倍,年均增长24%,个人负担从21%上升至53.68%。由于健康保险承保周期的原因,医疗费用、药品价格的上涨,必然带来保险公司的费差损风险。 2.过度医疗的风险。医患利益不一致的过度医疗风险则最后转嫁给保险公司。 3.逆选择等道德风险。 4.人类自身抗疾病风险能力的降低。由于人们生活方式与饮食结构等原因造成的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等老年性疾病的年轻化趋势,都给保险公司健康保险带来了新的风险。 (三)健康保险业务发展现状 1.业务总量很小。2006年保险业保费收入5641.4亿元,健康保险保费仅占全国保费收入的6.68%,占人身保险保费收入的9.12%,显然与健康保险在整个保险业中的地位极不相称。 2.业务比重很低。健康保险在人身保险中所占比重:2001年为4.32%,2002年为5.38%,2003年为8.03%,2004年为8.05%,2005年为8.4%,2006年为9.12%,而英、美等发达国家健康保险业务比重均在20%以上。 3.保险深度、保险密度极微。从保险深度来看,2005年全国健康保险保费收入312亿元,GDP为182321亿元,仅占0.17%,2006年全国GDP为209407亿元,健康保险也占0.17%。从保险密度来看,2005年健康险人均保费24元;2006年健康险人均保费29元。 4.业务覆盖面极小。我国由商业医疗保险提供保障的人群仅占全国总人口的3%左右。而发达国家的这一比例一般都在60%左右。2005年我国卫生费用总支出7590.3亿元,其中人均医疗保健支出583元,个人支出313元,占53.68%,人均商业健康保险消费支出仅占个人卫生费用支出的7.66%,而美国这一比例为50%以上。 健康保险业务发展中出现的几种现象更应该引起关注。一是“蛋糕分割效应”。“发展主要靠分割现有的市场蛋糕,而不是思考怎样把蛋糕做大”,这一形象比喻指出了健康险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的根源所在。全国健康保险产品数量有300多种,在数量上很丰富,但实际产品多数雷同,仅有医疗费用报销型、重大疾病、附加住院补贴型等少数几个产品较为畅销。二是三个“1/3”。从经营风险上来看,健康保险由于其自身的风险特点,尤其是逆选择、过度医疗等外界风险的大量存在,时时都在困扰着各个保险主体。业内人士对健康保险普遍有这样一种估计:有赢利或微利的占健康保险业务的1/3,收入与赔付基本持平的占1/3,基本上亏损或严重亏损的占1/3。三是“三年赔付定律”。健康保险业务就一些单险种核算来看,基本上是第一年小赔,第二年中赔,第三年大赔。四是“简单中的复杂”。在医疗服务中,门诊是最为简单的方式,住院次之,大病治疗最复杂。但通过调研却发现,门诊医疗的赔付率最高,经营风险最大,成为“跑、冒、滴、漏”最严重的地方。 二、健康保险产品创新的探索 (一)健康保险产品创新的管窥 国泰人寿推出了“国泰关怀一生终身医疗保险计划”,该产品除提供一般性的医疗保障外,重点突出防癌保障,是第一个专业防癌医疗险,填补了市场上同类产品的空白。中国人寿的“国寿康源团体医疗保险(B型)”,不仅提供了通常的住院津贴,还包括从被保险人急救医疗费用,到住院期间的住院津贴、外科手术津贴,以至遗体转运、安葬等一个完整的就医链条保障。从最低保障到最高保障有四种计划可供选择,适合不同经济条件和保障需求的团体客户。光大永明的“康顺无忧重大疾病保障计划”,涵盖了包括癌症、急性心肌梗塞、良性脑瘤、肢体瘫痪等40种重大疾病,不仅有重大疾病的全面保障,更提供癌症复发额外保障及保证费率。产品、服务和销售只要向贴近客户需求的方向走一步,就是创新。 (二)健康保险产品创新的导向选择 在产品创新导向选择上,应将健康保险自身规律与市场需求规律有机结合,摆在首要位置,至少应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市场需求与经济效益。应注重解决好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还是以经济效益为导向的根本方向问题。 2.投入与产出。据统计数据显示,世界500强的保险企业,健康保险首年承保的经济效益为—8%,主要原因是疾病发生率、持续时间等风险标的具有不确定性,往往变动很大,管理成本高,以及医疗费用难以控制等问题的普遍存在。 3.防范风险与经营风险。健康保险风险具有经营层面风险和管理层面风险,容易忽视的是经营层面的最大风险是有效需求不足,一个保险产品承保人群越多,其分散风险的功能就越大,管理层面风险则与此相反。 4.稳健经营与长远发展。保险公司是经营风险的企业,围绕各种风险谋求经营与发展是唯一的正途,遵循发展规律和经营原则是经营保险的必要前提,稳健经营是经营保险的基础和关键。对处于初级阶段的我国保险业,更应当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始终将提高持续发展、永续发展能力问题作为现在乃至将来的永恒课题。 (三)健康保险产品创新的条件探索 1.要建立起以保险机构专业化经营管理为前提、以健康管理为基础、以保险机构与医疗机构有效合作为保证的健康保险风险控制机制。现有的健康保险医疗费用控制模式,最明显的弊端就是作为承担最终责任的保险机构,缺少中间(过程)控制手段,只是在医疗费用支出既成事实后,被动地承担经济补偿责任。其关键的环节就是保险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没有建立起“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机制。管理式医疗是保险机构和医疗机构的利益联盟,其最大的亮点是双方共同控制医疗费用,能有效地发挥医疗机构的积极性,且在一定程度上对道德风险有抑制和监控作用。健康管理是控制发病率、小病拖成大病的有效手段,可以从源头上控制医疗费用,且可以促进全民健康水平的提高。加之健康保险专业化经营管理,这一自身能力的增强,就能建立起保险机构、健康管理机构、医疗机构三方协同动作的健康保险医疗费用控制机制,为健康保险产品创新和发展创造内外结合的基础条件。 2.要建立起以普遍性需求为主导、以区域性和个性化需求为辅助的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健康保险产品研发体制。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应在创新观念上抢先突破,考虑实施一种新的产品研发战略,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对消费需求广泛、保障人群众多、对全局影响大的健康保险产品,要举全行业之力,进行集中研发,采取招投标和合同协议方式,进行产品经营权购买。这样做便于政策扶持;有利于扶优限劣;便于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产品开发的专业化。对于区域性、不同层次及特殊保障需求的健康保险产品开发,可由各保险主体根据消费需求和自身能力进行自主开发。 3.要努力创造出政府政策支持和具体优惠政策并举、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健康保险两个优势均能得到充分发挥的良好政策环境。《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为保险业的改革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但具体落实到健康保险业务发展上,针对其风险特殊性的具体政策还不够明显,应争取更大的政策支持力度和具体的优惠政策,才能保证健康保险的创新和发展。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如果商业健康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承担的保险责任范围相同,商业健康保险的费率往往要低于社会医疗保险的收费水平,这实际意味着商业健康保险执行的是更为公平合理的费率,而最终受益的必然是保险消费者。 健康保险论文:商业健康保险市场发展论文 内容摘要: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健康越来越重视,商业健康保险市场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但综观目前国内的健康险市场,也存在不少问题,如产品单一,定价不合理,保险公司风险控制能力薄弱等。为加快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应积极探索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各种对策和举措。 关键词:商业健康保险费率厘定风险控制专业化经营 中国保监会在2000年颁发的42号文件中对商业健康保险作了这样的陈述:按保险责任,健康保险分为疾病保险、医疗保险、收入保障保险。疾病保险指以疾病发生为给付条件的保险;医疗保险是指以约定的医疗费用为给付条件的保险;收入保障保险是指以因意外伤害、疾病导致收入中断或减少为给付条件的保险。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健康越来越重视,以“人的健康”为保险标的的健康保险,存在巨大的发展空间。据专家预测,我国健康险2004到2008年间的市场规模约为1500亿元到3000亿元,而2003年健康险的保费收入不到300亿元,发展空间之大令人吃惊。如何探索中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之路,成为众多保险学者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 国内商业健康保险的现状及问题 上世纪80年代初,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开始在国内部分地区试办商业健康保险业务,1996年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推出为契机,健康险业务全面展开,各公司在原有的重大疾病保险和附加住院医疗保险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发出住院津贴保险、住院费用保险和高额医疗费用保险等一系列健康险产品。据国家统计局和中国保监会公布的数据,健康险的保费收入已从1997年的13.6亿元增长到2002年的104.1亿元(见表1)。诱人的数字背后,却是一个效益不容乐观的市场。目前,各家公司健康险的平均赔付率都较高,个别公司甚至达到、超过100%。 综观国内健康保险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产品差异小。尽管目前市场上商业健康险险种已超过300个,但整体上讲,产品差异性不大,主要是重大疾病定额给付保险、住院医疗费用补偿性保险和住院津贴等几类,而高额医疗费用保险、收入损失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综合医疗保险以及专项医疗服务等在国外很普遍的险种几乎是空白。显然,健康险经营的效益不佳使保险公司对开发新险种望而却步,而各家公司也未能在产品差异性上体现出自身的优秀竞争力。 健康险产品在费率厘定上缺乏科学性,存在很大的风险隐患。从精算角度来看,健康险产品的定价基础是疾病发生率、疾病恢复率和医疗费用率,此外,不同地区的疾病发生情况和医疗费用水平不同,一个地区的经验数据不一定适合另外一个地区。我国健康险全面开展只有不足10年时间,保险公司积累的经验数据不足,精算定价中的通常做法是借用外国的数据并加以修改,这样测试出来的费率必然存在较大的误差。再者,目前国外健康险多为短期品种,长期险种几乎全部采用不保证保险费的设计,而目前国内的同类产品基本上都保证续保且保证保险费。随着社会和医学的发展,疾病的种类和发生情况也会有所变化,目前保险公司这种不考虑健康险产品设计时长期风险的做法确实存在很大的风险隐患。 保险公司的风险管控能力薄弱。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对健康险的风险控制能力十分薄弱,特别是难以控制医疗费用支出。健康险不同于普通寿险,它涉及保险人、被保险人和医疗机构三方。目前,保险公司和医院之间没有经济上的共担机制,无法做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保险公司难以介入医疗服务选择的过程中,无法认定医疗服务内容的合理性,也就无法控制医疗费用的支出。而医院由于无需承担任何风险,在自身利益的驱动下,任意增加医疗费用、延长住院时间、虚报医疗费现象时有发生,造成保险公司赔付数额增大。而保险公司尚未建立专门的健康险核保核赔制度,难以控制逆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发生。 这些问题的存在,归根到底是由于专业化程度较低造成的。专业人才匮乏,产品开发技术落后,风险控制能力薄弱,造成赔付率上升,盈利能力下降,直接影响到保险公司经营健康险的积极性和信心。 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对策建议 如何对症下药,使商业健康保险突破瓶颈大力发展呢?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国家应进一步明确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界限 因为,一般来说,社会保险只负责基本的医疗保险,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国家财力非常有限,补充医疗保险应交给商业保险公司来经营和运作;我国商业保险公司一直是经营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主体机构,经验最丰富,具有人才和技术优势;根据现行法规,社会保险部门、保险公司、行业内部等都可以经营健康险,多个部门同时经营,各自只注重自己的利益,容易政出多头,不利于管理,也不利于收集数据,不利于精算定价和产品研发等。国家要给予商业健康保险更多的优惠政策 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财政部关于企业为职工购买保险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企业年金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都有了一些列支渠道和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但仍不足以对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产生很大的推动作用,因为对经济效益较好,有能力办理补充医疗保险的企业来说,允许的列支比例太小;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未覆盖的人群,如城镇职工家属、城市流动人口、自由职业者、学生、农村人口等,没有规定明确的列支渠道,也没有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公众个人投保商业健康保险没有给予税收减免。如果国家能给予上述优惠政策,必将迅速推动和促进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 要在保险公司与各相关部门和机构之间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 在保险公司与医疗机构之间建立这种双赢机制,会带来诸多有利条件。第一,有利于集合卫生部门、社保部门、保险公司等相关部门的数据,共同建立各类数据库,如投保人数据库、疾病数据库、医疗费用数据库、患者(或被保险人)数据库、药品数据库等。充分共享的数据信息,既便于管理,又便于服务,更重要的是,全面的信息和数据,便于产品的研究和开发,因为缺乏经验数据是制约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研发的重要因素之一;第二,可以有效防范道德风险,减少诸如客户在投保时不如实告知、住院医疗费用单据作假等问题,还可以杜绝或减少医患合谋、医院单独作假“谋取”保险公司利益等行为。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保险意识 目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较慢,除了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原因外,也确实存在公众保险意识不强的问题。目前我国居民储蓄存款高达11万亿元,其中相当大的比例是用来防病养老的,但一般公众都选择存银行,而不选择购买保险,这是公众保险意识很弱的一个明显表现,但其原因归根到底还是保险公司宣传不到位的问题。所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保险意识是目前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当务之急。 加强行业自律,制止不正当竞争 在团体健康险的展业中,过去有些寿险公司在与其他公司竞争时,往往采用向投保单位领导层赠送高额保单、返还高比例手续费、赠送汽车等贵重物品等手段来抢业务,企业年金保险的竞争中,采取“零管理费”承保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些自杀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仅搅乱了市场,而且也损害了保险公司的自身利益。只有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市场行为,才能维持商业健康险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 积极进行商业健康保险专业化运作的探索 健康保险与一般的寿险险种相比,至少有两点不同之处:一是经营健险技术含量高、管理要求高。比如健康保险的精算,除了要考虑死亡率、利息率和费用率三个因素外,还要考虑疾病发生率、伤残发生率、医疗价格、地区差异等。再如健康保险的管理不仅涉及到核保、核赔、财务、人事管理,还包括医务管理、健康管理等;二是健康保险覆盖面广,涉及人群多。所以,健康险领域对保险公司的专业化要求是很高的,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可以进行的探索有: 目前各家公司应尽快采取在公司内部设立专门的健康险事业部或建立专业子公司的经营模式。由于健康险业务的专业性、技术性和复杂性,保险公司要对其进行专业化管理,即在数据的收集和积累、产品定价、利润核算、风险评估方法、理赔管理、客户服务内容及方式以及与医院合作等方面建立相应的经营手段和风险管理方式。在管理体系上,健康险事业部或子公司应有独立的产品开发部门,负责市场调研、险种开发设计、费率厘定、条款拟定;业务管理部,负责核保理赔、保全等业务规则的制订、实施、检查以及与医院的合作和管理;有市场推动部,负责业务的市场推动、激励、销售的策划、人员的培训以及辅助销售渠道的开拓。这样,既有利于专业化管理,又可以共享资源,能提高经营者的积极性。 随着中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的不断成熟,应积极探索成立专业性健康保险公司的可能性。这种模式可以使公司将全部精力用于健康险业务的经营,在经营方式、风险控制方法、精算体系、保险公司和医疗机构合作、经验数据的处理、产品设计与定价、产品营销等方面进行更加专业化的研究和尝试,推动健康险业务的创新和发展,进而提升我国健康保险行业的专业化水平。另外,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的设立,将有效促进健康保险市场的竞争,刺激原有保险公司加快健康险体系的改造,也有利于与国际保险业接轨,提升我国健康保险行业的经营水平。因此,在条件成熟的前提下,应鼓励商业保险公司独资成立、或与外资公司合资成立专业健康保险公司,这是促进商业健康保险快速发展的捷径之一。 健康保险论文: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研究论文 摘要]我国目前的健康保障体系存在着总体结构不合理、商业健康保险所占比例偏低及发挥作用偏小等问题,这与商业健康保险在国家健康保障体系中的主体地位缺失直接相关。本文对商业健康保险主体地位欠缺造成的发展不足进行了详尽分析,并就如何在国家健康保障体系中建立商业健康保险的主体地位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健康保障体系,商业健康保险,主体地位,对策 一、现阶段我国健康保障体系基本现状及其国际比较 直观地展示出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医疗卫生总支出的变动情况,从中可以看到,卫生总费用一直保持着较快的增长速度,在1990—2005年十五年间,基本上每五年卫生总费用就要翻一番左右,尤其在1990—1995年五年中,卫生总费用增长了近两倍。 这里特别要关注的,是卫生总费用的结构变化。从表1、图1与图2中我们看到的一个显著事实是:曾经占据卫生总费用绝大部分比例的政府预算卫生支出和社会卫生支出两项占比明显下降,而居民个人现金卫生支出的占比则显著上升。 这样的健康保障体系结构显然是不合理的,由此会引致一系列经济与社会问题。由于健康医疗支出具有很大的不可预知性,当个人在健康保障方面需要承受很重的经济负担时,不可避免地会加重心理压力而致使不敢或慎于消费,这种行为一旦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其结果便是社会总需求不足,并由此对经济增长形成抑制影响。另一方面,当一笔大额健康医疗支出成为当事者无法回避的现实时,其结果很可能导致当事人因病致贫或因病返贫,这对社会稳定及和谐社会构建无疑会形成负面影响。 改革和完善健康保障体系是世界各国都面对过的重大课题,为此也进行过多方面探索,一个共同经验是,很多国家通过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使商业健康保险成为该国健康保障体系中的重要支柱之一。从表2我们看到,一些发达国家如瑞士、法国和荷兰等,商业健康保险的普及率已达到覆盖全部人口的高水平,美国也达到80%的高普及率;这些国家商业医疗保险占医疗卫生总支出的比重多数都在10%以上(瑞士和澳大利亚略低,但也在5%以上),美国和乌拉圭更是超过35%。与此形成对照的是,尽管自本世纪来,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有了较快增长,但始终没有超过4%的水平,最近几年一直在3%左右的水平徘徊。与国外相比,我国商业健康保险显然还存在着很大发展空间。 完善我国健康保障体系可以借鉴国外经验,以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来减轻居民个人健康费用负担。但是,目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还很不充分,商业健康保险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还很低,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潜力巨大。据麦肯锡咨询公司研究预测,至2008年,我国健康保险市场有1500亿~3000亿元的规模。而事实上,我国至2007年健康保险费收入仅为384.17亿元。一方面是巨大的商业健康保险潜在需求,另一方面是相对滞缓的商业健康保险供给。造成这种状况的根源,就在于商业健康保险在健康保障体系中缺乏主体地位并由此导致发展不足,由此也阻碍了商业健康险在国家健康保障体系中作用的发挥。 二、商业健康保险在健康保障体系中主体地位的缺失及其后果 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至今还游离在健康保障体系之外,由此也导致很多不良后果。 1、主体地位欠缺使商业健康保险无法有效控制医疗成本,导致产品开发受限。 医疗服务是一个垄断性很强的行业。首先是技术型壁垒,从事医疗服务工作的人员,第一步需要接受规定的教育、培训和实习,真正从业后,还需要考取职业资格证书,所以一般人无法轻易进入到医疗服务行业。由于高度的技术垄断性,人们无法确知医疗服务者提供的医疗服务是否恰当,是否存在过度医疗。除技术垄断外,我国医疗行业还存在人为的垄断风险。这导致医疗费用一直居高不下,而垄断利益则不断膨胀。于是,一方面,健康保险的赔付率节节上升;另一方面,商业健康保险人对开发其他老百姓有需求的健康产品反而望而却步,大大影响了商业健康保险作用的发挥。 2、主体地位欠缺使商业健康保险无法有效调控医疗资源。 我国一方面存在医疗机构规模上的垄断,目前绝大多数医院为全民或集体所有,私营、中外合资等形式的医疗机构所占无几。另一方面还存在政策垄断,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的受理单位一般局限于全民或集体所有医疗机构,所以这些医疗机构具有政策法令上的天然优势。同时,目前我国对某些行业进入医疗行业仍然有限制,比如现有法律就不允许商业保险人投资医院。在种种限制下,商业健康保险人无法有效调控医疗资源,无法与医疗机构结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无法在事先、事中和事后对医疗服务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审核和检查,保险人因此也无法有效控制风险,这些因素都导致保险人运营商业健康保险的不确定性和成本大大提高。主体地位的欠缺使保险人很难突破现有医疗体系来有效规避原有的医疗风险、重新合理配置医疗资源、名正言顺地为老百姓安排健康保障,这给商业保险发挥健康保障作用带来了阻碍。 3、主体地位的欠缺使商业健康保险无法获得政策法令鼓励和支持。 虽然老百姓对商业健康保险有一定需求,但潜在需求要转变为现实购买力,还必须有可支配收入的支持。另一方面,保险产品毕竟属于非渴求商品,很多人不会自行主动购买,有时需要外界因素的激励或强制。很多国家,如美国、瑞士、澳大利亚等,都通过制定法律,要求符合规定的国民必须购买相应的商业健康保险。为此,很多国家出台了各种鼓励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优惠措施,如美国对雇主为雇员、个人或自由职业者等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制定了各自的税收减免优惠措施,并以强制性法令的形式推动商业健康保险开展业务。政府优惠政策的推出,一方面增加了购买商业保险的吸引力,同时也提高了民众的购买能力,能有效促进商业健康保险的推广。我国当前的状况是,国家只对企业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作出了相应规定,除此之外,再无其他对于基本医疗保险之外的健康保险的政策规定。而企业职工补充医疗也并非强制性要求,且很多补充医疗计划是由社保机构来承办,无助于健康保险发挥有效作用。 4、法律法令的空白增加了商业健康保险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的难度。 信息不对称是保险业永远的难题,特别对健康保险来说,逆选择和道德风险带来的困扰尤其大。总的来看,保险人往往处于不利地位,一方面,由于主体地位缺乏使保险人对相关医疗服务开展全面调查和审核非常困难,另一方面,在利用保险合同保护自己利益时,也因为保险法对健康保险相关规定的空缺而使保险人利益受到损害。我国的《保险法》对健康保险投保人未尽告知义务的处理并没有明文条款。尽管判例法系国家通过保险判例规定投保人负有健康状况告知的义务,但我国是成文法系国家,保险人引鉴国外判例未必能为法庭所接受,法庭最后可能作出有利于投保人的判决,保险人以法律手段化解信息不对称问题的意图也因此可能受挫。 三、建立商业健康保险主体地位的对策建议 1、国家通盘考虑健康保障需求,以立法形式推动商业保险进入健康保障体系。 从国际经验看,很多国家往往通过立法形式并采取具体措施来借助商业健康保险力量建设国家健康保障体系。第一种实现方式是,规定国民必须购买相应的健康保险。如美国的《健康维持组织法》(TheHealthMaintenanceOrganizationActof1973)要求确保雇员有可自行选择参加健康维持组织的权利;德国规定所有公民都必须参加健康保险,其中约有20%的高收入或自雇家庭选择商业保险公司提供的健康保险;1996年瑞士实施强制性健康保险,并要求保险公司一旦承保要保证续保,商业保险人同时为高收入者提供补充健康保险。第二种实现方式是,制定优惠的税收政策鼓励民众购买健康保险。如美国对雇主为雇员购买团体健康保险、自由职业者以及其他个人为自身购买健康保险都予以税收减免,对经营健康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采用较低的营业税税率,对健康险本身给予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澳大利亚政府对民众的私人健康保险费给予折扣优惠,而对没有购买私人健康保险的高收入者则实施加征1%医疗保健税的惩罚措施;瑞士的健康保险费用可享受税务减免,同时,地方政府通过提供收入补贴来帮助低收入者购买强制健康保险。借鉴国际经验,我国商业健康保险进入国家健康保障体系,也需要由政府力量来推动。一方面,政府应采取立法措施来确立商业保险人在国家健康保障体系的合法地位;另一方面,需制定切实的税收优惠政策来推动商业健康保险发展。 2、国家适当开放医疗资源,鼓励商业保险人合理调配医疗资源。 健康保险如果不与医疗服务提供者的利益关联起来并对其形成一定制约,很难将医疗费用增长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为此,很多美国商业健康保险人发起并逐步建立起以控制医疗服务提供者行为和实施预付款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健康维持组织(HealthMaintenanceOrganization,HMO),实践下来取得了较好成效。HMO的成功经验概括起来,主要有两点。其一是政府的大力支持。1971年,美国政府宣布将建立健康维持组织作为“国家卫生事业的战略方针”来推动;1973年,尼克松总统签署的《健康维持组织法》规定在经济上支持健康维持组织的发展。其二是HMO具有调控医疗服务提供者及其行为的能力。HMO拥有自己的医生、诊所或医院,HMO的医生主要是初级保健医生,HMO可对其医生雇员进行合理合法的监督管理;HMO还与医师团体或独立开业医师或独立开业协会签订协议,无论采取哪种形式的医疗服务,HMO都有明确的就诊制度,严格控制投保人的就医行为和医师的治疗行为,比如投保户只能去HMO指定的医院或医生处看病,如要选择医生,需要承担较高的自负额,所有的医疗需求必须先咨询初级保健医生,如果初级保健医生认为有必要才转给专科医生,而专科医生的很多医疗方案还需征得保险公司的同意。我国商业健康保险要获得良性发展,控制医疗成本是首先要考虑的问题。而要解决这个难题,可以借鉴HMO的做法,允许保险人合法利用医疗资源。为此,建议政府部门出台相应政策,鼓励医疗机构与健康保险人开展合作,并通过适当方式将目前相对分散、力量单薄的健康保险人联合起来,以增强健康保险人同医疗机构展开磋商的能力。同时,为真正实现商业健康保险人对医疗服务的监督和管理,还需解决保险机构投资医疗行业的法律障碍。 3、商业健康保险人提高风险控制技术,创造自身的主体地位。 健康保障体系要顺利和持续运行,有赖于成熟的医疗风险控制技术。目前,世界各国较多采用的医疗风险控制技术是相关诊断人群收费标准(DiagnosticRelatedGroup,DRG),即根据年龄、性别和治疗费用等因素划分每一相关诊断群,将每一相关诊断群的病情分级确定其平均医疗成本,制定相应的付费标准。另有一种费用控制方法是资源基础性相对价值计量法RBRVS(Resource-BasedRelativeValueScale),它是根据医疗行为使用的资源成本来确认每个医生或医疗服务提供者提供服务的相对价值。挂号费、诊疗费和医师职业责任保险费构成资源基础性因素,这些因素被转化成相对价值单位后再乘上每年更新的转换系数就成为应该向医疗服务提供者支付的金额,这个金额还根据不同地区进行调整。美国医疗照顾制度(Medicare)和几乎所有的健康维护组织(HMOs)都采用了这种方法。我国目前面临着严峻的医疗费用控制问题,尤其需要提升这方面的技术。商业健康保险应积极配合、支持风险控制和激励机制方面的研究,从整合医疗信息开始,深入研究相关控制医疗和就医行为的技术,改变医疗机构在定价上的垄断权,并建立有效的就医行为监督机制,提高整个健康保障体系的运行效率。藉此,商业健康保险将逐步创立和体现其在国家健康保障体系中的主体地位,不断促进自身发展。 4、政府有效监管健康保障提供者,保证健康保障体系的安全运行。 健康保障提供者的科学、规范操作是健康保障体系安全运行、百姓获得全面健康保险的保证,政府部门应对健康保障提供者予以有效监管。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6年9月颁布实施了《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对保险人经营商业健康保险作出了管理方面的要求。政府对希望进入健康保障体系、申请经营健康保险的保险人应进一步规定相应的准入标准,同时还要审核商业健康保险人的经营目标、业务规划、资金运用、技术实施等,并在商业健康保险人正式开办业务后对其进行定期检查,以保证商业健康保险能够切实履行提供健康保障的职责。对商业健康保险制订科学的监管制度并确保其贯彻实施,是确立商业健康保险主体地位另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健康保险论文:健康保险财务危机论文 摘要:台湾全民健康保险自1995年实施至今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民众的健康有了基本的保障。但是,台湾健保也面临着严重的财务问题,至今已经爆发了三次财务危机。本文从台湾健保的管理制度、财务收入制度和财务支出制度等方面对其财务危机进行了分析,并总结出它为完善我国大陆健康保险制度提供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台湾;全民健康保险;财务危机 一.台湾全民健康保险的制度分析 台湾地区健康保险制度源于1950年的劳工保险,至20世纪90年代初已有13种健康保险。由于当时这种保险制度存在着如保险费交纳不一、医疗费用支付标准不一以及管理混乱等问题,从1988年开始台湾当局就组织人员着手规划实施全民健康保险,简称全民健保。1994年8月9日,台湾当局公布了“全民健康保险法”,1995年3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全民健康保险,至今已有十余年之久。 (一)台湾全民健保的制度模式 台湾全民健保前后规划了6年,台湾当局借鉴了国外的一些实施经验,同时结合台湾当地的社会经济状况与民众需要,创立了具有特色的社会健康保险体制。其制度模式的特点主要有如下几点: 1.中央集权的单一公营体制。在台湾的全民健保体系中,中央健康保险局是整个健保运作的具体承担者,充当保险人的角色。健保局总局综合管理全局业务,负责业务制度规划、督导、研究发展、人力培训、信息管理等。健保局总局下设6个分局,直接办理承保业务、保险费收缴、医疗费用审查核对及特约医疗机构管理等业务。在台湾,负责监督全民健保运作的机构有:负责监督保险业务的“全民健康保险监理委员会”、负责审议各项争议的“全民健康保险争议审议委员会”、负责协议与分配健保年度所需医疗费用总额的“全民健康保险医疗费用协议委员会”。这三个监督机构同健保局总局一起,向上对“行政院卫生署”负责,构成了全民健保的行政体系。 2.全民强制纳保。在台湾“全民健康保险法”中规定,凡是“中华民国”国民,在台湾地区设有户籍满四个月以上,都必须参加全民健保。此外,领有台湾地区居留证件的外籍人士,在台湾居留满四个月,也应该参加健保。可见,台湾全民健保是一种强制性的社会保险。被保险人依其职业类别与所属投保单位,共分为六大类:第一类为公营事业机构公务或公职人员,私立学校教职员,自营作业主和雇主;第二类为职业工人,外雇船员,自营作业和雇主;第三类为农民和渔民;第四类为军人眷属;第五类为低收入户;第六类为荣民(指早期的退伍军人)、荣眷等。投保者中有职业者应透过所属单位投保,没有职业的可透过乡(镇、市、区)公所投保。 3.保险费收缴以薪资为依据。在台湾全民健保中,保费收入是健保资金的主要来源。具体由三部分负担:一是被保险人缴纳的保险费;二是被保险人所在单位(雇主)为被保险人所缴的保险费;三是“政府”为一些特定被保险人(第四类、第五类低收入户和第六类无职业荣民)所提供的补贴。在所有的保险对象中,除第四、五、六类保险对象以全体保险对象每人平均保险费作为计算基础,其它都以被保险人的薪资所得为计算基础。被保险人的资本所得,包括营利所得和财产所得,则未列入费基计算。 4.自负盈亏的财务责任制度。为避免全民健保拖垮财政,台湾健保实行的是自负盈亏的财务制度,健保必须负责自身的财务平衡。为了健全健保财务制度,台湾当局制定了一些措施:(1)允许及时调整保险费率。健保法规定保险费率最高上限为6%,开办第一年为4.25%,至少每两年精算一次。根据精算的结果和财务收支情况,可以对费率加以调整。(2)提取安全准备金。为了避免医疗费暴增或因经济不景气、失业等原因导致的保险费收人减少和保险财务短期失衡,健保法规定每年应从保费收入总额中提取5%的安全准备金,以保证健保财务的稳健运行。 廖添土:台湾全民健康保险财务危机论析5.医疗费用部分负担制度。所谓的“部分负担”是指,民众就医除了健保给付外,仍须自己负担部分医疗费用。推行部分负担制度,是为了强化患者的医疗成本意识及个人责任,避免医疗资源的不当使用。同时,为了避免因实施部分负担制度加重一些贫困民众的经济负担而影响其正常就医,又订立了免除部分负担的相关措施。免除项目包括重大伤病、分娩、预防保健、山地离岛、慢性病连续处方笺等,免除对象涵盖低收入者、职业伤病患者、结核病患者及3岁以下儿童等弱势群体。 6.保险医疗给付范围广。参加了全民健保的台湾民众,在缴交保险费并领取健保卡后就可享受范围非常广的保险医疗给付。不管是牙医、西医还是中医门诊、急诊、住院、生育、预防保健、家庭病房、精神病社区康复等医疗服务都涵盖在保险给付的范围内,民众从小感冒到住院手术或重大疾病,仅需要担负部分负担费用,其余皆为保险给付。 (二)实施效果简评 台湾健保实施后,获得了国际上比较广泛的好评。健保开办后短短数年间,民众纳保率由1995的57.48%上升至2003年的98%,几乎全岛民众皆可接受健康保险社会保障,大大降低民众就医的经济障碍。特别是老、弱、妇、孺等医疗照护需求高的民众,就医不需花费昂贵的医疗费用就可享受医疗照护。台湾健保取得了全民纳保、民众满意度高、保障范围广、就医方便、保费低廉等成效。2000年,英国的《经济学人》在评估《世界健康排行榜》时,综合各项指标,将台湾地区列为第二名。美国知名期刊《健康杂志》(HealthAffairs),也于2003年5月份专文论述台湾全民健保的成就,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二.台湾全民健康保险财务危机的实证分析 台湾健保实施十余年来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就,获得了台湾民众的支持。但是,健保的财务问题却始终未能得到解决,财务危机屡屡爆发。依《南方周末》2006年4月6日报道,从1995年至今,台湾健保的财政支出一直处于入不敷出的状态:收入每年的增长率为4.58%,而支出的增长率则达到5.71%。安全准备金至2004年只剩78.5亿元(新台币),健保面临着破产的危险。 (一)第一次财务危机(1999~2000年) 如表1和表2所示,台湾健保开办的前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这三年每年的健保财务收入均大于财务支出,安全准备金也由1995年的371.44亿元(新台币,下同)上升到1997年的615.59亿元。但是,1998年财务支出急剧增长,而收入却增长缓慢,当年的健保财务就略微失衡,支出比收入多了约15.6亿元,这一财务缺口由安全准备金来平衡。到了1999年,健保财务失衡更加严重,爆发了第一次财务危机。这年财务支出远远高于收入,财务逆差达210.03亿元,安全准备金一下子减少了35%,只剩389.96亿元。 针对第一次财务危机,台湾当局采取了一系列开源节流的措施。开源措施包括:查核投保金额、中断投保开单、协助弱势寻求补助、争取代位求偿、公益彩券盈余分配及烟品健康福利捐赠等。节流措施包括:防止医疗资源浪费、强化药品特材支付作业、查处医疗院所违规行为、落实医疗费用审查等。这些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到了2000年健保财务状况有所改善,财务支出比上年有所减少,收入增加了203.64亿,财务略微出现了盈余。 (二)第二次财务危机(2001~2003年) 自2000年健保财务有所改善之后的三年,健保又爆发了第二次财务危机,财务缺口又开始加剧,直到2003年才有所缓和。这三年财务支出年平均增长速度为5.87%,而收入年平均增长速度只有5.76%,安全准备金逐年减少,2003年只剩下82.8亿。 为了应对这次财务危机,台湾当局不得不调整保险费率,于2002年9月把保险费率由4.25%调整至4.55%,提高健保收入。其次,全面实施总额预算制度,适度控制医疗费用增长。总额预算制度是指由被保险人、医疗服务提供者及专家学者共同协议医疗费用的年度支出总额,在总额范围内依照支付标准表决定服务报酬的一种医疗费用支付制度,其目的是要医疗提供者共同承担财务风险责任,以合理控制医疗费用于预先设定的范围内。实施总额预算制度后,医疗费用得到一定的控制,年成长率在4%~5%之间。 (三)第三次财务危机(2004~至今) 在2003和2004两年,由于医疗费用得到有效控制,加上调涨保险费率增加了健保收入,财务形势有所缓和,但依然是入不敷出,到2004年底安全准备金只剩下78.5亿元。2005年财务支出又开始大幅上涨,但财务收入却反而小降,使得财务缺口达650亿元,安全准备金变为负数。在现有费率制度下,按照健保的财务预算,未来五年健保财务缺口将进一步拉大,健保的财务危机将更加严峻。 针对这次财务危机,当局采取了采取了包括长期和短期两套措施。短期措施主要是实施所谓的多元微调方案,主要措施包括投保金额上限由87600元调整至131700元、军公教投保金额由薪资的82.42%调整至87.04%、争取烟品捐赠及代位求偿收入及拉大小区医疗与大型医院门诊部分负担差距等。长期措施则是谋划推出二代健保规划,其目标是建立权责相符、财务收支平衡、扩大社会参与、提升医疗质量的健保制度。 三.台湾全民健保财务危机综合成因分析 台湾全民健保实施的是自负盈亏的财务制度,保证全民健保的财务平衡,是事关健保能否永续经营的重要问题。每次健保财务危机的爆发,当局都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挽救,但收效甚微,健保财务依然入不敷出。健保财务危机屡屡爆发,根源在于健保自身的制度缺陷。要达成健保的财务平衡,台湾当局就应该从健保的制度层面上做一番彻底而有效的改革。 (一)健保管理制度 1.中央集权的公营体制,不利于健保的正常运作。台湾全民健保管理制度是一种单一的公办公营体制,这种管理体制存在不少弊端。首先,单一保险人体制缺乏多个保险人之间的竞争,无法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优势,降低健保自身的运营成本,同时也无法满足民众多层次的健康保险需求。其次,中央集权的公营体制容易使“政府”的角色定位错误,致使健保行政与业务不分。在国际上实施社会性健康保险的国家(如德国),政府一般担任监督者及仲裁者角色,而非执行者。但在台湾健保的组织体制中,中央健康保险局既是管理者又是保险人,身具承保、医疗机构特约管理、支付标准订定、医疗费用审查与核付等多重身份。这种角色定位错误破坏了健保的正常运作体制,造成健保运作制度的畸形发展。 2.支出与收入缺乏连动机制,财务预算难以平衡。在台湾健保体制下,财务收支预算分别由“监理会”和“费协会”负责,收支预算相分离。其中,“监理会”的主要职能是提供法规咨询、收入面的费率制定与监督等,而“费协会”的主要职能是在总额支付制度下负责健保财务的支出预算。由于“监理会”与“费协会”相互分立,使得收入与支出的缺乏连动关系。如果“费协会”为了提升医疗服务质量而决定增加预算支出,而“监理会”却决定费率不动、其它收入也不增加,则两者之间会出现财务缺口。这种收入与支出预算相分离、权责不对等的机制,不利于健保财务收支平衡。 3.管理监督制度不健全,致使健保财产被侵吞。对台湾健保运作的监督主要由“监理会”负责。然而,由于台湾当局的无能和“监理会”监督的无力,健保财产一直不断的被侵吞。在台湾,政客、医界与不法集团串通“吃健保”的丑闻,屡屡见诸报端。据海峡都市报2006年3月31日报道,民进党“立委”林进兴、邱永仁所分别经营的两家医院,通过勾结假病患与假住院诈领健保费至少1.9亿和1.1亿。由此可见不法集团“吃健保”之猖獗,健保又岂能不爆发财务危机。 (二)健保财务收入制度 1.保险费负担不公。健保保险费的收取应充分重视负担的公平性,但是,台湾健保保险费的收取长久以来即存在着一些不公平的现象: 首先,工薪阶层负担沉重。由于保险费费基以薪资所得而非实际所得计算,因而健保财务主要由工薪阶层负担。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薪资所得占台湾民众总所得的比重逐渐降低(目前这一比例是55%),而其他所得,比如资本所得,所占的比重却逐渐升高。这种情况使得依靠薪资所得的工薪阶层保费负担越来越重,而大量资本所得者,拥有着巨额收入却不需分担保险费,显失公平。有报道说,台湾著名模特林志玲,年收入将近4300万,每个月的健保费,只要缴交604元,比许多上班族都还要低。另外,由于薪资收得占总所得的比重下降,客观上也使得健保财务收入增加的空间越来越小,影响健保财务平衡。 其次,保险费各类目之间负担差异较大。台湾健保把保险对象分为六类十四目,各类目保险对象本人、雇主及政府负担比例各不一样,造成类目之间保费负担的差异。比如,第一类保险对象的公营事业人员,缴交保费时不必以全部薪资投保,而且有投保薪资的上限,保费负担比第二类保险对象大大减轻。另外,在第二类别保险对象里,职业工会会员保费负担比普通工人低,因而,很多被保险人纷纷以加入工会等方式来转移投保身份,以逃避高额保费。 最后,家庭成员多的保险对象负担更重。在台湾健保体制下,家庭成员多者,除了要为自己购买保险外,还要为家庭成员购买保险,一个人往往要同时负责好几个人的保费。这使得家庭成员多又以全薪投保的民众负担十分沉重,而单身又未以全薪投保的民众负担较轻。 2.保险费费率僵化。依据“全民健康保险法”的规定,健保财务可以对保险费率进行及时的调整,以维持财务平衡。从医疗保健支出占GDP比值来看,OECD国家平均每年支出在7-9%,而台湾平均只有5.88%,因而相对于OECD国家,台湾保险费率还有一定的上调空间。但是,台湾健保自实行以来,费率也只调整一次,且幅度很小。这是因为在台湾特殊的政治体制下,要想通过上调费率来达成财务平衡,困难重重。首先,由于台湾特殊的政治环境,政治家的活动都是为选举服务。为了取得选民的支持,获得竞选的成功,政治家往往反对保险费率的调涨。其次,由于保费负担的不公,调涨保险费率也会受到民众的强烈反对,保险费率调涨举步维艰。 (三)财务支出制度 由于健保制度的“道德风险”,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都面临着医疗费用支出上涨的问题,因而都需要一套合理的制度来控制医疗成本,防止医疗浪费。台湾健保财务支出制度,就缺乏一套既保证民众健康不受损害又能合理控制医疗费用的机制。 1.总额支付制使民众健康受损。台湾全民健保实施之初医疗支付主要采用论量计酬制度,即按照医生提供的服务量、民众的用药量及住院天数等来计算健保的医疗给付。这种支付制度虽然方便医疗费用的计量,但是不利于对医疗费用的合理控制。为了多获得健保医疗给付,医疗提供者往往增加服务量和用药量,民众也往往增加就医次数,导致医疗费用快速增长。后来随着第二次健保财务危机的爆发,为抑制逐年高涨的医疗费用,台湾当局全面实施了总额支付制度。总额支付制度在控制医疗费用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由于其只在医疗供给方控制费用支出,并没有在医疗需求方面进行合理的控制,使得民众的医疗需求仍然十分庞大,民众的医疗资源浪费仍然十分严重。在高涨的医疗需求面前,医疗提供者为了控制医疗费用在预算的总额内,就不得不降低医疗服务质量,从而使民众的健康受损。 2.药价黑洞蚕食健保收入。台湾健保药价黑洞每年都要蚕食几百亿的健保收入。所谓药价黑洞,是指健保局支付医疗院所交付保险对象(病患)的药品费用,与医疗院所实际购买价之间所产生的差距。据人民日报网络版香港2000年7月19日报道,台湾健保每年损失的药价黑洞达200亿元。为减少药价黑洞,从1999年到2002年,健保局共进行了三次药价调降,试图解决药价黑洞问题。结果表明,这一措施收效甚微。因为在新的药价下,医院基于营运营利的现实考虑,会重新寻找可获取最大药价差的药品,以取代原先采购的药品。这样,不仅药价黑洞没有得到解决,民众的健康也受到了损害。 3.医疗资源浪费严重,促使支出急剧上涨。台湾虽然实行了总额支付制度,医疗费用有所控制,但是医疗资源浪费,还是十分严重。全民健保实施后,台湾人民变得“爱逛医院、爱拿药、爱检查”。据统计,台湾目前平均每人每年看病次数高达15.3次、药费占全部健保费四分之一、门诊医疗花费占总医疗费六成以上,民众“不看白不看”的心理十分普遍。其次,医疗院所“可住(院)可不住的,要住;可割(手术)可不割的,要割;可照(内视镜)可不照的,要照;可开(药)可不开的,要开”的浪费现象也屡见不鲜。由此可见,医疗资源浪费是台湾健保当前很重要的问题,导致了财务问题的日益恶化。 (四)其他客观因素 台湾健保财务失衡原因错综复杂,除上述原因外,还有其他一些客观的因素影响财务平衡。这些客观因素主要有:第一,台湾近年来经济发展不景气,财政日益恶化,企业纷纷外移,失业率上升,民众收入减少,使得健保保费收入锐减;第二,台湾人口的老龄化加剧了健保财务危机。随着台湾人口平均寿命的延长和出生率的下降,台湾人口老龄化非常严重。十年前65岁以上老人占总人口的5%,如今达到9.6%。人口老龄化使得健保医疗费用大副增长,加剧了健保危机;第三,医疗科技的日益进步和新药的不断开发,以及医疗给付范围的扩大,也都增加了医疗费用的支出。 四.借鉴意义 实施健康保险是提高我国人民生活水平和稳定社会的必要措施,是新形势下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生活的重要一环。由于我国仍然是个健康保险不发达国家,健康保险体制还不健全,社会医疗保险覆盖面低,因而,在新形势下完善健康保险体制是我国的重要任务。台湾全民健保实施十多年来,其改革的成功和失败,可为祖国大陆建立和完善健康保险制度提供可贵的借鉴意义。 (一)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建立多层次健康保险制度 1998年12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建立了以“低水平,广覆盖”为主要特征的新型医疗保险制度。这种医疗保险制度是与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其保障目标定位于满足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并且强调个人在医疗费用支出上的责任。但是,我国医疗保险改革的实践表明,单靠政府力量难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快速增长的多元化健康保障需求。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不仅可以满足广大群众多层次的健康保险需求,还可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降低社会健康管理成本,提高健康管理质量和效率,减轻政府负担,构建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 (二)建立有效的供方与需方医疗成本共同分担机制,控制医疗费用 为了防范“道德风险”,合理控制医疗费用,一个理想的医疗保险体系要能同时达到两个目标:一是保护消费者使其能避免患病时的财务风险;一是使医疗资源能够有效的运用。然而如果仅采用一个政策工具,而同时想达到这两个目标时,常陷于两难境地。因而,应该使供方成本分担制度与需方成本分担制度一起搭配使用,才可避免两难困境,同时兼顾风险保护与资源使用效率的双重目标。所以,完善我国的健康保险体制,必须寻求一套有效的供方与需方医疗成本共同分担机制,使民众健康在不受损害的情况下合理控制医疗费用。 (三)加快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目前,我国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相对滞后,仍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如医院产权不清,医疗服务重视效率而忽视公平,民众看病难,看病贵等。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顺利与否关系到社会医疗保险体制改革的成败,关系到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和医疗卫生费用控制的效果。因而,要建立完善的社会健康保险体系,当务之急是加快我国医疗卫生体制的改革。 另外,完善我国的健康保险体制,还应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完善的财务监督制度,制定合理的保险费率,保证负担的公平。并且,还应该在农村大力推广医疗健康保险,使广大农民也有健康的保障。 健康保险论文:我国商业健康保险论文 摘要: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健康越来越重视,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的发展潜力巨大。但综观目前国内的健康保险市场,由于受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其发展速度、规模、质量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显落后。分析了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的发展现状与不足,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相关对策。 关键词:商业健康保险;专业化;建议 构建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一直是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各地方党委政府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全局性问题。商业健康保险是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幸福。大力发展商业健康(医疗)保险,并把商业医保与社会医保结合起来,不仅有利于满足广大群众的医疗需求,而且有利于发展经济、稳定社会。 1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现状 近几年来,我国健康保险业务量迅速增长。十六大以来,商业健康保险快速发展,年均增长速度高于30%。2006年,健康险保费收入为375.66亿元,同比增长20.28%。2007年健康险保费收入为384.2亿元。健康险在人身险总保费收入的占比由1999年的4.2%增至2006年的8.8%。在业务总量继续增长的同时,健康保险市场和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2006年,近100家保险公司开办了各类健康保险业务,其中包括:人保健康、平安健康等4家专业健康险公司,形成了经营主体多元化的竞争格局,专业健康险公司的保费收入近10亿元,市场份额提升较快。另外,健康保险的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目前已提供健康保险产品近千种,分为医疗保险、疾病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四大类,并开始向居民的健康管理等服务领域延伸。目前虽然产品仍然以疾病保险和医疗保险为主导,但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也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健康保障功能进一步显现。 2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国商业健康保险近几年获得了快速发展,但总体而言,目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还处于初级阶段,还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集中表现在:一是整体规模小。与国外商业健康保险发展情况相比,我国商业健康保险普及率很低。美国参加各种商业健康保险的人口占85%。我国台湾地区商业健康保险的覆盖率高达96%。2006年我国人均商业健康保险费支出还不到30元,是美国2001年的1/90;2006年我国商业健康保险深度仅为0.293%,低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3%)。二是产品单一、同质性严重、市场供求矛盾突出。虽然目前市场上健康险产品近千种,但基本上表现为与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具有较强替代性的保险产品,或者是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团体补充医疗保险产品。并且集中在定额给付型的疾病保险产品,短期(如一年期)的产品居多。补偿性的医疗费用保险产品如个人住院费用医疗保险、门诊医疗保险产品少;长期保障的产品少。而这些恰恰是老百姓所需要的。这样,市场上一方面表现出社会公众对健康保险需求迫切,另一方面保险公司有效供给严重不足。三是保险费率偏高,保障程度偏低。老百姓生活确实需要商业健康保险,但事实上它与老百姓的距离却很远。对老百姓而言,目前商业健康保险最突出的问题是价格偏高,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是缺乏精算所需的疾病发生率和医疗费用率等基础数据,由于我国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疾病发病率和医疗费用率有很大不同,而且数据变化很快,监管部门要想制定出一张统一的、全国性的发病率表和医疗费用表难度很大,因此国内至今没有一张统一、科学的发病率表和医疗费用表。保险公司为了避免收不抵支在产品定价上偏于保守,而高高在上的价格难以吸引更多的投保人以摊薄风险降低单位保费,从而造成恶性循环。从保障效果来看,保障程度偏低。对于重疾险,保险公司往往把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制定出非常苛刻的理赔条件。与普通人对于疾病保险的直观理解不同,市面上的重大疾病保险并非只要得了保险合同上规定的疾病就可以得到赔偿,事实上要获得赔付,不仅要得规定的病,还要按规定的方法诊断与治疗,甚至还要按规定的症状去生病。在很多情况下,当满足了保险合同的赔付条件,患者已经濒临垂死的境地,从而让疾病保险的保险目的失去了价值和意义。而健康保险的另一大类型-费用报销型保险,往往是一年期的短期险种,续保审察严格,并且有投保年龄上限,因而难以满足消费者的医疗保障需要。四是保险条款不严谨、不完善,管理的随意性大,实务操作不规范、缺乏统一标准。造成这一问题的重要原因在于缺乏专业化经营。目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业务基本上采取附加于人寿保险业务由寿险公司统一经营的模式,缺乏专业性。完全用寿险、财产险的经营理念和组织来经营医疗险,造成产品开发、流程设计、风险评估、风险监控、专业培训和市场营销的系统偏差。 3发展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几点建议 3.1营造宽松良好的外部经营环境 给予商业健康保险应有的社会地位。国家应将其作为社会医疗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纳入其中,并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形式确定下来。财税政策支持。国家财税部门应该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以鼓励商业健康保险的快速发展。一是应允许经营健康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享受以下税收优惠: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利润免征所得税。二是应允许参加商业健康保险的投保人,其缴纳的保费和获取的保险金享受以下税收优惠:若企业团体投保的保费支出部分,可以在一定额度内列入成本,在税前列支;个人缴纳的保费部分,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且个人获取的医疗保险金也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提高商业健康保险的社会认同感。保险公司应定期运用典型赔付案例,积极宣传商业健康保险在保障社会安定、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的作用,大力普及健康保险知识,增强社会各界的保险意识,以提高商业健康保险的社会认同感与亲和力,使政府重视,政策支持,企业欢迎,百姓拥护。政府在健康医疗保险市场中应发挥积极的作用。政府应在以下方面有所作为:①积极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扩大覆盖面,使广大职工真正享有医疗保障。②加强对医疗服务提供者的管理。这是规范医疗行为、防范道德风险的关键。③对药品生产流通环节进行监控,从源头上治理“回扣促销”等不正之风,使患者既享受到较廉价的药品,同时又保证用药安全。 3.2注重市场调研,把握市场需求,重视产品开发战略 为使推出的健康险产品能够被市场所接受,保险公司必须注重市场调研,掌握不同地区、不同收入层次、不同年龄群体对商业健康险的需求状况,并在市场细分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实力确定目标市场。在险种开发方面,对于低收入、无保障的人群提供低价格、宽范围、低保障的险种;对于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职工人群,提供低价格、窄范围、高保障的险种;对于较富裕的年轻群体,提供价格与保障程度比例适中、保障期限长、保障范围有针对性的险种;对于高收入的中年群体提供高价位、保障全面的保险产品。 3.3实施人才培养战略,强化商业健康保险的专业化经营 商业健康保险是一项专业技术性强、管理难度大的业务,迫切需要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如医学技术人才、精算人才等。保险人在开展健康险业务的同时,应切实加强对健康险专业人才的培养。有计划、有步骤地引进和储备一批医疗管理人才,建立起一支复合型的健康险专业人才队伍。3.4保险公司应加强医保合作,积极探索与医疗服务提供者之间的有效合作途径 在健康保险的风险控制中,医疗服务提供者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探索建立医保双方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保险公司与医疗服务提供者建立有效合作关系,增强医疗服务提供者的风险控制意识,使保险公司在保证被保险人获得良好医疗保障服务的同时,能够有效控制经营风险。在实务中,医保双方主要有如下合作途径:(1)选择定点医院。保险公司可就健康保险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收费标准、医疗服务质量等内容,在各医院之间进行公开招标,引入竞争机制,从中遴选出若干服务规范、信誉良好的医疗机构,并与之签订合作协议。保户来此就医,只要属于保险范围内的病种,可不先缴费,而是事后由医院凭相关证据与保险公司结算,以切断医疗机构与患者之间的“现金流”。如果非特殊原因,定点医院超过预先约定的费用标准,保险公司就要从付给医院的费用中扣减超过部分。如果节省了费用,医院则可以从保险公司拿到额外奖金。(2)选择合同医生。目前,医疗费用无从控制,其中较大原因乃是病人就医是一种随机性极强的无权选择,缺乏引导性。所以,保险公司有必要在定点医院中再选择合同医生,为费用控制装上“双保险”。(3)相机审查医疗服务。即保险公司可委派资深医师对定点医院和合同医生进行随机抽查,此举意在加强对医疗服务过程的协调管理,审核医院或医生所提供的施治方案和用药在医疗上是否必需和适当,以把好核赔关。(4)大力推进医疗服务提供者的网络建设。在针对医疗服务提供者的管理内容上,保险公司应积极推动定点医院的电子化建设,由从初级的病历调阅、治疗调查等手工管理模式,逐步转变为通过网络化来实现费用控制和医疗服务协调管理,从而形成管理式医疗。(5)保险公司通过参股或控股等方式,参与医疗机构管理,与医疗服务提供者之间真正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统一体。总之,有效的医保合作模式可创造出政府、保险公司、医院、保户“四赢”的局面:政府解决了医改所带来的重大疾病无保障的难题,保险公司卸去了医疗费用无从控制的隐患,医院在医改冲击后找到了新的利润增长点,保户则获得了一份实实在在的健康保障。 3.5积极探索新型管理控制体系 一是建立专业的精算体系,注重积累精算数据,加强精算评估,科学厘订产品费率,防范产品开发风险;二是建立专门的核保核赔体系,制定和实施健康保险核保核赔管理制度,加快研发和推广健康保险专用的核保核赔管理手册等专业技术工具。 健康保险论文:商业健康保险经营形式论文 随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商业健康保险在建立健全我国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目前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无论是在保障水平、覆盖人群、风险控制能力、经营技术以及服务能力方面都还十分薄弱,与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对健康保障的迫切需求以及保险市场对外开放的步伐不相适应。本文将对各种商业健康保险经营方式进行比较分析,并探讨我国经营方式选择的具体措施。 一、各种商业健康保险经营形式的比较 世界各国商业健康保险的经营形式通常有几种类型:就业务经营种类上看,一是人身保险公司,在办理人寿保险与年金保险以外,也办理健康保险业务;二是财产及责任保险公司,在办理财产及责任保险的同时,也提供健康保险服务;三是专门的健康及意外伤害保险公司,专门办理健康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从组织形式上看,按所有权的形式不同分为营利性的股份有限保险公司和非营利性的相互保险公司、保险合作社、健康保险协会等。以上形式共同存在,不断发展,功能上互相补充,从而形成了专业化和多样化的健康保险经营形式体系[1][2]. (一)由人寿保险或财产保险公司经营健康保险的形式 1.附加寿险(产险)形式。即将健康保险业务附加于寿险或产险业务上进行经营的形式。这种经营形式的优势在于:经营初期成本较低,可以有效地利用保险公司的共享资源,如营销网络、管理人员、技术开发数据等。其不足为:此种方式不可避免地将健康保险定位在寿险或产险的辅助和从属地位上,而寿险业务的内在特征和经营规律都与健康保险业务完全不同,产险业务的保险标的性质与法规适用也不同于健康保险,因此,两种业务经营理念上的冲突和矛盾将不利于健康保险业务的专业化经营和管理,且由于业务的开展要分拆到寿险(产险)公司的各职能部门,有关业务部门之间的协调性较差,因此,业务规模难以扩大,质量不易控制。 2.保险公司事业部形式。即保险公司设立专门的健康保险部来经营健康保险的形式。健康保险事业部一般充分享有产品的开发权、业务拓展权、市场推动权和利益分配权,与公司的其他部门形成相互、单独核算的关系,构成公司相对独立的业务体系,是公司健康保险的实际经营者和管理者。其优势在于:具有相对独立性,可以充分照顾到健康保险的特点以进行专业化经营,有利于产品的设计、开发、推广和风险控制,以及专业人员的培训和指导,从而有助于业务经营规模的扩大和利润的实现。同时,又可以共享保险公司的资源如销售网络、技术优势等。其不足为:健康保险的推广需要其他职能部门如营销部门、客户服务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因此,业务的开展会受制于其他部门的发展水平和投入规模,不利于业务规模的最大化,且与公司其他业务的冲突会降低健康保险的经营效率。 3.保险公司子公司形式。即保险公司以设立子公司的形式来专门经营健康保险。其优势为:由于已经具备了相当独立的组织体系,且实行内部的子公司化管理,因此,能够充分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利于健康保险的专业化经营。同时,可以充分共享保险公司的现有资源;子公司在设立上前期投入较小,一般无需另行申报、获取执照,业务的开展可迅速达成。其不足表现在:子公司的组建需要一定的技术、人才、资金条件,有一定难度,同时,需要与母公司协调关系,因此在经营观念上存在矛盾。 (二)专业健康保险公司形式 由保险公司专门进行健康保险经营的形式的优势在于:经营者的积极性较高,可以使公司专心围绕健康保险业务进行经营决策,彻底改变健康保险业务依附、从属于寿险或产险业务的状况,充分实现健康险业务的专业化经营,容易扩大业务规模,提高业务经营质量。而劣势在于:无法分享其他保险公司的资源,筹建成本较高,且经营初期成本较大。依所有权形式的不同,健康保险公司可以采取股份有限公司和相互保险公司等组织形式。 依股份有限公司形式建立的健康保险公司,其优势在于:其一,公司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能够建立起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利于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并且由于同业竞争激烈,更能开发新险种,并采用相适应的新方法和新技术。其二,容易筹集巨额资金。健康保险公司业务的拓展是以偿付能力即自有资本为基础的,必须保证有足够的资本来源以支撑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其三,股份有限公司的大规模经营,降低了企业的经营风险,且能够通过上市进一步实行风险的转移和分散,符合健康保险的经营需要。其四,资金实力雄厚,便于网罗和培养人才,满足健康保险经营的技术需要,如产品设计、风险选择、分保安排、赔款处理等。其五,采取确定保费制,使投保人保费负担确定,符合现代保险的特征和投保人的需要,为业务的开展提供了便利。其劣势在于:其一,业务经营的利润压力大,因此,容易导致公司经营的短视和短期行为,加大经营风险。其二,以盈利为目的,因此在承保限制上较多,不利于保护投保人利益。其三,不利于防范和控制道德风险。健康险是道德风险频发的业务,据美国GAO的报告,健康保险赔付金额的10%是保险欺诈,而在我国,有关政府部门估计这一比例至少为30%. 依相互保险公司形式建立的健康保险公司,其优势在于:其一,相互保险公司的投保人同时为保险人,社员的利益也即被保险人的利益,因此可以有效避免保险中保险人的不当经营和被保险人的欺诈行为,比较适用于健康保险这种道德风险较大的业务。其二,保险费内不包括预期利润,所有资产和盈余皆用于被保险人的福利和保障,保险成本相对较低,保险费低廉,为经济条件相对较差的人们寻求健康保险保障提供了机会。其三,投保人可以参与公司盈余部分的分配,有利于鼓励投保人关心保险经营。其四,由于社员具有稳定性的特征,因此公司较为注重长远利益,不易出现短期行为。其劣势在于:其一,资金筹集不易,利用资本市场的能力有限。因此,在市场竞争中,与股份有限公司相比常处于不利地位。其二,保费采用课赋制,如遇经营不善,无法获得足额的赔偿。 (三)合作性质的健康保险组织 依合作社的形式建立的健康保险组织,一般表现为生产者合作社,即由医疗机构或医疗服务人员组织起来,为大众提供医疗与健康保险服务。如美国的蓝十字、蓝盾和健康维护组织。其建立可采取多种形式,如社区团体组织发起,由参保成员选出代表,组成理事会进行管理,自办医院,雇佣医生;由医疗保险公司组织发起;由医疗服务提供者即医生或医院发起和管理。由于保险人直接介入医疗服务过程,故使得传统的商业健康险业务经营中的保险公司、被保人、医疗服务提供者之间的三角关系转变为医疗机构(保险公司)与被保人的双向关系,使单纯的事后赔付改变为包括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在内的综合经营机制。其优势在于:其一,合作社属于社团法人,是非营利机构,故保费较为低廉,能解决低收入阶层的健康保险保障问题,另外,在经营中产生的利润基本上用于为社员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有助于政府全民保健社会目标的实现;其二,可以有效地防范供方风险,有利于控制医疗费用,提高利润;其三,有助于减少逆选择行为带来的损失,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确保大多数被保险人的正常利益;其四,投保人无需寻找医疗服务的提供者,且能够获得优质医疗服务。其劣势在于:对被保险人而言,医疗服务受限,选择面变小;筹资能力弱,发展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二、我国健康保险经营形式的选择 (一)我国现行健康保险经营形式的分析[3][4] 目前,我国人寿保险公司全部开展了健康保险业务,其经营形式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附加寿险形式,这是健康保险发展初期各家寿险公司普遍采用的经营形式。这种经营形式下,保险公司并没有明确的健康险经营目标,开展健康险主要是为了配合寿险业务的发展,险种多为寿险业务的附加险,条款责任简单,契约操作容易,风险管理上实行简单控制。二是寿险公司事业部形式。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推出为契机,我国第一个健康保险部于1996年7月在平安保险公司成立,此后,中国人寿、泰康、太平洋保险公司等也相继成立健康保险部,组建了专业化的健康保险人才队伍,初步实现了健康保险业务的独立运作和专业化管理。但由于各公司对健康险的认识还没有完全统一,健康险尽管设立了健康保险部,但不配备专业管理人员,不严格按照健康险风险控制流程进行风险控制的现象屡有发生,因此一些公司的健康险发展状况不容乐观。 由于以上两种经营形式都在一定程度上将健康保险定位于寿险的从属和辅助地位,以管理寿险的方式来管理健康险,忽视了健康保险的内在特征,违背了其经营规律,因此,都难以实现健康险业务的健康持久发展。 (二)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经营形式的选择[5] 由于各种健康保险的经营形式各具特点,有利有弊,没有普遍适用的健康保险经营形式,因此我国健康保险经营形式的选择应注意:一方面,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上,应当根据健康保险所面临的内外部条件选择相应的最佳经营形式;另一方面,各种经营形式并非一成不变,它们之间可以相互转化以适应健康保险的发展需要。目前,我国健康保险经营形式的选择应采取的具体措施为: 1.进一步促进现有保险公司健康保险的专业化经营 根据《保险法》修正案,财产保险公司也可以进入商业健康保险领域,因此,我国以后会存在人寿保险公司以及财产保险公司共同经营健康保险的状况。由于健康保险业务独特的专业性、技术性和复杂性,因此要求进行专业化的管理,即在数据的搜集和累积、产品定价、利润核算、风险评估方法、理赔管理、客户服务内容及方式以及医院合作与管理、销售方式等方面都应该建立相应的经营手段和风险管理方式,而这又必须以独立的组织架构和专业化的管理体系作保证。 独立、完善的组织架构是各项政令及专业化管理措施顺畅实施的通道,是专业化经营的组织保证。这种独立性体现在不同的层面上,可以是保险公司的专业子公司,也可以是保险公司事业部,但无论如何,都要赋予它独立的业务管理权和相当程度的人事任免权和利益分配权,对健康险的市场调研、产品开发、培训、销售、业务管理、风险控制等各个环节实行统一而全面的管理,构成公司健康保险的产品制作中心、风险控制中心、技术支援中心、市场推动中心和利润产生中心。 在管理体系上,健康保险事业部或子公司应有独立的产品开发部门,负责市场调研、险种的开发和设计、费率的厘定、条款拟定;业务管理部,负责核保、理赔、保全等业务规则的制订、实施、检查以及与医院的合作和管理;市场推动部,负责业务的市场推动、激励、销售的策划、人员的培训以及辅助销售渠道的开拓等。同时,事业部或子公司还应充分共享公司的资源,如销售渠道、技术优势和信息平台等。如在销售渠道上,除了在适当的地区建立自己的机构和队伍以外,还应充分利用公司原有的直接销售网络,并辅助以健康保险销售资格的管理与销售人员的培训。 2.尽快设立专业化的健康保险公司 专业化健康保险公司可以将全部精力用于健康保险业务的经营,在健康保险经营方式、风险控制方法、精算体系、保险公司和医疗服务提供者的合作、经验数据的处理、产品设计和定价、产品的营销等方面进行更加专业化的研究和尝试,推动健康保险业务的创新和发展,加大健康保险的发展规模,进而提升我国健康保险行业的专业化水平。另外,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的设立,将有效地促进健康保险市场的竞争,刺激原有公司加快健康保险体系的改造和专业化发展,从而提升我国健康保险行业的经营水平。 3.从实际出发,适度发展相互形式的健康保险公司 当前我国国民保险意识普遍不强,人口素质尚待提高,诚信制度缺位,在健康保险的经营上存在严重的被保险人道德风险和欺诈行为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市场秩序的混乱,而相互形式的健康保险公司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此问题。相互保险公司的相互性主要体现在被保险人对保险公司的管理方面,因此可以有效地防止道德风险和欺诈行为的发生,同时其非营利性的经营目的使其更好地体现健康保险服务的社会公共性,因此在实践上应尽快尝试。 4.积极探索合作社性质的健康保险组织建立的可能性 一方面,健康保险中的供方风险一直构成健康保险管理上的难题,而我国由于医疗服务环境不规范,医疗偿付机制不合理,医疗机构普遍缺乏费用控制意识,对传统的商业健康保险的经营构成了巨大威胁;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在经济发展中的地区差异和城乡差异,以及伴随而来的收入分配不均,使得广大农村、欠发达地区以及部分城镇的居民经济负担能力仍然有限,不可能购买费率过高的营利性健康保险业务来获取保障。而合作社性质的健康保险组织可以解决以上问题。在此种健康保险组织中,可以实行医疗服务供方与保险方的一体化,从而控制医疗费用和供方风险,而其合作性及非营利性使其能够满足低收人人群的需要。因此,政府应积极鼓励其发展,以解决特殊地区和群体的健康保险保障问题,而保险公司也应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积极探讨介入此种经营方式的可能性。 健康保险论文:智利健康保险制度改革分析论文 内容提要:本文介绍了智利健康保险制度改革后的基本框架,分析了其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原因,指出无论是从公平还是从效率的角度看,智利的模式都很难说是成功的。从全球范围来看,面对实践的挑战,健康保险的理论研究仍旧任重而道远。 关键词:智利,健康保险,制度改革 一、历史背景与发展进程 智利的健康保险是国家整个健康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1952年确立的综合健康保险制度规定,不仅健康保险的有关政策由国家制定,而且具体业务也主要由政府部门经办,国家免费提供大部分医疗服务,公共部门承担医院费用的90%,承担病人治疗费用的85%以上,这种体制一直持续了近30年。像其他由政府包办健康保险的国家一样,在1970年代末,智利健康保险制度出现了深刻的效率危机,包括医疗保险支出持续增加、国家财政负担过重等等,健康保险制度不仅成为了经济发展的瓶颈,而且成为了社会不稳定的重要潜在因素,健康保险制度的改革已经迫在眉睫。 1980年代初智利的政权更替为健康保险制度的根本转型提供了契机,在当时全球经济自由主义思潮占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支配下,智利健康保险的改革采取了节约成本、消除浪费、充分挖掘潜力、改善医疗卫生状况、减少不平等等方面的目标取向,实现了健康保险制度由政府主办向私营化、市场化方向的转变。与此同时,智利还调整了健康保险的管理体制和具体的政策措施,1981年,国家卫生服务体系和雇员国家医疗服务体系重组为国家卫生基金会(公营健康保险机构)和国家健康保险服务局(SNSS),作为公共部门履行政府对健康保险事业的责任。同时,中央政府下放部分卫生事业管理权利,初级健康保险交由市级管理。但是,智利健康保险的市场化并不彻底,健康保险也只是实行了部分私有化经营,从而确立了智利公共健康保险和私营健康保险同时并存的二元健康保险体制。 智利健康保险改革之初,虽然社会公众留恋社会医疗,排斥私营健康保险,但是由于政府在政策上遵从经济自由主义的理念,具有社会政策特色的公共医疗保险基金还是出现了普遍缩水和持续递减,健康保险部分私有化导致了私营保险机构的持续扩张,私营保险机构发展成为了智利最盈利的经济部门。1990年11月至1996年期间,私营健康保险机构的数量虽然没有变化,但是私营健康保险机构中的受益人却从1990年的210万人增加到1996年的380万人,强制健康保险制度中由私营健康保险机构承保的人数比例从1990年的19%上升到了1996年的32%。1990—1996年,私营健康保险机构平均对每位受益人的医疗费用支出上升了18%。然而1990年代后期,经济衰退加上私营健康保险机构创新能力不足,私营健康保险机构无力提供新产品来增加市场份额,使得智利私营保险没有出现大的发展,1999年后,参加私营健康保险机构人的数量几乎没有增长(SapelliandTorehe,2001)。 私营保险公司的进入,使得整个健康保险部门成本意识增强,公营健康保险机构的运作似乎也获得了明显的成功。1981年的健康保险制度改革导致了公营保险体系的普遍重构,包括剥离部分功能和坚持消费者需求导向,在公营保险部门中引入了市场机制,使得制度效率大大提高,同时,促进了诊断和医疗需求的提高,并因此而提高了医疗保险的总支出。 二、智利健康保险制度的体制框架 智利虽然倡导健康保险运作的市场化,允许私营保险企业经营健康保险,但是对于投保人而言,健康保险却是强制性的,即政策范围内的所有人必须参加健康保险,只是具体参加公营还是私营保险人的保险,投保人可以自由选择。但是智利强制性的健康保险对象仅仅限制为在岗工人和退休工人,并未包括其他社会成员,受益人除了投保人本人之外还包括其家属。 (一)公营健康保险机构与私营健康保险机构的政策差别 公营健康保险机构与私营健康保险机构的主要政策差别之一是保险费与保险费率的不同。私营健康保险机构的保险费依据每个社区的费率确定,各个社区的费率大小是不一样的,具体到一个投保人,保险费又根据投保人的年龄、性别和家庭人数而有所差别。公营保险费率仅与受益人的收入有关,而与其年龄、受益人数和健康状况无关,每位购买公营保险的投保人交纳收入的7%作为保险费。 公营保险部门与私营保险差别之二是保障水平的不同,在公营健康保险机构(FOIVASA)中,每个人都交纳7%的健康保险税,获得相同的一揽子最低医疗服务。私营保险的保障水平取决于交纳的保险费的多少,交纳的保险费越多,获得的保障程度越高,反之则反是,即保险费和健康保险保障服务水平呈对等性。 (二)公营保险机构中投保人的分类 智利的公营健康保险机构根据投保人月收入由低到高分为A、B、C、D、E五个等级,A级属于法定的贫困人口,按照1995年12月确定的收入标准,B级月收入低于144美元,C级月收入为145—225美元之间,D级为月收入225美元以上的人,E级是极少数月收入特别高的人群,A、B、C、D四级分别占总人口的41.2%、31.5%、12.8%、13.9%。 公营健康保险机构为所有人提供预防、初级和二、三级卫生保健服务,投保人因病请假也给予补助。对受益人是妇女的,提供5个月的产前和产后假期津贴。对高收入者发给津贴证,在公立医院就诊时享受降价优惠,鼓励高收入者参加公营机构的健康保险。对于穷人公营健康保险机构规定可以免缴7%的保险税,在公立医院就医时自己也不需要付费,但在产前、产后因病缺工不享受津贴,并且不能到私营医院就诊。一般而言,A、B两类人在就医时个人不承担任何费用,C类人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约为总费用的10%,D类人约为20%。 (三)共付制(co—payment) 所谓共付制是指在出现医疗保险事件时,所发生的医药费用由保险人与受益人共同承担,它类似于共同保险。在智利,共付制被认为是对受益人的行为有强制约束,私营健康保险机构用共付制度来控制受益人的“道德风险”,降低了保险人承担的医疗责任,这被认为是智利健康保险制度模式中最显著的特色。由于健康保险的供方市场尚未规范,许多私营健康保险机构提供的健康保险方案保障程度往往很低,迫使受益人自己不得不承担大部分的医疗费用。 三、智利新健康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随着时间的推移,智利新的健康保险制度受到了公众越来越多的批评,这些批评对象主要是私营保险公司,其中比较突出的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所谓的“挤出精英(creamskimming)”,它指私营保险公司把那些收入比较高、健康状况比较好的人从公营保险制度中剥离出来,成为自己的保障对象,而把最需要健康保险的那一部分人,特别是低收入的穷人排除在私营保险制度之外。二是私营保险人提供的保障程度过低,主要表现在共付率很高,所谓“共付率”是指被保险人(投保人)承担的压疗费用比例。由于“挤出精英”问题,又引起了不为智利公众所注意的第三个问题,大量收入高而身体健康状况好的人离开了公共健康保险机构,因此使智利降低卫生保健公共支出的健康保险制度改革目标没能实现。反过来,公营健康保险机构为了改善财务状况,一方面推出新的措施吸引高收入、体质好的受益人,与私营健康保险机构争夺市场;另一方面,自1996年起也开始推行共付制度。公营健康保险机构医疗费用共付制度的推行,使得其中的受益人个人承担的医疗费出现了巨大增长,特别是对穷人带来了巨大的经济负担。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健康保障服务水平和保险价格的双轨制。公营健康保险由国家卫生保健基金管理,其保险费与承保的人数和人口特征无关,均为投保人工资的7%,同时获得相同的保障服务。也就是说,公营健康保险制度的保险费随收入的增长而增长,保险价格仅仅是收入的增函数,由于个人收入存在差别,那么收入高的个人在获得相同医疗服务质量和数量的前提下,要付出更高的代价。并且,公营健康险一般要求受益人在公立医院接受医疗服务,因此选择公共健康险的人几乎无一例外地面临公共医疗服务供给方的诸多限制,如通常获得的医疗服务质量低,不能及时就诊,出现排队等待现象等。 私营健康保险制度的保障服务取决于个人有支付能力的需求,保险费依据家庭需要的保障水平和家庭成员的风险状况确定,保险费和保障程度之间是按照市场原则确立的对等关系,体现了权利和义务的对等性和公正性,较高的保险费就能获得较高质量和数量的医疗服务,并且医疗服务具有相当的便利性,能够随时获得,不会出现公营保险排队等待的现象。 这样,收入较高的人将会选择加入私营健康保险机构。高收入富裕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一般也比较好,而高风险的穷人只能留在公营健康保险机构中。 第二,共付制度。由于政府对共付制度没有明确的政策规定,私营保险人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导致了共付制成为其排挤高风险人群的手段。公营健康保险部门虽然也有共付制,但共付比例在同类人群中是一样的。而私营保险人是在了解了每一个投保人的社会经济条件之后,再确定每个受益人的共付比例的。往往收入越低的人群,在私营健康保险机构中自己承担的医疗费用比例高,而获得的经济保障程度却较低,因此共付制起到的作用是对中低收入群体获得私营健康保险设置了一个进入的附加障碍。总体上看,私营健康保险机构的经济保障程度基本没有超过医疗费用的三分之一,最低的到10%以下,病人不得不承担66—91%的经济负担。有研究证实,对于医疗费支出每年少于50万比索的人,自己付费占总费用的31.3%;医疗费用超过500万比索,受益人支付的占总费用的44.9%(RitmannM.,1998)。 第三,私营和公营健康保险的成长不是互相促进,而是相互约束。私营健康保险制度和公营健康保险制度的差异实际上为投保人提供了两种不同的契约机制,使投保人自动分成了两类,收入低、风险高的人留在公营保险体制内,而收入高、风险低的投保人则转向私营医疗保险制度。那么,公营保险制度中高收入的人向低收入人的补贴机制被破坏,政府对公营健康保险机构的投入增长不仅得不到抑制,增长的速度反而会更大。1995年智利政府为公立卫生健康提供了93280万美元,相当于智利国民人均67.59美元,或者公营健康保险机构870万人均110.17美元(范桂高,2001)。1985年、1990年和1996年智利的医疗保健开支分别占GDP的百分比为1.6%、2.0%和2.3%(国际劳工局,2000:223)。这同智利改革健康保险制度是为了削减政府负担的初衷是相矛盾的。 公营保险为了改善财政状况已经推出了新的项目,吸引高收入的投保人留在供应保险制度之内,例如为高收入的人提供就诊津贴证明,使他们在公立医院看病享受费用优待,只需付更低的医药费用,从而形成了同私营保险争夺高质量的投保人的局面。 四、结论 智利健康保险制度能够强制性转型源于国家政体的剧烈变迁,这一点是很难为其他国家效仿的。同时,智利新的健康保险制度框架不仅没有实现政府的改革初衷,达到政府对卫生健康费用减少投入的目的,反而成为了扩大社会不平等的重要原因,削弱了社会保障制度稳定社会这一最基本的作用,从这个角度而言,智利的健康保险制度改革很难说是成功的,因此也不能成为其他国家效仿的模板。其原因在于,在健康保险制度中,医疗保健品的供给方、个人、政府和健康保险的承办者的目标是不一致的,而各参与主体又都有自己的信息优势,参与人的许多行为在事中无法观察到,在事后又无法验证,在这种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参与人依据特定的制度规则采取相应的策略行动,最后表现出来的经济变量的数据有很大的不同。智利健康保险体系的二元制度结构,以及公营和私营健康保险内部有差别的体制安排并不能消除这种信息不对称性,智利的健康保险制度并未完成这—使命,难以达到预期目标是可想而知的。事实上,健康保险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仍然是世界范围内有待解决的难题,我国城市医疗保险的现有制度框架也没有解决这一问题,有报道说,在我国的许多地方出现用医保卡购买保健品、化妆品、儿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现象(白天亮,2005)。 经典的理论研究源于Rothschild和Stiglitz(1976)的竞争性市场框架下健康保险的逆向选择问题。该研究表明,由于投保人比保险人更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那么保险人只好设定一个平均费率来适用一类投保人,但是,平均费率会导致那些健康风险低于该类平均水平的人退出保险,迫使保险人提高费率,而这又会导致更多的低风险人退出,在极端情况下,高额的保险费令人望而却步,保险市场会彻底崩溃。智利的健康保险制度没有出现上述情况,从整个社会来看,保险市场不仅能够正常运转,而且是智利盈利最高的行业。其原因在于智利的健康保险法规同竞争性的市场规则不一样,改变了参与人的博弈规则,在智利,受益人必须在健康保险市场之内,没有进入和退出市场的自由,改变了投保人和保险人之间的信息和权利结构,受益人不得不同市场上的某一家保险人订立保险契约,尽管具体同哪一家签约可以自由选择,而保险人凭借制订保险合同和自由选择投保人的权利,在利润最大化的驱使下,制定许多有利于自己的条款,同时,在为数可数的市场供给方的无限重复博弈过程中,相互之间会形成某种垄断的默契,对消费者实行价格歧视,提供保险服务的质量和数量都大大低于竞争性市场的情况。 关于健康保险问题的有影响的研究文献目前仍然局限于竞争性的市场制度,如何设计一种强制性与自由选择相结合的制度模式,揭示健康保险主体的私人信息,从而实现健康保险市场的帕累托均衡,还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 健康保险论文:我国商业健康保险思考论文 摘要: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健康越来越重视,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的发展潜力巨大。但综观目前国内的健康保险市场,由于受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其发展速度、规模、质量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显落后。分析了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的发展现状与不足,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相关对策。 关键词:商业健康保险;专业化;建议 构建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一直是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各地方党委政府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全局性问题。商业健康保险是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幸福。大力发展商业健康(医疗)保险,并把商业医保与社会医保结合起来,不仅有利于满足广大群众的医疗需求,而且有利于发展经济、稳定社会。 1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现状 近几年来,我国健康保险业务量迅速增长。十六大以来,商业健康保险快速发展,年均增长速度高于30%。2006年,健康险保费收入为375.66亿元,同比增长20.28%。2007年健康险保费收入为384.2亿元。健康险在人身险总保费收入的占比由1999年的4.2%增至2006年的8.8%。在业务总量继续增长的同时,健康保险市场和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2006年,近100家保险公司开办了各类健康保险业务,其中包括:人保健康、平安健康等4家专业健康险公司,形成了经营主体多元化的竞争格局,专业健康险公司的保费收入近10亿元,市场份额提升较快。另外,健康保险的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目前已提供健康保险产品近千种,分为医疗保险、疾病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四大类,并开始向居民的健康管理等服务领域延伸。目前虽然产品仍然以疾病保险和医疗保险为主导,但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也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健康保障功能进一步显现。 2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国商业健康保险近几年获得了快速发展,但总体而言,目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还处于初级阶段,还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集中表现在:一是整体规模小。与国外商业健康保险发展情况相比,我国商业健康保险普及率很低。美国参加各种商业健康保险的人口占85%。我国台湾地区商业健康保险的覆盖率高达96%。2006年我国人均商业健康保险费支出还不到30元,是美国2001年的1/90;2006年我国商业健康保险深度仅为0.293%,低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3%)。二是产品单一、同质性严重、市场供求矛盾突出。虽然目前市场上健康险产品近千种,但基本上表现为与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具有较强替代性的保险产品,或者是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团体补充医疗保险产品。并且集中在定额给付型的疾病保险产品,短期(如一年期)的产品居多。补偿性的医疗费用保险产品如个人住院费用医疗保险、门诊医疗保险产品少;长期保障的产品少。而这些恰恰是老百姓所需要的。这样,市场上一方面表现出社会公众对健康保险需求迫切,另一方面保险公司有效供给严重不足。三是保险费率偏高,保障程度偏低。老百姓生活确实需要商业健康保险,但事实上它与老百姓的距离却很远。对老百姓而言,目前商业健康保险最突出的问题是价格偏高,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是缺乏精算所需的疾病发生率和医疗费用率等基础数据,由于我国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疾病发病率和医疗费用率有很大不同,而且数据变化很快,监管部门要想制定出一张统一的、全国性的发病率表和医疗费用表难度很大,因此国内至今没有一张统一、科学的发病率表和医疗费用表。保险公司为了避免收不抵支在产品定价上偏于保守,而高高在上的价格难以吸引更多的投保人以摊薄风险降低单位保费,从而造成恶性循环。从保障效果来看,保障程度偏低。对于重疾险,保险公司往往把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制定出非常苛刻的理赔条件。与普通人对于疾病保险的直观理解不同,市面上的重大疾病保险并非只要得了保险合同上规定的疾病就可以得到赔偿,事实上要获得赔付,不仅要得规定的病,还要按规定的方法诊断与治疗,甚至还要按规定的症状去生病。在很多情况下,当满足了保险合同的赔付条件,患者已经濒临垂死的境地,从而让疾病保险的保险目的失去了价值和意义。而健康保险的另一大类型-费用报销型保险,往往是一年期的短期险种,续保审察严格,并且有投保年龄上限,因而难以满足消费者的医疗保障需要。四是保险条款不严谨、不完善,管理的随意性大,实务操作不规范、缺乏统一标准。造成这一问题的重要原因在于缺乏专业化经营。目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业务基本上采取附加于人寿保险业务由寿险公司统一经营的模式,缺乏专业性。完全用寿险、财产险的经营理念和组织来经营医疗险,造成产品开发、流程设计、风险评估、风险监控、专业培训和市场营销的系统偏差。 3发展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几点建议 3.1营造宽松良好的外部经营环境 给予商业健康保险应有的社会地位。国家应将其作为社会医疗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纳入其中,并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形式确定下来。财税政策支持。国家财税部门应该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以鼓励商业健康保险的快速发展。一是应允许经营健康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享受以下税收优惠: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利润免征所得税。二是应允许参加商业健康保险的投保人,其缴纳的保费和获取的保险金享受以下税收优惠:若企业团体投保的保费支出部分,可以在一定额度内列入成本,在税前列支;个人缴纳的保费部分,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且个人获取的医疗保险金也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提高商业健康保险的社会认同感。保险公司应定期运用典型赔付案例,积极宣传商业健康保险在保障社会安定、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的作用,大力普及健康保险知识,增强社会各界的保险意识,以提高商业健康保险的社会认同感与亲和力,使政府重视,政策支持,企业欢迎,百姓拥护。政府在健康医疗保险市场中应发挥积极的作用。政府应在以下方面有所作为:①积极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扩大覆盖面,使广大职工真正享有医疗保障。②加强对医疗服务提供者的管理。这是规范医疗行为、防范道德风险的关键。③对药品生产流通环节进行监控,从源头上治理“回扣促销”等不正之风,使患者既享受到较廉价的药品,同时又保证用药安全。 3.2注重市场调研,把握市场需求,重视产品开发战略 为使推出的健康险产品能够被市场所接受,保险公司必须注重市场调研,掌握不同地区、不同收入层次、不同年龄群体对商业健康险的需求状况,并在市场细分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实力确定目标市场。在险种开发方面,对于低收入、无保障的人群提供低价格、宽范围、低保障的险种;对于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职工人群,提供低价格、窄范围、高保障的险种;对于较富裕的年轻群体,提供价格与保障程度比例适中、保障期限长、保障范围有针对性的险种;对于高收入的中年群体提供高价位、保障全面的保险产品。 3.3实施人才培养战略,强化商业健康保险的专业化经营 商业健康保险是一项专业技术性强、管理难度大的业务,迫切需要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如医学技术人才、精算人才等。保险人在开展健康险业务的同时,应切实加强对健康险专业人才的培养。有计划、有步骤地引进和储备一批医疗管理人才,建立起一支复合型的健康险专业人才队伍。 3.4保险公司应加强医保合作,积极探索与医疗服务提供者之间的有效合作途径 在健康保险的风险控制中,医疗服务提供者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探索建立医保双方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保险公司与医疗服务提供者建立有效合作关系,增强医疗服务提供者的风险控制意识,使保险公司在保证被保险人获得良好医疗保障服务的同时,能够有效控制经营风险。在实务中,医保双方主要有如下合作途径:(1)选择定点医院。保险公司可就健康保险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收费标准、医疗服务质量等内容,在各医院之间进行公开招标,引入竞争机制,从中遴选出若干服务规范、信誉良好的医疗机构,并与之签订合作协议。保户来此就医,只要属于保险范围内的病种,可不先缴费,而是事后由医院凭相关证据与保险公司结算,以切断医疗机构与患者之间的“现金流”。如果非特殊原因,定点医院超过预先约定的费用标准,保险公司就要从付给医院的费用中扣减超过部分。如果节省了费用,医院则可以从保险公司拿到额外奖金。(2)选择合同医生。目前,医疗费用无从控制,其中较大原因乃是病人就医是一种随机性极强的无权选择,缺乏引导性。所以,保险公司有必要在定点医院中再选择合同医生,为费用控制装上“双保险”。(3)相机审查医疗服务。即保险公司可委派资深医师对定点医院和合同医生进行随机抽查,此举意在加强对医疗服务过程的协调管理,审核医院或医生所提供的施治方案和用药在医疗上是否必需和适当,以把好核赔关。(4)大力推进医疗服务提供者的网络建设。在针对医疗服务提供者的管理内容上,保险公司应积极推动定点医院的电子化建设,由从初级的病历调阅、治疗调查等手工管理模式,逐步转变为通过网络化来实现费用控制和医疗服务协调管理,从而形成管理式医疗。(5)保险公司通过参股或控股等方式,参与医疗机构管理,与医疗服务提供者之间真正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统一体。总之,有效的医保合作模式可创造出政府、保险公司、医院、保户“四赢”的局面:政府解决了医改所带来的重大疾病无保障的难题,保险公司卸去了医疗费用无从控制的隐患,医院在医改冲击后找到了新的利润增长点,保户则获得了一份实实在在的健康保障。 3.5积极探索新型管理控制体系 一是建立专业的精算体系,注重积累精算数据,加强精算评估,科学厘订产品费率,防范产品开发风险;二是建立专门的核保核赔体系,制定和实施健康保险核保核赔管理制度,加快研发和推广健康保险专用的核保核赔管理手册等专业技术工具。 健康保险论文:商业健康保险管理论文 [摘要]对商业健康保险的定义及分类不统一,造成了健康保险统计数据的混乱,这不仅不能正确反映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状况,而且为专家学者的学术研究和领导决策提供了不实信息。根据各国对健康保险的定义及分类分析,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应定义为: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保证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的直接费用或间接损失获得补偿的保险,包括疾病保险、医疗保险、收入保障保险和长期看护保险。 一、商业健康保险的定义问题 目前,我国各保险公司对健康保险的定义及分类不统一,是在健康保险专业化经营过程中所遇到的普遍问题。对于哪些险种应该纳入健康保险专业化管理,有的认为重大疾病保险的精算和形态与寿险相似,不是健康保险,不需按健康保险来进行专业化管理;有的认为健康保险与财产保险类似,只包括一年期及一年期以下的险种,长期险不是健康保险;还有的认为健康保险只包括可单独销售的主险,附加医疗险种不是健康保险……以上各保险公司的分歧,直接造成了统计数据的严重混乱。(见表1) 从表1可以看出,不同途径的统计数据相差甚远,而且同一途径的数据亦不合常理,如《中国保险年鉴》中1999年收人为39亿元,2000年反而下降至30亿元,同样,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提供的2001年的保险费收入比2000年下降了4个亿,而各保险公司的事实却是健康保险的业务各年均在大幅增长,如中国人寿2000年较上年增长55%;太平洋人寿2000年较上年增长90%,2001年较上年增长158%;泰康人寿2000年较上年增长97%,2001年较上年增长98%;友邦2000年较上年增长115%,2001年较上年增长63%。 为什么不同渠道获得的数据与事实有如此大的出入?究其原因,在于各保险公司对商业健康保险的定义及分类没有一个统一的认识,保监会亦没有严格定义的商业健康保险的统计报送制度。 为了准确客观地反映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现状,为学术研究和领导决策提供准确信息,本文在对部分国家商业健康保险的定义及分类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定义及分类建议。 二、部分国家健康保险定义及分类分析 1.德国健康保险股份公司(DKV)对健康保险的定义及分类 德国健康保险股份公司是一家专业经营健康保险的公司,目前是欧洲最大的商业健康保险公司,该公司的险种被明确定义为:“补偿因疾病和意外事故而导致的经济损失的险种”,分为医疗费用保险、住院日额津贴保险和收入损失补偿保险(即失能保险)三种类型。从补偿的性质上来看,前两类保险主要是补偿被保险人在接受治疗的过程中所需的直接医疗费用支出,而收入损失补偿保险补偿的则是被保险人因健康受损带来的间接经济损失。 医疗费用保险是根据被保险人在门诊、住院时发生的实际费用给付约定比例保险金的保险,根据未参加社会保险人群和已参加社会保险的需求不同又分为医疗费用综合保险和补充性医疗保险。 住院日额津贴保险则是当被保险人必须住院时,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每天给付定额保险金的保险。 收入损失补偿保险要求投保人投保时必须在职,保险期间有短期的,只保障当年,更多的是从投保时开始保障到被保险人退休时止,对该期间内丧失工作能力的被保险人每天支付约定额度保险金,支付期限有的较短,仅两年,也有的很长,如一直支付至保险合同中约定的退休年龄。 2.美国健康保险学会(HIAA)对健康保险的定义及分类 在美国健康保险学会的会员资格考试的教材中,健康保险的定义是:“为被保险人的医疗服务需求提供经济补偿的保险,也包括为因疾病或意外事故导致工作能力丧失所引起的收入损失提供经济补偿的失能保险”,分为医疗费用保险、补充医疗保险、长期看护医疗保险、伤残失能保险和管理式医疗保险五类。 医疗费用保险主要保障被保险人包括门诊、住院方面的基本医疗支出。 补充医疗保险是为医疗费用保险所设置的免赔额、按比例自负部分、最高限额以上的费用及除外责任(如牙科治疗)提供保障的险种。另外,对约定疾病按保额支付保险金的险种(如重大疾病保险)也被归人了补充医疗保险中。 长期看护医疗保险是一种为失去自理能力者提供的保障。当被保险人因意外或疾病丧失自理能力时,保险公司将为其补偿因雇人照看、护理导致的费用支出。 伤残失能保险保障的内容与DKV所称收入损失补偿保险完全相同。 管理式医疗保险属于一类比较特殊的保险,其保障的内容比较全面,甚至包括了免疫注射、体检等方面的内容。该类计划的提供者主要通过联合众多医院形成医院网络,与保险公司合作或自身经营健康保险来为其参加者进行医疗管理。 3.日本对健康保险的定义及分类 日本的情况较为特殊,没有单独的健康保险的定义,而是用“第三领域”的概念将健康保险包含其中。日本的《保险业法》中“第三领域”指“约定对意外伤害和疾病给付一定金额的保险金,并对由此产生的该当事人受到的损害予以补偿,收取保险费的保险”。根据该定义,常规意义上的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都被包含其中了,去除意外伤害保险部分的险种,健康保险共可分为门诊保险、住院保险、疾病医疗保险、护理保障保险和收入补偿保险五类。 顾名思义,门诊保险和住院保险是根据就诊方式的不同进行区分的;对约定疾病按保额支付保险金的险种(如重大疾病保险)单独作为一类被称为疾病医疗保险;而护理保障保险和收入补偿保险与美国健康保险学会所称的长期看护医疗保险、伤残失能保险是同一概念。 4.我国对健康保险的定义及分类 《保险知识读本》中定义健康保险为:“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保证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的费用或损失获得补偿的一种人身保险”。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00年所发的42号文则作了如下分类:“按保险责任,健康保险分为疾病保险、医疗保险、收入保障保险。疾病保险指以疾病为给付条件的保险。医疗保险是指以约定的医疗费用为给付条件的保险。收入保障保险是指以因意外伤害、疾病导致收入中断或减少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 不难看出,以上四种定义有三点共性:一是以人的身体作为保险标的;二是保障的是被保险人因意外或疾病受到的健康方面的损害;三是补偿相应的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而产品类型基本就是保障门诊费用支出的保险、根据住院费用按比例补偿住院支出的费用型保险、根据住院天数补偿住院支出的定额型保险、以发生约定疾病作为给付条件的保险、保障失能者收入损失的保险和保障需护理者的护理费用支出的保险,不同地区根据其自身的政策和制度进行了不同的合并与归类。 从各种定义和分类上来看,几种提法都明确地包括了保障特定疾病的保险,也就是说,如重疾险无可争议地应属于健康保险;而重疾险、防癌险及保障收入损失的失能保险有长期的,也有短期的,则说明保险期间的长短亦不是判断是否属于健康保险的标准;至于主附险之说,则更无根据。如我国某保险公司的住院安心保险,既作为主险销售过,也作为附加险销售过,难道同样一个险种,作主险销售时它就是健康保险,作为附加险销售时它就不是健康保险了吗?显然无法让人信服。事实上,有很多著名保险公司的健康保险都既包括了重疾险、防癌险,也包括了一般的医疗险;既包括了长期险,也包括了短期险;既包括了主险,也包括了附加险。 三、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定义及分类的建议 1.对健康保险定义及分类需考虑的一些基本因素 首先,从健康保险术语本身所代表的意思来看,健康保险保障的当然应与人身健康可能受到的损害相关。遭遇意外或染上疾病,得去医院就诊,医疗费用需要保障;丧失自理能力,护理费用需要保障;身体状况变差,无法继续工作,收入损失也得保障。为这些与健康相关的需求提供保障的险种称为健康保险,比较易于理解。 其次,从管理所需具备的基本知识来看,健康保险需要较多的医学知识。不仅需要关注与死亡风险相关的医学知识,还需要了解更多的与各种疾病相关的医学知识。例如重大疾病保险,投保审核时需考虑被保险人的死亡风险,更主要的是考虑其身体患重大疾病的风险是否高于一般人,而理赔处理时亦不是象一般寿险只需查实一张生死证明如此简单,还需分清医学概念上的重大疾病与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的区别等。这些需更专业的医疗知识的保险归为一类,由更专业的管理人员管理,将更有利于保险公司的风险控制。 第三,从产生风险的来源来看,健康保险的经营风险不仅来源于被保险人,还来源于第三方,即医疗服务的提供者。健康保险不象一般寿险,保险金的给付只是简单地以生存或死亡、是否到约定年龄作为判断依据,一般不需与额外的第三方发生联系,而健康保险还需根据医疗服务机构提供的一些单证和票据处理赔案,在这其中,医疗机构的诚信经营、配合程度等都将直接影响保险人的风险控制方法及结果。将需与第三方发生联系的险种统一管理,由专门的人员来协调公司与医疗服务提供者之间的合作关系,能有效地控制来自于第三方的风险。 第四,从风险的管理方式来看,健康保险不能等被保险人申请赔付时才开始进行风险控制,而应该采用过程管理的风险控制方法。应在被保险人发生疾病,刚住院进行治疗时就开始进行风险控制,一方面查证客户的该次住院是否属于保险事故,另一方面还应该对客户的住院过程全程监控,既帮助客户配合医院尽早治愈疾病,展示公司的良好服务,也在此过程中监控了医院的医疗处理的合理性,降低了公司的经营风险。 2.对健康保险定义及分类需考虑到我国健康保险的现状与发展 我国健康保险是在改革开放后开始逐渐发展的,经营的历史还不算太长,各公司都是在试点经营中摸索经验。因为健康保险经营中的巨大风险,各保险公司在新险种开发上更是抱着谨慎又谨慎的态度,最初基本只提供附加形式的住院医疗保险,后来尝试着推出了定额给付型的重大疾病保险,近几年,各保险公司在此基础上又逐步开发出一系列作为主险销售的住院医疗保险产品,包括住院定额保险、住院费用保险和高额医疗费用保险等。 随着人们对保险的逐步了解和接受,对各种与健康相关的保险需求将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全面。中国自上世纪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中国家庭逐渐成为“四二一”模式,一对夫妻要照顾四位老人,必然力不从心,长期护理保险自然会应运而生。失去工作能力后家庭往往会面临较大财务危机,这种保险需求也会逐渐增加。该两种类型的保险,国外已有一定的经营经验,目前已有同业在与国外公司积极交流,估计不久的将来,我国就会出现这样的产品。 3.健康保险的定义及分类建议 关于健康保险的定义,《保险知识读本》所作的定义已比较准确地反映了健康保险各方面的特点,需要大家统一认识。 在分类方式的考虑上,建议以给付保险金的条件来作为分类的标准。 建议将以疾病的发生为给付条件的保险归为疾病保险。该类型的保险一般只需疾病确诊就可给付保险金,而不需与疾病的治疗过程发生联系。 医疗保险,是与医疗过程有密切联系的相关险种。目前保监会的提法是“以约定的医疗费用为给付条件的保险”。该提法容易让人理解为仅是按医疗费用的比例给付保险金的费用型险种,应考虑把按定额补偿医疗费用的保险以及保障手术等涉及医疗保险的其它险种包括进去,建议把“约定的医疗费用”换成“约定医疗的发生”应可较全面地表达该意思。 收入保障保险,保障的不是为恢复健康带来的直接损失,而是由失去工作能力带来的间接损失,应单独作为一类险种。 长期看护保险,保障失去自理能力后产生的护理需求,与前述的三类都不相同,建议亦单独作为一类健康险种。 综上所述,商业健康保险应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保证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的直接费用或间接损失获得补偿的保险,包括疾病保险、医疗保险、收入保障保险和长期看护保险。疾病保险指以疾病的发生为给付条件的保险;医疗保险指以约定医疗的发生为给付条件的保险;收入保障保险指以因意外伤害、疾病导致收入中断或减少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长期看护保险指以因意外伤害、疾病失去自理能力导致需要看护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 健康保险论文:健康保险业发展趋势研究论文 内容提要:目前,从外部政策环境和内部经营环境看,寿险公司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诸种条件已基本具备。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快发展健康保险的指导意见》精神,未来中国健康保险业将步入专业化经营的轨道,专业化经营的内涵,一是指在业务发展定位上,把健康保险作为寿险公司的主业之一予以规划;二是在体制建设方向上,按照专业化经营要求构建经营运行体系。 一、我国健康保险业发展处于开拓时期 1,健康保险业务在市场竞争中开拓。目前我国健康保险市场的供给主体除中国人寿、中国平安寿险、中国太平洋寿险、新华人寿、泰康人寿、太平人寿等中资寿险公司外,又新添了两大经营主体,一是新《保险法》规定,自2003年1月1日开始,产险公司可以经营短期健康险业务。包括人保公司和华泰公司在内的产险公司早在新《保险法》出台前几个月,就着手加大健康保险产品的开发和专业人才储备力度,准备从短期健康险这一新市场中占得一席之地。由于近五六年来,产险公司的保费收入相对于寿险公司而言,增长速度趋缓(2002年全国产险占全部保费收入的四分之一左右),无论是出于市场竞争的需要还是增强公司实力的要求,产险公司都将会大力开拓包括短期健康险在内的新业务领域。二是随着我国加入WTO后保险市场的保护期缩短,更多的有着国际背景的合资寿险公司将全面渗入我国保险市场,势必加剧健康保险市场竞争的激烈程度。已经开业的合资寿险公司凭借其较丰富的健康保险经营管理经验和技术,突破传统意义上医疗保险的思维定式,按市场需求提供健康保险产品。如2002年9月,光大永明人寿保险公司(中加合资)推出“大病无忧”保险,将重大疾病保障病种由25种扩大到33种,成为国内保障病种最多的一款重疾险种。还有的公司将触角伸人健康保险的另一个重要类别——残疾收入保险,推出了内涵丰富的健康保险组合产品。如中保康联集团公司(中澳合资)于2003年1月在国内首推“收入保障定期寿险”产品,配合同期上市的“附加长期伤残收入保障保险”,构成“金领无忧保险计划”等等。 2.中资寿险公司积极探索健康保险的发展之路。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于2001年向全系统下发了《关于推动健康保险业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了“积极发展、专业化管理、整体推动和讲求效益”四项指导原则,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业务,努力提高专业化管理水平;中国太平洋寿险公司在农村推出的“江阴模式”和在城镇推出的“厦门模式”,均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的反响;新华人寿保险公司在2003初召开的公司年度工作会议中明确表示,将在年内筹建独立的健康医疗保险公司;泰康人寿保险公司对健康险的产品开发、风险控制、市场推动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管理,对销售人员资格进行专门考核;中国平安寿险公司十分注重开发健康险产品,2003年1月又推出了四款新重疾健康保险产品,成为拥有国内重疾健康险产品品种较为齐备的保险公司等。可以说,各家寿险公司都充分预见到健康保险的发展潜力,力争在即将到来的更为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抢占先机。 3.以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为业务突破口,中资寿险公司健康业务保持高速增长。2001年以来,中资寿险公司纷纷利用国家医改赋予的良好契机,在较短的时间内抢占各地医改后的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市场。在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相关险种的强力拉动下,各家寿险公司2000年健康险保费的同比增长率平均达到98.94%,比全国人身险保费增长率高出39.19个百分点,同时,健康险保费在人身险业务中的比重呈逐年上升之势。 二、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趋势 (一)商业健康保险业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 近年来,尽快建立一个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新型社会保障体系,已成为人们的广泛共识。作为社会保障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商业健康保险,其重要性日显突出,可以说,目前我国健康保险业务面临着极好的发展机遇,无论从外部政策环境还是从内部经营环境看,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诸种条件已基本具备。 1.外部环境对发展健康保险业务十分有利。一是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全面深入为商业保险公司在全国城乡开展商业健康保险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2000年,国务院《关于完善城镇职工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已经明确了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提出了国家医疗保障体系的基本构想,由此为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留下了巨大的市场空间。2002年10月,全国农村卫生工作会议提出,要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农民个人交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支持广大农民以各种形式获得基本医疗保障,鼓励农民参加商业医疗保险。据初步测算,城镇补充医疗和农民基本医疗的保费潜力高达千亿元人民币,健康保险业务无疑将成为寿险公司保持业务高速增长率的一个重要支撑。二是中国保监会非常重视发展健康保险业。2002年12月,中国保监会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快健康保险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了加快发展健康保险业务、加强健康保险专业化经营和管理、建立适应国情的健康保险发展模式等方面的原则要求。保监会曾多次召开座谈会,专题研讨落实发展健康保险的各项政策。三是我国医疗服务的环境正在不断改善。2002年以来,国务院加强了医疗保险、医疗卫生和药品流通体制“三改并举、同步推进”工作,使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费用得到了初步控制。据统计,国家医疗体制改革前的1990—1998年卫生系统综合医院每次平均门诊和住院费年增长率分别为25%和23%,改革后的2001年分别降低到9%和5%。前不久,国务院领导先后两次强调“健康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加快商业健康保险的试点工作,为商业健康保险指明了发展方向。国家卫生部、财政部和保监会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正在积极研究制定政策,支持商业保险公司与医疗服务提供者开展深层次的合作,有效控制业务经营成本。四是健康保险市场的需求日益膨胀,尤其是城镇团体补充医疗保险和农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市场需求巨大,在广大城镇和富裕地区农村,公众的投保意识日渐强烈,对健康保险已形成良性消费心理等。 2.发展健康保险的内部经营环境正朝着良性的方向演变。一是健康保险的部分经营风险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以往只要是提起健康保险,保险业界人士一般认为其经营风险偏大,赔付率过高。其实,目前寿险公司主推的产品是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与以往传统健康险种尤其是与“为了推广主险而设计的附加健康险”完全不同。由于它是与社保部门衔接开展的补充医疗业务,经营风险相对容易控制。基本医疗保险作为政府行为,具有强制性,较好地规范了医院的医疗行为。寿险公司完全可以通过信息系统接口、联合办公等形式与之衔接,既可以间接获得被保险人医疗费用的真实资料,又可以简化理赔手续,降低经营风险。从业务管理的角度看,社保部门是风险控制的第一道“防火墙”,换言之,社会医疗保险有效地为商业医疗保险分散了发病率最集中的一部分人群及常见病的风险,寿险公司可以充分利用社保部门对医疗机构管理的成果。另外,近年来,中资寿险公司在经营模式和风险管理手段上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一些地区已经取得了经营健康保险的成功经验。二是健康保险费率存在着提升空间。通过近几年的健康保险业务经营,寿险公司已经积累了大量有效的基础性数据,更有大量第一线的业务人员进行市场调研,这有利于统计、推测出一个指导性的市场费率。从某种意义上讲,目前我国健康险市场处于起步阶段,供给严重滞后于需求。以广东省部分地区为例,附加住院医疗险平均费率从30%。提升到50‰,只经历短短一年多的时间,却已迅速地被市场消化和接受。既然费率存在提升空间,社会需求又大量存在,保费收入也就有了大幅增长的可能,赔付率会因保费增加而下降,寿险公司的经营会更加稳定,广大保户的保险利益将会更有保障。这将是一个良性的连锁反应。尽管目前寿险公司在健康保险经营方面仍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困难,但只要我们不断适应新的发展形势,努力提高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健康保险终将成为寿险公司产品系列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安定人们生活发挥重要作用。 (二)健康保险业将逐渐步入专业化经营的轨道 健康保险的专业化经营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是在业务发展定位上,把健康保险作为公司主业之一予以规划;二是在体制建设方向上,按照专业化经营要求构建经营运行体系。 1.健康保险的经营模式。中国保监会《指导意见》明确了我国商业健康保险专业化发展的方向和要求。在专业化管理问题上,健康保险的出路就是走专业化经营管理的道路。寿险公司健康保险的经营模式是建立健全保险专业经营体系。国内外的业务实践充分表明,专业化经营可以从根本上提高健康保险的经营水平,有效控制经营风险,是保证健康保险可持续发展的长远大计。 2.健康保险的财务考核体系。鉴于健康保险经营的特殊性,中国保监会《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健康保险业务实行单独考核和专业精算制度。健康保险业务的上机管理,将为健康保险单独考核提供基础条件。 (三)发展健康保险业务的思考 健康险业务在保险业界一直被称作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发展健康保险业务对中资寿险公司的创新能力和整体实力将是一场综合的考验。在难得的机遇和严峻的挑战面前,中资寿险公司无论有多大的困难都要去克服,一步一个脚印地认真完成许多开创性的工作。近一、两年要把如何加快健康保险业务发展提上议事日程的重中之重,从战略高度制定健康保险的业务发展规划,从战术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业务推动方案,全面加强对健康保险业务的领导。 目前,一是尽快解决专业信息系统建设问题。鉴于健康保险信息管理要求高,数据统计分析功能十分重要。中国保监会《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健康保险信息化建设要实行专业化,从而体现公司健康保险的管理水平和服务优势,促进主打险种业务的快速发展。二是完善专业管理制度体系的建设。专门的核保核赔体系是经营健康保险风险控制的必然要求,核保是业务经营管理的优秀所在。中国保监会《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在专业经营管理中必须建立专门的核保核赔体系,应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尽快组织制定一系列相应的管理制度。如:健康保险业务管理操作规程及核保核赔管理手册、健康保险服务操作规程及医疗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等。三是加强专业销售管理体系建设。根据健康保险的经营特点,专业销售既是市场拓展的重要手段,又是风险控制的有效措施。在专业销售队伍尚未建立以前,健康保险专业销售部门可依托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实行销售风险控制,操作上可借助公司现有的销售渠道。目前,团体补充医疗保险是健康保险业务拓展的重点,与企业、政府之间的合作主要是保额大的团单业务,在以团险直销为主的同时,可拓宽销售渠道,充分利用中介服务和保险经纪人开展业务。四是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通过吸收国外先进的管理理念,提高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探索和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健康保险经营模式。如:要与医疗卫生部门探索提供优质医疗服务和医疗技术支持、控制医疗费用支出的合作模式等等。 健康保险论文:商业健康保险企业制度管理论文 [摘要]影响商业健康保险企业制度安排的主要因素有:生产要素、产业价值链和组织职能。其中生产要素是保证健康保险企业运行的基本要素;产业价值链是健康保险企业盈利的来源;组织职能是健康保险企业制度安排的内容。 [关键词]商业健康保险,企业制度安排,生产要素,产业价值链,组织职能 一、健康保险企业的生产要素 健康保险企业是一个特殊的金融服务机构,其生产要素不同于其他行业,生产要素中的资本、劳动力和生产工具的内涵具有自己的特点。 (一)资本 资本是所有企业最重要的生产要素,特别是在金融企业,资本的作用和地位是不可替代的。按照《保险法》和《公司法》规定,保险企业的资本是指“保险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二)劳动力 劳动力是企业生产要素中优秀的部分,最具主观能动性的部分。具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具备专业技术的管理人员,主要有精算、核保、理赔、财务、计算机等专业技术人员,他们为了企业的生产目的而投人才智和体力,分布在不同岗位和层级。二是负责销售服务人员,主要有人、经纪人、公估人和其他中介服务人员(审计、法律、财务、税务等),他们主要负责企业的销售和服务工作。 (三)生产工具 生产工具在健康保险企业中,可以分为“硬件”和“软件”两个部分,两者结合起来,为健康保险业务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持平台和作业保障。硬件部分,指的是计算机信息支持平台方面的要素,包括计算机信息系统、各种数据库、编码程序、保单(保险产品的信息载体)。软件部分,指的是与硬件部分配套的专业技术和作业流程,包括产品设计、精算统计、核保核赔、风险控制、医务管理、健康管理、投资操作等。 现代企业的目的是进行生产经营创造价值,要达到这个目的,就要对企业的生产要素进行合理的组合,也就是进行资源配置。同样,健康保险企业的资源配置就是对生产要素进行合理的组合,组合的标准是企业价值最大化。 制度均衡理论告诉我们,制度均衡安排的前提条件就是要素资源配置最优,达到交易成本最小、净效益最大的资源配置。”也就是达到资源配置的“帕雷托最优”,当企业达到这种状态时,制度的选择主体对此时的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表现出一种满足状态或满意状态,也就是达到了制度均衡状态。那么,就健康保险企业内部而言,主要是通过要素的合理配置和价值链的延伸实现交易成本最小、净效益最大,从而达到制度均衡。 健康保险是专业技术密集的要素配置,我们把前文提到的健康保险企业的资本、劳动力和生产工具三大要素归纳为五大类:资本、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经纪销售服务人员、计算机信息支持平台(包括数据库)、专业技术作业流程。 健康保险公司是金融企业,资本是最重要的要素,这与其他金融行业的特点是一致的。健康保险公司同时又是专业性很强的服务性行业,特别是产品精算、风险控制和医疗服务方面,是个专业知识和技术密集型的企业。 根据德国著名保险专家D.法尼在《保险企业管理学》的分析,保险产品作为经过要素投入和要素组合过程产生的经济物品,是提供给被保险人使用的保险保障。保险产品是无形的,它在法律上是通过保险合同,实际上是通过信息载体被记录并储存。正因为如此,生产要素的选择、使用和组合也有其独特之处。尤其是无形的生产要素,如员工的劳动和信息,专业人员的技术和知识,在整个要素的投人中所占比例很高。* 鉴于健康保险产品和服务的特殊性,健康保险公司的生产要素中,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专业技术风险控制流程和计算机信息支持平台,这三大要素的地位和作用显得尤为重要,由此形成的企业价值链的意义也非同一般。 二、健康保险企业的价值链分析 (一)健康保险的价值链分析 与人身保险的利润来源相比,健康保险的利源是“三差”中的“两差”(费差和利差),其特殊性表现在两方面: 1.疾病发生率(Morbidity) 健康保险产品的风险是根据“疾病发生率”确定的,而不是根据人身保险的“死亡发生率”(Morbidity)确定的。当保险公司实际的风险发生率低于预计的风险发生率,即实际疾病发生人数比预定疾病发生人数少时就会产生盈余,这是健康保险公司最优秀的利润来源,也是区别于其他行业利润来源特质。在本文中,我们把由此带来的盈亏称为风险控制盈亏(下同,略)。人身保险的死亡率,在一段时间内可以保持相对的稳定,而健康保险的疾病发生率缺乏足够的经验数据,同时疾病发生率往往受到现代医疗技术发展和人们的生活、饮食习惯的很大影响。 2.管理服务收益 通过延伸管理服务、延伸价值链带来的收益。借鉴国际上通行的管理式医疗(ManagedCare)和健康管理经验,对医疗服务的过程进行必要的监测,改革医疗服务的补偿方式,建立与医疗提供方风险共担、利润共享的机制,建立广泛的医疗提供方网络,采用病种管理、病例管理和诊疗信息管理等措施有效地控制风险。通过以上新型的管理服务和实践,控制风险,降低成本,增加价值。 (二)健康保险的价值链延伸 健康保险的创新之处在于借鉴国际成功的健康管理经验,通过对医疗提供方的管理,为客户提供新的服务,一方面有效控制风险,降低成本,另一方面,丰富了客户服务的内容,为客户提供了附加价值,这样,既延伸了金融服务,更重要的是延伸了健康保险的价值链,为健康保险提供了新的价值来源。 1.采用新型的风险控制模式 健康保险业务的风险控制是个国际性的难题,运用传统人身保险的核保核赔技术流程已经不足以控制风险。健康保险与寿险存在巨大的差异,健康保险在承保前的客户信息调查、产品定价、理赔服务(包括金额、频度)、风险控制(包括事前、事中、事后)、医疗提供方的管理(约束诱导需求、控制医疗过度消费)、客户的道德风险控制等方面有自己独特的流程。近几十年来,以美国为代表的国际健康保健组织,采用延伸传统风险控制和服务流程的方式,在医务管理和健康管理方面积累了很多有效的经验。例如在医疗服务控制过程方面,采用医疗服务使用检测和审查、第二外科医生手术意见;在医疗服务费的补偿方式上,采用按服务项目付费、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按诊断相关分类付费等;与医疗提供方建立无赔款优惠和利润分享机制;特别是管理式医疗,大大降低了医疗风险和费用,通过建立选择性的医疗网络、主管医师的“看门人”制度、病例管理、网络化的信息管理、医疗代码制度对医疗服务提供者的考评等,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2.创造健康保险的“三赢”局面 中国的健康保险行业也要借鉴国际上比较先进有效的健康保险的管理经验,更多地为客户提供持续的新型的健康管理和服务,创造新的价值链。只有实施执行这些必要环节的风险控制措施,才有可能抑制医疗提供方的诱导需求,避免过度医疗和医疗不足,达到医疗资源使用效率的最大化、客户收益的最大化、保险公司的效益最大化的“三赢”局面。 三、健康保险企业组织制度安排 (一)组织职能与现存的制度形式 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草案),保险公司从事健康保险活动应当具备以下职能和条件:单独核算健康保险业务;建立健康保险精算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建立健康保险核保制度和理赔制度;建立健康保险数据管理制度;配备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精算人员、核保人员和核赔人员;具备职能完整、相对独立的健康保险信息管理系统。通过以上职能的合理分配,保证消费者的最大利益,保证企业的价值最大化,达到组织制度安排的最优配置。 根据以上职能配置,现存的商业健康保险企业的组织制度形式形成了以专业健康保险公司为主体,寿(产)险公司健康保险专业部门为辅,寿(产)险公司其他职能部门附属的健康险业务为补充的多种形式: 独立法人专业公司:这是中国健康保险专业化发展的方向和主流。专业公司具有完整的健康保险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可以独立进行资金运用、人员招募和财务核算,调动各种资源统筹支持健康保险主营业务。 事业部或利润中心:指在寿(产)险公司中独立的机构,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专业经营健康保险业务,是健康保险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专业职能部门:指在寿(产)险公司中相对独立的职能部门,专门经营健康保险业务,是目前开展和经营健康保险业务的主要组织制度形式和发展力量。 附属的业务形式:指依附在寿(产)险公司的其他职能部门中,辅助销售健康保险业务,该业务形式主要为最近几年新成立的合资保险公司和股份保险公司(寿险),以及财产保险公司中的意外健康保险业务,是健康保险业务的重要补充。(见表1) (二)要素资源配置、价值链延伸与组织制度安排 健康保险企业的制度安排是由企业内部要素资源配置和价值创造决定的,是企业内部要素配置的外在表现,要素的配置过程就是组织制度安排的形成过程。健康保险企业的四种主要组织形式是五大要素资源不同配置的结果,组织形式的复杂程度和资源配置的复杂程度呈现出正相关的关系。同时,健康保险企业组织制度安排和要素配置的复杂程度,决定了其价值链的参与程度,也决定了价值的获取程度。同样,二者也呈现出正相关的关系。 我们知道,要素永远是稀缺的,假定在要素约束和确定的前提下,企业的组织形式追求要素配置最优、价值最大,从而达到企业制度均衡。根据这个原则和现实的企业制度安排,我们可以把健康保险企业组织形式分为具体的制度均衡和制度非均衡形式。(见表2、表3) 说明: 1.资本:包括注册资本金投人和资金的投资使用; 2.销售服务:指销售和服务等第三方人员; 3.专业管理:指专业技术管理人员; 4.信息系统:指计算机支持平台和数据库、保单等信息系统; 5.风险控制:指进行风险控制的专业技术、作业流程和控制手段。包括传统的核保核赔技术和事前事中事后风险控制的手段; 6.管理服务:国际通行有效的新型的风险控制手段,包括医务管理和健康管理。 7.文中符号√和#分别表示具备和不具备此项职能。√/#两个符号同时出现,表示各有50%的可能。 (三)组织制度的分析 1.制度均衡条件下的组织制度形式 专业的健康保险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具备完整的业务职能和利润最大化的目标导向。健康保险是优秀业务,围绕这个优秀业务,组织具备所有生产要素,可以统筹调配各种资源,进行最佳配置,发挥最大效用,通常可以达到协同效应和规模效应。在控制风险方面,除了采用传统的风险控制手段之外,还探索性地采用新型的风险控制手段,包括管理式医疗和健康管理,达到价值最大化,实现公司的利润目标。这种组织制度安排,使组织的资源配置、目标设定和价值创造达到了统一,获取最大化的价值盈余,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费差、利差价值(参见上文,略); 其次是风险控制盈亏价值,通过传统的核保核赔以及事前事中事后风险控制手段降低风险所带来的盈余; 第三是管理服务盈余。专业公司除了采取传统的风险控制方式之外,还创造性地引用了国际通行有效的医务管理和健康管理的新型风险控制方式,这就大大地延伸了组织的价值链,获取了组织提供的金融服务所带来的附加价值贡献,这是其他组织制度安排所不具备的优势; 第四是组织内部资源的合理配置,一方面减少了组织内部信息沟通成本,提高了组织工作效率,另一方面资源配置的协同效应可以得到充分的发挥; 第五是开展业务的规模效应所带来的规模收益。 综上所述,这种组织制度安排是价值最大化的盈利模式和企业制度安排。 2.制度非均衡条件下的组织制度形式 制度非均衡条件下的组织制度安排有三种形式,即附属业务形式、专业职能部门和事业部或利润中心形式。 首先是附属的业务组织形式,只具备单纯的业务销售职能,是最简单的要素组合与制度安排。通常是健康保险产品以附加险的形式附着在其他主险之下,主险可以是人寿保险、财产保险或其他意外险。销售范围通常是局限在个人业务,作为公司主营业务的配合与补充,没有单独的核保、核赔人员和作业流程,也没有独立的计算机信息支持平台。在要素组合中只涉及到单纯的销售职能,其他要素是与其他产品系列和组织共用。企业组织只局限于部分销售职能,组织参与价值链的程度最低,价值创造只取决于部分费差的获得。 其次是专业职能部门形式,具备业务销售与风险控制部分环节(核保、核赔)职能,以市场开拓和销售管理为主,兼顾部分两核工作和其他职能(如产品前期调研、部分医务管理职能)。销售的产品可以是附加险或是独立的主险,附加险通常是配合主险的销售,以一年期业务为主,起到带动主险增长的“敲门砖”作用,销售渠道与其他销售渠道共用,业务范围可以是个人、团体和中介业务,也可能是集中在其中的部分范围。在风险控制方面,主要是通过核保、核赔环节进行,有单独的专业人员和作业流程,也会涉及到市场的调研和定点医院管理等部分职能,计算机信息系统通常与公司的主营业务系统共用。所以,在要素配置方面涉及到销售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作业流程,以及部分计算机信息系统。就价值链的参与程度,兼顾型组织制度安排,参与了价值中的费差创造、部分的风险控制盈亏价值创造(其中的核保核赔、产品开发的参与)。 第三是事业部或利润中心的组织制度形式。职能相对完备兼具财务目标导向型:具备相对独立完整的健康保险业务的销售、风险控制和产品精算的全过程,具备部分或全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支持平台;同时,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财务要求为目标。在这种制度安排下,组织有比较明确的发展战略和市场策略,可以在其职能范围内,运用各种资源支持健康保险业务的顺利开展。由于财务指标考评,组织尽可能最优化地配置资源,降低业务的交易成本,发挥要素的最大效用,特别是在风险控制全过程中,把风险的预测、防范、转移、化解等环节贯穿起来,达到降低风险,提高效益的目的。这种组织制度安排,由于最大程度地参与了健康保险业务的全过程,同时由于财务目标的约束,一方面使企业更多地关注风险控制的各个方面,把风险损失降到最低;另一方面尽可能最大化地参与到组织的价值链中,获取最大的价值创造,包括费差、风险控制盈亏和部分利差(资金使用权的转让费用)。 四、组织制度安排的现实选择 (一)企业发展的宏观战略决定了企业的组织制度安排 首先是健康险企业组织形式专业化发展的趋势。中国保险业控股集团化的发展趋势,提出了建立专业子公司(包括健康保险公司)的内在需求;同时,巨大的市场潜力和潜在的盈利空间,诱致了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的建立(金控集团下的子公司和独立的股份制专业公司)。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成为中国健康保险企业未来的发展趋势。各个领域专业子公司的建立,实际上是一种组织制度的变革,也是企业组织和市场进一步专业分工细密的客观要求,对于组织而言,最重要的是找到了新的获利的机会,新的获利机会诱致了专业健康险公司的诞生。“制度变革与其说是取决于制度需求,不如说是取决于制度供给,与其说取决于制度接受者的非均衡是显示的新的盈利机会,不如说依赖于变革成本决定制度决定者的非均衡所给予的获利可能。”这是专业公司诞生的制度基础。 其次是企业发展的专业化战略和相机抉择策略的选择。具体表现就是健康保险的最主要组织形式:事业部或利润中心、职能部门制以及辅助业务形式的经营模式,这些模式的选择既是现实的也是合理的。一方面,以往的中国企业追求大而全的经验教训,使中国保险业坚信专业化发展的企业战略。中国保险市场上的绝大多数主体,特别是股份制企业和合资企业,提出了在集中精力发展自身主营业务的同时,积极发挥健康保险的辅助作用,以健康保险带动主营业务的发展,这也是健康保险“敲门砖”理论产生的基础。另一方面,企业的管理者密切关注健康保险市场的变化,特别是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的发展情况,采取“进退自如”的相机抉择策略,“进”可以模仿专业公司的制度安排,减少制度转换的机会成本损失;“退”可以固守辅助补充主营业务的根本,作好“配角”。这也不失为一种明智的选择,也是一种现实的选择。 (二)企业内部要素资源约束的原则决定了组织制度安排 首先是资本稀缺。在健康保险的要素资源中资本是首当其冲的第一稀缺资源,这是制约健康保险组织制度安排的第一因素。 其次是专业技术人才不足。健康保险行业的专业技术人才也是制约行业发展的瓶颈。与保险的其他领域相比,健康保险行业的专业技术要求更高,涉及到的知识也最多。目前,具有理论知识、专业技术和实践经验的人才极为匮乏,这大大加大了招募人才的成本。 第三,健康保险计算机系统的软硬件投资也是巨大的,这里就不再赘述。 总之,健康保险的要素资源的极度稀缺,加大了其组织制度选择的交易成本,制度决定者根据资源的稀缺程度和交易成本的大小,选择了组织制度安排的多种形式。 五、结论 就企业的组织制度安排与生产要素配置、价值创造和组织职能之间的关系,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一)健康保险企业组织制度的均衡条件 当制度的供给与制度的需求达到平衡时,组织的净效益最大、交易成本最小,此时的企业组织制度处于均衡状态;健康保险企业组织制度安排形式的均衡条件是,在要素配置最优、交易成本最小的前提下达到价值最大化。 (二)健康保险企业组织制度的合理与现实选择 从企业内部因素分析,健康保险企业组织制度安排形式的选择是由企业战略目标和资源约束共同决定的。均衡状态的制度安排是专业公司形式;非均衡状态的制度安排是事业部或利润中心、职能部门和附属业务形式。 (三)健康保险企业的多种组织制度安排形式共生共存从中国健康保险整体市场角度分析,均衡与非均衡企业组织制度安排形式将在一段时间内,相互依存、互为补充、相得益彰。一方面,就健康险本身而言,专业化公司是最优制度安排,处于制度均衡状态,代表了中国健康保险发展的未来趋势;其他的制度安排处于次优的非均衡状态,是中国健康保险的重要补充。另一方面,就其依存的母体组织而言,非均衡状态中的制度安排是内部合理的现实的选择。 健康保险论文:商业健康保险税收管理论文 [摘要]保险公司的经营中由于缺乏明确的战略,产品贪大求全,难以集中使用资源,产品销售未能实现专业化等因素,都在影响着产品销售的广度、客户服务的满意度以及管理的深度。对于财产险公司的主要产品按类分析有利于认清产品各自的专业属性和对特定资源的要求,从而避免盲目经营。因此保险公司首先需要面对当前的市场和自身资源状况对所经营的产品重点有所取舍;其次,应围绕经营定位有效地组织资源,搭建产品的营销平台。 [关键词]产品特性,配套资源,影响因素,营销平台 当前国内财产保险公司经营的专业化程度不高,主要是“大而全”和“小而全”的经营模式所致,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从经营链来看,从展业、承保、再保、防灾防损、查勘、定损、理赔、追偿到产品设计和资金运用无所不包;二是从所经营的产品承保的标的来看,既包括了有形的财产也包括了无形的责任、保证、信用,以及虽有形但难以估量价值的人的生命和身体。 根据中国保监会对财产保险公司经营险种的分类,包括了法定强制保险、机动车辆保险、投资型保险、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工程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船舶保险、货物运输保险、特殊风险保险、健康保险、农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其他等16类产品,虽然针对较为特殊的农业险和健康险业务已经批准了一些专业公司经营,包括车险也批准了一家专业公司经营,但绝大多数产品新公司、老公司一般都在经营。这就导致了经营和管理资源的分散,难以集中形成经营特色,从而使得产品难以得到有效的深入发展——技术含量高的产品难以突破,而传统的企业财产险、货运险、意外伤害保险产品的竞争日趋激烈。 纵观整个市场,保险资源的分布不合理、不均衡,产品的供需矛盾突出。 一、影响产品营销的原因 (一)综合因素 现有产品的数量多而绩效不理想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沿用了多年的一批老产品的保险保障功能已滞后于市场实际需要,亟待更新改造;二是1994年由人民银行统颁的一批财产险的费率距今已12年时间,需要根据经营数据重新厘定,此外,如高科技新兴产业的风险等级归属需要确立,以便于明确其对应的费率;三是新产品开发的创新体系未能得以建立,创新的有效性受到影响,在监管机构报批或备案的数量庞大的产品中有相当数量的产品雷同;四是不同的产品所需要的资源和能力不匹配。 (二)产品的专业特性导致经营所需资源的差异性 保险人必须关注自己的产品结构,将适合自己经营的主打产品逐渐突出,形成经营的特色。这首先需要经营者正确地认识各类保险产品的专业属性和经营所需要的资源特性。 1.产品的专业特性 财产保险公司所经营的产品承保的标的既涉及了固定的和移动的有形财产,也涉及到了无形的责任、保证、信用以及虽有形但难以估量价值的人的生命和身体。按照承保方式和赔偿方式划分,财产保险又可划分为第一损失保险和赔偿方式、不定值保险和比例赔偿方式、定值保险和赔偿方式以及重置价值保险和赔偿方式。如企业财产保险、机动车辆保险属于“不定值保险”,而货物运输保险则属于“定值保险”;家庭财产保险适用于“第一危险赔偿方式”,责任保险有“期内发生式”和“期内索赔式”两种确定责任保险的责任事故有效期间的方式,赔偿限额分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和累计赔偿限额;对于意外伤害保险来说,人的生命和身体是无价的,发生事故时是以保险金额为给付限额,采用的是“定额保险合同形式”,不适用于财产险的补偿性原则,也就不存在代位追偿、重复投保、超额投保和不足额投保的问题;而信用保险则又是唯一不适用于“大数法则”,而是以被保险人的信息为承保基础的特殊产品。从保险合同订立的期限来看,虽然财产保险公司经营的多数是合同期为一年的保险产品,但也有超过一年期的工程保险:甚至时间更长的“长尾巴”的产品责任险,同时也有少于一年期的货物运输保险、旅游险,甚至是以小时为保险期限的航空人意险。从理赔来看,有的涉及到代位求偿,有的要冲减有效保额(如企业财产保险),有的由于不足额投保需按比例赔偿,有的要扣除免赔,有的仅包括不超过保额的施救费,而船舶保险还包括了共同海损、救助费用、施救费用,责任险一般还包括法律诉讼费……。由此可见,财产险公司所经营的保险产品不同种类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异。 2.产品的配套资源 目前有些产品如责任险、保证险、信用险、健康险在各家财产险公司的业务中占比过低,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来自社会大环境的,如责任险有赖于与民事责任相关的法律的制定、保证保险有赖于全社会诚信的提高和信用体系的建立、健康险有赖于医疗体制的改革与医疗行为的规范以及客户的诚信,同时也有来自保险人的原因,例如:缺乏经营管理经验、缺乏专业人才、缺乏数据和信息技术支持等等。从产品经营的侧重点划分,笔者将其大致划分为四类:拓展型、管理型、服务型、混合型,其所需要的配套资源各有侧重。 (1)拓展型。如家庭财产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企业财产保险,投保标的多,风险分散,“大数法则”可以得到最好的应用,关键在于销售方式的创新,要在拓展方式上下功夫。 (2)管理型。如机动车辆保险、短期健康险,共同的特点是保源丰富,需求广泛,关键是能否通过有效的管理实现盈亏平衡进而盈利;企业财产保险的日常出险率低,不必像出险频繁的车险需配置数量众多的售后服务人员及资源,但其标的的多样性和复杂性需要的是专业的保前查勘和理赔查勘定损;卫星、桥梁、地铁等特殊风险保险还有赖于承保公司的品牌和再保险的分保支持;健康险产品需要具有临床医务经验的专业核保核赔人员以及管理水平好的定点合作医院;信用险是唯一不适用于“大数法则”的,它是以被保险人的信息为承保基础的,需要保险公司具备能够做出专业风险评价的人才、信息、经验以及IT系统。 (3)服务型。如以旅行者为目标的含意外伤害保险、财产保险和责任保险在内的旅行综合保险,其产品的经营和管理并不复杂,关键是能否有配套的服务及时响应。 (4)混合型。机动车辆保险的经营重点在于核保核赔的管控,经营服务网络、零配件报价系统以及快速便捷的服务等。既是管理型的产品,更是服务型的产品;进出口货运险既要积极拓展,又需要加强风险管控,不仅要建立一支了解国际贸易知识、进出口货运险特性、海商法的展业和核保核赔队伍,还需要在境外建立广泛的理赔检验机构,以做好在境外受损货物的损失查验工作;投资型保险产品既要选择好销售渠道,积极拓展客户,同时更要有赖于资金运用的成效。通过以上从不同角度对保险各类产品专业属性的分析可以看出,不同的产品在实际经营过程中需要不同的资源和能力来加以支持,否则是难以深入的。由于上述产品要求经营者具备不同的资源和能力加以支持,但资源和能力具有有限性,因此,对于目前财产险公司经营的主要产品按类分析,有利于认清产品各自的专业属性和对特定资源的要求,避免盲目经营。 二、产品营销平台的建立 保险这一无形产品比有形产品更为复杂,涉及到条款、定价、渠道、单证、IT、宣传、服务、风险管控、销售策略、公司品牌以及企业文化等要素。产品创新的过程实质上是公司多种资源和能力整合的过程,也正因为如此,一个新产品所涉及的要素越多,防止新产品被复制的能力就越强。而与此同时,产品的构成要素中出现的不配套或错位又恰恰是影响产品绩效的环节,需要在实际营销过程中加以关注,根据实践,笔者提出影响产品营销的10个主要因素: (一)目标客户 在确立了经营战略之后,就要对所提供的产品进行准确定位。“定位”(pos沁on)一词是由两位广告经理艾尔·列斯和杰克·特罗首先提出来的。他们认为定位是对产品的一种创造性工作,定位的对象不是产品,而是针对潜在客户的思想,是对潜在客户心智所下的功夫。也就是说,要为新产品在潜在客户的大脑中确定一个合适的位置。定位是首先从市场出发,从探求客户的心理着手,去了解他们的需求,之后再动手设计产品。保险保障功能是保险产品的优秀价值所在,客户之所以投保就是因为其产品存在所能够承保的风险,通过保费的支出获得一旦在保险期内发生保险事故即可得约定的经济赔偿或给付的承诺。实际经营中,产品缺乏细分,目标客户不清晰,甚至是目标客户与所推出的产品之间错位,无疑会对产品的经营绩效产生较大影响。为此,保险公司在有了一个好的产品创意之后,要明确产品所指向的目标客户,之后要通过科学的市场调研方法掌握客户的需求,形成产品概念,之后再逐步深入细化,与公司的营销资源相配套,使之成为形象清晰、定位准确的产品。 (二)费率厘定 面对今天这样一个竞争日趋激烈的保险市场,保险产品的定价不仅要考虑由纯损失率构成的费率,以及由经营成本构成的费率,预定承保利润率构成的费率,连同为防止费率椭定而设定的费率浮动因子,还应根据目标客户的消费特性和心理特点分析该产品的价格弹性,再决定营销过程中应采取的价格调整策略一维持、下调、上浮。该上浮时却下调,或反之,都会导致产品价格的错位,影响销售业绩和产品的盈利。 (三)渠道选择 不同的产品具有不同的目标客户,需要差异化的销售渠道,例如:复杂的产品需要业务员与客户进行面对面的沟通,直销较为适宜。而功能简单,缴费便宜,一目了然的家财险、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旅游保险等产品则适合通过网络和电话销售,否则,将因为相对于保费过高的投保成本而抑制潜在客户的投保动机。理财型的保险产品通过银行销售为宜。 (四)交易系统 要根据产品所投放的渠道开发配套的出单交易系统,例如,通过银行销售的就要考虑到产品能够在银行窗口快速核保或免核保出单,网上销售产品的出单系统又有其所特有的要求和特点。 (五)产品宣传 要通过有效的宣传向目标市场说明自己能够提供给消费者的价值,以及与市场同类产品客观相比所具有的独特价值。不同的产品定位就决定了对应的广告的诉求点、形式、传播途径、投放量的不同。如机动车辆保险新产品的宣传应当选择在车辆销售场所、办理车辆和驾驶证有关手续的场所、长途客运车站和车厢也是很好的宣传场所。要注意所选择的媒体和新产品的目标客户一致性的程度。值得提示的是产品宣传的投放量要服从销售目标,而并非越多越好,过量投放不仅浪费企业有限的资源,而且易导致消费者心理逆反,边际效益递减,同时还可能使服务与管理跟不上业务规模的发展,形成广告的负效应。 (六)产品包装 原本设计的是一款针对高端客户的保险产品,具有保障功能多,保障程度高的特点,但却为客户提供了一份没有高端感觉的与一般产品无异的普通的保险合同,产品形式没有与优秀产品相匹配,降低了产品在客户心目中应有的分量。 (七)客户服务 该提供配套附加服务的却没有提供服务,例如,出国旅游人员在境外由于对语言、环境等的不熟悉,对产品附加的紧急救助等服务的需求加大,此类产品如果没有相应的境外服务为配套,产品必然是不完整的,客户所购买的产品就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八)产品名称 保险产品是客户正常情况下不需要,而一旦发生意外又最需要的转嫁风险的特殊商品,如果将产品所保障的风险直接列为产品的名称,是非常影响客户的消费心理的。因此,对于保险产品更要充分考虑到推广地区目标客户的消费心理,例如:有的寿险产品起名“红利来”、“老来福”,不仅朗朗上口便于记忆,更是喜庆吉祥,迎合了目标客户的心理需求,与产品本身的特点相吻合,起到了画龙点睛的作用。因此,产品名称需在符合保险监管机构对产品名称规定的基础之上,针对目标客户的心理特征精心加以策划。 (九)销售时机 不同的产品由于特定的目标客户和保障功能,需要选择适合的时机推向市场。还以上述的旅游保险为例,就应当紧密结合中国的传统节日和黄金周,选择在元旦、春节、“5.广、“10.1”等旅游黄金周前推出,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十)专业销售队伍的培育 由于不同的保险产品专业属性差别较大,保险公司的销售人员所需要的保险专业知识和技能区别较大,为此,应当对保险产品按照复杂程度区分为多个级别,例如,将家庭财产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列为第一级产品,将机动车辆保险、货物运输保险、船舶保险、飞机保险、工程保险列为第二级产品,将责任险、保证险、信用保险、短期健康险等列为第三级产品,等级越高,对销售人员所应具备专业销售能力的要求越高。销售人员需要通过专业考试和从业行为审核逐级申请扩展可销售产品的展业资格,这样操作的好处首先是通过制度的引导,循序渐进,便于销售人员从易到难吸收消化保险基本知识和产品专业特性,防止贪多而不精,误导客户,影响整个行业的发展;其次,是通过这样一种机制,使销售人员将不断学习专业知识、提高专业技能、遵守执业操守、维护行业形象与逐步扩展自身可销售的产品范围使得个人利益最大化有机结合起来。 衡量保险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不是单纯的看其当年的业务规模大小,而要看其所经营的产品的结构是否合理,产品是否具有经营的广度、服务的满意度和管理的深度,是否具有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产品不是单一的专业技术问题,而是管理问题,是系统工程,涉及到公司方方面面的资源和能力,经营产品关键要着眼于产品营销平台的建立,前端的销售目标必须与后端的人才、技术、数据、网点、晶牌、机制等相协调。因此,产品在设计或改造时要“后端前置化”,即,要在新产品的设计或老产品的改造阶段着眼于产品各个要素的协同性,将产品推广营销阶段所需要的各个环节的要素提前加以考虑;在新产品或改造后的老产品进入推广(或再推广)阶段时,设计阶段所考虑的营销要素应按照预先计划到位,形成产品的营销平台,使产品实现预定的营销目标。
金融保险论文:金融保险混业市场供需推动分析论文 摘要:近年来,金融保险混业成为理论界的焦点话题,并正在逐步演变为国内金融保险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现实条件。平行型金融保险控股公司是适合我国金融保险混业改革的目标模式。由于我国金融保险基础比较薄弱,在金融保险体制上应当选择积极稳妥地推进步骤。应继续保持金融保险分业经营的总体格局,在此基础上,逐步推动建立分业机构间战略联盟纽带,最终适度发展平行型金融保险控股公司。 关键词:金融保险混业;路径选择;需求刺激;供给推动 在金融保险改革发展逐步加快的总体背景下,混业话题也因国内外金融保险接轨的客观形势,正在逐渐演变为国内金融保险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现实条件。 一、金融保险混业的内涵 (一)金融保险混业的含义 金融保险分/混业是指金融保险业中机构与功能的关系及其对应状态,分业是机构发挥单一或部分金融保险功能,是机构与功能的一一对应关系,而混业是机构实现非单一金融保险功能,机构与功能多多对应,彼此交叉。 从覆盖的范围来看,金融保险混业需要从宽窄视角来区分:从狭义理解,金融保险混业仅指银行业务与证券业务的分野;由广义考察,范围包括银行业务、证券业务、保险业务和信托业务等所有金融保险领域,而且还存在单一行业内的细分市场,通常探讨的金融保险分/混业一般基于广义的范畴。应当承认,在目前普遍通行的二级金融保险体系框架内,这一问题还应分为经营和监管两个层面,其中前者具体化为金融保险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的内容,后者则是指分业监管和统一监管的内容,两者在实践中也存在交叉的问题。 (二)混业现象的实质 从沿革和逻辑的角度来看,西方金融保险机构往往是在单一业务基础上成长起来的,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根本不存在多业经营的要求和可能性。但随着实力的增长和不断发展壮大,一些机构开始谋求突破单业限制和多元化经营,如此便提出了混业竞争的问题,从经营层面来看,混业是金融保险企业基于内部资源和外部环境状况在发展战略上选择突破的一种结果。在客观上,企业这种微观选择从整体上打破了传统行业的分工模式,使竞争由业内局部范围扩大至全部,通过资源重新配置、整体效率提升和金融保险功能的完善,促使金融保险结构不断向合理化和高级化方向演进。 混业是一种稳态还仅仅是一种过渡态?迄今对这一问题的研究主要分为两种观点:机构主义认为,机构和行业结构是稳定的,将分业解释为割地而治,混业则是对行业分工的突破,由此判断混业是未来金融保险发展的大趋势;功能主义认为,机构与行业划分是相对的和不稳定的,但金融保险基本功能是稳定的,从而行业性分工是动态的。从金融保险业发展来看,金融保险功能毫无疑问地存在从无到有、从单一到综合全面的一个过程,至今仍然在不断地发展和完善,而这一过程随着内外条件的变化可能呈现或缓或急的形态。当然,这种发展和完善并非对金融保险基本功能的否定和挑战,而是其意义的延伸和深化。由于金融保险业具有较普通行业平缓的平均成本曲线,混业无疑是大型机构成长的动力平台和理想环境,在技术上和实践中需要混业模式。因此,混业是经济金融保险发展到一定层次和阶段时机构持续成长的基本要求,是市场经济自然发展的结果,在逻辑上是稳态的。 按照经济学理论,专业化是提高经济活动效率的重要手段,在实践中主要通过社会分工来实现。在历史的早期,企业规模较小,往往成为社会分工的基层单位界限,而如今庞大的金融保险集团完全可以容纳承担实际分工职责的多个子单位,以此实现社会分工的专业化。由此可以推知,环境和组织变迁已经使社会分工的方式不断发生变化,分工由单一组织范围扩展至单一组织内部,终以混业方式来保持经济的专业化方向发展,即目标实现方式和形式的变化。 在现实中企业经营是在一定制度下进行的,这种制度是金融保险市场中多种利益动态博弈的选择结果。在制度选择和变迁路径方面,政府管制(理念、能力和政策)、市场结构和人文历史等因素在相当程度上影响制度结构安排,这可以解释不同阶段和不同国家在分混业制度和制度下内容的差异性。 二、金融保险混业的动因 作为一种经济现象,金融保险混业并非单一因素作用的产物,而是在西方特定经济背景下多种因素共同作用和相互影响的结果。 (一)经济思潮的变迁 在西方经济学界,历来存在着自由主义和国家干预主义两大经济思潮,前者祟尚自由经济原则,反对国家干预经济活动,在政策上要求自由地发展经济;后者信奉国家干预理论,在政策上要求国家对经济实行管理和干预、限制经济自由,这种思想差异在不同历史阶段、地域和产业有不同的表现。在历史上,两大思潮此起彼伏,交替主导着西方经济学界,并由此影响甚至决定了金融保险领域的重大变化。20世纪30年代以前,在经济自由主义占统治地位的时期,西方各国政府对金融保险业也基本奉行“不干预主义”,对金融保险业的有限管理相对宽松,金融保险业的经营活动和发展具有自由和自发的特征。伴随着经济大危机,国家干预主义思潮替代自由主义成为社会主流,在实践中各国陆续取消了自由金融保险制度,改辙为对金融保险业实行严厉的管制。以70年代末、80年代初英美大选、信奉新型自由经营论的政党执政为标志,经济自由主义重新走红西方经济学界,并延续至今。在这种思潮的引领下,金融保险自由化呼声逐渐高涨,金融保险创新或通过当局主动改制、或通过事后默认的方式发生发展起来。这正是金融保险混业再现的基本理论背景。 (二)需求刺激和供给推动 在需求方面,刺激金融保险混业的因素在于:现代商品经济迅猛发展,交换关系和金融保险关系日益复杂并渗透于全部经济生活。尤其是经济货币化向金融化发展以后,新的金融保险需求不断涌现出来,包括新的资金来源、资产的流动性、经营的安全性以及分散风险等。这些新的或更高程度的要求,对于金融保险业来说,既是一种挑战,又是一种潜在的发展机遇。因为每一种新的需求都意味着潜在的市场从而潜在的利益。在这种背景下,受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的驱动、分散风险的要求以及全球竞争的压力,金融保险业迫切需要通过创新,包括经营领域的多元化来提高竞争力和开拓新的发展空间。超级秘书网 从供给方面看,促进金融保险混业的因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监管理念从传统的安全性和社会性转向兼顾效率优先,监管制度和技术逐渐健全,监管经验日益丰富,宏观风险的预测技术不断完善,国际范围内监管合作得以加强,成为混业制度供给的背景因素。二是以计算机和互联网为特征的新技术革命在相当程度上降低了金融保险通讯和数据处理成本,提高了金融保险管理技术开发和信息传播的效率。与此相关联,金融工程技术和金融衍生工具蓬勃发展,为金融保险机构控制多元化经营风险提供了技术性手段和基础。三是世界经济范围内企业制度社会化趋势的变化和重组浪潮为金融保险机构提供了多元化经营方式的技术引导。 (三)决定性因素:金融保险结构变化 从根本上讲,金融保险混业是商品经济进一步发展对金融保险发展的客观要求的结果。金融保险产生于经济,并且服从和服务于经济的发展:较高程度的商品经济必然要求较完善的金融保险服务;反之较发达的金融保险业又必将促进商品经济. 金融保险论文:内部控制金融保险论文 一、内部控制信息沟通机制不完善 内部控制是一个庞大复杂的体系,其涉及的部门较多,对金融保险企业的业务流程进行持续的监控分析,会产生数量巨大的信息,相关的信息必须以一种能使工作人员行使各自职能的形式和时限被识别、掌握和沟通。甚至是对金融保险企业的投保人、被金融保险人、监管者和股东这样的外界之间也必须有有效的沟通方式。金融保险企业要建立起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需要重视对其畅通信息平台的搭建,为内部控制的信息传导提供有利条件。 二、内部监督机制效果不明显 通过持续的监控行为、独立的评估来实现对内部控制体系在一定时期的运行质量的评价反馈,是整个体系里的重要环节。但我国金融保险行业的内部审计机构尚未建立完善,或是岗位设置没有为其设立单独的部门,其独立性和客观性很难得以实现;或是人员配置不到位,导致内部监督工作受到限制;或是其工作范围只局限于验证会计信息的正确性,而与其应承担的工作职能不符。这样一来,金融保险企业内部控制的监督环节存在缺陷,会对内部控制的实施效果产生消极影响。 三、金融保险行业内部控制体系的改进建议 (一)营造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 要完善金融保险行业的内部控制体系,提高内部控制的有效性,首先需要加强内部控制的环境建设。关注国际上对内部控制最新的研究成果和理论发展,加深对内部控制的了解和系统认识,让公司各级人员对内部控制给予充分的重视,为内部控制的建设营造一个良好的组织环境。同时,对内部控制的理解应避免再局限在某个部门上,金融保险企业的相关人员设计内部控制活动的时候,应该全面梳理公司运行的每个流程,来锁定与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业务流程,内部控制具体执行时,需保证内部控制的每个步骤,从内控设计到分析再到提出意见以及对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审计,都严格执行以保证内部控制体系的完整性。还需加强金融保险企业的现代管理能力和公司治理结构调整,强化董事会的职能,为内部控制体系营造一个适宜的基础环境。 (二)加强风险识别和评估能力 强化金融保险企业的风险识别和评估能力,是其实现持续稳健发展的重要保障,金融保险企业的内部控制体系应贯穿内控目标的设定、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和风险应对措施。首先,需通过考察、流程分析等手段对风险进行判断、分类和鉴定,在有效识别风险的基础之上,特别注意加强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和风险应对系统的构建。其次,需引入科学的风险分析技术,对其进行动态监控,尽量降低经营风险以及投保风险的损失程度。并对风险的发生,能够提出及时有效的应对策略。 (三)完善内部控制信息沟通机制 完善的内部控制信息沟通机制,能够保障内部控制的顺利实施。金融保险企业需提高对日常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活动中产生的信息的重视程度,致力于搭建有效的信息平台,为内外部相关人员提供顺畅的信息沟通渠道。同时,还需保证所产生信息的质量,避免虚假的或是不准确的信息误导相关人员的判断和工作效率,通过对各种信息进行筛选、整理和甄别来保证其科学性和正确性。还可扩展公司获取信息的渠道,比如建立受理举报的专门机构及举报人保护制度,以对相关人员产生制约效用,为避免舞弊提供有效途径;或建立及时的信息共享机制,将各部门统一纳入内部控制管理系统,直接在系统内建立内控信息交流和沟通的平台,为信息的传递提供畅通的上行、下行通道。 (四)强加内部控制监督机制 内部控制监督机制主要对内部控制实施流程进行监控,对于金融保险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及进一步的完善措施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提升金融保险企业的财务信息质量及风险控制能力。内部控制监督机制记录内部控制的信息,发现内部控制的制度缺陷和执行薄弱环节并深入发掘原因,从而有针对性的提出完善改进意见。金融保险企业需致力于开发完整功能的内部控制审计信息系统,对机构的各项经营活动进行全面的记录、检测和反馈,在实践经验中不断改进更适合的模型设定和关键指标来度量业务情况,合理化对非现场审计、风险评估和日常检测结合利用,有效实现对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建立专业独立的内部控制审计部门,避免机构内部的其他部门参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以削弱其独立性和权威性,破坏内部监督的职能运行,完善内部控制监督的专业技术和报告能力,对金融保险企业的内部控制管理进行持续性的监督评价,以保证自身的健康规范发展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四、结语 我国银监会、保监会早在2010年就了专门针对金融保险企业的内部控制规范准则,可见监管部门对金融保险行业开展内部控制管理的重视程度。我国金融保险行业的内部控制体系,还需加深对内部控制的研究分析和系统认识,营造合适的内控环境;需强化金融保险企业的风险识别和评估能力,以实现持续稳健发展;需完善的内部控制信息沟通机制,以保障内部控制的顺利实施;最后由内部监督对内部控制管理进行持续性的反馈评价。因此,通过全面实施内部控制,来提高金融保险企业的风险管理能力以及经营管理水平,促进金融保险企业合规、稳健经营,金融保险行业对内部控制的大力推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作者:张庆虹 单位: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河九三支行 金融保险论文:人才培养与金融保险论文 一、区域经济文化发展的差异 区域经济文化对于保险业发展影响很大:首先,经济发达程度决定了人们对于保险产品的消费能力;其次,文化发展差异导致消费者对于保险消费观念差异很大,从而导致各地保险市场发展差异很大;再次,由于经济和文化的差异导致各保险公司对于需求也有很大差异;最后,由于经济文化差异导致各区域保险公司的数量和质量差异也很大。综合以上原因,一些高职院校为了提升毕业生的就业率,制定出的人才培养方案难以和地方经济发展相适应,不能满足地方经济发展需要。 二、人才培养方案和保险企业实际需求脱节 受到多种原因影响,很多高职院校不能做到“开门办学”,不能与金融保险企业和其他兄弟院校开展合作,且很多合作仅限于形式。因此,在确定人才培养方案时,很难根据金融保险企业的实际需求进行安排和设计,培养出来的人才也很难符合企业的实际需求,学生就业不能保障。 三、未来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设想 (一)突出职业能力和职业素质 1.在能力培养方面应包括基础能力、职业能力两个方面。通过从保险企业反馈的情况来看,在基础能力方面应着重公文写作和办公自动化实际运用能力的培养,例如Excel软件中数学函数的应用、Word软件的排版、PowerPoint软件中宣传片的制作等。职业能力培养应主要突出销售渠道开拓、保险业务管理和技巧、为客户进行保险规划等。2.职业素质方面的培养,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第一是职业道德方面的培养。可以把保险行业内的实际案例拿来给学生进行分析,通过案例让学生清楚行业职业道德的要求。第二是沟通协调与团队精神的培养。现在大多数新入职的大学生在工作中不善于沟通和协调,团队精神差,工作中屡屡受挫,非常不利于学生职业生涯的成长,也不利于用人单位的人才规划。第三是爱岗敬业精神与职业规划能力的培养。具有爱岗敬业精神是学生就业后事业成功的重要一环,很多学生走向工作岗位后由于不能吃苦,缺乏爱岗敬业的精神,失去了很多晋升机会或频繁跳槽换工作,没有在一个单位的持续经验积累,对自己的职业成长非常不利。在进行人才培养过程中,应开展职业规划教育,使学生对自己的职业规划有很清楚的认识,坚持在企业一线工作,积累工作经验,努力实现自己的职业目标。第四,应加强学生创新意识的引导和培养。通过一些课程的开设来提升学生的创新意识,不断提高创新能力,使学生在参加工作之后能够依据行业和岗位特点不断对工作进行创新,不断改进管理方法和工作方式,为企业创造更大的效益。 (二)通过各类实习实践提升学生的职业能力 在安排实习实践教学环节方面,当前各高职学校一般做法都是“1.5+1+0.5”的人才培养方式,即前一年半的三个学期进行基础能力培养,主要开设专业基础课程,第四、五学期集中开设专业技能课程,并进行课程综合实习实训,第六学期进行企业顶岗实习。在实际运用中可以灵活地安排这种教学模式,可以依据院校本身的实际情况来安排实习实训的时间,如将综合实习实训贯穿于教学过程中,把专业基础课的开设压缩到前两个学期,第三、四学期集中开设专业技能课,并在第三学期和第四学期的后四周(连同暑假和寒假,每学期共计三个月)安排综合实习实训,第五学期前十周安排学生校内综合实训(主要是安排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的业务流程模拟训练、证券与期货投资模拟投资等),剩下的八周时间连同寒假和第六学期安排学生进行企业顶岗实习。这种“先教学—实践—再教学—再实践”双循环互动教学方式可以使学生通过实习实训发现专业学习中忽略而在实际中却应用很多的专业知识,在再教学的过程中加强这方面的学习。 (三)加强和地方行业企业的联系和合作 高职院校的专业建设主要应满足地方经济的需要,分析其原因,首先是高职院校对本地区经济状况非常了解,掌握地方行业企业的人才需求,能及时作出人才培养方案的调整,培养出符合地方经济发展需要的人才;其次是由于地域优势,高职院校与本地相关企业的交流和合作更加便捷;最后是在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方面,与本地行业企业合作,使得学校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或企业专家到学校兼职可能性更大。伴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增长,金融保险行业未来发展前景十分广阔,对金融保险人才的需求也在不断提升。金融保险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不应是一个固定的模式,而应随着行业需求不断进行完善,只有这样才能满足金融保险企业对于人才的需求。 作者:田小龙 单位: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金融保险论文:高职人才培养金融保险论文 一、高职金融保险专业人才培养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高职金融保险教育重理论轻实践、重知识传授轻能力培养的现象普遍存在。教学中侧重于理论知识的传授,忽视对学生能力的培养。高职金融保险人才培养严重滞后于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人才培养目标模糊,课程设置单一,存在机械照搬本科院校课程的现象;对于学生专业的应用能力、业务操作能力培养不足;以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为主,教学缺乏感性要素,教材陈旧,教学方式呆板,无法充分吸引学生;缺乏实训,实训基地建设不足以满足实践的需求,教学实践流于形式,毕业生实习对口率难以保证。 二、金融保险行业对学生的能力要求 随着经济的发展,在全球金融业并构与联合的浪潮推动下,国际金融环境发生了深远的变化,国内混业经营格局的出现,国内行业监管也随之进行调整。加之2009年10月新《保险法》正式实施,对从业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岗位定位。在金融保险业发展过程中,由于业务的扩充等引起管理系列、内勤系列、银行系列人才需要的激增。行业相关岗位主要涉及保险公司的保险人岗位;保险经纪公司的保险经纪人;邮政、货运、航空、汽车销售等部门需求的保险兼业人才;社会保障机制下的社会保险人才等。从业的单位也不仅涉及保险公司,还有银行、证券期货公司、企事业单位和劳动民政部门等也都需要大量的金融保险人才。 (二)能力定位。金融保险业的大发展,银行、证券及保险业务的相互联系和渗透,对于相关人才的能力需求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保险与金融融合的多面手。笔者通过对学生就业实习单位的回访,进行了金融保险专业人才的能力要求的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近百份,收回问卷88份,提炼出行业对金融保险人才要求的几种能力:1、具备从事金融保险实务的专业工作能力。学生要熟练掌握保险知识,同时还要对银行、证券、投资理财等知识有一定的把握,具备现代金融保险行业业务能力专长,如保险营销、客户管理、银行存贷款业务处理、金融客户服务,等等。2、具备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主要包括良好的沟通合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金融保险工作就是要与人打交道,处理相关业务,对学生人际交往、沟通交流等综合素质要求较高。3、具有自主学习和信息处理的能力。在金融保险工作实践中,根据工作需要,要培养自主学习、终身学习的良好习惯;根据当今社会纷繁复杂的信息,利用互联网和电子设备进行收集、分析、加工、处理,进而做到金融信息的形成、传输和。4、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金融保险从业人员在各类金融活动过程中要有良好的金融业道德操守和诚信意识,爱岗敬业,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能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三、高职金融保险专业人才培养改革方向 为了金融全球化的发展对金融保险专业人才的需求,迫切需要我们积极进行高职金融保险教育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方案,改进教学内容和方法,注重学生在保险实务类课程方面的实操训练,注重通用能力和职业能力的培养,努力培养符合企业、行业需要的,能够胜任本职工作的高素质的金融保险专业毕业生。 (一)创新人才培养方案设计。金融保险专业人才培养要突出技能专、能力强、品德高的办学目标,彰显办学特色,就要在人才培养方案上大下工夫。要经过充分的人才需求调研,在把握了“企业需要什么样的毕业生”、“毕业生应具有哪些技能”的基础之上,认真分析思考“如何设计体现和突出职业技能主线的教学环节”,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了科学的设计,“量身定做”专业人才。围绕企业、行业对学生能力的需求,通过人才培养方案的设计,设置基础素质模块、专业素质模块、考证模块和个性化模块等,将所需具备能力分置于人才培养方案的知识、能力和素质中。注重突出体现以职业技能培养为优秀的理念,不仅在专业素质模块中设置了专业实践环节,开设保险实务相关实训和专业实习,而且在理论教学部分也加大了实训的内容,将实训置于日常教学之中。通过个性化发展模块,根据学生专长和喜好,将课程向保险、银行、证券、理财投资等纵深方向延伸。 (二)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好的人才培养方案要发挥作用,一定要辅助以丰富的教学方法、手段,吸引学生的注意力,达到好的教学效果。可以通过综合运用讲授教学法、分组讨论法、案例引导法、角色扮演法、情境模拟法、现场演示法、实操演练法等教学方法,充分利用多媒体教学手段、图书教学资源和网络教学资源,如微课平台、精品课程教学资源、各类考试的资源库以及手机微信、QQ等途径,向学生传输信息。以这些新鲜的媒介辅助教学,学生喜闻乐见,学习效果能够得到较大改善。只要教师加以引导,侧重于对重点知识的归纳、概括和解释,学生就可以利用网络等资源进行资料的收集、整理、研究和分析,掌握需要的理论知识,老师可以将更多的时间留给学生做各种练习、案例分析、研究报告、课后作业等,进而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以及自主学习的能力。 (三)加大实习实训力度。充分利用校内实训室,开展岗位技能训练和综合技能训练,使学生熟悉各类业务软件,完成单证操作实习、人专项实习等,创设真实的情景化教学模式,增强学生的实践技能。在此基础之上,大力开展校企合作,针对专业特点,开设由行业专家、讲师主讲的课程和讲座,如晨会经营、团队管理、金融保险业发展前沿等等,使学生感受到行业真实的氛围。积极安排学生深入企业实习,通过认识实习、轮岗实习、专项任务实习、顶岗实习等,使学生与企业、岗位“零距离”,通过一阶段的实习,可以有效地使学生将理论与实践逐步整合起来,切实提高实践能力。 (四)注重职业道德的培养。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规范执业行为,对于加强金融保险业的诚信建设,提升金融保险服务水平,推进金融保险业的长期健康发展发挥重要作用。要通过教育,使学生坚守守法遵规、诚实信用、专业胜任、客户至上、勤勉尽责、公平竞争、保守秘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操守。同时,还应注重大学生职业精神的培养,这也是目前企业、行业看重的人才素质之一。在高职教学中,可以开设相关课程,或进行相关社团活动,有目的地提升学生的身体素质,尤其是在工作压力较大时的心理素质,使学生逐步具备担当精神、团队精神、创新精神,为就业后的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高职院校金融保险专业要改变目前不容乐观的现状,就需要广大教师、教学工作者在教学改革方面做大量的思考和实践,需要我们在人才培养的思路、培养方案的设计、教学方法和手段、实训基地的建设、职业道德的建设等多方面大下工夫,为培养金融保险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提高金融保险业从业人员的素质、提升行业服务质量做出贡献。 作者:贾亚楠 单位: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金融保险论文:高职院校建设金融保险论文 1高职院校金融保险专业就业状况 文章对就业状况主要是在北方、南方、沿海等城市中选取一所高职院校来进行比较,从其就业方向,就业数量,单位对毕业生的认可度等方面研究高职院校的就业状况。 1.1就业率高,但对口率低高职院校主要是向社会输送应用型人才,但是由于高职院校金融保险专业尤其是非财经类高职院校的起步比较晚,对本专业的认识不清,师资力量薄弱,所以在具体的人才培养方案中以培养一线员工居多。例如南方的湖北财税职业学院80%以上的毕业生毕业后从事的都是与金融保险相关的工作,只有少数毕业生从事了其他行业工作,毕业生就业方向主要集中在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咨询公司和综合性的金融服务公司,从事保险咨询、保险的、保险策划、信息分析和理财服务等一线工作[3];而沿海城市的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的金融专科毕业生的就业率达到了90%,但是其中却有55%从事与金融无多大关联的行业,例如服装业、餐饮业等,9%的学生专升本,5%的学生在银行工作,20%的学生在保险公司工作,10%的同学在证券公司工作。 1.2企业对学生的专业工作能力评价低根据高职院校对学生的跟踪调查的数据结果显示,80%的单位都认为本专业毕业生踏实、认真,但是实际的工作能力方面有待提高。综上所述,金融保险行业对人才的需求主要集中在高端人才和基层一线人才,而且这种需求在近10年内是呈上升的趋势,而从高职院校的培养目标及就业现状来看,其主要是为社会培养基层一线人才,而且所从事的单位主要是以证券、保险等为主,涉及的金融面比较狭窄,工作的技术含量不高,整体的就业质量偏低。作为为社会提供应用型人才的高职院校,要真正地从学院的实际出发,不只局限向社会提供一线的应用型人才,更要加大其资金、实训基地、校企合作等硬件与双师型教师、教材编写及选取、课程体系设置等软件的投入,提高学校就业质量,所以金融保险专业的建设至关重要。 2高职院校金融保险专业的建设 文章主要将上文所提及的高职院校金融保险专业的需求与就业现状所表现出的就业质量低的问题作为金融保险专业建设的主要目标,以需求决定人才培养的模式进行分析,认为高职院校金融保险专业的建设应该从企业职业能力出发,培养与企业需求一致的人才,那么就要从人才培养方案、教学改革两方面进行专业建设。 2.1提高学生职业能力,建立知识、能力、素质并重的人才培养模式 2.1.1重新修订人才培养方案高职院校在对金融保险专业学生进行跟踪调查时发现,50%以上的学生在就业不到1年的时间里会因为不适应、压力大等原因进行工作的调换,所以很多企业在招聘过程中对学生的信用及适应能力非常看重,并将其作为招聘条件之一;2000年至2006年的《教育部关于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的文件要求》显示,我国高职教育的培养方向从“高技能型人才”转变为“高素质的技能性人才”,高职教育不应该只是培养学生某种技能,更要培养学生具备某些能力,尤其是工作适应能力、实践能力、就业能力等。企业及政府都提倡院校转变人才培养目标,所以高职院校金融保险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也随之发生变化,而且要根据实际资源现状,依据专业特点以及社会对金融保险人才的规格要求,在突出基本能力、岗位能力、应变能力等各种能力培养的同时,加强基础理论教学和应用。如:建立多处校外实训实习基地,让学生接受系统理论知识后,能够有充足的机会得到锻炼,而不仅仅单纯追求一种形式。[4] 2.1.2错层培养,构建与金融保险专业需求相一致的金字塔人才结构各高校应根据自身资源和条件,在培养方向上形成一定的层次,按照不同的市场定位构建人才培养的错位竞争。高职院校作为应用型高校,则应加强金融保险专业的操作和实践课程的开发设计,把学生培养成贴近市场、动手能力强、上手快的应用型人才。[5] 2.1.3加强校企合作,采用产学结合的教学模式高职教育要以就业为导向。这就决定了高职教育必须走产学结合之路,专业建设也必须强化校企合作。然而到目前为止,高职院校开展了很多校企合作,但大都是关于该校的优秀专业,金融保险专业为高职院校提供的主要是一线的技能型人才,所从事的岗位以销售为主,工作流动性大,一方面学生不愿意参加,第二企业的保障不够。造成了高职院校至今尚未真正形成校企互赢的合作机制。而要做到真正的校企合作,除了校方与企业之间的联系之外,也要将政府,学生的意愿考虑在内,这样才能达到真正的安全、实用的产学结合。 2.2建立双师型师资团队及校内实训基地,逃出怪圈 金融保险专业对人才的需求大,为高职院校的招生提供了有利条件,但是根据调查,有的学校该专业的招生人数却在减少,例如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该学院在2011年申报的金融保险专业,2011年招生人数79人,2012年招生人数40人,2013年招生仅有14人,呈逐年下降的趋势。产生这种怪圈主要是由师资力量的薄弱,院校硬件设置滞后,相关的实训软件等缺少等因素造成的,高职院校中有发展好的,但是都逃不出这种怪圈。这种怪圈不仅影响了高职院校的招生人数,更使得很多毕业的学生对母校产生了诸多不满,而这些不满主要指向的是高职院校的师资与硬件设施,所以高职院校要提高招生人数,就要通过这两个方面来进行,而且一定要摒弃模仿和搞形式主义。 3总结 高职院校金融保险专业在面对供需1:4的大空缺的现实下,不能盲目地扩大招生,搞形式主义。对该专业的建设一定要建立在企业需求和就业的基础上,通过人才培养模式和师资力量来招徕更多的生源,否则金融保险专业会殁灭一途。 作者:宗红宝 单位: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金融保险论文:金融保险专业学生素质教育论文 一、高职院校学生素质教育的内涵及优秀内容 1.高职院校学生的素质要求 对于高职院校学生而言,近期面临的主要是专业学习和就业两大问题,因而对于素质教育的方向更为明晰,综合来看主要可以归纳为三个层次:即思想和身心素质、职业素质、综合素质,这三个部分相互影响,相辅相成。第一层次,思想和身心素质,主要包括学生的政治修养、思想道德、心理和身体健康状况、学习和工作态度等内容。这些素质是学生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它决定了学生生活工作质量的好坏。这类素质的教育目的是让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具备健康的体格,良好的身体素质,同时在心理上具有坚强的意志力以及积极、乐观、向上的处事心态。第二层次,职业素质,主要包括学生的专业技能、职业素养、沟通能力、团队合作意识、职业责任意识等。这类素质的教育目的是使学生掌握基本的科学文化及专业技能,做到专业知识扎实牢固,掌握职业岗位所需的各种方法技能,同时具备在工作中应有的语言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等。第三层次,综合素质,主要包括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环境适应能力、创新意识、抗挫能力、职业迁徙能力和个性化发展等。面对学生就业环境的变化,这类素质显得尤为突出,它可以使学生在具备基本素质的前提下得到自我提升。它要求学生能够面对工作环境的变迁及工作内容的更新进行自我学习及自我调整,能够在遇到困难时捋清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能够对自我发展进行合理的规划。 2.高职院校金融保险专业学生素质的要求 金融保险类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是面向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等金融企业培养技术技能型金融保险人才,涉及的岗位主要包括商业银行综合柜员、大堂经理、客户经理、保险人、理赔员,证券公司客户经理等。在这种情况下,梳理金融保险专业学生应具备的素质内容时必须考虑金融行业的自身特点,为学生今后的发展起引领作用。金融行业有别于其他领域,首先,金融企业所从事的工作主要为货币领域,因此金融行业具有经营高风险的特殊性质,这就对金融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要求较高;其次,金融体系中金融机构的种类繁多,如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机构等,各类机构业务专业性强;再次,金融机构的工作岗位涉猎宽泛,如商业银行的相关岗位从大类上分为柜面业务岗、国际结算岗、客户经理岗、理财业务岗、信用卡营销岗、客户服务岗等,每类岗位又会细分具体岗位;最后,随着金融创新自由化的发展,金融企业的相关业务更新快,就银行而言,从过去的存、贷、结算业务到随后的拆借、投资业务,发展到现在的期货、期权、互换、远期协议等,金融创新层出不穷,尤其在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条件下,业务国际化趋势明显,与此同时,面对全球金融业新趋势的进一步发展,我国今后将更加需要金融复合型人才,因此这些行业特点要求金融专业学生素质更加全面。 二、高职院校素质教育工作重心调研 当前,很多高职院校的金融保险专业对学生素质教育都非常重视,在很多方面突出素质教育的内容,也为学生提升素质做了很多工作。大部分学校比较重视学生职业素质的提高,例如在金融保险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实训比例的提高,部分学校金融保险专业在教学中增设实训课程,开设一些银行业务模拟、证券软件行情分析、保险业务流程操作等,或在专业课程的教学基础上增加案例分析及情境模拟等环节,以提高学生的专业能力。但素质教育的内容包括三个层次,企业及学生自身到底哪些素质迫切要求提升直接关系着我们高职院校素质教育重心的偏转。通过调查研究,对金融企业及在校金融专业学生从三个层次中的思想道德、身心健康、工作态度、专业技能、沟通能力、合作意识、学习能力、适应能力、创新能力、抗挫能力及职业迁徙能力等多个方面进行走访调查,研究当前环境下学生素质提升的主要方向。调研中发现企业与学生对素质要求的内容侧重有所不同,从金融企业角度看,由于金融业经营的高风险及程序化,他们更希望增强学生的思想道德和工作态度,即第一层次素质;而金融保险专业学生自身认为面对金融行业发展迅速,产品更新快的大环境,当前最需要提高的是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及职业迁徙能力等,即第三层次的素质。素质教育内涵的三层次说明对学生素质教育是全方位、多面化的,对当前素质提升重心的研究则可以帮助我们在全方位素质教育中做到普遍化提升的基础上发现关注重点。 三、素质教育融入金融保险专业的载体研究 目前,高职院校的金融保险专业都在积极的将素质教育与专业教育相融合,通过调研走访,总结了一些效果较好的融入载体,主要包括: 1.举办和参加金融技能大赛主要通过银行技能竞赛、证券模拟交易大赛、保险产品创意比赛、金融案例分析大赛等形式来实现素质教育与专业的融合。这些比赛有校内赛、省赛、国赛,层次多样,有的还通过与校外金融机构合作,以金融企业一线职员为裁判或评委来保证比赛的专业性和正规性。金融技能大赛为高职院校的金融专业师生搭建了展示能力的平台,力求提高学生的专业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使学生拓宽视野,开阔思路,达到以赛促教,以赛促学的目的。目前,天津市有12所高职院校开设了金融相关专业,其中金融保险专业有3所,经过调研发现这些学校大多举办或参加过校内外金融相关技能大赛,目前,很多软件公司如国泰安、典阅等都在开发软件的同时借助所开发的软件举办一些金融专业技能大赛,如银行技能大赛、金融证券投资模拟大赛、投资理财规划大赛、金融建模大赛、保险技能大赛等。高职院校金融相关专业可以根据这些大赛的特点,综合比较后选择适合的比赛参加,可以在各校师生广泛交流的基础上,促进专业与素质提升的融合。 2.对专业课程进行改革 (1)从教学内容方面看,主要包括在了解金融保险行业需求的基础上,分析专业岗位知识结构的合理性和适用性,对专业课程的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比例进行合理分配,通过实践教学环节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尤其是情境教学的设计要以项目情境为导向,使学生在工作中学习,从而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与此同时,教学内容应加强职业道德素质,教师设计案例及情境时可以适当增加相应内容,利用金融企业的真实案例对学生进行教育,正确引导学生行为,在教学中让学生了解职业道德的重要性,从而自觉遵守职业准则,直至形成习惯。 (2)从教学方法方面看,可以鼓励教师运用多样化的教学方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包括讲授、讨论、实验、案例分析、头脑风暴、小组拼图、小组合作、卡片展示、角色扮演等多种教学法,运用多样的教学方法不仅使课堂气氛活跃,还可以培养学生学习的自主和协作意识,例如角色扮演法在保险类课程中的应用,可以让学生扮演保险公司人、理赔员以及客户等,将保险产品的推销、保单的促成以及在出险后的审核理赔过程立体呈现在学生面前,既提高学生的沟通能力,了解保险中应遵循的职业操守,又熟悉保险业务流程,学习保险专业知识。再如小组合作法在银行会计课程改革中的应用,对于商业银行的会计核算工作可以让学生针对每个实训情境在制定实施方案后,分工合作完成分录编制、审核填制会计凭证、登记明细账和总账账页,在实际操作中让学生对账务处理的严谨性有了深切体会,同时还能实现“理实一体”教学效果。教学手段除了可以运用多媒体设备,还可以在实验实训类教学环节,通过与金融企业的校企合作来实现,例如可以聘请金融企业的专业人员为学生进行讲解及指导,提高教学的专业性。 (3)从教学考核方面看,应该采取灵活多样的考试形式。教学考核不应再简单的从职业能力角度出发,而应是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评价,只有从考核上重视学生的综合素质能力,才能在日常促进学生自我提升。为了更为全面的对学生进行评价,应该将综合素质的三层次结合多样化的教学方法展开,以期在教学过程中做好各环节的实时评价,这要求教师在设计情境及项目时要将计划评价考核的内容融入其中,并在课前以任务单的形式向学生明确工作内容及任务目标,与此同时还应该在过程实施中随时以评价表的形式进行考核记录。由于金融专业的理论分析多于实践操作,对问题的分析研究更能体现学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及运用,加强思维训练可以利用小组讨论、案例分析、角色扮演等方式考核学生职业素质能力水平,利用特定课程内容使专业与品德教育相融合,如金融案例中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货币,树立良好的金钱观,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通过金融案例分析考核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水平。 四、素质教育载体与专业融入的建议及尝试 1.实习实训环境的改善:实地实验感受实习实训是为了更好地实现“教中做,做中学”的教学模式,目前国内大多金融类专业的教学实训项目都设置了实训室或实训基地,一般校内实训基地以模拟实训室为主,普遍设置的有商业银行综合业务实训室,让学生完成银行柜面业务、会计核算等相关工作;证券投资实训室,完成证券业务的开户、看盘、分析、交易等模拟操作;保险实训室的设置主要通过学生处理承保、核保、理赔等来实现。这些校内实训内容的实现主要通过模拟仿真软件,在一定程度上让学生摆脱了传统理论教学模式,加强了对专业的认知。经过对新加坡职业院校的考察,切身体会到真实实习实训环境的重要性,应该借鉴新加坡职业院校的“教学工厂”模式,邀请金融企业,例如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在学校成立业务部门,分别在校内成立金融投资实训室、保险业务实训室,将真实的项目带到学校,让学生接触并参与企业真实的业务操作,而不是只停留在模拟层面。真实的环境、真实的项目可以让学生看到企业真实运作情况,不论从道德素养、职业素养还是创新等综合素质都可以在前辈的带动下有所提高,这种环境下提升的素质是自然改变并形成的,而外界强加给学生的则往往收效甚微。 2.授课形式改善:翻转课堂与微课配合使用翻转课堂的教学模式在2007年就开始在美国的一些学校尝试,它是在萨尔曼·罕的微课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这种模式重新调整课堂内外的教学结构,将学习的决定权由教师转移到学生,使学生在课外利用视频、电子书等现代化信息媒体自主的进行学习,还可以通过网络实现与同学及老师的讨论分析,同时将课堂的时间解放出来供学生和教师进行交流,并完成项目内容及互动环节。翻转课堂地有效实施可以提高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和参与性,增进师生间的个性化沟通,对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有很大帮助,尤其是对金融专业的学生来说,大量的金融案例资料会占用课堂的很多时间,金融知识、经济问题通常比较抽象,利用微视频的方式使学生更容易接受和学习。学生通过这种模式的学习,可以锻炼自己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经济现象建立独特的见解,从而多角度的看问题,实现学生的个性化发展。 以上方式,对学生全面素质的提升有着积极意义,目前很多学校都在积极地参加全国微课比赛,在2013年首届全国高校微课教学比赛中,共有1600多所高校的12000多名教师参加,其中高职院校参赛3955份,通过微课的录制,很多专业教师积累了视频教学经验。因此,可以此为契机,鼓励专业教师制作适合学生自主学习的微课程视频,让学生通过自主探究式学习获取知识,教会学生如何学习,而不是简单传授知识,从而推进翻转课堂的全面实施,提升学生的整体素质。 作者:王娅楠 单位: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金融保险论文:校企合作机制金融保险论文 一、校企合作机制创新与实践的主要内容 通过和行业企业的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合作模式灵活多样,促进了双方共同发展,达到学校、企业和学生三赢。 (一)重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 金融保险专业于2011年末重组了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邀请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高管、行业协会及政府相关部门专家加入,校企合作形成强大合力,共同完成专业建设。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设定专业发展规划研究专业调整与建设、研讨课程开发与建设促进教学管理、协调学生实习、实训顶岗与就业、实现专业教学要求与企业岗位技能要求对接。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不定期举行研讨会,就金融保险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与人才培养方案展开卓有成效的讨论,委员们对课程的开设门类、职业素质与能力的构造、校内外实习实训等内容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重组对金融保险专业更好地为产业服务搭建了平台,也有助于实现专业教学要求与企业岗位技能要求的对接。 (二)创办江苏财经•紫金保险学院 1、江苏财经•紫金保险学院成立。 2011年11月4日,学院领导与紫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总经理共同为“江苏财经•紫金保险学院”揭牌,当两位领导的手紧紧握在一起时,顿时引起台下一片掌声。这一刻不仅标志着学院与紫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的友好合作又跨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也为学院创新校企合作机制,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添写了浓重的一笔,更为学院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高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能力注入了新的活力。 2、江苏财经•紫金保险学院章程。 为明确江苏财经•紫金保险学院的办学指导思想和根本任务,规范学院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合作双方起草并通过了江苏财经•紫金保险学院章程。章程由总则、组织机构、工作内容与形式、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费来源与财务管理、附则六部分内容构成。 3、企业参与课程考核与评价。 为了让专业人才培养更加符合企业要求,实现高端技能型人才培养目标,金融保险专业聘请了紫金保险公司淮安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及销售部、客服部、人力资源部等部门高管作为金融保险专业兼职教师,参与财产保险、保险基础等课程建设与课程教学,课程教学的部分内容转移到了紫金保险公司实地进行,兼职教师对学生进行了现场教学,并根据学生的实地学习表现提供了考核评价意见。同时,紫金保险公司还接纳了金融保险专业毕业班学生到公司顶岗实习,几位高管还兼任了顶岗实习毕业生的实习指导及论文指导教师,对学生的实习表现提出了考核评价意见。由于紫金保险公司兼职教师在考核评价上更重视对学生工作能力与素质的评价,使金融保险专业借助江苏财经•紫金保险学院这个平台丰富了考核评价体系,对学生的考核评价更趋全面系统。 4、青年教师到紫金保险挂职锻炼。 在校企合作交流过程中,金融保险专业有数名青年教师在紫金保险公司挂职锻炼、实践实习。在实习挂职期间,通过轮岗学习,分别实习了前台业务、销售业务和理赔业务等,提高了自身实践操作能力,提升了教学水平。5、开设员工培训班。金融保险专业与紫金公司共同开设了两期培训班,开展对紫金保险公司员工的培训,讲授风险与保险、财产保险、汽车保险知识,进行保险营销技能培训,培训后紫金保险员工参加的保险营销从业资格考试通过率达100%。 (三)与中国工商银行共建 “青年金融实践体验中心”。2012年11月27日,学院领导、中国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及淮安分行领导共同为“青年金融实践体验中心”揭牌。“青年金融实践体验中心”的成立,是双方共青团组织积极探索服务青年大学生的新途径,是为促进青年员工立功建业、帮助青年学生增加实践机会的益事,也是工商银行和我院金融保险专业深化校企合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共建“青年金融实践体验中心”以来,淮安市工行工作人员多次走进校园为师生宣传金融知识、释疑解惑,免费办理网银、手机银行等业务;金融保险专业的学生也多次赴工商银行城南支行体验金融产品,熟悉岗位流程,提高职业能力;随着双方合作的不断深入,将会为培养优秀人才和社会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四)校企共建实训基地 1、校内实训中心建设。 近两年来,金融保险专业改扩建了原有的模拟银行、证券实训室、保险实训室等校内实训室,建成了“仿真、集成、开放”的金融实训中心。以金融行业一线操作、客服及营销类岗位作为人才培养定位,本着专业建设服务产业的宗旨,金融实训中心设有银行仿真实训室、银行综合技能实训室、保险仿真实训室、保险综合技能实训室、证券交易实训室等八个实训室,同时在建设规划中的还有理财实训室和货币博览馆。金融实训中心配套了银行柜台综合业务、银行信贷业务、保险综合业务、证券投资业务、银行卡业务、理财规划业务等实训教学软件,充分满足学生职业素养训练、业务流程操作、岗位基本技能和优秀技能培养的需要;实训中心充分模拟职场环境、营造职场氛围,实现专业教学过程的“理实一体、学做结合”。金融实训中心同时可用于企业员工培训、继续教育培训、终身学习培训,集成多种功能,是服务社会的基地,是金融保险人才培养的摇篮。 2、强化校外实训基地功能。 通过成立江苏财经•紫金保险学院密切了与紫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的合作关系。同时,金融保险专业与中国人寿淮安公司签订了长期战略性合作协议,向中国人寿公司输送即将毕业的学生参加暑期工学结合实践,取得了良好成效,中国人寿对金融保险专业学生给予了极高的评价,同时学生也对这样的校企合作内容非常支持,他们说这样的暑期实践既锻炼了他们的能力又增加了他们的收入,减轻了家庭的负担。目前金融保险专业已拥有15家校外实训基地。 (五)工学结合,推进一体化教学改革。 一体化教学就是说将工作与学习一体化、理论与实践一体化、教室与实训室一体化、课堂与职场环境一体化。在金融保险行业专家的指导下,通过优秀岗位职业能力分析,进行工作项目与工作任务分解,形成符合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培养需要的课程标准体系,帮助学生实现从学习者到工作者的角色转换。以职业能力为目标确定教学内容,以典型的工作任务为载体设计教学项目,依托校内外实训基地的仿真或真实环境,增强学生的直观体验,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加强对学生实践操作能力的培养。通过金融实训中心的建设,重组教学环境、重设课堂氛围、重设教学评价等,重构课堂教学,全方位改造原有教学情境和场所,将课程教学设置在学做合一的实习实训场所,实训中心充分模拟职场环境、营造职场氛围,实现训练的仿真,教学的一体。以实训室为教学场地,开放课堂,以专题培训的方式请学生走出教室,将操作性很强,如银行柜台业务、产品营销业务、客户服务业务、证券经纪业务、现场查勘业务等,转移到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校外实习基地实地上课,教学做一体化,实现学习和工作零距离结合,切实做到工学交替。 (六)校企合作开发课程。 使培养的人才能更吻合金融保险行业企业的需求,通过开展市场调研与邀请金融保险行业企业专家座谈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明确金融保险专业岗位职业能力,明确行业企业技术标准,课证融通,实现专业课程与职业标准的对接。并在此基础上,与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业务骨干携手共同开发建设商业银行综合柜台业务、商业银行信贷实务、金融产品营销、财产保险、人身保险、证券投资实务等6门专业优秀课程。在校企共建优秀课程的基础上,共同开发校企双向使用的项目化教学(培训)教材,教材内容选取金融企业真实业务,反映“理实一体、学做结合”的培养理念。 二、校企合作机制创新与实践的主要成效 通过全面校企合作,广泛搭建产学结合的职教平台,形成了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的紧密型合作办学体制机制,促进校企深度合作,推进办学模式的创新,增强办学活力。 (一)创新了人才培养。 根据建设行业特点,金融保险专业创新了“课证融通、工学交替、个性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在此模式下金融保险专业大力推进“双证书”制度,实现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的对接;校企合作发展,工学交替,实现专业教学要求与企业岗位技能要求对接;开展了分段式教学、仿真模拟实训和任务驱动等教学模式。 (二)课程建设与改革开放见成效。 为实现人才培养目标,提高学生职业竞争力,在充分听取和吸收行业企业专家意见,在对典型工作任务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确定必备的专业应用知识、职业优秀能力、职业主要素质,从而确定学习领域课程,构建了“学做结合、理实一体”的课程体系。同时,加强了课程开发与建设力度,与行业企业人员,共同开展课程建设,成果有省级精品课和院级精品课、优质课、达标课等。 (三)教师素质得到提高。 利用校企合作平台,按照“能工巧匠进课堂”的要求,初步建立起一支职称、学历、双师、专兼结构合理,教学能力、专业能力、实践能力、职业教育研究能力等全面发展的“双师型”专业教学团队。 (四)实训基地建设多样化。 为加强教师和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本着建设主体多元化的原则,多渠道、多形式筹措资金,遵循“校内建企、企内建校”的思想,充分利用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资源和紫金保险学院优势,整合校内外资源,组建了多模式的校内外生产性实训基地和学习性实训基地。如与紫金保险合作建成保险仿真实训室、与工商银行合作建成银行仿真实训室;在紫金保险、海通证券设立驻企工作站等。 作者:张晓华 单位: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金融保险论文:高职金融保险论文 一、3243课程开发模式 3243课程开发模式是一种新的课程开发模式。该模式基于行业分析,以工作过程为导向,将专业市场需求、职业岗位群工作要求、具体教学内容、教学情境有机地联系在一起。该模式基于职业分析,开发的课程体系与课程内容符合国家相关职业标准。它基于任务分析,设计具体教学任务,实现“教学做”一体,落实能力培养。 (一)三个阶段 通过行业企业调研,确定本专业毕业生毕业后从事的岗位群,明确专业人才培养定位,进而确定以能力为本位、基于工作过程导向的3243课程开发模式。专业课程开发是整个模式的优秀部分,这是落实就业岗位与课程内容相结合的实质性阶段。此阶段必须解决设置什么样的课程、选取什么样的载体、如何优化课程内容、如何确定课程标准、如何开发学习情境、如何实施课程教学、如何进行教学评价等问题。这个阶段要系统设计学生从入学到走上工作岗位,在校期间每一学期的教学计划、教学内容、教学设计、课程改革实施步骤等,要统筹规划,处理好课程与课程之间的前后联系。 (二)二个步骤 在经论证的人才培养模式框架指导下,以就业为导向,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目的,调整优化通识课程、第二课堂的内容。在第二课堂内容的选取上,考虑学生专业知识的延伸和创新意识的培养,发挥学生特长。完成以上二个步骤就形成了课程体系的基本框架,确定了最终的金融保险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三)四个环节 行业企业专家围绕工作岗位,参照相关职业资格标准,将每一个具体工作任务所需的专业知识与技能进行分解细化。然后,由课程教学团队和行业企业人员,共同梳理、归类、整合职业行动能力,选择合适的载体,形成行动领域与学习领域。紧接着,分析这些行动领域和学习领域是否涵盖了本专业岗位群的所有工作任务,判断学生经过三年学习在掌握这些职业行动能力后,是否能胜任具体岗位的工作任务。即对课程体系的科学性、合理性、适用性、可行性提出合理化的修改意见。然后对典型工作任务进行一一分解,对每个对应的典型工作任务和完成任务所需的知识进行分析细化。即确定学习目标、学习内容、学习方法和教学评价等。 (四)三个转换 第一个转换:从工作任务到行动领域的转换。按照职业能力的形成规律,由高到低,自顶向下,进行具体任务分析,逆向归纳形成特定工作岗位的具体行动领域。第二个转换:从行动领域到学习领域的转换。由简单到复杂,由低层到高层,对行动领域进行教学论加工,由此构建完成该专业课程的基本框架体系。第三个转换:从学习领域到学习情境的转换。学习领域包括了实现培养目标的全部学习任务,学习领域通过学习情境使其具体化。学习领域的设计过程,其基础是工作过程,其内容必须与职业紧密相关,然后依此进行具体的学习情境设计。各专业课程在创设、呈现学习情境时,要有利于学生认知和职业能力的培养。 二、课程设置与教学设计 (一)课程设置 针对职业方向课程,按照工作过程和职业能力要求,形成具体的行动领域和学习领域。 一是通识基础领域,包括: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思想品德与法律基础,体育,经济数学,保险应用文写作,保险基础英语等。 二是专业基础领域,包括保险学原理、金融基础、保险经济学、保险会计、金融法规、金融礼仪等。 三是职业方向领域,主要包括金融风险管理、保险实务(人身保险、财产保险)、个人理财、金融保险企业经营、证券投资分析、点钞计算技术、商业银行综合柜台业务、保险营销实务等。 四是第二课堂课程模块,包括:心理健康教育、职业生涯规划、演讲与口才、保险职业道德、艺术欣赏、保险讲师与组训技巧等。 五是实践实训课程模块,包括:认知实习、专业综合实训、顶岗实习、社会调查等多项内容。在课程结构上,保证理论够用,注重学生专业优秀能力、岗位技能、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 (二)教学设计 对于职业方向课程,按照本课程所对应的岗位工作内容确定具体教学内容———即根据实际业务的工作项目确定教学项目;按照完成岗位工作任务的过程确定学习任务;按照实际工作中具体从业人员的业务工作场景设置教学场景———课堂教学通过场景训练、角色模拟等,来确定学生的学习掌握情况。由此做到工学结合,同时将职业标准融入教学要求,使得课程培养与岗位要求完全对接。 三、教学成效 3243的课程开发模式将教学过程与工作过程融为一体,强调职业工作的整体性,强调将迁移能力、社会能力和专业能力的培养融为一体,以能力为主线,系统化设计专业课程内容结构,实现了对学生职业素养的系统化培养。在课程开发的过程中,每门课程的教学团队的每一个成员都要树立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开发理念,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任务分析能力、教学设计能力。 作者:蔡友莉魏良庆单位:重庆科创职业学院 金融保险论文:金融保险专业教学改革设计论文 北京经贸职业学院金融保险专业———“江泰班”是由教育部牵头的校企合作项目,校企双方的教育教学目标是:培养一批能满足保险行业企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应用型金融保险专业人才。针对企业工作过程进行金融保险专业教学改革设计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必经之路。江泰公司将学院选为首批入围8所合作试点院校中教学改革试点,期望起到引领示范作用。现从基于工作过程的金融保险专业(保险经纪方向)教学改革设计思路着手来谈谈本专业教改实践的主要做法。 一、基于工作过程的专业教学改革设计思路 (一)对金融保险行业企业进行调研,确定目标岗位(群)及工作任务。在构建新教学模式前,深入江泰及其他25家金融保险行业企业、12所金融保险及相关专业的高校开展系统化调研,通过考察、座谈、研讨等,确定金融保险(保险经纪方向)专业岗位群如下:保险经纪公司:市场开发、保险方案、设计、保险销售、保险采购、客户服务、风险管理、项目管理(主要职责任务包括:客户信息收集,保险方案设计,保险采购招投标,协助投保、出单,协助查勘定损、索赔,保险经纪营销管理,客户服务,单证案件管理、风险管理咨询、保险经纪项目管理、理财规划);保险及保险中介公司:相关专业技术岗位(主要职责任务:相关专业岗位);社会保障部门: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主要职责任务:社会保险基本业务开展)。 (二)保险经纪职业及工作过程描述。保险经纪是指受投保人委托,基于投保人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单位。保险经纪的服务总流程及主要工作流程如下:走进客户,收集信息;风险管理,防灾防损;拟定投保方案,进行保险采购,协助办理投保手续;协助客户索赔。 1.保险安排工作流程。投保人委托保险经纪投保———保险经纪为投保人进行风险评估———设计保险方案———确认保险方案———保险经纪向保险人询价———投保。 2.协助索赔工作流程。投保人出险通知保险经纪———保险经纪迅速通知保险人———保险经纪协助保险人现场查勘———保险经纪索赔———保险人最终赔款。 3.保险经纪其他服务。调查分析风险———提出防灾防损建议———密切关注风险变化———风险转移、化解的建议。(三)根据保险经纪公司工作流程要求,提炼出保险经纪需掌握的知识内容及应达到的教学目标。保险经纪工作总流程同上;知识目标:保险基础知识,保险营销知识,客户管理方法———风险管理知识———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各险种知识———保险采购知识、保险理赔知识;教学目标:掌握保险基础知识,能进行客户开拓———掌握风险管理知识,能进行风险分析,提出保障方案;与客户沟通能力———掌握财产险、人身险各险种知识,能够制定投保方案并进行保险采购; 二、基于工作过程的金融保险专业教改实践 从金融保险专业学生的学情出发,结合江泰及行业岗位(群)优秀能力素质标准,融行业企业职业技术标准和职业资格标准为一体,设计金融保险专业课程教学内容;以就业导向、职业能力为依据进行金融保险专业教学整体改造;以专业优秀课程为切入点,实施项目化任务驱动式教改。 (一)将提高职业技能定为金融保险教改优秀,制定本专业教学标准。将校企合作,教科研一体,工学结合的教改思路落到实处,提出与江泰公司目标共定、课程共建、学生共育、基地共建、师资共培、就业共导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培养路径。针对学生特性,将关键专业技能训练作为课堂教学的主要内容,循环训练。理论教学以“必需,够用”为度精讲重点、难点、疑点;同时渗透道德、礼仪、安全、健康、法律等基本素养的有关内容来培养学生综合素质。 (二)开发“基于工作流程”的课程体系,加强专业技能基本平台建设。协同江泰公司精选基于工作过程9门主干优秀课程(《保险市场》、《保险产品解读》、《保险销售实务》、《保险采购实务》、《保险经纪服务》、《风险识别》、《合规与道德》、《保险经纪公司经营管理》、《保险项目管理》)和专业实训、顶岗实习等构建以综合素质为基础,以能力培养为重点,适应新经济新常态社会发展及学生个性发展需要的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本专业课程体系。为拓展学生专业方向,特聘请校内外企业行业及教育专家开展专题讲座,开拓学生视野。重点从基本素质、专业技能、专题讲座三方面将理论融于工作过程。 (三)在教学组织和教学方法上,运用项目化任务驱动教学法引导学生主动探究学习;将基于工作过程的金融保险专业教学改革设计落到实处。为达到提高学生职业能力的目的,采用项目化任务驱动教学法引导学生主动探究学习,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课堂参与性。任务驱动是基于探究性学习和协作学习间以学生为主体,老师充当组织者和引导者兼咨询顾问的一种新型教学模式。师生角色转换有利于将职业课程优秀知识转变为学生想要得到的生动有趣的学习内容,是一种有效激发学生内心强力学习动机,利于真正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学习激情和动手能力,增强青年学生独立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的现代教学方法,尤其适用于基于工作过程、实践性强的优秀专业课程教学。为了培养学生本专业实际操作能力,一改传统满堂灌少互动的授课方式,同时创新性地采用全程考核的方式是“拉动”和“推动”学生学习的有机整合,目前效果较好。将任务驱动教学法引入本专业优秀课程教学中,采取“边用边学边练”的方式将优秀理论融于实践教学,通过“展示项目任务”、“解构项目任务”、“练习项目任务”,使学生在教师设置的“保险经纪服务”“保险安排”“协助索赔”等虚拟情境和任务项目中接受实训。教师将所要学习的本专业优秀知识点隐含在经纪服务、核保制单、索赔等工作任务中,学生对老师布置的任务分组讨论后在教师的指导下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最后通过任务的完成来实现对所学知识的构建。这里所指的任务是指在经纪服务、核保制单、索赔等高度仿真工作环境下,通过运用金融保险专业的各种知识及操作技能来完成特定目标的过程。 (四)建设第二课堂,培养学生适应能力。特设金融保险学科带头人和双班主任(专职班主任和专业班主任),为有效开展第二课堂活动奠定了基础。如课前三分钟演讲、教学园地设计、每月金融保险大厅展板设计、课后实训、校际交流、公司考察见习、顶岗实习、技能竞赛等,有效将学生课堂活动与优秀课程、选修课程的学习有机地结合起来,共同构成“江泰班”涵盖素质和职业能力的整体课程体系和教学新模式。发动骨干学生力量,组建多种形式的第二课堂,以传帮带形式培养学生社会适应能力。 (五)改革考试方法,建立创新的评价体系。将单纯以理论考试成绩为主改为融综合测评、多方评价、多证考核相结合的全程评价方式;尝试推行以赛代考、强化实训实习考核;鼓励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社会实践;鼓励学生选修其它专业课程,掌握多门技能,参加技能实践。运用全程评价体系,能够充分调动各类型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他们能根据自己个性特长,充分展露自己的才华,提升自信心。综上所述,基于工作过程的金融保险专业教学改革设计是一个长期的,不断实践、修正的过程,校企双方密切合作,及时沟通解决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根据企业要求与学院学生学情,及时调整教学设计,因材施教,最大限度满足金融保险行业企业用人需求,实现现代职业教育“高素质、高技能、应用型”高级人才的人才培养和教学目标,实现校、业、生和社会多方共赢。 作者:徐诚 周玉芬 李海霞 单位:北京经贸职业学院 金融保险论文:高职教育金融保险专业建设论文 内容摘要:本文就北京经贸职业学院金融保险特色专业建设的进程和现状,结合我国新经济新常态下本行业专业人才需求特点,探讨分析本专业建设取得的可喜成就与尚存的主要问题,提出从构建人才培养模式入手,完善课程体系,改革考试考核方法,科学整合传统多元化教学方法和微课慕课等现代化教学手段,建设线上线下课程体系及扩延企业实习等实训实践教学,完善金融保险特色专业体系建设。 关键词:金融保险;实训实践;专业建设 金融保险专业旨在培养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现代金融、保险、理财、证券等方面知识;能够综合运用各种金融保险工具,解决金融保险业务操作问题,在保险、保险中介、证券、银行、风险投资等金融机构及企事业单位从事金融、保险、风险管理等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一、金融保险专业建设的现状 北京经贸职业学院金融保险专业自2013年开设以来,与合作企业江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创设了校企联合教科研团队,对该专业建设倾注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使该专业办学条件得到良好发展,特别是在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建设、教科研融合的专业建设、课程体系及师资队伍建设、专业教改等方面已形成了一定优势。 (一)已建成具有实质性内涵的校外实训基地。自学院入围并获批首批教育部校企合作项目,于2013年与江泰正式签署了为期5年的校企合作协议,建成了具有师资培训、共编教材、联合教科研;企业考察、见习、专家讲座;学生岗前集训、顶岗实习、就业等实质性内涵的校外实训基地。 (二)与江泰共建了融教科研为一体的本专业建设队伍。2012年学院携手江泰一线员工探索以本专业建设为优秀的人才培养目标和高素质高技能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2013年获批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方案研究市级课题。3年来,学院协同江泰及相关院校,大胆探索创新,有效推进“三对接”实践;制定了以金融保险专业建设为优秀的2014创新版人才培养方案。并根据本行业最新竞争态势变化和江泰“走出去”国际化战略目标,修订成2015版人才培养方案和专业建设规划。通过新媒体投票,位居榜首;本专业教科研团队于2015年摘得了北京市民办教育“园丁奖”桂冠。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提升了师资力量。通过与江泰及有关院校师资共享及对内培训深造培养,形成了一支高素质专业师资队伍,在教学一线和科研领域均取得了瞩目成绩。在校内外说课微课比赛中,曾荣获2次一等奖、1次二等奖、三等奖和优胜奖若干。通过参编9本教材、编写校本实训指导书及应用、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方案科研立项执行及校内外其他科研项目立项结项系列活动和企业实践培训,教师教科研能力得到提升,师资队伍结构得到优化。鼓励中青年教师深造,目前本专业专职教师均为硕士生,1位教师为在读博士;富有教科研经验和企业工作经验的教师均为双师双语国际化高端人才。本专业还制定了切合可行的教科研规划,鼓励教师“以教学带科研,以科研促教学”。现共取得市级科研成果2项;发表学术论文11篇;编写教材3本;参编教材9本。获院级奖励证书12件,市级奖励证书2件。这一切表明,本专业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学历水平及教科研水准均大大提升,为学院专业建设规划落实奠定了稳固的基石。 (四)已建成系统化的专业课程体系,并取得一批成果。在30年相关课程体系建设经验积累沉淀的基础上,经过近3年校企合作环境下的知识创新管理和乘数倍增式努力,特别是对本专业岗位群人力资源市场需求调研及江泰工作任务岗位需求探讨后,加强了专业课程建设的系统性、应用性和综合性,本专业建设无论是宏观层面的建设规划、教学标准、9门优秀课程遴选和教材编写、相关课程体系改革及教学大纲还是微观层面的多媒体课件创新、线上线下课程体系构建等专业建设方面均取得了进展,确保了本专业建设规划能落到实处。 (五)围绕本专业特色建设,构建了以职业能力为优秀技能培养为主线,注重学生素质培养的校企全程考核模式。本专业在专业特色建设实践过程中,着力推行因材施教,已形成基于工作流程以职业能力为优秀以技能培养为主线注重学生素质培养的教学模式;大力推进“以赛代考”,协同企业顶岗实习,全程考核。如每日学生课前5分钟专题演讲;每月专业主题班会例会等。充分利用学院系双师双语型教师工作经验丰富的优势,在专业理论教学中渗透工作流程和双语教学;同时聘请校外专家及江泰不同层级的管理者和一线人员参与教学改革与专业建设实践中,这一举措在构建以实训教学为中心的课堂活动、课内实训、企业考察见习、顶岗实习等专业建设方面在同行起到了领先辐射作用,促成本专业教学质量稳步提高。2013级本专业毕业生51人,除继续升本和创业成功的同学外,其余均已通过了江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的面试优选岗前专业汇报,自2016年4月份始奔赴江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顶岗实习。目前均获企业优评。 二、金融保险专业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实训基地少,缺乏实训模拟操作软件。受制于实训基地有限以及尚缺少实训模拟操作软件、社会观念的误解曲解和生源争夺战愈演愈烈等方面的因素,目前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成果难以规模化推进。在学生职业能力的形成中居于重要地位的课内实训软件亟待投资解决。 (二)校企合作,人才共育“双证双语”机制有待进一步深化完善。高职金融保险专业教育是为培养本行业企业需求的一线高技能应用型人才的现代新型教育。为配合江泰“走出去”国际化战略目标,本专业建设有必要深化校企合作,扩延人才共育长效机制的广度和深度;校企联手进行职业技能考证。 三、促进金融保险专业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充分利用学院现有实训室硬件设施,加大实训软件投资。学院继续协同行业企业加大对本专业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尝试建立多处校外实训实习基地,拓宽实习实训领域。学院作为具有三十多年办学历史的高职院校并不具备与世界500强企业的合作优势。未来合作企业的选择上,可选择一些发展情况良好合作意愿较高的中小企业,寻求合作空间。在现有教科研软实力及实训室硬件设施基础上,积极申报本专业建设民办教育促进项目,力争取得国家财政经费支持,购置本专业实训软件,以利于进一步提升本专业建设实力和水准。 (二)尝试构建以实训为中心的教学课程体系,进一步完善金融保险专业建设体系。高职院校的出路在于拓宽思路,加强与企业的合作依存度,通过提升师资队伍的科研、社会服务能力,持续建立吸引企业与学院合作的动力和内涵。行业企业也应放长眼光,将学生培养、人才储备作为自身的社会责任及企业长远发展的生产必备资源投资。目前亟待江泰全方位参与构建以行业企业需求为标准的“一个优秀”、“三个层次”、“五个模块”(课内实训、综合技能实训、专业见习、顶岗实习及社会实践)双语型实践教学课程体系。教师在具体教学手段方法上开启理论实践混合实训模式、强化单元实训模式,增加全程实训模式。在教学实践中,融传统多元化教学与微课慕课等现代化教学方式为一体,激发学生主动学习的驱动力。通过校企全程教学考核方法和手段让学生掌握更多的实战能力。要实现本专业人才校企无缝对接,亟待企业投入更多时间、人力、财力、物力。 (三)校企联手进行职业技能考证训练。本专业有两个主要职业资格证书:证券从业资格和保险人资格。考证内容分散在本专业课中。为协助学生顺利取证,除了将考试内容在现有课程中重点训练外,可尝试将江泰和行业培训师们请进来或与相关机构合作,让江泰班的学生应用模拟考证系统进行适应性训练。这一切均需江泰和学院管理决策层重视并予政策倾斜和人、财、物上适当支持。 作者:周玉芬 杨欣鑫 单位:北京经贸职业学院 金融保险论文:高职学生金融保险毕业论文 一、“关键能力”培养的必要性 1972年德国的梅腾斯Mertens首先提出“关键能力”概念,并于1974年进一步将“关键能力(Schlucssclkompe-tenz)”定义为:关键能力是那些与一定的专业实际技能不直接相关的知识、能力和技能,它更是在各种不同场合和职责情况下作出判断选择的能力,胜任人生生涯中不可预见各种变化的能力。[1]目前一般认为,关键能力包括社会能力与方法能力,二者与专业能力共同构成综合职业能力。新加坡特许科技学院院长李德威在哈尔滨举办的国际职业教育论坛上提出:“面向全球的职业教育,要培养符合现代化要求的职业人才。这种人才不仅表现在掌握企业所要求的职业技能,更重要的是要具备正确的价值取向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我们称之为‘关键能力’”。教育部在2006年16号文件指出,要“教育学生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提高学习能力,学会交流沟通和团队协作,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并在办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中要求测评学生的“自我学习、信息处理、语言文字表达和合作协调能力”。同时,在教育部与其他部委的相关文件中也一再强调学生及职业人士的职业优秀能力,即关键能力的重要性。加强关键能力的培养,不仅是当代国际职业教育与人力资源开发的主流趋势,还是国家倡导的能力本位的有效载体,也是提高高等职业教育质量的重要途径,更是增强毕业生就业竞争力的关键措施。 二、提高“关键能力”的途径 1.巩固专业思想,坚定信念。前些年,保险行业虽然人才需求量大,但需求短视,需要的是“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外勤员工。人才缺口巨大而员工供应不足,造成保险业进入门槛过低,外勤员工整体素质不高且缺乏专业知识,导致人们对商业保险的评价不好,行业社会形象大打折扣。高职金融保险专业招收的是“四批二”的学生,大部分来自郊县和农村,对保险行业缺乏认识。保险业是21世纪的“朝阳产业”,发展前景广阔。党中央和国务院对保险教育工作非常重视,2006年《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将保险教育纳入中小学课程,发挥新闻媒体的正面宣传和引导作用,普及保险知识,提高全民风险和保险意识”。如今,《保险伴我一生》知识读本已出现在中学课堂上,为造就具有较强保险意识的公民奠定了基础。而以房养老政策、银行倒闭政策、国家将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学历要求提高至大专等举措,均为金融保险专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契机。中国保险市场的迅猛扩张为保险公司对大专及大专以上人才的需求注入了活力。因此,新生入校要做好以下两件事:第一,必须对学生进行金融保险专业思想教育,使之初步认识保险,了解保险的意义和功用;第二,帮助学生制定职业规划,使之明确奋斗目标。学生除了明确学习知识的目标,还要明确“与人交流、沟通、分析与解决问题”等综合素质方面的目标,即在校期间努力培养关键能力,以提高毕业后的就业竞争力和职业发展能力。 2.构建“关键能力”培养的内容与方式。在传统的专业课程教学中,教师的任务就是按照学科体系讲授基本知识、方法和原理,帮助学生弄懂重点与难点。但在高职教学中,对教师的要求很高,必须从教学内容与方法的选择、教学设计与实施、教学过程的组织等方面加强专门技能与职业优秀能力的整体设计,使学生在学习专业知识及专门技能的同时得到关键能力的训练。因此,专业教学团队首先应依据岗位任职要求与行业企业共同确定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规格及优秀能力,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开发专业课程,做到专业与产业(岗位)对接。教师应根据保险实务优选教学内容,融入保险从业资格证考核的内容,做到教学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以学生为主体,以工学结合为切入点,以行动导向的任务驱动教学模式为主,以实际保险工作任务为驱动,围绕保险工作岗位有针对性地采用案例教学、情景教学、角色体验等教学方法,做到教学过程与工作过程对接。强化对学生关键能力的训练,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笔者承担的是金融保险专业课程的教学工作,结合实践将教学内容分为3个模块:第一块是理论知识,第二块是素质培养,第三块是保险实务。在教学中,笔者采用分组教学法,学生可在教师的指导下,通过小组探究互助、合作与交流共同完成学习任务。同时,让学生在学习理论知识的同时渗透素质培养,按6个模块“与人交流、与人合作、信息处理、数字应用、解决问题、自我提高”实施,分别是职业优秀能力全国统一测评大纲八项职业优秀能力的前6个。[2]针对高职保险专业生源的实际情况,从学生开口说话开始进行关键能力训练。例如,安排学生根据案例表演小品,以培养合作意识;给学生布置收集保险公司招聘信息的任务,以了解保险业、保险公司的状况;要求学生会运用PPT宣讲、会从网上选择每周经济新闻、分享自己感兴趣的事物等。在开放式的教学过程中,学生既能发挥创造力,又可提升思维,经常有创新带给大家欢乐和启迪。在保险实务的教学过程中,笔者经常采用案例教学,吸引学生积极参与互动。特别是与现实生活联系密切的教学章节,如《人寿与健康保险》中讲到具体的险种,可邀请保险公司的兼职教师参与教学,介绍最新的险种;也可邀请保险公司的专家来校开展讲座或组织学生到企业参观;还可安排学生在大一下学期参与保险从业资格证考试,并在业余时间跟岗,为逐步实现毕业与就业零距离对接做好准备。 3.课外“关键能力”培养。关键能力可分为基础优秀能力(职业沟通、团队合作、自我管理)、拓展优秀能力(解决问题、信息处理、创新创业)、延伸优秀能力(领导力、执行力、个人与团队管理、礼仪训练、五常管理、心理平衡……)三部分。[3](1)结合保险工作的特点。保险业的大部分岗位,如保险营销、金融机构客服专员、理财经理等都属于服务产业,工作对象是动态、有思维和行为的人,而且每个顾客之间存在较大差异,因而这项工作的特点是具有服务性、双赢性,还充满了竞争性。工作技能通过知识素质的应用灵活程度、客户的满意度和工作绩效等来衡量。学生关键能力的培养应从入校之初着手,派专业负责人和骨干教师担任新生的班主任,专门负责专业指导,并与辅导员一起负责学生关键能力的培养。(2)开展职业规划讲座。通过讲座,让学生明确专业思想和培养目标,了解将来工作的职业范围,以及需要具备的职业能力、毕业要求等。在校时间短暂,刚入校就应考虑就业和可持续发展,并做出职业规划。(3)军训是培养新生关键能力的途径之一。关键能力中的五常管理(常清理、常整顿、常清洁、常维持、常自律)、团队合作、执行力,可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4)每个学生轮流负责一个岗位,鼓励学生参加学院(或学校)学生会、团委、社团的干部竞选。通过这一途径,培养学生的责任感、沟通协调能力,以及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组织力、领导力等,让学生认识到孤掌难鸣的道理,学会与人合作,发挥团队力量。培养学生正确的思维方式,使学生形成阳光开朗、积极向上、不怕挫折的性格和良好的心理素质。(5)积极参与课堂以外的实践活动,培养职业优秀能力。例如,到社区宣传保险知识、勤工俭学等,学生在实践活动中,不仅增加了社会经验,还能够培养自律、自控能力和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此外,还可通过参与学校社团(如足协,书法协会、摄影协会、戏曲协会、舞蹈班)、“青协”、各种职业技能大赛(如商务礼仪大赛、创业规划大赛、保险知识比赛、演讲比赛、辩论赛等)、假期社会实践等途径,培养交流能力及团队协作精神等关键能力。 4.校企合作,培养“关键能力”。与行业共同构建以培养学生职业能力为主线的课程体系,其中关键能力培养贯穿于保险专业课程体系的素质与通识课程、专业课程和行业定向拓展课程,也贯穿于以实验、校内外实习实训、课程设计、课程论文、专业综合能力实践(含毕业设计、顶岗实习报告)等为主导的实践教学体系。武汉城市职业学院金融保险专业采用“岗、证、课相融通,通过与保险公司建立职业教育集团共同培养”的人才培养模式,体现了工学结合的特点。为了实现高职保险专业人才培养与企业岗位需求的有机对接,该专业不仅和企业合作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合作开发专业优秀课程和实训课程,而且让企业介入学生的职业规划、见习、社会实践、校内外实习实训、跟岗、顶岗等教学全过程,初步实现了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校企合作提高了学生的专业能力,培养了学生的“关键能力”,学校和企业共同培养“具有较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经过不断探索和实践,高职金融保险专业的人才培养逐渐形成特色。该专业将对高职金融保险专业人才培养与企业岗位需求对接进行进一步的探究,为保险界输送高素质人才,因为为行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 作者:皇甫红琴工作单位:武汉城市职业学院 金融保险论文:金融保险专业建设的现状及发展论文 摘要:针对目前我院金融保险专业建设的现状,结合金融保险专业人才培养特点和要求,分析了我系该专业建设取得的成就与存在问题,认为问题主要集中表现为:教学改革方面存在欠缺,缺乏有效的校企合作机制,对科研的不重视导致科研力量薄弱。针对问题提出要重点从构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体系及其内容,改革考试方法,建设第二课堂等方面完善新的专业体系建设。 关键词:金融保险;实训基地;培养模式 金融保险专业旨在培养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现代金融、保险、理财、证券等方面知识;能够综合运用各种金融工具,解决金融实务问题,并能够从事银行信贷管理、公司和个人理财、证券投资、银行风险管理、保险业务等工作;能够在保险公司、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等从事金融、保险、财务管理的专门人才。在具体人才培养实施方案中,结合职业技术院校学生层次特点,本专业注重培养学生扎实的保险理论基础和实务应用能力、金融基本理论和交易技巧,并注重培养学生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技能操作与应用能力。要求毕业生考取英语、计算机、保险人等相关资格证书;掌握保险知识现代金融知识和金融业务操作技能,具备风险意识;具有敬业精神和行业所需的综合素质;了解国家有关经济、保险、金融方面的政策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和人文素养,能熟练处理业务。鉴于此,笔者认为应针对我校实际情况,进一步调整、完善金融保险专业的理论与实践教学体系。 一、金融保险专业建设概况 金融保险专业自开设以来,学校对该专业建设与改革倾注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使该专业的办学条件得到良好发展,专业优势明显,特别是在基础管理、师资队伍、教学设施、等方面形成了一定优势。 (一)形成较为系统的课程建设体系,并取得一批成果 我系金融保险专业教学坚持“适应发展、积极探索、适时改革、不断进取”的原则,大力推进教学方法改革、教学课程改革,加强课程建设的整体性和综合性,突出实际效果。主要措施有:在教学研究上狠抓基础环节,积极开展教研活动,坚持每周都搞,每个人都搞,并形成阶段性经验积极进行推广。重视理论教学中的实践能力培养,坚持以课程建设为突破口,聘请校外专家参与教学改革与课程建设革新方案,把课程建设的与时具进性作为教学改革的重点。目前在金融保险专业中,遴选7门课程作为重点课程,即《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社会保险》、《人寿保险》、《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证券投资学》、《保险概论》。经过几年的努力,金融保险专业在教学大纲、多媒体课件、简易网络课程、试题库、习题集建设方面取得了扎实有效的进展,同时在每学期的学生评教活动中,保险、证券、经济法、金融方面的专职教师都得到学生高度认可与好评。 (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实现了师资力量提升 近两年通过对外引进,补充了师资新力量,这些年轻老师通过努力,在教学一线取得了瞩目的成绩。此外,在已有师资基础上深挖现有潜力,采取灵活的方式对教师实施能力提升和结构优化,建立与校外专家的定期讨论和研讨制度,不断完善教学中的技能与技巧。鼓励中青年教师进修深造,目前金融保险专业的专职教师中已有5名教师考上了研究生或研究生已毕业,大大提高了师资队伍的整体专业素质和学历水平。 (三)注重学生能力培养,专业教学成果丰硕 几年以来我系金融保险专业教学质量稳步提高,这一成果得益于长期不懈地重视教学工作和学生能力培养。在日常教学中,每一位老师注重学生实际技能的培养,采用案例教学、技能培训教学、实践观摩教学、多媒体教学等方法措施,积极培养和调动学生学习的热情与主动性;重视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鼓励并支持学生在课余时间参与和专业相关的社会实践。不同学科或同一学科的老师在同一学期、不同学期间相互听课,取长补短,以提高彼此的教学水平与技巧。通过这些努力和付出,培养的学生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效果。04级金融保险专业毕业生55人,考取保险人资格证书的比率为98.1%,就业率达到100%。05级金融保险专业学生考取保险人资格证书的比率为100%,06级保险人资格考试一次通过率达到93.8%。此外,部分学生参与全国股票大赛,取得二等奖。本专业还制定了切合实际的科研规划,鼓励教师“以教学带科研,以科研促教学”,近年来,共取得省市级科研成果3项,发表学术论文13篇,其中优秀论文7篇。获院级奖励证书15件,市级奖励证书3件。 (四)建立了实习实训基地,形成了能力和素质并重的人才培养模式 经过努力,金融保险专业与大唐联合保险公司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这为学生参与实践提供了良好的实习机会。每一届学生都可以根据开设专业的具体进展情况,分不同阶段在实训基地进行实习,具体内容由实训基地人员进行统一安排。实践活动结束后,学生针对实习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总结,以便于在随后的学习中弥补不足。在三年培养中,注重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良好的综合素质,包括创新能力、综合能力、实践能力、创业能力和合作能力,并将这一理念贯穿于学生实训实践中,与实训基地人员共同打造学生成长的平台。 二、专业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金融保险专业建设在取得一系列成绩的同时,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在教学改革方面的欠缺 受制于实训基地的支持不足(实训基地太少)以及教师观念、社会观念等方面的因素,目前产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难以真正推行和取得实质性的突破,教育教学改革完善的同时没有取得重大进展,难以形成有别于其他同类职业教育的鲜明特色。 (二)缺乏有效的校企合作机制 高职教育是面向生产、管理、经营、服务第一线培养技术应用型人才的教育,是以就业为导向的教育。这就决定了高职教育必须走产学结合之路,专业建设也必须强化校企合作。然而到目前为止,我们专业尚未真正形成校企互赢的合作机制。虽然建立了实习基地,但也存在很大的局限性,如很多同学反映实习时间太短,无法掌握更多的业务流程。 (三)对科研的不重视导致科研力量薄弱 由于职业技术院校的教师在评职称中对是否承担或参与过科研项目并没有明确的要求,导致很多老师不重视科研项目,只重视发表学术论文,同时限于学校层次与激励不足问题,致使专门研究、专题研究比较少,老师们缺少内在动力,科研队伍难以发展壮大。 三、对策建议 针对上述基本状况与问题,为了进一步加快金融保险专业的发展,使之更适应社会对该专业的需求,笔者建议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完善教学体系。 (一)完善知识、能力和素质并重的人才培养模式 依据专业特点以及社会对金融保险人才的规格要求,在突出基本能力、岗位能力、应变能力等各种能力培养的同时,加强基础理论教学和应用。如: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建立多处校外实训实习基地,并拓宽实习实训领域和增加时间,让学生接受系统理论知识后,能够有充足的机会得到锻炼,而不仅仅单纯追求一种形式。在目前已有模式上探索新的有效方案,突出实践部分,注重实用性,与实践单位形成有效的沟通机制,依据需要随时调整培养方法和培养措施,使之具有针对性,让学生做到学有所用,学有所长。 (二)改革课程体系及其内容,优化课程结构 针对职业岗位特点实施教学计划,注重课程开发与教材建设的实用性和时效性,构建以综合素质为基础,以能力培养为重点,适应经济建设、社会进步、个性发展需要的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课程体系。根据学生不同年级的不同需要,制定多个人才培养方案和就业导向的人才培养办法。重点从基本素质、专业技能、专题讲座三方面将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在老师讲授中,理论以“必需,够用”为度,将一些不需用的课程内容加以削减;同时向学生传授道德、礼仪、安全、健康、法律等基本素质和修养的有关内容,以此来培养学生综合素质。针对我系职专层次的学生加强专业技能基本平台建设,包括主干优秀课程和专业实训、实习等内容。在此基础上,聘请校内外专家开展为加深或拓展专业方向为目标的专题讲座,开拓学生视野。 (三)改革考试方法,建立创新的评价体系 从改革考试制度入手,继续完善对学生学习效果检验的评价体系。我们可以尝试如下做法:一是文化课抽查考核必须掌握的内容,专业课强化实践考试;二是取消单纯以考试成绩为主的评价方式,改为考试与综合测评、多元评价、多证考核相结合的评价方式;三是实行弹性学制,鼓励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或利用课余时间参与实践,半工半读;鼓励学生选修其它专业课程,掌握多门技能,参加技能实践。在新的评价体系中,应能够充分调动各类型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他们能根据自己个性特长,充分展露自己的才华。 (四)建设第二课堂,培养学生适应能力 通过开展第二课堂活动和各项资格培训,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职业适应能力。将学生活动与优秀课程、潜在课程的学习有机地结合起来,共同构成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整体课程体系。发动骨干学生力量,组建多种形式的第二课堂,以传帮带形式培养学生自适应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五)充分发挥各方力量,扩充实习实训平台 积极发挥老师、学校和毕业生力量,通过多种途径和渠道建立有效的实践基地,如证券、金融基地,给学生提供多种技能的操作与应用平台。采购支持相关技能训练的应用软件,建立校内实验室和实训平台。 (六)重视科研,推行有效激励机制 鼓励老师在授课之余从事科研项目的研究,建立报酬机制,出台评聘结合办法,深入发掘和调动教师参与科研的积极性,奖励优秀成果。 金融保险论文:金融保险混业改革措施论文 摘要:近年来,金融保险混业成为理论界的焦点话题,并正在逐步演变为国内金融保险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现实条件。平行型金融保险控股公司是适合我国金融保险混业改革的目标模式。由于我国金融保险基础比较薄弱,在金融保险体制上应当选择积极稳妥地推进步骤。应继续保持金融保险分业经营的总体格局,在此基础上,逐步推动建立分业机构间战略联盟纽带,最终适度发展平行型金融保险控股公司。 关键词:金融保险混业;路径选择;需求刺激;供给推动 在金融保险改革发展逐步加快的总体背景下,混业话题也因国内外金融保险接轨的客观形势,正在逐渐演变为国内金融保险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现实条件。 一、金融保险混业的内涵 (一)金融保险混业的含义 金融保险分/混业是指金融保险业中机构与功能的关系及其对应状态,分业是机构发挥单一或部分金融保险功能,是机构与功能的一一对应关系,而混业是机构实现非单一金融保险功能,机构与功能多多对应,彼此交叉。 从覆盖的范围来看,金融保险混业需要从宽窄视角来区分:从狭义理解,金融保险混业仅指银行业务与证券业务的分野;由广义考察,范围包括银行业务、证券业务、保险业务和信托业务等所有金融保险领域,而且还存在单一行业内的细分市场,通常探讨的金融保险分/混业一般基于广义的范畴。应当承认,在目前普遍通行的二级金融保险体系框架内,这一问题还应分为经营和监管两个层面,其中前者具体化为金融保险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的内容,后者则是指分业监管和统一监管的内容,两者在实践中也存在交叉的问题。 (二)混业现象的实质 从沿革和逻辑的角度来看,西方金融保险机构往往是在单一业务基础上成长起来的,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根本不存在多业经营的要求和可能性。但随着实力的增长和不断发展壮大,一些机构开始谋求突破单业限制和多元化经营,如此便提出了混业竞争的问题,从经营层面来看,混业是金融保险企业基于内部资源和外部环境状况在发展战略上选择突破的一种结果。在客观上,企业这种微观选择从整体上打破了传统行业的分工模式,使竞争由业内局部范围扩大至全部,通过资源重新配置、整体效率提升和金融保险功能的完善,促使金融保险结构不断向合理化和高级化方向演进。 混业是一种稳态还仅仅是一种过渡态?迄今对这一问题的研究主要分为两种观点:机构主义认为,机构和行业结构是稳定的,将分业解释为割地而治,混业则是对行业分工的突破,由此判断混业是未来金融保险发展的大趋势;功能主义认为,机构与行业划分是相对的和不稳定的,但金融保险基本功能是稳定的,从而行业性分工是动态的。从金融保险业发展来看,金融保险功能毫无疑问地存在从无到有、从单一到综合全面的一个过程,至今仍然在不断地发展和完善,而这一过程随着内外条件的变化可能呈现或缓或急的形态。当然,这种发展和完善并非对金融保险基本功能的否定和挑战,而是其意义的延伸和深化。由于金融保险业具有较普通行业平缓的平均成本曲线,混业无疑是大型机构成长的动力平台和理想环境,在技术上和实践中需要混业模式。因此,混业是经济金融保险发展到一定层次和阶段时机构持续成长的基本要求,是市场经济自然发展的结果,在逻辑上是稳态的。 按照经济学理论,专业化是提高经济活动效率的重要手段,在实践中主要通过社会分工来实现。在历史的早期,企业规模较小,往往成为社会分工的基层单位界限,而如今庞大的金融保险集团完全可以容纳承担实际分工职责的多个子单位,以此实现社会分工的专业化。由此可以推知,环境和组织变迁已经使社会分工的方式不断发生变化,分工由单一组织范围扩展至单一组织内部,终以混业方式来保持经济的专业化方向发展,即目标实现方式和形式的变化。 在现实中企业经营是在一定制度下进行的,这种制度是金融保险市场中多种利益动态博弈的选择结果。在制度选择和变迁路径方面,政府管制(理念、能力和政策)、市场结构和人文历史等因素在相当程度上影响制度结构安排,这可以解释不同阶段和不同国家在分混业制度和制度下内容的差异性。 二、金融保险混业的动因 作为一种经济现象,金融保险混业并非单一因素作用的产物,而是在西方特定经济背景下多种因素共同作用和相互影响的结果。 (一)经济思潮的变迁 在西方经济学界,历来存在着自由主义和国家干预主义两大经济思潮,前者祟尚自由经济原则,反对国家干预经济活动,在政策上要求自由地发展经济;后者信奉国家干预理论,在政策上要求国家对经济实行管理和干预、限制经济自由,这种思想差异在不同历史阶段、地域和产业有不同的表现。在历史上,两大思潮此起彼伏,交替主导着西方经济学界,并由此影响甚至决定了金融保险领域的重大变化。20世纪30年代以前,在经济自由主义占统治地位的时期,西方各国政府对金融保险业也基本奉行“不干预主义”,对金融保险业的有限管理相对宽松,金融保险业的经营活动和发展具有自由和自发的特征。伴随着经济大危机,国家干预主义思潮替代自由主义成为社会主流,在实践中各国陆续取消了自由金融保险制度,改辙为对金融保险业实行严厉的管制。以70年代末、80年代初英美大选、信奉新型自由经营论的政党执政为标志,经济自由主义重新走红西方经济学界,并延续至今。在这种思潮的引领下,金融保险自由化呼声逐渐高涨,金融保险创新或通过当局主动改制、或通过事后默认的方式发生发展起来。这正是金融保险混业再现的基本理论背景。 (二)需求刺激和供给推动 在需求方面,刺激金融保险混业的因素在于:现代商品经济迅猛发展,交换关系和金融保险关系日益复杂并渗透于全部经济生活。尤其是经济货币化向金融化发展以后,新的金融保险需求不断涌现出来,包括新的资金来源、资产的流动性、经营的安全性以及分散风险等。这些新的或更高程度的要求,对于金融保险业来说,既是一种挑战,又是一种潜在的发展机遇。因为每一种新的需求都意味着潜在的市场从而潜在的利益。在这种背景下,受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的驱动、分散风险的要求以及全球竞争的压力,金融保险业迫切需要通过创新,包括经营领域的多元化来提高竞争力和开拓新的发展空间。 从供给方面看,促进金融保险混业的因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监管理念从传统的安全性和社会性转向兼顾效率优先,监管制度和技术逐渐健全,监管经验日益丰富,宏观风险的预测技术不断完善,国际范围内监管合作得以加强,成为混业制度供给的背景因素。二是以计算机和互联网为特征的新技术革命在相当程度上降低了金融保险通讯和数据处理成本,提高了金融保险管理技术开发和信息传播的效率。与此相关联,金融工程技术和金融衍生工具蓬勃发展,为金融保险机构控制多元化经营风险提供了技术性手段和基础。三是世界经济范围内企业制度社会化趋势的变化和重组浪潮为金融保险机构提供了多元化经营方式的技术引导。 (三)决定性因素:金融保险结构变化 从根本上讲,金融保险混业是商品经济进一步发展对金融保险发展的客观要求的结果。金融保险产生于经济,并且服从和服务于经济的发展:较高程度的商品经济必然要求较完善的金融保险服务;反之较发达的金融保险业又必将促进商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在这种逻辑关系中,金融保险产品服务的有限性与经济运行和发展的客观要求之间的矛盾成为金融保险市场的根本矛盾。辨证地看,这一矛盾既包括某一时点上的满足程度,又有发展过程中的两者动态一致性的要求,并将贯穿经济——金融保险关系发展的始终。 在上述过程中,金融保险创新成为保证经济和金融保险之间良性螺旋式推进关系的重要环节和促进力量,其根本是金融保险资源的重组,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金融保险结构的变化。这种变化在客观上要求金融保险业内部的边界划分仅仅是相对的和动态的,即在保持金融保险基本功能相对稳定的前提下,机构形式和业务范围将随着外部环境改变而改变,具有比较成本优势的个体在实现金融保险功能方面将通过竞争获得更多的业务领域和更大的市场份额。这种状况的市场表现就是金融保险混业经营。因此可以做出结论:金融保险混业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层次时的必然要求,是经济——金融保险匹配要求下的金融保险结构变化的自然结果。 三、我国金融保险混业目标模式 从理论上分析,混业经营分为两种模式:一种为全能银行制,即在商业银行内部设置业务部门,全面经营银行、证券、保险等业务。一方面,全能银行式的金融保险混业经营能够更好地发挥金融横向一体化和纵向一体化的优势,更充分地发挥各种业务之间的协同效应等。另一方面,由于缺少风险隔离措施,全能银行制风险防范能力较为脆弱,可能将社会公共金融安全网覆盖到非银行金融活动,为金融体系带来一定的风险。 另一种为金融保险集团模式,又可分为以下三种子模式:一是关联型。各金融保险机构相对独立运作,在组织结构上没有联系,相互间只有形式松散的合作协议,如交叉销售协议等,一体化程度低的金融保险集团多采用此模式。二是主附型。商业银行对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直接控股,直接以子公司的方式进行业务渗透和扩张。此模式由于资金运营具有高度黑箱操作性,不仅会放大经营风险,而且增大了金融保险监管的难度。三是平行型。在相关的金融保险机构之间建立金融控股公司,形成金字塔结构。各金融保险机构相对独立运作,但在诸如风险管理和投资决策等方面以控股公司为中心,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等以控股公司的方式相互进行业务渗透。 当前,中国金融保险体制变迁中发展效率与风险控制的矛盾非常突出。一方面,经济发展产生金融保险混业“诱致性需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体制、经济结构、运行机制沿着市场化方向发生了显著变化,迫切要求金融保险体系与结构在市场利益的引领下进行从局部到整体的调整。另一方面,金融保险混业需要健全有效的内控和监管措施。从国际经验来看,实行金融保险混业经营至少需要两个最基本的条件,一是金融保险机构必须具备有效的内控约束机制和较强的风险管理意识;二是金融保险监管机构监管能力较强,有完备的金融保险监管法律体系和较高的金融保险监管效率。否则,混业经营不仅不能实现风险调节和分散,还可能催生更大的风险。 在上述形势下,我国金融保险体制改革应当是在合理分工和有序竞争基础上,建立监管有力、充满活力、业务适度交叉经营的金融保险体制。从主要特点上看,平行型金融保险控股公司属于“集团混业,经营分业”,兼有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的优点,其构架集规模性与灵活性于一体。通过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和非金融子公司的股权控制,实现各子公司之间在资金、业务和技术上的协同合作,有利于资源有效配置和利益充分共享,提高效率和整体竞争力。因此,平行型金融保险控股公司应当成为我国金融保险混业经营发展的方向。 四、我国金融保险混业改革的路径选择 当前,我国金融保险市场发育程度、金融保险法律制度健全程度、金融保险业经营管理水平、金融保险监管机构的监管能力等方面仍处于较低层次,这要求我国金融保险改革与运行目标首先应当是确保金融保险体系安全稳健和风险可控性。为此,对于金融保险基础比较薄弱的中国而言,在金融保险体制上激进地谋求由“分”而“混”是不现实的,应当选择积极稳妥的推进步骤。 第一步,继续保持金融保险分业经营总体格局。为减低金融保险体制转换成本和压力,应当尽量避免“一刀切”式改革,在现有法律框架和金融保险分业管制总格局的前提下,逐步允许银行、证券、保险机构开展业务渗透和交叉经营,鼓励探索不同机构之间互补性、浅层次的合作关系。 第二步,推动建立分业机构间战略联盟纽带。在不断健全规范金融保险技术、管理、制度基础的条件下,进一步放松经营管制,支持经营机构创新业务,按照市场原则在不同行业间建立非资本性的战略联盟纽带。 第三步,适度发展平行型金融保险控股公司。按照“资源共享、风险分离”的原则,逐步调整现有法律框架,明确规定金融控股公司的性质、法律地位和监管方式,建立起符合国际惯例和中国国情的法律体系和监管体系,严格在金融保险集团内部建立风险隔离机制,实行总体上混业经营、实质上分业经营、分业监管。 金融保险论文:金融保险混业改革的路径选择论文 [摘要]近年来,金融保险混业成为理论界的焦点话题,并正在逐步演变为国内金融保险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现实条件。平行型金融保险控股公司是适合我国金融保险混业改革的目标模式。由于我国金融保险基础比较薄弱,在金融保险体制上应当选择积极稳妥地推进步骤。应继续保持金融保险分业经营的总体格局,在此基础上,逐步推动建立分业机构间战略联盟纽带,最终适度发展平行型金融保险控股公司。 [关键词]金融保险混业;路径选择;需求刺激;供给推动在金融保险改革发展逐步加快的总体背景下,混业话题也因国内外金融保险接轨的客观形势,正在逐渐演变为国内金融保险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现实条件。 一、金融保险混业的内涵 (一)金融保险混业的含义 金融保险分/混业是指金融保险业中机构与功能的关系及其对应状态,分业是机构发挥单一或部分金融保险功能,是机构与功能的一一对应关系,而混业是机构实现非单一金融保险功能,机构与功能多多对应,彼此交叉。 从覆盖的范围来看,金融保险混业需要从宽窄视角来区分:从狭义理解,金融保险混业仅指银行业务与证券业务的分野;由广义考察,范围包括银行业务、证券业务、保险业务和信托业务等所有金融保险领域,而且还存在单一行业内的细分市场,通常探讨的金融保险分/混业一般基于广义的范畴。应当承认,在目前普遍通行的二级金融保险体系框架内,这一问题还应分为经营和监管两个层面,其中前者具体化为金融保险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的内容,后者则是指分业监管和统一监管的内容,两者在实践中也存在交叉的问题。 (二)混业现象的实质 从沿革和逻辑的角度来看,西方金融保险机构往往是在单一业务基础上成长起来的,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根本不存在多业经营的要求和可能性。但随着实力的增长和不断发展壮大,一些机构开始谋求突破单业限制和多元化经营,如此便提出了混业竞争的问题,从经营层面来看,混业是金融保险企业基于内部资源和外部环境状况在发展战略上选择突破的一种结果。在客观上,企业这种微观选择从整体上打破了传统行业的分工模式,使竞争由业内局部范围扩大至全部,通过资源重新配置、整体效率提升和金融保险功能的完善,促使金融保险结构不断向合理化和高级化方向演进。 混业是一种稳态还仅仅是一种过渡态?迄今对这一问题的研究主要分为两种观点:机构主义认为,机构和行业结构是稳定的,将分业解释为割地而治,混业则是对行业分工的突破,由此判断混业是未来金融保险发展的大趋势;功能主义认为,机构与行业划分是相对的和不稳定的,但金融保险基本功能是稳定的,从而行业性分工是动态的。从金融保险业发展来看,金融保险功能毫无疑问地存在从无到有、从单一到综合全面的一个过程,至今仍然在不断地发展和完善,而这一过程随着内外条件的变化可能呈现或缓或急的形态。当然,这种发展和完善并非对金融保险基本功能的否定和挑战,而是其意义的延伸和深化。由于金融保险业具有较普通行业平缓的平均成本曲线,混业无疑是大型机构成长的动力平台和理想环境,在技术上和实践中需要混业模式。因此,混业是经济金融保险发展到一定层次和阶段时机构持续成长的基本要求,是市场经济自然发展的结果,在逻辑上是稳态的。 按照经济学理论,专业化是提高经济活动效率的重要手段,在实践中主要通过社会分工来实现。在历史的早期,企业规模较小,往往成为社会分工的基层单位界限,而如今庞大的金融保险集团完全可以容纳承担实际分工职责的多个子单位,以此实现社会分工的专业化。由此可以推知,环境和组织变迁已经使社会分工的方式不断发生变化,分工由单一组织范围扩展至单一组织内部,终以混业方式来保持经济的专业化方向发展,即目标实现方式和形式的变化。 在现实中企业经营是在一定制度下进行的,这种制度是金融保险市场中多种利益动态博弈的选择结果。在制度选择和变迁路径方面,政府管制(理念、能力和政策)、市场结构和人文历史等因素在相当程度上影响制度结构安排,这可以解释不同阶段和不同国家在分混业制度和制度下内容的差异性。 二、金融保险混业的动因 作为一种经济现象,金融保险混业并非单一因素作用的产物,而是在西方特定经济背景下多种因素共同作用和相互影响的结果。 (一)经济思潮的变迁 在西方经济学界,历来存在着自由主义和国家干预主义两大经济思潮,前者祟尚自由经济原则,反对国家干预经济活动,在政策上要求自由地发展经济;后者信奉国家干预理论,在政策上要求国家对经济实行管理和干预、限制经济自由,这种思想差异在不同历史阶段、地域和产业有不同的表现。在历史上,两大思潮此起彼伏,交替主导着西方经济学界,并由此影响甚至决定了金融保险领域的重大变化。20世纪30年代以前,在经济自由主义占统治地位的时期,西方各国政府对金融保险业也基本奉行“不干预主义”,对金融保险业的有限管理相对宽松,金融保险业的经营活动和发展具有自由和自发的特征。伴随着经济大危机,国家干预主义思潮替代自由主义成为社会主流,在实践中各国陆续取消了自由金融保险制度,改辙为对金融保险业实行严厉的管制。以70年代末、80年代初英美大选、信奉新型自由经营论的政党执政为标志,经济自由主义重新走红西方经济学界,并延续至今。在这种思潮的引领下,金融保险自由化呼声逐渐高涨,金融保险创新或通过当局主动改制、或通过事后默认的方式发生发展起来。这正是金融保险混业再现的基本理论背景。 (二)需求刺激和供给推动 在需求方面,刺激金融保险混业的因素在于:现代商品经济迅猛发展,交换关系和金融保险关系日益复杂并渗透于全部经济生活。尤其是经济货币化向金融化发展以后,新的金融保险需求不断涌现出来,包括新的资金来源、资产的流动性、经营的安全性以及分散风险等。这些新的或更高程度的要求,对于金融保险业来说,既是一种挑战,又是一种潜在的发展机遇。因为每一种新的需求都意味着潜在的市场从而潜在的利益。在这种背景下,受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的驱动、分散风险的要求以及全球竞争的压力,金融保险业迫切需要通过创新,包括经营领域的多元化来提高竞争力和开拓新的发展空间。从供给方面看,促进金融保险混业的因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监管理念从传统的安全性和社会性转向兼顾效率优先,监管制度和技术逐渐健全,监管经验日益丰富,宏观风险的预测技术不断完善,国际范围内监管合作得以加强,成为混业制度供给的背景因素。二是以计算机和互联网为特征的新技术革命在相当程度上降低了金融保险通讯和数据处理成本,提高了金融保险管理技术开发和信息传播的效率。与此相关联,金融工程技术和金融衍生工具蓬勃发展,为金融保险机构控制多元化经营风险提供了技术性手段和基础。三是世界经济范围内企业制度社会化趋势的变化和重组浪潮为金融保险机构提供了多元化经营方式的技术引导。 (三)决定性因素:金融保险结构变化 从根本上讲,金融保险混业是商品经济进一步发展对金融保险发展的客观要求的结果。金融保险产生于经济,并且服从和服务于经济的发展:较高程度的商品经济必然要求较完善的金融保险服务;反之较发达的金融保险业又必将促进商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在这种逻辑关系中,金融保险产品服务的有限性与经济运行和发展的客观要求之间的矛盾成为金融保险市场的根本矛盾。辨证地看,这一矛盾既包括某一时点上的满足程度,又有发展过程中的两者动态一致性的要求,并将贯穿经济——金融保险关系发展的始终。在上述过程中,金融保险创新成为保证经济和金融保险之间良性螺旋式推进关系的重要环节和促进力量,其根本是金融保险资源的重组,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金融保险结构的变化。这种变化在客观上要求金融保险业内部的边界划分仅仅是相对的和动态的,即在保持金融保险基本功能相对稳定的前提下,机构形式和业务范围将随着外部环境改变而改变,具有比较成本优势的个体在实现金融保险功能方面将通过竞争获得更多的业务领域和更大的市场份额。这种状况的市场表现就是金融保险混业经营。因此可以做出结论:金融保险混业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层次时的必然要求,是经济——金融保险匹配要求下的金融保险结构变化的自然结果。 三、我国金融保险混业目标模式 从理论上分析,混业经营分为两种模式:一种为全能银行制,即在商业银行内部设置业务部门,全面经营银行、证券、保险等业务。一方面,全能银行式的金融保险混业经营能够更好地发挥金融横向一体化和纵向一体化的优势,更充分地发挥各种业务之间的协同效应等。另一方面,由于缺少风险隔离措施,全能银行制风险防范能力较为脆弱,可能将社会公共金融安全网覆盖到非银行金融活动,为金融体系带来一定的风险。 另一种为金融保险集团模式,又可分为以下三种子模式:一是关联型。各金融保险机构相对独立运作,在组织结构上没有联系,相互间只有形式松散的合作协议,如交叉销售协议等,一体化程度低的金融保险集团多采用此模式。二是主附型。商业银行对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直接控股,直接以子公司的方式进行业务渗透和扩张。此模式由于资金运营具有高度黑箱操作性,不仅会放大经营风险,而且增大了金融保险监管的难度。三是平行型。在相关的金融保险机构之间建立金融控股公司,形成金字塔结构。各金融保险机构相对独立运作,但在诸如风险管理和投资决策等方面以控股公司为中心,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等以控股公司的方式相互进行业务渗透。 当前,中国金融保险体制变迁中发展效率与风险控制的矛盾非常突出。一方面,经济发展产生金融保险混业“诱致性需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体制、经济结构、运行机制沿着市场化方向发生了显著变化,迫切要求金融保险体系与结构在市场利益的引领下进行从局部到整体的调整。另一方面,金融保险混业需要健全有效的内控和监管措施。从国际经验来看,实行金融保险混业经营至少需要两个最基本的条件,一是金融保险机构必须具备有效的内控约束机制和较强的风险管理意识;二是金融保险监管机构监管能力较强,有完备的金融保险监管法律体系和较高的金融保险监管效率。否则,混业经营不仅不能实现风险调节和分散,还可能催生更大的风险。 在上述形势下,我国金融保险体制改革应当是在合理分工和有序竞争基础上,建立监管有力、充满活力、业务适度交叉经营的金融保险体制。从主要特点上看,平行型金融保险控股公司属于“集团混业,经营分业”,兼有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的优点,其构架集规模性与灵活性于一体。通过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和非金融子公司的股权控制,实现各子公司之间在资金、业务和技术上的协同合作,有利于资源有效配置和利益充分共享,提高效率和整体竞争力。因此,平行型金融保险控股公司应当成为我国金融保险混业经营发展的方向。 四、我国金融保险混业改革的路径选择 当前,我国金融保险市场发育程度、金融保险法律制度健全程度、金融保险业经营管理水平、金融保险监管机构的监管能力等方面仍处于较低层次,这要求我国金融保险改革与运行目标首先应当是确保金融保险体系安全稳健和风险可控性。为此,对于金融保险基础比较薄弱的中国而言,在金融保险体制上激进地谋求由“分”而“混”是不现实的,应当选择积极稳妥的推进步骤。 第一步,继续保持金融保险分业经营总体格局。为减低金融保险体制转换成本和压力,应当尽量避免“一刀切”式改革,在现有法律框架和金融保险分业管制总格局的前提下,逐步允许银行、证券、保险机构开展业务渗透和交叉经营,鼓励探索不同机构之间互补性、浅层次的合作关系。 第二步,推动建立分业机构间战略联盟纽带。在不断健全规范金融保险技术、管理、制度基础的条件下,进一步放松经营管制,支持经营机构创新业务,按照市场原则在不同行业间建立非资本性的战略联盟纽带。 第三步,适度发展平行型金融保险控股公司。按照“资源共享、风险分离”的原则,逐步调整现有法律框架,明确规定金融控股公司的性质、法律地位和监管方式,建立起符合国际惯例和中国国情的法律体系和监管体系,严格在金融保险集团内部建立风险隔离机制,实行总体上混业经营、实质上分业经营、分业监管。 金融保险论文:金融保险业在金融全球化进程中的应对策略论文 一、金融市场风险的管理策略 1.金融机构维持合适的头寸,利用利率敏感性金融工具进行交易,都要面对利率风险;在外汇和外汇期权市场做市商或维持一定外汇头寸,要面对外汇风险等。在整个风险管理框架中,市场风险管理部门作为风险管理委员会下属的一个执行部门,全面负责整个公司的市场风险管理及控制并直接向执行总裁报告工作。该部在重点业务地区设有多个国际办公室,这些办公室均实行矩阵负责制。它们除了向全球风险经理报告工作外,还要向当地上一级非交易管理部门报告工作。 2.市场风险管理部门负责撰写和报送风险报告,制定和实施全公司的市场风险管理大纲。风险管理大纲向各业务单位、交易柜台经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批的风险限额,并以此为参照对执行状况进行评估、监督和管理;同时报告风险限制例外的特殊豁免,确认和公布管理当局的有关监管规定。这一风险管理大纲为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决策提供了一个清晰的框架。 3.市场风险管理部门定期对各业务单位进行风险评估。整个风险评估的过程是在全球风险经理领导下由市场风险管理部门、各业务单位的高级交易员和风险经理共同合作完成的。由于其他高级交易员的参与,风险评估本身为公司的风险管理模式和方法提供了指引方向。 4.为了正确评估各种市场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部门需要确认和计量各种市场风险。金融机构的市场风险测量是从确认相关市场风险因素开始的,这些风险因素随不同地区、不同市场而异。例如,在固定收入证券市场,风险因素包括利率、收益曲线斜率、信贷差和利率波动;在股票市场,风险因素则包括股票指数暴露、股价波动和股票指数差;在外汇市场,风险因素主要是汇率和汇率波动;对于商品市场,风险因素则包括价格水平、价格差和价格波动。金融机构既需要确认某一具体交易的风险因素,也要确定其作为一个整体的有关风险因素。 5.市场风险管理部门不仅负责对各种市场风险暴露进行计量和评估,而且要负责制定风险确认、评估的标准和方法并报全球风险经理审批。确认和计量风险的方法有:VAR分析法、应力分析法、场景分析法。 6.根据所确认和计量的风险暴露,市场风险管理部门分别为其制定风险限额,该风险限额随交易水平变化而变化。同时,市场风险管理部门与财务部合作为各业务单位制定适量的限额。通过与高级风险经理协商交流,市场风险管理部门力求使这些限额与公司总体风险管理目标一致。 二、金融全球化对我国金融保险业的正负效应 1.目前中国保险业发展中存在着的不足是由不同原因引起的。比如,在保险供给上,存在着供给总量不足和供给结构上的矛盾。这其中涉及到保险业自身的供给能力、保险的供给价格、保险的服务水准、产业的约束程度、潜在保险需求人群收入水平、社会安全网的覆盖范围及保险水准等方面。保险供给能力是指保险业可主动向社会提供的接受和承载保险风险的容量及满足社会不断增添的新保险需求的产品创新能力。中国的保险虽然是从西方传人的,但1949年后的保险发展却受苏联的影响较大。即使是1980年后恢复的保险业也依然延用了原有的经营管理模式,保险的险种设置有限、费率结构简陋、保障范围不宽、管理高度集中,保险发展相当一段时间处于“卖方市场”状态,加之保险公司本身的专业技术条件限制及欠缺创新能力,因而必然会对保险供给直接产生影响。时至今日,在西方一些保险市场已流行颇长时间的一些保险产品,在我国还被当作新险种来看待,在一些工业化国家中常见的保险作法,在我国要靠行政的力量在供需两方面来推动才可达成保险行为的建立,责任保险领域也存在诸多空白。 2.保险供给价格是保险人向保险购买人提供保险保障的对价条件,具体表现为保险费率的标准高低。保险费率包含两个构成因素:一是保险人依据大数法则原理计算出来的用以赔偿给付某一类风险损失的责任准备部分;二是维持保险人经营所需的行政费用及一定水准的利润。客观地讲,我国的保险费率虽因险种的不同各有高低,但就财产保险而言,其保险费率水平依然是较高的,而且导致保险费率较高的原因并不在于用以赔偿给付的那部分费率因素订得过高,而主要是在粗放式的经营模式之下,保险公司的行政费用因素占用过大。在保险公司资产构成中,固定资产所占的比例之高在全球保险公司中都是不多见的,人均消耗费用在国内第三产业中也属较高的水准。过高的费用支出必然会使保险服务价格居高不下。而那些确有保险需求、但又不得不为自己的日常生计精打细算的潜在保险购买人,面对着那一幢幢豪华的保险大厦,面对着那些收入远高于自己的保险从业人员,面对着以收入的相当部分才可换得的保险服务标准不得不望而却步,有时更会产生逆反心理,这也势必会使保险的供给能力被相对削弱。 3.从直接反映保险公司效率的保险经营成果方面看,我国保险业的经营效率也是差强人意的。1999年,在未按国际惯例提取IBNP泼生但未报告索赔)的情况下,虽然国内保险公司在财产经营方面比上年盈利有所增加,但这样的盈利水准,无论是从保险公司的总资本规模衡量,还是与整个市场的业务规模比较都是极不相称的。如果把寿险业务的巨额实际亏损与之相抵,可以肯定地说,保险业全年的经营结果是令人难以确信的行业性亏损。之所以出现这样的经营状况,也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首先,国内的保险公司都先后重复着同样的一种经营模式:以市场规模大小论英雄。在这样的经营主导思想之下,各保险公司都采取了以拼成本换规模的业务发展模式,竭力在降低保险费率、提高中间人佣金方面不惜血本展开原始性的争夺,这样的恶性竞争会给保险业的经营带来什么样的后果是可想而知的,保险公司的边际利润下降也就不是什么匪夷所思之事了。其次,保险公司按规模比例提取费用的管理办法也导致越来越多的保险机构忽视承保质量,为更多的提取、使用费用而不讲条件地接受一些不应接受的风险,保险公司总、分公司之间形成了一种准关系。这样的管理方式一方面造成了费用支出非合理的日趋增大,另一方面则因承保质量的下降而造成了承保利润的日益下滑。 三、我国金融保险业在金融全球化进程中的应对策略 1.加大改革力度采取制度性措施改革银行业。为促进我国金融业稳定发展必须深化体制改革,强化国内脆弱的金融体系,而重点在于切实推进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把国有银行办成真正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的现代金融企业从根本上转换银行的经营机制。 2.改革和完善我国金融监管体制,逐步转变为功能型监管模式。我国目前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监管模式。分业监管在混业经营和金融全球化的条件下,面临巨大的压力,无论是基本信息的及时、全面收集,还是对市场波动的随机应变,都因体制缺陷而可能导致风险事件,甚至冲击金融稳定性。国内金融机构因受分业经营的限制,在竞争中明显处于不利地位,尤其是在一些新兴业务中,完全处于被动地位。因此,在改革目标上,可借鉴英、日等国经验,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逐步将分业监管模式转变为功能型监管模式,从体制上解决现行监管结构和监管理念的矛盾。 3.积极推进资本项目的可自由兑换和入民币的区域化、国际化步伐。但随着保险独家经营的解体,保险市场上多个竞争主体的出现及竞争的日益激烈化,各家公司的服务水平会在竞争中不断提高。保险公司要想吸引客户,只有更新保险营销观念,在认真研究市场、调查市场的基础上进行市场细分,根据企业自身优势及经营特点进行准确的保险市场定位,同时在选准并确定目标市场后,按照客户的需求开发新产品,拓展保险产品线的长度和宽度,占领并不断巩固市场份额。 4.保险企业应建立企业文化来管理保险营销人员。人是有多方面、多层次需求的。当现代的科学技术创造了很高的生活标准,充分满足了人们生活需要和安全需要后,人们在追求自尊、交际、自我成就等更高层次需要时,报酬、允诺、刺激、威胁和其他强制手段就不会太起作用。而企业文化作为一种把人的精神属性和价值追求提到首位的管理方法,正好恰恰满足了这一需求。就保险而言,它通过仪式、典礼、文化沙龙等一系列形式,把保险企业价值观念变成所在企业员工共有的价值观念,通过共有价值观念进行内在控制,使本企业成员以这种共有价值观念为准则来自觉监督和调整自己的日常行为,借以增强保险企业的凝聚力、向心力,齐心协力实现保险企业的目标。 综上所述,涉及到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体制、保险人市场行为、保险监管力度等等。要使问题真正得到解决并确实能达致提高我国保险业运行效率之目的,关键在于大力加快保险的市场化进程,积极培育和完善保险市场体系,改善保险监管方式,调整保险监管目标,促进国内保险市场同国际保险市场的接轨,让市场真正成为汰弱留强的“生死场”;通过保险经营方式的彻底改变,实现我国保险业的有效率增长。 金融保险论文:完善教学体系加快金融保险业发展论文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金融保险专业建设概况;专业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对策建议进行论述。其中,主要包括:金融保险专业旨在培养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形成较为系统的课程建设体系,并取得一批成果、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实现了师资力量提升、注重学生能力培养,专业教学成果丰硕、建立了实习实训基地,形成了能力和素质并重的人才培养模式、在教学改革方面的欠缺、缺乏有效的校企合作机制、对科研的不重视导致科研力量薄弱、完善知识、能力和素质并重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体系及其内容,优化课程结构、改革考试方法,建立创新的评价体系、建设第二课堂,培养学生适应能力等,具体请详见。 摘要:针对目前我院金融保险专业建设的现状,结合金融保险专业人才培养特点和要求,分析了我系该专业建设取得的成就与存在问题,认为问题主要集中表现为:教学改革方面存在欠缺,缺乏有效的校企合作机制,对科研的不重视导致科研力量薄弱。针对问题提出要重点从构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体系及其内容,改革考试方法,建设第二课堂等方面完善新的专业体系建设。 关键词:金融保险;实训基地;培养模式 金融保险专业旨在培养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现代金融、保险、理财、证券等方面知识;能够综合运用各种金融工具,解决金融实务问题,并能够从事银行信贷管理、公司和个人理财、证券投资、银行风险管理、保险业务等工作;能够在保险公司、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等从事金融、保险、财务管理的专门人才。在具体人才培养实施方案中,结合职业技术院校学生层次特点,本专业注重培养学生扎实的保险理论基础和实务应用能力、金融基本理论和交易技巧,并注重培养学生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技能操作与应用能力。要求毕业生考取英语、计算机、保险人等相关资格证书;掌握保险知识现代金融知识和金融业务操作技能,具备风险意识;具有敬业精神和行业所需的综合素质;了解国家有关经济、保险、金融方面的政策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和人文素养,能熟练处理业务。鉴于此,笔者认为应针对我校实际情况,进一步调整、完善金融保险专业的理论与实践教学体系。 一、金融保险专业建设概况 金融保险专业自开设以来,学校对该专业建设与改革倾注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使该专业的办学条件得到良好发展,专业优势明显,特别是在基础管理、师资队伍、教学设施、等方面形成了一定优势。 (一)形成较为系统的课程建设体系,并取得一批成果 我系金融保险专业教学坚持“适应发展、积极探索、适时改革、不断进取”的原则,大力推进教学方法改革、教学课程改革,加强课程建设的整体性和综合性,突出实际效果。主要措施有:在教学研究上狠抓基础环节,积极开展教研活动,坚持每周都搞,每个人都搞,并形成阶段性经验积极进行推广。重视理论教学中的实践能力培养,坚持以课程建设为突破口,聘请校外专家参与教学改革与课程建设革新方案,把课程建设的与时具进性作为教学改革的重点。目前在金融保险专业中,遴选7门课程作为重点课程,即《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社会保险》、《人寿保险》、《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证券投资学》、《保险概论》。经过几年的努力,金融保险专业在教学大纲、多媒体课件、简易网络课程、试题库、习题集建设方面取得了扎实有效的进展,同时在每学期的学生评教活动中,保险、证券、经济法、金融方面的专职教师都得到学生高度认可与好评。 (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实现了师资力量提升 近两年通过对外引进,补充了师资新力量,这些年轻老师通过努力,在教学一线取得了瞩目的成绩。此外,在已有师资基础上深挖现有潜力,采取灵活的方式对教师实施能力提升和结构优化,建立与校外专家的定期讨论和研讨制度,不断完善教学中的技能与技巧。鼓励中青年教师进修深造,目前金融保险专业的专职教师中已有5名教师考上了研究生或研究生已毕业,大大提高了师资队伍的整体专业素质和学历水平。 (三)注重学生能力培养,专业教学成果丰硕 几年以来我系金融保险专业教学质量稳步提高,这一成果得益于长期不懈地重视教学工作和学生能力培养。在日常教学中,每一位老师注重学生实际技能的培养,采用案例教学、技能培训教学、实践观摩教学、多媒体教学等方法措施,积极培养和调动学生学习的热情与主动性;重视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鼓励并支持学生在课余时间参与和专业相关的社会实践。不同学科或同一学科的老师在同一学期、不同学期间相互听课,取长补短,以提高彼此的教学水平与技巧。通过这些努力和付出,培养的学生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效果。04级金融保险专业毕业生55人,考取保险人资格证书的比率为98.1%,就业率达到100%。05级金融保险专业学生考取保险人资格证书的比率为100%,06级保险人资格考试一次通过率达到93.8%。此外,部分学生参与全国股票大赛,取得二等奖。本专业还制定了切合实际的科研规划,鼓励教师“以教学带科研,以科研促教学”,近年来,共取得省市级科研成果3项,发表学术论文13篇,其中优秀论文7篇。获院级奖励证书15件,市级奖励证书3件。 (四)建立了实习实训基地,形成了能力和素质并重的人才培养模式 经过努力,金融保险专业与大唐联合保险公司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这为学生参与实践提供了良好的实习机会。每一届学生都可以根据开设专业的具体进展情况,分不同阶段在实训基地进行实习,具体内容由实训基地人员进行统一安排。实践活动结束后,学生针对实习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总结,以便于在随后的学习中弥补不足。在三年培养中,注重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良好的综合素质,包括创新能力、综合能力、实践能力、创业能力和合作能力,并将这一理念贯穿于学生实训实践中,与实训基地人员共同打造学生成长的平台。 二、专业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金融保险专业建设在取得一系列成绩的同时,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在教学改革方面的欠缺 受制于实训基地的支持不足(实训基地太少)以及教师观念、社会观念等方面的因素,目前产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难以真正推行和取得实质性的突破,教育教学改革完善的同时没有取得重大进展,难以形成有别于其他同类职业教育的鲜明特色。 (二)缺乏有效的校企合作机制 高职教育是面向生产、管理、经营、服务第一线培养技术应用型人才的教育,是以就业为导向的教育。这就决定了高职教育必须走产学结合之路,专业建设也必须强化校企合作。然而到目前为止,我们专业尚未真正形成校企互赢的合作机制。虽然建立了实习基地,但也存在很大的局限性,如很多同学反映实习时间太短,无法掌握更多的业务流程。 (三)对科研的不重视导致科研力量薄弱 由于职业技术院校的教师在评职称中对是否承担或参与过科研项目并没有明确的要求,导致很多老师不重视科研项目,只重视发表学术论文,同时限于学校层次与激励不足问题,致使专门研究、专题研究比较少,老师们缺少内在动力,科研队伍难以发展壮大。 三、对策建议 针对上述基本状况与问题,为了进一步加快金融保险专业的发展,使之更适应社会对该专业的需求,笔者建议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完善教学体系。 (一)完善知识、能力和素质并重的人才培养模式 依据专业特点以及社会对金融保险人才的规格要求,在突出基本能力、岗位能力、应变能力等各种能力培养的同时,加强基础理论教学和应用。如: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建立多处校外实训实习基地,并拓宽实习实训领域和增加时间,让学生接受系统理论知识后,能够有充足的机会得到锻炼,而不仅仅单纯追求一种形式。在目前已有模式上探索新的有效方案,突出实践部分,注重实用性,与实践单位形成有效的沟通机制,依据需要随时调整培养方法和培养措施,使之具有针对性,让学生做到学有所用,学有所长。 (二)改革课程体系及其内容,优化课程结构 针对职业岗位特点实施教学计划,注重课程开发与教材建设的实用性和时效性,构建以综合素质为基础,以能力培养为重点,适应经济建设、社会进步、个性发展需要的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课程体系。根据学生不同年级的不同需要,制定多个人才培养方案和就业导向的人才培养办法。重点从基本素质、专业技能、专题讲座三方面将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在老师讲授中,理论以“必需,够用”为度,将一些不需用的课程内容加以削减;同时向学生传授道德、礼仪、安全、健康、法律等基本素质和修养的有关内容,以此来培养学生综合素质。针对我系职专层次的学生加强专业技能基本平台建设,包括主干优秀课程和专业实训、实习等内容。在此基础上,聘请校内外专家开展为加深或拓展专业方向为目标的专题讲座,开拓学生视野。 (三)改革考试方法,建立创新的评价体系 从改革考试制度入手,继续完善对学生学习效果检验的评价体系。我们可以尝试如下做法:一是文化课抽查考核必须掌握的内容,专业课强化实践考试;二是取消单纯以考试成绩为主的评价方式,改为考试与综合测评、多元评价、多证考核相结合的评价方式;三是实行弹性学制,鼓励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或利用课余时间参与实践,半工半读;鼓励学生选修其它专业课程,掌握多门技能,参加技能实践。在新的评价体系中,应能够充分调动各类型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他们能根据自己个性特长,充分展露自己的才华。 (四)建设第二课堂,培养学生适应能力 通过开展第二课堂活动和各项资格培训,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职业适应能力。将学生活动与优秀课程、潜在课程的学习有机地结合起来,共同构成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整体课程体系。发动骨干学生力量,组建多种形式的第二课堂,以传帮带形式培养学生自适应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五)充分发挥各方力量,扩充实习实训平台 积极发挥老师、学校和毕业生力量,通过多种途径和渠道建立有效的实践基地,如证券、金融基地,给学生提供多种技能的操作与应用平台。采购支持相关技能训练的应用软件,建立校内实验室和实训平台。 (六)重视科研,推行有效激励机制 鼓励老师在授课之余从事科研项目的研究,建立报酬机制,出台评聘结合办法,深入发掘和调动教师参与科研的积极性,奖励优秀成果。 金融保险论文:金融保险业影响管理论文 一、中国保险业的发展状况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保险业的迅速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保险业务持继发展,市场规模迅速扩大; 2.市场主体不断增加,竞争的市场格局初步形式; 3.体制改革不断深入,保险市场的微观运行机制与宏观管理体制逐步建立; 4.保险法律规体系初步形成,为保险市场规范运作奠定了基础; 5.保险市场逐步对外开放,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加剧; 6.保险的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较好地发挥了经济补偿作用。 二、加入WTO对中国保险业带来的可能影响 1、机遇。 首先,外资保险公司进入中国市场,会增加保险资金供应量,进而提高了金融保险业在整个国民经济结构高级化。其次,外贸保险公司的进入势必给中国保险业带来强大的外部压力,迫使中国民族保险业走上重新构造、重新完善的道路,在市场结构、组织要素、中介系统、经营管理等方面不断发展、改进,促使和引导中国保险业向高水平运行目标迈进,实现中国保险产业升级;同时,外资公司先进的经营理念、专业技术、管理经验、优质产品及售后服务对中国同行会产生良好的示范和启迪作用。再次,开放可使大量保险从业人员获得培训和锻炼的机会,从而提高中国民族保险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各类保险人员之间的竞争和宣传,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向广大国民灌输保险知识和理念,从而提高培育国民的保险意识,并达到促进中国保险业发展的目的。最后,为中国保险商走出国门,到国际市场信息上一展身手,创造了方便的条件。 2、挑战。 首先,外资保险公司的进入,加强了保险市场竞争程度,导致保险企业保费利润率的迅速下滑。其次,造成一部分保费外流。从已进入中国保险市场的一些外资保险公司的经营情况看,近年来保费收入稳步增长,但1997年前基本未保利信仰偏有账面利润,究其原因,主要是自留保费比较少,部分保费通过再保险渠道流出境外。支出成本高,因而承保利偏低。尽管1995年实施的《保险法》第102条规定了“保险公司需要办理再保险分出业务的,应当优先向中国境地内的保险公司办理”,但实际操作时,难度比较大。目前保险监管部门要求外资保险公司自留保费不低于30%,加上法定分保20%部分,仍有50%的保费可以由外资历保险公司安排再保险。再次,与国内保险公司争夺一定的市场份额。外资保险公司客观上有着资金实力雄厚,管理先进,技术服务水平较高的优势,目前尽管在业务经营范围上还受到一定的限制,但发展势头还是比较好的。从全国的市场结构看,外资保险公司所占比重年还不到百分之一,但在开放区域内的外资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已接近10%,并有继续扩大的趋势。此外,外资保险公司由于在待遇方面有着比国内保险公司优厚的条件,会造成国内保险企业一部分优秀人才流失。 3.保险市场进一步开放的可能性。 (1)中国保险市场仍然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存在进一步开放的空间。中国保险业整体发展水平仍然比较低,从保险密度(人均保费支出)和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这两个指标来衡量,都可以看出中国民族保险业正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据统计,一般发展中国家的保险深度为4%,人均保费一般超过200美元,发达国家如美国为9%,而中国目前的保险深度仅为1.486%,人均保费为1.08美元,这些数据一方面说明了中国保险业落后的现状,另一方面说明该产业在中国仍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 (2)中国的民族保险业已经具有了雄厚的竞争和经营手段上开始逐步同国际市场接轨。首先,从保险公司的实力来看,中保集团、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公司都已发展成为全国性的大型保险集团公司。据统计,1997年全国的保费收入中,中保集团占69.2%的份额,平安保险公司占到15.8%,太平洋占11.9%,这三家公司在保险业也具有了一定的知名度。以中保集团为例,在1996年完成产、寿分业经营的必改组以后,其注册资本达到200亿元人民币,在全国共设有6000个分支机构,1997年、寿险保费收入为769亿元。根据标准普尔公司按保费净收入排列的世界最大保险公司年度统计表中,中保集团列第十七位。这说明中国的保险公司已经具有了与外资相抗衡的实力。其次,中国保险业的基本做法逐步按照国际惯例来运行。 3、中国保险业开放面临的问题。 (1)保险市场结构失衡。中国保险市场的发展不够均衡,存在着社会保险后于商业保险,寿险业务滞后于产险业务,再保险滞后于直接保险,国际业务滞后于国内业务的不均衡发展状况。首先,从中国保险业的总体目前的情况来看,中国寿险市场的发展要低于中国保险业的总体发展水平。例如:1994年中国保费收入为630亿元,其中寿险收入占31.5%。又据瑞士再保险公司《Sigma》杂志1996年第4期公布的1994年世界统计资料研究报告表明明,在69个费收入大于1亿美元的国家和地区中,人均寿险保费(即寿险密度)320美元,中国的寿险密度仅为2美元,在69个国家中位居第66位。这69个国家的平均寿险深度为2.07%,中国仅为0.2%,不仅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而且低于中国保险业的整体水平,甚至还远远落后于某些发展中国家。而外资保险公司要求打开中国市场,首先瞄准了中国的寿险市场,在向中国人民银行(保监会)申报材料中大多要求经营寿险业务。因此,随着中国保险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外资寿险公司进入中国寿险市场后,必将会对中国民族保险业带来极大的冲击。其次,再保险市场发育不完全。再保险是保险企业分散、控制风险责任,增加承保力量,扩大经营能力的重要手段。一个完善的保险市场离不开再保险,再保险成本和市场容量也制约着保险市场的发展。但是,中国保险业仍未建立起真正完善的市场化的再保险体系。因此,中国民族保险业的发展从总量和结构上并不容人乐观。(2)保险费率不够合理。首先,保费的总体水平偏高。其次,保费的厘定和调节机制有着根本的缺陷。目前,中国保险业保费的调整不依市场供求而变化,保费只能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人保公司所规定的统一费率来进行有限的变动,而且,保险费率也不论地区差别,实行全国统一费率。因此,这种费率的形成和调节机制不仅没有起到调节市场、促进市场健康发展的杠杆作用,而且还促使企业采取给予不合理的佣金、回扣等形式进行不良的市场竞争,扰乱了市场秩序的良性发展。 (3)保险基金的运用范围和方式受到种种限制。中国金融管理部门只允许保险基金投资于国债、银行储蓄、金融债券和有限制入市。这种资金投向虽然在一定程序上保证了基金的安全,但是这些投资收益率低,很难保证保险基金的增值,而且还导致其在高速增长的通货膨胀中被动地贬值。而英美保险基金主要投资于公司股票、债券、抵押、放款、政府公债、房地产投资等项目,这就保证了基金在高收益投资中得以不断增值。这种不平等的经营条件导致原本就处于优势地位的外资保险公司更加自由,它们可以用吸引广大客户。这种不正当的竞争将会使民族保险业在本国保险市场的竞争中进一步处于劣势。 (4)总准备金的提留不够科学。中国总准备金是从企业税后利润中提取,这就使总准备金积累的起点低、速度慢,如果某些年份公司出现了亏损,那么这些年份的提存数就会出现负数。因此,中国现行总准备金的提取方法加大了中国保险业的经营风险。 (5)保险税率结构严重失衡。保险税率结构可以分为保险主体税率结构和险种税率结构。保险税率结构可以分为保险之一:从叫体上看,中国保险业的税赋水平高于世界其他国家的同类行业。在世界各国,一般都有将保险业同其他行业区别对待,采取较为宽松的税收政策扶持其发展,如美国企业的所得税率为24%,加拿大税率为15%~30%,并且根据规模不同实行累进税率。但中国的保险业,如人保所得税率高达55%。表现之二:内资保险企业税赋不统一。目前人保缴纳55%的所得税,而太平洋保险公司是33%;在深圳成立的平安保险公司则享受特区的税收优惠仅为15%。这种不公平的税赋致使各个企业站在不同的起跑线上造成竞争条件的不公平。表现之三“内外资企业税赋不统一。目前外资保险公司在华享受15%的优惠税率,而内资企业要缴纳55%或是33%的所得税(当然少数处于特区的公司享受15%的所得税),这就造成了内资保险公司与外资保险公司税后留利的巨大差异。险种税率结构是指分险种设置不同的税率,这也是国际保险业的通行做法,这反映了风险不同,风险转嫁成本也不同的客观要求。根据瑞士再保险公司《Sigma》杂志1994年第1期的统计,对于火险,荷兰的税率为7%,意大利为17%,最高的法国为30%,而涉外险只有5个国家超过10%。从中国目前的情况看,不但保险的整体税率高于其他国家,而且没有分险种设置税率,这在世界上是不多见的。由此看来,保险税率结构不合理将严重削弱中国民族保险业在放环境中的竞争能力。 (6)对外资保险公司的监管乏力。由于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组建历史不长,在某种程度上存着管理水平落后,管理人员缺乏的状况,从而导致重审批、轻管理的现象时有出现。因为监管乏力,外资保险公司在中国保险市场上违规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断发生。三、中国保险市场对外开放的对策 1、加快培育和完善国内保险市场体系。 ①重视保险机构的建设。一是要优先发展中资保险机构,严格对外资保险机构的审批,这是保护民族保险业的需要;二是要优先发展人寿保险机构。 ②建立并规范保险中介人体系。就目前来说,中国保险中介人市场将以保险人为主,保险经纪人为 辅。在人组织形式上,主要发展专职人、兼职人作为补充。在寿险业务中,尤其是个人寿险业务是要以人为主要的展业形式。此外,在保险中还将发展一些专门从事保险公估、检验、精算等业务的中介机构,并把保险中介人体系的建设与管理纳入法制轨道,严格执行资格认证制度。 金融保险论文:金融保险混业研究管理论文 [摘要]近年来,金融保险混业成为理论界的焦点话题,并正在逐步演变为国内金融保险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现实条件。平行型金融保险控股公司是适合我国金融保险混业改革的目标模式。由于我国金融保险基础比较薄弱,在金融保险体制上应当选择积极稳妥地推进步骤。应继续保持金融保险分业经营的总体格局,在此基础上,逐步推动建立分业机构间战略联盟纽带,最终适度发展平行型金融保险控股公司。 [关键词]金融保险混业;路径选择;需求刺激;供给推动 在金融保险改革发展逐步加快的总体背景下,混业话题也因国内外金融保险接轨的客观形势,正在逐渐演变为国内金融保险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现实条件。 一、金融保险混业的内涵 (一)金融保险混业的含义 金融保险分/混业是指金融保险业中机构与功能的关系及其对应状态,分业是机构发挥单一或部分金融保险功能,是机构与功能的一一对应关系,而混业是机构实现非单一金融保险功能,机构与功能多多对应,彼此交叉。 从覆盖的范围来看,金融保险混业需要从宽窄视角来区分:从狭义理解,金融保险混业仅指银行业务与证券业务的分野;由广义考察,范围包括银行业务、证券业务、保险业务和信托业务等所有金融保险领域,而且还存在单一行业内的细分市场,通常探讨的金融保险分/混业一般基于广义的范畴。应当承认,在目前普遍通行的二级金融保险体系框架内,这一问题还应分为经营和监管两个层面,其中前者具体化为金融保险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的内容,后者则是指分业监管和统一监管的内容,两者在实践中也存在交叉的问题。 (二)混业现象的实质 从沿革和逻辑的角度来看,西方金融保险机构往往是在单一业务基础上成长起来的,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根本不存在多业经营的要求和可能性。但随着实力的增长和不断发展壮大,一些机构开始谋求突破单业限制和多元化经营,如此便提出了混业竞争的问题,从经营层面来看,混业是金融保险企业基于内部资源和外部环境状况在发展战略上选择突破的一种结果。在客观上,企业这种微观选择从整体上打破了传统行业的分工模式,使竞争由业内局部范围扩大至全部,通过资源重新配置、整体效率提升和金融保险功能的完善,促使金融保险结构不断向合理化和高级化方向演进。 混业是一种稳态还仅仅是一种过渡态?迄今对这一问题的研究主要分为两种观点:机构主义认为,机构和行业结构是稳定的,将分业解释为割地而治,混业则是对行业分工的突破,由此判断混业是未来金融保险发展的大趋势;功能主义认为,机构与行业划分是相对的和不稳定的,但金融保险基本功能是稳定的,从而行业性分工是动态的。从金融保险业发展来看,金融保险功能毫无疑问地存在从无到有、从单一到综合全面的一个过程,至今仍然在不断地发展和完善,而这一过程随着内外条件的变化可能呈现或缓或急的形态。当然,这种发展和完善并非对金融保险基本功能的否定和挑战,而是其意义的延伸和深化。由于金融保险业具有较普通行业平缓的平均成本曲线,混业无疑是大型机构成长的动力平台和理想环境,在技术上和实践中需要混业模式。因此,混业是经济金融保险发展到一定层次和阶段时机构持续成长的基本要求,是市场经济自然发展的结果,在逻辑上是稳态的。 按照经济学理论,专业化是提高经济活动效率的重要手段,在实践中主要通过社会分工来实现。在历史的早期,企业规模较小,往往成为社会分工的基层单位界限,而如今庞大的金融保险集团完全可以容纳承担实际分工职责的多个子单位,以此实现社会分工的专业化。由此可以推知,环境和组织变迁已经使社会分工的方式不断发生变化,分工由单一组织范围扩展至单一组织内部,终以混业方式来保持经济的专业化方向发展,即目标实现方式和形式的变化。 在现实中企业经营是在一定制度下进行的,这种制度是金融保险市场中多种利益动态博弈的选择结果。在制度选择和变迁路径方面,政府管制(理念、能力和政策)、市场结构和人文历史等因素在相当程度上影响制度结构安排,这可以解释不同阶段和不同国家在分混业制度和制度下内容的差异性。 二、金融保险混业的动因 作为一种经济现象,金融保险混业并非单一因素作用的产物,而是在西方特定经济背景下多种因素共同作用和相互影响的结果。 (一)经济思潮的变迁 在西方经济学界,历来存在着自由主义和国家干预主义两大经济思潮,前者祟尚自由经济原则,反对国家干预经济活动,在政策上要求自由地发展经济;后者信奉国家干预理论,在政策上要求国家对经济实行管理和干预、限制经济自由,这种思想差异在不同历史阶段、地域和产业有不同的表现。在历史上,两大思潮此起彼伏,交替主导着西方经济学界,并由此影响甚至决定了金融保险领域的重大变化。20世纪30年代以前,在经济自由主义占统治地位的时期,西方各国政府对金融保险业也基本奉行“不干预主义”,对金融保险业的有限管理相对宽松,金融保险业的经营活动和发展具有自由和自发的特征。伴随着经济大危机,国家干预主义思潮替代自由主义成为社会主流,在实践中各国陆续取消了自由金融保险制度,改辙为对金融保险业实行严厉的管制。以70年代末、80年代初英美大选、信奉新型自由经营论的政党执政为标志,经济自由主义重新走红西方经济学界,并延续至今。在这种思潮的引领下,金融保险自由化呼声逐渐高涨,金融保险创新或通过当局主动改制、或通过事后默认的方式发生发展起来。这正是金融保险混业再现的基本理论背景。 (二)需求刺激和供给推动 在需求方面,刺激金融保险混业的因素在于:现代商品经济迅猛发展,交换关系和金融保险关系日益复杂并渗透于全部经济生活。尤其是经济货币化向金融化发展以后,新的金融保险需求不断涌现出来,包括新的资金来源、资产的流动性、经营的安全性以及分散风险等。这些新的或更高程度的要求,对于金融保险业来说,既是一种挑战,又是一种潜在的发展机遇。因为每一种新的需求都意味着潜在的市场从而潜在的利益。在这种背景下,受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的驱动、分散风险的要求以及全球竞争的压力,金融保险业迫切需要通过创新,包括经营领域的多元化来提高竞争力和开拓新的发展空间。 从供给方面看,促进金融保险混业的因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监管理念从传统的安全性和社会性转向兼顾效率优先,监管制度和技术逐渐健全,监管经验日益丰富,宏观风险的预测技术不断完善,国际范围内监管合作得以加强,成为混业制度供给的背景因素。二是以计算机和互联网为特征的新技术革命在相当程度上降低了金融保险通讯和数据处理成本,提高了金融保险管理技术开发和信息传播的效率。与此相关联,金融工程技术和金融衍生工具蓬勃发展,为金融保险机构控制多元化经营风险提供了技术性手段和基础。三是世界经济范围内企业制度社会化趋势的变化和重组浪潮为金融保险机构提供了多元化经营方式的技术引导。 (三)决定性因素:金融保险结构变化 从根本上讲,金融保险混业是商品经济进一步发展对金融保险发展的客观要求的结果。金融保险产生于经济,并且服从和服务于经济的发展:较高程度的商品经济必然要求较完善的金融保险服务;反之较发达的金融保险业又必将促进商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在这种逻辑关系中,金融保险产品服务的有限性与经济运行和发展的客观要求之间的矛盾成为金融保险市场的根本矛盾。辨证地看,这一矛盾既包括某一时点上的满足程度,又有发展过程中的两者动态一致性的要求,并将贯穿经济——金融保险关系发展的始终。 在上述过程中,金融保险创新成为保证经济和金融保险之间良性螺旋式推进关系的重要环节和促进力量,其根本是金融保险资源的重组,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金融保险结构的变化。这种变化在客观上要求金融保险业内部的边界划分仅仅是相对的和动态的,即在保持金融保险基本功能相对稳定的前提下,机构形式和业务范围将随着外部环境改变而改变,具有比较成本优势的个体在实现金融保险功能方面将通过竞争获得更多的业务领域和更大的市场份额。这种状况的市场表现就是金融保险混业经营。因此可以做出结论:金融保险混业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层次时的必然要求,是经济——金融保险匹配要求下的金融保险结构变化的自然结果。 三、我国金融保险混业目标模式 从理论上分析,混业经营分为两种模式:一种为全能银行制,即在商业银行内部设置业务部门,全面经营银行、证券、保险等业务。一方面,全能银行式的金融保险混业经营能够更好地发挥金融横向一体化和纵向一体化的优势,更充分地发挥各种业务之间的协同效应等。另一方面,由于缺少风险隔离措施,全能银行制风险防范能力较为脆弱,可能将社会公共金融安全网覆盖到非银行金融活动,为金融体系带来一定的风险。 另一种为金融保险集团模式,又可分为以下三种子模式:一是关联型。各金融保险机构相对独立运作,在组织结构上没有联系,相互间只有形式松散的合作协议,如交叉销售协议等,一体化程度低的金融保险集团多采用此模式。二是主附型。商业银行对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直接控股,直接以子公司的方式进行业务渗透和扩张。此模式由于资金运营具有高度黑箱操作性,不仅会放大经营风险,而且增大了金融保险监管的难度。三是平行型。在相关的金融保险机构之间建立金融控股公司,形成金字塔结构。各金融保险机构相对独立运作,但在诸如风险管理和投资决策等方面以控股公司为中心,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等以控股公司的方式相互进行业务渗透。 当前,中国金融保险体制变迁中发展效率与风险控制的矛盾非常突出。一方面,经济发展产生金融保险混业“诱致性需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体制、经济结构、运行机制沿着市场化方向发生了显著变化,迫切要求金融保险体系与结构在市场利益的引领下进行从局部到整体的调整。另一方面,金融保险混业需要健全有效的内控和监管措施。从国际经验来看,实行金融保险混业经营至少需要两个最基本的条件,一是金融保险机构必须具备有效的内控约束机制和较强的风险管理意识;二是金融保险监管机构监管能力较强,有完备的金融保险监管法律体系和较高的金融保险监管效率。否则,混业经营不仅不能实现风险调节和分散,还可能催生更大的风险。 在上述形势下,我国金融保险体制改革应当是在合理分工和有序竞争基础上,建立监管有力、充满活力、业务适度交叉经营的金融保险体制。从主要特点上看,平行型金融保险控股公司属于“集团混业,经营分业”,兼有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的优点,其构架集规模性与灵活性于一体。通过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和非金融子公司的股权控制,实现各子公司之间在资金、业务和技术上的协同合作,有利于资源有效配置和利益充分共享,提高效率和整体竞争力。因此,平行型金融保险控股公司应当成为我国金融保险混业经营发展的方向。 四、我国金融保险混业改革的路径选择 当前,我国金融保险市场发育程度、金融保险法律制度健全程度、金融保险业经营管理水平、金融保险监管机构的监管能力等方面仍处于较低层次,这要求我国金融保险改革与运行目标首先应当是确保金融保险体系安全稳健和风险可控性。为此,对于金融保险基础比较薄弱的中国而言,在金融保险体制上激进地谋求由“分”而“混”是不现实的,应当选择积极稳妥的推进步骤。 第一步,继续保持金融保险分业经营总体格局。为减低金融保险体制转换成本和压力,应当尽量避免“一刀切”式改革,在现有法律框架和金融保险分业管制总格局的前提下,逐步允许银行、证券、保险机构开展业务渗透和交叉经营,鼓励探索不同机构之间互补性、浅层次的合作关系。 第二步,推动建立分业机构间战略联盟纽带。在不断健全规范金融保险技术、管理、制度基础的条件下,进一步放松经营管制,支持经营机构创新业务,按照市场原则在不同行业间建立非资本性的战略联盟纽带。 第三步,适度发展平行型金融保险控股公司。按照“资源共享、风险分离”的原则,逐步调整现有法律框架,明确规定金融控股公司的性质、法律地位和监管方式,建立起符合国际惯例和中国国情的法律体系和监管体系,严格在金融保险集团内部建立风险隔离机制,实行总体上混业经营、实质上分业经营、分业监管。
1引言 2014年,山西省森林保险工作按照“边探索、边推进,探索中推进,推进中探索”的思路,在全省范围内铺开。2014年,全省11个市的110个县和8个省直林局与人保财险、国寿财险公司签订了生态公益林保单,近年来,虽然山西省生态公益林保险近年来投保面积不断扩大,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保险赔付率显著增长,生态公益林保险取得显著的发展,但是仍旧存在政府补贴方式不够科学合理,保险产品设计人为性及随意性较强,保险赔偿方式单一等问题,山西省生态公益林保险政策尚需完善。 2山西省生态公益林保险运营模式 2.1政府参与模式 保险作为一种金融产品,其运营通常应遵循市场机制,即产品的设计、销售、服务应该交给保险公司等市场主体,产品的交易和定价应遵循市场经济原则。然而,生态公益林作为一种既有鲜明外部性的公共物品,仅仅依靠市场机制无法实现供需均衡。为了解决市场失灵问题,政府的作用不可或缺。目前山西省森林保险实施方案采取的是“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但从山西的实际情况看,农户作为生态公益林的生产经营主体,既不拥有对生态公益林的所有权,又不享有经营生态公益林所带来的全部收益,因此没有投保动力;保险公司作为产品的供给主体,既缺乏产品设计的定损理赔所需的专业背景和经验,又面临着市场自发需求不足的困境,因此不会形成供给意愿。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主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政府仅仅起到“引导”作用,则根本无法形成保险产品的有效需求和供给,整个保险市场无法维系。鉴于此,山西省目前采取的是政府全面“参与”保险运营的模式,这种“政府参与,市场运作”的模式凸显了政府在保险运营中的主体责任,符合生态公益林的公共物品属性,解决了依靠市场机制无法形成保险产品供给与需求的难题。 2.2补贴方式选择 政府对生态公益林保险的补贴模式有两种:全额补贴和部分补贴。山西与大多数省份一样,对生态公益林保险实行100%的全额补贴。目前采用的这种全额补贴方式在是由于生态公益林补偿金过低,经营主体无法享有生态公益林经营的收益,不会产生自发的投保意愿,有效需求不足导致保险运营的大数定律无法满足,进而导致保险公司不具备承保意愿。如果政府不承担全额保费,那么将无法形成生态公益林保险市场的有效需求与供给。因此,作为体现生态价值和全体社会成员公共福利的公共品,生态公益林保险市场的均衡必须依靠政府强有力的干预,全额保费补贴成为必然的选择。 2.3投保模式选择 生态公益林的投保模式一般分为两种:一是以农户作为投保主体;二是以县(区)林业局和国有林场作为投保主体,即统保。投保主体的选择关键是要使生态公益林保险能够顺利开展。山西省生态公益林保险目前采用统保的模式,即以县(区)林业局和国有林场作为投保主体,而不是以农户或村集体作为投保主体,这与全国其他省份生态公益林保险的投保模式一致。以农户或村集体作为投保主体会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对于农户来说,生态公益林正常生长带来的唯一收入是微薄的生态补偿金。可是一旦发生火灾,受益人将会得到更高的保险赔偿金。加之林区地形复杂,纵火与自然火灾不易识别,这有可能诱发农户的道德风险。即使将赔偿用于重建,这也变成了一种变相的融资行为。此外,林农在重新栽种林木时首要考虑因素为再植成本吗,因此林农倾向于栽种种植成本低的树种,但此类树种往往生态效益较之前树种会大打折扣,长此以往会对整体生态公益林的恢复造成很大破坏,这就是林农作为投保主体的道德风险。如果以分散的农户作为投保主体,那么保险公司的承保与理赔工作将直接与对保险并不熟悉的大量投保人对接,这会产生很高的交易成本。如果以村集体作为投保主体,村集体成为农户的最终的人。一方面,村集体有着自己的利益和动机,他们可以将赔付资金截留,或在赔付过程中故意或人为性的造成利益不公;另一方面由于委托者对人的监督将耗费较高的成本,因此委托者在监督时遵循有限理性原则无法对者进行有效的监督,催生了者“败德行为”的发生。为避免以分散农户和村集体为投保人产生的高昂交易成本,统保模式也就成为了必然的选择。综上所述,正因为山西省生态公益林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其在维护生态安全,建设环境友好型城市和资源节约型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而林农和村集体作为投保主体将会产生逆向选择、道德风险和交易中的委托问题从而增大交易成本,而这种道德风险若是发生将造成山西地区生态失衡、环境恶化、气候破坏、水土流失、生物多样性的丧失;同时,委托问题也或增加农户上访的概率,引发社会动荡。如此等等,贻害无穷。以山西省林业管理部门作为投保主体,能够有更强的约束保证理赔资金重点用于灾后重建,对于维护山西生态安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4保险产品设计 2.4.1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的确定有“保成本”、“保收入”、“保价值”三种选择。保成本补偿灾害后林木的再植成本,保收入补偿林业生产经营者因灾害造成的收入减少,保价值补偿灾害对林木经济价值乃至生态价值造成的损失。目前山西省生态公益林保险目前按照“保成本”原则设计保险金额,但实际上每亩1200元的保险金额远低于实际的再植成本,无法达到恢复造林的目标。在现有的保险条款下林农的利益无法得到保障,影响了其投保积极性。此外,由于不同区域和树种再植成本的同质化程度远高于价值,因此“保成本”产品设计思路客观上使得费率分区的意义不大,使得产品创新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 2.4.2保险费率 目前山西的生态公益林保险费率由政策统一规定,费率厘定缺乏精细化、定量化的科学依据。森林保险的本质是投保人通过投保将自身的风险转移给保险人,从而实现风险分散。而目前山西省生态公益林保险在保险费率厘定方面人为主观随意性较强,没有经过保险精算,因此不够科学。具体来说,保费率分成两部分:纯费率和附件费率,纯费率应覆盖风险导致的灾害损失,附加费率应包含保险业务运营的成本保险公司目标利润。而目前山西省生态公益林保险的纯保费率并没有反映损失情况,同时定损理赔成本完全由政府承担,没有反映在费率中。目前全国生态公益林保险费率平均水平在3‰左右。费率过高也会加重被保险人以及中央和地方的财政负担。 2.5保险赔偿方式 由于生态公益林灾害管理的特殊性,决定了其保险赔偿方式不能仅局限于一般财产保险的事后损失补偿,而应注重事前防灾减灾管理方面的投入。目前山西省生态公益林赔付率过低,2014年赔付率不足10%,可能的原因有两方面:一是林业管理水平较高,出险率和损失率较低;二是林业风险具有很大不确定性,不同年份间差异极大,山西省森林保险试点还不到两年,此时赔付率低也是合乎常理的。山西可借鉴北京的做法,在结余保费中提取减灾防损资金,用于风险的事前防范与管理。 3山西省生态公益林保险模式优化建议 针对山西省森林保险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采取以下几点优化措施:首先,优化补贴方式,实施差异化补贴方式。对于财政困难的地区,提高中央补贴比例或取消县级财政配套的要求。由于山西采取统保方式,财政应对保费进行全额补贴。其次,完善保险方案,科学设计保险产品。科学确定保险责任、保险金额、保险费率、理赔方式等要素,扩大保险责任范围,丰富险种,提高保险金额,降低保费率水平。最后,完善灾害预防管理体系,建立灾害损失评估系统。林业部门牵头成立防灾减灾工作组,由政府部门、金融机构、林农三方参与,完善灾害的预防管理体系建设,另外,由林业部门将历年灾害发生的损失情况做出详细统计,在充分数据的基础上,通过科学合理的测算,加强各级组织的协调,推动灾害损失评估系统的建设。 参考文献 [1]王珺,冷慧卿.中央财政森林保险保费补贴六省试点调研报告[J].保险研究,2011,(02):48-56. [2]刘春广,刘跃林.北京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建设的实践与思考[J].保险研究,2010,(03):72-77. [3]陈绍志.关于我国森林保险政策及运行机制的研究[J].林业经济,2011,(11):78-81. 作者:李昊 王梦 单位: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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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险论文:公司财产险发展环境分析 摘要:随着全球信息科技的全面普及与发展,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广泛普及和应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各行各业均实现了科技融合与交叉,建设项目如雨后春笋般层出不穷。然而,任何事情都既有有利的一面,也有有害的一面,要用可持续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社会化进程步伐的加快,随之而来的安全事故也越来越多,严重危害着人们的生命健康以及财产安全。在此背景下,人们的安全意识迅速提高,从而促进了中小型财产险公司的发展。文章主要就中国中小型财产险公司的PEST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中国中小型财产险公司发展策略建议,希望可以为相关企业和工作人员提供理论借鉴和帮助,仅供参考。 关键词:中小型财产险公司;PEST分析法;发展;建议 1中国中小型财产险公司的PEST分析 1.1经济环境 1.1.1国民经济的快速稳定增长 随着改革开放步伐的进一步深化,我国各项建设行业迅速发展,极大地提高了国民经济的快速稳定增长,尤其是二十一世纪以来,我国经济始终处于持续稳定增长的状态之中,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日益提高,在此经济增长的前提下,我国的财产险也有了广阔的发展前景。就宏观角度而言,我国经济的持续上升,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均生产总值与日俱增,大大推动了中小型财产保险公司的发展步伐。另外,随着我国投资项目的增加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而建筑项目及基础设施的建设加大了安全风险,人们保障自身的权益和经济安全,纷纷进行保险投资,这就在一定意义上为财产险公司带来了大量的业务,有效促进了中小型财产险公司的进一步发展。 1.1.2金融体系的不断完善和发展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普及趋势和广泛应用,在极大程度上促进了我国社会金融体系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加深并拓展了金融市场的深度和广度,金融体系的结构和规模也在趋于成熟,有效推动了金融市场的迅猛发展和前进。在这种发展背景下,保险资金逐渐成为组成金融体系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并且随着金融发展规模的加大而增加。金融体系与财产险属于相辅相成的关系,缺一不可。一方面,金融体系的完善减小了财产险公司承担的风险,拓展了投资获益的渠道。另一方面,保险资金是完善金融体制、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的必要工具。 1.2社会文化环境 1.2.1中国居民文化水平和保险意识的提升 随着科学文化知识的普及和推广,以及保险知识的宣传,我国居民的整体化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保险意识也不断增强,对保险行业的印象有了质的改善,不再谈之色变。财产险也在极大水平上得到广大居民的认同,并逐渐成为消费者生活中不可替代的一部分,保险行业是广大人民群众防范风险以及保障财产安全的有利手段,随着保险项目的增多,我国保险行业的发展更具稳定性、保障性。近年来,随着意外事故发生概率的持续上升,使得人们防范风险的意识不断提高,保险行业由于可以为消费者带来切实保障而受到人们的广泛欢迎,购买保险逐渐成为我国居民防范风险的有效手段。同时,保险行业的发展也加大了中小型财产险公司之间的竞争力度,基于此,要求保险公司不仅要创新保险产品的宣传手段,还要加强对相关人员的管理,培养他们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从而为服务质量的提升起着促进作用。 1.2.2中国人口分布集中,贫富差距过大 虽然我国幅员辽阔,人口基数大,但是人口分布来说,相对比较集中,这对于保险行业是极其有利的,便于保险的宣传和推广,且可以节省宣传成本。然而,从另一个角度而言,由于我国城乡居民的贫富差距大,富裕的人购买保险的需求已经趋于饱和,而贫穷的人却没有能力购买保险,这种两极分化的状态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保险行业的发展。也可以说,这种现象是对中小型财产险公司在拓展业务方面的严峻考验,一旦拓展成功,将会使得保险行业升上一个新的高度。 1.3技术因素 1.3.1互联网的广泛应用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广泛推广和普及,科学技术成为第一生产力,各行各业的发展更加趋于科技化、全面化、专业化,保险行业也不例外。科学技术的融合极大地提升了财产险公司的效率,而且有效地降低了成本,同时也使得各保险公司之间的竞争更为激烈,保险人员可以通过计算机等先进技术软件进行客户信息的管理和存储等工作,进而有效保障客户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提高服务效率以及服务质量。现阶段,大部分财产险公司已经开通了网络营销业务,借助互联网技术的力量进行业务交流,以此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满足不同客户的个性化需求。 1.3.2数据挖掘技术的成熟运用 随着将计算机等先进通讯设备的不断创新和完善,计算机应用软件不断开发,数据处理能力也不断增强,数据挖掘技术逐渐趋于成熟。对于保险行业而言,数据挖掘技术的成熟运用可以帮助保险人员在海量的数据中查询到所需要的信息,节省数据查询时间,有助于保险公司制定切实可行的经营策略。目前,中小型财产险公司在业务经营方面还存在一定的不足,缺少经验和决策能力,而数据挖掘技术的成熟运用可以有效解决这种问题,为中小型财产险公司的运营减少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2中国中小型财产险公司发展策略建议 2.1增强创新意识,走专业化发展道路 创新不仅是一个国家前进的动力,同时也是一个企业立于不败之地的法宝。保险企业要不断向前发展,除了要保障服务质量之外,还要具有创新意识。就目前而言,保险企业趋于保险金融集团化是必然的,但是中小型财产险公司现有的保险市场中占得比例还很大,占据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和地位。然而,中小型财产险公司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相同保险产品的比比皆是,无法有效满足保险行业个性化发展需求,从而阻碍了保险公司向着更高、更强的方向发展。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保险的需求更加个性化,这就要求中小型财产险公司具有灵活性,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进行个性化服务,对保险市场进行调研和分析,增强创新意识,走专业化的发展道路可以使得中小型财产险公司的发展空间更加广阔,制定专业的个性化服务,为吸引更多的客户而努力。 2.2利用信息技术提升售后服务水平 信息技术的发展不仅为我国的建设事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而且还为保险行业的蓬勃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持。众所周知,中小型财产险公司的规模小,业务人员少,服务水平有限,而互联网信息技术的运用可以大大地节约人力资源,还可以通过先进通讯设备与客户在线沟通,具有及时性和时效性。另外,中小型财产险公司还可以利用信息技术提升售后服务水平,随时掌握客户的实际情况,从而体现保险公司的风险防范意识以及积极主动的售后服务态度。 3结束语 通过文章的详细论述可知,中小型财产险公司在保险行业中的比例较大,并随着人们风险防范意识的提高受到越来越高的重视,并在发展的同时面临着挑战,这种情况下,就需要中小型财产险公司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培养创新意识,为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提供个性化服务,调整战略结构,以此实现中小型财产险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朱建廷 单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财产险论文:新保险法对财产险理赔工作的新要求论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修订通过,并将于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本次修订进一步明确了保险活动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加强了对被保险人利益的保护,与此同时也给保险公司财产险理赔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保险公司为适应法律的变化,更好地服务于消费者,也应及时作出调整。 笔者重点就此次修订的变化择要予以说明。 一、完善了有利解释原则 原保险法规定“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应当作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新保险法则在第30条规定“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新法修订考虑了首先适用“通常解释”,是对原有原则过分侧重被保险人权益保护的纠偏,可以认为是对保险人有利的修订,当然“通常解释”本身就是一个很不明确的事情,究竟如何在实务中适用仍然是一个问题。 二、明确了保险合同的成立时间 新修订的保险法对保险合同成立时间与效力问题作了明确规定。新保险法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这样实际就廓清了保险合同是实践合同还是诺成合同这样一个理论界一直争论的问题。现实生活中,人们购买保险时一般要经过保险公司的核保程序,投保人在填写好保单并交纳保费之后,往往有一段时间等待保险公司是否同意承保。在这段等待期,投保人发生保险事故引发的纠纷很多。同时对保险公司的一些诸如电话销售、个财期缴业务也有影响,需要进行调整。当然保险人可以就保险合同附条件(如缴纳保费后)、附期限(某个特定的日期)。 三、规定了保险人理赔的程序和时限 新保险法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保险理赔的程序、时限,解决理赔难的问题。一是约束保险人要求被保险人补充索赔材料的行为,规定,保险人认为被保险人等提供的有关索赔请求的证明和材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书面”通知被保险人等补充提供,以避免保险人以此为由拖延理赔;二是明确核赔期限和通知义务。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索赔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30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督促保险公司及时受理索赔,及时核定责任;三是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要求保险人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四是规定了罚则,保险人未及时履行相关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五是提出了先予赔付的概念,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一次书面告知、出具拒赔通知、先予赔付、相关罚则这些新的规定给财产险理赔工作无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需要改变以往的不规范操作,从流程上理顺整个理赔过程,从规则上调整相应制度。 四、强化了保险公司说明义务 为了规范保险合同的格式条款,公平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原保险法已规定保险公司有对合同中的“免责条款”进行说明的义务。而为了使投保人在投保前能够全面了解合同格式条款的内容,以决定是否投保,新修订的保险法增加规定,“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同时,对于免除保险公司责任的“免责条款”,新修订的保险法更是强调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向投保人作书面或口头说明。这些修订都是对投保人知情权的维护。同时规定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中的“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的条款无效。这样如果保险公司在承保前期环节无法很好地执行和履行说明义务,势必给理赔工作造成很大的挑战。五、设立了保险合同“不可抗辩”条款 为了防止保险公司滥用合同解除权,有效保护被保险人长期利益,新修订的保险法增设了保险合同不可抗辩规则。根据新保险法的规定,当投保人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但为了防止保险公司滥用该解除权,新保险法对合同解除权的期限加以了限制,规定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同时,新保险法还借鉴国际惯例,增设了保险合同“不可抗辩”条款,规定“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两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即保险合同成立满2年后,保险公司不得再以该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解除合同。此规则对于的被保险人利益的保护意义重大,填补了现行保险法的空白。同样保险理赔也就限制了一个拒赔条件。 六、廓清了被保险财产转让时理赔争议 新保险法对保险标的转让的规定进行了修改。一是明确财产保险合同保险标的转让,其相应的保险权利义务由受让人自然承继,保险合同继续有效,维护保险关系的稳定;二是规定保险标的转让后,其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保险人才可以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以限制保险人的权利。另外规定,在保险标的转让之后,投保人有义务尽快通知保险公司,因为保险标的的转让有可能导致保险标的危险的增加。这样就可以有效解决在车险理赔中二手车转让中经常遇到的保单持有人和车辆所有人不一的问题。 七、增加了责任保险的赔偿程序 新保险法增加了责任保险的赔偿程序,凸显了对受害方的权益保障。一是明确了第三者的赔偿请求权。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二是从制度上保障了第三者权益,规定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未向该第三者赔偿的,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类似一个司法财产保全的作用。从实际情况来看,涉及到责任保险的案例中,鉴于受害方法律意识的淡薄与法律知识的欠缺等因素,确实存在保险公司已经向被保险人(致害方)赔偿了保险金,而致害方利用其在事故中的有利地位,只是将部分保险金赔偿给受害方,甚至未对受害方进行赔偿,而将保险公司给付的保险金挪作他用的现象。该规定促使被保险人接受保险公司的赔偿金时,必须提供其向受害人的赔偿证明,不仅体现了对受害方的保护,而且一定程度上杜绝了道德风险,减少了整个保险行业的经营风险。三是明确诉讼费用由保险人承担。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保险人承担。以上变化,在财产险责任保险的理赔中,在车险之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和交强险理赔中都需要进行应对。 八、限制了保险人在未得到及时通知情况下的免责权 原保险法只是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实践中就导致保险人往往以被保险人未及时报案为由拖延赔付甚至拒赔,甚至在一些条款中也设计出类似内容,存在滥用的风险。新保险法则对此予以限制,明确则规定只有“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限于“故意或重大过失”且仅针对“无法确定的部分”,同时存有例外,即“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也即类似汶川地震或者大型的自然灾害情况下,明确了保险公司的主动赔付义务。 除了以上八个部分,新保险法还增加了财产保险的赔偿计算标准(第五十五条),还明确要求,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公平、合理拟订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不得损害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本法规定,及时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第一百一十四条)。可以讲,本次保险法修订是全方位的,作为保险业的根本大法,作为保险从业人员和保险行业主体是应该充分学习和研究的。随着法律的实施、消费者维权意识的增强、保险行业竞争的加剧,保险公司及时进行调整是刻不容缓的。 财产险论文:财产险理赔对策论文 一、引言 财产险理赔是指保险财产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失后,被保险人提出赔偿,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的规定对其履行经济补偿义务的过程。理赔处理的基本原则是重合同、守信用,以事实为依据,以条款为准绳。因为,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保障保险当事人利益和约束其行为的法律依据。然而,目前,在财产险的理赔处理过程中,由于保险合同即保险单上保险项目和相关内容的表达不规范和不完整而产生歧义,造成保险双方理赔分歧以致对簿公堂的现象却时有发生。另外,由于险种、条款运用不当而产生风险并导致理赔分歧的情况也仍然存在。为此,本文拟就财产险理赔中经常发生分歧的几种情况及应采取的处理对策谈些看法。 二、理赔中经常发生分歧的原因分析 (一)因保单保险项目的表述不规范,导致理赔时对保险标的范围的确认产生分歧 保险项目即保险标的。财产险的保险标的一般为有实物形态的各种资产。例如:建筑物、机器设备、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等。国内财产险保单(财产基本险和综合险)的保险项目一般按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项目表述,即表述为:固定资产、存货、在建工程。表外资产一般表述为:代保管财产、已摊付账外财产。而涉外财产险保单(财产险、财产一切险)则一般直接按实物类别名称表述,如房屋建筑、装置及家具、机器设备、仓储物、其他物品等,但在实际承保操作中也可按具体财产名称表述,如:发电机。这里必须说明的是,所有表述都必须规范、清晰,不能含糊不清,令人费解,否则理赔时容易产生歧义。 例如:某饮料企业,在保险期限内发生火灾,火灾中受损的是罐装饮料的塑料瓶,而保单在承保项目栏内填写的却是“原料(饮料)”。于是,该保险事故在理赔时就发生了问题,因为,保险标的是仅指液体原料,还是包括罐装饮料的塑料瓶?保单上并没有写清楚。因此理赔时,保险双方就产生了分歧。又如,某企业的一起利损险案,也因理算时免赔额计算方式的不同而产生分歧。保单约定每次事故的免赔额为5天,但没有明确时间段。出险后,保险公司按惯例认为免赔额计算的时间应为出险后的头5天,以此计算得出的免赔额为13万多元,而被保险人却认为保单上并没有表述清楚是头5天还是后5天,故坚持要求按赔偿期日均毛利润计算损失,计算得出的免赔额为7万多元,双方僵持不下。 (二)因承保时对保险金额的确定缺乏书面依据,造成理赔时难以确认保险标的和进行比例赔付 保险金额是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承担的经济补偿的最高限额,也是计算保险费的依据。财产险的保险金额确定方式灵活多样,固定资产保险金额可按账面原值、账面原值加成数确定;也可按重置价值或其他方式确定,如评估价值、估价等方式确定。存货的保险金额可由被保险人按最近12个月任意月份的账面余额确定;或由投保人自行确定。尽管对固定资产与存货保险金额的确定方式有多种,但在赔偿时均采用比例赔偿方式,即出险时标的的保险金额必须与保险价值相比,并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进行赔付。但无论采用什么方式,保险金额的确定(即以何种价值投保)均须有书面依据。如按账面投保,就应注明所采用的资产负债表的时间;估价投保,应附投保资产的明细清单。总之,要有帐可查,或有据可依。否则,出险后难以确认保险标的和进行比例赔付。 例如:某企业在保险期限内,仓库中所有产成品和原材料遭暴雨袭击而受损,其中也包括该企业所投保的2000万元银行抵押物资,尽管保额确定的依据是银行抵押资产清单,但保险公司承保时并未附上该清单,而且也未在保险单上注明保额数据的来源,而只是在保单的承保栏中写上“仓储物”三个字、在投保方式栏写上了“估价,保额2000万元”,以及在特别约定栏写上了“第一受益人XX银行”。故当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提出索赔时,保险双方就2000万元保额系仅指保银行抵押物的“原材料”,还是指保所有的“仓储物”,(包括产成品)发生了分歧。显然,对于这一分歧,如果在承保确定保额时就有书面依据,或在保险单上说明了保额来源,就可避免。 (三)特别约定不明确,导致出险后理赔工作的被动 特别约定是指对格式化的保险合同未尽事项的补充,或者是对保险内容的进一步说明和解释。如对分期付款缴费方式与时间的约定、保险项目和保额组成的说明,以及其他双方共同认定的事项等,这些都事关双方权利义务,故在内容表达上应词意一致,清楚无误,来不得半点含糊。否则,理赔时双方就会因对特别约定内容理解的不一致而产生分歧,导致保险公司理赔工作的被动。例如,在某企业的一起火灾案的理赔中就发生了问题,该企业承保时保单上的特别约定是: A、总固定资产6000万元,投保1000万元,出险时按比例赔付; B、主楼保险金额300万元,营业厅保险金额700万元。 但从上述的特别约定中,并看不出具体的承保标是究竟是B,还是A中的一部分,显然,这样的约定是很不明确的。该企业在保险期限内发生火灾,主楼损坏。但由于特别约定未将A与B之间的关系表达清楚,且固定资产又是分项理赔的,致使被保险人不能接受保险人的比例赔偿方式,造成理赔工作的被动。 (四)险种使用不当或变相违规操作存在着的风险隐患 不同险种有不同的保险对象和不同的保险标的。如企业财产险,主要保险对象为各类企业,保险标的为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或属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或属代保管的财产及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与被保险人存在经济关系的财产。但也并非上述所有财产均可承保,还有除非经保险双方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才能承保的财产以及不可承保财产。也就是说,各个险种都有它的适用范围和承保条件。不能生搬硬套或违规操作。否则,会使风险扩大,或存在风险隐患。例如,个人抵押商品住房保险是仅限于被保险人用银行抵押贷款购置的房屋保险,但也有违规将其扩展使用到自建房的,甚至还有违规为《个人生产经营抵押担保借款合同》、《个人消费贷款借款合同》出具个人抵押商品住房保险单的,这样做,实质上是将房屋风险扩展为生产经营风险和商业风险,存在着很大的风险隐患,业务经营中因这种违规操作已发生多起赔案。 (五)条款扩展不当,理赔陷入困境 每个险种都有它的适用和保障范围。条款除了要明确保险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外,还必须对保险对象和保障范围进行限定,否则风险就难以控制,理赔就会陷入困境。如有一份财产综合险保单上却出现了将“由于设备被盗被毁而发生的损”列为保险责任的情况,这实际上是将事故结果列为保险责任,风险实在太大,该承保企业就已发生过因自动灭火器装置误喷而造成的机器设备损坏赔付案。还有在承保企业财产险附加机损险时,保险公司未使用规范的机损险条款,未将机损险基本定义列示,尤其是未将突然的不可预料的意外事故损坏与灭失(条款)及除外条款列明,而仅列举机损险的责任范围,结果就使得对被保险企业的一起因“渐变”(腐蚀)原因而损失几百万元的机损险案拒赔困难。因为按照保险条款,“机器设备运行必然引起的后果如:自然磨损、氧化、腐蚀、孔蚀、锅垢等物理性或化学反应”为机损险的除外责任。 (六)条款不严谨,理赔时界定不清 由于条款概念不明确、责任范围限制不严而造成理赔时出现分歧的也不少。例如,原来的现金损失险条款中,将“抢劫或入室抢劫等原因所造成的被保险人现金损失”列为责任范围,因而当某企业发生现金被窃事故后,保险人就以该现金损失险并非因“抢劫或入室抢劫”所造成,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条款中的“等”仅表示列举后煞尾为由,不予赔偿。但被保险人却认为:“等”表示列举未完,被窃,类似“抢劫或入室抢劫”行为,属于保险责任。由于保险双方对“等原因”的理解不一致,致使理赔产生分歧。又如在家财险条款中对“家用电器”的定义和范围也未做出明确的规定,类似“摄像器材是否属于家用电器”的问题,常使理赔人员困惑,并屡屡造成理赔的被动。再如在机损险条款中对除外责任有这样一条表述:“本公司由于下列原因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不负责赔偿”。由此便引起了理赔中人们对其下第二款低值易耗品该视为原因,还是该视为损失(即低值易耗品单独损失不负责赔偿,或是低值易耗品损失“不管什么原因”不负责赔偿)的分歧。 而对于这类分歧,若该条款中也能有与财产险、财产一切险条款中对除外责任相同的表述,即“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就不会产生了。 三、防范理赔分歧拟采取的对策 (一)加强对保单的审核工作 核保人员既要重视对费率、免赔额等承保条件的审核,更要重视做好对保单内容和文字规范化的审核工作,并应据以对订立保险合同的相关资料和数据进行严格审核。具体来说,一是应重视对承保项目规范和准确表述的审核。保险项目表述要清晰,内容和文字要规范。保什么就表达什么,不能模棱两可。二是应重视对保额基础数据来源的审核。确定保额要有书面依据或说明等,若按账面承保,就应按资产负债表上有关项目的余额或账面金额填列;按评估价承保,就应根据资产评估表上的价值填列;按估价承保,就按估价清单填列。同时,在保单上应注明数据的具体来源(出处),并将有关资料和文件作为保单的组成部分一并保留。三是应重视对特别约定表述的审核。特别约定的表述必须非常明确,不能“似是而非”。对涉及保险项目和保险金额的,更应注意必须将其与投保单和保险单上的内容相衔接;保险单的上下文内容不能相互矛盾,或可作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解释。 (二)严格控制条款责任扩展 保险条款一般由条款、费率以及条款解释等组成,是一个严密的整体,不允许随意变更。因此,凡需扩展责任的宜采用增加附加条款的方式,一般非特殊情况不得扩展条款责任,以免造成人为风险。确需扩展条款责任的,应将扩展的责任范围和免责条款同时列示,不可“断章取义”,使风险难以控制。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做出的任何承诺都应非常谨慎,要有强烈的风险意识。保险单是格式化了的合同,其内涵必须明确,对其外延必须控制。只有这样,理赔时才能避免可能发生的分歧和纠纷。 (三)切实控制险种使用风险 险种使用范围(即保险对象和标的)要准确,不得任意扩展使用,人为增加风险。应通过核保把好险种的使用关,严防出现险种使用不当的风险。同时,应加强对业务的管理。例如,个人抵押商品住房保险一般由银行,凡越权的,应明确凡发生损失的由方承但。另外,要加强对保险公司内部的管理和业务稽核,防止违规操作。 (四)认真控制条款风险 保险条款制定具有很强的政策性、专业性和技术性,对它的制定与审核,应由专业人士和专门机构来承担。条款制订要规范严密,无懈可击。除了应注意条款的合法、合规和公平性外,还应注意条款内容的严谨、规范。条款概念要明确,责任范围要限定,用词要严谨。不能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解释。同时,对在理赔实践中反映出来的条款的缺陷应及时组织力量进行修订和完善,以避免出现理赔分歧和日益增多的保险纠纷。 财产险论文:营改增后财产险市场格局的影响 【摘要】针对营改增实施半年后,分析基于公司盈利目标下财产保险公司经理人通过决策调整导致市场主体行为变化,与随之而来及可预见的市场销售、服务格局调整。 【关键词】营改增 财产保险 经营目标 经理人理性行为 销售模式 服务模式 我国保险行业“营改增”工作于2016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作为金融行业的一支,与建筑行业、服务业等支柱型产业一同作为我国分税制改革中增值税全面替代营业税的最后一项重点工作,具有深远意义。营改增旨在降低税负成本,避免重复课税,减轻税负转嫁,促进经济发展。方案实施后,已实现平稳过渡,各保险行业主体通过自身调整,逐步适应税制改革带来的各项变化,市场格局在主体行为调整中也在发生一系列变化。本文从保险机构经营目标角度出发,考察保险公司在竞争压力下对经理人行为的考核激励方式,通过分析经理人理性行为,判断营改增政策对保险市场格局变化的影响。 一、基于现代保险公司内部激励模型下的经理人决策 (一)考虑监管压力制定的“盈利”目标 依据中国保监会现行的《保险公司经营评价指标体系(试行)》,评判保险机构法人、分支机构经营状况的指标主要包括车险、非车险的增速规模、效益质量、社会贡献三大类,分支机构10个、总部机构12个指标构成。监管综合考察分析市场后制定的评价指标体现出对保险公司经营要求: 1.稳增长,避免恶性竞争。规模增速类指标车险、非车险增速权重占比30%,但评价方式较为宽松。 增速在-10%至60%之间均可获得满分,正常经营保险机构均能够满足,但超过60%以上的增长将会扣分,避免保险公司争抢新业务造成相互抬升费用水平,降低报价的恶性竞争。 2.重盈利,保证持续发展。经营效益指标权重50%,其中综合成本率、综合赔付率、车险销售费用率评价较为苛刻。 综合成本率指标要求保险公司综合成本率应低于106%,否则本项0分;综合赔付率与车险销售费用率指标要求行业对标,超过行业平均值5%,则本项0分。则要求保险公司经理人,尤其是分支机构经理人必须将避免亏损作为首要工作目标,尤其是在占财产险公司70%以上的车险业务经营过程中需在合理运用销售费用吸揽低赔付率优质业务与降低总体费用水平两方面寻求均衡点。 (二)商业保险公司经理人目标 为确保保险公司经营评价结果处于监管评价优秀及良好的A、B类公司得分范围内,各保险公司纷纷建立围绕“盈利”大局的全面预算管理的财务管理体系、人力资源评价体系。通过财务约束与考核激励两种殊途同归的方式,对总、分机构经理人行为进行规范。 目前,财产保险公司多在财务管理架构中,多选择财务集中的方式,即:分公司设立的财务部直接受总公司财务部管辖,执行总公司财务方面管理文件,接受审计条线定期检查,总公司财务部门直接受董事会或法人任命或管辖,接受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总、分机构经理人对财务部门人事、政策制定等方面仅有建议权,而无直接决策权。 营改增后,基于财务集中的保险总、分公司经营将面临增值税抵扣及专用发票获得对利润将产生直接压力:①增值税部分不再确认成为保费收入,使得保费收入下降约5.66%;②若各项成本无法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将全额计入经营成本,无法通过价税分离实现进项税抵扣;③最终,赠送行为将按照视同销售完成增值税进项税缴纳;④如无法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非手续费部分销售费用率提升将带来当期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提取比例上升,影响已赚保费。 基于上述几点考虑,为降低营改增带来的在核算方面的不利影响,经理人将按照以下方式完成决策: 第一,配置销售费用时将更加倾向结算手续费的渠道业务; 第二,更加倾向优先考虑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采购供应商; 第三,针对直销渠道礼品赠送行为颁布禁止性管理文件; 第四,基于谨慎性原则,在预算制定时核跷薹ㄌ峁┰鲋邓白ㄓ梅⑵钡闹С觯例如销售人员福利。 二、保险市场销售格局调整 随着营改增各项工作逐步落地,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获得、抵扣规则、保险公司财务核算制度等因素的综合作用下,保险机构内部调整的一致行动也带来市场格局的重新洗牌。 (一)传统直销模式成本激增,竞争力下降 传统业务人员直销模式的销售成本中从业人员工资、福利、差旅等业务维护费用占比较高。营改增后,此类费用无法通过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进项税抵扣,将含税费用全额计入成本。但营改增后,保费收入却要进行价税分离,计入保费收入账户的仅为原先的94.34%,核算方式到来渠道盈利能力大幅下降,为保证渠道盈利性,经理人不得不削减传统直销模式下的销售费用政策,导致渠道竞争力下降,客户将转向高竞争力渠道。 (二)中介中间收益率出现竞争性上限 保险中介包括保险、保险经纪、个人三类,但无论何种形式的中介机构,客户所享受的出单、理赔、救援等服务的提供主体更多的是保险公司而非机构提供,因此机构产品同质性较高。 长期以来,个人更多体现在寿险领域,在财产险领域以往各地准入要求差异较大,且监管较为严格,个人人生存空间有限。新国十条颁布后,个人获得监管认可后,个人与机构将在传统险业务终端市场一同参与竞争。 如将保险公司看成生产型企业,保险机构与保险公司之间相互选择并建立合作关系的行为,可参考要素市场中的买方与卖方关系模型进行探讨。目前,新国十条相关政策逐步落地实施过程中,个人人准入门槛降低,试点地区已开始放开个人人与保险公司一对一绑定要求,使得个人人在未来大量涌入财产险行业成为可能。虽目前机构虽目前占据较大的市场份额,但个人人拥有最广泛的群体与较低的准入条件,已对机构服务产生替代作用,中介要素市场便符合卖方完全竞争而买方垄断的要素市场模型,在要素供求双方博弈中,要素的供给方个人人,将遵守完全竞争的法则,在正常利润率水平下提供服务。 因潜在个人人主体数目庞大,业务来源分散,单笔业务佣金量替代当月佣金量进行分析,个人人的要素市场均衡点为个人人当月保费总收入对应的全部应税项目纳税比例与机构税前利润率相同时对应的手续费规模。 其中:各段约束公式为: 机构人若单笔业务手续费超过上表计算后对应比例,则选择个人成本较低,若单笔业务手续费低于该均衡点,则选择机构成本较低,即中介中间收益率受到个人应税比例上限约束。 三、保险市场未来服务格局调整 目前,保险行业营改增相关政策主要针对售前,针对售后服务、风险管理等专业领域,仍有诸多方面有待明确,此类问题将对保险行业未来服务定位产生更加深层次影响。 (一)理赔款项发票能否进项抵扣 目前,针对保险公司获得的救援发票、配件更换及维修服务发票能否进行增值税进项抵扣,在营改增相关文件中并未明确涉及。从增值税原理出发,进项税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保险公司支付事故赔款到维修机构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即为采购维修服务的事实行为主体,维修机构向保险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保险公司可进行抵扣。 如政策最终明确理赔款项能够进行进项税抵扣,目前维修专票增值税率最高可_17%,价税分离后将直接降低综合赔付率3%~5%。在“盈利”目标的驱使下,市场主体将大力推动理赔服务供应商采购制度,直赔、零配件集中化采购与直供、理赔服务团队外包等新服务模式将随着营改增政策的推进吸引更多市场主体认同推广,保险及其下游的维修、检测、鉴定等行业将产生一个紧密围绕保险行业的产业集群,这也与营改增政策密切上下游相关产业联系的初衷相切合。 (二)增值服务赠送是否视同销售 目前,保险机构免费赠送客户非保险相关类产品(例如加油卡)已明确认定为视同销售,不得进行进项税抵扣,但就被保险标的风险防控、损失控制等相关的赠送类产品、服务是作为视同销售仍有待明确。此类用品如:赠送安全锤、逃生绳索、灭火器、烟感探测等预防、自救设施,赠送定期检测、赠送救援服务等。对于上述用品是否可作为进项税抵扣,目前执行层面标准参差不齐,甚至频繁变动,未能形成统一执行标准,给保险机构经营造成困扰。 如政策最终放风控用产品、服务赠送行为视同销售,将激励保险主体将风控重点由事后向事前进行转移,更多安全做业配置将在保险服务实践中得到应用推广,成为取代目前不易获得的进项税抵扣费用部分的合理替代。 (三)共保业务增值税发票开具、抵扣规则 共保为保险行业特有的服务形式,在风险较为集中的重大项目领域应用广泛,营改增后,共保业务在承保出单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环节、费用支付与增值税专用发票获得与抵扣环节、日常服务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与抵扣环节缺乏统一操作规范,导致保险市场主体操作繁琐并承受较高监管风险。 例如,《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的通知》中要求“银行兼业机构最多与3家保险公司建立关系”,若该渠道共保业务由3家以上保险公司承保,将有共保方因无法签署兼业协议而无法获得手续费增值税专用发票。 再如,主承保方出具全额保单的共保方式下,主承方首先向投保人开具增值税全额专票,再由共保方开具抬头为主承保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主承方进行抵扣的操作中,共保方将承担保单流与现金流、发票流不匹配的监管风险。 四、结束语 营改增对保险行业仍处于实践完善阶段,针对税务工作细节,应更多结合保险行业自身运行特点,以期通过分税制改革,对行业经营不合理,不规范的方面进行进一步调整,发挥财政政策的局部宏观调控功能,对保险行业主体经营行为进行进一步规范,辅助保监体系,推动保险行业向着更活跃,更规范,更具保障力的方向发展,将是分税制改革又一项有意义的实践成果。 作者简介:张婧(1988-),女,汉族,天津人,南开大学金融学院,在职研究生,现供职于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研究方向:保险。 财产险论文:我国中小型财产险公司的发展环境分析及建议 摘 要:随着全球信息科技的全面普及与发展,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广泛普及和应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各行各业均实现了科技融合与交叉,建设项目如雨后春笋般层出不穷。然而,任何事情都既有有利的一面,也有有害的一面,要用可持续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社会化进程步伐的加快,随之而来的安全事故也越来越多,严重危害着人们的生命健康以及财产安全。在此背景下,人们的安全意识迅速提高,从而促进了中小型财产险公司的发展。文章主要就中国中小型财产险公司的PEST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中国中小型财产险公司发展策略建议,希望可以为相关企业和工作人员提供理论借鉴和帮助,仅供参考。 关键词:中小型财产险公司;PEST分析法;发展;建议 1 中国中小型财产险公司的PEST分析 1.1 经济环境 1.1.1 国民经济的快速稳定增长。随着改革开放步伐的进一步深化,我国各项建设行业迅速发展,极大地提高了国民经济的快速稳定增长,尤其是二十一世纪以来,我国经济始终处于持续稳定增长的状态之中,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日益提高,在此经济增长的前提下,我国的财产险也有了广阔的发展前景。就宏观角度而言,我国经济的持续上升,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均生产总值与日俱增,大大推动了中小型财产保险公司的发展步伐。另外,随着我国投资项目的增加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而建筑项目及基础设施的建设加大了安全风险,人们保障自身的权益和经济安全,纷纷进行保险投资,这就在一定意义上为财产险公司带来了大量的业务,有效促进了中小型财产险公司的进一步发展。 1.1.2 金融体系的不断完善和发展。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普及趋势和广泛应用,在极大程度上促进了我国社会金融体系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加深并拓展了金融市场的深度和广度,金融体系的结构和规模也在趋于成熟,有效推动了金融市场的迅猛发展和前进。在这种发展背景下,保险资金逐渐成为组成金融体系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并且随着金融发展规模的加大而增加。金融体系与财产险属于相辅相成的关系,缺一不可。一方面,金融体系的完善减小了财产险公司承担的风险,拓展了投资获益的渠道。另一方面,保险资金是完善金融体制、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的必要工具。 1.2 社会文化环境 1.2.1 中国居民文化水平和保险意识的提升。随着科学文化知识的普及和推广,以及保险知识的宣传,我国居民的整体化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保险意识也不断增强,对保险行业的印象有了质的改善,不再谈之色变。财产险也在极大水平上得到广大居民的认同,并逐渐成为消费者生活中不可替代的一部分,保险行业是广大人民群众防范风险以及保障财产安全的有利手段,随着保险项目的增多,我国保险行业的发展更具稳定性、保障性。近年来,随着意外事故发生概率的持续上升,使得人们防范风险的意识不断提高,保险行业由于可以为消费者带来切实保障而受到人们的广泛欢迎,购买保险逐渐成为我国居民防范风险的有效手段。同时,保险行业的发展也加大了中小型财产险公司之间的竞争力度,基于此,要求保险公司不仅要创新保险产品的宣传手段,还要加强对相关人员的管理,培养他们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从而为服务质量的提升起着促进作用。 1.2.2 中国人口分布集中,贫富差距过大。虽然我国幅员辽阔,人口基数大,但是人口分布来说,相对比较集中,这对于保险行业是极其有利的,便于保险的宣传和推广,且可以节省宣传成本。然而,从另一个角度而言,由于我国城乡居民的贫富差距大,富裕的人购买保险的需求已经趋于饱和,而贫穷的人却没有能力购买保险,这种两极分化的状态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保险行业的发展。也可以说,这种现象是对中小型财产险公司在拓展业务方面的严峻考验,一旦拓展成功,将会使得保险行业升上一个新的高度。 1.3 技术因素 1.3.1 互联网的广泛应用。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广泛推广和普及,科学技术成为第一生产力,各行各业的发展更加趋于科技化、全面化、专业化,保险行业也不例外。科学技术的融合极大地提升了财产险公司的效率,而且有效地降低了成本,同时也使得各保险公司之间的竞争更为激烈,保险人员可以通过计算机等先进技术软件进行客户信息的管理和存储等工作,进而有效保障客户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提高服务效率以及服务质量。现阶段,大部分财产险公司已经开通了网络营销业务,借助互联网技术的力量进行业务交流,以此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满足不同客户的个性化需求。 1.3.2 数据挖掘技术的成熟运用。随着将计算机等先进通讯设备的不断创新和完善,计算机应用软件不断开发,数据处理能力也不断增强,数据挖掘技术逐渐趋于成熟。对于保险行业而言,数据挖掘技术的成熟运用可以帮助保险人员在海量的数据中查询到所需要的信息,节省数据查询时间,有助于保险公司制定切实可行的经营策略。目前,中小型财产险公司在业务经营方面还存在一定的不足,缺少经验和决策能力,而数据挖掘技术的成熟运用可以有效解决这种问题,为中小型财产险公司的运营减少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2 中国中小型财产险公司发展策略建议 2.1 增强创新意识,走专业化发展道路 创新不仅是一个国家前进的动力,同时也是一个企业立于不败之地的法宝。保险企业要不断向前发展,除了要保障服务质量之外,还要具有创新意识。就目前而言,保险企业趋于保险金融集团化是必然的,但是中小型财产险公司现有的保险市场中占得比例还很大,占据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和地位。然而,中小型财产险公司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相同保险产品的比比皆是,无法有效满足保险行业个性化发展需求,从而阻碍了保险公司向着更高、更强的方向发展。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保险的需求更加个性化,这就要求中小型财产险公司具有灵活性,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进行个性化服务,对保险市场进行调研和分析,增强创新意识,走专业化的发展道路可以使得中小型财产险公司的发展空间更加广阔,制定专业的个性化服务,为吸引更多的客户而努力。 2.2 利用信息技术提升售后服务水平 信息技术的发展不仅为我国的建设事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而且还为保险行业的蓬勃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持。众所周知,中小型财产险公司的规模小,业务人员少,服务水平有限,而互联网信息技术的运用可以大大地节约人力资源,还可以通过先进通讯设备与客户在线沟通,具有及时性和时效性。另外,中小型财产险公司还可以利用信息技术提升售后服务水平,随时掌握客户的实际情况,从而体现保险公司的风险防范意识以及积极主动的售后服务态度。 3 结束语 通过文章的详细论述可知,中小型财产险公司在保险行业中的比例较大,并随着人们风险防范意识的提高受到越来越高的重视,并在发展的同时面临着挑战,这种情况下,就需要中小型财产险公司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培养创新意识,为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提供个性化服务,调整战略结构,以此实现中小型财产险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财产险论文:浅谈我国财产险保险公司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获得了长足的发展,而在这其中我们越明显地感受到企业要想获得更大的发展,进行内部控制是必要条件。基于此,文章重点对我国财产险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建造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具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希望通过文章的分析,能够对财产险保险公司内部控制更好的进行提供参考,进而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 关键词:财产险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问题;加强措施 1 我国财产险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1.1 财产险保险公司员工在内部控制的认识上没有达到一定的高度 由于财产险保险公司员工在内部控制工作上出现的问题而导致的损失,往往会给公司带来巨大的影响。有的财产险保险公司下级分公司没有建立员工内部控制机制,就造成了财务人员在制定财务报告和统计数据时难以对应着规范的职业执行标准,所得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难以保障。同时,公司内部和外部审查考核体制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很多员工对于内部控制的作用没有达到一定的认识高度。尤其是基层分公司往往只重视业务,而忽视内部控制,在员工的评判上也往往将业绩作为重要的标准,在长时间的积累下,内部控制就形同虚设了。 1.2 员工分工不明确,职责不清 很多财产险保险公司内部没有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对于员工的岗位责任没有进行良好的界定,有的部门会存在岗位空缺的问题,职工的管理体制没有得到建立。绩效考核上传统的考核方式还是占据着主导地位,员工的岗位界定不明确,各部门间的岗位空缺,这些都造成了员工的业绩考核没有一个完善的机制,就会造成员工不明确,职责不清的问题,部门和岗位间团结合作的精神没有体现出来,也影响了工作的连贯性。 1.3 员工工作的责任体制不完善 对于员工工作的责任体制,财产险保险公司需要作进一步的完善,如果有员工在工作中出现失误进而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也没有进行必要的责任追究机制。就算是建立了相关的责任体制也往往浮于表面,与检查和引导员工行为无法起到实质性的作用。而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往往是草草了事,而不是进行良好地处理和改善。在责任体制中,对员工基础工作失误的问题往往找不到与之匹配的体制,使小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进而在不断积累中发展成大问题,使公司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以上种种导致员工在工作中行为的约束机制没有具体化。同时,员工对于责任体制的重要意义也没有从根本上认识上去,多注重的是个人利益,而忽略公司利益,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使财产险保险公司缺乏完善的员工工作的责任体制。 1.4 内部控制体系不健全,制度与业务的发展没有同步 财产险保险公司在业务的推进过程中,会受到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三个因素的影响,而信息、沟通、监控是影响具体操作环节的主要因素。现阶段很多财产险保险公司已经建立了相关的管理制度,但根据调查,这些制度没有贯穿到公司的经营活动中,也没有在部门间进行有效实施,较为全面的风险防范控制体系没有得到建立,在内部控制体系中存在诸多问题,阻碍了制度的良好发展,致使无法做到与业务发展保持一致。 1.5 问责机制不健全 问责机制不当成为了当下棘手的问题。有的公司存在“收入上移,风险下放”的现象,这样就影响了基层员工的收入,进而导致心理上的落差,更为严重的情况还会导致违规操作,触犯法律。另外,有的公司还容易忽视对基础工作的问责,使得问责机制只是在总公司才能找到,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基础工作违规情况的发生几率。 2 加强我国财产险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的措施 2.1 加强员工的内部控制意识 内部控制要通过员工来得以体现,要内部控制目标的最终实现也需要通过员工来完成。所以要充分调动员工来参与到公司内部控制中来,使目标得以最终完成。在公司的日常运行中,要积极宣传内部控制的企业文化思想,使员工深刻认识到内部控制在企业发展所能够发挥的重要作用。进而打造出一个充满生机与活力,并具有创造性的企业内部控制文化氛围,将这种理念贯穿到员工的思想中,使他们自觉地应用在工作中。这里需要强调的一点是对于基层公司要重点关注内部控制的作用,使制度能够在员工的心里生根发芽。 2.2 制定适合企业发展的内部控制目标 公司的经济效益和良性发展会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内部控制的影响。这就需要我们将财产险保险公司各个部门间的控制目标进行一个科学的统筹和规划,进而进行有效管理,使各个部门间的内部控制目标达到和谐发展。内部控制的目标从总体上来看有:建立与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相契合的内部管理组织结构;一旦发现员工的工作中出现欺诈、舞弊的行为要及时加以处理。这样能够大大降低风险隐患的发生几率,所以必须要制定适合企业发展的内部控制目标。 2.3 健全员工工作的责任体制 财产险保险公司员工间的相互监督需要责任体制来进行规范。财产险保险公司要全面建设与执行责任体制,对员工没有按照规范进行执行要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还要对各部门员工的职责进行明确,这样能够有利于在出现问题时及时予以责任追究。同时,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对核保权和核赔权等工作的管理,对于那些违规的员工要用相关责任体制来引导员工进行改善,使员工能够有一个规范工作的思想意识,还要以员工的职位采取适合的责任体制,总而言之是要在工作中建立责任体制。 2.4 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 员工的综合素质往往能够决定内部控制管理是否达到有效实行。以科学的管理模式为依托,使员工的职业素质和服务水平有一个良好的环境,这样也能防止风险的发生。财产险保险公司还应该建立一定的激励约束机制,要实现优秀工作人员的短期行为长期化,使其对公司的长远发展更为关注,对不利于内部控制的动机进行消除,使员工的综合素质得到全面提升。 2.5 完善问责机制 一个企业要想发展,既离不开管理者,也离不开员工,两者都是必不可少的,但两者之间也会产生矛盾,这将不利于企业的发展。所以需要处理好它们之间的关系,建立一些激励措施,特别要对基层员工的利益进行倾斜,其更热爱自己的工作。建立完善的问责机制,要全面贯彻问责机制,而不是浮于表面,真真正正的落实到位,将责任明确到人,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严厉的处罚。 3 结束语 通过文章的分析使我们充分了解到内部控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财产险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的工作效率,还能够使企业免于发生风险。作为财产险保险公司的员工,要对内部控制在企业的风险防范上能发挥的重要作用有深刻的认识,还在更为深层次上体会出其对整个金融体系安全所带来的现实意义。这样的思想就能指导我们更好的进行内部控制,总之只有不断加强财产险保险公司内部控制能力,才能促进财产险保险公司更好更快的发展。 财产险论文:对如何发展财产险效益型小险种的探讨 [摘要]随着人民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居安思危的意识也开始在社会中广泛传播。其中,作为风险管理手段之一的财产险,也被越来越多的人关注和接受,保险已经发展成为每个家庭“稳定器”和“保护神”。 1发展效益型小险种的重要意义 在笔者看来,财产保险公司的发展方向应该对准如今竞争尚不猛烈的分散型个人客户类的业务,比如个人人意险、家财险、家庭责任险、旅游保险、商品房保险、家庭责任险、家政保险等,主要是因为: 第一,十分吻合产险赢利要求; 第二,党的十六大确立了奔小康的宏伟目标,国内居民的家庭和个人财产必然会不断增长,从而就能够提高人民购买保险的意识和支付保费的能力,进一步为个人类保险业务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第三,从保险的风险可控性来看,个人类客户数量多、分布范围广,所以十分适合风险的分散型; 第四,对单个客户进行多个产品追加销售,有利于分散整体风险,同一个客户投保的房屋、家庭财产、车辆、旅游、人意等险种不可能同时出现风险,也不可能在同一次事故中全损,然而相同金额的同一危险单位的单位财产险却有可能在一次事故中全部受损,和保险公司经营的“大量同质”的可经营风险原则十分相符; 第五,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个人类保险的发展有益于保险密度和深度的提高,从而增大保险保障的覆盖面和深度。 2制约财产险效益型小险种的因素 21赔付率过低 较低的赔付率从而使客户不能受到较高程度的效益,所以需要保险公司进行价格调整或者承保新的风险,从而使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得到利益平衡。 22风险信息不清晰 虽然个人风险仍然存在,但是由于信息大量存在或者不对称,从而使人们的风险意识和转嫁需求不断被弱化。 23单笔保费较少 在财产险中,由于个人类保险产品的单笔保费较少,从而降低了业务员的提成基数。然而,展业的成本却较高,投入和产出不协调,业务员就会丧失销售的动力,从而影响了产品的推动。 除此之外,产品功能、销售渠道、宣传策略、包装等方面也都在不同程度上制约着小险种的发展。 3财产险效益型小险种的发展策略 31创新产品功能 先要对市场进行细分,按照年龄、家庭收入水平等各种因素来进行划分。比如,在沿海地区,可以提供暴风、台风、暴雨等具有区域性的自然灾害的保险;在面对购买商品房的客户,可以向其推荐房屋保险;在盗窃率较高的区域,可以为客户提供附加抢盗险。同时也要针对市场发展的新动向,开发新的产品。比如,针对家庭收入较高而且雇用家政服务的客户,可以向其推荐家庭责任保险、私家车保险、旅游保险等,从而转嫁风险。 32厘定费率 为了使产品更加精细化,企业可以引入人口、地区等要素并且进行细致的划分,从而贴近目标客户。为了使销售深度不断提高,可以对产品的功能按照不同地区人们收入、年龄和自然灾害等进行拆分重组,从而调整和变动产品价格。同时,要针对不同客户的消费心理,实施高收入和低收入不同定价策略。 33采取产品促销 可以根据产品功能对价格和险种进行整合,从而降低保险人的出单成本和展业。把节约的经营成本采取促销的方式,向客户提出购买优惠的政策,从而节省客户的消费成本,提高客户的满意度。 34对产品进行包装 不同于企业单位类团体客户,针对个人客户的产品包装和单证要进行改良。大多数企业把保险发票和保险单作为原始财务凭证,所以通常采用的都是较为简单的合同样本。然而个人客户,通常是比较看重产品的外在形象,更甚者延伸到收藏价值。所以,在对个人类客户的需求进行考量的时候,要注重个人保险产品的包装,可以为客户提供精美的卡式产品和凭证式产品,如果购买系列产品,可以为客户提供产品包装袋。从每个小细节着手,让客户感到舒心。 35大量宣传 消费者主要的消费动机来源于购买欲望。保险人要把握行销的根本,调动客户的购买欲望,加强对消防、公安、交通管理、水利、卫生等部门的沟通,创建灾害损失信息分享渠道,从而进行灾害宣传,并且把故事和实际案例结合起来,提高人们的风险意识和转嫁风险意识,增强人们对保险的重视度,从而为居民进行投保奠定坚实的基础。 36加强客户服务 大客户可以较为轻松地获取市场信息,确定单笔保费的价格,从而对保险人进行压价,获得保费优惠,所以,在很大程度上保险人赢利较难。而个人或家庭类客户相较于团体的大车队、大企业等大客户,在获取市场信息和同保险人讲价能力方面相对要弱一些,因而是保险人经营利润的重要保障。但是,也正是由于上述原因保险人更应该提高对分散型客户的服务工作。比如可以为人们提供损坏家电定点上门维修服务、指定医院就诊服务、开门锁服务等,通过对客户提供购买保险后的附加值,提高人们对保险使用价值的认知程度。 37创新行销模式 财产险中个人类的保险产品的保费都普遍较低,但是销售人力的成本比较高,所以,就制约了小险种的发展。为了促进发展,最主要的方式就是创新销售方式,可以通过邮局、银行等兼业机构来代销保险产品。对于个人客户来说,企业要开发菜单式的产品组合,做大客户的单笔保费,才能够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38实施销售激励 如果要将效益型小险种做大,公司需要投入资源并且进行方向引导,具体做法包括: 第一,加强对销售人员的产品知识培训,使销售人员有专业的销售技能。 第二,设计适合销售员营销的产品单证,为客户提供“一次投保,全面保障”的优质服务。 第三,提高销售提成,促进销售员的工作积极性。 4结论 总之,随着人们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对风险意识必然也会增强,保险公司发展财产险效益型小险种的前景十分广阔,大有所为。 财产险论文:财产险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问题的解决 摘要:随着时展,经济腾飞,我国企业的内部管理问题也频频出现。当前,由于人民群众的理财意识不断提高,保险行业的发展异常繁荣,中国劣根性“扎堆现象”出现。保险公司犹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当然,由于我国企业生长土壤也处于初级阶段,所以保险行业的竞争非常激烈,其中恶性竞争也层出不穷,不乏出现各种违规操作骗险现象。当拔了萝卜掘了坑发现问题的真相在于内控,就真正找到解决办法。如果不加强保险公司内部的控制,以其为代表的财产管理企业将均陷入泥沼,自取灭亡。所以要加强内控,本文从财产险保险公司内控存在问题以及解决办法两个方面加以阐释。 关键词:财产保险;内控;企业管理;策略 一、前言 新华人寿曾经的巨额诈骗案虽然已经落下帷幕,但是这起事件踏踏实实地为保险从业者敲响了警钟。中国有老字号的稻香村,更有百年同仁堂,都是诚信企业,在诚信企业大环境下就会塑造诚信的员工。但是保险行业的诈骗事件并不是耸人听闻,它已比比皆是,可见,重塑财险保险企业的诚信形象,保障企业财产安全,实现企业正规运营是一门大课题,也是重要的课题。 二、财产险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问题 1.意识层面:在我国,财产保险公司企业很多,但是企业主在管理方面仍然缺乏主导性和先进性。因为保险从业模式的特殊性,导致很多保险企业领导者不重视建立管理制度,更加不重视制度的实施和落实。即便是有些公司站在时代的前沿,非常有预见性的开展内部控制规划,但也都是纸上谈兵,都是“想得通,唱得响,做不好”,表面文章一大堆,实际操作似流水,领导意识都不强,领导的团队何谈控制。另外,我国虽然保险企业居多,但是我国保险行业仍处于发展阶段,没有文化的企业是断头企业,不会源远流长,企业要发展,一定要培养企业的文化,文化是企业的软实力,就像文化是国家的软实力一样,没有文化的支撑,企业就没有优秀灵魂,没有支柱,没有良好的团结向上的,诚实守信的企业文化氛围,再多的枝繁叶茂也是徒劳。 2.流程层面:一方面,公司内部没有明晰的工作操作细节。比如,很多公司内部结构混杂,没有单独的问题归属和追责部门,没有单独的法律纠纷部门,职位混杂,权责不清。另外,很多保险公司就算开启了法律部门,也只是处理保险纠纷和诉讼事宜,这些事宜焦头烂额已经占满了所以精力,更无暇顾及事前法律风险的研究和推广以及应用。另一方面,业务质量标准不明确,审核方面存在很大漏洞,很多保单都不能严格按照承保规定完成,偷工减料,虚卖人情现象凸显。在理赔细节方面也没有做到针针线线真真实实,所以,常常出现理赔款数不清,或降低或抬高理赔数目。以上总总流程细节上的不足,足以给保险工作人员以契机,以导致工作懈怠,假赔套现等违规现象频发。 3.技术层面:当前已进行计算机自动化办公时代,很多保险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并不精通计算机技术,如内控标准的制定,预算管理的实施以及预警机制的建立统统可以通过现代的计算机技术加以管理和实施操作,这样不仅可以简化流程,而且可以减少人力成本,有效提高企业运营效率。 4.追责层面:当前,很多国内的财险企业,由于企业架构不明晰,权责分类不彻底,导致工作范围混乱。特别很多是财险公司没有专门的内控管理机构,就算是有相关部门,也是分散在各岗位,完全没有集中针对,集中处理的迹象。由于工作项目繁多,涉及稽查工作的人员也没有很多精力投入到违规案件中,长此以往,漏洞越来越大,整理监管越来越难,所以,当雪球越滚越大时,想要摧毁它,就要付出更大的力气和更多的时间。可见,追责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已迫在眉睫。 三、内部控制不足的解决策略 1.提高从业人员内控意识。充分认识内部控制在公司经营中的战略地位,将内部控制意识贯穿于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在保险企业内部制定完毕内控制度后,要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对企业文化内涵的理解,要不断提升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和人文素养,不断树立标杆,以诚实守信作为最主要的从业规范。 2.明确各部门的职能。各部门、各岗位相互监督,彼此制约,坚持制度第一,权力第二,建立扁平化的组织架构,减少管理层级,缩短信息反馈的路径,促进公司内部的横向沟通与协调,提高对各项风险的反应能力和感知力,充分认识内部控制在公司经营中的战略地位。另外,应当从战略上部署并开展该项工作,要有部署、有检查、有督导、有考核,公司上下积极主动地开展此项工作,把该项工作作为经营管理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常抓不懈,落到实处,为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为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保驾护航。 3.健全内部审计监督机制。建立权威独立的内部审计监督系统,切实保证审计部门的独立性。实现审计委员会对各机构审计部门的垂直管理。同时,强化各职能部门、各岗位及内部审计责任。明确各部门、各岗位在制定、执行内部控制方面的责任,另外,可以借鉴国外的外部复审制度,在必要时聘请标准、预算管理、财务预警机制等并没有在财产保险公司内部得到运用。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努力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城市客运管理队伍。 4.完善管理信息系统。从公司战略、业务需求和信息需求出发,制定和调整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科技手段,通过程序开发将内控制度嵌入各管理系统中,形成内控制度执行的刚性约束。保险企业需要在技术上不断革新,在跟踪项目,管理实施,预警机制等方面健全系统设置,为保险业的稳健发展保驾护航。 5.建立权责制度。企业权、责、利的关系处理的好坏是落实和加强施工企业成本管理的重要基础,而为了正确处理三者的关系,建立健全责权利相结合的目标责任成本管理体制是非常有效和重要的举措。对于财产险保险公司来说,要建立属地归属原则就是责任到人制度。不但要定期组织分散在各部门的稽查人员开会研讨,更要在这些稽查人员中挑选出来组织一个更完备的管理团队,优秀处理保险从业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法律纠纷,财产漏洞,并签订责任书,一旦出现问题就立马追责,刻不容缓。 财产险论文:基于财产险险种的构成分析财产险市场的发展 【摘要】本文从财产险的七大险种着手,搜集了2002―2012年度关于财产保险公司保费的总收入以及企业财产险、家庭财产险、机动车辆险等各种险种的保费收入的数据。计算了各个年度各种保费占总财产保费的比率,分析得出机动车保险保费收入占总财产险比重每年都高于60%,在2012年达到了72.43%,成为了财产险的第一大险种。其次是企业财产保险,但其所拥有的百分比在2002年为15.74%,并逐年递减,到2012年为6.51%。虽然为第二大险种,但所占比例却已经很小,其余各险种所占的比例就更微乎其微。这表现出我国财险市场的结构性矛盾突出,市场潜力远远没有挖掘的问题。对于这两个问题提出政策建议,拓展保障型财产保险产品和发展非寿险投资型产品。 【关键词】财产险 险种构成 机动车辆保险 一、我国 财产险的现状 财产险包括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保险、货物运输险、运输工具险、工程险农业险、责任险以及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 我国自1980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财险保费收入从1980年的4.6亿元,增加到2012年的15487.93亿元。财产保险保费收入长期快速增长的主要原因在于: 1980年才恢复国内保险业务,起点较低;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人们对各种各样的保险产品的需求越来越大,市场中也存在了更加多样化的保险产品的供给在财产保险业务中,机动车辆保险业务占绝大部分。表1中的数据是各个产险险种的保费收入占总产险保费收入的百分比。从表1可以看出,在我国财产险的险种构成中,运输工具险中的机动车辆保险占了财产险的主要部分,成为了财产险的第一大险。2001年占了60.6%,到2012年占了72.43%,基本上呈逐年递增状态。其次占较大比例的是企业财产保险,2002年占了15.74%,到2012年占了为6.51%,呈逐年递减状态。 表1 2002―2012年财产保险险种保费结构表 (单位:%) 二、财产险市场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国财产保险业务发展迅速,但市场潜力远远没有挖掘出来,直接表现在投保率比较低。虽然文章中没有表现财险投保率低的问题,但在很多研究综述已经证实了这一点,财产险的保费由1997年的382.23亿增长到2012年的5529.9亿,人身险的保费收入由1980年的390.5亿增长到2013年的9958亿,财险的投保率远远低于寿险。财险很多潜在客户没有挖掘可以从上表得到,企业财产保险虽然在所有险种里保费收入是第二,但是所占份额却是极小的,与机动车辆险比较显得微不足道。按照理论分析,企业所拥有的可投保财产的数额应该是巨大的,其保费收入应该也很大,但数据显示其所占比例到了2012年也只有6.51%与理论分析相违背,一个大的原因就是产险公司没有研究开发出适合企业投保的产品,导致这部分客户的流失。 另一方面,我国财险市场结构性矛盾较为突出。我国财产险市场呈现出机动车险市场一家独大的现象,机动车险保费占了财产险保费收入的绝大部分,这种严重性的结构失衡对于我国财险市场的发展是极其不利的。我国财产险市场产生这种结构性失衡的原因有以下几个:第一,由于保险市场恢复的时间比较晚,虽然在短期内保险行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但仍会存在很多问题。上述的财险市场的结构性失衡就是发展不够造成的。第二,财险市场的规范有效的市场竞争格局尚未形成,没有有效的竞争格局就不利于该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容易出现一些不正当的竞争、欺骗消费者等不合理现象。第三,人们对购买财产险的意识还不够强烈,总是抱着侥幸的心理,认为财产险所保范围尤其是非车险所保范围发生的风险较小。第四,整个财产险行业本身存在着很多问题,保险工作人员素质低,经常发生理赔难现象,保险费率机动车保险经常性调整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都影响了人们对保险公司的印象,导致“谈保色变”。第五,财产保险产品中除了车险,别的险种的开发都严重不足,开发了的产品也无法刺激消费者参保意愿。缺少合理有价值的非车险产品,也是导致财产险市场结构部平衡的一个重要原因。第六,对保险产品的推销力度不够,保险工作人员没有很好的向消费者介绍各种产品的特征作用等,导致消费者没有购买的动力。经上述分析,财险市场需要进一步的努力改进,以取得更大的进步,解决现存的结构不平衡问题。 三、财产险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优化产品结构,调整业务重点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整个社会对财产险的需求是越来越大,对产品的需求也是越来越多样化。越来越大的需求,说明财产险市场有着很大的发展潜力,财险公司要好好利用这个机会。对产品的需求越来越多样化,意味着现在财险市场上的产品无法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存在需求供给不平衡问题。财险产品需要优化结构,以产品结构的不断优化来保证财险市场的持续稳定的发展。 我国机动车险市场已经有了很好的发展,拥有着各种满足消费者需求的产品。为了解决财险市场结构性失衡问题,要求对非车险产品的结构进行优化,在现有产品的基础上深入开发。针对不同类型的险种,比如企业财产险,应该开发适合企业发展的产品,能够真正起到分担企业风险,对企业的经营发展具有促进作用的产品。针对农业保险,应该多结合一些政策性的内容,以此来刺激农民的参保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为农业生产提供保障。通过结构优化,来确保财产险的保障作用。 (二)发展非寿险投资型产品 在我国,家庭财产保险是非寿险的投资型产品发展的开端。华泰保险公司2000年推出的居安理财储蓄型家财险是我国最早出现的投资型非寿险产品。 开发出不仅具有保障功能还具有投资功能的财险产品,吸引更多的投资者购买促进财险市场的发展。目前,我国的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的组合模式几乎都是“家财险+投资”,保险的期限一般是从一年到五年不等,而且都是固定分红型的,但是投资收益率的高低则取决于保险公司的投资水平。非寿险投资型产品发展时间比较短,因为具有投资功能就会受到政府以及金融监管部门更多的监管,因此未来的发展还需要受到各方的认可。财险公司在设计新产品时,要多考虑市场的需求,结合投资功能的同时要考虑到风险问题。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的重点还是在于分担购买者的风险,投资只是其附属功能。所以在选择投资产品时,要选择那些风险小、流动性大的产品以确保安全性,坚持创新与风险并重。 (三)逐步实现保险费率的市场化 我国目前财产险业务的费率的确定大部分都是采用全国定价方法,这种方法不利于财险市场的发展,在这个竞争性的市场经济中,应该逐步实现保险费率的市场化。 首先,总公司制定一个经过保监会批准的基准费率,各省、各地区的分公司以基准费率为标准进行上下一定幅度的调整。其次,建立风险评估资料库,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时期、不同损失率、不同的风险单位、不同的出现频率等,建立各地的合理、公平适合不同客户的保险费率,使保险费率能够具有一定的弹性。这样做一方面可以给不同的客户提供适合他的产品,减轻低风险客户的保费支出,稳定客户。对高风险客户收取高额保费,也可以保证保险公司的收入。另一方面是使客户感到保有所值,公平合理,达成长期投保的信念,保证财险业务的持续稳定的发展。 财产险论文:财产险保险公司内部控制中的问题及其建议 摘要:经济在不断的发展,财产险保险公司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增强内部控制成了保险公司当下的主要任务。增强内控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其运营和发展。但目前财产险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存在很多的问题,只有改善了这些问题,才能够促进保险公司在当下经济形势下稳定、快速的发展。 关键词:财产险 保险公司 内部控制 问题 建议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内部控制不但能使财产险保险公司提高管理效率,还能够规避风险,由此可见内部控制的重要性。本文分析了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问题,并且提出了一系列的措施,希望能为广大的同行或相关工作提供一些参考。 一、财产险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一)没有认识到内部控制工作的重要性 一些财产险保险公司的领导只注重经济效益,没有认识到内部控制的重要性,同时对内部控制工作的认识也不够。这导致财务工作者在制定财务报告或者统计数据的时候,没有一定的规范,所以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也有待考证。另外,保险公司内部也没有进行审查,也因此员工和领导只看重业务,没有看重内部控制,导致内部控制流于形式和表面。 (二)责任没有落实到位 一些财产险保险公司的领导没有明确责任制,让员工对自己的工作责任不清楚、不明白。因此当工作上出现问题的时候,员工和员工之间相互推诿,产生矛盾和纠纷。在我国,大部分财产险保险公司作为承担内部控制的主要部门是法律合规部门,但法律合规部门却存在着严重的责权不对称现象,甚至还有一些保险公司的法律合规部门没有履行其职责,使内控制度形同虚设。 (三)没有建立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会影响财产险保险公司日常运行和发展,甚至贯穿于保险公司的各个操作环节,很多保险公司都没有建立合理、可行的内部控制制度。还有一些保险公司虽然建立了管理制度,但是这些制度却没有发挥出重要的作用,也没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保险公司的经营活动,更没有建立风险控制体系,因此跟不上外部竞争的需要。 (四)岗位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 在财产险保险公司内担任内部控制的人员,以及对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的人员,素质和能力都有待提高。或者一些保险公司为了节省财力和人力,不惜让其他部门的人来兼任这个职位,这些人员因为对内部控制的知识和经验都不够,对财务工作也根本不了解,所以无法担任起这个工作。 (五)内部控制制度过于简单和落后 我国国内很多财产险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目标都设置的过于简单,制度要求也显得过于随意,因此工作人员产生了敷衍或者一笔带过的心理,这样就导致内部控制制度难以发挥出它的作用。还有一些保险公司设置的内控指标仅仅侧重于静态控制,过于单调,而且内控的技术和手段都显得比较落后,因此也就使内部控制得不到真正的运用。 (六)没有对内部控制进行监督 很多保险公司都没有对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导致员工产生不正确的心态,为了谋求利益,或者是出于其他原因,所以进行不规范的操作。如果不设置监督机制和操作规范,就等于是纵容内部控制工作的违规。 二、如何构建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一)建立内部控制的目标 内部控制需要保险公司全体员工共同来完成和实施,不管是领导,还是员工,都要落实到位。所以首先应当让员工的个人目标和企业的目标相结合,再把目标确立为,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规范、行业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年度经营目标、季度目标等。此外,还要将这些目标与员工激励结合起来,在达到目标的同时,必须对员工实行一定的激励,以提高员工的积极性。 (二)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 员工的素质和水平关系到内部控制实施的的效果,因此,必须要对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和交流讲座,让他们从根本上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与水平。另外,还要引进一些高素质的管理人才,给予管理人员适当的自主空间,积极的引导他们发挥出自己的优势和长处,鼓励员工将自己的目标和公司的目标相结合,这样才能更有效的促进目标的实现。 (三)优化内部控制环境 财产险保险公司内部,要加大内部控制的宣传力度,向员工普及内部控制管理方面的知识,让员工充分的认识到内部控制工作的重要性,并以此来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另外,保险公司还要创造一个生动积极、活泼向上的企业环境,将内部控制制度的思想和主旨贯穿于每一个细节中。同时,还要做好员工的激励工作,以便带动员工,提高员工的工作主动性。 (四)实施风险防范措施 风险是保险公司无法预料的,因此要在风险发生之前,采取措施进行防范和控制,将损失降到最小。管理人员首先要正确的识别风险,了解风险,并且能够评价和估量风险事件对企业目标影响的程度,在此基础上,还要对风险评估的结果采取应对的措施和手段,比如规避、降低、转移等。另外,还要对风险进行监控,或者将风险调整业绩指标作为保险公司的绩效标准。 (五)建立稽查制度 保险公司各个部门员工和内控工作人员每一个季度都应该进行一次全面稽查,而专项检查则根据公司的需要不定期的举行一次。工作人员在进行内部常规稽查的时候,还需要对重点业务、重点部门、重点机构、重点工作人员进行专项稽查。如果在稽查中发现有问题,要及时的向领导或者相关负责人进行报告,并且督促其改进,将改进的结果用书面的实行上报。 (六)提高内部控制工作的独立性 由于财险保险公司的业务较多,工作也很复杂,因此风险存在其中,尤其是一些成立不久的小型保险公司,这类公司因为成立的时间很短,业务可供提取分析的数据量不够大,这就要求内部控制工作人员必须运用丰富的经验进行熟练的操作。另外,还应该建立一个独立的内部稽查系统,确立内部稽查系统的独立性,使之摆脱来自上级部门和其他部门的干涉和管辖,对董事会负责,接受监事会的指导。 三、财险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意义及重要性 (一)规范保险公司的经营行为 一部分保险公司的经营行为存在一定的问题,其中主要有不合理的价格竞争、财务数据失真等,为了规范保险公司的经营行为,必须从完善规则入手。因此,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维持保险市场的秩序就显得很有必要。通过强化保险公司的操作流程、建立明确的理赔制度、统一收付费等,能在一定程度上,让保险公司的经营行为得到了科学、合理的规范。 (二)提高保险公司的经济利益 保险公司通过内部控制,充分利用计划财务、业务管理、信息技术、承包处理、客户服务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使保险公司各个部门都紧密配合,充分发挥其作用,以顺利达到保险公司的经营目标。此外,在保险公司内部进行监督和考核,还能反映出员工的业绩状况,通过奖惩制度,鼓励员工努力奋进,从而提高了保险公司的经营效益。 (三)降低保险公司的风险 由于当前的经济形势很复杂,市场经济变化不定,给保险行业带来了一定挑战和难度,保险公司通过内部控制,能够有效的降低风险。它通过对公司面临的风险进行科学的评估,并且对风险进行控制,从而满足了被保险人不断增加的保险需求。此外,建立科学的风险预测机制,还能够将风险扼杀在摇篮里,因此,内部控制的意义重大。 (四)提高员工的水平 内部控制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员工的水平和能力,通过在制度上不断的完善,管理上层层推进,全公司上下通力配合,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同时,还能让员工切实的意识到公司与每个人都是密切相关的,从而强化员工的竞争意识,让各项规章制度扎根于每位员工的思想当中,落实在每位员工的行动上,间接的促进了公司的发展。 四、结束语 如今,保险行业市场变得日趋复杂,保险公司也将面临更多的风险,内部控制作为保险公司的重要管理手段,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保险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所以保险公司必须建立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以促进自身的生产和发展。 财产险论文:家庭财产险现状及发展分析 【摘要】 目前,我国财产保险公司推出多种家庭财产保险产品,其中家庭财产特种保险在我国发展较早。但近几年,家庭财产保险面临低速增长势头,且存在发展困难、举步维艰、业务下滑、比重减小等问题。针对家庭财产保险面临的这些问题,作为经营此产品的保险公司应在产品开发、市场宣传、渠道建设等方面下功夫,提高市民的保险意识,有效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才能更好地促进家庭财产保险业务的发展。 【关键词】 财产保险公司 家庭财产保险 消费者 家庭财产保险是在我国恢复保险业务以来,最早进入家庭,且开展业务较早,发展速度较快的主要保险产品之一。在原有家庭财产特种保险、幸福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幸福家庭家主综合保障保险、液化石油气环顾天然气罐保险、抵押商品房保险或抵押商品住房保险和民用管道煤气天然气综合保险等产品的保险责任的基础上,拓展了保险责任。由于家庭财产保险面对各个家庭,家庭又是社会的基本组成部分,所有居民都面临着家庭财产保险所涉及的风险,市场潜力巨大。据不完全统计,发达国家家庭财产保险的普及率已达750%以上。但是,我国目前的家庭财产保险覆盖面不到10%,而且较多家庭还没有该保险主动投保的意愿,绝大多数是机关、企事业单位作为一种员工福利投保的。这种形式势必导致保单没有差异,绝大多数保单为不足额保险。导致有的家庭该投保的没有投保,没有起到保险分担风险的作用。 一、家庭财产保险产品分析 目前保险市场销售的家庭财产保险产品,保额太低,费率也较低,保障的家庭财产范围有限。主要是房屋、室内装潢以及存放在室内的家用电器、家具、文化用品和其他的生活用品。家庭真正面临的较大风险的物品又不在承保范围内,比如说移动通讯工具、笔记本、照相器材及需要露天存放的家庭财产。 二、家庭财产保险的发展状况及特点 1、国内业务恢复初期,家庭财产保险与其他业务一起高速增长。恢复国内保险业务初期,家庭财产保险与其他业务一样发展很快。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为例,1981年至1985年增长率分别为40.4%、18.3%、26.6%、39.9%、80.7%。由1980年的保费总收入4118万元增至1985年的2.2亿元。家庭财产保险费由1980年的0.3万元(承保1730户)上升到1985年的1623万元(承保504万户),所占保费的比重上升为7%。当时,人保江苏省分公司大力公关,得到了当地人民政府的支持,取得了较好的效果。1990年江苏省保费收入达到10.2亿元,同期增长17.4%,财产保险保费收入7.41亿元,其中家庭财产保险保费收入为4061万元(承保868万户),占保费总量的4%。1995年人保江苏省分公司家庭财产保险费收入达到7507万元,当年增长26%。这一时期,家庭财产保险业务保费收入绝对数虽然不大,但发展较快,也达到了一定的比例。人保徐州市分公司1995年业务总收入约为1.8亿元(当年增长17%),财产险保费收入为9183万元(增长19%)。当年家庭财产险保费收入为774万元,比上年增长68%,占产险总量的8.43%,业务量较小的唯宁县该年家财险占总量的14.8%(185万元)。1996年人保徐州分公司家财险保费收入856万元,同比增长11%,占财产险业务总量的8.05%,承保总户数超过120万户,覆盖面为55%,达到了家庭财产保险的最高峰。 2、财产保险业务稳步发展时期,家庭财产保险业务却大幅下滑,大有不可遏制之势。随着近几年来的重大灾害事故的发生,比如说较为突出的央视大楼的火灾,以及给我国电力和农业造成重大损失的雪灾和冻雨的发生,都从另一方面促进了财产保险业务的快速发展。日本的地震造成的核辐射,又对财产保险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方向,在世界范围内造成重大影响。但促进了财产保险业务发展的同时,家庭财产保险却大幅度下滑。 3、改革深入发展期,家庭财产保险业务徘徊不前,陷入困境。随着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推进,大多数城镇居民、家庭已拥有了自己的住房;随着人民收入的提高,住房的装潢,高档、较高档的家具渐渐成为人们追求的时尚,这一切,都给了家庭财产保险新的发展契机。家庭财产保险理应进入较好的发展阶段。但是,到目前为止,这项业务仍未有起色,仍在泥潭中徘徊。 三、家庭财产保险发展中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家庭财产保险由快速发展到急剧下降,目前业务发展比较困难,举步维艰。1999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家庭财产险保费总收入10.16亿元,同比下降了7.25%,仅占全部财产保险业务的2.41%;产险储金59.30亿元,比去年同期下降40.21%。在赔付率方面,与城市家财保险赔付率较低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农村家财险赔付率大幅度攀升,徐州市某县支公司1998年家财业务仅为49.2万元,同比减少73%,其赔付率也由14.17%上升为50.41%。该年度人保徐州分公司家财险赔付率最高的基层支公司高达158%。家庭财产保险业务存在着较严重的问题。 从保险公司来讲,为了规避风险,提高承保利润,当然不愿意承保风险较大的保险标的。在规避一些道德风险的基础上,保险公司原意承保风险较低的财产,对风险高的财产列在不承保范围内。往往风险较高的财产正是家庭要分担风险的财产。从投保人角度来讲,首先是对家庭财产保险产品不了解,再加上保险公司对风险较大的财产不承保的现实状况,大大降低了投保人的投保意愿。再从投保实务上看,大多数保单只有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姓名和地址,除此之外没有被保险人的其他信息,造成承保要素不全,被保险人资料不齐,保险标的不明确。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很难进行正常的勘查、定损等理赔工作。最后从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角度分析。保险公司服务的对象是少数出险的客户,对其进行查勘、定损和履行保险赔偿义务。而对大多数不出险的客户反而没有什么服务,但正是这批客户才能给保险公司带来利润。从主观上势必造成客户投保意愿的下降。 四、家庭财产保险的发展思路和对策 为了适应经济改革、发展的形势,满足城乡居民家庭财产安全保障的要求,必须认真分析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找出当前发展家庭财产保险业务的对策。 1、适应市场需求,研发出适应市场需求的保险产品。一是积极开展市场调研,区别不同情况,对不同保险标的进行科学分类,比如按城镇、农村进行分类。居民家庭装潢、家用电器包括电脑等均可纳入保险标的范围。有的保险公司已将第三者责任保险纳入家庭财产保险系列,应是比较有眼光的做法。二是搞好产品组合,以适应各种不同层次家庭的需求。三是灵活厘定费率,不可一概而论。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目前省农村已与中小城市无太大差别。 2、调整展业力量和展业方式,搞好新业务拓展。一是加强保险宣传,特别是条款中主要保险责任、除外责任等要宣讲明白。可通过多种形式保险宣传月(周)、街头咨询等方式进行深入宣传。二是适当调整展业力量,加强展业力度。随着保险公司经营机制改革的深入,认真进行分配制度的改革,按照保费收入多少,业务质量好坏,确定业务人员的工资、奖金分配水平,以调动工作积极性。三是采取灵活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如对常年无赔款的单位、个人采取重大节日送贺卡、寄送慰问明信片等方法加强与保户沟通,提高续保率。四是建立新的销售渠道。保险销售已成为保险主体业务发展的主要形式,比如利用银行、商场、社区服务中心、有线电视收费系统等业务,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方法。 3、搞好防灾理赔工作,保证业务正常进行。出险后,要迅速准确勘查、定损,合理赔款,采取限时赔付,送赔款上门等方法,取信于民。同时,要注意提高理赔质量,适度控制赔付率,防止业务亏损。 4、不断更新观念,开拓思路,加强服务,促进业务发展。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新形势,就要不断树立新的观念。注意利用新的技术和方法来处理业务工作。目前互联网上保险信息还比较少,随着保险公司电子化建设进程的加快,保险与网络关联越来越密切。不久的将来,应将家庭财产保险业务进行网上销售,减少营销成本,节约费用,让利于保户,以便促进家庭财产保险业务的发展。 财产险论文:集团企业财产险的集中统一投保 随着集团企业的发展,经营环境的不确定性和复杂程度日益扩大。如何有效地规避与防范各种风险因素,提高集团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已成为集团企业风险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关系到集团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合理运用金融与保险等手段,能够有效地转移灾害风险,减少灾害损失,降低运营风险,这已成为风险管理领域的共识。 一、财产险集中统一投保是必然选择 1.降低集团企业的保险成本 我们以财产一切险(对存货、固定资产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坏或灭失等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偿的一种财产险险种)为例,对照某保险公司财产一切险费率表,假设投保财产一切险的保额为10亿元,各成员单位分散投保的保费为10亿元×0.0340%=34万元,而集中统一投保的保费为10亿元×0.0120%=12万元。同样的保额,集中统一投保的保费较分散投保节约22万元。 2.为集团企业争取更有力的安全保障 集团各成员单位集中统一投保,充分利用了规模效应,可以为集团企业在与保险公司谈判中获得更大的话语权,除了优惠的保险费率外,还可获得其他更优惠的承保条件,如责任范围、免赔额等等,为集团企业提供更有力的安全保障。 3.有利于集团企业获得优质的保险配套服务 集中统一投保方便保险公司为集团企业量身定制保险服务计划,组织专班负责,减少索赔处理环节,加强沟通,使定损、赔付在最短时间内完成,以及集团企业的防灾防损培训等等,切实做好全方位的保险和风险管理服务。 很多保险公司还将对集团企业的财险优惠政策、优质服务延伸到集团职工的车险、其他财产险等。 4.有利于集团对成员单位保险事务的统一管理 集中统一投保将各成员单位的投保范围、险种、保险期限、责任范围等保险条件进行统一安排,可以避免因各成员单位保险期限各异而需在不同的时间办理投保续保,避免因各成员单位的风险意识不同而造成投保不足、脱保或漏保情况等。 二、集团企业财产险集中统一投保流程的探讨 目前,越来越多的大型集团企业对其保险都实施了集中统一管理,成功的先例将对集团企业的财产险集中统一投保工作起到示范和借鉴作用。 集团企业应根据自身的财产状况、风险特点,制定科学的保险管理制度,合理安排统一投保工作。集中统一投保工作流程大致如下: 1.明确集团企业的保险需求。由集团企业负责保险工作的部门对集团企业各成员单位的资产状况、使用环境进行摸底汇总;组织对各成员单位的风险进行风险勘察与风险评估;结合各成员单位的保险意向申报,确定集团企业的保险需求。 2.拟定投保方案。根据集团企业的保险需求,拟定保险方案,主要包括投保范围、投保险种、保险责任以及保险公司的选择等。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配套指引的要求,企业应当重视和加强各项资产的投保工作,采用招标等方式确定保险人,降低资产损失风险,防范资产投保舞弊。并分别在存货、固定资产章节中予以强调。 很多企业在投保范围的确定上都遵循全面性原则,即凡属企业拥有、控制或具有保险利益的建筑物、机器设备、在建工程、办公设备、存货等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或在经营过程中可能给雇员或公众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按法律规定由集团承担责任的风险,均纳入保险管理范畴。 财产险的相关险种较多,各成员单位风险点又不尽相同,在实际工作中可考虑用统分结合的方式来兼顾共性和个性。我们将财产险险种分为两类:一类为基本险种,对一般财产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风险提供的基本保障或法律法规强制要求投保的险种;一类为特殊险种,针对特殊财产特殊风险所投保的险种。对基本险种进行强制统一投保,特殊险种由各成员单位申报后集团总部统筹安排。 投保范围及投保险种确定后,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就是保险责任的确定。保险责任即保险合同中约定由保险人承担的危险范围,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所负的赔偿责任。保险合同可包含扩展条款(或称特别条款),其作用是对原格化合同中的保险责任予以扩充,可使被保险人获得更全面、更有力的保障。故在拟定保险方案时,应充分考虑集团企业的风险状况、保险需求,合理确定保险责任,以便下一步与保险公司的谈判。 保险公司的选择要注意防范舞弊,采用招标等方式。 3.建立科学的保险管理制度。规范保险投保、风险防范及事故索赔等工作的管理,将责任落实到人,避免出现互相推诿、重复低效劳动等局面。 可以说,企业的发展无法回避风险,保险是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一种分担风险的方法,它是建立在灾害事故的偶然性和必然性这种矛盾对立统一基础上,是保险管理的必然选择。集团企业应充分发挥规模效应,科学管理集中统一投保工作,从而保证集团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和经济效益的实现。 (湖北日报传媒集团) 财产险论文:建立财产险承保风险管理体系的价值 【摘要】作为经营风险的特殊行业,保险具有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财产险保险人针对承保的各个环节,结合风险特点,建立一套完善的财产险风险管理体系,这样有利于起到提高财产险承保盈利能力,筛选优质客户,提高客户的风险管理意识和管理能力,有提高社会风险管理水平等价值。 【关键词】风险 保险 风险管理 价值 风险的存在是保险得以产生、存在和发展的客观原因与条件,并成为保险经营的对象。保险公司是专门经营风险的企业,同样需要进行风险管理。财产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经济利益和损害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财产险成本分布中占比最大的是赔付成本,为了有效降低赔付成本,保险公司将对承保的标的进行风险管理,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或者减少事故发生后造成的财产损失,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将更好的服务于保险公司,从而提高保险公司经济效益,同时减少社会经济遭受的损失。 承保风险是指保险人实际承保的可保风险,建立财产险承保风险管理体系可在众多财产保险公司应用,提高保险公司的声誉及盈利能力、使大量的社会财富免遭损失。应用价值有: 市场:展示专业,体现价值,促进销售。保险公司只要真正地建立为社会公众分散风险、为社会公众提供各种风险管理服务的经营理念,真正地实现保险经营与保险风险管理的融合,以增强和巩固社会公众对保险业的信心。特别是在目前风险分散途径多样化的情形下,增强社会公众对保险业的信任和信心对现代保险业发展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因此建立风险管理体系,有利于向公众展示保险的价值,从而增进社会公众的信任,利于保险产品的销售。间接的可以促进整个市场平稳运行,不会扰乱市场秩序,为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核保:细分市场,控制风险。核保,也称风险选择,是评估和划分准客户的反映的风险程度过程。根据风险程度,保险公司决定是拒保还是承保、怎么承保和核定保险费率。通过评估和划分准客户反映的风险程度,将保险公司的实际风险事故发生率维持在精算预计的范围以内,从而规避风险,保证保险公司稳健经营。 再保:把握自留,减少损益。原保险标的风险程度是产险公司考虑分保的一项重要因素,二者应呈正相关关系。通过建立承保前的风控体系,由风控员利用风险评估的方法较为准确的测算风险程度及风险最大损失,从而保险公司可以更合理的确定自留额及分出比例,最终获取更大的经济效益。 理赔:方便快赔,控制风险,反馈核保。保险公司要对理赔相关环节加强管理,提高时效,只有少产生或不产生问题件,才能提高理赔时效。那么在建立风控体系后,一方面可以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另一方面,即使事故发生后,我们可以有效调用客户的主动积极性,在事故发生后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事故发生造成的损失,同时,风控人员与理赔人员同时对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确定赔偿金额,在客户资料齐全的情况下,最快赔付客户的损失,给以经济补偿,最后,风控人员对事故发生后进行有效的风险评价,总结事故发生的原因、事故经过,并与承保前的风险查勘资料进行对比,提高风险识别能力,并建立客户档案,反馈有效信息给核保人,便于核保人改进承保方案。 客户服务:减少损失,创造双赢,提升品牌。建立财产险风险管理体系有利于保险公司要参与到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中去,通过建立风控体系,在承保前、承保后分别采取不同的安全措施,动员内部风控人员、外部专家与企业一起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减少企业的损失,同时减少保险公司的赔付金额,实现保险公司与企业双赢,同时在无形中增加保险公司在大众中的声誉及提高保险公司的品牌效应,更好的服务于销售,利于业务增长和公司的稳健运营。 社会:创新理念,丰富社会管理体系。保险作为市场化的社会互助机制和风险管理机制,参与社会风险管理有着天然优势,可以在服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建设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大力发展保险,建立风控体系,运用市场化的手段提高社会风险管理水平,有利于社会风险控制主体多元化,也有利于保险机制创新和丰富社会管理体系。 除车险外,目前国内财产保险公司的承保风险管理水平普遍不高,尚未建立完善的承保风险管理体系,对财产险承保的客户群加以分类,研究团体、个人客户的主要风险、风险点,从而建立财产险承保前、承保、承保后的风险管理体系,对承保风险加以控制,降低财产险承保标的发生事故的概率或减少事故发生造成的损失,提高财产险承保盈利,提高保险公司经济效益,确保保险公司稳健运行。 财产险论文:探讨财产险保险公司内部控制中的问题及其建议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内部控制已经成为当代企业进步发展的主要管理手段之一。本文就财产险保险公司内部控制进行研究分析,阐述了财产险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当下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善我国财产险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议,表达了内部控制是财产险保险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组成部分。 关键词:财产险保险公司 内部控制 治理结构 由于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财产险保险公司和资本市场的合作逐渐增多,增强公司内部控制成为当下财产险保险公司需要面临的重要问题。内部控制体系包括:公司董事会、各部门经理、全体工作人员。内部控制的内容有:承保、销售、理赔、投资、偿付能力等方面的控制内容。内部控制的目的是:保障公司经济效益任务的达成和公司财务报告的正确性、可信性。目前财产险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着建造动力的不足;在认识上存在不足;职工分工不明确,缺乏健全的绩效考核制度等方面的问题。改善财产险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这些问题,可以通过加强员工的内部控制意识,建立企业内部控制文化;制定适合企业发展的内部控制目标;加强财产险保险公司自身的组织结构等一些措施。有效的提高财产险保险公司员工之间执行内部控制的效率,从而保障财产险保险公司在当下市场经济发展的形势下稳定的发展。 一、我国财产险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的演进和现状 我国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的演进是随着相关制度的颁布而逐步完善。1997年中国人民银行了第一个行政制度《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指导原则》,随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规,于1999年了第一个真正完善可执行的行政制度《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指导原则》,2004年了《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控制指引(试行)》,这些政策的施行,为财产险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给予了管理参考,对资金运用和中介机构的内部控制给予了全面的执行规范。从2007年起,全国范围内的财产险保险公司都开始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就目前保险行业相对比来说,内部控制建设发展比较缓慢的是财产保险,但是随着政策的不断完善,财产保险行业的内部控制建设也将得提高,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政策制度不断完善的过程中,财产保险行业的内部控制建设也将不断改进,逐渐建造成适合我国保险经营管理的内部控制体制。 (二)我国财产险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建造存在的问题 1、财产险保险公司员工在内部控制的认识上存在不足 财产险保险公司员工在内部控制工作上造成的损失,将有可能给公司带来极大的影响。对于某些财产险保险公司下级分公司的员工,其内部控制制度并没有对员工产生相应的制约作用,使得财务工作者在制定财务报告和统计数据缺乏规范的职业执行基准,其报告数据没有正确性和可信性。另外公司内部和外部审查考核体制并没有对其公司员工发挥实际的作用,使得大部分财产险保险公司内部员工之间还没有清楚的意识到内部控制的作用意义,在其内部控制的认识上存在不足。特别是基层分公司,存在轻内控、重业务的情况,往往把业绩做为员工的重要判断指标,而内部控制则被边缘化、忽略化,长此以往,致使内部控制往往虚于表面,落不到实处,造成内部控制工作的不到位、不全面。 2、职工分工不明确,职责不清 财产险保险公司内部缺乏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没有明确界定职工岗位的职责要求,各部门存在岗位空缺的现象,没有相应建立规范职工的管理体制。在职工的绩效考核问题上,普遍都停留在传统的年度考核模式上,由于职工岗位界定不明确以及各部门之间的岗位空缺,使得职工之间的业绩考核缺乏完善的考核体制,缺少针对内部控制的专门的考核制度。从而使得职工分工不明确,职责不清,各部门、各岗位之间缺少的系统协作精神、工作的连贯性。 3、缺少完善的规范员工工作的责任体制 财产险保险公司没有完善的规范员工执行工作的责任体制,对于员工工作上的失误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行为,并没有建立其完善的责任体制。大部分责任体制普遍都是表面形式化,在对其员工的行为问题没有进行实质性的检查和引导;在对查出的问题没有进行实际处理和引导改善;在对规范员工工作的责任体制上,责任体制并没有完全适用于处理员工基础工作失误的问题,导致小问题不断累积引发出大问题,给公司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这些原因促使财产险保险公司员工在执行工作中,没有具体的制约其执行工作行为的约束,另外,各个部门没有重视其责任体制的重要性,为了个人的利益,不顾公司的整体利益,从而使得财产险保险公司缺乏完善的规范员工工作的责任体制。 4、内部控制体系不健全,制度建设落后于业务发展 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这三个因素影响财产险保险公司各项业务执行过程,信息、沟通、监控这三个因素影响着财产险保险公司各个操作环节。大部分财产险保险公司在控制管理上建立了许多管理制度,但是这些制度并没有发挥到实际的财产险保险公司经营活动过程中去,并没有在财产险保险公司各个部门有效的实施,并没有建造成全方位的风险防范控制体系,这些内部控制体系的不完善,使得制度建设跟不上业务发展进程。 5、问责机制不够健全 主要表现为问责机制不当,部分公司存在“收入上移,风险下放”的现象,致使基层员工缺乏相应的保障,心态失横,甚至进行违规操作,致使犯罪。并且现今部分财产险保险公司对基础工作的问责机制缺乏,问责机制只存在于总公司中,更加纵容了基础工作的违规情况。 二、加强我国财产险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议 (一)加强员工的内部控制意识,建立企业内部控制文化 员工是内部控制进行的主要实施载体,是实现内部控制目标重要组成部分。财产险保险公司应该积极调动员工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公司内部控制目标的达成。在财产险保险公司内部,应该大力宣传内部控制的企业文化思想,让全部员工充分体会到内部控制对公司的重要性,以及内部控制对公司经济效益的重要作用。全面构造一个积极主动,富有创造性的企业内部控制文化氛围,将内部控制的主旨思想和理论思维全面覆盖到全体员工执行工作的每个环节中,强化内部控制执行标准的操作体制,从而有效的加强员工的内部控制意识,建立企业内部控制文化。同时,重视基层公司内部控制的作用,做后相应的规划与激励制度。 (二)制定适合企业发展的内部控制目标 内部控制是影响经济效益是否能达成和影响公司稳定发展的关键要素之一。有效的将财产险保险公司各个部门之间的控制目标进行综合管理,改善以往各部门之间内部控制目标不一致不协调的现象。将财产险保险公司内部的控制目标规范为:构造健全的适合当代市场经济发展需求的内部管理组织结构;运用科学的发展观解决公司执行机制上的问题;检查和处理员工工作上的欺诈、舞弊问题。有效的避免风险隐患的发生,从而制定适合企业发展的内部控制目标。 (三)健全的规范员工工作的责任体制 责任体制是财产险保险公司员工之间相互监督工作的规范体制。财产险保险公司应该全面建设与执行责任体制,,加强员工基础工作规范的执行与对未执行规范的责任追究,要明确管理部门、各部门员工和业务管理岗位的工作职责,以便在发生问题时可以具体追查其责任。另外,要加强规范工作人员对核保权和核赔权等工作的管理,对违规的员工必须依据相关责任体制引导员工改善问题,培养员工自主规范工作的意识,针对工作人员的工作职位的不同执行不同的规范责任体制,将其违反制度规定的工作行为责任进行规范和引导,从而建立完善的财产险保险公司规范员工责任体制。 (四)加强员工的职业素质水平 员工的职业素质水平是内部控制管理实施的基础。利用科学的管理模式,为内部控制管理员工的职业素质和服务水平提供了优越的环境,为防止和解除风险建立了牢固的基础。另外财产险保险公司应该实施一定的激励约束机制,将优秀工作人员的短期行为长期化,从而促进其优秀工作人员更关注公司长远的发展,从本质上解除弱化内部控制的动机,从而有效的加强员工的综合素质水平。 (五)完善问责机制 应正确处理好管理层与员工之间的关系,设置相对合理的激励制度,明确基层员工的利益分配,提高基层员工爱岗敬业的忠诚度,建立完善的问责机制,问责机制不能流于形式或者只局限于精神层面,应落到实处,将责任明确至负责工作个人,做到有规必依,违规必处, 三、结束语 总之,内部控制有效的增强了财产险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的效率,是避免企业风险发生的重要管理措施之一。不仅深入认识到财产险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在风险防范问题上的重要性,同时也理解了内部控制对整个金融体系安全的重要意义。所以,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和内部控制监管制度是当下财产险保险公司发展的重要任务,有效的提高财产险保险公司内部控制能力,才能保证财产险保险公司在当下市场经济发展形势下能稳定持续的发展。 财产险论文:中国中小型财产险公司的发展环境分析及建议 摘 要:中小型财产险公司是中国财产险市场的重要补充,其在中国财产险市场上占据多数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中国的宏观环境之下,中小型财产险公司面临着众多的机遇与挑战。PEST分析法的运用可以对目前中国中小型财产险公司所面临的宏观发展环境进行全面分析,并且其分析结果对中小型财产险公司的发展建议具有指导性作用。 关键词:中小型财产险公司;PEST分析法;发展;建议 中小型财产险公司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它是指那些在财产险市场上不占据垄断地位、经营年限较低、在经营规模和经营结构上都无法与大公司相抗衡的财产险公司。从这个意义上进行界定,目前在中国除了中国人保、太平洋保险和平安保险集团外,其他的中资保险公司都属于中小型财产险公司 [1]。中小型财产险公司是中国财产险市场的主要市场主体和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对中国的财产险市场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以下便基于PEST分析法从政治(Political)、经济(Economic)、社会(Social)和技术(Technological)四个方面对中小型财产险公司所处的发展环境进行分析,并据此对其发展策略进行探讨,提出合理化建议。 一、中国中小型财产险公司的PEST分析 (一)政治法律环境 1.《保险法》的修改。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和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保险业法律体系的成熟也成为必然趋势。1995年10月1 日,中国第一部《保险法》颁布实施。2002年,根据中国加入WTO承诺对保险业的要求,全国人大常委对《保险法》做了第一次修订。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修订草案并于同年10月1日起实施,这是中国保险法的第二次修订。这两次修订从不同程度上对保险合同、保险业经营、保险业监管等方面做了不少重大的修改以及内容上的完善,解决了保险立法许多方面模糊不清和无法可依等问题 [2],保证了保险产业快速健康的发展。 2.中国加入WTO。中国加入WTO对中小型财产险公司来讲既是挑战,也是机遇。一方面,中国承诺在企业设立形式、地域限制、业务范围、营业许可等方面对外开放,使原有的保险市场格局被打破,市场竞争更为激烈。另一方面,外资公司在给本土保险公司带来威胁的同时,也带来了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和顶尖的技术人才 [2],为中国的保险市场注入了创新的动力。更为重要的是,加入WTO以来,中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政策,鼓励和扶持保险业的发展,这极大地改善了中国的保险市场环境,为中小型财产险公司的发展提供了契机。例如2004年6月15日起中国实行的新《保险公司管理规定》。该规定在降低了保险公司注册资本金的同时,也不再区分全国性保险公司与区域性保险公司。这将促进中国涌现更多有特色的中小型保险公司,并为其发展提供更好的平台。 3.“十二五”规划的要求。在2011年8月保监会的《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中国在今后的五年中将会鼓励养老、健康、责任、汽车和农业等专业保险公司的发展,积极支持中小保险公司创新发展,形成各有优势、各具特色的经营模式。这体现了国家对中小型保险公司的重视和改革,也是中小型财产险公司寻求发展的良好时机。同时,“十二五”规划也从不同的方面为中国保险业今后五年的发展提供了方向,从不同角度引导着各个公司的经营战略。 (二)经济环境 1.国民经济的快速稳定增长。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经济一直处于持续稳定的增长状态,近十年来的GDP增长速度都保持在9%左右。这种经济的持续增长为国内的财产险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首先,宏观经济的良好运行使内需上升,居民和企业所拥有的财产日益增多,进而导致财产保险需求的增长。其次,健康发展的经济为中国引进了大量的投资项目,这些投资项目多为基础设施建设或建筑业等,由此而带来的风险也为国内的保险市场尤其是财产险市场带来了大量的业务。虽然中小型财产险公司对巨额保险标的的承保实力和风险保障能力有限,但再保险和金融工具的运用也令中小型财产险公司得以在市场上分一杯羹。 2.金融体系的不断完善和发展 [3]。自2003年以来,人民银行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促进和完善中国的金融市场,比如大力推动货币市场、债券市场、黄金市场等金融市场快速健康发展。这些措施使中国的金融市场在深度和广度上不断提升,在结构和规模上也日益成熟。随着金融体系的逐步发展,保险资金正渐渐成为其中日益重要的组成部分。因此,不断完善和发展的金融体系一方面为保险业带来了分散风险和获得投资收益的渠道,另一方面保险资金也是完善金融体制、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的良好工具。 3.金融危机的后续影响。2008年金融危机的爆发使全球的资本市场都受到了一定的波动,这也给中国的保险业带来了不小的冲击。首先,财产险公司的投资收益下降,导致公司的承保亏损在一定程度上得不到投资回报的补偿,使得公司的利润率下降。其次,金融危机导致再保险费率上升 [3],中国的财产险公司要获得再保险就需要更高的成本,这给中小型财产险公司带来了很大压力,削弱了中小型财产险公司的承保能力。因此在这个金融危机还在发挥其后续影响力的时刻,中小型财产险公司的发展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三)社会文化环境 1.中国居民文化水平和保险意识的提升。随着中国居民文化程度的提高和保险知识的普及,中国保险业的形象已经得到了普遍的改善。财产保险在很大程度上已经得到了消费者的认同,成为消费者防范风险和保障财产安全的有效工具和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正是由于人们对待保险业态度的转变和对保险需求的增加,促使了中国保险业的稳定发展。“9·11”事件、金融危机过后,人们对风险的意识不断加强。目前正处于金融危机之后的经济恢复阶段,人们对经济的预期充满了不确定性,因此购买保险也成为了人们规避风险的一种手段。同时,由于保险公司的正面宣传和保险业在风险发生时所带给消费者的切实保障,购买保险也渐渐地成为了国民防范风险的一种习惯。这种国民消费行为的变化扩张了保险需求,因此,抢占有利市场和赢得客户群,是小型财产险公司制胜的关键手段,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促使了小型财产险公司之间进行竞争。 财产险论文:福建省中小财产险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出路 2001年,华安进入福建市场,打破了老三家(人保、平安、太平洋)一统天下的局面。此后,众多中小财产险公司进入福建市场。经过几年的发展,福建市场上共有中小财产险公司主体9家,实现保费收入10.6亿元。但是其发展还存在许多问题。我们应研究对策,促进其健康发展。 一、中小财产险公司发展的特点 1、业务规模迅速扩大,但市场份额较低。2001年至2006年,中小财产险公司业务规模迅速扩大,分别实现保费收入0.1亿元、0.3亿元、0.5亿元、2.3亿元、6.2亿元、10.6亿元,年均增速高达1.4倍,远高于老三家年均9.9%的增幅。但中小财产险公司的市场份额仍不高,2006年9家中小财产险公司市场份额仅为25.3%,还不到人保市场份额的一半。 2、业务结构不平衡,车险一枝独大。由于车险市场大、风险单位小、较为可控,新成立的中小财产险公司都将车险作为主营业务以抢占市场。2001年至2006年,中小财产险公司车险业务占其总保费收入比分别为52%、71.1%、67.9%、75.4%、78.2%、80.1%,占比逐年上升,远高于老三家平均66%左右的比例。 3、机构迅速扩张。2001年末全省仅有华安1家中小财产保险公司,截至2006年末已有9家中小财产保险公司主体,年均增加2~3家;中心及以下营业性机构也从2001年的5家增至200家,年均增加近33家,已基本覆盖全省各地市。网点铺设主要以经济发达地区为中心,福州、泉州、漳州三地网点数达112个,占中小财产险公司全部网点数的一半以上。 二、中小财产险公司发展中存在问题 1、战略导向不明确,市场定位缺乏差异性。中小财产险公司战略不明确,大部分公司采取从众策略和被动应付的策略,只要能有保费收入,什么业务都做,业务结构雷同、销售渠道单一。根据2006年的数据显示,中小财产险公司保费收入排名前三的险种与老三家一样,为车险、企财险、短意险,三个险种保费收入占全部业务的80%以上,这种“车险为主、广而宽”的雷同的业务结构,很容易使中小财产险公司处于“夹在中间”的尴尬地位, 2、成本费用高居不下。由于中小财产险公司采用价格竞争的方式来买规模及设备购置等初期费用支出较大等原因,导致成本费用高居不下。2006年,中小财产险公司租赁、车船、员工工资及福利费等场地、人力支出占公司总费用的40.8%,高于老三家近10个百分点。 3、基础管理薄弱。中小财产险公司成立初期,公司多把精力投入到业务拓展方面,对基础管理较为忽视,导致管理薄弱。一是制度建设不完善,执行力不强。制度多是总公司统一下发,很少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来指定相应规章制度,制度执行力层层衰减,易流于形式。二是机构设置不全、人员不足。中小财产险公司多处于初创期,财力有限,部门机构设置不全,人员不足,一人往往身兼多职。 4、高端人才紧缺。近年来,由于保险公司主体的增多,扩张迅速,不免出现“庙多僧少”局面,尤其是中小财产险公司,由于规模实力较小,对高端人才缺乏吸引力。根据最新调查显示。中小财产险公司具有大学以上学历人才占20%,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占到12.4%,分别低于老三家19.1个百分点、5.6个百分点。 三、对中小财产险公司发展的建议 1、加强基础管理建设,提高风险管控能力。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定期对公司的整个内控进行测试,及时补充及完善公司制度,健全制度执行流程,提高制度执行力,避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情况;二是完善考核监督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重塑内部稽核体系,探索采用电子化手段加强对分支机构的实时监控,提高制度执行力。三是强化信息化建设。不断深化信息化建设在业务流程再造、组织架构变革方面的应用,带动企业组织架构按照信息化流程进行调整;加强信息安全保障,逐步完善保险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2、选择差异化的发展战略。财产险公司发展方向主要有两种:发展成大公司或者走专业化道路。中小公司财产保险公司由于起步晚,规模较小、不具备成本领先优势,比较适合走差异化经营或专业化道路。应围绕差异化经营,设计适合的产品、选择适合的销售渠道,根据客户的需要提供特殊化的服务,在时机成熟的条件下,可以走专业化道路,专攻一两个优势业务,做精做细市场目前。目前,福建市场上只有养老、健康类专业化公司,财产险的专业化公司发展具有市场空间。 3、建立多元化的营销体系。一是继续深化与中介公司、银行、邮政系统的渠道合作,逐步从单纯销售保险产品的关系过度到长期的、资源与利润共享的关系,运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建立统一的操作平台。二是积极开拓新的销售渠道。创造条件向汽车销售网络、连锁超市、房地产中介网络等组织渗透扩张,建立多渠道的营销体系,扩张市场。三是注意根据渠道开发适销对路的产品。 4、注重人才培养。公司应将人才观念从“同业挖角”转为注重自己人才的培养。对员工进行分类分层次进行职业培训、鼓励继续学习;建立科学、分类化的考核及激励机制,形成一套责任与利益相统一、贡献与报酬相一致,各类人才各得其所得考核激励机制;全面落实完善员工养老、失业、医疗等各项保障,增加员工归属感和安全感,以留住人才。 5、监管部门积极为中小财产险公司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中小财产险公司刚刚在福建市场起步,监管部门在规范市场的同时,要积极为中小财产险公司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鼓励中小财产保险公司根据自身优势,开发特色产品、开展特色营销,围绕优势险种做精做细;尝试建立保险创新保护制度,支持公司根据福建地区实际情况进行产品、服务及销售渠道的创新;做好与财政、工商等相关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影响中小保险公司发展的问题。 财产险论文:浅谈企业投保财产险的几点误区 [摘要]保险在企业风险管理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风险处理的重要财务手段。企业在运用保险转嫁风险时,由于对风险管理的理解不同,购买保险的理念也不相同。一些企业在投保财产保险时,常常陷入误区之中,使企业的财产损失风险不能正确合理转移出去,或者不能以最经济合理的方式安排保险。本文通过对企业投保财产保险的几点误区的分析,旨在加深企业对保险及其在风险管理中的作用的理解,使保险在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中真正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关键词]企业投保 财产险 误区 一、免赔额(绝对免赔额)越低越好 一些企业在投保财产保险时,认为免赔额越低越好,有的甚至认为没有免赔额最好。这是对保险的错误理解,同时还会引发保险成本增加、安全管理水平降低等问题。 第一,免赔额存在的原因。免赔额是企业自担风险额,或者称为风险自留。企业购买保险的目的决定免赔额的存在。企业购买财产保险是为了在发生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后企业能继续生存、稳定经营,即为了转嫁那些企业不能承受的、一旦发生便使企业陷入财务危机或严重影响公司财务稳定性的物质损失风险。从风险管理的角度来看,损失的严重性是衡量风险程度非常重要的一个指标。一般来讲,较小的损失可以不必要保险,而程度严重的损失是适合于保险的。在购买保险前,企业应该充分考虑所面临的可能的损失程度有多大。如果是企业可以承担的损失,就不必购买保险,可以通过自留来解决;当这个可能的损失是企业所不能承担的时候,可以将企业能够承受的部分以免赔的方式进行自留。 由企业来承担一些小额的、经常性的损失而不购买保险是更经济的,自留能力越强即风险承受能力越强,免赔额就可以越高,因为购买保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预防那些重大的、企业无法承受的损失。 第二,免赔额过低会使保费成本升高。保险公司制定免赔额是为了能消除许多小额索赔,减少因理赔而投入的大量人力物力,降低理赔费用,从而可以降低企业的保费。所以,当企业投保财产保险时免赔额过低,会使保费成本大量上升。通过确定免赔额的大小,可以使得被保险人调整保险费的支出。 第三,免赔额过低使对企业的安全管理不利。保险公司设立免赔额的目的是促进企业的风险管理意识,促使其加强防灾防损工作,增强安全管理,强调对小额风险的控制。因为有免赔额的存在,企业要承担免赔额以下的小的风险,企业会更注重对这些风险的管理。总所周知,小的隐患是引起大事故的根源,小隐患不除大事故难绝。企业只有在细枝末节上加强风险的管控,才能预防大的事故。如果免赔额过低,或没有免赔额,企业会对保险公司产生依赖,不论什么事故都有保险公司兜底,不做防灾防损工作,导致企业安全管理的放松,形成安全管理漏洞,终将酿成大的事故。 二、赔付率越高越好 有些企业在投保了财产保险后,便希望赔付率越高越好,最好是高于所交保费,才感觉保险没有白买,都赚回来了。其实这也是企业的一个投保误区,这可以从保险的社会职能、风险管理的最佳状态、保险成本等方面来分析。 首先,保险的损失分摊原则是其社会职能的一个体现。简单来说,保险就是集合全社会的力量,集中救助个别遭受灾害损失的个体,即互助共济,将受灾单位的损失分散到众多单位分担。表现形式为以多个单位缴纳的保费建立保险基金,当少数成员发生损失时从保险基金中得到补偿,这样,发生灾害损失的社会成员都能继续生存下来,这也是保险存在的意义。如果社会中每个参加保险的成员都想每年将自己交出的保费都拿回来,那么这个保险基金就不复存在,也将失去其救助遭灾损失严重的个体成员的能力,保险在社会中也就失去了意义。所以,当企业在遭受不能承受的事故损失时,能够得到及时的赔付才是最重要的,而这时的赔付将远超过企业所支出的保费。当然,保险保的是偶然事件而不是必然事件,企业很可能多年或者更久不发生这种灾害、意外事故,那么保险赔付率将会很低。 其次,从风险管理的角度来说,对风险的控制最重要的是事前预防,将事故消灭于萌芽状态。风险管理的最佳状态是在风险处理环节将风险事故预防和避免,即不发生事故才是最好的。虽然保险作为风险处理的一种方法,将风险转嫁给了保险公司,但当风险事故发生后企业所遭受的损失除了直接物质损失外还有很多保险所不能覆盖的间接损失,例如企业的市值、企业的声誉、企业的社会形象、企业的客户关系等损失。也就是说,一旦发生灾害、意外事故,企业能从保险公司得到的补偿与真实的损失相比是远远不够的。所以,企业应严格控制风险,杜绝灾害性事故才是最重要的,与此相比,赔付率应是越低越好。另一个方面,从风险管理的预防控制风险方面来讲,保险公司为企业的风险管理做出一定的贡献。企业在投保以后,保险公司都会免费为企业提供现场查勘及防灾防损服务。一般的保险公司都有专门的风险控制部,主动或按企业客户需求,通过为客户免费进行现场查勘,并根据查勘中发现的风险隐患提供书面的《防灾防损建议书》、安全管理讲座、安全技能培训、提供《安全管理服务手册》等多种形式促进被保险企业整改安全隐患和提高风险管理水平。而这些服务,都是未投保企业所不能享受到的。所以,企业应更加注重保险公司能够提供什么样的专业防灾防损服务,能在多大程度上提高企业风险管理的能力,而不是保险赔付率有多高。 再次,从维持企业的保险成本稳定来讲,保险赔付率不能过高。保险赔付率过高保险公司将会提高保险费率,使企业保险成本增长,持续的高赔付率还可能引起保险拒绝承保导致企业的风险无处可保。保险公司在承保企业财产风险时,通常会让企业提交历史损失数据等投保资料,以考察企业的风险管控程度和安全管理水平。对于损失记录较好的企业,保险公司会认为该企业风险管理综合水平很高,定性该企业的财产保险为优质业务,承保时会给企业开出较为优惠的费率,同时会为企业提供更多优质的保险服务。相反,对于损失记录较差赔付率较高的企业,保险公司会认为该企业没有很好的风险管理文化,会认定该企业的财产保险业务质量较差。对于这样的企业和业务,保险公司没有过多的费用和意愿为企业提供优质的保险服务。同时为避免亏损,保险公司会大幅提高保险费率,使企业的保险成本不断提高。 三、保费越低越好 很多企业对成本费用的预算管理和控制很严格,这就使企业为了保证保费成本的稳定在投保财产保险时片面的追求保费越低越好,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为降低保费成本,调低财产保险价值。调低保险价值固然能降低保费成本,但引发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不足额投保。从目前保险市场所提供的财产保险险种来看,通常使用的都是重置价值条款,即重建或替换、修理或修复受受损财产,受损财产应达到等同或基本近似但不超出其崭新时的状态。重置价值条款要求:一是被保险财产若发生部分损失,需进行修理或修复的费用不能超过该财产全部损失应赔偿的金额。二是若受损财产重新修复或重建所产生的重置费用高于该财产发生损失时的保险金额,本保险的赔偿按该保险金额与受损财产重置价的比例确定,计算方式如下: 受损财产保险金额―――――――――×损失金额-免赔金额= 赔偿金额受损财产重置价值 也就是说不足额投保的最大弊端是发生损失后,只能获得比例赔付,即只能获得部分赔偿。如果这样,从企业风险管理的角度看,没有正确合理地转嫁企业的财产损失风险,等于企业过多地自担了风险。 第二,为保证保费成本不变,投保价值多年不变。企业的厂房、资产设备从建成投产以来投保价值就一成不变,从来不做投保财产的价值调整。随着近年来中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固定资产的投资规模越来越大,引起了原材料等成本的大幅上涨,也就是说,经过这样高速的经济发展几年后再建造同样规模的厂房、资产设备所需要支出的材料成本、人工成本、管理成本等与几年前相比都已经大幅的上涨,个别费用可能已经是倍数增长,再用当年同样的费用建厂已经是不可能的了。对于始终以资产原值投保的企业,相当于使企业的财产贬值投保,同样是不足额投保,一旦发生全损即使是不执行重置价值条款,那企业所获得的保险赔偿也已远远不足重建一个同样的厂房或资产设备了。从风险管理的角度,应正确分析评估企业所面临的财产损失风险,合理转移风险,即正确评估财产重置价值,确定合理的财产投保价值。所以,企业应对投保财产进行定期的清产核资,重估资产价值,以保证投保财产的保值增值。 企业为求降低或稳定保费成本所采取的低投保金额策略,这种降低费用成本的方法是不可取的。企业若想降低保费成本,可以采用提高免赔额等策略,以保证企业在遭遇巨灾风险时得到最合理的赔付。 责任范围越宽越好 一些企业在投保财产保险时,认为责任范围越宽越好,对保险险种的选择挑责任范围最宽泛的,对附加条款的选择,似乎是只要有的就全都加上。很多保险责任被附加上是需要附加保费的,这样会使保费成本无形中增加不少,并不是企业投保财产保险最好的方式。 企业在投保前,应对企业财产面临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对那些发生概率几乎为零的风险可以不购买保险,或对那些风险保障限制较多、保费成本较高、理赔困难程度较大的险种要慎重投保。例如,利润损失保险是在财产损失保险上的附加保险,保费很高,免赔期很长,赔付条件限制也很多,企业应分析停产时间对企业产量及利润的影响,分析保险的最大赔偿可能,研究是否有产品供应等照付不议合同限制与购买利损险的必要性,再决定是否购买此项保险。企业购买财产保险并非责任范围越宽越好,只要适合企业,合理就好。 财产险论文:我国财产险市场结构及需求收入弹性分析 摘要:文章在对市场集中度和HHI指数统计观察的基础上,对我国财产险的市场结构进行分析,进而以财产险的收入需求弹性衡量市场的发展程度,并与国际经验数据进行比对。考察了市场集中度和收入弹性之间的关系,并指出我国财产险的市场集中度与收入弹性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财产险;市场集中度;需求收入弹性 一、引言 保险业是我国几大快速增长的行业之一,并已初具雏形。我国保险业从1980年恢复至今,伴随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取得了巨大的发展。整体保费收入从当时的4亿人民币多增长到2008年的9780多亿人民币。其中,财产险对于整个保险行业的快速发展举足轻重,其保费收入从1998年的499.6亿人民币增长到2008年的近2336.7亿。 二、统计分析 (一)我国财产险市场集中程度分析 1、数值计算 市场集中程度能够影响市场结构,也是其反映指标之一。在以往研究中,一般采用绝对方法和相对方法衡量市场集中度。前者可以是市场集中度(CRn)、HHI指数(Herfindahl-HirschmanIndex)和HKI指数(Hannah-KayIndex);而后者包括洛伦兹曲线,基尼系数等。考虑到中国保险产业相对较短的发展历史以及数据的可获性,我们选择市场集中度和HHI指数作为衡量市场集中程度的指标。市场集中度能够较好地体现市场的集中程度但是不能反映出企业规模的分布对于集中度的影响,而这一缺点能够由HHI指数很好地弥补。两个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998-2008年,我国财产险市场集中度和HHI指数如表1、图1所示。 2、分析结论 上文图表显示,在1998-2008年,市场集中度和HHI指数都逐步下降。这说明我国财产险市场中的垄断程度正随着市场的发展和完善而下降。这一市场结构的转变意味着整个市场正朝竞争型市场发展,并逐步趋于成熟。 (二)财产险的需求收入弹性分析 1、需求收入弹性计算 已有的研究表明保险的有效需求与GDP正相关。在明确GDP的增长率的情形下,衡量保险需求的相对增长有助于分析保险市场现状,对于预测市场容量、市场前景也有所帮助。 财产险的需求收入弹性(IEPI)可以通过式③来定义: 其中PI是财产险的年收入,G为当年的GDP。在实际计算IEPI时,考虑到年度数据的离散性,式③可以改写为如下计算公式: 2、分析结论 林宝清(1996)通过选取66个国家横向和22个国家纵向进行测算和比较研究,发现样本国的保险需求收入弹性具有趋同性和稳定性的特征。该弹性系数的正常范围值区间为0.84-1.20;其均值为1.034,95%置信区间为1.015-1.058。 本文得出的IEPI的均值为1.022,即我国财产险的需求收入弹性稍大于1,但仍处于95%置信区间内。另外,在研究的目标期间内,IEPI较为稳定可信。11年中有7年的弹性系数大于1,5年的弹性系数大于经验数据的均值(1.034),2年的弹性系数甚至超过了95%置信区间的上限(见表2、图2)。这些情形都与我国保险市场为新兴市场这一事实相吻合。 另外,林宝清等(2004)对我国1986年至2006年财产险的需求收入弹性进行实证分析,发现该弹性系数是一个相当稳定的值并且均值为1.072。通过将本文中得出的1.022与经验数据进行比较,我们发现弹性系数经历了一个微小的下降,由此可知我国财产险市场正逐步规范化。 AnneGraham(2001)将需求收入弹性与市场成熟度联系起来,并对旅游市场给出了对应的分析。通过观察整个目标时期内的弹性系数,“完全”成熟可以被定义为收入弹性小于或等于1时的市场情况,对于财产险而言,此时也意味着财产险更多的是被买者当成必需品而不是奢侈品。相应地,当弹性系数为0时,市场为“完全”饱和状态。而若弹性系数保持下降并大于1,则表明市场处于发展的早期阶段。具体的阶段划分及弹性系数特征如表3所示: 根据上述的划分,我国财产险目前正处于第四阶段(Stage4)――完全成熟阶段或第三阶段(Stage3)。但是考虑到我国财产险市场的后发事实,综合表3中的数据(10个IEPI系数中有7个大于1),可以合理的推断目前该市场处于第三阶段。也即给定一定的市场容量,目前市场正逐步走向完全成熟。 三、结论 本文中的统计分析是对我国财产险市场进行的多方面基本层面的描述,包括市场结构、市场成熟度以及两者之间的关系。本文有如下结论:从市场结构角度而言,市场集中程度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下降,这表明市场整体发展态势良好;1998-2008年间财产险的需求收入弹性较为稳定并处于正常范围内,就市场成熟度而言,财产险市场正趋于成熟。 (作者单位:尚洁,江南大学商学院;邹珊,厦门大学经济学院)
汽车保险论文:汽车保险公司竞合的博弈分析论文 汽车保险公司竞合的博弈分析论文 作者:北京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张华李健 内容摘要:本文通过建立博弈模型,分析了影响汽车保险公司提高人佣金的行为因素,并指出通过一定的监督机制可以保证汽车保险公司间的合作协议得以有效执行。 关键词:汽车保险博弈模型 在我国,汽车保险业务也占有重要地位,已成为非寿险领域的第一险种。尽管我国已实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但汽车保险20__年实行的费率自由化政策,使得保险公司间的竞争越发激烈,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的持续增长,汽车保险业务必将成为各保险公司竞争最为激烈的险种之一。 保险公司间的激烈竞争导致汽车保险人大量涌现,这一方面促进了汽车保险业务的销售,另一方面也出现了众多问题,尤其是高回扣与高佣金现象日益严重,加剧了保险公司间的恶性竞争,甚至汽车保险行业一度出现了全面亏损状态,如何规范汽车保险市场的发展成为急需解决的问题。本文通过建立保险公司与人及保险公司间的博弈模型,对保险公司提高佣金的行为进行分析,并提出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以促进保险公司间的合作,避免恶性竞争。 汽车保险公司与人博弈分析 为简化分析,现假定保险市场上有两家销售汽车保险的公司a和b提供同质化产品,人可获取的业务总量不因两家保险公司业务而有所改变。 现考虑b汽车保险公司与已经为a汽车保险公司业务的人进行谈判。a保险公司提供的佣金比例为α1,人总收益为υ0。 人同意为b汽车保险公司情况下,若b保险公司提供佣金比例也为α1,人总收益为υ2(由于产生新的成本,所以υ2μ0。综上,建立如表1博弈模型。 在表1博弈模型中,有唯一纳什均衡结果,即保险公司提供佣金比例不小于α2,人为b保险公司业务。因此,追求收益最大化的b保险公司与已经a保险公司业务的人进行谈判时,具有提高佣金比例的主动性与积极性。 汽车保险公司与人的博弈模型表明,若汽车保险公司与已经其它汽车保险公司业务的人签约时,为了争取更大的市场份额及收益,具有提高佣金比例的主动性与积极性。下面将建立汽车保险公司间的博弈模型,分析讨论当汽车保险公司与尚未其它汽车保险公司业务的人签约时,是否也具有提高佣金比例的主动性及积极性。 汽车保险公司间博弈分析 设现有某人同时为两家销售汽车保险的公司c和d业务,c和d分别选择提供人低或高两种类型的佣金比例,但当向两家保险公司均可投保的业务出现时,人会优先为提供高佣金比例的保险公司争取业务,从而人与保险公司都获取更多的收益。 当两家汽车保险公司均提供低佣金比例时,两者分别获取收益5;当两家保险公司提供不同的佣金比例时,提供佣金比例较高的一方将获得全部收益,不失一般性可设其总收益为8(小于10即可);当两家汽车保险公司均提供高佣金比例时,两者的收益分别为4。综上,建立如表2博弈模型。 表2博弈模型中有唯一的纳什均衡(高佣金比例,高佣金比例),即两家保险公司均提供高的佣金比例,获得的收益都为4。同时不难发现,若两家保险公司都提供低的佣金比例,则与都提供高佣金比例相比会获得更大的收益5,这是一个共赢的局面,但双方却没有做此选择。原因在于,一方面若自己选择提供低佣金比例,对方却选择了提供高佣金比例,自己的收益会下降为零;另一方面,若对方选择提供低佣金比例,自己选择提供高佣金比例会取得更多的收益。总之,不管对方选择提供任何类型的佣金比例,自己选择提供高佣金比例总是最优的战略选择。因此,做为追求收益最大化的两家保险公司将同时选择提供高佣金比例,即出现两者均提供高佣金比例的均衡结果,帕累托最优不会实现。 从汽车保险公司间的博弈模型可以看出,一方面当两家以上汽车保险公司为获取更多的收益及市场占有率,具有提高佣金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另一方面汽车保险公司间能够长期相互合作,对给予人的佣金水平加以规定与限制,则可以达到共赢局面。 有效监督机制的建立 前文建立的2个博弈模型表明,追求收益最大化的汽车保险公司在与人及其它汽车保险公司的博弈过程中,均具有提高佣金的主动性与积极性。此外,从上文建立的汽车保险公司间博弈模型可以看出,若两家保险公司相互合作,给予人相同适当的佣金比例,便可避免恶性竞争、达到共赢的局面。但由于保险公司具有打破合作协议、提高佣金的积极性,因此若想合作协议真正发挥作用必须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 现假定成立行业自律组织负责检查保险公司是否遵守协议。当该组织不进行检查时(其自身收益为零),若保险公司没有提高佣金比例其收益为v,若保险公司提高佣金比例会产生额外收益a;当该组织进行检查时(检查成本为c),若保险公司没有提高佣金比例,则其收益仍为v,若保险公司提高了佣金比例,则对其实施惩罚,罚金额度为p。综上,建立如表3博弈模型。 从表3可以看出,一方面只有当gt;c时,即当罚金大于检查成本时自律组织才会进行检查;另一方面只有当gt;a时,即当罚金大于提高佣金带来的额外收益时,保险公司才有积极性遵守协议。 所建立的博弈模型不存在纯战略纳什均衡,下面求解该模型的混合战略纳什均衡。设为保险公司违反协议的概率,为自律组织进行检查的概率,则保险公司和自律组织的期望收益分别为: (1)、(2)两式分别对λ和θ求微分,得到混合战略纳什均衡点,即保险公司违反协议的概率大于时,自律组织的最优选择是进行检查,自律组织检查概率大于时,保险公司的最优选择是遵守协议。 因此,为有效遏制汽车保险公司肆意提高佣金比例的恶性竞争行为,应加大自律组织的检查力度,检查的概率应大于保险公司从提高佣金中获取的额外收益与收取罚金的比值。 本文建立了汽车保险公司与人、汽车保险公司间的博弈模型,分析指出,汽车保险公司具有提高人佣金的积极性,但提高佣金却不是汽车保险公司的最优选择,合作可以带来更多收益。建立的监督模型表明,当自律组织以一定概率进行检查时,可以使汽车保险公司间的合作协议得到有效地执行,达到帕累托最优解,避免恶性竞争,利于汽车保险市场的有序发展。 汽车保险论文:汽车保险公司竞合的博弈分析论文 作者:北京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张华李健 内容摘要:本文通过建立博弈模型,分析了影响汽车保险公司提高人佣金的行为因素,并指出通过一定的监督机制可以保证汽车保险公司间的合作协议得以有效执行。 关键词:汽车保险博弈模型 在我国,汽车保险业务也占有重要地位,已成为非寿险领域的第一险种。尽管我国已实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但汽车保险2003年实行的费率自由化政策,使得保险公司间的竞争越发激烈,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的持续增长,汽车保险业务必将成为各保险公司竞争最为激烈的险种之一。 保险公司间的激烈竞争导致汽车保险人大量涌现,这一方面促进了汽车保险业务的销售,另一方面也出现了众多问题,尤其是高回扣与高佣金现象日益严重,加剧了保险公司间的恶性竞争,甚至汽车保险行业一度出现了全面亏损状态,如何规范汽车保险市场的发展成为急需解决的问题。本文通过建立保险公司与人及保险公司间的博弈模型,对保险公司提高佣金的行为进行分析,并提出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以促进保险公司间的合作,避免恶性竞争。 汽车保险公司与人博弈分析 为简化分析,现假定保险市场上有两家销售汽车保险的公司a和b提供同质化产品,人可获取的业务总量不因两家保险公司业务而有所改变。 现考虑b汽车保险公司与已经为a汽车保险公司业务的人进行谈判。a保险公司提供的佣金比例为α1,人总收益为υ0。 人同意为b汽车保险公司情况下,若b保险公司提供佣金比例也为α1,人总收益为υ2(由于产生新的成本,所以υ2 υ0),b保险公司的收益为μ0;若保险公司将佣金比例提高至α2,其中α2满足人所获收益增量大于人新增成本,则人的总收益为υ1(必有υ1 υ0),b保险公司的收益为μ1。由于人为获取更多的佣金收入,会为b保险公司争取更多的业务,因而有μ1 μ0。综上,建立如表1博弈模型。 在表1博弈模型中,有唯一纳什均衡结果,即保险公司提供佣金比例不小于α2,人为b保险公司业务。因此,追求收益最大化的b保险公司与已经a保险公司业务的人进行谈判时,具有提高佣金比例的主动性与积极性。 汽车保险公司与人的博弈模型表明,若汽车保险公司与已经其它汽车保险公司业务的人签约时,为了争取更大的市场份额及收益,具有提高佣金比例的主动性与积极性。下面将建立汽车保险公司间的博弈模型,分析讨论当汽车保险公司与尚未其它汽车保险公司业务的人签约时,是否也具有提高佣金比例的主动性及积极性。 汽车保险公司间博弈分析 设现有某人同时为两家销售汽车保险的公司c和d业务,c和d分别选择提供人低或高两种类型的佣金比例,但当向两家保险公司均可投保的业务出现时,人会优先为提供高佣金比例的保险公司争取业务,从而人与保险公司都获取更多的收益。 当两家汽车保险公司均提供低佣金比例时,两者分别获取收益5;当两家保险公司提供不同的佣金比例时,提供佣金比例较高的一方将获得全部收益,不失一般性可设其总收益为8(小于10即可);当两家汽车保险公司均提供高佣金比例时,两者的收益分别为4。综上,建立如表2博弈模型。 表2博弈模型中有唯一的纳什均衡(高佣金比例,高佣金比例),即两家保险公司均提供高的佣金比例,获得的收益都为4。同时不难发现,若两家保险公司都提供低的佣金比例,则与都提供高佣金比例相比会获得更大的收益5,这是一个共赢的局面,但双方却没有做此选择。原因在于,一方面若自己选择提供低佣金比例,对方却选择了提供高佣金比例,自己的收益会下降为零;另一方面,若对方选择提供低佣金比例,自己选择提供高佣金比例会取得更多的收益。总之,不管对方选择提供任何类型的佣金比例,自己选择提供高佣金比例总是最优的战略选择。因此,做为追求收益最大化的两家保险公司将同时选择提供高佣金比例,即出现两者均提供高佣金比例的均衡结果,帕累托最优不会实现。 从汽车保险公司间的博弈模型可以看出,一方面当两家以上汽车保险公司为获取更多的收益及市场占有率,具有提高佣金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另一方面汽车保险公司间能够长期相互合作,对给予人的佣金水平加以规定与限制,则可以达到共赢局面。 有效监督机制的建立 前文建立的2个博弈模型表明,追求收益最大化的汽车保险公司在与人及其它汽车保险公司的博弈过程中,均具有提高佣金的主动性与积极性。此外,从上文建立的汽车保险公司间博弈模型可以看出,若两家保险公司相互合作,给予人相同适当的佣金比例,便可避免恶性竞争、达到共赢的局面。但由于保险公司具有打破合作协议、提高佣金的积极性,因此若想合作协议真正发挥作用必须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 现假定成立行业自律组织负责检查保险公司是否遵守协议。当该组织不进行检查时(其自身收益为零),若保险公司没有提高佣金比例其收益为v,若保险公司提高佣金比例会产生额外收益a;当该组织进行检查时(检查成本为c),若保险公司没有提高佣金比例,则其收益仍为v,若保险公司提高了佣金比例,则对其实施惩罚,罚金额度为p。综上,建立如表3博弈模型。 从表3可以看出,一方面只有当p c时,即当罚金大于检查成本时自律组织才会进行检查;另一方面只有当p a时,即当罚金大于提高佣金带来的额外收益时,保险公司才有积极性遵守协议。 所建立的博弈模型不存在纯战略纳什均衡,下面求解该模型的混合战略纳什均衡。设为保险公司违反协议的概率,为自律组织进行检查的概率,则保险公司和自律组织的期望收益分别为: (1)、(2)两式分别对λ和θ求微分,得到混合战略纳什均衡点,即保险公司违反协议的概率大于时,自律组织的最优选择是进行检查,自律组织检查概率大于时,保险公司的最优选择是遵守协议。 因此,为有效遏制汽车保险公司肆意提高佣金比例的恶性竞争行为,应加大自律组织的检查力度,检查的概率应大于保险公司从提高佣金中获取的额外收益与收取罚金的比值。 本文建立了汽车保险公司与人、汽车保险公司间的博弈模型,分析指出,汽车保险公司具有提高人佣金的积极性,但提高佣金却不是汽车保险公司的最优选择,合作可以带来更多收益。建立的监督模型表明,当自律组织以一定概率进行检查时,可以使汽车保险公司间的合作协议得到有效地执行,达到帕累托最优解,避免恶性竞争,利于汽车保险市场的有序发展。 汽车保险论文:理赔服务模式下汽车保险论文 1.关于汽车保险理赔服务模式的概述 1.1汽车保险与理赔的含义 汽车保险作为财产保险的一部分,又被称为机动车辆保险,是以汽车本身包括其相关利益作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不定值财产保险类型,通常情况下汽车保险由基本险和附加险这两个部分组成。而理赔指的是被保险人在发生了与保险公司约定的保险合同中的保险事故时,保险人需要履行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义务,这个履行的过程被简称为理赔。需要注意的是理赔和索赔的意义是不同的,在因保险合同发生争议后,违反合同的一方给另一方直接或间接带来的损失,受损方有权利要求违约方在约定的期限内做出赔偿,即为索赔。 1.2汽车保险理赔服务模式的内容 汽车保险基础服务的基本内容包括售前、售中、售后和附加值服务四个方面,而售后服务正是汽车保险理赔服务中的关键环节,是汽车保险公司在顾客购买汽车并签定保险单之后,保险公司所提供的服务。售后服务大致的内容包括防灾防损服务、汽车保险理赔服务、处理顾客投诉服务,当然售后服务中以汽车保险的理赔服务作为重点。在保险合同中的保险事故发生之后,保险人则需要以保险合同中的规定执行理赔服务,包括查勘人员及时到达现场、现场定损服务、收集保险事故的材料以及进行理赔支付服务等,在这样复杂的理赔流程中,需要保险公司必须要迅速、合理地处理好理赔事务。 2.目前汽车保险理赔服务模式存在的问题 2.1汽车保险赔付率高 就目前汽车保险行业统计的数据来看,我国车险服务行业的赔付率一直居高不下,甚至一直都保持在50%以上。给汽车保险行业带来了巨大的压力。由于机动车辆自身的时速快、质量大,并且我国汽车的数量只增不减,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也不断上升,进而导致了汽车保险的赔付支出大大增加。另外由于保险公司自身的管理能力不够,只注重争夺汽车行业的市场,而不去关注保险合同中保险金额的合理设置,在发生了保险事故之后也只能自认倒霉。除此之外,我国汽车保险行业的发展也没有完全成熟,在汽车理赔服务中相关的赔付折扣设置并不合理。 2.2汽车保险欺诈骗赔 在我国汽车保险行业发展到至今,车险的欺诈骗赔一直是汽车保险公司非常头疼的问题,在车险理赔中大概有20%属于欺诈骗赔行为,不仅严重影响到汽车保险行业的形象,也伤害到了消费者的利益。汽车保险诈骗一般有三种形式,分别是在投保时诈骗、出险报案时诈骗、索赔时诈骗。这三种形式的欺诈骗赔行为都会给汽车保险公司带来巨大的损失,这个损失不仅是经济利益上的,也包括保险公司的形象问题,严重威胁到了汽车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这种欺诈骗赔案件的出现不是没有原因的,由于汽车保险本身存在缺陷,例如汽车保险中被保险范围广,保险标的的流动性强,户籍管理不完善的等问题的存在都使得汽车保险在财产保险中容易成为受到欺诈骗赔的对象。另外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通常是在接收到被保险人通知后才开始介入事故中,而这其中多出时间为不法分子策划欺诈骗赔案件提供了机会。除此之外,汽车修理厂在受到利益驱使后,容易与被保险人串通勾结,虚报汽车维修的价格进行欺诈骗赔。 2.3汽车保险理赔纠纷 在实际的汽车保险理赔服务的处理中,被保险人经常会由于车险赔付金额、相关人员勘查定损以及车险理赔时效等问题与保险人产生纠纷。有的被保险人在进行车辆投保时没有意识到车险的重要性,只是随意的投了几个险种,但是在车辆出险后又要求保险人赔付超过约定的保险金额。当然在汽车保险的理赔服务中也存在“高保低赔”的情况,被保险人通常按照新车的价格进行投保,而在车辆全损时却要按照当时的实际价值来赔付,双方由此纠纷不断。在保险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车辆查勘定损时会存在定损差价问题和定损时效问题,通常保险公司会依据市场平均的保修价格进行赔偿,但是在出险之后很多车主爱车心切会在汽车4S进行维修,维修费与保险公司规定的市场价格之间的差价经常会导致矛盾纠纷。另外如果保险公司定损的时间过长,影响到了车主的车辆使用,也会造成被保险人和保险人之间的纠纷。 3.关于汽车保险理赔服务模式存在问题的解决措施 3.1针对汽车保险赔付率高的解决措施 针对这个问题,政府部门应该加强交通道路环境的管理,从根源上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一方面需要新交规的不断完善来规范驾驶行为、预防交通事故,另一方面驾驶人员也应当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增强自身的安全意识,并且在日常的生活中注重汽车的维修和保养,保证车况处于良好的状态能大大减少交通事故隐患的发生。保险公司需要严格按照相关保险规定的保险金额进行理赔,不能纵容客户非法理赔的要求,这样的做法只会导致保险公司失去信誉,让其他客户效仿,最终形成恶性循环。对于汽车投保人来说,应当树立正确的投保理念,购买车险的主要目的是将巨额损失平均分摊到可能会面临相同风险的投保人,但是在出现小金额的损失时,汽车被保险人完全没有必要浪费时间和精力去寻求保险金额的赔付。 3.2针对汽车保险欺诈骗赔的解决措施 由于我国汽车保险行业起步较晚,大多数人对保险没有形成一个全面的认识,对欺诈骗赔的问题不够警惕给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因此保险公司应当与政府相关部门结合起来,加强保险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人民的保险意识,提高人民对于欺诈骗赔问题危害性的认识。另外汽车保险公司也可以设置奖惩机构,对于欺诈骗赔的不发分子进行严惩,而对于举报欺诈骗赔行为的人进行奖励。保险公司也应当加强汽车修理厂的审查和监督,在对汽车修理厂各方面进行考察后再选择合格的汽车修理厂进行合作,对于发现参与欺诈骗赔行为的汽车修理厂不仅要立即终止合作,而且还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 3.3针对汽车保险理赔纠纷的解决措施 保险公司应当加强保险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服务水平,并且加强他们的专业技能培训,灵活运用各项保险条款。保险公司积极提供优质的保险服务,有利于把握住保险市场份额和赢得更多的客户。另外汽车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前,应当认真阅读保险条款中的内容,并且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险种,切忌不明就里的签订合同,导致日后的理赔纠纷不断。被保险人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应当积极搜集证据,等到保险公司人员现场勘查定损完毕以后再进行汽车的修理,私了不仅不能解决问题,而且保险公司也会因此而拒绝理赔服务。 4.总结 随着我国汽车市场的高速发展,汽车保险理赔服务中存在的问题亟须得到解决,相信通过各方面不断的研究和努力,一定能够建立起一个健康和谐的汽车保险市场,保障社会和人民的利益。 作者:姜瑾 单位:人保财险宁夏分公司理赔事业部 汽车保险论文:保险行业教学汽车保险论文 一、目前我国汽车保险与理赔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1.对保险行业的偏见导致学生学习动力不够 学生对保险行业在认识上的错误,是学习动力不足的一个重要的原因。我国保险行业起步晚、发展慢,人们对保险的认识少,加上部分保险从业者素质较低,导致人们对保险行业存在很多偏见。这种负面的影响导致部分学生对保险行业的不信任,对课程学习不重视。 2.教师缺乏实践经验导致教学效果不佳 笔者参加了广西柳州2014年汽车年会,与会的一位专家指出,目前中国汽车专业的教育就是一群不会修车的教师在教学生如何修车,这句话引起了很大的共鸣,并引发了我们对整个高职教育的思考。而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很多教师不具备保险从业人员应有的素质,同时对保险所涉及的最新动态也掌握得不够,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大部分教师以讲授理论知识为主,考虑到保险理赔的实践性要求,也有部分教师采取案例教学法,但是由于教师本身缺乏实践经验,所以在讲授过程中难以做到生动形象,很难引起学生的共鸣。 二、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研究 1.教学内容的研究 选取的教学内容应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社会需求和人才培养需要,体现现代教育思想,符合科学性、先进性的教学规律,能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课程的教学内容应根据汽车保险行业的实际经营情况,在保证传统教材原有体系结构的基础上,重点讲授学生承保、核保过程中的方法和技巧。在讲授的过程中,应以实际案例为导入的方式对教学内容进行介绍,重点阐述汽车保险与理赔的处理流程、事故车辆的现场查勘及事故车辆的赔偿计算方法。 2.教学方法的研究 我院2014年的教学大纲采用的就是以“知识—能力—素质”为主线的结构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经过多年的实践教学经验,笔者发现结合实际的汽车保险与理赔案例,引导学生置身于事故现场分析和解决问题,这样学生在学习新知识的过程中就能做到有的放矢,同时对本案例所涉及的知识点能够深入并充分地理解并思考。这种教学方法的采用不仅可以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还有利于培养学生的非智力因素,从而促使他们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我们通常所指的案例教学法是为了培养和提高学生知识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对已经发生、即将发生或将来可能发生的问题作为个案形式让学生去分析和研究,并提出各种解决问题的方案,从而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如我院2012级的一个学生在路灯显示绿灯的情况下过十字路口时被一辆左转弯的汽车撞倒,经抢救无效后死亡,这个事情作为学生安全教育的一个警示性案例,针对这个案例,教师提出几个问题: (1)在本案例中谁是责任方? (2)死亡学生假设在没有保险的情况下,会获得哪些赔偿?让学生展开讨论,同时记录在讨论的过程中大家不同的观点,然后教师有针对性地对这些问题进行解答,并对汽车保险的险种:交强险和三者险进行系统的讲解。这样就将汽车保险险种这样一个较为抽象、繁杂的知识点用生动、贴近实际的案例讲授了,从而有效提高了学生的学习效果。 作者:田晓鸿 单位: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汽车保险论文:保险理赔汽车保险论文 一、对汽车保险概念的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所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引起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机动车保险是保险中最为重要的保险种类,机动车保险是综合性保险,属于财产保险的范畴,是运输工具保险的一种,它承保业务、商用和民用的各种机动车因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车辆本身以及相关利益损失和采取措施所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依法应负有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汽车保险的分类 在机动车保险中,保险公司按照承保条件,将车险分为主险和附加险。机动车主险中的机动车损失险,是承保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风险,也就是承保对于机动车辆本身的损失;第三者责任保险,是承保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对于因车辆使用给他人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消费者(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时,由保险人负责赔偿。机动车的附加险都是针对主险中保险条款的责任免除而附加的产品,消费者投保这些附加险种,可以使自己的汽车保险险种既全面又完善,在发生事故以后,可以让消费者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三、汽车保险的理赔 理赔是指被保险人发生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事故,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要求时,保险人履行赔偿保险金的义务和责任,这种义务和责任的履行过程,通常称之为保险理赔处理,简称为理赔。在商业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往往会由于彼此间的权利和义务问题而引起争议。汽车保险也是如此,当事故所引起的争议发生后,因一方违反合同规定,直接或间接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受损方向违约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出赔偿要求,以弥补其所受损失,这就是通常所说的索赔。违约的一方,如果受理遭受损害方所提出的赔偿要求,进行金额或实物赔付,以及承担有关修理、加工等费用,或同意换货等就是理赔。当然,公司如有足够的理由解释清楚,不接受赔偿要求的就可以拒赔。但是,从法律角度来说,违约的一方应该承担赔偿的责任,对方有权提出赔偿的要求直到解除合同,只有当履约中发生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一方根本无法履约或者无法如期履约时,才可根据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免除责任。 四、汽车理赔工作的基本原则 1、要有为保户服务的思想,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当发生汽车保险事故后,保险人要急被保险人所急,及时安排事故车辆修复,使其尽快投入生产运营。及时处理赔案,支付赔款。在现场查勘,事故车辆定损、修理、赔案处理方面,都要具体问题作具体分析,既严格按条款办事,又结合实际灵活处理,使各方都比较满意。 2、讲究重合同、守信用,坚持依法办事原则 保险人是否履行合同,就看其是否严格履行经济补偿义务。这就要求保险人在处理赔案时,必须加强法制观念,严格按条款办事,该赔偿的一定要赔,要按照赔偿标准和规定赔足;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保险人应拒赔,拒赔部分要讲事实,重证据,要向被保险人讲明道理。 3、坚持主动、迅速、准确、合理“八字理赔”原则 “八字理赔”原则是保险理赔工作优质服务的基本要求,也是理赔工作辩证的统一体,不可偏废。如果片面追求速度,不深入调查了解,盲目结论,或计算不准确,草率处理,可能会发生错案,甚至引起法律纠纷。当然,如果只追求准确、合理,不讲效率,赔案久拖不决,就可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损害保险公司的形象。 作者:李莉 单位:中国人保阿坝分公司 汽车保险论文:高职院校汽车保险论文 1职业道德教育的现状与问题 目前,在高职院校主要是通过思想政治课和就业指导课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内容相对广泛而且理论性比较强,对于喜欢动手实践、参与性强的高职院校学生来说,吸引力不高。另外,思想政治课多由政治专业而非专业教师授课,缺乏职业道德教育的专业性和职业性,导致教师难教学生难学,授课效果大打折扣。 2加强高职院校职业道德教育的对策与方法 在《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中,国家已经从顶层设计上要求高职院校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而未来从事汽车保险行业的高职学生,若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未来的工作中很容易产生销售误导或者理赔诈骗等行为,影响其职业生涯的发展。所以加强高职院校职业道德教育,不但是国家教育政策的外在要求,也是学生职业长远发展的内在要求。 2.1转变观念,从主体意识上加强高校职业道德教育 首先,转变教师的职业道德观念。高职院校确实应该培养学生的技术技能,一技之长是可以使学生获取工作机会,但是想要长远发展还是需要综合能力,特别是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道德教育可以在职业实践中实施,但在学校时提前介入还是有很好的效果。目前,很多企业的招聘要求应届毕业生,看中的就是刚踏出社会学生还是“一张白纸”,容易接受职业道德教育,具有很强的可塑性。而在高职院校对刚刚接触行业或者专业的学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用先入为主的方式对其进行职业警示,其效果还是不错的。因而,高职院校教师要认识到在高职院校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其次,让高职院校学生改变其求学观念。到高职院校学习一技之长的想法没错,但这不是学习的全部,还要认识到要提升综合素质,将职业道德、人文素养贯穿学习全过程。因为“小赢靠专、大赢靠德”,必须德才兼备才能使基业长青。比如在汽车保险行业,若是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三头两天销售误导、与客户串通骗保,即使其专业技能高超,也总会有被行业淘汰的一天。 2.2改革手段,从教学方法方式上创新高校职业道德教育 2.2.1改革传统教学方法,使高职院校职业道德教育更加具有职业性改变高职院校将职业道德教育放在“两课”进行的做法,将职业道德教育穿插于专业课的学习过程,这样更具有职业性。如在汽车保险专业讲授《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时,可以渗透《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使学生明白合同的重要性,出现争议怎么处理等等,在教学中对学生渗透依法办事的意识,同时也巩固了学生的法律知识,明白哪些是违法的,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在进行查勘定损实训时,强调团队合作和礼貌用语,从细节处养成良好的职业素养。可以尝试专业教师担任兼职班主任,让其与辅导员一起参与学生的日常管理,从生活、学习的点滴灌输培养良好职业道德的观念。 2.2.2创新教育方式,使高职院校的职业道德教育更加接近行业要求高职院校可以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教育方式。校企合作可以将企业的职业道德要求直接引入高职院校,做到学校和企业的无缝对接;工学结合可以让学生对专业、职业的道德要求有更为直接感受,可以感受到职业道德的职业性和实践性。在高职院校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也不是一种职业道德教育的新方法。如高职院校汽车保险专业学生要考取保险营销员资格证或者是公估人资格证,其必须要在考试之前学习一定时间的职业道德知识。 3结语 良好的职业道德是职业长远发展的基础,职业道德教育不是一朝半夕的事情,不但参加工作后要做,在接触职业学习的高职院校也要做。只要转变观念,改革创新教学手段,在高职院校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是可行的。对于职业道德风险高发的汽车保险行业,在高职院校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是必要而且有效的。 作者:林明松 林燚宁 梁志宇 单位: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汽车保险论文:职业道德教育下高职院校汽车保险论文 1职业道德教育的现状与问题 目前,在高职院校主要是通过思想政治课和就业指导课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内容相对广泛而且理论性比较强,对于喜欢动手实践、参与性强的高职院校学生来说,吸引力不高。另外,思想政治课多由政治专业而非专业教师授课,缺乏职业道德教育的专业性和职业性,导致教师难教学生难学,授课效果大打折扣。 2加强高职院校职业道德教育的对策与方法 在《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中,国家已经从顶层设计上要求高职院校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而未来从事汽车保险行业的高职学生,若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未来的工作中很容易产生销售误导或者理赔诈骗等行为,影响其职业生涯的发展。所以加强高职院校职业道德教育,不但是国家教育政策的外在要求,也是学生职业长远发展的内在要求。 2.1转变观念,从主体意识上加强高校职业道德教育 首先,转变教师的职业道德观念。高职院校确实应该培养学生的技术技能,一技之长是可以使学生获取工作机会,但是想要长远发展还是需要综合能力,特别是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道德教育可以在职业实践中实施,但在学校时提前介入还是有很好的效果。目前,很多企业的招聘要求应届毕业生,看中的就是刚踏出社会学生还是“一张白纸”,容易接受职业道德教育,具有很强的可塑性。而在高职院校对刚刚接触行业或者专业的学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用先入为主的方式对其进行职业警示,其效果还是不错的。因而,高职院校教师要认识到在高职院校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其次,让高职院校学生改变其求学观念。到高职院校学习一技之长的想法没错,但这不是学习的全部,还要认识到要提升综合素质,将职业道德、人文素养贯穿学习全过程。因为“小赢靠专、大赢靠德”,必须德才兼备才能使基业长青。比如在汽车保险行业,若是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三头两天销售误导、与客户串通骗保,即使其专业技能高超,也总会有被行业淘汰的一天。 2.2改革手段,从教学方法方式上创新高校职业道德教育 2.2.1改革传统教学方法,使高职院校职业道德教育更加具有职业性改变高职院校将职业道德教育放在“两课”进行的做法,将职业道德教育穿插于专业课的学习过程,这样更具有职业性。如在汽车保险专业讲授《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时,可以渗透《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使学生明白合同的重要性,出现争议怎么处理等等,在教学中对学生渗透依法办事的意识,同时也巩固了学生的法律知识,明白哪些是违法的,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在进行查勘定损实训时,强调团队合作和礼貌用语,从细节处养成良好的职业素养。可以尝试专业教师担任兼职班主任,让其与辅导员一起参与学生的日常管理,从生活、学习的点滴灌输培养良好职业道德的观念。 2.2.2创新教育方式,使高职院校的职业道德教育更加接近行业要求高职院校可以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教育方式。校企合作可以将企业的职业道德要求直接引入高职院校,做到学校和企业的无缝对接;工学结合可以让学生对专业、职业的道德要求有更为直接感受,可以感受到职业道德的职业性和实践性。在高职院校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也不是一种职业道德教育的新方法。如高职院校汽车保险专业学生要考取保险营销员资格证或者是公估人资格证,其必须要在考试之前学习一定时间的职业道德知识。 3结语 良好的职业道德是职业长远发展的基础,职业道德教育不是一朝半夕的事情,不但参加工作后要做,在接触职业学习的高职院校也要做。只要转变观念,改革创新教学手段,在高职院校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是可行的。对于职业道德风险高发的汽车保险行业,在高职院校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是必要而且有效的。 作者:林明松 林燚宁 梁志宇 单位: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汽车保险论文:案例教学汽车保险论文 1“汽车保险与理赔实务”课程案例教学法运用效果实测 “汽车保险与理赔实务”课程的教学实践表明,案例教学是一项必然选择,教学效果良好。 1.1案例教学法有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有效地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教育在本质上是对人本身的一种完善,是人从不完善走向文明、完善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教师要将“要我学”变成“我要学”,激发学生获取知识、掌握技能、提高思想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比如保险合同的理论知识章节,内容繁杂又枯燥,如果采取大学常用的教师讲解授课法,很难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的主动性,课堂气氛沉闷。笔者尝试在教学组织中,以日常作业考核评分的条件,要求学生课前自己先找好一份保险合同,哪个险种都可以,这样在课堂组织中用案例引路,以学生自己提供的涉及其自身利益的案例(如人身意外伤害险合同、健康保险合同、汽车商业性合同等),用事实传道、授业、解惑,从而使学生于实例中切实感受到保险学教学不仅是专业课程学习的需要,也是他们日常生活的需要。这样不仅本章节乃至这门课程的重要性与必要性便不言自明,而且学生在课堂的教学收益明显提高。所以案例教学经常能起到化腐朽为神奇的效果。 1.2案例教学法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及创新能力 随着社会经济的繁荣发展,各行各业对人才的衡量标准逐步实用化,用人单位选择人才时更看重应聘者的实践经验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此在日常教学中,注重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尤其重要。就“汽车保险与理赔实务”这门课程的教学而言,学生在校学习的相应实践性锻炼主要是案例分析。案例教学是学生了解汽车保险市场现实问题的重要媒介。如果在授课过程中不进行教学改革,常用“填鸭式”的理论讲解,使学生的大脑始终处于单调而紧张的状态,就谈不上学生分析思维能力的锻炼与提高。而案例教学过程中经常要分组讨论,学生能够畅所欲言、各抒己见、交流辩论,在交流与合作的过程中可以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的研究能力,同时也增强了学生说服别人、聆听他人、综合他人智慧的创新能力。通过实施案例教学法,学生会在教师的指引下充分调动大脑去思考,这就给学生提供了表达自己意见和进行思维创造的机会。另外,保险案例涉及的知识面广泛,综合应用性强,学生发挥自我创造的空间性大,不会拘泥于某一思维倾向,可以拓宽学生学习的思路,积极地、想方设法地研究问题、解决问题。这种教师启发引导,学生议论思考的自主学习办法,正是学校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所期望的。 1.3案例教学法可以及时反馈信息,促进教与学的双向交流与提高 “汽车保险与理赔实务”这门课程的专业术语和基本原理比较繁杂,采取常规的大学教授式教学手段,不少学生在一学期内都不能完全理解和掌握保险学的一些基本概念;而案例能引导学生真正把理论与实务紧密结合起来,使学生更好地掌握保险专业知识并能学以致用。比如,在讲保险利益原则时,投保人在具有什么样的身份条件下,签订的保险合同才是有效的、受法律保护的,这要涉及民事法、婚姻法、保险法和逻辑学等多个领域,学生往往很难把握其精髓而出现判断错误。笔者在教学中,大量地引用人身保险和汽车保险的现实案例(名人的、普通百姓的、大学生恋人的案例等),经过学生之间、学生与教师之间多向的探讨交流,学生可以充分地表达自己的见解,熟能生巧,能比较熟练地分析保险纠纷的来龙去脉,找出引发案件的法律性依据,并在教师的及时指导下深化和巩固所学的保险知识。案例教学通过学生和教师的互动式活动,对教师的综合素质要求很高,教师不仅要有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还要了解其他相关学科的知识;不仅要熟悉保险的实际业务操作,还要熟悉相应的政策法规;既要具备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实战能力,又要密切关注保险市场的风云变幻,以便给学生提供最及时、生动的实践案例。特别是通过对案例的分析总结,可促使教师把案例中所反映的问题或得到的启示升华到理论高度来认识,这样既可促使教师提高专业素质,也可促使教师及时发现教学中的不足之处,积累教学经验,提高教学水平。 2案例教学法的实践感悟 案例教学法由于其自身的优越性,在当今的教学实践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在“汽车保险与理赔实务”这门课程中,要达到预期的效果,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应注意如下事项。 2.1课前准备:根据教学内容,精心排选或设计合适的案例 常言道:“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给人一瓢水,自己需备有一桶水”。教学备课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备课的高度与深度决定着授课质量的高低。案例教学的优秀是案例,案例的选编就是案例教学的基础和关键点。教师需结合每章节的教学内容,精心排选或自行设计合适的教学案例。教学案例的选择应遵循理论性、典型性、及时性与多样性等原则。理论性是指应选择那些蕴含保险理论的案例进行研讨,通过提问、讨论、归纳等达到预定教学目标;典型性是指案例选择需满足教学目标的要求,这样才能展现给学生一种历史的、国际的和现实的视野,灵活掌握和运用学到的知识;及时性是指选择案例要与时俱进,能够紧密结合当前国内外汽车保险改革的发展态势,吸收保险研究领域的新成果,反映汽车保险市场的新动向,让学生能紧跟汽车保险业发展的脚步,站在时代的前沿;多样性要求案例尽量涉及保险领域的各个方面,促使学生在校期间就能熟悉保险公司经营管理实务,达到拓宽学生的视野的教学目的。 2.2课堂组织:根据教学情境,精准地把握教师的启发引导 不同的案例实施的教学情境方式亦会不全相同。比如在使用讲解分析法时,教师处于主导地位;而在课堂讨论法中,要把表演的舞台尽可能地给予学生。例如,在讲授“汽车保险原则”一章时,由于该章内容是保险基础理论的优秀部分,涉及大量重要的专业术语,在开始学习每个保险原则时,采用案例的讲解分析方法,教师要处于主导地位。可以采取案例引导设置悬念,调动起学生探究问题的欲望,教师趁热打铁讲授保险原则的知识要点,一气呵成使得引导案例的疑难问题顺利求解。也可以先把原则的含义、内容等需注意的关键点讲解清楚,然后引入相关案例,比如保险利益原则可举恋人关系的意外险、爷孙关系的健康险、邻里关系的死亡险、汽车合法转让和非法转让后的合同是否有效等案例,在教师的主导下,层层递进,一一分解,营造一种现学现卖、学以致用、立见成效的课堂环境与良好效果。又如,在讲授“汽车保险承保的险种方案设计”章节时,由于学生已经学习了保险的基本原理、保险原则、保险合同和汽车的险种条款等,加之该章节的实务性很强,所以采用课堂讨论的方式授课,教师摆正自己的位置——只进行引导:引导学生设身处地地考虑,如果自己是一个风险防范意识很强的人,在对自己的爱车投保时,要考虑哪些方面的内容,让学生提出见解后,再逐级递进引入其他不同经济实力或不同社会地位、身份的投保人的话题。这个考虑过程看似简单,其实里面包含了很多内容。第一,保险双方当事人所处的利益位置不同,对险种方案筛选时所关心的问题是不一样的。第二,一套保险险种方案的设计,包括有风险管理的程序与技术、汽车所面临风险因素的再认识、汽车保险合同的主体/客体、保险条款等方面的理论知识与原则,而这些内容又包含了许许多多小的方面。这样学生探究问题、解决问题的学习兴趣就一下子被激发起来了,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也会随之高涨,自然而然地营造出教师牵制引导,学生发挥学习主体作用的课堂氛围。一节课要善始善终,尤其是案例教学法,教师要善于总结,准确点评案例。一般情况下,第一,教师对学生提出的疑难问题,需帮助学生理清思路并作出合理解释;第二,肯定那些好的思路和独到的见解,对积极参与讨论的学生给予适当表扬,形成激励效应;第三,指出学生在此案例讨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不足;第四,在学生归纳总结的基础上,教师从理论的高度,重新回顾审视案例,即对本节的基本知识和观点进行进一步的深化、拓展,乃至提出尚需进一步思考的问题,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 2.3案例教学法不能取代其他教学方式,应注重多种教学方式的互相配合 案例教学方式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活跃课堂气氛,增强学生对基本原理的理解。但是,案例教学并不能取代其他的教学方式而成为唯一的教学方法。比如,学生阅读分析案例是课堂案例教学的首要环节。随着现代化教学手段的运用,教师可以把收集整理的教学案例制作成多媒体课件,通过播放视频、录音、图片、网页超链接等方式讲解案例,图文并茂,情景交融,更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另外在授课时将教学内容以幻灯片形式展示出来,展现给学生的信息量和视觉冲击比教师声情并茂的口述更加完美和迅捷,提高了课堂效率。又如,在讲“汽车保险合同”一章时,给学生传阅保险公司印制的投保单、保险单、批单等文件,学生很快就会明白这些保险合同文件的格式、作用和法律效力等相关知识。这种传统的直观教具法较之案例教学法更具直观、明了、现学现用的特点,有利于起到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再如,笔者曾经推荐学生到保险公司进行课余兼职,学生在经过了保险公司培训和分享保险员工的工作心得后,对汽车保险行业与相应岗位有了切合实际的真正认识。校企合作也给学生开辟了一个将课本知识与社会企业相联结的新天地,对于培养学生学以致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能力很有帮助;也为学生顶岗实习和精确职业定位起到了一定的推进作用。 3结语 总而言之,案例教学是“汽车保险与理赔实务”课程讲授的重要手段之一。在运用案例教学的组织过程中,笔者的感悟是,教师要正确处理理论教学与案例教学之间的关系。既要善于引导学生,消除学生怕羞、怕说错的心理,调动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进来,避免出现“冷场”的现象,又要注意倾听学生的发言,注意话题范围不要过于宽泛,使课堂讨论始终围绕本节的知识点进行,师生共同打造既严肃又活泼的学习氛围,从而达到加深学生对专业基础理论的掌握及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运用,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创新能力的教育教学目的。 作者:杨娥 单位:西安汽车科技职业学院 汽车保险论文:卓越工程师人才培养汽车保险论文 一、引言 教育部启动并实施的“卓越工程师计划”,目的是为了适应新时期人才市场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旨在为未来社会各行业培养各种类型的、优秀的工程师后备军。 二、研究现状与目标 黑龙江工程学院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设有车辆工程、汽车服务工程、交通运输、交通工程、物流工程等专业,每年培养并向社会输入大量的高级汽车应用型技术人才。汽车保险与理赔作为汽车专业类车辆评估与事故处理技术专业方向的优秀课程,面向的对象包括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的车辆工程、汽车服务工程、交通运输等专业,每年有大量的毕业生就业岗位都与汽车保险与理赔行业相关。因此,建设具有地方院校特色的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群很有必要。在高校培养目标层面中,课程群建设是课程体系建设的具体化,是建设特色专业的基础,可体现学校人才培养特点、为学校提供优秀的课程资源。它能够有效克服课程建设中的诸多弊端,如: 过于强调某一门课程内容的完整性与系统性,缺少对与其相关课程的横纵向关系研究,课程设计与课程实施脱节等,它是提高课程实施效果的重要措施。课程群建设本身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专业教师的积极参与,在实践过程中不断进行经验积累总结。2005年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首次开始进行汽车服务工程专业的本科生培养,其间做了很多尝试性的探索。汽车服务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包括机械、电子、保险、营销、维修、管理等多方面。在专业培养工作中,由于时间、精力、资源的限制,想做到面面俱到是不切实际的。本科生毕业后根据专业方向设置,主要集中在汽车保险与理赔、汽车营销、汽车维修等领域。因此,在构建专业优秀课程群中,合理科学地选择专业方向优秀课程是尤为重要的。 三、研究思路根据专业特点 从实际出发,以汽车保险与理赔方向来构建专业优秀课程群。结合专业资源设备条件,学院构建了以汽车保险与理赔、汽车构造、车辆查勘与定损、汽车电器与电子设备、汽车事故分析与鉴定、汽车检测与维修等课程组成的专业优秀课程群。专业课程群建设受到现代教育思想和教育理论的关注和研究,主要原因是通过课程群建设可以避免课程内容上的重复及脱节,拓展学科领域,消除学科隔阂,提高办学效率和效益,节约教学时间和资源,全面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应用能力。据此,对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群建设提出以下研究思路: 1. 加强重点课程建设 建立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群,首先要加强重点课程建设。汽车保险与理赔作为汽车保险与理赔方向的优秀课程,首先应将其建设成为重点课程,这样有助于带动其他专业课程的建设。在此基础上陆续建设其他重点课程,从而组建一个完全由重点课程构成的优秀课程群。重点课程建设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 1) 教学内容建设,包括教学大纲、教学课件、教案讲稿、实验指导书等; ( 2) 教学方法研究,包括课程设计、授课方式、教学手段、考核方法; ( 3) 教学条件建设,主要包括实训设备、实训基地、网络教学、教材建设等; ( 4) 习题库、试卷库建设,包括控制试卷内容重复率、章节覆盖率等。 2. 课程设置的科学化与多样化 在欧美等发达国家的许多高等院校都设有汽车类专业,在长期的发展实践中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专业课程体系,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内容不仅需要包括基本人文素质的培养,还需要车辆查勘与定损、交通事故鉴定方法等专业知识。国外的教学经验表明,在课程设置中既要保证课程多样性,也要保证其科学性。现行的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群中设有多门针对保险的课程,如: 汽车保险与理赔、车辆定损与理赔、汽车事故分析与鉴定、现场查勘与定损理赔等,各门课程学时数相近、授课内容在很大程度上存在着重复的问题。对此可进行删减、整合,以保证其科学性,同时可增设保险学、汽车保险案例纠纷、汽车评估等拓展课程。 3. 注意课程间的联系与衔接 优秀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之间的联系,首先要考虑的是逻辑上的先后关系,这一点在优秀课程的设置和讲解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因此,需要根据课程之间的联系以及逻辑上的先后顺序开设专业课程。如: 开设车辆定损与理赔课程之前,需要先开设汽车构造、汽车电器与电子设备等专业基础课程,且在讲解过程中要有侧重点,这样才能保证课程间的良好衔接。此外,在内容设置、时间安排、资源共享等环节,优秀课程群和选修课程群还可以进行阶梯性建设。 4. 研究方法 通过调查分析国内外汽车行业现状及专业人才技术需求情况,针对汽车保险与理赔方向专业人才必备的能力及相应素质的研究,通过重点课程建设、校企合作、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等途径,构建基于卓越工程师的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群。根据卓越工程师培养标准,本课题对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群的建设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1) 课程建设方面 增设与实践相关的课程、教学内容相关的各类软件教学比例,可分别增设 C + + ,UG、ANSYS等软件教学,增设其他各种仿真模拟操作软件,逐步形成专业特色。 ( 2) 加强校企合作 为加强该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全面性,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应与各大保险公司、汽车4S 店、汽车制造厂等汽车企业建立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它们均可成为教学实习和毕业设计的良好基地。这些都是必要的硬件条件保障。 ( 3) 加强实践教学环节 在今后的教学工作中,可以从企业和教师两个方面来加强实践教学,这主要是为了配合“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要配合企业“走出去”战略。一方面学校要利用和创造条件安排学生到相关企业进行生产实践。另一方面是教师根据学生的自身情况,为其量身定制自主实践内容,着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动手能力。同时,增设实验课比例,加强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使理论课与实验课进行整合,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 4) 师资培养方面 对高等院校来讲,师资培养是建设专业课程群必不可少的环节。学校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教师培训,如举办各种培训班、学术讲座等。也可以派教师到与专业相关的企业去挂职锻炼,以全面提高教师的综合业务水平。可以在汽车企业中遴选适合相关教学的高级专业人才,聘用其成为专兼职教师,可定期地以讲座、实操等形式为学生进行讲解。最好能让部分学生参与到相关高级专业人才所从事的项目课题研究中去,从而获得实践的锻炼。 ( 5) 教材选用方面 教材是课程的主要载体和形式,合适的教材是专业教学改革能否取得成效的主要因素。教材建设应该按照整合后课程进行编写和选择,突出知识的系统性、完整性、有效性,防止新一轮教材内容的重复使用。 四、结语 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群建设需要对各个相关课程的内容进行有机的整合和优化,形成相互关联、相互融合的全新的课程体系,理顺群内课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课程群建设在专业中的作用,而不能只是将本专业的相关课程聚类在一个大名称之下。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群建设是汽车专业的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从课程设置、校企合作、实践教学、师资培养、教材选用等环节进行全面、系统的建设。另外,课程群建设工作并不是一劳永逸的,需要不断地在教学过程中进行经验总结和实践创新。如何进行课程体系优化和教学内容改革,关系到地方工科院校的教学资源能否共享,也关系到专业人才培养的能力和素质。通过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群的建设,崭新的课程体系将更有利于实现教学、师资资源的有效共享,更能体现培养目标,培养出具有扎实的汽车保险与理赔基础,必要的车辆查勘定损知识,具有一定的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知识,能够适应车辆评估及保险理赔领域的应用型卓越工程技术人才。 作者:王艳奂 齐晓杰 于春鹏 王革新 姜莉 单位:黑龙江工程学院 汽车保险论文: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改革论文 1 概述 在进行《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学习之前,学生已经学习了《汽车材料》、《汽车构造》、《汽车电控技术》、《汽车及配件营销》、以及《汽车电工电子基础》等基础专业课程,为专业课的学习奠定理论基础。与《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同时开设的课程还有《二手车评估与交易》、《汽车美容与装饰》,为后续学生定岗实习和走向工作岗位有着重大意义。所以《汽车保险与理赔》是一门承上启下的专业优秀课。 2 教学内容 本课程显著特点是情境、体验、拓展、互动相融合,让学生有问题可想,有任务可做。并在主体教材的基础上配有教学资源库,教学资源库从现实案例、实践训练、学习考试等方向实现教学资源与教学内容的有效对接,真正实现了理实一体化。结合课程特点并通过对各大保险公司、维修厂、4S 店等用人单位的市场调研,以满足用人单位对学生的要求为宗旨,本课程共设计了 9 个学习任务。 3 教学方法与手段 高职院校学生其本身文化理论基础不佳,尤其是这门课程的前部分内容又比较枯燥,所以整体学习气氛欠佳,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也不高。这就要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使用恰当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达到传授知识、培养能力的目的。 3.1 教学方法 本课程采用了多元化的教学方法,体现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教学理念。 ①讲述法 是最基本的方法,通过讲述让学生了解汽车保险的基本知识、基本原则、流程及相关条款等。 ②案例教学法 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是一门实用性很强的学科,通过各种生动的案例,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能使其更好的消化学过的知识,提高学生知识运用能力。案例教学法是本课程的主要教学法。③分组讨论法:教师根据学生人数,分配小组。进行某一任务时,小组成员之间开展广泛的讨论和意见交流;教师的作用主要是布置任务,给予学生启发性意见,避免学生针对某一问题争论不休或偏离主题。这一教学方法在保险基本原则中应用较多。 ④角色扮演法 老师把任务布置下去,学生准备。将学生安排在模拟的工作环境中,要求扮演者处理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并对行为表现进行评定和反馈,以此来提高学生的行为技能。在讲解保险公司业务管理以及汽车保险理赔报案中运用此教学方法。 ⑤演示教学法 通过教师操作示范,学生动手实践,完成实训报告。在讲解汽车保险投保,查勘,定损中采用此教学方法。 ⑥类比教学法 通过类比,让学生更容易理解所学内容。在讲解汽车保险合同中运用此教学方法。 3.2 教学手段 教学中采用的教学手段既有传统板书,又融入了电子课件、视频、动画等现代化教学手段。通过案例让学生理解保险基本原则、相关条款的含义、汽车保险业务流程等。在讲保险合同、交强险、商业险以及汽车保险理赔时还用到了保险单、保险证、批单、汽车保险条款、代抄单、索赔申请书、现场查勘记录等单证。把真实的单证发给让学生看,这样更直观生动,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 4 教学任务展示———汽车保险合同的一般法律特征 本节内容共需要两个学时,在了解了汽车保险合同基本内容及基本特征的基础上,掌握汽车保险合同的订立、成立与生效、变更和终止的相关内容,培养学生能够运用汽车保险合同的法律特征来分析案例的一种能力。 4.1 复习提问(3-5 分钟) 给学生设置 2-3 个问题,提问上一节课的重点知识,一方面可以加深学生对学过知识的印象,同时也为新课程做铺垫。 4.2 情境导入(3-5 分钟) 教材每一节都有情境导入案例,由案例导入新课。要求学生看案例,看完先不分析,带着问题学习新知识,以激发起学生的求知欲望,还能使学生明确本节课要讲述的内容。讲到相关知识再分析案例。 4.3 讲授新课(70 分钟) 知识点讲述:对于学生而言,本小节内容所涉及的知识点是生疏的,也是乏味的,因此在讲述过程中,采用生动的、视觉效果较强的多媒体幻灯片引入知识点。而且运用了类比的教学方法,把汽车保险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和谈恋爱、结婚、离婚进行类比。汽车保险合同的订立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又称投保和承保。把投保类比成求婚,承保类比成同意求婚,合同的变更类比成婚姻内容的变更,合同的解除类比成离婚。因为通俗易懂,可以使枯燥的知识生动化,学生更容易理解接受。分析案例:在知识点讲述的过程中穿插情境导入案例和其他典型案例,采用学生自主探讨、分组讨论、教师引导相结合的方法。让学生运用所学知识点分析案例,提出观点,教师引导全面分析案例,得出结论并总结。 4.4 小结(3-5 分钟) 小结本节课的重点、难点、知识点。 4.5 布置作业(2-3 分钟) 课堂作业是教师了解学生学习情况,检查教学效果及时调控教学的有效手段。具有巩固、强化、提升、反馈、发展等重要作用,对提高教学质量来说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节的作业主要就是运用汽车保险合同的一般法律规定进行案例分析。 5 教学改革设想 5.1 计算机辅助教学手段参与教学的模式 就是使用汽车保险软件,让教学内容更灵活、直观、有效,从而实现更好的教学目标。 5.2 加强实践教学 让学生多接触实际操作,锻炼实际动手能力。创造条件让学生在保险公司实习,真正参与实战。 作者:刘颖 单位:包头职业技术学院 汽车保险论文:卓越工程师指导下的汽车保险论文 一、研究现状与目标 黑龙江工程学院是国家第一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院校。黑龙江工程学院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每年培养并向社会输入大批的高级汽车应用型技术人才。汽车保险与理赔作为汽车专业类车辆评估与事故处理技术专业方向的优秀课程,面向的对象包括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的车辆工程、汽车服务工程、交通运输等专业,每年有大量的毕业生就业岗位都与汽车保险与理赔行业相关。因此,建设具有特色的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群迫在眉睫。课程群建设是体现学校人才培养目标、提供优秀课程资源、建设特色专业的基础,是课程体系建设在高校培养目标层面的具体化表现。专业课程群建设受到现代教育思想和教育理论的广泛关注和研究,它能够有效克服课程建设中的诸多弊端,如: 过于强调某一门课程内容的完整性与系统性,缺少对与其相关课程的横纵向关系研究,导致各门课程内容重复偏多、课程内容滞后、课程设计与课程实施脱节等,它是提高课程实施效果的重要措施。 二、建设途径 1. 改革课程体系 课程体系是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关键,是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主要载体。汽车专业类卓越工程师的培养目标是培养思想觉悟高、基础扎实、知识面广、实践和创新能力强、素质综合的卓越型人才。在构建崭新的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体系时,各种课程之间须关联密切,逻辑性强。可先通过基础的理论课程学习,如汽车构造、汽车电器与电子设备、汽车故障与诊断、汽车检测与维修等,了解汽车方面的相关知识,在此基础上再学习汽车保险与理赔、车辆查勘与定损、汽车事故分析与鉴定等课程。这样可使理论知识具有较好的衔接性,实践内容的安排也具有递进性,这样由浅入深、循序渐进的方式更容易被学生接受,效果也更好。 2. 加强校企合作 构建“卓越工程师计划”实践教学体系,必须更新教育理念,紧密接触工程实际,加强校企合作。黑龙江工程学院一直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企业,联合建立实验室、创办人才培训基地。目前已经建立的培训基地有丰田汽车技术培训中心、博世汽车故障诊断实训中心、哈飞汽车技术培训中心、中国安邦保险公司汽车理赔员培训基地等,在校园内形成了良好的工程环境,建立了具有高校行业特色的校内实践平台。并且与各大保险公司、哈尔滨运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哈尔滨森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黑龙江博远集团、长春一汽集团、哈飞集团等企业建立了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均可成为教学实习和毕业设计的良好基地。 3. 加强实践教学环节 在今后的教学工作中,可以从企业和教师两个方面来加强实践教学,这主要是为了配合“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要配合企业“走出去”战略。一方面学校要利用和创造条件安排学生到相关企业进行生产实践。另一方面是教师根据学生的自身情况,为其量身定制自主实践内容,着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动手能力。同时,增设实验课比例,加强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使很多理论课与实验课能够整合起来,真正地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面向“卓越工程师”人才培养的教学应树立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观,学习形式主要以理论教学为主,辅以基本的实验和实训。适量采用探究式学习方法,如在汽车保险类课程的教学中,通过分组讨论等方式,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参与课堂教学活动,促进组员的沟通与协作。在汽车保险案例纠纷课程教学中,采用基于案例的讨论式学习方法,通过案例介绍、案例分析、案例总结这样的环节设置,培养和训练学生的逻辑能力和实践能力。企业的学习主要是依托企业的生产条件和环境,应以实践教学为主,辅以必要的理论专题。学生通过参加企业实践,参与工程研究开发和企业技术创新,根据企业需要完成毕业设计。可将“汽车保险与理赔”、“汽车事故分析与鉴定”当中的某些教学活动安排在企业进行,利用企业平台的工程环境、拥有的专业场地、经验丰富的工程师,培养学生的工程实践能力,并能对学生的理论学习进行检验和修正。 4. 师资队伍建设 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需要建立一支经验丰富、素质综合的教师队伍。在汽车企业中遴选适合相关教学的高级专业人才,可选聘企业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到学校任教或做兼职,建立结构稳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可定期以讲座、实操等形式为学生进行讲解。同时,学校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教师培训。鼓励缺少工程经历的教师到企业参加工程实践,以全面提高教师的综合业务素质。大力推动“双师型”教师人才培养工程。 5. 完善教学资源 在课程建设方面,增设与实践相关的课程,增加与教学内容相关的各类软件教学的比例,可分别增设 C + + ,UG、ANSYS 等各种仿真模拟操作软件教学,逐步形成专业特色。按照“卓越工程师”培养标准,卓越计划要求加大对课程教学的调整和更新力度,促进学科交叉,避免内容重复,在教学方法选择上注重时效性、多样性和科学性。选择合适的教材。教材是课程的主要载体和形式,合适的教材是专业教学改革取得成功的关键因素。教材建设应该按照课程整合后进行编写和选择,突出知识的系统性、精简性和时效性,注意教材内容的重复与更新。实验室建设方面,应该与时俱进,做到及时、合理、有效地配备实验设施及器材。从而保证最终服务好学生,实现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整体培养目标。 6. 积极拓展网络教学 按照“卓越工程师”的培养要求,必须建设与完善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群的教学资源,网络教学是教学资源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随着微博、微信、飞信等网络工具软件的发展,学生与网络的联系越来越紧密,针对这一趋势,要积极引导并加以利用,使之更好地为课程教学服务。通过网站建设,定期更新教学 PPT; 链接各大汽车企业及保险公司、技术讨论论坛,引导学生自我学习,积极补充课外知识; 通过网站自测题,可以检验学习效果; 通过微博、微信、飞信与学生积极互动,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加强学生与教师的沟通交流。 7. 推进任务型课程教学改革 鼓励和组织学生积极参与一些声誉度较高的部级或省级学科专业竞赛,通过培训和竞赛等形式与外界进行交流,真正融入当今前沿主流专业技术,这符合行业和教育部门认可的卓越原则。积极开展各类合作项目,组织申报和引入横向及纵向课题,鼓励教师将典型企业项目引进课堂,大力支持教师与企业开展横向合作。建立创新实验室,通过真实项目案例驱动实践教学,让学生真正地投入到项目的开展过程中。将工程项目教学法贯穿各教学环节,培养学生的工程意识和实践能力。三、结语通过对当前高等院校的汽车保险与理赔系列课程教学现状进行调查分析,提出了建设基于卓越工程师培养理念的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群。重点从课程体系改革、加强校企合作、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师资队伍建设、完善教学资源、积极拓展网络教学等方面,对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群建设进行了研究。课程群建设工作并不是一劳永逸的,需要不断地在教学过程中进行经验总结和实践创新。在今后的教学实践中,需要继续完善和丰富该课程群体系,使之满足培养卓越工程师的发展要求。 作者:王艳奂 单位:黑龙江工程学院 汽车保险论文:汽车保险业论文 一、汽车维修厂和保险公司关系状况的社会原因 1.汽车维修行业的准入没有严格把关。虽然国家制定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并按不同的标准将其分为三类,但实际操作中,很少有完全符合要求的,社会上还存在大量无证经营的维修厂。其中,第三类的维修企业约占所有维修厂的60%以上,其中绝大部分又是路边小店,这些小店投资较少,缺少正规的技术人员和专业检测设备。在这种汽车维修环境中,消费者无法判断维修厂的维修情况,在没有熟人也没有专业人士给予指导的情况下,只能选择价格偏高的特约维修厂或者4S店售后服务站。 2.汽车整车价格不断下降,但其零部件价格并没有随之下调。整车企业对其售后服务市场特别是零配件价格控制与配件的来源有不同的政策,并对外界同行实行封锁,汽车关联企业和机构之间普遍缺乏诚信和合作共赢的意识。即使是同一种车型,其零配件价格也缺乏统一的标准。这就给保险公司准确、及时定损增加了困难,致使保险双方难以协商。而且,保险公司是以汽车新车购置价作为车损险足额保险计收保费的,而理赔时要按照相对高价的零配件计算赔付,其经营效果自然是雪上加霜。零配件价格偏高和价格信息不透明也造成汽车维修质量不高、维修成本上升、道德风险时时发生。 3.保险公司车险理赔成本和风险居高不下。《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这有可能致使保险车辆事故失去第一现场,增加了保险公司查勘、理赔的难度,被保险人伪造事故事实的可能性增加,车险赔付率上升。另外,保险公司为降低过多的小额赔付,缓解服务资源压力,引入“免赔额”的规定,但无论被保险人选择免赔还是不计免赔,其实际交纳的保费都提高了,“免赔额”规定遭到保户的围攻,随之,社会上也出现了这样的现象,一些出险率高而单次车损金额少的保户故意破坏车辆,放大事故,打通维修厂列出假清单,以得到保险赔偿。 二、美国的汽车维修连锁做法及借鉴 在美国,NAPA是一个家喻户晓的品牌,它是全国汽车零配件协会的缩写。NAPA维修店的技术人员都受过专业培训,素质较高,拥有各种级别的汽车服务资格证书。NAPA能根据汽车维修养护技术的更新而不断为技术人员举办各种业务培训班,各维修店设备先进,维修车辆速度快、质量好、价格公道,深得广大驾车者的青睐。NAPA的成功显示了连锁经营模式的强大优势。首先,连锁经营的规模化确保了服务价格和服务质量的优势。其次,管理现代化、集约化有效地兼顾了经营成本和市场需求。再有,品牌统一化树立了整体信誉。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负责人表示,汽车维修服务的连锁经营是我国汽车售后服务的发展方向,但从现有的汽车销售连锁业来看,多少显得尴尬。连锁的首要条件是统一采购。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一家连锁企业有强大的自有资金或融资实力买断厂家的产品资源,然后再输送给各连锁终端。因此,在价格上,连锁企业只能同厂家的特约经销店一样享受厂家制定的“统一价格”,根本无法控制连锁店的零售价格,从而也就不具备优势。 三、关于改善汽车维修和保险公司状况的几点建议 1.我国保险业引入国际上普遍采用的“免赔额”制,的确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保险公司的小额赔款数,节省了服务资源。但在我国总体交通秩序混乱,个人安全意识薄弱,地区差异显著的情况下,保险公司的“免赔额”制应按被保险人的不同状况如年龄、性别、职业、诚信、居住环境等设定不同的免赔额度,如500元、400元、300元等,并可根据双方的约定来调整。另外,保险业在做出某些重大措施调整时,应广泛征求社会各部门,各界人士的意见,确保稳步提高。 2.被保险人应该增强汽车保险方面的知识或者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后再与保险公司签定和约,不能总到事后觉得上当受骗,又无能为力。例如,私家汽车保险条款规定“以自行修车、协议方式赔偿的汽车,其修复验收合格后,被保险人应通知保险人进行检验。否则,该车在下一次事故发生时的同一部位损失,保险人不予赔偿。”实际生活中有很多车主在某些不正规的汽车维修厂维修,之后并不知道让保险人检验,等车下次出了问题就得不到赔偿。 3.政府要重视我国新兴的汽车维修连锁业,从资金、技术、人才上给予大力支持,规定汽车相关零件统一货源,保证质量,建立优质的品牌,树立好整个维修行业的榜样,才能逐步建立汽车维修行业标准。当一种服务品质的标准深入人心后,那些不规范的小企业会自然被市场淘汰。当然,这必定是一个长久的过程。 4.保险公司的汽车理赔服务应更加透明化,专业化。例如,定损和实际理赔情况都应有详细的清单,对两者的数目差异要向被保险人加以说明。对由于查勘、定损错误给被保险人造成不便或损害的要给予说明、道歉和赔偿。 5.充分发挥保险行业协会的自律和监督作用,如每日公布各保险公司的理赔情况,设立行业监督热线电话,对经常被投诉的保险公司给予曝光。 作者:葛长娟单位: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汽车保险论文:汽车保险业恶性费率竞争规避论文 [摘要]近年来中国汽车产业发展迅速,汽车消费的增长必将带动汽车保险业迅速发展,特别是按照入世协议我国将逐步开放保险市场,中国汽车保险业将面临严峻的挑战,如何应对这一挑战,成为我国汽车保险业不容忽视的问题。本文试图通过分析世界汽车保险业的发展历程与现状的分析,将为中国汽车保险业提供借鉴。 [关键词]汽车保险;第三者强制责任险;无过失责任 一、汽车保险的起源 (一)近现代保险分界的标志之一——汽车第三者责任险 汽车保险是近展起来的,它晚于水险、火险、盗窃险和综合险。保险公司承保机动车辆的保险基础是根据水险、火险、盗窃险和综合责任险的实践经验而来的。汽车保险的发展异常迅速,如今己成为世界保险业的主要业务险种之一,甚至超过了火灾保险。目前,大多数国家均采用强制或法定保险方式承保的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它始于19世纪末,并与工业保险一起成为近代保险与现代保险分界的重要标志。 (二)汽车保险的发源地——英国 1.英国法律事故保险公司于1896年首先开办了汽车保险,成为汽车保险“第一人”。当时,签发了保费为10英镑—100英镑的第三者责任保险单,汽车火险可以加保,但要增加保险费。1899年,汽车保险责任扩展到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所造成的损失。这些保险单是由意外险部的综合第三者责任险组签发的。1901年开始,保险公司提供的汽车险保单,已具备了现在综合责任险的条件,在上述承保的责任险范围内,增加了碰撞、盗窃和火灾。1906年,英国成立了汽车保险有限公司,每年该公司的工程技术人员免费检查保险车辆一次,其防灾防损意识领先于其他保险大国。 2.实施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英国机动车辆的流行加重了公路运输的负担,交通事故层出不穷,有些事故中受害的第三者不知道应找哪一方赔偿损失。针对这种情况,政府发起了机动车辆第三者强制保险的宣传,并在《1930年公路交通法令》中纳入强制保险条款。在实施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过程中,政府又针对实际情况对规定作了许多修改,如颁发保险许可证,取消保险费缓付期限,修改保险合同款式等,以期强制保险业务与法令完全吻合。强制保险的实施使在车祸中死亡或受到伤害的第三方可以得到一笔数额不定的赔偿金。 3.1945年,英国成立了汽车保险局。汽车保险局依协议运作,其基金由各保险人按年度汽车保费收入的比例分担。当肇事者没有依法投保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或保单失效,受害者无法获得赔偿时,由汽车保险局承担保险责任,该局支付赔偿后,可依法向肇事者追偿。 英国现在是世界保险业第三大国,仅次于美国和日本。据英国承保人协会统计,1998年在普通保险业务中,汽车保险业务首次超过了财产保险业务,保险费达到了81亿英镑,汽车保险费占每个家庭支出的9%,足见其重要地位。 二、汽车保险的发展成熟 (一)汽车保险的发展成熟地——美国 美国被称为是“轮子上的国家”,汽车已经成为人们生活的必需品。与此相随,美国汽车保险发展迅速,在短短的近百年的时间内,汽车保险业务量已居世界第一。2000年美国汽车保险保费总量为1360亿美元,车险保费收入占财险保费收入的45.12%。其中,机动车辆责任保险保费收入为820亿美元,占60.3%,机动车辆财产损失保险保费收入为540亿美元,占39.7%。机动车辆保险的综合赔付率为105.4%,其中,净赔付率为79.3%,费用率为26.1%。美国车险市场准入和市场退出都相对自由,激烈的市场竞争,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使美国成为世界上最发达的车险市场。 (二)美国汽车保险发展的四个阶段 1.汽车保险问世。美国最早开始承保汽车第三者责任险是在1898年,由美国旅行者保险公司签发了第一份汽车人身伤害责任保险。1899年汽车碰撞损失险保单问世,1902年开办汽车车身保险业务。 2.通过《赔偿能力担保法》和《强制汽车保险法》建立了未保险判决基金。1919年,马萨诸塞州率先立法规定汽车所有人必须于汽车注册登记时,提出保险单或以债券作为车辆发生意外事故时赔偿能力的担保,该法案被称为《赔偿能力担保法》。该法实施的目的在于要求汽车驾驶人对未来发生事故产生的民事赔偿责任提供经济担保,但是由于这种担保的滞后性,以及该法无法强制每一汽车使用人履行赔偿义务,车祸受害者求偿仍然困难重重。为了改进这一做法,1925年,马萨诸塞州通过了汽车强制保险法,并于1927年正式生效,成为美国第一个颁布汽车强制保险法的州。该法律要求本州所有的车主都应持有汽车责任保险单或者拥有付款保证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可以保证受害者及时得到经济补偿,并以此作为汽车注册的先决条件。以后,美国的其他州也相继通过了这一法令。 3.保险公司推出未保险驾驶人保险。由于未保险判决基金由州政府管理,因此被各保险公司指责为政府过多的干预保险业。为了阻止政府的这一行为,许多保险公司开始采取措施进行自发的抵制。保险公司推出了未保险驾驶人保险,提供给被保险人在汽车意外事故中遭受身体伤害,而驾车人是事故责任人,但是驾车人可能:(1)没有购买汽车保险;(2)虽有汽车保险,但是其责任限额低于该州要求的最低限额;(3)肇事后逃跑;(4)虽有汽车保险,但其保险公司由于某种原因拒赔或破产。目前,美国大多数州保险监管部门已要求销售汽车保险的保险公司提供未保险驾驶人保险。 4.无过失汽乍保险。赔偿能力担保法、强制汽车保险、未得到赔偿的判决基金和未保险驾车人保险虽然减少了在汽车事故中未得到经济补偿或不能得到充分经济补偿的受害者,但仍然无法解决诸如下列一些问题:(1)受害人的索赔过程既费时又费力,常常需要很长时间的调查取证,而且最终也很难确保这些证据能证明对方驾驶人确有过失;(2)律师的费用和其他审查费用均来自于最后受害人补偿到的赔偿金,因此受害人即使获赔,得到的赔偿金也已大打折扣;(3)虽然轻微受伤者得到的赔偿一般还能弥补其经济损失,但严重的受害人得到的补偿却平均不到其经济损失的30%,甚至许多最终根本得不到赔偿。因此,一些汽车保险制度的改革者们在20世纪70年代提出了将无过失责任的法律制度推及到汽车保险中。 所谓无过失责任法律制度,指无论当事人有无过失,都要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一个“纯”无过失汽车保险将完全取消受害人起诉肇事者的权利,而且将提供一系列的综合保险给予受害人全面的经济损失赔偿。当然,这种“纯”无过失保险并不存在,各州的无过失汽车保险仅部分的限制受害人起诉肇事者的权利。一旦人身伤害损失超过了某一界限,被保险人仍可通过起诉的方式要求对方赔偿。通过无过失汽车保险,汽车事故的受害人获赔更迅速、更方便。 (三)美国车险科学的费率厘定和多元化的销售方式 经过多年的发展,美国形成了一套复杂但又相当科学的费率计算方法,这套方法代表了国际车险市场上的最高水平。尽管美国各州车险费率的计算方法有差异,但是它们有一个共同点,就是绝大多数的州都采用161级计划作为确定车险费率的基础。在161级计划下决定车险费率水平高低的因素有两个:主要因素和次要因素。主要因素包括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婚姻状况及机动车辆的使用状况。次要因素包括机动车的型号、车况、最高车速、使用地区、数量及被保险人驾驶记录等。这两个因素加在一起决定被保险人所承担的费率水平。 除了传统的汽车销售商保险方式以外,直销方式在美国已很普遍。现在美国主要有三种直销方式:(1)利用互联网发展车险市场的B2C模式。美国车险业务约有30%都是通过这种网络直销方式取得的。绕过了车行这一鸿沟,交易费用减少了,保险费率自然就下来了,同时这也促进了保险公司的业务扩张。(2)利用电话预约投保的直销模式。这种模式的优点在于成本较低,不需要大量的投入去构建网络平台。(3)由保险公司向客户直销保险。保险公司的业务人员可以直接到车市或者以其他的方式,把车险产品直接送到客户的面前。这种方式的优点是省去客户的很多时间,业务人员能够面对面地解答客户对于车险产品提出的问题,挖掘市场潜力。 三、其他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汽车保险市场的发展现状 (一)投保人承担部分损失——德国 与中国相似,车险业务也是德国非寿险业务的优秀。2002年,德国车险保费收入219.7亿欧元,占整个非寿险保费收入的42.7%。德国保险市场开放度较高,有120多家经营非寿险的保险公司,竞争非常激烈。特gcJ是车险方面,市场集中度很低,接近完全竞争状态。车险市场份额最大的安联集团,2002年其保费收入仅占整个车险市场的17.8%。车险排名前1啦的公司市场份额之和也只为63.6%,其中有两家还是外国公司(苏黎世保险集团和安盛保险集团)。 德国车险营销渠道主要靠机构。机构又可分为只为一家公司(A)和同时为多家公司(B)两类。其中,通过A类机构销售的保单占整个保单总量的74.4%,通过B类机构销售的保单占13.0%。A类机构销售的保单比重较大与德国车险经营的传统有关。在德国,如果投保人和保险人无异议的话,车险保单到期后可自动续保。由于德国车辆出险率很低,因此A类机构的客源比较稳定,与保险公司合作基础非常牢固。 德国的保险公司在理赔时实行“责任处罚”原则,即每次理赔不论赔偿额多少,投保人自己都必须承担325欧元。这种做法的目的是提醒投保人要尽量避免事故。德国的汽车保险费还实行奖优罚次。如果一年不出需要保险公司理赔的事故,第二年这辆汽车的保险费就会调低一个档位;然而,一旦出了事故并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那么次年的保险费就会上调3个档位。而且保费的档位越高,档位之间的差额就越大。 (二)汽车保险业的社会管理功能突出——法国 法国车险市场是个较为成熟和规范的市场,竞争充分,产品丰富,市场细分度高,产险公司管理费用率约为28%(最好的公司可以达到22%)。法国有146家财产险公司和相互保险公司经营车辆保险。2002年法国车险保费收入163亿欧元,占财产险保费的44%,相当于当年法国GDP的1%。调查表明,在法国100%的车辆购买了第三者责任险,58%的车辆购买了车损险,82%的车辆投保了盗抢和火灾险,87%的车辆投保了玻璃破碎险。就赔付额而言,2002年全法国发生的400万起事故中,责任险赔款最高,占总赔款的50.3%,车损险占33.9%,其他险种占16.8%。在责任险赔案中,涉及人伤的赔案占总赔案数的10.5%,但赔款额却占总赔款的59%。这主要是因为法国法律对涉及人身伤害的第三者责任赔款不设上限的缘故。 法国汽车保险业的经营区域和范围已经大大超越传统保险的内涵,汽车保险业的社会管理功能愈加突出。譬如,保险公司为减少酒后驾车事故发生率,允许客户在因饮酒而不能驾车时,可在保险公司报销一次交通费用;在重大节假日,保险公司会适时在大的娱乐场所进行查验,并对因饮酒不能驾车的客户提供交通服务;有的保险公司内部设立汽车修理研究中心,为保户提供修车价格指导或为汽车修理厂提供技术培训等。 四、对中国汽车保险业的启示 (一)车险更充分体现了保险的补偿和保障功能 从第一份汽车保险保单第三者责任险保单到政府强制责任保险,再到汽车保险局的成立或未得到赔偿判决基金建立,再到无过失责任保险,无不体现了车险为保障受害人因车险损失能得到赔偿而做得努力。 当然保险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但是国外各大保险公司把更多的人力物力投入在防灾防损上,通过降低事故发生率来实现自己的利润。而当客户出险时,保险公司会以各种方式给客户提供方便,比如在定损前,预先赔付,还有在客户修车时提供替代车服务,这不仅给受害者以赔偿,更体现了保险公司的人性关怀,从而提高了保险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为此,国外很多保险公司的车险业务是负利润,而是依靠资本市场盈利来弥补这一亏损的。 而中国的财产保险公司还是把车险业务当作一块重大利润来源,当客户出险时,保险公司找理由拒绝赔付,拖延赔付的情况时有发生。而国外保险公司,有时即使不在赔偿责任范围内,保险公司也酌情予以补偿。 (二)车险费率厘定因素众多而各国侧重不同 通过观察我们可以发现:各发达国家的车险费率厘定均由多种因素决定,基本上都包括:车辆保养情况、行驶区域、车型、历史赔付纪录、年行驶里程数,驾驶人年龄、职业、性别、驾驶年限、投保人不动产拥有情况、信用记录和结婚年限等等。而各国由于国情不同,其侧重点也不同。美国是一个倡导法治和自由的国家,且注重尊重人的个性,而美国人行事又较为散漫,所以美国的车险费率厘定更多考虑人的因素,同一辆汽车,由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不同,保险费率可以相差3倍。而日尔曼人的行事谨慎是世界有名的,德国的车险出险率非常低,因此德国车险定价中车型是最重要的因素,其变动幅度最高可达2700%。 中国车险费率厘定距发达国家还有相当差距,且自2003年1月1日起实行自主费率,由于中国车险发展时间短,而各大保险公司还不能实现信息共享,因此国家保监会应该从各保险公司收集车险数据,借鉴发达国家的车险要素费率体制的经验,并结合中国国情,制定出合理的指导价格,供各保险公司参考。 (三)车险营销以为主以服务竞争 各发达国家车险销售均主要依靠机构,特别是德国由机构销售的保单占到总保单的87.4%。随着科技的发展,各国保险公司也不断探索新的销售方式,电话直销,网络直销的份额开始不断上升,美国网络销售的车险保单已占到总业务的30% 发达国家车险市场激烈的竞争,使各大保险公司由价格竞争转到服务竞争。美国务保险公司提供种类繁多的细分保险项目,供投保人依据自己的情况与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组合,而且当投保人出险时,向投保人提供替代车服务,给投保人最大的便利。英国保险公司最先免费为投保人检查车辆,防灾防损意识领先。而法国汽车保险业以社会管理功能突出而著称。 中国汽车保险业应该吸取发达国家的经验教训,避免恶性的费率竞争,利用后发优势实现跨越式发展,各保险公司应以优质的服务来赢得市场份额。 汽车保险论文:汽车保险与理赔分析论文 1汽车保险的含义 在了解汽车保险之前,先介绍一下保险的含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引起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机动车保险是保险中最为重要的保险种类,机动车保险是综合性保险,属于财产保险范畴,是运输工具保险的一种,它承保业务、商用和民用的各种机动车因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车辆本身以及相关利益损失和采取措施所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依法应负有的民事赔偿责任。 2汽车保险的分类 机动车保险按照承保条件分为主险和附加险,见下表。 机动车主险中的机动车损失险承保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所创造的风险,即对于因车辆本身损失;第三者责任保险承保车辆在使用过程中所创造的风险,即对于因车辆使用给他人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时,由保险人负责赔偿。 机动车附加险都是针对主险中保险条款的责任免除而言的,投保这些险种可以使汽车保险更加完善,投保险种更加全面,发生事故后可以解决的更加全面。 3汽车保险的理赔及理赔流程 3.1理赔的定义 理赔是指被保险人发生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事故,在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要求时,保险人履行赔偿保险金的义务和责任,这种义务和责任的履行过程,通常称之为保险理赔处理,简称为理赔。为了更好地掌握理赔,必须了解索赔和拒赔。 在商业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往往会由于彼此间的权利义务问题而引起争议。争议发生后,因一方违反合同规定,直接或间接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受损方向违约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出赔偿要求,以弥补其所受损失,就是索赔。 违约的一方,如果受理遭受损害方所提出的赔偿要求,赔付金额或实物,以及承担有关修理、加工整理等费用,或同意换货等就是理赔。如有足够的理由解释清楚,不接受赔偿要求的就是拒赔。商业交易中的争议和索赔情况是经常发生的,直接关系到商业交易有关各方的经济权益,所以各方都十分重视索赔和理赔,在合同中订明有关的条款,以维护自己的利益。从法律观点来说,违约的一方应该承担赔偿的责任,对方有权提出赔偿的要求直到解除合同。只有当履约中发生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约或如期履约时,才可根据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免除责任。 理赔是保险公司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它的依据是保险合同及保险相关法律同行业规定和国际惯例,其他任何理由或解释均不能作为保险理赔的依据。 3.2理赔流程 4汽车理赔工作的特点和工作原则 4.1理赔工作的特点 4.1.1被保险人的公众性。我国的汽车保险的被保险人曾经是以单位、企业为主,但是,随着个人拥有车辆数量的增加,被保险人中单一车主的比例将逐渐增加。这些被保险人的特点是他们购买保险具有较大的被动色彩,加上文化、知识和修养的局限,他们对保险,交通事故处理,车辆维修等知之甚少。另一方面,由于利益的驱动,检验和理算人员在理赔过程中与其在交流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障碍。 4.1.2损失率高且损失幅度较小。汽车保险的另一个特征是保险事故虽然损失金额一般不大,但是,事故发生的频率高。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需要投入的精力和费用较大,有的事故金额不大,但是,仍然涉及对被保险人的服务质量问题,保险公司同样应予足够的重视。另一方面,从个案的角度看赔偿的金额不大,但是,积少成多也将对保险公司的经营产生重要影响。 4.1.3标的流动性大。由于汽车的功能特点,决定了具有相当大的流动性。车辆发生事故的地点和时间不确定,要求保险公司必须拥有一个运作良好的服务体系来支持理赔服务,主体是一个全天候的报案受理机制和庞大而高效的检验网络。 4.1.4受制于修理厂的程度较大。在汽车保险的理赔中扮演重要角色的是修理厂,修理厂的修理价格、工期和质量均直接影响汽车保险的服务。因为,大多数被保险人在发生事故之后,均认为由于有了保险,保险公司就必须负责将车辆修复,所以,在车辆交给修理厂之后就很少过问。一旦因车辆修理质量和工期,甚至价格等出现问题均将保险公司和修理厂一并指责。而事实上,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项下承担的仅仅是经济补偿义务,对于事故车辆的修理以及相关的事宜并没有负责义务。 4.1.5道德风险普遍。在财产保险业务中汽车保险是道德风险的“重灾区”。汽车保险具有标的流动性强,户籍管理中存在缺陷,保险信息不对称等特点,以及汽车保险条款不完善,相关的法律环境不健全及汽车保险经营中的特点和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漏洞,给了不法之徒可乘之机,汽车保险欺诈案件时有发生。 4.2理赔工作的基本原则 4.2.1树立为保户服务的指导思想,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当发生汽车保险事故后,保险人要急被保险人所急,千方百计避免扩大损失,尽量减轻因灾害事故造成的影响,及时安排事故车辆修复,并保证基本恢复车辆的原有技术性能,使其尽快投入生产运营。及时处理赔案,支付赔款,以保证运输生产单位生产、经营的持续进行和人民生活的安定。在现场查勘,事故车辆修复定损以及赔案处理方面,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尊重客观事实的基础上,具体问题作具体分析,即严格按条款办事,又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灵活处理,使各方都比较满意。 4.2.2重合同、守信用,依法办事原则。保险人是否履行合同,就看其是否严格履行经济补偿义务。因此,保险方在处理赔案时,必须加强法制观念,严格按条款办事,该赔得一定要赔,而且要按照赔偿标准及规定赔足;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不滥赔,同时还要向被保险人讲明道理,拒赔部分要讲事实,重证据。要依法办事,坚持重合同,诚实信用,只有这样才能树立保险的信誉,扩大保险的积极影响。 4.2.3坚持主动、迅速、准确、合理“八字理赔”原则。“主动、迅速、准确、合理”是保险理赔人员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总结出的经验,是保险理赔工作优质服务的最基本要求。 理赔工作的“八字”原则是辩证的统一体,不可偏废。如果片面追求速度,不深入调查了解,不对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盲目结论,或者计算不准确,草率处理,则可能会发生错案,甚至引起法律诉讼纠纷。当然,如果只追求准确、合理,忽视速度,不讲工作效率,赔案久拖不决,则可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损害保险公司的形象。总的要求是从实际出发,为保户着想,既要讲速度,又要讲质量。 汽车保险论文:汽车保险研究论文 1汽车保险的含义 在了解汽车保险之前,先介绍一下保险的含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引起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机动车保险是保险中最为重要的保险种类,机动车保险是综合性保险,属于财产保险范畴,是运输工具保险的一种,它承保业务、商用和民用的各种机动车因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车辆本身以及相关利益损失和采取措施所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依法应负有的民事赔偿责任。 2汽车保险的分类 机动车保险按照承保条件分为主险和附加险,见下表。 机动车主险中的机动车损失险承保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所创造的风险,即对于因车辆本身损失;第三者责任保险承保车辆在使用过程中所创造的风险,即对于因车辆使用给他人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时,由保险人负责赔偿。 机动车附加险都是针对主险中保险条款的责任免除而言的,投保这些险种可以使汽车保险更加完善,投保险种更加全面,发生事故后可以解决的更加全面。 3汽车保险的理赔及理赔流程 3.1理赔的定义 理赔是指被保险人发生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事故,在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要求时,保险人履行赔偿保险金的义务和责任,这种义务和责任的履行过程,通常称之为保险理赔处理,简称为理赔。为了更好地掌握理赔,必须了解索赔和拒赔。 在商业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往往会由于彼此间的权利义务问题而引起争议。争议发生后,因一方违反合同规定,直接或间接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受损方向违约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出赔偿要求,以弥补其所受损失,就是索赔。 违约的一方,如果受理遭受损害方所提出的赔偿要求,赔付金额或实物,以及承担有关修理、加工整理等费用,或同意换货等就是理赔。如有足够的理由解释清楚,不接受赔偿要求的就是拒赔。商业交易中的争议和索赔情况是经常发生的,直接关系到商业交易有关各方的经济权益,所以各方都十分重视索赔和理赔,在合同中订明有关的条款,以维护自己的利益。从法律观点来说,违约的一方应该承担赔偿的责任,对方有权提出赔偿的要求直到解除合同。只有当履约中发生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约或如期履约时,才可根据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免除责任。 理赔是保险公司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它的依据是保险合同及保险相关法律同行业规定和国际惯例,其他任何理由或解释均不能作为保险理赔的依据。 3.2理赔流程 4汽车理赔工作的特点和工作原则 4.1理赔工作的特点 4.1.1被保险人的公众性。我国的汽车保险的被保险人曾经是以单位、企业为主,但是,随着个人拥有车辆数量的增加,被保险人中单一车主的比例将逐渐增加。这些被保险人的特点是他们购买保险具有较大的被动色彩,加上文化、知识和修养的局限,他们对保险,交通事故处理,车辆维修等知之甚少。另一方面,由于利益的驱动,检验和理算人员在理赔过程中与其在交流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障碍。 4.1.2损失率高且损失幅度较小。汽车保险的另一个特征是保险事故虽然损失金额一般不大,但是,事故发生的频率高。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需要投入的精力和费用较大,有的事故金额不大,但是,仍然涉及对被保险人的服务质量问题,保险公司同样应予足够的重视。另一方面,从个案的角度看赔偿的金额不大,但是,积少成多也将对保险公司的经营产生重要影响。 4.1.3标的流动性大。由于汽车的功能特点,决定了具有相当大的流动性。车辆发生事故的地点和时间不确定,要求保险公司必须拥有一个运作良好的服务体系来支持理赔服务,主体是一个全天候的报案受理机制和庞大而高效的检验网络。 4.1.4受制于修理厂的程度较大。在汽车保险的理赔中扮演重要角色的是修理厂,修理厂的修理价格、工期和质量均直接影响汽车保险的服务。因为,大多数被保险人在发生事故之后,均认为由于有了保险,保险公司就必须负责将车辆修复,所以,在车辆交给修理厂之后就很少过问。一旦因车辆修理质量和工期,甚至价格等出现问题均将保险公司和修理厂一并指责。而事实上,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项下承担的仅仅是经济补偿义务,对于事故车辆的修理以及相关的事宜并没有负责义务。 4.1.5道德风险普遍。在财产保险业务中汽车保险是道德风险的“重灾区”。汽车保险具有标的流动性强,户籍管理中存在缺陷,保险信息不对称等特点,以及汽车保险条款不完善,相关的法律环境不健全及汽车保险经营中的特点和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漏洞,给了不法之徒可乘之机,汽车保险欺诈案件时有发生。 4.2理赔工作的基本原则 4.2.1树立为保户服务的指导思想,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当发生汽车保险事故后,保险人要急被保险人所急,千方百计避免扩大损失,尽量减轻因灾害事故造成的影响,及时安排事故车辆修复,并保证基本恢复车辆的原有技术性能,使其尽快投入生产运营。及时处理赔案,支付赔款,以保证运输生产单位生产、经营的持续进行和人民生活的安定。在现场查勘,事故车辆修复定损以及赔案处理方面,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尊重客观事实的基础上,具体问题作具体分析,即严格按条款办事,又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灵活处理,使各方都比较满意。 4.2.2重合同、守信用,依法办事原则。保险人是否履行合同,就看其是否严格履行经济补偿义务。因此,保险方在处理赔案时,必须加强法制观念,严格按条款办事,该赔得一定要赔,而且要按照赔偿标准及规定赔足;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不滥赔,同时还要向被保险人讲明道理,拒赔部分要讲事实,重证据。要依法办事,坚持重合同,诚实信用,只有这样才能树立保险的信誉,扩大保险的积极影响。 4.2.3坚持主动、迅速、准确、合理“八字理赔”原则。“主动、迅速、准确、合理”是保险理赔人员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总结出的经验,是保险理赔工作优质服务的最基本要求。 理赔工作的“八字”原则是辩证的统一体,不可偏废。如果片面追求速度,不深入调查了解,不对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盲目结论,或者计算不准确,草率处理,则可能会发生错案,甚至引起法律诉讼纠纷。当然,如果只追求准确、合理,忽视速度,不讲工作效率,赔案久拖不决,则可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损害保险公司的形象。总的要求是从实际出发,为保户着想,既要讲速度,又要讲质量。 汽车保险论文:汽车保险公司竞合研究论文 内容摘要:本文通过建立博弈模型,分析了影响汽车保险公司提高人佣金的行为因素,并指出通过一定的监督机制可以保证汽车保险公司间的合作协议得以有效执行。 关键词:汽车保险博弈模型 在我国,汽车保险业务也占有重要地位,已成为非寿险领域的第一险种。尽管我国已实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但汽车保险2003年实行的费率自由化政策,使得保险公司间的竞争越发激烈,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的持续增长,汽车保险业务必将成为各保险公司竞争最为激烈的险种之一。 保险公司间的激烈竞争导致汽车保险人大量涌现,这一方面促进了汽车保险业务的销售,另一方面也出现了众多问题,尤其是高回扣与高佣金现象日益严重,加剧了保险公司间的恶性竞争,甚至汽车保险行业一度出现了全面亏损状态,如何规范汽车保险市场的发展成为急需解决的问题。本文通过建立保险公司与人及保险公司间的博弈模型,对保险公司提高佣金的行为进行分析,并提出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以促进保险公司间的合作,避免恶性竞争。 汽车保险公司与人博弈分析 为简化分析,现假定保险市场上有两家销售汽车保险的公司A和B提供同质化产品,人可获取的业务总量不因两家保险公司业务而有所改变。 现考虑B汽车保险公司与已经为A汽车保险公司业务的人进行谈判。A保险公司提供的佣金比例为α1,人总收益为υ0。 人同意为B汽车保险公司情况下,若B保险公司提供佣金比例也为α1,人总收益为υ2(由于产生新的成本,所以υ2 υ0),B保险公司的收益为μ0;若保险公司将佣金比例提高至α2,其中α2满足人所获收益增量大于人新增成本,则人的总收益为υ1(必有υ1 υ0),B保险公司的收益为μ1。由于人为获取更多的佣金收入,会为B保险公司争取更多的业务,因而有μ1 μ0。综上,建立如表1博弈模型。 在表1博弈模型中,有唯一纳什均衡结果,即保险公司提供佣金比例不小于α2,人为B保险公司业务。因此,追求收益最大化的B保险公司与已经A保险公司业务的人进行谈判时,具有提高佣金比例的主动性与积极性。 汽车保险公司与人的博弈模型表明,若汽车保险公司与已经其它汽车保险公司业务的人签约时,为了争取更大的市场份额及收益,具有提高佣金比例的主动性与积极性。下面将建立汽车保险公司间的博弈模型,分析讨论当汽车保险公司与尚未其它汽车保险公司业务的人签约时,是否也具有提高佣金比例的主动性及积极性。 汽车保险公司间博弈分析 设现有某人同时为两家销售汽车保险的公司C和D业务,C和D分别选择提供人低或高两种类型的佣金比例,但当向两家保险公司均可投保的业务出现时,人会优先为提供高佣金比例的保险公司争取业务,从而人与保险公司都获取更多的收益。 当两家汽车保险公司均提供低佣金比例时,两者分别获取收益5;当两家保险公司提供不同的佣金比例时,提供佣金比例较高的一方将获得全部收益,不失一般性可设其总收益为8(小于10即可);当两家汽车保险公司均提供高佣金比例时,两者的收益分别为4。综上,建立如表2博弈模型。 表2博弈模型中有唯一的纳什均衡(高佣金比例,高佣金比例),即两家保险公司均提供高的佣金比例,获得的收益都为4。同时不难发现,若两家保险公司都提供低的佣金比例,则与都提供高佣金比例相比会获得更大的收益5,这是一个共赢的局面,但双方却没有做此选择。原因在于,一方面若自己选择提供低佣金比例,对方却选择了提供高佣金比例,自己的收益会下降为零;另一方面,若对方选择提供低佣金比例,自己选择提供高佣金比例会取得更多的收益。总之,不管对方选择提供任何类型的佣金比例,自己选择提供高佣金比例总是最优的战略选择。因此,做为追求收益最大化的两家保险公司将同时选择提供高佣金比例,即出现两者均提供高佣金比例的均衡结果,帕累托最优不会实现。 从汽车保险公司间的博弈模型可以看出,一方面当两家以上汽车保险公司为获取更多的收益及市场占有率,具有提高佣金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另一方面汽车保险公司间能够长期相互合作,对给予人的佣金水平加以规定与限制,则可以达到共赢局面。 有效监督机制的建立 前文建立的2个博弈模型表明,追求收益最大化的汽车保险公司在与人及其它汽车保险公司的博弈过程中,均具有提高佣金的主动性与积极性。此外,从上文建立的汽车保险公司间博弈模型可以看出,若两家保险公司相互合作,给予人相同适当的佣金比例,便可避免恶性竞争、达到共赢的局面。但由于保险公司具有打破合作协议、提高佣金的积极性,因此若想合作协议真正发挥作用必须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 现假定成立行业自律组织负责检查保险公司是否遵守协议。当该组织不进行检查时(其自身收益为零),若保险公司没有提高佣金比例其收益为V,若保险公司提高佣金比例会产生额外收益A;当该组织进行检查时(检查成本为C),若保险公司没有提高佣金比例,则其收益仍为V,若保险公司提高了佣金比例,则对其实施惩罚,罚金额度为P。综上,建立如表3博弈模型。 从表3可以看出,一方面只有当P C时,即当罚金大于检查成本时自律组织才会进行检查;另一方面只有当P A时,即当罚金大于提高佣金带来的额外收益时,保险公司才有积极性遵守协议。 所建立的博弈模型不存在纯战略纳什均衡,下面求解该模型的混合战略纳什均衡。设为保险公司违反协议的概率,为自律组织进行检查的概率,则保险公司和自律组织的期望收益分别为: 因此,为有效遏制汽车保险公司肆意提高佣金比例的恶性竞争行为,应加大自律组织的检查力度,检查的概率应大于保险公司从提高佣金中获取的额外收益与收取罚金的比值。 本文建立了汽车保险公司与人、汽车保险公司间的博弈模型,分析指出,汽车保险公司具有提高人佣金的积极性,但提高佣金却不是汽车保险公司的最优选择,合作可以带来更多收益。建立的监督模型表明,当自律组织以一定概率进行检查时,可以使汽车保险公司间的合作协议得到有效地执行,达到帕累托最优解,避免恶性竞争,利于汽车保险市场的有序发展。 汽车保险论文:汽车保险发展现状分析论文 [摘要]近年来中国汽车产业发展迅速,汽车消费的增长必将带动汽车保险业迅速发展,特别是按照入世协议我国将逐步开放保险市场,中国汽车保险业将面临严峻的挑战,如何应对这一挑战,成为我国汽车保险业不容忽视的问题。本文试图通过分析世界汽车保险业的发展历程与现状的分析,将为中国汽车保险业提供借鉴。[关键词]汽车保险;第三者强制责任险;无过失责任 一、汽车保险的起源 (一)近现代保险分界的标志之一——汽车第三者责任险 汽车保险是近展起来的,它晚于水险、火险、盗窃险和综合险。保险公司承保机动车辆的保险基础是根据水险、火险、盗窃险和综合责任险的实践经验而来的。汽车保险的发展异常迅速,如今己成为世界保险业的主要业务险种之一,甚至超过了火灾保险。目前,大多数国家均采用强制或法定保险方式承保的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它始于19世纪末,并与工业保险一起成为近代保险与现代保险分界的重要标志。 (二)汽车保险的发源地——英国 1.英国法律事故保险公司于1896年首先开办了汽车保险,成为汽车保险“第一人”。当时,签发了保费为10英镑—100英镑的第三者责任保险单,汽车火险可以加保,但要增加保险费。1899年,汽车保险责任扩展到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所造成的损失。这些保险单是由意外险部的综合第三者责任险组签发的。1901年开始,保险公司提供的汽车险保单,已具备了现在综合责任险的条件,在上述承保的责任险范围内,增加了碰撞、盗窃和火灾。1906年,英国成立了汽车保险有限公司,每年该公司的工程技术人员免费检查保险车辆一次,其防灾防损意识领先于其他保险大国。 2.实施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英国机动车辆的流行加重了公路运输的负担,交通事故层出不穷,有些事故中受害的第三者不知道应找哪一方赔偿损失。针对这种情况,政府发起了机动车辆第三者强制保险的宣传,并在《1930年公路交通法令》中纳入强制保险条款。在实施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过程中,政府又针对实际情况对规定作了许多修改,如颁发保险许可证,取消保险费缓付期限,修改保险合同款式等,以期强制保险业务与法令完全吻合。强制保险的实施使在车祸中死亡或受到伤害的第三方可以得到一笔数额不定的赔偿金。 3.1945年,英国成立了汽车保险局。汽车保险局依协议运作,其基金由各保险人按年度汽车保费收入的比例分担。当肇事者没有依法投保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或保单失效,受害者无法获得赔偿时,由汽车保险局承担保险责任,该局支付赔偿后,可依法向肇事者追偿。 英国现在是世界保险业第三大国,仅次于美国和日本。据英国承保人协会统计,1998年在普通保险业务中,汽车保险业务首次超过了财产保险业务,保险费达到了81亿英镑,汽车保险费占每个家庭支出的9%,足见其重要地位。 二、汽车保险的发展成熟 (一)汽车保险的发展成熟地——美国 美国被称为是“轮子上的国家”,汽车已经成为人们生活的必需品。与此相随,美国汽车保险发展迅速,在短短的近百年的时间内,汽车保险业务量已居世界第一。2000年美国汽车保险保费总量为1360亿美元,车险保费收入占财险保费收入的45.12%。其中,机动车辆责任保险保费收入为820亿美元,占60.3%,机动车辆财产损失保险保费收入为540亿美元,占39.7%。机动车辆保险的综合赔付率为105.4%,其中,净赔付率为79.3%,费用率为26.1%。美国车险市场准入和市场退出都相对自由,激烈的市场竞争,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使美国成为世界上最发达的车险市场。 (二)美国汽车保险发展的四个阶段 1.汽车保险问世。美国最早开始承保汽车第三者责任险是在1898年,由美国旅行者保险公司签发了第一份汽车人身伤害责任保险。1899年汽车碰撞损失险保单问世,1902年开办汽车车身保险业务。 2.通过《赔偿能力担保法》和《强制汽车保险法》建立了未保险判决基金。1919年,马萨诸塞州率先立法规定汽车所有人必须于汽车注册登记时,提出保险单或以债券作为车辆发生意外事故时赔偿能力的担保,该法案被称为《赔偿能力担保法》。该法实施的目的在于要求汽车驾驶人对未来发生事故产生的民事赔偿责任提供经济担保,但是由于这种担保的滞后性,以及该法无法强制每一汽车使用人履行赔偿义务,车祸受害者求偿仍然困难重重。为了改进这一做法,1925年,马萨诸塞州通过了汽车强制保险法,并于1927年正式生效,成为美国第一个颁布汽车强制保险法的州。该法律要求本州所有的车主都应持有汽车责任保险单或者拥有付款保证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可以保证受害者及时得到经济补偿,并以此作为汽车注册的先决条件。以后,美国的其他州也相继通过了这一法令。 3.保险公司推出未保险驾驶人保险。由于未保险判决基金由州政府管理,因此被各保险公司指责为政府过多的干预保险业。为了阻止政府的这一行为,许多保险公司开始采取措施进行自发的抵制。保险公司推出了未保险驾驶人保险,提供给被保险人在汽车意外事故中遭受身体伤害,而驾车人是事故责任人,但是驾车人可能:(1)没有购买汽车保险;(2)虽有汽车保险,但是其责任限额低于该州要求的最低限额;(3)肇事后逃跑;(4)虽有汽车保险,但其保险公司由于某种原因拒赔或破产。目前,美国大多数州保险监管部门已要求销售汽车保险的保险公司提供未保险驾驶人保险。 4.无过失汽乍保险。赔偿能力担保法、强制汽车保险、未得到赔偿的判决基金和未保险驾车人保险虽然减少了在汽车事故中未得到经济补偿或不能得到充分经济补偿的受害者,但仍然无法解决诸如下列一些问题:(1)受害人的索赔过程既费时又费力,常常需要很长时间的调查取证,而且最终也很难确保这些证据能证明对方驾驶人确有过失;(2)律师的费用和其他审查费用均来自于最后受害人补偿到的赔偿金,因此受害人即使获赔,得到的赔偿金也已大打折扣;(3)虽然轻微受伤者得到的赔偿一般还能弥补其经济损失,但严重的受害人得到的补偿却平均不到其经济损失的30%,甚至许多最终根本得不到赔偿。因此,一些汽车保险制度的改革者们在20世纪70年代提出了将无过失责任的法律制度推及到汽车保险中。 所谓无过失责任法律制度,指无论当事人有无过失,都要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一个“纯”无过失汽车保险将完全取消受害人起诉肇事者的权利,而且将提供一系列的综合保险给予受害人全面的经济损失赔偿。当然,这种“纯”无过失保险并不存在,各州的无过失汽车保险仅部分的限制受害人起诉肇事者的权利。一旦人身伤害损失超过了某一界限,被保险人仍可通过起诉的方式要求对方赔偿。通过无过失汽车保险,汽车事故的受害人获赔更迅速、更方便。 (三)美国车险科学的费率厘定和多元化的销售方式 经过多年的发展,美国形成了一套复杂但又相当科学的费率计算方法,这套方法代表了国际车险市场上的最高水平。尽管美国各州车险费率的计算方法有差异,但是它们有一个共同点,就是绝大多数的州都采用161级计划作为确定车险费率的基础。在161级计划下决定车险费率水平高低的因素有两个:主要因素和次要因素。主要因素包括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婚姻状况及机动车辆的使用状况。次要因素包括机动车的型号、车况、最高车速、使用地区、数量及被保险人驾驶记录等。这两个因素加在一起决定被保险人所承担的费率水平。 除了传统的汽车销售商保险方式以外,直销方式在美国已很普遍。现在美国主要有三种直销方式:(1)利用互联网发展车险市场的B2C模式。美国车险业务约有30%都是通过这种网络直销方式取得的。绕过了车行这一鸿沟,交易费用减少了,保险费率自然就下来了,同时这也促进了保险公司的业务扩张。(2)利用电话预约投保的直销模式。这种模式的优点在于成本较低,不需要大量的投入去构建网络平台。(3)由保险公司向客户直销保险。保险公司的业务人员可以直接到车市或者以其他的方式,把车险产品直接送到客户的面前。这种方式的优点是省去客户的很多时间,业务人员能够面对面地解答客户对于车险产品提出的问题,挖掘市场潜力。 三、其他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汽车保险市场的发展现状 (一)投保人承担部分损失——德国 与中国相似,车险业务也是德国非寿险业务的优秀。2002年,德国车险保费收入219.7亿欧元,占整个非寿险保费收入的42.7%。德国保险市场开放度较高,有120多家经营非寿险的保险公司,竞争非常激烈。特gcJ是车险方面,市场集中度很低,接近完全竞争状态。车险市场份额最大的安联集团,2002年其保费收入仅占整个车险市场的17.8%。车险排名前1啦的公司市场份额之和也只为63.6%,其中有两家还是外国公司(苏黎世保险集团和安盛保险集团)。 德国车险营销渠道主要靠机构。机构又可分为只为一家公司(A)和同时为多家公司(B)两类。其中,通过A类机构销售的保单占整个保单总量的74.4%,通过B类机构销售的保单占13.0%。A类机构销售的保单比重较大与德国车险经营的传统有关。在德国,如果投保人和保险人无异议的话,车险保单到期后可自动续保。由于德国车辆出险率很低,因此A类机构的客源比较稳定,与保险公司合作基础非常牢固。 德国的保险公司在理赔时实行“责任处罚”原则,即每次理赔不论赔偿额多少,投保人自己都必须承担325欧元。这种做法的目的是提醒投保人要尽量避免事故。德国的汽车保险费还实行奖优罚次。如果一年不出需要保险公司理赔的事故,第二年这辆汽车的保险费就会调低一个档位;然而,一旦出了事故并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那么次年的保险费就会上调3个档位。而且保费的档位越高,档位之间的差额就越大。 (二)汽车保险业的社会管理功能突出——法国 法国车险市场是个较为成熟和规范的市场,竞争充分,产品丰富,市场细分度高,产险公司管理费用率约为28%(最好的公司可以达到22%)。法国有146家财产险公司和相互保险公司经营车辆保险。2002年法国车险保费收入163亿欧元,占财产险保费的44%,相当于当年法国GDP的1%。调查表明,在法国100%的车辆购买了第三者责任险,58%的车辆购买了车损险,82%的车辆投保了盗抢和火灾险,87%的车辆投保了玻璃破碎险。就赔付额而言,2002年全法国发生的400万起事故中,责任险赔款最高,占总赔款的50.3%,车损险占33.9%,其他险种占16.8%。在责任险赔案中,涉及人伤的赔案占总赔案数的10.5%,但赔款额却占总赔款的59%。这主要是因为法国法律对涉及人身伤害的第三者责任赔款不设上限的缘故。 法国汽车保险业的经营区域和范围已经大大超越传统保险的内涵,汽车保险业的社会管理功能愈加突出。譬如,保险公司为减少酒后驾车事故发生率,允许客户在因饮酒而不能驾车时,可在保险公司报销一次交通费用;在重大节假日,保险公司会适时在大的娱乐场所进行查验,并对因饮酒不能驾车的客户提供交通服务;有的保险公司内部设立汽车修理研究中心,为保户提供修车价格指导或为汽车修理厂提供技术培训等。 四、对中国汽车保险业的启示 (一)车险更充分体现了保险的补偿和保障功能 从第一份汽车保险保单第三者责任险保单到政府强制责任保险,再到汽车保险局的成立或未得到赔偿判决基金建立,再到无过失责任保险,无不体现了车险为保障受害人因车险损失能得到赔偿而做得努力。 当然保险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但是国外各大保险公司把更多的人力物力投入在防灾防损上,通过降低事故发生率来实现自己的利润。而当客户出险时,保险公司会以各种方式给客户提供方便,比如在定损前,预先赔付,还有在客户修车时提供替代车服务,这不仅给受害者以赔偿,更体现了保险公司的人性关怀,从而提高了保险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为此,国外很多保险公司的车险业务是负利润,而是依靠资本市场盈利来弥补这一亏损的。 而中国的财产保险公司还是把车险业务当作一块重大利润来源,当客户出险时,保险公司找理由拒绝赔付,拖延赔付的情况时有发生。而国外保险公司,有时即使不在赔偿责任范围内,保险公司也酌情予以补偿。 (二)车险费率厘定因素众多而各国侧重不同 通过观察我们可以发现:各发达国家的车险费率厘定均由多种因素决定,基本上都包括:车辆保养情况、行驶区域、车型、历史赔付纪录、年行驶里程数,驾驶人年龄、职业、性别、驾驶年限、投保人不动产拥有情况、信用记录和结婚年限等等。而各国由于国情不同,其侧重点也不同。美国是一个倡导法治和自由的国家,且注重尊重人的个性,而美国人行事又较为散漫,所以美国的车险费率厘定更多考虑人的因素,同一辆汽车,由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不同,保险费率可以相差3倍。而日尔曼人的行事谨慎是世界有名的,德国的车险出险率非常低,因此德国车险定价中车型是最重要的因素,其变动幅度最高可达2700%。 中国车险费率厘定距发达国家还有相当差距,且自2003年1月1日起实行自主费率,由于中国车险发展时间短,而各大保险公司还不能实现信息共享,因此国家保监会应该从各保险公司收集车险数据,借鉴发达国家的车险要素费率体制的经验,并结合中国国情,制定出合理的指导价格,供各保险公司参考。 (三)车险营销以为主以服务竞争 各发达国家车险销售均主要依靠机构,特别是德国由机构销售的保单占到总保单的87.4%。随着科技的发展,各国保险公司也不断探索新的销售方式,电话直销,网络直销的份额开始不断上升,美国网络销售的车险保单已占到总业务的30% 发达国家车险市场激烈的竞争,使各大保险公司由价格竞争转到服务竞争。美国务保险公司提供种类繁多的细分保险项目,供投保人依据自己的情况与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组合,而且当投保人出险时,向投保人提供替代车服务,给投保人最大的便利。英国保险公司最先免费为投保人检查车辆,防灾防损意识领先。而法国汽车保险业以社会管理功能突出而著称。 中国汽车保险业应该吸取发达国家的经验教训,避免恶性的费率竞争,利用后发优势实现跨越式发展,各保险公司应以优质的服务来赢得市场份额。 汽车保险论文:汽车保险现状分析论文 [摘要]近年来中国汽车产业发展迅速,汽车消费的增长必将带动汽车保险业迅速发展,特别是按照入世协议我国将逐步开放保险市场,中国汽车保险业将面临严峻的挑战,如何应对这一挑战,成为我国汽车保险业不容忽视的问题。本文试图通过分析世界汽车保险业的发展历程与现状的分析,将为中国汽车保险业提供借鉴。[关键词]汽车保险;第三者强制责任险;无过失责任 一、汽车保险的起源 (一)近现代保险分界的标志之一——汽车第三者责任险 汽车保险是近展起来的,它晚于水险、火险、盗窃险和综合险。保险公司承保机动车辆的保险基础是根据水险、火险、盗窃险和综合责任险的实践经验而来的。汽车保险的发展异常迅速,如今己成为世界保险业的主要业务险种之一,甚至超过了火灾保险。目前,大多数国家均采用强制或法定保险方式承保的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它始于19世纪末,并与工业保险一起成为近代保险与现代保险分界的重要标志。 (二)汽车保险的发源地——英国 1.英国法律事故保险公司于1896年首先开办了汽车保险,成为汽车保险“第一人”。当时,签发了保费为10英镑—100英镑的第三者责任保险单,汽车火险可以加保,但要增加保险费。1899年,汽车保险责任扩展到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所造成的损失。这些保险单是由意外险部的综合第三者责任险组签发的。1901年开始,保险公司提供的汽车险保单,已具备了现在综合责任险的条件,在上述承保的责任险范围内,增加了碰撞、盗窃和火灾。1906年,英国成立了汽车保险有限公司,每年该公司的工程技术人员免费检查保险车辆一次,其防灾防损意识领先于其他保险大国。 2.实施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英国机动车辆的流行加重了公路运输的负担,交通事故层出不穷,有些事故中受害的第三者不知道应找哪一方赔偿损失。针对这种情况,政府发起了机动车辆第三者强制保险的宣传,并在《1930年公路交通法令》中纳入强制保险条款。在实施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过程中,政府又针对实际情况对规定作了许多修改,如颁发保险许可证,取消保险费缓付期限,修改保险合同款式等,以期强制保险业务与法令完全吻合。强制保险的实施使在车祸中死亡或受到伤害的第三方可以得到一笔数额不定的赔偿金。 3.1945年,英国成立了汽车保险局。汽车保险局依协议运作,其基金由各保险人按年度汽车保费收入的比例分担。当肇事者没有依法投保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或保单失效,受害者无法获得赔偿时,由汽车保险局承担保险责任,该局支付赔偿后,可依法向肇事者追偿。 英国现在是世界保险业第三大国,仅次于美国和日本。据英国承保人协会统计,1998年在普通保险业务中,汽车保险业务首次超过了财产保险业务,保险费达到了81亿英镑,汽车保险费占每个家庭支出的9%,足见其重要地位。 二、汽车保险的发展成熟 (一)汽车保险的发展成熟地——美国 美国被称为是“轮子上的国家”,汽车已经成为人们生活的必需品。与此相随,美国汽车保险发展迅速,在短短的近百年的时间内,汽车保险业务量已居世界第一。2000年美国汽车保险保费总量为1360亿美元,车险保费收入占财险保费收入的45.12%。其中,机动车辆责任保险保费收入为820亿美元,占60.3%,机动车辆财产损失保险保费收入为540亿美元,占39.7%。机动车辆保险的综合赔付率为105.4%,其中,净赔付率为79.3%,费用率为26.1%。美国车险市场准入和市场退出都相对自由,激烈的市场竞争,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使美国成为世界上最发达的车险市场。 (二)美国汽车保险发展的四个阶段 1.汽车保险问世。美国最早开始承保汽车第三者责任险是在1898年,由美国旅行者保险公司签发了第一份汽车人身伤害责任保险。1899年汽车碰撞损失险保单问世,1902年开办汽车车身保险业务。 2.通过《赔偿能力担保法》和《强制汽车保险法》建立了未保险判决基金。1919年,马萨诸塞州率先立法规定汽车所有人必须于汽车注册登记时,提出保险单或以债券作为车辆发生意外事故时赔偿能力的担保,该法案被称为《赔偿能力担保法》。该法实施的目的在于要求汽车驾驶人对未来发生事故产生的民事赔偿责任提供经济担保,但是由于这种担保的滞后性,以及该法无法强制每一汽车使用人履行赔偿义务,车祸受害者求偿仍然困难重重。为了改进这一做法,1925年,马萨诸塞州通过了汽车强制保险法,并于1927年正式生效,成为美国第一个颁布汽车强制保险法的州。该法律要求本州所有的车主都应持有汽车责任保险单或者拥有付款保证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可以保证受害者及时得到经济补偿,并以此作为汽车注册的先决条件。以后,美国的其他州也相继通过了这一法令。 3.保险公司推出未保险驾驶人保险。由于未保险判决基金由州政府管理,因此被各保险公司指责为政府过多的干预保险业。为了阻止政府的这一行为,许多保险公司开始采取措施进行自发的抵制。保险公司推出了未保险驾驶人保险,提供给被保险人在汽车意外事故中遭受身体伤害,而驾车人是事故责任人,但是驾车人可能:(1)没有购买汽车保险;(2)虽有汽车保险,但是其责任限额低于该州要求的最低限额;(3)肇事后逃跑;(4)虽有汽车保险,但其保险公司由于某种原因拒赔或破产。目前,美国大多数州保险监管部门已要求销售汽车保险的保险公司提供未保险驾驶人保险。 4.无过失汽乍保险。赔偿能力担保法、强制汽车保险、未得到赔偿的判决基金和未保险驾车人保险虽然减少了在汽车事故中未得到经济补偿或不能得到充分经济补偿的受害者,但仍然无法解决诸如下列一些问题:(1)受害人的索赔过程既费时又费力,常常需要很长时间的调查取证,而且最终也很难确保这些证据能证明对方驾驶人确有过失;(2)律师的费用和其他审查费用均来自于最后受害人补偿到的赔偿金,因此受害人即使获赔,得到的赔偿金也已大打折扣;(3)虽然轻微受伤者得到的赔偿一般还能弥补其经济损失,但严重的受害人得到的补偿却平均不到其经济损失的30%,甚至许多最终根本得不到赔偿。因此,一些汽车保险制度的改革者们在20世纪70年代提出了将无过失责任的法律制度推及到汽车保险中。 所谓无过失责任法律制度,指无论当事人有无过失,都要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一个“纯”无过失汽车保险将完全取消受害人起诉肇事者的权利,而且将提供一系列的综合保险给予受害人全面的经济损失赔偿。当然,这种“纯”无过失保险并不存在,各州的无过失汽车保险仅部分的限制受害人起诉肇事者的权利。一旦人身伤害损失超过了某一界限,被保险人仍可通过起诉的方式要求对方赔偿。通过无过失汽车保险,汽车事故的受害人获赔更迅速、更方便。 (三)美国车险科学的费率厘定和多元化的销售方式 经过多年的发展,美国形成了一套复杂但又相当科学的费率计算方法,这套方法代表了国际车险市场上的最高水平。尽管美国各州车险费率的计算方法有差异,但是它们有一个共同点,就是绝大多数的州都采用161级计划作为确定车险费率的基础。在161级计划下决定车险费率水平高低的因素有两个:主要因素和次要因素。主要因素包括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婚姻状况及机动车辆的使用状况。次要因素包括机动车的型号、车况、最高车速、使用地区、数量及被保险人驾驶记录等。这两个因素加在一起决定被保险人所承担的费率水平。 除了传统的汽车销售商保险方式以外,直销方式在美国已很普遍。现在美国主要有三种直销方式:(1)利用互联网发展车险市场的B2C模式。美国车险业务约有30%都是通过这种网络直销方式取得的。绕过了车行这一鸿沟,交易费用减少了,保险费率自然就下来了,同时这也促进了保险公司的业务扩张。(2)利用电话预约投保的直销模式。这种模式的优点在于成本较低,不需要大量的投入去构建网络平台。(3)由保险公司向客户直销保险。保险公司的业务人员可以直接到车市或者以其他的方式,把车险产品直接送到客户的面前。这种方式的优点是省去客户的很多时间,业务人员能够面对面地解答客户对于车险产品提出的问题,挖掘市场潜力。 三、其他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汽车保险市场的发展现状 (一)投保人承担部分损失——德国 与中国相似,车险业务也是德国非寿险业务的优秀。2002年,德国车险保费收入219.7亿欧元,占整个非寿险保费收入的42.7%。德国保险市场开放度较高,有120多家经营非寿险的保险公司,竞争非常激烈。特gcJ是车险方面,市场集中度很低,接近完全竞争状态。车险市场份额最大的安联集团,2002年其保费收入仅占整个车险市场的17.8%。车险排名前1啦的公司市场份额之和也只为63.6%,其中有两家还是外国公司(苏黎世保险集团和安盛保险集团)。 德国车险营销渠道主要靠机构。机构又可分为只为一家公司(A)和同时为多家公司(B)两类。其中,通过A类机构销售的保单占整个保单总量的74.4%,通过B类机构销售的保单占13.0%。A类机构销售的保单比重较大与德国车险经营的传统有关。在德国,如果投保人和保险人无异议的话,车险保单到期后可自动续保。由于德国车辆出险率很低,因此A类机构的客源比较稳定,与保险公司合作基础非常牢固。 德国的保险公司在理赔时实行“责任处罚”原则,即每次理赔不论赔偿额多少,投保人自己都必须承担325欧元。这种做法的目的是提醒投保人要尽量避免事故。德国的汽车保险费还实行奖优罚次。如果一年不出需要保险公司理赔的事故,第二年这辆汽车的保险费就会调低一个档位;然而,一旦出了事故并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那么次年的保险费就会上调3个档位。而且保费的档位越高,档位之间的差额就越大。 (二)汽车保险业的社会管理功能突出——法国 法国车险市场是个较为成熟和规范的市场,竞争充分,产品丰富,市场细分度高,产险公司管理费用率约为28%(最好的公司可以达到22%)。法国有146家财产险公司和相互保险公司经营车辆保险。2002年法国车险保费收入163亿欧元,占财产险保费的44%,相当于当年法国GDP的1%。调查表明,在法国100%的车辆购买了第三者责任险,58%的车辆购买了车损险,82%的车辆投保了盗抢和火灾险,87%的车辆投保了玻璃破碎险。就赔付额而言,2002年全法国发生的400万起事故中,责任险赔款最高,占总赔款的50.3%,车损险占33.9%,其他险种占16.8%。在责任险赔案中,涉及人伤的赔案占总赔案数的10.5%,但赔款额却占总赔款的59%。这主要是因为法国法律对涉及人身伤害的第三者责任赔款不设上限的缘故。 法国汽车保险业的经营区域和范围已经大大超越传统保险的内涵,汽车保险业的社会管理功能愈加突出。譬如,保险公司为减少酒后驾车事故发生率,允许客户在因饮酒而不能驾车时,可在保险公司报销一次交通费用;在重大节假日,保险公司会适时在大的娱乐场所进行查验,并对因饮酒不能驾车的客户提供交通服务;有的保险公司内部设立汽车修理研究中心,为保户提供修车价格指导或为汽车修理厂提供技术培训等。 四、对中国汽车保险业的启示 (一)车险更充分体现了保险的补偿和保障功能 从第一份汽车保险保单第三者责任险保单到政府强制责任保险,再到汽车保险局的成立或未得到赔偿判决基金建立,再到无过失责任保险,无不体现了车险为保障受害人因车险损失能得到赔偿而做得努力。 当然保险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但是国外各大保险公司把更多的人力物力投入在防灾防损上,通过降低事故发生率来实现自己的利润。而当客户出险时,保险公司会以各种方式给客户提供方便,比如在定损前,预先赔付,还有在客户修车时提供替代车服务,这不仅给受害者以赔偿,更体现了保险公司的人性关怀,从而提高了保险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为此,国外很多保险公司的车险业务是负利润,而是依靠资本市场盈利来弥补这一亏损的。 而中国的财产保险公司还是把车险业务当作一块重大利润来源,当客户出险时,保险公司找理由拒绝赔付,拖延赔付的情况时有发生。而国外保险公司,有时即使不在赔偿责任范围内,保险公司也酌情予以补偿。 (二)车险费率厘定因素众多而各国侧重不同 通过观察我们可以发现:各发达国家的车险费率厘定均由多种因素决定,基本上都包括:车辆保养情况、行驶区域、车型、历史赔付纪录、年行驶里程数,驾驶人年龄、职业、性别、驾驶年限、投保人不动产拥有情况、信用记录和结婚年限等等。而各国由于国情不同,其侧重点也不同。美国是一个倡导法治和自由的国家,且注重尊重人的个性,而美国人行事又较为散漫,所以美国的车险费率厘定更多考虑人的因素,同一辆汽车,由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不同,保险费率可以相差3倍。而日尔曼人的行事谨慎是世界有名的,德国的车险出险率非常低,因此德国车险定价中车型是最重要的因素,其变动幅度最高可达2700%。 中国车险费率厘定距发达国家还有相当差距,且自2003年1月1日起实行自主费率,由于中国车险发展时间短,而各大保险公司还不能实现信息共享,因此国家保监会应该从各保险公司收集车险数据,借鉴发达国家的车险要素费率体制的经验,并结合中国国情,制定出合理的指导价格,供各保险公司参考。 (三)车险营销以为主以服务竞争 各发达国家车险销售均主要依靠机构,特别是德国由机构销售的保单占到总保单的87.4%。随着科技的发展,各国保险公司也不断探索新的销售方式,电话直销,网络直销的份额开始不断上升,美国网络销售的车险保单已占到总业务的30% 发达国家车险市场激烈的竞争,使各大保险公司由价格竞争转到服务竞争。美国务保险公司提供种类繁多的细分保险项目,供投保人依据自己的情况与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组合,而且当投保人出险时,向投保人提供替代车服务,给投保人最大的便利。英国保险公司最先免费为投保人检查车辆,防灾防损意识领先。而法国汽车保险业以社会管理功能突出而著称。 中国汽车保险业应该吸取发达国家的经验教训,避免恶性的费率竞争,利用后发优势实现跨越式发展,各保险公司应以优质的服务来赢得市场份额。 汽车保险论文:汽车保险与理赔论文 论文关键词:保险汽车保险理赔工作原则 论文摘要:文章论述了汽车保险的含义、汽车保险的分类、理赔流程以及理赔工作的特点和工作原则。 汽车保险产生的前提是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客观存在,使人们寻找设法对付各种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措施,但是,对于预防和控制显然是有限的,于是人们想到了经济补偿,而保险业就作为一种有效的经济补偿措施走进了人们的生活。可以说,没有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就不会产生保险,并且人类社会越发展,创造的财富越集中,遇到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程度也就越大,就越需要通过保险的方式提供经济补偿。 1汽车保险的含义 在了解汽车保险之前,先介绍一下保险的含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引起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机动车保险是保险中最为重要的保险种类,机动车保险是综合性保险,属于财产保险范畴,是运输工具保险的一种,它承保业务、商用和民用的各种机动车因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车辆本身以及相关利益损失和采取措施所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依法应负有的民事赔偿责任。 2汽车保险的分类 机动车保险按照承保条件分为主险和附加险,见下表。 机动车主险中的机动车损失险承保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所创造的风险,即对于因车辆本身损失;第三者责任保险承保车辆在使用过程中所创造的风险,即对于因车辆使用给他人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时,由保险人负责赔偿。 机动车附加险都是针对主险中保险条款的责任免除而言的,投保这些险种可以使汽车保险更加完善,投保险种更加全面,发生事故后可以解决的更加全面。 3汽车保险的理赔及理赔流程 3.1理赔的定义 理赔是指被保险人发生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事故,在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要求时,保险人履行赔偿保险金的义务和责任,这种义务和责任的履行过程,通常称之为保险理赔处理,简称为理赔。为了更好地掌握理赔,必须了解索赔和拒赔。 在商业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往往会由于彼此间的权利义务问题而引起争议。争议发生后,因一方违反合同规定,直接或间接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受损方向违约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出赔偿要求,以弥补其所受损失,就是索赔。 违约的一方,如果受理遭受损害方所提出的赔偿要求,赔付金额或实物,以及承担有关修理、加工整理等费用,或同意换货等就是理赔。如有足够的理由解释清楚,不接受赔偿要求的就是拒赔。商业交易中的争议和索赔情况是经常发生的,直接关系到商业交易有关各方的经济权益,所以各方都十分重视索赔和理赔,在合同中订明有关的条款,以维护自己的利益。从法律观点来说,违约的一方应该承担赔偿的责任,对方有权提出赔偿的要求直到解除合同。只有当履约中发生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约或如期履约时,才可根据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免除责任。 理赔是保险公司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它的依据是保险合同及保险相关法律同行业规定和国际惯例,其他任何理由或解释均不能作为保险理赔的依据。 3.2理赔流程 4汽车理赔工作的特点和工作原则 4.1理赔工作的特点 4.1.1被保险人的公众性。我国的汽车保险的被保险人曾经是以单位、企业为主,但是,随着个人拥有车辆数量的增加,被保险人中单一车主的比例将逐渐增加。这些被保险人的特点是他们购买保险具有较大的被动色彩,加上文化、知识和修养的局限,他们对保险,交通事故处理,车辆维修等知之甚少。另一方面,由于利益的驱动,检验和理算人员在理赔过程中与其在交流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障碍。 4.1.2损失率高且损失幅度较小。汽车保险的另一个特征是保险事故虽然损失金额一般不大,但是,事故发生的频率高。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需要投入的精力和费用较大,有的事故金额不大,但是,仍然涉及对被保险人的服务质量问题,保险公司同样应予足够的重视。另一方面,从个案的角度看赔偿的金额不大,但是,积少成多也将对保险公司的经营产生重要影响。 4.1.3标的流动性大。由于汽车的功能特点,决定了具有相当大的流动性。车辆发生事故的地点和时间不确定,要求保险公司必须拥有一个运作良好的服务体系来支持理赔服务,主体是一个全天候的报案受理机制和庞大而高效的检验网络。 4.1.4受制于修理厂的程度较大。在汽车保险的理赔中扮演重要角色的是修理厂,修理厂的修理价格、工期和质量均直接影响汽车保险的服务。因为,大多数被保险人在发生事故之后,均认为由于有了保险,保险公司就必须负责将车辆修复,所以,在车辆交给修理厂之后就很少过问。一旦因车辆修理质量和工期,甚至价格等出现问题均将保险公司和修理厂一并指责。而事实上,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项下承担的仅仅是经济补偿义务,对于事故车辆的修理以及相关的事宜并没有负责义务。 4.1.5道德风险普遍。在财产保险业务中汽车保险是道德风险的“重灾区”。汽车保险具有标的流动性强,户籍管理中存在缺陷,保险信息不对称等特点,以及汽车保险条款不完善,相关的法律环境不健全及汽车保险经营中的特点和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漏洞,给了不法之徒可乘之机,汽车保险欺诈案件时有发生。 4.2理赔工作的基本原则 4.2.1树立为保户服务的指导思想,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当发生汽车保险事故后,保险人要急被保险人所急,千方百计避免扩大损失,尽量减轻因灾害事故造成的影响,及时安排事故车辆修复,并保证基本恢复车辆的原有技术性能,使其尽快投入生产运营。及时处理赔案,支付赔款,以保证运输生产单位生产、经营的持续进行和人民生活的安定。在现场查勘,事故车辆修复定损以及赔案处理方面,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尊重客观事实的基础上,具体问题作具体分析,即严格按条款办事,又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灵活处理,使各方都比较满意。 4.2.2重合同、守信用,依法办事原则。保险人是否履行合同,就看其是否严格履行经济补偿义务。因此,保险方在处理赔案时,必须加强法制观念,严格按条款办事,该赔得一定要赔,而且要按照赔偿标准及规定赔足;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不滥赔,同时还要向被保险人讲明道理,拒赔部分要讲事实,重证据。要依法办事,坚持重合同,诚实信用,只有这样才能树立保险的信誉,扩大保险的积极影响。 4.2.3坚持主动、迅速、准确、合理“八字理赔”原则。“主动、迅速、准确、合理”是保险理赔人员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总结出的经验,是保险理赔工作优质服务的最基本要求。 理赔工作的“八字”原则是辩证的统一体,不可偏废。如果片面追求速度,不深入调查了解,不对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盲目结论,或者计算不准确,草率处理,则可能会发生错案,甚至引起法律诉讼纠纷。当然,如果只追求准确、合理,忽视速度,不讲工作效率,赔案久拖不决,则可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损害保险公司的形象。总的要求是从实际出发,为保户着想,既要讲速度,又要讲质量。 汽车保险论文:汽车保险发展管理论文 [摘要]近年来中国汽车产业发展迅速,汽车消费的增长必将带动汽车保险业迅速发展,特别是按照入世协议我国将逐步开放保险市场,中国汽车保险业将面临严峻的挑战,如何应对这一挑战,成为我国汽车保险业不容忽视的问题。本文试图通过分析世界汽车保险业的发展历程与现状的分析,将为中国汽车保险业提供借鉴。[关键词]汽车保险;第三者强制责任险;无过失责任 一、汽车保险的起源 (一)近现代保险分界的标志之一——汽车第三者责任险 汽车保险是近展起来的,它晚于水险、火险、盗窃险和综合险。保险公司承保机动车辆的保险基础是根据水险、火险、盗窃险和综合责任险的实践经验而来的。汽车保险的发展异常迅速,如今己成为世界保险业的主要业务险种之一,甚至超过了火灾保险。目前,大多数国家均采用强制或法定保险方式承保的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它始于19世纪末,并与工业保险一起成为近代保险与现代保险分界的重要标志。 (二)汽车保险的发源地——英国 1.英国法律事故保险公司于1896年首先开办了汽车保险,成为汽车保险“第一人”。当时,签发了保费为10英镑—100英镑的第三者责任保险单,汽车火险可以加保,但要增加保险费。1899年,汽车保险责任扩展到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所造成的损失。这些保险单是由意外险部的综合第三者责任险组签发的。1901年开始,保险公司提供的汽车险保单,已具备了现在综合责任险的条件,在上述承保的责任险范围内,增加了碰撞、盗窃和火灾。1906年,英国成立了汽车保险有限公司,每年该公司的工程技术人员免费检查保险车辆一次,其防灾防损意识领先于其他保险大国。 2.实施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英国机动车辆的流行加重了公路运输的负担,交通事故层出不穷,有些事故中受害的第三者不知道应找哪一方赔偿损失。针对这种情况,政府发起了机动车辆第三者强制保险的宣传,并在《1930年公路交通法令》中纳入强制保险条款。在实施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过程中,政府又针对实际情况对规定作了许多修改,如颁发保险许可证,取消保险费缓付期限,修改保险合同款式等,以期强制保险业务与法令完全吻合。强制保险的实施使在车祸中死亡或受到伤害的第三方可以得到一笔数额不定的赔偿金。 3.1945年,英国成立了汽车保险局。汽车保险局依协议运作,其基金由各保险人按年度汽车保费收入的比例分担。当肇事者没有依法投保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或保单失效,受害者无法获得赔偿时,由汽车保险局承担保险责任,该局支付赔偿后,可依法向肇事者追偿。 英国现在是世界保险业第三大国,仅次于美国和日本。据英国承保人协会统计,1998年在普通保险业务中,汽车保险业务首次超过了财产保险业务,保险费达到了81亿英镑,汽车保险费占每个家庭支出的9%,足见其重要地位。 二、汽车保险的发展成熟 (一)汽车保险的发展成熟地——美国 美国被称为是“轮子上的国家”,汽车已经成为人们生活的必需品。与此相随,美国汽车保险发展迅速,在短短的近百年的时间内,汽车保险业务量已居世界第一。2000年美国汽车保险保费总量为1360亿美元,车险保费收入占财险保费收入的45.12%。其中,机动车辆责任保险保费收入为820亿美元,占60.3%,机动车辆财产损失保险保费收入为540亿美元,占39.7%。机动车辆保险的综合赔付率为105.4%,其中,净赔付率为79.3%,费用率为26.1%。美国车险市场准入和市场退出都相对自由,激烈的市场竞争,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使美国成为世界上最发达的车险市场。 (二)美国汽车保险发展的四个阶段 1.汽车保险问世。美国最早开始承保汽车第三者责任险是在1898年,由美国旅行者保险公司签发了第一份汽车人身伤害责任保险。1899年汽车碰撞损失险保单问世,1902年开办汽车车身保险业务。 2.通过《赔偿能力担保法》和《强制汽车保险法》建立了未保险判决基金。1919年,马萨诸塞州率先立法规定汽车所有人必须于汽车注册登记时,提出保险单或以债券作为车辆发生意外事故时赔偿能力的担保,该法案被称为《赔偿能力担保法》。该法实施的目的在于要求汽车驾驶人对未来发生事故产生的民事赔偿责任提供经济担保,但是由于这种担保的滞后性,以及该法无法强制每一汽车使用人履行赔偿义务,车祸受害者求偿仍然困难重重。为了改进这一做法,1925年,马萨诸塞州通过了汽车强制保险法,并于1927年正式生效,成为美国第一个颁布汽车强制保险法的州。该法律要求本州所有的车主都应持有汽车责任保险单或者拥有付款保证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可以保证受害者及时得到经济补偿,并以此作为汽车注册的先决条件。以后,美国的其他州也相继通过了这一法令。 3.保险公司推出未保险驾驶人保险。由于未保险判决基金由州政府管理,因此被各保险公司指责为政府过多的干预保险业。为了阻止政府的这一行为,许多保险公司开始采取措施进行自发的抵制。保险公司推出了未保险驾驶人保险,提供给被保险人在汽车意外事故中遭受身体伤害,而驾车人是事故责任人,但是驾车人可能:(1)没有购买汽车保险;(2)虽有汽车保险,但是其责任限额低于该州要求的最低限额;(3)肇事后逃跑;(4)虽有汽车保险,但其保险公司由于某种原因拒赔或破产。目前,美国大多数州保险监管部门已要求销售汽车保险的保险公司提供未保险驾驶人保险。 4.无过失汽乍保险。赔偿能力担保法、强制汽车保险、未得到赔偿的判决基金和未保险驾车人保险虽然减少了在汽车事故中未得到经济补偿或不能得到充分经济补偿的受害者,但仍然无法解决诸如下列一些问题:(1)受害人的索赔过程既费时又费力,常常需要很长时间的调查取证,而且最终也很难确保这些证据能证明对方驾驶人确有过失;(2)律师的费用和其他审查费用均来自于最后受害人补偿到的赔偿金,因此受害人即使获赔,得到的赔偿金也已大打折扣;(3)虽然轻微受伤者得到的赔偿一般还能弥补其经济损失,但严重的受害人得到的补偿却平均不到其经济损失的30%,甚至许多最终根本得不到赔偿。因此,一些汽车保险制度的改革者们在20世纪70年代提出了将无过失责任的法律制度推及到汽车保险中。 所谓无过失责任法律制度,指无论当事人有无过失,都要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一个“纯”无过失汽车保险将完全取消受害人起诉肇事者的权利,而且将提供一系列的综合保险给予受害人全面的经济损失赔偿。当然,这种“纯”无过失保险并不存在,各州的无过失汽车保险仅部分的限制受害人起诉肇事者的权利。一旦人身伤害损失超过了某一界限,被保险人仍可通过起诉的方式要求对方赔偿。通过无过失汽车保险,汽车事故的受害人获赔更迅速、更方便。 (三)美国车险科学的费率厘定和多元化的销售方式 经过多年的发展,美国形成了一套复杂但又相当科学的费率计算方法,这套方法代表了国际车险市场上的最高水平。尽管美国各州车险费率的计算方法有差异,但是它们有一个共同点,就是绝大多数的州都采用161级计划作为确定车险费率的基础。在161级计划下决定车险费率水平高低的因素有两个:主要因素和次要因素。主要因素包括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婚姻状况及机动车辆的使用状况。次要因素包括机动车的型号、车况、最高车速、使用地区、数量及被保险人驾驶记录等。这两个因素加在一起决定被保险人所承担的费率水平。 除了传统的汽车销售商保险方式以外,直销方式在美国已很普遍。现在美国主要有三种直销方式:(1)利用互联网发展车险市场的B2C模式。美国车险业务约有30%都是通过这种网络直销方式取得的。绕过了车行这一鸿沟,交易费用减少了,保险费率自然就下来了,同时这也促进了保险公司的业务扩张。(2)利用电话预约投保的直销模式。这种模式的优点在于成本较低,不需要大量的投入去构建网络平台。(3)由保险公司向客户直销保险。保险公司的业务人员可以直接到车市或者以其他的方式,把车险产品直接送到客户的面前。这种方式的优点是省去客户的很多时间,业务人员能够面对面地解答客户对于车险产品提出的问题,挖掘市场潜力。 三、其他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汽车保险市场的发展现状 (一)投保人承担部分损失——德国 与中国相似,车险业务也是德国非寿险业务的优秀。2002年,德国车险保费收入219.7亿欧元,占整个非寿险保费收入的42.7%。德国保险市场开放度较高,有120多家经营非寿险的保险公司,竞争非常激烈。特gcJ是车险方面,市场集中度很低,接近完全竞争状态。车险市场份额最大的安联集团,2002年其保费收入仅占整个车险市场的17.8%。车险排名前1啦的公司市场份额之和也只为63.6%,其中有两家还是外国公司(苏黎世保险集团和安盛保险集团)。 德国车险营销渠道主要靠机构。机构又可分为只为一家公司(A)和同时为多家公司(B)两类。其中,通过A类机构销售的保单占整个保单总量的74.4%,通过B类机构销售的保单占13.0%。A类机构销售的保单比重较大与德国车险经营的传统有关。在德国,如果投保人和保险人无异议的话,车险保单到期后可自动续保。由于德国车辆出险率很低,因此A类机构的客源比较稳定,与保险公司合作基础非常牢固。 德国的保险公司在理赔时实行“责任处罚”原则,即每次理赔不论赔偿额多少,投保人自己都必须承担325欧元。这种做法的目的是提醒投保人要尽量避免事故。德国的汽车保险费还实行奖优罚次。如果一年不出需要保险公司理赔的事故,第二年这辆汽车的保险费就会调低一个档位;然而,一旦出了事故并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那么次年的保险费就会上调3个档位。而且保费的档位越高,档位之间的差额就越大。 (二)汽车保险业的社会管理功能突出——法国 法国车险市场是个较为成熟和规范的市场,竞争充分,产品丰富,市场细分度高,产险公司管理费用率约为28%(最好的公司可以达到22%)。法国有146家财产险公司和相互保险公司经营车辆保险。2002年法国车险保费收入163亿欧元,占财产险保费的44%,相当于当年法国GDP的1%。调查表明,在法国100%的车辆购买了第三者责任险,58%的车辆购买了车损险,82%的车辆投保了盗抢和火灾险,87%的车辆投保了玻璃破碎险。就赔付额而言,2002年全法国发生的400万起事故中,责任险赔款最高,占总赔款的50.3%,车损险占33.9%,其他险种占16.8%。在责任险赔案中,涉及人伤的赔案占总赔案数的10.5%,但赔款额却占总赔款的59%。这主要是因为法国法律对涉及人身伤害的第三者责任赔款不设上限的缘故。 法国汽车保险业的经营区域和范围已经大大超越传统保险的内涵,汽车保险业的社会管理功能愈加突出。譬如,保险公司为减少酒后驾车事故发生率,允许客户在因饮酒而不能驾车时,可在保险公司报销一次交通费用;在重大节假日,保险公司会适时在大的娱乐场所进行查验,并对因饮酒不能驾车的客户提供交通服务;有的保险公司内部设立汽车修理研究中心,为保户提供修车价格指导或为汽车修理厂提供技术培训等。 四、对中国汽车保险业的启示 (一)车险更充分体现了保险的补偿和保障功能 从第一份汽车保险保单第三者责任险保单到政府强制责任保险,再到汽车保险局的成立或未得到赔偿判决基金建立,再到无过失责任保险,无不体现了车险为保障受害人因车险损失能得到赔偿而做得努力。 当然保险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但是国外各大保险公司把更多的人力物力投入在防灾防损上,通过降低事故发生率来实现自己的利润。而当客户出险时,保险公司会以各种方式给客户提供方便,比如在定损前,预先赔付,还有在客户修车时提供替代车服务,这不仅给受害者以赔偿,更体现了保险公司的人性关怀,从而提高了保险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为此,国外很多保险公司的车险业务是负利润,而是依靠资本市场盈利来弥补这一亏损的。 而中国的财产保险公司还是把车险业务当作一块重大利润来源,当客户出险时,保险公司找理由拒绝赔付,拖延赔付的情况时有发生。而国外保险公司,有时即使不在赔偿责任范围内,保险公司也酌情予以补偿。 (二)车险费率厘定因素众多而各国侧重不同 通过观察我们可以发现:各发达国家的车险费率厘定均由多种因素决定,基本上都包括:车辆保养情况、行驶区域、车型、历史赔付纪录、年行驶里程数,驾驶人年龄、职业、性别、驾驶年限、投保人不动产拥有情况、信用记录和结婚年限等等。而各国由于国情不同,其侧重点也不同。美国是一个倡导法治和自由的国家,且注重尊重人的个性,而美国人行事又较为散漫,所以美国的车险费率厘定更多考虑人的因素,同一辆汽车,由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不同,保险费率可以相差3倍。而日尔曼人的行事谨慎是世界有名的,德国的车险出险率非常低,因此德国车险定价中车型是最重要的因素,其变动幅度最高可达2700%。 中国车险费率厘定距发达国家还有相当差距,且自2003年1月1日起实行自主费率,由于中国车险发展时间短,而各大保险公司还不能实现信息共享,因此国家保监会应该从各保险公司收集车险数据,借鉴发达国家的车险要素费率体制的经验,并结合中国国情,制定出合理的指导价格,供各保险公司参考。 (三)车险营销以为主以服务竞争 各发达国家车险销售均主要依靠机构,特别是德国由机构销售的保单占到总保单的87.4%。随着科技的发展,各国保险公司也不断探索新的销售方式,电话直销,网络直销的份额开始不断上升,美国网络销售的车险保单已占到总业务的30% 发达国家车险市场激烈的竞争,使各大保险公司由价格竞争转到服务竞争。美国务保险公司提供种类繁多的细分保险项目,供投保人依据自己的情况与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组合,而且当投保人出险时,向投保人提供替代车服务,给投保人最大的便利。英国保险公司最先免费为投保人检查车辆,防灾防损意识领先。而法国汽车保险业以社会管理功能突出而著称。 中国汽车保险业应该吸取发达国家的经验教训,避免恶性的费率竞争,利用后发优势实现跨越式发展,各保险公司应以优质的服务来赢得市场份额。
农业问题论文:剖析农业保险现存问题研究论文 摘要:本文通过分析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现状,指出了农业保险发展中存在的险种单一、保费过高、供给主体少等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 关键词:农业保险;保险公司;险种;保费 我国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国,在我国的经济成分中,农村经济占有重要地位。但是我国又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因而转移农业生产中的巨大风险,保护广大农民的生命财产和经济成果不遭受意外损失就显得尤为重要。由于我国社会保障体制尚不完善,目前,农村的自然灾害补救渠道主要依赖国家财政转移支付,商业保险补救占比非常低,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商业保险甚至没有涉及。但是单一的救助渠道并不能满足救灾的需要,因此,大力发展农业保险,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险制度,对于保障农民利益、解除农民后顾之忧、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深远意义。 1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现状 所谓的农业保险,是指对种植业(农作物)、养殖业(禽畜)在生产、哺育、成长过程中可能遭到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经济保障的一种。保险机构通过保险的形式,组织农业从业人员集体互助,使受损单位或个人得到应有的补偿,以便及时恢复生产,保证农业生产顺利进行。 我国农业保险是在近二十几年的时间内才逐步发展起来的的,虽然发展速度较快,但与城市保险市场相比,尤其是与农村经济的发展及农村对保险的需求相比,农村保险的发展速度却非常缓慢,远远不能满足“三农”发展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农村社会的发展。目前,农村保险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1农村保险种类单一 无论是从保险公司数量还是从农业保险品种上来说,目前的农业保险都不能满足农村发展的需要。与城镇居民不同,通常农民将财产保险放在第一位,而将人的身体的保险放在最后一位,然而保险公司在险种开发上基本上是以自我为中心设计保险产品,条款中的投保条件、费率、可保范围、缴费方式等一般都是固定不变、不可选择的,缺乏灵活性,抗风险能力也就较弱,尤其是专为农村设计的险种少,针对性不强。 1.2保险费用标准过高 由自然灾害导致的农作物的损失率和养殖物的死亡率通常较高,农业保险的费率也就通常高于一般财产保险和人寿保险的费率,因为只有通过较高的保险费率,保险公司才能够弥补成本甚至盈利。但是对于广大农民而言,这样的保险费率使得他们很难承受,再加上大部分农民的保险意识淡薄,所以很多农民普遍认为买保险是一件多余的事情。因此,当灾害来临的时候,受到损失的农业经济无法得到足够的农业保险的补偿,影响当地农业的恢复和发展。 1.3农业保险市场供给主体数量少 由于农业保险承保的风险发生的概率高,损失巨大而且覆盖面广,因此保险公司的赔付率也相对更高,从事农村保险有可能使得保险公司长期处于亏损状态。追逐利润的天性使得作为商业公司的保险公司不愿过多涉足农村保险。而专门从事农村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也没有能及时进入部分落后的农村开展农村保险业务,使得部分农村的保险业务呈现出相对萎缩的局面。 2拓展农业保险市场的对策 完善的保险市场必须具备四个要素:主体要素、客体要素、资本要素和生产要素。一个保险市场的发展,不仅需要成熟的保险人,也需要理性的投保人,农业保险业的发展更是如此。因此,拓展农业保险市场除了国家的政策支持外,还要在保险人和投保人两方面下足功夫。 2.1培育农业保险市场上的消费者 农业保险解决的不仅仅是农业的再生产问题,更主要的是农民的生活问题,这与农村社会保障的目的是一致的,因此应把农业保险和农村社会保障放在一起考虑。对于农民来说,首要的问题是满足他们对于衣食住行的需要,所以在整个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农业保险只能排在较后的位置。当农民解决了温饱问题后,便可以通过普及保险知识、提高保险意识来培育农村保险消费者了,这其中可采用的方法手段很多,例如组织保险知识讲座、挨家挨户讲解等等,让广大农民真正的了解保险、认识保险、购买保险、宣传保险,促成农业保险市场的良性发展。 2.2适时创新险种 农业保险在原则上要做到低保费、低保障、责任宽,农民易于接受,因此保险公司应充分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对原有险种进行技术改造,重点开发一些收费低、保额低、责任宽的适销对路的新险种,满足农民的需要,还应根据农业保险的分类有针对性的开发相应的险种。对于贫困和富裕地区的农民,也应该针对他们的经济状况和不同需求设计不同的险种。 2.3扶持保险公司发展 由于农业保险赔付率较高,所以保险公司承担的风险也相对较大,所以国家财政和各级政府应该对从事农业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应给予一定的地方性的税收优惠,在鼓励这些商业保险公司积极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的同时,让利部分所得给广大投保户,适当降低农业保险的保费费率,增加农业保险供给。另外,各地应逐步加大金融保险行业的开放步伐,还要积极吸引专业的农村保险公司进入农村开展业务。毕竟,专业的农业保险公司开发的产品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除此之外,政府应该积极为农业保险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在政策、法律、经济等各个方面给予农业保险的扶持。同时继续推进科技兴农、减负减税以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在物质层面为推动农业保险发展创造条件。 农业问题论文:三农问题和农业的演进的根源研究论文 内容提要:“三农”问题已成为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文章分析认为农村消费市场潜力巨大,但农村经济发展的平台急需搭建、县乡机构改革应进行到底、尽快通过农村再组织变革提高农民收入;并提出了当前支农发展的财政政策取向:通过财政资金投入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农业和农村,政府主导建立城市乡村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提高农民的初始分配能力和禀赋以及财政拨专款设立大学生到农村创业基金以及其他鼓励性措施,专门资助和鼓励大学生到农村从事创业活动。 关键词:“三农”问题;农村经济;财政政策;政策取向 党的十六大确立了新世纪前二十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实现这个宏伟目标,必须有发达的农业作支撑。在中国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2/3左右,只有大幅度提高农民的收入,农村市场才能够扩大,也才能真正扩大内需,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稳定增长。没有发达的农业,没有繁荣的农村,没有殷实的农民,就不会有全国人民的小康。十六大指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新年伊始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要更多地关注农村,关心农民,支持农业,要把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农村消费市场潜力巨大 通过增发国债扩大政府投资支出以扩大内需带动经济增长的积极财政政策实施了四年多来,这一政策在提高经济增长率方面的确起了作用。但是,这种政策效应由于投资增长速度超过GDP增长速度而打破了国民收入分配关系中消费与积累的平衡,造成了消费占GDP的比率逐步下降,消费需求严重不足,这种消费需求不足对经济长期发展而言才是更为可怕的。目前的现状是,拥有很大一部分财富的高收入者消费倾向很低,绝大多数人因缺少财富而无力消费,居中间阶层的人,有一定的财富而有能力消费,但因市场能够提供刺激他们消费的新产品不多,也不去消费,这类人主要是城镇中的中产阶层,但是调查表明,中国城镇居民在耐用品消费方面已接近饱和,因此,国家出台的如对居民储蓄存款利息征收利息税、增加公务员工资、开办消费信贷等旨在刺激消费的政策,对消费需求的增长作用不是很显著的原因主要在此。 如果不能把占人口2/3左右的农村需求搞上去,任何扩大内需的政策效果都难以持久。调查资料显示,1985年农村消费品零售额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比重为58.5%,到2000年却降到38%。中国农民最需要消费,农村市场潜力最大,但是农民无钱消费。有人疑惑中国人均GDP不到1000美元却出现了买方市场,这与广大农民收入水平低,进入不了消费市场直接相关。另据调查,中国农村人口8.7亿,大约有2.1亿个家庭,任何商品在农村的普及率提高一个百分点,就会增加至少210万的销量。根据《2001年中国统计年间》的统计资料,2000年底城乡居民家庭每百户耐用消费品拥有量对比情况,仅在彩电、洗衣机和电冰箱城市居民拥有量分别为116.56台、90.52台和80.13台,而农村地区的这一数字仅为48.74台、28.58台和12.31台。如果农民收入能大幅度提高,这些耐用品消费在农村就大有市场。 近年的积极财政政策注重投资需求的扩大,轻视消费需求的增加,而最终消费需求的增长所引致的投资需求的增长、国民经济的增长才是至关重要的。因此,政策作用点应调整到刺激消费需求,而农村消费市场潜力巨大应当成为重中指重。 二、农村经济发展的平台急需搭建 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工业与农业的关系一般要经历三个阶段:以农补工阶段、农工自养阶段和以工补农阶段。按照国际通则,在人均GDP达到800-1000美元时,一国就进入农工自养阶段;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一般是以工业产值超过农业产值作为结束提供农业剩余发展工业的标准(刘书明,2001)。中国目前人均GDP2000年已达到人均800美元的水平,但是,由于中国城市化严重滞后,在近20年的工业化高速发展时期,农村人口城市化率极低,1978年城镇人口比重为17.92%,到1999年为30.89%,仅上升13个百分点。城市化严重滞后于工业化,社会结构与经济结构不协调,导致中国工业在国有企业攻坚改革和入世冲击的内外双重压力下,难以自养,还需要农业继续输血。所以近年农产品收购价格下降很快,农产品收购价格指数由1994年的139.9下降到1999年的87.8,国家对农业的投入不断减少,1998年用于农业支出的财政支出比例为10.69%,1999年就降到8.23%,2000年又降到7.75%。 积极财政政策已实行四年多,城市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平台已搭建好,但是农村经济发展所需的公共设施尚十分短缺,据调查,全国仅1/3的乡镇有供水站,83%的村不能饮用自来水,13%的村不通公路,53%的村没安装电话,已安装电话的电话费比市话费高近一倍;虽然95%的村能通电,但电价昂贵,普遍是城镇电费的2倍以上;93%的村能接受电视,但信号相当弱,彩电信号尤差(文启湘,陶伟军,2002)。公共医疗设施、公共文化设施、公共照明设施都十分落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一直是中国国民经济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借助积极财政政策,下大力抓一抓,把农村基础设施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解决“三农”问题创造必要的前提,为农村经济快速增长搭建平台。 三、县乡机构改革应进行到底 “三农”问题不是农民的问题,根源不在于农民,而是思想上的重工轻农,政治上的“城乡分治”,体制上的机构臃肿、人员过冗,制度上的唯“家庭承包责任制”、反对任何制度创新等多种因素所造成的。对“三农”问题,给人普遍的感觉是“雷声大雨点小”,近年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似乎很少把“三农”问题考虑在内,似乎只要把土地的承包期延长30年就可以了,根本没考虑到由于现有的制度使农民负担沉重,农民已不迷恋生养他们的土地。难怪以研究“三农”而著名的温铁军博士疾呼慎言“三农”。 可是,广大农村、广大农民有巨大的潜在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要想把这种巨大的潜在需求变为现实的需求,只能是解决“三农”问题、增加农民的收入。对如何提高农民的收入,大多数人认为通过稳定延长土地承包期、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取消对农民征收的各项非规范性的收费、调整农业税和农产品税等规范性税收税率即可。笔者认为这种“切分蛋糕”的做法在短期内可以使农民收入有所增加,十分必要。而根据付光明等(2002)调查表明,以政府数十个涉农部门从部门利益出发,从农村、农民、农业中争夺自身经济利益为特征的部门内生交易费用“综合症”是农民负担重的根本原因。如果不彻底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削减不必要人员,就难以达到乡镇机构减人减支、农民减负的目的。但现实推行的政府机构改革从中央到地方名义上已基本完成,从上到下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层层分流非常顺利,而到县及以下乡镇机构人员再难分流了,或者名义上分流出去了但仍然要拿农民负担的工资。因此,如果不彻底把这些人从政府职能部门剥离掉,政府机构改革成果难以巩固,税费改革也难以推进,从长期来看,即使把“蛋糕”做大,而切分“蛋糕”的人有增无减的话,不能保证从根本上提高农民收入。经验证明,只有增加农民收入,才能扩大市场,国民经济才能稳定发展,“无农不稳”就是这个道理。 四、通过农村再组织变革提高农民收入 要想做大“蛋糕”,从根本上提高农民收入,只能通过组织变革或制度变迁来改变农业的生产方式、销售方式、劳动和资本的组合方式,使农业内部重组和重新分工、农业生产技术水平提高,实现舒尔茨(Schultz,中译本,2000)所说的“农业的报酬递增”。要使农业产生较高的回报率,关键是在农村再组织的基础上引入先进的生产要素。农村再组织的形成首先需要摆正农业和农村基层政府职能的定位,服务和保证再组织所需的各种契约的有效性和可行性。这样现有的庞大的农村县乡村机构和人员,必须精简去2/3左右,只有这样才能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才能不受干扰地自主地形成农村再组织;其次要取消各种对劳动力流动的人为限制,如废除户籍制度,以国际税法中通用的居住标准来判定一个人的居民身份,允许承包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流通,农民有权放弃土地承包权,城里人如果有好的农业生产技术也可以到农村来承包经营土地;否则,即使再组织形成也发挥不了作用,先进的生产要素不会进入。 传统的观点一直认为农业资本利润率低,但这一观点也反证了一旦变动后,农业资本的利润上升的空间非常大,这是工商业资本投入农业的极大驱动力。这从中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乡镇企业这两种哈耶克(Hayek,1988)意义上的“市场合作的扩展秩序”的农村社会的再组织对中国农村经济的发展作用可以证实。从国内外的实践来看,中国农村社会的再组织形式是农业产业化。国内自1990年代初由山东诸城市提出,有关农业产业化的研究成果颇丰,笔者无意再置喙于此,这里只想谈一下积极财政政策在农业产业化推广方面的设想。 虽说农业产业化是以农民为主体推动的农村秩序的重构,是基于自利原则上的农户与工商企业的自愿合作的结果;但是实践中,由于政府仍维持着的垄断,使农业产业化无法涉足一些农产品加工和销售领域;由于多年的工农“剪刀差”和根深蒂固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导致农业发展资金严重不足;由于现有教育体制安排,忽略了广大农村,致使农民的知识存量普遍不足;也由于运输、信息收集、监督合同等环节的规模经济要求;还由于中西部地区广大农村发展的落后,致使其农业产业化缺少应有的基础设施平台支持;因此,政府在农业产业化过程中存在巨大的作用空间。 五、解决上述“三农”问题的构想 理论上被视为短期政策的积极财政政策自1998年以来已实行近五年了。最近关于积极财政政策淡出的呼声很高,马拴友(2001)认为增发国债、扩大政府投资以扩大内需的积极财政政策,无论从短期、中期,还是从长期来看都是不具有可持续性的;刘尚希和赵全厚(2002)引入政府资产存量、政府收入流量对中国政府债务进行分析,分别得出政府以资不抵债和政府已无法再提高收入流来降低财政风险和改善债务状况。他们从理论上论证了中国靠发债搞政府投资的积极财政政策已经不能再实行了。他们从理论上从发达国家的经验上断定国债不能在大规模的发行了,积极财政政策应考虑淡出了。对此笔者不这样认为,关于目前中国政府还能否大量发国债支持上述提到的农村经济发展,引用陈云同志“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的话,让这些同志查看一下中国金融机构、投资企业近年的国债资产增长情况,再走到老百姓为购买国债而排的长长队伍中,从中国城乡居民拥有近九万亿的储蓄存款的情况来看,三到五年内拿出1/3左右存款投资国债是非常可能的。这就是说三五年内还有3万多亿的国债发行规模。至于债务风险问题,对内发行国债,只要保证政府的可信性,本金偿还不应在令人担心的考虑范围内(可用新发行的国债的一部分来偿还),只需考虑每年财政收入中用于偿还国债利息支出的可行性。从近年税收增长的情况来看,这似乎不成问题。从中国具体国情(而不是比照国外的经验数据)来看,发行国债、推行政府主导下投资的积极财政政策仍有空间。再从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配合来看,在现代信用制度下,国债市场是一国金融体系有效运行的基础,因为(1)国债为社会公众、社保基金、投资基金、银行、保险公司等提供了一种零风险(目前我国还是较高收益)的投资对象;(2)国债市场的价格,既为中央银行提供市场信息以随时调整政策取向,又为其他金融市场产品的价格提供参照基准;(3)为中央银行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形式金融监管提供重要前提条件,这是因为发达的国债市场具有足够的市场流动性,可保证市场参与者的信心,最主要的是为中央银行从事公开市场业务、实现货币政策意图提供操作对象和场所。可是目前中国国债的规模、品种、期限结构、利率结构和交易方式都远没达到发达的国债市场标准。今后围绕与货币政策配合的效应,国债发行的空间也会很大。 党的十六大指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全国人民的小康,没有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新年伊始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要更多地关注农村,关心农民,支持农业,要把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今后积极财政政策作用方向应重点扶持农村经济的发展。在支农发展方面具体可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政府应加大对农业的投入,通过财政资金投入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农业和农村。目前中国农村人口约占总人口的2/3,而政府财政支出直接用于农村人口的农业支出比重不足1/10(1999年为8.23%,2000年为7.75%);农民自身的收入由于农产品价格下降,增产不增收;乡镇企业多年的不景气;许多城市限制农民工打工的歧视规定等原因,农民收入增长逐年下降,中西部地区的农民实际收入近几年呈绝对的减少,所以,1997年政府提出的开拓农村市场,到现在也没有多少扩大的迹象。不是农民不需要商品,而是农民没有钱消费。调查表明,农民有限的剩余资金还被遍布城乡的邮政储蓄系统零星收购然后缴存到中央银行。农村经济现在成了无人扩大再生产,仅仅维持简单再生产,有些地方连简单再生产也做不到。在此情况下,政府如果不再对农业投入,后果将十分严峻。国外经验表明,国家对农业支持越多,农业盈利水平就越高,社会资金投入农业也就越大。中国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十分落后,积极财政政策在这方面很有文章可做。因此,政府应对农业投资给予各种优惠或奖励或补贴,如通过税收优惠鼓励农业利润用于农业再投资、对农业贷款实行财政贴息、对私人兴建农村基本设施建设给予财政补贴等等。 二是政府主导建立城市乡村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这可借鉴新加坡在社保方面的做法,把目前中国农户自发进行的防卫性储蓄以省或市为单位协调统一使用,建立城乡一体的社保制度。短期内的资金缺口可考虑国债资金贴补,从长期来看,经济的全面增长,全面小康社会的实现,只要制定合理的社会保障给付水平,建立这一城乡统一的社保制度是可行的。经济理论告诉大家,最终消费提高是扩大内需的关键,包括增量消费和存量消费。消费增量的提高依赖于边际收入的增长,边际收入水平的提高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这不是短期能实现的;而社会消费存量的增长则主要取决于居民预期的稳定。针对预期的不稳定,城市居民的基本对策是增加个人储蓄保障,所以储蓄存款不受降息、征利息税的影响仍以年均14.3%速度增长;农村居民的对策是多生孩子,养儿防老,农民收入大多用于计划生育罚款了,不能进行农业投资和和生活消费。只有建立充分的社会保障制度,把分散的个人储蓄保障转变为规范的社会保障,才能提高城乡居民的预期稳定性,才能把他们的存量财富用于消费;只有建立涵盖县乡村基层干部的社会保障制度(这要大规模的精简基层机构和人员),通过政府买单来保障基层干部的利益,一方面有利于基层政权的稳定,另一方面解决农民负担过重,切实增加农民收入,缓解农民投资和消费的资金约束。 三是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提高农民的初始分配能力和禀赋。这是解决农村人口与城市人口起点上的不公平,通过教育一方面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民主意识,才能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另一方面提升农民的人力资本。《中国教育与人力资源问题报告》提出人力资源开发的成功与否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的成败。把中国从人口大国转变为人力资源大国,重点是通过教育提升人力资本、提高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业人口的能力。从教育经费占GDP的比重、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和财政支出的比重来看,财政性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自1996年以来逐年下降,教育经费支出的增长幅度低于GDP和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2000年国家财政教育投入占GDP的2.56%,低于国家制定的4%标准,也低于世界5%左右的平均水平;用在农村中小学教育上的经费与用在高等教育上的相差无几,1999年农村中小学教育经费占当年教育总经费的25.7%,而同期高等教育经费占教育总经费的22.8%,但农村中小学教育是义务性的,高等教育是非义务性的。因而,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基础教育的投入,先考虑特困地区九年制义务教育全部免费,以后逐步惠及全国适龄儿童,真正体现国家在基本教育方面的义务性。另根据Persson和Tabellini(1994)使用OLG(overlappinggenerations)模型研究了在财政纯粹进行再分配的情况下,收入分配对经济增长的影响,综合经济均衡和政治均衡,他们认为基于初始能力和禀赋分布的收入分配越不平等,转移支付率越高,经济增长率越低。在我国目前收入分配差距日趋拉大的情况下,通过增加税收进行财政转移支付和政府投资的再分配,将会对国民经济稳定增长产生影响。因此,增加政府在农村教育方面的投入,是提高农村居民的人力资本价值、能力和禀赋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重点。 四是财政拨专款设立大学生到农村创业基金及其他鼓励性措施,专门资助和鼓励大学生到农村从事创业活动。当前,农业大学或其他大学的适农专业的毕业生不愿意到农村去,有缺少创业资金的原因,也有农村即使是乡镇企业也提供不了与城市可比的就业环境方面的因素。政府应制定政策鼓励到农村去的大学毕业生,专门设立基金资助是一个方案;允许他们的人事档案户籍关系保留、或挂靠在所在省市的人事部门,不用迁移到他们所去的农村基层部门,并可以做一些期权安排:如规定凡到农村工作若干年以上并做出较大社会贡献的大学生以后子女上学费用可免除、考大学可加分等。另外建议农业大学以培养农村干部和农业科技人员为主,不纳入高考入学范围,免试入学,免费培训(所需费用由财政投入,目前的资金缺口可考虑国债筹集资金)或者被培养人员回到农村生产经营有了收入后再交学费,农业大学的课堂最好设到农业试验田里,设到农村的广阔天地去。切实实现农业科技成果迅速转化农业科技生产力,提高中国农业劳动生产率。 总而言之,我国农村人口比重过大,农业现代化发展缓慢,农民收入得不到较快增长,制约农村消费需求增长,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也影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多年积极财政政策既没有改变物价指数持续下降、民间投资和消费增长缓慢、经济持续低迷的局面,也没有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相反城乡经济差距有进一步拉大的趋势;继续推行积极财政政策,重点解决“三农”问题,支持农业、关注农村、关心农民,彻底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加快实现农村现代化和农民的小康,进而实现中国的现代化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 农业问题论文:农业人口流向问题论文 我国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出现了历史上最大规模的人口流动。在这个持续的人口流动大潮中,农业人口流动成为主力军。大规模的人口流动既是国家政策调整的结果,也推动了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并对社会的和谐发展提出了一些必须研究的问题,本问试就我国农业人口流动问题作一分析。 一、农业人口流动的现状分析 改革开放之初,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普遍推行,农村富余劳动力呈日益增多之势。城市经济的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加快,大批“三资”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兴办对劳动力的需求,经济特区建设的启动以及人口管理制度较改革开放前的松动等诸因素都极大的刺激了我国农业人口的流动。 1、农业人口流动为我国基础建设和城市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据统计我国改革开放20多年来,农业人口流动已达1.5亿,其中主要是跨省的流动,庞大的农业流动人口大军构成的农民工,成为各个城市各类重体力、艰苦行业的劳动主体。比如建筑业,市政道路、地下设施建设等。 农业流动人口在城市从事一些城里人不愿从事的工作,为城市的建设和经济发展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可以说,每一个城市的建设和发展都凝聚着农民工的辛勤汗水,每一个艰苦的、危险的行业都有农民工的身影。这种劳动力“无限供给”的趋势,低廉的劳动报酬和农业流动人口渴望摆脱贫苦的心态,使他们成为任劳人怨的一个特殊群体。 2、农业流动人口缓解了农村的贫困状况 农业流动人口在创造巨大社会财富的同时,所获取的报酬对于他们已经走出的贫困农村而言是可观的。据调查,相当一部分农村家庭除了靠老人或者妻子维持最基本的农业劳动收益并照料家庭外,主要的经济来源,尤其是子女上学、盖房、婚丧嫁娶等绝大部分依靠家庭成员外出务工的收益。为数不少的外出打工者(男人或女人),依靠自己在城市的收益,使乡下的家人过上了较别人富裕的生活。 3、农业人口流动促进了我国社会结构的变化 就城市而言,农业流动人口是一个典型的经济和社会双重因素的底层群体。从整个社会的角度看,数以亿计的农业流动人口已经成为一个相当规模的,身份和社会地位十分独特的社会群体。他们在增加农村收入的同时,也在城市的信息碰撞。产业化劳动中提高了素质(虽然这在很大程度上是被动的)。 有研究报告表明,农村青年认为进城打工最大的收获是开阔了眼界,增长了见识。另一方面,一部分稍微在城市里站住脚根的农民工,为了彻底改变他们子女的命运,便携家带口力图在城市里安顿下来。许多人都有过在城乡结合部、建筑工地、集贸市场、垃圾场边、废弃的房屋、铁道边的临时棚屋的栖身的经历。他们力求以最低廉的费用千方百计在城市里立住脚。其中相当一部分人已经成为城市人口新的构成的一部分。 4、农业人口流动目前存在的问题 应该说,我国农业人口流动目前仍然处于一种无序状态,近几年来由于国家政策的引导和部分保护措施的出台,农业人口流动开始向有序的方向发展,但这个过程并非短期可以完成的。目前农业人口流动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农业流动人口自身存在的问题。主要自身素质较为低下,自我保护意识差。农业流动人口由于文化素质整体较低,他们所从事的绝大部分仍然是技能要求低的重体力劳动。 在务工的过程中有普遍缺乏对自身权益的有效的自我保护。由于利益的驱动,在各类刑事犯罪中往往占有相当的比例。又由于卫生习惯和经济条件的原因,对城市的卫生和环境管理常常带来不良影响,尤其是造成城乡结合部社会管理的难度加大。 二是对社会结构调整提出的问题。我国这样一个人口大国,正面临着就业高需求,高失业率的问题。市场经济的发展,必然带来人口流动加快,由此呈现出劳动力“无限供给”的趋势。在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的背景下,宏观调控如何体现,社会结构如何调整?总体上显得乏力和滞后。大部分城市面对农业人口流动问题仍处于被动应对和整治的状况。另一方面,农业流动人口如何融入城市生活,分享社会进步成果?农业流动人口和城市居民的关系协调等都需要我们在理论和实践上加以研究和解决。 三是法律保护和社会保障方面的问题。这是农业人口流动当前面临的最突出的问题。比如:最低工资标准、劳动收益保证、社会救济、劳动保护、就业培训、子女教育、住房问题、医疗问题、基本养老、工伤等等。都有待研究并以法律形式予以规范。应该看到,农业流动人口依然处在我国社会阶层的最底层,这支庞大的劳动大军仍游离于现代职业体系之外。 5、农业人口流动对我国制度变革和完善提出了迫切要求 农业流动人口虽然已成为城市运转不可缺少的劳动大军,但同时又与长期形成的制度发生着多方面的碰撞。僵硬的户籍制度将他们排斥在城市之外。教育医疗等基本保障制度不能以城市居民的同等待遇接纳他们。他们的居住地常常被列为清查、整治的重点。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社会流动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和结果,并且是社会进步所追寻的目的之一。制度的调整和完善必须与之相适应。当前面临的问题是市场的闸门打开了,流动的潮流形成了。利与弊,得与失,期盼与担忧,限制与诉求同时交织在一起,使我们有些盲然和困惑。 二、农业人口流动的对策思考 农业人口流动的是社会资源优化配置、社会结构合理调整、推进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内在要求。妥善面对和正确把握农业人口流动,解决农业人口流动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又是维持社会稳定、缓解社会矛盾、缩小城乡差别、积极“三农”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能否妥善解决好包括农业流动人口在内的社会底层面临的问题,应该是检验社会和谐如否的重要标尺之一。笔者认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流动人口问题应该重视和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1、加深继续推进农业人口流动的认识 虽然目前农业人口流动已经给一些城市的就业和城市管理社会管理造成了较大的压力,但是继续推进农业人口流动是加快我国现代化进程和改变解决“三农”问题的必然要求。 据统计,在我国的国内生产总值中,农业增加值的比重已经降到14%,按照正常情况这时出事农业生产的人员比重应当相应地降到30%—35%,但目前我国这一比重仍高达49%,这给我国实现向现代社会结构的转型带来了困难。因此有专家认为要特别注重城镇化和减少农业从业人员比重的问题。争取在未来的15年内在转移1亿多农业富余劳动力。 所以继续鼓励和支持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城乡之间双向流动,是实现社会和谐的基本途径。各级政府,特别是城市政府应该从宏观着眼,进一步加深和统一对这一问题的认识。主动应对,循序渐进,将其纳入城市的总体视野中谋篇布局。 2、逐步建立农业流动人口与城市居民享有同等权益和机会的制度 进入城市的农业流动人口。一开始就是以一种不平等的社会成分进入城市的,群众虽然居住和工作在城市,但在制度上他们不是城市社会生活的一员,而被称为“农民工”。他们更象产生中的“临时过客”,在城市生活中他们无疑是下等人,其基本权利经常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应当全面取消城乡分割的户籍管理制度。给农民以平等的公民权,根本改革涉及多方面的“城乡分治,一国两策”的局面,使农村人口的职业转移与居住变迁社会地位变迁同步进行。 清除对农民工进城务工的歧视性政策,包括户口、身份、工作岗位、子女上学、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限制。使农民工依法享有产生居民同等的权利,承担应尽的义务。 逐步建立城乡统一、开放繁荣劳动力市场,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的就业制度,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在这个进程中考虑城市现有的承受能力,采取渐进的方式是比要的,但是必须在城市居民和农民工之间体现社会的公平正义,从他们最急需解决的问题和困难入手积极推进。 3、拓展空间引导有序 遵循市场对人力资源配置的规律,运用宏观调控手段,不断拓展农业富余劳动力的就业空间,当前应引导农业人口既流向特大城市,又流向中小城市。在农村积极推进农业专业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的同时,要加快发展非农产业以吸纳就业,同时进一步推进城镇化进程,尤其是小城镇建设,以更多地转移农业劳动力。 需要指出的是,推进上述工作我们在指导思想上都应把握: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新阶段的要求,实行工业反脯农业,城市支援农村的方针,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更多地支援农业和农村发展。这不仅是中央政府的责任,地方各级政府都应以此为己任。 引导有序,重在引导。各地和各大、中城市应该建立起用工预测和公布制度,及时收集和公布本地区用工需求信息,并逐步建立起全国各主要城市用工需求信息预测报告。如同天气预报、股市行情,通过媒体,每日公布,以供城乡择业群体参考。在统一城乡劳动力市场的基础上,城乡政府应该联手为农业流动人口提供服务。 同时应加快培育为农业流动人口提供专业化服务的民间中介机构,与劳动力市场形成链接。只有当城乡政府共同重视并从培育市场、搞好服务的角度出发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和措施,农业人口的有序流动才可能真正实现。 4、重视培训调整管理培育组织 重视农业流动人口的职业技能培训,已经提到议事日程,各地进行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但同时也反映出学用脱节、流于形式、培训责任不明确、培训经费难落实、效率不高等问题。 笔者认为,应该明确对农业富余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的责任在政府,提高他们的职业技能和能力、帮助他们顺利实现角色转换,首先应该是城乡各级政府共同的责任和义务。在一省或一市的城乡基层政府之间,有必要建立起对这一事宜的协调机制,共同研究和处理相关问题。培训经费应该以政府承担为主,首轮培训费应列入财政预算,再次培训由个人承担,困难者给予补助。 调整现有的城市的现有流动人口管理方式和工作格局,将由公安部门管理改为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承担,变管理为服务,行使提供信息、职业服务、组织培训等职能。加强对保障农民工权益相关事宜的研究和处理,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劳动合同,严格处理拖欠和克扣工资、生产生活条件恶劣、工伤赔付不合理等问题。取消针对农民工设置的各类不合理的办证、收费的规定。 应该研究解决代表农民工利益的组织角色的缺位问题。笔者认为,在农业人口流入的城市培育代表农民工利益的群众组织。引导农民工建立遵守国家法律、接受党的领导、代表和维护群体利益,为这一群体服务的非营利性群众组织是必要的。这样一个群众组织在为这个群体服务的过程中能够更多、更直接的了解他们的愿望和需求,和可以及时知晓和明晰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的制度,从而发挥组织协调的作用。 可以在城乡政府和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之间起到纽带和桥梁作用。同时政府也可以将一些相关的工作委托给这一组织,以达到更好的效果。帮助进入城市的农业流动人口更顺畅地实现角色的转换。同时应该赋于这一组织应有的政治地位和社会作用。 我国工会组织长期以来在维护职工权益、服务于失业人员再就业方面作了大良有益的工作。但是,考虑到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农业人口这一突出的社会状况和农业流动人口这个群体的特殊性以及“角色转换”的特殊要求,培育这样的群众组织的必要性就显现出来了。这一群众组织目前可以归口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与协调,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逐步脱勾。从宏观的角度看,解决了代表流入城市的农业流动人口利益的组织角色缺位问题,也有利于解决与之相关的其他问题。这也是现代公共管理的内在要求和必然趋势。 总之,我国农业人口流动是当前社会发展中应该深入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事关我国现代化进程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必须根据国情、着眼长远、注重学习和借鉴,形成科学的应对之策。(作者: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干部市人大代表) 农业问题论文:农业企业化问题研究综述论文 摘要:早在20世纪70年代末期,我国理论界就开始了对农业企业化问题的研究。随着改革的深入及农业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对农业企业化研究的内容不断拓展,也不断深入。 关键词:农业企业化;研究;综述 建国至20世纪70年代末,我国先后进行了、建立合作社、成立等一系列变革,理论研究也主要侧重于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建立与变革来展开,对农业企业化的研究尚属空白。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农村改革与发展的不断深化,对农业企业化问题的研究也时断时续地贯穿在改革与发展过程中。虽然研究大多是初步的,数量也不多,而且也没有引起理论界和政府部门的足够重视,但取得了一定研究成果。总体来看,对农业企业化问题的研究呈现出一定的阶段性,在不同阶段,研究背景、出发点、重点等也有所不同。 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我国开始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逐步确立农户生产经营的主体地位,但在推行过程中也伴随着理论上的探讨和争论。有人认为,应积极发展农工商联合企业。这种观点认为,农工商联合企业有利于促进生产,可以满足人民对农产品的需求,同时还可以大量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以及为农业现代化积累资金,也有利于农业专业化、社会化以及发展商品经济等。发展的形式和渠道主要是以国营农场和为依托组建联合企业(肖毅为,1981)。这种研究大多立足于发展和社队企业的基础上,所以具有一定的时代烙印和局限性;也有人认为,在一些有条件的地区应发展家庭农场和新经济联合体。这种观点认为,家庭农场和新经济联合体具有自主性、灵活性、专业性、经济性等特点,对于发展商品生产、活跃农村经济、满足社会对农产品需要等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应作为农村发展的主要方向(许岢,1983;周德星,1983);还有人认为,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对体制的巨大改革,但这还不够,还必须引导农户走专业化的道路,发展专业化农业大户,以提高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水平。这种观点认为,农业大户经营和家庭承包经营在性质上完全一样,但可以避免小规模农户经营的缺陷,有利于农业专业化、社会化、规模化、集约化等,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趋势,所以应大力发展(孙仁,1983)。 20世纪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初期,农业经济增长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奇迹,但小规模家庭经营的局限性也日益凸现出来。在这种背景下,农业微观经营主体的改造问题又成为理论界研究的重要议题。这一阶段对农业企业化问题的研究,不仅拓宽了研究范围,而且研究更加深入。主要集中在:(1)对小规模家庭经营的局限性进行了讨论。研究认为,家庭经营制度通过两权分离,调动了农民积极性,但形成的小规模农户经营格局,属于小生产的范畴,只能解决温饱问题,不足以塑造出一代商品生产者,不足以形成农业生产的优化规模,还需要以提高农业专业化、社会化、企业化为方向进一步探索完善的途径(罗伟雄,1986;王文彦,1988;宋伍生,1988;张锐,1989);(2)主张积极发展家庭农业企业。这种观点认为,家庭农业企业具有投资少、费用低、经营活、见效快、费用低等特点,是专业农户进一步发展的必然趋势。发展形式包括纯农户办型、农户和农户或农户和企业联合经营型等(杨雍哲,1986;苗九如,1985;张德山,1985);(3)提出了农业企业化发展思路。一些理论工作者研究认为,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确立是我国的第一步改革,但形成的小规模农户经营具有较大的局限性,不利于农业专业化、商品化水平的提高以及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因此还必须进行第二步改革,改革的根本途径就是在农村培育农业企业,实行农业企业化(张其才,1985;宋伍生,1988;张锐,1989);(4)主张发展合作经济与专业合作社。一些理论工作者研究认为,应发展不同于公社化时期形成并遗留下来的并非真正合作经济的真正合作经济,发展重点应是各种专业合作社(乔长勋,1987)。除此以外,一些理论工作者还对农业企业化的条件进行了研究,主要集中在农业规模经营和劳动力转移等方面。研究者认为农业企业化必然是规模化生产经营,而这又以大量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出农业为前提,所以,必须采取各种措施转移农业剩余劳动力(黄河清,1986;王代,1986)。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尤其本世纪初以来,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正式确立并不断完善,同时,中国不仅面临如何进一步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的问题,而且还面临如何应对加入WTO后发达国家现代农业企业激烈竞争的问题。在这种背景下,农业微观经营组织改造问题再一次引起理论界的高度重视。一些理论工作者把农业企业化作为改造农业微观经营主体、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有效途径,并取得一些研究成果。主要有:(1)关于农业企业化必要性的研究。主要有两个研究视角,一是从农业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论述农业企业化的必要性。认为农业企业化是改造传统农业、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的必由之路;二是从某个特定方面如提高农业科技水平、专业化和商品化水平等方面论述农业企业化的必要性(许志平,1993;王洪昌,1997;胡鞍钢,2001)。(2)关于农业企业化条件的研究。主要从两个方面展开,一是关于资金、土地、劳动力、企业家等农业企业化要素条件的研究。认为推行农业企业化需要具备一定的资金、土地、劳动力尤其是高素质劳动力和企业家等条件,创造这些条件是推行农业企业化首先要解决的问题;二是关于市场环境条件的研究。认为只有具备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及其机制,尤其是具备完善的土地使用权流转市场、资金市场以及劳动力和企业家市场,农业企业化才具有实行的可能性(李录堂,1998;胡鞍钢,2001)。(3)关于农业企业化模式的研究。这类研究有规范性研究,也有实证性研究,提出和归纳了一些农业企业化理论和实践模式。如陈彤(1995)提出了“农户经营企业化—农场制度—农业企业集团”三元结构模式、张杭(1995)提出了“农场化”模式、胡鞍钢(2001)提出了“农户联合经营”、“委托经营”、“合作经营”、“公司经营”等四种企业化模式等。(4)关于农业企业化制约因素及对策的研究。一些理论工作者研究认为,制约农业企业化的因素主要是土地流转缓慢、农业资金不足及来源有限、农业剩余劳动力过多、农业企业家匮乏及缺少来源等,应以促进土地流转为目的积极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改革农村金融组织并强化和完善政府投资机制、促进农业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采取多种形式多层次地选拔培育农业企业家等(胡鞍钢,2001;何劲,2002)。(5)关于工商企业进入农业领域的研究。一些理论工作者和研究机构通过对工商企业进入农业领域的实证研究后认为,工商企业进入农业领域可以把资金、工业管理理念与经验、技术与人才等引入农业,有利于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因此,应制定相应政策给予引导、规范与扶持(农业部农村改革实验区办公室,1995)。 我国关于农业企业化问题的研究,以农业制度改革与发展实践需要为根据,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创新,不断深化研究内容,拓展研究范围,取得了丰富的研究成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比如,研究内容比较分散,还没有形成完整并具有严密逻辑体系的理论分析框架和系统性研究成果,从而使所提出的发展思路和具体对策建议也缺乏系统性,要么过于空泛,要么顾此失彼而难以付诸实践,要么只针对解决特定问题而难以解决全局问题。有关农业企业化模式的研究,实际上也大多是对实践发展形式的一般性描述,缺乏建立在我国现实基础上的规范性理论构想,所以难以形成推行农业企业化的整体性方案,降低了研究的实践价值。因此,在现有基础上,理论工作者还应进一步进行全面、深入地研究。 农业问题论文:农业科教改革农业问题发展经济探讨论文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全面启动新的农业科技革命,再次振兴农村经济的紧迫性;农科教改革与发展的战略思想和目标;重点突出农业科教改革发展和新的农业科技革命中的三项历史任务;政策、措施建议四个方面进行论述。其中,主要包括:再次振兴农村经济的客观需要、从根本上解决农业发展方针、道路一些基本问题的客观需要、及时解决农业发展中面临现实矛盾的客观需要、深化农业科教体制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不断总结成就,寻找差距、重视发挥科技的综合作用、建立和完善农业科研与推广新体系和农村终身教育新体系、多渠道、多手段地支持农村经济的再次振兴、突出农科教体制改革方案的重点、抓紧建立和完善农业信息体系、抓紧建立农业标准体系等,具体材料请详见。 一、全面启动新的农业科技革命,再次振兴农村经济的紧迫性 (一)再次振兴农村经济的客观需要 我国的农业具有极大的复杂性和广泛性,存在着巨大的潜力,每遇到适合的政治、经济、社会和科技的大环境,以及相应的重大举措,就会使农业爆发出强大的生产力,形成一次快速成长期和革命性进展,并持续一个阶段。改革开放以来,农业发生了两次革命性进展,在很大程度上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农业出现阶段性的跃进。第一次是农业家庭承包制的建立,理顺了农村的经济关系,是农业生产力全面巨大的释放,奇迹般地快速达到农业生产的成倍增长,为告别我国农产品长期短缺的历史创造了根本条件;第二次是乡镇企业的广泛兴起,使农村进行了历史性的产业大调整,农村工业居全国工业增幅主要地位,开拓了农村劳动力的重要出路,把农民引向小康。这两次革命性进展,已各持续了一段时间。现在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并将以突出科技发展为特点,需要进行重大的战略性调整。亿万农民和科教工作者呼唤和等待着新的农业科技革命,可望第三代领导优秀做出战略性决断和部署,争取15-20年的时间实现农村和农业的再次更大的革命性进展,为中国农村实现全面小康和农业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20世纪我们重视了农业发展的紧迫性,特别警惕了农业不要走弯路,农业若出问题,走了弯路,则是长时间所扭转不了的;今后以科技为依托,科技的变化极快,更要提高警惕,如果走了弯路,弯子会更大,更是难以扭转,丧失的时机更是难以挽回。今天,我们的党、国家和社会已经走进新时代,回顾和反思过去,面对21世纪的机遇和挑战,更加深刻认识到及早有组织地全面启动农业科技革命、振兴农村经济的紧迫性。 (二)从根本上解决农业发展方针、道路一些基本问题的客观需要 20世纪邓小平同志关于农业的理论,有两个问题需要不断地加深理解:一个是提出“农业的文章很多,我们还没有破题。农业科学家提出很多好意见。要大力加强农业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切实组织农业科学重点项目的攻关(《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23页)。”一个是“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这是一个很大的前进,要长期坚持不变。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这是又一个很大的前进,当然这是很长的过程(《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355页)。”可以看出,极为重要的是,指出了农业科技和教育对一个“破题”,“两个飞跃”的根本关系。这对研究我国农业 的发展,具有极为深远的意义。 为加深理解和指导今后的研究,我们着眼于以下几个在20世纪尚未解决好的基本问题: 1.缺乏可靠的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尚无妥善方案足以保证在长远发展中,资源、人口、生态环境走上良性循环、永续利用的轨道。 2.科学技术还没有真正成为农业强有力的第一生产力。靠天吃饭的局面尚未很好改善,科技的扬长避短、资源转换和替代作用远未充分发挥,农业还没有建立在科技的支点之上。 3.农业的经营体制如何适应我国农村的实际,如何适应现代化的要求,如何适应长远的发展,以达到最佳形态,尚需深入研究。 4.农村的产业结构、城乡关系、农村众多劳动力的出路,这些问题相互关联,互为制约又相辅相成,但还没有完满的答卷。 5.尚未设计出清晰的农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途径。 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出路,最终都归结于科技的发展。这些有关农业发展方针道路的基本问题,必须及时研究清楚,明确大方向,勾画出准确的蓝图,这样才能创造条件,使农业发展和改革以及新的技术革命不走大的弯路。 (三)及时解决农业发展中面临现实矛盾的客观需要 农业发展中面临的现实矛盾日益突出起来,成为再次振兴农业的重大障碍。 1.农产品质量差、农业效益低,是当前一个突出问题,它导致农民收入低,结构调整难。在“入世”之后,对农业的挑战最为激烈,这些问题的重要性将越来越显露出来。 2.在未来人口增长和需求多样化进程中,资源和市场的双重制约更加突出。原已存在的农业资源人均占有量低的情况,由于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环境污染等生态环境的恶化,形势更为加剧,特别是水资源的缺乏,威胁整个国计民生。近来,农业受到了市场的制约,更增加了资源的压力,加大了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改善的难度,使农业前景更为严峻。 3.乡镇企业技术推动的发展后劲不足。乡镇企业是农村非农产业转移剩余劳动力的主渠道,由于产品升级、布局调整等问题,使其发展面临转折时期,难度较大,减弱了农村经济实力,成为农村经济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 4.现行的农业科教体制源于计划经济,按政府系列设置,不能适应农业持续发展的要求。主要表现为:结构、布局不合理,分工不明确,分散、重复、相互脱节的现象严重;创新、普及与推广应用未能形成有机的整体;农业科教领域过于狭窄。农业技术落后的问题十分突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仅为30-40%。有些高新技术则缺乏技术储备。80年代提出的调整农业结构和90年代提倡的农业产业化,是农业发展的两次机遇,但都主要因科技问题而未能深入开展。 5.国际竞争更加激烈。国外在农业优良品种、新型农药、生物化肥及农产品加工方面,已经对我国形成巨大的市场威胁。我国一些传统农产品,如水稻、小麦、玉米、大豆、棉花的国内价格已经超过国际市场的10-100%;一些原来我国有明显优势的产品,其竞争力也在降低,如丝绸原占国际市场最大份额,但由于蚕茧质量和丝绸加工技术低于国外,且差距很大,以至丝绸产品出口1988年减幅达24%,1999年前5个月又同减46%。加入WTO将又面临着新的挑战。 上述基本问题和现实矛盾的解决,需做多方面的工作,包括对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增加农业投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进行农业和农村经济方面的制度建设,制度创新以及继续调整城乡关系等,而一个关键性并带有长远意义的仍然是邓小平同志讲的“农业问题也要研究,最终可能是科学解决问题。科学是了不起的事情,要重视科学(《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313页)。”当今世界,科技革命来势迅猛,生物技术、信息技术已经进入市场,我们要迎头赶上,否则就没有出路。我国农业的落后,说到底是科学技术落后,国际间的农业竞争说到底是科技竞争,科技决定着未来农产品市场的份额和农业发展的前景,决定着农民收入的增减,决定着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方向。我们今后是占市场还是让市场,这是新世纪全球范围发生的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能否生存的重大问题。发达国家已经在这场新的技术革命中占据了有利地位,我们必须有紧迫感,奋起直追,动员各方面力量,有组织地进行一场新的农业科技革命,才能跟上世界发展潮流,缩短同发达国家的差距,争取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用15-20年的时间,进入一个新的快速增长时期。实现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再次振兴,从根本上解决农业实现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的基本问题。 二、农科教改革与发展的战略思想和目标 同志1996年指出“要进行一次新的农业技术革命(同志1996年9月在《接见全国星火计划工作会议代表时的讲话》)”,这也是本报告的主要理论支柱。必须据此以改革的精神制定农业科技革命发展的战略规划,以保证其顺利完成,并把农业教育放到与农业科技发展平行的重要地位。 (一)深化农业科教体制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1.指导思想 切实贯彻“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坚持科教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根本方向,促进科教与经济和市场的有效结合。坚持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开发研究的有机衔接和有效配置,促进农业增长方式转变和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坚持统筹规划、深化改革、完善体制、分类指导、加大投入、加快步伐、优化结构、调整布局、合理分工、适度分流的方针。在具体操作上,既要遵循科技发展的规律,又要充分考虑农业科技的特殊性,对农业科技进行科学规划,分类指导;既要大幅度提高农业科学技术水平,使农业科技率先跃居世界先进水平,又要满足调整结构、提高农业效益、改善生态环境对科技的现实需求;既要大幅度提高各级政府对农业科技的支持力度,又要迅速把企业和亿万农民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并逐步使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既要加速常规技术的组装配套、大面积推广,又要力争使农业高新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培育一批高科技企业或集团;既要造就一批学术带头人、高级管理人才,又要培养一大批农业科技企业家,并大幅度提高亿万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坚持 “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规划、计划、投入要突出改革,突出技术创新,突出重点领域。 2.总体目标 全面启动农业科技革命,推动农业产业升级,再次振兴农村经济。用现代工业武装农业;用现代科技支撑农业;用现代信息管理农业;用现代市场引导农业。遵循自然规律,用以现代林业为特点的优化生态环境保障农业。建立与我国农业大国地位相称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新型的农科教技术创新体系和农科教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重点是六个大体系:精干高效的农科教研究开发体系;队伍多元化、形式多样化和运行市场化的农科教技术推广服务体系;标准化、运行有序的技术质量监督体系;多层次、广覆盖的农业科技教育培训体系;协调、高效的农科教管理体系;以及政府为主导的,多元化、社会化的农业保护体系。实现农业科技的跨越式发展,大幅度提高我国农业科技创新能力,促进我国由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转变,满足人民食物安全、农村经济安全和 国土安全等方面的需求,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3.“十五”期间至2020年的量化指标 (1)“十五”期间的量化指标 到2005年,把为实现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改善生态环境提供技术支撑作为优秀任务。 使我国农业科技关键领域科技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农业科技总体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缩短5年,科技在农业、林业、畜牧业、水产业、气象业增长中的贡献率,分别达45%、35%、55%、55%、60%以上,农业国际竞争力显著提高。 农业高等院校、农村中等职业教育要进一步扩大招生规模,使我国同龄人口中高等教育入学率从现在的10.5%提高到13%左右,其中研究生、博士生的入学率要有较大幅度增长;使农村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平均达到30%;对于其他87%不能升入高一级学校的初高中毕业生加强实用技术培训,使每年接受培训的农村劳动者比例达到40%左右。 (2)2006年至2020年的量化指标 满足食物安全的技术需求。为实现粮食总产达到6亿吨、肉类总产6500万吨,人均日摄入能量2500大卡、蛋白质75克、脂肪75克等目标,提供技术保障。 为农村经济安全提供技术支撑,加快农村城镇化建设,为实现农民人均收入达到8000元,人民生活水平基本达到小康提供技术与示范样板区,带动辐射面涉及范围。 为农村国土安全提供技术支撑。为科学使用农业资源,发展新兴产业,为基本控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提供技术与示范样板区并辐射全国。 加速农业科技自身发展,使我国农业科技关键领域科技水平再次跃居世界先进行列,科技在农业、林业、畜牧业、水产业、气象业增长中的贡献率,分别达到55%、40%、65%、65%、70%以上。 我国同龄人口中高等教育入学率从13%提高到25%左右,其中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入学率要大幅度提高。对于其他75%左右的同龄青年不能入学的,要加大培训力度,力争培养成有文化、懂技术、能经营、会管理的劳动者。 三、重点突出农业科教改革发展和新的农业科技革命中的三项历史任务 (一)在科技项目本身的发展上,不断总结成就,寻找差距,有针对性、有重点地攻关重要农业适用技术和高新技术 科学技术是现代农业强大的支撑和驱动力,技术项目的重大突破必将带动农业的产业升级和生产的高速增长,并成倍或几倍地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增加农民收入。新的农业科技革命要靠农业高新技术项目的重大突破。 1.总结成就,寻找差距 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农业科技教育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从1985-1998年底共取得1160项部级科研成果(含农业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国家气象局)。其中,“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1011项;“特等奖”3项;“发明奖”146项。有些技术如中国的杂交水稻技术等,已居世界领先水平;胚胎移植、抗虫棉等技术已接近世界水平。这些成果的推广和应用明显地提高了我国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中国农业科技贡献率为42%,而发达国家一般为70%,有的高达80%。差距主要表现在科技储备不足,基础研究薄弱,农业科技队伍不稳,高技术人才奇缺,科技创新能力不强。其中,动植物转基因工程,农林作物育种,节水灌溉,农用机械,主要农副产品贮藏、加工,流通先进技术与设备以及农业信息等技术总体水平,落后15—20年左右;某些领域如育种产业化,高效、低毒、安全新农药,集约化设施农业技术与设备,高效有机肥商品化生产工艺与成套设备等技术还有继续拉大差距的迹象;农民科技文化素质与发达国家农民相比差距更大。 2.发展重点和布局 (1)“十五”期间的重点和布局 “十五”期间农业科技工作,紧紧围绕农业新阶段对科技的需求,在原有增产类技术的基础上,特别强调有关发展优质、高产、高效农业,增加农民收人,保护生态环境,参与国际竞争等方面对技术的需求。建立一个新体制,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包括高新技术,培养一批人才,建设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基地,实现农业科技新的飞跃。拟着重突出以下几个方面: ①以培育专用、优质品种为重点,推进种养业生产结构优化。优质水稻、饲料稻、面包小麦、优质棉花、双低油菜、速生工业用材林、瘦肉猪、优质肉牛等品种培育与产业化;建设一批大型种子企业或集团;确保我国在杂交水稻、油菜、大豆、小麦、玉米等作物杂种优势研究与利用方面的领先地位。我国有世界罕见的生物基因多样性,具有创造新生物品类的强大优势,可望首先取得巨大成果。②把农产品加工作为农村经济的增长点,推进农业增效,并相应地使农业本身向深广发展。粮、肉、油等大宗农产品加工技术与设备;农产品高附加值技术;设施农业技术与设备;收获机械、加工机械、复合肥料、低污染农药、可降解地膜等新型农业生产资料等的研制与开发。 ③以节水灌溉技术革命为重点,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开发节水农业的技术、设备;水资源宏观管理与调配技术;海洋、滩涂、南方草山草坡等资源的开发;长江、黄河上游防护林建设,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 ④以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等高新技术为重点,推进农业科技产业化。抗虫棉花、超级稻、超级猪、抗虫玉米等转基因动植物培育与产业化;高效疫苗、生物杀虫剂、杀菌剂等生物农药的研制;动植物生物反应器、生长调节剂的研究与应用;生物肥料、缓释肥料,锌肥、硼肥等微量元素肥料等新肥料的研制与开发;农业综合性信息网络、农业专家系统、精准农业、虚拟农业、农产品市场信息网络、农业技术信息网络的建设。 ⑤推进区域发展,加速西部大开发,中部大发展,东部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西部生态脆弱区,大力发展退耕还林、还草技术,坡改梯技术,防治水土流失、荒漠化综合治理等技术;经济发达区,建立农业现代化综合试验示范区、农业高新技术园区;加速中部粮棉油菜、肉蛋奶等农产品高产、优质及加工的配套技术与商品基地建设。 ⑥推进农村城镇化,加速乡镇企业科技进步,加速农业人口转移,走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工业化、城市化道路。加速农村小城镇规划与设计;新兴建筑材料研制、施工技术;小城镇建设试验示范区建设。 ⑦推进创汇农业,迅速提高农业国际竞争实力。符合国际标准的农产品质量标准制定、修订,质量监测技术与设备开发;发展畜禽、水产、蔬菜、花卉、竹藤、药用植物、柑桔、茶叶、荔枝等无公害、绿色产品出口基地。 ⑧扩大规模定向培养务农高校毕业生,进一步加强基础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成人教育。 (2)中远期发展重点和布局 ①充分利用生物的遗传潜力。培育高产、优质、抗逆性好的动植物新品种,更加重视资源与环境问题。种质资源是农业的物质基础,通过生物技术和育种工作的重大突破,加速新的种质资源的发现和有效利用。 ②保持和提高土壤肥力。重点是通过土壤培肥和科学施肥,改善土壤物理化学性质,创造作物生产的最佳条件,提高土地生产力。 ③保护和有效利用水资源。因地制宜地加强灌溉农业、节水农业、雨养农业和旱地农业以及人工影响天气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关键的配套技术研究。 ④食物安全、国人营养和健康。为确保国人粮食与食物的需求与总供给的基本平衡,迫切需要建立和完善一套有效的粮食与食物保障体系,改善人们的膳食结构,提高营养水平和健康水平,增强国民身体素质。 ⑤提高科学种植与养殖水平。提高农业生产各个环节的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化,增加投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防御自然灾害能力,提高动植物综合生产力。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中,尤其要加强农田水利的建设,并且要将其纳入法制轨道,长抓不懈。 ⑥改进农产品加工、贮运技术,大力发展农产品保鲜、加工、贮运、包装、销售和综合利用等技术,为农业产业化经营提供技术保证,尤其要重视发展食品工业和饲料工业。 ⑦关注转基因动物和植物的研制和生产,使我国农业紧跟世界高科技先进水平。工厂化农业、设施农业、生态农业和旅游农业等也都是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发展方向。 ⑧针对我国农业生产管理水平的实际,利用信息社会到来的有利时机,把农业生产中的“软件”部分,特别是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和管理水平提升到新的高度。 ⑨提高农业灾害监测、预测和服务的科学技术水平,防御和减轻农业灾害。 (二)在科技的使用上进行革命性变革,重视发挥科技的综合作用,借助综合国力,深层次地改变农业生产的重大机制问题 农业生产重大机制的转变,可以导致:以相同的、等量的农业资源,经过发挥科技的转换和替代作用,充分挖掘农业的巨大潜力,从而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这是我国农业的希望所在。同时,重大机制的转变是促成产业升级的根本依托。 1.由传统的粗放经营机制转向集约经营机制。我国化肥利用率仅为30-40%,每年浪费3000万吨(相当于年生产能力的1/3);灌溉水利用率也仅为30-40%,每年浪费近4条黄河的有效供水量;我国的高产田仅占1/4;东、中、西部农业水平差异过大,这都是巨大的潜力源。如果采取“精准农业”,真正做到从根本上转变机制,仅这几项就可满足新的农业科技革命和新的农业快速成长的基本需要。 2.由传统的粮食开发机制转向大食物开发机制。由于我国食物资源的丰富多样和人口的众多,通过科技的作用,使尚未被用作人类食物的资源成为人的食品以及创造出新的食品种类,其革命性变革的巨大作用将是不可估量的。 3.由传统的种植业二元结构机制转向三元结构机制。使“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的结构转为“粮食作物——饲料作物——经济作物”的结构。这是挖掘饲料潜力,增加我国优质饲料的重要途径。我国饲料的浪费很大,仅由于营养素调配不合理,每年就损失1/4的畜禽饲料。如果全面实行种植业三元结构,合理发展饲料业,将饲料作为专项生产,则不需增加多少资源的消耗,就可成倍增加优质饲料。这一建议在我国已提出一些时候了,但发展极慢或者说没有什么发展。因为这不仅仅是几个单项技术的问题,而是一个涉及多方面因素,需要亿万人参与的复杂系统工程,最主要的是生产者的科技素质和观念的转变。必须作为一场技术革命来对待。 4.由传统的耕地资源开发机制转向整个国土资源开发机制。我国广大的丘陵山区、草地、海陆水面和滩涂都可发展各具特点的农业产业,特别是通过高新技术的运用,可以开发出人类未曾有过的农业产业,前途不可限量。 5.由传统的农产品简单加工机制转向多次增值的现代化农产品制造业机制。使农产品在农村多层次地利用,形成巨型的现代化产业。转而向农业生产提出更高的新的需求,使农业向深广发展,为农业劳动力在农村就业不断开拓出路。这样,农业这盘棋就搞活了,是农业和农村发达的根本希望所在。 农业重大机制的转变,都是以科技为中心的多种因素组合的巨大系统工程,都要逐项做出工程设计,保证完成,从而得以对整个农业做出新的战略调整。动员一切尽可能的综合国力,以新的革命手段,促成农业快速成长,并为建立可持续发展农业,达到资源、人口、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和永续利用,创造根本的条件 (三)建立和完善农业科研与推广新体系和农村终身教育新体系 我国现行农科教体制,基本上是计划经济时期确立的,体现了政府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越性,对农业发展起到了巨大支撑作用。缺点是,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未能充分调动企业和农民的积极性。必须进行重大改革,建立新型农科教创新体系。 1.加速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建立新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 新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应由研究开发、技术服务、科技管理和科技企业等部分组成。针对农业科技多头管理、重复和分散的现状,建立协调高效的农业科技管理体系;对农业科技机构进行分类重组,建立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农业科技机构。将农业研究开发机构分为技术开发类、科技服务类和基础公益类三大类,采取不同支持方式。技术开发类机构转变为科技企业或进入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主发展;科技服务类机构转变为企业或实行企业化管理;公益类农业科技工作由政府以项目和基地的形式给予支持。对农业技术服务体系进行改革,建立队伍多元化、运行市场化、形式多样化的服务体系。提高农业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大力发展民营农业科技企业,逐步形成国家、地方、企业、民营等多元化的农业科技体系。逐步使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择优支持,建成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研究基地,培养一批世界知名的农业科学家。 2.加快教育体制改革,建立新型农业终身教育新体系 深化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推行素质教育,建立终身教育体系。当前,要从着重教学内容、学科结构改革,彻底转向着重素质教育的轨道上来。重点搞好对农业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成人学校的战略性调整。“十五”期间部级重点农业院校要逐步减少对本科生的招生数量,加大研究生和博士生的招生数量,着重办好一般农业普通高校和普通高中,不断扩大职业高中和中等专业技术学校招生的规模,为农业技术革命培养生产第一线的基层人才。 四、政策、措施建议 (一)从国民经济资源配置、市场运作入手,多渠道、多手段地支持农村经济的再次振兴 对与国民经济关系重大的农业和农村领域予以高度重视。主要有:一是农田水利、防灾减灾、生态环境保护、设施农业及农产品储藏、保鲜、加工、运输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二是保障21世纪16亿人口食物安全;三是改善农产品品质,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四是促进农业产业化,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加速小城镇建设,缩小城乡差别;五是发展乡镇企业,转移农村劳动力,等等,对这些问题要全面给予科学技术支撑,并给予经济政策优惠和立法支持,在资本、资金、土地、劳务、交通等市场上尽最大程度地开放绿灯和绿色通道。 (二)突出农科教体制改革方案的重点 按照分类指导,抓大放小,适当归并,促进发展的思路,积极有序地推进农科教体制改革。组建和完善国家、部、省(市)级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培训中心、高科技园示范区、开发区、高科技集团等。近期将主要依托农口各部门的直属研究院所,联合有关院所、高校共同举办。部级重点科研机构要形成规模,集聚最优秀科技人才,其中,要有千名博士生以上高级学历的研究人员;部级重点高校的研究所要有百名博士生以上高级学历的研究人员。围绕关系农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进行联合攻关和技术创新,部级重点科研机构要求每周至少有一项属于发明创造或技术创新范围的专利性进展,部级重点高校科研机构要求每月至少有一项这类的进展。 (三)抓紧建立和完善农业信息体系 调整农业信息工作服务方向,即由当前主要为领导决策服务,转到在为领导决策服务的同时,更多地为广大农业科研、生产、经营者服务方面来。通过信息体系的完善,使科研单位更迅速方便地了解农业生产实践对科技的需要,使生产经营单位更容易地了解和得到农业技术信息,促进科研面向生产、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 (四)抓紧建立农业标准体系 尽快制定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在内的农业质量标准体系,制定相应的技术操作规范,强化农业生产经营者、农产品销售、消费单位的标准化意识,以此带动引导农业结构调整,推动农产品质量提高,增强我国农业的竞争力。 (五)建立农业科技示范基地作为科研成果转化和农科教结合的突破口 从我国的国情出发,按照实现农业区域布局合理化的要求,在中央政府统一规划和指导下,依靠地方政府和社会力量,建立一批功能比较完善的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其功能包括农业技术区域性试验;重大农业科技成果的中试;农业新技术推广示范;农业技术培训;农村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在科教体制改革中,协调好教学、科研和推广的关系,促进教学、科研和推广有机结合,建立一个高效率、高效益的转化科研成果的推广服务体系。通过这些举措,从根本上解决科技革命中成果转化困难这一主要障碍。 (六)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农科教改革总目标所列六大体系建设,不断增加科教兴农的投入 鉴于农业是一项特殊的产业,不仅仅是农民的事业,也是全民的事业,在千方百计发展自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同时,必须给予必要的外力支助,制定特殊的政策,广泛运用尽可能的综合国力,动员全国人民为农业贡献力量,为农业科技的发展创造最高的保障条件。其中,给予资金投入的支持,是一个重要的方面。 继续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农田水利、防灾减灾、生态环境保护、设施农业及农产品储藏、保鲜、加工、运输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 各级政府预算内外的财政资金、基本建设资金、银行贷款、各种专项基金以及社会上的可用资金,都要对农科教增加投入并可按照资金性质给予优惠。 到2005年,政府农业科技投入占到农业总产值的0.7-1%,达到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国家财政用于农业技术推广的资金在整个财政支农资金中的份额达到20%以上。在农业重大工程项目经费中,划出2-3%用于提高工程的技术水平;加大力度支持引进消化国外先进农业科技,发挥科技的资源替代作用。 各级政府财政预算要大幅度提高农业和农村教育在财政总支出中的比例,确保其教育投入高于全国教育平均投入三个增长的比例(中央和地方政府教育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年增长;教师工资和学生平均公用经费逐年增长)。 实行积极的货币政策给农科教企业优惠贷款:小型科教企业的启动可以用“小额贷款”支持;中、大型企业根据企业的实际发展需要确定贷款期限,有的可以给予一定的宽限期,有的可以延长贷款期限,针对高新技术产业化投入多、风险大的问题,研究建立相关的风险投资担保机制。 建议“十五”期间,国家每年安排30亿资金,设立“国家农科教发展基金”,部署和实施六大工程:“新世纪农科教结合创新基地示范工程”,“农科教生产技术信息入农户网络工程”,“新世纪农民科技创业就业工程”,“21世纪农民培训工程”,“农科教远程培训工程”,“农科教西进工程”,统称为“农科教2120行动”(即21世纪前20年行动,简称2120行动)。 为了和国际接轨,创一流人才、一流成果、一流企业,当务之急是要留住我国农科教人员,多出成果、快出成果。建议多渠道筹集一定数量的奖励基金,设立“国家农科教奖励基金”。奖励的范围:给有突出贡献的个人以重奖。还可以拿出一定数量的财政资金、银行贷款等,用以奖的办法支持农科教企业和科技村、科技县(市)、高科技园区的发展。有条件的省、地、市,也可照此办理。 (七)加强全面启动农业科技革命,再次振兴农村经济的组织领导 全面启动新的农业科技革命,再次振兴农村经济是一项重大战略部署,涉及面广,情况复杂,需总揽全局,统筹安排。建议国家设立“全面启动农业科技革命,再次振兴农村经济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农村发展和农业科技革命战略规划;协调农科教结合中的重大问题;监督各项有关基金的使用;掌握重大科教项目的进展;了解人才培养和配置;交流信息等。 农业问题论文:农业保险存在问题及对策论文 一、绍兴市农业保险的现状分析 农业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农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因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致使有生命的动植物发生死亡或损毁的经济损失,由保险人给予赔偿的一种保险。经营农业保险,成本高、费率高,定损理赔技术难度大,并面临逆选择和道德风险。由于农业保险的以上特征,农业保险业务的纯商业化运作在国际上鲜有成功的例子。因此,世界各国政府都把农业保险视为准公共产品,对其从财税金融等方面进行倾斜扶持。 农业生产过程受自然条件的影响必然很大,发展农业保险业务应是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政策的重点之一。但因为农保灾害机会多,损失率高,是一种受自然灾害制约较大的高风险的保险业务,不是赚钱的业务,商业性保险公司往往不愿意做这种赔本的生意。前几年,我国农险保费收入一直呈大幅萎缩的态势。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解“三农”问题,党的十六大以来,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和2004、2005、2006年连续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及“十一五”规划都对农业保险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绍兴市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推进农业保险的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地方政府迫切希望通过农业保险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确保农业产业政策的顺利实施。 要增强农民的抗灾能力和灾后恢复再生产能力,必须搞好农业保险。农业保险是政府支农的重要手段,可以改善农业和农业经营主体的信用地位,促进农业金融体系的稳定,促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促进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升农业的国际竞争力。 二、绍兴市农业保险发展的现状 绍兴市农业保险是在2006年开始试运作的。在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先在经济基础较好、农民参保意识较强的上虞市摘试点,以补偿承保对象的物化成本为主,实行低保障起步,保大户大灾为主,先易后难,先试点后推广,应对和化解大灾风险。2007年扩大到嵊州和绍兴县,2008年在全市全面推广实施。2006年参保的险种4个,支付赔款110.8万元,赔付率为114.8%;2007年参保的险种8个,上虞、嵊州、绍兴三个县(市)全年共有参保农户2554户,参保面达65.7%,支付赔款552.56万元,赔付率为228.1%,2008年主要参保的险种10个(4个必保险种,6个可选险种)。截至11月底,全市共有参保农户3178户,参保面达88.9%,核定赔款金额115.48万元(非满期赔付)。 从3年运作情况来看,市场行情明显有以下几个特征:1、参保率和保险品种逐年提高;2、赔付率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亏损现象依然存在,赔付率受当年度的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的影响较大。如2007年绍兴因受台风袭击,农作物受损严重,赔付率就高;2008年受自然灾害的影响小,赔付率就相对较低;3、财政对参保农户的保费补贴及赔款补助标准在逐年提高。(2008年政府对农户保费的补贴水稻保费补贴为90%,大棚蔬菜、生猪、鸡、鸭、淡水鱼、林木为45%,能繁母猪为80%)。4、财政对共保体的经营扶持力度也不断增大。如免征其营业税、提高政府与共保体赔付比例等。 随着农业投入的不断加大,农业科技含量的不断提高,农民收入逐渐增加,农民十分需要保险机构为他们提供农业保险风险屏障,解决在农业生产上的后顾之忧。总体上,绍兴的农业保险正在逐步走向规范并向好的态势发展。 三、绍兴市农业保险存在的问题 农业保险补贴的实行在转移农业风险、减轻政府负担、引导农民积极参保投保等方面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但是,由于农业保险本身属于政策性保险,它在展业、承保、防灾减损、查勘理赔等方面的复杂性,加之农业保险又是一项全新的工作,还存在着诸多的问题。绍兴市是农业保险发展较好的地区,但也存在着不少问题,主要的问题是: (一)参保意识不强,市场需求不足。市场需求不足除了受农险的正外部性的影响外,还与农民参保意识不强有关。究其原因:一是小规模的土地经营客观上弱化了农业保险的经济保障功能,窄小的经营规模使农民产生较低的预期收益,因而不愿意付出保险成本;二是存在侥幸心理,认为绍兴是风水宝地,大的自然灾害少,参不参保无关紧要;三是注重眼前利益,缺少长远打算,只希望立竿见影短期见效,而不愿从长计议持续发展;四是存在观望心理。农民受自身素质的制约,理解和消化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能力较弱,对政策缺乏了解,缺少独立思考判断能力,往往要等到周边农户得到实惠才会“怦然心动”,才去参保;五是心存疑惑、担心受骗。许多农民由于受迷信思想和小农意识的影响,不相信保险公司,优柔寡断,担心参保手续繁琐、理赔程序复杂,交了保费害怕得不到保障,因此投保积极性不高。 (二)农业保险的再保险机制和再保险市场尚不完善。农业保险由于缺乏再保险机制,使得风险过于集中在保险经营主体自身,难于分散,影响经营主体的经营效果。而国外农业保险经营普遍有再保险机制的支持。特别是在特大自然灾害发生时可有效分散风险,减轻农民的负担。例如,美国联邦政府农作物保险公司负责在中央建立再保险基金,向经营农作物保险的保险人提供超额损失再保险。而我们由于再保险市场有效需求不足,市场主体数量少且不健全,导致再保险市场一方面供给主体偿付能力严重不足,另一方面技术与服务远远落后于国际水平。 (三)农业保险的正外部性导致市场失灵。商业化经营农业保险必然会出现供给有限,需求不足,导致市场失灵。私人成本、收益和社会成本、收益间的差异是农业保险的正外部性。这样,全社会就搭了农险投保人的“便车”,导致市场需求不足。另外,保险人供给农业保险,将有利于农业生产的稳定,使全社会受益。当保险人供给农业保险的边际私人收益也小于边际社会收益,边际私人成本大于边际社会成本,全社会又搭了农业保险人的“便车”,保险公司经营出现亏损,反过来又影响到对保险市场的有效供给。但无论是哪种情况,保险人和投保人都无法对其正外部性进行收费补偿,农业保险的消费量始终低于社会的理想消费量,有效需求不足;同样,农业保险的供给量也小于社会理想的供给量,有效供给也不足。供需不足,必然导致农业保险市场失灵。也小于边际社会收益,边际私人成本大于边际社会成本,全社会又搭了农业保险人的“便车”,保险公司经营出现亏损,反过来又影响到对保险市场的有效供给。但无论是哪种情况,保险人和投保人都无法对其正外部性进行收费补偿,农业保险的消费量始终低于社会的理想消费量,有效需求不足;同样,农业保险的供给量也小于社会理想的供给量,有效供给也不足。供需不足,必然导致农业保险市场失灵。 (四)保险中介机构缺位。保险中介机构的建立是保险市场成熟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保险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不可缺少的完善和补充。它对保险的供求双方均能起到重要的媒介和桥梁作用,实践证明,利用中介补助机构的做法在保险销售的过程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为在保险产品的销售中,投保人大多缺乏对保险制度、保险产品的理解和选择,所以在购买保险产品时,熟悉保险产品的补助者的存在是必不可少的,特别是在农村这样一个点多面广、业务分散的保险市场中,正是保险中介发挥作用的大好舞台。中介机构可以将保险产品的经营触角延伸到农村的各个角落,以较低的成本,打开农村广阔天地的保险大门。然而,从我们绍兴的实际情况来看,推销保险产品的几乎全部依靠保险公司内部的业务团队,保险中介入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尚未得到发挥。 (五)信息不对称,导致三大技术因素受制约 1费率厘定难。由于农业受自然灾害的影响较大,而每年的自然灾害情况又不一样,年际间差异大,存在着不确定性。因此,其费率的制定应当要以长期平均损失率为基础。进行加权平均后得出。而绍兴市目前有关农作物和养殖业的原始记录和统计资料等信息不很完整,很难对保险费率作出精确的厘定。 2理赔定损难。农业保险作为一个新险种,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借鉴,其特殊性和复杂性决定了理赔的高难度性。一方面由于承保标的是动植物,受区域和自然因素影响较大,其经济价值也随时期的变迁而不同,很难把握住其基本信息。因此,要制定出一个公平合理的、让农户满意的理赔标准就较困难;另一方面农业保险定损理赔的技术难度大,不可预见的因素多,其特殊性和复杂性决定了对定损人员的高要求。而目前我们从业人员大多数人是从其他行业转来的,对农业保险这个新险种没受过专门的培训,单一型多。复合型少;保守型多,开拓型少。 3费率居高不下。农业保险费率居高不下主要包括以下两个因素:一是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逆向选择失控,通常是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的地区和品种,农民是急于投保,其出险率和赔付率就高,保险公司亏损也大;相反,一些旱涝保收的地区和品种,农民则不愿参加保险,造成保险公司无利可获,经营成本上升,由此产生赔付率过高,费率过高。 (六)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难防范。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使农业保险人面临高监督成本和高赔付损失的两难选择,无疑都提高了保险人的经营成本,破坏了保险主体商业经营的利益。成本一旦过高,保险人就会减少农险产品的供应,或者根本不供应农险产品。事实上,由于农业保险点多面广,且生产分散,保险公司监督力度不够,农民文化程度又普遍偏低,更有少数农民法律意识淡薄,把保险当作“摇钱树”。因此,利用保险进行欺诈的道德风险事件也屡屡发生,特别是养殖业,更容易产生骗赔的现象,如上虞生猪的报损案,就出现了部分参保户多次报灾、以轻报重等虚报现象。 四、对策与建议 1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有效控制市场失灵。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以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农民自愿为原则,不同于纯商业保险行为,农业保险市场失灵,需要政府发挥职能进行调节,政策性保险商业化经营是国外调节农业保险市场的成功办法。在具体操作上我们要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农业保险立法和制度的完善,政府应制订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保证农业保险的顺利开展;二要继续提高财政对保费的补贴额度,对粮食、油料、肉、禽等关系国计民生的主要农产品宜给予100%的补贴;对其他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在现有基础上再适当提高保费补贴。三要对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连年亏损的经营主体——保险公司,视亏损程度也给予必要的财政补贴;四是扩大以险养险的范围,以其赢利弥补农业险的亏损,促进农业保险可持续性发展。 2完善再保险机制,分散巨额风险。农业保险风险较大、赔付较高,长期以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2007年在三个试点县、市全年的赔付率高达228.1%。由于保险主体面对农业的非系统性风险需要独自承受高额经营成本,遇到特大自然灾害时更是回天无力,没有农业再保险的支持很难发展。因此,政府一方面可以利用通过财政补贴等优惠政策来扩大风险分散面;另一方面可建立完善的农业保险再保险机制,以进一步增强抵御大灾风险的能力,支持农业保险的发展。具体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一是国家和地方政府采取财政拨款或补贴方式,建立巨灾专项风险基金,以应对不可预见的重大自然灾害的发生,有效预防在巨灾发生时能迅速开展生产自救,在最短的时间里把赈款发放到每一位保户手中;二是发展保险衍生产品,增强保险主体自身抗风险能力。 3加强保险队伍建设。由于农业保险点多面广,被保险人分布四面八方,加之农险标的是有生命力的动植物,它的形态无时无刻都在变化,其价值也随时期的变迁而变动,一旦出险,现场勘察定损、赔付兑现所需人力、物力较其他险种多得多,且时间要求高。(如牲畜保险,牲畜死亡后会腐烂变质,查勘若不及时,则难以鉴定其原因)。这决定了农业保险核保和理赔的复杂性和艰难性。为此,一是要加强专业技能队伍建设,定期对核保和定损人员进行培训。二是要抓好农村保险中介和营销员队伍建设。保险中介机构的建立使保险供需双方更加合理、迅速地结合,减少了供需双方的辗转劳动,还可解决投保人因对保险专业知识缺乏而选择不好适合自身需要的保险产品的问题。 4扩大宣传,增强保险意识。进一步加强对农业保险的宣传,采取新闻媒体、保险咨询等多种形式,对政府开展农业保险的目的意义、风险责任、保险条款、定损标准等宣传报道,要把政府出补贴、农民得实惠的利好举措向农户解说清楚。使广大农民充分认识到农业保险是政府为了降低农业经营风险,增强农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稳定农民生活水平而建立的一项农业保险保障机制和灾害补偿制度,是有利于建设和谐社会的重大民生工程。 5加强考核,推动落实。绍兴市的农业保险启动以来,只有3年时间,尚处于摸索和尝试阶段,很多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一要突出重点,抓好乡镇工作。因乡镇干部面向基层、面向农村,直接和种养大户打交道,对农村情况最了解,是当地的父母官,农民的守护神,最具号召力,农业保险推广实施成功与否关键在乡镇。事实证明,对乡镇投入的精力多一点,当地农户的参保率就高一点;乡镇干部工作力度大一点,农民的意愿就强一些。二要加大政策性农业保险对各县(市、区)的考核占比。政府要把政策性农业保险继续列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考核内容,加强对部门、乡镇的工作考核,通过考核、激励,克服部门、基层单位对农业保险视为“多此一举、忙中添乱”的世俗偏见,坚决摒弃把农业保险当作“有和没有无关紧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错误认识。三要积极争取上级保险公司对县、市保险公司的支持,要把农业保险的业务流量、服务质量也列入考核的内容,改变过去一味追求经营效益的考核方式,进一步调动基层商业保险公司的工作热情,确保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 摘要:大力发展农村保险事业,加快建立农业保险,加大支农惠农政策力度,是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的一个新举措,它对稳定农民生活,降低经营风险,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有着十分重要意义。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与农业的发展极不平衡,不利于现代化农业的发展。本文通过调研绍兴市农业保险发展现状,深入分析目前存在的困难和原因,摸索绍市农业保险发展的道路,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与对策。 关键词:农业保险;困境;对策建议 农业问题论文:中外农业问题分析论文 一、考察农业问题的三个层面 农业是国民经济中的一个产业,一方面,农业要承担起其作为一个产业的职能,即要以自身的贡献去支撑非农产业和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另一方面,农业要在履行产业职能过程中使自身的产业素质得到提升,即要与非农产业一同发展。此外,在开放的经济环境中,农业还要参与国际竞争。因此,农业问题是在产业职能、产业素质和产业开放三个层面上展开的,研究农业问题也必须从这三个层面上进行考察。 1.产业职能层面 国民经济是由多个产业构成的一个复杂系统,为了确保该系统的正常运转,每一个产业都应承担起与其职能定位相适应的责任和义务。因此,从产业职能层面看,农业问题就表现为农业能否对国民经济作出应有贡献的问题。根据库兹涅茨的经典分析,农业对非农产业和整个国民经济有四个方面的贡献,即产品贡献、要素贡献、市场贡献和外汇贡献。农业的产品贡献来源于农产品剩余,包括对非农产业原料和粮食的供应;农业的要素贡献来自于其内部的要素释放,包括劳动力和资本向非农产业的转移;农业的市场贡献体现为对非农产业产品的巨大需求,包括对生产品和消费品的需求;农业的外汇贡献源自于出口农产品而形成的外汇储存。 随着工业化的推进,非农产业扩张使自身积累能力、购买能力和创汇能力不断增强,从而对农业部门的要素、市场和外汇的依赖程度趋于下降。相应地,农业在这三个方面的贡献也日渐式微。但是,伴随非农产业扩张而形成的对农产品的巨大需求,因其具有不可替代性,从而非农产业对农产品的依赖程度是不会下降的。此时,产业职能层面的农业问题就集中表现为农产品供给问题,即农业能否满足非农产业和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对农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问题。 2.产业素质层面 国民经济现代化应该是均衡推进的,这就要求构成国民经济的各个产业要一同成长,产业素质要同步提升。因此,从产业素质层面看,农业问题表现为农业的现代化转型问题。农业现代化就是将传统农业改造为现代农业的过程,即实现农业的规模化、工业化、产业化和市场化。农业规模化,是指农业从小规模经营向适度规模经营转变。农业工业化,是指将现代科学技术、现代工业提供的生产资料和科学管理方法广泛应用于农业,使之改造成为受实验科学技术指导的,用工业技术装备的工业化的农业。农业产业化,就是在一体化产业组织内部把农业再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联结起来,以解决农业家庭经营所面临的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农业市场化,是指自给自足农业向市场化农业的转变,它不仅意味着农产品商品率不断提高,意味着农业生产要素的市场化,还意味着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都要市场化。农业规模化、工业化、产业化和市场化水平的高低,决定了农业产业素质的强弱。 随着一国工业化的推进并达到一定水平后,如果一方面能充分发挥“以工促农”传导机制的作用,使农业依靠产业关联的内在规律来自然接受工业的促动,另一方面又能及时借助政府的力量来强制性地实现工业对农业的反哺或补贴,农业就可以与非农产业一同发展,农业产业素质就能不断提升,并最终实现农业现代化(杨国才,2007)。反之,如果“以工促农”传导机制存在严重阻滞,而政府又不能及时主导工业反哺或补贴农业,农业发展就将大大滞后于非农产业发展,产业素质层面的农业问题就不能得到解决。 3.产业开放层面 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一国国内所有产业都面临着对外开放所带来的国际竞争压力。因此,从产业开放层面看,农业问题表现为农产品国际竞争力问题。根据柯炳生(2003)的分析,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可以分解为三个方面:价格竞争力、质量竞争力和信誉竞争力。价格竞争力,是指农产品的价格要低廉,这是农产品竞争力的传统性和基础性要素。质量竞争力,是指农产品规格化、标准化程度要高,品质要好,卫生安全达到规定的要求。信誉竞争力,是指农产品品牌和企业的市场信誉要高,既包括供给者在供货方面能否不折不扣地履行承诺,也包括供给者或农产品品牌本身的声誉。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这三个方面是相辅相成的,任何一个方面的缺失、缺陷和不足,都会对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产生突出的影响。 在世界贸易组织成立之前,农业长期游离于关贸总协定之外,世界农产品贸易战此起彼伏。自1986年开始的乌拉圭回合谈判决心把农业贸易完全置于多边贸易体制的约束与监督之下,建立一个没有政府干预、不扭曲的农产品贸易环境。各方经过长期艰苦的努力,终于在1993年底达成了《农业协议》,启动了世界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进程。2001年11月,世界贸易组织第四届部长级会议(多哈会议)又把农业问题列为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的优秀议题之一,以加快世界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进程。2005年12月,世界贸易组织第六届部长级会议(香港会议)经过艰苦谈判,各成员代表同意在2013年之前逐步取消农业补贴和棉花出口补贴。可见,农产品贸易的完全自由化只是时间问题。随着农产品国际贸易的更加自由化,农产品国际竞争将日趋激烈。如何尽快提升农业国际竞争力,就成为各国都十分关注的问题。 二、中日三个层面农业问题的比较 1.产业职能层面的农业问题:中国已基本解决,日本则十分突出 目前,中国工业占GDP的比重已超过50%,农业占CDP比重已下降到15%以下,农业劳动力比重已低于50%,城市化水平已接近40%。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这些结构性特征表明,中国正处于工业化中期,并开始向工业化后期过渡。在经济发展的这一阶段,产业职能层面的农业问题主要表现为农业对非农产业和整个国民经济的产品贡献问题,即农产品供给问题。 自1996年中国农业获得改革后第三次特大丰收,粮食总产超过1万亿斤,棉花产量达到8400万担以来,可以说,中国的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的供给问题就得到了基本解决,实现了由长期供给不足到总量基本平衡、丰年有余的历史性转变。1997年以后,中国开始成为农产品的纯出口国,每年顺差50亿美元左右。中国以仅占世界7%的耕地,成功供养了占世界21%的人口。这些数据表明,目前中国产业职能层面的农业问题已基本得以解决。 二战以后,随着日本经济的高速发展,工业和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增强,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份额则急剧下降。1947—1998年期间,日本农业产值占国民总产值的比重从38.8%下降到1.9%。农业份额下降到如此低的水平,表明日本已进入后工业化时代。在后工业化时代,日本农业在要素、市场和外汇三个方面的贡献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产业职能层面的农业问题也主要表现为农产品供给问题。 由于日本是人多地少、自然资源贫乏的国家,农业本无优势,加之1960年代以后实行大规模出口工业产品的经济战略,为了获得工业品市场而放任农产品的大规模进口,导致日本农产品自给率低,食品安全问题尤为突出。据日本农林水产省提供的《日本粮食、农业与农村2000年财政年度报告》,日本除大米自给率维持在95%以上之外,其他农产品的自给率从1960年代中期到1990年代末期都不同程度地下降,1999年的自给率分别为:大豆6%、蔬菜83%、水果45%、乳制品70%、肉类54%、食糖31%、水产品65%。从1960年到1999年谷物自给率由82%下降到27%,以热量计算的食物自给率由79%下降为40%。目前日本是世界上最大的农产品进口国,1999年进口的农产品价值为330亿美元,占当时世界进口总量的10%。农产品需求高度依赖国外供给的状况已经引起了日本朝野的深度不安(刘景章,2003)。 2.产业素质层面的农业问题:中国还比较突出,日本则已顺利解决 囿于小农的生产方式与落后的思想观念,当前中国农业的整体产业素质仍然偏低,传统农业的特征还比较明显。这主要表现在,家庭经营规模太小,阻碍了先进的农业机械、农业技术和优良品种的采用,致使目前中国机械化水平还比较低,科技进步对农业生产的贡献率仅为30%,远远低于发达国家60--70%的水平。农业产业化还任重而道远,龙头企业数量不多、带动能力不强,进入农业产业化系列的农户仅占全国总农户数的30%左右,并且龙头企业与农户的责、权、利关系尚未理顺,农户的利益得不到切实保障。农业市场化程度也很低,农产品市场体系很不健全,流通渠道不够畅通,价格形成机制不完善,市场中介组织不健全。因此,总体来看,目前中国农业的现代化程度还比较低,产业素质层面的农业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日本的自然、社会条件决定了农户经营规模一般较小(国内有不少学者称之为小农经济,这是不妥的,因为它是面向市场组织生产的),这与欧美国家完全不同。但在小规模农户经营基础上,日本农业的工业化、产业化、市场化的成熟程度与发达水平,比欧美农业毫不逊色,有些方面甚至超过了欧美。这主要得益于日本在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农业劳动力从农村向城市的迅速转移,以及战后日本政府对农业改造与发展的高度重视。从1960年到1995年,日本农业劳动力占总劳动力比重从1960年的32.6%下降到1995年的6%,这为日本农业现代化创造了必要的外部条件。日本政府则通过“农地改革”(1947—1950年)和颁布实施《农地法》(1952年)、《农业基本法》(1961年)等一系列法律,制定实现农业现代化的目标和措施,及时地推进了以机械化为主体的农业技术革命,极大地推动了日本农业现代化进程。据1999年联合国粮农组织统计,日本农业机械化程度世界第一,耕地拖拉机为0.4708台/hm2,耕地收割机为0.2487台/hm2。由于农业良种技术和生物、化学技术得到广泛应用,日本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业综合生产率得到大幅度提高。此外,日本早在1970年代前后就实现了农业产业化。日本农业产业化的特点,是由农协等合作组织牵头,由农民自愿参加,组织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和农产品的收购、加工、贮运、销售等,从而使农村供、产、销三大领域完全实现一体化。这样就大大提高了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程度,稳定了农民收入。总之,日本农业现代化转型的完成,表明在非农产业发展过程中,日本农业的产业素质得到了同步提高。 3.产业开放层面的农业问题:中日两国均将日益凸显 由于土地资源约束,农业的小规模经营,以及农业科技发展水平落后,中国农产品的整体国际竞争力还比较弱。在产品价格方面,中国劳动密集型的大宗农产品,包括粮食、油料、糖料和棉花等的国内价格高于国际市场价格,不具备出口竞争力。在品质方面,大宗农产品规格化、标准化程度低,产品质量不高;水果蔬菜产品存在外在形态、口感和农药残留方面的问题,畜产品也存在卫生安全方面的问题。在产品信誉方面,中国更是面临着明显的不利因素,如品牌效应不强、市场诚信缺失、政府干预不当等。因此,在国际市场上,中国农产品面临着价格、品质、信誉的三重压力。尤其是加人世界贸易组织后,农产品国际贸易更加自由化,国内外市场的联系更加紧密。面对国外农产品的强有力竞争,中国产业开放层面的农业问题将更加凸显。 由于农业的小规模经营,过多的生产资料投入,以及政府过度的农产品价格保护政策,使日本农产品生产成本居高不下,国际竞争力低下。1997年日本耕地面积为494.9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13%。全国平均每个农户经营耕地1.47公顷,其中70%的农产经营规模在1公顷以下。农户拥有的耕地面积与欧美型农场相比相差甚远,如日本农户的平均经营规模与美国相差140倍。正是这种经营规模的巨大差异,使得日本大米的平均生产成本比美国高10倍,日本产的大米价格是美国的5.6倍。同时,为了缓解土地资源不足,日本不得不依靠增加生产资料投入以提高单产,增加农产品供给。但与美国相比,日本肥料价格是美国的1.3倍,农药农机具的价格是1.2倍、饲料是1.6倍。高昂的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无疑也加大了日本农业生产成本,抬高了其农产品价格(王炳焕、陈伟红,2006)。此外,为了在廉价的外国农产品冲击下保护本国农民利益,日本政府又不得不对农业长期实行过度的价格保护政策。然而,保护的结果却是劳动力成本越发增高、生产效率越发偏低、价格越发居高不下。这样必然会形成一种恶性循环,日本农业国际竞争力的提升变得遥遥无期。随着农产品国际贸易更加自由化,面对国外农产品的强有力竞争,日本产业开放层面的农业问题将日益严峻。 三、结论及对几种观点的评论 首先,在农业产业的不同层面,农业问题的展开是非均衡的。目前中国产业职能层面的农业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但产业素质层面和开放经济层面的农业问题还远未解决;日本在现代化进程中成功地解决了产业素质层面的农业问题,但还没有解决好产业职能和产业开放层面的农业问题。这一事实表明,农业问题在其产业不同层面上的展开是非均衡的。 有学者依据中国农产品供给问题已基本解决,就认为,尽管中国的农民问题和农村问题还没有解决,但农业问题已基本解决了(陆学艺,2002)。笔者称这种观点为“农业问题解决论”。很显然,“农业问题解决论”是仅仅着眼于产业职能层面而得出的关于中国农业问题的片面认识,它忽视了中国农业在产业素质和产业开放层面存在的诸多问题,如上文中所述及的当前中国农业的规模化、工业化、产业化、市场化水平还比较低,传统农业的特征还比较明显;面对国外农产品的强有力竞争,中国农产品还面临着价格、品质、信誉的三重压力。 其次,在农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农业问题的存在形式是各异的。中国农业现代化还任重而道远,正面临着向现代农业转型的问题;日本农业在完成了现代化任务之后还面临着诸多“后现代”问题。这一事实表明,农业问题在其发展不同阶段上的存在形式是各异的。 有不少从事实际工作的同志认为,只要农业实现了现代化,一切农业问题就将迎刃而解,因此农业政策的目标就单一化为追求农业的现代化。笔者称这种观点为“农业问题惟现代化论”。很显然,“农业问题惟现代化论”忽视了这样一个基本事实:尽管日本农业已经现代化了,但至今食品有40%以上要依赖进口,粮食和农产品的价格是全世界最高的。日本的教训警示我们,即便将来有一天,中国农业实现了现代化,也不排除这样的可能性,即农产品供给会重新成为一个问题,而农业国际竞争力不强的问题依然存在。尤其对于我们这样一个拥有13亿多人口的大国来说,任何时候都不可轻言粮食问题已经过关。 再次,从农业问题产生的原因看,是多种经济社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无论是在农民问题依然严峻的中国,还是在农民问题已经解决的日本,农业问题都还没有完全解决好。这一事实表明,农业问题导源于多种经济社会因素,因而必须多管齐下,而不可毕其功于一役。 有学者认为,中国农业问题是派生的,是因为有了农民问题,才派生出农业问题(温铁军,2004)。笔者称这种观点为“农业问题派生论”。中国的农民问题在“三农”问题中确实居于首位,产业素质和产业开放层面的农业问题也确实是由农民问题派生而来。正是因为农民的数量太多,农民的土地权利不完整,才导致小农经济仍然是中国农业的基本存在形式。而在小农经济基础上,中国农业是不可能实现现代化的,也不可能有效地参与国际竞争。但是,产业职能层面的农业问题并非是由农民问题派生的。从理论上讲,一国农产品供给问题解决得如何,取决于土地资源禀赋、农业科技水平、农业政策、农业国际竞争力等多方面因素,而非单一的“农民问题”因素。从实践上看,中国在目前农民问题依然严峻的情况下,农产品供给问题已基本解决了。而在农民问题已经解决的日本,农产品自给率低却成为一个严重问题。中日两国的情况从正反两个方面都表明,产业职能层面的农业问题主要不是由农民问题派生而来的。 内容提要:本文从产业职能、产业素质和产业开放等三个层面,对中日两国的农业问题进行了比较分析。就产业职能层面的农业问题来说,中国已基本解决,日本则十分突出;就产业素质层面的农业问题而言,中国还比较突出,日本则已顺利解决;而产业开放层面的农业问题,在中日两国均将日益凸显。从比较中可知:农业问题在其不同层面上的展开是非均衡的,农业问题在其不同发展阶段上的存在形式是各异的,农业问题导源于多种经济社会因素。 关键词:农业问题,中国,日本 农业问题论文:政策性农业保险问题研究论文 一、种养业是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范畴 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范畴包括种植业和养殖业,种植业的粮食食品,是不可替代的、人们生活必需的;养殖业的肉蛋食品也是不可替代的、人们生活必需的。商业性农业保险应包括政策性农业保险以外的涉农的可保风险,如财产险、人寿险等。政策性农业保险应为以下几方面提供保障: 一是为植物食品安全提供风险保障。涉及全民植物食品安全的农作物应包括:水稻、玉米、小麦、大豆等粮食作物;花生、油菜等经济作物;蔬菜、水果也应考虑适用政策性农业保险。至于棉花等作物,虽不危及食品安全,但因为是重要的、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宗农作物,也应进行政策性农业保险。 二是为动物食品安全提供风险保障。涉及全民食品安全的动物应包括:牛、猪、羊等家畜;鸡、鸭、鹅等家禽;养殖的鱼、虾、蟹等水产品。 三是为渔民渔船安全提供风险保障。从事海洋、大河捕捞的渔业生产,需要保险的保驾护航,应对渔民的人身伤亡和渔船进行政策性农业保险。 在上述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内,政策性农业保险应主要承保旱灾、水灾、雹灾、风灾、冻灾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主要承保日常性疾病等动物死亡风险。对超出一般水平的巨灾,国家应另行安排救济和帮扶。 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最大受益人是农户,但是农户获得保险利益是有一定前提条件的,一是需要支付一部分保费购买保险,二是要在出现灾情损失时才能实现政府补贴带来的好处。农村可以实现人人有低保,但是人人皆保险尚需时日。所以,即使在政府补贴、龙头企业帮扶的情况下,农户购买保险也需要动员。在日本,加入政策性农业保险是需要一定条件的,例如,水稻、陆稻及麦类的栽培面积合计超过1亩或3亩(日本制,下同),才有资格加入。同时,一定经营规模以上的农户又必须加入农业保险,例如,北海道地区的麦类耕作面积4亩至10亩的,必须加入农业保险。在我国,保险公司可以采取以下模式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覆盖面。 一是对基地型农户进行保险。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载体带动农户参加保险,对基地型农户进行保险。基地型农户是指根据订单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行农作物种植和动物养殖的农户。这些农产品作为工业原料从农户的田间、地头和院落、场房进入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广大农户与龙头企业形成了比较紧密的生产流程上的上下游关系、原材料和产成品的基地与前沿关系。农业保险通过对订单农户提供保险服务,能够有效保障产业化生产基地的稳定发展,稳固产业化链条源头。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可适当给订单农户部分保费补贴,组织订单农户参加保险,降低了农户的保费负担,扩大了保险覆盖面;为订单农户提供保费补贴,加强了公司与农户联系的紧密度,保证订单农户生产稳定,龙头企业原材料供应充足,有利于龙头企业扩大再生产,把农业产业做大做强。 二是对专业农户进行保险。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载体带动农民参加农业保险,对专业农户进行保险。专业农户是指种养业规模较大、技术较先进、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农户。专业农户往往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有密切联系,保险公司可以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载体,向合作组织内的成员提供保险,充分发挥社员之间信息比较对称、联系比较紧密的特点,相对集中地开展较大规模的保险业务。合作社社员比较集中,养殖规模较大,多数社员已成为种、养专业户,风险意识较强,投保积极性较高,农户之间的示范作用较明显。同时,农业保险还对合作社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比较规范的合作经济组织,一般都有一个经营实体支撑,如饲料加工厂或屠宰加工厂,还有稳定的销售渠道,在保险的开展上,有的合作社对参加保险的饲养户给予饲料或销售上的一些优惠,这就吸引了更多农户加入合作社,从而扩大合作社的规模。 三是对传统农户进行保险。以县级为单位对大宗农作物进行统保,对传统农产进行保险。我国的农业生产依然以传统方式为主,生产经营相对分散、地域差异较大,特别是大宗粮食作物保险的承保和理赔难度较大。对传统农户的保险难度更大,而传统农户经营的往往是传统的种植业,急需保险来分担和转移风险。 二、政府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帮扶方式 (一)政府通过财政补贴支持农业保险 政府通过财政补贴支持农业保险,是全社会分散和转移农业风险的重要渠道。农业保险的开办历史表明,没有政府的财政支持,任何国家的农业保险都无法维持下去。美国作为世界级的农业生产大国,农业保险也办得较好,政府的财政支持更是一大亮点。目前美国政府对农作物保险的经济支持大致包括:保费补贴,各险种的补贴比例不同,2000年,补贴额平均为纯保费的53%(保费补贴额平均每英亩为6.6美元),其中,巨灾保险补贴全部保费,多种风险农作物保险、收入保险等保费补贴率约为40%;业务费用补贴,向承办政府农作物保险私营保险公司提供20%—25%的业务费用(包括定损费)补贴;另外,政府还承担农业部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的各项费用,以及农作物保险推广和教育费用。联邦农作物保险法明确规定联邦政府、州政府及其他地方政府对农作物保险免征一切税赋。 (二)政府通过条件救济支持农业保险 即便政府为农业保险提供补贴,农户还是有不愿意购买农业保险的,保险对于农户来讲首先是一笔支出,然后才有可能在出险后获得补偿,农民并不踊跃参保。即使在美国,也在实行了把购买农业保险作为获得政府其他支持的条件后,农业保险的覆盖面才获得突破性发展。1994年通过的美国联邦农作物保险改革法令,鼓励农场主购买农业保险,进而降低农场主对灾害救济的潜在需求。它规定,除非农场主购买了农作物保险,最少也要购买巨灾保险保障,否则他们不可能得到农业保护计划中的其他好处,即取消了政府救济计划。通过提供基本保障的巨灾保险(新设立)、提供较高保障水平的扩大保障保险、集体保险和非保险作物保障计划等四大险种把所有农作物生产者都纳入了农作物保险计划。该法令还规定,不参加政府农作物保险计划的农民不能得到福利,如农户贷款计划、农产品价格支持和保护计划的支持等,对农作物保险实行了事实上的强制参加。该法令的实施使保险作物从1980年的30种扩大到47种,农作物保险的投保率迅速提高,1995年,农作物保险承保面积达到2.2亿英亩,占当年可保面积的82%,是美国历史上承保面积占可保面积比例最高的一年。 (三)政府通过立法支持农业保险 通过法律确定农业保险的标的、范围、机构、补贴等各种内容和环节,使农业保险能够获得稳定、持续和透明的发展,不因政府官员的更迭而起落,不因市场的变化而消长。日本自1929年以来,有关农业保险的立法、制度及修改多达10部之多,对农业保险作物的品种、农业保险的准入条件、保险范围、承保方式、财政补贴、保险费率计算方法、保险费国库负担方式等方方面面,都进行了规定,有力地推动了农业保险的发展,也合理地利用了国库的财政资源,有效地保护了农户。 三、农业保险公司的营销渠道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三家试点专业农业保险公司,经过几年的探索和实践,从对农业保险的政策研究、立法劝说、机构设置、产品设计开发、销售渠道建立、人培训、定损人员培养、统计、精算、资料收集加工,以及农业保险的宣传、推广和教育等方面,逐渐获得了经验和方法,试点公司也渐趋成熟。试点公司承担了农业保险的直接业务,通过开展农业保险的经营活动(销售、签单及其他服务),具体实施政府补贴的农业保险计划。试点公司还培训、管理、监督和使用保险人和农险查勘核损人。农险查勘核损工作由农险专业核损人来进行,查勘核损人需经过专业农业保险公司长时间的培训,通过考核取得资格后才能从业。专业公司有动力、能力和愿景,将作为主业来看待,必将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发展。 试点公司对农业保险的专注,不只是停留在领导的一般号召与员工的象征性响应上,而是深入实际探索农民的需求、要求政府的财政支持、教育员工精做农业保险。试点公司应根据区域特点制定农业保险发展规划,并在农业保险业务上始终坚持按照试点区域的特点进行设计和规划。例如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吉林省是以传统农业生产方式为主的国家重点商品粮基地i对国家粮食安全起决定性作用的实际情况,尤其是该省近年来的畜牧业和农业产业化发展较快的现实,公司在吉林省内主要规划开展玉米、水稻、大豆种植保险和规模化养殖保险,并主要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载体开办农业保险业务;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畜牧业发达,要建设中国乳都的实际,公司在自治区主要规划开办奶牛等养殖保险品种,并与当地重点产业化龙头企业相结合开展农业保险业务;根据山东省种植业、养殖业均比较发达,小麦等粮食作物在全国占有重要地位,同时还是蔬菜、水果等农产品出口基地的实际,公司规划在山东探索开办小麦、棉花、蔬菜、水果等种植保险和奶牛、肉鸡、水貂等养殖保险;根据北京在发展都市农业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郊区农业比较发达的实际,公司在北京地区探索以奶牛养殖和水果、蔬菜种植为主开办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通过两年多试点,农业保险业务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试点公司坚持围绕试点区域特点研发农业保险产品。比如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针对吉林省等试点地区玉米、水稻、大豆等作物是种植面积最大、关系农民数量最多、事关国家粮食生产安全的品种,公司集中研发玉米、水稻、大豆等大宗粮食作物的巨灾保险产品。由于内蒙、山东、吉林、北京的畜牧业也都非常发达,各试点省区的畜牧业生产都逐渐呈集中化、专业化的发展态势,公司相继研发了肉鸡、生猪、奶牛、肉牛、梅花鹿养殖保险,并根据各地养殖成本、风险特点等因素在具体条款中进行调整,体现区域特色。同时,公司还针对试点地区农业经济特点,相继研发了经济作物草莓、烟叶等种植保险条款和朗德鹅、水貂等特色养殖保险条款。作为试点公司之一的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降低农业保险开办成本,为农民提供方便快捷的保险服务,通过两年多来的探索,主要开辟了五个营销渠道。 一是与农业经营管理部门相结合的渠道。省农委领导的农业管理部门与农民联系密切,并在各个乡镇都有机构网络,人员专业性较强,素质较高,是农业保险业务的良好渠道。在吉林保监局和省农委的大力帮助下,公司与省农经管理总站签订了保险合作协议,全面启动并推进了试点工作的开展。 二是与农村信用合作社相结合的渠道。公司与省农信社联社签署协议,利用其在农村的营业机构网点优势和人员优势广泛开展业务。公司在开业当天即与省农信联社签订了全面协议,公司各分支机构与当地农信社关系十分紧密。2006年,农信社代办农村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全年为200多位死亡和伤残的贷款农户进行了赔偿。 三是与其他农村金融机构结合的渠道。公司已经与中国农业银行、省邮政系统等机构签订了协议,并与省农业发展银行正式合作。农村金融、邮政机构的兼业方式,在公司广开渠道建设的同时,也为农业保险在更深层次上的开展埋下了伏笔,探索了路子,奠定了基础。事实上,国外成功开办农业保险是和农村金融政策紧密相连的。 四是与农机、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相结合的渠道。农委所属的农机站、农业技术推广站在农村也拥有丰富的网络资源,公司通过这些部门开展保险业务,一方面有效降低了开办成本,另一方面在防灾、防损和理赔工作上更容易得到投保农户的认同。 五是探索开辟农村个人渠道。两年来,公司在农村借助具有较高威信和素质的干部、教师等人员,通过统一的培训、考试,按照保险营销的架构和模式,组建起相对固定的农村队伍,持证上岗,持证率达86%。 试点公司的探索,为在全国开展农业保险提供了有益的经验、方法、教训和渠道,具备了深入、全面开办农业保险的观念、态度、方法和实力。 [摘要]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范围包括种植业和养殖业。政府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帮扶可以通过财政补贴、条件救济、立法支持等方式。政策性农业保险营销可以通过以下渠道进行:与农业经营管理部门相结合的渠道;与农村信用合作社相结合的渠道;与其他农村金融机构结合的渠道;与农机、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相结合的渠道。 [关键词]政策性农业保险;专业农业保险公司;营销渠道 农业问题论文:我国农业科技创新相关问题研究论文 摘要阐明了农业科技创新的战略意义,总结了我国农业科技创新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指出解决问题的基本对策。 关键词农业科技创新 1农业科技创新的战略意义 1.1农业科技创新是应对日益激烈的国际科技竞争的需要 进入21世纪初,知识经济与经济全球化进程明显加快,科学技术发展突飞猛进,科技实力的竞争成为世界各国综合国力竞争的优秀,农业科学技术已成为推动世界各国农业发展的强大动力,以农业生物技术和信息技术为特征的新的科技革命浪潮正在世界各国全面兴起。在这场新的农业科技浪潮中,美国、日本、德国等发达国家,印度、巴西等发展中国家,近年来都在制定实施新的农业科技发展战略,改革农业科技体制与运行机制,加大农业科研投入,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步伐,抢占农业科技发展的制高点。这既对我国农业科技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更提供了迎头赶上新的农业科技革命、实现农业科技跨越式发展的历史性机遇。 当前我国正处于加入WTO后的过渡期,农业面临的国际竞争更加激烈,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不仅使国内市场国际化,而且使国内农业国际化。在世界农产品和贸易方面,对高科技含量和高附加值的农产品的需求比重会提高,对农产品卫生和质量标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提高农业的科技含量,是提高农业国际竞争力的根本措施。 1.2农业科技创新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我国农业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现代农业的典型特征是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和安全,这些都依赖于农业科技的不断创新和支撑,农业科技创新与应用已成为增强农业生产能力,提高农业生产效率,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和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因素。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为解决农村、农业和农民问题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同时也应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农业和农村发展仍然处于艰难的爬坡阶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离不开现代农业科技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农业科技创新是解决我国农业问题的根本出路,只有加快农业科技进步与创新,才能提高我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动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的调整,提高我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促进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保证我国的经济安全。 2我国农业科技创新存在的问题 2.1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较低 据有关专家介绍,我国农业科技创新水平在大多数领域仍落后于发达国家10~15年,从而严重地阻碍了我国的农业现代化和国际竞争力的提高。近几年,我国农业科技对农业生产的贡献率已经提高到了45%,但同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发达国家农业科技对农业生产的贡献率都在75%以上,德国、法国、英国等甚至达到90%,以色列也达到了90%以上,世界农业的快速发展主要是得益于农业科技的重大突破和农业科技的创新。我国农业科研成果转化率也比较低,据资料显示,2000年以来,我国每年取得科技成果6000多个,但转化率不足50%,真正形成规模的不到20%,而发达国家农业科研成果转化率已经达到80%以上。科研成果与农业需求的脱节,造成了我国农业科技创新滞后。现在,新一轮农业科技革命已经在全世界范围内兴起,生物技术、基因重组技术和信息技术开始应用于农业科研生产领域,但是对于高新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我国目前还只是刚刚起步,与发达国家还有很大差距。 2.2农业科技创新投入严重不足 农业科技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和社会效益,世界上许多国家都非常重视对农业科研的投入,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上许多国家用于农业科研的投资与农业总产值的比重为1%以上,而我国仅为0.17%~0.27%。根据《中国统计年鉴》的统计数字来看,我国农业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远远小于农业GDP的比重,如全国农业支出/财政支出1991~1995年为9.486,1996~2000年为8.758,2001~2002年为7.71;而农业GDP/总GDP1991~1995年为21.38;1996~2000年为18.42;2001~2002年为15.80,这说明国家在财政上对农业发展重视不够。特别是政府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投资强度增长缓慢,总量不足。在1988~1999年间,我国农业科研政府投资强度平均增长率为-2.47%,投资强度平均为0.193%,1997年后有所增加,2002年达到0.339%,但2003年有下降到0.312%,还不到1981~1985年期间世界平均水平0.76%的一半,也明显低于低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0.35%。近几年,国家对科技投入的力度有所加大,但由于现有科技经费归不同部门掌握,条块分割严重,配置比例不合理,难以集成使用;仪器设备重复购置,档次不高,浪费严重;重点实验室开发度低,难以共享。由于农业科技投入严重不足,导致农业科技创新基础条件薄弱,至2003年底全国农业科研机构设备总值仅17.35亿元,全国农业科研机构基建投资实际完成额仅为5.55亿元,比2002年减少0.4%.3农业科技创新人才匮乏 农业科技创新高层次人才总量不足,流失严重。目前,全国农业科研机构具有大学以上学历的人员3万人,仅占职工总数的1/3;具有硕士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仅占农业科技人员总数的3%,比全国平均水平低8.5个百分点。与此同时,人才流失严重,2003年全国农业科研机构减少人员4806人,是新增人员的1.7倍,除了离退休人员外,人才流失占较大比例。据有关统计资料,我国平均2000多个农业劳动力中才有一名农业技术推广人员,而发达国家平均不足400人就有1名。缺乏农业科技尖端人才和学科带头人,导致高新技术研究乏力;缺乏市场意识强、管理水平高、开拓能力大的开发型人才,导致农业科技产业化发展滞后。 2.4农业科技体制不完善 我国传统的农业科技体制宏观管理条块分割、组织布局分散、研发层次重叠、管理效率底下、学科设置陈旧、专业单一、跨专业综合性的项目较少、研发方向与市场需求脱节,运行机制、分配机制、激励机制僵化落后,传统的农业科技体制已经远远不能适应我国农业转型的现实需要。农业科研工作的最终目的是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科研方向应当反映当前和今后经济发展的需求。但是长期以来由于受到科技体制和运行机制等因素的影响,我国农业科研与经济发展未能紧密结合,农业科技与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脱节状况比较严重。这反映了在农产品短缺时期建立的科技体制和运行机制难以适应农业市场化、国际化和现代化的发展形势和需要。 3我国农业科技创新的对策 3.1大幅度增加农业科技创新投入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大幅度增加对农业科研的投入,加快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化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形成稳定的增长机制。国家的科技投入要不断提高用于农业科研的比重,有关重大科技项目和攻关计划要较大幅度增加农业科研投资规模,尽快使我国农业科研投资强度提高到1%,力争到2010年左右达到1.5%左右的世界平均水平,到2020年左右达到2%,使农业与国民经济其他部门的发展相协调。 政府在加大科技投入的同时,要改善农业科技创新的投资环境,通过体制改革深化和政策引导,逐步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多渠道的科技投入新体系,引导工商资本、民间资本和外资流向农业高技术产业,发展农业科技创新风险投资,把政府资金投向技术集成度高、市场前景广阔、经济效益巨大的重大项目。 3.2加快构建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 建立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应当是一个系统全面的创新体系,主要任务是加强农业科学研究,强化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推广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培养造就高素质的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因此,要坚持以人才使用为本,以技术创新为优秀,以科技推广为纽带,以服务“三农”为最终目的。 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分为国家和区域两级体系,通过协调两级体系的关系,形成层次分明、结构优化、分工明确、有机衔接的适应现代农业科技发展需要的新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是国家农业科技优秀竞争力的基础,以知识创新为主体,以原始创新为重点,着重解决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农业科技创新问题;区域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是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国家体系的层次性,以技术创新为主体,重大关键技术系统集成为重点,着重解决区域性、地方性农业科技创新问题。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就是要增强农业基础研究和高新技术原始创新能力,提高农业重大关键技术集成创新能力,强化优势农产品及其产业发展的科技转化应用能力。在创新模式的选择上,应确立自主创新与引进技术相结合,高新技术与常规技术相结合,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技术开发相结合的农业科技创新模式。 3.3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一是需要聚集和培养一批站在国际农业科技前沿、推动重大科技创新的战略科学家、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创新骨干力量,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精干高效的科技创新优秀团队;二是实施人才目标管理,建立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竞争协作机制,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氛围,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单位和团队的整体绩效;三是要实施人才结构管理,建立合理的首席专家和高层次人才梯队结构,稳定农业科技创新队伍;四是实施人才增量管理,建立高质量的教育培训体系和开发型的人才流动机制,增加农业科技创新人力资源总量,构建农业科技创新人才高地。 3.4进一步深化农业科技创新体制改革 在农产品由短缺到结构性过剩、农业生产从数量型到数量质量型、从面对国内市场到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转型时期,应及时调整和改革农业科技体制和运行机制。深化科技体制改革,需要逐步完善农业科技自主创新机制,建立首席科学家负责制、建设跨区域、跨学科、跨专业的创新团队,积极探索以任务分工为基础,权益合理分配和资源信息共享为优秀,项目为纽带的协作攻关机制;要建立人员能进能出、职称能上能下,有利于各类人才脱颖而出、施展才能的选人机制;重在社会评价和业内认可的人才评价机制;体现岗位绩效,促进人才资源合理流动以及适应分级分类管理的收入分配机制;鼓励科技人员大胆创新、创业和深入农村第一线的激励机制。要加快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积极探索对公益性职能与经营性服务实行分类管理的办法,完善农技推广的社会化服务机制,鼓励各类农科教机构和社会力量参与多元化的农技推广服务。 农业问题论文:农业机械节油问题探讨论文 摘要:农业机械节油是一个很重要的课题,牵涉的因素也很多,因此如何节约燃油不能只局限在某一点或某一方面。应通过正确的分析,了解和掌握农业机械节油的驾驶操作技术和车辆使用方法,并加以应用,才能达到农业机械使用中节油的目的。 关键词:农业机械;节油;选型;保养;维护;操作 目前我国市场上生产和使用的农业机械,很多都存在着功率低、技术差、耗油重等问题,不能较好地达到环保、节能、高效地要求。因此,若要达到农业机械节油的目的,就要通过农机选型、日常保养、维护和操作中不断积累经验,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燃油消耗。 1农业机械的选型 在农业机械机型选择方面,要选择动力性好、作业性能稳定、适应性好、机具结构及设计合理、技术成熟、调整维修方便、配件市场充足、具有良好的市场售后服务的机型,要选择经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获得生产实践检验,能满足本地农艺要求,综合效益好的节能型机型,从而达到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油耗的目的。 2农业机械的保养 机车在运行时,由于不停地运转操作、颠簸震动,可能造成燃油连通部件(如油箱开关、油管接头、柴油滤清器及高压油管等)出现松动而漏油,因此有必要保持良好的检修习惯,这不仅是为了安全行车,而且可以减少油耗,提高经济效益。同时,机车由于长期运行,一些精密部件(如缸套活塞组件、配气机构和燃油系列等)会磨损,从而导致机车功率下降,油耗上升。因此,做好机车的技术保养,确保技术状态良好是节约用油的重要因素之一。 2.1新车磨合。新购买的农业机械必须根据说明书进行空车磨合试运转。不得一出厂就进行负荷作业,新车磨合要注意控制车速,尽量减少急加速、急减速。 2.2检查轮胎气压。轮胎气压偏低会引起滚动阻力增加,造成机车牵引负荷增大油耗增加。此外,要定期检查轮胎的磨损是否均匀,如发现轮胎偏磨或方向盘不居中等异常情况,需尽快到专业修理厂咨询修理,否则会增加工作阻力增加油耗。 2.3定期清洗滤清器。车况良好的拖拉机可省油15%到20%。对于空气滤清器、柴油滤清器、机油滤清器,每行驶5000公里以上配件都需要更换。因为,空气滤清器堵塞会引起气量减少,导致柴油燃烧不充分,降低燃油效率,而柴油滤清器的阻塞也会使发动机供油异常,功率下降,油耗增加。 2.4加机油需要适量。要注意机油标尺所标示的刻度,机油太多将曲轴淹没,增大阻力;机油太少则无法起到润滑和封闭作用,甚至会影响发动机效率。同时,要按季节和作业环境来确定更换机油的周期。 2.5使用洁净的柴油。柴油必须经过48小时以上的沉淀方可使用。使用沉淀后的清洁柴油,可以保证发动机供油系统以最佳工作状态供油,不仅提高发动机喷油泵柱塞偶件和喷油阀偶件的工作可靠性与经济性,同时能有效地延长偶件的使用寿命。 2.6防止燃油滴漏。定期对发动机进行耗油技术检测,坚决杜绝燃油滴漏现象的发生。油箱开关、油管接头、柴油滤清器及高压油管等处的柴油渗漏现象应及时检修,否则在机车运行时,由于震动渗漏会越来越严重,造成不必要的油耗。 2.7保证各部位轴承润滑良好。在装配时不能过紧或过松,要使之运转自如;过紧过松都会增加工作阻力,使油耗增加,同时要随时紧固各连接部位螺钉。据测定,如发动机支架和变速箱之间的螺钉松动,油耗就会增加。 3农业机械的日常维护 柴油机使用一段时间后,会因缸套活塞组件、配气机构和燃油系精密偶件磨损而导致功率下降、油耗上升,因此要及时检修并排除故障,以恢复其正常的技术状态。 3.1严防燃油滴漏 对发动机应经常进行目测检查,并定期实行耗油技术检测,一旦发现应及时处理。严防燃油滴漏,不仅是为了减少耗油量,更是为了安全行车。 3.2调整供油提前角。供油过早和过迟都会使柴油得不到充分燃烧而冒黑烟增加油耗,因此要及时调整供油提前角。 3.3确保喷油器雾化良好。喷油器有滴油或雾化不良现象会使柴油得不到充分燃烧而增加油耗,要及时调整喷油压力,确保柴油雾化良好。 3.4经常检查和调整气门间隙。气门间隙过大或过小会影响充气量。据测定,气门间隙过大,油耗会增加15%~20%,因此要经常检查和调整气门间隙。如果发动机因齿轮、凸轮轴磨损而引起配气相位角减少,要适当减少气门间隙,以弥补配气相位角的减少。凸轮轴磨损严重要及时更换,否则不仅功率下降,而且增加油耗。 3.5不得带病作业。要根据柴油机排烟颜色判断其技术状态,如出现柴油机在工作中持续异常冒黑烟、蓝烟、白烟,均属不正常现象,说明柴油机带病作业。应根据不同情况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并及时加以解决,否则不仅使发动机功率下降,而且增加油耗。 3.6确保多缸机工作均衡,不能“瘸腿”。据测定,如果四缸机有一缸不工作或工作不良,可增加15%~20%的油耗。因此,如果出现多缸机有一缸工作不正常,应及时检查原因并加以解决,确保各缸工作均衡,减少油耗。 3.7制动回位要好、不拖滞。要经常检查制动系统的工作状态,这不但可以确保行车安全,同时也可以减少油耗。因为如果制动回位不好、有拖滞现象,说明制动器处于半制动状态,增加工作阻力,导致油耗增加。 3.8燃油的添加。农业机械的动力燃油大多数是柴油。实践证明,使用沉淀的清洁柴油,不但可以更好地提高发动机偶件的工作安全性与经济性,而且还能有效地延长偶件的使用寿命。加油前柴油经过48h以上沉淀后使用较佳。在加油前要擦干净油箱,除去油箱周围的灰尘垢后,再打开油箱盖;最好使用软管加油,这样可使燃油借助自重流入油箱,或用手油泵加油。 4培养农机操作人员良好的驾驶习惯 4.1尽量保持匀速行驶。尽量减少紧急加减速和急转弯,不要猛加油门,要提高到同样的速度,猛加油门比缓加油门费油,一次猛加和缓加到同样的速度,油耗相差可达12毫升。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保持发动机转速在2000~3000转之间保持匀速行驶,这是发动机最经济的工作状况。 4.2选择最佳时机换档。就是发动机转速处于2000~3000转之间换档,杜绝高档起步,低档高速,低档高速行驶往往使油耗超过正常值的45%。 4.3减少怠速状态。适度热车是个好习惯。但长时间的原地热车将增加油耗,建议让车慢速行驶一段距离来完成热车。 4.4满负荷作业。如小型拖拉的牵引力一般在300公斤力左右,被牵引农具的阻力大致在这个范围时,发动机的有效功率最大,机组生产率高,亩耗油最低。 4.5根据土壤湿度适时作业。各种土壤都有相应阻力较小的湿度范围,这时耕地最适宜,亩耗油也低。过干过湿都会增加土壤的工作阻力,增加农业机械工作时的耗油量。 4.6合理运行正确操作。在作业中,应合理规划地块,合理安排行车路线,尽量减少空行及转弯时间;不无故停车,保证不出现重耕、漏耕现象。根据田间农艺的不同要求,翻地犁牵引纵横方向要水平,旋耕犁刀的安装方法要正确,耕深要一致。如犁耕阻力小而机组速度又不允许太大,可采用高档小油门操作。经常使发动机水温保持在70~90℃,并做到起动预温、防止跑偏、停车熄火等,都能起到节油的效果。 4.7出车不超载不空跑。机车超速行驶会增加前进阻力、空气阻力,造成不必要的耗油。因此要正确选择牵引负荷,做到不超载、不超速、不空跑。 4.8正确牵引机具。要正确调整牵引机具的配合间隙和牵引角度,使拖拉机不旷、不卡;正确调整机车各传动部位的配合间隙,以减少传动部位的动力消耗,从而降低油料作业成本。 结语:除了上述原因之外,气候条件、环境状况、管理水平、操作手素质、燃油品质等也对油耗产生影响,因此要不断探索节能降耗新途径。 农业问题论文:农业产业化问题探究论文 从一定意义上说,农业产业化也就是农业的市场化,因此,它基本上是市场行为。但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起步时期,农业产业化的建立和发展,必须要有政府行为、要有各级政府的积极组织、协调、推动,政府应当成为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基本动力。 l、明确农业产业化的实质和意义 政府要推进农业产业化,首先要对农业发展有正确的定位。长期以来,我国政府曾经在经济形势发展良好时,忽视农业的发展,对农业投资下降,如20世纪80年代,国家对农业投资由1978年的53.34亿元减少到1988年的47.19亿元(《宏观经济计划与管理》谭作平主编,中山大学出版社出版,第130页),而当强调农业重要时,却又往往就农业抓农业,孤立地对待农业问题,未能把它与二三产业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这两种倾向都是由于未能从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中给农业以正确的定位,因而不可能把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落到实处。 众所周知,现代经济,某一国家、地区的产业结构状况,反映着其经济发展水平。经济越发达,第三产业比重就越大。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农业社会,农业是单一产业,而到了工业社会,第二产业——工业发展起来,它就成了社会经济的主导,现代社会发达国家经济的主导是第三产业,2l世纪人类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业必将占据主导地位。就是说,随着二、三产业的发展,经济形成一个复杂的产业系统,各产业之间相互结合、渗透,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在这种历史条件下,要解决任何层次的产业发展,必须在整个产业经济系统中进行。所以,要解决农业发展问题,必须在以二、三产业为主导的条件下去拓展思路,孤立地去发展农业是行不通的。 在自然经济条件下,即社会基本上只有农业生产的条件下,农业生产是分散和落后的,当时的农业生产还算不上现代意义的“产业”,现代意义的产业是工业的同义语,人们称工业革命为“产业革命”,称大工厂的工人为“产业工人”(见《辞海》缩印本,上海辞书出版社1980年版第1786页)。由于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产生和发展,形成了复杂的产业经济结构,而后起的产业相对来说生产经营水平更先进,经济效益也更高。现代经济由于第二、三产业在整个经济中占主导地位,因而作为第一产业的农业必然要改变其存在意义和发展方式,与其他产业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去发展,要在其他产业的主导下去发展,其生产和经营方式、水平必然要向先进的二三产业靠拢、提升。我国农业产业化的兴起,正是体现了农业生产经营水平的提升,使我国农业由传统的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状况转向与二、三产业相结合。 在计划经济体制时期,我们对一、二、三产业之间的关系,只能着眼于从宏观上、从外部联系上去认识。比如只看到计划方式的工农轻重顺序;只讲农业的“基础”作用,而不愿讲它是二、三产业的附属,要为二三产业服务的作用;不承认现代的农业是工业的农业、城市的农业……。因而导致不懂得和不可能从微观方面,从一、二、三产业的内在结合上去发展农业,不善于通过三大产业之间的交叉经营去发展经济。应当看到,发达国家农业生产率很高,正是一、二、三产业的内外有机结合的结果。如美国农业人口只占2%,一个农业人口可供养100~120人。能有如此高的效率是二三产业为其提供机械、技术以及资金、供销、储存、加工、运输、市场信息、经营咨询等一系列服务的结果,是一、二、三产业微观结合的结果。我国当前的农业产业化正是一种一、二、三产业微观上的内在结合,因而能提升农业的生产经营水平,能发挥复杂的、系统的优势。这正是农业产业化具有强大魅力之所在。 因此,作为政府,当前要使我国农业产业化顺利发展,首要的仍是要克服那种传统自然经济观念的影响,加深对经济发展的辩证性、系统性认识,要克服那种为农业而农业的思维习惯,不能孤立地,违背经济规律去抓农业。要克服在农业生产经营上安于现状,任其自由发展的倾向,或是把发展工业与抓农业对立起来割裂开来,不积极主动地以第二、三产业的先进技术、先进经营机制去武装农业,不善于提升农业的经营水平、管理水平。总之,必须从战略上、从国民经济整体上去给农业以正确定位,使农业发展与二三产业发展从微观上有机地、内在地结合起来,真正认识农业产业化的意义和实质。这是政府抓好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思想认识基础。 2、在实践的过程中注重自身并引导相关方面进行改革与创新 从深化农村改革来看,政府必然在实践的过程中注重自身并引导相关方面进行改革与创新。主要是以下三方面:一是体制改革与创新,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必然会突破计划经济体制下导致部门分割、条块分割、地区分割的制约及所有制的界限,按照市场合理配置资源与要素,这是体制上的重大突破与创新;二是组织形式的改革与创新。主要是农业产业化经营必然将生产、加工、销售实现一体化经营,这种一体化经营的组织形式呈多样化,从大类来分有垂直一体化经营组织形式与横向一体化经营组织形式。从表象上有“公司+农户”,“公司+合作经济组织+农户”,“合作经济组织+农户和专业市场+农户”,“社会化服务组织及科研院校+农户”等多种组织形式;三是机制的改革与创新。这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优秀。机制创新,就是要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将生产、加工、销售各环节的市场主体之间,通过合同制、合作制或股份合作制等经济关系,形成有机连结,互相促进的新机制,从而逐步建立利益共同体。只有机制创新,才能不仅使龙头企业得利,也能使所带动的农户得到实惠。 另外,政府在实践的过程中还必须注意,农业产业化应该是自由选择下平等合作的结果。所谓自由选择是指双向的,既不是强加给农民的,也不是强加给企业的。平等合作,是指参与者均有退出的权利。作为政府,不宜抑强扶劣。要为农业产业化创造公平竞争的条件,以确保优胜劣汰。 3、把农业产业化作为系统工程来抓 农业产业化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种一体化、系统化的经营,如果用传统的小农经济思想去指导,是不可能有农业产业化的实践的,它必须要用大农业、大经济、大系统的观念去指导。 农业产业化内涵有生产专业化、布局区域化、经营一体化、服务社会化、管理企业化的要求。这几“化”又是互相有机地联系着的,缺少了任何一个方面,农业产业化都不能运行,任何一方面搞得不好,都会影响农业产业化水平的提高。如社会服务,要做到产前(供)、产中(产)、产后(销)一体化,整个经营要做到贸易、加工业、种养(农)业一条龙,还应形成科技、教育、生产相结合。这些都说明农业产业化本身是一个相当庞大复杂的系统。其中每个部分,比如专业化生产、区域化布局、一体化经营、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等则是其中一个子系统。而在一体化经营的子系统中,供、产、销,贸、工、农等又是它的子系统。再者,作为一个地区要形成农业产业化经营,要有许多实体性环节,包括资源的依托、主导产业的形成、龙头企业的发展、商品基地的建立、农业专业户的培养等,这里每个环节也是一个子系统。因此,整个农业产业化实践就是一个多因素、多层次的复杂系统工程。 一些地区往往由于市场意识淡薄,系统观念不强,造成一些环节脱节,因而形不成系统效应,甚至造成经济损失。一些地区受为生产而生产的传统观念束缚,以为只要生产出产品,经济就会发展,因而只顾抓这样那样的基地建设,结果产品出来了,销不出去,这些“商品基地”也就跨了,有些则只是号召农民发展某种项目,但科技服务严重滞后,结果病虫害一旦发生,将血本无归。有些地区只顾发展加工厂、甚至搞不少“皮包公司”,原材料无着落,技术跟不上去,成本很高,工厂成了政府的包袱。有的忽视市场信息,不懂得市场预测,盲目随从,造成大量农产品的积压浪费,损失惨重。因此,必须用系统观去认识和处理农业产业化问题。 作为地方政府要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最根本的是要抓好利益关系的协调,基础设施、政策环境的优化,总体发展规划的明确。具体来说,一是对本地区农业经济发展的资源依托、地理条件、历史背景要有充分了解,从而把握本地区农业产业化发展特点、方向,做出正确的定位,在此基础上进行科学的规划;二是制定和运用好政策,去协调利益关系,深化体制改革,重点扶持关键环节;三是抓好市场法规建设和运行,使农业经济在与整个国内外市场衔接中,有序地运行,平等地竞争;四是大力抓好农业信息设施建设,做好市场预测。政府农业部门应开展信息服务工作,鼓励民间信息行业、农业咨询行业的发展;五是抓好农业投资的软硬设施、环境的配套建设;六是抓好农业产业化经验、典型的宣传、推广和总结工作。 从方法论角度讲,地方政府必须善于把握系统论与重点论的结合。既要全面地从整体上、宏观上去认识、规划、处理农业产业化的方方面面的发展问题,又要善于从当前实际出发,看准当前本地区的农业产业化处于什么发展阶段,抓准薄弱环节和能牵一发动全身的切人口,突击去抓,以带动整体的发展。由于各地发展特点、发展阶段的不同,必须明确当前当地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瓶颈”所在,通过解决一个又一个不同时期的“瓶颈”,去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健康发展。 4、促使农业产业化建立起协调的利益机制 利益机制是农业产业化的优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切企业包括农户的经济活动都是以利益最大化为目的,只有存在共同的利益并使总体和个体的利益最大化,农业产业化的不同产业组织之间的连结才有可能。参与农业产业化的各个实体必须形成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紧密的利益共同体。 农业产业化的形成,可以是“企业+基地+农户”,可以是“专业市场(或专业协会)+基地+农户+科研”等等。市场经济要求这个“+”必须是以经济利益为纽带,然而由于各地区搞农业产业比。政府必然要发挥作用,而我国受几十年传统的计划经济观念影响,一些地方政府在推动农业产业化的过程中,由于市场经济意识不强,所以很容易利用行政手段、而忽视经济纽带作用。这样建立起来的“一体化”、“一条龙”必然是形式主义的,失去农业产业化的实质。 农业产业化的关键既然是一种经济利益关系问题,因而必然涉及产权问题,所有制结构问题,政府必须推动农业产业化各个实体环节的产权改革,通过改革去明晰产权关系,建立协调的利益机制。各地实践证明,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各个实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既有外部的关系。也有内部的关系。外部关系一般可用契约、合同等办法规范,内部关系一般应用股份制的办法结合。比如广东温氏集团公司和7000多户养鸡农户的关系是以合同形式确定的。据1986~1994年的统计,农户获利6277.5万元,公司获利6888万元,约各占一半,从而形成一种互利的紧密关系。华南农业大学与温氏集团的紧密结合就是用技术参股办法,该集团总公司与分公司关系也是用参股、控股等办法实现的。还有不少企业实行职工持股办法,这些都较好地协调了内部的利益关系。因此,正确协调处理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实体内外部利益关系,涉及到产权改革、所有制实现形式改革等较深层次的问题,只有把这些问题解决好,农业产业化才能健康地发展。 5、引导农业产业化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方向 我国农业产业化的实践是在当代科学技术已成为第一生产力的历史时期进行的。农业产业化,必须与“科技兴农”、“三高”农业紧密结合,必须以吸纳科技力量为根本,不断提高农业产业化的科技含量。 农业产业化过程必须依靠科技进步,其实质是必须使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与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相统一、相一致。近二十多年来,随着科技进步,工业社会带来了种种问题,使人们认识到,人的行为除了对当代人类社会有益的同时。要重视对人类后代的利益,重视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即可持续发展的问题。而要解决可持续发展问题,根本出路在于科技进步,对农业产业化的问题也是如此。因此农业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必须要成为农业产业化实践的战略目标。 6、强化政府的推动力 农业产业化涉及方方面面,实施农业产业化离开了政府的推动将寸步难行。不少地方政府从转变职能人手,积极探索适应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管理模式。山东省潍坊、寿光、利津等市县实行“一个产业,一套班子、一个规划、一套政策、一套实施办法”的五位一体的管理模式,较好地克服了条块分割、部门制约的体制障碍,初步形成了合力。在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过程中,政府是支持者、宏观调控者和服务者,其责任是支持、引导、协调、规范、服务。支持:除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外,政府投资和信贷资金主要应支持结构调整、支柱产品的开发和技术创新。运用政策、立法、财政、金融等手段,支持有发展前途的龙头企业,鼓励合理竞争,抵制和反垄断。引导:一方面加强发展方针的引导,既要积极又要稳妥,防止一哄而起和一刀切;另一方面加强产业引导,坚持市场导向,根据资源优势确立支柱产品,培育名牌。协调:为保证和谐高效运作,地方各级应以权威领导机构牵头,吸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组成农业产业化协调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工作。规范:一方面国家和地方要制定若干新的法律法规,另方面要建立健全农业产业化经营系统内的规章制度,以此来规范龙头企业和其他参与者主体的行为。服务:为龙头企业和农民经济社团组织提供基础设施及其他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特别是信息服务。开拓市场,沟通信息,是产业化经营的生命线。各级政府和龙头企业均须及时收集、迅速处理和快捷传递真实可靠的信息,用以指导生产经营决策。 农业问题论文:我国农业补贴问题研究论文 提纲:1、何为农业补贴2、我国目前的农业补贴情况3、我国目前的农业生产成本及主要构成4、我国进行农业补贴的必要性5、对我国农业补贴的建议政策措施 第一部分何为农业补贴 农业补贴是一国政府对本国农业支持与保护政策体系中最主要、最常用的政策工具,是政府对农业生产、流通和贸易进行的转移支付。也就是政府通过行政手段,干预资源转移到农业领域,以支持本国农业的发展。在入世后能够对农业的补贴是指针对于国内农业生产及农产品的综合支持。 在WTO农业多边协议框架下,农业补贴具有两层含义:一种是广义补贴,即政府对农业部门的所有投资或支持,其中较大部分如对科技、水利、环保等方面投资,由于不会对产出结构和农产品市场发生直接显著的扭曲性作用,一般被称为农业协议的“绿箱政策”。“绿箱”政策措施主要包括:(1)一般农业服务,如农业科研、病虫害控制、培训、推广和咨询服务、检验服务、农产品市场促销服务、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2)粮食安全储备补贴;(3)粮食援助补贴;(4)与生产不挂钩的收入补贴;(5)收入保险计划;(6)自然灾害救济补贴;(7)农业生产者退休或转业补贴;(8)农业资源储备补贴;(9)农业结构调整投资补贴;(10)农业环境保护补贴;(11)地区援助补贴。 另一种是狭义补贴,如对粮食等农产品提供的价格、出口或其他形式补贴,这类补贴又称为保护性补贴,通常会对产出结构和农产品市场造成直接明显的扭曲性影响,一般被称为“黄箱政策”。主要指的是那些容易引起农产品贸易扭曲的政策措施,包括政府对农产品的直接价格干预和补贴,种子、肥料、灌溉等农业投入品补贴、农产品营销贷款补贴、休耕补贴等,一般称“黄箱政策”。属于“黄箱政策”范围的农业支持与补贴,叫“黄箱政策”补贴。WTO《农业协定》的“黄箱政策”中规定给予了发展中国家特殊差别待遇,对发展中国家为促进农业和农村发展所采取的下述支持和补贴措施可免予削减承诺,简称“发展箱”。主要包括:(1)农业投资补贴;(2)对低收入或资源贫乏地区生产者提供的农业投入品补贴;(3)为鼓励生产者不生产违禁麻醉作物而提供的支持。一般称此为“发展箱”政策措施。 第二部分我国目前的农业补贴情况与分析 与发达国家比,我国目前的农业补贴水平显然不高,财政实际补贴的比率大约是2%―3%,总量补贴根本达不到8.5%。之所以在入关时关于农业谈判中仍然坚持争取较高补贴率,是因为这个补贴会自动成为每一种农产品进行“黄箱补贴”的上限,这样对于我国很多大宗品种的出口影响甚大。所以,这个补贴率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我国一些大宗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 虽然我国目前的农业补贴水平较低,但按照《农业协定》也可以分为以下几方面:一是符合所谓的绿箱政策的,如我国1996-1998年平均支出为1514.2亿元人民币(182亿美元)。主要对农业提供了“一般服务”补贴,达785.6亿人民币(95亿美元),占“绿箱政策”补贴的52%;其次是粮食安全储备补贴,约383.8亿元(46.4亿美元),占25%;以及自然灾害救济、扶贫、农业生态环境建设支持等。而对农民的直接收入支持、结构调整补贴等,我国尚未列入财政预算科目。二是符合所谓的黄箱政策的。我国在1996-1998年期间实施的“黄箱政策”主要有两种,1、对粮食、棉花的政府定价收购及保护价收购。98年后政府逐渐缩小了粮食收购补贴范围,如一些地区的小麦和玉米已经退出保护价范围。2、农业生产资料价差补贴。如八十年代对农膜的补贴。三是对于发展中国家的发展箱政策,如国家对农田灌溉设施的投资补贴等。 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财政对农业补贴的特点表现在:(1)补贴范围的普遍性。财政对农业生产流通领域补贴,几乎涉及到农产品生产与流通的全过程。补贴面较广,补贴很分散,补贴的作用难以集中发挥,补贴的效果较差。(2)以价格补贴为主,贴息贷款为辅。大多数补贴用于降低农用生产资料的价格、支农服务的收费标准,以及农产品购销环节的补贴。这些补贴占财政对农业补贴的比重较大。1991年至1996年,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用于粮棉油在流通环节的补贴达1866亿元,占整个财政补贴总额的50%,其中绝大部分用于城镇居民的消费补贴,农民从中间接获得补贴利益。(3)补贴方式的隐蔽性。长期以来,财政对农业补贴方式多采劝暗补”的方式,即财政补贴资金不直接以财政拨入的方式进行,而是通过流通渠道间接地给予补贴。这种方式体现在农业生产中,带有一种补助性质。但这种“补助”并不为大多数生产者所知晓,对生产的直接刺激力度不大,且容易流失。 第三部分我国目前的农业生产成本及主要构成 分析我国农业生产成本,不妨先分析一下我国目前的农业生产成本主要构成,因为河南、河北、山东是我国的产粮大省,我们以这些省的农业生产为主要对象进行分析,或许可以说明一些问题。(需要强调的是东北地区因为土地面积较大,情况有所不同,这里的分析不适合东北地区)当前在河南省,农业生产的成本主要有以下几部分组成(山东、河北类似),一是土地使用税和各种提留与统筹;(可以简单表示为A两费一税,平均每人每年八十元;B提留和统筹平均每人每年四十多元,总的费用大约平均每亩为三十元,注:各地区情况略有不同);二是土地耕作费用,平均15元/亩/次;三是种子费;四是化肥和农药费用,平均大约八十元/亩;五是收割或脱粒费用15元/亩;六是运输费和人工费。那么我们可以简单计算这些河南、山东、河北等省主要农作物品种的生产成本。 以此计算这些地区小麦的生产成本为:15元/亩/次(耕作费)+10公斤*1.6元/公斤/亩+23元/50公斤碳铵/亩、18元/50公斤磷肥/亩和40元/50公斤钾肥或农药+15元/亩收割脱粒费用+50个人工+每年每亩的两费一税和统筹提留费用30元/亩。按照河南、河北、山东的平均经济水平我们初步估计每个人工价值为5元。则可以看出现阶段小麦的生产成本大约每亩总计为157元+250元=407元/亩(因为人工费用国家没有统一标准,成本计算不一定准确,仅有参考意义)以河南省各主要粮食产地当前的实际生产情况来看(其它几省情况类似),平均每亩的产量为400公斤,而且还需要没有自然灾害的情况下,这样可以粗略计算一下上述几省的小麦生产成本大约每吨1017.5元,即123美元/吨。 对比于国际市场小麦价格,印度中等小麦为85美元/吨(FOB美湾),美国软红冬2号114元/吨(FOB美湾),硬红冬2号126元/吨(FOB美湾),法国小麦106美元/吨(FOB里昂)可以看出,我国的粮食主产区的小麦并不具有国际竞争力。同样可以计算上述这些地区其它作物的生产成本,如玉米的生产成本是825元/吨,大豆的生产成本是1480元/吨,也没有明显国际竞争优势。(但是,河南、山东等地的花生和芝麻在国际上有相当的竞争力。因为不是主要作物,这里不做重点讨论。) 第四部分我国进行农业补贴的必要性 因为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农业生产还不发达,与发达国家相比,农业生产各个方面的差距都相当大。比如说我国玉米的出口,需要提供40%的出口补贴,才能达到国际市场价格。可以说,入世后我国受到冲击最大的首先是农业。如何在入世后保护农业生产,提高我国农产品的竞争力,是稳定我国粮食生产,保护广大农民利益的重要保证,也是党和国家努力提高农民收入的重要措施。这一切都要求对农业采取补贴和保护措施,以稳定农业生产,逐渐提高我国农业发展水平,增强我国农产品的国际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这也是世界许多国家对国内农业保护的手段之一,从其它国家的经验来看,这是有效地保护和提高农业生产的重要措施。 第五部分对我国农业补贴的建议政策措施 入世后,对农业的一切政策都要以《农业协定》中规定的农业补贴不超过8.5%为限度。那么,在农业协定的允许的条件下,从哪方面进行补贴最为有效果呢? 从我国过去的做法看,最主要的补贴进行价格支持,采用保护价格收购措施,相当于对流通环节进行了补贴。但是,价格支持是需要削减的黄箱政策,而且根据近几年的情况来看,效果并不好。同时按照WTO《农业协定》要求,政府提供的价格支持应针对农产品生产者,而不应该是流通部门。因此,尽管今后价格支持在总量上有一定调控空间,但在支持结构及补贴目标上则需作较大的改革。应通过调整农产品价格支持目标、支持重点,深化农产品流通体系改革,逐步减少对流通环节的补贴,把支持与补贴的重点转向农业生产者。 关于对农业的补贴具体的措施,我非常同意农业部软科学委员会“对农民实行直接补贴”课题组的建议,重点在以下几方面:1.尽早改变和改革低效率的价格支持政策,将节省出来的宝贵财政资源,转为直接补贴等其他对农业的国内支持措施,把“黄箱支持“转为“绿箱”政策范畴的支出。 2.在考虑对农民进行直接补贴时,按以下先后步骤进行:(1)取消现行的农业三税,即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屠宰税;中央政府按核定的基期数额对地方政府进行转移支付(对发达地区可以不进行这种转移支付)。(2)取消教育费附加和“五统筹”范围的收费,对地方政府因此而减少的收入,由中央政府按有关指数重新核定之后向地方政府转移支付。(3)取消村提留,由中央和地方政府按村庄数量和人口多少核定固定补贴额,列入财政预算支出。(4)以上三项,国家每拿出一元钱,农民就实实在在地少缴一元钱,就相当于增收一元钱。换言之,国家用于以上项目的支出,都相当于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如果在此基础上,国家还有补贴财力的话,可以参照美国的脱钩补贴的方式,对农民进行补贴,计算补贴的基础可以采用税费改革中采用的土地面积和常年产量之积。 3.无论如何,国家都要不断增加直接补贴之外的其他“绿箱”政策的支出,尤其是大大加强农业科研和科技推广、食品安全检验、病虫害防治、基础设施建设等公益性服务支出,加强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以及贫困地区发展等方面的支出(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应当尽量按个案与村签订10一15年的长期合同,保证实效)。 农业问题论文:农业问题研究论文 最敏感的产业 农业问题在整个世界经济中一直以来都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农产品贸易、农业政策是历史上各个国家关注的焦点,从经济全球化的角度来看,农产品贸易自由化是整个经济全球化中步伐最慢的一个。 农业问题受到各个国家高度关注,因为它涉及到安全问题、农民收入问题、农村社会稳定问题、文化问题、环保问题等等。从19世纪末开始,农业在整个国际贸易中处于保护主义时代。 第一个农业贸易保护方案可以追溯到1840年英国制定的《谷物法》。日本在20世纪初对它的大米实行保护,到目前为止仍是全世界保护程度最高的。 在世界贸易框架中,由于受当时整个国际市场贸易冲突的影响,农业贸易自由化在1986年开始的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才开始作为议题正式提出来,由此可以看出农业自由化与国家的经济利益、政治利益密切相关。 美国是要通过农产品挣钱的,所以提倡贸易自由化;而对欧洲和日本来讲,它们不具备比较优势,开放市场对它不利,执政党的选票恐怕也会大受影响,因此不得不采取保护措施。 美欧的分歧使整个农业谈判非常困难,农业贸易自由化的步伐非常缓慢。乌拉圭回合这一谈就谈了7年,其根本的原因,就是美欧在农业补贴上意见不一致。 结果直到1994年才真正形成一个WTO的农业协定,它的生效意味着当时关贸总协定的成员以及1995年以后世贸组织的成员,应该按照它的要求逐步推动农产品贸易的自由化,这就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农业方面的背景。 农产品贸易的自由化意味着逐步开放农产品市场,如果你设立关税妨碍进口,就要降低关税;如果你用的是复杂的非关税措施来限制农产品进口,就必须全部取消————要么转化为世贸组织所允许的关税,也就是关税化;要么实行关税配额管理,也要用新的关税配额管理来调整你的进口政策。 不是简单的市场开放 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50%—60%人口务农,70%多的人生活在农村。因此,任何一个开放的步骤都要充分考虑到这种利益格局。 要有多大程度的开放性才能保住我们的农业,并促进改革进一步深化?这是我们必须认真考虑的。 确实,我们在谈判中承诺开放市场,但决不仅仅是开放市场,还涉及在国内的农业政策上、农产品的出口竞争上、出口补贴上、有关企业的进出口经营权上、深层次的管理上等很多方面。如果只是简单的开放市场,闸门我可以随时拉上,一个产品进入过多,我不相信一个政府就没办法把它限制住————对我的市场有影响,为什么不能限制? 不仅如此,它还对你国内的支持、农业政策等都有要求。尤其是我们的企业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没有太多的考虑竞争问题,都是政府在考虑,包括质量标准体系、提高品质都是政府来想办法。 实际上这不是政府的事情,应该是企业的事情,而过去我们没有这样一个竞争环境,企业基本没考虑提高国际竞争力。从此之后,我们将面临着组织化程度非常高、竞争能力非常强的跨国公司,我们不怕产品来,我们是怕公司来,谁能应对它?没有。 市场存在失控危机 在开放农产品市场承诺条件谈判时,对肉类、蔬菜水果、加工食品按要求降低关税。在此过程中,大豆、大麦最引人关注,大豆1996年就开放了,开放市场的负面影响最近几年开始显现,如果评估关税下降对农产品的影响,可以参考现在这两种农产品所出现的问题,而我们对此还没有很好的方式来抵消这种负面影响。 WTO的农业承诺在1995年以来出现很多问题,从关税的角度来看,发达国家在关税化的过程中就出现了两个问题,一是关税高峰,这些国家在将非关税转化为关税时,它们认为敏感的产品提高关税,导致出现一定比例的高关税产品,对发展中国家包括中国出口产生了负面影响。二是关税升级即产品加工程度不断提高,关税随之增高。如果是原料,关税就比较低,如果是加工品,关税会随之增高,这对发展中国家产生非常不利的局面,因为发展中国家的加工能力、工业基础普遍落后于发达国家,会打击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发展,限制工业化推进。 而中国正是在这种贸易自由化的条件下谈判,要取得贸易公平化的环境,作为被动一方是不容易的,引起国内的忧虑是很正常的。 粮、棉、油、糖、毛产品,国家一直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农产品,按要求要转化为关税配额管理。 关于关税配额管理,对中国来讲,第一是没有经验,第二我们探索这个办法需要一定的过渡期,我国的过渡期没有别国那么长。农业协定规定,农业发达国家1995年开始到2001年结束,有6年的过渡期,发展中国家到2005年结束,有10年过渡期,我们如果今年年底加入,过渡期实际上只有二三年,想在这么短的时间把关税配额管理机制弄清楚,从技术上看是非常困难的。 第三,由于它本身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怎样按世贸组织规定搞好配额管理对我们是个挑战。我们不是保护自己的市场,只是要求对等,如果其他国家可用的办法而限制在我国使用,对我们来讲这是不公平的。 赢得国际市场的代价 由于美欧日等发达国家长期以来对农业都采取高补贴的措施,这一政策的直接后果是国内农产品市场的扭曲,因此国内的农产品价格都是适中的。它们又都是农产品的出口国、进口国,这种扭曲就被传递到国际市场。 美国担心中国的农产品今后在国际市场与它竞争,它希望把中国的农业补贴限制在一个潜在的水平,这是美国的战略意图。 提高产品竞争力就要加大国内支持,但现在国内支持空间又受到限制,包括我们的粮食政策及其他宏观政策都要作出调整,这对中国农业来说是十分危险的。我们只有通用的绿箱政策可以用来扶持农业发展。 在出口竞争问题上,中国承诺不再对出口补贴。让人担心的是,在美国要求中国搞自由贸易的同时,它作了许多不公平的促进出口的措施,这也造成出口上的不公平竞争。 在动植物卫生措施方面,1986年—1993年谈判形成一个动植物卫生协定(SPS),要求中国在动植检方面保持一致,我们中国的农产品很难进入发达国家市场,就是受到技术性的贸易壁垒限制。外,国民待遇会导致国内市场竞争更趋激烈,进入中国的外资企业———尤其是跨国公司的进入————获得贸易权之后,将影响中国整个农产品营销体系、服务体系发生深刻变革。 随着农产品市场的开放,国内农产品市场国际化趋势加快。而现在我国农产品市场竞争非常不充分,各地区各省相对分割,通过开放的压力消除地区保护,否则将被国外各个击破,可能出现大家都不愿见到的“南进北出”。 国内市场竞争更加白热化,国内市场的农产品分配面临跨国公司的垄断。当这一产业的企业还没形成的时候,市场已经被人占了,你根本就没有机会成长。 我们必须认真估计WTO所带来的种种挑战,自然也会给我们带来机遇。在国内市场国际化的同时,也可能出现国际市场国内化的趋势。 在上海、江苏、浙江等东部地区发挥比较优势,选择对产业化路子,利用WTO的市场规则是可以实现这一平稳过渡的。这种国际化的压力有助于我们将比较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 保卫中国农业 加入WTO给中国农业带来很严峻的形势。 我们重点关注的农产品粮棉油纺毛,由于国内资源禀赋的特征,不具备国际竞争优势,开放后必然受到质优价廉的国际商品的冲击,我国国内农产品主产区会受到不利影响,农民的收入、就业问题将更加严峻。 与之同时,原本具有比较优势的蔬果、肉类产品,原因是它属于劳动密集型产品,体现在劳动力廉价上。但我们的产品长期以来按照过去的供求格局来定位生产,在相应的质量、卫生、技术标准上没有考虑到国际市场的要 求,本身的科技含量是不够的,在品质上是难以竞争的。而发达国家技术方面的壁垒又比较高,船破又碰顶头雨,有比较优势的产品难以转化为竞争优势,出口受到限制。在这种利益平衡的格局下,从贸易的角度看,进口的冲击要比出口的机遇大。 从政府的角度看,政府解决目前的农村剩余劳力力问题增加了难度。对农村的市场化改革是比较成功的,但成功的背后付出了高昂的代价。现在农村改革还存在不到位的地方。比如粮食体制改革在市场化问题上取得了成绩,可能会腾出粮食主产区一部分市场,但如果这部分市场自己没占着,反让国外给挤占了,这意味了什么? 农村问题事关全局,加入WTO使解决农村矛盾的变量增加了,难度增加了。 从具体的产品来讲,基于参与国际竞争的角度把农产品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敏感性产品,按照敏感度排序为大豆、油菜籽、植物油、玉米、棉花、食糖,任何国际市场的变动都会影响主产区的生产者收入和市场格局。另外一种为竞争性农产品,肉类、蔬果、加工食品,只要国内政策得当,有可能在国际竞争中占领一定的地位。 此外我们在科技上也有一些差距,在短期内提高品质技术上很困难。对于有竞争力的产品,不是我们做不出,而是美欧日的技术性壁垒太高。这与我们的企业没有标准的安全体系有关,也与我们的政府有关,政府应该搞好谈判,为我们的企业提供一个好的竞争环境,如果人家用贸易自由化敲开你的大门,我们应该用公平贸易来争取国际市场。 农业问题论文:农业专家系统问题探讨论文 摘要:本文分析了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农业专家系统应用状况、存在的问题,并对未来的农业专家系统发展前景进行了展望。 关键词:专家系统;计算机应用 我国加入了WTO,传统型农业面临巨大的挑战,因而必须依靠先进的科学技术,向信息化、现代化农业迈进。而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为农业的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持。[4]农业信息技术是21世纪高新技术应用于农业的关键技术之一,近二十年来在世界各国得以迅速发展。农业专家系统是农业信息技术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我国农业信息技术发展的突破口,对我国农业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5] 农业专家系统也可叫农业智能系统,是一个具有大量农业专门知识与经验的计算机系统它应用人工智能技术,依据一个或多个农业专家提供的特殊领域知识、经验进行推理和判断,模拟农业专家就某一复杂农业问题进行决策。目前国际上有近百个农业专家系统.广泛应用于作物生产管理、灌溉、施肥、品种选择、病虫害控制、温室管理、畜禽饲料配方、水土保持、食品加工、财务分析、农业机械选择等方面,有些系统已成为商品进入市场。[4] 1.农业专家系统的演变 国际上对农业专家系统的研究是从70年代末期开始的,当时仅用于诊断作物病虫害。如1978年美国伊利诺斯大学开发的大豆病虫害诊断专家系统Plant/DS。进入80年代以后,开发出了许多农业专家系统,如1982年美国伊利诺斯大学开发的玉米螟虫害预测专家系统Plant/OD,1983年日本千叶大学开发的MICCS-西红柿病虫害诊断专家系统,1986年美国农业部开发的COMAX/GOSSYM,Plant等开发的农业管理专家决策支持系统CALEX,Lemmon等开发了棉花生产管理专家系统,Zhu,XinX等开发的作物生产过程中的水分处理专家系统等。 国内于80年代初期开始研究农业专家系统。1980年浙江大学与中国农科院蚕桑所合作开始研究蚕育种专家系统,1983年中科院合肥智能研究所与安徽农科院合作开发的砂 礓黑土小麦施肥专家系统。近几年来,我国农业专家系统的研究更是蓬勃发展, 赵林峰,硕士研究生,湖南农业大学园艺园林学院.410128。 *熊兴耀,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南农业大学园艺园林学院,410128,E-mail:xiongxingyao@ 如基于规则和图形的苹果、梨病虫害及防治专家系统,多媒体玉米病虫害诊断专家系统,基于生长模型的小麦管理专家系统,水土保持专家系统的探索与试验等。[6] 2存在的问题 2.1农业专家系统自身存在的问题 2.1.1至今为止,在农业专家系统中,由专家整理出来的知识大多属于这个领域的浅层知识,形式上也主要是条件规则型知识。因为知识种类、数量可能很多,难于详细检验,待到专家系统具体使用这些知识时,机械死板的计算机程序就有可能推导出一些错误的结论。另外,由于专家系统并不具有真正的学习能力,结果导致系统的表现只能处理人类专家见过的各种情况,不能“随机应变”,人工智能面临严峻的考验。 2.1.2开发工具不完善,国外目前出现了许多专用的专家系统工具,开发某领域系统基本上是运用开发工具来实现的。我国农业专家系统的开发工具在应用国外较成熟的开发工具的同时,也自主研制了一些开发工具。但利用开发工具开发的专家系统已形成系列化,商品化水平很低。而且,目前国内开发的农业专家系统生成工具太都在处理文字描述的定性知识方面功能较强,而在处理用数学模型描述的定量知识方面很少涉及。[7] 2.1.3信息(知识)获取困难、存储方式落后。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业信息资源极其丰富,但农业信息网络和数据库的建设严重滞后,缺乏有序管理,使专家系统的知识来源比较单一。另外,我国已完成了农业普查、土壤普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等基础性工作,取得了大量的属性数据图和形数据,这是农业专家系统的基础数据。但这些数据太多以纸为存储介质,不但信息的精度和数量受到限制,信息的更新也不方便,影响其时效性。[78] 2.2农业专家系统应用的外部环境中存在的问题 2.2.1农业专家系统的应用与开发脱节、适用对象狭窄。我国的一些农业专家系统只强调应用,缺乏进行二次开发所需的专家系统开发工具,使用者无法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创建知识库和模型库,限制了专家系统的进一步应用。有些农业专家系统虽提供了开发工具,但缺少通用的模板和模型,要求使用者具有一定的计算机基础技术,缩小了专家系统的应用范围。而且一些农业专家系统追求所谓先进性,要求高档次的软硬件,也要求使用者有一定的计算机技术基础,很难在农业基层普及;另一些农业专家系统与领域知识结合不够,停留于科普性知识介绍,其先进性和实用性不高[9]。 2.2.2动态服务能力低,时效性差。农业生产中的多变因素复杂,受很多外界条件的影响,有许多结果事先是无法预测的,这就要求专家系统有适应动态变化的能力,而我国目前的农业专家系统多数是静态的,因此在农业专家系统开发过程中必须注意动态性建设[4,9]。 2.2.3缺少进一步延续开发的能力。一些农业专家系统只是为了一时的应用,而忽视了搭建好功能强、灵活性高的平台,缺少二次开发的接口。目前虽然有许多的开发工具,但通用性差,很难在农业基层普及,使那些具有普通计算机水平而又想开发所研究领域专家系统的人员无计可施,从而限制了专家系统的进一步开发与应用,因此,开发与应用并进,增强系统的实用性是非常必要的。 2.2.4网络化农业专家系统的开发数量不多。多数农业专家系统仅局限于某一区域,应用面窄,若要扩大应用范围,就得大力开发网络版专家系统,充分利用好网络,实现专家系统的网络化远程服务,这也是今后专家系统研制和应用的大势所趋[10]。 2.2.5推广问题。目前研制出的农业专家系统较多,但真正用于生产实际的不多,这说明我们重开发,轻系统推广,在推广上下的功夫不够。在目前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情况下,每户的种、养殖的规模都很小.投资电脑、购买专家系统软件费用很高,投入产出比很低,要推广就得换思路。充分利用互联网,在各地网站设立专家系统咨询推广点,或许是不错的选择。同时,加强农业专家系统的实用培训,提高使用者的对专家系统的认识、计算机使用水平和科学生产的水平,也是推广中需要加强的措施之一。 2.2.6知识产权问题 在开发农业专家系统时,需要大量领域专家的智慧或者说采纳了许多领域专家的经验,如果专家系统作为产品要销售时,就存在商业盈利目的,就必然会产生知识产权的纠纷。现在农业专家系统的使用还不普遍,但是随着网络信息服务业的发展,各国都在重视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立法问题。对此,农业专家系统的设计者在建造时,所采用的各种图文资料最好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或者购买别人的图文资料。农业专家系统中,无论是知识库中知识的抽取、规则的确定,还是推理机的设计,每一个环节都要符合科学的原则,相关数据、公式都要经实践检验,经试运行完善后才可正式使用。因此,在研制农业专家系统时,要有法律意识,研制者要对专家系统使用的后果负责[11]。 3农业专家系统研究的前景展望 3.1系统数据动态化。农作物生产系统是由生态系统、经济系统和技术系统在持定的空间和时间上(四维特性)组合而成的复杂大系统,它是一个多因素、多层次、多目标、关系纵横交叉的复合系统。这一系统的复杂性、动态性、模糊性和不可确定性是其它专家系统无法比拟的。由于农作物生产的这一特性就要求专家系统中的基础数据不但是海量的,而且必须是动态的。如知识库、数据库、模型库必须要不断有新的知识、新数据、新技术来更新扩充支撑,尽快解决农业生产中的实际问题。“3S”技术即地理信息系统(GeographicInformationSystem)、全球定位系统(GlobalPositioningSystem)以及遥感技术(RemoteSeniing)、为优秀的包括多媒体技术、计算机技术和计算机网络技术,为专家系统的构建提供了巨大的技术支撑。因为“3S”技术的集成首先缓解了专家系统知识源和数据库的缺乏问题,提供了海量的基础数据,为专家系统基础数据库、知识库和模型库的建立提供了数据支持,使农作物生产管理立体化、空间化和实时化。其次,提供的数据不仅量大、全面、而且动态、可更新的,因而使知识库、数据库和模型库具有强大的生命力,这极大地丰富了农业专家系统有功能和使价值。 3.2系统功能集成化。农作物生产是一个多方面的综合体,影响因素繁多,时空差异和变异性大,生产稳定性和可控性差,随时可能遭受气候、气象、病虫害的侵袭,因此需要不同的相关的多个领域专家系统共同合作。将系统模拟、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决策支持系统等技术相结合,这些集成技术可以更有效地研究气候变化对农业的影响、土地评价以及农业环境保护等问题。 3.3系统技术综合化。现有的专家系统在建模中多利用简单的数学回归模型,这种模型一般只考虑部分因素,而作物生产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往往是多个因素的共同作用,因此建模时应考虑多因素的影响。目前,人工神经网络、模糊数学、随机模拟等多种技术的研究日趋成熟,将这些技术用于专家系统必然会增加其处理功能。尤其是在解决一些复杂问题时,人类专家有时很难准确表达自己的想法,或者很难找出其规律,利用这些技术可以帮助知识工程师解决问题。 3.4系统应用网络化。进一步提高农业专家系统的智能化和本土化程度,通过网络传送走向田间将成为一种趋势。网络技术无疑可以弥补我国农业的分散与闭塞弱势。光纤化和宽带化的国家网络建设,为农业专家系统应用网络化提供了良好的硬件条件。因此,未来农业专家系统在设计阶段首先要考虑网络化、数据共享问题。能够成功地在网上运行的系统才真正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实用性,符合农业生产与管理的要求[12,13]。 3.5系统面向多层次设计。专家系统服务的对象并不都在同一个层次上,文化程度存在较大的差异,不同对象要求获取信息的复杂程度不同,所操作的专家系统和输出的内容复杂程度也不相同,因此开发不同层次的专家系统(如面向灌溉管理专业人员、农村技术人员、农户的灌溉专家系统)也是需要考虑的一个问题[14]。 3.6系统开发市场化。我国已经成功加入WTO,因此农业专家系统的建造不应忽视国际市场的需求,开发既能满足我国需求也能适宜国际需求的农业专家系统是必要的[12,13]。 3.7创造良好的农业专家系统应用的外部环境。目前,我国农村计算机的普及(包括上网)虽然初显端倪,但由于资金、条件和培训对象文化程度等诸多因素的限制,推广和普及计算机依然存在着许多实际困难,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相差甚远,远远滞后于其他行业,与发达国家相比更显不足,从而也影响了农业专家系统的更进一步推广应用。为此,必须从计算机技术培训人手,传播和普及计算机技术,并进一步在现有的有线通信技术体系中,减少农村缺乏网络服务商的服务及农民文化素质低等重大障碍,改善农民的上网条件。另外,农业企业是我国农业生产的主力军之一,只有农业企业积极使用农业专家系统,大力推进电子商务,才能提供全球服务、提升企业形象、开拓潜在市场、增加企业利润,才能使企业信息化走向实务。由于农业生产具有生产周期长、成本高、风险大、收益低等特点,我国大部分企业分散经营,环境闭塞,信息不灵,传递不便,难以形成竞争优势。而在市场经济下,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和我国加入WTO进程的加快,企业信息化能使人力、物力、财力以及内外部信息资源得以充分开发和利用,从而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在激烈的竞争中找到自己生存与发展的空间,并最终使农业专家系统更好地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15]。 4结束语 农业专家系统在生产中有着广阔的应用前景。可以说,在农作物生产的各个环节中都可以用到专家系统。随着计算机应用的日益普及和各地建设信息高速公路设想的提出,建设农业专家系统将成为加快农业科技知识和农业信息传播的重要手段,成为促进农业快速发展的积极动力。鉴于农业专家系统在促进农业生产发展中的重大意义。可以预料,一个以农业专家系统为重要手段的智能化农业信息技术将在我国迅速发展,并将成为我国2l世纪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农业问题论文:我国农业保险发展问题研究论文 摘要:农业保险作为财产保险的有机组成部分,作为一个特殊的险种,一直跟不上整个市场和行业发展,更没有完全解决农业对保险的需求问题。需要从政府、农民和保险企业三个角度去分析,对我国当前农业保险的发展给出一些建议和解决的对策。 关键词:农业保险;合作保险;财政补贴 一、我国农业保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农民的保险意识薄弱。大部分地区、大部分农民还存在着认识上的误区,认为参不参加农业保险无所谓,甚至在设有农业保险公司的地区,仍有一些农民没有保险意识,在农保还没有涉足的地区就更不必说。在一些以农业为基本生存条件的地方,只有当灾害事故发生并遭受巨额损失后,一些农户才意识到保险的必要性,投保人的淡薄意识必然阻碍农业保险的整体发展。 2.逆选择问题在农业保险中普遍存在。在保险人和被保险人间,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发生是普遍存在的,农业保险也不例外。由于农民的保险意识不是很强,而且农业险也非强制险,所以投保的覆盖率就不可能达到100%,这样就很容易发生逆选择的问题。据保险公司人员介绍,农业养殖险比种植险的逆选择的风险更大,导致农险理赔的难度和成本要比其他险种高出许多。如此一来,让一些即使开设农业保险的保险公司也望而却步,不愿再继续经营下去。 3.保险公司没完全按照市场化运作。虽然1996年,我国保险公司实行了商业化运作,但对农业保险却并没完全市场化。根据各省保监局公布的数据显示,保险业实行商业化改革以来,农业险的平均年赔付率达到80%左右,而70%赔付率是保险业界公认的盈利临界点,农业险的赔付率远远高于临界点,做得多就亏的多。如果保险公司按照保险行业的大数规律和其他的相关规律,赔付率高就意味着保险费率定的不合理,保险费收入过少,保险费率定的过低,要想改善经营状况,保险公司就必须要提高保险费率。在政府没有补贴的情况下,过高的保险费支付对于农民来说根本承担不起,而按照农民的投保能力去承保,保险公司自己又赔不起,这样必然导致农业保险走入日渐萎缩的“怪圈”。 4.缺少专业的法律支持和政府的财政补贴。1995年通过实行、2002年修订的现行保险法实际上是一部商业保险法,主要是规范和保障商业性保险公司的经营行为,而农业保险中很大一部分是政策性保险,与商业保险的经营目标大相径庭,用现行的保险法指导农业保险会存在许多问题。由于无法可依,农业保险中的许多情况多存在着法律真空,政府在农业保险中主导地位不明确,即使政府积极参与推动,也缺乏法律依据;而农业保险经营主体的经营行为也缺乏法律保护和约束。另外,由于农业风险面广量大,一旦风险发生,如果没有政府的财政支持,保险公司基本无力承担。而我国现有的几家农业保险公司也都是在政府的财政大力支持下才成立起来的,因为没有专业的农险法律保护和规范,所以政府在这个方面的补贴也没有明确规定,在没有补贴的情况下,农业保险也只享受免交营业税的优惠,许多商业化的保险公司都不愿开设农业保险。 二、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建议 1.政府支撑是农业保险发展的前提。具体可把政府支持分为以下几方面: 第一,必须有完善的法律法规作保障。由于农业保险的特殊性,适用于一般商业保险的《保险法》并不适合农业保险,而《农业法》中也只是略有涉及,所以必须加快对农业保险立法,避免政府支持农业保险的随意性。同时要明确农业保险的法律地位、经营方式、机构设置、农民参与形式、再保险机制、监督管理机构等,通过法律手段调整参与农业保险各方的利益关系,引导农业保险的健康发展。对于农业保险,国家可借鉴与银行业发展类似的道路,建立政策性的由国家控股的农业保险公司和农业再保险公司,农民参保方式上可参照一些地方成功的农险经验,如可自愿投保,但不投保的享受不到政府相关的农业优惠政策等,这样可减少农民逆选择的问题。 第二,对农民参保费进行直接补助。保险补贴是绿色补贴的一个重要方面,应该扶持农业政策的重要手段之一。世界上一些农业险发展比较成功的国家如法国、美国等,都采用这种形式,美国补贴保费的53%,加拿大补贴保费的50%,日本补贴保费的40%——80%。我国在国家财政尚不宽裕的情况下,可由国家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出资补贴。由于有财政补贴,农险保费率降低了,不仅可提高农民投保的积极性,还不断的扩大农险险种。同时对农业保险业务实施税收减免,在免去营业税、减免所得税,鼓励保险公司开展农险业务。 第三,与商业保险公司合作,建立巨灾保险基金。当巨灾发生的时候,无论是国家成立政策性保险公司还是商业性保险公司,都无法独立承担损失,所以必须通过双方的合作共同承担,设立巨灾风险基金,把对农业保险业务减免的税收转作农业保险基金。一旦发生重灾,保险公司赔付率超过一定比例,启动重灾风险基金,由国家保险公司作为再保险公司的角色,双方按照比例共同承担风险,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的风险分担机制。另外,在确定再保险方式时,可选择溢额再保险的方式,为商业保险公司的最大赔偿额提供保。 第四,支持地方政府和农民尝试新的农业保险模式。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仅限于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最低为2亿人民币。建立政策性保险公司是解决农业保险的最终途径,但并不是所有的地方都能有较强的地方财政实力撑起地方保险公司,所以国家应鼓励地方政府和农民去尝试一些新的保险组织形式。在国外,保险的组织形式除我国保险法规定的两种以外,还有个人保险、相互保险公司和合作保险(包括相互保险社和保险合作社)。个人保险的发展在我国暂时还不太可能,但相互保险和合作保险的保险方式到可在政府的支持下有所尝试。这两种保险组织形式主要就是由那些对某种同类型的危险有共同保障需求的人或单位组成的一种保险团体或法人组织,其所有的成员既是保险人又是投保人,当其中某个成员遭受风险损失时,则由其余成员共同分担该项损失,参加组织的成员需事先缴付一定数量赔偿基金和管理费,该项基金在未支付赔款前可用于各种投资方式,所得利息红利属于全体成员共有,组织不对外营业,也不以赢利为目的。在一些地方财政实力不是很强的情况下,农业保险采取合作保险和相互保险的组织方式比较适合。可以由政府出面,鼓励经济还可以的不同乡镇、不同村庄甚至可以是相互临近的不同县市之间成立这样的保险组织形式,也可以由不同的地方政府之间相互形成这样的保险组织,这样就可以使得每个农户所承担的风险可似由更多的人一起来分担,可以减少单个成员的损失。 2.商业保险公司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的经营 效益。自1996年我国保险业实行商业化经营后,目前保险市场上近乎百家的保险企业全都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农业保险对保险公司来说虽是利润微薄,但其市场的潜在需求却很大,且经营最终结果如何在很大程度上也取决与保险公司自身的经营水平。 第一,推广“以险养险”模式。虽然农业险是公认的风险大、赢利小的高难度业务,但除农业险外的其他险种的经营利润空间还很大。所以,对于专业性的农险公司,推广实施“以险养险”的经营模式,通过一些有效益险种的赢利经营,可弥补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可能产生的亏损。如,上海安信农业保险公司,经保监会批准,除经营传统的农村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外,还允许经营涉及农户财产保险和责任保险,农村居民短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及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险种,从目前的状况来看,安信农业保险公司的整体运作还是较好的。而对于一般的寿险财险公司,更是可通过其它各种险种的开发和销售来贴补农险。另外,对于农险基金,也可参照其他保险基金的运用方式,在国家的政策规定范围内加以有效投资,所得利润可作为农业保险基金用于农业险的赔付。 第二,保险公司重视防灾防损工作。防灾防损是保险经营的中心环节,也是保险企业的重要职责。开展防灾防损既可促进被保险人改善经营管理,保障社会财富和人民财产安全,还可为降低保险费率创造条件,有利于减轻投保人的保险费负担,为保险人减轻赔款支出。特别是对于农业保险,投保人所承担的风险大多数是来自于自然灾害,防灾防损工作显得更为重要。保险企业要加强同各防灾部门的联系和合作,保险公司可利用自己庞大的信息网络,将储存的各种灾情信息,及时通报给社会各界防灾部门。特别是当暴雨台风等自然灾害来临前,保险企业要通过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合作,提前将信息通知给农民,以便让他们提前做好防范工作。同时,保险企业还可利用自己的信息技术优势,向社会提供各种咨询推广服务,向农民进行防灾防损的宣传,提高他们的防灾防损的意识,以减少损失和赔偿。 第三,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尝试新的农业保险险种经营方式。一直以来,国内经营农业保险的公司经营的险种都是针对一系列农业风险的,这势必会加大其所承担的风险。美国的农业保险除这种传统的经营模式外,就是现代的政府补贴方式。美国农业部下面专门设置风险管理处(RMA),而这个风险管理处是由联邦农业保险董事会所管理并对其负责,政府对农业保险的补贴也因为风险的不同而分为价格补贴(主要是针对市场风险)和产量补贴(针对不可抗力等风险)。我国政府、保险公司及农民应充分全面的认识到农业所面临的各种风险才能发展完善农业风险,减少损失。 3.农业保险的发展需要农民的配合与协作。有农业保险的地方农民,要增强自觉参保的意识,对没有参保的农民,要吃一堑长一智,密切配合政府和保险公司的工作。农业保险工作还没开展的地方农民,也要意识到农险的重要性,做好自身的防灾防损工作也是减少灾害损失的途径之一。农业保险是政府增加农民收入、稳定农村经济、确保农业发展的有效途径,也是保证国家粮食安全的有效工具,更是WTO框架下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是一个灾害频发、受灾面广、灾害损失严重的国家,有农保的地方农民有了保护伞,可这毕竟只占了极少数部分,中国有9亿多的农民靠天吃饭,在没有农业保险的情况下,如何能够承受这样的巨额损失?农业保险问题不解决,对于政府对于农民甚至是对于保险公司来说,都是个很大的后患。近期保监会表示,将采取三项措施推进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即鼓励目前已经开展农业保险的公司继续加大投入的力度、批准设立三家专业的农业保险公司及在多个省份开展种、养植业方面的一些经营试点。希望在政府的重视下,能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国的农业保险制度,降低农业风险,建立农业保护体系,同时不断建立和完善我国的保险市场。
寿险论文:中国寿险信托的发展前景论文 摘要:通过分析现阶段中国开展寿险信托的必要性,借鉴国外寿险信托的发展经验,从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两个层面探讨了中国现阶段开展寿险信托的可行性,认为外部环境包括经济环境和法律政策环境日趋完善,内部条件包括委托人、信托财产和受托人已初步具备,并指出实践运作寿险信托应注意的问题,从而对中国寿险信托的发展前景作理性的前瞻。 关键词:寿险信托;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一、寿险信托的内涵及其在中国的发展 所谓寿险信托,是被保险人作为委托人,将人寿保险金债权作为信托财产,在信托公司设立信托,在保险事故发生或保险金给付时,由信托公司根据保单向保险公司申请保险金,交付给受益人或领取保险金后继续留存在信托帐户中加以管理运用,以达到保险金保值增值的目的。 寿险信托传入中国是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1897年武汉第一家本国银行中国通商银行在汉口设立分行,主要业务除存款、放款、汇兑外,还有信托等附属业务。其中就包括人寿保险信托。1921年以后保险信托开始被中国社会所接受,尽管史料中记载到1936年中国广州的部分金融机构还有保险信托业务,但那时的中国信托业已经走上了畸形的发展道路,使得保险信托最终夭折。解放后,新中国的保险事业在建国初期曾经取得了快速的发展,但是到1958年出现,使得几乎所有的保险产品被迫取消,保险信托就此在大陆消失。2001年以来中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及《信托投资公司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相继出台,标志着中国信托业历经五次整顿后已经迈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近几年,一些信托投资公司不负厚望,在传统信托业务的基础上陆续推出了创新型的信托产品,获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但令人遗憾的是,随着保险业的蓬勃发展,与之相关联的寿险信托却未受到重视。据调查,现阶段资本市场上,除已经进入大陆市场的外资保险公司拥有保险信托产品外,国内信托机构目前只有少数几家在发展战略上考虑到了保险信托。所以时至今日,中国真正意义上的寿险信托业务仍未推出。 二、现阶段中国开展寿险信托的必要性 (1)开展寿险信托是保险业同信托业互动发展的必然要求从保险公司的角度来看,寿险信托业务的推出将丰富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保险资金可以通过对保险金设立信托的方式进行保值和增值。这种安排可以使得寿险信托的开发不仅有利于受益人对保险金进行有效管理,还可能衍生出更多的保险产品增值服务,提高保险资金的运用效益。 从信托投资公司的角度来看,寿险业的迅猛发展为寿险信托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业务来源。尤其是在老龄化日益突出的中国,市场对老年阶层的保障和遗产的法律属性等的重视程度将逐渐增加,随着相关税制的建立和完善,人寿保险信托作为一种良好的投资理财方式肯定会获得很大的发展。 (2)开展寿险信托是中国居民个人理财的迫切要求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个人财产不断壮大。据调查,中国城市居民家庭财产户均总值22.83万元,家庭可投资资产在30万元的富裕家庭已占家庭总数的10%以上。不久前,中国社会调查事务所在中国大中城市的问卷调查显示,74%的被调查者对个人理财服务感兴趣,41%的被调查者明确需要个人理财服务,而且随着中国保险业的迅速发展,人们保险意识的加强,人均保费支出占个人消费支出的比例越来越高。未来庞大的寿金给付与受益人有限的理财能力客观上产生了寿险信托的需求。 (3)开展寿险信托是中国金融机构迎接国际竞争的需要寿险信托在西方发达国家是一项比较成熟的业务。近年来,寿险信托的规模不断扩大,种类也日益丰富。如在美国,该产品年均业务量占美国全部人寿保险金额3%~4%,同时出现了多种富有个性化的金融产品,包括老年人保险金信托、高风险职业者寿险信托、残障者保险金信托等等。而中国信托业创立时的“先天不足”,发育阶段的“畸形”,注定了在发展过程中“后天失调”的命运。虽然历经五次整顿,在相当程度上消除了不规范经营引起的金融风险,信托内部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经营机制得到了改善,但应看到中国信托业的实力仍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的信托业。按照中国的入世承诺,入世五年后,资本市场将全面对外开放。届时,国外先进的信托理念和成熟的信托业务将会对国内信托业产生极大的冲击。未雨绸缪,研发寿险信托,抢占国内市场,已成为各信托公司的当务之急。 三、中国开展寿险信托业务可行性理论分析 3.1寿险信托市场的外部环境日趋完善 任何一项经济业务的发展离不开良好的外部环境。借鉴国外寿险信托的发展经验,作者认为,目前中国开展寿险信托的外部环境已经具备。从经济环境来看,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个人财产不断壮大,在日常消费之余开始追求财产的保值、增值。专业机构的理财服务越来越受到人们重视,中国保险业迅速发展,保费规模日益扩大。 从法律政策环境看,自2001年以来,《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相继出台。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表明国家政策对信托业发展的支持,也有利于形成良好的行业外部环境。也为寿险信托业务的推出提供了必要的前提。此外,新修订的《民法》里明确承认私人财产的合理性,遗产税与赠与税的即将征收,《保险法》对保险金投资渠道的限制逐步放宽,这些相关的法律法规的颁布也将寿险信托市场的发展提供保障和动力。 3.2寿险信托市场的内部条件初步具备 根据市场经济理论和信托原理,寿险信托市场的形成与发展的三个内部条件就是具备寿险信托需求的委托人(包括受益人),信托财产和受托人。 (1)从委托人的构成要件来看,委托人是信托关系设立的起点,在信托行为中占据主动权。在实务中设立寿险信托,委托人(受益人)通常会处于以下几种情境:其一,受益人是未成年人或属于社会弱势群体。通过设立寿险信托,可将保险金有效运用于受益人的教育费、生活费、医疗费的支出,亦可使受益人最大程度享受保险金利益。其二,当保险金额较大,存在多个受益人时,通过寿险信托,可避免多个受益人之间因利益冲突而发生纠纷,同时可确保按事前规划各个受益人都可享受到信托财产的利益。其三,当投保人是企业经营者时,通过设立寿险信托,可使投保人在面临巨额无限连带偿还债务风险时,投保人的债权人无权对已设立的信托财产强制执行,从而确保受益人的利益不受影响。 目前,中国开展信托业务一般针对有经济实力的群体,改革开放以来,居民拥有的货币资产日益增多。一批富裕群体积累了相当数量的财富,经过多年创业、奋斗,对家族财产的妥善传承有着更高的要求。“买保险”与“设信托”相结合,具有的合理避税、破产隔离、储蓄与投资理财的多重功效,既可避免现实中普遍存在的财产继承纠纷,又可按委托人旨意妥善规划身后财产,切实保障受益人利益。可以肯定,寿险信托业务一经推出,必将真正为客户排其忧,解其难。社会上庞大的富裕群体客观上构成了寿险信托的潜在市场。 (2)从信托财产的构成要件来看,寿险信托的信托财产是保险金(或保险金和保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保险业保持30%的增长速度,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不断提高。随着保险业快速发展,保险意识已逐渐深入到每一个家庭、单位。根据保监会网站提供的统计数据,2002年中国寿险保费收入为2073.7亿元,寿险给付225.1亿元。2003年寿险保费收入为2669.5亿元,寿险给付264亿元,2004年寿险保费收入为2851.3亿元,寿险给付308.4亿元。日趋增长的寿险保费,庞大的寿金给付为寿险信托提供了广阔的来源。 (3)从受托人的构成要件来看,目前中国寿险信托的受托人是信托投资公司。20多年来,中国信托业历经五次整顿,并购重组,在相当程度上排除了不良债务和非规范经营引起的金融风险。治理结构的改善、经营机制的转变、业务经验的积累,都大大提升了信托投资公司的经营实力。几年来,一系列信托创新产品的成功上市与热销,更为街头百姓耳闻目睹,使信托投资公司声誉鹊起。实践证明,一大批保留和优化后的信托投资公司有实力、有条件承担在新的发展环境下创新和拓展寿险信托业务。 四、实践中开展寿险信托业务应注意的问题 4.1加强与保险公司的战略合作 寿险信托业务的开展,如果没有保险公司全方位的联动与配合,无异于空中楼阁。加之寿险信托业务本身的特点,以保险赔付金作为信托资金,其发生时间和数量均有一定的随机性。因此,开展此业务,必然要借助保险公司强大的精算实力和宝贵经验。因此,应以寿险信托为切入点,加快推进与保险公司实现战略合作的进程,进一步实现信保合作。 4.2加强风险管理,完善风险内控机制 由于信托制度的优势,信托投资公司可以同时涉足金融市场和产业市场,根据客户需要灵活设计项目运作方案,组合运用多个金融工具。所以,开展信托业务面临的风险更为复杂化、多样化。就寿险信托业务而言,从信托开始至终止,要面临信用风险、法律风险、流动性风险、投资风险及道德风险等。因此,信托公司在开展寿险信托业务时,要特别重视信托风险的管理,建立严格的风险内控机制和灵活对应机制。 4.3加强信托理财宣传,提高民众信托意识 重视信托思想的普及是日本信托业快速崛起的主要原因之一。由于信托制度在中国是舶来品,不少人对它较为陌生。再加上长期以来,信托机构的不规范经营以至造成声誉低下,使人们更加远离信托。因此,寿险信托市场的培育,离不开对信托知识的普及。可以借鉴国外信托发展经验,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第一,借助媒体力量,积极宣传信托理念。第二,寻求社会各界支持,增强对信托行为的认同。第三,完善产品的推介营销,提升信托公司知名度。 五、结语 由于现阶段中国开展寿险信托业务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已初步具备,所以信托投资公司将寿险信托业务作为下一个新的利润增长点是可行的。当然,目前开展寿险信托不可避免会遇到一些问题,如《保险法》目前对保险公司的业务存在诸多模糊甚至缺失之处,使寿险公司办理寿险信托业务难以落到可操作性层面,而信托投资公司在该业务中如何协调多方利益还需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但是必须看到,在人口老龄化日益严峻的中国,市场对老年阶层的保障和遗产的法律属性重视程度逐渐增加,随着相关税制的建立和完善,寿险信托作为一种良好的理财方式,无疑会获得很大的发展。 寿险论文:寿险营销模式创新措施论文 摘要:本文从中国寿险公司面临的新情况,提出现在寿险的营销模式需要创新,并提出了,媒体营销,电话营销、方案营销等几种创新的营销模式,可供寿险企业在实际工作中参考。 关键词:寿险营销模式创新保险商品网络营销媒体营销 随着金融一体化进程的加深,中国寿险业发生了巨大的变革,传统的营销模式已被打破,新的模式正向更深更广的领域延伸。如何选择适当的寿险营销模式已成为推动中国寿险业营销策略步向个性化、多元化的至关重要的因素和推动中国寿险业健康发展的重要课题。 一、寿险营销模式的涵义 从营销学的观点出发,寿险营销就是指通过挖掘人们对保险商品的需求,设计和开发满足投保人需求的保险商品,并且通过各种沟通手段使投保人接受这种商品,并从中得到最大满足的过程。具体包括:保险市场的调查和预测,营销环境分析,投保人行为研究,新险种的开发,费率的厘定,寿险营销渠道的选择,产品的推销以及售后服务等一系列活动。 二、我国现有寿险营销模式与面临的问题 (一)我国现有的寿险营销模式 所谓“模式”按字面理解是指“某种事物的标准形式或使人可以照着做的标准样式”,具体到寿险营销模式应该是指较为成型的、大家都可运用的销售方式。决定寿险营销模式的因素很多,如法律因素,历史因素,市场需求因素及企业的产品、战略因素和渠道的选择及其组织等,但我们认为,其中起决定作用的是渠道因素,因此本文将主要从渠道方面探讨我国寿险营销模式。 在美国友邦进入上海之前,我国的寿险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营销,也没有个人寿险的概念,业务以团险为主,销售方式主要是公司的业务员和行业,由于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这一时期寿险的销售还带有大量的行政命令手段,并至今还在产生影响。1992年友邦进入上海,将个人人这一行销方式引入国内,随着平安及中国人寿和太保在全国推行个人人制度,这一销售方式发展迅猛,并成为国内寿险营销的主要渠道。总体看,目前的寿险营销已经形成个人业务以个人人为主导,团险业务以业务员直销和兼业为主导的营销模式,各公司没有明确的市场区隔目标,以圈地为主;产品没有本质区别;营销以产品为中心而不是以客户为中心。 (二)现有寿险营销模式存在的主要问题 1.渠道单一。个人与团险业务员在行业中占居绝对主导地位,而经纪、直销等渠道所占份额微不足道,既限制了保险业的发展,又不能满足不同客户的不同需求。 2.以产品而不是以客户为中心。现有销售模式下不同的渠道有不同的产品,出现同一客户拥有同一公司不同销售渠道的多张保单,同一公司多头服务的现象,不仅浪费企业成本,而且影响保险企业在客户中的品牌形象,也不利于建立和培养长期忠诚客户群。不以客户为中心的销售模式还造成保险企业间的经营方式雷同,各保险企业间没有明确的市场细分目标,产品大同小异,以同一产品应对各个层次的客户,体现不了个性化的营销特征。 3.中介严重不发达、不规范。由于体制及观念的原因,中介特别是经纪人在我国一直处于空白,近年虽然开始发展,但举步维艰。与国外相比,不仅数量少,而且由于成立时间短,经验少、规模不大,专业人士缺乏,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大部分处于求生存的状态。另一方面,由于垄断因素等原因,中介的发展出现不规范的现象,如兼业的强制保险、乱收手续费,经纪人缺乏合理的佣金标准等,严重扰乱保险市场的公平竞争和发展。在现有营销方式下,保险公司地级市以下的分支机构主要行使展业职能,与保险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的职能重合,形成的是一种竞争,而不是合作关系。 4.个人人定位不明确。从法律定位讲,个人人与保险公司属委托关系而不是劳动合同关系,但由于个人人的特殊性,保险公司对个人人的管理方面采取了一些类似员工的管理形式,如培训和考勤等,有的公司为了留住特别优秀的个人人,还采取了代为办理养老保险的措施。这使得社会上对个人人的定位产生误解,加大了保险企业对个人人的管理难度。5.人海战术,经营粗放。由于个人人队伍的增长能迅速带来保费的增长,而目前各保险公司都采取了跑马圈地的策略。令人担忧的是,在保费快速增长的压力下,个险盲目增员的方式也开始波及到团险队伍的发展管理,对保险业良好的社会形象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 三、寿险营销模式创新的思路 (一)促进中介机构的发展 现在中国保监会已经放开了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经营区域的限制,使保险公司可以结合本公司实际,根据当地业务情况,决定是采取设立分支机构,或通过保险中介机构,还是采取组合各种销售渠道的方式开展业务,而不是仅仅靠层层设机构、铺摊子、上人员来开展业务,这有利于保险公司,尤其是新公司在较短的时间内拓展业务,有利于保险公司将优秀竞争力转到产品设计和服务创新上来。进一步开放保险公司经营区域将有利于鼓励保险公司走集约化、效益化的发展道路,同时利用保险中介机构开展业务,大大地减轻了保险公司在营销管理方面的压力。显然保监会决心要改变目前保险中介弱小、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过多的局面,这个政策从客观上给了保险中介机会,而对一些老牌公司的老网点有较大冲击。 (二)发展网络营销 与传统保险营销模式相比,保险网络营销具有如下明显的优势:1.经营成本低。保险公司通过网络销售保单,可以省却目前花费在分支机构网点及营销员上的费用。保险险种、公司评介等方面在信息电子化后可以节省印刷费、保管费。通过降低保险总成本可以降低保险费率,更好地吸引客户。2.信息量大,且具有互动性。网络就如同一位保险专家,不仅随时可以为客户提供所需的资料,而且简洁、迅速、准确,大大地克服了传统营销方式的缺陷。客户有什么要求和问题,可以在网上直接与保险公司联系。借助互联网,顾客足不出户就可以方便、快捷地访问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系统,获得诸如公司背景、保险产品及费率的详细情况,顾客可以随意访问多家保险公司的系统,比较其产品的价格。从中选择最合适的险种。3.节省营销时间,加速新产品的推出和销售。新产品设计出来后,几乎无需其他环节就可以立即进网,供顾客选择。由于网络的存在,投保人也用不着等待销售代表回复电话,可以自行查询信息,了解保险产品的情况。而且保险网络营销还具有24小时随时调用的优势,减少了市场壁垒,为保险公司提供了平等的竞争机会。 (三)大力拓展其他营销渠道 随着经济的发展,一些新兴的营销模式正试图重整游戏规则,如“媒体营销”、“电话营销”、“方案营销”等全新的营销模式将被中国寿险界首次引入。 1.媒体营销。所谓媒体营销是指保险公司利用大众传媒等工具传递公司和产品信息的一种营销方式。这种方式一改寿险业过去几乎不做广告的传统,通过高密集度的广告投放吸引目标客户。 2.电话营销。这种方式将完全抛弃现在银行保险、个人和团险营销模式,而引用“电话营销”手段。保险公司拥有庞大的电话营销队伍,营销人员将致电客户、介绍保险并询问是否有投保意愿。 3.方案营销。传统的销售是以产品为导向。而方案则创造了一种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全新模式,即从卖产品到卖方案。客户需要买什么样的保险产品,什么的险种最适合你的家庭,公司提供这样一个解决的方案给你。这就是所谓的“方案营销”。 虽然个人制将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位居寿险营销主流地位,但国际寿险界现有的各种营销方式却将在中国陆续出现。多层次营销方式并存,借助科技手段营销模式创新将成为寿险界的发展趋势。 寿险论文:寿险在养老保险体系中的重要性论文 摘要:从我国的国情出发,采取“社会养老保险+商业养老保险+自我储蓄养老”的模式,并逐步降低对社会保险和自我储蓄养老的依赖,充分发挥商业寿险公司在我国未来养老保险体系中的作用,应该是我国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的突破口。 关键词:寿险公司;养老保险体系;商业养老保险;社会养老保险 人总是会老的,于耄耋之年能否老有所养,是每个人都将面临的问题。根据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显示,2000年我国60岁以上者已达到10.86%(老龄社会临界点为10%),我国已步入老龄化社会,并成为世界老龄人口最多的国家之一。近20年间,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每年以3%左右的速度持续增长,目前已达到1.32亿,到2030年,我国60岁以上的人口将达到3.4亿,占总人口的21.36%。那时平均每四个人中就有一个老年人,加上我国独生子女政策的实施,到那时一对年轻夫妇上面,可能有四位父母,八位祖父母都健在。这么多的老人养老问题怎么解决,这是摆在我国面前的一个不可回避的现实难题。笔者认为,我国的社会保障体制改革,应采取“社会养老保险+商业养老保险+自我储蓄养老”的模式,并逐步降低对社会保险和自我储蓄养老的依赖,更多地依靠商业养老保险来满足消费者的养老保障需求,是解决这一难题的较好途径。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寿险公司在开办储蓄养老保险方面有着极为有利的专业优势,在我国未来养老保险体系中能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 一、我国社会养老保险面临的问题 所谓社会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 1997年,《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中明确:基本养老保险只能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大力发展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同时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目前,按照国家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总体思路,未来基本养老保险目标替代率确定为58.5%。由此可以看出,今后基本养老金主要目的在于保障广大退休人员的晚年基本生活,并不能解决老人们“丰衣足食”安享晚年问题。况且,由于国力所限,加之我国的政治、经济体制改革正处于不断深化的过程,我国现在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还面临着许多问题。表现在如下方面: (一)社会养老保险仅涵盖城镇有固定工作单位的人,城镇人口中的自由职业者和待业人员以及广大农民无法享受 全面而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应该涵盖所有人群,包括非城镇人口,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农民,也应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也应能领取养老金。但这是一个非常艰巨的任务,决不是短期内所能完成的。目前即使在城镇人口中也并非全部都进入了社会保障体系,也有游离在基本养老保险之外的人群,他们就是自由职业者和待业人员,也就是没有工作单位或者没有固定工作单位的人。这些人的养老问题怎么解决,是摆在我国当前的一个不可回避的现实难题。显然,社会养老保险在短期内是无法解决的。 (二)人口老龄化的压力日益加剧,单纯依靠社会养老很难解决某些现实问题 西方发达国家通常在步入工业化社会后才会出现老龄化,且老龄化速度较慢。我国则在工业化的起始阶段、经济建设资金需求集中的情况下便进入老龄化,使资源配置陷入困境。据统计2000年我国60岁以上者已达到10.86%,到2030年,我国60岁以上的人口将达到3.4亿,占总人口的21.36%。目前,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采用现收现付与基金积累相结合的部分积累制,这种平衡方式在我国人口老龄化到来时,会造成资金需求的急剧增长,社会负担加重,显然,单纯依靠社会养老很难解决这一问题。 (三)过高的社会养老保险费交纳标准和替代率,造成国家、企业负担过重,部分参与者无力负担,不利于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定的替代率为90%左右,而国际上一般为45-50%。我国企业养老保险,单位和职工个人的保险费交纳标准占职工工资总额的28%,单位和职工个人普遍感到难以承担。如果降低交纳标准,势必由国家财政补贴,则可能导致严重的财政危机。 (四)目前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国民收入分配变动的趋势不相适应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国民收入一直呈现向个人倾斜的趋势,国家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较弱。从1980年到1995年,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25.7%下降为10.9%。与此同时,居民个人收入增长迅速。按当年价格计算,1978年至1995年间,城市居民的收入以年均15.9%的速度增长,城市居民存款余额也以年均34.3%的速度增长,由154.9亿元增加到23466.7亿元。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国绝大部分的社会养老费用仍然由国家和企业承担。不仅造成国家、企业负担过重,不利于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也不利于人们自我养老保障意识的提高,造成过分依赖国家、企业局面。 (五)社会养老保险只能解决基本的退休养老问题,不能解决退休者退休后的生活水平下降问题 根据国务院的《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以及《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个人交费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主要来源于:(1)用人单位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提取;(2)个人按工资的8%提取。退休后将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与缴费年限的长短、缴费基数的高低、退休时间的早晚直接挂钩。他们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假定某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1000元,缴费满30年则他每月可拿到300元基本养老金。又假定该地平均预期寿命为80岁,个人账户养老金发放的比例是本人账户储存额除以240,该人60岁退休时,如果个人账户累计总和为6万元,那么,他退休后每月可拿到250元(60000÷240),两项合计550元,这点钱显然只能解决基本的养老问题。并不能解决老人们退休后“丰衣足食”安享晚年问题。 二、储蓄养老只能作为养老的辅助方式 我国人们具有良好的储蓄习惯,绝大多数的人选择储蓄的方式就是将钱存银行,因为银行储蓄具有风险小、存取方便、安全性强的优点。目前我国居民储蓄存款已经突破17万亿元,就充分说明老百姓对银行储蓄的偏爱,然而,通过银行储蓄本息的累积来实现自我储蓄养老的方式存在明显不足,只能作为养老保险体系中的辅助方式。 (一)银行储蓄收益低,浪费了资金的使用价值 按目前银行储蓄一年期存款利率4.14%计算,考虑到5%的利息税因素,实际名义存款利率仅为3.933%,将大量的钱放在银行,显然是浪费了资金的使用价值。 (二)银行储蓄无法抵御通货膨胀 2008年2月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指数为8.7%,如果以此来对照当前的存款利率,按一年期存款利率4.14%计算,考虑到5%的利息税因素,实际利率为-4.767%(即4.14%×0.95-8.7%)。它意味着你将100000存进银行,一年后它的实际价值变成了95233元,4767元就白白地蒸发掉了。面对通货膨胀压力增大的预期,将钱都放在银行里,作为自我储蓄养老资金显然不合时宜。 (三)银行储蓄属自发性行为,随意性太大 而自我储蓄养老是一个长期的计划,在这个资金积累的漫长过程中,很可能中途夭折。 储蓄既是一种预备手段,又是一种积累手段。作为预备手段,其作用是未雨绸缪。作为积累手段,它是为了实现未来某一耗资较大的消费而有目的地存钱。两者都是现代人实际的需要,所以,为将来老年幸福美满生活做适当地储蓄准备是一种非常明智的行为。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有一部分人总是难以主动地、自觉地储蓄,即使能到银行储蓄,由于银行储户可随时支取账户上的存款,在时间上、数额上并没有太多限制,因而存款就不易保住,一旦有什么开支,一下就取走了,使自我储蓄养老计划中途夭折。所以,自我储蓄养老只能作为养老保险体系中的辅助方式。 三、寿险公司在养老保险体系中可发挥重要作用 在我国深化养老保险体制改革的过程中,要想进一步减轻国家财政压力,必须提升个人的自我保障意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积极作用,对我国养老保险制度进行重新设计。笔者认为,在我国未来的养老保险体系中,更多地依靠商业养老保险来满足消费者的养老保障需求,是解决这一难题的较好途径。 (一)寿险公司在养老保险体系可扮演重要的角色 受国力所限,我国社会养老保险虽覆盖一定范围,但还未达到覆盖全社会的程度,正需寿险公司在社会保障的空白地带发挥作用。同时,社会养老保险的保障水平只能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无法保障富裕的晚年生活,收入水平较高的阶层可通过购买寿险公司的养老保险,确保其有一个富裕的晚年生活。 (二)寿险公司的资源配置 寿险公司可以更加合理地配置资源,作出最佳投资策略,提高资金利用率,使养老基金产生最佳的资本配置和最高的投资回报率,从而更好地保护养老金领取人的利益。 (三)寿险公司养老基金的积累方式 寿险公司的养老基金积累方式比较适应我国未来人口快速老龄化和城市化的发展趋势,符合世界各国养老保险制度由现收现付方式向基金积累方式改革的趋势,与我国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变化相适应。 (四)寿险公司的优势 寿险公司之所以在许多国家养老保险中担当举足轻重的角色,还在于其拥有其他机构不可比拟的优势。 1.寿险公司拥有经验丰富的精算师,可准确制订交费标准和给付水平,根据谨慎的精算原理保证养老金的稳健运用和给付安全。 2.寿险公司拥有众多的投资和理财专家,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寿险公司会制订最佳的投资组合,在确保安全性的前提下,保证养老基金最大限度地保值增值;同时,通过加强成本核算,尽力降低经营成本,为养老金所有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3.寿险公司承诺的养老金给付具有极高的安全性,养老金领取人的利益可得到充分保障。寿险公司的经营接受政府金融监管部门的严密监管,促使寿险公司进行稳健经营,提取足够的责任准备金,以保证充足的偿付力和流动性。 4.商业寿险公司经营养老保险业务符合国际惯例。无论在养老保险体制比较成熟的西方发达国家,还是养老保险体制正走向完善的拉丁美洲国家,寿险公司均在养老保险制度运行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五)通过购买寿险,可以帮助人们养成计划储蓄的美德 由于商业养老保险是一种带有一定强制性的“储蓄”,当保险合同生效后,投保人便要根据合同的规定按期交纳保费,以维持保单的有效性,直至保单期满为止。这样,投保人便能有计划地把资金积累起来,养成有规律储蓄的好习惯。到约定领取养老保险金时,才能按时领取养老保险金,或在退保时得到现金价值。由于退保损失大,所以人们一般都不愿退保,这样就迫使人们“存”一笔钱在人寿保险公司,做到细水长流,源源不断,保其一生。这不仅解决了自我储蓄养老不主动、不自觉,随意性太大的缺陷;也解决了银行储蓄存款,由于支取太方便,很多人往往因为经不起物质的诱惑,令储蓄养老计划半途而废的问题;还可以为愈来愈老龄化的社会和独生子女后代减轻负担,使老了的自己依旧拥有尊严。 综上所述可见,从我国的国情出发,采取“社会养老保险+商业养老保险+自我储蓄养老”的模式,并逐步降低对社会保险和自我储蓄养老的依赖,充分发挥商业寿险公司在我国未来养老保险体系中的作用,不仅是必要的,而且也是可行的,应该是我国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的突破口。 寿险论文:寿险营销模式创新措施论文 [摘要]本文从中国寿险公司面临的新情况,提出现在寿险的营销模式需要创新,并提出了,媒体营销,电话营销、方案营销等几种创新的营销模式,可供寿险企业在实际工作中参考。 [关键词]寿险营销模式创新保险商品网络营销媒体营销 前言 随着金融一体化进程的加深,中国寿险业发生了巨大的变革,传统的营销模式已被打破,新的模式正向更深更广的领域延伸。如何选择适当的寿险营销模式已成为推动中国寿险业营销策略步向个性化、多元化的至关重要的因素和推动中国寿险业健康发展的重要课题。 一、寿险营销模式的涵义 从营销学的观点出发,寿险营销就是指通过挖掘人们对保险商品的需求,设计和开发满足投保人需求的保险商品,并且通过各种沟通手段使投保人接受这种商品,并从中得到最大满足的过程。具体包括:保险市场的调查和预测,营销环境分析,投保人行为研究,新险种的开发,费率的厘定,寿险营销渠道的选择,产品的推销以及售后服务等一系列活动。 二、我国现有寿险营销模式与面临的问题 (一)我国现有的寿险营销模式 所谓“模式”按字面理解是指“某种事物的标准形式或使人可以照着做的标准样式”,具体到寿险营销模式应该是指较为成型的、大家都可运用的销售方式。决定寿险营销模式的因素很多,如法律因素,历史因素,市场需求因素及企业的产品、战略因素和渠道的选择及其组织等,但我们认为,其中起决定作用的是渠道因素,因此本文将主要从渠道方面探讨我国寿险营销模式。 在美国友邦进入上海之前,我国的寿险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营销,也没有个人寿险的概念,业务以团险为主,销售方式主要是公司的业务员和行业,由于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这一时期寿险的销售还带有大量的行政命令手段,并至今还在产生影响。1992年友邦进入上海,将个人人这一行销方式引入国内,随着平安及中国人寿和太保在全国推行个人人制度,这一销售方式发展迅猛,并成为国内寿险营销的主要渠道。总体看,目前的寿险营销已经形成个人业务以个人人为主导,团险业务以业务员直销和兼业为主导的营销模式,各公司没有明确的市场区隔目标,以圈地为主;产品没有本质区别;营销以产品为中心而不是以客户为中心。 (二)现有寿险营销模式存在的主要问题 1.渠道单一。个人与团险业务员在行业中占居绝对主导地位,而经纪、直销等渠道所占份额微不足道,既限制了保险业的发展,又不能满足不同客户的不同需求。 2.以产品而不是以客户为中心。现有销售模式下不同的渠道有不同的产品,出现同一客户拥有同一公司不同销售渠道的多张保单,同一公司多头服务的现象,不仅浪费企业成本,而且影响保险企业在客户中的品牌形象,也不利于建立和培养长期忠诚客户群。不以客户为中心的销售模式还造成保险企业间的经营方式雷同,各保险企业间没有明确的市场细分目标,产品大同小异,以同一产品应对各个层次的客户,体现不了个性化的营销特征。 3.中介严重不发达、不规范。由于体制及观念的原因,中介特别是经纪人在我国一直处于空白,近年虽然开始发展,但举步维艰。与国外相比,不仅数量少,而且由于成立时间短,经验少、规模不大,专业人士缺乏,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大部分处于求生存的状态。另一方面,由于垄断因素等原因,中介的发展出现不规范的现象,如兼业的强制保险、乱收手续费,经纪人缺乏合理的佣金标准等,严重扰乱保险市场的公平竞争和发展。在现有营销方式下,保险公司地级市以下的分支机构主要行使展业职能,与保险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的职能重合,形成的是一种竞争,而不是合作关系。 4.个人人定位不明确。从法律定位讲,个人人与保险公司属委托关系而不是劳动合同关系,但由于个人人的特殊性,保险公司对个人人的管理方面采取了一些类似员工的管理形式,如培训和考勤等,有的公司为了留住特别优秀的个人人,还采取了代为办理养老保险的措施。这使得社会上对个人人的定位产生误解,加大了保险企业对个人人的管理难度。5.人海战术,经营粗放。由于个人人队伍的增长能迅速带来保费的增长,而目前各保险公司都采取了跑马圈地的策略。令人担忧的是,在保费快速增长的压力下,个险盲目增员的方式也开始波及到团险队伍的发展管理,对保险业良好的社会形象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 三、寿险营销模式创新的思路 (一)促进中介机构的发展 现在中国保监会已经放开了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经营区域的限制,使保险公司可以结合本公司实际,根据当地业务情况,决定是采取设立分支机构,或通过保险中介机构,还是采取组合各种销售渠道的方式开展业务,而不是仅仅靠层层设机构、铺摊子、上人员来开展业务,这有利于保险公司,尤其是新公司在较短的时间内拓展业务,有利于保险公司将优秀竞争力转到产品设计和服务创新上来。进一步开放保险公司经营区域将有利于鼓励保险公司走集约化、效益化的发展道路,同时利用保险中介机构开展业务,大大地减轻了保险公司在营销管理方面的压力。显然保监会决心要改变目前保险中介弱小、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过多的局面,这个政策从客观上给了保险中介机会,而对一些老牌公司的老网点有较大冲击。 (二)发展网络营销 与传统保险营销模式相比,保险网络营销具有如下明显的优势:1.经营成本低。保险公司通过网络销售保单,可以省却目前花费在分支机构网点及营销员上的费用。保险险种、公司评介等方面在信息电子化后可以节省印刷费、保管费。通过降低保险总成本可以降低保险费率,更好地吸引客户。2.信息量大,且具有互动性。网络就如同一位保险专家,不仅随时可以为客户提供所需的资料,而且简洁、迅速、准确,大大地克服了传统营销方式的缺陷。客户有什么要求和问题,可以在网上直接与保险公司联系。借助互联网,顾客足不出户就可以方便、快捷地访问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系统,获得诸如公司背景、保险产品及费率的详细情况,顾客可以随意访问多家保险公司的系统,比较其产品的价格。从中选择最合适的险种。3.节省营销时间,加速新产品的推出和销售。新产品设计出来后,几乎无需其他环节就可以立即进网,供顾客选择。由于网络的存在,投保人也用不着等待销售代表回复电话,可以自行查询信息,了解保险产品的情况。而且保险网络营销还具有24小时随时调用的优势,减少了市场壁垒,为保险公司提供了平等的竞争机会。 (三)大力拓展其他营销渠道 随着经济的发展,一些新兴的营销模式正试图重整游戏规则,如“媒体营销”、“电话营销”、“方案营销”等全新的营销模式将被中国寿险界首次引入。 1.媒体营销。所谓媒体营销是指保险公司利用大众传媒等工具传递公司和产品信息的一种营销方式。这种方式一改寿险业过去几乎不做广告的传统,通过高密集度的广告投放吸引目标客户。 2.电话营销。这种方式将完全抛弃现在银行保险、个人和团险营销模式,而引用“电话营销”手段。保险公司拥有庞大的电话营销队伍,营销人员将致电客户、介绍保险并询问是否有投保意愿。 3.方案营销。传统的销售是以产品为导向。而方案则创造了一种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全新模式,即从卖产品到卖方案。客户需要买什么样的保险产品,什么的险种最适合你的家庭,公司提供这样一个解决的方案给你。这就是所谓的“方案营销”。 虽然个人制将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位居寿险营销主流地位,但国际寿险界现有的各种营销方式却将在中国陆续出现。多层次营销方式并存,借助科技手段营销模式创新将成为寿险界的发展趋势。 寿险论文:寿险企业的市场营销环境特征论文 寿险公司的市场营销活动,是在一定的环境里进行的,这种环境并处于连续的变化之中。寿险公司的市场营销过程,就是一种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并对变化的环境作出反应的动态过程。各种环境力量或因素的变化,既可以给寿险营销带来机会,也可能形成某种威胁。因此,寿险公司必须采取措施,监视和预测市场营销环境的发展和变化,准确、细致地认识和把握市场营销环境,并努力使公司的经营目标和市场营销环境各因素保持协调、平衡,才能保证经营目标的实现和公司的健康发展。 寿险企业的市场营销环境,是寿险企业外部与市场营销活动有关的因素与寿险企业内部影响市场营销的因素的总和。因为寿险企业市场营销活动的成败,不仅受外部环境的影响,还受内部因素的制约。寿险市场营销就是要把外部环境与内部因素结合起来,协调发展,取得动态平衡。 一、寿险营销的外部环境 (一)基础环境 1经济环境 (1)经济发展水平。寿险是经济发展的产物,并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经济繁荣时,社会对寿险商品的消费水平相对提高,寿险市场需求增长,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寿险企业经营规模就会扩大,经济效益就会提高。反之,情况则相反。因此,经济发展水平对寿险企业的发展速度和规模起决定性的作用。 经济发展水平是一个综合指标,寿险企业在进行经济发展水平分析时,应着重考察以下因素:a、社会购买力;b、消费者收入;c、消费者支出模式的变化。 (2)宏观经济政策和经济体制。经济体制是一切经济活动的前提,宏观经济政策则体现着宏观经济发展的方向,它们必然影响和制约着寿险企业的市场营销活动。随着我国的经济体制由传统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给寿险业带来了巨大的机遇。另一方面,我国寿险企业也应当尽快改变原有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一套运作模式,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以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 2社会政治环境 主要包括那些能够强制和影响社会上各种组织和个人行为的政治体制、法律、政府机构、公众团体。寿险企业,作为社会经济的一个微观主体,其营销活动必定要受到政治环境的影响和制约。 (1)政治体制。它制约和规范着各种组织的行为,不管是寿险业还是非寿险业。 (2)各种法令法规。尤其是《保险法》和相关经济法规,不仅规范寿险企业的行为,而且还将影响寿险企业内部险种结构的变化、新险种的开发以及发展速度等各方面。 (3)政府的政策。法令法规一般来说相对稳定,但政府的政策,特别是与寿险企业密切联系的税收政策、产业政策、金融政策等是对许多重大政治、经济问题作出适时、适当的反映,因而对寿险企业市场营销活动的影响更为频繁。 (4)主管政府机构。包括对寿险企业某些业务活动进行管理的政府机构,如工商局、税务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 (5)公众。这里不是指一般的老百姓,而是指所有实际上或潜在地关注、影响着寿险企业达到其经营目标的能力的公众。主要包括:a、媒介公众,主要是报纸、杂志、无线电广播和电视等影响广泛的大众媒介。b、公众团体。在西方常被称为“压力集团”(presuregroup),指为维持某些部分的社会成员利益而组织起来的会对立法、政策和社会舆论产生重大影响的各种社会团体。例如消费者协会。 3人口环境 由于寿险市场是由那些具购买欲望且有购买能力的人所构成的,因此,人口的数量、分布、构成、教育程度以及这些因素的发展动向就构成了寿险企业市场营销活动的人口环境。人口环境对市场需求的影响是深刻的,也是整体性的和长远性的,因而影响寿险企业市场营销机会的形成和目标市场的选择。 (1)人口总量。 (2)年龄结构。 (3)人口的地理分布。 (4)家庭规模、家庭类型及其变动、家庭职能的变化。 (5)人口环境的变化动向。包括:a、人口出生率的变动。b、人口的流动性,即人口的迁移活动。 4社会文化环境 中国的传统文化以小农经济为基础,以宗法家庭为背景形成,是一种重视人际关系、伦理道德的文化,对于我国寿险企业市场营销活动有着极为深远的影响。 此外,我国以及国内各地区的文化教育水平对寿险营销的影响也不容忽视。一般而言,文化教育的普及程度高低与人们接受寿险产品的难易程度呈正相关关系;而就文化教育的深度而言,文化层次较高的人,一般接受新事物较快,容易转变传统的“养儿防老”观念,寿险意识较强,而对于文化层次较低的人来说,则很难转变其观念。 寿险企业进行市场营销考虑文化环境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差异,并采用不同的营销方式: (1)民风习俗、礼仪交往的不同,影响着营销方式的选择; (2)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文化传统和民风习俗、礼仪; (3)宗教信仰的不同,会导致文化倾向、禁忌的不同; (4)不同的职业,不同的阅历,在购买倾向上有不同的态度。 5科技环境 科学技术深刻影响着人类历史的进程和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其中包括寿险企业的市场营销活动。科技进步给寿险企业市场营销活动带来的巨大影响表现在: (1)日新月异的科学技术在社会生产中的广泛应用,使灾害事故可能造成的人身损毁的伤害程度不断扩大。(2)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将使寿险企业控制风险的能力显著增强。(3)新技术的发展会使人们的消费习惯、行为方式等发生变化,同时会带来新的交易方式、销售手段。 (二)相关环境 1消费者的风险和寿险意识 消费者包括已购买寿险商品的顾客(投保人)和尚未购买寿险商品的潜在的顾客。 如果寿险消费者具有明确而积极的风险和保险意识,不仅可以为寿险经营提供良好的心理气氛,而且还可促进保户积极配合寿险企业的工作,提高寿险经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消费者还可能根据自身风险特点和对寿险的需求,向寿险企业申请特殊种类寿险,或为寿险经营提出各种建议和意见,推动寿险业的发展。此外,消费者若具有较强的风险和保险意识,还能够监督寿险企业的经营活动,从而促使寿险公司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因此,寿险经营者应因势利导,提高消费者认识、估价、处理风险和妥善利用寿险手段管理风险的能力,进而为寿险经营创造一个良好的心态环境。 2竞争对手的状况 寿险市场竞争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同业竞争,即寿险企业之间在经营规模、险种、信息、服务质量和价格水平上展开的竞争;二是行业间的竞争,即寿险企业同其它行业相互渗透,乃至引起资金转移而产生的竞争。目前,我国寿险市场竞争的格局已初步形成,寿险企业中既有国有独资企业,又有股份制企业;既有中资企业,又有合资、外商独资寿险企业。寿险市场竞争状况日益激烈。这就要求寿险企业增强意识,敢于竞争,重视对寿险市场竞争状态的研究,掌握竞争对手的情况,据此确定经营对策,充分发挥自己打击竞争优势,出奇制胜。 3寿险营销中间人 寿险营销中间人是指帮助寿险企业推销寿险商品给最终消费者以及其他服务的机构及人员,具体包括:保险人,保险经纪人,营销服务机构(如广告商、寿险咨询机构)及金融机构等。营销中间人为寿险企业推销产品,并提供咨询、广告等种种便利营销活动的服务。寿险企业在开展营销活动时,要综合考虑营销中间人的实力、服务及其它变化,并在营销环境分析时,深入考虑这些因素,与这些力量建立起密切有效的联系,提高营销活动的适应性。 二、寿险营销的内部环境 内部环境实际上是寿险企业的内部与营销活动有关系的因素。换言之,市场营销是企业各个方面工作的综合反映,是企业内部实力的综合体现。寿险公司内部各个部门、各种管理层次之间的分工是否合理、合作是否协调、目标是否一致、是否团结合作等直接影响着公司整体的工作效率,影响着营销决策和营销方案的实施。 (一)寿险经营目标 寿险经营目标,是指寿险企业在充分利用现有经营条件的基础上,经过努力所要达到的经营目的和标准。寿险公司作为市场经济中的一个经济主体,其经营目标就是通过寿险服务,保障社会公众经济生活的安定,实现企业自身利润最大化。上述目标是寿险经营活动的最终目的和行为标准,是寿险企业经营决策的前提和企业经营的指南。 (二)寿险经营策略 寿险经营的内外环境纷繁复杂,尤其是外部经营环境变化频繁且难以预测和控制,如经济周期、科技进步、消费习惯、市场需求等各种因素的变化,都可能严重影响寿险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对此,寿险经营者应该事先作好充分的准备,针对经营环境的每一重大变化,制定出一个或多个应变方案和对策,确保寿险经营的稳定性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同时,根据变化了的形势,随时修正和调整经营策略,以适应寿险经营活动的需要。 寿险经营策略的主要内容有: 1市场开发策略; 2促销策略; 3盈利策略。 市场开发策略既包括原有市场的扩张,也包括新市场的开拓,具体来说有市场浸透策略、市场开拓策略、新产品开发策略以及混合策略等内容。寿险企业在选择市场开发策略时,应根据具体的经营战略、经营市场及其他因素来决定选择其中的一种或同时采用多种策略。 促销就是向消费者介绍和宣传寿险商品和服务以促进和影响人们的购买行为和消费方式。具体包括广告、人员推销、销售促进、宣传和公共关系引导等五种促销方式。每种促销方式都有其长处和不足,寿险公司应将各种促销形式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不同的促销策略,以更好地推进寿险商品的销售。 盈利策略是指为实现寿险经营的利润目标所采取的行动方案。主要包括低成本策略、高收入策略和多角化经营策略。寿险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采用降低业务费用、节约开支、开展新业务、扩大经营规模或是多方位经营等方式来实现企业的利润目标。 (三)寿险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寿险企业的经营管理是指对寿险经营各个环节(即展业、承保、赔付、投资),保险与寿险信息等活动进行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活动。 通过对寿险经营各环节的计划和调控,掌握市场对寿险的需求和变化,设计相应的险种和提供费率标准,正确运用寿险资金和增强企业偿付能力,促进寿险企业业务管理技术和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实现寿险企业经营的预期目标;通过对保险管理,完善寿险环节,从而拓宽承保范围和保证业务的质量;通过寿险信息管理,及时掌握国内外寿险市场的动态和行情,为制定寿险企业经营战略提供参考依据,保证寿险展业、承保、赔付和投资决策的科学性。 总之,寿险市场营销环境是由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构成的,它们相互作用,相互制约。从本质上说,外部环境是不可控的,而内部环境则可以控制。因此,寿险企业的市场营销活动、寿险企业的内部环境要顺应外部环境的变化,使其构成一个协调、统一的有机系统,共同促进寿险业的良性发展。 寿险论文:寿险公司资产配置策略论文 摘要:寿险公司通过合理的资产配置,一方面可以增加公司的利润,扩大积累和增强公司的偿付能力;另一方面可以增加积累资金向投资的转化,通过资本市场等渠道,向外输出资本,推动国民经济的发展。寿险投资的一般条件限制为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特殊条件约束有对称性、替代性、分散性、转移性、平衡性。现代经济中寿险资金可以投资的渠道受到监管机构的严格限制,虽有所放宽,但仍然受到一定限制,寿险公司的投资资产类别一般可以分为银行存款、债券、股票、固定资产以及贷款、产业投资、融资租赁、产权交易等方式。 关键词:寿险公司;资产配置;资金运用 随着我国保险业的不断发展,截至2007年3月底,保险业总资产达到2.24万亿元,保险资金运用余额2.04万亿元,其中,银行存款6344.1亿元,占比31%;债券投资9910.2亿元,占比48.5%;股票投资和证券投资基金3732.6亿元,占比18.3%。目前,我国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也在不断放宽,从投资银行存款、债券、基金、股票等金融资产,拓展到股权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等实业投资。虽然多元化的投资可以分散风险,但是如何在资产回报和承担风险间寻求合理平衡,就需要保险公司合理配置资产。 一、寿险公司资产配置的意义 寿险公司通过合理的资产配置,一方面可以增加公司的利润,扩大积累和增强公司的偿付能力;另一方面可以增加积累资金向投资的转化,通过资本市场等渠道,向外输出资本,推动国民经济的发展。 (一)寿险资产配置对公司的意义 寿险资产的配置直接关系到公司经营的稳定。首先,寿险公司要实施经济补偿功能,寿险资金就必须不断保值增值。在寿险公司的经营过程中,寿险资金面临着各种风险,如利率风险、通货膨胀风险,如果不对寿险资金进行合理配置,收取的保费将不足以保证履行将来的赔付义务,公司的经营费用也没有办法保证,这就会影响到公司的正常经营。 其次,寿险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寿险公司往往通过降价进行展业。费率的下降使得寿险公司的承保利润越来越小,甚至出现利润为负的情况,因此寿险公司更加需要通过合理的资产配置来确保寿险资金的保值增值,这样才能通过价格竞争来稳定或扩大市场份额。 (二)寿险资产配置对资本市场的意义 2006年《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保险是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加快保险市场发展,推进保险市场与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及外汇市场的互动与协调,对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寿险资产配置和资本市场是互动互补的关系。寿险资产配置很大程度上需要通过资本市场来完成,寿险资金进入资本市场,可以扩大资本市场的规模,推动资本市场的成长和结构的改善,同时寿险公司作为稳健的机构投资者,可以减小资本市场的波动性。 二、寿险公司资产配置的资金规模限制 (一)寿险资金的来源及性质 寿险公司资产配置的前提是寿险资金的来源。寿险资金的来源主要可以分成两个部分:一部分是作为所有者权益项目的自有资金;另一部分是作为负债项目的有偿借人资金。具体来源包括:寿险公司的资本金、保证金、各类准备金、公积金、未分配盈余等。其中各类准备金占据寿险资金的绝对比重。 寿险资金的性质取决于寿险资金的来源。寿险资金的主要构成是各类责任准备金,从而准备金决定了它的性质,而准备金是由其经营的业务产生的,因此寿险资金是由寿险公司的业务性质决定的。目前,我国寿险公司的产品主要有人寿保险、年金产品、健康险、意外险、万能险和投连险等。人寿保险和年金产品是最具代表性的寿险产品,因此可以根据它们的性质来探讨寿险资金的性质。寿险和年金产品的主要功能是保障和储蓄,从而寿险资金的性质实质上是一种社会储蓄资金,是一种延迟的消费资金,即把初次分配中用于社会消费的一部分资金通过再次分配转移到投资领域,用于社会扩大再生产。寿险资金的这一特性不仅决定了寿险资金投资的必要性,而且也决定了寿险资金运用的限制。 (二)寿险资金来源对投资规模的约束 寿险公司的生存和发展表现为资金不断循环流动的过程,资金流动过程的起点是寿险资金的流人,即资金的来源,资金流动过程的终点是保险金的给付和理赔。从资金流动的整体特征来看,表现为大量资金不断地往返运动。由于风险事故的不确定性,必然形成一个最低规模的资金存量,使保险投资成为可能。寿险公司只有具备一定的资金来源才能进行投资运用,资产配置才会成为可能。寿险资金来源不仅会约束寿险投资的规模,而且会约束资产配置的结构。 寿险资金的来源对投资规模的约束体现在对初始规模的约束和存量规模的约束。初始规模使投资具有可能性,而存量规模则使投资具有连贯性和可调性。无论是初始规模还是存量规模,都表现为对寿险资金投资规模的约束。 三、寿险公司资产配置的投资限制 保险投资与一般的投资活动没有本质的区别,一般的投资原则同样适用于保险投资。但是由于保险经营的特殊性和保险投资资金的负债性、返还性,寿险投资不仅要符合投资的一般要求,还要符合保险经营的特定要求,这些要求不仅影响到保险投资的风险、收益,还影响到寿险投资的规模、方向和结构。 1948年,英国精算师Pegler提出了保险投资的四大原则:一是保险投资的目的是获取最大的可能收益;二是为了保障资金的安全,保险投资应尽量分散;三是投资结构应该多样化,保险公司的投资经理应当根据未来趋势选择新的投资方式;四是保险投资政策应该兼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应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趋势。 (一)寿险投资的一般条件限制 1.安全性条件 保险公司属于风险规避型的投资机构,对保险投资的风险边际损失反映比较敏感。保险公司的效用曲线虽然会随着投资收益的增加而增加,但边际效用是递减的,即风险越大,其带来的投资收益的边际效用越来越小。 2.流动性条件 寿险公司始终会产生资金的流人和流出,由于死亡率和退保率等因素,资金的流人流出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所以为了保证保险金和退保金的给付,保险投资必须保持一定的流动性。 3.收益性条件 由于寿险精算费率都有预定利率规定,这是保险公司的最低收益率要求,保险公司要保证给付和盈余,其投资收益必须要超过保单的预定利率。因此,寿险公司作为风险规避的机构投资者,要同时考虑三方面的投资约束,这就需要寿险公司在资产配置上做好选择。高度的风险规避就需要寿险公司多持有现金、银行存款等无风险资产;流动性要求就需要寿险公司保持较高比例的金融资产,控制投资于地产和基础设施等领域的资产比例;收益性要求又需要寿险公司投资于股票、风险投资等风险资产。 (二)寿险投资的特殊条件约束 由于寿险资金的特殊性,寿险投资必须在既定的规模和结构的约束下实现保险投资收益的最大化。 1.对称性条件 对称性条件约束要求寿险公司在业务经营中注意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的对称性,也就是寿险投资要使投资资产在期限、收益率和风险度量方面与资金来源的相应要求相匹配,以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例如资本金、总准备金等一般可配置长期资产,各种准备金则要根据责任期限的长短来分别配置资产。当然,对称性条件只要求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大体一致,并不要求配置的资产在偿还期、收益率、风险度量等方面与资金来源保持绝对一致,否则就会影响寿险资产配置的灵活性,以及资产组合的投资收益,而且实际业务中要做到绝对对称基本没有可能。 2.替代性条件 替代性条件约束要求寿险公司在制定投资策略时,根据资金的来源、保单的性质、期限以及保险金给付的情况对投资目标进行定位;其次是充分利用各种投资形式在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等方面的对立统一关系,寻求与寿险公司业务相适应的资产结构形式;最后在某一投资目标最大化的前提下,力求能使其他目标在既定的范围内朝最优的方向发展,或者牺牲一个目标来换取另一个目标的最优化。 3.分散性条件 分散性条件约束要求寿险投资策略的多元化,资产配置结构的多样化,尽量选择相关系数小的资产进行资产配置,以降低整个寿险投资组合的风险程度。分散性条件是安全性条件的直接要求。为了满足这个要求,首先,寿险公司的投资产品要多样化,在保险法允许的范围内采取多项投资,尽量分散投资风险;其次,在投资地域上要尽量分散,对股票和债券的投资风险在国际金融市场进行分散;再次,投资资产规模尽量分散,投资于同一行业的资金规模不能过大;最后,适度控制寿险投资的结构和比例,即投资于某种形式资产的最高比例限制和对某项资产的最高比例限制。 4.转移性条件 转移性条件约束指寿险投资时寿险公司可以通过一定的形式将投资风险转移给其他方,以降低自身的风险。最常用的风险转移方式有:一是转让,即通过契约性的安排让合约的另一方承担一定的风险,如通胀时期的浮动利率债券;二是担保,如保单质押贷款、第三方保证贷款等;三是再保险或购买风险证券化的保单,将风险转移给再保险人或资本市场的投资者;四是套期保值,寿险公司通过持有一种资产来冲销持有另一种资产的风险,从而达到降低自身风险的目的。 5.平衡性条件 平衡性条件要求寿险公司投资的规模与资金来源规模大体平衡,并保证一定的流动性,既要防止在资金来源不足的情况下进行投机性的卖空买空交易,增加投资的风险性,又要避免累积大量资金不运作或少运作而承担过高的机会成本,无法保证将来的保险金给付要求。 四、寿险公司资产配置的渠道限制 寿险公司作为一个企业,要对寿险资金进行有效运用,使之保值、增值。现代经济中寿险资金可以投资的渠道受到监管机构的严格限制,虽有所放宽,但仍然受到一定限制,寿险公司的投资资产类别一般可以分为银行存款、债券、股票、固定资产以及贷款、产业投资、融资租赁、产权交易等方式。 反映了我国保险业2000年~2006年间银行存款、债券和证券(基金和股票)三类资产的实际投资比例的变化情况。 五、当前寿险公司资产管理的趋势 简单地从传统资产配置的方法——有效边界分析确定合理收益均衡的资产配置方法,由于没有考虑负债的特征,对于保险业而言并不适用。保险资金资产配置要引入资产负债管理的思想,充分考虑保险负债和资产的特性。目前,我国利率市场化的不断推进,利率的管制放松,利率的波动更加难以预测。因此,保险资金资产配置首先必须建立在对保险负债和资产价值及其利率敏感性的准确评估的基础上。寿险公司的资产项目市场化程度比较高,价值相对容易确定。而寿险公司的负债项目主要是各项责任准备金,其市场交易很少,价值确定比较困难。在利率环境相对稳定的情况下,负债的法定评估——法定准备金相对能够代表负债的真实价值,但在利率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准备金的波动也会很大。 国外对寿险保单价值的评估研究始于上世纪60年代,开始时假设死亡率和利率都是已知和确定的,那么保单价值和准备金也是确定的。在随后的研究中,有学者放宽了条件限制,假设利率是确定的,死亡率是随机变量。有学者在寿险价值评估中首先引入随机利率模型,考虑了寿险与年金中死亡率与利率均为随机的情况。我国学者的相关研究起步相对较晚,田吉山、刘裔宏利用Wiener过程对随机利率下的年金给付、年金保费进行了研究,并推出了相应模型。魏静、王永茂对利率的随机性采用反射布朗运动建模,在保证利率恒正的情况下,给出了连续缴费模式下时刻S的增额寿险责任准备金的一般表达式。 对于保险业资产配置研究,国外大部分集中在年金产品和养老金。国内学者在这方面的研究较少,特别是在寿险资产问题上的研究基本都停留在对投资渠道和投资风险的阐述,真正涉及资产配置的基本没有,这应该是今后我们应该加以重点关注的。 寿险论文:寿险公司客户经营策略论文 [摘要]良好和有效的客户经营,可以给保险公司带来许多利益,如增加保费、降低成本、提高利润、通过转介绍带来新客户、提高业务人员的留存率等。但目前寿险公司对客户经营的认识仍存在一些误区,如更多地关注新保单和新客户、仅仅停留在简单的服务上等,阻碍了客户经营水平的提高。有效客户经营的途径主要有:选择盈利客户,发挥服务员工的关键作用,留住有价值的客户,正确处理客户经营与成本控制、风险控制和提升服务的关系。 [关键词]客户价值,客户经营,客户服务 随着我国寿险市场经营主体的不断增加,各寿险公司都在加强保险新产品的研发力度,推陈出新的产品周期也越来越短,但由于保险产品同质化和易于仿效等因素的存在,没有一家寿险公司能在产品方面保持较长时间的领先地位。因此,各寿险公司的竞争优势主要体现在客户服务和机构网络上,哪家公司拥有更多的客户,就意味着哪家公司在市场中拥有了更多的资源,而拥有并通过一些方法留住客户,是企业获得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源泉。 一、客户价值及客户经营的重要性 (一)基本概念 客户价值是指企业从与其具有长期稳定关系并愿意为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承担合适价格的客户中获得的利润,即顾客对企业的利润贡献。“长期的稳定的关系”表现为客户的时间性,即客户生命周期(CLV)。一个偶尔与企业接触的客户和一个经常与企业保持接触的客户对于企业来说具有不同的客户价值。这一价值是根据客户消费行为和消费特征等变量所测度出的客户能够为企业创造的价值。 客户经营是指不断地将客户资源进行有效地整合与配置,使之不断地产生新的有效的能量,并且将这种能量最大限度地释放,实现客户价值最大化的行为。 (二)客户价值分类 对客户价值分类是有效实现客户经营的前提,在日常工作中,通常有两种对客户价值的分类方法。 第一种是按客户的存在状态把客户价值分为客户过去的价值(过去式财富)、客户存量价值(现在式财富)、客户未来的价值(将来式财富)。 这里主要探讨客户存量价值和客户未来价值。寿险公司的客户存量价值可以理解为该客户在公司的保单价值;客户未来价值可以理解为保单未来续保及加保的潜在价值。客户未来的价值虽然不是现实拥有的财富,但由于寿险经营的特性,客户未来价值对寿险公司未来发展却是至关重要的。正是基于此,在分析2007年中国人寿A股及平安A股上市时各机构的分析报告时发现,尽管各机构对估价有不同的说法,但均把两家公司拥有的个人客户和法人客户作为重要的估值因素之一。从这个角度来看,寿险公司的客户经营重点就是不断挖掘和创造客户的未来价值,使之源源不断地转变为客户存量价值。 第二种客户价值分类是基于生命周期,将客户分为忠诚客户、新客户和潜在客户。 忠诚客户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通过重复交易,即续保和加保,为企业创造持续的收入;企业更容易以低成本保持与他们的关系;不断为企业带来新的客户。忠诚客户的推荐是新客户光顾企业的重要原因之一,“口碑效应”可以帮助其他新客户建立对企业及其产品的正面印象。 新客户是指刚与企业建立交易关系,但还不稳定的客户,可能目前还不能带来即时收益,但通过企业不断维护进而提高其忠诚度,转变为能为公司带来持续价值的忠诚客户。 潜在客户虽然还没有与企业建立交易关系,但仍然可能是企业特别值得关注的对象,这些客户未来都有可能购买公司产品,在保险行业每个潜在客户都是非常有价值的客户。 客户经营也可以理解为将潜在客户转换为新客户,将新客户转变为忠诚客户的过程。 (三)客户经营的重要性 对于一个寿险公司来说,良好和有效的客户经营可以带来许多利益,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增长的保费 国内外的相关研究均表明,当客户渐渐了解公司并能获得良好服务时,他们更乐意把第二张保单交给同一家公司,并且随着客户年龄的增长和家庭结构的变化,也会不断产生新的需求。我们曾对某地区分公司50名绩优业务员6年的客户进行分析,发现老客户加保是保费收入的重要来源。 2.降低成本、提高利润 波士顿咨询公司的研究显示,向曾经购买产品的顾客推销公司的新产品只要花7美元的行销费用,然而同样的产品要说服新的顾客购买,却必须花上34美元。我们在小范围内对一个营业单位的销售成本进行统计分析,也得出类似数据,开发一位新客户的成本,约是维持老客户成本的5倍。《哈佛商业评论》认为,减少5%的客户流失,企业的利润将增加100%,《商业周刊》则认为将增加140%。Bain co公司曾对一些行业进行研究,如图2所示,显示了客户留存率每增加5%时,利润增加值的百分比。 在保险业,寿险公司通常需要保持客户4-5年才能弥补销售成本,并且这几年由于市场主体增加,市场竞争加剧,销售成本不断增加,寿险公司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才能弥补成本。因此,从公司利润和长期发展的观点出发,保留客户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3.通过转介绍等带来新客户 因为保险产品相对比较复杂和难以评估,客户往往会比较重视听取别人的建议,满意的忠诚客户一般会为公司做宣传,并愿意向业务员介绍准客户。这不仅减少了公司开发新客户的成本,而且通过介绍得来的客户盈利和忠诚度也比一般途径开发的新客户更优,往往更能成为优质的忠诚客户。 4.提高业务人员的留存率 提高客户经营水平,保留客户的同时也是促进业务人员留存的重要因素。当一家寿险公司拥有一个稳定、满意的客户基础时,客户的流动性降低,业务人员也更加不愿意流动,因为带走客户的难度加大,且积累的续期利益也更大。同时,由于业务人员留存率提高,也进一步改善了服务质量,反过来又提高了客户留存率,形成客户、公司和业务员的良性互动。 二、目前寿险公司客户经营存在的认识误区 (一)获得新客户与维系客户 由于寿险公司的早期经营阶段,争取新客户是第一要务,所以多数公司关注的是如何获得新客户,如我们的销售激励制度都被用于对新单业务,即对获得新客户或新增业务进行奖励,却很少有对积淀的客户进行一些维系性的跟进举措。 (二)公司的客户或是业务员的客户 寿险公司往往觉得所有的客户都是公司的,可以电话回访、抽访、生调,在业务人员离开后进行跟进,然而仅仅这样,是否就能让客户成为公司的客户;公司对他(她)的了解和认识有多少;他(她)选择其他公司的几率又有多少等等,这些问题都有待研究解决。 另一方面,业务人员认为客户是自己的,是其用自己的能力和投入一个个经营开发得来的,所有的维护都是由其完成的,因此,客户理应是自己的。更有甚者,有的业务员还会不报备完整的客户资料,不把真实的联系电话留在公司。 在这点上,其实惟有双赢才是最终的选择,才是寿险公司和业务人员应该持有的正确观点。 (三)客户经营是业务部门的事 在寿险公司的部门中,内外线的界定有时是非常明确的,客户开发是业务部门的事,那么为了赢得更多的业务、更多的客户,有的人认为客户经营也应进入业务部门,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客户经营需要多个部门的共同努力来完成。 (四)客户经营就是简单的客户服务 今天,客户经营已成为各公司赢得市场的最主要手段之一,客户经营是客户服务,但远远不是简单的客户服务,它不是单一、没有创意、没有发展的电话维护,而应是全面、综合的客户解决方案。 三、客户经营的有效途径 (一)选择盈利客户 我们都知道所谓的“80/20法则”,即20%的顾客产生80%的销售额或利润。当然,寿险公司的客户层次会更多些,不少公司也已经认识到顾客在层次上的区别,但往往没能去加以区分。 银行在客户区分上就做得比较好。他们发现不必对所有客户提供同样的服务,与许多客户打交道的成本过高,而这些客户的利润潜力却很小,所以相继建立了CRM系统,对客户进行细分区隔,仔细分析客户的成本和收益,并根据获利范围提供服务和确定服务水平。他们给不同的客户划定了不同的标准,提供不同的服务,收取不同的费用,几乎所有银行都有金卡、贵宾客户等区分,如招商银行的金葵花客户(最低每日综合账户余额为人民币50万元),而刚刚开始人民币业务的花旗银行,也分睿智理财客户(最低每日综合账户余额为人民币8万元)和贵宾理财客户(最低每日综合账户余额为人民币80万元),若不达标,就要收取账户管理费用。 相比之下,目前寿险公司在客户区分方面还是缺少很好的方法。 (二)发挥服务员工的关键作用 在寿险公司,服务员工在整个客户经营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他们就是客户眼中的组织和营销者。 保险业作为金融服务行业,公司提供的产品都要通过具体人员的服务来实现,在这种情况下,服务人员(员工)就体现了服务水平。在顾客的眼中,公司的所有员工——从业务员到柜面接待人员和办公人员,都代表公司,他们个人的一言一行都会影响客户对公司的认知。迪斯尼公司就坚决要求每个员工在公众面前时刻保持前台服务的工作状态,甚至对园内清洁人员都培训如何使用各类相机等技能,以便随时帮助游客拍照。由于服务员工代表公司,能够直接影响客户的满意度,因此即使不是业务人员,他们也起着营销者的作用。因此,公司要对这些人员进行投资,以改善其服务质量。 1.加强员工培训 为能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充分发挥员工潜能,确保服务绩效,需要对员工进行必要的技能和知识培训。除保险公司承保、理赔程序和基本的金融财务等知识外,我们还要关注员工服务互动能力方面的培训,使员工能提供礼貌、负责、热心的服务。 成功的公司对此方面的投入往往不惜重金,如西南航空公司、通用电气、麦当劳等均在公司设立内部大学。目前,国内的保险公司均设有培训部,但培训的内容一般都集中在销售技巧,对于员工的综合素质,特别是一些礼貌、关怀等人文方面内容少之又少,员工相对缺乏对客户真正关心和服务的思想。 2.做受人欢迎的雇主 吸引并留住优秀员工的一种方法就是能成为当地或行业的受人欢迎的雇主。据全球性的人力资源管理咨询公司翰威特咨询公司一项研究显示,成为最佳雇主能够获得四大裨益:一是以更强的竞争优势,领先于业界同行。最佳雇主拥有一支高度敬业的员工队伍,他们愿意为公司和客户而付出更多努力。二是提升经营业绩,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最佳雇主能够采取长期战略建设一支稳定的员工队伍,重点培养那些具有敬业精神、忠于企业并且对其高级管理层充满信心的员工。三是吸引优秀人才,在人才市场中确立一个强有力的雇主品牌形象。最佳雇主企业的员工相信公司能够将合适的人安排在合适的工作岗位上,并且能够遵守和兑现品牌给予员工的承诺。四是拥有长期稳定的员工队伍,从而减少企业的人员流失。最佳雇主拥有出色的管理者,他们不仅能够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而且能够让员工在工作中得到认可和赏识。 3.提高员工的满意度 国外的一些研究表明,满意的员工有助于产生满意的客户,如果员工在工作中感受不到快乐,客户的满意度也会受影响。BenjaminSchneider和DavidBown对美国的28家银行的顾客和员工的研究发现,服务的氛围与客户总体的服务质量感知高度相关,同时,员工满意度与员工的流动率密切相关,员工满意度高的机构,员工的流动率就较低,反之,则较高。 (三)留住有价值的客户 1.个性化的定制服务 随着客户的不断成熟,客户需求更加多样化,我们越来越需要通过对个别客户情况的熟悉和发展,来提供适合每位顾客需要的“一对一”解决方案。计算机运用的深化使我们有能力管理和提供丰富多彩的个性化定制服务,目前定制在很多行业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如服装、化妆品、银行、电子商务等。如著名的太平洋百货就通过计算机数据库保存和跟踪VIP客户购买记录和购买类型,预计和分析客户的偏好,及时向客户提供新商品信息等;著名的ZurichGroup则是通过其建立的一套新的客户管理系统,对其全球范围内的客户信息进行集成,设计和提供特殊的方案以适应客户多样的需求。 国内寿险公司也已意识到这方面工作的重要性,一些公司开展了有益的尝试,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有两方面的建设仍需加强:一是要有强大的数据库,实现对客户信息的有效整合、集成和分析;二是能够提供多样化、个性化产品,目前国内的保险产品听起来很多,但真正在市场上销售的则很少,客户选择的余地小,离定制服务还有很大距离。 2.制定合适的客户保留策略 最普遍和基本的策略是提供合适的产品和具有竞争力的价格。如在航空公司、信用卡公司、商场等普遍采用的消费积分。 3.良好的服务补救 服务补救是公司针对服务失误采取的行动。失误可能由各种原因产生,会导致客户不满、告诉其他客户、向公司或监管机构投诉,甚至是诉讼。能否有效解决客户的这些问题对客户经营具有重要影响,一个有效的服务补救策略能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并能产生正面影响,反之,如没有有效的服务补救策略,可能会产生恶劣影响,导致公司现实和潜在客户的损失。 (四)正确处理好几个关系 1.客户经营与成本控制 一些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为了完成任务指标,往往不惜成本,不在意投入与产出,有的时候还意气用事,与竞争对手在感情投资和优惠项目(如降低费率)等方面较劲,而不去考虑这些服务投入能带来多少保费的增加和公司效益的提升,这样就偏离了客户经营的初衷。客户经营的目的是为了谋求经营效益的最大化和最优化,因此,在营销和服务每一个具体的客户时,都必须考虑投入与产出,当然这种考虑不要拘泥于一事一利,应该考虑其长远利益和间接利益,但必须计算公司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考虑边际成本和边际效益。 2.客户经营与风险控制 我们经常讲“客户就是上帝”、“客户永远是正确的”,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会发现有些客户并不能给公司带来利润,反而可能由于各种原因而难以合作,带来不必要的压力。公司同一名信用不好或存在很大风险的客户建立关系并没有什么益处。保险公司作为经营风险的行业,客户的风险更为集中,客户可能会存在不诚信、骗赔、过分投诉等现象,对于这类客户,最好的方法就是从根本上终止客户关系,而不是一味的迁就和妥协。 3.客户经营与提升服务 切实有效地经营好优质客户,关键在于提升服务的层次,提高服务的技术含量。一是要选拔好客户经理,通过培训和考核来提高客户经理的综合素质,好的客户经理善于与客户沟通,能够较好地传递公司与客户的信息,还可提供一些其他理财等方面的咨询,以期客户的认同和信赖,而不是一味迁就客户的要求。二是要主动为优质客户提供一些技术含量高的服务,如根据客户的需要,为优质客户开发一些实用性较高的小程序或小系统,不要把为优质客户的服务局限于代收代付等人力服务的层次上。当然,这些都需要多个部门的参与和支持,共同来经营好优质客户。 寿险论文:发展投资型非寿险产品的对策建议论文 内容摘要:近年来,由于业务结构的不合理以及赔付率的上升,我国非寿险增长速度远远低于寿险增长速度。如何提高非寿险业的投资收益,改变现有的困境,成为非寿险业发展的重要课题。结合当前形势,积极发展投资型非寿险产品无疑是一种正确的选择。针对目前我国市场上现有的投资型非寿险产品的缺陷和问题,笔者认为可以从制度建设、产品创新、加强监管、政策扶持等方面更好地促进投资型非寿险产品的发展。 关键词:投资型非寿险产品制度建设功能创新风险管理法律环境 一、发展投资型非寿险产品的时机 投资型非寿险保险是指由财产保险(非寿险)公司面向个人消费者开发和经营的、具有保险保障(但不以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和投资储蓄功能的新型非寿险保险产品。 近年来,我国传统的非寿险业务正面临尴尬境地:从收的方面看,保费占比逐年下降,已经从1988年的79.94%下降到2003年的22.4%;从支的方面看,尤其是单一依托的车险赔付率在不断盘升,支出增加。同时,非寿险业务结构不合理,2004年上半年非寿险总保费为596.29亿元,其中车险是393.42亿元,业务占比达到65.98%,呈现出持续上升趋势;而企业财产险、家庭财产险、货运保险、责任保险等非车险业务的比重则继续下滑,非寿险业务结构问题日益突出。因此,一旦车险费率和车价出现双降,必然出现车险业务增产不增收的现象。这就是过去5年,我国寿险保费的年平均增长为32.8%,而非寿险的年平均增长为11.5%的原因。要改变现状就要有所突破,提高非寿险业投资收益,加快非寿险产品创新,成为非寿险行业发展的重要课题。 2000年年底,华泰财产保险公司推出了我国第一个投资型非寿险保险产品——华泰居安理财型家庭综合保险。此后,中国人保、平安保险公司、太平洋保险公司等相继推出了类似产品。这些产品综合了保险和投资理财的优势,成为非寿险发展的亮点。2004上半年,华泰更新产品在上海的热销,显示出这类产品旺盛的生命力。一项居民储蓄动机调查数据表明,在中国以养老、教育、防病等为目的的储蓄比例超过了40%,而且这一比例还有逐步上升的趋势。根据这个比例来推算,将有6万多亿居民储蓄与保险具有较大的相关性和可替代性,投资型非寿险市场前景十分广阔。 二、投资型非寿险产品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巨大的市场潜力并不等同于最终的市场需求。有关专家认为,与国际同行相比,目前中国投资型非寿险保险发展仍存在着明显不足,主要是规模较小、风险高、产品单一、结构失衡、技术落后等问题。 部分保险公司对于投资型非寿险产品的开发在思想上不够重视,对于新产品开发的重要性、迫切性认识不足,对于市场还缺乏一个比较深刻和客观的认识,从而在行动上不可避免地出现缓行或不行的现象。 我国投资型非寿险产品的涵盖面比较单一,目前市场上开发的产品均为家庭财产保险产品,这也是日本和韩国保险业最早推出的投资型非寿险产品。但目前日本和韩国的经验表明,投资型非寿险产品涵盖面很广,还涉及到责任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领域。同时,由于投资型非寿险产品的开发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多门类的学科和多个部门,技术要求和知识含量都很高,目前各个公司对于该产品的开发,在技术和人才上还存在实际困难。 我国投资型非寿险产品的期限相对较短。现在开发的投资型非寿险产品突破了传统非寿险产品期限制约,保险期限设计相对较长。日本的一般为3-10年,韩国的为3-15年,我国不超过5年,这在一定程度上使资金投资规模和收益受到了限制,造成我国投资型非寿险产品的规模较小,发展水平与其他国家相比,有相当大的差距,不能满足社会对该产品的需求。 目前市场上的投资型非寿险产品都是固定收益并且预定利率比较低,从而风险较高。我国目前的投资型非寿险产品都是固定收益产品,在当前宏观经济存在较大波动的情况下,银行的利率随时都有可能变动,这样的固定利率产品对保险公司的经营存在较大的利率风险。同时,随着人们需求的变化,过低的收益率也将影响投资型非寿险产品的发展。与国际相比,如日本,投资型产品预定利率一般高于银行存款利率、国债利率和优质企业债券利率。因此,这就给我国保险资金运用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积极发展投资型非寿险产品的对策建议 我国非寿险业与发达国家和地区比较还有很大的差距,如2003年我国非寿险保险密度为11.2美元,而美国为1980.2美元,日本为768美元,韩国为369.4美元。发展投资型保险产品可以推进非寿险保险产品的升级和转型,提高非寿险保险密度,增加非寿险保费收入,这对于扩大非寿险资金的投资融资功能,提高非寿险业的社会渗透力和覆盖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要强化制度建设,鼓励规范投资型非寿险保险的发展。由于我国居民储蓄率远高于世界其他国家,政府应该鼓励保险公司加大非寿险投资型保险产品的研发和销售力度。同时对经营此类保险产品的公司进行规范,强化制度建设,完善内控机制,最大限度地防范并减少利率风险和经营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一个金融企业的资产和负债在期限或利率差价匹配不当时,或当浮动利率的金融债务对于以后的现金流动不稳定时产生的风险,从产品风险角度来看,长期性保险产品的主要风险是利率风险,银行利率的变化使投资收益率与预定利率出现倒挂,就会出现利差损,进而影响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产险公司要积极设计浮动利率的投资型非寿险保险产品,使长期投资型非寿险保险产品满期收益率不会因为经济形势的变化而发生剧烈变化,消除利率风险,防止利率波动对保险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冲击。 经营风险主要是退保风险,由于投保人自愿退保,致使保险资金的长期性受损,资金运用计划中断,从而导致预期的收益不能按计划实现。在长期保险产品中,退保风险也是影响保险产品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而降低退保风险主要在于产品设计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要树立科学发展观,加大投资型非寿险保险产品的差异化功能创新。各产险公司应拓宽思路,加强对国际新型非寿险产品市场发展的状况与趋势的研究,不仅重视发展注重投资收益的投资型非寿险保险产品,还应该发展注重向投资者提供多样化和充分保险保障的储蓄性非寿险保险产品,满足消费者对新型非寿险产品的多样化选择。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冯晓增曾指出,大力发展投资型非寿险保险产品,需要积极进行产品创新,要突出非寿险对财产及责任的保障功能,尝试推出多险种组合产品。据此,各财产险公司要根据市场需求,进一步研发以人身意外保险为保障对象的投资型产品。同时要有针对性地开发产品的保障、储蓄或投资功能,满足客户要求,而不是单纯地在回报上与同业产品和其他金融产品竞争。比如,在国内保险市场起步比较早的上海等地,非寿险投资可以采用“保险投资理财”的产品为主,而在其他经济欠发达城市或地区,非寿险投资产品可以以风险较小的“保障储蓄”产品为主;同时随着我国住宅商品化改革,家庭购房不断增加,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期限可以增加,选择投资分红和投资连结产品也具备了一定的条件。投资分红产品和投资连结产品不仅可以增加保费收入还可以避免利率风险,此外,还可以尝试开发汽车投资连结保险。 要加强监管,重视投资型保险产品的风险管理。作为监管机构,保监会要加强对新型非寿险保险产品的研究,加强偿付能力监管,加强资金运用监管;同时,也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监管合作,完善新型非寿险保险产品的监管制度安排,建立有效的控制和防范风险体系。各保险公司要严格遵守保监会“单独列账、单独核算”的要求,及早预测利差损出现的可能性。在保单期间的设置上采取控制手段,避免系统风险。利用低价销售的安全销售渠道,扩大规模。此外各财险公司应根据市场变动情况,适时调整产品条款,减轻利率风险。 政府在政策和法律等方面给予扶持。许多业内人士认为,发展投资型非寿险产品,最要紧的是做好财务、税务方面法律环境的配套改革。因为投资型非寿险产品是财产险公司的一项创新业务,到目前为止,这类产品的财务和税务制度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规章可循。在会计上,保险公司只能够将其收入计到“其他应付款”科目下,而将风险保费部分计入保费收入。这样的会计方法对资金性质属性定义不清,难以体现这类产品的特殊性与专业性,不利于保险公司的损益核算。而从税收上,国家对财产保险费统一征收5.5%的营业税,但对投资型产品以风险保费作为税基进行征收,是完全不符合投资型产品的经营特点的。因此,建议从财务管理上,应该考虑此类业务与寿险业务的相似性,采用与寿险公司类似的财务会计制度;在税收方面可以参考寿险业的标准和其他国家通行做法,借鉴日本和韩国对此类产品实行税收优惠政策的经验,合理调整税收政策。 此外,加强宣传,改善投资型非寿险保险产品的社会认知度,引导社会公众的保险消费意识和习惯,也会进一步推进投资型非寿险产品的发展。 寿险论文:提高中国非寿险业优秀竞争力的对策论文 摘要:对保险业优秀竞争力的内涵进行分析,然后再构建非寿险公司优秀竞争力的评价指标体系,并在保险全球化的视角下通过对中国人保(PICC)与美国国际集团(AIG)非寿险公司优秀竞争力进行比较,分析制约我国非寿险公司形成优秀竞争力的瓶颈,最后提出提高中国非寿险业优秀竞争力的切入点和对策建议。 关键词:非寿险业;优秀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 一、构建非寿险企业优秀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 (一)非寿险企业优秀竞争力评价指标选取原则 一是重要性原则。选取指标时应考虑对优秀竞争力影响的重要性,即对优秀竞争力的贡献程度,做到所选指标个数不很多,但严格区分主次,取舍得当,突出直接反映企业优秀竞争力的指标;二是可操作性原则。设置的指标体系必须适应环境和经济发展水平,计算方法科学、操作简单、资料易取得;三是科学性。要求设计的各指标必须概念确切、含义清楚、计算范围明确,既能系统科学地反映保险公司优秀竞争力的全貌,又能在某一方面提示对优秀竞争力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四是可比性和相对稳定性。优秀竞争力指标应在企业间普遍适用,其所涉及的经济内容、空间范围、时间范围、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可比,同时为研究分析优秀竞争力的发展变化情况,其指标前后时间不宜变化太大,具有相对稳定性;五是目的性原则。设计企业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的目的在于,衡量企业竞争力的状况,找出企业竞争力弱的原因所在,指出改善企业竞争力的手段和方法,最终增强企业的竞争实力;六是全面性原则。优秀竞争力的评价应该充分考虑企业的显在竞争力和潜在竞争力。不仅要反映企业竞争力的“硬”指标,还要考虑企业竞争力的“软''''指标;七是定性与定量结合的原则。对定性的指标要明确其含义,并按照某种标准对其赋值,使其能够恰如其分地反映指标的性质; (二)非寿险企业优秀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 第一,定量指标。一是盈利能力指标。资产利润率通常被用来衡量某一保险公司的盈利能力,是优秀竞争力评价的重要指标。二是运营能力指标。只表明短期盈利能力,若评价持续盈利能力,还要看保费收益率和资金运用率。资本充足率反映了保险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三是市场占有能力指标。市场集中度对保险企业竞争力有着巨大的影响作用,过高或过低竞争力都不强。赫芬达尔指数是衡量市场集中度的常用指标。四是偿付能力指标。保险公司负债经营风险产品的特征,使得偿付能力的高低决定了其能否保持可持续竞争力。五是信用级别指标。信用级别指标对保险公司的经营因素、财务因素和管理因素三个方面进行评级,通过检验保险公司产品创新能力、销售能力、服务水平、管理效率等众多指标,综合反映保险公司的优秀竞争力。 第二,定性指标。一是产业创新能力:在产品开发方面,中国的非寿险险种多年来一直停留在车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企财险、家财险等有形财产险种的经营上,而保证险、信用险等无形利益险种处于较低的水平。二是企业管理能力:法人治理机制是优秀竞争力评价的关键指标。三是合理的股权结构有利于实现公司的有效治理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四是人力资源是一切资源中最重要的资源,是未来经济持续增长的优秀。五是销售和服务能力。 二、中国人保(PICC)与美国国际集团(AIG)运营的比较 中国人保(PICC)与美国国际集团(AIG)在组织架构、产品开发、市场运作、培训、监控体系、薪酬和激励制度等方面具有较大差距。同时根据标准普尔报告显示,近年人保财险的承保表现有所转弱,目前公司的承保表现一般。人保财险的整体利润率低于平均水平,过去五年的收入回报率(不包括已实现的投资收益)为2%至4%。人保财险的投资趋向属保守,但其投资资产素质较国际平均水平为低。2004年人保财险的总投资收益率由2003年的2%下跌至1%。在2003年11月首次公开招股后,人保财险的资产负债状况得到显著的改善。2004年底,该公司的股东资金总额为165亿元人民币,在首次公开招股前则为100亿元人民币。尽管在2004年由于高增长而未能令公司的资本充足率相应提高,但与其首次公开招股前偏弱的状况相比,其资本充足率已提高至较稳当的水平。这可反映于该公司2004年底的股东资金与净保费收入比率虽然由2003年底的38.2%下跌至31.3%,但与2002年底的27.7%相比已有改善。随着索赔模式的改变,人保财险可能需要以较资产增长为快的步伐扩大其理赔准备金规模,这将对该公司中期的整体利润率和资本充足率构成压力。PICC在目前我国保险市场上具有代表性,从以上比较中,我们可以看出PICC与AIG竞争力的差距,因此,要想在今后的国内外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提高优秀竞争力迫在眉睫。 三、培育我国非寿险企业优秀竞争力的对策建议 通过中国人保(PICC)与美国国际集团(AIG)的运营比较,可以看出制约我国非寿险业优秀竞争力形成的瓶颈,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培育我国非寿险公司的优秀竞争力: 第一,鼓励非寿险企业走专业化道路。促进市场主体走专业化道路是综合性经营的必要条件,是提升我国非寿险优秀竞争力的关键。从优化非寿险市场结构出发,应当注重培育和发展一批专业性的保险市场主体,大力促进管理人才、优秀技能和产品服务的专业化。一是积极引导市场主体像专业化发展。在我国保险市场现有的市场格局下,应该培养各市场主体的专业化特色优势,注重在专业领域培育技术实力。二是根据结构调整和细分市场的需要,在市场准入方面给予政策倾斜,继续鼓励发展一批专业性的财产保险公司。三是推进非寿险产业价值链不同环节的专业化,发展一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理赔公司、客服公司等中介主体,用市场交易取代内部分工,使市场主体更加关注专业化经营,增强行业竞争力。 第二,加强信息化建设。继续推进业务运营系统的重构、整合和改造,建设优秀业务系统、数据仓库、渠道系统、交换系统、财务系统等多个系统;加快数据集中的步伐,以数据仓库为基础,借助OLAP、数据挖掘、模型库等工具,形成相应的管理信息系统,提供多种形式的决策支持和分析,尤其是增强市场分析、客户分析、财务分析、风险分析等多种分析手段,加强信息技术在保险业风险管理、决策支持中的应用,带动企业组织架构按照信息化流程进行调整,提高保险经营管理水平,提升优秀竞争力。 第三,完善资金运用体系。一是改善资金运用环境。推动资本市场改革,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拓展债券市场,进一步为保险资金运用开拓新的空间。二是加强保险资金运用监管;加强对财险公司资产负债匹配的监管;加强对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内控的监管;完善监管手段。三是开放中长期投资项目。从我国目前保险资金运用的情况来看,由于比较缺乏具有稳定回报率的中长期投资项目,致使无论资金来源何处、期限长短,大多用于短期投资。开放投资期限较长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允许保险资金参与基础设施产业投资。 第四,改善非寿险企业公司治理结构。一是优化股权结构是完善公司治理的坚实基础。优化股权结构的主要途径是通过多远化方式进行融资,在优化股权结构、增资扩股的过程中,要谨慎选择保险公司的战略投资者,要选择那些势力雄厚、对保险公司业务经营能够产生协同价值、长期稳定的战略投资者。二是加强董事会制度建设是完善保险公司治理机构的关键环节。三是加强保险公司竞争性经理人市场的培育是完善治理结构的重要外部条件。四是加强保险公司内部的合规性制度建设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内部约束机制。五是明确公司监事会定位,充分发挥其监督职能。六是通过采用集团控股的组织模式来提高民族保险业的优秀竞争力是一种可取的有效途径。 第五,完善人才激励与约束机制。是否拥有高素质、高能力的人才已成为决定优秀竞争力的关键要素之一。要留住人才,必须激励与约束并行。一是激励措施:采取绩效工资制;安排职业培训和晋升机会;创造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二是约束措施:福利待遇的约束;培训和晋升机会的约束;劳动合同的约束。 寿险论文:寿险产品销售风险规避论文 【论文摘要】:寿险公司在经营寿险产品过程中可能会面临来自于各方面的风险,这些风险对公司造成的影响也不尽相同。文章以寿险公司销售产品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为立足点,将其在销售产品环节面临的风险归纳为两大类,即道德风险和非道德风险。并从不同的角度对这两大类风险进行了探讨性的分析,以期能够提高寿险公司在这一环节规避风险的能力。 【论文关键词】:道德风险价格竞争风险巨灾风险 寿险公司在销售产品过程中主要面临两类风险:道德风险和非道德风险。其中道德风险主要是人为的主观因素造成的,对于寿险公司来说控制和防范这些风险都有相当的难度,而这些风险的产生对寿险公司的产品销售和公司形象、信誉等都会造成严重的影响;非道德风险主要与寿险公司所面临的市场环境、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有关,这些环境的不断变化给寿险公司的经营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寿险公司必须提高对这些风险的重视程度。 一、营销中的道德风险 寿险公司在营销中的道德风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公司内部人员的道德风险 寿险公司在进行产品的营销过程中,不仅面临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道德风险,同样也面临着公司内部人员的道德风险。一方面,公司人员往往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挪用保险费,或者在进行保险承保时,表面上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和保险费率填写保单,但在私下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做出完垒背离保险合同的附加条件,给寿险公司造成严重的经济和信誉损失。另一方面,公司内部人员在进行承保时,为了获取更多的保单而进行违规操作也会造成大量的保单纠纷。 (二)保险人的道德风险 现行的高佣金制度加剧了营销人员的短期行为保险人为了获取高额的佣金。在为寿险公司进行产品营销时,不遵守保险人的职业道德,使寿险公司面临多种多样的道德风险。主要表现为: 1、欺骗投保人。如向投保人虚假承诺寿险公司的责任,或者擅自扩大保险责任,以骗取投保人的信任;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阻碍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或诱导投保人不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在进行分红型保险产品营销时,故意向投保人夸大保单的分红功能而忽视其保障功能,以诱导投保人投保等。 2、欺骗保险人。为了能使一些潜在风险较大的被保险人顺利投保,保险人往往与投保人勾结,共同向保险人隐瞒重要事实,致使保险人做出承保的决定,从而使保险人面临较大的风险。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的道德风险 信息不对称是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产生道德风险的前提条件。投保人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道德风险主要表现为投保时的逆向选择和投保后的道德风险。 授保人(被保险人)在投保后的道德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违反保证义务。保险法上明确规定,投保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应当向保险人做出对某一事情作为或不作为的保证,或者对某种事态做出存在或不存在的保证。但投保人在投保以后,为了获得保险赔偿,往往故意违反保证义务。例如,保险事故发生以后,投保人应该履行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的义务,但投保人故意不履行该义务而任由损失的扩大。 2、不履行及时告知的义务。保险珐规定,投保人在投保时或发生保险事故以后,都应及时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事故发生以后,投保人应该及时通知保险人,并有保护事故现场的责任,以便保险人对事故做出准确的判断,并做出是否履行保险责任或在多大程度上履行保险责任。但有时投保人出于个人利益考虑,在保险事故发生以后,不及时通知保险人,或者通知保险人以后,并不说明全部事实或事实的真实情况,以让保险人做出有利于自己的判断。 3、为了牟取巨额赔偿而人为制造事故。在寿险营销中,投保人为牟取巨额赔偿而故意人为制造事故的现象时有发生,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故意杀害被保险人。 二、非道德风险 (一)营销中的竞争风险 寿险公司在进行产品营销过程中可能面临的竞争风险主要有两类:一是正常的竞争风险,另一类是非正常的竞争风险。另外,营销中的价格竞争也使得寿险公司的产品销售面临严重的风险。 1、正常的竞争风险。这类风险主要是指由于寿险公司竞争不力而被迫减少市场分额,丧失发展机会,致使寿险公司不能发展壮大的风险。如寿险公司在产品营销过程中市场定位不准确、新产品开发滞后、技术创新缓慢、公司的组织结构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等,都可能使寿险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2、非正常的竞争风险。非正常的竞争风险主要是指某些寿险公司采取不规范的、恶性的竞争行为给其他的寿险公司带来的风险。这种现象在不规范的保险市场上尤为明显。例如,某些寿险公司为了扩大市场分额,不惜降低或变相降低保险费率,大幅度提高保险人的佣金·采取不正当的手段向别的寿险公司挖掘人才I盗窃竞争对手的商业秘密等。 3、价格竞争风险。价格竞争风险是指由于别的寿险公司为了占领更大的市场分额,赢得更多的客户采取不同价格竞争策略而给自己带来风险。为了分析价格竞争给寿险公司带来的风险,我们运用博弈论里的“囚徒困境”模型来加以说明。 根据图1,结合纳什均衡分析,可以知道,(8,8)是这两个嫌疑犯的一组纳什均衡解,即对于任何一方来说,坦白都是他们的最优选择,结果是各判刑8年。如果把这一模型引入到寿险公司的价格竞争上来,可以得出如图2形式的矩阵。假设现在两家寿险公司在价格竞争方面有降价和保持价格不变两种选择(涨价的情形在此不做考虑)。这个矩阵说明两家寿脸公司同时选择降价是他们的一组纳什均衡解,即双方的占优战略均衡,但结果却是使得双方的利润都减少。因此,都不降价对双方都有好处,但在实际的价格竞争中,为了保持和得到更大的市场份额,每一家寿险公司都会以降价策略来吸引更多的客户,结果是不仅没有扩大市场份额,反而使自己获得的利润减少了,所以价格竞争给寿险产品的销售带来了风险。 (二)承保标的数量不足风险 寿险产品的价格(即费率)是通过大数法则计算出来的,因此这一价格使寿险公司能够获得预期利润的前提也必须是有大量符合条件的承保标的存在。但新产品开发出来以后,寿险公司可能面临这样的情况,即由于对客户心理预期估计不足,或者对市场潜力挖掘程度不够,或者遭受到其他寿险公司同类产品的强烈冲击,使得寿险公司所获得的客户并没有达到其所期望的“大数”。因此,该类产品的出售不仅没能使得寿险公司获得预期的利润,反而有可能因该类产品的出售使得寿险公司给付的风险增加,甚至导致寿险公司的亏损。 (三)巨灾风险 当寿险公司承保的保险标的因遇到巨灾而使大量的保险标的遭受损失时,寿险公司的赔偿责任将大大增加,甚至破产。例如,2005年7月26日,印度遭受暴雨袭击并导致多处洪水和塌方灾害,造成至少786人死亡,寿险公司理赔金额高达2OOTL卢比。自8fl进入汛期后,飓风、龙卷风频频袭击欧亚大陆。飓风“卡特里娜”到佛罗里达州路易斯安娜州、阿拉巴马州、新奥尔良州,保险损失高达300美元。据惠誉评级称,“卡特里娜”成为自。911”恐怖主义袭击以来,寿险公司损失最严重的单起事件。 总之,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复杂的市场风险都会给寿险公司产品的销售带来一定程度的困难,对于任何一家寿险公司来说,想要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重视并不断提高对这些风险的认识,并寻求合理的措施来规避这些风险。 寿险论文:寿险人为危险防治论文 摘要核赔是保险业务处理的最后一个环节,道德风险行为是寿险核赔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本文分析了道德风险行为的表现形式、特点及其不良影响,提出了寿险核赔的应对措施,即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提高核赔人员素质,加强核赔调查和加强外部协作与同业间协作。 关键词道德风险寿险核赔 道德风险,又称道德危险,是一种无形的人为危险。寿险理赔中的道德风险行为是指:投保人(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抱着赢利或赌博(非规避风险)的主观心理态度,采用隐瞒、欺骗或其它故意不实告知的方式和手段,获取保险理赔金的种种违反社会公德和法律规范的行为。 道德风险行为涉及的保险金给付额高,在寿险核赔中非常典型,容易使保险公司陷入财务和法律上的困境,社会负面影响极大。针对道德风险行为的特点采取一定的核赔措施是十分必要的。 1道德风险行为的表现形式 1.1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欺诈 在实务中具体表现通常有以下几种: ①以欺骗方式投保。例如有许多投保人在事故或疾病发生后才购买保险,并采用隐匿病情、替身体检等方法通过核保这一关。 ②编造或夸大事故。在事故发生后,以伪造、变造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夸大损害程度,以及隐瞒事故的有关重要信息等方式,来谋取保险金。例如,在保险合同生效后两年内被保险人自杀,属除外责任,然而索赔时,投保人一方可能隐瞒实情,以意外事故向保险人申请索赔。又例如投保人一方伪造死亡证明、捏造死亡事故来获取保险金。 ③故意制造保险事故。例如,为取得保险金伪装被第三者袭击,伪装失足溺死、摔死,伪装交通事故死亡,伪装中毒死亡,伪装海难死亡、伪装失火死亡,伪装自然死亡,伪装自杀死亡等;采取自残方式谋取保险金,如轰动全球的台湾地区的“金手指”保险欺诈案就是典型的例子。 ④其它欺诈方式。如就同一事件向同一保险人多次索赔或向不同保险人多头索赔等。 1.2市场营销人员的欺诈 由于保险公司面临着内外双重压力,致使许多公司以业务多少、保费收入大小论英雄。出售保险的营销人员为了取得更好的业绩,可能即使知道投保人投保的动机不正,也故意“视而不见”。另外,有少数业务员还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共谋隐瞒、错报相关信息骗保骗赔。 1.3医疗机构的欺诈 如提供错误诊断,增加治疗费用,延长医疗时间或频率;与被保险人勾结,拒绝提供真实的医疗记录或伪造证据等。 1.4保险公司内部职员的欺诈 主要有:有意错算保险金,挪用差额;拖延保险金给付以自行占用;接受贿赂,不公正地处理投保或赔案,将有关核保核赔的信息提供给进行欺诈的人。 2道德风险行为的特点及其影响 道德风险行为属于欺诈行为,具有以下特点:“保险事故”的发生距保险合同生效日非常接近。许多道德风险行为申请的保险理赔,在保单生效后10天以内就开始“出险”;投保金额高,投保险种、份额多,或多家公司投保;投保人提交的理赔申请资料不完整,或有关收据有涂改、变动,甚至有些内容前后矛盾。 道德风险行为对保险公司乃至整个保险行业都有着极大的负面影响: ①影响保险最大诚信原则的履行。最大诚信原则是保险活动中最基本的原则之一,其含义是指保险双方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时,必须以最大诚意,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互不欺骗和隐瞒,恪守合同的认定和承诺,否则,保险合同无效。 ②影响到寿险核赔处理的效率和服务。由于有这些道德风险行为的存在,在实际核赔处理时,只能将所有的案件一视同仁对待,详细考查。这样的结果使保险人收集处理信息的成本增大,核赔处理的整体效率降低,同时也降低了投保人对核赔服务的满意度,使保险人受到社会上“投保容易理赔难”的责难,影响了服务水平的提升。 ③危及保险业的健康发展。道德风险行为使许多保险公司陷入巨大的财务损失和法律纠纷当中,既影响了公司自身的发展,又影响了保险公司在公众中的形象,缩小了保险公司自身发展的空间,道德风险行为已成为保险业面临的严重问题。 3寿险核赔工作的应对措施 3.1加强企业内部管理 3.1.1改进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保险公司内部的管理直接影 响业务质量的高低,许多理赔案件的发生,就是由管理上的漏洞造成的。例如,在一些体检中,如果保险公司内部对体检没有严格的规定和制度,对前来参加体检的客户身份未进行有效的确认,很容易出现冒名体检的现象,使一些健康状况较差的客户被承保进来。在赔付时,如采取大额赔款上门服务制度不仅可以防止一些非法分子冒名索赔,还可以扩大公司的影响力,树立良好的形象,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3.1.2对营销员实施内部监控 营销员作为保险业务首次风险选择的把关人,是否按照公司的要求规范展业,严格操作,是影响业务质量的关键,尤其对于免体检件,更是如此。营销员在开展业务时,可以直接接触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通过和客户交流,可以掌握客户的健康状况、生存状态以及投保动机,对这些情况的反馈,是核保人员能够正确核保的依据。保险公司加强对营销员的管理,加强对其业务的审核和控制,可以防止不良保单进入,提高承保质量。 3.1.3加强核保的风险选择 对保险人来说,核保环节是保险业务的入口,也是进行风险选择的重要环节。核保人员对业务的风险选择和核保质量的控制,直接决定和影响事后的核赔结果。在核保时,核保人员不仅通过投保人提供的信息来进行风险评估,而且还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如生存调查、面见被保险人、体检、询问人和各类核保问卷等方式,来获取投保人、被保险人的相关信息,准确地把握风险,较好地防范投保人一方的逆选择和道德风险。许多保险人提倡“核保从严,核赔从宽”的政策。但如果没有核保从严的先决条件,核赔从宽将只能是对逆选择和保险欺诈行为的放纵,对诚实善良投保人利益的伤害。 3.1.4加大计算机参与核赔的力度 充分利用网络系统对所有的业务采用集中核保和核赔的方式。具体措施如下:在计算机中设置统一的理赔权限;对各类理赔及各类管理人员均应设置编码及核赔的权限;从案件的接案、立案、初审、调查、理算、复核审批、结案归档均应由计算机全程控制。 为确保赔款案件审定的严谨性,在接案登记后,应由专门人员将报案信息录入到计算机中,若此案未在报案时将信息录入到计算机中,,则各种赔案给付资料均不能由计算机生成。财务部门在支付赔款时,应审核申领人资格,以投保单号或保险合同号查询应付费记录,以计算机打印的付款通知书、付款收据进行付费。所有案件的当前状态均根据理赔案件的进展情况,由计算机在数据表中置入相应的标志。这样既方便了保户的查询,又对假赔案有一定的约束力。同时也避免了同一被保险人出现多次索赔的现象。 3.2提高核赔人员素质,加强核赔调查 核赔人员是核赔案件处理具体的经办人,是保险人防范业务风险最后程序的关键,他们的核赔理念、职业道德、核赔业务能力、知识水平等综合素质,对核赔处理结果有着直接的影响。 寿险公司应有计划的吸纳医务人员壮大自己的队伍。聘请有经验的医生作为案件的把关人,经其确认后才能进行赔案的处理。道德风险行为者申请的理赔往往不符合医学客观规律。外力、致伤物、人体组织三者间的相互作用,直接关系到机体伤害的形成。了解这一点,会帮助判断伤害的性质、程度。如该机体是否是自伤(自杀)、诈伤(诈残),是否是精神心理因素造成的假象等等。 在核赔中,保险人处于信息劣势的情况下,更需要核赔人员具有较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在仅掌握投保人提供有限的信息情况下,能够较好地判断一个索赔案件的风险,判断是否有逆选择和道德风险存在,以及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一个具有丰富经验和较高业务素质的核赔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对于识别和防范索赔案件的风险方面会发挥很大的作用。核赔调查是获取信息和甄别信息的重要手段,为核赔决定提供可靠的依据。核赔人员作出核赔决定,不能凭主观的臆断和想象,而要用事实、证据说话。核赔人员根据自己的经验,即使怀疑一个索赔案件可能有逆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存在,但如果不能取得有力的证据,也无法作出拒绝赔付的决定。 3.3加强外部协作和同业间协作 对于保险标的和保险事故的许多重要信息,都是来自社会相关机构和单位,而保险人要获取信息,离不开这些机构和单位的支持、配合,他们是保险人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如被保险人在医院治疗或病故,对保险人来说,医院就是一个重要的信息渠道;如被保险人发生自杀、意外死亡或他杀等事件,公安部门将会进行处理,并掌握事件的有关情况;如被保险人发生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将会处理等等;还有社会保险部门、检察部门、法院等都是重要的信息渠道。 此外,目前寿险理赔查勘人员行使调查、笔录的权力是很弱的,缺少法律强制性优势,在当前这种情况下,为了得到充分而真实的信息,借助公安部门的手段及威慑力是非常必要的。 保险同业之间相互协作、相互沟通、相互联系和对客户资源信息的共享是非常必要的。每家保险公司都有众多的客户群体,在一家保险公司曾被拒缓保的客户,可能会转向另一家保险公司投保,也可能被另一家保险公司以标准费率承保进来;同样,在一家保险公司进行骗赔的人,其黑手也可能会伸向另一家保险公司,或在多家保险公司恶意投保,通过保险谋取不当利益。如果每家保险公司都孤立对付这些情况,势必得不偿失,难以防范不良客户的进入。因此,同业间应就这些客户的资料建立共享的信息网,将有助于维护保险行业共同的利益,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可以有效地将不良保单拒之门外。 寿险论文:寿险产品销售竞争优势研究论文 编者按:本论文主要从营销中的道德风险;非道德风险等进行讲述,包括了公司内部人员的道德风险、保险人的道德风险、投保人(被保险人)的道德风险、营销中的竞争风险、正常的竞争风险、价格竞争风险、当寿险公司承保的保险标的因遇到巨灾而使大量的保险标的遭受损失时等,具体资料请见: 【论文关键词】:道德风险价格竞争风险巨灾风险 【论文摘要】:寿险公司在经营寿险产品过程中可能会面临来自于各方面的风险,这些风险对公司造成的影响也不尽相同。文章以寿险公司销售产品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为立足点,将其在销售产品环节面临的风险归纳为两大类,即道德风险和非道德风险。并从不同的角度对这两大类风险进行了探讨性的分析,以期能够提高寿险公司在这一环节规避风险的能力。 寿险公司在销售产品过程中主要面临两类风险:道德风险和非道德风险。其中道德风险主要是人为的主观因素造成的,对于寿险公司来说控制和防范这些风险都有相当的难度,而这些风险的产生对寿险公司的产品销售和公司形象、信誉等都会造成严重的影响;非道德风险主要与寿险公司所面临的市场环境、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有关,这些环境的不断变化给寿险公司的经营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寿险公司必须提高对这些风险的重视程度。 一、营销中的道德风险 寿险公司在营销中的道德风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公司内部人员的道德风险 寿险公司在进行产品的营销过程中,不仅面临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道德风险,同样也面临着公司内部人员的道德风险。一方面,公司人员往往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挪用保险费,或者在进行保险承保时,表面上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和保险费率填写保单,但在私下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做出完垒背离保险合同的附加条件,给寿险公司造成严重的经济和信誉损失。另一方面,公司内部人员在进行承保时,为了获取更多的保单而进行违规操作也会造成大量的保单纠纷。 (二)保险人的道德风险 现行的高佣金制度加剧了营销人员的短期行为保险人为了获取高额的佣金。在为寿险公司进行产品营销时,不遵守保险人的职业道德,使寿险公司面临多种多样的道德风险。主要表现为: 1、欺骗投保人。如向投保人虚假承诺寿险公司的责任,或者擅自扩大保险责任,以骗取投保人的信任;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阻碍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或诱导投保人不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在进行分红型保险产品营销时,故意向投保人夸大保单的分红功能而忽视其保障功能,以诱导投保人投保等。 2、欺骗保险人。为了能使一些潜在风险较大的被保险人顺利投保,保险人往往与投保人勾结,共同向保险人隐瞒重要事实,致使保险人做出承保的决定,从而使保险人面临较大的风险。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的道德风险 信息不对称是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产生道德风险的前提条件。投保人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道德风险主要表现为投保时的逆向选择和投保后的道德风险。 授保人(被保险人)在投保后的道德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违反保证义务。保险法上明确规定,投保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应当向保险人做出对某一事情作为或不作为的保证,或者对某种事态做出存在或不存在的保证。但投保人在投保以后,为了获得保险赔偿,往往故意违反保证义务。例如,保险事故发生以后,投保人应该履行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的义务,但投保人故意不履行该义务而任由损失的扩大。 2、不履行及时告知的义务。保险珐规定,投保人在投保时或发生保险事故以后,都应及时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事故发生以后,投保人应该及时通知保险人,并有保护事故现场的责任,以便保险人对事故做出准确的判断,并做出是否履行保险责任或在多大程度上履行保险责任。但有时投保人出于个人利益考虑,在保险事故发生以后,不及时通知保险人,或者通知保险人以后,并不说明全部事实或事实的真实情况,以让保险人做出有利于自己的判断。 3、为了牟取巨额赔偿而人为制造事故。在寿险营销中,投保人为牟取巨额赔偿而故意人为制造事故的现象时有发生,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故意杀害被保险人。 二、非道德风险 (一)营销中的竞争风险 寿险公司在进行产品营销过程中可能面临的竞争风险主要有两类:一是正常的竞争风险,另一类是非正常的竞争风险。另外,营销中的价格竞争也使得寿险公司的产品销售面临严重的风险。 1、正常的竞争风险。这类风险主要是指由于寿险公司竞争不力而被迫减少市场分额,丧失发展机会,致使寿险公司不能发展壮大的风险。如寿险公司在产品营销过程中市场定位不准确、新产品开发滞后、技术创新缓慢、公司的组织结构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等,都可能使寿险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2、非正常的竞争风险。非正常的竞争风险主要是指某些寿险公司采取不规范的、恶性的竞争行为给其他的寿险公司带来的风险。这种现象在不规范的保险市场上尤为明显。例如,某些寿险公司为了扩大市场分额,不惜降低或变相降低保险费率,大幅度提高保险人的佣金·采取不正当的手段向别的寿险公司挖掘人才I盗窃竞争对手的商业秘密等。 3、价格竞争风险。价格竞争风险是指由于别的寿险公司为了占领更大的市场分额,赢得更多的客户采取不同价格竞争策略而给自己带来风险。为了分析价格竞争给寿险公司带来的风险,我们运用博弈论里的“囚徒困境”模型来加以说明。 根据图1,结合纳什均衡分析,可以知道,(8,8)是这两个嫌疑犯的一组纳什均衡解,即对于任何一方来说,坦白都是他们的最优选择,结果是各判刑8年。如果把这一模型引入到寿险公司的价格竞争上来,可以得出如图2形式的矩阵。假设现在两家寿险公司在价格竞争方面有降价和保持价格不变两种选择(涨价的情形在此不做考虑)。这个矩阵说明两家寿脸公司同时选择降价是他们的一组纳什均衡解,即双方的占优战略均衡,但结果却是使得双方的利润都减少。因此,都不降价对双方都有好处,但在实际的价格竞争中,为了保持和得到更大的市场份额,每一家寿险公司都会以降价策略来吸引更多的客户,结果是不仅没有扩大市场份额,反而使自己获得的利润减少了,所以价格竞争给寿险产品的销售带来了风险。 (二)承保标的数量不足风险 寿险产品的价格(即费率)是通过大数法则计算出来的,因此这一价格使寿险公司能够获得预期利润的前提也必须是有大量符合条件的承保标的存在。但新产品开发出来以后,寿险公司可能面临这样的情况,即由于对客户心理预期估计不足,或者对市场潜力挖掘程度不够,或者遭受到其他寿险公司同类产品的强烈冲击,使得寿险公司所获得的客户并没有达到其所期望的“大数”。因此,该类产品的出售不仅没能使得寿险公司获得预期的利润,反而有可能因该类产品的出售使得寿险公司给付的风险增加,甚至导致寿险公司的亏损。 (三)巨灾风险 当寿险公司承保的保险标的因遇到巨灾而使大量的保险标的遭受损失时,寿险公司的赔偿责任将大大增加,甚至破产。例如,2005年7月26日,印度遭受暴雨袭击并导致多处洪水和塌方灾害,造成至少786人死亡,寿险公司理赔金额高达2OOTL卢比。自8fl进入汛期后,飓风、龙卷风频频袭击欧亚大陆。飓风“卡特里娜”到佛罗里达州路易斯安娜州、阿拉巴马州、新奥尔良州,保险损失高达300美元。据惠誉评级称,“卡特里娜”成为自。911”恐怖主义袭击以来,寿险公司损失最严重的单起事件。 总之,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复杂的市场风险都会给寿险公司产品的销售带来一定程度的困难,对于任何一家寿险公司来说,想要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重视并不断提高对这些风险的认识,并寻求合理的措施来规避这些风险。 寿险论文:解决寿险核保问题提升竞争论文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存在的主要问题;应采取的对策进行论述。其中,主要包括:寿险核保是指寿险公司对被保险人的危险状况进行评估选择、重业务发展、轻业务质量、核保制度不健全,核保管理不完善、核保规定不全面、不合理、核保人员素质和队伍建设方面的不足、端正业务经营指导思想,加强业务质量考核、完善核保制度,加强核保管理、将核保与展业部门脱离、寿险公司要尽快健全投保人、被保险人的统计资料、提高核保人员素质,实行资格考核、加强寿险核保人员的配备和核保人员的培训工作、尽快建立全国统一的核保人员的资格考试制度、改善核保条件,提高核保技术等,具体请详见。 [摘要]核保是寿险承保中不可缺少的环节,它在整个寿险经营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寿险业务核保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重业务发展,轻业务质量;核保制度不健全,核保管理不完善;核保规定不全面、不合理;核保人员素质和队伍建设方面的不足,对此,应采取以下对策:端正业务经营指导思想,加强业务质量考核;完善核保制度,加强核保管理;提高核保人员素质,实行资格考核;改善核保条件,提高核保技术。 寿险核保是指寿险公司对被保险人的危险状况进行评估选择,以便确定是否承保及保单收费标准的过程。 近年来,国内寿险业务迅速发展,但寿险核保中却呈现出诸多问题,如果不重视和尽快解决这些问题,势必会影响到“入世”后我国寿险公司与外资寿险公司的竞争。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重业务发展、轻业务质量。寿险公司经营必须先有相当数量与规模的业务,没有业务就不可能生存发展。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商业寿险公司,其目标之一就是经济效益最大化,而要长期合理地赢得利润,首先就要保证所承保的寿险业务的质量。但是目前我国寿险公司都过分强调业务发展而忽视业务管理,各级公司领导最关心的是保费收人多少、承保面大小,没有将业务质量也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 2.核保制度不健全,核保管理不完善。要做好寿险核保工作,就必须健全核保制度,完善核保管理。而我国寿险公司近年建立的核保制度尚有许多不足。首先是没有设置专业核保部门,少数基层单位甚至没有专职的核保人员,没有实行展业部门与核保部门的彻底脱离。其次,对展业人员保前调查工作要求不严。寿险公司承保前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有关情况的调查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它直接关系到核保工作及承保业务的质量。而目前寿险公司各类展业人员大多都不能全面准确地做好保前调查工作,特别是个人营销人员。营销考核主要以保费数量定收入、定优劣,助长了营销员只注重开新单、收保费的思想,虽对其业务质量有一定的要求,但对营销员因违反核保规定造成的经济损失则无有力的制约,导致其保前调查工作做得很粗。第三,对核保责任的考核要求不完善。我国寿险公司过去一直没有严格的核保责任制,初建的核保制度虽对核保人员定有岗位职责,但定的不全面,如没有核保部门负责人及各级公司分管领导对核保工作的责任、权限。特别是没有核保责任的考核,出现核保责任问题的处罚等,这样,会使核保人员出现责任心不强、工作不认真的现象,极不利于核保工作质量的保证。第四,对免体检件保单的风险控制不严。以年龄为主要因素的免体检件保单,在近年来寿险公司新承保业务中,占了很大部分。此部分保单的核保要素主要依靠投保人如实告知,因此,其经营风险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因投保人道德方面的风险;二是因未体检把关所至的被保险人健康要素方面的风险。寿险公司承保部门的部分人员认为,既然规定不必体检就可承保,则其风险肯定是可以承受的,从而在核保工作中不注重运用其他手段来防范免体检件的风险。由此,形成一个目前寿险核保管理上的漏洞,致使近年来免体检件保单的赔付纠纷和保户的道德风险案例持续增加。 3.核保规定不全面、不合理。寿险公司的核保规定,是指寿险核保操作的内容、项目、标准、方法。它是寿险公司从具有不同风险和损失经验的投保对象中,经统计和数量风险评估,从技术上制定的对风险分类及匹配费率的标准。它也是核保工作的主要依据。目前寿险核保规定中主要存在以下三方面的不足: 第一,核保规定项目的不全面。首先是实务核保职业风险查定中职业种类的不全面。如职业分类表中没有石油公司的加油职员、铁路工程局的机筑职员等,因对其职业无法定性,只能参照相近职业,靠核保人员的臆断确定费率。其次,医务查定标准中疾病种类的不全面。如脊椎膨出病,此病需手术治疗,但查定标准中无此疾病,因此无法定性及合理的承保。 第二,职业分类的费率匹配有不合理之处。职业风险高的匹配低费率,职业风险低的匹配高费率。如各类机动车驾驶员风险较高,但提示是标准费率,特别是大货车和三轮车等风险更高的驾驶员,应属于加费体,决不应该按标准费率承保。 第三,核保规定不详尽且没有一套全面、具体的说明资料。在寿险业务的迅速发展中,会出现多种多样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面对复杂的情况,如果没有一套详细、准确的核保规定或说明资料,核保人员就无所适从、难以定性、不便操作,即使通过其它渠道解决了问题,也会造成核保时间的延误或结果的不准确。 4.核保人员素质和队伍建设方面的不足。核保是一门综合技术,要求专门知识和人才。涉及核保工作的人员主要有三方面:寿险人、专职核保人员和作为核保的计算机人员。此三方面中,优秀是专职核保人员,对其基本的要求,一方面是有丰富的寿险业务知识和实践经验,另一方面是基本掌握医学、经济和风险等全面的综合知识。 二、应采取的对策 1.端正业务经营指导思想,加强业务质量考核 寿险公司应把加强管理,降低成本和防范化解风险作为生存发展的前提,坚持持续、健康的业务发展战略,坚持展业与管理同步,规模与质量并重,在强调发展业务的同时,注重不断提高盈利水平和防范化解经营风险的能力。要充分发挥核保工作在业务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彻底转变过去那种“有业务就敢做,有保费就敢收”的不计成本核算的粗放型经营观念,切实提高防范经营风险的自觉性。 建立业务经营管理工作的标准体系,建立与完善业务质量和责任追究等考核体系。制定业务质量的量化考核指标,加强对利润率、保费资产率、业务质量率等指标的考核,将这些指标作为经营者业绩考核、提拔使用、晋升工资、奖励表彰的重要依据。充分利用经营杠杆和利益驱动机制调动各级公司和全体员工优化业务结构、提高业务质量、防范经营风险的积极性。 2.完善核保制度,加强核保管理 (1)将核保与展业部门脱离,以使核保工作能够独立、有效、充分地发挥防范业务经营风险的作用;实行责、权、利相结合的专业核保制度。通过对核保人员岗位技能严格的等级考试,科学设定出各级核保人员的核保权限,核保工作的质量要同各级核保人员的经济利益密切挂钩。要设计制定出便于操作的核保质量量化考核标准与办法,由有关管理部门定期对核保人员进行考核。 (2)寿险公司要尽快健全投保人、被保险人的统计资料。通过对不同的投保人及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病伤经历、生活习惯、个人特征、财产物质条件等的数据技术评估,制定出更全面、科学的核保内容及办法,以使寿险核保制度更趋于合理、规范。 (3)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控制免体检件的风险。要坚持对免体检件在承保前进行风险调查,对免体检件的审核要坚持“严进宽出”的原则。同时,把审核的重点放在重复投保、主动上门投保、超经济承受能力投保等情况的投保件上,坚决防止有逆选择倾向的业务“病从口入”。 (4)在大力发展寿险营销业务的同时,加强对营销人员职业道德方面的教育。另外,对营销员要制定严格且易操作的业务质量考核办法,规定对营销员的业绩奖励和晋升必须要有业务质量的考核内容。 3.提高核保人员素质,实行资格考核 首先,要加强寿险核保人员的配备和核保人员的培训工作。配备核保人员要尽可能要求其具备保险、医学、法律知识及丰富的社会知识,可对现有人员进行有步骤、分层次、多学科的培训。 其次,尽快建立全国统一的核保人员的资格考试制度。将核保人员分为初级核保员、中级核保师、高级核保师,具体制定出各个级别核保技术人员的条件和要求,通过严格的资格考试并结合其实际工作业绩和技能,核发资格证书。实行不同级别核保人员分等级的个人经济收入分配和其他待遇制度,以调动核保人员学习提高的积极性,提高核保工作质量。 4.改善核保条件,提高核保技术 随着寿险公司业务管理的电子化、信息网络化,寿险业务核保除了严格的专职人员核保外,还需通过装有符合核保规定的处理系统的计算机进行业务处理,这样,既有利于对人员核保质量的验证,又可相对防止出现人情核保问题。为了充分提高寿险核保工作的效率以及保证核保工作的质量,各级公司还需要在设施设备方面进一步配备和改善。 尽管我国寿险核保制度已经建立,但加入WTO后,外资寿险公司先进的核保技术和手段必将对我国寿险公司的经营产生冲击,这就迫使我们需尽快改变寿险核保仍以手工操作为主的现状,注重吸收国际同业的有益经验和先进技术,加快电脑软件和电子通讯技术的开发运用。如将集医学知识和综合能力于一体的“专家系统”用于寿险核保,可极大地提高核保工作的速度和准确性。再者,需建立一套完整的核保查询系统、风险控制系统,使核保过程更加系统、完整和科学。 寿险论文:政府支持寿险推动社会和谐发展论文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我国现有的养老保障体制与人民养老保障需求存在巨大矛盾;我国养老保障制度由单一层次向多支柱模式过渡;世界养老保障制度发展的历史潮流;寿险公司在“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中作用发挥进行论述。其中,主要包括:寿险公司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既是制度的要求,又有市场的需求、我国养老保险制度面临的最大威胁就是人口的“未富先老”、当前我国急需寿险公司在养老保险领域发挥作用、我国养老制度未来的发展将会呈现以下趋势、寿险公司应积极参与基本养老保险“第一支柱”的建设、寿险公司要抓住发展企业年金的机遇,推动“第二支柱”又快又好地发展、寿险公司要大力发展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巩固“第三支柱”的优秀地位等,具体请详见。 【摘要】本文从我国现阶段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对商业保险的现实要求出发,着重分析寿险公司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及企业年金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并就寿险公司如何在“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提出一些建议。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没有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就难以和谐,而没有养老保险,社会保障体系就不会健全。 【关键词】和谐社会社会公平三支柱企业年金 2006年6月15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保险业是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保险业要统筹发展城乡商业养老保险,积极参与企业年金业务,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养老保险是一项公益性事业,寿险公司有义务也有责任在实现客户、股东、员工三者利益科学、均衡发展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在养老保险领域的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推动养老保险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同时,从我国养老保障制度存在的弊端、发展趋势及历史经验来看,寿险公司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既是制度的要求,又有市场的需求,更顺应了历史发展的潮流。 一、我国现有的养老保障体制与人民养老保障需求存在巨大矛盾,要求寿险公司在养老保险领域发挥更大的作用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面临的最大威胁就是人口的“未富先老”,也即财富积累速度严重落后老年人口对养老保障需求的增长速度。我国在2000年进入老龄社会时,人均GDP仅为800美元,而发达国家进入老龄社会时人均GDP已经达到10000美元,积累的财富足以应对“银发浪潮”。同时,我国在上世纪70年代末施行的计划生育政策也造成人口老龄化速度远远高于欧美国家(见表1)。这种“未富先老”以及老龄化速度过快的独有现象导致了我国现行制度出现诸多的矛盾和不足,也引发了一些社会不和谐的因素的产生。 当前我国急需寿险公司在养老保险领域发挥作用,其原因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首先,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面小、保障水平低、职工缴费负担重,需要商业养老保险的有效补充。其次,“城乡二元”结构下,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形同虚设,需要商业养老保障的积极参与;再次,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实行“双轨制”,两类职工的养老金水平差距过大,社会收入的再分配不公,需要大力发展企业职工补充养老保险或企业年金制度;最后,现有社保基金管理需要进一步规范,需要借鉴商业保险资金管理经验。 二、我国养老保障制度由单一层次向多支柱模式过渡,为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创造巨大的市场空间 自1994年世界银行《防止老龄化危机,保护老年人及促进增长的政策》的报告,倡导各国建立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以来,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建立了由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组成的“三支柱”养老保障制度(见表2)。我国养老保障制度在经历了国家养老、企业养老、社会统筹以及统帐结合四个阶段后,也正在向“三支柱”模式过渡。而且在演变过程中,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在制度中的责任分摊机制将重新界定,个人领取养老金的权利与缴费义务将实现统一。 同时,我国养老制度未来的发展将会呈现以下趋势。一是社会化趋势。资金筹集社会化,管理服务社会化,养老金发放社会化,职工养老将独立于国家和企业之外。二是市场化趋势。基金筹集市场化,基金管理运作市场化。三是责任主体多元化趋势。四是制度化趋势。伴随法规的完善,养老保障将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这种结构的调整和发展趋势为寿险公司提供了巨大的市场空间。寿险公司通过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即可以参与社保基金第三方管理,又可以为企业年金提供受托管理、账户管理和投资管理服务,更可以发挥行业天然优势,开发销售个人养老储蓄产品。 三、世界养老保障制度发展的历史潮流,决定商业养老保险必然成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构成 欧美等发达国家的经验告诉我们,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是一个循序渐进、逐步完善的过程,是随着社会财富的逐渐增加而不断调整的过程。从17世纪英国的《济贫法》到19世纪末德国社会保险制度的诞生,从1935年美国《社会保障法》的颁布到欧洲福利国家制度的确立,直到应对人口老龄化而对“三支柱”养老保障模式的确立,国家在养老保障中承担的责任正在弱化,在权力与义务对等的要求下,企业的养老责任不断加强,个人领取养老金待遇的权力与缴费义务也将高度统一。在这个过程中,商业养老保险的作用得以凸现,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直至深入到养老保险制度的各个层面,成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构成。同时,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还推动了一国金融体系和社保体系的有机结合,两个体系建立了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机制,形成了拉动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的强大内在动力。 四、寿险公司在“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中作用发挥 我国已经建立了“统帐结合,部分积累”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而且,随着《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等法规的实施,发展企业年金制度的法律环境也基本成熟,加之个人储蓄性质商业养老保险的快速发展,我国“三支柱”模式已初现雏形,寿险公司在“三支柱”养老体系建设中的作用将得以有效发挥。 1、寿险公司应积极参与基本养老保险“第一支柱”的建设。首先是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等社保基金提供“第三方”管理。保险资金是我国资本市场上安全程度最高、收益最平稳、运营最规范的一类长期资金,适应社保基金市场化运营趋势,寿险公司提供的专业投资技术和投资管理服务,可以有效弥补政府在管理社保基金方面经验不足,缺乏保值增值和规避风险手段的现实问题。其次,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探索一条商业保险参与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的有效途径。农民、农民工、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不足是影响社会和谐的一个重要因素,受制于国家财政转移支付能力和经济发展水平,完全依赖现有的制度安排提高农民养老保障水平是不现实的。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尤其是商业保险参与农村养老体系建设,让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的成果惠及农民,既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政府工作的重点,更是寿险公司扩大业务领域,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协调发展的本职要求。 2、寿险公司要抓住发展企业年金的机遇,推动“第二支柱”又快又好地发展。发展企业年金是金融体系和社保体系建设的共同要求,也是寿险公司发挥资金融通与社会管理功能的有机统一。寿险公司必须抓住这次做大做强保险业,提升行业地位的历史性机遇,动员行业整体力量和资源在企业年金领域树立先发优势。目前,寿险公司发展企业年金已经具备了充分的客观条件:条件一,从2003年起,在劳动保障部和中国保监会的推动下,太平人寿成功参与了辽宁省企业年金市场化运营试点工作,促成中国第一笔合格的企业年金计划,为寿险公司开展企业年金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条件二,全国已经有8家寿险公司获得了企业年金基金的运营资格,可以为企业提供包括受托管理、账户管理和投资管理在内的“一揽子”运营服务;条件三,寿险公司在长期资产负债管理、精算技术及风险管理、账户管理与服务以及资金运营等方面具有其它金融机构的比较优势;条件四,我国企业年金政策环境已经成熟,巨大的市场潜力正在演变成企业的现实需求,2006年全国企业年金基金存量已达600-800亿元,根据中国保监会的预测,到2010年市场规模可达1万亿元,2030年更将达到15万亿元。更加有利的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06年9月1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对企业年金的规范发展设定了时间表,这是摆在寿险公司面前的一次千载难逢的“掘金”机会。 3、寿险公司要大力发展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巩固“第三支柱”的优秀地位。在我国,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作为一种长期保险业务,只能由寿险公司经营,这决定了其必然成为“第三支柱”的优秀构成。一方面,寿险公司在提供企业年金基金运营服务的同时,要配合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年金化领取需求,不断丰富年金产品线,开发付给方式灵活多样的养老金转换年金产品,吸引个人账户资金购买保险年金;另一方面,寿险公司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和老年人新兴保险市场需求,开发具有社会效益的个人养老保险产品,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廉价的、适合城镇低收入职工和农民的养老保险服务。商业保险参与养老保障制度建设具有一定的公益性,寿险公司要积极争取政府部门的政策支持,以便在推动社会和谐发展的伟大事业中做出应有的贡献。人口老龄化的加速及人口结构的变化将对我国政治、经济、社会各方面产生深刻影响,对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带来极大挑战。我国首部《养老保险管理办法》即将颁布实施,寿险公司在完善养老保险体系,构建和谐社会中的责任将更加重大,优势更加明显。 寿险论文:认清金融危机影响我国寿险占据国际金融格局论文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金融危机对中国寿险公司的影响;中国寿险公司的应对策略进行论述。其中,主要包括:实施“引进来,走出去”发展战略的中国保险业来说,依然是一次不小的打击、企业净利润大幅下滑、营业收入稳步提升、大多数寿险公司偿付能力略有下降但依然充足、调整资产结构,加强实现风险管理、随着中国金融市场与国际金融市场的接轨,势必面临更多的机遇和挑战、转变寿险公司经营理念、对宏观经济形势和国家政策进行科学的研究分析,提前进行风险防范、加强银行合作、发展保障型产品、形成一支高素质营销队伍等,具体请详见。 摘要:自2007年以来,源于美国的次贷危机逐步演变成为全球性的金融危机,给中国寿险公司造成巨大的影响。本文研究了金融危机对中国寿险公司的各方面影响,并初步探讨了中国寿险公司的应对策略。 关键词:金融危机;中国寿险公司;影响;应对策略 2007年以来,由美国次贷危机所引发的华尔街金融风暴快速席卷整个国际金融市场,演变成全球性金融危机。认清金融危机对中国寿险公司的影响,不仅能够更好的应对此次金融危机所带来的冲击,而且有利于中国寿险公司在剧烈变化的国际金融格局中占据有利地位,为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一、金融危机对中国寿险公司的影响 此次国际金融危机在重创投资银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同时,也将触角伸向了保险行业。尽管中国寿险公司在国家政策壁垒的保护下,没有出现由于直接投资金融衍生品而带来的财务危机,受国际金融危机的波及相对较小,但这对于实施“引进来,走出去”发展战略的中国保险业来说,依然是一次不小的打击。当前,中国保险公司受到了以下四方面影响。 1.企业净利润大幅下滑 国际金融危机引发的全球投资市场疲软造成中国各寿险公司净利润大幅下降。上市公司2009年一季度季报披露,中国人寿实现净利润53.87亿元,比上年同期的34.74亿元增长了55%;中国平安实现净利润15.36亿元,比上年同期下滑66.4%;中国太平洋实现净利润2亿元,比上年同期下滑88.88%. 2.营业收入稳步提升 寿险公司积极调整了业务结构,使保险业务收入在全球经济增速放缓的背景下仍然保持了强劲的增长势头。中国人寿原保险合同保费达到2955.91亿元,较2007年同期增长50.34%。中国平安寿险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首次突破千亿元大关达到1011.78亿元,同比增长27.79%。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原保费收入达660.92亿元,较上年增加30.39%。 3.大多数寿险公司偿付能力略有下降但依然充足 收到中国资产市场的负面影响,中国寿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略有下降,但是均高于保监会的相关规定。截至2008年末,中国人数寿险业合计偿付能力溢额1141亿元,偿付能力充足率达310%。平安保险公司集团偿付能力充足率为308%,较2007年的486.7%出现明显下滑,其寿险偿付能力在180%以上。太保人寿保险业务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4%,较上年下降43个百分点。 4.调整资产结构,加强实现风险管理 面对经济形势变化和宏观政策调整,中国保险业迅速做出反应,在风险控制和资产管理方面取得较好成效。面对不利的投资环境,大多数寿险公司一致的举措都是积极进行投资结构调整,如进一步加大债券类投资占比和固定存款投资占比,并缩减了投资风险较大的权益类投资占比,如下表所示。 二、中国寿险公司的应对策略 由于政策壁垒等原因是中国寿险业在此次金融危机中直接受损情况不大,但随着中国金融市场与国际金融市场的接轨,势必面临更多的机遇和挑战。因此,面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国寿险公司应该采取以下策略。 1.转变寿险公司经营理念 长期以来,中国大部分寿险公司对资金运用风险缺乏足够认识,超范围、超比例投资时有发生。此次国际金融危机对于中国寿险公司具有极强的警示作用,是一次难得的风险教育机会。中国寿险公司应该加强对金融危机的研究,强调发挥保险的保障功能,注重承保和投资的共同盈利。 2.对宏观经济形势和国家政策进行科学的研究分析,提前进行风险防范 在金融全球化背景下,为确保寿险业经营的持续性和稳健性,中国寿险公司需要关注宏观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的变化,加强对经济重大问题的深入研究,尤其是关注对保险业产生突出影响的领域,有准备地化解因经济形势变化和国家政策调整可能给寿险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 3.加强银行合作 2008年以来证券市场出现大幅度震荡,不断走低,资本市场的资金流向因此发生了变化。银行受到紧缩货币政策的影响,适当减少贷款业务的同时,更加注重发展中间业务。中国寿险公司应该抓住银行业发展中间业务的机会,发挥银行的品牌优势和寿险的保障与投资功能,有利于扩大寿险产品的销售份额。 4.发展保障型产品 近年来,寿险行业发展迅速,但与此同时也存在着保障功能发挥不足、业务结构不尽合理、投资型产品占比过高等问题。在现今经济周期性调整的背景下,保障型保险产品受经济周期的影响相对较小,有利于保险公司更好地应对经济周期波动,应加大保障型产品的发展力度。 5.形成一支高素质营销队伍 寿险产品对销售人员素质要求较高,不仅要求其具备基本的保险知识和营销技巧,还要有法律、金融等相关知识。要根据当前实际,探索营销员分级分类管理,建立寿险销售资格制度,形成一支高素质营销队伍。 寿险论文:寿险公司内部审计研究论文 摘要:保险是一个经营风险的行业,人寿保险公司更是由于承担长期资金给付责任、运作巨额资金而在经营过程中随时面临巨大风险。对于这样一个以风险为经营对象的公司来说,自身防范和控制风险的能力是公司能否取得公众信任、能否长期稳健经营的关键要素。因此,寿险公司更应重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完善性,更有必要依靠先进、科学的内部审计手段防范和控制风险。本文在分析寿险公司内部审计的对象及其在公司治理和风险控制中的作用的基础上,针对当前寿险公司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意见。 关键词:寿险公司内部审计内控制度 一、寿险公司内部审计的对象 作为寿险公司内部控制的一种重要手段和具体实施,内部审计的工作原则是通过协助管理层监督公司业务活动的有效性,来促成建立良好的控制机制。 (一)会计系统 作为金融机构,寿险公司的业务操作轨迹是大量的货币交易和大规模的资金流动。保存大量交易轨迹的会计系统便成为了内部审计的着眼点和主要审核对象。审核前,必须先确定公司会计系统可以提供怎样的工作迹象,如编码、交叉索引或连接账户余额与原始交易数据的书面资料。目前在寿险公司中应用得比较普遍的交易轨迹是基于保单,用保单编号来串起与之相关的所有交易。内审人员如果发现会计系统提供的工作轨迹不能满足审计需求时,应协助会计等相关部门对其进行改进。随着客户财务管理的兴起,按保单区分的交易轨迹已经无法完整而清晰反映客户与公司的财务联系,基于具体客户的交易轨迹才是寿险公司会计系统未来的方向。 (二)业务规程 业务规程是寿险公司自定的日常操作制度和规定,是公司营运的指导文件,汇集了公司多年的操作经验和教训。合理的业务规程,必须基于符合经营的法规要求和市场要求。寿险公司由于经营的是长期业务,一份保险合同的有效期往往长达几十年。因而通常会出现在公司内部作业中同时存在多个不同版本业务流程的情况,需视操作对象来决定使用哪个流程。内审人员必须注意这一点。一般而言,同一份保险合同所适用的业务规程,应该是稳定而前后一致的,但也不可一概而论。当发现业务经营中存在系统性的或普遍发生的问题时,便应检讨业务规程是否应作改进。 (三)操作记录 操作记录是指在寿险业务操作中所使用并保存的单据、凭证和工作表,是业务过程的书面轨迹。通过对其审核,内审人员得以复原实际业务操作,并可作出相应评价。由于信息技术在寿险行业的广泛运用,操作记录正在由传统的书面格式转向电子格式。电子格式操作记录的有效性、安全性和可接受程度,已日益成为内审需特别关注的内容,成为现代寿险公司内部审计的一个重要方面。 二、内部审计在寿险公司治理风险、控制中的作用 我国加入WTO后,寿险市场更加凸显出市场经济的特征和公平竞争的特点,这必然要求寿险公司按照市场新规则加快体制改造、推进科学管理、实现效益经营。内部审计的检查、鉴证、评价、建设职能在这些方面起到了其他审计监督机构难以达到的作用。 (一)内部审计在防范保险经营风险上具有直接作用 寿险业是一个经营风险的特殊行业,寿险是一种风险转移机制,其基本职能是提供保障。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外部环境风险因素日益多样化、复杂化,识别、衡量、管理新型风险成为外部环境对寿险公司提出的新要求。另一方面,目前许多寿险公司远未从粗放型经营战略中摆脱出来,核保核赔不够严格、科学,财务和资金运作未按照法律要求进行,这些不适应WTO要求的方面给寿险公司的经营带来了更多、更大的风险。要保证寿险公司在新环境下的合理生存和有效发展,防范风险十分重要。 内部审计在防范风险方面的作用表现在,一是内部审计通过检查各项业务活动的合法性及合规性,及时发现背离法规和监管措施的问题,保证业务经营活动在法规和监管措施允许范围内进行,降低业务经营风险;二是内部审计通过评价寿险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管理制度,以及各种章程的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找出其中的管理缺陷和控制弱点,防范因缺乏控制而产生的风险;三是内部审计通过对财务数据进行日常监控,及时发现异样情况,防止财务风险。 (二)内部审计在提升寿险公司管理水平上具有辅助作用 就寿险公司而言,内部审计发挥熟悉经营环节的特点,站在独立、客观的立场,在计划、决策制定前,分析评估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并在执行计划和决策方案的初期,进行跟踪调查,及时发现执行中的问题,反馈给决策层,为计划、决策的修订、完善提供依据。内部审计还可以辅助管理者查明分支机构的受权人(即责任人)应负经济责任(如业务指标、利润指标等)的完成数量和质量情况,确保公司资源的有效配置。 提升管理水平,其目的是提高经济效益。寿险公司内部审计通过财务审计、经济效益审计、经济活动全过程审计等项目,找出管理上的问题,并与被审计对象共同分析错误和问题的实际及潜在的影响,挖掘管理潜力,找出人力、物力、财力最合理的使用方式,充当经营管理人员加强内部控制、完善经营管理、完成所负经济责任的参谋和助手,协助领导提高经济管理活动的效率、效果和经济性。 (三)内部审计在资产重组、体制改革上具有保驾护航的作用 入世后的保险市场竞争也是寿险公司资本实力的较量。在逐步开放保险业的压力下,许多寿险公司把扩大资本实力作为打造优秀竞争力的战略措施之一,频繁与国际保险财团接触和“联姻”。而国有独资寿险公司为适应市场发展,力图寻求突破现有经营体制的时机,走股份制改造和上市经营的道路。保险行业的资产重组即将成为一种普遍现象,保全股东资产的任务日益重要,这时更需要内部审计为寿险公司的改革、发展保驾护航。 在资产重组过程中,监控财产的安全、完整尤为重要。内部审计的事前介入,可以对账内资产进行彻底核实,验证资产的真实性,同时,也可以盘清账外资产的数量和价值,严格管理,防止在重组过程中账外资产的流失。而且内部审计的全过程介入,可以制止铺张浪费等行为,降低重组成本。 另外,企业改制后,将涉及到一些管理人员的提升和任用,对其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本着对管理人员负责和对股东负责的原则,查明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就能确保资源的有效利用、资产的安全和遵纪守法,保护责任人的正当权益。 三、寿险公司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寿险公司经营模式的确立,内部审计工作明显加强,对防范经营风险、预防案件发生、依法合规经营起了很大的作用。但在具体实践中,由于一些寿险公司未能将内部审计工作作为经营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和重要手段加以重视,导致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使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受到制约。 (一)内部审计的权成性和独立性不够 内部审计机构形式上和实质上的独立性,对内部审计工作影响十分巨大。审计工作的关链在于其独立性的强弱、大小,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决定了其职能发挥的范围和效果。我国大多数寿险公司的负责人没有直接领导或特别关注本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最多有一位行政副总分管审计工作。而内部审计部门是对董事会而非行政管理者负责,内部审计部门可以在没有管理层的干涉下执行委派任务,可以自由地报告审计发现和评价,并不受管理层的干涉,可以在内部进行通报。 (二)审计理念落后,偏重于事后监督与财务监督 长期以来,寿险公司内部审计的重点主要放在财务稽查复核上,大部分精力投入到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查证;主要职能是查错防弊而不是对企业管理做出分析、评价和提出管理建议。财务收支审计无法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和决策制定中存在的风险进行有效监控,无法实现增加公司价值,帮助管理层达到目标的作用。事后监督严重滞后,不能适应公司健康良性发展的需要。事后监督是对风险形成的损失进行核查,即便监控有效,公司也蒙受了多数情况下都无法挽回的重大损失。 (三)审计方法和审计技术落后 目前不少寿险公司的内部审计基本上是账目基础审计,以全部业务和账目为基础,主要采用详细审计或依赖于审计者个人经验判断的抽样审计方法,而不是国际上先进的通行的风险基础审计,这就使得内部审计随意性很大,缺乏科学性,审计的内容完全凭审计人员的经验判断,造成审计期限长、审计成本商、审计效率低下。 (四)内部审计力量薄弱,监督能力有限 寿险公司普遍存在着内部审计力量薄弱的情况,导致审计监督不连续,审计面窄和间隔时间长,不能及时发现和揭露寿险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问题和风险隐患,弱化了审计监督的作用。一方面内审人员综合素质不高,业务能力不强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完成内部审计工作任务的需要;另一方面没有确定的用人标准和考核机制,内审人员的岗位要求不明确,人员调动较为随意,难以保证内部审计队伍的素质。 四、加强寿险公司内部审计监督的对策 内部审计是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完善的产物,它扎根于企业内部,熟悉所在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乃至每一操作环节,较外部审计而言,它的工作领域更大,内容更丰富,形式更多样,效果更明显。对于寿险公司这样一个风险行业而言更要不断完善公司内部审计监督。 (一)建立一套符合工作需要的内部审计制度 健全、规范的内部审计制度是审计工作取得进展的有力支撑和贯彻执行的具体措施。建立一套符合工作需要的内部审计制度才能保证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展开。这些制度要包括审计政策层面的《审计章程》、审计管理层面的规定以及审计技术和方法层面的各种项目审计规范等项内容。 (二)审计部门的重新定位 现代内部审计的趋势之一就是保持审计部门的独立性,使其单独对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负贵,并与管理层保持有效沟通,单独在管理层下设置审计部门,向管理层负责,以利于其独立监督职能的发挥。 (三)建立监督、评价和建议一体化审计职能体系 将监督寓于管理之中,实现内部审计从监督型向服务型的转变、从分散管理向集中管理的转变、从经验导向向风险导向转变、从事后审计向事中事前审计的转变、从静态评价到动态评价的转变、从单角度关注到多角度关注转变、从被审计单位被动接受审计向主动参与审计转变、从以经济责任审计为重心向全面审计转变、审计人员从单一知识结构向复合知识结构转变、从回顾历史到着眼未来的转变。 (四)推动公司建立一套完整的内部控制评价体系 完整的内部控制评价体系是审计改革得以真正贯彻执行的先决条件。建立内部控制评价体系,一是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诊断,找出相应的风险点,二是描绘出公司系统树形和单位矩阵内部控制流程图,为编制内部控制手册、内部控制审计指南做准备,三是根据各级公司运营的现状开展管理论断,以提高会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提高系统各级公司的管理水平。 (五)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内部审计队伍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内部审计队伍是内部审计工作得以进展的重要组织保证。现代企业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应是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专业人才。审计部门不仅仅需要财务会计专家、财经法规专家和信息系统审计专家等。审计人员必须具备足以完成其任务的财会学、经济学、企业管理学、法学和计算机知识等必要的知识、技能和其他专业能力,同时,具有独立的收集、分析、评价和记录信息的能力。为完成这一目标,首先要建立一套科学实用的培训机制。一是加强对新录用、在职人员的适应性培训。二是加强对在职人员审计业务和更新知识的培训及根据专项工作需要进行的专门业务培训。其次,积极从公司外部引进人才。最后,建立内部交流机制,吸引公司其他部门的人才到审计部门学习锻炼。 寿险论文:保险业寿险营销模式探究论文 [论文关键词]寿险营销模式创新保险商品网络营销媒体营销 [论文摘要]本文从中国寿险公司面临的新情况,提出现在寿险的营销模式需要创新,并提出了,媒体营销,电话营销、方案营销等几种创新的营销模式,可供寿险企业在实际工作中参考。 随着金融一体化进程的加深,中国寿险业发生了巨大的变革,传统的营销模式已被打破,新的模式正向更深更广的领域延伸。如何选择适当的寿险营销模式已成为推动中国寿险业营销策略步向个性化、多元化的至关重要的因素和推动中国寿险业健康发展的重要课题。 一、寿险营销模式的涵义 从营销学的观点出发,寿险营销就是指通过挖掘人们对保险商品的需求,设计和开发满足投保人需求的保险商品,并且通过各种沟通手段使投保人接受这种商品,并从中得到最大满足的过程。具体包括:保险市场的调查和预测,营销环境分析,投保人行为研究,新险种的开发,费率的厘定,寿险营销渠道的选择,产品的推销以及售后服务等一系列活动。 二、我国现有寿险营销模式与面临的问题 (一)我国现有的寿险营销模式 所谓“模式”按字面理解是指“某种事物的标准形式或使人可以照着做的标准样式”,具体到寿险营销模式应该是指较为成型的、大家都可运用的销售方式。决定寿险营销模式的因素很多,如法律因素,历史因素,市场需求因素及企业的产品、战略因素和渠道的选择及其组织等,但我们认为,其中起决定作用的是渠道因素,因此本文将主要从渠道方面探讨我国寿险营销模式。 在美国友邦进入上海之前,我国的寿险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营销,也没有个人寿险的概念,业务以团险为主,销售方式主要是公司的业务员和行业,由于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这一时期寿险的销售还带有大量的行政命令手段,并至今还在产生影响。1992年友邦进入上海,将个人人这一行销方式引入国内,随着平安及中国人寿和太保在全国推行个人人制度,这一销售方式发展迅猛,并成为国内寿险营销的主要渠道。总体看,目前的寿险营销已经形成个人业务以个人人为主导,团险业务以业务员直销和兼业为主导的营销模式,各公司没有明确的市场区隔目标,以圈地为主;产品没有本质区别;营销以产品为中心而不是以客户为中心。 (二)现有寿险营销模式存在的主要问题 1.渠道单一。个人与团险业务员在行业中占居绝对主导地位,而经纪、直销等渠道所占份额微不足道,既限制了保险业的发展,又不能满足不同客户的不同需求。2.以产品而不是以客户为中心。现有销售模式下不同的渠道有不同的产品,出现同一客户拥有同一公司不同销售渠道的多张保单,同一公司多头服务的现象,不仅浪费企业成本,而且影响保险企业在客户中的品牌形象,也不利于建立和培养长期忠诚客户群。不以客户为中心的销售模式还造成保险企业间的经营方式雷同,各保险企业间没有明确的市场细分目标,产品大同小异,以同一产品应对各个层次的客户,体现不了个性化的营销特征。3.中介严重不发达、不规范。由于体制及观念的原因,中介特别是经纪人在我国一直处于空白,近年虽然开始发展,但举步维艰。与国外相比,不仅数量少,而且由于成立时间短,经验少、规模不大,专业人士缺乏,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大部分处于求生存的状态。另一方面,由于垄断因素等原因,中介的发展出现不规范的现象,如兼业的强制保险、乱收手续费,经纪人缺乏合理的佣金标准等,严重扰乱保险市场的公平竞争和发展。在现有营销方式下,保险公司地级市以下的分支机构主要行使展业职能,与保险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的职能重合,形成的是一种竞争,而不是合作关系。 4.个人人定位不明确。从法律定位讲,个人人与保险公司属委托关系而不是劳动合同关系,但由于个人人的特殊性,保险公司对个人人的管理方面采取了一些类似员工的管理形式,如培训和考勤等,有的公司为了留住特别优秀的个人人,还采取了代为办理养老保险的措施。这使得社会上对个人人的定位产生误解,加大了保险企业对个人人的管理难度。5.人海战术,经营粗放。由于个人人队伍的增长能迅速带来保费的增长,而目前各保险公司都采取了跑马圈地的策略。令人担忧的是,在保费快速增长的压力下,个险盲目增员的方式也开始波及到团险队伍的发展管理,对保险业良好的社会形象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 三、寿险营销模式创新的思路 (一)促进中介机构的发展 现在中国保监会已经放开了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经营区域的限制,使保险公司可以结合本公司实际,根据当地业务情况,决定是采取设立分支机构,或通过保险中介机构,还是采取组合各种销售渠道的方式开展业务,而不是仅仅靠层层设机构、铺摊子、上人员来开展业务,这有利于保险公司,尤其是新公司在较短的时间内拓展业务,有利于保险公司将优秀竞争力转到产品设计和服务创新上来。进一步开放保险公司经营区域将有利于鼓励保险公司走集约化、效益化的发展道路,同时利用保险中介机构开展业务,大大地减轻了保险公司在营销管理方面的压力。显然保监会决心要改变目前保险中介弱小、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过多的局面,这个政策从客观上给了保险中介机会,而对一些老牌公司的老网点有较大冲击。 (二)发展网络营销 与传统保险营销模式相比,保险网络营销具有如下明显的优势:1.经营成本低。保险公司通过网络销售保单,可以省却目前花费在分支机构网点及营销员上的费用。保险险种、公司评介等方面在信息电子化后可以节省印刷费、保管费。通过降低保险总成本可以降低保险费率,更好地吸引客户。2.信息量大,且具有互动性。网络就如同一位保险专家,不仅随时可以为客户提供所需的资料,而且简洁、迅速、准确,大大地克服了传统营销方式的缺陷。客户有什么要求和问题,可以在网上直接与保险公司联系。借助互联网,顾客足不出户就可以方便、快捷地访问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系统,获得诸如公司背景、保险产品及费率的详细情况,顾客可以随意访问多家保险公司的系统,比较其产品的价格。从中选择最合适的险种。3.节省营销时间,加速新产品的推出和销售。新产品设计出来后,几乎无需其他环节就可以立即进网,供顾客选择。由于网络的存在,投保人也用不着等待销售代表回复电话,可以自行查询信息,了解保险产品的情况。而且保险网络营销还具有24小时随时调用的优势,减少了市场壁垒,为保险公司提供了平等的竞争机会。 (三)大力拓展其他营销渠道 随着经济的发展,一些新兴的营销模式正试图重整游戏规则,如“媒体营销”、“电话营销”、“方案营销”等全新的营销模式将被中国寿险界首次引入。 1.媒体营销。所谓媒体营销是指保险公司利用大众传媒等工具传递公司和产品信息的一种营销方式。这种方式一改寿险业过去几乎不做广告的传统,通过高密集度的广告投放吸引目标客户。2.电话营销。这种方式将完全抛弃现在银行保险、个人和团险营销模式,而引用“电话营销”手段。保险公司拥有庞大的电话营销队伍,营销人员将致电客户、介绍保险并询问是否有投保意愿。3.方案营销。传统的销售是以产品为导向。而方案则创造了一种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全新模式,即从卖产品到卖方案。客户需要买什么样的保险产品,什么的险种最适合你的家庭,公司提供这样一个解决的方案给你。这就是所谓的“方案营销”。 虽然个人制将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位居寿险营销主流地位,但国际寿险界现有的各种营销方式却将在中国陆续出现。多层次营销方式并存,借助科技手段营销模式创新将成为寿险界的发展趋势。 寿险论文:我国寿险业探讨论文 所有保险公司在中国的成功之路都存在着一些重要障碍:产品替代风险、客户群体的谨慎、投资选择的有限、以及强烈的利润压力。 中国寿险业列强 2002年,按寿险保费衡量,中国最大的三家寿险公司占有91%的市场份额。2003年,中国人寿继续占有50%以上的份额。平安保险已成为第二大寿险公司,占有24%的份额,其后是中国太平洋保险(占11%)和新华人寿(占3.5%)。这四家公司加起来则基本控制了中国寿险业的绝大部分市场。 这些领先的老牌公司,以及几家小型的国内竞争者战略各不相同。我们对其特征有如下体会: 中国人寿注重夺回失去的市场份额,方法是低价位和积极营销。该公司还充分发挥与大型国有企业的关系,并已为首次公开招股进行重组。 平安保险具有很强的管理风格,许多高级管理人员都有海外经历。平安一向以产品创新、高销售率、以及明确的利润重心著称。也有众多机会利用其财险方面的商业关系进行团体寿险的交叉销售。 中国太平洋保险在为上市做准备,注重夺回失去的市场份额。该公司似乎正在采用非常激进的定价和营销方案。也有众多机会利用其财险方面的商业关系进行团体寿险的交叉销售。 新华人寿的业务增长一直是来自银行保险。该公司目前重点是区域扩张,加速开办新的分支机构并雇用众多销售。和太平洋保险一样,它也被视为在定价和营销方面比较激进。 泰康人寿的业务组合很平衡。现仍处于区域扩张模式,并以对的严格培训(以及从竞争对手那里吸引“明星”雇员)著称。 太平人寿是市场中的新人,于2002年1月刚刚开业。该公司主要依靠银行保险,但也在迅速发展团体寿险业务。2003年,太平人寿与IGP签署了合作协议,向在上海的跨国公司销售保险。 外资寿险咄咄逼人 截至2003年7月,共有120多家外资保险公司在中国设立了代表处。这些代表处有点像“外交使馆”,外资企业都希望,有朝一日如果政府允许,代表处能够拿到全面营业许可而变成业务实体。许多其他机构与本地保险公司建立合资企业,或对本地公司进行战略投资。每周都有新的外资公司表示意向。 对于那些与本地伙伴组建合资企业的公司,其战略通常是注重最有吸引力的客户和市场,采取有控制的方式谋求业务增长。这一点十分明显,只要看一下有多少企业活跃在沿海城市和主要经济中心就明白了。他们的重点一直是建立一支强有力的销售团队和基础设施,希望有朝一日能将这支队伍用到全国的大战场上。比如美国友邦保险(AIA),它已经是上海第四大保险公司,2002年中期市场份额达到了8%.友邦保险还在整个中国市场获得了1.1%的份额。 目前,中国的保险产业已经吸引了150亿人民币的外国资本:大约50亿元的直接、合资公司投资,和大约100亿元的本地保险公司股份。具体案例包括,汇丰银行买入平安保险股份以及富通国际股份有限公司(FORTIS)购入太平人寿股份。国外资本对该产业的注入有望持续稳定增长。 应该注意到:非本地保险公司目前只占中国寿险市场的不足2%.但他们仍然很成功地在各大城市站稳了脚跟。截至2003年5月,外资保险公司在上海和广州的寿险市场分别占到10.1%和4.8%.大部分外资公司选择通过五五开的合资公司来占有一席之地,也有少数机构对领先的本地保险公司投资买股份。 也有一些外资公司已经退出了中国市场。过去5年内,有40多家外资保险公司关闭了在华代表处,原因有出于对利润率的欠佳预测、或是内部困难。这些撤出大部分是中国始终对保险行业进行严格控制引发的。的确,市场是在放开,但是速度很慢。自从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对外资的大门是很谨慎地打开的,一个区域接一个区域,一种产品接一种产品,所有的股份投资都有上限。 个人险收缩,但仍处主导地位 在中国,以前寿险保单是通过保险分支机构销售的。自九十年代初开始,市场的快速发展使得转为最主要的分销渠道。1992年,友邦保险成为最先引入分销的公司,其后平安保险将分销发展成全国的规模。 个人寿险、团体寿险和银行保险各险种有着不同类型的市场。而目前,随着银行保险和团险的扩张,个人寿险开始不断收缩,但仍是目前主体保单类型(见图1和2)。 个人寿险主要是通过销售,现仍处于市场主导地位。2002年,个人险占全部寿险保费的80%(虽然2002年年底下降到60%)。最近,个人险的业务环境变得日益艰巨,竞争日趋激烈。特别是在主要的大城市,情况更是如此。再有,一直以来的问题也不少:比如对客户服务差、销售时信息误导、整体诚信度较低等。 银行保险的快速发展和其他资产管理产品的出现(例如管理基金)也对个人寿险业务形成了冲击。由于对普遍缺乏信任,客户很可能选择通过银行购买保险,或干脆选择另外一种投资类型。 团体寿险被视为一个关键的市场,有望在养老改革和整体经济发展的推动下快速挺进。效益好的大型国有企业和跨国公司都是这一产品的最先采用者。 团险在中国主要是通过很强的商务关系销售的。因此,许多国内保险公司都面临提高销售和营销能力的挑战,以使他们的销售团队上升到能够向大公司销售的水平。不幸的是,团险产业中的不良操作甚为普遍和猖獗,比如劝诱型销售和其他“灰色”活动。曾有报道披露,一些用多张个人险保单来写团险保单。 除此之外,直到2003年末,保监会仅向6个国内保险公司发了经营团险的牌照。由于产品和服务的数量有限、差异不大,目前这一市场的竞争十分激烈。 银行保险模式是平安保险于2000年8月首次引入中国市场的。平安的这一举动代表了与过去的割裂,当时的法规规定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只许达成独家协议,比如太平保险与工商银行、平安保险与中国银行。由于一些法规的松动,银行保险的发展在银行伙伴关系多元化的促进下突飞猛进。 今天,几乎每家银行都有多个保险合作伙伴,反之亦然。这种伙伴关系通常是建立在企业一级层面,但是具体的落实——比如要推动哪家保险公司的哪些产品,则一般是各分行负责。因此,分行经理们支配着较大的权力,而寿险公司也分派其银行保险的代表团队在每个地域促进产品销售。一些行业观察家预测,鉴于佣金成本的攀升和保险产品的商品化,到2010年,银行将分销新增寿险保费的30%. 竞争手段趋同 寿险产品的选择范围在中国是有限的。一般可以分成两大类: 纯保障型产品:这些都是短期保单,时限平均1年,覆盖医疗和意外伤害等。2002年,纯保障型产品占寿险保费总额约10%. 保障兼储蓄型产品:保障兼储蓄型产品合同期更长,从5年至20年不等。它包含三种次级产品:传统年金型、增值红利型和单位连接型。还有一小部分保单是增值型和单位连接型的混合产品。今天,每卖出的五份保单中有四份是属于保障兼储蓄这一类的,后者的70%又属于增值红利型。 在市场产品组合有限的同时,消费者普遍发现各家保险公司之间几乎没有差别。一份特征类似的增值红利型保险可以从中国人寿、平安、新华人寿、友邦保险或其他任何公司那里买到。消费者可以找平安、找太平洋保险或新华人寿买到一份基本上一模一样的单位连接险。如果哪家公司有任何产品创新,该产品会迅速在竞争对手中得到广泛复制。 在更成熟的市场,寿险公司在退休金规划方面的作用正在减小,因为其他投资工具占有了家庭资产的更多份额。这在美国更是如此。我们认为,如果各产品之间存在足够的差异将防止消费者转而购买其他投资工具,这对在华经营的所有保险公司都是一个重要的成功因素。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在华保险公司被禁止提供真正意义的定期寿险。这种寿险的保单持有人在保单到期而被保险人仍健在时不仅得不到任何回报,还会失去所有已付清的本金。中国的每一份寿险保单都可以在到期日按票面价值全额给付,或在保险期限内赎回。 投资渠道受限 保险公司大量依赖投资收入作为收益来源,从而支付红利和索赔。然而在中国,各家保险公司一直面临着两个关键难题: 缺乏运行良好的资本市场 在低回报环境中的投资机会有限 中国把寿险公司的投资限制在低回报的“安全”工具范围,比如银行存款和短期债券。但是保险公司一般手握大量待投资现金,可以与银行议价得到比其他企业和个人更高的储蓄利率。因此许多消费者干脆将银行的定期存款转为寿险保单,目的是当保险公司将保费存入银行或购买短期债券时,他们能够获得更高的回报率。然而鉴于中国所处的受控制的投资环境,这些投资工具(资产)的期限比公司销售的保单(负债)的期限要短得多,从而造成资产-负债的期限显著不匹配。 此外,中国的股票市场—保险公司只能通过证券基金在股市上交易保费的15%—有史以来一直是难于投资。股市给人的印象是剧烈的波动性、极高的股票定值,不确定的调研、一些公司做欺诈报告、以及据说的股票操纵。 从某种程度讲,中国的保险公司处于俗语所说的“进退维谷”。不仅投资渠道受限制,而且能用的渠道还不好用。保险公司的平均投资回报从2001年的4.3%下滑到2002年的3.14%.那么,保险公司应如何生成充足的投资回报呢?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项目可能会带来帮助,该项目于2001年10月上报政府。如果获准实行,该项目将允许保险公司进行离岸投资,购买高产出的投资工具。政府已经公布了方案和意向,但是实施的时间表仍未确定。 利润压力严重 中国的寿险公司面临着巨大的利润压力,原因主要是以下几方面: 客户获取成本昂贵。在中国,销售费用非常高,支付给的佣金(对于期缴保单)最高可达65%.在第一年,期缴保费的佣金一般为30%.而在成熟市场比如德国,期缴保费的佣金则约为10%.与之相比,中国保险人的报酬十分优厚(可能是过于优厚了)。现在问题的关键是减少数量,提高销售效率。 业务增长迅速。许多保险公司在最近的几年内迅速地戏剧性地扩张,开设分公司,雇佣人,营业额增长达到平均每年40%的水平。这种“地盘争夺”肯定需要某种形式的资金支持,或是通过初始的流动资金,或是来自利润积累。 管理。一些领先的中国保险公司拥有着数十万的人队伍,需要大量的资源来管理和培训(而不幸的是,许多人并没什么业绩)。 历史遗留的保证利率问题。90年代中后期,保险公司为了与银行存款竞争,在签保单时保证了较高的回报率。而利率的下跌使保险公司不得不继续填补这些保单带来的严重的负利差损失。 关注四项改革 和其他国家一样,中国的监管机构也在整个产业的塑造中发挥着意义重大的作用。虽然整体的监管环境已经得到了显著的改善,但是中国要想成为发达的全球寿险市场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许多保险公司正在等待着以下几个领域的改革: 市场准入。跨国保险公司正在寻求中国其他城市的市场准入,并在热切盼望着新的产品和新的地域市场的开放。许多重点城市已于2003年年底开放,但是还有一些重要问题没有解决,比如: ——外资保险公司仍仅限于合资形式和小规模持股投资国内保险公司的形式; ——2004年年底前,不允许外资保险公司进入团险,医疗及养老金市场; ——中国保监会可能会允许非寿险公司进入寿险领域,从而导致竞争的加剧。 的专业程度。客户对于许多的做法非常不满意。保监会主席吴定富最近强调了打击非法行为、改善市场整体环境的工作思路。许多工作需要保险公司自己来做,但监管意图可以通过加强认证程序和通过国际保险培训机构(如LIMRA和LOMA)促进人培训来实现。 投资限制。允许寿险公司拓宽他们的投资选择,可以使其更好地管理其资产与负债的匹配、提高收益、改善营利能力和财务稳定性,并增加收入来抵消由90年代末遗留下来的负利差问题。 偿付能力及资本金。鉴于历史遗留下来的负利差产品、迅速的扩张、以及低投资回报率,许多中国寿险公司需要更注重他们的财务管理。一些公司正趋于资本紧张,偿付保证金远低于国际水平。监管的重点应该放在监控准备金变化和确保偿付能力上,尤其是在保险公司需要大量资金支持企业增长的时候。 寿险论文:寿险市场营销环境研究论文 寿险公司的市场营销活动,是在一定的环境里进行的,这种环境并处于连续的变化之中。寿险公司的市场营销过程,就是一种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并对变化的环境作出反应的动态过程。各种环境力量或因素的变化,既可以给寿险营销带来机会,也可能形成某种威胁。因此,寿险公司必须采取措施,监视和预测市场营销环境的发展和变化,准确、细致地认识和把握市场营销环境,并努力使公司的经营目标和市场营销环境各因素保持协调、平衡,才能保证经营目标的实现和公司的健康发展。 寿险企业的市场营销环境,是寿险企业外部与市场营销活动有关的因素与寿险企业内部影响市场营销的因素的总和。因为寿险企业市场营销活动的成败,不仅受外部环境的影响,还受内部因素的制约。寿险市场营销就是要把外部环境与内部因素结合起来,协调发展,取得动态平衡。 一、寿险营销的外部环境 (一)基础环境 1经济环境 (1)经济发展水平。寿险是经济发展的产物,并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经济繁荣时,社会对寿险商品的消费水平相对提高,寿险市场需求增长,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寿险企业经营规模就会扩大,经济效益就会提高。反之,情况则相反。因此,经济发展水平对寿险企业的发展速度和规模起决定性的作用。 经济发展水平是一个综合指标,寿险企业在进行经济发展水平分析时,应着重考察以下因素:a、社会购买力;b、消费者收入;c、消费者支出模式的变化。 (2)宏观经济政策和经济体制。经济体制是一切经济活动的前提,宏观经济政策则体现着宏观经济发展的方向,它们必然影响和制约着寿险企业的市场营销活动。随着我国的经济体制由传统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给寿险业带来了巨大的机遇。另一方面,我国寿险企业也应当尽快改变原有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一套运作模式,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以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 2社会政治环境 主要包括那些能够强制和影响社会上各种组织和个人行为的政治体制、法律、政府机构、公众团体。寿险企业,作为社会经济的一个微观主体,其营销活动必定要受到政治环境的影响和制约。 (1)政治体制。它制约和规范着各种组织的行为,不管是寿险业还是非寿险业。 (2)各种法令法规。尤其是《保险法》和相关经济法规,不仅规范寿险企业的行为,而且还将影响寿险企业内部险种结构的变化、新险种的开发以及发展速度等各方面。 (3)政府的政策。法令法规一般来说相对稳定,但政府的政策,特别是与寿险企业密切联系的税收政策、产业政策、金融政策等是对许多重大政治、经济问题作出适时、适当的反映,因而对寿险企业市场营销活动的影响更为频繁。 (4)主管政府机构。包括对寿险企业某些业务活动进行管理的政府机构,如工商局、税务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 (5)公众。这里不是指一般的老百姓,而是指所有实际上或潜在地关注、影响着寿险企业达到其经营目标的能力的公众。主要包括:a、媒介公众,主要是报纸、杂志、无线电广播和电视等影响广泛的大众媒介。b、公众团体。在西方常被称为“压力集团”(presuregroup),指为维持某些部分的社会成员利益而组织起来的会对立法、政策和社会舆论产生重大影响的各种社会团体。例如消费者协会。 3人口环境 由于寿险市场是由那些具购买欲望且有购买能力的人所构成的,因此,人口的数量、分布、构成、教育程度以及这些因素的发展动向就构成了寿险企业市场营销活动的人口环境。人口环境对市场需求的影响是深刻的,也是整体性的和长远性的,因而影响寿险企业市场营销机会的形成和目标市场的选择。 (1)人口总量。 (2)年龄结构。 (3)人口的地理分布。 (4)家庭规模、家庭类型及其变动、家庭职能的变化。 (5)人口环境的变化动向。包括:a、人口出生率的变动。b、人口的流动性,即人口的迁移活动。 4社会文化环境 中国的传统文化以小农经济为基础,以宗法家庭为背景形成,是一种重视人际关系、伦理道德的文化,对于我国寿险企业市场营销活动有着极为深远的影响。 此外,我国以及国内各地区的文化教育水平对寿险营销的影响也不容忽视。一般而言,文化教育的普及程度高低与人们接受寿险产品的难易程度呈正相关关系;而就文化教育的深度而言,文化层次较高的人,一般接受新事物较快,容易转变传统的“养儿防老”观念,寿险意识较强,而对于文化层次较低的人来说,则很难转变其观念。 寿险企业进行市场营销考虑文化环境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差异,并采用不同的营销方式: (1)民风习俗、礼仪交往的不同,影响着营销方式的选择; (2)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文化传统和民风习俗、礼仪; (3)宗教信仰的不同,会导致文化倾向、禁忌的不同; (4)不同的职业,不同的阅历,在购买倾向上有不同的态度。 5科技环境 科学技术深刻影响着人类历史的进程和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其中包括寿险企业的市场营销活动。科技进步给寿险企业市场营销活动带来的巨大影响表现在: (1)日新月异的科学技术在社会生产中的广泛应用,使灾害事故可能造成的人身损毁的伤害程度不断扩大。(2)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将使寿险企业控制风险的能力显著增强。(3)新技术的发展会使人们的消费习惯、行为方式等发生变化,同时会带来新的交易方式、销售手段。 (二)相关环境 1消费者的风险和寿险意识 消费者包括已购买寿险商品的顾客(投保人)和尚未购买寿险商品的潜在的顾客。 如果寿险消费者具有明确而积极的风险和保险意识,不仅可以为寿险经营提供良好的心理气氛,而且还可促进保户积极配合寿险企业的工作,提高寿险经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消费者还可能根据自身风险特点和对寿险的需求,向寿险企业申请特殊种类寿险,或为寿险经营提出各种建议和意见,推动寿险业的发展。此外,消费者若具有较强的风险和保险意识,还能够监督寿险企业的经营活动,从而促使寿险公司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因此,寿险经营者应因势利导,提高消费者认识、估价、处理风险和妥善利用寿险手段管理风险的能力,进而为寿险经营创造一个良好的心态环境。 2竞争对手的状况 寿险市场竞争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同业竞争,即寿险企业之间在经营规模、险种、信息、服务质量和价格水平上展开的竞争;二是行业间的竞争,即寿险企业同其它行业相互渗透,乃至引起资金转移而产生的竞争。目前,我国寿险市场竞争的格局已初步形成,寿险企业中既有国有独资企业,又有股份制企业;既有中资企业,又有合资、外商独资寿险企业。寿险市场竞争状况日益激烈。这就要求寿险企业增强意识,敢于竞争,重视对寿险市场竞争状态的研究,掌握竞争对手的情况,据此确定经营对策,充分发挥自己打击竞争优势,出奇制胜。 3寿险营销中间人 寿险营销中间人是指帮助寿险企业推销寿险商品给最终消费者以及其他服务的机构及人员,具体包括:保险人,保险经纪人,营销服务机构(如广告商、寿险咨询机构)及金融机构等。营销中间人为寿险企业推销产品,并提供咨询、广告等种种便利营销活动的服务。寿险企业在开展营销活动时,要综合考虑营销中间人的实力、服务及其它变化,并在营销环境分析时,深入考虑这些因素,与这些力量建立起密切有效的联系,提高营销活动的适应性。 二、寿险营销的内部环境 内部环境实际上是寿险企业的内部与营销活动有关系的因素。换言之,市场营销是企业各个方面工作的综合反映,是企业内部实力的综合体现。寿险公司内部各个部门、各种管理层次之间的分工是否合理、合作是否协调、目标是否一致、是否团结合作等直接影响着公司整体的工作效率,影响着营销决策和营销方案的实施。 (一)寿险经营目标 寿险经营目标,是指寿险企业在充分利用现有经营条件的基础上,经过努力所要达到的经营目的和标准。寿险公司作为市场经济中的一个经济主体,其经营目标就是通过寿险服务,保障社会公众经济生活的安定,实现企业自身利润最大化。上述目标是寿险经营活动的最终目的和行为标准,是寿险企业经营决策的前提和企业经营的指南。 (二)寿险经营策略 寿险经营的内外环境纷繁复杂,尤其是外部经营环境变化频繁且难以预测和控制,如经济周期、科技进步、消费习惯、市场需求等各种因素的变化,都可能严重影响寿险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对此,寿险经营者应该事先作好充分的准备,针对经营环境的每一重大变化,制定出一个或多个应变方案和对策,确保寿险经营的稳定性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同时,根据变化了的形势,随时修正和调整经营策略,以适应寿险经营活动的需要。 寿险经营策略的主要内容有: 1市场开发策略; 2促销策略; 3盈利策略。 市场开发策略既包括原有市场的扩张,也包括新市场的开拓,具体来说有市场浸透策略、市场开拓策略、新产品开发策略以及混合策略等内容。寿险企业在选择市场开发策略时,应根据具体的经营战略、经营市场及其他因素来决定选择其中的一种或同时采用多种策略。 促销就是向消费者介绍和宣传寿险商品和服务以促进和影响人们的购买行为和消费方式。具体包括广告、人员推销、销售促进、宣传和公共关系引导等五种促销方式。每种促销方式都有其长处和不足,寿险公司应将各种促销形式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不同的促销策略,以更好地推进寿险商品的销售。 盈利策略是指为实现寿险经营的利润目标所采取的行动方案。主要包括低成本策略、高收入策略和多角化经营策略。寿险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采用降低业务费用、节约开支、开展新业务、扩大经营规模或是多方位经营等方式来实现企业的利润目标。 (三)寿险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寿险企业的经营管理是指对寿险经营各个环节(即展业、承保、赔付、投资),保险与寿险信息等活动进行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活动。 通过对寿险经营各环节的计划和调控,掌握市场对寿险的需求和变化,设计相应的险种和提供费率标准,正确运用寿险资金和增强企业偿付能力,促进寿险企业业务管理技术和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实现寿险企业经营的预期目标;通过对保险管理,完善寿险环节,从而拓宽承保范围和保证业务的质量;通过寿险信息管理,及时掌握国内外寿险市场的动态和行情,为制定寿险企业经营战略提供参考依据,保证寿险展业、承保、赔付和投资决策的科学性。 总之,寿险市场营销环境是由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构成的,它们相互作用,相互制约。从本质上说,外部环境是不可控的,而内部环境则可以控制。因此,寿险企业的市场营销活动、寿险企业的内部环境要顺应外部环境的变化,使其构成一个协调、统一的有机系统,共同促进寿险业的良性发展。 寿险论文:寿险信托业务开展可行性试析论文 摘要:通过分析现阶段中国开展寿险信托的必要性,借鉴国外寿险信托的发展经验,从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两个层面探讨了中国现阶段开展寿险信托的可行性,认为外部环境包括经济环境和法律政策环境日趋完善,内部条件包括委托人、信托财产和受托人已初步具备,并指出实践运作寿险信托应注意的问题,从而对中国寿险信托的发展前景作理性的前瞻。 关键词:寿险信托;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1寿险信托的内涵及其在中国的发展 所谓寿险信托,是被保险人作为委托人,将人寿保险金债权作为信托财产,在信托公司设立信托,在保险事故发生或保险金给付时,由信托公司根据保单向保险公司申请保险金,交付给受益人或领取保险金后继续留存在信托帐户中加以管理运用,以达到保险金保值增值的目的[1]. 寿险信托传入中国是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1897年武汉第一家本国银行中国通商银行在汉口设立分行,主要业务除存款、放款、汇兑外,还有信托等附属业务。其中就包括人寿保险信托。1921年以后保险信托开始被中国社会所接受,尽管史料中记载到1936年中国广州的部分金融机构还有保险信托业务,但那时的中国信托业已经走上了畸形的发展道路,使得保险信托最终夭折。解放后,新中国的保险事业在建国初期曾经取得了快速的发展,但是到1958年出现,使得几乎所有的保险产品被迫取消,保险信托就此在大陆消失。2001年以来中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及《信托投资公司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相继出台,标志着中国信托业历经五次整顿后已经迈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近几年,一些信托投资公司不负厚望,在传统信托业务的基础上陆续推出了创新型的信托产品,获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但令人遗憾的是,随着保险业的蓬勃发展,与之相关联的寿险信托却未受到重视。据调查,现阶段资本市场上,除已经进入大陆市场的外资保险公司拥有保险信托产品外,国内信托机构目前只有少数几家在发展战略上考虑到了保险信托。所以时至今日,中国真正意义上的寿险信托业务仍未推出。 2现阶段中国开展寿险信托的必要性 (1)开展寿险信托是保险业同信托业互动发展的必然要求从保险公司的角度来看,寿险信托业务的推出将丰富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保险资金可以通过对保险金设立信托的方式进行保值和增值。这种安排可以使得寿险信托的开发不仅有利于受益人对保险金进行有效管理,还可能衍生出更多的保险产品增值服务,提高保险资金的运用效益。 从信托投资公司的角度来看,寿险业的迅猛发展为寿险信托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业务来源。尤其是在老龄化日益突出的中国,市场对老年阶层的保障和遗产的法律属性等的重视程度将逐渐增加,随着相关税制的建立和完善,人寿保险信托作为一种良好的投资理财方式肯定会获得很大的发展。 (2)开展寿险信托是中国居民个人理财的迫切要求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个人财产不断壮大。据调查,中国城市居民家庭财产户均总值22.83万元,家庭可投资资产在30万元的富裕家庭已占家庭总数的10%以上。不久前,中国社会调查事务所在中国大中城市的问卷调查显示,74%的被调查者对个人理财服务感兴趣,41%的被调查者明确需要个人理财服务,而且随着中国保险业的迅速发展,人们保险意识的加强,人均保费支出占个人消费支出的比例越来越高。未来庞大的寿金给付与受益人有限的理财能力客观上产生了寿险信托的需求。 (3)开展寿险信托是中国金融机构迎接国际竞争的需要寿险信托在西方发达国家是一项比较成熟的业务。近年来,寿险信托的规模不断扩大,种类也日益丰富。如在美国,该产品年均业务量占美国全部人寿保险金额3%~4%,同时出现了多种富有个性化的金融产品,包括老年人保险金信托、高风险职业者寿险信托、残障者保险金信托等等。而中国信托业创立时的“先天不足”,发育阶段的“畸形”,注定了在发展过程中“后天失调”的命运。虽然历经五次整顿,在相当程度上消除了不规范经营引起的金融风险,信托内部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经营机制得到了改善,但应看到中国信托业的实力仍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的信托业。按照中国的入世承诺,入世五年后,资本市场将全面对外开放。届时,国外先进的信托理念和成熟的信托业务将会对国内信托业产生极大的冲击。未雨绸缪,研发寿险信托,抢占国内市场,已成为各信托公司的当务之急。 3中国开展寿险信托业务可行性理论分析 3.1寿险信托市场的外部环境日趋完善 任何一项经济业务的发展离不开良好的外部环境。借鉴国外寿险信托的发展经验,作者认为,目前中国开展寿险信托的外部环境已经具备。从经济环境来看,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个人财产不断壮大,在日常消费之余开始追求财产的保值、增值。专业机构的理财服务越来越受到人们重视,中国保险业迅速发展,保费规模日益扩大。 从法律政策环境看,自2001年以来,《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相继出台。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表明国家政策对信托业发展的支持,也有利于形成良好的行业外部环境。也为寿险信托业务的推出提供了必要的前提。此外,新修订的《民法》里明确承认私人财产的合理性,遗产税与赠与税的即将征收,《保险法》对保险金投资渠道的限制逐步放宽,这些相关的法律法规的颁布也将寿险信托市场的发展提供保障和动力[2]. 3.2寿险信托市场的内部条件初步具备 根据市场经济理论和信托原理,寿险信托市场的形成与发展的三个内部条件就是具备寿险信托需求的委托人(包括受益人),信托财产和受托人。 (1)从委托人的构成要件来看,委托人是信托关系设立的起点,在信托行为中占据主动权。在实务中设立寿险信托,委托人(受益人)通常会处于以下几种情境:其一,受益人是未成年人或属于社会弱势群体。通过设立寿险信托,可将保险金有效运用于受益人的教育费、生活费、医疗费的支出,亦可使受益人最大程度享受保险金利益。其二,当保险金额较大,存在多个受益人时,通过寿险信托,可避免多个受益人之间因利益冲突而发生纠纷,同时可确保按事前规划各个受益人都可享受到信托财产的利益。其三,当投保人是企业经营者时,通过设立寿险信托,可使投保人在面临巨额无限连带偿还债务风险时,投保人的债权人无权对已设立的信托财产强制执行,从而确保受益人的利益不受影响。 目前,中国开展信托业务一般针对有经济实力的群体,改革开放以来,居民拥有的货币资产日益增多。一批富裕群体积累了相当数量的财富,经过多年创业、奋斗,对家族财产的妥善传承有着更高的要求。“买保险”与“设信托”相结合,具有的合理避税、破产隔离、储蓄与投资理财的多重功效,既可避免现实中普遍存在的财产继承纠纷,又可按委托人旨意妥善规划身后财产,切实保障受益人利益。可以肯定,寿险信托业务一经推出,必将真正为客户排其忧,解其难。社会上庞大的富裕群体客观上构成了寿险信托的潜在市场。 (2)从信托财产的构成要件来看,寿险信托的信托财产是保险金(或保险金和保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保险业保持30%的增长速度,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不断提高。随着保险业快速发展,保险意识已逐渐深入到每一个家庭、单位。根据保监会网站提供的统计数据,2002年中国寿险保费收入为2073.7亿元,寿险给付225.1亿元。2003年寿险保费收入为2669.5亿元,寿险给付264亿元,2004年寿险保费收入为2851.3亿元,寿险给付308.4亿元。日趋增长的寿险保费,庞大的寿金给付为寿险信托提供了广阔的来源。 (3)从受托人的构成要件来看,目前中国寿险信托的受托人是信托投资公司。20多年来,中国信托业历经五次整顿,并购重组,在相当程度上排除了不良债务和非规范经营引起的金融风险。治理结构的改善、经营机制的转变、业务经验的积累,都大大提升了信托投资公司的经营实力。几年来,一系列信托创新产品的成功上市与热销,更为街头百姓耳闻目睹,使信托投资公司声誉鹊起。实践证明,一大批保留和优化后的信托投资公司有实力、有条件承担在新的发展环境下创新和拓展寿险信托业务。 4实践中开展寿险信托业务应注意的问题 4.1加强与保险公司的战略合作 寿险信托业务的开展,如果没有保险公司全方位的联动与配合,无异于空中楼阁。加之寿险信托业务本身的特点,以保险赔付金作为信托资金,其发生时间和数量均有一定的随机性。因此,开展此业务,必然要借助保险公司强大的精算实力和宝贵经验。因此,应以寿险信托为切入点,加快推进与保险公司实现战略合作的进程,进一步实现信保合作[3]. 4.2加强风险管理,完善风险内控机制 由于信托制度的优势,信托投资公司可以同时涉足金融市场和产业市场,根据客户需要灵活设计项目运作方案,组合运用多个金融工具。所以,开展信托业务面临的风险更为复杂化、多样化。就寿险信托业务而言,从信托开始至终止,要面临信用风险、法律风险、流动性风险、投资风险及道德风险等。因此,信托公司在开展寿险信托业务时,要特别重视信托风险的管理,建立严格的风险内控机制和灵活对应机制。 4.3加强信托理财宣传,提高民众信托意识 重视信托思想的普及是日本信托业快速崛起的主要原因之一。由于信托制度在中国是舶来品,不少人对它较为陌生。再加上长期以来,信托机构的不规范经营以至造成声誉低下,使人们更加远离信托。因此,寿险信托市场的培育,离不开对信托知识的普及。可以借鉴国外信托发展经验,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第一,借助媒体力量,积极宣传信托理念。第二,寻求社会各界支持,增强对信托行为的认同。第三,完善产品的推介营销,提升信托公司知名度[4]. 5结语 由于现阶段中国开展寿险信托业务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已初步具备,所以信托投资公司将寿险信托业务作为下一个新的利润增长点是可行的。当然,目前开展寿险信托不可避免会遇到一些问题,如《保险法》目前对保险公司的业务存在诸多模糊甚至缺失之处,使寿险公司办理寿险信托业务难以落到可操作性层面,而信托投资公司在该业务中如何协调多方利益还需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但是必须看到,在人口老龄化日益严峻的中国,市场对老年阶层的保障和遗产的法律属性重视程度逐渐增加,随着相关税制的建立和完善,寿险信托作为一种良好的理财方式,无疑会获得很大的发展。
营销策略分析论文:保险市场营销策略分析论文 立体式的多层次营销策略 随着金融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国内保险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革,传统的营销模式已被打破,并向更深更广的领域延伸,一些新兴的营销模式正试图重整游戏规则,如“媒体营销”、“电话营销”、“方案营销”等全新的营销策略将被中国保险界首次引入。立体式的多层次营销方式将成为中国保险营销的发展趋势。包括媒体营销策略、电话营销策略和方案营销策略等。业内人士认为,寿险营销模式悄悄变脸,并将在不久的将来呈现“百花齐放”的局面。 所谓媒体营销是指保险公司利用大众传媒等工具传递公司和产品信息的一种营销策略。市场转型使保险公司必须改变过去不作广告的传统方式,通过连续的高密集度的广告投放吸引目标客户,目标客户可以拨打公司的免费电话进行一对一的咨询和完成初期投保。公司将根据客户电话所述资料寄出投保单,客户在签署名字后将保单返寄给公司。 应特别注意的是,在实施媒体营销策略时,不论各保险公司选择怎样的宣传渠道、方式,都应遵循形象宣传不宜过分张扬,实力宣传要掌握好尺度,业务宣传切忌片面性,典型事例宣传切忌重物质轻精神,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一方面要注意战略目标的长期性和各个短期目标之间的相关性,因而要注意长期性和阶段性相结合。要始终保持一个险种给公众留下前后一致的印象,在总体目标不变的前提下,通过不断的变换广告方式、广告地点、广告色彩和广告的文化内涵,增加人们对产品的印象,满足人们求新、求变的心理要求,在精神不变的前提下,不断给人们创造新鲜感、美好感和生命感,使产品保持永久魅力,起到“不变应万变”的效果。另一方面要重视对内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对内培训的作用。对内培训的目标是建立管理者与营销人员之间的引导链,而传媒对顾客的引导,必须通过营销人员和管理者进行反馈。根据“内部营销”原理,保险公司的员工也是公司的服务对象,因而保险广告传媒的真实性显得非常重要。这一点要求广告内容必须事先在内部传达,做好沟通,广泛征求员工意见,并把这种做法作为固定的反馈形式。只有这样,才能体现积淀传统文化价值和适应形势发展趋势,使保险宣传既有专业知识又有公益服务;既有超前理念又具高科技含量的奇特概念。建立起一条管理者到营销人员,营销人员到客户之间的引导链,起到引导人们对保险产品认识、接受、熟悉、认证、产生强烈需求的作用。 所谓电话营销策略,是指通过电话方式实现保险营销目标的活动。随着保险市场主体的增加,特别是一批外资公司的加入,电话直销的营销方式将成为保险营销,特别是寿险营销的重要策略。这是一种完全抛弃现在银行保险、个人和团险营销模式的营销策略。基本思路是:保险公司通过组建庞大的电话营销队伍并对其进行细分,通过银行信用卡附送小额保险和其他险种资料,随后电话营销人员将致电回报客户、介绍保险并询问是否有投保意愿。 随着保险市场的转型,一种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全新模式,即从卖产品到卖方案的营销策略将成为保险业的主要方式。客户需要买什么样的保险产品?什么样的险种最适合客户需要?公司将通过方案的形式提供给客户。这就是所谓的方案营销。保险公司随时关注消费者需求的变化,根据市场的需要,成立由专业人士及营销精英组成类似“投资理财管家”的专门机构,为客户提供综合服务。 “人本化”的营销团队管理策略 保险营销团队是实施保险营销计划的关键。在买方市场下,市场结构、消费动机、消费行为等都发生了质的变化,当前的营销团队管理已不适应这种变化要求,必须进行改革和创新。 激励方式和“育人”机制创新营销行为和营销队伍素质直接相关,营销队伍的素质又与激励方式紧密相联。根据管理学原理,一个人具有“经济人、社会人、自我实现人和复杂人”等多重需求。随着营销人员的地位、收入、年龄等因素的变化,这四个方面也在不断变化,而目前团队的奖励大多重物质奖励,忽略了人的多面需求及其动态变化,以至于单纯的物质奖励因难以满足员工多方面需求而失效。改变这种状况的根本途径是进行奖励方式创新,变单纯的物质奖励为复合激励,把员工的物质奖励和员工的个人发展、自我价值实现等高层需求结合起来,把“制度留人”和“情感留人”结合起来,用“人本化”激励方式建立一支高素质、稳定的营销队伍。 客户服务与促销渠道创新在市场定位、客户细分的基础上提供针对性服务。操作方式上可由各大中城市保险行业协会牵头,在各保险公司现有客户信息服务网站的基础上,组建一个面对全社会的“保险公共服务信息平台”,一方面可对客户开辟一个统一受理服务需求的窗口,另一方面也为各成员间交流信息提供了快捷、高效的渠道。各成员在对承保的保额、客户健康状况、风险事故报告等资料有疑问的时候,可以通过此信息平台向其他成员发出查询信息,以互通有无,控制逆选择和道德风险;而客户则可以向该信息平台发送投诉、理赔等服务需求信息,真正享受快捷、高效、优质的一站式服务。 在重视客户服务的同时,保险人应根据消费者求新、求异、求变的消费心态,在银保(邮政)合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促销渠道。比如和一些有丰富管理经验和营销管理体系比较完善的企业,与报刊投递公司,与家政服务和社区服务机构等单位建立长期合作关系,联合开展产品推介、挂钩销售等,除可以借助与百姓生活最贴近的方式传递保险信息,相互促进销售外,还有助于明确促销活动的受众目标,扩大促销活动的受众范围,节约宣传成本。由于目标对象是已渗透的市场,因此更易被客户和公众接受,实现同一时间内的信息最大化。 注重发展的品牌营销策略 在市场转型过程中,保险市场的竞争最终是品牌与服务的竞争,如何把品牌、服务与营销机制融为一体,构建出以客户为优秀、以品牌形象为价值标准、以服务为整体功能的品牌营销模式,是近几年来国内各家保险公司孜孜以求的目标。 在营销理论中,把消费者对某一品牌所具有的一组信念称为品牌形象,而消费者由于个人经验和选择性注意、选择性扭曲及选择性保留的影响,其品牌信念有可能与产品的真实属性并不一致。这就需要通过实施品牌营销策略,进行消费者“心理再定位”和“竞争性反定位”来改变保险消费者的品牌信念。如果消费者低估了品牌的质量,营销人员就应重点介绍其品牌;如果购买者对品牌有了准确而足够的了解和评价,那么营销人员就没有必要对它加以介绍,因为过高吹嘘产品会引起购买者反感或不佳的评价。营销人员还可以设法改变购买者对竞争对手品牌在各不同属性上的信念。这一方法在购买者误信竞争者品牌的质量高于其实际具有的质量时特别有效。随着全面开放保险业承诺期限的临近,保险市场的竞争将更趋激烈,通过品牌营销策略占据目标市场,把握好发展方向,无疑是各保险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 满足客户个性需求的差异化营销策略 我国保险市场是一个非均衡性市场,存在着显著的地区差异、险种差异和服务差异,因此,保险营销应适应市场转型的需要,因地、因人、因险种实施差异化营销策略: 实施“地区差异化”策略根据地域和区位不同,我国的保险市场可划分为城镇和乡村市场;经济发达地区和经济不发达地区市场。城市和经济较发达地区,客户群层次相对较高,需求多样化,观念更新相对较容易,基础建设较完善,网络硬件环境建设较好,加上数字签名等安全保障技术的应用,在外部环境上,城市完全具备推动网络销售的条件。尤其对于高学历、高收入的年轻白领,网络销售将是有效渠道,可采用人员推销、电话直销、委托中介、网络销售等策略。而农村和经济欠发达地区还没有普及电话,更不要说网络,而且老百姓的保险意识和保险知识水平较低,保险理念和保险观念缺乏,保险市场处于拓展和开发阶段,应采取人员直接推销、委托推介策略。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农村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居民的保险知识和保险意识低,应专门设计简单明了、通俗易懂的保单和条款。 实施“对象差异化”策略由于个人的经历、意识、偏好等原因,使消费者也具有显著的差异性,因此,保险营销应特别注意不同消费者口味的差异。对象差异化营销策略就是要做到有的放矢,又要区别对待,像医生治病一样对症下药,像老师教育学生一样因材施教,像农民种庄稼一样因地制宜;对象差异化策略就是要为消费群体的特殊需求而实行“定单”服务。老是胡子眉毛一把抓,到头来只能是相识满天下,知己无一人。“顾客是上帝”只是相对的结论,你自己的顾客才是真正的上帝!即使你的产品质量再好,如果顾客错位,仍然无人问津。 实施“产品和服务”差异化策略根据供求理论,一种产品差异性越强,其替代性就越弱,越有利于市场的挤入,甚至占领市场,从而依靠顾客之间的心理攀比效应来吸引消费者。在竞争性市场下,保险公司不是依靠规模来占领市场,而是靠差异性长期赢得市场,开发新市场,创造新需求。各保险公司要通过险种、渠道、定价和促销的不同组合创造差异化;通过广告传媒形象和品牌效应、销售人员形象体现差异化,将这种差异化灌输到消费者头脑中,由业务人员把不同性质、不同公司、不同保险金额的产品加以组合,结合银行、证券的产品,做好差异化服务。 紧贴客户的优质服务策略 市场营销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是服务销售的地位越来越突出。服务竞争和买方市场下供求地位的变化,要求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以有效防范和控制经营风险为保障的市场化经营体系,引伸服务内涵,培育发展优势。在保险产品的一般技术质量指标相差不大的情况下,人们究竟购买哪一家公司的产品,主要取决于各公司及其产品的服务是否具体、周全和优质,是否具有特色。为此必须从两方面入手: 延伸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涵随着垄断型市场向竞争型市场转变,保险市场的竞争已从价格竞争转向服务竞争。服务领域的宽窄,服务内涵的丰富与否将直接决定保险公司业务的数量和质量,甚至决定公司的发展。传统的人工服务,虽然服务内容比较全面,但效率低,服务面狭窄,而且还受到人员素质的限制,若开通免费电话咨询系统或网上查询系统,不仅服务面广、快速有效,而且还可以弥补人力不足的限制。如在银行为投保人设立专门保险费收取账户,不仅方便快捷,而且安全保密;又如保险咨询服务,其发展空间是相当广泛的。再如开设门店、设立电话服务中心、开辟电子商务网上售单、组织金融超市、发展银行业务等等,结合金牌和银牌营销队伍的培养,开展综合理财服务。这样既可以建立起一支真诚而稳定的客户群,又能贴近消费者需求,为公司永续经营打下扎实基础。 以理赔服务为突破口,强化售后服务保险交易是一种“期货”交易,保险公司要为客户承担几年、几十年,甚至终身的保障和服务责任。所以保险产品销售后,营销工作并没有结束。理赔服务是保险公司展示自身优势和服务水平的窗口,而当前客户最担心的问题就是保险公司在若干年后能否像当初承诺的那样做好长期的售后服务和理赔工作。为了更好地适应市场转型下消费者需求的变化,各保险公司应以客户反映最多的理赔服务为突破口,建立理赔责任追究制度和服务质量跟踪制度,对客户服务进行自查,强化售后服务,并以此为契机规范售后服务行为,以良好的售后服务树立公司形象,提高公司信誉,激发居民的投保动机,促进保险消费增长。 营销策略分析论文:奥运营销策略分析论文 一、企业品牌文化要融入奥林匹克文化 品牌的形成是在一定社会条件下,吸纳、转化生产力的结果,是不断组合有形、无形的经济要素的产物,是目标市场对它所表征的文化特征高度认同的结果。奥林匹克营销作为企业营销沟通的一种手段,要依托于奥林匹克文化活动之中,并将奥林匹克文化与品牌文化融合,形成企业独有的文化系统工程。奥运营销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种文化营销。文化营销是指企业经营者运用文化资源,通过文化理念的设计创造来提升产品及服务的附加值,在满足和创造消费者对真善美的文化需求中,实现市场交换的一种经营方式。奥运文化营销所利用的文化资源应该是精神文化资源———奥林匹克文化。奥林匹克文化有不同的要素纬度,如追求卓越、激情、科技、团结、超越、活力、拼搏、梦想、参与、自信等。互联网/通信行业可以借助科技、超越、卓越等要素,金融/服务业可以通过拼搏、奋斗、活力等要素和奥运建立联系。如可口可乐,作为世界饮料业知名品牌,它成功地将“乐观奔放、积极向上、勇于面对困难”的品牌精神与拼搏、自信等奥运精神融合在一起,实现了奥运精神和自身品牌的关联。总之,奥运营销给企业提供了一个广阔的发展平台,企业要充分挖掘奥林匹克文化深层内涵与企业品牌产生积极关联,实现品牌飞跃,提高自身竞争力。 二、奥运营销人文关怀是诉求点 历经百年沧桑的当代奥林匹克运动正在新的社会人文背景下体现出追求人文的明显倾向。作为一种人生哲学的奥林匹克主义,主张“将体育运动与文化和教育融为一体,建立一种使人的身、心和精神方面的各种品质均衡地结合起来,并得到提高的生活方式。”奥运营销要与奥林匹克理念融合,并体现出应有的人文关怀。我们以奥运TOP赞助商强生公司为例:奥林匹克健康护理产品类别的全球合作伙伴强生公司的“因爱而生”及“抚摸计划”的企业形象系列广告既没有强生的具体产品,也没有加入任何奥运元素做注脚,却完美的将奥运精神与强生的产品线及品牌文化结合在一起,为强生的品牌打上了关爱与关怀的烙印。正如强生公司的信条“我们要对我们所生活和工作的社会,对整个世界负责。我们必须做好公民———支持对社会有益的活动和慈善事业。”正是基于这个充满责任感和关爱感的信条,强生公司开展了大量的慈善和公益活动来回馈社会,以行动来体现自己的价值,凸显了一个奥运TOP赞助商的人文关怀精神,恰恰与北京奥运会的“人文奥运”理念不谋而合。 三、整合各种媒体资源实现品牌的奥运全方位接触 奥运营销借助媒体传播企业形象,是营销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环节,通过整合各种媒体资源以获得更大的协同效应。企业需要做好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准备工作就是媒体研究和媒体选择。 1.把电视媒体作为奥运赞助的首选媒体。在重大赛事的报道上,电视媒体的全程转播及其报道优势突出显现。据CTR奥运专项研究表明,超过70%的观众将对奥运投入极大的关注度,通过电视媒体了解奥运信息的比例为98.9%,而不论是奥运赛事信息还是非赛事信息,95%的观众都会忠实地收看CCTV。体育事件要与赞助品牌的形象最大结合,并且一定要完成由强势媒体引发的二次传播过程,只有电视媒体才能作为引发“多米诺效应”的第一传播媒体。 2.加强与各大门户网站的合作。随着网络技术的日渐成熟,互联网成为与广播、报刊、电视并列的第四媒体已是不争的事实。互联网已成为赞助整体计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例如,可口可乐公司与腾讯联合退出奥运倒计时及火炬在线传递,充分利用了门户网站的用户资源,为品牌积聚了大量的忠实消费人群,为提升产品销售奠定了良好的市场基础。 3.注意新兴的网络媒体和隐性传播载体。新媒体传播是未来时展的新趋向,新媒体传播平台包括手机、电子杂志、播客、IPTV、网络电视等等,都为奥运营销提供了很好的策划依据。奥运会的隐性载体包括奥运代表团、奥运场馆、奥运运动项目等。奥运赞助品牌应该充分整合奥运会的隐性传播载体来满足消费者多元化的媒介接触习惯,借以抵制伏击营销,实现品牌传播全面覆盖。 营销策略分析论文:房地产营销策略分析论文 一、房地产市场营销的概念 房地产市场营销是市场营销的一个重要分支。房地产市场营销与其他市场营销一样,也是个人和集体通过一系列的活动,特别是某些创造性的活动,同别的个人和集体交换产品和价值,以实现其经营目的的一种社会过程。可见,房地产营销的实质是以消费者对各类房地产商品的需求为出发点,企业通过有效地提供住宅、办公楼、商业楼宇、厂房等建筑物及相关服务来满足消费者生产或生活、物质和精神等的需求,以获取一定利润的一种商务活动。与一般商品市场营销相比,房地产市场营销的主要特点是其交换对象的特殊性,房地产市场营销的客体是房地产物质实体和依托物质实体上的权益等,因此,房地产市场营销既有其特点,同时市场营销的一般原理也能在房地产领域得到很好的运用。 二、房地产的营销策略 房地产商品有其自己的特征,使得房地产市场营销不同于日用品、食品、药品等低值易耗的产品,同时也不同于汽车、电器等使用周期短、升级快的产品,因此在营销策略上有着自己的特殊性。 (一)产品策略(product) 房地产产品策略是房地产营销中的首要因素,房地产企业必须开发市场所需要的产品,才能生存。按营销学中产品的概念及内容,房地产产品可以分为三个层次: 1.优秀产品。它是购买者实际上要购买的主要服务,对购房者来说,他们需要的是家庭感和安全感、成就感。 2.有形产品。指构成房地产产品的品牌、特点、式样、质量等。 3.延伸产品。它是附加在有形产品上的各种各样的服务,如物业管理、保证公共设施的提供等。 目前的市场情况表明,消费者的日趋成熟使得房地产产品营销不能单靠一个概念、一个点子,而真正需要的是产品本身。因此房地产企业在开发楼盘时就必须注重包括产品三个层次在内的所有的东西。由于购房者的家庭感、安全感是所有房地产开发商都能满足的,所以在优秀产品上,各房地产商都处于同一起跑线;真正能够吸引消费者,即房地产产品营销能够产生独特作用的方面还在于有形产品和延伸产品上。在目前的市场情况下,房地产产品营销真正倚重且有所突破的也是这两个方面。 首先,给房地产商品取一个好听的名字,这样不仅能给人好的第一印象,而且还能引发美好的遐想。比如,大宏公司开发的“九鼎雅苑”,其名称就是追求一种浪漫和古典的高雅。其次,提高物业质量,赶超时代潮流。在当前房地产商品供大于求的状况下,消费者看重的是房屋外观、内部布局、装饰装修。为此,开发商要采用现代化的新材料、新技术,使物业具有智能化和现代化的格局。最后,房地产开发商要注意通过高品位会所、藏书丰富的图书馆、温馨祥和的邻里中心、设施齐全的幼儿园与中小学来营造小区的文化氛围,这些都是房地产商在文化营销方面做出的有益探索和成功尝试。 (二)价格策略(price) 房地产价格营销策略是房地产营销策略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科学合理地制定房地产价格以及灵活地运用定价策略和技巧,对项目成功及开发商的生存和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1.定价方法。在市场营销定价策略中,定价的方式主要有成本导向的定价、竞争导向的定价和需求导向的定价。总之,在制定价格的时候应根据成本、楼盘情况、顾客能够接受的价格、同类楼盘的竞争因素、房屋设计、装修、配套设施等各个方面进行合理地定价。 2.定价策略。房地产定价策略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一是“试探性”定价策略。指售房者根据销售情况不断地调整定价的一种方法。这是房地产经营者综合分析同类商品房价格情况后,先以较低的价格出售少量的商品房,然后根据买房的人多或少的情况适当地提价或降价的一种方法;二是折扣优惠。房地产公司为了加速资金回笼,常常会给予客户一定的价格优惠,可以通过不同的付款方式来实现。例如,如果分期付款房价要付全额,而一次性付款,房价可给予5%~10%的折扣优惠;三是分期付款。为了避免让购房者一次性支付过多的金额,有的公司允许购房者分期付款。常用的方法是,购房者在签定合同时付1/3的房款,房屋施工过半时再付1/3,完工时付剩下的1/3。有的公司采取预付定金的办法,然后余额在一个规定的期限内分几次付清;四是楼宇按揭。随着金融资本介入房地产业,一些房地产公司和银行开展了楼宇按揭业务。所谓的楼宇按揭,是指由购房者交纳房价30%的首期款,取得购房合同,然后凭购房合同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支付70%的余款,以后,购房者定期向银行还本付息,直到付清本息时才能收回产权。这是目前国际上房地产交易中通用的一种付款方式,值得借鉴和探索。 (三)促销策略(promotion) 房地产促销的目的是刺激或增加消费者的购买。目前我国常采用的促销有以下几种: 1.人员促销。它是一种传统的推销方法,是指房地产促销人员根据掌握客户的信息,向目标顾客面对面地促销方式。此种促销方式的优点在于,目标顾客明确、促销力量集中、互动性强等。同时人员促销这种方式所面对的顾客范围小,对于促销人员的要求较高,不仅要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而且还要求有较高的个人素质。 2.广告。房地产广告的突出特点是广告期短、频率高、费用大。房地产广告可供选择的形式有印刷广告、视听广告、信函广告等,另外还有样板房展示,这是一种实体广告,看得见摸得着的广告。房地产广告诉求的重点有地段优势、质量优势、环境优势、教育优势、交通优势、开发商的声誉等。每个开发商都应根据自己楼盘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广告类型和广告策略,以收到最好的宣传、销售效果。3.公共关系。房地产公关是指房地产开发商通过传播沟通在公众中树立良好的形象,以实现其宣传或销售的目的。比如搞好和买房者、金融公众、媒介公众、社区公众、社团公众、政府公众、内部公众等的关系。这可以通过具体的活动来实现,如召开新闻会、进行奠基和封顶仪式、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或通过危机公关化不利为有利,从而达到公关的目的。公共关系是一种不花钱的广告,而且传播面广,所以其效果很好。 4.营业推广。这是一种利用短期诱因诱导消费者购买、鼓励房地产商和企业推销人员销售的促销策略,效果比较明显。比如对于消费者而言,在某个时间段可享受买房送空调、送冰箱、或者送书房、送储藏室、室内设施、地下室、花园等。这也是价格策略中的优惠折扣。 (四)渠道策略(place) 目前我国房地产行业中,房地产营销渠道大致可以分为直销、委托以及近几年兴起的网络营销。 1.直接销售。它是指房地产企业利用自己的销售部门对房地产商品进行直接销售。目前我国绝大部分房地产开发商都是采用这种销售渠道。最常见的形式是派出销售人员,在一个固定的场所现场售房。这种策略的优点是销售渠道最短、反应最迅速、控制也最为有效。 2.委托销售。它是指一般开发商委托房地产商寻找顾客,顾客经过商中间介绍来购买物业的销售渠道方式。相对于直接销售模式,委托销售降低了开发商的风险,通过商的服务性质,更易于把握市场机会,能更快地销售房产。 3.网络销售。它是利用现代电子商务的手段,实现房产的销售。与传统的销售策略相比,网络销售策略可以降低房地产企业的营销成本,可以实现零距离和全天候的服务,更方便地和消费者沟通,可以树立房地产企业意识领先、服务全面、信息完备的良好形象,有利于增加房地产企业的无形资产,有利于消除销售的地域性等优势。目前,国内出现了一些以房地产为主要内容的网站,如搜房网、中房网等。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网络营销应用在房地产业上将具有更大的发展潜力。 三、结语 综上所述,结合房地产商品本身发展的特点,房地产营销策略大致可分为以上几个方面。目前我国房地产业正处于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房地产营销俨然成为地产开发中的重要环节,它对整个房地产行业而言都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在日益严峻的市场竞争环境下,房地产营销营销对一个企业来说,就如同指引房地产企业前进的明灯,房地产企业只有开发出适应市场需求、满足客户需要的产品,才会给企业带来生存发展的机会。可以说,房地产营销策略是关系房地产开发经营成败的关键。 营销策略分析论文:城市品牌营销策略分析论文 一、城市品牌营销的必要性分析 1.城市品牌的含义及功能 美国杜克大学KevinLaneKeller教授在《战略品牌管理》中对城市品牌定义如下:“像产品和人一样,地理位置或某一空间区域也可以成为品牌。城市品牌化的力量就是让人们了解和知道某一区域,并将某种形象和联想与这个城市的存在自然联系在一起,让它的精神融入城市的每一座建筑之中,让竞争与生命和这个城市共存。”城市品牌是城市吸引人们的系统标志,它包括城市的名称、环境,城市的企业、产品、服务,以及城市形象、个人等。直观而言,城市品牌是人们对一个城市的感知,是城市整体留给人们的印象,是市民对城市、对其生活方式的自信心、自豪感及未来远景的表达。 城市品牌可以提升市民的自豪感、认同感,推动城市文明的发展;良好的城市品牌能吸引更多投资者和人才的关注;良好的城市品牌形象有利于开展对外的交流和合作,也有利于本地区企业的发展。总体而言,城市品牌具有如下基本功能:(1)标志功能:城市品牌是城市的标志和名牌。是城市间区分的标记,在观者看来,城市品牌的主要功能是一种速记符号。(2)象征功能:城市品牌是复杂的城市象征。这种象征因市民和观者的印象及自身内涵界定最终目的是创造可供识别的差异性。(3)认知功能:城市品牌是观者对城市的知觉。城市品牌是城市、市民、观者关系的载体,当观者对城市品牌有了积极的态度,城市品牌就能在观者心中形成正面影响。 2.城市品牌营销的含义 城市品牌营销是城市整体形象的营销,是城市决策层对城市整体性、独特性卖点的宣传推广活动。城市品牌营销是指城市营销者对城市的品牌特征的系统营销,包括对城市环境、经济、文化、精神等功能的战略规划、调查研究、形象定位、品牌设计、推广传播、经营管理等。这个过程也是城市营销者向观者传递城市品牌形象及内涵,建立城市知名度、忠诚度和美誉度的过程。 有些城市品牌自然而有,是城市发展过程中逐渐积淀出来的,无需刻意树立。但一些城市品牌,特别是发展历史较短,文化底蕴较薄的城市,则需要从经营中锤炼。作为只有三十年历史的年轻城市,深圳应积极树立鲜明的品牌形象,让市民和观者感受到这座城市的品质和特色。 3.深圳城市品牌营销的必要性 《2007年中国城市竞争力蓝皮书》中深圳综合竞争力名列第二,城市总体品牌名列第三。书中点评,深圳在显示性指标中,质量、就业、规模和结构指数名列前茅,生活质量水平、就业机会排名第3,但深圳的综合经济效益状况不佳,排名仅为77,产出效率、增长指数排名分别位于17位和19位。在创新环境,人才技术水平、财富水平方面深圳名列前茅,但深圳的社会环境竞争力排名仅为第54位,是制约城市发展的最大瓶颈之一。这说明深圳在经济发展中还亟待提高综合效益水平,才能落实“效益深圳,和谐深圳”的奋斗目标。 深圳是梦想之城,是年轻人向往的城市。但深圳资源紧缺,人口密度大,城市发展历史短,文化底蕴薄,居民缺乏明晰的归属感。面临来自国内外的激烈竞争,这些问题已成为深圳进一步深化发展的绊脚石。因此深圳的城市经营需要进行多方面统筹兼顾、平衡发展,特别是要促进文化建设、人才培养的步伐,使深圳人继续发扬勇于开拓的精神,使城市日益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形成统一的城市品牌形象。城市品牌营销,是深圳提高综合实力的有效推动力量。 二、深圳实施品牌策略的SWOT分析 本文运用SWOT分析法对深圳的环境进行分析,通过SWOT分析为深圳品牌的建设和推广找到切入点。 1.优势(STRENGTH) (1)政策优势:改革开放之初,我国将深圳划为经济特区,给予各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深圳成为改革开放的窗口,体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力量。不到三十年内,深圳已建设成为基础建设完善、商业环境优良、制度相对健全的现代化城市。虽然优惠政策逐渐减少,特区“特”的精神依然存在,“特区”仍是深圳一张闪亮的名牌。(2)区域优势:深圳地处珠江三角洲前沿,南接香港,东临大亚湾,西抵珠江口,北临东莞和惠州,是中国华南沿海的交通枢纽,区域性经济合作的中枢。西部通道的开通促进深港一体化进程进一步加快。香港城市品牌营销在国际上具有领先水平,是深圳学习的榜样。(3)产业集群优势:目前深圳已初步形成了七个具有品牌优势的产业,品牌规模效应和资源优化配置作用明显。品牌产业辐射效应强,为拉动深圳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产业品牌效应与城市品牌效应互相促进。 2.劣势(WEAKNESS) (1)资源贫乏:深圳可建设用地仅剩200多平方公里,存量难以满足发展需求。人口急剧膨胀、环境质量也面临下降的威胁,原有支持深圳速度发展模式的众多生产要素、条件、基础已经弱化或者丧失。建立城市品牌,提高城市的内在竞争力更为必要。(2)居民生活成本高:深圳居民消费价格水平居我国大中城市前列,美国美世咨询公司在2007年公布的全球城市生活成本排名中,深圳居国内第三,制约了深圳的吸引力,降低了市民的凝聚力。城市品牌的重要作用就是在公众心目中形成积极的形象和提高城市的归属感。(3)文化底蕴薄:深圳经济建设速度很快,但文化发展的步伐远落后于经济。深圳外来人口超过总人口的90%,文化发展无统一基础。近年来深圳高度重视文化发展,文化是城市品牌的重要组成部分,培养文化氛围是城市品牌的优秀问题之一。 3.机会(OPORTUNITY)与威胁(THREAT) (1)WTO与深圳对外贸易:深圳是全国外贸依存度最高的城市之一,是WTO关注中国履行入世承诺的焦点。入世后深圳对外贸易取得迅猛发展,但同时也是贸易摩擦多发区。当前国际贸易争端中,非关税摩擦成为贸易争端的重点,非关税壁垒的内容与城市环境建设、城市品牌密切相关。(2)香港对深圳发展的影响:“内地与香港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协议的签署,进一步提升深港合作关系。深圳可借助香港作为国际信息、金融中心的有利条件,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协议》也对深圳经济产生冲击,如关税的安排更有利于香港;同样的投资便利条件和零关税待遇,香港总体服务环境更好,跨国公司总部可能选择香港。面临香港的挑战,唯有树立有吸引力的品牌形象,深圳才能脱颖而出。(3)珠三角区域化的机遇与挑战:珠三角地区是深圳发展的背景,为深圳的工业发展和转型提供良好条件。深圳工业化程度较高,制造业走向高新化,淘汰出去的工业可转移到周边城市,珠三角城市群将形成更完善的工业体系,但珠三角城市也逐渐成为深圳的主要竞争对象。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内地的大中城市也呈现出强大的竞争实力,在劳动力、资源、生活成本、环境等方面对深圳提出了挑战。 三、深圳城市品牌营销的具体策略 优势和劣势是内在要素,机会与威胁则是外在要素,通过SWOT分析后,可将深圳“能够做的”和“可能做的”进行有机组合。深圳是我国改革开放的试验田,在向着国际化大都市发展目标迈进的过程中,要体现出特区的开拓精神,发挥区域协同经济效应,展示作为中国“世界之窗”的迷人魅力;重点改善城市品牌建设中资源贫乏、生活成本较高、文化底蕴薄等薄弱环节,树立“构建创新体系,营造创新氛围”品牌形象;把握时代机遇,在日益激烈的城市竞争中,推动城市的快速、良性发展步伐。 1.深圳城市品牌的定位 深圳临近广东省会广州,毗邻“亚洲国际都会”香港,清晰定位是城市品牌战略首要解决的问题。深圳的优秀是经济特区,具有区位、政策和功能“三特”。从城市学角度来看,深圳与香港构成一个大都市圈,一方面向大陆辐射,另一方面向世界辐射。深圳需“向香港学习,为香港服务”,进一步提升深港一体化水平,建设世界级的“深港大都会”,体现出“改革开放之窗,创新活力之都”的魅力。深圳在政策和地理位置上具有一定个性,应继续发挥改革创新先锋作用,坚持并不断提升龙头产业的辐射力,以服务业、金融业、高新科技业为首,树立起区域国际大都会的品牌形象,以制度创新、形式创新、效益创新为品牌优秀,更好的区别于其他大中城市。此过程中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定环境背景,为我国社会经济改革提供良好借鉴。 2.深圳城市品牌的塑造 一般而言,城市品牌的经营由政府及其相关职能机构完成。政府对整体城市形象进行设计,然后将具体落实工作交由对应部门实施。深圳需继续深化和细化国际城市建设的各项标准,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人文精神培育、城市品格塑造等方面坚持高品质、有特色。对于城市这一特殊形式产品,城市居民也是城市品牌的建设者和塑造者,因为人是城市的优秀。近年来,城市居民的凝聚力和归属感是深圳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深圳需进一步提升市民的综合素质,改善城市居民生活和工作的环境,不断积累城市人文厚度,培养市民的自豪感,让每个市民都成为一张锃亮的城市名片。 3.深圳城市品牌的推广 城市品牌塑造需要持久的积累,深圳品牌建设和推广是一个长期的动态过程。除了运用一般宣传和推广手段外,也应当在市民和公众中进行传播。市民的言谈举止是传播城市形象的重要途径,城市品牌策略由深圳全体市民共同实施,只有市民了解自己城市的最终目标,才能激发市民的斗志,鼓励市民为城市宣传做出努力。深圳是一个外向型城市,企业、商家与国内外接触的机会甚多,通过人与人的传递能更深刻地将深圳品牌深入人心。 4.事件聚焦策略的冲击 利用活动或事件,聚集中国乃至世界的目光,是城市品牌运营的重要策略之一。许多城市着力打造的“特色城市节”,目的就是要聚集世人目光,如南宁的“民族节”、青岛的“啤酒节”等。近年来,深圳举办的交易会、交流会越来越多,知名度和品质也不断提高,一方面能吸引国内外商家的眼光,另一方面也为深圳带来了新技术、新思想,促进深圳创新氛围发展。同时深圳给“客人”展现出了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为城市品牌广做宣传。2007年1月17日,国际大体联宣布2011年第26届夏季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主办权花落深圳。这无疑为深圳的城市品牌营销提供了一次良机,通过世界大学生运动会,深圳能吸引全球的目光,借此良机将深圳的形象扬名海内外,获取长期软收益,是一个深圳城市发展的契机。 四、结束语 构建深圳城市品牌,需要在城市营销理论实践中不断创新,进行科学定位,培养民众的品牌意识,塑造城市独特个性,利用时代赋予的机遇,提升深圳的竞争力,推动城市经济的持续发展。 营销策略分析论文:体验营销策略分析论文 一、体验经济与体验营销 体验经济是1998年美国人约瑟夫·派恩和詹姆斯·H·吉尔摩在其著作《体验经济》中首次提出来的,随后体验式消费、体验营销开始在全球各大产业中扩散。体验经济是指企业以服务为重心,以商品为素材,为消费者创造出值得回忆的感受。体验经济与传统经济有着很大不同:传统经济主要注重产品的功能强大、外形美观、价格具有优势;而体验营销则从生活和情境出发,塑造个人的感官体验,并以此抓住消费者,改变其消费行为,为产品找到新的生存价值和空间。基于消费者的个人体验,企业在进行营销的时候,必须从体验营销的角度考虑问题。所谓体验营销是与体验经济相对应的一个系统化的营销思路,是以服务为重心,把商品作为一种道具、给消费者提供一种消费环境,在情境里通过消费者的参与、互动,给消费者留下了一个独特、美好的回忆,最后达成忠诚购买的过程。 体验营销作为未来营销的方向,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1)以顾客为导向,即站在顾客体验的角度去审视自己的产品和服务。因为体验是属于顾客个人的,和顾客的感官、情绪等因素有关,并糅合顾客过去的遭遇和经历,结合营销场景而产生的一种感受。(2)体验甚至胜过产品和服务本身。在本文开始的案例中,生意兴隆的黑暗餐厅餐饮口味及质量也许一般,而顾客趋之若鹜的最大卖点在于在黑暗餐厅用餐的奇妙感觉即体验。当体验和产品融为一体,消费者觉得体验比产品或服务本身意义更大的时候,体验就成为消费者做出选择的关键因素。(3)企业与顾客一起创造价值,即体验价值的创造是企业和顾客共同作用的结果。在企业以产品为道具精心营造的环境里,让顾客积极互动、参与到情境中来,不分主宾,就像积极参与投票的“超级女生”的歌迷一样共同出演、创造顾客价值。 二、体验营销组合策略 派恩认为:人类的经济生活到现在为止可分为四个阶段:产品经济、商品经济、服务经济和体验经济,前三个阶段通称为传统经济。人的祖先从耕作中获取经验创造了农业经济时代;近代人们因对物质进行加工制造出商品而进入工业经济时代,此时产品是企业获利的主要来源,服务并不“值钱”;物质商品的丰富促使服务业的出现而进入服务经济时代,此时产品演化成提供服务的平台,企业通过服务来获利;而现在这个追求个性的时代,单一的产品或服务已不能满足人们全方位的感官体验,体验经济也应运而生,产品和服务都成了提供体验的平台,“体验”成了获利的关键。 基于体验营销与传统营销的不同特征,在体验营销模式下,虽仍以4P组合来概括其营销特点,但其深层含义却是截然不同的。(1)在产品策略上,传统营销注重产品的的品质及其功能,而体验营销只把传统的产品视作道具,更关注于传递给顾客个性化的体验价值。(2)在定价策略上,传统营销运用成本、需求及竞争定价法,而体验营销基于顾客可感知的体验价值进行定价,“使顾客把价格视为回忆体验的一种功用”,如5元一杯的咖啡在在星巴克特殊的环境体验下可以卖到40元~50元。(3)在渠道策略上,传统营销可以根据产品不同采用直销或分销,而体验营销一般只依靠便于控制的直接渠道传递体验,在企业精心设计的直接渠道中,所有接触到顾客的任何物都成传递体验价值的载体。(4)在促销策略上,传统营销可以运用广告、人员推销、营业推广及公共关系等促销方式,而体验营销则把各种促销手段融入体验之中,以情感为基点,通过互动是信息传播变得流畅,从而达到促销所要的效果。 三、体验营销策略创新 体验营销是体现着人性关怀的现代营销方式,其优秀是顾客的全心参与,它的目的在于满足消费者希望在消费中获得惊奇、激动的体验和难以忘却的愉悦记忆。当顾客走进麦当劳时,洁净明亮的空间、鲜艳的色彩和欢快的音乐以及周到的服务等都会深深地感染着顾客,使顾客能体验到麦当劳带来的快乐体验。体验营销通过出售体验的方式为企业带来超出产品和服务的大量利润,是企业未来营销的发展方向。体验营销是个相对新颖的营销方式,我国的很多企业都在尝试或正在运用体验营销来扩展市场。运用何种体验营销策略或如何进行体验营销策略的创新将决定企业的未来。从企业实际出发,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体验营销策略的创新: 首先,培养体验文化,塑造体验营销理念。企业文化影响到企业经营的各个层面,对营销起到导向作用,对企业的发展将产生深远的影响。所以培养良好的体验文化,塑造先进的体验营销理念,把这种文化和理念根植到企业及其员工的内心深处,自觉的、真正的执行这种营销策略,才会起到体验营销的真正效果。如迪斯尼发现快乐、分享快乐的理念,使其成为大人和孩子的游乐园。 其次,从不同层次增强顾客体验。企业增强顾客体验的手段有很多:(1)可以在产品及品牌上附加体验。因体验是顾客通过感知去获得的,所以任何能够满足消费者视觉、触觉、心理等审美需要,使顾客能够产生感官享受、身心愉悦的产品外观、质量、品牌等都能增强顾客体验。(2)可以通过情感或氛围来增强体验。体验营销中的顾客体验是需要顾客的感情投入的,顾客的感情投入源于营销的某种刺激的感染,如超级女生的歌迷为歌手近似疯狂的投票助威,此时营销的关键在于真正了解何种刺激可以感染消费者,并使其融入到情景中去。氛围是一种环境,通过美妙场景的营造去感染消费者,如星巴克的“第三空间”,提供了一种家庭和办公室以外的悠然的社交环境,给消费者一种都市中享受闲情逸致的特别体验。(3)可以通过服务和广告传递体验。服务是传递体验的平台,针对顾客的不同可以真切地、面对面地给顾客提供差异化的个性体验。而广告则可以大规模地传播消费者喜欢的体验,吸引消费者,进而达到销售目的。如麦当劳的“我就喜欢”的广告,实际上就是传播了个性化消费者喜欢的一种体验感觉。 最后,要创造全新的体验业务。在体验营销中,体验是企业真正要出售的东西,烘托体验的产品或服务只是辅助手段。如前面的黑暗餐厅,出售的复合消费者需求的真正产品是在黑暗中用餐的奇妙体验,而不是能填肚子的餐饮美食。全新体验业务的创造需要企业关注消费者体验,以消费者体验为向导,运用各种营销体验工具设计、制作和销售产品。 四、结语 体验经济是人类经济发展的一个高级阶段,是人们在基本的物质保证得到满足以后所追求的更高层次的人类生活体验阶段,在这个阶段商品价格的高低都已变得不再重要,重要的是顾客有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精神体验。企业要想长久的生存,必须紧跟体验经济市场消费趋势,不断创新,才能成为未来的赢家。不过中国的经济发展不同地区是不均衡的,总的来说仍然是一个农业经济、工业经济、服务经济及体验经济的混合体,在现实市场上,商品价格的高低对对大多数消费者来说仍具有相当的敏感性。所以企业在进行体验营销的探索或实践时,一定要符合中国国情,审时度势,量力而行,才能起到良好的营销效果。 营销策略分析论文:丽水三宝营销策略分析论文 一、“丽水三宝”开展合作营销的可能性与必要性 1.“丽水三宝”开展合作营销的可能性。“丽水三宝”历史悠久,享誉海内外。青田石雕起源于距今1600多年前六朝时期。青田石硬软适度,色彩丰富,赤橙黄绿青蓝紫七色具全,石质细、洁、润、温、透,可雕、可镂、可刻、可玩、可赏五德兼有。青田石雕基调为写实而尚意;手法有圆雕、镂雕、浮雕及线刻。青田石雕题材广泛,鱼虫花鸟、山水人物皆有,均精雕细刻,神形兼备,奔放大气,细腻精巧、写实尚意诸法齐备,大气之中不失精妙,工艺规范,自成一格。龙泉宝剑为春秋战国时期冶炼大师欧冶子始创,距今已有2600多年的历史。龙泉宝剑从原料到成品,须经炼、锻、铲、锉、刻花、嵌铜、冷锻、淬火和磨等20余道主要工序。因“坚韧锋利、刚柔并寓,寒光逼人,纹饰巧致”四大特色而闻名于世。龙泉青瓷肇始于西晋,形成于北宋,兴盛于南宋,分为“哥窑”和“弟窑”。“哥窑”烧制的瓷器,釉色粉青,胎薄质,紫口铁足,釉面呈显纹片,釉色滋润淳厚,是当时中国青瓷中的上品,被列为宋代五大名窑之一。“弟窑”出产的青瓷,胎骨厚实,釉层饱满丰润,釉色葱翠,其中尤以“梅子青”是当时青瓷中的高峰产品,曾被定为宋代民窑之冠。青田石雕、龙泉宝剑、龙泉青瓷这“丽水三宝”,虽然实用价值不高,但其文化观赏价值及收藏价值极高,消费者购买的目的多以赏玩、收藏为主。当然也有一些是买了作为礼品送人的,不过送的人一般也是考虑到对方是有赏玩、收藏爱好的。由于“丽水三宝”的目标市场相近,所以为开展合作营销创造了很好的条件。 2.“丽水三宝”开展合作营销的必要性。据笔者调查,“丽水三宝”正遭遇发展瓶颈。目前,大部分的“丽水三宝”生产企业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第一,由国营企业转制而来,有一定的规模,也有一部分技术工人;第二,规模小,有一定的技术,但技术不高的企业;第三,规模虽然很小,但技术工艺水平高,一般仅有几人组成。这些企业生产规模小、所占市场份额小、彼此间缺乏沟通和交流、销售渠道单一(多以零售和直购为主)。从而导致竞争力不强。虽然有些企业想通过变革技术、创新产品、拓宽销售渠道将企业做大做强,但由于其实力有限而举步维艰。随着“丽水三宝”知名度的日趋扩大,青田石雕、龙泉青瓷、龙泉宝剑的生产企业越来越多,竞争日益激烈,传统的营销模式显得难以适应,越来越多的企业想要突破原有的营销模式,但又苦于无良策。 正因如此,笔者认为“丽水三宝”如果开展合作营销,则可以实现资源的优势互补,增强市场开拓、渗透与竞争能力,达成长期或短期的合作联盟关系,共同开发和利用。通过合作营销,能使青田石雕、龙泉青瓷、龙泉宝剑原来存在于单个行业里企业之间的竞争转化为三个行业合作对外的联合营销,从而强化品牌和增加收益。具体将取得以下三方面的效果: (1)扩大品牌影响。虽然青田石雕、龙泉青瓷、龙泉宝剑生产企业各有自己的知名度,但是以“丽水三宝”为品牌进行合作营销,其品牌形象比各企业自主品牌更形象、更直接,具有广泛性、持久性的特点。“丽水三宝”品牌作为参与合作营销的公共产品,为参与的企业所共享,使每个企业都受益。“丽水三宝”品牌的广泛传播,不仅有利于拓宽销售渠道,更利于参与合作营销的企业树立自己的企业品牌,形成“丽水三宝”品牌和企业品牌之间的良性互动,进而扩大企业各自品牌的影响。 (2)扩大消费群体。“丽水三宝”中的各方消费群体虽然有所相同,但却不会完全重叠。通过合作营销,消费者在购买青田石雕、龙泉青瓷、龙泉宝剑中任意一项的同时可能会产生消费连带效应,企业可将仅属于合作方的消费者一定程度上使其也成为自己的消费者,同时在合作营销的强大攻势下增加潜在消费者数量,从而扩大产品的消费群体。合作营销不仅可以进一步扩大各自品牌的影响,更能够借参与合作方的优势来扩大消费群,以打造更大的市场空间。 (3)降低营销成本。相对于单个“丽水三宝”的生产企业而言,想要扩大品牌影响提高效益,单凭自身的资源及经济实力是难以满足市场启动和市场运作的巨大开支的。“丽水三宝”采取合作营销,可以降低同盟间各企业的营销成本,一方面,由于合作内各企业共同分担市场营销的成本,相当于每个企业“无偿”地使用了他方的营销资源,降低了单个企业的营销投入;另一方面,由于整体交易量的提高,摊低了单位产品的营销成本。 二、“丽水三宝”合作营销的具体策略 1.政府引导。“丽水三宝”的合作营销涉及到三个不同行业的众多生产企业,其合作营销难度较大,如果没有政府的主导和支持,很难成功。自从青田石雕技艺、龙泉宝剑锻造技艺、龙泉青瓷烧制技艺被列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后,丽水市政府对“丽水三宝”发展大力支持,对其进行宣传支持和政策扶持,政府制定了详细的产业发展规划。因此,“丽水三宝”合作营销由丽水市政府主导不仅具有权威性,而且具有信服力。 2.资源共享。合作营销是从传统的“市场——竞争”转为“合作——市场”的营销观念,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丽水三宝”的各企业不可能具有全部的优势资源,而同其他企业通过合作营销可以通过利用集群内资源、资金、信息等要素进行优势互补,获得生产成本优势、产品差异化优势;借助合作企业的技术合作,加快研发进程,获得技术创新优势;通过共同承担营销费用、共享信息、产品、渠道等获得营销成本优势和营业收入的增长。 3.渠道共建。“丽水三宝”合作营销各方在达成一致合作的协定后,通过营销渠道的合并共享、共建,节约经营成本和扩大产品的销售规模。据笔者调查,很多龙泉宝剑企业的产品远销欧美、中东、东南亚、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在外国享有很高的盛名,但在国内的市场并不广阔,而部分龙泉青瓷及青田石雕企业在国内一些省会城市有着非常好的销售业绩,却苦于无法打开国外市场。对于“丽水三宝”合作营销的渠道建设,一方面要整合共享参与合作营销各方的原有销售渠道,另一方面是各方一起出资,以多种形式组建新渠道。在渠道共建之前需要合理界定共享销售渠道的范围,各企业必须严格、规范按指定价格、指定区域执行经销政策,在区域性数量、区域预期销售量、返点折扣激励等方面也需形成统一意见。 4.特许经营。特许经营是指特许经营权拥有者以合同约定的形式,允许被特许经营者有偿使用其名称、商标、专有技术、产品及运作管理经验等从事经营活动的商业经营模式。开设“丽水三宝”特许经营店,是拓宽“丽水三宝”销售渠道的一种有效方式。充分利用“丽水三宝”品牌这一无形资产,在重组青田石雕、龙泉青瓷、龙泉宝剑资源的同时,整合生产资源、资金资源、信息资源、客户资源和人力资源,不仅实现了销售的增加,更为“丽水三宝”品牌的发展延伸和大规模、高速度扩张奠定广泛的经济基础和社会基础。 三、“丽水三宝”合作营销的实施要求 1.确定“丽水三宝”合作营销的基本原则。合作营销的基本原则应该以“整合优势、实现多赢”为指导思想。参与“丽水三宝”合作营销的各个企业要消除占便宜、搭便车的思想,应以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信任、相互独立为基础而结成一种平等的合作关系。这种合作关系主要表现为:相互往来的平等性、合作关系的长期性、整体利益的互补性、组织形式的开放性等方面。这种合作营销使得参与企业实现了资源共享,多方共赢,进而通过合作营销将参与者的利益实现一体化,由利益的一体化达到营销的一体化。 2.成立“丽水三宝”协会组织。成立丽水三宝协会是“丽水三宝”企业进行合作营销的重要保障,可以由丽水市政府主导成立该协会,并督促青田石雕、龙泉青瓷、龙泉宝剑的生产企业加入该协会。作为成员进行合作营销的丽水三宝协会,更多地承担了专业化服务的功能,通过组织企业间信息交流、技术合作、渠道共建、组团巡展销售等方式为各种合作营销活动提供便利,通过制定行业组织制度,协调企业合作过程中的矛盾。尽管“丽水三宝”协会是一个松散的联盟组织,但仍需有相应的约束机制来保证它运行的长期性、稳定性、相对规范性。因此,需要制定协会章程,章程的内容应该包括协会组织的理念、原则,组织形式,成员的权利、义务,加入、退出的程序。 3.签订相应合作协议。“丽水三宝”合作营销以“丽水三宝”协会为载体,由于参加协会的各成员产品不同、销售政策不同、市场运作方式不同,所以必须签订相应的合作营销协议来确保各企业的和谐合作。协议应该包含以下四个方面:第一,参与合作营销的具体方式必须注明;第二,对于合作营销所产生的费用承担问题,需要各方共同协商;第三,对于合作营销的所得利润分配;第四,参与合作营销应尽的义务和享受的权利。 4.注册“丽水三宝”集体商标,统一整体形象。“丽水三宝”是由三种工艺品一起组成的,并且生产企业众多。因此,“丽水三宝”的名称不可能由某一家企业独享,“丽水三宝”协会成立后,可以以协会的名义申请注册“丽水三宝”集体商标。集体商标是指由工商业团体、协会或其他集体组织的成员所使用的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用以表明商品的经营者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属于同一组织。“丽水三宝”集体商标体现其名称的“共有”和“共用”的特点,由“丽水三宝”协会的成员共同使用,不是该组织的成员不能使用,也不得转让。 申请注册“丽水三宝”集体商标的意义在于不仅使“丽水三宝”名誉受到法律保护,并且形成更好的知名度,有利于扩大“丽水三宝”在国内市场及国际市场的影响力;同时也是把“丽水三宝”生产企业力量集中起来,形成优势品牌,统一整体形象,创立驰名商标,更好地促进“丽水三宝”产业化的发展。 5.创建“丽水三宝”网站。“丽水三宝”网站的创建从网站策划、内容选材、网站制作到网站推广,必须坚持特色化、精细化、效率化的原则。网站具体内容:一方面以建立网上展厅为主,及时地、全方位地展示自己的产品,“丽水三宝”最新产品、价格等信息;另一方面以开设网站论坛为主,针对某些消费者关注的焦点问题设立主题社区,与消费者就某些专门的话题展开深入讨论,为“丽水三宝”消费者提供一片广阔的交流空间。“丽水三宝”网站建成投入运营后需要重视网站宣传推广,可以采用交换链接、登录搜索引擎、平面媒体宣传等方式进行网站推广。 6.举办“丽水三宝”全国巡回展。举办“丽水三宝”全国巡回展的目的在于宣传“丽水三宝”知名度,扩大影响力,挖掘潜在消费者。具体展会由丽水三宝协会进行操作,展出的时间、地点由合作营销的成员商定,展出的作品由各成员提供,可在展会上进行销售。 7.开设“丽水三宝”专卖店。“丽水三宝”专卖店可采用直销的方式和特许加盟的方式相结合,其直销专卖店以丽水三宝协会名义开设,实行专业化统一管理和配货。对于特许加盟店,收取一定的加盟费,特许其使用“丽水三宝”·的商标以及广告宣传,完全按照“丽水三宝”直销店的经营模式来经营,产品供货由参加合作营销的各企业共同提供。特许经营店在全国范围内的开设可以帮助“丽水三宝”生产企业获取更大的成功,进一步创造现代化的品牌运作系统,将为“丽水三宝”进入国际市场打下良好的基础。 8.评估合作营销实施效果。对于“丽水三宝”合作营销实施效果进行评估,目的在于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合作营销的方向,使合作营销能够长期稳定和良性发展,确保各方获益最大化。具体的评估内容为: (1)对产品质量进行定期评估。通过生产企业的自检和“丽水三宝”协会的抽检,提高产品质量,树立良好的产品信誉。(2)对营销活动进行评估。通过对营销活动举办的是否成功进行评估,为下次成功举办营销活动积累经验。(3)对销售业绩的评估。通过对一线销售业绩的评估,确定是否与销售目标有所偏差,为下一步营销思路的调整打好基础。(4)对宣传形象的评估。通过对媒体、网络等有关“丽水三宝”的信息进行调查,确定其宣传是否到位,是否对销售业绩有所帮助。 [摘要]青田石雕、龙泉宝刽、龙泉青瓷历史悠久,享誉海内外,不愧为“丽水三宝”。但如何进一步发展“丽水三宝”,使之成为丽水市对外推广文化产业的名片,却一直困扰着市政府和企业界人士。本文提出“丽水三宝”应在多赢思想的指导下开展合作营销,并具体阐述了“丽水三宝”开展合作营销的可能性与必要性,提出“丽水三宝”合作营销的具体策略与实施要求。 [关键词]丽水三宝;合作营销;策略;措施 营销策略分析论文:服务营销策略分析论文 一、服务营销具有不同于产品营销的特征 1.从产品的性质来看 由于服务是无形的,顾客很难判断其质量和效果,服务的现实感是通过消费者的五官能够感受的东西来塑造的,将更多地根据服务设施和环境等有形物品来进行判断,如服务场所温馨、舒适,服务人员专业、礼貌等,要想让消费者对一种基本无形的产品产生一种有形的评价,就应该对服务的有形部分进行充分的重视,通过对有形物品的充分利用和服务人员的自身表演来调动观众的情绪,营造出独特的服务氛围。因此,有形展示成了服务营销的一个重要工具。 2.质量控制和顾客评价更困难 有形的商品在到达顾客那里之前,可以根据质量标准对其进行检查,但服务在生产出来的同时就被消费了,这样产品的错误和缺陷往往就会被掩盖。顾客对有形产品可以根据颜色、尺寸、价格和感觉来进行选择,但对服务产品顾客只能在购买和消费的过程中才能识别质量。这种服务特性使得服务性组织很难控制质量,也很难提供始终如一的服务产品,企业每一次提供的服务与前一次相比都是独一无二的,因此,服务补救的关键是欢迎抱怨和快速行动。一个未被妥善解决的问题可能会导致问题的升级,而每一次完美服务的累积是形成品牌的基础,服务性企业的品牌影响力是吸引顾客的最强有利的保证。 3.顾客直接参与服务的生产过程 传统的产品生产管理完全排除了顾客在生产过程中的角色,管理的对象是企业的员工而非顾客。而在服务行业中,顾客参与服务过程的事实则迫使服务企业的管理人员正视如何有效引导顾客正确扮演他们的角色,如何鼓励和支持他们参与生产过程,如何确保他们获得足够的服务知识达成生产和消费过程的和谐并行。顾客通常并不会责怪自己的失误而将之归咎于企业,认为该企业的服务水平低下,进而丧失日后与之打交道的兴趣和信心。这种参与正在要求企业改变服务生产过程和服务营销方式,以满足顾客的不同需求。正由于人成为产品一部分的特性,要求我们必须坚持与客户互动的营销原则,及时回应客户的需求。要保证实际提供的服务达到每一位顾客预期的质量水平,就必须保证服务人员与顾客间取得充分的沟通,同时,服务人员必须针对不同顾客的需求差异保持足够的应变能力。所以,服务产品的质量管理应当扩展至对服务过程及顾客的管理。 4.与有形产品相比,服务不可贮存,服务营销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找到更为准确地平衡需求水平的方法 服务是一次行动或是一次表演,不是顾客可以保有的一件有形物品,当需求超过服务能力时,顾客会失望地离开,因为没有存货提供支持,也不能轻易地运输到需求水平较高的地方,至少在短期内,当需求大于供给时,增加服务能力(如设备、设施和训练有素的人员)是非常困难的。如果拥有未被使用的能力,这种过剩的能力就是闲置的能力,只会增加成本而不会增加利润。因此,供给与需求间的“同步营销”对确保服务企业经济地使用其生产能力是非常重要的。 5.服务的差异性易使顾客对企业及其提供的服务产生“形象混淆” 因为,对于同一个企业,透过不同的分支机构或不同的服务人员所提供的服务,可能出现一个机构或服务人员的服务水平明显优于另一个机构或服务人员的情形。前者的顾客确实会认为该企业的服务质量很好,而后者的顾客则可能认为整个企业的服务都质量低劣。这种“企业形象”和“服务产品形象”的混淆将对服务产品的推广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 二、开展服务营销的客观必要性 顾客越来越重视商品和服务的购买与消费过程中是否带来心里上的满足,企业正由生产密集型向服务密集型转变,服务已成为谋取市场竞争优势的主要战略手段,顾客满意作为服务营销的主要之本,是企业生产或提供服务的直接目标和最终归宿。 1.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发展是服务业扩展的前提条件 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发展一方面推动劳动力密集型产业向知识技术密集型产业转化;另一方面滋生出许多新型的服务业。例如,电子计算机的出现为信息咨询、电子商务、网络营销、电讯服务等行业提供了物质和运作手段,从而促成新的服务行业的产业。 2.中国服务业亟待加快发展且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社会分工和生产专门化使服务业独立于第一、第三产业之外。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社会分工越来越细,产业及行业的专门化程度越来越高。在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发展的进程中,流通业、运输业、仓储业、包装业、通讯服务业、交通服务业等行业相继独立成为第三产业,并日渐成为国民经济中具有特色且具有一定比例的新的产业群。据世界银行统计,发达国家服务业生产总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70%以上,中等发达水平的国家的服务业产值平均亦为国民生产总值的50%左右,中国只占32.8%,差距较大,发展空间较大。 3.人们消费水平的提高促进了生活服务业的发展 随着人们消费水平的提高,人们对提高生活质量和改善生存环境的要求将愈来愈迫切,人们不仅要求满足物质生活需求,而且对精神生活的需求更为突出,这样,文化娱乐服务业、保健服务业、生活服务业,以及各种维护环境、保护生态平衡为己任的环保保护服务业也会越来越壮大。 4.市场环境的变化推动新型服务业的兴起和发展 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社会产品越来越丰富,市场竞争也日益加剧,众多企业采取价格竞争吸引顾客。虽然价格竞争可以刺激了一些消费者的购买欲望,但仅靠它来促进销售增长,是不切合实际的,企业如果要抢占竞争的有利地位,扩大市场占有率,应在市场营销的各个环节上下功夫。美国哈佛商业杂志发表的一项研究报告指出:“再次光顾的顾客比初次登门的人可能为公司带来25%-85%的利润,而吸引他们再来的因素,首先是服务质量的好坏,其次是产品质量,最后才是价格”。由此可见,随着社会的进一步发展,服务竞争必将取代商品竞争和价格竞争,而成为21世纪企业竞争的一张王牌。 三、实施服务营销的策略 服务营销已进入整合时代,缺乏规划的服务营销,四面出击,只会增加运营成本、降低服务效率。要做好服务营销,需要制定服务营销策略: 1.人本管理策略 在服务营销组合中,人员是关键要素。服务业员工不仅仅是一种生产要素,更是服务业的主体,在服务传递过程中,员工是联系服务业和顾客的纽带。顾客服务主要是依靠员工与顾客面对面的交流实现的,服务业服务质量的好坏直接取决于员工在服务过程中的表现。因此,服务业比其他行业更加注重人员的选择、培训与管理。员工是服务业的内部顾客,实行人本管理,有利于促进员工的满意和忠诚,使服务得以顺利传递。 服务业实行人本管理,其优秀就是以人为中心,理解人、尊重人,激发人的热情,满足人的合理需求,进一步调动人的积极性和创造精神,员工积极参与管理,形成对企业的归属感,经常使员工处于轻松愉快、和谐团结、友好合作、相互帮助的氛围中。只有充分发挥这种最活跃的生产力要素,才能真正提高服务质量,带来服务业效益的增长,让服务营销理念内化为员工共同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使组织和个人得到最优的组合与匹配。 2.创新服务营销策略 服务营销面临的是瞬息万变的市场,面对的是追求多样化、个性化的产品和服务的消费者,在这种情况下,必须辨识变化中的顾客需求和新的商业挑战,关注这些需求和挑战的出现,在这些新机会变化或消失之前,迅速地、恰当地做出反应。可以说创新是服务营销的根本,通过不断创新服务营销,才能快速应变市场环境变化,更好满足市场需求,塑造企业的竞争优势。通过下列途径加强服务营销的创新: (1)创造服务需求。是指通过与顾客建立,保持和维护双方良好的互利互惠的关系,通过提供良好的服务可以使企业及时得到反馈的信息,发掘对其服务与其销售具有重要价值的机会。创造需求,并非纯粹打探顾客现实的或潜在的需要,而是要求引起顾客的需求与购买动因;它不是简单套用旧的营销模式,而是用创新的眼光去审视与分析顾客的生活方式、消费观念等。 (2)开发服务新产品。企业的整个经营活动要以顾客的价值为目的来满足顾客的需求,即在服务产品的各个方面以便利顾客为原则,及时研究顾客购买后的感受,调整企业的经营目标,开发出顾客最需要的新产品,最大限度地使顾客满意,最终培育顾客对服务的高度忠诚。 (3)追踪顾客不满。那些积极寻求现在和潜在顾客反馈信息的公司,发现他们与消费者的密切接触能够为其提供巨大数量的市场信息,并使其增加利润。这些公司发现,给公司打进电话来的消费者所提供的不仅仅是抱怨,从中还可获得忠告和信息,为其改善服务产品质量和开发服务新产品提供重要来源。 3.服务营销差异化策略 市场消费需求越来越个性化,服务也要随之个性化,否则企业就会被动于市场。企业不但要进行产品市场细分,还要进行服务市场细分;甚至不但要“一对一”销售,还要“一对一”服务。通过把客户进行细分,针对不同类型客户量身提供差异化服务,这是服务营销的未来准则。在产品、技术日趋同质化的今天,唯有在品牌和服务上下功夫,于是生产商开始做服务差异化的文章。服务差异化体现在很多方面,如服务品牌差异化、服务模式差异化、服务技术差异化、服务概念差异化、服务传播差异化等诸多方面。对于“差异”,可以是竞争对手没有而企业自己独有;也可以是竞争对手虽有但本企业更优越;或者是完全追求有别于竞争对手的做法。 4.服务营销多元化策略 服务平台多元化、立体化,为客户创造最大的便利,如建立了店面服务接待、平面服务载体、语音服务载体、移动服务载体、网络服务载体等多元化服务平台,使客户拥有了更多的接受服务的机会。同时,在“被动”接受客户提出的服务要求的同时,也在主动地利用多种沟通渠道进行客户访问,提供计划性、制度化、流程化的销售服务,通过诸如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上门访问等多种渠道提供服务。 5.服务营销的品牌策略 当今世界已进入品牌竞争的时代,品牌已成为企业进入市场的“敲门砖”,对于服务营销来说,品牌给顾客提供了有效的信息来识别特定公司的服务,因此树立公司服务品牌至关重要。要实施服务营销品牌策略,首先要提高服务质量,把服务质量作为企业的生命力。服务质量对于一项服务产品的营销至关重要,服务质量是判断一家服务公司好坏的最主要的凭据,也是与其他竞争者相区别的最主要的定位工具。其次克服服务营销的零散状况,形成一定的集中度,使多样化的市场需求标准化,使造成零散的主要因素中立化或分离,通过收购等方法克服零散,从而形成一定程度的集中,创造服务品牌。第三要注重品牌创新与保护策略。品牌创新策略一般通过服务企业的服务开发、营销开发、文化开发,人力资源开发等途径,不断提高服务产品,服务企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不断提高顾客的满意度。在品牌创造过程中,企业要注意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保护自己的商誉,抓紧作好服务商标的注册工作。 6.服务营销的沟通策略 沟通无时无刻不在,沟通也是一种全方位的价值创造过程。在实施服务营销时,应努力塑造自己的特点,给顾客留下深刻印象的个性,做好服务沟通工作,通过语言和行为上的沟通,取得企业价值观的有效传递与沟通,获得顾客对企业文化的充分认可,这样会为企业带来大量的忠诚的顾客群体。此外,针对目标市场对服务的特殊需求和偏好,服务营销往往还需要公共关系促销,许多富有创意的公关促销活动,在极大促进销售的同时,使企业的形象获得良好、适当的诠释,扩大企业的知名度。 总之,服务营销已进入全面化、多样化的时代,要想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企业就要整体努力,灵活利用服务营销各种策略来创造竞争优势,这样才能在竞争中赢得胜利。 营销策略分析论文:女性消费市场的营销策略分析论文 一、金融危机背景下的女性消费市场情况 (一)女性消费市场扩张受阻,美丽产业商机难觅 金融危机爆发前,女性消费市场的特点比较突出:在新的消费品出现时,对于原有消费品的冲击并不明显。近二十年的女性消费热点从服装、化妆、美容,到瘦身、整容等不断发展,但是新热点的出现,对前者并不会产生冲击,甚至有着相辅相成的效果。比如最先兴起的美容业,并未受到后来风生水起的瑜珈馆的影响,有的店铺甚至合而为一,为顾客提供多种选项服务,生意可谓一个好字了得。但是金融危机爆发之后,女性消费市场与其它消费市场的差异性减少,美丽产业深受打击:过去烽烟四起的减肥大战,现已偃旗息鼓;化妆品市场虽然把概念炒得风风火火,但依旧难以像过去般吸引美女们的关注。美丽产业随同家电产业、汽车产业等等一同陷入了从未有过的低迷,商机飘渺转瞬而去。 (二)女性作为家庭消费主力呈现疲弱乏力 女性在消费市场中的地位比较特殊,比如已婚女性,她们除了关心美容化妆减肥瘦身产品之外,柴米油盐牙膏洗涤等家庭日常生活用品也与她们紧密相关。与此同时,对于今时今日的女主人来说,也参与了家用电器、小轿车、商品房等这些家庭耐用品的购买(甚至有部分女性掌握了这些家庭耐用品的购买决策权);另外,她们还是儿童用品、老年用品甚至是男士用品的主要购买者。对于未婚女性而言,她们也是消费群体的主力。因为年轻女性消费者有可能是一人花多人挣的钱,从自己到父母,再波及男朋友和其父母。可以说女性消费在整个消费市场中处于主力地位。在金融危机的经济环境下,作为消费主力的女性消费者,她们勤俭持家的消费心理占据了上风:美丽产品筛选货比三家,日常用品选购精打细算,家庭耐用品的购买追求质优价实。这种心理牵制了购买行为,由此导致女性消费市场疲态加剧。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金融危机在对女性消费市场和美丽产业予以重创的同时,城市女性现代服务需求却呈现增长趋势,健康服务、咨询服务、 教育服务、婚庆服务、金融保险服务,已悄然成为目前城市女性现代服务消费呈现扩展的5个新领域。 二、金融危机背景下女性消费市场营销的战略思路 (一)在营销体系中分析研究不同年龄层次女性消费者的购买行为 (二)营销战略从品牌效应回归到产品品质 金融危机以前,企业对女性消费市场的营销策略主要是“品牌效应”:广告轮番轰炸,明星处处亮相,与此同时把高昂的广告费用直接打入产品价格。在金融危机经济环境下,女性谨慎的消费行为,导致女性消费市场的品牌推广策略受阻,产品的品牌效应难以达到预期效果。所以,企业的营销策略必须从品牌效应回归到产品品质上来:把原本用于广告制作的费用转投入到提升产品的品质当中,通过产品的品质赢得市场,这才是应对金融危机的新思路。 (三)充分提升产品性价比 1.在产品价格和产品质量方面多考虑消费者的利益。产品不变,价格上给与消费者更多的实惠;或者价格不变,但在产品品质方面给与消费者更多的利益,如加大产品规格等。总之,围绕如何提升产品性价比做文章,只有这样才能提高产品销售量,提高目标顾客的忠诚度。 2.促销注重实用性。受金融危机的影响,消费者的购买焦点主要在产品本身,所以,充分提升产品性价比是吸引消费者购买的最直接方法。即使需要进行促销,在赠品的选择上一定要从实用的角度出发,比如选择生活必需品作为赠品,这样就可以帮助消费者减少其他开支,更能获得消费者的青睐。 (四)大力开展社区服务,拓展女性市场空间 尽管金融风暴抑制了部分女性的消费欲望,但是消费刚性需求仍然存在。比如,小区健身、教育辅导服务以及社区医疗门诊等。因此,根据城市女性对于社区服务的多种需求,大力开展社区服务,拓展女性消费市场空间。 三、笑傲危机开拓女性消费市场的营销策略 (一)积极调整企业发展战略 金融危机对女性消费市场虽是“寒冬”,但是企业不必对此反应过度,而应潜下心来冷静分析目前的经济环境、经营风险;分析女性顾客的消费心理和消费行为;调整企业发展战略,制定能有效规避金融风暴并适合企业自身发展的营销策略;对企业内外部资源的开发利用方面进行重新评估合理配置。在女性消费市场疲软的特殊经济环境下,企业亦可适当放缓脚步,以静制动,适时出拳。 (二)打破传统思维,将“三八妇女节”演化成“美女月”开展营销活动 按照以往商家常规的营销思路,尽管女性是商业消费的主力,但“三八妇女节”一直被视为排在“春节、国庆、五一”等“一线节日”之后的“二线节日”。然而在金融危机背景下,企业面对内需不畅、市场低迷、女性消费市场“保增长”越来越严峻的形势,应该打破传统,将单一的短时间节点型促销的“三八妇女节”赋予更多的内涵,比如将“妇女节”演化成“美女月”来进行主题促销。将过去处于“二线节日”的“三八妇女节”升格为“一线节日”展开营销活动,也不失为金融风暴下女性消费市场的突围之道。 (三)实施两大新型营销模式 1.体验营销模式 (1)社区体验模式是指企业在社区开办产品的顾客体验连锁店,免费给顾客体验产品,经过一段时间后根据顾客需求销售产品。该营销模式主要是让顾客充分接触产品,在亲身体验产品的基础上产生购买欲望。所以,即使产品价格不菲,消费者的购买欲仍然很高,甚至令消费十分谨慎的女性消费者在有意无意间成为产品的广告传播者。比如“喜来健”、“国康”等企业成功营销。 (2)家庭体验模式是指以家庭作为体验产品单元的营销模式。该模式整合了社区体验销售模式的优点,避免了社区体验营销成本高的缺点。比如对家庭保健类产品的销售,企业可以通过在社区开办服务站筛选目标顾客,然后以超低价用租赁的形式让顾客把产品带回家体验。这就等于将产品体验活动由企业体验中心搬到了顾客家中,减少了建店费用和员工工资等成本。企业每月只需举办一场主题会议,有机结合会议营销的现场效应,即可充分调动顾客的购买积极性。 2.健康管理营销模式 该模式最早产生于美国,是伴随保险业的发展而产生的行业管理模式。在我国,这种健康管理营销模式可以运用于女性消费市场的美丽产业中,使其成为金融危机环境下女性消费市场的有效营销方式之一。女性消费者特殊的心理特点决定了她们在任何经济环境中,包括经济环境极不乐观的金融海啸中,她们中的大多数仍然是一如既往地注重美貌注重健康,尤其是具有一定消费能力的知性女性。所以企业应该紧紧抓住这一很有潜力的消费群体,根据她们的消费心理,在美丽产业中加入保健产业元素,使女性消费与健康检测、健康疗养、健康指导、健康产品、健康服务等有机结合。企业在营销形式上也要注意整合其它营销比如会议营销、体验营销等形式的优点。 营销策略分析论文:营销策略创新分析论文 一、体验经济与体验营销 体验经济是1998年美国人约瑟夫·派恩和詹姆斯·H·吉尔摩在其著作《体验经济》中首次提出来的,随后体验式消费、体验营销开始在全球各大产业中扩散。体验经济是指企业以服务为重心,以商品为素材,为消费者创造出值得回忆的感受。体验经济与传统经济有着很大不同:传统经济主要注重产品的功能强大、外形美观、价格具有优势;而体验营销则从生活和情境出发,塑造个人的感官体验,并以此抓住消费者,改变其消费行为,为产品找到新的生存价值和空间。基于消费者的个人体验,企业在进行营销的时候,必须从体验营销的角度考虑问题。所谓体验营销是与体验经济相对应的一个系统化的营销思路,是以服务为重心,把商品作为一种道具、给消费者提供一种消费环境,在情境里通过消费者的参与、互动,给消费者留下了一个独特、美好的回忆,最后达成忠诚购买的过程。 体验营销作为未来营销的方向,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1)以顾客为导向,即站在顾客体验的角度去审视自己的产品和服务。因为体验是属于顾客个人的,和顾客的感官、情绪等因素有关,并糅合顾客过去的遭遇和经历,结合营销场景而产生的一种感受。(2)体验甚至胜过产品和服务本身。在本文开始的案例中,生意兴隆的黑暗餐厅餐饮口味及质量也许一般,而顾客趋之若鹜的最大卖点在于在黑暗餐厅用餐的奇妙感觉即体验。当体验和产品融为一体,消费者觉得体验比产品或服务本身意义更大的时候,体验就成为消费者做出选择的关键因素。(3)企业与顾客一起创造价值,即体验价值的创造是企业和顾客共同作用的结果。在企业以产品为道具精心营造的环境里,让顾客积极互动、参与到情境中来,不分主宾,就像积极参与投票的“超级女生”的歌迷一样共同出演、创造顾客价值。 二、体验营销组合策略 派恩认为:人类的经济生活到现在为止可分为四个阶段:产品经济、商品经济、服务经济和体验经济,前三个阶段通称为传统经济。人的祖先从耕作中获取经验创造了农业经济时代;近代人们因对物质进行加工制造出商品而进入工业经济时代,此时产品是企业获利的主要来源,服务并不“值钱”;物质商品的丰富促使服务业的出现而进入服务经济时代,此时产品演化成提供服务的平台,企业通过服务来获利;而现在这个追求个性的时代,单一的产品或服务已不能满足人们全方位的感官体验,体验经济也应运而生,产品和服务都成了提供体验的平台,“体验”成了获利的关键。基于体验营销与传统营销的不同特征,在体验营销模式下,虽仍以4P组合来概括其营销特点,但其深层含义却是截然不同的。(1)在产品策略上,传统营销注重产品的的品质及其功能,而体验营销只把传统的产品视作道具,更关注于传递给顾客个性化的体验价值。(2)在定价策略上,传统营销运用成本、需求及竞争定价法,而体验营销基于顾客可感知的体验价值进行定价,“使顾客把价格视为回忆体验的一种功用”,如5元一杯的咖啡在在星巴克特殊的环境体验下可以卖到40元~50元。(3)在渠道策略上,传统营销可以根据产品不同采用直销或分销,而体验营销一般只依靠便于控制的直接渠道传递体验,在企业精心设计的直接渠道中,所有接触到顾客的任何物都成传递体验价值的载体。(4)在促销策略上,传统营销可以运用广告、人员推销、营业推广及公共关系等促销方式,而体验营销则把各种促销手段融入体验之中,以情感为基点,通过互动是信息传播变得流畅,从而达到促销所要的效果。 三、体验营销策略创新 体验营销是体现着人性关怀的现代营销方式,其优秀是顾客的全心参与,它的目的在于满足消费者希望在消费中获得惊奇、激动的体验和难以忘却的愉悦记忆。当顾客走进麦当劳时,洁净明亮的空间、鲜艳的色彩和欢快的音乐以及周到的服务等都会深深地感染着顾客,使顾客能体验到麦当劳带来的快乐体验。体验营销通过出售体验的方式为企业带来超出产品和服务的大量利润,是企业未来营销的发展方向。体验营销是个相对新颖的营销方式,我国的很多企业都在尝试或正在运用体验营销来扩展市场。运用何种体验营销策略或如何进行体验营销策略的创新将决定企业的未来。从企业实际出发,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体验营销策略的创新: 首先,培养体验文化,塑造体验营销理念。企业文化影响到企业经营的各个层面,对营销起到导向作用,对企业的发展将产生深远的影响。所以培养良好的体验文化,塑造先进的体验营销理念,把这种文化和理念根植到企业及其员工的内心深处,自觉的、真正的执行这种营销策略,才会起到体验营销的真正效果。如迪斯尼发现快乐、分享快乐的理念,使其成为大人和孩子的游乐园。 其次,从不同层次增强顾客体验。企业增强顾客体验的手段有很多:(1)可以在产品及品牌上附加体验。因体验是顾客通过感知去获得的,所以任何能够满足消费者视觉、触觉、心理等审美需要,使顾客能够产生感官享受、身心愉悦的产品外观、质量、品牌等都能增强顾客体验。(2)可以通过情感或氛围来增强体验。体验营销中的顾客体验是需要顾客的感情投入的,顾客的感情投入源于营销的某种刺激的感染,如超级女生的歌迷为歌手近似疯狂的投票助威,此时营销的关键在于真正了解何种刺激可以感染消费者,并使其融入到情景中去。氛围是一种环境,通过美妙场景的营造去感染消费者,如星巴克的“第三空间”,提供了一种家庭和办公室以外的悠然的社交环境,给消费者一种都市中享受闲情逸致的特别体验。(3)可以通过服务和广告传递体验。服务是传递体验的平台,针对顾客的不同可以真切地、面对面地给顾客提供差异化的个性体验。而广告则可以大规模地传播消费者喜欢的体验,吸引消费者,进而达到销售目的。如麦当劳的“我就喜欢”的广告,实际上就是传播了个性化消费者喜欢的一种体验感觉。 最后,要创造全新的体验业务。在体验营销中,体验是企业真正要出售的东西,烘托体验的产品或服务只是辅助手段。如前面的黑暗餐厅,出售的复合消费者需求的真正产品是在黑暗中用餐的奇妙体验,而不是能填肚子的餐饮美食。全新体验业务的创造需要企业关注消费者体验,以消费者体验为向导,运用各种营销体验工具设计、制作和销售产品。基于体验营销与传统营销的不同特征,在体验营销模式下,虽仍以4P组合来概括其营销特点,但其深层含义却是截然不同的。(1)在产品策略上,传统营销注重产品的的品质及其功能,而体验营销只把传统的产品视作道具,更关注于传递给顾客个性化的体验价值。(2)在定价策略上,传统营销运用成本、需求及竞争定价法,而体验营销基于顾客可感知的体验价值进行定价,“使顾客把价格视为回忆体验的一种功用”,如5元一杯的咖啡在在星巴克特殊的环境体验下可以卖到40元~50元。(3)在渠道策略上,传统营销可以根据产品不同采用直销或分销,而体验营销一般只依靠便于控制的直接渠道传递体验,在企业精心设计的直接渠道中,所有接触到顾客的任何物都成传递体验价值的载体。(4)在促销策略上,传统营销可以运用广告、人员推销、营业推广及公共关系等促销方式,而体验营销则把各种促销手段融入体验之中,以情感为基点,通过互动是信息传播变得流畅,从而达到促销所要的效果。 三、体验营销策略创新 体验营销是体现着人性关怀的现代营销方式,其优秀是顾客的全心参与,它的目的在于满足消费者希望在消费中获得惊奇、激动的体验和难以忘却的愉悦记忆。当顾客走进麦当劳时,洁净明亮的空间、鲜艳的色彩和欢快的音乐以及周到的服务等都会深深地感染着顾客,使顾客能体验到麦当劳带来的快乐体验。体验营销通过出售体验的方式为企业带来超出产品和服务的大量利润,是企业未来营销的发展方向。体验营销是个相对新颖的营销方式,我国的很多企业都在尝试或正在运用体验营销来扩展市场。运用何种体验营销策略或如何进行体验营销策略的创新将决定企业的未来。从企业实际出发,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体验营销策略的创新: 首先,培养体验文化,塑造体验营销理念。企业文化影响到企业经营的各个层面,对营销起到导向作用,对企业的发展将产生深远的影响。所以培养良好的体验文化,塑造先进的体验营销理念,把这种文化和理念根植到企业及其员工的内心深处,自觉的、真正的执行这种营销策略,才会起到体验营销的真正效果。如迪斯尼发现快乐、分享快乐的理念,使其成为大人和孩子的游乐园。 其次,从不同层次增强顾客体验。企业增强顾客体验的手段有很多:(1)可以在产品及品牌上附加体验。因体验是顾客通过感知去获得的,所以任何能够满足消费者视觉、触觉、心理等审美需要,使顾客能够产生感官享受、身心愉悦的产品外观、质量、品牌等都能增强顾客体验。(2)可以通过情感或氛围来增强体验。体验营销中的顾客体验是需要顾客的感情投入的,顾客的感情投入源于营销的某种刺激的感染,如超级女生的歌迷为歌手近似疯狂的投票助威,此时营销的关键在于真正了解何种刺激可以感染消费者,并使其融入到情景中去。氛围是一种环境,通过美妙场景的营造去感染消费者,如星巴克的“第三空间”,提供了一种家庭和办公室以外的悠然的社交环境,给消费者一种都市中享受闲情逸致的特别体验。(3)可以通过服务和广告传递体验。服务是传递体验的平台,针对顾客的不同可以真切地、面对面地给顾客提供差异化的个性体验。而广告则可以大规模地传播消费者喜欢的体验,吸引消费者,进而达到销售目的。如麦当劳的“我就喜欢”的广告,实际上就是传播了个性化消费者喜欢的一种体验感觉。 最后,要创造全新的体验业务。在体验营销中,体验是企业真正要出售的东西,烘托体验的产品或服务只是辅助手段。如前面的黑暗餐厅,出售的复合消费者需求的真正产品是在黑暗中用餐的奇妙体验,而不是能填肚子的餐饮美食。全新体验业务的创造需要企业关注消费者体验,以消费者体验为向导,运用各种营销体验工具设计、制作和销售产品。四、结语 体验经济是人类经济发展的一个高级阶段,是人们在基本的物质保证得到满足以后所追求的更高层次的人类生活体验阶段,在这个阶段商品价格的高低都已变得不再重要,重要的是顾客有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精神体验。企业要想长久的生存,必须紧跟体验经济市场消费趋势,不断创新,才能成为未来的赢家。不过中国的经济发展不同地区是不均衡的,总的来说仍然是一个农业经济、工业经济、服务经济及体验经济的混合体,在现实市场上,商品价格的高低对对大多数消费者来说仍具有相当的敏感性。所以企业在进行体验营销的探索或实践时,一定要符合中国国情,审时度势,量力而行,才能起到良好的营销效果。 营销策略分析论文:网络营销策略分析论文 1病毒式营销 病毒式营销是指类似于病毒一样快速蔓延的低成本、高效率的营销模式。病毒式营销并非传播病毒,而是利用用户之间的主动传播,让信息像病毒那样扩散,从而达到推广的目的。 病毒式营销的特点:利用他人的资源,呈几何倍数地繁殖。 病毒式营销的本质:是在为用户提供有价值的免费服务的同时,附加上一定的推广信息。常用的推广工具有:视频、Flash短片、QQ桌面壁纸、屏保、贺卡、邮箱、软件、即时聊天工具等,即为用户获取信息、使用网络服务、娱乐等带来方便的工具和内容。病毒式营销的关键在于创意,传播只有打动用户的心,用户才能主动去传播。 例如:必胜客的“吃垮必胜客”邮件的传播、百度的视频广告:唐伯虎篇和孟姜女篇等 2搜索引擎营销 搜索引擎营销分两种:SEO与搜索引擎广告营销 SEO即搜索引擎优化,是通过对网站结构(内部链接结构、网站物理结构、网站逻辑结构)、高质量的网站主题内容、丰富而有价值的相关性外部链接进行优化而使网站为用户及搜索引擎更加友好,以获得在搜索引擎上的优势排名为网站引入流量。 搜索引擎广告很好理解,是指购买搜索结果页上的广告位来实现营销目的;各大搜索引擎都推出了自己的广告体系,相互之间只是形式不同而已;搜索引擎广告的优势是相关性,由于广告只出现在相关搜索结果或相关主题网页中,因此,搜索引擎广告比传统广告更加有效,客户转化率更高。 3电子邮件营销 电子邮件营销是采用电子邮件的形式,把自己的信息传播给自己的目标受众的一种营销方式,以此建立与用户之间的信任与信赖关系。大多数公司及网站都已经利用电子邮件营销方式,毕竟邮件已经是互联网基础应用服务之一。 4BBS营销 不用细致的解释了,这个应用的已经很普遍了,尤其是对于个人站长,大部分到门户站论坛灌水同时留下自己网站的链接,每天都能带来几百IP;当然,对于企业,BBS营销更要专也精。 5博客营销 博客其本质来说就是网络日志。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和博客的广泛应用,博客已经完全超载了日志的原始内涵,融会了信息传播、时事热评、情感交流、营销宣传等多种功能。对于企业而言,博客的意义远非只是个人话语权的自由释放那么简单,它所带来的信息传播、话题引导等给企业创造了一种新的营销方式—博客营销。 博客营销会给企业带来什么好处? 5.1博客可以使企业以较低的成本与客户进行双向沟通。企业可以在博客上提出一些问题或一些信息,读者可以就此发表评论,通过评论可以了解客户对企业行为的看法,企业也可以回复客户的评论。企业还可以直接在博客文章中设置在线调查表的链接,便于有兴趣的客户参与调查。 5.2相对比较严肃的企业简介、企业新闻和产品信息而言,博客更容易受到目标群体的欢迎和接受 5.3博客能够直接给企业带来潜在的客户 5.4企业可以利用博客增加被搜索引擎收录的网页数量,降低网站推广费用。博客网站是增加企业网站链接的一条有效途径。 5.5企业可以利用博客进行危机公关。例如:2007年月1月29日,中国酒业大王五粮液集团全资子公司——五粮液葡萄酒有限责任公司宣布,他们将与国内最大的跨平台博客传播网络BOLAA网携手合作,通过互联网新媒体对其红酒新产品进行大规模市场推广,这是传统名牌酒类企业利用互联网渠道进行的一次重要的营销突破。 6播客营销 播客营销是在广泛传播的个性视频中植入广告或在播客网站进行创意广告征集等方式来进行品牌宣传与推广,例如:前段时间“百事我创,网事我创”的广告创意征集活动;国外目前最流行的视频播客网站(世界网民的视频狂欢),知名公司通过创意视频广告延伸品牌概念,是品牌效应不断的被深化。 7SN营销 SN:SocialNetwork,即社会化网络,是互联网web2.0的一个特制之一。SN营销是基于圈子、人脉、六度空间这样的概念而产生的,即主题明确的圈子、俱乐部等进行自我扩充的营销策略,一般以成员推荐机制为主要形式,为精准营销提供了可能,而且实际销售的转化率偏好,例如:GOOGLEGMAIL邮箱即采用推荐机制,只有别人发给你邀请,你才有机会体验GMAIL;同时,当你拥有了GMAIL又可以给其他人发邀请,用户通过邀请机制扩展了其社交网络,同时,GOOGLEGMAIL通过人的不断传递与相互关联实现了品牌的传递。这也可以说是病毒式营销的升华,这对于用户认可产品的品牌起到很强的作用。 8创意广告营销 创意广告营销,也许看完“youtube热门视频分析“后你会受到一些启发,企业创意型广告可以深化品牌影响力以及品牌塑求。格子网站、我有钱这样的是纯粹的创意广告。 9知识型营销 知识型营销就像百度的”知道”,通过用户之间提问与解答的方式来提升用户粘性,你扩展了用户的知识层面,用户就会感谢你,试想企业不妨建立一个在线疑难解答这样的互动频道,让用户体验企业的专业技术水平和高质服务,或是不妨设置一块区域,专门向用户普及相关知识,每天定时更新等等。 10事件营销 网络事件营销是指企业通过策划、组织或利用具有名人效应、新闻价值以及社会影响的人或事件,通过网站,吸引媒体和公众的兴趣与关注,从而提高企业或产品的知名度、美誉度,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最终达到促进企业销售的目的。 网络事件营销特点是:成本低、见效快,网络事件营销的本质是将企业新闻变成社会新闻,在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同时,将企业或产品的信息传递给受众。在互联网时代,不管企业有意还是无意任何一起营销事件都必然会在网络媒体上再次传播,网媒的广泛传播,也推动着事件进一步聚集,成为公众关注的热点。可以说,现今的所有事件营销都属于网络事件营销。 11口碑营销 口碑营销虽然并非2.0时期才有的,但是在2.0时代表现的更为明显,更为重要。 例如:圆通快递无偿运递国旗,支持海外华人助威奥运;5.12地震王老吉捐款1亿元以上就是网络营销策略的研究与分析,我们深信随着社会和互联网的不断发展还会不断涌现出更新、更好的网络营销手段。 营销策略分析论文:网络营销策略分析论文 1病毒式营销 病毒式营销是指类似于病毒一样快速蔓延的低成本、高效率的营销模式。病毒式营销并非传播病毒,而是利用用户之间的主动传播,让信息像病毒那样扩散,从而达到推广的目的。 病毒式营销的特点:利用他人的资源,呈几何倍数地繁殖。 病毒式营销的本质:是在为用户提供有价值的免费服务的同时,附加上一定的推广信息。常用的推广工具有:视频、Flash短片、QQ桌面壁纸、屏保、贺卡、邮箱、软件、即时聊天工具等,即为用户获取信息、使用网络服务、娱乐等带来方便的工具和内容。病毒式营销的关键在于创意,传播只有打动用户的心,用户才能主动去传播。 例如:必胜客的“吃垮必胜客”邮件的传播、百度的视频广告:唐伯虎篇和孟姜女篇等 2搜索引擎营销 搜索引擎营销分两种:SEO与搜索引擎广告营销 SEO即搜索引擎优化,是通过对网站结构(内部链接结构、网站物理结构、网站逻辑结构)、高质量的网站主题内容、丰富而有价值的相关性外部链接进行优化而使网站为用户及搜索引擎更加友好,以获得在搜索引擎上的优势排名为网站引入流量。 搜索引擎广告很好理解,是指购买搜索结果页上的广告位来实现营销目的;各大搜索引擎都推出了自己的广告体系,相互之间只是形式不同而已;搜索引擎广告的优势是相关性,由于广告只出现在相关搜索结果或相关主题网页中,因此,搜索引擎广告比传统广告更加有效,客户转化率更高。 3电子邮件营销 电子邮件营销是采用电子邮件的形式,把自己的信息传播给自己的目标受众的一种营销方式,以此建立与用户之间的信任与信赖关系。大多数公司及网站都已经利用电子邮件营销方式,毕竟邮件已经是互联网基础应用服务之一。 4BBS营销 不用细致的解释了,这个应用的已经很普遍了,尤其是对于个人站长,大部分到门户站论坛灌水同时留下自己网站的链接,每天都能带来几百IP;当然,对于企业,BBS营销更要专也精。 5博客营销 博客其本质来说就是网络日志。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和博客的广泛应用,博客已经完全超载了日志的原始内涵,融会了信息传播、时事热评、情感交流、营销宣传等多种功能。对于企业而言,博客的意义远非只是个人话语权的自由释放那么简单,它所带来的信息传播、话题引导等给企业创造了一种新的营销方式—博客营销。 博客营销会给企业带来什么好处? 5.1博客可以使企业以较低的成本与客户进行双向沟通。企业可以在博客上提出一些问题或一些信息,读者可以就此发表评论,通过评论可以了解客户对企业行为的看法,企业也可以回复客户的评论。企业还可以直接在博客文章中设置在线调查表的链接,便于有兴趣的客户参与调查。 5.2相对比较严肃的企业简介、企业新闻和产品信息而言,博客更容易受到目标群体的欢迎和接受 5.3博客能够直接给企业带来潜在的客户 5.4企业可以利用博客增加被搜索引擎收录的网页数量,降低网站推广费用。博客网站是增加企业网站链接的一条有效途径。 5.5企业可以利用博客进行危机公关。例如:2007年月1月29日,中国酒业大王五粮液集团全资子公司——五粮液葡萄酒有限责任公司宣布,他们将与国内最大的跨平台博客传播网络BOLAA网携手合作,通过互联网新媒体对其红酒新产品进行大规模市场推广,这是传统名牌酒类企业利用互联网渠道进行的一次重要的营销突破。6播客营销 播客营销是在广泛传播的个性视频中植入广告或在播客网站进行创意广告征集等方式来进行品牌宣传与推广,例如:前段时间“百事我创,网事我创”的广告创意征集活动;国外目前最流行的视频播客网站(世界网民的视频狂欢),知名公司通过创意视频广告延伸品牌概念,是品牌效应不断的被深化。 7SN营销 SN:SocialNetwork,即社会化网络,是互联网web2.0的一个特制之一。SN营销是基于圈子、人脉、六度空间这样的概念而产生的,即主题明确的圈子、俱乐部等进行自我扩充的营销策略,一般以成员推荐机制为主要形式,为精准营销提供了可能,而且实际销售的转化率偏好,例如:GOOGLEGMAIL邮箱即采用推荐机制,只有别人发给你邀请,你才有机会体验GMAIL;同时,当你拥有了GMAIL又可以给其他人发邀请,用户通过邀请机制扩展了其社交网络,同时,GOOGLEGMAIL通过人的不断传递与相互关联实现了品牌的传递。这也可以说是病毒式营销的升华,这对于用户认可产品的品牌起到很强的作用。 8创意广告营销 创意广告营销,也许看完“youtube热门视频分析“后你会受到一些启发,企业创意型广告可以深化品牌影响力以及品牌塑求。格子网站、我有钱这样的是纯粹的创意广告。 9知识型营销 知识型营销就像百度的”知道”,通过用户之间提问与解答的方式来提升用户粘性,你扩展了用户的知识层面,用户就会感谢你,试想企业不妨建立一个在线疑难解答这样的互动频道,让用户体验企业的专业技术水平和高质服务,或是不妨设置一块区域,专门向用户普及相关知识,每天定时更新等等。 10事件营销 网络事件营销是指企业通过策划、组织或利用具有名人效应、新闻价值以及社会影响的人或事件,通过网站,吸引媒体和公众的兴趣与关注,从而提高企业或产品的知名度、美誉度,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最终达到促进企业销售的目的。 网络事件营销特点是:成本低、见效快,网络事件营销的本质是将企业新闻变成社会新闻,在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同时,将企业或产品的信息传递给受众。在互联网时代,不管企业有意还是无意任何一起营销事件都必然会在网络媒体上再次传播,网媒的广泛传播,也推动着事件进一步聚集,成为公众关注的热点。可以说,现今的所有事件营销都属于网络事件营销。 11口碑营销 口碑营销虽然并非2.0时期才有的,但是在2.0时代表现的更为明显,更为重要。 例如:圆通快递无偿运递国旗,支持海外华人助威奥运;5.12地震王老吉捐款1亿元以上就是网络营销策略的研究与分析,我们深信随着社会和互联网的不断发展还会不断涌现出更新、更好的网络营销手段。 摘要:网络不仅改变了人们的工作方式、获取信息的方式,还对人们的购物习惯和企业的市场营销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目前网络营销逐渐成为企业开展营销活动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尤其是面对大企业挤压的中小企业,网络营销可以使他们避开了资金不足,品牌弱势等弊端,使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因此对网络营销的策略进行研究与分析是非常重要的,本文就是对网络营销的策略进行一些研究和分析。 关键词:网络营销互联网网络营销策略 营销策略分析论文:保险市场营销策略分析论文 随着金融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国内保险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革,传统的营销模式已被打破,并向更深更广的领域延伸,一些新兴的营销模式正试图重整游戏规则,如“媒体营销”、“电话营销”、“方案营销”等全新的营销策略将被中国保险界首次引入。立体式的多层次营销方式将成为中国保险营销的发展趋势。包括媒体营销策略、电话营销策略和方案营销策略等。业内人士认为,寿险营销模式悄悄变脸,并将在不久的将来呈现“百花齐放”的局面。 所谓媒体营销是指保险公司利用大众传媒等工具传递公司和产品信息的一种营销策略。市场转型使保险公司必须改变过去不作广告的传统方式,通过连续的高密集度的广告投放吸引目标客户,目标客户可以拨打公司的免费电话进行一对一的咨询和完成初期投保。公司将根据客户电话所述资料寄出投保单,客户在签署名字后将保单返寄给公司。 应特别注意的是,在实施媒体营销策略时,不论各保险公司选择怎样的宣传渠道、方式,都应遵循形象宣传不宜过分张扬,实力宣传要掌握好尺度,业务宣传切忌片面性,典型事例宣传切忌重物质轻精神,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一方面要注意战略目标的长期性和各个短期目标之间的相关性,因而要注意长期性和阶段性相结合。要始终保持一个险种给公众留下前后一致的印象,在总体目标不变的前提下,通过不断的变换广告方式、广告地点、广告色彩和广告的文化内涵,增加人们对产品的印象,满足人们求新、求变的心理要求,在精神不变的前提下,不断给人们创造新鲜感、美好感和生命感,使产品保持永久魅力,起到“不变应万变”的效果。另一方面要重视对内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对内培训的作用。对内培训的目标是建立管理者与营销人员之间的引导链,而传媒对顾客的引导,必须通过营销人员和管理者进行反馈。根据“内部营销”原理,保险公司的员工也是公司的服务对象,因而保险广告传媒的真实性显得非常重要。这一点要求广告内容必须事先在内部传达,做好沟通,广泛征求员工意见,并把这种做法作为固定的反馈形式。只有这样,才能体现积淀传统文化价值和适应形势发展趋势,使保险宣传既有专业知识又有公益服务;既有超前理念又具高科技含量的奇特概念。建立起一条管理者到营销人员,营销人员到客户之间的引导链,起到引导人们对保险产品认识、接受、熟悉、认证、产生强烈需求的作用。 所谓电话营销策略,是指通过电话方式实现保险营销目标的活动。随着保险市场主体的增加,特别是一批外资公司的加入,电话直销的营销方式将成为保险营销,特别是寿险营销的重要策略。这是一种完全抛弃现在银行保险、个人和团险营销模式的营销策略。基本思路是:保险公司通过组建庞大的电话营销队伍并对其进行细分,通过银行信用卡附送小额保险和其他险种资料,随后电话营销人员将致电回报客户、介绍保险并询问是否有投保意愿。 随着保险市场的转型,一种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全新模式,即从卖产品到卖方案的营销策略将成为保险业的主要方式。客户需要买什么样的保险产品?什么样的险种最适合客户需要?公司将通过方案的形式提供给客户。这就是所谓的方案营销。保险公司随时关注消费者需求的变化,根据市场的需要,成立由专业人士及营销精英组成类似“投资理财管家”的专门机构,为客户提供综合服务。 “人本化”的营销团队管理策略 保险营销团队是实施保险营销计划的关键。在买方市场下,市场结构、消费动机、消费行为等都发生了质的变化,当前的营销团队管理已不适应这种变化要求,必须进行改革和创新。 激励方式和“育人”机制创新营销行为和营销队伍素质直接相关,营销队伍的素质又与激励方式紧密相联。根据管理学原理,一个人具有“经济人、社会人、自我实现人和复杂人”等多重需求。随着营销人员的地位、收入、年龄等因素的变化,这四个方面也在不断变化,而目前团队的奖励大多重物质奖励,忽略了人的多面需求及其动态变化,以至于单纯的物质奖励因难以满足员工多方面需求而失效。改变这种状况的根本途径是进行奖励方式创新,变单纯的物质奖励为复合激励,把员工的物质奖励和员工的个人发展、自我价值实现等高层需求结合起来,把“制度留人”和“情感留人”结合起来,用“人本化”激励方式建立一支高素质、稳定的营销队伍。 客户服务与促销渠道创新在市场定位、客户细分的基础上提供针对性服务。操作方式上可由各大中城市保险行业协会牵头,在各保险公司现有客户信息服务网站的基础上,组建一个面对全社会的“保险公共服务信息平台”,一方面可对客户开辟一个统一受理服务需求的窗口,另一方面也为各成员间交流信息提供了快捷、高效的渠道。各成员在对承保的保额、客户健康状况、风险事故报告等资料有疑问的时候,可以通过此信息平台向其他成员发出查询信息,以互通有无,控制逆选择和道德风险;而客户则可以向该信息平台发送投诉、理赔等服务需求信息,真正享受快捷、高效、优质的一站式服务。 在重视客户服务的同时,保险人应根据消费者求新、求异、求变的消费心态,在银保(邮政)合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促销渠道。比如和一些有丰富管理经验和营销管理体系比较完善的企业,与报刊投递公司,与家政服务和社区服务机构等单位建立长期合作关系,联合开展产品推介、挂钩销售等,除可以借助与百姓生活最贴近的方式传递保险信息,相互促进销售外,还有助于明确促销活动的受众目标,扩大促销活动的受众范围,节约宣传成本。由于目标对象是已渗透的市场,因此更易被客户和公众接受,实现同一时间内的信息最大化。 注重发展的品牌营销策略 在市场转型过程中,保险市场的竞争最终是品牌与服务的竞争,如何把品牌、服务与营销机制融为一体,构建出以客户为优秀、以品牌形象为价值标准、以服务为整体功能的品牌营销模式,是近几年来国内各家保险公司孜孜以求的目标。 在营销理论中,把消费者对某一品牌所具有的一组信念称为品牌形象,而消费者由于个人经验和选择性注意、选择性扭曲及选择性保留的影响,其品牌信念有可能与产品的真实属性并不一致。这就需要通过实施品牌营销策略,进行消费者“心理再定位”和“竞争性反定位”来改变保险消费者的品牌信念。如果消费者低估了品牌的质量,营销人员就应重点介绍其品牌;如果购买者对品牌有了准确而足够的了解和评价,那么营销人员就没有必要对它加以介绍,因为过高吹嘘产品会引起购买者反感或不佳的评价。营销人员还可以设法改变购买者对竞争对手品牌在各不同属性上的信念。这一方法在购买者误信竞争者品牌的质量高于其实际具有的质量时特别有效。随着全面开放保险业承诺期限的临近,保险市场的竞争将更趋激烈,通过品牌营销策略占据目标市场,把握好发展方向,无疑是各保险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 满足客户个性需求的差异化营销策略 我国保险市场是一个非均衡性市场,存在着显著的地区差异、险种差异和服务差异,因此,保险营销应适应市场转型的需要,因地、因人、因险种实施差异化营销策略: 实施“地区差异化”策略根据地域和区位不同,我国的保险市场可划分为城镇和乡村市场;经济发达地区和经济不发达地区市场。城市和经济较发达地区,客户群层次相对较高,需求多样化,观念更新相对较容易,基础建设较完善,网络硬件环境建设较好,加上数字签名等安全保障技术的应用,在外部环境上,城市完全具备推动网络销售的条件。尤其对于高学历、高收入的年轻白领,网络销售将是有效渠道,可采用人员推销、电话直销、委托中介、网络销售等策略。而农村和经济欠发达地区还没有普及电话,更不要说网络,而且老百姓的保险意识和保险知识水平较低,保险理念和保险观念缺乏,保险市场处于拓展和开发阶段,应采取人员直接推销、委托推介策略。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农村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居民的保险知识和保险意识低,应专门设计简单明了、通俗易懂的保单和条款。 实施“对象差异化”策略由于个人的经历、意识、偏好等原因,使消费者也具有显著的差异性,因此,保险营销应特别注意不同消费者口味的差异。对象差异化营销策略就是要做到有的放矢,又要区别对待,像医生治病一样对症下药,像老师教育学生一样因材施教,像农民种庄稼一样因地制宜;对象差异化策略就是要为消费群体的特殊需求而实行“定单”服务。老是胡子眉毛一把抓,到头来只能是相识满天下,知己无一人。“顾客是上帝”只是相对的结论,你自己的顾客才是真正的上帝!即使你的产品质量再好,如果顾客错位,仍然无人问津。 实施“产品和服务”差异化策略根据供求理论,一种产品差异性越强,其替代性就越弱,越有利于市场的挤入,甚至占领市场,从而依靠顾客之间的心理攀比效应来吸引消费者。在竞争性市场下,保险公司不是依靠规模来占领市场,而是靠差异性长期赢得市场,开发新市场,创造新需求。各保险公司要通过险种、渠道、定价和促销的不同组合创造差异化;通过广告传媒形象和品牌效应、销售人员形象体现差异化,将这种差异化灌输到消费者头脑中,由业务人员把不同性质、不同公司、不同保险金额的产品加以组合,结合银行、证券的产品,做好差异化服务。 紧贴客户的优质服务策略 市场营销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是服务销售的地位越来越突出。服务竞争和买方市场下供求地位的变化,要求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以有效防范和控制经营风险为保障的市场化经营体系,引伸服务内涵,培育发展优势。在保险产品的一般技术质量指标相差不大的情况下,人们究竟购买哪一家公司的产品,主要取决于各公司及其产品的服务是否具体、周全和优质,是否具有特色。为此必须从两方面入手: 延伸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涵随着垄断型市场向竞争型市场转变,保险市场的竞争已从价格竞争转向服务竞争。服务领域的宽窄,服务内涵的丰富与否将直接决定保险公司业务的数量和质量,甚至决定公司的发展。传统的人工服务,虽然服务内容比较全面,但效率低,服务面狭窄,而且还受到人员素质的限制,若开通免费电话咨询系统或网上查询系统,不仅服务面广、快速有效,而且还可以弥补人力不足的限制。如在银行为投保人设立专门保险费收取账户,不仅方便快捷,而且安全保密;又如保险咨询服务,其发展空间是相当广泛的。再如开设门店、设立电话服务中心、开辟电子商务网上售单、组织金融超市、发展银行业务等等,结合金牌和银牌营销队伍的培养,开展综合理财服务。这样既可以建立起一支真诚而稳定的客户群,又能贴近消费者需求,为公司永续经营打下扎实基础。 以理赔服务为突破口,强化售后服务保险交易是一种“期货”交易,保险公司要为客户承担几年、几十年,甚至终身的保障和服务责任。所以保险产品销售后,营销工作并没有结束。理赔服务是保险公司展示自身优势和服务水平的窗口,而当前客户最担心的问题就是保险公司在若干年后能否像当初承诺的那样做好长期的售后服务和理赔工作。为了更好地适应市场转型下消费者需求的变化,各保险公司应以客户反映最多的理赔服务为突破口,建立理赔责任追究制度和服务质量跟踪制度,对客户服务进行自查,强化售后服务,并以此为契机规范售后服务行为,以良好的售后服务树立公司形象,提高公司信誉,激发居民的投保动机,促进保险消费增长。 内容摘要:目前,我国保险市场已从垄断市场演变为竞争性市场。针对市场转型带来的消费行为的变化和金融一体化进程,传统保险营销模式面临诸多挑战。要保持保险业持续发展,必须改变营销方式,调整营销策略 关键词:保险市场消费行为营销策略 营销策略分析论文:房地产营销策略分析论文 一、创新房地产营销模式 新形势下,对房地产企业提出了新的销售挑战,营销策略创新势在必行。当消费者对居住的选择不再停留于感性的消费,当市场需求逐渐从强调居住体验向追求高品质生活转化,地产就进入“品质致胜”时代。这就要求在房地产开发运营的全过程实施全面质量营销。从规划到设计,从选材到施工,从人员招聘到服务系统建设,一砖一瓦,一草一木,房地产企业都要舍得投入时间、精力打造让目标客户觉得有价值的“品质”。 全面质量营销是以顾客需求为先导,以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为重点,通过全过程的营销努力来提高产品质量,驱动质量绩效,以实现顾客满意目标的一种新型营销理念。实施全面质量营销,要求营销者不仅仅要注重营销全过程的质量,实施营销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即营销全面质量管理);而且要关注产品(包含服务,下同)自身的质量,参与产品质量标准的制定和控制,使产品质量能符合消费者的要求。一方面要通过外部营销的质量控制,提高顾客对产品的感知质量,从而提高顾客对产品的满意度;另一方面要通过内部营销,来促进产品质量的提高。 实施全面质量营销,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合理的市场定位 只有市场定位准确,销售才能进展快,进而资金流动顺畅,短缺土地得到高效开发,这样国家宏观调控才不会造成什么不利影响。动工前弄清楚“为谁建房”而不是房子建成后问自己“房子为谁而建”,即房子未建,精确定位先行。这是应对宏观调控等当前不利形势的必然要求。因此,必须在市场调研充分和了解客户的基础上进行科学的市场细分,以确定有良好发展潜力的细分群体为目标客户;同时加强对竞争者状况的研究,以防定位趋同。通过市场调研,正确识别顾客的现实需求、潜在需求,竞争者对需求的满足状况,并根据企业的内部条件和经营目标合理进行市场定位,确定目标顾客。 2.差异化的质量定位 通过对目标顾客的需求状况和期望质量的调查分析,确定企业产品的质量定位。企业的质量定位不仅仅要注重产品的功能性质量,更要注重产品的适用性质量。 在消费个性越来越突出的今天,企业要想在产品方面赢得优势,必须从产品的创新和产品的个性化这两个方面着手。一方面,随着经济和技术的发展,顾客需求不断发生变化,从而对产品提出新的要求,而企业只有向顾客提供不断创新的产品才能适应这种变化。另一方面,较高层次的顾客已不再满足于成批生产出来的产品,他们对于能体现个性的产品更加青睐。由于技术的发展,产品的个性化与生产的规模经济效益已不再是相互对立的矛盾。企业可以在保持一定规模经济的同时,为顾客提供满足其不同需求的个性化产品,使每位顾客都能获得满意的感受。 3.及时的外部沟通 主动关心顾客,经常主动保持顾客联系,收集顾客对产品、服务及其他方面的改进意见,并及时向顾客传递企业和产品的有关信息,不断改进产品和服务质量,使顾客满意度能得到提升。企业与顾客之间信息、情感的沟通,不仅有利于建立长期稳定、相互依赖的关系,还可以为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定位、内部员工的管理提供重要信息,使企业及每个员工更加接近顾客,提供更加符合顾客需求的产品,更好地为顾客服务。 4.和谐的内部沟通 一方面通过与内部员工的沟通,提高内部员工的满意度和忠诚度。如果说忠诚的顾客是企业宝贵的外部资源,那么忠诚的员工则是企业最宝贵的内部资源。满意、忠诚的员工,才能对顾客期待的价值有所贡献,从而提高顾客的感知质量,令顾客更加满意。管理者的角色不仅仅是监督与管理,更重要的是协助与支持,建立起一个包括培训系统、激励系统和内部沟通系统在内的良好的内部管理系统,让员工在和谐、快乐的环境中工作。另一方面通过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将顾客需求、竞争者状况以及产品质量定位思路(产品适用性质量标准)准确、迅速地传达给产品设计者和生产者,促使研发部门和生产部门能按照市场需求制定出适应市场的质量标准,提供适应市场需求的产品;并及时反馈顾客对产品及其质量方面的抱怨,站在顾客立场上向有关部门进行呼吁,以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控制和提高。 5.营销过程的质量控制 根据市场需求及消费者对营销质量的期望,制定营销质量标准,控制营销质量,提高服务质量,及时满足目标顾客对产品购买的需要,使顾客获得更高的让渡价值。营销过程质量控制的重点是营销组合质量控制,通过对消费者的调查,把握消费者在商品购买过程中对营销组合的要求,即4C(欲望与需求、成本、便利、沟通);运用质量营销工具,将消费者层次的4C转变为企业层次的4P;根据市场需求、竞争者动向及企业自身条件,制定或修订企业营销战略和策略,提高企业的营销质量。此外,还必须不断提高营销的服务质量,以实现顾客满意目标,树立为顾客服务的观念;从方便、沟通与理解、能力、态度、安全、服务设施等方面进行考虑,制定合理有效的服务质量标准;向顾客做出合理承诺,并实现承诺,使顾客获得超值感受,通过考核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二、房地产营销面临的新形势 资金、土地和消费者是房地产发展的主要因素。近年来,随着国家宏观调控作用的逐步显现和房地产业的逐步成熟,房地产营销面临新的形势。 自2004年3月末以来,面对经济总体过热信号,国家加大了宏观调控力度。国家有关部门从房地产的源头——信贷和土地开始,采取了一系列调控措施,尽管存在一定的时滞作用但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随着各项调控措施逐步发挥作用,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效果还将进一步显现。其成效包括:投资增速过猛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销售增速继续快于竣工,但有所回落;贷款规模得到有效控制,资金来源结构进一步调整;市场削减不合理需求,市场结构逐步优化。对房地产企业而言,银根、土地收紧尽管有利于房地产长期持续健康发展,但短期将带来较大的压力。 房地产价格持续上涨。从2005年国内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以来,尽管一些地方的房价上涨有所放缓,即全国平均房价上涨幅度有所下落。如1月~2月全国70个大中型城市房价上涨幅度为5.5%。但我们也应该看到,一些地方房价过快上涨也是不争之事实。特别是进入2006年,以北京房地产市场为领头,全国的房地产舆论是涨声一片。2004年全国房地产完成投资1.3万亿元,同比增长28.1%,略低于2003年29.7%的水平,但仍处于高位运行。2005年,土地交易价格、房屋销售价格、房屋租赁价格同比分别增长10.1%、9.7%和1.4%。 住宅空置率升高。从国家统计局与央行的数据来看,一是2005年以来房地产空置率快速上涨;二是房地产个人消费信贷快速下降。比如,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截至2006年3月底,全国商品房空置面积为1.23亿平方米,同比增长23.8%。 个人住房需求下降。从金融统计数据看,房地产的需求正在减少。央行的数据表明:2004年个人住房消费信贷增长35%以上,增长达4700亿元,而2005年个人住房消费信贷增长为15.8%,仅增加2600亿元,仅为2004年的一半。同时从2006年一季度的情况来看,居民户消费性中长期贷款增加399亿元,同比少增245亿元。尽管这里有居民住房消费贷款提前还款的因素与房地产投机减弱,但从中可以推断,个人住房需求下降。 [摘要]目前,房地产企业面临土地资源稀缺、住房需求下降、房产价格持续上涨、住宅空置率升高的新形势。因此,创新房地产营销策略,提升顾客满意度,在准确定位的基础上进行差异化战略,实施全面质量营销模式势在必行。 [关键词]房地产形势营销策略全面质量营销 营销策略分析论文:消费者营销策略分析论文 [摘要]消费者的学习是人类消费领域里存在的一个特殊学习现象。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商品的活动中,不断地获取知识、经验与技能,提高自身能力,完善自身的购买行为的过程。消费者学习具有被动性学习、实践性学习、对隐性知识的学习等特征。企业的营销策略应该是促成加强型学习,强化消费者对企业和产品的良好印象,提高产品质量和适用性,防止或减少削弱型学习的不良后果。 [关键词]消费者学习特征学习效果营销策略 一、消费者学习概述 1.学习的一般概念 学习是教育学和心理学研究的领域,但却不是它的专属领地,许多学科也都会涉及到学习问题。现代学习理论认为:学习是一个内涵相当广泛的概念,它有不同层次的含义。广义的学习是人和动物在生活过程中获得个体行为经验,并由经验引起行为或思维的较持久变化的过程,它体现了学习最本质的特征。狭义的学习指人类的学习。人类除了获得个体的活动经验外,还以语言为中介,经思维活动而自觉地、积极主动地掌握人类长期历史发展中积累的社会知识经验和自然科学知识经验。还有一种特殊的学习形式,是指学生的学习,它是在教师指导下,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的一种学习活动,它有特定的学习内容和合乎规律的学习方法。 2.消费者学习的概念 消费者的学习是存在于人类消费领域里的一个特殊学习现象。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商品的活动中,不断地获取知识、经验与技能,不断地提高自身能力,完善自身的购买行为的过程。通过正式与非正式的方法,消费者在消费活动中不断积累经验,获得商品知识与消费技能,形成消费观念,这就是消费者的学习。消费者不仅能够保存过去获得的经验,而且能够运用这些经验来改变或调整自己的消费行为。 3.学习对消费者行为的积极影响 (1)消费者学习可以增加消费者的商品知识,丰富消费者的购物经验,帮助消费者更好地作出购买决策。 (2)消费者学习能够提高消费者的购物能力,加速购买活动的完成过程。 (3)消费者学习有助于消费者养成一种正确的购物观念,不仅可以较快地接受新的产品,而且可以使消费者认牌购买,成为某一品牌的忠实顾客。 二、消费者学习的一般特征 1.消费者学习是源于消费需求的被动性学习 与学生积极主动地学习不同,消费者学习是一个被动地学习过程。消费者认识一种商品一般不会像学生一样接受专门的学习和培训,他们是在消费需求的指引下对商品的“无奈”学习。因为要穿衣服,所以要了解一些服装面料、款式的知识。因为要饮食,所以要知道一些食物营养、烹制方法方面的知识。 因为学习具有被动性,所以消费者的学习水平相对肤浅,一般缺乏对商品的深刻认识。而且,消费者学习的知识一般都比较零散的、缺乏系统性。 2.消费者学习是对消费领域各方面内容的学习 消费者的学习是对商品购物、享受服务过程中各个环节内容知识的学习和相关技能的获得。 第一,商品、服务知识。消费者要了解商品的性能、使用方法、安全性能、辨别优劣等知识。 第二,维权知识和方法。在消费过程中,因商品质量问题、安全问题而引发的各种纠纷是不可避免的。消费者要掌握缺陷商品的退换办法、了解投诉方法和渠道,以及其他一些必要的维权知识。 第三,消费技能。生活中常能发现,有的人经常买到一些又好又便宜的商品,有的人则恰恰相反,买的东西贵,而且质量差。这里面就有消费技能的问题。消费者要掌握鉴别商品质量优劣的技能,学会在交易中与对方砍价的方法。 第四,消费观念。消费者的消费观与人们其他价值观一样,是使用一种价值判断来衡量事物,并且在这种判断标准的指导下,避开消极的、不能接受的商品和消费行为,而去追求积极的、符合已有价值判断的商品和消费行为。人们的消费观是其已有价值观念在消费领域的反映,也可以通过消费学习强化、获得、甚至改变个体的消费观。 第五,消费态度。消费态度是人们对待某一商品(或服务),或从事某项消费活动前的心理倾向性,它影响着消费决策和行为的方向。消费态度与人的情感因素相联系,有一定的主观性和自发性,但它也是学习的结果。消费者通过学习,领悟到某种商品的特性,并与自己的兴趣爱好、价值观等加以观照,作出不同的态度反映。 3.消费者学习是实践性学习 实践是主体的行为,是实践意识的表现形式。实践是主体在实践意识指引下,对影响主体生存和发展的事物、现象、环境、矛盾和问题进行处置,以实现主体生存和发展目标的行为。实践是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活动,是人类认识的源泉之一。消费者的学习行为是人类实践活动的一部分,它是人获得直接消费经验、消费知识和消费技能的主要途径和方式。消费者的每一次消费过程本是也是一次实践学习过程。比如购物过程,消费者通过观察、对比,了解到不同商品的差异,这就是学习过程。消费者的实践性学习包括几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消费实践过程是由一系列消费操作行为组成的。 第二,实践性学习以物体材料(具体商品)为学习对象。 第三,实践性学习是选择和对比的过程。 第四,学习结果影响以后的消费实践行为。良好的结果能够强化已有的知识经验,增加同一消费行为的重复机会,否则将减少或停止原有的消费行为。 4.消费者学习是隐性知识的学习 早在20世纪60年代初,波兰伊(MichaelPolanyi)首先提出隐性知识的概念,管理大师德鲁克(P.F.Durcker)、日本学者野中郁次郎(IkujiroNonaka)也都作过进一步的研究。他们认为:隐性知识来源于个体对外部世界的判断和感知,来源于经验,是高度个人化的知识,有其自身的特殊含义,因此很难规范化也不易传递给他人,它只能被演示证明它是存在的。学习这种技能的惟一方法是领悟和练习。 消费者的隐性知识可以划分为两类:一类是技能方面的隐性知识,包括消费者购物过程中非正式的、难以表达的技能、技巧、经验和诀窍等;另一类是认识方面的隐性知识,包括消费者对于商品的洞察力、直觉、感悟、兴趣爱好等。 三、消费者学习效果及企业营销策略 消费者通过学习可以改变他的购买态度和行为方式,态度和行为方式的改变对于生产企业和商品销售者来说具有很大意义。一般来说,消费者学习之后对于原来行为的改变有三种效果:第一,加强型学习。通过一段时间学习,加强了原来的行为,增加了购买行为的频率。第二,无效型学习。无论怎样学习,都没有改变他对待这种商品的行为方式。第三,削弱性学习。接受了商品的信息,了解到商品的某些特点,反而削弱或转变了行为方式。因此,企业的营销策略应该是促成加强型学习,强化消费者对企业和产品的良好印象,提高产品质量和适用性,防止或减少削弱型学习的不良后果。 1.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提高产品质量,增加人性化设计,减少消费者获得负面学习效果的机会 对于特定的生产企业来说,消费者的学习可能涉及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企业的形象,二是产品的美誉度。二者又是相辅相成的关系,一方面,企业的良好形象可以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和销售业绩,使消费者产生“爱屋及乌”的演绎性联想;另一方面,美誉度高产品可以帮助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使消费者产生“由点带面”归纳性联想。 归根结底,企业还是要通过产品来赢得市场和消费者,因此,企业要注意产品的质量和人性化设计,强化消费者的认知和学习行为,促使消费者保持积极的消费态度,并产生重复消费行为。 2.改变单一的广告宣传策略,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主动宣传的力度 现代企业都十分重视广告的作用,以至于广告成本被列入产品成本之中。但是,这些还不够。我们知道,消费者是被动的学习和实践性的学习,这样学习得到的知识缺乏深度和系统性,影响消费者的学习效果。企业要加大宣传的力度,对消费者施加更加积极的影响,努力强化消费者对自己产品的学习程度。比如,在卖场与消费者互动,通过多种媒体沟通方式与消费者互动交流,有计划、有组织地推介产品,都是主动帮助消费者学习的措施。 营销策略分析论文:铁路货运营销策略分析论文 [摘要]铁路作为国家重要的基础设施、国民经济的大动脉和大众化的交通工具,在现代运输体系中理应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自新中国成立以来,铁路运输一直是陆地货物运输的主力。但长期以来,由于国家对铁路运输业实施严格的准入和价格管制,且铁路运输企业长期处于垄断的卖方市场,缺乏内在变革的动力,造成铁路运输业体制僵化、产品单一、效益低下。如何提高铁路货运的绩效,本文就其货运营销方面谈了几点策略。 [关键词]铁路货运营销策略 一、抓好运输安全,突出铁路运输优势 安全是铁路运输生产的基本要求之一,也是铁路与公路和民航相比的明显优势所在,但是不安全的因素仍然在较大范围内存在,因此在货物运输的全过程中,特别是对高附加值的货物运输,要尽量防止可能产生的事故,防止货损货盗等。在确保列车和货物安全方面,广铁集团公司可采取以下对策: 1.加强线路保养,提高线路质量 铁路在运行一定时间或完成一定的运输任务后,对铁路线路及相关设备需进行的全面维修、养护,称为大修和中修,这是确保线路及相关设备质量的有效措施。通过大修和中修,可以保证线路的水平、方向、高低符合规定要求,可以保证供电、信号等主要设备质量良好,从而保证列车的运行安全。 2.加强危险品、爆炸品和剧运输安全 危险品、爆炸品和剧(以下简称“三品”)运输一直是铁路运输的安全隐患,由于数量的关系,“三品”一般都不能整列运输,而只能和其他货物编挂在一起运输。一旦“三品”发生火灾、爆炸,将严重影响到其他货物的安全。而列车运行过程中产生颠簸和撞击,加上局部温度变化,危险品、爆炸品发生火灾、爆炸的可能性很大,在过去十几年中,全路货物列车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多次,每次的损失都十分惨重。 二、发展电子商务,简化货运办理手续 1.积极发展电子商务系统 尽快实现所有货运业务都可以网上受理、集中处理。即客户可以通过互联网申请车皮计划、查询运价、在网上填写运单办理托运手续、承运后可以在网上通过银行的电子支付手段办理支付运费,装车后客户可查询装车信息。货物到站后客户可在网上查询到货信息,也可以向客户的手机等通信设备发到货信息。进一步发展在在网上办理支付手续,铁路负责上门取货、送货上门。进行物流仓储配送服务,客户将货物存放在铁路仓库,铁路按客户需求进行配送服务。 2.建立地区性货运服务中心 建立地区性货运服务中心,实行集中受理、分散装车。其任务是在电子商务信息系统的操作平台上,完成所有对货主的外部服务,包括货运业务咨询,受理货主的运货预约,向收货人发到货信息等等;同时,根据货主的服务要求,对内负责与运输调度、车站、货场间的协调,实现货物的门到门运输。 三、优化运输组织,提高货物运输效率 1.改进计划编制原则 重点围绕货主的需求,改革现行的计划编制原则、方式、方法。如运输计划的改革,除了方便货主、缩短提报周期,加强计划的互相制约作用之外,还应考虑在运输计划增加一些内容:供应运输产品的周期及形式、对于短缺产品公平供应的竞价方式等等。又如空车及运用车不足是经常导致铁路失去货主信任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对于必须考虑缩短技术计划编制周期,增加以装车和重车工作为主的铁路局的空车保有量及运用车数,做到货不等车。 2.改进运输组织原则 铁路运输大联动机的特性,决定了运输生产的集中统一指挥只能强化,不能削弱。但是运输指挥职能要有改变,对调度所来说,应该改变“我管你干,我调你动”的传统做法,做到运输跟着市场走、调度围着车站转。不仅要加大对日班计划的考核,更应该把经营意识、市场意识、效益意识和为货主服务的意识贯穿于运输指挥和业务管理当中去,实行单车效益核算,单列效益核算,为拓展市场、增加企业经济效益打下基础。 四、提高服务质量,吸引回头货主 1.合理确定运价,制止价外乱收费 只有采取灵活的价格机制,才能实现铁路货物运价与市场紧密接轨,有效参与市场竞争,稳固和开拓市场份额。根据广铁集团公司货运营销处对珠三角地区货运市场调查,当前货主对铁路的意见第一集中在价格上,价格是市场竞争的关键因素,是货主选择市场运输方式时重点考虑内容之一。铁路基本运价总体水平和公路、水路比较处于中等水平,介于公路和水路之间,但总体收费偏高,原因是到发站两头价外收费名目繁多,如装卸费、仓储费、包装费、货运杂费、建设基金、特殊运价等。而且收费随意并具有不可预见性,货主反映强烈。 铁路货运单位应根据市场供求意见和竞争对手的价格而调整自身的价格策略,按货物、季节和地区在争取集团公司最大的权限内,实现价格浮动,灵活定价的运行机制,追求在市场竞争中综合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2.提高服务质量 我国经济及其产业结构正处于调整和整合的历史时期,大多数传统产业已进入过度竞争状态,市场供求关系已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初步形成了供求平衡或供大于求的买方市场格局,靠生产成本和产品价格竞争已没有太大的利润空间。产品竞争的焦点逐渐转向对流通渠道的争夺,转向力求以更加个性化的服务最快地满足消费者个性化的需求。因此,我们要大力提倡“品质文化”、“服务文化”,即强调服务质量、劳务质量,贯彻商业道德和伦理,遵循客户愉悦原则,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及时捕捉客户的反馈信息,真正做到提供给客户品质、价值、态度、安全和时间的“五满意”。围绕两个“面向”,建立货运服务中心。 五、强化营销观念,提高营销水平 面对货运市场的激烈竞争形势,营销理念也在发生着深刻变化。传统的“4P”理论(即产品Production、价格Price、渠道Place、促销Promotion)正转变为新兴的“4C”理论(即顾客的需求和期望Customer、顾客的费用Cost、顾客购买的方便性Convenience,以及顾客与企业的沟通Communication)。“4P”理论以生产为中心,“4C”理论则是以顾客的需要为优秀。 目前铁路的各级都建立了市场营销机构,但是营销的方法,仍然停留在生产导向和推销导向的低层次水平上。传统的货运营销观念基本上局限于以铁路自身的运输能力、技术资源为出发点去揽货源、找货主,把货主视做铁路要攻坚的堡垒,然后去设计销售手段,组织营销。而新的市场营销观念应把关注点放在货主的需求上,选择他们所需要的价值,并提供这些价值。因此,理念的转变是营销战略实施的关键,应当广泛提高职工对营销工作的正确认识,加强职工主动营销意识。这是一个根本的转变。如果说过去我们依据自身的运输规模、运输方式、运输能力来组织货源,铁路实行以运定装,企业实行以运定产,适应了大宗“原”字头货物计划运输的话,那么,现在应当根据货主对运输的需求来设计我们的运输方式。即由运输能力——市场营销,转变为市场需求——运输能力——运输产品的开发——提供市场价值。 1.构建市场化的货运营销体制 铁路货运单位应抓紧建立并完善集团公司、站段两级专门营销机构,合理划分各层次营销机构职能,实行逐级负责和分工负责制。如集团一级营销机构主要负责策划全局营销方案、预测市场整体走势、设计和开发货运新产品、培养和发展营销队伍、负责地区吸引范围内的市场调查、分析,对较大宗货源和大型厂矿企业直接进行货源组织和营销谈判,对各货场、无轨点和货物集散站进行监督指导等方面的工作;基层站段则只负责落实营销策略,组织运输生产,其营销功能上移到集团公司,以减少内部无序竞争,在组织上实现营销工作的集中领导、统一指挥。 2.建立责权明确的货运营销机制 只有建立规范化、高效率的营销管理机制,货运营销才能真正取得突破。现代企业市场营销机制应该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公司营销计划执行情况的评估;二是对营销盈利情况的评估;三是对营销人员个人业绩的评估;四是对营销成本与费用的评估;五是对公司的道德及社会责任的评估,也即对企业宗旨落实情况的评估。所有这些评估的结果与营销机构及个人的收入水平必须紧密挂钩。概括而言,这个机制就是全面评价加严格考核。具体到我们企业,货运营销中心及其营销人员的收入,应与货运进款收入、装车数、发送吨等指标完成情况及服务质量指标全捆全挂,企业多收则个人多收,企业少收则个人少收。通过这一机制的运用,使得所有营销人员都树立起强烈的责任感、紧迫感和危机感,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综合运用各种营销促销手段 (1)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播媒介上大量做广告。每日将货车车皮剩余量信息公之于众,引导货主使用、购买。另外,在优质优价列车开行前和提供新的服务项目前,要利用大量的广告,进行宣传。 (2)各直属站和车务段要成立专门的销售队伍,经常深入到厂矿企业、农村和商品集散地推销货运产品。 (3)对运输大户实行优惠政策,包括优先运输政策和给予适当的价格优惠,以确保大宗货源不流失。 (4)定期召开货主联谊会,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反映,并介绍铁路运输的情况,达到增进了解、交流感情、互通有无的目的。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论文:公司项目经理人力资源管理论文 一、衡润公司项目经理的人力资源管理现状及问题 随着公司业务量的上升,销售收入和人员的增加,就像众多快速发展的新建企业一样,由于扩张的速度太快,公司的管理方式渐渐不适应企业的迅速发展。管理不规范、不到位,权责关系不明等问题致使公司人力资源状况不容乐观。公司业务水平要有新的突破,必须依靠人才的竞争,特别是项目管理人才的选拔、培训、考核等一系列围绕项目经理负责制这一中心的众多工作内容。而要解决人才问题,首先要剖析其存在的问题。下面根据设计的调查问卷就公司目前存在的典型的问题做简要剖析。 (1)人才流失严重。 在经历初创期的迅猛发展之后,公司出现了一段“瓶颈时期”,业务量下滑,销售收入下降,使得一部分高层管理人员和一些优秀项目经理流失,公司结构重组管理层的更换,新项目经理的培训与磨合,这些都对公司产生了非常大的影响,但项目经理的流动性过快是企业面临的最大挑战。公司招聘的新项目经理有些是因为业务水达不到标准被辞退,有一些优秀的项目经理“跳槽”到其它的公司,这些都使公司入了两难境地。 (2)项目经理对现有的绩效考核意见很大。 公司最开始的绩效考核是如下要求:一是对于项目经理的绩效考核是通过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薪酬的提取是基本工资加上业务的百分比;二是对于技术人员的绩效考核是通过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薪酬只是基本工资等。这种考核标准最大的缺点就是考核指标不具体,而且没有划分出没有达到考核标准的项目经理如何惩罚。奖惩制度没有明显的区分。所以衡润公司这种简单的考核标准严重阻碍了项目经理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突显公司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有很大的漏洞。 (3)团队协作能力差,沟通渠道不畅通。 由于公司项目经理的流动量过大,人员更迭过快。使得公司中项目经理之间的沟通极其不畅通,项目经理之间的交流变少,使得团队的协作能力变差,信息的交流出阻碍,不利于公司制度的贯彻和执行,特别是项目经理对于公司的建议到达不了公司管理层,使公司管理人员得不到信息的反馈,有些就会造成公司的失误和给公司代来损失。 (4)项目经理经验不足,理论性人才多于实践性人才。 衡润公司主要是以投资管理为主营业务的企业,所以在对项目经理的招和选拔中十分重视对项目经理专业素质的挑选,招聘和选拔的标准主要学历和专业技术。而在衡润公司项目经理中硕士占2.8%,本科占83%,专科占14.2%。但这些项目经理普遍的缺点就是实践经验不足,独立承担项目的能力还是很差。因此如何才能招聘到适合于公司的项目经理,这是公司管理十分重视的问题也是一个难题。 二、基于胜任特征的项目经理人力资源管理对策 (1)基于胜任特征的招募配置。 传统的公司项目经理招聘配置时比较注重考查人员的知识、技能等外显特征,这些特征容易衡量,但是没有针对难以测量的优秀的动机和特征来挑选项目经理。因此衡润公司采取胜任特征来选拔项目经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一是明确胜任特征各要素的权重,其目的是在面试中有重点地进行提问和考察,并为录用决策提供准确依据。二是将公司项目经理的四因素的胜任特征设计成一系列面试测评的问题,以帮助面试官决定某求职者是否具备所需的能力,并将获得的求职者信息与胜任因素等级对照查看其胜任特征。三是对各项胜任特征进行逐项评价后得到应聘者的胜任特征测评得分作为决定是否录用的参考依据。 (2)基于胜任特征的项目经理培训。 基于公司项目经理胜任特征进行的培训管理要求以胜任特征为基础挖掘培训需求,并在培训计划生成和培训评估过程中充分结合胜任特征进行。传统的培训主要是针对岗位知识和技能的培训,目的是使得项目经理更好地胜任当前工作。而研究表明,态度、动机和价值观等隐性的特质才是区分表现优异者与表现平平者的关键因素。因此,衡润公司基于胜任特征对项目经理进行培训,以期达到预期的良好效果。 (3)基于胜任特征的绩效管理。 衡润公司传统的绩效管理只包括对项目经理的业绩进行考核,比较片面,而基于胜任特征的绩效管理则是对传统的绩效管理的补充和完善,利用胜任特征设计绩效考核体系,是经过科学论证的系统化的考核体系,能真实和全面的反映项目经理的综合工作表现。为此衡润公司致力于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以期帮助企业掌握项目经理在工作中的表现和工作实绩,也可使项目经理了解自己的现状和自我发展的目标,推动企业的发展进步。一是指标确定。目前衡润公司对公司项目经理考核的主要业绩指标为日均存款余额、日均贷款余额、国际结算业务结算量、中间业务等。这些指标是银行业务经营的优秀,以此作为优秀指标可以确保银行经营目标的顺利完成。二是全员参与。绩效考核重在全员参与。一方面有利于项目经理将个人的行为融于集体的行为之中,提高集体凝聚力,发挥团队的整体作用;另一方面也有利于项目经理和管理者持续不断地沟通,消除对立情绪,将双方统一到追求实现目标的行动中。 (4)基于胜任特征的薪酬管理。 基于胜任特征的薪酬体系设计,主要是根据项目经理所表现出来的胜任特征来确定项目经理的薪酬水平,有利于项目经理提升自己的知识、技能或能力,进而提升企业人力资源的素质;可以打破传统的岗位等级的官本位特点,可以项目经理提升优秀专长和技能,支撑企业优秀能力的培育,为企业战略的实现提供人力资源支持。这样就能极大地鼓励项目经理去提高自身的技能水平,发挥自身的优势和潜力。为此,公司项目经理的薪酬应不仅限于以简单的以业绩定薪,依据是无论项目经理是否成功做成业务,其自身的职业素养都会对客户产生影响,影响客户以后的行为。甚至影响客户对项目经理所代表的银行的整体看法和态度。故而有必要设计独立于业绩奖金的,由项目经理胜任素质所确定的基本工资制度或胜任特征津贴,使项目经理可以因其胜任特征的差别获得不同的货币收入。 三、结论 文章通过本研究以衡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人员为研究对象,深入分析衡润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现状,分析项目经理人员人力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借助于项目经理人员胜任特征的四因素,为项目经理的招聘选拔、人员配置、培训开发、考核激励等方面提供建设性的对策。这不仅有利于衡润公司开展项目经理的招聘选拔、培训开发、绩效考核、薪酬激励等方面的工作,也有利于调动项目经理的工作积极性,为企业长期发展打下人才基础。 作者:唐也舒 刘会洪 单位:湖南工业大学商学院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论文:油公司模式下人力资源管理论文 一、以顶层设计为龙头,加快推进“四化”建设。 一是加大自动化信息化投入,加快工艺流程再造,提高生产运行效率。通过将工艺流程、设备、产品、建设标准进行统一设计,实现了标准化设计、模块化建设。二是通过技术改造,创新布站模式,推进了地面建设模式变革。实施示功图源头自动采集,取消计量站建设,实现自动计量;提升混输工艺,简化地面布局,改“单井—计量站—接转站—联合站”三级布站模式为“单井—联合站”一级布站模式,实现布站方式、管网布局以及计量工艺的最优化。三是依托信息化建立了高效的生产指挥系统。油井的实时生产信息可以反馈到生产指挥中心。生产指挥中心可以直接对油水井管理站下达生产指令,遇有突发事件等非正常情况,应急班接受生产指挥中心指令进行现场维护。 二、以专业化整合为手段,破除“大而全、小而全”。 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明晰采油厂、采油管理区、油水井管理站以及其他各类专业化服务队伍的职能定位。一是在整合采油队、采油矿的基础上,组建采油管理区。管理区作为油气产量和成本控制的责任主体,负责日常生产指挥协调运行及生产保障。二是剥离管理区非注采输业务。转变自建自管自营的传统模式,充分依托社会优势资源,控制用工总量,清晰油公司主业、精干主体队伍,满足生产建设需要。三是对管理区内部采油、注水、集输、维修等业务进行优化整合。将原采油队管理职能,工程、地质等技术职能集中上移至管理区机关负责。成立油水井管理、应急维修、巡护巡线等基层操作班组,由管理区生产指挥中心各组室直接管控专业化班组。 三、以生产业务流程改造为前提,全面优化劳动组织形式。 通过“四化”改造后,基层油水井管理班组的生产方式变驻井管护为电子巡井,变人工量油为自动采集,变定期巡护为中心值守、视频监控,变现场手工操作为远程自动调控,变事后发现被动应对为超前预警主动处置。采油生产作业区实现了全天候无缝隙的视频监控,抽油机远程启停、注水井参数远程调控等工作,均可在指挥中心实现;改变了传统倒班方式,由计量站四班制24小时值守巡护,改为专业化班组白天管井管站、夜间电子巡检与集中巡护相结合的运行模式,极大地优化了劳动组织形式,为精简岗位和人员创造了条件。 四、以缩短管理链条为原则,压扁管理层级。 一是推行扁平化管理。取消原采油矿内采油队、维修队等各类四级单位建制,压扁管理层级,实行管理区直接管理生产班(站)组。由传统的“分公司-采油厂-矿-队”四级管理体制转变为“分公司-采油厂-管理区”三级管理体制。二是规范精简管理区机构设置。在示范区建立“三室一中心”的机关架构。即生产管理室、综合管理站、技术管理站、生产指挥中心。各组室权责对等、界面清晰,避免了职责交叉与遗漏,提高了管理效率。 五、以提高效率效益为目标,建立油公司运行机制。 以经济为纽带,以合同为契约,建立完善优质优价、优速优价、高端特价的市场化运营机制,最大限度激发活力。一是按照市场化的要求,建立了内部甲乙方市场关系。在采油厂层面,按照采油管理区成本控制责任主体的定位,井下作业、维护维修、特车运输、油水井测试、水电等各项成本下达到管理区。采油管理区成为模拟市场中的甲方,按照“优质优价”的原则,与各专业化服务队伍结算相关费用。二是配套建立了效益化考核体系。突出油公司“效益”为中心的管理理念,转变经营考核方式,建立了以经济效益、生产质量、生产效率、生产管理四类指标为主的考核指标体系。对采油管理区实施以“产量、效益”为主要导向的绩效考核,对专业化队伍实施以“效益、质量”为主要导向的绩效考核。 六、“油公司”体制机制建设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取得的效果 “四化”模式推动了人力资源转型发展,优化了劳动组织架构,精简了机构编制设置,创新了劳动组织形式,减少了岗位和用工,提高了劳动效率。 1.劳动组织架构得到优化,管理运行效率进一步提高。 “四化”建设带来的生产方式变革促进了管理模式转变。通过重新划分管理单元精简了油井看护、站点值守等岗位用工数量,突出了区域生产的总体协调与环节控制,提升了管理和运行效率。 2.生产业务流程得到优化,岗位设置及劳动组织形式进一步优化。 信息化提升后,管理区岗位设置大幅精减,劳动组织形式得到优化。通过合并岗位、提高员工素质、推行“一人多岗”等措施,“四化”示范区减少了近50%的岗位,真正起到了以技术进步替代活劳动消耗的作用,提高了组织运行效率和用工效益。 3.绩效考核得到强化,员工积极性进一步提高。 构建了推动油公司高效发展的绩效考核体系,将用工总量控制指标、劳动生产率发展目标等纳入单位绩效考核范围;强化员工个人绩效考核,严格考核条件和纪律。通过强化激励约束,调动了单位和职工两个方面的积极性,促进了用工管控工作,增强了队伍凝聚力,员工积极性和工作效率有了显著提高。 4.用工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劳动生产率进一步提高。 “四化”建设的深入推进,以及生产组织、工艺流程的不断改变,促进了岗位用工配置、劳动效率和用工水平的不断提升。按照新的“四化”模式定员与传统模式定员相比,定员水平提高近50%。同时,电子量油、功图远传、实时采集的生产数据收集汇总方式,提高了精细化管理程度,降低了职工劳动强度,大幅度减少了采油岗位的夜班人员,提高了劳动生产率。 作者:侯哲 单位:中石化胜利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劳动工资处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论文:电力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论文 随着经济的发展,电力公司要适应时代的发展,所以电力公司应该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对人力资源配置进行合理的配置,实现电力公司的良好发展。 一、提高电力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水平的重要性 1.提升电力公司优秀竞争力的重要基础公司的发展离不开人,人作为一个公司最重要的资源,也是一个公司的优秀竞争力。特别是在新时期下,对电力市场又提出了更高的发展要求,所以提高电力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水平是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不仅可以提高电力公司企业的绩效,为电力公司创造一个良好的企业文化,更能提升电力公司的优秀竞争力。2.是电力公司内部人员自身发展的需要一个企业的目标、战略都是由企业管理者来共同制定的,但是这需要所有员工的配合和努力才可以完成,因此,这就要求员工必须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认真落实管理者所要求的的各项工作,只有这样才可以确保公司实现战略目标,同时也促进了自身发展,因此,需要不断提高电力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水平,提高员工素质,推动电力公司的发展。 二、电力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现状 1.缺少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才电力公司工作稳定,福利好,经常被人们当做铁饭碗,虽然电力公司的员工人数多,但是却缺少专业水平高,综合素质强的人才,这些因素导致电力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出现问题。电力企业属于技术资金密集型传统企业,在公司发展过程中,需要不断地吸收优秀人才增添公司活力,但是很多时候电力公司员工对现代企业管理理念并不了解,缺乏重视,这样就会导致人力资源管理跟不上公司发展。2.分配制度不合理,缺少激励机制目前很多电力公司在薪酬分配上仍然采用传统的分配制度,传统的分配制度有一定的缺陷,缺乏相应的奖励机制,很多时候在薪酬分配上并不是按劳分配,而是根据职称的高低分配工资;另外现在电力公司薪酬的激励机制还不够完善,分配制度不合理,员工的工作效率与工资奖金不成正比,这样的分配制度会打击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难以体现个人能力的差异。3.企业文化建设落后企业文化会在无形中影响企业的发展,企业文化建设滞后则会影响员工素质的提高,目前我国很多电力公司不重视对企业文化的培养,其实温馨、良好的企业文化对于提高员工综合素质、提升企业形象有很大的帮助。良好的企业风气会在无形中激发内部成员的潜力,创造一种激励环境,使人力资源管理发挥巨大作用。 三、提高电力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水平的方法 1.优化人力资源管理机制,建立高素质员工队伍(1)认识到电力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性电力公司管理人员要有以人为本的理念,提高对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视程度,提高创新能力,管理者应有终身学习的观念,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通过自身的不断努力,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因此,管理者应提高对人力资源管理水平的认识,提升自己的管理水平,实现电力公司科学发展。(2)加大对人力资源的开发培训加大对人力资源的开发培训时完善人力资源管理的有效途径,首先,应拓宽人才引进渠道,不断吸收和引进优秀人才;另一方面,建立完善的培训制度,通过培训,可以提高员工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增强员工的而竞争意识。例如,对于新员工,上岗前要对其进行岗前培训,使他们对自己的工作职责有所了解,有自己的职业生涯规划,这样才可以使新员工不断提高专业素质,从而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因此,一方面结合公司战略目标挖掘内部员工潜力;另一方面,拓宽引进人才渠道,内外结合,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3)建立体现竞争的用人机制电力公司应该将现代企业的管理竞争机制与公司实际情况相结合,制定一套符合符合本公司的用人机制。公司应该采取奖励与惩罚并举的制度完善管理,对工作积极表现好的,可以通过奖金激发其他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那些工作完成不好的应该有所惩罚。2.完善分配制度和绩效管理,建立健全的激励机制提高电力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水平的一个有效方法就是建立健全的分配制度和绩效管理,有了健全的激励机制,员工才可以有工作积极性,主要从分配制度、绩效管理、激励机制这三个方面着手开展工作。首先,管理者应该建立以基本工资分配为基础,对各岗位的薪酬管理实行分层分类,结合多种激励方式的薪酬组成部分,满足员工的需要,激发对工作的积极性;其次,引入绩效管理,建立以岗位薪点工资为主的薪酬制度,降低工资在薪酬中的比例,加入绩效对薪酬的决定机制将员工个人绩效与薪酬挂钩;最后,电力公司应树立人力资源开发的理念,把人力资源管理作为公司的一项重要战略,包括对员工的能力培养、心理调整、让每位员工都能够在自己的岗位上实现自己的价值,这样才可以培养企业文化,发挥企业文化在资源管理中的作用,提高公司的凝聚力。3.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企业文化是一个企业长久发展的关键因素,因此,电力公司应加强企业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环境,提升员工的价值观念。要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培养电力公司员工自觉遵守制度的良好习惯;另外,电力公司要关心员工,解决他们的实际需要,以此来提高员工对公司的认同感,增强公司的凝聚力。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电力公司要想适应社会发展,就必须优化人力资源管理体制,建立完善的绩效管理和分配制度,以此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另外也不能忽视对企业文化的建设,通过多种途径来提升电力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水平,提高企业的优秀竞争力,只有这样电力公司才能够更好更快发展,迈向一个新的台阶。 作者:史娟 单位:国网福建安溪县供电有限公司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论文:保险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论文 摘要:人才资源是生产要素中最活跃、最具能动性的因素,作为保险公司,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人才队伍,充分发挥各类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制已经成为保险公司发展的重点。根据我国保险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实际,应采取的措施,一是建立高素质的员工队伍:要有非常优秀的领导班子,要用先进的企业文化凝聚干部员工队伍,要有系统的对员工培训开发制度,要营造使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二是建立有力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包括竞争激励、考核激励和薪酬激励等。 关键词:人力资源管理;教育培训;激励机制;绩效管理 随着保险业的开放和外资保险公司的进入,中国保险公司面临的是资本实力、业务、客户、技术和人才等方面的强大竞争,而人才是保险业竞争的根本。怎样应对保险市场的人才竞争,如何采取相应的对策和措施,尽快改革人力资源管理体制,这是关系到中国保险业繁荣发展的大事。 一、中国保险业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必要性 1.人才是市场竞争中取胜的决定因素保险公司作为知识、技术、智力密集型企业,人才对推动企业发展和业务、技术、管理、制度创新等各方面的作用尤为突出和重要,是在未来激烈的同业竞争中能否取胜的决定因素。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国际大型跨国保险公司加快在我国的网点布局和本土化进程,其管理和业务人才主要来自于我国的保险行业。在各方对人才需求大量增加,而我国中高级保险人才又相对匮乏的情况下,对人才的争夺就可想而知了。保险公司能否在人才竞争中取得先机,将成为其在市场竞争中胜败的关键。 2.人才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中之重保险公司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离不开人才的支持,尤其是懂得现代企业制度组织和运营的人才支持。保险公司现代企业制度的设计既要满足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等现代企业制度的一般特征,也要结合保险公司现实的行业特点、产权结构、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因而不但需要通晓企业管理理论和实务的人才,更需要通晓国际保险公司经营和管理惯例的人才。 二、目前我国保险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保险人才供不应求 我国目前保险从业人员有120万人,但整个保险从业人员在数量、结构、素质等方面跟不上保险市场发展的需求。保险行业的精算、核保、投资、理赔、展业等专业人才的培养是一个渐进、累积的过程,而我国保险专业本科人才的培养也仅仅是近几年才起步的。目前我国各方面的保险人才都严重不足,尤其是保险精算师等专业技术人才和了解国际保险市场情况、熟悉国际保险法律法规的复合型人才更为短缺。 2.保险公司缺乏竞争激励机制 从某种角度讲,人力资源管理的精髓就在于激励员工,使之保持高涨的工作积极性。只要激发人才主体的内在动力,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人才才能不断增值。除了在工资收入、各种福利等物质方面需要外,员工的精神需要也是不可或缺的,这一点主要体现在个人发展和对成功的需要上。但目前保险公司中合理的人才选拔体系和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尚未形成,这些都不同程度地阻碍着人才的脱颖而出,影响了高素质人才聪明才智的发挥。 3.保险人才的正常流动受到限制 保险人才的流动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趋势。保险人才供不应求的格局必然引致保险人才在不同保险公司间的流动,但是这种正常流动却受到部分保险公司人为的限制。他们一方面不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留住保险人才,另一方面对即将离去的保险人才加以种种阻挠,阻碍了其正常发展。 三、新形势下保险公司人力资源竞争形势分析 1.外资保险公司涌入后人才竞争将日趋激烈 随着中国加入WTO和保险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外资保险公司诱人的发展前景、培训机会、先进的管理体制和高薪,对保险业内人士具有相当的吸引力。随着业务竞争的升级,对高层次、专业性保险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强烈。如果保险公司现有人才流动、保险潜在人才流失问题不解决,那么中国保险公司难以与外资保险公司竞争。 2.保险业经营环境变化对队伍素质提出挑战 当前,保险专业人才的匮乏,将是制约我国未来保险业发展的最严峻的挑战之一。这既表现在现有人才缺乏和外资保险公司进入后日趋激烈的“人才战”,还表现在现行的保险教育观念、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和师资状况等有待实现根本性转变。 3.人才竞争向专业化和复合型的竞争趋势发展 其特点有二:一是人才的需求趋向专业化,市场竞争必然使经济、管理的技术朝专业化方向发展,人才发展本身也朝专业化方向提升。二是专业人才的竞争朝高新科技信息、保险营销、精算、理赔、保险法律等专业转移,使人才专业的门类更加齐全,专业之间相互融合、渗透,人才向一专多能发展。 四、我国保险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应采取的措施 1.建立高素质的保险公司员工队伍 (1)要建设具有先进性的领导班子。优秀领导者对保险公司至关重要。保险公司的领导者需要在企业经营环境不确定的条件下发挥领导决策作用,需要引导企业依法经营,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优质服务,完善高效的经营机制,同时有效地运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都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一般企业要发展壮大,后进企业要摆脱困境,都要求这个企业的领导者必须是优秀的。 (2)要用先进的企业文化凝聚干部员工。保险公司作为金融服务性企业,要确立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实行“人性化”管理,把尊重人才、尊重人的各种潜能的发挥置于管理的首位。通过实施文化管理,确立企业共同遵循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大力弘扬企业精神,引导全体员工为实现统一、明确的目标而做到同心同德,步调一致。保险公司要建立具有人性化、科学化的激励机制,既考虑人才的物质需求,又考虑人才的精神需求,创造一个尊重员工的环境,对员工实行非强制性的激励和约束。保险公司要发扬民主精神,保持管理层与员工之间的经常交流,管理层能够认真听取员工意见,满足员工自我实现的欲望,使员工体会到自己参与创造企业的价值,从而更充分的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 (3)要全面提升员工的业务素质,建立培训开发制度。在新的形势下,培训不仅仅是为了使员工适应工作的需要,而且是帮助员工提升自我价值的一种渠道,是公司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首先应加强对新员工的培训,开发、培训和使用他们的潜力;其次保险公司要以高等院校为依托,培养所需的保险事业人才。 (4)要积极营造使人才脱颖而出的氛围。一个公司能否充满活力、奋发向上,关键在于它能否激发员工的热情和才智。新形势下的人事工作应当建立激励、开发、培养员工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建立一整套完整的激励约束机制。首先,要扩大激励竞争的用人机制。其次,要建立科学的激励、考核机制。再次,要做好人才挽留工作,以公司自身的影响力吸引人才,用好人才。 2.建立公司与员工个人发展相结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1)竞争激励。竞争是激励的重要手段。竞争机制会使员工处于激发的状态之中,让人产生一种紧迫感和激励感,强化员工永不满足,促使人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 首先在用人制度上企业应在管理岗位和任职上实行聘任制和聘期制,同时,根据企业发展的需要,真正实现以市场为基础配置人才资源。通过规范的契约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规范双方的行为,促进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 其次在选拔任用制度上推行竞聘上岗,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竞争机制引入到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员工的岗位变换工作之中。重点在领导、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上推行竞聘上岗,一方面激活管理人员队伍,使在岗人员既有被淘汰的压力,更有提高素质、努力工作的动力,激发他们的奋发进取精神;另一方面为更多更优秀的人才走上领导、管理岗位提供了可能,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发现和掌握一批素质较高、潜力较大,有培养前途的年轻后备管理人员。 (2)考核激励。考核的有效性直接关系到考核的质量,最大限度地激发管理者的主观能动性是考核的关键。首先,要设定科学的考核标准。从工作实际出发,设置考核项目和考核指标,明确考核内容和考核程序,以工作实绩为重点的考核评价体系。在方式上,实施分类量化考核,区别对象,实施不同的考核办法,以分类量化考核的方式考核业绩,以多方评价的方式考核综合素质。在时效上,尽量缩短考核周期,实施动态考核,提高时效性。其次,要认真组织实施。实施阶段要充分准备,精确操作,深入分析,保证结果的准确性,为领导和管理人员岗位调整提供客观、公正的依据。最后,要实施有效的激励。将考核结果作为激励管理者的重要依据。实施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同时要体现考核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发挥考核在管理人员甄别、选拔和调整中的作用,增强对管理者的激励力度。 (3)薪酬激励。保险公司应建立市场化的用人机制,认真建立市场化的薪酬制度。确定合理薪酬是激励员工必不可少的手段,必须建立起一种把员工同企业发展前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新型分配机制。保险公司要想留住人才,就必须加大对内部分配制度的改革力度,提高企业薪酬政策上的外部竞争力。在企业内对各个层级要实行差异化激励政策,根据员工的岗位、贡献和绩效确定不同的薪酬待遇,员工薪金要与超额利润贡献、业绩增长、风险收益、市场满意度等考核指标挂钩,适当拉大收入差距。保险公司应努力探索附属于人才资源的管理要素、技术要素参与企业收益分配的途径和手段,使之系统化、制度化。另外保险公司还要完善企业年金的激励制度。企业年金是在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根据企业效益,按照自愿、量力的原则,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企业薪酬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计划一起构成了“一揽子薪酬”,成为吸引人才的重要手段,而且它所具有的长期激励和保障功效,是其他法定外福利措施所难以达到的。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论文: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激励机制的设计 [摘 要]激励机制的设计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重点,恰当的机制设计能够充分调动员工的主观能动性,进而更好地实现公司预期经营目标。在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对激励机制进行设计,关键还在于机制的实施效果能满足“激励兼容”的要求。基于制度经济学的分析传统,还应将地域文化、习俗等非正式制度,嵌入“激励兼容”的实现过程中。 [关键词]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激励机制;设计 1 问题的提出 激励机制的设计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重点,恰当的机制设计能够充分调动员工的主观能动性,进而更好地实现公司预期经营目标。根据目标管理原则,控制好组织成员间分工与协作的努力水平,将是最终实现公司赢利目标的关键。在公司组织理论中,对这一问题的讨论,主要基于激励机制的合理设计方面。同时,在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对激励机制进行设计,关键还在于机制的实施效果能满足“激励兼容”的要求。基于制度经济学的分析传统,笔者还将地域文化、习俗等非正式制度,嵌入“激励兼容”的实现过程中。员工所处地域的非正式制度,将作为外生解释变量影响他们的行为偏好。 2 公司管理中“激励机制”设计的分析框架 所谓“激励兼容”效果,可以理解为:管理者在提供一个有关激励机制的制度安排后,该制度性安排既能满足员工自利性行为偏好的同时,使其行为后果又能达到管理者所预设的组织目标的效果。 (1)关于“激励兼容”的分析框架。“激励兼容”思想源于赫维茨的机制设计理论。机制设计理论始于赫维茨20世纪60年代的开创性文献。在赫维茨的定义中,“机制”被描述为一个信息系统和一个基于信息系统的配置规则。在此基础上,机制设计理论讨论的问题是:对于任意一个想要达到的既定目标,能否设计出一个经济机制并且怎样设计一个经济机制,使得经济活动参与者的个人利益和设计者既定目标一致——即每个人主观上追求个人利益时,客观上也同时达到了机制设计者既定的目标。 (2)关于非正式制度的分析框架。具体而言,非正式制度主要体现为文化、习俗、惯例等自发形成的制度安排。该制度安排的形成机理,可以通过演化博弈思想来诠释。作为博弈均衡的产物——非正式制度,又通过群体内部的学习、模仿效应,逐步产生同吸效果。而该同吸效果所形成的稳态因子,嵌入个体的行为基因中,通过个体间的反复适应,最终形成具有地域特征的行为偏好。笔者之所以强调它的重要性,就在于:植根于不同地域文化背景下的行为偏好,如东部地区表现为勤勉、积极的精神面貌,在这种精神面貌下所建构的“激励兼容”的实施路径,也应不同于其他地区。 3 公司管理中“激励机制”设计的关键环节 依据传统的“需求层次理论”以及“双因素理论”来设计激励机制的技术路径,将出现3个方面的操作性难题:①员工的主观偏好很难获取;②由于“信息不对称”,员工可能产生机会主义行为;③激励刺激过程中的不饱和性特征,使得激励的强度将越来越大。诸如以上难题,笔者认为:应预设一个刺激源,受员工主观利益偏好的驱动,公平、自由的进行选择;同时,管理者在预设刺激源时应进行部门、员工层次的区分。 (1)基于“激励兼容”效应的路径设计。公司管理者应根据职能部门的工作性质,以及部门员工的层级,分别设计出相适应的激励内容。这里笔者强调,激励内容存在两个方面:正激励与负激励。对于正激励而言,应主要以货币性奖励为主。货币数量的确定,应考虑部门员工在实现组织目标中所占的权重大小。为了便于对员工进行监督,应下放一部分的货币奖励权给部门管理者。这也是组织的科层结构使然。同时,还须重视公司组织文化的建构。 (2)基于“非正式制度”植根性的路径设计。基于地区的文化背景所逐步演变形成的习俗、惯例等非正式制度,将从员工的内心信念上支撑其行为偏好。关于这一点,上文已进行了论述。笔者建议,在使用货币性奖励方式的同时,应设计公司管理的客户理念、价值观念,以及文化等要素为辅助手段。上述设计的要素内容须与本地区特有的做事风格相匹配。通过精神层面,以及员工群体间的模仿、学习等互动机制,来支撑“激励兼容”效果的实现。 4 公司管理中“激励机制”设计的具体途径 物流公司如何设计出恰当的“激励机制”,不但将使自身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先机;同时,也是其在“十二五”时期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这里,本文将在分析框架与关键环节的范围内,尝试设计公司的激励机制。 (1)正激励的设计。上文已经指出,在公司设计正激励主要是通过货币奖励的办法来实现。在整个实施环节中需要把握好这样几个节点:①货币奖励的数额与奖励的缘由,须通过制度的形式书面展示出来;②在设计员工绩效指标体系时,体系结构应根据不同部门的工作特点分别建立。每个部门的指标体系引入“物理元”原理,可以具体量化;③受到公司组织层级的影响,必然产生监管缺位的现象。因此,公司须将一定数额的货币奖励权交给部门管理者行使。同时,公司高层还应建立部门员工的利益诉求通道。 (2)负激励的设计。根据管理学原理可知:由于个体大凡都具有趋利避害的行为特征,员工若在工作中未能实现自己的利益诉求,而公司只是一味地进行负激励的开展,最终也无法达到激励兼容的效果。因此,在具体设计负激励时,公司需要把握这样几个原则:①员工岗位职责所对应的奖惩力度需要对等;②轻易不要使用负激励,若必须使用可遵循先经济、后行政的惩罚顺序开展。 这里,本文还须强调“声誉约束机制”的使用。所谓“声誉约束机制”是指:利用员工所处环境相对封闭性的特点,促使其不良工作行为容易被发现,并能在短时间内受到负面声誉的影响,从而使其在工作上无形中具有了一种自我约束的激励。 (3)公司文化的设计。公司文化正如上文所述,类似于公司内部的意识形态。受到公司文化的影响,员工将形成共同的心理特征,这样就便于实现公司的经营管理目标。同时,相对于上文指出的物质激励而言,公司文化的作用还在于能给予员工一定的精神激励。这种激励的开展,将能使员工形成一种持久的工作动力。 公司文化在具体的设计中,应注意这样几个方面的问题:①由于公司文化是由公司层级中的上层往下层传递,可见,它本身就体现为公司高管的主观意志。因此,公司高管的主观意志须与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相适应;②公司文化从思想上向员工传递的同时,公司高管还应确保在公司组织行为上,能体现公司文化所宣扬的理念。当然,公司也可以通过户外拓展运动,以及员工联谊活动的形式来实现公司文化的设计。 (4)公司地域文化的植入。 在对公司市场行为进行研究时可以发现,日本公司会表现得很谨慎,美国公司却表现得很勇敢。对这个现象的理解,需要从他们所处的地域文化中寻找根据。同样道理,我国地域辽阔,造成了我国公司在激励机制的设计上也会有所差异。例如,广东人具有敢为人先、吃苦耐劳的精神。这样就促使广东公司具有很强的市场竞争力。因此,这也是管理者在设计公司激励机制中,需要合理利用的外部因素。最后还应注意:地域文化,无好无坏之分。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论文:浅谈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实施建议 【摘 要】发挥团队的优势,其优秀在于大家在工作上加强沟通,利用个性和能力差异,在团结协作中实现优势互补,发挥积极协同的系统效应,带来“1 + l >2”的公司绩效。本文简要分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实施建议。 【关键词】团队合作; 人力资源; 管理。 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竞争双方的力量对比往往十分微妙,它的对手往往看似强大无比,而它好像不堪一击。可是转眼间,局势就可能被彻底颠倒。弱者和强者的位置可以随时变换,而决定这一结果的正是双方的领袖人物及管理团队,这就是所谓的领导力。 一、强化领导作用及团队合作。 1、引进和培养卓越的领导者,构筑企业优秀团队并使它高效运转。 ( l) 正确选择优秀团队成员。这里最重要的就是优秀团队成员必须拥有不同的层次和特长,这样才能使成员之间取长补短、互相配合,获得“1 + l >2”的效果。试想一下,如果在一个优秀团队里大家的专长、能力和经验类似,那就意味着整个团队在其它很多重要的地方专长就越少,就会产生管理学著名的“木桶理论”所说的“短板”,永远也达不到最大的储水量。 ( 2) 建立起信任关系。正确选择优秀团队成员仅是班子建设的基础,要保证这些优秀成员能够心往一处想、力往一处使,真正形成一个高绩效的团队,建立信任关系是最为重要的。如果团队成员之间貌合神离、互相猜疑,那么这个团队怎么有可能进行有效的合作? 怎么有可能形成一个高效率的、富有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团队? 因此,作为企业的领导人,应该在团队内部营造相互信任的氛围。 ( 3) 合理、有效利用冲突。团队虽然着力使成员形成合作关系,但这并不意味团队中不允许存在不同意见。事实上,团队上的冲突随时都可能发生,有些是显性的,有些是隐性的; 有些是建设性的,有些是破坏性的; 有些是认知层的,有些是情感上的; 有些可能危及企业存亡,有些可能不值一提。面对企业优秀团队中发生的冲突,作为企业领导者应该正确面对它、分析它、解决它,从而明朗团队气氛,提高团队的整体绩效。 2、灵活运用领导方式与领导风格。 就领导方式和领导风格本身而言,并无好坏之分,只要对完成任务有好处,同时达到效率、效果最大化就好。作为企业的领导者,若能够了解这些不同的领导方式和领导风格的优点与不足,将有助于形成你自己独有的领导方式与领导风格,进而影响你的员工潜力的发挥,影响整个企业的绩效。从国内外众多领导者的实践来看,成功的领导者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有的放矢地指导员工、教育员工、激励员工,并在各种方式之间自由地进行转换,才能充分发挥出卓越的领导力。 二、柔性管理。 1、团队管理。 企业是一个相关专业互相配合的团队工作。良好的团队合作、工作氛围对工作的效率起着重要的作用,而这样的激励却是公司目前所欠缺的。针对团队的激励,应努力提高员工的合作意识、团队精神,为设计人员提供轻松的工作环境。稳定的团队,会对设计人员产生向心力,员工之间能彼此协调,良好的人际关系,能使设计人员感到愉悦,从而增加对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工作自主性。 员工的工作是知识的综合运用,工作的自主性、决策权、行动权对设计人员的工作态度、积极性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针对员工的激励,主要应侧重工作的多样性与工作的自主性。单调、重复的工作会降低员工工作的热情,在工作安排时,尽量考虑工作的轮换交替,使工作内容丰富。管理者应强调对工作结果的监督,而对工作的过程,应赋予设计人员自主权,让其按照自己的方式进行设计工作。 3、弹性工作时间。 设计人员有别于其他技术人员的一个重要之处,就是设计人员的设计是一种创作,设计必然受到自然环境、实验材料、技术、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规范、定额、指标等的限制。如果非要让员工实行严格的坐班制,势必影响和束缚他们的思维。因此,明智的管理者应该在工作时间上给设计人员更大的自由、更大的空间,让设计人员尽情发挥。 三、有针对性的管理各类人才。 1、科技型人才的管理。 ( l) 优秀能力的传递。对某项技术、资源的垄断是造成优秀员工难以管理的根本原因。一个相对理性的企业家,除了激励现有优秀员工外,另一个重要的任务是不能让某一个优秀员工在较长时间内拥有或控制企业的关键技术和重要权力,缩短优秀能力集中在少数员工身上的期限,建立一个传递优秀能力的平台。一种有效的管理工具就是在组织内运用“文档控制”: 每天对优秀员工的工作流程、工作任务以文档的方式记录,并定期汇总存档。当优秀员工由于某种原因离开企业时,其留下来的文档可作为其他员工学习及研究的资料。 ( 2) 战略储备。人才制衡适度的制衡机制可以培养优秀员工的企业精神和合作意识,避免他们因受到企业的重视而产生骄傲自满的情绪,使企业为雇用他们而支付过大的人力成本。采取从市场上招聘对现有优秀员工职位有威胁的员工作为战略储备。一方面激励现有优秀员工努力工作,使其产生工作不努力就会有被“炒”的担心,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最大可能地防范优秀员工一旦流失而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 3) 充分信任。对优秀员工的制约应建立在对优秀员工充分信任的基础上。企业采取相应的制约措施,以防止优秀员工流失给企业造成的影响是无可厚非的。但企业对优秀员工缺乏应有的信任,制约多于激励,既要优秀员工努力为企业创造效益,又处处限制优秀员工发挥最大价值所需要的有关条件。这会很大程度上挫伤他们的积极性,使部分优秀员工被迫离开企业。 ( 4) 加强契约管理,明确企业与优秀员工之间的权利与义务。 优秀员工的管理应该纳入规范化轨道,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规范优秀员工的行为,使优秀员工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建立在法律契约上,而不至于因管理中的有关问题影响优秀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进而导致优秀员工的流失。 2、打造多批次的优秀操作性“灰领”人才。 ( 1) 创新企业用人观念。企业由于经营及用人机制的灵活,虽然作为市场竞争相对弱势的一方,却能及时转变大企业重学历轻技能的传统用人观念,积极发掘有潜力的高技能人才。使其成为企业技术创新的骨干、管理创新的精英。 ( 2) 充分发挥灰领的才能。对于企业内部的灰领,应当使其才能得到充分发挥。在当前灰领紧缺的情况下,企业应当不拘一格的充分利用现有人才,这样才能留住人才,使其有归属感和受重视感,也为吸引外部灰领、增加人才存量及形成人才高地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 3) 制定鼓励创新的激励制度。应当认识到灰领也是企业创新的源泉,必须通过制定激励制度。 有效的发挥他们的积极性,提升他们的创新能力。 ( 4) 重视企业灰领人才的培养。当前社会知识更新速度快,需要不断查漏补缺和充电,生物科技服务企业的灰领员工更加需要这样的培训进修机会。因此,企业要立足依靠自己的力量去培养灰领人才。对现有人才中具有一定理论基础的要鼓励立足本职,潜心自学,主动帮助解决实际性问题,从硬件上作保障; 对现有人才中具有一定实践经验; 有培养前途的。可以采取分期分批的办法,将他们送到有关院校、科研单位进行“充电”培训,拓宽知识面。 ( 5) 重视外部灰领的引进。企业要重视灰领的培养和使用,吸引企业外部大量有创新精神的灰领。对于这些有远大抱负的人才,企业应当为其创造的良好创新平台,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企业的优秀竞争力。 四、结语。 对企业来说人力资源是其最为重要的资源之一。在经济生活中,很多企业因为无法突破人力资源困境,使其本就不稳固的基础遭受严重挫折,甚至是项目流产或企业夭折,成为企业寿命普遍较短的最重要原因之一。如何有效增强企业人力资源、改善提升其人力资源体系,已经成为众多中小型科技企业必须解决的难题之一。转变人力资源管理理念。应立足公司现状,明确人力资源战略,树立人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通过每个员工的个人目标实现而达到企业的目标。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论文:浅谈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实施建议 【摘 要】发挥团队的优势,其优秀在于大家在工作上加强沟通,利用个性和能力差异,在团结协作中实现优势互补,发挥积极协同的系统效应,带来“1 + l >2”的公司绩效。本文简要分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实施建议。 【关键词】团队合作; 人力资源; 管理。 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竞争双方的力量对比往往十分微妙,它的对手往往看似强大无比,而它好像不堪一击。可是转眼间,局势就可能被彻底颠倒。弱者和强者的位置可以随时变换,而决定这一结果的正是双方的领袖人物及管理团队,这就是所谓的领导力。 一、强化领导作用及团队合作。 1、引进和培养卓越的领导者,构筑企业优秀团队并使它高效运转。 ( l) 正确选择优秀团队成员。这里最重要的就是优秀团队成员必须拥有不同的层次和特长,这样才能使成员之间取长补短、互相配合,获得“1 + l >2”的效果。试想一下,如果在一个优秀团队里大家的专长、能力和经验类似,那就意味着整个团队在其它很多重要的地方专长就越少,就会产生管理学著名的“木桶理论”所说的“短板”,永远也达不到最大的储水量。 ( 2) 建立起信任关系。正确选择优秀团队成员仅是班子建设的基础,要保证这些优秀成员能够心往一处想、力往一处使,真正形成一个高绩效的团队,建立信任关系是最为重要的。如果团队成员之间貌合神离、互相猜疑,那么这个团队怎么有可能进行有效的合作? 怎么有可能形成一个高效率的、富有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团队? 因此,作为企业的领导人,应该在团队内部营造相互信任的氛围。 ( 3) 合理、有效利用冲突。团队虽然着力使成员形成合作关系,但这并不意味团队中不允许存在不同意见。事实上,团队上的冲突随时都可能发生,有些是显性的,有些是隐性的; 有些是建设性的,有些是破坏性的; 有些是认知层的,有些是情感上的; 有些可能危及企业存亡,有些可能不值一提。面对企业优秀团队中发生的冲突,作为企业领导者应该正确面对它、分析它、解决它,从而明朗团队气氛,提高团队的整体绩效。 2、灵活运用领导方式与领导风格。 就领导方式和领导风格本身而言,并无好坏之分,只要对完成任务有好处,同时达到效率、效果最大化就好。作为企业的领导者,若能够了解这些不同的领导方式和领导风格的优点与不足,将有助于形成你自己独有的领导方式与领导风格,进而影响你的员工潜力的发挥,影响整个企业的绩效。从国内外众多领导者的实践来看,成功的领导者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有的放矢地指导员工、教育员工、激励员工,并在各种方式之间自由地进行转换,才能充分发挥出卓越的领导力。 二、柔性管理。 1、团队管理。 企业是一个相关专业互相配合的团队工作。良好的团队合作、工作氛围对工作的效率起着重要的作用,而这样的激励却是公司目前所欠缺的。针对团队的激励,应努力提高员工的合作意识、团队精神,为设计人员提供轻松的工作环境。稳定的团队,会对设计人员产生向心力,员工之间能彼此协调,良好的人际关系,能使设计人员感到愉悦,从而增加对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工作自主性。 员工的工作是知识的综合运用,工作的自主性、决策权、行动权对设计人员的工作态度、积极性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针对员工的激励,主要应侧重工作的多样性与工作的自主性。单调、重复的工作会降低员工工作的热情,在工作安排时,尽量考虑工作的轮换交替,使工作内容丰富。管理者应强调对工作结果的监督,而对工作的过程,应赋予设计人员自主权,让其按照自己的方式进行设计工作。 3、弹性工作时间。 设计人员有别于其他技术人员的一个重要之处,就是设计人员的设计是一种创作,设计必然受到自然环境、实验材料、技术、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规范、定额、指标等的限制。如果非要让员工实行严格的坐班制,势必影响和束缚他们的思维。因此,明智的管理者应该在工作时间上给设计人员更大的自由、更大的空间,让设计人员尽情发挥。 三、有针对性的管理各类人才。 1、科技型人才的管理。 ( l) 优秀能力的传递。对某项技术、资源的垄断是造成优秀员工难以管理的根本原因。一个相对理性的企业家,除了激励现有优秀员工外,另一个重要的任务是不能让某一个优秀员工在较长时间内拥有或控制企业的关键技术和重要权力,缩短优秀能力集中在少数员工身上的期限,建立一个传递优秀能力的平台。一种有效的管理工具就是在组织内运用“文档控制”: 每天对优秀员工的工作流程、工作任务以文档的方式记录,并定期汇总存档。当优秀员工由于某种原因离开企业时,其留下来的文档可作为其他员工学习及研究的资料。 ( 2) 战略储备。人才制衡适度的制衡机制可以培养优秀员工的企业精神和合作意识,避免他们因受到企业的重视而产生骄傲自满的情绪,使企业为雇用他们而支付过大的人力成本。采取从市场上招聘对现有优秀员工职位有威胁的员工作为战略储备。一方面激励现有优秀员工努力工作,使其产生工作不努力就会有被“炒”的担心,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最大可能地防范优秀员工一旦流失而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 3) 充分信任。对优秀员工的制约应建立在对优秀员工充分信任的基础上。企业采取相应的制约措施,以防止优秀员工流失给企业造成的影响是无可厚非的。但企业对优秀员工缺乏应有的信任,制约多于激励,既要优秀员工努力为企业创造效益,又处处限制优秀员工发挥最大价值所需要的有关条件。这会很大程度上挫伤他们的积极性,使部分优秀员工被迫离开企业。 ( 4) 加强契约管理,明确企业与优秀员工之间的权利与义务。 优秀员工的管理应该纳入规范化轨道,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规范优秀员工的行为,使优秀员工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建立在法律契约上,而不至于因管理中的有关问题影响优秀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进而导致优秀员工的流失。 2、打造多批次的优秀操作性“灰领”人才。 ( 1) 创新企业用人观念。企业由于经营及用人机制的灵活,虽然作为市场竞争相对弱势的一方,却能及时转变大企业重学历轻技能的传统用人观念,积极发掘有潜力的高技能人才。使其成为企业技术创新的骨干、管理创新的精英。 ( 2) 充分发挥灰领的才能。对于企业内部的灰领,应当使其才能得到充分发挥。在当前灰领紧缺的情况下,企业应当不拘一格的充分利用现有人才,这样才能留住人才,使其有归属感和受重视感,也为吸引外部灰领、增加人才存量及形成人才高地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 3) 制定鼓励创新的激励制度。应当认识到灰领也是企业创新的源泉,必须通过制定激励制度。 有效的发挥他们的积极性,提升他们的创新能力。 ( 4) 重视企业灰领人才的培养。当前社会知识更新速度快,需要不断查漏补缺和充电,生物科技服务企业的灰领员工更加需要这样的培训进修机会。因此,企业要立足依靠自己的力量去培养灰领人才。对现有人才中具有一定理论基础的要鼓励立足本职,潜心自学,主动帮助解决实际性问题,从硬件上作保障; 对现有人才中具有一定实践经验; 有培养前途的。可以采取分期分批的办法,将他们送到有关院校、科研单位进行“充电”培训,拓宽知识面。 ( 5) 重视外部灰领的引进。企业要重视灰领的培养和使用,吸引企业外部大量有创新精神的灰领。对于这些有远大抱负的人才,企业应当为其创造的良好创新平台,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企业的优秀竞争力。 四、结语。 对企业来说人力资源是其最为重要的资源之一。在经济生活中,很多企业因为无法突破人力资源困境,使其本就不稳固的基础遭受严重挫折,甚至是项目流产或企业夭折,成为企业寿命普遍较短的最重要原因之一。如何有效增强企业人力资源、改善提升其人力资源体系,已经成为众多中小型科技企业必须解决的难题之一。转变人力资源管理理念。应立足公司现状,明确人力资源战略,树立人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通过每个员工的个人目标实现而达到企业的目标。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论文:保险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现状与对策 摘 要:人才资源是生产要素中最活跃、最具能动性的因素,作为保险公司,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人才队伍,充分发挥各类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制已经成为保险公司发展的重点。根据我国保险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实际,应采取的措施,一是建立高素质的员工队伍:要有非常优秀的领导班子,要用先进的企业文化凝聚干部员工队伍,要有系统的对员工培训开发制度,要营造使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二是建立有力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包括竞争激励、考核激励和薪酬激励等。 关键词:人力资源管理;教育培训;激励机制;绩效管理 随着保险业的开放和外资保险公司的进入,中国保险公司面临的是资本实力、业务、客户、技术和人才等方面的强大竞争,而人才是保险业竞争的根本。怎样应对保险市场的人才竞争,如何采取相应的对策和措施,尽快改革人力资源管理体制,这是关系到中国保险业繁荣发展的大事。 一、中国保险业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必要性 1.人才是市场竞争中取胜的决定因素保险公司作为知识、技术、智力密集型企业,人才对推动企业发展和业务、技术、管理、制度创新等各方面的作用尤为突出和重要,是在未来激烈的同业竞争中能否取胜的决定因素。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国际大型跨国保险公司加快在我国的网点布局和本土化进程,其管理和业务人才主要来自于我国的保险行业。在各方对人才需求大量增加,而我国中高级保险人才又相对匮乏的情况下,对人才的争夺就可想而知了。保险公司能否在人才竞争中取得先机,将成为其在市场竞争中胜败的关键。 2.人才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中之重保险公司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离不开人才的支持,尤其是懂得现代企业制度组织和运营的人才支持。保险公司现代企业制度的设计既要满足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等现代企业制度的一般特征,也要结合保险公司现实的行业特点、产权结构、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因而不但需要通晓企业管理理论和实务的人才,更需要通晓国际保险公司经营和管理惯例的人才。 二、目前我国保险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保险人才供不应求 我国目前保险从业人员有120万人,但整个保险从业人员在数量、结构、素质等方面跟不上保险市场发展的需求。保险行业的精算、核保、投资、理赔、展业等专业人才的培养是一个渐进、累积的过程,而我国保险专业本科人才的培养也仅仅是近几年才起步的。目前我国各方面的保险人才都严重不足,尤其是保险精算师等专业技术人才和了解国际保险市场情况、熟悉国际保险法律法规的复合型人才更为短缺。 2.保险公司缺乏竞争激励机制 从某种角度讲,人力资源管理的精髓就在于激励员工,使之保持高涨的工作积极性。只要激发人才主体的内在动力,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人才才能不断增值。除了在工资收入、各种福利等物质方面需要外,员工的精神需要也是不可或缺的,这一点主要体现在个人发展和对成功的需要上。但目前保险公司中合理的人才选拔体系和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尚未形成,这些都不同程度地阻碍着人才的脱颖而出,影响了高素质人才聪明才智的发挥。 3.保险人才的正常流动受到限制 保险人才的流动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趋势。保险人才供不应求的格局必然引致保险人才在不同保险公司间的流动,但是这种正常流动却受到部分保险公司人为的限制。他们一方面不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留住保险人才,另一方面对即将离去的保险人才加以种种阻挠,阻碍了其正常发展。 三、新形势下保险公司人力资源竞争形势分析 1.外资保险公司涌入后人才竞争将日趋激烈 随着中国加入WTO和保险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外资保险公司诱人的发展前景、培训机会、先进的管理体制和高薪,对保险业内人士具有相当的吸引力。随着业务竞争的升级,对高层次、专业性保险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强烈。如果保险公司现有人才流动、保险潜在人才流失问题不解决,那么中国保险公司难以与外资保险公司竞争。 2.保险业经营环境变化对队伍素质提出挑战 当前,保险专业人才的匮乏,将是制约我国未来保险业发展的最严峻的挑战之一。这既表现在现有人才缺乏和外资保险公司进入后日趋激烈的“人才战”,还表现在现行的保险教育观念、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和师资状况等有待实现根本性转变。 3.人才竞争向专业化和复合型的竞争趋势发展 其特点有二:一是人才的需求趋向专业化,市场竞争必然使经济、管理的技术朝专业化方向发展,人才发展本身也朝专业化方向提升。二是专业人才的竞争朝高新科技信息、保险营销、精算、理赔、保险法律等专业转移,使人才专业的门类更加齐全,专业之间相互融合、渗透,人才向一专多能发展。 四、我国保险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应采取的措施 1.建立高素质的保险公司员工队伍 (1)要建设具有先进性的领导班子。优秀领导者对保险公司至关重要。保险公司的领导者需要在企业经营环境不确定的条件下发挥领导决策作用,需要引导企业依法经营,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优质服务,完善高效的经营机制,同时有效地运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都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一般企业要发展壮大,后进企业要摆脱困境,都要求这个企业的领导者必须是优秀的。 (2)要用先进的企业文化凝聚干部员工。保险公司作为金融服务性企业,要确立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实行“人性化”管理,把尊重人才、尊重人的各种潜能的发挥置于管理的首位。通过实施文化管理,确立企业共同遵循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大力弘扬企业精神,引导全体员工为实现统一、明确的目标而做到同心同德,步调一致。保险公司要建立具有人性化、科学化的激励机制,既考虑人才的物质需求,又考虑人才的精神需求,创造一个尊重员工的环境,对员工实行非强制性的激励和约束。保险公司要发扬民主精神,保持管理层与员工之间的经常交流,管理层能够认真听取员工意见,满足员工自我实现的欲望,使员工体会到自己参与创造企业的价值,从而更充分的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 (3)要全面提升员工的业务素质,建立培训开发制度。在新的形势下,培训不仅仅是为了使员工适应工作的需要,而且是帮助员工提升自我价值的一种渠道,是公司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首先应加强对新员工的培训,开发、培训和使用他们的潜力;其次保险公司要以高等院校为依托,培养所需的保险事业人才。 (4)要积极营造使人才脱颖而出的氛围。一个公司能否充满活力、奋发向上,关键在于它能否激发员工的热情和才智。新形势下的人事工作应当建立激励、开发、培养员工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建立一整套完整的激励约束机制。首先,要扩大激励竞争的用人机制。其次,要建立科学的激励、考核机制。再次,要做好人才挽留工作,以公司自身的影响力吸引人才,用好人才。 2.建立公司与员工个人发展相结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1)竞争激励。竞争是激励的重要手段。竞争机制会使员工处于激发的状态之中,让人产生一种紧迫感和激励感,强化员工永不满足,促使人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 首先在用人制度上企业应在管理岗位和任职上实行聘任制和聘期制,同时,根据企业发展的需要,真正实现以市场为基础配置人才资源。通过规范的契约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规范双方的行为,促进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 其次在选拔任用制度上推行竞聘上岗,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竞争机制引入到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员工的岗位变换工作之中。重点在领导、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上推行竞聘上岗,一方面激活管理人员队伍,使在岗人员既有被淘汰的压力,更有提高素质、努力工作的动力,激发他们的奋发进取精神;另一方面为更多更优秀的人才走上领导、管理岗位提供了可能,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发现和掌握一批素质较高、潜力较大,有培养前途的年轻后备管理人员。 (2)考核激励。考核的有效性直接关系到考核的质量,最大限度地激发管理者的主观能动性是考核的关键。首先,要设定科学的考核标准。从工作实际出发,设置考核项目和考核指标,明确考核内容和考核程序,以工作实绩为重点的考核评价体系。在方式上,实施分类量化考核,区别对象,实施不同的考核办法,以分类量化考核的方式考核业绩,以多方评价的方式考核综合素质。在时效上,尽量缩短考核周期, 实施动态考核,提高时效性。其次,要认真组织实施。实施阶段要充分准备,精确操作,深入分析,保证结果的准确性,为领导和管理人员岗位调整提供客观、公正的依据。最后,要实施有效的激励。将考核结果作为激励管理者的重要依据。实施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同时要体现考核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发挥考核在管理人员甄别、选拔和调整中的作用,增强对管理者的激励力度。 (3)薪酬激励。保险公司应建立市场化的用人机制,认真建立市场化的薪酬制度。确定合理薪酬是激励员工必不可少的手段,必须建立起一种把员工同企业发展前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新型分配机制。保险公司要想留住人才,就必须加大对内部分配制度的改革力度,提高企业薪酬政策上的外部竞争力。在企业内对各个层级要实行差异化激励政策,根据员工的岗位、贡献和绩效确定不同的薪酬待遇,员工薪金要与超额利润贡献、业绩增长、风险收益、市场满意度等考核指标挂钩,适当拉大收入差距。保险公司应努力探索附属于人才资源的管理要素、技术要素参与企业收益分配的途径和手段,使之系统化、制度化。另外保险公司还要完善企业年金的激励制度。企业年金是在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根据企业效益,按照自愿、量力的原则,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企业薪酬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计划一起构成了“一揽子薪酬”,成为吸引人才的重要手段,而且它所具有的长期激励和保障功效,是其他法定外福利措施所难以达到的。
市场营销策略论文:煤炭市场营销策略论文 企业为了完成经营目标而制定营销策略,对市场经营进行总体性的规划和设计,营销策略涉及到企业根本性、长远性和全局性的问题,是企业总战略的一部分。2008年之前,我国煤炭生产和销售呈现出高位波动、整体平衡的发展趋势,煤炭产销量不断提高,价格一直处于高位,企业的利润相对较高,固定资产不断增加。到2008年后现在受金融危机的影响,煤炭供求出现明显波动,一些品种、一些地区甚至出现供大于求的现象,煤炭价格下降,应收账款增加。所以煤炭市场发展具有较多变数,对其营销策略进行研究是特别有必要的。 一、煤炭市场营销策略的内容 营销战略是一个企业在发展和成长过程中的总体设计和总体规划,由两个相互联系的部分组成:其中一部分的对目标市场进行选择,同时确定营销目标;另一部分则是为了达成营销目标而制定的营销策略。作为煤炭行业的市场营销战略,是具有同营销目的一致性的市场营销方向,一旦经过规划设计,就会贯穿在煤炭行业发展的市场营销活动,不能更改。以煤炭市场和煤炭行业特点制定营销的策略和内容分为以下四点:首先、根据目标市场选择营销策略。此策略是按照影响因素对煤炭市场进行划分,以选择符合自己特点的目标市场,以便制定营销方案和进一步开展业务。在执行策略时,销售部门要对内部管理进行调整,根据用户和市场区域建立市场部,并对部门的责权利进行明确。其次、多角化经营策略。煤炭企业应该运用多品种的经营手段,将多个目标市场和多向发展的产品结合在一起,扩大市场范围,具体内容有:横向多角化、纵向多角化、复合型多角化、多向性多角化等。第三、价格策略。煤炭企业在运用价格策略时,要重视调整价格所带来的不利因素,要针对区域供需不同的情况,和战略伙伴建立起符合市场发展的价格思路和理念。应该实施煤炭行业联合制定价格、优质优价、分区域和分行业定价等策略。 二、现阶段煤炭市场营销存在的问题 (一)缺少市场意识和科学的营销观念 计划经济时期国家统销、统配煤炭,煤炭企业不会遇到销售难的问题。大部分煤炭企业采取“等客上门”的营销体制和经营态度,所以缺乏更新营销观念的意识,缺少市场调查和研究,也比较轻视营销策略的运用和选择,缺少稳定的销售网点、渠道和营销人员,其销售方式以客户上门采购为主。煤炭企业的营销组织没有体现出应有的作用,没有根据市场变化对煤炭产品的品种、质量以及运输方式进行调整。现阶段是买方市场,要根据市场需求为导向,以销售需求制定生产方向,做到市场“需要什么就要生产什么”,并建立起科学的销售观。 (二)营销方式较少,普遍存在粗放营销的现象 在煤炭市场不景气的背景下,大部分企业的营销方式比较落后和单调,对价格政策过于依赖。现阶段煤炭市场的竞争比较激烈,部分企业属于个体企业,为了提高销售量,经常运用低价政策。这种竞争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企业的优胜劣汰,促进企业对产业结构进行优化、对存量资产进行调整。但此优化和调整的成本较高,尤其对于国有企业是沉重的负担,这种竞争破坏经济秩序,让企业难以获得应有的经济利润,导致发展后劲不足,长此以往会两败俱伤。 (三)销售人员营销能力差、营销素质低 因为煤炭市场是近几年才放开的,计划经济时期的营销习惯还没有完全转变过来,营销活动缺乏完善性,加之企业没有运用正确的营销方式和激励机制,对销售人员的工作进行管理和控制,削弱了营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性,没有为企业提供更好的营销服务。部分煤炭企业营销人员组织意识较差、组织纪律涣散,没有形成统一的销售理念,企业缺少向心力和凝聚力,造成煤炭企业营销能力比较薄弱。 三、现阶段煤炭市场营销的策略 (一)煤炭企业要建立起营销新理念 在经营观念上,煤炭企业要摒弃以生产为重点,“生产什么就销售什么”的传统观念,建立起以市场为导向,根据客户需要进行生产的意识。在煤炭销售的环节上,要抛开“有啥卖啥”的销售观念和“等待客户自己上门”的态度,建立起科学的市场营销观念,对市场进行深入的研究,制定出选择目标市场、开发产品、制定价格、广告宣传、销售以及售后服务等具体策略,让产品营销成为煤炭企业的关键性职能。传统观念中市场是单一的整体,而市场细分理念中市场是具有多元化差异性的一种分割体。这种理念更能体现出现阶段市场的特点,它说明在商业发展的背景下,市场竞争要逐步从价格竞争向多样化服务、差异化产品等方向发展。煤炭企业领导和职工要逐步更新理念,在生产、销售、管理、服务、运输煤炭产品的全过程中贯彻竞争的新理念。对市场进行预测和研究,提高新产品研发和生产的力度,建立起科学的定价机制和销售渠道,以满足市场竞争的客观需要。 (二)对营销组合的方式进行优化 现阶段市场竞争逐步从价格竞争转向营销组合竞争,煤炭企业只有运用广泛营销网、合理价格、优质产品和服务,并针对客户的特点实施促销,才能够优化营销组合并在竞争中获得胜利。首先,重视质量。产品质量是企业发展和生存的根本,尤其是在市场环境较差的情况下,更要提高煤炭质量。煤炭企业在产品生产的每个环节都要严把质量关,同时重视客户的需求,并对市场进行及时的调整。其次重视服务。煤炭企业在现阶段的市场竞争中,要对客户进行研究,重视销售各个时期的服务,运用优质的服务得到客户的青睐,建立起稳定的供求关系,促进煤炭销售的持续发展。最后要建设起广泛的营销网络,有计划的接近、了解和影响客户,妥善解决客户遇到的问题,巩固与客户间的关系。煤炭企业要运用灵活的营销策略,提高市场地位、增加市场占有率,开拓新需求。另外,在营销组合上煤炭企业要重视产品的组合。现阶段混煤炭的竞争激烈、供大于求,特别是用于发电的煤炭,这种情况更加严重。而实际上煤炭市场具有多元化的需求,要按照客户的需要进行组合和调整。煤炭企业要重视零散客户的用煤需求,提高块煤、优质煤和特殊品种煤的生产量,以减少混煤产品在市场的比重,运用优化组合的方式,拓展煤炭的销售渠道。 (三)增强营销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 营销人员是煤炭企业建立形象和销售产品的主要力量,企业要按照目标顾客特点、市场容量、产品特点以及自身规模组建起一支营销队伍,任用具有较强自主性和不屈不挠精神的人、具有现代营销理论和推销技巧的人、老实忠诚能得到客户信任的人成为煤炭企业的销售者。在管理营销人员方面,要对他们的营销行为进行规范,提升营销的质量和效率,推动煤炭企业销售人员向着组织化、标准化、集中化的方向发展。 四、结束语 煤炭企业市场营销是科学而系统的工程,构建起能够满足市场规律的营销理念是提高销售成绩的前提,运用正确、积极的营销策略和战略是成功营销的主要方式。煤炭企业营销要以市场为中心,对竞争形势进行研究,增强自身的销售能力,才能在现阶段宏观环境和激烈竞争中扩大煤炭的市场占有率,进而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 作者:杜改侠单位:陕西省煤炭运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铜川分公司 市场营销策略论文:新媒体市场营销策略论文 一、浅析新媒体市场环境 (一)浅析新媒体市场的发展基础 在当下的新媒体时代环境中,广大受众群体能够通过多种媒体渠道获取其感兴趣的多元化信息,提升了各领域间的沟通频率,从而强化了市场营销管理的可行性与有效性。简单来说,新媒体市场环境也意味着受众群体能够通过各类型的新媒体手段来获取信息,诸多及时、有效且丰富的信息被人们所接收到以后,人们对于产品或服务项目的需求便可能由此而生。 (二)新媒体市场框架搭建的优秀新媒体时代的市场营销最突出的一点内容便是“:知识营销策略将会在新媒体营销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进而对营销人员提出了较以往更高的专业性要求,熟悉各类型新媒体平台的运作规程以及信息技术等等。”从某种意义上来看,新媒体时代与互联网平台的建设发展几乎同步进行,促使市场以地域形式划分的策略已经弱化,取而代之的是以极佳的体验与口碑等内容来吸引受众群体关注营销事物本身,选定属于企业或服务机构自己的特定目标市场,为某一层面的消费者提供个性化的优质服务,这才是新媒体市场营销策略的优秀基础,也是当下大数据时代环境中的媒体化营销模式。 二、新媒体市场营销策略分析 (一)新媒体营销建立在网络媒体平台之上传统的市场营销指的是企业产品或服务的宣传推广活动,最终达到销售的目标,而新媒体营销也有所不同,简单来说,新媒体营销是一种在新媒介环境下的营销活动,主要依托现代信息技术的支撑来开展营销活动。由此可知,新媒体营销涉及直复营销、整合营销等基本的市场营销理论,同时,还运用到了网络媒体、移动客户端等技术平台的功能,最终也起到了一种提高营销效率以及推广产品及服务的作用。 (二)浅析新媒体市场营销的优秀策略 (1)新媒体市场营销要顺应信息时展的主流趋势。从实践过程来看,新媒体市场环境及企业或组织机构的市场营销策略的制定与管理创新经验是相辅相成的。在实际进行某类型产品的市场营销时,企业的决策者首要考虑的是该品牌的宣传力度与市场影响力是否符合预期,尤其是在媒体信息繁杂多变的时代氛围中,企业的营销模式必然要做出相应的调整,只有顺应了新媒体环境的变化趋势,才涉及产品本身的内容以及质量。 (2)新媒体冲击下企业或机构有必要调整营销模式。随着市场经济形势的快速渗透,对于产品营销而言,企业在营销的过程中需要适当调整战略目标,转变以往将产品作为销售中的主体地位,而是更加注重客户的体验感,从根本上激发客户内心的需求,从线上营销渠道入手,逐步推进媒体化市场营销的步骤,并最终促成线下的实际交易。这种市场营销策略是当今电商企业、网络微商或是媒体推广等的主流营销模式。 (3)新媒体营销手段与市场环境的契合将起到产品服务推广的决定性作用。现阶段,随着新媒体时展的逐渐明朗,传统的市场营销模式已经不适用于当下人们的需求,即便是有一定消费能力的人群,也在信息的洪流中选择有一定媒体影响力的产品或服务,一方面,这类型产品服务是有一定的质量保障;另一方面,消费者也得到了心理上的慰藉与满足,这是新媒体营销手段的特别之处。从总体来看,新媒体营销手段与市场环境的契合度越高,则产品或服务的推广效能就越明显,尤其是在当前碎片化营销广泛铺开的媒体渠道中,新媒体营销的影响力不容小觑。例如,网络微商营销推广等,已经侵入到了绝大多数现代人的网络空间,必然会有一定比例的人群被发展成为微商等服务主体的准客户,并最终达成实际的销售结果。 三、新媒体市场营销管理创新经验综述 新媒体市场营销管理创新的价值十分突显,近乎改变了整个社会行业的运作模式,激励着传统行业在新时代环境中实现创新发展。随着新媒体市场营销策略的不断融合与应用,新媒体营销终将突显其独特的实践效能,辅助并规范现代企业或是社会各领域组织机构的健康发展,新媒体市场营销管理创新领域也逐步成熟起来。 (一)新媒体市场营销管理创新发展并非一蹴而就 实质上,新媒体是一种技术类型的科学,依托多种科技手段来实现理想化的媒体宣传目标,或者说,当人们在研究新媒体市场营销时,往往会应用到有关技术科学的内容。在目前,尽管新媒体技术对于人们来说已经不再陌生,且经过了实践磨合,新媒体市场营销管理创新的经验已经积累了很多,这些都是新时代环境下促动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珍贵研究资料,由既往的研究内容可知,新媒体市场营销管理创新发展并非一蹴而就,则始终处于一种动态化的发展变动之中,与社会产业格局的发展保持较高的一致性。在现阶段的城市社会环境中,几乎人人都拥有至少一部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设备,从而建立起自身与外界进行信息沟通的桥梁。例如,微信APP,其中的微信公共平台则是移动营销方面最为典型的案例,也是当前发展最为快速地移动软件,而且,微信在不久前也推出了独立的营销推广平台服务项目,为各大企业做针对不同客户群体的广告宣传,其新媒体市场营销效应巨大。 (二)新媒体环境下的信息传播方式的变动对于营销管理创新至关重要 在新媒体时代下,实际上,受众处于一种被动的信息接收状态,特别是当某些商业机构或传统企业进行强制性推广宣传的过程中,消费者所能够参与的营销传播活动的空间是极其有限的。因此,在新媒体市场环境下,企业在进行市场营销的过程中所采取的策略要围绕着受众获取信息的渠道而展开。例如,当下时代中,微信、微博已经是绝大部分现代人生活中普遍接触的事物,而依托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所产生的商业化营销行为是目前主流的市场营销模式。即便如此,在碎片化信息“狂轰滥炸”的信息平台之上,人们也会动用自身的“自主选择权”来应对新媒体市场营销对其自身生活的侵入,具体表现为“:接收对自己有益的信息,同时屏蔽掉无用的垃圾信息等”。这对于市场营销而言,也意味着消费者自己决定与哪个商业组织建立连接,人们在各类型营销活动中享受信息传递的快捷性的同时,也在极力避免其中的一些无用信息侵占正常的生活。因此,可以说,在新媒体时代氛围中,与其说是商家采取一定的市场营销策略来推动市场,不如说是消费者选择优质的企业或是服务机构来实现主动消费,而在这一过程中,商家所要做的便是努力提升自身的产品与服务的质量,进而在新媒体环境中起到口碑宣传的效应。 (三)新媒体市场营销管理创新模式的可复制性极为有限 与传统的媒体传播方式相比,新媒体市场营销无论从产品营销渠道、消费者接收信息的方式还是管理创新模式等方面,都有所差异,总体来看,新媒体市场营销管理创新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新媒体市场营销的受众范围较为广泛,突破以往传统媒体推广方面的框架限制,依托互联网平台来推进产品或服务的销售。其次,新媒体市场营销具备跨时空的特性,实质上,只要人们有消费的意愿,便能够在最短的时间以及空间范围内,达成交易。最后,新媒体市场营销的直观性与交互性都较强,商家往往采取线上营销的方式来积累潜在的客户,并借助多元化的媒体手段,虚拟体验营销,其优秀内容是以商家服务为基础平台、以商品为道具,从而为消费者提供一种以体验式营销为基本销售策略的一体化O2O服务。这就不得不提到的一点关键内容是,新媒体市场营销策略的优秀是媒体手段与技术平台,主要依托线上与线下营销相结合(O2O)的模式来进行实际的运作,就是把线上的消费者带入到现实的商店中去,在线支付购买某些商品,这样一来,商家便可以将线上的客户纳入到线下客户管理系统之中,从而实现流程化技术服务等目标。以上所提到的是新媒体市场营销管理创新模式的可复制运作部分,但鉴于市场始终处在一种动态化的趋势之中,如若完全复制以往的新媒体营销经验来拓展市场,则起到的推广营销效果是极为有限的,因为人们对于新媒体营销模式的接受程度存在一定的局限,也就是为何管理缺失的微商或组织机构在市场中昙花一现的根本原因所在,主要与初期的市场营销调研以及客户群体细分等管理手段的实施过程有关,而且,绝大多数网络微商并没有在短时间内建立起自身独有的品牌,这就容易给受众群体留有一种非专业的负面印象。所以,基于新媒体营销模式的产品及服务推广模式要与时俱进,切忌完全照搬以往的产品营销策略,因不同服务或产品的营销管理方式不仅相同。此外,传统模式下的市场营销会依托售前、售后服务来拓展新的市场,并积累更多的准客户,同样,新媒体市场营销管理也借鉴了此种模式。例如,易趣网平台的客户服务团队采取了二十四小时网络实时更新服务界面产品的管理模式,并能够保证及时回答客户的线上疑问,这就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客户对新媒体市场营销管理的满意度优良。 四、结束语 “新媒体”市场营销策略的提出是建立在信息技术平台的基础上的,且与现代人所关注的焦点有着密切的联系。从实践过程来看,可将新媒体市场营销策略及其管理创新经验灵活应用于不同类型的行业领域之中,新媒体营销经验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传统营销管理的不足,从而实现营销创新,顺应信息时代的发展趋势,构建起一种基于新媒体渠道的营销管理与服务模式,为现代人带来更大的便利与更优质的产品服务资源。 作者:张艳单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市场营销策略论文:网络经济市场营销策略论文 一、网络经济时代市场营销环境的转变 在网络经济时代的背景下,传统企业营销的环境、界面、决策方式等均受到了网络信息技术的冲击,与此同时,企业市场竞争力得到了有效提升,交易成本与库存得到大幅度下降,在缩短产品市场周期的同时,获得了良好的市场机会。网络经济时代的到来与发展极大程度上促进了企业市场营销环境的转变[1]。 (一)扩大了市场范围 在网络时代,企业市场从时间与空间两个维度上得到了扩大。在时间方面,电子商务为虚拟的市场,具有开放的网络空间,商家可全天24小时处于营业状态,打破了实体店具有的营业时间限制,有效延长了营业时间的成本;在空间方面,传统市场仅仅只在地区或国家等有限的地理空间上,而互联网具有开放性的特点,任何人均可以通过访问网站浏览网点的信息,方便、快速地选择需要的产品。商家企业通过利用互联网这个平台,可向世界范围内的消费者推荐自己的产品,使得市场跨越了国界,超越了时空限制。 (二)促进交易手段的多样化 在推出SET后,各大银行、信用卡机构以及软件厂家等均加大了新型网购支付方式的开发力度,利用智能卡、信用卡及电子现金等均可实现网购款项的支付。通过引入CA,新型支付方法不但满足电子化需求,而且还具备非常高的安全性与可靠性,在提供支付信用度的同时,极大程度上促进了政府对市场经济调控力度的提高。 二、网络经济时代市场营销策略转变的对策 市场营销环境在网络环境时代的背景下,发生了极大的改变。在此种形势下,企业的市场销售人员应及时转变营销理念与策略,通过利用先进的现代技术,促进营销活动的多样化开展。 (一)采用多种营销方法 在网络经济的影响下,企业应采用多种市场营销方法,从而充分满足消费者多样化需求。(1)加强市场各种需求信息的收集。在市场经营中,消费者为主体,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企业只有广泛收集消费者各类需求信息,才能使得自己的产品及服务符合市场及消费者的需求,进而在拓展市场的基础上,实现最大化经济效益的获得。在收集需求信息的过程中,企业应注意以下方面:其一,将消费者当成合作的伙伴,积极邀请他们加入到企业产品的设计及策划工作中来,并主动与其进行沟通交流,确保设计出更加符合消费者需求的产品与服务;其二,加大快速制造系统的应用力度,有机融合企业生产与市场需求,确保二者趋于一致[2]。(2)对产品的定价进行测试,从而促进市场接受度的提高。企业市场营销的效果与产品的价位有着直接的联系,为使企业生产出对路适销的产品,获得最大的营销效果,做好产品价格的测试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企业与消费者可借助方便、快捷的网络对产品的定价进行商讨,在定价时,将生产成本考虑在内,同时对消费者实际的购买能力与承受能力进行深入分析。因此,企业应全面综合多种因素,权衡出各方均可接受的一个价格作为产品的售价,在提高产品销量、减少库存的同时,促进企业投资成本的降低,实现最大化利益的获得。从整体角度考虑,对产品价格进行测试,进而确定合适的售价,不但给消费者以实惠,而且给企业的发展带来了更大的利润空间。 (二)进一步扩大市场营销的途径 网络经济时代的到来为市场营销提供了多样化的营销途径,消费者可以更容易搜索到企业的产品,这极大程度上促进了营销效果的提高。因此,为促进企业的发展,营销人员应借助新型的营销途径加大产品的宣传力度。(1)搜索引擎营销模式。在网络经济的大环境下,消费者习惯在互联网上搜索需要的产品或服务,然而消费者仅输入关键词便可搜索到海量的信息,此时,为将自身真正需要的信息在短时间内找到,便需要使用到搜索引擎。搜索引擎可借助对内容关键字或标题的检索,向消费者提供分类好的信息,而搜索引擎营销便是利用人们从前至后的浏览习惯,按企业出价的高低将关键字的搜索信息放在前面。当消费者通过关键字对所需产品进行搜索时,极有可能先点击排在较前的信息,进而达到宣传和推广的作用。与此同时,搜索引擎公司按信息点击量向企业收取相应的费用。由于通过关键词搜索使消费者找到了真正所需的产品信息,因而此种经营模式大大提高了企业营销的精准度。(2)微博营销模式。此种营销模式指的是企业或非营利性质的单位借助微博这一新型的媒体手段,对受众形成影响的一种营销手段。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企业的市场营销人员可通过微博进行产品信息的传播、分享、互动等,进而达到品牌宣传、公关处理、市场调研,以及客户管理等多重目的。在微博中,一些飘渺的事物被赋予了生命特征及社会属性,人们凭借微博这一工具可实现多种联系的建立,从而展开相互吸引、分享、组合等。因此,市场营销人员可在微博上积极自己的产品,使其得到迅速、大范围的传播,产生良好的推广及宣传作用。 三、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企业传统的营销环境得到了全面的改变,进而促使企业市场营销策略的转变。在此种形势下,企业市场营销管理人员必须对营销新特点进行全面了解,并依据企业的实际发展需求,积极利用搜索引擎、微博等新型营销途径,在提高企业市场营销效果的同时,促使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快速发展。 作者:马啸波单位:恩施职业技术学院 市场营销策略论文:新能源市场营销策略论文 一、天然气市场营销的必要性 现在我国天然气市场竞争日益激烈,过去的城市天然气企业垄断行业的局面已经不复存在,面临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我国的天然气企业应该转变思想,改变传统的企业经营模式,了解现在的天然气市场,天然气与电力等新能源的市场竞争也会越来越激烈,要想在新能源的日益强烈的竞争占有一席之地,天然气企业必须进行新的营销策略的推行。 二、天然气市场营销存在的问题 天然气的价格传导机制没有建立健全,我国的天然气企业主要赚取的是价差,依据我国目前天然气的发展趋势,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并没有制定出相关的管理制度来完善价格传导机制,所以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我们的天然气价格还会出现,价格倒挂的现象,这样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会对天然气的市场营销产生不良的影响。其次,我国天然气企业长期的处于计划经济时期的垄断经营模式,天然气企业的经营模式和管理理念都是计划经济的产物,计划经济的弊端就是轻视市场的需求,不在乎客户的需要。但是随着市场经济取代计划经济,人们意识到了市场营销的好处与作用。但是对于市场营销的经营理念还是不是很了解,对于市场营销的必要性还是没有清楚,有许多企业的经营理念还是停留在垄断阶段的经营模式,必须要正确的引道他们,改变传统的经营管理模式,以市场为中心,把市场营销的经营理念深入到企业的领导心中,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最后,就是不良市场竞争手段,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大多数的天然气企业都能够进行正当的市场竞争。但是也有少数的企业进行不正当的竞争,对客户的服务态度比较差,工作不认真,对用户带来很多不良的影响。 三、天然气市场营销中的管理问题 在天然的市场营销的管理上不到位,对于市场营销不够重视,对于新进人员的市场营销培训不到位,由于天然气企业对市场营销的不重视,导致市场营销的人才流失,储备不足。总之,现在天然气企业的市场营销人才还是不足,对于市场营销的培训计划和培训活动做得都不是很到位。对天然气的使用新技术还是储备不足,天然气的使用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对于我国的天然气技术也应该是比较好的,但是面临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我们对新技术的储备还是不足的,例如燃气热点和联供项目的技术就是不足,缺少确实有效的好的案例,这样也会阻碍我国天然气在市场营销中的竞争能力。 四、树立新的天然气市场营销理念 在营销的理念中,营销必须与市场相结合。只有时刻的了解市场和掌握市场变化的信息并做好市场调查,只有完全的掌握市场才能进行市场营销策略的制定,只有依据市场制定天然气供应和销售计划才是可行的。制定营销策略时要根据市场变化而变化,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和管理理念,只有这样才能扩大天然气的销售市场。市场营销要以市场的需求为理念。要做好市场营销就应该做到诚信为重,客户是上帝的营销理念,提供好的天然气商品。天然气厂家也应该为客户提高优质的服务,坚强用户的负担。 五、天然气市场营销策略探析 (一)加快天然气的管网建设,提供安全可靠的天然气运输管网 由于天然气管道陈旧回导致管道的漏气和破损,对人们的安全造成威胁。因此,我们应该加强天然气管信息化系统的管理,保证能够为人们提供安全可靠的运输管道,这也是加强市场竞争能力的一个方面。其次,要提高天然气企业对外的形象,优质的服务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竞争力,现在的人们生活不仅仅需要品质,更需要的是优质的服务。天然气企业要想提高自己的销售量必须提高企业的服务意识,服务不仅仅是指提供售前和售后服务,还包括其他的可以便民的服务项目,只有赢得了消费者才能赢得市场,这是市场营销的主要手段和策略。 (二)加强营销团队的技术水平 天然气市场营销需要的是营销方面技术性人才,因此企业应该加强市场营销人员的技术培训,对于培训的内容进行认真的考核。通过对营销人员的市场营销策略的培训,使得他们更加了解市场营销的理念和策略,在培训的过程主要是加强营销团队的技术培训,只有过硬的技术才能在面临问题及时的发现问题及时的解决问题。 (三)建立健全市场营销激励体制 企业应该建立营销的奖励机制,必须将市场营销人员的利益与企业的销售挂钩,才能激励员工的工作热情,好的奖励机制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刺激销售人员,使得销售人员更加努力的工作,除了完备的奖励机制外还应该给销售人员提供升值的发展空间,这样销售业绩会更加可观。 六、结束语 随着我国天然气的发展,天然气与很多新能源已经出现了竞争的局面,为了在激烈的竞争中获取一席之地,我们应该转变传统的经营管理模式,找到适合我国天然气企业发展的管理模式和经营理念,只有适应市场的发展才能使企业得到发展,只有制定好的市场营销策略才能是企业持续发展。 作者:李义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天然气产销厂 市场营销策略论文:生态旅游市场营销策略论文 一、国际生态旅游认证市场营销现状分析 (一)生态旅游认证产品供需不平衡 生态旅游认证市场需求的增加,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生态认证产品的丰富性,并且要形成群聚效应。这样才能够促进生态旅游认证市场更加活跃,市场状态更好。但现阶段生态旅游认证市场中的生态旅游认证产品相对来说是比较单一的,规模较小,无法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使得生态旅游认证市场出现供需不足的情况。这一情况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和影响生态旅游认证市场的发展。因为过于单一的生态旅游认证产品无法吸引旅游经营商和其他市场参与者的眼光,相应的旅游经营者和其他市场参与者投入生态旅游认证市场中的可能性较小,消费者和旅游经营商对生态旅游认证产品了解较少,这种恶性循环将会严重影响生态旅游认证市场的发展和进步。 (二)旅游经营商和消费者的生态旅游认证感知度较低 国际生态旅游认证分为国际、区域、国家、地区级四个层次。这使得生态旅游认证与旅游经营商和消费者存在一定的距离,使旅游经营商和消费者接触和认知生态旅游认证项目的可能性较低,相应的旅游经营商和消费者的生态旅游认证感知度较低,根本无法真正投入生态旅游认证项目中,生态旅游认证市场营销无法有效开展和实施是必然的。所以,旅游经营商和消费者生态旅游认证感知度低是国际生态旅游认证市场营销策略制定过程中需要慎重考虑的一个问题。 (三)全球性标准和品牌比较欠缺 要想有效地实施国际生态旅游认证市场营销策略,提升全球性品牌数量并制定全球性的标准是非常必要的,这能够促使国际生态旅游认证市场更具影响力,吸引消费者和旅游经营者。旅游经营商和消费者为了能够融入国际化的舞台中,将会参与到国际生态旅游认证市场营销活动中。这有利于国际生态旅游认证市场的发展和进步。但很遗憾的是目前全球性的标准和品牌还比较欠缺,无法将消费者和旅游经营者的目光吸引到国际生态旅游认证市场营销活动上,这使得生态旅游认证项目得不到旅游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支持和落实,相应的生态旅游认证市场受阻,生态旅游的落实无法有效实施。 二、国际生态旅游认证市场营销策略 现阶段国际生态旅游认证市场营销中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导致生态旅游认证市场发展无法有效地进行。针对此种情况,应当制定有效的营销策略予以控制,才能够促使生态旅游更好地开展。具体的营销策略是: (一)充分发挥生态旅游认证市场规模效应 目前,消费者和旅游企业对可持续旅游认证的价值没有充分的认识,大多数旅游企业都是从满足消费者需求的角度出发来建设度假村、旅店及各种旅游项目,并未慎重地、深入地考虑什么是可持续发展的旅游。所以,要想有效地发展生态旅游一定要充分发挥生态旅游认证市场规模效应,大规模地进行生态旅游认证及其产品的推广和销售,使消费者和旅游企业能够认识和了解生态旅游,进而支持生态旅游。如何才能充分发挥生态旅游认证市场规模效应?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方面进行。 1.长期培养消费者的需求 市场需求是促进市场不断发展的重要因素。在促进生态旅游认证市场发展之际,进行长期培养消费者的需求是非常必要的,这样可以使消费者逐渐意识到生态环境的重要。这会使得消费者逐渐投入生态旅游认证产品营销活动中购入对自己有利的产品。 2.注重生态旅游认证购物链的利用 认证项目的实施能够促进生态旅游规模的扩大,不仅能够创造更多的经济利益。还能够促进生态环境优化。当然,要实现这一目的一定要合理地利用生态旅游认证购物链,将生态旅游认证项目与消费者、旅游企业及社会有效地联系在一起,在共同的努力下不断促进生态旅游认证项目的落实,促使其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二)刺激生态旅游企业的认证动机 旅游企业投入生态旅游认证项目中不仅可以实现企业所开展的旅游项目持续进行,还为生态环境的优化做出贡献。所以,旅游企业进行生态旅游认证项目是非常必要的。但目前旅游经营者并没有认识到生态旅游认证的重要性,也不了解生态旅游认证的作用,无法有效开展生态旅游认证项目。针对此种情况,应当对旅游企业进行生态旅游认证动机刺激,促使旅游企业主动投入生态旅游认证市场中。具体的措施是认证机构应当充分发挥作用,提出一些优惠措施吸引旅游企业,并帮助企业衡量参与生态旅游认证项目的利弊,以此来刺激旅游企业,促使其开展生态旅游认证项目。 (三)构建合理的生态旅游认证激励机制 一直由国家、地方负责的生态旅游认证要广泛落实到社会中,应当构建合理的生态旅游认证激励机制,促使企业或个人注意到生态旅游认证,进而对生态旅游认证进行了解和分析。在掌握生态旅游认证作用的基础上,还有激励机制的支持可以促进更多的旅游企业、旅游经营者投入生态旅游认证营销活动中。当然,构建合理的生态旅游认证激励机制是由政府或旅游局执行的,一定要结合国家实际情况和生态旅游的整体状况来制定,以保证所指定的生态旅游认证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作用。 三、结束语 在现代化的今天,“旅游”越来越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这使得越来越多的旅游企业出现在社会中。但就旅游行业的整体情况来看,所开展的度假村、酒店、旅游项目等都是从满足消费者需求出发构建的,这使得生态旅游处于发展阶段。目前国际旅游认证市场营销取得一定成绩,使一些旅游企业注重生态环境的管理;一些旅游者有较强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但是,国际旅游认证市场营销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使得生态旅游认证项目的落实有一定难度。针对此种情况,应当通过充分发挥生态旅游认证市场规模效应、刺激生态旅游企业的认证动机、构建合理的生态旅游认证激励机制等营销策略来促进生态旅游认证项目的落实,从而促进生态、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作者:陈艺丹单位: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 市场营销策略论文:中国保险市场营销策略论文 摘要:随着保险市场的全面开放和竞争的加剧,对我国保险业的市场营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国保险业目前大多数企业还处在一种推销或者说推悄营销转变的阶段,营销观念还处于萌芽状态,因此我国保险市场营梢中应该采取相应策略,以解决保险市场竞争给保险营销带来的一系列难题。 关键词:市场营销;保险市场营悄;保险公司 一、我国保险市场营销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现阶段我国的保险企业大多数还处在一种推销或者说推销营销转变的阶段,营销观念还处在萌芽状态,在这种情况下来研究我国保险市场营销策略则应先了解我国保险市场营销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追求市场竞争,忽视市场定位 一些保险公司单纯地把市场营销当作市场竞争的一般手段,为了取得所谓的竞争优势,在几乎所有的业务领域、所有的市场机会都使出浑身的解数,投人大量的人财物参与竞争。这种脱离实际、漫无边际和缺乏针对性的经营方式,没有将竞争建立在系统、科学的市场分析基础上,忽视了竞争者的定位状况和目标客户对保险产品的评价;没有通过市场细分来发现市场机会,确立明确的市场定位。 (二)重视产品创新,轻视产品推广 一个险种究竟有没有市场,关键就在于能否通过有效的推广工作,使客户了解、接受和喜欢保险公司的产品。当前,保险公司都热衷于保险产品的创新,在保险产品的设计、开发上倾注了大量的心血,投人了相当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但往往忽略或轻视产品的推广。一些保险公司在产品推广阶段,投人的人力少、推广的方法单一,推广的对象不明确。产品推广的滞后,不仅会影响产品的全面销售,也不利于收集反馈信息,进一步推动产品的改进和创新。 (三)缺乏科学的市场营销计划 保险公司市场营销战略就是对市场营销根本的、全局性的、长期性的谋划,它是动态的、发展的,由于我国保险公司诞生的时间短,现代市场营销观念还比较淡漠,缺乏科学制定市场营销战略的实践经验,保险从业人员缺乏市场营销知识,更缺乏吸收现代市场营销成果并运用于指导实践的能力,将保险公司市场营销视为个人行为发展客户的过程,不是根据客户的需求系统完整地制定市场营销战略,而是简单地层层下达指标,用强制命令开展经营活动,为完成短期任务指标不计成本。同时,营销活动缺乏整体和长远观念,不能根据市场环境变化调整营销战略,也使业务人员偏重于依靠个人完成任务指标。 (四)缺乏完整的市场营销战略 由于未掌握市场营销的基本原理和策略方法,甚至没有树立起市场营销观念,以致简单地将个人展业行为加以利用和扶持;由于市场营销战略体系的不完整性,制定和实施市场营销战略缺乏必需的基础和条件,导致保险公司与客户关系依赖于个人关系。 (五)缺乏适应市场竞争需要的市场营销组织机构 现代市场营销是一个复杂的系统,不是仅靠某个部门或某些人可以完成的,而需要保险公司各部门、各环节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才能完成,由于缺乏市场竞争需要的市场营销组织机构,致使许多员工对市场营销知之甚少,缺乏正确的观念和理论指导,依赖于个人展业行为方式。 (六)保险营销人员的整体素质不高,严重破坏了保险营销非价格竞争的原则 许多保险公司在招收没有任何保险知识的营销人员后,经过2个星期左右的培训后就可以上岗推销保险。由于一些营销人员缺乏职业道德,或缺少保险及相关知识,在推销保险时经常出现误导陈述、保费回扣、恶意招揽等违规、违法现象,破坏了保险业的声誉。在保险业持续快速发展,保险市场日趋活跃,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保险市场“不太成功”的营销策略已经成为摆在国内保险公司面前1待解决的问题。 二、我国保险市场营销策略 现代保险市场竞争给保险营销带来了一系列的难题,一是在保险需求还不足的情况下,绝大多数保险产品供过于求,保险买方市场已经形成;二是保险险种同质化率高,保险产品的差异性在短时间内被抵消,领先优势很难保持长久;三是保险微利时代到来,各家保险公司经过近几年的价格大战和保险市场的逐步规范,,使得险种价格变化空间缩小;四是“一招先,吃遍天”的大众保险营销时代已经结束,保险公司很难再靠一个点子或一个策划就找到了打开市场的有效途径。针对以上难题,笔者认为我国保险公司应采取以下市场营销策略。 (一)树立正确的市场营销观念,调整营销策略 针对我国保险营销的现状,改革营销机制,首先要解决思想认识问题,树立以市场为本,以消费者为中心的思想,确立以获取企业自身利益为目的的营销观念。以满足社会公众需求为前提,在实现社会效益的同时,获取自身经济效益的新型营销观;其次要力求保险产品适销对路,依据社会公众的需求,设计开发保险产品,要借助经纪人、人拓展保险市场空间,调动企业职工特别是营销人员的积极性,树立依法经营的思想。通过改革营销机制,调整营销策略,从而促使本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最后还要注重研究企业自身形象的宣传。企业形象的自我设计,主要以信誉为内涵。企业形象的优劣,将会直接影响到保险企业的社会地位和经营成果。只有注重对自身企业形象的宣传,使社会公众增强对本企业的了解、认同、接纳和信赖,才能使自己在保险市场激烈的竟争中占据优势地位。尽管我们国家的保险事业发展很快,保险费收人占国民经济的比例逐年提高,但保险市场仍然蕴藏着发展的潜力,因此要拓展营销空间,以新的营销策略去调节供求关系,满足社会公众的保险需求,从而巩固发展业务和确保市场地位。 (二)将“以客户为中心”作为保险公司的最基本经营原则 作为保险公司,在推行差异化服务的时候,不能光从自己的角度出发,必须秉承“客户至上”的理念,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更多地关注客户,尊重客户,了解客户,围绕客户这个中心,多为客户着想,切实做好差异化服务这篇大文章。要多深人客户中间,认真倾听客户的反映,及时了解客户的需求,以客户的需求为指南,及时调整和增加差异化服务的内容,使推出的各项服务更加贴近客户,从而取得更好的实效;要端正思想,转变作风,牢固树立“一切为了客户,为了客户一切,为了一切客户”的思想,变消极应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使每一个职工都能把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作为一种自觉的行动;要坚持无断层服务,实行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全员化服务,把保险服务贯穿于展业、承保、理赔等全过程,使客户从投保开始到保险责任终止,都能享受到优质的保险服务。 (三)建立以市场营销为导向性的公司组织机构 公司组织机构对公司的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保险公司制定和实施市场营销战略,必须要有高效的营销组织加以支持,保险公司营销组织的基本功能在于对客户需求做出快速反应,高效率地向客户提供满意服务。因此,建立完善的市场营销组织,是保险公司市场营销顺利开展、选择、培养“忠诚客户”及“黄金客户”的组织保证。同时,还要全面推行客户经理制,客户经理制是现代保险企业在拓展业务过程中建立的以客户为中心,把推销保险产品、传递市场信息和管理客户融为一体,为客户提供新型的全方位保险服务体制。这就要求保险公司要从组织机构上、人力资源安排上和服务内容上确保其自身经营人员与特定的客户有一个明确、稳定和长期的服务对应关系。因此,全面推行客户经理制是保险公司市场营销的必然选择。 (四)重视关系营销在保险公司市场营销中的应用 在公众的消费价值观由感性消费时代、理性消费时代跨人感情消费时代的过程中,消费者更多地注意在商品的购买与消费过程中是否带来心灵上的满足,即追求商品的“附加值”。购买保险是高层次的消费,广大客户认购保险更多的是建立在知识、信息、信任、关系、他人赞扬等基础上。这里建立关系、寻找恰当的保户就显得十分必要。美国咨询企业贝恩公司的研究显示,保留顾客和公司利润率之间有着非常高的相关性:在保险企业中,保留顾客方面增加5个百分点,利润可以增加50%。波士顿论坛公司调查也显示:留住一位老主顾只需花费一位新顾客巧%的成本。留住顾客是保险企业所要面对的关键性战略问题。因此,一个保险公司,要想在市场上建立永久的地位,必须建立稳固的顾客关系,这就要求现代保险企业最大限度地利用各种关系作为营销手段去加强公司与客户以及公司与市场的交流。保险商品和服务都会因为这种交流而不断转变、修改、完善乃至创新。具体说来,保险营销中的关系营销应体现在:建立并维持与顾客的良好关系,例如,营销人员应主动、真诚、热忱地告知有关个人的一些背景以增加客户的信赖感,同时营销人员在与客户交往中应表现出与其相似的目标、兴趣、价值观,以专业形象影响客户,取得他们的信任。促进与竞争者合作关系的形成。 市场营销策略论文:媒介市场营销策略论文 摘要媒体采取有效的市场营销策略是在日趋激烈的传媒市场竞争中获胜的制胜法宝。本文试从内容、发行、广告三方面结合媒介经营实践分析媒介产品的市场营销策略,探讨媒体求得生存的空间与发展机会的思路。 关键词关联延伸双头版与索引市场细分整合营销 在制定正确媒介战略的前提下,媒介产品营销策略的研究就是具体实施战略,实现媒介盈利的必不可少的一个部分。本文拟从内容、发行、广告三方面出发,挑选出比较有代表性的策略进行分析。 一、转变思路内容为王 内容为王既是衡量传播活动是否成功的内在定律,也是媒体获胜的法宝。它不仅仅指单纯的生产内容,还包括了广义上的内容扩张和整合。一方面,对内容的进一步挖掘,获得更多的附加价值,扩大影响力;另一方面,使内容更容易被接受。媒体担任的是一个信息整合的角色,以信息内容为主,表现形式为辅,生产出属于媒体自身的有特色的产品。很多媒体都紧紧抓住这一定律,并已经通过实践总结出了一些策略。 1.关联延伸策略 无论企业还是对于媒体而言,树立品牌无疑是对自身产品的一种成乘数效应的增值。品牌带来的巨大价值若只专注在起始产品的发展显然是一种浪费,众多的企业家和媒体早已意识到这一点,并有所实践甚至已经取得成功。 笔者非常赞同喻国明教授所提出的,媒体自身做大做强必须经历的三部曲:系列化、一体化、多元化。其中系列化就是将媒体本身所拥有的品牌进行开发和关联延伸,达到“借力”的作用,使其延伸的产品天然地具有同类产品所没有的优势,这就是品牌的继承性。 关联延伸策略的优势在于,母产品与子产品相互作用,共同提高品牌价值,同时,子品牌能够分散母品牌的风险并增加整体收入,这样能够占据同一行业的优势市场地位。如《中国国家地理》,“它是国内目前最具权威和影响的自然和人文地理及旅游、探险类杂志。它要走向集团化,把这个科学传媒拓展为一个产业:《中国国家地理》的少年版,相关图书的出版以及与电视频道的合作等等”。①受众关注媒介产品的品牌,正是其关心媒介产品内容品质的体现,内容为王的本质永远不会改变。关联延伸策略的实施前提是延伸的产品必须保证其内容的品质。而反过来说,如果媒介集团一味冲着做大而盲目扩张,没有注意延伸的关联性,那么失败的教训则是惨重的。 2.互动策略 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市场的客观要求,还受众以主动权能够在当今这个被称作影响力经济的媒介经济竞争中媒体必须紧握的一个重要理念。尤其是网络时代的到来,传受者界限日渐模糊,受众主体性空前突显,他们也需要话语权,在社会上发出自己的声音。就广东的媒体而言,电台率先开发短信互动这一形式,电视台随后跟进。继广东电视珠江台晚上的新闻节目《今日关注》推出短信互动平台之后,其竞争对手广州电视台的《今日报道》也在2007年1月8日的改版中加入了短信互动环节,并由原来的一个主持人变为两个主持人。短信平台这一策略有以下四个优点:一是直接增加了短信费用收入,增加经济效益;二是满足受众内在的沟通需求,吸引受众积极参与节目,提高节目的收视率,继而提高社会影响力;三是强化了媒体议题设置的功能;四提供了一个政府与民众相互了解的双通道。 《南都周刊》把这种互动延伸得更为成功。一方面,几乎每期《南都周刊》都有读者反馈的版面;另一方面,它积极开展活动,与读者真正地面对面交流。2006年的《南都周刊》与其他合作单位主办的社区活动便是一例。它每隔一段时间到一个社区或者单位举行一次体育运动比赛,包括踢毽子、二人三足比赛等。它在每期最后一版都登半个版面的广告,预告下一期社区运动会的举办时间地点,同时报道本期运动会的情况。其好处显而易见:首先是达到了与读者的真正交流,增加了亲和力,再者是宣传推广了自己的品牌,表面上为社区运动会造势,实际上是为《南都周刊》做广告,参加过运动会的人会留意这份刊物,有可能成为新读者或者订户。 3.双头版与索引策略 这里的双头版有两种含义,一种是报纸本身有两个头版:分别在封面和封底。既增加了对读者的吸引力,又开发了广告资源。《羊城晚报》改版之后除增加了彩色,还运用了双头版,可读性增加了。另一种是报纸本身一个头版,还另外制作一个与报纸头版头条不同的海报版。《南方都市报》把海报版放大,做成大报的头版,风格与《南方都市报》一致。笔者认为这种借鉴了杂志用封面做海报来宣传的双头版更有竞争力,这是因为:一是版面大,字号大,冲击力强,吸引路人目光,并突破报摊的“四分之一”黄金位置——在报摊上报纸按次序摆放,通常只能露出头版的二分之一,卖报时报纸就是靠这二分之一的精彩内容吸引路人,而报纸种数的日渐增多导致了头版露出的黄金位置只占报纸版面的四分之一;二是头版容量加大,有效信息增多,体现了信息筛选的管家功能。 索引策略与双头版的相通之处在于增加报纸信息量的呈现。广州率先把第一、二版全部改为索引的是《广州日报》,这个尝试取得了成功并且使《南方都市报》也跟着使用索引版。这可以说是一、二版的革命性变革,一方面,《广州日报》改版后版面少了文字的拥挤,变清新了;另一方面,信息量呈现的增大能更多地吸引注意力。 二、突破发行,争取市场 发行渠道不仅是传播过程的重要一环,还是媒体争取市场的一个突破口,具体说来,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发行渠道是否有效地指向目标受众,有效的发行渠道与传播效果成正相关,二是实施一般的营销手段疏通渠道,三是发行渠道多维度拓展,实施整合营销策略。 1.根据市场细分来进行有效发行 2006年12月,广州日报集团推出社区报试刊号,在广州雅居乐小区内定向发行。如果有媒体或媒介集团能够突破社区报这个关口,有可能对整个传媒生态产生一系列的影响。首先,有效发行量增大。有效发行包括两个方面:“其一是有完整读者数据的订阅户和报纸被有效阅读的零售户,其二是能够带来广告效果的发行活动。前者为常态发行,而后者对发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发行部门将日常工作和报社的经营目标结合起来,从做有影响力的发行出发,策划发行工作。”②有效发行量是吸引广告的一个重要指标,它关系到广告的目标到达率和影响程度。显然增大有效发行量能实现经济效益。第二,创造了一个社区居民信息交流的平台。从大众传播到分众传播,信息的内容和载体相应做出变动,满足不同需求的人群。社区是社会组成的单元,让这些单元内部充分沟通,不但有利于满足社区居民的好奇心和求知欲,还有利于实现“和谐”这个社会效益。作为市场极端细分的产物,社区报、免费报纸、DM媒体有着突破传统媒体发行量的潜力,随手可得的吸引力,蓄势待发。一些大的传媒集团也可以辟一块试验田,为争取市场增加一个筹码。 2.增加报偿的促销策略 根据美国着名传播学者施拉姆提出的理论,读者选择媒体的或然率=报偿程度/费力程度。费力程度的规律是:报偿程度越大,受众越愿意选择。如《南方都市报》日常的促销是送牛皮袋、圆珠笔、水、纸巾等。其中送牛皮袋是一箭三雕:增加发行量、给报纸本身做广告、给商家做广告获取广告收入。2006年的广州报纸改版热,《信息时报》和《新快报》都采取了实物附加价值促销,前者改版首日赠送彩票更使当日报纸一早就卖完。但是这种策略有一个明显的弊端:读者容易冲着实物报偿购买报纸,降低报纸的有效发行。报纸在创办初期或者改版时期使用可以壮大声势,提高知名度,但是长期使用则反而可能亏损,因为报纸是双重销售,一方面把报纸内容销售给读者,但是这部分是亏损的,另一方面把读者的注意力销售给广告商,但如果有效发行量下降,这部分也很有可能因难以弥补发行损失而亏损。因而选择实物附加价值时必须慎重,选择目标受众感兴趣的赠品为佳。 3.整合营销策略 《经济观察报》的经营者指出,报纸的同质化时代来临,营销成为媒体的优秀竞争力。该报的营销技巧确实有可借鉴的地方。第一,大报级的发行量。它一创刊就以大报的发行量见于世人,给人以成熟大气的印象,一年之内成为国内三个着名的主流财经媒体之一,为其下一步融资奠定了基础。第二,用金钱换时间,后发制人。降低发行价,把利润给销售商,争取强有力的发行网络,使产品在市场上快速渗透,有利于提高市场占有率。第三,建立目标读者数据库,实行“精确销售”。这与DM杂志异曲同工。这种有的放矢的发行方式,营销的商业价值得以体现,便于考核和管理。第四,竞合策略。与出版社合作,实行联合销售。第五,通过销售数据分析,监控各地营销活动。第六,直接促销零售商,间接促销读者。它使零售商感到有利可图,促使零售商积极向读者推销其报纸。第七,实施“超级售点计划”。③其实是设一些地点进行重点销售,大力进行促销活动。《经济观察报》的成功在于它勇于寻求新的营销方式,创新发行思维,以争取市场为目标,在报业竞争激烈的环境下跻身前列。这就是所谓的“市场营销三四律”,能够在一个市场中占据前三位就能够比较稳定地占据市场,市场的第四位是第一位报纸回报的四分之一。这就是典型的“整合营销策略”。 三、广告辅助,实现盈利 媒介产品营销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使用广告辅助。媒介广告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把媒介产品间接卖给广告商;二是给媒介产品本身卖广告。前者直接实现经济效益,后者则是通过对媒介产品的介绍推广,提高媒介产品的知名度,扩大媒介产品的影响力,从而间接实现经济效益。从媒介产品营销而非广告的角度来看,本文主要分析后者。 现在媒介越来越重视对媒介产品本身的形象推广,从平面媒体到电子媒体,再到网络媒体,它们都有非常明显的形象定位,这种定位一般来说通过内容的传播逐渐形成。然而,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社会转型期中的传媒市场化进程不断加速,借鉴了市场营销策略,为自己树立良好的形象做出了许多有益的尝试。有的仅仅是给报纸、一个栏目,甚至一个节目做广告,比如说广州电视台新闻频道的G4出动,除了在本台做广告,还分别做车体广告和移动电视广告,形成一种亲民的形象——大众化,关心民生小事,具有亲和力。这种推广事实上证明是成功的,受众一看到这个节目就会联想起“街坊”等词语,正切合了节目定位。又如广州的两大电视台的两个有竞争关系的节目——《今日关注》和《今日报道》,都分别为自己做了电视广告,诉求重点在于新闻的接近性、专业性、关注民生。 为媒体做广告表面上损失了广告收入,实际上长远来说,是不减反增。因为在媒介时代谁拥有最大的影响力,谁就拥有话语权,媒介的竞争,就是影响力的竞争。而对于大众传媒,影响力大意味着巨大的广告资源。另外,媒体在选择广告媒体的时候应考虑到节目定位与广告载体的关系,才能做到有的放矢。 总的来说,媒介产品的市场营销策略除了上述提到过的关联延伸策略、互动策略、双头版与索引策略、重新定位、附加价值促销策略、品牌推广策略以外,还可以利用企业市场营销的其他策略。 市场营销策略论文:微软市场营销策略论文 [摘要]文章分析微软在中国的市场策略,得出微软在中国实行技术倾销。然后借助倾销的概念,提出技术倾销的定义,对其进行分析说明,从而指出技术倾销的危害,并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技术倾销微软掠夺性倾销 我们通常所说的倾销是指商品倾销,它包括了三种倾销:持续性倾销,掠夺性倾销,偶发性倾销。而技术倾销,实际上是属于掠夺性倾销的一种,本文将其定义为:出口国把一种技术产品出口到另外一个国家,予以进口国消费者大量的优惠让利(包括容许盗版、复制等手段)来逐步占领进口国的市场,从而造成进口国相应产业或行业遭受实质性损害或将要造成损害的行为。 一、技术倾销的途径 解析一下微软的行为:第一步,微软允许中国人使用盗版软件。软件的通用性越强,用户越普及,盗版的现象越严重。第二步:等到中国人普遍使用微软的软件,而且市场上没有可以替代的相应产品时,以至于消费者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去使用其他的产品时后,微软开始打击盗版了。虽然在第一步中,微软的行为不会带来多少利润,甚至有可能在中国市场上在销售软件时会亏本,但是他们以此为代价慢慢的占领市场。等到中国人都习惯这个产品的时候,也是国内没有可以替代的产品时,同时也是国内相关的软件产业不景气的时候,也是中国人开始意识到知识版权重要性的时候,打击盗版开始了。当然,目前在中国由于法律的有效性,知识产权的保护性或者其他的原因,微软打击盗版不是全国的行为,而是有计划有目标的。微软在打击盗版的过程中所赚取的利润足以补偿第一步中所受到的损失。他们的做法就可以定位为技术倾销。 二、技术倾销的特征 由于贸易的发展,倾销的行为变化随之出现,倾销出现了许多的变体形式,包括:服务倾销、技术倾销等。这两个变体形式(服务倾销和技术倾销)和掠夺性倾销有着共同的特点:首先,厂商以极低的价格或者是免费的提供商品,服务或者技术,让消费者与国内同行业或相关的产业进行比较后改变其原来的行为,受其诱惑,来接受这种商品,服务或者是技术,这样持续一段时间后,国内同行业或相关的产业由于消费者的转型,相继破产(或者转移生产目标),同时消费者对起依赖性很强的时候,厂商开始采取第二步措施,对以前的商品,服务或者技术提高价格,消费者为了能继续的消费商品,服务或者技术,不得不付费,有可能比以前新的厂商没有出现时所付更多的费用。这样消费者的利益受到损害,同时国内没有相关的行业存在。由于它们的共同特征,本文将它们归为一类,属于掠夺性倾销。 三、技术倾销的影响 在正常的B产品供给和需求曲线下,假设进口国无法影响国外价格,是价格的接受者。在不存在倾销的情况下:国内的需求量设为q2,而国内的供给量为q1,所以进口为q2-q1(q2 q1);倾销发生的情况下:价格下降,需求量为q4,而国内的供给量为q3,所以进口为q4-q3(q4 q3),显然在倾销后由于价格的下降,进口国国内的供给下降,进口量大量的增加,国内制造B产品的投资和就业下降,从而导致对B的原材料的需求量下降,所以也导致了B产品的上游产业和替代产品的产业下降。商品的倾销造成进口国相关产业的厂商利益的损害,他们没有价格优势逐步被外国商挤出市场。而在技术倾销中,微软盗版软件到处存在,这样来冲击中国的软件市场,使之没有一个大的软件公司可以与微软抗衡或软件诞生,盗版使得中国软件业结构严重失横。通用软件几乎消亡。一些中国软件企业为避免软件与微软抗衡转向受影响较小的专用软件,系统集成或技术服务领域。国产通用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产品不断的萎缩。一些通用软件企业在遭受长期的盗版打击后,逐渐被迫向定制软件市场转移,以躲避盗版的影响与消耗,最终导致因软件的盗版问题使软件产业的整体结构出现失横。 发生倾销后生产者剩余减少了设为a,但是消费者剩余增加了(a+b),由于消费者收益大于生产者损失,二者的差额为面积b,所以从整体上看,倾销的行为有利于福利的改进。或者政府看到起产品的下游产业得到了发展。在没有发生倾销的情况下,有多少B产品就会相应的有个固定的比例的下游产业;但是在倾销发生以后,B产品的价格下降,而且供给大量增加,这样就出现了B产品的下游产业的兴旺,同时下游产业的收入和就业也随之增加,这样也有利于下游产品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力。 尽管我们可以从中得到一些利益,但是这是在短期的行为。从长远的利益出发,我们所获得的这些利益不能弥补我们失掉自己市场的巨大亏损。中国的许多软件都是从国外进口的,而政府对盗版软件没有很好的管理。更有甚者,许多的政府机关也用盗版软件。随着贸易的发展,也许政府已经感觉到了中国软件行业的萧条,开始了在软件方面的知识产权的保护。 四、对我国的启示 一是加强政府的功能,防止技术倾销的发生。不要为了以前的利益而失去长远的利益。要让国内的软件公司与微软同时竞争,并且是公平竞争。对存在的技术倾销行为要进行处罚。我们可以对此进行相关的法律制定。 二是保护中国相关的软件产业。为他们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包括鼓励商业银行投资,减少工商业税务管理的限制,加强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及知识产权的维护等。 三是保护知识产权。中国的盗版如此的泛滥,最重要的原因是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不严格。如果我们不容许盗版,那么通过买微软软件费用很高的话,那么就不会有技术倾销的产生。政府要干预市场,要有相应的措施来防止盗版,给予盗版的行为很重的惩罚。这样可以有效的防止技术倾销的发生。当然,保护厂商的利益会损失一部分消费者的利益,但是这有利于中国软件的长远利益,我们应该为长远的利益着想。 市场营销策略论文:电信企业市场营销策略论文 [摘要]电信全球化与国际竞争的新趋势,给我国电信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压力与挑战,根据我国电信企业行业特点与营销重点,提出全员营销、摒弃传统广告宣传方式、营建全新企业文化及拓宽范围,实行差别化经营等策略。 “所谓服务业这一行业根本不存在,只是各行业中服务成分所占的比重大小有所不同而已,每个人都在为他服务”。(TheoeloeLevitt语)显然,电信企业应属于服务成分较大的行业,笔者试从电信企业现状及服务业的特点入手,阐述电信企业的营销策略。 一、电信企业的正确定位 电信全球化与国际竞争的新趋势,给我们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一些新的经营理念,竞争观念、手段和策略正以惊人的速度向国人走来,并日益深刻地影响着国内通信市场。 资产重组后的电信企业由于无线寻呼的剥离,邮政与电信的分营,移动公司的独立,实力受到了明显的削弱,经营范围与市场空间也随之相应变得狭窄。而在我们电信企业整体实力削弱的同时,我们的竞争对手无论从数量还是从实力,都不再是以前那样的弱小。我们对于通讯市场曾经有过的垄断时代已成为“昨日黄花”,电信市场不再有“巨无霸”的存在,代之而起的是诸侯割据群雄逐鹿。同时经历了这几年电信市场的长足发展,邮电通信能力和技术水平飞速提高,邮电通信不再是影响国民经济发展的瓶颈部门。从总体上说,通信能力与市场需求相比已经不再是短缺。更为严重的是,在国内需求普遍疲软的情况下,WTO正一步步向我们走来,我们未来的竞争对手将比现在可怕上不只十倍百倍。 因而,在目前市场相对饱和的情况下,“加快发展,千方百计满足用户需要”,已经不应再成为我们电信企业的宣传口号和行动指南。面对日益壮大的竞争对手和相对狭小的空间,如果仅仅立足于用户需要的满足,我们将失去现有的市场。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市场营销才是企业的首要任务。这既是企业工作的起点,又是企业工作的终点。没有市场营销企业就无法生存。“先有市场后有产品”之所以成为近几年企业界流行的经营方针即缘于此。由此可见,市场营销是企业发展的必由之路,强化营销,发现需求,选择市场需求是企业的第一任务,是关系企业生存发展的大事。因而,我们当前的任务当是创造市场,制造需求,引导消费,唯如此,我们电信企业方会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二、电信企业行业特点与营销重点 电信企业从属服务行业,因而我们必须从服务行业的特点出发,制定出符合行业特征的市场营销方案。“服务是一方能够向另一方提供的基本上是无形的任何功效或利益,并且不导致任何所有权的产生。它的生产可能与某种有形产品密切联系在一起,也可能毫无联系”。这就决定了电信企业具有如下行业特点: (一)不可触摸性 服务是无形的。与有形产品不同,服务在被购买以前是看不见、品味不到,摸不着、听不到或嗅不出的。而购买者为减少这种不可触摸性所带来的不确定性,他们必然会寻求服务质量的标志或证据。他们将从看到的地方、人员、设备、沟通资料、象征和价格等方面,作出服务质量的判断。 因此,服务提供者的任务是“经营证据”、“化无形为有形”。产品营销者受到的挑战是要求他们增加抽象观念,而服务营销者受到的挑战则是要求他们在其抽象供应上增加有形证据。 如果我们想使我们的企业看起来服务快速和有效,就要中以试用以下几种工具使这种定位策略有形化。 1、场所电信的有形环境必须暗示出快速和有效的服务。企业的外部和内部设计要做到整洁明快,对办公桌子的摆设和人行通道应进行认真设计规划,从外观上看,等持接持的顾客所排队伍不应过长,应有足够的坐位给正在办理业务的顾客。 2、人员全体工作人员应当是忙碌的。他们应当做到衣着得体统一,并佩戴统一标志如工牌,并在始终保持微笑服务的同时做到来有迎声,去有送语。 3、沟通资料沟通资料应能表明高效率,宣传小册子应做到印刷清晰,层次分明,图片也应经过认真选择。 4、象征即企业的标志,如电信的徽记。 5、价格各种服务价格要能始终保持简单明了。 (二)不可分离性 服务的生产与消费二者一般而方是同时进行的。这与有形物品的情况不同,后者是被制造出来的,先投入存储,随后销售,最后被消费。如果服务是由人提供的,那么这个人就是服务的一部分。因为当服务正在生产时顾客也在场,提供者和顾客相互作用,是服务营销的一个特征,提供者和顾客两者对服务的结果都有影响。 (三)可变性 服务具有极大的可变性。因为服务取决于由谁来提供以及在何时、何地提供。对服务质量的控制可采取两个步骤:第一步,投资于挑选优秀的工作人员并进行培训。对服务提供者进行培训,使其对顾客出现的各种情况都能做出适当反应,从而减少服务的可变性;第二步,通过顾客建议和投诉系统,顾客调查和对比购买,追踪了解顾客的满意情况。这样,质量较差的服务便可被察觉出来并得以更正。 (四)易消失性 服务不具有可贮藏性。不可能事先生产出服务留待以后消费。它的生产过程本身就是消费的过程,因而极易消失。 由于服务性企业具有以上特点,因而服务性企业如果只用传统的市场营销方法来经营势必困难。在服务性企业中,顾客面对着服务质量不太稳定和较多变化的服务者,服务结果不仅受服务提供者的影响,而且受“不公开的”生产过程的影响。因而服务性企业的营销不仅需要传统的市场营销,而且还要插入其他两种市场营销,即内部市场营销和交互作用的市场营销。 内部市场营销,意指服务公司必须对直接接待顾客的人员以及所有辅助服务人员进行培养和激励,使其通力合作,以便使顾客满意。市场营销部门可能做的最大贡献应是:“特别善于促使机构的其他部门每个人都实行市场营销。”(贝利语) 交互作用市场营销,意指感知的服务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买者和卖者之间交互工作用的质量。在产品营销中,产品质量与如何被取得的方式之间毫无联系,但是在服务营销中,服务质量则是同服务供应者混为一体的。顾客评价服务质量,不仅依据其技术质量,而且依据其职能质量。因此,专业人员必须掌握交互作用市场营销的技巧。 相对于传统营销而方,内部市场营销与交互作用的市场营销共同构成现代市场营销———全员营销。亦即市场营销的重点就是全员营销。 三、全员营销的营销策略 全员营销不仅包括营销手段的整体性,还包括营销主体的整体性及营销战略的整体性。传统的营销是以生产者为中心,以产品售出为目的,而现代营销是以顾客为中心,以顾客满意为目标,所要达到的最终目的如日本丰田公司的经理在推出凌志汽车时所说:“我们不应仅满足于顾客满意,我们的最终目的是使顾客愉悦”。 怎样才能做到这一点呢?这就要求我样牢固树立“企业以市场营销为优秀,市场营销以顾客满意为优秀”的观念,将产品开发、技术改造、结构调整、生产管理、内部改革、资本运营等工作统一到服务和服从于市场这个中心上来,把搞好市场营销放在一切经营活动的第一位,以市场营销部门为中心,管理、生产、后勤部门以顾客满意为目标向市场营销部门提供服务。亦即搞好对外营销必须先搞好对内营销。某家旅游公司曾提出过这样的口号“员工第一、顾客第二”,其含义并非是不重视顾客,而是将员工列为第一的目的在于使企业员工满意,以崭新的面貌迎接顾客,从而实现顾客的满意。在树立“员工第一”思想的同时牢固树立“前一部门是后一部门的顾客”的思想,从而最大限度的激活内部市场营销。 全员营销的一个很明显的特征就是:每道工序、每个员工与顾客都处于同一个不可分割的价值链,每个员工的工作都与顾客密切相关,只不过越靠近顾客的对顾客的影响越大。作为电信企业仅局限于对外的窗口,更不能仅仅局限于营业厅,我们以前抓服务的重点放在营业厅,而忽视了对另一些主要的服务群体如机 线人员的管理。对于电信企业而言,机线人员服务的好坏对我们企业经营的影响更为直观。而在我们以前的实际工作当中,只是狠抓营业员的服务,而忽视了机线人员的规范化服务,导致我们的机线人员不象是国有企业的员工,反倒象是农村的个体包工队,极大地影响了我们的声誉。全员营销应注重这些重要环节,不允许出现任何细徽的漏洞。 全员营销的另一个前提是员工整体素质的提高。这就要求我们的员工不仅要精通自己分管的业务,对于我们电信企业所有的业务都应有全面的了解。威海电信局曾经实行过“首问负责制”,意即每个员工在接听客户的电话,为客户提供咨询服务时,不应回答“不知道”,而应负责到底,为客户咨询有关部门,给予客户满意的答复。这种做法虽然比以前有所进步,但弊端在于浪费了客户的时间,降低了客户的满意度。请设想一下,如果我们每一个员工对每个问题都能对答如流,对每项业务都能如数家珍,这对我们的企业发展将会起到多大的推动作用。因而,从一线员工到支撑系统员工,不但要有全心全意为客户服务的觉悟,还要有过硬的服务本领。加强全体员工的技能培训,使其不仅知其然,而知其所以然,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全员营销还需要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提高服务的技术层次。体现服务水平的还有服务技术、服务手段。不仅包括服务手段的技术化,还包括通信能力的提高和通信手段的增多。借助高科技手段,实现服务层次的飞跃。如计算机的普及,使收费速度大大提高;联网收费,使客户体会网多面广的优势;产品的更新换代,满足不同层次消费群体的消费需求。 由于全员营销具有上述特征,因而在实际操作中,与传统营销手段并用,将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摒弃传统广告宣传,建设全新企业文化 服务性企业较之制造企业在营销方面有许多不足,根据美国乔治和迈尔克斯德尔的调查,可以得出以下结论:(1)一般来说市场营销部门较少可能实行市场营销组合活动;(2)在提供服务区域较少可能进行市场营销分析;(3)很可能在内部处理自己的广告而不是求助于外部的广告社;(4)较少可能制定全面的销售计划;(5)较少可能制定和实施销售培训方案;(6)较少可能利用营销研究公司和营销顾问;(7)如用销售总额百分比表示用于市场营销上的费用,在这方面则有可能花费更少。 作为曾经是国家垄断经营的电信企业,其实际营销手段比以上的论述更差。作为“官商”,我们曾经信奉的教条是“皇帝女儿不愁嫁”,作为“瓶颈部门”,我们曾级“酒好不怕巷子深”,这些陈规陋习导致我们在向市场经济转向的同时,不可避免地留有尚未褪化完全的计划经济的胎记。我们很多电信企业的广告仅仅做在家门口,做在营业厅里,我们在电视电台报纸所做的也仅仅是干巴巴的条文广告。广告这一引导消费的手段居然堕落到“顾客须知”的地步,广告魅力在我们那种做了也白做的论调中消失殆尽。我们所做的广告仅仅向人们表明我们做过广告。值得庆幸的是,我们有些经营者发现了这些问题。虽然我们欠缺国际商业巨头的大手笔,但我们绝对不能丧失商海博激的信心和勇气。一些电信企业的经验很值得我们推广:如在不同时间,针对不同的消费群体实行了不同的广告宣传,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但在我们所有广告宣传中,缺少最根本的主题———企业文化的宣传。 企业文化包括在长期生产过程中形成的经营思想、管理方式、群体意识和行为规范。它贯穿于企业发展道路、生产业务、经营管理以及职工思想政治、文化修养、业务技术素质的方方面面。高水平的质量服务文化,才能创出优质的服务,创优质服务又有力地推进企业的质量服务文化建设。众所周知,海尔公司在兼并红星电器厂时,仅派驻了几个管理人员,就使红星厂由亏损几千万的企业5个月内扭亏,他们凭借的是海尔品牌、海尔企业文化的灌输。由此可见,企业文化对于一个企业而方,无疑是企业魂。 因而我们在使用传统的广告营销手段的同时,应侧重于企业文化的建设与宣传,学会利用各种媒体树立我们的形象。如我们可以对社会有影响的群体实行优惠政策,借以提高我们的知名度;积极参与公益活动,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这种投入与产出的比肯定会优于广告的效果。同时注重企业的文化建设,弘扬企业,创企业品牌,求名牌效益,力争取得经济效益的同时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五、价格手段,不可多用,不能滥用 价格大战一直是企业界惯用的营销手续。曾几何时,价格成为我们企业的制胜法宝,推销产品的不二法门。仿佛祭起价格这个大旗,就可以战无不胜,所向披靡。但我们的消费者正一步步走向成熟,他们不再满足于小幅度的降价手段,最终结果导致价格战的恶性循环。近几年较为有名的是全国的彩电价格大战,造成全国彩电行业至少53亿的损失。“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彩电大战导致了今年上半年的彩管行业的全面停产,彩管行业只能用减少供应量祈求价格的回升。在我们通讯市场,同样是烽烟四起,价格战的最终结果是“鹬蚌相争,渔夫得利”,这里的渔夫并不是指由于降价而得到实惠的消费者,而是指国际上那些圆睁双眼,紧盯我们这块世界上最大的尚未开放的通讯市场的通讯业的巨头们。我们原本就不足以与之抗衡,我们本应该联手与之竞争,而我们采取的价格战无疑将自己的市场廉价出售给了他们。当然价格战并非一无是处,通过价格大战,可以做到优胜劣汰,导致市场资源的重新配置,并由此锻炼我们的企业抗风浪的能力。但是价格手段毕竟是双刃剑,此应不可多用,更不能滥用。而应该配合企业社会形象的树立,针对特殊群体采取价格攻势;同时价格不能一降再降,那样会使顾客有了等待心理,反而更糟。 六、拓宽经营范围,实行差别化服务 当价格战与铺天盖地的广告刺激不了消费时,我们应该拓宽经营范围,实行差别化管理。但是要想做到将我们的服务与竞争者的服务区别开来是件十分困难的事。经营范围的缩小,竞争对手的增多,使得价格竞争愈演愈烈,许多顾客对产品的要求不多,只要省钱就行。由此可见,只要顾客认为服务的差别不大,他们对提供关心程度便会小于对价格的关心。解决价格竞争的办法是发展差别供应和建立差别形象,提高顾客的满意度。因为一个满意的顾客对价格的关心程度低于对提供服务者的关心程度,同时一个满意的顾客较为容易的接受开展的新业务,而且对我们电信企业的成本而言,发展一个新顾客远比吸引一个老顾客的费用高。因而我们电信企业应凭借自己的资源优势实行差别化服务管理。 这种差别化服务管理具有两层意思,其一为本企业与外企业的不同,使顾客能明确我们所提供的服务为别人所无法提供的。这一点可以配合企业的文化建设进行。其工作重点应侧重于经营范围的拓展,让我们的服务永远走在别人的前面。其二对不同的顾客采取不同的营销策略。 经营范围的拓展,不仅包括外延的拓展,还包括内涵的拓展;不仅仅是量的增加,还包括质的提高。同时细分市场,做到有的放矢。比如对学生较为集中的地区,实行免费装机发售电话卡刺激消费;对于消费层次不高的人应教会他们使用程控电话的多项功能,如“呼叫等待”、“转移呼叫”等,提高通话率;对于消费层次较高的人应大力宣传“一线通”等先进业务;对于大用户(主要指那些群体数量少但业务量比重大的用户)建立大户室,设立大用户档案,甚至于采取青岛局的办法:为大用户设立“绿色通道”,特事特办,使大户业务稳中有升,同时推出新业务后率先向他演示,从而引导消费。 总之,在我们电信企业的市场营销工作中,要以现代营销观念为主,以传统营销观念为辅;以全员营销思想为主导,突出营销部门的地位;淡化广告宣传效应,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忽略价格杠杆功能,严格差别化服务管理;立足现有市场,创造消费需求;以先进的营销理念武装我们的头脑,使我们电信企业在未来的竞争中永立潮头,勇往直前。 市场营销策略论文:国际市场营销策略论文 一、价值链的概念和构成 企业要生存和发展,必须为企业的股东和其他利益集团包括员工、顾客、供货商以及所在地区和相关行业等创造价值。如果把“企业”这个“黑匣子”打开,我们可以把企业创造价值的过程分解为一系列互不相同但又相互关联的经济活动,或者称之为“增值活动”,其总和即构成企业的“价值链”。任何一个企业都是其产品在设计、生产、销售、交货和售后服务方面所进行的各项活动的聚合体。每一项经营管理活动就是这一价值链条上的一个环节。企业的价值链及其进行单个活动的方式,反映了该企业的历史、战略、实施战略的方式以及活动自身的主要经济状况。 价值链可以分为基本增值活动和辅助性增值活动两大部分。企业的基本增值活动,即一般意义上的“生产经营环节”,如材料供应、成品开发、生产运行、成品储运、市场营销和售后服务。这些活动都与商品实体的加工流转直接相关。企业的辅助性增值活动,包括组织建设、人事管理、技术开发和采购管理。这里的技术和采购都是广义的,既可以包括生产性技术,也包括非生产性的开发管理,例如,决策技术、信息技术、计划技术;采购管理既包括生产原材料,也包括其他资源投入的管理,例如,聘请有关咨询公司为企业进行广告策划、市场预测、法律咨询、信息系统设计和长期战略计划等。 价值链的各环节之间相互关联,相互影响。一个环节经营管理的好坏可以影响到其他环节的成本和效益。比方说,如果多花一点成本采购高质量的原材料,生产过程中就可以减少工序,少出次品,缩短加工时间。虽然价值链的每一环节都与其他环节相关,但是一个环节能在多大程度上影响其他环节的价值活动,则与其在价值链条上的位置有很大的关系。根据产品实体在价值链各环节的流转程序,企业的价值活动可以被分为“上游环节”和“下游环节”两大类。在企业的基本价值活动中,材料供应、产品开发、生产运行可以被称为“上游环节”;成品储运、市场营销和售后服务可以被称为“下游环节”。上游环节经济活动的中心是产品,与产品的技术特性紧密相关;下游环节的中心是顾客,成败优劣主要取决于顾客特点。 不管是生产性还是服务性行业,企业的基本活动都可以用上价值链来表示,但是不同的行业价值的具体构成并不完全相同,同一环节在各行业中的重要性也不同。例如,在农产品行业,由于产品本身相对简单,竞争主要表现为价格竞争,一般较少需要广告茗销,对售后服务的要求也不是特别强烈,与之相应,价值链的下游环节对企业经营的整体效应的影响相对次要;而在许多工业机械行业以及其他技术性要求较高的行业,售后服务往往是竞争成败的关键。 二、价值链与企业的竞争优势 “价值链”理论的基本观点是,在一个企业众多的“价值活动”中,并不是每一个环节都创造价值。企业所创造的价值,实际上来自企业价值链上的某些特定的价值活动;这些真正创造价值的经营活动,就是企业价值链的“战略环节”。企业在竞争中的优势,尤其是能够长期保持的优势,说到底,是企业在价值链某些特定的战略价值环节上的优势。而行业的垄断优势来自于该行业的某些特定环节的垄断优势,抓住了这些关键环节,也就抓住了整个价值链。这些决定企业经营成败和效益的战略环节可以是产品开发、工艺设计,也可以是市场营销、信息技术,或者认识管理等等,视不同的行业而异。在高档时装业,这种战略环节一般是设计能力;在卷烟业,这种战略环节主要是广告宣传和公共关系策略(也就是如何对付各种政府和消费者组织的戒烟努力);在餐饮业,这种战略环节主要是餐馆地点的选择。 虽然如前所述不同行业有不同的价值链,同一环节在各行业的作用也不相同,但是,对于具有较大规模的企业,例如跨国公司则可以通过价值链上的关键环节也就是优秀能力在相关行业中进行扩散和移植,从而提高企业尤其是跨国公司的竞争优势。跨国公司在国际营销活动中拥有全球跨行业营销的范围经济效应。这种范围经济效应是跨国公司通过最佳广度(范围)地使用通用型要素和资源而获得的。这种通用型要素可以是通用的生产设备、管理经验、营销技能和研究开发能力。由于在价值链的每一个环节几乎都能发现通用型要素的存在,那么,当两个行业的价值链上的关键环节也就是优秀能力需要相同的通用型要素时,跨国公司就将自己在一个行业中的优秀能力扩散到另一个相关行业,使得范围经济效应转化为范围经济优势。因此,跨国公司在一个行业的营销沟通活动中获得的先进知识、经验和技能,可以不需要很大的追加投资就能转移到其他相关行业。如美国的菲利浦一莫利斯公司是著名的烟草商,创造了万宝路这样的全球性香烟品牌,该公司进入食品行业后,带入了其卓越的广告、营销推广等营销沟通技巧,使得像米勒啤酒等品牌也迅速成为美国的领先品牌,并走向世界。 当跨国公司进行全球营销时,范围经济优势又可以同时转移到新进入的国别市场。根据该国的特定市场环境,跨国公司有计划地选择相关行业的产品相继导入,在市场研究、促销技巧和共同渠道等方面形成范围经济效应,尤其是促销行为的协同效应对树立跨国公司在当地的整体形象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如飞利浦公司在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国家都引入其照明、微电子、计算机硬件、家用电器等相关行业的多种产品,并使用相同的广告语“让我们做得更好”,使得公司形象非常鲜明。尽管其多年营运状况不佳,但据调研显示在中国市场上飞利浦公司的知名度要远高于通用电气等强劲的竞争对手。其他如日用消费品行业的跨国公司在各国市场上都如出一辙地引入家用洗涤剂、消费纸品、个人护理用品和食品保健品,这些都是跨国公司获得范围经济效应的例证。 很显然,要保持企业对某一产品的垄断优势,关键是保持这一产品价值链上的战略环节的垄断优势,并不需要在所有的价值活动上都保持垄断优势。战略环节要紧紧控制在企业内部,很多非战略性的活动则完全可以通过合同的方式承包出去,尽量利用市场以减低成本,增加灵活性。对战略环节的垄断可以采取许多形式,既可以是垄断关键原材料,垄断关键人才,也可以是垄断关键销售渠道、关键市场,等等。比如说,在很多靠特殊技能竞争的行业,例如广告业、表演业、体育业,这种垄断优势通常来自于对若干关键人才的垄断;在很多靠产品特色竞争的行业,这种垄断优势往往是来自于对关键技术或原料配方的垄断,例如可口可乐的配方,麦当劳“巨无霸”汉堡包的专用调料配方,都是绝密级别的商业秘密。在高科技产品行业,这种垄断优势通常来自于对若干关键生产技术,例如对计算机的芯片生产技术的垄断造就了全球芯片巨头IN-TEL公司。而微软(Microsoft)则在电脑软件领域拥有无与伦比的创新能力。广州宝洁从成立开始就以“世界一流产品,美化您的生活”作为企业的经营理念,树立“宝洁公司,优质产品”的形象。为了维护其优质产品概念,公司动用其在全世界拥有的超过100名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都花费其销售额的8%-10%(约5亿到7亿元)的费用进行专门的产品研究,宝洁认为,只有不断开发产品功能,提高科技含量,才能占领市场。优质产品概念不等同于国家、行业的标准。为了开发一个优质产品概念,宝洁每年花费销售额的1%-3%进行各方面的市场研究,用宝洁的话说,优质产品必须是消费者合同的产品,产品优秀功能和外围功能都成为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上面这种种建筑在与产品直接相关的战略环节上的垄断有时是很容易理解的。相对来说,鲜为人知的是各种建筑在价值链“辅助性增值活动”环节上的垄断优势 。下面我们试以国际商用计算器(IBM)在组织结构上的垄断优势来讨论。IBM在世界计算机市场上的优势,在很大的程度上来自于IBM的价值链布局所形成的强大组织体系,这种组织体系是在设计、生产、销售和维修大型商业计算机的长期过程中发展起来的。就个人电脑的生产而言,IBM是相当落后的;个人电脑的关键生产技术都不在IBM手里。但是,IBM的遍及全球的组织结构和维修服务网络,以及多年来建立起来的“高质量服务”的信誉却是其他公司难以企及的。尽管IBM并不生产任何个人电脑的关键部件,标有IBM牌号的个人电脑内部所用的原器件都是IBM向其他公司采购来的,但IBM牌个人电脑仍然受到消费者的偏爱,售价高于其他各种质量相同的“杂牌”电脑。这里的原因主要在于,IBM的声誉和覆盖全球的销售、维修、服务的组织体系,为消费者提供了购买技术复杂产品是极为需要的质量保证。由于这种质量保证是个人电脑产销价值链上的一个战略环节,而IBM在这一环节上占有垄断优势,这就使得并不生产个人电脑的IBM成为在个人电脑行业举足轻重的行业巨头。 三、价值链与国际市场营销策略的选择 由价值链的概念和构成分析我们知道,企业的价值活动可以被分为“上游环节”和“下游环节”两大类。在企业的基本价值活动中,材料供应、产品开发、生产运行可以被称为“上游环节”;成品储运、市场营销和售后服务可以被称为“下游环节”。上游环节经济活动中心是产品,与产品的技术特性紧密相关,其效益高低影响到整个价值链体系。例如,新产品、新工艺一旦开发出来,可以在许多市场许多地区应用,其优势具有普遍意义。 相应来说,如果对于某一产品的营销来说,占关键地位的是上游环节,取决于产品技术和大规模生产,其竞争性质很可能表现为“全球市场”型的全方位的立体竞争,大型商用客机、小汽车、计算机都属于这一类。因此,企业跨国经营如果主要靠的上游环节的优势,则可以采取“全球性”的营销策略。而国际市场的某些消费需求的同质化趋势也支持这一策略。 虽然各国市场的文化背景有很大的差异,但各国市场以产品和服务的要求却表现出趋同性。各国消费者都在从其他社会汲取他们人为是好的东西,从精神的到物质的产品,一种新的消费现象——跨越文化界定的消费趋势——正在形成。这种情况,很大程度来源于教育,来源于知识的传递,教育导致更高水平的技术成就,同时也会消除在生活方式上的差别。另外,传媒,特别是电视的推广和普及,以及国际互联网的发展,也加速了这一趋势的发展。因为这些现代传媒手段的发展,使人们能够立即分车到世界上现代生活中的各种信息。政治、经济、文化交流壁垒的大大降低,各种层次的国际交流愈来愈多,愈来愈密切,世界正在变小。丹麦、德国、日本、美国的年轻人都是吃汉堡包、穿牛仔裤、弹吉他长大的,他们的生活方式、抱负和愿望都十分相似。 对那些在国际上享有盛名的大公司来说,这样一种消费趋势是求之不得的机会,也是他们日日夜夜在努力促进的。需求的同质化,可以使厂商的库存、采购及生产成本都大为减少,而更增加他们的竞争力。开创名牌,并促使全球不同文化背景的消费者去追逐名牌,这些企业就可以得到巨额的销售收入和可观的利润。美国一家咨询公司对美国、日本和欧洲14个国家的9万名消费者的调查表明,世界知名度最高的10种名牌商标是:可口可乐、万宝路、IBM、麦当劳、迪斯尼、索尼、柯达、摩托罗拉、吉列和耐克,而这些品牌都是属于顶尖跨国公司的。 跨国公司一旦认识到国文化交叉而产生的某些共性,就可以设计全球通用产品,用同样的广告制作知识变更说明文字,以跨国公司的盛名和信誉,以自己的渠道,向世界各个市场推进。“跨国公司产品”不仅是一种满足人们物质需要的具有使用价值的物品,而且是一种能满足人们精神和感观需求的价值复合体,一种文化感受。 与此相反的是下游环节的经济活动。下游环节的中心是顾客,各种经营活动(如广告宣传、渠道策略、促销手段等)都与消费者特性紧密相关,企业的竞争优势根据所在市场当地的供求情况、风俗文化为转移。例如,强有力的销售渠道,脍炙人口、不胫而走的广告语言往往具有地方性的特点,很难简单地照搬和移植。如果对于某一产品的营销来说,下游环节的优势占主导地位,则该行业的竞争性质很可能是“多国市场”型的相互独立的局部竞争模式。凭借下游环节优势跨国竞争的企业,其竞争战略往往带有鲜明的局部性、地区性色彩,在本地成功的策略未必能给其他市场带来成功。在这方面,世界两大日用消费品巨头英国联合利华和美国宝洁公司都有过类似的教训。 联合利华进入中国市场以来,吃了不少苦头,总结了不少教训:不要把中国当作单一的市场,各地区间在收入、风俗、政策、商业存在很大差异。全国统一的战略难以实施,要学会思考,因地制宜。是否进入一个市场,战略基石不能寄放在政策和跟政府关系上,尽可能跟上中国市场环境的变化。不论你的产业模式在别处多么成功。 美国婴儿尿布头号生产商,世界知名的市场营销战略之王宝洁公司跨国经营婴儿尿布的教训同样很有代表性。宝洁公司在80年代把美国市场上最受欢迎的婴儿尿布引出国界,进入香港和德国市场。在一般情况下,宝洁公司每进入一个市场都要经过“实地试营销”以发现可能存在的问题。但是这次宝洁公司认为,尿布就是尿布,婴儿尿就是婴儿尿,这种尿布已经在美国销售多年,受到普遍好评,因此,决定跨越试销阶段,直接进入香港和德国市场。可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却大大出乎宝洁公司的意料。香港的消费者反映,宝洁公司的尿布太厚,德国的消费者却反映,宝洁公司的尿布太薄,吸水性能不足。同样的布,怎么可能同时太厚又太薄呢?宝洁公司经过详细调查才发现,婴儿一天的平均尿量虽然大体相同,婴儿布的使用习惯在香港和德国却大不相同。香港的消费者把婴儿舒适作为母亲的头等大事,孩子一尿就换尿布,因此,宝洁公司的尿布就显得太厚;而德国的母亲比较制度化,早晨给孩子换块尿布然后到晚上再换一块,于是宝洁公司的尿布就显得太薄 因此,宝洁公司进入中国市场后,更注重中国市场的特殊性。为深入了解中国消费者,宝洁在中国建立了完善的市场调研系统,开展消费者追踪并尝试与消费者建立持久的沟通关系。宝洁公司在中国的市场研究部建立了庞大的数据库,把消费者意见及时分析、反馈给生产部门,以生产出更适合中国消费者使用的产品。 市场营销策略论文:奇瑞汽车市场营销策略论文 摘要:奇瑞汽车自上市以来就注重开拓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发展非常迅速。美国一直是全球最大的汽车销售市场,奇瑞汽车开拓美国市场有其必要性和可行性,在对其进行SWOT分析的基础上,提出进入初期将追求时尚但收入不高的年轻人市场定为目标市场,并提出了相应的产品策略、价格策略、分销策略和促销策略。 关键词:奇瑞汽车;美国市场;营销策略;市场定位 奇瑞汽车有限公司于1997在安徽注册成立,经过多年的持续改进和不断完善,奇瑞公司的品牌形象和企业形象得到迅速提升。2006年10月,“奇瑞”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并入选“中国最有价值商标500强”第62位。同年11月,奇瑞公司被美国《财富》杂志评为“最受赞赏的中国公司”第11位,成为我国唯一进入此排行榜前25位的国内汽车制造企业。 奇瑞汽车从产品上市伊始就注重开拓国内国际两个市场,本着“无内不稳,无外不强,以外促内,形式灵活”的原则,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成为我国第一个将整车、CKD散件、发动机以及整车制造技术和装备出口至国外的轿车企业。2001年年底第一批奇瑞轿车开始出口,随后每年成倍增长;2005年出口近1.8万辆,2006年出口突破5万辆,占全国轿车出口70%以上,占奇瑞公司当年销售总量16%。截至2005年已向全球50多个国家和地区出口产品,轿车出口量连续四年居中国第一[1]。2006年3月,奇瑞公司向美国出口1万多台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发动机,实现了中国汽车企业向发达国家大批量出口发动机的“零”的突破。 一、奇瑞汽车开拓美国市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美国是全球最大的处于高度成熟期的汽车消费市场,其特点是总体销量保持基本稳定。美国2005年销量1694.8万辆,2006年销量1650.3万辆[2],2007年为1610万辆[3],虽然这三年销售量有点萎缩,但在全球各大市场的销售排名中仍居榜首。雷诺—日产联盟首席执行官卡洛斯·戈恩表示,他不认为目前的局面会一直持续下去,美国汽车市场不会长久处于衰退之中[3]。据有关专家估计,在未来几年美国汽车销量将会上涨,2015年销量将达1830万辆。美国的汽车标准严格,市场中云集了世界汽车企业龙头,美国汽车的严格要求和市场的激烈竞争都会加速奇瑞汽车本身的成熟和完善。 近些年,国际油价不断攀升,美国人的汽车消费观开始发生转变,从喜欢高耗能的SUV、皮卡逐渐转向节能环保型的微型汽车,这个战略性机会给奇瑞留下了很好的空间;在营销方面,奇瑞和美国梦幻公司、克莱斯勒公司都已经开始了合作事宜,为自己进入美国市场作好了准备;中国政府相关部门非常支持奇瑞汽车的出口,给予了优惠的贷款政策。中国进出口银行和奇瑞汽车有限公司已经在北京签署了《出口信贷支持国际经营合作协议》,协议金额为50亿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支持奇瑞公司在未来三年内的机电产品、成套设备、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以及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等“走出去”项目[4]。这笔信贷有利于奇瑞降低融资成本,加速海外扩张步伐。 二、奇瑞汽车开拓美国市场的SWOT分析 美国汽车市场竞争激烈,主要是美国本土车、欧洲车、日本车和韩国车之间的竞争。近几年美国本土三大汽车公司惨淡经营,销售业绩每况愈下,日系车及韩系车以其省油及成本低的优势在美国市场上销售与日俱增。 1.优势分析 奇瑞汽车与欧洲汽车相比,价格便宜是奇瑞汽车最突出的优势;设计新颖、外观靓丽也是奇瑞汽车与欧洲车相区别的方面;但是,奇瑞汽车在技术、质量水平和安全性方面都不如欧洲车。奇瑞汽车与美国本土车相比,奇瑞汽车具有价格便宜、省油等优势,但在制造技术、舒适性、安全性和质量方面都不及美国车。 奇瑞汽车的优势主要是:(1)性价比比较高。中国廉价的劳动力资源使得奇瑞汽车成本低,从而能够制定比日系、韩系车更低的价格,提高性价比;(2)设计新颖有个性。奇瑞汽车在对美国市场作了充分调查基础上,新设计了五款外型非常独特的汽车,预计会深受年轻人的喜欢;(3)经济省油。奇瑞人在设计汽车时一直本着节油的原则,实践中表现相当成功。 2.劣势分析 奇瑞汽车劣势主要是:(1)质量不够好。由于奇瑞公司成立至今才十余年时间,在质量控制方面经验不够,从而使得奇瑞汽车的质量普遍不高;(2)国外销售经验不足。奇瑞汽车进入国外市场到现在不过六年,而且还没有进入过像美国这样的发达国家市场;(3)成本控制不够好。奇瑞公司的规模和生产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从而让生产成本进一步得到控制。 3.机会分析 美国市场为奇瑞汽车的进入提供了以下机会:(1)中国出口到美国的产品享有物美价廉的美誉,这无形中为奇瑞汽车的进入创造了良好的条件;(2)美国梦幻汽车销售公司愿意协助奇瑞汽车进军美国,梦幻公司在美国有很大的销售网络,销售经验丰富。 4.威胁分析 奇瑞汽车进入美国市场最大的竞争对手是日系车和韩系车。日系、韩系车省油、价低,而且舒适性、安全性都高,它们目前正是美国汽车市场的主角。面对价格更低的奇瑞汽车,日韩汽车预计会进一步降价,可能导致价格战。美国本土汽车为了维持自己的市场份额,势必会采取一切措施给新的进入者制造障碍。 三、奇瑞汽车在美国的市场细分和营销策略 (一)奇瑞汽车在美国的细分市场选择 奇瑞汽车在国内上市时将目标细分顾客群确定为收入不高但有知识有品位的年轻人,兼顾有一定事业基础、心态年轻和追求时尚的中年人,采取低价格、高质量的策略,使得奇瑞轿车很快渗入市场。奇瑞汽车在美国市场上的定位可以借鉴这一成功方式。进入初期将追求时尚但收入不高的年轻人市场定为目标市场,争取通过保证产品质量、交货期限及良好的售后服务来树立信誉,逐步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取得一定的资本积累。同时,积极学习其他发达国家的设计、制造和销售经验,利用美国的技术和信息优势,加大研发力度,提升企业的优秀竞争力,为开拓中高端市场打下基础。(二)奇瑞汽车开拓美国市场的营销策略 1.产品策略 在市场营销战略中产品战略是最根本的战略,一种产品要想在市场上站住脚,一靠质量,二靠个性。日本丰田在进入美国市场时,对美国市场作了充分的调查,在产品策略上以低成本、新技术、高质量、优售后服务取胜,成功进入了美国市场[5]。而韩国车在最初进入美国市场时,就没有制定具体的产品策略,从而被迫退出,最后花了很高的代价才改变韩国车在美国人心目中的印象。奇瑞汽车应该吸取前人的经验教训,在进入这种技术水平和销售能力都堪称一流的市场时,首先要制定好产品策略,奇瑞公司应该把握三个方面:成本、设计和服务来制定战略,从而达到其顺利进入美国市场的目的。 在成本方面,要以低成本取胜。廉价劳动力是奇瑞汽车特有的优势,奇瑞汽车在利用这个优势的同时,还要提高生产效率,进一步地降低成本。在设计方面,奇瑞汽车要突出自己的个性,可以借鉴奇瑞汽车最开始在国内的产品定位,将产品设计得时尚、新颖、个性,符合年轻一族追求个性的心理,从而避开锋芒,独树一帜。 汽车属于耐用商品,售前、售后服务以及与客户建立良好的关系,将对市场的开拓发展、巩固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开拓美国市场时,奇瑞公司需要通过服务在市场渗透期与客户迅速建立信任感和信誉度。奇瑞汽车要保证及时的零部件供应,技术、维修服务热线24小时开通。初始阶段可以选派国内技术工程师作为快速维修服务人员;随着业务拓展,聘用部分当地客户服务和技术服务人员,在最快的时间内为顾客提供服务;国内代步车的服务策略也可以推广到美国。 2.价格策略 奇瑞汽车制定价格策略时要着眼于长远利益,以短期内的低价格、低利润,来换取长期的高市场占有率,从而带来未来利润的大幅度增加。建议奇瑞向美国出口的首批小轿车在价格上比同档次的车低约30%,定在7000美元左右,让美国消费者认同价低是奇瑞汽车最大的优势。站稳脚跟后,积极开发新产品,逐步实现低中高档产品多层次发展,从而谋求更多的利润。 3.分销策略 奇瑞汽车初进美国市场,由于对美国市场上的流通习惯不了解,在营销渠道方面要充分依托和利用美国当地的销售资源,在有了一定的销量之后,再逐步加大人力、物力的投入建立自己的销售分公司。梦幻公司是美国最大的汽车销售公司,曾成功将日本汽车引进美国市场,在汽车营销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进入美国市场的头两年,奇瑞公司可以真诚地与梦幻公司开展合作,利用其销售网络扩大奇瑞汽车在美国市场的品牌影响力。同时,奇瑞公司应当有长远规划,私下考察与其他汽车销售商在部分地区合作的可能性。奇瑞公司需要仔细设计对汽车销售商的激励与约束制度,既要保证销售商有足够的积极性,又要防止遭受诈骗或无法控制终端销售等状况出现。奇瑞公司需要保证与最终用户沟通渠道的畅通,以便及时收集市场信息。 4.促销策略 奇瑞QQ在国内上市时主要采取整合营销传播,形成市场互动的营销策略。QQ作为一个崭新的品牌,明确市场细分与品牌定位后,运用了立体化的整合传播。以大型互动活动为主线,主要包括QQ价格网络竞猜、QQ个性装饰秀大赛、QQ网络FLASH大赛等等;配合相关信息的立体传播为QQ大造声势,选择目标群体关注的电视、网络、报刊、杂志、户外广告等媒体,将QQ的品牌形象、品牌诉求等信息迅速传达给目标消费群体和广大受众,使QQ很快渗入市场[6]。 奇瑞汽车的五款新车定位于美国年轻人市场,与奇瑞QQ在国内上市时的市场定位类似。奇瑞公司可以将上述成功做法引进到美国市场,在导入期注重广告效应,利用电视、网络、报刊、杂志等媒体进行宣传;针对目标消费群制定一些互动措施,吸引他们积极参加一些公共活动;尽快让人们了解奇瑞汽车,购买并喜欢奇瑞汽车。 市场营销策略论文:大自然地板市场营销策略论文 摘要:本文通过对地板行业现状和传统营销方式弊端的分析,说明了2008年木地板行业大洗牌不可避免。以地板行业的龙头企业广东盈彬大自然木业有限公司为研究对象,分析它在激烈的市场竞争前所使用的新营销手法。通过大自然地板的多品牌策略、社会营销、娱乐营销和体育营销,为大自然的品牌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关键词:地板行业大自然·第一空间社会营销娱乐营销体育营销 一、地板行业现状分析 1.“欧典”事件凸现诚信危机 2006年,中央电视台“3·15”晚会向全国消费者揭露,每平米2008元,“号称行销全球80多个国家,源自德国,著名品牌地板德国欧典总部其实根本不存在,存在严重欺诈消费者行为”。一石激起千层浪,经过不完全调查,在佛山100块打着德国、比利时等外国旗号的复合地板中,99块可能是“中国制造”。 如果说,“锁扣专利风波”与“加拿大反倾销风波”引起的后果只是中国地板进军海外市场的暂时失利,是外线战场的收缩与回退。那么欧典事件引发的后果,则是整个中国地板界内线市场的城门失火,在地板企业赖以生根、壮大的市场上引发了全面性的危机。地板界在形容过去十年的消费市场发展时,一直用的几个词是:高速发展、爆炸性发展、快速成长。但欧典事件后,一直处于上升趋势的木地板销售出现了下滑的苗头,据年终统计,木地板全行业仅2006年就下滑6%。 2.从明星代言到品牌建设 我国的地板业仍处于产业竞争的初级阶段,各路明星的助阵也就不足为奇了。现在名人已经成了一种特殊的媒体,很多东西一粘上名人的边就可以一夜出名,这就是名人效应。地板企业选择的多是文艺、体育界中形象较为沉稳和积极向上的名人,这些名人的形象与家的理念更为贴近,比如大自然的陈道明、瑞嘉地板的濮存昕、美丽岛的张国立、莱茵阳光的田亮这些形象不但深入人心,而且健康明亮。企业们期望通过这些代言人在公众中的人缘,将自家地板的品牌映入更多人的脑海。 虽然得到了诸多明星的摇旗呐喊,可是“明星+央视”的狂轰滥炸并没有达到之前的预期。但不可否认的是,明星加入地板大战,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帮助企业走出低价竞争的时代,对中国地板业的发展也能起到一定的正面推动作用。 3.地板市场初现“马太效应” 通过走访市场,虽然地板专卖店夺得仍让消费者目不暇接,可是相比以前,数量已有所减少。且现有的品牌专卖店面积有所扩张,装修档次进一步提升。在5.1黄金购物节之前,地板市场“马太效应”已经初现(“马太效应”就是大品牌越来越大,小品牌越来越小的现象),具体表现为众多消费者逐渐出现少量大品牌一边倒的态势。 4.“整合重组”创建全新模式 2008年,中国地板行业洗牌必将加剧,挑战将更加全面、长期和深刻,可以预见有些小型地办企业将被淘汰,大型地办企业也不容乐观。同时,同质的产品和价格的劣势使一些小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苦不堪言,他们在不断寻求新的发展模式,而企业间的合作和整合、取长补短,形成较强的竞争力与大型地板企业抗衡成为他们的首选。 大自然地板董事长佘学彬在与美国最大地板运营企业阿姆斯壮世界工业有限公司合作时曾说过,企业高速发展,整合势在必行。通过对市场资源实行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市场互动,形成强强合作的联合体,必将实现双方驰骋或内和国际市场,降低双方运营成本,最终实现双赢。 二、大自然地板营销策略分析 1.公司简介 大自然地板是由广东省广东盈彬大自然木业有限公司荣誉出品的。广东盈彬大自然木业有限公司原名为盈彬木业有限公司,最初是以1995年以经营开放式家具城和柚木实木地板的家具城起家。 公司现以生产生产、研发、销售大自然实木地板、强化地板、纯木地板、竹地板、实木复合地板、生态地板为主营业务。目前是亚洲地区木地板产业大型骨干企业,在广东佛山和中山、江苏昆山、浙江湖州、黑龙江省牡丹江、云南昆明建立了六个大型生产基地。厂房面积达40万平方米,员工2150人,技术人员186人,管理人员205人,其中拥有中、高级职称的人才120多人。拥有18条现代化生产线的制造体系,年产量可达2000万平方米。自2000年以来,广东盈彬大自然木业有限公司产品销量每年以30%的增长率持续强劲增长,产品市场占有率在同行业中名列前茅,已成为亚洲最大的木地板骨干企业之一。 2.大自然地板营销策略分析 (1)社会营销。社会营销的概念最早是由美国营销学家科特勒和泽尔曼丝共同提出的,科特勒认为,社会营销是通过设计、实施和控制某项运动来营销社会观念,并采用产品开发、定价、沟通、分销和市场研究的技术。广东盈彬大自然木业有限公司开展公益活动的方向很明确,概括起来就是“一业两树”方针,一业指的是绿色环保事业,俗话说“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两树说的就是“树木”与“树人”,这是大自然公益活动的两个基本点。具体来说,在“十年树木”方面,大自然启动了历时十年的中国大自然绿色版图工程,而在“百年树人”方面,大自然也大力推出中国大自然绿色摇篮工程,致力培养世纪环保英才。 (2)娱乐营销。所谓“娱乐营销”,即以消费者的娱乐体验作为价值基础,借助于乐传媒及娱乐业的爆炸式兴起,采用戏剧化、互动的方式,将科学与人文,技术和艺术有机结合,融商业力和想象力为一体,从而创造出的一种新型的营销模式。这种模式因为正好符合现代人“渴望欢乐、寻求刺激”的潜在需求,一经应用,便并发出巨大的能量,成为商家营销制胜的又一利器。大自然第一空间在继“中国绿色版图——我为黄河种棵树”、“中国绿色摇篮——大自然奖学金计划”、“2008为九州祈福”大型公益盛事后再出大手笔,在全国范围内与CCTV《同一首歌》联手举办11场《同一首歌·走进大自然大型巡回演唱会》,并在全球范围内挑选当红歌星同台演出,为全球华人奉献中国地板业有史以来最大的音乐盛宴,让来自中国地板行业的更多笑声和欢乐飞向期望已久的2008北京。 (3)体育营销。体育营销就是以体育活动为载体来推广自己的产品和品牌的一种市场营销活动,是市场营销的一种手段。随着我国体育市场的蓬勃发展和大众对体育热情的不断高涨,体育营销已经成为企业进行市场推广和树立品牌的一种重要战略。事实上,凭借新颖的操作手法、绝佳的广告效益,体育营销已经成为营销家族中最具营销效果的一员,并深受企业的青睐。2008年2月25日,大自然木业与中国国家自行车队成为战略合作伙伴,作为家具行业的唯一赞助商,鼎力支持国家自行车队征战2008北京奥运赛场。其实,作为国内领先木地板企业的大自然地板一直十分关注和支持2008年北京奥运,2007年大自然地板就成为了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专用产品。此次大自然地板再度与奥运结缘,大力支持国家自行车队,全面体验体育营销。 三、大自然地板营销策略研究 1.不断完善产品品质,真正做到安全、环保 虽然广告和促销可以使一个企业在短时间内得到发展,但是只有良好的产品品质才能保证企业的长足发展。尤其是历经沧桑的地板行业,一点质量的问题都会给企业以致命的打击。因此,保证产品的品质是所有地办企业需要严肃面对的问题。产品品质和品牌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范畴,但是品牌能走多远,取决于优良品质的持续性。在这个信息高度发达的时代,品质方面的些许差错,都会给一个企业品牌带来灭顶之灾。除此之外,品质提升是一个系统性的工作,需要研发人员和监管人员不断的努力和创新。对于地板企业而言,就需要建立品质提升激励机制、改进技术,并且加强、改善品质管理流程,建立完善的产品检验机构和检验标准。2.打造最放心的终端形象,以一流的服务回馈消费者 大自然地板对经销商要求很高,一般县一级商门店面积不少于80m2,市一级门店不少于120m2,省一级门店不少于300m2,而且必须统一装修统一门面,以保证在任何一家大自然专卖店终端形象让消费者放心。而且还要求商有一定的运营资本和保证金,最重要的是要对大自然和第一空间品牌的深刻认识,成为大自然的战略伙伴而不仅仅是商的关系。 3.全球化思维,本土化运作 目前,中国地板企业产能打,单凭中国市场很难消化,全球化已经是不可逆转的趋势。而且中国地板企业不出去,不代表外国地板企业不进来,因此只有稳固国内市场的同时,不断发掘国外市场才是中国地板企业的出路。 大自然目前产品远销至香港、韩国、日本、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五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同时,在印尼、巴西、非洲建立了三个原材料加工基地和20多个联营工厂。去年又与全球最大的木地板品牌运营商和制造商美国阿姆斯壮达成战略合作协议,成为其在中国区的惟一合作伙伴。可以说,是迈出了经济全球化的坚实一步。 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地域性的差异。南北的差异,城市发展的差异,地理环境的差异,历史文化的差异、地区需求的差异,消费习惯的差异等,决定了地板企业的营销必然是一个本地化运作的行业。在此基础上,应该遵守本地相关政策,尊重本地客户喜好,努力研究针对不同的目标市场推广不同的产品,以投其所好。比如在中国的东北地区,消费者大多偏爱第一空间的强化木地板,因为强化木地板不但经济实惠,而且非常适合地热供暖的环境。由此可见,地板的营销必须考虑到地域的差异。 4.以人为本,以德为先 在科技高速发展的21世纪,对于任何企业,尤其是像大自然地板这样跨国的,集农业、高科技、营销等于一体的行业来说,人才显得至关重要。 近年来,大自然地板陆续招纳了很多大学生、研究生,不断充实自己的血液,提高企业人员的素质。并且把员工作为和公司共同成长的亲密伙伴和朋友,定期展开工作经验交流会,互帮互学,帮带结对,老员工传授工作经验和工作方法,无形中为员工提供了一个最好的培训学习的机会和展现自我的平台,从而发掘了员工的潜力,使员工的知识、技能及工作效率有了显著的提高,为大自然的人才实力奠定了一个更高的基点。 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对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保证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大自然”本着以人为本,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倡导先做人后做事的理念,视人才为公司最大的投资与优秀竞争力,注重人才的培养与发展,唯才是举,鼓励人才勇于开拓创新,并提供富有竞争和挑战的展示空间。 市场营销策略论文:电子产品国际市场营销策略论文 摘要:在日益激烈的竞争形式下、探索一条适合自身发展的国际营销之路已成为当前电子产品企业亟待解决的问题。借助4Rs(关联、反应、关系、回报)营销理论,认为电子产品应采取以下的几种策略来深化其当前的国际市场营销。 关键词:电子产品;国际市场;营销策略 1与客户建立多种互动关联关系 在竞争形式日益严峻的今天,必须注重通过各种有效的方式与客户进行互动,这种互动不单单是基于业务上的,更多的是建立在对市场前景的展望、对相互配合上的持续改进、对各自竞争对手情况充分沟通上,当然这种互动是建立在与客户的多种关联上,是建立在与客户真正的战略伙伴关系上,息息相关、荣辱与共、互助、互求、互需。电子产品的国际市场营销是企业与企业之间的营销,与消费市场对众多的消费者进行的营销不同,减少顾客流失意义更为重大。注重有效的互动、追求各种形式的关联,真正与客户形成良好的伙伴关系,不仅积极地适应顾客的需求,而且可以主动地创造需求,在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形成竞争优势。 在电子产品的国际市场营销中,应通过以下方式同目标客户建立尽可能多的关联: 首先,公司可以有选择性在一些专业的报刊、杂志、网站等媒体上做宣传广告,同时参加各种订货会及交易会,建立公司网站,宣传公司品牌、产品、服务和新产品信息,印发公司产品、技术宣传广告材料,宣传公司产品和企业形象。以便通过这些方式让电子企业能成功地树立起了在电子产品行业的形象,为与用户建立关联营造良好的氛围。 其次,采取把顾客请进来,业务员、技术人员走出去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倾听顾客的需求和愿望,做好售前、售中、售后服务工作。为满足顾客需求,公司可以组建由工程技术人员、软件工程人员,生产技术人员组成的售后服务队伍,他们不但从事简单的产品故障维修服务,而且从事对技术改进和专业支持(如软件升级、软件修改、硬件改进)等高附加值的服务。做到用技术服务客户,满足客户的要求,在上门服务中还可以帮助部份客户培训技术人员,让客户对一般的产品故障能独立维修,不但满足客户之所需,也给企业降低服务成本,做到供需双赢。 第三,努力为客户提供一体化、系统化的解决方案,建立有机联系,形成互相需求、利益共享的关系,共同发展。同时可以通过实施“以质取胜”战略来提高产品质量,从而就能与顾客就建立起了互需、互求的长期、牢靠的关联纽带。 2快速响应客户需求 注重服务、追求真正的效率,在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的同时保证服务的品质。这就要求电子产品的经营者真正站在顾客的角度及时地倾听顾客的希望、渴望和需求,并以最快的速度去满足顾客的需求,当然必须做好相关的项目管控,以真正优质的管理去满足因迅速变化的市场形式而不断改变的顾客的需求,而不能沉醉于过去那种说给顾客听,让客人来适应我们的反应上。也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客户的抱怨,稳定住客户群,减少客户转移的概率;同时,这是一种企业、顾客双赢的做法。注重高效的服务也为互动与双赢、建立关联提供了基础和保证,进而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3注重关系营销 关系营销产生于20世纪90年代,它是在传统营销、社会营销、服务营销、内部营销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最早的定义是伦纳德•贝瑞于1985提出的:“关系营销是吸引、维护和增进与顾客的关系”。 顾客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基础,市场竞争的实质就是争夺顾客。企业的所有员工及开展的一切活动都必须以顾客的利益和需求为导向,并体现在企业生产经营的每一个细节。只有企业为顾客提供了满意的产品和服务,才能使顾客对产品进而对企业产生信赖感,成为企业的忠诚顾客,正如菲利普•科特勒所指出的那样:“忠诚的顾客是企业最宝贵的财富,现在日益重视设计出最好的关系组合以争取和保持顾客。好的顾客就是资产,只要管理得当并为其服务,他们就能转为公司丰厚的终身利益来源。在紧张的竞争市场中,公司的首要业务任务,就是持续地用最优的方法满足他们的需要,以保持顾客的忠诚度。” 在企业与客户的关系发生了本质性变化的市场环境中,抢占市场的关键已转变为与顾客建立长期而稳固的关系。具体说来,电子产品企业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积极来进行关系营销: 3.1个性化的客户沟通 不同国家不同的客户有着不同的文化和喜好偏差,这需要我们去了解和调适。比如在欧洲,有些客户的决策风格是直觉型的。判断好或不好,不是看数据,而是凭感觉。所以如果把详细的数据拿给他看,不断开会讨论,他就会很烦。了解了这些客户的风格,我们就可以灵活一点,不用数据,而是把零件、产品、报废品都放在桌上,让他看得到,摸得到,感觉到,他就可以理解了,也很容易说服他。 用不同的方式去和不同的客户沟通,才能真正了解客户的真实需求,从而有助于电子产品找出最优的方法持续地满足他们的需要。 3.2真正去关注重点客户 在企业与客户的关系发生了本质性变化的市场环境中,要求电子产品的营销者们改变过去那种以为对顾客需求作出反应、为顾客解答问题、平息顾客的不满,就尽到了责任的意识;并优先与那些为企业创造75%-80%利润的20%-30%的重要顾客建立牢固关系,注重沟通、追求长远。 在实践上,电子产品企业可以选派具有专业知识、外语良好的人来充当国际市场重点客户的客户关系经理,通过集中客户所有的信息并防调组织内各部门做好服务来对客户进行全程负责,落实企业向国际市场客户提供的各项利益,协调处理与客户可能发生的所有问题,维持同客户长期良好的业务关系。这样就从组织上为关系营销取得成效提供了保证。 其次,要求营销人员与国际市场重点客户保持密切的沟通交流来增进双方友情,强化双方长期良好的业务关系。比如,可以在客户来访时邀请其参加各种娱乐活动,如观光、打保龄球、观赏歌舞等;也可赠送客户一些喜欢的我国工艺品来搞好关系;更可以记住主要客户及其夫人、孩子的生日,用快递寄送一些小礼物以示祝贺。 再次,可以根据国际市场重点客户的不同需求来定制产品和服务,从而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产品和服务,满足客户的特殊需要,进而最大程度地提高客户的忠诚度并建立起长期关系。 真正去关注国际市场重点客户,才能让电子产品企业有限的资源发挥出最大的效用,提高公司的效益,使立足长远不至于成为一句空话。 综上所述,只有立足长远,借助关系营销,注重与顾客进行良好的沟通才能找出最优的方法持续地满足他们的需要;才能将从以产品性能为优秀的思想转向以产品或服务给客户带来的利益为优秀的思想;才能将观念从不重视客户服务转向对客户高度承诺上来;才能把服务、质量和营销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与顾客建立长期稳定的关系实现长期拥有客户的目标。 4追求双赢 任何交易与合作关系的巩固和发展,对于双方主体而言,都是一个经济利益问题。因此,一定的合理回报既是正确处理营销活动中各种矛盾的出发点,也是营销的落脚点。对企业来说,市场营销的真正价值在于其为企业带来短期或长期的收入和利润的能力。一方面,追求回报是营销发展的动力;另一方面,回报是企业从事营销活动,满足顾客价值需求和其他相关主体利益要求的必然结果。企业要满足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价值,顾客必然予以货币、信任、支持、赞誉、忠诚与合作等物质和精神的回报,而最终又必然会归结到企业利润上。当然这种“回报”兼容了成本和双赢两方面的内容,是基于顾客愿付成本之上的利润考量,同时也兼顾了市场份额的最大化。 在电子产品国际市场营销的实践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追求双赢: 4.1与顾客建立双赢观念 在现实的国际经济生活中,永远有竞争者以不可思义的低价格来冲击市场,顾客也永远都在抱怨我们产品价格偏高。同顾客建立共赢的观念,让顾客明白合适的利润率是维系持续提供优质服务和产品的保证,同时我们也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合理的价格是顾客在残酷的市场竞争中获得一席之地的重要保障。彼此之间相互信任基础上的追求双赢,才能让彼此成功,在市场上做大做强。 4.2学会适应市场变化和顾客要求 国际电子产品市场千变万化,必须要充分调动电子产品企业内部员工迅速应对变化的能力,用开放的心灵去面对各种挑战,学会去适应而不是无端地去抱怨。面对顾客近乎苛刻的要求时,也必须以从容的态度去应对,努力想办法去解决问题,而不是去抱怨。 4.3建立与顾客信息共享的有效方式 以有效的方式同顾客实现信息的共享,可以让电子产品企业在产品研发上及时把握市场需求,避免走弯路;也可以针对市场需求的变化及时调整营销策略和生产安排,控制风险,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4.4注重持续的成本控制改进和品质改善 持续的成本控制改进和品质改善是电子产品企业追求回报、实现双赢的重要基础,并有助于基于顾客愿付成本之上利润的更好考量,从而可以使兼顾市场份额的最大化不至于成为一句空话。 市场营销策略论文:目标市场营销策略论文 由于无差异性营销策略、差异性营销策略和集中性营销策略各有利弊,各有其适应性,饭店在选择目标市场营销策略时就不能随心所欲,必须考虑饭店本身的特点及产品和市场状况等因素,在对主客观条件全面衡量后才能加以确定。具体来说,饭店在选择目标市场营销策略时,通常应考虑以下几个因素:饭店资源;市场同质性;产品同质性;产品生命周期;竞争对手数目;竞争对手营销策略。 (1)饭店资源。饭店资源包括饭店的人力、物力,财力及饭店形象等。如果饭店规模较大,实力雄厚,有能力占领更大的市场,可采用差异性营销策略或无差异性营销策略;如果饭店资源有限,实力不强,无力兼顾整体市场或几个细分市场,可采用集中性营销策略。(2)市场同质性。市场同质性是指市场上消费者需求和偏好所具有的类似性。如果消费者的需求和偏好十分相近,购买数量和方式也大体相同,说明市场同质性较高,可采用无差异性营销策略。如果市场需求的差别较大,就宜采用差异性营销策略或集中性营销策略。 (3)产品同质性。产品同质性是指本饭店产叫与其他饭店产品的类似性。如果本饭店产品同其他饭店产品相似,说明产品同质性高,适宜采用无差异性营销策略;反之适宜采用差异性营销策略或集中性营销策略。 (4)产品生命周期。一般而言,饭店产品所处市场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采用的营销策略也有规律可循。若产品处于导入期或成长期,竞争者少,宜采用无差异性营销策略,以便探测市场的需求。产品进入成熟期,适于采取差异性营销策略,以开拓市场。产品进入衰退期,应采取集中性营销策略,集中力量于最有利的细分市场,以延长产品的市场寿命。 (5)竞争者数目。当竞争者数目少时,一般采用无差异性营销策略;当竞争者数目多、竞争激烈时,宜采用差异性或集中性营销策略。 (6)竞争者的营销策略。饭店在选择目标市场的营销策略时,必须考虑到竞争对手所采取的营销策略。一般来说,饭店应采取与竞争对手相反的营销策略,以避免与竞争者直接抗衡。当然,究竟采用什么样的营销策略,在实践中要根据不同时期双方的具体情况做出抉择。如遇到强有力的竞争者实施无差异性营销策略时,因可能有较次要的市场被冷落,饭店可乘虚而入,应采用差异性营销策略予以占领;如果实力较强的竞争对手已经采用了差异性营销策略,本饭店难以与之抗衡,则应进行更有效的市场细分,实行集中性营销策略;如果竞争对手的力量较弱,而自己的力量较强,则可完全根据自己的情况确定营销策略。 市场营销策略论文:服务市场营销策略论文 世纪之交,世界在注视着中国,中国在走向世界。经过20年的风风雨雨,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雏形在世界的东方渐渐清晰。而今中国的各项改革日新月异。辽宁高速公路的改革亦是方兴未艾。 辽宁高速公路要创全国同行业一流管理,要与世界先进水平接轨,任重而道远。那么,如何缩短创全国同行业一流水平的时间,更快地与国际接轨,笔者认为,正确把握服务的市场营销策略将起到不可估测的作用。 市场营销学发展至今,有近100年的历史。它随着时代和竞争环境的变化在不断地演进。现代市场营销活动不仅涉及到商业活动,也涉及到非商业活动;不仅涉及到个人,也涉及到团体;不仅涉及到实物产品,也涉及到无形服务及思想观念。市场营销作为一种计划及执行活动,其过程包括对一个产品、一项服务或一种思想的开发制作、定价、促销和流通等活动,其目的是经由交换或交易的过程达到满足组织或个人需要的目标。这一定义的优秀内容是满足用户,而企业的战略目标正是通过极大地满足用户的需要而实现的。 高速公路的收费工作是具有执法特点的服务性工作,那么,如何正确运用高速公路服务的市场营销策略呢? 首先,从市场营销中最基本的观念人的基本需求和人的欲望出发,制定服务营销策略。人的基本需求是人类活动的起点。它包括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会需求、受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那么,在高速公路服务中如何实现上述需求呢?作为高速公路管理者就要把高速公路建成经济路、快速路、舒适路和旅游观光路,使得用户渴望、向往通行;要确保高速公路雨、雪、雾天安全畅通,使得用户放心舒畅使用;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加快我省高速公路的建设步伐,使得用户将无选择地行使高速公路;要为企业、团体或个人行使高速公路提供文明、优质、高效的服务和良好的行车环境,使用户感到满意和满足。同时要为使用高速公路的用户创造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的有利条件,从而实现用户的自我需求。 其次,树立现代市场营销观念。现代市场营销观念与传统的销售观念是不同的。销售观念以卖方为中心,市场营销观念以买方为重心;销售观念从卖方需要出发,考虑的只是如何把产品变成现金,而市场营销则考虑如何通过产品研制、传递以及最终产品的消费等有关的活动,来满足用户的需要,从而实现产品的价值。高速公路管理者以市场营销观念为自己的策略导向,推销自己的产品服务,应遵循以下几个宗旨: 1.用户是中心。没有用户,高速公路的存在也就毫无意义。高速公路管理者应具有“路兴我荣、路衰我耻”的意识,“视用户为上帝”,尽一切努力满足、维持、吸引用户。 2.竞争是基础。高速公路管理者要居安思危,要不断分析三环路的竞争对手大二环。要把握竞争机遇,强化竞争意识,发挥自己的优势,以最良好的服务来满足用户的需求。 3.协调是手段。市场营销的功能主要在于确认消费者的需求和欲望。作为高速公路管理者应将与消费者有关的市场信息有效地与社会相沟通,并通过有机协作,努力达到服务于用户的目的。 4.利润是结果。高速公路运行的目的应是极大地满足用户,而利润是在极大地满足用户后所产生的结果。 第三,抓住服务这一产品的特性,制定营销策略。高速公路的服务是以人为基础的服务,是以人为对象的服务,是以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最大化为宗旨的服务。因此,用户在服务的购买过程中及评估服务时,用经验属性(指用户的满意程度)和信任程度(指综合评价)来衡量。 服务者与被服务者之间是存在一定差距的。为了缩短和消除差距,提高服务质量,扩大竞争优势,我们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要抓好收费站的站容站貌及挡杆等实物质量;2.要讲贴切的文明用语,为用户真诚地服务,增强信任感;3.加强培训,提高服务人员的业务技能和军事化素质;4.要多设辅助的服务项目;5.要与用户相互体贴,增强相互理解;6.在招聘人员上要严格把关,以适应竞争的需要。
市场研究论文:农村信贷市场研究论文 一、农村信贷市场需求及其特点 现代农村信贷市场的需求主体实质上就是农村实体经济主体,其构成主要是从事农村经济活动的农户,农村企业和农业产业代组织。从需求主体使用资金的角度出发,我国的农村信贷需求可以概括地分为农村生活需求、农业生产需求以及农民发展需求这三个层面。农民生活需求属于农民家庭生活对货币的需要,但由于农户属于生产生活的综合体,使得农业生产需求和农民生活需求经常性地交织在一起,而表现为农户的信贷需求;农业生产需求主要针对的是农户经营以及小规模农业生产组织在农业生产上的货币需求,是一般意义上农村信贷需求的优秀内容;农村发展需求是从宏观社会发展角度出发的一种对农村信贷需求的总括,含义上侧重于农村社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教育和社会文明的提高等社会综合层面,是农村社会发展对公共产品的需求。 具体来说,农村金融市场的信贷需求主要来自以下方面:第一,农村个体私营企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需求。改革开放以来围绕农业规模化经营和产业结构调整发展起来的农村个体私营企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近年来正处于创业阶段,对资金的需求十分旺盛;第二,农田水利等基本建设及原有设施的“康复”所产生的资金需要。目前水利工程设施除了满足机械化,规模化生产需要新建的以外,不少农田水利设施年久失修,功能日渐萎缩,加上受自然灾害影响,水利设施急需维修,而仅靠信用社的小额信贷无法满足;第三,发展现代农业生产的农用机具购置所产生的资金需求。随着先进生产技术在农村的推广应用,农业、农村和农民对先进农用机具的资金投入越来越大。据调查,农户从事农、林、牧、副、渔虽然职业有差别,但投入资金很大一层都用在生产加工技术或设施上,农用机械所需资金仍有不小缺口;第四,农村日益增长的消费性资金需求增加需要融资解决。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全面推进,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水平普遍提高。农民对住房消费、医疗、子女教育、交通和通讯设施,以及家庭设备等方面投入增多,资金需求快速增加。 二、农村信贷市场存在问题 由于农村信贷市场自身的特殊性以及国家政策的制约作用,我国农村信贷市场存在以下问题亟待解决: 1.农村金融服务主体单一,信贷供给能力不足。“二元经济”结构中,政府以城市工业优先发展为理由低成本地吸取农村剩余资金,造成农村信贷资本外流,使农村信贷供给先天不足,统计数据显示,国家财政支农比重仅占财政总支出的15%以下,农业贷款也仅占贷款总额的5%多一点。政府对农村自由资金流通的管制措施使农村信贷市场的发育和信贷资本的供给受到严重挫伤,进一步抑制了农村信贷市场的资金来源。近年来,由于国有银行实行股份制改革、商业化运行,在“三性”经营原则下,四大国有银行逐步撤离了乡镇的经营网点,特别是本来以服务农村为主的农业银行逐步撤离了镇一级的营业网点,使本来资金融通不便的农村在发展中贷款难的问题更加突出,以信用社为主的单一的正规金融机构的局面也更加凸显。 同时,在利润目标的驱使下,众多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农业保险,邮政储蓄等正式的金融机构实质上并未履行农村金融资金供给的责任:全国性商业性银行在农村是存多贷少;城市商业银行规模有限;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实际上只是粮棉油的银行,还没有深入到农村的各个环节;农业银行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很多业务已经从农村基层转移;邮政储蓄只存不贷;保险和担保发展缓慢,这让信合不堪重负。 2.信贷的风险控制体系有待建立和完善。农业本身具有的弱质性、低利性和外部性的特征,使得涉农金融机构的运作存在高风险性。正规金融机构很难了解与应对农村生产活动中面临的各类自然风险、社会风险和市场风险,而相对于较小的贷款本金而言,运用的信贷成本太高,且高到难以用利率提高后的风险溢价去弥补。这种高风险与高成本并存的信贷市场,对于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商业性金融机构构成了很大的天然障碍。同时,在现行信贷政策条件下,担保抵押资产是否充足,是决定银行贷款的主要条件。由于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的经营场所、产品和经营周期的特殊性,在涉农融资中往往不能提供有效的抵押担保。加上小额信用贷款主要是用于农业领域,而农业生产由于其容易受到自然资源、气候及市场等因素的多重制约的特点,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这就加大了农村信用贷款的风险。由于目前与农村信贷相配套的农业担保体系、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和农业保险制度尚未建立,信贷风险全部由贷款机构承担。 3.农村信贷市场效益差,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由于政策作用的限制,长期的低利率政策和利率不能正确反映信贷资本的供求情况,使稀缺的信贷资本不能按照效率原则进行合理分配,导致信贷资本的供求缺口和信贷资源分配上的官僚化和无效率。农村借贷尤其是小额的农户借款中,有很大一部分是用于满足日常生活之需,这与正规金融机构贷款的生产性用途相悖。而此外,由于农村信贷市场的利率限制使信贷供给在较大风险的前提下利润回报极低,导致金融机构不愿意大量发放信贷。 4.借贷贷款成本高。由于农村信贷市场的需求主体是分散的小规模农户和大量的农村中小企业,他们对金融需求期限短、频率高、数额小,因此,金融机构对其服务的交易成本比较高。调查表明,由于缺乏有效的财务报表和数据资料作为参考,农村信贷员需要与农户进行较长时间交往才能采集足够的信息,用于判断是否提供信贷。由于贷款规模微小,正规金融机构特别是商业银行极度缺乏有关农村客户特点及活动的私人信息,信息采集的时间和成本很高。而从农户方面来说,贷款的手续费用高,贷款程序繁琐,也抑制了贷款的需求。同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除信用贷款以外,贷款都需要有经过认证的合适的抵押物,而要证明一个合适的抵押物,需要经过繁杂的手续,以及一笔手续费,农民的贷款金额小,而抵押物认证的手续费是按交易笔数算,因此抵押物认证的手续费相对显得很高,这就会影响农户的贷款需求。农村金融信贷成本过高,限制了信贷总量扩大;信用贷款授信额度小,不能满足农业产业大户的需求,滞缓了产业规模化发展。由于小额农贷的管理成本高和风险较大,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大都成倍上浮甚至一浮到顶,使许多资金需求较大的农户被高成本贷款价格挡在门外。 三、发展农村信贷市场的政策建议 根据上文中对我国农村信贷市场所存在的问题分析可以得知,我国农村信贷市场组织体系尚未发育成熟,存在明显的功能不健全和脆弱性。从针对的问题出发,应该从以下方面入手完善和健全: 1.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为农村信贷市场的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来源。(1)进一步发挥农村信用社农村信贷市场主力军作用,利用农信社改革的契机,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农信社产权制度和管理体制的改革。(2)引导农业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进入农户小额贷款领域,要建立金融信贷对社区服务的机制,明确县域内各金融信贷为新农村建设服务的义务。结合商业银行的性质,应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业、服务业、劳动密集型乡镇企业和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支持力度。这类企业对充分利用农村各种资源和生产要素、全面发展农村经济、拓展农村内部就业空间具有重要作用。只要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和环境保护要求,有利于资源的合理利用,都应当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给予一定的信贷支持。(3)在对民间金融信贷有效控制的前提下,放开市场准入条件,吸收民间闲散资金,培育民间贷款组织,促进农村资金的回流。监管部门应努力把各类金融活动纳入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放宽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准入标准后,原本服务农村地区成熟的信贷机构可以考虑向村镇银行等信贷机构转化。 2.稳步推进农村信贷利率市场化。现有的农村小额信贷市场除了农信社的贷款利率可以在基准利率2—3倍内浮动,央行特批的6省区试点地区可以在基准利率4倍内浮动,其余的只能按照商业贷款基本利率计算。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信贷机构应该制定适当的利率,以保证其短期和长期的持续经营。农村信贷市场的目标群体是低收入的农户和微小企业主,他们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弹性较低,对应与农村信贷市场的高成本和风险层次的大跨度,放开一定的浮动利率空间有利于调动金融机构的放贷积极性。国际经验表明,只有在市场化利率条件下,小额信贷才能达到商业可持续。 3.建立以政策性保险为主,商业性保险为辅的保障型农业保险。农业保险主要由政府自接经营,或政府委托保险公司经营,保险公司只向政府收取管理费用而不以收取保费赢利。政府经营的目的是保障农业生产链条的持续,减小农业风险发生带来的损失,经营的原则必须是:低保费,高保障。针对保费收入不稳定的情况,可以预留部分支农补贴,转为保险基金,中央和地方政府都应当按比例给予参保一部分保费补贴。同时,政府要积极鼓励和引导商业保险机构进入农业保险领域,充分利用他们的资金优势和信息优势。再者,便是加大宣传动员力量,提高广大农民参保的积极性。但最终必须依靠发展农村经济来提高农业保险的规模。 4.加强对农村信贷的风险防范。(1)加大宣传力度,培育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首先,相关金融机构应积极投身到诚信的宣传中去,通过各种形式,在社会上营造出诚信的信贷市场氛围。其次,工作人员要使农户明确农村信贷的性质和法律责任,使农户在思想上增强维护信誉、遵守法律的自觉性。再次,大力宣传有关法律知识,增强农户的法律意识,使之形成讲信用的自我约束力。(2)规范操作程序,做到及时收贷。贷款的发放有一套自己的程序,要规范发放贷款的程序。(3)健全农户贷款的担保机制。建立信用档案,筛选优良农户。农村信用社的农户信用等级评定要严格根据农户的思想道德品质、资产、资信状况、家庭经济收入、偿还能力等情况,建立起健全的农户信用档案,并进行动态管理。 市场研究论文:我国资本市场研究论文 1、功能金融观中的资本市场 (一)资本市场的资金聚集功能 资金积累和资本形成是经济发展的基础条件之一。一般来说,没有资本积累和资本形成就不可能进行扩大再生产,也就缺乏经济增长和经济结构变迁的动力。以股份制为前提的资本市场的出现和发展,借助于其独特的资金聚集机制,为一国或地区的支柱产业、新兴产业注入新的生产要素,扶持瓶颈产业部门,促进产业结构的高度化和合理化,实现新增资源的倾斜配置。具体而言,其途径主要有:一是通过上市、重点支持基础产业、支出产业的发展。二是通过在资本市场上建立专门的板块,为中小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上市融资;三是通过配股增发等方式提高上市公司的再融资能力。 (二)资本市场的风险配置功能 作为一种独特的金融制度,资本市场的出现挖掘和培育了一批具有风险偏好的投资者,他们愿意在高风险中追逐高收益。而且,资本市场所固有的有效的风险分散或风险分担机制,一方面为具有不同流动性偏好的投资者提供了股权交易的场所,资本所有权在整个技术生产周期内可以实现不停的转移。发达的资本市场降低了所有权交易的成本,减少了流动性风险,有力地促进了技术进步;另一方面资本市场使创新项目的异质性风险可以参与项目的众多投资主体之间进行分散和分担,特别是风险资本和创业板市场的发展鼓励了人们对创新的投资,有力地推动了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有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 (三)资本市场的存量优化功能 从现实的经济运行来看,一国或地区增量资源的投入往往会受到资金来源的约束,而改变现有资源在不同产业间分布能迅速实现存量结构调整。资本市场在存量调整中的作用集中体现在对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的支持上。资产重组主观上是企业为生存和发展而进行的自我调整行为,客观上是一种存量资产流动重组的机制。它本身不一定通过资本市场进行,但是资本市场高度的流动性和信息获取及传递的充分性为资产重组提供了最便捷、最经济的场所。 2、浅谈中国资本市场的问题 (一)股票市场 任何制度都有路径依赖。一是出于挽救国有企业的目的,忽视了股票市场功能提升的问题,弱化了资源配置和制度创新功能,导致了市场功能被扭曲的倾向,把中国股票市场在特定时期的主要任务(圈钱)当作了股票市场的总目的,把股票市场的主要功能单纯地理解为国有企业改革服务,忽视了多元化风险主体和多元化的金融资产的建设,忽视了增强社会资产的抗风险能力。二是股权分置矛盾及政策性因素困扰导致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给投资者带来了一定程度的困难。集中表现在占上市公司三分之二的国有股、法人股的流动问题。尽管股权分置改革初步解决了“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价”的问题,但过了限售期的巨额“大小非”,始终是悬在投资者头上的一把徳默克里斯之剑,令人谈“非”色变。三是中国股市投机氛围浓重,市盈率和换手率都较高,经常由于非理性的亢奋或恐慌引起股票价格的大幅波动,再加上流动性提供上的行政限制,A股市场成了泡沫、系统性冲击和风险集聚的场所。 (二)债券市场 债券市场不成熟及利率市场化改革造成中国债券市场的三大缺陷:一是发行者忽视了债市的可持续发展,如在低利率环境下发行大量的长期券,并通过固定利率债券和招标上限的模式,锁定自身成本,转移利率风险,因而导致中长期券定价的扭曲以及整个收益率曲线的扭曲。在稍有利率风险的预期变化情况下,就导致了债市的大幅波动。二是央行、政策性银行和财政部的协调性不足,导致债券多头竞相发行和债券市场的投资预期紊乱。三是市场缺乏对冲利率风险的金融工具,因此对于依靠单边上扬而获利的债券投资机构来说,在面对不利的市场环境时,投资是相当被动的,也可以说是一种无奈的选择。归结起来,我国债市的风险累积既是债市初级阶段的制度缺陷问题在债市中的体现,同时也是市场对长期债的非理性定价,投资心理的短期性和盲目性等风险因素的暴露,加剧了投资的难度。 3、结语及政策建议 要解决中国资本市场的问题,关键在于制度建设,形成法治和产权保护体制。特别是完善股权结构(妥善解决“大小非”问题),市场的进入和推出制度,新股发行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以及对内部交易的严厉查处制度。 其次,采取有效措施完善资本市场结构,尽快形成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积极推进证券市场的改革开发和稳定发展,扩大直接融资。毕竟,推进直接金融工具的多元化和金融市场的分层化,是构建功能更为强大、向实体经济渗透力更强的直接金融体系的必由之路。 市场研究论文:证券市场研究发展论文 一、从完全理性到有限理性——行为金融学 在传统的经济、金融学研究中,现实的人被简化为一个简单的理性人,即假定人们能掌握处理所有有用信息,总是能最大化其预期效用,显然这种假定是不现实的。这种以完全理性假定构筑的学说是无法通过经验科学方法来检验与研究人的内在本性的,也无法观察现实人的经济行为。 对完全理性的质疑,促使人们尝试用心理学方法来研究经济、金融问题,并试图以此来修正和检验经济、金融学的基本假设,于是便应运诞生了一门新学科——行为金融学。目前,对“行为金融学”一词还没有正式规范的定义,它主要从实证的角度研究人们如何理解和利用信息,并做出正式的投资决策,以及在此过程中,人的行为认知偏差对决策的影响。田宏伟(2001)认为构成行为金融学定义的内容有三个方面:行为金融学把经典的经济学和金融学理论与心理学和决策科学综合在了一起;行为金融学力图解释是什么造成了股票/证券价格的异常现象,这种异常已被众多的研究证明是广泛存在的;行为金融学是一门研究投资者是如何产生系统的认知偏差或称为有限理性(不完全理性)的科学。 事实上,正是因为投资者会产生系统的认知偏差或不完全理性,才导致证券价格出现各种异常。至于到底有哪些价格异常现象,它们又是由什么样的不完全理性行为造成的,如何确定价格异常出现的市场条件,正是行为金融学的研究内容所在。从总体上看,现有行为金融学的研究是在两个方向上展开的:一是对主流金融理论缺陷的实证分析,研究在金融市场上发现的人们的诸多行为认知偏差;二是试图从心理学、社会学、人类学、认知心理学的角度来认识金融市场上的异常现象。 ·噪声交易理论 FischerBlack(1986)首次提出关于噪声交易的概念,他的论文是噪声交易理论以及行为金融学研究的奠基性文章,是许多随后研究的出发点。Black指出,噪声的概念与信息的概念相对应,一直存在于金融市场中,而股价则综合反映了噪声与信息的影响。股票投资者也被分为噪声交易者和信息交易者。噪声交易理论近年来取得了很大进展,已成为行为金融学的重要工具。 J.BradfordDeLong,AndreiShleifer,LawrenceH.SummersandRobertJ.Waldmann(1990)研究了金融市场上的噪声交易者风险,得到的结论是噪声交易者通过承担更多的由他们自己创造的风险(噪声交易者风险),可以比厌恶风险的理性套利者获得更高的回报。 LawrenceH.Summers(1986)的研究也认为,股票的市场价格会对非理性投资者的投资行为更敏感,因为当理性投资者接受市场价格是其基本价值的体现,并且不以自己对价值的判断作为交易的依据时,非理性投资者则相反,他们按自己对价值的(错误)判断作为交易的依据,这时市场价格就会对非理性投资者更敏感。 ·期望理论 在行为金融学模型中,由卡尼曼(DanielKahneman)和已故的特韦尔斯基(AmosTver-sky)提出并发展起来的期望理论无疑是影响最为深远的一个(DanielKahneman,andAmosTversky(1979,1992)),它向传统的预期效用理论提出了强有力的挑战。DanielKahneman因此获得了2002年诺贝尔经济学奖。 不可否认,预期效用理论至今仍是现代经济理论的重要支柱之一,它给出了不确定性条件下的理性行为的简单精确描述。然而,正如前文所述,实际情况下人的行为并不总是理性的,这使得效用理论在应用中会产生矛盾现象,最著名的当属阿莱悖论。Kahneman—Tversky的期望理论的提出,改进了预期效用理论的不足。在期望理论中,投资者的效用(价值)不再是财富的函数,而是获利与损失的函数;投资者也不再总是风险厌恶者。图1.1、图1.2分别是预期效用理论与期望理论的效用/价值函数。 可以看出,与标准效用函数相比,期望理论的效用函数呈“S”型——在获利区间凹,在损失区间凸,这与对人们风险偏好的实际观察结果是一致的(即损失厌恶)。 通过引入价值函数、概率评价函数、参考点等概念,期望理论更好地描述了人们在不确定性条件下的决策行为。许多异常现象可以用期望理论来做出合理的解释,如阿莱悖论、证券溢价之谜、期权微笑现象等。 ·过分自信理论 人们往往过于相信自己的判断能力,高估自己成功的机会,我们把这种心理现象称为过度自信。过度自信解释了许多股价异常现象,如过度反应与反应不足。 W.M.DeBondt,RichardH.Thaler(1986)的文章“股票市场过分反应了吗?”是实证检验美国股票市场是否存在过度反应的奠基性作品。他们的答案是肯定的,并指出过度反应与反应不足的原因都在于投资者的过分自信。 TerranceOdean(1998)对过分自信理论进行了详细综述和研究,并建立了过分自信的行为金融模型。由于过分自信,投资者有时会高估某些信息,有时又会低估,过分自信对金融市场的具体影响要看哪些市场参与者会过分自信以及信息是如何传播的。 首先,两个前提假设是:过分自信意味着交易者认为后验信息更准确(比实际上的准确性更高);交易者认为自己的私有信息比别人的私有信息更加可靠。 通过分别假定一般交易者、内幕信息交易者和厌恶风险的做市商存在过分自信,TerranceOdean分析了金融市场存在信息成本时的过分自信效应。在各种情形下,过分自信都会增大成交量和市场深度,同时降低投资者的预期效应。但是,对价格波动性和价格内在性质(以价格与基本价值差额的方差来衡量)的影响则依赖于过分自信的主体是谁。一般交易者和内幕信息交易者过分自信会增加波动性,做市商过分自信会减少波动性。 ·主观概率理论 主观概率指的是人们对某一特定命题正确性的相信程度。主观性体现在它是基于个人的知识和信念做出的评价。主观概率研究的重要性在于它是决策过程的关键环节。 传统概率论以及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Bayesian决策准则所关注的都是事件发生的频率,其前提是事件能够反复发生。而对于一次性事件的概率估计,它们是不适用的。现实中人们又确实经常需要对不同的命题做出自己的评估。研究表明,人们在做出这类评估时,由于受到自身条件和知识能力的限制,无法得到最优结果,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满意解,这使得人们可以凭直觉和个人经验解决复杂问题。这种实际决策过程的本质特点,促使科学家从行为认知的角度来研究决策过程,AmosTversky和DanielKahneman是其中的佼佼者。他们试图用启发式方法来代替Bayesian分析。这一领域的研究被称为主观概率研究,期望理论其实是主观概率理论中的一种。 二、从线性到非线性——非线性科学的应用 在人类的认识上,首先是用相对简单的线性关系(线性模型)来刻画线性问题的定量关系,对于那些非线性因素不能忽略的情况,则往往采取线性近似或线性迭代的方法来处理,这样处理有时也能得到较好的结果,但这种情况一般只出现在比较“简单的”非线性问题中,或者只是研究系统的一些“常规”行为特征。随着人们对社会、自然认识的不断深化,人们越来越不敢“小看”非线性问题了。首先,就其本质而言,自然界是非线性的。其次,许多问题中的强非线性作用与长时间尺度的系统行为都不能用线性方法(包括线性近似)来刻画。第三,即使是一些表面看上去很简单的系统,也可能表现出令人惊异的复杂性(如确定性的随机性),于是,人们愈来愈重视对广泛存在于社会和自然中的非线性现象的研究,并由此而诞生了非线性科学。 最早将非线性科学用于经济学研究的是美国经济学家斯徒泽(Stuzer),他于1980年发表的论文“一个宏观模型中的混沌动力学系统和分岔理论”,将李—约克(Li—York)定理和分岔技术应用于哈维尔默(Havelmo)增长模型,找到了该模型出现混沌的条件。之后,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运用非线性科学的方法来研究经济和金融系统。 分形学的创始人,著名的数学家BenoitB.Mandelbrot(1997)将其研究成果应用到金融市场价格变动的研究中,价格的变动可以用分形几何中的研究成果推导的模型加以解释。分形(多分形)的目的并不是要确切地预测未来,但是它们的确能对市场风险作出更切合实际的描述。分形是一种几何形状,其特点是可以分为若干部分,而每一部分都是最初那个整体在较小尺度上的翻版。在金融学中,这一概念并不是无根据的抽象,而是对一种简单明了的市场常识从理论的高度上重新进行表述 埃德加·E·彼得斯(Peters.E.E,1996)的研究提供了大量的证据表明证券市场确实存在分形、混沌特征。认为证券价格并不是随机游动的,而是受到某种确定性趋势的作用,并具有对初始波动的高度敏感性,换言之,股价运动具有混沌性质。据此,彼得斯(1994)提出了分形市场假说,认为:(1)市场是由很多具有不同投资预期的投资者组成的;(2)与每一个投资预期相联系的信息集是不同的。只要市场维持这种分形结构,并且没有特征时间标度,市场就会保持稳定。当市场的投资预期变得一致时,市场就会变得不稳定,因为每个人都基于同样的信息集进行交易(Peters,1994)。 近年来,非线性动力学在证券市场研究领域的应用主要集中在两个方向上,一个是证券市场是否存在混沌、分形等非线性特征的检验以及检验方法的研究,在证券市场应用混沌分形理论的前提是数据是否具有混沌性质,这就需要进行有关的统计检验。对股指数据是否具有混沌分形特征的统计检验也是当前股票市场非线性研究的热点。这些检验包括:长记忆与R/S分析、BDS检验、Lyapunov指数检验等。 另一个方向便是建立非线性动力学模型来描述股价的动态行为,探寻证券市场价格波动行为的形成机理。最近几年,不少学者进行了大量研究,如Arthur、Holland、LeBaron、Palmer和Taler(1997),Brock(1993,1997),BrockandHommes(1997,1998),BrockandLeBaron(1996),Chiarella(1992),ChiarellaandHe(2000),Gaunersdorfer(2001),GaunersdorferandHommes(2000),Lux(1995),TaiseiKaizoji(2000)等等。这些模型都是基于异质投资者上的,即投资者是有限理性的,他们之间是有差别的,而非传统的金融研究将投资者简化为典型的理性人。 Brock和Hommes(1997,1998)(简称BH)提出了一个信念自适应系统(AdaptiveBeliefSystem简称ABS)的理论框架,其基本思想是:市场上的投资者是千差万别(投资者的异质性),其对未来的信念也是各不相同(信念的异质性),为适应环境,投资者的信念是变化的。人们通过不断的学习,选择业绩好的预测规则(信念),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复杂的环境,这样就导致了不同类型的投资者比例的变化,进而影响着资产价格的变动,而价格的变化反过来影响投资者对预测规则的选择,形成了二者相互作用的进化系统。ABS模型给出了一个易于处理的理论框架,而且理性预期均衡作为一个特例包含在该系统中。在ABS中有两个重要的噪声源,即模型近似的误差和经济基本面内在的不确定性。ABS能产生一些重要的实证研究和观察到的市场特征现象,如收益的不可预测性、厚尾、投机泡沫和波动集群性等。Brock、Hommes和Gaunersdorfer在接下来的研究中对最初提出的模型进行了更深入的研究和扩展,Brock、Hommes和Wagener(2001)又提出了LargeTypeLimit(LTL)的概念来描述有多种类型投资者的适应性进化系统的平均行为。ChiarellaandHe(1999,2000)也对ABS系统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扩展。 Lux(1995)模型企图刻画市场上投资者的“从众”行为或相互模仿的传染现象,描述了对基本面不完全知情的投资者的预期的形成。这些预期主要依赖于其他投资的预期和行为,模型刻画了投机者之间的相互模仿传染(递)的过程。模型通过投资者的态度(即买入和卖出)的变化来描述市场供需状况,而供需状况进而影响价格的变化,投资者买和卖两种态度的转变的概率引入了协同学的方法。Lux模型较好地刻画了市场中的从众行为,能很好地解释股市泡沫的形成、破灭(过度波动)和均值回复。Kaizoii(1998)模型与Lux模型相似,区别在于后者为微分方程,而前者为差分方程。TaiseiKaizoji(2000)又引入了统计物理学中平均场理论来研究股市泡沫和暴跌。 T.Vaga(1991,1999)提出的协同市场假定认为,市场价格的概率分布是基于以下两类因素在时间上的变化:基本的或经济的环境;市场中存在的情形偏倚量或“集体思维”的水平。随着两个因素组合的变化,市场状态也变化,可以达到四个不同的相:随机游动、过渡市场、混沌市场、协同市场。这样就把市场价格的随机变动与可能的混沌性质统一到一个框架下。换言之,把有效市场理论与分形市场理论统一为一体。这种理论虽然还缺乏实证检验,但对市场价格变化具有很好的描述能力。 三、从宏观到微观——市场微观结构理论 市场微观结构理论研究的是证券市场的交易机制和信息传导、价格形成机制,它对于全面深入了解证券市场交易过程,制定正确的投资决策及有效监管市场有着重要意义。由于微观结构理论主要研究股票市场的价量关系及相互作用机制,它可以被用来建立技术分析的理论基础,为股票价格预测服务。AnanthMadhavan(2000)把市场微观结构理论研究内容归纳为四个方面:(1)价格形成,包括价格吸收信息的动态过程;(2)市场结构与设计,包括价格形成与交易规则之间的关系;(3)市场透明度,市场参与者观察交易过程信息的能力;(4)其他金融领域应用,包括资产定价、国际金融、公司财务。 金融市场微观结构理论与以前的金融理论相比,有两个特点:一是以前的金融理论注重的是宏观分析和总量的分析,而市场微观结构理论注重微观分析和变量分析;二是以前的金融理论多用演绎法,而市场微观结构理论则主要运用计量经济模型来进行实证分析,同时也注意运用演绎推理方法和行为分析方法。这两个特点实际上是反映了当代金融理论非常注重对“人”这一金融和经济活动中的主体的研究,这是当代金融理论也是经济理论发展的一个重要表现。市场微观结构理论中关于存货模型的分析、价格行为的分析等,都着重突出了对人的理性行为和非理性行为的发生及其原因的分析,从而使得对市场上的价格变动的分析更加深入。 四、计算机技术的应用——实验金融学 随着计算机技术,特别是人工智能技术的飞速发展,对金融市场的定量仿真与实验成为了可能,于是一门新的分支学科——实验金融学便产生了。 SantaFeInstitute(SPl)研究人员Authur,W.B.,J.H.Holland,B.LeBaron,R.G.Palmer,P.J.Taylor使用基于Agent的计算机模型来研究资本市场,建立人造股票市场ASM(ArtificialStockMarket),本质上开了实验金融学的先河。他们从1990年开始到1997年论文“AssetPricingUnderEndogenousExpectationsinanArtificialStockMarket”的发表标志着金融学中又一分支——基于Agent的计算实验金融学的诞生。 实验金融学是指应用计算机技术来模拟实际金融市场,如股票市场、外汇市场、期货市场等,在既定的市场结构下,通过研究市场微观层次Agent(投资者)的行为来揭示市场宏观特性形成原因的一门金融学分支。 目前实验金融学研究领域主要集中于股票市场与外汇市场。在股票市场研究上,主要有美国SFI研究所的人工股票市场ASM,台湾ChengChi大学人工智能与经济研究中心的人造股票市场AIE-ASM,它们都是在Grossman Stiglitz如理性预期均衡模型所描述的市场结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目前两者都能产生与实际股票市场具有相同统计特性的时间序列。不同的地方是在Agent学习机制上,前者是个体学习,后者是社会学习。在外汇市场研究上,主要的成果是由加拿大Si-monFraser大学经济系的JasminaArifovic教授作出。J.Arifovic在继承了Karehen Wallace(1981)关于外汇市场一般均衡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价格空间中的多点均衡理论(详见张维和刘文财等,2002)。 总之,证券市场研究发展的大趋势将是:股价动力学与投资决策行为相结合的研究、证券市场的非线性动力学、证券投资者的非理性行为等的研究将会是未来证券市场的热点。可以相信卡尼曼教授和史密斯教授的获奖,必将进一步激发人们对主流经济、金融学的反思,探索新的理论和方法,可以预见现代经济、金融学将会面临一场前所未有的冲击和革命。 内容提要:近二十年来,证券市场的研究呈现出新的特点和趋势,这些特点和趋势可以概括为:从原来线性的、完全理性的观点到非线性、有限理性的转变;从市场宏观层面的研究到微观结构的研究;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促进了实验金融学的产生和发展。相应地诞生了一些新的理论和方法,本文简要介绍了当前兴起的理论,包括行为金融学、证券市场非线性动力学研究、市场微观结构和实验金融学。 市场研究论文:欧盟对穷国开放市场研究论文 [摘要]从今年3月5日起,欧盟对联合国确定的48个最不发达国家完全开放除武器以外的所有产品市场,不再实施配额和关税限制。欧盟这一举措有利于这些不发达国家扩大对欧盟出口、吸引外资流入、加快改革开放,从而减少贫困。但这一歧视其他欠发达国家的政策会加剧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和利用外资领域的矛盾,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无疑是受害者之一。对欧盟来说,有利于其推动新一轮世贸谈判,减缓美国等国家要求其开放农产品市场的压力,提高欧盟在国际贸易领域的发言权和地位。我国应充分利用这一政策,把国内过剩和比较优势减弱的部分产业转移到这些不发达国家,间接扩大我对欧盟出口。 最近,欧盟委员会宣布,从今年3月5日起,欧盟对联合国确定的世界上48个最不发达国家(见附录)开放除武器以外的所有产品市场,不再实施配额和关税限制。但对糖、大米和香蕉三种敏感商品设定了过渡期,其中香蕉的关税从2002年1月1日起,每年降低20%,到2006年1月1日实行零关税;大米的关税从2006年9月1日起减少20%,2007年9月1日起减少50%,2008年9月1日起减少80%,到2009年9月1日全部免税;糖的关税从2006年7月1日起减少20%,2007年7月1日起减少50%,2008年7月1日起减少80%,到2009年7月1日全部实行零关税。同时,为这三种商品自由进口的延缓进行补偿,把糖和大米的零关税进口配额在90年代出口数量最多的一年的基础上,每年增加15%。 为防止其他国家通过这48个国家转出口商品到欧盟,欧盟成立了专门机构严格检查进口商品,确保商品原产地规则的实行,以防欺诈。 欧盟的这一举措得到了国际社会的认可和贫穷国家的欢迎。联合国秘书长安南认为,欧盟的这一行动向全世界发出了一个信息,即欧盟希望开展自由贸易,贫困国家有真正的机会通过出口减少贫困。安南并敦促其他发达国家步欧盟后尘对贫困国家开放市场。那么,欧盟的措施会对贫穷国家和欧盟有何影响? 一、对贫穷国家的影响 世界上48个最不发达国家的人口约6亿,占全球人口的10%以上,按购买力评价计算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每天不到1美元。其出口额约为250亿美元,占世界贸易总额的0.4%,出口商品80%以上是农产品和矿产品,吸引的外商直接投资每年不到50亿美元。欧盟是这48个国家的最大出口市场,1999年对欧盟出口总额为90亿欧元,占其总出口35%。 从目前情况看,欧盟的这一措施很大程度上是一个政治姿态,对48个贫穷国家的直接经济意义不大。首先,这些国家除农产品、纺织品以外的其他产品基本可以自由进入欧盟市场,平均关税不到4%,而对大米和糖这两种大宗出口商品,欧盟设置了配额,到2009年,大米的配额才达到6696吨,糖的配额为19.7万吨;其次,这些国家生产能力严重不足,国内生产的产品满足不了国内的需求,除了自身消费外已没有什么剩余产品可供出口,短期内不可能利用欧盟对其放开市场的机会扩大生产;第三,许多国家经济体制僵化、国内战乱、政局动荡、腐败丛生、管理混乱,国内出口设施和其他基础设施严重不足,难以组织起有效的对外贸易活动。尽管如此,欧盟的政策毕竟关注了最不发达国家的利益,会对这些国家努力减少贫困带来积极影响。 (一)增加对欧盟的出口,特别是农产品和纺织品的出口。虽然欧盟的平均关税仅为4%,但对主要粮食产品如肉类、糖、牛奶、奶制品、巧克力等关税税率为100%,香蕉的税率高达150%,果汁、肉类罐头、糖果的税率超过30%,纺织品、服装和鞋类的税率在15%-30%之间。农产品、加工食品和纺织品都是发展中国家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欧盟对这些产品进口设置高贸易壁垒,使发展中国家的这些产品难以进入欧盟市场。同时,欧盟又通过共同农业政策保护内部市场价格,导致欧盟市场上农产品价格和国际市场价格差别较大(见表1),有的产品如糖、羊肉、黄油等价格相差2-3倍。 欧盟放开市场,使这些国家在农产品和纺织品上的价格竞争优势大幅度提高,这些国家可以通过从周边国家低价进口产品用于国内消费、高价出口本国产品到欧盟换取价格差,以及从欧盟进口原料在本国进行加工后再转口欧盟实现增值这两种方式迅速扩大其出口,克服其国内生产能力不足的弊端。据欧盟有关机构估计,欧盟的这一举措可使48个最不发达国家每年增加对欧盟出口15亿欧元左右。如果这些国家未来的生产能力增强,出口会更多。 (二)有利于吸引外资。欧盟是世界第二大进口市场,在欧盟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是各国努力扩大对外贸易、发展本国经济的首要目标。但欧盟相对美国来说,进口限制较多,除实行关税和配额等贸易壁垒外,动辄对一些国家实施反倾销,严重影响了一些国家对欧盟的出口。欧盟开放市场,可促使其他没有享受这一待遇的国家把某些产业转移到这48国中政局稳定、资源丰富、经济发展势头好的国家去生产,利用欧盟开放市场的机会,间接扩大对欧盟出口。 (三)为贫困国家经济改革提供动力。80年代以后,经济全球化趋势明显,推动了资源在全球范围内的优化配置,促进了世界经济的繁荣和发展。但世界上许多贫穷国家未能从全球经济日益开放中获益,除了发达国家的贸易壁垒外,另一个原因是他们自身政策和机构问题,一些国家固守过时的、陈旧的体制和观念,不思进取。同时,由于贫穷国家被排斥在全球化之外,导致国与国之间贫富差距不断扩大,引发反全球化、反贸易自由化的浪潮不断高涨,一些贫困国家对贸易和经济自由化的态度更为消极,体制改革裹足不前。欧盟的举措将促使这些国家接受开放的经济体制和自由贸易法则,为其改革开放提供了动力,有利于其长期的经济发展和消除贫困。 (四)欧盟仅给48个最不发达国家开放市场,对其他欠发达国家有失公允。短期内欧盟的市场容量一定,贫穷国家出口结构基本一致,最不发达国家对欧盟出口多就意味着其他发展中国家出口相应减少。因此,这一歧视性政策会加剧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和利用外资领域的竞争与矛盾,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无疑是受害者之一。 二、对欧盟的影响 欧盟从这48个最不发达国家进口仅占欧盟从区外进口的1%,与欧盟的国内生产总值相比可忽略不计,从经济总量看不会对欧盟造成影响。但欧盟的举措却赢得了国际社会的赞誉,提高了欧盟在国际贸易领域的发言权和地位。 (一)有利于新一轮世界贸易谈判取得成效。由于最不发达国家没有从世贸组织和多边贸易体系中得到好处,对开展新的全球多边贸易谈判态度消极,导致1999年年底的美国西雅图世贸会议失败。这之后,欧盟急于重新启动新一轮世贸谈判,解决农业和金融、保险、电讯等服务领域的全球市场开放问题,以获取自身的最大利益。欧盟委员会贸易委员拉米就多次表示,由于世贸组织无法进行新一轮谈判,目前的区域性贸易集团和双边贸易协议正呈愈演愈烈之势,世界贸易组织面临着仅仅作为一个世界贸易法庭的危险。要改变这一状况,今年必须启动新一轮世贸谈判,并应重点考虑广大发展中国家的要求。 欧盟的举动,满足了世贸谈判中发展中国家要求发达国家对其开放市场的部分要求,增加了今年5月份在布鲁塞尔召开的联合国最不发达国家会议和11份卡塔尔第四次世贸部长会议取得成功的可能性。 (二)减缓欧盟改革共同农业政策的压力。设立于40年前的共同农业政策是欧盟最主要的共同政策,也是欧盟存在和发展的基石之一。该政策通过保护内部市场价格、进口滑准税、限制产量(对牛奶和糖)以及出口补贴等形式对农业给予支持,以解决食品短缺问题,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共同农业政策取得了巨大成功,目前,占欧盟就业人口不到5%的农业劳动力不仅解决了欧盟近3.8亿人的吃饭问题,而且使欧盟成为世界上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农产品出口市场。 美国和凯恩斯集团等农业出口国家对欧盟的共同农业政策颇有微词,不断压欧盟改变其共同农业政策,减少价格补贴,实行农产品自由贸易,并希望在新一轮贸易谈判中解决这一问题。但鉴于欧盟共同农业政策的重要作用以及必须照顾农民的利益,欧盟彻底改变共同农业政策是不可能的。欧盟对最不发达国家开放市场,一方面满足了美国和凯恩斯集团要求欧盟开放农产品市场的部分条件,而且最不发达国家出口能力有限,不会对欧盟农产品市场造成太大冲击;另一方面,占世贸成员三分之一的最不发达国家为了自身的经贸利益,会站在欧盟的一边,共同抵制美国等国家要欧盟彻底改变共同农业政策的要求,起到一箭双雕的作用。 (三)对部分农产品生产造成影响,增加农民失业。欧盟市场需求量多、和国际市场价格差别大的农产品如香蕉、黄油、肉类的进口会增加,生产将相应减少,价格会有所下跌。如果欧盟要保持现在的市场保护价格不变,每年欧盟需要增加10-20亿欧元的补贴,同时,上万名农民将失业。因此,对于这一政策,法国、西班牙、葡萄牙和比利时等农业大国持谨慎态度,而一再遭受疯牛病、口蹄疫、颤羊病打击的欧盟农民激烈反对,正因为如此,欧盟才对糖、大米和香蕉设置过渡期,以缓解农民利益集团的压力。 三、政策建议 欧盟的总体经济规模和对外贸易量已接近美国,大大高于日本,但中国对欧盟的出口明显低于对日本出口,仅为对美国出口的一半。欧盟还在反倾销、进口配额、质量和卫生标准等方面对我国采取较为严厉的政策,阻碍了我国对欧盟的出口。同时,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我国相当一部分产业生产能力严重过剩,在国际市场上的比较优势减弱。我国应充分利用欧盟向最不发达国家完全开放市场的机会,把国内过剩和比较优势减弱的部分产业如纺织、服装、食品加工、玩具、机械等转移到这些国家生产并出口欧盟,带动我国对这些最不发达国家的出口,从而绕开欧盟对我的限制,间接扩大对欧盟出口。 附录:48个最不发达国家为苏丹、毛里塔尼亚、马里、布吉纳法索、尼日尔、乍得、佛得角、冈比亚、几内亚比绍、几内亚、塞拉里昂、利比里亚、汤加、贝宁、中非共和国、赤道几内亚、圣多美和普林西比、民主刚果(金)、卢旺达、布隆迪、安哥拉、埃塞俄比亚、厄立特里亚、吉布提、索马里、乌干达、坦桑尼亚、莫桑比克、马达加斯加、喀麦隆、赞比亚、马拉维、莱索托、海地、所罗门群岛、图阿鲁、也门、阿富汗、孟加拉、马尔代夫、尼泊尔、不丹、缅甸、老挝、柬埔寨。 市场研究论文:农村人身保险市场研究论文 [摘要]当前,开拓农村人身保险市场存在许多问题,主要有:对开拓农村保险市场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发展农村保险市场没有特别的政策支持;在农村开展业务困难;农村业务风险大;销售渠道单一;产品不适应农民的需要;对农村营销员管理办法不符合农村业务的实际情况;保险服务难以到位。应采取的措施是:提高认识;加快农村网点建设步伐;拓宽销售渠道;改进保险产品设计;改革人管理办法;强化业务推动措施;做好保险服务工作;提高保险信誉;各级政府和各保险总公司都要支持农村保险业务。 [关键词]农村人身保险;网点建设;销售渠道;产品设计;人管理 一、农村人身保险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开拓农村保险市场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开拓农村保险市场的紧迫感 一是感觉城市业务发展还算顺利,还有保源,靠城市业务就能实现增长目标,没有必要大力发展农村业务。二是认为农村经济基础薄弱,保险需求不足,开展业务难度大,有畏难情绪,望而却步。三是现在农村保险市场竞争还不激烈,没有看到丢失农村保险市场的危险。 (二)对发展农村人身保险市场没有特别的政策支持 开展农村业务点多面广,营销服务部建设需投入多种费用,如:租赁费、装修费、办公费、电话费、宣传费,应付各种摊派,还有服务工作的跟进、保费的收集上缴、客户的回访、赔案的调查、赔款的支付送达等,投入大,成本高,投入产出不成比例,公司从费用角度考虑不合算,基层公司开拓农村保险市场的积极性不高。 (三)农村营销员开展业务困难,绩效差、收入低,积极性受到影响 农村客户大都是低端客户,高、中端客户较少。农民的保险意识不足,展业的难度大于城市,而且件均保费很少。据资料显示,在我国大中城市寿险件均保费能达到5000元以上,有的城市超万元。小城市3000元以上,县城1000元以上,而农村只有500元左右。农村营销员是劲没少费、苦没少吃、汗没少流,但收效不大,收入很低,积极性受到影响。 (四)发展农村业务风险大 与城市相比,农村的销售人员和客户的素质更加参差不齐,业务质量难以保证,利润、退保率、死亡率等考核指标完成困难。如有的地方农村的住院医疗赔付率年年都在农村人身保险业务的200%—300%以上,亏损严重,使得保险公司对该项业务望而却步。 (五)销售渠道单一 只有个人人——营销员直接分散展业一个渠道,其它渠道都不很顺畅。 (六)产品对农民的保险需求适应性差 一是普遍存在交费高的问题。如现在各家公司业务规模较大的险种,一般交费都在5000元以上,交费都高,超出了农民的交费能力。二是交费方式不灵活。农民收入的特点是春秋两季才有粮食或经济作物的收入,还有就是打工收入,一般是春节回家时,才能发到手,具有时间性。而目前各公司推出的农村人身保险产品的交费方式是定时交费,超宽限期失效。 (七)对营销员的管理办法不符合农村业务实际情况 考核标准定的太高,如严格执行,每次考核都会有20%左右的主管被降级,15%左右的营销员被解除合同。几次考核下来,营销员队伍就有垮掉的可能,所以就出现了许多地方都不敢严格考核的现象,不利于营销员队伍的管理和建设。 (八)保险服务难以到位,保险信誉低,给保险展业带来困难 由于延伸到乡镇的机构、人员、业务量都少,很少或没有配备客户服务人员和设备,致使许多对客户的服务措施,如:上门收取保费、送达保单、送赔款、帮助进行保单保全等,难以到位,使农民客户对公司服务很不满意,降低了投保的积极性。 二、开拓农村人身保险市场的对策 (一)提高对开拓农村人身保险市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一是要认识到开拓农村保险市场,服务三农工作是响应中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号召的重要举措。二是发挥保险社会管理功能,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在国家还没有能力在农村普遍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更应该在农村大力发展商业寿险,使广大的农民享受到保险保障,解除农民对未来不确定的人生风险的忧虑,补偿人们因人生风险损失造成的经济困难,发挥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三是实施科学发展观,做大做强保险公司的必然选择。要做到科学发展,发展战略就必须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现在我国农村已参保的人群还不到30%,已参保的保障程度也极其有限,所以说这是一个人口众多、保源潜力巨大的市场,极具开发价值。近年来农村业务所占的比重出现了逐年增加的趋势,有的地区已从占30%发展到占50%以上,有的地区甚至达到了70%的水平,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只要开拓了农村市场,就为做大做强保险企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制订规划,积极实施,梯次推进,加快农村网点建设步伐 一是成立时间长、农村网点多的公司都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订农村网点建设规划。规划制订要遵循:“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积极实施、梯次推进”的原则,既不搞脱离实际的一阵风、一窝蜂、一刀切,盲目大上,也要有积极的态度和明显的效果。二是在时间要求上要区分不同的情况提出不同的要求。三是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河南林州、安徽六安、甘肃酒泉的经验很值得在全国推广,可通过各种方式推广他们的经验,使他们的经验在全国遍地开花。四是坚持标准,梯次推进。要成熟一个建设一个,逐年分批,梯次推进。乡镇营销服务部建设要遵循“选到一个好主管,建立一种好机制,费用核算不亏损,后续服务跟得上”的原则。选一个好主管这条很重要,对主管的选择要慎重,可在营销员或正式员工中公开招聘,优中选优。总之,一定要选到合适人选。建立一种好机制,就是要建立营销服务部的行政、晨会、业务、收入分配等各项制度,坚持体现绩优多得的佣金分配制度,绩优晋升制度。费用核算不亏损是指在上级公司加大费用投入后或建设营销服务部一、二年后能不亏损就可以。后续服务跟得上是指不能一哄而上,否则,会使人力、物力、财力都跟不上,应适量梯次发展,使各项服务措施都能基本到达新建营销服务部、营销员和农民客户。 (三)拓宽销售渠道 在以营销员为主销售分散型业务的同时,寻求其他的销售渠道。一是与政府有关部门协调,争取他们支持。如与计生、教育、卫生、农机、交通、公安交警、安全等部门合作,开办计生系列,学生、农村合作医疗,农业机械手、驾乘人员、旅客、民营企业人员等人身意外、医疗、养老等保险。二是利用各种社会组织开展业务。如:民营企业家协会,各种自发组织起来的农作物、经济作物、种养殖业的产供销协会。三是发挥已有的兼业渠道。如利用信用社、邮政网点、各种银行在农村的机构,各种人身保险业务。四是利用村干部、农村信贷员、农村医生、电工等联系农民群众紧密,又有一定文化,接受保险理念快,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的优势,让他们经培训后寿险业务。 (四)改进寿险产品设计 由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缺位,现在农民亟需的就是医疗、养老和意外类保险产品。在产品的改造和设计时要根据农村普遍交费能力低的实际情况,遵循“较低缴费、保障适度、手续简便、风险易控”的原则设计保险条款及费率。人身意外险的交费以不超过40元为宜,养老、医疗、理财类险种每份以不超过500元为宜,保障程度以精算数据为依据,适度保障。手续的设计要尽量简便快捷,不体检。风险控制采用加长观察期,医疗类保险采用病种赔付型和住院补贴型保障,不用费用报销的补偿办法,以规避造假骗赔风险。 (五)改革人管理办法 一是降低考核标准,严格进行考核。除基准考核值不要设定得太高外,对解除合同的标准,主管职级维持的保费、保单件数、续期保费完成比率、下辖人员、甚至下辖团队数量的标准都要降低。有的公司做过探索,单降低基准考核值、保单件数、保费、人员数量这几项,仍会出现大量主管维持不住职级需降级的情况。所以也必须降低下辖团队数量的要求。在降低标准的情况下严格进行考核,这样才能发挥基本法的激励和约束作用。二是考核时间限制要放宽。根据农村两季收入及打工收入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保费收入具有时间性,按月、按季考核不符合农村的实际情况,要延长考核的时间限制,改为半年或年度考核。 (六)强化推动措施 一是组织推动。各总公司都要设立农村业务部,省市公司也要设立农村业务工作机构,县区可实行县城和农村分片管理。从组织上保证农村业务发展。二是目标考核推动。把农村业务列入各级公司年度目标进行管理考核,以引起各级对农村业务的重视。三是选好突破口,强力推动。1.“新农合”是国家在农村为农民建立的第一个社会保障项目,现在还未完全确定经办模式。河南新乡、江苏江阴的“政府主导推动,商业保险管理,医疗机构服务,卫生部门监督”的模式,虽然保险公司增加了工作量,费用上也相对紧张,但对保险公司的信誉和其他业务的带动作用,已显示出巨大的好处。2.农村干部养老险。过去有的公司已开办了一些,现在就有许多农村干部正在领取每月几十元的养老金。虽然钱不多,但在农村每月能有如此的固定收入也是令很多人羡慕的。而且农村干部的投保资金筹集相对也容易些。3.农民工保险。农民工数量巨大,且长期在城市打工,接触新事物快、保险意识相对强,有一定的经济收入,因此要先从农民工人手做工作,见效相对较快。4.农村中收入高的人。选择收入高的人做工作,对打开缺口相对容易些。5.民营企业、乡镇企业、村办企业及其职工。6.失地农民的保险工作。 (七)做好保险服务工作,提高保险信誉 一是延伸服务网点。在中心乡镇建立小型的业务处理及客户服务中心,使周边乡镇都能在不太长的距离内办理交单、交费、保全或赔款、给付等业务。二是加强服务工作培训,强化服务工作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三是以农村客户为中心建立农村客户服务制度,规范农村客户服务流程,简化各种业务处理手续。四是根据农村收入的特点,改变条款交费期的规定。改为提前交费,给客户利息,宽限期由2个月延长到半年,年内复效不重新体检等。鼓励农民客户有收入时提前交费,无收入时延后交费,最大限度地为农民客户提供方便。 (八)各级政府和各家公司都要全力支持开拓农村保险市场,服务“三农”工作 各级政府要重视开拓农村保险市场,关注农村保险工作;减免涉农保险税收;减免农村营销员的营业税和所得税;各家公司要加大对农村保险的投入,紧缩其他费用支出,提高涉农保险费用率。 市场研究论文:我国债券市场研究论文 摘要经过多年的艰辛努力,我国已经基本形成了一个全国统一、多层次、面向各类经济主体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债券市场框架,银行间、柜台和交易所三个债券子市场各有侧重、相互连通和互动。从债券市场机制和框架形成角度,对我国债券市场10余年的发展轨迹进行了全面回顾和分析,进而在此基础上,对我国债券市场进一步深化发展提出了若干建议。 关键词债券市场回顾发展 1对我国债券市场发展的回顾 1.1债券市场规模不大,各子市场发展不均衡,流通性有待提高 1999年末,我国发行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券、中央银行融资券、企业债券的总余额为17985.33亿元,占当年GDP的22%,仍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其中94%是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券,其他债券的发行规模很小,从二级市场来看,也是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券的交易规模相对较大,其他债券的市场份额较小,且整个债券二级市场的交易规模不是很大。1999年沪深证交所和银行间市场的债券交易总量占当年GDP的比重不到1/3。除了国债,其他各种债券的流通性仍然较差。 1.2债券市场的框架结构不完善 第一,场外形式的银行间市场与场内形式的证交所市场在很大程度上相互隔离。后者以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保险公司、企业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为主,而前者的参与者主要是各类存款货币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人暂时被排除在外,两个市场的参与者交集构成主要是二、三十家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者种类的不同造成了资金流动在较大程度上被阻塞,两个市场的表现差异很大:证交所市场交易活跃,规模相对较大;银行间市场虽然集中托管了国内发行的大部分债券(1999年底银行间市场托管的各类债券余额为13264.61亿元,占债券总余额的74%),但市场流动性较低,交易规模相对较小(1999年交易量约占证交所国债交易量的1/4)。第二,零售市场没有充分发育,且与批发市场相互隔离。银行间债券市场目前暂不对企业和个人开放,故与零售市场处于分割的状态。而且,目前的零售市场基本上只局限于交易所市场内部。第三,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联动性不够。二级市场需要的短期债券品种很少,1999年底的余额只有260亿元;企业短期融资券基本上年年发,但数量逐年减少,1999年累计发行55.6亿元。此外,一级市场的债券发行利率与二级市场的收益率有时会存在较大差异。第四,债券市场的层次性不分明,尤其是场外市场的组织结构比较单一,中间交易商和中介服务机构还没有充分培育。 1.3债券市场的定价机制和信息传播机制不完善 一是做市商、商、经纪商制度在我国债券市场上还没有得到普遍推广和运用。其中,商制度和经纪商制度在证交所市场已经得到广泛运用;部分银行间市场参与者从1998年下半年开始试行融资行业务,但在实践中还没得到有效推广;有部分银行间市场参与者从1999年开始尝试进行债券的买入和卖出双边报价,揭开了做市商的萌芽,但还很不成熟。二是债券一级市场发行机制和定价机制不尽完善,尤其是在中国目前金融机构之间实力差距十分悬殊的客观条件下,如何制定合理的机制,尽可能减少少数几家特大型银行的垄断影响,保证承销团等其他金融机构的合理权益,从而维护市场的公平与效率,还很值得研究。 2对我国债券市场发展的展望 有鉴于此,我国债券市场的发展方向应该确定为:保证政府能够有效控制其成本和风险,调整好政府的资产和债券发行工作的成功及二级市场的有效运作。最终形成一个高效运作且与国家货币政策目标相互协调发展的债券市场。 2.1财政部应继续发行凭证式国债,以满足具有储蓄偏好的国债投资者 国债的发行目的,从国家角度,是为了弥补财政赤字,发展经济。从个人角度,是为满足我国广大个人投资者日益增加的对国债的需求。从目前的状况看,大批的个人投资者是不直接在市场中运作的,也没有精力和能力去运作,他们基本上是买了以后持有,到期兑付,所以国债的二级市场对他们意义不大。为满足这一部分人的需求,财政部应该继续发行凭证式国债。这种国债虽然不能上市,但可以提前兑取,并且可以避免市场风险,目前这一品种在我国国债市场上成了国债的发持主体,并且实践证明效果很好。像欧美一些发达国家,至今仍然保留着储蓄债券这种不上市的、完全对个人的品种。但凭证式国债毕竟是不上市的债券,它与世界各国国债券市场的发展趋势不一致,不应作为国债发行的主体。因此,在我国为了保证个人投资者的需求,在继续保留一定发行量的该品种的国债基础上,应该积极探索个人投资者投资的可上市的国债品种。 2.2增发长期国债,有利于降低国债的筹资成本,有助于调整国债规模 长期以来,我国国债基本上是以3~5年期的中期国债为主,既没有10年期以上的长期国债,又几乎没有1年期以内的短期国债,中期国债的期限结构比较单一,国债期限结构缺乏均衡合理的分布。这种单一的期限结构,使国债严重缺乏选择性,不利于投资者进行选择,很难满足持有者对金融资产期限多样化的需求,从而大大缩小了国债的发行范围,而且也造成国债发行规模增加过快。由于国债期限不稳定,又呈逐年缩短的趋势,再加上付息方式过于单调,大都是一次性还本付息,使得债务偿付年度不均,导致国债集中到期,形成偿债高峰。偿债高峰又逼得财政增加借新还旧的比例,加重还本付息的负担和压力,从而大大加剧了偿债年份中央财政支出的压力,不利于财政收支的平衡。在我国目前通货膨胀率不断下降的情况下,抓住有利时机发行长期国债,符合降低国债发行成本的要求。以后若能每年发行一定数量的10年期以上的长期国债将会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这类矛盾。 2.3积极探索个人投资者投资可上市的国债品种,培养投资于国债二级市场的个人投资者 我国20世纪50年代和80年行的国债都主要是对个人发行的,人们把购买国债看作是支援国家经济建设的爱国行为。如今人们购买国债是从经济的角度来考虑,随着国债发行逐步走向市场化,为个人投资者购买国债提供方便,是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因为,一方面,居民投资是国债资金的主要来源,鼓励群众购买国债,可以充分发挥国债吸收社会闲散资金、变个人消费资金为国家生产建设资金的作用,另一方面,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人们的金融意识增强,国债作为一种证券投资工具,将会成为广大投资者的重要选择。尤其是在个人投资渠道不足情况下,国债投资更是成为许多家庭除银行之外第二个稳定的理财渠道。目前个人购买方式有纸化、非上市流通券的比较多,购买定价发行的多,而在二级市场上购买国债的人却很少,这与人们对国债的了解不足,对国债交易提供的设施、信息较少有关。为便于个人投资者投资于国债二级市场,可采取在证券交易所挂牌分销和在证券经营机构柜台委托购买的方式向公众公开发售,这种方式1996年以来发行过几次,但今后要逐步增加这种形式的债种。因为这种方式有利于个人投资者认识国库券作为金融资产的投资意义,有利于股票持有人把国库券纳入资产组合,投资者可以用同一证券帐户进行国库券和股票的买卖,这就为投资者进行国债和股票间的资产转换提供了极大的便利。随着这种方式发行的国库的增多,债券的二级市场会更加活跃,股票市场与债券市场的相互影响也会更加明显。 2.4优化债券市场结构,大力发展企业债券,鼓励非国有企业融资 长期以来,国债是债券市场的主体,而其他债种则停止不前。这样,不仅财政每年到期的还本付息任务增大,而且,由于国家大量投资于固定资产建设,致使国家财政负担过重,只好靠举债过日子,雪球越滚越大,非常不利于国家的长远发展。只有激活股市以及其他券种的市场(如企业债券),才能使财政卸下沉重的包袱,让财政投资的建设项目转为由社会投资来进行。从理论上讲,发行企业债券具有防止出现控股、发行新债券手续简单、利息可在纳税时予以剔除而降低筹资成本以及免受通胀影响等优点。正因为如此,企业债券市场应成为资本市场的发展重点。但就当前国情看,发行企业债券还不能成为国有企业筹资的主要途径。因为,国有企业最重要的问题就是债务负担沉重。不过,对非国有企业,却应当鼓励其进入债市融资。众所周知,我国目前非国有企业对经济的贡献与其获得的信贷支持严重地不对称。在需要保持一定的经济发展速度的前提下,应为非国有企业提供一个更加宽松、公平的竞争环境。因此,当前适当支持那些效益好、自身资本结构合理的非国有企业通过企业债券市场来融资。 2.5改进承购包销办法,实行招标方式发行,努力实现利率市场化 1991年第一次采取承购包销的方式发行国债,实现了发行方式由行政分配任务和对个人、单位派购的方式向投资人自愿购买的市场方向转变。1992年采取一级自营商在一级市场上认购国债方式,使一级市场进一步向市场化的方向发展,促进和提高了二级市场的流动性。但是在银行利率尚没有市场化以前,国债的票面利率仍然只能随着存款利率的变动而变动。1996年我国曾尝试通过招标方式发行了记帐式国债,但由于非常不规范,1997年又回到承购包销方式,不过完全以招标方式发债券是国债的发展方向。目前,我国可采取分步走的策略:第一步,完善和发展一级自营组织,使自营商考虑国债长期包销的收益而不计较一次包销国债的得失,避免那种今年承购包销,明年不干的短期行为。第二步,逐步实现招标方式和承购包销方式相结合,可以对实行承购包销国债的一部分实行招标,也可以先实行招标,然后再实行承购包销。由于一级自营商也承担一定的承销义务,这样有助于在过渡时期保证国债发行任务的完成。第三步,过渡到完全招标方式和直接向个人发售相结合的方式,这时国债市场的大宗国债以无券记账形式通过招标方式发行,小规模国债的发行主要供个人投资者购买,这样可以建立两条筹集资金的渠道。 除此之外,发展债券衍生金融工具。成熟的债券市场需要发展债券和与金融变量相联系的衍生工具。2001年全球金融衍生产品中,利率性衍生产品占到95%。发展债券期货、期权、远期等债券衍生金融工具,可以为投资者提供避险的手段这对于长期进行大量债券投资的机构投资者来说十分重要。 市场研究论文:二板市场研究论文 摘要:由于我国的资本市场属于政府主导的模式,其功能定位及服务对象具有很强的行政色彩,因而在国内二板市场的建立过程中既要借鉴资本市场发达国际的经验,又要紧密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短期目标和长远目标,设立多功能多选择具有很强流动性的二板市场。为防范风险,二板市场应采用分步骤分层次的发展战略。在中小企业板的基础上,条件成熟时再推出完全的二板市场。在区域选择问题上,由深圳向长江三角洲、环渤海经济区发展,逐步向中西部科技、风险投资较发达的地区推进。 关键词:二板市场中小企业板风险投资 一、引言 1998年民建中央的“一号提案”推出之后,全国掀起了建立二板市场的呼声,但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的二板市场迟迟没有推出j,主要在于以风险投资为载体的二板市场周期性波动。从2000年3月起,全球风险投资业一度陷入萧条,NASDAQ综合指数接近1000点,2001年随着国际经济的下滑,全球二板市场一度陷入萧条局面。2003年以来,国际主要二板市场各项指标陆续好转表明风险投资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2004年风险投资业逐步回升。据最新公布的年底数据显示,2004年风险资本获得的资金在继续增长,大学、捐赠基金和养老基金去年向170多家风险投资基金投入了176亿美元,较2003年增长67%。据ThomsonVentureEconomics和美国风险资本协会(NationalVentureCapitalAssociation)的数据显示,2004年的风险资本额比前两年的总和还要多。在2003年,135家风险投资基金共筹资106亿美元;2002年,165家基金筹到36亿美元。相比之下,在2000年科技股泡沫时期,635家风险投资基金筹到1061亿美元。含高科技类企业在内的全美风险企业投资调查MoneyTreeSurvey的数据显示,2004年对风险企业的投资金额为209.4亿美元,比2003年的189.5亿美元增加了10.5%。就我国而言,2004年创业投资首次突破了10亿美元,中外创投机构在2004年共对25家大陆及大陆相关企业进行了投资,投资额总计12.69亿美元,其中投资案例数量较2003年增加43%,投资金额上升28%。 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在规范和发展主板市场的同时,要“推进风险投资和创业板市场建设”。国务院2004年初颁布的《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建立多层次股票市场体系,在统筹考虑资本市场合理布局和功能定位的基础上,逐步建立满足不同类型企业融资需求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分步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完善风险投资机制,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2004年5月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同意深圳证券交易所在主板市场内设立中小企业板块。我国分步设立二板市场的构想已经迈出了具有历史意义的一步,尽管还面临一系列问题,如功能定位、发展步骤、区域选择等,如果处理不好,将陷入与主板市场雷同的境地。 二、我国二板市场的功能定位 结构决定功能,单一的主板市场结构决定了我国资本市场只能为国有大中型企业服务。大量中小企业得不到发展资金与不断攀升的12万亿元居民储蓄存款由于缺乏投资渠道而得不到保值增值的矛盾自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就已经暴露出来,经济转型中的深层次矛盾需要通过完善资本市场才能解决。建立健全和完善资本市场是制度变迁的必然选择,创建适合我国国情的二板市场是资本市场制度创新的结果。 国际上成熟的证券市场都设有二板市场,只是名称因国家定位不同而各异,诸如自动报价系统、小盘股市场、创业板市场、小型资本市场等,在美国称NASDAQ(1971),英国称另类投资市场(AIM,1995),德国称新市场(1996)、欧洲称EASDAQ(1995),香港则称创业板(GEMGrowthEnterpriseMarket,1999)等。尽管名称各异,但是其功能却基本相同或相似。根据二板市场的功能定位不同可以将其分为三种:(1)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服务的二板市场称为“科技板”或“高新技术企业板”;(2)为高成长性、具有发展潜力的初创企业服务的二板市场称为“创业板”,(3)为中小型企业发展服务的二板市场称为“中小企业板”[2]。高新技术企业板、创业板与中小企业板这三个概念既有区别也有联系,主要表现在概念的外延与内涵上:三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服务对象的不同,高新技术企业板主要是针对高新企业而言的,其优秀技术必须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确保其国内外的领先性,并且有足够的投入确保企业长期稳定地发展,而且还需要经过国家相关部门的认定;创业板主要针对初创企业而言的,一般要求主营业务明确、成立时间大约在3-5年,具有良好成长潜力的企业。普遍观点认为创业板主要是为风险投资提供退出渠道的;中小企业板主要是针对资产总额在4亿元以下的中小企业而言的k,对其技术含量没有要求但必须是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无论属于新兴产业还是传统产业均可。三者的联系也是很明显的,三者之间的概念并没有严格界定,高新技术企业由于属于资金和技术密集型行业,R D投入比例相对较大,因而其一般也是中小企业,初创企业也往往是中小企业,当然某一个企业也可能是初创的高科技中小企业,只要具备良好的成长性就能够得到二板市场的青睐。但实际运行往往与理论有很大差距l,某些国家的二板市场并非只吸纳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小企业,对于传统企业和大型企业也是开放的,只要它们具备良好的成长性。事实上,各国政府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并没有严格区分这几种市场,大多数二板市场的服务对象都涵盖了中小企业、高新企业、初创的成长性企业,甚至有的还吸纳了传统行业的企业,其目的在于缓冲高科技企业、中小企业的周期性波动对市场的影响。如香港创业板的服务对象为具有市场潜力的中小企业和新兴企业。欧洲EASDAQ的服务对象是高成长性的小型企业。英国称另类投资市场是向新创建的成长型小公司提供服务,无论是高科技公司,还是传统的制造企业,或是第三产业的服务公司,均可在该市场上市。而美国NASDAQ的服务对象是高成长性的中小企业或新兴公司,其上市公司包含了信息技术、电讯、医药生物技术、金融、保险等领域。 我国二板市场的功能定位也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1999年,我国准备将二板市场定位为“高新技术企业板”。2000年,政府决定将二板市场改为“第二交易系统”,把其功能定位于为科技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服务。2004年设立的中小企业板是以后推出创业板的试验田。与主板市场不同,二板市场主要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处于幼稚阶段中后期和产业化阶段初期的中小企业在筹集资本性资金方面的问题,以及这些企业的资产价值(包括知识产权)评价、风险分散和风险投资的股权交易问题[3]。因此,我国二板市场的上市对象应包括三类企业:一类是成长型中小企业,即在3-5年内,具有持续挖掘未利用资源的能力、不同程度地表现出整体扩张的态势、未来发展预期良好的中小企业。2003年的数据显示,中小企业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50%,提供的产品、技术和服务出口占全国出口总额的比例也在六成左右,上缴的税收已占全部税收的40%以上。最新调查表明,在我国市场化程度较高、中小企业发展较好的地区,中小企业贷款被拒率近60%,从全国范围来看,80%的中小企业不同程度存在融资难的问题。因此,二板市场有利于解决中小企业的贷款难问题。第二类是主业突出的创业型企业,即在产业生命周期中处于创业初期或种子阶段的中小企业。尽管我国风险投资额已达到400亿元,但由于缺乏二板市场,大多数风险投资退出只能进行股权转让而无法获取高额的回报。第三类是以信息技术、新材料和生物医药等为代表的高科技企业,这类企业具有经营历史很短、市场需求不确定、盈利能力不稳定、破产风险较大的特点j。我国每年大约有十多万件专利授权,但由于科技转化渠道不畅、转化率低,相当多一部分高科技含量的技术得不到转化而淘汰。鉴于国际一些二板市场运作失败的经验k,在我国二板市场上市的企业除了高科技企业外,还应包括其他有发展潜力的企业,以抑制高科技企业明显的生命周期特性产生周期性波动的风险,这样可以形成多功能多选择的资本市场,增强二板市场的流动性,可以避免随着经济周期波动的风险以及陷入英国、欧洲等二板市场流动性不足的困境。但实际上,我国的中小企业板主要安排了制造业行业的企业上市,并不能降低由于行业过于集中带来的市场风险(见表一)。 三、我国二板市场的发展步骤 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都已经建立了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它应该包括有主板市场、二板市场和柜台交易或场外交易等,比如美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主要有:(1)全国性集中市场:纽约证券交易所、美国证券交易所、NASDAQ;(2)区域性市场:太平洋交易所、中西交易所、波士顿交易所、费城交易所等;(3)未经注册的交易所;(4)场外交易市场:OTCBB和PinkSheets[3]。二板市场只是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中的一个环节,从整个资本市场的结构来看,主板市场、二板市场、场外交易市场的上市条件依次递减,对应不同企业各有一个筛选机制,使企业有可能递进上市或递退下市,从而形成一个完整的资本市场结构体系。众多学者提出了发展我国二板市场的思路,比较有建设性的建议有刘纪鹏(2003)提出了规则与主板直接对接的“中小企业板”概念,建议创业板推出应贯彻从紧到松和从高到低逐步调整的指导思想,采取两步走的策略:第一步是在提高创业板门槛的前提下,尽快推出“改良”后的创业板,也就是门槛不低的中小企业资本市场;第二步,随着监管水平的提高,人们认识的加深、机构投资者的比例加大,再调低上市标准,推出门槛较低的创业板j。成思危(2003)提出“三步走”思想:第一步,现在搞科技板块,先不降低门槛,在已经发审委通过的几十家小盘股中挑一些,组成科技板块,到深交所上市;第二步,逐步研究,降低门槛,让更多的中小型创新企业通过科技板来融资;第三步,在条件成熟时建立创业板k。 借鉴美国、英国、日本等国家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建设,我国可以首先活跃各地的产权交易市场,积极发展场外交易(OTC)即三板市场,恢复NET和STAQ交易,辅导培养一大批未上市企业,形成中小企业板的上市后备企业。这类企业至少要形成大约8000-15000家的队伍。其次,在这些上市后备企业中筛选一些具有良好成长前景的企业进入“中小企业板”,这类似于NASDAQ的小型资本市场,这类企业大约要达到1000-1500家。最后,在“中小企业板”精选一些规模较大、需要更多发展资金的企业转入创业板市场,这类企业大约要达到200-500家。深交所通过对中小企业上市资源调查,掌握了3328家重点中小企业的基本情况,其中,辅导企业634家,占950家辅导备案企业的66%;后备企业2694家,占81%。在3328家辅导企业及后备企业中,880家具有完整的信息资料,明确表示有上市意向。对照目前的发行上市标准和主要财务条件,408家大体符合中小企业板发行上市条件,属于后备上市资源,占880家的46.4%l。我国有充足的上市企业资源,经认定的高技术企业有上万家,而且90%以上为中小企业,为二板市场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条件(见表二)。 建立一种“接力棒模式”而不是“终身制”的制度安排,有利于不同层次上企业的优胜劣汰,使各个不同层次的市场对进入企业在注册资本、盈利能力、成立年限应有所不同,以满足不同、规模、风险度的企业都能以合适的方式实现产权交易。值得一提的是,不能为了急于扩充上市公司数量而降低上市标准和忽视公司治理,降低标准虽然有可能促使部分真正的高科技企业快速发展,但是也很有可能让一些质量不高的企业混入二板市场,使得二板市场成为垃圾市场,海外相继关闭的二板市场就是很好的案例[7]。 四、我国二板市场发展的区域选择 资本市场是在市场经济高度发达条件下的产物,所以我国二板市场发展还面临着区域选择问题。二板市场应该选择金融、投资意识较强的地区。尽管我国的股票市场已经发展十多年,但投资者多数属于短线投资,还没有上升到价值理念投资的高度,缺乏成熟的机构投资者,而且二板市场也只是在少数国家取得了成功。因此,在金融、投资相对发达的地区推行二板市场,容易被人们接受,成本也较低,而且也容易找到更有价值的上市企业。再者,发达地区的中小企业、风险投资发展迅速,其投资风险也逐渐被人们接受。根据以上原则,我国地区性二板市场应选择以下三个地区:一是以深圳、广州为中心的珠江三角洲地区;二是以上海、杭州、南京为中心的长江三角洲地区;三是以北京、天津为中心的环渤海湾地区。因为这些地区的投资意识强,风险投资发展迅速、中小企业发展成熟,也比较容易接受国外先进的观念和事物,而且也是中国金融人才和金融机构密集、技术研发实力雄厚、社会资金流动最为活跃的地区,具备发展二板市场的外界环境。以深圳为例,截止2004年底,深圳共有注册登记的创业投资公司197家,比2000年增长了410%;深圳地区实收创业资本总额125亿元,比2000年增长了223%。深圳的创投机构数量和创投资本双双居全国第一,成为国内创业投资资本聚集力最强的地区。尽管从短期看,我国还不需要这么多的区域性二板市场,但从长远看还是很有必要的。因为一个国家也可能有多个二板市场,如日本东京的Mothers和JASDAQ二板市场[8]。从目前二板市场准备的成熟度来看,在深圳运行积累经验的基础上,条件成熟时再在上述其他地区推出区域性二板市场,甚至必要时在中西部风险投资、中小企业发展迅速的地区发展,如武汉、西安、成都等。 市场研究论文: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研究论文 关键词:集体建设用地;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土地级差收益;《物权法(草案)》 内容提要:现行立法对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采取了严格限制的态度。伴随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农村土地的价值不断提升,集体建设用地隐性市场普遍存在,许多地方也在进行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探索。但是,地方政策和法规无法根本保护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权利,集体建设用地市场急待规范运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必须在政策和法律上寻求根本突破,必须从根本上改变土地制度的二元性,实现农民集体土地与城市国有土地的“同地、同价、同权”;尽快修改《土地管理法》中禁止集体建设用地出租、转让的条款,制定规范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条文;充分保障农民获得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土地级差收益的权利;改造农村集体所有制,确保农民成为土地流转收益的主要获得者。 在现行的制度框架下,我国的土地分为农地和建设用地,建设用地又分为国有建设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农地可以通过征收和办理农地转用审批手续变为国有建设用地,但它要变为集体建设用地,除了要办理农地转用审批手续外,还被严格限定在农民自用或以土地合伙或入股与他人办企业、进行农村公共设施建设和自建宅基地的范围,而且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处于法律严格限制的范围。事实上,集体建设用地占建设用地相当大的规模已成事实,据统计,全国集体建设用地总量1700万公顷,相当于全部城市建设用地700万公顷的2.4倍。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早已自发存在,甚至在数量、规模及地区覆盖面上有不断扩大之势。面对这一矛盾,在政策层面,国土资源部早在1999年开始,就陆续在江苏省、广东省、浙江省、河南省等地进行试点。本文将回顾集体建设用地在法律上的演变,并结合全国几个集体建设用地的试点,探讨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必然性、形式以及面临的问题。 一、集体建设用地的法律空间 (一)集体建设用地管制之变迁 改革开放之前,集体建设用地实行集体所有、集体统一经营;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局限于所有权人之间且完全依靠行政权力进行划拨和平调。[①]虽然这一时期集体建设用地基本上由社队自行管理,但在计划经济的严格管制下,并无土地市场的生存空间,更无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之可言。 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农民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创造了两项奇迹。一是通过土地的集体所有集体经营转变为集体所有农户承包经营,创造了农业生产增长和农民收入大幅增加的奇迹。另一是农民利用集体的土地创办乡镇企业,创造了农村工业占据全国工业半壁河山的奇迹。遗憾的是,支撑这两项奇迹背后的土地制度安排却面临完全不同的命运。 当农村集体土地作为农用时,经由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的以包产到户为优秀的农地制度变革以及相关的法律政策演变,现行法律对土地使用者的权利已有很高程度的保障,且权利的取向也越来越明确和清晰,具体体现在2004年颁布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新近向全民征求意见的《物权法(草案)》[②]中。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面对土地承包到户后产生的大量剩余劳动力的严峻形势,在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壁垒下,农民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办起了企业。乡镇企业的兴起改变了传统的国家工业化模式,让几亿中国农民以自己的土地、劳动力参与到工业化的进程,因而也得到中央政策的许可与支持。应当承认,那个时期乡镇企业的高速发展,也得益于当时在建设用地管理上相对宽松的环境。 当乡镇企业于20世纪80年代初在沿海及大城市郊区发轫时,我国直到1986年才有第一部《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1986年《土地管理法》)。这部法律经历过1988年的第一次修正,但直到1998年通过新的《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1998年《土地管理法》)之前,对集体建设用地还是采取了与国有建设用地相对平等的态度。它在国有建设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的处置上,按照《宪法》的精神,将土地国有制和土地集体所有制并立,如“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将“国有建设用地”和“乡村建设用地”分别用两节来做出管理规定。 尽管1986年《土地管理法》中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以及“国家建设征用土地,被征地单位应当服从国家需要,不得阻挠”的规定,埋下了由于未对公共利益作明确限定、国家进行任何建设用地都可征地、且被征地单位都必须服从的种子,但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还是比较容易的。具体表现为:乡(镇)村建设用地的批准权主要在县及县以下。农村居民住宅建设,乡(镇)村企业建设,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等,只要符合乡(镇)村建设规划,就可进行。如果使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进行建设,只需乡级人民政府批准,只是在使用耕地时才需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农民建住宅,也只原则性地提出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对于乡(镇)村企业建设用地,也是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县级以上政府只是规定了一个不同企业规模的用地标准而已。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则是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应该说,在当时大力提倡发展乡镇工业的大政策环境下,乡村建设用地审批权主要在县乡两级,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尤其是乡镇企业发展用地的管理还是有利于农民利用集体土地发展经济的。 (二)现行制度之解析 相比于1986年《土地管理法》,1998年《土地管理法》对集体建设用地则施加了明显的限制,大大缩小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利用空间。尽管1998年《土地管理法》仍然维持了《宪法》对“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二元格局,但对两种性质土地的管理的表述则改变了1986年《土地管理法》将其并立的做法,如1986年《土地管理法》中的“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在1998年《土地管理法》中已变成了“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1986年《土地管理法》中将“国有建设用地”和“乡村建设用地”分节处理,在1998年《土地管理法》中则合并成了“建设用地”一节。除此之外,1998年《土地管理法》在关于集体建设用地管理的具体细节上也作了严格的限制。在关于“建设用地”部分的第1条,就明确提出“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这就把“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集体建设用地从事非农建设的路给堵住了;当然,它还为农民留下了一个尾巴,那就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第43条) 从1998年《土地管理法》来看,保留给农民集体将农地转为集体建设用地的范围包括: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②村民住宅建设;③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就是在这些许可的范围内,还有两条约束着农民对集体土地的使用,一个是用途管制制度,另一个是上收农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审批权。以上两条是1998年《土地管理法》与1986年《土地管理法》相比最为不同的地方。用途管制和审批权上收,是针对农地转为所有建设用地的,也就是说,所有建设占用土地,只要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就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当然包括转为集体建设用地。因此,与1986年《土地管理法》相比,在1998年《土地管理法》生效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乡(镇)村兴办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使用土地的,农村村民建住宅时,除了要得到有关批准外,就是增加了占用农地时的审批。而占用基本农田和占用一般农田35公顷的审批就要上报国务院,在地方重点工程和产业优先发展项目的建设用地都要经过严格审批才能获得的现实下,农民利用集体土地从事建设在政府的考虑中无疑处于不利的地位。我们可以从1998年《土地管理法》中提出的对“兴办企业的建设用地必须严格控制”,“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规定中,感到政府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供应的从紧倾向。 因此,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初,农民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发展经济、以及土地农转非相对较便利的环境,到了1998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发生了根本改变。1998年《土地管理法》框定了建设用地使用的基本格局,那就是,非农建设用地主要靠国有土地来满足。由于该法对公共利益没有任何规定,国有土地实际上通过征收农民集体土地来满足。尽管保留了农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创办乡镇企业、可以从事乡镇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可以建农民住宅的权利,但是,由于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和农民宅基地只允许一户一宅的规定,加上建设用地的指标管理和农转非时的审批中的弱势地位,就决定了集体建设用地规模和比例不断缩小的现实局面。由此不难理解,1998年《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尽管保留着农民利用自己的土地进行非农建设的空间,但由于1998年《土地管理法》的种种限制,这个空间已越来越缩小,农民利用土地办企业更难得到批准,农民盖房的指标也越控越严,以致出现土地农转非进程中的国有化趋势。 同时,法律的例外规定为集体建设用地隐形入市提供了变通的路径。1998年《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由此可见,我国法律在原则上禁止集体建设用地直接进入一级市场的同时,例外地允许集体建设用地在特定的情况下(企业破产、兼并等情形)进入二级市场。 二、浙江湖州:规范存量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 存量集体建设用地的管理问题是集体建设用地制度改变之后土地管理部门所要面对的主要问题之一。20世纪90年代末,随着乡镇企业的改制,这一问题变得尤为突出。此前,乡镇企业资产属于集体财产,企业建设用地虽然没有计价并反映为企业资产,但由于两者权利主体均为村集体,原有制度之实施并无大碍。但是,一旦乡镇企业改制,企业的资产不再属于村集体所有,企业所占用的集体土地的处置即成问题。对此,许多地方采取的方法是由企业与土地管理部门补办手续,直接将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用地,在程序上先由企业补交相关税费和土地出让金,然后办理国有土地证。 浙江省湖州市是浙江省和国土资源部存量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的试点地区之一。试点工作以解决乡镇企业土地资产处置为出发点,其间主要采取了以下做法: 1.乡镇企业改制的前提条件之一是企业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不具备此条件的,须依法补办用地手续,并取得土地使用证书。 2.乡镇企业改制进行资产评估时应包括土地资产的内容。 3.乡镇企业改制方式不同,办理用地手续的规则也不同。(1)企业整体转让或部分不动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的,由受让者依法办理土地征收、出让手续,补交土地出让金和造地专项基金等国家税费;(2)集体土地所有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改制企业的,集体所有权性质不变,土地管理部门向出租方颁发《集体土地租赁许可证》,承租企业向出租方支付租金。(3)乡(镇)、村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的,集体土地性质不变,乡(镇)、村每年收取红利。(4)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乡(镇)、村集体企业改制时,由乡(镇)资产经营公司或村经济合作社补办出让手续、补交出让金后,可以转让、出租给改制企业,补交的出让金要返回乡镇80%. 在处置转制乡镇企业土地资产的基础上,湖州市又将这一探索延伸到存量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1999年,在该市善琏镇进行试点。善琏镇个体私营经济发达,形成湖笔、纺织、机械三大产业,用地需求剧增。由于使用国有土地成本太高,而原有乡镇企业许多处于关、停状态,存在大量闲置建设用地,市国土局决定在该镇进行试点,保留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变,允许集体土地在符合如下原则时进行流转:(1)已经依法取得镇、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即办理过相关使用手续);(2)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和相关流转条件(一般村镇规划区内的流转,原则上征为国有;规划区外的,实行集体土地内部流转);(3)流转形式包括转让(含作价入股或出资)、出租、抵押;(4)土地收益分配,谁所有谁收益,土地管理部门按土地流转收益金额收取5%的手续费。 随后,湖州市又在此基础上形成了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办法。该办法将流转适用的范围限定为工业园区和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不适用于建城区和规划区范围的建设用地,也严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从事商贸和房地产开发。用地者通过一次性转让和作价入股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所得收益全部纳入乡镇专户,乡镇提取15%用于乡镇基础设施,剩余由土地所有者分到各户。 应该说,湖州市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试点为当地小规模个体私营企业的发展提供了便利,农民集体也从中获益。到2004年,已办相关许可项目604个,总面积521.82公顷,农民集体取得收益1.5亿元。同时,我们也注意到,该市在集体建设用地上的试点相当谨慎,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受到了严格限制,如只允许在规划区外进行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集体建设用地不能用于商业性开发,而且该市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局限于存量建设用地的流转,仍然在1998年《土地管理法》的框架下进行,其经验得失尚不具有普遍意义。 三、安徽芜湖:为国土资源部改革做政策和法律储备 1999年11月24日,国土资源部批准芜湖市为全国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在各地进行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尝试中,安徽省芜湖市是第一个经过国土资源部批准、并在其直接领导下进行的。由此可见,芜湖市方案最能代表国土资源部在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上的意图,而国土资源部的倾向在很大程度上会左右集体建设用地的政策走向。正如芜湖市的《试点方案》在其试点宗旨中所明确表述的:“通过农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流转的试点,探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贯彻新《土地管理法》确立的各项制度的条件下,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流转的条件和形式,管理方式和程序,以及土地收益分配制度等,从而建立起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流转的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 在试点前,农村集体土地自发流转在芜湖市就已普遍存在。[③]当时,市政府正筹划利用中央发展小城镇的政策和安徽省政府以芜湖市为重点融入长江三角洲的政策,通过“让农民加快向小城镇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者集中、工业向小区集中”,来推进该市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在被国土资源部确定为试点地区后,芜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芜湖市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近三个月时间就形成了《试点方案》,并得到国土资源部的认可,正式付诸实施。 芜湖市方案的主要内容可归纳如下: 1、乡(镇)村办企业、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个体工商户、私营或者联户办企业以及农村村民建住宅等可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的取得可以不改变集体所有权性质,只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集镇)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2、集体建设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统一开发,采用招标、拍卖等市场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 3、集镇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建设规划,并根据这一规划向县政府申报下一年度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建议,并报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试点乡镇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由市人民政府实行计划单列。 4、集镇建设使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土地,在涉及占用农用地时,须按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 5、农民集体建设用地经批准可以采用转让、租赁、作价入股、联营联建、抵押等多种形式进行流转;在流转时,要征得土地所有者同意,并由土地所有者与使用者签订书面协议。 6、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分首次流转和再次流转。如发生首次流转,土地所有者和流转双方须持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证、同意流转协议、土地流转合同、地上建筑物证明等文件,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领取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许可证,办理土地登记。如发生再次流转,流转双方须持土地使用权证、前次流转合同、本次流转合同、地上建筑物证明等文件,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或租赁、抵押登记手续。 7、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的土地收益,要在土地所有权人与市、县、镇人民政府之间分配。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发生流转时,土地使用者须向市、县人民政府缴纳一定比例的土地流转收益。首次流转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流转合同的约定,如期向市、县人民政府缴纳土地流转收益。再次流转的,则要参照国有土地增值税征收标准缴纳土地增值收益。 8、允许分属不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用地和建设用地进行置换,促进建设用地向小城镇集中和土地整理。 在确立上述基本原则后,芜湖市又制定了《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实施细则》,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流转进行了细化和延伸: 1、集镇建设依法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按农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对农用地的承包经营者和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者进行补偿。 2、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首次流转的程序依次为:第一,土地所有者与流转方签订同意流转协议;第二,流转双方签订流转合同;第三,土地所有者和流转双方向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流转申请表》;第四,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填写《流转呈批表》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颁发《流转许可证》;第五,流转双方按合同约定支付转让费等有关费用,及办理土地登记。如发生再次流转,流转双方直接向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或租赁、抵押登记手续。 3、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土地可用于:居住用地(7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工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4、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时,土地使用者向市、县人民政府缴纳的土地流转收益,其标准分别有:3元/平方米、2元/平方米和1元/平方米。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再次流转产生的增值收益,在减除前次流转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后按一定比例进行分配。土地流转收益和土地增值收益,在土地所有者、镇、县(区)、市之间按2:5:2:1进行分配。 根据我们对芜湖县清水镇、繁昌县三山镇、南陵县三里镇、鸠江区大桥镇和马塘区鲁港镇进行的实地调研,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步骤和方式如下: 第一,试点乡镇编制土地利用和集镇规划,是集镇土地开发的第一步。各镇对1996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进行了修编。以南陵县三里镇为例,2002年4月,镇政府修改了1996~2010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城镇用地从12.12公顷增加到2010年的250公顷。引人注目的是,这次修改调减了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增加了一般农田面积,基本农田从3558.12公顷改为3248.24公顷,一般农田从244.92公顷改为528.79公顷。从规划图上看,该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农地全部划成了建设用地和一般农地。 第二,土地的流转实际是村集体组织从农民手中收回承包地,再流转给镇政府。土地流转的具体步骤为:第一步,由村负责从农户取得土地。以三里镇孔村与农民王小旦签定的“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协议”为例,“为加快三里镇小城镇建设,甲方需使用乙方的承包土地,因此,需要收回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收回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1.6亩,年限为土地承包合同书的剩余年限23年。二、甲方付给乙方每亩土地补偿费7000元(其中含劳力安置费、青苗补偿费),计11200元。三、乙方自签订本协议后,即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并由甲方流转用于三里集镇建设。”第二步,由村将收回的农民承包地流转给镇政府。以三里镇孔村、西岭村村委会流转给三里镇土地开发公司的一块地的合同为例:“乙方从甲方流转16431平方米(246.6亩),用于建公路站,文化美食城,农民住宅小区。转让期23年。” 第三,各试点乡镇成立镇政府建设投资公司,对集镇建设用地成片办理土地使用或征用手续,开发形成建设用地后,采取协议、招标、拍卖等方式转让或出租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四,缴纳土地流转收益。这几个镇规定,属于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一次性缴纳转让年限内的土地流转收益;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或出租的,可一次性或逐年缴纳土地流转收益。 第五,流转收益和增值收益在土地所有者、镇、区、市人民政府之间按2:5:2:1进行分配。2002年,明确市级不参加分成,将县、乡、集体经济组织分成比例调整为1:4:5. 从国土资源部直接介入的这一试点来看,我们可以了解到一些积极的因素:集体建设用地可以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属关系的前提下,以出租、出让、抵押等方式进行流转,农民集体可以分享土地流转的收益,这与现行《土地管理法》有根本性突破;在制度建设上规定了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程序和规则,还对集体建设用地首次和再次流转及其收益分配进行了规定,这体现了主管部门在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方面的努力。这一试点也体现了主管部门在形成建设用地统一市场方面的努力,那就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严格以《土地管理法》为依据、按照土地进入国有建设用地市场的方式进行,表现为先编制土地利用规划和集镇规划,给农民的补偿与征地补偿相当,土地的出租、转让、拍卖由镇政府进行。因此,芜湖市方案尽管在农地变为建设用地过程中,保留了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属关系,但是,在土地出让期满之前,农民土地所有权在收益上的实现与国家征用并没有什么不同,仍然采取向农民一次性支付补偿款的方式。对农民的最大安慰是,在土地合约期满之后,农民仍然保留着集体的土地所有权,但是,农民如何分享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土地价值的升值,将是芜湖市方案面临的最大挑战。 四、广东:从基层创新到地方立法 (一)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基层创新——以南海市为中心 与芜湖市相比,广东省的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具有明显的自下而上特征。它首先在南海市(现改为佛山市的一个区)、中山市、东莞市等地,由农民集体自发进行。南海是这场制度创新的发源地。1992年前后,为了应对农村工业化对建设用地的需求,当时的南海县政府的做法是,以行政村和村民小组为单位,对集体土地进行“三区”规划,分为农田保护区、经济发展区和商住区,由集体经济组织出面以土地招商引资。这种模式,避免了国家征地垄断农地非农化的格局,为农民利用自己的土地推进工业化留下了较大的空间。[④] 南海做法在当时没有遇到太大的政策阻力,因为它与当时的法律并不相违背,1988年4月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将《宪法》第10条第4款“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修改为“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而且按照1988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农村居民住宅建设、乡(镇)村企业建设、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等,只要按照乡(镇)村建设规划进行即可,且县级人民政府就有权批准。对南海地方政府来讲,他们唯一要应对的是集体经济组织内每个农民的财产权利。南海做出了如下制度安排:用集体土地股份制替代原来的农户分户承包制。具体办法是,将集体财产及土地折成股份,以社区户口作为配股对象,并根据不同成员的情况设置基本股、承包权股和劳动贡献股等多种股份,以计算不同的配股档次,按股权比例分红,农民手上的承包权证被置换成了股权证。 实行土地股份制后,农民不仅没有损失农地分户经营下的财产权益,而且随着土地的非农化经营,这份权益的价值还在不断增大。因为在新制度安排下,农地承包制时分配土地的基本原则得以保留,它将分红权严格限定为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成员,并对因婚嫁、入学、入伍等各种因素引起的人口变动所导致的成员权变化引起的股权调整做出了严格规定;在分红原则上,既体现了“人人有份”,凡“属本村的常住农业人口”每人一份“基本股”,又兼顾到“贡献大小”,将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从16周岁到56周岁以上分为四至五档,每档一份“年龄股”。另一方面,农民的土地收益权不仅得以保留,而且还有所延伸。在承包制下,土地承包权是农民对所承包土地投入使用后获取收益的权利凭证;在实行股份制后,股权则是集体组织成员所应享有的红利分配的权利证明。他们将土地的使用权让渡给了集体经济组织,但他们对土地的收益权以红利的形式得以保留,而且在土地作非农使用后他们还可分享土地的级差增值收益,因而使农民土地收益权的量增加了。因此,将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变成可以永久享有的股份分红权,既保留了家庭承包制的合理内核,又将农民的土地收益权延伸到了土地非农化过程,使农民分享到土地非农化进程中土地级差收益上涨的好处。1993~2005年,南海农民每年通过股份分红平均达3000多元。 与农民以土地分享工业化的好处相比,受益更大的是集体经济组织。因为在土地非农化进程中,集体经济组织已全面负责土地的规划、开发、出租与收益,成为一个实实在在的土地经营者。为了经营土地,南海对原有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了改造,以村为单位成立了股份公司,形成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组织结构。股份公司主要负责土地开发,商业铺位建设和出租,鱼塘投包,土地投包,其中土地开发和商业铺位出租是主要的收入来源。在股份公司没有经济实力之前,一般是先出租土地,待通过这种方式积累了一定的经济能力之后,便开始盖厂房来出租,以使土地的附加值提高。股份公司的经营纯收入,在扣除国家税收、上缴各种费用、弥补上年度亏损、以及提留10%作为福利基金后,剩余部分留51%作为发展基金和福利基金,另外49%作为土地分红。1993~2005年,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村组两级)从土地和厂房出租获取收益每年高达5000~6000万元,高的达上亿元。 集体经营土地收入成为社区提供公共产品和为村民提供福利的主要来源,公共产品和福利包括修建道路、桥梁、自来水、下水道、村容整治、医药费补助、建校和学校日常支出补助、养老补贴等。以全市实行土地股份制的村统计,每年用于公共投资和福利提供村均500~600万元。 总起来讲,土地股份制的最大好处是,将土地非农化的级差收益保留在了集体内部,让农民集体分享到土地非农化进程中土地级差收益上涨的好处。与国家征地相比,在土地股份制下,在扣除土地有关的各项税费以后,土地级差收益的大部分由集体和农户享有。在南海,集体将一亩土地租给企业使用,一般年租金为8000~10000元,企业至少要先交五年的租金。这样,集体和农民不仅可以一次性获得地租收益每亩4~5万元,而且由于土地的集体所有权关系未变,他们还可以不断分享土地的级差收益。这种以土地启动的工业化,降低了企业创办的门槛,为农村工业化开辟了道路。对一个初始创办的企业来讲,如果通过征地方式取得土地,企业不仅会因手续繁杂而影响开工进度,而且还要支付高昂的土地交易金和土地出让金。在南海,一亩农地要转为非农建设用地,如只办农地转用手续,牵涉到的费用有:耕地占用税4000元,征地管理费1500~1800元,复垦基金1万元,农业保险基金6000元,农田水利建设费1333元。如办出让手续,除了上述费用外,还要再加上土地出让金(工业用地为1~2.5万元,商业用地12.5万元,住宅用地以前为8~10万元)。在工业较发达的地方,企业用地费用比这要高得多,如在大沥镇,要办国有工业用地,农田为13万元,综合用地22万元,房地产用地达25万元。南海通过租地的方式,使企业创办的费用大大降低。正是这种灵活的土地使用方式,促使大量企业在南海落户、生根,形成珠江三角洲地区著名的工业带。 但是,这种以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经营集体建设用地的办法,也面临困境。一个是传统集体经济的“囚徒困境”。主要表现为,由于集体经济实力过于庞大,给集体经济的运行和资金的有效管理带来一些隐患。政权机构和集体经济组织庞大,政府开支巨大,加上各机构人员交叉任职,使集体组织的当家人的行为缺少制衡和监督,难免出现村干部以权谋私,占用集体资金等行为,也减少了农民以股份分享土地级差收益的比例。从这点来讲,南海土地股份制并没有摆脱集体所有制造成的农民土地财产权的残缺,必然影响农村社区的长期发展。 更大的问题是,集体建设用地入市面临无法逾越的法律障碍。南海的集体土地出租发生于20世纪90年代初,他们的做法在当时的法律中还可以找到说法。但是,随着1998年《土地管理法》的实施,尤其是明确规定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建设”,农民利用集体土地从事非农建设处于两难境地,尽管法律还允许农民自用土地或以土地入股从事乡镇企业,但是在90年代末以后,随着乡镇企业改制,这条路已缺乏现实基础。其一,集体利用自己的土地办乡镇企业,由于产权天然不清,且缺乏有能力的企业家,这类企业个个负债累累,纷纷改制,当地人不会再去仿效。其二,用土地入股合办企业也不成功,集体产权所有者缺位,资金入股方常常按内部人控制。企业赢利,土地方得不到分红;企业亏损,股东还要背债。 尽管面对法律的限制,农民集体为了生存和发展,还是大量从事着将土地出租或者在土地上建厂房、仓库、店铺出租的行为。为了避开同法律的正面冲突,农民集体采取应对办法,使出租地、厂房表面合法化。①“以假乱真”。在办土地转用手续时,上报的合同是合作、合资合同。背后合同都是土地使用权租赁、转让合同,合同期少则5年,多达50年。也有的表面是自用,由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用地办企业,土地使用权证办申请方名下,出资人实际是承租方,凭一纸租赁合同取证土地使用权,政府管理部门很难发觉。②“无证用地”,出租土地和厂房店铺等,根本不到国土部门办理登记转用手续,完全黑市行为。该市平洲区上报给国土部门的非农建设用地统计数为2000亩,而实际保有达8000亩,漏报达3倍之多。在南海市,农民不愿讲,集体不愿办手续的非农建设用地大量存在,使近一半以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建设用地处于非法状态,为此出现了大量法律纠纷。2001年,该市法院房地产庭受案780件,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案78件,占10%;2002年上半年受案110件中,涉及这类案件33件,占30%.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案件呈激剧上升态势,而这些案件都与非法出租土地、厂房有关。 这种大量的、普遍的、查不完、禁不止的非农建设用地的自发流转,对现行法律法规形成倒逼之势。据我们了解,除了南海市外,浙江省温州市,广东省顺德市、东莞市等地,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等地,凡是民营企业和外资发达的地区,集体出租土地现象都较为普遍。集体组织出租非农建设用地不受法律保护,既损害农民集体的财产性收入,又影响了中小企业发展的后劲。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出租、转让非农建设用地是违法行为,所立合同是属于《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无效合同。由于合同双方对合同的无效均有过错,其处理结果一般都是:将土地使用权还给集体,土地租金返还交租者。尽管建筑物是以土地所有权人的名义合法报建的,但承租方为出资建筑方,作为不当得利,集体还得向他们返还建筑物的价值,承租方反而能从集体拿回投资。一些人开始钻法律空子,有的企业在合同期满之前,故意不交租金,以此起诉讼,坑害农民和集体。这种社会现象违反了法律的公平原则。此外,因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违反了现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银行不愿意承担法律风险而接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担保物,很大程度上限制了集体土地的融资能力。尽管中小企业租用集体土地创办时门槛低,但到了发展时期,许多资金都用在租金、厂房和设备,变成了不能流动的财产,他们成天为流动资金发愁,为扩大企业规模发愁。 (二)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地方立法 为了解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管理,规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市场秩序,保障经济正常发展,广东省政府于2003年出台《关于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通知》,并于2005年6月以省长令的形式颁布《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该年10月1日在该省范围内实施。 这部地方规章开宗明义,旨在规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明确集体建设用地可用于:兴办各类工商企业,包括国有、集体、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外资投资企业(包括合资、合作、外商独资企业、“三来一补”企业),联营企业等;兴办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兴建农村村民住宅。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出租、转让、转租给予了明确界定,“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农民集体土地所有者将一定年期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让与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农民集体土地所有者一次性支付出让价款的行为。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出资)的,与他人合作、联营等形式共同兴办企业的,视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出让、出租时,由农民集体土地所有者与土地使用者签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合同,农民集体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应当持该幅土地的相关权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或作价入股(出资)合同(包括其村民同意流转的书面材料),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和领取相关权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转租,且应签订书面合同。当事人双方应当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相关合同,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和领取相关权证。 更有意义的是,这部地方规章还提出允许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要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应当签订抵押合同,并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农民集体土地所有者抵押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在申请办理抵押登记时,应当提供其全体村民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抵押的书面材料。”另外,它还规定了集体土地所有者出让、出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所取得的土地收益的管理和使用方式,要求将其纳入农村集体财产统一管理,其中50%以上存入银行专户,专款用于农民社会保障安排,不得挪作他用。 《办法》的出台,在我国土地制度改革、尤其是土地市场的发展方面具有革命性意义。 第一,有利于实现土地的“同地、同价、同权”,打破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在现行《土地管理法》下,同一块土地分属两种权利体系(农地集体所有制和建设用地国有制),受到两种不同对待(集体土地只享有在承包期间农业范围内的种植权、收益权和转让权,国有土地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增值收益权和转让权),尽管这种二元格局为快速城市化和工业化提供了便利,但也引发了一系列问题。《办法》实施后,一方面,农民的集体土地可以不需要事先变成国有土地,从而享有了与国有土地同等的出让权、出租权、转让权、转租权和抵押权,真正实现了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的“同地、同价、同权”。另一方面,作为土地的使用者,它们无论是“兴办各类工商企业(包括国有、集体、私营、个体、外资、股份制、联营)”,还是“兴办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或是“兴建农村村民住宅”,都不必唯一使用国有土地,集体土地也纳入它们的可选途径,从而打破了国家垄断建设用地独家供应一级市场的局面,有利于以市场为基础的城乡统一土地市场的形成。[⑤] 第二,有利于土地市场的规范化,合法保护土地交易双方的利益。《办法》颁布与实施后,无论是集体建设用地的出让、出租,还是转让、转租,其相关的土地权属证明、出资合同等都在市、县人民政府备案,因而有利于合法保护土地交易双方的利益。 第三,有利于农民以土地权利参与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分享土地价值增值的成果。《办法》实施后,由于大量的建设用地不必非得先转为国有土地,农民就可以通过他们的集体所有土地,直接参与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由于保留了土地的集体所有性质不变,农民集体还可以以此长期分享土地非农化后的级差收益。事实已经证明,与国家征地不同,集体流转的建设用地在上交了与土地有关的各项税费以后,土地级差收益的大部分由集体和农户享有。 第四,有利于降低工业化的门槛,加速农村工业化进程。在国家征地制度下,企业使用国有土地,除了交纳各项税费外,还必须交纳一笔不菲的土地出让金。而企业与农民通过租地的方式,使企业创办的费用大大降低。这个模式不仅对广东省农村工业化意义非凡,而且对于正在启动工业化、且储备着大量剩余农村劳动力的中西部地区,意义更大。这种模式除了因土地费用低导致工业成本降低外,另一个对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企业的好消息是:《办法》允许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上设定抵押权,突破了《担保法》上关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能抵押的规定。这一规定意义非凡,企业可以以其依法取得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到银行抵押,获得金融支持;在发展壮大的过程中,他们又可以利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获得更大的资金,有利于企业资金周转和规模的扩大。 但是,由于《办法》只是一部地方规章,不可能根本突破国家大法,在一些规定上还留有现行法律的缺陷,如,其规定,“通过出让、转让和出租方式取得的集体建设用地不得用于商品房地产开发建设和住宅建设”,对于城郊结合部主要靠房租收入为收入来源的农民来讲不利,对于农村宅基地的商品化也不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集体建设用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的,农民集体土地所有者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者应当服从”,在目前国家征地范围过宽的现实下,这对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规模和集体所有权的长期保持带来威胁;等等。所有这些有待国家土地法律法规的修改和土地制度改革的深化,这样,才能真正形成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发挥市场对土地这一最稀缺资源的配置作用。[⑥] 五、昆山车塘村与南海洲村:农民集体土地进入市场的新途径 在南海制度创新中,我们提到它仍然面临的“集体所有制困境”。即,它在面对土地非农化进程中的价值增值时,通过成员权分享土地级差收益,将土地级差收益留在了集体内部。但是,这种以成员权为基础建立的土地收益分享机制,又成为土地资本化和社区发展的桎梏。农民在分享土地级差收益的进程中,如何从这一桎梏中走出来,是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中农村发展中面对的根本挑战。好在农民的实践显出了解决这一问题的端倪。 1992年以前,昆山基本上是个农业县。从1992年开始,随着一个个台商在这里开厂创业,这块仅77平方公里的版图上就吸引了448家外商和台资企业,给这个县级市创造了2053亿元的财富。在昆山的发展中,土地的作用功不可没,即以土地的招商引资,成为大批台资和外资企业选择这个比上海和周边县市硬环境相差很远的县落户的秘密。那么,在昆山以土地富县、强县的进程中,农民如何分享到发展的好处呢?昆山的办法是,靠激活集体土地流转,让农民以地生财,以地致富。1998年,由于建设用地审批仍处于冻结,而正处于腾飞的昆山又急需土地,当地国土部门便将目光盯在了存量建设用地上,出台了《关于集体存量建设用地流转管理的意见》,全市先后盘活内资企业存量土地200余宗,面积5583.9亩,盘活土地资产6.4亿元,农民的就业也有了出路。在昆山开发区8万多亩工商用地当中,未经国家征地、由农户转让使用权的土地约2万亩。 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之后所面临的一个问题是,在土地大幅度增值情况下,当地农民如何分享土地的利益。[⑦]昆山市陆家镇车塘村是比邻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一个村子,该村农民集体就面临以上问题。该村仿效地方政府的做法,通过买土填平村头村尾的烂泥塘、沟渠的方法来获取建设用地指标,仅在1997年,该村就通过这种方式“复垦”出40亩土地。1999年,村民陈振球提出向村里租一亩地,联合村民投资建厂房出租,得到了村委会的首肯,于是,他联合4户村民,出资15万元,建造了一个432平方米的标准厂房。厂房出租后的第一年,他们就获得了12%的投资回报。这种方式迅速为其他村民所仿效。到2001年12月,车塘村共成立了9个投资协会,总计投资679万元,参加投资协会的农户总数为105户,接近总户数的1/5.除了15栋标准厂房,协会兴建的项目中,包括两座打工楼(宿舍楼)、一座农贸市场和66间店面。昆山市委把车塘村的做法称为“农村专业股份合作制”,并作为该市的一个试点。后来,昆山市委在出台的一个富民政策文件中,明确提出:发展农村专业股份合作制经济,是富民的主要手段之一。到2002年,昆山市已经有1600余户村民自发加入各种以土地收益为目的的合作社,投资总额已经超过了6000万元。 有意思的是,车塘村的做法,在以推行集体土地股份制闻名的南海下辖的罗村、洲村等村也出现了。洲村隶属南海里水镇,与广州市的白云区仅一水之隔,1994年开始搞社区股份合作制,股份按年龄分配,满股10股,2004年每股分红300元,2005年每股分红400元,每人平均分红3060元。股份制企业收入主要来自土地和厂房出租。到了2005年初,村里干部意识到,土地租一亩,少一亩,剩下的土地已经不多,而这里靠近广州市,广州市的一些企业正向这里转移,土地愈显金贵。另一方面,集体土地股份制的弊端也越来越显露出来,一个是其福利性使农民分红额达不到预期水平,另一个是参与分配的成员只关心股份分配,无法也不关心股份公司的管理。而2003年,该村有5个合伙组织从集体租地,获利甚丰,他们从村里以每亩10000元租地,盖好厂房后出租每平方米7.5元,比村里厂房出租租金每平方米1.8元高出许多。2003年以来,全村已有200亩地以此形式出租。村里认为,对村里剩余的寸土寸金的土地开发不能用租地的方式,但也不能用老的福利性很强的社区股份制。于是,从2005年初开始,发动村里人以资购股,每人可购一股,每股1万元,股份的分红按资分配,经过一年的动员,先收1000元认股,全村2395名村民,入股的达到85%.收认股资金200多万元,第一期开发50亩地,向集体租地以每亩1.4万元交地租。村干部认为,这种新型的股份制,必将发展壮大,因为每个股民对资产的运营更为关心,也不会被高额的福利所拖累,每个股民的股份分红会更高。待这种新型股份制发展壮大以后,由它来收购老的社区股份制,从而走出集体经济的泥沼。 六、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须解决的政策和法律问题 经过20多年的改革,伴随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农村土地的价值不断提升,农民的土地权利意识越来越强,集体建设用地隐性市场普遍存在。许多地方也在进行农民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探索,但是,地方政策和法规由于与国家大法冲突,无法根本保护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权利,集体建设用地市场急待规范运行,为此,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必须在政策和法律上寻求根本突破。 (一)从根本上改变土地制度的二元性,实现农民集体土地与城市国有土地的“同地、同价、同权”。 由于土地制度的二元性,城市化和工业化推进到哪个村庄,就意味着该村的土地被强制征用,农民对土地的权利被剥夺,他们也相应失去了利用土地发展非农产业的机会。因此在政策上应尽快结束因土地所有制不同就被赋予不同权利的二元结构,让农民以土地权利参与工业化和城市化。 我国法律上将土地所有权的主体不同分为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这两种所有权在所有制基础上是相同的——均为公有制,只不过公有制的层次有所区别。有学者即据此认为国有土地所有权是“上级所有权”,集体土地所有权是“下级所有权”,两种所有权在等级上和本质上存在差异。[⑧]在实践中,受这种观念的左右,许多人主张国家土地所有权应予特别保护,集体土地所有权则应给予差别待遇。[⑨] 我们认为,土地所有权的主体不同,并不表明国家土地所有权与集体土地所有权之间的不平等,相反,法律作如此规定,体现了对主体之间经济成分不同的肯定,同时赋予不同主体之间相同的法律地位,并受平等的法律保护。同时,无论是权利的来源,还是现行的制度设计,国家土地所有权并不是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上位阶概念,两者之间并不存在隶属关系。因此,既然国家土地所有权上可以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且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逻辑上的推论应是集体土地所有权之上亦可设定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且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亦可依法流转。 因此,我们建议在《物权法(草案)》“所有权”中增加国家保护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条款。具体为:(1)增加“国家对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国家土地所有权实行平等保护”,“农民集体土地和城市建设用地实行‘同地、同价、同权’”的条款,结束农民集体土地财产权上存在的“所有制歧视”状态。划分农用地与非农用地、公共利益与非公共利益用地、经营性用地与非经营性用地的标准,只能按规划要求,不能依所有制性质。农民集体建设用地享有同国有建设用地相同的抵押、出租、转让的权利。(2)增加“农民宅基地及其房屋所有权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必须正视住宅商品化是城市化进程中实现农民财产权利的不可分割的部分,尽快结束现行法律限定农民宅基地“一户一宅”、转让限于本村的半商品化状况,赋予农民宅基地及其房屋所有人以完整的物权。 (二)尽快修改《土地管理法》中禁止集体建设用地出租、转让的条款,制定规范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条文。 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乃不争之事实,由于现行法律的严格限制,集体建设用地大多以私下的、间接的、非正常的途径和方式进行流转。这种隐形流转虽然有地方政府默许,其隐忧是明显的:第一,与现行法律冲突,既不利于保护农民利益,也影响企业发展的长远预期;第二,形成竞相压价,利益流失,和土地市场不规范;第三,由于集体土地的地权初始形态模糊,在级差收益的分配上造成集体部分过大,农民分红缺乏制度保障。[⑩]所有这些都呼唤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全国性立法的出台。 我国《宪法》规定,农村土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基于所有权的基本原理,“农民集体”自然就享有在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土地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处分集体土地的权利,其中包括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权利。同时,我国《宪法》和《民法通则》均明文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条文中并未将集体土地使用权排除于适用范围之外,也未就转让设定任何具体的附加条件。必须正视《土地管理法》禁止集体建设用地出租、转让的条款已完全滞后于农村土地市场的现实,这一滞后不仅减低了法律的权威性,也不利于保护集体建设用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权利,妨碍了正常的交易活动,删除这一禁止性条款已成必须。与此同时,应当总结近些年各地开展试点的经验,制定规范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法律法规,引导集体建设用地在合法的轨道上进行,以保障农民的土地权利,促进统一的土地市场的形成。 (三)充分保障农民获得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土地级差收益的权利。 在现行制度之下,农村土地进入市场须先转为国有土地,农民所获的征地补偿仅与其土地农作有关,土地征收、转用过程中的级差收益被政府拿走。国家在自利动机的诱惑下,就会倾向滥用其行政权力和垄断地位以不正当分享甚至完全剥夺集体土地所有权来聚敛财富。[11]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立法宗旨就是让农民分享土地级差收益的成果。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市场之所以普遍存在,反映了农民分享工业化和城市化中土地级差收益的要求。集体建设用地的立法应在坚持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充分保障农民集体获得土地级差收益的权利,包括让农民集体土地直接进入工业用地市场;在完善税制的同时,尝试农民集体建设用地进入经营性开发;突破农民宅基地“一户一宅”的限制,推进宅基地的商品化,让农民分享城市化进程的房租收入。 (四)改造农村集体所有制,确保农民成为土地流转收益的主要获得者。 反对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学者往往认为,在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后,真正受益的是代表集体经济组织的少数“内部人”,将造成对农民权益的剥夺。在农村社区民主不够健全的情况下,这种担心是有道理的。但只要建立和完善农村村民自治制度,保证集体建设用地公开、公平地进行流转,即可避免这一现象。如在流转程序上可以规定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应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并在依法成立的土地交易机构以公开招标、拍卖、挂牌、网上竞价等方式公开进行。尝试以农户或农民以自愿入股形式从事厂房的投资与开发。在土地产权上,严格界定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在土地权利和流转收益上的分配;在制度上严格制约集体经济组织对集体资金的使用;将土地流转收益的集体部分最大程度地运用于农民的社会保障,以保障农民的长远生计。 市场研究论文:美英保险市场研究论文 内容提要:2003年初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李东荣带领外汇局与保监会的有关人员对美国和英国保险市场进行考察。考察团走访了美国大都会人寿保险公司、丘博集团、英国劳合社等七家公司,主要对保险公司资金风险经营和监管情况,再保险业务及资金流动情况等进行了重点了解,并在此基础上对我国保险外汇业务管理的基本框架等提出建议。 保险公司经营风险及其管理 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 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既包括了保险费率厘定、险种设计和保单销售等承保风险,也有汇率、交易等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最终表现为保险公司是否具有充分的资金量和足够的资金流动性。在保险经营实践中,不同的保险公司对于保险经营风险的分类和认识略有差异。 例如英国皇家太阳联合保险有限公司主要关注承保风险、准备金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货币风险等。而美国人寿保险排名第一的大都会人寿保险公司将自己所关心的经营风险细分为200多项,主要包括资产风险、承保风险、国际主权风险、中介费风险、运营风险等。总的来说,承保风险更多地体现为保险业务技术环节,其他各类风险大都反映在保险公司资金流动环节。保险公司风险理念的优秀是资金的偿付能力。各家保险公司经营的风险管理,美国和英国的保险风险监管,都是围绕着保险公司资金偿付能力和资金风险进行的。 保险公司内部风险管理 此次考察所拜访的保险公司,内部风险管理制度各有特点,但却有两个基本的共同点。 一是不同层次的风险内控(监督)体系,例如大都会人寿保险公司根据风险的可控、可测性将风险划分为“绿色”、“红色”、“黄色”三级。同时,将这些风险评级状况,迅速报告给本部门内部和外部的审计部门,以及公司内部执行风险控制的管理者,从而通过部门内部、部门外部(公司)、公司决策者等三个不同层次,有效解决风险或者做好充分准备。 二是以偿付能力为优秀的自我风险评价。主要是风险资本评估和有效资本评估。前者是目前英美两国保险监管部门运用于保险监管实践的风险评估方式,后者是一些保险公司内部管理采用的评估方式。 风险资本(RBC)评估方式是基于保险公司面临风险的一种评估方式。它根据保险监管者确定的风险因素权数,对于保险公司所有的资产风险进行加权,计算出总风险资本。同时,调整公司的所有者权益项目,得出风险资本率,从而判断该公司的资金偿付能力处于何种风险阶段。总风险资本=资产风险值+承保风险值+利率风险值+经营风险值—调解因素。其中,各项风险值均是其有关风险资产的账面价值与相对应的风险权数相乘所得。例如,人寿保险公司的利率风险值=养老金准备金x风险权数+寿险准备金x风险权数。对于所有资产和风险资本计算所涉及到的风险权数,均由保险监管部门按年度予以公布,各家保险公司根据统一的权数数值,各自计算自身的风险资本和风险资本率,从而实现本公司的偿付能力评估。 有效资本(EC)评估方式是对保险公司整体资金价值的一种衡量方式,以确保该公司能够有足够的资本,来偿付已经发生的不利事件。它确定公司预期的资本回报率,从而得出满足一定收益条件下的有效资本。同时,列举出公司经营可能遇到的风险因素,通过风险因素加权得到公司全部资产的资产变动率,与市场平均收益率相乘得出应有资本。最后,将有效资本与应有资本比较,确定公司整体资金的整体风险状况。这种以收益率为基础的有效资本评估模式,主要适用于从事人寿保险公司的风险评估。美国大都会人寿保险公司将人寿保险公司的200多种经营风险加权取得应有资本。同时,根据公司预定的综合收益率,在特定允许的偏差范围内,保证该公司有效资本和应有资本能够在99.97%的概率上进行匹配。换言之,有效资本评估控制了可以控制该公司99.97%的经营风险。 有效资本评估模式的建设前提是大量独立风险因素基于正常的概率发生作用,但对于某些主要的风险因素,还需要通过极端情况或者压力测试的方式进行评估,这样,可以解决有效评估模式所不能保证的0.03%的风险暴露可能性。 保险公司货币风险管理 跨国保险公司对于保险资金的货币管理,分别采取了集中管理和当地化两种不同的风险管理结构模式,但是两种模式反映出共同的管理思路。 一是币种匹配。当前保险公司采取的办法是:根据不同的币种,在现金流基础上匹配资产和负债,利用市场设定的保险资产或负债衍生工具(某些保险资金)调整期限,尽量确保相同期限的资产和负债数量相互匹配,最终实现同一币种资产和负债的匹配。有的是将跨国保险公司各分支机构同一币种的资产和负债集中起来进行现金流分析,一般是将同一国家所有分支机构集中起来进行管理,如在中国等发展中国家;有时是将不同国家但是用同一货币的分支机构集合起来进行管理,如在欧元区。 二是对冲货币头寸暴露。保险公司往往采取远期交易、货币期权、货币互换等衍生工具,继续对冲货币暴露风险,控制因不同币种产生的净负债风险。 三是以投资收益抵补货币风险。保险资金投资是保险公司经营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保险公司从事投资活动,除了考虑收益率这一主要因素外,还需要从资产和负债的期限结构、币种结构出发,通过投资于不同到期日的债券或基金,通过投资于不同的股票市场,使得资产负债的期限得到更加完全的匹配,使得货币结构得到改善。在此基础上,再寻求收益率的最大化。当然,资产负债币种匹配以及利用货币工具、衍生工具等投资品种抵补货币风险等种种风险防范手段并非万能。例如,通用科隆再保险公司在再保险经营中,获得了100多种的不同货币资产,该公司通过币种匹配和投资工具的综合运用有效解决了不同币种偿付风险。然而,当去年阿根廷比索发生危机时,该公司在阿根廷的资产仍然遭受了巨大损失。该公司由此考虑在偿付能力评估系统中加大国际主权风险等系统风险权数,同时也在进一步研究在货币风险管理中增加系统风险因素。 此外,有的保险公司认为,通过资产和负债的币种匹配并通过衍生交易对冲净负债的做法成本太高,或者是由于使用金融工具的限制而难以实行,它们会将其资产的计算货币变为篮子货币。篮子货币计算的资产和负债的货币因素变动趋势应当是相同的,这样可以降低货币波动不确定性带来的不利影响。 “9.11”事件与保险安排 美国世贸大楼赔偿案 “9·11”事件中美国纽约世贸大楼组楼倒塌及其产生的一系列财产、人身损失,酿成人类保险历史上单笔损失额最大的保险事故。至今,国际保险界尚未能够全部计算清楚保险公司对“9……11”事件的全部赔偿。 世界各大评级机构或著名保险公司对“9·11”事件保险赔偿作出估计:瑞士再保险和穆迪估计“9·11”事件造成的全部损失在300-700亿美元之间;慕尼黑再保险、AIG和英国劳合社估计全部损失在400亿美元左右;达信和摩根斯坦利估计全部损失在520-530亿美元;安龙估计全部损失在600-800亿美元之间;高盛估计全部损失为250亿美元,通用科隆再保险估计全部损失为350亿美元左右。不管最终全部赔偿额为多少,必将远远超过此前的最大单笔保险赔偿案(安德鲁飓风赔偿案,赔偿总金额为196亿美元)。 “9.11”事件的巨额赔付中,赔偿事故包括:世贸大楼1号主楼和2号主楼的财产损失、其他建筑等的财产损失、商务中断损失、员工赔偿、航空险赔偿、人寿给付、责任赔偿等。与一般估计不同的是,“9·11”产生的一系列赔偿事故,最大的理赔事项是商务中断损失赔偿和责任保险赔偿。根据劳合社估计,两者的赔偿金额超过了200亿美元;次之的理赔事项是其他建筑的财产损失和航空险赔偿,两者的赔偿金额接近100亿美元;较大的理赔事项包括了世贸大楼l号楼和2号主楼的财产损失以及员工赔偿,两者的赔偿金额约70亿美元左右。相对而言,人寿保险的给付金额较小,仅为27亿美元左右。 世贸大楼赔偿案的再保险安排 “9·11”事件产生的任何一项巨额理赔,是任何一家保险公司均不能独立承担的。保险公司一般通过再保险的方式分散巨额风险。例如,通用科隆再保险公司对于世贸大楼综合保险,提取的保险准备金为187万美元,但截至2002年底,该公司已经支付了3亿美元赔款。据该公司测算,最终可能要支付赔偿共20亿美元,而该公司全部的股东权益市值才40亿美元。显然,完全由保险公司自身支付有关赔款是不现实的。这时,保险公司需要将直接保险(例如世贸大楼及其有关保险合同)进行再保险,减少本公司的自留保险责任,一旦出现风险,可以由多家再保险人共同承担损失。 在世贸大楼赔偿案中,保险公司充分运用了再保险合同,有效分散了自身承担的赔偿责任。以英国皇家太阳联合保险公司为例,它对于本公司承包的世贸大楼财产损失风险,综合运用了临分和合同分保,比例分保和非比例分保等再保险方式。该公司首先与再保险人签订了一个四层的比例再保险合同,在此基础上,又增加了两层超赔再保险合同,从而以合同分保的方式锁定了大部分风险责任,对剩余的风险,该公司又通过临分的方式,取得了保障。“9·11”事件后,该公司应当承担的赔款责任共有12.9亿美元,但是,经过上述再保险安排,该公司通过合同分保从其他保险人获得了6.59亿美元的赔款,通过临分获得了3800万美元,最终该公司自身仅需要支付2.5亿美元赔款。可见,有关世贸大楼标的的再保险安排直接使得该公司少支付了10.4亿美元赔款,付出的成本则是6000多万美元的再保险费用。“9.11”事件后的保险经营和监管 “9·11”事件对世界保险市场产生的巨大冲击不仅仅表现为巨额的赔款(历史上的第一赔案)和精英的损失(全球保险业界几家著名公司在“9·11”事件中损失了许多保险技术人员),其影响还体现在: 一是保险公司对于承保风险有了新的认识。恐怖主义风险成为保险承保过程中重要考虑的因素。同时,过去保险业认为“不相关”的保险风险,例如人寿保险风险、员工赔偿风险、财产保险等,在“9·11”事件却产生了极大相关性,并共同导致了一个巨大的保险偿付。 二是保险经营有了新的变化。保险费率厘定、合同条款等更加详细和周密,除外责任更加清楚准确,特别是核生化因素(NBC)的除外条款。同时,保险公司内部的业务控制,风险管理机制也相应进行了调整。 三是保险公司提高准备金,增强偿付能力。尽管“9·11”事件前,保险公司也会提取一定准备金,但是,在风险巨大的情况下,一般数量的保险准备金是远远不够的。“9·11”事件后,保险公司均为难以预料的风险提高了保险准备金。如劳合社的优秀信用准备金将从2001年底的4亿美元左右扩充到10亿美元(2003年底完成),并且将50亿美元转入其美国信用准备金部分(劳合社的保险准备金由保费信用准备金、劳合社信用准备金,其他独立资产准备金和优秀信用准备金等构成,目前超过30亿美元)。 四是保险监管部门增加了保险风险保障的监管。美国在2002年通过了恐怖主义风险保险法案(TRIA),明确提出,对于恐怖主义造成的风险损失,超过一定金额的,由美国政府予以补助。英国也通过加强金融服务监管局的管理职能来强化了保险行业的风险监管等。 对我国保险公司外汇业务管理的建议 外汇局承担着配合中国保监会做好保险公司外汇业务监管的职责,就应当对保险外汇资金管理进行全面分析和系统规划。针对当前保险外汇资金存在的风险点,我们应当积极应对,解决保险公司外汇资金总量不足的困难,增加保险公司流动性管理的手段,拓宽保险外汇资金运用形式,增强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和保险偿付能力,提高国内保险业的国际竞争力和社会保障能力。这次对英美保险市场的考察,汲取了跨国保险公司资金风险市场管理经验,对于今后研究和逐步引进市场手段引导保险公司解决业务经营的币种匹配、汇兑和风险管理等问题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我国保险外汇管理政策的基本框架刚刚形成,考察团认为应当着重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进一步明确管理政策,扩大保险外汇业务经营的空间 当前,境内保险公司所从事的外汇业务主要是外汇保险经营,对于外汇资金运用以及管理还存在较多空白。实际上,保险业务经营和保险资金运用,是保险公司经营活动的两个主要方面,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国际上比较成功的保险公司,都是通过资金运用的收益弥补保险经营的亏损,增强公司的保险偿付能力。 我国《保险法》确定了保险资金运用的渠道,但并没有明确限定保险公司只可以投资人民币工具、不可以运用外币工具,也没有明确限定保险公司只可以投资境内市场,不可以运用于境外市场。当前的优秀问题是,管理部门如何进一步明确操作政策,确定保险资金境内外运用的风险管理模式和资金流动的规范,将《保险法》规定的保险资金运用渠道落到实处,真正扩大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空间。 从市场化经营观念出发,实行审慎性管理 从英美等国对保险外汇资金管理的经验来看,政府的管理主要体现在确定可以投资的资产及其规模,确定投资对象标准、实行风险为基础的资本金管理等三个方面的审慎管理,对于公司如何套期保值、如何运用衍生工具避险、如何获取投资收益等并不过多涉及。在我国现行外汇体制下,除了对上述外汇资金运用管理外,国家还对保险公司外汇资金的存放和划转,在境内从事外币计价结算的保险活动等,进行市场准入等方面的监督管理。但是,无论保监会和外汇局对国内保险公司外汇资金管理的内容为哪些方面,同样应当坚持审慎性管理原则。外汇管理对保险资金境外运用的政策目标,主要是监测资金流动,判断其对宏观国际收支的影响并进行政策导向。外汇管理部门只需确定和疏通资金流通的管道,方便监测和引导,并协助保监会确定审慎性管理方案。至于具体的外汇资金流动性管理和运用,资金头寸的分布和调动等,应当由保险公司根据市场的情况自行决定。 积极调整人民币境外分保购汇政策,有效提高保险公司偿付能力 当前,境内98%左右保费收入来自人民币投保的保险业务。根据保险经营的规律,保险公司收入的保险费,如果超过自身偿付能力的,应当进行再保险。按《保险法》规定计算,境内全部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业务中应有100亿元人民币左右保险费必须分散到中国境外,这就会产生约12亿美元的外汇资金需求。这对现有保险公司外汇资金量是一个巨大的挑战,保险公司需要更多的政策支持。 为此,解决保险公司现有外汇资金不足以支付人民币保险境外再保险费用的问题,是近期必须迅速明确的一项重大任务。考察团建议,借鉴国际保险市场有关再保险经营管理的经验,根据再保险风险保障的特点,以再保险合同为基础,研究明确人民币境外分保购付汇政策,使得境内保险公司可以及时足额地将巨额风险分散到国际保险市场,有效提高境内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积极研究保险公司外汇资金流动性管理的政策 目前,境内保险公司对外汇资金基本上没有流动性管理,有关保险外汇资金流动管理的政策还尚未明确。但另一方面,支付保险赔偿或分保费等,往往时间要求特别高。一旦继续支付时,由于外汇定期存款没有到期,而购汇申请因程序性延迟没有获批,保险公司外汇流动头寸不足无法及时付款,会给公司信誉等带来不良后果。国外保险公司往往具有较多流动性工具,包括拆借,将保单、债券、股票等抵押融资等,调节短期头寸。考察团建议,有关部门应积极研究政策,提高境内保险公司外汇资金的流动性管理水平,增强境内保险公司抵抗突发性外汇支付的能力。 积极研究保险公司外汇资金投资的政策 我国保险公司从事外汇保险业务,产生了对人民币、美元以及其他货币等的收付,也必然产生外汇资金投资运用的需求。从大都会人寿等欧美保险公司投资品种的结构看,主要投资形式是政府债券、高信用等级的政府机构债券、公司债等。债券投资收益率稳定、期限结构分布合理,可以满足外汇保险资金不同的收益和期限要求。与此相比,境内保险公司外汇资金运用的渠道还非常狭窄。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资金运用仅限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运用形式。其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具体是指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和国内“AA+”级以上的中央企业债券。由于有关后续政策没有明确等种种原因,当前保险外汇资金的运用方式实际上只有银行存款。因此,考察团建议有关部门应当积极研究,拓宽境内保险公司外汇资金投资渠道,增强竞争能力。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希望考察报告能够对我国保险外汇管理和保险市场发展有一定帮助,这也正是考察境外保险市场的意义所在。 市场研究论文:农村市场研究论文 摘要:在我国,农村居住人口约占70%。如此庞大的农村消费市场尚未被大规模开发的现状,向人们昭示:农村蕴藏着巨大的商机。如何有效地开拓农村市场?解决我国地区发展不平衡?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这都是我们要解决的问题。本文从农村发展状况入手分析,农村市场发展不起来,关键是贫困原因造成的。解决贫困问题,对于农村市场的开发有着重要的意义。其次,开拓农村市场要以农民为中心,这样才能更好的解决贫困问题。 关键词:农村市场化农村市场贫困改革 我国是一个超级农业大国,而农业对我国的经济发展的贡献远不及其它小国家的农业对自己国家经济发展的贡献。中国70%的人口在农村,1998年,农村居民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只要15.8%,处于一个很低的水平。但我们应该清楚的认识到:农村居民消费水平还有很大的扩展空间,它蕴含着巨大的消费潜力和市场扩张潜力,启动农村市场对于提高中国经济的发展有着巨大的作用。 一农村市场启动不动的原因及对策 目前,在中国7万亿存款中,农村居民仅拥有1万亿,人均只有1200左右,农民的增收又较缓慢,农民的增收幅度2001年又比2000年回落了0.3%。所以农村市场启动不动主要是没钱,即贫困原因造成的。 贫困是迄今为止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所能够完全根除的社会“顽症”。它的存在对一个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发展构成了一种巨大的钳制性力量。地区发展的不平衡构成了一种巨大的钳制性力量,地区发展的不平衡以及人群生活水平之间的悬殊差异,对任何一个社会来说,均是一颗“定时炸弹”。我国自1994年国务院制定了“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以来,在反贫困的问题上已经取的了一系列的成就。截止到1998年底,我国农村贫困人口已由改革开放初期地2.5亿减少到4210万人。 要想把农村市场开发出来,我们首先的任务就是扶贫,以来增加农民的收入。具体来看,扶贫政策在目前和以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要通过如下措施来具体化: 1国家的地区发展政策要进行重大调整,以缓和东部、中部、西部在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方面的巨大差距。 中国的情况是,贫困人群多集中在特定的区域,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是实现整个国家脱贫的一个基本点。反贫困战略如果没有地区发展政策的配套,则没有实现的可能,而地区发展政策的调整,主要就是政府所掌握的各种资源向中部和西部的倾斜,在财力方面加大投入,在体制变动上给予更多的灵活性。 2国家的收入分配政策要进行重大调整,尤其是对农业要加大投入 长期以来,国家对农业的投入虽然有所增加,但其速度远低于国家从农业部门取得的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由于国家对农业的投资长期不足,造成了农业的基础设施破坏,农业生产条件的恶化,抗灾能力的下降;再加上农业科技进步缓慢,这样直接制约了农业的发展,人民的收入很难提高。 3国家的教育文化政策要进行重大调整 区域劣势加之交通、通讯等条件的落后导致广大农民观念上的保守陈旧。有些地区的农民缺乏锐意进取的精神,在农业生长中不因地、因时而异,总是使用“祖传秘方”,农业生长很难提高。更有的人在思想上安贫乐道、安土重迁、整天盼望救济,更有甚者,鄙视经商,认为经商是为人不齿的活动;他们得过且过;宁可常年在困苦中忍受,也不肯主动吃苦去变革贫困。这些思想的存在归根于文化的落后,所以我们要加大教育事业在农村的发展二开拓农村市场要以农民为中心 农村市场的主体是农民,开拓农村消费市场必须以农民增收减负为前提。 (一)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1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农产品品质和产量,降低农业生长成本来增加农民收入。 先进技术运用到农业中能简化生产过程,提高劳动生产率。应加大在选育、引进、繁殖等方面的研究,努力培育和引进一批高产、优质的农产品品种,进一步推广农业增产技术设施,并积极提倡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农药和生物防治技术,减少化学农药对环境的污染,并在干旱地区推广节水灌溉技术,降低农业生产成本。 2努力推进农业产业化来增加农民收入 在农村,应努力实现生产、加工、储藏、保鲜、销售、运输和信息服务的一体化,改变目前我国农村普遍存在的单家独户分散经营与庞大的市场相脱节的矛盾,要把农业产业化和因地制宜发展乡镇企业有机结合起来,增加产品的附加值;并鼓励一些民营企业做好农产品市场的产品流通,加强农村市场的灵活性。 3在农村实施市场化改革 农村市场化改革是农民增收的重要源泉。我国农村发展需要坚定不移地推进市场化改革,建立和完善农村市场经济体制,推动市场要素流通,大力发展各种市场中介组织以便农民进入市场,以市场需求来调整农业结构。同时,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计划落后的农业管理体制,为农村市场化创造条件,为农民增收服务。 (1)、培育和完善农村市场体系,推进要素市场化。我国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也逐步融入市场经济的洪流。但是我国农村市场体系不完善,生产要素流通不畅,直接影响了农产品价值的实现,农民收入的提高。因此,培育完善的市场体系,推进生产要素市场化,是新阶段提高农民收入的必然要求。 (2)、扩展农业生产模式,大力发展各种市场中介组织。我国农业生产是以家庭经营为主的小规模生产,小生产与大市场必然存在难以对接的矛盾。同时,农户组织化程度低,其市场主体地位尚未完全确立,这都是农户进入市场的屏障。而且,现阶段农业经济结构和农产品生产与消费特点及自然属性决定农产品的流通,有与工业流通完全不同的特性,加大农产品进入市场的难度。要解决小农生产的微观农业经济组织与大市场的宏观经济之间的矛盾,必须培育发展各种市场经济组织,建立符合大市场要求的有效的组织形式。 (3)、以市场需求为出发点,以质量、效益为目标调整优化结构优化结构,提高品质,是农村市场化的必然结果,是促进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的战略选择。在农产品供求关系已经出现了相对性,地区性和结构性过剩的情况,产品数量的增减和比例的变动已意义不大,应随着市场需求,提高品质和质量。 (二)减轻农民负担 1端正基层干部的思想认识 各级地方政府及农村基层组织要把切实减轻农民经济负担、尊重农民合法权益当作农村经济工作的指导思想,要正确估计农民的富裕程度并正视农民负担过重的现实。对目前的农村经济形势不能盲目乐观,而应当依法管理农民负担,严肃处理各种集资摊派行为,保护农民从事农村经济活动的积极性。 2在农村实施税费改革。 农村“费改税”被誉为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第三次革命,它有利于解决长期以来农村税费关系不清、分配关系不顺、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是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的重大举措。 3健全政府部门约束机制 政府部门要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范围,建立健全政府部门的约束机制,以解决各级政府之间、各个部门之间权责不明、职能交叉、政出多门的问题。 (三)开发适合农村消费的产品 在开拓农村消费市场中,提高农民收入是拉的作用,而开发生产适合农村市场的产品则是推的作用。我国农村市场消费品远远满足不了农村居民的需要,供给农村市场的商品不适销、质量低下、无法满足农村居民现实需求和潜在需求。而且,农村市场的产品售后服务质量普遍低下,根本没有送货上门、使用指导、定期回访等服务,甚至有的销售单位只顾眼前利益,实行“货物出门后不管”。售后服务的缺陷限制了有支付能力的农村居民的需求。 生产企业应该以满足农村市场需求为出发点进行生产和经营,树立质量意识,向农村提供适销对路的高质量产品。特别是要提高销售服务质量。销售服务做的好,会使消费者增加安全感,同时也会帮助消费者降低使用成本,提高满意程度,而这些既有利于企业良好声誉的形成,又会因农村消费者的仿效性和趋同性而产生有效的消费示范作用。 (四)要打破农民传统的消费观念 传统的观念使人们崇尚“收支相抵,略有节余”,忌讳“寅吃卯粮”,主张“节约在前,聚财在后”,偏重远期消费,轻视近期消费。这充分反映了中国几千年来勤俭节约的消费观念和传统的攒钱消费模式,即使手中有钱,农民对花钱依然很慎重,长期以来“过苦日子”的消费习惯更使人们今天不敢花明天的钱。这种消费观念对人们的消费行为产生消极作用,降低了消费信贷等政策措施的灵敏度,并在相当程度上弱化了消费对生产的刺激作用和导向作用。这都充分要求我们在以后的行为活动中,注重农民的消费观念,打破他们长期以来的保守思想,让他们充分了解银行信贷与消费方面的理论知识。 总之,农村市场存在着巨大的潜力,开拓农村市场对与我国来说不仅有重大的经济意义,而且还有巨大的政治意义。它不仅可以缓解我国内部的阶级矛盾和贫富差距,对于我国在世界上的政治地位同样有巨大的作用。开拓农村市场任重而道远,势在必行。 市场研究论文: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研究论文 关键词:集体建设用地;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土地级差收益;《物权法(草案)》 内容提要:现行立法对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采取了严格限制的态度。伴随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农村土地的价值不断提升,集体建设用地隐性市场普遍存在,许多地方也在进行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探索。但是,地方政策和法规无法根本保护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权利,集体建设用地市场急待规范运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必须在政策和法律上寻求根本突破,必须从根本上改变土地制度的二元性,实现农民集体土地与城市国有土地的“同地、同价、同权”;尽快修改《土地管理法》中禁止集体建设用地出租、转让的条款,制定规范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条文;充分保障农民获得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土地级差收益的权利;改造农村集体所有制,确保农民成为土地流转收益的主要获得者。 在现行的制度框架下,我国的土地分为农地和建设用地,建设用地又分为国有建设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农地可以通过征收和办理农地转用审批手续变为国有建设用地,但它要变为集体建设用地,除了要办理农地转用审批手续外,还被严格限定在农民自用或以土地合伙或入股与他人办企业、进行农村公共设施建设和自建宅基地的范围,而且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处于法律严格限制的范围。事实上,集体建设用地占建设用地相当大的规模已成事实,据统计,全国集体建设用地总量1700万公顷,相当于全部城市建设用地700万公顷的2.4倍。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早已自发存在,甚至在数量、规模及地区覆盖面上有不断扩大之势。面对这一矛盾,在政策层面,国土资源部早在1999年开始,就陆续在江苏省、广东省、浙江省、河南省等地进行试点。本文将回顾集体建设用地在法律上的演变,并结合全国几个集体建设用地的试点,探讨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必然性、形式以及面临的问题。 一、集体建设用地的法律空间 (一)集体建设用地管制之变迁 改革开放之前,集体建设用地实行集体所有、集体统一经营;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局限于所有权人之间且完全依靠行政权力进行划拨和平调。[①]虽然这一时期集体建设用地基本上由社队自行管理,但在计划经济的严格管制下,并无土地市场的生存空间,更无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之可言。 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农民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创造了两项奇迹。一是通过土地的集体所有集体经营转变为集体所有农户承包经营,创造了农业生产增长和农民收入大幅增加的奇迹。另一是农民利用集体的土地创办乡镇企业,创造了农村工业占据全国工业半壁河山的奇迹。遗憾的是,支撑这两项奇迹背后的土地制度安排却面临完全不同的命运。 当农村集体土地作为农用时,经由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的以包产到户为优秀的农地制度变革以及相关的法律政策演变,现行法律对土地使用者的权利已有很高程度的保障,且权利的取向也越来越明确和清晰,具体体现在2004年颁布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新近向全民征求意见的《物权法(草案)》[②]中。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面对土地承包到户后产生的大量剩余劳动力的严峻形势,在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壁垒下,农民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办起了企业。乡镇企业的兴起改变了传统的国家工业化模式,让几亿中国农民以自己的土地、劳动力参与到工业化的进程,因而也得到中央政策的许可与支持。应当承认,那个时期乡镇企业的高速发展,也得益于当时在建设用地管理上相对宽松的环境。 当乡镇企业于20世纪80年代初在沿海及大城市郊区发轫时,我国直到1986年才有第一部《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1986年《土地管理法》)。这部法律经历过1988年的第一次修正,但直到1998年通过新的《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1998年《土地管理法》)之前,对集体建设用地还是采取了与国有建设用地相对平等的态度。它在国有建设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的处置上,按照《宪法》的精神,将土地国有制和土地集体所有制并立,如“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将“国有建设用地”和“乡村建设用地”分别用两节来做出管理规定。 尽管1986年《土地管理法》中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以及“国家建设征用土地,被征地单位应当服从国家需要,不得阻挠”的规定,埋下了由于未对公共利益作明确限定、国家进行任何建设用地都可征地、且被征地单位都必须服从的种子,但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还是比较容易的。具体表现为:乡(镇)村建设用地的批准权主要在县及县以下。农村居民住宅建设,乡(镇)村企业建设,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等,只要符合乡(镇)村建设规划,就可进行。如果使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进行建设,只需乡级人民政府批准,只是在使用耕地时才需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农民建住宅,也只原则性地提出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对于乡(镇)村企业建设用地,也是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县级以上政府只是规定了一个不同企业规模的用地标准而已。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则是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应该说,在当时大力提倡发展乡镇工业的大政策环境下,乡村建设用地审批权主要在县乡两级,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尤其是乡镇企业发展用地的管理还是有利于农民利用集体土地发展经济的。 (二)现行制度之解析 相比于1986年《土地管理法》,1998年《土地管理法》对集体建设用地则施加了明显的限制,大大缩小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利用空间。尽管1998年《土地管理法》仍然维持了《宪法》对“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二元格局,但对两种性质土地的管理的表述则改变了1986年《土地管理法》将其并立的做法,如1986年《土地管理法》中的“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在1998年《土地管理法》中已变成了“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1986年《土地管理法》中将“国有建设用地”和“乡村建设用地”分节处理,在1998年《土地管理法》中则合并成了“建设用地”一节。除此之外,1998年《土地管理法》在关于集体建设用地管理的具体细节上也作了严格的限制。在关于“建设用地”部分的第1条,就明确提出“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这就把“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集体建设用地从事非农建设的路给堵住了;当然,它还为农民留下了一个尾巴,那就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第43条) 从1998年《土地管理法》来看,保留给农民集体将农地转为集体建设用地的范围包括: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②村民住宅建设;③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就是在这些许可的范围内,还有两条约束着农民对集体土地的使用,一个是用途管制制度,另一个是上收农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审批权。以上两条是1998年《土地管理法》与1986年《土地管理法》相比最为不同的地方。用途管制和审批权上收,是针对农地转为所有建设用地的,也就是说,所有建设占用土地,只要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就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当然包括转为集体建设用地。因此,与1986年《土地管理法》相比,在1998年《土地管理法》生效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乡(镇)村兴办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使用土地的,农村村民建住宅时,除了要得到有关批准外,就是增加了占用农地时的审批。而占用基本农田和占用一般农田35公顷的审批就要上报国务院,在地方重点工程和产业优先发展项目的建设用地都要经过严格审批才能获得的现实下,农民利用集体土地从事建设在政府的考虑中无疑处于不利的地位。我们可以从1998年《土地管理法》中提出的对“兴办企业的建设用地必须严格控制”,“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规定中,感到政府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供应的从紧倾向。 因此,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初,农民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发展经济、以及土地农转非相对较便利的环境,到了1998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发生了根本改变。1998年《土地管理法》框定了建设用地使用的基本格局,那就是,非农建设用地主要靠国有土地来满足。由于该法对公共利益没有任何规定,国有土地实际上通过征收农民集体土地来满足。尽管保留了农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创办乡镇企业、可以从事乡镇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可以建农民住宅的权利,但是,由于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和农民宅基地只允许一户一宅的规定,加上建设用地的指标管理和农转非时的审批中的弱势地位,就决定了集体建设用地规模和比例不断缩小的现实局面。由此不难理解,1998年《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尽管保留着农民利用自己的土地进行非农建设的空间,但由于1998年《土地管理法》的种种限制,这个空间已越来越缩小,农民利用土地办企业更难得到批准,农民盖房的指标也越控越严,以致出现土地农转非进程中的国有化趋势。 同时,法律的例外规定为集体建设用地隐形入市提供了变通的路径。1998年《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由此可见,我国法律在原则上禁止集体建设用地直接进入一级市场的同时,例外地允许集体建设用地在特定的情况下(企业破产、兼并等情形)进入二级市场。 二、浙江湖州:规范存量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 存量集体建设用地的管理问题是集体建设用地制度改变之后土地管理部门所要面对的主要问题之一。20世纪90年代末,随着乡镇企业的改制,这一问题变得尤为突出。此前,乡镇企业资产属于集体财产,企业建设用地虽然没有计价并反映为企业资产,但由于两者权利主体均为村集体,原有制度之实施并无大碍。但是,一旦乡镇企业改制,企业的资产不再属于村集体所有,企业所占用的集体土地的处置即成问题。对此,许多地方采取的方法是由企业与土地管理部门补办手续,直接将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用地,在程序上先由企业补交相关税费和土地出让金,然后办理国有土地证。 浙江省湖州市是浙江省和国土资源部存量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的试点地区之一。试点工作以解决乡镇企业土地资产处置为出发点,其间主要采取了以下做法: 1.乡镇企业改制的前提条件之一是企业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不具备此条件的,须依法补办用地手续,并取得土地使用证书。 2.乡镇企业改制进行资产评估时应包括土地资产的内容。 3.乡镇企业改制方式不同,办理用地手续的规则也不同。(1)企业整体转让或部分不动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的,由受让者依法办理土地征收、出让手续,补交土地出让金和造地专项基金等国家税费;(2)集体土地所有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改制企业的,集体所有权性质不变,土地管理部门向出租方颁发《集体土地租赁许可证》,承租企业向出租方支付租金。(3)乡(镇)、村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的,集体土地性质不变,乡(镇)、村每年收取红利。(4)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乡(镇)、村集体企业改制时,由乡(镇)资产经营公司或村经济合作社补办出让手续、补交出让金后,可以转让、出租给改制企业,补交的出让金要返回乡镇80%. 在处置转制乡镇企业土地资产的基础上,湖州市又将这一探索延伸到存量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1999年,在该市善琏镇进行试点。善琏镇个体私营经济发达,形成湖笔、纺织、机械三大产业,用地需求剧增。由于使用国有土地成本太高,而原有乡镇企业许多处于关、停状态,存在大量闲置建设用地,市国土局决定在该镇进行试点,保留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变,允许集体土地在符合如下原则时进行流转:(1)已经依法取得镇、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即办理过相关使用手续);(2)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和相关流转条件(一般村镇规划区内的流转,原则上征为国有;规划区外的,实行集体土地内部流转);(3)流转形式包括转让(含作价入股或出资)、出租、抵押;(4)土地收益分配,谁所有谁收益,土地管理部门按土地流转收益金额收取5%的手续费。 随后,湖州市又在此基础上形成了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办法。该办法将流转适用的范围限定为工业园区和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不适用于建城区和规划区范围的建设用地,也严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从事商贸和房地产开发。用地者通过一次性转让和作价入股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所得收益全部纳入乡镇专户,乡镇提取15%用于乡镇基础设施,剩余由土地所有者分到各户。 应该说,湖州市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试点为当地小规模个体私营企业的发展提供了便利,农民集体也从中获益。到2004年,已办相关许可项目604个,总面积521.82公顷,农民集体取得收益1.5亿元。同时,我们也注意到,该市在集体建设用地上的试点相当谨慎,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受到了严格限制,如只允许在规划区外进行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集体建设用地不能用于商业性开发,而且该市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局限于存量建设用地的流转,仍然在1998年《土地管理法》的框架下进行,其经验得失尚不具有普遍意义。 三、安徽芜湖:为国土资源部改革做政策和法律储备 1999年11月24日,国土资源部批准芜湖市为全国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在各地进行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尝试中,安徽省芜湖市是第一个经过国土资源部批准、并在其直接领导下进行的。由此可见,芜湖市方案最能代表国土资源部在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上的意图,而国土资源部的倾向在很大程度上会左右集体建设用地的政策走向。正如芜湖市的《试点方案》在其试点宗旨中所明确表述的:“通过农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流转的试点,探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贯彻新《土地管理法》确立的各项制度的条件下,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流转的条件和形式,管理方式和程序,以及土地收益分配制度等,从而建立起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流转的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 在试点前,农村集体土地自发流转在芜湖市就已普遍存在。[③]当时,市政府正筹划利用中央发展小城镇的政策和安徽省政府以芜湖市为重点融入长江三角洲的政策,通过“让农民加快向小城镇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者集中、工业向小区集中”,来推进该市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在被国土资源部确定为试点地区后,芜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芜湖市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近三个月时间就形成了《试点方案》,并得到国土资源部的认可,正式付诸实施。 芜湖市方案的主要内容可归纳如下: 1、乡(镇)村办企业、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个体工商户、私营或者联户办企业以及农村村民建住宅等可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的取得可以不改变集体所有权性质,只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集镇)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2、集体建设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统一开发,采用招标、拍卖等市场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 3、集镇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建设规划,并根据这一规划向县政府申报下一年度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建议,并报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试点乡镇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由市人民政府实行计划单列。 4、集镇建设使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土地,在涉及占用农用地时,须按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 5、农民集体建设用地经批准可以采用转让、租赁、作价入股、联营联建、抵押等多种形式进行流转;在流转时,要征得土地所有者同意,并由土地所有者与使用者签订书面协议。 6、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分首次流转和再次流转。如发生首次流转,土地所有者和流转双方须持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证、同意流转协议、土地流转合同、地上建筑物证明等文件,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领取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许可证,办理土地登记。如发生再次流转,流转双方须持土地使用权证、前次流转合同、本次流转合同、地上建筑物证明等文件,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或租赁、抵押登记手续。 7、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的土地收益,要在土地所有权人与市、县、镇人民政府之间分配。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发生流转时,土地使用者须向市、县人民政府缴纳一定比例的土地流转收益。首次流转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流转合同的约定,如期向市、县人民政府缴纳土地流转收益。再次流转的,则要参照国有土地增值税征收标准缴纳土地增值收益。 8、允许分属不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用地和建设用地进行置换,促进建设用地向小城镇集中和土地整理。 在确立上述基本原则后,芜湖市又制定了《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实施细则》,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流转进行了细化和延伸: 1、集镇建设依法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按农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对农用地的承包经营者和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者进行补偿。 2、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首次流转的程序依次为:第一,土地所有者与流转方签订同意流转协议;第二,流转双方签订流转合同;第三,土地所有者和流转双方向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流转申请表》;第四,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填写《流转呈批表》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颁发《流转许可证》;第五,流转双方按合同约定支付转让费等有关费用,及办理土地登记。如发生再次流转,流转双方直接向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或租赁、抵押登记手续。 3、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土地可用于:居住用地(7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工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4、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时,土地使用者向市、县人民政府缴纳的土地流转收益,其标准分别有:3元/平方米、2元/平方米和1元/平方米。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再次流转产生的增值收益,在减除前次流转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后按一定比例进行分配。土地流转收益和土地增值收益,在土地所有者、镇、县(区)、市之间按2:5:2:1进行分配。 根据我们对芜湖县清水镇、繁昌县三山镇、南陵县三里镇、鸠江区大桥镇和马塘区鲁港镇进行的实地调研,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步骤和方式如下: 第一,试点乡镇编制土地利用和集镇规划,是集镇土地开发的第一步。各镇对1996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进行了修编。以南陵县三里镇为例,2002年4月,镇政府修改了1996~2010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城镇用地从12.12公顷增加到2010年的250公顷。引人注目的是,这次修改调减了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增加了一般农田面积,基本农田从3558.12公顷改为3248.24公顷,一般农田从244.92公顷改为528.79公顷。从规划图上看,该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农地全部划成了建设用地和一般农地。 第二,土地的流转实际是村集体组织从农民手中收回承包地,再流转给镇政府。土地流转的具体步骤为:第一步,由村负责从农户取得土地。以三里镇孔村与农民王小旦签定的“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协议”为例,“为加快三里镇小城镇建设,甲方需使用乙方的承包土地,因此,需要收回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收回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1.6亩,年限为土地承包合同书的剩余年限23年。二、甲方付给乙方每亩土地补偿费7000元(其中含劳力安置费、青苗补偿费),计11200元。三、乙方自签订本协议后,即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并由甲方流转用于三里集镇建设。”第二步,由村将收回的农民承包地流转给镇政府。以三里镇孔村、西岭村村委会流转给三里镇土地开发公司的一块地的合同为例:“乙方从甲方流转16431平方米(246.6亩),用于建公路站,文化美食城,农民住宅小区。转让期23年。” 第三,各试点乡镇成立镇政府建设投资公司,对集镇建设用地成片办理土地使用或征用手续,开发形成建设用地后,采取协议、招标、拍卖等方式转让或出租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四,缴纳土地流转收益。这几个镇规定,属于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一次性缴纳转让年限内的土地流转收益;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或出租的,可一次性或逐年缴纳土地流转收益。 第五,流转收益和增值收益在土地所有者、镇、区、市人民政府之间按2:5:2:1进行分配。2002年,明确市级不参加分成,将县、乡、集体经济组织分成比例调整为1:4:5. 从国土资源部直接介入的这一试点来看,我们可以了解到一些积极的因素:集体建设用地可以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属关系的前提下,以出租、出让、抵押等方式进行流转,农民集体可以分享土地流转的收益,这与现行《土地管理法》有根本性突破;在制度建设上规定了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程序和规则,还对集体建设用地首次和再次流转及其收益分配进行了规定,这体现了主管部门在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方面的努力。这一试点也体现了主管部门在形成建设用地统一市场方面的努力,那就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严格以《土地管理法》为依据、按照土地进入国有建设用地市场的方式进行,表现为先编制土地利用规划和集镇规划,给农民的补偿与征地补偿相当,土地的出租、转让、拍卖由镇政府进行。因此,芜湖市方案尽管在农地变为建设用地过程中,保留了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属关系,但是,在土地出让期满之前,农民土地所有权在收益上的实现与国家征用并没有什么不同,仍然采取向农民一次性支付补偿款的方式。对农民的最大安慰是,在土地合约期满之后,农民仍然保留着集体的土地所有权,但是,农民如何分享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土地价值的升值,将是芜湖市方案面临的最大挑战。 四、广东:从基层创新到地方立法 (一)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基层创新——以南海市为中心 与芜湖市相比,广东省的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具有明显的自下而上特征。它首先在南海市(现改为佛山市的一个区)、中山市、东莞市等地,由农民集体自发进行。南海是这场制度创新的发源地。1992年前后,为了应对农村工业化对建设用地的需求,当时的南海县政府的做法是,以行政村和村民小组为单位,对集体土地进行“三区”规划,分为农田保护区、经济发展区和商住区,由集体经济组织出面以土地招商引资。这种模式,避免了国家征地垄断农地非农化的格局,为农民利用自己的土地推进工业化留下了较大的空间。[④] 南海做法在当时没有遇到太大的政策阻力,因为它与当时的法律并不相违背,1988年4月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将《宪法》第10条第4款“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修改为“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而且按照1988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农村居民住宅建设、乡(镇)村企业建设、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等,只要按照乡(镇)村建设规划进行即可,且县级人民政府就有权批准。对南海地方政府来讲,他们唯一要应对的是集体经济组织内每个农民的财产权利。南海做出了如下制度安排:用集体土地股份制替代原来的农户分户承包制。具体办法是,将集体财产及土地折成股份,以社区户口作为配股对象,并根据不同成员的情况设置基本股、承包权股和劳动贡献股等多种股份,以计算不同的配股档次,按股权比例分红,农民手上的承包权证被置换成了股权证。 实行土地股份制后,农民不仅没有损失农地分户经营下的财产权益,而且随着土地的非农化经营,这份权益的价值还在不断增大。因为在新制度安排下,农地承包制时分配土地的基本原则得以保留,它将分红权严格限定为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成员,并对因婚嫁、入学、入伍等各种因素引起的人口变动所导致的成员权变化引起的股权调整做出了严格规定;在分红原则上,既体现了“人人有份”,凡“属本村的常住农业人口”每人一份“基本股”,又兼顾到“贡献大小”,将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从16周岁到56周岁以上分为四至五档,每档一份“年龄股”。另一方面,农民的土地收益权不仅得以保留,而且还有所延伸。在承包制下,土地承包权是农民对所承包土地投入使用后获取收益的权利凭证;在实行股份制后,股权则是集体组织成员所应享有的红利分配的权利证明。他们将土地的使用权让渡给了集体经济组织,但他们对土地的收益权以红利的形式得以保留,而且在土地作非农使用后他们还可分享土地的级差增值收益,因而使农民土地收益权的量增加了。因此,将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变成可以永久享有的股份分红权,既保留了家庭承包制的合理内核,又将农民的土地收益权延伸到了土地非农化过程,使农民分享到土地非农化进程中土地级差收益上涨的好处。1993~2005年,南海农民每年通过股份分红平均达3000多元。 与农民以土地分享工业化的好处相比,受益更大的是集体经济组织。因为在土地非农化进程中,集体经济组织已全面负责土地的规划、开发、出租与收益,成为一个实实在在的土地经营者。为了经营土地,南海对原有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了改造,以村为单位成立了股份公司,形成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组织结构。股份公司主要负责土地开发,商业铺位建设和出租,鱼塘投包,土地投包,其中土地开发和商业铺位出租是主要的收入来源。在股份公司没有经济实力之前,一般是先出租土地,待通过这种方式积累了一定的经济能力之后,便开始盖厂房来出租,以使土地的附加值提高。股份公司的经营纯收入,在扣除国家税收、上缴各种费用、弥补上年度亏损、以及提留10%作为福利基金后,剩余部分留51%作为发展基金和福利基金,另外49%作为土地分红。1993~2005年,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村组两级)从土地和厂房出租获取收益每年高达5000~6000万元,高的达上亿元。 集体经营土地收入成为社区提供公共产品和为村民提供福利的主要来源,公共产品和福利包括修建道路、桥梁、自来水、下水道、村容整治、医药费补助、建校和学校日常支出补助、养老补贴等。以全市实行土地股份制的村统计,每年用于公共投资和福利提供村均500~600万元。 总起来讲,土地股份制的最大好处是,将土地非农化的级差收益保留在了集体内部,让农民集体分享到土地非农化进程中土地级差收益上涨的好处。与国家征地相比,在土地股份制下,在扣除土地有关的各项税费以后,土地级差收益的大部分由集体和农户享有。在南海,集体将一亩土地租给企业使用,一般年租金为8000~10000元,企业至少要先交五年的租金。这样,集体和农民不仅可以一次性获得地租收益每亩4~5万元,而且由于土地的集体所有权关系未变,他们还可以不断分享土地的级差收益。这种以土地启动的工业化,降低了企业创办的门槛,为农村工业化开辟了道路。对一个初始创办的企业来讲,如果通过征地方式取得土地,企业不仅会因手续繁杂而影响开工进度,而且还要支付高昂的土地交易金和土地出让金。在南海,一亩农地要转为非农建设用地,如只办农地转用手续,牵涉到的费用有:耕地占用税4000元,征地管理费1500~1800元,复垦基金1万元,农业保险基金6000元,农田水利建设费1333元。如办出让手续,除了上述费用外,还要再加上土地出让金(工业用地为1~2.5万元,商业用地12.5万元,住宅用地以前为8~10万元)。在工业较发达的地方,企业用地费用比这要高得多,如在大沥镇,要办国有工业用地,农田为13万元,综合用地22万元,房地产用地达25万元。南海通过租地的方式,使企业创办的费用大大降低。正是这种灵活的土地使用方式,促使大量企业在南海落户、生根,形成珠江三角洲地区著名的工业带。 但是,这种以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经营集体建设用地的办法,也面临困境。一个是传统集体经济的“囚徒困境”。主要表现为,由于集体经济实力过于庞大,给集体经济的运行和资金的有效管理带来一些隐患。政权机构和集体经济组织庞大,政府开支巨大,加上各机构人员交叉任职,使集体组织的当家人的行为缺少制衡和监督,难免出现村干部以权谋私,占用集体资金等行为,也减少了农民以股份分享土地级差收益的比例。从这点来讲,南海土地股份制并没有摆脱集体所有制造成的农民土地财产权的残缺,必然影响农村社区的长期发展。 更大的问题是,集体建设用地入市面临无法逾越的法律障碍。南海的集体土地出租发生于20世纪90年代初,他们的做法在当时的法律中还可以找到说法。但是,随着1998年《土地管理法》的实施,尤其是明确规定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建设”,农民利用集体土地从事非农建设处于两难境地,尽管法律还允许农民自用土地或以土地入股从事乡镇企业,但是在90年代末以后,随着乡镇企业改制,这条路已缺乏现实基础。其一,集体利用自己的土地办乡镇企业,由于产权天然不清,且缺乏有能力的企业家,这类企业个个负债累累,纷纷改制,当地人不会再去仿效。其二,用土地入股合办企业也不成功,集体产权所有者缺位,资金入股方常常按内部人控制。企业赢利,土地方得不到分红;企业亏损,股东还要背债。 尽管面对法律的限制,农民集体为了生存和发展,还是大量从事着将土地出租或者在土地上建厂房、仓库、店铺出租的行为。为了避开同法律的正面冲突,农民集体采取应对办法,使出租地、厂房表面合法化。①“以假乱真”。在办土地转用手续时,上报的合同是合作、合资合同。背后合同都是土地使用权租赁、转让合同,合同期少则5年,多达50年。也有的表面是自用,由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用地办企业,土地使用权证办申请方名下,出资人实际是承租方,凭一纸租赁合同取证土地使用权,政府管理部门很难发觉。②“无证用地”,出租土地和厂房店铺等,根本不到国土部门办理登记转用手续,完全黑市行为。该市平洲区上报给国土部门的非农建设用地统计数为2000亩,而实际保有达8000亩,漏报达3倍之多。在南海市,农民不愿讲,集体不愿办手续的非农建设用地大量存在,使近一半以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建设用地处于非法状态,为此出现了大量法律纠纷。2001年,该市法院房地产庭受案780件,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案78件,占10%;2002年上半年受案110件中,涉及这类案件33件,占30%.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案件呈激剧上升态势,而这些案件都与非法出租土地、厂房有关。 这种大量的、普遍的、查不完、禁不止的非农建设用地的自发流转,对现行法律法规形成倒逼之势。据我们了解,除了南海市外,浙江省温州市,广东省顺德市、东莞市等地,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等地,凡是民营企业和外资发达的地区,集体出租土地现象都较为普遍。集体组织出租非农建设用地不受法律保护,既损害农民集体的财产性收入,又影响了中小企业发展的后劲。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出租、转让非农建设用地是违法行为,所立合同是属于《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无效合同。由于合同双方对合同的无效均有过错,其处理结果一般都是:将土地使用权还给集体,土地租金返还交租者。尽管建筑物是以土地所有权人的名义合法报建的,但承租方为出资建筑方,作为不当得利,集体还得向他们返还建筑物的价值,承租方反而能从集体拿回投资。一些人开始钻法律空子,有的企业在合同期满之前,故意不交租金,以此起诉讼,坑害农民和集体。这种社会现象违反了法律的公平原则。此外,因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违反了现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银行不愿意承担法律风险而接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担保物,很大程度上限制了集体土地的融资能力。尽管中小企业租用集体土地创办时门槛低,但到了发展时期,许多资金都用在租金、厂房和设备,变成了不能流动的财产,他们成天为流动资金发愁,为扩大企业规模发愁。 (二)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地方立法 为了解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管理,规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市场秩序,保障经济正常发展,广东省政府于2003年出台《关于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通知》,并于2005年6月以省长令的形式颁布《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该年10月1日在该省范围内实施。 这部地方规章开宗明义,旨在规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明确集体建设用地可用于:兴办各类工商企业,包括国有、集体、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外资投资企业(包括合资、合作、外商独资企业、“三来一补”企业),联营企业等;兴办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兴建农村村民住宅。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出租、转让、转租给予了明确界定,“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农民集体土地所有者将一定年期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让与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农民集体土地所有者一次性支付出让价款的行为。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出资)的,与他人合作、联营等形式共同兴办企业的,视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出让、出租时,由农民集体土地所有者与土地使用者签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合同,农民集体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应当持该幅土地的相关权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或作价入股(出资)合同(包括其村民同意流转的书面材料),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和领取相关权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转租,且应签订书面合同。当事人双方应当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相关合同,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和领取相关权证。 更有意义的是,这部地方规章还提出允许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要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应当签订抵押合同,并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农民集体土地所有者抵押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在申请办理抵押登记时,应当提供其全体村民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抵押的书面材料。”另外,它还规定了集体土地所有者出让、出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所取得的土地收益的管理和使用方式,要求将其纳入农村集体财产统一管理,其中50%以上存入银行专户,专款用于农民社会保障安排,不得挪作他用。 《办法》的出台,在我国土地制度改革、尤其是土地市场的发展方面具有革命性意义。 第一,有利于实现土地的“同地、同价、同权”,打破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在现行《土地管理法》下,同一块土地分属两种权利体系(农地集体所有制和建设用地国有制),受到两种不同对待(集体土地只享有在承包期间农业范围内的种植权、收益权和转让权,国有土地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增值收益权和转让权),尽管这种二元格局为快速城市化和工业化提供了便利,但也引发了一系列问题。《办法》实施后,一方面,农民的集体土地可以不需要事先变成国有土地,从而享有了与国有土地同等的出让权、出租权、转让权、转租权和抵押权,真正实现了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的“同地、同价、同权”。另一方面,作为土地的使用者,它们无论是“兴办各类工商企业(包括国有、集体、私营、个体、外资、股份制、联营)”,还是“兴办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或是“兴建农村村民住宅”,都不必唯一使用国有土地,集体土地也纳入它们的可选途径,从而打破了国家垄断建设用地独家供应一级市场的局面,有利于以市场为基础的城乡统一土地市场的形成。[⑤] 第二,有利于土地市场的规范化,合法保护土地交易双方的利益。《办法》颁布与实施后,无论是集体建设用地的出让、出租,还是转让、转租,其相关的土地权属证明、出资合同等都在市、县人民政府备案,因而有利于合法保护土地交易双方的利益。 第三,有利于农民以土地权利参与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分享土地价值增值的成果。《办法》实施后,由于大量的建设用地不必非得先转为国有土地,农民就可以通过他们的集体所有土地,直接参与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由于保留了土地的集体所有性质不变,农民集体还可以以此长期分享土地非农化后的级差收益。事实已经证明,与国家征地不同,集体流转的建设用地在上交了与土地有关的各项税费以后,土地级差收益的大部分由集体和农户享有。 第四,有利于降低工业化的门槛,加速农村工业化进程。在国家征地制度下,企业使用国有土地,除了交纳各项税费外,还必须交纳一笔不菲的土地出让金。而企业与农民通过租地的方式,使企业创办的费用大大降低。这个模式不仅对广东省农村工业化意义非凡,而且对于正在启动工业化、且储备着大量剩余农村劳动力的中西部地区,意义更大。这种模式除了因土地费用低导致工业成本降低外,另一个对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企业的好消息是:《办法》允许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上设定抵押权,突破了《担保法》上关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能抵押的规定。这一规定意义非凡,企业可以以其依法取得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到银行抵押,获得金融支持;在发展壮大的过程中,他们又可以利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获得更大的资金,有利于企业资金周转和规模的扩大。 但是,由于《办法》只是一部地方规章,不可能根本突破国家大法,在一些规定上还留有现行法律的缺陷,如,其规定,“通过出让、转让和出租方式取得的集体建设用地不得用于商品房地产开发建设和住宅建设”,对于城郊结合部主要靠房租收入为收入来源的农民来讲不利,对于农村宅基地的商品化也不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集体建设用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的,农民集体土地所有者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者应当服从”,在目前国家征地范围过宽的现实下,这对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规模和集体所有权的长期保持带来威胁;等等。所有这些有待国家土地法律法规的修改和土地制度改革的深化,这样,才能真正形成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发挥市场对土地这一最稀缺资源的配置作用。[⑥] 五、昆山车塘村与南海洲村:农民集体土地进入市场的新途径 在南海制度创新中,我们提到它仍然面临的“集体所有制困境”。即,它在面对土地非农化进程中的价值增值时,通过成员权分享土地级差收益,将土地级差收益留在了集体内部。但是,这种以成员权为基础建立的土地收益分享机制,又成为土地资本化和社区发展的桎梏。农民在分享土地级差收益的进程中,如何从这一桎梏中走出来,是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中农村发展中面对的根本挑战。好在农民的实践显出了解决这一问题的端倪。 1992年以前,昆山基本上是个农业县。从1992年开始,随着一个个台商在这里开厂创业,这块仅77平方公里的版图上就吸引了448家外商和台资企业,给这个县级市创造了2053亿元的财富。在昆山的发展中,土地的作用功不可没,即以土地的招商引资,成为大批台资和外资企业选择这个比上海和周边县市硬环境相差很远的县落户的秘密。那么,在昆山以土地富县、强县的进程中,农民如何分享到发展的好处呢?昆山的办法是,靠激活集体土地流转,让农民以地生财,以地致富。1998年,由于建设用地审批仍处于冻结,而正处于腾飞的昆山又急需土地,当地国土部门便将目光盯在了存量建设用地上,出台了《关于集体存量建设用地流转管理的意见》,全市先后盘活内资企业存量土地200余宗,面积5583.9亩,盘活土地资产6.4亿元,农民的就业也有了出路。在昆山开发区8万多亩工商用地当中,未经国家征地、由农户转让使用权的土地约2万亩。 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之后所面临的一个问题是,在土地大幅度增值情况下,当地农民如何分享土地的利益。[⑦]昆山市陆家镇车塘村是比邻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一个村子,该村农民集体就面临以上问题。该村仿效地方政府的做法,通过买土填平村头村尾的烂泥塘、沟渠的方法来获取建设用地指标,仅在1997年,该村就通过这种方式“复垦”出40亩土地。1999年,村民陈振球提出向村里租一亩地,联合村民投资建厂房出租,得到了村委会的首肯,于是,他联合4户村民,出资15万元,建造了一个432平方米的标准厂房。厂房出租后的第一年,他们就获得了12%的投资回报。这种方式迅速为其他村民所仿效。到2001年12月,车塘村共成立了9个投资协会,总计投资679万元,参加投资协会的农户总数为105户,接近总户数的1/5.除了15栋标准厂房,协会兴建的项目中,包括两座打工楼(宿舍楼)、一座农贸市场和66间店面。昆山市委把车塘村的做法称为“农村专业股份合作制”,并作为该市的一个试点。后来,昆山市委在出台的一个富民政策文件中,明确提出:发展农村专业股份合作制经济,是富民的主要手段之一。到2002年,昆山市已经有1600余户村民自发加入各种以土地收益为目的的合作社,投资总额已经超过了6000万元。 有意思的是,车塘村的做法,在以推行集体土地股份制闻名的南海下辖的罗村、洲村等村也出现了。洲村隶属南海里水镇,与广州市的白云区仅一水之隔,1994年开始搞社区股份合作制,股份按年龄分配,满股10股,2004年每股分红300元,2005年每股分红400元,每人平均分红3060元。股份制企业收入主要来自土地和厂房出租。到了2005年初,村里干部意识到,土地租一亩,少一亩,剩下的土地已经不多,而这里靠近广州市,广州市的一些企业正向这里转移,土地愈显金贵。另一方面,集体土地股份制的弊端也越来越显露出来,一个是其福利性使农民分红额达不到预期水平,另一个是参与分配的成员只关心股份分配,无法也不关心股份公司的管理。而2003年,该村有5个合伙组织从集体租地,获利甚丰,他们从村里以每亩10000元租地,盖好厂房后出租每平方米7.5元,比村里厂房出租租金每平方米1.8元高出许多。2003年以来,全村已有200亩地以此形式出租。村里认为,对村里剩余的寸土寸金的土地开发不能用租地的方式,但也不能用老的福利性很强的社区股份制。于是,从2005年初开始,发动村里人以资购股,每人可购一股,每股1万元,股份的分红按资分配,经过一年的动员,先收1000元认股,全村2395名村民,入股的达到85%.收认股资金200多万元,第一期开发50亩地,向集体租地以每亩1.4万元交地租。村干部认为,这种新型的股份制,必将发展壮大,因为每个股民对资产的运营更为关心,也不会被高额的福利所拖累,每个股民的股份分红会更高。待这种新型股份制发展壮大以后,由它来收购老的社区股份制,从而走出集体经济的泥沼。 六、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须解决的政策和法律问题 经过20多年的改革,伴随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农村土地的价值不断提升,农民的土地权利意识越来越强,集体建设用地隐性市场普遍存在。许多地方也在进行农民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探索,但是,地方政策和法规由于与国家大法冲突,无法根本保护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权利,集体建设用地市场急待规范运行,为此,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必须在政策和法律上寻求根本突破。 (一)从根本上改变土地制度的二元性,实现农民集体土地与城市国有土地的“同地、同价、同权”。 由于土地制度的二元性,城市化和工业化推进到哪个村庄,就意味着该村的土地被强制征用,农民对土地的权利被剥夺,他们也相应失去了利用土地发展非农产业的机会。因此在政策上应尽快结束因土地所有制不同就被赋予不同权利的二元结构,让农民以土地权利参与工业化和城市化。 我国法律上将土地所有权的主体不同分为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这两种所有权在所有制基础上是相同的——均为公有制,只不过公有制的层次有所区别。有学者即据此认为国有土地所有权是“上级所有权”,集体土地所有权是“下级所有权”,两种所有权在等级上和本质上存在差异。[⑧]在实践中,受这种观念的左右,许多人主张国家土地所有权应予特别保护,集体土地所有权则应给予差别待遇。[⑨] 我们认为,土地所有权的主体不同,并不表明国家土地所有权与集体土地所有权之间的不平等,相反,法律作如此规定,体现了对主体之间经济成分不同的肯定,同时赋予不同主体之间相同的法律地位,并受平等的法律保护。同时,无论是权利的来源,还是现行的制度设计,国家土地所有权并不是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上位阶概念,两者之间并不存在隶属关系。因此,既然国家土地所有权上可以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且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逻辑上的推论应是集体土地所有权之上亦可设定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且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亦可依法流转。 因此,我们建议在《物权法(草案)》“所有权”中增加国家保护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条款。具体为:(1)增加“国家对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国家土地所有权实行平等保护”,“农民集体土地和城市建设用地实行‘同地、同价、同权’”的条款,结束农民集体土地财产权上存在的“所有制歧视”状态。划分农用地与非农用地、公共利益与非公共利益用地、经营性用地与非经营性用地的标准,只能按规划要求,不能依所有制性质。农民集体建设用地享有同国有建设用地相同的抵押、出租、转让的权利。(2)增加“农民宅基地及其房屋所有权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必须正视住宅商品化是城市化进程中实现农民财产权利的不可分割的部分,尽快结束现行法律限定农民宅基地“一户一宅”、转让限于本村的半商品化状况,赋予农民宅基地及其房屋所有人以完整的物权。 (二)尽快修改《土地管理法》中禁止集体建设用地出租、转让的条款,制定规范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条文。 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乃不争之事实,由于现行法律的严格限制,集体建设用地大多以私下的、间接的、非正常的途径和方式进行流转。这种隐形流转虽然有地方政府默许,其隐忧是明显的:第一,与现行法律冲突,既不利于保护农民利益,也影响企业发展的长远预期;第二,形成竞相压价,利益流失,和土地市场不规范;第三,由于集体土地的地权初始形态模糊,在级差收益的分配上造成集体部分过大,农民分红缺乏制度保障。[⑩]所有这些都呼唤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全国性立法的出台。 我国《宪法》规定,农村土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基于所有权的基本原理,“农民集体”自然就享有在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土地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处分集体土地的权利,其中包括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权利。同时,我国《宪法》和《民法通则》均明文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条文中并未将集体土地使用权排除于适用范围之外,也未就转让设定任何具体的附加条件。必须正视《土地管理法》禁止集体建设用地出租、转让的条款已完全滞后于农村土地市场的现实,这一滞后不仅减低了法律的权威性,也不利于保护集体建设用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权利,妨碍了正常的交易活动,删除这一禁止性条款已成必须。与此同时,应当总结近些年各地开展试点的经验,制定规范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法律法规,引导集体建设用地在合法的轨道上进行,以保障农民的土地权利,促进统一的土地市场的形成。 (三)充分保障农民获得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土地级差收益的权利。 在现行制度之下,农村土地进入市场须先转为国有土地,农民所获的征地补偿仅与其土地农作有关,土地征收、转用过程中的级差收益被政府拿走。国家在自利动机的诱惑下,就会倾向滥用其行政权力和垄断地位以不正当分享甚至完全剥夺集体土地所有权来聚敛财富。[11]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立法宗旨就是让农民分享土地级差收益的成果。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市场之所以普遍存在,反映了农民分享工业化和城市化中土地级差收益的要求。集体建设用地的立法应在坚持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充分保障农民集体获得土地级差收益的权利,包括让农民集体土地直接进入工业用地市场;在完善税制的同时,尝试农民集体建设用地进入经营性开发;突破农民宅基地“一户一宅”的限制,推进宅基地的商品化,让农民分享城市化进程的房租收入。 (四)改造农村集体所有制,确保农民成为土地流转收益的主要获得者。 反对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学者往往认为,在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后,真正受益的是代表集体经济组织的少数“内部人”,将造成对农民权益的剥夺。在农村社区民主不够健全的情况下,这种担心是有道理的。但只要建立和完善农村村民自治制度,保证集体建设用地公开、公平地进行流转,即可避免这一现象。如在流转程序上可以规定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应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并在依法成立的土地交易机构以公开招标、拍卖、挂牌、网上竞价等方式公开进行。尝试以农户或农民以自愿入股形式从事厂房的投资与开发。在土地产权上,严格界定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在土地权利和流转收益上的分配;在制度上严格制约集体经济组织对集体资金的使用;将土地流转收益的集体部分最大程度地运用于农民的社会保障,以保障农民的长远生计。 市场研究论文:老年旅游市场研究论文 摘要:中国已经进入老年化社会,同时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也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旅游度假已经不再是少数老年人休闲娱乐的选择,从而对老年人旅游市场的研究与开发将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老年人;旅游市场;经营策略;政府规范 中国的老龄人口不论是对数还是相对数,都堪称世界之最,从市场规模的基础性要素来看,中国的老年市场具有不可限量的开发潜力。推动“老年经济”的发展,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已经成为当代社会必须面对的一项重要议题。 成都市2005年老年人口系数(指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的比例)16.4%。其中,60-69岁人口占老年人口比重为57.2%,70-79岁人口占到31.9%,80岁以上人口占到10.9%。与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比较,老年人口系数上升4.4个百分点,60-69岁人口占老年人口比重下降0.9个百分点,80岁以上人口比重上升0.8个百分点。同时成都人的消费特点是爱享受生活,购买力较强,喜欢超前消费,可见成都有着很大的老年旅游市场需要开发。 一、对于成都市旅行社的分析 1.产品策略 老年人由于其身体阅历的情况与其他年龄组差异较大,旅游活动具有自身的特点,这就决定了老年人对旅游产品的特殊要求,因此旅行社应根据老年人的特点开发适合老年人的专项旅游产品。我们认为,老年旅游产品应当形成“安、专、新、敬”的特色。 (1)“安”,就是要根据老年人的自身特点,注重旅途的安全性。 (2)“专”,就是要开发专门属于的个性化旅游产品,创出“老年之旅”的特色。 (3)“新”,就是要使“老年之旅”不断创新、敢为人先,从而使“老年之旅”成为老年游客所钟爱的旅游品牌。 (4)“敬”,就是要强化“敬老爱老”意识,使旅行社成为老年人温馨的“家”。 2.价格策略 老年旅游产品时应该避开旅游黄金周,安排在旅游淡季,比如每年的春秋两季,三四月份、“十一”以后以及十一月份,这个时间段不仅有利于降低旅游价格比如提供旅游折扣,也因为其气候适宜而比较受老年人欢迎。另外,老年人在淡季出游过程中,旅行社可提供一些具有特色的老年活动,不仅使得老年人能感受到与普通游客出游所不同的乐趣,同时也达到了提高服务质量的目的。旅行社还可以通过批量购买各景点的景区门票,通过产生价格差价(即零售价于批发价之间的差额)来降低旅游价格。 虽然老年旅游市场刚刚起步,但老年人是一个庞大的市场,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思想观念的转变他们外出旅游的愿望也一定会越来越强烈,因此只要运用新型的营销策划观念,关注目标市场,一定会逐步将老年旅游市场拓展开,为旅游业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 二、对于政府在旅游市场中的职能分析 近些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巨大发展,国家越发重视旅游市场的开发,随着老年化社会的步步推进,老年旅游市场的开发与老年人需要的满足也逐步提上日程。在整个市场酝酿发展过程中,市场的自我调节必然占据主导地位,但旅游市场的完善,特别是中老年人这个特殊旅游的市场的完善尤其需要国家主体对其进行宏观及微观调控,才能确保其安全、健康、有力的发展。这些必要的规范和引导市场不能完成,只有政府依靠其强大职能才能完成。我们将其归纳为合理引导,鼓励推动,服务管理,协调监管四项主要作用。义乌市政府重视老龄化工作,间接地带动了义乌的老年旅游市场。在政府原则性政策的指引下,社区、老年协会、老年大学等机构和组织在推动义乌老年旅游市场方面发挥了极大的作用。义乌模式全面贯彻了政府合理引导,鼓励推动,服务管理,协调监管的作用。给我们提供了部分借鉴依据,我们将以此为基础针对成都市具体情况给予政府以下几项建议,以满足成都老年人旅游市场的需要。 第一,普及老年人旅游知识,做好旅游宣传,政府建立旅游信息系统,披露真实的旅游信息,以避免经济外部性,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对老年人作用存在的巨大隐患。防止老年人因信息不对称发生的吃亏上当,利益受损事件的发生,充分发挥政府的合理引导作用。 第二,引进义乌模式,加强中老年旅游立法与行政规定的完善,维护和整治旅游市场秩序,以杜绝经营者非理性,甚至非法行为的出现。加强立法意味着制度建设提升了一个层次,以制度规范,监管更符合经济学与社会学的效率原则。显然,加强政府的协调监管作用是势在必行的。 第三,加强旅游基础设施的投入与建设,增加针对老年人出游的服务设施,方便群众,必将是鼓励推动老年旅游业的重要举措和规划,从成都周边的部分景点走访来看,成都景点的开发较全国部分旅游资源开发较完善的景区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容量不足,景区周围住宿饮食行业发展相对粗放,更少谈专门针对老年人旅游的服务设施。所以应从细处着眼,鼓励促进中老年旅游业的发展。 第四,既要强调中老年旅游业的整体控制与约束,又要体现政府的人文关怀,服务与管理并重,把对老年人旅游的支持落到实处,给予适当的物质支持和制度支持,(如“三”中所述建议),把成都的旅游文化与成都老年人的旅游文化润物细无声的传达给中老年人,全面推进老年旅游市场的发展。 市场研究论文:我国地方二板市场研究论文 1998年7月,一批香港证监会、联交所专家在北京举办“大陆中小企业在港第二板市场融资上市询证会”之后,国内便掀起一股“第二板市场热”。笔者认为,在二板市场各种条件尚不完全具备的条件下,掀起“二板市场热”并不利于二板市场的发展。我们在看到二板市场极其有利的一面的同时,并没有审视二板市场由于其本身原因及内地中小企业所具备的条件而存在的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在看到二板市场所具备的解决企业融资问题这一作用的同时,并没有关注二板市场所具有的其他作用。笔者认为,目前发展二板市场,需要澄清以下几个观念问题: 一、二板市场并不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唯一方式 从目前情况来看,资金不足和融资困难是制约中小型企业发展的瓶颈。中小企业,尤其是高科技企业,由于技术成熟度、产品未来市场接受度和占有率等均不确定,市场风险较高;而且中小企业普遍缺乏担保,资信较差,因而往往成为银行贷款“嫌贫爱富”的牺牲品,很难从金融机构融资。同时,由于缺乏市场信贷手段及资产规模较小,中小企业要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从资本市场获得资金也非常困难。二板市场作为专门为中小企业筹集资金而设立的证券市场,有效地解决了这一问题:一方面,中小企业可以通过二板市场获得直接融资的种种好处;另一方面,二板市场有效地降低了中小企业创立的“门槛”,鼓励居民个人创办或投资中小企业。 但同时,中小企业应知道,到二板市场上市的企业数量毕竟有限。这对于成千上万的企业来说,还是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因此,中小企业在进行产权重组、物色保荐人、争取申请到二板市场上市解决融资问题的同时,也要把目光放在其他融资方式上,包括买壳上市、改组为外商投资或向国际金融公司申请融资等方式。到境外上市也不仅仅局限于香港的二板市场,也可以争取到美国NASDAQ市场、伦敦证券交易所、新加坡SESDAQ市场等境外证券交易市场上市,以解决企业的融资问题。 二、企业到二板市场上市的目的并不仅仅是为了融资 二板市场是专为解决融资问题而设立的,内地企业到二板市场上市可以解决其融资问题。但从企业长远来看,更不容忽视的是通过上市对企业的产权、内部管理、财务等方面加以规范,完善企业运行体制。与国内上市不同的是,中小企业二板市场上市要融入严格而规范的国际化金融运作体系,其企业形象、经营业绩、管理水平、市场表现、未来成长均要接受国际投资者的关注和审视。所以,二板市场上市是一项艰巨、庞大、专业性、系统化的工程,它涉及到经营理念、发展战略、产权界定、资产评估、会计制度、发行上市等一系列特定的内容,二板市场上市需要公司产权明晰化,因此公司要上市,就必须解决公司产权明晰化的问题,通过改组,成为现代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合伙公司。 同时,二板市场对信息披露的要求相当高,监管较严格,在有些方面超过主板市场,这将促使上市企业在经营发展、财务管理等方面全方位地接受社会监督,在一种新的制约机制下,提高自身素质,完善企业运行机制。 另外,二板市场的建立为风险投资提供了良好的出口,从而大大促进了中小企业尤其是高科技企业风险投资的发展。投资者在投入资金的同时,会介入风险投资企业的管理、市场营销、理财等方面,这样有利于中小企业迅速进入规范化的管理和运营状态,大大提高中小企业的素质和市场竞争力,促使其作为规范的市场经济主体而健康发展。 三、二板市场并不是风险投资唯一的退出方式 当前情况下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主要有四种方式:一是公开上市;二是企业兼并;三是出售;四是清算。从国外经验来看,公开上市是风险投资最佳的退出方式,也是风险投资最主要的退出方式。与其他方式相比较,公开上市发行股票是收益比较高的方式,尤其当股市火爆的时候更是如此。在美国,约有30%的风险资本退出采用这种方式。问题在于,由于高科技企业具有风险大、规模小、建立时间短等特点,一般难以进入证券主板市场,因此,风险投资很难在股票市场出售股票套现,去获得回报或退出所投资金。与主板市场相比,二板市场上市标准和上市条件相对较低,不像主板市场需要连续三年10%的盈利,二板市场只需要公司有两年的经营记录,而且不一定要盈利。这就为风险投资基金的变现、退出提供了场所,使风险投资者的投入得到应有的回报,进而激励更多的风险资金进行风险投资,使高科技企业得到新的巨额资金,促进其发展。 虽然二板市场是风险投资最佳的退出方式,但从国际形势发展来看,企业兼并和出售在风险投资退出中也发挥着不容忽视的作用。企业兼并的通常做法是新兴高科技企业被一大公司兼并,风险投资家通过与大公司交换股票而退出投资企业。出售是将部分股权出售给一个或数个大公司,出售给公司职工和创业者本人等。与上市相比,这两种方式具有的最大优势就是可以拿到现金或流通证券,而不仅仅是一种期权;同时将交易的复杂性降低,花费的时间较少,风险投资家可以迅速地从风险企业中退出。在80年代,这两种退出方式的平均回报率较上市低得多。但近年来情况开始出现变化,据以色列风险投资协会统计,其收益率已经与上市方式持平甚至超出了上市方式。 内陆企业在选择何种方式退出风险投资时,不能只看到二板市场在风险投资退出上所发挥的作用,而盲目地一味追求二板上市,应权衡利弊,明晓二板市场是风险投资最佳的退出方式,但不是唯一的方式,企业要选择与自身情况相符的一种风险投资退出方式。 四、二板市场并不是风险投资发展的必要条件 风险投资通过资产增值给投资者带来巨额回报,同时也给企业,尤其是高科技企业带来资金,促使其快速成长,从而带动整个经济的发展。作为风险资本的退出渠道,风险投资需要通过二板市场实现增值取得巨额回报。有些企业认为,二板市场是风险投资发展的必要条件,但从实际情况来看,二板市场应当在风险投资活动充分开展之后建立,而不是相反。美国的二板市场NASDAQ市场建立时间晚于风险投资,直到70年代才建立。以色列风险投资事业发展十分迅速,仅用了不到7年时间,就基本上赶上美国,而以色列至今也没有成立二板市场。由此可见,二板市场并不是发展风险投资事业的必要条件。从我国情况来看,由于存在制度缺陷和其他各种条件的限制,建立风险投资运行机制、建立二板市场需要一个过程,即使在香港二板市场,能上市的内地企业数量毕竟有限,也不现实。 市场研究论文:我国信用卡信贷消费市场研究论文 [论文关键词]:信用卡信贷消费完善 [论文摘要]:信用卡在金融领域的普及使用是一种国际趋势,我国信用卡业务虽然发展较快,但目前仍处在起步阶段。而且随着花期、汇丰等四家外资银行先期进入中国市场,他们在信用卡市场方面长期积累的经验、雄厚的资金实力和先进的技术手段必将给中国信用卡业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和挑战,要想迎接挑战,信用卡业就必须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积极调整策略,尽早与国际接轨实现产业化运作。基于此,本文对国内相关机构在信用卡策略的运用和完善方面提出一些建议。 - 根据万事达卡国际组织的预测,到2010年,中国年收入达5000美元的中产阶层将达到1.55亿人,在未来的几年,我国的信用卡市场将会迎来爆发式的增长。虽然我国国内信用卡市场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规模,但是和外资银行相比无论在经验、资金实力、管理水平还是技术手段都有很大差距。基于此,本文对如何完善国内信用卡信贷消费市场提出一些建议。 一、实现信用卡发卡业务的公司化改造 信用卡业务及其他银行卡业务主要是增加储蓄的管理理念产生和发展的,目前由于管理层重视程度不够,以及银行庞大的组织架构特别是金融体制上的原因,我国的信用卡发卡业务一直由银行的零售业务部负责,而在国外成熟市场中,信用卡业务由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发展的信用卡公司全权运作,发卡业务的公司化改造并非易事,公司化改革涉及组织结构的设计、未来公司与现有传统银行零售服务的资源重组、未来公司业务和产品的重新定位等一系列问题。在公司化改造过程中,我们应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业务运营机制和组织结构合理、责权明确的管理体制。 1.机构公司化 按照市场化的原则,中国银行可将现有银行卡业务部门改造为银行卡公司。银行卡公司由所在银行控股,同时为促进银行卡公司的长期发展,可以吸收海内外的资金或技术、机器设备入股,采取中外合资经营或合作经营的形式。银行卡业务经营规模较大的银行还可根据中国业务量的发展状况,在各地成立区域性银行卡分公司。 2.经营集约化 以总公司为统一法人,对分公司实行垂直领导与管理,由总公司统一决策、集中调配业务资源:加速建立集中式业务处理模式,逐步将卡片制作、对账单发送、授权与客户服务、账务处理等职能集中至总公司。 3.服务延伸化 由于发卡业务是银行个人金融服务的一个方面,银行卡发卡业务的经营必须建立在传统零售业务经营服务的基础上,信用卡发卡业务公司化经营后,应充分利用现有的零售业务网点优势,将信用卡的服务延伸到储蓄网点的柜面。 4.利润中心化 信用卡公司要以利润作为经营的中心目标和最终目的。在公司化运作中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真正树立“利润中心”观念,切实强化成本核算,要逐步做到对业务流程中每一个环节的作业成本和利润贡献度都进行精算,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成本核算和利润目标管理;第二,以利润贡献度的高低作为业务考核的主要尺度,不论是分公司内部的利益分配还是总公司对各分公司的利益分配,均应以利润贡献度的高低作为最高要的参照标准,向利润贡献度高的人员、部门和分公司倾斜,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 5.风险化解规范化 在综合考虑信用卡发卡业务特性的基础上,提取适当比例的信用卡呆账、坏账准备金,建立完善规范的呆、坏账核销管理制度。 二、完善自身功能、拓展持卡人市场 1.改善评估系统,保障有效发行 针对目前睡眠卡含量较大的现象,建议各信用卡发行机构在向目标顾客发行信用卡时首先要考虑未来市场的收益。各发卡行应根据自身条件加强信用卡评估系统的完善,把发展的重点转移到手中有钱、有消费能力同时有用卡需求的市民中。国家已经提出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的工作目标,这一举措将在未来会对信用卡市场的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缓解评估矛盾,虽然现在很多的发卡行实行“定额存款保证金”办法,即申请者在经过评估后,由银行订定保证金额,有意者可在银行存入该笔款项,则可获批领用信用卡,这就是所谓的“准贷记卡”。但是此卡的透支功能非常有限,而且信贷利息又很高,因此大多数人都望而却步。 鉴于此,我们认为应该改变评估系统,准确订定申请人的信用度,以此确定保证金额度和信用额度,在要求申请人存入定额存款的同时,给予较活期存款更高的利息,使申请人不致因该笔存款受损;另外根据评估所的信用额度给予持卡人相应的透支额度,实现信用功能,保证信用卡发行后的有效使用。 2.完善产品组合,提高产品质量,争取获利机会 提高信用卡产品质量首先是指外观,但最重要的是功能和附加服务。VISA国际组织就是信用卡产品策略的典型代表,作为一个非赢利性质的信用卡机构,它的责任是为属下的会员提供丰富的产品选择。VISA有完善的产品组合,有相当长的产品线,以至于可以满足不同国家、不同会员、不同层次的顾客需求。这也正是VISA“全球运作、本地服务”的最高品质所在。我国现时发行的信用卡虽然在品种上取得了一定突破,但大多都是沿用其他品牌产品的功能,品种单一的情况不但限制了自身的发展,更难起到活跃市场的作用。如果将发展的重点放在对产品功能和服务的改善和提高上,可以在满足市场需要的同时为银行、商户发掘利润增长点。 例如,我国房改政策的出台、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已经为信用卡提供了一个可供开发的市场。针对住房公积金所有者不了解账户具体情况,而所在单位经办人又无暇应付众多查询的现状,工商银行首先推出了住房公积金牡丹查询卡,不但受到广大职工和企业的欢迎,而且也大大提高了牡丹卡的影响和声誉。 外币业务风险大、利润高,外币信用卡业务风险系数更大,但回报率也更为可观。近年来,我国与各国间的交流来往频繁,到国外读书和工作的人也越来越多,外币卡除了吸引国内长驻外商、学者等,同样可以吸引短期在国外居留的中国人。国内的信用卡都已加入了国际组织,利用这些组织的商户网络,发行外币信用卡,不但可以较低的使用成本吸引大批顾客,而且能为国内信用卡经营获利、在国际上打响品牌创造机会。 三、加强特约商户的市场营销 在信用卡运作的流程中,特约商户,起着支持和联结的作用,被称为持卡人的“乐园”,没有特约商户市场的支持,持卡人市场也将难以维持。特约商户是信用卡赖以生存的主要条件,而且对信用卡市场的发展非常重要。加强特约商户的市场建设,主要从数量和质量几个方面入手: .梯次发展一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特约商户 通常国内信用卡发行机构对大型商户不但上门宣传、给予手续费方面的优惠,甚至有些还提供一些额外的业务培训等。然而对于一些小型企业则反复进行规模、资产状况等各种调查,或者在企业加入后不提供相应的服务,或者采取怠慢的态度,使小型企业被自然淘汰。信用卡巨头VISA在特约市场上则采取一视同仁的态度。无论商户规模大小,也无论交易笔数、交易金额多少,VISA提供的是整齐划一的服务。VISA在特约商户市场上的优势奠定了其信用卡龙头的地位。因此,国内品牌在培育特约商户市场时必须兼顾中小型商户市场。高消费市场能吸引额度较大的资金,例如AMERICANEXPRESS就是将市场定位在高消费市场的成功典范。但是,中小型市场毕竟是广大普通市民消费的主要市场,在我国,受传统消费意识和仍然落后的经济现状的制约,普通消费曾仍然占12亿人口的大多数,从信用卡市场未来的发展趋势看,中小型商业企业才是最大的潜在特约市场。 2.提高特约商户的服务质量 在发展商户的过程中,首先应注意提供有效的咨询和授权服务,开办受理信用卡的业务培训,帮助解决受理中遇到的困难;其次,应该深层次加强合作,争取建立长期稳定的特色合作关系。 加强日常管理,主要是要保证受理质量和交易的顺畅,以及对加强对特约商户的信息控制。由于信用卡业务具有一定的风险,这种风险既来自于持卡人,也可能来自于受理单位。因此,要定期对特约商户进行资信评估,得出资信等级,并根据等级采取不同的授权控制和付款承诺。 3.结合社会新兴产业,开发受理新行业 发展航空、道路、保险及水电等收费领域,能形成一个量多、质高、结构合理的特约商户网络。目前几乎所有的商业银行所发行的信用卡业务都开办了各类代缴费等中间业务,在一些中等城市信用卡业务也进入了旅游、养老金、住房公积金等领域,但目前这些领域的消费潜力还有待进一步挖掘。 举例来说,城市交通离不开公共交通工具,一些大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等建设地下铁路、地上轻轨等设施来缓解地面交通阻塞状况。现代交通工具多采取自动投币方式,但是零钞清点工作带来的麻烦和伪钞、残钞带来的损失也令公交部门头疼。如果发展公交公司为特约商户,就可以充分发挥信用卡结算中介的职能,既能带来社会效益,又为信用卡市场拓展提供机会。 四、加大促销力度,提升服务水平 信用卡营销是指商业银行通过激发人们对信用卡商品的需求,设计和开发出满足持卡人需求的信用卡商品,并且通过各种有效的沟通手段使持卡人接受并使用这种商品,从中获得自身最大的满足,以实现经营者的目标。一般来讲,信用卡营销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吸引合格的新客户,扩大市场占有率;二是充分挖掘持卡人的现有的和潜在的需求,给银行创造盈利机会。可见,信用卡作为高度市场化和个性化的金融产品,营销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加强品牌效应 对于消费者来说,金融产品的内容就是服务,一个熟悉的品牌或是一个市场占有率极高的品牌往往就是他们选择信用卡时的决定因素。正如著名广告商奥美公司所说的“品牌是产品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品牌的差异性是在持续不断地沟通中形成的。 我国的信用卡由银行发行和经营,而持卡人对信用卡的使用如同他认可的其他商品一样也存在着相当的习惯性和品牌忠诚度。信用卡品牌的建立受银行业务的影响较大,而信用卡品牌的推广也主要依赖银行品牌。因此,品牌差异无疑已经成为信用卡业务成败的关键。 2.广告促销 把广告作为重要的促销手段之一,VISA就是一个成功的例子。“谁拥有VISA谁就决定游戏规则”这一广告,给大众一个充满趣味、强有力、又带有些诡辩性的形象。此广告曾荣获肯萨斯广告大赛铜狮奖,并一度在信用卡界成为一个新话题。 除广告促销外,信用卡的服务促销也是维护品牌形象的重要手段,服务促销的内容十分广泛,主要包括人员培训和优化服务两个方面。加强金融从业人员的业务和服务培训是国内信用卡服务营销的关键。成立专门的促销队伍,配备熟悉信用卡知识的专业人员,向顾客提供周到细致的业务咨询,同时尽量简化申请手续,为潜在客户提供便利。针对特约商户市场进行有效宣传,引导目标商户认识特约的潜在利益,提高现有客户持卡消费的欲望,实现信用卡市场“金三角”的全方位受益。 五、加强持卡人风险管理 目前中国单调划一的信用额度分配办法不能满足风险防范的要求。不同的持卡人应给予不同的信用额度。对一些信用较差或存在其他潜在风险的客户给予较低信用额度。对所有持卡人应利用信息系统所提供的消费行为模式及还款模式并结合其个人信息来动态调整其信用额度,这样我们即可防范于未然,将风险限定在允许的范围内。 管理层对于风险的认识程度是制约信用卡业务的另一个主要因素。在信用卡的业务过程式中,风险管理无处不在,过严的风险控制会使得卡片申请通过率降低,客户用卡不方便、忠诚度下降;过松的风险管理会给银行带来巨大的潜在风险。但是风险与盈利成正比,没有风险就没有盈利。在信用卡业务的风险管理中,我们应记住风险管理不是将风险控制或降低为零,而是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水平内。这是风险管理的优秀所在,也是我们风险管理的指导方针。 信用卡市场的完善和发展是一个整体的问题,要获得成功就必须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可喜的是,中国的中央机构和各家商业银行都越来越重视信用卡市场的发展,不断投入更多的人力和物力。随着各家银行对信用卡业务的重视程度和资金投入的不断加大,金卡工程的进一步实施贯彻,信用卡市场现在的问题必将不断得到解决。科技的发展和在金融领域中的应用的不断深入,也将使信用卡业务在功能,制度,机制乃至整个用卡环境上有更大的发展。总之,中国的信用卡市场具有十分广阔的前景。
农业毕业论文范文:农业行政管理毕业论文 一、农业管理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1.管理机构的同构设置,束缚了特色产业的发展 农业是一个高度依赖自然条件和环境资源的产业,只有因地制宜,才能提高资源的利用率,提高经济效益。因此十分有必要按农业资源的禀赋特征,逐步形成具有区域优势的产业带。但是,从省到市、县的地方农业行政管理机构,设置上基本与中央一致,职能高度同构。这种情况,既不利于地方主导产业的形成,也不利于地方专业特色产业的发展,客观上也不利于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不利于农业区划特别是特色产业带的形成。 2.中介组织发育滞后,影响了市场主体作用的发挥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得到极大的调动,农业生产迅速发展。然而,千家万户的小农分散经营面对农业市场化和国际化的挑战,暴露出规模小、效率低、竞争力弱的严重缺陷。同时,政府对农民的技术、信息和市场服务也难以到位。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低,主要是连结农户和市场的中介组织发育滞后,使得农业的市场主体缺位。这种局面既不利于形成国内统一、竞争、开放、有序的大市场,也不利于我国农业参与国际竞争。 二、农业管理体制创新与技术创新 随着我国农村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逐步深入,农业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也应随之发生变化。为此我们必须不断地对农业行政管理体制进行创新,做到农业行政事务有的放矢,以适应农村社会和农业经济发展的要求。改革完善我国农业行政管理体系,要在转变传统观念、建立健全法制观念的基础上进行管理体制的创新与管理技术的创新。 1.农业行政管理理念的创新 在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市场经济的背景下,我国农业部门首要做的就是管理理念的创新。从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自身来讲,政府行政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人民服务,行政人员的行政行为就会表现为促进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实现共同富裕。因此塑造服务型农业行政理念是我国农业行政管理体系创新与发展的要求与必然趋势。其次,面对市场经济中的新情况与新问题,要求农业行政部门不断更新观念,迅速面对现实,积极寻找解决问题与矛盾的方法与途径。更应树立开放理念,将所掌握的公共信息向广大农民开放,全面推行“阳光政务”。 2.农业行政管理体系的创新 在农业行政管理理念创新的同时,更应注重管理体系的创新。在职能的优化上,应根据农业发展的需求重新定位,准确界定管理部门的职权与职责。应着力于建立、完善和维护统一的公平竞争的市场:一是建立健全市场管理制度和市场管理组织机构,完善市场服务职能,加强对市场的监督管理,营造和维护公平与法治统一的良好的规范有序的市场经济环境。二是改进宏观经济调控职能,自觉运用财税、货币、产业政策以及通过价格、利率、汇率和税率等经济杠杆来调控农村经济运行。三是培育和健全各类社会中介组织,并充分发挥其服务作用。如建立各种行业协会,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从而提高我国农业的整体竟争力。四是强化政府公共服务意识,充分发挥政府在公共领域和提供公共产品的职能作用,如提高农村基础教育水平,增加农村大型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等。总之,要促进政府农业行政职能由全能向有限,由管制向服务,由划浆到掌舵的转变,促进部分农业行政职能的市场化和社会化。从组织结构上来说,农业内部各产业,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农业资源的保护与利用、农业生产的投入与扶持、农业科技的开发与推厂、农产品的加工与运销、食品的安全与国内低频市场的开发等,是一个有机的整体。目前,我国农产品产业链人为割裂,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严重脱节,管理职能分散的体制安排和管理方式已经不能适应我国农业发展新阶段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需要,不利于国家粮食安全的大局。我国应该借鉴它们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改革完善我国政府的农业管理体制,尽快将各部门涉农机构撤消或合并,对现有的涉及农业管理有关部委的机构设置进行调整,农业管理职能进行重新组合,组建新的综合统一的农业部门,确保农业资源利用、农业生产、农产品营销和农村发展等整个农业产业链各个环节的有效管理和协调。 3.实现管理技术创新,构建农业“电子政府” 提高行政效率是当前农业行政管理中的一个大问题。解决这个问题的出路,除了加快农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步伐外,提高农业行政的信息化程度是一个关键。但农业网站不多,而且信息量少,更新速度慢。因此我国农业行政管理体系的创新还应该包括农业行政手段的创新,主要指农业行政的电子化、信息化和网络化,推进电子政务的发展。当前,我国应进一步加强农业信息网络的建设,提高农业政务信息化程度,从而能更及时、准确、有效的实现为农业服务的目的。要加快农业电子政务的发展,首先就要消除人们认识上的误区.电子政务不仅仅是政府部门的计算机化或政府上网,而是要打破传统的手工政务处理模式,实现整个政府业务流程的整合,并在网上实现与公民的互动,提供全方位的网络服务。二是要建立完备的农业宏观决策信息咨询系统及农业信息化服务体系。农业生产信息、市场信息、技术信息、法律法规信息等对于广大农户和决策者都十分重要,及时、准确、可靠、全面的信息是搞好农业管理的必要条件。因此,必须建立完备的农业信息服务体系,为农业宏观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提高决策的科学性。第三,就是要建立与网民的互动反应机制。可以在网上设立专门的论坛进行农业问题的讨论;对重大农业问题的决策可通过网络调查的方式搜集群众意见;设立网上咨询信箱,并对网民的邮件设专人及时回复。在世界日益进步的今天,我们应不断加快农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以及中央和地方农业行政机关间的关系,不断缩减政府规模,充分运用信息技术不断提高农业行政管理绩效,并以立法保证改革的成效,建立一个机构合理的、决策科学的、综合的、健全的农业行政管理体系。 作者:格日勒单位:陕西师范大学政治经济学院 农业毕业论文范文:农业机械节油试析论文 1农业机械的选型 在农业机械机型选择方面,要选择动力性好、作业性能稳定、适应性好、机具结构及设计合理、技术成熟、调整维修方便、配件市场充足、具有良好的市场售后服务的机型,要选择经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获得生产实践检验,能满足本地农艺要求,综合效益好的节能型机型,从而达到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油耗的目的。 2农业机械的保养 机车在运行时,由于不停地运转操作、颠簸震动,可能造成燃油连通部件(如油箱开关、油管接头、柴油滤清器及高压油管等)出现松动而漏油,因此有必要保持良好的检修习惯,这不仅是为了安全行车,而且可以减少油耗,提高经济效益。同时,机车由于长期运行,一些精密部件(如缸套活塞组件、配气机构和燃油系列等)会磨损,从而导致机车功率下降,油耗上升。因此,做好机车的技术保养,确保技术状态良好是节约用油的重要因素之一。 2.1新车磨合。新购买的农业机械必须根据说明书进行空车磨合试运转。不得一出厂就进行负荷作业,新车磨合要注意控制车速,尽量减少急加速、急减速。 2.2检查轮胎气压。轮胎气压偏低会引起滚动阻力增加,造成机车牵引负荷增大油耗增加。此外,要定期检查轮胎的磨损是否均匀,如发现轮胎偏磨或方向盘不居中等异常情况,需尽快到专业修理厂咨询修理,否则会增加工作阻力增加油耗。 2.3定期清洗滤清器。车况良好的拖拉机可省油15%到20%。对于空气滤清器、柴油滤清器、机油滤清器,每行驶5000公里以上配件都需要更换。因为,空气滤清器堵塞会引起气量减少,导致柴油燃烧不充分,降低燃油效率,而柴油滤清器的阻塞也会使发动机供油异常,功率下降,油耗增加。 2.4加机油需要适量。要注意机油标尺所标示的刻度,机油太多将曲轴淹没,增大阻力;机油太少则无法起到润滑和封闭作用,甚至会影响发动机效率。同时,要按季节和作业环境来确定更换机油的周期。 2.5使用洁净的柴油。柴油必须经过48小时以上的沉淀方可使用。使用沉淀后的清洁柴油,可以保证发动机供油系统以最佳工作状态供油,不仅提高发动机喷油泵柱塞偶件和喷油阀偶件的工作可靠性与经济性,同时能有效地延长偶件的使用寿命。 2.6防止燃油滴漏。定期对发动机进行耗油技术检测,坚决杜绝燃油滴漏现象的发生。油箱开关、油管接头、柴油滤清器及高压油管等处的柴油渗漏现象应及时检修,否则在机车运行时,由于震动渗漏会越来越严重,造成不必要的油耗。 2.7保证各部位轴承润滑良好。在装配时不能过紧或过松,要使之运转自如;过紧过松都会增加工作阻力,使油耗增加,同时要随时紧固各连接部位螺钉。据测定,如发动机支架和变速箱之间的螺钉松动,油耗就会增加。 3农业机械的日常维护 柴油机使用一段时间后,会因缸套活塞组件、配气机构和燃油系精密偶件磨损而导致功率下降、油耗上升,因此要及时检修并排除故障,以恢复其正常的技术状态。 3.1严防燃油滴漏 对发动机应经常进行目测检查,并定期实行耗油技术检测,一旦发现应及时处理。严防燃油滴漏,不仅是为了减少耗油量,更是为了安全行车。 3.2调整供油提前角。供油过早和过迟都会使柴油得不到充分燃烧而冒黑烟增加油耗,因此要及时调整供油提前角。 3.3确保喷油器雾化良好。喷油器有滴油或雾化不良现象会使柴油得不到充分燃烧而增加油耗,要及时调整喷油压力,确保柴油雾化良好。 3.4经常检查和调整气门间隙。气门间隙过大或过小会影响充气量。据测定,气门间隙过大,油耗会增加15%~20%,因此要经常检查和调整气门间隙。如果发动机因齿轮、凸轮轴磨损而引起配气相位角减少,要适当减少气门间隙,以弥补配气相位角的减少。凸轮轴磨损严重要及时更换,否则不仅功率下降,而且增加油耗。 3.5不得带病作业。要根据柴油机排烟颜色判断其技术状态,如出现柴油机在工作中持续异常冒黑烟、蓝烟、白烟,均属不正常现象,说明柴油机带病作业。应根据不同情况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并及时加以解决,否则不仅使发动机功率下降,而且增加油耗。 3.6确保多缸机工作均衡,不能“瘸腿”。据测定,如果四缸机有一缸不工作或工作不良,可增加15%~20%的油耗。因此,如果出现多缸机有一缸工作不正常,应及时检查原因并加以解决,确保各缸工作均衡,减少油耗。 3.7制动回位要好、不拖滞。要经常检查制动系统的工作状态,这不但可以确保行车安全,同时也可以减少油耗。因为如果制动回位不好、有拖滞现象,说明制动器处于半制动状态,增加工作阻力,导致油耗增加。 3.8燃油的添加。农业机械的动力燃油大多数是柴油。实践证明,使用沉淀的清洁柴油,不但可以更好地提高发动机偶件的工作安全性与经济性,而且还能有效地延长偶件的使用寿命。加油前柴油经过48h以上沉淀后使用较佳。在加油前要擦干净油箱,除去油箱周围的灰尘垢后,再打开油箱盖;最好使用软管加油,这样可使燃油借助自重流入油箱,或用手油泵加油。 响,因此要不断探索节能降耗新途径。 农业毕业论文范文:农业保险存在问题及对策论文 一、绍兴市农业保险的现状分析 农业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农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因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致使有生命的动植物发生死亡或损毁的经济损失,由保险人给予赔偿的一种保险。经营农业保险,成本高、费率高,定损理赔技术难度大,并面临逆选择和道德风险。由于农业保险的以上特征,农业保险业务的纯商业化运作在国际上鲜有成功的例子。因此,世界各国政府都把农业保险视为准公共产品,对其从财税金融等方面进行倾斜扶持。 农业生产过程受自然条件的影响必然很大,发展农业保险业务应是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政策的重点之一。但因为农保灾害机会多,损失率高,是一种受自然灾害制约较大的高风险的保险业务,不是赚钱的业务,商业性保险公司往往不愿意做这种赔本的生意。前几年,我国农险保费收入一直呈大幅萎缩的态势。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解“三农”问题,党的十六大以来,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和2004、2005、2006年连续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及“十一五”规划都对农业保险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绍兴市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推进农业保险的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地方政府迫切希望通过农业保险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确保农业产业政策的顺利实施。 要增强农民的抗灾能力和灾后恢复再生产能力,必须搞好农业保险。农业保险是政府支农的重要手段,可以改善农业和农业经营主体的信用地位,促进农业金融体系的稳定,促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促进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升农业的国际竞争力。 二、绍兴市农业保险发展的现状 绍兴市农业保险是在2006年开始试运作的。在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先在经济基础较好、农民参保意识较强的上虞市摘试点,以补偿承保对象的物化成本为主,实行低保障起步,保大户大灾为主,先易后难,先试点后推广,应对和化解大灾风险。2007年扩大到嵊州和绍兴县,2008年在全市全面推广实施。2006年参保的险种4个,支付赔款110.8万元,赔付率为114.8%;2007年参保的险种8个,上虞、嵊州、绍兴三个县(市)全年共有参保农户2554户,参保面达65.7%,支付赔款552.56万元,赔付率为228.1%,2008年主要参保的险种10个(4个必保险种,6个可选险种)。截至11月底,全市共有参保农户3178户,参保面达88.9%,核定赔款金额115.48万元(非满期赔付)。 从3年运作情况来看,市场行情明显有以下几个特征:1、参保率和保险品种逐年提高;2、赔付率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亏损现象依然存在,赔付率受当年度的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的影响较大。如2007年绍兴因受台风袭击,农作物受损严重,赔付率就高;2008年受自然灾害的影响小,赔付率就相对较低;3、财政对参保农户的保费补贴及赔款补助标准在逐年提高。(2008年政府对农户保费的补贴水稻保费补贴为90%,大棚蔬菜、生猪、鸡、鸭、淡水鱼、林木为45%,能繁母猪为80%)。4、财政对共保体的经营扶持力度也不断增大。如免征其营业税、提高政府与共保体赔付比例等。 随着农业投入的不断加大,农业科技含量的不断提高,农民收入逐渐增加,农民十分需要保险机构为他们提供农业保险风险屏障,解决在农业生产上的后顾之忧。总体上,绍兴的农业保险正在逐步走向规范并向好的态势发展。 三、绍兴市农业保险存在的问题 农业保险补贴的实行在转移农业风险、减轻政府负担、引导农民积极参保投保等方面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但是,由于农业保险本身属于政策性保险,它在展业、承保、防灾减损、查勘理赔等方面的复杂性,加之农业保险又是一项全新的工作,还存在着诸多的问题。绍兴市是农业保险发展较好的地区,但也存在着不少问题,主要的问题是: (一)参保意识不强,市场需求不足。市场需求不足除了受农险的正外部性的影响外,还与农民参保意识不强有关。究其原因:一是小规模的土地经营客观上弱化了农业保险的经济保障功能,窄小的经营规模使农民产生较低的预期收益,因而不愿意付出保险成本;二是存在侥幸心理,认为绍兴是风水宝地,大的自然灾害少,参不参保无关紧要;三是注重眼前利益,缺少长远打算,只希望立竿见影短期见效,而不愿从长计议持续发展;四是存在观望心理。农民受自身素质的制约,理解和消化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能力较弱,对政策缺乏了解,缺少独立思考判断能力,往往要等到周边农户得到实惠才会“怦然心动”,才去参保;五是心存疑惑、担心受骗。许多农民由于受迷信思想和小农意识的影响,不相信保险公司,优柔寡断,担心参保手续繁琐、理赔程序复杂,交了保费害怕得不到保障,因此投保积极性不高。 (二)农业保险的再保险机制和再保险市场尚不完善。农业保险由于缺乏再保险机制,使得风险过于集中在保险经营主体自身,难于分散,影响经营主体的经营效果。而国外农业保险经营普遍有再保险机制的支持。特别是在特大自然灾害发生时可有效分散风险,减轻农民的负担。例如,美国联邦政府农作物保险公司负责在中央建立再保险基金,向经营农作物保险的保险人提供超额损失再保险。而我们由于再保险市场有效需求不足,市场主体数量少且不健全,导致再保险市场一方面供给主体偿付能力严重不足,另一方面技术与服务远远落后于国际水平。 (三)农业保险的正外部性导致市场失灵。商业化经营农业保险必然会出现供给有限,需求不足,导致市场失灵。私人成本、收益和社会成本、收益间的差异是农业保险的正外部性。这样,全社会就搭了农险投保人的“便车”,导致市场需求不足。另外,保险人供给农业保险,将有利于农业生产的稳定,使全社会受益。当保险人供给农业保险的边际私人收益也小于边际社会收益,边际私人成本大于边际社会成本,全社会又搭了农业保险人的“便车”,保险公司经营出现亏损,反过来又影响到对保险市场的有效供给。但无论是哪种情况,保险人和投保人都无法对其正外部性进行收费补偿,农业保险的消费量始终低于社会的理想消费量,有效需求不足;同样,农业保险的供给量也小于社会理想的供给量,有效供给也不足。供需不足,必然导致农业保险市场失灵。也小于边际社会收益,边际私人成本大于边际社会成本,全社会又搭了农业保险人的“便车”,保险公司经营出现亏损,反过来又影响到对保险市场的有效供给。但无论是哪种情况,保险人和投保人都无法对其正外部性进行收费补偿,农业保险的消费量始终低于社会的理想消费量,有效需求不足;同样,农业保险的供给量也小于社会理想的供给量,有效供给也不足。供需不足,必然导致农业保险市场失灵。 (四)保险中介机构缺位。保险中介机构的建立是保险市场成熟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保险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不可缺少的完善和补充。它对保险的供求双方均能起到重要的媒介和桥梁作用,实践证明,利用中介补助机构的做法在保险销售的过程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为在保险产品的销售中,投保人大多缺乏对保险制度、保险产品的理解和选择,所以在购买保险产品时,熟悉保险产品的补助者的存在是必不可少的,特别是在农村这样一个点多面广、业务分散的保险市场中,正是保险中介发挥作用的大好舞台。中介机构可以将保险产品的经营触角延伸到农村的各个角落,以较低的成本,打开农村广阔天地的保险大门。然而,从我们绍兴的实际情况来看,推销保险产品的几乎全部依靠保险公司内部的业务团队,保险中介入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尚未得到发挥。 (五)信息不对称,导致三大技术因素受制约 1费率厘定难。由于农业受自然灾害的影响较大,而每年的自然灾害情况又不一样,年际间差异大,存在着不确定性。因此,其费率的制定应当要以长期平均损失率为基础。进行加权平均后得出。而绍兴市目前有关农作物和养殖业的原始记录和统计资料等信息不很完整,很难对保险费率作出精确的厘定。 2理赔定损难。农业保险作为一个新险种,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借鉴,其特殊性和复杂性决定了理赔的高难度性。一方面由于承保标的是动植物,受区域和自然因素影响较大,其经济价值也随时期的变迁而不同,很难把握住其基本信息。因此,要制定出一个公平合理的、让农户满意的理赔标准就较困难;另一方面农业保险定损理赔的技术难度大,不可预见的因素多,其特殊性和复杂性决定了对定损人员的高要求。而目前我们从业人员大多数人是从其他行业转来的,对农业保险这个新险种没受过专门的培训,单一型多。复合型少;保守型多,开拓型少。 3费率居高不下。农业保险费率居高不下主要包括以下两个因素:一是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逆向选择失控,通常是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的地区和品种,农民是急于投保,其出险率和赔付率就高,保险公司亏损也大;相反,一些旱涝保收的地区和品种,农民则不愿参加保险,造成保险公司无利可获,经营成本上升,由此产生赔付率过高,费率过高。 (六)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难防范。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使农业保险人面临高监督成本和高赔付损失的两难选择,无疑都提高了保险人的经营成本,破坏了保险主体商业经营的利益。成本一旦过高,保险人就会减少农险产品的供应,或者根本不供应农险产品。事实上,由于农业保险点多面广,且生产分散,保险公司监督力度不够,农民文化程度又普遍偏低,更有少数农民法律意识淡薄,把保险当作“摇钱树”。因此,利用保险进行欺诈的道德风险事件也屡屡发生,特别是养殖业,更容易产生骗赔的现象,如上虞生猪的报损案,就出现了部分参保户多次报灾、以轻报重等虚报现象。 四、对策与建议 1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有效控制市场失灵。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以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农民自愿为原则,不同于纯商业保险行为,农业保险市场失灵,需要政府发挥职能进行调节,政策性保险商业化经营是国外调节农业保险市场的成功办法。在具体操作上我们要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农业保险立法和制度的完善,政府应制订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保证农业保险的顺利开展;二要继续提高财政对保费的补贴额度,对粮食、油料、肉、禽等关系国计民生的主要农产品宜给予100%的补贴;对其他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在现有基础上再适当提高保费补贴。三要对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连年亏损的经营主体——保险公司,视亏损程度也给予必要的财政补贴;四是扩大以险养险的范围,以其赢利弥补农业险的亏损,促进农业保险可持续性发展。 2完善再保险机制,分散巨额风险。农业保险风险较大、赔付较高,长期以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2007年在三个试点县、市全年的赔付率高达228.1%。由于保险主体面对农业的非系统性风险需要独自承受高额经营成本,遇到特大自然灾害时更是回天无力,没有农业再保险的支持很难发展。因此,政府一方面可以利用通过财政补贴等优惠政策来扩大风险分散面;另一方面可建立完善的农业保险再保险机制,以进一步增强抵御大灾风险的能力,支持农业保险的发展。具体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一是国家和地方政府采取财政拨款或补贴方式,建立巨灾专项风险基金,以应对不可预见的重大自然灾害的发生,有效预防在巨灾发生时能迅速开展生产自救,在最短的时间里把赈款发放到每一位保户手中;二是发展保险衍生产品,增强保险主体自身抗风险能力。 3加强保险队伍建设。由于农业保险点多面广,被保险人分布四面八方,加之农险标的是有生命力的动植物,它的形态无时无刻都在变化,其价值也随时期的变迁而变动,一旦出险,现场勘察定损、赔付兑现所需人力、物力较其他险种多得多,且时间要求高。(如牲畜保险,牲畜死亡后会腐烂变质,查勘若不及时,则难以鉴定其原因)。这决定了农业保险核保和理赔的复杂性和艰难性。为此,一是要加强专业技能队伍建设,定期对核保和定损人员进行培训。二是要抓好农村保险中介和营销员队伍建设。保险中介机构的建立使保险供需双方更加合理、迅速地结合,减少了供需双方的辗转劳动,还可解决投保人因对保险专业知识缺乏而选择不好适合自身需要的保险产品的问题。 4扩大宣传,增强保险意识。进一步加强对农业保险的宣传,采取新闻媒体、保险咨询等多种形式,对政府开展农业保险的目的意义、风险责任、保险条款、定损标准等宣传报道,要把政府出补贴、农民得实惠的利好举措向农户解说清楚。使广大农民充分认识到农业保险是政府为了降低农业经营风险,增强农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稳定农民生活水平而建立的一项农业保险保障机制和灾害补偿制度,是有利于建设和谐社会的重大民生工程。 5加强考核,推动落实。绍兴市的农业保险启动以来,只有3年时间,尚处于摸索和尝试阶段,很多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一要突出重点,抓好乡镇工作。因乡镇干部面向基层、面向农村,直接和种养大户打交道,对农村情况最了解,是当地的父母官,农民的守护神,最具号召力,农业保险推广实施成功与否关键在乡镇。事实证明,对乡镇投入的精力多一点,当地农户的参保率就高一点;乡镇干部工作力度大一点,农民的意愿就强一些。二要加大政策性农业保险对各县(市、区)的考核占比。政府要把政策性农业保险继续列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考核内容,加强对部门、乡镇的工作考核,通过考核、激励,克服部门、基层单位对农业保险视为“多此一举、忙中添乱”的世俗偏见,坚决摒弃把农业保险当作“有和没有无关紧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错误认识。三要积极争取上级保险公司对县、市保险公司的支持,要把农业保险的业务流量、服务质量也列入考核的内容,改变过去一味追求经营效益的考核方式,进一步调动基层商业保险公司的工作热情,确保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 摘要:大力发展农村保险事业,加快建立农业保险,加大支农惠农政策力度,是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的一个新举措,它对稳定农民生活,降低经营风险,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有着十分重要意义。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与农业的发展极不平衡,不利于现代化农业的发展。本文通过调研绍兴市农业保险发展现状,深入分析目前存在的困难和原因,摸索绍市农业保险发展的道路,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与对策。 关键词:农业保险;困境;对策建议 农业毕业论文范文:政策性农业保险法律监管论文 一、我国农业保险的性质及其政策性农业保险监管的必要性 (一)农业保险的性质 农业保险的性质事关我国未来农业保险法对农业保险的定位和我国农业保险监管法律制度的建构。 关于农业保险的性质,有学者从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角度从理论上进行了论证,有学者从农业保险具有商品性和非商品性的二重性以及农业保险主体面.临的博弈困境的角度加以分析,由此得出农业保险经营的市场失灵并需要政府大量补贴的结论。[1] 笔者认为农业保险应当属于准公共物品。在市场经济体系中,人们需要的物品可以分为四类:第一类是私人物品(privategoods),第二类是公共物品(publicgoods),第三类是自然垄断物品,第四类是共有资源。私人物品是既有排他性又有竞争性的物品,公共物品是既无排他性又无竞争性的物品,自然垄断物品是有排他性但无竞争性的物品,共有资源是有竞争性但无排他性的物品。[2]农业保险的特点——社会效益高而自身经济效益低,反映它具有明显的公益性,但是,农业保险同时又具有一定的排他性,因为,参加农业保险必须符合一定条件,比如缴纳保险费等,因此农业保险应当属于准公共物品。另有学者认为农业保险产品是介于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之间的一种物品,但更多地趋近于公共物品。[3] 市场经济的理论与实践表明:市场机制不能有效地提供公共物品和准公共物品。因为市场是按照价格机制来配置资源的,只有在私人物品的范围内,市场机制才是有效率的。由于农业保险自身风险大、社会效益高和经济效益低,所以市场不能有效地提供社会所需要的农业保险。农业保险从来没有,也不可能按照商品的实际价值进行等价交换。实施农业保险只能是违背商品交换一般规律,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而当农业保险既定的社会效益目标不能通过市场机制来实现时,政府就要用“看得见的手”通过国家立法、国家定价、财政补贴等国家干预手段来实现这一特定目标。[4] 国外农业保险的理论研究和实践也说明农业保险商业化经营的不可行。Wright和Hewitt在研究中发现,历史上使用私人来承担农业保险多重险的尝试无一幸存。对于所有险和多重险,基本上都由政府来直接或者间接经营。在1938年以前,经营农作物保险的私人保险公司都遭到了惨败,最终退出了这一业务领域。[5]美国联邦政府于1938年颁布《联邦农作物保险法》的基本原因就是私人保险公司根本无法承担农作物保险的巨大风险。 农业保险的准公共物品性质决定了我国农业保险不可能走商业化道路,而只能是政策性的。与一般商业性保险相比较,政策性农业保险是非营利性的,其目的在于实现国家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政策目标。继2004、2005和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加快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后,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要求“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范围,各级财政对农产参加农业保险给予保费补贴,完善农业巨灾风险转移分摊机制,探索建立中央、地方财政支持的农业再保险体系。”从上述中央一号文件的规定可以看出,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已得到国家优秀层的认可和支持。 (二)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监管的必要性 1.我国农业保险监管的理论解释 一般说来,农业保险监管本身并无独立的理论体系,从农业保险实践来看,其思想基础源于一般的规制理论。其中有三种重要的规制理论:公共利益论、捕获论和公共选择理论。 (1)公共利益论。农业保险监管的第一种理论解释就是农业保险是担负公众利益的行业。由于垄断、不完全信息和外部性所造成的“市场失灵”问题,人们呼唤政府法律法规对市场经济激励的部分予以替代。在此背景下,规制的“公共利益论”应运而生。该理论认为监管是为了服务于公共利益,是为了使人们从不公平和无效率的市场中解脱出来,监管的目标是寻求修正源于市场失效或某些政治危机的资源误配,包括防止和纠正市场失灵引起的对消费者利益的重大损害以实现经济效率最大化,进而对社会福利进行再分配的一种机制或方法。[6]它强调消费者利益,如当技术导致自然垄断或存在外部性时就不能达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这时政府应出面干预,因而监管被严格地看作是一种“挽救行为”,它主要是为了消除或降低与市场失灵有关的成本。监管者被认为是对公众利益需求做出反映,并以修正市场实践的无效或不公平为目标的独立的中立的仲裁人,其监管的过程有助于通过消除垄断的滥用而产生的限制性贸易实践,促进市场价格竞争。公共利益论还隐含着政府规制是无成本的,这种观点后来遭受了大量的批评。公共利益论的另一问题是它缺乏明确的机制,利用它所宣称的公共利益能够被规制行动所实施。一些实证研究表明规制常常不能纠正这些市场失灵,规制被认为是失败的。虽然公共利益论总体上还不够健全,但决不能完全废弃。对于农业保险监管,它还是一个重要的论题。 (2)捕获论。实证经济学的私人利益监管理论则认为监管的目的在于促进私人的利益最大化。[7]Peltzma提出监管者们是出于自身利益热衷于监管活动,与他们追求的政治利益最大化目标一致,其中最著名的是监管捕获论(又称占据理论、追逐理论),该理论认为监管为被监管的行业所占据并为其利益服务。[8]捕获论本是政治学领域的一种监管理论,并由此衍生出许多经济学版本。但一般均认为监管的最终后果是有利于生产者,即被监管者。其实,捕获论的本意也是要保护消费者,但认为通过政府监管是无法达到的。捕获论版本中最具代表性的是MarverBernstein在1995年创立的规制机构生命周期理论,他认为,公共利益论是天真的,会产生理论误导。为了解释为什么规制机构会逐渐为被规制者所利用(捕获),他是这样推理的:被规制者最初可能反对规制,但当他们对立法和行政过程逐渐熟悉时,就会行动起来,对规制当局施加影响,最终还是通过法规和行政工具,借助规制当局的力量达到给他们带来更高收入的目的。他们影响规制当局的一个例子是,与规制当局进行频繁的人事往来,由此创造密切的联系和合作的基础,甚至进行行贿等“寻租”活动。因此,规制的最终效果是生产者受益,消费者吃亏。既然被规制者可以通过疏通的办法让规制为他们自己增加福利,那么规制机构的生命循环就始于年富力强地保护消费者而终于僵化地保护生产者,所以应放弃政府规制。但是,捕获论也经常经不起经验验证,它忽视了普通大众确实始终从某些规制中得到好处的事实。不过,捕获论确实发现了规制有可能被受规制者所利用以及规制效果未必是保护消费者的问题。 (3)公共选择理论。公共选择理论认为监管是在相互斗争的社会集团之间实行财富再分配的政治经济体系的一部分。该种监管理论是建立在这样的事实基础之上,即不论怎样的监管都是在分配资源。而在这个分配过程中,贫者越贫,富者越富。任何被提出的监管方案都会引起纳税人和受益人的注意,他们会通过政治的或经济的渠道提出反对或赞成的意见。监管的主要目的就是在不同阶层间转移资源以获得对方案的最大支持。 在解释农业保险监管时,上述三种理论都非常重要。公共利益论提出了农业保险监管应遵循的标准,而公共选择理论则有助于解释农业保险有些领域的监管背离了这一标准的原因。 2.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监管的必要性 政策性农业保险(如没有特别说明,下文农业保险均指政策性农业保险)担负着国家支农的重担和公众利益。虽然政府资助的农业保险成本高昂、运行复杂,会导致潜在的巨大的效率低下,但对农业保险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者来说,效率标准并不通常是支配性的目标。任何国家的农业保险计划都必须从该国更广泛的政治经济意义上来考虑,这也使得由政府提供的农业保险越趋复杂。对它的监管有利于未来我国农业保险法将确立的目标——以农业保险作为农业支持政策工具,确保农业可持续发展和以农业保险作为支农性收入再分配手段,保障农民的经济收入稳定增长,推动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实现。 农业保险的政策性和专业性较强,而我国农业保险的投保人大多数法律素质又偏低,复杂和艰涩的农业保险合同使投保人对它们的理解造成困难。农业保险监管将对保险合同进行严格彻底的审查并保证由农业保险人提供的保险合同条款的公正和定价的合理,故对农业保险的监管是非常必要的。 在不久的将来,随着农业保险法的颁布、实施,农业保险的规模将不断扩大,国家对农业保险的补贴也会越来越多,我国农业保险监管(包括农业保险基金)问题就会凸显现出来。因为,先前的寻租者可能将注意力从通过农业救灾转移到通过农业风险管理和执行农业保险来寻取租金。中国近年来频发的煤矿安全事故和出现在社保基金中的腐败现象给我国未来的农业保险(特别是农业保险基金)的监管敲响了警钟。一旦行政机会主义与市场机会主义相勾结,监管权力市场上的寻租和创租行为就会泛滥,这不仅会提高农业保险市场交易费用,而且会导致社会公共利益的净损失,最终将会侵蚀整个社会的行为规则。因此,对我国农业保险的监管必须未雨绸缪。 二、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监管的目标 决定农业保险监管能否取得满意的监管效果的因素之一是监管机构是否有明确的、系统化的监管目标。农业保险监管的目标可分为内在和外在目标。所谓内在目标是指根源于农业保险本身的、固有的目标,这些目标的取得有利于农业保险的成功运行。农业保险监管的内在目标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可靠:科学的农业保险监管规则能使农业风险管理部门促进、支持和监管可靠的风险管理解决方案,从而保护和加强我国农业生产者的经济稳定性,因此,保证农业保险的可靠性应该成为农业保险监管终极目标。农业风险管理部门通过监控农业保险人遵守国家农业保险计划标准,确保农业保险计划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合理:合理是指在农民(投保人)和农业保险人之间的利益平衡。一方面是保险价格的合理,另一方面是农业保险合同条款的合理。它确保农民以合理的代价获得农业保险(也就是农业保险的可获得性)。因此,农业保险的保险费率的监管措施便是实现合理性的基本手段。合理的农业保险合同条款是提供给农民实在安全的基本手段,不公平和有害的合同条款将破坏农业保险合同所声称的安全。农业保险的政策性和专业性较强,为了保护农民的正当权益,需要对农业保险格式合同的条款进行严格的审查,确保其准确、清晰、公正和合理。 公平:公平要求对农业保险投保人无歧视的对待。一个不公平的例子就是农业保险人过分地延误农民的保险索赔。我国农业现代化和科技程度不高,农民的农业再生产能力弱,农业保险人过分延误农民的保险赔付不仅影响抗灾减灾和农业的再生产,而且还可能影响到受灾农民的生存,因此,农业保险监管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保证农业保险人依约及时履行对投保人的赔付义务。 平等:农业保险监管规则应该要求农业保险计划对所有农业生产者一视同仁,不管农业生产者的生产规模大小。比如,所有的农业生产者都要求提交农业保险申请和保险面积,报告建立农业保险担保和计算保险费的数量,所有的农业生产者都要求提交过去的损失清单和生产信息,在导致已保险的农作物损失的风险发生时,以此来决定保险赔偿的数量;不管农业生产者参保的农作物面积是10亩还是100亩,在提供和搜集信息方面没有任何差别。 安全:农业保险监管还要保证我国农业保险基金的安全。农业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一个国家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作为农业保险制度的物质基础——农业保险基金,其建立的强制性、使用的专项性、给付责任的长期性和基金的增值性等特点都对政府对农业保险基金的监管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保证农业保险基金的安全是确保农业保险健康运行的前提。 农业保险监管的外在目标是指来源于农业保险的外部世界,为了一定的社会目的而加于农业保险的社会目标,其深层原因是国家的政治态度。基于国家对农业保险的政治态度,农业保险监管的目标可定位于保证通过农业保险的方式让公共财政的阳光照耀到广大农村,使所有农民和市民一样享受到改革和社会发展的成果,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和农民自身的全面、和谐发展。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巨大风险,目前,我国农民抗风险的能力非常弱,如没有政府对农业的大力支持,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就难以实现。农业保险作为政策性险种,体现了政府的行为,它为农业分担风险,并以政府的权威动员全社会分担农业风险。“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社会安”。对农业保险进行有效的监管,保证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目标实现,不仅是农业保险监管部门的一项经济行政职权,更是其不可推卸的政治任务。 三、实现农业保险监管目标的路径 (一)建立专门的农业保险监管机构——农业风险管理局 成功的农业保险的监管规则理所当然地包含某种机制,以便管理和协调农业保险的顺利发展。国内外农业保险的经验表明,成功的农业保险监管的关键因素在于监管机构有充分的资源、农业科学和农业保险的专业知识和相应的职权,这就要求农业保险监管机构必须设立在政府的优秀层,它必须在实现国家的支农政策目标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政策性保险的监管与商业性保险的监管无论监管内容和监管规则都有很大差异。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商业性保险的一个重要区别在于,前者是非盈利性的,而后者则是以盈利为目的。商业保险监管与政策性农业保险监管的区别在于:政府对商业保险(包括财产保险、人寿保险和以商业化运作的农业冰雹险)进行监管,主要原因在于保险业事关国计民生,在国民经济中地位举足轻重,其功能在于使经济实力强大的保险公司以公正的价格出售保险合同的方式来提高公众福利;其目标定位于防止“保险公司破产、保护公平和致力于保险的可获得性和充足性”。[9]而对于政策性农业保险,农业保险监管最根本的目标在于促进农业保险作为国家的支农政策工具实现其政策目标。如果仍然由保监会监管两类不同性质的保险,监管目标和理念的重合将有可能导致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商业性保险业务之间管理的冲突。再者,农业保险在展业、承保、防灾减损、理赔等业务经营方面以及在跨部门协调上比商业保险更为复杂,这也对其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正因为如此,国外农业保险的监管机构通常都不是商业性保险监管部门,而是专门的监管机构。1996年,美国国会通过立法创建了独立的农业风险管理局来监管联邦农业保险公司的运行和管理并检查联邦农业保险计划。 因此,在我国农业部内设立相对高度独立的农业风险管理局会最大限度地减少保监会同时监管商业保险和政策性农业保险可能出现的利益冲突。相对高度独立的农业风险管理局有充分的资源支持,有助于确保监管农业保险过程中的协调性和全面性。农业风险管理局具有充分的监管权力和拥有大量具有丰富农业和农业保险专业知识的人才,其专业化和自治性更高,更能够做出独立的判断,更能建立用以抗衡各部委和利益集团的重要制衡机制。与保监会来监督农业保险相比,农业风险管理局可能会推出更快、更高质量的监管规则,采用更透明、更具问责性的监管方式。因为,它的相对独立性和功能都是基于一项明确的法令,该法令将清楚地界定农业风险管理局的功能和目标。 在行政权力和行政级别上,农业风险管理局能更好地与我国现行的行政和预算权力中心(如农业部、发改委、气象部门和财政部)联系,通过与政治和行政权力的优秀建立直接联系,农业风险管理局的监管效力会得到增强。这使得相关机构之间更容易实现协调,并因此提高监管的成功率和效率以及提高协调与合作措施的有效性,并进而提高相关部门的效率、回应性和有效性。再者,它能更好地向农业保险的利益相关者宣传农业保险信息和监管规则,这将有利于实现我国农村和农业的良性发展。 为在农业部内设立相对高度独立的农业风险管理局,国家就必须制定明确的法律规范来确定其法律地位、职能、其他的与监管农业保险必须具有的相关权力与职责和监管的适当程序。未来的农业风险管理局应担负着广泛的职责:设定农业保险监管的重点和难点、监控遵守情况以及报告结果;设定农业保险监管的清晰目标和实现这些目标的有助于促使农业保险持续、健康发展的手段;以及能够建立起监管人员运用监管权力的问责机制等。 (二)制定科学、合理的农业保险监管规则并确保其被有效遵守 农业保险的监管规则应基于经济原则和法律原则,其目的在于通过更好地平衡、更有效地实施国家的支农政策,从而提高农村的社会福利。经济原则要求减少不必要的农业保险运行成本,进而提高农业保险的效率;法律原则要求减少农业保险的执行者过度的自由裁量权(如在勘损、理赔的过程中农业保险公司以及地方政府工作人员与受灾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损害国家的利益)。 监管规则要保证农业保险信息的质量、有效性和清晰度,就应减少农业保险当事人收集信息的负担,再者,农业保险监管规则应该给农业保险人和投保人带来积极的潜在利益。这就要求提高农业保险监管水平,设计出科学的、合理、操作性强的高水平监管规则,因此,对农业保险的监管应该进行精心安排,以使所有的农业保险监管规则都严格遵从“法治”。正如哈耶克所指出的一样,“重要的一点是,政府的一切强制行为都必须明确无误地由一个持久的法律框架来决定,这框架使个人能带着一定程度的信心来进行规划,使前景的不确定性缩小到最低限度。”[10]制定科学、合理的农业保险监管规则,有助于保证农业保险的监管规则得到高度遵守,有利于实现标准和结果的一致性。 1.用平实的、易懂的和非专业的语言起草农业保险合同条文以及监管规则 长期以来,用平实的语言起草保险监管规则和保险合同条款的必要性一直得到了保险发达国家的重视和认可。农业保险监管机构要确保监管目标、战略和要求都清楚地传达给了农业保险的被监管者。这样,被监管者以及社会利益相关者都能对农业保险合同和农业保险监管规则从非专业的角度清楚地和明白无误地理解。此外,保持农业保险监管法律规则的内容清晰、易懂是确保其得到高度遵守和有效实施的基本要求。我国农业保险的投保人绝大多数是法律素质偏低的农民,加之农民处于信息不对称的状态,因此,为了保护投保农民的正当权益,应用平实的、易懂的和非专业的语言起草农业保险监管法律规则和农业保险格式合同条款。这一点,在目前我国的现实情况下尤其重要。 2.保持农业保险监管透明度 农业保险监管的目的不仅要修正市场失灵,弥补市场的缺陷,而且更主要在于规范农业保险人和监管者自己的行为,弥补“政府失灵”,防止“寻租”和“创租”行为的产生,保障国家通过农业保险的支农政策的实现。保持透明度是市民社会群体的优秀要求,它服务于基本的开放性民主价值。在农业保险监管过程的各个阶段——从最初的监管方案的形成到正式的监管规则的出台,再到实施、执行、审查和变革以及在农业保险监管体系的整个管理过程中,透明度都是不可或缺的。透明度对农业保险监管的重要性根源于下列事实:它能克服导致农业保险监管失灵的很多诱因,如监管俘获和偏袒强大的利益主体、监管部门和农业保险人的信息不充分、不对称和僵化性、要保人与保险人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同盟、缺乏问责机制等。透明度有利于减少农业保险监管过程中专断决策的发生几率,从这个角度讲,透明度是反对在农业保险及农业保险监管过程中的腐败现象的最有力的武器。透明度可以提供相对方对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的预期,让农业保险监管在阳光下进行,从而最大限度地抑制农业保险监管过程中的行政机会主义选择,防止农业保险监管机关的“寻租行为”和农业保险中的道德风险,进而增进农民对农业保险和农业保险监管的信任。因此,为保持农业保险及其监管的透明度,提高农业保险监管的有效性,未来的农业保险监管规则必须建立农业保险中央信息数据库制度。未来的中央信息数据库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全国农业保险企业财务状况、农业保险监管数据标准、农业保险人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农业保险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市场行为档案、农业保险企业投诉信息以及投保人信用信息库。 3.确保农业保险监管规则被有效遵守 制定科学的农业保险监管规则,尽量使农业保险监管有法可依,从而提高操作水平,避免人为性和随意性。目前,在我国法治建设的进程中,我们遇到的最大障碍是法律、法规得不到实质性的遵守,国家的法律有时只是一纸空文,在很多情况下,几乎很少有人去关心和关注法律的效力或适用。对法律的遵守和忠诚是法律的生命,未来的农业保险法和农业保险监管规则也不例外。我国目前,证券市场上的虚假交易、内部人控制、信息披露的虚假性等问题的泛滥;煤炭生产中的重大和特大安全事故频发;社保基金被大量挪用和侵占;药品生产和流通领域的腐败丛生都说明了相关的监管失灵,而其根本原因在于相关的监管法律、法规没得到充分和实质性的遵守。前车之鉴,后世之师。为使我国未来农业保险能被有效实施,必须保证农业保险法律和监管规则得到有效遵守。农业保险监管规则之遵守可分为形式上的遵守和实质上的遵守。所谓形式上的遵守是指在法律、法规字面上的遵守;实质上的遵守是指确保农业保险基本监管目标实现的行动遵守。形式上的遵守可能无法实现农业保险监管的目的,要实现监管目标,我们必须使农业保险监管规则设计鼓励实质性遵守。因此,成本——收益原则在农业保险监管规则的设计时必须加以考虑,也就是说,我们必须算计被监管者(包括农业保险人和被保险人)违反或遵守监管规则给他们带来的利益和损失(包括物质或非物质)。因为,如果不遵守的回报率很高而被发现的概率很低,制裁压力可能不足以导致对监管规则的遵守。同时,我们还必须赋予农业保险监管机构足够多的可利用的资源(包括财政和行政),以确保农业保险法律、法规和农业保险监管规则得到有效实施和执行,否则,被监管者不遵守的行为被发现和被强制执行的概率可能就会非常低,从而通过制裁性措施就无法实现监管遵守。此外,被监管者对农业保险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认同度的高低也直接关系到其被遵守的程度,对它认同度越高,其被实质性遵守度越大,反之亦然。 四、结语 农业保险的准公共物品性质决定了我国农业保险只能是政策性保险,而不能走商业化道路。政策性农业保险监管最根本的目标在于促进作为国家支农政策工具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实现其政策目标。由保监会监管政策性农业保险和一般性商业性保险两类不同性质的保险,由于监管目标和理念的差异,将有可能导致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商业性保险业务之间管理的冲突。因此,我国未来的农业保险法应该明确规定在农业部内建立相对高度独立、具有充分职权的农业风险管理局,并由它来监管农业保险。未来的农业风险管理局应保持农业保险监管高度透明,用平实的、易懂的和非专业的语言起草农业保险合同以及监管规则并确保农业保险监管规则的有效遵守,从而实现政策性农业保险监管的内在目标——农业保险的可靠性、合理、公平和安全及外在目标——国家用公共财政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 农业毕业论文范文:山区农业营销创新分析论文 循环经济的涵义及主要特征 (一)循环经济的涵义 美国经济学家肯尼思•布尔丁(Ken-nethBoulding)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了“循环经济”一词。所谓循环经济,就是在人、自然资源和科学技术的大系统内,在资源投入、企业生产、产品消费及其废弃的全过程中,把传统的、依赖资源消耗线性增加来发展的经济,转变为依靠生态型资源循环来发展的经济。通过循环利用生产物资,减少资源的消耗,减少垃圾等污染物的产生,其宗旨是在健康的环境下发展经济。“循环经济”的实质就是生态经济,是在全球人口剧增、资源短缺、环境污染和生态蜕变的严峻形势下,人类重新认识自然界、尊重客观规律、探索经济规律的产物。它倡导的是“资源—产品—再生资源”这样一种废弃物不断循环利用的经济发展模式,也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最佳模式。 20世纪90年代,源头预防和全过程污染控制逐步成为发达国家环境与发展政策的主流,人们在不断探索和总结的基础上,以资源利用最大化和污染排放最小化为主线,逐步将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生产设计和可持续消费融为一套系统的循环经济战略。总理在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特别提出: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国务院2005年7月提出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我国在多个层次上开展了发展循环经济的实践探索,并取得显著成效。循环经济正以一种崭新的态势,逐渐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和全球经济发展的新潮流、新趋势。发展循环经济是促进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然选择。发展循环经济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需要各种新技术作为支持和需要相关法律规章作为保障,还需要营销创新这个动力源。 (二)循环经济的主要特征 首先是科学的发展观,它强调任何经济活动只有建立在资源的承受能力之内,才有可能实现持续性发展。打破了过去认为自然资源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传统观。其次是超前的科技观,循环经济是一种善待地球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其实质就是生态经济。它要求运用生态学规律来指导人类的经济活动,它强调人类在应用科学技术创造经济效益的同时,更要充分考虑其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修复能力,所倡导的技术载体就是环境无害化技术。再次是务实的生产观,即在生产过程中,尽可能节约资源,采用循环使用资源方式,提高资源利用率。它将经济活动组织成为“资源产品消费再生资源”的物质反复循环的闭环式流程。使有限的资源在不断进行的经济循环中得到最合理的利用。最后是系统的整体观,要求人类以整体的观念研究人、自然资源、科技这个大系统内在的经济规律,包括价值、消费等,它把环境、资源、产品、价值、消费、科技、发展等有机地系统地联结起来,形成整体、协调、循环、可再生的生态链。 山区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现状及前景 (一)水土流失严重且生态环境脆弱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山地占陆地总面积的70%,而南方红黄壤地区的80%为丘陵山地。山地农业经济的发展在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中有着重要的战略意义。山区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如生物资源、水资源等,但山地坡度高的高寒气候不利于农业开发;一些山地土层贫瘠,植被差,水土流失严重,导致生态失衡;缺乏循环经济意识,低层次的、粗放式的无序垦殖、过度放牧、过度猎捕、化肥农药等加速了生态环境的恶化,使山区农业经济可利用土地减少,土地养分下降。据《浙江省生态农业建设现状与对策》中的研究显示:1995年该省水土流失面积约占全省总土地面积的24.3%,比1985年扩大590km2,年土壤流失量 6000万t,损失土壤N、P、K近120万t。近20年来,我国经济增长了6倍,而资源的消耗却增长了几十倍,这使我国的经济增长因资源短缺而面临不可持续的危险。 (二)区域弱势使经济发展缓慢 农村基础设施薄弱,山区交通密度低,人文环境相对较差,科学技术力量薄弱,信息化建设滞后。人们的思想保守,观念落后,其生产模式往往是传统的生产管理模式,农产品的质量不高,市场竞争力不强。农经作物大路货多,精品少且产业化低,新农业技术、新品种、新管理模式推广、扩散缓慢,营销创新意识低,综合经营差,规模小,农产品加工、流通服务业滞后,经济发展缓慢,资源丰富但经济贫困。 (三)山区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前景 我国农村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发展循环经济的精神指导下,经过多年的努力,已经初步形成一个把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资源培育与高效利用融为一体的新型综合农业体系。如一些山区农业的果—粮、果-草-牧结合的复合生态模式;江苏丘陵区的庭院生态型模式(鸡粪喂猪、猪粪沼气、沼渣沼液肥田);浙江丽水“山顶树、山腰果、果间鸡、山脚稻”立体生态护理模式以及种养结合的“种草-养鸡-鸡粪肥园”、“稻田养鱼”等生态良性循环小系统模式,既保护了生态环境,又增加了经济效益。又如浙田的“稻田养鱼”于2005年被正式确定为首批4个世界农业遗产保护项目之一,引来了国内外游客观赏,获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三赢。实践证明,循环经济对山区农业经济快速协调发展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 循环经济框架下的营销创新 (一)市场营销与营销创新 市场营销是个人或组织通过创造和交换产品与价值以获得自身需要的一种社会过程。营销活动既实施于流通领域,又不限于流通领域,真正的营销是以市场为起点,上延到生产领域,下延到消费领域。市场营销对于山区农业经济而言,是实现小农户与大市场对接的有效途径。传统的市场营销侧重于商品推销的销售观念,已愈来愈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现代的市场营销,其实质就是一个创新的过程。营销创新是指企业在营销过程中,结合目标市场的具体情况,为实现既定目标而进行的有针对性的、有效果的创造性活动。营销创新也是企业持续发展的可靠保证。 (二)循环经济模式下山区农业的营销创新 农村生态环境的脆弱性和消费需求的复杂性制约着农业经济发展。发展循环经济,是遵循生态规律,促使山区农业的资源循环利用,节能减耗,保护环境的必由之路;是保障农产品优质、安全、无公害,市场竞争力提升的必然选择。 市场营销在循环经济模式的策划、布局、设计、服务、管理等方面具有导向作用,营销创新则是开拓、发展市场的先锋,是适应或领导消费者需求,以新制胜、以质量制胜,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在市场竞争中取胜并促进山区农业循环经济与环境良性发展的最有效、最可靠的措施。 营销观念创新。市场营销观念是企业各部门有效的组合与顾客满意及企业长期盈利的整合。观念的形成是由多种感知汇集而成的,观念一旦形成后,要想使其转变比树立一种观念要难得多。因此,要持续发展山区农业经济,必须树立绿色营销和生态营销观念。绿色营销是指企业以环境保护战略作为其经营理念,以绿色文化作为其价值观,以消费者的绿色消费为中心和出发点,力求满足消费者绿色消费需求的一种战略。所谓生态营销观念指的是企业如同有机体一样,要同它的生存环境相协调。 当今社会,人们越来越关注人与自然的共同发展问题。在国际市场上,适度无污染,保护环境的产品和服务已成为世界消费的热点和趋势。越来越多的国家政府把贸易与环境问题结合起来制定相关政策,构筑“绿色壁垒”,“绿色”食品的价格一般要比同类食品高出40%~100%,在日本则有超过90%的消费者对绿色食品感兴趣。在我国国内,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消费者越来越注重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性,生产无公害优质农产品是提高人们生活质量和保证人类健康的需要,是提高整体社会效益、生产者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是增强出口竞争力的需要。同时,加强公众生态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使山区农业循环经济得以持续发展。绿色营销和生态营销的实质都属于循环经济范畴,是促使山区农业经济发展并顺应国际贸易新趋势的必然选择。 营销服务创新。山区农业生产经营受自然环境、人文环境、交通等诸多因素制约,其经济发展具有不确定性。而农产品加工,尤其是农产品深加工的严重滞后则是制约山区农业经济发展的瓶颈。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场需求的变动,迫使农业结构不断调整,市场信息是山区农业经营管理决策的基础和前提,搞好营销调查研究,正确作出市场预测,则是营销服务创新的根本。营销服务创新还要遵循两个原则:“整体、协调、循环、再生”的生态农业原则;依靠科技进步、科技创新为支撑点的原则。在营销策划服务中,要根据物种特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立体开发、多层经营。打造山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生态良性循环的基础上开发优质、安全、无公害的农产品,并不断改良农产品的品种,提高优质率,保证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的不断换代升级。建立生态园区,发展生态农业产业化,开发特色农业,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创建无公害名牌产品,创立网络营销平台,不断增强营销后劲。 营销管理创新。进行营销创新的前提就是科技创新和质量管理体系创新。要加强农业生态环境监测,各个环节必须遵循生态技术规范,同时重视市场、农产品、营销策略、营销组合的创新。比如在循环模式设计阶段,广泛采用绿色设计技术,如减量化设计、可回收设计等;在实施阶段,对农产品的质量、卫生指标、包装、保鲜、运输、储藏、销售等实施严格监控,确保绿色食品的整体产品质量,并提高整个生产过程的技术含量;在消费阶段,发挥品牌效应,倡导绿色消费,使循环型消费成为主流的消费方式;在处置阶段,基本消灭废弃物,使资源最大限度地得到回收再利用,对确实无法回收利用的废弃物进行最适当的处置。还要加强信息化建设管理,使营销网络向系统化、规范化、全球化发展。并通过注册商标、申请绿色食品认证,对农产品依法实施统一、规范的管理,以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农业毕业论文范文:生态旅游农业开发论文 一、生态旅游农业是一种兴起于20世纪90年代的具有旅游、休闲、示范、求知、教育功能的生态文化旅游产业。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收入不断增加,消费需求也在不断更新换代,加上政府积极宏观引导,及时推出了“黄金周”节假日,为城乡居民休闲消费提供时间保障,许多工商企业纷纷响应,加大投资力度,抓紧开发生态旅游资源,增加城乡居民选择的旅游天地。据统计,我国东部沿海省份抓住机遇,大力发展生态旅游农业,已见成效。如浙江金华石门农场的花木公园,富阳县的农业公园,福建漳州的花卉、水果大观园,厦门华夏神农大观园,上海浦东孙桥现代化开发区等。广东省已发展80多个观光果园,每年接待游客400多万,收入达10多亿,有力地带动了周边农民致富。 二、生态旅游农业的内涵 1、生态旅游农业的概念 生态旅游农业是以农业生产为依托,使农业与自然、人文景观以及现代旅游业相结合的一种高效产业。它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仅指用来满足旅游者观光需求的农业;广义的生态旅游涵盖较为广泛,主要包括“观光农业旅游”、“休闲旅游”、“乡村旅游”、“农村生态旅游”等不同概念,具体讲是指在充分利用现有农村空间、农业自然资源和农村人文资源的基础上,通过以旅游内涵为主题的规划、设计与施工,把农业建设、科学管理、农艺展示、农业产品加工与旅游者的广泛参与融为一体,是旅游者充分体验现代农业与生态农业相结合的新型旅游产业。 发展生态旅游农业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第一,要有具备开发农业生态旅游的资源基础。生态旅游农业是一种以农业和农村为载体的新型旅游观光农业,必须建立在具有可供旅游观光开发的农业资源基础上,从而把农业资源转化成旅游观光资源,扩大农业资源的功能。第二,要突破传统农业的生产模式。对传统农业进行加工和包装,把农业生产、科技应用、艺术加工和旅客参与农事活动融为一体,成为一种新型的农业生产经营形态,突破传统农业的生产模式,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第三,要以生态旅游为导向。农业生态旅游是在发展农业生产的基础上,拓广了生态旅游观光功能,巧妙利用城乡各种差异来规划、设计、组合而引起旅游者消费欲望。使旅游者亲身感受和参与现代农业技术与生态农业等大自然情趣,把现代农业及自然资源景观与旅游资源融为一体,最终达到生产、生活、生态的有机结合,既发展了农业,又保护了环境。第四,观光农业旅游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伴随着近年来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新趋势,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成为人们关注的新兴课题,而旅游业以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在此种情况下,经营者迎合当今社会人们追求“个性化”、“生态化”,回归自然,返朴归真的需求心理,把两个领域有机结合起来而成为一个新的项目,是农业和旅游业的进一步延伸,也是农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选择。 2、生态旅游农业的特征 与传统农业和旅游业相比较而言,生态旅游农业具有如下特征: (1)功能齐全、双重效益。生态旅游农业为旅游者提供了一定的乡村空间,旅游者在景区内观光、休闲、参与娱乐、品尝美食。甚至亲自劳作,既增长知识,亲近自然,又陶冶情操。园区内还可举办节日庆典活动,加强游客之间感情交流,传播信息,增进友谊,缩小差距。企业和农民则通过销售产品,提供食宿服务和劳务以增加收入。 (2)保护环境、持续发展。观光农业的建设严格按照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的要求进行生产,只允许在残留有害物质规定标准范围内适量的使用化肥、农药,其产品为无公害的、安全、营养的绿色保健食品,大量减少了对环境的污染,生态环境优美,生物多样性在这里得以充分体现,植被覆盖率也大大高于一般农区。这种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利用相结合,适当注重社会效应和经济效应的做法,遵循了农业发展的规律,符合农民的利益,使农业走向一条健康的持续发展道路。 (3)回归自然、身心享受。工业化的飞速发展导致城市污染的加剧,快节奏的城市生活使人们的精神日趋紧张,人们渴望亲近自然,回归自然,使自己的身心得到真正的放松和享受。生态旅游农业满足了城乡居民的这一要求,它用生态学、美学和经济学理论来指导农业生产,通过合理规划布局,自然调节和人工调节相协调,使农业生态系统进入良性循环,具有生产、加工、销售、疗养、旅游娱乐等综合功能。农业与旅游业的结合不是简单的转换,而是把农业中(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渔业等)具有旅游资源部分的功能进行整合发掘和利用,使它充分满足人们回归自然。返朴归真的个性化需求。 (4)科技特色、高效农业。生态旅游农业具有高科技特色,它是“三高”农业的具体体现,尤其在一些大型观光农业科技园区,大片土地通过平整与规划,用先进农业技术进行开发,由掌握先进技术的人来管理,造成具有相当规模、各具特色的农业整体,成为具有较高的先进农业技术支持和科学管理手段的新型农业。这种农业不论在优质品种、栽培管理技术还是在农业生产工艺、景观外形外貌等方面都是棋高一筹,是一般大田农业区无法比拟的,游客在这样的环境中游览,不仅赏心悦目,还能学到科技知识,产生深刻印象。 3、生态旅游农业发展的布局原则 (1)因地制宜。农业生产具有强烈的地域性合季节性,发展生态旅游农业必须根据各地区的农业资源、农业生产条件合季节特点,充分考虑其区位条件合交通条件,因地、因时制宜,突出区域特色。 (2)尽可能与旅游业相结合。充分利用原有的旅游景区和景点,扩大和增加观光农业项目,通过相互带动作用,发展农业与旅游业合一的新型产业。 (3)充分考虑客源市场。发展生态旅游农业首先安排在大城市郊区和经济发达的地区,这里的人们对观光农业的要求强烈,经济条件可能,交通比较便利,发展生态旅游农业的条件比较优越。 (4)必须搞好基础设施建设。首先搞好交通、水电、饮食、住宿等基础设施,设计专门的旅店、餐厅、农宿以及娱乐场所和度假村,开发具有特色的农副产品及旅游产品,以供游客观光、游览、品尝、购物、参与农作、休闲、度假等多项活动。 (5)与农村建设规划相结合。要搞好农村居民点和道路规划,合理开发和整治土地,改善农村环境,在保留历史民俗农舍的同时,兴建体现观光特色的农村新民舍,以供游客观光旅游。 三、珠海生态农业科技园区开发实证分析 珠海市生态农业科技园是一个集农业高新技术引进、开发与生产、加工、出口以及观光旅游为一体的外向型农业科技园。该中心是在原珠海农科所基础上仅凭5000元流动资金起家,园区现已发展集科研、生产、商贸、旅游、教育等多项功能为一体的集团化科研经济实体,2001年该中心的科技创收就达5000多万元,旅游收入1000多万元,出口创汇达860多万美元,成为目前我国最具实力的外向型农业科技园区之一。 1、区位与市场分析 珠海生态农业科技园的建设,区位优势比较明显。珠海地处富饶美丽的珠江三角洲,陆地与澳门相连,有二个口岸可直接与澳门通关。水路与香港相通,行船只需1小时。离广州、深圳不到2小时的车程。京珠高速、珠海机场、珠海港、九洲港构成了陆、海、空的立体交通。 珠海生态农业科技园区,地处珠海的城乡结合部,环境优美,面积广阔、交通便利,基础条件十分好,从交通上来说,从园区到市区只有10分钟车程,并且已开通了公共汽车和观光巴士,市政府于2002年底修通4车道的旅游景观路直达园区的门口,交通非常便捷。从地域上来说,园区的优秀区2000亩,已成为永久性的农业科研用地并办妥了征地手续,领取了土地证。市政府还给园区预留了1500亩的土地,可以作为第二期的开发用地。 2、设计景观的理念分析 珠海生态农业科技园区在策划理念上注入了旅游、示范、教学、培训、商贸的概念,即达到“一区多园、一园多用”的目的。园区策划者认为,旅游的概念很广泛,只有差异才是最好的旅游资源。人们出国考察或旅游就是看他们从未看过的东西,正如外国人看长城,我们去埃及看金字塔,都常有一种非常想看的冲动。农业科技园区发展旅游业,就在于它可以通过现代农业的新品种、新栽培模式与传统农业不同来显示出差异,加之把其艺术化处理,就成为非常好的旅游产品。所以,制造差异就可能创造出一个全新的市场,并且这种旅游还具有可持续发展的优势。 正是源于这种理念,珠海生态农业科技园区在建设初始阶段。就把旅游的理念融了进去,每建设一个温室或安排一个项目,他们都考虑到了生态、环保、休闲观光、教育培训、商贸销售等因素。并且做到了园区一边建设、景点一边可以开放,2002年该园区就接待了来自我国外的宾客30多万人,旅游创收超过了1000万元,占园区总收入的1/4。入园的游客多了,自然而然就形成了一个市场,人流带动了物流。园区内生产出来的花卉、种子、种苗、果蔬,就地成了商品。并且这些商品的销售价格都高于外边的市场。比如,该园区在温室里栽培的小番茄,一般来说,农贸市场销价为5元/斤,而在园区内则可销售到15元/斤,客人不嫌其贵,就在于它是一个特殊的旅游产品。游客一般都有花钱的心理准备,但一定要花得开心,所以只要产品的质量好,加上销售的方式奇特,他们是可以接受的。因此,该园区栽培的番茄不是摘下来卖,而是长在温室内,挂在藤上卖。如果一家三口来旅游,小孩子都乐意到大棚去摘番茄了,一边摘一边吃,一直到摘了满满的一袋才罢手。而父母看到小孩如此投入,心里也乐开了花,再高的价格也会买,这正是体验经济的所在。可见旅游开发,必然会带动商贸的发展,真是一举三得。 3、开发生态旅游农业资源的策略和措施 (1)更新策划理念,走企业化、市场化发展之路。珠海生态农业科技园根据自己的地域优势和产业优势以及园区所拥有的有利条件,在主导产业上选择了花卉、蔬菜和水果的设施生产,在策划的理念上注入了旅游、休闲、示范、教学、培训、商贸的概念。把差异作为最好的旅游资源加以开发,通过现代农业的新品种、新栽培模式与传统农业的不同显示出其差异,达到开拓市场的目的。 (2)产学研紧密结合,多层次、多元化发展。一方面,园区自身就是一个农业科技研发、产业化拓展的孵化器,通过其示范、推广和辐射作用,带动周边地区千家万户的农民进入了产业圈。另一方面,园区也积极的与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合作,联合开发高新技术。 (3)以科技为本,优化资源配置。珠海生态农业科技园区经过多年的摸索,逐步形成了自己的发展优势,确定了独具特色的科研发展方向、主导产品和技术定位。在技术定位上实施自有技术与引进技术相结合的战略,注重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在主导产品上发展本土品种与引进西洋品种相结合,既不断培养具有地方特色的本土品种,也不断从国外引进新品种,为园区设计独特的生态旅游景观提供了技术支撑。 (4)建立配套完善的旅游设施。利用设施农业和先进的生产模式,种植瓜果、蔬菜、花卉等近1000个品种,创造出新、奇、特的观光效果,并配套建立了相应的旅游设施“农科之窗”、“荷塘观赏”、“八卦田园”、“野菜园”、“水车阵”、“垂钓走廊”、“珍禽园”、“沙漠植物园”、“心灵茶庄”等一大批集科研、环保、生产、旅游于一体的生态园林景观,吸引了大量的境内外游客。 四、珠海生态农业科技园开发的经验与启示 1、理念创新。珠海生态农业科技园区从筹建就树立了“差距产生效益”的新理念,并认真思考如何寻找和利用差异来改造传统农业。他们通过寻找自然资源、农业产业、区位优势等方面差异点来营造新的生态旅游景观,打造园区独特的品牌。例如园区于2000年元旦至春节在园区成功举办珠海首届南瓜文化艺术节,展示了全世界数百个珍、奇、特、新的南瓜品种,大的如大鼓,重达100多公斤,小的如鸡蛋,轻才20克,黄、白、红、绿、青、蓝、紫七彩缤纷。进入南瓜园仿佛进入了南瓜大千世界、南瓜的艺术殿堂。南瓜节开幕一个月,创下门票收入130万的记录,由此也带出了一个新的产业——观赏玩具南瓜规模化生产。这样通过理念创新,运用农业高新技术开发新品种,利用生态学和景观学原理精心设计各种差异化的景观和景点,打造出一个融“自然美景、现代科技、人文情怀”的生态旅游区,丰富和发展了农业和旅游的内容和新领域,找出一条生态旅游农业发展的道路。 2、制度创新。一是科研管理体制创新。首先,珠海生态农业科技园区打破传统立项方式:不搞纯理论的基础研究。其次,科研立项与市场供求密切结合,由市场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第三,完善对科技人员和项目承担单位的激励制度,对于课题成果的产业化效益,实行“技术折股,按比例提成”的激励机制。第四,建立起课题组成员课题研发的风险金制度,以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率。二是用工、分配体制创新。该科技园区作为事业单位,存在多种形式的用工制度(如编内人员由财政负担工资,编外人员由企业自收自支)。通过大力提倡绩效工资,形成报酬级差,混淆用工身份,建立岗位津贴和奖励制度,对承包部门实行“定职能、定岗位、定编制、定工资总额”的“四定”改革,将津贴和奖励与个人的工作岗位和业绩挂钩,按劳分配,多劳多得,拉开档次,园区内岗位竞争意识、危机意识得到进一步的强化,使该园区逐步向现代企业用工制度方向迈进。 3、组织创新。珠海农业科技园内实施的是一种将科研、生产、示范推广、科普教育、观光旅游及贸易紧密结合的战略。因此在园区的组织结构上也具有其特殊性。具体组织架构如下: 一是园区运作的管理机构。珠海农业科技园建立了园区办公室,负责统一协调园区的各项工作,包括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对外联络、招商引资、项目监督、后勤服务等管理工作。 二是科学决策的专家机构。农业园区的运作还必须建立各类专家决策机构,以对园区的重大项目进行咨询、决策。珠海农业园区采取紧密型的专家依托机构与松散型的专家群体相结合的方式。如与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建立了较为紧密的业务关系,把广东省农科院、华南农业大学、中山大学、珠海大学园区作为技术依托单位。在重大项目的申报、规划、实施之前,均要征求这些院校专家的意见。而对于一些阶段性或临时发生的问题、项目,则采取专家会议或专项邀请专家具体解决实际问题的做法。 三是项目创新的研发机构。珠海农业科技园区是以名优花卉、特色蔬菜、南亚热带水果及观光农业为主导产业的园区,因此设立了与项目相关的研发机构,如分子生物学研究室、组织培养研究室、育种中心、蔬菜研究室、观赏植物研究室等,负责园区内各种技术攻关、产品开发,并完成国家、省、市各种科技攻关项目。 四是项目实施的企业管理机构。珠海农业科技园区设立了生产部、设计部、绿化工程部、餐饮部、旅游部销售部等机构,专门负责产品的开发、项目的承接、实施和运作,是直接产生经济效益的部门。主导产品的技术支撑来源于研发机构,实施部门视为生产性机构。 五是成果推广的网格系统。园区设立了技术推广部,主要任务是推广、普及农业高新技术,配合当地农业部门抓好各项农业技术服务工作,同时组织科技人员深入项目区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及时解决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同时还在当地的农业产业区建立示范基地,从产前提供种苗、产中指导、产后回收产品,实行一条龙服务,解决了农民的技术、资金和市场问题。 六是科普教育的培训机构。园区建立了培训机构,一方面采取各种形式对农民和农业技术干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确保各项高新技术措施在生产中得到落实,也负责对来园区学习、参观学生的农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同时还与珠海市电视大学、珠海市职业中学联合开办了园艺花卉大、中专班,为当地城市美化培养中初级技术人才。园区现在不仅是科研、示范的基地,同时也是“全国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广东省德育教育基地”、“珠海市农业科技干部再培训基地”、“珠海市中小学生的农科教实践基地”等。 七是市场接轨的营销网络。园区在不断扩大生产规模的同时,成立了永源公司、金波公司、生力公司及销售中心,专门负责国外市场的开拓,各个产品均形成了销售的网络,为中心的产品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2002年园区的出口创汇达860万美元,年旅游收入达1200万元,生产性收入达4000万元。 4、科技创新。科技是园区发展和壮大的动力源泉,园区非常重视科技创新工作。 一是确立主导产业,发展与之相关的技术和产品。通过对珠海区位优势、气候优势、资源优势及市场需求的认真分析,珠海农业科技园区确立了以名优花卉、特色蔬菜、优质种苗和观光农业为主导产业的发展方向,并以此为目标建立相关的农业技术体系。由于主导产业和相关技术体系的建立,促使珠海农业园区的发展目标明确,各个主导产品均按既定目标实施。如:名贵蝴蝶兰在园区的年生产量已达120万盆,组培苗达300万株,成为国内最大的蝴蝶兰生产基地之一,成为园区强大的经济支柱。 二是实施自有技术与引进技术相结合的战略。珠海生态农业科技园区认识到国际市场竞争的严峻性,不仅注重开发具有自有知识产权的技术,如甘茶蔓高产种植技术、保健植物加工技术、名优花卉的优质高产技术等,同时还不断引进和发展国外先进的技术和手段,如无土栽培技术、设施农业技术、基因工程技术、细胞工程技术,形成了在国内外均具有竞争力的技术资源体系,为技术创新奠定了基础。 三是发展本土品种与引进西洋品种相结合。珠海生态农业科技园区近几年一方面不断培养具有地方特色的本土品种,如本地南瓜、猪笼草、树仔菜、荔枝、龙眼等,也不断从国外引进新品种,并进行试验、筛选、鉴定,确定了一系列蔬菜、花卉、水果名优品种,为加速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实现产业化提供了丰富的品种资源,也为园区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提供了广泛的资源。在1999年昆明世界园艺博览会上,珠海高科技农业园区送展的产品一举夺得广东省瓜果类金、银、铜三个大奖,在第四届中国(广州)国际园林花卉博览会上,珠海园区设计建设的“奇异瓜果园”获得“室内艺术园景设计大奖”,种植数个特优品种获得园林精品的单项金奖、银奖和铜奖等殊荣,说明园区在品种的研究上处在国内同行的先进水平。 四是短期性项目与长远性项目相结合。如近两年珠海农业高科技园区根据市场的需求,在春节、国庆节、元旦等重大节日时,引进种植了郁金香、百合等花卉产品,获得了时效性的经济效益。同时,园区也十分注重与园区科技的长远发展规划和目标紧密相关的项目,它们或许短期内见不到效益,如:组织培养、育种、基因工程等是一些投入大、收效慢的项目,但它却是园区发展最具生命力和创造性的部分,因此,珠海高科技农业园区每年投入近百万元用于该类应用基础项目的研发,现在各类名贵花卉的无性繁殖系统和各种样品的分析测试手段已经建立,为园区科技发展储备了充足的项目。 五是完善科研设施,努力创造项目实施的设施条件。要加快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农业技术和品种,就必须拥有与人才、项目相适应的先进仪器设备,以确保项目的高质量、高水平和高效益。近年来珠海生态农业科技园区投入了300多万元,购置了国际一流的仪器设备,建立了分子生物学实验室、组织培养室、分析测试室,形成了在珠三角乃至全国农业园区具有竞争优势的实验设施,为吸引人才、实施项目、创立品牌奠定了设施基础。 六是建立科研+公司十基地十农户的科技推广体系。为了实现园区这一目标,珠海农业科技园经过几年实践,摸索了一条科研+公司十基地十农户的模式,即将基地建立在珠海斗门农民的土地上,实施产前提供种苗、肥料、农药,产中指导农民技术,产后回收产品的一条龙服务,将科研成果、技术、种苗与农业生产和市场紧密结合,形成规模化的农业产业链,用科技和市场带动农民致富。目前该基地已经将绿色蔬菜出口到澳门及珠海市的各大机关、超级市场,创造了良好的社会与经济效益。 七是重视信息系统的建立,随时掌握科技的发展趋势。珠海农业科技园在信息系统的建立上,不仅注重国内科技期刊和资料的收集,建立了园内图书资料室、科技档案室,还为各个职能部门、主要科技人员均配备了计算机,充份利用国际互联网系统搜集国内外科技信息,同时还建立了园区自己的农业科技网站,这些均为科技资源的搜索、电子商务的运作、项目的国际化奠定了信息资源的基础。 5、模式创新。通过几年的实践,珠海农业高科技园区进行了许多有益的尝试,摸索出了一套混合型的管理模式,即在园区的管理上,有民营企业的做法;有外资企业的管理;还有领导的个人魅力和格化的管理。为此,称之为“混合型”的管理模式。 一是宏观调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管理模式。珠海农业高科技园区在宏观管理上,注重分析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及时调整经营战略;在重大科研项目上对人财物进行宏观调控,集中有限的资金,进行投入、集中的打歼灭战。在微观上按照市场规则进行运转,采取目标管理,放权让利,各自经营实体实施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政策,充分调动了园区企业和员工的积极性。 二是充分发挥机制灵活的优势。园区借鉴民营经济机动灵活,果断决策,管理到位的管理优势,为我所用,提高效率。这一管理模式对领导层、决策者的综合素质要求较高。园区领导们敢于负责,善于拍板,不错过任何机会,给投资者十足的信心和优质服务,有利地吸引了众多的投资者。如该园区领导们在与台湾商人谈判合作规模化开发蝴蝶兰花项目的过程中,无论对方提出什么问题,马上作答。虽然投资额在1000多万以上,但只用了2小时便签订投资协议,一个星期后开始兴建,三个月开始产出,速度之快,连台商都感意外。 三是注重吸收国有企业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优势。在吸取民营企业管理先进经验的同时,同时注重吸收国有企业好的管理模式。国有企业组织健全,规范经营,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党团、工青、妇卫等组织的作用,强化各部门的功能,特别是把人的政治思想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来抓,这些都是农业科技园在管理上要借鉴和吸收的。 四是注意是借鉴台资企业的管理模式。台资企业具有很强的管理优势,他们在管理理念上比较先进,完全是按照现代企业的要求,制订出既先进、又科学的管理制度。台资企业注重市场调查预测、控制成本核算、保证产品质量、做好售后服务、重视人的作用。这种经营策划的理念值得学习。如园区在与台湾商人合作生产兰花的项目运作过程中,确实学习到了台商的精明能干,信息灵通,善于控制成本,精于开拓市场、敢于大胆投入,市场占有率高等先进的管理方法。 五是充分发挥领导集体或个人的人格魅力。要管理好一个园区,还应强调领导或领导集体的个人魅力和人格化的管理,树立领导威信很重要,企业员工对他的主管有点崇拜也并没有害处,但不应搞个人崇拜。当然,领导的威信或他人对你的崇拜都应建立在领导的个人魅力、人格化的基础上,即领导政治上的成熟、业务上的精通、懂得领导艺术、率先垂范、关心同事、以人为本,只有这样,才能形成一个整体,什么样的困难都可以克服。珠海生态农业科技园区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创出了品牌,创出了效益,走出了一条特色的路子,这无疑与领导层的威信有着很大的关系。 五、结论 珠海生态农业科技园根据自己的地域优势和科技优势以及园区所拥有的有利条件,在策划理念上注入了旅游、示范、教学、培训、商贸的概念,把差异作为最好的旅游资源加以开发,通过现代农业的新品种、新栽培模式与传统农业的不同显示出其差异,选择了花卉、蔬菜和水果的设施生产作为主导产业,走出一条生态旅游农业发展的新路子,并通过其示范、推广和辐射作用,带动周边地区千家万户的农民致富。这一案例的实证分析表明:一通过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农业可以产生独有的农业要素差异,可以发展为新型的特色主导产业;二适应消费层次的深化和生态保护的需要,农业的性质发生巨大变化,它已经成为具有多功能性的产业,农业将成为体验经济的主导产业;三有效的经济组织是经济发展的基础,农业科技园区作为现代农业和旅游业交叉的载体,是一种新型的经济组织创新,它将成为生态旅游农业发展的主流。四是人力资本由于其在思想理念、信息资源、现代管理、风险投资等方面的优势,将在农业科技园区的建设中扮演重要的角色。 农业毕业论文范文: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论文 一、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基本现状 自《条例》实施的四年多来,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事业从无到有,取得了长足发展,建立了相应的组织管理机构,制订了配套的规章制度,完善的植物新品种保护体系已经形成。目前,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共了5批包括41个种或属的《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组织研制了42种植物新品种《测试指南》。农业部植物新品种测试中心和部分分中心如吉林、黑龙江、四川等已初步建成,已经对水稻、玉米和大白菜等300个品种进行了DUS测试。 截止到2003年6月30日,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共受理品种权申请达到962件(如表1所示)。经审查批准,到2003年7月24日,已授予植物品种权391件,大部分为大田作物品种。 从申请年份来看,1999年申请量为115件,2000年为112件,2001年为227件,2002年为290件,2003年前七个月的申请量已达到218件,有望突破300件。申请量逐年上升,表明育种者和育种科研单位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正在增强。如图1所示。 从申请植物种类来看,大田作物872件,蔬菜55件,果树23件,花卉11件,牧草1件,大田作物的申请数量占到了90%以上,这表明我国农业植物品种权的品种构成不尽合理,分布不均匀(如图2所示)。 图2我国农业植物品种权申请的品种构成 从申请单位的性质来看,基本以科研单位和国内企业为主,其申请数量分别为577件和266件,占到了申请总量的87.6%;其他为教学单位78件,国内个人申请28件,国外企业申请13件(如图3所示)。 图3植物品种权申请单位构成 从品种权的实施效果来看,据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对23个单位的102个授权品种或申请品种的实施情况的调查,4年多来,品种权人获得转让收入3047万元,开发纯收入17287万元,通过侵权诉讼,获得赔偿476万元,平均每个授权品种获得收入169万元。实践表明,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在促进育种技术创新、推动种子产业化、规范种子市场秩序方面成效显著,潜力巨大。 二、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存在的问题 虽然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作为一种处于发展过程中的新生事物,还存在许多问题;植物新品种保护的能力和水平与农业科技和经济发展的要求相比存在较大差距,一些制约新品种保护制度的关键问题亟待解决。同时,现有的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更需进一步加强,以应对在加入WTO之后的国际贸易新格局中面临着挑战。 (一)植物新品种产权意识薄弱 我国是实行知识产权制度较晚的国家,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作为一项新的知识产权制度在我国也才刚刚实施四年多的时间,这使得广大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对植物新品种保护的重要作用没有充分的认识,知识产权意识薄弱,对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战略意义缺乏足够的了解和认识,品种权申请数量少。全国有400多个育种研究所,7500多个农作物种子企业,而四年多来向国内申请的品种权仅有千件左右,平均8个单位一件,向外国申请的更是寥寥无几。据初步统计,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实施四年多来,经省级以上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主要农作物新品种约5000个,而提出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的新品种数量不足1000件。 (二)农业植物新品种申请保护的品种构成不合理 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的申请及授权数量少,品种构成也不合理。从申请数量上看,尽管每年申请的数量都在不断增加,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的差距。从构成上来看,品种分布很不均匀,申请植物新品种权的农作物主要是玉米、水稻、小麦等大田作物,占到了申请总量的90%以上,其他农产品申请数量较少,甚至是空白。以辽宁省为例,近几年来辽宁省每年取得的育种科技成果高达500多项,而其中申请植物新品种保护的还不足15%,已申请品种保护的也主要以玉米、水稻为主,大豆、蔬菜、果树品种很少。 (三)维权困难,地方保护主义严重 农作物种植和种子生产经营活动的季节性很强,对侵权案件的取证本身就十分困难,一些地方政府为保护本地利益,直接或间接插手种子行业,违规设置障碍排斥外来企业和优良品种,甚至袒护本地违规侵权单位,阻挠执法部门查处。 同时,维权诉讼程序复杂,品种侵权案件要有指定的的省级以上法院审理,路途远,成本高,育种专家没有时间和精力。而且植物新品种的保护规定中没有规定有关品种保护的法定赔偿金额,使司法部门在执法时遇到较大的困难,尤其是碰到既难确定侵权人的非法获利又难确认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的情况下,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处理基本相同的植物新品种保护的侵权纠纷时,判决的赔偿额可能有着惊人的差异。 (四)审查速度较慢,不适应植物新品种保护发展的需要 目前,新品种保护组织管理体制还没有完全理顺,品种权初审、实审、复审、无效等程序尚未有效建立和顺利运转,再加上由于资金短缺而造成的品种权审查测试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滞后,人员数量和质量不能满足发展的需要,便利审查速度难以加快,不利于品种权申请人合法权益及时得到有效的保护,反过来影响育种者和育种单位对植物新品种保护申请的积极性。(五)植物新品种保护的覆盖面应当进一步扩大 通过自主创新取得与掌握品种权是保护国家种质资源的重要的方式。我国是八大作物起源中心之一,生物遗传资源非常丰富,随着我国农业经济对外开放及农产品国际贸易的日益扩大,外国企业到我国申请品种权将后迅速增加,特别是一些种业跨国公司,依靠其先进技术优势,不但将其某个具有现实及潜在经济价值的植物新品种在该国申请品种权,还将某些发展中国家的优良品种在这些国家申请并取得属于他们自己的品种权。因此,必须扩大植物新品种保护的覆盖面,使我国的植种质资源通过品种保护“留住”,而不是“流失”。 (六)对品种权作为国际农产品贸易壁垒的作用及其发展动向研究不足 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还影响了国际农产品贸易的格局,许多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出于保障国家经济战略安全以及保护农产品竞争优势的考虑,纷纷采用植物品种保护制度保障自身的优质品种垄断,并在全球范围内申请保护,以此来控制国外农产品的进口,使得品种权成为新的国际农产品贸易壁垒。可以说,在日趋激烈的国际农产品贸易战的背后是“种子战”和“品种战”。在新的贸易关系下,面对中国巨大的市场,国外在中国的植物品种权申请必将日益增多,因此,我国应当重视品种权作为国际农产品贸易壁垒的重要作用,积极采取措施,最大限度的保护我国品种权人、企业与农民的利益。 三、促进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的对策与建议 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在我国还刚刚起步,针对目前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在今后的发展中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对植物新品种保护知识的宣传与普及 为了提高全社会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意识,使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农业科研、教学单位和企业充分认识到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在育种创新、公平竞争和实现农业科学技术跨越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地位,必须加强对植物新品种保护知识的宣传与普及力度。一是积极争取各种新闻媒体的支持和配合,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植物新品种保护的重要作用和相关知识,使全社会都了解植物新品种保护法律、法规,认识到植物新品种权也是一种知识产权。二是针对不同的对象,以普及教育、专业培训、业务交流等多种形式,深入、持久、扎实的开展宣传工作。 (二)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队伍的培训 重点强化对省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人员、种子管理站的工作人员、植物新品种保护中介机构的人员的培训,使他们了解植物新品种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利于植物新品种保护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同时,应当通过培训提高全社会尤其是科研、教学单位、政府农业管理部门、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使他们对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的一个正确的认识。 (三)制定更加完善的配套政策和激励措施,提高植物新品种权的申请量 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的申请数量标志着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农业技术创新的能力。在我国即将加入WTO的背景下,如果植物新品种申请保护的数量还没有提高的话,那么我国的育种开发和种子产业必将受到国外竞争力量的严重冲击。为此,应当进一步简化品种申请和授权的程序,加快审批、授权的速度,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的保护,如修订申请格式的版本,删除重复的内容;简化对农作物品种的数量性状的描述内容,要突出主要的性能和特点;根据不同生态类型和区域,选择适当的测试点以尽可能的降低测试的费用和工作量等。 (四)加大对品种权人的保护力度 把对品种权的保护范围从过去单纯保护品种权的销售权扩大到许诺销售权、出口权和进口权等,打击侵权者在境外生产、繁殖授权品繁殖材料然后通过进口在中国境内销售侵权品种的不法行为。同时,新品种产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其侵害适用财产手段来解决,对侵权行为要有补偿、制裁和警诫方面的作用,所以,对新品种产权领域的侵权行为应当建立有效的惩罚性赔偿金制度,以加大对品种权人的保护力度。 (五)适应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发展趋势,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国际合作 积极参加国际多边及双边活动,派出人员参加UPOV理事会、6个技术工作组会议和有关亚洲地区植物新品种保护技术协调会以及国际审查技术培训和引进外国专家讲学。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反映我国在植物新品种保护方面的意志和主张,促进我国种业国际贸易发展;适应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发展趋势,加强审查测试的国际合作,通过审查、测试和等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既将维持保护体系的运作费用降到最低,又可使育种者以相对低的成本同时在几个国家获得保护。 (六)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加入1991年文本 从长远来看,1991年文本更符合经济全球化的相关运作及新技术发展的现实要求,如农林产品的多样化应用及扩大贸易所涉及到的受保护品种的收获材料及加工产品、基因工程等现代生物技术在育种领域的应用等问题更多的涉及1991年文本的规定。在更高的水平上加大我国新品种保护的力度,利于解决目前在引进国外优良新品种方面形成的技术壁垒,合理规避风险、增强我国种业的国际竞争力。 (七)积极发展品种权中介服务组织 应当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提高品种权中介服务组织的业务素质,扩大品种权人队伍,适应国内外品种权服务的需要。同时,采取措施增大各企事业单位自发组建新品种保护自律性和维权性的区域性社会组织,建立自我约束和自我保护的机制开展研究,提供咨询,建立市场公平竞争规则,协调内部品种权纠纷,推动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社会化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提高。 农业毕业论文范文:农业银行市场定位分析论文 一、农村金融机构比较 农行只有认清现状,看到自己的优势与劣势,正确认识和处理自己与其它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合作关系,才有可能实现自己“面向三农、整体改制、商业运作、择机上市”的原则,真正做到服务三农与商业化运作的和谐共存。 农行与农信社。农信社在将近六十年的发展历程中,一直是三农发展中的重要金融机构,特别是随着国有商业银行网点撤出农村县域市场以及农信社与农行在行政隶属关系上的脱钩,农信社几乎已经在农村金融市场上形成了垄断,成为最重要的正规金融支农机构。然而产权不清、体制不顺及缺乏政策扶持等问题使信用社难以从根本上改善其经营状况,难以满足发展的需要。相对于农信社,农行实力雄厚,实现股改后,管理机制将更加合理,下一步农行将上市,不论从融资渠道还是从运行机制方面都是农信社无法比拟的。此外通过网点网络建设,高科技的发展,农业银行能够为所有客户提供更加统一、快捷、多样化的金融服务。 农行与农发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政策性银行,目前的投资领域基本限制在农副产品收购、储备、补贴资金的拨付等范围内,所以农业生产单位很难与其直接建立联系。而农行是商业性银行,以盈利为主要目的,业务更加多样化,操作更加市场化。目前已拥有将近4万个机构网点,这些网点分布在广大的城市和农村,在全国的每一个县市农行都有支行。这是农发行所不具备的。 农行与其它金融机构。其它金融机构包括邮储、其他国有商业银行以及非正规民间融资组织。总体来讲他们在农村金融市场所占比重尚小或尚处于萌芽阶段,从总量上还不能与农行抗衡。邮储营业网点分布广泛,邮储的吸储能力强,但业务比较单一;尚处于半地下经济的民间融资比规范的金融机构拥有很大的灵活性,但融资能力较农行要差;而其他国有商业银行涉农业务相对较少。 二、发挥农村金融支柱作用的现实选择 未来农行要实现服务农村金融的目标,要坚持商业运作原则,坚持面向“三农”;确立以县域为基础、充分发挥城市业务辐射和带动作用,加强城乡联动、农工商综合经营的市场定位;依托网络优势,强化农村金融骨干网络功能,建立横跨城乡两个市场的特色服务体系,促进“三农”融入国际国内大市场;发挥专业优势,集中力量发展有独特优势、竞争能力和市场需求的业务,提升县域金融产品和服务水平,推动现代农业健康发展。 对策之一:要采取多样化的城乡双层经营管理模式。为协调平衡好农村金融与城市金融的关系,农行应该采取科学的城乡双层经营管理模式,重点解决好涉农组织架构设计问题。对经济金融相对落后地区应该选择相对独立的经营模式,也就是在一、二级分行设立涉农业务管理部门,承担统计分析、其他部门涉农业务协调、政策制订等职责;各前台部门应在已有职能范围内细分相应涉农业务;调整县级行内设机构,加大以贷款为重点的综合营销力度。同时,由农行参股或牵头来组建独立法人的村镇银行,把大银行的优势与小银行的灵活性结合起来,有效增加农行网点的设置。 对策之二:农行应将服务产业集群经济作为服务“三农”和县域经济的优秀。首先,农行要明确服务产业集群经济的客户优选机制,实行分层信贷服务。将产业集群经济内的20%企业作为重点支持对象,扶优扶强;将30%的企业作为适度信贷介入对象,重点支持企业临时性流动性生产资金需要;将其它50%列入积极关注对象。在信贷授信机制方面,一方面,要对单个集群经济授权总量进行科学的规划,既要支持集群经济发展,又要控制好信贷防止盲目扩张。另一方面,选择一批集群内的优秀企业,由省分行或总行对其进行公开统一授权,提高农行服务集群经济的效率,提升农行服务产业集群经济的竞争力。其次,要加快对产业集群经济的信贷流程。农行要加快服务集群经济的信贷流程研究和创新步伐。可尝试建立客户经理、产品经理、风险经理三位一体的服务方式,打造高效的信贷业务办理平台,同时增加一级分行对集群客户业务创新的自由度,适当放开县支行对集群客户的贷款定价权,通过规定定价区间,由经营行选择,以提升竞争力。 对策之三:加快中小企业信贷业务的发展。中小企业是产业集群经济的重要支撑。而且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新农村建设的逐步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导致土地集约经营程度高,一部分农村劳动力转向城镇务工经商,一部分农村劳动力从事农副产品的加工、运输、调销以及辅助原材料的生产,中小企业将成为未来农村经济发展的主流。所以确立农行在县域金融市场的主体地位就是要求农行信贷建设直接面向中小企业。优秀民营、个体私营企业,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骨干力量,不仅是当地财政税收的重要来源,也是吸纳社会剩余劳动力、扩大就业的重要载体。农业银行要大力支持那些资质好、信誉高、产品技术含量高、市场潜力大的优质企业,努力满足企业的金融服务需求,支持企业扩大生产和就业,使优质民营、个体私营企业成为带动一方经济发展的旗舰。 农行还应该大力支持农产品深加工、运输、储存及需求潜力和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业。这些服务业可以大大地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促进农民增产增收,是农行金融服务“三农”的一项重要任务和现实选择。此外特色产业、产品的发展也要受到农行的重视。特色产业和特色产品因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而蕴含巨大的市场潜力,拥有广阔的市场开发前景。 对策之四:大力发展零售银行业务。服务“三农”,最终应体现在对人的服务上,农行应该大力拓展农村消费市场。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给农村消费市场带来了巨大活力。激活农村的消费市场,是扩大内需,解决投资与消费发展不平衡等结构性矛盾的重要突破口。如何支持农村消费市场建设,把农村消费市场这块“蛋糕做大做强,将是农业银行在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过程中要认真做好的一篇大文章。 农行目前已确定零售银行业务,作为零售银行发展战略重点,农行应该在个人理财领域下大功夫,积极地向广大农民群众导入科学的理财理念,大力营销储蓄、国债、保险、基金等个人理财业务,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帮助其管好钱,理好财,全心全意为农民朋友做好理财服务,从而使农行有所为,农民有所得。 此外,在农村地区农民外出务工情况非常普遍,家中留守老人和孩子,需要按时交纳各种费用例如水费、电费等。针对各种各样的生活方面需求,农业银行应该开发活期定时定额自动供款业务。这类业务可满足各类客户每月固定支出的需要,也可以利用活期账户或卡账户向外地就学的子女划付生活费或交纳房租金等,使客户足不出户就可以享受银行的周到服务。 农业毕业论文范文:邓小平的农业发展观探讨论文 一 马克思主义者们认为“食物的生产是直接生产者的生存和一切生产的首要条件”[1](544页),“农业劳动是其他一切劳动得以独立存在的自然基础和前提”[2](28-29页)。工业和农业的相互关系问题是“建成社会主义经济的问题中的基本问题”[3](386页),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邓小平从两个方面论述了尊重社会发展和经济规律的农业产业思想。 (一)农业是社会发展的战略重点 邓小平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对农业的地位进行了认识。他早在1943年就指出:“谁有了粮食,谁就有了一切”,认为粮食问题是农业的基础。他还认为农村根据地农业和手工业之间存在着辨证关系,“只有农业的生产,才能给手工业以原料,使手工业发展有了基础;而手工业的发展,正可以推动农业的生产”。1960年代的国民经济恢复时期,邓小平认为“农业搞不好,工业就没有希望,吃、穿、用的问题也解决不了”,因此,要从恢复农业着手,逐步地提升农业和轻工业的比例,降低重工业比例,政策就是“工业要加强支援农业”,“解决好城市与农村的关系问题”[4](79,322,324页),这对于党关于农业是国民经济基础认识的提出产生了重要作用。1970年代,他要求必须“确立以农业为基础、为农业服务的思想”,认为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关键是农业现代化,“农业搞不好就要拖工业的后腿”。在整个1980年代,邓小平从政治高度坚定地认为农业发展是解决中国稳定的重要条件,“不管天下发生什么事,只要人民吃饱肚子,一切就好办了”[5](28,32,406页),因此,中国现代化建设的战略重点“一是农业”。他还要求国家作定量分析的农业发展规划时,对农业要有全面规划,“二年总要做到粮食基本过关,这是一项重要的战略部署”,告诫说农业是根本,不要忘掉。邓小平还针对中国在追求工业化进程中忽略农业基础地位的现象,认为经济越发展,工业越发展,越要重视、保护和加强农业,他警示道:“我们从宏观上管理经济,应该把农业放到一个恰当的位置上”,要避免过几年又出现大量进口粮食,影响国民经济发展速度的局面。因此,“农业问题要始终抓得很紧”[6](9,22—23,159,355页),不要忘掉农业是国民经济的根本,是社会发展的战略重点。 (二)农业发展的全局观念 农业发展包含了种养殖业以及农业向工业转移等多方面问题,邓小平主张农业发展要有全局观念。1962年,他认为农业恢复不仅“要多打一点粮食,多种植一点树,耕牛繁殖起来”,增加产量,还要解决刺激农业生产发展的市场和物价问题,“搞好供销合作社,不仅有利于交易,而且还可以组织和促进生产,增加市场供应,使农民增加收入”,国家“宁肯继续进口粮食,也要加快发展经济作物”[4](324,327,336页),萌发了农业发展的全局观念。1980年他说“各种形式的经济、副业发展了,农业增产的潜力大得很,发展余地大得很”①,农业发展“最直接的措施有两条:一是饲养业,二是林果业”[7](12页)。国家要帮助大中城市郊区大力发展牛、羊、鸡、鱼饲养业,供给优良品种和饲料,全国要搞几百个现代化的饲料工厂。邓小平在绝不放松粮食生产的前提下,主张农业实行多种经营,“该种粮食的地方种粮食,该种经济作物的地方种经济作物”,家庭承包制引发了农业内部分工分业的巨大发展,矫正了国家过去执行的“以粮为纲”政策。邓小平的这些主张,纠正了长期以来单一发展种植业的传统农业发展思想,在中国确立了农、林、牧、渔全面发展的现代大农业的思想,促进了农业内部结构和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1980年代以来,我国畜牧业、渔业得到了迅速发展。 乡村工业中农产品加工业和农用工业的发展,是影响农业转型的重要因素。乡镇企业是中国农民的一个创造,它发挥了支援农业、促进小城镇建设、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等外部作用。邓小平对此称赞道,这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要大力鼓励、扶植其发展。1987年,他指出:“农民积极性提高,农产品大幅度增加,大量农业劳动力转移到新兴的城镇和新兴的中小企业。这恐怕是必由之路”,农村改革的最大收获“就是乡镇企业发展起来了,突然冒出搞多种行业,搞商品经济,搞各种小型企业,异军突起”。邓小平辩证地强调农业哺育工业,工业反哺农业,农业与工业要实现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乡镇企业反过来对农业又有很大帮助,促进了农业的发展”[6](238,213—214,238,252页),因此,我国农村要走以乡镇企业为主体,小城镇为载体的工业化、城镇化道路,他为我国找到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道路。 邓小平着眼于解决人民衣食问题,从中国国情出发,从农业与工商业和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内在联系出发,从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说明了农业在国民经济中是社会效益高,自身经济效益低,是自然再生产与经济再生产的产业,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不能动摇农业的基础地位,引导农业的全面发展,走新型的农村工业化道路,这是对马克思主义农业理论的发展。 二 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农民具有劳动者和私有者的二重性,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要从维护农民的利益出发,通过生产协作、经济合作形式去领导农民。农民必须有“同他们的经济基础即个体经济相适应的刺激、动力和动因”[8](449页),提出了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的基本认识。建国初期,党在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实践中,把农民个体生产的积极性简单地看作是自发的资本主义倾向,把农民集体生产的积极性视为发展农业的动力,忽略了农民追求物质利益的要求。党在调动农民积极性问题上的这种认识误区,导致了运动“一大二公三平”的错误,致使农民生产积极性的严重衰退,出现了我国农业发展中的严峻困难。 邓小平是在对错误的反思和纠正中,开始探索如何调动农民积极性问题的。1961年,他与彭真认为对的许多方面,“还需要加以改进,有些政策要加以端正”,才能真正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如:要在生产队建立作业组,实行责任制;国家征购后的余粮,大队、生产队不宜留得太多,“应该把绝大部分按劳动工分、按出售肥料分给社员,鼓励他们像经营自留地一样,在集体经营的土地上精耕细作、积极施肥”;只对五保户和困难户补助实行供给,“可以大大地提高劳动分值,更好地贯彻执行按劳分配的原则,更好地调动社员的生产积极性”;三包一奖和评工记分时,要执行按劳分配原则;根据群众自愿办食堂,“一般应当把食堂的经济核算同生产队分开,即把生产队的分配和社员的生活消费分开”[9](324,326,327,329页)。1962年,他明确提出了体制下调动农民积极性的三种可能性选择:一是尽量保持生产队为核算单位;二是使部分包产到户合法化;三是农业经营“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形式比较好”[4](324页)。1980年代初期,邓小平针对坚持生产队为核算单位与包干到户的两种不同意见,以“允许看,比强制好得多”的务实态度,指出应该让农民大胆试、大胆闯,并两次肯定农业生产责任制。他主张从三个方面调动农民积极性:一是通过家庭承包责任制,抛弃吃大锅饭的办法,实行多劳多得,提倡一部分农民先富起来;二是把生产经营的自主权力下放给农民,使农民有了生产经营自主权;三是农业发展多种经营,发展新型乡镇企业,大力发展商品经济,实现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邓小平调动农民积极性的出发点是关心其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首先,他指出中国“没有多少钱搞农业投资,只要群众的积极性发挥了”①,调动农民积极性就“可以找到一条在比较短的时间内恢复国民经济的道路”[4](327页),实现农业和国民经济的恢复;认为“中国经济能不能发展,首先要看农村能不能发展,农民生活是不是好起来”,“农民没有积极性,国家就发展不起来”[6](77-78,213页),这就揭示了调动农民积极性的现实作用在于极大地发挥农业增产的潜力,长期作用是解决农民生活问题,实现社会的安定;其次,他提出了调动农民积极性的思想方法是实事求是,解放思想,尊重农民的意愿,党的农业政策一定要从当地具体条件和群众意愿出发。1965年他揭示了党的农业发展政策出现错误的实质是没有“真正了解贫农和一般农民的要求,不了解什么政策才适合于农民阶级的利益”。1980年,他认为“现在农村工作中的主要问题还是思想不够解放”,批评有的干部对因地制宜、经济收益大、群众得实惠的问题考虑不多,仍然是按老框框办事,“思想很不解放”[5](316页),农业学大寨搞的评工记分、集贸市场和自留地等“小自由完全没有了,也不能学”②,也不可能做。在包产到户问题上“要解放思想,不要怕”①。最后,他提出了调整农业经济政策,增加农民收入是调动农民积极性的方法。农村改革初期,他赞同恢复小自由,使“生产队能够千方百计地发挥主动创造精神”[5](146页),“政策要放宽,要使每家每户都自己想办法,多找门路,增加生产,增加收入”,“整个农业近几年也要靠政策”①。因此,调动农民积极性的政策不能变。 邓小平把农民在集体经济组织中有无生产自主权和生产经营的积极性,以及自主权与积极性的大小,看作是农业发展和国家发展的决定因素;农业改革要尊重农民意愿,把党的选择与群众的选择相结合,才能切实保障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和农民利益。他从劳动者在生产力诸因素中的最终决定作用出发,强调要调动农民积极性的观点,揭示了中国当代农业发展的实质问题,解决了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农业制度下调动农民积极性问题。三 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建立在个体产权基础上的合作社引导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选择,是“我们发现了私人利益即私人买卖的利益与国家对这种利益的检查监督相结合的合适程度,发现了私人利益服从共同利益的合适程度”[8](768页),在农村发展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合作社就是发展社会主义农业。1950年代,党把“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取消了农业家庭经营的微观层次,实行集体所有、统一经营、统一分配的制度,这种农业制度的实质是把集体的规模经营和农民的个体经营相对立,存在着偏重公平,忽略效率的弊端,与中国农业发展的落后生产力现实不适应。 邓小平关于农业制度适应农业生产和生产力发展特点的观点,是中国农业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包产到户是农民在集体经济下解决集体劳动存在劳力浪费、效率低下的弊端的一种理性选择,他在对制度的否定中,以包产到户为突破口重塑了农业家庭经营的微观层次,找到了社会主义农业经营制度改革的途径。他在1962年强调“巩固集体经济,也就是要巩固社会主义制度,这是根本方向”,但是“在生产关系上不能完全采取一种固定不变的形式”,农业发展“主要还得从生产关系上解决”,因此对各种形式的包产到户“应该‘百家争鸣’,大家出主意,最后找出个办法来”[4](324,323页)。农村改革期间,他对集体经营下自留地比集体土地产量高,包产到户能够增产增收作出了新判断:首先,要赋予生产队自主权,“一小块地没有种上东西,一小片水面没有利用起来搞养殖业,社员和干部就要睡不着觉,就要开动脑筋想办法”。其次,肯定了包产到户的实施效果。他认为“搞了包产到户,效果很好,变化很快”。再次,澄清了包产到户姓“资”、姓“社”的争论。他认为包产到户后,农业的主体还是生产队,土地是集体所有,不会影响集体经济,农户家庭是社会主义集体农业的承包经营层次,“我们总的方向是发展集体经济”[5](146,315页),没有复辟资本主义的危险。最后,他断言公社制度还是一个理想,赞同废除体制,把包产到户肯定为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是合作经济的一个经营层次。家庭成为了适应农业生产特点和中国农业生产力水平的微观组织形式。 恢复家庭经营层次,成为了邓小平农业发展观最具特色的内容。邓小平明确指出废除公社体制,不是恢复私有制,是改革社会主义农业公有制实现形式的“第一个飞跃”。家庭承包制是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基本制度,它使土地的单一集体经营管理体制变为以服务为主,农民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双层”管理体制,赋予了农户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实现了农业劳动收益与农民积极性、经营管理水平的直接挂钩,农民能够根据市场、气候、环境和动植物生长情况及时调整生产安排,自主安排剩余劳动力和剩余劳动时间,增加收入。邓小平也对家庭经营存在着诸如农业生产要素综合利用率低、难以抵制较大自然灾害和使用规模技术、农户行为短期化使农业生态和社会效益与农户利益难以协调等局限有着深刻的认识。他说“农业搞承包大户我赞成”[6](23页),主张在家庭承包制的基础上,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农业生产的专业化、商品化和社会化,“只要生产发展了,农村的社会分工和商品经济发展了,低水平的集体化就会发展到高水平的集体化”,因此包产到户并非一成不变。他强调家庭经营必然会使农业在生产工具、管理水平、农业分工和分配等四个方面产生变化:“机械化水平提高了”;“管理水平提高了,积累了经验,有了一批具备相当管理能力的干部”;“多种经营发展了,……从而使农村的商品经济大大发展起来”;“集体收入增加而且在整个收入中的比重提高”等,这些都“是生产发展本身必然提出的要求”[5](315-316页),是中国社会主义农业“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6](355页)的第二个飞跃,是农业最终走集体化、集约化道路的客观要求。这一飞跃的主要动因是农业科学技术的运用,“科学种田发展了,超过了村的界限,甚至超过社区的界限”。如果“老是仅仅靠双手劳动,仅仅是一家一户地耕作,将来也不向集体化发展,农业现代化就不可能实现”[10]。邓小平针对少数地区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现象,指出了这“不是自上而下的”[5](316页)行政命令,是一个很长的过程,“一定要适度,不要勉强,不要‘一窝蜂’”,“切不可以‘一股风’”[10],要在农民自愿互利的基础上鼓励和提倡多种形式的合作和联合,因地制宜地采用不同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邓小平的农业发展制度思想,解决了社会主义条件下农业发展的体制问题,赋予了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生产自主权和收益分配权,打破了旧体制和旧观念的束缚,解放了农业生产力。它继承了以土地集体产权为主体的基本格局的路径依赖,又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对传统的家庭农业制度路径的回归,也完全符合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者与生产资料直接结合的原则。 四 马克思主义者认为科学技术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动力,“应用资本、劳动和科学就可以使土地的收获量无限地提高”[11](616页),机器“对农业起着强有力的改造作用”[12](109页)。国外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的一项重要经验也就是用现代科学技术和现代工业装备农业。建国以来,党主要从劳动资料和劳动生产率方面来解决农业技术发展问题,片面地实施了以机械化为主要内容的农业技术战略。这一战略不符合我国人多地少、生产条件多样化的农业生产条件,不符合现代农业科技综合发展的潮流,实践中出现过违背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忽视和影响农业生物技术和化学技术进步的教训。 邓小平在三年困难时期认为我国在农业技术发展方面,长期存在着没有很好解决采用适合的农机具,水利建设的灌溉效益不高,农田适用哪种化肥等问题。因此,要“把农具和牲畜慢慢地恢复起来”[4](324页),要从国家、群众投资(主要是劳动力)和国家贷款三方面加强农业投资,主要用于农田水利建设,还要“增加有机肥料,如发展养猪、养羊和增加绿肥等”,“要大量增产化肥,……同时要推广使用灭草剂”③。这是他把传统和现代农业技术结合起来,实现农业恢复的主张。1978年以后,邓小平认为,首先要因地制宜地发展农业生产,“那里适宜发展什么就发展什么,不适宜发展的就不要去硬搞”,“从当地具体条件和群众意愿出发”。宣传好的典型,“一定要讲清楚他们是在什么条件下,怎样根据自己的情况搞起来的,……不能要求别的地方不顾自己的条件生搬硬套”[5](316-317页)。这就指明了中国农业技术发展的原则。其次,他创造性地指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认为“农业的发展一靠政策,二靠科学”[6](17页),中国农业发展有了正确的政策,但还没有解决好科学种田的问题。他对家庭承包制下,农民对农业技术的渴求表示欣慰,说:“现在连山沟里的农民都知道科学技术是生产力”。他全面思考了我国农业技术发展问题,要求制定农业发展规划时要有技术眼光,“从增加肥料上,从改良种子上,从搞好农田基本建设上,从防治病虫害上,从改进管理上,以及其他手段上,能够做些什么,增产多少,都要有计算”[6](107,23页)。实现农业增产目标的技术手段,如“提高农作物单产、发展多种经营、改革耕作栽培方法、解决农村能源、保护环境等等,都要靠科学”[7](12页)。最后,他反思了建国以来我国农业技术发展的局限,指出:“农业现代化不单单是机械化,还包括应用和发展科学技术等”,要实现“适合当地自然条件和经济情况的、受到人们欢迎的机械化”[5](28,315页),农业问题的出路“最终要由生物工程来解决,要靠尖端技术”,“最终可能是科学解决问题”。“要大力加强农业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切实组织农业科学重点项目的攻关”[6](275,313,23页),他坚定地把“科学种田”、走“科教兴农”之路摆在了实现农业飞跃的优秀地位。这些表明,邓小平从人多地少的中国农业现状出发,以农业的历史基础和各种要素状况为依据,提出了我国农业发展、增加农产品供给的途径是依靠科技进步,以生物技术为主的农业现代技术发展的方向,实现传统精细农作技术和现代生物技术的有机结合,提高农业科技含量的农业发展技术思想。这就提升了我们对农业现代化内涵的认识。 20世纪80年代以来,农业新技术、新成果的大规模推广应用,科技进步成为了农业生产要素组合中的活跃因素,科技在农业增长中的比重有了一定提高。邓小平农业发展的技术思想正在变为现实。 土地、劳动力、科学技术的使用是我国农业发展中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的首要问题。邓小平农业发展观包含了上述尊重社会发展和经济规律的农业产业、调动农民积极性的农业发展人力、家庭经营为基础的农业制度和因地制宜的农业发展技术等四个方面的思想内容,研究了中国社会主义农业发展中的制度、技术和人力问题,解决了中国农业发展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难题,形成了科学的社会主义农业发展观。邓小平的农业发展观,指导了当代中国农业的发展进步。 农业毕业论文范文:气候变暖对农业影响论文 1宁夏气候概况及气候变化的事实 宁夏干旱少雨、风大沙多、日照充足、蒸发强烈,冬寒长、春暖快、夏热短、秋凉早,气温年、日差较大,无霜期短而多变,干旱、冰雹、沙尘、霜冻等灾害性天气频繁,全区各地气温、降水南北差异明显,年降水量由南向北递减(由南部泾源县的620mm降低到银北地区惠农县的168mm,南北相差452mm);气温由南向北递增(年平均气温由南部的5~6℃,上升到北部的8~9.9℃)。 近50年来,宁夏年平均气温在波动中不断上升,增温幅度高于全国平均值(图4).由图4中可知,1987年是宁夏年平均气温的一个突变点:1987年之前,全区年平均气温基本上在多年平均值附近波动;1987年以后,全区年平均气温明显高于多年平均值,且在波动中不断上升。从不同季节的变化来看,1987年之后冬季气温上升最明显,增温幅度最大,同心、盐池和银川以北地区增温高达2.4℃;春、秋季变化基本一致,上升幅度仅次于冬季;夏季上升幅度最小,增温幅度小于1℃。 宁夏全区平均降水最近60年来处于波动变化之中(图6)增减幅度不大;但年际变化、年代际变化比较大。20世纪50年代后期比较少,60年代平均每年增多了21mm,70年代以后又减少,80-90年代增减幅度不大,但21世纪的前4年降水最平均每年增多了24mm.从区域上来看,引黄灌区年降水最表现为弱的增加趋势(图7),即从1956年到2000年增减幅度都不大,但最近4年平均每年增加了22mm;中部干旱带的年降水最上世纪50年代、60年代较多,70年代平均每年偏少了46mm,21世纪的前4年平均每年增加了16mm;固原市的年降水最在20世纪50年代、70年代、90年代偏少,60年代、80年代偏多,特别是在21世纪的前4年平均每年增加了45mm(图8)。从季节变化来看,近年来春季降水最普遍减少,春旱加剧,夏季、秋季降水最有增多的趋势。沙尘大气在波动中逐渐减少,20世纪60至70年生次数远远高于80年代至90年代,但2000年、2001年又有所回升(图9)。 3气候变化对宁夏建设现代农业的影响 3.1气候变化对农业生态系统结构的影响 据有关研究表明,CO2倍增后,因积温增长和生长期的延长,我国一熟区的南界将北移250~500km,双季稻区和三熟区北界也将北移,两熟区将北移到目前一熟区的中部,而且前的两熟区大部分将被各种不同组合的三熟制取代。 3.2气候变暖对宁夏农业生产的有利因素 由于积温的增加,为充分利用温度资源,一些农作物可适当提前播种,春季低温冷害的不良影响将有所缓解,有利于水稻培育壮苗、促进棉花早发齐苗、减轻苗期病害。宁夏冬季增温的幅度较大,有利于小麦、油菜等作物的安全越冬,使分蘖增长,生长发育较充分,有利于产量的形成;另外,由于生育期的提前,生长季节的延长,均可一定程度上减轻寒露风霜对双晚的影响,生长期长的作物亦将充分发挥高产优势。 3.3气候变暖对宁夏农业生产的不利影响 3.3.1暖冬的影响 暖冬对冬小麦的播种,出苗和培育壮苗有利,但是容易造成麦苗在冬前疯长、冬季旺长,缺乏抗寒锻炼,易遭冻害,较为明显的是早春3月多发的“倒春寒”现象,如1998年3月18~20日就出现了少见的春季强寒潮天气,致使大部分地区降温12℃至14℃,使前期受暖冬影响而旺长、抗寒能力弱的夏收作物遭受到霜冻危害,使单产降低。暖冬还能使各种危害农作物的病虫害菌卵顺利越冬,死亡率降低,存活数量上升,易造成病虫害,增大了防治难度,,对农作物正常生长产生威胁,这种情况在冬麦区和棉花种植区表现得更为明显。另外,各种病虫害出现的范围也可能扩大,目前局限在热带的病原和寄生组织可能蔓延到宁夏。 3.3.2凉夏的影响 凉夏使山区作物生长热量不足,平原地区棉花生育期推迟,产量下降,早稻成熟期推迟并影响晚稻移栽,生育进程缓慢,后期易受“秋寒”的影响。凉夏伴随的阴雨天气增多、光照的热量严重不足,导致喜温好光作物易受“内伤”,如1993年是宁夏时“凉夏”最为明显的一年,当年作物生长季节内热量资源严重不足,7、8月份平均温度比常年偏低2~3℃,在盛夏未出现35℃以上的高温天气,造成大面积早稻发芽、霉烂,全省因此损失达4亿kg,使早稻丰产不丰收;当年的中稻抽穗开花和灌浆结实也十分不利,气候生长期普遍推迟。此外,气温偏高,土壤水分蒸发加剧,使土壤变干,干旱发生的机率加大,由于水分亏欠抑制了热量资源增加所发挥的作用,某些粮食将减产。 4对策及措施 气候变暖对宁夏现代农业生产的影响具有两重性,即有利,也有弊。气候变暖使未来农业生产面临三个突出问题:农业生产的不稳定性增加,产量波动大;农业生产布局和结构将出现变动;农业生产条件改变,农业成本和投资增加。在全球气候变暖的大背景下,必须研究气候变暖对粮食生产的影响及对策,才能为发展粮食生产提供决策依据。 4.1充分利用热量资源 温室气体倍增后气候变暖,宁夏有效积温、活动积温、无霜期都有所增加,有利于作物光合效率的提高和作物气候生产力的增加。因此要利用气候变化的有利契机,充分利用热量资源,调整作物种植界限和种植制度,恢复并不断提高复种指数,同时种植制度改革要考虑与水热的配合。 4.2加强防灾减灾工作 随着气候变暖,全球气象灾害如干旱、高温热害、暴雨、冰雹、干热风等发生的频率将有所增加,特别是对宁夏威胁更大。所以必须建立不同地区防灾减灾、稳产增产的种植制度和实施新的栽培技术;同时随着气温的升高田间杂草、病虫害的发生也将增加和加重,蒸发量的增大,农业生产条件将会越来越严酷,针对未来气候变化对农业可能的影响,及时调整农业结构和种植结构,有计划培育和选用抗旱、抗高温和低温等抗逆品种;发展生物技术,选育适应气候变化的作物、家畜等新品种;采取有效利用水资源等措施提高农业生态系统能力。同时,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提高农业应变能力和抗灾减灾水平。 4.3推广适宜的农业技术 推广适宜的农业技术,适应当地气候变化,改进耕作栽培方法,推广旱作农业技术,旱育稀植,棚膜育秧、抗旱型种子包衣剂等增强适应能力的技术;发展以生物技术为中心的农业高产技术,加快应用化进程,以适应未来可能的变化。 4.4加强农业气象监测 加强农业气象监测,预测掌握气候变化的信息,加强有关学科联合攻关与科学研究,特别是气候变化对自然生态系统和社会经济系统影响的研究,提出适合本地特征、科学的有针对性的对策。 农业毕业论文范文:农业科技企业技术创新论文 一、我国农业科技企业技术创新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农业科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为农业科技型企业的兴起提供了良好的机遇,一批科技型农业企业兴起,有力地推动了科研与经济的有效结合。但由于长期计划经济体制及传统观念的制约,加之人才、资金等方面的困扰,农业科技企业的技术创新还存在以下问题: 1.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有待于完善 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是与农业知识创新体系、农业技术创新及其相关的机构和组织构成的网络系统,主要包括农业企业、农业科研机构和大学。目前,农业科研机构与大学具有较强的农业技术开发能力,但是由于受内部传统考核管理制度等因素的影响,其开发出来的技术往往难以形成有效的技术供给;而农业企业有很强的技术需求,但技术开发能力比较弱。 2.农业科技企业创新意识不强 目前,我国农业科技企业大多数处于创业成长期,技术积累和经济实力较弱,加之一些企业家的短期行为和技术外部性特点等因素的影响,农业科技企业普遍存在着技术创新意识不强的问题。 3.农业科技企业技术创新风险管理力度不够 技术创新是现代农业经济增长的主要源泉,也是提高企业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而技术创新是一项高风险活动,技术创新风险按阶段划分,可以分为决策阶段风险、技术开发阶段风险、生产阶段风险和市场阶段风险。面对这些风险,农业科技企业在技术研发组织体系及技术队伍建设等方面未能给予足够的重视,加之,政府对农业科技企业扶持不足,使农业科技企业难以应对技术创新风险。 4.农业科技企业创新能力不足 在西方发达国家,技术创新的主体是企业,而不是政府研究开发机构,因为前者的经费投入和经费使用均占绝对优势。然而,在我国,企业没有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一方面,从技术开发能力看,我国科技力量的2/3以上在企业之外,企业缺乏高水平的技术人才;另一方面,大中型企业设立专门技术开发机构的比例偏低,并且,其中还有相当一部分开发机构要么资金不落实,要么缺乏高水平的技术人才,要么没有明确的技术开发方向,要么基础条件薄弱,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在我国,技术创新的主体不是企业,而是企业外的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 5.农业技术创新缺乏激励 目前,我国企业技术创新水平不高,大多数企业的产品缺乏科技含量和竞争力。造成这种状况除长期的计划经济的影响以外,缺乏有效的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是一个重要原因。同时,技术创新的外部效应,技术创新周期和高风险等也在相当程度上影响着企业技术创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农业企业也面临着同样的处境,其结果是企业轻视技术的自主创新,竞相引入成熟技术,虽扩大了生产能力,却未形成技术创新能力[①]。 6.现有的农业科技人才培养模式不适应企业技术创新发展的要求 创新人才是创新活动的主体。长期以来,我国农业科技人才的培养存在着重理论轻实践,重研究轻开发的弊端,造成了其研发实践能力较差,难以满足农业科技企业技术创新的需求。 二、农业科技企业技术创新机制的优化 根据我国农业科技企业技术创新的实际,农业科技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的有效运作必须有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及配套政策的支持。 1.完善农业知识产权制度 ①在法律普及方面。加强农业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和宣传教育,建立一支适应国家农业创新体系建设需要的农业知识产权队伍,增强全社会的农业知识产权意识。目前,农业知识产权审查、审判人才、律师人才奇缺,特别是农业知识产权法律人才和管理人才的供需矛盾将是困扰我国建设法治国家的一大难题。因此,应大力发展农业知识产权教育事业,大力培养农业知识产权专门人才,提高灵活运用农业知识产权战略、策略的能力,促进农业科技工作更好开展、各学科更好发展。这是我国解决农业知识创新与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协同发展的基础和关键。同时要在全社会开展农业知识产权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重点结合典型案例宣传我国现行的一系列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 ②在司法方面。加强农业知识产权的司法队伍建设。根据农业知识产权案件的专业性、技术性特点,要尽快培养一批专业法官,设立专门审判机构和专业法官集中审理农业知识产权案件。另外,还应采取多种形式对案件所涉及的专业技术问题进行鉴定,其途径包括聘请农业技术专家担任陪审员、委托专家组进行技术鉴定和走访有关农业技术专家等。 2.建立合理的市场结构 不同的市场结构对技术创新的影响是不同的,促进技术创新的理想的市场结构是介于完全竞争和完全垄断之间的“中间程度竞争”的市场结构。目前我国农业技术市场化程度较低,不利于农业技术创新。如我国的种子行业是国有种子公司垄断的市场结构,种子法律法规对农业科研单位、农业科技企业经营种子做出很多限制。因此,应建立合理的市场结构,以激励农业科技企业进行农业技术创新。 3.建立由政府引导,以企业和社会力量为基础的技术创新投资机制 长期以来,我国政府是农业科技的重要投资者,而在我国目前财力有限,不可能大幅度地增加农业技术创新的投入的情况下,应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力量共同投资的多渠道、多途径的投入机制。由于农业技术创新存在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要尽快设立农业科技创新融资担保基金,资金主要来自政府拨款、社会捐赠和定向募集等,启动资金应以政府为主。同时,支持和引导高新技术项目从资本市场融资,推动农业高新技术的发展[②]。 4.建立和完善我国农业技术风险投资机制 ①要加大政府的政策扶持力度 首先,要制定和实施农业技术创新风险投资的扶持政策,在税收方面给予减税或免税。其次,建立农业技术创新风险投资保障体系。为鼓励农业技术创新风险投资,应对投资者在投资中的经济风险予以保险,为农业技术创新风险投资创造良好的创业环境。再次,要规范资本市场,发展和完善支撑条件。 ②发展农业风险投资公司,建立多层次的农业技术创新风险投资体系通过制定优惠政策,建立社会、个人、企业多方参与,并同国际接轨的我国农业技术创新风险投资运作模式,引导民间的大量游资投向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实现筹资渠道的多样性。 5.加大农业共性技术开发的政府扶持力度 共性技术是指在很多领域内已经或未来可能被广泛应用,其研发成果可共享并对整个产业(而非个别产品或企业)或多个产业及其企业产生深度影响的一类技术。[51]共性技术尤其是农业共性技术有很强的共用性、外部性、基础性和关联性。开发农业共性技术往往投资大,外部性强,所以,一般农业科技企业不愿意进行农业共性技术开发。因此,需要政府通过项目引导,协调组织大学、农业科研院所及有关农业科技企业进行农业共性技术开发,项目应重点支持能够对农业经济发展起重大作用,并显著提高农业产业技术水平的技术领域。 6.消除条块分割的科技管理体制,促进产学研一体化 要通过整合大学和科研机构的科技力量,加强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优化技术创新人才的资源配置。大力支持和鼓励应用开发型科研院所进入企业或改制为企业,促进企业进行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其次,企业可以采用多种形式与大学和科研机构进行广泛的技术创新项目合作;再次,加快创业中心、大学科技园区的建设和发展,重视科研中试基地、成果孵化基地的建设。此外,要改革农业高等教育体制,调整优化教学培养结构和方式,面向市场,加强培养农业科技创新所需的复合型人才。 农业毕业论文范文:中外农业问题分析论文 一、考察农业问题的三个层面 农业是国民经济中的一个产业,一方面,农业要承担起其作为一个产业的职能,即要以自身的贡献去支撑非农产业和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另一方面,农业要在履行产业职能过程中使自身的产业素质得到提升,即要与非农产业一同发展。此外,在开放的经济环境中,农业还要参与国际竞争。因此,农业问题是在产业职能、产业素质和产业开放三个层面上展开的,研究农业问题也必须从这三个层面上进行考察。 1.产业职能层面 国民经济是由多个产业构成的一个复杂系统,为了确保该系统的正常运转,每一个产业都应承担起与其职能定位相适应的责任和义务。因此,从产业职能层面看,农业问题就表现为农业能否对国民经济作出应有贡献的问题。根据库兹涅茨的经典分析,农业对非农产业和整个国民经济有四个方面的贡献,即产品贡献、要素贡献、市场贡献和外汇贡献。农业的产品贡献来源于农产品剩余,包括对非农产业原料和粮食的供应;农业的要素贡献来自于其内部的要素释放,包括劳动力和资本向非农产业的转移;农业的市场贡献体现为对非农产业产品的巨大需求,包括对生产品和消费品的需求;农业的外汇贡献源自于出口农产品而形成的外汇储存。 随着工业化的推进,非农产业扩张使自身积累能力、购买能力和创汇能力不断增强,从而对农业部门的要素、市场和外汇的依赖程度趋于下降。相应地,农业在这三个方面的贡献也日渐式微。但是,伴随非农产业扩张而形成的对农产品的巨大需求,因其具有不可替代性,从而非农产业对农产品的依赖程度是不会下降的。此时,产业职能层面的农业问题就集中表现为农产品供给问题,即农业能否满足非农产业和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对农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问题。 2.产业素质层面 国民经济现代化应该是均衡推进的,这就要求构成国民经济的各个产业要一同成长,产业素质要同步提升。因此,从产业素质层面看,农业问题表现为农业的现代化转型问题。农业现代化就是将传统农业改造为现代农业的过程,即实现农业的规模化、工业化、产业化和市场化。农业规模化,是指农业从小规模经营向适度规模经营转变。农业工业化,是指将现代科学技术、现代工业提供的生产资料和科学管理方法广泛应用于农业,使之改造成为受实验科学技术指导的,用工业技术装备的工业化的农业。农业产业化,就是在一体化产业组织内部把农业再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联结起来,以解决农业家庭经营所面临的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农业市场化,是指自给自足农业向市场化农业的转变,它不仅意味着农产品商品率不断提高,意味着农业生产要素的市场化,还意味着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都要市场化。农业规模化、工业化、产业化和市场化水平的高低,决定了农业产业素质的强弱。 随着一国工业化的推进并达到一定水平后,如果一方面能充分发挥“以工促农”传导机制的作用,使农业依靠产业关联的内在规律来自然接受工业的促动,另一方面又能及时借助政府的力量来强制性地实现工业对农业的反哺或补贴,农业就可以与非农产业一同发展,农业产业素质就能不断提升,并最终实现农业现代化(杨国才,2007)。反之,如果“以工促农”传导机制存在严重阻滞,而政府又不能及时主导工业反哺或补贴农业,农业发展就将大大滞后于非农产业发展,产业素质层面的农业问题就不能得到解决。 3.产业开放层面 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一国国内所有产业都面临着对外开放所带来的国际竞争压力。因此,从产业开放层面看,农业问题表现为农产品国际竞争力问题。根据柯炳生(2003)的分析,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可以分解为三个方面:价格竞争力、质量竞争力和信誉竞争力。价格竞争力,是指农产品的价格要低廉,这是农产品竞争力的传统性和基础性要素。质量竞争力,是指农产品规格化、标准化程度要高,品质要好,卫生安全达到规定的要求。信誉竞争力,是指农产品品牌和企业的市场信誉要高,既包括供给者在供货方面能否不折不扣地履行承诺,也包括供给者或农产品品牌本身的声誉。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这三个方面是相辅相成的,任何一个方面的缺失、缺陷和不足,都会对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产生突出的影响。 在世界贸易组织成立之前,农业长期游离于关贸总协定之外,世界农产品贸易战此起彼伏。自1986年开始的乌拉圭回合谈判决心把农业贸易完全置于多边贸易体制的约束与监督之下,建立一个没有政府干预、不扭曲的农产品贸易环境。各方经过长期艰苦的努力,终于在1993年底达成了《农业协议》,启动了世界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进程。2001年11月,世界贸易组织第四届部长级会议(多哈会议)又把农业问题列为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的优秀议题之一,以加快世界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进程。2005年12月,世界贸易组织第六届部长级会议(香港会议)经过艰苦谈判,各成员代表同意在2013年之前逐步取消农业补贴和棉花出口补贴。可见,农产品贸易的完全自由化只是时间问题。随着农产品国际贸易的更加自由化,农产品国际竞争将日趋激烈。如何尽快提升农业国际竞争力,就成为各国都十分关注的问题。 二、中日三个层面农业问题的比较 1.产业职能层面的农业问题:中国已基本解决,日本则十分突出 目前,中国工业占GDP的比重已超过50%,农业占CDP比重已下降到15%以下,农业劳动力比重已低于50%,城市化水平已接近40%。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这些结构性特征表明,中国正处于工业化中期,并开始向工业化后期过渡。在经济发展的这一阶段,产业职能层面的农业问题主要表现为农业对非农产业和整个国民经济的产品贡献问题,即农产品供给问题。 自1996年中国农业获得改革后第三次特大丰收,粮食总产超过1万亿斤,棉花产量达到8400万担以来,可以说,中国的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的供给问题就得到了基本解决,实现了由长期供给不足到总量基本平衡、丰年有余的历史性转变。1997年以后,中国开始成为农产品的纯出口国,每年顺差50亿美元左右。中国以仅占世界7%的耕地,成功供养了占世界21%的人口。这些数据表明,目前中国产业职能层面的农业问题已基本得以解决。 二战以后,随着日本经济的高速发展,工业和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增强,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份额则急剧下降。1947—1998年期间,日本农业产值占国民总产值的比重从38.8%下降到1.9%。农业份额下降到如此低的水平,表明日本已进入后工业化时代。在后工业化时代,日本农业在要素、市场和外汇三个方面的贡献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产业职能层面的农业问题也主要表现为农产品供给问题。 由于日本是人多地少、自然资源贫乏的国家,农业本无优势,加之1960年代以后实行大规模出口工业产品的经济战略,为了获得工业品市场而放任农产品的大规模进口,导致日本农产品自给率低,食品安全问题尤为突出。据日本农林水产省提供的《日本粮食、农业与农村2000年财政年度报告》,日本除大米自给率维持在95%以上之外,其他农产品的自给率从1960年代中期到1990年代末期都不同程度地下降,1999年的自给率分别为:大豆6%、蔬菜83%、水果45%、乳制品70%、肉类54%、食糖31%、水产品65%。从1960年到1999年谷物自给率由82%下降到27%,以热量计算的食物自给率由79%下降为40%。目前日本是世界上最大的农产品进口国,1999年进口的农产品价值为330亿美元,占当时世界进口总量的10%。农产品需求高度依赖国外供给的状况已经引起了日本朝野的深度不安(刘景章,2003)。 2.产业素质层面的农业问题:中国还比较突出,日本则已顺利解决 囿于小农的生产方式与落后的思想观念,当前中国农业的整体产业素质仍然偏低,传统农业的特征还比较明显。这主要表现在,家庭经营规模太小,阻碍了先进的农业机械、农业技术和优良品种的采用,致使目前中国机械化水平还比较低,科技进步对农业生产的贡献率仅为30%,远远低于发达国家60--70%的水平。农业产业化还任重而道远,龙头企业数量不多、带动能力不强,进入农业产业化系列的农户仅占全国总农户数的30%左右,并且龙头企业与农户的责、权、利关系尚未理顺,农户的利益得不到切实保障。农业市场化程度也很低,农产品市场体系很不健全,流通渠道不够畅通,价格形成机制不完善,市场中介组织不健全。因此,总体来看,目前中国农业的现代化程度还比较低,产业素质层面的农业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日本的自然、社会条件决定了农户经营规模一般较小(国内有不少学者称之为小农经济,这是不妥的,因为它是面向市场组织生产的),这与欧美国家完全不同。但在小规模农户经营基础上,日本农业的工业化、产业化、市场化的成熟程度与发达水平,比欧美农业毫不逊色,有些方面甚至超过了欧美。这主要得益于日本在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农业劳动力从农村向城市的迅速转移,以及战后日本政府对农业改造与发展的高度重视。从1960年到1995年,日本农业劳动力占总劳动力比重从1960年的32.6%下降到1995年的6%,这为日本农业现代化创造了必要的外部条件。日本政府则通过“农地改革”(1947—1950年)和颁布实施《农地法》(1952年)、《农业基本法》(1961年)等一系列法律,制定实现农业现代化的目标和措施,及时地推进了以机械化为主体的农业技术革命,极大地推动了日本农业现代化进程。据1999年联合国粮农组织统计,日本农业机械化程度世界第一,耕地拖拉机为0.4708台/hm2,耕地收割机为0.2487台/hm2。由于农业良种技术和生物、化学技术得到广泛应用,日本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业综合生产率得到大幅度提高。此外,日本早在1970年代前后就实现了农业产业化。日本农业产业化的特点,是由农协等合作组织牵头,由农民自愿参加,组织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和农产品的收购、加工、贮运、销售等,从而使农村供、产、销三大领域完全实现一体化。这样就大大提高了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程度,稳定了农民收入。总之,日本农业现代化转型的完成,表明在非农产业发展过程中,日本农业的产业素质得到了同步提高。 3.产业开放层面的农业问题:中日两国均将日益凸显 由于土地资源约束,农业的小规模经营,以及农业科技发展水平落后,中国农产品的整体国际竞争力还比较弱。在产品价格方面,中国劳动密集型的大宗农产品,包括粮食、油料、糖料和棉花等的国内价格高于国际市场价格,不具备出口竞争力。在品质方面,大宗农产品规格化、标准化程度低,产品质量不高;水果蔬菜产品存在外在形态、口感和农药残留方面的问题,畜产品也存在卫生安全方面的问题。在产品信誉方面,中国更是面临着明显的不利因素,如品牌效应不强、市场诚信缺失、政府干预不当等。因此,在国际市场上,中国农产品面临着价格、品质、信誉的三重压力。尤其是加人世界贸易组织后,农产品国际贸易更加自由化,国内外市场的联系更加紧密。面对国外农产品的强有力竞争,中国产业开放层面的农业问题将更加凸显。 由于农业的小规模经营,过多的生产资料投入,以及政府过度的农产品价格保护政策,使日本农产品生产成本居高不下,国际竞争力低下。1997年日本耕地面积为494.9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13%。全国平均每个农户经营耕地1.47公顷,其中70%的农产经营规模在1公顷以下。农户拥有的耕地面积与欧美型农场相比相差甚远,如日本农户的平均经营规模与美国相差140倍。正是这种经营规模的巨大差异,使得日本大米的平均生产成本比美国高10倍,日本产的大米价格是美国的5.6倍。同时,为了缓解土地资源不足,日本不得不依靠增加生产资料投入以提高单产,增加农产品供给。但与美国相比,日本肥料价格是美国的1.3倍,农药农机具的价格是1.2倍、饲料是1.6倍。高昂的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无疑也加大了日本农业生产成本,抬高了其农产品价格(王炳焕、陈伟红,2006)。此外,为了在廉价的外国农产品冲击下保护本国农民利益,日本政府又不得不对农业长期实行过度的价格保护政策。然而,保护的结果却是劳动力成本越发增高、生产效率越发偏低、价格越发居高不下。这样必然会形成一种恶性循环,日本农业国际竞争力的提升变得遥遥无期。随着农产品国际贸易更加自由化,面对国外农产品的强有力竞争,日本产业开放层面的农业问题将日益严峻。 三、结论及对几种观点的评论 首先,在农业产业的不同层面,农业问题的展开是非均衡的。目前中国产业职能层面的农业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但产业素质层面和开放经济层面的农业问题还远未解决;日本在现代化进程中成功地解决了产业素质层面的农业问题,但还没有解决好产业职能和产业开放层面的农业问题。这一事实表明,农业问题在其产业不同层面上的展开是非均衡的。 有学者依据中国农产品供给问题已基本解决,就认为,尽管中国的农民问题和农村问题还没有解决,但农业问题已基本解决了(陆学艺,2002)。笔者称这种观点为“农业问题解决论”。很显然,“农业问题解决论”是仅仅着眼于产业职能层面而得出的关于中国农业问题的片面认识,它忽视了中国农业在产业素质和产业开放层面存在的诸多问题,如上文中所述及的当前中国农业的规模化、工业化、产业化、市场化水平还比较低,传统农业的特征还比较明显;面对国外农产品的强有力竞争,中国农产品还面临着价格、品质、信誉的三重压力。 其次,在农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农业问题的存在形式是各异的。中国农业现代化还任重而道远,正面临着向现代农业转型的问题;日本农业在完成了现代化任务之后还面临着诸多“后现代”问题。这一事实表明,农业问题在其发展不同阶段上的存在形式是各异的。 有不少从事实际工作的同志认为,只要农业实现了现代化,一切农业问题就将迎刃而解,因此农业政策的目标就单一化为追求农业的现代化。笔者称这种观点为“农业问题惟现代化论”。很显然,“农业问题惟现代化论”忽视了这样一个基本事实:尽管日本农业已经现代化了,但至今食品有40%以上要依赖进口,粮食和农产品的价格是全世界最高的。日本的教训警示我们,即便将来有一天,中国农业实现了现代化,也不排除这样的可能性,即农产品供给会重新成为一个问题,而农业国际竞争力不强的问题依然存在。尤其对于我们这样一个拥有13亿多人口的大国来说,任何时候都不可轻言粮食问题已经过关。 再次,从农业问题产生的原因看,是多种经济社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无论是在农民问题依然严峻的中国,还是在农民问题已经解决的日本,农业问题都还没有完全解决好。这一事实表明,农业问题导源于多种经济社会因素,因而必须多管齐下,而不可毕其功于一役。 有学者认为,中国农业问题是派生的,是因为有了农民问题,才派生出农业问题(温铁军,2004)。笔者称这种观点为“农业问题派生论”。中国的农民问题在“三农”问题中确实居于首位,产业素质和产业开放层面的农业问题也确实是由农民问题派生而来。正是因为农民的数量太多,农民的土地权利不完整,才导致小农经济仍然是中国农业的基本存在形式。而在小农经济基础上,中国农业是不可能实现现代化的,也不可能有效地参与国际竞争。但是,产业职能层面的农业问题并非是由农民问题派生的。从理论上讲,一国农产品供给问题解决得如何,取决于土地资源禀赋、农业科技水平、农业政策、农业国际竞争力等多方面因素,而非单一的“农民问题”因素。从实践上看,中国在目前农民问题依然严峻的情况下,农产品供给问题已基本解决了。而在农民问题已经解决的日本,农产品自给率低却成为一个严重问题。中日两国的情况从正反两个方面都表明,产业职能层面的农业问题主要不是由农民问题派生而来的。 内容提要:本文从产业职能、产业素质和产业开放等三个层面,对中日两国的农业问题进行了比较分析。就产业职能层面的农业问题来说,中国已基本解决,日本则十分突出;就产业素质层面的农业问题而言,中国还比较突出,日本则已顺利解决;而产业开放层面的农业问题,在中日两国均将日益凸显。从比较中可知:农业问题在其不同层面上的展开是非均衡的,农业问题在其不同发展阶段上的存在形式是各异的,农业问题导源于多种经济社会因素。 关键词:农业问题,中国,日本 农业毕业论文范文:多哈回合农业谈判探讨论文 1总体背景 多哈谈判包括了农业、非农(工业)和服务等主要议题,在这些议题中,由于农业的敏感性和特殊性,加之农业谈判涵盖的内容涉及面广。复杂且影响因素较多,因此农业谈判一直是本轮谈判的焦点和难点,影响着谈判的整体进程。 农业谈判即农产品贸易规则的谈判是在乌拉圭回合时开始纳入多边贸易谈判体制的。经过长达8年的谈判所确立的农产品贸易规则在乌拉圭回合的农业协定中予以了明确规定,这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农业谈判的三大支柱,即市场准入、国内支持和出口竞争,目前的多哈农业谈判基本是以此为基础进行的。简而言之,三大支柱的内容涵盖了一个WTO成员可以为支持本国农业发展而所能够使用的主要政策。 由于农业的特殊性和敏感性,在WTO的150个成员中,不论是农业人口只占本国就业人口2%~3%的美国和欧盟,还是农业人口占80%的中国和印度,不论是以农产品进口为主的日本,还是以农产品出口为主的巴西,绝大部分都非常关注各自的农业发展问题,都试图通过谈判维护自身的利益,维护本国农民的利益。 2农业谈判的具体议题 多哈回合农业议题谈判主要包含三项内容:一是是否全面取消出口补贴或削减;二是是否取消或者削减出口信贷和食品援助;三是出口限制和出口税的问题。 (1)在出口补贴的问题上,成员所关心的问题首先是如何有效降低出口补贴,其次是如何处理如出口信贷、政府对出口风险提供担保和补贴保险、食物援助等具有出口补贴作用的措施。大幅度削减出口补贴的建议得到了以美国和凯恩斯集团为主的成员的有力支持,其农产品竞争力较强,试图利用新一轮谈判推动农产品贸易自由化,主张全面终止一切形式的出口补贴,至少要大幅度削减出口补贴,比如在下一个执行期开始时,一次性削减出口补贴的50%,然后在一定时期内全面停止出口补贴的使用。但此建议面临着欧盟等一些高补贴国家和部分净进口国家的反对。欧盟则主张渐进式地削减出口补贴,而且不同意完全终止或一次性大幅度削减出口补贴。一些发展中国家建议,在多哈回合谈判进行过程中,继续按乌拉圭谈判的《农业协定》规定的方式逐步削减出口补贴,并在谈判结束后2006年后的3年内终止使用出口补贴,但应给予发展中国家执行的灵活性,如延长执行期限,允许补贴在不同类别的农产品间转移,在发达国家高补贴情况下保留实施高关税的权利加以制衡等等。 (2)在出口信贷问题上,许多国家认为,应该将出口信贷纳入出口补贴的范围加以减让。美国同意制定规则对出口信贷进行管理,但反对把出口补贴的减让范围扩大到出口信贷,并坚持在大幅度削减出口补贴的基础上约束出口信贷。在食品援助上,所有成员都认为出于人道主义目标的国际食品援助是必要的。在防止食品援助以避免扭曲贸易的措施上,大多数国家认为,国际食品援助只能以捐赠作为惟一的形式,而不能以包括信贷在内的其他形式出现,并应对捐赠国的供给数量实行约束承诺和通报制度。在国营贸易制度方面。很多成员认为,国营贸易制度使得贸易决策制定缺乏透明度,容易出现隐蔽的出口补贴或进口关税,并且可以对不同成员实行贸易歧视,因而需要对其进行深刻改革,包括对国营企业的贸易行为制定严格的纪律和有效地加以监督,以保证其按照商业规则运行。 (3)在出口限制上,乌拉圭回合谈判并没有涉及出口税及其他限制农产品出口的措施。在新一轮谈判中,一些成员提出,有必要制定针对出口国出于国内经济原因或国际政治原因采取出口限制措施的纪律,以增强国际市场供给的可靠性和稳定性。以日本为主的进口国建议,应同关税化那样,把所有的出口限制措施转化为出口关税,然后加以减让,这就大大增加了贸易保护的透明度。关税化以后,贸易保护完全表现为关税的高低,除了关税之外再无别的限制,这就可以为降低贸易壁垒提供一个很好的基础。乌拉圭回合在农产品市场准入谈判方面最显著的成果,就是贸易保护措施的关税化。《农业协定》要求把关税作为限制农产品进口的惟一手段,即各成员只能用关税措施来控制农产品进出口 3当前新形势下的展望 (1)多哈回合之车在多边贸易谈判的道路上再次“爆胎”。 2008年7月29日,世界贸易组织(WTO)35个主要成员的部长在瑞士日内瓦经历了长达9天的“马拉松”式谈判后,仍然未能就多哈回合谈判中的关键问题达成一致,这也将令“多哈进程”再次蒙上停滞的阴疆。 这次最直接的导火索,是美国等发达成员与印度等发展中成员在如何具体实施农产品特殊保障机制方面存在着难以弥合的分歧。而美国的强硬态度,直接导致了谈判的破裂。 所谓农产品特殊保障机制,是指发展中成员可在农产品进口激增的情况下,采取提高关税等特殊保障措施以保护本国农业免受冲击。作为谈判基础的世贸组织妥协方案将激增的底线定为40%,以印度为代表的发展中成员则希望能放宽动用特殊保障措施的底线,来充分保护本国相对脆弱的农业生产和农户生计,维护粮食安全,但美国拒绝让步。 (2)新形势的展望。 2001年11月,多哈回合谈判在卡塔尔启动,其主要目的是通过推动全球农业、制造业和服务业贸易自由化,建立一个更为合理的全球多边贸易体系,并以此推动发展中成员的经济、社会进步。时至今日,多哈回合谈判的初衷依然具有重大意义。甚至可以说,世界经济在美国次贷危机、金融动荡、高油价和粮食危机等一系列消极因素打击下,更加需要多哈回合谈判的成功来提振全球企业和消费者的信心。 具体来说,多哈回合谈判的成功将为各方带来巨大利益。反之,如果多哈回合谈判最终失败,将必然在全球范围内导致新一轮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引发新的双边和多边贸易纠纷,甚至对全球化和世界贸易这两大推动过去几十年世界经济繁荣的支柱构成冲击。 在多哈回合中,我国一直在发挥积极作用。虽然长期以来,部分发达成员为混淆视听,屡屡试图将谈判失败的责任归咎于印度和中国等新兴市场经济体,但明眼人不难看出,过去近7年里,中国一直在积极参与、并努力建设一个更为合理的全球多边贸易体系。即便在此次世贸组织小型部长会议谈判中,中国也在发达国家扭曲贸易的国内支持、敏感产品、特殊保障措施、反集中条款等方面作了极大妥协和让步。中国的努力得到广泛理解和支持。 经过漫长的过程,印度、中国和巴西已经从多边贸易谈判中脱颖而出,开始扮演重要角色。在乌拉圭回合结束以来的13年里,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由美国、欧盟、加拿大和日本占统治地位的“四方”变成了美国、欧盟、日本、澳大利亚、中国、印度和巴西组成的七方。这就是“今天的世界”。 摘要:WTO多哈回合谈判自2001年11月启动至2008年7月宣布“失败”,经过这漫长的7年谈判,各国的经济与政治、国际地位与形势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国已经在国际上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拥有的更多的话语权和决定权。随着新挫折的出现,一方面贸易争端和贸易保护主义会加重,而另一方面,~4tl对多哈回合的前景也开始悲观起来。即便如此,多哈的“停滞”并不等于死亡。各成员国更应该以全世界资源优化分配为大义,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才是王道。这里简要的介绍多哈回合之重农业谈判的总体背景、具体议题和新形势新展望等,以进一步了解前不久结束的DohaRound。 关键词:多哈回合;农业谈判;停滞 农业毕业论文范文:农业技术推广体制改革论文 一、当前农业技术推广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是在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随着我国市场化进程的推进和市场需求格局的变化,我国农业技术的推广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影响了农业技术对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据有关部门测算,我国畜禽发病死亡每年直接经济损失达238亿元,相当于畜牧业总产值的2.82%,农民平均年损失26.44元。猪、禽的死亡率每降低一个百分点,农民人均将减少损失1.87元,按出栏后的价值计算,人均可增收9.76元。另据测算,如果我国通过推广先进技术,是我国化肥利用率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每年可以节省成本252亿元,亩节省成本12.9元;如果使我国农药的利用率达到发达国家水平,每年可以节省成本90亿元,亩节省成本4.6元。 1、农业推广资金投入不足,制约着推广力度。发达国家农技推广经费一般占到农业总产值的0.6%~1.0%,发展中国家也在0.5%左右,但我国不足0.2%,人均经费更少。因经费不足等原因,部分地方政府“卸包袱”,出现了“线断、网破、人散”的被动局面。 2、我国农民对现代农业高新技术接纳能力差,并且缺乏采用新技术的需求动力,影响农业新技术成果推广转化质量。一方面,农民的文化素质制约了他们对高新技术的接纳能力。另一方面,在农业内部,作为市场主体的农户更加懂得比较科技投入的成本和预期收益,只有当他们认为预期收益高于预期成本时才会选择新的生产技术,农业科技使用的高风险性又使得他们在有限的资本和劳力的投向上显得更为谨慎,农户对可替代的新技术选择反应迟钝,缺乏内在的需求动力。 3、传统的农业科技推广从推广项目选择机制、技术上不能适应变化中的农户生产需求。长期以来,我国农业科研、推广基本是以提高农产品数量为主要目标。现代农业面对的是一个买方市场,消费需求多样化,品质高端化,农业生产处于大的结构调整中,同时作为农业技术推广的最终接受者的农户随着生产与经营行为的改变,他们对技术需求的行为也发生变化,主要体现在对传统的粮食生产技术需求迫切性下降,而对经济作物生产技术的需求逐步增加;由原来对高产技术的需求对优质技术的需求,由节约资金技术的需求转变为节约劳动技术的需求。但现行的农业技术扩散机制是以提高农作物特别是粮食作物的产量为主要目标,建立在“地区目标群体的社会经济条件具有完全同质性”这一假设基础之上的,自然不能同农户的生产需求相适应。 4、农业技术推广队伍积极性不高,影响农技推广效率。在现行农业推广制度下,农业技术推广及开发的速度,效果,服务质量,最后效益不能和推广主体的努力程度或付出挂钩,农业制度对农业科技进步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 5、农民居住地分散,组织化程度低,村委组织功能弱化,农业技术推广缺乏有效的渠道。我国农业经营存在分散性的特点:农业涉及2亿多个农户。农业生产的高度分散性,农民组织的缺失,使得技术推广成本高,导致技术与产业的割裂。 二、深化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对策 (一)推进农业技术推广的制度创新 一是确立农民对技术需求的主体地位,提高农民采纳农业新技术的自愿性。农民是农业经营主体,也是农业技术的需求主体,市场主体。采纳新的农业技术应该是农民市场经营的理性选择。传统观念通常是从技术供给者的角度看问题,把农业技术推广的过程仅仅看作是向农民提供农业技术的过程,把农民看作是农业技术的被动消费者,而没有对农民的技术需要给予足够的关注,缺乏农业技术推广的针对性。因此,今后要注重建立农民参与选择推广技术的机制,改变“你给的我不要,我要的你没有”的技术供给状况。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的农业推广部门应该及时地把市场需求的正确信息、先进技术传递给农民,让农民自己选择,引导千家万户自愿采纳农业新技术。 二是解决农业推广体系中激励机制的缺位问题,广泛采取市场化的激励手段,进行推广机制的创新,大力调动农民、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积极性。在现行农技推广机制下,农业技术成果转化还缺乏市场激励机制,技术人员和推广人员的工作还有较强的计划经济色彩,没有有效的利益诱导机制,其工作的好坏不是通过市场机制来引导的,许多推广工作也就难免流于形式,不能让农民满意。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机制的完善,关键在于解决推广主体的激励问题,创新农技推广机制。比如支持农技推广机构和农技人员开展技术承包、有偿服务、可订立“超产提成、减产赔偿”合同;通过股份制等市场化手段创办科技示范园区,展示名优品种、高效生产模式,带动农民跟进。福建南平市的“农业科技特派员制度”就是非常值得推广的措施,它能使科技人员与农业生产者形成利益共同体,而长期有效的合作,实现科研机构与农业生产者的“双赢”。 (二)推进农业技术推广的组织创新,形成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农业技术社会化服务体系。 一是创新农业推广体系,发挥政府农技推广队伍的骨干作用。农技推广体系具有不可替代的社会公益性职能,它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主体。由政府建立一支履行公益职能的农技推广队伍,不但是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绝大多数国家农业发展的共同经验。现行的农业科技推广工作必须更新观念和进行机制创新,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按照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把服务领域由产中向产前、产后延伸,由单项向综合服务延伸,利用技术和信息引导农民进入市场,参与并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政府的技术推广等可以委托协会等为农服务组织进行。农技、农经、农机等站所可以改制或精简后划归协会等组织管理。各级推广机构在切实履行公益性职能的前提下,可以兴办经营实体,实行“一站两制”、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等新的管理运行机制。 二是鼓励企业、农民等参与农业技术推广,大力培育多种成分、多种形式的农技服务组织,形成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农业技术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技推广主体逐渐走向多元化,农业科研、教育单位广泛地面向农村,开展科技成果开发、推广活动;农业企业越来越多地开展技术推广服务工作;各种农民技术协会、种养大户也成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领域的重要力量。各级农业管理部门和政府农技推广机构要支持这些组织和企业的发展,鼓励它们以多种形式向农民推广技术,对农民进行培训。加强农业科研、教育、推广部门之间的联合,推动跨地区、跨专业推广机构的横向协作,拓宽科技下乡的渠道,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注意发挥各类农技推广服务组织的作用,建立多方合作机制。 三是把技术推广与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密切结合起来,降低农业技术推广成本,降低在技术市场交易中的交易成本,提高推广效率。我国农业涉及2亿多农户,规模小,高度分散。农业推广体系直接面向经营规模小、高度分散的农户进行高新技术推广,成本高,效果低。单个农户直接参与农业技术市场交易,由于经营规模的限制,技术交易成本非常高。通过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形成“技术推广站(农业科研单位等)——农民专业化合作组织——农户”的推广模式,使农民专业化合作组织成为联接农业技术推广主体和农户的桥梁,则能降低推广成本和技术交易成本,有效提高新技术的推广效果。从“技术推广站(农业科研单位等)——农民专业化合作组织”这个技术转移过程来看,一方面合作制度保证了成员在技术获取过程中费用较低;另一方面,其组织制度保证了各成员在选择决策中的主体作用,保证了技术的适用性;其次,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由于聚集了更多的能人,接纳高新技术的能力更高。从“农民专业化合作组织——农户”这个技术扩散过程来看,是农民自己来传播农业技术,其产生良好的效果是其它推广组织和推广手段难以替代的,主要原因在于传播者本人也是农民,具有与他人相同的社会背景和社会关系结构,了解当地实情和农民实际,因此容易为农民所认同和接纳,特别是如果他们在接受信息后再加以利用,并取得良好绩效,这种“再传播”的影响力不言而喻.所以,通过农民专业协会来推广、普及农业技术,容易做到实用性更强,费用更低,影响更大,更为农民所乐于接受,从而实际效果更为显著。 (三)加强政府对农业技术推广的保障和支持 农业科技推广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能否更好发挥作用和发挥更大作用,除了农业技术推广体系自身要深化改革、创造条件外,还需要各级政府、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也需要相应的政策措施、资金支持等外部环境和条件作为坚强的后盾。 一是加强政府财政支持力度,增加农技推广资金投入。一要建立农业科技推广专项基金,并能逐步制度化地增加财政支农资金用于农技推广的份额。二要利用“绿箱”政策,调整支农资金投入结构:按照WTO的原则,减少政府对农业生产、流通领域的直接资金投入,按绿箱政策增加对农业科研、教育、推广等领域的资金投入,使政府对农业技术推广的资金达到国际平均水平。 二是加强农业教育和农民技术培训,把教育、研究、推广紧密结合起来。农业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与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关系极大。可以说,农民教育是农业科技扩散的基础。今天的农业教育,就是明天的农业科技,就是后天发达的农业经济。离开农民素质的提高,农村技术的持续创新和整个农村经济的发展就必然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农技推广体系必须把提高农民素质或通过提高农民素质提升农产品的竞争力作为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把技术推广融于提高农民素质的过程之中。同时,要抓好农民技术培训方式创新。要重视对农业劳动者的技术和技能培训,把提高农民的素质作为“科教兴农”、发展现代农业的一项重大措施。要深化农村教育方式的改革与创新,增加职业教育的比重,通过农业技术讲座、培训、函授、夜大等多种形式,大幅度提高亿万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和农业科技水平。二是农民素质的提高将是一个较长期的过程,在加强农民教育的同时,要创新推广理念、改进推广方式。我国农民整体文化水平低,又是一群最务实,最讲究实际,极注重经验,又相对保守,狭隘,改变他们的传统生产方式更需要通过事实进行演示。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他们才容易接受,纯理论性的东西他们很难也不愿意接受。因此,要创造条件建立农业科技示范推广基地,开展示范性农业技术培训。农业科技示范推广基地建设是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措施。 三是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技术培训。基层农技推广人员长期工作在农业一线,直接为“三农”服务,要通过培训使他们不断更新知识,提高素质,适应农业产业发展的需求。 四是发展和引导农业技术市场,规范农业技术推广市场行为。目前,我国农业技术市场发育不足,技术中介组织、技术商业公司、技术承包商等发展远远滞后于农业生产的需要,农业技术市场性组织所承担的功能仅仅限于技术产品交易的功能和部分信息传播的功能,而在技术推广方面还没有发挥更大的作用。因此,要加强农业技术市场建设,促进农业技术转让。为农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及民营科技企业的成果转化及市场化提供便利条件和措施保障;要通过各种途径农业技术成果、专利等技术转让信息,密切技术供需双方的关系。同时,通过法规、管理办法等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提高农民对技术传播媒介的信任度,大力发展技术市场与技术传播推广市场性组织,促进技术推广市场化进程。 农业毕业论文范文:农业可持续发展探究论文 一、战略观点(注:根据研究者所提出见解的学科侧重或学科倾向,大致将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观点概括为农业生态学、农业经济学和农业地理学三大学科领域,并不是严格按照研究者自身的学科研究领域进行区分。) 《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的环境与发展白皮书》明确指出了中国农业与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保持农业生产率稳定增长,提高食物生产和保障粮食安全,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改变农村贫穷落后状况,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合理永续地利用自然资源,特别是生物资源,以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即确保食物安全、发展农村经济和合理利用保护资源。 针对中国农业与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应选择什么样的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对于这一问题目前在农业生态学、农业经济学和农业地理学三大学科领域形成了大量的研究观点。 (一)农业生态学家的观点早在20世纪70年代初,以中国科学院生态研究中心马世骏院士为首的生态学家,就开始倡导中国应该走生态农业的发展道路。80年代中期,马世骏曾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代表,参与了著名的Brundtland宣言——《我们共同的未来》筹备工作。认为应以生态控制方法诱导非机械控制手段去堵截污染,以天人合一的观点去发展而不是以回归自然的方式去保护环境,从而促成了宣言所倡导的可持续发展概念的产生,并提出中国应实现以生态经济原则为指导的农业经济持续发展。自此,关于中国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选择问题的研究,便层出不穷,形成了流派纷呈、见解各异的多种观点,概括起来主要有: 1.“生态农业论”。生态农业是中国最早触及农业可持续发展问题的发展战略,且至今仍将其作为中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主流方向。 该战略是在总结吸取传统农业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根据生态经济学原理,运用系统工程的方法,结合现代农业的先进技术,建立和发展起来的一种多层次、多结构、多功能的集约经营管理,以期获得较高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现代化农业发展模式,其基本特征“循环、持续、高效”反映了持续发展的宗旨。 2.“效益型农业论”。该战略认为中国持续农业的优秀是发展效益型农业,保持粮食生产的持续稳定发展,既是解决“民以食为天”的需要,也是确保社会稳定、国家发展的需要。 这一战略就其基本内涵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即遵循经济原则、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依靠科技进步、优化生产力要素组合;调整产业产品结构、充分合理开发利用自然人文资源。其最终目的是要提高资源利用率及经济效益,拓宽农村劳动力就业门路,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业现代化。 3.“农牧结合论”。这一战略认为:为确保中国21世纪16亿人口的食物安全,建立一个以畜牧业为突破口,实行农牧结合,以农促牧、以牧促农、以农牧产品促加工的“种、养、加”和“产、供、销”一体化的新型农业生产体系,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是发展有中国特色可持续农业的战略需要。 4.“现代可持续集约农业论”。(注:程序认为中国应该走“可持续集约农业”之路,那种“集约化持续农业”的提法,强调把“可持续的”约束条件作为根本特征,显然是不足取的。)该战略认为中国人多耕地少、自然资源相对紧缺,农村欠发达、多数地区尚处于传统农业阶段,不断增长的人口和消费趋势,要求农业在有相应投入和依靠科技进步的基础上,选择高产量、高质量、高效益的现代集约持续农业道路。 上述生态农业战略、效益型农业战略、农牧结合战略、现代集约持续战略等,其优秀实质都是要试图解决、回答如何协调发展生产与保护环境的关系问题,这显然是与中国的现实国情密切相关。 (二)农业经济学家的观点农业经济学家虽然不像农业生态学家那样,能够直接敏锐地指出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道路选择,但是却尤为关注农业发展的内部运行机制,更能从深层次揭示把握中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战略问题。目前,其关注的主要战略问题有: 1.粮食问题。美国世界观察研究所所长Brown在《WhowillfeedChina——wake-upcallforasmallplanet》一书中,认为随着中国人口的增长与生活水平的提高,对粮食的需求将大幅度增加,而耕地面积却不断减少,农业灌溉用水也将大量移向非农产业部门,且化肥使用量已达报酬递减点,到2030年中国粮食将较目前水平减少20%,中国届时将进口3.69亿吨粮食,这将远超过国际粮食市场拥有的粮食资源,从而提出了“谁来养活中国”的命题。 Brown的这一观点引起了国内外学者的高度关注。由此,关于21世纪中国应采取怎样的粮食发展战略问题,目前主要形成了两种观点——悲观论与乐观论。 悲观论认为中国真正解决吃饭问题,是在20世纪70年代以后,要维持一定的粮食安全水平是要付出一定的成本和代价。这意味着提高粮食生产水平则会增加财政对粮食生产的补贴,从而会降低资源配置效率;尤其是对像中国这样一个农业资源紧缺且粮食生产比较优势已经丧失的国家来说,追求100%的粮食自给,会付出高昂的代价;应适度地部分进口粮食,利用人类共有资源最经济地实现粮食安全,粮食生产应采取“立足国内、基本自给、适度进口、促进交换”的战略方针。 乐观论认为中国粮食需求的增长不但不会给中国粮食安全带来威胁,更不会给缺粮的第三世界国家粮食造成威胁,技术进步是中国过去粮食增长的原动力,也是中国现在粮食生产增长的原动力,还将是中国未来粮食生产增长的第一推动力,粮食问题的关键在于科技,而科技发展又取决于国家的科技投资政策。 2.制度问题。中国建国以来经济发展的历史经验表明:国家总体的产业政策和经济政策对农业的发展状态具有决定性的影响。 伴随着中国经济发展战略由传统战略转变为比较优势战略,作为产业政策重要组成部分的农业发展政策是否符合比较优势原则,决定着农业经济体制的性质或演变方向。只有依据农业比较优势,推动农业结构变革,提高中国农业整体效率,才有可能使农业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为此,应实施包括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机制创新和观念创新的农业可持续发展创新战略。 3.技术问题。中国农业科技的发展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一样经历了绿色革命前时期、绿色革命时期、后绿色革命时期(Ⅰ)、后绿色革命时期(Ⅱ),应实施21世纪农业技术创新战略,即改革现有农业科技投资体制,建立健全政策法规制度,建设强有力的创造发展体系和研究方法,确定重大技术创新项目和研究领域,并建立新的研究方法和思维方式,构造可持续农业生产政策支持系统,加强农业科研、推广与教育体系建设,是今后持续农业发展的三大支柱。 4.农村问题。关于农村经济发展战略问题,目前主要有两种不同的看法,即“一元化论”与“三元化论”。 一元化论认为中国农业的根本问题是农民过剩,过剩的农民是一切问题的根源。中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出路在于农村工业化。农业现代化的根本保证在于农村工业化,应以农村工业化为重心,推动农村经济的快速增长,进一步促进工农业协调发展,促进农村商品经济发展,加快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以迅速推进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进程。 三元论认为中国农村产业结构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失衡加剧,失衡主要表现在时间顺序上的差异、变动速度上的差异、产业部门之间的差异,农村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取向应是“三化齐动”,即农业产业化、农村工业化和农村城市化。其指导思想与战略目标就是要以农民为本,以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与生活质量为目的,寻找生产力持续发展的途径与对策,并以是否对农民有利作为评价有关农业与农村政策的准则。 由此可见,农业经济学家主要是围绕“粮食——制度——技术——农村”等农业可持续发展经济影响因素,探讨中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内部运行机理问题。 (三)农业地理学家的观点如果说农业生态学家关注农业生态问题,农业经济学家关注的是农业内部运行机制问题。那么,农业地理学家则更为注重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问题。目前具有代表性的观点主要有: 1.“粮食主导论”。这一战略认为粮食问题在今后相当长时期内将主导中国农业发展的走势和农业政策取向。粮食问题不仅表现为总量不足,也表现为区域供需不平衡;粮食供需的区域差异将继续导致区域农业政策的差异,粮食供需的区域差异与农业政策的区域差异将构成中国农业发展区域差异的主流,也是中国农业可持续发展所必须考虑的关键方面。 该战略认为实现粮食安全是保证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成功实施的第一性条件。 2.“国土开发论”。这一战略认为中国农业发展战略要解决的基本问题是如何使丰富的劳动力同极为有限的人均自然资源和人均工业资源得到优化组合,从而大幅度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效率,满足全社会对农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 该战略认为虽然中国的资源形势严峻,但是资源还有相当大的潜力。中国不仅必须,而且经过努力也能依靠自己的资源解决或基本解决食物与农产品的供给。应实施可持续发展的国土大开发战略,这是中国人民永远能够养活和养好自己的根本性战略,必须有计划、分阶段、有步骤地开发尚未开发或未充分开发的国土,着重在山区、草原和海洋,实行全面规划,分区治理开发,纳入国家计划。 3.“发展危机论”。该战略认为中国空前庞大的人口基数是土地资源供应的危机所在,中国持续农业正面临着生态、社会、经济三大挑战。人口众多、资源紧缺,物质基础薄弱,地区差异悬殊,这是中国最基本的国情。为此,考虑农业发展战略必须强调的基本思路应该是:协调人口与资源的关系,优化人力资源与自然资源的组合;建立资源节约型的生产体系,实行集约化经营;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建立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地区资源优势和促进地区间优势互补,力求区域经济平衡发展;加速农业现代化进程,以大幅度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 4.“生存发展论”。该战略认为中国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重危机:人口膨胀与迅速老化,农业资源日益紧张,环境污染蔓延,生态日益恶化,粮食需求量迅速增加而增长又很困难,加之工业化起步时间晚、发展起点低、历史负重等原因,今后中国现代化经济发展的最大阻碍在于农业生产的发展,最大问题在于是否使粮食增产赶上或接近人口的增长,最大难点在于对传统农业的改造,农村体制改革只是农业现代化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改革只是为创造、提高和优化新的农业生产要素的投入与配置机制提供制度的保证,既不能代替生产力诸要素本身,又不能使农业生产可能性曲线上升。因此,应实施“保证生存与持续发展”的发展战略,增加农业投入是发展农业生产的关键条件,也是改造传统农业的根本途径。 总之,中国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无论是农业生态学家的观点,还是农业经济学家、农业地理学家的观点,其从不同视角所提出的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概括起来看主要试图集中研究解决困扰中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三个最基本问题,即食物安全、农业现代化及农村发展问题,它们构成了中国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的优秀。 然而,目前研究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中国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仍主要侧重于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问题的研究,还未真正将其转向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农村社会可持续发展问题的研究,从而也反映出当前中国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仍然是“重经济,轻生态”、“重视农村经济发展,忽视农民生活质量提高等社会发展”,这应引起政府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二、理论源流 回顾历史,中国像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一样,农业发展战略的选择大致经历了一个由“工业化偏斜绿色革命农业与农村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演进历程,其理论支撑同样也基本上沿袭的是“工业化推进战略理论发展经济学理论农业可持续发展理论”。 沿着这一主线追踪溯源,中国农业发展战略形成确立的主要理论源流有: (一)前苏联的发展理论中国改革开放以前农业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根源于50年代初采取的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这一经济建设方针是完全照搬或承袭前苏联模式。适应于这种工业化战略,就要求“农民除了向国家缴纳普通税即直接税和间接税以外,还要缴纳一种超额税,即在购买工业品时多付一些钱,而在出卖农产品时,少得一些钱,以便使资金从农业流入工业”。 中国所选择的这种以“工业为主导,以农业为基础”的经济发展战略,或称之为是以牺牲农业发展支援国家工业化进程的“以工挤农”战略,确立的根本目标是“强国”,选择的基本战略是超高速优先发展重工业,采取的主要策略就是“社会主义原始积累”,建立的主要制度之一就是和统购统销制度,其最基本的特征就是国家主导的计划经济。这一发展模式的选择深受前苏联发展理论的影响,其主要理论背景有: 1.协调发展论。该理论十分强调农民问题和工农联盟的重要性,指出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业商品率是工业积累和发展的基础。牺牲农民利益不仅不能加快工业化步伐,而且还可能危及国家统治,主张工业化资金应依靠自我积累,以及吸收存款、征收公税等正常积累方式取得;强调国民经济计划不能脱离市场机制,对于农村经济应通过与之建立市场联系,将其引导到社会主义轨道上来;通过发展农业,扩大对轻工业产品的需求,从而促进轻工业的发展,增加消费品的供应,而轻工业的发展又扩大了对重工业产品的需求。这样,农业发展就为工业化创造了巨大的市场和动力,从而使工农业经济得以协调发展。这一理论虽未能坚持执行,但却是后来绝大部分社会主义国家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理论依据。 2.超工业化论。该理论认为在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存在着社会主义原始积累规律和市场价值规律两个对立的调节者,两者各有自己的调节范围。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计划与市场是对立的,主张由国家利用垄断地位,运用工农业产品不等价交换,对非社会主义经济成分征收高额赋税和实行通货膨胀政策等方法进行强制性工业化积累,为此就不能允许市场机制发生作用,农业只是被动地为工业增长提供资金和劳动力。 这一理论对后来社会主义传统经济体制的形成产生了极大影响。尤其是为保证农业剩余产品能够由国家掌握,实行农产品义务交售制,并适时地实现了农业集体化等理论观点,对中国传统农业经济体制的形成建立具有极为深刻的作用影响。 3.地理分工论。该理论把社会劳动地域分工问题提到首位,研究与社会历史联系到一起的社会劳动地域分工的形成、特点、变化和结果,认为应把苏联经济区当作更为复杂的国内和国际体系中的复杂体系进行研究,在社会劳动分工过程中产生各部门经济的专门化并促进这些部门的形成和发展,而在国家之间、国家的各个区域之间、部门之间以及部门内部之间的社会劳动地域分工过程中,应促进各类经济区的形成与发展。特别是在对部门进行空间分析时,应阐明各部门内部劳动地域分工形成的部门区和枢纽,而在对区域系统和个别的区域进行分析时,也必须对区域的部门结构、主要的辅助经济部门布局和相互关系进行研究。总之,中国20世纪80年代以前传统农业经济体制的三个基本因素:从一个落后农业国向现代化工业国迅速过渡所采取的经济发展战略、战争年代惯用的供给制组织形式和动员方式以及农业布局、地域类型划分及区域规划等均是上述发展理论运用的具体表现。 (二)西方世界的发展理论中国20世纪80年代以后,伴随着前苏联式传统农业经济体制从历史舞台的退出,以及新型社会主义市场农村经济体制的形成和建立,中国农业发展战略的选择确立,不仅深受国际环境背景的作用影响,而且还受国内经济发展环境的影响制约,更深受来自西方世界发展经济学理论的作用影响,其作用影响最为深刻的主要理论有: 1.比较优势理论。该理论认为国际贸易的基础并不限于生产技术上的绝对差别,只要各国之间存在着生产技术上的相对差别,就会出现生产成本和产品价格的相对差别,从而使各国在不同产品上具有比较优势,使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成为可能,每个国家都集中生产并出口其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进口其具有“比较劣势”的产品,从而可获得“比较利益”,故这一学说亦被称为“比较利益”理论。 这一理论认为每个国家应该出口能够利用其充裕要素的那些商品,以换取那些需要比较密集地使用其稀缺生产要素的进口商品;在开放条件下如果一国根据它当前的比较优势确立产业结构,而根据它的比较优势变化调整产业结构,就可宏观长期、快速、稳定地获得经济增长。这就是著名的比较优势战略理论。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宏观经济发展战略已由传统的工业化赶超战略,转变为通过培育一个相对价格能够反映产品的供求和要素相对稀缺性的市场竞争机制,由特定资源结构选择确定的产业结构和技术结构的比较优势战略,以及在国家宏观调控和比较利益原理牵动下所形成的农业区域专业化和地区间分工协作的不断加强等,均是比较优势理论客观作用的结果。 2.诱导创新理论。认为历史上有多种农业增长道路,具有不同要素禀赋的国家应该有不同的农业增长道路。那些劳动力丰富而土地资源贫乏的国家应该走生物和化学技术进步的道路;那些劳动力稀缺而土地面积相对丰富的国家应该走机械技术进步的道路。这一理论的重要意义就在于认识到了把发达国家的农业技术直接移植到发展中国家可能会导致高度无效率的增长。 相反,强调市场需求的诱导创新理论,则认为市场需求决定创新努力的有效配置,不同产业产品的发明数量与产出销售额密切相关,由此引申出三个命题:技术发明是一种经济活动,与其他经济行为一样,追求预期收益;预期收益取决于该项发明产品的预期销售额;而采用发明后的预期销售额很大程度上决定于该产品目前的市场销售额,认为农业技术推广和使用的一个主要影响因素是市场盈利性,技术创新的收益是与农业研究的外部效应——生产者剩余和消费者剩余的增加有关,而新技术和新品种的推广率又受到经济利益的支配。 近年来一些学者运用上述两种理论对中国农业科学技术进步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究,认为中国农业技术进步目前仍然是诱导性的。从要素稀缺性来看,虽然中国农村和劳动力市场很不完备,要素价格无法正确体现要素相对缺乏程度,但是作为生产者的农民仍然为追求产出最大化而寻求相应的技术发明。从市场需求来看,尽管中国的主要农产品特别是主要粮食作物还受到遗留下来的统购统销价格体制和行政命令对生产过程的干预,农产品价格和需求数量在政府政策的限制之下不能正确体现市场需求的强度,但由于农民是利益最大化的主体,农产品生产规模仍然能较好地反映市场需求规模,因而农业科研单位依然可根据实际需求规模选择具有较大市场潜力的技术创新。 通过综合应用该理论对中国粮食作物育种优先序列实证研究表明,中国现阶段的粮食增产政策应该从资源和产品控制,转向以提高单产及开发新的粮食增产来源为中心,认为实现这一新型粮食增产政策的关键是技术创新、技术进步,只有通过增加农业科研资源投入、改善科研资源分配,才能够促进推动该政策目标的实现。 3.二元经济理论。这一理论认为在发展中国家弱小资本部门与相对强大的传统部门并存形成为二元经济结构,即高工资经济部门如矿业、大农场、工业、大型运输业等部门和低收入部门如家庭农场、手工业、家庭佣工、小商业、临时工等部门并存。高工资经济部门资本相对充足,实行竞争,可产生利润,工人可得到自己的边际产品;低收入部门资本相对稀缺,没有竞争,不产生利润,人们要维持生计,必须要消费多于边际产出的产品,且伴随着经济的发展低收入部门劳动者将转向高收入部门,其宗旨就是要寻求发展中国家经济一元化道路,即实现工业现代化和农业现代化。中国因其特殊的国情,不仅客观决定了全国范围及不同地区存在着二元化现象,而且同一地区的不同区域或产业也存在着二元现象,这是中国经济发展现实的基本格局。但是,对于中国二元经济结构的认识却形成了4种不同的观点,即三元结构论、双重二元结构论、二极经济论和环二元经济结构论。 三元结构论认为中国二元经济结构主要应从社区的角度来认识,因而可称之为城乡二元结构,其原因在于现代工业一般集中于城市,传统农业部门分散于农村,但随着乡镇企业的发展,近年来这一结构却发生了历史性变化,城乡二元结构已演化成了城市现代工业——城镇乡镇企业——农村传统农业的三元结构。 双重二元结构论认为中国20世纪80年代以来,由于农村经济向非农化方面的发展,农村工业在农村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国民经济结构已由典型二元经济结构演变成了双重二元结构,即农村工业与城市工业、农村内部农业与农村工业并存的双重二元结构关系。 二极经济论认为建国以来的中国经济发展过程表明,中国存在的并非是完全的二元经济,而是严重的二极经济,即传统部门与现代部门之间基本不发生劳动及其人口流动,两个部门因而也不发生整体关联,传统部门的一级劳动力淀积越来越多因而趋于停滞,而现代部门一级则由于发展迅速而越来越重型化因而劳动力也必然趋于停滞。 环二元经济结构论认为虽然中国的工业化及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但由于没有注意农业及农村发展问题,导致出现了二元经济结构并进一步演化成了环二元经济结构。所谓环二元经济结构就是中国经济不但从总体上看存在着具有一定优势的城市及工业和比较落后的农村及农业这样两个互相区别的“经济元”,而且各个“经济元”内也存在着优势与落后并存的现象,这些大小不等的“经济元”便构成了环二元经济。 总之,中国20世纪80年代以后农业发展战略的形成演变,并非仅仅局限于上述发展经济学理论的作用影响,而且还吸收了诸如新经济增长理论、制度结构理论、贫困恶性循环理论、低水平均衡陷井理论、小农有限理性理论、落后经济理论以及从宏观角度研究粮食政策、粮食保障和农业持续增长等问题的多种农业宏观经济理论。 (三)中国自己的发展理论中国目前最大的生态问题莫过于人口与耕地的矛盾问题,由此而带来的水土流失、土地沙化、农田污染、水资源紧缺等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严重威胁着中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中国农业既不能走西方发达国家现代化常规道路,也不可能走低投入可持续农业发展之路,只能选择适合中国国情的农业可持续发展道路。 伴随着中国农业发展问题研究的逐步深入,中国科学家在继承和发扬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根据中国具体实际,提出了一些具有较高理论价值的见解观点。如马世骏的复合生态系统控制论李澄与郭玮的工农业关系理论、王宏广的要素组合论、冯海发的农业效益评估理论、郭书田的农村经济发展理论、康晓光的贫困与反贫困理论、吴天然的农村工业化理论、赵昌文的农业宏观调控论及牛文元的农业持续发展理论等。其中,影响较大的农业发展可持续发展战略理论主要有: 1.复合生态系统控制论。该理论认为当代若干重大社会问题,都直接或间接关系到社会体制、经济发展状况以及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社会、经济和自然是三个不同性质的系统,但各自的生存和发展都受其他系统结构、功能的制约,必须当成一个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来考虑,衡量该复合系统的三个指标是:自然系统的合理性、经济系统的利润、社会系统的效益,且其研究是一个多目标决策过程,应在生态经济原则的指导下拟定具体的社会目标、经济目标和生态目标,使系统的综合效益最高、风险最小、存活机会最大,即就是要依据生态经济学原理找出生态问题的症结,在外部投入有限的情况下,通过各种技术、行政和行为诱导手段去调节系统内部各种不合理的生态关系,提高系统自我调节能力,实现因地制宜的可持续发展。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普遍开展的生态农业建设,就是运用这一理论为实现可持续发展进行的一种有益尝试。 2.要素组合理论。该理论认为农业生物在其生长过程中,总是在一定的生长环境中有顺序、按比例地吸收和同化各种生活要素并最终形成一定的生物量,农业生物运动和发展的这一客观规律就叫要素组合规律。 根据这一理论,认为农业现代化是实现农业高产高效、避免资源及人工投入要素浪费的基础。运用要素组合理论实证分析研究中国农业发展问题,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即农业发展的过程,是农作物生活要素数量不断提高、不断组合优化的过程。 3.农业可持续发展理论。该理论认为一个农业生物群体,在土地资源、水资源、光热资源、矿物元素资源等的共同支撑下完成其生物学的转换,又在人的参与下完成其经济学的转换,其最终所形成的生物物质体增长,既有每年扩大耕作面积所获得的产品,又有发挥单位面积生产能力的贡献。这里依据支持人类生存基础的粮食产量变化趋势与人口粮食增长趋势的匹配程度,分析判断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并将粮食产品增长作为它自身以及所在区域自然资源的生产函数。 根据推理,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人口增长规律与粮食增长规律之间有惊人的相似性,这种“狭义”的可持续发展规定了粮食增长与人口增长之间的同步性,它意味着年人均粮食数量保持常量的状态下,粮食与人口的规模总量增长必须保持严格的对应可比,且服从于“不超出区域承载力阈值”,才能被认为是在“狭义”可持续发展的范围。 依照“狭义”的农业可持续发展理论,中国人口众多,只有基本上实现了农业可持续发展,才能具备生存与发展的前提;只有保证当人口达到零增长时的总规模约有16~17亿,确保按每年人均400kg计算应达到6.4~6.8亿吨的粮食基本需求,并能够稳定地保持下去,才具备进一步实现广义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门槛”,这也是中国农业在目前条件下必须要实现的首要目标。 虽然无论是复合生态系统控制论,还是要素组合论、农业可持续发展论,其理论方法及其实际可操作性等均有待进一步提高完善,但它们毕竟是中国人自己探索开拓的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理论。 三、几点启示 通过对中国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观点及其理论渊源的简单回顾,我们可以从中得到以下几点启示: (一)综合研究世纪之交的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无论是农业生态学家、农业经济学家还是农业地理学家,越来越多的学者已不再把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问题简单地看成是粮食问题或生态问题,而是从更为宏观综合的角度去分析考察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问题。 为此,中国亟待形成一个全面综合而又能够切实解决农业发展问题的宏观可持续发展战略理论体系或分析框架。这一理论不仅能客观地反映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现实特点和实际需求,而且还必需具有极强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以改变目前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大多是个案性、经验性或实证性的空泛论述,很少能够将其研究提高上升到一定的理论高度。 (二)理论借鉴西方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理论,难免带有“西方中心主义”的色彩,因而运用其理论并不能“全面系统地解释或解决”发展中国家的实际问题,尤其是西方学者很少有对中国农业可持续发展问题的直接研究,更缺乏对中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律的认识,这就客观决定了吸收、借鉴和运用西方农业可持续发展理论研究成果或发展经验时,必须十分慎重,绝不能完全照搬或全盘移植。 几十年来中国绿色革命推广种植的几种高产作物,虽然解决了十几亿人口的吃饭问题,但却付出了极其高昂的代价:生态环境的破坏、生物多样性的丧失,这应引起我们的高度警觉和重视。因此,历史不应再继续重演,对于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只能是在对中国国情有一个明确认识和正确判断的基础之上,有选择地借鉴和运用来自外部世界的理论和方法,在理论构筑上有所创新、研究手段上有所突破,从而才有可能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理论。 (三)新型战略中国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无论是生态农业、现代化集约可持续农业战略,还是农村“三化齐动”、生存发展战略等,均或多或少地依旧带有浓厚的行政干涉和政府行为色彩,这在实践中必然会导致政府对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过度干预。因而,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选择,只能是在正确体现“适度原则”的宏观调控这一前提之下,制定一个能够真正反映农业可持续发展实践要求和客观规律,以促进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实现的新型战略。这一战略既要着眼于未来21世纪中国农村经济长期稳定协调发展,又能促进中国农业与世界经济的接轨调整,更能充分体现《中国21世纪议程》所提出的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的政策取向。 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对于中国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选择这样一个极为复杂的重要命题,绝不可能单纯从一两个学科视角或运用某一原理及理论透视剖析便能够解决,只有综合考察其影响作用的各方面因素,全方位、多视角、多学科地加以分析研究,才有可能形成一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新型战略。这是时代的要求,更是未来的呼唤 农业毕业论文范文:我国农业发展前景分析论文 首先,在经济增长过程中,农业与非农业部门之间的资源竞争日趋激烈,农业资源外流对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产生不利影响。这一点在土地上表现的最为明显。在目前的土地管理制度下,地方政府具有非常强烈的动机,借助于行政力量从农民那里廉价征用耕地后将其转用于各种非农业开发项目,从中获取各种形式的收益。这导致大量耕地被合法甚至非法占用,直到近年中央采取严厉控制措施后才在一定程度上扭转了这一局面。这一情况与国家为保护环境而实行的退耕还林计划和农民在市场机制驱动下扩大蔬菜等园艺作物种植结合在一起,导致大宗农作物播种面积减少,进而影响到总产量的增长。 第二,我国经济增长主要导致食品消费结构的升级,需求总量的增加则主要体现在农业部门提供的工业原料上。受食品消费结构调整的影响,尽管从2000年以来我国的人均粮食占有量显著低于1996年创造的414公斤的历史最高水平,但是国内市场上并没有显现出粮食短缺的明显迹象。实际上除了2004年外,我国在谷物贸易上一直保持净出口地位。与此成对照的是大豆、植物油和棉花进口规模急剧增加,成为导致我国农产品贸易由盈余转为赤字的主导因素。然而,我国大量进口大豆是由于国内榨油能力急剧扩容引起对原料需求的增加,而榨油业扩大加工能力则是由于国内外企业预见到国内市场对植物油和饼粕的需求增加而大量投资所致,这一过程在入世前已经启动,入世后放宽对大豆进口的限制只不过是为这一发展增添了额外的活力而已。统计数据表明,入世后我国的大豆生产并没有下跌,而是维持增长,即进口增加只影响到大豆生产的增长幅度。类似情况也出现在棉花上。我国棉花进口急剧增加发生在2003年之后,在很大程度上这是由于纺织业界面临纺织品贸易于2005年进入所谓的“无配额”时代而产生乐观预期,进而扩大纺织品加工能力所致。虽然2002和2003年我国的棉花产量低于入世前2001年的水平,但随后两年产量大幅度增加,2004年更创造出新的历史纪录。 第三,非价格因素日益成为影响农产品国内消费和出口的关键。国际经验表明,随着发展水平的提高,消费者会更为关注食品卫生安全、环境保护、劳工福利等问题,从而导致相关标准的提高。正是由于这一点,发达国家实施的标准普遍高于发展中国家,并且越来越严格,日本和欧盟于2006年开始实行的新食品安全法规就反映出这一趋势。恰恰在这些方面,我国的农业生产和经营体系存在诸多的薄弱环节。例如,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公害频繁发生,面临这一形势,政府监管机构表现出严重的能力缺失或不作为。由于这种情况,我国具有很强价格竞争力的畜禽肉类产品并没有能够如一些人预期的那样大量出口海外,进口产品却显著增加,使我国在这些产品上也成为净进口方。虽然我国的园艺产品和水产品出口保持了较好的势头,但也多次受到进口方限制措施的打击。然而,我国也有一些企业成功地突破了进口国设置的“绿色壁垒”,例如山东省龙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针对日本加强食品安全管制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通过主动改善产品质量和调整生产结构,把别人失去的市场转变为自己扩大出口的新机会。 第四,只有不断扩大农民在非农业的就业机会才能够持续地提高农村居民收入。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资料,在2001-2005年期间,以当年价格计算的农民人均农业纯收入增长了30%,同期农产品生产价格提高了约20%,消除价格因素后,农民农业经营纯收入年均仅增长2%左右。鉴于在开放的贸易环境下农产品价格不可能持续上升,即使政府继续增大对农业的支持力度,单纯靠发展农业显然不足以保证农民收入持续提高,更不要谈实现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目标了。另一方面,入世后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业的转移加快,第一产业劳动力占社会劳动力的比例由2001年的的50%下降到2005年的44.8%,由非农业经营活动得到的收入成为农民收入增长的主要推动力量。然而,考虑到第一产业GDP占全部GDP的比例已经下降到12.6%,进一步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势在必行,非此不足以消除城乡收入的巨大差距。 最后,加入WTO对我国政府实施支农政策的空间构成严格限制。入世后,我国政府采取了“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逐步加大对农业的财政支持,这些惠农政策是导致农业增产、农民增长的重要因素。然而,政府可以选择的手段和力度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我国入世承诺的约束。这种情况在大豆产业上表现得最为突出。加入WTO时,我国完全开放了大豆和豆粕市场,大豆进口关税率为3%,豆粕为5%,进口数量不受任何限制;对豆油进口实行关税配额制度管理,配额内进口关税由2001年的13%立即下调到9%,配额外进口关税由2001年的121.6%逐步下调,到2006年过渡期结束时改为9%的单一关税。入世之初,我国利用制定转基因产品管制办法的机会限制了2002年的大豆进口,但2003年后大豆进口量急剧增加,2006年上升2658万吨,是2001年进口量的将近2倍;豆油进口量更由2001年的7万吨上升到2004年最高时的252万吨。面临这一局面,我国政府只能通过“大豆振兴计划”等间接措施支持大豆生产,对进口数量却无法有效实施调控。此外,很多符合WTO绿箱标准的政策在我国现行农业经营模式下面临操作成本过高的限制而难以实施,而价格补贴和口岸保护等操作成本较低的政策则受到WTO规则的约束,只能在有限程度上使用,这使得政府在制定农村发展政策上面临困难的选择。 总结我国入世后的农业发展实践,可以概括出以下几点认识: 第一,开放农产品市场对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贸易格局演变有重要的影响,但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国内因素,特别是国民经济发展对农产品供给和需求的影响。 第二,我国农民和涉农企业对市场变化有相当强的适应能力,能够对市场信号做出及时和灵敏的反应,但在市场体系不健全、政府治理能力薄弱的条件下,农户和企业也会理性地利用市场信息不对称带来的机会谋取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即使其行为有时会损害到公众利益。例如,我国很多食品公害事件完全是人为造成的,而不是由于缺乏技术能力。 第三,我国尚未形成适合参与国际竞争的农产品产业链和有效的质量监管体系。一方面,农户与涉农企业之间普遍未能形成利益共赢机制,在缺乏社会征信保障制度的条件下,各方出于自身利益的机会主义行为常常导致产业链的断裂,出现“市场失灵”;另一方面,政府治理能力的缺失和不当作为常常不仅未能解决“市场失灵”问题,而且造成“政府失灵”。这种情况加大了市场交易成本,损害了我国农产品在国内外消费者心目中的信誉。 第四,国内政策比口岸干预政策更有助于实现国内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入世后,我国政府在扩大农产品市场开放的同时采取了一系列惠农政策,在鼓励农业生产和提高农民收入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这是我国得以避免入世前预期的农业生产和农民收入增长停滞甚至下降局面的重要因素。 尽管我国顺利地实现了向WTO贸易体制的过渡,但今后的农业发展仍面临严峻的挑战,能否成功应对挑战决定了我国农业和农产品贸易的发展前景。 最近商务部了关于农产品出口的五年规划,提出了放低出口增长速度、加强质量效益、侧重于提高农产品竞争力的方针。根据规划,2010年的农产品出口额将达到380亿美元,年均增长7%,其中深加工产品的比重达到50%以上。这一规划体现了将提高农产品非价格竞争力放在首位的思路。 在日益开放的国际市场竞争环境中,非价格竞争力要比价格竞争力更为重要,对贸易发展起的作用也更为持久。这是由于价格竞争力主要来源于可以廉价使用的资源,在我国,这主要是通过降低劳动成本和环境标准实现的,从根本上说这种模式与社会发展要求并不一致,并且也非常容易受到进口方利用动植物检疫措施、技术标准、环境标准、劳工标准、反倾销措施等合法限制措施的打击。此外,我国农产品的价格竞争力也将受到人民币升值造成的不利影响。只有改善非价格竞争力,我国才有可能建立起一种可持续的农产品贸易发展模式。而改善非价格竞争力不仅需要加强农产品生产和加工技术的开发应用,更需要在制度上创新,建立起产业链各参与主体之间的利益协调机制,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效率,健全产品质量监管体系,以降低交易成本,并从根本上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这一制约竞争力的“瓶颈”。可以说,在将小农户与国内外大市场有效连接进而在农产品市场日益开放的环境下实现促进农业发展和提高农民收入的目标上,我国还面临很多有待探索的问题,特别是政策问题和制度问题,决不能由于过去几年平稳实现过渡的经验而盲目地感到乐观。 未来我国农业发展面临的国际市场环境存在很多不确定性,其中突出的是WTO多边贸易体制改革和双边贸易开放安排。当前的农产品国际市场仍存在严重扭曲,发达国家的农业政策是导致扭曲的主要因素。WTO多哈回合谈判就是试图通过修改完善乌拉圭回合制定的农业贸易规则,消除主要的扭曲因素。然而这一轮谈判举步维艰,进展远远落后于当初确定的目标,目前已经中止谈判。近年来,我国在建立双边自由贸易区方面采取了积极的行动,迄今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的建设已经启动,我国与巴基斯坦刚刚签署了自由贸易协定,与澳大利亚、新西兰等一些国家的谈判正在进行之中。这些方面的进展会影响到未来农产品国际市场的发展变化,对我国而言都是机会和挑战并存,需要受到高度关注。我国政府应努力通过谈判为我国争取有利的外部市场环境。在这方面,通过多哈回合谈判完善WTO多边贸易规则具有不可替代的价值。在对外开放方面,需要受到关注的一个新情况是如何监管跨国公司在我国市场上的竞争行为,这一方面涉及到提高经济效率,另一方面涉及到保障产业安全,制定企业竞争规范已经成为一个迫切的任务,特别是考虑到我国已经进入过渡期结束后的全面开放商品和服务贸易的阶段。 摘要:从各方面情况看,入世后我国农业和农产品贸易的发展变化要比预想好得多,这种局面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造成的结果。然而,虽然入世后的实际情况与入世前有关研究做出的判断存在较大差距,但这些研究所强调的一些长期趋势性因素仍然是有效的,并且将决定我国今后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贸易格局的演变前景。 关键词:WTO,入世,农业发展,农产品,农业生产,农产品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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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保险论文:财政补贴农业保险论文 一中国大力发展农业保险的必要性 目前,中国正处于农业产业升级转型的关键时期,保障农业生产的稳定提高,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但从现实情况来看,中国农业生产总产值增长缓慢、农业生产效益偏低、自然灾害频发等问题依然突出,这正是中国大力发展农业保险的重要原因。 1农业总产值低 且增长缓慢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业生产力水平得到巨大提升,农村经济快速发展。但是,与制造业和服务业相比,农业产值低下依然是影响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障碍。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总产值低。2013年中国农业总产值为56957亿元,占GDP总量的比例为10.01%,对GDP总值的贡献率仅为4.9%,对GDP总值增长的拉动仅有0.37个百分点。农业总产值增长缓慢。自1978年以来,中国农业总产值一直稳定增长,以1978年为基期,2013年中国农业总产值指数为474.9,但与人均GDP指数1837.5相比差距较大。同时,以上年为基期,中国农业总产值增长率过低,1978—2013年中国农业总产值指数的平均值为104.6,低于GDP总值指数的平均值109.9和人均GDP指数的平均值108.7。此外,自2009—2013年,农业总产值增加值指数一直低于平均值104.6。发展农业保险,使其与农村微型金融相互补充,成为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可以积极发挥农业对国民经济的拉动作用。 2农业生产效益偏低 中国农业生产多为小农粗放经营方式,投入成本高,精力多,产量少,效益低。土地生产率低。2013年谷物单位面积产量为5894.22kg/hm2,2012年粮食单位面积产量为5301.76kg/hm2,然而2008—2012年,粮食单位面积产量的年增长率平均只有2.25%,且2009年为负增长(-1.62%)。劳动生产率低。2013年中国人均粮食产量只有443.46kg/hm2,2009年人均粮食产量增长率仅为-0.11%,2013年为1.59%,5年人均粮食产量年增长率为2.14%。农业保险可以消除农民的后顾之忧,根据自身的优势和适宜性安排农业生产、精耕细作,逐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3自然灾害 频发中国土地广阔,自然灾害种类多样,发生率高,农、林、牧、渔业受自然灾害影响颇大。自然灾害导致农业生产的不稳定性。1978—1991年,农业总产值增长率波动较大。1980年北方连续大旱,农业总产值增加值指数为98.5,比上年下降5.6个百分点,1985年辽河大水,农田大面积受灾,农业增加值指数又比上年下降了11.1个百分点。1992年之后,农业总产值保持相对稳定,原因在于农业科技进步以及国家对农业灾害补贴力度的提高。2012年和2013年农业土地受灾面积(包括旱灾、水灾、风雹、冷冻等)分别为2496万、3135万hm2,国家对农业灾害的补贴分别53.78亿、51.07亿元,2014年7月中央财政为南方暴雨洪涝、台风等提供救助资金7.1亿元。自然灾害加剧农村贫困程度。王国敏经过测算,认为“水旱灾害对农业生产的破坏平均每提高10%,农村贫困发生率增加2%~3%,按成灾面积比例和受灾面积比例估算灾害弹性系数分别为0.26和0.17”。因此,大力发展农业保险,一方面可以通过资本市场获得风险补偿,减少国家财政负担,保证农村经济发展的相对稳定,另一方面可以有效规避巨灾风险,减轻自然灾害对农村贫困的影响。 二美国农业保险发展对中国的启示 农业保险是中国农业发展的一道重要屏障,关系着中国经济基础的稳固和社会的安定。美国农业保险起步较早,已形成较为完善的体系,成为世界农业保险发展的典范。借鉴美国农业保险的发展经验,从立法、发展模式、财政补贴、再保险等方面完善中国农业保险体系,对中国国民经济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1建立完善的农业保险法律体系 美国农业保险法律体系完善,品种全面,覆盖面广,内容详细,使农业保险类型由单一性走向多样性和综合性。中国2013年实施第一部农业保险法规《农业保险条例》,规定“财政部门按照规定给予保险费补贴,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同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制定”,但是法规内容过于笼统,针对性不强。在今后的法律制定过程中,一是要注重细节,确保权威性和有效性。政府对保险费率、巨灾补贴率、补贴额计算方法等方面逐步规范化、制度化、法律化,保护农民利益,避免随意性和混乱性。二是要分类明确,体现差异性。基于中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农业保险政策要因地制宜,同时应有针对性地对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分类规定。 2动态调整农业保险发展模式 目前,中国农业保险由保监会管理,主要发展模式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政府应根据农业发展现状,动态调整农业保险发展模式:要对经济发展水平做出准确的判断和预测,作为制定农业保险模式的基础。要对农业保险进行准确的市场定位。目前中国农业保险应定位于农业风险管理与分散,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可兼有农业收入转移功能和福利功能。要把收支平衡作为农业保险的主要经营目标。农业保险是一项政策性措施,赔付率较高,盈利不是最终目的,应在保持收支平衡的基础上,不断减少保险费率、提高补贴率,维护广大农民的利益。 3加大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力度 从美国农业保险发展历史和趋势来看,政府对农业保险给予的财政补贴力度逐渐加大,农业保险补贴密度和深度较高。美国普通农民投保CAT,保障水平为50/55,获得政府对保费的全额补贴;对于额外保障保险,保障水平为55%时,政府法定保费补贴率由1980年的30%增长到1994年的46%,2000年上升至64%;当保障水平为60%时,政府保费补贴率为64%;保障水平为85%时,政府保费补贴率只有38%。2014年,美国政府给予农业保险的补贴约为保费收入的61.69%,保险深度为7.47%。因此,中国对农业保险的财政支持政策应当包括以下4个方面:提高农业保险补贴深度。2013年,中国农业保险业务规模居世界第二,中央财政补贴保费126.88亿元,但农业保险密度为48.71元,深度为0.54%,而通常广大发展中国家的保险深度为2%~5%。拓展农业保险补贴广度。中国“三农”保险的承保农作物已达90多种,覆盖农、林、牧、渔业,但农房保险、农机保险、农业基础设施保险、森林保险等很少涉及。有差异性地提高中央财政补贴力度。以种植业为例,2013年中央财政对中西部补贴比例为40%,东部为35%,省级财政补贴约为25%,县级补贴15%~20%,对于部分经济落后地区,财政负担很大。政府应提高中央财政补贴比例,减轻县级财政负担,提高中西部、革命老区、灾害频发地区的补贴比例。④税收及费用补贴、巨灾补贴。中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的90%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农业保险业务的管理经营费用也没有补贴,增加了保险公司的负担。 4提高农民参保意识 美国农业保险经过近80年的发展,农业组织和农场主风险意识高,参保意愿强,积极关注国家农业保险政策,主动创新保险品种,并监督其施行。中国农业保险发展缓慢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农民对保险的误解和知识的缺乏,导致参保积极性低,因而要采取措施逐步提高农民参保意识。加强农业保险的宣传与教育。中国保险学会2014年的调查报告称,仅有14.61%的农户能完全看懂保险条款,主动购买农业保险的占比只有3.75%,对农业保险服务很满意的仅占32.81%,大多受访农户对农业保险的查勘、定损缺乏清晰的理解。建立农业保险信息数据库,并定时公布相关信息。政府应及时更新农业保险信息,保证信息的及时性、透明性、有效性。建立农民联合组织,监督保险工作实行过程,提高农民对农业保险的信任感。加利福尼亚大学在马拉维和印度的调查表明,50%的农民更加信任农民联合组织机构,11%的农民信任保险公司,而只有1%的农民相信降雨监控器等工具。农民联合组织代表农民的利益,传达农民对保险的需求,通过农民联合组织推广农业保险,可以增强农民对农业保险和政府的信任感,提高农民参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作者:周才云赵晶晶单位:华东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农业保险论文:农民农业保险论文 一、保险赔付周期长,标准偏低 农作物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从组织上报、灾情核定,到保险公司拨付赔款,环节多,程序繁琐。有时存在查勘、赔付不及时的现象,一定程度上也是影响农民群众参保的一个重要因素。同时,就2014年而言,一亩小麦最高保险额320元,玉米最高保险额300元,一旦发生绝产,投保农户要清理地块,劳力少的农户,还要雇人进行生产劳作,其损失及农业投入额度,远远大于其赔付额,对于拥有大量土地的农业种植户而言,更可谓是“杯水车薪。” 二、保险操作不规范,引发误解 根据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相关政策要求,保险公司在办理保险和理赔过程中,一定要坚持与参保农户亲自签订保单协议,减少环节,使保单签订反映农民的真实意愿。但目前,大多数都是以村集体名义投保,农户只需在一张投保清单上签字按印即可。保险公司与每个投保农户签订保单协议工作面广、量大,任务异常繁重,难以实现。由此,在一定程度上引发农民误解。 三、农民收入多元化,种植收入比重偏低 当前,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就家庭总收入而言,农业生产收入所占比重较小,农民收入的80%以上来源于打工及其他工资性收入。而开展农业生产投入的种子、农药、化肥及人工成本的不断增加,使农民种地获得的纯收益逐年减少。目前,每亩每年纯收益也仅在1000元左右。为此,农民为土地投保的积极性,难以高涨。五、农业保险覆盖面窄,亟需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仍需扩大、风险保障水平偏低、补贴分担机制不合理、巨灾风险的分担机制尚未建立、互助保险组织有待完善和发展。同时,目前,国家批准在山东种植业的农业保险险种只有小麦、玉米、棉花、花生4个农业险种,险种范围窄,与农民要求增加高效经济作物农业保险险种的要求不相吻合。 四、保险公司综合能力薄弱,自身建设有待提升 目前,保险公司技术人员少,力量薄弱,工作欠细致,无法签约到具体地块。尤其在农作物发生灾害时,时间过于集中,勘查定损只能采用抽样的办法,无法让每位参保农户满意,理赔压力大。同时,保险责任过少、保险金额偏低,难以达到农民的期望值。政策性农业保险不是公共投资,不是单纯拉动保费增长的工具,而是中央强农惠农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本质上是一项重要的农业支持政策。 五推进该政策的实施应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基本原则。 1、广泛宣传,转变农业保险“误区” 要持续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农民群众开展农业生产的风险意识。彻底转变在农业保险工作上的“误区”。农业保险不是万能的。一方面作为农民,不要以为只要交纳了保费,农业生产不管遇到什么自然灾害都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赔偿,这种观念必须改变;另一方面,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是有范围的,并不包括农业生产过程中的所有自然灾害。 2、改进服务,完善查勘赔付机制 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推行仅仅依靠基层政府并非长久之计。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保险业在农村将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保险公司要加强农村保险员队伍建设,加强风险管理,对受灾农户真正做到及时勘察、及时定损、及时赔付,有灾必查,有损必赔。同时,要坚持“五公开、三到户”的原则,切实做好承保、查勘定损、公示、理赔工作。按照“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农业保险运作要求,做到投保程序简捷化、业务操作规范化,确保受灾农户及时得到赔款,全面提升农民群众对农业政策性保险的认同感,最大程度地取得农民群众的认可,最终实现农民得实惠,保险公司得发展的良性循环。 3、因地制宜,实施区域保险战略 政策性农业保险产品结构单一,各地种养业千差万别,地理气候条件不一而同。建议根据各地不同地块、不同产业情况,开发出针对性强的保险险种,以满足农民规避农业风险的多层次需求。积极探索农业政策性保险的新方式、新途径、新领域,在条件成熟时,探索增加干热风、低温冷害、低温寡照、旱灾等保险责任,切实让农民群众得到更多的利益和实惠。政策性农业保险不仅要遵循保险的特性和规律,还要遵循农业不同行业的特性和规律,把保险特性和行业特性有机结合起来,才能保障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科学可持续发展。 作者:张庆会曹洪伟宋文顺单位:山东省曲阜市农业局 农业保险论文:公共财政农业保险论文 一、我国公共财政支持农业保险机制的问题透视 1.公共财政支持规模小 与发达国家和理想规模差距甚远我国财政支持农业保险的规模与发达国家相比相形见绌。可以看到2010年以来,虽然保费补贴的绝对规模在保持增加,但补贴额占保费收入的比例却在下降。这说明保费补贴的增加要落后于保费收入的增加,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增加的速度落后于农业保险的发展速度。因此大力增加公共财政支持农业保险的力度迫在眉睫,这在2011~2013年的保费深度增加和保费补贴占GDP比重增加中得到证实。 2.公共财政支持农业保险效率较低 品种较少、保障水平和农险覆盖率较低首先,我国尚未建立地方特色险种的中央财政支持体系,中央财政支持的范围仍然较为狭窄,且主要集中于玉米、小麦、能繁母猪、奶牛等主要的种养殖品种,未能实现农险品种全覆盖。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指明了地方特色险种的财政支持方向:由地方财政单独支持,给予相应的财政补贴。同发达国家的财政支持的险种数量相比差距较大。例如美国为150多种农保险种提供保费补贴,接近“能补则补、应补即补”的水平,其中,玉米、棉花、小麦和大豆获得的保费补贴金额最高。其次,农业保险的保险金额低,难以实现农业保险使命。多数地区农业保险推行目标是“低保费、低保额、低保障、广覆盖”,多以农作物在生长期内的直接物化成本为保险金额,对农户因产量风险和价格变动风险行程的损失无能为力。目前,我国部分地区也开始了收入保障保险和价格指数保险的试点,例如上海安信2008年为雪灾抢种蔬菜提供成本价格保险,2011年在国内首创“夏淡”、“冬淡”绿叶菜生产成本价格保险,安华农业保险2013年在北京试水生猪价格指数保险。但赔付率过高又缺乏财政支持,发展状况不太乐观。再次,农保覆盖率普遍较低,离“广覆盖”的目标差距明显。2010年~2013年我国主要粮油棉作物的保险覆盖率分别为35%、33%、39.14%和45%,而且农业保险覆盖率地区之间差别悬殊。一是粮食主产区、农业大省的农保覆盖率相对较高,例如黑龙江省2012年主要粮食作物的保险覆盖率为平均35.49%,垦区覆盖率为91.56%,非垦区的覆盖率仅为24.12%。农保覆盖率最低的重庆仅仅为0.04%。二是部分农业大省的“天花板效应”使得其农保覆盖率增加较慢。例如安徽和河南的农保覆盖率分别只有77.61%和31.6%,而种植面积较少的海南、上海覆盖率都在99%以上。三是高效、特色农业(如蔬菜大棚、经济林木)的覆盖率较低。例如2011年江苏省高效作物的农保覆盖率仅在30%左右,南京市高效农业的覆盖率仅为3.87%。 3.财政支持农业保险的保费补贴率较低 缺乏差异化补贴措施首先,我国财政支持农业保险的保费补贴率比较低。随着各级财政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率总体达到了55%~90%的水平,名义比例超过了美国(45%)、西班牙(70%)、日本(51%)、加拿大(50%~60%)②等国家,但实际补贴规模则差距甚远。其次,财政支持的保费补贴率缺乏差异化,仅把全国划分为中西、东部再依险种不同略有差异。以种植业保险的保费补贴率为例,东部地区保费补贴率为55%、中西部为65%;能繁母猪、奶牛等东部地区补贴率为70%、中西部80%。中西、东部10%的差距难以体现不同地区在经济发展水平、政府财政实力和支持力度、农业对经济增长的支撑程度、农民收入水平、区域风险分布状况、风险分散方式等方面的巨大差异。 4.创新的补贴方式缺乏财政扶持 公共财政支持农业保险体系不够健全国际上公共财政支持农业保险的方式较多,如保费补贴、对保险公司的资本金支持、经营管理费用补贴和涉农保险业务的税收优惠。但我国目前较为成熟的方式就是保费补贴,多种形式并行的财政支持体系尚未建立。尤其是再保险和农业巨灾风险分散机制,虽然在连续7年的“一号文件”中一提再提,但政策实施和推广的速度和效率太低。再保险支持力度弱,目前只有部分地方政府采取利用地方财政资金统一投保再保险(如北京市)或者采取政府提供赔付率超赔再保险(如浙江、上海)的方式来支持再保险的开展。巨灾风险分散制度也不完善,2013年财政部出台了农业巨灾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但是对风险准备金“由谁出资”、“由谁管理”、“如何运作”、农业巨灾评价体系、如何监管、如何合理确定计提标准等问题还没有完善的制度设计,仅仅是规定了不同地区风险准备金的计提标准等事项。缺乏完善的基金管理制度和巨灾风险证券化等健全的风险分散机制。 5.农业保险财政支持制度不健全 委托问题和道德风险涌现首先是政府与保险组织之间“委托-”关系问题伴生。一是政府过度干预问题,承保时,由基层政府进行投保登记,易产生虚报承保面积借以套取财政补贴、基层政府代缴保费强制保险等现象;理赔时,基层政府赔款,易产生克扣、截留、均摊理赔款等现象,有些地方政府甚至在未发生赔款时要求保险公司退还保费。划拨补贴资金时,政府“拨不拨”、“拨多少”没有标准,不能及时、足额拨付。二是保险公司过度依赖政府问题,保险公司依靠基层政府来收取保费、核定损失、发放理赔款,长此以往,保险公司缺乏提高农险服务水平、积极开展农险业务的压力和动力,弱化了农业保险的作用。农业保险甚至成为保险公司与政府拉近关系或者获取政府财政补贴的工具,其次是农户与保险组织之间“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涌现。由于农业保险“额小量大、出险分散”的特点,保险组织在核定危险概率、核查出险数量、损失程度等方面存在困难,而农户对保险产品的理解也似是而非、似懂非懂。双方的信息严重不对称,极易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委托-”缺陷和“道德风险”问题导致政府、保险组织和农户之间利益相悖、矛盾重重,降低农业保险效率、使农业保险市场萎缩、制约了农业保险和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快速发展。 二、我国公共财政支持农业保险机制的优化和创新 1.公共财政支持农业保险最优规模的确定 不同保障水平下的理想规模在中央财政支持中保费补贴的15种农险品种中的种植业品种:玉米、水稻、棉花、小麦、马铃薯、大豆、花生、油菜和糖料作物(甘蔗、甜菜)等产量比较容易获取,而能繁母猪、育肥猪和牦牛、藏系羊的产量很难获取。由于资料限制,仅以2013年的10种种植业作物产量和实际价格和奶牛年底存量,测算出保障水平分别为60%、70%、80%的情况下,计算各级财政支持的最优规模。假定农业保险的平均纯保险费率为6%(小麦、水稻等的费率平均在4%左右,棉花的费率为6%左右;2014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奶牛保险费率为6%~8%,山东省奶牛养殖业保险费率为6%,内蒙古奶牛保险费率为8%)的条件下,计算出相应的纯保费。计算公式为:保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③我国各级财政对农业保险保费支持的比例在55%~80%,理想的保障水平应不低于60%,因而分别计算在补贴比例为55%、65%和80%时,不同保障水平对应的保费补贴规模极为理想规模。 2.提高公共财政支持效率:合理确定财政支持品种、提高保障水平和农险覆盖率 (1)合理确定财政支持品种 中央财政保关键、地方财政保特色。在财政支持品种的确定上,要把握抓大放小的原则。一是继续实施对小麦、玉米、棉花、能繁母猪等主要农牧产品的补贴。二是结合各地农业发展状况和经济、财政能力,适当将规模大、产值高、特色强的高效经济作物纳入保费补贴品种。三是对于单一风险、规模较小、损失程度较轻的风险,则可以通过寻求商业保险或者其他危险处理方式进行保障。中央财政支持的重心是全局性、关键性的重点品种,政府要逐步提高支持力度,尤其是中央财政要承担大部分的财政资金支持任务,降低省级的承担比例,根据省级财政能力承担和风险分布状况,适当确定承担比例,市县不承担保费补贴压力(直管县和直辖市除外)。省级财政支持的中心是地方性、经济性和特色性的地方农业特色品种,适当将规模大、产值高、特色强的高效经济作物纳入保费补贴品种。 (2)提高保障水平 增强创新型农保险种的财政补贴力度。首先,各级财政要坚持不懈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2014年8月1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大力发展“三农”保险,按照中央支持保大宗、保成本,地方支持保特色、保产量,有条件的保价格、保收入的原则,积极发展农业保险、拓展“三农”保险广度和深度。保障水平提高主要体现在保险金额由“保成本”向“保产量”、“保收入”转变,要根据我国现阶段的经济发展水平、政府财政能力、农民实际收入和农险保障需求,有步骤、分阶段的实现保障水平向保障产量和保障收入的阶段性提升。但需要注意的是:提高保障水平容易引发道德风险,同时使农险赔付率过高,保险组织不能满足正常利润需求。因此,可以通过建立差额累进的补偿方式,合理确定保险组织和参保农户的损失分担比例,使农户自负一定的风险损失。其次,要鼓励和支持创新型的农保险种,如收入保险和价格指数保险等的财政支持力度。创新型的农保产品虽然有省区试点实践,但由于缺乏政府保费补贴和再保险补贴等财政支持举步维艰,政府财政支持的缺位是创新型农保险种发展的短板。未来一段时间,要稳步开展主要粮食作物、生猪和蔬菜价格指数保险试点,创新研发天气指数保险、农村小额信贷保证保险等新型险种,鼓励各地区因地制宜看展特色优势高效农产品保险试点。 3.财政支持的保费补贴比例 实事求是制定差异化的保费补贴率首先,提高财政支持的保费补贴比例是激励农户参保的必要手段。在各级财政支持下,我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比例达到55%~80%左右,但是补贴是以生产的物化成本和较低的保障水平位基础,因而绝对规模比较低,并不能起到刺激增加农户保险需求的作用。例如人保财险山东分公司2015年将小麦、玉米和棉花的保费分别调整至15元/亩和30元/亩,保险金额分别为375元、350元和500元,费率分别为4%、4.29%和6%。按照山东省财政支持的比例,农户需要承担的保费分别为6.75元/亩和13.5元/亩。如此,农民承担的实际费率达到1.8%、1.93%和2.7%,是一般财产险费率1‰~3‰的数十倍。各保险公司一般对不同省区制定不同的农保费率,政府财政也应综合考虑各地区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农业风险区域分布状况、农民的保险意识、收入情况、人口结构等因素,结合地方财政能力确定差异化的保费补贴率。而目前仅仅按照东部和中西部的地理区域不同粗放的区分补贴比例,失之于实、失之于细。 4.财政支持方式多样化 健全农业保险财政补贴体系首先,按照保险公司的赔付率确定不同的经营管理费用补贴标准。经营管理费用补贴是一把双刃剑,即是政府支持农业保险,刺激保险组织增加市场供给的手段,同时又给政府带来过高的财政压力、引发保险公司的道德风险,使保险公司产生依赖心理。政府应该根据保险组织承保危险的性质,视赔付率不同制定随赔付率超额累进的经营管理费用补贴率,不同阶段的赔付率采取与之相应的经营管理费用补贴率:赔付率越高,经营管理费用的补贴率就越高。其次,提高对保险组织涉农保险的税收优惠力度。加大对保险组织涉农业务的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的税收优惠力度,并长期坚持。2014年12月我国的两项农业保险税收优惠政策:保险公司开展种植业、养殖业的保费收入,按90%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和县域农村金融机构保险业收入减按3%征收营业税已到期,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长至2016年12月31日。同时扩大税收优惠面,我国目前只对种、养殖保险采取营业税、印花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在此基础上可以给予其他的税惠政策。再次,加快建立财政支持再保险机制。政府对通过对保险组织投保再保险提供保费补贴,对再保险组织提供经营费用补贴等方式,灵活运用比例再保险和事故超配再保险、险位超赔再保险、赔付率超配再保险等非比例再保险等多种形式,恰当安排多层再保险,在国际市场上分散风险。对于超出再保险保障范围的损失,由政府财政兜底,充当最后的支付者,当然政府也可以利用再保险基金或者寻求保险支持。 作者:黄颖单位:信阳师范学院经济学院 农业保险论文:巨灾风险农业保险论文 一、我国农业保险法律机制存在的问题 1.农业保险巨灾风险分散措施不完善 商业性再保险在农业保险风险管理中作用有限。农业风险的特殊性和保险的客观规律决定了单一市场区域和单一保险公司无法建立足够多的农业保险巨灾风险基金以保持其流动性,也无法实现年度保费收入和潜在巨灾损失之间的科学匹配。目前大部分省市政府采取的农业保险“封顶赔付”政策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风险管理工具。保险公司无法通过政府的“封顶赔付”政策豁免自身对被保险人的赔偿责任。 2.农业保险的经营管理不规范 《农业保险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实际上对政府引导、财政支持和商业经营模式的肯定和支持。这种经营模式是最适合我国现阶段农业保险的发展的。农业保险的市场化运作是农业保险发展的必经之路,这就要求建立合理合法的市场化准入和退出机制。农业保险的经营组织机构也不可能完全由市场决定,需要法律的规制,《农业保险条例》对其仅是定性的规定,而没有量化标准,这就要求在农业保险的实践中不断地完善。 3.农业保险监督管理不严格 新颁布的《农业保险条例》中规定,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对农业保险业务实施监督管理。农业保险本身的风险性较大、运营成本高、运行复杂,可能存在巨大的效率低的问题。农业保险运营越来越复杂,这就需要相应的监督管理部门。近些年,保监会也出台了一系列农业保险管理规定和相关办法,用以规范农业保险的运营。然而,我国农业保险起步晚、基础弱、经验少,当前的农业保险监督管理体系还需要进一步地完善。 二、我国农业保险法律机制优化建议 1.提高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水平 针对我国财政补贴方式单一的问题,可以将试点地区的探索成果运用到全国范围内。如政府和农业保险经营公司的保险责任分摊、在遭遇巨灾风险时政府的财政兜底以及政府对农业保险经营公司管理费用的补贴。将这些措施连续稳定的推广,形成完善的运行机制。同时,为了激励各级政府扶持农业保险的积极性和连续性,必须清楚划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职责,合理分工,明确各级政府的财政支持方式。因为农业保险所具有的准公共物品属性,在制度和财政支持方面,中央政府应该承担更多的责任,即以中央政府为主,地方政府为辅。应逐步扩大中央政府财政补贴的比例,相应降低地方财政补贴的比例,提高财政补贴层次,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灵活性和自主性,发展与本地区经济结构相结合的农业保险。当然,中央政府也可以根据农业保险的参保率和覆盖面情况对地方政府发展农业保险的积极性进行激励和制约。 2.完善农业巨灾风险分散措施 (1)建立和完善农业巨灾风险分散管理措施,理顺巨灾风险的组织管理框架。建立政策性全国农业再保险公司,将一部分农业再保险业务分包给商业性的农业保险公司,充分调动商业性再保险公司的积极性。建立以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为基础的农业巨灾风险分散公司为基,商业性农业保险公司积极发展的农业巨灾风险分散管理机制。 (2)建立和完善农业巨灾保险保障基金。我国自然灾害频发,以及农业保险的高风险性,农业巨灾损失很容易形成。如果一旦发生农业巨灾风险,农业保险公司的所有资金和准备金必然会用来赔偿农业保险巨灾风险损失,造成农业保险公司的财务出现波动,更有甚者会危及到农业保险公司的存亡。所以,政府建立和完善农业巨灾风险保障基金是十分有必要的。农业保险公司可以在农业巨灾风险保障基金中得到一定的补偿,增强其巨灾风险抵御能力,也能使政府在巨灾风险发生时得到缓解。农业巨灾风险保障基金是农业保险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制度。 (3)发行农业保险巨灾风险证券。农业保险的风险分散机制对整个保险体系而言十分重要,除了农业保险再保险制度和农业保险巨灾风险分散保障基金外,一些农业保险的发达国家出现了农业保险巨灾风险证券,同时出现了一系列农业保险衍生品,不断增强农业保险公司抵御农业巨灾风险的能力。 3.规范农业保险的经营管理 (1)农业保险需建立合理的市场准入机制。近年来,我国农业保险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很多商业保险公司纷纷涉足农业保险,参与农业保险的市场经营。我国现行的《农业保险条例》中规定,保险公司以及依法设立的农业互助保险等保险组织,将农业互助组织纳入农业保险经营主体的范围,是适应农业保险的市场化运作。《农业保险条例》中规定农业保险的经营主体不仅包括农业保险公司还包含农业互助保险等保险组织。但是该条例中并没有对农业保险中介组织做出相关规定,如果一味的扩大农业保险的经营主体,实行无条件的市场化,就有可能影响农业保险市场的正常进行,市场化就有可能影响到农业保险保费,进而不利于农业保险的健康发展。 (2)农业保险需建立合理的市场退出机制。建立农业保险经营机构的评价标准、定期不定期的考核农业保险经营机构,进而肃清不合格的农业保险经营机构,提升农业保险经营机构的业务水平,完善自身内部管理,规范农业保险经营机构的行为,这样才能使得农业保险在健康有序的环境中发展。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公司在农业保险经营中的作用,增强农业保险公司自身的专业化程度。 4.加强农业保险的监督管理制定 合理的农业保险监督的规则。根据农业风险自身属性和农业保险的管理运作流程,坚持科学、公平、公正、安全的原则,建立农业保险监督管理体系,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农业保险监管相关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农业保险监管规则,指导农业风险管理部门运用科学合理的规则制定具体的风险管理解决方案,进而稳定农业生产经营。同时,不论农业生产经营者的生产规模的大小、生产水平的高低,农业保险监管规则都应该公平对待所有的农业生产经营者。农业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一个重要的职责是保证我国农业风险保障基金的安全。农业风险保障基金具有强制性、专款专用、长期性的给付责任等特点,要求政府对农业风险基金的监管更加完善。 作者:徐玮晶单位:南京农业大学 农业保险论文:棉农购买农业保险论文 一、新疆棉花保险发展现状 新疆历来属于自然灾害频发地区,1982年,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保)开始承办棉花保险业务。2007年,在国家和自治区财政补贴的引导下,新疆的棉花保险发展迅速,初步形成了“政府支持,保险公司经营,有关各方共同参与”的政策性棉花保险经营道路。新疆棉花种植规模不断扩大。2013年,新疆棉花总播种面积2577.39万亩,总产量351.75万吨,分别占全国的39.5%和55.7%。棉花保险作为新疆农业保险的龙头险种,参加棉花保险的农民达96.48万户,参保面积与参保率持续提高,保障程度大幅提高。新疆的“三农”保险服务站点已达350家,基本实现了对基层的覆盖。农业保险保费收入30.77亿元,同比增长15.93%,业务规模位列全国各省市区首位。截至2014年7月底,新疆农业保险承保棉花2598万亩,参保率达90%,保障程度年均增幅达8%以上,棉花保险单位平均保险金额由2011年的600元/亩,增加到2013年的726元/亩,2014年的856元/亩,保险费率为8%,保险保障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暂行办法》(新政办发〔2008〕209号)规定,目前,新疆种植业保费资金分担比例为中央财政补贴保费总额的35%,自治区财政补贴保费总额的25%,地州市、县(市)财政补贴保费总额的20%,投保人自缴保费总额的20%。从实践来看,棉花政策性保险有力地推动了新疆棉花产业的发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区别于新疆地方,自1986年成立第一家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牧业生产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中华联合保险)以来,兵团农业保险一直由该公司承保。2010年,兵团引入中国太平洋保险和中国人保新疆分公司,兵团农业保险业务才开始由上述三家保险公司共同承担,为新疆兵团的棉农利益带来更大的保障。2013年,兵团棉花总播种面积886.2万亩,总产量146.5万吨,分别占新疆的34.4%和41.6%,由于兵团棉花生产的高度集中统一管理,使得棉花保险成为棉农强制性参与的保险,参保率高达100%,保险费率为10%左右。按照财政部《关于2013年度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在省(区、市)级财政至少补贴25%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补贴比例为65%,即兵团棉花保险保费补贴比例达到90%。 二、棉农购买农业保险的实证调查分析 为了更好地了解新疆棉农购买农业保险的真实情况,笔者于2014年5月对新疆石河子134团和玛纳斯县的棉农进行了农业保险购买意愿的问卷调查,调查对象均为从事棉花种植的农户,调查涉及了134团4连、5连、8连、14连等四个连队及玛纳斯县乐土驿镇、包家店镇、六户地镇、兰州湾镇等四个镇。共发放问卷200份,回收有效问卷184份,总有效率为92%。 (一)被调查农户的基本情况 由被调查农户来看,新疆棉农的个体特征基本类似。被调查户主80%以上为男性,对家庭情况有比较详细的了解,这也有助于调查获得较为准确的数据;两地75%以上被调查农户的年龄都集中在31-50岁,棉农以中青年为主;从受教育程度来看,70%以上被调查农户为初中以下水平,高中及以上学历的人数占比较少,农户整体受教育程度不高。 (二)被调查农户棉花种植基本情况 被调查农户家庭棉花种植规模相对较为分散,各种植规模占比基本相同,种植规模在30亩以下的占22.83%,30-50亩的占21.74%,50-70亩的占21.20%,70亩以上30.43%;家庭收入3万元以下的占18.48%,3-5万元的占38.58%,近43%的农户家庭收入在5万元以上,棉农家庭收入相对较高;从棉花收入占家庭收入比重来看,57%的被调查农户的家庭90%以上的收入来源于棉花种植,农户多为棉花种植的纯农户,农户兼业化程度较低。 (三)被调查农户对于棉花保险的认知情况 从调查中发现,被调查农户对于新疆棉花保险政策的了解不深入,对于棉花保险政策了解的仅占7.65%,54.95%的农户虽然听说过棉花保险,但是对棉花保险具体的政策缺乏充分的了解。尽管新疆农业保险推行30多年,大多数农户对农业保险政策的功能、作用认识不清,有近20%的人完全不清楚,这种状况对于棉花保险业务的开展和棉农分散风险极为不利。 三、棉农购买农业保险意愿的影响因素分析 (一)模型及变量选取 以往对于保险购买意愿的研究多采用二元选择模型,由于新疆兵团与地方农村在农业保险制度上差异的存在,以是否购买农业保险作为二元选择模型的因变量无法正确地反映棉农的真实购买意愿。因此,本文考察新疆棉农购买农业保险意愿,运用Binary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对新疆棉农是否愿意购买农业保险影响的因素。以棉农是否愿意购买保险作为因变量,将愿意购买定义为y=1,将不愿意购买定义为y=0。根据理论模型假设,影响新疆农户购买农业保险意愿的解释变量可能包括农户个人特征,农户家庭特征,保险认知及保险供给制度特征。具体包括:年龄(X1)、受教育程度(X2)、棉花种植面积(X3)、家庭收入(X4)、棉花收入比重(X5)、灾害损失比重(X6)、保险供给制度(X7)等变量。 (二)回归结果分析 运用SPSS21.0软件,对新疆棉农购买农业保险意愿的影响因素进行Logistic回归,得到回归方程为:y=2.539-0.052x1-0.569x2-0.045x3+0.62x54+1.679x5+0.542x6-2.097x7(20.75)(0.032)(0.275)(0.016)(0.223)(1.234)(0.529)(0.837)在上式中,由回归系数判断,对新疆棉农购买农业保险产生正向影响的因素有:家庭收入(X4)、棉花收入比重(X5)、灾害损失比重(X6);负向的影响因素有:年龄(X1)、受教育程度(X2)、棉花种植面积(X3)、保险供给制度(X7)。其中,X3、X4在1%的水平下显著,X2、X7在5%的水平下显著,X1在10%的水平下显著。对棉农购买意愿的影响最大的是保险供给制度(X7),系数为-2.097,其次是棉花收入比重(X5)、家庭收入(X4)。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棉花种植面积(X3)对棉农购买农业保险的意愿产生负向影响,与预期结果相反。这表明,规模越大的农户遭受自然灾害的损失越严重,随着新疆棉花种植面积的增大,棉农进行农业生产的经验可能相对比较丰富,抵御自然风险的能力和经济实力也越强,即使遭受一定的灾害对其整体经济实力影响不会太大。因此,种植规模越大的棉农越不愿支付更多的成本用于购买农业保险,当然,X3的系数仅为-0.045,进一步说明,种植规模的大小并不是购买农业保险与否的较大影响因素。家庭收入(X4)的多少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农户对农业保险的支付能力的高低。由于农业保险的价格(保险费率)相对较高,是一般财产保险费率的十几倍,较低收入水平的农户缺乏支付农业保险费用的意愿,但随着家庭收入的不断增加,对农业保险的支付意愿将越强。但X4的系数仅为0.62,这表明,家庭收入对农户购买意愿的影响相对有限。一般而言,棉农对风险及保险的认知会随着受教育程度的提高而增加,即受教育程度对棉农指保险的意愿为正向影响。然而调查结果恰恰相反,受教育程度(X2)越低的棉农,购买农业保险的意愿反而会更强烈。这可能是随着农户受教育的提高,对政府相关政策的认知提高,尽管国家对新疆农业保险的补贴力度不断加大,但近年来较低的贴付比例和不断增加的棉花收入相比,会使受教育较高的棉农选择放弃购买农业保险。相反,受教育较低的农户更倾向于接受政府对农业保险的补贴政策,更容易选择购买棉花保险,与预期方向相反。只是X2的系数仅为-0.569,影响作用相对较小,由此显示,受教育程度并不能完全决定购买意愿的大小。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保险供给制度(X7)对棉农购买农业保险意愿的影响是负向的,产生这一结果的原因可能是由于新疆兵团与地方农村不同的生产经营方式和不同的经营制度下,兵团主要的植棉团场实行统一的棉花保险,玛纳斯县棉农则是自主选择、决定是否购买棉花保险,因而,面对强制性的农业保险,兵团棉农可能会产生一定的抵触情绪,尤其是近年来,兵团棉农的经营规模相对扩大,投入较高的保费与有限的保险赔偿相比,兵团棉农更不愿购买农业保险。因此,一定的保险供给制度对于农户参与农业保险意愿的强烈与否起着较为重要的作用。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下,随着棉农年龄(X1)的增大,所积累的棉花生产经验和掌握的田间管理技能越丰富,应对灾害风险的能力相对越强,购买农业保险的意愿可能相对减弱;相反,年轻的棉农接受新事物的能力较强,风险意识也更强,购买农业保险的意愿可能会更强烈,这与一般性研究结论基本一致,但X1系数仅为-0.052,所能产生的影响作用较小。尽管棉花收入比重(X5)并不显著,但较大的回归系数1.679也间接表明,棉花收入占家庭收入较高比重的棉农有较强的保费支付能力,购买农业保险的意愿可能相对较强,这与预期方向是相同的。 四、研究结论与对策建议 (一)研究结论 研究结果表明,从回归方程回归系数判断,棉农的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棉花种植规模以及棉花收入比重并不是影响新疆棉农购买农业保险意愿的主要原因,家庭收入才是影响作用较大的因素;而不同的保险供给制度对于一个地区的农户是否购买农业保险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加强新疆棉花保险支农服务的对策建议 1.制定差别化的农业保险发展策略 应根据兵地两种不同的经营制度制定差别化的农业保险政策,适当加强兵团棉农购买农业保险的决策权,增加地方农村农业保险的承保范围和农业保险业务种类;逐渐扩大承保责任,探索在不同的灾害地区采取差异化的棉花保险发展措施,使得农业保险供给与需求相匹配,夯实棉花保险的群众基础,有力促进新疆棉花产业的发展,促进了棉农的稳定增收,最终实现新疆农业保险健康可持续发展。 2.提高现有农业保障水平,合理设置棉花保险费率 政策性保险公司应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实施地方性特色险种,设置更多可选择的保险条款,降低农户的风险,激发当地农户投保的积极性。依据各地农业生产面临的风险状况及农村经济水平有区分地确定保障水平和保险费率,逐步提高赔付水平,更大程度地为农户生产提供更合理的保障。 3.落实政策性棉花农业保险 稳步加大棉花种植财政补贴的力度,增强农业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化解农业生产风险,为棉农解除种植的后顾之忧,促进农业产业升级,进一步巩固棉花在新疆的战略地位,促进棉农稳定增收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4.充分发挥农业保险防灾减灾的功能,降低农户损失 农业保险的准公共产品属性及外部性是政府提供补贴的重要因素。因此,需要政府、保险公司与农户建立风险预防措施,防范重大风险,真正起到政策性农业保险防灾减灾的功能。理清政府、农户、保险公司在农业保险中的责任义务。按照“政府补贴、农户自愿、规范运作”的农险运作原则,以合同形式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规定保费补贴比例和赔款补贴政策,将农险业务的经营管理纳入到地方政府制度范畴。 5.加快建立健全农业保险基层服务体系 培养农业保险专业人才,高度重视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人员队伍素质,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化服务,逐步形成农业保险业人才发展的良性循环;提高农业保险服务的满意度,让农户切实从农业保险政策中得到实惠,让农户满意。 6.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宣传教育 加大宣传力度和农业保险知识的普及力度,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向农户深入浅出地讲解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内容、赔付具体标准及其在分散农业风险中的重要作用,使得农户对农业保险有更加实质性的了解,增强农户对农业保险的了解和认识程度,培育农民风险意识和保险意识,使其认识到保险是稳定生活、恢复生产、保障经济有效的风险管理手段,进而自觉地参与保险,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参保率和覆盖面,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稳步向前发展。 作者:罗芳崔叶辰单位:石河子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农业现代化研究中心 农业保险论文:特色农业保险论文 一、吉林省特色农业保险发展的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抵御自然灾害 对特色农业发展的不利影响吉林省大部分地区属温带湿润、半湿润季风气候,自然灾害主要有干旱、洪涝、夏季低温冷害、霜冻及冰雹。在各种自然灾害中,旱涝较频繁发生,西旱东涝是吉林省的旱涝分布特点。据历史资料表明,平均每3年左右吉林省就出现一次灾情,灾害已经成为阻碍吉林省农业快速、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吉林省农作物受灾面积和成灾面积统计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2.1亿元。相对于这个数字,现有的农业保险能够提供的风险保障十分有限,因此需要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金额。 (二)有利于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2013年吉林省实现农林牧渔业增加值1509.3亿元,比上年增长4.0%。其中,实现农业增加值835.1亿元,增长6.0%;林业增加值61.4亿元,增长6.3%;牧业增加值547.7亿元,增长0.8%;渔业增加值22.5亿元,增长3.0%;农林牧渔服务业增加值42.6亿元,增长2.6%。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吉林省农林牧渔业发展结构并不协调,高附加值的农产品增长乏力。通过开展特色农业保险,地方政府可以因地制宜,对富有本地特色、比较优势明显的高附加值农产品进行保费补贴,降低农户和相关配套企业的风险管理成本,推动当地农业产业结构良性调整,从而实现农民收入的稳步增长。 (三)有利于控制农村信贷风险 农民从事农业生产,尤其是特色农产品的生产,需要相当的资金支持,但由于缺乏抵押物或质押物,使得贷款难以收回,很多农民无法从现有的农村金融体系获得充足的资金,全国很多省市的农村信贷缺口都在50%上下,吉林省面临同样的情况。而农业保险可以允许农民将保单作为质押物获得贷款,或者通过购买小额信贷保证保险的方式保证银行能够收回贷款,既免去了银行的后顾之忧,又可使农民放心大胆地从事特色农业生产,极大优化了农村信贷环境,激活了农村金融服务链,对地方特色农业发展十分必要。 二、吉林省特色农业保险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地方政府对特色 农业保险的资金支持力度不足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强调,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提高农民收入、消除城乡差距、稳固国家发展根基,就要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此,国家对战略性农产品实施统保,每年下拨大量补贴资金,保证了战略性农产品得到充足的保险保障,而作为农民增收重要增长点的特色农产品,国家要求各级地方政府自行开展统保。作为农业大省,在缺乏中央相关配套政策的情况下,吉林省对特色农业的支持力度十分有限,2013年吉林省财政总收入2086.6亿元,位居全国倒数第十位。因此特色农业保险的健康发展需要政府、金融机构、农业企业与农户之间建立起更加良性的合作互动关系。 (二)特色农业保险的配套政策和措施缺位 1.政策性农业保险立法不够完善 在我国的现行法律制度中,还没有一项规定农业保险的基本法,2012年10月我国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保险条例》,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农业保险的行政法规。农业保险涉及政治、经济、法律等问题,基本法的缺失将会导致执法冲突、稳定性差等问题,因此应制定独立的农业保险法来规范农业保险的实施管理。 2.针对特色农业保险的税收优惠力度不足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保险条例》中,对保险机构经营农业保险业务的税收优惠主要有营业税、印花税和企业所得税。譬如保险机构从事农牧保险业务可免征营业税,对农林作物、牧业畜类保险合同暂不贴花,对企业所得税按照当年保费收入不超过25%的比例计提的巨灾风险准备金,准予在税前据实扣除。这虽然填补了多年来农业保险税收优惠的空白,但由于农业保险具有高风险、高费率和高赔付的特点(在特色农业保险中尤甚),很多国家对农业保险业务的税收优惠力度都比较大。如美国政府在《联邦农作物保险法》中规定:“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一切财产免征一切现有和将来可能开征的税收,而私营农作物保险公司保险合同和由公司提供再保险的保险公司均免征一切税收。”这对我国农业保险税收优惠政策的制定可以起到很好的启发和借鉴作用。 (三)吉林省农业保险公司存在超赔现象 农业灾害保险使保险公司出现亏损的几率大大高于其他险种,普遍存在超赔现象。数据显示,2007-2008年由于发生历史罕见的旱灾,吉林省农业保险公司超赔3.4亿元。这种现象存在的主要原因是吉林省的巨灾风险准备机制还不健全,极端天气导致的农业灾害多发、重发,使得保险公司在扩大保险覆盖面的同时,也面临着风险快速累积集中、超赔压力急剧增加的困境。农业保险分散风险一般会采用再保险的方式。作为吉林省政策性保险的主力军,目前吉林省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已与中国再保险集团签订了分保协议,也储备了一定的巨灾风险准备金,但仍然缺乏农业大灾风险分散机制,超赔压力仍然存在。 (四)农民对农业保险购买意愿有下降趋势 虽然近年来灾害频发,农户对农业保险有强烈的需求,但实际购买意愿却有所下降,在2007年至2009年,松原市甚至出现了保费收入逐年下降的态势。究其原因有以下两个方面: 1.农民收入增长乏力,增收压力大,难以承担农险保费 近年来的惠农政策使农民收入增长一直较为稳定,但由于政策补贴的基数已经增大,可以预见今后的增长幅度将极为有限,依靠直接增加补贴来增收的幅度将越来越小。此外,农业生产人工成本不断提高,土地流转承包费用居高不下,使农业生产进入高成本阶段,给农村居民增收带来压力。 2.农业保险的实际保障效果未达到农民预期 大多数农民对于农业保险认识不足,对目前保险公司只保种地成本不保收入的保障方式并不满意,在遭受损失后,赔偿金额很难与保险公司达成一致。由于特色农产品地域性较强,一些地区出现农业灾害的几率较小,因此农民的保险需求并不迫切,对于一些家庭收入主要来源不是农业生产的家庭来说,根本无需投保。 三、对吉林省发展特色农业保险的建议 (一)探索新型特色农业保险经营模式 由于国家对农业保险的补贴主要集中在战略性农产品中,而地方财政的支持力度又无法完全满足特色农业保险的需求,因此对于特色农业来说,解决资金不足的关键还是要探索新的特色农业保险发展模式。吉林省现有的农业保险模式是“政策补贴,以险养险”的安华模式,即农民实际平均承担39.5%的保费,地方各级财政补贴44%,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补贴16.5%。这种模式对地方财政的依赖性较强,农业企业及保险公司也要承担一定的经营风险,同时农民承担的保费数额也不小,因此保险持续性存在隐患。参考国内外经验,吉林省特色农业保险发展在原有基础上,可拓展为多种模式并存的局面: 1.政府支持型相互保险模式 与安华模式相比,这种模式下政府不直接经营农业保险业务,但给予一定的资金和政策支持,经营主体不是商业性保险公司,而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互助保险公司,可由市、镇、村农业互助保险社组成,经营主体为被保险人自己。这种模式能够降低保险经营成本,较好地控制核保理赔中的道德风险,适合低收入农民的保障需求,并且可以大大减轻政府财政负担,在日本以及国内的黑龙江省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2.行业协会主导相互保险模式 特色农产品门类复杂,生产规模相对较小,风险较为分散,会增加保险公司承保理赔成本,导致费率上升。在行业协会主导相互保险模式下,可依托省内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针对单一的特色农产品开展农业互助保险。这种模式可将省内的大量同质风险集聚起来,降低保险经营成本和风险,对特色农业的发展有较强的针对性。 (二)完善特色农业保险的政策环境 1.加强立法 国家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保险条例》的基础上尽快出台农业保险基本法,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确认和强调农业保险的地位。吉林省也应针对本地特色农业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地方法规,弥补现有农业保险条例对特色农业规定的补丁,维护本省的特色农业保险体系和运行。 2.政策优惠 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风险较大,赔付率高而保费低廉,保险公司盈利较困难。为了防止亏损,省内的农业保险公司采用的是“以险养险”,即以商业险种的收益来弥补种植业、养殖业保险可能产生的亏损。但是保监会要求专业农业保险公司的商业性保险业务不超过总业务量的40%,这一限制使得“以险养险”模式愈发举步维艰,保险公司从商业性保险业务中获取的收入很难完全弥补农险带来的损失。因此,应建议保监会适度放宽相关规定,更好地调动农业保险公司的积极性。在税收方面,也应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加大对保险公司的减税力度。 3.加强与其他涉农部门的合作 地方政府应明确农业、财政、税收、水利、金融、民政、科技等部门在农业保险中的地位和作用,打破农业保险单一筹资渠道,科学调配各部门可用资金,使各部门的支农惠农政策真正作用于特色农业保险的运行。 (三)加快建立农业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1.完善农业再保险机制,拓展多元化的分保渠道 除中再集团外,应加强与国际再保险公司的合作,在国内建立由财险公司组成的农业再保险联合体,更好地转移巨灾风险,缓解并逐步消除超赔现象。 2.调动各级力量建立大灾风险基金 完善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和保险公司共同分担的大灾风险准备金,同时积极组织社会力量建立农业大灾风险基金,将农业防灾防损纳入到农业大灾风险分散机制中统一管理。 3.加强农业灾害防范,建立灾害预警系统 在做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巩固农业生产基础的同时,努力改善生产环境,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此外,加大对风险控制的力度,做到对风险的提前预测、干预和控制。 (四)努力提高农民对特色农业保险的认可度 1.开发适应农民需求的特色农业保险产品 有针对性地根据特色农产品的地域特点、种植特点开发新险种,厘定合理费率,尽量适应农民经济能力。政府财政补贴的运用应加强监督,保证及时到位,满足农民保障需求。 2.创新农业保险技术 提高服务质量。在特色农业风险检测、保险精算、核保理赔以及银保合作领域积极创新,适应农民参保理赔的需要,降低保险经营成本,实现可持续发展。 3.加强农业保险人才队伍建设 支持各级农业院校开设农业保险专业,积极培养、挖掘、引进农业保险系统专业人才,提高保险公司直接进行大范围特色农业保险承保和理赔业务的能力。 作者:杨铮单位: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农业保险论文:绩效评价农业保险论文 一、中国农业保险运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一)中国农业保险运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原则 在开展农业保险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建之前,有必要对指标体系的设计原则进行探讨。 (1)系统性原则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作为一个完整的有机体,要尽可能体现农业保险发展的全过程和内在逻辑,从投入、产出、实施效果、效益、影响等方面全面系统的分析评价内容和指标,力求全面完整地反映农业保险的投入、产出、效果绩效。 (2)可操作性原则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必须具有可操作性,要能对不同农业保险有很好的适应性和概括性,并使指标在不同区域之间具有可比性。指标内容应明确、具体、可供测量、易于应用,定量指标应能从统计年鉴中获取或者测算,定性指标应尽量标准化,以使农业保险绩效评价便于操作。 (3)代表性原则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的指标选择应该避免重复,指标的选取和设置要尽可能与农业保险发展评价目标直接相关,并结合农业保险的特点,从绩效评价主体需求角度出发,区分不同指标的重要性差异,选择关键性和最具代表性指标,摒弃一般性指标。指标设立不宜多,宜简不宜繁,满足需求即可。 (4)科学性原则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应尽量考虑采用可量化的指标,同时也要设置一定的定性指标,以进一步反映定量指标所不能表征的绩效信息。对于定性指标也要给出准确的判断标准,尽可能避免人为因素的误导,确保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准确性。 (5)引导性原则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的指标要能够起到引导作用,对农业保险绩效开展评价,其目的在于通过绩效评价,起到提升地区整体绩效的作用。作为农业保险发展的重要动力,绩效改进的实现有赖于有效的绩效评价工具。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作为绩效管理的工具之一,其重要意义并不仅仅在于对农业保险绩效现状进行描述,更在于通过引导,促进地方政府更加关注整体绩效的改进。 (二)中国农业保险运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确定遵循 上述的五大原则,在确定农业保险绩效层次体系的基础上,借鉴国内外关于农业保险绩效评价的相关文献,结合我国农业保险的实际情况,确定了7项二级评价指标和37项三级评价指标。农业保险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基本上涵盖了整个农业保险运行的过程,选择的指标有的从专业的角度来分析,有的从代表性来分析。从可操作性来看,指标数据都可以通过相关统计年鉴获得或者根据年鉴数据测算出来,专业性比较强的指标可以聘请相关专业的专家来测量,再结合有关专业部门获得的数据对比选取。 二、中国农业保险运行绩效评价方法 农业保险绩效评价目前采用的主流评价方法是采用建立分层次、多维度的指标体系,对农业保险绩效实行综合评价。依据综合评价的逻辑顺序,综合评价方法通常由四个方面构成:一是指标体系构建,二是指标和数据处理,三是指标权重确定,四是将多指标“综合”成一个整体评价值的多指标绩效综合评价。 (一)指标和数据处理指标和数据处理方法 主要是指标的一致性处理、定性指标定量化和去量纲化。一致性处理是将指标体系中正向指标和逆向指标趋势一致化,以保持指标之间的可比性,对于正向指标无需进行同向化处理,对于逆向指标,则需进行正向化处理,主要采用倒数法、最大值法和求补法。定性指标定量化是将定性指标转换成数值表达,使之能够像定量指标一样进行计算,常用的方法是将定性指标分档,每档设定一定数值。去量纲化主要是消除指标量纲的影响,由于各个指标的计量单位不同且数量级相差较大,一般不能直接进行综合计算,所以在进行综合评价之前,必须先将各指标进行无量纲化处理,变换为无量纲的指数化数值或分值,再进行综合计算。实践中常用的无量纲化方法有多种,如标准差标准化法、极值法、归一化、均值法,秩次变换法等。 (二)指标权重确定多指标综合评价 常通过对各指标赋予一定的权重,体现不同指标在指标体系中的作用、地位以及重要性程度的差异。权重的确定方法一般分为主观赋权法和客观赋权法,目前主要采用专家意见法和层次分析法。①专家意见法:主要是依靠专家根据经验进行判断得到,优点是与实际问题结合紧密、简便易行,缺点是主观随意性较大。常见的专家意见法是通过专家集体评议,对每位专家给出的权数进行算术平均,得出最终权重。②层次分析法:层次分析法(AnalyticHierarchyProcess,简记AHP)是将决策问题的有关元素分解成目标、准则、方案等层次,在此基础上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的一种决策方法。层次分析法从系统论思想出发,将评价对象视为一个系统,并按系统的层次性把它划分为递阶层次结构,在同一层次中,对两两元素之间进行重要性比较,再由1~9标度法确定判断矩阵,计算出特征向量,进而进行排序。 (三)综合评价方法根据得到的各指标的权重和无量纲数值 使用多指标数学合成法中的线性加权和函数法,对指标进行逐级汇总,进行综合评价。即首先对三级指标进行标准化处理,然后将三级指标线性加权汇总为二级指标得分,再将二级指标得分利用线性加权计算出一级指标得分,最后由三个一级指标得分线性加权得到农业保险绩效评价得分,根据最终的得分进行排名。 三、中国农业保险绩效评价政策实施建议 (一)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农业保险制度 在政府由权力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型的大背景下,绩效评价文化愈加浓厚,农业保险部门需要与时俱进,以绩效为导向推动农业保险工作。充分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农业保险绩效评价经验,同时紧密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探索提高农业保险绩效的新方法、新措施,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科学规范的农业保险绩效评价制度体系。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农业现代化事业发展,解决民生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要注意事物发展的阶段性 由易到难,逐步健全农业保险绩效评价体系目前,我国农业保险绩效评价还属于探索阶段,农业保险绩效评价体系还需逐步健全。首先绩效理念的树立和绩效文化的孕育需要一个过程,其次对农业保险绩效评价理论的认识、实践经验的积累尚需加强,最后是评价对象往往涉及很多地方政府部门,农业保险绩效评价可以考虑作为地方政府官员政绩考核的一项指标,不断深入推进农业保险绩效评价工作。 (三)建立强有力的农业保险绩效 评价保障体系和组织体系国外经验表明,要想持续长久的开展绩效评价,必须要有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在我国农业保险绩效评价实施的初期,可先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来保障绩效评价的顺利进行,条件成熟时,可制定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提交国务院研究制定农业保险绩效评价相关条例,并择机向人大提议,争取上升为法律。 (四)制定科学规范的农业保险绩效评价 运作程序为保证农业保险绩效评价的规范性,应制定科学规范的农业保险绩效评价实施程序。包括确定农业保险绩效评价的范围、对象和目标。从多个维度考虑,构建科学合理的农业保险绩效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将投入、产出、效果等指标纳入绩效评价,同时结合农业保险的发展最新动态,实时调整相应的评价指标。 (五)加强农业保险绩效评价理论和实践的研究 除农业保险绩效评价法律保障、制度建设等需探索研究外,还需加强农业保险绩效评价本身的方法理论研究。从绩效内涵的理论解析出发,在充分借鉴已有研究成果和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研究农业保险绩效评价标准和指标。 作者:肖宏伟单位: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 农业保险论文:农村土地流转农业保险论文 一、我国农业保险发展主要特征 (一)覆盖面稳步扩大,成为全球最重要的农业保险市场之一 农业保险覆盖地区从2007年试点的内蒙、吉林等6个省区稳步扩大至全国,保险品种覆盖了农、林、牧、渔业的各个方面。2007-2013年,农业保险承保主要农作物从2.3亿亩增加到11.1亿亩,占播种面积的45%;承保主要粮食作物从1.7亿亩增加到9.35亿亩,占播种面积的56%;保费收入从51.8亿元增长到306.7亿元,年均增速34.5%,参保农户达2.14亿户次。目前,我国已成为全球第二、亚洲第一的农业保险市场。 (二)财政补贴不断增加,杠杆撬动作用 凸显2007年以来,国家实施了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将关系国计民生和粮食安全的农产品纳入补贴目录。到2013年,补贴品种已经扩大到3大类15个品种,覆盖了水稻、小麦、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以及棉花、糖料作物、油料作物、畜产品等。各级财政对保费补贴达到75%以上,其中,中央财政承担35%-50%,个别地方甚至由财政全额负担。其中,2013年补贴126.88亿元,为“三农”提供风险保障1.39万亿元,放大效应近100倍。 (三)农险供给形式多样,产品与服务不断创新 在国家政策支持下,各地积极探索农业保险的实现形式。目前,全国有23家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除上海外,每个省市都有多家保险公司经办农业保险业务,适度竞争的农业保险市场逐步形成。例如,江苏省实施了政府与商业保险公司联办共保模式;浙江以政府推动为主,实行共保体统一经营形式;中国渔业互保协会通过创新互助共济的体制与机制,探索了互助农业保险模式。陕西、湖北也在局部开展了农机互助保险。与此同时,在全面推进农作物生产成本保险、满足农民基本需求基础上,各地还创新开展了蔬菜和生猪价格指数保险、天气指数保险、小额信贷保证保险、制种保险以及淡水养殖保险等试点,取得一定成效。 (四)保障水平有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需求难满足 目前大部分省农业保险的保额都是参照2007年的直接物化成本确定的,远远低于农民的实际成本支出。例如,黑龙江省大豆保险每亩保险金额120元,小麦125元,玉米145元,水稻200元,不足物化成本的1/3。很多省份农业保险设定了高达30%左右的免赔率,导致农业风险没有得到充分有效的补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种植面积大,生产成本中还要加上每亩几百元的土地流转费,资金投入量很大,他们迫切需要更高水平的保险保障。在上海,水稻的保险金额虽然已提至每亩1000元,但是新型经营主体仍感觉保障力度不够。 二、农村土地流转与农业保险发展关系 农村土地流转在促进农业规模化土地经营的同时,也带来了比分散经营更为巨大的自然风险、市场风险、技术风险等农业风险。农业规模经营对于农业保险有更高的要求,发展农业保险有利于促进土地流转。 (一)农业保险促进土地稳步流转风险补偿和稳定生产是农业保险的基本功能 近年来,我国农业保险已经在基本功能上逐步拓展衍生出防灾减损、信贷支持等多种功能。通过充分发挥农业保险的生产稳定功能可以有效转移和分散风险,保障农业生产过程的持续稳定,促进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健康发展,有利于增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进行规模生产的意愿和信心,促进土地流转。 1.风险补偿和稳定生产功能。农业保险在补偿损失、帮助农民恢复生产、保障农民收入稳定等方面起到了“稳定器”的作用。2013年黑龙江省遭受历史罕见的洪涝灾害,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共为46.8万受灾农户支付赔款21.04亿元。2014年辽宁省发生特大旱灾,农业保险赔付金额达9.7亿元。2014年强台风“威马逊”登陆海南,全省农业保险估损2.2亿元,已赔付3745.64万元。农业保险为农业灾后恢复再生产提供了有力支持。 2.防灾减损功能。农业保险将政府临时性的被动救灾救济行为,转化为一种市场机制参与的制度化的主动灾害应对,平滑年度间财政支出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目前,农业保险经营机构采取了必要的防灾防损措施,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同时,客观上起到防灾减损的效果。黑龙江农垦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构建了由357门高炮、135部火箭发射装置、8部气象雷达、36台气象卫星云图接收机和1200多名作业指挥人员组成的独具特色的防灾减灾体系,通过及时开展人工增雨防雹,已累计为农户减少损失14亿多元。安信农业保险股份公司在2012年“海葵”台风来袭前夕,设立2500万元奖励资金,鼓励投保大棚设施的农民主动割膜,既为农民保住了大棚设施,也为公司避免近2亿元预期赔付损失。人保财险江苏分公司针对2014年小麦赤霉病高发态势,在农户实施“一喷三防”基础上,出资159万元购置农药对丹阳市48.5万亩小麦进行统一防治,遏制了小麦赤霉病的大面积爆发,既减少了农民损失,也大大减轻了灾后赔付压力。 3.信贷担保增信功能。与分散经营相比,土地流转后的规模化经营需要金融业提供长期、稳定、可持续的服务,特别是信贷资金方面的需求。农业是高风险行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一般会减少对于农业的信贷额度并严格信贷流程。农业保险经营机构通过信用保证保险为农业经营主体增加信用,探索和创新农业保险与信贷结合的机制,能够充分发挥金融业对于土地流转的驱动作用,解决了困扰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贷款难”、“贷款贵”问题。在上海市“银保联合”项目支持下,安信农业保险股份公司从2008年开始开展支农贷款保证保险,农民专业合作社最高可获得200万元贷款,家庭农场可获得不超过50万元贷款。截至2014年10月底,已累计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无抵押、无担保、实行基准利率的贷款2247笔,贷款额达到14.4亿元。中国人保江苏省分公司也于2014年9月在徐州、镇江、宿迁等三市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帮助15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获得无需担保和抵押的贷款资金近400万元。 (二)土地流转促进农业保险发展 1.提升农业保险发展需求基础。农业保险需求主体保险意识的增强,有利于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促进农业保险深入发展。在传统农业生产方式下,农业生产主体为分散的农户,生产规模小、投入总量小、受灾损失小等特点,加上农户本身缺乏农业风险分散的意识,导致其对农业风险保障的需求相对较小。农村土地的加速流转、农业适度规模和专业化经营导致农业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风险更为集中。加上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大多采取市场化方式决策,固定资产投入多、生产规模大、市场风险被放大,承担的风险水平更高,因而对农业保险的需求更高。而目前的“保成本”式的农业保险不能满足农户对于风险分散的需求,势必寻求更高的保障水平,这有利于推进农业保险进一步发展。 2.改善农业保险发展的环境。一是农村土地流转促进农业规模化土地经营,有效降低了农业保险的经营成本。随着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农村土地逐步向少数种粮大户、农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集中,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数量减少,单位承保规模提升,保险机构在展业、查勘、理赔、承保宣传等业务中的投入减少,降低了农业保险的经营成本。二是提升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主动风险管理意识,降低农业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土地流转集中后形成的规模化、集约化和专业化的产业经营模式,客观需要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在提高投入的同时,积极采取防灾防损措施,改善农业生产的基础设施,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提高抗风险能力。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注重风险防范、高效收益的理性行为,能够有效降低农业保险的经营风险。三是农业保险需求主体的转变,抑制了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有效提高农业保险市场的效率。在传统的农业保险市场上,存在交易的外部性和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严重。随着土地流转的逐步展开以及土地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的增加,农业保险的需求主体由个体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转变。这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投保的意愿更加明确,风险管理的意识和交易的约束力更强,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有效提高了农业保险市场的交易效率。 三、新形势下改革完善农业保险的建议 (一)提高产品多元化水平,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层次需求 针对农业保险需求主体的转变,开发符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层次需求的保险产品。鼓励保险机构根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市场需求开发产量保险、价格保险、信贷保证保险等新型保险产品,可按保物化成本、保完全成本、保基本收益等设计多档次多样化保险保单,各级财政应给予适当补贴。 (二)发挥农业保险的金融增信作用,建立银保互动机制 一要大力推动农业保险和农村金融的深入合作,建立银保互动机制。探讨农业保险和农村金融的多种合作形式,鼓励银保互动机制和模式创新,促进农业保险和农村金融的深度融合。二要鼓励开发银保合作产品,推广“生产保险+信贷保证保险+农村信贷”的合作模式。合理设计政府、银行和保险公司在银保合作中的权责分配和制约机制,政府对保证保险提供保费补贴,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提供贷款担保,银行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主体提供低利率、无抵押、无担保的贷款。 (三)加快农业风险区划,合理厘定保险费率和保险金额 根据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科学推进农业风险区划工作,以县(市、区)为单位,根据气象水文、基础设施、历史产量等要素,划分为不同的保险责任区,确定保险责任,厘定保险费率和保险金额,探索划定不适宜保险区域。 作者:夏云龙文军单位: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农业保险论文:气象服务农业保险论文 1农业保险气象服务的兴起和影响因素 1.1农业保险气象服务的兴起 截止到目前,农业保险在世界范围内已发展了100多年。现今,农业气象保险发展繁盛,已有100多个种类。19世纪中叶,国外开始出现农业保险。法国是最初实施农业保险的国家,时隔大约半个世纪,美、日等资本主义国家才陆续开展农业保险的推广工作。农业保险在西方国家的广泛应用对世界的农业生产活动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相对于国外农业气象保险服务的成熟,国内的则起步较晚。20世纪80年代,我国初步推行农业保险政策。经过30多年的发展,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面临着许多问题。 1.2农业保险气象服务的影响 因素全球经济迅速发展,为农业气象保险行业的成长提供温床,但是随着工业化的加剧,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遭到了严重污染,气象灾害频发,农业气象保险的发展受到牵连。我国是农业大国,又是人口大国,气象对农业保险业的影响显然易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发展模式的开启,市场化经营要求我们应对风险的手段要更加灵活,不仅限于要防范,还要承担着世界先进产品给我们带来的冲击和压力。农业保险机制不健全,应对风险滞后的现象普遍存在,以及人们对农业保险服务认识的不足,导致我国的农业保险行业发展态势低迷。诸多问题给农业保险服务的健康发展带来了严峻的挑战。 2农业保险气象服务的实施意义 2.1增加利益减少损失 为了获取更大的商业利益,保险公司自觉地探索经营农业保险的路子。现阶段,天气预测技术日益成熟,尽管在一定程度上,气候受到大气污染的影响,但是保险公司的风险成本大幅度降低,这预示着气象保险行业有一个光明的前景,这也会促使更多保险公司的产生,进而行业进入优胜劣汰的阶段,形成良性发展。不难推断在不久的将来,保险公司创造出的财富是不可限量的。对于收入相对单一的农户来说,国家补贴和买入气象保险的双重保障,能缓冲意外风险的破坏,避免遭遇重创性的损失。 2.2促进气象行业的技术更新 随着科技高速发展,新的气象监测技术层出不叠。各国也为获取更加准确的气象信息,进一步加大对气象规律的研究力度。监测机构对气象变化的高度要求和广大民众对气象信息的依赖性,以及激烈的科技竞争等因素都促进气象监测技术的飞进。越来越凸显的气象规律为科研事业理清了思路,专业的研究队伍发挥自身优势进行对气象变化做出更加精细的分析,推进着农业气象保险服务的发展进程。 2.3提高我国国际地位 当今社会的竞争莫过于人才的竞争。农业气象保险是一项科技含量高的产业,聚集了众多的高素质人才,这令气象研究群体备受关注。气象学涉及到多项科研方向,发展空间广阔,只有行业的快速发展才能吸引更多的专业人士投入到行业建设中来。中国正处于现代科技的起飞阶段,缺少大量人才,若借着这个行业发展的机会,吸引各方学者的加入,由此形成人才效应,对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产生的影响将是不可估量的。 3农业保险气象服务的实施策略 推行保护政策。面对农业保险服务行业的不稳定,中国政府要建立健全气象监管体制,对气象走势做出准确预报,加强对工业污染的监管力度,发展绿色工业,减少环境污染给气象工作带来的危害,出台一系列慰民政策,规范保险交易市场。提高大众对气象投保工作的认知程度。利用媒体加强气象保险的宣传,普及农业气象保险常识,讲解农业保险的益处,增强民众自愿参保的信心,为农业保险大范围的推广制造舆论基础。提高农村人口的文化素质。农民文化的缺乏导致对政府的相关政策理解不到位,延迟了落实进程,从而给民众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此外,科学的气象知识使农民应对灾害时保持清醒的头脑,在日常生活中规划风险,进而促进其对农业保险的接纳。 4结语 现代社会的科技发展迅猛,人们不断地改变着气象对农业的影响,在着力于减少恶劣天气带来的同时,尝试着利用变化不定的气象来提高农作物适应生长环境的能力。农业气象的保险工作现已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将是促进未来农业发展至关重要的因素。我国农业气象保险服务发展相对落后的状况,针对这个现状,政府相关部门应秉承为人民服务的原则,积极研究应对风险的策略。推行切实的惠民政策,增加农民收入,保证农业平稳发展。 作者:吴凤珠姜建萍罗凤兰单位:福建省宁化县气象局福建省三明市气象局 农业保险论文:水稻制种农业保险论文 1风险 在目前的制种形式下,生产过程中有以下不利自然因素的危害,影响水稻制种产量和质量的稳定和提高。播种期的低温冷害。为了满足制种的隔离条件和适宜的气候条件,制种基地一般选择在海拔200~300m的半山区,空闲田播种期较早,在3月中下旬播种,容易遭受低温冷害,烂种死苗现象时有发生,影响制种计划的完成。穗期的高温干旱。制种生产特别是抽穗扬花期对温度和湿度的要求较严格。遂昌县8月上中旬往往会受到高温干燥不利因素的危害而影响制种产量和质量。2010年是遭受高温干旱危害严重的一年,2013年旱情重演,遂昌共落实制种1206.1hm2,8月上中旬发生严重的高温干旱天气,978.5hm2制种基地受灾,减产15%~70%,其中减产30%以上的931.5hm2,占制种总面积的78%。生产中后期的台风影响。遂昌县6-8月易受台风影响,狂风暴雨,造成制种倒伏甚至冲毁,严重影响制种产量和质量。 2问题 2.1缺乏理赔定损标准 目前,根据水稻制种不同生长阶段、不同气候灾害条件影响,对水稻制种造成的损失做出较合理的判断,尚缺乏较公正、科学的理赔标准,容易引发纠纷,且查勘定损人工成本较高。 2.2理赔款项到位欠及时 遂昌县理赔程序,一般是灾情发生后,农户申报县人保公司或投保单位要求勘查理赔,保险公司组织水稻专家和人保公司的勘查理赔人员进行实地勘查后初步定损,报省人保公司确定理赔。由于气象灾害一旦发生,往往受灾面积大、范围广,要定损到户、理赔到户,工作量大,从灾情发生到理赔款到户一般要耗时1个月以上。理赔款项到位欠及时,不利于农业再生产能力的及时恢复。 2.3保险理赔覆盖面较小 按人保公司有关规定,灾害受损产量30%以上的田块才是理赔对象田,全县理赔总额不能超过水稻保费的50%,这样势必影响理赔覆盖面,不利于抗灾救灾工作的全面开展。2010年、2013年高温干旱危害严重,制种面积2577.8hm2,受灾面积1730.1hm2(其中绝收101.3hm2),损失制种产量98万kg,损失产值1760万元,人保公司理赔220.0hm2,理赔金额70.8万元,理赔面积和理赔金额分别只占受灾面积和损失产值的13%和4%。农保理赔覆盖面少,影响了农户自主参保的积极性。 2.4间接影响缺乏理赔标准 目前农业保险主要理赔水灾、干旱所引起的倒伏、断水、高温而造成减产的直接影响,而对于灾情发生后引发大面积病虫害等的间接影响缺乏理赔规定和标准。 3对策 3.1提高保险额度粮食生产是弱质产业 经常遭受自然灾害的严重影响而减产。实施农业保险政策是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重要举措,遂昌县政府已把杂交水稻制种生产列入保险范围,保险额度2010-2012年为6000元•hm-2,2013年后为9000元•hm-2,但保险额度与普通水稻生产等同,缺乏合理性,因为杂交水稻制种的产值一般为单季稻的4~5倍,生产成本是单季稻的5~6倍,建议杂交水稻制种生产的保险额度应提高到普通水稻生产的3~5倍。 3.2扩大保险范围制种生产肥力投入较高 相对于普通水稻生产容易引发稻瘟病、纹枯病和稻飞虱、螟虫等病虫害,但目前制种保险仅局限于气象灾害,建议将稻瘟病、纹枯病、黑粉病和稻飞虱、二化螟等主要病虫害列入制种保险范围。 3.3科学定损标准要减少纠纷和协商 减轻政府协调的工作量,减少道德风险的发生,灾害的科学定损、提高公信力是关键。我们认为按制种生产的不同阶段来确定损失补偿标准较为合理,如苗期绝收可理赔保额的30%,分蘖期可理赔50%,孕穗期可理赔80%,穗期应理赔100%。因为前期受灾一般可以通过补播改种来弥补,后期受灾投入较大,季节延误,恢复再生产的空间较小。 3.4设立制种发展资金俗话说“一粒种子可以改变一个世界” 粮食生产以种为本,杂交水稻制种产业保持稳定和发展,是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的基础。而制种保险是稳定种子生产的重要手段。因此,建议从农技推广基金中分设杂交水稻制种灾害补助专项资金,以扶持制种基地的巩固和发展。 3.5设立制种风险金实施农资综合补贴政策 在某种程度上讲,助推了农资价格的上涨,影响了制种大户的积极性,引发了制种大户与承包农户间的利益矛盾,而且对农业生产促进力度不大。建议制种基地农资综合补贴改为农业风险金,用于自然灾害的生产自救补助,更有利于制种产业的发展。 作者:叶仁华尹设飞刘日华郑建初单位:遂昌县三仁乡农业推广服务中心遂昌县种子管理站遂昌县妙高街道农业推广服务中心遂昌县科技局 农业保险论文:土地流转农业保险论文 一、相关理论依据 1.相关理论明确城镇化将以何种方式影响 农业保险需求的增长,对今后政策的制定实施有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城镇化将从以下3个方面来影响农业保险需求的增长。 (1)土地流转。土地流转政策的实施会使得原先破碎分散的土地逐步集中,进而使未来的农业向规模化、现代化的方向发展。然而,农村的土地流转会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在农村土地流转制度下,要完善农业保险范围和发展路径,提高农业保险效率,必须进行发展模式和服务等创新。樊帆则认为,在农业发展新时期,土地流转与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关系密切。一方面,农业生产结构调整迫切需要通过土地流转扩大规模经营;另一方面,土地流转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提供了前提条件和广阔舞台。汤鹏主则主张土地流转与农业产业化协同发展。在当今制度下,土地流转制度必然改变农业的发展方式。因此,土地流转后形成的规模农业生产主体都将无一例外地迫切需要农业保险。 (2)农业产业化。农业产业化即农业的现代化,农业产业化必然对农业保险提出新的要求。有学者的研究表明,农业产业化与农业保险存在相互作用机制,农业产业化会通过加强农民的风险管理意识和组织两方面来提高农业需求、降低道德风险。唐瑾认为,农业产业化是推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重要途径。农业产业化的顺利发展,要求构建相应的农业保险体系。石晓军和郭金龙认为,农业产业化表现为两种形式:农产品生产与食品加工制造业的产业化和农业的本地产业化,因此,政府有动力推动特色农业的全面保险。农业的产业化是一种必然,对于农业保险的发展有着直接的影响。 (3)人力资本意识的唤醒。人力资本意识的逐步唤醒,就是人们对生活品质提出更多的要求。这里指的是“人力资本意识对保险需求的直接影响是认识到要对不确定的人力资本价值进行保障,而更深层次的影响是全面的风险保障意识的唤醒。”这种意识的唤醒进而对于农业保险有着更多的需求。综上所述,笔者将城镇化对农业保险需求的影响划分为土地流转、农业产业化、人力资本的唤醒三个方面的影响。为此,笔者搜集相关数据,利用统计分析的方法,以各省农业保险需求即各省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为因变量,来衡量这3个方面在现阶段对于农业保险需求的影响。 2.模型构建根据上述理论分析 可得到以下假说:假设1:土地的集中,农民的收入更多的从工资性收入转向于经营性收入。土地流转意愿越强,使得土地的集中趋势越高,进而使土地用于大型的生产。土地流转意愿越高,农业保险需求越高。假说2:生活环境的改变,农民的生活方式向城镇居民的生活方式转变。第三产业的发展促使农村劳动力更多地由第一产业、第二产业转向第三产业,第三产业的发展催生出多元化农业保险需求的增长。假设3:公共教育的普及,对于现有的生活,人们会提出更高的要求。人力资本意识的唤醒会促进农业保险需求的快速发展。 (1)土地流转意愿。参照曹建华等采用的近似方法,土地流转采用土地流转意愿来衡量。农户土地的流转意愿和行为选择也有人探讨过,可以通过构建一个农户土地流转意愿度的指标进行评价。D=(R1/δ1)/(R2/δ2)=(R1/R2)×(δ2/δ1)①式①中,D为流转意愿度指标,D值越大,土地流转的意愿就越大;该指标由相对收益比值R1/R2和相对风险比值δ2/δ1共同决定;R1为非农生产经营活动的净收益和土地的流转净收益;δ1为非农生产经营活动的风险;R2为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净收益;δ2为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风险。根据上述公式,笔者对全国各省、市、区耕地流转意愿进行分析,以农户的工资性收入作为农户非农生产经营活动收益的近似指标,以农户的经营性收入作为农业生产经营收益的近似指标,以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的波动标准差作为衡量风险的指标。 (2)第三产业值占GDP的比重。农业的工业化、产业化使得第一产业的比重下降、第三产业的比重上升,第二产业保持基本不变。对于各省、市的农业产业化水平,笔者选用各省、市第三产业值占GDP的比重(以下简称为第三产业占比)来衡量。即:第三产业值占GDP的比重=第三产业值/GDP (3)高中以上文化的劳动力占劳动力比重。教育规模的扩大可以提高人们的文化素养,而居民文化素养的提高则是城镇化的目标和愿景之一。美国经济学家米凯•吉瑟的研究证明:在农村地区,教育水平每提高10%,将多诱导6%~7%的农民迁出农业。对于人力资本意识的唤醒,则采用各省、市高中以上文化劳动力占劳动力的比重来衡量(以下简称为高中以上文化劳动力占比)。 (4)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反映省份农业保险需求水平的指标是农业保险保费收入。由于先是考察各省的农业保险保费收入的时间序列,因此,研究中没有采用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对农业保险保费收入进行量纲化。 二、统计分析 1.数据来源本研究中各省的农业保险收入 来自于2006~2013年《中国保险统计年鉴》。各省城镇人口的工资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第三产业值、高中文化以上的劳动力均来自于2003~2013年的《中国统计年鉴》。 2.统计分析 (1)省份的农业保险需求变化。摘自2013年的《中国保险年鉴》,因为数据较多,只选取了由北到南的5个省(市)在2005~2012年间其农业保险保费的收入数据,全国范围内各省的农业保险保费收入都呈现出逐年增长的景况。不同省份的增长速度与增长水平有着较大差异。黑龙江、安徽、湖南省保费增长较快且水平较高,北京市与海南省农险保费收入增长平缓且水平不高。同时,不同省份的农业保险保费收入较早期水平出现了较大的“跳跃”,回归分析很难去涵盖不同省份的发展变化,因此,选用相关系数度量农业保险需求与三大因素的关系。 (2)相关性分析。利用皮尔逊相关系数计算农业保险需求与流转意愿、第三产业占GDP的比重和教育水平的相关系数,相关系数越接近于1,相关程度越高,其绝对值可以比较不同现象相关程度的高低。 三、结论与分析 全国各省市农业保险保费收入是逐年增长的。但增长的方式和增长的水平存在着显著性地差异。从各省(市)的皮尔逊相关系数来看,大多数省(市)的土地流转意愿与农业保险保费收入的相关性并不强,只有黑龙江省、浙江省、湖南省等几个省份的系数达到了显著相关的水平并不能很好地验证假设2的猜想;对于第三产业占GDP的比重与农业保险需求的相关性有着较大差异,近似呈现出两极分化的特点,有些省、市的相关性较高,有些省、市的相关性较弱;除广西、贵州外,其余省份的高中以上文化劳动力占劳动力的比重与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存在着高度的相关性。对于以上结论分析如下: 1.原有农业基础和经济发展方式 高农业保险保费收入水平的几个省份,如内蒙古、黑龙江等都有着厚重的农牧业基础,有着广泛的种植或牧养面积,且这些省份的经济发展对于第一产业的依赖较大。 2.土地流转因素土地流转因素 对于农业保险需求的影响并没有假设中的那么大。可能受到以下原因的影响:一是逐渐消失的土地红利。在土地红利上,下降了太多。城市中心城区的土地被卖得差不多了。有数据表明,中国城市人均居住面积已达到33平方米,农村人均居住面积为37平方米,再过两年,中国城市人均居住面积会超过农村人均居住面积,农村的土地资源优势正在逐渐消失。再者,中国农村的土地红利价值低微,因为现今农村实行的集体土地制,缺乏基础设施的农村土地成本非常低廉。二是现今土地流转的制度并不完善。土地流转虽然带来了很多积极的变化,但也存在土地用途改变、保障机制不健全、运作欠规范等问题。三是土地流转的后续安排欠缺。如土地流转必然使得土地集中化,大量劳动力被释放出来。如何解决这部分劳动力亦是一个严峻的问题。 3.农业产业化因素 农业产业化表现为第三产业占GDP比重的上升,许多省、市的农业保险需求增长与之存在较高的相关性。山西、江西、河南、福建、贵州、甘肃、新疆等地都表现出较低的系数,除福建省外,其余省、市的发展动力和所依托的产业模式相关,我们可以发现,这些省、市的第三产业的发展程度并不高,只有0.3%~0.5%。不同省份的工业化水平或者说发展阶段不同,因此,第三产业对于经济发展乃至农业保险的推动就有所差别,这个因素许多学者都有研究。 4.人力资本意识的唤醒 人力资本意识的唤醒与农业保险需求的水平有着高度相关性。人们教育水平的提高对于农业保险需求有着高度相关性,但同时我们也应意识到,教育也具有“迁出效应”。许多受到高等教育的人们会对生活环境提出更高的要求,大多会在学成之际,去大城市寻求更多的工作薪水待遇与深造机会。由此造成大城市人才的聚集和小城市人才的流失,从而拉大地区间的经济发展水平。 四、政策建议由以上结论提出如下建议: 1.因地制宜发展 农业保险黑龙江、新疆等农业基础较好的省、区,土地流转对农业保险的发展还存在一定的作用,应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土地流转;现代化程度高的如北京市、上海市和海南省等,第三产业的发展和教育的普及对于农业保险的发展作用性较强。但教育是一个周期较长回报较慢的育才途径,应尽早开展教育改革,特别是贫困地区的教育。 2.适应农业产业化需要 提升农业保险发展的层次和内容中国现今的农业保险业发展水平还不够高,也就是说,还存在巨大的发展空间。保险公司应求新求变,从初级的种、殖到中间的加工再到终端的销售乃至产业的外延,都要适应城镇化中农业产业化的全面风险保障要求。 作者:郑军袁帅帅单位:安徽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农业保险论文:气象保险与农业保险论文 一农业保险气象服务的实施意义 1增加利益减少损失为了获取更大的商业利益 保险公司自觉地探索经营农业保险的路子。现阶段,天气预测技术日益成熟,尽管在一定程度上,气候受到大气污染的影响,但是保险公司的风险成本大幅度降低,这预示着气象保险行业有一个光明的前景,这也会促使更多保险公司的产生,进而行业进入优胜劣汰的阶段,形成良性发展。不难推断在不久的将来,保险公司创造出的财富是不可限量的。对于收入相对单一的农户来说,国家补贴和买入气象保险的双重保障,能缓冲意外风险的破坏,避免遭遇重创性的损失。 2促进气象行业的技术更新 随着科技高速发展,新的气象监测技术层出不叠。各国也为获取更加准确的气象信息,进一步加大对气象规律的研究力度。监测机构对气象变化的高度要求和广大民众对气象信息的依赖性,以及激烈的科技竞争等因素都促进气象监测技术的飞进。越来越凸显的气象规律为科研事业理清了思路,专业的研究队伍发挥自身优势进行对气象变化做出更加精细的分析,推进着农业气象保险服务的发展进程。 3提高我国国际地位当今社会的竞争莫过于人才的竞争 农业气象保险是一项科技含量高的产业,聚集了众多的高素质人才,这令气象研究群体备受关注。气象学涉及到多项科研方向,发展空间广阔,只有行业的快速发展才能吸引更多的专业人士投入到行业建设中来。中国正处于现代科技的起飞阶段,缺少大量人才,若借着这个行业发展的机会,吸引各方学者的加入,由此形成人才效应,对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产生的影响将是不可估量的。 二农业保险气象服务的实施策略推行保护政策 面对农业保险服务行业的不稳定,中国政府要建立健全气象监管体制,对气象走势做出准确预报,加强对工业污染的监管力度,发展绿色工业,减少环境污染给气象工作带来的危害,出台一系列慰民政策,规范保险交易市场。提高大众对气象投保工作的认知程度。利用媒体加强气象保险的宣传,普及农业气象保险常识,讲解农业保险的益处,增强民众自愿参保的信心,为农业保险大范围的推广制造舆论基础。提高农村人口的文化素质。农民文化的缺乏导致对政府的相关政策理解不到位,延迟了落实进程,从而给民众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此外,科学的气象知识使农民应对灾害时保持清醒的头脑,在日常生活中规划风险,进而促进其对农业保险的接纳。 三结语 现代社会的科技发展迅猛,人们不断地改变着气象对农业的影响,在着力于减少恶劣天气带来的同时,尝试着利用变化不定的气象来提高农作物适应生长环境的能力。农业气象的保险工作现已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将是促进未来农业发展至关重要的因素。我国农业气象保险服务发展相对落后的状况,针对这个现状,政府相关部门应秉承为人民服务的原则,积极研究应对风险的策略。推行切实的惠民政策,增加农民收入,保证农业平稳发展。 作者:吴凤珠姜建萍罗凤兰单位:福建省宁化县气象局福建省三明市气象局 农业保险论文:利益相关农业保险论文 一、利益相关者行为对农业保险的影响 1、农民(农业保险需求方)对农业保险的影响农民是农业保险需求方,农民行为直接影响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一是农民风险分散方式的多样化。农民通常采取多种经营方式,来分散农业风险,这也是农民最为积极的最常用的农业风险分散方式。此外,农民还可以通过风险自担、政府救济等方式分散风险。二是非农收入的提高导致农业保险。在城镇化建设和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非农收入在农民可支配收入中的比重日趋上升,一方面导致农民“惜种”,不愿从事农业生产,另一方面导致农民忽视农业保险。三是种植技术的进步,使得农民可以通过良种增收、滴灌防旱、水利工程防洪等手段来减轻农业风险的损失,侥幸心理也随之增加。四是农户对农业保险的“半信半疑”。农业保险费率过高,而且一旦没有发生农业风险保险公司也不退还保费,即使发生了农业危险,扣除掉免赔额、考虑到保险金额、赔偿比例等因素,保险赔偿往往非常低,甚至有些地方出现一亩小麦保费3元,赔偿4元的情况。导致农民认为农业保险“没必要”、“不值得”,是“多找事”的行为。 2、保险公司(农业保险供给方)行为对农业保险的影响首先,纯商业化的农业保险面临亏损困境。这主要是由农业风险复杂多样,危险概率高、损失程度大,不是纯粹的可保标的;农业保险承保数量少,不能发挥保险的“大数法则”,不能有效分散风险;农业保险保户零星分散、展业和理赔成本较高;农民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增加了保险的成本等原因引起的。亏损困境导致保险机构开展农业保险的积极性下降。其次,保险公司的逆向选择使农业保险难以有效发挥风险保障的作用。保险机构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开展农业保险的目的只是希望能够“以险养险”,利用农业保险达到获取在农村市场开展其他经济效益好的保险险种(如家庭财产险、人寿保险等)的“优先权”,农业保险成为抢占农村市场的“敲门砖”和“有效工具”。在开展农业保险时,也必然将发展重点放在营利大、风险小的农业险种,而不会考虑到对农民的风险保障。 3、政府(农业保险推动方)行为对农业保险的影响政府支持“三农发展”的主要方式有农产品价格支持体系、农民收入保障机制、农业生产补贴;以及政府补偿机制、受灾救济。目前农业危险损失补偿中仅有10%来源于保险公司的赔偿,而且这个比例随着中国人民财险公司的股份制转型越来越低,90%仍然来源于政府补偿,农业保险对农业危险的损失补偿作用并未得到有效发挥。这一方面造成了政府财政压力过大,政府不能为经济发展集中资金,另一方面造成了政府灾害救助对农业保险的“挤出效应”,也不利于促进农业保险作用的发挥。 二、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的问题———利益相关者视角分析 1、农民(农业保险需求方)存在的问题分析在主观上,农民对农业保险和保险机构缺乏清晰的认识。农民不了解农业保险、不清楚农业保险的作用、看不到农业保险的收益、看不清农业保险较政府救济的优势,不信任保险公司,不明白一旦发生农业危险能否得到赔偿、赔偿多少、什么时候赔偿等问题降低了农民对保险的需求。在客观上,保险产品不符合实际需求,农民想保的保险公司不提供;保险金额过低,不足以补偿生产成本;保险费过高;农业保险保障风险范围狭窄,难于全面覆盖农业危险;索赔难,手续繁琐,历时“悠久”;理赔结果不公开、暗箱操作等影响了农民的积极性。尤其是补偿算不合理,起赔点过高。按照《河南省2010年农业保险工作方案》和保险条款规定,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造成损失且损失率达到30%起赔,或者旱灾、病虫草鼠害造成损失且损失率达到70%起赔,赔款时对每次事故扣除10%的绝对免赔率,这极大影响了农民投保积极性。 2、保险公司(农业保险供给方)存在的问题分析一是保险公司借虚假承保和虚假理赔套取政府补贴资金。保险公司伙同相关职能部门、乡镇政府(村委会)联合造假,虚假承保,套取各级财政配套资金;或者虚报、夸大风险损失,进行虚假理赔;或者联合乡镇政府(村委会)均摊理赔款。二是保险公司基层队伍不健全。目前,保险公司的基层机构一般只设到县级,乡镇或者村级没有保险公司网点,而且公司人员较少、力量薄弱、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水平有限。没有足够的力量进行逐地、逐户、逐项的宣传、展业和理赔,只能够借助基层行政组织来动员开展保险、上报损失情况、发放保险赔款,不可避免的产生赔款不能及时足额到位的现象。三是保险公司的逆向选择问题。出于利润最大化的目的,保险公司愿意开展利润较高的农村家庭财产保险、机动车辆保险和人身保险等险种,或者提供农业干旱、洪涝保险,或者只能提供成本保险,而不愿或不能提供产量保险和收入保险。 3、政府(农业保险推动方)存在的问题分析一是政府保费补贴规模有限,面对保险深度和广度不断扩大的农业保险市场,中央和地方财政面临着巨额的保费补贴缺口,这将极大增加政府财政负担。个别地方政府不够重视农业保险或者财政困难,难以落实财政配套资金,影响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的积极性。二是农业保险运行机制不健全、相关职能部门配合不力目前农业保险由各级财政监督,由各级政府和财政、农业、畜牧、水利、气象、保险公司等相关部门组成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但有些地方尚未成立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保险工作交由乡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有些地方虽成立了班子,但人员不固定,不作为、“不管事”,形同虚设。三是监管缺失。保险公司上报的种植业保险、养殖业保险的投保档案,相关部门不询问、不调查、不核实,就想当然地盖章确认,使得保险公司产生投机获利心理,出现虚保、骗保、冒保、替保、垫保等违规行为。农业保险监管缺失是导致农业保险种种违规行为的根本原因。 三、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的改进建议———利益相关者视角分析 1、采取措施增加农民的农业保险需求(1)加强宣传力度,向农民普及农业保险知识。通过政府工作人员下基层,保险公司人员深入农户定期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宣传方式多样化,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介,通过制定专栏、植入宣传、海报宣传等方式,普及农业保险知识。(2)要针对农民群众需求,开发满足农民需要,适合当地经济发展需要和地方风险特色的保险产品;开发多种风险组合的“套餐”,满足农民对保障农业收入、营业收入和其他收入、财产的多样化保险需求。(3)降低农民缴费压力。各级财政承担适当增加保费补贴标准,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提高农民参保积极性。 2、保险公司要完善操作规范,简化业务流程,提升服务水平(1)完善基层服务网络,强化服务意识。保险公司要切实将服务窗口前移到涉农的第一线,使农民在防灾咨询、投保服务、灾后理赔时能够第一时间得到保险服务。积极完善优秀业务系统,培养高素质的农业保险人员队伍,为农业保险发展提供组织基础。(2)简化、规范业务流程。尽量简化保险业务流程,保险公司要提高在保费收取、保单签发、凭证入户、查勘定损、赔款支付等环节的实施效率。在承保方面,要做好条款费率的解释说明,为农民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投保服务,防止误导或强迫农民投保。在理赔方面,保险公司要简化理赔程序、减少兑付环节,做到快速查勘定损和优先理赔,保证受灾农民尽快拿到赔款,及早恢复生产。要按照“应赔尽赔、能赔则赔”的原则,积极履行社会责任。(3)提高赔偿标准、简化保险程序。降低起赔门槛,取消10%的绝对免赔率,在达到赔偿标准的赔偿中,增加赔偿比例,做到应赔尽赔,足额赔付。简化保险赔偿程序,做到尽快落实赔偿款,帮助农民及时恢复生产,理赔结果做到公开、透明,公示期不少于7天,确保理赔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4)推进农业保险产品创新,通过保险市场金融和技术创新为保险机构提供了处理农业风险的方法,如改良保险条款,推进农业保险团体(区域)保险和农业气象指数保险,减少单一农户逆选择风险等。(5)建立健全农业保险再保险机制。首先,建立稳定再保险业务关系。通过中国再保险公司,在国内搭建农业保险再保险体系,对保险机构形成稳定的再保险支持,使农业风险逐层分担。对于因灾害过大导致的系统损失,政府以财政拨款的形式对农业赔款进行补充,对面对保险体系的过度影响。在国际范围内,鼓励国内保险机构同国际再保险机构建立稳定长期的农业再保险合作,使农业风险向外转移。其次,建立巨灾风险保障制度。巨灾保障制度是抵御农业及其他巨灾风险手段之一,巨灾准备金则是巨灾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保险行业、农业和社会相关单元均可以不同程度地参与巨灾准备金建设,共同享有保风险保障。再次,增加金融工具应用,借助资本市场减少农业保险提供者面临的风险,将农业巨灾风险证券化,设计启动巨灾股票、应急准备金债券和巨灾证券。 3、政府履行公共财政和监督职能,加大财政补贴和监督力度(1)农业保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协同合作。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努力确保政策落实。(2)政府财政部门要完善农业保险资金的筹集、拨付、结算、监管机制。财政部门要足额落实配套资金,加强农业保险绩效考评;保监会可以设立农业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做到保费补贴资金的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控,严惩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保费补贴资金真正惠农。严格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农业保险条例》等法规对内部控制制度、机制不完善,有重大虚假承保和虚假理赔的保险公司实行市场禁入制度,涉嫌犯罪的,依法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3)统筹农业保险理赔资金和救灾补助资金,防止救灾补助资金对农业保险的“挤出效应”。切实保障农民利益、减轻农民受灾损失。要以救灾资金补助为契机,积极引导受灾农民参加农业保险。统筹协调农业保险理赔资金和救灾补助资金,明确受灾农民在获得理赔款的同时可优先享受救灾补助资金,增强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 作者:黄颖单位:信阳师范学院经济学院 农业保险论文:自然灾害农业保险论文 一、政策性农业保险为商业保险拓展了服务空间 政策性农业保险为商业保险拓展了服务空间我国2007年推行了由中央财政支持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有资料显示,自2007年至2012年,农业保险提供的风险保障从1126亿元,增长到9006亿元,共计向1.13亿农户支付赔款551亿元。2013年3月《农业保险条例》实施后,各地农业、财政、林业、畜牧兽医、金融办和保监局各相关政府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分工明确,流程清晰透明,极大地激发了农户的参保热情,农业保险发展迅猛。2013年1月-7月,农险在财产险所占比重,由2012年末的5.34%上升至6.1%,承保利润率高达20.44%。2013年前10个月,我国农业保险主要农作物承保面积突破10亿亩,初步实现了农民满意、保险发展、政府肯定、社会认可的多赢局面。 二、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效应政策性 农业保险,政府不仅财力上大力支持,而且从承保到理赔都有政府的参与,保证了保险交易的公平、公正,较好地分担了农民生产中的自然风险,减轻了政府救灾的压力,使财政资金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效应。具体分析如下: (一)农户得到了实惠由于农业对自然条件的高度依赖,受动植物生物学特性的强烈制约,并且农业风险相对集中,风险损失相对严重。高损失率必然带来高赔付率,农业保险的纯保费也必然高;我国大部分农村现代化程度不高,保险承保、理赔都较分散,农业保险的附加费也比较高。双高下的保险费组成,单靠农户的收入很难形成同舟共济的保险机制。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实施,解决了农业保险这种相对成本较高的风险分散方式,在收入水平相对较低的农村中运行,让农户承担少量的保险费,大部分保险费由政府来承担。从保险公平交易角度来看,政策性农业保险,使农户所得到的实惠,保险保障由原来的十倍多放大十五倍以上。 (二)政府确定了支持农业的政策我国政府十六届三中全会以来,高度重视“三农”问题,按照国际惯例,制定一系列多予少取,城市支持农村的重大政策。乌拉圭回合农产品贸易谈判,将不同的国内支持农业生产的措施分为两类:一类是不引起贸易扭曲的政策,如自然灾害救济支付、农业科研等称绿箱政策,可免予减让承诺;另一类是产生贸易扭曲的政策,如价格补贴以及种子、肥料等投入补贴等称黄箱政策,协议要求应逐步予以削减。农业保险补贴属于绿箱政策的范围,可增加政府对农业的间接补贴,并不存在支出的上限规定。我国政府基于国际农业补贴制度发展的总体趋势,将农业保险定位为保障广大农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稳定器,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并在财政给予优先支持。政府不仅体现在财政上支持,而且由于保险公司对农业保险防灾防损的经营,完善了其救灾机制。每当自然灾情降临,政府都会不计成本的抗灾救灾,但对农民恢复生产的资金往往缺位,影响了农业稳定持续的发展。而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实施,改变了农业受灾害后完全靠政府救济的办法,形成了防保结合的保险机制,“防、救、赔”联用,使农民的权益在得到保障的同时,减小了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 (三)保险公司践行了行业价值理念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保险业取得了长足发展,2012年我国保险业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约1.549万亿元。保险业在业务规模增长的同时,行业形象并没有随着高速增长的业务规模而提升,保险业资源和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保险公信力缺失已经成为制约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性问题。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保险公司践行保险优秀价值理念的平台。基于农业生产特点,自然灾害对农业的影响很大。承担自然灾害造成损失为己任的保险公司,如果不参与农业的风险管理,将失掉了人们心目中保险的很大一部分社会价值。况且,我国政府高度重视“三农”工作,不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也为“三农”保险发挥作用提供了广阔舞台。因此,保险公司要通过科学专业的制度安排,为“三农”分担风险损失,提供风险保障,支持“三农”的发展,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作用,体现了保险行业优秀价值理念,提升了保险行业的形象,客观上也起到了对保险的宣传作用。 三、政策性农业保险运行中的问题 (一)农户的保险需求有待提升尽管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正在普及阶段,但因以下原因,农户的保险需求有待提升。一是农户收入水平低,保险意识不强。政策性农业保险尽管农户只负担少量的保险费,但这些保险费在农户的总收入占比也是比较高的,特别是欠发达地区。再加上原来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农户遇到自然灾害,政府出资出力,为农户无偿提供帮助,农户失去了防御自然灾害的自主性,在宣传力度不到位的前提下,农户总抱有侥幸的心理,不愿加入到保险的行列中来。二是农业保险的险种少,农户不能按需求选择。农产品市场是一个比较接近完全竞争市场,农户要根据自己对市场的研判,决定种植或养殖的农产品。各省市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选择不多的农产品作为保险标的,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农户不能根据农产品风险的大小,选择不同类型的保险产品。 (二)政府监管力度有待加强依据《农业保险条例》的规定,保险公司在经营农业保险业务时,除依法享受营业税税、印花税等税收优惠外,按有关规定由财政部门对农户实行保险费补贴。但是,由于政府监管不到位,暴露出政策性农业保险运行中的参与人员,利用虚假手段骗取财政补贴的问题。农户参保,绝大部分的保险费由财政负担,农户支付少量的保险费,就可以获得保险保障。因宣传上的漏洞,有的农户对这一制度不了解,并没有投保;保险公司在办理承保业务时,又没有严格执行已明确的承保和核保程序,乡镇政府、村委会或其他人员,在未投保农户不知情时,以农户名义代缴保费,虚构农户参保信息,骗钱财政补贴资金,既影响了政府形象,又易诱发农户参保过程中的道德风险。 (三)保险公司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地提高随着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的逐步深入,保险公司暴露了服务质量有待提升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查勘定损的时效性难以保证。农业保险的保险标的具有生命性,生长过程的不同阶段,对自然风险所造成的最终损失具有重要影响。自然灾害发生后,及时对农业保险标的核灾定损是保险补偿的关键问题,也是农业保险的一个重点和难点。目前,承办农业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般只是在县级以上城市设分支机构,而风险事故的发生,大都距离县区较远的农村。所以,保险公司查勘定损的时效性难以得到保证,定损的精确性也往往受到影响,有时农户和保险公司容易产生分歧,在损失程度、损失范围等问题上难以达成一致,易让农户产生“理赔难”的联想。 四、三大利益主体共谋农业保障大局 作为政策性农业保险,农户和保险公司是保险合同的利益主体;作为社会利益主体的政府,运用“有形的手”和“无形的手”,实现管理农业经济的社会效益。“三大利益主体”,目标明确,希望长期的合作共赢,需要三方的利益兼顾,在合作中采取其实可行的措施,消除不和谐的“音符”,弹奏出农业保障的和谐新曲。 (一)把惠农政策落实的实处,以提高农户保险需求把惠农政策落实的实处,是实现支持农业发展的关键。对于政策性农业保险,政府和保险公司应从以下两个方面采取措施,提高农户的保险需求。一方面政府要加快实施涉农政策,提高农民收入。2014年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让农民成为体面的职业”,应切实采取一系列措施增加农民收入,比如,加快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完善土地的流转机制,采取现代化的科技手段,大力发展地方特色农业产业等措施。农业生产的科学化、集约化,在增加农民收入的同时,也使得农业经营风险更为集中,更需要保险来为农业保驾护航。另一方面政府和保险公司要齐心协力,共同加大保险宣传力度,以提升农户保险意识。农户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认知,是保险公司开办农业保险的关键,直接决定了农户参与农业保险的意愿。提升农户的农业保险意识,需要保险公司与各级政府部门合作,特别是县及以下农业科技推广单位,因为其既是政府的代表,又对农业科技的专业和对农业风险认识的全面,在农民心目中有较高的威望,深受农民的信任。保险公司应与农业科技推广单位,建立互助互信关系,共同推动保险宣传工作。在形式上,既可以通过农业科技推广单位组织村级干部集中学习的方式,也可以通过农业科技推广单位推广种植技术、种子、化肥等机会,以点带面,用身边的实例进行保险宣传。在内容上,保险公司人员首先从开发产品的深度,把将要签约的保险合同向农业科技推广单位人员解释清楚,听从其对该保险合同的评判,让其认为该保险合同是解决自然灾害风险的最理想的处理方式;其次保险公司人员利用自己保险宣传的优势,策划好每一项与农民接触的机会或者场合,与农业科技推广单位人员共同解答农民提出的保险问题。 (二)保险公司狠抓服务质量,让政府放心,让农户物有所值一是提高查勘定损的工作效率。在灾情发生后,保险公司相关人员要对承保情况有较为详尽的掌握,查抄保单抄件、承保清单以及保费的交纳情况等,做到承保情况明确,心中有数。根据定损、理赔都要到户的要求,在成立农业、财政等部门的核损理赔专家组的同时,相关人员及时到位,与当地政府部门共同安抚农民情绪,将核损理赔事宜向农民进行解释,争得农民的理解。并运用如遥感、全球卫星定位系统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快核损理赔环节的处理速度,以提高查勘定损的准确度和客观性。依据应明示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实务规程,完成立案、核定损失、理算与核赔等工作。二是加快农业保险产品开发,满足农民不同需求。全国各省的农民大都依据当地的自然条件,运用传统的耕作方式,种植着不同的粮食作物,抗当地自然灾害强的作物就多种,相反就少种,即使是遇到当地比较大的自然灾害,由于种植的数量少,损失也不严重。所以某种种植保险只有在种植作物单一、种植面积较大的农户中有市场。现在农民越来越多地关注着市场,市场的需求是农民种养选择的对象,所以农民不再单纯注意自然灾害的问题,而是市场的销售情况。所以政策农业保险要依据这种变化,在经营好粮食作物保险的同时,应根据农民种养的变化开发新的保险产品,特别是根据现代农业的发展趋势,开发符合特色农业,以及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农业龙头企业等需求的保险产品,以适应农业专业化,以及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的需要。 (三)强化政府之责,为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驾护航首先,培育农业保险的激励机制。目前政府对农业保险的财政补贴主要是保费补贴,较少地对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进行鼓励,税收优惠政策也只是体现在营业税和印花税方面,影响了保险公司对农业保险新产品开发的积极性。因此,政府应研究制定对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的一系列支持政策,建立对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的激励机制,使保险公司为农户提供的服务越多、越好,则对其在开发新险种的奖励、经营管理费补贴以及税收优惠政策的力度就越大,形成政府、保险公司和农户之间良性互动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政府、农民和保险公司三者的合作共赢。其次,强化政策性农业保险监管。我国尚未建立有效的农业保险监督管理体系,农业保险监督管理处于一种临时化、碎片化的状态。依据《农业保险条例》,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农业保险业务的监督管理,财政、农业、民政等有关部门负责农业保险管理的相关工作。所以,一方面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监督管理,及时纠正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保费补贴资金安全;保险监管部门加强对农业保险公司的监督管理,确保其遵规守法地进行经营。另一方面要强化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建立财政、保险等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形成监管的合力,多部门协同推进,杜绝以任何形式套取财政资金和骗取赔款等行为的发生。第三,建立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农业风险与其他可保风险相比,具有集中度高、区域性强的特点,使得农业风险单位在自然灾害中常常表现出时间与空间上的高度相关性,一旦发生巨灾损失,将会吞噬农险农业保险经营机构的风险准备金和公积金,甚至是资本金,严重损害投保农民的切身利益。2013年12月8日财政部印发了《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要求保险机构,按照规定提取“保费准备金”和“利润准备金”,这是大灾风险分散机制的基础性设计,根据我国目前的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运行情况,还需要设计省级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和国家层面的巨灾风险准备金制度,形成保险公司、省级政府和国家层面的三级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作者:张凡雷单位:齐鲁工业大学财政与金融学院 农业保险论文:农作物农业保险论文 一、多元化的农业保险体系 已初步形成近年来,我国政府和保险机构都非常重视农业生产所面临的高风险,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和广大保险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多年的努力,已经建立了多元化的农业保险体系,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1.财政部门不断加大了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力度。近年来,全国各地积极引导和支持农民参加农业保险,并为他们提供一定额度的保费补贴。截至目前为止,补贴品种已经覆盖了主要的大宗农产品,不但有种植业,同时还有养殖业、林业三大类15个品种。逐步提高了补贴比例,并根据各地不同的区域、险种情况,实施了一系列相关的倾斜政策,起到了“蝴蝶效应”。与此同时,保险机构与地方政府还积极开展特色农业保险,突出创新驱动,强化风险防控,持续加大了支持力度。 2.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逐步得到了建立。针对近年来全国各地水灾、风灾、泥石流等灾害连续不断的状况,为了减少因灾害给农业造成的损失,2013年财政部出台了《农业保险大险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制定了更加详细的准备金提取比例,从而为保证农业保险健康发展建立了更加坚实的基础。黑龙江、江西等省市通过实施大灾风险准备金与再保险制度,对受损农户进行了及时赔付与稳定经营。 3.形成了多元化的农业保险体系。首先,由于我国农业灾害多、基础设施差等原因,保险机构紧紧围绕“保成本、广覆盖”的理念,大力推动农业保险全面发展,促进市场规模迅速增长。2013年农业保费首次突破1万亿元、投保农户2亿户次,农作物承保面积达到11亿亩。其次,农业保险经营主体和涉及“三农”产品的供给增长迅速。经办农业保险的机构已达到20多家,这其中既有全国性的综合性保险公司,也有地方性专业保险公司,从服务理念、服务方式、服务范围、服务品种等各个方面都有了很大的变化。再次,农业保险实现了盈亏平衡,增强了多元化农业保险体系的可持续性。在政府优惠扶持政策的大力推动下,广大农户从参加保险中尝到了甜头,投保意识大幅提升。 二、挑战与机遇并存 众所周知,我国农业保险工作已经取得了不菲的成绩,但是与发达国家先进水平和“三农”对保险的需求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这对我们保险工作者来说,还有许多问题需要逐一解决。 1.进一步扩大保险覆盖面与提高保障水平。我国目前农业保险的实际保障水平比较低,以粮食作物为例,一亩粮食作物保险的保障费用在300元左右,但是生产成本就在400元以上。无法为农民完全起到保障作用,应按投入成本进一步提高理赔费用。同时,目前我国农作物的投保率还远远低于发达国家的投保率,还有上升的空间,有待于经过政府部门和保险工作者的广泛宣传、发动,进一步扩大农户投保意识与投保能力,从而大幅提高农作物的保障水平。 2.尚未建立全方位、多角度、全链条式的大风险分散机制。由于我国农业保险开展时间比较晚,保险机构对风险种类、发生概率、受灾频率以及损失程度等相关数据了解、掌握得还远远不够。因此,没有建立较全面的大灾分散机制,同时也不能够全面、准确地向有关方面提供充分的理赔依据。一些地方虽然在第一时间为受灾单位与农户进行了积极的理赔,但大都是临时救急性质的措施,无法形成完整、有效的大风险分散制度。 3.对农户日益增长的补贴诉求没有科学地进行引导。近年来,中央财政部门陆续对主要农作物进行了补贴,各地都希望中央提高对当地农作物的财政补贴。但是,由于全国地缘辽阔,发展不一,难以理清中央与地方的事权与支出责任。因此,在积极支持广大农户参加农业保险、争取中央财政补贴的同时,也要教育他们培养主动参与市场竞争的意识,用科学和现代化的生产管理战胜自然灾害,发挥市场的决定作用。另外,要积极引导农户对农作物的补贴诉求,尽可能地进行统筹考虑和大力支持。 三、建立大灾风险 分散机制———明确事权,创新理念2014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对今后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中指出:要“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保险机构与保险工作者要按照中央的要求,深刻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继续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紧紧围绕“三农”工作这一中心,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奋力开创农业保险新局面。 1.要进一步搞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增强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自觉性。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仍然要将政策支持的重点放在“保大宗、保生产、保成本”上,紧紧盯住保障粮食生产安全这一重中之重。全体保险工作者必须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只有将保障粮食安全与大宗农产品安全放在第一位,明确农业保险政策重心,才能做好其他各项工作,这是一切工作的前提。同时,要积极鼓励“突出重点,鼓励创新”,加大“绿箱”政策扶持力度,逐步规范市场,健全各项制度。另外,要根据各地总体财力情况、支农体系设计以及农业保险发展阶段等,发挥政策合力,正确处理好各项补贴之间的关系,坚持发展,主动作为,牢牢把握发展大势。 2.要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与覆盖面,科学、合理地划分事权和支出责任。首先,要提高对全国重点粮食生产大县农作物保险的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提高覆盖面,做到“愿保尽保”,不留死角。其次,要深入基层,搞好调研。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特别是对“老少边穷”地区,要因地制宜,推出结合当地实情并行之有效的险种,提高保障水平,让广大农户“买得放心,用得舒心,干得开心”,满心欢喜地愿意成为农业保险的使用者、受益者和推广者。 3.要接好地气,夯实基础,将涉及广大农户利益的事情做好、做细、做实。保险机构要全面落实农业保险大灾风险保证金制度,备好、备足大灾风险准备金,从而使自己有足够的能力应对突发的各种大灾大难,做到有备无患,万无一失。同时,要提高风险识别、防范、定价、分散等各个环节、各个层面的能力,防患于未然,做好农业再保险安排,进一步完善农业再保险体系。另外,要利用大数据平台,将自然风险数据、保障水平、风险费率、分担比例等进行全面的测算,制定科学的制度框架,合理界定相关部门的责、权、利。 4.要狠抓改革攻坚,强化风险防控,确保农业保险健康发展。首先,保险机构要承担起市场主体作用,大力提升服务意识、能力与水平。做好市场调查研究,掌握基础数据,全面创新产品,争取更大的市场覆盖面。其次,保险工作者要发挥主体意识,主动适应新常态,将广大农户的利益与自己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与他们同呼吸共命运,千方百计将农民的损失降到最低。设身处地地为农民考虑和选择适合他们的险种,帮助他们度过难关。第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经营单位的监管力度,该做的一定要大力支持,不该做的一定要坚决制止,规范监管制度,强化服务意识,推动农业保险快速发展。第四,宣传部门与报纸、电视、广播、杂志、网络以及新媒体等都要有意识地广泛宣传农业保险的好处,让农业保险对农民个人的影响、农业保险对经济的影响、农业保险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影响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从而使广大农户、农民都深刻认识到参加农业保险的重要意义,认识到农业保险可以使自己的损失降到最低。 作者:吴永红单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农业保险论文:政策性农业保险论文 一、成都市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主要做法 (一)开展特色产品试点,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覆盖面和渗透度在做好国务院、四川省安排的传统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品种的同时,成都市紧紧围绕粮油、蔬菜、畜禽三大主导产业和花卉苗木、伏季水果、茶叶、猕猴桃、食用菌、中药材、水产七大特色产业,通过市和区(市)县两级财政补助的方式,自主研发试点具有地方特色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2007年以来先后开设水果、蔬菜、食用菌、水产品、有机农业、小家禽等10个地方特色保险品种。特别是为避免“菜贵伤民、菜贱伤农”,2013年2月在全国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中率先开展蔬菜价格指数保险,以蔬菜离地价格作为蔬菜价格指数保险理赔参数,根据保淡期和保收期蔬菜生产环境和市场风险,开创性地设计了承保、理赔方案并开展试点,2013年度全市共承保7.8万亩蔬菜,实现保费收入1453万元,为农户提供风险保障1.1亿元。2013年6月,中航安盟财产保险公司创新性地在成都市开展育肥猪价格指数保险试点,以育肥猪价格与玉米价格比价作为保险理赔参数,当育肥猪出栏日前四个月的平均猪粮比价低于保单载明的约定猪粮比价时,由保险公司对投保的育肥猪养殖人进行赔偿,有效防止猪肉价格波动风险。 (二)做好协调服务,提升保险机构的承保能力和服务水平为促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公平、公正、有序开展,成都市按照市场化原则引入7家保险公司参与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并建立相应的退出机制。根据承保任务,协调督促各保险机构完善在各区(市)县的分支公司、乡镇保险服务站和村级保险服务点,配置具有较强工作能力和丰富经验的服务团队,配备完善查勘设施设备,与政府设立的各级保险代办服务网点紧密合作,实现农村保险服务网络全覆盖。同时,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协调沟通机制,及时解决试点中遇到的各种矛盾问题,积极引导各保险机构分乡镇、分区域对各级保险从业人员进行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宣传、承保、查勘、定损、理赔以及相关政策的业务培训,切实做到“五公开、三到户”①。 (三)深化银保财互动,促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为促进农业保险、涉农信贷和财政补贴机制良性互动,成都市对已开展的农业保险试点品种,按照“政府引导、配合联动、自主决策、风险可控”原则,大力推进银保财互动试点。鼓励银行优先支持符合信贷条件、有贷款需求的参保农户、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将其投保情况作为授信要素,在同等条件下放宽抵押担保条件,简化贷款审批流程,优先审批发放贷款,充分体现农业保险在信用评估中的作用。保险机构按照农业保险政策和银保互动要求,协助投保人办理投保手续和受理投保人事故报案,核定索赔申请,保险赔款优先用于偿还贷款。为推动该工作,市级财政按照银保财互动试点贷款平均余额的2%对经办银行和保险机构给予奖励,截至2013年底全市通过银保财互动试点融资超过2000万元。 二、成都市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取得的成效 从2007年开展试点以来,成都市始终坚持政府补贴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在尊重农户和保险公司意愿的基础上,大胆创新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品种,通过不断完善财政补贴激励措施、规范保险操作流程和加强保险服务网络建设,形成了一套切实可行的办法制度,已成为中西部地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对农民的保障水平最高、险种最多、覆盖面最广的城市。一是拓宽了农业保险险种和做大了保费规模。截至2013年底,成都市已在14个郊区(市)县全面推行政策性传统农业保险险种8个,自主探索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业保险险种10个,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规模从2007年的0.9亿元发展到2013年的4.93亿元,累计实现保费收入15.45亿元,其中,传统政策性农业保险累计实现保费收入11.39亿元,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品种累计实现保费收入4.1亿元,累计为全市1100万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330亿元,挽回农业生产经济损失7.4亿元。二是规范了保险理赔服务程序。经过几年实践,成都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开创了村组收费、乡镇统保、县级核实的“承保三步工作法”和农民申报、乡村核报、乡镇初审、县级查勘、市级核查、张榜公布、理赔兑付的“理赔七步工作法”,实现了从宣传动员、承保、查勘到理赔的全流程公开阳光化操作,既提升了保险机构的服务能力,又促进了农民减损增收,投保人和承保人都充分感受了到政策性农业保险带来的实惠。三是促进了现代农业快速发展和农民增收。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的深入实施有效促进了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实现了农业保险与都市现代农业的良性互动发展。截至2013年底,成都市实现农业增加值353亿元,同比增长3.6%。其中,绿色有机农业产值达36亿元、现代种业产值达56亿元;粮食总产量、蔬菜(食用菌)总产量和肉类总产量分别达到255万吨、530万吨和104万吨;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349万亩,发展成片示范基地134万亩,土地规模经营比重提高到52.8%;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2985元,同比增长12.9%,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由2007年的2.63:1降低到2013年的2.31:1。据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的研究,成都是全国唯一在经济快速增长同时城乡收入差距呈缩小趋势的特大中心城市。 三、成都市深化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进一步举措 通过近几年的探索,成都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农业农村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如保险种类、范围尚需进一步拓宽,财政补贴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承保公司的业务范围、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拓展和提升等。下一步,成都市将继续开展农业保险创新试点,不断增强政策性农业保险在稳定农业生产、增强农业抵御自然风险、疫病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一是进一步拓展保险品种范围。按照都市现代农业同步发展需要,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农业保险险种从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向设施农业、高端产业延伸,适时启动茶叶、花卉、中药材的政策性农业保险,进一步扩大现有保险险种的种类和范围,进一步降低农业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二是进一步加大财政补贴力度。严格落实强农惠农各项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切实减轻基层和农民的保费负担。特别是针对2014年四川省财政已根据经营情况对部分险种保额和费率进行调整的情况,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财政对特色保险险种保费进行补贴。三是进一步支持保险机构拓展业务范围和提升服务水平。鼓励在成都的保险机构积极拓展业务范围,自主开发涉及农用机械、农用设施设备等农业生产生活资料、农产品储藏和运输、农产品初级加工、农业信贷、农产品销售等财产保险品种,逐步探索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以及其他涉及农民的生命、健康和意外等商业性人身保险业务。同时,全面加强从业人员的素质培训,进一步提升承保到户、及时赔款等服务水平。 四、对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推动都市现代农业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是建议中央财政提高对政策性保险品种保额额度和保费补贴比例。目前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额较低,如水稻保额最高只有两三百元,商品猪保额最高只有七百元,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投保人,尤其是种养殖大户和现代农业企业的保障力度还不足。建议中央财政逐步提高保额和保费补贴比例,进一步提升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保险机构参与农业保险的积极性。二是建议扩大中央财政支持保险品种。为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分担生产经营风险的积极作用,目前大部分试点城市通过地方财力扶持自主探索试点新的农业保险品种,比如成都市18个试点保险品种中依靠地方财政支持的就有10个,但也同时带来了地方财力压力较大的问题。建议逐年增加中央财政支持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切实增强农业抵御风险的能力。三是建议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目前我国农业保险覆盖面还比较低,主要农作物的保险覆盖面只有45%左右,而发达国家已达到80%以上。建议进一步加大中央财政投入和扶持力度,争取在现有基础上把主要农作物农业保险覆盖面扩大到60%以上,同时稳步扩大其它保险品种的农业保险覆盖面。四是建议探索开展农业收入保险,由保成本向保收益转变。目前我国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主要针对保障农业生产成本,还不能满足广大农业生产经营者对保障其收益的期望。建议在目前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的基础上,探索开展针对农业收入的保险,推动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由保成本向保收益转变。五是建议建立全国层面的巨灾保险分担机制,设立巨灾保险风险基金。农业是弱质产业,自身抵御风险的能力较弱,目前我国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对一般的自然风险已具备了一定风险分担能力,但对于地震、海啸、飓风、洪水等巨灾造成的损失还难以发挥保险功能。建议在国家层面上建立巨灾保险分担机制,设立巨灾保险风险基金,合理分担保险机构重大灾害理赔风险,促进农业保险持续健康发展。 作者:谢瑞武单位:成都市人民政府 农业保险论文:基于金融创新的农业保险论文 一、我国农业保险经营模式创新分析 1.政府主办、政府经营模式。以上海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代表,该模式在一定程度上配合了国家农业方面的经济政策,有利于统一规划与管理;有利于农业保险专项基金的积聚。但不利于政府扶持;利益联系机制不明确,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易发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2.政府主导下的商业保险公司经营模式。以吉林安华农业保险公司为代表,该模式的主要优点表现在:能够充分发挥商业性保险公司技术、人才和管理方面的优势;完善的管理和监督机制设置,增加了地方政府的责任,保护了投保人的利益。但该模式主要存在于理论上,在现实中实施的难度较大。 3.合作社经营模式。该模式是农民在自愿的基础上各级政府帮助建立而成的,其优点是: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合二为一,易于防止农业保险中的道德风险和逆选择;资金来源渠道多样化,减轻政府的财政压力。其缺陷是:由于合作社比较少,风险分散不够,资金得不到保证,它主要是依靠保户来筹集资金;农业保险需要大量专业技术人才,而合作社发展现状很难吸引专业人才。 4.外资公司的经营模式。以法国安盟保险公司成都分公司为代表的该种模式有利于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经营技术,有利于研究怎样提供适合农村、农业和农民需要的一揽子综合保险新产品。但外资或合资保险公司追求商业利润的内在本质与农业保险高风险、高成本、收益低的固有特点,其经营我国农业保险业务仅仅是一种抢先进入中国保险市场的策略而已。 5.相互保险公司经营模式。以黑龙江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为代表的相互保险模式与股份制商业保险公司的最重要区别在于,相互保险公司的投保人也是公司的所有者。相互保险制度有利于调集各方面的积极性,平衡各方面利益;有利于降低道德风险和减少逆选择;有利于降低组织成本,优化资源配置,减轻政府的财政压力。局限性主要体现在:一是存在制度上的缺失。如阳光农业保险实行“自愿投保”的原则(例如,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人才的匮乏主要表现在:销售人员储备不足,代办员队伍脆弱,精算人员和核保核赔人员奇缺。)。二是存在业务人才上瓶颈。 二、相互保险制度在我国农业保险中的适用性分析 鉴于我国商业性农业保险面临萎缩,再加上政府财政力度不够,合作社不适合大面积推广,发展外资保险公司存在难度,农民收入水平有限,而此时我们认为,基于金融创新的相互保险制度具有强大的生命力,适合在我国农业保险领域发展,能有效缓解我国农业保险发展中的一系列问题。 1.使投保人和保险人统一,解决信息不对称,避免道德风险。我国农业风险区域性强,保险人对农业风险难以全面把握,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较易发生,而相互保险制度下农户间彼此熟悉、信息透明,且对于农业生产过程及所面临的风险因素较清楚,能有效进行相互监督,利益的一致性避免了道德风险和逆选择。 2.经营成本低,适应低收入的农民。首先,相互制保险不以赢利为目的,以互助合作为宗旨。另外,相互保险公司还可以享受税收优惠。相互保险公司的保单持有人兼具被保险人和公司所有人的双重身份,从而有效地降低了委托问题引发的组织成本,这是相互制保险公司的主要优势。 3.解决保险人经营管理的困难。参加相互保险公司的农户都是农业生产的行家,对本地的农业生产、农产品价值、农业风险等情况比较了解,可以胜任核保、定损、理赔等工作,不仅容易解决农业保险经营管理中的问题,还有利于节省经营成本。 4.加强防灾减损。相互制下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利益具有一致性,使得投保农户能够主动采取必要的风险预防措施。在出险后,也能主动地进行灾后自救工作,农户更易形成集体力量,抢险救灾,以求将灾害损失降至最低。 三、我国农业相互保险制度拓展的新思路 “从国外农业保险的发展历程来看,相互制作为一种有效的农业保险制度安排在各国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这是值得我们学习与借鉴的。”(江生忠、王成辉,2006)。随着金融创新机制与国家辅助政策支持体系的逐步建立与务实推展,将缓解操作管理上的困难,它的局限性将逐步克服。 1.加快农业保险立法。立法先行几乎是国外农业保险健康发展的铁律,目前应加紧农业相互保险的立法,以法律的形式确立农业相互保险的组织体系和经营范围,确保农业生产者的利益;用法律的形式明确政府在开展农业相互保险中所应有职能和作用,避免政府支持农业相互保险的随意性,并以此提高农民保险意识。 2.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在我国,政府对农业补贴主要是价格保护等直接补贴方式,利用农业保险这种“绿箱政策”(绿箱政策(GreenBoxPolicies)是WTO成员国对农业实施支持与保护的重要措施,用来描述在乌拉圭回合农业协议下不需要做出减让承诺的国内支持政策的术语,是指政府通过服务计划,提供没有或仅有最微小的贸易扭曲作用的农业支持补贴。)补贴方式却很少。总体上政府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不够,仅限于免征营业税,其他方面同商业性保险一样。建议给予农业保险补贴:(1)保费直接补贴。由国家财政每年按公司保费收入的25%、地方财政按25%的比例,通过保险公司直接补贴给参保农民。(2)大灾准备金补贴。国家财政每年按保费收入10%的比例补贴给保险公司,一部分由公司在大灾年份,通过保险赔偿方式转补给受灾农民。 3.加大农业相互保险人才培养力度。人才的严重缺乏对农业保险经营的协调发展和有效监督十分不利,也不利于农业相互保险公司的规范经营与健康发展。建议如下:(1)建立农业保险人才库,招回己经分流和改行的农险人才,通过各地区的人事部门或保险监督部门联合成立农险人力资源管理小组,对以前从事农业保险的干部和员工进行建档、登记。(2)完善教育和职称考试体系,让从事农险管理人员接受专业培养和教育,提高其社会地位。 4.建立和完善相互保险公司的组织体系。 4.1选择合理的公司发展模式。由一些农业龙头企业(初始会员)发起设立全国性的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初始会员认购公司的部分初始基金,同时通过发行公司债券的方式筹集另一部分资金。 4.2明确相互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主要经营传统的种植业保险、养殖业保险等各种险种,同时也经营与农业生产资料、农用设备设施、农产品储藏与运输、农产品加工与销售等活动相关的其他财产保险及农业生产过程中的雇主责任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总之,我国的农业国情决定了相互保险制度适合在我国农业领域发展,在相互保险制度下投保人和保险人的统一性,有利于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同时方便保险人经营管理,相互保险制度的经营成本低适合我国低收入的农民,在防灾防损方面有明显效果。相互保险制度已成为我国未来农业保险发展模式的明智选择,有利于助推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 作者:余琴单位: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农业保险论文:基于DEA模型的农业保险论文 一、三阶段DEA模型构建 (一)第一阶段:传统的DEA模型基于线性规划技术的非参数前沿效率分析方法数据包络分析(简称DEA)有两个基本模型C2R和BC2,可以分析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的技术效率(TE)、纯技术效率(PTE)和规模效率(ScaleEfficiency,简称SE)。其中,TE与PTE分别测度的是在规模报酬不变与规模报酬可变时决策单元偏离生产前沿的距离,均反映在给定投入情况下决策单元获得最大产出的能力;SE则给出相似决策单元在规模报酬不变时生产前沿与规模报酬可变时生产前沿之间的距离。BC2模型与C2R模型最大的区别在于规模报酬是否可变的假定,基于规模报酬可变假定的BC2模型中,有TE=PTE*SE。 (二)第二阶段:SFA模型第一阶段只是单纯从投入产出的直观视角对技术效率进行考核,并没有考虑到各决策单元所处环境对效率的影响。这一阶段的操作过程是在上一阶段DEA模型计算结果的基础上,估计外部环境变量对各决策单元效率值的影响,进行投入变量的差额分析,从而达到将外部环境效应和随机误差剥离出去,得到仅由内部管理无效率这一因素造成的DMU投入冗余的目的。沿用第一阶段的假设,建立以投入为导向的SFA成本边界模型(StochasticFrontierCostFunc-tion),分别对n个决策单元的m个投入差额变量(SlackVariables,即实际投入量与理想投入量之间的差额,用Sij表示)进行回归分析,第j个决策单元第i个投入因素的差额值表达式为。 (三)第三阶段:调整后的DEA模型以第二阶段调整后的投入量与原始产出量作为数据源,再次用传统DEA方法的C2R模型与BC2模型进行效率评价,所得结果为不含外部环境效应与随机误差的技术效率值。 二、实证分析 (一)样本指标选取与变量设定以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运行情况为事实依据,根据评价指标变量可得性、可量化性、可靠性的原则,提取我国31个省(市、自治区)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投入指标,承保结果指标与环境变量指标。1.投入产出指标。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投入主要来源于保费收入,保费收入是承保数量②、承保次数、承保金额与赔款支出等结果的决定因素,我国规定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收入由三级财政补贴(中央、省级和市级)与农民缴费构成,三级财政补贴资金与农民缴费流转环节、运行程序各不相同,因此投入指标选取中央财政补贴、省级财政补贴、市级财政补贴与农民缴费四项;对于保险,产出由承保结果所体现,所以产出指标选取承保数量、参保农户户次与赔款支出三项。其中参保农户户次与农民缴费在保费收入中的占比有关,承保数量、赔款支出与保费收入直接相关。具体数据见表1。2.环境变量选取。外部环境因素对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效率产生客观影响,不在样本主观可控范围之内,且影响方向不定。农业保险所保障的农业生产在空间分布上有很强的地域差异性,在时间上有存在季节性和周期性,交织于自然、社会、经济三大领域,不可等同于单纯的经济现象和孤立的技术生产。基于上述三个领域在各个方面对政策性农业保险所产生影响的充分考虑,对环境变量做出如下选取:第一,家庭人均纯收入(经济因素),农业保险需要农民自己缴费,是一种消费品,只有收入满足生活必需消费之后,农户才会根据收入的多少考虑投保。第二,成灾面积(自然人文因素),我国幅员辽阔,不同地域面临不同的自然环境,成灾面积的经验数据差别较大,不同地区的农民主管上对农业保险的需求不同。第三,文盲率(人文社会因素),保险终归是一种经济形式,受教育程度会影响农民对保险的认识与理解,由于农村教育水平相对滞后,所以选用文盲率作为外部影响因素。 (二)实证结果与分析1.第一阶段传统DEA实证分析结果。本文利用Deap2.1软件,将原始投入产出数据直接导入计算出31个省(市、自治区)2013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的技术效率(TE)、纯技术效率(PTE)和规模效率(SE),结果如表2。从整体上看,2013年我国31个省(市、自治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的技术效率均值最低为0.792,且规模效率高于纯技术效率,这说明20.8%的资源绩效空白主要由技术效率导致。因此,按样本目前的产出冗余对各个投入要素的改变应以C2R模型计算结果为准。按地区分,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四个直辖市与内蒙、浙江、福建、江西、广西、海南、西藏八个省的TE、PTE值都为1,说明这些地区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财政补贴效率较高,资源得到充分地运用,财政补贴处于技术效率前沿;江苏、安徽、四川、贵州和新疆PTE值为1,说明这些地区纯技术效率不是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河北、山西、陕西、甘肃四个地区的TE、PTE值均低于0.5,说明财政补贴所发挥的作用有待提高,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从规模报酬情况上看,山西、广东、贵州、陕西、甘肃、青海、宁夏七个地区的规模报酬处于递增水平,大力推广政策性农业保险、提高参保率、扩大服务体系有利于承担农业生产损失风险效率的提高。2.第二阶段SFA回归分析结果。第一阶段分析结果各地区TE值误差较大,与实际情形存在一定的偏离,初步推测原因在于环境变量影响因素对这些地区造成比较大的影响。在这一阶段,以第一阶段分析结果得出的各样本投入变量的松弛量为SFA方程的被解释变量,家庭人均收入、成灾面积、文盲率作为解释变量,运用frontier4.1软件进行回归分析,得出的各环境变量系数的最大似然估计,估计值如表3。表3中回归估计结果显示文盲率对各投入变量的回归系数均为负,即差额变量会随着该变量数值的增加而减小,或是技术效率提高;人均家庭纯收入对三级财政补贴的影响系数为正,说明该变量数值越大,差额变量越大。对上述现象的经济原因分析如下:在保费补贴与农民缴费按比例分配的制度规定下,农民纯收入越高,保费收入中政府财政补贴部分占到的比重越大,当比重超过某个特定值时,政府资金就会带来挤占效应,并且与比重的增加呈正相关增长,继而三级财政补贴的效率降低;政府与群众在面临较大的成灾面积时会有更强的风险意识,采取措施主动保障农业生产的积极性越大,因此整体投入的效率越高;对于政策性农业保险,显然具有良好教育水平地区的制度效率更高。上述各回归系数的影响方向符合相关经济理论分析,实证达到预期效果。表3中的伽玛值显示环境因素变量对投入差额的影响比较显著,必须将环境因素与随机误差项剔除,才能使各DMU面临相同环境与运气,从而得到更为客观的研究结果。3.第三阶段修正投入后的DEA评价结果。根据第二阶段所得回归估计结果,以最坏运气和最差环境下的DMU为标准对各投入变量进行调整,得到修正后的投入变量,代替原始投入变量,再次运用Deap2.1软件重新进行基于BC2模型的估计,结果如表4所示。与表2分析数据相对比,发现剔除外部环境与随机误差影响后,大部分省(市、自治区)的效率值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从整体上看,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绩效显著提高,31个省(市、自治区)的平均技术效率为0.899,平均纯技术效率0.943,平均规模效率0.941,资源运用低效依然主要由技术效率造成,占到10.1%。东、中、西部三大地区出现比较明显的阶梯性差异,在第一阶段DEA平均效率得分分别为0.851、0.719、0.787,第三阶段DEA平均效率得分分别为0.953、0.931、0.828。显然,经济、自然、教育等外部因素的影响严重导致传统DEA方法对整体效率水平低估和区域差异程度高估,东部地区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效率最高,中部次之,西部较低。第三阶段的DEA分析结果中TE值达到1的省份增加到22个,其余9个地区中辽宁、吉林、四川和贵州的PTE值为1,显示出其内部管理的无效率并非由纯技术效率导致;除湖北省调整后规模报酬变为递增以外,其他地区规模报酬均未发生变化。 三、结论与建议 本文运用三阶段DEA模型对我国31个省(市、自治区)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效率评估,结果表明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各级财政补贴资金运用效率整体较高,为保障农业生产、分担自然灾害风险损失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个别地区的财政资金分配运用与三级财政补贴结构需要做进一步的改善。财政补贴的改进策略还需融进当地GDP、财政收入、农业总产值、农业占当地GDP比重、当地政府对农业支出额、农民纯收入等因素综合考虑,可将九个DEA绩效不为1的省份分为两个梯队:河北、辽宁、吉林、河南、四川、湖北六省具有经济水平中等,大部分属于农业大省特点,在DEA绩效分层中位于第一梯队,最值分别为湖北0.929与河北0.658;贵州、甘肃、青海三省的地区性特点为经济实力较薄弱、国民生产总值与财政收入较低、农业是经济发展的主要支柱,农民家庭纯收入较低,属于我国相对贫困的地区,在DEA绩效分层中为第二梯队,最低值为青海0.225。从表面看我国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比率为80%左右,高于全球平均水平44%,但由于我国农业保险保“物化成本”,而发达国家保“收成”,我国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呈现补贴范围窄、财政补贴额度不高、补贴方式单一等特点。建议从三个方面提升财政补贴效率:一是根据各地省情民情不同,实行差别化补贴标准并调整财政补贴结构。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巨灾保险”的要求,探索建立政策性农业巨灾保险,实现农业保险向农业巨灾保险方向转变;二是扩大农业大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提升农业保险的范围经济,把政策性农业保险扩展到粮食流通和蔬菜生产和粮食制种领域,如增加政策性蔬菜保险、粮食流通和储存保险,保障“米袋子”和“菜篮子”安全,实现农业保险的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助力宏观经济调控,推动农业现代化;三是进一步提升中央对西部民族省份(部分属于第二梯队地区)农业财政补贴比例,适当调低县市补贴比例,大力发展特色农业保险,如云南天麻保险、三七保险、普洱茶保险、澳洲坚果保险、桑蚕保险、石斛保险等,推动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化,促进少数民族农民增收,维护社会稳定。 作者:钱振伟张燕高冬雪单位:云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农业保险论文:地方农业保险论文 一、新疆农业保险制度取得的成绩 (一)重大灾害应对机制得以建立。为了应对突发性灾害、抢占最佳的救灾时机、尽快恢复农业生产,我区各级政府已开始尝试利用市场化运作分散化解灾害损失,建立重大灾害应对机制,发挥保险在抗灾救灾中的特殊作用,以此缓解政府的救灾压力。 (二)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逐步开展。2007年,新疆成为全国农业保险试点省份后,针对棉花保险和能繁母猪保险开展了试点工作。[2]凭借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新疆农业保险进入恢复发展阶段,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保险收费规模逐步提升,农业灾害应对能力得以提高。2007年,新疆棉花参保面积为984万亩,能繁母猪参保头数为21.82万,农业保费总额达到7.57亿元,居于全国首位。2008年里,种植业中的玉米、水稻、小麦以及大豆、花生、油菜等油料作物,养殖业中的奶牛等被列入农业保险险种范围内。同年,包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内的农作物参保面积为3586.32万亩,牲畜达到38.69万头,有279.88万户的农户选择了参加农业保险,保费金额上升至13.5亿元。[3]截至2009年,新疆农业保险的参保面积为2200万亩,对国计民生有重要影响的农作物基本都参加了农业保险,占全疆农作物总面积的四成以上;参保农户达到432万,占全疆农户总数的九成左右。[4] (三)农业保险经营模式逐步成熟。我区农业保险目前除了有政策性保险外,还包括由县级财政支持的县域政策性保险及商业保险。2008年新疆农业保险结构如下。我区实行的是以政府引导为主,市场参与为补充,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农业保险运作模式。保费资金的承担主体主要是中央、自治区各级财政以及农业保险投保人,实行“低保费、低保额、低保障、广覆盖”的经营原则。 (四)农业保险已取得初步成就。目前,我区农业保险的保额确定标准为两类。一类是种植业保险中保险标的在生长期限内的物化成本,另一类是养殖业保险中的个体生理价值。以棉花和能繁母猪为例,自治区政府做出统一规定,棉花保额为400元,保费为28元;能繁母猪保额1000元,保费60元。[5]其他险种由承保公司和当地政府协商决定。2007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对棉花保费分别补贴25%;对能繁母猪保费分摊比例由中央、自治区、农户分别承担,比例依次为5∶3∶2。2008年,中央对奶牛的补贴达到30%,同时将种植业的保险补贴比例调至35%。到2009年,新疆种植业保险费用补贴比例增至40%,呈逐步上升趋势。 二、新疆农业保险制度存在的不足 (一)政府补贴不到位。政府补贴不到位是新疆农业保险发展面临的首要问题。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在2008年印发的《自治区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新疆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保费由中央财政和自治区财政分别各补贴25%,其余50%由地、州、市、县(市)财政和农户、收购企业等共同承担,具体承担比例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到了农户一级,需要承担20%左右的保费。而目前我区农业保险保费的收集方式是以生产队长、村委会向投保农户代收的形式进行的。这不仅导致保费收缴周期长,难以及时足额转划给保险公司,而且在客观上增加了保险公司承保能力不足的可能性。虽然保险公司和各级政府也就这一问题展开积极讨论,但终因农户缴费能力较低或者积极性不高而别无他法。最终影响了保险公司对农业保险业务的开展。同时,我区各级政府对农业保险补贴的资金缺乏灵活性。《自治区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各级政府按照本级提出的保费补贴年度计划,于当年8月底前,逐级向上级政府提出下年度预算申请。由自治区财政根据财力可能,确定保费规模,安排下年度保费补贴资金预算,并向中央财政申请下年度保费补贴资金。未按规定上报农业保险年度计划和出具本级政府保费补贴资金承诺函的,自治区财政不予安排保费补贴资金。”这就是说去年的财政预算决定了今年的保险补贴费用,当年的新增保户无法享受到政府的财政补贴。农业保险收费难的问题没得到根本解决。尽管分级确定、收集保费的方式在操作上便于施行,但是耗时耗力,必然降低资金的使用效率。农业保险的准公共物品性质决定了其推广必须得到政府的支持,同时还要出台相关措施促使农民增收,从本质上解决农业保险补贴不到位的问题。 (二)保险范围需要扩大。我区农业保险从产生以来,一直实行“低保费、低保额、低保障、广覆盖”的经营原则。在灾害发生后,所获得的赔偿也仅能满足农业的简单生产。全疆现阶段的农业保险险种,保险的金额仍处于较低水平,确定种植业保险的物化成本仍控制在实际成本的75%之内。以棉花为例,实际物化成本为每亩480元(其中滴灌棉为580元),而现行的保险金额大多在200元左右,上限为400元。油菜、甜菜、小麦的保额为每亩100元左右。养殖业的保额标准也偏低,最高为个体的生理价值的75%左右。这意味着一旦造成保险标的全损,参保农户获得的补偿难以维持农业再生产。但如果刻意提高保险金额又会造成保费过高,保户弃保的结果。同时保险公司更难以收取保费,面临的经营风险更大,经营积极性被严重削弱。此外,农业保险的范围偏窄,许多农业灾害不在保险范围之内。目前的种植业保险只对处于生长管理期(5月—8月)的农作物提供保险,排除了病虫害、旱灾以及收获期的风险。事实上,收获期是最容易产生农业风险的时期。同样,病虫害造成的损失也往往较为严重,某些时候甚至超过了生长管理期的风险损失。但是现行的保险范围没将这一部分囊括进去,使得在灾害发生后,参保农户的损失不能被最大化补偿。 (三)风险转移制度缺失。从1990年至今,新疆气象灾害发生频繁,灾种增多,灾情趋重,农业农牧区灾害问题相当突出。这在客观上使保险公司面临的风险增大,也导致了农业赔付率的上升。无疑在政府财政补贴不到位的情况下,影响到农业保险的发展。新疆自2000—2008年农险平均赔付率为68.75%,历年最高赔付率达75.42%,超过了保险界公认的70%临界点。同时,前述新疆保险费用难以及时收缴足额转划给保险公司,再加上农户根深蒂固的在受灾时依赖政府救援的观念,严重降低了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因此,风险转移制度亟待建立。 (四)监管机制亟待完善。当前,我区对农业保险的监管分散于财政、审计、监察、保险业监管等诸多部门之中,并没有形成一套统一集中的监管体系。多头监管的形势严重制约了农业保险外部监管的有效性,对农业保险的发展起到了消极作用。 三、对策建议 为加快新疆农业保险发展步伐,促使新疆农业保险模式实现由完全政策性向政策性指导下的商业性转变,以使本文所设想的农业保险发展模式和在其模式下的运行机制得以良性运转,更好的来适应当前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顺应农业保险发展的趋势,更好地满足农户对农业保险的需求,本文从政府、保险公司和农户三方面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政府方面:(1)加快法制体系建设。新疆政府应该联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法院制定在新疆开展农业保险的相关法律,为农业保险在新疆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6](2)加强扶持力度。一方面政府要为投保农业保险的农户提供保费补贴;另一方面政府要给予保险公司政策优惠。(3)加大政府对灾害次数及程度的统计。政府应加强各种农作物或者牲畜近十年的灾害种类、灾害发生次数、灾害的危害程度的统计工作,使农业保险费率的制定有据可循,也可以降低不同地区保险费率不同给农户带来的不平衡感。 (二)保险公司方面:(1)加强宣传,提高农民参保积极性。具体做法如下: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户对农业保险风险分散作用的认识;做好无赔款农户工作;提高保险公司服务的诚信度。(2)敢于创新保险险种。一方面对农业保险的险种应顺应时代的发展,扩大到更广的范围,或者是涵盖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对收入保险的投保应该纳入农业保险的险种中来,并应作为重点的险种加以研究和推广。比如:团体收益保险;作物收益保险;收益保障保险;收入保护保险;示范园区或设施农业总收入保险等。 (三)农户方面:(1)强制原则与自愿原则相结合,有效规避逆选择和道德风险。借鉴国际农业保险的成功经验,尤其是美国、日本和发展中国家的成功经验得出,农业保险的成功经验是规避逆选择和道德风险,成功运用大数定律。将新疆主要的农作物如小麦、玉米、棉花和牲畜如羊、牛、猪全部纳入保险范围,进行强制投保;将次要的农作物和牲畜及其他各种种植业、养殖业和现代农业如设施农业、示范园区等纳入自愿投保范围。(2)尊重农户购买意愿。新疆的农业保险实行的是强制原则,行政色彩浓厚。有实际购买意愿农户跟实际购买农业保险的农户有很大的出入,这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农户投保的动机,加大管理成本,也不利于有购买意愿的农户积极参保。因此,政府应该尽量使农户对农业保险有个详尽的了解、改善农户对农业保险的看法等;有重点的对户主年龄较小、户主受教育水平较低及家庭主要劳动力人数较少的农户进行重点宣传,这样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作者:张福新李国东单位:新疆财经大学 农业保险论文:政策性财政补贴农业保险论文 一、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现状剖析 (一)中央和地方财政补贴联动,财政补贴规模日益增进 地方省级和市县财政也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不同比例落实配套资金。截止2011年底,地方各级财政累计拨付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达到200亿元。 (二)中央和地方补贴相辅相成,财政补贴险种各有侧重 我国农业保险承保品种近百个,除中央财政选择的15个补贴险种外,地方财政还选择地方特色险种进行补贴。中央财政补贴险种一般是关乎国计民生、保障人民生活、影响农民收入、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有重要作用的主要种养殖业品种等。2007年中央财政选择玉米、水稻、小麦等5个种植业保险险种和能繁母猪作为保费补贴的试点,在此基础上,逐年在不同省区增加新的补贴险种。2013年补贴险种达到了15个,包括糖料、马铃薯、青稞、森林和天然橡胶、育肥猪、牦牛等险种。中央财政的保费补贴惠及了除北京、上海之外的大部分地区的主要农牧产品。地方财政在享受中央财政补贴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区的财政实力、农业政策,选择具有地方特色、高效的经济作物等给予保费补贴,开展特色农业保险。例如山东省除纳入中央财政补贴的小麦、玉米、棉花3个险种外,还对苹果、蔬菜大棚、蜜桃、西瓜、奶牛、黄牛、养鸭、能繁母猪等8个品种给予地方财政补贴;上海市对食用菌、羊、淡水养殖、鲜食玉米等21个品种给予地方财政补贴。 (三)中央和地方财政因地制宜,财政补贴区域和比例逐步增加 我国各级财政保费补贴比例迅速增加,平均比例达到75%~80%的较高水平。2007年对于中央确定的补贴险种,在试点省份省级财政部门承担25%的保费后,财政部再承担25%的保费。2010年是我国农业保险财政保费补贴发展阶段性的一年,补贴品种大幅增加;补贴比例增加力度较大,基本确定了中央和地方财政的补贴比例,体现了中央向中西部倾斜的方向;补贴金额增加到新的高度;补贴的地区由试点省区推向中西部省区和部分东部地区。2012年中央财政对种植业保险补贴区域扩展至全国,2013年中央财政对种植业的补贴比例为:在省级财政承担25%的保费补贴基础上,对中西部的补贴比例为40%,东部地区35%;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垦、中储、中农承担65%的保费补贴。对能繁母猪、奶牛、育肥猪保险的保费补贴为:在地方财政承担30%的基础上,对中西部的补贴比例为50%,东部地区40%,对中央单位的补贴比例为80%。森林保险的补贴区域有江西、福建、湖南3个试点省区增至、浙江、辽宁、云南、广东、四川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大兴安岭等,除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外,中央财政对公益林的补贴为:在地方财政至少补贴40%的基础上补贴50%;对商品林的补贴为:在省级财政至少补贴25%的基础上补贴30%。中央财政对藏区品种的补贴比例为:在省级财政至少补贴25%的基础上补贴40%;中央财政对海南天然橡胶的补贴比例为在地方财政补贴25%的基础上补贴40%,对广东农垦的补贴则为65%①。 (四)保费补贴、税收优惠、再保险,多种财政补贴方式助力农业保险发展 保费补贴是我国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主要手段,但并不是唯一手段。早在2006年,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就提出对保险公司经营的政策性农业保险适当给予经营管理费补贴,目前北京和江苏等少数省市实施了经营费用补贴。在税收方面我国现行法律对农业保险提供的税收优惠有限,力度不大,只是免征营业税、印花税,对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免征营业税。种植业保险25%的巨灾风险准备金可税前列支,农业保险所得税纳税基数按90%计算。2007~201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分别提出探索、建立健全中央、地方财政支持的农业再保险体系和探索逐步建立健全财政支持的农业巨灾风险分散机制。目前,再保险采用的方式一是政府提供的赔付率超赔再保险。例如北京政府提供综合赔付率在160%~300%之间的超赔再保险,浙江省政府为提供综合赔付率在200%~500%之间的损失巨灾再保险。二是由国、内外的(再)保险公司(集团)提供的类型多样的再保险。例如中国再保险集团为上海市提供种养业5%的成数保险,美国怡安再保险顾问有限公司为其提供种植业的赔付率超赔再保险。在直接保险的基础上,再保险是应对农业大灾风险的第一层制度安排,第二层制度安排是由中央和省级、市县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机构按照保费收入和超额承保利润一定比例计提的大灾风险准备金。2013年12月28日财政部颁布了《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要求保险机构结合农业灾害风险水平、风险损失数据、农业保险经营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风险准备金的计提比例,资金独立运作、分级管理、在本机构农业保险各险种之间、相关省级分支机构之间统筹使用,专门用于弥补农业大灾风险损失。第三层制度安排是其他风险融资方式,例如风险证券化等。 (五)财政补贴效率凸显,成为我国农业保险的重要助推器 农业保险财政补贴调动和激发农户参与农业保险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其“四两拨千斤”的资金杠杆效应,日益成为农业保险的重要助推器。2013年,我国农业保险承保主要农作物突破11亿亩,占全国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的45%,水稻、玉米、小麦三大口粮作物的保险覆盖率分别达64.9%、67.3%和61.8%;畜牧业保险也已覆盖全国所有省份,成为全球最大的畜牧业保险市场。2007~2013年的保费收入为51.8亿元、110.7亿元、133.9亿元、135.7亿元、173.3亿元、240.3亿元、360.7亿元,分别是2006年未实施财政补贴的8.5亿元的6.13倍、13.09倍,15.83倍、16.04倍、20.48倍、28.3倍和42.4倍。同时,中国农业保险赔款及给付也呈现持续增长的态势,2013年我国农业保险金额突破1万亿元、参保农户突破2亿户次、保险赔款突破200亿元。2007~2013年,我国农业保险累计提供风险保障4.07万亿元,向1.47亿户次的受灾农户支付赔款744亿元。 二、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机制的问题透视 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机制确立了中央和地方财政协同推进的“三级联动倒补贴”机制,呈现迅速发展的态势,补贴金额迅速增加、品种和区域不断拓宽、方式逐渐多样化、效率明显提高,成为农业保险发展的重要推动器。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显现出了不容忽视、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财政补贴规模小,与发达国家和理想规模都差距甚远 世界银行2007年65个国家和地区的政府支持农业保险的调查数据显示,农业保险补贴金额约为660亿美元,占农业保险保费收入的44%。其中种植业保险的政府补贴金额约为580亿美元,约530亿美元(占全球补贴金额的91%)集中在14个高收入国家和地区,仅美国和加拿大就占据了440亿美元;10个中等偏上和14个中等偏下收入国家的补贴金额约为51亿美元(占种植业补贴总额的8.8%);而最低收入的两个国家补贴金额非常少,接近于零。养殖业保险的政府补贴金额约为79亿美元,其中约56亿美元(占养殖业补贴总额的74%)集中在9个高收入国家和地区,约21亿美元集中在2个中等偏下收入国家,亚洲国家和地区的养殖业保险补贴分量最为重要(如表1所示)。相比之下,我国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规模相形见绌(如表2所示)。可以看到,2010年是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关键性的一年,农业保险补贴的品种、区域和补贴程度都有实质性的增加,2010年的保费补贴比例也是最高的。此后,保费补贴的基数增长较快,远远超过补贴金额的增长速度,保费补贴比例显现出下降的趋势。这表明,我国农业保险补贴规模的增速落后于农业保险发展的速度,制约了农业保险的快速发展,所以大幅度增加补贴规模迫在眉睫。 (二)财政补贴效率低,补贴品种有限、保障水平和覆盖率较低 首先,农业保险中央财政补贴品种范围狭窄,且未建立中央财政支持的地方特色险种补贴体系。2013年我国开展农作物制种、渔业、农机、农房保险和重点国有林区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试点,但补贴范围狭窄且集中于小麦、玉米等主要的粮食作物和能繁母猪、奶牛等主要养殖品种,未能实现农作物品种的全覆盖。对于地方特色险种,如药材、烟叶、苗圃等高效经济作物也未建立中央财政补贴体系,只有地方财政单独支持。难以满足各地区和农户的差异化需求,与保险政策导向以及地方政府的诉求产生冲突,削弱了农业保险的效果。同发达国家的品种数量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例如美国为150多种农作物提供保费补贴,基本上达到了“能补则补”的水平,具体包括:玉米、大豆、小麦、棉花、水稻、大麦、小米、高粱、燕麦、花生、土豆、干豆、洋葱、西红柿、辣椒、葡萄、苹果、甜菜、向日葵、核桃等,其中玉米、大豆、小麦和棉花等重要农作物获得的保费补贴数额位居前四名。其次,农业保险的保障水平低,难以胜任农业保险使命。中央财政补贴险种以“低保障、广覆盖”为原则确定保障水平,保险金额低,原则上仅为农作物生长期内所发生的直接物化成本。仅能部分补偿农户生产成本的损失,对于农户预期收入的损失则无法补偿,对农户因产量风险、市场价格风险造成的损失更是力有不逮。如2013年山东省小麦每亩保险金额为300元,能繁母猪每头1000元,保障作用有限。而美国农险的收入保障保险既保产量又保收入、既保自然风险又保价格风险,为保户提供了较为全面和较高水平的保障。我国部分省市虽然也实施了一些价格指数保险和收入保障保险的试点,但由于缺乏政府财政补贴支持,实施状况并不乐观。如2011年上海安信实践了“冬淡”青菜成本价格保险,2012年中华保险在甘肃推广马铃薯产值保险,2013年安华农业保险在北京试水生猪价格指数保险。但除了实力雄厚并且“菜篮子”工程受到政府高度重视的“京沪”地区发展势头较好外,其他发展状况不是太如人意。一是全国农业保险平均覆盖率较低,离“广覆盖”的目标仍有差距。2010年全国主要粮油棉作物保险覆盖率仅35%,水稻保险的平均覆盖率为49%;2011年全国主要粮油棉作物保险覆盖率为33%,2012年覆盖率增至39.14%;2013年全国主要粮油棉作物保险覆盖率为45%,水稻、小麦、玉米的保险覆盖率虽然超过60%。但与美国85%的农业保险覆盖率差距甚远。二是各地区农业保险覆盖率不均衡,差别悬殊。一般而言,粮食主产区、农业大省的粮油棉等主要种植业品种的覆盖率较高,而非粮食主产区的保险覆盖率较低。例如2012年黑龙江省主要粮食作物保险覆盖率为35.49%,垦区种植业保险业务覆盖率为91.56%,基本上实现了“应保尽保”,远高于非垦区种植业保险业务覆盖的24.12%。而最低的重庆覆盖率仅仅为0.04%。同时保险覆盖率还受到种植面积、农民收入等的影响,例如种植面积较少的海南、上海覆盖率都在99%以上,而农业大省安徽和河南的覆盖率分别是77.61%和31.6%。三是高效农业的保险覆盖率较低。对于除水稻、小麦、能繁母猪等基本政策性农业保险外,涉及蔬菜大棚、经济林木等的高效农业保险覆盖率比较低。例如2011年江苏省高效农业保险平均覆盖率仅在30%左右,南京市高效农业保险覆盖面实现程度仅为3.87%。农产品保险覆盖率偏低,使农业保险保障能力发挥有限,难以在大灾之年更有效地降低农户生产经营风险。其次,按照现有农业保险补贴政策规定,市县财政必须进行配套补贴。但传统农业大县一般都是财力困难县,农业保险承保得越多,意味着其需要负担的配套资金越大,造成一些市县政府对开展农业保险的积极性不高。 (三)财政补贴比例低且缺乏差异化,激励效应有限 首先,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比例比较低。据世界银行数据显示,2007年中国种植业保险的保费补贴比例为31%,较世界前十位国家的平均水平47%低了16个百分点;养殖业保险的保费补贴比例为58%,较世界前十位国家的平均水平50%高了8个百分点;农业保险种养两险的保费补贴比例与世界前十位国家的平均水平低了7个百分点,与补贴比例最高的意大利相比,低了32个百分点;与65个被调查国家的平均水平相比,低了3个百分点(如表3所示)。近年来,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比例在中央、省级和市县三级财政支持下我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比例达到了50%~80%的水平,表面上,超过了美国等许多农业保险发达国家的水平,但实际上差距甚远。因为美国保费补贴的基础是以产量和收确定的保险金额,而我国是以物化成本确定的保险金额。同时,美国巨灾风险的补贴比例达100%,美国政府还通过保费打折变相进行保费补贴。其次,中央财政保费补贴比例缺乏差异化,仅仅是依据险种和地区不同而略有差异。例如2013年种植业的保费补贴比例中西部为65%、东部地区为60%;养殖业中西部80%、东部地区70%。我国中、东、西部在政府财政实力和财政支持力度、农民收入水平、农业播种面积、地区风险分布状况、农业产值占GDP比重等方面存在着巨大差异,要求我国保费补贴比例要因地制宜,不能“一刀切”。再次,保费补贴对农民参保的激励作用有限。保费补贴实际上是农业保险价格补贴的一种方式,但是保费并不是影响保险需求的唯一因素,农民的收入水平、风险偏好、政府财政支持、农业保险的推广力度、强制保险的实施、自然风险的区域分布状况等都会影响农民参保率。 (四)风险分散缺乏财政支持,农业保险财政补贴体系不够健全 国际上财政补贴农业保险的方式一般有资本金支持、保险费补贴、经营管理费用补贴、再保险支持、税收优惠、农业巨灾风险准备金、损失评估补贴以及研发和培训等方式。我国目前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方式以保费补贴为主,尚未建立多种形式并行的财政补贴体系。保费补贴在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支持下,补贴力度较高,政策实施效果明显;管理费用补贴目前只有北京市按照市级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总收入10%的标准和江苏省的部分地区实施;税收补贴方面,政府仅对农业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和印花税,对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和商业性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业务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比较低,仅仅是所得税纳税基数按90%计算,对农业巨灾风险准备金的税收没有优惠,无疑增加了保险公司持有保险准备金的负担;资本金和损失评估补贴以及研发和培训等方式的补贴则完全没有实施;在再保险补贴方面,尚未建立中央财政支持下的农业再保险制度,只有在浙江、上海和北京等地,政府动用财政资金购买再保险,以降低农业保险经营风险;在巨灾风险转移方面,我国虽然建立了巨灾风险管理基金,但是还没有完善的巨灾风险管理制度,也没有巨灾风险证券化等经营风险分散机制。农业保险的赔付率较高,业务经营具有非营利性的特点,同时农业保险又是具有极大的社会经济效益,是具有正外部效益的准公共品,农业保险供给存在很大缺口。单靠保费补贴这一单一的补贴方式对保险公司的激励作用有限,多形式的农业保险财政补贴体系的缺位,难以有效刺激保险供给,难以完备农业大灾风险分散体系,也不利于风险在再保险市场的进一步分散。 (五)财政补贴层次多,地方财政负担过重 我国农业保险财政补贴采取自下而上的三级联动倒补贴机制,农户保费到位后,省市财政补贴才能下拨,省市财政资金到位后,中央财政的补贴资金才能下拨。这种机制的后果,一是资金在层层下拨中难免造成损耗,滋生各种截留、腐败问题。国际上财政补贴层次大都是两层,超过两层的较为稀少。二是造成地方财政“难以承受之重”。地方财政承担的保费补贴比例在40%~45%之间,地方财政对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配套能力往往取决于地方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实力。一些财政能力较差的贫困地区,难以组织补贴资金,不能及时、足额拨付,造成“多有多补、少有少补、没有不补”的现象,甚至有的地区为了减轻财政压力阻止农民投保,阻碍农业保险推广。而农业大县基本上都是财政穷县,即使能组织补贴资金,一般也在富裕县市之后,形成“富者先补、多补,贫者后补、少补”的现象,导致中央财政相应的保费补贴资金拨付滞后,进而影响整个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的到位。 (六)农业保险补贴制度不健全,委托机制和道德风险问题涌现 首先是政府和保险公司之间的委托———问题显现。“政府推动”是我国农业保险开展的原则之一,由于保险公司在基层网点、人员、技术等方面的欠缺,政府在保险承保、理赔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同时也产生了一些问题。一是政府过度干预问题,承保时由基层政府按照“村—镇—县”自下而上的顺序进行投保登记,产生了虚报承保面积以套取财政资金、基层政府强制安排保险;理赔时,赔款也由政府,因而出现截留、克扣、均摊理赔款、未发生赔款要求退还保费等现象;政府在向保险公司划拨补贴资金时,存在不能及时、足额拨付的问题。二是导致了保险公司的过度依赖,保险公司与基层政府签订承包协议,由政府来收取保费、查勘定损、发放理赔款,保险公司缺乏开展农业保险的积极性,甚至只是为了拉近与政府关系或者获得保费补贴而开展农业保险。忽视了分散农业风险的目的,弱化了农业保险的作用。其次是农户与保险公司之间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影响了农业保险的实施效果。由于农业保险在核查投保数量、出险数量、实际损失等方面存在难度,因此易导致农户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例如农户在投保时倾向于投保高风险的标的,投保后忽视农作物的风险管理,消极应对农业风险损失,理赔时虚报、夸大损失或者恶意欺诈骗取赔偿金等。另一方面,保险公司也存在着或定损过低不予全额赔付,或理赔流程繁琐或赔款交付期限过长等道德风险问题。委托———机制和道德风险的问题导致了政府、保险公司和农户之间矛盾重重,扩大实际损失,社会福利受损,更重要的是影响了保险公司的展业积极性和农户的投保积极性,制约了农业保险的发展。 三、我国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机制的创新 (一)农业保险补贴规模的确定:逐步向理想规模靠拢 1.理想规模的确定:美国经验。2010年美国联邦政府农业保险补贴金额占美国农业GDP的比例为2.7%,在同一水平下我国2007~2013年农业保险补贴的总规模(如表4所示)。与此测算结果相比,我国的农业保险补贴的现实规模还有很大的增长空间。表4美国经验数据下的中国农业保险补贴测算规模(单位:亿元)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理想规模的确定:由于资料限制,根据研究需要仅以我国获得中央财政补贴中的13种农业保险险种:玉米、水稻、棉花、小麦、马铃薯、猪、牛、羊为标的,根据2013年的产量和实际价格,测算出在保障水平分别为60%,70%,80%的情况下,在农业保险平均纯保险费率为6%的条件下,计算出相应的纯保费。计算公式为:纯保费=保险金额*纯保险费率;保险金额=标的的市场价值额*不同的保障水平。我国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比例的区间在约50%~80%,故而分别计算出当补贴比例为50%和80%时,不同保障程度对应的不同保费补贴规模。例如在补贴比例为50%,保障水平为60%时,保费补贴规模应为30882.2亿元(如表5所示)。保费补贴规模=纯保费*保费补贴比例。 (二)提高补贴效率:合理确定补贴品种、提高保障水平和覆盖率 1.保费补贴品种的确定:中央财政保基础、地方财政保特色。我国在保费补贴品种的确定上,要根据政府财政实力,把握抓大放小的原则。一是继续实施对小麦、玉米、棉花、能繁母猪等主要农牧产品的补贴。二是结合各地农业发展状况和经济、财政能力,适当将规模大、产值高、特色强的高效经济作物纳入保费补贴品种。如云南的高原特色农业、甘肃的枸杞、湖南的油菜等。三是对于单一风险、规模较小、损失程度较轻的风险,则可以通过寻求商业保险或者其他危险处理方式进行保障。2.提高保障水平:加大创新型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力度。首先,财政要大力支持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提高创新型的价格指数保险和收入保险的财政补贴力度。我国要坚定不移的由“保成本”向“保产量”、“保收入”转变,因为增收是农民的第一要务,如果农业保险不能保障农民收入,农民宁愿选择弃农打工。因此,要根据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财政能力、农民的缴费能力和保障需求,按步骤、分阶段逐步实现向产量保障和收入保障转变。我国的价格保险、产量保险、收入保险等有试点、有实践经验、有政府政策支持,但是缺乏政府财政支持,政府财政支持缺位是创新型农业保险发展的短板。2014年8月1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大力发展“三农”保险,按照中央支持保大宗、保成本,地方支持保特色、保产量,有条件的保价格、保收入的原则,积极发展农业保险、拓展“三农”保险广度和深度。应大力贯彻实施这一指导意见,从保成本向保产量、保收入,从保自然风险向市场风险转变。其次,要建立差额累进补偿方式。提高保障水平未免容易引发农户的道德风险,因此要建立差额累进补偿方式,合理确定保险公司和农户的损失承担比例,使农户自负一定的风险损失。差额累进补偿指的是先根据农民历史收入确定参考收入,按照实际收入占参考收入的不同比例确定不同等级的补偿比例。实际收入占参考收入的比例越低,也即是损失越大,保险公司补偿的比例就越高,农户个人承担的风险损失就越少。然后对实际所得与参考所得不同比例的差额按照不同等级实施累进补贴。这样,既能赔偿农民较大的收入损失,又能防止道德风险,防范农民面临风险时的不作为。 (三)保费补贴比例的确定:制定差异化的保费补贴率 首先,只有提高保费补贴比例才能激励农户参保。王韧(2013)在湖南以水稻种植为例调查了250个农户在不同补贴水平下,农户增加投保的意愿。结论是当补贴率达到90%时,农民愿意参保的种植面积数量才发生显著的改变,农民参与投保意愿才会显著增加。其次,制定差异化的保费补贴率。我国各地经济状况、农业生产特色和农业风险情况复杂,农业保险的费率和保费补贴率也应体现出不同,应该结合各地农业生产贡献情况、地方财政能力、农业风险区域分布状况、农民的收入情况等不同而确定差异化的保费补贴比例。我国目前按中、东、西部来区分补贴比例,失之于细。 (四)财政支持风险分散:健全农业保险财政补贴体系 MahulandStutley(2010)以65个不同收入水平的国家和地区为对象,研究其种植业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方式的不同。在保费补贴、经营费用补贴、损失评估补贴、再保险补贴以及研发和培训等其他补贴等项目中,各国最普遍采用的是保费补贴,开展保费补贴的国家和地区比例达到63%;其次是其他项目补贴,再次是再保险补贴和经营管理费用补贴,比例达到32%和16%。高收入国家以开展保费补贴和再保险补贴为主,比例达到67%和52%,普遍开展经营管理补贴和损失评估补贴。中等收入国家以开展保费补贴和其他项目补贴为主,比例达到65%和46%,再保险补贴和经营管理补贴开展比例较低,损失评估补贴更为少见。低收入国家就只有保费补贴一种形式。如表6所示。表6不同国家和地区种植业保险的补贴方式(单位:个、%)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应建立健全农业保险财政补贴体系,发挥多种补贴方式的推动作用,在继续提高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基础上,拓宽经营费用补贴、税收优惠、再保险补贴和巨灾风险补贴等多种补贴方式。首先,按照保险公司赔付率确定经营费用补贴标准。经营费用补贴是一把双刃剑,是政府刺激保险公司增加供给的一种手段,同时带来政府过高的财政负担和保险公司的道德风险等问题。因此,政府应该区分危险单位的性质,采取赔付率超额累进制,不同阶段的赔付率对应不同的经营费用补贴率,赔付率越高,补贴率就越高。其次,提高农业保险税收优惠力度。将农业保险所得税纳入减免范围,有利于保险公司将盈利年份应缴税额转作弥补亏损年份专项资金,降低税负。扩大税收优惠面,我国目前只对种、养殖保险采取税收优惠,在此基础上可以给予其他涉农险种相应的税惠政策。再次,建立健全财政支持的再保险体系。政府对再保险公司(集团)提供经营费用补贴或者保费补贴等,灵活运用比例再保险、险位超赔再保险、赔付率超配再保险等多种形式,恰当安排合理的再保险层次,在更大范围分散风险。对于超出再保险承担范围的风险,由政府兜底,充当最后的支付者,政府利用再保险基金和政府财政进行支付或者寻求保险支持。引入再保险市场竞争,由政府成立政策性的再保险公司承保农业保险再保险业务,采取政府兜底的财政支持机制;引入外资再保险或者合资再保险等市场主体,提高再保险效率。 (五)财政补贴拨付流程:建立以中央和省级财政为主的自上而下的二级拨付链条 国外农业保险财政补贴一般只有两层,两层以上的很少。我国应该建立扁平式的二级拨付链条,建立以中央和省级财政为主的二级农业保险财政补贴体系。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的补贴力度,降低市县级财政的补贴比例。其次,在补贴资金拨付时应自上而下,中央资金先到位,而且每年度初提前拨付,这才有助于提高地方政府开展农业保险的积极性,扩大保险覆盖率,加快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速度。 作者:黄颖单位:信阳师范学院
中国发展论文:中国发展与剪纸艺术论文 一、中国剪纸艺术发展现状 (1)中国剪纸的新时代 中国剪纸于2009年9月入选联合国科教文组织第四批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这一事件使得中国剪纸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从此,中国剪纸艺术将受到全世界人们的关注。同时,在全球化这样的背景下,在新旧事物交换更替的今天,中国剪纸也面临着严重的挑战。一方面,全球化的今天,世界各地加快了文化交流,在这样的环境下剪纸艺术不断地从其他文化中获取精华,不断创新;而另一方面,剪纸艺术作为一种古老的艺术,在现代化的冲击下,一些村寨剪纸艺术面临着流变和濒危的处境。 (2)中国剪纸艺术的发展问题 通过对中国剪纸艺术现状进行分析,可知目前影响我国剪纸艺术发展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我国剪纸艺术的创造团队问题。中国剪纸艺术源于民间,那些优秀的艺术家们从自己生活中获得感悟而进行创造,他们的艺术是心灵的艺术,是发自内心的无人可代的一种艺术,也远远不能用金钱来衡量。而当今社会,这样的艺术家们是少之又少,他们的剪纸作品模仿痕迹过于严重,缺乏自己主观的感情色彩,作品不够生动,感情不够鲜明。 二、如何推动中国剪纸艺术的发展 1.提高对剪纸艺术的重视程度 全球化的今天,剪纸艺术在各种现代文化的冲击之下,正面临着严峻的挑战,而人们对剪纸艺术的认识存在一些误区,对其发展的重视程度不够,这在很大程度上阻碍我国剪纸艺术的发展。此外,甚至连一些剪纸艺人也不能够正确认识剪纸这门艺术,他们仅仅把剪纸作为一种谋生的手段,对于一些剪纸技巧不进行外传,殊不知这种做法可能会导致一些技巧失传,带来剪纸界的重大损失。因此,人们必须提高对剪纸艺术的重视程度,相关工作者还应该制定一套完善的保护体制并成立专门的保护机构,对我国剪纸艺术进行保护,使其得到更好的传承和发展。 2.制定合理的发展对策 虽然我国剪纸艺术已经被列入了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但是目前我国民间剪纸艺术仍面临着十分困难的处境,因此,制定相关的发展对策对我国剪纸艺术未来的发展进行指导是十分必要的。我们应该将“继承”与“发展”作为主要的指导思想,以保护剪纸艺术、发展剪纸艺术、提高剪纸艺术作为最终的目的来开展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剪纸艺术的保护力度。 3.打造品牌 挖掘各种人力资源,为开设剪纸艺术教育提供师资保证,实施三个整合,为剪纸艺术教育制定实施方向。这三个整合就是指剪纸艺术与学科整合,发挥教学主渠道作用,剪纸艺术与德育整合,开发德育新途径,剪纸艺术与生活教育整合,丰富生活体验。 三、结语 综上所述,我们知道我国剪纸艺术的发展还面临着一些问题,为了使得我国剪纸艺术能够更好的发展和传承,作为中华儿女的我们,必须要采取行动,来保护我们中华民族的文化。首先,正确认识剪纸艺术的现状,提高对剪纸的重视程度是前提;其次,将现代艺术元素融入剪纸艺术当中,并结合当今的民情、民俗进行创新与改革,稳中求异,才能实现中国民间剪纸艺术艺术性与实用性的有机结合,从而让这种宝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好地传承与发展下去。 作者:陈财 中国发展论文:中国发展证券交易论文 我国的证券交易,肇始于19世纪末。光绪年间,一些中国官吏打着“自强”、“求富”的旗号倡办“洋务”,建立股份公司,发行股票,招股集资。公司所发行的股票,明白规定股票持有者可以自由转让,而股票除有其原有的价值之外,尚可随着公司的盈利增加获取一定的“红利”,因而有卖者,也就有买者,于是市面上就出现了股票交易。最初这种交易形式是买卖双方自由议定的,后来集中到某一茶馆内交谈,并且出现了中介人。由于上海是当时公司、企业集中之地,因而上海的股票交易最多且具有典型性。民国以前,上海的股票交易主要集中在大新街(今湖北路)的茶楼里,每天早上就有一些股票持有者和一些有钱人,如茶商、丝商,洋行买办、皮货商等,集中在大新街的惠芳茶楼里谈股票生意,双方买卖的有轮船招商局、汉冶萍公司、三星织物公司、商务印书馆、南通大生纱厂、浙江铁路公司、江苏铁路公司、粤汉及川汉铁路公司等发行的股票。这种聚会,被称作“茶会”。也是中国人进行证券交易的最初形式。这时,上海已有外国人在租界内经营股票交易。早在1891年,英国人首先在四川路南京路口的中央商场内开设了“上海股份公所”,以买卖外国股票为主。1905年,该公所改组为“上海众业公所”,成为中国境内第一家以会员制形式组成的证券交易所,设定会员(经纪人)100席,其中外国人占87席,中国人占13席。该所除经营买卖外国公司的股票外,还经营外商在华公司的股票,如公和祥码头公司、会德丰拖驳公司、上海钢铁公司、上海电力公司、中国营业公司、中国垦殖公司(煤矿)等股票。 1918年春,几个日本商人也在租界内发起成立证券交易所,并由日本驻沪领事馆发给营业执照,取名“上海取引所”,资本100万日元,以经营棉花、棉纱期票及日本帝国公债为主。日本人为收买人心,特聘请上海工商界一些有名望的华人如王一亭、胡梅庵等为其董事,朱葆三为监察人,花纱业头面人物吴麟书、徐庆云为经纪人,还拉拢股票商业公会的几个会员当其股票部经纪人。该所开业后,所经营的纱布证券颇为兴旺,曾一度垄断了上海的花纱交易。 在1922年爆发的信交风潮中,该所又从中兴风作浪,扰乱市面,为中国人民所厌恶。以后业务日益清淡,于1929年宣告停业。在外国人设立股票公所的影响下,一些中国商人也在积极仿效。1907年,上海商人袁子壮、无锡丝商周舜卿等,在上海仿照日本证券交易所的形式,筹办上海(证券)交易所。由于清政府不予批准,加上上海工商界对于证券交易的底细尚不太了解,因而没有办成。真正由中国人自办的证券交易所,是在民国以后创立的。1913年9月,张謇就任北京政府农商总长后,积极提倡证券交易。这年底,张謇在北京召开全国工商会议,讨论中国工商业的发展大事,证券交易是这次会议上的热门话题。会后,张謇组织力量,仿照欧美及日本的证券交易法令,制定了《交易所条例》8章35条,于1914年12月29日公布施行。1915年5月,又进一步公布了《证券交易所法施行细则》26条、《证券交易所法附属规则》13条。《证券交易所法》第一章“总则”中明确规定,“凡为便利买卖,平准市价,而设之国债票、股份票、公司债票及其他有价证券交易之市场,称为证券交易所”。交易所需“察经农商部核准设立”。在第二章中明确“证券交易以股份有限公司组织之”,“证券交易所限于其经纪人得参加买卖”。经纪人的条件是:“中华民国商人,年龄在二十五岁以上,关于证券买卖或与证券买卖类似之营业曾有经验者,由其证券交易所察经农商部核准注册,得为其证券交易所之经纪人”。第五章还规定了证券交易所之买卖,分为“现期及定期两种”。《证券交易所法》的公布,初步明确了证券交易所的性质、经营的范围及方法,为在中国境内设立证券交易所提供了法律依据。于是在国内第一次掀起了证券交易的热潮。 1914年以后,由于上海的股票交易越来越多,在茶馆茶会上参加股票交易的掮客也越来越多,遂有人提出成立“股票商业公会”的动议,以协调股票交易。经协商,上海股票商业公会在这年正式成立,地点在九江路禾兴坊的一座两开间小楼上,推举石路(今福建路)永和祥呢绒皮货店老板周韶笙为会长,并订有章程,规定每天上午集会,交易方式仍和茶会一样,由会员自行协议定价,尚无一定的标准时价,买卖的债券有政府发行的公债券,公司发行的股票和外国货币。股票公会从中收取5%的佣金。买卖的股票中有江苏和浙江铁路公司的股票,中国、交通、中国通商等银行股票、招商局、汉冶萍、中华书局、南通大生一厂及三厂、南洋兄弟烟草公司、既济水电公司等股票。到1918年底,该会会员数已增加到40余家,这些会员大多是商人,原来是以经营纱布、皮货、杂货、生丝为主,由于经营股票交易后,所得的盈利大大超过原来经营的盈利,于是纷纷把商店改名为股票公司。在福建路九江路和汉口路一带,一时股票公司林立,形成了熙熙攘攘的华商股票市场。1916年,孙中山为筹集革命资金,采纳日本友人意见,联络上海商界要人虞洽卿、赵士林、朱执信、洪承祁、盛丕华等,筹组上海交易所,租赁四明银行楼上办公室作为办事处,挂出“通记”招牌,并着手对证券、棉花、棉纱、金银、布匹、食油、粮食七类商品的交易状况进行调查摸底。年底,以孙文、虞洽卿、戴传贤、张静江、盛丕华等9人联名,向北京农商部呈请立案。翌年2月,农商部批复准予备案。但其物品交易要“咨请江苏省县复查”。与此同时,李书平等也在上海发起成立证券交易所。后迫于张勋在北京搞复辟,孙中山赴广东发动护法斗争,政局发生变化,上海的证券交易所没有办起来。 1918年,在北京也掀起了证券交易热,由王璟芳、岳守堃、李景铭等人发起成立北京证券交易所,并得到北京政府的批准。这一行动,大大刺激了上海的工商界。这年4月,由上海商会会长虞洽卿、纱业公会会长闻兰亭、皮毛公会会长邹静斋、花业公所董事沈润挹、杂粮油饼公会会长张乐君,以及顾馨一、盛丕华等人出面,组建上海证券物品交易所,定为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证券、花纱、金银三种。北京政府先批准其证券部,后批准其物品部。上海证券物品交易所成立后,由于有上海各行业公会为其后台,信誉较好,业务发展很快。初定资奉总额为500万元,分作10万股,每股50元,先收1/4,实收125万元。推选虞洽卿为董事长,理事会下设场务、会计、计算、总务四科。该交易所还耗银20万元,在四川路爱多亚路(今延安路)口长发客栈三层上设立交易所址,除设办公室、会议厅、经纪人事务所外,还设立三个交易市场和完备的娱乐设施。1920年7月1日正式开业,到场作贺的中外宾客达3000余人,所送礼品、联幛、贺电、贺信不计其数,蔚为壮观,轰动上海。上海证券物品交易所开业后,生意兴隆,财源滚滚而来,在头46天的交易中,仅手续费一项收入达82000元,平均日收入1700余元;不出半年,盈利达500万元,超过了原定的资本总额,年终每人分到的红利,少则百元,多则千元至数千元。于是原有的股东竞相缴足股金,使上海证券物品交易所的声誉鹊起,交易所自己发行的股票也顿时身价倍增,每股价由50元猛涨到100元,许多官僚和投机商人纷纷把证券物品交易所的股票视作发财来源。抢购囤积,使上海证券物品交易所的股票成为主要交易品。据说当时因购买上海证券物品交易所股票赚钱最多的是时任京沪、沪杭两铁路局长的孙天孙(又名孙鹤皋),他大批吃进廉价股票,并做多头买卖,等股票上涨一倍后,及时卖出,发了大财。孙天孙的投机成功,使上海证券物品交易所内部的人也眼红起来,于是由赵士林、张澹如等人暗中组织“多头公司”,在南京路上挂出“大庆银公司”招牌,对上海证券物品交易所的股票进行套购和哄抬,以牟取暴利,曾把该所的股票一度哄抬到150元以上大关。他们还使用“反套利”的办法,把近期股票和远期股票间的差价拉大,吸引顾客买进近期,进行套利投机;待客户吃进相当数量后,又反过来抛出近期,吃进远期,做反套利活动。他们把套来的大量资金,再用于其它投机活动。这批投机商在股票交易中赚了大钱。在上海证券物品交易所开业不久,上海另一家证券交易所——华商证券交易所也在密锣紧鼓声中开业。上海证券物品交易所开业后的兴旺发达景象,刺激着许多人。上海股票商业公会依仗人多力强,也在跃跃欲试开办证券交易所。他们首先撤除了暗中与上海证券物品交易所有所往来的周韶笙的会长职务,另推范季美等人进行筹备。1920年5月,定名为上海华商证券交易所,正式在汉口路上挂牌亮相。 1921年1月正式开业。该所冠“华商”两字,表明区别于上海已经存在的两个洋商开设的证券交易所,另一意图是指责上海证券物品交易所内渗有日本人的投资,可见当时竞争激烈之一斑。上海华商证券交易所以上海股票商业公会的全体会员为发起人,初定资本额为25万元,分12500股,每股20元,先收1/4。初定经纪人40名,全部由会员担任。推举范季美为理事长。该所在经营方法上,采取“继续买卖”方式,上、下午各做两盘交易,既做现货,又做期货。开业后,由于已有股票商业公会多年积累下来的经营经验,驾轻就熟,交易兴旺发达,尤其在经营北京政府发行的“整理六厘”和”七年常厘”公债中,获得丰厚的利润。1921年4月,该所在《申报》上刊登增股广告,把资本扩允到100万元,分5万股,每股20元,所有的2万旧股,每股补缴7.5元,经纪人数也由40名增加到55名,并以30万元巨款在汉口路昼锦里买了房地产,兴建企业大楼。这年五、六月间又进行第二次增资,资本额扩大到300万元,分15万股,经纪人扩充到80名。华商证券交易所大量增资,目的是想仿效上海证券物品交易所的办法,把自己发行的股票做多头买卖,哄抬起价,牟取暴利。经一番策划后,华商证券交易所每股价一度被哄抬到50元。但真正购买该所股票的人不多。大多为该所经纪人做空头。1921年底,该所经纪人吃进本所的股票竟达7万余股,几乎占总发行股的一半,致使该所流动资金枯竭,周转不灵。范季美在危急关头,接受了中易信托公司会计顾问徐永祚的建议,与上海证券物品交易所等价交换积存的本所股票3~5万股,由中易信托公司为中介人,股票由中易公司保管,并由中易公司承担两所流动资金的责任。事情进展很快,两家证券公司两厢情愿地交换了股票。不久,矛盾开始暴露。因两所发行的股票面额一为50元,一为20元,但上海证券物品交易所发行的50元面额股票市价已涨到180元,而华商证券交易所发行的20元面额的股票仅值30元,前者可以1股换取其6股,显然对华商证券交易所不利。并且上海证券物品交易所已存有兼并华商证券交易所的意图,双方交保的中易信托公司的总经理,又是上海证券物品交易所的理事兼总务科长。范季美觉得上了当,匆匆提出结束两家股票交换。事后华商证券交易所虽无直接经济损失,但苦于缺乏流动资金,业务一蹶不振。为挽回颓势,该所理事长一换再换,仍无起色,只得把所存股票以每股20元的原价卖给股东,以渡危机。1922年下半年后,该所在经营北京政府发行的“整理六厘”、“七年常期”、“六九公债”等方面赚了大钱,情况才有所好转。 事实上当时上海证券物品交易所也在走下坡路。1921年起,由于受世界经济危机的影响,国内银根偏紧,物价低落,产品难销,原来一度兴旺发达的股票交易也冷落了下来,股票指数下跌。尤其是上海证券物品交易所自己发行的股票,虽然每股价格被抬高至3倍以上,实际是靠自己大量吃进方能维持其身价。当金融市场银根偏紧后,许多股票持有者纷纷抛出,换取现金。1922年该所到了几乎无现金交割的地步,形成了第一次“股市风潮”。后来由张静江出面向孙中山求援,得到孙中山20万元的现金援助,再搭上一笔公债券,才勉强渡过了难关。从此,红极一时的上海证券物品交易所一蹶不振,开始走下坡路。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新颁布的《交易所法》中规定:“买卖有价证券或买卖同种物品之交易所,每一区域以设立一所为限”。因上海一地有同类的交易所多家,遂进行了归并。1929年10月,上海证券物品交易所的三个部——花纱部归并于华商纱布交易所,金银部归并于金业交易所,证券部归并于华商证券交易所。华商证券交易所遂成为上海唯一的证券交易所。 民国初年上海掀起的一股证券交易热潮,是中国近代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公司、企业通过发行股票,集合了社会上的游资,使其转变为生产资本,对当时十分缺乏资本的中国民族工商业来说,起了十分有利的促进作用,政府也通过发行公债而得以解决财政危机。物品证券的交易,不但可以促使工厂企业扩大生产,也加速了商品流通,促使商品经济发展。证券交易所的兴办,通过各种有价证券的交易,更进一步起了融通社会资金和活跃市场的作用。但证券交易的发展是受控于社会生产力和商品经济的发达程度,社会生产越发达,证券上市品种就越多,证券价格的涨落又是随着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信誉而转移,证券持有者只有当发行该债券的企业盈利时才能获得利益,一且企业受损或是破产,债券持有者就有经济利益严重受损的可能。由于民国初年中国的近代工商业尚不发达,国内金融市场的融通资本不大,所以证券交易虽一时兴旺发达,其中很大成份是投机买卖造成的。当其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必然会趋于清淡、冷落。 作者:王贞虎 单位:秦皇岛市产权交易中心 中国发展论文:中国发展管理学论文 1研究的背景 管理学科所涉及的范围十分广泛,且没有一定的范畴,不存在国家和地区的区分,即没有所谓的美式或英式管理学,也不存在日式管理学,当然也就不存在中国式的管理学.但是,换一个角度,从管理哲学方面来看,确实存在中国式的管理学,只有适合自身发展情况的管理学,体现出本民族的特色,才可以发挥管理学的有效性[1].因此,各个地区、各个国家的管理哲学也存在一定的差别.中国式的管理学需要在中国管理哲学的基础上,结合中国人的心理行为和风俗传统,才能够达到令人满意的效果.随着中国经济的腾飞,中国管理学的研究将继续深入,并呈现出兴盛的景象.但整体上看,中国管理学尚未达到成熟的学科,国内也还没有一支从事中国管理学教学与研究的队伍,中国管理学在国内的管理学科中尚未占据一定的主流地位,其发展状况有待进一步加强.同时,中国管理学的发展也受到一定因素的影响.在发展的观点上,有两种不同的意见.一方面是支持朝着本土文化的方向,以中国历史的相关管理学作为当代管理学研究的依据,不断探索发展管理学的规律,然后构建中国式的管理学理论.另一方面的观点是提倡中国与国际接轨,借鉴西方的管理学来发展中国管理学.中国的管理学,在教育与管理实践上,长期以来都是借鉴西方先进的管理学理论.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没有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没有认识到本土文化的重要性.柳传志在谈自己几十年的管理心得时说,中国不仅需要吸取西方先进的管理思想,又要结合中国企业的实际营业环境.随着管理学的进一步发展,有越来越多的院校开始意识到这个问题,已经开始在管理学中纳入中国元素.但由于习惯性的教学方式,在实际执行中西方的管理教学模式仍然占据主要地位.可见,只有适合于中国的管理学教学模式才具有研究价值.而理论投入到实践中是需要结合环境的,中国市场正处于独特的发展环境,这为广大企业带来了更多商机以及挑战.尽管西方管理学思想在国外有成功的案例,但也绝不能说明其适合于中国市场.有研究者称,缺少了西方管理理论指导的中国管理学就无法打造出国际一流的企业;同时,中国企业在引进西方管理学的理论和方法时,如果不结合自身条件进行改造,也不会取得管理成效.因此,当前情势下,构建中西方结合的管理文化对于中国式管理体系就显得十分必要. 2提升管理学地位的关键 要想提升中国管理学的水平和地位,需要研究出一套具有原创价值以及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的成果.当前,企业内部的管理经验仍不能上升到一定的科学理论的高度上;没有提出令人信服的基础数据和有针对性、专业性、影响力的观点和建议.具有一定地位的管理理论,只有在实践中得到有效的运用,经得起实践的考验,并能够很好地指导经济活动,才会拥有长久的生命力,获得被广泛认可的地位.除此基础研究以外,还要掌握好管理学的前沿理论,把握好具有实践意义的案例,再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提出原创性的研究,从而提高中国管理学的国际影响力.在传统的管理学中,通常只是列举多个实例,然后依照某个标准进行对比和分析,这样的研究方式难以得出原创性的成果.就近几年中国管理学研究的一些成果来看,主要还是对国际上先进的管理学理念进行磨合的结果,仅仅是在国外的基础上加入了一些中国的实践分析,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原创;也没有对当前中国经济发展的实际问题展开深入的讨论,以至于所提出的理论无法满足当前需要.当前,中国管理学的发展空间仍是巨大的.改革开放时期的管理实践取得了成功,在当前的一些主流管理学中,仍参照改革开放时期,但却不能完全照搬,应结合当前环境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况且,直接套用现代管理学的理论难以解释中国在经济转轨和变迁的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重大问题.也有一些西方的管理学家开始对中国的经济与管理产生疑问,中国管理学逐渐受到国际的关注.近年来,管理学出现了东移的趋势,中国的管理学水平也有一定的提高,这对中国管理学的研究来说是一个优势.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中国管理学家相对西方管理学家来说,比较熟悉中国的情况而更具有研究的优势;第二,中外学术交流日益频繁、活跃,同时,中国学者在当前现代经济学和管理学得到较快发展的情况下进行管理学的研究,可逐渐缩小与国外的差距,原创性的成果会越来越多. 3在方法论的指导下发展管理学 正确的方法论有助于发展中国管理学,有助于研究出更多的原创成果.中国管理学取得成功的原因之一就在于吸取了中国博大精深的文化.另一方面,中国管理学不应排斥西方管理学,两者可以相互独立而存在,且应为取长补短的关系.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中国管理学注重思想管理,以哲学思考为主要内容,缺少了实践操作的方面;相反的,西方管理学注重的是实用,缺乏方法论的指导.可见,两者应为互补的关系.中国管理学也并非单独为一体,而是融合了中西方的文化,在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吸取西方的先进技术,从而形成一个具有开放性的管理学体系.中国管理学并不排斥西方的观点,而是非常注重中西方的文化融合,在中西方交流的过程中不断吸取精华,从而研究出自己的原创作品.可见,发展中国管理学需要本着扬弃的思想,对中国传统管理思想和理念批判地加以继承,同时对西方管理思想也是如此.中西方的管理思想具有共同点,如人本管理的思想,无论是中国还是西方,都在强调这一点.在西方的管理学中,实证主义在当前环境下仍具有一定的适应性,可作为发展中国管理学的重要指导思想.但是,仅仅通过批判地继承来发展中国管理学还远远不够.为了进一步发展中国管理学,不能依靠推翻固有思想,也不是在中国传统思想上做出补充和修改,直接套用西方的管理学思想更不能解决问题,最关键的还是在于对这两方面的创新、超越.这是具有一定难度的,但又势在必行,已经成为当务之急.中国管理学目前处在发展的初期阶段,没有得到国际管理学界的普遍认可,主要原因一方面是由于中国管理学没有利用国际管理学由来已久形成的现代管理学来规范自身;另一方面还在于中国管理学没有形成自己独特的成果和理论,无法立足于市场.这主要表现在方法论上,仍然因循守旧,无法创新.因此,中国管理学要想获得国际管理学界的认可,就必须在研究的过程中解决更多的实际问题,创造出属于自己的作品,比如独特的理论框架和实践案例.当然,这也是由中国的具体国情所决定的.我国传统的做法就是大量引进西方的管理学理论与方法,而随着环境的变化,当今的中国应结合自身的特点,将中西方的管理学方法论结合起来,注重研究过程的规范性和独创性,在统一、科学的学术氛围下开展研究. 4挖掘中西方管理学融合中的要点 在中西方管理学呈现出日渐融合、交流频繁的情况下,发展中国管理学的要点在于抓住当前的机遇,找到中西方管理学的突破点,促进中国管理学上升到一定的地位.西方管理学面临着瓶颈的问题,而中国管理学的研究水平日渐提高,这对中国管理学来说是一个良好的机遇.具体表现在,中国管理学研究者更为熟悉中国的情况,相对西方管理学家而言具有一定的优势;中国正处于工业化的中后期阶段[2].一直以来,我国大型的国有企业都处于垄断地位,国外大型企业不断进入中国市场,使得竞争日益激烈,因此需要建立起符合当前市场环境的管理体系来指导企业的发展.而建立一个合理科学的管理体系,对中国企业来说则是一个重大难题,解决这个难题对中国的工业化进程又有着直接的影响.当前中外学术交流不断扩大,且日渐频繁;中国研究者在管理学前沿理论的研究能力和理解、运用能力也在不断提高.这样的发展趋势有助于缩小与国外同行的差距,并获得国际上的认可.这要求中国管理学研究界引起更多的重视,进一步深入研究中国管理学的实际性问题,分析和掌握中国管理学的发展历史和趋势,总结出发展规律;对中国管理学的管理实践和创新做出全面的总结,从而建立起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管理学体系;并能够在国际上的管理学语境中顺畅地进行交流,实现跨情景的学术对话.最终形成既具国际性又不失中国特色的管理学成果.目前发展中国管理学最好的办法就是在以西方管理学为参照的情况下在管理学知识体系的范畴内建立起具有中国人文特色的研究氛围.中国管理学的本质在于可以根据自身的发展条件来创造符合自身特点的管理方式,具有特定的意义.只有这样才可以研究出具有中国特色并能够立足于世界市场的管理学体系.根据这一特点,应注意的是,必须具备中国特色,立足中国国情,从中国经济的发展现状及其人文传统来研究管理学,强调的是目前中国的现实问题. 5结语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与其忙于管理学中国学派的重新构建,还不如认真思考当前我国企业管理实务中面临的实际性问题,找出针对性的解决措施,这才是发展中国管理学的正确方向[3].中国管理学面临的危机,需要管理学研究者们树立起危机意识,拿出积极的反应和思考,这就是所谓的问题意识.问题意识既包括对中国管理学问题的发现,又包含了对自身问题的反省.通过以上分析,得出的结论是,中国管理学改革的根本动力在于中国企业改革的社会实践和管理创新,同时这也是中国管理学学派进行理论创新的动力和源泉,中国管理学完全可以对社会实践做出总结,从而概括出具有中国特色的管理学理论,从而进一步指导实践,并获得广泛的认可.可见,管理与管理理论必须与特定环境相结合,与特定的人和事物相结合,才能发挥出真正的效用.因此中国文化与中国管理实践的特殊主义原则,是中国管理学学派得以确立的基础.离开了中国企业改革的伟大社会实践和管理的创新,中国管理学学派将无法产生实际性的功效. 作者:谭志勇 单位: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 中国发展论文:中国发展生态农业论文 一、中国发展生态农业的理论与实践探索 人类农业发展经历了原始、传统和石化农业三个完整历史发展阶段[2],现在正在从石化农业到生态农业转变。一般而言,石化农业被称为传统农业现代化,它主要以化肥、农药和动植物成长激素的高投入获得更高的产出为特征。石化农业在推动农业发展的同时,也破坏了农业生态环境,直接威胁了人类生存环境,影响了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所以早在20世纪80年代,世界范围内人们开始反思传统农业现代化,认为石化农业把原以生态为基础的农业推向了歧途,积极寻找替代传统农业现代化的新的现代农业形式,生态农业因此受到各国的普遍重视。生态农业要求将化学化的农业转向主要依靠以生物技术和计算机信息等技术,在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原则下,减少化肥、农药、除草剂等的使用量,大力发展生物性肥料、生物性农兽药、生物性生长调节剂等生物制品,并采用3S技术进行精确施肥、施药和灌溉,生产出更多的优质高效农产品。美国土壤学家沃•艾博克(W.A1berhc)于1970年最早提出生态农业概念[3]。英国农学家沃•克•沃辛顿(M.K.Worhtington)于1981年将生态农业确且定义为“生态上能自我维持,低输入、经济上有生命力,在环境、伦理和审美方面可接受的小型农业”[4]。20世纪80年代中期,美国经济学界又提出低投入持续农业等概念。1991年联合国粮食组织在《丹波宣言和行动纲领》中提出“持续农业发展”新概念。此后,墨西哥、印度等发展中国家就持续农业的内涵与外延展开讨论,并在农业生产实际中积极探索持续农业发展模式。在中国,生态农业概念提出于20世纪80年代初,1980年,在银川召开的中国生态农业学会上,生态农业概念被首次使用,生态农业在实践中不断加以推广。1980年,叶谦吉认为,中国特色的生态农业就是从系统思想出发,按照生态学原理和生态经济学原理,运用现代科技成果和管理手段,以及传统农业的有效经验建立起来,以期获得较高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现代化农业发展模式[5]。1987年,马世骏等人认为,生态农业是农业生态工程的简称,应根据“整体、协调、循环、再生”的原理进行农业生态工程研究,它以社会、经济、生态三效益为指标,应用生态系统的整体、协调、循环、再生原理,结合系统工程方法设计的综合农业生态体系,在性质上属于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的一个类型[6]。1991年厉以宁提出,生态农业是指依靠农业内部来维持土壤肥力,促使农业稳定持续发展的一种农业,它的优点在于导致生态的良性循环,使社会既能稳定地、持续地取得农产品,又能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使社会的生活质量提高[7]。1996年,钟晓青认为,生态农业是一种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现行模式,生态农业建设和农业现代化完全在生态经济发展的前提下统一起来,强调“可持续发展”是生态农业发展的必然结果[8]。在我国学术界对生态农业进行理论探索的同时,生态农业的实践也随之展开。2002年,农业部全面总结各地发展生态农业的经验,经过认真地调查研究,归纳提炼出了370种生态农业模式,后又经过数年的推广实践及科学论证,又从中最后推出十大典型生态农业模式,包括:北方“四位一体”型的生态农业模式;南方“猪—沼—果”型的生态农业模式;平原与准平原区的农林牧复合型生态农业模式;持续利用型的草地生态农业模式;混种与轮作型的生态农业模式;生态畜牧业养殖模式;生态渔业养殖模式;小流域综合治理型生态农业模式;工业化设施型生态农业模式;旅游观光型生态农业模式。总之,尽管学术界对生态农业概念的界定不一,生态农业模式多种多样,但人们对生态农业存在以下三点共识:一是强调综合利用农业资源,提高利用效率;二是强调保护农业资源和环境,注重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统一;三是强调将传统农业的优势与现代科技和管理相结合,突出现代科技在生态农业发展中的作用。笔者在接受三个共识的基础上,给生态农业的定义是:以生态经济学原理为指导,采用系统科学方法,继承传统农业的精华并与现代科学技术相结合,通过自然或人工设计的生态工程,实现效益最大化和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农业形式。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生态农业的内涵将更加丰富,生态农业模式也将不断创新。生态农业是集农业科技化、信息化、标准化、机械化、产业化、水利化、合作化为一体的农业,囊括了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全部内涵,发展前景广阔。所以中国发展生态农业是建设现代农业的最佳选择,它代表中国农业的未来。 二、中国农业的现实决定了必须走发展生态农业之路 长期以来,由于不注重经济发展和资源、环境之间的协调,牺牲农业生态环境,片面追求农业经济增长,造成了农业资源日益萎缩和农村生态环境恶化,直接威胁了农村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中国目前农业资源严重萎缩及保证粮食安全的迫切性,决定了必须走发展生态农业的现代化道路。 1.土地的数量与质量江河日下。截至2012年,全国耕地保有量为18.2476亿亩,人均不足1.43亩,仅为世界人均水平的1/4。尽管国家采取最严格的土地管理政策,“占优补劣”、“硬占柔补”已经严重危害了耕地的质量,目前全国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仅为1.8%,比欧洲同类土壤低1.5~3个百分点。同时,每年沙化面积为2460平方公里,沙漠及沙化土地总面积达174.31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367万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1/3。 2.森林与草原锐减。据第六次全国森林详查,目前我国森林覆盖率只有20.3%,人均占有林地量仅为世界人均量的1/7,已基本无成熟林可采,造成森林覆盖率低,植被减少。我国现有可利用的草地面积约33.7亿亩,人均不足2.6亩,目前,草原退化面积达13亿亩,而且每年仍以2000多万亩的速度在退化。 3.水资源不足。中国是世界上13个贫水国之一,人均水资源占有量2200立方米,仅为世界人均水平的1/4,正常年份全国缺水量接近400亿立方米,其中农业缺水300亿立方米。同时,水资源缺少地区的水资源开发利用过大,超过水资源和水环境的承载力。 4.农业环境污染严重。一是大气与水体污染。中国目前已成为世界第三大酸雨区,酸雨区接近国土面积的30%。农村畜禽饲养业的废水、废气和废渣等污染排放已占到全国总排放的50%,2010年,农业源排放的化学需氧量约占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的43.7%、总氮和总磷排放量分别约占排放总量的57%和67%。2010年,县域污水处理率约为31%,水体污染严重。二是农地污染。全国1/10以上的耕地遭受污染,土壤呈现新老污染物并存、无机有机污染混合的局面。平均每公顷耕地使用农药15公斤,高出发达国家1倍,在土壤中的残留量高达50%~60%;每年化肥施用占世界总量的30%,化肥用量60年增加近百倍,用量是发达国家上限的2倍。三是白色污染。每年有约50万吨的地膜和塑料残留在土壤中,百余年不能降解。四是食源性污染。在农牧产品的生产和加工过程中使用大量的生长激素、催熟剂和添加剂,中国每年生产抗生素21万吨的9.7万吨用于畜牧养殖业,造成了农牧产品生长过程的污染,“有抗食品”已成为人体内的“隐形炸弹”,对人体健康构成了严重的危害。五是外来物种侵害严重。入侵中国的外来物种越来越多,有飞机草、互花米草、水葫芦等400多种,20世纪90年代,每10年左右才会发现1种生物入侵,可2005年以来,每年都会出现1~2个“新面孔”。 5.保证粮食安全必须提高农业资源的利用率。 尽管我国粮食已经连续十年丰收,但从长远看,粮食缺口仍然会扩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面临新的挑战。2013年粮食产量达1.2万亿斤,人均占有粮食860多斤,自给率约为88.4%,缺口约11.6%,缺口接近粮食生产大省黑龙江全年1300亿斤的产量。我国人口每年净增700多万,比青海省还多200万,预计到2020年,人口将达到14.5亿,对粮食的刚性需求不断增长,需求总量将超过6亿吨。随着人们消费水平的提高,对精深加工的食品需求越来越大,转化为肉、蛋、奶、酒的粮食越来越多,目前我国每年仅生产白酒和啤酒消耗的粮食就有4000万吨。13.4亿人口这一国情决定了中国人的饭碗不能端在外国人手中。目前,全世界粮食贸易量仅为5000多亿斤,假如都被中国购买,也只能满足中国粮食需求的40%,解决不了中国的粮食需求。2012年,中国已经成为世界农产品的第三大进口国和第四大出口国,其中美国出口粮食总量的15%销往中国,贸易逆差133亿美元,已经连续十多年逆差。粮食不只是经济问题,更是政治问题。我国除了18.36亿亩耕地外,还有60亿亩草原、43亿亩林地、300多万平方公里的海洋国土和内陆河湖。必须充分循环利用农业资源要素,生产出更多的畜产品、水产品、水果和蔬菜,减少国民对口粮的需求。这就要求我国的现代农业建设,要从中国的现实国情农情实际出发,通过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的现代生态农业,尤其是发展生态循环农业,以实现较高的资源转化率和维护良好的资源生态环境,这是实现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2014年粮食生产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的最主要途径。 三、积极推进我国生态农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生态农业建设涉及观念、制度、政策、技术等方面,必须开展深入的调查研究,加强整体设计,积极推进我国生态农业发展。 1.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生态文明观念是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的思想基础。一是中央要明确做出加快生态农业建设的战略决定,明确指出生态农业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战略目标、战略重点、战略步骤和战略措施,明确把生态农业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主攻方向。二是加强全党的生态农业文明教育,正确的路线确定之后,干部最重要,所以要在全党开展广泛的生态农业文明教育,要编写统一教材,在各级各类党干校和农业院校开设生态农业课,普及生态农业知识,用科学的生态农业知识武装广大干部,重点武装农业和农村干部,以提高全党和广大干部发展生态农业的思想自觉。教育全党和广大干部通过发展生态农业给子孙后代留下更多农业资源,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生态。三是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开展广泛的生态农业文明宣传,使全社会,尤其是广大农民热爱生态农业,发展生态农业,进而形成全社会的生态农业文明意识。 2.制定生态农业发展战略与规划。认真研究西方国家的生态农业发展战略,发展完善已有的生态农业发展模式,并最大限度地借助现代科学技术创新生态农业发展模式。具体而言,一是在沿海地区和太湖、洞庭湖、三峡库区、滇池等高集约化地区,借助3S技术,科学施肥施药,减少用量,积极防治工业和农业面源污染,实施农业环境和农产品环境污染预警,保证农地和农产品免遭污染。二是在长江和黄河中上游地区,黄土高原区,西北、华北和东北风沙综合防治区等生态脆弱区,加大生态农业基础设施投入,开发适合这些地区生长的优质速生林木品种,大力开展植树造林,积极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充分利用这些地区独特的农业资源,生产各具地方特色的优质农林牧渔产品,重点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三是在东北、华北和长江中下游、成都平原农业区,防止农产品污染,提高农产品质量,尽可能多地生产绿色食品,积极推进黑龙江省两大平原现代化大农业示范区建设。把黑龙江省和豫东平原建成亚洲最大的生态农业区。四是重点推进各地区主导生态产品建设,笔者认为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是粮食主产区生态农业发展的重点。发展生态农业,重在坚持“整体、协调、循环、再生”的原则,加速建立不同产业间的物质循环和能量转化利用体系,合理配置农业资源,农林牧渔结合,实现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3.制定完善发展生态农业的政策和法律规范。一是制定和完善财政和货币政策,支持生态农业的发展,扩大并提高对生态农业产品生产的补贴额度,扩大对生态农业产品生产的信贷支持,使农民在发展生态农业中受益。各级政府都要加强生态农业基础建设,主要包括农田水利、防灾减灾、气象服务、水土保持、防护林建设、生态环境治理的投入,改善生态农业的发展条件,减少生态农业的自然和市场风险,增强生态农业发展的后劲,尤其要加大对生态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的投入。二是将必要的行政手段与经济手段相结合,政府必须明确在发展生态农业中,支持做什么,不许做什么,奖励遵循者,处罚违规者。三是运用法律手段支持和保护生态农业建设。目前,我国初步形成了以《环境保护法》为优秀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要以此为基础,加快制定《绿色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法》、《生态农业补贴条例》等保护生态农业发展的配套法律,尤其要加快制定规范农产品市场建设方面的法律,依法保护和调动广大农民发展生态农业的积极性。 4.调整农业内部结构。扩大生态农业在农业中的比重。一是调绿,大力发展非生态农业和生态农业中绿色食品生产,它是农业内部结构调整的重中之重,加速有机肥、有机农药和有机生物调节剂的研发与生产。二是调红,非生态农业区和生态农业区都必须大力发展畜牧业,内蒙古、宁夏、新疆、青海、西藏五大牧区必须率先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以发展生态型畜牧业为主,严格按草原合理的承载力放牧,对严重沙化与退化的草原禁牧,对一般退化了的草原周期性休牧,加快恢复草原生态功能,各级政府要增加休牧补贴数额。三是调白,即大力发展微生物农业,微生物农业是典型的高科技生态农业,要积极开发新的菌种,做好白色产业的精深加工,搞好产业化经营。四是调蓝,大力发展海洋和陆地江河湖泽水产业,变非生态养殖为生态养殖,做大做强海洋生态农业,大力发展海洋菜园、海洋粮食和海洋牧业。五是调特,大力发展各具地方特色的生态农业产品。总之,在农业结构调整中要充分考虑农林牧渔业各业间相互依存关系,充分发挥各农作物在生态链条中的作用,建立各种各样高效优质生态农业模式。 5.加强生态农业示范基地建设。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生态农业基地建设的指导,在坚持标准的前提下,扩大生态农业示范基地面积,提高生态农产品质量。一是继续坚持已经开展的生态农业试点县建设。选取各方面条件相对较好的县市,采取整县推进的方法,边推进边总结成功经验,做到以点带面,直至推广到全国。二是依托“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的生态农业产业化模式,鼓励支持龙头企业自建生态农业基地,鼓励支持企业加速实现已有非生态型农业基地向生态型农业基地转变,借助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实现生态化种植养殖,龙头企业与农户均享加工利润和销售利润,使自己有稳固的基地和农户群。三是加强生态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更多依靠龙头企业拓展海外市场,不断扩大生态农产品出口数量,使其成为农产品出口的生力军,进而成为平衡国际贸易的一支重要力量,并依托其进一步拉动国内生态农业发展。 6.加强生态农业科技研究与推广。科技创新是生态农业发展之本,农业科技创新是突破资源与环境约束的客观要求。一是加快生态农业动植物新品种培育。农业科技创新的重点是种子,种子的科技含量占农业总科技含量的40%,尤其是要加快培育适宜粮食主产区生长的新品种,积极开展分子生物育种和天空育种,抢占世界种业科技创新的制高点。二是集中力量开展先进适用生态农业技术的研发与推广。主要包括耕地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农田控磷减氮、畜禽清洁养殖和废弃物综合处理与利用等面源污染防治技术,循环农业和农业清洁生产技术,生物肥料和生物农药及生物调节剂等生物技术,节水节肥节药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精准农业技术,农作物秸秆等废弃物的再生利用技术。三是加强生态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建议采取各种优惠政策吸引优秀学子报考农业院校,提高农业院校生源质量;国家免费培训基层生态农业科技人员、生态农业实用人才和新型农民,奖励优秀受训者。四是加快新型生态农业科技成果在基层推广。农业科技推广的重中之重是基层,加强基层站点设备等硬件和队伍建设,实现农业科技入户进田,畅通“最后一公里”。加速建立完善生态农业科技推广的利益驱动机制,实行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制,基本工资保底,绩效工资与推广的数量与质量挂钩;有效整合科技资源,建立农科教产学研推相互衔接的机制,强化“把论文写在大地上,把成果留在农民家”[9]的科研与推广评价导向机制;发展多元化的农业科技推广组织,农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必须承担生态农业农技推广任务,国家要做出农业高等学校的教师将1/3的时间、科研院所将1/2的时间用在农业科技推广上的规定,在职称和利益分配上予以更多的激励。 7.加强与完善生态农业服务保障建设。一是建立健全生态农业技术标准体系。生态农业的发展离不开标准化,研究制定生态农业基地、生产资料、生产技术、产品质量标准体系;研究制定生态农业评价指标、管理认证方法、环境友好技术标准体系。二是加强生态农产品质量保障管理。严格执行生态农业技术标准,对农户和龙头企业实行产前、产中和产后全程质量监测,严惩生产过程不达标和质量不达标者。通过对生态农产品全面的质量管理,确保质量与安全,提高国际竞争力。三是加强生态农业教育培训。建立培训机构,加强对广大生态农业管理人员和农民的培训,传播生态农业科技知识,使其掌握各项标准和规程,继续实施“绿色证书工程”,提高农民经营管理水平。四是加强生态农业信息化建设。重点是加速县乡村信息服务站建设,努力实现农业信息进村入户,实现在广大农村的全覆盖。加强生态农业信息质量管理,确保生态农业信息的真实性。五是加强生态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加强对生态农产品,尤其是绿色和有机食品及标准的宣传,积极促销;实行生态农产品分级包装进入市场销售,优质优价;实行生态农产品(绿色和有机食品)专卖销售,实行销产连带追溯赔偿制度,以保护消费者利益,防假打假。六是加快建立健全气象、疫病防治、科技推广、信息等全方位的生态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各服务部门人事管理事业化,强化公益性。 总之,只要我们勇于探索,积极推进发展生态农业的对策措施,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丰富生态农业发展模式,中国生态农业必将成为现代农业建设的一条亮丽风景线。 作者:赫修贵 单位: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 中国发展论文:基于在中国发展的国际酒店管理论文 一、国际酒店管理集团的概况 自从改革开放以来,入驻总过的国际酒店越来越多,据不完全统计,中国已有已经有超过35家酒店集团,并且其规模仍在不断地扩大、品牌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多,并且凭借自己先进的管理理念在不断地开拓大陆市场,这都是对国内本土品牌酒店的一大挑战。在中国,有将近350家酒店的是属于国际酒店管理集团,拥有的品牌数量达到了55个,国际酒店管理集团旗下的酒店多数都是高标准的酒店,随着经济年本土化的发展,也出现了一些经济型的酒店。 二、限制国际酒店管理集团在中国发展的因素分析 (一)扩张的方法有限 酒店产业就有较高的风险,其资金成本比较高,同时取得收益的周期比较长,尤其是现在很多的国际酒店集团都进行跨国投资的活动,每个国家的经济政治情况不相同,很容易受到其影响,严重的情况下可能会出现血本无归的情况。很多国际酒店集团采用特许经营的方式来开拓市场,该种方法可以保证其有最基本的管理费的收入,如果一旦出现了什么变化,可以及时地撤出市场,这在当下是很重要的一种扩张方式。和特许经营相比,还有一种扩张方式也很受欢迎,即签订管理合同的方法,这也是一种比较保险的扩张方法。在当今的国际酒店集团当中,有将近一半的客房是通过上述这两种方式来经营的。这两种经营方式有自身的优点,但是当一个酒店在进入一国市场的时候,会受到这个国家的经济政治、市场运行机制等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对于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一般所采用的是特许经营的方式;如果该国市场更注重服务,则可以通过合同管理的方式。这里通过对洲际酒店的具体分析,阐述国际酒店集团扩张的局限性。洲际酒店从来没有采取特许经营的方式来扩张,这是什么原因呢?其从历史角度分析,我国改革开放初期,国内酒店的设施比较落后,而特许经营是为国内的酒店提供品牌、统一的标准,并不是实际掌控管理国内酒店;但是采用管理合同的方式则可以避免这一问题,管理合同是国际酒店集团直接对国内酒店进行服务上的管理工作,提高国内酒店的质量。随着近几年国内酒店硬件设施的不断完善,有部分酒店采取了特许经营的模式,但不可否认的是特许经营还是存在一些有待改进的地方,如对知识产权的立法不是特别完善,不利于品牌的发展。 (二)酒店的发展受到国情的影响 在我国一些经济比较落后的地区,业主会对酒店的经营提出除了经济效益之外的其它要求,比如收取商业回扣、加强酒店管理的支出、酒店的采购等等,使得酒店的经营受到业主的极大干预。偏远地区的某些政府推行地区保护主义,其极大地抗拒国际酒店集团加入本地的市场,因此在很短的时间内,违法市场的自我调节,组织建立大规模的本土酒店来抵制国际酒店品牌,这也极大程度地对国际酒店集团构成了威胁。 (三)管理的花费太高 国际酒店毕竟是国际的品牌,其拥有很大的国际市场,因此其必须具有一流的管理水平。无论采取何种经营方式,其管理的花费一直以来都是比较高的,在总体营业收入的1/20都要用来交管理费,这使得国际酒店集团的收益越来越低,不利于其更好的发展。同时,高昂的管理费也为很多国内经济型酒店开辟了发展的空间,国内酒店管理的费用相对较低,同时其又有很大的国内市场,发展如鱼得水。 三、国际酒店管理集团在中国未来的发展方向 (一)品牌不断增多,规模日益扩大 尽管国际酒店管理集团在中国的发展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制约,但是中国丰富的市场需求,还是吸引很多国际酒店品牌的加入。从宏观角度来说,国际酒店管理集团在中国市场的扩张趋势可以用4个字来进行概括,即全面扩张。其无论是在地域上,还是在数量上都在成逐年增加的趋势,不仅东部沿海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可以看见国际酒店,中西部的一些地区也出现了国际酒店的品牌。从品牌的角度来看,数量在不断的增多,并且根据市场的不断发展,其自身也在不断做出调整。从微观的角度分析,国际酒店管理集团在扩张的时候,主要遵循了以下三个原则:第一,入驻的品牌需要市场的发展、承受能力相一致;第二,项目酒店的硬件设备要满足即将入驻的品牌的要求;第三,在签订管理合同的时候,要遵循双方的合意,不能勉强。这体现了国际酒店管理集团在扩张时,即不断增加自己的品牌,同时又考察市场的承受能力,做到理性的扩张,有利于其长远的发展。 (二)签订管理合同仍然是其最常见的扩张方法 第一,不断缩短合同约定的期限,加强竞争。我国本土的酒店管理公司不断兴起,企业在谋求国内市场,与此同时,国际酒店管理集团又急于开辟中国大陆的市场,因此就会产生激烈的竞争,双方同项目酒店签订的合同期限也在不断地缩短,造成了无序竞争。中外酒店管理集团的竞争,为业主留下了更大的选择空间。第二,管理业绩的衡量方式出现了变化。在衡量酒店管理业绩的时候,更加重视风险的共同承担。在管理的费用当中,增加了奖励的成分,并且其所占比例在不断增高。 结束语 自从改革开放以来,国际酒店管理集团在中国迅猛发展,其开辟了大量的中国市场,自身先进的管理理念、设施条件都对国内的酒店产生的严重的威胁。面对如此情形,国内酒店要不断完善自身的管理方式、硬件设施,才可以与之相抗衡。 作者:张琳珏 单位: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 中国发展论文:剖析在中国发展伊斯兰保险业务研究论文 摘要:伊斯兰律法禁止利息、不确定性交易等经济行为,致使传统保险无法满足穆斯林的保险需求。经过多年的研究,全新的伊斯兰保险诞生,并被穆斯林和非穆斯林所接受,而且市场发展正不断地扩张。我国拥有2000多万伊斯兰人口,而伊斯兰保险市场一片空白,也无学术的理论研究。笔者通过分析我国伊斯兰人口的分布情况及民族特征,以及伊斯兰人口集中地新疆的保险发展状况,探讨了我国发展伊斯兰保险市场面临的诸多机遇与挑战,并提出了以新疆为试点发展伊斯兰保险等政策建议。 关键词:伊斯兰;伊斯兰保险;保险市场 20世纪70年代以来,当伊斯兰复兴主义浪潮席卷全球,并在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充分渗透时,伊斯兰金融机构便带着鲜明的宗教特色应运而生。这是伊斯兰研究朝向现实性和实用性深入,由伊斯兰经济学家、银行家、法学家等诸领域的学者进行了多年研究所产生的成果。并创立了现代伊斯兰金融学。从此搞活了经济,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伊斯兰金融业已逐渐发展成熟,现有70多个国家相继成立了200多家金融机构,包括伊斯兰银行、伊斯兰保险公司、伊斯兰基金和伊斯兰资本市场等,形成了一个相对独立的伊斯兰金融体系。其中,伊斯兰银行和伊斯兰保险最为引人注目。 全球目前大约有15.7亿穆斯林人口,其中三分之二在亚洲。尽管他们遍布世界各地,大部分穆斯林居住在高速增长的新兴市场①经济体地区。穆斯林国家的保险深度,尤其是寿险深度很低,其2007年保费收入仅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3%,而整个新兴市场为2.8%②。尽管本世纪以来大多数穆斯林国家的经济增长稳健,保险业的发展却相对滞后,保险深度低的重要原因之一是传统保险不符合伊斯兰信仰。 一、伊斯兰保险的介绍职称论文 伊斯兰保险业是伴随着以伊斯兰银行为主的金融业的发展而出现的,但其合法性却经历了相当长时间的辨证。在伊斯兰世界中,保险是一直存在争议的一种金融形式,一些学者认为保险是邪恶的异端“比达尔”,未来发生的一切事情都是真主的意愿,给未来事件保险和承担不确定性收益是侵犯真主权利和对真主至上的裹读。世人以保险金为赌注,将鼓励一种鲁莽的、不顾后果的冒险精神。也有学者认为,保险就其基本原则而言,是无可指责的,其中并不含有赌博和放债取利的因素。他们认为保险业类似于伊斯兰的社会福利制度——天课制度,带有互助、济贫的社会保险性质,在互不相识的保户中间形成一种明显的互助关系。这符合穆斯林追求社会平等和正义的目标,因而值得支持和提倡。目前,从总体来看,没有一个伊斯兰国家绝对禁止一切社会保险活动,但也没有全部放开,而是尽力将保险事业纳入教法的控制之下。 伊斯兰教与经济的关系源远流长,早期穆罕默德传教时就伴随着阿拉伯人的对外贸易发展。伊斯兰教本身是鼓励商业贸易的,在《古兰经》里有很多鼓励贸易和商业的章节,伊斯兰教的经济观念认为商业贸易应该建立在守信、合法的原则上,主张人与人之间的平等、互相帮助,允许合理的贫富差距,反对奢侈浪费、贫富两极分化严重。在伊斯兰社会中,律法被认为是神圣的,不可更改的。穆斯林依照律法中所述的教义生活,因此伊斯兰金融体系中的所有交易,包括所购买的保险保障都必须符合律法[1]。伊斯兰律法中禁止的主要经济事项有:反对支付或征收利息;不得承担过高的风险,风险与利润共担;禁止合同中的不确定性和不明确的条款;投资于不允许的商品或行为,例如猪肉、酒、赌博和色情业[2]。 回教保险是伊斯兰保险中主要的分支,特指投保人基金与股东基金分离的保险模式。回教保险是以互相帮助和自愿奉献原则为基础,风险由参与者集体自愿分担。通过自愿捐献缴纳保险费和对损失类别的定义,消除了合同的不确定性和过高的风险承担。回教保险运营模式的主要特点有:设立回教律法监事会,监督保险业务及其相对于回教律法的合规性;将股东基金从投保人基金中分离出来;承诺向投保人分配业务利润;避免投资于不符合回教律法的资产。 回教保险模式主要有:人模式、利润分享模式、混合模式、捐赠模式[3]。在人模式中,保险公司是作为投保人的纯粹营运人。保险人收取一笔定额费用,代表投保人投资回教保险基金并经营回教保险业务。保险人不分享承保和投资的任何盈利,也不承担承保和投资的任何损失。但如果回教保险出现亏损,保险人必须向回教保险基金提供一笔无息贷款,这笔贷款将在基金出现盈余时偿还。利润分享模式人模式不同,保险人按事先约定的比例分享投保人基金所产生的盈余和投资活动所获得的利润。与人模式一样,如果发生亏损,保险人必须向投保人基金提供一笔无息贷款。混合模式是结合了人模式和利润分享模式的优点而成一种新型模式,保险人收取投保人所付保费和投资赢利的一定比例。 捐赠模式是指保险人向捐赠基金支付一笔初始保费,投保人向基金缴纳的附加保费将用于理赔,保险人收取一笔固定的承保费用。在所有索赔得到赔付后,投保人分享基金所剩余的资金。 二、伊斯兰保险的主要国际市场发展情况 随着伊斯兰保险业的不断发展,其在伊斯兰金融系统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目前,伊斯兰保险不仅受到广大穆斯林的欢迎,而且已经被非穆斯林接受,在马来西亚有接近40%的伊斯兰保险客户是非穆斯林。获准成立于1979年的苏丹伊斯兰保险公司是现代历史上第一家回教保险公司,1985年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马来西亚和巴林也成立了回教保险公司。据统计,目前有100到150家回教保险公司或窗口公司①。 2007年回教保险保费收入约为17亿美元。根据回教保险的不同定义,其市场规模估计在10亿美元至56亿美元之间。尽管对回教保险市场的确切规模有争议,但其快速增长却是一致公认的。马来西亚是最发达的回教保险市场,具备完善的鼓励回教保险发展的政策法规。截至2007年末,其国内共有8家注册的伊斯兰保险公司,总资产占保险业总资产比重也从2001年的4.8%增长至2007年的7.2%,达到88.2亿林吉特,伊斯兰保险业已成为马来西亚伊斯兰金融系统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②。另外,印度尼西亚拥有全球最多的穆斯林人口,人均收入和保险深度都偏低。沙特阿拉伯是最大的中东经济体,回教保险业发展迅速。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阿联酋)作为中东地区最发达和规模最大的传统保险市场,经济充满活力。巴林的保险市场规模非常小,监管体系健全,是中东地区新兴的伊斯兰金融中心。 自创立伊始,回教保险就一直繁荣发展。2007年回教保险保费估计约为17亿美元,过去四年的增长尤其迅猛——增速达26%(扣除通胀因素),回教保险的增速比传统市场高出11%。尽管面临目前的经济衰退和金融危机,由于以石油和天然气为基础的经济体前景依然乐观,其长期发展势头将保持稳健。至2015年,回教保险预计将以每年17%的速度增长(扣除通胀因素),并达到70亿美元的规模,这大大高于传统市场的增长。回教保险市场份额将达到8~10%。保险深度应该也将提高。 三、我国伊斯兰的人口分布及特点 据2000年全国人口普查统计,全国总人口1242612226人,其中穆斯林人口为20320580人,占全国总人口的1.64%。从民族角度来看,穆斯林人口主要分布于10个少数民族③。 从地域上看,穆斯林主要聚居在西北地区的新、宁、甘、青四省区,而河南、云南、河北、山东等地穆斯林人口虽然绝对数较高,但相对于当地的总人口数而言还是很少的。从绝对数看,新疆的穆斯林人口数超过1000万,占全国穆斯林总人口的52.68%,远远高于其他地区。穆斯林人口超过100万的还有宁夏、甘肃两省区。从相对数上来看,新疆穆斯林人口数超过总人口的一半,宁夏超过30%。青海的穆斯林人口接近总人口的20%,甘肃超过5%,比例也较高①。 从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到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全国信仰伊斯兰教的人口由800.6万增至2031.1万,增长153.8%;而同期全国人口只增长了115.0%。也就是说伊斯兰人口要比全国平均人口增长率高出33.7%。全国伊斯兰人口在不同阶段增长的幅度是不同的,在五次人口普查之间增长的幅度一次比一次大。 伊斯兰各民族人口的出生率都比较高,在第四次人口普查中,维吾尔族、柯尔克孜族、塔吉克族的人口出生率都在30%以上。由于绝大多数伊斯兰家庭起码要生育二胎以上,因此独生子女很少。伊斯兰民族的生育率比其他少数民族要高,而且这种高生育率是与伊斯兰人口中的文化构成普遍较差密切相关的。与出生率相反,大多数伊斯兰民族人口的死亡率较低。 伊斯兰民族人口的增长较快。伊斯兰民族在生育观念上除了有养儿防老、解决劳动力短缺等一般要求外,还有宗教上扩充人口的意识,如女儿一般不外嫁,与外族通婚要男方加入伊斯兰教等。男方要外族女子做妻子,妻子也必须随伊斯兰教。其主要特点有以下几点:一是年龄结构轻。2000年伊斯兰十个民族人口的年龄构成仍呈年轻型,0~14岁人口的比重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准,65岁以上人口比例普遍偏低。二是人口文化素质低。农村人口比例大,大多数从事农业生产和个体经商,使其整体文化程度较差,文盲率有七个民族高于全国平均比例。三是职业构成差。这与他们分布的地理、自然环境差,大都居住边远的农村,经济收入低文化素质又不高有关。四是早婚现象普遍。早婚现象是伊斯兰人口的一个特点,这既有宗教上的因素,也与经济文化的发展有关,伊斯兰教义上将“出幼”(即成年)年龄定为女孩9岁,男孩13岁,“出幼”的男女可以涉足婚姻。另外,近亲结婚在伊斯兰民族中仍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致使遗传性疾病增加,仅呆痴人口比例就达2%左右。 四、我国穆斯林人口较多地区的保险现状——以新疆为例 无论从相对数,还是绝对数上,新疆的穆斯林人口占比均超过一半以上。新疆是我国穆斯林人口最为集中的地方。目前,新疆保险市场已形成了多家共存、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多元化格局。2002年,新疆保险公司仅有9家,截止至2008年,新疆保险公司已发展为21家;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由2002年的3家增加至2008年的42家,增加了14倍;保险营销员由2002年的2.37万人增加至2008年的2.98万人,增加了25.74%。 从1980年至2008年,新疆保险业得到快速发展,其保费总收入由1980年的93万元增加至2008年的152.51亿元,增长近114万倍;保费占经济总量的比例也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保险深度由1980年的0.0002增加至2008年的0.0363,增长了181倍之多;保险密度从人均0.07元增加至人均715.74元,增长了万余倍②。 新疆的保险业发展迅速,但相对全国的平均水平仍然较低,从2000年至2007年,无论是保险密度还是保险深度,相对全球的平均水平有很大的差距。较全国平均水平也有较大的差距。从保险密度看,2007年达到504.11元,低于全国水平750元;从保险深度看,新疆达到3%,低于全国水平4%,而虽在2005—2006年,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均已接近全国的平均水平,但近几年又拉开了较大距离。 从全国的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平均保费收入情况来看,无论是寿险保费收入还是财险保费收入,2006年至2009年新疆的保费收入均较低,财险保费收入仅有全国平均水平的33.3%,而寿险保费收入仅有全国平均水平24.3%③。可见,寿险保费相对财险保费更低。 由上述分析可知,新疆的保险市场还有巨大的发展空间,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均较低。如果按4%的发展中国家保险深度及2009年新疆的GDP(4274亿元)推算,新疆的保费收入可达到171亿元左右,而实际规模与之相差近15亿元。从保险密度看,以中等发达国家保险市场保费收入占居民储蓄存款余额的5%左右为参考,按2009年全疆居民储蓄存款余额2553亿元计算,新疆保险市场的规模有望达到127亿元左右,以目前的实际收入来看仍有相当差距。因此,就目前新疆保险业发展的水平来看,其市场潜力巨大,发展空间广阔[4]。 新疆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将为保险市场规模的扩大提供良好的经济基础。2009年新疆居民储蓄存款余额占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的一半以上,其中新增存款很大一部分是定期存款,而储蓄存款特别是其中的定期存款本身就是人寿保险潜在的市场资源。另外,随着近几年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的不断增长,人们对保险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新疆保险市场的潜力将会被越来越大地挖掘出来。 但新疆保险业的发展受制约的因素众多,如居民收入不高、教育水平较低等,但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受到地域文化、风俗、传统观念等因素——伊斯兰宗教信仰的影响。新疆是一个拥有1000多万伊斯兰人口,占总人口50%以上的“穆斯林自治区”。宗教信仰决定的传统文化、生活习俗等较为特殊,这对保险需求产生较大的影响。在穆斯林看来,未来发生的一切事情都是真主的意愿,给未来事件保险和承担不确定性收益是侵犯真主权利和对真主至上的裹读,这种宗教信仰直接抑制了保险消费的需求,保险意识匮乏。 五、我国发展伊斯兰保险的机遇与挑战 2009年我国保险业全年保费收入首次突破1万亿元,达到11137.3亿元,同比增长13.8%①。中国人寿等保险业的领头羊也纷纷在全球开设分支机构,把业务的开拓放眼于全球保险市场。而一个新兴的市场正在默默地迅速成长——伊斯兰保险市场。我国保险业对伊斯兰保险知之甚少,尚未认识到宗教文化对保险需求的影响,也没有意识到开拓此保险市场的重要性。我国拥有大约2000多万的伊斯兰人口,由于其宗教信仰,对保险的认识不同,风险防范的需求不同。这是一个巨大潜在的保险市场。 伊斯兰人口居多的新疆是当前国家战略发展的重点。新疆是一个多民族地区,是我国领土面积最大的省级行政区,是我国边境线最长、与之接壤国家最多的省区,其资源量特别是煤炭、石油、天然气、棉花等资源极其丰富,号称中国未来的资源储备库。2009年9月2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新疆的发展与进步》白皮书。今年5月17日至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的新疆工作座谈会,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再次强调做好新形势下新疆工作。 笔者认为应以发展新疆的为契机,大力发展新疆的金融业——试点伊斯兰保险,当前面临着诸多的机遇。一是伊斯兰保险供给一片空白,保险需求十足。2000多万伊斯兰人口,市场中无适合其伊斯兰律法的保险产品。二是新、宁、甘、青等伊斯兰人口集中地,属于西部地区,国家正大力推进西部计划,尤其是发展新疆。各种优惠政策倾斜,具备强劲的经济基本面和增长前景。三是我国伊斯兰人口增长较快,市场前景广阔;人口结构年轻型,适合长期保险保障功能和储蓄功能。四是新疆等西部地区,保险市场空间较大,当前的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均远远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五是伊斯兰保险产品特点、运营模式都是一种新兴的力量注入保险市场,可能对穆斯林和非穆斯林都是个具有吸引力的保险方案。 伊斯兰保险要开拓自己的市场份额,保险企业、监管当局、回教律法学者等都需要付出相当大的努力来提高对伊斯兰保险的认知度,这将面临着诸多的挑战。一是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穆斯林所接受的宣传是保险、尤其是寿险,与其宗教信仰相冲突。改变这种看法需要很长时间的努力。二是回教保险业不能仅仅依赖于提供符合回教律法的产品,因为价格和服务也同样重要,服务水平和产品特点亦可能与保险合同符合伊斯兰信仰具有同样的重要性。三是多样化是伊斯兰教的固有特性。它容许不同的诠释并存,因此产生不同的回教保险模式。而经营模式的标准化会有助于回教保险业在全球范围的发展,且可提高透明度,降低成本,减少顾客的混淆。四是我国具备保险和回教律法知识的高素质人才十分缺乏,找到管理人员和有经验的回教律法学者则更加困难。五是我国伊斯兰人口具有低死亡率、文化程度低、职业风险高、早婚早育、近亲结婚普遍且人口分布稀疏等特征,这些对开拓伊斯兰保险的险种设计、费率定价、核保、理赔、客户带来诸多困难,以及由此带来的监管问题。 六、我国发展伊斯兰保险的对策与建议 面临诸多的机遇和挑战,如何开拓我国伊斯兰保险市场是一个十分艰巨的任务。中国的伊斯兰人口有2000多万,大多集中在新、宁、甘、青等西部地区,适于伊斯兰保险业的发展。针对我国伊斯兰人口的分布及所在区的保险状况,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1.以新疆为试点,发展伊斯兰保险。新疆的穆斯林人口数超过1000万,占全国穆斯林总人口的52.68%,远远高于其他地区。新疆保险业得到快速发展,保险深度由1980年的0.0002增加至2008年的0.0363,增长了181倍之多;保险密度从人均0.07元增加至人均715.74元,增长了万余倍。与此同时,2008年新疆全年生产总值达到4203.41亿元,比上年增长11%②。但与全国的平均水平相对,保险业的各项指标均较低。现中央领导已把发展新疆作为国家战略目标,致力于发展新疆经济,新疆经济的发展可刺激人们对保险的需求。在全面构建伊斯兰金融的同时,发展伊斯兰保险市场。建议中国人寿、中国平安等大型保险公司利用其良好地声誉、精湛的技术、完善的管理经验在新疆各市、区的分支机构设立伊斯兰保险窗口,并借鉴大型国际再保险公司的经验,合理定价伊斯兰保险,设立保险条款,这对中国人寿、中国平安等大型保险集团的国际战略也十分吻合。 2.培养伊斯兰保险人才。伊斯兰保险专门人才的缺乏仍然是制约伊斯兰保险发展的重要因素。目前,我国现在没有伊斯兰保险,也没有这方面的实践人才,在理论界也没有伊斯兰保险相关的学术成果。虽然我国拥有一定数量的学者正在研究伊斯兰人口的发展及其民族特征,也拥有一些伊斯兰经济思想家,但仍然缺乏一些“伊斯兰保险”专家。他必须全面了解伊斯兰宗教律法、保险学、精算学、公司治理等知识,而且具有丰富的实务能力、熟悉国家政策、了解民族特征等。建议在新疆大学开设伊斯兰保险本科专业,大力培养伊斯兰保险人才。因其具有良好地生源保证,同时也是熟悉伊斯兰宗教的当地学生,致力于家乡发展的高素质人才。设立专门的伊斯兰保险项目等研究课题,并鼓励国内伊斯兰学者和伊斯兰金融教育机构加强与国外相关机构的交流与合作。保险学会组织定期的培训项目来提高从业人员的技能,可以加强与国外伊斯兰金融教育和培训组织的交流,选派伊斯兰保险专家学者赴国外学习伊斯兰保险。 3.形成与传统保险的相辅相成的产品。当我国开拓伊斯兰保险产品越来越普通,伊斯兰保险是否会与传统产品竞争成为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伊斯兰保险可能对穆斯林和非穆斯林都是个具有吸引力的保险方案。根据马来西亚某些市场从业者的观察显示,一旦回教保险经营者达到一定规模并推出具可比性的价格,分享回教保险基金利润的机会可能同样会吸引非穆斯林客户。因此,开展与传统保险不相冲突的伊斯兰保险险种是伊斯兰保险市场发展的关键。 4.开发适合我国伊斯兰人口特征的伊斯兰保险产品,实施风险与利润分摊的模式。我国伊斯兰人口具有低死亡率、文化程度低、职业风险高、早婚早育、近亲结婚普遍且人口分布稀疏等特征,以及伊斯兰宗教中禁止的经济事项,这些对如何合理进行精算定价产生很大难度。文化程度较低,影响到对保险知识的接受程度,对保险条款的理解。职业风险高,精算定价较高,产品缺乏市场竞争力。早婚早育以及近亲结婚带来的婚姻法律风险、家族疾病遗传风险较大,如何分散此类风险。人口分布稀疏,这对保险生存调查、理赔客户均产生极大的道德风险。邀请国外著名伊斯兰保险专家学者在国内金融机构担任高级顾问,为国内保险机构开设伊斯兰窗口或发行伊斯兰保险产品提供帮助。借鉴国际的风险与利润分摊的模式,推进伊斯兰保险产品,收取投保人所付保费和投资赢利的一定比例。投资有助于使保险人与投保人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而费也使得保险人能够收回承保业务的管理成本。另外,可对伊斯兰保险业务实施税收优惠政策,甚至财政补贴。 中国发展论文:国际保理业务在中国发展的对策论文 摘要:随着全球市场的不断扩大,国际保理业务的广泛开展,受到各国进出口商的欢迎。首先阐述国际保理业务的定义、特点和种类,然后就我国国际保理业务的发展现状进行剖析,从中提出国际保理业务在我国发展的七大问题,最后从国际保理信用风险管理、国际保理业务在我国发展的微观环境和宏观环境这三个方面入手,总结出保理业务在我国发展的对策。 关键词:保理业务;商业银行;信用风险 一、国际保理业务在我国的发展现状 国际保理业务在我国起步较晚,1988年中国银行在我国率先推出国际保理业务,并于1993年成为中国首家国际保理商联合会会员,随后交通银行、光大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也纷纷开展国际保理业务,并先后成为FCI会员。 从办理机构上看,目前我国已有12家银行成为FCI会员,对外办理国内与国际保理业务,其中业务量较大的主要是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 二、国际保理业务在我国发展存在的问题 2.1信用交易尚未建立,制约国际保理业务扩展 出口企业满足于用传统结算方式进行交易,忽视保理业务的应用,这从交易观念上阻碍了国际保理业务在我国的发展。另一个重要原因是我国的国际贸易目前主要仍以服装、手工艺品等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这些产品主观检测性强,易引起合同纠纷。而在保理业务中,买卖双方对产品有争议或买方挑剔产品质量时,保理商又不承担付款责任,这使出口商惟恐会钱财两空,而宁愿选择传统的贸易结算方式。 2.2国际保理业务自身宣传力度不够 我国正式开办该项业务以来,主要限于中国银行承办保理业务。然而银行受到传统思想的束缚,担心扩大宣传力度,会失去这一新的金融服务领域,从而对外仅限于简单业务介绍。因此国际保理业务在我国仍然是一个陌生的事物。 2.3保理业务法规建设滞后,不能适应保理业务发展要求 我国早在1992年便开展了国际保理业务,但到目前为止,尚未建立一套完整规范的国际保理业务法律体系。虽然我国已经加入国际保理联合会,接受了《国际保理惯例规则》以及国际上颁布的《国际保理服务公约》、《仲裁规则》等国际统一的业务操作规则,但这些法律规范还不能直接用于指导监督我国保理业务的具体实施,它们只是基本的依据,这使得许多企业不敢尝试这一新型结算工具。 2.4我国开展国际保理的基础设施相对落后 现代国际保理业务是现代通信与信息发展的产物。然而,我国保理公司与各国保理商和民间资信公司等机构尚未建立起完善的信息交互网络。同时,我国开展保理业务的公司有的还仍然使用非EDI信息传递技术,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国保理公司与国外保理商之间的相互交流以及信息传递。 2.5缺乏一支训练有素的专业国际保理从业人才队伍 由于我国开展此项业务时间较短、业务量较少、从而使得从业人员缺乏实务方面的锻炼。目前,在我国开展国际保理业务的金融机构中,从事保理业务的工作人员大多未进行过专业的国际保理业务培训,业务不熟,工作效率低,影响了国际保理业务在我国推广速度的提高和应用范围的扩展。 2.6盲目的市场定位阻碍保理业务的发展 目前,我国银行开展保理业务部门的服务对象,受银行从业人员和资金的限制,一般都集中在银行做信用证及托收等结算的客户上。而且目前主动采用保理业务的客户,也往往是因产品积压或信用证失效而不得已采用的,这些客户当然无法形成出口保理业务的稳定客户群,也无法起到样板客户的广告效应。 三、发展我国国际保理业务的对策 随着我国对外资银行市场准入条件的放宽,我国必须积极采取措施,提高自身经营水平,不断扩大金融品种以适应金融全球化发展的趋势,为我国本身国际保理业务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微观环境。针对存在的问题,大体可考虑对策如下: (1)电子信息技术是开展国际保理的基础。西方国家开展保理业务电子化、网络化服务设施水平很高,而这些设备与技术对于国际保理业务先期的信息传递、数据交换具有重要意义。尤其在首次与国外客户的贸易往来中对于对方资信的调查,对于贸易伙伴国所在地法律、法规、经济政策等诸多方面的分析研究必须通过完善、高效的信息传输系统才能得以实现。因此,我国应尽早与FCI其它成员国和各大银行以及各种咨询机构建立信息交互网络,以便进行广泛的交流和正常协作。 (2)人才培养是提高保理业务服务水准的关键。充分利用现在已有的职业培训设施及大专院校的师资力量,举办各种类型的国际保理专业培训班,可以从开展国际保理业务较早的发达国家专门高薪聘请一些国际保理业内的专家来讲课,及时传授世界最先进的保理技术及业务程序。同时,国家相关部门应根据国际保理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从规范化管理要求出发,建立从业人员资格认定考试制度,可实施在岗培训工程,大力培养专门从事国际保理业务的专业人才。 (3)迅速提高我国国际保理业务水准,完善服务形式和内容。目前,我国国际保理服务形式单一、服务内容简单,采用国际通行的双保理做法是加快我国发展国际保理业务的必要条件,也是通过业务渠道借鉴与学习国外保理公司经验的有效途径。我们应紧跟时展潮流,建立健全国际上通行的双保理做法,实现单保理到双保理的过渡。 (4)完善针对保理业务的授信机制,加强风险管理。银行要建立和完善科学的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和方法,并通过银行之间的合作与信息共享,建立完整可靠的企业资信情况管理系统,加强对进出口企业的资信管理,从而降低企业保证金的交纳;另一方面,可以借鉴欧美地区保理商的做法,加强商业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尝试开展保理业务保险,在规范运作的基础上积极有效地防范风险。 (5)商业银行应高度重视并大力宣传、推广国际保理业务。应在涉外经营领域大规模宣传国际保理业务的重要意义,应充分利用现存的分支机构网络,并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传播媒介,大力宣传国际保理业务知识,增强外贸企业国际竞争力和适应国际市场的应变能力。公务员之家 (6)政府应出台扶持政策,积极引导商业银行及非金融机构大力开展国际保理业务。政府必须出台相应扶持政策,使出口商、保理商都能在开展保理业务中有利可图,从而变被动发展为主动引导示范。政府应一方面激励出口企业应用保理业务以扩大对外贸易;另一方面,鼓励国有商业银行拓展自己的经营范围,大胆开展保理业务。在国外金融机构尚未进入中国开展激烈的国际保理市场竞争之机,大力发展国际保理业务,抢占先机。 (7)营造有利于国际保理业务开展的法制环境。我国可直接从国际上已有的各国业已形成的国际惯例、法律制度、国际公约等人类共同创造的法律文明中,汲取有效合理的法律成果,提取适于我国国情的法律条文,并参照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在开展国际保理业务中的一些普遍做法,来充实完善本国的具体国际保理法律框架,从而营造一个有利于我国国际保理业务开展的法制环境。 (8)此外,还应从国际金融的不确定因素、各国法律环境、进口国的政治、经济及贸易准入等方面入手,加强国际保理业务的风险防范研究。 中国发展论文:科学发展观政治学在中国发展中的作为论文 摘要:文章通过对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政治学发展历程的全面反思,为中国政治学的健康、顺利发展指明了出路:回归自身,回归中国。在深刻分析新世纪中国社会的政治、经济变化为中国政治学发展提供的广阔舞台之后,也指出未来中国政治学发展的基本立足点:顺应现代政治文明,符合国家建设的逻辑,适合中国的社会、政治、经济结构,以及在研究方法上的重新整合,最后,在此基础上实现中国政治学与中国发展的良性互动,也即中国政治学的发展为中国发展提供理论依据,而中国发展为中国政治学的丰富提供经验材料。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历史中,现代意义的政治学几乎是与改革开放同时出现的,所以,到2008年,改革开放整30年的时候,中国政治学恢复和发展也差不多30年了。经过30年发展,中国政治学也算是达到了“而立”水平:有了自己的身份、有了自己的话语、有了自己的体系、有了自己的抱负,因而,也有了自己“安身立命”的风格。多年前,我曾撰文总结中国政治学的20年发展,基本观点是:中国政治学与中国政治发展之间存在着紧密的相互促进关系,承担起了这门学科应该承担的使命,并做出了自己的贡献。[1-2]今天,我依然坚持这个观点,并为30年中国政治学发展所取得的成就和所发挥的作用而感到欣慰。“而立”之年,应该是事业大展宏图之年,所以,在欣慰之余,还是有责任思考这个学科的事业与前途。这种思考,固然需要总结过去,但更重要的是反思过去,只有通过反思,才有整体的把握和理性的自我批判,从而更好地认清和把握未来。 一迷茫与冲动:挫折中生存 人的群体生活与动物的群体生活的重大区别之一,就是人在群体生活基础上创造了政治共同体,即国家,并力图通过政治共同体来创造优良的社会生活。按照恩格斯的看法,国家是社会创造的,但同时又超越社会,并驾驭社会。所以,如何组织国家,并且使国家能够最大限度地适应社会发展,满足社会要求,就成为人在现实生活中必须时刻思考的问题。 政治学就是由此产生的,其使命就是思考如何组织好国家,创造好的社会生活,一句话,就是如何创造有序的公共生活。这种有序的公共生活,是人与制度配合所形成的:制度规范人,人运行制度,两者协调,相互满足,自然能够产生有序的公共生活。所以,政治学主要考虑两大主体:一是人;二是制度。如果从人出发,探究人与政治生活的关系,政治学更多的是作为一种智慧之学而存在的,关乎人的终极关怀或者从终极关怀来思考现实的人与政治生活。 这种政治学偏向形而上,追求善的秩序与善的治理。如果从制度出发,探究制度的合理形态及其存在与作用方式,政治学更多的是作为一种经世致用之学而存在的,关乎给具体的社会和国家以什么样的合理制度,或者如何使一种有效的制度在特定的社会扎根、成长并产生积极作用。这种政治学偏向形而下,追求制度的建构、保全与完善。政治学的这种分野,在古希腊就已经泾渭分明,前者的代表是柏拉图的《理想国》;后者的代表是亚里士多德的《雅典政体》与《政治学》。当然,对于政治学来说,这种逻辑起点与方法取向的分野,并不导致政治学分化为两种学问,不论是作为价值取向,还是作为方法形态,它们都共存于政治学之中。这就使得人们可以根据不同的需要,从不同的角度开发政治学,研究政治学。中国政治学的这30年发展,就经历了从前一种形态向后一种形态转变的发展过程。 政治学作为一门现代科学在新中国的正式出现,是在“”结束之后。邓小平是在总结“”深刻教训之后,充分认识到三大社会学科对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性,要求尽快恢复。这三个学科就是政治学、法学和社会学。由于有“”的背景,加上中国的改革开放是以“思想解放”为内在驱动力的,所以,政治学的恢复一开始就与强烈的民主需要联系起来,因为,民主是“”结束之后最大的政治需求,同时也是改革开放的最大的政治前提,在邓小平看来,改革开放关键是解放思想,而“民主是解放思想的重要条件”。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场景与行动逻辑一开始就赋予了政治学一个明确的使命:为民主而奔走呼喊。于是,用民主来透视中国的政治,并集中关注直接迈向民主的道路即政治体系改革,这种努力背负的使命,就是完成小平当时提出的:“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应该说,不论是当时小平提出的要求,还是政治学所进行的努力,都是符合当时发展要求的,其积极作用和历史贡献是谁都不能否认的。但是,也要看到问题的另一面,即当把民主置于绝对地位的时候,并没有很好思考过三个基本问题:在中国现代化发展中,民主的历史使命是什么?我们要的民主应该是什么形态的民主?中国这样的大型国家如何实现民主?没有回答这些问题的意识,也就没有深究民主的意愿,结果政治学的主流研究,就像朝圣者一样,在“民主”的殿堂外不停地绕圈,以至于任何对民主的“不敬”都会被视为大逆不道。80年代中后期的“新权威主义”就受到过这样的白眼。[4]“祈求”民主的人们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政治体制改革之上,以至于邓小平最后都认为,中国改革最终能不能成功,还是决定于政治体系的改革。[3]第3卷,164在这种氛围下,刚刚诞生的中国政治学,一开始就与政治体制改革紧紧地绑在一起,把政治体制改革视为自身存在与发展的优秀舞台。在这个过程中,政治学比较系统地研究了当代民主政治体系,并通过一系列的论文、论著和译著,将现代政治的基本原理、优秀概念和主要理论,引入中国政治生活,描绘出一幅又一幅政治体制改革的图景。这些努力为中国十三大提出的政治体制改革规划做出了政治学的贡献。 崇高的价值目标和紧迫的国家使命,全面刺激着刚刚诞生的中国政治学成长。今天看来,这种成长虽有活力,但缺乏稳健,从而直接影响了一个学科成长所应有的积累。实际上,80年代的政治学,不论是学科体系,还是学术体系都是相当稚嫩的,甚至基本的自我认识都还很欠缺;与此同时,尽管国家有明确的政治发展任务,但是改革政治体制到底改什么、怎么改以及为什么改,只有一些原则,内容相当模糊。邓小平自身当时就面临这种困惑:“我们越来越感到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但现在还没有完全理出头绪。”所以,“政治体制改革包括什么内容,应该议一下,理出个头绪。”学科上的稚嫩,必然带来战略和行动的茫然;而紧迫的行动要求,必然给稚嫩的学科带来异样的刺激,形成力所不及的冲动。政治学因此而全面活跃、穿梭于国家战略问题和学科前沿理论之间,畅抒心怀,出谋划策,描绘理想,并走上“学以致用”的学科发展道路。但是,由于现实把政治学与民主建设、政治体制改革紧紧绑在一起,所以,政治学几乎变成了“政治体制改革学”,对学科基础的投入相对有限,拿来主义比较盛行,理论的积累和创造形不成氛围。结果,建构起了学科的形,但没有形成学科的魂魂不立,就形不成自我;没有自我,就无法在发展中真正自立自强。政治体制改革的迫切需求刺激了政治学,但同时政治学也被政治体制改革所“绑架”,命悬于政治体制改革。1989年之后,虽然十三大政治报告“一字都不能动”,但十三大前后所激发出来的政治体制改革逐渐从改革的排头兵,消融到改革的大潮之中。这个变化的实质,并不是要放弃政治体制改革,而是要调整政治体制改革方略:即从社会动员型的改革转化为制度建设型的改革,把政治体制改革置于国家制度的框架之中,通过立法、制度开发、机制创新等手段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然而,在社会看来,这种变化却是巨大的转折,因为,在社会动员型的政治体制改革中,政治体制改革是中国民主发展的优秀路径:民主化引领政治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推进民主化。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人们对中国民主化有着异乎寻常的、超越中国实际的期待,所以,当政治体制改革转化为制度建设型的改革之后,不少人找不到原来政治体制改革的影子,于是,在“集体无意识”中形成了这样的观念:中国政治体制改革被搁置了,被中止了。这种意识和观念直接冲击着中国政治学,使其一下子从天上落到地上,由于缺乏自我,很快就陷入了茫然,不知如何是好。也就在这个时候,质疑政治学存在必要性的声音也悄然出现,使其在茫然的同时,又多了一份紧张和危机感。 正如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在改革形态转型之后坚持了下来一样,中国政治学也在茫然、紧张和危机中,坚持了下来。虽然沉寂了一些,但依然顽强地成长。90年代,中国政治体制改革走上理性化的发展道路,与此同时,中国政治学也在沉寂之中开始反思和转型,其最大变化就是:回到自身,回到中国。 二理性与现实:反思中发展 亚里士多德说过:“我们对于任何一门学术论题进行学术研究时,不能仅仅以现实概况为满足,应当阐明每一个别事例真相而无所遗漏。”这个道理也适用于一个学科的发展。要探明现实背后的真相,学科就必须有基础、有理论,有自己的研究体系。 80年代的中国政治学,多少满足于“现实概况”的分析、解构和拼装,所以,当轰轰烈烈的政治体制改革突然隐没于改革的大潮之中后,中国政治学犹如失去风力的风筝,飘然落地,好在这根线依然在政治学者手中,因而,可以把风筝收拾起来,以待风再起。应该看到,中国政治学界还是有理想、有韧劲的,在经历了80年代的起伏之后,他们很快就回到自身,回到学科建设和基本理论建设上来。他们深知虽然时代跃进激活了中国政治学,但是中国政治学要获得真正的确立和成长还需要自身扎实的根底。为此,进入90年代之后,中国政治学主要在三个方面加强自身的建设:一是基础理论;二是比较研究;三是方法反思。 (一)基础理论研究 主要是整合和充实学科的理论体系、概念体系和逻辑体系,逐渐使政治学与其他的学科,尤其是与科学社会主义区分开来;同时也在这个过程中,将公共行政学从政治学中逐渐剥离出去,从而形成更加纯粹的政治学学科。 (二)比较研究 主要是深化和拓展比较研究的视野。对于后发国家来说,比较研究的现实使命就是从他国的经验中,寻找本国建设和发展的路径,所以,其研究的深度和广度,直接关系到对本国问题的分析和把握。应该说,在80年代,政治学科和其他一些学科一样,多少都是现炒现卖的。实践证明,对他国认识的肤浅,必然带来对本国把握的简单。所以,80年代之后,深化和拓展比较政治的研究,也就成为政治学建设和发展的必然,这种研究所形成的学术储备,也是根本性的,决定着学科的视野、能力和拓展空间。 (三)方法反思 主要是在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的指导下,逐步超越传统的研究程式,开始用更加多元、更加科学、也更加生动的研究方法来研究政治现象,从而在中国政治学中启动现代“政治科学”的成长。为此,政治学自觉地从经济学、社会学和法学等相关学科引入新的方法论,同时,还努力将现代政治科学研究方法引进来。这些努力的最大成果就是孕育了中国政治学的经验研究,从而打破了传统的规范研究独霸天下的局面。 这三方面的发展使政治学发展积蓄了必要的基础和力量。中国政治学在90年代中后期的重新活跃,就得益于这些积累。 这个时期的政治学发展,一方面得益于思想和学术的反思;另一方面得益于现实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因为有反思的力量,所以,重新活跃的政治学少了一份躁动,多了一份冷静,少了一份激情,多了一份理性。反思,既对学科,也对现实。对学科的反思,感到学科的发展必须根植于自身的理论与体系,必须有自主的学术体系和学术力量。对现实的反思,主要是重新认识民主,从抽象回到具体,从一般回到个别,从宽泛回到细节。东亚的经验、中国的实践和苏东的教训,都为这种反思提供了充分的素材,从中逐渐认识到:民主建设不是一个制度模式对另一个制度模式的简单替代,更不是一夜之间的一场革命所能完成的,对后发现代化国家来说,民主是外来的,但其建设是自己的,必须靠自己的力量,在自己的土地上培育起民主,所以必须有自己的方向、过程、步骤和节奏。这种反思是比较深刻的,其动力不仅来自历史的变幻,而且也来自现实的发展,尤其是中国现实的发展。 90年代以来,市场经济给中国社会发展所带来的变化是革命性的,其深刻程度超过了中国历史上所有的变化和发展。这种革命性的变化也直接作用于中国政治的建设和发展,并逐步改变其内在的逻辑:即将政治的逻辑起点从国家逐步地移向社会,从而使政治运行和发展的形态从革命形态转向建设形态。这个变化在使政治学回到学科本身的同时,也回到中国社会本身,开始从中国的社会-历史-文化所形成的特殊逻辑,来思考中国的民主道路和政治发展路径。于是,宏大叙事逐渐让位于实证研究;未来取向的空泛设计逐渐让位于历史与现实的把握;粗糙的他国研究逐渐让位于深入的本国研究;制度替代的冲动逐渐让位于制度开发的探索;盲目的悲观和无奈逐渐让位于负责任的自信和忧虑;线形的政治思考逐渐让位于立体化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的综合思考。正是在这样的变换和发展中,中国政治学开始回到中国的逻辑,研究中国真实的政治生活,探究中国政治的实际发展和逻辑必然,逐渐摆脱传统的先验性思考和研究,开始更多地从中国现实出发,而不是从一般的普世价值出发,来演绎中国政治发展之道。 与80年代相比,90年代的中国政治学发展,明显要扎实许多,而且日益走上学术化、科学化和本土化的轨道。但是,与其他学科相比,政治学在中国的发展相对还是要慢一些。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中国政治学尚不明确其在中国现代化发展中承担的使命是什么,以至于有一些学者至今依然期待着新一轮轰轰烈烈的政治体制改革,认为只要政治体制改革全面兴起,中国政治学的春天就来了。使命不明确,自然也就难以产生使命感,使命感不强,学术与理论创造的激情也就必然减弱。使命模糊的原因,不在于中国政治现实,而在于政治学对中国政治的认识、把握和理解还没有形成比较明确的定见。把握不了中国政治建设和发展的方向,也就无法把握中国政治学的发展动力。因此,未来有效推进政治学发展的关键,就是政治学界必须对中国政治发展的优秀主题有比较切合中国实际、同时也比较符合现代政治文明发展的定见。但是,还是应该指出的是,在90年代中成长起来的年轻政治学工作者,还是有闯劲的,他们在比较规范的学科体制中把握政治学,思考和研究中国政治。他们的视野比较多地集中在两大领域:政治哲学和中国政治实践,而这两个领域的研究与互动,都将积极推动未来中国政治学的发展。 三理论与实践:挑战中腾飞 政治是人类创造的。人类之所以创造政治,就是为了创造有序的公共生活,从而满足人们对秩序、安全和自给自足的内在需求。政治学的使命,就是为创造这种有序的公共生活而服务的,正如前面提到的,它主要围绕着人与制度的有机统一而展开:为特定社会中的人提供合理的制度;为特定的制度配备合适的人。人是主体,在人及其所组成的社会确定的条件下,制度问题自然也就成为政治学的优秀问题。在政治学中,制度问题就是政体问题,用今天的话说,就是民主与专制、人治与法制的选择问题。那么政治学者应该如何思考这个问题呢?2000多年前,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就清楚而明晰地回答了这个问题: 政治(政体)研究[既为各种实用学术的一门],这一门显然也该力求完备:第一应该考虑,何者为最优良的政体,如果没有外因的妨碍,则最切合于理想的政体要具备并发展哪些素质。第二,政治学术应该考虑适合于不同公民团体的各种不同政体。最良好的政体不是一般现存城邦可实现的,优良的立法家和真实的政治家不应一心想望绝对至善的政体,他还须注意到本邦现实条件而寻求同它相适应的最良好政体。第三,政治学术还该考虑,在某些假设的情况中,应以哪种政体为相宜;并研究这种政体怎样才能创制,在构成以后又怎样可使它垂于久远。??第四,政治学术还应该懂得最相宜于一般城邦政体的通用形式。政治学方面大多数的作家虽然在理论上各具某些卓见,但等到涉及有关应用(实践)的事项,却往往错误很多。我们不仅应该研究理想的最优良(模范)政体,也须研究可能实现的政体,而且由此更设想到最适合于一般城邦而又易于实行的政体。 在这里,亚里士多德在回答政治学应该研究什么的同时,也指出政治学要得以有用的关键点,不在于告诉人们最优良的政体是什么,而在于揭示最符合实际、最可能实现、最易于实行的政体是什么,及其与最优良政体之间的关系。所以,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对于一个国家的政治建设和发展来说,政治学研究必须回答三个重大问题:其一,现时代最优良的政体是什么政体;其二,最符合实际、最可能实现、最易于实行的政体是什么政体;其三,这个政体如何创制以及如何巩固。如果用这样的政治学学术议程来指导中国的政治学建设和发展,那我们就会发现:中国政治学的优秀使命,不在于直接回答第一、二问题,而在于直接回答第三问题,具体来说,就是回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规定的政治制度和政治生活如何在中国社会得以全面创制,并获得长久的巩固。因而,中国政治学对第一、二问题的回答,也必须集中于对第三个问题的回答上。这其中的道理很简单:首先,对于第一个问题,中国的历史与现实都有明确的答案,那就是民主共和。1954年,刘少奇在关于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说明中,就明确指出:“辛亥革命使民主共和国的观念从此深入人心,使人们公认,任何违反这个观念的言论和行动都是非法的。”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原则下继承和发展了孙中山先生开创的民主共和。其次,对于第二个问题,新中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正反两方面的经历都证明,现有的政治制度体系对中国的发展在整体上是有效的,尤其是这30年的发展,其中不少创造性的制度体系已经深深地嵌入中国国家与社会结构之中,如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客观地说,中国的现实发展对于第一、二问题所做出的回答,只会更加坚定、更加明确,因为,这个坚定而明确的答案,保障了中国发展;而中国的发展所创造的国家、民族和文化崛起的效应,必然更加坚定现有的政治选择与制度选择。 在中国的历史与现实发展使得前面这两个问题有了相当明确的答案的前提下,中国政治学的优秀使命就是全力研究和回答第三个问题。但是,不能孤立地回答这个问题,而应该与中国现代化发展所面临的基本使命有机结合起来,就是应该与中国的现代国家建设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回答第三个问题,来探究中国的现代国家建设之路;反过来,通过探索中国的现代国家建设,来研究第三个问题的解决。所以,在现代国家建设的取向下研究第三个问题,就不能为制度创制而研究创制,为制度巩固而研究巩固,必须在理论上说清、说透中国现有政治制度的内在机理、基本原则和合法性来源;就必须在制度建设上研究需要什么样的机制和手段能够充分地开发现有的制度资源,使其得以健全和完善;就必须在国家建设的框架中,研究使这个制度得以巩固的现实社会基础、公民基础和文化基础;就必须在大国治理与大国崛起的历史过程中,研究这个制度的可能演进形态及其合理性依据;就必须在比较与发展的研究中,研究这个制度在当代政治文明的地位、发展路径以及可能的制度贡献,使其随着国家的崛起而成为现代政治文明的一种有效制度模式。 显然,面对这些问题,任何一个中国政治学者都会感到任重道远。事实上,中国政治建设中的许多重大问题,不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还没有获得很好解决。并不是解决这些问题有政治禁区,而是我们没有正视这些问题,也尚未形成足够的理论储备和现实观察。过去30年没有解决这些问题是情有可原的,但如果30年之后,我们依然对这些问题没有做出实质性的研究和回答,那么中国政治学对中国政治就很难有发言权了。中国政治学在未来的发展中,要研究和回答这些问题,必须注意以下四点: 第一,必须在现代政治文明,即现代政治的逻辑中,把握中国的政治与政治制度建设。应该承认,中国现有的政治制度是现代的政治制度,属于民主制度范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其获得充分展开的基础与空间。关键是我们要研究现有的制度得以充分展开的内在机理和行动议程。 第二,必须在中国国家建设的逻辑中,把握中国政治和政治制度建设。中国的国家建设,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创造成熟的现代国家体系,完成辛亥革命之后所提出的民主共和理想,从而真正给中国一个持久稳定、民主法治的现代化国家;二是以积极有效的国家建设,全面推动中国经济与社会发展,实现民族的复兴与国家的崛起。所以,中国的国家建设不仅赋予中国政治和政治制度建设明确的发展取向,而且也赋予其艰巨的现实使命。这就要求中国的政治与政治制度建设不能超越中国的现实与发展进程,时刻保持与经济、社会和文化建设的良性互动。为此,中国的政治与政治制度建设必须形成合理的战略规划和策略步骤。 第三,必须在中国的社会结构、政治结构和经济结构中,把握中国政治与政治制度建设。在市场经济深刻改变中国政治逻辑的大趋势下,政治建设直接受制于现实的经济结构、社会结构及其共同决定的政治结构。这就意味着,我们对政治和政治制度建设的把握要从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的整体关系去把握,不能孤立地就政治现象研究政治现象。 第四,必须在规范研究与经验研究的有机结合中,以及对其他学科资源的有效整合中,把握中国政治和政治制度建设。亚里士多德把政治学定位为“实用学术”,这种“实用学术”的“实用”主要强调了政治学研究对现实要有用。所以,政治学研究要立足现实、关注现实、研究现实。至于研究本身,既可以是规范的,也可以是经验的,也可以两者有机统一。当然,从中国政治学要承担的研究任务来看,规范研究和经验研究的有机统一更为可取:规范的研究,必须有充分的经验体验和经验材料;同样,经验的研究必须有很好的规范把握和理论追求。为此,政治学者在未来的研究中,必须有更广的知识面,从而能够在更高的高度和更全面的角度来把握复杂而特殊的中国政治和政治制度建设。公务员之家: 四结论 中国政治学30年的发展历程,说明了这样的道理:中国需要政治学,政治学需要研究中国。这种相互需要随着中国的进步和发展是与日俱增的。相互需求的增强,也就同时意味着双方相互给予的能力要加强。在30年的中国政治建设和政治发展中,中国政治学在其中的贡献是积极的,也产生了实际效用。但是,面对中国社会深刻变化所创造出来的新的政治逻辑和巨大的政治发展空间,中国政治学要能够把握这种变化,引领未来中国政治建设和政治发展,还需要有更大的进步与发展。换句话说,面对国家进步与发展所给予的丰富政治研究资源和政治研究的新空间,中国政治学必须有积极的响应,并给予社会和国家以积极的学术和理论回报。为此,中国的政治学要全面加强和深化对中国政治的研究:关注国家建设和制度开发;关注大众民主实践与民主成长;关注中国各种结构变化所带来的全新政治景象;关注大国治理中的政治难题与制度应对;关注中国政治形态的演进与创新。 作为一门严谨而有现实使命感的社会科学,政治学在中国的发展空间和有效作为,是随着国家的进步与发展而不断扩大的;相应的,国家的发展对政治学的需求不是减少了,而是不断增加。所以,中国政治学未来的发展,关键在于政治学本身,在于政治学者的奋斗与努力。国家与社会在努力进步,中国政治学必须靠自身的努力赶上这种进步,适应这种进步,实现自身的全面发展与提升。 中国发展论文:邓小平国际战略思想与中国发展的关系论文 摘要:邓小平同志是我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总设计师。提他的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大战略,同他观察与分析当代世界的一些重大问题紧密相联。他的国际战略思想与中国的发展息息相关。本文从和平与发展是当今世界的两大主题;立足世界,时外开放,加速发展;不结盟,不当头,不搞意识形态争论;建立国际新秋序,力争为中国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国际环境等四个方面论述了邓小平国际战略思想与中国发展的关系。 关键词:国际战略忍想和平与发展付外开放意识形态 一、和平与发展是当今世界的两大主题 审时度势,准确把握时代脉搏,是正确的外交判断、决策以及外交路线、政策的出发点。邓小平坚持提出的“三个世界”理论,对当今世界的国际形势做出了科学的判断,对时代做出了准确的把握,这种判断和把握,是邓小平制定我国新时期外交路线和政策的依据。早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基于对世界形势的分析,邓小平提出了和平与发展是当今时代两大主题的英明论断。第一,美苏为首的两大阵营逐步瓦解。西欧、日本离苏倾向日趋增强。中国率先脱离社会主义阵营,东欧离苏倾向日趋明显。第二,民族解放运动迅速发展,第三世界蓬勃兴起,成为国际政治运动最积极的因素。第三,战后出现了广泛的和平运动。尽管战争的危险仍然存在着,但是制约战争的力量和因素也同样存在着,并有了可喜的增加和发展。日本人民、欧洲人民、第三世界各国人民都不希望发生世界大战。这些都是制约战争的力量和因素。第四、经济全球化使资本主义国家间的联系越来越密切,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他们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更多地采取磋商和对话方式解决。第五,当今世界,要打世界打仗,“别人没有资格,中国没有资格,欧洲也没有资格”,只有美苏两家有这个资格。但由于以下两个原因,他们两家谁也不敢先动手:一是因为他们两家原子弹多,常规武器多,都有毁灭对方的力量;二是因为他们两家在全球范围内进行的战略部署,都受到了挫折,都没有完成。既然美苏两家都打不起来,那么世界大战就不会发生。这是他在1985年时的讲话,后来由于苏联解体,大战暂时就更不具有可能性。 二、立足世界,对外开放 中国之所以实行对外开放,是深人研究了战后世界经济发展的新特点而做出的科学决策。二站后,国际间贸易和技术合作规模越来越大,国际分工越来越细,特别是进人20世纪80年代以来,经济生活国际化的特点更为突出。面对这种形势,邓小平同志引导我们制定了对外开放政策,并把它定为一项长期的基本国策。在世界风云急剧变化的情况下,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经受了严峻的考验,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邓小平在视察南方的谈话时指出“如果没有改革开放的成果,‘六、四’这个关我们闯不过去,闯不过就乱,乱就打内战,‘’就是内战。为什么‘六、四’以后我们的国家能够很稳定?就是因为我们搞了改革开放,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得到了改善。”邓小平强调说,不坚持社会主义,不改革开放,不发展经济,不改善人民生活,只能是死路一条。 三、不结盟,不当头,不搞意识形态的争论 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理应支持世界人民的正义事业。但中国更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发展自己是当务之急。我们应在国际事务中发挥作用,但不能冲击经济发展这个中心任务。在这方面,邓小平同志有清醒的认识和灵活的作法。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他深思熟虑,建议中共中央第三代领导集体:冷静观察,沉着应付,稳住阵脚,韬光养晦,善于守拙,决不当头。他强调要集中力量要把国内的事情办好。1984年5月,邓小平在会见巴西客人时曾明确声明:“中国的对外开放是独立自主的,是真正的不结盟”。1990年12月24日,在同中央几位负责同志谈话时,邓小平再次指出:“第三世界有一些国家希望中国当头。但是,我们千万不能当头,这是一个根本国策。这个头我们当不起,自己力量也不够,当了头绝无好处,许多好处失去了。中国永远站在第三世界一边,中国永远不称霸,中国永远不当。”集中精力把自己的事办好,才是明智之举。 鉴于当今世界仍然存在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种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对立,邓小平明确指出,为了发展自己,不搞意识形态争论,不以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异同论亲疏。 他说:“中国观察国际关系不是看社会制度。中苏关系是看中国和美国的具体情况来决定。"1989年10月,当中美关系正处于极其严峻的时刻,邓小平与来访的美国前总统尼克松做了重要谈话。他明确指出:“我非常赞赏你的看法,考虑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应该从国家自身的战略出发,着眼于自身长远的战略利益,同时也应尊重对方的利益,而不去计较什么历史的恩怨,不去计较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差别,并且国家不分大小强弱,都应互相尊重,平等相待。这样,什么问题都可以妥善解决。用这样的思想处理国家关系,没有战略勇气是不行的。我知道你是反共产主义的,而我是共产主义者。我们都是以自己的国家利益为最高原则来谈间题和处理问题的。”邓小平的不结盟,不当头,不搞意识形态争论的国际战略思想,充分体现了他在国际事务中的高度灵活性。他的不以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异同论亲疏的作法,为中国的发展创造了广阔的国际空间。 四、建立国际新秩序,力争为中国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国际环境 中国的发展需要一个和平安定的国际环境,需要一个公正、平等、合理的国际新秩序来维持。早在1974年,邓小平出席联合国大会时,就提出有关国际新秩序的问题。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邓小平又明确地提出了建立国际新秩序的主张。1988年12月21日,邓小平同志在会见外宾时指出当前国际政治出现了由对抗转到对话、由紧张转向缓和的新情况。在这种发展趋势下,我们应该提出建立国际新秩序的问题。邓小平在会见印度总理拉结夫,甘地时,进一步展开了自己的主张,邓小平强调:“世界上有两件事情要同时做,一个是建立国际政治新秩序,一个是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公务员之家: 如何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邓小平指出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应该建立在和平共处五项基本原则基础上。邓小平认为,“处理国与国之间关系,和平共处五项基本原则是最好的方式。其它方式,如‘大家庭’方式,‘集团政治’方式,都会带来矛盾,激化国际局势。总结国际关系的实践,最具有强大生命力的就是和平共处五项基本原则。”和平共处五项基的本原则是我国政府的一个明确主张,也反映了世界各国人民尤其是第三世界发展中国家利益要求。中国人民真诚地希望建立一个公正、平等、合理的国际新秩序。在历史上,中国饱偿了外国列强的蹂确之苦,我们珍惜自己的主权独立,真心希望世界各国能够互相平等、互不干涉内政、互不侵犯、和平共处;中国又是一个经济落后的第三世界国家,在当今世界又惨遭不合理国际经济秩序之害,也诚心希望在世界各国经济上互惠互利、相互合作。新的国际秩序的建立,必将为中国的发展创造一个前所未有的良好的国际环境。但是,我们应该看到,建立国际新秩序需要长期斗争。需要人们通过协商加深理解、谅解并作必要的妥协;另一方面还有待于种种客观因素的进一步成熟。只要世界各国都统一在和平与发展这个总目上,不同社会制度和不同发展程度的国家求同存异,互相合作,共同努力,建立国际新秩序是大有希望的。 邓小平同志是当今世界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他以宽广的世界眼光观察世界。邓小平的战略思想总是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他对当今世界时代特征的科学判断为中国共产党人实现工作重心的转移集中精力搞建设奠定雄厚的理论基础;作为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邓小平同志总是能抓住不同政党、不同社会制度国家的共同的国家民族利益,提出不结盟、不当头,不搞意识形态争论,努力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为我们构建和谐世界提供了直接的理论依据,为我国现代化建设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国际环境。没有邓小平的国际战略思想的指引就没我国现代化建设持续发展的良好态势。我们要继承发展邓小平的战略思想,为构建和谐中国,为构建和谐世界而努力奋斗。 中国发展论文:邓小平变化观理论促进中国发展分析论文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邓小平变化观理论三变即识变、应变、求变进行论述。其中,内容包括:识变就是敏锐观察并不断跟踪时代主题和国际形势的巨大变化。其特点有三:一是敏锐;二是全面;三是深刻、所谓应变,就是迅速调整自己,应对时代潮流变化提出的挑战。其特点是一是果断性;二是彻底性;三是稳定性、所谓求变,即观念创新、当今世界正处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最剧烈的变动时期、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是邓小平变化观的灵魂、邓小平变化观的根本是以变化求发展、当今时代是一个急剧变化的时代等,具体材料请详见。 【内容提要】邓小平在长期的实践探索和理论创新中形成了自己独具特色的变化观,这就是识变、应变、求变。邓小平的变化观反映了时代主题和国际形势的深刻变化,体现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精髓,贯穿着实现四化、振兴中华的伟大追求。这个变化观是被邓小平中国化了的唯物主义辩证法,是统帅邓小平所有思考的灵魂,是指引邓小平一生伟大实践的旗帜。邓小平的变化观改变了中国人的思想方法和行为方式,改变了中国的面貌,也改变了中国社会的发展轨迹,使中国走上了发展变化的快车道。 关键词:识变应变求变世界中国观察 仔细研究邓小平的思想和实践,就会发现,在邓小平思想观念的深处,流动着一条变化的大河,这就是他独具特色的变化观,这个变化观概括起来就是识变、应变、求变。邓小平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从历史与未来、世界与中国、主体与客体、理论与实践等不同角度深刻分析了如何观察、认识和应对国际国内的各种变化;在理论、观念和方针政策等不同层次上,提出了一系列精辟的见解。这一科学的变化观贯穿邓小平领导改革开放的全过程,体现在邓小平的每一个思想观点和他做出的每一个重大决策之中,成为邓小平理论和实践的一个鲜明特色。 所谓识变就是敏锐观察并不断跟踪时代主题和国际形势的巨大变化。七十年代中期以来,世界进入了战后最剧烈的变动时期,新科技革命日新月异,经济全球化蓬勃发展,两极格局开始松动,国际形势趋向缓和,和平问题与发展问题日益受到世界各国关注。可以说,人类社会进入了一个不同于战争与革命时代的新的历史时期。经过深入的观察和分析,邓小平提出了和平与发展是当今时代主题的新结论:“现在世界上真正大的问题,带全球性的战略问题,一个是和平问题,一个是经济问题或者说发展问题。和平问题是东西问题,发展问题是南北问题。概括起来,就是东西南北四个字。南北问题是优秀问题。”(《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105页)“还有其他许多问题,但都不象这两个问题关系全局,带有全局性、战略性的意义。”(《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96页)邓小平对时代主题变化的认识和把握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敏锐,即能够发现萌芽中的变化。早在七十年代中后期,当我们还沉浸在“敌人一天天烂下去,我们一天天好起来”的狂热之中时,当我们还在高喊着“打倒帝修反”的口号时,邓小平已经敏锐地观察到世界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国际形势变化很大,许多老的概念、老的公式已不能反映现实,过去老的战略规定也不符合现实了。”(《邓小平思想年谱》第40页)在此基础上他概括出新的时代主题和新的国际战略格局。二是全面。邓小平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宽广眼界观察世界,在确定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的基础上,他对当今时代特征和总体国际形势进行了科学的分析,提出了当代国际形势的两大基本趋势。经济上,他分析了世界各国之间联系日益密切的趋势,提出了“现在的世界是开放的世界”。(《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64页)“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78页)的著名诊断,这也就是我们后来说的经济全球化;政治上,他分析了大国之间关系的深刻变化,指出,世界格局正在从两极走向多极。因此,邓小平呼吁,要致力于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和国际政治新秩序。现在,这一结论已经为世界各国所普遍接受。此外,他还对世界上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成败,发展中国家谋求发展的得失,发达国家发展的态势和矛盾以及当今世界正在发生着的各种变化进行了全面的分析。三是深刻。邓小平在分析时代主题和国际形势的深刻变化时,揭示了这一切变化的根源在于生产力的发展特别是科学技术的进步。在对国际形势的分析中,邓小平特别关注科学技术发展的最新趋势及其对人类社会的影响,这是邓小平分析国际形势的一个鲜明特色。1978年春,在全国科学大会开幕词中,邓小平详细分析了科学技术发展的最新趋势及其对经济社会发展所产生的深远影响:“理论研究一旦获得重大突破,迟早会给生产和技术带来极其巨大的进步。当代的自然科学正以空前的规模和速度,应用于生产,使社会物质生产的各个领域面貌一新。”(《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87页)在七十年代末期,中国领导人如此详尽深入地分析科学技术发展的最新趋势,这还是第一次。邓小平认为这是时代主题和国际形势变化的根本原因:“世界新科技革命蓬勃发展,经济、科技在世界竞争中的地位日益突出,这种形势,无论美国、苏联、其他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不能不认真对待。由此得出结论,在较长时间内不发生大规模的世界战争是可能的,维护世界和平是有希望的。”(《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127页)这就抓住了时代主题和国际形势变化的深层次原因。 所谓应变,就是迅速调整自己,应对时代潮流变化提出的挑战。面对和平与发展的时代潮流,邓小平提出的最大应变措施就是领导全党实现了从以阶级斗争为纲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转变。邓小平指出:“一个是对国际形势的判断,一个是根据这个判断相应地调整对外政策,这是我们的两个大变化。现在看来,这两个变化是正确的,对我们是有益的,我们要坚持下去。只要坚持这样的判断和这样的政策,我们就能放胆地一心一意地好好地搞我们的四个现代化建设。”(《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128页)围绕实现现代化这个中心,从新的国际国内形势出发,邓小平作出了全面改革的战略决策并对内外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从而提出了全面的应变举措。在经济上,要打破旧的计划经济体制,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政治上,要改变权力过分集中的状况,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他强调,“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168页)在祖国统一问题上,邓小平提出了“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在外交政策上,从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出发,改变了“一条线”的外交战略,提出了独立自主和和平外交政策。邓小平的应变思想和应变举措具有鲜明的特点。一是果断性。还在党的三中全会以前邓小平就意识到,我们同世界的差距正在拉大,他大声疾呼:“如果现在再不实行改革,我们的现代化事业和社会主义事业就会被葬送。”(《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150页)在邓小平的推动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果断地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提法,把全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并作出了改革开放的战略决策。在这之后,他仍然多次提醒大家要有时不待我的紧迫感:“现在世界突飞猛进地发展,科技领域更是如此,中国有句老话叫‘日新月异’,真是这种情况。我们要赶上时代,这是改革要达到的目的。”(《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242页)邓小平反复强调再不改革就要亡党亡国,就是为了唤醒人们的应变意识、改革意识,让人们认识到,在改革的问题上,决不能有任何的犹豫。他充满激情地讴歌改革:“我们正处在承前启后的伟大时代,正在做我们前人所没有做过的伟大事业。”(《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206页)二是彻底性。邓小平认为,改革不是枝节性的变化,而是根本性的变革,“要从根本上改变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370页)在改革经过了五六个年头之后,他进一步深刻指出:“改革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引起了经济生活、社会生活、工作方式和精神状态的一系列深刻变化。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在一定的范围内也发生了某种程度的革命性变革。”(《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142页)他还直截了当地把改革说成“第二次革命”。这就指出了改革的深刻性和彻底性。三是稳定性。为了保持应变的稳定,邓小平特别注意处理好“变”与“不变”的关系。在反复强调“变”的同时,邓小平也在阐述“不变”的问题。首先,邓小平总是强调“变”与“不变”相结合。他每提出一个变,就有一个不变相配合。例如,在提出改革开放时,强调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谈到引进外资和引进技术时,强调要坚持自力更生。其次,针对国内外的担心,邓小平反复强调改革开放的路线不会变:“开放政策和经济改革是要坚持到底的,不会变化。变,就没有出路。”(《邓小平思想年谱》第328页)1989年5月还在政治风波期间,邓小平就坚定地指出:“改革开放政策不变,几十年不变,一直要讲到底。”(《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296页)这显然是说,“变”是永远不变的。再次,主要的不变,次要的变。具体政策可以经常变,但四项基本原则这个立国之本是不变的。在谈到香港问题时,他深刻阐述了变与不变的关系:“讲不变,应该考虑整个政策的总体、各个方面都不变,其中一个方面变了,都要影响其他方面。……试想,中国要是改变了社会主义制度,改变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香港会是怎样?香港的繁荣和稳定也会吹的。要真正能做到五十年不变,五十年以后也不变,就要大陆这个社会主义制度不变。”(《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218页)可见,变与不变是互相影响的,不变是为了更好地变,通过不变来保证变能够更顺利地进行。邓小平对变与不变关系的阐述充满了辩证法思想。20多年来,邓小平以变应变的思想和举措对中国社会产生了极为深刻的影响。它不仅推动了中国的发展,更重要的是改变了以往停滞僵化的体制,形成了顺变促变的体制,给中国注入了发展变化的动力。 所谓求变,即观念创新。邓小平的求变思想首先表现在用正确的思想观念和思想方法看待变化。1984年10月在谈到香港回归时他说了一段充满辩证法的话:“变也并不都是坏事,有的变是好事,问题是变什么。中国收回香港不就是一种变吗?所以不要笼统地说怕变。如果有什么要变,一定是变得更好,这种变是值得大家欢迎的。我们也在变。……问题是变好还是变坏。不要拒绝变,拒绝变化就不能进步。这是个思想方法问题。”(《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73页)针对党内一些同志的担心,他又指出:“我们的同志就是怕引来坏的东西,最担心的是会不会变成资本主义。恐怕我们有些老同志有这个担心。搞了一辈子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忽然钻出个资本主义来,这个受不了,怕。影响不了的,影响不了的。肯定会带来一些消极因素,要意识到这一点,但不难克服,有办法克服。”(《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90页)邓小平认识变化的思想方法概括起来就是,首先要分析变化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变也并不都是坏事,有的变是好事,问题是变什么”。其次要相信越变越好,“如果有什么要变,一定是变得更好”。再次要抛弃怕变的旧观念,树立乐变求变的新观念,“拒绝变化就不能进步”!邓小平关于认识变化的思想方法的论述真是振聋发聩,一语中的!其次,邓小平的求变思想还表现为高度的前瞻性。早在70年代末邓小平就已经在思考21世纪的中国与世界了。邓小平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向前看”。在谈到培养年轻干部时邓小平指出:“我们要向前看,我们这个事业是千秋万代的事业啊!我们现在提出的、面临的是十年内必然或者可能遇到的一些重大问题。如果再想远一点,二十年后,还可能遇到什么问题,会不会发生什么事情啊?”(《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227页)他多次谈到三步走发展战略的第二步、第三步目标实现时的情景,以此鼓舞人们投身改革。1987年5月邓小平指出:“我们进一步的目标是下一个世纪的五十年,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到那时,国家总的力量就大了,可以为人类做更多的事情,在解决南北问题方面可以尽更多的力量。我们就是有这么一个雄心壮志。”(《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233页)邓小平这样讲是让人们期待变化并积极行动起来,改变我们现行的东西。再次,邓小平求变思想中更重要的是要求主体做到率先变化。邓小平自己就是一个根据实际不断变化,永远向前看的人。他总是着眼于未来,渴望变化,追求变化。1979年1月邓小平指出:“就拿我个人来说,看法经常改变。、也是这样。因为世界事务、实践在变化,问题的性质也在不断变化。既然事物总是在变化,不断变化,人们的思想总得要适应这个变化。”(《邓小平思想年谱》第106页)1989年他对新的中央领导集体明确提出了具备求变意识的要求:“进入中央最高层的每个成员,都要不再是过去的自己,不再停留在过去的水平上,因为责任不同了。每个人从自身的角度,包括自己的作风等方面,都要有变化,要自觉地变化。”(《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300页)“自觉地变化”!这是他对中央领导集体的要求,也是对全党的要求。他认为,“在不断出现的新问题面前,我们党总是要学,我们共产党人总是要学,我们中国人民总是要学,谁也不能安于落后,落后就不能生存。”(《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270页)这些都反映了邓小平强烈的求变意识。改革开放以前,祖宗之法不可变的观念还在不同程度上束缚着人们的头脑,人们对新观念、新事物总是持一种恐惧、排斥的态度。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教育全党要树立起用变化的观点看问题的思想方法,推动了全党和全国人民思想观念的转变,乐变求变的观念日益普及,中国人开始适应快速变化的时代了。 当今世界正处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最剧烈的变动时期,中国正在经历着有史以来最深刻的社会嬗变,这正是邓小平变化观形成的前提。西方工业革命以后,人类社会的发展变化越来越快。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世界进入了最剧烈的变动时期,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由于科学技术进步的巨大推动作用,这种变化的剧烈和深刻更达到了人们难以想象的程度。自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中国这个古老的封建帝国也开始了自身的蜕变。进入二十世纪以来,中国经历了三次历史性的巨大变化。第一次是辛亥革命,推翻了统治中国几千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第二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第三次是改革开放,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奋斗。世界和中国发生的如此剧烈和深刻的变化,不能不对执政的中国共产党产生影响。邓小平亲身经历了二十世纪世界与中国的变化。1920年到1925年邓小平在法国生活了五年多,1926年他在苏联学习一年,20世纪五十年代到六十年代他多次赴苏联访问或谈判,1974年他赴美国出席联合国会议,1975年访问法国,1978至1979年他先后访问新加坡、缅甸、泰国、朝鲜、日本、美国等发达国家或发展中国家。邓小平经历了二十世纪中国的三资历史性巨变,经历了中国革命的全过程。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是第三次巨变的发动者和领导者。形势的发展变化对一个国家、一个政党、对一个人会产生多么大的影响,没有谁比邓小平体会得更深了。1988年在谈到各国革命道路的区别时他深刻地指出:“我们怎么搞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呢?现在的情况和过去大不一样了。我们走的是十月革命的道路,其他国家再走十月革命的道路就难了,因为条件不一样。没有执政的共产党正在寻找其他的新的途径,但还没有找到一个成熟的观点、成功的办法。”(《邓小平思想年谱》第24页)可见,时代主题的转变,国际国内形势的深刻变化,是邓小平变化观形成的现实基础,离开了对时代主题和国际国内形势变化的深刻理解就无法理解邓小平的变化观,就无法理解“邓小平理论是马克思主义与时代特征和中国国情相结合的产物”这一科学论断。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是邓小平变化观的灵魂。首先,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是识变、应变、求变的前提。“”结束后,为了冲破“两个凡是”的束缚,邓小平响亮地提出了解放思想的口号,发动和领导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大讨论,实现了全党思想的大解放。邓小平指出:“什么叫解放思想?我们讲解放思想,是指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打破习惯势力和主观偏见的束缚,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279页)正是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精神指导下,我们才做到了承认、尊重现实生活的变化,用新的方法解决新的问题,并且调整自己以适应变化了的现实生活。没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作基础,就做不到“识变、应变、求变”。其次,识变、应变、求变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在精神实质上是完全一致的。邓小平在阐述识变、应变、求变问题的时候,常用的另一个词就是“新”。在讲到“识变”的问题时,邓小平常说“新情况”、“新问题”;在谈到“应变”的问题时,邓小平常说“新思路”、“新办法”;在谈到求变时邓小平常说“新观念”、“说新话”等等。1984年9月在谈到“一国两制”问题时邓小平指出:“这是个新的问题,也是新的方法,马克思没有说过,列宁也没有说过。这是我们这一代和下一代面临的必须解决的新问题。从本质上讲,就是实事求是,这是合乎马克思主义原则的。”(《邓小平思想年谱》第291页)在谈到理论创新时邓小平指出:“马克思去世以后一百多年究竟发生了什么变化,在变化的条件下,如何认识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没有搞清楚。绝不能要求马克思为解决他去世之后上百年、几百年所产生的问题提供现成答案。列宁同样也不能承担为他去世以后五十年、一百年所产生的问题提供现成答案的任务。真正的马克思列宁主义者必须根据现在的情况,认识、继承和发展马克思列宁主义。”(《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291-292页)这也证明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识变、应变、求变”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识变、应变、求变”从深层次看,就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它是唯物主义辩证法在当今时代的具体体现,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在现实政治中的具体体现。 邓小平变化观的根本是以变化求发展。邓小平一生都在追求一个伟大的变,那就是,改变中国贫穷落后的面貌,建设一个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进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邓小平指出:“什么是我国今天最重要的新情况,最重要的新问题呢?当然就是实现四个现代化。”(《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179页)他还大声疾呼:“发展才是硬道理”。(《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377页)“中国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是要靠自己的发展。”(《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265页。)怎样才能实现发展呢?邓小平指出:“要发展就要变,不变就不会发展。”(《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283页)邓小平对识变、应变、求变的分析,都是围绕发展这个中心展开的,都是为发展这个宏伟目标服务的。首先,分析中国面临的机遇和挑战。邓小平常说的一句话就是“抓住时机,发展自己,关键是发展经济”。(《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375页。)这个时机就是指时代主题和国际形势的深刻变化,这种变化,为所有国家提供了发展的机遇,也向所有国家提出了挑战。邓小平是这样分析中国面临的机遇的:“现在世界发生了大转折,就是个机遇。人们都在说‘亚洲太平洋世纪’,我们站的是什么位置?过去我们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现在比下也有问题了。东南亚一些国家兴致很高,有可能走到我们前面。我们也在发展,但与他们比较起来,我们人口多,世界市场被别的国家占去了,我们面临着这么一个压力,算做友好的压力吧。我们不抓住机会使经济上一个台阶,别人会跳得比我们快,我们就落在后面了”。(《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369页)它的挑战性表现在,世界各国都在回忆发展以跟上剧烈变化的世界,力争在二十一世纪占领有利位置。如同邓小平所说,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其次,国际国内形势变化为我国的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条件。包括相对和平的周边环境、新科学技术革命的巨大推动作用、经济全球化的浪潮等,这些对我国加快现代化建设都是极为有利的。一方面我国可以通过改革为生产力的发展扫除障碍,开辟道路,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发展科学技术推动生产力加速发展。邓小平讲“变”最多的领域就是科学技术。他多次用“日新月异”、“一日千里”这样的词语来形容科学技术的发展变化及其对经济发展的巨大推动作用。他说,“经济发展得快一点,必须依靠科技和教育”。(《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377页)他提出了“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主张,他亲自推动了“863”计划的通过和实践。再次,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实现跨越式发展。围绕实现现代化这个中心,邓小平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思想和主张。如,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的主张;“台阶式”发展的战略思想;通过对外开放,引进发达国家的资金和先进技术的主张等。这些观点极大地解放了人们的思想,推动了经济的发展。可见,讲变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发展,讲变化就是为了促发展。公务员之家 邓小平的变化观告诉我们,当今时代是一个急剧变化的时代。这种变化,从世界范围来说,是时代主题转换;从中国来说,是社会转型。对这种深刻变化的认识和判断构成了邓小平整个战略思想的最重要的客观基础。邓小平的整个战略思想就是建立在世界和中国发生深刻变化这样一种客观判断基础之上的。这也是中国党和政府进行体制改革、政策调整、工作重心转移的根本依据。邓小平的变化观包含着丰富的内容和深邃的见解,它既是理论,也是观念,更是思想方法和行为方式。识变、应变、求变是他整个思想和实践的灵魂。据不完全统计,《邓小平文选》二、三卷中,使用“变”、“变化”这样的概念达一百二三十次,内容涉及从国际到国内,从政治、经济、科技、教育、文化、直到民族、军事、外交、统一战线、党的建设等方方面面。邓小平所有的理论观点和重大决策无不体现着识变、应变、求变的精神。邓小平对当今时代主题和本质特征的科学把握以及据此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使中国一改停滞徘徊的状态,走上了发展变化的快车道,跟上了一日千里的世界潮流。二十多年来,中国发生了举世瞩目的深刻变化,而且这种变化正在加速进行,中国人开始适应快速变化的时代了。对我们来说,学习邓小平的变化观,最重要的就是要学习他识变的眼光、应变的胆略和求变的意识。用邓小平的变化观指导今后的工作,我们就能够始终做到与时俱进,在二十一世纪世界形势深刻变化的历史进程中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在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考验的历史进程中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胜利地推向前进。 中国发展论文:产业内贸易中国发展论文 [摘要]以产业间贸易为主导模式的外贸易格局对我国对外贸易的飞速发展和拉动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起到了重大作用,但这种传统的贸易模式已显出疲态,正经受着日益严峻的挑战。贸易模式从产业间贸易为主向以产业内贸易为主的转变成为中国提高外贸易竞争力、获取动态利益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本文阐述了产业内贸易的内涵及其规律,并分析了中国产业内贸易的发展现状。 [关键词]产业内贸易贸易结构贸易指数 一、产业内贸易概述 1.产业内贸易的内涵 国际贸易有两种模式,一是建立在要素禀赋差异基础上的产业间贸易,二是基于产品差别和规模经济的产业内贸易。产业内贸易,指相同产业产品在国际间的双向流动,从统计角度看,其指一个国家在出口的同时又进口某种同类型的产品。比如日本向美国出口轿车,同时又从美国进口轿车。产业内贸易还包括中间产品的贸易。产业内贸易可表述为:同一产业内的产品,主要是制成品通过内、外部市场在不同的国家或地区间的双向流动。 2.产业内贸易发展的一般规律 (1)从要素禀赋角度看,两个国家的生产要素禀赋差异越小,其产业内贸易比重就比较大。因为从生产角度上产业内贸易取决于向消费者提供产品的异质性及其技术进步水平,主要是由于异质产品可能以相同的技术被制造出来,也可能含有完全相同的物质成份。可见,产业内贸易常常并不取决于生产要素的内容。 (2)从需求角度看,两个国家中的人均收入较高,并且两国的人均收入差别较小,则两国间的产业内贸易比重较大。因为随着人均收入的增长,消费者的需求会变得追求多样化和个性化,从而表现出对异质产品旺盛的需求;另一方面,相似的需求结构和追求差异化的个性产品,将使两国间产业内贸易内容广泛。 (3)从区位角度看,两国地缘关系越近,则产业内贸易的可能性越大。较近的地缘关系、相似的生产特征和相似的消费习惯,加之运输成本低廉和便于开展边境贸易等都是有利于两国产业内贸易开展的因素。 (4)从产业角度看,产业内贸易比重的规律是,具有异质产品的会大于具有同质产品的产业;具有先进技术和工艺革新较高的高于具有简单和技术相对停滞的产业;存在大量中间产品的会大于中间产品较少的产业。 二、中国产业内贸易的发展现状 1.产业内贸易指数 在衡量产业内贸易的所有指标中,格鲁伯-劳艾德指标是迄今为止最具权威的产业内贸易测量指标,简称GL,其表达式为:(其中,Xij,Mij分别代表i国j国产业的出口额和进口额,产业内贸易指数在0~1区间变动,GLij越接近于1,说明产业内贸易的程度越高,GLij越接近于0,产业内贸易的程度越低。)它是衡量一个国家参与国际化生产过程中由垂直分工向水平分工转化程度的重要指标之一,同时也是衡量产品比较优势的重要指标之一。 2.中国产业内贸易的发展现状 有的学者运用格鲁伯-劳艾德指标的综合体产业内贸易指数方法对中国产业内贸易进行测算分析,其计算结果显示,近几年来中国产业内贸易指数始终保持在0.4以上,除2001年略有下降外,一直保持增长,在2000年该指数已接近0.45。张小蒂(2004)等人按照SITC(联合国国际贸易商品分类标准)对中国产业内贸易结构进行分类分析,计算的数据以1997到2001年间的内贸易状况为依据。测量的数据中2001年0-8类指数分别如下:0.338、0.552、0.242、0.287、0.318、0.446、0.507、0.495、0.403。而相比之下美国2001年的数据分别是:0.540、0.471、0.535、0.380、0.629、0.763、0.592、0.745、0.515。可见中国的工业化水平与美国相比仍非常落后,规模经济不论是在制成品还是在初级产品方面均未得到有利的实现,产业内贸易水平很低。郝文(2005)对中国与经合组织国家产业内贸易中74%的进出口价格比进行了分析,结果发现,我国在与经合组织国家的产业内贸易中,有75%的产品出口价要低于进口价;水平性产业内贸易在总的产业内贸易中只占7%~14%。 三、中国产业内贸易存在的问题 从以上文献的数据可以看出,中国产业内贸易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美国等相比我们还存在着非常大的差距。产业内贸易在给贸易国带来贸易利益的同时,亦可促使一国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从目前来看,我国对外贸易模式仍以产业间贸易为主的原因是人们只是看到了我国劳动力和部分自然资源上具有的比较优势。但在国际贸易格局发生巨大变化的今天,国际交换中初级产品和低加工产品的贸易条件正相对甚至是绝对的下降,立足于以资源和劳动密集为基础的比较优势,面临被淘汰的危险。且由于人均占有资源贫乏,劳动力素质较低,我国在这方面的比较优势正在削弱。更为重要的是建立在比较利益基础上的对外贸易格局十分脆弱,且会造成我国产业结构的滞后,从而在国际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 从发达国家的发展历程上来看,经济发展水平与贸易的形式与内容密切相关;产业间贸易——垂直产业内贸易--水平产业内贸易的发展过程是一国经济发展水平在外贸领域的反映。因此我国的长期目标应该是努力发展垂直产业内贸易的基础上,逐步推进水平产业内贸易,并最终实现通过水平产业内贸易与科技、规模经济之间的互动关系以增强我国产品国际竞争力的目标。 中国发展论文:论当代中国发展战略及其指导意义 论当代中国发展战略及其指导意义 摘要:本文通过对当代中国发展战略历史演变的阐述,分析了邓小平提出的“三步走”战略,并与以往的发展战略进行对比,表明了当代中国的发展战略在指导现实社会经济发展上,更具有现实意义。 振兴中华,实现现代化,是中国人民的历史愿望。中华民族的优秀儿女为了实现这一愿望,艰辛探索,前赴后继,写下了许多可歌可泣的历史篇章。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实现了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独立,为中国的现代化建设创造了条件。实现国家的现代化,也是中国共产党的奋斗目标。 一、当代中国发展战略的历史演变 所谓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是指一个国家根据对经济社会发展各种制约因素的分析,从全局出发制定的较长时间内经济社会发展所要达到的总目标及实现的根本途径。它涉及整个经济社会发展中带有全局性、长远性、根本性的问题。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主要包括战略目标、战略部署、战略重点和战略措施等。 新中国建立的初期,中共中央提出了要实现工业、农业、交通运输和国防的四个现代化任务,确定了“在本世纪(20世纪)内,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和现代科学技术的社会主义强国”的奋斗目标。但是,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由于对我国社会主义所处的历史阶段及其主要矛盾和根本任务缺乏科学认识,以“阶级斗争为纲”,对中国实现现代化的艰巨性和长期性估计不足,经济建设急于求成。因此,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出现了许多挫折。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了把全党的工作重心从以阶级斗争为纲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上来的重大决策,从而使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战略进入了真正的实施阶段。同时,以邓小平为优秀的第二代中共中央领导集体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内涵和发展进程进行了深刻的思考,从中国的国情出发,纠正了长期以来在实现现代化问题上脱离国情、急于求成的倾向,对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新规划,提出了“三步走”的战略构想。 这一伟大的战略构想的形成,大体上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从1979年到1982年的党的十二大,主要确立到20世纪末实现国民生产总值翻两番,达到小康水平的战略目标和“分两步走”的战略部署。第二阶段,从党的十二大到1987年党的十三大,在“分两步走”的基础上确定到建国100周年的经济社会发展的长期战略,即到21世纪中叶,经济发展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之后,邓小平又提出“科学是第一生产力”的重要论断,以及社会主义亦可以搞市场经济的论断,并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了理论依据。在1995年提前完成了原定20__年国民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两番的任务之后,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再次确认了邓小平的“三步走”发展战略,指出,“从现在起到下世纪的前十年,是我国实现第二步战略目标,向第三步战略目标迈进的关键时期。”并在中共十六大报告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目标,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如今,党的十七大又提出在新的发展阶段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 二、当展战略与以往的发展战略的对比 提出的把我国由农业国转为工业国,并全面实行现代化的战略可以认为是“两步走”的战略,当代我国的发展战略是以邓小平的“三步走”为基础,并根据当前国情不断丰富。两者相比,其实有很多相同之处。第一,两者都反映了中国人民改变落后面貌,将中国建设成为强大的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愿望和要求,表达了中国人民的雄心壮志;第二,都是实现现代化的发展战略,这些战略步骤完成以后,都会使中国的综合国力大大增强,摆脱贫困,走向富裕,实现现代化,显示出社会主义的优越性;第三,都是长期的跨世纪的发展战略,的“两步走”长达50到100年,邓小平的“三步走”也是到21世纪的中叶;第四,思路基本上是一样的,都是先改变落后面貌,然后再继续前进,争取达到比较先进的水平。 另外,从提出的理论依据上看,二者都是本着实事求是地精神,在认清中国国情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曾经说过:“认清中国的国情,乃是认清一切革命问题的基本的根据”。实践证明,正确认识中国国情,不但是正确认识中国革命,也是正确认识中国建设和改革问题的基本依据,是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引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走向胜利的前提条件,也是社会主义建设在中国获得成功的客观基础。正是基于这一点,邓小平反复强调要实事求是地认识、对待中国国情,一切从实际国情出发,不搞主观主义,不搞唯意志论。所以两个发展战略是一脉相形承的。“二步走”为“三步走”战略奠定了基础,而“三步走”是对“两步走”的发展。当然,邓小平的“三步走”,也纠正了“两步走”的不切合实际的部分。因此,邓小平的“三步走”与的“两步走”之间,是一种继承、纠正和发展的关系。 以往的发展战略与当代的发展战略相对比,也存在着比较大的差异。主要体现在:第一,总的战略目标与每一步要达到的战略目标都不同。前者的总目标与每一步目标,都比较高,理想成分比较浓,不太符合中国各方面都比较落后的实际。而后者的总目标与每一步目标,都明显地降低了,更加符合中国的实际;第二,在实现目标的步骤 和指导思想上不同。前者分为两步,中间变化起伏较大,而且过于乐观,要求明显过急。后者分三步走,并且充分估计到达到目标的困难和完成任务的艰巨,而不是急于求成;第三,衡量目标的标准不同。前者主要是以主要工农业产品的产量来衡量的,后者则是以国民生产总值这一综合性指标,特别是以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来衡量的,这既符合国际上的通用标准,也比较准确地反映出我国的现代化水平;第四,对人民生活的重视程度不同。前者主要着眼于产品产量的增长,经济实力的增强,对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并不是很重视。后者则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作为一个重要内容和标准,分别把三步要达到的目标,形象地解释为解决温饱、达到小康、实现共同富裕,这就把现代化目标的实现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直接地联系了起来,更有利于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第五,对实现每一步目标的设想不同。前者是比较粗略的,对于如何实现第一步目标还有些具体设想和措施。后者则设想得比较具体,特别是通过党的各届全国代表大会,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施可持续发展内战略补充进来,使得战略内容更加丰富,可实施性也显著加强。在刚结束的十七大上,总书记的报告也特别肯定这些年国家经济建设取得的成就。实践说明,当代的发展战略的确更符合我国的国情,对我国的各方面建设更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 三、当代中国的发展战略对现实的指导意义 当代中国的发展战略,无处不渗透着邓小平理论的发展思想。无论是在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走新兴工业化道路,还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都体现着邓小平理论发展思想的基本内容,即经济发展是社会主义社会全面发展的优秀;民主和法制是社会主义社会全面发展的保证;科技和教育是社会主义社会全面发展的关键环节;改革开放是社会主义社会全面发展的根本动力;精神文明建设是社会主义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标志;人民利益是社会主义社会全面发展的目的指向。 党的十七报告,也特别强调了新时期最显著的成就是快速发展。我们党实施现代化建设“三步走”战略,带领人民艰苦奋斗,推动我国以世界上少有的速度持续快速发展起来。我国经济从一度濒于崩溃的边缘发展到总量跃至世界第四、进出口总额位居世界第三,人民生活从温饱不足发展到总体小康,农村贫困人口从两亿五千多万减少到两千多万,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中国的发展,不仅使中国人民稳定地走上富裕安康的广阔道路,而且为世界经济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做出了重大贡献。 然而,我们国家当前在发展上依然存在困难和不足。例如高耗能的经济增长,经济发展的“三高综合症”,以及医疗、就业等方面的问题。这就要求我们要继续结合邓小平的发展思想,不断地改进。党的十七大提出又快又好地发展经济,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增加人民的财产性资产。正是党在当展战略的基础上,与时俱进,实事求是,制定出的新举措。特别是刚结束的政府财政会议,提出了稳健的财政政策和紧缩的货币政策,将抑制通货膨胀定为明年的经济发展的首要任务,也正是切合了邓小平发展思想中医认为本的特点,符合发展思想中稳定发展的主旨。 中国在当展战略的指引下,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过去改革开放的近30年中,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绩。我们有理由相信,邓小平所提出的发展思想,在经过不断丰富完善后,能过带领中国走向繁荣富强,能带领中华民族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中国发展论文:国际ITS的发展及对中国发展ITS的思考 今天,道路运输已经成为超越铁路的最重要的地面运输方式,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随着汽车的普及、交通需求的急剧增长,进入80年代以来,道路运输所带来的交通拥堵、交通事故和环境污染等负面效应也日益突出,逐步成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全球性共同问题。 解决车和路的矛盾,常用的有两个办法:一是控制需求,最直接的办法就是限制车辆的增加;二是增加供给,也就是修路。但是这两个办法都有其局限性。交通是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基本条件,经济的发展必然带来出行的增加,而且在我国汽车工业正处在起步阶段的时期,因此限制车辆的增加不是解决问题的好办法。而采取增加供给,即大量修筑道路基础设施的办法,在资源、环境矛盾越来越突出的今天,面对越来越拥挤的交通、有限的资源和财力以及环境的压力,也将受到限制。这就需要依靠除限制需求和提供道路设施之外的其它方法来满足日益增长的交通需求。智能交通系统(Intelligent Transportation System, 简称ITS)正是解决这一矛盾的途径之一。 一、ITS的基本概念 从国际上智能交通系统的发展历史来看,各国普遍认为起步于60-70年代的交通管理计算机化就是智能交通系统的萌芽。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交通管理和交通工程逐步发展成智能交通系统,但是智能交通系统与原来意义上的交通管理和交通工程有着本质的区别,智能交通系统强调的是系统性、信息交流的交互性以及服务的广泛性,其优秀技术是电子技术、信息技术、通信技术、交通工程和系统工程。 1.ITS(Intelligent Transportation Systems)的定义 智能交通系统是在较完善的道路设施基础上,将先进的电子技术、信息技术、传感器技术和系统工程技术集成运用于地面交通管理所建立的一种实时、准确、高效、大范围、全方位发挥作用的交通运输管理系统。它是充分发挥现有交通基础设施的潜力,提高运输效率,保障交通安全,缓解交通拥挤的有力措施。 目前国内外对智能交通系统的理解不尽相同,但不论从何角度出发,有一点是共同的:ITS是用各种高新技术,特别是电子信息技术来提高交通效率,增加交通安全性和改善环境保护的技术经济系统。 2.ITS的主要功能 “智能交通系统”实质上就是利用高新技术对传统的运输系统进行改造而形成的一种信息化、智能化、社会化的新型运输系统。它能使交通基础设施发挥出最大的效能,提高服务质量;同时使社会能够高效地使用交通设施和能源,从而获得巨大的社会经济效益。它不但有可能解决交通的拥堵,而且对交通安全、交通事故的处理与救援、客货运输管理、道路收费系统等方面都会产生巨大的影响。ITS的功能主要表现在:(1)顺畅功能:增加交通的机动性,提高运营效率;提高道路网的通行能力,提高设施效率;调控交通需求。(2)安全功能:提高交通的安全水平,降低事故的可能性/避免事故;减轻事故的损害程度;防止事故后灾难的扩大。(3)环境功能:减轻堵塞;低公害化,降低汽车运输对环境的影响。 2.1 顺畅功能 ITS可以提高车辆和行人的通行效率;提高道路、设施的使用效率;提高汽车运输生产率和经济效益。 据统计,仅美国每年因交通拥挤而造成的燃油和时间浪费就超过720亿美元。而智能交通系统(ITS)将大幅度提高运输效率,从而大大减少浪费,减少损失。 日本每年因交通堵塞造成的经济损失达12兆日元,时间损失达56亿人o小时,给社会和经济带来沉重的负担。如此的交通堵塞还直接导致沿路生态环境恶化、增加大气污染、增大能源消耗等深刻的问题。日本预测实行ITS后30年内可在减少交通拥堵方面实现如下目标: 虽然个人因ITS技术而节省的汽油钱并不多,但缩短每天的行车时间、降低人们的紧张程度却在改善人们的生活质量方面有着重要的社会意义。另外,ITS技术的应用将提高道路上的文明礼貌程度。 就ITS使往返交通更容易的程度而言,该技术可能加快近郊化和远郊化的趋势,人们将住得离城市和工作地点越来越远。 2.2 安全功能 美国每年因交通事故致死的人数超过四万人,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超过1500亿美元。日本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从1988年以后连续8年达到1万人以上,其中高龄者因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大幅增加,预计到21世纪每4人中就有1人为高龄者。ITS能够减少最可能出交通事故的年龄群体-少年儿童、老年人和壮年男子-的交通伤亡,据日本ITS Japan预计,实行ITS 30年后可将现在的交通死亡事故件数减少一半。因此,可见ITS能切实地减少交通事故,其社会效益将是显而易见的。 自动化汽车和自动化公路的普及将有益于因不能再开车而活动范围受到限制的老年人,以前赋闲在家的年长者可以重返工作岗位或更积极地参加社区生活。 2.3 环境功能 智能交通不仅高效、便利,还是“绿色交通”。有资料表明,由于平均车速的提高带来了燃料消耗量的减少和排出废气量的减少,采用智能交通系统有望减少60%的城市交通拥塞,使短途运输效率提高近70%,汽车油耗也可由此降低15%。交通的顺畅将大幅度减少车辆在路上的迟滞时间,使得汽车尾气的排放也大大减少,从而改善空气质量。例如,在美国广泛使用的交互式导航系统能使车辆废气排放量减少5%~16%,而燃料电池动力车辆排放的废物只有水。据日本的资料,实行ITS后,可望在30年内将CO2产生量减少15%,NOX排出量减少20%,燃料消费量降低25%。有专家认为,只要每辆汽车每天少排尾气10分钟,北京的空气质量就可以明显改善。 在已经初步应用“智能车辆引导系统”的日本,车辆“一路绿灯”的机会大大增加,据粗略测算,车辆在路上的迟滞时间减少了远不止10分钟。 3.ITS的主要领域 目前国际上公认的智能交通系统的服务领域为六个方面:先进的交通信息服务系统、先进的交通管理系统、先进的公共交通系统、先进的车辆控制系统、货运管理系统、电子收费系统、紧急救援系统。 3.1 先进的交通信息服务系统(ATIS) ATIS是建立在完善的信息网络基础上的,交通参与者通过装备在道路上、车上、换乘站上、停车场上以及气象中心的传感器和传输设备,可以向交通信息中心提供各地的实时交通信息;该系统得到这些信息并通过处理后,实时向交通参与者提供道路交通信息、公共交通信息、换乘信息、交通气象信息、停车场信息以及与出行相关的其他信息;出行者根据这些信息确定自己的出行方式、选择路线。更进一步,当车上装备了自动定位和导航系统时,该系统可以帮助驾驶员自动选择行驶路线。 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科学家们已经提出将ATIS建立在因特网上,并采用多媒体技术,这将使ATIS的服务功能大大加强,汽车将成为移动的信息中心和办公室。 3.2 先进的交通管理系统(ATMS) 这个系统有一部分与ATIS共用信息采集、处理和传输系统,但是ATMS主要是给交通管理者使用的,它将对道路系统中的交通状况、交通事故、气象状况和交通环境进行实时的监视,根据收集到的信息,对交通进行控制,如:信号灯、诱导信息、道路管制、事故处理与救援等。 3.3 先进的公共交通系统(APTS) 这个系统的主要目的是改善公共交通的效率(包括:公共汽车、地铁、轻轨交通、城郊铁路和城市间的长途公共汽车),使公交系统实现安全便捷、经济、运量大的目标。 3.4 先进的车辆控制系统(AVCS) AVCS目前还处于研究试验阶段,从当前的发展看,可以分为两个层次: 一是车辆辅助安全驾驶系统,该系统有以下几个部分:车载传感器(微波雷达、激光雷达、摄像机、其他形式的传感器等)、车载计算机和控制执行机构等,行驶中的车辆通过车载的传感器测定出与前车、周围车辆以及与道路设施的距离和其他情况,车载计算机进行处理,对驾驶员提出警告,在紧急情况下,强制车辆制动。 二是自动驾驶系统,装备了这种系统的汽车也称为智能汽车,它在行驶中可以做到自动导向,自动检测和回避障碍物,在智能公路上,能够在较高的速度下自动保持与前车的距离。必须指出的是,智能汽车在智能公路上使用才能发挥出全部功能,如果在普通公路上使用,它仅仅是一辆装备了辅助安全驾驶系统的汽车。 3.5 货运管理系统 这里的货运管理系统是指以高速道路网和信息管理系统为基础,利用物流理论进行管理的智能化的物流管理系统。综合利用卫星定位、地理信息系统、物流信息及网络技术有效组织货物运输,提高货运效率。 3.6 电子收费系统(ETC) 道路收取通行费,是道路建设资金回收的重要渠道之一,但是随着交通量的增加,收费站开始成为道路上新的瓶颈。电子收费系统就是为解决这个问题而开发的,使用者在市场购买车载的电子收费装置,经政府指定的部门加装安全模块后即可安装在自己的车上,然后向高速公路公司或银行预交一笔通行费,领到一张内部装有芯片的通行卡(即IC卡),将其安装在自己汽车的指定位置,这样当汽车通过收费站的不停车收费车道时,该车道上安装的读取设备与车上的卡进行相互通信,自动在预交帐户上将本次通行费扣除。 不停车收费系统是目前世界上最先进的路桥收费方式。通过安装在车辆挡风玻璃上的车载器与在收费站ETC车道上的微波天线之间的微波专用短程通讯,利用计算机联网技术与银行进行后台结算处理,从而达到车辆通过路桥收费站不需停车而能交纳路桥费的目的,且所交纳的费用经过后台处理后清分给相关的收益业主。在现有的车道上安装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可以使车道的通行能力提高3-5倍。 3.7 紧急救援系统(EMS) 紧急救援系统是一个特殊的系统,它的基础是ATIS、ATMS和有关的救援机构和设施,通过ATIS和ATMS将交通监控中心与职业的救援机构联成有机的整体,为道路使用者提供车辆故障现场紧急处置、拖车、现场救护、排除事故车辆等服务。 二、国际ITS的发展状况 1.国际ITS的发展状况 智能交通系统在日本、美国和西欧发展得最快。 智能交通系统的发展起步于60-70年代,相关的ITS项目当时有美国的ERGS(Electronic Route Guidance System,电子路线引导系统)、欧洲的COST30(Cooperation in the field of Scientific and Technical research,科学技术领域研究协作)、日本的CACS(Comprehensive Automobile Control System,汽车综合控制系统)等。 自本世纪八十年代末以来,日本、美国和西欧等发达国家为了解决共同面临的交通问题,竞相发展智能交通系统,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和人力进行道路功能和车辆智能化的研究,希望在未来的市场上占据有利的地位。起初称为“智能车辆道路系统(Intelligent Vehicle-Highway Systems-IVHS)”。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系统功能扩展到道路交通运输的全过程及其有关服务部门,发展成为带动整个道路交通运输现代化的“智能交通系统(Intelligent Transportation System-ITS)”。 1986年,欧洲开始大力实施以欧盟(EU)及各国政府为主导的智能交通系统研究项目DRIVE(Dedicated Road Infrastructure for Vehicle Safety in Europe,欧洲汽车安全专用道路设施)和以民间为主导的PROMETHEUS(PROgraMme for a European Traffic with Highest Efficiency and Unprecedented Safety,欧洲高效安全道路交通计划)。 日本在CACS后,于80年代后半期,推动了以建设省为主导的路车间通信系 统RACS(Road/Automobile Communication System;1984-1989)和以警察厅为主导的新汽车交通信息通信系统AMTICS(Advanced Mobile Traffic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Systems: 1987-1988)。90年代,日本参与了以美国为主导的ITS国际化工作。到1996年,日本已经有难以计数的大小项目在开展,从理论规划到实际实施,从现场试验到形成产业,其发展规模和速度咄咄逼人。日本目前在ITS项目上已经形成了官方、民间、学术机构的协调体制,这对日本ITS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美国自60年代的ERGS之后到80年代之间,在道路交通的信息化、智能化方面,几乎没有任何进展。但是,受到日欧进展的触动,在进入90年代以后,关于ITS的研究工作开始大规模地开展起来。1991年美国国会通过了“综合地面运输效率方案”(ISTEA-Intermodal Surface Transportation Efficiency Act,也可译为陆路联合运输效率法),旨在利用高新技术和合理的交通分配提高整个路网的效率,由美国运输部负责全国的ITS发展工作,并在以后的6年中由政府拨款6.6亿美元,用来进行ITS的研究工作。1997年,美国在加州实施了一个“自动驾驶公路系统(AHS-Automated Highway System)现场试验和演示项目”,在现有道路骨架基础上,利用先进技术以提高安全性、畅通性和旅行质量。现在在美国,ITS的相关技术已经产生了显著的效益,如电子收费系统(ETC),它无须停车就可以实现收费功能,大大提高了道路的使用效率,同时这项技术的不断扩展和电子业务相连接,可以发展到电子付款。 在ITS项目研究过程中,这些国家还成立了许多机构,以制订并实施ITS开发计划。如美国的智能车辆道路协会(Intelligent Vehicle-Highway Society-IVHS,目前为美国智能交通协会ITS America)、欧洲道路交通通信技术实用化协作组织ERTICO(European Road Transport Telematics Implementation Coordination Organization)、日本的路车交通智能协会VERTIS(VEhicle, Road and Traffic Intelligent Society,现改名为日本智能交通协会-ITS Japan)、以及智能交通系统国际标准化机构ISO/TC204等。 除了欧、美、日以外,新兴的工业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也开始了智能交通系统的全面开发和研究。如韩国由交通部牵头制定了全面的智能交通系统框架结构和发展计划;新加坡的城市道路电子动态收费系统应用最为成功,已成为居民生活不可分割的部分,目前,新加坡已经在全国开始推行不停车电子收费;中东的一些国家也开始讨论本国智能交通系统的研究计划;在香港,城市道路电子动态收费也已成功地试运行多年;我国的一些城市如北京、上海、重庆、广州等地也开始在ITS方面开展了一些研究与应用示范项目。 智能交通系统是当前世界上交通运输科技的前沿,由于其市场前景很好,不仅各国政府高度重视,各国的民间科研开发机构热情也很高,不惜投入巨资,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未来交通运输的发展方向。 2.日本ITS的发展状况 日本的道路交通,从60年代以后急速发展。日本的汽车数量从1965年到2001年几乎呈直线上升,截至2001年1月末,日本车辆保有台数约为7583万台,其中轿车5245万台,货车1832万台。车辆的急速发展不仅为生活带来了便利,也产生了许多负面影响:因交通堵塞带来的经济损失为12兆日元;交通事故发生量大幅增加,交通死亡者每年约为9000人,如日本1999年的交通事故发生量为85036万件,其中死亡人数9006人;同时还产生了氮氧化物、可吸入性颗粒物等环境问题。 由于日本的车辆保有率(机动化水平)很高,因此其市区的道路状况总体来讲十分拥挤,经常会发生塞车现象,出行如使用汽车等交通工具则无法掌握时间。为此日本对ITS十分重视。 2.1 日本对ITS的认识及发展目标 在认识上,日本中央政府认为ITS是解决20世纪遗留的最大问题之一?道路交通问题的有效手段,而且是保持和推进日本经济活力的重要措施,认为ITS将成为其21世纪前半期最大的产业,可以创建新的产业领域(如电子、信息通信、软件等);形成城市型的公共事业(如高度信息化等),还能增强日本的国际竞争力(如高效率的物流等)。并且认为,要实现ITS必须采取以下对策:(1)制定综合、长期、科学的计划;(2)建立可适应包括运营成本在内的成本评价的运营机构;(3)理顺研究开发体制和强化研究开发成果的保护、公开及应用;(4)人才培养。 日本官方与ITS相关的主要纲领性文件有: (1)《VERTIS伟大构想》。1994年10月,由日本的道路、交通、车辆智能化推进协会VERTIS组织制定。 (2)《向先进信息通信社会推进的基本方针》。1995年2月,由日本的先进信息通信社会推进本部制定。 (3)《道路、交通、车辆领域信息化实施指针》。1995年8月,由日本的有关5省厅(建设省、运输省、警察厅、通产省、邮政省)制定。 (4)《推进智能道路交通系统(ITS)的整体构想》。1996年7月,由日本的有关5省厅(建设省、运输省、警察厅、通产省、邮政省)制定。 1995年2月,由日本政府的先进信息通信社会推进本部制定了《向先进信息通信社会推进的基本方针》,其中指出ITS有望成为“推进日本整个社会信息化的起爆剂。为了使国民都能享受充实的公共服务,必须把自己当成用户在先进应用技术开发、引进等方面起到先导作用,并全面有计划地采取措施。”ITS被置于公共领域信息化的一个分支领域“道路、交通、车辆的信息化”的位置上。 接着在1995年8月,以建设省为主的相关5省厅制定了《道路、交通、车辆领域信息化实施指针》。其中明确了9个开发领域的同时,还确定了 11项推进措施,以及以21世纪初为目标完成ITS的建设目标,表现出政府对推进ITS的积极态度。1996年7月,相关5省厅又制定了“关于推进ITS的整体构想”,以今后20年为长期视点归纳了ITS的目标功能、开发推广的基本思路。 9个开发领域及其开发、推广目标依次为: (1)导航系统的智能化 其使用者服务内容是:提供交通信息;提供目的地信息。 开发推广目标是:向车载机“提供交通相关信息”的工作,努力逐步向全国推广;关于在家庭、办公室等地“提供交通信息”,将努力充实服务内容,扩大服务范围;关于“提供目的地信息”,继续充实服务内容,并努力逐步应用到停车区、服务区、普通公路上的车站等;以21世纪初为目标,推进研究开发向即时对应的车载机提供信息服务,并努力在全国推广。 (2)自动收费系统 其使用者服务内容是:自动收费。 开发推广目标是:以2000年达到实际使用为目标,推进可在收费站不停车自动交费系统的研究开发,努力逐步向全国推广。 (3)安全驾驶的辅助 其使用者服务内容是:提供行驶环境信息;危险警告;驾驶辅助;自动驾驶。 开发推广目标是:以2000年左右达到实用程度为目标,推进研究开发“行驶环境信息提供”、“危险警告”及“驾驶辅助”中的基本内容,在作为车辆安全设备开始 装备的同时,逐步在高速公路及事故多发地区修建基础设施;以2000年着手试运转为目标,推进“自动驾驶”的研究开发,21世纪初力争在全国的高速公路上应用。 (4)交通管理的最佳化 其使用者服务内容是:交通流量最佳化;发生交通事故时,提供交通管制信息。 开发推广目标是:关于“交通流的最佳化”,从主要城市的管制中心和信号控制方式开发实现高度智能化,逐步向全国推广,关于车载机推荐路线,努力从首都地区开始逐步应用;关于通过ITS“提供交通事故时的交通管制信息”,在确立手段、方法后,逐步在全国的主要道路上应用。 (5)提高道路管理的效率 其使用者服务内容是:提高维护、管理业务的效率;特殊车辆等的管理;提供限制通行信息。 开发推广目标是:以2000年左右达到实用程度为目标,推进除雪车的最佳配置等ITS“提高维护、管理业务的效率”的研究开发,以21世纪初为目标逐步在全国推广;以2000年左右着手试用为目标,推进通过ITS“实现特殊车辆等的管理”的研究开发,以21世纪初为目标逐步在全国推广;逐步在全国的主要道路的限制通行地段、丘陵地带等采用ITS“提供限制通行信息”。 (6)公共交通的辅助 其使用者服务内容是:提供公共交通信息;提供公共交通的运行、运行管理。 开发推广目标是:逐步从主要商业地区开始应用ITS“提供公共交通利用信息”;以主要城市为中心先从有效地区逐步应用ITS的“辅助公共交通的运行及运行管理”,以21世纪初为目标,在全国的主要道路上推广。 (7)提高商用车的效率 其使用者服务内容是:辅助商用车运行管理;商用车连续自动驾驶。 开发推广目标是:以2000年左右着手试用为目标,推进ITS的“辅助商用车运行管理”的研究开发,以21世纪初为目标,逐步在全国主要公路上推广;关于可能实现的“商用车连续自动驾驶”系统,以21世纪初为目标,逐步在全国主要高速公路上推广。 (8)行人等的辅助支援 其使用者服务内容是:路线引导;防止危险。 开发推广目标是:以2000年左右达到实用为目标,推进行人等“路线引导”的研究开发,从主要商业地区开始逐步推广应用;有计划地修建可延长行人通行时间(绿灯)的信号装置;以2000年左右着手试用为目标,推进防止车辆给行人带来危险的研究开发,以21世纪初达到实用为目标,在车辆上安装安全装置。 (9)救援车辆的运行辅助 其使用者服务内容是:自动紧急通报;救援车辆路线引导、支援救援工作。 开发推广目标是:推进研究开发“紧急自动通报”系统,为防止灾害事故扩大,首先从有效地区逐步应用;关于“救援车辆路线引导、支援救援工作”,以2000年左右着手试用为目标,推进受灾情况的探测、预测的研究开发,以21世纪初为目标,逐步在全国的主要道路、地区应用。 2.2 日本ITS各领域的发展状况、优先领域 日本从1997年开始对ITS进行了3年的可行性研究,共选择了道路收费和以下5个地区进行了试点实验。相应的实验内容及取得的成果有: 道路不停车收费系统。道路不停车收费系统是日本在ITS范围内取得全面突破的重点领域。自从去年起已在全国范围内大面积推广。全日本目前有1200个收费站,其中的540个收费站作为第一批建设不停车收费系统的收费站,并在全国招标。在日本已经完成了用于ETC的5.8GHZ微波通信频率的规格化,并开始了ETC的实用化。日本的技术标准为:通信频点5.8GHZ,采用主动式通信方式。其优点是通信速率高(1Mbs)、容量大;通信可靠性高;发射功率小、电磁环境影响小。但目前成本还较高。到目前为止,日本540个ETC收费站的设备已全部安装完成,并于2001年4月份正式运营。预计到2004年末,在日本将有900个收费站使用ETC。 5个地区的试点情况: (1)丰田市 道路交通信息系统的高度信息化实验。在自家或在路上提供CATV、互联网、道路指南所、显示板获取信息,选择路径。实验结果:在实验区域内,行驶时间减少3%,平均速度增加1km/h。对显示板的满意度为3.2分(满分5分)。 EV共同利用实验。通过共同使用低公害车,减少普通汽车的台数。实验结果:减少了通勤车辆,促进了业务用车辆的共同使用。 大型活动时的PARK RIDE实验。为去市中心附近参加大型活动的人在市内设置4个临时停车场,从临时停车场可换乘公共交通,以缓和市中心的交通。 (2)高知县 Internet对应型综合交通信息的提供。 地区观光信息终端的完善实验。通过互联网及路边信息系统,提供道路交通信息、地区观光信息。实验结果:95%的人希望再次利用互联网,98%的人对路边信息系统满意。 应呼公交车等的实验。根据乘客事先的需求制订公交车的运行计划,也可在运行开始后针对每个需求变更运行计划。实验结果:在中村市实施了实验的“中村城市BUS”的乘客,为实验前的4-5倍(7人/日?40人/日)。约95%的乘客希望继续此服务。 (3)东京都 城市内公共车辆优先系统(PTPS)实验。以多个交叉点为对象,系统可使公交车优先通行,确保车辆的定时运行,提高行驶速度。实验结果:缩短了乘车时间,减少了红灯停车率。在实验线路上,缩短了7~15%的乘车时间。 (4)歧阜县: 通过互联网提供ITS相关信息(交通信息、观光信息)实验。在路边设置信息终端站,通过互联网提供ITS相关信息。实验结果:60%的利用者确认,驾驶时间缩短。约70%的驾驶员感到驾驶压力减轻。 (5)冈山县: BUS到达时间预测系统实验。控制中心利用GPS掌握BUS的位置,通过互联网,向电脑、携带终端发送BUS的预测到达时间。实验结果:乘客在车站等车时间减少6分钟,达到约63%的候车时间缩短效果。 在日本,对辅助驾驶系统的研究也相当重视。“Smart way 2001/智能道路计划”中明确提出了实施计划: 2.3 日本发展ITS的主要经验及教训 2.3.1 主要经验 (1)日本把发展ITS作为解决交通问题、拉动经济增长的部级项目,由中央政府直接推进。 日本把ITS作为部级的项目,于1994年成立了由建设省、运输省、警察厅、通产省、邮政省等5省厅组成的联席会议,共同推进ITS的研发与应用(日本政府机构改革以后,建设省与运输省合并,组建了国土交通省,所以目前由警察厅、总务省、经济产业省、国土交通省负责推进ITS工作),并于1996年7月,由以上5省厅共同了“推进ITS的总体规划”,其要点是: ITS是部级的项目,应战略性地对待; 让国民深刻理解ITS的必要性; 整合各方资源,使产业界、学术界与官方之间的关系效率化、体系化; 广泛开展可协调的国际间合作; 把ITS作为长远的计划来考虑。 (2)运作模式: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技术进步为支撑、 需求为基础 政府为主导:政府的责任主要是为完善地区的ITS系统提供政府支援;实施先导ITS技术的研究开发;研究并制定ITS相关的标准化及应用技术;为展开地区ITS而确立评价手段;研讨包括制度在内的环境整备策略。政府负责对ITS作出长远规划,实施标准化认证体系,确保ITS在全国的兼容性。另外,ITS的发展还需要大量国有资金的注入。日本把ITS作为国家项目投入大量公共资金,现在日本中央政府每年在ITS方面约投入数百亿日元的研究开发经费。 企业为主体:ITS的实施,除了政府的推进外,归根结底还必须依靠企业的参与。企业,包括道路公团、设备制造企业、交通运输企业等,才是实施ITS的主体。 技术进步为支撑:ITS的研究、开发、使用、改进等每一个环节都离不开技术进步的支撑,始终站在ITS技术的前沿,保持技术优势是日本ITS技术发展的战略目标之一。以车载机为例,不到十年,日本已经研发了三代产品。 需求为基础:以ETC装置为例,路边装置由道路公团投资,而车载机由车主自己决定,可买也可不买。但从日本市场来看,大多数用户因为提高了车辆的通行效率购买ETC车载机;一部分用户因为购买ETC车载机可获得通行费用打折(另外在ETC试用初期购买车载机政府还有一定的补助),有经济利益驱动;也有一部分是因为对先进技术感兴趣(消费心理),喜欢尝试,经济原因不是考虑的因素。例如车载导航产品,这种产品在日本已经进入了普及阶段,现在使用的导航系统由95年3月的49万台激增为710万台(2001年3月统计数),VICS上市台数也已经突破280万台。可见旺盛的市场需求是ITS发展的基础。 (3)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认识、确保系统安全 以前,日本也存在不同部门、不同行业、不同辖区在构筑ITS系统时的重复和无效问题。日本有相关的建设省、运输省、警察厅、通产省、邮政省等5省厅参与ITS的工作,以前系统分别由各省厅管辖,因此5省厅的计划会产生重复和相互竞争的问题。 日本政府意识到,为使ITS在日本健康的发展,政府必须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认识,优先解决关键的技术标准问题,如无线通信频率采取哪一频段;通信方式是采用红外还是微波,主动还是被动;…等等。在日本所有产品的技术规格均由国家统一制订,如通信设备、电子导航仪、ETC装置、IC卡…等等,因此所有厂商的产品均以此为标准制造。另外,还必须实行统一的安全模块体系,重视设施运行的安全,并确保系统安全。 (4)重视发挥协会的作用 在ITS项目研究过程中,日本还成立了日本智能交通协会ITS Japan(原VERTIS),以制订并实施ITS开发计划。ITS JAPAN是靠收会费进行运作的,它独立于政府和企业之外,在推进ITS的进程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日本十分注意发挥协会的作用。现在,为推进地区ITS的发展,为加强官产学研的协作,地区ITS协会的设立工作也在进行。已设立的地区ITS推进组织有: 2.3.2 教训 (1)路网的规划、建设是基础 ITS并不是万能的,它是建立在较完善的道路设施基础上的,一个好的路网规划、一个网络化的道路设施是基础。日本目前已经建成了四通八达的高速公路网,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也已基本完成,他们是在这样的条件下开发和应用ITS的。在与日本智能交通协会座谈的时候,他们也十分诚恳地指出,ITS实质上是软科学、软技术,不能寄希望于用ITS解决所有交通问题。东京尽管路网有了规划,但是路网设施的建设没有完全按照规划进行,这成为今天解决交通问题的先天不足,这是ITS所难以解决的问题。要解决交通拥堵,从根本上来说首先要解决道路建设等基础实施建设,以及做好公众的交通法规教育,之后再考虑用ITS更好地改善交通状况。 (2)应采用经济手段调控交通需求 交通出行是有代价的-越繁华的地区,代价越高,这就是用经济手段调控交通的经济学基础。ITS技术恰恰为这种方式的实行提供了有效的手段。对于解决城市中心区以及繁华路段的拥堵问题,应采用经济手段调控交通需求,如在重点区域或重点路段,采用ERP(Electronic Road Pricing)技术或称自由车道收费系统,以及对不同路径采用不同的收费标准可以更大程度地提高道路、设施的使用效率。但日本只是认识到了这个问题,到目前并没有实施。 (3)与ITS相关的法规建设还显滞后 由于ITS技术的发展、道路需求的增长及多元化问题的出现,迫切需要制定与ITS相关的法律法规。而日本目前还没有专门针对ITS制订的法律。只是对其安全机制等相关法律和省令进行了修改,如邮政省修改了日本的电波法(将5.8GHZ专门用于ETC)。与ITS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还显滞后。日本目前与ITS相关的法令主要有: (4)能力建设跟不上发展 日本的人口只是美国的1/2、EU的1/3,按此比例,日本能投入ITS研究开发领域的研究人员和技术人员太少。如日本在维持管理体制等课题的实施过程中发现,在没有对于ITS导入的全面计划、没有对于组织内部的全面了解的情况下就开始了工作。因此,人力资源是日本的薄弱环节。人员培训、人才培养,一直是日本强调要赶上美国和欧洲的一个重要方面。由于需要专门的知识,所以自计划阶段开始就有必要配备专职的职员,同时对于ITS的推广,有必要和相关单位保持密切的协调。另外,对使用者的教育也很重要,以避免ETC使用者进入非ETC车道和无ETC装置的车辆误进入ETC车道等。 (5)如何与国际标准相协调 目前,各国之间的标准不统一,为ITS的推进带来了一些障碍。比如,目前国际上主要的ETC标准有:以欧洲为代表的CEN标准和以日本为代表的日本ETC标准。这两种标准的简单情况比较如下: 由于国际标准是以CEN为主导开始研究的,日本的标准与国际标准的不一致使得日本产品的国际化受到了阻碍。为此,日本正在积极地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工作。 (6)对中小型风险型 企业的支持 由于ITS是一个新兴的产业,对于掌握高新技术的对中小型风险型企业在竞争中技术上并不处于劣势。但由于资金、人员、准备等方面的原因,其发展受到了制约。日本目前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进行ITS研究的还多是丰田汽车、电装、松下、索尼等大型企业,日本政府及民间机构对对中小型风险型企业的支持还不够。 三、思考与结论 中国既是当今世界上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速度最快的国家,又是交通需求增长最快的国家。根据我国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未来的十年,这种趋势将不会改变。这一期间正是智能交通系统在世界主要国家进入全面实施的阶段,因此,中国也迫切需要根据中国道路交通的实际需求尽早启动在运输网中应用智能交通系统来提高运输效率、保障安全和保护环境的工程,以实现道路交通运输的可持续发展目标。 以下是几点关于中国发展ITS的思考: 1.尽早启动中国的ITS进程 八十年代以来,各发达国家虽然已经基本建成了四通八达的现代化国家道路网,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路网通行能力满足不了日益增长的交通需求,交通拥挤、阻塞现象日趋严重,交通污染与事故越来越引起社会普遍的关注。经过长期和广泛的研究,这些国家已从主要依靠修建更多的道路,扩大路网规模来解决日益增长的交通需求,转移到用高新技术来改造现有道路运输系统及其管理体系,从而达到大幅度提高路网通行能力和服务质量的目的。 对于我国这样一个处于发展中的国家来说,道路基础设施仍然比较薄弱,基础设施数量的缺口很大,因此在相当一段时间内我国交通运输增长的需求首先还必须靠提供更多的基础设施来满足,特别是建设完善的道路网络。我国目前人均占有的道路面积仅是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的几十分之一到十几分之一,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机动车保有量的激增,使交通基础设施的供给能力与需求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因此中国的道路建设还将持续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另一方面,广大农村的城市化进程刚刚开始,这一矛盾在短期内还难以缓解。运输效率低下、城市交通堵塞和大气环境污染加剧,已经成为我国各大中城市面临的最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据不完全统计,中国每年因交通事故和拥挤所引起的损失至少1700亿元人民币,而这种趋势目前还在加剧。解决城市交通拥挤和堵塞已成为中国大城市交通面临的一项十分迫切的任务。因此中国需要发展ITS是毋庸置疑的。但是中国ITS的开发和应用与国外有着很大的不同,最大的区别就是我们ITS的开发和应用必须与基础设施建设同行。这种区别使得我们在建设基础设施的同时,可以将ITS应用的基础条件一并考虑,甚至同步建设。 根据世界各国几十年的统计,道路的增长率总是低于汽车的增长率,在发达国家,道路的增长已经接近于停滞,而1995年世界汽车的增长率仍然有3.5%(汽车的保有量超过8亿辆)。因此仅靠兴建新的道路是不可能解决问题的。尽管道路的增长比汽车的增长慢,但是现有路网是否得到了充分的利用了呢?没有,我们实际的经验也可以证明这一点,如果我们能够全面的充分的了解路网上的交通信息,无疑将会有利于我们的出行。 1996年与1978年相比,中国的机动车增加了27倍,而公路通车里程仅增加了0.32倍。以上海为例,虽然说上海的人均道路面积远远小于国外同类大城市,但上海市的汽车保有量也少得多。按照车均计算,上海市的车均占路面积为183.27m2/车,远远大于东京的32.85m2/车和大阪的34.25m2/车;上海市道路交叉口的通行能力,仅相当于国外交叉口的62%;上海道路的可达性指标相当于东京的1.5倍、大阪的2倍。但上海市的交通事故死亡率却高得惊人。可从一个侧面表明,国内已有的道路设施的效率没有充分地发挥,还大有潜力可挖,必须尽早启动中国的ITS进程。 2.ITS应作为国家重点项目,统一规划、分步实施 中国正处在城市化、机动化快速启动的阶段,与日本相比,在人均资源占有率、国土面积小/人口密度大等方面有很多相似的地方。在城市化、机动化过程中,已经产生严重的交通问题,应该尽早将智能交通系统作为中国未来交通运输领域发展的重要方向。 智能交通系统的开发与应用涉及到综合运输系统中的许多部门,如交通部、信息产业部、经贸委、铁道部、公安部、国家技术监督局等有关部门,为此中国必须把ITS作为国家重点项目,总体统一规划包括道路、铁路、水运民航在内的中国ITS发展战略,标准制定和人材培训,并组织分步实施ITS关键技术的攻关和示范工程。 3.ITS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的有效手段 ITS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的有效手段。美国前运输部长谈到将来的发展时说:“这个国家(注:指美国)还将会修建更多的公路,但是我们仅想到水泥和钢材,我们将错过全球的通信革命。”(引自U.S. Department of Transportation News Release, Jan. 10, 1996)。日本利用其技术优势,将ITS作为激活内需、拉动日本经济增长的产业,同时瞄准国际市场、增强其国际竞争力。日本认为其ITS的实用化发展,将可以通过汽车产业和信息产业的协作创建出一个新的产业。以前一直以提高汽车本身的性能为目标的汽车产业,以后可能会把眼光放的更远,思考新的汽车产业的发展方式。据日本对2000~2015年ITS市场规模的预测,认为ITS将成为其21世纪前半期最大的产业;此期间的ITS市场规模预计为60兆日元(如同时考虑受其影响的其它产业的话,ITS的市场规模将达到100兆日元),当然这其中包括政府在ITS基础设施中的采购,如交通控制系统、运输管理系统、消费者购买的ITS消费品(如汽车导航产品、车载信息设备、不停车收费卡等等);并预计将于2005年增加33万个工作机会,2015年增加107万个工作机会。 ITS将是我国高新技术应用的巨大市场之一,因此建设ITS对于我国实现跳跃式发展,实现高新技术的产业化具有重大的意义。中国必须认识到ITS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的有效手段,积极发挥ITS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的作用。 四、对中国发展ITS的建议 由于ITS顺应了经济全球化、信息化的趋势,在提高交通运输效率和效益、保证运输安全、改善环境影响等方面作用明显,因此引起世界各国的广泛重视。我国政府也应该将ITS作为中国未来交通运输领域发展的重要方向,将实施ITS作为推进国民经济信息化的一项重要任务。以下是根据国内外ITS发展的情况及取得的经验、教训提出的对我国如何发展ITS的几点建议。 1.采取跨越式发展战略,制定并实施中国的ITS ITS是建立在较完善的道路设施基础上的,发达国家目前已经建成了四通八达的高速公路网,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也已基本完成,他们是在这样的条件下开发和应用ITS的。中国的城市仍处于发展期,修建足够数量的道路仍然是政府的重要任务,但是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中国的ITS不能等城市化、机动化实现后再起步,在修建新道路和建设城市新区时,必须将交通的规划与其他建设一同考虑,并且为将来智能交通系统的应用预留必要的基础设施。 在ITS的发展方面,由于我国在技术、设备、基础设施、标准、政策水平等方面与欧、美、日等国家的差距,我们在ITS的研发、应用上已远远落后于这些国家。但是,经过几年的探索和实践,中国目前在ITS的开发和应用方面也取得了相当的进步,为今后智能交通系统的深入开发和应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为了迎头赶上ITS的发展,迎接新产业的浪潮,我们必须采取跨越式发展战略(包括技术上的跨越),尽早制定并实施中国的ITS发展规划。 2.结合中国的国情,确定中国ITS的发展规划及优先领域和关键技术标准 中国的交通管理系统与发达国家的构成基本相同,但是由于中国交通的构成(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等的混合交通)与发达国家有很大的不同,中国的 文化背景和交通行为与发达国家差别很大,因此必须结合中国的国情,制定中国ITS的发展规划及优先领域和关键技术标准。 2.1 确定中国ITS的发展规划 ITS发展规划是推行ITS首先需要进行的工作,其任务是根据某一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明确系统的战略目标,确定开发过程的战略布局,划分政府、企业、研究单位之间的协同任务,确定系统整体框架结构,以及相应的信息组织方案,制定相应的战略措施。 2.2 制定智能交通系统关键标准 由于智能交通系统是一个非常大的系统,需要许多部门和企业提供产品,因此标准规范的制定必须走在前面。智能交通系统大范围应用的基础是标准化,反之,标准化工作的开展又将大大促进智能交通系统的实施。目前,国际上有关智能交通系统标准体系的研究已进入一个深入的阶段,而国内智能交通系统领域的标准化工作起步较晚,如不能及时有效地进行这一工作,将直接影响我国智能交通系统领域的协调发展。 为了做到这一点,必须总结既定的ITS相关标准(ITS领域中会采用到的国标、行标、国际标准),制定适合国内情况并与国际接轨的智能交通系统标准体系表。 2.3 中国ITS发展的优先领域 (1)不停车收费 不停车收费是ITS服务领域中的一个特殊方面,由于它涉及交通基础设施投资的回收,又是缓解收费站交通堵塞的有效手段,而且在使用中收费卡的用量又很大,因此各个国家都把不停车收费系统(ETC)作为ITS领域最先投入应用的系统来开发。我国也不能例外。随着经济的发展,中国许多地区的高等级公路交通量迅速上升,例如广州到佛山的高速公路,平均24小时交通量为2.76万辆,平均年增长率为10.6%;广州市的北环高速公路,日交通量已近10万辆,在这些高速公路高峰时,收费站已经成为“瓶颈”,在广东行车20分钟,排队交费20分钟的事时有发生。所以目前我国应把不停车收费系统的开发和应用列为我国ITS领域首先启动的项目。 先发展公共交通体系及与之相配套的ITS系统; 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与城市的交通政策和道路的配套有关。针对中国城市交通特有的汽车、自行车和行人混行的混合交通特点,在中国目前机动化水平还不是很高的情况下,我国政府必须首先着眼于发展公共交通体系及与之相配套的ITS系统,对未来交通发展进行引导。首先,在现有道路的条件下,采取公交优先的政策,合理地为各种交通方式分配道路。同时还要应用先进的管理技术和设备如计算机化的指挥调度系统等,加强管理以使得公共交通系统有效地运行。并且配合必要的视频监视手段和通信手段,使得道路交通处于有效的监控之下;采用比较简单和低成本的方法如通过无线电广播和电视将道路交通信息提供给行人等道路的使用者。 在城市间,目前正在发展高速、安全和舒适的定班客运,特别是在高等级公路上,这种高速客运已经成为城市间客运的主要方式。目前需要发展有GPS定位的计算机化指挥调度系统和联网的计算机售票系统、公路交通安全和事故预防系统、以高等级公路为基础的快速货运监控系统、交通通信及收费系统、交通信息服务系统等相关的智能交通系统。 在发展公共交通体系的同时,还必须同时考虑到出租车系统和自行车系统。例如,在北京的交通流量中TAXI约占40%,而其客运量仅占10%,因此控制其空驶率将对缓解北京的交通拥堵有很大作用。对出租车的管理主要是通过叫车方式系统控制其空驶率。这就需要利用GPS,当乘客叫车时,出租车可以尽快到达;另外车载电子导航系统安装后,出租车可以选择合适的路线行驶,少走弯路。因自行车有无污染、无能耗、占地少、机动等等优点,非常符合中国国情,对自行车的使用仍应鼓励,但要作好对遵守交通规则的教育及引导。 3.把ITS作为部级高新项目,充分发挥中央政府的作用,推进ITS的发展 智能交通系统不是一项简单的设备集成或技术集成项目,而是一项涉及众多领域和部门的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在ITS建设过程中,需要许多专业领域的技术人员共同协作,同时需要在多个行业及管理部门之间建立良好的协调关系,以达到整合分散开发的多个项目,构成协作运行的复杂巨系统的目标。为此,必须把ITS作为部级高新项目,充分发挥中央政府的作用,推进ITS在中国的健康发展。 当然,推行ITS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不可缺少国家的支持。特别是预算,如果没有相关的补助很难得到保障。在试点事业实施时如果国家能以某种形式提供财政支持(即使少量),也可表明国家对于推进地区ITS的立场,这样更便于得到地方财政的支持。建议可以采用发行债券、提高税收等办法筹集资金。 4.在我国技术落后的情况下,应采取以市场换技术的方针,初期让出市场,引进技术。 发达国家是ITS开发和应用的先导。ITS从发达国家来,我们的交通管理、道路管理都在学习发达国家,我们的信息系统建设也是发达国家提出的概念和产品,可以说中国ITS的应用将是追赶型的。在我国技术落后的情况下,更应注重国际合作(如与日本ITS协会、建设省的合作等等),采取以市场换技术的策略,初期让出部分市场以引进技术,逐步形成自主开发能力和实现国产化,拉动内需。 发达国家的政府和民间企业对ITS的研究和开发投入了大量的金钱,这在交通运输领域中是从来没有过的,这与ITS的巨大市场前景是分不开的。在中国ITS的市场同样巨大。仅以基础设施建设为例,截止到1996年,中国大陆已经修建了超过3200公里的高速公路,高等级公路达到1.78万公里。监控、通信、收费是目前高速公路ITS应用的主要方面,然而,其中仅有不到半数的公路为安全、通信、监控、收费装备了相对完善的管理系统和服务设施。由于管理原因和相连支路尚未连成完整的网络,这些投资巨大的工程在提高系统容量和服务水平上仍有很大潜力。另外,中国还将建设3.5万公里的高等级公路,其中有相当一部分需要建设通信、监控和收费系统。这部分的投资一般占到基本建设总投资的3%~4%。1998年中国在公路方面的建设投资为1800亿元,如果其中的1000亿元用于高速公路的建设,则通信、监控和收费系统方面的投资就有30~40亿元。这仅仅是当前ITS应用的初级水平,而且仅限于高速公路建设。如果考虑到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以及今后ITS应用水平的提高,中国ITS市场的容量将是一个天文数字。 正如前面所说的,中国ITS与基础设施建设同行,而且我国的信息化水平较低,因此在中国开发和推销ITS相关的产品就与发达国家有很大的不同。另外,中国ITS近期内将以投资类产品为主,而且中国使用ITS产品的最大用户将是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者。鉴于此,日本等ITS技术先进大国非常看重中国的ITS市场,一心想打开中国ITS市场的大门。对我国而言,正可以利用此优势,采取以市场换技术的方针,初期让出部分市场以引进技术,实现我国ITS的跨越式发展。 5.按政府导向、企业为主体、市场机制运作的运作模式进行运作 ITS既具有社会基础设施的特性,同时又有其市场性。因此在导入ITS时要平衡考虑ITS的公共性和市场性,按政府导向、企业为主体、市场机制运作的运作模式进行运作。 政府和民间企业应致力于ITS的环境整备。即:政府应在政策上提供便利,解除各种制度的限制,建立利于地区ITS系统发展的有利环境,并协助ITS技术的开发、论证、评价、标准化等基础事业的整备,促进ITS技术的标准化和普及化。企业应及早针对各地区、各阶段的进度制定行动方案,即时提交系统提案,参与ITS的早期教育与系统框架的普及启蒙活动。 6.区别不同规模的城市,实行分类指导的方针 政府还必须充分考虑各地区的特性,把握大城市、中小城市等不同规模城市对ITS的需求差 异情况,实行分类指导。 对基础较好、有现实需求的大城市,政府应促使其多方面启动ITS,如北京、上海、重庆、广州、深圳、大连、沈阳、济南、青岛、福州等城市可以优先发展。对中小城市可以鼓励其选择某些先进适用技术进行试点实验、运用。同时有计划地由东部向西部逐步推进。 7.避免一哄而上,重复投资 对ITS的发展,应全国统筹规划,考虑产业如何布局,而不应一哄而上、重复投资、盲目发展。 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间的车辆来往频繁,一个地区在构筑ITS系统时,如果与其他地区的完全不沟通,将造成独立不兼容、非效率的系统。因此从全国兼容的角度,也需要统筹考虑。实际上,一个地区的各种研究实验成果,可能也适用于其他地区,特别是基础系统部分应保持一致性。后续的城市要活用先行地区的经验,因为先行地区关于各方面关系的调整、财政问题等的解决方案,是长期实践得出的经验。有效地利用这些经验,对ITS的推广很有意义。 另外,还必须制定行动计划和完善推进体制。为成功开展ITS,要将ITS列入各地区的地区振兴计划、地区信息化计划和交通安全计划的显著位置,并依据地区交通体系和城市规划制定行动计划。因此,在项目计划阶段,技术、运营方式、行动计划三者要同时考虑。 中国发展论文:中国发展风险投资相关问题 一、风险投资在中国的发展态势 1.一种高风险高回报的投资 一般来讲,风险资本投资的行业主要集中在成长性较好的高科技行业,这些行业由于受市场环境、科技发展水平等因素影响较大,具有较大的未来不确定性,所以其总体投资风险相比其他投资方式要大的多除此之外,投资回报率波动性大也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风险投资又会获得高收益,风险投资高风险与高收益的结合。 2.当前我国发展风险投资的紧迫性 世界发展已步入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密集型产业已成为全部产业的优秀,成为决定一国经济在国际市场上竞争优势大小的根本性因素第一次产业革命以来的100多年历史证明,只有技术进步,才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推动力量;也只有技术的快速进步,才经济安全的根本保障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科学技术快速进步,有效推动了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快速发展,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明显提高但同时,也应当清醒地看到,这一时期的技术进步主要依靠“引进”在国际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条件下,仅靠引进先进技术,极难保持竞争优势的;对我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大国来说,缺乏充足的创新技术,要保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经济安全,极其困难。 二、中国发展风险投资业务所具有的优势 中国目前在风险投资方面已具备的一些条件和优势,对中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 1.改革开放提供了宏观环境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国内生产总值(GDP)保持年均10%左右的速度增长,远远高于同期世界经济增长率3%的水平2000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达到89404亿元随着国民经济的增长,中国的进出只贸易保持连续增长,1998年进出口贸易总值3240.5亿美元,贸易顺差435.7亿美元,1999年进出口贸易总值3606.3亿美元,贸易顺差292.3亿美元,成为世界第10大贸易国2000年进出口额达474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1.5%,顺差241亿美元。 2.高科技产品的广阔前景提供了物质基础 近年来,随着中国高技术产业的发展,性能卓越的国产商品,已逐渐替代进口商品慢慢占领了中国市场的主导地位从中国高技术供给方面来看,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2000年国家组织了280项重点技术创新项目和1329项重点新产品试产;完成了101项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制及鉴定验收全年共取得省部级以上重大科技成果30260项;授予专利105344项,比去年增长5.2%技术市场更加活跃,全国共签订技术合同26.5万项,技术合同成交金额630亿元,比上年增长20%这证明中国可供应用的科研成果很丰富的,为中国风险投资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物质基础。 3.加入世贸组织带来机遇 我国加入WTO后,大量中外合资风险投资管理公司将出现,大量的外资将通过中外合资资金的形成进入我国风险资本市场,这必将推动我国风险投资事业的大发展首先,外资大规模介入风险投资,风险投资公司的业绩将逐步得到改善,高回报的特性将逐步体现,我国风险投资的效果提高,投资风险下降,这将促进大量的民间资本进入风险资本市场,我国风险投资事业将得到空前发展;其次,风险投资项目源丰富和良好的商业潜力使我国成为外国风险投资的热点,高科技领域的市场开放,将为外资进入我国风险资本市场提供丰富的项目资源。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对策建议 1.存在的主要问题 风险投资的人文环境不太理想,科研人员对国家的过分依赖,缺乏自我创新的精神;在科研体系中,过分依赖学术权威,不利于社会创新体系的形成;受我国长期传统文化思想的影响,“知足常乐”、“小富即安”、“枪打出头鸟”、“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等伦理道德观念深入人心,对风险投资的发展非常不利;缺乏对风险投资失败的社会保障制度,一旦投资失败,可能永世不得翻身;风险投资的资金来源渠道狭窄,风险投资公司规模小,数量少,资金弱,达不到产业规模,因而难以在高新技术产业方面起到主导作用;且风险投资的相配套的法规政策不健全,我国的法律体系远远滞后于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的实践,至今仍没有出台《风险投资基金法》,对风险投资机构的设立、运作和资金筹集等方面也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指导风险投资活动的仅靠一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草案》,虽然《投资基金法》、《风险投资法》已列入国家立法规划,但出台尚需时日,而另外一些法律虽然已经出台,但对风险投资的针对性不强,很多规定不符合风险投资发展的客观要求,如《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税法》中的相关规定制约着风险投资企业的发展。 2.对策及建议 营造有利于风险投资发展的外部环境,创造适应风险投资发展的社会人文环境,大力宣传风险投资的作用,鼓励创新,为风险投资失败者提供保障机制;参与风险投资基金组建,扩大风险资本规模,政府参与风险投资基金组建,町以有效扩大风险投资的规模风险资本除政府支持外,还应积极吸收民间资本,募集社会上有能力的个人和企业的闲散资金,吸纳机构投资者资金,如证券公司、保险公司、 银行及信托投资公司等并且适当开放年金基金,如社会养老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等提供财务支持,政府应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增加对风险投资补贴资金的投入,同时通过对提供信用担保来为银行转移一部分贷款风险,缓解当前风险企业缺乏资金的困难以法治管理,尽快建立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政府要制定优惠的政策,鼓励风险投资业的发展,并且建议国家尽快修改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尽快修改《公司法》中有关知识产权作价的条款和有关产权转让的内容;尽快制定《风险投资管理条例》,规范风险投资公司,使其运作有法可依;完善会计、审计制度,切实保障私人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减少环境风险,为风险投资者提供坚定的法律保障。 中国发展论文:浅谈中国发展道路 论文关键词:中国发展道路;稳定;创新;独立自主;和平发展 论文摘要:中国发展道路的成功引起海内外学者的热切关注,他们试图用”北京共识”或“中国模式”来概括中国的发展经验 我们认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融入全球化进程中始终保持独立自主,努力创造和平的国际环境,以创新为动力,在稳定中求发展,走了一条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独具特色的发展道路还在发展中,形成成熟的“中国模式”一定是在中国基本实现现代化之时。 一、拥有13亿人口的社会主义中国的和平崛起是影响当今世界发展局势的重大因素 中国已经成为世界工厂,工业制造品已经占世界总量的1/5,国内生产总值已经超过21万亿元,居世界第6位。面对中国的崛起,国际社会兴起了研究中国发展道路的热潮。各个国家的大学、非政府组织纷纷建立中国研究中心,有关中国问题的研究专著、报告大量出版。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当属美国《时代》周刊高级编辑乔舒亚·库珀·雷默于2004年5月11日发表的一篇题为《北京共识:提供新模式》的沦文。该文对中国20多年的经济改革成就作了全面理性的思考与分析,指出中国通过艰苦努力、主动创新和大胆实践,摸索出一个适合本国国情的发展模式。他把这一模式称之为“北京共识”或叫“中同模式。” “中国模式”是海外学者相对于世界上其他几种经济发展模式提出来的,用来概括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发展道路。多数中国学者也赞同这一主张。海外学者的研究在有些方面比较客观地反映了中国发展道路的一些特点,但“中国模式”的提法有值得商榷之处:(1)外国学者对中国模式研究和运用,主要着眼于经济方面,同时又伴有某种政治意味。其实,外国学者描述了中国发展模式的一些特征,但没有揭示中国能够平稳、有序、快速发展而其他发展中国家无法做到的真正原因。(2)所谓模式,即事物的标准样式。“中国模式”就是中国发展的标准样式。把已取得的发展经验叫做“中国模式”,有点拔苗助长,牵强附会之嫌。中国的改革发展正处于“黄金发展期”与“矛盾凸显期”并存的关键时期,已取得的成功发展经验还有待于长期的和各种环境的检验。(3)今天的中国仍然处在发展变化中,许多方面还在探索之中,发展模式并未定型,也不会很快定型。中国还要经历将近半个世纪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才能基本实现现代化。这个阶段之中的任何模式,必定是“初级”的和不完善的。具体而言,中国的市场经济模式还有待完善,至于政治和文化等方面自不待言。如果把一种正在探索之中的经验叫做“模式”,容易在实践中造成不良影响。所以,有的学者提出要慎言“中国模式”。 尽管我们不赞同“中国模式”提法,但并小反对研究中国发展道路,相反,认真和科学总结中国发展经验,是中国学者的责任。我们认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融入全球化进程中始终保持独立自主,努力创造和平的国际环境,以创新为动力,在稳定中求发展,走了一条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二、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是中国发展模式不同于其他发展模式的关键所在 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取得长足进步的根本前提。大多数国外学者在研究“中国模式”时往往有意无意忽略这个前提。而我们不应忘记这一点。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全面转型,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实现的。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执政理念,把最广大人民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使社会发展的成果更多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从而使改革和发展举措能始终得到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邓小平就始终把“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各项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把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作为判断改革成败的主要标准之一。他认为,经济的发展,“要最终体现到人民生活水平上。”“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 建设社会主义必须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出发,这样中国发展道路就必然会有浓厚的中国特色。走出自己的道路,寻找自己的特色,并不是要放弃社会主义。这样的中国式的社会发展道路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改革开放以来由邓小平开辟的、中国的后继领导人继续推进的。29年来,正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才给中国社会发展带来了生机、活力和美好愿景,使中国的面貌焕然一新。 对此,雷默以西方人的视角触摸到了一鳞半爪。他认为,“北京共识”的目标是实现公平发展,强调以人为本,强调发展是为了帮助普通人们,而不是维护特权阶层利益,中国政府已经把眼光超越了诸如人均GDP的衡量尺度,更多地集中于人民的生活质量,而“华盛顿共识”的目的则是帮助银行家、金融家。而这些,都足以保证中国能够解决改革所带来的各种问题。可惜,雷默更多地关注了“北京共识”的模式内涵和相应举措,却不明白执政党走什么路,举什么旗,代表那些人的利益,才是“华盛顿共识”与“北京共识”之所以会出现如此大相径庭结果的根源,是中国发展之所以成果卓著而许多发展中国家却陷入发展陷阱的重要原因。 三、在稳定中求发展,以发展促稳定,实现发展和稳定之间的良性互动,这是中国发展过程中的重要经验 当代中国的最迫切问题、根本问题是发展。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提出发展是硬道理,还把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的路线叫做“中国的发展路线”,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看作是加快中国发展的道路。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优秀问题,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体现社会主义优越性,反映社会主义本质,解决改革开放中出现的问题,决定中国国际地位,都要靠发展。发展才是硬道理。新世纪新阶段,继续推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要靠发展。发展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第一要务。 要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关键是发展经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党和政府牢牢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为社会的全面发展和进步奠定了物质基础。同时,中国把发展看作是社会全面发展。社会的发展需要有繁荣的经济,也需要完善的民主政治和繁荣的文化。仅仅发展经济,不能最终解决所有问题,也不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邓小平指出:“现代化建设的任务是多方面的,各个方面需要综合平衡,不能单打一。”。可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是涵盖经济、政治、科技、教育、文化、军事、外交等各方面的全面发展。正是遵循这一思想,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既牢牢抓住了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同时又坚定不移地进行推进民主法制进程,坚定不移地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并且使这几个方面相互配合、相互促进。 中国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把稳定作为一个带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在保持社会稳定的前提下实现了发展目标。对于维护社会稳定问题,中国党和政府始终旗帜鲜明。邓小平指出,中国的问题,压倒一切的是社会稳定,稳定是中国的最高利益。一些发展中国家在经济起飞和社会转型的过程中,出现了政局动荡甚至社会动乱,最终使发展成果付诸东流,出现社会发展停滞甚至倒退,陷入发展的陷阱。可见,稳定中才能求发展。这些年来中国实现了高速、平稳发展,保持社会稳定是一个重要保证。 保持社会稳定,不是死水一潭,而是要使社会发展处于一种和谐有序的状态。为了维护社会稳定,中国有效把控了效率与公平的动态平衡。在改革初期,为了打破平均主义大锅饭,中国推行非均衡发展战略,奉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策略,鼓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后来,当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到一定程度时,中国及时调整政策和策略,将效率与平等放在同等地位,强调两者不可偏废,对困难群体和落后地区实行必要的政策性倾斜,追求人与人、地区与地区、城乡之间的平衡发展,以避免财富和利益分化引发社会动荡。 为了维护社会稳定,中国改革和发展是在中国共产党统一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进行的。在当代中国,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力量。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系于中国共产党。离开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任何政治力量都难以维护社会的长期稳定,也都难以领导国家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建设。这是中国国情使然。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同中国共产党不断提高自身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努力化解消极因素,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是分不开的。 四、中国发展走的是一条理论创新与制度创新相结合的创新之路 理论创新首先从解放思想开始,与解放思想相伴。通过实践标准的争论,中国共产党抛弃了“以阶级斗争为纲”,把工作重心转移到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上来,开创了中国发展的新时期。经过姓“资”姓“社”的争论,人们认识到,计划和市场只是资源配置的两种手段和形式,而不是划分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标志。经过姓“公”姓“私”的争论,人们看到,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可见,改革开放过程中的每一次争论都是一次解放思想运动,每次解放思想都极大地推动了理论创新,决定着改革开放的力度和社会发展的速度。 理论创新是社会发展和变革的先导。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过程中,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结合起来,相继形成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重大理论创新成果,使我们对共产党执政的规律、对社会主义建设的规律、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水平,为推动中国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思想原动力。持续地进行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创新,用以指导社会发展实践。这是推动中国社会发展重要因素,而这在其他发展中国家是很难办到的。 以理论创新为依托,通过改革实现制度创新,推动社会向前发展。制度创新就是在理论创新的基础上,改革传统制度和体制中不合理的环节和方面,建立起适合时展和国情变化要求的新制度、新体制。从这个意义上说,改革就是制度创新。雷默认为,创新是中国改革中最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是由改革的特性所决定的。改革不是对于原有体制细枝末节的修补,而是根本性的变革,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同时,改革以大胆试验,积极摸索,逐步推广的方式,走了渐进式体制转轨之路。显然,经过这样的改革过程,实现制度创新,形成了中国社会发展的动力机制。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发展中最大的制度创新,是把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体制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起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中国社会发展提供了有效的制度支撑。中国在推进市场导向的经济改革,发展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同时,始终保持强有力的政府调控,不断加强中国产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这是社会持续有序发展的重要保证。市场经济体制有利于资源有效合理的配置。但市场失灵是很多发展中国家发展市场经济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中国在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也遇到了相似的问题。所不同的是,中国的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制度保证下的市场经济,它把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与市场经济能够有效配置资源的特点结合了起来。从中国发展的实际效果看,这样的发展道路具有很大的优势。邓小平晚年曾说过一句很深刻、很有分量的话:“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优越性在哪里?就在四个坚持”。他这里所说的,就是这种中国特有的社会主义的政治优势。 五、中国走了一条与全球化相联系而又保持独立自主的发展道路,这是中国发展道路的重要特点 现在的时代是全球化时代。邓小平认为,当今世界是一个开放的世界,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三十几年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固守成规,关起门来搞建设是不行的,发展不起来。中国要谋求发展,摆脱贫穷和落后,就必须实行对外开放,面向世界,加强国际交往,把中国的发展同世界的发展联系在一起,积极发挥后发国家的优势,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加快自己的经济发展。这是一个大思路,它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有了广阔的世界舞台。随着经济实力的增强,适应经济全球化趋势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对外开放从“引进来”为主,发展为“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战略,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竞争。当今中国已经融入了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对世界经济发展乃至政治格局产生着越来越重要的影响。 中国在紧跟全球化步伐的同时,坚持走独立自主的发展道路。事实证明,一个国家融入全球化进程容易,而在这一进程中保持独立自主往往很难。一些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拉美国家接受了被称为“华盛顿共识”的发展模式,实行开放资本账户、允许游资无限制进入、高利率等新自由主义经济政策,结果失去了经济发展的自主权,使经济受制于少数发达国家,至今还在伤痛中步履蹒跚,难以自拔。相反,中国在积极对外开放的同时,没有丢掉自己坚持的马克思主义原则,而是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坚决捍卫国家主权和利益,积极扩大内需,始终把发展的基点放在本国力量的基础上,主要依靠中国人民的努力,通过制度创新寻找内在动力。雷默在总结中国的发展途径时就把坚决捍卫国家主权和利益作为重要的一条。这说明在全球化进程中保持独立自主,是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重要因素。 六、积极创造有利的和平国际环境,是中国发展道路的又一重要特点 中国发展走的是一条和平崛起的道路。世界历 史上,新兴大国的崛起,往往通过发动侵略战争打破原有国际体系,走了对外扩张以争夺霸权的道路。比如欧洲的发展进程就与其侵略扩张过程是基本同步的。历史证明,把自己的发展建立在对其他国家和民族的武力征服上,这样的发展道路违背世界人民意愿和历史发展趋势,最终免不了失败的命运。作为社会主义国家,中国不会重复这样的发展道路,而是主张在和平中实现发展目标。为此,中国努力维护世界和平,积极创造有利的和平国际环境,以便一心一意进行现代化建设。 为了创造有利的和平国际环境,中国一贯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中国坚定地站在世界和平力量的一边,坚决反对各种形式的霸权主义:在涉及国家主权和利益的问题上,中国决不屈服任何外来的压力,也不以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划线,而是一切都要从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根据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按照是否有利于世界和平、有利于促进世界经济发展的标准,独立自主地做出判断,决定中国的立场和政策。 为了实现世界持久和平,构建和谐世界,中国积极倡导建立公正、公平、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主张“国家不论大小一律平等”,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通过双边或多边磋商来共同应对人类生存与发展中面临的挑战。和平与发展仍然是当今世界两大主题,世界的发展决不能长期建立在地区局势紧张动荡的基础之上。中国近年来积极参与国际事务,参加了诸如上海合作组织和东盟“10+3”机制等40多个区域性安全与经济论坛组织,在维护地区稳定、加强反恐合作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很显然,中国的发展建立在和平的基础上,并为创造和平国际环境做出了积极努力。对此,雷默颇多感慨。他说,中国比历史上任何国家都更少依赖传统的武力投放工具,相反,而是以其震撼的榜样力量和幅员的宏大影响走在各国前头。中国的崛起正在通过向世界展示新的发展和力量原理来重塑国际秩序。“北京共识”取代了人们已广泛不信任的“华盛顿共识”,平等、和平与高质量的发展愿望取代了指手画脚和盛气凌人。 迄今为止,中国发展道路是成功的。中国向世界展现了一条别具特色的发展道路。同时要看到,大变革时期往往是问题繁多的时期。中国发展道路上还存在着诸多隐忧,如就业问题,社会保障问题,收入差距问题,地区失衡问题,腐败问题,“三农”问题,金融风险问题,生态环境问题,国际竞争压力等等。中国还需付出艰苦努力,才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真正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到那时候,我们在总结自己发展经验时才可以理直气壮地说:中国成功地创造了一个“中国模式”。 中国发展论文:条件约束下的中国发展道路 「内容提要政策是国家治理的基本手段,但中国却在其特殊的发展背景下形成了独特的政策形态——“政策治国”。本文以在中国发展里程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五年计划”战略为分析对象,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十个五年计划的系统梳理,在其他学者研究的基础上,从决策能力和决策机制两个维度探讨具有中国特色的经济改革道路的经验特征——“政策治国”,指出在中国转型期短期的、灵活的柔性政策更有利于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也符合渐进式改革的特点。当然,这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式的柔性政策针对的是具体挑战和具体问题,其缺乏长期可预见性的缺点也可能导致更大的损失。 「关键词五年计划/决策能力/决策机制 一、研究背景及分析框架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干中学,学中干”,从一开始仿鉴苏联模式,到后来从国情出发,借鉴西方经验,走过了一条充满曲折而又前途光明的道路。这条路是独一无二的,它具有中国特色;这条路是世人瞩目的,它创造了一个东方神话;这条路也必定是让人思索和学习的,它还在无止境地延续。中国的崛起不仅给世界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1],而且为欠发达国家的“追赶”提供了有益的启示和希望。因此,对中国发展道路的讨论引起了许多学者的关注。当前正处于“十五计划”的总结和“十一五规划”的部署阶段,对前十个五年计划的回顾与探讨就显得尤为必要。 乔舒亚。库珀。雷默用“北京共识”来概括中国的发展经验,认为中国突破了“华盛顿共识”的藩篱,创造出一条独特的发展道路,这主要包括:创新的速度快于社会问题出现的速度,利用创新减少改革中的摩擦损失;可持续的、平等性的发展;军事上的非对称战略,运用杠杆推动可能想要惹怒你的霸权大国[2].林毅夫、蔡?P、李周认为,中国的改革是一个始于改进微观激励机制,进而松动资源配置制度,推动价格体系的改革,与此同时通过新增资源的配置实现结构调整的渐进过程[3](P273):“采取了一条代价低、风险小,又能及时带来收益的渐进道路”[3](P292)。胡鞍钢则认为,中国改革是一个“强制性制度变迁模型”,良好的社会政治经济环境和强大的学习能力(学习、竞争、创新)为中国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1].本文则以极具中国特色的“五年计划”战略为分析对象,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十个五年计划的系统梳理,在其他学者研究的基础上,探讨具有中国特色的经济改革道路的经验特征——“政策治国”①。 胡鞍钢很早就提出,中国存在明显的政策周期,且与经济周期波动基本一致,可以称之为“政策舞蹈”(dance of the policy )[4](P185)。这可能被认为是计划经济遗留的印迹,但如果换一种视角来看,灵活多变、不拘一格的柔性政策或许有利于中国的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哈佛大学教授丹尼。罗德里克基于发展中国家的经验教训,构建出增长战略的一种可行方法——“诊断法”,即鉴别出在任一时点上对经济的最大瓶颈因素,然后利用富有创造性和想象力的政策设计,集中精力减轻这些瓶颈因素的约束,从而实现次优效果[5](P115)。这其中体现出来的主导思路与中国改革以来柔性政策的调整过程是基本一致的。 需要指出的是,政策并不完全归属于制度。诺斯认为,制度是一种社会博弈规则,是人们所创造的用以限制相互之间交往行为的框架;其可以分为两大类:正式规则(宪法、产权制度和合同等)和非正式规则(规范和习俗)[6](P34)。之所以要建立制度,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减少信息不对称性,克服机会主义行为,降低交易成本;这其中一个基本要素是人们对自身行为后果的可预见性,即在完备的制度环境中,人们在做某件事或作出某种决策之前,能够预知自己行为可能带来的收益或损失。但柔性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恰恰违背了制度的稳定性和可预见性,即其灵活多变的性质决定了其变化的周期比较短,从较长时期来看,人们无法按照现存政策来准确预期自己决策可能产生的后果。这也正是本文所要讨论的主要议题。本文把执政党制定政策的基础分为决策能力和决策机制,以此来建构本文的分析框架(见图1)。其中,决策能力包括自律能力、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决策机制则以民主化和科学化两个维度来衡量。 其具体含义如下: 自律能力指的是指中国共产党通过思想政治教育、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加强党内纪律,敢于面对自己的问题,治理腐败,发动政治体制改革等。自律能力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基础之一,为改革提供了一个相对稳定和清明的环境。这也是政府主导型改革的前提。 学习能力②指的是中国共产党在面对新的危机、挑战都能很快适应,并从历史、国外经验中吸收对自己有用的知识,用于指导实践,应对危机。学习能力是中国共产党能不断引领中国克服困难,化解危机的宝贵财富。缺乏学习能力的执政党不可能将改革进行到底,不可能取得今天的成就。它是中国发展的动力。 创新能力指的是中国共产党在不断学习的过程中实现制度创新,用于探索适合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在瞬息万变的中国,消除变化带来的问题的唯一方法是更多的变化和更多的创新。创新密度是救命良药[2],它是中国进步的灵魂。 决策机制的民主化与科学化指的是决策在一个透明、广泛参与的集体决策中进行(相对于个人专政),并且依据的是全面的信息和科学的方法(相对于信息不对称以及“拍脑袋”决策)。坚持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是减少决策失误的主要途径。在一个十几亿人口的大国进行改革与现代化建设,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任何一个人或几个人的知识与经验都不足以认识或驾驭这个过程。因此,必须有几百个乃至上千个最优秀的各方面专家从事长期的、系统的、综合的研究,提出各种可供选择的方案,进行充分的论证和反复的比较,才能在多种发展方式和道路的各个岔口连续作出符合中国国情的较佳选择[7](P170)。 二、政策治国:五年计划的变迁特征 自从1955年新中国的第一个“五年计划”(1953—1957)出台,至今为止已相继制定了十个五年计划,在中国的建设和发展历史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中也集中体现了中国以政策治国的特点。例如,第七个五年计划开宗明义的指出:“(我们要)充分认识改革中还可能出现某些问题和风险,加强政策观念、法制观念和全局观念,作好克服困难的思想准备”[8].可见,政策在某种意义上发挥着比法律、制度更加重要的作用。 作者综合整理了过去十个五年计划的战略和策略,从中可以看出,每个五年计划基本都牵涉了不断变化和调整的政策,通常以指示、报告、建议等形式表现出来。这些文件具有以下特点: 1.政策变化比较快。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经济发展历史看,中央政府的经济发展目标、指导方针和政策内容总在不断变化。计划常常赶不上变化[4](P185),每个五年计划要出台2~5个主要文件以改变既定的政策,如果计入制定和总结的时间,平均不到一年时间就会发生一次政策调整。这种情况既反映了在政治、经济形势骤变的背景下,中长期计划的管理与实效有限,具体数字很难有理想的预见性;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计划工作因地制宜、适时调整的特点。 2.政策经历了从无序的变化到有序的变化的过程。这表现在五年计划的相关政策一开始主要是内部的草稿,后来成为政府工作的头等大事,并公布了相应文件。在十个五年计划中,处于计划经济时期的前5个五年计划有4个没有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也就没有形成正式版本公开颁布;唯一形成正式版本的第一个五年计划也在制定的过程中不断修改,在实施了两年多以后才形成正式文件颁布的。相对于前苏联曾将计划当作“法律”一般要求严格实施,在计划经济时期,中国的五年计划则是多变的计划[9],受制于政治与意识形态斗争而无章无节。 以“二五”计划为例,由于指导思想的变化和对高速度的追求,正式的国民经济计划并未形成,只是提出了计划建议和编制了计划草案。这些建议和草案通过中共中央文件的形式一度对经济发展产生重要影响。1956年9月27日,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建议。此后正当“二五”计划紧张有序地编制时,从1957年秋冬开始,对1956年经济工作中的“反冒进”提出了批评,改变了中共八大一次会议确认的既反保守又“反冒进”的经济建设方针。1958年3月成都会议以后,为了跟上“”的步伐,国家计委对“二五”计划草案的原定指标作了调整,提出了“两本账”的初步设想。原有的“二五”计划《建议》被搁置。1958年8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北戴河召开扩大会议,批准了国家计划委员会和国家经济委员会两个党组提出的1959年计划草案和第二个五年计划的意见书。会议于1958年8月28日做出《中共中央关于1959年计划和第二个五年计划问题的决定》,要求对“二五”计划草案全面修正。但是,1958年8月以后,各地方和各部门集中主要力量抓当年工业生产及编制1959年计划,将编制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工作推迟到1959年4、5月间进行[10](P337)。而1959年形势发生变化,编制工作不再进行。第二个五年计划既无正式文本,也始终未能面世。而这些政策的转变主要由于非经济的原因,是一种无序的变化,无法预测。 实施改革开放以后,政策的制定不再只受到计划这单一因素的影响(通常体现为党的最高领导的个人意志),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环境下,政治斗争等非经济因素对经济的影响逐渐减小。市场机制以及外在竞争压力对政策的决策起到了主要的作用。此时的政策变化真正是从实际国情出发,以经济发展为目的,造福于广大人民。从其有序变化这一角度说,此时的政策具有一定的可预测性。特别是即将制定的第十一个五年规划,从“计划”到“规划”,仅一字之差,却赋予政策更大的市场含义,同时也就增加了更大的灵活性。 3.政策的计划方式、调控方式从单一转向多元。早在“一五”计划期间,当时的国家计委主任李富春就提出:“在计划方法上,有的采取直接计划,有的采取间接计划;在计划的范围上,有些生产、建设和事业的主要指标在国家计划中做了具体规定,有些则不做具体规定;在计划工作的分工上,各级计划机关除负责综合平衡外,着重注意直接计划,而在间接计划方面(如农业、手工业和私人工商业),则采取由国务院各办公室、各部和各省(市)、自治区分工管理的办法来进行工作。”[11](P181—182)这种全面计划和分别对待相结合、统一综合和分工管理相结合的方法,无疑是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 但是,1958年以后,随着化运动的发展,农村经济中的指令性计划管理不断加强,管理形式趋于单一,农民的自主决策和农产品的自由交换微乎其微。当经济发展受挫之后,在1961—1964年的调整阶段,市场与自由贸易的作用一度得以发挥,适应市场松动和改进计划工作的要求,国家计委一度重新提出计划管理的多元性,包括指令性的、指导性的和参考性的。但是,上述改进的方式尚未实施,就进入了“”时期。在“农业学大寨”、“以粮为纲”的口号下,生产队在农业经营中,连农作物的品种、种植面积、产量均受计划制约。因此,计划实施形式单一化了:几乎都是直接计划与指令性计划。“五五”计划以后,情况有所改善,计划手段不断丰富。仍以农业为例,“五五”计划后,国家除了对农业产值提出完成的硬性任务,多是指导和建议性的措辞,并且十分重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给予农民更大的自主权。 4.政策内容越来越充实、完备。从内容上来看,五年计划从着重关注的工、农业发展逐步完善,涉及人口、财政、精神文明、法制建设、地区规划、环境保护等各项内容,且形成了相对固定的内容框架,具有一定科学性。当然,政策内容并非越全面越好;政策的制定过程往往是寻找最大约束条件的过程。治理中国这样的泱泱大国,最重要的是在全面和深刻之间建立好平衡,既要“照顾好四面八方”的利益,但又不能平均用力、无关痛痒。因此,发展政策的变化常常体现在不同的强调力度之中。 5.政策经历了从只有制定没有总结到既有制定也有总结的过程,越来越透明、民主、规范。从“七五”计划开始,每一个新的五年计划都会对过去的五年计划作一个总结和回顾,或者以章节的形式放在新的五年计划报告里,或者通过《人民日报》等党的重要媒体刊登。而“十一五规划”在制定过程中,国家相关部委更是委托高校科研机构对“十五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同时也有研究机构独立对“十五计划”的成果和问题作出了较为客观、公正的评价。这些都为“十一五规划”的制定和完善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信息。 三、柔性中的稳态:决策能力和决策机制分析 中国处在一个急速变化的时期,以至于灵活多变的政策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而中国的领导人以其强大的决策能力和趋向民主科学的决策机制不失时机地抓住了中国变革的方向,制定了一个又一个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的政策。物理学大师海森伯格在1927年说:“(一个电子)的位置测定得越精确,在这个瞬间的动量就越测不精确。反之亦然。”这就是说,如果你让某个事物停下来供你为其照相,你不知道接下来它会走向哪里。中国的情况就是这样。你让某个事物停下来以便看个究竟的那个片刻,你便可以更加肯定,当你抬起头来时,中国社会已经继续前行。就在你对中国东北工业区由企业改革的问题了如指掌的时候,政府领导人将表示,他们正在放慢私有化进程,而把重点放在农民收入问题上[2]. 政府对经济增长所起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诺斯悖论”提出国家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但有了国家又会有许多麻烦。刘易斯也说:“没有一个国家不是在明智政府的积极刺激下取得经济进步的……另一方面经济生活中也存在着这么多由政府弄出来的祸害,以至于很容易就训诫政府参与经济生活一事写上满满的一页。”[12](P376)然而,中国政府却通过独特的政策,偏偏参与国家经济,有计划的市场经济体制把两种矛盾对立的体制有机地糅合在一起,更为重要的是,这种“不协调”有力推动了中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归根结底,这与中国共产党的决策能力和决策机制有关。 作为政策制定的主体,领导人的意志十分重要。领导人发展目标的主观性与中国国情限制因素的现实性存在着矛盾和冲突。当领导人能够正视这个矛盾和冲突并理性地决策时,决策往往是促进经济增长的;当领导人急于求成,无视现实国情时,就会饱尝经济跃进之苦[7](P162)。此时,领导人通常在经济扩张期提高经济发展目标,而在经济收缩期调整经济发展目标,当政府经济增长指标在高—低—高—低反复变化时,国民经济运行则出现经济扩张—收缩—扩张—收缩的周期性循环,引起经济波动[4](P222)。 一个突出的例子是“二五”期间:1956年9月,在国民经济恢复与第一个五年计划建设取得巨大成绩的基础上,中国共产党第八次代表大会正确分析了形势,提出了党的总任务,确定了在综合平衡中稳步前进的经济建设方针。但一年多以后,作了《做革命的促进派》的讲话,明确反对“八大”决议,认为“反冒进”打击了群众的积极性,影响了1957年经济特别是农业的发展。从事实来看,关于农业的分析是不准确的。实际上1957年农业发展情况是良好的。就农业总产值来看,按1957年不变价格计算,1956年农业总产值为508.4亿元,1957年为536.7亿元,1957年比1956年增长5.57%;1958年农业总产值为550.0亿元,比1957年增长2.48%。1957年农业总产值的增长幅度比“”的1958年要高一倍以上[9].在错误信息的干扰下,固执己见,国民经济遭受严重挫折。1960年6月18日,在他写的《十年总结》中谈到高指标的教训时,深有感触地说:“1956年同志的第二个五年计划,大部分指标,如钢等,替我们留下了三年的余地,多么好啊!”[13](P214—215) 伴随着经济转型和社会转型,中国的政治决策机制在发生渐进式的演变,从时代的个人决策模式转向了邓小平时代的集体决策模式,20世纪90年代以来又进一步转向了集体决策加咨询参与型模式,中央的决策越来越多地重视听取、采纳各方面包括专家在内的意见和建议。2002年,中共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各级决策机关都要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建立社情民意反映制度,建立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完善专家咨询制度,实行决策的论证制度和责任制,防止决策的随意性。2003年3月,新修订的《国务院工作规则》中,突出了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和加强民主监督问题,明确规定了国务院在做出重大决策前,要直接听取派、群众团体、专家学者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扬民主,广开言路,广纳善策,有利于集思广益,避免决策失误,增强决策科学性,也有利于形成广泛共识,使正确的决策能够顺利得到贯彻实施。新一届政府组成后,中国决策机制进一步转变,更加注重对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经常广泛听取地方、部门、社会各界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各种决策咨询活动更加经常化和制度化。新一届政府更加善于倾听民意,并能够对民意及时做出回应和行为调整。中央政府实行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制度化,使经济决策更具有灵活性和适应性,既避免全局性的重大决策失误,又能够及时调整小的失误,不仅可以保证中国的稳定,而且可以不断提高决策质量,这是中国实施成功发展战略的关键③。 决策正确与否,作用举足轻重。矛盾冲突、社会动乱等问题的发生,既可能是决策失误的结果,也可能是未能及时正确决策的结果。关键在于政治体制是否具有较强的控制能力、较快的应变能力、灵活的协调能力[7](P170)。在计划经济时期,由于经济建设服从于政治斗争和意识形态,所以政策也很不稳定,使经济发展遭受了不必要的波动。而实施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领导人凭借其自身强大的决策能力和集体科学的决策方式,在“摸着石头过河”的激励下,不怕犯错、勇于创新,对于避免领导人个人因素对政策的非正常性影响方面达成了共识,形成了一系列的规则,使中国逐渐适应在与强国的竞争中生存。 四、初步结论与讨论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历次五年计划制定和实施的经验看,战略决策的成功是最大的成功,战略决策的失败是最大的失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由于政策决策能力受到高度集中的政治体制的影响而波动以及决策机制时常缺乏民主性和科学性,此时国家实行纯计划,即经济受纯政策的影响很大,政策会引起经济的波动,呈现出增长不稳定的态势。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发挥基础性作用,国家实行宏观调控,各种各样的原因使得决策能力不断增强,决策机制趋向民主化和科学化,此时柔性政策通常符合实际情况,是适时而变,从而促进经济增长。总体来说,改革开放以后,“政策治国”比较适应中国转型期的特点。 由于中国正处在经济、政治、社会全面转型的时期,中国的改革并不是一开始就有了一个明确的、始终如一的目标模式……以后是不断调整变化的,在可以预见的未来也会进一步调整变化[14](P268),所以政策变迁④十分明显。借用这种划分,中国的政策变迁以强制性变迁为主,且诱致性的政策变迁也需要政府的推动来促成。这种政府主导型的改革是中国发展的特点,它与政策治国紧密相连。而正是这种组合在中国形成了许多独特的经验,比如在市场经济体制中坚持不懈的实行国家计划,并且以五年为一个常规单位。更重要的是政策的灵活性适应了中国转型的特点,使中国不至于在强烈的路径依赖里无法适时的改变现状而束缚了改革。而这种柔性政策的易变性,满足了中国渐进式变革的需求:不必发生强烈的变动而引起会对经济产生波动的激进行为。而渐进式改革最接近于“帕累托改进”[14](P260)。在中国的渐进式变革中,试点经验是一大特色。中国的经济改革大多不是在全国范围内同时展开的,而是每项改革都从较小范围内试验开始,在取得成果后在局部推广,由点及面,不断总结和观察,进而扩大实行范围[14](P258)。难能可贵的是,政府对于这种试点通常以默许或者主动进行的方式来鼓励,为改革营造了一种勇于创新的氛围。这就是中国虽然是政府主导型的改革,但并不僵化的原因。反而中国的领导人一直处于创新集团的地位,并没有因为对最初的选择产生依赖性,从而因为这种选择本身具有的发展惯性以及自我积累放大效应,而不断强化这种初始选择,产生所谓的“路径依赖”。甚至中央政府比地方团体更容易变革,不断地推出政策除旧立新,因为获益的团体往往都不愿意改变现状而缺乏整体的观念。 总的而言,中国改革最初并没有一个明确的目标模式或改革范围,而是依照实际情况,不断调整目标和手段,这也是中国改革的成功之处。在20世纪80年代前后,中国几乎是在没有什么成功经验和理论可以借鉴及参照下,继续探索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创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后来的发展事实表明,中国在近30个经济转轨国家中是最为成功的国家之一。 中国的改革之路与前苏联及东欧国家改革不同,采取了渐进主义的改革策略,以灵活多变的政策为手段,从最容易的地方改革,从最小阻力的方向改革,首先由农村开始,以渐进方式逐步推向城市;由开放沿海地区开始,吸收国外资金技术及管理方法,通过实行双轨制来减轻改革所引起的震荡。这在世界经济史上也是一影响深远的创举[15](P29)。也正是由于多变的政策适应了改革时期变化大、不确定性因素较多等特点,减少了改革中的摩擦损失。 从一开始中国的改革理念和改革目标就不是十分清晰、统一、固定,而是十分模糊、分歧众多、不断变化。这反映了传统意识形态对探索改革理论的强有力的制约。随后这一制约性在不断下降,反映了理论界与决策者对改革的知识积累不断增加,知识来源不断多元化,逐步从封闭式学习争论,走向开放式学习、交流和创新。改革本身就是一个不断学习的过程,既没有先知先觉也没有固定僵化的模式。事实上,中国的改革就是一个试错中进行的改革,有一种允许试验与失败的环境。此外,也是个不断创新的改革。中国的决策层已经学会适应变化,并且顺应变化的形势发明新的规则。他们不断地倾听变化的声音。他们有时发现,正是声音的消失,也就是寂静反而是最大变化的前奏[2].面对变化,领导人能迅速做出反应。 任何事物都有正反两个方面。政策往往是非正式、非规范的,所以变起来比较容易,这是它的优点,也是缺点。在国家的经济、政治等渐渐步入轨道、转型成功之后,国家进入一个自我调节、有章有节的阶段,政策缺乏可预见性的不足会暴露出来,稳定的、长期的、规范的各种制度将更能有效的调节社会、经济的各个领域。制度化程度越高,其制度效率就越高[16](P65)。灵活的柔性政策驾驶着中国这趟列车快速前进,但列车需要方向。政策固然添足了燃料,但政策的多变性使其具有不稳定、短视的缺陷,没有一个长期的整体的规划,通常解决了一个问题,伴随而来的是另一个问题。因此,如何把政策的灵活性与制度的稳定性结合起来,扬长避短,恐怕是中国发展之路上不得不考虑的问题。 注释: ①无可否认,在中国,政策的地位和作用几近法律,这与中国几千年都没有形成法治环境有关。然而,这里的政策治国与国家倡导的依法治国并不相悖,前者主要描述了政策对经济方面的影响,从而形成对整个社会的影响;而后者则主要从行为规范的层面表达了国家以法律来处理与公民的关系以及公民之间处理相互关系的态度。 ②胡鞍钢把学习能力视为中国之路的成功经验之一[1]. ③总理在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提出改革和完善政府决策机制。各级政府都要把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作为政府决策的基本准则。要建立和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和制度,健全决策规则,规范决策程序,提高决策透明度,强化决策责任,减少决策失误,防止滥用权力滋生腐败。要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凡涉及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不许个人独断专行。要建立健全专家咨询和评估制度,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必须进行专家评估和论证。要建立决策听证制度和公示制度,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决策,必须进行听证和公示,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要建立和完善决策后评价制度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形成决策失误的纠错改正机制,对违反决策程序、滥用职权造成损失的要追究责任。 ④如果不区分政策和制度原本的含义,在中国政策变迁相当于制度变迁。而从政策起到的作用的看,在中国谈政策变迁似乎更有意义。 中国发展论文:论中国发展本土奢侈品牌的思考 [论文关键词]奢侈品 本土奢侈品牌 影响因素 营销对策 [论文摘要]奢侈品领域的巨头,在中国市场上也遇到了各式各样的问题。该文通过对奢侈品市场的研究,分析了中国本土奢侈品品牌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促进中国本土奢侈品牌发展的一些对策。 一、奢侈品以及发展本土奢侈品牌的意义 (一)奢侈品的特征 目前,国际上一般把奢侈品定义为“一种超出人们生存与发展需要范围的、具有独特、稀缺、珍奇等特点的消费品,又称为非生活必需品”。从经济学意义上讲,奢侈品是指市场上那些价格和品质比值为最高的商品。无论人们对奢侈品有着如何的理解,无论奢侈品行业如何的发展,纵观形形色色的奢侈产品,具有其本身独特的特征元素。 1.高价格和高品质特征。奢侈品显然具有高价格,是同类商品中最贵的。 2.稀有性特征。奢侈品是一种具有独特、稀缺、珍奇等特点的消费品,奢侈品中常常包含着或是一定量的短缺资源(如紫檀木、黄梨木等),或很高的科技含量,或很高的人文因素, 3.炫耀性特征。奢侈品具有超出实用价值的“符号价值”,是消费者炫耀财富、身份地位和生活方式的象征符号。 4.地域性特征。奢侈品带给消费者梦想和品位的同时,而且无论无形当中增加了多少生产成本,奢侈品的欧洲原产地是不会转移的(奢侈品中只有极少数美国品牌)。 5.文化特征。作为一种艺术美学,奢侈品被赋予了许多的文化、历史、艺术、哲学和社会涵义,其背后有一个由几十年或上百年传承下来的文化体系支撑,是一种高品位生活方式的外在体现。 (二)中国发展本土奢侈品的意义 中国奢侈品牌的出现首先要依赖于中国的经济成功。从更深的角度,中国奢侈品牌在全球市场上出现及流行,必须有强大经济实力支持下的中国文化做背景,在这种背景发展起来的中国本土化奢侈品不仅对于中国的经济,乃至一个大国的形象都有着深远而广泛的意义。 随着中国经济的迅猛发展,人均收入和消费支出将大大增加。中产阶级家庭的崛起意味着潜力巨大的消费市场,在平民贵族化风潮下,消费者不再满足于低质量的廉价品,其消费品位逐渐升级。对于未来的我国市场来说,奢侈品不言而喻是黄金产业,是能够给企业带来高利润、给消费者带来高层次精神享受的商品。 二、国内奢侈品市场概况以及影响本土奢侈品牌发展的因素 (一)国内奢侈品市场概况 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们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消费倾向与态度的逐渐改变,使中国正成为世界奢侈品消费新的主力市场。目前中国大陆地区奢侈品市场的年销售额20亿多美元,约占全球650亿奢侈品消费的3%,实际上,中国人支撑的奢侈品市场还不止全球奢侈品销售总额的3%,因为这只是中国国内的奢侈品销售额,没有包括在境外的购买量。 (二)影响发展本土奢侈品牌的因素 1.中国消费者偏好国际品牌。中国对奢侈品品牌盲目崇拜,他们心中奢侈品品牌总是和欧洲印象联系在一起,购买奢侈品更多的是在体会欧洲的一种生活方式。对于奢侈品而言,品质只是一个基本条件,制造地点和历史往往赋予了奢侈品更多的涵义。 2.国内企业缺乏奢侈品品牌化运作的理念。目前我国国内企业对奢侈品品牌概念还在认识模糊的基础上,我国奢侈品品牌发展现在处于初始阶段,缺乏长期战略考虑。品牌根本不考虑长期发展战略甚至3~5年的发展战略和发展思路,采取随波逐流的发展模式。导致国内现有的品牌凤毛麟角,很多企业还选择和大牌合资,沿用他们的生产和设计,以至于产品缺乏奢侈品品牌背后的一些元素,比如原创性的设计思想,以及赋予这个品牌的历史感和品牌所代表的国家形象。 3.国际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奢侈品牌的产生是历史积淀的结果,需要在特定的文化背景下精心培育,以形成独特的品牌理念。同时,人们对奢侈品牌的理解与认可也要有一个过程。这些都是需要时间积累的。在我国,企业对品牌的重视也才一、二十年的时间,奢侈品牌的培育只能说是刚刚起步。随着全球化和加入WTO,中国已经成为一个国际化的市场。 三、发展本土奢侈品牌的营销对策 (一)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有机组合,做到国际品位的时尚化 奢侈品牌的塑造需要很长时间,消费者对奢侈品牌的认同也需要一个较长过程,因此通过奢侈品牌的运作来实现盈利必须是一个长期的目标。由于奢侈品牌本身就是一段历史、一种文化的承载,因此在奢侈品牌塑造上,不但要充分利用其得天独厚的品牌资源,创建一个品牌强有力的、极具吸引力的故事;还需要对其注入独特的中国元素或符号,如丝绸、刺绣、云锦及茶文化等。在此基础上,运用西方化思维,搜集、保留奢侈元素;借助国际顶级设计师的品牌,中西贯通实现中西合璧,将人们对东方的感觉神秘化、时尚化,为现代新贵族塑造东方生活风格。 (二)立足在全球范围内发现市场机会,满足客户需求 奢侈品牌属性及消费者奢侈心理的研究结果证实:奢侈需要距离,这种距离可以与久远的历史、不同国别文化的地理跨度,以及卓尔不群的地位高度有关。统计数字表明近年来到海外旅游的中国游客人数的增加大大促进了奢侈品销售额的增长,虽然中国的奢侈品消费者是世界第三大奢侈品消费群,但从统计数字来看,对于大多数本土奢侈品牌而言,国内消费市场还不够成熟;国外市场则可能提供更多的机遇。 (三)遵循奢侈品牌运作的规律,分阶段进行营销规划 奢侈品牌这一个领域,无论是运作服饰、珠宝、汽车或是名酒,成功的关键因素是这个品牌是否能够成为特定阶层的典型标志,是否能够创造愉悦和舒适的消费体验。因此不同于传统实用品牌的运作规律,奢侈品牌的运作有其自身的特殊性,笔者认为: 1.锁定细分的目标客户。目标客户就是那些有显赫身份的金字塔尖人群,与这些富裕人群建立起密切的关系,研究他们的需求,了解奢侈品牌传承的理念和精神是不是目标消费群最欣赏的。 2.通过专卖店管理客户,通过高端印刷品做广告。奢侈品牌的重要支柱就是名望,因此通过系列公关活动,与国际显赫人群、社会名流建立良好互动关系,在向他们销售产品和服务的同时拉近距离,提升品牌国际形象。 3.通过电视等媒体亲近大众消费者,以记录片形式进行品牌推广和奢侈品知识普及。通过大众消费者对显赫人群的选择性的模仿消费扩大奢侈品牌销量,同时进一步强化品牌区隔。在市场定位上,奢侈品牌就是为少数人服务的,因此,要维护目标客户的优越感,就要使大众与他们产生距离,使认识品牌的人与实际拥有品牌的人在数量上形成巨大反差。 中国发展论文:中国发展货币市场基金的法律思考 内容提要: 2003年9月13日,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在基金联席会议上明确表示支持货币市场基金的推出。9月21日,证监会给各家基金公司下发了《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本文旨在此背景下,对货币市场基金的产生和发展作大概论述,以及对中国发展货币市场基金从法律角度加以思考和分析。 关键词: 基金 货币市场基金 金融监管 立法 在经济的不断发展过程中,货币体系的金本制度崩溃以来,金融领域的不断创新,金融衍生工具的推陈出新使得整个金融体系不断换血。阿诺德.希尔吉认为,金融创新指改变了金融结构的金融工具的引入和运用.金融工具的创新是最普遍、最基本的类型。 从美国“Q条例” 的出现到其很快的退出金融监管体系,我们不难看到任何关于经济制度和法律的创新也是必不可少的。目前在开放式基金在国内得以准入的情况下,货币市场基金又将推出,国内关于货币市场基金的争夺战看来即将落下帷幕,博时、华安和招商三家公司有望成为首批获得牌照的货币市场基金管理公司。货币市场基金的设立将极大地推动中国机构投资者的发展,并促使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实现连通。但是,根据美国的经验和中国的现实,国内的银行业和货币政策当局也将因此承受巨大的冲击。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规范还有待创建,我们对此的法律研究刻不容缓,鉴于笔者的学识粗浅,本文仅就中国推行货币市场基金作一些法律思考。 一、货币市场基金概述 (一)货币市场基金的发展 美国是货币市场基金的发源地,也是目前货币市场基金发展最成熟、资产规模最大的国家。所谓货币市场基金(Money Market Funds ,MMF),是指以货币市场工具为投资对象的基金。投资对象主要包括:短期国债、商业票据、大额可转让存单、回购协议、银行承兑汇票等货币市场工具。 在货币市场基金出现之前,美国个人投资者往往难以进入货币市场,获得高的收益。为了限制商业银行的恶性竞争,美国国会对商业银行存款利率规定了上限,这就是所谓的"Q条例"。该条例规定,银行对于活期存款不得公开支付利息,并对储蓄存款和定期存款的利率设定最高限度。后来,“Q条例”变成对存款利率进行管制的代名词。1980年,美国国会通过了《解除存款机构管制与货币管理法案》,揭开了利率市场化的序幕。此后的6年中,美国分阶段废除了“Q条例”,而于1986年3月实现了利率市场化。 应该说,在美国利率市场化的过程中,包括货币市场基金在内的多种货币市场工具功不可没。从美国的经验看,金融创新推动了金融监管体制的变革,并对宏观经济产生了良性的影响。 1971年货币市场基金的出现极大地改变这一状况。1971年,华尔街两名证券商正式创立了货币市场基金。美国创建货币市场基金的最初动因源于上世纪70年代的“Q条例”废除后产生的利率歧视。“Q条例”的优秀思想是以低利率促使经济扩张。 金融创新的成本不低,但极易模仿,且被超越的周期很短。同业之间很快可以借鉴,可以模仿。 货币市场基金诞生后,对美国基金市场产生了重要意义。1981年、1982年,在美国的基金市场上,货币基金占基金市场70%左右的份额,最高曾达到73%。可以说,是货币基金挽救了整个美国的基金市场。从美国货币基金发展的历程来看,经济陷入滞胀是货币市场基金最初大受欢迎的重要原因。因为在经济前景不明的情况下,人们更钟情于安全、稳定的投资方式。 (二)货币市场基金的特征 我们从货币市场基金的发展过程中,不难看出这一投资基金类型的如下基本特征: 1.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专门以货币市场工具为投资组合对象的追加型投资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有着共同投资基金的一般组织形式与基本特点,即也是一种以信托原则为前提的间接投资方式,基金投资者、基金管理者与基金资产托管者及其相互间的关系原则也是一致的; 2.货币市场基金的收益较为稳定。由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的对象,是一些期限较短、流动性较高、风险相对较小的货币工具; 3.货币市场基金一般为开放型基金。从前面我们一再分析到的可以看出,70年代货币市场基金在美国出现之时,就形成了一种惯例性的规定,即允许基金凭证持有者据其持有的金额签发支票变现,犹如活期储蓄,当然,投资者也可以根据情况和自己的需要,按基金资产净值认购新的凭证单位,增加投资,因而是一种典型的开放型投资基金。这里,货币市场基金之所以基本采取开放型,也与其投资组合对象有关,因为投资的各种货币工具期限都非常短,交易差价相对较小,收益并非象那种股权投资基金一样变动幅度较大,如果不给予一种灵活变现和随时进出的方便,就不会有多少资金投资货币基金,因为人们会自然转向传统的已经习惯了的商业银行储蓄形式,所以,为了增加吸引力,取得与存款货币金融机构储蓄一样的方便与灵活性的同时,又可提高收益率,货币市场基金也必须采取较为开放式的组织形式;况且,从70年代末到80年代末,市场利率一直处于上升趋势,货币市场基金相对受到利率管制的传统储蓄方式具有较大优势,如果采取封闭式的组织形式,在这种市场利率上升环境中,也不利于基金管理机构不断增加新进资金量,扩展其规模和影响。因此,从货币市场基金自身发展的主动性角度看,也宜于采取开放式; 4.投资货币市场基金的目的多元化。货币市场基金的产生与发展过程显示,这一基金类型是一种最为成功的金融创新形式之一,因为其产生时的最主要目的是为规避当时的利率管制和减少对中央银行交存法定准备金所产生的相对机会损失,也就是,货币市场基金首先是一种为规避金融管制、获取较高收益而存在一种投资方式;有些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组合对象全部是国库券,这除了同样获取国库券市场上的较高流动性与稳定收益外,更主要是为了避税之需,因为投资国库券是可以免税的,这对于那些高收入的公众个人与拥有大量收益的机构来讲,更为重要; 5.在对货币市场基金的管理中,清算要求较高。由于货币市场基金多采取开放式,而且允许投资者随时据以签发支票用于转帐或支付,投资组合中工具期限也较短,因而一般地,每天都要进行资产价值的评估与清算,以便知晓基金资产的净值,使投资者能够随时追加投资或者退出。由此,资产与资金的评估与清算工作必须跟得上,并设置一定量的窗口,方便投资者进出。但由于这些管理工作是消耗成本的,所以,为了使得单位成本降低到应有水平,货币市场基金的发起规模应当足够大,以便产生规模收益; 6.风险较小。由于货币市场基金将大量小额资金集中起来统一投资到原本风险就较小的货币市场工具,通过规模组合的方式,使各种货币市场工具在流动性上互补,从而使投资货币市场基金的风险降到微不足道的水平。与股票、债券投资基金相比,货币市场基金的收益比较稳定; 7.交易不收手续费,管理费也较低。 (三)美国对货币市场基金的法律规范 美国投资基金是美国法规管理最严格的经济实体,投资基金不仅要对证券交易委员会、各级管理层、基金持有者公开披露其所有信息,增加透明度,而且其运作的全过程也要受到严格的监管。比如,《1933年证券法》要求基金公司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有关基金所有情况的申报说明书以供备案,同时要求基金公司提供近期招股说明书,详细说明基金管理、投资策略、目标以及其他必要资料,并且还对基金广告的类型和内容进行了限制;《1934年证券交易法》规定了在购买和销售基金份额方面的各种反欺诈条例,规定投资基金发行及经销要受到证券交易委员会和国家证券交易商协会的监管;《1940年投资咨询法》对投资基金投资咨询者的各种活动进行了明确的规定;《1940年投资公司法》规定投资基金必须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报批,在禁止自营、防止利益冲突、保持资产完整、避免基金公司和持股人不合理的收费或付费等方面也都制定了详细的条例。健全的法律规范对美国投资基金安全运作和稳定发展发挥了较好的制度保障作用。 二、我国货币市场基金的发展 (一)自1991年"珠信基金"和"武汉基金"设立以来,目前基金发展已经进入了关键时刻── 产品比较单一、销售渠道正在制约基金市场的发展。1997年11月14日,《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出台,中国证券市场开始步入激情四射的“新基金时代”。2003年9月13日,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在基金联席会议上明确表示支持货币市场基金的推出。9月,好消息接踵而至。先是央行行长周小川提及发展货币市场基金的思路,接着央行货币政策司副司长穆怀朋明确提出,央行今后将重点发展货币市场基金。9月13日,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在基金联席会议上,对货币市场基金表示支持;9月21日,证监会给各家基金公司下发了《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10月15日,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公开表示,银监会将支持一切合法金融创新。此语意味深长。从美国的基金发展历程看,可以说,货币市场基金在一定程度上挽救和推动了其整个基金产业。 (二)在短短的10多年中,我国的基金业虽然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但与美国基金业相比,差距是十分明显的: 1.基金规模较小、基金形式单一。从组织形式上看,我国目前发行的基金中绝大多数为封闭式基金,1997年以前发行的75只基金全部为封闭式基金;1998-2001年新成立的基金中,封闭式基金有48只,开放式基金仅有3只。2.基金的投资领域不确定。美国的基金的投资领域绝大部分都是单一且清晰的,如股票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投资目标细化、投资对象集中。而我国1997年以前的基金除投资于股票市场、国债市场以外,还涉及房地产市场、期货市场、高新技术项目等;1997年以后设立的基金主要投资于股票和债券等,基本上都是"全能基金",投资目标不清晰。3.基金风险较大。由于基金大多以封闭式为主,且主要投资于资本市场,投资者只能通过二级市场交易保持其流动性,由此也就决定了基金的整体风险较大。综合而言,这些基金的整体风险与宏观经济因素、资本市场的整体表现以及投资项目的表现密切相关--当宏观形势不好、资本市场走低、投资项目亏损时,这些基金投资者缺乏备选的投资品种,从而可能被套。这意味着我国目前的投资基金结构不能很好地规避投资风险。4.基金角色不清。基金的投资原则是为投资者规避风险、谋取收益,由于目前我国的基金绝大多数都是封闭型的、投资领域不确定、流动性较差,所以,这些基金实际上扮演的是为企业提供长期融资的角色,投资者则往往把基金当作一种债券来投资、或者当作股票来炒作,从而扭曲了基金的本来意义。 三、货币市场基金法律思考 金融的创新,随之而来的是法律和制度的创新,制度和法律的创新一样为金融创新创设必要的条件和空间。从货币市场基金的开放式基金优势我们不难理解市场对其所表现出的关切和欢迎,更何况中国证监会周小川主席有言在先,对于基金要“超常规、创造性地发展”。然而,仅有官方的支持与民间的热情并不意味着就能把事情办好,毕竟开放式基金与以前的封闭式基金还存在差异,原有的法律规范本就有待完善,封闭式基金在实践中所反映出的问题表明在开放式基金正式运作之前需采取妥善措施加以解决,以避免重蹈覆辙。因此,对开放式基金的监管以及相关法律问题的研究就显得十分重要和迫切。事实上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刘鸿儒所强调的基金发展应“从严监管、规范运作、稳步推进、大胆创新”,也正体现了这样的要求。 (一)应该说,1997年11月国务院批准、证券委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已为开放式基金的发展预留了法律空间。《暂行办法》第6条明确规定:“基金发起人可以申请设立开放式基金,也可以申请设立封闭式基金。”此外,第7、13、14、26、55条也都针对开放式基金作出了相应的规定。不过,总的来看这一法规涵盖面广,概括性强,规定得较粗,特别是对开放式基金的一些具体问题缺乏调整规范,适用上也存在缺陷。 今年10月12日,中国证监会《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开放式基金的法律体系,预示着基金业的试点将进入由封闭式逐步转向以开放式为主的新阶段。此外,管理层对待开放式基金的态度、相关考虑以及未来更高层次法律规范的走向,也可从《试行办法》中初窥端倪。 (二)2003年9月中旬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明言表示支持货币市场基金的推出,并在其后根据现行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相关规定: 1、凡是基金的名称中包括“货币”、“现金”、“流动”、“短期债券”、“现款”等类似术语的基金,都要符合该《暂行规定》的要求。《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规定了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范围。明确指出:货币市场基金主要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具体包括以下的金融工具:现金;银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或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小于397天的短期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银行承兑汇票;经银行背书的商业承兑汇票以及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货币市场基金不能投资于高风险的金融品种,在征求意见稿中对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方向也有一定的限制,如不得投资于股票、长期债券、信用等级在AAA级以下的企业债券等。 2、对已经递交货币市场基金申请的审批主要有四道程序:申请材料上报;证监会审核;专家咨询委员会评议;批准通过。此外,银监会将对提交申请待筹的货币市场基金出具意见。这里可以看到管理层对推出货币市场基金还是非常的谨慎。在进一步立法的过程中还应当注意细化审批的责任和权利限制。 (三)对发展MMF的几点建议: 1、根据目前的情况,由于相应法律和监管措施的缺位,由于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难以协调,加上诸如国有银行改制、抵押贷款证券化、存款保险制度等还未完成。为避免因MMF造成的冲击,比如最直接的影响是银行面临储蓄分流、货币政策面临冲击,在没有完全做好准备的情况下,货币市场基金的规模和投资范围自然也应循序渐进。 2、货币市场基金尽管在我国尚未问世,但它在西方已存在几十年,已经形成一套成熟的运作机制,我国引进这一基金类型,在运作机制等技术环节方面,不可能与国际惯例差别太大,而且这种引进也容易。但出了纠纷,则不能按他国法律予以裁决。所以,法规制定应当先行,这尽管看起来有悖常理,却正是转型国家在很多领域中尤其是学习西方市场机制时所首先应予以注意的,也就是,制度安排是最需要的。 3、应当尽快建立中国清算银行,建立与之相配套的清算机制。加速《基金投资法》的起草和制定。《基金投资法》应当明确货币市场基金的设立原则,各方当事人间的关系,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领域,管理原则,分配制度,会计核算原则,监管体制,风险控制原则,以及违规处罚措施等从法律上先加以规范。 四、结语 任何一项新制度、新工具的推出都意味着现有利益格局的重新洗牌,博弈各方也必定有喜有忧。“快鱼吃慢鱼”取代了“小鱼吃大鱼”的经济竞争模式。谁先抢占了市场的先机,谁就取得了瓜分市场奶酪的优先权。培养有实力的资本市场参与者,在与国际强手的竞争中抢得先机;也为履行对外承诺、允许境外资金入市提供一个较为稳妥的渠道。无论是作为基金的创新品种还是银行的系列产品,货币市场基金的推出都具有深远的意义。当然制度的指引和法律规范的规范就起到良性的导航作用。在我国基金业发展的短短时间内,相关的制度和法律规范的建设尤为重要,不能盲目求快,否则,市场一旦失去应有的规制,无疑会造成无法预计不仅仅是社会效益的损失。因此,应当及时启动相关的法律专题研究,加快《基金投资法》的出台。以便使货币金融市场更加健康和规范的发展。 中国发展论文:论中国发展本土奢侈品牌的思考 [论文关键词]奢侈品 本土奢侈品牌 影响因素 营销对策 [论文摘要]奢侈品领域的巨头,在中国市场上也遇到了各式各样的问题。该文通过对奢侈品市场的研究,分析了中国本土奢侈品品牌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促进中国本土奢侈品牌发展的一些对策。 一、奢侈品以及发展本土奢侈品牌的意义 (一)奢侈品的特征 目前,国际上一般把奢侈品定义为“一种超出人们生存与发展需要范围的、具有独特、稀缺、珍奇等特点的消费品,又称为非生活必需品”。从经济学意义上讲,奢侈品是指市场上那些价格和品质比值为最高的商品。无论人们对奢侈品有着如何的理解,无论奢侈品行业如何的发展,纵观形形色色的奢侈产品,具有其本身独特的特征元素。 1.高价格和高品质特征。奢侈品显然具有高价格,是同类商品中最贵的。 2.稀有性特征。奢侈品是一种具有独特、稀缺、珍奇等特点的消费品,奢侈品中常常包含着或是一定量的短缺资源(如紫檀木、黄梨木等),或很高的科技含量,或很高的人文因素, 3.炫耀性特征。奢侈品具有超出实用价值的“符号价值”,是消费者炫耀财富、身份地位和生活方式的象征符号。 4.地域性特征。奢侈品带给消费者梦想和品位的同时,而且无论无形当中增加了多少生产成本,奢侈品的欧洲原产地是不会转移的(奢侈品中只有极少数美国品牌)。 5.文化特征。作为一种艺术美学,奢侈品被赋予了许多的文化、历史、艺术、哲学和社会涵义,其背后有一个由几十年或上百年传承下来的文化体系支撑,是一种高品位生活方式的外在体现。 (二)中国发展本土奢侈品的意义 中国奢侈品牌的出现首先要依赖于中国的经济成功。从更深的角度,中国奢侈品牌在全球市场上出现及流行,必须有强大经济实力支持下的中国文化做背景,在这种背景发展起来的中国本土化奢侈品不仅对于中国的经济,乃至一个大国的形象都有着深远而广泛的意义。 随着中国经济的迅猛发展,人均收入和消费支出将大大增加。中产阶级家庭的崛起意味着潜力巨大的消费市场,在平民贵族化风潮下,消费者不再满足于低质量的廉价品,其消费品位逐渐升级。对于未来的我国市场来说,奢侈品不言而喻是黄金产业,是能够给企业带来高利润、给消费者带来高层次精神享受的商品。 二、国内奢侈品市场概况以及影响本土奢侈品牌发展的因素 (一)国内奢侈品市场概况 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们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消费倾向与态度的逐渐改变,使中国正成为世界奢侈品消费新的主力市场。目前中国大陆地区奢侈品市场的年销售额20亿多美元,约占全球650亿奢侈品消费的3%,实际上,中国人支撑的奢侈品市场还不止全球奢侈品销售总额的3%,因为这只是中国国内的奢侈品销售额,没有包括在境外的购买量。 (二)影响发展本土奢侈品牌的因素 1.中国消费者偏好国际品牌。中国对奢侈品品牌盲目崇拜,他们心中奢侈品品牌总是和欧洲印象联系在一起,购买奢侈品更多的是在体会欧洲的一种生活方式。对于奢侈品而言,品质只是一个基本条件,制造地点和历史往往赋予了奢侈品更多的涵义。 2.国内企业缺乏奢侈品品牌化运作的理念。目前我国国内企业对奢侈品品牌概念还在认识模糊的基础上,我国奢侈品品牌发展现在处于初始阶段,缺乏长期战略考虑。品牌根本不考虑长期发展战略甚至3~5年的发展战略和发展思路,采取随波逐流的发展模式。导致国内现有的品牌凤毛麟角,很多企业还选择和大牌合资,沿用他们的生产和设计,以至于产品缺乏奢侈品品牌背后的一些元素,比如原创性的设计思想,以及赋予这个品牌的历史感和品牌所代表的国家形象。 3.国际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奢侈品牌的产生是历史积淀的结果,需要在特定的文化背景下精心培育,以形成独特的品牌理念。同时,人们对奢侈品牌的理解与认可也要有一个过程。这些都是需要时间积累的。在我国,企业对品牌的重视也才一、二十年的时间,奢侈品牌的培育只能说是刚刚起步。随着全球化和加入WTO,中国已经成为一个国际化的市场。 三、发展本土奢侈品牌的营销对策 (一)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有机组合,做到国际品位的时尚化 奢侈品牌的塑造需要很长时间,消费者对奢侈品牌的认同也需要一个较长过程,因此通过奢侈品牌的运作来实现盈利必须是一个长期的目标。由于奢侈品牌本身就是一段历史、一种文化的承载,因此在奢侈品牌塑造上,不但要充分利用其得天独厚的品牌资源,创建一个品牌强有力的、极具吸引力的故事;还需要对其注入独特的中国元素或符号,如丝绸、刺绣、云锦及茶文化等。在此基础上,运用西方化思维,搜集、保留奢侈元素;借助国际顶级设计师的品牌,中西贯通实现中西合璧,将人们对东方的感觉神秘化、时尚化,为现代新贵族塑造东方生活风格。 (二)立足在全球范围内发现市场机会,满足客户需求 奢侈品牌属性及消费者奢侈心理的研究结果证实:奢侈需要距离,这种距离可以与久远的历史、不同国别文化的地理跨度,以及卓尔不群的地位高度有关。统计数字表明近年来到海外旅游的中国游客人数的增加大大促进了奢侈品销售额的增长,虽然中国的奢侈品消费者是世界第三大奢侈品消费群,但从统计数字来看,对于大多数本土奢侈品牌而言,国内消费市场还不够成熟;国外市场则可能提供更多的机遇。 (三)遵循奢侈品牌运作的规律,分阶段进行营销规划 奢侈品牌这一个领域,无论是运作服饰、珠宝、汽车或是名酒,成功的关键因素是这个品牌是否能够成为特定阶层的典型标志,是否能够创造愉悦和舒适的消费体验。因此不同于传统实用品牌的运作规律,奢侈品牌的运作有其自身的特殊性,笔者认为: 1.锁定细分的目标客户。目标客户就是那些有显赫身份的金字塔尖人群,与这些富裕人群建立起密切的关系,研究他们的需求,了解奢侈品牌传承的理念和精神是不是目标消费群最欣赏的。 2.通过专卖店管理客户,通过高端印刷品做广告。奢侈品牌的重要支柱就是名望,因此通过系列公关活动,与国际显赫人群、社会名流建立良好互动关系,在向他们销售产品和服务的同时拉近距离,提升品牌国际形象。 3.通过电视等媒体亲近大众消费者,以记录片形式进行品牌推广和奢侈品知识普及。通过大众消费者对显赫人群的选择性的模仿消费扩大奢侈品牌销量,同时进一步强化品牌区隔。在市场定位上,奢侈品牌就是为少数人服务的,因此,要维护目标客户的优越感,就要使大众与他们产生距离,使认识品牌的人与实际拥有品牌的人在数量上形成巨大反差。 中国发展论文:论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双重维度 论文关键词:马克思主义; 双重维度; 不平衡性 论文摘要: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与发展,面向两个维度,即“中国化”和“还原化”。但是,二者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中并不处于平衡状态,它们之间的天平指针指向“中国化”的一方。无论从理论上分析还是在现实中考量,这两个维度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演变的历程都是不平衡的。 两次鸦片战争的失败,使中国的一些有识之士猛然惊醒。他们开始抛弃往昔“天朝型模世界观”①的心态,放下泱泱大国的架子,反思中国自身的内在不足,并进而以较为开放的胸怀学习西方先进文化。器物文化(“船坚炮利”之类)、制度文化(西方政治制度)引进之后,并没有从根本上扭转中国落后衰败的颓局。因而,国人日渐意识到输入精神文化(哲学、思想等)的重要性。马克思主义就是在这种形式下传入中国的,具体而言,它是在新文化运动时期作为一种重要的精神层面文化进入中国的。 学界普遍认为,马克思主义输入中国后,经历了一个不断本土化亦即中国化的过程。这种观点无疑是正确的,然而它却容易使人产生一种误解,即马克思主义是直线上升式地一路“中国化”下去。而事实并非如此,因为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和发展指向“中国化”和“还原化”的双重维度。也就是说,马克思主义是在“中国化”和“还原化”的内在张力之下和双向互动之中不断“中国化”的。然而,无论是从理论上分析还是在现实中考量,“中国化”和“还原化”的双重维度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演变中都是不平衡的。 一、 双重维度的不平衡性的理论分析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是一个曲折的复杂的过程,而不是一个直线的简单的过程。从理论层面看,“中国化”和“还原化”两个维度都是这个过程得以展开的逻辑要求。以下,本文试图从哲学解释学和文化交流与互动两个理论视角分析二者之间的不平衡性。 首先,无论是“中国化”还是“还原化”,其中的“化”在本质上说都是一种诠释。这里所说的“诠释”,是哲学解释学意义上的诠释,包括“解释”、“理解”和“应用”三个方面。就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问题而言,“还原化”主要是指“解释”和“理解”方向的诠释,而“中国化”主要是指“应用”或者说实践方向的诠释。这是因为,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处于意识形态的特殊地位,对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具有现实指导作用。在这个意义上说,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过程的实质也就主要是中国人实践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的过程。此处的实践指应用性诠释。而根据哲学解释学的理论,“文本的意义超越它的作者,这并不只是暂时的,而是永远如此的,因此理解就不只是一种复制的行为,而始终是一种创造的行为”。[1]创造不是简单的重复,而是在继承的基础上的发展。这样,同一文本由于解释者之间的主体差异就可能具有不同的意义。承认了这种意义多元论,也就承认了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诠释。中国化诠释的结果必然会受到作为实践主体的中国人的文化背景、价值取向、民族心理结构尤其是时代主题等因素的影响,因而基于对时代主题的解答和对实践的不断总结而得出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就必然会带有鲜明的中国本土特色。然而,一味地“中国化”诠释肯定是失之偏颇的。虽然复制或重构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原始意向的所谓“绝对客观的文本诠释”根本不可能实现,因为这种照像式的复制由于丢弃了文本意义的开放性和解释者的创造性而陷于故步自封,但是,我们也不能由此而走向另一极端,即对马克思主义进行随意的主观解释,而放弃对作者原意的探究。在中国,没有“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是教条主义的,而没有“还原化”的马克思主义是经验主义的,我们是需要“还原化”为“中国化”提供学理支持的。因此,我们要尽量“走进”马克思主义文本。为了最为准确地理解马克思主义文本的客观原义,诠释主体必须首先最大限度地排除其主观意向,通过抽象思维把自己融入马克思主义创作者的精神境地,这样才能超越时空的局限,设身处地地再现和体验其原始意向。这种学术性的“还原化”是实践性的“中国化”创造诠释的前提和基础,前者要服务于后者。再者,马克思主义理论在中国是要面向现实、解决实际问题的。所以,“中国化”的诠释维度必然是二者之中相对重要的。 其次,相对于中国本土文化而言,马克思主义是一种外来文化。既然是外来文化,其在中国的传播发展就必然会与中国本土文化之间产生交流和互动的关系。我们知道,马克思主义孕育于西方的文化土壤,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异质成分很多,有些地方甚至是完全相对的。譬如,在思维方式上,中国传统文化是天人合一的,马克思主义则是主客二分的。而问题在于,马克思主义面临的是在中国的生根发芽。因而,它必须照应中国人的价值观念、心理背景和文化口味,以便中国人愿意并能够接受其基本观念。这就要求马克思主义在与中国文化的交流互动中积极主动地本土化,营造两种异质文化系统的共同“视界”。此处所说“本土化”就是指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在中国之所以具有生生不息的活力和动力,也正在于它能够与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的实践相结合,与中国的优秀本土文化相结合。它在传入中国后逐步融入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之中,不断地从中国老百姓不熟悉的欧洲形式转变为他们所熟悉并津津乐道的形式,使其理论具备了中国特征、中国作风和中国气派。换句话说,马克思主义已经发生了中国化的演变。然而,文化的交流与互动并不只限于这一个方面,而是双向的。既然是互动,那么作为原生形态的马克思主义的最初意义必然会展现一定的辐射能力,从而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具有某种程度的规范和导向作用。所以,我们不能设想会有一种完全背离马克思主义本真精神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形态。退一步说,既使会出现与马克思主义绝对对立的理论形态,我们也不能将之称为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可以称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思想观念,必定要与马克思主义有一定的血缘关系。保证这种血缘关系的连续,就要求我们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中不断地反观、回顾或还原马克思主义的本真精神和原始义理,从而客观、真实地再现马克思主义的始初面貌。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还原化”。因此,“中国化”和“还原化”的双重维度对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发展而言都是不可或缺的。因为,如果只有“中国化”而没有“还原化”,则马克思主义的原始精神就会逐步丧失,从而导致扭曲乃至篡改马克思主义。这样,“中国化”也就因为不能担保“马克思主义之为马克思主义”而使它所谓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失去生命之根。相反,如果只有“还原化”而没有“中国化”,则马克思主义就不可能在中国生根、发展,它的现实意义也无法得到展开,这种纯粹的“还原化”在中国也就失去了价值。历史也证明,纯粹原样的没有发生本土转化的外来文化(如佛教的唯识宗)在中国是没有办法长期生存下去的。因而,“中国化”和“还原化”的维度不应该是平衡的,二者的天平指针是指向“中国化”的。“还原化”是形式,“中国化”才是实质,“中国化”是在“还原化”的形式下进行的,“还原化”是为了“中国化”。 但是,我们必须同时关照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双重维度,使处于不平衡状态的“中国化”和“还原化”进行良性互动。“还原化”确保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不异”,注重前后理论形态的延续性,能够固守马克思主义的真精神。“中国化”则强调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不一”,注重前后理论形态的变异性,能够开拓马克思主义的新境界。马克思主义是发展的理论,是开放的体系。真精神和新境界则是马克思主义开放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 双重维度的不平衡性的现实考量 西方哲学发生了从本体论到认识论、再从认识论到实践论两次范式转换。而我们往往把马克思主义哲学放在近代意义的认识论范式中进行研究,从而在某种程度上忽视了其实践思维的特征。其实,马克思早在被后人视为其哲学体系特别是唯物史观创立标志①之一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就已经明言:“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2]“改变世界”即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摆脱认识论谱系向实践范式转变的重要提示。于此可知,马克思主义哲学是要求面向现实的,它具备突出的实践性特征。而马克思主义哲学是马克思主义的优秀,因此,马克思主义也必然具有强烈的实践要求。经过“中国化”的创造性诠释,它能够成为改造中国社会的先进武器。 马克思主义输入中国后,经过、陈独秀、艾思奇、瞿秋白、李达等早期马克思主义者等人从学术层面对之进行传播和阐释的阶段之后,逐步由学术领域过渡到政治领域,从而为中国不同历史时期的不同课题提供了具有重大意义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换句话说,马克思主义在不同时期形成了不同的政治层面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形态,从而为中国的革命、改革和建设事业提供了指导思想。 时至今日,政治层面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经历了四次历史性飞跃。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从当时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基本国情出发,围绕“什么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怎样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问题,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提出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革命方针,从而使中国革命走向胜利。建国后,他又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创造性地找到了中国式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全面确立了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开拓了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初步探索。这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一次历史性飞跃。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时期,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在这个历史条件下,邓小平正确地把握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深入思考“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并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推到了新的高度,提出了社会主义本质的概念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我国的社会阶层复杂化、社会结构多元化。党如何在这种复杂情境中保持先进性并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等问题就成为推进马克思主义发展的内驱力。以为优秀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审时度势,提出了许多具有时代内涵的党建新理论、新思想,特别是提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三次历史性飞跃。当今中国,经济迅猛发展,人与人之间的团结合作日益加强,但是同时出现了一些负面问题。比如,一些地方单一追求GDP发展,而以环境污染和过渡消耗自然资源为代价;城乡差距增大等等。鉴于此,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思想,集中体现于2007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七大。十七大报告中,把“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确定为当今主题,进而把包括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生态文明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概括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这个理论体系与“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构成了完整的、一贯的统一体。它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凝结了几代中国共产党人带领人民不懈探索实践的智慧,是党最可贵的政治和精神财富,也是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这是马克思主义与当今中国社会现实的创造性整合,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成果。 应该指出的是,政治层面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需要不断反思的。但是,由于它除了具备理论功能以外,还担负着更为重要的指导实践的意识形态功能,而时代课题往往具有当下的、迫切的性质,所以,反思和完善的任务更多地要由学术层面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这两个层面也确实经历了从学术转向政治到学术辅助政治的过程。具体而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学术层面要为政治层面服务,为其提供丰富的思想资源,而政治层面要为学术层面提供思维方向和学术环境,不能利用政治的优势地位不适当地干预正常的学术思考。处理好二者之间的关系,才会更为有力地推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发展。 事实证明,没有发生本土演变的马克思主义在中国是没有市场的。抗战初期,王明照抄照搬马克思主义的词句,把共产国际的决议和苏联经验神圣化、教条化,引起党内极大混乱,几乎断送了中国革命。这个教训提示我们,缺乏对中国革命的了解,缺乏实际经验的学院派做法是要不得的,马克思主义必须中国化。然而,探寻马克思主义真精神的“还原化”也是必须的,否则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成果很难保证与原生态马克思主义的一贯性。原因有三:第一,马克思主义引进的源头是二手资料。马克思主义产生于德国,而中国最初引进的马克思主义则是来自日本和苏联。因此,我们得到的马克思主义经过了两次翻译,即首先从德语翻译成日语或俄语,再由日语或俄语翻译成汉语。而从翻译学的角度看,每次翻译所得的译文都不会完全符合文本原文,因为译者的知识背景、价值观念等与文本所蕴涵的知识背景、价值观念等是有差异的。这样,经过再次转手翻译而成的中国的马克思主义经典文本就会产出某种程度的偏失。第二,长期的教条主义影响了我们对马克思主义本义的把握。上个世纪30年代直至以后的半个多世纪,在中国居于“正统”是以斯大林的《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蓝本的苏联教科书模式的马克思主义,造成学界长期只重原理而不重原著的风气。第三,上世纪90年代,重“论”轻“史”的局面不利于深探马克思主义真义。这个时期,在马克思主义的研究上着重发挥己“论”而不着重“史”的原貌。而且,作为“论”之基础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被挤压在一个平面,对早、中、晚期马克思以及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思想发展的立体历程缺乏有深度的考察和分析。马克思主义研究者所涉猎的也大多是西方哲学的著作,而不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经典文本。这种做法显然不是探究马克思主义本真义理的最佳途径。因而,我们必须加强马克思主义的“还原化”研究。 需要说明的是,马克思主义的“还原化”是学术层面的,加强对它的研究也并不代表它可以与“中国化”的维度相提并论,二者之间是不平衡的。因为,马克思主义的“还原化”是服务于其“中国化”的。它不仅要服务于学术层面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而且要通过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学术层面间接服务于其政治层面。 事实也确实如此。与“中国化”维度的繁盛相比,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还原化”维度是不景气的,只有两次高潮。第一,1978年,中国首次马哲史研讨会在中山大学召开。此后,马克思主义哲学史成为一门重要学科,为展现本来面目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做出了突出贡献。这可以视为从哲学这一侧面对马克思主义一次“还原化”。第二,1999年,张一兵先生《回到马克思——经济学语境中的哲学话语》一书出版。虽然他的本意仍是重构马克思主义的开放性与当代生成,但是此书却激起了学界对原教旨意味的马克思主义的探寻。学界一些有识之士如聂锦芳、郝敬之等越来越注意到从整体上研究马克思主义经典文本的重要性,并进而强调了版本考证以及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过程稿和笔记的研究。一些代表性的成果随之问世。这无疑也是一种“还原化”思潮。 虽然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和“还原化”的两个维度的不平衡性是一个正常的状态,但是我们并不能因此而忽视“还原化”的维度,而是应该在学界前辈“还原”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此项工作。经过自己对第一手文本的认真解读,把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语境与当代语境更好地融合起来,从而促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良性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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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策略研究论文:家具企业绿色营销策略研究论文 摘要:本文阐述了我国家具企业目前进行绿色营销面临的困境,并对企业如何实施绿色营销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家具企业;绿色营销 一、引言 绿色营销是指企业以环境保护观念作为其经营哲学思想,以绿色文化为其价值观念,以消费者的绿色消费为中心和出发点,力求满足消费者绿色消费需求的营销策略。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将企业自身利益、消费者利益、社会利益和生态环境利益等四者利益统一起来,并以此为中心,对产品和服务进行构思、设计、销售和制造。 绿色营销观是适应21世纪的消费需求而产生的一种新型营销观念,是人们追求健康、安全、环保的意识形态下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营销方式和方法。能够积极响应我国所倡导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绿色营销战略必将成为我国企业发展的重要战略。 二、我国家具产品绿色营销面临的困境 家具企业生产管理方式阻碍绿色营销的发展很多家具企业过分注重近期和微观利益,使得绿色营销客观上面临着不少问题和障碍。生产方式、管理方式滞后,不注重环境保护,随意排放生产过程中的污物(如污水、废气、废渣),给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 绿色消费需求不足 我国仍属于发展中国家,人口众多,共有13亿人口,2006年底我国大陆城镇人口为5.77亿,农村人口为7.37亿。人口受教育水平参差不齐,了解并接受了绿色营销的消费者数量有限,很多消费者还不懂得绿色营销的意义,没有形成内在的绿色消费需求 很多家具企业没有确立绿色营销战略 营销战略是企业进行营销活动的指导思想,没有确立绿色营销战略,相应地,就不能制定绿色营销计划和措施,从而在家具设计、原材料选购及使用、产品结构、功能性能、设计理念、制造过程中就没有考虑到绿色因素的影响。就不能生产出绿色家具,在销售渠道的选择上,还没有从家具的绿色因素出发来考虑如何简化分销环节,防止在分销过程中二次污染;因此就不能进行绿色营销。 三、实施绿色营销策略 2008年,由于欧美地区购买力持续下降,严重影响我国家具出口,我国家具企业今年对品牌推广也越来越重视。家具企业不惜在央视等媒体上投入的过千万的广告费,通过各种手段全力打造品牌,但是现阶段贸易壁垒日益增多,特别是近年来欧美地区对进口家具的技术和环保标准日益提高,对中国家具出口的影响日益显现。如欧洲一些国家已经将森林认证作为木材产品进口的一个必要条件,而美国近期也因重金属含铅量超标而多次召同中国家具产品。为此,应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对家具产品的研发力度,积极实施品牌战略,提高产品附加值,提升产业整体水平,这一举措任重而道远,因此,我国家具企业要实施如下绿色营销策略: 制定企业发展的绿色战略:作为绿色家具产品营销计划的实施基础,绿色战略包括绿色家具品牌计划,绿色家具产品研发计划,绿色产品营销推广计划,绿色家具营销服务计划等等。家具企业要通过国际环境管理体系标准(ISO14000)认证工作,ISO14000《环境管理系列标准》是国际标准化组织顺应世界保护环境的潮流,对环境管理制定的一套国际标准.以规范企业等组织行为,达到节省资源,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目的。家具企业通过绿色认证,就获得了绿色签证,就等于取得了进入市场的“绿色通行证”。同时家具企业还要遵守国际环境公约和WTO协议中的环境条款、绿色标志制度等等,保证所生产的家具产品符合绿色标准。同时企业也要侧重塑造绿色形象,在环保方面获得良好的声誉。 提升绿色家具的消费需求:家具企业要与政府协作,采取不同方式对消费者进行绿色意识教育、培训、宣传,以提高全民的环境知识水平,加强消费者“绿色意识”的觉醒,使消费者对环境恶化与自身健康受损之间关系的认识,逐渐形成绿色消费观念,产生对绿色家具的消费需求。 家具产品研发绿色化:绿色家具产品研发要求从原材料的选用上下功夫,例如实木,特别是某些名贵木材不仅属绿色材料,而且具有一定的弹性、透气性、保温性等各种优异的性能,始终受到广大顾客的喜爱。在保护原始森林的形势下,实木应用非常有限;要满足顾客对实木家具的需求,就应研制出各种价廉物美的速生材(梧桐木、杨木)家具以投入市场。 原辅材料采购绿色化:采购是源头,是供应链的最重要的一部分。选用各项指标符合标准的原辅材料,杜绝污染。如粘合剂、涂料、和板材等要符合《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家具》标准,这一标准是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从技术上对家具的主要原材料(粘合剂、涂料和板材等)给出了严格的指标限值,并经过严格的产品检测。涂料、胶合板、刨花板、泡沫填料、塑料贴面等材料中都不同程度的含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世界卫生组织(WHO)、美国国家科学院/国家研究理事会(NAS/NRC)等机构一直强调TVOC是一类重要的空气污染物。因此,选择达标的原辅材料至关重要。 家具的制作过程绿色化:制作过程中应该注意选用绿色的涂料及胶粘剂,在涂料中,一般清漆的涂层固化成涂膜后无毒性,不会危害人体健康。但色漆的涂层固化成涂膜后,可能会含有可溶性的铅、镉、铬、汞等重金属有害物质。在胶粘剂中,聚醋酸乙烯乳白胶基本无毒,应大力提倡使用。另外,家具生产的环境也要求绿色,严格按照日本企业首先倡导的5s管理进行环境治理,真正做到车间达到整洁、消除脏污,稳定品质,减少污染。企业也要按照IS014001环境标准实行清洁生产,这样,生产出的产品不仅对消费者低毒少害,对周围环境和工人的身体健康也不会造成危害。这样,企业、员工、公众之间便构成一个和谐的绿色氛围。 强化家具的包装绿色化:绿色包装是指节约资源,减少废弃物,用后易于回收再用或再生,易于自然分解,又不污染环境的包装,家具产品包装可以选用纸类等可分解、无毒性的材料来包装,并使包装材料单纯化,避免过度包装。 制定家具的绿色营销组合方案: 首先,要制定家具产品的绿色价格,要综合分析产品的成本,市场需求及竞争等因素,制定出合理的价格,以满足顾客的需求。其次,要选择家具绿色营销渠道,注重营销渠道相关环节工作,选择绿色运输工具,建立绿色仓库,绿色装卸、运输、贮存。构建强有力的中间商销售网络,建立短渠道、宽渠道.减少渠道资源的消耗,降低渠道费用。建设绿色家具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体系,更好地让绿色家具走入寻常百姓家。最后,开展绿色促销,增大家具产品广告的力度,宣传企业的绿色形象,同时人员促销也很重要,这主要是考虑到目标市场多为文化层次较高的顾客。 四、结论 21世纪的营销主色调是环保绿色,20世纪80年代末在发达国家发展起来的绿色营销,越来越被公众所认可,在绿色革命的影响和带动下,我国家具企业也要顺应时代潮流,特别是在当今世界倡导可持续发展、保护环境的背景下,若想谋求更快更好的发展,必须实施绿色营销战略,营造绿色经营理念,培育绿色企业文化,研发设计绿色产品,制定家具的绿色营销组合,实现人与环境共享和谐的绿色空间,谋求企业、社会、环境三方共赢,从而增强企业的美誉度,树立家具企业绿色形象,最终会大大增加企业的利润,就会在激烈竞争的国际家具市场立于不败之地! 营销策略研究论文:企业品牌经营的营销策略研究论文 摘要: 由于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巨大消费市场的吸引,如何在中国塑造品牌成为中外企业关注的焦点,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中国企业只有多层次性品牌理念,强化营销策略,不断改善经营环境,提高管理水平,积极组织实施品牌资产经营的营销策略,才能真正建立本地市场乃至世界市场的优势品牌,使本土企业品牌走向世界。 随着我国“入世”后经济的快车道运行和高速发展,中国作为具有13亿人口的消费大国,已成为世界品牌抢滩市场的舞台,在未来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中国本土市场的低成本优势将很快不复存在,因此,如何树立多层次性品牌理念,不断强化营销策略,真正建立本土市场乃至世界的优势品牌,使本土品牌走向全球,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之一。 一、品牌经营的市场策略 品牌经营管理作为企业经营战略实施的手段,必须以市场为依据作文章,“品牌就是市场”,这是品牌经营的最终目的。新的形势下,我国大多数企业已经能够成熟地把握市场运作规律,不断改善经营环境,提高管理水平,已形成了自己独特的营销方法,然而在当今经济转轨和改革之际,相当一部分企业依然不能完全摆脱计划经济模式,粗放的经营管理已经严重影响到企业的纵深发展,更谈不上战略发展和经营品牌。对大多数这样的企业而言,要真正创出品牌赢得市场,必须走出计划经济的阴影,抛弃粗放的经营管理模式。一是要建立品牌经营的多元化策略管理系统。通过策略规划寻找企业的优秀业务、新业务以及带有收益的风险性子业务,开拓市场领域,拓宽营销思路,并按照市场形势和走向,为企业产品投石问路,抛砖引玉。二是建立技术市场研发鉴定体系。包括技术储备、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技术鉴定以及技术培训,占领技术市场至高点,为企业创品牌夯实基础。三是建立综合质量检测管理系统。改变以往“质量合格”为标准就能进入市场的检测方式,实施顾客不满意的一点就是缺陷的质量理念。以顾客为优秀,全方位提升产品综合品味。四是建立市场化业务运营管理系统,改变粗放的管理方式,向专业化、集约化、组织化的管理方式转变,敏锐把握市场脉搏,以富有独创性的业务运行占领市场。 二、品牌经营的文化策略 在激烈变化的市场竞争环境中,企业为谋求长期的生存和发展,注重文化建设和产品的文化品位已被大多数企业提升到战略发展的高度,因企制宜,充分张扬共性和个性特征,形成了自身独有的企业文化风格。一是可以培养优秀价值观的企业精神。企业结合自身产品优势,提出适合发展的经营理念作为优秀价值观,构筑企业的优秀竞争力。二是展示无限的文化魅力和品牌张力。在消费市场日益个性化、情感化的时代,企业产品与文化之间的关系日益变得重要。由历史、政治、经济以及消费者时尚赋予的文化,如酒文化、茶文化等,在当今纷纭的精神世界中,其重要性逐渐显露出来。三是使品牌更具市场生命力、竞争力,取得较高经济效益,事实证明,只注重品牌经济效益而忽视社会效益是失败的。以饱满的热情和民族责任感建设企业文化,不断把以人为本,继承创新,追求完美的理念付诸实际行动,并做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重,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并举,可以大大提高企业形象和品牌的竞争力。 三、品牌经营的宣传策略 采用多种广告形式和手段,通过各种媒体来宣传企业或产品,大家已是司空见惯。毋庸置疑,真正发挥广告的推介和宣传作用,的确能给企业带来丰厚的回报,广告作为宣传的代名词,要把它放在策略的高度认识,还是值得我们的企业深深推敲一番。如企业的内外宣传、竞争对手宣传、产品的优势宣传、可持续性宣传等。既要有广告目标策略、广告对手策略、广告定位策略,还要有广告表现策略和广告媒介策略。如果把品牌质量作为内涵,广告宣传则是外延。宣传的策划和创意、形式和内容、手段和媒体的选择等直接影响着品牌占有市场的份额,也影响着消费者对品牌定位的认识。因而企业做好品牌宣传一定要把握好以下几点:一是要确定企业品牌的宣传目标,并根据市场情况分析宣传可能达到的效果,建立广告宣传评估体系,做好广告效果的预测和媒介的监控。二是要用市场的观点分析广告市场,包括市场的特性与规模、机会与机遇,优势与劣势,把握细分市场的标准和对企业品牌最有价值的因素与成因,把握市场信息和资料,反馈市场得失,并从消费者需要、产品竞争力以及营销效果来定位广告宣传策略。三是要认真策划品牌的广告表现形式和内涵,要特别注意品牌与广告主题的表述、策划、创意风格之间的衔接性和连贯性,更要注意品牌与广告市场的合法性以及消费者接受心理的合理性。四是要选择适合宣传自己品牌的媒介。包括媒介的地域、类型、范围和广告的时机、频率等,不同的品牌就有不同的市场和消费者,其不同的宣传途径就会有不同的效果。 四、品牌经营的诚信策略 十六届三中全会已正式将诚实守信作为全社会基本行为准则,企业也要本着对利益相关者至诚致信原则和对产品质量、宣传、价格、服务入情合理的信念来指导自己的经营活动。只有诚信,诚实经营,才能赢得客户信赖,才能使产品发挥品牌效应,开拓出新市场,在竞争中保持长久的生命力。在目前关于信用方面的立法执法尚不完善的情况下,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产品的品牌诚信意义重大。一是建立和完善信用管理机制,规范内部秘密、商业信息、商业数据的取得和使用程序,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形成全程信用管理模式。二是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评估制度,对企业进行信用分析,对客户进行信用调查,做好信用记录,建立信用档案。三是建立和完善市场信用制度,收集市场信用信息,分析市场信用环境,验证企业社会交往之间的“第二身份证”,促使市场主体更加珍惜和维护自己品牌信用。 营销策略研究论文:小企业的品牌营销策略研究论文 关键词:温州中小企业品牌营销策略 浙江省温州市是一座经济繁荣、充满活力的城市。改革开放以来,温州人民依靠改革创新,依靠温州精神,创造了前人无法比拟的伟大业绩。温州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努力培育集群优势,以及大胆走出国门的发展战略,使温州一直都是改革开放以来成效卓越的城市典范,其经济的发展轨迹已被经济学家上升为“温州模式”加以研究和总结,而“温州模式”就是以中小企业为优秀的经济模式。温州的中小企业在企业数量、工业产值、税收和从业人员各方面分别占到了全市的98.8%、96%、70%和80%,已经成为温州经济的主导性力量。在日趋成熟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过剩经济产物的品牌,已日渐成为消费者认知的第一要素。品牌是产品概念的延伸,是产品整体概念的重要组成部分。 品牌的基本功能是把不同企业之间的同类产品区别开来。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上,只打价格战已经无法使企业长远地立于不败,新一轮的竞争焦点凸显在产品的品牌上。然而,对于中小企业来说,由于规模小,资源匮乏,人才欠缺,信息闭塞等客观条件的限制,使得中小企业在实施品牌战略中更是困难重重。如何从中小企业实际情况出发,实施品牌策略,是非常关键和重要的。由于历史的原因,温州产品曾经是“假冒伪劣”产品的代名词,温州企业为此已经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但在近几年的发展过程中,温州的大多数企业特别重视对产品质量的提高,注重品牌的建设。经过几年的努力,温州中小企业在品牌建设方面已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据不完全统计,温州市目前拥有中国驰名商标7件、15个中国名牌产品,42个全国免检产品,浙江省著名商标86件、温州市知名商标187件,是全国知名品牌集中的城市之一。本文结合温州地区中小企业品牌营销的成功经验分析几种适合于中小企业的品牌发展策略。 一、放弃品牌策略中小企业创业起步很艰难,在产品开发、生产制造、市场开拓上都得要投入很大的精力和财力,而创品牌同样是一项需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的长期艰苦劳动。因此,一些中小企业不妨选择放弃品牌战略,以价格优势构筑自己的市场地位。温州的服装企业中,已有一批企业作了这一定位。温州服装商会会长陈敏认为,要做品牌有4个条件:经济实力、市场份额、创新能力、营销能力,而且这4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温州服装的小型品牌企业现在基本转向加工,在温州有较高知名度的丹顶鹤也明确地把自己定位于加工型企业。适合放弃品牌战略的中小型企业一是从事机构制造、中间部件制造的企业,难以形成“产品差别”,用户对产品的品牌要求并不高;二是质量难以统一保证和衡量,或消费者对质量要求不高,无需进行特别的辨认企业,如电力、矿石、铁、坯等;三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经常从事接触的商品,不需要特别的专业知识就能够辨别真假、好坏,如衣服、食品、饮料等。 二、品牌共享策略所谓品牌共享策略,就是若干家企业共同使用同一品牌,组成一个品牌联合体。通过品牌共享,中小企业可以突破企业规模小、资金力量薄弱、产品类型单一的限制,集零为整,为品牌宣传和扩大知名度创造条件。“共享”是品牌共享战略的基点和优秀,这种共享,不仅是品牌价值的共享,还是销售渠道、客户资源的共享等,除此之外,共享品牌还有着无偿性、平等性、互利性、共创性、多样性等特点。作为中小企业在实行共享品牌的过程中有两种方式:其一是竞争企业的联合。如浙江温州柳市的322家低压电器联合起来,先后在全国320个大中城市、230个县级行政区设立了统一的销售公司、分公司和门市部,并在18个国家、地区开设直销点、销售公司532个。其二是互补企业之间的联合。温州市的陶瓷、卫浴、地板、窗帘、灯饰、橱柜、墙纸等行业的十多家知名中小企业走向联合,自发组成统一宣传、优势互补、服务互督的家居装饰“联合舰队”。这种联合有利于不同专长的企业整体综合效益的发挥,其力量是不可估量的。 三、分散品牌策略同一企业、同一产品、同一定位,甚至同一市场,采用不同品牌在市场上销售,这种策略就是品牌分散化策略。分散品牌策略充分发挥了中小企业灵活变通与低成本的优势,特别是在企业的初创时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化解风险。品牌分散策略能够使特定区域的营销优势充分发挥,并通过口碑传播,在扩大品牌影响的同时还能减少宣传费用;品牌分散策略往往采取品牌使用权转让方式经营,巨大的利润空间能够吸引一流的经销商加盟,而且在品牌设计上,能够使产品和消费者之间的距离最短。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初的温州眼镜业,经过20年的艰辛创业,现已有从事眼镜及相关产品制造的企业800多家,不仅成为温州市最重要的产业之一,而且也成为中国眼镜的四大生产基地之一和最大的出口基地。温州眼镜业推行的就是品牌分散的营销策略,在产品质量、价格定位、分销渠道、促销方式等方面,温州的眼镜生产企业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温州眼镜的品牌不下千个,尽管在全国范围内叫得响的品牌没有几个,但温州眼镜在全国乃至全世界的影响已是有目共睹。 四、虚拟经营品牌策略所谓虚拟经营,就是指企业在组织上突破有形的界限,虽有生产、行销、设计、财务等功能,但企业内部没有完整的执行这些功能的组织,仅保留企业中最关键的功能,如知识、技术等,而将其他的功能虚拟化,这样就可以在企业资源有限的情况下,通过各种方式借助外力对自身劣势进行整合弥补,从而将企业有限的资源投入到最关键的功能上去,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能够最大效率地发挥优势,最大限度地提高竞争力。在中国加入WTO后的今天,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实行虚拟品牌战略,将有限资金集中到品牌经营和产品设计上,以求迅速提升品牌的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虚拟经营作为一种全新的经营模式,是对传统的企业自给自足生产经营方式的一种革命,是新型的独特的经营模式和管理方式的融合。目前,虚拟经营在国外已十分普遍。如荷兰的飞利浦公司,企业本身并不拥有生产线,主要靠虚拟功能生产,而企业的主要精力则是创造品牌和经营市场。创立于1994年的温州美斯特邦威公司,原本是一家以生产休闲系列服饰为主导产品的小企业,而目前已拥有800多个品种,年产销量达300多万件,就是一个成功运用虚拟经营树立品牌形象的例子。它关键就在于采取了“借鸡生蛋”的虚拟生产策略和“借网捕鱼”的虚拟销售策略。公司所有产品均不是自己生产,而是外包给广东、江苏等地的20多家企业加工制造,从而实现了生产的虚拟化。仅此一项,公司就节约了2亿多元的生产基建投资和设备购置费用。在销售方面,公司采取特许连锁经营的方式,通过契约将特许权转让给加盟店。加盟店在使用邦威公司统一的商标、商号、服务方式的同时,根据 区域的不同情况分别向邦威公司缴纳5万到35万元的特许费。 由此,公司不但节省了1亿多元的投资,而且还通过特许费的方式筹集到一大笔无息发展资金。在实现了“两头在外”的情况下,公司总部把精力主要用在产品设计、市场管理和品牌经营方面,他们与香港、上海等地的著名设计师合作,每年推出约1000个新款式,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在未来的竞争中,温州的大量中小企业究竟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品牌策略,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企业有不同的回答,甚至同一个企业在不同的时期针对不同的市场也有不同的选择。但无论如何,中小企业在实施营销策略时必须恪守的是: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现实经济中,市场就是品牌,要牢牢盯紧消费者、买家和市场,只有赢得了市场,占领了消费者的头脑,才能真正形成温州中小企业自己的品牌,在新一轮的竞争中继续立于不败之地。 营销策略研究论文:动漫营销策略研究论文 编者按:本论文主要从动漫营销;中国动漫营销的现状;中国动漫营销受到的制约;中国动漫营销的突围等进行讲述,包括了事实上中国动漫市场有无限的开拓空间、动漫作品脱离市场、创意和营销人才缺乏、产业链不成熟、进一步加强基础创意人才的培养、丰富产品形式、完善产业链,加强产业协作等,具体资料请见: 摘要:动漫属于一种文化创意产业,有一个完整的经营链条,从生产到销售,到与各个行业的结合,这里面包含品牌授权、形象授权、衍生品开发等,从动漫作品创作之初,就需要全面考虑与市场接轨,与工业界和产业界结合,明确赢利点,从而进行整合营销。 关键词:动漫产业营销现状制约突围 中国动漫面对美日韩等动漫强国的步步紧逼,中国政府逐渐意识到动漫产业巨大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开始对动漫产业大力扶持,在利好政策下,国内动漫产业迅速发展,动漫营销也迎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 1动漫营销 动漫是动画和漫画的合称与缩写。随着现代传媒技术的发展,动画(animation)和漫画(comics)之间联系日趋紧密,两者常被合而为“动漫”。动漫不是低幼的消遣娱乐的方式,动漫的价值在于通过片子影响消费。受众对动漫剧情的热爱,对动漫人物的认可,会带动他们有意识地购买与动漫相关的产品,这种消费给商家带来的收益是极具诱惑力的。动漫产业应运而生,动漫以其极具亲和力、极富人性化的特点满足着人们日益增长的个性化和差异化的消费需求,同时这也是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突显企业特色、营造企业形象、拉近企业与消费者距离的绝佳途径。动漫在企业营销领域的应用,我们称之为“动漫营销”。 2中国动漫营销的现状 在20世纪60、70年代,我国的连环画、漫画等流传甚广,但随着广播与电视的迅速普及,它们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野,大批国外的动画片涌入中国,而当时国内原创的优秀动画片却屈指可数,即便创作了优秀的动画片,也因为缺乏动漫营销模式和产业先机的概念而失去塑造动漫品牌的机会。 事实上中国动漫市场有无限的开拓空间。近些年来,国家大力扶持原创动漫,这直接导致了国产动漫市场的上位。各地动漫产业发展计划的制定更是如火如荼,纷纷打造自己的“动漫之都”。北京开始着力打造国际一流的动漫产业中心;上海、广州、福州已初步形成以网络游戏、动画、手机游戏、单机游戏和与游戏相关的产业链。在利好政策推动下,我国原创动漫产业正以势不可挡之势迅速发展。 3中国动漫营销受到的制约 (1)动漫作品脱离市场——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动漫被国人贴上了“低幼”的标签,大部分动漫制作和播出企业并没有将成人作为目标消费者,创作出的作品脱离生活,内容幼稚,一味走儿童路线,极大地制约了购买力的提升,导致营销受限。 (2)创意和营销人才缺乏——近年,国内动漫制作人才迅速成长,但行业突出的问题是动漫技术制作人才日渐成熟,但有创意的编剧、导演、策划人才缺乏,导致国内动漫作品缺少民族特色及本土创意,无法吸引观众,故衍生产品发展不起来,营销受到制约。而动漫营销人才的缺少,使得一些优秀的原创产品缺乏销售平台,影响了产品升级营销。 (3)产业链不成熟——日、美等发达国家的动漫产业有一条清晰、完整的产业链:在杂志上连载漫画作品——选择读者反馈好的发行单行本——改编成动画片——根据漫画造型制造玩具、服装、日常用品等衍生产品――开发游戏。而国内大多动漫杂志社、动漫公司原创的动漫作品“重动轻漫”,直接投资制作动画片,投资大,市场推广不足,使衍生产品市场开发受到大大的限制,这种不成熟的做法直接导致动漫营销的尴尬困境。 4中国动漫营销的突围 中国动漫市场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潜在消费市场。中国动漫究竟如何进行营销突围?关键在于以下几点: (1)进一步加强基础创意人才的培养 加强人才的培养,解决创意和营销人才缺乏的问题。创造出具有本土特色的,有创意的动漫品牌,以推动动漫产业发展。 (2)丰富产品形式 避免国内动漫产品“低幼”倾向,提高动漫作品的艺术性,丰富衍生产品形式,以适应市场日益增长的多种文化需求。 (3)完善产业链,加强产业协作 遵循国际动漫营销规律,重视漫画这一动漫产业的基础环节,将具有良好的市场推广的漫画应用到动画片、游戏、影视、文学作品和玩具等产品形态中,贯穿起动漫产业一条完整的产业链。依靠政府干预,完善产业链。充分利用各地区在人力资源、市场资源、政策资源上的优势,统筹安排,实现整个产业链的高效协作。 中国的动漫产业得到迅速发展,但是我国的动漫营销还在处于起步阶段,借鉴国外成熟的经验并制定出适合本国实际的市场营销方法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营销策略研究论文:产品生命周期与营销策略研究论文 一、理论概述 1.产品生命周期定义 产品生命周期是指生物从出生之日起到死亡之日所经过的自然发展过程。最早用进化论思想解释生命周期的经济学家是阿尔弗雷德•马歇尔(AlfredMarshall)。马歇尔认为自然界很多事物都有生命周期,就像人一样。之后美国哈佛大学教授费农再次提出。费农认为:产品生命是产品的营销生命,产品和人的生命一样,要经历形成、成长、成熟、衰退这样的周期,而这个周期在不同技术水平的国家里,发生的时间和过程是不一样的,其间存在一个较大的差距和时差。 2.产品生命周期理念的用途 产品生命周期是一个很重要的概念,它和企业制定产品策略以及营销策略有着直接的联系。管理者要想使他的产品有一个较长的销售周期,以便赚到足够的利润来补偿在推出该产品时所做出的一切努力和经受的一切风险,就必须认真研究和运用产品的生命周期理论。此外,产品生命周期也是营销人员用来描述产品和市场运作方法的有力工具。但是,在开发市场营销战略的过程中,产品生命周期却显得有点力不从心,因为战略既是产品生命周期的原因又是其结果,产品现状可以使人想到最好的营销战略。此外,在预测产品性能时产品生命周期的运用也受到限制。 二、产品生命周期策略 由于在产品生命周期不同阶段,产品面临的市场需求,竞争状况、公司的技术水平和成本都有很大差别,公司应该针对产品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的特点,制定适宜的产品策略和营销策略。 1.产品引入期特征及营销策略 引入期的特点主要表现为:首先,销售增长缓慢。引入期销售增长缓慢是由公司和市场两方面的原因共同造成的。从公司方面来看,公司还没有完全掌握新产品的生产技术,没有建立足够的生产能力。从市场方面来看,新产品刚一问世,消费者对新产品不了解,不愿意改变他们过去的消费行为和生活习惯,经销商也可能对新产品没有热情,不愿意销售公司新产品。有时虽然消费者很希望得到新产品,但因为新产品林价格太高,只有少数消费者才能买得起,基于以上两方面的原因,新产品在引入期销售增长总是缓慢。其次,公司没有利润甚至亏损。引入期一方面销售收入少,另一方面公司需要大量经费对经销商和顾客进行促销活动,营销费用占销售额比例很高,由于产量低,没有熟练掌握生产过程,生产成本又很高。这些因素都决定了公司在新产品引入期很难赢利。这一时期营销的总原则是尽快打开销路,占领市场。具体策略有: (1)利用广告宣传创立品牌,使消费者对新品牌引起兴趣和产生新的需要。同时,借助现有产品品牌的影响,将新产品与原有产品放在一起销售,或采用已经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等方式。 (2)诱导和支持中间商分销,尽快建立有效渠道。这期间要给中间商提供相应的促销优惠,如,价格打折,合作津贴等,让中间商代销。 (3)采用相应的价格策略。如采用高价高品质策略时,以产品的高质量吸引较高收入的消费者,采用低价高品质策略时则以质优价廉的产品吸引低收入的消费者。 2.产品成长期特征及营销策略 成长期竞争状况的主要特点体现在:首先,销量迅速上升。早期采用者形成消费习惯,多数中间消费者和用户也已接受。其次,竞争者受大规模生产和盈利吸引,数量增多,并赋予产品新特色,市场进一步细分和扩大。再次,越来越多的中间商经销,渠道不断增加。另外,市场前景看好。虽然仍要维持甚至提高促销力度以对抗竞争,但是需求增长和销量扩大 价格可以保持在原有水平或略有降低,促销费用所占比例开始下降。促销成本由更大销量分摊,经验曲线使单位成本比价格下降得更快,利润增加。 针对成长期的特点营销策略的重点在于增强顾客对产品品牌的忠诚度上,主要有: (1)改进质量,赋予产品新特色,改变款式,满足更广泛的需求,吸引更多顾客。 (2)开辟和进入新的渠道。 (3)改变广告内容:从介绍期的提高知名度,转为提高美誉度及说服购买,树立品牌形象。适当时候降低价格,吸引对价格敏感的顾客。 3.产品成熟期特征及营销策略 成熟期的竞争特点主要体现在:首先,销售增长达到某点以后下降,成熟期一般比前两阶段更长,多数产品会长期停留这一阶段。其次,行业内生产能力过剩,引起激烈竞争。一方面为争夺销路,或降价,或增加广告,并更多对经销商、消费者和用户开展销售推广。另一方面,也积极增加研究与开发预算,以改进产品或增加花色。再次,有竞争者开始知难而退,放弃成熟期产品,开发新一代产品。成熟期产品是企业理想的产品,是企业利润主要来源,因此尽可能的延长产品的成熟期时间,并保持长期知名度、美誉度和忠诚度,主要策略有: (1)改进产品。在质量方面,完善产品使用性能,如耐用性、可靠性、方便性和口味等等。产品特性方面,在产品大小、重量、材料或附加物等方面增加新特性,以扩大产品的适用性,如收音机增加录音、放音功能,录放机缩小体积使人们便于随身携带,新特性可以树立不断创新和市场领先形象,产生更多的宣传机会,赢得某些顾客的品牌忠诚,刺激推销人员和中间商的积极性,但是易被竞争者模仿。款式方面,增加美感,提高竞争力,如汽车制造商定期推出新车型,服装业定期举办新款时装会。服务方面,如,空调制造商提供安装,24小时内随叫随到的维修承诺;家具经销商送货上门。 (2)改进营销组合。通过改进一个或几个因素,维持或扩大销量。价格:能否降价,或价格优惠吸引新顾客;提高价格,以说明质量提高。一般来说,多用降价政策。分销:能否跟经销商争取更多陈列空间,能否进入新的渠道,能否向更多网点渗透等。广告:是否增加广告,是否更换广告商,是否改变广告媒体,是否改变广告时间等。人员促销:是否增加推销人员,或提高素质;是否调整销售区域或分工;业绩奖励办法是否修订等。公关促销:如何给品牌的坚定忠诚者以鼓舞,稳定动摇者,吸引改变品牌偏好的顾客?销售推广:用哪些方式抵消竞争者的吸引力。 4.产品衰退期特征及营销策略 衰退期的主要特征是:产品销量明显下降,甚至停滞不前;价格下滑,获取的利润也很微薄;一些竞争者的同类产品纷纷退出市场,声誉产品对消费者的影响很微弱。衰退期企业营销管理还应分析产品所处市场情况、竞争者情况及顾客对该产品的忠诚度等做出相应的策略调整,此时企业应当面对现实,衰退期产品应用最少的投入,获取最大的利润,做到见好就收,寻找新的产品和项目,将主要精力放在新产品的开发中,找到企业新的利润来源。营销策略主要有: (1)持续策略。持续策略是产品衰退阶段竞争者相继退出市场,而市场上对此产品还有一定需求,成本降低的企业可继续保持细分市场,沿用过去营销组合策略,将销售量维持在一定水平上,待到时机合适,再退出市场的营销策略。 (2)集中策略。集中策略是企业应将大部分的能力和资源集中在最有利的子市场和分销渠道上,从中获取更多的利润的营销策略。这样有利于延长产品退出市场的时间,让衰退期产品发挥更多余热,为企业创造更多的利润。 (3)榨取策略。即大幅度降低销售费用,如广告费用削减为零、大幅度精简推销人员等,虽然销售量有可能迅速下降,但是可以增加眼前利润。 (4)放弃策略。如果企业决定停止经营衰退期的产品,应在立即停产还是逐步停产问题上慎重决策,并应处理好善后事宜,使企业有秩序地转向新产品经营。 营销策略研究论文:公司营销策略研究论文 一、公司概述 环源时代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生产微波水处理的铁碳纳米复合催化剂材料系列产品为主的企业,公司拥有世界领先的微波水处理的铁碳纳米复合催化剂材料制备技术和高素质的管理队伍,提倡科技为本,绿色环保的生活新理念,为人类创造最美好的干净世界。 二、营销策略 1.销售策略和目标 环源时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销售模式是极具特色的。对于公司前期战略中主推的产品环源先锋:公司同时以网络购买和人员推销两种模式进行市场推广。在公司发展的前期,主要以人员推销作为扩大市场份额的主要手段。在形成一定影响力知名度之后,以网站为主,配以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实行全网络化营销。 2.价格策略 (1)撇脂定价 环源先锋属高新技术产品,技术含量相当高,并且要求通过高品质来满足顾客,这正是撇脂定价的依据与基础。同时,作为一种高技术产品,较低的定价也有助于在顾客的接受程度普及和高新技术的广泛推广。撇脂定价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如:先期所投入的研发成本;今后进行的研发活动所需成本;新建销售渠道,培训、激励销售人员等的成本。 (2)兼顾成本定价 采取中高档品质和中低档价格定位的撇脂定价,旨在获得较为丰厚的利润,在短期内收回投资成本,使资金回笼相对及时,有利于进行更好的研发和投资。而且,在产品新生期阶段采用多种营销手段来使环源先锋(微波水处理的铁碳纳米复合催化剂材料)迅速被市场接受,打开销路,增加产量,使成本在生产发展的过程中进一步下降。另外,由于要新建销售渠道打开市场,前期在这方面有很多要投入。并且,从长远来看高品质必将吸引更多人的目光。 (3)基于市场的定价 由于作为世界领先的微波水处理技术进入市场,已有的主流产品竞争者在先期对环源先锋(微波水处理的铁碳纳米复合催化剂材料)基本不构成威胁。定价将主要考虑市场的需求与消费者可以接受的价格范围,为此,公司曾做过相应的市场调查,在比较同类水处理产品的价格前提下,调查了企业对公司新产品的的可接受价格 在对市场需求、真实成本、向客户提供的价值和竞争对手都进行了准确的分析后,运用相关的软件得出了使企业利润最大化的定价。 3.网络推广策略 以环源先锋(微波水处理的铁碳纳米复合催化剂)为公司首推的一系列水处理产品的主要理念就是使用方便、效果显著和价格低廉,所以选择合适的销售方式很重要,一定要让需要的顾客能够知道我公司提供的产品能满足他们的需求。结合以上对水务行业市场及其分销渠道的分析,初期进入市场的以员工推销为主,市场成熟后,则主要以公司网站作为推广的优秀工具。借助虚拟网络渠道直接接触消费者和潜在消费者,通过公司的网络信息管理系统,结合网站宣传,做到实时更新,最大化体现网络的时效性和便捷性特征。 (1)链接到知名的排位搜索引擎(博客,社区推广) 建立公司网站,利用知名的排位搜索引擎,例如百度,谷歌,搜狐等,使水处理产品需求者或潜在顾客在这些搜索引擎中输入“环源”,“环源时代”,“水处理产品”,“工业废水处理”,“微波水处理技术”,“水务行业”等相关搜索词进行搜索时,能够通过检索顺利搜索到关于我公司的信息。 除了大众引擎网站,还可申请加盟一个虚拟商铺,经过认证后通过网站自身强大的被查找功能宣传自己。 (2)利用网站记录增加知名度 任何用户对公司商品的浏览,物品购买,同类比较等等操作都会有记录显示,从而成为后来的潜在用户的浏览参考依据。例如,最新产品的购买记录会在网站首页滚动播出,实时更新,以吸引潜在用户的注意。被众多用户添加或点击的商品或企业会成为“热门收藏”,而点击率就会作为未来用户点击前的参考选择数据。同样,“满意度”或者“同类产品比较记录”等等数据都会清晰的显示,有助于公司真实的了解顾客的满意程度,以及向更广大的群体扩大我公司产品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3)利用邮箱的邮件群发 通过浏览公司目标客户企业群中需求水处理产品的企业的网站或企业黄页,获取企业的邮箱地址,再进行邮箱的邮件群发功能,以此宣传我公司水处理产品。公司应定期针对市场客户群,对一切潜在客户通过邮件形式告知水务行业动态,在推广工业废水的安全排放的环保概念的同时,推广公司的水处理产品。这种邮件推广形式,对于还没有使用工业废水处理产品的企业而言是一种“先入为主”的概念上的推销,当这一类企业决定采用是,首先想到的是本公司的产品。 4.传统推广策略 (1)利用媒体作为介质的宣传推广 电视广告的拍摄上,可以针对不同的细分市场,推出不同的系列宣传推广公司产品。另外,可利用做公益环保事业的契机,在地方电视台或者央视新闻类和观察类的栏目中宣传公司形象。业内学术性的科研杂志或学报可以作为登载广告和发表科研成果的阵地之一,在行业内推广自己的方式。 (2)小费用方式宣传 利用公交视频广告,公交站牌,公交车宣传等费用相对较小的宣传推广方式。公交车是城市日流动量最大的场所,这也决定在公交上做广告的受众面的广泛性,也正是由于伴随广泛性而来的非专业性,更应注重广告的公益成分,重在告诉广告接受群体,公司拥有的水资源的严峻形式,以及倡议保护水体环境,节约用水。广告末提出,用环源时代,还您一个明丽未来。 (3)借助权威力量,关注公益活动 大中小型工业企业用水排水的观念还没有形成,公司需要借助权威的力量,扭转企业长期以来形成的以牺牲环境实现利润的增长的观念,通过一系列奖惩政策树立“排水付费光荣”观念。同时,提供免费的公益活动,如清洁城市公共水源,通过实地效果的验证以及帮助政府解决棘手的水体污染问题,美化城市环境,取得政府对公司的信任以及民众对公司美誉度的宣传。 5.自有销售队伍推广策略 为了谋求长期发展以及达到更好的销售效果,还要建立及培养自己的销售队伍。自有销售队伍主要负责: (1)大中型企业的推销 对大中型工业企业,公司的自有销售队伍会与企业协商。采用先免费给企业试用的形式,将公司产品的水处理效果与企业以前使用的水处理产品或者市场上其他同类产品进行比较,通过结果比较,展示出公司产品明显优于其他产品的结果。 (2)小型企业的推销 对于小规模企业,运营初期的经费周转问题可能导致他们暂时忽视工业废水处理的环节,针对这一类型的企业销售初期,公司将采用让自由的销售队伍前往,由公司代为提供工业微波炉,而仅需企业承担产品的费用体验。一至两次的体验期过后,由公司决定是否长期购买使用我公司产品。 营销策略研究论文:城市形象营销策略研究论文 [摘要]本文就重大事件与城市发展的互动关系进行了探讨,提出将重大事件作为城市特殊的营销战略或城市目的地营销计划的组成部分,融入到城市形象营销的活动中,并提出了具体的营销策略。 [关键词]重大事件城市形象营销 一、引言 重大事件(Mega-event)一词最初源于西方的旅游学界。Roche认为,重大事件是现代社会的大型“狂欢秀”,是指具有戏剧特点、可以反应大众流行诉求和有着国际重大意义的大规模的文化、商业和体育事件。一般由国家政府不同的部门联合起来并与非官方的国际组织共同组办,是“官方”版本大众文化的重要部分。从规模和重要性来看,重大事件是指能够使事件主办社区和目的地产生较高的旅游和媒体覆盖率、赢得良好名声或产生经济影响的事件。其活动的容量应超过100万观众,资本成本至少为5亿美元,并且其声誉应是一个“必看的”活动。在实际运作中,重大事件一般称为“大型活动”。 重大事件对于城市建设具有巨大而广泛的影响,是改善城市形象、提高城市竞争力的最佳机会,并富有改变公众心理的神奇魅力和吸引全球传媒的威力。因此,在经济全球化、一体化的形势下,各国与城市越来越寻求这种跨国界的、短暂的流动性资源如大型事件等来提升本地知名度与竞争力。1999年的昆明世界园艺博览会、2006年的杭州世界休闲博览会、2008年北京奥运会、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等,标志着我国正在成为全球性重大事件青睐的“大市场”。然而,重大事件是一项花费巨大而时限短暂的高风险“游戏”,特别是一些重大的赛事活动往往需要巨额的基本建设投入,如何使它们对城市的长远发展发挥持续而有力的影响,更好地与举办地城市的形象营销有机结合是非常值得关注的问题。 二、重大事件与城市环境的良性互动 事件活动的类型、规模、频度及产生的绩效等与其依托的城市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城市规模的大小、经济发展水平、政治文化背景以及知名度、旅游资源丰度和独特性、可进入性、基础设施等旅游竞争力因子等,都会对事件活动的发生、发展产生深刻的影响。一般说来,整体实力优越的大都市,因其经济承载力强、对外交通便捷、基础设施及配套服务设施相对完善,加之高水平的管理与服务、良好的人文环境、较高的知名度和开放度,促成了强劲的旅游竞争力,从而更能催生高质量、大规模事件旅游的发生。 反之,事件活动的蓬勃发展,又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城市质量的提升。不仅能推动高标准的基础设施建设,拓宽旅游客源市场,促进相关产业发展,给当地带来相当可观的经济效益,还可以带来无法估价的社会效益。这些社会效益有的是立竿见影的,而更多的是潜移默化、逐步发挥作用的。同时,通过事件活动的策划,突出体现了城市形象,提升其知名度,加强城市竞争力,从而城市环境的各个层面得以完善。如1964年的东京奥运会、1988年的汉城奥运会、1992年的巴塞罗那奥运会,都是在其主办城市迈向现代化大都市的关键时刻促进了这些城市的更新和发展,进而成为世界城市发展史上的经典案例。两者正是在这样一种相互促进的状态下良性循环。 三、重大事件城市形象营销策略 城市形象是公众对城市的总体评价和认知,是新经济条件下极其重要的“注意力资源”。一个个性鲜明的良好城市形象将极大地促进城市发展。而“事件的强大号召力可以在短时期内促进事件发生地的口碑爆发性的提升。”举办重大事件的目的之一就是塑造和延伸形象,特别是针对目的地区域或吸引主题来塑造形象,其次便是扭转原来的负面形象。因此,将重大事件纳入城市形象营销战略是可行之举。 1.确立重大事件城市形象营销的战略地位 重大事件的运作是各利益相关者,包括事件策划与组织者、政府部门、旅游当局、目的地推广者、场地管理者、当地社区、赞助商、旅游企业、志愿者、观众等各种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相互平衡的结果,战略规划至关重要。为避免因组织策划不当、宣传效果不佳导致事件参与之后的负面作用,政府部门应扮演强有力的力量,将重大事件纳入城市发展的总体规划,同时事件主题应与城市形象相呼应,如杭州世界休闲博览会就与杭州打造“东方休闲之都”的城市定位密切相关。 2.地方性与国际化的原则 根据当地实际、应对市场需求、利用独特优势、选择鲜明特色的主题定位,是成功举办事件活动的支撑点,同时国际化也是事件活动成长发展的必要条件。2008北京奥运会的主题“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就很好地体现了地方性与国际化相结合的原则。 3.重视媒介影响和整合营销 在城市的形象提升战略中,媒介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关键在于如何将城市形象载体与事件宣传有机融合在一起,需要城市推广者与事件组织者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如将城市地标性建筑、自然特色、宜人的气候、宜人的东西,作为事件广告的背景材料,通过视觉、音响等与事件广告整合在一起;挖掘举办地的特殊历史事件充实事件报道的栏目,将城市形象充分整合到事件产品中,汉城奥运会中城市推广者与事件组织者在组织马拉松比赛的线路时,刻意将汉城的公园、景观、河流纳入其中;同时城市推广者与赞助商结合,获得资金赞助进行联合宣传,两者相得益彰。事件结束后,城市推广者仍可将事件尤其是一些大型事件和炫耀性事件作为形象推广的要素。4.将旅游吸引物与事件要素相捆绑 将旅游吸引物与事件要素相捆绑可以提高事件的娱乐价值、拓宽事件吸引力和延长事件举办期,为举办城市吸引更广泛的客源和“注意力”。举办地的各类旅游吸引物,如文化风俗、历史建筑、商业及娱乐活动等若能与事件自身所倡导的价值与主题相吻合,将积极促进目的地的形象提升。为了吸引事件参与者参加目的地的旅游活动,事件方应与旅游方积极配合,针对不同的客源市场采用不同的营销战略。 5.提倡大众参与 广泛的参与性是大型活动赖以成功的关键所在。参与性来自二方面,一是业内人士的参与,二是广大群众的参与,尤其是举办地社区居民的参与。在影响举办地形象提升的因素中,当地社区与居民的支持越来越成为一种重要的力量。因为,这种支持很有可能将事件转化为有意义的重要的城市体验。居民及社区志愿者的积极参与和友好态度对外来者城市形象的形成起着重要的潜移默化的作用,且外来者到达目的地后在收集旅游信息时对当地居民的无偿建议很重视,认为是“专家性的建议”,当地居民的口碑作用不可忽视。居民对社区的关注程度、情感投入程度及环境保护意识的强弱影响着其对事件的支持,为了谋求社区的支持,政策决策者需要与社区建立强有力的沟通战略。 6.文化营销 事件营销虽然以促进经济发展为目标,但单纯的经济观点往往视野狭窄,注重短期效应而缺乏宏观构想。从现代文化的角度分析,文化体育盛会,如奥运会、世界杯、世博会、电影节等,都是通过艺术氛围的渲染产生轰动效果,从而带动巨大的广告效应、票房收入,同时拉动酒店、旅馆、交通等行业的收入,这些无不都是直接或间接地从文化入手的。从文化背景入手,通过文化的感染、情感的沟通,产生共鸣,从而达成消费和经济等多方面目标,产生可持续发展的多方面效应,这就是文化营销。其达成的效果往往是非凡的。如雅典在奥运场馆布局、马拉松线路的选择上都本着体现城市悠久历史的思想而精心筹划,让世界重新认识了雅典的魅力。 7.注重可持续发展 在举办重大事件项目前,政府部门应该认真评估项目建设对提升城市竞争力的作用,确定合理的战略目标。项目选址要与城市发展轴线相契合。要尽可能地以利用或改造现有设施为原则,避免设施建设费用过高和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并寻求活动举办后的可持续经营管理。如巴塞罗那的奥运主体育馆——圣保罗朱地体育馆,在设计时就为赛后经营打好了基础,除可满足大多数比赛项目的要求外,还可进行大型演出、展览、宴会、游泳及冰上运动。由于该馆的多功能性,每年大约可举行93次活动,平均每4天一次,使用率极高。 8.绿色营销 在生态环境日益恶化的今天,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日益引起人们的重视。大型活动营销应围绕绿色主题做文章。无论是主题策划、宣传口号、仪式内容还是场馆建设、会场布置等都应该突显环保主题。同时应该充分运用网络技术,以提高事件营销的效果和收益。 营销策略研究论文:酒店业营销策略研究论文 内容摘要:在当前经济发展的大背景下,我国酒店业管理发展迅速,品牌不断提升,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本文结合实际对酒店业发展趋势进行探讨,并提出我国酒店业管理发展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酒店业经营管理发展趋势对策 我国酒店业管理现状分析 (一)酒店业发展呈现的特点 1.产品功能不断完善。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酒店业已从一般的酒店细分为商务酒店、旅游酒店、度假酒店、会议酒店、经济型酒店、主题型酒店和一般旅馆等,不断满足多样化的市场要求。酒店集团化步伐加快,目前我国酒店集团100多家,连锁酒店近1000家。酒店联合重组不断推进,特许加盟开始兴起,国际酒店集团从高端市场向中低客源市场推进,国内市场国际化步伐加快。 2.个性化服务突出。以电子信息技术和连锁经营为代表的现代科技加速进入我国酒店业,向客人提供全球信息高速公路的全新服务,如人工智能对技术温度,光线的自动调节,在客房能有宽带上网、客房电视机能接收卫星网络信号、远程网络预定等,使酒店业的发展越来越依靠科技进步。 3.经济型酒店将成为市场主体。在住宿业中,经济型酒店拥有未来发展的最大空间。经济型酒店符合国际酒店业发展趋势,符合中国酒店细分市场的实际,符合国内旅游者的需求且对重大事件、经济因素变化不敏感。中国住宿业将从星级酒店为主体转向经济型酒店发展的新时代。 4.绿色、环保、节能、安全、健康将成为发展的新时尚。绿色、环保、节能、安全、健康是国际型酒店发展的新方向,是21世纪酒店业发展的新趋势。顺应这些趋势,积极创建绿色酒店,推动中国酒店业进入以“安全、健康、环保、节能”为主题的“绿叶”时代,将是全国酒店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高人民生活质量,走可持续化发展的必然选择。 (二)我国酒店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酒店总体分布和建设的不均衡。发展不均衡:从总体规模来看,这种差异基本上是与改革开放形势吻合的,与地方经济发展特别是当地旅游经济发展形势相适应的。多种体制并存发展:我国的饭店体制形式多样,以国营酒店为主体,辅之以集体、个体、合资、合作等其它管理体制。客源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现在酒店客源的分布,大体上为大饭店或城市中心饭店常驻商客占15%-20%。目前,许多城市建设公寓和写字楼的势头很旺,大量常驻商会随之从酒店迁出,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酒店的客源。从酒店业的宏观经营状况来看,这几年保持了年年上升的势头,我国酒店业正处于快速增长而且是效益型增长的阶段。 2.缺乏品牌化战略。酒店连锁经营的基本条件是有较高知名度的品牌,世界上很多成功的酒店在制定企业总体发展战略时,都把宣传和扩大品牌在世界市场的竞争力作为运营的优秀,但是我国的酒店企业绝大多数缺乏品牌战略,这可能与我国酒店业发展历史较短有关。 3.缺乏酒店管理人才。造成酒店管理企业人才缺乏的原因归结起来大概有三个方面:酒店管理教育的落后,教学条件及师资水平有限,理论与时间相脱节;一般企业为了节省成本只从其他企业挖取人才,导致全行业职员整体素质不高,人才流失严重,极大地阻碍了酒店管理水平的提高;目前社会公众对酒店管理工作了解不够,除了酒店管理本专业的人才之外,很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不愿意到酒店就业,这在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酒店管理技术的提高。 4.缺乏成熟的管理模式。在国内,虽然一些酒店企业也拥有较丰富的管理经验,但是往往没有形成系统成熟的管理模式。很多企业在借鉴其他企业经验或者从酒店管理公司获得管理技术时没有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发展特点。 5.经营分散化且管理技术和理念落后。目前我国酒店大多小规模经营,而且地区差异较大,发展不平衡,而且不能适应和紧跟世界酒店发展趋势,与国际成功酒店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我国酒店业的发展趋势 (一)集团与品牌化 在国际化程度越来越高的酒店行业,集团化成为中外酒店经营管理不可避免的潮流与趋势,中国需要能够参与国际竞争的旅游饭店企业集团,否则,将严重阻碍我们成为旅游强国的进程。品牌是中外酒店业经营管理发展的灵魂,也是国内旅游饭店企业在新世纪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二)生态化 当前,中外酒店经营管理的生态化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注重环境生态的营造,包括旅游饭店的选址、服务项目设计、功能生态布局等;强化绿色生态环保意识,如节能降耗;废品处理、一次性用品改造等。 (三)智能化 酒店应该培养自己的高技术人才,利用现在快捷的互连网系统为客人提供优质的服务,让客人从预定入住到结账都能一步到位,实现全电脑系统化管理与服务。酒店的智能化应该体现出快捷、方便、信息通讯等方面,让客人在享受酒店优质服务的同时感觉到酒店智能化带来的超值享受。 (四)坚持以人为本 酒店的发展离不开拥有专业知识的人才,未来酒店的发展经营理念应该从以前的“顾客第一、顾客是上帝”变为“顾客第一,员工第一”、“没有满意的员工就没有满意的顾客”,让员工在酒店工作有种归属感,保障员工的福利,灌输酒店的经营与服务理念,充分挖掘员工的潜能,在员工实现自身的人生价值的同时,为酒店做出更大的贡献。 (五)服务的个性化 在这个经济飞速发展的新时代,特色产品必须配合个性化的推销服务才能在市场的竞争中站住脚,才具有竞争力,酒店的员工应该在规范服务的同时,对客人提供拥有针对性的个性化服务,个性化服务就是在做好规范化服务的基础上要针对客人个性的差异最大限度的满足客人的需求。 提高酒店业经营管理的对策 加强人员培训,解决人才问题。导入竞争机制,建立科学评估体系,实现对人才最大限度的发现和激励。人才短缺是限制经济型酒店发展的最大障碍。人才培训系统是未来经济型酒店必须关注的一个重要方面。另外一点,进一步完善薪资福利和考核制度。以往的人事管理系统都是针对星级饭店的特点发展而来的,在经济型酒店的管理框架下,如何做好人事激励和考核管理是摆在经营者面前的一个新问题,这个问题会随着经济型酒店的快速发展而日益凸现。 整体性宏观调控。首先应按照“加强规划、控制总量、改善结构、合理布局、提高质量”的酒店企业发展方针进行有效地监控,逐步实现酒店企业行业接待能力和客源市场平衡发展的控制目标。 酒店企业规模经营。酒店企业“集团化经营”是跨国酒店大集团企业成功的秘密武器。酒店在发展扩大的同时应该重视酒店之间的合作,建立有竞争力的酒店企业集团。 重视消费者的个性化及情感需求。现代酒店业必须以消费者的心理特征,生活方式,生活态度和行为模式为基础去从事设计、销售紧扣人们的精神需求的酒店产品,使酒店产品和服务能引起消费者的共鸣。 酒店产品开发突出顾客参与性、互动性。实现人才可持续性发展,总体方针是引进外来人才,建立正确培训机制。具体操作是:引进外来人才,建立完善的工薪福利机制,尤其首先提升优秀店长的待遇,让更多的国内外优秀人才,如酒店管理人才及优秀大学毕业生认识酒店、了解酒店,吸引至酒店管理中。由于这些人才文化素质较高,又接受过高等教育,对新鲜事物接受能力较强,有一定的总结和创新能力,能为酒店改革、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建立正确的培训机制。与国内外有名的酒店管理院校合作,引进富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和培训机制,建立专门统一的培训机构,针对不同层次、不同水平的员工进行不同的培训,逐步提高,达到统一进步的目的。 开发绿色酒店产品。随着酒店消费者对绿色产品的追求和环保意识的加强,酒店业的产品开发应考虑与社会以及人类环境的协调,开发有益于自然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以及酒店消费者自身健康的产品,突出酒店产品的绿色文化内涵,追求永远绿色的酒店体验。 营销策略研究论文:保险市场营销策略研究论文 内容摘要:目前,我国保险市场已从垄断市场演变为竞争性市场。针对市场转型带来的消费行为的变化和金融一体化进程,传统保险营销模式面临诸多挑战。要保持保险业持续发展,必须改变营销方式,调整营销策略 关键词:保险市场消费行为营销策略 目前,我国保险市场正逐步从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变,其主要标志是保险供给主体的竞争性和保险服务的差异性突显,保险消费行为的主导性增强,保险消费方式的选择性增多。保险市场的变化带来了消费者行为和动机的较大变化,消费动机与行为更趋理性和实效。这些变化无疑对当前的保险营销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调整营销策略,对激发潜在保险需求,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立体式的多层次营销策略 随着金融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国内保险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革,传统的营销模式已被打破,并向更深更广的领域延伸,一些新兴的营销模式正试图重整游戏规则,如“媒体营销”、“电话营销”、“方案营销”等全新的营销策略将被中国保险界首次引入。立体式的多层次营销方式将成为中国保险营销的发展趋势。包括媒体营销策略、电话营销策略和方案营销策略等。业内人士认为,寿险营销模式悄悄变脸,并将在不久的将来呈现“百花齐放”的局面。 所谓媒体营销是指保险公司利用大众传媒等工具传递公司和产品信息的一种营销策略。市场转型使保险公司必须改变过去不作广告的传统方式,通过连续的高密集度的广告投放吸引目标客户,目标客户可以拨打公司的免费电话进行一对一的咨询和完成初期投保。公司将根据客户电话所述资料寄出投保单,客户在签署名字后将保单返寄给公司。 应特别注意的是,在实施媒体营销策略时,不论各保险公司选择怎样的宣传渠道、方式,都应遵循形象宣传不宜过分张扬,实力宣传要掌握好尺度,业务宣传切忌片面性,典型事例宣传切忌重物质轻精神,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一方面要注意战略目标的长期性和各个短期目标之间的相关性,因而要注意长期性和阶段性相结合。要始终保持一个险种给公众留下前后一致的印象,在总体目标不变的前提下,通过不断的变换广告方式、广告地点、广告色彩和广告的文化内涵,增加人们对产品的印象,满足人们求新、求变的心理要求,在精神不变的前提下,不断给人们创造新鲜感、美好感和生命感,使产品保持永久魅力,起到“不变应万变”的效果。另一方面要重视对内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对内培训的作用。对内培训的目标是建立管理者与营销人员之间的引导链,而传媒对顾客的引导,必须通过营销人员和管理者进行反馈。根据“内部营销”原理,保险公司的员工也是公司的服务对象,因而保险广告传媒的真实性显得非常重要。这一点要求广告内容必须事先在内部传达,做好沟通,广泛征求员工意见,并把这种做法作为固定的反馈形式。只有这样,才能体现积淀传统文化价值和适应形势发展趋势,使保险宣传既有专业知识又有公益服务;既有超前理念又具高科技含量的奇特概念。建立起一条管理者到营销人员,营销人员到客户之间的引导链,起到引导人们对保险产品认识、接受、熟悉、认证、产生强烈需求的作用。 所谓电话营销策略,是指通过电话方式实现保险营销目标的活动。随着保险市场主体的增加,特别是一批外资公司的加入,电话直销的营销方式将成为保险营销,特别是寿险营销的重要策略。这是一种完全抛弃现在银行保险、个人和团险营销模式的营销策略。基本思路是:保险公司通过组建庞大的电话营销队伍并对其进行细分,通过银行信用卡附送小额保险和其他险种资料,随后电话营销人员将致电回报客户、介绍保险并询问是否有投保意愿。 随着保险市场的转型,一种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全新模式,即从卖产品到卖方案的营销策略将成为保险业的主要方式。客户需要买什么样的保险产品?什么样的险种最适合客户需要?公司将通过方案的形式提供给客户。这就是所谓的方案营销。保险公司随时关注消费者需求的变化,根据市场的需要,成立由专业人士及营销精英组成类似“投资理财管家”的专门机构,为客户提供综合服务。 “人本化”的营销团队管理策略 保险营销团队是实施保险营销计划的关键。在买方市场下,市场结构、消费动机、消费行为等都发生了质的变化,当前的营销团队管理已不适应这种变化要求,必须进行改革和创新。 激励方式和“育人”机制创新营销行为和营销队伍素质直接相关,营销队伍的素质又与激励方式紧密相联。根据管理学原理,一个人具有“经济人、社会人、自我实现人和复杂人”等多重需求。随着营销人员的地位、收入、年龄等因素的变化,这四个方面也在不断变化,而目前团队的奖励大多重物质奖励,忽略了人的多面需求及其动态变化,以至于单纯的物质奖励因难以满足员工多方面需求而失效。改变这种状况的根本途径是进行奖励方式创新,变单纯的物质奖励为复合激励,把员工的物质奖励和员工的个人发展、自我价值实现等高层需求结合起来,把“制度留人”和“情感留人”结合起来,用“人本化”激励方式建立一支高素质、稳定的营销队伍。 客户服务与促销渠道创新在市场定位、客户细分的基础上提供针对性服务。操作方式上可由各大中城市保险行业协会牵头,在各保险公司现有客户信息服务网站的基础上,组建一个面对全社会的“保险公共服务信息平台”,一方面可对客户开辟一个统一受理服务需求的窗口,另一方面也为各成员间交流信息提供了快捷、高效的渠道。各成员在对承保的保额、客户健康状况、风险事故报告等资料有疑问的时候,可以通过此信息平台向其他成员发出查询信息,以互通有无,控制逆选择和道德风险;而客户则可以向该信息平台发送投诉、理赔等服务需求信息,真正享受快捷、高效、优质的一站式服务。 在重视客户服务的同时,保险人应根据消费者求新、求异、求变的消费心态,在银保(邮政)合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促销渠道。比如和一些有丰富管理经验和营销管理体系比较完善的企业,与报刊投递公司,与家政服务和社区服务机构等单位建立长期合作关系,联合开展产品推介、挂钩销售等,除可以借助与百姓生活最贴近的方式传递保险信息,相互促进销售外,还有助于明确促销活动的受众目标,扩大促销活动的受众范围,节约宣传成本。由于目标对象是已渗透的市场,因此更易被客户和公众接受,实现同一时间内的信息最大化。 注重发展的品牌营销策略 在市场转型过程中,保险市场的竞争最终是品牌与服务的竞争,如何把品牌、服务与营销机制融为一体,构建出以客户为优秀、以品牌形象为价值标准、以服务为整体功能的品牌营销模式,是近几年来国内各家保险公司孜孜以求的目标。 在营销理论中,把消费者对某一品牌所具有的一组信念称为品牌形象,而消费者由于个人经验和选择性注意、选择性扭曲及选择性保留的影响,其品牌信念有可能与产品的真实属性并不一致。这就需要通过实施品牌营销策略,进行消费者“心理再定位”和“竞争性反定位”来改变保险消费者的品牌信念。如果消费者低估了品牌的质量,营销人员就应重点介绍其品牌;如果购买者对品牌有了准确而足够的了解和评价,那么营销人员就没有必要对它加以介绍,因为过高吹嘘产品会引起购买者反感或不佳的评价。营销人员还可以设法改变购买者对竞争对手品牌在各不同属性上的信念。这一方法在购买者误信竞争者品牌的质量高于其实际具有的质量时特别有效。随着全面开放保险业承诺期限的临近,保险市场的竞争将更趋激烈,通过品牌营销策略占据目标市场,把握好发展方向,无疑是各保险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 满足客户个性需求的差异化营销策略 我国保险市场是一个非均衡性市场,存在着显著的地区差异、险种差异和服务差异,因此,保险营销应适应市场转型的需要,因地、因人、因险种实施差异化营销策略: 实施“地区差异化”策略根据地域和区位不同,我国的保险市场可划分为城镇和乡村市场;经济发达地区和经济不发达地区市场。城市和经济较发达地区,客户群层次相对较高,需求多样化,观念更新相对较容易,基础建设较完善,网络硬件环境建设较好,加上数字签名等安全保障技术的应用,在外部环境上,城市完全具备推动网络销售的条件。尤其对于高学历、高收入的年轻白领,网络销售将是有效渠道,可采用人员推销、电话直销、委托中介、网络销售等策略。而农村和经济欠发达地区还没有普及电话,更不要说网络,而且老百姓的保险意识和保险知识水平较低,保险理念和保险观念缺乏,保险市场处于拓展和开发阶段,应采取人员直接推销、委托推介策略。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农村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居民的保险知识和保险意识低,应专门设计简单明了、通俗易懂的保单和条款。 实施“对象差异化”策略由于个人的经历、意识、偏好等原因,使消费者也具有显著的差异性,因此,保险营销应特别注意不同消费者口味的差异。对象差异化营销策略就是要做到有的放矢,又要区别对待,像医生治病一样对症下药,像老师教育学生一样因材施教,像农民种庄稼一样因地制宜;对象差异化策略就是要为消费群体的特殊需求而实行“定单”服务。老是胡子眉毛一把抓,到头来只能是相识满天下,知己无一人。“顾客是上帝”只是相对的结论,你自己的顾客才是真正的上帝!即使你的产品质量再好,如果顾客错位,仍然无人问津。 实施“产品和服务”差异化策略根据供求理论,一种产品差异性越强,其替代性就越弱,越有利于市场的挤入,甚至占领市场,从而依靠顾客之间的心理攀比效应来吸引消费者。在竞争性市场下,保险公司不是依靠规模来占领市场,而是靠差异性长期赢得市场,开发新市场,创造新需求。各保险公司要通过险种、渠道、定价和促销的不同组合创造差异化;通过广告传媒形象和品牌效应、销售人员形象体现差异化,将这种差异化灌输到消费者头脑中,由业务人员把不同性质、不同公司、不同保险金额的产品加以组合,结合银行、证券的产品,做好差异化服务。 紧贴客户的优质服务策略 市场营销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是服务销售的地位越来越突出。服务竞争和买方市场下供求地位的变化,要求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以有效防范和控制经营风险为保障的市场化经营体系,引伸服务内涵,培育发展优势。在保险产品的一般技术质量指标相差不大的情况下,人们究竟购买哪一家公司的产品,主要取决于各公司及其产品的服务是否具体、周全和优质,是否具有特色。为此必须从两方面入手: 延伸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涵随着垄断型市场向竞争型市场转变,保险市场的竞争已从价格竞争转向服务竞争。服务领域的宽窄,服务内涵的丰富与否将直接决定保险公司业务的数量和质量,甚至决定公司的发展。传统的人工服务,虽然服务内容比较全面,但效率低,服务面狭窄,而且还受到人员素质的限制,若开通免费电话咨询系统或网上查询系统,不仅服务面广、快速有效,而且还可以弥补人力不足的限制。如在银行为投保人设立专门保险费收取账户,不仅方便快捷,而且安全保密;又如保险咨询服务,其发展空间是相当广泛的。再如开设门店、设立电话服务中心、开辟电子商务网上售单、组织金融超市、发展银行业务等等,结合金牌和银牌营销队伍的培养,开展综合理财服务。这样既可以建立起一支真诚而稳定的客户群,又能贴近消费者需求,为公司永续经营打下扎实基础。 以理赔服务为突破口,强化售后服务保险交易是一种“期货”交易,保险公司要为客户承担几年、几十年,甚至终身的保障和服务责任。所以保险产品销售后,营销工作并没有结束。理赔服务是保险公司展示自身优势和服务水平的窗口,而当前客户最担心的问题就是保险公司在若干年后能否像当初承诺的那样做好长期的售后服务和理赔工作。为了更好地适应市场转型下消费者需求的变化,各保险公司应以客户反映最多的理赔服务为突破口,建立理赔责任追究制度和服务质量跟踪制度,对客户服务进行自查,强化售后服务,并以此为契机规范售后服务行为,以良好的售后服务树立公司形象,提高公司信誉,激发居民的投保动机,促进保险消费增长。 营销策略研究论文:差异化营销策略研究论文 从卖方市场到买方市场的转变,使得那种以生产者中心的企业营销体制、营销理念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在各种利益的驱动下,企业家与经营专家尽情发挥,把“顾客为上帝”的信条变成了消费者的实惠。差异化营销就是现代营销策略中最常用的一种。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创造顾客就是创造差异。有差异才能有市场,才能在强手如林的同待业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差异化营销所追求的“差异”是产品的“不完全替代性”,即在产品功能、质量、服务、营销等方面,本企业为顾客所提供的是部分对手不可替代的。实施差异化营销策略,首先把科学、缜密的市场调查、市场细分和市场定位作为基础。实施差异化策略要加强营销全过程的管理和控制。最重要的注意顾客的反馈。 从卖方市场到买方市场的转变,使得那种以生产者中心的企业营销体制、营销理念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在各种利益的驱动下,企业家与经营专家尽情发挥,把“顾客为上帝”的信条变成了消费者的实惠。差异化营销就是现代营销策略中最常用的一种。 顾客就是差异管理大师德鲁克在描述企业的定义时曾这样说过,企业的宗旨是存在于企业本身之外的,企业的宗旨只有一个定义,这就是创造顾客。那么,面对熙来攘往的人群,创造顾客又何从说起呢?从表面看,企业向不同的顾客提供的是同一种商品,但实际上,顾客所买的可能是根本不同的东西,同样是买汽车,有的购买的是纯粹的交通工具,有的则更多的附加了地位、声望这些车外之物。同样是买服装,中老年人注重更多的是冬暖夏凉这些功能,而年轻人则可能把款式和是否流行作为首选内容。富有者,把高价和时髦作为身份、地位的象征,贫贱者把食饱腹、衣遮体当成衡量商品优劣的尺度。有贪虚荣的,有图实惠的,如此等等,顾客对商品看法的差异决定了他是否作为最终消费者的主要因素,而从生产者来讲,产品是否为顾客所欢迎,最主要的是能否把自己的产品与竞争对手区别开来,让消费者一见钟情。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创造顾客就是创造差异。有差异才能有市场,才能在强手如林的同待业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差异化营销正是迎合了这种需要。所谓差异化营销就是企业凭借自身的技术优势和管理优势,生产出在性能上、质量上优于市场上现有水平的产品,或是在销售方面,通过有特色的宣传活动、灵活的推销手段、周到的售后服务,在消费者心目中树立起不同一般的很好形象。 寻求差异的着眼点对于一般商品来说,差异总是存在的,只是大小强弱而已。而差异化营销所追求的“差异”是产品的“不完全替代性”,即在产品功能、质量、服务、营销等方面,本企业为顾客所提供的是部分对手不可替代的。“鹤立鸡群”就是差异化策略追求的最高目标。 现代营销理论认为,一个企业的产品在顾客中的定位有三个层次:一是优秀价值。它是指产品之所以存在的理由,主要由产品的基本功能构成。如手表是用来计时的,羽绒服是用来保暖的。二是有形价值。凶手与产品有关的品牌、包装、样式、质量及性能,是实际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三是增加价值。其中包括与产品间接相关的或厂家有意添加的性能和服务。如免费发货、分期付款、安装、售后服务等。这些都构成了差异化战略的理论基础。在此基础上,为研究问题的方便一般把差异化战略分为产品差异化、市场差异化、形象差异化三大方面。 产品差异化是指某一企业生产的产品,在质量、性能上明显优于同类产品的生产厂家,从而形成独自的市场。对同一行业的竞争对手来说,产品的优秀价值是基本相同的,所不同的是在性能和质量上,在满足顾客基本需要的情况下,为顾客提供独特的产品的是差异化战略追求的目标。而实现这一目标的根本在于不断创新。以我国冰箱企业为例,海尔集团满足我国居民住房紧张的需要,生产出了小巧玲珑的小小王子冰箱;美菱集团满足一些顾客讲究食品卫生的要求,生产出了美菱保鲜冰箱;而新飞则以省电节能作为自己为服务的第一任务。所有这些使三家企业形成了鲜明的差异,从而又吸引了不同的顾客群。 形象差异化。即企业实施通常所说的品牌战略和CI战略而产生的差异。企业能过强烈的品牌意识、成功的CI战略,借助媒体的宣传,使企业在消费者心目中树立起优异的形象,从而对该企业的产品发生偏好,一旦需要,就会毫不犹豫地选择生产这一企业的产品。如,海尔公司一句“海尔真诚到永远”,并佐以优良的产品质量,自然就会消费者产生真诚可信的形象;雀巢公司虽说是国际著名的大公司,却始终以平易近人的姿态宣传自己,一句“味道好极了”让人感到象小鸟入巢般的温馨;柯达和富士两大彩卷巨头更是用一黄一绿为基调的包装,突出了产品的外在形象,给人以明快的感觉。如此等等,不一足。如果说,企业的产品是以内在的器质服务于顾客的话,那么企业的形象差异化策略就是用自己的外在形象取悦于消费者,形成不同凡响的自身特征,更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企业经理人员的智慧。 市场差异化。指由产品的销售条件、销售环境等具体的市场操作因素而生成的差异。大体包括销售价格差异、分销差异、售后服务差异。 从价格上讲,与同类产品相比,价格有高中低之分,企业是气壮如牛似地选择高价呢,还是先屈后伸选择低价策略,抑或是高不攀低不就的中间策略呢?最主要的还要根据产品的市场定位、本企业的实力、再加上产品的生命周期来确定。海尔在冰箱市场上始终以高价位出现,给人以物有所值的感觉;长虹彩电多次打低价战也屡屡行手。 分销渠道根据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商的多少又有窄渠道与宽渠道之分。在同类产品中根据自己的特点和优势彩合适的销售渠道可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如美国雅芳公司根据化妆品的特点,采用上门直销的独特方式,从而取得非凡的经营业绩。 售后服务差异。随着买方市场的到来,相同功能、相同质量的产品越来越多,人们为什么样要舍此择彼呢?于是售后服务差异就成了对手之间的竞争利器。同是一台电脑,有的保修一年,有的保修五年;同是销售电热水器,海尔实行24小时全程服务,售前售后一整套优质服务让每一位顾客赏心悦目。 差异化策略的实施实施差异化营销策略,首先把科学、缜密的市场调查、市场细分和市场定位作为基础。这是因为,市场调查、市场细分和市场定位能够为企业决策者提供顾客在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的差异,准确地把握“顾客需要什么?”在此基础上,分析满足顾客差异需要的条件,要根据企业现实和未来的内外状况,研究是否具有相应的实力,目的是明确“本企业能为顾客提供什么?”这一主题材。如果是耐用消费品,应以产品差异和服务差异为主攻方向;如果是目用消费品、食品饮料则应以建立形象差异为重点。 差异化策略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任何差异都有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顾客的需要也会随之发生变化,昨天的差异化会变成今天的一般化。例如人们以前对手表的选择,走时准确被视为第一标准,而如今在石英技术应用之后,“准”已有成为问题,于是人们又把目光集中在款式上;手机一度被视为高收入阶层的独享之物,今天早已进入寻常百姓的手中。如果手表生产企业再把走时准确作为追求的战略目标,显然是不宜的。手机厂家再把目光瞄准款哥、款姐也断不能取胜。其次,竞争对手也是在变化的,尤其是一些价格、广告、售后服务、包装等方面,是很容易被那些实施跟进策略的企业模仿。任何差异都不会永久保持,要想使用权本企业的差异化战略成为长效药,出路只有不断创新,用创新去适应顾客需要的变化,用创新去战胜对手的“跟进”。 差异化策略是一个系统。以上谈到的各种差异化策略只是在形容问题中的人为分类。在具体操作中,经营者不仅要根据行业内竞争态势,企业产品的生命周期,产品的类型实施相应的差异化策略。更有必要的是要使差异化策略形成一个系统,全面实施。实施产品差异化,要为顾客提供独具一格产品,为对手所不能为。慧中而秀外,还应该从包装到产品的宣传都显示出明显的差异,在顾客中建立难以忘怀的形象。如果是耐用消费品,提供周到的服务,让顾客处处感到方便、安全,更是不可或缺的。值得指出的是,任何一种差异化策略的实施都要会出一定的代价,如增加售后服务项目就要加大销售成本,加大宣传力度就要支出一大笔广告费用,但只要顺利达到预想的差异化效果,或者能为企业带来长远的利益,这种选择就是值得的。 实施差异化策略要加强营销全过程的管理和控制。最重要的注意顾客的反馈。因为任何营销策略实施成功与否,最终进行裁决的是作为上帝的顾客,得不到顾客的认可,再完美的策略也只不过是纸上谈兵布局。只有通过顾客的反馈,闲情逸致者才能准确地判定是保持、强化还是高速自己实施的营销策略。国内一些企业往往习惯于运用自己的销售渠道来收集信息,而不善于直接从顾客那里获取。有的宁愿挥金如土去漫无目标的作广告,而不愿意化小钱去从顾客那里获取营销效果的反馈。 总之,差异化策略是与竞争对手进行比较后的选择,差异化策略是一个动态的控制过程,是相互补充的完美组合,“鹤立鸡群”“羊群里跑骆驼”是其追逐的目标,成功与否最高标准是得到顾客的认可。 营销策略研究论文:神舟电脑的营销策略研究论文 案例分析 分析一家企业的优势,我们必须关注这种优势会不会被替代,是不是可以持续。人民捷运(PeopleExpress)就曾在航空业掀起过一场价格战,而对手们的反应并不是还以颜色,而是为乘客提供更多的附加值,让他们觉得花了钱,但得到的实惠更多,几个回合下来,人民捷运黯然离场。神舟要考虑的问题是,以前让它成功的招数,是否可以让它一直成功。 独特的优势让神舟迅速崛起 研发优势造就成本领先在众多PC品牌里,神舟的独特优势在于它是从上游往下游转移的,神舟由板卡起家,自主生产的"奔驰"主板和"小影霸"显卡在国内占有三成的市场分额。与国内大多数整机制造商依赖进口不同,神舟是业内惟一同时具备电脑主机板和显示卡研发能力的厂商,因而在整体上,神舟的成本低两成左右。 连锁经营降低渠道成本神舟采用连锁经营的方式来运作其销售渠道,在全国范围内有近1,000家连锁店,这样就大大降低了渠道运营成本。 自身劣势将制约神舟的发展 没有强调服务的重要性某跨国电气公司的"宫毅"敏锐地指出,神舟没有强调服务的重要性,如果不重视这点,服务会成为神舟的瓶颈。而广州某资讯科技公司的"Danie1"根据实地观测的结果提醒到:"特别是服务问题,刚开始还没有呈现出来,需要老老实实做足,客户是很挑剔的。" 低价不利于品牌的形成某汽车公司的"潘攀先生"强调,低价在发展初期是有一定意义的,但要成为真正的航母,必须提升品牌的价值。某电脑公司的"漂泊族"认为,低价电脑的品质也是最低的,它锁定的目标群体的层次、购买力及品牌忠诚度也低,随着这部分群体在知识方面的增长,原来神舟带来的愉悦也将成为一种负担,甚至是厌恶。"SNIPER"虽然不认同低价就是低品质,但也认为低价至少是低性能,而随着客户群学习能力的提高,他们必然会去追求高性价比的产品,因此,神舟的用户群是动态的,神舟应该有"在不断分化和流失中,这部分用户群的规模会不断减少"的担忧。 传统优势难以长期保持 研发优势真的高枕无忧?某咨询公司的"老戴"分析,神舟在板卡上是有一定优势,但是"这种内外供货价格差异肯定有一个度需要控制,如果神舟的板卡面向的主要用户是品牌PC,过分的价格差异将会导致市场其他品牌的全面抵制;如果主要用户是兼容机市场,价格差异不明显,丝毫不会影响兼容机市场拿出比神舟更优惠的产品,如果价格差距过大,那么这些对价格异常敏感的商家会毫不犹豫的另选其它的渠道。" 而且,"PC的成本构成始终趋于动态,在液晶显示器刚刚推向市场的时候,消费者对价格的关注被迅速地转移到与传统显示器的比较上,这就使得一些PC厂家通过某项新技术的应用,轻易地把市场竞争的轴心转向对自身有利的方面来。因此,神舟不能依赖板卡打造持久的价格优势。" 电脑的低价策略 渠道优势能否持续领先?某电脑公司的"漂泊族"点评说:"特许连锁经营在渠道建设的初期,可以用很少的资金迅速启动,但日后运行中的问题,比如统一的市场营销、统一的物流配送、统一的价格政策、统一的财务核算、统一的信息管理是神舟应该正视的问题,要看自身的管理是否健全、资源是否匹配。" 神舟怎样才能做得更好 很多网友指出,神舟在快速占领市场后,应该夯实基础,适时调整战略。 突破增长极限彼得·圣吉在《第五项修炼》中提到了企业在发展过程"成长上限"这个基模里,他指出一个企业迅速成长到一定规模时,会逐渐趋缓,此时需要更专业的管理技巧与更完善的组织,否则当衰败征兆出现的时候,企业根本来不及进行补救。因此神舟应该及时对自身模式进行反思。 走出低价误区根据一项麦肯锡的调查,价格战不能取得长期优势,企业如果以价格战为基础,迟早是要失败的。这项调查产生了如下结论:强行降价会造成利润的下降,价格降低一个百分点,利润会下降12.3%;即使通过价格战取得了一些优势,也不会长久;价格战会让客户产生心理扭曲,客户会对价格变得敏感,他会觉得你的价格还会下降;试图通过价格战来淘汰对手的想法也很少实现。 超越价格藩篱福建某集团的"林冬生"用手机市场和PC市场做了类比,"国产手机品牌以惊人的速度成长,他们在与国际品牌的竞争中,靠的并不是价格战,而是从手机的造型、颜色等方面下功夫,从而博得了国人的喜爱",因此神舟要"通过产品的升级逐步摆脱人们心中的低价形象。" 强化质量和服务不少网友都认为,神舟要想长远发展首先要强化质量,低价不一定就是低质,"神舟"就要做出这个榜样来。 其次,在现在这个"服务制胜"时代,要把服务作为自己的生命线,正如"Danie1"所说,让客户"享受品牌机的服务"。 加强渠道建设台湾Acer电脑CEO施振荣曾提出了一个电脑行业的"微笑曲线":曲线左右两边是嘴角,左边是软件、微处理器、液晶显示器等领域,右边是品牌、行销能力和渠道等领域,左右都是附加值很高的领域,而电脑组装处于行业的中游,相当于曲线的最下端,易攻难守,附加值最低。按这个曲线来分析神舟的话,我们可以看到神舟在左右都有一定的优势,这样,即使它是处在附加值很低的位置,也比其他电脑厂商多一些成本优势。但关键是它能否保持自己在这两个领域的优势,如果失去这两个优势,那么走低价就失去了基础。 此外,还有网友建议神舟应继续保持主板、显卡方面的研发优势,并积极开拓东南亚市场。 营销策略研究论文:基金管理公司营销策略研究论文 内容提要:加强营销能力是今天中国本土基金管理公司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本文将应用市场营销的传统理论,并借鉴国外成熟市场经验,对我国开放式基金市场进行分析,对当前已经或即将推出开放式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的市场细分、产品和市场定位以及4P营销组合策略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为以后新的基金发行销售及至金融服务业的营销提供更多的思路。 自2000年9月以来,华安创新、南方稳健康成长以及华厦成长开放式基金相继推出,我国基金业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营销能力成为衡量一个基金管理公司优秀竞争力的主要标志。可以说,基金业正处于一个最需要营销而又最缺乏营销匠时代。本文试图以传统的营销理论运用到新兴的基金行业中,并借鉴国外成熟市场经验,对我国基金管理公司的营销策略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 传统营销理论认为,营销策略(marketingstrategy)包含三大要素:(1)目标市场;(2)定位;(3)营销组合。即在制订营销策略时,我们首先要通过市场细分(marketsegmentation),选择对自己最有吸引力的一个或多个细分市场作为目标市场(targetmarket),然后针对目标市场潜在顾客的心理,创造出一个属于品牌本身的独特位置,创造出一个属于品牌本身的独特位置,亦即定位(MarketingPositioning),最后,根据目标市场的不同、定位的差异,发展出适当的营销组合,即产品、价格、渠道和促销。发挥最大的营销效果,达成营销目标。以下我们就分三部分,结合当前基金市场的情况,来探论基金管理公司的营销策略。 一、市场细分和目标市场 制订营销策略的第一步就是市场细分。基金管理公司必须充分了解投资者需求,并根据这些需求的特点,选择对自己最有吸引力的细分市场,为该市场提供量体裁衣式的基金产品和服务。反思前几只开放式基金的发行,我们认为,基金管理公司停留在一种朴素的销售观念、没有对个人投资者进行细分是基金营销不力的主要原因。实际上,开放式基金的潜在个人投资者,其行为特征、需求特点、影响购买决策的变量都是有差异的,如果不加区别、拉长战线,只能是无的放矢、广种薄收。外对开放式基金的潜在个人客户群体,我们可以依据不同的细分变量加以归类:比如,依据投资特征,我们可以把个人投资者分为投资意识强的股民群体、投资意识薄弱的大众群体;依据家庭年收入,分为中高收入阶层、低收入阶层;依据经常接触的金融机构,分为证券营业部群体、银行储户群体,等等。 以上只是对基金市场个人投资群体的大略划分,接下来还应该根据产品的特征或者投资者的行为特征对市场进一步细分,细分的变量包括:地理因素(地区,城市)、人口因素(年龄、性别、收入、职业、教育背景等)、心理因素(社会阶层、生活方式、个性)、行为因素(投资的时机、追求的利益、投资频率、品牌忠诚度、知晓程度、对基金产品服务的态度)等等。 我们还应认识到,没有任何一家基金管理公司能够为所有的细分市场服务,根据公司资源、市场地位和竞争策略,进入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一个或个细分市场,即选定其为目标市场是基金管理公司的必然选择。开放式基金的目标市场的界定,我们可以分短期来看。由于国内长期投资理念并未得到个人投资者的广泛认同,而机构投资者则比较容易接受开放式基金——这在前三只开放式基金的认购中已经得到了证明。因此,在短期内,我们在个人投资者市场,尤其是投资意识薄弱的大众投资者上开发能力有限,不宣作为主要目标市场(PrimarTarget)。但是,短内最显著的目标市场并不一定就是产品销售最有潜力的目标市场。考虑到积极认购前三只开放式基金的保险公司、大型企业集团只是因为目前没有别的选择,只能投资于此,以后定向募集、委托理财如果行到法规允许,它们的资金肯定会往这条路上走。相反,个人投资者这块市场的潜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挖掘,因此,短期内我们要把中高收入个人投资者群体作为除保险公司等机构投资者之外的主要目标市场(当然,还可以进一步细分),同时,大众投资者应作为次要目标市场(Secondarytarget),并逐步发展为开放式基金的主要目标市场。 二、定位 定位策略是基金管理公司在竞争中决胜的关键之一。在定位的过程中,基金管理公司需要考虑的问题是:目前的开放式基金市场上,本公司的开放式基金是怎样的定位?市场上的竞争者又是如何定位?广告策略是否能够配合营销定位?基金管理公司需要分析:投资者对当前市场的认识,确定投资者需要何种价值,而且这些价值不能从基金管理公司的竞争对手中获得;市场中存在哪些没有满足的需求,而基金管理公司本身是可以提供这些需求的。通过以上分析,基金管理公司可以系统地识别和塑造自身的差异化优势,成功地掌握最适合自己的市场利基(ManetNiche)。 基金管理公司的定位策略包括对基金产品的定位和对公司本身的市场定位。就产品定位而言,我们必须将自身的开放式基金产品的固有的特性、独特的优点、竞争优势和目标市场的特征、需求等结合起来考虑。比如,针对目标市场对基金产品业绩的需求,投资业绩记录良好的基金管理公司可以将自己的开放式基金定位于“提供良好的业绩”;针对目标市场对降低投资风险度的需求,投资稳健、规范运作的基金管理公司可以定位于“稳健性”;针对目标市场对增值服务的需求,基金管理公司可以定位于“提供附加性服务”;针对目标市场对个性化需求的满足,基金管理公司可以定位于“提供卓越的选择性”。总之,我们可以在包括基金产品形象和与投资者沟通方式等方面寻求产品的差异化,并力求把这些差异定位到目标市场客户的心目中,转化为产品的持续性竞争优势。 就市场定位而言,基金管理公司在市场中可“扮演”的角色通常是四类:市场领导者(MarketLeader)、追随者(MarketFollower)、挑战者(MarketChallenger)和补缺者(MarkerNicher)。市场定位是由客户对市场的认知而决定的,但是,基金管理公司的营销人员可以采取适当的策略来影响客户对产品和市场的认知,创造更强烈的产品形象,从而建立和更改本公司的市场定位。 在当前的开放式基金市场上,华安基金管理公司作为第一家开放式基金的试点单位,在公司前已经树立起了“行业开拓者”的专业形象,为其定位于市场领导者奠定了基础。先发优势带来了明显的知名度优势和信赖度优势,华安创新的发行曾在全国13个销售城市引起轰动,众多网点甚至出现了投资者连夜队等待领取预约号的情况。为继续保有来之不易的地位,华安基金管理公司采用的策略是不断地创新,比如在进入全国开放的申购赎回当日,推出“养老投资计划”服务项目,以吸引投资者。此即应用了“最佳的防御策略即是攻击”的原理,以不断创新来提高其竞争的有效性和对客户的价值。 众多随后已经或将要推出开放式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Runnerups),即可以采用“追随者”的市场定位,也可以采用“挑战者”的市场定位。比如,南方基金管理公司几乎是在华安热销开放式基金的同时,推出了自己的“南方稳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采用紧密跟随的策略(Followingclosely),强调“我也是”的营销诉求,以期分享先进入者的投资收益。其他基金管理公司,还可以采用选择性地跟随策略(Followingselectively),即在某些方面紧跟领导者,而有些方面则依自己的方式行事。定位于选择性的市场追随者,成功的关键不在市场占有率的提高,而是在市场细分化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市场全面作战策略,即集中营销战力于主要目标市场,以达到与市场领导者相同甚至更高的获利力。 当然,有的基金管理公司如果在产品创新和营销渠道等方面有重要的突破,它也可以改变角色,成为市场挑战者,在产品设计、品牌管理、广告造势、营销渠道巩固与强化等方面,设计一套整体营销策略,正面攻击市场领导者的弱点,最终超过其市场占有率。 三、基金管理公司的营销组合策略 在基金管理公司确定了自身所服务的细分市场和针对细介市场寻找到公司和产品的定位后,接着就是如何针对细介市场制定有效的营销组合策略了。 1.产品(Product)策略 包括基金产品的设计开发、基金品牌的管理和基金产品线的延伸。 投资者需求的变化、国家政策法规以及证券市场的变动都会给基金产品的创新提供机会。基金产品的构思来源可以分为两类:理念导向型(ConceptOriented)和营销导向型(MarkehngOriented),理念导向型构思来自于投资决策成员、基金经理等专业人士,他们通过前瞻性地分析,判断市场走势并从中寻找可以形成投资品种的机会。营销导向型构思来自于市场拓展人员、分销机构和客户服务人员,他们在与基金持有人的长期交往中深入了解投资者需求,从而针对客户需求特点提出产品构思。就我国目前的情况而言,客观上由于市场投资品种的局限性,主观上由于对投资者的分类和投资需求的界定还没有具体展开,因此,理念导向型的基金产品构思还占据主导地位。但随着开放式基金的推广和投资者长期投资理念的建立和逐步成熟,从投资者需求角度出发形成产品构思将在基金产品开发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此,基金管理公司可以在两方面着手准备,对内是组建有市场销售人员等组成的产品开发小组,健全市场部门、投资部门和研究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机制,扩大公司内部新产品开发的构思源;对外是广开思路,与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以及商业银行结成战略联盟,共享产品开发研究平台,通过学习金融同业的经验,从中获取基金行业新产品的构思源泉和新的目标市场。 基金产品的特性是易模仿性,因此,当基金产品进入相对成熟期,在市场中占有了一定的市场份额,产品的差异性也就不那么突出了,此时就要通过基金的品牌管理以达到稳固和扩大市场占有率的目的。基金的品牌主要由三部分构成:业绩、个性和能见度。业绩是建立品牌的最重要的因素,为此,基金管理公司必须“做好本职工作”,给投资者较高的投资回报,同时,还要引导投资者在评价基金业绩时与基金的类型、投资策略和投资目标结合起来,比如,教育投资者限定在同类型基金之间进行业绩比较,而不是在不同类型基金之间进行比较(套用流行在西方基金界的比喻:桔子与苹果是不好比的)。个性也是基金品牌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立基金品牌时,基金管理公司必须根据基金产品类别和价值定位定义创新性的品牌个性,并在促销活动的各个环节彰显这一个性。基金管理公司还可以充分利用专业财经公关公司把握市场的“脉搏”,与投资者保持良好沟通,建立并维护自己特有的品牌形象。保持基金产品和服务的能见度是建立品牌的第三个要素。这并不仅仅意味着广告,而是包括了基金管理公司与客户交流的一切方式,通过宣传和分销(确立实际购买时的能见度),形成基金产品在市场上的整体可见度。 在不断积累产品构思库(IdeaCenIer)的同时。基金管理公司必须考虑设计自身的产品线框架,作为指导某个类型基金和单个基金具体设计的纲要。新产品的设计应当服从公司整体基金产品线的构造要求。必须能够对公司目前已有产品进行有效的扩张,或者弥补产品线的空白,或者对已有的市场客户提供更多的投资选择。比如,在基金管理公司搭建了开放式基金平台之后,就可以面向大众投资者开发债券基金、保本基金等新的基金品种,向同一目标市场营销新的产品。 2.定价(Price)策略 在基金产品营销组合中,如何在客户可接受的价格范围(Pricerange)中,制定出一个对公司最有利、最切合公司目标与政策的价格,是营销人员面临的又一挑战。在前几只开放式基金的定价策略中,我们注意到这样一个问题,即基金管理公司往往侧重于“成本导向”,未能综合其他营销组合变数做整体考虑,以致忽略了一些重要因素,如需求强度、客户认知度与心理感受等等。尽管基金管理公司强调开放式基金的收费合理、符合国际惯例,但是。投资者更倾向于拿开放式基金的交易费率和国内封闭式基金相比,得出的结论自然对前者不利。同时,我国开放式基金费率结构上也还存在许多待完善的地方,突出表现在没有鼓励投资者长期投资的安排以及没有针对不同的投资者设计不同的费率结构,这些都值得我们重视和探讨。 投资者需求是定价策略需要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由于开放式基金投资者所能接受的心理价位较低,可以相应在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费中设立后收费(BaCk—end),而适当降低前收费(Front—end),根据凯恩斯的投资偏好理论,人们更看重现在而容易忽视未来,前低后补的申购费用产生的“低费幻觉”有利于鼓励投资者购买基金。同时,为鼓励投资者长期持有基金,还可以设计随持有期递减的赎回费。另外,不同投资者对费率结构的偏好是不同的,有的投资者或许喜欢偏高的前收费,有的喜欢偏高的后收费,有的不喜欢收取申购佣金,但能容忍每年较高的营运费用,为此,基金管理公司可以在同一只开放式基金内设计不同的收费结(multi-classfund),比如,设计A、B、C三类不同的收费方式,A类采用随申购金额递减的前收费方式,B类采用随持期递减的后收费方式,C类不收申购费用,但将管理费的费率提高。建议在我国开放式基金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可以推出此种方式,以适应不同细分市场的需求。 基金管理公司在制定定价策略时,还要综合考虑公司整体战略目标、产品成本、竞争者、产品生命周期和品牌形象、政策与市场环境等因素,最后拟订基金产品的价格。必须注意的是,基金管理公司的产品价格不是一成不变的,要视竞争压力及营销环境的变化,适时调整定价,并把价格真正地当作完成营销组合策略的一种工具。比如,南方基金管理公司在市场上新的开放式基金出现后,调低南方稳健成长的日常申购费率,就是面对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所采取的及时反应。 3.渠道(place)策略 在美国。金融产品50%的运作成本来源于渠道成本。从这个数字我们可以看出渠道的选择、维护、管理和调整在金融产品营销中的重要性。对于我国基金行业而言,由于投资者对基金产品尤其是开放式基金还比较陌生,而相应的金融中介机构并未建立起来,在这样的市场环境下,充分利用代销渠道以加强与投资者的直接接触,是基金管理公司必然的选择。 在我国,大众投资群体仍主要以银行储蓄为主要金融资产,而开放式基金的产品特点与储蓄存款又具有相对的类似性,选择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作为开放式基金的代销渠道。可以有利于争取银行储户这一细分市场。但是,在前三只开放式基金发行的过程中,我们看到,国有商业银行主要是为基金的销售提供了完善的硬件设施和客户群,但是受限于现有营销体系、激励政策和专业知识,销售方式还停留在被动销售上,相应的为投资者提供的个性化服务几乎未得到开展,这就直接影响了大众投资群体的投资热情。实际上,渠道所提供的投资建议、服务质量给予投资者的心理感觉在其购买决策过程中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在投资者购买基金时,能够得到面对面的指导将可能会增强其购买的欲望。为此,基金管理公司必须加强与代销银行的合作,通过对银行员工的持续培训、合作组织客户推介会以及代销手续费的合理分配,增强银行渠道代销的积极性,提高银行员工的营销能力。 基金管理公司在适当的时候还应当引进新的渠道,弥补现有渠道的价值定位的不足。比如,针对投资意识较强的老股民群体。利用券商网点销售基金将是争取这类客户的有效手段。况且,相比商业银行,券商网点拥有更多的专业投资咨询人员,可以为投资者提供个性化的服务。针对机构投资者、中高收入阶层这样的目标客户,基金管理公司可以建立具备专业素质的直销队伍,辅以直邮、电话销售、呼叫中心以及基于Internet平台的直销网络,直达特定服务群体。此外,基金管理公司在与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发展战略联盟关系时,“互为营销渠道”也应当成为合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各自的渠道在各自的目标市场上相互交叉销售产品。充分运用合作伙伴的客户优势、专业服务优势,构建在这些分销领域其他基金管理公司难以获得的竞争力。 随着基金产品营销渠道的广度和深度的不断拓宽,基金管理公司对各种渠道必须进行有效管理,组成一个功能互补、效益最大化的渠道网络。服务各个不同的细介市场。覆盖市场空白,尽可能地扩大销售量。为此,对基金管理公司的渠道管理人员的要求也将越来越高,他必须对各类现有及潜在基金营销渠道有深入的了解和分析,能够据此作出正确的渠道选择决策,以及对各类渠道进行效益评估、解决可能的渠道冲突和竞争、适时调整渠道结构等等。从而实现对银行、券商、保险等渠道全面综合、灵活互动的管理。 4.促销(Promotion)策略 除了以上三种营销策略,基金管理公司还必须综合运用各种沟通方式和手段,包括广告、公关、销售促进、人员推销等等,使投资者在多元化的信息包围中,更好地识别和了解基金产品和服务。 在前两只开放式基金发行期间,我们看到广告媒体的选择成为影响其发行的一个因素。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发行公告以及代销银行的广告等都只是在几家证券报上刊登,就产生了这样一个问题,即在广告媒体和目标市场之间存在冲突。因为,证券类报刊的读者群以股市上的投资者为主,投资意识不强的大众投资者阅读此类专业报刊的并不多。仅仅在证券类报刊上刊登招募书、公告等,难以达到应有的效果。工商银行销售南方稳健成长基金的广告在个人销售期最后两天开始在多家大众媒体上刊出,这说明南方基金管理公司在后期才醒悟到他们在媒体选择上存在偏差。华夏成长基金发行时,刚采取了专业性媒体与大众媒体并重的策略。在《北京青年报》、《新民晚报》等地方性媒体上作了整版的软性广告,有效地向目标客户传递了有关的信息。 广告的方式也是值得我们研究的一个问题。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发行公告、业务规则等作为证监会指定的法定信息披露方式,内容真实准确,但是,从广告的角度来看,由于该类信息采用的标准格式和相对较长的篇幅,更适用于专业人士和极度理性人群,不足以激发大众投资者的购买欲望。一条有效的基金产品广告讯息,必须能够强调出本基金产品的最大优点,赋予基金产品,——个特殊的个性或形象,使客户能将它和其他的基金产品区分开来。为此,基金管理公司可以利用一些配以图案设计的报刊广告、海报及媒体软性广告,以较为生动形象、通俗易懂的语言,使有关的信息及知识更加具体、感性,这到潜移默化的效果。 除了广告之外,基金管理公司还可以采用其他多种促销手段,与投资者进行全方位、广泛、持续的交流沟通。比如,以推介会、报刊或网上路演等方式组织基金经理与投资者的访谈,通过基金经理的“现身说法”,帮助投资者增进对基金公司投资理念和经营思路的理解,判断基金将来的成长潜力。实际上,在国外,基金经理的职责之一就是与投资者面对面的交流。 美国“9.11”事件后,富达投资基金著名的Peter Lynch就向投资者发表了一篇富有感染力的演讲,回顾了美国所经历的9次衰退,指出“市场每一次都重新站立起来了,而这一次,情形并不比其中的任何一次严重。”极大地鼓舞了投资人的信心。反观国内的基金经理,则主要专注于投资管理,在投资者教育方面的工作深度和广度都不够,存在可改进的地方。 随着市场上的基金产品越来越多,基金管理公司投在促销上的支出会持续增加。在美国,1996年基金行业用于品牌推广的支出高达2.64亿美元,比上一年增长46%。并且为了使有限的广告资源发挥最大的效果,大的基金管理公司通常都请最顶级的专业机构作他们的营销传播。我国基金管理公司成立时间短,对广告传媒领域又比较陌生,与优秀的广告公司、公关公司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也不失为一条可行之策。后者可以从“财经十市场十传媒”的角度针对基金公司及其独有的优势提炼传播要素,拟定促销策略,选择最合适的促销工具。建立最优促销组合,从而达到最佳的宣传效果。 最后,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基金管理公司明确了自身的目标市场和定位、针对目标市场制定了系统的营销策略组合,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这些营销策略就能够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基金管理公司就能够自然而然地成为市场上的营销高手。营销策略的成功还必须依赖于基金管理公司内部的组织结构、营销体系和营销人员素质。其中,职责清晰的组织机构是市场营销活动的载体,上下贯通的营销体系是市场营销功能发挥的先决条件,专业、敬业的市场营销队伍是决定基金管理公司营销活动有效性的关键因素。因此,基金管理公司必须勤练内功,包括理顺营销机制,梳理营销工作流程,加强营销人才培养和人才储备,并在市场上不断积累营销经验,寻求产品、价格、促销和渠道等四大策略因素的配合和协调。进而与客户建立起坚实的关系。只有这样,才能取得决胜市场的“致命武器”。 营销策略研究论文:小商品进出口公司国际营销策略研究论文 摘要近年来,中国的日用小商品进出口行业异军突起,但发展的同时也遇到源于自身的一些劣势以及来自外部的多方面的威胁。面对这样的情况,今后中国日用小商品在出口营销中应积极开展电子商务、再造价值链、建立战略联盟以及采用数据挖掘技术,以确保在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保持不败之地。 关键词国际营销日用小商品专业外贸公司对策研究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经济全球化与贸易全球化的趋势日益显现出来,在这样的环境背景下,中国的对外贸易发展迅猛。近年来中国的日用小商品的进出口作为一个新兴的行业发展迅速,这其中专业的外贸公司担当到了十分重要的角色。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市场,如何在激烈的竞争中立足,加强开拓国际市场的力度、顺利开展出口营销,实现日用小商品出口业绩的稳定增长,成为当前急需解决的紧迫问题。 1日用小商品出口进出口公司外部经济环境分析 1.1世界经济平稳发展,国际贸易增势较强 21世纪的前4年间世界经济的发展,应该说是由低向高,比较平稳。虽然曾经有过一些小风浪,但是从整体情况来看还是比较好的。同时,世界贸易将维持扩张,增长势头仍属较强。2003年世界贸易出现恢复性增长,2004年则强劲回升。据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最新预测,尽管国际原油价格飚升,2004年世界贸易量增长率达到8.5%,远超过2003年4.5%的增幅。在世界经济增长步伐加快的带动下,国际市场需求转旺,对原料和燃料等初级产品的市场需求大幅增加,国际市场多数商品价格明显上扬。 1.2经济全球化下中国外贸形势喜忧参半 中国经济发展在世界经济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从世界贸易的层面来看,中国是近年世界贸易增长中最突出的“亮点”,在世界贸易中的地位提升得最快。但在外部一些因素的影响下,未来中国外贸的发展步伐可能会减缓。世界一些主要国家的汇率变动以及人民币升值的压力,使得我国对外贸易的贸易条件变化趋势表现的很不确定;同时,在世界经济复苏和需求扩张的拉动下,国际市场总体上呈现商品价格普遍上升或维持高位波动的态势,对我国的外贸发展带来了挑战;国内市场能源价格的上涨,使出口商品的生产成本增加,从而影响出口竞争力;形形色色新贸易壁垒的门槛正在日益提高,这成为今后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的重要障碍。 1.3日用小商品的国际市场分析 日用小商品市场属于较为稳定的消费品市场。这些商品多属生活必需品,受世界经济景气影响较小,经过努力,保持一定的市场份额是完全可能的。但是,目前中国的日用小商品出口也面临着一些不可回避的挑战;一方面,随着亚洲一些新兴工业国家不断崛起,他们也积极利用本国的劳动力成本优势,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其出口产品与我国存在着严重的同构性,使我国中小企业在劳动成本方面的竞争优势顿失,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日显萎缩。特别是在美国、日本和欧盟的市场上,受韩国、东盟、印度等国中小企业出口产品的不断挤占,以及巴西等美洲国家产品的激烈竞争,致使许多产品在美国与日本等地市场的占有份额已开始下滑。 2中国专业外贸公司内部经营环境的变化 中国专业外贸公司面临的经营环境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外贸经营权放开。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的新《外贸法》放宽了贸易限制,扩大了对外贸易经营者范围,外贸经营权实现了由审批制向登记制的根本转变。也就是说,只要条件具备,供货商完全可以绕过专业外贸公司这个“二传手”,直接与国外客户从事外贸业务。 (2)出口退税政策变化。自2004年1月1日起,国家降低了一般性产品的出口退税率,调低或取消国家限制出口产品和部分资源性产品出口退税率。在现行出口结构下,出口退税率平均下调3%左右,退税率的降低极大地影响了专业外贸公司出口退税这一利润来源。 (3)允许跨国公司建立独资采购中心。2004年2月12日商务部正式公布了《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规定》。根据这一规定,跨国公司可以通过设立投资性公司从事采购业务及进入物流领域。在这种情况下,许多跨国公司可能就会选择自建投资性公司,自主从事出口业务。这样,专业外贸公司就不得不面对主要客户源流失的不利局面。 (4)电子商务的发展拉近了客户与供货商的距离。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电子商务(B2B)在国际贸易中已经日渐重要。通过互联网,国外客户和国内供货商可以方便地查找到对方信息。如此专业外贸公司的信息优势也就难以维持了。 从以上的分析中,不难看出专业外贸公司的利润空间,乃至生存空间都在不断压缩。根据自身优势和形势变化转变经营模式已成为专业外贸公司的当务之急。 3中国日用小商品出口行业的SWOT分析 SWOT,是优势(Strength)、弱势(Weakness)、机会(Opportunity)、威胁(Threats)的英文缩写。优势和弱势,机会和威胁都不是绝对的,孤立的,SWOT分析就在于提出一种分析相互交织的复杂因素的系统方法,其目的在于分析行业自身的具体优势和弱势以及识别环境变化进行处理。 3.1具有的优势 成本优势:日用小商品,属劳动密集型产品,该类产品技术含量较低,品质较稳定,产品的综合成本得以降低;客户关系:经过近几年的发展,中国的专业外贸公司拥有了大量的国际贸易渠道,并且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这是一种无法估量的财富。良好的客户关系不仅带来了稳定的订单,而且现有的客户愿意引荐更多的其他客户,形成一个良性循环。 3.2存在的劣势 不能控制货源,受供应商影响较大:目前,专业的外贸公司还没有实体性的生产工厂,出口产品均来自对其他企业的采购,受供应商的影响加大。一些供应商的交货意识、包装意识相对落后,会导致客户信任度的下降;部分产品采购价格不够到位,致使利润降低:目前由于多种原因影响,外贸公司在部分商品的采购上,价格还不够到位,导致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竞争力的下降,使公司的利润降低。 3.3可以利用的机遇 (1)贸易机会扩大。我国目前的进出口规模已经跻身世界十大贸易国家。随着我国对外贸易规模的扩大,我国所有外贸企业面临的贸易机会不断增加,为外贸企业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同时,日用小商品的国际市场发展形势良好,整个出口领域空间巨大。 (2)电子商务和网络的发展又提供了新的空间。目前,电子商务正在全球范围内蓬勃发展,这种新兴贸易方式的发展为国际贸易的发展提供了更为便捷自由的手段和工具,使国际贸易的许多方面都发生了令人瞩目的积极变化。 3.4面临的危机 (1)专业外贸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如前所述,目前中国政府的一些政策导致专业外贸公司当前经营业务环境发生变化,利润空间与生存空间都在不断压缩。 (2)国内原材料价格的上扬。2005年1到9月,国际原油价格比去年同期上涨24.9%。原油价格的上涨,直接增加了公司出口产品各种生产资料的生产成本。 (3)人民币升值带来的压力。人民币升值意味着公司产品的出口价格竞争力下降,因此,对严重依赖国际市场的出口型行业来说,其业绩的增长将面临一定的汇率损失,短期的冲击将不可避免。 4中国日用小商品外贸公司进一步扩大出口的营销对策研究 4.1积极开展电子商务,促使营销数字化 目前,中国出口商面临的最主要的障碍是信息、沟通和营销能力屏障。而网络营销几乎就是为中国出口商克服信息、沟通、和营销屏障特别准备的。受互联网和搜索引擎迅速发展的影响,日用小商品外贸公司应该加大国际互联网这一得天独厚地国际市场开发媒体上的人力和财力的投入,获取全球进口商的注意力。通过建立企业网站,建立数字化的宣传窗口;利用搜索引擎的广告统计功能测试不同区域市场的商品关注度;利用商贸网站上各种产品的点击次数发现最新热门产品;利用搜索引擎的各种搜索功能监测竞争对手的营销活动等等。在宣传、广告、情报、沟通等方面,数字化都能带来巨大的利益。 4.2积极再造价值链,拓展外贸空间 目前大多数外贸公司主要销售生产厂家品牌的产品或客户定牌的产品,在客户的心目中只是个“二传手”,替他人做“嫁衣”,因此随时都有被替代的危险。中国日用小商品外贸公司必须延展价值链,向前更贴近市场,如加强市场调研,建立海外营销网络,更快更有效地收集客户需求信息;参与产品的设计与开发,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为产品打造品牌,在客户中树立品牌形象,将优质产品和高效服务注入到品牌中去,让品牌进入客户心中,从而实现公司的自主营销。 4.3战略联盟策略 国际市场商机无限同时也危机四伏,任何企业在勇于进取的同时都没有必要也没有可能垄断市场,与西方发达国家大型跨国公司相比,中国目前的日用小商品外贸公司的实力还过于单薄,单凭自身既有资源开拓国际市场往往力不从心。这时通过与邻近的相关企业结成各种跨国经营联盟就可以很好的解决这一难题,联盟中的各成员专注于整个产业竞争链中自身最有比较优势的环节,这样不仅可以持续优化配置各成员既有资源,而且有更多机会使联盟优秀竞争优势最大化。综合其它国家的成功经验,构建出口策略联盟的主要做法包括:建立上下游联合售后服务中心;设立联合发货仓库;海外零售分销策略联盟等方式。 4.4在出口营销中采用数据挖掘技术 在市场营销中采用数据挖掘是营销发展到一定阶段的迫切要求,是现代营销在高科技信息时代的必然产物。它有助于提高企业的营销效率、降低营销成本。一种产品或服务在制定营销计划之前,营销者必须研究消费者市场和消费者行为。通过收集顾客消费数据,采取数据挖掘技术,可以简明地得到这些信息。根据这些信息,营销者就能够制定出有效的营销计划,为有效地赢得顾客、创造利润提供了保证。同时,数据挖掘还能对顾客需求进行有效的预期。通过对大量地顾客消费数据进行分析,可知顾客的消费倾向和消费群体分布,从而分析顾客带来的利润分布状况和细分市场的特征,并在此基础上制定有效、低成本的营销计划,最终为企业带来更多的利润。 营销策略研究论文:低价营销策略研究论文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基于多重阻击的企业自我保护战略研究》(项目编号70372031)子课题《自由贸易条件下企业营销对策变迁与思考》和广西哲学社会科学“十五”规划2005年研究课题《价格竞争与非价格竞争比较研究》(批准号05FJY036)阶段性研究成果 内容摘要:20世纪初,美国福特汽车公司的成功,使其“流水线-大批量-低成本”模式成为现代工业企业发展的范式之一,并奠定了与之相对应的低价竞争策略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然而,低价竞争策略的适用是有严格约束条件的,曾陷入价格战之中的中国企业对此可能都有所忽略。本文通过分析福特公司的成功案例,揭示了低价营销策略的成功基础与约束条件。 关键词:福特福特公司低价营销创新 1776年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所提出的有关劳动分工的思想,是指导微观企业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原理之一。1911年弗雷德里克•泰勒的《科学管理原理》所带来的思想革命,则成为指导现代企业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另一基本原理。亨利•福特作为实践上述思想的典型代表,创造出了“流水线-大批量-低成本”模式,比较充分地满足了20世纪初消费者需求,成为现代企业发展的成功范式之一,至今仍然是许多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基本选择。毫无疑问,美国福特汽车公司(以下简称福特公司)是那个时代的象征,引领着世界汽车发展的潮流。但是好景不长,在20世纪20年代末期,福特公司的领先地位便受到了美国通用汽车公司(以下简称通用公司)的挑战并被取而代之。实际上,福特公司辉煌发展与变迁的历程,已经揭示了低价营销策略的有条件性及其局限性。 低成本-低价格策略的成功之处 低价竞争只是福特公司争夺市场份额并超越竞争对手的外在表现。20世纪初,已经成熟的汽车工业仅仅为有钱人生产汽车,但亨利•福特并不这样认为。“假如不是坐等有钱人来上门订货,而是生产商自己生产汽车,这些汽车能够像人们在店里购买放在货架上的其它东西一样的话,将会是什么样的情景呢?”福特认为,采用大批量的方式生产汽车,就可能使其价格下降到一般人都付得起的水平,让每个家庭都成为拥有汽车的家庭,实现将汽车放在“货架上”购买并立即可以开走。 在萌发批量生产汽车思想的同时,福特进一步认识到,关键是要设法使广大普通消费者明白,汽车也可能是为他们而生产的。福特相信对新轿车的需求是有价格弹性的,其营销策略看起来也十分简单:“每次我把我们汽车的价格降低一美元,我就可以得到一千名新买主”。每当成本下降时,福特就以一种特别的热情下调T型车的价格:1908年福特公司生产了6000辆T型车,每辆售价为850美元;1916年他卖出了6万辆车,售价为360美元;在T型车的最后一年里,第1500万辆车走下生产线,售价仅为290美元。福特以新的大规模生产技术为基础的低价营销策略取得了空前的成功,成为经济学上“规模经济”的经典例证。 不断提高的效率及其稳定的产品质量是福特公司取得成功的内在前提。作为大规模生产技术基础的装配线,是一种严格将工作区分开来、让每个人以最有效的方式只从事一种活动的基本流程方法。很显然,装配线的概念和科学管理有非常密切的联系。虽然亨利•福特和弗里德里克•泰罗是在两条平行的跑道上奔跑并没有直接相互影响的独立个体,但两者的观点极为相似,他们是早期的管理思想和实践上不可分割的一对人物。他们的方法有着毋庸置疑的效果,并对全世界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相应的效率运动在制造业提高了单位劳动力的生产率:1900—1907年间单位劳动生产率年均增长率仅为9.9%,而1907—1915年间则每年提高33%,福特公司的劳动生产率更是提高了10倍。 需要指出的是,装配线的效果不仅体现在效率上,而且还是质量稳定性的保证。因为装配线更久远的根源,可以追溯到生产可交换零部件概念与实践。可交换的零部件可以通过减少差异而提高产品质量,还可以使用大量非熟练劳动力而降低质量控制的难度。从营销的观点来看,亨利•福特大批量生产思想的优秀就是标准化。由于不可能把质量控制标准强加给供应商,福特开始组建分厂,逐步将公司演变成为了一家垂直一体化的企业,使越来越多的生产过程置于公司的直接控制下。 消费者需求的持续增长是低价格竞争模式取得巨大成功的基本保证。亨利•福特的市场运作来源于他的直觉:大规模汽车需求市场的存在,促使他提供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通用汽车公司的总裁阿尔弗雷德•斯隆认为:“福特先生的汽车制造流水线、高工资和低价格是革命性的创举,他也是对我们的工业文明做出最大贡献的人之一。他的基本构想——低价格、固定车型——是那时的市场,尤其是农村市场所需要的。”当福特的竞争对手们只是在关注产品本身时,福特却看到了社会对轿车产品的潜在需求,并认为这是一个很有可能会改变世界的机会。 正如比尔•唐纳森所描绘的,工业革命是这样进行的:……以有系统、有规则、有次序地把科学和技术应用到商品生产和服务领域为特征,生产数量迅速提高,而价格相对持续降低……由于商品供货量增加,消费者满意了,制造商的销售和利润也提高了。事实上,在需求超过供给的市场条件下,通过产品低价满足持续增长的消费者需求,配以流水线大规模生产使成本持续下降,形成企业不断扩张的循环模式(如图1所示),这就是福特所奠定的现代企业发展的一个范式。对此,泰德•李维特(TedLevitt)在《营销近视》(MarketingMyopia)一文中对福特的天赋给予了全新解释:“人们都赞誉他在产品生产上所显露的天赋,但其实夸错了地方。实际上福特的天才真正表现在营销方面……他的低价格策略促成了大批量生产,而不是相反。” 环境与需求变化对价格竞争策略的挑战 消费需求变化是价格竞争策略持续成功的外在效果和外在约束。出人意料的是,福特的低价竞争并没有导致其员工福利的降低,相反其付给员工的工资却是当时行业内平均水平的两倍。尽管这个措施的采取只是为了解决人员流动问题,但客观上却是给工人们带来了财富并激发了他们的潜在的消费需求,因为“这样一来他的工人就可以给他们自己买一辆T型车了”。可以这样说,以福特公司成功的模式为代表的一大批企业的迅速发展,通过价格竞争和规模扩张推动了现代工业的迅速进步,并且带来了人们因国家经济持续进步而变得日益富裕的客观变化。 然而,这个结论是有时间性的,即当市场被动地等待创造和发掘的时候才是正确的。在20世纪的头10年里,市场上产品的差异性很小,产品价格最低的公司会赢得胜利,以最低的单位成本进行生产是公司成功的秘诀,但是到了30年代基本消费品的需求接近饱和。事实上,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不久,日渐加剧的竞争就已经在忠告:在经济形势严峻的时候,那些善于吸引消费者的公司往往能够生存下来。而随着商品的种类和选择的增加,公司领导人发现他们可以通过提供与竞争对手不同的产品而获得竞争优势。 但福特固执于自己的政策,拒绝接受对T型车做任何修改,哪怕是细微的改动,比如他不相信T型车可以有别的颜色。可以说,由于福特不能把握顾客的消费取向,结果导致市场份额的大量流失。对此,泰德•李维特在《营销近视》一文中,从市场营销学的角度对福特进行了重新评价:“大规模生产受到他们所能生产的东西的巨大操纵力的驱使,由产出增长导致的单位成本急剧下降的前景是大多数公司通常难以抗拒的。获利的可能性看上去十分引人注目,所有的努力都集中在生产上,其结果是市场营销这一环节被忽视了。”如果运用彼得•圣吉“成长上限”模型进行考察(如图2),将能更清楚的了解消费需求变化对运用价格竞争策略实现持续成功的约束效应。 有限的降低成本是运用价格竞争策略实现持续成功的内在障碍。企业是以赢利为目的的组织,其价格不断降低的理性前提是产品成本的持续下降,但这取决于诸如技术的进步以及管理的创新等因素,并不能像产品降价那样随心所欲。即便能够不断通过技术进步和管理创新降低产品成本,但当其它企业纷纷运用类似福特模式谋求发展时,对资源的控制和争夺也势必抬升制造产品的原材料价格,从而影响产品成本的下降趋势。很明显,成本是另一个制约企业运用价格竞争策略取得持续成功的因素,同样可以运用彼得•圣吉“成长上限”模型(如图3)加以说明。 事实上,这方面的问题也已经出现在福特公司的经营发展中。虽然福特公司所需的轮胎、车内纺织物及其他配件供应商都位于底特律,或设在距离底特律不远的地方,但因为协调工作令福特难以忍受,因此为了保证生产能够高效率的运行,怎样才能自给自足就成为福特新的烦恼。他起先是囤积原材料和其他配件,这样就启动了与其控制成本的动因相背离的里程:然后他开始实施垂直一体化计划,以减少生产与协作过程的一些中间环节。然而,垂直一体化是很难实现持续操作的想法。由于任何一种具体产品的市场容量都是有限的,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消费者需求还会发生变化,福特模式开始面临新的挑战:1923年T型车的产量达到了2011125辆的新高度,但其销售量却减少了6万辆;1926年T型车产量下降了近50万辆,而其他汽车公司的销售量却都在增加。 1927年,随着最后一辆T型车的下线,福特公司终于告别了这个曾使其名扬天下的车型,宣告了一个时代的结束。随后,尽管福特公司推出了新A型车,并且吸收了竞争对手已运用到产品上的诸多长处,但这时的竞争对手已经取得了很大进展:通用公司的雪佛莱、克莱斯勒公司的的普利茅斯沙龙正在北美市场向福特挑战;福特在欧洲的对手更多,法国的标致、雪铁龙及雷诺,意大利的菲亚特,英国的奥斯汀和莫里斯,竞争更加激烈。此时的福特公司虽然在汽车行业中仍名列前茅,但昔日霸主地位已经不复存在,20世纪20年代以后的市场与世纪之初的市场已经不能同日而语。从1927年到20世纪90年代,福特公司的收入一直都落后于通用公司。福特最根本的错误在于相信低价竞争的成功可以给予他不受限制的市场控制能力。 低价营销模式的缺陷和成功基础 强调成本领先的低价竞争意味着市场营销成功的单一性。虽然比较优势理论主要用来解释国家间贸易问题,似乎属于宏观经济领域而与微观经济领域无关,但实际上两者之间存在密切关系。国家间的贸易是由众多企业的微观经营活动构成的,一国产业(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比较优势,往往通过各国间劳动生产率和生产要素禀赋的差异,将生产成本的差异体现在产品的价格竞争力上,从而形成价格上的竞争优势。在这个意义上,以福特公司的“低价格-低成本”流水线大规模生产模式为代表的成功,以及其在成功之后向上游产业扩展实施一体化经营的努力,都可看作是价格竞争在微观领域追求比较优势而取得成效的例证。 不过正如比较优势理论所指出的各国将“专业化”生产最适合本国生产的产品的情形一样,福特模式成功也就意味着各企业将“专业化”生产最适合自己生产的产品,其随之而来的结果是市场营销成功的单一性。具体包括:竞争模式单一或者说企业成功模式单一,即企业都是以流水线大规模生产为基础,依靠低价格-低成本优势取得成功;竞争结果单一,即消费者从市场获得的也就是企业向市场提供的具体产品单一,以及由于产品单一同质导致行业中竞争生存下来的企业数量单一。 显然,历史已经证明,福特模式主要适用于卖方主导的市场情形,相对于买方市场主导的时代则存在不足:具有一定的价格竞争优势并不等于产品就一定具有竞争优势。在此情形下,这种问题表现在微观层面,就是企业的竞争优势不仅包括价格竞争力,还包括非价格竞争力,低价竞争并不具有唯一性。即产业竞争实力是价格因素和非价格因素的不同作用方式的直接反映和综合体现,竞争优势理论为此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考方位。 确保不降低工资成本是开展价格竞争的基础。一般来说,价格在市场经济中居于优秀地位。在产品质量取得市场通行证后,企业在营销竞争中要想争取顾客和战胜对手,价格竞争成为其一个基本策略本不足为奇,而实现产品低成本则是成功实施这一策略的基础和保证。然而,需要指出的是,无论企业采取何种手段降低成本,突出成本优势决不意味着其可以片面降低劳动成本,不以牺牲劳动者的工资福利为代价往往是成功企业坚守的底线:福特汽车公司给工人支付的工资水平高于其同行,通用公司同样以不降低工人薪金水平而自豪。“有一件事情我们一直没有做,那就是降薪。在那时、那种情况下,降薪这种事情太普遍了,但我意识到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能支撑高的薪资水平”。 斯密曾对“大制造业者的贪欲”和“卑劣的独占精神”给予了最猛烈的批判,其理论依据的全部内容就是防范这个阶级的贪婪、独占精神;泰勒也指出,科学管理“将首先会带来效率,也就是劳资双方的效率,然后即是劳资双方共同努力换来的双方都受惠的公道合理的分配”。松下幸之助则提倡做有道德良心的企业,其深信不疑的信条是:一个企业应该具有更广博的精神目标,仅仅盯住利润是远远不够的,企业所担负的一个重要责任就是战胜贫困,使社会远离贫困而变得富足;通过我们的商业活动,我们将献身于社会的进步和致力于人们康乐的发展,进而促进世界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 事实上,在引进规模生产和科学管理技术后,劳动者的士气通常会有所降低。为此,罗斯福新政把“工业民主”一词提到了工商业界议事日程的最前面,新人性主义才真正开始在30年代的商业实践中得到体现。其实,即使不是为了考虑人们的精神或生活质量,只是为了追求更高的劳动生产率,企业管理者也应该关心劳动者个人的需要。正如迈克尔•波特在《国家竞争优势》中所指出,国家的根本经济目标就是为它的国民创造一个高的标准,并逐步提高国民的生活水平。实现这个目标可不是靠什么有关“竞争力”的模糊想法,而是凭借这个国家运用了国家资源(劳动力和资本)后所能达到的生产力。 实行中应注意避免陷入低价竞争陷阱和引发价格战。应该说,以低成本为基础的低价竞争,至今仍然是许多企业取得成功的模式之一。然而需要指出的是,成本的降低并非毫无止境,销量扩大也只是决定降价时的一种预期而并非必然。价格下降首先带来的是企业销售同等数量产品所得到收入的减少,从这个意义上说,企业实施低价竞争首先损失的可能是利润,从而有可能陷入价格竞争陷阱(如图4)。 一旦企业陷入低价竞争陷阱,一系列可能的负面影响将是其必须面对的问题:首先是企业利润减少直接影响企业自我积累能力;其次是企业用于技术开发和创新的投入不够,对品牌管理与品牌培养心有余而力不足,不愿或不能开发使用先进的企业管理技术与手段;第三是下跌的产品价格加之以技术、品牌、服务等不足,会动摇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和品牌信任感及忠诚度。企业最终将陷入价格战的恶性循环而不能自拔(如图5),由此对消费者、企业自身、行业以及经济和社会等各方面造成的危害必须引起各方关注。事实上,价格战一旦开始就难以停息,它将一些企业“淘汰出局”的情形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整个行业产能并不会因此减少,它只会转移到其他企业而不常离开行业。 应该说,价格确实是一个让企业非常难以处理好的问题,而且随着市场的不断全球化,这种问题正日益变得严重。以至于很多企业都放弃了定价责任,他们要么“让市场决定价格”,要么认为“我们的价格应该和竞争者的价格保持一致”。然而,当前为提高市场占有率而采取的低价策略,很可能会破坏未来的产业获利能力,因为未来的涨价定然将难以执行。但“高明定价者”绝不慢怠定价,而是主动地将其作为实现其业务目标和财务目标的关键手段,通过思考产业演变的可能趋势,分析和预估当前的行为将如何影响未来的价格走势。总之,他们着眼于长期获利而非追逐短期的市场占有率,按有助于改善公司盈亏状况的方式来实施定价。 福特的低价竞争模式是以提升和满足消费者需要为前提的。它以生产与管理技术的创新为基础,在这个过程中即没有减少生产性投资,也没有削减研究开发费用,尤其不以降低劳动者的工资福利为代价。这种以流水线所形成的大规模生产方式,其本质不在于规模而在于效率,主要是通过效率来降低单位产品成本,从而为降低相应产品的价格创造条件。在这个过程中,既创造了市场,也引导了消费,利润水平并没有下降。然而,市场需求与消费者满足总是在变化的,任何单一产品所能创造的市场需求和对消费者的满足都是有限度的,技术与管理创新所实现的成本下降同样也有底线。这恰恰是我国企业在实施低价营销策略时所必须关注的约束条件,因为福特低价竞争模式的缺陷也就在于没有这些特定条件同样也可以实施低价竞争。显然,离开这些特定条件的低价竞争是毫无意义的低价销售。我们的企业家需要福特的远见卓识与创新精神,在满足特定条件的基础上,成功的实施价格竞争策略。 营销策略研究论文:长三角城市旅游联合营销策略研究论文 内容摘要: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联合营销对促进该区域城市旅游联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从树立城市旅游联合营销的“共赢”思想、建立健全城市旅游联合营销的机制、城市旅游联合营销人才的培养、建立城市旅游各相关利益群体的相互信任机制、充分重视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城市旅游营销信息系统等方面对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联合营销策略进行了研究。 关键词: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联合营销策略 长江三角洲包括上海市的全部,江苏省的南京、苏州、无锡、常州、镇江、扬州、南通、泰州,以及浙江省的杭州、宁波、嘉兴、湖州、绍兴、舟山,共计15个地级以上旅游城市,面积近10万Km2,占全国国土面积约1%。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联合营销,是指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相关利益群体之间通过建立城市旅游营销联盟合作机制,共同分担城市旅游营销费用,协同进行城市旅游营销传播、城市旅游品牌建设、城市旅游产品促销等方面的营销活动,以达到增强城市旅游市场开拓能力、共享城市旅游营销资源、巩固城市旅游营销网络目标的一种新型的城市旅游营销理念和营销实践。本文借鉴国内外旅游联合营销的研究成果从树立联合营销的“共赢”思想、建立健全联合营销的机制等九个方面对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联合营销策略进行了探讨。 树立联合营销的“共赢”思想 郭康(1995)对北方旅游协作区进行了研究,提出了“联合促销,宣传大旅游,制造规模效应,共浇大树,大家乘凉”的观点。长江三角洲区域具有城市旅游联合营销的独特优势与条件。从协同学的观点来看,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联合营销较分散孤立的单个营销,能降低营销成本,产生规模效益与“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综合优势。从长江三角洲区域旅游背景来看,15个旅游城市文化同源、人文相亲、地理相近、交通相连、自然环境相似。如何同中求异,避免恶性竞争,寻求共同发展,是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各相关利益群体在联合营销过程中应该着重考虑的问题。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各相关利益群体应树立,并培养“城市旅游联合营销是实现部分与整体共同发展的必然途径”的“共赢”思想,分析目前国际国内旅游市场竞争环境的发展变化趋势,从战略的高度来认识联合营销的重要性,提高进行联合营销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树立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联合营销的“共赢”思想至关重要。只有观念上得到统一的共识,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联合营销才会有更好的前景。 建立健全联合营销的机制 史灵歌(2004)认为,为维护合作营销活动的正常运行,旅游企业合作各方应设置专人或专门的机构,建立长效合作的机制。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联合营销可以通过组建一定的组织机构来实现,如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各相关利益群体在协商的基础上共同出资设立专业的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联合营销公司,实现统一的、专业化的联合营销。长江三角洲各旅游城市可联合建立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联合营销委员会,对城市旅游联合营销过程中出现的利益冲突、相关矛盾、利益分配进行协商与管理;对各城市的旅游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完善,修改那些不利于城市旅游联合营销的条款,制定有利于城市旅游联合营销的相关政策法规。总而言之,参与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联合营销的各相关利益群体可以通过设置专门的城市旅游联合协作机构,建立长期合作的机制,规避和控制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联合营销过程中的风险,将城市旅游联合营销作为实现长江三角洲区域旅游联合发展的一个重要手段。 共同打造旅游品牌 在区域旅游合作中,联合推销、总体宣传是完全必要的。城市旅游品牌是赢得旅游市场的重要武器。在旅游竞争激烈的今天,针对旅游消费呈现越来越多样化的趋势,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联合营销中的各相关利益群体应齐心协力,整合自身资源优势,共同打造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品牌。可以利用各种大型的公关宣传活动、新闻报道、媒体广告等,推广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品牌,促进城市旅游联合营销体中各相关利益群体的共同发展。可以定期召开长江三角洲地区旅游联合营销协调会,共同研究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市场宣传和营销策略、城市旅游互补性产品的组合搭配、城市旅游联合营销活动中的整体形象设计和塑造问题,并就联合组织客源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建立信任机制 城市旅游各相关利益群体的相互信任是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联合营销的重要基础。因为参与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联合营销的各相关利益群体彼此之间存在差异性,而且任何城市旅游联合营销的行为都不能保证参与各相关利益群体得到公平的利益回报,所以在开展城市旅游联合营销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加强各相关利益群体的相互信任。要使彼此都相信对方是可以信赖的伙伴,能够进行通力合作,必须要采取一系列赢得对方信任的措施,通过诚信赢得对方信任。参与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联合营销的各利益相关群体之间逐步建立相互信任的关系,能够降低旅游联合营销的协调成本,提高旅游联合营销的效率。 重视政府主导作用 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区域是由上海市、江苏省8座城市、浙江省6座城市等共15座地级以上城市组成。对涉及不同行政区域的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联合营销,其城市旅游联合营销的模式、组织机构、实现机制的构建;相关城市旅游联合营销政策的制定、联合营销策略的组织与协调等方面都离不开长江三角洲各旅游城市的相关政府行政管理机关,尤其是旅游行政管理机关的领导、参与与推动。因此,政府主导是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联合营销的关键因素之一。 培育联合营销竞争优势 长江三角洲各城市独特的区位条件,使各城市旅游空间经济联系非常紧密。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经济联系是指各旅游城市之间在旅游资源与旅游产品的联合开发、旅游市场的联合开发与促销、旅游企业的相互投融资、旅游基础设施的共建等旅游经济活动中形成的相互联系。随着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空间一体化发展的程度加深、城市间旅游合作的进一步深化和多方位横向联合的高层次发展,城市间旅游经济联系日益增强。例如上海与苏州之间,无锡与苏州之间都存在很高的经济联系度。在此基础上,可以建立长江三角洲都市旅游圈,让区域内的每一个相关城市都被包含在相应的旅游圈层中,发挥旅游中心城市的带动作用,培育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联合营销竞争优势,避免区域内的不良竞争。卞显红(2005)对长江三角洲都市旅游圈的构建进行了系统研究。 把握时机适时营销 2010年上海将举行世博会,这是一件全球瞩目的大事。世博会对于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而言,更是一个绝好的发展机会。以世博会为契机,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各相关利益群体联合起来,共同对外宣传,充分开展国际和国内营销,特别是加强国际营销,充分扩大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的影响力,以达到吸引大量旅游者的目标。同时,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各相关利益群体可以联合参加多种国际旅游展销活动,重点在邻近的主要客源国。例如可以在日本、韩国等国家建立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对口联系机构,同时加强与国家驻外旅游办事处的联系合作。刘春济、朱海森(2003)对长江三角洲区域会展业的联合营销策略进行了研究。石忆邵(2004)对世博会与长江三角洲的经济一体化进行了分析。 培养联合营销人才 城市旅游联合营销是一种有别于一般旅游营销模式的新型的城市旅游营销模式,因此,特别需要城市旅游联合营销专业人才来制定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联合营销策略、构建城市旅游联合营销共同体、运作具体的城市旅游联合营销事务、协调与沟通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联合营销过程中的各种问题、评估或核算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联合营销的成本与收益,并对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联合营销的影响进行评价。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联合营销专门人才,不仅需要熟悉旅游联合营销的相关知识,而且需要能从宏观上把握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的发展态势,并有能力对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各相关利益群体进行协调与沟通,从而使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联合营销各项事务得以开展。旅游人才是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发展的内在动力。只有注重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联合营销人才的培养,才能使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运用现代网络营销技术 在未来旅游业的发展过程中,科技含量将越来越高。冯学钢、王慧敏等(2001)认为长江三角洲地区应加强信息网络建设,构筑以上海、南京、杭州等各主要城市为信息枢纽及扩散源的覆盖长江三角洲的综合旅游信息网,实现信息一体化服务;各城市的旅游市场信息、资源开发信息、节庆活动信息以及各种会议信息等实现统一的联网或专题归类,然后相互通报,共同享用。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联合营销,应该充分利用现有优势,有计划的引进国际先进信息技术,建立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营销信息系统,依托该系统搭建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联合营销信息平台,从而打造城市旅游联合营销共同体。基于计算机网络的城市旅游营销信息系统,特别是旅游目的地信息系统和旅游信息咨询系统,让旅游者可以方便快捷的获取全面的旅游信息,从而促进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网络经济的发展。目前,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已具备一定的国际旅游竞争力,但以网络为代表的现代营销技术提供了与国外游客沟通的重要渠道,有机会拓展国际市场,才有望吸引越来越多的国外游客,这对于长江三角洲旅游市场未来的发展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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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论文范文:论公共关系与保险企业的发展 摘要 公共关系对于保险机构而言,不仅仅是资源,更是重要的生产力。通过坚持不懈与地方政府、政法机关、监管机关、同行和中介机构以及媒体协调公共关系,可以营造良好的外部经营环境和调动内部员工的积极性,达到内炼素质和外求发展的目的。 关键词: 公共关系; 营造环境; 促进发展 中国公共关系事业的引发和启动,仍是 20 世纪 80 年代初中国推行改革开放政策的直接产物。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许多合资企业、跨国企业开始进入中国大陆市场并引入了国际规范的管理模式,导入了公共关系管理职能,相应的公共关系组织机构也就随之建立了起来。 在大约 30 年的时间里,经过了引进开创时期、适应发展时期、竞争和专业分工时期, 中国的公共关系事业逐渐成熟起来。 1999 年,中国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经正式确定公共关系为一种职业,被列入中国《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中的第 3 类;并很快引发了公关职业潮。一时间, 公关职业成为改革开放以来社会接受性最大、 接受面最广的新兴职业 在现代企业中充分发挥公共关系的基本职能公共关系也被称为软性管理。美国公共关系研究与教育基金会主席莱克斯.哈罗博士认为:公共关系是一种独特的管理职能,它帮助一个组织建立并保持与公众之间的交流、理解、认可和合作;它参与处理各种问题与事件;它帮助管理部门了解民意,并对其做出反应;它确定并强调企业为公众利益服务的责任;它作为社会趋势的监视者,帮助企业保持与社会同步; 它以良好的符合职业道德的传播技能和研究方法作为基础工具。 国际公共关系协会也同样认为公共关系是一种管理职能。在现代社会中,人们强烈地感受到,不懂公共关系的企业不可能成为现代化企业,不懂公共关系手段和技巧的企业,也不可能成为公众信赖的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学习公共关系理论,重视公共关系实务,已成为企业发展的重要手段和企业家的共识。企业公共关系也是公共关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公共关系在中国的应用最广泛、效果最显著的也是企业公共关系。无论任何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运用并发挥好公共关系的基本职能,将有利于事业的成功。 那么什么是保险的公共关系呢? 它是指保险公司由于开展保险业务而引起的和其他公众 (法人和自然人)之间的所有形式的对内对外的旨在选到相互理解目的的有计划的积极的交往的联系。 保险公司的公共关系包括对内的公共关系和对外的公共关系二方面内容 。 一. 对外公共关系 保险的对外公共关系指的是保险公司由于发展业业务而引起的和公司外部公众之间的有计划的交往与联系 。它也有二重性的表现形式。一方面它是指保险公司由于发展业务和公众产生的台同关系或买卖关系。一方是承保人,另一方是被保险人(投保人)这 里,被保险人是公司的顾客,他们可以是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也可以是个人他们自发组成保险公司对外公共关系公众,只有在被保险人(顾客)向保险公司购买了保险单 (投保)后,二者才产生合同关系,而如何促使人们购买保险单就是保险对外公共关系所要做的事。 在这方面保险对外公共关系活动有下几个内容: 承保前,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传播媒介向社会宣传和介绍保险知识,保险事例和 公司发展状况。公司对外公共关系要力争在电台、电视台、 报刊上新闻,举办保险讲座或保险知识竞赛,开 辟专题专栏,以保险形式举办或赞助运动会等群众性活动;出版有关保险的书刊、杂志,印刷、散发、张贴传单;树立广告牌子或壁栏宣传;定期或常争设立咨询服务处等等。 发展业务时,公司的对外公共关系要注重服务质量上,发展业务的过程是保险宣传和树立公司形象的过程的延续。在这个过程中,公司对工公共关系应尽量详尽地以举例形式向投保顾客客介绍要投保的保险种类和投保后一旦发生保险事件或保险事故被保险人将得到的利益及取得利益的途径。发展业务是保险公司对外的窗口,是树立公司形象的重要环节。保险业务人员上门下乡和口头上的说服工作就是直接的面对面的有效而艰苦的外部公关括动。 承担保险后,保险公司不能认为这是一笔生意的结束,而应看作是真正服务的开始。无论是否发生保险单上所载的保险事件或保险事故,保险公司都应与顾客保持密切的联系。保险公司对外公关通过召开投保大户茶话会,恳谈会,积极参加各项保险危险的预防工作,对保险事件和保险事故的查勘定损理赔等等活动与顾客保持联系。和顾客最密切的活动无疑是保险的理赔工作了。要做到理赔的公正、合理、互相理解又能收到较好好的宣传效果,保险公司对外公关就得运用各种盛关技巧和手段来达到目的。最能取得良好的效果的公关手段莫过于召开理赔大会或把赔款尽量红红火火送到发生保险事件或 (事故)的被保硷人手中或家中了 保险公司对外公共关系的另一表现形式是指保险公司在开展保险业务中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乃至个人所产生的协作关系。如何协作,就是保 险 对外公关活动的目的和要解决的问题。这方面的对外公关也有几项活动一。 第一,积极贯彻国家有关保险政策,主要体现在保险公司执行法制保险险种中和各级政府、劳动局,人事局、 民政局等职能部门昀协作关系 。这里公司对外公关就要主动取得有关部门的支持和联合行动。 第二,在有关保险险种类上和有关部门与被保险人搞好预防、共保、工作的这种合作,可以是,可以是联防,或二者兼之。 第三,在理赔工作中和商检部门、公安、检察 院、法院 、仲裁机构、医院、交通及其他专业技术部门 (如理算处)在进出口运输货物险、工程险、第三者责任险、投资险,产品责任险等险种上为完成查勘、定损、理赔工作的台作关系。 第四,和新闻传播部门保持密切联系。 值得一提的是,假如保险公司把保费收入部分用于融资、投资,由此而产生的和银行, 其他企事业单位及接受投资者之间的关系也应属保险对外公共关系的一部分。 二、对内公共关系公共关系 除“对外求发展”外的另一宗旨是“对内求团结”,体现在保险业上就是公司的对内公共关系。保险的对内公共关系就是保险公司内部由于开展业务而引起的公司与公司全体人 员之间、公司领导和职员之间、职商与职员之间的旨在达到相互理解的有计划交往与联系,一个公司、一小企业,内部公共关系搞好了,公司上下一条心一股劲 ,这个公司这个企业柏对外公共关系必定也能搞好,公司的形象也必定良好。 企业精神的培育、对业务人员的要求,公司内部各级人员关系的协调,这就是保险公司对内公共关系的主要内容 。 相应地,保险公司对内公共关系活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保险内部公共关系通过各种公关活动有目的的地培育企业精神 。它要努力促使领导阶层树立一个有形的企业奋斗目标,提出一个奋斗口号,并在公司内通过内部刊物、壁栏 口头等形式的宣传,引导全体员工团结在公司领导周围,为实现奋斗目标都尽一份力量。 二,组织对业务人员知识、能力、素质的考核与培训。保险内部公共关系就是要造就这样的业务人员一一在知识上,具备专业保险知识,业务知识和其他与保险有关的知识,如商品学、外贸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学、经侪法、心理学乃至机器车辆结构学、制图学、理算学等;在思想素质上,具备保险意识、公关知识、服务意识、法律意识、道德意识、廉洁意识等;在能力上,具备宣传、写作、组织、交际等。 三、在处理和协调公司领导与职工,职工与职工之间关系时,保险内部公共关系应努力 在公司里造就这样一种气。整个公司就是一个大家族,所有家族成员只有互相理解和支持, “ 家族才能兴旺发达.它要努力促使公司领导尽到做“家长”,公司职员尽到尽“家族一员”的责任和义务,并在树立公司领导“家长”权威时,时刻不能忘记全体成员的权益。保险的内部公关的任务是通过各种公关活动创遣各种条件和环境使领导与职工、职工与职工之间, 有交流思想,增进感情的机会.这些活动包括:健全职代会和工会组织并让其发挥作用;鼓励职工了解公司状况并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举办各种文娱活动如书画展赛、舞台、野炊等;公关人员或促使领导下基层了解职工生活, 征求意见;设立意见箱,建议箱,提倡台理化建议,集思广益,调动积极性;改善职工福利和生活条件“ 家庭成员”的伤、病、亡,“家长”和其他成员应给予关心和照顾等等,都是改善公司内部人际关系的有教的公关手段或活动。 三、 公共关系对开拓保险市场的作用 公共关系是指某一组织为改善与社会公众的关系 ,促进公众对组织的认识 ,理解及支持 ,达到树立良好组织形象和实现组织成长与发展目的的一系列活动。公共关系的基本功能是沟通信息、协调关系、 树立形象、 化解矛盾和促进发展。实践证明:拥有和谐公共关系可以为保险基层机构创造良好的外部经营环境和调动内部员工的积极性,因此随着保险改革创新的不断深化 ,公共关系在保险业发展中的作用将会越来越大 ,运用也会越来越广泛。 建立和维护公共关系 ,不仅要根据机构发展的目标和所处社会环境 ,而且要分析公众的不同类型和不同要求 ,更要讲究方法、途径和技巧。建立公共关系的主要方法和途径:一是宣传性公共关系 ,即利用各种传播媒介直接向社会公众宣传自己 ,以求尽快将机构内部信息传输出去 ,形成有利的社会舆论。二是交际性公共关系 ,即以人际交往为主 ,通过人与人之间的接触沟通 ,为机构建立广泛的社会关系网络。三是服务性公共关系 ,即以提供各种服务的实际行动来获得良好的社会形象。四是社会性公共关系 ,即通过各种有组织的社会性、 公益性、 赞助性的活动 ,扩大机构的社会影响和获得公众的认可。五是征询性公共关系 ,即通过掌握信息和舆论 ,为机构的经营管理决策提供依据。维护公共关系的主要方式有建设型、 维护型、 防御型、 矫正型和进攻型。公共关系的建立和维护是由上述各种方式、 技巧和手段综合作用的结果 ,只有熟悉和掌握公共关系的工作方法和技巧 ,才能因地制宜、 灵活运用并不断取得成果。 公共关系是一门“内炼素质 ,外求发展 ” 的经营管理艺术 ,它在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上都能够发挥作用。对于保险基层机构来说内炼素质就是通过内部修练来提升管理水平和优秀竞争力 ,外求发展就是从外部协调保险与各界利益 ,和谐保险与各方关系 ,极大提高保险覆盖面和保障程度 ,从而通过运用拥有和正在建立的良好的公共关系达到推动业务发展的目的。当前我们要摒弃长期以来对建立和维护公共关系就是搞庸俗低级的社会关系和谋私利的误解 ,树立拥有和谐的公共关系就是保险发展的资源和生产力的理念 ,坚持不懈地与构成公共关系的方方面面进行有效地沟通、 协调和合作 ,在多赢的基础上共同创造良好的业务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建立和维护公共关系的关键在于领导高度重视和全员积极参与 ,只有这样才能把建立和维护公共关系的工作渗透和落实到发展业务的全过程中 ,才能不断探索依靠公共关系发展业务的方式和途径 ,才能为公司的全面发展提供资源和动力。 四、 协调与保险有关的公共关系 保险经济学理论和保险发展的实践印证:保险基层机构的规模和效益与所在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存在很强的正相关 ,同时受地方政府、政法机关、监管机构、同行和中介机构等外部环境的影响也很大 ,因此如何因地制宜地建立和维护外部公共关系 ,重视对所在地的公共关系的运用和营造,对于保险基层机构特别是管理者来说显得十分重要且紧迫。 (一 )与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的协调 保险基层机构经营的区域在地方 ,保险对象在地方 ,工作生活在地方 ,而构建保险基层机构的外部环境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 ,离不开地方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的关心和支持。因此作为保险基层机构的管理者应积极主动向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的领导汇报沟通 ,把保险工作自觉融入到地方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中去。 一是在政策环境方面:要积极争取地方人大和政府在国家法规基础上 ,出台农业保险、 责任保险、 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涉及国计民生的保险业务地方法规和优惠政策以及推动措施 ,在地方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下 ,充分发挥保险对地方经济发展的保驾护航作用和社会管理功能。 二是在政策性农业保险方面:要主动向市农业、 财政部门和县乡地方政府的领导汇报和协调 ,花大力气和投入足够人力物力开展农业保险。同时要以推广政策性农业保险为契机 ,逐步建立乡镇保险机构和人员队伍 ,在提供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的同时 ,大力发展县域保险和农民需要的各种类型的小额商业保险。 三是在大工程大项目保险方面:要主动与地方政府的发改委、 经济贸易局、 高新技术园区、 工商局和统计局等职能部门联系 ,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方式 ,多沟通 ,交换信息,征求他们对保险需求和服务的建议,增进他们对保险公司工作的了解和支持 ,以便他们从各自专业领域给予保险工作更多的指导帮助 ,在为地方经济发展和大工程大项目提供保险服务的同时 ,树立公司的品牌和形象。 四是在防灾防损方面:要投入部分费用与气象、 水文和水利等职能部门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和灾害信息及时交换机制 ,以便能在第一时间得到灾害性天气和水文等信息预报并把这些信息通过有效途径传递给保户 ,使保户能在自然灾害来临前做好预防工作和在灾害发生时及时施救 ,减少社会财富的损失。 五是养老和医疗保险方面:要主动与社会保障职能部门和社会保险公司联系和协作 ,在已经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和人员中开展补充商业性的养老和医疗保险 ,使得保险程度更加完善 ,保障范围更加全面。在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和人员中开展商业性的养老和医疗保险。在没有开展社会保险的农村地区,发展“ 政府委托、 商业运作 ” 的新型农村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 六是在普及保险知识方面:首先要主动与教育职能部门联系将保险教育纳入当地学校课程 ,从学生抓起 ,培养全民风险和保险意识。其次要主动与教育职能部门和学校方面联系沟通 ,开展校方责任保险、 学生意外伤害和医疗保险。 七是在安全生产方面:首先要主动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联系协调 ,投入部分资金与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联合开展以“ 保安全促发展 ” 为中心内容的活动 ,积极参与他们的安全生产执法和检查工作 ,把保险机构的防灾防损职能融入到监管机构的工作中去。其次要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协调下 ,依据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 ,大力发展高危行业雇主责任险和煤矿安全责任强制保险。 八是在特种设备和产品责任保险方面:首先要主动与国家技术监督管理、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部门和国家认证的检验检测所联系沟通 ,在他们的指导帮助下开展高压容器、 锅炉、 电梯和行车等特种设备的保险工作以及产品质量和责任保险。 九是在病人救治等方面:首先要主动与卫生主管部门汇报和沟通 ,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 ,指导辖区内医院和医生在救治病人时采用必要的检查项目和合理用药。其次要与卫生和司法主管部门沟通 ,加强对伤残鉴定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再次要在卫生主管部门的指导协调下 ,全面开展医院医疗责任保险。 十是在水上交通安全和船舶污染管理方面:要主动与国家海事部门联系和沟通 ,在他们的指导帮助下大力开展船舶综合保险和船舶污染责任保险。 十一是在环境保护方面 ,要与环境保护部门沟通和协作 ,开展环境保护责任保险。 (三 )与监管机关的协调 1.与保险监督管理机关的协调 一是要在在保险基层机构的设立、 高管人员的审批、 经营范围和保险产品等诸多方面按照所在地保险监管机关核准的规定开展业务。二是要从自身做起 ,主动配合监管机关工作 ,其中财产保险机构要以规范车险市场为重点 ,主要解决违规经营和理赔服务质量差的问题 ,寿险机构要以解决销售误导为切入点 ,从制度和机制上逐步解决造成市场秩序混乱的深层次问题。三是要对保险监管机关说真话和报真实数据 ,在“抓监管、 防风险、 促发展 ” 监管原则指导下开展业务 ,维护保险市场的和谐稳定。 2.与税务机关的协调 一是保险基层机构要按照国家和地方税务机关的税收规定 ,诚实主动地到国税和地税机构申报经营情况和按时缴纳各项税款。二是要按照国家法规做好员工和保险个人人的个人所得税代收代缴工作。三是要在承保交强险的同时做好车船税代收代缴工作。四是应主动与所在地税务机构加强联系 ,请他们到公司讲解税法的各项具体规定并进行有针对性地指导帮助。五是要提供真实数据和资料 ,配合税务机关的稽查工作。 (四 )与同行、 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的协调 1.与同行的协调 一是要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 ,摒弃不择手段地到同行挖关键人和展业团队以及盗抢客户资源的恶性竞争做法。二是要遵守保险监管机关制度法规和行业自律公约 ,确保保险市场适度和有序竞争。在当前一定要放弃价格大战和贬毁同行的竞争手段 ,遵循价值规律合理定价和采取合作共保的方式开拓市场 ,让广大保户享受到有序竞争带来的高质量的保险服务和及时足额的保险赔付。 2.与保险行业协会的协调 一是在目前我国保险监管机构只设置到省级的特定背景下 ,市级保险行业协会起到保险监管机关延伸的部分作用 ,因而协会在促进保险市场健康发展和维护行业整体利益等方面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因此保险基层机构要主动加入保险行业协会 ,自觉融入到保险同行交流合作的平台中去 ,通过行业协会的协调维护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二是要严格遵守行业自律公约 ,切忌阳奉阴违屡签屡不执行。三是要主动接受行业协会对签定行业公约后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违约后的处罚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以自己的行动维护行业自律公约的权威性。 3.与保险中介机构的协调 保险中介机构主要包括保险专兼业机构、 保险经纪机构和保险公估机构等 ,他们是保险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保险市场的规范和健康发展有着重要作用 ,因此保险基层机构必须与他们真诚合作 ,谋求双赢和共同发展。一是要主动与银行建立互惠互利的业务关系 ,在开展银保业务时双方要共同遵守国家法规和行业自律公约。作为保险基层机构切忌采用高费用方式争抢银保业务 ,作为银行机构要对客户负责 ,加强保险产品功能的介绍 ,不能以银行所得利益的多少开展业务。二是要与汽车 4s店进行汽车保险和出险后的维修服务等资源的整合 ,更好地为车险保户提供专业化的服务。三是要与保险经纪和专业机构进行真诚合作 ,发挥各自优势 ,共同开拓保险市场。四是要加强与保险公估机构和农业技术服务机构合作 ,借助和发挥他们在处理保险复杂事故的技术专业特长和第三方评估损失价值的相对公正性 ,为准确合理地处理保险事故损失价值提供依据。 (五 )与大众媒体的协调 大众媒体对于保险基层机构来说是把双刃剑,因此保险基层机构的管理者应该与大众媒体友好沟通和合作 ,而不能采取回避和抵制方式对待媒体。一是要主动与当地电视、 广播、 报纸和网络机构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和交流沟通的平台 ,要善于把握有价值的新闻 ,通过会和座谈会等形式及时向媒体通报 ,如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和保险参与社会管理等工作中的重大题材 ,通过新闻的形式宣传公司 ,提高知名度。二是要善待媒体 ,及时掌握和了解媒体对公司的报道 ,当出现部分负面报道时 ,要在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心平气和地与媒体沟通 ,想方设法地化解影响和挽回损失。三是要调查分析当地群众对电视、 广播、 报纸和网络的喜欢程度以及各种媒体对他们的影响力,针对要宣传的内容和目的 ,选择不同的媒体和宣传途径 ,力求用较小的投入获取较大的综合收益。四是重视网络宣传和通过网络以及电话开展业务 ,要不断完善公司网站和电话营销中心的功能,拓展业务渠道 ,提高服务质量。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保险企业的经营管理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在其运作过程中,缺乏必要的管理是不可以想象的。而要实施管理的职能,就离不开公共关系。特别是在内部人员的协调、指挥和控制上,更显现出了公共关系的重要性 运用公共关系手段协调保险企业内部关系,更体现了人性化管理,真正达到了内求团结,外求发展。 保险论文范文:企业用人制度下养老保险论文 1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现状 从企业方面来看,职工工龄是重要的影响因素,用固定工龄来计算职工的个人缴费水平有失偏颇,不能体现养老保障制度和企业用人制度的公平性;现行的制度对未来的退休职工明显不公,越晚退休的职工待遇越低,按照这种模式,我国企业职工补充养老替代率难以达到60%-70%,如果继续延续下去设置将会低于50%,这将导致退休职工生活水平的大幅度下降,从而严重影响企业人才结构的稳定性。同时,企业补充部分的养老金主要由在职职工的劳动负担,这使得在职员工的担子加重了许多。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过于分散,城镇职工、农民工、机关单位职工、失地农民等不同职业、不同地域的群体的保障模式均不一致,这不利于从职工群众的角度统筹管理养老保障体系。制度的不统一导致了一部分地区国家补贴与企业补充富余,另一部分地区则无法及时发放养老保险的尴尬处境的发生。这是促使国家与企业共同改革养老保障体制的迫切要求与根本动力。 2养老保险的模式及其对企业用人制度的影响 从二十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实行了由国家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保险共同担负的养老保障金筹措模式,将社会保障与个人账户统一起来,统一规划了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该模式具体表现为:基本养老保障由国家立法并强制执行,企业和个人必须参加,享受到该保险的人数众多、周期较长,费用也是最高的。企业补充保险是企业为提高职工的养老保险待遇水平而为本企业职工建立的养老保险,是一种企业行为,使企业职工养老保障金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有利于职工队伍的稳定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个人储蓄养老保险是职工自愿参加,自愿办理的一种补充保险,有利于减轻国家和企业的负担、增加养老保险经费来源的一种方式。当然还有一种社会养老保险的补充,即商业养老保险。显然,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对企业来说是利大于弊的,尽管企业支出了相当一部分物质资源,但是在企业人性化管理方面也同时取得巨大的成果。国有企业是中国经济的支柱,也是我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础。但是从全国国有企业的发展方面来看,优秀的国有企业屈指可数,远不能达到我国经济发展的预期。因此企业若要建立适应现代化发展的制度、在激烈的市场经济竞争中发展壮大,就必须完善用人制度,建立起高素质的企业经营管理队伍。 3加强养老保障制度建设,稳定企业人才结构 养老保障制度正常运转的关键是职工群众养老资金来源的广泛和资金的充足。依据我国的国情来看,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障制度总体上仍以传统的现收现付模式为主,实行企业和职工账户相结合模式是现阶段必须做好的工作。通过个人账户进行养老基金预算是重大的问题,这其中涉及了未实施个人账户之前的模式问题。实施个人账户之前,旧模式下低工资、高福利的政策使职工的养老资金已经并入国家资产之中,这使得国家对企业职工养老必须负责,这是一种隐性的养老保障模式,是国家必须承担的责任与义务。因此实施个人账户并将新老职工区别出来是一个历史遗留的烦琐问题。对这一问题,只能暂时在理论上提出解决方案:首先是实施不同员工不同管理办法的模式,将已经实施现收现付办法的老职工继续按老办法处理,对新职工则实施企业和职工联合缴费模式。当然这种办法的缺点也比较明显:从老职工的劳动中受益最大的是国家,因此国家对老职工的养老保险负有主要责任和义务,如果国家不再负责而将这一责任转交给新职工、让新职工承担显然是不负责任的体现。同时考虑到企业缴费所占职工工资总额的比重,这对企业也是沉重的负担;其次,积极支持并监督国家政策,早日促使养老保障体系的统一和完善,促使国家对养老保障金做出统一、公平的处理;第三,企业需要结合国家政策,加快推进养老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各项法规政策的落实与贯彻。建立企业慰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退休职工进行慰问探访,并随时关注养老保障金的变动情况。推动企业养老保障体系更上新台阶。 4完善企业用人制度是完善企业养老保险的根本目标 生存并发展壮大是企业存在的根本目标,而企业存在的基础之一便是充足的人才储备和完善的保障体系。科学合理的用人机制将有助于企业充分挖掘人才,使各种人各尽其能,从而为企业创造更多的利益。而长期有效的人才选拔任用机制有助于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能力,为企业的生存发展提供丰富的人才基础。 (1)建立科学的选拔机制是适应社会主义企业建设和经济全球化的客观需要。 当今世界经济总体上处于缓慢发展的时期,我国目前的经济状态也决定了未来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国内经济处于稳定的较低速增长时期。企业在面对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责任重大,需要面临的国内外各种经济、政治风险和考验也是十分严峻的。要顺应时展潮流、始终保持企业发展方向的正确性和先进性,就必须加强企业干部职工建设,培养出一批高素质的干部。 (2)推进市场化用人制度是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能力的必然选择。 人力资源是生产力发展的基础,结合经济形势的变化,及时将人力资源按照市场化的方式进行配置,可以充分激发生产力,促进社会、企业资源的合理利用。同时,人力资源的合理调整有助于提升企业内在活力,使企业具有更强的生命力与挑战性,因此,推进市场化用人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 (3)企业用人制度的选用机制是企业文化的重要表现形式之一,也是企业人才结构稳定有序的基础。 市场化的企业用人机制,必须建立在民主、公开、公平的基础之上。拓宽用人渠道,全方位、多层次的考察干部职工。以工作成绩和道德品质作为基础,选拔任用业务精炼、思想作风良好的人才作为企业的人才储备。在用人机制上,遵循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实行组织把关,通过员工推荐、自荐或者招聘等方式选拔合适的人才。通过结合国内外企业以往经验和实践,建立科学合理的选人用人机制。 5结语 综上所述,养老保险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需要,是现实经济条件下社会保障体系的内在要求,也是企业做好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提升企业员工综合素质,促进人才结构稳定有序、完善企业用人制度的重要保障。 作者:李玉赛 单位:平煤股份勘探工程处 保险论文范文:医疗保险基金绩效审计论文 一、医疗保险基金绩效审计的目标 医疗保险基金绩效审计的总体目标是对基金使用情况做出客观、科学合理的审计评价,揭露和反映制约发挥医疗保险基金效益、效果和效率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为制定科学有效的医疗保险政策“顶层设计”提供依据,为建立完善多层次多元化的医疗保险体系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以改进资金管理、强化制度控制,形成完善的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和使用制度体系。医疗保险基金绩效审计的具体目标是要建立合理、高效的基金管理机制,形成科学的制度化约束,揭露和反映可能存在的资金配置不当、管理不善、损失浪费、利用率低下等问题,解决由于内部控制办法不完善、管理体制和机制不顺畅等体制性障碍、制度性缺陷等原因造成的体制机制性问题,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果。 二、医疗保险基金绩效审计的重点 (一)医疗保险基金绩效审计的主要方面 应重点对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成本水平、资金收益水平、计划目标完成水平以及实际保障水平进行评价。其中,基金管理成本水平又包括管理机构人员数量的适当性水平、结构的合理性水平和运行经费水平。实际保障水平又包括覆盖面水平、支出公平性水平、支出合理性水平、整体保障能力水平等。 (二)医疗保险基金绩效审计的重要评价指标 医疗保险基金绩效审计主要的定性评价指标有:参保人员的正确性水平、资金给付的合规性水平、资金给付的正常性水平、参保对象的满意度水平等。主要的定量评价指标有:基金支出财政负担率水平、缴费率水平、基金结余率水平、基金收益率水平、保障系数水平、参保率水平、实支率水平等。 三、如何实现医疗保险基金绩效审计目标 (一)关注医疗保险基金运行中存在的体制机制性问题 目前我国处于经济社会的转型时期,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的标准不统一。近年来,国家加大对社保制度的“顶层设计”,对医疗保险政策不断调整和优化,审计实施过程中,应熟练掌握各项政策内容,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了解政策执行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等政策贯彻执行情况,加强对资金管理的效果评价,及时查找发现制约医疗保险基金发挥效益的体制机制性问题。除了对医疗保险宏观政策的关注外,还应当对基金管理运行中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主要包括:一是资金管理的合规性水平。即财政部门管理的社保专项资金和经办机构管理的医疗保险基金会计核算的规范性。二是业务流程的合规性水平,即基金的筹集、管理、使用等方面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三是内部稽核的有效性水平。即内部稽核部门能否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堵塞漏洞,规范经办机构工作流程,保障资金安全。 (二)关注医疗保险基金各运行环节 医疗保险基金征缴环节。一是征缴扩面情况,对基金管理机构能否不断扩大参保覆盖面、最大程度将群众纳入到医疗保障体系当中、全面提升扩面征缴工作水平进行评价;二是医疗保险费征收情况,主要是对管理机构能否及时足额征收医疗保险费的情况进行评价,审核有无存在故意降低缴费标准或拖欠、拒缴保险费的情况以及有无违规核销保险费等问题。对未及时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单位,应加大催缴力度,同时基金管理部门可以定期对医保费的征缴管理情况进行公示,强化对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完整性的公共监督。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环节。一是问题整改情况,即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整改落实,对审计部门提出的建议是否采纳,被挤占挪用的医疗保险基金是否按规定收回;二是基金保值增值管理是否有效、是否合法合规,关注是否存在挤占挪用的问题,资金的保值增值情况,是否存在违规购买高风险投资品种等问题。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环节。主要是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资金情况,查证是否列支不应由医疗保险基金负担的支出以及有无拖欠截留、擅自改变用途、扩大开支范围等问题。 (三)加大医疗保险基金绩效审计实施力度 1.准确确定审计重点。 实施医疗保险基金绩效审计,关注政策执行、资金管理、经办流程以及资金征缴、管理和使用情况,对医疗保险基金各个层面和环节的管理进行切实的审计监督,重点对医疗保险基金社会效益水平进行分析与评价,从制度制定的合理性、公平性和政策执行的有效性、效果性以及资金的安全性等开展审计,研究分析基金管理运行中的薄弱环节和制约资金有效发挥作用的因素,解决体制机制性问题。 2.创新审计方式方法。 随着医疗保险体系保障范围的不断扩大和保障程度的提高,医疗保险基金管理部门业务办理信息系统数据庞大,仅仅靠查阅档案、账表和凭证已经不能满足审计全覆盖的要求,这就需要加强审计资源、组织方式、技术方法和质量管理的创新。应统筹调配审计力量,优化审计组成员专业结构,建立相互协调、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审计工作机制,增强审计的整体性和宏观性。积极推进计算机审计,运用数据库知识对基金信息管理系统中的资金征收、管理和使用的业务数据进行全面和有效审核,确保审计的全面性,同时可以利用医疗保险基金联网审计对医疗保险基金的业务办理进行即时、动态的跟踪审计,全面、实时反映可能存在的问题,提高审计质量,控制审计风险。 3.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 搞好综合分析,建立科学客观的评价体系,是开展医疗保险基金审计的重要环节。要积极探索财务收支审计与效益审计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对基金使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给予客观评价,审核各项管理是否按照规定的要求操作,评价资金使用的效果性。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政策法规、改进工作、加强管理的意见和建议,服务于制度建设。 4.提升审计人员专业素质。 要通过岗位培训、后续教育和工作实践等方式,培养审计人员分析、判断审计事项和剖析、查证问题以及作出客观公正审计评价的能力,逐步提高审计人员发现问题后分析深层次原因、提出合理建议、推动解决问题的素质,建设一支素质高、专业强的审计队伍,使审计真正发挥在推动完善国家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中的作用。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的转型时期,多层次、多元化的医疗保险体系正在不断完善,通过开展医疗保险基金绩效审计,进一步改进审计方式方法,拓宽医疗保险基金审计范围,将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的效益和效果作为载体,提出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医疗保障体系的审计意见建议,为医疗保障政策“顶层设计”提供依据,促进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发展完善。 作者:郭宁 保险论文范文:我国农业补贴农业保险论文 一、财政对农业补贴的必要性 农业在我国的地位决定了财政农业补贴的必要性。民以食为天,农业是生存之本是,发展之根,是人类发展的基础。一方面,工业的发展离不开农业,农业是起物质生产和一切非物质生产部门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是生产生产生产资料的重要市场。另一方面,国家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前提和基础是农业,工农业生产的巨大差距促进了工业化的发展。为城市扩张提供了土地和丰富的劳动力,因此农业资源师城市化发展的基础。 二、农业补贴存在的主要问题 与发达国家成熟完善的农业补贴体系相比,我国的农业补贴还存在着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一下几个方面。 1.农业补贴总体水平较低 从农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基础性和农业发展的战略性出发,农业补贴势在必行。农业生产的特殊性和弱质性要求我国农业要有竞争力要依附于我国的财政实力。尽管我国政府的财政支出在近几年对农业不断地增加,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是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三农”补贴数量的不断增加,但是年度间分配不平均并且出现地区分配不均的现象,一些地方的不重视导致财政补贴的不足,约束着农业的发展。 2.农业补贴的结构不合理 我国实行的农业补贴政策,制度设计缺乏系统性,因而结构失衡问题突出。首先,经常性补贴远远少于临时性补贴。经常是为了应对农产品短缺而临时进行的农业补贴。长期性和稳定性都不高。另一方面,补贴的重点不明确,对于农产品方面的补贴,主要集中于粮棉等方面,虽然已经开始有选择的补贴,但是还是不能够稳定和普及。再是,对于农业生产资料的补贴也较为缺乏。出现分配不均的现象。最后,农民培训等相关技术类项目的缺乏问题较为突出,农业技术推广力度不大,进展迟缓,对于市场营销服务的补贴性支持未明确。 3.农业补贴的管理体制不健全 农业补贴的实质是工业反哺与农业,城市支持农业发展。因此,农业补贴的根本受益者应该是农民,利益流向农民。但是在世纪农业补贴的操纵中,由于政府管理体制的不完善,有漏洞,补贴方式的不规范,导致农民的获利少,主要原因是补贴措施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难以提新效果。目前,我国农业补贴主要分管于不同的部门,责任不明确,导致交叉管理,职能重叠,机构设置分散,部门利益严重,业务分割,各个部门缺乏有效的沟通和协调。从而降低了农业补贴的效率。 4.农业补贴的金融法支持与保险水平较低 农业补贴的资金来源比较单一,主要依靠政府资金和吸收存款。面临着“一农难支三农”的尴尬局面。不能够有效的利用金融和税收等手段。农业补贴金融体系还不健全,能力弱,农村资金缺乏,农民借贷风气盛行,影响了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农业补贴专注于农业的内部补贴,而忽视了农业生产环境的外部补贴。对于农民能力的培养和风险补贴较少。基础设施和粮食安全储备体系不完善。农业人员的培训以及农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力度低。因此,我国目前的农业保险补贴难以祈祷补偿农业风险,稳定农民收入的作用。 三、农业补贴相关问题的解决措施 1.加大农业补贴力度,合理配置资金 政府应该加大农业补贴的总量投入,逐年增加投资额度,加大农业的一般服务力度,优化农村公共物品的供给力度.要着力提高农民收入,通过粮食直补的方式增加农民的直接收入,增强其学习的积极性。把农业补贴从流通环节转移到生产环节中去。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2.优化农民补贴节后,有效的发挥农民的补贴作用 由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着重发展重工业,农业,轻工业较次发展。农业发展结构不合理,导致我国长期以来请示农业的补贴,农业补贴安排不合理。因此,根据这种状况,要着力改变现状。一是建立经常性的补贴体系,以经常性的补贴体系为主,给市场主体稳定的预期。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二是强化重点,主要是农业补贴对象重点,对农业生产中的冗杂人员进行裁减,减少开支,增加对其他农业项目服务的补贴力度。这样既能够提高效率,也能够提高效益。 3.完善农业补贴资金的管理体制,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建立完善的农业管理体制,要做到高效统一,职能明确,权力义务合理,合理统筹安排各种农业补贴项目。加强对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在明确补贴目标的前提下,给农业生产提供相应的补偿。通过法律建立一个完善的农业补贴体系,加强相关的组织建设,使之成为政府与农民沟通的媒介。政府应该制定合理的政策,帮助农业补贴的实行。 四、结语 我国农业发展关系着工业,轻工业的发展。是立国之本。要增强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提高劳动效率,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就要关注农业补贴相关政策,完善体制机制和农业保险的发展,提高农业自身的增长能力。 作者:张洋 单位: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 保险论文范文:合作社制度农业保险论文 一、山西省建立农业保险合作社制度的重要性 (一)抵御自然灾害风险 山西以山地、丘陵为主,平原仅占总面积的19.79%,且属黄土高原地带,耕地较少,人均耕地不足,土壤侵蚀较为严重;属大陆性气候,降水较少,不稳定,有十年九旱之说,农业面临的旱涝风险较高。因此,较之平原面积广阔的东部地区的农村,山西农村地区面临着较为严重的自然风险,如水土流失、旱涝灾害、泥石流灾害等,这严重威胁着农村社会尤其是山区农村的财产安全、生命安全以及农业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基于此,在政府的主导下,将农民组织起来,成立农业保险合作社,自主管理、共同抵御自然风险,共同享受保险利益,可以有效地抵御山西农业和农村发展过程中面临的自然灾害风险。 (二)抵御市场风险和技术风险 山西粮食作物以小杂粮闻名,经济作物以棉花、油松、苹果、马铃薯为多。然而,据我们对山西农村社会的调查,一些独具特色的经济作物面临着很大的市场风险和技术风险。以岚县东阳涧村为例,一位农民朋友告诉我们,市场供需平稳时,油松的价格与油松的生长高度成正比,如果长势好的话,一棵油松能卖到20几块钱,但是,如果市场供过于求的话,一棵长势好的油松顶多也就几块钱,这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再以山西平陆县韩村为例,这里因自然条件好,适合苹果生长,所以苹果栽培成为农民发家致富的途径,但是如果市场不景气,即使收成好,也只能贱价卖掉,这也会造成很大损失。而且,油松、苹果这些经济作物以及马铃薯这些粮食作物,还需要很到位的技术指导。由于市场的不稳定,基层政府责任的缺失以及农民科学文化知识的有限性,市场风险和技术风险在山西农村社会也是普遍存在的。所以,以乡镇为单位,在这些经济作物和粮食作物类别一致的几个村庄成立农业保险合作社,不仅村民入保和投保,而且政府成为再保险人,险种的范围不仅包括粮食作物,而且包括受市场影响较大的经济作物,这既有利于组织农民团结起来共同抵御市场风险,又有利于依靠政府主导下的技术分享和指导来抵御技术风险,能够最大限度地弥补农户因各类风险造成的农业经济损失。 (三)改善农村贫困状况 山西省贫困人口在全国所占比重也是较大的,仅部级贫困县就有35个。尽管自然因素是导致山西农村贫困的重要因素,但是自然条件也是一种无法改变的事实。所以,要想改变山西农村社会的贫困状况,就要重视人文因素的改进,从各级政府合理合法引导和农民本身的组织管理调整两个方面入手,这样才是务实之举。农业保险合作社是一种非盈利的组织。一方面,它有效地调动了政府和农民的积极性,让政府积极担保,让农民积极参保并共负盈亏,有效地为农民抵御自然风险、市场风险和技术风险,这便变相地增加了农民的收入;另一方面,它还克服了小农经济的分散性和无组织性,按照自愿原则将农民组织起来,共同承担风险、分享收益,这更加有利于农村的集体生产和生活。基于此,保险合作社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改善农村社会的贫困状况,最终实现农村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四)实现农村社会良性自治 山西以山地、丘陵居多,除少量的平原外,农村大多分布在山区、丘陵间的平地上,比如吕梁山区,这更加凸显出了小农经济的分散性和自给自足性。除此之外,在中国,村委会属于基层自治组织,在政治地位上较为尴尬:充分的自治权与小农经济下权力的畸变。我们曾对山西某县进行了实地调查,发现因为行政管理监督不力、官本位严重以及交通不便导致文化闭塞。山西个别农村社会不仅出现严重的村委贿选现象,而且在征地拆迁方面,村委会贪污补偿款现象严重。在这种情况下,农村社会何谈良性自治?农民的自治意识和途径都自觉不自觉的被压制了。而农业保险合作社体现的是经济思想和管理思想的辩证统一,其目的之一就是要将农民有序的组织起来,即按照自愿原则,认缴一定的股本,加入合作社,实现技术、资源共享,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有组织地实现良性的自我管理,简单而灵活。倘若管理和监督有序,农业保险合作社的各类政策真正的可以代表绝大多数人民的共同利益,可以克服当前基层腐败给农民造成的损失,最终实现山西农村社会的共同发展和共同富裕。 二、山西省建立农业保险合作社制度存在的问题 农业保险合作社的顺利发展是以良好的人文条件、自然条件和经济社会条件为依托的,换句话说,只有具备了“天时、地利、人和”的现实条件,这项制度才会独立的发展起来。农业保险合作社制度在山西省农村社会具有一定的生存和发展空间,但是,山西省农村社会在自然地理条件、农业种植的客观结构现状、农民文化观念、农业政策、政府财政状况以及政府重视程度等各方面会凸现出较大的地域性、差异性与复杂性,这些都会使农业保险合作社制度在山西农村社会的建立面临着考验,甚至抵制。基于对山西农村社会的调研和农业保险合作社制度的历史发展经验,山西省建立农业保险合作社制度存在着以下几个问题。 (一)地域、人文的分散性与农业风险的同质性 农业保险合作社以自然村、乡、镇为基础单位,以农户为主要的参保主体,对地域、人文的同质性有一定的要求,这有利于克服小农经济的分散性和无组织性;同时它对农业风险的异质性也有一定的考量,这可以最大限度地分担农业风险,实现真正的风险分担。但是,以山西贫困地区而言,“山西省贫困人口基本分布在地域偏远、交通闭塞、资源匮乏、生态环境恶劣的地方”,这些地方因地域原因较为分散,难以整合;即便聚集在统一地域,而“人文、地域的高度趋同性又会导致合作社成员以及与他们有着密切联系的农业生产所面临的风险的高度同质性,如此,合作社成员‘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这当然实现了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但是,这也会使得农业保险所具有的‘保险’功能变得毫无意义”。所以,如何面对地域、人文的分散性与农业风险的同质性,从而发挥农业保险的实际效用,是山西建立农业保险合作社面临的首要问题。 (二)文化观念的限制性 正如有学者所言:“由于受经济、文化和其他因素的影响,中国农户历来被认为具有善分不善合的传统,其深层原因是集体理性和个体理性的冲突以及信息不对称和机会主义行为的存在。”山西特殊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造就了山西农村社会特殊的传统文化和观念。通过我们对山西农村社会的调研发现,存在着两种不同的文化观念。一种是经济发展较好的农村社会的新的“私欲”观,即伴随着市场经济观念的普及和市场经济对农村传统社会结构的侵蚀,农民群体的局限性在新的时代有了新的体现:金钱观念和攀比观念较重,参与村公共事务的积极性较低,缺乏公共道德和公共文化的认识。一种是经济发展落后的农村社会的旧的“封闭”观,分散性和组织性很低,公共意识缺乏。这种氛围或者社会风气,也有可能会为农业保险合作社的存在以及功能的发挥带来阻力:“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优势虽然会降低道德的逆向风险,但是这仅仅是合作社成立后理想的设计而已,至于农民会不会为了‘共同分担农业风险’加入合作社,还是个模棱两可的问题。” (三)基层腐败的蔓延 在山西农村社会,“基层腐败渗透到经济建设、村民自治、社会管理、基本公共服务等各个领域,方法多样,手段高明,神通广大,无所不用其极”。一是农村社会家族势力、权力势力和黑恶势力之间存在着非法利益的绑架关系,导致贿选现象严重,所以村委会成员无法真正代表农民的切身利益;二是高层腐败和基层腐败对农村社会治理的渗透,加剧了农村社会官本位思想,使得攀比之风、为富不仁、金钱观等不良社会风气蔓延,并不断侵蚀着主流农村文化的公共空间。基于此,会给农业保险合作社的管理和组织带来更大的阻力,家族势力、权力势力和黑恶势力的勾结完全会使得“利益共享”的农业保险合作社存在被少数人控制并支配的风险;基层腐败的盛行也会导致个别基层政府在建立农业保险合作社中的引导误区和腐败潜质以及执行力度不大。政府的积极引导和良性管理是农业保险合作社的典型特征,农业保险合作社的建立本该需要政府的积极引导和支持,如果政府支持力度不够,精力投入不够,那么,可以说,农业保险合作社在山西是无法取得实效的。 (四)人力资源与技术问题 农业保险合作社制度的建立不仅需要投入一定的物力和财力,其对不同层次的人力资源的需求更大。对于山西农村社会而言,农业保险本身就是一个专业性较强的术语,在实际操作中,它必须要涉及到如何确定保险范围、险种、保险责任和补偿标准等一系列的问题,这些都需要必备的知识和技术作指导。而且,农业保险合作社还面临管理技术上的难题:一是由农民参保组成的农业保险合作社如何实现良性的自治管理的问题,村委会这一基层自治组织如何定位;二是政府如何以百姓可以接受的方式和语言对这些合作社进行引导的问题;三是如何让政府成为再保险人的问题。这些都需要专业性较强的人力资源和技术的供给。 三、山西省建立农业保险合作社制度的政策建议 山西省在建立农业保险合作社制度方面面临一些前瞻性的问题,这些问题既有自然方面的,又有人文方面的。针对这些问题,必须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在尊重自然规律和历史规律的基础上,去发掘符合人民利益、符合老百姓需求的农业保险合作社制度的实现形式。 (一)完善农业保险合作社立法制度 无规矩不成方圆。要想真正地实施一项制度,并且使其发挥应有的现实意义,那么,必须要将其纳入法律的调整范围之内,使其有法可依。 1.根据《立法法》63条之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而且,依据此法80条之规定“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所以,山西省建立农业保险合作社制度,应该充分发挥山西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这一立法机关和权力机关的作用,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法规制度,为农业保险合作社制度的建立、实施奠定立法基础。 2.根据《立法法》63条之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不仅拥有制定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的地方性法规的权力,而且这些地方性法规的出台必须是要结合本行政区域内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所以,山西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关于农业保险合作社制度的法规时,一方面,必须要做到科学合理的论证,必须要结合山西省历史的、现实的地理因素和人文因素,制定相关法规。另一方面,必须要具有前瞻性,能够为山西省人民政府和山西省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的规章制定提供立法指导。所以,立法前必须做好调研工作。 3.依据《立法法》73条之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制定规章的事项和管理本行政区域的事项,有权制定规章。山西省建立农业保险合作社制度,不仅需要山西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与之相关的法规,而且还需要省人民政府和山西省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相应的规章,因为如前所述,农业合作社制度的建立与农村社会的地理因素、观念因素和经济发展因素息息相关,具有很强的地方性,所以必须依靠地方政府规章将农业保险合作制度细则化、可操作化,这样才会真正地得到实施,才会为老百姓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进一步讲,为了保证此项制度的有效实施,不仅要放权,赋予地方政府制定相关的政府规章,还要监督权力,要发挥山西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政府规章的监督审核作用,确保法令的统一性和人民性。 4.山西省农业保险合作社法规应该包括以下基本内容:(1)农业保险合作社成立的目的和条件。这一项要坚持四个原则:人民利益原则,农村社会可持续发展原则,农户参与与政府主导辩证统一原则,原则性与灵活性统一原则。在条件设立上严宽相济,但是有一条必须明确,即各地方政府建立农业保险合作社必须要进行地域、人文和农业风险的实质性评估,并将评估报告提交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报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通过之后方可进行试点。(2)农业保险合作社的组织机构、管理方式、运行过程。这一项目的在于保证农业保险合作社的可操作性,要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原则。最大限度的体现农民群体的自治性。(3)合作社成员、合作社组织机构、村委会、乡(镇)以上政府在农业保险合作社运行过程中的权利、义务、职责。这一项内容是对上一项内容的延伸与补充。明确权责,不仅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内在的法律逻辑,而且也有力地确保农业保险合作社制度的可操作性。否则,形同虚设。(4)农业保险的险种(法定险种和自愿险种)、保险理赔程序、保险责任、保险争议处理。这一项内容是对上两项内容的细化。立法时应当给与原则性的指导,最好以“禁止性条款”的形式存在。各地方、各个农业保险合作社组织可以根据本地区、本乡镇、本自然村的地理、人文和农业风险情况自行拟定具体方案,但是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禁止性规定。(5)农业保险再保险制度。对于这一项内容,应当积极采纳国内外典型案例进行总结归纳。最重要的是明确政府各部门之间的责任。(6)法律责任。参与农业保险合作社的各个主体,包括政府、公司、企业、农户、农业保险合作社组织机构等等都要成为法律责任主体。除此之外,还要做好法律宣传和相关政策工作。老百姓最关心的是与自身利益相关的事情,这是人之常情。所以在法律政策宣传时,首先,最重要的是让农户明白农业保险合作社到底能否给他们带来合法正当利益,且这个利益是多少;二是要加强对农民群众的法制教育,让他们明白农村“公共文化”的重要性,为避免道德逆向选择奠定法律文化基础。 (二)以乡(镇)为基础单位进行试点,建立农业保险合作社 在一定地域内,山西的农村社会在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方面具有高度的趋同性,这种高度趋同性必然会导致合作社成员以及与他们有着密切联系的农业生产所面临的风险的高度同质性,倘若以村为单位建立农业保险合作社,必然会让此制度失去分担农业风险的效用。所以,山西省应该以乡(镇)为基础单位建立农业保险合作社。 1.按照地缘优势和经济优势,将同一乡(镇)的村落进行整合,建立一个统一的农业保险合作总社。而后以村为单位,设立分社,便于内部管理。在推行方面,先进行试点,而后再向其他乡(镇)、县推行。 2.在合作社准入条件方面,采取自愿原则。即农户认缴一定的股本,自愿加入合作社,成为合作社成员。股本的缴纳根据乡(镇)经济发展情况、农业收入情况以及农业风险情况自主确定。可以设最低入股数额。 3.在组织和管理方面。合作社组织机构应以农业保险公司或其他保险机构为参考,但是切忌完全模仿。组织机构的名称设置要兼顾农户的知识储备、文化观念、乡规民约和日常语言,不能为了赶时髦,过分引进一些专业化很强的名词,使合作社成员和农民群体一时无法理解和把握。总体看来,组织机构必须包括农业保险合作社成员大会、执行机构、监督机构、法律援助机构和理赔机构五个。(1)农业保险合作社成员大会是合作社最高决策机构,由全体合作社成员组成,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和决策,真正反映民情民意,并根据需要,选举产生农业保险合作社成员委员会。农业保险合作社成员大会及其委员会的职责是:选举产生其他各个机构及其管理人员;在遵守山西省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在政府的指导和参与下,制定符合本地方农村社会长远发展和合作社成员利益的、保证合作社有效运行的重要细则,即《农业保险合作社实施细则》,比如保险险种的种类、保险理赔程序、保险责任、保险争议处理等;与总合作社和分合作社进行对接,完成政策传达、汇报、交流等工作。(2)执行、监督、理赔机构、争议仲裁机构则由农业保险合作社成员大会产生,并对其负责,每年必须按时向农业保险合作社成员大会做述职报告。执行机构具体执行大会产生的决策;监督机构主要执行监督职能,确保决策有效执行;理赔机构则是在保险行为发生之后,按照法律法规和《实施细则》向被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争议仲裁机构主要处理保险合作社运作过程中,合作社成员之间、合作社成员与执行机构、监督机构和理赔机构之间的争议,原则上以调解为主,调解不成应该纳入司法程序。(3)法律援助机构应该由司法机构指派成立,既要向合作社成员定时宣传法律知识,又要向合作社成员及其机构在保险理赔时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 4.合作社组织机构管理人员皆由合作社全体成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总社合作社的组织机构和管理者则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全体成员直接选举和分社代表成员直接选举产生,确保农业保险合作社实现农户自主管理。 5.农业保险合作社是农业保险的实现形式和组织,应当遵循成员自治原则。它与村委会是不同的。不过,伴随着保险合作社的日益成熟,以及农村社会经济、社会发展的日益成熟,可以参考法国农业保险合作社建立的经验,拓展中国农业保险合作社的社会功能,比如“互助救济、金融和生活福利”等。 (三)基层政府的主导作用 基层政府必须要在农业合作社的建构方面发挥积极有效的主导作用。一方面,农业保险合作社不以盈利为目的,其目的是实现抗拒农业风险、实现农村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这一公共利益,所以,它能像保险公司那样自负盈亏,必须要受到政府的扶持,另一方面,农业保险合作社是以农民为主要参保主体的自治组织,虽然它在很大程度上允许合作社成员自主管理,但是这种自治性是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公共政策基础上的自治,所以当然需要政府的指导。基层政府的主导作用主要在于两个方面:一是加强农民阶层的组织性和纪律性,更好地实现农村和农民的文化整合,克服传统文化观念对建立农业保险合作社制度的阻碍;二是为农业保险合作社组织管理提供可靠的技术资源和人力资源帮助,确保合作社制度的可操作性,克服合作社技术管理匮乏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制度上的宣传。福建西滨乡农业保险合作社制度之所以能在农村广泛推行,和基层官员的大力宣传有着密切的联系,西滨乡政府专门抽调大批干部集体下乡向农户宣传农业保险知识和农业保险合作社的优越性,此举为西滨乡农业保险合作社的成功奠定了群众基础。所以,山西省建立农业保险合作社制度,必须也要具备雄厚的群众基础,而要想获得民心,必须加强与老百姓最为贴近的基层人民政府的宣传力度。在宣传方面,一是要讲求宣传方式,用老百姓可以接受的态度、行为和语言来讲解农业保险合作社制度的优越性;二是要讲求宣传内容,力求务实,能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相关,不仅要让老百姓知道农业保险合作社制度的优越性,而且还要积极的向老百姓宣传和讲解农业保险法律知识;三是要政策公开,一定要让老百姓清楚的明白政府在建立农业保险合作社方面的具体政策。建立农业保险合作社重在科学有效的宣传,宣传到位,政府才能获得民心支持;宣传到位,老百姓才会真正认识和把握合作社到底在多大程度上与自身切身利益相关,才会作出选择。 2.决策上的指导和监督。包括三点:(1)倘若以乡(镇)为基础单位建立农业保险合作社,那么县级政府必须要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山西省关于农业保险合作社制度的法规规章规定的基础上,按照经济因素和地缘因素科学合理地负责村落的整合,这种整合切忌强制性的行政干预,要多听民意,多了解村落的地理和人文因素。(2)农业保险合作社成立之后,县级、乡(镇)级政府还必须要对合作社的决策的制定和执行进行必要的引导和监督,确保合作社的决策及其执行符合农业发展战略需求、国家法律法规和山西省关于农业保险合作社制度的法规规章的规定,并符合公共利益和老百姓的根本利益。(3)决策上的指导不是强制性的行政干预,要做到上通下达,既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农业发展战略要求,又要符合老百姓的意愿,尊重农业保险合作总社和分社的自治。 3.技术和人才上的帮扶。农业保险的险种、保险范围、保险责任以及农业风险、市场风险和技术风险的评估等都具有很强的技术性和专业性,但是,合作社成员主要以农民为主体,后者在知识结构、技术水平等方面都较为欠缺,所以,基层政府必须要为保险合作社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人才配给。一是指导合作社关于技术上的决策;二是宣传、讲解和传授保险知识,加强对合作社执行机构、监督机构、理赔机构组成人员的培训;三是在保险责任发生期间,加强技术指导和监督。 4.必要的法律援助。一是对合作社全体成员宣传保险法律知识;二是加强对合作社各个机构管理人员的法律培训;三是当争议仲裁机构对一些争议进行调解时,要派遣法律援助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和争议事件跟踪。 (四)农业保险合作社联合会 成立农业保险合作社联合会,作为第三方机构对政府行为进行监督和引导。这就类似于政府绩效管理的“第三方评估”机制。“第三方评估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形式。这种评估形式不同于传统的政府机关的自我考评,在现实中能够有效克服政府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引发的考评不公,对促进政府部门的作风转变,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农业保险合作社的成立主要是为了实现抵御农业风险、推动农业和农村社会可持续发展这一公共利益,它涉及的主体主要包括农民群体、合作社组织、政府机关、市场主体等,在这些主体中,政府机关在信息、技术、权力方面占据优势地位,但是农业保险合作社的建立必须要依靠政府机关进行决策指导和技术帮助,所以,为了更好地监督政府行为,使其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轨道上正确地履行职责,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应该成立“第三方机构”,对其行为进行评估,以起到监督的效果。农业保险合作社联合会的地位和职责应该参考以下四个方面: 1.农业保险合作社联合会是依照国家法律和法定程序成立的非政府组织,其目的和任务在于代表社会公众和农业保险合作社参保成员(主要是农民群体)监督政府的行为,以保证政府政策的合理合法实施、合作社成员的合法利益以及公共利益。 2.农业保险合作社联合会的成员构成应该多样化,按一定的比例吸收合作社成员代表、不同职业的社会公众以及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等群体。合作社联合会成员虽然在学历、社会地位、身份、职业、民族方面等各有不同,但是也要把握住基本的准入资格:一是坚守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二是热心社会公益,三是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道德责任感。 3.农业保险合作社联合会的主要任务是:(1)定期对政府在建立和实施农业保险合作社制度方面的行为进行科学和客观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向社会公开;(2)在科学考察和调研的基础上,代表农业保险合作社成员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农业产业发展、农村社会可持续发展)向政府机关和农业保险合作社自治组织建言献策,最大限度的健全农业保险合作社制度;(3)代表农业保险合作社及其成员参与诉讼。 4.农业保险合作社联合会应该以市为单位成立总会,以县为单位成立分会。当然,在这里,“县”、“市”仅仅是行政区划的划分方便而已,农业保险合作社联合会是非政府组织,不具备行政管理地位。如前所述,山西省应该以乡(镇)为基础单位建立农业保险合作社,那么每一个乡应该可以成立一个保险合作总社。那么,在此基础上,每一个市可以成立一个保险合作社联合会总会,而后以县为单位成立保险合作社联合会分会,分别代表不同乡(镇)农业保险合作社总社全体成员的合法利益。农业保险合作社联合会总会应该对市级以及市级以下政府的相关行为都要进行评估和监督。 (五)建立健全农业保险合作社再保险制度 以乡(镇)为基础单位进行试点,按照地缘因素和经济因素将几个村落整合,建立农业保险合作社,还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即,因为地缘因素和种植结构的趋同性,农业风险可能还会存在“一损俱损”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必须采取各国通例,设立再保险制度。对于山西而言,以乡(镇)为单位的农业保险合作社总社为投保人,以政府或者政府授权的组织为保险人,保险标的应该根据农业保险合作总社成员共同遭受的农业风险确定具体险种,比如因旱涝、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和市场价格波动等市场风险给全体社员造成的风险,都可以参保。需要强调的是,伴随着农业保险合作社制度的健全与日趋成熟以及合作社成员法律意识的提高,再保险制度中的保险人可以逐步实现多元化,即不仅仅局限于政府以及政府授权的组织,可以拓展到其他市场主体,比如保险公司,以及符合市场准入资格、与保险合作社有利害关系、且能够承担保险责任的其他社会组织等。再者,条件成熟的话,农业保险合作社再保险制度应该纳入国家的社会保障的范畴,统一规划和调整。 (六)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切入点,健全保险合作社制度评估机制 在中国,国家的一切权力皆来源于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和国家各项决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基于此,山西省关于建立农业保险合作社的各项具体的政策、法规、规章,到底符不符合山西省农民群体的根本利益,是否可以促进农村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这些既不是某个官员或政府部门说了算,也不是某个专家学者说了算,而是应该以与其有切身利害关系的人民群众及其代表为主,并在政府、专家学者、社会公众等积极参与下共同进行评估,才能得出相对确切的结论,这样的结论才具有“人民性”。所以,在议行合一的政治体制下,山西省应该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切入点,通过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来健全农业保险合作社的制度评估机制。简而言之,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积极吸纳那些真正能够代表山西省各阶层人民的代表进入权力机关,参与农业保险合作社制度的立法、政策评估工作,确保人民代表大会的“人民性”,而非“特权性”。二是厘清山西省、各市、各县、各乡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层级关系,健全各级代表大会之间的流通机制,保证农业保险合作社各项法规、政策的上通下达。三是明确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建立农业保险合作社制度方面的职责和权限。如前所述,各地方政府建立农业保险合作社必须要进行地域、人文和农业风险的实质性评估,并将评估报告提交同级人民大表大会审议,报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通过之后方可进行试点,那么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如何对评估报告进行审议,都需要予以明确,以免相互推诿,导致政令不行。四是人民代表大会对农业保险合作社各项法规、政策进行评估时,必须要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召开听证会,必须要吸纳公众参与,保证政策、法规的公开、公正以及人民性。 四、结语 自古以来,中国就有“人定胜天”的古训。要想解决山西农村社会的贫困问题和发展问题,必须要从人文因素上做文章,科学合理的发挥主观能动性,通过制度建设来解决这些问题。农业保险合作社就是一个选择,其在山西省农村社会的确具有很大的生存和发展空间。不过,农业保险合作社制度的建立必须要最大限度的契合山西省农业和农村社会的自然地理概况,并符合山西省农业和农村社会发展战略以及维护山西省全体农民的合法利益。在建立和发展过程中,必须要立法先行,加强立法制度的完善;必须要发挥政府的科学主导地位;必须要引导合作社成员进行科学管理;必须要成立农业保险合作社联合会,作为第三方机构监督政府行为,维护公共利益,维护合作社成员的根本利益;必须要建立再保险制度,解决农业风险后顾之忧;必须要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切入点,健全相关政策评估机制。这些是保障农业保险合作社能在山西扎根的必备条件。 作者:李娟 单位:太原理工大学政法学院 保险论文范文:责任保险视角下环境污染论文 一、生态文明视角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功能分析 (一)分散企业生产运营风险 目前,我国对环境问题非常重视,惩处力度非常大,如果企业在生产运营过程当中,造成了环境污染,就会使企业面临巨额的经济损失,甚至可能导致企业就此倒闭。但有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就可以分散企业所面临的风险,避免企业遭受过大的经济损失,保障企业的生存与发展。 (二)刺激企业提升环保意识 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下,如果企业的环保意识差,环境污染风险高,保险公司就可以提高保险费率,刺激企业改善生产经营方式,提高环保意识,降低污染风险。相当于说,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还能够发挥出一定的社会管理功能。 (三)使受害人获得有效的补偿 如果没有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受害人遭受的损失一般都是由政府或是企业补偿,但政府的权力运行机制复杂,企业又重视自身的利益,所以受害人可能迟迟得不到有效的补偿,这就可能激化社会矛盾,带来难以预料的后果。但是通过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受害人遭受的损失便能够由保险协议进行合理补偿,快速、及时、有效,可以保证受害人满意,避免出现社会矛盾。 二、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践行现状 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起步较晚,2007年12月4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现为环境保护部)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发〔2007〕189号),启动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政策试点工作。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自启动以来,实践中存在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意愿不高,保险公司由于保费收入的限制,设置了苛刻的免责条件,难以达到分散风险的目的。 (一)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意愿不高 自我国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以来,实践中普遍存在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意愿不高的现状。造成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意愿不高的原因颇为复杂,其中最为重要的是企业认为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所缴纳的保险费,给企业增加了经营成本,加重了企业的经营负担,而企业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毕竟概率极低,一旦企业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故,那么所缴纳的保险费也就浪费了。殊不知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最大的功能正是在于预防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而不是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后进行赔偿。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后,其所购买的不仅有保障,更多的是“服务”,这种服务直接体现为专业的中介机构对企业的环境风险进行评估,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管,发现隐患及时整改,遏制企业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二)保险公司理赔条件严格 据中国平安产险负责人介绍,平安公司自2008年开展环境污染责任险业务以来,平安产险已有超过七成的二级机构开展环境污染责任险,为社会提供超过70亿元的保险保障。但相对于其他责任保险类型而言,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保费收入相对较低。保险分担风险的功能要求投保人具有基数大的特点,企业投保意愿不高导致实践中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量小。因此,保险公司往往设置严格的理赔条件,免责情形较多,这也造成企业投保意向下滑的情形发生,造成恶性循环。 三、生态文明视角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之推进 (一)严格环境污染领域执法 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是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推行的制度基础,如果放任环境侵权行为的发生,那么企业必将不会花费高昂的保险费购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只有环境保护制度的严苛,在执法领域杜绝一切环境违法行为,任何对环境造成危害的企业都要补偿环境损失,才能促使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二)加强环境保护意识宣传教育 作为现代企业,首先要认识到生态环境的重要性,要知道生态环境不仅与自身的发展息息相关,更与整个社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密不可分,要提升自身的环保意识,加强生产技术革新与管理理念革新,尽快转型成为绿色型企业。同时,要认识到国家对环保问题日益重视,如果在自身的生产过程当中出现了环境污染事件,有关部门必定会追究到底,此时就会面临巨额的赔偿,甚至可能致使公司倒闭,风险巨大。而通过购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就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减少自身所承担的风险,因此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非常必要的。虽然购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自身的运营成本,但是国家、政府都会给予帮扶和支持,因此应当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最适用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产品进行投保。 四、结语 在经济的发展过程中,由于企业环保意识淡薄,违法成本过低,环境行政管理部门监管不力等,我国现阶段环境污染事件频发,直接危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身体健康,甚至常常酿成社会群体性事件,环境问题已经成为群体性事件的重要诱发因素,对社会和谐稳定构成直接威胁。因此,健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具有多方面的积极意义。 作者:吴娅 单位: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 保险论文范文:保险企业内部审计风险管理论文 一、内部审计的含义及其作用 1.监督作用。 企业的内部审计是企业对自身财经行为的监督,他不等于外部审计,而企业进行内部审计可以找到企业自身的财经问题,从而有利于企业进行决策。内部审计主要是以相关的财经法规和制度规定为依据,对被审计的对象进行经济活动的检查和评估,从而督促被审计对象进行纠正,提高企业自身的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2.服务作用。 内部审计可以找到企业存在的经济问题,从而为企业管理层的决策、计划和控制提供有效的依据,从此方面可以看出内部审计的服务职能。随着内部审计的进行,企业和审计人员会不断的自我完善和提高,内部审计所起的作用也会越来越明显。 3.控制作用。 内部审计部门作为企业当中一个独立于其它部门的存在,具有一定的控制职能,这种控制作用不同于其它的控制部门的作用,它更具独立性、权威性和全面性。内部审计是对企业经营效果和成绩的评价,这个评价的内容直接关系到高层的决策,所以它本身是构成内部控制的特殊要素。 4.评价作用。 内部审计部门独立于其它部门之外,它对于企业内部评价更具客观性和公正性,内部审计也可以为企业提供实际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内部审计可以对企业的计划、预算和决策方案进行公正、客观的评价,从而达到评价企业经济活动和经营方式的目的。 二、保险企业风险剖析 1.市场风险。 只要是企业,都存在着市场风险,保险企业在市场竞争当中,由于恶性竞争或者企业自身经营不善可能出现过多的“垃圾业务”,从而给企业的财务、经营带来较大的风险。部分上市保险企业,在运作过程当中可能由于各种原因导致企业负债过多,致使企业面临较大的风险。 2.系统风险。 大多数保险企业是采取集团形式出现的,因此总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机构之间具有极其强烈的利益、声誉关联性。一旦子公司或者机构因为经营事故发生倒闭或者保险事故,如果企业与下属经营单位间没有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管理机制,那么就会直接导致企业总体经营受到阻碍,致使企业产生严重的生存危机。 3.精算风险。 精算风险指的是预计风险带来的损失与实际损失相差较大而带来的经济风险,在保险企业主要表现在保单筹集的资金及其带来的收益小于承保责任带来的经济损失。精算风险主要因为保险费率的精算假设与实际值之间的偏差,因此精算方法在风险的评估上存在着较大的缺憾。 4.资本风险。 资本风险主要是由于企业自身原因导致资金紧张从而影响保险企业的赔付能力而产生的,这类风险出自承保和投资两个方面,有时候企业也可能因为较大的市场波动而产生此类风险。 5.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的产生主要是因为保险企业和客户之间不能或者不愿履行义务而产生的,这类风险的产生会影响企业的信誉,不利于企业的发展。 6.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一方面是指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当中不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而产生的风险;另一方面是指在保险行业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的时候一般都缺乏明确的变动时间表,从而影响企业对未来的预测,导致风险的产生。 三、内部审计对于保险企业的意义 内部审计通过不断检查、评估、调整、修正、反馈企业风险管理目标的完成情况,从而为促进企业内部管理机制的完善,将规范与准则融入到企业的内部管理当中,使风险意识、风险管理完全结合到企业的文化当中。内部审计作为企业特殊的评估、监督机构,其本身在企业管理当中扮演着参谋和顾问的角色;内部审计的结果,有助于企业对自身情况的认识,从而影响企业的决策、组织以及协调工作;同时,它还可以将企业存在的问题呈现给管理者,以便于管理者做出相应的整改,从而使企业内部的管理系统不断的优化、完善。 四、结语 保险企业内部审计对于企业决策、计划以及未来的发展都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加强企业内部审计管理将帮助企业在未来得到更好的发展。 作者:张晶 单位: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保险论文范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论文 一、完善参保缴费激励机制 建立"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参保激励机制,各级政府都应当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逐渐提升公民缴费的行政补贴,分别由省、市、县分级按比例承担,将政策的杠杆机制充分发挥起来。并且,依据经济形势的发展以及民生状况的改善需求,要确立补贴逐步增加的机制,提升城乡居民参保积极性。贯彻我国对此项保险的调整机制,各级行政财政单位要按规定定期增长基础养老保险补贴,基层财政的配套补助要及时到位,构筑起城乡居民保险的调整机制。对于保险金的调整幅度应该高于或持平于当地的物价涨幅,同时逐渐接近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的额度要求。 二、逐步提高基础养老金保障水平 针对大部分群众反映较多的保险金偏低的问题,我们首先要对群众做好耐心仔细的政策宣传,努力引导城乡居民,特别是中年以及年轻居民尽早参保缴费,同时坚持缴费,累积个人账户;另一方面,还应当意识到逐步提升养老待遇的迫切性和必要性,尽快完善政策,推进此项保险机制的稳健发展。当前我国正在就养老金标准提升问题做积极探索,并依据国家的经济增长形势、物价波动、相关社保规定以及当地财政能力等状况,构建起基础养老金调整体系,逐渐提升基础养老待遇。各地可依据自身实际,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提升基础养老金的发放标准。 三、推进信息系统建设 就不同地区针对保险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提出的关键问题,采取“适用为主、操作便捷”的基本准则,尽快推动保险信息系统的升级,将信息系统的支持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及早发放城乡居民社保卡,相关配套设施需得到更进一步完善,可让居民更便利的持卡缴费、领取保险金以及查询所需信息。我们建议各市级经办单位要增设管理权限,把信息延展至条件允许的村级单位,将账户修改权限下放,允许参保人员保险转移至异地,针对农村养老保险的集中结算、失地农民保险、村干部养老金发放以及生存认证等要积极开发出新的系统软件。并且,为提升工作效率,要对升级服务器进行尽早扩容。 四、加强生存状况认证 增进同民政以及公安系统的信息交流,动态比对人口信息,对城乡居民的生存状况实施定期审核。经由协办人员汇报死亡状况、入户确认、张榜公告以及接收群众举报等途径,准确及时的掌握辖区居民身故信息,停止发放不符合条件的养老金发放,以免基金损失。在省级行政机构确立丧葬补贴制度,并制定相关标准,以免不同地区差别过于悬殊,导致不必要的矛盾发生。享受补助时间参照职工养老保险标准执行,补助资金由省、市、县按3:2:1比例承担或多领基础养老金若干月。 五、确保基金保值增值 目前,银行存款和购买国债是对城乡养老保险基金进行投资管理的主要模式,接下来,应当根据城乡养老保险基金的省级统筹,把对保险基金的管理上升至省级单位管理,同时把养老保险跟其他社会保险的险种统筹管理运营,充分彰显基金的规模效应。并且能够逐渐开拓投资品类,进行多模式的投资,尽早探索协议存款、特殊国债、央行票据以及国内外资本运营市场等各类投资途径的可行性,以此化解居民养老保险的保值增值困难的窘境。第一、指导各地加快实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管理的步伐,为下一步基金投资运营创造条件,尽快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规范化管理,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与完整。第二、目前,应当先行试点,在从县、市、区级过渡到市、省级层次进行统筹。第三、强化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建设,并尽快将平台触角延伸到村(社区)一级,方便居民参保。第四、结合统筹层次的提高,建立由更高层级政府垂直管理的经办管理机构,先建立市级垂直管理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组织机构。第五、在界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公共服务受托人法律和行政地位的同时,明确该机构为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并逐步向参照公务员管理方向过渡。第六、县以上人民政府要建立专门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处室和专门的经办管理机构。 六、推进城乡养老保险转移接续 及早规划颁布城乡各类养老保险的迁移转接方案,搭建社保信息平台,让社保信息得以网络共享,最终实现养老保险的平稳转接。设计制度的过程中,需要遵照“顶层设计,基础参加”的原则,广泛征询社会群众意见。明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同职工养老保险之间的接续方案,从居民养老保险转向职工养老保险时,要依照养老保险的参加日期,同意参保人员遵循灵活就业者的缴费要求补齐保费。当参保者需从职工养老保险转向居民养老保险时,要参考职工参加保险的时间,将其个人保险缴费账户全额转移并入居民保险中。征收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要依照被保险人个人意愿,并入城镇职工或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之中,由政府出资补贴。 七、结束语 唯有探索出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运行的若干关键制度,找到城乡养老保险制度有效的并能够可持续发展的筹资方式,锁定政府对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所承担的有限责任而非养老保险制度的全部终极责任,方可让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长期可持续发展迈上正确的发展轨道。 作者:黄新琴 单位: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保险论文范文:社会保险基金绩效审计论文 一、绩效审计是评价社会保险风险问题的关键 社会保险的管理关系到收入分配以及风险的回避,社会保险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是风险规避的关键,保险体系中,管理不慎极有可能影响社会保险收入分配以及支付功能,为了确保社会保险体系的正常稳定运转,就需要通过绩效审计工作,评价分析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存在的风险点,为管理部门进行决策提供参考。 二、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对于社会保险基金绩效审计工作重视程度不足 由于我国审计机关设计的领域众多,并且内容较杂,加上当前很多审计机关人力以及财力投入不足,社会保险基金绩效审计工作的开展力度不大。再加上重视程度不足,导致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制上存在的漏洞问题得不到及时的发现与纠正,而且我国的社会保险基金审计目前主要停留在合法性审计阶段,审计工作亟待完善。 (二)社会保险基金的绩效审计工作不全面 我国传统的绩效审计主要是围绕着收入和支出这两个环节展开,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的社会保险基金审计工作还停留在这两个环节中就显现出了不足,还存在着审计不够细致深入,审查不全面的问题,不能充分全面的对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的不足之处进行反映。 (三)社会保险基金审计工作缺乏统一的评价标准 当前我国社会保险审计工作还缺乏有效的评价机制,评价标准不明确,体系不完善,并且现行的一些社会保险基金审计评价标准非常少,没有全面的社会保险基金审计准则等相应的可操作性指导文件,导致社会保险基金绩效的评价缺乏指导。 三、社会保险基金绩效审计完善策略 (一)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绩效审计管理体制 对于审计机关来说,应当首先认识到这个工作对于保护人民保险基金资金的安全和推动国家保险基金的运营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必须要不断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绩效审计体系,尤其是提高社会保险基金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其次,为了便于社会保险基金审计工作的开展有指导有遵循,应该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绩效审计法以及绩效审计准则,可以通过出台文件的方式明确社会保险基金绩效审计工作的目标、内容、程序以及方法。 (二)确保社会保险审计工作的全面性 对于社会保险基金的审计来说,审计工作具体有四个方面,分别是保险基金的筹集、投资运营、支付以及影响。在基金的筹集阶段,重点是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是否及时、足额,程序是否合理,征缴比例是否适当等内容进行审计监督。在投资运营审计阶段,则重点是对投资运营是否公开透明,是否存在将基金用于贷款抵押等现象进行审计,以确保基金的安全与完整为目的。在支付审计阶段则主要是对保险金的支付合法性、支出是否符合预算计划、领取人员条件以及领取数额是否符合规定等内容进行审计。在基金影响审计上,主要是对社会保险基金的发放对参保群体以及社会保障制度环境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进而对社会保障水平进行评价。 (三)构建科学的社会保险基金审计评价指标 在进行评价指标体系的制定标准上,应本着适度、使用、科学、规范的原则进行。在具体的评价指标的选择上,应该包括经济型评价标准、效率性评价标准、效果评价标准、公开透明性评价标准以及真实合法性评价标准,通过这些评价指标,准确的反映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成本、收益情况、投资运营效果、相关信息的公开情况以及收支管理等程序规定的履行情况。 (四)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绩效审计的人才培养 社会保险基金绩效审计由于审计对象、审计方式的不同,因此审计工作也有着较强的特殊性,对于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审计机关应该在政策、法律法规、绩效审计专业知识、金融、投资运营管理等方面对审计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全面的培训,提升审计工作人员在社会保险基金审计工作方面的专业技能水平。 四、结束语 强化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绩效审计,是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关键工作,也是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与效益,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营监管的基本手段。相关管理部门应该充分发挥作用,不断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绩效审计体系建设,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合法性、真实性,实现社会保险基金的使用管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水平,强化我国社会保障机制的力度。 作者:王继红 单位:临沂市郯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保险论文范文:保险企业价值创造风险管理论文 一、保险企业价值创造与风险管理的关系 我国保险企业的全面风险管理还处于起步阶段,因而其探索由“以最小成本实现最小损失”逐步向“以最小成本获得最大安全保障”不断过渡,而就其他企业而言,最初的价值创造则是与风险管理息息相关的,因为风险管理的最终目标是风险成本最小的情况下,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保险企业借鉴其他行业的风险管理经验,并针对自身的特殊性,制定出既保证股东利益最大化,又实现对保单持有人利益的兼顾,本质上这两个目标是相互对立的,但是通过全面的风险管理,可以实现两者关系的相互磨合,保险企业价值创造与风险管理存在着均衡发展的关系,不能顾此失彼,应把握好价值创造与风险管理的关系,以保险企业价值创造作为风险管理的落脚点及最终目标。 二、风险管理视角下保险企业价值创造的体现 (一)基于风险管理视角减少风险发生的可能 保险企业面临的风险危机主要来自客户资源流失、销售渠道变窄、业务量下降,营销人员及中介机构的缩减、专业技术人员的缺乏等多方面,而这些危机事件一旦发生,必定致使保险企业声誉严重下降,对于保险产品的销售变得尤为艰难,这样企业的现金流量难以稳定,企业陷入财务危机,严重的情况下可能导致企业的破产,企业价值创造更是无从谈起。而在风险管理视角下,保险企业对于可能发生的各种危机具有预见性,能提前做出危机处理的各项决策并切实执行,很大程度减少风险发生的可能,使得保险企业价值创造得以实现。 (二)基于风险管理视角稳定企业的财务状况 保险企业具备风险管理意识的情况下,才能将企业的各项风险控制合理范围内,这样对于企业存在的不稳定因素能够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如对企业资金流动性不足和企业偿付能力较弱等财务不稳定因素进行分析时,要将内外部融资比例予以协调,尽可能为企业新项目的投资争取较为低廉的资金成本。在进行新项目融资时,若能对企业可能发生的风险损失进行科学估计,并提出适当的解决对策,企业管理者对企业信任程度和信心会不断增大,才会增大对企业的资金投入,那么内部现金流必然大于外部融资,这样新项目的融资成本则更加稳定,保险企业才能形成稳定的现金流,财务状况也更加良好。 (三)基于风险管理视角降低企业非系统风险 保险企业的风险管理涉及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两个层面,对于非系统风险而言,其主要涵盖承保风险与操作风险两个方面。在风险管理视角下,对于非系统风险能在风险评估、流程控制、组合管理等多种策略的执行下予以防控,只要保险企业具备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对于非系统风险加以防范控制,定能减少其发生频率,降低保险企业的资金损失,对于企业价值创造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四)基于风险管理视角抵御企业的系统风险 从传统的风险管理来看,保险企业发生系统风险的可能性较小,因此,在以往对保险企业进行风险管理时,较少涉及系统风险的防范,企业管理者也没有对系统风险予以重视。但是近年来市场经济大环境下,保险企业风险特征也不断变化,保险企业与金融中介的密切相关使得保险企业的混业趋势越发明显,这会造成分业监管体制的不作为,企业系统风险加大。在全面风险管理视角下,保险企业能提前做出风险预警机制,对企业的系统风险制定应对措施,及时发现和抵御企业的系统风险,构建企业安全网,不断增加保险企业价值。 三、基于风险管理视角,探索保险企业价值创造的实现路径 (一)实现保险企业资本的优化配置 新时期保险企业的资本结构与企业的风险管理和价值创造存在着密切联系,其资本的优化配置,能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企业的资本使用效率及价值创造能力。首先对保险企业的资本总量进行分析,留存风险资本与转移风险资本成为新型保险企业的主要资本构成。通过分析可知:PC+OC=f(RR)+f(TR)。其中PC代表实收资本;OC代表表外资本;f(RR)代表留存风险资本;f(TR)代表转移风险成本。从上述公式可知,保险企业要对留存风险及转移风险特别关注,在全面风险管理下,以恰当的债务比率优化资本配置,实现资本成本的降低,进而不断提升保险企业价值创造能力。 (二)提升保险企业战略决策科学性 现阶段,风险管理及动态战略管理为保险企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基础保证。风险管理与保险企业的税收相结合,能实现税收节约,为保险企业价值创造提供更大的空间。从图1来看,A、B分别代表保险企业形式好与差的情况下的两种税前收入,因企业发展趋势好坏难以确定,故取中间C点,作为企业预期收入,那么CD之间的差额就是风险管理下实现税收的减少额,可见风险管理对于保险企业成本的节约提供了很大空间。加之动态管理战略的实施,对企业的风险因素进行动态模拟测试,根据企业特征,对单个风险或多个风险对价值创造的影响进行分析,实现各类风险的有效整合,并分析个别风险的传递性影响,可以及时做出资本调整,如减少定期寿险的资本配置等,对于股东价值提高可能会起到一定促进作用。因此风险管理与战略管理的结合,对保险企业价值创造能力的提升大有裨益。 (三)优化保险企业风险管理与监督 传统的保险企业对于风险管理重视程度不高,当前阶段,保险企业的风险管理已然成为企业价值创造和员工信心提升不可或缺的手段。完善风险管理并实施有效监督,成为保险监管机构的风险监管重点。建立明晰、高效的监管机制,能使保险企业内部风险管理结构更具完善性。此外,完善的风险管理与监督能力,可以使股东、保单持有人、各类机构等多方利益相关者获得较好预期,使得保险企业对外交流有效性大大增强,进而保证企业最佳的资本水平,增加股东价值,为企业整体的价值创造奠定坚实基础。 (四)降低保险企业风险管理的成本 保险企业风险管理具有绝对成本优势和相对成本优势。保险企业的绝对成本优势主要是指通过对风险的整合实现风险范围内的经济效益。如运用风险组合、风险转移等方式。风险整合还可以帮助保险企业降低管理成本。高质量的风险管理水平可以形成产品价格优势,使客户真正从中受益,提升客户的忠实度。如设计多层次、多年期的保险产品。同时,通过对风险整合的详细分析,有助于保险企业对风险的把握能力,增强企业应对能力,提高企业决策的有效性。而风险管理中的相对成本优势主要是指该优势有利于管理成本的稳定性,进而提高成本计划的有效性,有利于保险企业利润的稳定性。如开发多年期的非寿险风险管理产品,可以帮助保险企业在较长的时期内稳定收入。 四、结束语 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得保险企业存在诸多风险因素,但是保险企业通过全面的风险管理措施,不断制定新制度、新决策,展开新思路,应对新挑战,定能减少和降低各类风险,实现自身的特色性发展,最终为创造企业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提供保证。 作者:黄悦青 单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布吉支公司 保险论文范文:保险企业预算管理论文 一、保险企业全面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对全面预算管理的深入了解。 近年来,由于保险企业的不断发展,彼此之间的竞争进一步加剧,全面预算管理作为一种先进的管理手段,被很多保险企业应用到企业的管理中。但是,由于我国的保险企业引入全面预算管理的时间尚短,对全面预算管理还缺乏深入地理解,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全面预算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管理手段,因此要求保险企业在短时间内能够灵活运用到企业的实际管理中是非常困难的,保险企业的管理人员也尚未全面了解全面预算管理;第二,全面预算管理的构成内容非常复杂,不同的管理者理解的角度也不同,因此在利用全面预算管理进行企业管理的过程中,不同的人可能会出现意见不一致的情况。 (二)全面预算管理存在一定的道德风险。 全面预算管理与保险企业的资金以及企业员工的业绩息息相关,因此在保险企业全面预算管理的过程中,企业员工为了自身的利益,很可能会做出一些违反道德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第一,少数保险人员为了业绩考核,采用拆分保单的形式;第二,一些管理人员将所有的费用全部用完,这样才能在下次的预算中申请等额度或者是更高额度的费用,造成了预算资金的浪费。 (三)全面预算管理控制系统存在缺陷。 由于全面预算管理与保险企业的财务和资金等息息相关,也与保险企业未来的发展密不可分,因此很多保险企业建立了全面预算管理控制系统。虽然控制系统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还存在一定的缺陷,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第一,预算管理的调整不及时,对于保险企业的很多部门来讲,预算一般是一年调整一次或者是一个季度调整一次,预算调整不及时造成资金预算缺乏弹性,很有可能造成预算与最后的决算差距很大,不利于全面预算管理的有效发挥;第二,全面预算的精度不够,对于一些预算项目,对其中能够定量预计的内容进行计算是非常容易的,但是还存在很多无法定量分析的内容,针对这些内容预算的计算比较困难,因此预算可能与实际需求相差很大;第三,保险公司管理系统众多,但各系统间数据对接和数据最终归集存在较多问题,导致数据不一致性。 (四)全面预算管理评价体系不合理。 由于保险企业是具有营利性质的企业,因此保险企业非常重视保险收入,也将保险收入作为评价员工工作优劣的重要标准,但是仅仅将保险收入作为评价员工的标准,造成了评价体系不合理的现象,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第一,保险公司非常重视保险收入的相关部门,例如:保险的营销部门、保单的处理部门等等。但是,却忽视了保险核保部门、保险赔付部门以及人事财务等后援部门的工作,这些部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不高,因此无法正常发挥这些部门的作用,从而无法提高这些部门的服务质量;第二,由于保险企业过分重视保险收入,造成了很多营销部门的员工之间产生恶意竞争的现象,例如:员工多要手续费、隐瞒保单的某些条款、制造虚假信息等等,这些都直接影响了保险公司全面预算管理的质量,不利于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二、保险企业全面预算管理保障措施 通过以上的分析和论述可知,在保险企业全面预算管理中还存在很多问题,这些问题影响了保险企业的迅速发展,因此必须要采取一定的保障措施,积极发挥保险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应有的作用,进而促进保险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为此,可以做到以下几点: (一)提高保险企业对全面预算管理的认识。 全面预算管理是促进保险企业不断发展的有效动力,因此为了更好地将全面预算管理运用到保险企业中,必须加深对全面预算管理的认识,为此应该做到以下几点:第一,积极宣传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要作用,同时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要内容进行解释,进而提高保险企业员工对全面预算管理的认识;第二,国外的一些保险企业全面预算管理获得了很大的成功,我们可以借鉴国外保险企业全面预算管理的成功经验,同时结合国内保险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而促进保险企业全面预算管理。 (二)加强对保险企业的成本预算管理。 对于保险企业来讲,其成本预算管理是企业管理非常重要的部分,也是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要内容,因此为了进一步提高保险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必须加强对保险企业的成本预算管理,为此可以做到以下几点:第一,加强对业务收入预算和赔付成本预算的管理,收入和赔付是保险公司的重要控制内容,必须要深入分析收入预算和赔付支出预算产生巨大差距的原因;第二,在保险企业的日常运作中,运营成本和获取成本也是非常重要的预算部分,同样需要深入分析这些成本预算与实际预算产生差距的原因。 (三)进一步完善全面预算管理控制系统。 通过以上的分析和论述可知,保险企业全面预算管理控制系统还存在一定的缺陷,因此针对这些缺陷的原因和表现,可以采取一定的弥补措施,为此可以做到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保险企业预算管理的调整,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调节,例如:某些部门的预算变动比较大,预算调整可以变为一个月一次;另外的部门可能预算变动比较小,预算的调整可以是一个季度一次;第二,对于预算管理中一些无法定量的因素,需要对这些因素进行深入分析,然后使得对其的预算与实际预算的差距逐渐变小;第三,整合各管理系统建立互相完全对接的数据系统,以保证数据一致性,为预算管控提供最准确数据。 (四)建立合理的全面预算管理考核体系。 对于保险企业来讲,保险的收入和赔付都是保险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都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因此,不能够单纯地将保险收入作为员工考核的标准。为了保证对保险企业全面预算管理更好地考核,必须要建立合理的全面预算管理考核体系,为此可以做到以下几点:第一,针对不同部门的员工,制定不同的考核内容,使得不同部门的员工能够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出成绩;第二,应该从多个方面对员工进行考核,只有这样才能综合性地评价一个员工的表现,才能建立更加公平合理的全面预算管理体系。 三、小结 全面预算管理是保险企业一项重要的管理手段,随着保险企业之间竞争的日益激烈,因此要求保险企业更好地进行全面预算管理,才能促进保险企业的进一步壮大。在此过程中,需要通过不断地加强管理、不断地完善,确保全面预算管理能够正确合理地开展,同时不断解决全面预算管理中出现的一些问题。通过对保险企业全面预算管理的不断调整和改善,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保险企业全面预算管理体系逐渐完善,能够更好地促进保险企业的发展。 作者:胡向明 单位: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保险论文范文:商业保险社会管理论文 一、“菲特”台风理赔中的特殊性 (一)调研情况反馈 1.台风暴雨猝不及防,巨灾处理缺乏经验。集中表现在大量被浸车辆无法脱离水洼地,没有大型停车场,也缺乏熟悉地形的当地人充当向导,一筹莫展。 2.各家公司各自为战,理赔标准水涨船高。由于缺乏统一的定损标准,各家公司为快速完成案件理赔,往往按照各自的定损依据做出赔付,结果导致不同公司承保的客户相互沟通后倒逼保险公司,按就高原则要求更多赔款,保险公司完全处于被动局面。 3.客户围攻保险公司,骗赔欺诈屡见不鲜。部分受灾群众因不满理赔处理意见而长时间围堵保险公司员工,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另一方面,为了多得赔款,各种骗保丑剧轮番上演。 (二)理赔特殊性表现 通过了解,笔者发现: 1.保险公司正常理赔规则被打破。“菲特”造成的洪涝多日不退,由于缺乏水上交通工具,受灾的群众得不到及时的救助,部分受灾严重区域的群众迁怒于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并采取了一些过激行为。为了息事宁人,大部分保险公司纷纷放宽了保险责任范围,打破了保险正常理赔规则。 2.超责任范围的理赔案件成批发生。以车险为例,余姚地区车险理赔先后经历了三套不同理赔方案,赔付条件一次比一次宽松。理赔方案的不断调整,不仅给本次理赔中先期结案的客户带来诸多不便,而且还对保险合同的严肃性造成伤害,且势必影响到未来当地乃至其他地区车险的正常理赔。 二、政府和保险机构在巨灾救助中的职能分工和工作契合 (一)政府职能 众所周知,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优秀问题是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要尊重市场的作用,而政府在管理微观经济活动时,时常存在“越位”“、错位”或“缺位”问题。笔者认为在灾害防范和救助体系中,政府担负的主要职能包括: 1.灾前:注重防灾工程建设和预警,修建应对巨灾发生的战略物资储备仓库,提高巨灾应急效率。 2.灾中:协调整合社会资源,完善多元主体参与的灾害应急处理机制。其中,建立一个指挥高效迅速、运作协调有力的职能体系尤为重要。 3.灾后:紧急救援、维持社会秩序以及基础设施的修复和重建。 (二)商业保险职能 在巨灾损失出现之际,商业保险应本着市场契约精神,以履行基本经济补偿职能为宗旨,追求商业合同承保条件和保障标准的精益求精,用专业承保能力和优秀的风险管理水平来确保社会管理责任的承担。保险企业应充分预见巨灾风险发生的客观性,及早为公司相关产品做好再保险安排,同时根据国际再保险惯例,确定分保价格和分入公司后再对投保人提供原保险合同报价,以此确保巨灾风险能够安全足额转嫁。 三、巨灾救助中加强政府和保险公司互动的对策建议 基于对政府和商业保险机构工作机制契合的认识以及实地调研反馈,笔者认为,尽管政府和商业保险公司各自主要职能不同,主体性质各异,但在共同致力于社会风险管理中可以从以下方面寻求合作,加强互动,从而提高风险管理效率。 (一)政府角度 1.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加快风险管理制度化设计。我国现行的保险产品目前还不能完全承担重大灾难给社会造成的损失,政府可参照国际上较通行的办法,即对于某些特别巨大的特定风险开设巨灾保险。“菲特”大灾后,2014年3月份,中国保监会同意巨灾保险在宁波市试点。保险公司作为巨灾保险的主体,政府应督促其加强业务培训和诚信教育,积极提升管理和服务效率,为今后在巨灾中更好地承担社会管理责任做好准备。 2.提供基础支援协调,实现社会资源最大化利用。根据调查,2013年“菲特”台风施救理赔期间,各家保险公司遇到的困难都差不多,主要是政府可以提供的公共服务资源不足,如停车场地、志愿向导人员等,再者是社会治安问题。此外,政府应在灾前公开灾害应急预案,建设公估专家库,并征求保险公司意见。灾害发生时应建立包括保险公司在内的各级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就灾害定损应由政府牵头统一各公司定损标准, 3.重视灾时舆情引导,约束受灾客户理性化索赔。政府应及时组织主流媒体作正面报道,传递正能量,做好社会舆情引导。从2013年的“菲特”台风理赔情况看,不足额投保现象较多,多数被保险人可能不理解理赔时将要按比例赔付的保险条款规定,如果大灾期间主流媒体能做类似的公益宣导,能够帮助被保险人确定正确的保险赔款心理预期。 4.保障商业保险利益,以灾害参数确定补贴程度。商业保险在履行保险合同赔偿义务的同时,也承担了重要的灾害管理安抚灾民的社会责任。在不违背保险契约规定的前提下,保险企业本着快速理赔、充分理赔的原则,一般均按照就高原则向受灾的被保险人提供赔偿。对此,政府可对保险企业给予一定的财政资金进行补助。 (二)保险公司角度 1.参与政府防灾决策,提高防灾减损专业化水平。在社会分工越来越精细的今天,保险公司需要以行业风险管理专家的身份参与政府相关决策,为自然风险防范建言献策,派代表参与政府防灾减损的相关决策。如参与市政府抗洪防灾指挥部泄洪排涝的相关决策,参与城市排涝工程规划等。 2.完善巨灾响应预案,强化保险市场联动性能力。保险公司应建立完善巨灾响应预案,充分调动查勘理赔资源,最大限度利用公估公司的查勘力量。保险公司应建立完善巨灾预案,在巨灾来临之际能迅速启动预案做出及时有效的响应,充分调动包括上级公司的接报案和查勘理赔资源,如果人手还不够可根据协议联系公估公司前来协助。 3.加强保险基础教育,提高全体市民保险意识。近年来,宁波保险行业为普及保险知识进行了不懈的努力,通过保险进社区、保险进学校等形式积极推动市民保险教育活动。从处理去年“菲特”台风的理赔案的情况来看,仍有为数不少的群众缺乏保险知识,片面理解甚至误解保险的现象屡屡可见,严重搅乱了理赔的正常秩序。由此可见,市民的保险教育、普及保险知识是何等的重要。 四、结语 近年来,宁波本地频频出现台风、洪涝等巨灾事件,大面积损失补偿和救灾救难就在政府和社会眼前,不再遥不可及。政府依靠以往以财政救济为主的灾害救助模式难以为继,现实社会管理中也已越来越多地出现了保险的身影,保险正发挥出良好的经济社会稳定器的作用。近年来的保险实践也表明,政府和商业保险间已经逐步奠定合作互信的良好基础,保险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仍大有可为。然而,现有的政府和商业保险间合作互动还处于初级原始阶段,我们相信,在政府主导、商业保险积极跟进的前提下,双方在基础数据共享、政府部门合作和协调机制共建等方面加强沟通,未来将实现更多的共赢。 作者:徐明 单位:宁波市保险学会 保险论文范文:全国统筹养老保险论文 一、养老保险“统而难筹”的原因分析 1.养老保险基金利用不充分,地区间差异大。 近几年我国各地区之间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收支情况良好,除个别地区外,几乎所有地区每年都有一定量的基金收支余额。然而,各省份之间养老保险统筹基金结余差距巨大,由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不能有效地调节使用,中央政府为了保证企业离退休人员能够按时收到基本养老金,采取的措施是不断加大对企业养老保险的财政补贴力度。而另一方面,是中央与地方财政对养老保险的补贴逐年大量增加。究其原因,还是统筹层次过低导致各地养老保险基金无法相互调节。 2.地方保护主义体制对政府调剂手段的限制。 一是存在统而不筹的问题,省级统筹仅仅停留在市级基金统收统支、省级调剂的层面,事实上属于分散管理的状态。二是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在省级范围内难以统一。三是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不统一。在实践过程中,政府的调剂手段往往十分有限。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区域间的竞争意识强烈,地方政府不愿意让利。第二,地方政府官员多考虑政绩。第三,地方政府主导养老保险费率,形成恶性循环。 3.版块分割的养老保险体制使全国统筹步履维艰。 目前我国对养老保险体制的设置,形成了我国养老保险管理体制“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模式。在现实的养老保险体制运行中,养老保险管理及政策制定权力分散到了各地方政府,不断逐级细化,不断制定新政策,各省之间、各市之间、各县之间的差异性越来越大。在这种管理体制下,根本不可能要求各地实施统一的政策,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实施更加艰难。 二、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路径选择 1.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在养老保险中的权责。 可考虑将各地现有社会统筹基金,按照合理比例上缴中央,和中央财政出资共同构成全国统筹基金,这样可减少制度转换的摩擦。与此同时,中央政府应要求各省级政府利用所剩余的社会统筹资金,外加地方财政补贴,建立地方附加养老金,并需要通过严格的监督机制确保地方附加养老金制度化。同时,中央和地方政府应按照科学合理的比例承担起弥补个人账户空账的责任。 2.改革收入差异影响下的养老金计发制度。 首先,全国统筹之后的养老金发放水平需要处于养老保障的适度水平。其次,考虑到现在我国省际收入差异长期存在,且省内差距远小于省际之间的差距,养老金发放的工资基数宜全国统一,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其收入再分配功能,缩小省际收入差异,使得实现全国统筹的阻力降到最低。第三,基础养老金是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个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来计发。 3.改革养老保险基金预算。 养老保险基金预算要根据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计划和任务编制,经过法定程序审批执行基金财务计划。经办机构在年末,应按人社部下达的主要指标计划和财政部门的要求,根据本年度执行情况和下年度基金收支增减变动预测,编制下年度基金预算草案,按照法定程序得到审批后,严格执行。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后,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包括以现金收支为基础的财务收支预算与结余管理。 4.改革养老保险机构为垂直管理体制。 一是管事,全省的养老保险经办工作由每个省的社会保障局负责管理,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并做到下一级养老保险的经办机构对上一级经办机构负责。二是管人,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部门综合管理。三是管钱,全省市、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财物管理工作,由省统一管理、分级核算;全省内各级养老保险经办业务经费则纳入省财政预算,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拔。 作者:朱梅 张智婷 单位: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保险论文范文:城乡统筹养老保险论文 1当前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情况 其一,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设计存在不同之处,存在重视城市,忽视农村的倾向。比如城市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内容越来越丰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还仅仅涉及到农保和土保两个方面;其二,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筹集方式存在不同之处,前者以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的形式来进行;而后者主要以个人缴纳,集体补助的方式来进行,这无疑加大了农民的负担;其三,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参加保险的方式不一样,城保属于强制性保险,有法律法规去保证其执行;而农保采取的是农民自愿和政府组织的方式来进行。 2建立城乡统筹养老保险制度的必要性 之所以倡导建立城乡统筹养老保险制度,是存在其深刻的原因的:其一,实现城乡统筹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必要之举。尤其在进入老龄化社会的过程中,贫困现象越发明显,养老保险的必要性不断展现出来;其二,城乡头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无论是从农村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的角度来看,还是从促进城市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都是很有必要的;其三,在国家经济实力不断增长的背景下,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经济基础已经具备,国家政策也开始导向于这样的领域,也就是说当前建立城乡统筹养老保险制度的条件已经成熟了。 3建立城乡统筹养老保险制度的策略 从整体来讲,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制度设计、筹资模式、参保方式、社会化程度、保障水平和互济功能等方面的二元分割,使得农村基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面、稳定性和持续性远远落后于城镇,而且城乡保险关系转移存在严重的制度壁垒。因此,我们应该积极从上述的几个方面入手去进行改善和调整: (一)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保险制度 统一化的保险制度,是建立城乡统筹养老保险制度的首要问题。明确规定,无论是城市居民,还是乡村居民,只要年龄达到要求,都可以参加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去。改变以往城市和农村的二元障碍,保证只要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都能够依照统一的养老保障制度要求,参与到社会保障中去。建立健全的城乡统一保险制度,为各项城乡保险工作的开展打下了信息基础。 (二)明确城乡统一的缴费标准规范 明确城乡统一的缴费标准和规范,不是以同样的保险价格来进行,而是依照以下的方式去进行改善和调整:其一,依照实际的城乡养老保险的要求,可以以年为时间单位去进行缴纳,规定最低缴费标准为农民居民上年收入的八个百分点,最高缴费标准为城市上年可支配收入的三十个百分点。其二,对于集体补助部分,应该充分考虑区域的具体情况,将区域财政实力,城市发展水平来考虑进去,以保证其缴费标准和规范的合理性。 (三)保证城乡统一的衔接方式方法 保证城乡统一的衔接方式方法,也是建立城乡统筹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环节。对此,应该明确以下内容:其一,对于已经参加其他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应该根据个人的意愿,参与到统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去,并且将原本已经缴纳的保险费用进行同等折算,将其纳入到统一的城乡养老保险体系中去;其二,对于享受到集体补助或者财政补助的,应该按照新的标准规范来进行,查缺补漏,以保证养老待遇的平等性。 (四)注重城乡养老保险缴纳的管控 首先,应该以发展的观念去审视养老保险标准,如果经济发展水平,价格指数发生变化,应该以年度为单位去实现城乡养老保险缴纳标准的调整和改善;其次,制定更加严格的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运营方案,保证能够做到专款专用;最后,建立健全养老基金的监督体系,对于在此过程中不依照规范做事的行为进行惩罚,以保证城乡养老保险工作的切实开展。 4结束语 我们应该正视当前城乡两元机制下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缺陷和不足,本着改革的理念,积极采取对应的措施对其进行改善和调整。相信随着各方面资源的夯实,各方面措施的采取,城乡统筹的养老保险制度将更加完善,将成为推动我国社会公平化发展的重要动力。 作者:曾海雪 单位:开封大学 保险论文范文:我国农村商业养老保险论文 一、我国农村商业养老保险现状 1.我国保险公司并未真正重视农村养老保险市场。 调查发现我国农村居民参加农村商业养老保险的比例很低,经济发达地区参保比例不足10%,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参保比例更低。农村商业养老保险的参保率低一方面是因为农村居民的传统养老观念,养儿防老的观念在我国农村居民的头脑中根深蒂固。据调查数据显示,大多数农村居民还是倾向于家庭养老和土地养老。另一方面是因为商业养老保险的保费较高,农村居民的支付能力不足。这就需要保险公司针对农村市场对保费做出进一步适当的调整以更好地打开农村市场,让更多的农村居民参与到农村商业养老保险中来。 2.农村居民对商业养老保险缺乏认知。 商业养老保险在我国起步较晚,仅有70多年的发展历史,且在上世纪50年代停办过一段时间。恢复后在1982到1986年间,政府干预力量较强,农村商业保险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代表政府垄断经营。后来虽有发展,国家也对三农问题非常重视,但农村保险业的发展依旧非常缓慢。农村居民的教育水平相对于城镇居民较低,对保险的认识不足,保险意识薄弱,加上政府对商业养老保险的扶持力度不够,宣传力度不够,使得大多数农村居民即便在家庭养老和土地养老功能逐渐减弱的情况下,也没有足够认识到商业养老保险对自身养老保障的重要性。正是因为大多数农村居民对商业养老保险的认识不足使得他们并没有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使得农村商业养老保险的需求不足。 二、我国农村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对策 1.国家完善有关商业养老保险的法律法规并加大对其扶持力度。 国家明确商业养老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地位,并出台相应的政策法规统筹商业养老保险与社会养老保险的关系,令商业养老保险更好地补充社会养老保险,使二者保持良好的关系共同发展,建立多层次健全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同时政府给予保险公司一定的帮助,农村居民大多有从众心理,村干部购买了商业养老保险就可能会带动很多村民购买商业养老保险。因此,可以鼓励村干部和部分有条件的村民先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从而带动全村村民。政府还要将对农村商业养老保险的优惠政策落到实处,真正地做到福惠农民。这样一来不但可以减轻政府的财政压力,还可以满足收入水平不同的农村居民对商业养老保险的多层次需求,以提高农村居民老年的生活质量,促进农村居民家庭的经济建设,进一步实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 2.保险公司加大对农村市场的重视力度。 我国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一半以上,且我国老龄化速度逐渐加快,因此我国农村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前景很是可观的。我国经济发展区域性差异较大,农村居民的收入情况不尽相同,导致对保险的购买力差异较大,保险公司应因地制宜,针对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制定出相应的保费标准,以农村居民的需求为导向,总体相对于城镇来说,要遵从保费低、保单简单易懂、投保核保理赔手续简便的原则。此外,农村居民文化素质普遍较低,加之对保险认知的不足甚至有偏差,保险公司就更加应该注重农村网点的建设,提高业务员的素质,对业务员的法律知识、保险业务以及服务态度等方面要进行着重培养,使原本持对商业养老保险抵触态度的农村居民能够更加信任并逐渐愿意接受商业养老保险。 3.加强对农民风险意识和保险意识的教育。 在我国农村家庭和土地养老功能逐渐减弱的情况下,政府和保险公司都应该加大对商业养老保险的宣传力度,一方面有助于商业养老保险在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另一方面也使农村居民的老年生活得到很好的保障。在政府方面,各级政府有义务和责任为农村居民普及风险和保险意识,鼓励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以改善自己的老年生活并减轻政府的财政压力。浙江和云南等省近年由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积极推动“农村保险示范村建设”,扩大了保险的渗透度,这一经验是值得在广大农村地区推广的。在保险公司方面,保险公司应区别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特点,制定出针对农村居民的宣传策略,让更多的农村居民充分认识商业养老保险,这也是社会赋予保险公司的一项社会责任。政府可以和保险公司配合,以黑板报、墙报、投影、幻灯片、宣传单、人员讲解以及当地的电视、报纸、广播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发动公司人员组织各种形式的文艺宣传队,走进农村,以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比如表演小品、二人转等方式,在活动过程中融入保险的内容,随时解答农民提出的问题。 作者:周子 单位:东北农业大学
互联网营销论文:移动互联网保险营销模式论文 一、互联网保险存在的问题分析 尽管互联网保险发展迅猛,增速喜人,但不可否认,现阶段的互联网保险存在诸多问题。 1.互联网保险产品不能满足多样性需求互联网保险市场孕育着巨大的商机,用户对保险的需求层次是立体、丰富的,而目前,互联网保险主要以易于销售、低附加值的产品为主,同质化严重。对寿险产品而言,大多是个人意外险、医疗健康险以及部分简单的长期寿险产品,各家公司的产品大同小异,责任单调,尚且不能适应互联网用户的多样性需求。产品的附加服务也未能有效挖掘。附加服务是一种差异化服务,是保险公司为客户提供的除基本保险责任外的额外服务,能够体现保险公司的服务特色和水平,其目标是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保险公司可以利用自身的电商平台建立客户信息库,通过深度数据挖掘,制定出适合客户的个性化服务。 2.服务体系无法满足客户的差异化需求从客户服务来看,现有互联网保险主要集中在投保流程和相关服务,后续的部分保全、理赔还需要通过保险公司柜台来完成。保险公司也未对服务对象进行细分,尚未实现精准化,不能按单一客户需求来推送服务,也未能实现和客户的完全互动。保险公司把自己能提供的服务发送给客户,而客户却无法直接按自己的想法通过互联网销售平台向保险公司定制服务。 3.技术水平跟不上信息时代的发展步伐科技的进步改变了人们的日常生活,人际交往、消费行为越来越多的通过互联网实现。人们可以随时随地处理自己的工作和生活需求,而保险公司的技术水平尚难以与之匹配。无论是网销平台功能、准客户数据获取、客户数据深度挖掘、精准分析,还是客户服务体验等方面均不够理想。 4.商业模式未能与互联网保险需求相匹配目前,主流的互联网保险销售途径有两种:一是保险公司自建电商平台,二是保险公司“借力”第三方平台。自建平台推广范围窄,宣传渠道有限。第三方平台虽能够较快捷地获取目标客户群,但会损失一定的销售控制权且存在监管缺失的问题。通过自建销售网站,保险公司可以对营销方式、产品定价、费用收取等有完全控制权,有利于维护企业形象、贴近消费者,但网站建设、维护、产品推广、客户培育等都需要企业付出较多资金和精力。完整意义上的互联网保险意味着将保险产品真正搬到互联网的大环境中,细分保险标的和风险因素,实现产品责任及定价的差异化,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使线上线下无缝融合,达到全流程覆盖,并能切实解决各类风险问题。 5.尚未能有效应对来自互联网自身及保险的双重风险互联网保险井喷式发展的同时也蕴含着风险。互联网保险的风险主要来自互联网自身和保险两方面,集中体现在信息安全风险、法律风险、操作风险、信用风险等。在保险公司追求速度,依赖技术的同时,对数据的精准性的要求更高,需要用金融知识和数据分析技术来对描述客户的数据进行精细摸索、严谨验证。随着数据越来越多,产生的速度越来越快,算法越来越复杂时,风险也越来越大,人们容易相信算法而忽略算法的缺陷,特别是风险控制、成本估算等算法出现疏漏时,就会产生严重问题。 二、移动互联网保险营销模式创新 目前传统保险营销模式依然占据主流,但却不能与变化的市场相适应,更不能与移动互联网应用的技术水平相匹配。为有效顺应市场,必须创新保险营销模式,引领消费者,不仅要将保险做成综合金融服务与生活保障服务的必需品,更要将其做成每个家庭的首要选择。 1.创新理念秉持“以人为本、用户至上”的经营理念,借助动互联网应用,利用大数据优势,以多元化、差异化营销模式,实现移动互联网时代保险业务的飞速发展。像众安在线这种新型保险公司的建立,标志着我国保险业正在向多元化发展。行业中加入了新鲜血液更能激发各大保险公司的热情,有助于保险业整体向上发展。众安保险的优势在于“三马”三家不同业务公司的强大背景,有效融合了电子商务、社交媒体和搜索门户三巨头的优势,利用先进的互联网技术、庞大的用户数据、广泛的用户基础和专业管理,来实现互联网保险公司的创新发展。如今的市场格局已重新划分,传统保险企业面临着严峻的挑战,迫切需要进行营销模式创新,提升自身的精准营销技术和应用水平,突破现有僵局。 2.内外环境在互联网保险业务快速增长,传统销售体系遭遇高成本低利润瓶颈;互联网催生消费者的新需求,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迫在眉睫;保险公司寻找新的增长点,需要市场突破;以个人人为主的销售模式需要移动技术支持;互联网已得到成熟发展的内外环境作用下,移动互联网正在重构互联网服务模式与生态环境,并成为影响保险业发展的重要宏观环境。(1)移动互联网发展已经成熟工信部《移动互联网白皮书》认为,移动互联网是以移动网络作为接入网络的互联网及服务,包括三个要素:移动终端、移动网络和应用服务。移动互联网可同时提供语音、数字、图像、多媒体等高品质电信服务,能让用户通过移动设备随时随地访问互联网,获取各种服务。经过十几年的发展,我国目前的移动互联网应用已经成熟。目前,手机使用率已超越传统个人电脑使用率,作为第一大上网终端设备的地位牢不可撼。移动用户规模也已远超传统互联网用户。而移动应用已渗透各行各业。目前,移动互联网应用已渗透至社交、搜索、定位服务、电子商务、金融理财、支付、阅读、音乐、电视、多媒体互动等诸多领域,网民在手机电子商务类、休闲娱乐类、信息获取类、沟通交流类应用的使用率都在快速增长,带动了整体互联网应用的迅猛发展。移动互联网已催生更多产业和新的商业模式,有效促进了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2)移动互联网优势明显移动互联网近年来的快速发展与其自身优势密不可分。①入口便捷,用户可随时随地访问互联网。②聚合资源,实现了社会资源更自由、更广泛的调配和更快速、更便捷的流通。移动互联网市场经过多年发展,产业链不断丰富,已融合了包括运营商、系统集成商、移动终端厂商、平台供应商、应用开发商、内容提供商、广告商、支付提供方、用户等多层次的节点资源。这些资源经过融合聚合,影响和改变着信息社会中人们数字化生活的方方面面,并会产生蝴蝶效应。③大数据为风险控制和个性化定价提供了可能。随着对大数据分析、应用的逐渐成熟,精准控制每个投保标的风险成为可能。丰富、多维度、低成本的数据被系统的提供给保险行业,让保险公司对保险标的有了更清晰地认识,可以把保险标的颗粒化,分散成可单独定价、单独核保、单独理赔的最小粒度,以便快速调整产品策略和费率,从而掌握市场竞争优势。 3.移动营销构建全流程的“移动营销”,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互联网保险营销。移动互联网时代,营销讲求实现裂变的链式反应传播。移动互联网时代的保险营销需要重点考虑好以下几方面内容:(1)确定业务模式。包括渠道策略、合作模式、产品设计、盈利模式、服务模式、运营模式、支付模式、财务预算等一系列关键点。传统企业尚不具备互联网公司的优势,无法以互联网的视角来从事保险业,而要打造具前瞻性的移动营销模式则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做好顶层设计。(2)重新搭建架构。移动互联网销售和传统销售渠道差异较大,因此重新搭建架构尤为必要,成立专门的电子商务公司是一个较好的选择。既可以避开原有庞大架构的阻力,克服了重视不够、投入不足的弊端,又能够以全新的视角、优秀的团队和专业的技术来做到最好。新搭建的架构还能够帮助传统渠道加快完成技术的升级改造,培养移动销售专业人才,使电子商务公司与传统销售公司实现“双赢”。(3)完成流程再造。移动互联网平台颠覆了传统渠道的客户选择方式,是由平台带来客户数据,据此开发产品并衍生出销售队伍,再配置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这就需要突破传统流程限制,打造适合互联网销售的新流程。(4)选定合作伙伴。要想在移动互联网吸引众多客户眼球,获取丰富的客户资源,仅靠保险公司自身的力量显然是不够的,势必要选择拥有广大客户群体的成熟的社交类、购物类或信息服务类公司作为合作伙伴,建立稳定、可持续的合作关系。例如BAT,百度拥有强大的用户搜索数据,阿里巴巴的买家数据及其浏览轨迹、购物偏好颇具价值,腾讯的QQ、微信用户则是一个巨大的诱惑。通过合作伙伴,有效利用LBS和SNS,可快速广大目标客户范围。(5)扩大宣传渠道。将企业形象、产品、促销活动、销售网点、销售专员、售后服务等信息以更加有效的方式在互联网移动应用上展现。渠道应包括除保险公司自身之外的第三方合作伙伴,形式与内容则应根据合作伙伴的特点做针对性设计。例如,和携程等旅行网站合作时,可重点推出短期意外险、责任险产品。(6)甄选销售人员。至于销售人员可来自两方面:一是在传统渠道内挑选合适的销售队伍,授权经营;二是根据需要招募新的符合条件的销售人员。对于销售人员的素质、能力,专业性、可靠性,商家都应有较高要求。在以客户为中心的驱动下,可以将销售人员分类分级,供消费者进行菜单式选择。还可将历史客户评价作为选择参考,使客户掌握主动权。(7)创新产品设计。大数据时代,用户行为、个体特征以及由此产生的数据均能被有效记录、分析,这就使得基于大数据进行保险产品定制化设计成为可能,从而根据一类人群的特征,推出与之相适应的产品。互联网保险产品应有别于传统保险产品,可实现产品责任的定制化,产品定价的差异化,产品组合菜单化。此外,保险产品在营销设计上,要充分使用易于吸引用户眼球的设计,抓住消费者的心理。(8)实现个性定制。提供菜单式下单服务,满足客户的个性化服务需求,包括服务网点、销售人员、服务要求、售后等相关配套服务内容。移动互联网的特点在于便捷性,和传统寿险营销的区别在于能够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传统保险营销主要靠保险人上门服务或保险产品推介会来实现主动销售,但由于信任度问题,相对于广阔的市场空间,保险展业还存在着较大阻力。而互联网移动营销则能在线定制服务,将主动权完全移交给客户,实现客户的自主选择,对保险公司和消费者是一个双赢的局面。(9)实现精准营销。“精”,即科学细分,包括市场、客户和服务的细分都要精;“准”,即准确把握,包括信息采集分析、品牌培育划分以及服务投放量都要准。移动营销能把最准确的营销信息以相对准确的时间投放到准许的、愿意接收的移动用户的手机上,用户可随时查阅,故基于手机的精准营销最有可能实现真正的精准。为实现精准,就需要借助先进的数据库技术,对获取的用户数据进行深度分析,找出有价值的数据内容,建立目标客户群体,细分市场,进行精确定位。在精确定位的基础上,依托信息技术手段建立个性化顾客沟通服务体系,实现企业和客户的密切沟通,不断满足客户的个性需求,建立稳定的企业忠实客户群,实现客户链式反应,从而达到企业长期稳定高速发展的目的。(10)完善客户体验。移动互联网时代,保险产品更注重用户体验。移动终端的发展使客户和保险公司的互动变得简单高效,再配合视频采集、语音呼叫等技术平台,可很方便地收集到客户需求,完善客户体验。此外,销售人员也能够参与到客户的社交网络,以朋友身份,关注客户的日常生活,淡化销售色彩,捕捉客户变化,提高客户满意度,形成良好的口碑效应。(11)完善运营支持。互联网移动营销需要完善的在线服务与之相适应,保险公司应从客户角度出发,针对移动营销建立、完善承保、退保、收付费、保全、理赔服务的电子服务流程,使得客户通过移动终端购买保险产品获得良好的购物体验和服务体验。(12)提供金融服务。和合作伙伴实现跨界融合,纳入健康、理财、游戏、社交等元素,并为客户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从而构建保险生态圈,促进保险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切实为客户管理和关注各类风险。(13)评估销售成果。包括流量分析、访问点击、用户黏性、用户来源、搜索关键词、访问与下单比、下单与支付比、服务满意评价、客户推荐率、销售人员动态与收入、合作伙伴收入及盈利等内容,详细、全面的评估有助于逐步改进、提升和巩固销售成果。(14)加强信息安全。保险公司应提高信息安全能力,有效应对安全风险。包括提高对海量数据的处理能力和抗压能力;构建强大的IT架构,提高硬件可用性及数据灾备能力;提高鉴别客户身份的识别能力,解决客户认证与法律保护问题;提高客户信息和业务数据的保护能力;搭建全面的互联网防护策略、严格的网络隔离与监控策略。 总体来看,互联网保险优化了行业销售模式,提升了行业客服水平,且具有时效性、经济性、交互性、灵活性等特点。移动互联网又为保险营销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使得保险销售可以随时随地进行。越来越多的电商企业、互联网公司,凭借其网络优势进入该领域,移动客户争夺战已经打响,保险公司更应加快速度,抢占先机。 作者:王玮单位: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互联网营销论文:基于互联网的精准广告营销论文 一、互联网情境下精准营销的变化之道 从网络对精准营销的总体影响中可以看出,网络将精准营销的概念理论以及市场应用都推向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新高度。基于顾客让渡价值理论、市场细分理论和4C理论的精准营销,在互联网平台的帮助下,使长尾理论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也使长尾效应得到营销者的关注。同时,基于精准营销实现的目的,网络催生了一系列先进的技术:关键词语匹配的上下文定向技术、基于模型的语意定向技术等,这些技术使精准营销不再是一个“看不见,摸不着”的理念,而成为一个个具体应用的精准营销平台。在一定程度上,基于互联网的精准营销,由于平台和技术等因素影响,从理念到操作都与线下的“精准”有着很大的不同,也可以说有了很大的提升。 (一)互联网情境下精准营销基本特征的变化互联网情境下,精准营销的基本特征相对于传统精准营销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第一,目标指向性更强。无论是资源集优,还是平台、渠道、策略、目标人群的选择与制定,精准营销都紧紧围绕“精准”这个优秀点来完成,直击人心,把有限的资源用在刀刃上,获取最大的投资回报收益。第二,小众化平台或渠道。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受众被日益细分,人们的生活更加“碎片化”、注意力更加分散,人们不再依靠意见领袖来关注公众话题,而是靠社交网络中的朋友。精准营销就是要“去大众化”,选取营销对象聚集平台,急速激发情绪,热情参与“伪装的营销活动”。第三,互动性强,消费者参与度高。基于互联网的精准营销强调与目标受众进行真诚密切的互动沟通,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建立稳定的忠实顾客群,实现客户链式反应增值,最终实现企业的高投资回报。在这个开放平台上,精准营销注重消费者主动参与的过程。第四,营销成本低。精准营销的初衷除了目标人群准确到达之外,对企业而言,则是把有限的资源集中,发挥出最大营销效果。互联网平台多种多样,精准营销正是选取其中一个平台,进行小规模、精准的营销作战方式,才使得保证效果的前提下营销成本真正降低了。第五,营销效果可衡量。因为互联网的数据量化特性,一个活动参与人数多少、评论、转载、浏览等人数多少均有记录,受众有什么样的反应从互动沟通中已有体现。相对来说,互联网使营销效果实现可见、可衡量。 (二)互联网情境下精准营销的三大未来发展趋势由精准营销的基本特征和目的来看,基于互联网的精准营销日益表现出发展的三大趋势:大趋势之一:信任互动Facebook以自助服务引领全球网络广告潮流,它的终极目标是把互动发展为信任推荐。Facebook的流量正在超越Google,这是互联网从人机互动向人人互动转变的标志。由于有了新的技术,互联网媒体一开始就与传统媒体不同。互联网不同于纸媒的最大技术特征之一,就是互动。人与人互动最关键的问题,又在于信任。目前新型的互动媒体,只实现了初级的互动形式,人与人之间并未建立信任关系。在日常生活中不难发现,基于别人的意见而影响购买行为的情况很多,社会化媒体就是想做到通过互动来建立信任,通过信任产生购买,如闺蜜式营销就是基于该出发点所做的研究。大趋势之二:精准个性要不要做精准营销,没有人提出来异议,可是精准的难,难在如何做。精准是相对于消费者需要而言的。正如沃顿商学院教授埃里克-克莱蒙斯所说,互联网广告或营销的失败不是用什么样的媒介的问题,而是广告信息本身是不可信的、不需要的。不信任,与互动有关;不需要,与精准有关。由于不精准,所以消费者不需要。因此,精准的问题就转化为如何挖掘出消费者个性化需求的问题,未来的营销必然是围绕目标人群的偏好、兴趣、个性的精准营销。大趋势之三:定向技术革命在网络营销生态环境下,任何用户的身份定向,包括用户人口统计信息和用户的兴趣爱好,地域信息等,都能够被网络广告技术监测并加以分析。互动、精准、定向将帮助广告主有的放矢地抵达目标消费群体,消费者则获得更有意义和价值的广告信息,减少对无聊、无用信息的接收。那么,如何实现定向,就是未来营销研究的重中之重。技术对网络营销具有驱动作用,技术支撑着营销的精准,通过技术实现受众定向是未来发展的必然路径。层出不穷的用户行为跟踪技术、上下文定向技术、兴趣定向技术、人口属性定向技术、语意定向技术等,以及基于这些技术开发的营销平台和工具,都是营销发展的必然结果和趋势。 二、互联网情境下精准营销的实现方法 (一)基于互联网技术实现的精准基于网络技术实现的精准营销是指运用互联网的技术特性,借助一定程序、编码、软件等技术手段实现的精准营销,比如数据库营销、平台营销、电子商务、网站建设、搜索引擎、竞价排名、邮件营销、无线营销、网站联盟等各种方式。这种类型的营销需要进行大量代码和程序的编写,通过实现程序自动运行和人工设置满足不同营销需求。基于网络技术实现的精准营销分析用户的大量网络浏览及注册等信息,得出用户家庭地址、年龄、性别、教育程度、收入情况、购买记录和消费偏好等信息,从而建立数据。然后,采用统计方法和数据挖掘方法,研究不同顾客群体的消费规律,并且把握其发展动向,有效区分出不同的顾客群体,在合适的时候准确地将广告推送给目标群体,实现精准营销。网络技术实现的精准大多是对目标客户锁定的精准,在网络应用分流严重的情况下,精确找到目标消费者,并把广告或信息推送给他们,这是传统营销很难做到的。目前比较流行的基于精准营销的网络技术和平台有用户行为跟踪和分析技术、广告监测技术、广告和媒体广告位管理技术、用户抽样和分析技术、上下文定向技术、语意定向技术、RSS、RTB等,以及百度司南、传漾科技的集用户群分析、媒体分析、媒介计划、精准营销、监测等功能于一体的营销平台—MediaMatrix;随视传媒的DigiEQ(DigitalEqualizer)智能化数字媒体投资管理系统、悠易互通的受众洞察系统等。这些工具和技术都对精准营销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为精准营销创造了难得的发展平台,选择一个合适的营销工具或技术平台,对企业而言,将会是一个获得市场和利润的大好机遇。 (二)基于互联网媒体实现的精准媒介的选择关乎营销成本和直接传播效果,选择一个“精准”的营销媒介或平台是精准营销过程中重要的一环。前文说到,精准营销不是一个点,营销过程中的每一环节都可以精准,从而使营销活动走向精准。媒介平台选择正确,即目标人群选择正确,即营销活动在该载体上可发挥更好效果,即可以称通过媒介选择的精准而实现了精准营销。如何实现互联网媒体选择的精准呢?首先,明确可供选择的资源有哪些。目前,网络媒体主要有社交网站、微博、博客、论坛、邮箱、即时通讯、视频分享网站、百科、音乐客户端、RSS网站、网络书签、点评、问答、网络游戏、以玩转四方、街旁为主的LBS服务类网站、手机等。还有电子邮件广告、窄告、点告、话告等广告形式。其次,明确可用资源的主要用户群都是谁。选择媒介的目的就是使产品或品牌信息通过该平台传达给目标群体,如果媒介的另一端人群不知道是谁或者不是企业的目标群体,那么该媒介的选择是失败的,浪费了大量的营销资源。最后,是从拥有相同用户群体的媒介中,进行相互之间人数、影响力、互动性等因素间的比较筛选,选出最优化的一个,实现媒介选择的精准和资源集优。 (三)基于营销策略实现的精准明确目标人群及营销媒介的确定,使精准营销只能结合二者特性在营销策略方面发挥创意,尽可能实现策略的精准。策略就是在什么时候,用什么样的方式,在哪儿,向谁说什么样的话。针对目标群体,研究其特性,确定传播时间和传播内容,并决定采取事件、新闻、视频、软文、电子邮件等其中一种方式引起目标群体关注及参与,这就是精准营销实现的过程。策略方面没有明确步骤或方法,更多需要经验、阅历、创意这些内容。目前较为流行的营销策略,从营销手段来分类,主要有新闻、论坛、博客、视频、访谈、专题、问答、即时通讯、SNS营销等,结合构思的搜索营销、游戏营销、网络视频营销、微博营销、团购或秒杀营销、事件营销、活动营销、移动媒体营销等指导思想,即构成一种精准的营销策略和方法。精准营销的每一步努力,无论结果怎么样,都是奔着精准而去,只是相对程度不一样,营销策略的精准是衡量精准营销的重要因素。精准营销的实现,除了技术工具、新兴媒体和平台这两个角度,就是营销策略的精准、产品定位的精准和广告制作的精准等脑力方面的努力,归根结底,互联网情景下的精准营销是技术与平台的创新,技术是精准营销的重要支撑。 作者:陆南单位:河南工业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互联网营销论文:互联网背景下的营销模式论文 1基于互联网背景中创造新的价值流拓扑 观察整个市场中,不难发现其中一些电商平台研究出新的营销模式使得在激烈的电商竞争中脱颖而出。研究其营销模式特点,观察其价值流拓扑图,可以发现其营销模式不同于其他普通电商一直沿用的营销模式——买卖交易,而是利用互联网优势将整个价值链整合,将自身处于价值链形成的价值网的中心,利用互联网的低成本,将供应商、企业、生产工作人员、发货运输配送、消费者、电商平台和其他相关方面结合在一起,摒弃了其他电商中只是成为互联网销售的一员的局势,更好地扩大了营销效益。特别是在个性化定制方面,专门研发出一套能够快速实现个性定制化的小流水线生产系统,将游离于固定产片外的一些订单吸引过来,大大提高了经济效益。 2利用互联网优势了解客户需求创新营销模式 在市场中对于制造型企业一直沿用的营销模式——做设备,卖设备。从市场结果看这种营销模式一直处于不温不火的状态。在这种形式下部分企业则推出了租赁服务,但是也并没有取得良好效果。部分企业则另辟蹊径,利用互联网优势了解对象客户的真正需求,进行了大量的市场调研和网络沟通,开创出了免费安装与维护的营销模式,这种营销模式下企业不需要再另寻人员进行设备的安装,也不需要另聘人员进行设备的日常维护。而生产设备的企业通过另一种方式得到相应的提成。这种相互取得利益的营销模式针对一些设备建造型企业具有一定的市场,并且能够维持企业的稳定发展。 3新型企业的营销模式创新 在市场中,一种新型企业逐渐成为了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这种新型企业的代表——社会企业,它区别于盈利性企业或非盈利性企业或非政府组织等,是一种新的社会经济形态。社会企业的营销目标是服务与社会福利,但通过运营获得利润维持企业的自身发展,并且服务于社会的企业。社会企业的价值流主要来源于政府的扶持,这一点已经表明了与盈利性企业的巨大区别。这种新型企业的出现是营销模式中的另一种创新,既给企业的发展带来动力,也反馈给社会利益。 4结语 综上所述,将价值以“流”的形式来描述,符合了价值本身规律。在整个的营销模式中,包含着相当多的拓扑概念,即使两条价值流完全不同,但也可能属于同一类型拓扑结构。特别是在互联网背景下,新的形势给传统的营销模式带来了一定的改变,其中更是包含了许多的契机,如何更好的深入互联网背景下的营销模式,利用其优势创新出更多的营销模式帮助企业发展,还需要相关人员不断地研究。 作者:祝小娇单位:安徽工商管理学院 互联网营销论文:移动互联网背景下的电力营销论文 一、移动互联网背景下电力营销服务面临的新问题 1.移动互联网背景下电力营销服务意识淡薄 思想和态度主导行动,电力部门管理者对电力营销信息化建设的认识程度,直接影响到了其建设的速度和效果。目前很多电力部门的领导者固守传统的思想观念,看不到新事物、新科技的发展趋势,甚至还抱着“电力老大哥”的态度,不愿意更新设备,对网络技术应用于电力营销反应冷淡。而从电力营销行业实际运营的角度来看,存在着用电报装流程复杂、智能化服务水平低、电价单一、收费方式杂乱等一些列现象。一些服务人员态度蛮横,往往以被动者的角色出现,从不主动了解客户的实际需求,也不注重与客户之间的互动,难以满足客户个性化、人性化的需求,造成电力营销服务发展滞后。 2.电力营销管理机制有待加强 移动互联网背景下要求电力部门建立标准化、统一化、科学化的信息处理系统为用户提供更加便捷、快速、高效的服务。从现今的电力营销模式来看,存在着操作过程复杂化、操作环节众多、操作时间过长等问题,再加上管理机制存在很大的漏洞,一些用户的资料和业务档案没有很好的保存。 3.信息安全管理存在漏洞 网络安全问题是移动互联网背景下所面临的重要问题。互联网模式下信息比较集中,如果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信息遭受窃取,将产生不可估量的后果。电力营销系统存储了大量的客户信息、电力市场信息、营业信息等,与客户和电力部门存在着密切的联系,一旦这些信息泄露,很可能对客户的财产安全和电力市场造成损害。在现阶段的电力营销信息化建设之中,一些部门过分的关注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基础设施建设,而对信息化安全建设则没有足够的重视,致使电力营销服务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4.服务人员素质亟需提高 电力营销服务信息化建设的持续推进,对电力营销服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除了要求服务人员有基础的业务素养以外,还需要其具备娴熟的计算机操作技术、数字化处理能力、信息分析、汇总能力等。从现阶段的情况来看,我国的很多电力营销服务人员并不具备系统而专业的电力营销知识,精通数字化处理技术和电力营销的综合型人才更是少之又少。 二、移动互联网背景下创新电力营销服务的措施 1.注重与客户之间的互动,满足客户个性化的需求 电力营销经营理念要根据市场的变化和客户的需求做出改变,应始终坚持客户至上的宗旨,为客户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电力行业要顺应数字化、信息化发展的趋势,创新营销策略,满足客户个性化的需求,具体的措施如下:一是充分发挥网络营销的优势,增强与客户的联系和交流,倾听客户的心声,提供针对性的服务。如利用微博、微信收集客户的反馈信息,或就相关服务问题与客户进行互动。二是利用网络技术为客户打造出一个不受交易时间、地点限制的网上营业厅,为客户提供实时而高效的服务。三是,科学规范管理,保证信息化建设的规范化、高效化,提升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 2.建立科学、高效的电力营销信息化管理系统 按照“部分试点,全面推广”的思路,逐步完善电力营销信息化管理系统。一方面要确保电力部门之间信息无障碍传递交流,另一方面要建立完善的客户交流、互动平台,按照统一部署,科学规划,统一管理模式,统一业务流程的指导方针,实现电力系统信息化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统一化。按照精细化管理的思路,重点拓展和打造营销决策分析、营销高效服务、营销实时监控等、互动服务等功能。 3.整合电力营销网络资源 移动互联网背景下提升电力营销服务水平离不开整合电力营销网络资源,具体的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努力:一是构建完善的电力网络营销系统。电力营销人员要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设计出精美的电力营销网页,并利用微信、微博、APP等平台及时向客户电力服务信息。二是要实现统一服务。拓展电力行业业务,与互联网、物联网、有线电视台、电信经销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实现统一服务。三是强化电力营销信息化建设的安全系数。采用现代化的科技手段,为客户信息、档案信息、市场信息设置安全防火墙;强化责任意识和管理意识,做到信息安全责任落实到人,严格信息存储、传递程序。 4.加强电力营销服务信息化人才队伍的建设 建设一支具有高素质、高能力、高技术的综合型人才队伍,是提升电力营销信息化服务水平的重要保障。首先,电力部门应为电力营销服务人员提供更多的培训机会。定期开展基础知识技能与培训、专家讲座、经验交流会,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养。其次,电力部门要注重人才的引进。引进一批具有较高数字化处理能力和信息处理能力的计算机专业人才;与相关高校建立合作关系,培养和发掘高素质的电力营销大学生,为电力行业储备更多的人才。再次,提升电力营销员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鼓励员工不断学习电力营销知识和信息化知识,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对取得突出成绩的员工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 三、结语 电力营销是电力企业拓展服务,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统一的重要经营方式。电力营销与移动互联网技术充分结合,创新了经营管理方式,为用户提供了更加个性化的服务。电力营销服务信息化既是未来电力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电力行业保持市场竞争优势的重要举措。作为新时期的电力营销人员,要转变思路,提高认识,总结经验,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来创新电力营销服务。 作者:李贵民单位: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互联网营销论文:互联网时代的酒店营销论文 1酒店的反应不及时 由于各种原因,很多旅游酒店还没有认识到自己可以利用微博与消费者建立及时、有效的沟通。在微博上,酒店可以一对一地了解消费者的意愿、情绪和各种需求。因为往往微博才是反映消费者真实意愿的平台。目前很多旅游酒店还没有重视收集消费者微博的反馈信息,缺乏对微博的即时监测。酒店反应不及时,令众多微博用户希望而来、失望而去,从而弃之不理,没有达到利用微博进行营销的目的。以上三大问题使消费者对旅游酒店微博缺乏关注度,从而造成了旅游酒店微博的无人问津。 2旅游酒店应建立微博管理机制 要解决酒店微博营销中的问题,旅游酒店必须进行全局考虑,努力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酒店微博管理机制。 2.1构架系统要想完成与微博上成千上万甚至十几万、几十万的消费者进行沟通的任务,几个管理员是不可能胜任的。旅游酒店需要构建一个专门的管理系统,利用酒店各个职能部门、各个连锁酒店及每个酒店员工的共同参与,在微博交流中打造一个运作高效的管理系统,自上而下地对酒店微博进行有效协同管理。 2.2建立微博管理团队酒店的官方微博应有专门的管理团队负责对微博信息进行审核,同时担负起商务运作、客户服务和监测等几项职能。如人手不足,可以设一名专职管理员,并由其他部门提供团队、技术支持协助管理工作。酒店微博管理团队的四大职责是指:(1)日常的信息与审核,包括策划选题、加粉丝、找乐子、做评论;(2)商务运作,指对酒店微博商务活动进行有效支持,如与客户有效沟通,对客户在微博上的购买信息进行有效整理,利用图片介绍和推荐酒店产品等;(3)客户服务职责,即向微博用户提供增值服务,如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协调各职能部门工作,对公众的批评、建议、咨询等信息进行逐一答复等;(4)微博信息监测,包括周期性的数据统计,监测、分析、归纳有关本酒店的信息,及时有效地处理微博危机事态等。 2.3加强对酒店微博题材、内容的管理对酒店微博的题材、内容进行筛选可以有效地突出旅游酒店的品牌形象。为了打造旅游酒店的品牌形象,酒店的官方微博可以有选择性地设计出系列化的内容板块,每天在各相关版块中微博信息,使官方微博显得内容丰富、特色分明。这些内容都可以以“体验”作为吸引点,激发粉丝的参与兴趣。 2.4充分利用微博及时交流的特点微博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与粉丝的即时交互性,旅游酒店经常与粉丝们进行互动和分享,才能激发粉丝们的兴趣和热情。因此,旅游酒店微博除了经常信息以外,还要发挥微博的即时交互性,与微博粉丝进行互动、及时评论,以便与微博粉丝们实现高效的沟通。 2.5微博监测机制酒店微博是一个向公众展示酒店形象、品牌的具有服务性的平台,通过互联网,顾客对旅游酒店的微博评价会对酒店的销售和声誉产生直接影响,因此,酒店要加强微博的评论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作者:阴洁单位: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 互联网营销论文:互联网时代的整合营销论文 一、整合营销 (一)整合营销的目的整合营销就是把各个独立的营销综合成一个整体,共同产生协同效应,为企业创造最大利润。当然整合营销要根据目标企业发展需要,能短期见到效果收回资金,也要从自己公司各方面的实力、人脉、能力可以为目标企业创造多大价值出发,保证这些专家都有真家伙,而且是目标企业需要的,整个流程还需要自己不断的创新、优化、完善、测试、放大,一定要争取做到同行第一。 (二)整合营销方法整合营销包含两个层次的整合:一是水平整合,二是垂直整合。水平整合包括三个方面:1.信息内容的整合企业的所有与消费者有接触的活动,无论其方式是媒体传播还是其他的营销活动,都是在向消费者传播一定的信息。企业必须对所有这些信息内容进行整合,根据企业所想要的传播目标,对消费者传播一致的信息。2.传播工具的整合为达到信息传播效果的最大化,节省企业的传播成本,企业有必要对各种传播工具进行整合。所以企业要根据不同类型顾客接受信息的途径,衡量各个传播工具的传播成本和传播效果,找出最有效的传播组合。3.传播要素资源的整合企业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是在向消费者传播信息,应该说传播不仅仅是营销部门的任务,也是整个企业所要担负的责任。所以有必要对企业的所有与传播有关联的资源(人力、物力、财力)进行整合,这种整合也可以说是对接触管理的整合。垂直整合包括四个方面:1.市场定位整合任何一个产品都有自己的市场定位,这种定位是基于市场细分和企业的产品特征的基础上制定的。企业营销的任何活动都不能有损企业的市场定位。2.传播目标的整合有了确定的市场定位以后,就应该确定传播目标了,想要达到什么样的效果?多高的知名度?传播什么样的信息?这些都要进行整合,有了确定的目标才能更好地开展后面的工作。3.4P整合其主要任务是根据产品的市场定位设计统一的产品形象。各个P之间要协调一致,避免互相冲突、矛盾。4.品牌形象整合主要是品牌识别的整合和传播媒体的整合。名称、标志、基本色是品牌识别的三大要素,它们是形成品牌形象与资产的中心要素。品牌识别的整合就是对品牌名称、标志和基本色的整合,以建立统一的品牌形象。传播媒体的整合主要是对传播信息内容的整合和对传播途径的整合,力求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好的效果。 (三)整合营销的特征在整合营销传播中,客户处于优秀地位。对客户深刻全面地了解,是以建立资料库为基础的。整合营销传播的优秀工作是培养真正的“客户价值”观,与那些最有价值的客户保持长期的紧密联系。以本质上一致的信息为支撑点进行传播。企业不管利用什么媒体,其产品或服务的信息一定得清楚一致。以各种传播媒介的整合运用作手段进行传播。紧跟移动互联网的发展趋势,尤其是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及手机终端智能化以后,新技术对原有PC互联带来了前所未有的颠覆和冲击,在这个过程当中应当紧盯市场需求,整合现有的资源,包括横向和纵向的资源。成为一个移动营销价值的整合者和传播者。比如通过移动营销服务商如微信平台做电气解决方案的移动推广,在某些大型电气制造企业已经开始实施,并已经拥有一些典型案例和成功用户。 (四)整合营销的意义整合营销意味着变革。而不论变革如何来临,我们期望达成的共识是,变革是必要的。与时俱进的营销:1.创造优秀品牌,制定与时俱进的现代化企业战略。2.关注与客户接触的细节,把全方位的客户体验,与优秀品牌概念结合起来。3.改变营销方式,将针对大客户的传统大批量营销方式与个性化定制的客户专有营销方式结合起来。 二、新兴营销模式 (一)从B2B到C2CB2B是企业与企业之间通过互联网进行产品、服务及信息的交换。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陆续出现了B2C(企业对个人客户),B2B,C2B,C2C(个人客户对个人客户)等等基于互联网的商务模式。 (二)O2O的营销模式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电子商务模式除了原有的B2B,B2C,C2C商业模式之外,近来一种新型的消费模式020已快速在市场上发展起来。为什么这种模式能够悄然的产生?对于B2B,B2C商业模式下,买家在线拍下商品,卖家打包商品,找物流企业把订单发出,由物流快递人员把商品派送到买家手上,完成整个交易过程。这种消费模式已经发展很成熟,也被人们普遍接受,但是在美国这种电子商务非常发达的国家,在线消费交易比例只占8%,线下消费比例达到92%。正是由于消费者大部分的消费仍然是在实体店中实现,把线上的消费者吸引到线下实体店进行消费,这个部分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所以有商家开始了这种消费模式。 三、电气制造业整合营销解决方案 (一)以整合为中心着重以终端用户,渠道商,集成商等各类用户为中心并把企业所有资源综合利用,实现电气制造企业的高度一体化营销。具体的说就是整合既包括电气企业营销过程、营销方式以及营销管理等各个方面的整合,也包括对制造企业内外的信息呼唤,物流配送等方面的整合。 (二)讲求系统化管理整体配置企业所有资源,电气制造企业中从决策层到中层管理者再到一线员工,从生产,研发,销售,后勤,财务,人事等各层次、各部门和各岗位,以及总公司、各地的子公司,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产品供应商,与经销商及相关合作伙伴协调行动,形成竞争优势。 (三)强调协调与统一电气制造企业营销活动的协调性,不仅是电气企业内部各环节、各部门的协调一致,而且也强调电气制造企业与外部环境协调一致,共同努力以实现整合营销。 (四)注重规模化与现代化必须一如既往的注重电气制造企业的规模化与现代化经营。规模化是制造企业利润的基础,同时它还为电气制造企业有效地实施整合营销提供了客观基础。整合营销同样也依赖于现代科学技术、现代化的管理手段,现代化可为传统的电气制造企业实施整合营销提供有效保障。电气制造业在当前时代的营销措施:1.创新营销理念要树立网络化、快速化、定制化、系统化的营销理念。2.加强企业自身建设并与当前网络时代接轨企业要建立现代经营体制并学习吸收网络化企业的优点和长处。同时培养了解网络具有时代思维的经营管理人员;加强组织建设,改善管理体系,注重企业的规模化,以及企业其他方面的合理化建设。3.整合企业的营销对企业内外部实行一体化的系统整合;整合企业的营销管理;整合企业的营销过程、营销方式及营销行为,实现一体化;整合企业的商流、物流与信息流,实现三流的一体化。4.充分利用好网络营销要利用好网络整合营销的4I原则,即Interesting趣味原则、Interests利益原则、Interaction互动原则、Individuality个性原则。(1)趣味原则:一改传统的SEMINAR,ROADSHOW广告等营销手段,通过生动有趣的网络视频,网络活动,网络广告,网络促销等来吸引年轻客户,将会捕捉到原有营销手段不能覆盖到的潜在客户和商机。(2)互动原则:网络媒体区别于传统媒体的另一个重要的特征是其互动性,要充分挖掘网络的交互性,充分地利用网络的特性,提供网络的电气技术和商务平台,积极推动与用户交流,召开网络推介会,邀请上下游企业及最终用户参与互动。(3)个性原则:个性化营销会让客户心理产生“焦点关注”,个性化营销更能投客户所好,更容易引发互动与购买行动。但是在传统电气产品营销时,很难针对每个客户的特点做“个性化营销”,模具,样本,产品及个性配件由于批量的原因,个性订制的成本非常之高,因此很难推而广之。但在网络媒体中,数字流的特征让这一切变得简单、便宜,把以往的用户市场再进行细分,针对客户不同的特点和喜好,利用虚拟空间,整合各类资源做个性化的营销,将会成为可能。 作者:张凯单位:东南大学MBA在读研究生 互联网营销论文:移动互联网一体化服务营销论文 一、3G时代移动互联网发展需要服务营销 服务业在世界各国广泛发展,促进了经济水平的提升,目前服务经济大力兴起,服务经济已由传统行业向制造业或者是其他行业发展,而营销贯穿在各行各业中,在目前市场同质化严重的情况下,服务与营销的组合,更能体现出差异化。目前,由于电信运营商在面对严峻的竞争中大力切实对3G网络进行建设和推广,对手机上网资费进行调整,在终端机的引入与推广方面积极与相关厂商合作,使得移动互联网的市场需求被激发,用户购买热情和消费意愿明显增强,同时,手机应用商店模式的推出,将大量的开发团队和个人整合在一起,对不同操作系统平台的手机应用进行大力开发,手机应用数量大幅提升,极大的丰富了用户的体验感受和用户的个性化需求,使得移动互联网用户数量得到快速增长。同时,国家为了全面建成信息化社会,对移动互联网行业的发展也是格外关注,对相关提供电信服务的厂商进行规范,进行了一系列的机构改革和产业重组,在电信业内部引入竞争机制,使国内电信市场形成了多家电信服务运营商竞争格局。相关电信运营公司不仅要满足数量庞大的用户群对相关移动互联网产品服务的需求,而且还要保证在公司与其他对手的竞争中不落后,因此需要采取服务营销策略积极拓展市场,以服务营销理论为基础,大力加强自身的服务营销体系的建设,树立积极的服务意识,为公司的顾客做好售前、售中、售后服务来推动公司发展。 二、积极创新一体化的服务营销体系,促进3G时代移动互联网业发展 3G时代移动互联网业的发展,需要有一体化的服务营销体系。移动互联网产品一体化服务营销体系需要做好产品的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工作,他们彼此联系,相互作用。从横向看,一体化的服务营销体系是多种服务项目和服务方式的综合,纵向看是关系到产品一生的服务。一体化的服务营销体系能够使用户获得相关优质产品、移动数据接入,还能使用户获得一种购物带来的了解产品信息、购买过程、购买场地与人员服务等一整套的客户服务体验的过程,使用户对企业有较高满意度。本文从一体化服务营销体系的构成要素出发,在相关移动互联网产品的售前、售中和售后过程中,对3G时代移动互联网一体化服务营销体系的创新进行分析。 1.售前服务中的创新。 1.1在广告宣传层面上对传统的宣传方式进行创新。可以从宣传手段方面进行改进,例如在宣传过程中充分体系移动互联网业的优势,利用相关技术,在相关热门应用如微信、微博或者公司的客户端中进行广告宣传,采用这种方式的前提是做好最新产品的推广内容,保证在传送过程中不仅不让相关用户反感,而且还要让用户对产品信息和内容等产生极大兴趣,达到宣传目的。 1.2在售前制度层面上进行创新。在3G时代的售前服务中,技术人员的知识水平和素质是很重要的,相关产品技术复杂,如果仅仅依靠相关企业原有的一些普通业务员进行业务推广,做售前服务显然是无法有效进行的,因此,要改变售前服务制度,积极吸引高素质人员加入,对他们提供良好的培训与待遇,提高他们的素质和思维的严谨度,提升售前服务水平。 2.售中服务中的创新。做好顾客购买产品关键阶段的售中服务,在移动互联网产品的营销过程中具有重要意义。售中服务一方面是为了促进顾客进一步了解产品的功能、使用方法和优点,另一方面也是希望能在此过程中通过热情周到的服务,使顾客精神上感受到得到重视,从而提升他们的购买激情。例如中国联通公司在营业厅中提供3G网络体验,使客户在对移动终端体验过程中享受到高速度的网络服务,对相关应用能及时下载到终端中并进行试玩,而且在微博应用或者是微信等应用中通过技术手段,只要用户安装了相关应用并登录,便会得到中国联通公司的关注,并且会发送相关问候语给用户,使用户在试玩过程中精神上得到重视,而且在试玩过程中服务人员会为用户提供各种帮助,及时为用户解答相关疑问,提升客户对公司的满意度。 3.售后服务中的创新。在3G时代,售后服务在一体化的服务营销体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这是因为传统的营销过程中的售后服务仅仅是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吸引客户购买产品的一种手段,而新时期,售后服务的目的是为了获得客户对公司的认可,最大限度的保留客户。售后服务现阶段的创新主要有: 3.1不定期回访。不定期回访能及时获取客户在使用产品过程中的感受,使客户在使用产品过程中得到关怀,提升对公司的认可,增加后续购买其他产品或服务的愿望。例如中国联通公司在产品售出之后的一个月、半年、一年甚至两年还会采取电话联系、邮件寄送或者客户端中发放调查表的形式对用户的使用感受或者疑问进行调查了解,并就相关问题及时予以解决,得到广大用户的认可,公司的业绩也在不断提升。 3.2建立服务失误补救以及投诉处理机制。在服务营销过程中,服务传送时任何一个服务接触若产生服务失误,会使客户有负面的反应。采用服务补救措施能弥补和改善服务中的不足。建立投诉处理机制,能促使相关售后服务人员更好的履行职责,及时处理用户投诉,在最短的时间响应客户,提升客户对公司服务能力的认可。 三、结语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采用一体化的服务营销体系进行产品销售,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当前,我国移动互联网一体化服务营销体系还不够完善,希望相关人员能积极研究,促进我国移动互联网的发展。 作者:李旭红单位: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互联网营销论文:互联网企业营销渠道建设论文 一、绪论 (一)研究背景 自工业革命以来,信息化逐渐成为人类社会进入后工业时代的第一推动力,在移动互联网高度发展的今天,各种移动应用大量涌现,而移动互联网时代,科技企业更加注重规模化、个性化。在这一背景下,传统IT企业面临巨大的挑战。A公司作为国内大型电子商务企业,其业务涵盖B2B领域、B2C领域、互联网金融、企业社交与协同平台、企业云计算平台等。目前,A公司的营收业务占比中,B2C业务占比最大,截止2016年,其各项业务占比如下:图1-12016财年A公司各主营业务占比A公司在发展过程中,一直以服务中小企业、为中小企业提供电子商务基础设施为宗旨,并提出“让天下没有难做的生意”这一口号,从网站建设、交易保护、物流配送、金融租赁、财务管理、客户管理等方面为中小企业提供一揽子电子商务综合解决方案。而包含在整体解决方案中的产品则通过区域总分销、省级经销商、省级服务商进行层层拓展,这些商业合作伙伴经过A公司的培训,帮助那些不懂电子商务的传统企业建立网上销售渠道,不仅为A公司的业务拓展提供了人力资源的支持,也使这些合作伙伴在辅导中小企业成为电商的过程从中获得了经济利益,而中小企业成为电商后,扩大其销售网络与销售规模,利用A公司的平台也获得了更大的经济利益,A公司则创造了多赢的市场局面,从而奠定了其在中国乃至全球电子商务领域的霸主地位。 (二)研究目的和意义 本文以国内电子商务巨头A公司为例,以市场营销为切入点,阐述了互联网企业的营销渠道建设思路与方法,并结合整合营销理论,对互联网企业既要满足规模效益,又要满足个性化需求这一管理问题进行深入研究。通过这一研究,意在为传统IT企业在互联网业务转型中拓展思路,为构建互联网业务的渠道体系提供一些合理的解决方案。 二、互联网业务拓展的问题 (一)A公司业务发展遇到的问题 A公司成立于1999年,总部位于浙江省杭州市。在业务发展初期,由于受到美国互联网发展历程的影响,A公司曾经一度把主要精力聚集于网站系统的建设,而忽略了市场的拓展。那时,中国的国情与美国有很大的不同,美国国民对互联网的应用能力远远超过中国,很多中国家庭连如何让计算机连接上互联网都不知道,更不要说通过互联网进行商品交易。所以,电子商务网站上线后,用户增长的速度非常缓慢,显然,在中国市场通过网络营销+800电话客户的方式无法迅速打开局面。A公司的目标客户群体是广大的中小企业,而企业的采购决策是比较复杂的,所以,虽然是互联网业务,但是,也要通过传统的多级经销商体系进行业务拓展。2011年,A公司对网店的经营规则进行调整,并且升级了新的后台管理系统,大改版包括网店商务直通车、经销商客户关系管理系统等。由于新的政策和系统的大升级改版,使得很多用户无法适应,的业务也无法正常开展,结果,网商罢市了,经销商也愤怒了。2011年10月,A公司创始人兼CEO在杭州召开新闻会,公开向广大中小企业用户和经销商致歉。从以上事件可以看出,渠道政策的制定和系统的版本升级需要经过深思熟虑,改版前要做好用户调研工作,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这样才能提出稳妥的改进方案。 (二)互联网业务拓展中的问题分析 许多科技公司(包括现有互联网企业)认为,互联网的营销方式主要依赖于网络营销+广告,如SEO搜索、微信营销、微博营销、户外媒体等,而忽视传统营销渠道的建设。产生这种思维逻辑的原因在于,科技公司普遍认为,互联网业务的服务人群是消费者,所以,营销方式自然采用类似消费品的营销手段。但是仔细分析一下,中国目前除了腾讯公司以外,其他互联网公司的直接收入来源均为企业客户,电子商务亦如此。因此,企业客户的拓展就必须依靠经销商、经销商的力量,实现多级的渠道体系。从另一个层面分析,互联网业务销售的是服务,和传统硬件商品不同,因此,互联网业务不仅追求规模化,也追求个性化。如果不能在规模化和个性化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很可能导致两极分化,最后转化为进退两难的尴尬局面。 三、基于整合营销的渠道建设解决之道 (一)公司的渠道体系现状 A公司的渠道体系分为区域包销和分级经销两种模式,分别适用于不同的业务线。比如金融类业务,如金融租赁、第三方支付等业务,均采用区域包销的政策,因为这类业务比较简单,产品销售给用户后,无需太多后期的跟踪服务,而对经销商的要求是尽量覆盖,以量取胜,所以,适合在每一个区域按行业进行划分,每个划分好的区域只设置一个经销商即可,比如湖南省商业零售行业、江苏省金融行业等。而另一些业务,则采用分级经销的模式,如电商、云计算、企业社交及协同平台等业务。这类业务的特点是需要精细化服务,对经销商的资质要求较高,经销商不仅要定期参加A公司的业务与技术培训,还要不断给用户进行产品培训以及处理各种技术问题。因此,每个大区设有区域服务中心,相当于区域总,每个省份再设置多个省级,比如,华东区有2个区域服务中心,一个在上海,一个在南京,然后,江苏省有4家省级,分别负责南京及镇江、苏锡常地区、苏中地区、苏北地区。这样,一般是由省级开拓新用户,同时,A公司的800客服中心也会把通过电话咨询的用户分配到不同的省级经销商,这个过程称为“总部派单”,如果业务达成,则由省级经销商与用户签订服务合同,并通过合作伙伴管理系统提交工单,通过与用户协商,在工单中选定一家区域服务中心,完成相应服务的开通。这样,对于普通的日常使用问题,用户可以咨询省级经销商,对于复杂的技术问题或技术故障,由区域服务中心负责指导解决。 (二)互联网企业营销渠道建设思路 从A公司的渠道体系现状不难看出,互联网企业更加需要在营销渠道建设方面加强投入,建立起覆盖面广、服务专业的营销渠道网络。A公司不仅注重营销渠道的建设,而且还开发了一套专业的经销商管理系统。经销商通过该系统,不仅可以进行客户关系管理、申请促销返点、合同管理、工单管理,还可以收看在线培训课程、在线视频直播,听取其他优秀经销商的经验分享,以及下载A公司为经销商提供的官方产品资料和技术资料。互联网产品有其自身的特点,对于服务类产品,可以通过线上、线下整合营销方案提升经销商的市场拓展能力,如网络广告营销支持、经销商市场费用支持等。对于一些资质优秀的经销商,可以让其身兼多职,比如既可金融类业务,又可云计算业务。A公司对于不同业绩的经销商还设置了多个经销商称号,如金牌经销商、银牌经销商、铜牌经销商,一旦业绩达到相应的经销商称号,可以享受更多的权利和利益,如总部优先派单、额外的年度返点计划等,通过这种渠道激励计划可以有效的刺激经销商做更多的业务拓展,覆盖更大的用户群体。 四、结论与思考 作为国内互联网公司巨头A公司,在发展电子商务和其他优秀的过程中,逐渐意识到经销商的重要性,并一直把营销渠道建设作为市场拓展计划的重点,很多非互联网科技企业在传统业务发展遇到瓶颈时,企图在互联网领域找到新的增长点,但是从A公司成功的经验可以看出,无论是线上业务还是线下业务,都绕不开渠道建设问题。互联网作为平台产品,销售的是服务能力,所以,在渠道建设的方式方法上又有别于传统的经销商体系,因此,需要结合网络营销、分级经销、区域包销等多种方式,通过整合营销方式来推进渠道拓展。作为互联网产品的经销商,比起传统渠道,更加依赖合作伙伴支撑系统,为各级经销商合作伙伴提供一套便捷、高效的后台管理系统是提升经销商客户拓展能力的关键因素之一,而这套系统的功能设计和配套的经销商渠道政策制定需要听取经销商和最终用户的意见与建议,既不是系统工程师认可,也不是公司高管认可,这样才能有效的驱动经销商,使整个互联网业务推进有序进行。 作者:王晓静 单位:南京大学 互联网营销论文:互联网新产品营销策略论文 摘要:穿戴设备、超级电视等多种智能终端的问世使互联网产品成为了一个宽泛的概念,互联网营销环境的复杂性要求互联网新产品的市场投放需要做充足的准备。文章以乐视超级电视为研究对象,从发展方向、推广策略、政策法规洞察、消费者参与产品生产环节等方面对互联网新产品的营销策略进行了探究。互联网新产品投放市场,应做好内外部资源的优化整合,了解市场环境,把握产品进入市场的时机,做到快速渗透,给消费者带来丰富的产品体验的同时,注重内容版权与产品专利的保护。 关键词:超级电视;互联网新产品;资源整合;版权保护;互联网+;众酬营销 所谓新产品,是指与旧产品相比,具有新的功能、新的特征、新的结构优秀的用途,能满足顾客新需求的产品。新产品是一个广泛的、动态的、相对的概念,它一般是相对于老产品而言,因时因地而异[1]。近年来,随着谷歌眼镜、超级电视等多种智能终端的出现,互联网产品的概念变得更加宽泛。与传统媒体相比,互联网作为一种新媒体,其环境的变化性、复杂性也使得互联网新产品的市场投放需做出充足的准备。乐视超级电视自2013年6月开始发售,至2016年1月,乐视在其于北京举行的会中称,乐视超级电视累计销量已突破500万台。什么成就了乐视超级电视,其他互联网产品能从乐视身上学到什么,是值得我们探究的问题。 1资源整合——互联网新产品的发展方向 乐视网于2012年提出“平台+内容+终端+应用”的资源整合战略——平台战略:依靠乐视网云视频、乐视致新电商平台打造领先的云视频平台;内容战略:以乐视网影视库,体育频道、网络院线、高画质视频、乐视影业发行的影视剧等内容巩固在行业内占优势的版权库;终端战略:加强LetvUI、乐视盒子、乐视超级电视机推广;应用战略:乐视超级电视应用开放平台与开发者合作,开发智能电视应用和智能手机应用。乐视资源垂直整合生态模式,使得乐视超级电视在价格上与传统电视相比占有绝对的优势。乐视超级电视市场份额的快速增长,使这种模式被外界称道和效法。随着市场竞争的升级与市场环境的变化,互联网时代的新产品亦应对内外部资源进行优化整合,提升产品生产效率、质量与服务的同时,为消费者带来丰富的产品体验。 2私人定制——消费者参与产品生产环节 卖出一台产品并不等于拥有一个用户,真正能黏住用户的是持续的、个性化的内容,企业与用户之间形成内容交互的良性循环。乐视颠覆式创新并非单纯靠技术,更多的是用户体验和商业模式。乐视与富士康联手,在设计与研发上采用“CP2C”模式①,让用户深度参与,甚至可以为用户进行“客制化DIY”,以打造适合用户兴趣和需求的产品。小米手机打入低端市场并受到追捧,其用户过于年轻化且买手机是一种刚需,而乐视则将目标瞄准在了白领阶层,这些群体消费水平高,更在乎硬件及内容是否优质、丰富。2015年底,乐视入股TCL,并宣布将探索创新产品的共同研发、优质内容和垂直服务领域的用户联合运营,打通用户价值变现体系[2]。参与产品的引入期购买的多是一些创新使用者,这类人群的特点是极富冒险精神,收入、社会地位及受教育程度较高,勇于接受新事物,并以年轻人居多②。所以,为适应消费者心理,互联网新产品的广告应特别重视对其新消费观念的倡导和新生活方式的培育,以激发好奇心和时尚欲,满足其个性化需求。消费者参与产品创新,使企业和消费者直接相互渗透和融合,形成直接联系的生产与消费供应链。这有助于企业更好地发现并满足消费者需求,培育消费者对企业及其产品的忠诚度[3]。 3先发制人——互联网新产品的推广策略 在乐视超级电视的导入期,乐视网在影响力方面不如优酷、爱奇艺等视频网站,因此如何吸引投资成为问题。对此,乐视从2013年超级电视以来,先后举办十余次新品会,且的超级电视的价格有越来越低之势。乐视通过接连召开的新品会制造话题,以吸引投资方和消费者的注意。乐视的新品会,也往往成为互联网上的热点。同时,乐视也善于运用社交媒体进行品牌推广。以微博为例,乐视在新浪微博有乐视网、乐视超级电视、乐视视频、超级手机、乐视娱乐、贾跃亭(创始人兼CEO)等数十个官方微博及个人认证账号,粉丝数总和约2000万。这些账号形成微博矩阵③,或互相转发产品信息,或联合其他账号进行微博抽奖活动,为粉丝提供服务和福利的同时,加强了对乐视产品的宣传力度。产品导入期的广告宣传,往往是品牌推销性和市场开发性广告,重在为产品造势,引起顾客对产品的关注。由于产品不为广大消费者所知晓,广告的主体目标是提高产品市场知名度,唤起潜在消费者的消费需求。而在广告的时间战略上,应力求短时间内影响消费者,在较短的时间内提高市场知名度,扩大市场影响面[4]。互联网时代,消费者获取信息的渠道更加广泛,除产品功能外,对产品形象也有较高的要求,因此,广告媒介选择的多样化和产品与消费者关系的建立变得尤为重要。产品的导入期需要培养一部分消费者的消费习惯,促进消费者对产品的认知,而互联网产品的推广,社交媒体不失为一个良好而重要的选择。在PC、手机和平板先后成为互联网的入口之后,覆盖家庭最广的电视机仍是一块处女地。乐视在其主要竞争者小米推出小米电视之前,先发制人,采用快速渗透策略,连续推出C1盒子和超级电视。乐视新产品的推出速度和一再拉低的产品价格让小米颇感措手不及。快速渗透策略适用于互联网产品特点及其市场环境。一般来讲,互联网产品面对的受众往往是广大网民。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16年1月22日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5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6.88亿,互联网普及率为50.3%。互联网产品的市场容量相当大,需做大力推广,吸引更多的潜在消费者。互联网产品更新换代快,种类繁多,层出不穷,潜在消费者对产品不了解是正常的。同时,以年轻群体为主的互联网产品消费者对产品的价格比较敏感。因此,互联网新产品既要大规模宣传,又要谨慎制定价格。互联网潜在的市场竞争将十分激烈,需进行大规模的推广。与传统产品的高价促销不同的是,当今互联网产品的促销更容易做到规模大而成本低,之前所提的乐视在社交媒体方面的表现就可圈可点。互联网的新产品销售往往不是一次的买卖,而是伴随着种类繁多的收费服务。因此,此类产品的成本可因大量销售而降低,这为低廉的定价提供了条件[5]。 4政策法规洞察——互联网新产品求生之路 2014年11月22日,人人影视与射手网同一天宣布关闭,这让版权问题成为了悬在国内各视频网站头顶上的“达摩斯之剑”。乐视的主要竞争对手小米也因小米盒子内容的版权问题多次被起诉。据公开资料,乐视网所拥有的正版影视内容之数量在行业内处领先地位,其集团旗下主导影视制作和发行业务的乐视影业也成为提供独家内容的来源。尽管如此,乐视也曾于2014年因乐视盒子的违规被广电总局要求整改,身陷“牌照风波”。正版的内容和正规的渠道成为了乐视发展的源动力之一。作为一种内容产业,正版版权始终是其经营的优秀,唯此才能不断丰富内容,实现可持续发展[6]。互联网新产品投入市场后,一旦取得成功,很容易被竞争者所效仿。若对产品的专利、内容版权等没有做到足够重视,产品的后期发展便易受到市场上存在的众多类似产品的制约。互联网新产品不仅应注意产品本身的专利和终端内容的版权保护,也应当对国家的相关政策法规进行深入了解。作为高新技术产业,互联网企业应将其优秀技术作为基本专利进行保护,从而获得合法的市场支配,形成市场占有优势[7]。2015年,国家正式确定了推进“互联网+”深入发展的多项政策。乐视超级电视自以来,以其“内容+平台+终端+应用”的生态模式对传统电视行业造成冲击。电视产品之外,乐视还通过超级自行车、与阿斯顿•马丁合作电动汽车等多个项目,用其互联网思维为传统产品注入新的定义,“化相识为不识”令消费者耳目一新。“互联网+”的推进为乐视超级电视等互联网产品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环境支持。 5总结 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决定了互联网产品的发展难以一帆风顺。以乐视超级电视为例,目前,它的线下销售、盈利模式都存在着一些难以克服的问题,而面对乐视超级电视的冲击,传统电视品牌也在开展自救。在“互联网+”时代,家电生产企业利用互联网思维进行战略转型,全面加速向互联网的转型与变革[8]。此外,搜狐视频、腾讯视频和爱奇艺三家视频公司已组成“视频内容合作组织”,宣布对国内外视频版权内容进行采购,对已采购的部分内容进行合作分享。面对多方面的竞争与挑战,乐视的发展模式能坚持多久,我们仍需跟踪观察。发展日新月异的互联网产品能够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实属不易,乐视超级电视在资源整合模式、用户体验、品牌推广等方面的经验,可为其他开发互联网新产品的企业所借鉴并付诸尝试。 作者:张凯 单位:海南大学 互联网营销论文:移动互联网时代房地产营销论文 1.基于移动互联网开展房地产营销的必要性 1.1是顺应消费客户行为变化的需要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和应用,极大的改变了消费客户的行为习惯,手机作为移动互联网的一个最主要的客户终端,其成为多数人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根据工信部最新的统计数据显示,当前我国移动互联网用户每天接触手机互联网媒体的时间是5.8小时,而且随着大批90后和00后的成长,其在移动互联网用户中占据的比例达40%,而传统的电视、报纸计算机互联网作为信息传播渠道方式的比例正在逐渐的缩小,这种趋势的发展使得房地产营销不得不重点关注移动互动互联网。 1.2移动互联网有效的推进了全民营销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其搭建的全民营销的平台,打通了开发商、营销商以及消费者之间的壁垒,极大的推进了全民营销的进程。特别是例如微信等自媒体工具的发展,不仅实现了信息的实时传播,对于现代电商的发展也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而在房地产行业利用移动互联网的传播的广泛性和全民性开展营销,可以有效的发挥移动互联网的优势,优化房地产营销,促进其发展。 1.3移动互联网成本低、传播速度快 移动互联网的推广,有效的解决了时间和空间的问题,相对于传统的计算机互联网,其有着很大的优势,而且随着移动电商的发展,微信营销等移动端的营销方式的日益普及,房地产行业的也可以说是全面的进入了移动互联网时代,对于房地产营销也有着深刻的变化。 1.4移动互联网还有利于提高客户的推广度 客户的推广度是评价营销成效的一个重要方面,有效的客户推广,增加了客户之间的粘性,提高了客户的成交基础。随着微信、微博等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可以有效的实现开发商和消费者之间的互动,在营销的过程中可以通过宣传一些优惠促销的方式,吸引意向客户在移动互联网上的转播,推荐给更多的客户,提高了项目的价值的传播,提升了关注度,营销效果自然也就更好。 2.移动互联网时代开展房地产营销的实施要点 基于移动互联网开展房地产营销的必要性,下面是笔者结合自身的工作实践提出的一些关于移动互联网时代房地产营销的实施要点,具体的有以下几点: 2.1建立健全一个有效的移动互联网营销平台 从当前移动互联网发展的趋势来看,移动终端可以说已经逐渐成为未来信息传播的最主要渠道,因此,房地产企业搭建完善自身的移动终端营销平台是其必然的选择,也是实现移动互联网营销首先要做的,通过移动微博、微信的公众账号的开通,或者自主开发APP,结合大力宣传自身微博、微信以及APP的二维码,通过提高下载率,提升关注度,推广企业的知名度来开展营销。 2.2设计形式多样且内容丰富的宣传内容 搭建好宣传平台之后自然就是设计形式多样而且内容丰富的宣传内容,这一过程既需要根据企业自身的企业文化,结合企业产品的特点进行设计,另一方面,也需要了解当前消费者对于房地产商品的喜好等设计宣传内容。另外,对于客户与营销方的沟通,要以方便及时为主要前提,通过实时互动进一步的加强对于购房者的购房动力。在设定信息推送以及互动游戏时,需要以吸引客户浏览为前提,提高客户的到访体验,增加成交率。 2.3做好线下与线上的配合 虽然移动互联网可以有效的提高房地产营销的效果,但是毕竟营销的成功都需要线下来做最后完成,这就需要不仅完善线上的各项营销工作,还需要对线下营销进行一定的调整,做好现场的体验活动,确保在展示区和样板间的体验感受要高于线上体验,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客户的满意度,另外还有就是做好接待活动和服务水平,这一环节也是非常的重要,因为如果这一环节没有做好,出现负面的信息,那么线上的宣传有时甚至会导致相反的效果。 3.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移动互联网时代到来,房地产营销一定要基于移动互联网来开展,这是当前房地产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而在开展移动互联网营销时需要从建立有效的移动互联网营销平台,设计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内容以及做好线上与线下配合三个方面着手开展。 作者:葛秀茹 单位:长旺(成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互联网营销论文:中国移动互联网保险营销论文 一、中国移动互联网保险营销渠道的发展特色 (一)移动互联网保险营销渠道迅猛发展 2010年7月,中国平安人寿率先在全国推出MIT,2011年7月升级后的二代MIT平台上线。迄今,该平台用户规模已超过40万,保费收入占整个新单保费的90%以上。2011年5月,中国太保推出了集平板电脑、POS支付、3G网络、保险智能引擎等新技术于一体的“神行太保”移动展业平台,到2012年底,该展业平台已覆盖38家分公司,用户超过21万。同年6月,中国人寿推出“国寿e家”移动展业平台,将出单时间由原来的10多天减至10分钟左右。此后,移动展业平台呈井喷式发展,如阳光人寿的“快易保”、民生保险的“民E天下”等等。随着智能手机和3G网络的普及,移动营销的运用如火如荼。2012年,泰康人寿首次在寿险业推出“泰康口袋保险”官网手机客户端,提供手机投保、报价、理赔查询、生活服务等。随后,中国人寿推出“国寿掌上保险”,天安人寿推出“天保盈”等。迄今为止,已有多家保险企业拥有官方APP,且功能日渐强大。 (二)移动互联网保险营销渠道日渐多样化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及客户需求的日益扩大,我国保险业为抢占先机,积极探索移动互联网保险营销新渠道。2010年起,保险业逐渐推出移动展业平台。2012年,各大险企又逐渐推出客户自愿投保移动平台,目前主要有移动WEB服务和移动终端应用两大类,移动互联网保险营销渠道逐渐实现多样化。 二、中国移动互联网保险营销渠道发展环境分析 近年来,我国移动互联网保险营销渠道迅猛发展,得益于互联网营销大环境的改善,同时也受到一些不利因素的限制。 (一)促进移动互联网保险营销渠道发展的有利因素 1.智能手机保有量剧增、移动通讯发达,用户体验最大化 2010年我国智能手机保有量仅为0.8亿台,到2013年底已超过5.8亿台,预计到2017年将达到11.3亿台,几乎人均一部。2009年底发放3G运营执照以来,3G网络逐渐覆盖全国,到2013年底,3G移动电话用户已超过3.8亿。随后,我国移动通讯逐渐进入4G时代,网速得到大幅度提升。加之无线WI-FY的覆盖区域迅速扩展,几乎覆盖了所有公共场所,极大地增强了用户体验。 2.手机网民数量急剧增大,促进了移动互联网保险营销 2007年底,我国手机网民仅为5040万人,经过两年的快速增长,2009年底达到2亿人,占比超过整体网民的60%。2013年底手机网民规模突破5亿,手机网民占总网民的比例高达81%。据工信部统计,我国智能手机的出货量飞速增长,仅2013年前10个月就出售了3.4亿部。2013年通过手机上网的新网民超过整体新增网民的70%,再加上手机应用服务逐渐深入,手机上网将会渗透到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 3.手机网购及支付用户剧增,移动互联网市场规模迅速扩大 2010年底,手机网购用户数为1483万人,仅占整体手机网民的4.9%。但随着手机功能的丰富和电商企业对手机应用的推广,截至2013年底,手机网购用户突破1.4亿人,占整体手机网民的28.9%,3年增长了870%。同时,移动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促进了手机支付的快速增长,其用户规模从2010年底的2543万人增长到2013年底的1.25亿人,超过整体手机网民的25%。 4.保险为手机安全应用保驾护航,缓解了消费者顾虑 随着手机网购和支付规模的增长,手机支付安全形势日趋严峻。众安保险与百度手机卫士联合推出的“安全支付亿元保险保障计划”———“百付安”保险产品,为手机支付保驾护航。如果用户申请开启百度手机卫士安全支付功能中的“支付保赔”,无论是账户密码遭窃,还是手机病毒恶意破坏造成的扣费,或者发生欺骗式交易,都将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此举既为消费者在线交易提供了支付保障,开启了商业保险保障手机安全支付的先河,也为我国移动互联网营销提供了安全支付环境,有效缓解消费者的顾虑。 (二)限制移动互联网营销渠道发展的不利因素 1.法律、法规滞后,监管力度不足 近年来,我国移动互联网保险营销迅速崛起,但目前仅有少量互联网保险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如《保险、经纪公司网络保险业务监管办法(试行)》、《关于开展对车险网上销售业务自查的通知》等,移动互联网保险相关法规仍处于“真空”状态,交易中容易出现各种法律纠纷,不利于其健康有序发展。此外,我国移动互联网保险的监管相对落后、力度不足,如缺乏产品宣传指引机制,内部控制机制不健全等。 2.移动支付安全性不足,影响消费信心 移动互联网保险的发展离不开第三方支付,而依托于移动互联网的第三方支付系统不健全,是网民进行移动投保的障碍。主要表现在四方面:一是移动互联网信息技术风险,如病毒、木马对移动终端的攻击;缺乏机密技术和安全密匙管理等。二是操作系统风险,移动终端操作系统和软件平台的开放,很难对其安全加固;非法刷新移动终端操作系统;WI-FI、USB、蓝牙等外部接口便利了病毒传播等。三是应用软件风险,不信任终端应用软件的植入;多种应用终端之间很难隔离等。四是手机丢失风险。 3.移动服务项目及内容有限 移动互联网保险营销应充分尊重客户的自主选择权,以顾客需求为中心,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我国移动互联网保险营销仍处于发展初期,服务项目及内容非常有限。一是目前移动互联网营销主要提供公司和产品相关信息,而保险产品数量极其有限,大多为短期意外险和车险,健康险、寿险、家财险则很少。二是售后理赔服务有限。理赔报案往往仅限于车险,缺乏防灾防损指导等。 4.消费者自助投保意愿不强 我国互联网保险保费规模近年来快速增长,但迄今仍不到总保费收入的3%;97%以上的保费收入来自于传统营销渠道,其流程虽较为复杂,保险消费者却更容易接受,尤其是长期寿险等较为复杂的产品。而通过移动互联网投保,保险消费者无法真实感受到保单信息,没有营销员的鼓励和肯定,许多潜在消费者顾虑重重。加上保险产品条款专业性很强、晦涩难懂,没有营销员的讲解,消费者大都一知半解。 三、完善中国移动互联网保险营销渠道的建议 综上分析,为完善、规范我国移动互联网保险营销的发展,兹提出以下建议。 (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移动互联网保险营销监管 我国移动互联网保险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滞后,不利于其规范发展,应从以下三方面尽快完善,为移动互联网保险营销渠道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一是由监管部门召集保险公司高管及专家学者进行研讨交流,共同讨论移动互联网保险营销现存的问题,积极推动相关立法建设步伐,努力减少网络保险监管的“真空”地带,降低由于法制建设不到位而给移动互联网保险营销渠道的发展带来危害。二是建立健全移动互联网保险产品宣传指引机制,杜绝恶性竞争给移动互联网保险市场发展带来不稳定。三是建立严格的内部控制机制,给私自泄露客户信息的员工以严厉惩罚,确保客户信息安全和生活的安定。 (二)强化移动支付安全性,确保消费者权益 移动支付的安全性不足是我国移动互联网保险发展的巨大障碍。要解除消费者的“后顾之忧”,首先应健全移动第三方支付系统,获取合法的支付牌照,采取如证书认证、专用交易码的措施保护消费者的支付安全。其次是防范信息技术风险,定期检查、修复移动终端系统,避免因系统漏洞而遭到病毒、木马的攻击;建立健全机密技术和安全密匙管理体系。再次是防范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风险,避免非法刷新移动终端操作系统;选择安全可靠的外部连接方式;加密个人隐私信息;甄别应用软件等。最后,应逐渐完善移动终端防盗体系,高效地实现远程精准定位清空数据;严厉打击移动互联网络钓鱼犯罪,要做到早发现、早打击,切实把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以确保移动互联网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创新服务模式,加快移动互联网保险营销发展 保险业本身属于服务行业,移动互联网保险消费者更注重保险服务,尤其是售后服务,优质服务有助于自助消费的移动保险网销发展。因此,移动互联网保险营销必须创新服务模式,以客户需求为中心,提供多种增值服务。一是丰富移动终端保险产品类型,不仅包括移动网销流行的意外险、车险等,还要拓展到寿险、保障型保险,以吸引更多的潜在消费者。二是开发多种交流模式,提高成交效率。努力开发新技术,使产品信息和客服交流可以在同一界面进行;综合运用语音、视频等多种交流模式。三是拓展理赔服务,将理赔报案功能拓展至车险外的其他险种;提供防灾防损指导,供移动网销保险消费者随时随地学习,最大化保障消费者的利益。 (四)加大移动互联网保险宣传力度,注重二次品牌营销 为提高广大消费者在移动互联网保险销售平台的自助投保意愿,可以从以下三方面着手:一是加大对移动网销平台的宣传力度。详细介绍其功能,制作专门的运用视频,高效地指导消费者的具体操作;产品应分类简介,给消费者以初步了解。二是简化移动网销保险条款,尽量采用通俗化语言,避免晦涩难懂的语句,对较难理解的术语添加标注或以实例解释。三是继续通过多种形式如广告、大型演讲会,加大保险宣传,将保险观念深入人心。四是注重二次品牌营销,通过移动互联网,保险消费者在各种社交平台分享购买心得与体会,将潜在消费者潜移默化地转化为现实消费者,再将现实消费者转变成种子消费者,进而影响更多的潜在客户群体,逐渐形成良性发展。 (五)注重移动互联网保险产品创新,力求获得突破性发展 移动互联网保险是新营销渠道,要取得突破性发展,关键是保险产品的创新和适销。可以从以下三方面进行尝试:其一,建立专门的移动互联网保险产品审批机制,督促各大保险公司积极探索产品创新,开发出真正适合移动互联网销售的保险产品。其二,建立产品创新保护机制,如在1~2年的保护期内,不允许其他保险公司获得相似或同样的产品审批,这就可以保护开发产品的保险公司获得足够的利益,有利于激发保险公司的产品创新热情。其三,建立产品创新激励机制,如给予产品创新保险公司以适当的资金支持,让中小保险公司也有机会参与;或者给予荣誉奖励,充分挖掘其产品创新潜力。 作者:唐金成李亚茹单位:广西大学商学院 互联网营销论文:互联网时代的酒店营销新论文 1旅游酒店进行微博营销存在的问题 1.1内容空洞简单 关注各个旅游酒店的微博用户多为该酒店的顾客或潜在顾客,这些人关注酒店微博的重点不再是酒店的产品、品牌、服务、企业文化,他们更感兴趣的是能否参与到关于酒店价值观和企业文化的话题讨论,以及娱乐互动或者分享自己的情感体验。目前一些旅游酒店仅仅把微博当做不花钱的广告媒体和促销渠道,的每条微博信息都是酒店广告,这些广告信息不可能会让关注群体产生兴趣和共鸣。 1.2微博互动不足 微博的特点就是信息及时、准确,互动性强。所以,每一个酒店的微博不应该仅仅是酒店的“个人秀”,而应该是充满了参与性和挑战性的互动活动。酒店利用微博进行营销,可以大胆采用各种互动手段满足粉丝的参与愿望、分享精神和创造力,以达到吸引粉丝对于旅游酒店微博的关注与热情。但现在看来,很多旅游酒店发微博时只是单纯的个人独白,只是简单的促销、打折、优惠信息,与微博粉丝沟通不足,导致关注者们找不到谈论酒店品牌、产品的话题。 1.3酒店的反应不及时 由于各种原因,很多旅游酒店还没有认识到自己可以利用微博与消费者建立及时、有效的沟通。在微博上,酒店可以一对一地了解消费者的意愿、情绪和各种需求。因为往往微博才是反映消费者真实意愿的平台。目前很多旅游酒店还没有重视收集消费者微博的反馈信息,缺乏对微博的即时监测。酒店反应不及时,令众多微博用户希望而来、失望而去,从而弃之不理,没有达到利用微博进行营销的目的。以上三大问题使消费者对旅游酒店微博缺乏关注度,从而造成了旅游酒店微博的无人问津。 2旅游酒店应建立微博管理机制 要解决酒店微博营销中的问题,旅游酒店必须进行全局考虑,努力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酒店微博管理机制。 2.1构架系统 要想完成与微博上成千上万甚至十几万、几十万的消费者进行沟通的任务,几个管理员是不可能胜任的。旅游酒店需要构建一个专门的管理系统,利用酒店各个职能部门、各个连锁酒店及每个酒店员工的共同参与,在微博交流中打造一个运作高效的管理系统,自上而下地对酒店微博进行有效协同管理。 2.2建立微博管理团队 酒店的官方微博应有专门的管理团队负责对微博信息进行审核,同时担负起商务运作、客户服务和监测等几项职能。如人手不足,可以设一名专职管理员,并由其他部门提供团队、技术支持协助管理工作。酒店微博管理团队的四大职责是指:(1)日常的信息与审核,包括策划选题、加粉丝、找乐子、做评论;(2)商务运作,指对酒店微博商务活动进行有效支持,如与客户有效沟通,对客户在微博上的购买信息进行有效整理,利用图片介绍和推荐酒店产品等;(3)客户服务职责,即向微博用户提供增值服务,如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协调各职能部门工作,对公众的批评、建议、咨询等信息进行逐一答复等;(4)微博信息监测,包括周期性的数据统计,监测、分析、归纳有关本酒店的信息,及时有效地处理微博危机事态等。 2.3加强对酒店微博题材、内容的管理 对酒店微博的题材、内容进行筛选可以有效地突出旅游酒店的品牌形象。为了打造旅游酒店的品牌形象,酒店的官方微博可以有选择性地设计出系列化的内容板块,每天在各相关版块中微博信息,使官方微博显得内容丰富、特色分明。这些内容都可以以“体验”作为吸引点,激发粉丝的参与兴趣。 2.4充分利用微博及时交流的特点 微博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与粉丝的即时交互性,旅游酒店经常与粉丝们进行互动和分享,才能激发粉丝们的兴趣和热情。因此,旅游酒店微博除了经常信息以外,还要发挥微博的即时交互性,与微博粉丝进行互动、及时评论,以便与微博粉丝们实现高效的沟通。 2.5微博监测机制 酒店微博是一个向公众展示酒店形象、品牌的具有服务性的平台,通过互联网,顾客对旅游酒店的微博评价会对酒店的销售和声誉产生直接影响,因此,酒店要加强微博的评论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作者:阴洁单位: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 互联网营销论文:我国互联网保险营销论文 1众安在线互联网保险营销的优势、问题分析及相关策略 1.1优势分析 1.1.1拥有强大的渠道资源 作为中国最大的电商阿里巴巴,它拥有的大量客户涵盖了企业和个人,这些客户不但能成为互联网保险产品的消费者,而且阿里还掌握着大量客户群的信用水平和交易记录,这成为众安保险研发新产品的重要资料库。腾讯一直致力于扩充用户基数,它拥有大量的个人用户基础的同时,还有丰富的媒体资源和营销渠道。腾讯和阿里为众安保险提供了强大的渠道资源,为未来众安保险的发展和推广铺平了道路。 1.1.2拥有精算的保险产品 中国平安擅长于发掘保险产品市场需求、保险产品设计、保险费率厘定、保险产品定价、保险准备金提取,旗下庞大的开发、精算、销售及理赔团队,可为“众安保险”产品供应提供强大保障。 1.1.3拥有可信的交易平台 阿里集团旗下支付宝拥有庞大的用户群,能够为客户提供即时消费、安全支付的保证,使得客户在购买保险产品的同时,保证支付的安全性。 1.2问题分析及相关策略 1.2.1产品设计中可能存在的成本问题 互联网保险营销渠道可以降低成本,但是作为保险产品整体,成本分析不仅于此,还应当注意到随着产品周期的更新和产品的创新所带来的精算成本。作为最终策略,需要权衡各个部分节省的成本和新增的成本计算代数和,这样才可以保证保险产品整体上是节约成本的。 1.2.2产品形式单调,创新不足 在公司成立后不久推出的众乐宝是众安保险的第一款保证金产品。2014年3月,以保代费的“参聚险”新鲜出炉,它是众安保险为聚划算商家定制的,帮助商家释放占用的保证金,缓解互联网商家资金压力,与众乐宝有异曲同工之妙。在众安在线的产品中目前只有众乐宝和参聚险是互联网创新产品,可见其产品创新有限,针对此问题,需要公司不断积累客户信息,公司定期进行内部沟通交流,制定有市场需求的互联网保险产品。 1.2.3互联网保险产品条款及定价合理性问题 互联网保险条款应通俗易懂,节省客户理解时间,方便用户快捷准确理解保险产品,并作出投保选择。与此同时,互联网保险应以小额险为主,力争抓住中低端收入人群,把握并利用大众客户谨慎支出的心理,因此设计保险产品时,多考虑广为需求且需支付保费低廉的险种,有必要的时候,甚至可以选择性地提供免费保险。这种思路落脚点在于未来现金流滞后变现的问题。通过免费提供保险产品,同时也可以免费获得客户真实信息,从而为了解客户需求,将来进一步设计出有竞争力的保险产品做铺垫。另一方面,低廉的保险产品并不一定意味着低的保费收入,虽然单位支出保费低廉,但基于大数据的流量基数,累计保费收入相当可观。这也体现了保险的大数定律的设计规则。 1.2.4流量导入过程中的有效性问题 阿里、腾讯、平安都拥有自身庞大的客户群和在互联网领域占有的流量更是毋庸置疑,但是如何才能最快、最省、最好地将流量导入互联网保险市场值得深思。这一点可以充分利用年轻人善于应用互联网购物,带动并帮助年龄大的、不善于应用互联网的客户群进入互联网保险市场,或者代替后者进行消费。这里的假设是中国平安设计的保险产品确实是社会所真实需求的产品。 1.2.5安全性问题 2014年3月22日,发生的携程网信息漏洞问题,让人们不得不注重互联网的支付安全性问题。由于漏洞的存在,携程网泄露了用户的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银行卡CVV码等相关信息。这些问题导致消费者对互联网保险营销信任感不足,导致互联网保险营销面临威胁。目前,众安保险还未出现过信息泄露的问题,但是也必须保证:操作系统安全性、信息系统安全性、信息传输安全性、交易各方的身份认证和信息的防违约性。传统的纸面交易是通过邮寄封装的信件来保守机密,而互联网保险营销是建立在一个相对开放的网络环境上的,在开发这个的网络上,维护商业机密就显得尤为重要,是互联网保险营销的重要保障。因此,要特别注意信息在传递过程中的安全性问题。 1.2.6不可忽视的潜在信用风险 保险公司应积极配合保监会制定和出台的相关政策,并遵守行业内行为道德准则规范,提升员工素质,避免潜在的信用风险。基于以上几点,才可以真正做到充分利用互联网保险从产品设计、流量导入,最后到流量变现的实现“,三马”各自优势才可以真正充分发挥,众安在线才可能最大化保费收入,从而进行投资,产生有限条件下最高的收益率。 2我国互联网保险营销的发展建议 互联网保险营销作为传统保险营销的补充,有其发展的必要性和必然性。互联网营销的环境已基本存在,应该运用互联网保险营销策略,兼顾其间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积极拓展互联网保险领域。 2.1建设互联网保险交易安全环境 2.1.1网络攻击问题 要保证互联网保险交易的安全进行,首先要保证网络自己能正常运行,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应该保证网络的正常运行,所以要预防网络攻击问题,要保证在遭受攻击后还能正常工作和运行,将网络攻击后的损失控制到最小。 2.1.2网络安全漏洞问题 网络信息系统是一个庞大而又复杂的系统,难免会存在安全隐患和安全漏洞,应该加强系统管理,经常进行系统检测,及时发现并修补漏洞。致力于研究更加严密高效的系统,做好系统维护和管理。 2.1.3网络中信息安全问题 网络信息安全是保证互联网保险营销的关键,信息安全才能不给那些不法分子可乘之机,通常采用有限的访问权、加密、用户身份认证等办法。可以通过加密与解密算法、身份认证和数字签名等方法来保障信息传递和存储中的安全。 2.1.4支付安全问题 当今的电子支付无论是银行支付还是支付宝一类的第三方支付,安全工作已经做得越来越完善。但是保险公司需要在支付安全问题上增加风险控制流程,还是需要完善在支付方面的管理。另外,保险公司如何才能保障客户支付信息和隐私的安全也是需要完善的方面。 2.2加强信息基础建设和新产品的开发研究 互联网保险营销依赖于一国完备的信息基础设施,技术问题是各国发展互联网保险营销的共同问题。为了确保网上交易的安全,人们需要加强信息基础建设。可以发展秘钥加密技术,采用数字签名,建立专门的认证中心和检测技术及记录,以此来提高其安全性。大力开发新产品特别是适合互联网营销的保险产品的研发,彻底改变目前我国互联网保险市场产品单一和缺乏专门为网上销售而设计的产品的状况。要保持对保险产品创新的持续投入,并且提高风险管理意识,时刻跟踪市场需求变化,及时调整保险产品的创新方向。在创新的过程中要注重经常与客户交流,得到更多的反馈信息,并以此及时对保险产品进行改进。 2.3互联网上保险条款的通俗化处理 在互联网销售的保险产品应该简单易懂,应简化复杂的保险条款和免除责任,而且保险产品的期限较短,一般最好都在一年之内,缴费方式也以一次性缴费比较好。保险条款的通俗化主要可以通过两个方面实现,一是直接通俗化,二是间接通俗化。直接通俗化就是通过修改和修订保险条款使其便于一般客户了解,但由于专业的严密性,实施起来有一定难度,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化繁为简的方式拆分复杂的保险产品为多个简单产品来出售,比如拆分住院保险、定期寿险、门诊保险、家庭财产保险等。间接通俗化的方法就是通过客户服务、在线咨询来解决保险条款的解释问题,保险客服应该及时解答顾客的疑问,并且为了解释比较权威可以将专家资源共享,同时还要提高回答顾客疑问的效 2.4加强内部控制制度 保险公司应该清楚地认识到互联网保险营销存在一定的风险,应该对这些风险加以分析,最后达到规避的目的。可以提高公司的网络系统和技术保障,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对于公司内部的风险可以通过对员工进行培训、帮助员工改变落后的思维方式和服务理念。同时也要关注外部风险,做好外部风险防范,制定系统的外部风险防范措施,这些都是很有必要的。 2.5完善监管体系 目前保监会针对互联网保险专门的法规只有《保险、经纪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试行)》,除此之外尚无法规出台。加强对网络保险营销的监管,制定好运作规则,控制互联网保险业务风险,这是保监会义不容辞的责任。要加强互联网保险营销的规定的立法。做好各方面的监管工作,加强和完善监管体系。从监管操作上要保障监管方法的一致性,加大信息披露量,在合作的基础上对互联网保险营销行为进行有效监管。 作者:王静单位:北京物资学院 互联网营销论文:互联网营销价格策略论文 摘要:网络营销讲究虚拟化、空间化。互联网络对管理者作出定价决策和消费者将会碰到的定价体验的影响,对于多数顾客来说,通过网上定价的市场机制,将为消费者创造巨大的定价自由,同时为营销者创造大量的定价难题。 关键词:搜索引擎;网上定价;在线购买;在线商店;菜单成本 如果把电脑归入20世纪三大发明之一,那么Internet的发明足以载入全人类的史册,它把许多以前人们连想都不敢想的事变为现实。跨入新世纪,网络竞争进入白热化的阶段。如何在诸侯纷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营销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在互联网环境中,定价策略在很多方面有别于传统策略,成为管理者面临的一个新的挑战。传统营销策略讲究管理者与顾客面对面,而网络营销讲究虚拟化、空间化。互联网络对管理者作出定价决策和消费者将会碰到的定价体验的影响,对于多数顾客来说,网络将带来价格制定的自由。因此,笔者将介绍一种决定顾客对公司价值和交换性质的各种力量的思考方案,运用这个方案能够找出那些在网上影响定价的力量,最后提出管理者可以运用的定价策略。 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阐述互联网营销中的价格策略。 一、网上定价的市场机制 传统经济理论认为,决策制定者是理性的,管理会制定使公司盈利最大化的价格。消费者近似于理性,通过以低于在价格高时他们愿意支付的价格购买更多的某种产品或服务使他们的盈余最大化。接近于纯粹市场中的价格是通过供给和需求的影响来确定的,而公司试图为产品和服务定价使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然而,在现实世界中,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营销决策制定者的有限理性,他们似乎依靠某些事情定价,而不是头脑中最大化的利润。定价策略有时集中在市场份额目标上,而其它时候,它又集中于竞争对手,寻求与之合作或消灭他们。通常,由于营销者集中精力在顾客心目中进行定位以寻求强化品牌地位,而不是把注意力集中在数量上,定价涉及到品牌赋予的地位和体验,而不仅仅是品牌提供的效用。 从营销角度出发,管理者倾向于运用一系列价格策略来获得企业的各种目标。大多数营销教科书描述新产品的定价是为“撇脂”,在面市时价高,在以后阶段再降价。管理者已经借助于定价策略,如折扣或回扣,系列定价以及心理定价或有数定价来吸引顾客。虽然理论上认为顾客是有理智的,但大多数市场的实际情况是,这种理智受到诸如可得到的产品和信息,搜索成本以及顾客动向,大供应商要求价格等的限制。互联网的出现将以一种前所未有的方式改变(事实上已经改变)供应商和顾客双方的价格问题。虽然互联网和它的多媒体平台被大多数营销者认为首先与促销和沟通有关,但它们对定价的影响可能更加深远。 二、顾客在网上定价中的角色 对消费者,网上易于搜索。搜索引擎如奋扬Yahvo和LyCOS,让冲浪者利用品牌从全世界的网站海洋中寻找产品和服务。他们也可以从一个丰富的网站上找到要解决的问题方面的信息,或者通过注册BBS或聊天室,获得世界上不同地方志趣相投的人的观点和体验。这样的作用已被用来减少购买者搜索普通的在线商店、专业在线零售商和在线大商店的成本,并把各种各样的物品变为经济上有效的市场。新的(可以搜索、购物、代表冲浪者比较价格和式样的几个软件)赋予互联网购物者更大的购买权力和选择权力。消费者决策过程中的搜寻阶段,在现实世界里既费钱又费时间,但在虚拟世界中,时间或费用都会减少。丰富的选择使消费者变得老练。消费者变得更加明智,并且通过更加卖力地到处购物,比较价格以及寻求更大价值来体验这种选择。营销者努力通过创新来面对这种现实,但是创新反过来导致被竞争对手模仿。模仿导致市场上更严重的过量供应,进而由于创造了更多的消费者选择,加速了竞争的循环。互联网有可能以一种前所未有的速度加快了循环,为消费者创造巨大的定价自由,为营销者创造了大量的定价难题。 三、网上定价有什么特点 一是顾客掌握充分信息;二是顾客制定价格而不是接受价格;三是顾客控制交易;四是回归一对一谈判;五是同质化和有效的市场。首先它在电子市场上交换同质化商品,不是产品特征、良好的推销或热情的广告,而是价格成为一笔交易的决定因素。当商品碰巧是易逝的时候,如飞机座位、柑橘或电力时,互联网甚至更引入注目。供应商必须快速消除他们的存货,否则就会要损失销售额。网上的问题是顾客比较价格和特征时,同质化也碰巧出现在一些高收益的产品上。只有优势的品牌名称不足以维持很高的价格。在许多情况下,品牌化产品甚至是可以替代的。虽然顾客也许不相信一家突然出现在网上的新的信用卡公司,但他们都是很容易在Amex和Diners,Clinb或维萨以及万事达之间转换。 通过以上的分析,使我们认识到网上定价与平常营销中价格策略迥然不同,如何运用适之可行的定价政策,笔者认为有几种定价原则和方法。一是始终的差别定价。网络应该使价格差异化,即利用定制与顾客的互动关系。价格也可能在最大限度内差异化,因而不会有两位顾客付同样的价钱。二是制造顾客转换障碍。技术使卖方能够收集有关顾客购买习惯、偏好甚至是支出限制等方面的详细数据。因此,他们可以把产品价格与单个购买者相联系。顾客喜欢这样做是因为把他们当作独立的人,并更好地为他们服务。三是网上调价。多数公司过去已经采用菜单或清单定价系统,简化了很多由记录价格和更新引起的问题,定价不只涉及到互联网,在公司内部的内联网或外联网,把公司与供应商和顾客联结到一起的联网能够使公司精确地管理库存和成本需求,并不断调整价格。四是体验差异化。一个产品或服务变得更加同质化,对于顾客来说,就越容易做价格比较,并只根据价格购买。营销者在过去通过强调质量,附加特性努力克服这个问题。当产品达到一种无差异状态时,营销者进入服务时代,并在顾客服务的基础上进行差异化。五是网上易货交易。许多公司,特别是企业间市场中的公司,会发现易货比在价格低时销售更有效。许多成功电子交换使公司交换多余的部件或产品,这些产品本来只能以很低的价格出售。利用这种方式,公司处理了许多存货,并在交换中获得超过本应得到的价格的价值。六是收益最大化而不是价格最大化。许多管理者忽视了一个基本的经济学机会。在许多情况下,最大收益比最大价格更好。七是减少购买者风险。每次采购都伴随着风险因素,并且基本的财务显示风险和收益是相关的。因此,如果顾客能够降低他们的交易风险,他们将愿意支付更高的价格。看一下汽车经销商的情况,他们在汽车的拍卖场购一辆旧汽车。有了在线采购,经销商会降低他们的风险。经销商把在线系统看作他们存货的一部分,并从这个虚拟车场售车。经销商在需要满足顾客需要时可以买车,在最理想的情况下,订好一辆特别的汽车,与购买者谈价格,然后在网上购车,事实上,经销商在买车前已先卖车。这样就避免了在找到顾客首先要买车的相关风险。在交易风险被降低时,可以要求经销商支付额外的费用。一些经销商在拍卖场购车的风险很大,因此希望比在线购车获得更高的收益。收益的差别就是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一个经销商愿意为在线购买车支付更高的价格。以互联网为基础,可以降低购买者风险的商家能够为他们的产品争取更高的价格。减少风险的典型方法包括更高的质量和更有时效性的信息,以及缩短购买和再次出售周期的时间间隔。我们所说的这种风险结果可以应用到机构购买者和个人购买者。另外,网络为卖方降低购买者风险制造了一个特别的机会。因此卖方用这种网络创造的利益可以向买方收取更高的价格。 互联网将对公司的定价策略产生重大影响。与之类似技术向买方打开许多曾经受时间、 努力、成本的影响而关闭的大门。我们从两个方面介绍了新技术对价格的影响:首先,技术可能改变公司的顾客基础的特点和机构。最坏的情况是,它将拉平顾客基础,把公司的大量顾客转变为购买数量不多的普通交易者。 但是,如果技术运用得当,可使公司庞大的顾客基础迁移到价值三角的上端,缩小顾客基础,使公司与否定价格惟一影响的顾客建立关系。其次,新的媒体可能使顾客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和速度沿交换范围移动。技术会把市场力量结合起来,让公司的大量交易降低到同质商品交易的水平。使管理者有机会制定价格。 但是,一个更加乐观的观点认为,管理者运用技术并结合其他销售策略诱导顾客进入一种双方有价值的关系。我们分析了市场上的技术和各种力量的影响,它们可能拉平和同化顾客三角,把顾客大量地向交换范围中同质化商品一端转移。我们提供很多管理者用来阻止这些过程的方法,实际上是利用新技术促进更有效的定价策略的方法。营销者已经把价格当作营销组合中的一个政策工具,一种甚至在理论上可以根据商务环境条件和目标市场的性质进行控制的变量。但是,实际上,许多定价决策不是由营销者作出的,更多的是依据成本和竞争这类因素,不是任何顾客需要的观点。悲观地看,价格政策已定,并会继续成为计算成本对市场环境和竞争行为作出反应的机械过程。一种乐观的观点认为,定价政策可以成为创造性的,如同那些与新产品和服务开发,或广告活动中运用的策略。实际上,定价也许是营销创造力的最后的领域。 互联网营销论文:互联网营销价格策略论文 摘要:网络营销讲究虚拟化、空间化。互联网络对管理者作出定价决策和消费者将会碰到的定价体验的影响,对于多数顾客来说,通过网上定价的市场机制,将为消费者创造巨大的定价自由,同时为营销者创造大量的定价难题。 关键词:搜索引擎;网上定价;在线购买;在线商店;菜单成本 如果把电脑归入20世纪三大发明之一,那么Internet的发明足以载入全人类的史册,它把许多以前人们连想都不敢想的事变为现实。跨入新世纪,网络竞争进入白热化的阶段。如何在诸侯纷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营销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在互联网环境中,定价策略在很多方面有别于传统策略,成为管理者面临的一个新的挑战。传统营销策略讲究管理者与顾客面对面,而网络营销讲究虚拟化、空间化。互联网络对管理者作出定价决策和消费者将会碰到的定价体验的影响,对于多数顾客来说,网络将带来价格制定的自由。因此,笔者将介绍一种决定顾客对公司价值和交换性质的各种力量的思考方案,运用这个方案能够找出那些在网上影响定价的力量,最后提出管理者可以运用的定价策略。 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阐述互联网营销中的价格策略。 一、网上定价的市场机制 传统经济理论认为,决策制定者是理性的,管理会制定使公司盈利最大化的价格。消费者近似于理性,通过以低于在价格高时他们愿意支付的价格购买更多的某种产品或服务使他们的盈余最大化。接近于纯粹市场中的价格是通过供给和需求的影响来确定的,而公司试图为产品和服务定价使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然而,在现实世界中,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营销决策制定者的有限理性,他们似乎依靠某些事情定价,而不是头脑中最大化的利润。定价策略有时集中在市场份额目标上,而其它时候,它又集中于竞争对手,寻求与之合作或消灭他们。通常,由于营销者集中精力在顾客心目中进行定位以寻求强化品牌地位,而不是把注意力集中在数量上,定价涉及到品牌赋予的地位和体验,而不仅仅是品牌提供的效用。 从营销角度出发,管理者倾向于运用一系列价格策略来获得企业的各种目标。大多数营销教科书描述新产品的定价是为“撇脂”,在面市时价高,在以后阶段再降价。管理者已经借助于定价策略,如折扣或回扣,系列定价以及心理定价或有数定价来吸引顾客。虽然理论上认为顾客是有理智的,但大多数市场的实际情况是,这种理智受到诸如可得到的产品和信息,搜索成本以及顾客动向,大供应商要求价格等的限制。互联网的出现将以一种前所未有的方式改变(事实上已经改变)供应商和顾客双方的价格问题。虽然互联网和它的多媒体平台被大多数营销者认为首先与促销和沟通有关,但它们对定价的影响可能更加深远。 二、顾客在网上定价中的角色 对消费者,网上易于搜索。搜索引擎如奋扬Yahvo和LyCOS,让冲浪者利用品牌从全世界的网站海洋中寻找产品和服务。他们也可以从一个丰富的网站上找到要解决的问题方面的信息,或者通过注册BBS或聊天室,获得世界上不同地方志趣相投的人的观点和体验。这样的作用已被用来减少购买者搜索普通的在线商店、专业在线零售商和在线大商店的成本,并把各种各样的物品变为经济上有效的市场。新的(可以搜索、购物、代表冲浪者比较价格和式样的几个软件)赋予互联网购物者更大的购买权力和选择权力。消费者决策过程中的搜寻阶段,在现实世界里既费钱又费时间,但在虚拟世界中,时间或费用都会减少。丰富的选择使消费者变得老练。消费者变得更加明智,并且通过更加卖力地到处购物,比较价格以及寻求更大价值来体验这种选择。营销者努力通过创新来面对这种现实,但是创新反过来导致被竞争对手模仿。模仿导致市场上更严重的过量供应,进而由于创造了更多的消费者选择,加速了竞争的循环。互联网有可能以一种前所未有的速度加快了循环,为消费者创造巨大的定价自由,为营销者创造了大量的定价难题。 三、网上定价有什么特点 一是顾客掌握充分信息;二是顾客制定价格而不是接受价格;三是顾客控制交易;四是回归一对一谈判;五是同质化和有效的市场。首先它在电子市场上交换同质化商品,不是产品特征、良好的推销或热情的广告,而是价格成为一笔交易的决定因素。当商品碰巧是易逝的时候,如飞机座位、柑橘或电力时,互联网甚至更引入注目。供应商必须快速消除他们的存货,否则就会要损失销售额。网上的问题是顾客比较价格和特征时,同质化也碰巧出现在一些高收益的产品上。只有优势的品牌名称不足以维持很高的价格。在许多情况下,品牌化产品甚至是可以替代的。虽然顾客也许不相信一家突然出现在网上的新的信用卡公司,但他们都是很容易在Amex和Diners,Clinb或维萨以及万事达之间转换。 通过以上的分析,使我们认识到网上定价与平常营销中价格策略迥然不同,如何运用适之可行的定价政策,笔者认为有几种定价原则和方法。一是始终的差别定价。网络应该使价格差异化,即利用定制与顾客的互动关系。价格也可能在最大限度内差异化,因而不会有两位顾客付同样的价钱。二是制造顾客转换障碍。技术使卖方能够收集有关顾客购买习惯 、偏好甚至是支出限制等方面的详细数据。因此,他们可以把产品价格与单个购买者相联系。顾客喜欢这样做是因为把他们当作独立的人,并更好地为他们服务。三是网上调价。多数公司过去已经采用菜单或清单定价系统,简化了很多由记录价格和更新引起的问题,定价不只涉及到互联网,在公司内部的内联网或外联网,把公司与供应商和顾客联结到一起的联网能够使公司精确地管理库存和成本需求,并不断调整价格。四是体验差异化。一个产品或服务变得更加同质化,对于顾客来说,就越容易做价格比较,并只根据价格购买。营销者在过去通过强调质量,附加特性努力克服这个问题。当产品达到一种无差异状态时,营销者进入服务时代,并在顾客服务的基础上进行差异化。五是网上易货交易。许多公司,特别是企业间市场中的公司,会发现易货比在价格低时销售更有效。许多成功电子交换使公司交换多余的部件或产品,这些产品本来只能以很低的价格出售。利用这种方式,公司处理了许多存货,并在交换中获得超过本应得到的价格的价值。六是收益最大化而不是价格最大化。许多管理者忽视了一个基本的经济学机会。在许多情况下,最大收益比最大价格更好。七是减少购买者风险。每次采购都伴随着风险因素,并且基本的财务显示风险和收益是相关的。因此,如果顾客能够降低他们的交易风险,他们将愿意支付更高的价格。看一下汽车经销商的情况,他们在汽车的拍卖场购一辆旧汽车。有了在线采购,经销商会降低他们的风险。经销商把在线系统看作他们存货的一部分,并从这个虚拟车场售车。经销商在需要满足顾客需要时可以买车,在最理想的情况下,订好一辆特别的汽车,与购买者谈价格,然后在网上购车,事实上,经销商在买车前已先卖车。这样就避免了在找到顾客首先要买车的相关风险。在交易风险被降低时,可以要求经销商支付额外的费用。一些经销商在拍卖场购车的风险很大,因此希望比在线购车获得更高的收益。收益的差别就是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一个经销商愿意为在线购买车支付更高的价格。以互联网为基础,可以降低购买者风险的商家能够为他们的产品争取更高的价格。减少风险的典型方法包括更高的质量和更有时效性的信息,以及缩短购买和再次出售周期的时间间隔。我们所说的这种风险结果可以应用到机构购买者和个人购买者。另外,网络为卖方降低购买者风险制造了一个特别的机会。因此卖方用这种网络创造的利益可以向买方收取更高的价格。 互联网将对公司的定价策略产生重大影响。与之类似技术向买方打开许多曾经受时间、努力、成本的影响而关闭的大门。我们从两个方面介绍了新技术对价格的影响:首先,技术可能改变公司的顾客基础的特点和机构。最坏的情况是,它将拉平顾客基础,把公司的大量顾客转变为购买数量不多的普通交易者。 但是,如果技术运用得当,可使公司庞大的顾客基础迁移到价值三角的上端,缩小顾客基础,使公司与否定价格惟一影响的顾客建立关系。其次,新的媒体可能使顾客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和速度沿交换范围移动。技术会把市场力量结合起来,让公司的大量交易降低到同质商品交易的水平。使管理者有机会制定价格。 但是,一个更加乐观的观点认为,管理者运用技术并结合其他销售策略诱导顾客进入一种双方有价值的关系。我们分析了市场上的技术和各种力量的影响,它们可能拉平和同化顾客三角,把顾客大量地向交换范围中同质化商品一端转移。我们提供很多管理者用来阻止这些过程的方法,实际上是利用新技术促进更有效的定价策略的方法。营销者已经把价格当作营销组合中的一个政策工具,一种甚至在理论上可以根据商务环境条件和目标市场的性质进行控制的变量。但是,实际上,许多定价决策不是由营销者作出的,更多的是依据成本和竞争这类因素,不是任何顾客需要的观点。悲观地看,价格政策已定,并会继续成为计算成本对市场环境和竞争行为作出反应的机械过程。一种乐观的观点认为,定价政策可以成为创造性的,如同那些与新产品和服务开发,或广告活动中运用的策略。实际上,定价也许是营销创造力的最后的领域。
基础理论论文: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理论研究论文 【内容提要】本文从西方哲学的背景来探讨如何深化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理论的认识。首先分析了西方近现代哲学的发展趋势如何成为马克思在哲学上的革命变更的理论背景,接着分析了马克思怎样在这种背景下实现哲学上的革命变更以及马克思主义哲学往后的发展,最后提出怎样从与西方哲学的比较研究中更深刻地认识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理论的意义。 【摘要题】马克思主义哲学 【关键词】背景/根本观念/发展/比较研究 【正文】 加强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理论的研究,深化对它们的认识,是当前哲学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不仅对专业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者如此,对从事其他哲学学科、特别是西方哲学研究者也如此。没有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真实意义的准确理解,我们在其他方面的研究很难有顺利的发展,更难充分发挥这些研究的现实作用。为了深刻认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础理论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促进它的丰富和发展,需要从各方面做出努力。重新认识马克思在哲学上的革命变更怎样在西方哲学发展的理论背景下发生,这种变革的主要意义或者说马克思哲学的根本意义是什么,怎样看待马克思哲学的发展过程,怎样从与同时代的西方哲学思潮的比较研究中更好地理解马克思哲学的意义,这些都是应当探讨的问题。下面就此谈些个人想法。 一、马克思在哲学上的革命变更的理论背景 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的理论来源,以往较为流行的说法是:马克思批判了黑格尔的唯心主义,继承了其辩证法的合理内核;批判了费尔巴哈的形而上学,继承了其唯物主义的基本内核。正如许多专家早已指出的,这种说法虽然符合事实,但并不全面。在西方哲学中,马克思所批判继承的不只是德国古典哲学,更不只是黑格尔和费尔巴哈,而是古希腊罗马以来的所有重要的优秀思想遗产。就马克思哲学产生的更为广义的理论背景来说,还包括马克思对其他思想文化发展、特别是自然科学发展所作的科学的总结和概括。 其实,在理论来源上批判地继承了以往哲学和科学文化中的优秀遗产只是马克思在哲学上的革命变更的一个方面,更为重要的方面是他在此基础上建立了一种与以往哲学有着根本性区别的新哲学,从而超越(本文所谓超越都是指超出界限,并非全盘否定)了这些遗产。这种超越不只是对他以前的个别哲学家、个别哲学流派或者个别国家和个别时代的超越,而是对从古希腊罗马哲学到德国古典哲学的整个西方哲学的超越;这种超越也不只是个别哲学观点和哲学理论的超越,而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根本性的哲学思维方式的超越。正是由于有这样的超越,我们才能说马克思在哲学上所实现的变更是革命性的变更。而这种变更又适逢其时地适应了西方哲学发展的内在规律。换言之,马克思在哲学上的革命变更科学地体现了西方哲学发展的客观趋势。 为什么这样说呢?这是因为在马克思所处的时代,西方哲学已陷入了深刻的困境和危机之中,为了得以进一步发展,需要进行根本性的变更。 在西方哲学发展中,由笛卡尔肇始的近代哲学所实现的认识论转向被公认为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转向。这一转向具有丰富的内容,在不同哲学家和哲学流派那里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例如经验论和唯理论、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和19世纪德国唯心主义都各有其特点,也存在各种各样的争论。其中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争论就一直很是激烈,无论从理论上说还是从社会阶级背景说都有不同的内涵。但它们又有着重要的共同之处。这突出地表现在如下三点上。第一,它们都撇开了中世纪经院哲学和宗教神学的信仰主义限制,肯定人本身具有以不同方式、在不同程度上认知其所面对的世界的能力,后者就是广义的人的理性。对理性和理性能力的肯定和倡导,是近代哲学的认识论的转向的前提。第二,它们都把心灵和身体、自我(主体)和对象(客体)、精神和物质、思维和存在明确区分开来(这就是所谓主客二分),并由此出发而把主体通过什么途径、采用什么方法以及在什么程度上认识客体(人所面对的世界)当作它们的哲学活动的基本内容。以充分发挥主体的能动性的主体性原则由此得以建立,哲学基本问题更是突出地表现为主客、心物、思有的关系问题,它为整个近代哲学的发展、特别是唯物主义反对唯心主义以及科学反对宗教开辟了道路。第三,它们把在理性的旗帜下,从主客二分出发建立一个完整的认识论体系,并进而建立一个关于整个世界图景的无所不包的理论体系当作其哲学研究的根本目标。这种体系、特别是认识论体系的建立促进了人的认识、特别是对自然界的认识以及与之相关的实验自然科学的发展。 上述近代哲学的三个突出特点可以说是近代哲学作为一种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哲学思维方式的主要特点,在哲学发展的一定历史时代都起过重要的进步作用。然而,由于三者在后来的发展中都越来越脱离人的现实生活和实践,都被绝对化而转向其反面,以致以之为特征的近代哲学思维方式成了西方哲学进一步发展的严重障碍。例如,对理性的倡导转化成了对理性的迷信或者说绝对理性主义,似乎不仅一切认识问题、而且一切社会问题,都可以在理性的光环下获得解决。最可靠的科学是理性的科学、最理想的社会是理性社会。实际上,这种绝对理性主义从认识论说反而堵塞了人们通过实践和经验进一步获得真知的道路;从社会上说掩盖了资本主义制度下现实的社会矛盾和危机,成了社会进步的障碍。又如,主客的区分导致主客分离的二元论,而二元论本身就蕴含着脱离人的现实生活和实践,无法解释人的认识中主客的相互作用和转化,从而也无法使人获得真知,最后必然倒向怀疑论。休谟的怀疑论是彻底发挥二元论的必然结局。笛卡尔以来的唯理论者外表上肯定知识和真理的可靠性,但那不是依据人的现实生活和实践,而是依据所谓万能的上帝所赋予的观念(天赋观念)或者作为上帝的理念化的绝对观念的保证,因而他们的理论在本质上是一种独断论。一旦排除了上帝或抽象的绝对观念,独断论同样必然转向怀疑论。再如,近代哲学家在理性主义前提下从二元分立出发所建立的哲学体系,由于被绝对化由促进科学发展的认识论和方法论变成了凌驾于科学之上的思辨形而上学,即所谓科学的科学,而这就成了科学发展的阻力了。这种体系本来是由人所建立的,然而由于体系被绝对化,人就成了体系中的一个次要环节,人的主体性、能动性也就消融于封闭的体系之中了。 怀疑论、独断论和思辨形而上学的内涵当然有所不同,但它们又是密切相关的。思辨形而上学内在地蕴含着独断论,而独断论如失去上帝或绝对观念的支撑就必然倒向怀疑论,反过来说,在脱离现实生活和实践的条件下,为了克服怀疑论,必然走向独断论。因此,近代西方哲学在其发展中所陷入的根本性的局限性集中地表现于其思辨形而上学性。 西方哲学发展到19世纪上半期,其思辨形而上学性发展到了其顶点。黑格尔的绝对唯心主义体系可谓集西方近代哲学的思辨形而上学之大成,他的哲学中尽管有丰富的辩证法,但终究被其唯心主义的体系所窒息了。西方哲学为了求得进一步的发展,必须克服独断论和二元论、特别是将二者包容在内的思辨形而上学的局限性。我们平常所说的唯心主义和反辩证法意义上的形而上学也包含在这种局限性之内。但是,这种局限性并非唯心主义所特有。一切脱离人的现实生活和实践的唯物主义、或者说纯粹自然主义的唯物主义同样有这样的局限性。 因此,克服近代哲学中的思辨形而上学的局限性,既集中地表现为对黑格尔绝对唯心主义体系的批判,但其意义远不局限于黑格尔,它同时应当是对全部传统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中的以脱离人的现实生活和实践为特征的思辨形而上学的批判。换言之,这不只是对个别流派、个别哲学家的哲学理论的变更,而应是对一切具有上述局限性的哲学流派和哲学家的理论的变更,或者说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哲学思维方式的变更。 马克思在哲学上的革命变更正是在上述哲学发展的理论背景下发生的这种哲学思维方式的变更。其实,与马克思同时代的西方哲学家也在寻找实行某种程度的变更,以超越近代哲学的困境和危机的道路。不过由于他们与马克思有着完全不同、甚至根本对立的社会阶级背景,因而在实现哲学变更的社会目标和理论取向上也与马克思有着根本性的区别。 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根本观念和基础理论 西方近代哲学因思辨形而上学等片面性而陷入困境和危机既然是马克思在哲学上实现革命变更的理论背景,因此批判和超越思辨形而上学等片面性必然成为这一变更的前提和出发点。事实上马克思在19世纪40年代开始实现这种变更时,就把他的哲学批判的主要矛头指向以思辨性、独断性等为主要特征的传统形而上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形而上学。他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神圣家族》、《德意志意识形态》等著作中所作的哲学批判虽然具有多方面的内容,但其中最主要的是对以德意志意识形态为代表的传统形而上学的批判。马克思也正是在这样的批判中形成和阐释他的哲学的根本观念的。 马克思在哲学上的革命变更包括世界观、价值观、认识论、方法论等多方面的丰富内容。但马克思不是体系哲学家。他在哲学上最为关注的不是按照某种固定的架构去建立一个无所不包的哲学体系,而是针对他以前的哲学发展陷入困境和危机的症结所在、并按照他所代表的革命无产阶级改造世界的要求,使哲学摆脱思辨形而上学等的束缚,回到现实社会和现实生活中来。现实生活和实践的观念由此成了马克思哲学的根本观念。在马克思的哲学中,对传统形而上学的批判与对已陷入困境和危机的资本主义制度的批判、他所追求的哲学的解放与人的解放(首先是无产阶级的解放)是统一的。这种统一的基础正是现实生活和实践。马克思哲学中的各个部分的丰富的内容也正是通过现实生活和实践而联系为一个统一整体。 关于现实生活和实践的观念是马克思哲学的根本观念,马克思本人在19世纪40年代开始实现他在哲学上的革命变更时所写的上面提到的那些著作中、特别是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已有明确的阐释。恩格斯由此称《提纲》是“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1972年第1版,第208-209页。)。 马克思在《提纲》第一条指出:“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观方面去理解。所以结果竟是这样,和唯物主义相反,唯心主义却发展了能动的方面,但只是抽象地发展了,因为唯心主义当然是不知道真正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1972年第1版,第16、355、18、18页。) 这段话大家都很熟悉。问题在于如何结合《提纲》的其他部分以及马克思的其他著作、并在西方哲学的大背景下较为全面地理解它的深刻意义。我想,至少应当承认这段话中包含了马克思对唯心主义和旧唯物主义的否定以及对“人的感性活动”、即实践的肯定。 关于马克思对唯心主义的否定,很少有人表示异议,甚至也较少存在误会。因为马克思几乎在所有的场合都旗帜鲜明地反对一切形式的唯心主义,维护唯物主义。马克思虽然对黑格尔等唯心主义哲学家的理论作过许多肯定。例如在《神圣家族》中,马克思就曾生动地描绘了德国唯心主义如何战胜18世纪的唯物主义。但他在所有这些场合都不是肯定唯心主义本身,而是肯定某些唯心主义哲学家的理论中包含了辩证法这种符合现实生活的合理内核,正是这种合理内核能战胜形而上学的唯物主义,而辩证法既然与现实生活相符合,从本质上说与唯物主义必然是相统一的。 至于马克思对旧唯物主义的否定,大家在具体理解上往往存在着较多差异、有时甚至是很大的差异。关于旧唯物主义的缺陷,流行的说法是它的机械性、形而上学性和社会历史领域内的唯心主义。这种说法当然可以找到恩格斯等权威的根据,无疑是正确的。问题是人们有时没有进一步追问旧唯物主义为什么存在这些局限性。其实在马克思上面这段话中已有答案,那就是:“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观方面去理解。”这段话的一个主要意思就是包括费尔巴哈在内的旧唯物主义把事物、现实、感性时只是看作客体本身,而没有看到人的感性活动、实践对这些客体的作用。换言之,只是看到了事物、现实等的物质性,而没有看到这种物质性与人的感性活动、实践的关系。在马克思看来这正是旧唯物主义的根本缺陷所在。在《神圣家族》一书中的《对法国唯物主义的批判的战斗》一节中,马克思具体论述了18世纪的唯物主义如何战胜17世纪的形而上学、而后来又怎样发生德国唯心主义的“富有内容”的复辟。这里关键的东西就在于唯物主义能否与“生活实践”相结合。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之战胜17世纪形而上学并不是它抽象地肯定了物质第一性,而在于其理论体现了“当时法国生活的实践性质”(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161页。)。至于德国唯心主义之得以复辟,就在于它富有与生活实践相符合的内容。 总之,在评价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时,马克思所最为关注的不在抽象地提出物质第一性还是精神第一性,而在是否具有与“生活实践”相符合的内容。如果与生活实践脱节,那即使肯定了物质第一性,仍可能被唯心主义战胜;而如果能富有生活实践的内容,唯心主义也能战胜那些与生活实践相脱离的唯物主义。一切唯物主义作为唯物主义都肯定物质第一性。但并不是肯定了物质第一性就能坚持唯物主义。恰恰相反,如果脱离了与现实生活和实践的联系而仅仅抽象地肯定物质第一性,那在一定条件下还会倒向唯心主义。马克思曾多次讲到纯粹的自然主义、或者说抽象的唯物主义将转向唯心主义。“抽象的唯灵论是抽象的唯物主义;抽象的唯物主义是物质的抽象的唯灵论。”(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1972年第1版,第16、355、18、18页。)这样,作为马克思的哲学的理论基础、或者说出发点的,不能是旧唯物主义者早已肯定了的抽象的物质、即直观形式下的物质,而是通过“人的感性活动”、“实践”所理解到的物质。因此,马克思唯物主义哲学的根本观念、或者说根本观点不是抽象的物质观点、而是现实生活和实践的观点。 在马克思一生的哲学思考中,现实生活和实践的观点一直是他始终关注的优秀观点。对现实生活和实践的强调既蕴含着马克思对事物、现实、感性的肯定,或者说对世界的物质性的肯定;又蕴含着对主观方面,即人的能动性的肯定,从而把唯物主义和辩证法有机地结合起来了。在马克思看来,只有这种将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统一起来的生活实践的观点才能解决处于社会生活中的现实的人所面对的各种现实问题。他在《提纲》第八条中指出:“社会生活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导致神秘主义方面去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提纲》最后一条指出:“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如果说“解释世界”要靠系统的认识理论,那么“改变世界”还必须通过社会实践对世界进行能动的改造,由此可见,《提纲》中已从各种角度明确地指出了马克思的哲学的出发点和基石、或者说马克思哲学的根本观念是现实社会中的人的现实的感性活动,即实践。 被马克思作为生活和实践的主体的人不是脱离与他人和社会的联系的孤立的个人,而是现实社会中的人,处于各种社会关系中的人。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1972年第1版,第16、355、18、18页。)。如果说旧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把个人孤立起来的“市民”社会,马克思所主张的“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则是人类社会或社会化的人类”。(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1972年第1版,第16、355、18、18页。) 总之,马克思在《提纲》中已从各种角度指出了他的哲学的出发点并非脱离人的现实存在的抽象的物质存在,后者早已为旧唯物主义者提出、并因其片面性而被富有辩证法内容的唯心主义所战胜;而是同时蕴含了唯物主义和辩证法原则的社会的人的现实生活和实践。 由于人的生活和实践是一个历史过程,因而马克思这种以强调人的现实生活和实践为特征的唯物主义可以说是一种历史唯物主义。事实上,马克思在后期的更为成熟的著作(例如著名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将自己的观点作为历史唯物主义而作了更为明确和完整地阐述(这些是人所共知的,在此就不引证了)。因此,如果说现实生活和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哲学的根本观点,那么由这种观点出发所建构出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就成了马克思哲学的基础理论。 值得指出的是,恩格斯概括马克思在哲学理论上的贡献时,也明确指出是历史唯物主义。他在著名的《马克思墓前演说》中提到马克思在理论上有两大发现: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剩余价值学说是政治经济学上的,唯物史观则是哲学上的。恩格斯以后的许多马克思主义者(例如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中很有影响的普列汉诺夫)较多地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称谓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由于辩证唯物主义这个名称较好地概括了马克思对黑格尔辩证法和费尔巴哈等旧唯物主义的批判继承,更由于在列宁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论著中也可以找到根据,因此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这种称谓便成了更为通行的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称谓。 这两种提法是否一致呢?关键在于如何具体解释“唯物史观”以及“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含义。按照“左”的影响的理论框架下写出的众多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的解释,历史唯物主义是把辩证唯物主义的一般原理应用于解释社会历史。这种提法的最大根据是斯大林在《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四章二节中的论断。前苏联的许多哲学家对这种论断作了大量论证,以致被认为是正统的论断。按照这种论断,历史唯物主义就难以说是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础理论,而只能说它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而且是从辩证唯物主义中派生的部分。这种对历史唯物主义的解释与马克思赋予历史唯物主义的本来意义以及恩格斯把唯物史观当作是马克思两大贡献之一的论断显然有不同之处。 然而,如果具体分析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本来意义的论述、特别是具体分析马克思在哲学上实现革命变更的背景,就不难发现,这两种说法并不存在实质性的差别。 如果我们有理由把马克思从《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到《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的那些论断看作是对历史唯物主义的一种阐述,那这种历史唯物主义指的显然不只是把辩证唯物主义运用于社会历史领域,而是作为他的整个哲学的基础。其中本身也包含了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因为正是由于马克思揭示并强调了现实的人的能动的活动、实践的决定性作用,才使他得以将从黑格尔等人那里批判继承的辩证法和从费尔巴哈等旧唯物主义者那里批判继承的唯物主义有机地统一起来,才有唯物辩证法或者说辩证唯物主义。在此,历史唯物主义不只是解释狭义的社会历史过程,它同时也把人与自然的关系的过程当作是一个历史过程。历史唯物主义同时具有辩证唯物主义的意义。反过来说。辩证唯物主义既可以用来解释自然现象,也可以用来解释社会历史现象。从马克思实现哲学上的革命变更的具体历史过程来分析也是这样。从这种观点来认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础理论,那说它是唯物史观与说它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完全一致。 最近一些年来,我国哲学界就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形态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实践唯物主义还是历史唯物主义,已进行过较多讨论,至今似乎还未较好地达成共识。我个人的研究方向是西方哲学,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不深,在这方面没有独到见解,我只是主张在全面理解马克思唯物史观的真实含义的前提下兼容这些不同的提法。如果单提历史唯物主义,那就应当把辩证唯物主义的内容包含在内。如果提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就要注意不要把历史唯物主义看作只是辩证唯物主义的运用,应当充分认识历史唯物主义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关键作用。如果提实践唯物主义,应当避免与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等的内容发生抵触。这个问题还应当作更深入的探讨,不宜仓促把不同意见政治化。 这里附带作点说明:在我作的国家社科基金课题《马克思主义与西方哲学的现当代走向》的书稿(已于2002年由人民出版社出版)中,曾明确赞同把历史唯物主义看作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基础(这一观点有的专家早已提出),并从西方哲学由近代到现代转型的角度作了论证。有的专家在这一课题的结项评审中提出历史唯物主义只是把辩证唯物主义的原理运用于社会历史,因而不能把它看作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基础。对此我很难苟同。原拟专门做出回答。既然上面所作的论证大体上已讲明了我的观点,似乎不必另外作答了。 三、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理论的发展 当前提出加强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理论的研究,从根本上说,就是要加强把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当作一个整体来研究,特别是要深刻理解“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是一脉相承的。所谓一脉相承,就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根据新的实践的要求,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原有的基本原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分开来说,其基本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都有论述。但把三者同坚持共产党的先进性联系在一起构成一个完整的体系,上升到党的指导思想的高度,这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造性运用和发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坚定不移地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又使它们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和实践性。 马克思和恩格斯以后的许多伟大马克思主义者以及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各国共产党人,都在不同程度上创造性地发挥了马克思的理论。他们的理论都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出的,总结了新的革命实践的经验,因此在具体提法上都与马克思当年的提法存在某些差异,这种差异的存在往往正是他们对马克思的理论作了创造性的发展的具体表现。如果看不到这些差异,而只是片面强调他们的完全一致,那就会抹煞后来的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和共产党人的创造性发展。 这种创造性发展当然只能是在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的基础上的发展。这个基本原理是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对这种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内容可以广义或较为狭义地来加以阐释。上面提到的恩格斯所概括出的唯物史观应当说是其中的优秀内容。马克思以后的马克思主义者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造性发展最突出地表现在对唯物史观上的发展上。例如,思想在哲学上的最突出的贡献是它结合中国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初期的具体实践对历史唯物主义的创造性发展。邓小平理论在哲学上最突出的贡献是结合在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具体实践对历史唯物主义的创造性发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则的继承和发展同样最突出地表现在对唯物史观的继承和发展上。同志在2003年“七一”讲话中就此提到,“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这一基本原理的运用和阐发;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这一基本原理的运用和阐发;始终代表中国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群众是推动历史前进的动力这一基本原理的运用和阐发。”这里所讲的三个方面都与唯物史观密切相关。 正确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础理论应当关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这不仅要关注不同时期的马克思主义者在理论形态上的差异,也要关注马克思本人在不同时期的具体提法上的差异。 马克思早期的观点与他后来的观点在具体提法上的确存在某些差异。国内外许多学者对此都是肯定的。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学者对马克思早期的一些重要著作(主要是《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未能作深入具体的研究。近些年来许多学者在这方面作了大量研究,并由此对马克思哲学的形成和发展过程有了更为全面而真切的理解。这特别表现在认识到了马克思对人的现实生活和实践、对人化世界、对人的全面发展在哲学上的首要意义的强调,对纯粹自然主义和体系哲学的批判。这些对克服以往哲学教科书对马克思哲学的理解的模式的片面性很有意义。 但也由此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界中引起了一些意见分歧。有的专家可能认为马克思早期的观点不够成熟,还较多受到费尔巴哈人本主义的影响,从而认为应当更为关注马克思的中后期的思想。这种提法当然是有道理的。问题在于究竟应当怎样看待马克思观点前后期的区别。国外以阿尔图塞为代表的一些西方马克思主义者认为马克思前后期之间存在着思想“断裂”,但也有不少人不承认有这样的断裂。国内的情况也这样。这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需要具体探索讨论。就把唯物史观当作整个马克思哲学的优秀来说,我个人倒是觉得马克思前后期并无本质的不同。马克思在《手稿》、《<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德意志意识形态》、《神圣家族》等论著中已相当明确地阐述了他的唯物史观的基本思想,他在《政治经济学批判》、《资本论》等中后期著作中并没有改变这个思想,而只是对它作了更为具体、更为完整、更为系统的论述,特别是将唯物史观具体运用于分析资本主义社会,并用以为无产阶级的革命斗争制定战略和策略。研究马克思哲学的发展过程将会使我们对他的观点有更为深入、完整和具体的理解,似乎不应由此而把马克思的思想割裂开来。 四、从比较研究中深化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理论的认识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作为无产阶级的革命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理论形态而产生的,它的基础理论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真理,当然具有世界历史意义。但它不仅是在西方资本主义制度内在矛盾激化、以致陷入深刻的危机的特定的社会历史环境下产生的,也是在西方近代哲学发展陷入深刻的危机的特定思想理论背景下产生的。马克思是无产阶级的革命导师,又是生活在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的思想家。他在哲学上实现的革命变更既体现了无产阶级推翻资本主义的现实的革命要求,又适应了西方哲学发展的客观趋势。这种趋势要求超越西方近代哲学在本身的范围内不可克服的思辨形而上学等局限性,实行具有普遍意义的哲学思维方式的变更。马克思在哲学上的革命变更正是这种变更的最彻底的形式。 与马克思在哲学上实现革命变更同时,为了挽救资本主义制度,西方资产阶级思想家也在寻找克服、至少暂时缓和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的方策,他们在哲学上同样要在某种程度上超越近代哲学的局限性,以某种形式进行哲学思维方式的变更(或者说从近代到现代的转型)。近现代西方哲学发展的实际状况也正是这样。尚在19世纪前期,在法英两国,先后出现了以孔德和穆勒、斯宾塞为代表的实证主义哲学,在德国及其影响下的丹麦,出现了以叔本华和克尔凯郭尔为代表的非理性主义哲学。这两种哲学虽彼此有别,但都有在一定程度上超越近代哲学的特征。19世纪40年代以后,它们越来越引人注目,以致逐渐发展为现当代西方社会中两种影响最大哲学的思潮,也就是一直延续至今的所谓科学主义和人本主义思潮。尽管它们从阶级背景说与马克思主义哲学处于对立地位,但由于它们面对的哲学遗产同样是陷入危机和困境的西方近代哲学,并且也企图对近代哲学有所超越,从而与马克思主义哲学除了对立外还必然存在某些相通之处。更为重要的是,它们的产生和发展与马克思主义哲学处于同样的历史时代,它们必然会以自己特定的方式对这个时代的物质和精神动向有所反映。只要作为它们的社会支撑的现代西方资本主义社会还有存在和发展的余地,它们所作的反映就必然存在某些现实的、合理的因素。 上面这种状况说明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它同时代的西方哲学、即现代西方哲学无论从产生和发展上说,都有着密切的联系。为了更为深刻和全面地认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础理论,很有必要将其与现代西方哲学进行比较研究。其中最重要的有两个方面。一是比较马克思主义哲学和现代西方哲学怎样超越已陷入困境的西方近代哲学,二是比较这两种哲学怎样在超越近代哲学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自己的哲学。这种比较研究还可以而且应当从不同层次上进行。例如对现代西方哲学的整体的比较,对各个具体的哲学流派和哲学家的理论的比较,对各种哲学理论和概念、范围的比较,等等。这类比较研究不仅有利于划清马克思主义哲学与现代西方哲学的原则界限,加深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础理论认识;还有利于通过剖析现代西方哲学在克服传统哲学的局限性以及体现时代精神的动向上的是非成败,来促进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丰富和发展。笔者的有关意见已在《马克思主义与西方哲学的现当代走向》一书以及后来发表的一些文章中作过较多论述,这里就不多说了。 在很长一段历史时期内,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哲学界只承认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对他们以前的西方哲学的批判继承,对于现代西方哲学基本上笼统否定,似乎它们只能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反面材料而存在,因而很少有人去作深入具体的研究,更谈不到将其与马克思主义哲学作求实和具体的比较研究。 改革开放以来,这方面的状况有了很大改变。哲学界许多人对于西方现当代哲学已不再简单否定,而是承认它们之中有的可能存在合理因素。不少中青年马克思主义哲学家甚至已在利用西方哲学思潮的某些思想来阐释和论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某些理论(例如用海德格尔的生存哲学来论证与传统本体论根本不同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存在论),取得了不少成就。 但究竟如何从产生和发展上、从整体上和个案上来看待马克思主义哲学和现代西方哲学的关系,深入具体的研究还较少,哲学界在这方面更远未达成共识。许多人(例如一部分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人和有关方面的领导人)对现代西方哲学在当代中国可能产生的积极和消极影响,往往还缺乏具体分析。例如,对于社会上还存在的自由化和极端个人主义思潮,他们往往还笼统地将其归咎于某些特定的现代西方哲学流派(例如杜威等人的实用主义和萨特等人的存在主义),这就可能有失于偏。因为这些流派的哲学理论的实际所是与他们的理解往往存在较大距离(例如,杜威之提倡个人主义意在充分发挥人的个性和能动性,以服务于社会。就个人与集体和社会的关系说,他明确主张私利要服从公益。对利己主义意义上的个人主义,他一直采取批判态度)。如果仅仅根据这些不实的理解、却又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名义去进行批判,效果并不好,甚至可能适得其反。例如使人们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错误认识。我的意思当然不是反对将自由化、个人主义等错误思潮与西方哲学思潮联系起来,而只是认为在作这样的联系时要对这些哲学思潮作具体的研究和分析,有具体的事实根据和理论根据,不应脱离它们的理论的实际所是以及它们发生作用的具体条件来谈论其消极影响。 由于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和西方现当代哲学的关系在哲学界尚未有共识,特别是还有人至今在一定程度上仍然是按照以往教科书的理论模式来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这使一些研究现当代西方哲学的学者回避谈论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关系的问题(在这种条件下来谈论二者的关系容易脱离西方哲学流派的实际所是),倾向于仅仅从西方哲学本身的角度对它的具体派别或哲学家的理论作个案研究。他们在这方面的研究取得了不少出色的成果,但这些成果往往不为广大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人所理解,也难以充分发挥其本来可以发挥的作用。 马克思主义哲学和西方现当代哲学之间的密切关系是客观存在。双方都不能回避。研究西方哲学的目的固然包含了在哲学研究上与国际接轨,掌握世界哲学发展的脉络,更为重要的是促进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丰富和发展。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如果缺乏对现代西方哲学的了解,也难以对前者的产生和发展有全面、深刻的理解。在求实的前提下加强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和现代西方哲学的比较研究,是哲学界的共同课题,它对促进我们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理论的认识不仅是有益的,而且是必要的。 基础理论论文:互联网对会计基础理论影响试析论文 [内容提要]随着互联网技术迅速发展,出现了网络公司等新经济组织,同时利用电子商务进行网上交易成为企业的新时尚,这些都对传统的会计基础理论产生强烈的冲击。本文论述了对传统会计基础理论的影响,并就其对策作了初步的探讨。 [关键词]互联网会计基础理论影响对策 计算机技术、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高速发展,使得越来越多的企事业单位运用国际互联网和电子商务进行生产和交易,企业的经济活动由此产生巨大的变化,这将对传统会计基础理论产生强烈的冲击。本文论述了互联网对会计基础理论的影响,并就其对策进行了探讨。 1、对会计主体假设。会计主体是指会计为之服务的对象,在传统会计描述的会计主体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单位实体。而在基于互联网的电子商务中,存在着一些看不见、摸不着的网络公司、网上公司、网际公司,以及以信息资源为主导服务的信息中介服务公司。在会计上是否认定这些公司为一个会计主体?这将给会计主体假设产生影响。 这些形式新颖的公司是虚拟化了的,为完成一个目标,会在短时间内结合,形成一个新的公司主体,待项目目标完成后又立即解散。这与传统的实体公司在组织形式和业务经营上存在明显的差别,但在网络上它又确实是一个公司,并且在经营着业务,会计行为上必定要对它经营着的业务进行质和量的反映。因此,应将传统的会计主体假设变为相对会计主体假设,来确定会计为之服务的对象。 2、对持续经营假设。上述的网络公司、网上公司、网际公司为了一个特定的目标,会在短时间内结合,形成一个新的公司主体,但项目目标完成后又可能会立即解散。这些公司冲破了传统企业连续经营的框架,进行着不定期的经营活动,在可预见的将来可以即时解散,其各项会计要素也即时终结,等到为另一个特定目标而临时成立公司时,这个公司或许已不再是原来的那个公司了。因此,传统的持续经营假设理论已不再作用于此类公司的会计行为。 根据这类公司的组织和业务特点,应改变持续经营假设理论为即时经营假设。在即时经营假设下,资产将不能按其使用的时间长短和用途来划分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长期资产,负债将不按其偿还时间的长短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其资产的购进价值应在购进的时候立即摊入成本。 3、对会计分期假设。传统的会计分期假设是在持续经营假设下而对企业持续不断的生产经营活动分割为一定的期间,据以结算帐目,编制会计报表,是人为的划分。但就虚拟化了的网上公司这类企业,可预见的将来可能是很短暂的期间,进行着不定期的经营活动,这类公司时分时合,时间长短不一。由于不能进行持续经营,因此会计分期假设在此类企业已失去了其存在的基础。 在电子商务条件下,由于网络技术的高度发达,内部网络集成化管理的推行,新建立的网络财务系统,将企业发生的网上交易等经济业务,可以即时生成会计信息,企业在任何时点均可提交满足不同需要的实时财务报告。传统的会计分期假设理论的目的主要是定期报送某一会计期间的财务报告,但处于信息时代的今天,已不能满足各方的需要。应建立一个完善的多元化的会计信息系统,会计期间可以划分更小,甚至越来越小,可以随时地反映会计主体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随时地编制和报送会计报表,实时地满足报表使用各方对企业财务信息的不同层次的、多元化的需求。因此,对会计分期假设应加以改进,变定期为适时,划小会计期间,随时地反映会计信息,动态地掌握会计资料,更好地为经济决策服务。 4、对货币计量假设。传统会计的货币计量假设仅是指在企业众多计量单位中确定用货币为单位进行统一计量。货币作为会计信息的统一计量单位,有利于不同企业、不同行业用同一口径衡量反映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但在现代网络财务中,通过货币反映的价值信息已不足以甚至于不主要是管理者和投资者进行决策的主要依据,诸如创新能力、客户满意度、市场占有率、虚拟企业创建速度等表现企业竞争力方面的指标,更能代表一个企业未来的获利能力,它们不能在报表上用货币来表示。同时,随着知识创新和技术进步,产生了以电子商务为代表的新的商务模型,对无形资产(特别是知识产权)、人力资源的计量、对高级专门技术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价值的计量、对高科技企业潜在的高额风险回报的计量、对通货膨胀的计量等方面,成为当前的一个突出问题,此外,电子货币、数字货币的出现,也对货币计量假设产生深刻的影响。 因此,会计上单一货币计量的体系正在经受在计算机处理环境变化而带来的挑战。会计上除采用货币计量外,对有些特别会计事项可考虑采用利于财务决策的某些量化指标,使财务决策的衡量指标多元化。另外,正在日益发展的在互联网进行交易的电子商务,其结算的支付手段是网上电子支付,即不需要现金、支票、汇票等纸质票据,而是直接将购货款从企业帐号或个人信用卡上支付给对方。这将预示着现金、支票、汇票等支付手段将逐步退出资金流通领域,也预示着企业间的结算将会进入高速高效和低成本的时代。 5、对会计目标。传统的会计目标是对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进行核算,提供反映会计主体经济活动的信息,其反映的形式是以会计报表形式来反映企业经济活动结果的,反映的内容是传统会计六要素在经营过程中的变化和结果。在当今的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和信息作为一种全新的资本,作一种关键性的生产要素进入经济发展过程,企业的生存和经济效益的提高越来越依赖于知识和创新,因此,知识资产、人力资产将在企业资产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 因此,在企业对外报送会计报表时,应将知识资本和人力资源作为主要资产项目加以重点列示。反映的侧重点应由关心“创造未来有利现金流动的能力”,转向关心“知识资本拥有量及其增进的能力”。为改变原来定期报送一元化报表的形式,利用现代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建立集电子交易、核算处理、信息随机查询于一体的网络财务系统,实时地满足不同层次的报表使用者对企业会计信息的多元要求,深化会计目标的要求。 6、对会计要素。会计要素是对会计对象的基本分类,是会计对象的具体化。传统会计的六大要素符合现行会计核算的要求,适合工业经济时代会计核算的需要。但是在21世纪的知识经济时代,企业增加了许多新的业务内容,会计核算的对象发生了许多根本性的变化,以各项无形资产为代表的知识资产和人力资产在企业资产中的比例不断上升,财务资产比例呈不断下降的趋势。企业的资本中心正由货币资本向智力资本转化,企业会计正向构建智力资本为中心的新会计体系,因此,必须对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进行重新分类,会计要素也将随之改变。 在以计算机网络和知识为基础的新会计体系中,企业的资产要素应由财务资产、知识资产和人力资产三部分组成。财务资产主要由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构成,知识资产由知识产权和专有知识组成,人力资产指人力资源资本化,将人力资源转化为会计资产予以确认。根据现代产权理论,确立产权要素,将业主权益和所有者权益产权化,知识和人力资源产权化,共同分享企业的劳动剩余。由此,将企业的会计要素可以重新分为资产、产权、剩余、收入、成本费用、利润六个要素,以充分提示以现代计算机技术和智力资本为中心的知识会计体系的核算内容。 7、对会计职能。会计的职能是核算、监督。核算是会计的基本职能,计算机处理环境的变化和电子交易形式的出现,建立基于网络化的会计信息核算系统已是时代使然。在这个新的会计信息处理系统中,企业发生的各项业务,能够自动从企业的内部和外部采集相关的会计核算资料,并汇集于企业内部的会计信息处理系统进行实时处理,由此看来,会计的核算职能事实在会谈化。 由于实现了实时和自动的核算处理,那么会计监督就变得越来越重要,监督自动处理系统的过程和结果,监督国家财经法纪和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还应建立一个完善的、功能强大的预策决策支持系统,让企业经营者和外部的信息使用者,可随时利用企业的会计信息对企业的未来财务形势作出合理的预测,有助于作出正确的决策,这一职能将显得愈来愈重要。 基础理论论文:现代经济法基础理论研究论文 摘要:本文是对经济法学基础理论的探讨,论述了现代经济法学的四个基本问题:现代经济法价值取向的问题、现代经济法的主体架构问题、现代经济法作为独立部门法的哲学基础理论论证和现代经济法的主要研究方法。希望通过对这些基础理论问题的深入探讨,能够加强我国经济法学界基础理论统一与共识。 关键词:经济法基础理论、现代经济法的价值取向、第三主体 伴随着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与转轨,我国的经济法学基础理论也已经历了20多年的争论与发展,在发展中争论,在争论中发展,在实践中检验各种理论的正确与谬误,正是在这样一种对真理的不断追求与探索中,我国的现代经济法学已经颇具规模。 目前,我国的经济法学界已经形成了多种流派学说,从最初的“纵横说”、“学科经济法说”、“密切联系说”、“经济管理关系说”、“综合经济法说”、“经济行政法说”、“企业法说”、“国民经济运行法说”,到现在的“经济协调关系说”、“需要干预经济关系说”、“经济管理与市场运行关系说”、“宏观调控说”、“国家调节关系说”、“国家参与关系说”、“新经济行政法说”、“二次调整说”、“模糊说”、“限定的纵横统一说”,等等。 百家争鸣的景象当然我国现代经济法学蓬勃发展的最好表征。然而我们也不得不承认各种经济法学说相互并立,甚至一本书就代表着一种经济法流派,既给经济法学的讲授工作带来了相当的难度,也是一门独立学科还不够成熟的表现。笔者认为一门成熟的学科不仅要有促进该学科发展的争论,更多的要有促进该学科独立而稳定的共识,而在我国的经济法学界显然缺少一种“求同存异”的认识。在我国经济法基础理论日益丰富的条件下,我国的经济法学者应该尽可能的抛弃所属学派的意气之争和门第之见,在一切为我国经济法学独立和发展的大局观的指引下,尽快将各学派相同相通的经济法学理论统一起来,以谋求我国经济法在未来更大的发展。 笔者拟通过本文,在经济法学基础理论的“求同”上作一个初步的尝试。在我国的经济法学界至少有现代经济法的价值取向、现代经济法的主体架构、现代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部门法的哲学理论论证和现代经济法的研究方法等四个问题应该形成共识。 一、现代经济法价值取向的问题 现代经济法的法律价值取向:经济法是以社会为本位的法,而非以国家为本位的法。 我们首先来谈谈现代化这个常识性问题,有的学者认为:“现代化有两个优秀问题,一个是发达的市场经济,一个是民主政治,这两点背后共同的东西就是社会的个人本位化,也就是从一个共同体为本位的传统社会过渡到个人本位的、尊重公民个人权利和个性价值的社会。”[1](P231)对于此种认识,笔者认为“尊重公民个人权利和个性价值”的观点无疑是正确的,但关于“社会的个人本位化,也就是从一个共同体为本位的传统社会过渡到个人本位的社会”的提法,值得商榷。 回顾人类近现展的历史,我们会发现在社会价值取向上始终存在着以个人为本位的西方国家同以国家为本位的东方国家之争。资产阶级的自由主义和个人本位的思想理念,在反封建的斗争和人类思想解放的过程中其进步作用当然应当肯定。而在相对贫穷落后的东方国家,正是以国家为本位的主导思想,才使得整个国家的稀缺资源掌握在该国先进的阶层或统治阶级手中,由政府加以调配,从而集中力量办几件大事。例如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无产阶级正是藉此赶走外来压迫,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并在国内进行政治和经济革命,为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奠定了有力的工农业和科技基础。 然而无论是以个人为本位的理念,还是以国家为本位的理念在人类生产力不断提高的情况下,特别是在人类社会化大生产的背景下都遇到了自身无法克服的矛盾和问题,于是它们都自觉或被迫地选择了或正在选择一种现代化的本位理念观:以社会为本位的理念观。在信奉“个人本位”的西方国家在现代化的进程中深刻认识到极端的个人主义和自由放任非但不能保证个人充分发展,相反会危及到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关于对“个人本位”危害的认识,早在19世纪,作为美国社会学法学派的创始人庞德就已经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他把利益分为个人利益、公共利益和社会利益。并进一步指出:“包含社会利益的个人生活是一种道德的、社会的生活。所以社会利益不能容忍为了满足反社会的邪恶目的而行使个人权利。”[2](P138-140)而在信奉“国家本位”的东方国家在现代化的过程中也同样认识到国家的过分集权,大大损伤了社会个体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力,也就阻碍了社会的发展。也正是基于这种本位观认识的转变,无论这种转变在当时是有意识的还是无意识的,它都体现在了对国家经济关系的调整上,而这种调整体现在社会上层建筑的法律中,便是现代化的经济法理念观。绝对的计划经济以国家为本位,绝对的市场经济以个人为本位,而经济法是以社会为本位的法。所以“绝对的计划经济不需要经济法,绝对的市场经济容不得经济法”[3]。只有在市场与计划(西方国家)或计划与市场(东方国家)相互融合,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化经济法才得以产生。 综上,经济法是社会转变中产生,其本身也在随着社会不断发展而转变。现代经济法的法律价值取向与社会发展的价值取向相一致:经济法是以社会为本位的法。因此,现代经济法是具有时代特征的新型部门法,是法制现代化的重要标志。而随着经济法社会化本位的日益凸现,经济法的现代化主体—第三主体,一个完全以社会为本位的主体,也逐渐显露出庐山真面目,登上了历史舞台。 二、现代经济法的主体架构问题 经济法主体二元架构的突破,三元架构的初探。 我国一些传统经济法学者的“国家—市场”二元框架理论的基本特点是:将政府和市场作为对等的非此即彼的两个主体,他们把政府和市场作为经济资源配置的两种基本方式。当“市场失灵”的时候需要政府权力的适当介入或干预,也就是我们常常说的“国家指导”;而政府的调节行为则可能会有调节“不适当”情况的出现,这就需要完善的法律对政府的经济行为及其后果加以规范。从正面说,政府对市场失灵时的正确干预需要法律的确认;从反面说,政府干预的缺陷和有时的失灵与不适时也需要法律的纠正、限制和禁止。这样就产生了一些经济法学者认识经济法本质的基础。对于这种经济法的国家干预和协调学说这里我们不做评论,但是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经济现象的日益丰富,我们越来越认识到第三部门的存在和其对经济资源配置影响力的日益加强。 对于第三部门的认识,迄今为止国内外学者的认识是不统一的,这里限于篇幅笔者不能一一举例,笔者认为所谓的第三部门就是与国家政府和私人团体相对应的社会团体,社会团体不具有国家机关的官方性质,同时也没有私人团体的赢利唯一性。这里需要对“赢利唯一性”做一特殊说明,“赢利唯一性”不同于赢利性,它强调唯一性,即第三部门可以有赢利的要求和需要,但赢利不是第一性的,它往往服从和服务于其它社会公共目的。社会团体具有极强的社会公益性,着眼于人类社会长远的整体利益,随着其范围和主体的日益扩大,其社会为本位的价值观正日益受到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的认同,因而其对经济生活的影响也在不断扩大。社会团体作为经济法的第三部门的提出,恰恰反映了人类价值观的转变历程:由国家为本位到个人为本位,由个人为本位“回归”到社会本位。社会团体的范围至少包括各种公益事业基金会、文化团体、学术组织、运动协会、现代化的教会、“在野”派、民间环保组织、红十字协会以及独立的传媒等等。 特别地,在当代高科技日益深入人们生产、生活的条件下,以国家、政府的立法行为来弥补高科技所带来的法律真空已经明显滞后,在全球范围内的因特网的技术标准、保护协议和相关游戏规则几乎都是在没有国家的参与的情况下,由一些社团组织不待政府授权而自行制定和实施的,这种超越国界,没有国家参与的立法在现实中也得到了很好的保障与实施,这更从现实的角度证明了作为第三部门的社会团体的独立的主体地位和其存在的必要性与价值:即第三部门是适应社会发展需要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新型主体,它的出现是社会生产力不断发展的必然和客观需要。为第三部门的社会团体同国家政府对经济资源配置调整的优势在于:第一,经济资源配置效率大大提高。作为第三部门的社会团体同国家政府相比显然缺少了官僚的拖沓作风。第二,经济资源配置更加人性化。与国家的为统治阶级服务的职能不同,由于社会团体更着眼于社会整体利益,所以它会将更多资源应用于相对贫困和需要投入的经济个体。中国古语说:“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损不足而补有余。”这句话充分说明了人类历史上的贫富差距总在不断拉大的社会根源。而第三部门的出现则真正有可能使人之道符合天之道。而且我们也有理由相信随着生产力的日益提高,第三部门在这方面的职能将越来越强大。第三,第三部门经济资源配置范围将有可能超越国家领域。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超越国界第三部门也越来越多,它们对经济资源配置当然地不限于一国之内。这无疑为突破各国政府相对狭隘的贸易保护壁垒,反垄断特别是反国家垄断提供了一个的新的解决途径。 三、现代经济法作为独立部门法的哲学基础理论论证 经济法的哲学基础理论的现代化:辩证唯物主义的发展与延伸——系统论。 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的部门法的地位长期以来受到一些民法学者的质疑,在他们看来:经济关系可以分解为行政性经济关系、平等主体的经济关系和劳动经济关系,所谓的经济法法规可以分解为民法的规范、行政法法规和劳动法法规,而经济关系的综合调整则可以分解为行政法的调整方法、民法的调整方法和劳动法的调整方法,既然这三个部门法可以分割“独立”调整经济关系,经济法也就丧失了其存在必要性。 笔者认为这些民法学者之所以会得到上述错误结论,主要是采用了片面的形而上学的分析方法,更是对马克思哲学的辩证法和现代科学的系统论缺乏应有的认识。 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是一种综合性的经济关系,所谓的综合是有机的结合,绝对不是简单的相加混和,所以采用“平面层次的分割法”来分析分解经济法的研究对象当然是行不通的!笔者认为法律本身就是一种有机的系统,而法律中的各个部门法本身也是一个有机系统,部门法系统就构成了法律系统的子系统。引用哲学中充满了辩证唯物主义色彩的系统论的观点来理解现代化的法律体系关于部门法的划分,从而从哲学的角度为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部门法来正名,无疑对丰富现代化经济法基础理论有重大意义。 辩证唯物主义系统论认为:系统虽然由子系统或元素构成,但系统具有子系统或元素不具备的某些特性,系统一经子系统或元素构成就发生了质的飞跃与提升。所以系统不能理解为其子系统或元素的简单集合。此哲学观点无疑为现代法律系统的子系统划分(部门法划分)提供了最好的方法论。一些传统的民法学者划分法律部门时认为:横向的平等主体间经济关系由民法部门来调整,纵向的经济关系则由行政法来调整。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既有横向领域又有纵向领域,那么经济法是否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呢?依照系统论的观点:系统(经济法)一经子系统或元素(横向领域的经济关系和纵向领域的经济关系)构成就发生了质的飞跃与提升,这种质的飞跃与提升具体表现在现实中就是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关系既不可能由单纯调整横向经济关系的民法来实现,也不可能由单纯调整纵向经济关系行政法来实现。相应地,这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所调整的一定范围内的纵横统一的经济关系相对于单纯的横向经济关系与单纯的纵向经济关系,有质的变化,是一种全新的经济关系。这里我们可以借鉴化学来更好地理解这一点:比如C+O2=CO2,CO2显然与C和O2不是同一种物质。这也就是上世纪80年代我国学者提出的著名的结构质变规律。通过上述带有思辨色彩的哲学分析,我们可以很自然的确信:新兴的经济法系统当然是一个独立的部门法。 四、现代经济法的主要研究方法 经济法的研究方法体系一般认为主要有三个层次:哲学层次的抽象思维方法、法学学科的研究方法和跨学科的研究方法。 哲学层次的抽象思维方法在讨论第三个问题时我们已经使用过,它从人类的思维逻辑上论证了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部门法,从而驳斥了少数其它部门法学者对经济法地位不能独立的攻击。 法学学科的研究方法当然是经济法研究的最基本方法。但笔者认为跨学科的研究方法才是经济法的最主要研究方法。 对于跨学科的研究方法,这里笔者作如下定义:将原本为甲学科特有的研究方法应用在乙学科中,从而使乙学科有意想不到的突破或发展的研究方法,叫做跨学科的研究方法。跨学科的研究方法是现代学科研究中最锐利的研究方法。例如现代生物学基因排列发现就是借鉴了物理学科的研究方法;而现代最出色的经济学者和其理论往往都借鉴了数学的分析方法。凡此种种,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那么作为新兴的部门法——经济法而言,它的研究方法就更具备了这样一种特性。对于经济法的跨学科研究方法主要是指对经济学的借鉴。这种借鉴是不可避免的!这种借鉴源自于经济法与经济学的天然联系,是伴随着经济法刚刚产生的那一刻就开始了。 显然在古典政治经济学时期,亚当•斯密的自由放任的市场一手论是不可能使经济法成为独立的部门法。而只有在现代经济学认识到国家适度干预的理论后,才使经济法的独立成为可能。所以经济法从诞生的那一天起就不可避免地与经济学联系在了一起,甚至可以这样说:经济法就是法学借鉴经济学而从传统法律体系中独立出来的部门法。因而它也就常常为近乎“完美的”传统法律体系固执的拒绝和不容。 从宏观经济学的国家和市场对经济的调控理论到微观经济学的效益和成本、供给和需求、均衡理论,现代经济学几乎无一不为现代经济法提供了可以借鉴的和吸收的理论。 综上:法学学科的研究方法是经济法研究的最基本方法,而跨学科的研究方法(尤其是现代经济学理论)才是经济法的最主要研究方法。 结论 经济法作为法律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从它的价值取向到它的主体,从它的独立基础到它的研究方法无一不闪烁着各种学科的前沿性与现代化的光芒。因而我们有理由相信作为法律体系中冉冉升起的新兴部门法必然和其它新兴事物一样有着无限美好的前景。 基础理论论文: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理论分析论文 加强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理论的研究,深化对它们的认识,是当前哲学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不仅对专业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者如此,对从事其他哲学学科、特别是西方哲学研究者也如此。没有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真实意义的准确理解,我们在其他方面的研究很难有顺利的发展,更难充分发挥这些研究的现实作用。为了深刻认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础理论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促进它的丰富和发展,需要从各方面做出努力。重新认识马克思在哲学上的革命变更怎样在西方哲学发展的理论背景下发生,这种变革的主要意义或者说马克思哲学的根本意义是什么,怎样看待马克思哲学的发展过程,怎样从与同时代的西方哲学思潮的比较研究中更好地理解马克思哲学的意义,这些都是应当探讨的问题。下面就此谈些个人想法。 一、马克思在哲学上的革命变更的理论背景 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的理论来源,以往较为流行的说法是:马克思批判了黑格尔的唯心主义,继承了其辩证法的合理内核;批判了费尔巴哈的形而上学,继承了其唯物主义的基本内核。正如许多专家早已指出的,这种说法虽然符合事实,但并不全面。在西方哲学中,马克思所批判继承的不只是德国古典哲学,更不只是黑格尔和费尔巴哈,而是古希腊罗马以来的所有重要的优秀思想遗产。就马克思哲学产生的更为广义的理论背景来说,还包括马克思对其他思想文化发展、特别是自然科学发展所作的科学的总结和概括。 其实,在理论来源上批判地继承了以往哲学和科学文化中的优秀遗产只是马克思在哲学上的革命变更的一个方面,更为重要的方面是他在此基础上建立了一种与以往哲学有着根本性区别的新哲学,从而超越(本文所谓超越都是指超出界限,并非全盘否定)了这些遗产。这种超越不只是对他以前的个别哲学家、个别哲学流派或者个别国家和个别时代的超越,而是对从古希腊罗马哲学到德国古典哲学的整个西方哲学的超越;这种超越也不只是个别哲学观点和哲学理论的超越,而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根本性的哲学思维方式的超越。正是由于有这样的超越,我们才能说马克思在哲学上所实现的变更是革命性的变更。而这种变更又适逢其时地适应了西方哲学发展的内在规律。换言之,马克思在哲学上的革命变更科学地体现了西方哲学发展的客观趋势。 为什么这样说呢?这是因为在马克思所处的时代,西方哲学已陷入了深刻的困境和危机之中,为了得以进一步发展,需要进行根本性的变更。 在西方哲学发展中,由笛卡尔肇始的近代哲学所实现的认识论转向被公认为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转向。这一转向具有丰富的内容,在不同哲学家和哲学流派那里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例如经验论和唯理论、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和19世纪德国唯心主义都各有其特点,也存在各种各样的争论。其中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争论就一直很是激烈,无论从理论上说还是从社会阶级背景说都有不同的内涵。但它们又有着重要的共同之处。这突出地表现在如下三点上。第一,它们都撇开了中世纪经院哲学和宗教神学的信仰主义限制,肯定人本身具有以不同方式、在不同程度上认知其所面对的世界的能力,后者就是广义的人的理性。对理性和理性能力的肯定和倡导,是近代哲学的认识论的转向的前提。第二,它们都把心灵和身体、自我(主体)和对象(客体)、精神和物质、思维和存在明确区分开来(这就是所谓主客二分),并由此出发而把主体通过什么途径、采用什么方法以及在什么程度上认识客体(人所面对的世界)当作它们的哲学活动的基本内容。以充分发挥主体的能动性的主体性原则由此得以建立,哲学基本问题更是突出地表现为主客、心物、思有的关系问题,它为整个近代哲学的发展、特别是唯物主义反对唯心主义以及科学反对宗教开辟了道路。第三,它们把在理性的旗帜下,从主客二分出发建立一个完整的认识论体系,并进而建立一个关于整个世界图景的无所不包的理论体系当作其哲学研究的根本目标。这种体系、特别是认识论体系的建立促进了人的认识、特别是对自然界的认识以及与之相关的实验自然科学的发展。 上述近代哲学的三个突出特点可以说是近代哲学作为一种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哲学思维方式的主要特点,在哲学发展的一定历史时代都起过重要的进步作用。然而,由于三者在后来的发展中都越来越脱离人的现实生活和实践,都被绝对化而转向其反面,以致以之为特征的近代哲学思维方式成了西方哲学进一步发展的严重障碍。例如,对理性的倡导转化成了对理性的迷信或者说绝对理性主义,似乎不仅一切认识问题、而且一切社会问题,都可以在理性的光环下获得解决。最可靠的科学是理性的科学、最理想的社会是理性社会。实际上,这种绝对理性主义从认识论说反而堵塞了人们通过实践和经验进一步获得真知的道路;从社会上说掩盖了资本主义制度下现实的社会矛盾和危机,成了社会进步的障碍。又如,主客的区分导致主客分离的二元论,而二元论本身就蕴含着脱离人的现实生活和实践,无法解释人的认识中主客的相互作用和转化,从而也无法使人获得真知,最后必然倒向怀疑论。休谟的怀疑论是彻底发挥二元论的必然结局。笛卡尔以来的唯理论者外表上肯定知识和真理的可靠性,但那不是依据人的现实生活和实践,而是依据所谓万能的上帝所赋予的观念(天赋观念)或者作为上帝的理念化的绝对观念的保证,因而他们的理论在本质上是一种独断论。一旦排除了上帝或抽象的绝对观念,独断论同样必然转向怀疑论。再如,近代哲学家在理性主义前提下从二元分立出发所建立的哲学体系,由于被绝对化由促进科学发展的认识论和方法论变成了凌驾于科学之上的思辨形而上学,即所谓科学的科学,而这就成了科学发展的阻力了。这种体系本来是由人所建立的,然而由于体系被绝对化,人就成了体系中的一个次要环节,人的主体性、能动性也就消融于封闭的体系之中了。 怀疑论、独断论和思辨形而上学的内涵当然有所不同,但它们又是密切相关的。思辨形而上学内在地蕴含着独断论,而独断论如失去上帝或绝对观念的支撑就必然倒向怀疑论,反过来说,在脱离现实生活和实践的条件下,为了克服怀疑论,必然走向独断论。因此,近代西方哲学在其发展中所陷入的根本性的局限性集中地表现于其思辨形而上学性。 西方哲学发展到19世纪上半期,其思辨形而上学性发展到了其顶点。黑格尔的绝对唯心主义体系可谓集西方近代哲学的思辨形而上学之大成,他的哲学中尽管有丰富的辩证法,但终究被其唯心主义的体系所窒息了。西方哲学为了求得进一步的发展,必须克服独断论和二元论、特别是将二者包容在内的思辨形而上学的局限性。我们平常所说的唯心主义和反辩证法意义上的形而上学也包含在这种局限性之内。但是,这种局限性并非唯心主义所特有。一切脱离人的现实生活和实践的唯物主义、或者说纯粹自然主义的唯物主义同样有这样的局限性。 因此,克服近代哲学中的思辨形而上学的局限性,既集中地表现为对黑格尔绝对唯心主义体系的批判,但其意义远不局限于黑格尔,它同时应当是对全部传统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中的以脱离人的现实生活和实践为特征的思辨形而上学的批判。换言之,这不只是对个别流派、个别哲学家的哲学理论的变更,而应是对一切具有上述局限性的哲学流派和哲学家的理论的变更,或者说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哲学思维方式的变更。 马克思在哲学上的革命变更正是在上述哲学发展的理论背景下发生的这种哲学思维方式的变更。其实,与马克思同时代的西方哲学家也在寻找实行某种程度的变更,以超越近代哲学的困境和危机的道路。不过由于他们与马克思有着完全不同、甚至根本对立的社会阶级背景,因而在实现哲学变更的社会目标和理论取向上也与马克思有着根本性的区别。 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根本观念和基础理论 西方近代哲学因思辨形而上学等片面性而陷入困境和危机既然是马克思在哲学上实现革命变更的理论背景,因此批判和超越思辨形而上学等片面性必然成为这一变更的前提和出发点。事实上马克思在19世纪40年代开始实现这种变更时,就把他的哲学批判的主要矛头指向以思辨性、独断性等为主要特征的传统形而上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形而上学。他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神圣家族》、《德意志意识形态》等著作中所作的哲学批判虽然具有多方面的内容,但其中最主要的是对以德意志意识形态为代表的传统形而上学的批判。马克思也正是在这样的批判中形成和阐释他的哲学的根本观念的。 马克思在哲学上的革命变更包括世界观、价值观、认识论、方法论等多方面的丰富内容。但马克思不是体系哲学家。他在哲学上最为关注的不是按照某种固定的架构去建立一个无所不包的哲学体系,而是针对他以前的哲学发展陷入困境和危机的症结所在、并按照他所代表的革命无产阶级改造世界的要求,使哲学摆脱思辨形而上学等的束缚,回到现实社会和现实生活中来。现实生活和实践的观念由此成了马克思哲学的根本观念。在马克思的哲学中,对传统形而上学的批判与对已陷入困境和危机的资本主义制度的批判、他所追求的哲学的解放与人的解放(首先是无产阶级的解放)是统一的。这种统一的基础正是现实生活和实践。马克思哲学中的各个部分的丰富的内容也正是通过现实生活和实践而联系为一个统一整体。 关于现实生活和实践的观念是马克思哲学的根本观念,马克思本人在19世纪40年代开始实现他在哲学上的革命变更时所写的上面提到的那些著作中、特别是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已有明确的阐释。恩格斯由此称《提纲》是“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1972年第1版,第208-209页。)。 马克思在《提纲》第一条指出:“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观方面去理解。所以结果竟是这样,和唯物主义相反,唯心主义却发展了能动的方面,但只是抽象地发展了,因为唯心主义当然是不知道真正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1972年第1版,第16、355、18、18页。) 这段话大家都很熟悉。问题在于如何结合《提纲》的其他部分以及马克思的其他著作、并在西方哲学的大背景下较为全面地理解它的深刻意义。我想,至少应当承认这段话中包含了马克思对唯心主义和旧唯物主义的否定以及对“人的感性活动”、即实践的肯定。 关于马克思对唯心主义的否定,很少有人表示异议,甚至也较少存在误会。因为马克思几乎在所有的场合都旗帜鲜明地反对一切形式的唯心主义,维护唯物主义。马克思虽然对黑格尔等唯心主义哲学家的理论作过许多肯定。例如在《神圣家族》中,马克思就曾生动地描绘了德国唯心主义如何战胜18世纪的唯物主义。但他在所有这些场合都不是肯定唯心主义本身,而是肯定某些唯心主义哲学家的理论中包含了辩证法这种符合现实生活的合理内核,正是这种合理内核能战胜形而上学的唯物主义,而辩证法既然与现实生活相符合,从本质上说与唯物主义必然是相统一的。 至于马克思对旧唯物主义的否定,大家在具体理解上往往存在着较多差异、有时甚至是很大的差异。关于旧唯物主义的缺陷,流行的说法是它的机械性、形而上学性和社会历史领域内的唯心主义。这种说法当然可以找到恩格斯等权威的根据,无疑是正确的。问题是人们有时没有进一步追问旧唯物主义为什么存在这些局限性。其实在马克思上面这段话中已有答案,那就是:“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观方面去理解。”这段话的一个主要意思就是包括费尔巴哈在内的旧唯物主义把事物、现实、感性时只是看作客体本身,而没有看到人的感性活动、实践对这些客体的作用。换言之,只是看到了事物、现实等的物质性,而没有看到这种物质性与人的感性活动、实践的关系。在马克思看来这正是旧唯物主义的根本缺陷所在。在《神圣家族》一书中的《对法国唯物主义的批判的战斗》一节中,马克思具体论述了18世纪的唯物主义如何战胜17世纪的形而上学、而后来又怎样发生德国唯心主义的“富有内容”的复辟。这里关键的东西就在于唯物主义能否与“生活实践”相结合。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之战胜17世纪形而上学并不是它抽象地肯定了物质第一性,而在于其理论体现了“当时法国生活的实践性质”(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161页。)。至于德国唯心主义之得以复辟,就在于它富有与生活实践相符合的内容。 总之,在评价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时,马克思所最为关注的不在抽象地提出物质第一性还是精神第一性,而在是否具有与“生活实践”相符合的内容。如果与生活实践脱节,那即使肯定了物质第一性,仍可能被唯心主义战胜;而如果能富有生活实践的内容,唯心主义也能战胜那些与生活实践相脱离的唯物主义。一切唯物主义作为唯物主义都肯定物质第一性。但并不是肯定了物质第一性就能坚持唯物主义。恰恰相反,如果脱离了与现实生活和实践的联系而仅仅抽象地肯定物质第一性,那在一定条件下还会倒向唯心主义。马克思曾多次讲到纯粹的自然主义、或者说抽象的唯物主义将转向唯心主义。“抽象的唯灵论是抽象的唯物主义;抽象的唯物主义是物质的抽象的唯灵论。”(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1972年第1版,第16、355、18、18页。)这样,作为马克思的哲学的理论基础、或者说出发点的,不能是旧唯物主义者早已肯定了的抽象的物质、即直观形式下的物质,而是通过“人的感性活动”、“实践”所理解到的物质。因此,马克思唯物主义哲学的根本观念、或者说根本观点不是抽象的物质观点、而是现实生活和实践的观点。 在马克思一生的哲学思考中,现实生活和实践的观点一直是他始终关注的优秀观点。对现实生活和实践的强调既蕴含着马克思对事物、现实、感性的肯定,或者说对世界的物质性的肯定;又蕴含着对主观方面,即人的能动性的肯定,从而把唯物主义和辩证法有机地结合起来了。在马克思看来,只有这种将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统一起来的生活实践的观点才能解决处于社会生活中的现实的人所面对的各种现实问题。他在《提纲》第八条中指出:“社会生活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导致神秘主义方面去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提纲》最后一条指出:“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如果说“解释世界”要靠系统的认识理论,那么“改变世界”还必须通过社会实践对世界进行能动的改造,由此可见,《提纲》中已从各种角度明确地指出了马克思的哲学的出发点和基石、或者说马克思哲学的根本观念是现实社会中的人的现实的感性活动,即实践。 被马克思作为生活和实践的主体的人不是脱离与他人和社会的联系的孤立的个人,而是现实社会中的人,处于各种社会关系中的人。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1972年第1版,第16、355、18、18页。)。如果说旧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把个人孤立起来的“市民”社会,马克思所主张的“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则是人类社会或社会化的人类”。(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1972年第1版,第16、355、18、18页。) 总之,马克思在《提纲》中已从各种角度指出了他的哲学的出发点并非脱离人的现实存在的抽象的物质存在,后者早已为旧唯物主义者提出、并因其片面性而被富有辩证法内容的唯心主义所战胜;而是同时蕴含了唯物主义和辩证法原则的社会的人的现实生活和实践。 由于人的生活和实践是一个历史过程,因而马克思这种以强调人的现实生活和实践为特征的唯物主义可以说是一种历史唯物主义。事实上,马克思在后期的更为成熟的著作(例如著名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将自己的观点作为历史唯物主义而作了更为明确和完整地阐述(这些是人所共知的,在此就不引证了)。因此,如果说现实生活和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哲学的根本观点,那么由这种观点出发所建构出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就成了马克思哲学的基础理论。 值得指出的是,恩格斯概括马克思在哲学理论上的贡献时,也明确指出是历史唯物主义。他在著名的《马克思墓前演说》中提到马克思在理论上有两大发现: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剩余价值学说是政治经济学上的,唯物史观则是哲学上的。 恩格斯以后的许多马克思主义者(例如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中很有影响的普列汉诺夫)较多地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称谓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由于辩证唯物主义这个名称较好地概括了马克思对黑格尔辩证法和费尔巴哈等旧唯物主义的批判继承,更由于在列宁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论著中也可以找到根据,因此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这种称谓便成了更为通行的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称谓。 这两种提法是否一致呢?关键在于如何具体解释“唯物史观”以及“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含义。按照“左”的影响的理论框架下写出的众多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的解释,历史唯物主义是把辩证唯物主义的一般原理应用于解释社会历史。这种提法的最大根据是斯大林在《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四章二节中的论断。前苏联的许多哲学家对这种论断作了大量论证,以致被认为是正统的论断。按照这种论断,历史唯物主义就难以说是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础理论,而只能说它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而且是从辩证唯物主义中派生的部分。这种对历史唯物主义的解释与马克思赋予历史唯物主义的本来意义以及恩格斯把唯物史观当作是马克思两大贡献之一的论断显然有不同之处。 然而,如果具体分析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本来意义的论述、特别是具体分析马克思在哲学上实现革命变更的背景,就不难发现,这两种说法并不存在实质性的差别。 如果我们有理由把马克思从《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到《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的那些论断看作是对历史唯物主义的一种阐述,那这种历史唯物主义指的显然不只是把辩证唯物主义运用于社会历史领域,而是作为他的整个哲学的基础。其中本身也包含了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因为正是由于马克思揭示并强调了现实的人的能动的活动、实践的决定性作用,才使他得以将从黑格尔等人那里批判继承的辩证法和从费尔巴哈等旧唯物主义者那里批判继承的唯物主义有机地统一起来,才有唯物辩证法或者说辩证唯物主义。在此,历史唯物主义不只是解释狭义的社会历史过程,它同时也把人与自然的关系的过程当作是一个历史过程。历史唯物主义同时具有辩证唯物主义的意义。反过来说。辩证唯物主义既可以用来解释自然现象,也可以用来解释社会历史现象。从马克思实现哲学上的革命变更的具体历史过程来分析也是这样。从这种观点来认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础理论,那说它是唯物史观与说它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完全一致。 最近一些年来,我国哲学界就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形态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实践唯物主义还是历史唯物主义,已进行过较多讨论,至今似乎还未较好地达成共识。我个人的研究方向是西方哲学,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不深,在这方面没有独到见解,我只是主张在全面理解马克思唯物史观的真实含义的前提下兼容这些不同的提法。如果单提历史唯物主义,那就应当把辩证唯物主义的内容包含在内。如果提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就要注意不要把历史唯物主义看作只是辩证唯物主义的运用,应当充分认识历史唯物主义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关键作用。如果提实践唯物主义,应当避免与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等的内容发生抵触。这个问题还应当作更深入的探讨,不宜仓促把不同意见政治化。 这里附带作点说明:在我作的国家社科基金课题《马克思主义与西方哲学的现当代走向》的书稿(已于2002年由人民出版社出版)中,曾明确赞同把历史唯物主义看作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基础(这一观点有的专家早已提出),并从西方哲学由近代到现代转型的角度作了论证。有的专家在这一课题的结项评审中提出历史唯物主义只是把辩证唯物主义的原理运用于社会历史,因而不能把它看作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基础。对此我很难苟同。原拟专门做出回答。既然上面所作的论证大体上已讲明了我的观点,似乎不必另外作答了。 三、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理论的发展 当前提出加强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理论的研究,从根本上说,就是要加强把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当作一个整体来研究,特别是要深刻理解“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是一脉相承的。所谓一脉相承,就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根据新的实践的要求,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原有的基本原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分开来说,其基本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都有论述。但把三者同坚持共产党的先进性联系在一起构成一个完整的体系,上升到党的指导思想的高度,这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造性运用和发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坚定不移地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又使它们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和实践性。 马克思和恩格斯以后的许多伟大马克思主义者以及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各国共产党人,都在不同程度上创造性地发挥了马克思的理论。他们的理论都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出的,总结了新的革命实践的经验,因此在具体提法上都与马克思当年的提法存在某些差异,这种差异的存在往往正是他们对马克思的理论作了创造性的发展的具体表现。如果看不到这些差异,而只是片面强调他们的完全一致,那就会抹煞后来的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和共产党人的创造性发展。 这种创造性发展当然只能是在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的基础上的发展。这个基本原理是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对这种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内容可以广义或较为狭义地来加以阐释。上面提到的恩格斯所概括出的唯物史观应当说是其中的优秀内容。马克思以后的马克思主义者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造性发展最突出地表现在对唯物史观上的发展上。例如,思想在哲学上的最突出的贡献是它结合中国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初期的具体实践对历史唯物主义的创造性发展。邓小平理论在哲学上最突出的贡献是结合在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具体实践对历史唯物主义的创造性发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则的继承和发展同样最突出地表现在对唯物史观的继承和发展上。同志在2003年“七一”讲话中就此提到,“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这一基本原理的运用和阐发;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这一基本原理的运用和阐发;始终代表中国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群众是推动历史前进的动力这一基本原理的运用和阐发。”这里所讲的三个方面都与唯物史观密切相关。 正确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础理论应当关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这不仅要关注不同时期的马克思主义者在理论形态上的差异,也要关注马克思本人在不同时期的具体提法上的差异。 马克思早期的观点与他后来的观点在具体提法上的确存在某些差异。国内外许多学者对此都是肯定的。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学者对马克思早期的一些重要著作(主要是《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未能作深入具体的研究。近些年来许多学者在这方面作了大量研究,并由此对马克思哲学的形成和发展过程有了更为全面而真切的理解。这特别表现在认识到了马克思对人的现实生活和实践、对人化世界、对人的全面发展在哲学上的首要意义的强调,对纯粹自然主义和体系哲学的批判。这些对克服以往哲学教科书对马克思哲学的理解的模式的片面性很有意义。 但也由此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界中引起了一些意见分歧。有的专家可能认为马克思早期的观点不够成熟,还较多受到费尔巴哈人本主义的影响,从而认为应当更为关注马克思的中后期的思想。这种提法当然是有道理的。问题在于究竟应当怎样看待马克思观点前后期的区别。国外以阿尔图塞为代表的一些西方马克思主义者认为马克思前后期之间存在着思想“断裂”,但也有不少人不承认有这样的断裂。国内的情况也这样。这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需要具体探索讨论。就把唯物史观当作整个马克思哲学的优秀来说,我个人倒是觉得马克思前后期并无本质的不同。马克思在《手稿》、《<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德意志意识形态》、《神圣家族》等论著中已相当明确地阐述了他的唯物史观的基本思想,他在《政治经济学批判》、《资本论》等中后期著作中并没有改变这个思想,而只是对它作了更为具体、更为完整、更为系统的论述,特别是将唯物史观具体运用于分析资本主义社会,并用以为无产阶级的革命斗争制定战略和策略。研究马克思哲学的发展过程将会使我们对他的观点有更为深入、完整和具体的理解,似乎不应由此而把马克思的思想割裂开来。 四、从比较研究中深化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理论的认识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作为无产阶级的革命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理论形态而产生的,它的基础理论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真理,当然具有世界历史意义。但它不仅是在西方资本主义制度内在矛盾激化、以致陷入深刻的危机的特定的社会历史环境下产生的,也是在西方近代哲学发展陷入深刻的危机的特定思想理论背景下产生的。马克思是无产阶级的革命导师,又是生活在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的思想家。他在哲学上实现的革命变更既体现了无产阶级推翻资本主义的现实的革命要求,又适应了西方哲学发展的客观趋势。这种趋势要求超越西方近代哲学在本身的范围内不可克服的思辨形而上学等局限性,实行具有普遍意义的哲学思维方式的变更。马克思在哲学上的革命变更正是这种变更的最彻底的形式。 与马克思在哲学上实现革命变更同时,为了挽救资本主义制度,西方资产阶级思想家也在寻找克服、至少暂时缓和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的方策,他们在哲学上同样要在某种程度上超越近代哲学的局限性,以某种形式进行哲学思维方式的变更(或者说从近代到现代的转型)。近现代西方哲学发展的实际状况也正是这样。尚在19世纪前期,在法英两国,先后出现了以孔德和穆勒、斯宾塞为代表的实证主义哲学,在德国及其影响下的丹麦,出现了以叔本华和克尔凯郭尔为代表的非理性主义哲学。这两种哲学虽彼此有别,但都有在一定程度上超越近代哲学的特征。19世纪40年代以后,它们越来越引人注目,以致逐渐发展为现当代西方社会中两种影响最大哲学的思潮,也就是一直延续至今的所谓科学主义和人本主义思潮。尽管它们从阶级背景说与马克思主义哲学处于对立地位,但由于它们面对的哲学遗产同样是陷入危机和困境的西方近代哲学,并且也企图对近代哲学有所超越,从而与马克思主义哲学除了对立外还必然存在某些相通之处。更为重要的是,它们的产生和发展与马克思主义哲学处于同样的历史时代,它们必然会以自己特定的方式对这个时代的物质和精神动向有所反映。只要作为它们的社会支撑的现代西方资本主义社会还有存在和发展的余地,它们所作的反映就必然存在某些现实的、合理的因素。 上面这种状况说明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它同时代的西方哲学、即现代西方哲学无论从产生和发展上说,都有着密切的联系。为了更为深刻和全面地认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础理论,很有必要将其与现代西方哲学进行比较研究。其中最重要的有两个方面。一是比较马克思主义哲学和现代西方哲学怎样超越已陷入困境的西方近代哲学,二是比较这两种哲学怎样在超越近代哲学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自己的哲学。这种比较研究还可以而且应当从不同层次上进行。例如对现代西方哲学的整体的比较,对各个具体的哲学流派和哲学家的理论的比较,对各种哲学理论和概念、范围的比较,等等。这类比较研究不仅有利于划清马克思主义哲学与现代西方哲学的原则界限,加深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础理论认识;还有利于通过剖析现代西方哲学在克服传统哲学的局限性以及体现时代精神的动向上的是非成败,来促进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丰富和发展。笔者的有关意见已在《马克思主义与西方哲学的现当代走向》一书以及后来发表的一些文章中作过较多论述,这里就不多说了。 在很长一段历史时期内,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哲学界只承认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对他们以前的西方哲学的批判继承,对于现代西方哲学基本上笼统否定,似乎它们只能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反面材料而存在,因而很少有人去作深入具体的研究,更谈不到将其与马克思主义哲学作求实和具体的比较研究。 改革开放以来,这方面的状况有了很大改变。哲学界许多人对于西方现当代哲学已不再简单否定,而是承认它们之中有的可能存在合理因素。不少中青年马克思主义哲学家甚至已在利用西方哲学思潮的某些思想来阐释和论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某些理论(例如用海德格尔的生存哲学来论证与传统本体论根本不同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存在论),取得了不少成就。 但究竟如何从产生和发展上、从整体上和个案上来看待马克思主义哲学和现代西方哲学的关系,深入具体的研究还较少,哲学界在这方面更远未达成共识。许多人(例如一部分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人和有关方面的领导人)对现代西方哲学在当代中国可能产生的积极和消极影响,往往还缺乏具体分析。例如,对于社会上还存在的自由化和极端个人主义思潮,他们往往还笼统地将其归咎于某些特定的现代西方哲学流派(例如杜威等人的实用主义和萨特等人的存在主义),这就可能有失于偏。因为这些流派的哲学理论的实际所是与他们的理解往往存在较大距离(例如,杜威之提倡个人主义意在充分发挥人的个性和能动性,以服务于社会。就个人与集体和社会的关系说,他明确主张私利要服从公益。对利己主义意义上的个人主义,他一直采取批判态度)。如果仅仅根据这些不实的理解、却又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名义去进行批判,效果并不好,甚至可能适得其反。例如使人们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错误认识。我的意思当然不是反对将自由化、个人主义等错误思潮与西方哲学思潮联系起来,而只是认为在作这样的联系时要对这些哲学思潮作具体的研究和分析,有具体的事实根据和理论根据,不应脱离它们的理论的实际所是以及它们发生作用的具体条件来谈论其消极影响。 由于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和西方现当代哲学的关系在哲学界尚未有共识,特别是还有人至今在一定程度上仍然是按照以往教科书的理论模式来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这使一些研究现当代西方哲学的学者回避谈论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关系的问题(在这种条件下来谈论二者的关系容易脱离西方哲学流派的实际所是),倾向于仅仅从西方哲学本身的角度对它的具体派别或哲学家的理论作个案研究。他们在这方面的研究取得了不少出色的成果,但这些成果往往不为广大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人所理解,也难以充分发挥其本来可以发挥的作用。 马克思主义哲学和西方现当代哲学之间的密切关系是客观存在。双方都不能回避。研究西方哲学的目的固然包含了在哲学研究上与国际接轨,掌握世界哲学发展的脉络,更为重要的是促进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丰富和发展。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如果缺乏对现代西方哲学的了解,也难以对前者的产生和发展有全面、深刻的理解。在求实的前提下加强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和现代西方哲学的比较研究,是哲学界的共同课题,它对促进我们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理论的认识不仅是有益的,而且是必要的。 基础理论论文:外国行政程序基础理论研讨论文 [内容提要]通过正当的行政程序来规范行政活动参与者的行为已成为世界上多数追求法治国家的必然选择。由于历史背景、法律传统、社会现实和理论体系的不同,各国赖以建立行政程序的理论基础也不同。英美法系国家强调自然正义、正当程序;而大陆法系国家的行政程序处处体现法治行政原则。本文将通过两大法系的典型国家——英国和德国行政程序的理论基础的介绍与比较,以期对我国构建行政程序法治有所借鉴。 [关键词]自然正义法律优先法律保留 法治主义是现代法治国家追求的目标与基本精神,经过历史的变迁,法治国家的价值已得到各国的普遍公认。法治国家理论在行政领域主要体现为法治行政,其优秀是国家权力的组织与运行要受法律的制约,以法律来制约政府的行为。法治行政已成为现代法治国家行政领域的一项重要原则。 从各国行政程序法治的情况来看,英国的行政程序立足于自然正义原则,这一点发端于有关公正合理的运用行政权的宪法原则。英国的行政法有很长的历史,但早期的行政并非现代形式的行政,在中世纪,一切行政权属于国王,这一时期实际上存在构成行政法的法律规范,但人们还没有意识到法律体系中行政法的存在。现代意义上的行政法直到17世纪下半叶才出现。1608年的革命摧毁了许多枢密院的行政权,王座法院对行政权控制的时代开始了。一直到19世纪后期行政国家的出现,一些重要原则,如司法复审管辖原则、自然正义原则等才开始广泛适用于各级政府部门。中间行政法的发展虽然经历过退步与低潮,但二战以后,为了适应现代行政发展的需要,英国先后制定了行政立法规则,裁判所和调查法等多部法律,以此确立了英国行政法的体系,使其获得了全面发展的客观条件。从英国行政法的发展可以看出,英国行政法是一种控制政府权力的法律,强调控权的价值与意义。英国行政法是有效控制行政权力组织与具体运行过程的规范体系,强调权力行使过程的正当性,即权力行使要有合法而正当的程序。它源于自然正义原则,自然正义原则作为英国行政程序的基础理论,其适用范围十分广泛。 德国是典型的大陆法系国家。德国行政法经历了“警察国家”行政、自由法治行政和社会法治国家行政三种历史类型。现代意义上德国的社会法治国有两层含义:一是国家拥有广泛的社会管理职能;二是国家在行使其职能时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法治国理念的发展也使德国成为世界上最早出现行政程序法的国家之一。从1883年开始,德国各邦开始了广泛的行政程序立法。二战使德国对民主与自由的认识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公民获得了直接参与行政行为的权利,这一观念引导了行政程序的理论基础。自此制定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已成为大势所趋。1963年德国就有了总共85条的行政程序标准草案,现行的行政程序法是1977年生效的《行政程序法》。德国行政程序的理论基础源于其法治国的宪法观念,表现为法治行政原则。 一、英国行政程序的理论基础——自然正义原则 (一)自然正义原则的历史发展 古希腊哲人亚里斯多德在他的《伦理学》中提出了“自然正义”概念,他说“在政治正义中,一部分是自然的,一部分是法律的,——自然是指在每个地方都具有相同的效力,它并不依赖于人们这样或那样的想法而存在;而法律的则意味着起初既可以这样,又可以那样,……。”近现代意义上自然正义的观念最早出现在英国1215年制定的《英国大宪章》之中。该宪章第39条规定,“除依据国法之外,任何自由民不受监禁人身、侵占财产、剥夺公民权、流放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惩罚,也不受公众攻击和驱逐。”这可以被看作是自然正义原则的最初体现。而体现自然正义原则的正当程序的概念最早出现于1354年爱德华三世颁布的第28号法令中,“任何人,无论其身份、地位状况如何,未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予以逮捕、监禁、没收财产或处死。”正当法律程序的本意是指刑事诉讼必须用正式的起诉方式并保障被告接受陪审裁判的权利,后来扩大了其适用范围,即广义上剥夺某种个人利益时,必须保障他享有被告知权、陈述权和倾听权等。一直到18世纪,虽然现代议会主权原则取代旧观念在英国已逐渐确立,但这并没有因为立法机关权力的扩张而使自然正义原则在理论上予以改变。英国是判例法国家,许多原则正是经过一个个案例逐步建立起来的,自然正义原则也不例外。 直到19世纪末,行政法伴随着国家权力的扩大而发展,但是到了20世纪,行政法的发展受到了阻碍,自然正义原则也受到了挫折。1914年的地方委员会诉阿利奇一案中,上议院错过了一个运用自然正义原则的重要机会。在该案中,汉普斯特自治区议会命令关闭某座房屋,理由是不宜住人,经房主向地方委员会申诉,举行了一个公开调查会。房主向法院控告地方政府委员会未经公平审讯即撤销了他的申诉。因为没允许他会见做出决定的官员,也没让他看举行调查会的视察员的报告,那个报告理所当然是案卷中的主要文件。这些控告在上诉法院得到胜诉,在上议院却失败了。该案本应当成为重新塑造行政程序新形式的一个机会,但这样一个契机被错过了。但这并没有结束,二战期间及其战后,为了适应战争的需要,行政权出现了空前的强大,而行政法却出现了极大的衰弱,大量的判例是放弃司法复审和错误。 直到1958年这个错误才被纠正。1958年《裁判所和调查法》的产生导致了程序改进计划,带来了行政法的复兴。法院通过一系列的判决使自然正义原则重新获得了适当的应用,为依法行政规则提供了坚实的基础。这里不得不提及一个著名的案例:里奇诉波德温案。该案中,上议院做出了恢复自然正义原则的决定,它是有关自然正义的代表性案例,在英国行政法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1963年布莱顿警察长因被指控犯有阻碍司法程序的刑事罪而受审,但被宣布无罪,其他两名警官被判定有罪,法官趁机抨击警长对警察队伍的领导,因此布莱顿警察事务委员会一致决定开除了该警长的职务,他的辩护律师申请庭审并被允许出席尔后的一个会议,委员会议认同以前的决定并以9比3的投票结果通过。警察长行使了他向内政大臣上诉的权力。但上诉被驳回,最后他转向法院,要求宣布那个开除他的决定无效。因为没有通知他任何针对他的指控,也没有给他辩解的机会。这被高等法院驳回,上诉法院也一致予以驳回,但上议院以4比1的多数支持了上诉请求。这意味着自然正义原则重新得到重视并将在广泛的基础上予以适用。同时该案也改变了英国行政法的历史。正如雷德大法官在1963年所说:“我们没有发达的行政法体系。”1971年丹宁大法官则说:“可以说,现在我们已经真正拥有发达的行政法体系。” (二)自然正义原则的内容 自然正义原则不是一个实体内容,而是支配行政机关活动程序方面的规则。他要求行政机关的活动要符合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的规定,即使法律无规定时,行政机关在行使其权力时也不能违背自然正义原则。这是一个最低限度的公正原则,它是对行政机关在行政程序中的实质性要求。 自然正义原则包括以下两项基本内容: 1、不能作为自己案件的法官 任何人不能在自己的案件中充任法官作为自然正义原则的一项基本内容在英国法上又被称作反对偏私的原则。在司法上,法官如果可能或可以被正当的怀疑与所受理的案件有个人的利益牵连,那他就没有资格去裁决该案件。该项原则甚至可以使法官以此为由宣布议会的法律无效。同样,这项原则也适用于行政决定,行政机关不得就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做出决定,以避免偏私。在英国行政法历史上,由于行政决定中的偏私从而导致该决定无效的案例很多。比如1730年法院撤销一个有关迁走一位贫民的命令,因为其中的一个地方治安官是该贫民将被迁离的那个区的居民与纳税人。法院还曾经撤销了私下征询过消防队长意见的纪录委员会的决定,因为正是消防队长报告了某消防队员不守纪律。 但在实际情况中,往往出现这样的情形:法律授权某官员采取行动,尽管他与该行动有利害关系,但依据法律,他是唯一有权这样做的人。这时自然正义不得不让位于此种必要性,因为如果不这样做,那行政机制将会发生故障。因此一方面,法院严格的适用反对偏私的原则,另一方面议会试图通过在特定情况下授予一定的豁免来予以缓解。比如1875年的《公共卫生法》中允许地方治安官依本法进行裁决,而不顾他们可能是地方机构的成员。但法院只是从狭义上去理解这些规定,认为任何偏离这一自然正义原则的情况都必须有立法的明确规定。该法被认为排出了仅仅基于地方机构成员资格而提出的丧失资格的可能,但不排除地方治安官办事时实际上与司法公正不一致的情况。但在诉讼中如果一方当事人或他的律师知悉裁决人不合格以及自己有权提出异议,但让诉讼继续而不加异议,那他们便被认为放弃了提出异议的权利,不得对裁决以此为由提出上诉。 关于裁判者会发生偏见的可能性存在两种标准,一是“合理怀疑”标准,一是“确实可能”标准。英国法院曾数次认为两种标准是不同的,因此不得不在其中予以选择。丹宁大法官交叉使用了这一标准,他说:“法院不看是否真正可能或已经事实上偏袒一方而牺牲另一方。法院着重看别人得到的印象如何。但必须看上去真有偏私的客观可能。猜度与推想是不够的。必须存在这样的情形,从那种情形中正常的人认为地方治安官或主席可能或极可能会或已经以一方为代价不公正的偏向另一方。正常人会认为他这样就足够了。道理再简单不过了。正义必须植根于信赖,当心地正直的人们转而认为法官有偏私时,信赖也便荡然无存了。” 2、接受公正的审讯 在司法上,任何人不能未经审问就受处罚,法官必须在听取双方意见的基础上才能作出判决。该原则从司法本土移植到行政领域中,开始适用于行政机关的活动。他要求行政机关在进行行政裁决时,必须给予双方陈述自己的理由的机会,让双方了解对方的论点和依据,在此基础上行政机关才能作出裁决。当行政机关本身与公民发生关系时,如果将做出对公民不利的决定,也必须事先告知对方做出该决定的依据,并听取相对方的意见。接受公正审判的原则涉及到获悉对方理由的权利,提出证据和辩论的权利等。法院坚持被赋予合法权力的机关事先非经听取对方的意见将不能有效的行使权力这一原则,并且几百年来一直在执行这一原则。该原则广泛适用于司法行为和行政行为。法院赖以适用这一原则的假设是,给每个受害者接受公平审讯的权利既是良好法律程序的准则,同样也是良好行政的准则。即便命令或决定在实质上是无可挑剔的,法院也可以控制其程序,要求公平的考虑双方的意见,没有什么比这更能有益于良好行政了。 上文所提到的里奇诉波德温案中重申公平受审权,使这一原则已经成为对侵害权利的行政行为或决定所普遍适用的规则。“提供审讯是落在每个裁决人身上的义务。”这句话经常被人所重复提及。接受公正的审讯原则包括以下几项重要权利:(1)知情权。这其中包括了解针对他提出的案情,知道相关的证据以及不利于他们的各种观点。该原则并不要求行政机关在反对意见提出之前公开他所收集到的所有信息,但一旦有人提出反对意见,行政机关将不能只从一方接纳证据而不向别的当事人公开。(2)听证权。听证权是自然正义原则内涵的一项重要权利。行政机关如果给予当事人以听证的机会,那他就应当做到:考虑当事人希望提交的全部证据;让各方当事人知道要考虑的所有证据;允许向证人发问以及允许对本案中的证据和论点进行评论。但听证并不仅仅限于口头听证,在有些案件中并不排除只给予书面陈述的机会。(3)要求说明理由的权利。说明理由在一开始并不是自然正义原则的题中应有之意,但随着行政程序的发展,自然正义原则的内容也在不断修正和扩充中。现在要求说明理由也已成为自然正义原则的一个关键因素。该权利之所以如此得到重视则是因为如果不知行政机关做出行政行为的理由,公民便无法找出充足的理由要求复审或上诉,从而失去法律的充分保护。 自然正义原则在英国有逐渐扩大的趋势,那么自然正义原则的适用范围究竟有多大,对此有不同的理解。行政机关主张自然正义不应适用于纯行政性的行为。而绝大部分法官主张每项司法性行为都应受制于自然正义原则。并且为此他们将大多数的行政行为都称为“司法性的”。法官并没有说自然正义原则应普遍适用于司法性行为与行政性行为,而是扩展了司法性的含义,即当在某项行为中如果自然正义被遵守,那该行为即是司法性的。实际上,凡是具体的影响公民权益的行政行为都应被认作司法性的行政行为,他要求那些虽然是行政性的权利但要求像司法性权力一样行使,必须遵循自然正义原则。 二、德国行政程序法的理论基础——法治行政原则 法治行政要求任何行政活动都依宪法与法律进行,因行政活动自身利益受侵害者能够得到有效的救济。法治行政是民主主义与保障人权理念的体现。在德国法治行政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即法律优先原则和法律保留原则。 (一)法律优先原则 法律优先原则是指行政应受现行法律的约束,行政机关不得采取与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措施。法律优先原则无条件的适用于一切行政领域,包括干预性行政行为、授益性行政行为等各方面。该原则有德国基本法第20条第3款予以确认。该款规定:“立法权受宪法的限制,执行权和司法权受法律和权利的限制。”如果该原则未被遵守,将会有相应的制裁,这包括:与法律相抵触的法规命令无效;违法的行政行为可撤销或被废除;违法的行政合同无效等。法律优先原则实际上是对违法行政的禁止,他是消极意义上的法治行政。 (二)法律保留原则 法律优先原则是一种消极意义上的法治行政,法律保留原则则是一种积极意义上的法治行政。他要求行政机关只有在取得法律授权的情况下才能采取相应的行为。当法律出现缺位时,优先原则并不禁止行政活动,而保留原则将排除任何行政活动。相对于优先原则,保留原则的内容更丰富和复杂。法律保留原则拥有广泛的宪法基础,这包括民主原则、法治国原则、基本权利保留原则和议会保留原则。1、民主原则要求,颁布普遍适用的、对公民具有约束力的规范只能由人民选举产生的议会做出。从这一点可以得出,凡在议会范围之内的事物均由立法机关保留。2、法治国原则要求国家与公民的关系应由法律予以规范,即由法律予以保留。3、基本权利保留要求必须全面保护公民的自由和财产,对自由和财产等基本权利的限制只能由法律予以规定。4、议会保留原则要求特定事项绝对需要法律予以规定。 随着行政活动领域的扩大,法律保留的适用范围也产生了争论与分歧,并产生了相关的学说,主要有:1、侵害保留说。该学说认为法律保留原则只适用于限制个人权利与自由方面的行政;2、全部保留说。该学说认为保留原则应适用于行政的所有领域;3、社会保留说。它认为除传统的干预行政以外,在给付行政领域也要适用保留原则;4、重要事项保留说。该理论由德国联邦宪法法院提出。重要性的标准是某个规则对公民和联邦的意义、份量、强度等。某一项事务对公民或联邦越重要,就越属于保留的范围。 法律保留原则的适用范围并不是固定不变的。自由法治国时代,法律保留的范围限于所谓干预行政,在现代社会这已经显得不够了,无论是干预行政还是给付行政都需要体现保留原则,以保障个人权利与自由。1、干预行政。对于公民自由与财产的干预,必须纳入法律保留的范围。这也正体现了德国基本法所确立的对基本权利的要求。上文已经提到,基本权利保留要求全面保护公民的自由和财产,只有通过法律或者根据法律才能予以限制。对于行政机关的干预行政职权,法律应当对其内容、对象、目的和范围等方面予以确立和限制,以使公民对这种干预具有可预见性和可预测性。2、给付行政。法律保留仅限于干预行政已经被突破。给付行政的扩大要求相应的扩大法律保留的范围。但这里的问题是法律保留在多大范围内包括给付行政,国家是否可以提供法律没有规定的给付。实际情况是法律的约束程度因行政领域的不同而不同。 (三)法治行政在行政程序中的体现 德国行政程序主要体现在1977年生效的《行政程序法》中,它要求行政决定必须采取合法的程序和形式。1977年的《行政程序法》并不是一个关于在实施某一个行政行为时必须遵循的严格步骤的法律,而是规定了在德国法中有关已经形成的程序的一般规则。 这主要包括:1、调查程序。该法第24条规定了调查原则。行政机关可以依职权查明事实,确定调查的方式与范围,不受参加人的意见和所提供的证据的限制。但行政机关应当考虑一切对案件有意义以及对各方当事人有利的事实,不得以案件的陈述或申请未经准许未经证实为由拒绝接受属于其管辖范围内的陈述或申请。2、告知程序。该法第25条规定,如果参与人因为疏忽或无知而没有提出对自己有利的陈述,那么行政机关应当建议提出有关的陈述或申请,必要时,可以告知参与人在程序中的权利与义务。否则,可能会导致对公民的侵害因而承担国家赔偿责任。3、听证权。该法第28条规定了参与人的听证权。该条第1款规定“干预参加人权利的行政行为公布前,应当给予参加人对有关决定的重要事实进行陈述的机会。听证的权利已经成为不得违背的法律程序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但与英国等普通法国家的听证权相比,德国行政程序中的听证有更多的限制。例如第一款中的限制包括一方面限于”干预“参加人权利的行为,另一方面限于必须是”重要事实“。第二款中列举了五种具体案件没有必要举行听证。第三款规定如果听证与公共利益冲突,不得举行听证。4、阅卷权。阅卷权与听证权是紧密相关的,因为只有经过阅卷,行政程序的参加人才能有效的行使自己的听证权。该法第29条规定了参加人有权查阅有关程序的案卷以维护其合法权益,但同时对阅卷权作了相应的限制。5、保密权。公民有权保守个人秘密和商业秘密。如果行政机关有权公开,则保密保护不复存在,这个权利一方面来自公民的同意,另一方面来自法律的明确规定。6、说明理由程序。该法第39条规定,对于书面的或书面确认的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应当书面说明理由,理由包括做出行政决定的主要事实和法律理由。对裁量决定的理由说明,也应当使人认识到行政机关作为行使裁量权出发点的观点。同时该条第二款规定了不需说明理由的五种情况。 三、结语 英国行政程序以自然正义原则为其基础,并且已经成为行政程序中一条不变的公理,它并不通过一部法律予以体现,在行政程序中即使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也必须遵循自然正义原则,它是一种内在的和普遍的要求,因此被认为在行政程序中具有实质意义。而德国的法治行政原则要求行政机关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活动,尽管他也能够制约行政活动,实现对权利的保护,但立法终究无法满足不断发展的社会对法律的要求,而且德国并没有具体的承认自然正义原则。因此有人认为德国的法治行政原则在行政程序中只具有形式意义。实际上这种看法是不确切的,一方面上文所提到的德国行政程序中的一些原则与权利,如听证权、说明理由等正是自然正义原则的体现,而且从某些方面来看,德国行政程序法中的一些原则所包括的内容比英国的自然正义原则所包括的内容又有所发展;另一方面德国的宪法法院可以依据宪法对法律进行违宪审查,以确认该法律是否合乎宪法的基本价值和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保护,以及时对法律进行调整。因此法治行政原则在德国行政程序中既具有形式意义又具有实质意义。 基础理论论文: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理论论文 【内容提要】本文从西方哲学的背景来探讨如何深化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理论的认识。首先分析了西方近现代哲学的发展趋势如何成为马克思在哲学上的革命变更的理论背景,接着分析了马克思怎样在这种背景下实现哲学上的革命变更以及马克思主义哲学往后的发展,最后提出怎样从与西方哲学的比较研究中更深刻地认识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理论的意义。 【摘要题】马克思主义哲学 【关键词】背景/根本观念/发展/比较研究 【正文】 加强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理论的研究,深化对它们的认识,是当前哲学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不仅对专业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者如此,对从事其他哲学学科、特别是西方哲学研究者也如此。没有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真实意义的准确理解,我们在其他方面的研究很难有顺利的发展,更难充分发挥这些研究的现实作用。为了深刻认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础理论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促进它的丰富和发展,需要从各方面做出努力。重新认识马克思在哲学上的革命变更怎样在西方哲学发展的理论背景下发生,这种变革的主要意义或者说马克思哲学的根本意义是什么,怎样看待马克思哲学的发展过程,怎样从与同时代的西方哲学思潮的比较研究中更好地理解马克思哲学的意义,这些都是应当探讨的问题。下面就此谈些个人想法。 一、马克思在哲学上的革命变更的理论背景 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的理论来源,以往较为流行的说法是:马克思批判了黑格尔的唯心主义,继承了其辩证法的合理内核;批判了费尔巴哈的形而上学,继承了其唯物主义的基本内核。正如许多专家早已指出的,这种说法虽然符合事实,但并不全面。在西方哲学中,马克思所批判继承的不只是德国古典哲学,更不只是黑格尔和费尔巴哈,而是古希腊罗马以来的所有重要的优秀思想遗产。就马克思哲学产生的更为广义的理论背景来说,还包括马克思对其他思想文化发展、特别是自然科学发展所作的科学的总结和概括。 其实,在理论来源上批判地继承了以往哲学和科学文化中的优秀遗产只是马克思在哲学上的革命变更的一个方面,更为重要的方面是他在此基础上建立了一种与以往哲学有着根本性区别的新哲学,从而超越(本文所谓超越都是指超出界限,并非全盘否定)了这些遗产。这种超越不只是对他以前的个别哲学家、个别哲学流派或者个别国家和个别时代的超越,而是对从古希腊罗马哲学到德国古典哲学的整个西方哲学的超越;这种超越也不只是个别哲学观点和哲学理论的超越,而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根本性的哲学思维方式的超越。正是由于有这样的超越,我们才能说马克思在哲学上所实现的变更是革命性的变更。而这种变更又适逢其时地适应了西方哲学发展的内在规律。换言之,马克思在哲学上的革命变更科学地体现了西方哲学发展的客观趋势。 为什么这样说呢?这是因为在马克思所处的时代,西方哲学已陷入了深刻的困境和危机之中,为了得以进一步发展,需要进行根本性的变更。 在西方哲学发展中,由笛卡尔肇始的近代哲学所实现的认识论转向被公认为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转向。这一转向具有丰富的内容,在不同哲学家和哲学流派那里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例如经验论和唯理论、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和19世纪德国唯心主义都各有其特点,也存在各种各样的争论。其中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争论就一直很是激烈,无论从理论上说还是从社会阶级背景说都有不同的内涵。但它们又有着重要的共同之处。这突出地表现在如下三点上。第一,它们都撇开了中世纪经院哲学和宗教神学的信仰主义限制,肯定人本身具有以不同方式、在不同程度上认知其所面对的世界的能力,后者就是广义的人的理性。对理性和理性能力的肯定和倡导,是近代哲学的认识论的转向的前提。第二,它们都把心灵和身体、自我(主体)和对象(客体)、精神和物质、思维和存在明确区分开来(这就是所谓主客二分),并由此出发而把主体通过什么途径、采用什么方法以及在什么程度上认识客体(人所面对的世界)当作它们的哲学活动的基本内容。以充分发挥主体的能动性的主体性原则由此得以建立,哲学基本问题更是突出地表现为主客、心物、思有的关系问题,它为整个近代哲学的发展、特别是唯物主义反对唯心主义以及科学反对宗教开辟了道路。第三,它们把在理性的旗帜下,从主客二分出发建立一个完整的认识论体系,并进而建立一个关于整个世界图景的无所不包的理论体系当作其哲学研究的根本目标。这种体系、特别是认识论体系的建立促进了人的认识、特别是对自然界的认识以及与之相关的实验自然科学的发展。 上述近代哲学的三个突出特点可以说是近代哲学作为一种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哲学思维方式的主要特点,在哲学发展的一定历史时代都起过重要的进步作用。然而,由于三者在后来的发展中都越来越脱离人的现实生活和实践,都被绝对化而转向其反面,以致以之为特征的近代哲学思维方式成了西方哲学进一步发展的严重障碍。例如,对理性的倡导转化成了对理性的迷信或者说绝对理性主义,似乎不仅一切认识问题、而且一切社会问题,都可以在理性的光环下获得解决。最可靠的科学是理性的科学、最理想的社会是理性社会。实际上,这种绝对理性主义从认识论说反而堵塞了人们通过实践和经验进一步获得真知的道路;从社会上说掩盖了资本主义制度下现实的社会矛盾和危机,成了社会进步的障碍。又如,主客的区分导致主客分离的二元论,而二元论本身就蕴含着脱离人的现实生活和实践,无法解释人的认识中主客的相互作用和转化,从而也无法使人获得真知,最后必然倒向怀疑论。休谟的怀疑论是彻底发挥二元论的必然结局。笛卡尔以来的唯理论者外表上肯定知识和真理的可靠性,但那不是依据人的现实生活和实践,而是依据所谓万能的上帝所赋予的观念(天赋观念)或者作为上帝的理念化的绝对观念的保证,因而他们的理论在本质上是一种独断论。一旦排除了上帝或抽象的绝对观念,独断论同样必然转向怀疑论。再如,近代哲学家在理性主义前提下从二元分立出发所建立的哲学体系,由于被绝对化由促进科学发展的认识论和方法论变成了凌驾于科学之上的思辨形而上学,即所谓科学的科学,而这就成了科学发展的阻力了。这种体系本来是由人所建立的,然而由于体系被绝对化,人就成了体系中的一个次要环节,人的主体性、能动性也就消融于封闭的体系之中了。 怀疑论、独断论和思辨形而上学的内涵当然有所不同,但它们又是密切相关的。思辨形而上学内在地蕴含着独断论,而独断论如失去上帝或绝对观念的支撑就必然倒向怀疑论,反过来说,在脱离现实生活和实践的条件下,为了克服怀疑论,必然走向独断论。因此,近代西方哲学在其发展中所陷入的根本性的局限性集中地表现于其思辨形而上学性。 西方哲学发展到19世纪上半期,其思辨形而上学性发展到了其顶点。黑格尔的绝对唯心主义体系可谓集西方近代哲学的思辨形而上学之大成,他的哲学中尽管有丰富的辩证法,但终究被其唯心主义的体系所窒息了。西方哲学为了求得进一步的发展,必须克服独断论和二元论、特别是将二者包容在内的思辨形而上学的局限性。我们平常所说的唯心主义和反辩证法意义上的形而上学也包含在这种局限性之内。但是,这种局限性并非唯心主义所特有。一切脱离人的现实生活和实践的唯物主义、或者说纯粹自然主义的唯物主义同样有这样的局限性。 因此,克服近代哲学中的思辨形而上学的局限性,既集中地表现为对黑格尔绝对唯心主义体系的批判,但其意义远不局限于黑格尔,它同时应当是对全部传统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中的以脱离人的现实生活和实践为特征的思辨形而上学的批判。换言之,这不只是对个别流派、个别哲学家的哲学理论的变更,而应是对一切具有上述局限性的哲学流派和哲学家的理论的变更,或者说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哲学思维方式的变更。 马克思在哲学上的革命变更正是在上述哲学发展的理论背景下发生的这种哲学思维方式的变更。其实,与马克思同时代的西方哲学家也在寻找实行某种程度的变更,以超越近代哲学的困境和危机的道路。不过由于他们与马克思有着完全不同、甚至根本对立的社会阶级背景,因而在实现哲学变更的社会目标和理论取向上也与马克思有着根本性的区别。 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根本观念和基础理论 西方近代哲学因思辨形而上学等片面性而陷入困境和危机既然是马克思在哲学上实现革命变更的理论背景,因此批判和超越思辨形而上学等片面性必然成为这一变更的前提和出发点。事实上马克思在19世纪40年代开始实现这种变更时,就把他的哲学批判的主要矛头指向以思辨性、独断性等为主要特征的传统形而上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形而上学。他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神圣家族》、《德意志意识形态》等著作中所作的哲学批判虽然具有多方面的内容,但其中最主要的是对以德意志意识形态为代表的传统形而上学的批判。马克思也正是在这样的批判中形成和阐释他的哲学的根本观念的。 马克思在哲学上的革命变更包括世界观、价值观、认识论、方法论等多方面的丰富内容。但马克思不是体系哲学家。他在哲学上最为关注的不是按照某种固定的架构去建立一个无所不包的哲学体系,而是针对他以前的哲学发展陷入困境和危机的症结所在、并按照他所代表的革命无产阶级改造世界的要求,使哲学摆脱思辨形而上学等的束缚,回到现实社会和现实生活中来。现实生活和实践的观念由此成了马克思哲学的根本观念。在马克思的哲学中,对传统形而上学的批判与对已陷入困境和危机的资本主义制度的批判、他所追求的哲学的解放与人的解放(首先是无产阶级的解放)是统一的。这种统一的基础正是现实生活和实践。马克思哲学中的各个部分的丰富的内容也正是通过现实生活和实践而联系为一个统一整体。 关于现实生活和实践的观念是马克思哲学的根本观念,马克思本人在19世纪40年代开始实现他在哲学上的革命变更时所写的上面提到的那些著作中、特别是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已有明确的阐释。恩格斯由此称《提纲》是“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1972年第1版,第208-209页。)。 马克思在《提纲》第一条指出:“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观方面去理解。所以结果竟是这样,和唯物主义相反,唯心主义却发展了能动的方面,但只是抽象地发展了,因为唯心主义当然是不知道真正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1972年第1版,第16、355、18、18页。) 这段话大家都很熟悉。问题在于如何结合《提纲》的其他部分以及马克思的其他著作、并在西方哲学的大背景下较为全面地理解它的深刻意义。我想,至少应当承认这段话中包含了马克思对唯心主义和旧唯物主义的否定以及对“人的感性活动”、即实践的肯定。 关于马克思对唯心主义的否定,很少有人表示异议,甚至也较少存在误会。因为马克思几乎在所有的场合都旗帜鲜明地反对一切形式的唯心主义,维护唯物主义。马克思虽然对黑格尔等唯心主义哲学家的理论作过许多肯定。例如在《神圣家族》中,马克思就曾生动地描绘了德国唯心主义如何战胜18世纪的唯物主义。但他在所有这些场合都不是肯定唯心主义本身,而是肯定某些唯心主义哲学家的理论中包含了辩证法这种符合现实生活的合理内核,正是这种合理内核能战胜形而上学的唯物主义,而辩证法既然与现实生活相符合,从本质上说与唯物主义必然是相统一的。 至于马克思对旧唯物主义的否定,大家在具体理解上往往存在着较多差异、有时甚至是很大的差异。关于旧唯物主义的缺陷,流行的说法是它的机械性、形而上学性和社会历史领域内的唯心主义。这种说法当然可以找到恩格斯等权威的根据,无疑是正确的。问题是人们有时没有进一步追问旧唯物主义为什么存在这些局限性。其实在马克思上面这段话中已有答案,那就是:“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观方面去理解。”这段话的一个主要意思就是包括费尔巴哈在内的旧唯物主义把事物、现实、感性时只是看作客体本身,而没有看到人的感性活动、实践对这些客体的作用。换言之,只是看到了事物、现实等的物质性,而没有看到这种物质性与人的感性活动、实践的关系。在马克思看来这正是旧唯物主义的根本缺陷所在。在《神圣家族》一书中的《对法国唯物主义的批判的战斗》一节中,马克思具体论述了18世纪的唯物主义如何战胜17世纪的形而上学、而后来又怎样发生德国唯心主义的“富有内容”的复辟。这里关键的东西就在于唯物主义能否与“生活实践”相结合。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之战胜17世纪形而上学并不是它抽象地肯定了物质第一性,而在于其理论体现了“当时法国生活的实践性质”(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161页。)。至于德国唯心主义之得以复辟,就在于它富有与生活实践相符合的内容。 总之,在评价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时,马克思所最为关注的不在抽象地提出物质第一性还是精神第一性,而在是否具有与“生活实践”相符合的内容。如果与生活实践脱节,那即使肯定了物质第一性,仍可能被唯心主义战胜;而如果能富有生活实践的内容,唯心主义也能战胜那些与生活实践相脱离的唯物主义。一切唯物主义作为唯物主义都肯定物质第一性。但并不是肯定了物质第一性就能坚持唯物主义。恰恰相反,如果脱离了与现实生活和实践的联系而仅仅抽象地肯定物质第一性,那在一定条件下还会倒向唯心主义。马克思曾多次讲到纯粹的自然主义、或者说抽象的唯物主义将转向唯心主义。“抽象的唯灵论是抽象的唯物主义;抽象的唯物主义是物质的抽象的唯灵论。”(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1972年第1版,第16、355、18、18页。)这样,作为马克思的哲学的理论基础、或者说出发点的,不能是旧唯物主义者早已肯定了的抽象的物质、即直观形式下的物质,而是通过“人的感性活动”、“实践”所理解到的物质。因此,马克思唯物主义哲学的根本观念、或者说根本观点不是抽象的物质观点、而是现实生活和实践的观点。 在马克思一生的哲学思考中,现实生活和实践的观点一直是他始终关注的优秀观点。对现实生活和实践的强调既蕴含着马克思对事物、现实、感性的肯定,或者说对世界的物质性的肯定;又蕴含着对主观方面,即人的能动性的肯定,从而把唯物主义和辩证法有机地结合起来了。在马克思看来,只有这种将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统一起来的生活实践的观点才能解决处于社会生活中的现实的人所面对的各种现实问题。他在《提纲》第八条中指出:“社会生活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导致神秘主义方面去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提纲》最后一条指出:“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如果说“解释世界”要靠系统的认识理论,那么“改变世界”还必须通过社会实践对世界进行能动的改造,由此可见,《提纲》中已从各种角度明确地指出了马克思的哲学的出发点和基石、或者说马克思哲学的根本观念是现实社会中的人的现实的感性活动,即实践。 被马克思作为生活和实践的主体的人不是脱离与他人和社会的联系的孤立的个人,而是现实社会中的人,处于各种社会关系中的人。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1972年第1版,第16、355、18、18页。)。如果说旧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把个人孤立起来的“市民”社会,马克思所主张的“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则是人类社会或社会化的人类”。(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1972年第1版,第16、355、18、18页。) 总之,马克思在《提纲》中已从各种角度指出了他的哲学的出发点并非脱离人的现实存在的抽象的物质存在,后者早已为旧唯物主义者提出、并因其片面性而被富有辩证法内容的唯心主义所战胜;而是同时蕴含了唯物主义和辩证法原则的社会的人的现实生活和实践。 由于人的生活和实践是一个历史过程,因而马克思这种以强调人的现实生活和实践为特征的唯物主义可以说是一种历史唯物主义。事实上,马克思在后期的更为成熟的著作(例如著名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将自己的观点作为历史唯物主义而作了更为明确和完整地阐述(这些是人所共知的,在此就不引证了)。因此,如果说现实生活和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哲学的根本观点,那么由这种观点出发所建构出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就成了马克思哲学的基础理论。 值得指出的是,恩格斯概括马克思在哲学理论上的贡献时,也明确指出是历史唯物主义。他在著名的《马克思墓前演说》中提到马克思在理论上有两大发现: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剩余价值学说是政治经济学上的,唯物史观则是哲学上的。恩格斯以后的许多马克思主义者(例如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中很有影响的普列汉诺夫)较多地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称谓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由于辩证唯物主义这个名称较好地概括了马克思对黑格尔辩证法和费尔巴哈等旧唯物主义的批判继承,更由于在列宁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论著中也可以找到根据,因此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这种称谓便成了更为通行的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称谓。 这两种提法是否一致呢?关键在于如何具体解释“唯物史观”以及“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含义。按照“左”的影响的理论框架下写出的众多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的解释,历史唯物主义是把辩证唯物主义的一般原理应用于解释社会历史。这种提法的最大根据是斯大林在《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四章二节中的论断。前苏联的许多哲学家对这种论断作了大量论证,以致被认为是正统的论断。按照这种论断,历史唯物主义就难以说是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础理论,而只能说它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而且是从辩证唯物主义中派生的部分。这种对历史唯物主义的解释与马克思赋予历史唯物主义的本来意义以及恩格斯把唯物史观当作是马克思两大贡献之一的论断显然有不同之处。 然而,如果具体分析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本来意义的论述、特别是具体分析马克思在哲学上实现革命变更的背景,就不难发现,这两种说法并不存在实质性的差别。 如果我们有理由把马克思从《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到《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的那些论断看作是对历史唯物主义的一种阐述,那这种历史唯物主义指的显然不只是把辩证唯物主义运用于社会历史领域,而是作为他的整个哲学的基础。其中本身也包含了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因为正是由于马克思揭示并强调了现实的人的能动的活动、实践的决定性作用,才使他得以将从黑格尔等人那里批判继承的辩证法和从费尔巴哈等旧唯物主义者那里批判继承的唯物主义有机地统一起来,才有唯物辩证法或者说辩证唯物主义。在此,历史唯物主义不只是解释狭义的社会历史过程,它同时也把人与自然的关系的过程当作是一个历史过程。历史唯物主义同时具有辩证唯物主义的意义。反过来说。辩证唯物主义既可以用来解释自然现象,也可以用来解释社会历史现象。从马克思实现哲学上的革命变更的具体历史过程来分析也是这样。从这种观点来认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础理论,那说它是唯物史观与说它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完全一致。 最近一些年来,我国哲学界就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形态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实践唯物主义还是历史唯物主义,已进行过较多讨论,至今似乎还未较好地达成共识。我个人的研究方向是西方哲学,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不深,在这方面没有独到见解,我只是主张在全面理解马克思唯物史观的真实含义的前提下兼容这些不同的提法。如果单提历史唯物主义,那就应当把辩证唯物主义的内容包含在内。如果提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就要注意不要把历史唯物主义看作只是辩证唯物主义的运用,应当充分认识历史唯物主义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关键作用。如果提实践唯物主义,应当避免与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等的内容发生抵触。这个问题还应当作更深入的探讨,不宜仓促把不同意见政治化。 这里附带作点说明:在我作的国家社科基金课题《马克思主义与西方哲学的现当代走向》的书稿(已于2002年由人民出版社出版)中,曾明确赞同把历史唯物主义看作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基础(这一观点有的专家早已提出),并从西方哲学由近代到现代转型的角度作了论证。有的专家在这一课题的结项评审中提出历史唯物主义只是把辩证唯物主义的原理运用于社会历史,因而不能把它看作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基础。对此我很难苟同。原拟专门做出回答。既然上面所作的论证大体上已讲明了我的观点,似乎不必另外作答了。 三、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理论的发展 当前提出加强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理论的研究,从根本上说,就是要加强把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当作一个整体来研究,特别是要深刻理解“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是一脉相承的。所谓一脉相承,就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根据新的实践的要求,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原有的基本原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分开来说,其基本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都有论述。但把三者同坚持共产党的先进性联系在一起构成一个完整的体系,上升到党的指导思想的高度,这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造性运用和发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坚定不移地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又使它们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和实践性。 马克思和恩格斯以后的许多伟大马克思主义者以及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各国共产党人,都在不同程度上创造性地发挥了马克思的理论。他们的理论都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出的,总结了新的革命实践的经验,因此在具体提法上都与马克思当年的提法存在某些差异,这种差异的存在往往正是他们对马克思的理论作了创造性的发展的具体表现。如果看不到这些差异,而只是片面强调他们的完全一致,那就会抹煞后来的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和共产党人的创造性发展。 这种创造性发展当然只能是在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的基础上的发展。这个基本原理是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对这种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内容可以广义或较为狭义地来加以阐释。上面提到的恩格斯所概括出的唯物史观应当说是其中的优秀内容。马克思以后的马克思主义者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造性发展最突出地表现在对唯物史观上的发展上。例如,思想在哲学上的最突出的贡献是它结合中国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初期的具体实践对历史唯物主义的创造性发展。邓小平理论在哲学上最突出的贡献是结合在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具体实践对历史唯物主义的创造性发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则的继承和发展同样最突出地表现在对唯物史观的继承和发展上。同志在2003年“七一”讲话中就此提到,“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这一基本原理的运用和阐发;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这一基本原理的运用和阐发;始终代表中国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群众是推动历史前进的动力这一基本原理的运用和阐发。”这里所讲的三个方面都与唯物史观密切相关。 正确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础理论应当关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这不仅要关注不同时期的马克思主义者在理论形态上的差异,也要关注马克思本人在不同时期的具体提法上的差异。 马克思早期的观点与他后来的观点在具体提法上的确存在某些差异。国内外许多学者对此都是肯定的。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学者对马克思早期的一些重要著作(主要是《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未能作深入具体的研究。近些年来许多学者在这方面作了大量研究,并由此对马克思哲学的形成和发展过程有了更为全面而真切的理解。这特别表现在认识到了马克思对人的现实生活和实践、对人化世界、对人的全面发展在哲学上的首要意义的强调,对纯粹自然主义和体系哲学的批判。这些对克服以往哲学教科书对马克思哲学的理解的模式的片面性很有意义。 但也由此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界中引起了一些意见分歧。有的专家可能认为马克思早期的观点不够成熟,还较多受到费尔巴哈人本主义的影响,从而认为应当更为关注马克思的中后期的思想。这种提法当然是有道理的。问题在于究竟应当怎样看待马克思观点前后期的区别。国外以阿尔图塞为代表的一些西方马克思主义者认为马克思前后期之间存在着思想“断裂”,但也有不少人不承认有这样的断裂。国内的情况也这样。这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需要具体探索讨论。就把唯物史观当作整个马克思哲学的优秀来说,我个人倒是觉得马克思前后期并无本质的不同。马克思在《手稿》、《<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德意志意识形态》、《神圣家族》等论著中已相当明确地阐述了他的唯物史观的基本思想,他在《政治经济学批判》、《资本论》等中后期著作中并没有改变这个思想,而只是对它作了更为具体、更为完整、更为系统的论述,特别是将唯物史观具体运用于分析资本主义社会,并用以为无产阶级的革命斗争制定战略和策略。研究马克思哲学的发展过程将会使我们对他的观点有更为深入、完整和具体的理解,似乎不应由此而把马克思的思想割裂开来。 四、从比较研究中深化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理论的认识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作为无产阶级的革命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理论形态而产生的,它的基础理论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真理,当然具有世界历史意义。但它不仅是在西方资本主义制度内在矛盾激化、以致陷入深刻的危机的特定的社会历史环境下产生的,也是在西方近代哲学发展陷入深刻的危机的特定思想理论背景下产生的。马克思是无产阶级的革命导师,又是生活在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的思想家。他在哲学上实现的革命变更既体现了无产阶级推翻资本主义的现实的革命要求,又适应了西方哲学发展的客观趋势。这种趋势要求超越西方近代哲学在本身的范围内不可克服的思辨形而上学等局限性,实行具有普遍意义的哲学思维方式的变更。马克思在哲学上的革命变更正是这种变更的最彻底的形式。 与马克思在哲学上实现革命变更同时,为了挽救资本主义制度,西方资产阶级思想家也在寻找克服、至少暂时缓和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的方策,他们在哲学上同样要在某种程度上超越近代哲学的局限性,以某种形式进行哲学思维方式的变更(或者说从近代到现代的转型)。近现代西方哲学发展的实际状况也正是这样。尚在19世纪前期,在法英两国,先后出现了以孔德和穆勒、斯宾塞为代表的实证主义哲学,在德国及其影响下的丹麦,出现了以叔本华和克尔凯郭尔为代表的非理性主义哲学。这两种哲学虽彼此有别,但都有在一定程度上超越近代哲学的特征。19世纪40年代以后,它们越来越引人注目,以致逐渐发展为现当代西方社会中两种影响最大哲学的思潮,也就是一直延续至今的所谓科学主义和人本主义思潮。尽管它们从阶级背景说与马克思主义哲学处于对立地位,但由于它们面对的哲学遗产同样是陷入危机和困境的西方近代哲学,并且也企图对近代哲学有所超越,从而与马克思主义哲学除了对立外还必然存在某些相通之处。更为重要的是,它们的产生和发展与马克思主义哲学处于同样的历史时代,它们必然会以自己特定的方式对这个时代的物质和精神动向有所反映。只要作为它们的社会支撑的现代西方资本主义社会还有存在和发展的余地,它们所作的反映就必然存在某些现实的、合理的因素。 上面这种状况说明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它同时代的西方哲学、即现代西方哲学无论从产生和发展上说,都有着密切的联系。为了更为深刻和全面地认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础理论,很有必要将其与现代西方哲学进行比较研究。其中最重要的有两个方面。一是比较马克思主义哲学和现代西方哲学怎样超越已陷入困境的西方近代哲学,二是比较这两种哲学怎样在超越近代哲学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自己的哲学。这种比较研究还可以而且应当从不同层次上进行。例如对现代西方哲学的整体的比较,对各个具体的哲学流派和哲学家的理论的比较,对各种哲学理论和概念、范围的比较,等等。这类比较研究不仅有利于划清马克思主义哲学与现代西方哲学的原则界限,加深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础理论认识;还有利于通过剖析现代西方哲学在克服传统哲学的局限性以及体现时代精神的动向上的是非成败,来促进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丰富和发展。笔者的有关意见已在《马克思主义与西方哲学的现当代走向》一书以及后来发表的一些文章中作过较多论述,这里就不多说了。 在很长一段历史时期内,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哲学界只承认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对他们以前的西方哲学的批判继承,对于现代西方哲学基本上笼统否定,似乎它们只能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反面材料而存在,因而很少有人去作深入具体的研究,更谈不到将其与马克思主义哲学作求实和具体的比较研究。 改革开放以来,这方面的状况有了很大改变。哲学界许多人对于西方现当代哲学已不再简单否定,而是承认它们之中有的可能存在合理因素。不少中青年马克思主义哲学家甚至已在利用西方哲学思潮的某些思想来阐释和论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某些理论(例如用海德格尔的生存哲学来论证与传统本体论根本不同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存在论),取得了不少成就。 但究竟如何从产生和发展上、从整体上和个案上来看待马克思主义哲学和现代西方哲学的关系,深入具体的研究还较少,哲学界在这方面更远未达成共识。许多人(例如一部分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人和有关方面的领导人)对现代西方哲学在当代中国可能产生的积极和消极影响,往往还缺乏具体分析。例如,对于社会上还存在的自由化和极端个人主义思潮,他们往往还笼统地将其归咎于某些特定的现代西方哲学流派(例如杜威等人的实用主义和萨特等人的存在主义),这就可能有失于偏。因为这些流派的哲学理论的实际所是与他们的理解往往存在较大距离(例如,杜威之提倡个人主义意在充分发挥人的个性和能动性,以服务于社会。就个人与集体和社会的关系说,他明确主张私利要服从公益。对利己主义意义上的个人主义,他一直采取批判态度)。如果仅仅根据这些不实的理解、却又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名义去进行批判,效果并不好,甚至可能适得其反。例如使人们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错误认识。我的意思当然不是反对将自由化、个人主义等错误思潮与西方哲学思潮联系起来,而只是认为在作这样的联系时要对这些哲学思潮作具体的研究和分析,有具体的事实根据和理论根据,不应脱离它们的理论的实际所是以及它们发生作用的具体条件来谈论其消极影响。 由于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和西方现当代哲学的关系在哲学界尚未有共识,特别是还有人至今在一定程度上仍然是按照以往教科书的理论模式来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这使一些研究现当代西方哲学的学者回避谈论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关系的问题(在这种条件下来谈论二者的关系容易脱离西方哲学流派的实际所是),倾向于仅仅从西方哲学本身的角度对它的具体派别或哲学家的理论作个案研究。他们在这方面的研究取得了不少出色的成果,但这些成果往往不为广大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人所理解,也难以充分发挥其本来可以发挥的作用。 马克思主义哲学和西方现当代哲学之间的密切关系是客观存在。双方都不能回避。研究西方哲学的目的固然包含了在哲学研究上与国际接轨,掌握世界哲学发展的脉络,更为重要的是促进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丰富和发展。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如果缺乏对现代西方哲学的了解,也难以对前者的产生和发展有全面、深刻的理解。在求实的前提下加强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和现代西方哲学的比较研究,是哲学界的共同课题,它对促进我们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理论的认识不仅是有益的,而且是必要的。 基础理论论文:行政法学基础理论论文 内容提要:行政法的基础理论的内涵有哪些,应该以什么角度去反思行政法基础理论,以及在行政法法的基础理论探讨的过程中,哪些是不可回避的问题,本文试从行政法基础理论的内涵、行政法基础理论中的范畴做简要的方法论功能的探讨。 关键词:行政法学基础理论内涵范畴 一行政法学基础理论问题的提出在1978年以前,我国的行政法学研究尚处于“史前阶段”,行政法的研究几乎为空白。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实行改革开放以来,行政法研究却成了法学领域最具有活力的,这得益于政府职能的转换,我国经济体制的转变和法律实践。1983年,也就是我国行政法的创建阶段, 北京政法学院学报 刊发了应松年教授、朱维究教授撰写的 行政法理论基础的探讨 一文,此后学界对此问题的研究几乎再也没有中断过,倍受学者的关注。武汉大学周佑勇教授甚至认为,行政法基础理论的研究标志着我国行政法学已经冲破传统的规范分析,走向理性思维的发展阶段。⑴ 对行政法学的基础理论的研究,已经形成了比较丰富的有代表性的观点,主要有管理论、控权论、平衡论、服务论、公共利益本位论、控权论、公共权力论、新控权论、控权加平衡论、控权加服务论、行政职责本位论⑵等等。这些研究,对于深化对行政法的认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在这些观点当中,承载了我国行政法学者对行政法价值的考量与本质的理性探究。在行政法教材中,对这一问题的阐述也多放在“行政法的概念”一节,目的显然,为了彰显“什么是行政法”这一问题的本质所在,也就是,行政法何以为行政法? 行政法学基础理论问题的探讨,在一定程度上等价了“行政法理”的的命题,凡是一种基础理论,它对于学科的影响是全方位性的,这区别了我国早期行政法对行政法规范的分析。正是因为行政法基础理论的问题的重大性,使这一问题在行政学界有不少的争议。尽管理论成果众多,但是并没有形成一种主流的观点,也或者说没有形成流派。一元价值论强调对一个问题的正确回答只有一个,而一元价值论受到后结构主义和后现代主义追问,我们对于行政法学的研究,在很大程度上是借鉴了国外行政法研究的成果,而西方后现代主义对整个社会的影响却又是全方位性的。后结构主义和后现代所关心的是多元价值,这些多元的价值本质上必须是异质的。⑶我们如果要形成真正的系统的行政法学体系,就必须对基础理论承载的方法论功能进行反思。 笔者认为,要对行政法的基础理论探讨,必须首先认识这一问题的内涵是什么,只有了解了问题的实质,我们才能在这一问题进行更深入的探讨。 二行政法基础理论问题的内涵诚如以上所述,行政法基础理论对于行政法学科的影响应该是全方位的,这种全方位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就是“行政法理”。笔者认为,行政法基础理论至少应该回答了以下问题: 1行政法的概念,也就是什么是行政法行政法的概念是行政法学遭遇的第一个问题,如果第一个问题不能展开,或者表述含糊的话,就很难想象对行政法学研究的角度。对这一问题的回答,也表述了行政法学的价值,对实际的影响是:我们需要一门什么样的行政法学?或者说,我们所期望的行政法应该是怎样的?正因为对行政法学这个本质的问题很难全面或进行本质的阐述,有的学者刻意回避了行政法概念本质的表述,从行政法的表现形式入手进行。⑷ 2行政法学基础理论决定了行政法学研究的领域以行政法母国法国为例,最初采纳的是公共权力说,但是随着行政的发展,一些行政行为很难依据这个标准纳入法律视野,以布朗戈案件为转折,狄骥建立了的公务说,随着行政职能的扩展,传统的公共权力和公务说已经不能说明整个行政活动,于是出现了公共利益、新公共权力等多元标准说。对我们来说,这一问题的回答也直接关系到整个行政法学学科体系的建构,一个学科体系应该包括哪些内容?每部分的内容应该涵盖哪些法律?例如,依据什么原理把行政诉讼法纳入行政法学体系?⑸行政程序法应该纳入哪一部分进行研究?如果缺乏行政法学基础理论的指导,行政法学只能是一些杂乱材料的堆积,行政法学研究者也只能是众多法律现象的“仓库管理员”。同时,行政法学体系应该是一个开放的体系,它能兼容将来行政行为更多的不确定性发展,将一些新的行政行为及时纳入行政法律的视野,而不必忙于修正得以建构行政法学体系的基础理论。 3行政法学基础理论应该成为行政法原则的理论支撑当今行政法学界和务实界对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已经达成了很大的共识,即行政法的原则为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然而这两个原则却是建立在对国外行政法比较研究的基础之上,缺乏“本土化”的理论支持,以合法性原则为例,对这一原则的理论支持仅是宪法上的“法治原则”,“合法性原则渊源于法治原则并以后者为基础,但法治原则属于宪法原则,合法性原则属于行政法原则”⑹。以宪法原则推演出行政法原则并没有错,但是我国是一个缺乏法治传统的国家,不像西方国家一样有着“契约论”和“自然法”的等理论的支撑,坦白说,我们根本没有自己独立的体系化的宪政理念,在某种意义上,“宪政”一词被赋予了工具性价值,单以宪法第五条来作为行政合法性原则的理论支持未免显的有点势单力薄。 4行政法学基础理论应当符合行政理念的发展趋势在大陆法系国家,公法私法是传统上对立的两极,但随行政职能的扩张演变,笔者认为“公法私法化”已经初露倪端,仍以法国为例,在80年代以前,行政机关在行政合同方面享有较对方合同当事人有无可比拟的优越权,包括对行政合同履行的指挥权、单方面变更合同权、合同解除权、对方违反合同的制裁权⑺,行政机关享有超出一般民事权利的权力,表现了强行政权力色彩,而在近二十年法国行政法的发展中,行政合同与往昔相比已经变的“面目全非”,“现在行政合同完全适用合同法(法国行政合同方面有公共工程特许合同,占用公产合同和公共采购合同——笔者注),行政机关与对方当事人地位平等,不再享有特权,行政机关违约必须承担责任,过去实行过错责任,现在国家更多承担无过错责任”;在近20多年的法国行政法发展中,公共服务部门也在努力提高自己的竞争力,不要求政府拨款,做到自治自足,而且公众与国家独立存在⑻。还例如,传统行政法学认为行政强制的单方性、高权性、命令性、支配性,这种传统的观念源自于大陆法系国家行政行为权力性和不可处分性,而有学者出于对公共利益的全面考虑,对参与型和互动型的行政理念的关注,对这种传统的观念进行了置疑,认为行政强并非绝对没有和解的必要性及可行性⑼。而有观点认为,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分离和互动发展,奠定了法治运行的基础,中国要真正走上法治,就必须重构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关系,确立多元权利基础、公权力权威和良法之治,并实现依法治国与市民社会理性规则秩序的回应契合⑽。有学者更指出,透过市民社会的建构逐渐确立国家与市民社会的二元结构,并在此基础上形成良性互动关系,才能避免历史上反复出现的两极摆动,推进中国的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的改革⑾。 三行政法学基础理论中的范畴对行政法基础理论研究的范畴,笔者认为主要包括1现代行政理念与行政职能行政理念与行政职能的转换是行政法学领域的一个老问题,现代的行政已经从管理的行政向服务的行政转变,从命令的行政向合作的行政转变,从强权行政向弱权行政甚至非权力行政转变,我们需要思考的是,是什么内在的动力推动着行政理念与行政职能的转换?有无规律可循? 2个人与群体在西方思想史上,我们不难发现“个人”与“群体”是许多思想家进行叙事的角度。,如共和主义阿伦特关于“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的对立,个人自由主义的旗手哈耶克关于“个人主义”与社会的对立⑿。公民个人权利与行政权力、公民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入题都应从这个角度入手。 3公共利益与公民个人利益传统的行政法观念认为公共利益与公民个人利益的冲突是现代社会最常见的现象之一⒀,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因对宪法关于为公共利益而对征用的补偿的修改再次成为学界关注的问题,什么是公共利益?公共利益界定的标准是什么?这个词汇给人一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神秘,而法律要求的不能是很含糊的表述,任何很含糊的表述都会成为权利或权力滥用的借口。用法律给“公共利益”进行规范的表述已经显示它的必要性⒁。而且我们也需要全面对传统行政法观念中的公共利益于个人利益的关系进行分析,究竟是否公共利益与公民个人利益之间存在着不可消弭的张力?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者爱尔维修认为道德就在于“最大多数人的利益”,他说:“道德主义者不断地谴责人性中的恶,但这只能表明他们在这个问题上是多么无知。人并不恶,他们只是由其利益所驱动。道德主义的谴责自然不可能改变人性中的这种动力。需要谴责的不是人性中的恶,而是立法者的无知,因为他们总是把个人利益放在与共同利益对立的位置上。”⒂ 在处理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问题上,应该冲破传统上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对抗的这种惯性思维。我们认为行政机关是公共利益的代言人,当某项为公共利益进行的行政任务因个人利益的阻碍而难以完成时,行政机关可以采用其他路径完成,如果采用的路径可以完成这项任务但成本过高或者除非公民个人对公共利益做出“特别牺牲”才能完成任务的话,也应该重新考量公共利益本身,公共利益是一些公共的资源,如果量化平均分配的话,公众中每个人分的的份额是否非常可观?也或者公共的利益是一种远期的利益,大部分公民个人对应该分配的这份利益不是非常急需或者近期的意义不是非常重大,这种因为公共利益做出“特别牺牲”的个人却因此遭受了重大的损失的话,那么这种“特别牺牲”应该就是非正义的。同时,公共利益也不是一元化价值的载体,是多元价值的聚合体,如果为了某一两种价值的实现而牺牲了其他的价值,那么这种“公共利益”也是非正义的。 4公民个人权利与行政权力公民个人权力应该是行政权力行使的界限,对这一点,国内和国外的行政法学都给于了应有的尊重,也是当代行政法学的轴心所在。笔者以前比较赞成以行政权为优秀建构行政法学体系,但是应该注重“效率”与“公平”,功利主义代表边沁把功利原理称“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或最大福乐原理”,这也应该是当代行政理念之一,同时要注意被罗尔斯所批判的功利主义对“效率”和“公平”的埋没:只痴迷于社会的整体利益而漠视弱势者的自由权遭受的恶待⒃。相对于强大的行政权力,公民个人权利当属弱者。特别是我国在经济蓬勃发展,人民的物质利益快速增长的时期,我们应当特别尊重非物质方面的权益。笔者认为,应该扩大行政诉讼法的受案范围,把被行政权力侵犯的其他非人身和财产的权利纳入救济范围。 5宪政与行政法行政法素有活宪法、小宪法、动态宪法之称,行政法是宪法最重要的实施法,宪政观念、制度、价值以及制度的设置对行政的发展的作用自然也应该纳入行政法学的视野,也是行政法学基础理论同样不可回避的问题。 6本土法律资源与国外法律资源不可否认,对国外行政法的比较研究对我国行政法学的发展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我们也不能忽视当前我国宪政建设的实际,要根据我国的历史传统、行政法的发展现状、以及我过当前的建设实际相结合,唯有此,才能更好地利用对国外行政法比较研究的成果,也才能更好地为我过当前的法治建设把脉,找到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行政法与行政法学的发展路线。 基础理论论文:政府传播基础理论管理论文 摘要:政府传播是政府运用以信息为载体的政治权力而维护其运行的一种运作过程。其本质是权力的运作方式。本文从政治权力的角度阐发开去,去解读政府传播,从而对政府传播的概念、政府传播渠道、政府传播模型等进行分析,以期对政府传播这一现象获得基本认识。 关键词:政府传播、权力、渠道、模型、信息反馈 当前,关于政府传播的概念,大家莫衷一是。有学者认为是“政府传播是政府利用大众传播媒介进行的信息传播”。①也有学者提出“政府传播是运用传播学的理论与方法,描述和解释政府的信息生产、传递及由此产生的信息交换关系的概念”。②也有学者认为政府传播即“国家权利机关的执行机关用语言、文字等符号,借助媒介向目标公众传递、交流信息的进程”。③这些解释都是从传播学意义阐释的,即用传播学的概念对政府中存在的信息流动过程进行解释。 一、“政府传播”概念的界定及说明 要界定政府传播的概念,首先应对政府传播的主体政府有较全面的认识。什么是政府呢?无论是将政府视为政治统治的方式或政治统治的确定形式,还是将政府视为管理国家事物的机构和统治阶级行使国家权力、实施阶级统治的工具,政府即管理与行使国家主权的机关这是不争的事实。这是从静态的角度去解读政府,它所强调的是公共权力的具体结构,但政府传播基于传播本身的互动性,它所研究的对象具有动态势能,所以从动态角度去解读政府。 政府作为政治主体,是要实现目的,主要表现为利益。“这种利益是非常广泛的,可能是物质的,也可能是意识形态的,或二者兼而有之。政治权力所实现的利益,不论其形态如何,对于权力主体来说,都是属于根本性的利益”。④而政府为保证根本利益的实现,就会把根本利益在实际中转化为政治意志和政治行为,从而事实成为政治权力的载体。 政府是政治权力运行的体系。在这个宏观体系中,运行的主体是作为权力中枢的政府,而权力就是这个系统及其运行状况的血液。由于权力运行是一种动态结构,时间因素便成为其不可缺少的坐标。政治权力如果不能在有效的时间到达权力的客体,其作用就会失去意义而化为乌有。政府存在的意义便是使这种政治权力在传输过程中,不断地得到权力损耗的补充,从而到达权利的客体,从而实现其政府运行的目的。 而这些权力的传输,一部分以信息为载体,一部分以强制力(如行政、法律)为载体进行流动。基于以上分析本文认为所谓政府传播就是政府运用以信息为载体的政治权力而维护其运行的一种运行过程。其本质是权力的运作方式,呈现出的表象便为信息的传播。 这个定义揭示了政府传播所具有的如下特性: 第一、强制性。政府传播的主体作为管理与行使国家主权的机关,拥有极大的权力,具有制定政策、颁布法律、管理社会等职能。一方面对信息和信息渠道掌握着控制权,另一方面对受众有强制性接受执行的权力。这种权力的权威性就决定了政府传播是具有强制性的。 第二、目的性。政治权利本身就是为实现某种利益或原则的,所以权力的流动带有极强的目的性,往哪儿流动以及如何流动都有自己固定的规则与程序。所以政府传播也有很强的目的性,传播什么内容,通过什么渠道传播,这都带有很强的可控性。 第三、互动性。政治权力作为现实的政治过程中运动着的一种现象,其状况由权力作用的结果来衡量。在政府传播中,权力作用于权力的客体,权利客体也会反作用权力主体,于是双方出出了信息的互动。这种互动在政府传播中大为重要,因为权力实现程度直接关系到权力主体利益。 二、政府传播渠道分析 作为权力主体的政府为实现自己的政治意图必须把权力施加于作为权力客体的民众,这时候便产生了权力的流动,于是权力主体的政府变成了传者,权力客体的民众变成了受众。 基于政府传播本质上为一种权力的动作方式,所以政府传播渠道是权力流动的渠道,这是大大有别于信息交流层面上对政府传播解续而确立的政府传播渠道,即大家通常所分析的大众传播媒价,包括报纸、广播、电视及网络媒体。 从权力流动层面上来分析政府传播渠道,我们会发现原来政府传播渠道不仅仅局限于大众传媒,而它本身内部就存在着传播渠道,而这一方面是我们通常所忽视的,这在政府传播研究方面是一块较大的空白。 政府本身作为一个完整的权力系统,它的权利流动可以从系统内外区别,系统内的为组织传播,系统外的为非组织传播。 1、组织传播渠道 我们分析政府权力作用的内部渠道问题。政府权力的作用是指它作为一种支配权利(即政治管理权利)对于社会和人民群众的作用。而在作用到达社会和人民群众之前,还要经历一段政府内部的渠道。 这种权力流动结构是宝塔形结构。这种结构的特点在于向上的阶梯愈高,规模愈小而能量愈大。权力源所发出的权力流从塔顶一层层的往下流动,每往下一层,接触面就更大,最终到达权力客体。 而组织传播渠道即指上述政府系统内部的传播渠道,这是政府传播的主要渠道,政府依据严密的行政结构进行传播。这种组织传播根据权利流动方向的不同,划分为下行传播、上行传播和平行交叉传播。这里主要指下行传播,即行政组织中同一部门内部或直线上下级之间由上而下的信息传播。它是由上级直接向下级指示、命令、意见等,是领导者向被领导者直接的信息传播。会议、报告、文件等是组织传播的主要方式。会议是政府部门进行传播的基本方式,通常有工作例会、情况汇报会、座谈会、碰头会、现场办公会和电话会议等等。通过会议,可以及时传达各级政府的工作要求,了解下级机关工作情况,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报告所体现的是上行传播的功能,是下级政府机关向上级政府机关汇报工作和请示问题的常用方式,是上级机关获取下面各种信息的重要渠道。文件是一种公义形式,一般不分发给个人,而通常由行政领导把文件内容按行政级别、职能传达给有关人员,或按文件规定的行政级别和传阅范围进行阅读。 2、非组织传播渠道 政府传播中的非组织传播是以权力为中心呈辐射状的外向传播模式。这种传播模式是基于政府权力外向传播而形成的。 以政府为优秀,将能量或意志通过一定层次向各个方向传递,这样一种结构类似光线向外放射那样,所以称为放射性结构。 这种传播的特点是:政府是传播中心,处于中心外的受众之间彼此没有正式的沟通渠道。于是大众传媒在此刻就担起政府非组织传播的渠道。当然大众传媒由传统意义上的传播者开始变为单纯的“传声筒”和“布告牌”,而政府则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传播者。 政府新闻机构、政府网络代表政府在实际传播中与大众媒介发生接触。政府新闻机构是政府为加强政务信息的宣传与流动,统筹政府的新闻工作所设立的,利用新闻媒介信息的专门机构,通常这样的部门有两个任务。一是利用政府工作报告及时准确地宣传政府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重要政策、法念以及决定等事项。二是组织召开政府新闻会。 政府网络的出现也大大提高难度各种政务信息的传播速度。 三、政府传播模型分析 政府传播是一个复杂的传播过程,涉及到很多方面的因素,但主要因素依然是传者、渠道、受众,这三部分,即 此模型主要涉及三方面的关系 1、政府与大众媒介的关系 由于政府传播主体政府的强势地位,大众媒介通常情况下的“传者”地位和“把关人”作用,开始前移,最终与政府合二为一,大众媒介成为“传声筒”和“扩音器”,政府则即是传者,又是把关人,所以政府在进行传播则具备了最伏越的传播条件。 但是具备了最伏越的传播条件,并不一定能达到最优秀的传播效果。而且,一旦政府传播在活动中操作上出现失误,其对政府形象的损伤在范围的广度和深度都是极大的。 非典时期,卫生部有关部门在初期不向公众通报病情,不向国际社会通报疫情,在国际、国内都造成了很坏的影响。后来开始正视这个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并建立了快速的疫情通报体制,获得国内外的好评,维护了中国政府的形象。 所以政府传播中,作为主体的政府要适时发言。当出现一些突发事件、重大性事件,与受众利益切身相关或受众极为关注,政府应及时出面,召开新闻会,通报事件的全过程。只有如此,小道消息、谣言才能止住。相反,如果一味遮遮掩掩,小道消息和谣言就会流传,填补因政府发言缺位而出现的信息真空,造成社会恐慌和骚乱,给政府扭转危机、稳定局势带来阻力。 同时要适当发言。为适当发言,传播行为必须有所策划。策划涉及政府传播的所有形式,包括一般性的信息传播、新闻及记者招待会;涉及新闻传播的具体细节,包括时间、地点、形式、内容、的范围、频率以及媒体的选择。同时要对现场可能出现的敏感性问题进行预测性分析,并准备应对预案。 同时要适合发言。要讲究传播技巧,研究受众的心理感受,那种“枪弹论”的观点早已过时,不要在用过去那种思维方式和话语方式进行发言,否则只会引起反感,事倍功半,要努力寻求共同的诉求点,才能收到良好的传播效果。 但是大众媒介并非无所作为。当前我国大众媒介依然存在着新闻报道模式僵化,通篇空话、套话,只报“喜”不报“忧”,在引导舆论上还存在不注意公众的期待心理等诸多问题。大众媒介在报道理念上应更趋于公平、公正的原则。 2、政府与各级政府的关系 政府与各级政府的关系,在各国都是普遍关注的问题,在中国尤为如此,而且关系更为复杂。 在中国,政府与地方各级政府是典型的科层性配置。“行政权力主要是按照科层化的主体机构进行分配形成等级权力,以解决集权与分权、管理层与管理幅度的问题。”⑤也是按照行政组织科层化主体结构进行的。 这种科层制的权利配置,决定了中央政府与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关系属于层级递推传播模式。纵向上看,信息传播是按照政府机构层次自上而下或自下而上进行的,即上行传播和下行传播。这种传播是有组织保证的,双向流动都是按程序进行的,属于体制性的渠道。如各级政府机构每年向上递交年终总结,向下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要求,与行政管理中的层级管理不同的是这种传播可以越级进行,如中央领导可以去某市视察,这就是一种跨级视察。 但现实是下行传播渠道多于上行传播渠道,而且在传导过程中,权利的磨损和偏离是不可避免的,因而信息的放大或缩小乃至失真都是存在的。 而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还是存在于行政系统内。干扰信息的正常传播的干扰源主要是:(1)信息源的权威性;(2)行政人员的素质;(3)机构的层次中央政府对各级地方政府要保持高度的权威,只有这样下级才能自觉服从,把信息的磨损和偏离减少到最低程度。现实中的阳奉阴违,就是典型的置中央权威于不顾,自然会影响到信息的传播。 行政机构的层次越多,信息传播所遇到的阻力就越大。信息一级一级往下传播时,每一级对信息的理解都会有偏差,而这种偏差越放越大,就会严重影响信息的传播。 所以在中央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进行信息传播时,上下级的交流是必不可少的,同时应适当推行行政体制改革,合并或减少一些不符合现在情况的级别设置。 3、信息反馈关系 在政府传播中,政府通过系统内的渠道和系统外的渠道向受众传播大量信息。但是受众也并不是毫无选择地盲目接受任何信息内容。他们在接触信息方面具有明显的选择性,具体表现为选择性注意、选择性理解和选择性记忆。虽然说政府传播的信息带有强制性,无论同意与否,都必须无条件接受并执行。政府传播信息的强制性往往造成一种假象,即信息畅通无阻。事实上,由于受众个体在思维、态度、认知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信息的传播效果是有较大差异的,而忽视甚至漠视这种差异会造成“反信息”的聚集。 所谓反信息,广义上讲是指一切对信息的怀疑、排斥、否定的信息的总和。狭义上讲是指对抗性信息,如小道消息、谣言等。反信息的存在如果得不到及时的疏导、释放,进而会对传者产生怀疑、不信任,从而使政府的正常传播发生断裂,威胁到政府的正常管理。 及时和完善的信息反馈渠道就显得十分重要。当前政府传播中,信息反馈渠道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系统内的渠道,即行政渠道;一部分是系统外的渠道,即媒介渠道。 行政渠道的主要反馈渠道是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此外还有举报、政府信访。“某某”热线电话以及现场办公制度等等。但实际一年一次的两会影响了信息反馈的连续性和及时性,而信访、电话这种反馈方式又过于细微。媒介渠道由于媒介自身在政府传播中已与政府合二为一,在实际反馈中,自主性太小。 当前主要存在着三个问题 ⑴反馈方式单调 受众在主动反馈信息的时候,选择什么样的渠道应具有很大的自主性。这条渠道不通,可以换另一条渠道。但事实上受众反馈的渠道是很少的。比如虽然当前中国最有权威的民意代表机构是人民代表大会,但受时间和人大代表素质的影响,也并不能充分反应受众的意见。 其实这里面存在一个对等性的问题。这也是政府传播的特点之一,传者是一个组织,而受众具体到一个个的人。受众接收信息是四面八方的渠道,而反馈信息是则是屈指可数的几个途径。这是不对等的,虽然这有利于政府营造舆论,但不利于听到真实的民众的意见。 ⑵反馈时效滞后 传播理论告诉我们:传播渠道越长,噪音越多,不确定的因素也越多,信息通过的层次越多,它到达最终接受者的时间也越长,这样信息经过层层筛选过滤,出现失真的可能性就越大。 在受众反馈信息的时候,由于我国等级森严的科层制配置,政府部门普遍存在着行动迟缓、办事拖沓、信息传递速度缓慢甚至停滞不前,信息渠道中的噪音过多干扰使得信息失真,使信息传递质量下降,从而影响各级政府的正常稳定运行。 非典时期,个别地方政府就瞒报病情,直接干扰了信息的反馈,严重影响了国家总体措施的布置。 ⑶反馈经常“一窝蜂” 由于现实中传播渠道是有限的,而受众反馈信息量巨大,所以经常出现反馈信息“一窝蜂”的现象。而信息的超载,会造成渠道的拥挤和堵塞,阻碍了有用信息的传播,传播速度也会相应降低。 目前我国的公众信息反馈渠道存在着体制的障碍,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我国公众信息反馈得制度性渠道,也是政府传播中公众信息反馈的主渠道。每年春季“两会”开会期间,公众信息反馈渠道十分拥挤。而且这种“一窝蜂”现象不仅集中在时间上,还集中在反映的问题上。这就造成了信息反馈资源的巨大浪费。 当然上述问题,是社会结构分化以后,利益结构、社会流动结构多样化,而固有的行政结构尚未完全适应而出现的一些暂时性问题。随着我国行政政策的推进,这些问题都会逐渐解决。 基础理论论文:传播学基础理论创新管理论文 【内容摘要】建立可靠的传播学基础理论是当今传播学研究面临的一个紧迫问题。而哲学问题、社会学问题及文化问题都不同程度关联到传播学的基础理论。现象学、解释学及“法兰克福”学派等几种有影响的主体哲学通过社会学理论及文化理论内在地决定了传播理论的框架和体系,因而,反思主体哲学根基的弊端,超越人类中心论思维的局限是现代科学认识论的优秀问题。马克思的实践理论及皮亚杰的发生认识论为主、客体的协调提供了可靠的理论依据。当代社会学中的结构化理论及文化研究中的人类共同心智及社会知识型理论都提出了结构重于主体的解释模式。这些理论不仅在社会学和文化研究方面有十分积极的意义,而且对传播理论研究也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关键词】传播学基础理论;主体哲学;主客体协调;社会学理论;文化理论 传播理论集中体现了现代知识的综合,这种综合体现在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交叉和开放性上。传播理论的创新和发展,既可以指狭义的创新和发展(指传播理论自身),也可以指广义的创新和发展(指影响到传播理论体系的建立),由于学术界对后一个问题论述不多,本文主要论述影响传播理论的基础理论的创新和发展。 本文谈到的基础理论主要分为哲学问题、社会学问题、文化问题等3个方面,这3个方面不同程度涉及到传播理论。理论界选择什么样的基础理论,传播理论相应地就会带什么样的印记。就目前有影响的传播理论来看,主体哲学(对哲学的基本问题偏于主观的理解)及相应的社会学理论和文化理论的影响更大。今天,审视传播理论的基础理论,使传播理论建立在可靠的根基之上,继而创新和发展传播理论,是传播学界面临的一项基本任务。 影响传播理论的几种主体哲学 在当代,哲学思想对传播理论的影响通常是通过社会学为中介的,我们在评判一种社会理论时,总是在评判一种哲学思想。为了叙述的便利,我们首先分析影响到社会理论的哲学思想,然后分析其相应的社会理论和文化观。众所周知,主体哲学在西方哲学中更为典型和明确,在西方思想史上有其长久的历史背景。自文艺复兴以后,绝大多数哲学流派都是以主体意识的第一性作为理论的起点。在20世纪,从柏格森的直觉主义到解释理论,从精神分析到现象学,从存在主义到“法兰克福”学派,主体第一性的观念以各种体系表现出来:心灵、心理、直觉、精神、体验、理性观念、人道主义等等,它们都指代一个实体——主体,是主体赋予了人类存在的价值和意义。这种信念在现象学哲学、解释学哲学和“法兰克福”学派中得到了集中的体现,它们在社会——文化理论中有着广泛的影响,它们也通过社会——文化这个中介间接地影响到传播理论。至今,我们在一些基本问题上的争论仍是这些方面的延伸。 我们首先来看现象学,胡塞尔提出现象学的观念并发展了现象学的方法,现象学哲学有一套较为完整的认识论,以现象学为框架的社会学也多以此为根据发展了意向理论及价值理论。现象学的基本任务是以直觉达到人类理性的深刻基础,这一任务的前提是直觉是一切知识的合理根源,一切在初始状态的直觉中呈现的事物将会完全地如其所呈现自身的那样被接受。这个假设中,主体的理性被赋予了不可动摇的地位,直觉是我们接受事物的外在方式,最后还会有一先验的自我来保证直觉的可靠。为了达到本质的直观,他提出了“现象学的还源”,简单地讲,这一命题包括了以下几个方面: 历史的加括弧:即把我们的各种信念(不论是经验的概括还是各种现实的信念)全部悬置起来,并不对它们作是非的判断。2.存在的加括弧:放弃一切有关存在的判断,因为哲学的认识是对本质的认识,而对现实存在的判断则非本质,所以,对存在的判断也应中止。3.先验的还原:这种还原使我们从此验的自我走向先验的纯粹自我,这是世界上一切意义被建立起来的基础。胡塞尔晚期则将自我纯粹意识视为最终的绝对领域,即它的存在不需要任何实在为前提。纯粹意识的地位确立后,即可以解释经验世界,如果人们在经验的世界找到共同之处,那么,这是因为他们在意向性上是一致的。 正是这种主体哲学的框架和意向性理论,影响到后来的现象学社会学的发展,舍勒提出的价值哲学、舒茨的意义理论都与现象学有着密切联系。现象学对现代微观社会学的影响也是多方面的,只要我们看一下戏剧理论(戈夫曼),本土方法理论(加芬克尔),交换理论(雷克斯)及冲突理论(霍克斯),无不带有意向性理论的影子,无论是日常的自我还是掩盖了意图的自我,都可以在现象学纯粹那里找到最后根源。 舒茨的现象学社会学将胡塞尔的现象学观念扩大到社会领域,认为对社会活动的理解取决于主体间的一致,意义在于主体赋予对象的过程上,社会互动之所以可能,也是由于主体间的一致性。和一些其他的微观社会学理论相似,现象社会学也是以个体为基本的考察单位,尽管这些理论以互动来解释社会系统,但它们几乎都忽视了社会制度对个体的制约。从理论上讲,社会结构的形成总是离不开个体及集体的参与,但社会制度形成稳定状态后,它总是从语言到思想、从法律到伦理、从制度到信念各个方面来制约个体。主体既参与了社会制度的形成,同时,又是社会制度的产物,个体的动机和行为往往是制度化的结果。离开了社会结构和制度,很难解释一些行为和动机的原因,这也是微观社会学理论普遍的局限所在。 一些其他的微观社会学理论如符号互动论等也都是以个体为根基来解释社会,个体往往成为不受社会制度制约的个体,微观理论的共性表现在它们几乎都在表述主体哲学的一些基本主张。 解释学也存在着类似的理论。解释的根基建立在个体的体验和理解之上,为了说明解释是普遍有效的,就要说明解释在主体间是一致的,为了说明主体间的一致还要找到更基础的东西。当代的伽达默尔是用语言来解释主体间的一致,语言既是解释学的根基,也是对世界的体验,其优秀观念是人类以语言的方式拥有世界。用委婉的体验解释世界无疑要比现象学更少地依赖于主体,但体验的背后又隐含着原来的主体。 解释学赋予了个体极大的心理自由,个人的体验成为分享共同意义的重要方式,特别是对解读精神性文本来讲,由于时间的差别,也由于解读者所处社会历史背景的条件,解读者不可能得到文本的原始意义,解读总是充满了个体的理解,因而文本的多样性和差异性在所难免,这种多样性和差异性也是合理的。显然,在文本和读者的关系上,解释学以牺牲文本来迎合读者,其相对主义的结局不可避免。 “法兰克福”学派发展了一套批判理论,批判理论旨在批判当代资本主义的社会制度和思想体系。从认识论上看,批判理论主要对实证主义提出了批判。批判理论的优秀是人与自然的对立,精神与物质的对立。批判理论认为当代资本主义矛盾可以从近代的启蒙找到根源,启蒙精神在改变自然时从认识理性中发展了极度的工具理性,科学技术也是工具理论的集中体现,当世界都变成可度量的对象时,人也变成了被奴役的对象。在当代,启蒙精神变成一种操纵意识,这又是通过大众文化来实现的,大众文化造就了文化产品的单一化和标准化,文化工业代表了这种单一化和标准化。简而言之,“文化工业”已成为当代一种新的社会控制形式。 纵观以上几种哲学思想,无论他们看待世界的方式有多么不同,确定主体意识优于并高于所有一切,是他们哲学推论的前提。正因为存在着主体意识与外在世界的对立,他们的结论几乎都包含了事实与价值的对立,世界与心灵的对立,以致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的对立,在更极端的态度上往往以牺牲认识的理性法则来换取意识的自由。我们在伽达默尔及“法兰克福”学派特别是胡塞尔那里,可以看到精神世界的无限膨胀,科学涉及到的物理世界往往被看成对意识自由是一个极大的妨碍,甚至对意识自由是有害的。主体哲学很少考虑这样的问题:即主体——客体二元对立的框架中,主体的推论是否包含了局限和偏见的问题。绝大多数的主体哲学将理性看成是自明的,客体就是呈现为主体推论的结果,这个假定预设了主体不会出现任何偏差。而事实上无论在哪种意义上,这种假设都是不可能的,特别是近代科学的发展,越来越明确地认识到主体意识不可避免地会包含着局限。思想史的发展能清楚地说明这一点,人类对世界的认识在未能把握其本质前,总是以主体的图式看待世界的,以人的特性解释世界注定会产生拟人化的过程,这个过程也不可避免地暗含了人类中心论的思想,主体哲学就是按这种推论极端发展的结果。主体哲学是在人类中心论和拟人论的框架下来看待人与世界的,这样,对世界的认识总是折射出主体的意图和限度,世界的存在往往被看作人类中心的象征。换言之,它没有实体性的地位,它的性质全靠主体意识的解释。这种认识世界的方式不仅存在于西方古典哲学中,也存在于其他民族的哲学中。当人类不能分离出单独的客体时,除了用人这个尺度解释外别无其他方式,这也不难理解为何主体哲学一直是哲学史中最有影响的理论。 认识到人类中心论及主体意识的局限是近代科学理论的成果,这个开端就是哥白尼的天文学革命,在他的日心说中,太阳是宇宙的中心,地球自转并和其他行星围绕太阳公转。与地心说相比,这是一幅全新的世界图像。这里,不论是地球还是人类,都不具有特殊目的和意义,相反,他们(它们)只是宇宙系统的一部分,这种理论最早喻示了人类从中心到系统的变化。 在以后达尔文的理论中,也提供了反对人类中心论的又一种理论。按照其理论,人是生物连续进化的一个环节,人也像其他生物一样组成了一个系列。这里,人不具有特殊的意义及目的,这种理论也排除了神学理论的创世说。达尔文理论与哥白尼理论在反对人类中心论上是一致的。这两种理论都说明了人既不是世界的创造者,也不是世界的目的。此外,当代量子力学也提供了背离人类中心论的理论。这里,主体哲学与人类中心论有着天然的联系,正因为它假定了人是世界的终极目的,因而,它无法解释真正的客观世界,也不可能建立真正意义上的科学理论,而科学理论总是呈现出反拟人化的结果。 现代科学理论的发展过程越来越趋向将人视为无数系统中的一部分,人类既不是世界的创造者也不是世界的目的。如果这样看待人类,人类中心论的思想是值得怀疑的,主体哲学的观念也是值得怀疑的。 建立主、客体相协调的理论 就认识论来看,主体哲学代表了解释世界的一个方向。除主体哲学以外,一些哲学家力图使主客体协调起来,这种努力在近代开始显示出积极的成果,超越主体哲学的有效途径在于恰当地说明主客体的关系。对马克思来讲,解决主体与客体的关系问题首先是实践的问题,因为实践包含了将两者统一起来的可能,思维的观念只能在实践中加以验证:“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维的此岸性。关于离开实践的思维是否具有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①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与其他哲学的根本区别,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提到了实践对人与世界的双重作用:在实践中,自然成了人化的自然,人通过实践也在改变自身的特性,五官感觉的形成是以往全部世界历史的产物。实践的观点说明,主、客体本性的确定是从对方的作用中获得的。 在20世纪,思考主、客体的关系仍是思想界面临的主要议题,皮亚杰从自然科学的角度提出了认识的发生问题,再次涉及到主、客体的关系。传统认识论大多在两种态度上摇摆:一种是经验主义,往往将认识看成信息来源于客体,主体只能受教于客体;另一方面,先验论和天赋论则认为主体一开始就有内部生成的结构,然后这些结构加诸于客体。这两种理论涉及的都是在高度成熟阶段上的认识,而没有涉及认识的起源,认识的起源要比这两种理论设想复杂得多。皮亚杰根据心理研究的成果,证明了认识既不起因于一个有自我意识的主体,也不是起因于一个业已形成的客体,而是起因于主、客体的中途,它同时包含着主体又包含着客体,这样,充分考虑到联系主、客体的中介就十分必要。皮亚杰作了这样的设想:“如果从一开始就既不存在一个认识论意义上的主体,也不存在作为客体而存在的客体,又不存在固定不变的中介物,那么关于认识的头一个问题就将是关于这些中介物的建构问题:这些中介物从作为身体本身和外界事物之间的接触点开始,循着由外部和内部所给予的两个相互补充的方向发展,对主客体的任何妥当的详细说明正是依赖与中介物的这种双重的逐步建构。”② 认识的过程事实上也就是一个建构过程,它从感知运动阶段经前运算阶段、具体运算阶段到形式运算阶段,才能达到通常意义上的认识。认识图式的发展是主客体之间的同化和顺应,相互协调的结果,经同化、顺应的平衡作用,使主体的认识图式逐步接近客体的结构。 在建构的过程中,我们很难看到有一个本质不变的客体,也很难看到有一个本质不变的主体,顺应说明了主体会在对环境的适应中造成认识图式的改变;同化说明了主体对环境的过滤和改变,使之符合主体的认识图式。建构就体现了相互制约、相互转化的过程,认识的过程就是从简单低级的结构向复杂高级的结构不断过渡,这也是一个永无终结的过程,客体意味着主体所能达到的极限。 皮亚杰的理论建立在大量心理学及生物学的实验基础上,因而,它代表了解释认识形成及发展的科学解释方向。它的要点仍是沟通主客体的中介,在中介的关系中说明主客体。如果将这个中介与马克思的实践联系起来,它们的近似就在于从联系主客体的结构模式上解释主客体。 除了皮亚杰发生认识论以外,语言哲学关于语言对世界的组织成形作用也作了出色的论述,这一理论涉及到的指称问题、真理问题、意义问题及言语行为对我们理解语言与认识、语言与主体及语言与社会有积极的启发作用。 此外,值得提到的还有结构主义,结构主义建立在严格的理论法则之上,它以语言模式为出发点,突出强调了结构和系统的观念。结构的观念表明了它对表层对象背后共时的关心;系统的观念表明了它试图通过关系的模式来解释对象,和语言哲学一样,它也是通过观众形态来说明主体的。就此来看,以上几种有影响的哲学与主体哲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当传播体系建立在主体哲学之上时,我们很难察觉主体哲学的局限,这种局限势必通过其社会学理论内化于传播理论之中。毋宁说,主体哲学的蓝本和传播理论的摹本存在着一种对应关系,主体哲学对心灵的能动作用的强调会贯穿于传播理论中。同样,它的局限(没有看到认识总是主、客体相互作用的结果)也内涵在传播理论之中。因而,借鉴科学的认识论建构主、客体的关系,使传播理论建立在可靠的哲学的社会学根基之上,是传播学界需要思考的问题。 以上我们曾对主体哲学与微观社会学的关系作过分析,确实,微观社会学对主体的动机、行为、意义是主体间的互动曾作过详细分析。然而,微观传播学理论几乎都没有考虑到既定的社会结构对主体动机和行为的作用和影响,没有考虑到社会结构与动机的辩证关系,因而无法说明动机和行为的真正动因,最终使陈述的理论趋于表层化。显然,问题的真正源头在于如何看待行动和结构、个人与社会的关系,这是一个如何从社会学的角度理解主、客体的问题。 目前,大家经常谈到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该理论的优秀问题就是结构与主体的关系问题,与微观社会学理论不同的是结构化理论力图在更客观的立场使结构与主体协调起来。 传统宏观社会学偏于社会结构和社会制度对个体的塑造上,而大多数微观社会学理论将注意力集中在个体和行动的意义的理解上,吉登斯提出了将两者协调的结构化理论。结构化的优秀旨在说明社会结构既是通过人类的行动建构起来,也是行动得以建构的条件和中介,即结构与主体存在着一种二重化的过程,结构并不是外在于主体的活动,而是通过主体的特定活动而构成;社会系统的结构性特征,既是其不断组织的实践的条件,又是这些实践的结果,结构不应简单看作对主体的外在制约,它既有制约性同时又赋予行动者以主动性。这样,结构和主体存在着一种生产和再生产的方式,对结构和主体的妥当说明,需依靠对它们二重化关系的说明。 鉴于目前传播理论更多地依靠微观社会学来维系,清醒地看到微观社会学的不足,并从社会学层面考虑结构与主体的协调关系也是传播学界不容忽视的问题。 主客体的关系也涉及到如何看待文化,一个多世纪以来,文化研究一直是全球性关切的问题。通常大家谈到有影响的几种理论大多集中在社会学和文化人类学两个领域。 社会学中占主流地位的理论是价值论,其理论源头可以追溯到韦伯及狄尔泰,用价值解释文化的各种理论几乎都将文化视为对象满足主体需要的一种活动。现象学、解释学、“法兰克福”学派及大多数实用主义理论都代表了这个方向。它们的共性是:都给予了主体以至高无上的地位,无论是生命、体验、理解、自由或人与社会、精神与物质的对立,都要根据主体意识来评判,文化几乎没有自己的实体地位,文化的存在完全要看主体间的解释。本来,用价值解释文化并不是没有说服力,问题在于对主体的极端信赖除了走向自我中心论以外别无选择,此外,价值论的解释还面临着文化相对主义的危险,事实上,这两个方面的危险也是价值论所无法克服的问题。 大家都知道,人文科学的研究区别于自然科学除了对象不同外,还在于研究者适度的介入是可行的。但研究者介入到什么程度则是价值论和解释学所无法回答的问题。以此为框架,总是面临着解释过度的问题,而解释学通常也把解释的多元化视为合理的。这样,在价值论和解释学的背后,我们看到的仍是主体哲学的主张。 在“法兰克福”学派那里,主体与世界的对立变成为精神与“物化”的严重对立,工具理性的扩张必然在制度上、精神上对人进行新的操纵,文化的单一性及庸俗性不可避免。所以,由于工具理性的极度扩张,人类未来的文明也是暗淡的。 该学派的许多主张都建立在主、客体的对立上,为了维护主体的至上性,不得不排斥非主体的存在。“法兰克福”由于把个体与社会看作完全都是对抗性关系,现代工业文明在“法兰克福”学派那里被看作是一种倒退,与之相关的是工业社会及科技进步造就的大众文化根本不具有以往精英文化的单纯和高贵。“法兰克福”学派从主、客体的对立进而过渡到人与社会的对立,再过渡到文化的对立有其内在的必然性。这样,我们除了看到精英文化与大众文化的对立外,我们根本看不到它们是如何协调在一起的。 纵观以上几种有影响的文化理论,几乎都是从主体来解释文化,其结果要么是价值涵盖了一切,要么是文化存在着对立。因而,超越主体哲学的局限就是一个关键的问题。 大家知道,近几十年来,结构主义提出了一套与主体哲学截然不同的理论,包括其文化理论(主要集中在文化人类学),其优秀是以语言模式来看待社会系统,进而解释主体在社会中的作用和地位。从结构主义的影响来看,它提供的超越主体哲学的途径和方式是可行的。 结构主义主要关心文化的共时性问题,莱维——斯特劳斯集中表述了结构主义的文化观,即文化不仅是共时的问题,也可以通过能指和所指的关系加以说明。文化人类学家经常可以看到大量重复出现的文化形态,是什么决定了它会重复出现?如果人类没有普遍共同的心智,这一问题也就不可能产生,是各个文化外观形态的差异重要还是内在的共同模式重要,两种不同的选择会有不同的答案。 按照这种方式来理解文化,各种文化现象就不难解释了。无论文化人类学提供多么不同的文化差异,但共时态的文化是存在的,因为像亲族系统、婚姻系统、神话系统、图腾系统反复出现在不同民族的文化中,这恰好证明了各民族具有构造文化的共同能力。它通过转换系统,成为我们可以看到的各种具体文化形式,而共时模式为这些形式找到了答案。考察各种具体文化的差异不是人类学的任务,人类学要探讨决定文化现象的深层内容——人类共同的心智。 共同的心智,在他那里也就是无意识问题,它不是与意识相对立的下意识或潜意识的概念,毋宁说它是人类先天的一种构造功能。它普遍地存在于各民族中,因而是普遍的理智功能,正是它的存在,可以解释各种文化的普遍共时。 结构主义的重要代表福柯在思想史领域提供了一种非主体解释思想的方式,福柯对思想史的分析集中在权力对知识的形成上,换言之,社会的知识型总是体现了权力的支配,主体正是在各种制度性场址的权力关系中生成的。 如果主体总由其他因素所决定,那么,确定的主体是不存在的。毋宁说主体总是由特定的知识型所决定,《词与物》表明了知识型如何决定着主体。按着结构主义的解释,它会引出许多被忽视的结论:如果文化不存在着高低之分,发达和落后之分,那么,各种文化之间的比较只能得到现象的差异,追问这种差异是没有意义的,我们很想知道热衷于中西方文化比较的研究究竟能给我们带来什么?如果文化现象的差异只是表层问题,那么中西方文化在心智的创造上具有的共同性不更重要吗?难道它们不都是共同心智的结果吗?如果表层的背后确实存在着普遍的东西,揭示这些普遍性正是文化研究要回答的。知识型理论也使我们看到了思想的另一个方面:我们认为许多不可动摇的观念其实是用某种占主导地位的信念所支配的,主体不仅无法意识到这一点,在大多数情况下反而在强化这种信念。事实上,能超越既定知识型的人少之又少,我们通常表述的知识大多数情况下是某一社会占主导地位的知识而已。 综上所述,建立主、客体协调的认识论是社会人文科学的可靠前提,它影响到在什么样的方式上看待社会理论和文化理论,客观的社会理论直接关系到传播理论的根基问题:个体既是社会制度的结果,又参与了社会制度的形成,这样,两者存在着密切的对应关系。同样,非主体解释的文化理论旨在说明文化共时模式的存在,表层文化现象的对立和无序并不反映内在层次的共同模式,如果我们做深层分析,各种文化可以找到普遍的共性。 结语 近50年来,人类的知识积累发生了惊人的变化,以往许多被认为是经典的理论和命题,现在被看作是有条件的和相对的,知识的不断综合和更新要求我们的思维与时代保持同步,特别是像传播学这种新型的综合性学科,如何使其理论建立在可靠的基础上,是不容回避的问题。 近代科学反复证明了这样的事实:一门学科的成熟与否,在于其基础理论的成熟与否,而不在于其表象形态的丰富,这一道理同样适用于传播理论,相对于传播理论的应用理论来讲,其基础理论的研究就更为重要。 目前,传播学界对狭义的传播理论讨论较多,而对广义的传播理论讨论不多,这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对传播理论的深化理解。如果我们仅仅讨论狭义的传播理论,我们只能得到一个相对封闭的解释体系。问题在于对传播理论基本观念的讨论常常会将问题引向更基本的问题,例如,信息问题、语言符号问题、意义问题、传播的存在及目的等等。对任何一个问题完整的回答都会涉及到人的问题,涉及到人对世界的理解,涉及到人与社会的关系,这些问题都属基础理论的范畴。这样,借鉴基础理论的成果,无疑会强化传播理论的解释力,使狭义的传播理论更为健全。 本文谈到的传播理论的创新和发展,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论述的。以上谈到的三个方面直接关系到我们建立什么样的传播理论。主体哲学曾在哲学史上产生过长期影响,而现代科学的发展愈发证明了其内在的局限性,我们只有从主、客体相协调的途径上来看待主体意识时,我们才能更好理解主体意识,我们只有恰当地说明了主体,我们才能恰当地理解人与社会的关系,才能恰当地说明文化的本质特征。这既是我们探讨广义传播理论的目的所在,也是我们探讨传播理论创新与发展的优秀所在。 基础理论论文:医药学基础理论前途思索论文 藏族医药学具有两千多年的悠久历史,是藏族光辉灿烂文化的组成部分之一,过去这不仅对藏族人民繁衍生息、防病健身作出了巨大贡献,既使在科学技术日新月异迅速发展的大潮前,藏族医药学面临或衰亡或发展的两种命运。现在我们应该认真思索以下几个重大新问题,是一味地顽固坚持藏族医药学的传统来迎接时展的挑战,还是面向世界、面向现代,面向未来,走向新的道路。为未来藏族医药学的前途和命运作出科学的估量,这是时代付于我们的光荣任务。 一、藏族医药学基础理论的危亡和发展机遇 由于西医诊疗理论在藏区普及,藏医诊疗理论和现实之间存在的矛盾更加突出,非凡是西医解剖学、生理学的普及,使藏医的三因学和藏药学的理论受到严重冲击,故应对藏医药学进行全面探索。我以为现在应抛弃对现实存在新问题回避的心态,应抛弃满足于过去的伟大成就,满足吐蕃王朝时的光荣的心态,真正面向现实存在,对藏族医药学理论和现实状况间的关系进行科学的阐述,这是将藏族医药学理论从危亡中解救的主要途径。 当前我们所闻所见的不少论文中,有的作者只看到藏族医药学过去的光辉成就和无法胜数的医学典籍,宣称藏医是内容丰富的伟大宝库、是集聚了所有医学精华的甘露宝藏;有的专家学者,其专著像身处天国善见城中不惜人生时光和笔墨纸张探索奥义,对《脉经注释》、《尿经注释》进行再注释。但是事实上没有人否认藏族医药学是一个伟大的宝库,也不可能被否认。假如过分的自我炫耀,只会处于汉族谚语“王婆卖瓜”的境地,不会产生任何好处。在今天信息时代所面临的新问题是如何发挥我们藏族医药学的功能和效益,如何使其和时代相适应而发展。功能和效益能否发挥的关键取决于是否符合科学。一般只据《四部医典》中有关“三因”在人体中形成、位置、度量和功能的论述,而认为“三因”是人体中真实存在的器官,这会造成和现代解剖学、生理学相矛盾。“三因”是什么?三因学和解剖学,三因学和生理学之间存在什么样的关系,这是当前须探索的主要课题。为了全面、深入地分析三因学,首先要从传统观点的禁锢中解脱出来,用新的思维全面地对面临的各种新问题进行阐述。 三因不是四大种之风(隆)、脏腑之胆(赤巴)、土水之培根,它是熟悉和解释外界物质的本质的一种非凡辩证熟悉方法,内外界事物的性质即本质形式各不相同,但用表示三大系统概念的词语去分析观察,三因和机体机能间的新问题都能得到解决。在表示病理时并不是说隆病就是轻、糙,赤巴病就是腻、锐,培根病就是腻、柔等,而从病理和症候的本质上来说,凡具有糙、轻、寒、滑、稀、动等性相者称为隆病,凡具有腻、锐、热、臭、泻、湿等性相者称赤巴病,具有腻、凉、重、钝、柔、稳、粘的相性者称为培根病。同样有关机体构成和机能方面达布达娃坚赞说摘要:“和七种触觉功能相对应,都命名为隆、赤巴、培根名”。机体器官呼吸时几个功能活动称之为隆,感觉饥湿的几个功能活动称为赤巴,稳固机体和心神的几个功能活动称为培根。根据机体器官功能的活动而提出的三因系统学说是我们藏族医药学理论的一种非凡表述形式。传统的三因系统观点能正确地解释和反映机体器官错综复杂的活动。三因是对机体的器官的功能进行综合概括的通称。离开机体和器官功能,不存在所谓的隆、赤巴和培根三种实际存在的器官或组织。 反映机体器官机能综合性的三因系统不是孤立存在,而它们之间具有依存关系、定量关系、对立关系。 有关依存关系在《四部医典》中说摘要:“隆位于骨骼中,赤巴位于血汗内,其余各部存培根,互为依存维持情。”隆、赤巴、培根三者如亲兄弟的比喻,能形象地详释其依存关系。实际上三因的依存关系就是机体的器官组织功能间的关系。《四部医典·论述部》中说摘要:“摄入饮食首先由拌搅培根磨碎和腐熟,其后消化赤巴消化并分解,最后平火隆来分清浊。”此概括食物消化整个过程中三因的功能的论述可理解为现代西医人体生理学中有关胃的蠕动、消化液的各种酶素、胆汁的功能及肠内膜的吸收功能的论述。概括说三因的依存关系是系统和系统间的关系,具体说是细胞和细胞间的关系。 三因之间,或者说机体器官的功能之间存在互相依存的关系外,还有定量关系。“隆的定量是自身的—膀胱,赤巴的定量是自身的—阴囊,培根的量是自手棒量”中所说的定量,是指和器官及组织的功能而言,故应理解为器官及组织正常的标准量。隆的定量是自身的—膀胱,是指属于隆的系统中的器官及组织的正常量而言。如心脏每分钟跳动七十五次是心脏器官跳动的正常量。《四部医典》中所说摘要:“培根依次于脑住上方,赤巴依存于肝胆住中间,隆依存于髋腰住下方”,表明了三因所处的一定位置,是指综合器官功能的三系统范围的主要功能,不应理解为隆一定位于下方、赤巴一定位于中间、培根一定位于上方。 三因的对立关系是三因的依存关系和定量关系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种非凡关系。如培根属寒具有水的性质,赤巴属热具有火的性质,从培根和赤巴的本质上来讲,二者间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实际上培根中存在赤巴,赤巴中也含有培根。 传统的藏医三因学思想和西医人体生理学之间的矛盾,是由于观察人体生理机能所探究的着眼点即观察角度不同而造成的。三因学将由人体生理运动中所产生的共同功能表象作为主要探究对象来解释人体生命活动现象,而西医人体生理学将器官及组织的构成和其功能活动状态作为主要探究对象来解释人体生命活动现象。如藏族医学依据呼吸运动的外表现象,认为这是维命隆的功能;西医人体生理学依据呼吸器官组成及功能活动状况,认为它取决于呼吸系统的肺和呼吸肌肉功能。这两种论点大体上来看是矛盾的,但探究的最后结论是一致的,这是因藏医学将外表现象作为探究的主要对象,西方医学将产生功能运动的基础(器官和功能)作为主要探究对象而形成的。正如论述人时,会说话,能从事各种劳动的是人;由血肉等各种细胞集聚而形成的任何具备发达头脑、非凡聪明的补特伽罗才是人,这两种论式,其最后的结论是指人一样。 藏族医药学理论是解释人体和疾病同体外所显示的症象的一种信息学,不是表述物质机体和器官功能如何形成的理论。比如只能将下泄隆理解为司理大小便和精血的排泄和控制、司理胎儿分娩等方面的机体运动共同现象,实际上不存在下泄隆这种器官或组织。 (一)藏医理论的信息学性质 我们将和藏族医药理论相关的症象称之为表象信息,将实体和症象间的关系称之为表象关系,故藏医理论可认为是统率表象信息和表象关系的一个巨大信息系统。藏族医药学理论和客观存在间是否有矛盾,主要取决于其理论统摄的信息和实体间关系是否可信。 对统摄信息的形成从发生学说,从内成因和外成因。内成因是指对疾病诊断医疗实践中得到的经验进行分析探究而形成的理论。它是从医疗实践范畴中产生的,故称之为内成因理论。《四部医典·论述部》中云摘要:“隆盛症象干黑喜暖和,身颤腹胀大便滞。”又云“隆衰症象力衰言微身不适,神志不清又生培根增盛状。”以三因盛衰实象为例,隆盛症状和其所属的肌肤干黑的两种症状相吻合的诊治,就是用信息学说的诊治。它是医疗实践过程中产生的,故称之谓内成因理论。所称其为内成因理论因它是对医疗实践过程中产生的信息进行了分析和归纳的基础上形成的,故轻易解释医疗实践中出现的所有新问题。例如,在医疗实践时,对胸部满闷、神志不安、乱语、头晕、连连嘘气的病状,按传统藏医理论,认为是隆症心风病,对治药物应是八味沉香丸、仲孜八味沉香丸、五味石榴散。医疗实践中按传统的观点认为神志不安是隆的性相中轻和动的成分亢盛,胸部满闷、心悸过猛、乱语等症候是隆即风入侵入心和命脉,其对治法则应使其服用息隆即息风的八味沉香丸等能取得良好效果。当代西医治疗理论中,无隆即风入侵心和治疗息隆即息风的说法,但按藏医理论对隆症心风病治疗中施以息隆即息风的治法,定能取得良好疗效。按逻辑学所说存在都是合理的思想,它符合客观物质存在的规律。总之很明显藏医理论和现代西医学在治疗时严谨以据症候的理论其落脚点是一致的。 和内成因并存的外成因也是藏族医药学组成的主要部分。藏医的生理学、诊断学和药理学中都吸取和发展了外成因理论,更多的吸取和发展了五大种理论,使其和藏医学的基本理论紧密结合。由于藏医学中吸取和发展了这些理论,一方面藏医学在医疗实践中碰到的疑难新问题得到解决,另一方面藏医中采用了这个理论的基本思想,观察了人体、疾病和外界环境间的关系,并总结了经验,内成因和外成因理论浑然连为一体。 (二)藏医学诊疗理论是医疗实践和古代哲学相结合的结晶 用三因学和五大种学收集和总结了对人体和疾病症候观察中所得的经验知识,创立了具有藏族特色的医疗学体系。这个体系主要对人体和外界间复杂关系和制约情况进行观察,坚持人体和外界环境是统一体的思想。藏医的统一体思想在世界医学中是特色突出的医学之一。 三因学不仅坚持和总体相关的人体生理学和病理学中机体器官组织的功能运动和病变间的统一体的思想,还坚持机体和外界环境间动态平衡的思想。按三因学的思想,认为人体生命运动和质量主要取决于人体器官间、器官组织和人生活的外界环境间的关系能否动态平衡。如心脏功能发挥状况。不仅取决于心和肺、心和肝、心和肾等器官间关系的质量,甚至还取决心和外界社会环境、气候、空气等。医典中指出造成心脏病(心风病)原因是悲痛、思虑过度、生气发怒、闻听不悦之言、惊恐等,一个人想要健康正常生活,主要不仅取决于此人的所有机体器官和组织、功能的发挥状况,还取决于此人的身体、思想、生活起居、社会环境等。《四部医典·论述部》中说摘要:“时季五官(器官)起居味和性,劣反盛时皆为致病源,正常之时无病健康因。”非凡是指明三因(蓄积、发作)的因素时说摘要:“春季之时轻扬并粗性,环境饮食起居皆相类,虽聚隆渐不起发,夏时雨风生寒将发病,秋季润腻温得平息。”从这个论述中可以得知三因蓄积、发作、平息和外界环境的紧密关系。将藏族医药学中有关情(人)器(外界物质环境)世间平衡(生态平衡)和整体统一的思想和当代创建的生物心理学医学模式相对比,可以发现很多共同处。1948年发表的世界卫生组织章程的前言中说摘要:身体健康是指人体所处的自然界、心理和社会等都处于和谐状态。它将人身所处的自然界、心理和社会等之间的关系以章程的形式确定下来。生物医学或称之为结构医学的论点趋向越来越走向光明,故显而易见藏医学的整体思想的应用价值。 基础理论论文:保险基础理论研究论文 [关键词]保险理论;不确定性;风险管理;效用理论;非对称信息;逆选择;道德风险 [摘要]保险业在中国还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实践的发展迫切要求深化我国保险理论研究。在保险理论研究中,首先应从保险的本原着手,即从不确定性、风险及风险管理理论开始,以效用理论为基础,分析保险价格存在的根源;同时运用经济学的新发展,对保险合同中的非对称信息、逆选择及道德风险进行研究。保险理论研究的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是重视研究保险发展理论。本文对保险发展中涉及的相关变量作了初步研究。另外,还提出了保险监管的经济学理论研究基础,即建立在政府掌握的信息足够假定下的、可能实现的“帕累托改进”。 从上个世纪80年代初至今,中国保险业经历了恢复、发展和逐步市场化的阶段,政府监管也经历了由不健全到逐步健全的过程。但是,从国民经济及社会进步的宏观角度来考察,并对比国际上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保险业的发展状况,我国保险业显然还处在粗放发展的时期。其根本特征是,保险市场机制不完善,定价(包括佣金、手续费率)机制不健全;保险经营管理的成本较高,效率较低;从经济发展的角度,相对于其他同类行业的地位明显弱小;从社会发展的角度,作为从事风险管理的行业,更远未对社会发挥其专业作用;保险业尚未深人到我国城乡居民的观念之中。因此,我们要以“三个代表”的思想为指导,应用保险的基础理论、发展理论以及相关的经济学、法学等理论进行研究,为我国保险事业的发展提供理论依据。 一、保险的本原理论及相关基础理论 保险的本原理论,即指不确定性、风险和风险管理理论;保险的相关基础理论,即指非对称信息、逆选择及道德风险理论。 对保险理论进行研究都是开始于对风险的研究,保险是风险管理的一种形式,且是最主要和有效的形式。保险的原理即是将单个损失的不确定性转化为整体损失的确定性,使客观风险转化为可保风险。这就要求投保人的损失是可计算的,其中关键的因素是要得出一个具有合理精确度的可确定的损失概率分布。这种概率分布主要来自于多年的经验数据,有些分布则可以从理论推导中得来。进入到20世纪50年代以后,人们逐渐从效用理论的角度研究保险问题,效用理论成为分析风险与保险的基础理论。比如,通过相关模型的推导显示,作为大部分人群的风险规避者,为了在不确定的收人选择中获得确定性收入而愿意放弃一定的收入,而其效用是相等的。这种收入的差额就构成了风险贴水的概念。风险贴水则构成作为风险管理手段之一的商业保险保费存在的理论基础。该模型分析的一个推论是,在消费者是风险规避者的情况下,消费者的效用最大化是保险人生存并获取利润的一个重要动因。 上个世纪后半期以来,随着人们对风险理论研究的深入和信息经济学(包括博弈论)的逐步兴起,保险中的道德风险和逆选择问题以及保险合同中的非对称信息问题日益成为保险研究的热门话题。一方面,保险合同具有射悻性及合同信息的非对称性特征。射悻性这个概念的含义是指,合同的双方对于合同履行的结果都有可能获得比对方更大的利益,而这种可能性又是基于某种承诺和某一不确定事件的发生。同时又由于保险合同本身变得越来越复杂,使得保险合同的一方,即投保人方在对合同信息掌握上处于不利的或者说是弱势的地位,这一点也是保险合同的重要特点。这个特点决定了保险合同和其他“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合同有很大的不同,相对于经贸和民事合同,保险合同更多地存在着双方博弈的空间。另一方面,保险具有长期性及广泛性特点。一份长期寿险合同可能持续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一生;同时,一家保险公司所对应的投保人、被保险人是很大的一个群体,一家保险公司的破产会直接影响着许多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切身利益,而保险公司经营得好坏又是单个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所无法知晓和控制的。投保人一方为了弥补自身对保险合同信息掌握的缺失或者为了获取更多额外的利益,可能不如实告知自己作为合同一方的有关信息,这就构成逆选择或道德风险。信息经济学和博弈论的发展,可望在研究保险合同的相关问题上,发挥很大的作用。 重视保险的基础理论研究,可以使我们对进一步的研究正本清源、更扎实和更深入;反过来,保险理论研究应当始终为解决实践中的问题服务。保险的本原理论应当至少解决以下几个基本问题: 1.保险能够为社会提供什么产品与服务,以及在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下应当提供多大量的产品及服务。这其中需要分析一定阶段下的保险市场需求与供给,以及保险费率的特点及其确定。 2.如何提供上述产品及服务。实际上就是保险的经营管理方式,涉及的问题比较广泛,从保险市场结构到具体保险供给商的内部企业治理,再到保险公司从产品设计到风险管理服务及理赔的各个环节。其优秀问题是成本与收益的关系问题,或者说是效率问题,同时也包括发展的动力问题。 3.与上述二个基本问题密切相关,或者是对上述问题需要进行一步分析的问题,是需要解决保险合同各有关当事人的关系问题。包括针对不同的投保人群体,适合什么样的保险产品;在社会经济不同结构下,如何进行保险产品的创新与开发等。 二、保险发展理论 传统经济学给我们提供了经济部门增长的基本模型。在微观层面,保险公司发展是保险资本、人力资源、产品数量与结构等相关变量的函数;在宏观层面,保险发展则是国民经济发展、社会保障程度、市场化程度、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法律制度等变量的函数。在研究方法上,数十年来经济学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诸多研究模型,如哈罗德—多马模型、罗伯特·索罗、爱德华·丹尼森运用不同生产函数解释经济增长的方法等,都可以给我们以启发。 从需求方面来看,同一般商品类似,保险市场需求也应具备对保险产品和服务有消费的欲望和消费的能力两个要件。与其他一般商品不同的是,保险作为一种无形商品,它更是一种承诺,是消费者一旦遭受损失,对保险人履行赔偿义务承诺的一种购买;同时从人寿保险的角度来说,它也是人们对自己当前消费与未来消费之间的一种选择。保险市场需求有两个决定因素:从财产保险(主要是企业火险和水险)角度,保险市场需求依赖于经济总量的成长,这种依赖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随着经济总量的成长,保费收入总量不断增长;二是经济发展水平越高,保费收入在经济总量中的比重越大。从人寿保险角度和个人财产保险角度,保险市场需求更依赖于国民收入水平。当然,两者是有联系的。保险需求主要是一种消费需求,同时,随着保险产品的不断发展,一些投资连结产品不断问世,保险需求也逐步地带有一定的投资需求的属性。保险需求有以下特点: 1.保险需求有明显的阶段性。商业保险是总体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当人们的财富只能够维持当前基本的生活消费时,一方面,人们所做的事情只能是进一步创造和增加财富,而较少有风险防范与管理的思想;另一方面,人们也没有能力从当前仅有的财富中再拿出一部分作为风险转移的成本(即商业保险中的保险费)。 2.保险消费观念的建立有较明显的外部决定性。尤其从短期来说,保险消费并不是一个被人们自然接受的观念。这一点不仅对尚处在保险产业发展初期的保险市场来说至关重要,少数发达国家也存在类似问题。据统计,在人均国民收入超过10000美元的国家中,尽管大部分国家的保险深度达到了5%-8%的水平,但仍有少部分国家的保险深度水平很低,他们之间的差异在0.1%—8%之间。人们对保险消费不易接受的原因:一是一般居民对于付出一定的代价去“换取”全体财富的安全的理念并不是很容易接受;二是由于保险合同是一种对将来的承诺,人们在以保险消费来处理当前消费与未来消费的关系上,并不感觉到非常安全;三是由于保险合同双方的信息不对称,由保险人一方制定的“繁琐”的保险条款以及大量的“除外责任”,使得许多投保人以及更广大的潜在投保人对签订保险合同望而却步。另外,还存在宗教、文化传统等方面的原因。 3.从长期来看,保险需求有较强的收人弹性,而价格弹性较弱。保险需求程度极大地依赖于人们的收入水平,在不同的收入水平阶段,有不同的保险需求函数;保险商品也不象其他一般商品,可以随时买来、即期消费,并且还可以随着商品价格的升降来决定现时对该商品的消费量。保险商品作为一种通过对风险评估、投资收益及各相关因素的精算分析以后确定的产品及价格,一旦确定就不易变更。因此,保险人面对的是需求价格弹性比较小的市场。对保险市场需求的分析也必须主要是根据保险产品的特点进行分析。 从供给角度分析,保险市场需求有以下特点: 1.保险市场是建立在总体市场发育程度的基础之上的。一个国家一定时期的保险供给总量决定于当时的社会总财富。 2.保险市场供给的增长与保险技术的发展是呈正相关关系的。随着保险业务规模的增大,资本金的作用实际上趋于降低,而代之以保险责任准备金。各项责任准备金的提留是一个建立在精算科学基础上的工作,而没有这方面的技术基础,保险业务经营是不可能维持下去的。另外,在保险市场竞争中,及时根据市场需求推出有竞争力的产品是极其重要的,新产品的开发融合了对该产品标的损失分布的统计分析、将来准备金运用的收益等方面,其所要求的有关方面的技术要达到相当高的水平,才能够真正赢得市场。 3.长期保险市场供给具有较明显的阶段性。一般来讲,在保险市场发展初期,保险费率较高,保险供给的增长速度较慢,保险业能够通过高费率获得比较高的利润率。在产业增长阶段,市场竞争的发展和市场自由化水平的提高,保险供给的增长会呈现出一个快于社会总财富增长速度的时期。这个阶段将持续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市场成熟阶段是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的逐步提高,保险在总体经济中的渗透率逐步接近饱和,这时保险供给将保持一个大致与总财富增长速度相同的速度增长。国际保险权威杂志《Sigma》的研究结果是,非寿险业务的饱和点大约为所在国国内生产总值的5%。 4.保险本身的特点决定了保险市场具有一定程度的自然的进入壁垒和政府不同程度的限制。保险的原理要求保险的经营者具备两个基本的经营要件:一是要有足够的资本金,以保证在该保险人尚未建立起保险基金时(主要是保险公司开始经营业务及保险业务发展过快时)对投保人的赔付。因此,进入保险市场的条件自然要比一般工商业或其他第三产业的要求高。二是要有足够大的承保面。根据大数定律的原理,承保覆盖的范围越大,保险费率越低。反之,保险公司保险的范围小、承保的标的少,一旦遇到大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赔付,整个公司的资本金就将支出殆尽,从而使保险公司面临破产的风险。在进行上述一般经济分析的同时,我们也应该认识到,经济增长与生产率的一个中心问题,是经济社会如何能保持创新的强烈动机及持续发展的机制。在保险业发展中,我们应当甄别出在不同发展阶段刺激保险发展的主要因素。在当前发展阶段,除了需要关心总体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增长外,应当尤其关注以下两方面的研究: 一是现代企业制度理论与保险业发展。目前我国保险公司的公司治理状况,包括企业管理和内控机制等,都存在很大的问题。这是制约我国保险公司长期发展的一个重大问题。应当在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理论的同时,根据我国保险公司的特点,建立和逐步完善我国保险公司的公司治理机制。 二是金融工程理论与保险业发展。保险业发展很大程度上体现为保险产品的发展,产品创新是保险业发展的强大动力。金融工程理论作为现代金融理论发展的重要工具,对保险产品的创新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研究和发展金融工程理论及其在我国保险业中的应用,至关重要。 三、保险监管理论 一个产业的发展,其经营是产业发展的内核,政府监管则是必要的外部指导和监督。政府对市场监管在经济学上的理论基础,是基于在达到“帕累托最优”过程中可能实现的“帕累托改进”,其前提条件是假定政府对市场信息的掌握有可能比单个市场主体要大,政府通过对市场的窗口指导,实现对经济运行机制的改善。政府监管职能的体现,一是指导,二是规范。指导实际上是通过向产业提供服务实现的,这是政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基本职能,是对市场经济正常运行条件下而言的;规范与处罚则是对于有可能出现的不正当竞争、侵害消费者利益等行为的应对手段。对于一般的工商产业,政府的监管主要是体现在对市场行为的规范和保护消费者利益及公众利益上,而对于一些特殊行业,供需双方在对产品信息掌握明显不对称的情况下,政府对产品及市场行为的适当干预成为必要。保险业即属于此类产业。保险经营与保险监管有着对立统一的关系,其中统一的一面是主导,其发展的最终趋势是走向完全的统一。在我国保险业当前的发展水平和自律水平下,有效的保险监管是保险业进一步发展的关键。 基础理论论文:基础理论研究政治学论文 中国的政治学经过近十几年的发展,到今天已经达到相当的水平。其中的原因是很多的,但社会的进步发展不断对政治学提出新的要求是最重要的原因。这也说明一个学科只有满足社会的需要才有生命力。但同时应该指出的是,当中国的改革日益向纵深推进,并不时地遇到很多新的难题时,政治学的发展似乎滞后于社会发展的需要,它对现实社会缺乏足够的解释力。从宏观上来审视,当代中国政治发展面临的挑战来自很多方面,既有国际社会对中国构成的压力,也有我们国家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和严峻的形势。无论是外部的还是内部的挑战,在很大程度上是政治学发展所面临的挑战,而且从根本上说,政治学发展的困境是由作为一门学科的政治学自身所造成的。这要求我们在完善和发展政治学理论方面不能再落后于国际社会和国内现实的发展需要了。 一、中国政治发展面临的挑战实质上是政治学说的挑战 说中国政治发展面临的挑战就是政治学说的挑战,包含着两层含义。首先,政治学理论落后于现实发展的需要,不能很好地解释中国现代化过程中的一系列问题;其次,随着中国对外开放的持续推进,中国与国际社会之间的联系日益密切,中国的现代化建设受到国际因素的制约日益明显,然而,国内的政治学不能很好地解释这两者之间的互动和矛盾,其实质则恰恰是我们的理论远远落后于国际社会的政治学发展。那么,当今我们的政治学理论的困境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呢? 1.缺乏解释力。当代中国的政治学理论,无论从体系和内容上,还是从它对中国社会发展的意义上讲,都还称不上是一门较为成熟的学科。其中一个突出的问题是,现有的政治学理论对现实的社会运动缺乏足够的解释力。 理论对现实的解释力,首先来源于理论与现实的结合,也就是说理论研究不能脱离政治现实这个客观的“事实”。在当代社会,不能对社会的进步发展作出应有贡献的学科,都是没有实际意义的。对政治学理论而言,注重对政治现实的客观规律的科学研究是首要的要求,在这一前提下,我们才能探索并创造出一种符合社会需要、与中国的历史――社会――文化条件相适应的政治理论来。然而,当今中国的政治学理论之所以对现实缺乏应有的解释力,正是由于我们脱离了具体的政治现实,从而构筑的政治理论不能适应中国社会的现实需要。 这种理论脱离实际的一个方面的表现是以西方的政治学理论来裁剪中国的现实。自政治学研究恢复以来,中国的政治学开创者们首先是从介绍和引进西方的政治学体系来建构自己的政治学理论体系的。由于理论体系和理论观点的移植存在着一个历史文化土壤的问题,建立在西方传统文化基础上的现代政治学理论体系,在解释历史文化背景完全不同的中国社会的政治现象时,其科学性和解释力是令人怀疑的。不过,这种现象在政治学的初创时期是难以避免的。然而,经过十几年的发展,我们的政治学理论至今尚停留在恢复初期的水平上,以不断出现的西方新的政治学理论流派和理论观点来简单地比附中国变化中的现实,甚至以此来衡量我们是否达到了种种所谓的标准。比如所谓的新权威主义、市民社会、世俗化理论等等,根据这些理论观点作出的有关分析实际上不是对“中国社会”而是对“西方社会”的分析,因为像市民社会、文化的世俗化等西方意义上的问题在中国并不存在;即使存在一些与西方社会看起来相似的问题,我们的理论并没有作出与中国的实际相符合的分析。政治学理论研究中的这一现象在经济学等其他社会科学学科的研究中同样存在,反映了我们理论研究的一种普遍现象。 政治学理论研究中理论脱离实际的另一个主要表现是简单套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这一做法与上述做法一样削弱了它对社会和政治现实的解释力。中国政治学的恢复、创建和发展始终是与研究者们整理和梳理马克思主义政治学原理联系在一起的,尽管这一整理和梳理工作中注解的成分多于创见的成分。然而,运用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的基本原理来系统地、具体地分析中国社会政治的研究,则还没有出现,马克思主义政治理论的研究还停留在简单套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论述的阶段上,致使我们的政治实践经常出现一些看似马克思主义的,实则非马克思主义的现象,给我们的现代化进程带来了不利的影响。比如我们对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基础决定政治上层建筑”和“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这两个基本的理论命题及其关系不是搞得很清楚,我们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之所以在注重经济发展的重要性的同时却始终树立不起科学的政治大局观,其原因就在这里。政治学的理论与现实相脱离的这两个具体表现,阻碍了我们对现实中的敏感问题进行科学的研究,政治发展的一系列问题,比如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创新问题、发展过程中的基本正义问题、产权变革过程中的经济发展与政治发展之间的关系问题等等,我们的政治学理论还没能作出科学的研究和回答,而现有的政治理论在这些方面显然是缺乏解释力的。 2.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不能结合。缺乏解释力的再一个突出表现就是,政治学理论中的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不能在理论上很好地统一起来,致使政治学理论研究即使结合着现实政治也只能游离于真正的现实之外。 在政治理论中,对于政治现实的事实判断和依据政治事实对人的意义作出价值判断是不同的,但由于政治本来就是事实和价值的统一,而不可能做到像西方行为主义政治学那样的“价值祛除”,因此,政治理论还必须同时实现这两种不同的判断的统一和结合。尽管政治事实作为一种客观的现实具有可解释、可预测、可检验性等特点,而价值判断则缺乏可资检验的公共准则,但是,如果不对政治事实的价值作出分析,政治理论所描述的就只是物理事实而不是政治事实。在我国当今的政治学理论中,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并没有实现很好的结合。理论研究并没有从政治“是什么”的事实判断中推演出现实政治“应该如何”的价值判断来。一方面,政治学更多地注重于描述政治现象和政治事实“是什么”的问题,而且即使是这种描述也不是很客观和科学的,但对于政治价值和利益,则没有形成独立的判断,这样,政治学没能提出有益于社会和政治发展的真知灼见;另一方面,政治学在对政治事实进行价值判断的时候,面对变化中的利益和价值的纠纷不能形成新的机制准则,至多是描述已有的政治价值,从而割裂了政治价值的历史性和时代性的统一。上述两方面的割裂在政治学所回避的敏感的现实问题中可以清楚地反映出来。 事实和价值在政治理论中不能有机地统一起来,是与现当代政治学的方法论更新和发展联系在一起的,实际上也是方法论上的悖论。这种割裂或悖论,在西方政治学说史上早已出现了,而且直到现在,从传统的方法论到行为主义方法论和后行为主义方法论的发展,都没法克服这种悖论。由于我们的政治学理论和方法在很大程度上是“步西方政治学之后尘”的,因此在介绍、引进西方的政治学理论从而构筑自己的政治学理论体系时,的确也很难克服这一悖论。问题是要使我们的政治理论具有解释力,具有为现实的政治服务的功能,在介绍和引进西方政治学理论体系及其方法论的时候就应该注意避免“引进”这种悖论,这一点我们是有意无意地忽视了。 3.概念不清。“政治”这一政治学的基本概念的界定是实现政治学理论中的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相统一的前提。虽然一说起政治,似乎每个人都明白大概是什么东西,而要给它下一个能得到公认的确切定义,却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自亚里士多德以来,政治学对政治“是什么”的问题一直没有能够形成共识,这使政治学理论中的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不能很好地结合起来,也就是不能使政治学形成为一门科学。在当代中国,我们对政治的理解往往是不很清晰的,指出政治是统帅、是灵魂,而改革开放以来很多人却相信经济是统帅,政治只是一张“空头支票”,而政治学界对政治概念的探讨也是浅尝辄止。 在这里,限于篇幅,我们没有必要对几千年来众说纷纭的政治含义进行系统的分析,我们想说明,如果对政治的概念不能有一个相对一致的定义,不单政治学理论体系的完善是不可能的,而且政治学作为一门基础性和实践性的学科,它也不能对社会的现实和变化作出有说服力的解释。我们认为,从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理论的基本方法论出发,政治的含义一般可以从狭义和广义两个层面加以理解。狭义的政治概念是就政治活动自身的特点和方式而言的,这类政治定义均指出政治是与经济活动、文化活动、家庭和社会活动等不同的一种独特的人类社会现象。虽然自古以来人们对政治的理解不尽相同,但通常都把政治与公共的权力、权威、控制、统治联系在一起,从而使政治与其他社会现象区别开来。与狭义的政治概念不同,广义政治概念是把政治看作与各种社会现象相联系的,涵盖经济、社会、军事、科技等一切事务而且又高于这些事务的事物,是统率全局的东西。这与亚里士多德认为政治学是最高学术颇有神似之处,只是亚氏是就学问的问题而言,而狭义政治观与广义政治观的区分主要是就社会现实生活而言的。在西方政治学说史上,众多的政治观如总体政治说、关系政治说、功能政治说、管理政治说、经济政治说、道德政治说等基本属于广义的政治概念。就广义的政治而言,它就不仅仅是甚至主要不是获得权力、分享权力、支配权力和使用权力的问题,而是有着更重要的目的和更基本的内容。 马克思主义既从狭义上、也从广义上使用政治概念。就狭义而言,马克思主义指出政治就是阶级斗争,政治的优秀是国家政权;就广义而言,马克思主义又认为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政治是统帅、灵魂和大局。例如,列宁曾提出“经济方面的政治”、“国家建设的政治”等等,以区别于“阶级斗争”的政治,很明显,前者是广义政治,后者是狭义政治。从本质上看,马克思主义的政治观总的来说主要是一种广义的政治观,这是马克思主义的政治观与西方学者政治观的一个重要差别。也就是说,马克思主义是从政治与经济、社会、文化等联系的角度来理解政治和界定政治的,而不像一些西方学者那样把政治看作是一种孤立现象。马克思主义对政治的论述作为一般的政治定义不是抽象的普遍,而是包含着特殊内容的丰富性的普遍。就政治与经济而言,马克思主义认为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政治与经济相比不能不占首位;就政治与社会结构而言,马克思主义认为阶级分化是一个基本的政治现象,一切阶级斗争都是政治斗争,而任何政治斗争也是阶级斗争;就政治与军事而言,马克思主义认为政治有时要诉诸战争或暴力的手段,战争是政治通过另一种手段的继续;就政治与文化而言,马克思主义认为任何时代占统治地位的思想都是统治阶级的思想,因而也就是一个政治问题;就政治与科技而言,马克思主义认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它必须与政治上层建筑发生联系。总之,政治一经诞生,就位于社会生活的优秀,联系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亦即从广义上说,政治是一个社会大系统,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可以纳入政治的领域。正因为如此,政治才是统帅、是大局。 尽管狭义的政治与广义的政治对于把握政治的内涵都是必不可少的,但相对而言,在社会主义时期,广义的政治观具有更重要的价值。无产阶级的革命领袖都十分善于从广义上把握政治的内容。邓小平同志所以是一个杰出的战略家和政治家,成为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设计师,正是由于他从来不是仅仅从狭义的政治看政治,从单纯的经济看经济,而是首先从政治的高度看经济问题,从经济的角度看政治问题,因此才能得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当前中国最大的政治的结论。 对政治的概念作出恰当的界定,还需要以政治的内涵为线索,找出政治现象的范围,并对这些范围加以研究,我们可以把政治的这一领域称为政治的外延。政治的外延构成了政治上层建筑的全部内容,包含十分广泛而又多样的领域,它包括政治体系、政治制度、政治文化和政治决策四个基本层面。这四个层面的外延构成了政治的丰富体系,了解政治、理解政治,尤其是实践中具体的政治运作过程,如果不是从这四个基本的层面把政治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来审视,或者仅仅从这四个层面的某一个层面来审视,那么政治的理论和现实都将有可能误入歧途。事实上,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政治发展乃至整个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出现的很多理论和实践问题,都与“政治”这一概念是什么没有搞清楚有关,在这一点上,政治学理论应该承担起主要的责任。 二、当代中国政治学发展的机遇 尽管政治学的发展存在着很大的困境,但与此同时,政治学的发展也有着很多的机遇,也许,挑战和困境本身就是政治学可得以发展的一个条件。 理论变革往往是社会变革的先导,但客观上需要把社会变革及其实践上升为一种系统的理论体系时,社会变革就成为理论变革的推动力,这种推动力就是理论发展的机遇。就政治学理论而言,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政治学的恢复发展过程看,我们发现,第一,在每次重大的社会、政治、经济变革之前或之际,都必然发生某种重大的理论争论。比如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关于真理标准的讨论、经济体制改革时期关于计划与市场的关系的争论、“十三大”之前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讨论,等等。第二,每次政治理论的发展,既适应社会政治生活的需要,同时也受到当时政治环境的制约。这样,迄今为止的政治理论的局限性是很明显的,例如政治理论的发展只是局限在一些具体的问题上,缺乏整体协调,使政治学理论不成体系;同时,由于方法论的问题以及政治环境的制约和影响,政治学理论很难对政治现实作出真正科学的分析。 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为政治学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机遇和条件,同时也给政治学提出了新的要求。因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不仅仅是一个经济发展的问题,而且还是个政治发展的问题。它要求社会能够协调发展,也要求政治学从整体上有一个系统的研究,因此,政治理论的研究不应该仅仅局限于分析政治对市场经济建设的作用这一点上,而应该从更加宽广的范围来研究政治发展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 1.从现实政治的层面看,对于政治概念的阐明就更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毋庸讳言,我们对于政治的理论研究总的来说未能赶上时代赋予它的要求,现实政治总是走在理论研究的前面,而理论研究常常落在时展的后面。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过程中,我们在社会政治领域出现了很多新问题、新变化、新趋向,这就赋予政治以鲜活的内容和意义,同时也等待政治学作出回答和探讨。比如,为什么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仍要强调讲政治?为什么经济发展了,腐败现象也增多了,这是不是一个必然现象?为什么在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常常出现“一手硬,一手软”的状况,这与政治问题有什么关系?为什么我们在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同时,还要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通过深入的研究来回答,而要回答这些问题首先就要弄清政治的内涵和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说,现实的问题对于政治研究既是一个挑战,又是一个机遇。如果政治学能回答这些问题,它就能够获得生机和发展。如果我们不能回答伟大的时代和活生生的现实所提出的问题,而是照本宣科,因循守旧,那么政治学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和价值。 2.当代社会的发展是一个政治与经济交互作用的过程,即使有的人想把政治与经济割裂开来,也只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由于政治与经济呈现出一种错综复杂的互动关系,使两者水乳交融,虽然从学理上可以把政治与经济作出区分并分别加以论述,但在现实社会生活中,政治与经济往往是难解难分的。无论你承认不承认、看到没看到政治与经济的交互作用,事实上是政治离不开经济,经济也离不开政治;政治之中有经济,经济之中也有政治。特别是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经济工作和经济领域就更加包含着政治问题,因为我们的现代化事业和经济建设本身就具有社会主义的政治性质。例如,怎样发展经济,是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还是搞私有化?分配中要不要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依靠谁来发展经济?工人阶级还是不是国有企业的主人?近些年来,国有资产流失惊人,如何有效地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这些问题,既是经济问题,同时也是政治问题。反过来说,政治或政府的行为在很大程度上也是经济性的,如由政府所承担和进行的税收、能源保护、交通运输、社会保障、公共设施建设、经济的宠观调控和经济体制改革等等。如果硬把政治与经济割裂开来,以为经济问题就是经济问题,政治问题就是政治问题,这些是纯粹的经济事务,那些是单纯的政治事务,就不仅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政治观,而且可以说连一般的政治学和经济学的常识都没有,因而也不可能正确分析和处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问题。 3.马克思主义认为,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政治并不是抽象的、空洞的东西,而是以一定的经济条件为基础,具有特定的经济内容。经济问题聚集到一定程度,上升到一定的高度,就必然转化为政治问题。马克思主义的这一原理对于分析当代中国的社会政治问题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例如,通货膨胀、贫富差距、分配不公等本来只是经济问题,但如果发展到较为严重的程度,就不只是一个经济问题了,而会变成政治问题。这一点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必须加以充分的注意。同样,经济成分的变化、私有经济的发展,作为一种经济现象,发展到一定程度,必然要反映到政治领域中来。当然,“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虽说明了政治的经济根源,但并不意味着随便什么经济问题都具有政治的含义。一般的经济问题通常并不构成政治问题,甚至围绕经济问题所展开的某些利益冲突也不一定属于政治的范畴。政治理论必须研究,在政治与经济的互动关系中,政治具有什么样的地位和作用,在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应该如何发挥政治的统帅作用。 “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同样也可以用来观察国际政治现象。例如,当今世界南北之间的矛盾已经十分尖锐,无论是北半球的人来到南半球,还是南半球的人跨入北半球,都会感到强烈的反差,而这一问题也根源于世界经济之中。一个冷酷的事实是:占人口24%的发达国家竟占整个世界国民生产总值的80%,而占人口76%的发展中国家只占20%;低收入的不发达国家的人口占世界人口的46%,国民生产总值却只占世界国民生产总值的4%。70年代初以来,跨国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了发展中国家的75~90%的矿产品和金属资源、30~40%的农业原料和40%的食品出口。当前,南北之间的差距不仅没有缩小,反而更加扩大。中国作为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在不断扩大的改革开放过程中,中国社会与外部世界之间的联系更加密切,两者之间的互动作用更加突出,这就要求我们的政治理论认真研究如何在变化着的国际大环境和大背景下实现和维护我们国家和民族的利益。 这几个方面只是说明,我们的政治学理论研究和发展是有着广阔的前景的,如果我们不能抓住机遇来发展和完善政治学理论体系,它就摆脱不了自身的困境,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和价值。 基础理论论文:实验经济学基础理论论文 直到最近,经济学尚被普遍看作一种必须依赖于对现实世界的观察、而不能依靠在实验室里做受控制的实验来进行研究的非实验性科学。许多评论者发现受利己主义和理性决策所支配的“经济人”(homooeconomicus)这一普遍假设存在局限性。然而,经济学研究已经开始朝着新的方向起飞。大量和日益增多的科学工作致力于对经济学传统的基本假设的经验检验和修改,特别是有关无限理性、纯粹利己主义和完全自治的假设。而且,目前的研究越来越依赖于来自实验室的新的实验数据,而不是从对实际经济的观察中所得到的传统的现场数据。最近的这些研究源于两个区别显著、但正趋于一致的传统:一是认知心理学中有关个人决策的理论和经验研究;二是以实验的方法对经济理论预言的检验。行为经济学和实验经济学已经跻身于经济学最活跃的领域之列。今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就是在这两个领域从事研究的前辈。 一、实验经济学的基础 传统上,经济学被看作一种完全依赖现场数据的非实验性科学。许多人认为,这一点是经济学作为一门科学继续发展的障碍。除非我们可以进行受控制的实验,否则对经济理论的检验将永远是有限的。仅仅根据现场数据,人们很难判断一个理论是否失败或何时失败,并正确地指出失败的原因。在理论与受控制的实验观察两者之间的反馈渠道在经济学中基本不存在。 一种新兴的、被称作“实验经济学”的研究领域的建立从根本上对这一观点提出了挑战。在受控制的实验室里,实验者以简单、抽象的形式模仿在市场和其他经济交往形式中出现的场景,以研究这些场景中的人类行为。这些实验的结果能在多大程度上推广并应用于市场环境,对此尚有争议。但是,微观经济行为的实验结果能为经济理论的发展提供重要信息。 早年已有前辈学者从事经济学的实验研究。50多年前,张伯伦(Chamberlin,1948)试图通过实验来检验新古典的完全竞争理论。约翰·纳什(JohnNash)——1994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与他的同事通过设置一个实验对博弈论的预测能力进行了早期研究。 然而,毫无疑问,实验经济学的主要研究者是弗农·史密斯。史密斯不仅作出了最重要的早期贡献,而且始终是这一领域中的一个关键人物。他培养并联合了大批从事实验经济学研究的年轻人,其中成就最为卓越的当属查尔斯·普洛特(CharlesPlot),他在这一领域也作出了重要贡献。 1.市场机制 弗农·史密斯的意义最重大的工作涉及市场机制。他对竞争性市场所做的创新性实验 (1962)、对不同拍卖形式的检验(1965,1976,1980),以及对“诱导价值法”(induced-value,1976)的设计,都为这一领域的研究奠定了基础。 史密斯第一篇实验文章的灵感来自张伯伦(1948)的课堂实验。当时,张伯伦是史密斯在哈佛大学的老师。他让实验参与者扮成一个虚构商品的买者和卖者,进行讨价还价。张伯伦认为实验结果证明标准新古典理论关于完全竞争市场的模型是错误的。 史密斯意识到,如果接受实验的人被放在一个与现实市场更加相似的场景中,张伯伦的结论将更加引人注目。于是,史密斯设置了一个实验,在一个“双向口头竞价”(doubleoralauction)中参与者被分成潜在的买者或卖者两个群体。买者和卖者的角色是随机分配的。为每个卖者提供一个单位将要出售的商品和一个保留价格v。卖者不允许以低于v的价格出售商品,而以p v的价格出售,卖者可以获得p—v的收益。同理,每个买者也被分配了一个保留价w,这是他们允许购买的最高价格。 史密斯(1962)就此总结到:“只要共谋被禁止,所有的出价和交易都绝对公开……竞争性的均衡就很有可能实现。……供给和需求条件的变化引起每个时期交易量和成交价一般水平的变化。后者与竞争性价格理论的预言合理相符。” 为了检验与理论的一致是否纯属巧合,史密斯和其他的研究人员后来做了一系列相似的实验,实验结果反复证实了史密斯最初的结论。此外,史密斯和普洛特(1978)的合作研究还发现:市场制度确实重要。他们比较了当买者和卖者被允许在一个交易期内不断改变价格和在整个交易期内必须出示同一价格的实验。结果发现,后一方案向理论均衡价格的集中减慢了。与收集现场数据相反,实验方法得出的这个结论不可或缺:在以一种受控制的方式改变“市场制度”(本例中关于价格调整的规则)的同时,保持“市场环境”(本例中对保留价的分配)不变是可能的。 在几乎所有市场实验中,对一个假说的明确检验都需要控制接受实验的人的偏好。这是一个主要困难,因为买和卖通常会受到参与者个人对收益和损失的特殊评价的影响,而研究人员不能直接观察到这种评价。张伯伦(1948)首先提出了这个问题以及解决方法,主要是为每个接受实验的人提供一种货币刺激,这就是“诱导价值法”。史密斯进一步发展了这一方法。 为了说明这一方法,可以考察一个在同质商品市场中扮演买者角色的人,假设实验者想让这个人表现出一个特定的需求函数D,然而,实验者不知道这个人的财富效用u(w)。史密斯的方法是:对以价格p购买q个单位商品的人,付给R(q)—pq美元的报酬,其中R是所选取的适当的报酬函数。根据经济学理论,这个人所消费的产品数量q将使q不断增加所带来的边际收益等于所付出的边际成本,即R’(q)=p。如果对于任何相关价格,(R’)-1(p)=D(p),只要未知的效用函数不断上升且呈凹形,那么他的需求将与我们所希望的需求函数一致。 2.对拍卖理论的检验 自20世纪60年代初,拍卖理论便成为微观经济学理论和博弈论中最为成功的发展之一。史密斯用实验对其中的许多主张进行了检验,而且,是他最先在实验室把受控制的实验作为“风洞”来检验新的拍卖形式。 随着拍卖形式由简单到复杂,理论研究深化了人们对现实世界市场运行的理解。传统上人们把拍卖分成4种类型:英国式拍卖、荷兰式拍卖、第一价格密封拍卖和第二价格密封拍卖。微观经济学理论还区分了具有个人价值和共同价值的拍卖。在个人价值拍卖中,拍卖者的评价在统计上独立。相反,在共同价值拍卖中,买者的价值具有共同的成分。 经济学理论对个人价值拍卖作出以下3种预言:(1)就谁将获得该物品和卖主的预期收益而言,英国式拍卖和第二价格密封拍卖相同。这一结论源自个人理性;(2)荷兰式拍卖和第一价格密封拍卖相同,这一结论源于对纳什均衡行为更加有限的假设;(3)如果所有买者是风险中性,4种拍卖形式相同。 为了检验这些和其他一些理论预言,史密斯做了许多实验。他发现:关于预言(1),正如理论所说,英国式与第二价格密封拍卖确实产生相似的结果;关于(2),与理论相反,荷兰式与第一价格密封拍卖没有产生相同的结果;关于(3),假设买者具有相同风险态度的模型应当被抛弃。此外,他还发现英国式和第二价格密封拍卖的平均销售价格高于第一价格密封拍卖,后者的平均销售价格又高于荷兰式拍卖。 在这些结果中,最意外的一点是荷兰式拍卖与第一价格密封拍卖不同。对此的两种理论解释是:在荷兰式拍卖中,效用不仅取决于货币结果,而且取决于“等待的焦虑”;出价者低估了与荷兰式拍卖中的“等待”相关联的风险的上升。 3.实验室是“风洞” 为了研究人们为放松管制、私有化、公共物品供给所设计的制度机制的表现,史密斯和普洛特首创了把实验室作为“风洞”(一种用于检验航空器模型的实验装置)加以运用的方法。由于上述机制往往很复杂,实验方法就尤其适用。史密斯研究了为公共物品提供所设计的激励相融机制。在实验中,他检验了由经济学理论家所提出的机制和自己所作的某些变形的有效性。 4.实验方法论 除了关于市场和拍卖的大量研究结论之外,史密斯的工作对经济学方法论也具有重要影响。他在《美国经济评论》上发表的重要文章“实验经济学:诱导价值理论”,为在实验室里设计经济学实验提供了富有实践性的详细指导。近年来,这篇文章已经成为实验经济学者研究的范例。 由史密斯开发的实验方法不同于心理学中使用的实验手段。为了抵销决策成本带来的扭曲,这种方法强调为接受实验的人提供足够货币刺激的重要性。他还着重指出将实验设计成重复实验的重要性,从而使接受实验的人熟悉并理解实验环境。 二、行为经济学的基础 大约半个世纪以前,爱德华兹(Edwards,1954)引进决策作为心理学家研究的主题,同时,西蒙(Simon,1956)也提出一种基于有限理性的信息处理和决策方法。然而,认知心理学中的研究并没有推而广之,直到丹尼尔·卡尼曼和阿莫斯·特维尔斯基(1996年逝世)发表了他们关于判断和决策的研究成果。虽然卡尼曼的研究遵循了认知心理学的传统,但对经济学家也具有指导意义。在讨论卡尼曼的特殊贡献之前,下文将简要介绍经济学和心理学中关于决策概念的某些区别。 1.经济学和心理学中的决策 经济学家通常假定市场行为主要受物质利益的刺激,经济决策主要受利己主义和理性支配。理性意味着决策者为了在一定的目标和可选择方案下作出最优决策而以一种富有逻辑性和系统化的方式使用现有信息。这些决策是以一种前瞻性的方式作出的,充分考虑了当前决策的未来后果。 在心理学,特别是认知心理学中,一个人通常被看作一个系统,以自觉、合理的方式编码、解释现有信息。但是,其他一些不太能意识到的因素也被认为在以系统化的方式支配人类行为。正是这种更为复杂的观点开始渗透到经济学理论近来的发展当中。 传统上,经济学家给定决策者对可用选择的偏好,并使其保持不变,认为决策者对自然状态和自己行为的效果会形成预期,并根据统计原则处理现有信息。在既有的市场条件下(该条件决定了决策者可选择的方案组合),决策者的行为就被假定为:正确地分配相关随机事件的概率,选择一个使预期效用价值最大化的行动。 相比之下,认知心理学家考虑的是一个交互作用的过程,几个因素都会对决策产生重要影响,比如知觉、信仰或心智模式。诸如感情、态度等内在动机也会影响一项决策。此外,对以前决策及其后果的记忆是一个至关重要的认知函数。在这种复杂观点下,人类行为被认为是局部地适应于一个既定的环境。行为具有适应性,取决于环境和瞬间的感知状态。 卡尼曼等人通过调查和实验收集到的事实,对经济学的理性假设,至少是对复杂决策情景下的理性假设提出了质疑。例如,现实世界中的决策者不总是依据概率法则评价不确定前景,有时,制定决策会违背预期效用最大化原则。卡尼曼的贡献主要是关于不确定条件下的判断和决策。 2.不确定条件下的判断:直观推断和偏见 卡尼曼和特维尔斯基发现了不确定条件下的判断是如何系统性偏离传统经济学的理性原则的。隐含在他们早期研究中的基本观念是:人们通常往往无法充分分析包含经济和或然判断的情境。在这样的情境下,人的判断依赖于特定的捷径和直观,有时会产生系统性的偏见。 一个基本偏见是:人们似乎会使用“小数定律”,将相同的概率分布用于小样本和大样本的经验平均值,违背了概率理论中的大数定律(特维尔斯基和卡尼曼,1971)。例如,一个著名的实验发现:接受实验的人认为,不管是在小医院还是在大医院,某天出生的婴儿中男孩的可能性都有60%以上。总之,人们似乎不会意识到随机变量样本平均数的方差随着样本规模的增大而递减的速度。另一个相关的例子是“赌徒的谬论”:许多人认为在随机机制下第二次抽签与第一次抽签负相关,即使每次抽签在统计上独立。 小数定律与代表性(representativeness)有关,卡尼曼和特维尔斯基发现这一直观推断在人的判断中是一个重要因素。特维尔斯基和卡尼曼(1973,1974,1982)在几个简洁的实验中举例证明了这种直观推断的功能。他们要求接受实验的人在既定描述的基础上给人归类,比如是推销员,还是议员。如果对某个人(从总体中随机抽取)的描述是“关注政治,喜欢参加辩论,渴望在媒体上露面”,大多数接受实验的人会说这个人是一个议员,即便推销员在总人数中占较高比例而使这个人为推销员的可能性更大。此后特维尔斯基和卡尼曼(1973)为了进一步考察这种思维的直观,为接受实验的人提供了关于总体人群真正比例的信息。实验结果证明,这些信息几乎对人的判断没有任何影响。 另一个或然判断中普遍存在的偏见是可用性(availability),即人们是通过很容易想起的事例来判断概率,结果造成较高权重被分配给突出或容易记住的信息。认知心理学中的一个研究成果是:与陌生的信息相比,熟悉的信息更容易从记忆当中获取,被认为更实际或更相关。仅仅在媒体上重复某一信息而不论它的准确性,会使该信息更容易获取,从而被错误地认为更准确。 这些关于人类判断的事实证明,人们的推理以系统化的方式违背了概率基本原则。因此,卡尼曼的研究对一个传统经济理论基础的经验有效性提出了强烈质疑。 3.不确定条件下的决策:预期理论 现有事实表明,不仅判断,而且决策也系统化地偏离了传统的经济学理论,特别是许多不确定条件下的决策背离了预期效用理论的预言。 对不确定条件下决策的预期效用理论的偏离首先由198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莫里斯·阿莱(MauriceAllais)第一个指出,形成了“阿莱悖论”。卡尼曼提供了更广泛的关于预期效用理论偏离的事例。 卡尼曼和特维尔斯基在一篇具有重大影响的文章“预期理论:关于风险状态下决策的分析”中提出了另一个模型架构。预期效用理论是自明之理,而他们的预期理论则是描述性的,是从经验观察中以归纳的方式发展而成,不是从一组逻辑公理中演绎而来。后来,卡尼曼和特维尔斯基(1986)认为,事实上两种方法都是必需的:预期效用理论描绘了理性行为的特征,而预期理论则描述了实际行为。虽然预期效用理论为某些简单和透明的决策问题的现实选择提供了准确的代表,但大多数现实生活中的决策问题是复杂的,需要更加丰富的行为模型。 预期效用理论的模型表达是:假定对财富w存在一个实际价值函数u,如果行动a使出现不同wi的概率为Pi,行动b使出现不同wi的概率为qi,那么当满足下列条件时决策者选择a行动而不选择b行动: 相比之下,预期理论规定了两个函数的存在,即v和π当满足下列条件时,决策者选择a行动,不选择b行动: 可见,两个理论模型存在三点区别。第一,在预期理论中,决策者感兴趣的不是财富的最终价值,而是财富相对于某一参照点的变化Δw。卡尼曼和特维尔斯基认为,一个决策问题具有两个阶段。为了给眼前的决策确定一个合适的参照点,问题首先被“编辑”,接着选择的后果被“编码”:超过参照点的视为赢利,低于的视为亏损。编辑阶段之后是评价阶段。 第二,就是关于预期理论中的价值函数v(图1)。除了该函数的自变量是财富的变化之外,这个函数还呈S形。凹的部分是收益,凸的部分是损失,显示了对两种方向上的变化的敏感性的逐步降低。而且,它在0的位置上有一个拐弯,少量损失比少量收益上的函数更加陡峭。相反,预期效用理论中的效用函数u在任一点都是平滑、凹陷的。 第三,预期理论中的决策权重(DecisionWeight)函数(图2)是目标概率p和q的变形。这个函数单调上升,在0、1处间断,它系统性地给小概率过多的权重,给大概率过小的权重。 这些区别使预期理论与上文所提到的经济事实相符。既然人们在财富变化的基础上评价风险前景,关于编辑阶段的适当假定将使模型与普遍观察到的、人们根据问题的构筑方式不同而作出不同选择的现象一致。价值函数v在参照点上的拐弯意味着人们的选择与损失厌恶假设相符。对价值函数上变化的边际敏感性逐渐降低的后果是使决策者变成了面向收益的风险厌恶者和面向损失的风险偏好者。而且,决策权重函数高估小概率、低估大概率的事实可以解释“阿莱悖论”。 总之,由卡尼曼等人所做的经验研究揭示了几个在不确定条件下进行选择的规律,预期理论中蕴涵的思想对解释这些规律大有帮助。与预期效用理论相比,预期理论及其扩展在更为准确地描述风险条件下的个人行为方面迈出了重要的步伐,现已成为该领域许多应用经验研究的基础。 三、总结 丹尼尔·卡尼曼运用认知心理学中关于心理过程的深刻见解,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了人们制定经济决策的行为。卡尼曼和特维尔斯基对不确定条件下决策行为的研究最有影响力。卡尼曼还对行为经济学等其他领域作出了开创性的贡献。卡尼曼已经成为近期在行为经济学和金融学研究领域中所出现的繁荣景象背后的一个主要灵感来源。他的研究对其他领域也产生了重大影响。 弗农·史密斯是开创以实验作为经济学经验方法论的一个最有影响的人物。与卡尼曼不同,他没有以挑战传统经济学理性决策理论而开始,而是检验了关于市场表现的假说。卡尼曼的调查和实验主要关注个人的决策,而史密斯则将实验的重点放在特定市场环境下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作用上。他还强调了方法论问题,发展了具有实践性的实验方法,建立了构筑一个良好实验的标准。基于史密斯的成就,许多经济学家开始把实验室实验作为一个基本工具。 近来的一股研究热潮利用了心理学和实验经济学传统的结合,对经济学和金融学的所有领域意义深远。尽管卡尼曼和史密斯的研究在许多方面不同,但他们的科学贡献联合起来已经改变了经济科学的方向。最初,经济学界对他们的研究持怀疑态度。在经历了长期和进一步的研究工作之后,他们的主要思想开始在这个领域渗透。正是他们的成就使今天的许多经济学家将心理学的见解和实验方法看作现代经济学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基础理论论文:新世纪10年我国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研究高被引论文述要 [摘要] 新世纪10年是我国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研究继续前行和不断完善的10年,论著和成果颇丰。在探讨图书馆学基础理论内涵和范畴的基础上,从10年来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研究领域所发表的论文中选取若干被引频率高、具有代表性的重要作品进行梳理和分析,从而勾勒出10年间我国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研究的状况及发展脉络。 [关键词] 图书馆学 基础理论 被引频次 论文 1 引言 1.1 从基础理论说起 基础理论是任何一门学科在开展研究的过程中都不可避免要遇到和讨论的问题,图书馆学亦是如此。在我国图书馆学界,无论是上世纪20年代初图书馆学作为舶来品被引入我国时所承袭的美国图书馆学的经验实用主义作风,还是近20年来不绝于耳的对于理论研究的抨击声,都不能掩盖基础理论研究的光芒,更无法抹煞基础理论研究对于图书馆整体事业发展的推动作用。可以说,无论我们正视与否,基础理论始终是伴随图书馆学研究左右的。 根据《辞海》的解释,“基础”是指事物发展的起点或根本。“理论”则是概念、原理的体系,是系统化了的理性认识。理论的产生和发展既由社会实践决定,又有自身的相对独立性;科学的理论是在社会实践基础上产生并经过社会实践的检验和证明的理论,是客观事物的本质、规律性的正确反映1349。“基础理论(basic theory)”就是支撑和决定事物发展的根本的概念、原理体系。参照这一阐释,我们可以理解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的涵义。黄宗忠曾在《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的再探讨》一文中定义:“图书馆学基础理论就是图书馆学概念、原理的体系,是图书馆学的起点与根本,是图书馆学领域中的主体思想、宏观理论,是人们在图书馆的长期实践中对所观察到的图书馆现象、过程与外部关系所做出的基本的系统的解释,是历代人们对图书馆实践经验的概括,是图书馆知识的系统性结论,是图书馆本质、规律性的正确反映,是系统化了的理性认识”。这一表述显得较为冗长,我们可以简练地将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理解为支撑和决定图书馆及图书馆事业发展的根本的概念和原理体系。这个体系是由从人们对图书馆本质的主观认识抽象而来的概念和从观察实践过程中归纳、概括得出的原理构成的,是主观与客观在哲学层次上的高度统一。 1.2 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研究范畴的界定 由于图书馆学自诞生以来就一直在不断发展变化,而就科学研究本身而言,往往也囿于时代和观念的限制,每当有所突破时,伴随而来的必定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变革,即便是像经济学那样成熟的学科也不例外,因此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的研究也并非一成不变。恰恰相反,这一领域的研究内容在不同时期有着明显不同的侧重,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然而,这种变化更多是集中体现在基础理论的研究内容上的,对于基础理论研究的范畴,虽然时有变化,但其优秀还是可以探知一二的。 我国图书馆学界对于基础理论问题的研究始于20世纪50年代后期对于图书馆定义问题的讨论。20世纪80年代以来,图书馆学基础理论教材和专著的不断问世大大推进了我国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研究。目前在图书馆学教学中使用较多的教科书主要有:《图书馆学概论(修订版)》(吴慰慈、董焱,2002)、《图书馆学基础》(吴慰慈,2004)、《现代图书馆学理论》(徐引篪、霍国庆,1999)、《图书馆学基础教程》(王子舟,2003)、《图书馆学导论》(于良芝,2003)。从这些教材的编排体系内容来看,对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的研究最为集中的是图书馆学基本概念、图书馆学研究对象、图书馆学体系结构、图书馆学学科性质、图书馆学研究方法以及图书馆学发展趋势这六大方面。其次,从比较早的图书馆学基础理论著作中,如《图书馆学概论》(吴慰慈、邵巍,1985)、《图书馆学导论》(黄宗忠,1985)、《理论图书馆学教程》(倪波、苟昌荣,1986)、《图书馆学原理》(宓浩,1988)、《图书馆学引论》(金恩晖,1988)、《宏观图书馆学》(陈源蒸,1989)、《现代图书馆学教程》(郭星寿,1992)等,也可以得出基本一致的结论。 但是应当注意到近20年来信息技术的异军突起给图书馆和图书馆事业带来的变革。变革改变了传统的操作方式,甚至思维方式,人们的自由意识和创新精神被极大地激发。特别是新世纪10年,我国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研究进行了史上最为重要的一次重建。图书馆职业精神、图书馆权利、图书馆制度、图书馆延伸服务等新名词被引入或提出,一方面扩充了原有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研究的范畴,为基础理论研究注入了新的活力;另一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转移了研究的重心。所以,在研究新世纪10年的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研究论文时,不仅要重视研究范畴内那些对传统基础理论问题的新讨论,更要注重范畴内新问题的阐释。 1.3 关于高被引论文的选择 现代科技革命无疑加快了人们的步伐,科学研究也不例外,从每年在呈几何速度增长的学术论文的发表就可以看出。如何发掘和梳理这些学术结晶并体现其价值成为了问题。当然,研究的方法有很多,如综述、索引、目录、汇编等。但笔者认为,不妨从另一个角度进行尝试,采用“以点带面”的研究和写作方法:已经发表了的学术论文就成为了一种固态的历史沉淀,那么从历史的角度来看,选取新世纪10年来基础理论研究过程中的关键点,即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数篇论文,加以深入分析研究,不仅可以凸显其中要点,还可以提纲挈领地勾勒出研究的整体脉络和发展态势。 这些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论文,其被引频次往往也相对较高,具有一定时效范围内的高影响力。笔者主要通过深入了解和掌握近10年基础理论领域的发展动态,在客观上以CNKI学术文献总库为基础,对前文中在对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研究范畴进行界定时提炼出的关键词短语进行检索,选择被引频次较高的文献,在对其内容进行分析后遴选出具有代表性观点的文章予以论述。 2 10年图书馆学基础理论高频被引论文述要 继上世纪80年代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研究的低谷及90年代的重振以来,在进入新世纪后的这10年间,在信息技术的大背景下,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研究在进行着史无前例的艰难重建的同时走上了一条呼唤权利时代和人文关怀的道路。按照研究内容及特点可以将10年分为三个阶段,分别选取其中最具代表性的高被引论文,管中窥豹,回顾总结10年的发展历程。 2.1 2000―2003年:传统研究推陈出新,自由人文精神萌动 这一阶段被引频次较高的两篇论文是2000年初王子舟先后发表的《知识集合初论――对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探索》和《知识集合再论――对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阐释》,分别为88次和40次。这两篇文章吹响了新世纪图书馆学研究对象问题探讨的号角,“知识集合论”由此诞生。文章认为人的知识主要来自客观知识世界,知识集合是把客观知识按一定原则 有序组合起来的集成体,是人类获取知识的重要媒介,所以图书馆的实质就是知识集合。知识集合的观点蕴含着很强的哲学思辨,体现出了强烈的创新意识。张广钦的《试论图书馆的哲学内涵》(被引24次)一文,从“图书馆哲学的定位、图书馆哲学内涵的层次、图书馆哲学与其相关问题的关系、研究图书馆哲学的意义4个角度和层次对图书馆哲学进行了分析。文中作者认为“图书馆哲学的‘哲学’,不是狭义的哲学,而是一种理论,一种知识体系在图书馆学研究中应用的表述”;“图书馆哲学可以分为3个层次,低层次为图书馆学基础理论;中层次为建立在低层次基础上的更深一步的研究;高层次研究是图书馆哲学研究的最终目标,即目前尚未全面展开的图书馆学专门哲学研究。”同时还指出研究图书馆学哲学的两点意义:理论研究的缺失和学科发展的要求。这些观点新颖独到,值得深入思索和探讨。黄宗忠的《图书馆学体系的沿革与重构》(被引22次)一文认为:“图书馆学体系就是图书馆学内容分类、排列、组合而形成的一个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整体。也就是由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图书馆学各个门类、分支学科、低层次学科、知识单元、知识元素构成的整体,是理论(原理)与应用(技术)的有机结合。黄宗忠通过对不同人物在不同时期建立的图书馆学体系进行全面梳理,厘清了现代图书馆学在我国的发展历程,具有一定的学术史价值。在随后的《图书馆学体系的沿革与重构(下)》中,他又探讨了重构图书馆学体系的必要性、依据与原则,并重构图书馆学体系――由理论图书馆学和应用图书馆学两个门类组成的新图书馆学体系。该体系的建立表明黄宗忠摒弃了他本人在20世纪80年代所构建的三分法体系,而将技术图书馆学纳入到应用图书馆学分支中。这一调整使体系更加符合逻辑,也体现出作者大胆创新的意识。但该文并没有对学科体系建立过程中的理论基础进行深入探讨,有所缺憾。 范并思在《论加强公共图书馆问题研究》(被引33次)一文中,提出公共图书馆研究虽然始终是图书馆学的研究焦点,但在我国研究得还远远不够。通过深入探究,他指出这是由于图书馆学的基础薄弱和公共图书馆研究人才欠缺而引起的,因此呼吁图书馆界应在新时期加强开展相关问题研究。这篇文章列举并引用了大量的文献事实,对此后公共图书馆的研究更加深入具体产生了积极影响。然而文章中对如何加强这一领域问题的研究只作了宏观层面的探讨,并没有深入分析研究的具体内容和方法。蒋永福2001年发表的《人文图书馆学论纲》一文被引高达95次,文章将图书馆学置于新的研究视角之下,从宏观上将图书馆学理论分为“科学图书馆学”和“人文图书馆学”两大系别,指出我国图书馆学理论研究长期处于“见物不见人”的状态,缺乏人性关怀。“人文图书馆学”赋予了图书馆更多的人性关怀与和谐氛围,在越来越重视人本位的时代,两大系别只有平衡发展,才能体现图书馆的完整性,因此“加强人文图书馆学的研究”这一观点是与时俱进又切合实际的。2002年初,李国新发表《对“图书馆自由”的理论思考》(被引81次)一文,对他本人在2000年首次提出的“图书馆自由”概念进行了又一次审视和阐释。作者认为“起源于西方的‘图书馆自由’的优秀精神,就图书馆来说,是强调收集和提供资料的自由;对利用者来说,是强调从图书馆获得资料和信息的自由”。图书馆自由’观念的理论基础是现代民权理论中的‘思想自由’的原则”。…自由’总是与对自由的限制相伴而行”。可以看出,作者关于“图书馆自由”的观点有着一套完善的理论支撑和严密的逻辑结构,因此具有较强的说服力,这也大概是此观点一出就得到了较广泛的关注和赞同,并随即成为理论研究热点问题的原因所在。 2.2 2004―2007年:探讨研究对象,倡导职业精神 熊伟在《图书馆广义本体论导论――图书馆学研究对象体系的重建》一文中提出图书馆存在及运动的广义本体论研究可能是传统图书馆学向当代图书馆学体系转换的一种解决方案。以广义本体论为基础,可以构建当代图书馆学研究对象体系,进而可以揭示当代图书馆学的学科体系结构。作者这种以广义本体论的大视野来观察图书馆本质的方法新颖大胆,颇具挑战性。柯平、王平在《基于知识资源论的图书馆学基础理论体系研究》(被引37次)一文中,将知识资源作为图书馆学的学科基点探讨图书馆学基础理论体系,认为这一体系表现为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的三层结构:第一层是理论研究溯源,第二层是基点、原理和哲学,第三层才是基础理论的具体内容。知识资源论的观点同样是从知识角度研究图书馆学,并沿着知识论一知识基础论一知识社会论一知识交流论一知识组织论一知识集合论一知识管理论这一脉络演化形成的,是在演化过程中对其他观点分析优劣、吸取精华得出的。2007年初,马恒通在《知识传播论――图书馆学研究对象新探》一文中以知识传播为基础,提出图书馆学的研究对象是馆藏知识传播这一观点。作者以这一观点为优秀,分析了图书馆学的内容体系,阐述了“知识传播论”的重要意义及其影响,指出了未来图书馆学的研究方向。观点一出,就如同前些年作者提出“图书馆学是一门前科学”等观点时一样,遭到了同行的质疑和反驳。从某种程度上说,“馆藏知识传播论”只是在“知识说”的基础上加入了对图书馆学研究对象微观层面的考察,理论体系缺乏严密性,并未准确地揭示图书馆活动的本质,所以不可能成为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终结。 随着图书馆学对人文精神的关注,图书馆精神再一次成为研究的热点,作为图书馆精神的一贯倡导者,范并思的《公共图书馆精神的时代辩护》一文被引频次最高,达229次。文章从公共图书馆精神的历史演变谈起,总结了公共图书馆基本理念形成的三个阶段,提出公共图书馆精神的内涵、所面临的挑战和时代意义,着重指出公共图书馆精神在我国当前已经成为推动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的动力。我国公共图书馆界须补上公共图书馆精神这一课,与国际流行的理念接轨,使公共图书馆真正成为保障社会信息公平的机构。程焕文、周旭毓的《图书馆精神――体系结构与基本内容》(被引123次)一文,系统论述了“图书馆的重要价值、体系结构及其作用,图书馆事业精神与图书馆职业道德精神的基本内容,并提出了如何继承和弘扬图书馆精神。在图书馆的发展已经开始从技术主导阶段上升到人本主导阶段的环境下,对图书馆精神的重视和倡导势在必行。2005年,于良芝发表《未完成的现代性:谈信息时代的图书馆职业精神》(被引96次),畅谈图书馆职业精神和优秀能力。在此之前,图书馆职业精神这一理念最早见诸于作者在2003年出版的《图书馆学导论》一书中,但未有独立发表的论文对其进行表述。图书馆职业精神所包括的崇尚理性和知识、维护个人获取知识的平等权利、追求知识资源的最大利用等内容在信息时代虽然受到了一些挑战,但当今的图书馆人需要用勇气和智慧来维护这种职业 精神,促进职业发展,这是毋庸置疑的。李超平的《建立什么样的图书馆职业精神》(被引65次)一文从四个方面论述图书馆职业精神的优秀内容,即“以图书馆职业为从业的价值标准,在理解图书馆职业的社会使命的基础上获得对职业的认同感,以崇尚科学的精神来理解图书馆职业的责任意识,用职业道德规范来实践图书馆职业精神。较之发达国家,我们的图书馆职业精神的确还存在很大差距,这种职业精神并非仅仅停留在以往所宣传的“爱岗敬业”层面,而应该是以公众利益为基准的专业的、完备的职业精神体系。 2.3 2008年以来:主动反思热点,积极创新理论 在图书馆权利的讨论和研究经过热议阶段进入沉淀和反思阶段后,蒋永福在《论图书馆员伦理――基于责任伦理和为他责任的思考》一文中提出了针对图书馆员个体的“图书馆员伦理”问题。虽然图书馆员伦理这一提法早已出现在理论界,但将其与图书馆权利看作“一体二维”的关系来讨论却尚属首次。文章认为两者都是图书馆对社会的一种“誓约”,只不过图书馆员伦理是图书馆员对个人职责和行为准则的宣明,图书馆权利是图书馆行业对自身社会责任的宣明,前者表现为个体责任,后者表现为集体责任。目前我们正处于重视人文和强调个人权利的时代,所以二者的研究不应偏废。2010年3月,程焕文发表《图书馆权利的界定》一文,针对目前图书馆界最具代表性的三种对“图书馆权利”的定义,即民众权利论、图书馆员权力论、公民与图书馆权利论,在对美国图书馆协会《图书馆权利法案》内容、美国图书馆协会智识自由办公室的使命和有关智识自由的定义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之后,将图书馆权利界定为民众利用图书馆的自由、平等权利。作者从多角度论证和阐释,观点颇有说服力。 2008年,吴慰慈在《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研究的走向》一文中适时地指出了目前及今后我国图书馆学理论研究的四个走向,即拓展研究范畴,探寻学科新的知识生长点,促进理论与技术融合,调整理论研究的思维方式。这些对走向的分析概括是建立在作者长期的理论研究和调研基础之上的,清晰而准确,为处于调整变革中的基础理论研究指明了方向。叶鹰的《书理学论纲》一文,是继作者2005年在《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的分析表述及其逻辑结构》一文中提出以“一个轴心、三条原则、五种模型”作为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的分析内核观点之后在“一个轴心、三条原则”问题上深入研究的成果。作者将“一个轴心、三条原则”倒置为前提或公理,构成理论内核,用抽象分析方法建构出图书馆系统的基础理论并称之为书理学。书理学将图书馆研究内容分解为书的研究、人的研究和用的研究三部分,既有图书馆学的分析性基础理论,也有理解图书馆学研究体系结构的R范式、H范式和s范式,前后呼应,自成一体。这种较抽象的基础理论和方法论研究秉承了作者一贯的风格,在观点的表述和提炼上都力求体现一种凝练的逻辑表达。虽然许多人并不同意甚至不能读懂叶鹰的这种抽象论点,但正如蒋永福所说,我们应当给这种新尝试、新思路以“茁壮成长”的宽容氛围,这种尝试和思路在追求真理、探索知识的道路上是完全正确和值得提倡的,这种从不同角度的探索也有助于拓展我们的学术思索范畴和视野。 3 特点和结论 以上论述虽然有限,但从中可以大致看出新世纪10年来我国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研究的基本特点及态势,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 整体来看,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的研究特征从以前的广布式研究转为现今阶段性较强的热点式研究,且研究的主体从实体图书馆扩大到了抽象意义的图书馆及图书馆所涉及的精神层面的问题。尤其是对于图书馆自由、图书馆精神和图书馆职业精神问题的研究较为集中,被引频次较高的论文大多涉及这些主题。 围绕研究对象展开的讨论仍是理论研究的热点,在其界定上出现了多家争鸣的情况,但观点主要是从知识角度研究图书馆的“知识系”。 基础理论研究的视角更加多样化,受其他学科理论、技术的影响日渐深入。一方面由于研究内容本身呈现出较大的分散性,使得研究缺乏共同指向;另一方面由于研究过程中研究主题切换速度加快,所以在大多热点问题的研究上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 最后,要总结新世纪10年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的研究状况,可以一言蔽之: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的艰难重建在坚守优良传统和拓展思路视野中继续前行。 基础理论论文:图书馆学基础理论发展论文 图书馆学基础理论是关于图书馆现象的一般理论知识。它是由关于图书馆现象的一般性认识问题的理性知识和关于图书馆学各个分支学科的共性问题的理性知识等构成的思想体系。对图书馆学基础理论问题的研究,在我国起步于20世纪50年代后期的图书馆定义问题的讨论。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的教材和专著的不断问世,大大推进了我国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研究。但是,应当承认:在建设和发展我国的图书馆学基础理论方面,我们尚有许多问题需要讨论和解决。 1关于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研究中统一性和多样性的对立统一 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图书馆学的研究领域出现了一种声音,即认为对以描述客观规律为已任的图书馆学基础理论而言,不应该有各国自己的特色,因为特色太多不一定是件好事,图书馆学的理论、原则,特别是图书馆学基础理论,只是用于本国,不适用于大多数国家,就不是真正的科学理论。对于这种认识,我们应当辨证地加以分析。一方面,基础理论不同于应用理论,它主要用于解决人们在从事图书馆事业的活动中所遇到的各种基本认识问题和具有共性的基本理论问题,所以,就应当充分认识到一个基本的事实:即由于人们认识有关问题的角度和深度的不同,思考问题的情境不同,解决问题的宗旨不同,掌握相关信息素材的齐全程度不同,思考和解决问题所采用的思维方式不同等,因而自然会出现认识结果的不统一性和多样性;同时由于图书馆现象本身的多样性、复杂性和变化性等因素的影响,也造成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研究成果的多样性和不统一性。另一方面,我们也应当看到,通过各种学派和相关问题的理论争鸣,在一定时期,图书馆学界对某些基础理论的理性认识会出现暂时的统一现象。但是,应当看到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研究过程中的这种统一的现象只是相对的,而且通常的情况是,随着人们认识水平的进一步深化,所掌握的信息素材的进一步丰富,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研究方法的某些局部的统一和平衡往往会被人们所突破。 回顾一下我国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研究的历史,从其建设和发展的基本轨迹中,我们不难看出理论建设中的波浪式前进和螺旋式上升的基本规律。例如,20世纪50年代后期开展的图书馆定义问题的讨论,使人们对图书馆本质问题的认识基本上达成了共识;但是到了20世纪80年代,由于世界性的图书馆学知识横向交流的发展,以及人们认识的深化,所以又出现了一次较大规模的学术争鸣,在这次争鸣过程中,人们的一些认识又一次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统一。再如,20世纪80年代其中较有代表性,统称为“交流说”问题的讨论,也使人们对“交流说”问题的认识得到了进一步的深化,并且通过学术争鸣,形成了一些颇具代表性的理论观点,拓展了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的研究范围,深化了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的理论内容。这种打破原有平衡状态并出现不平衡状态的现象,其实是图书馆学不断成长和发育的一种正常表现,我们决不能将其看成是反常现象而加以责难。 我们在建设与发展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的道路上,必须充分认识到关于某些问题或某个方面问题的理性认识的统一只是相对的,即理论研究中的平衡状态是相对而言的,而理论研究中对有关问题的认识的不统一性、多样性,从历史的发展的角度来说,则是绝对的。如果我们只是认识到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的统一性,而对其建设性和发展性认识不足,那么就会出现自觉或不自觉地限制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研究的思想倾向性。同样,如果只是承认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的发展性和多样性,而不承认在某个时期的某些问题的理性认识方面的相对统一现象,则会给实际工作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所以,正确的做法是:承认图书馆学基础理论建设和发展是一个动态性与静态性的统一的过程,是一个螺旋式上升的过程,是一个统一性和多样性的对立统一的过程。 2关于图书馆学基础理论中有无至善的理论 这似乎是一个并不是问题的问题。然而由于受到西方图书馆学思想的影响,近年来我国有一些人对于这个问题的认识并不十分清楚。所谓“至善”,就是十分完美,不需发展之意。那么在图书馆学的基础理论之中确实存在这种十分完美的理性认识成果吗?我们认为从事物的一般发展规律和人们的认识规律来看,“至善”的事物和理论都是不存在的。任何事物的存在都必须以适应一定环境条件为前提,所以在这个运动和发展的世界中,任何事物都需要不断地发展和完善自己,假若某种事物故步自封、不思进取,那么它的下场必然是被时代的潮流所淘汰。图书馆学理论也是如此。由于我们的管理对象和研究对象都是处于不断发展和完善的变化之中,所以,理论也必须顺应这种变化的需要,不断地充实和完善自身的思想内容,只有如此,理论才能对变化的环境和对象做出及时的反映,才能成为指导实践的有力工具。 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的研究历史也说明,“至善”的理论是不存在的。任何一种图书馆学基础理论,都需要我们通过不断深化对有关图书馆现象的认识,不断地予以充实和发展。目前,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的研究,又面临着电子文献及其管理实践的新挑战,有许多新的基础理论问题需要重新加以思考和探索。一些基于传统手工图书馆管理实践经验提炼出来的基本认识成果,在新的对象和新的情景之下,已经显现出疲软之态,如果我们依然抱着过去的理论和观念不放,那么等待我们的将是图书馆学基础理论大厦的颠覆。 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的功用之一,就是应当去“证明和推论”一切有助于图书馆界的社会认识和把握图书馆和图书馆工作存在价值的问题和现象。由于图书馆、图书馆工作、图书馆事业及图书馆学自身等图书馆现象都是处在不断发展和变化之中的,所以客观上要求图书馆学基础理论必须对这些图书馆现象发展变化的本质、规律和特点等,及时地给予“证明和推论”,以便为图书馆界和社会提供更为充分的理论支撑。没有科学的实践便没有科学的理论,没有科学的理论的指导也就无从谈起科学的实践。图书馆学基础理论虽然只对图书馆管理实践起着间接的指导作用,但是,由于图书馆学本身就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管理性、综合性学科,所以它的基础理论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具有实践性的色彩。那种看似深奥的“玄学”理论,对图书馆学是不适用的。为此,密切注意图书馆管理实践的发展和变化,及时地提炼和升华新的经验,形成新的认识,打造具有新鲜内容的图书馆学理论,便成为当代图书馆学基础理论建设与发展的必由之路 3关于图书馆学基础理论建设与发展的基本走向 一般认为,理论是灰色的,而实践之树却是常青的。这是用来说明理论如果失去实践的土壤,就会失去生命的活力。所以,图书馆学的基础理论建设和发展必须注意同实践的关联性,始终保持引领实践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也许有人会提出反驳意见,认为基础理论对实践没有直接的指导作用,所以不必过分强调它与实践的关系问题。其实,这种认识本身的产生根源在于缺乏对图书馆学基本性质的把握。图书馆学作为一门综合性、应用性的社会科学,它只有时时处处注意维护自己的实践品格,才能获得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否则,如果把它们作为一门思辩性的理性学科来建设,它很快就会被实践所否定。因此,无论是图书馆学的基础理论还是应用理论建设,都必须以科学的图书馆工作实践为导向。在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的建设与发展的基本走向问题上,大致可以选择以下几个方面的道路。 3.1注重研究实践之中具有普遍性的、影响较大的理论问题 由于信息时代的到来,许多以往似乎已经得到圆满回答的基本问题,目前又重新引发了图书馆学术界的反思。诸如来源原则的概念化问题、文献的生成与运动规律问题、图书资料的原始性问题、图书馆的本质规定问题、图书馆法制化问题、图书馆工作者的社会地位和角色问题等。理论的突破,往往就出现在对人们已经习以为常的图书馆现象的重新思考和探究过程中。理论的生命力在于自身的“新陈代谢”,不断地对变化着的现象做出反应和说明,并形成新的理论思想,指导实践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譬如,图书馆本质问题研究长期以来一直非常关注历史的文献原始记录性,而对图书馆本质的其它规定性却缺乏充分的研究和把握,所以使我们无意之中失去了许多创造新理论的机会。相反,西方的一些学者由于长期以来一直注重文献有机体思想的研究以及图书馆的历史联系性的研究,所以才会提出一些对世界图书馆管理有价值的新理论,如文献生命周期理论、文献连续体理论等。因此,反思历史可以使我们充分认识自身理论建设方面的缺点和不足,以便确立正确的研究取向。其实,任何一种研究对象都具有多重规定性,我们不能攻其一点不及其余。 3.2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研究应当具有更加宽阔的视野并探究一些根本性的问题 就目前我国的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研究的现状而言,存在着以下几个较为突出的问题。 首先,注意系统内部问题的研究多,关注环境影响的问题少。现代社会要求各门社会科学的研究除了关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外,还要有注意学科之间的交叉、融合和渗透问题。实际情况表明,应用性的学科只有关注环境的变化,才能不断地从中汲取信息和营养,才能使本身的建设与发展充满机遇。否则,目光短浅,只进行已有研究成果的重新包装,或采用新瓶装旧酒的思维方式,那么该门学科迟早会被社会淘汰。我国图书馆学中的一些分支学科的消亡,已经客观地说明了这一道理。因而,注意从社会环境的角度,发现和选择新的研究课题,是我们在信息时代建设与发展我国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的必由之路之一。 其次,只注重概念的炒作,不注重对实践具有实际指导意义问题的发现和研究。对图书馆学中的一些概念作研究是十分必要的,它可以使我们对相关问题的研究站在一个坚实的逻辑起点之上。但是,如果将这种问题的研究扩大化、庸俗化,那末实际的效果恐怕就会事与愿违。如对“实物图书”、“图书信息化”、“文献”、“文献一体化”、“电子文献”、“文献中心”等概念的研究,都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上述症结。再如,对我国有无某种理论的纷争,也没有什么实际学术理论价值。我们的学者是否应对一些既有学术理论价值又有实践指导价值的根本性基础理论问题的研究,投入更多的精力和智慧呢?如我国图书馆事业的信息化发展战略问题,图书馆事业管理体制的变革、走向问题,图书馆工作者的社会职责变迁问题,WTO与图书馆事业的关系问题,电子文献的宏观控制思路,数字政府与图书馆事业职能完善问题,信息化在图书馆部门实现问题,由实体管理到信息管理的转型问题等,都需要我们认真加以思考和研究。 再次,注意对已有的成果的炒作,缺乏创新意思。一段时间以来,我国的学术理论界注释之风盛行,一旦某个方面的理论研究成果引起人们的关注,总有一些人热衷于将别人的东西拿来乱编胡吹一气,使本来清晰的理论变得乌烟瘴气,令人难以琢磨。我国目前“基础理论层的虚弱、欠缺乃至空位是现实实践层混乱的根源之一。……已有的成果是我们的财富与精神慰籍,但未来尤其是未知领域对人类更具诱惑力。”因此,不断强我们的创新意识,不断地去探索未知的世界和领域,应该是我们应当选择的道路 3.3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研究应当注重端正学风和学者团队的建设 反思近年来我国图书馆界的学风问题,基本是好的,然而有一些同志的学风的确存在一些问题。其表现:一是华美词藻堆满篇,务实内容找不到;二是理论讲了一大套,实际工作不需要;三是国外理论一大套,不知中国要不要;四是文章崇尚大而玄,内容空泛无实效。之所以会出现这些学风问题,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既有我们自身的治学态度和学术修养问题,同时也有不良环境的影响问题。只有端正学风,树立实事求是的务实学风,切实解决一些实质性的问题,才能培育出适应实践需要的图书馆学术理论果实。 另外,当今社会的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研究,需要提倡团队合作精神。有关部门可以组织力量,实施集体攻关,争取在一些基本理论问题的研究方面有所突破,有所建树。当然,我们提倡团队合作的学术研究形式,并不否认学者们以个体的形式参与学术争辩的积极作用,而是主张以适当的形式来强化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研究的氛围。 最后,我们应当重提一下学术问题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学术问题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对持有不同思想观点的同志实施不平等的攻击,更不能把学术问题和政治问题混淆起来。对于一些较为偏激的学术思想,应当给予正确的引导,并客观地指出其观点中的合理成分,以及值得商榷之处。青年一代的学者更应当注意创新意识的培养,不惟上、不惟师、不惟古、不惟“洋”,是当代图书馆学者应当具有的基本学术风范。 基础理论论文:保险基础理论研究论文 [关键词]保险理论;不确定性;风险管理;效用理论;非对称信息;逆选择;道德风险 [摘要]保险业在中国还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实践的发展迫切要求深化我国保险理论研究。在保险理论研究中,首先应从保险的本原着手,即从不确定性、风险及风险管理理论开始,以效用理论为基础,分析保险价格存在的根源;同时运用经济学的新发展,对保险合同中的非对称信息、逆选择及道德风险进行研究。保险理论研究的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是重视研究保险发展理论。本文对保险发展中涉及的相关变量作了初步研究。另外,还提出了保险监管的经济学理论研究基础,即建立在政府掌握的信息足够假定下的、可能实现的“帕累托改进”。 从上个世纪80年代初至今,中国保险业经历了恢复、发展和逐步市场化的阶段,政府监管也经历了由不健全到逐步健全的过程。但是,从国民经济及社会进步的宏观角度来考察,并对比国际上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保险业的发展状况,我国保险业显然还处在粗放发展的时期。其根本特征是,保险市场机制不完善,定价(包括佣金、手续费率)机制不健全;保险经营管理的成本较高,效率较低;从经济发展的角度,相对于其他同类行业的地位明显弱小;从社会发展的角度,作为从事风险管理的行业,更远未对社会发挥其专业作用;保险业尚未深人到我国城乡居民的观念之中。因此,我们要以“三个代表”的思想为指导,应用保险的基础理论、发展理论以及相关的经济学、法学等理论进行研究,为我国保险事业的发展提供理论依据。 一、保险的本原理论及相关基础理论 保险的本原理论,即指不确定性、风险和风险管理理论;保险的相关基础理论,即指非对称信息、逆选择及道德风险理论。 对保险理论进行研究都是开始于对风险的研究,保险是风险管理的一种形式,且是最主要和有效的形式。保险的原理即是将单个损失的不确定性转化为整体损失的确定性,使客观风险转化为可保风险。这就要求投保人的损失是可计算的,其中关键的因素是要得出一个具有合理精确度的可确定的损失概率分布。这种概率分布主要来自于多年的经验数据,有些分布则可以从理论推导中得来。进入到20世纪50年代以后,人们逐渐从效用理论的角度研究保险问题,效用理论成为分析风险与保险的基础理论。比如,通过相关模型的推导显示,作为大部分人群的风险规避者,为了在不确定的收人选择中获得确定性收入而愿意放弃一定的收入,而其效用是相等的。这种收入的差额就构成了风险贴水的概念。风险贴水则构成作为风险管理手段之一的商业保险保费存在的理论基础。该模型分析的一个推论是,在消费者是风险规避者的情况下,消费者的效用最大化是保险人生存并获取利润的一个重要动因。 上个世纪后半期以来,随着人们对风险理论研究的深入和信息经济学(包括博弈论)的逐步兴起,保险中的道德风险和逆选择问题以及保险合同中的非对称信息问题日益成为保险研究的热门话题。一方面,保险合同具有射悻性及合同信息的非对称性特征。射悻性这个概念的含义是指,合同的双方对于合同履行的结果都有可能获得比对方更大的利益,而这种可能性又是基于某种承诺和某一不确定事件的发生。同时又由于保险合同本身变得越来越复杂,使得保险合同的一方,即投保人方在对合同信息掌握上处于不利的或者说是弱势的地位,这一点也是保险合同的重要特点。这个特点决定了保险合同和其他“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合同有很大的不同,相对于经贸和民事合同,保险合同更多地存在着双方博弈的空间。另一方面,保险具有长期性及广泛性特点。一份长期寿险合同可能持续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一生;同时,一家保险公司所对应的投保人、被保险人是很大的一个群体,一家保险公司的破产会直接影响着许多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切身利益,而保险公司经营得好坏又是单个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所无法知晓和控制的。投保人一方为了弥补自身对保险合同信息掌握的缺失或者为了获取更多额外的利益,可能不如实告知自己作为合同一方的有关信息,这就构成逆选择或道德风险。信息经济学和博弈论的发展,可望在研究保险合同的相关问题上,发挥很大的作用。 重视保险的基础理论研究,可以使我们对进一步的研究正本清源、更扎实和更深入;反过来,保险理论研究应当始终为解决实践中的问题服务。保险的本原理论应当至少解决以下几个基本问题: 1.保险能够为社会提供什么产品与服务,以及在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下应当提供多大量的产品及服务。这其中需要分析一定阶段下的保险市场需求与供给,以及保险费率的特点及其确定。 2.如何提供上述产品及服务。实际上就是保险的经营管理方式,涉及的问题比较广泛,从保险市场结构到具体保险供给商的内部企业治理,再到保险公司从产品设计到风险管理服务及理赔的各个环节。其优秀问题是成本与收益的关系问题,或者说是效率问题,同时也包括发展的动力问题。 3.与上述二个基本问题密切相关,或者是对上述问题需要进行一步分析的问题,是需要解决保险合同各有关当事人的关系问题。包括针对不同的投保人群体,适合什么样的保险产品;在社会经济不同结构下,如何进行保险产品的创新与开发等。 二、保险发展理论 传统经济学给我们提供了经济部门增长的基本模型。在微观层面,保险公司发展是保险资本、人力资源、产品数量与结构等相关变量的函数;在宏观层面,保险发展则是国民经济发展、社会保障程度、市场化程度、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法律制度等变量的函数。在研究方法上,数十年来经济学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诸多研究模型,如哈罗德—多马模型、罗伯特·索罗、爱德华·丹尼森运用不同生产函数解释经济增长的方法等,都可以给我们以启发。 从需求方面来看,同一般商品类似,保险市场需求也应具备对保险产品和服务有消费的欲望和消费的能力两个要件。与其他一般商品不同的是,保险作为一种无形商品,它更是一种承诺,是消费者一旦遭受损失,对保险人履行赔偿义务承诺的一种购买;同时从人寿保险的角度来说,它也是人们对自己当前消费与未来消费之间的一种选择。保险市场需求有两个决定因素:从财产保险(主要是企业火险和水险)角度,保险市场需求依赖于经济总量的成长,这种依赖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随着经济总量的成长,保费收入总量不断增长;二是经济发展水平越高,保费收入在经济总量中的比重越大。从人寿保险角度和个人财产保险角度,保险市场需求更依赖于国民收入水平。当然,两者是有联系的。保险需求主要是一种消费需求,同时,随着保险产品的不断发展,一些投资连结产品不断问世,保险需求也逐步地带有一定的投资需求的属性。保险需求有以下特点: 1.保险需求有明显的阶段性。商业保险是总体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当人们的财富只能够维持当前基本的生活消费时,一方面,人们所做的事情只能是进一步创造和增加财富,而较少有风险防范与管理的思想;另一方面,人们也没有能力从当前仅有的财富中再拿出一部分作为风险转移的成本(即商业保险中的保险费)。 2.保险消费观念的建立有较明显的外部决定性。尤其从短期来说,保险消费并不是一个被人们自然接受的观念。这一点不仅对尚处在保险产业发展初期的保险市场来说至关重要,少数发达国家也存在类似问题。据统计,在人均国民收入超过10000美元的国家中,尽管大部分国家的保险深度达到了5%-8%的水平,但仍有少部分国家的保险深度水平很低,他们之间的差异在0.1%—8%之间。人们对保险消费不易接受的原因:一是一般居民对于付出一定的代价去“换取”全体财富的安全的理念并不是很容易接受;二是由于保险合同是一种对将来的承诺,人们在以保险消费来处理当前消费与未来消费的关系上,并不感觉到非常安全;三是由于保险合同双方的信息不对称,由保险人一方制定的“繁琐”的保险条款以及大量的“除外责任”,使得许多投保人以及更广大的潜在投保人对签订保险合同望而却步。另外,还存在宗教、文化传统等方面的原因。 3.从长期来看,保险需求有较强的收人弹性,而价格弹性较弱。保险需求程度极大地依赖于人们的收入水平,在不同的收入水平阶段,有不同的保险需求函数;保险商品也不象其他一般商品,可以随时买来、即期消费,并且还可以随着商品价格的升降来决定现时对该商品的消费量。保险商品作为一种通过对风险评估、投资收益及各相关因素的精算分析以后确定的产品及价格,一旦确定就不易变更。因此,保险人面对的是需求价格弹性比较小的市场。对保险市场需求的分析也必须主要是根据保险产品的特点进行分析。 从供给角度分析,保险市场需求有以下特点: 1.保险市场是建立在总体市场发育程度的基础之上的。一个国家一定时期的保险供给总量决定于当时的社会总财富。 2.保险市场供给的增长与保险技术的发展是呈正相关关系的。随着保险业务规模的增大,资本金的作用实际上趋于降低,而代之以保险责任准备金。各项责任准备金的提留是一个建立在精算科学基础上的工作,而没有这方面的技术基础,保险业务经营是不可能维持下去的。另外,在保险市场竞争中,及时根据市场需求推出有竞争力的产品是极其重要的,新产品的开发融合了对该产品标的损失分布的统计分析、将来准备金运用的收益等方面,其所要求的有关方面的技术要达到相当高的水平,才能够真正赢得市场。 3.长期保险市场供给具有较明显的阶段性。一般来讲,在保险市场发展初期,保险费率较高,保险供给的增长速度较慢,保险业能够通过高费率获得比较高的利润率。在产业增长阶段,市场竞争的发展和市场自由化水平的提高,保险供给的增长会呈现出一个快于社会总财富增长速度的时期。这个阶段将持续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市场成熟阶段是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的逐步提高,保险在总体经济中的渗透率逐步接近饱和,这时保险供给将保持一个大致与总财富增长速度相同的速度增长。国际保险权威杂志《Sigma》的研究结果是,非寿险业务的饱和点大约为所在国国内生产总值的5%。 4.保险本身的特点决定了保险市场具有一定程度的自然的进入壁垒和政府不同程度的限制。保险的原理要求保险的经营者具备两个基本的经营要件:一是要有足够的资本金,以保证在该保险人尚未建立起保险基金时(主要是保险公司开始经营业务及保险业务发展过快时)对投保人的赔付。因此,进入保险市场的条件自然要比一般工商业或其他第三产业的要求高。二是要有足够大的承保面。根据大数定律的原理,承保覆盖的范围越大,保险费率越低。反之,保险公司保险的范围小、承保的标的少,一旦遇到大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赔付,整个公司的资本金就将支出殆尽,从而使保险公司面临破产的风险。在进行上述一般经济分析的同时,我们也应该认识到,经济增长与生产率的一个中心问题,是经济社会如何能保持创新的强烈动机及持续发展的机制。在保险业发展中,我们应当甄别出在不同发展阶段刺激保险发展的主要因素。在当前发展阶段,除了需要关心总体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增长外,应当尤其关注以下两方面的研究: 一是现代企业制度理论与保险业发展。目前我国保险公司的公司治理状况,包括企业管理和内控机制等,都存在很大的问题。这是制约我国保险公司长期发展的一个重大问题。应当在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理论的同时,根据我国保险公司的特点,建立和逐步完善我国保险公司的公司治理机制。 二是金融工程理论与保险业发展。保险业发展很大程度上体现为保险产品的发展,产品创新是保险业发展的强大动力。金融工程理论作为现代金融理论发展的重要工具,对保险产品的创新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研究和发展金融工程理论及其在我国保险业中的应用,至关重要。 三、保险监管理论 一个产业的发展,其经营是产业发展的内核,政府监管则是必要的外部指导和监督。政府对市场监管在经济学上的理论基础,是基于在达到“帕累托最优”过程中可能实现的“帕累托改进”,其前提条件是假定政府对市场信息的掌握有可能比单个市场主体要大,政府通过对市场的窗口指导,实现对经济运行机制的改善。政府监管职能的体现,一是指导,二是规范。指导实际上是通过向产业提供服务实现的,这是政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基本职能,是对市场经济正常运行条件下而言的;规范与处罚则是对于有可能出现的不正当竞争、侵害消费者利益等行为的应对手段。对于一般的工商产业,政府的监管主要是体现在对市场行为的规范和保护消费者利益及公众利益上,而对于一些特殊行业,供需双方在对产品信息掌握明显不对称的情况下,政府对产品及市场行为的适当干预成为必要。保险业即属于此类产业。保险经营与保险监管有着对立统一的关系,其中统一的一面是主导,其发展的最终趋势是走向完全的统一。在我国保险业当前的发展水平和自律水平下,有效的保险监管是保险业进一步发展的关键。 基础理论论文:政府传播基础理论研究论文 摘要:政府传播是政府运用以信息为载体的政治权力而维护其运行的一种运作过程。其本质是权力的运作方式。本文从政治权力的角度阐发开去,去解读政府传播,从而对政府传播的概念、政府传播渠道、政府传播模型等进行分析,以期对政府传播这一现象获得基本认识。 关键词:政府传播、权力、渠道、模型、信息反馈 当前,关于政府传播的概念,大家莫衷一是。有学者认为是“政府传播是政府利用大众传播媒介进行的信息传播”。①也有学者提出“政府传播是运用传播学的理论与方法,描述和解释政府的信息生产、传递及由此产生的信息交换关系的概念”。②也有学者认为政府传播即“国家权利机关的执行机关用语言、文字等符号,借助媒介向目标公众传递、交流信息的进程”。③这些解释都是从传播学意义阐释的,即用传播学的概念对政府中存在的信息流动过程进行解释。 一、“政府传播”概念的界定及说明 要界定政府传播的概念,首先应对政府传播的主体政府有较全面的认识。什么是政府呢?无论是将政府视为政治统治的方式或政治统治的确定形式,还是将政府视为管理国家事物的机构和统治阶级行使国家权力、实施阶级统治的工具,政府即管理与行使国家主权的机关这是不争的事实。这是从静态的角度去解读政府,它所强调的是公共权力的具体结构,但政府传播基于传播本身的互动性,它所研究的对象具有动态势能,所以从动态角度去解读政府。 政府作为政治主体,是要实现目的,主要表现为利益。“这种利益是非常广泛的,可能是物质的,也可能是意识形态的,或二者兼而有之。政治权力所实现的利益,不论其形态如何,对于权力主体来说,都是属于根本性的利益”。④而政府为保证根本利益的实现,就会把根本利益在实际中转化为政治意志和政治行为,从而事实成为政治权力的载体。 政府是政治权力运行的体系。在这个宏观体系中,运行的主体是作为权力中枢的政府,而权力就是这个系统及其运行状况的血液。由于权力运行是一种动态结构,时间因素便成为其不可缺少的坐标。政治权力如果不能在有效的时间到达权力的客体,其作用就会失去意义而化为乌有。政府存在的意义便是使这种政治权力在传输过程中,不断地得到权力损耗的补充,从而到达权利的客体,从而实现其政府运行的目的。 而这些权力的传输,一部分以信息为载体,一部分以强制力(如行政、法律)为载体进行流动。基于以上分析本文认为所谓政府传播就是政府运用以信息为载体的政治权力而维护其运行的一种运行过程。其本质是权力的运作方式,呈现出的表象便为信息的传播。 这个定义揭示了政府传播所具有的如下特性: 第一、强制性。政府传播的主体作为管理与行使国家主权的机关,拥有极大的权力,具有制定政策、颁布法律、管理社会等职能。一方面对信息和信息渠道掌握着控制权,另一方面对受众有强制性接受执行的权力。这种权力的权威性就决定了政府传播是具有强制性的。 第二、目的性。政治权利本身就是为实现某种利益或原则的,所以权力的流动带有极强的目的性,往哪儿流动以及如何流动都有自己固定的规则与程序。所以政府传播也有很强的目的性,传播什么内容,通过什么渠道传播,这都带有很强的可控性。 第三、互动性。政治权力作为现实的政治过程中运动着的一种现象,其状况由权力作用的结果来衡量。在政府传播中,权力作用于权力的客体,权利客体也会反作用权力主体,于是双方出出了信息的互动。这种互动在政府传播中大为重要,因为权力实现程度直接关系到权力主体利益。二、政府传播渠道分析 作为权力主体的政府为实现自己的政治意图必须把权力施加于作为权力客体的民众,这时候便产生了权力的流动,于是权力主体的政府变成了传者,权力客体的民众变成了受众。 基于政府传播本质上为一种权力的动作方式,所以政府传播渠道是权力流动的渠道,这是大大有别于信息交流层面上对政府传播解续而确立的政府传播渠道,即大家通常所分析的大众传播媒价,包括报纸、广播、电视及网络媒体。 从权力流动层面上来分析政府传播渠道,我们会发现原来政府传播渠道不仅仅局限于大众传媒,而它本身内部就存在着传播渠道,而这一方面是我们通常所忽视的,这在政府传播研究方面是一块较大的空白。 政府本身作为一个完整的权力系统,它的权利流动可以从系统内外区别,系统内的为组织传播,系统外的为非组织传播。 1、组织传播渠道 我们分析政府权力作用的内部渠道问题。政府权力的作用是指它作为一种支配权利(即政治管理权利)对于社会和人民群众的作用。而在作用到达社会和人民群众之前,还要经历一段政府内部的渠道。 这种权力流动结构是宝塔形结构。这种结构的特点在于向上的阶梯愈高,规模愈小而能量愈大。权力源所发出的权力流从塔顶一层层的往下流动,每往下一层,接触面就更大,最终到达权力客体。 而组织传播渠道即指上述政府系统内部的传播渠道,这是政府传播的主要渠道,政府依据严密的行政结构进行传播。这种组织传播根据权利流动方向的不同,划分为下行传播、上行传播和平行交叉传播。这里主要指下行传播,即行政组织中同一部门内部或直线上下级之间由上而下的信息传播。它是由上级直接向下级指示、命令、意见等,是领导者向被领导者直接的信息传播。会议、报告、文件等是组织传播的主要方式。会议是政府部门进行传播的基本方式,通常有工作例会、情况汇报会、座谈会、碰头会、现场办公会和电话会议等等。通过会议,可以及时传达各级政府的工作要求,了解下级机关工作情况,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报告所体现的是上行传播的功能,是下级政府机关向上级政府机关汇报工作和请示问题的常用方式,是上级机关获取下面各种信息的重要渠道。文件是一种公义形式,一般不分发给个人,而通常由行政领导把文件内容按行政级别、职能传达给有关人员,或按文件规定的行政级别和传阅范围进行阅读。 2、非组织传播渠道 政府传播中的非组织传播是以权力为中心呈辐射状的外向传播模式。这种传播模式是基于政府权力外向传播而形成的。 以政府为优秀,将能量或意志通过一定层次向各个方向传递,这样一种结构类似光线向外放射那样,所以称为放射性结构。 这种传播的特点是:政府是传播中心,处于中心外的受众之间彼此没有正式的沟通渠道。于是大众传媒在此刻就担起政府非组织传播的渠道。当然大众传媒由传统意义上的传播者开始变为单纯的“传声筒”和“布告牌”,而政府则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传播者。 政府新闻机构、政府网络代表政府在实际传播中与大众媒介发生接触。政府新闻机构是政府为加强政务信息的宣传与流动,统筹政府的新闻工作所设立的,利用新闻媒介信息的专门机构,通常这样的部门有两个任务。一是利用政府工作报告及时准确地宣传政府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重要政策、法念以及决定等事项。二是组织召开政府新闻会。 政府网络的出现也大大提高难度各种政务信息的传播速度三、政府传播模型分析 政府传播是一个复杂的传播过程,涉及到很多方面的因素,但主要因素依然是传者、渠道、受众,这三部分,即 此模型主要涉及三方面的关系 1、政府与大众媒介的关系 由于政府传播主体政府的强势地位,大众媒介通常情况下的“传者”地位和“把关人”作用,开始前移,最终与政府合二为一,大众媒介成为“传声筒”和“扩音器”,政府则即是传者,又是把关人,所以政府在进行传播则具备了最伏越的传播条件。 但是具备了最伏越的传播条件,并不一定能达到最优秀的传播效果。而且,一旦政府传播在活动中操作上出现失误,其对政府形象的损伤在范围的广度和深度都是极大的。 非典时期,卫生部有关部门在初期不向公众通报病情,不向国际社会通报疫情,在国际、国内都造成了很坏的影响。后来开始正视这个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并建立了快速的疫情通报体制,获得国内外的好评,维护了中国政府的形象。 所以政府传播中,作为主体的政府要适时发言。当出现一些突发事件、重大性事件,与受众利益切身相关或受众极为关注,政府应及时出面,召开新闻会,通报事件的全过程。只有如此,小道消息、谣言才能止住。相反,如果一味遮遮掩掩,小道消息和谣言就会流传,填补因政府发言缺位而出现的信息真空,造成社会恐慌和骚乱,给政府扭转危机、稳定局势带来阻力。 同时要适当发言。为适当发言,传播行为必须有所策划。策划涉及政府传播的所有形式,包括一般性的信息传播、新闻及记者招待会;涉及新闻传播的具体细节,包括时间、地点、形式、内容、的范围、频率以及媒体的选择。同时要对现场可能出现的敏感性问题进行预测性分析,并准备应对预案。 同时要适合发言。要讲究传播技巧,研究受众的心理感受,那种“枪弹论”的观点早已过时,不要在用过去那种思维方式和话语方式进行发言,否则只会引起反感,事倍功半,要努力寻求共同的诉求点,才能收到良好的传播效果。 但是大众媒介并非无所作为。当前我国大众媒介依然存在着新闻报道模式僵化,通篇空话、套话,只报“喜”不报“忧”,在引导舆论上还存在不注意公众的期待心理等诸多问题。大众媒介在报道理念上应更趋于公平、公正的原则。 2、政府与各级政府的关系 政府与各级政府的关系,在各国都是普遍关注的问题,在中国尤为如此,而且关系更为复杂。 在中国,政府与地方各级政府是典型的科层性配置。“行政权力主要是按照科层化的主体机构进行分配形成等级权力,以解决集权与分权、管理层与管理幅度的问题。”⑤也是按照行政组织科层化主体结构进行的。 这种科层制的权利配置,决定了中央政府与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关系属于层级递推传播模式。纵向上看,信息传播是按照政府机构层次自上而下或自下而上进行的,即上行传播和下行传播。这种传播是有组织保证的,双向流动都是按程序进行的,属于体制性的渠道。如各级政府机构每年向上递交年终总结,向下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要求,与行政管理中的层级管理不同的是这种传播可以越级进行,如中央领导可以去某市视察,这就是一种跨级视察。 但现实是下行传播渠道多于上行传播渠道,而且在传导过程中,权利的磨损和偏离是不可避免的,因而信息的放大或缩小乃至失真都是存在的。 而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还是存在于行政系统内。干扰信息的正常传播的干扰源主要是:(1)信息源的权威性;(2)行政人员的素质;(3)机构的层次中央政府对各级地方政府要保持高度的权威,只有这样下级才能自觉服从,把信息的磨损和偏离减少到最低程度。现实中的阳奉阴违,就是典型的置中央权威于不顾,自然会影响到信息的传播。 行政机构的层次越多,信息传播所遇到的阻力就越大。信息一级一级往下传播时,每一级对信息的理解都会有偏差,而这种偏差越放越大,就会严重影响信息的传播。 所以在中央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进行信息传播时,上下级的交流是必不可少的,同时应适当推行行政体制改革,合并或减少一些不符合现在情况的级别设置。 3、信息反馈关系 在政府传播中,政府通过系统内的渠道和系统外的渠道向受众传播大量信息。但是受众也并不是毫无选择地盲目接受任何信息内容。他们在接触信息方面具有明显的选择性,具体表现为选择性注意、选择性理解和选择性记忆。虽然说政府传播的信息带有强制性,无论同意与否,都必须无条件接受并执行。政府传播信息的强制性往往造成一种假象,即信息畅通无阻。事实上,由于受众个体在思维、态度、认知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信息的传播效果是有较大差异的,而忽视甚至漠视这种差异会造成“反信息”的聚集。 所谓反信息,广义上讲是指一切对信息的怀疑、排斥、否定的信息的总和。狭义上讲是指对抗性信息,如小道消息、谣言等。反信息的存在如果得不到及时的疏导、释放,进而会对传者产生怀疑、不信任,从而使政府的正常传播发生断裂,威胁到政府的正常管理。 及时和完善的信息反馈渠道就显得十分重要。当前政府传播中,信息反馈渠道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系统内的渠道,即行政渠道;一部分是系统外的渠道,即媒介渠道。 行政渠道的主要反馈渠道是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此外还有举报、政府信访。“某某”热线电话以及现场办公制度等等。但实际一年一次的两会影响了信息反馈的连续性和及时性,而信访、电话这种反馈方式又过于细微。媒介渠道由于媒介自身在政府传播中已与政府合二为一,在实际反馈中,自主性太小。 当前主要存在着三个问题 ⑴反馈方式单调 受众在主动反馈信息的时候,选择什么样的渠道应具有很大的自主性。这条渠道不通,可以换另一条渠道。但事实上受众反馈的渠道是很少的。比如虽然当前中国最有权威的民意代表机构是人民代表大会,但受时间和人大代表素质的影响,也并不能充分反应受众的意见。 其实这里面存在一个对等性的问题。这也是政府传播的特点之一,传者是一个组织,而受众具体到一个个的人。受众接收信息是四面八方的渠道,而反馈信息是则是屈指可数的几个途径。这是不对等的,虽然这有利于政府营造舆论,但不利于听到真实的民众的意见。 ⑵反馈时效滞后 传播理论告诉我们:传播渠道越长,噪音越多,不确定的因素也越多,信息通过的层次越多,它到达最终接受者的时间也越长,这样信息经过层层筛选过滤,出现失真的可能性就越大。 在受众反馈信息的时候,由于我国等级森严的科层制配置,政府部门普遍存在着行动迟缓、办事拖沓、信息传递速度缓慢甚至停滞不前,信息渠道中的噪音过多干扰使得信息失真,使信息传递质量下降,从而影响各级政府的正常稳定运行。 非典时期,个别地方政府就瞒报病情,直接干扰了信息的反馈,严重影响了国家总体措施的布置。 ⑶反馈经常“一窝蜂” 由于现实中传播渠道是有限的,而受众反馈信息量巨大,所以经常出现反馈信息“一窝蜂”的现象。而信息的超载,会造成渠道的拥挤和堵塞,阻碍了有用信息的传播,传播速度也会相应降低。 目前我国的公众信息反馈渠道存在着体制的障碍,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我国公众信息反馈得制度性渠道,也是政府传播中公众信息反馈的主渠道。每年春季“两会”开会期间,公众信息反馈渠道十分拥挤。而且这种“一窝蜂”现象不仅集中在时间上,还集中在反映的问题上。这就造成了信息反馈资源的巨大浪费。 当然上述问题,是社会结构分化以后,利益结构、社会流动结构多样化,而固有的行政结构尚未完全适应而出现的一些暂时性问题。随着我国行政政策的推进,这些问题都会逐渐解决。
公司经营管理论文:供电公司经营管理论文 1供电公司同业对标管理体系内容介绍 作为一名县级供电企业工作人员,笔者对当前本县供电企业同业对标体系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下面将对供电企业同业对标体系的主要内容及组成部分进行介绍。首先,为了保证我县供电企业同业对标管理体系及相关办法的正常实施,我县电力企业管理部门从国家电网公司“三抓一创”思路出发,充分考虑各个供电企业的意见及实际发展情况,制定了本县特有的供电企业同业对标管理办法。这使得我县供电企业之间的竞争更加规范,有利于整个行业综合素质的提高。其次,我县供电企业成立了专门的同业对标管理组织,领导全县的同业对标管理工作。该组织的工作人员根据同业对标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对各种管理办法、评价指标等进行审批。另外,工作人员还要定期召开管理工作会议,对上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和经验交流,对各个供电企业的数据、指标等进行分析和整合,并对未来发展趋势进行合理的预测;制定各种奖惩制度,对同业对标管理工作中表现优秀的企业进行奖励,并将该企业定位为行业典范,号召其它企业进行学习。再次,在同业对标管理工作中,工作人员必须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原则,以严格的工作态度对待自己的本职工作;要公平公正,对待所有的供电企业一视同仁,在评价过程中不偏不倚;勇于创新,及时更新评价标准,提高同业对标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另外,在同业对标管理工作的进行中,工作人员必须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评价指标,保证工作秩序,实行部门负责制度,对违规行为予以及时处理,并给予相应的责任人一定的惩罚。在本县供电企业同业对标管理体系的运营过程中,工作人员主要从六个方面对所有的供电企业进行评价和考核:抄表管理工作、电费缴纳工作、市场开拓工作、电能营销工作、电能的计算工作以及企业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其中,电费缴纳工作、市场开拓工作、电力营销与计量与其他几个方面相比占有更加重要的地位。 2当前供电公司同业对标管理体系营销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结合自己多年的管理经验,笔者对当前我县供电企业同业对标管理工作进行了分析,并总结出其中存在的问题如下:首先,企业的营销管理工作不严格。尤其是在电费收缴工作过程中,很多工作人员对电费回收工作不认真对待,工作不积极。这导致供电企业的电费不能被全部收回,影响了企业的经营效益和经营成果的真正落实。同时,我县部分供电企业并没有对抄表、用电计算、电费收缴工作进一步细分,很多工作人员职能交叉,遇到问题相互推诿,导致部分问题不能得到及时解决;部分工作人员用电管理工作不到位,电网线损严重,电能浪费较多;电能定价不合理,电价方案实施较为困难,等等这些问题都严重影响了本县同业对标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其次,供电企业的管理模式较为粗放。不少供电企业在进行电能营销时,总是由一领导带领多名电工对一定范围内的多个用电区域进行营销管理。由于地区范围较广,而工作人员相对较少,导致很多工作遗漏或者操作不规范。另外,大部分的基层电力工作人员营销服务意识较弱,在工作中服务质量不高,影响了供电企业的资信等。再者,我县供电企业的营销服务能力较低。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我国电力事业取得了较大的发展成就。但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电力用户对电能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就目前我县电能的供求情况来看,电能供不应求。同时,由于各种主客观条件的限制,我县部分供电企业硬件设施不健全,导致很多工作不精细、不到位,安全工作有待提高;电力故障抢修不及时,电力收费错误。此外,大部分供电企业都没有建立合理的员工激励机制,导致工作人员积极性不高,影响了企业的运营效率也影响了县级电力行业的健康发展。 3同业对标对提升县级供电公司经营管理的重要作用 3.1有利于帮助供电公司形成正确的经营理念 同业对标体系形成较晚,对于很多偏远地区的工作人员来说,同业对标是个陌生的名词。在县级供电企业的运营发展过程中引入同业对标管理体系,有利于帮助供电公司形成正确的经营理念。首先,同业对标体系采用多个指标和评价方式对一定区域内所有的供电企业进行考核。通过考核,供电公司可以认识到自己的不足,进而转变自己的经营理念,创新自己的管理方式和发展方式。其次,在行业竞争与合作的过程中,令供电企业的工作人员可以接触到其它供电企业的管理理念、经营方式等,对于企业的转型升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2提升公司的内部评价机制 在同行业竞争与合作的过程中,通过对比不同供电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工作人员能够发现自己工作中的不足,进而形成良好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优化自己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一方面,部分供电企业会认识到自己工作中的不足,进一步优化工作环境,完善员工的社会保障体系,使员工以更加积极的姿态投入工作过程中。另一方面,企业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考核,落实工作责任制度,保证企业的所有工作都能够顺利进行。对于那些积极工作、为企业做出贡献的工作人员,供电企业应该给予一定的表扬。同时,企业还要坚持“能者上,弱者退”的原则淘汰一批不思进取的工作人员。 3.3推动电力企业资源的优化配置 同业对标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会对电力企业的发展产生十分重要的影响。尤其是在资源的优化配置方面,该体系的建立意义重大。首先,通过数据分析,工作人员可以全面了解整个县城用电需求和供电数据、各个区域的用电情况、用电高峰等,为未来企业运营制定正确的供电方案等。其次,同业对标管理体系的建立,有利于优化电力企业的人力资源配置,提高人力资源的利用率及企业的经营效益。 3.4有利于形成电力企业的创新机制 在县级供电企业同业对标管理体系的实施过程中,不同供电企业之间的竞争是难以避免的。只有那些具有创新精神、努力钻研,不断完善自己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的企业才能在激烈的行业竞争中占据主动地位。因此,各个企业都应不断借鉴其它企业先进的管理经验,在此基础上不断创新,形成自己的特色。 4总结 通过以上分析不难发现,同业对标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对县级供电企业的正常运营和转型升级发挥了积极作用。其不仅有利于帮助县级供电企业形成正确的管理理念,优化企业的资源配置,还能够帮助企业提升内部评价机制,鼓励企业不断创新,形成独具特色的发展道路。因此,我国各个地区的供电行业必须加快建立统一的同业对标管理体系,促进我国供电企业整体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为经济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作者:蒋磊 单位:四川省电力公司巴中供电公司 公司经营管理论文:公司内控经营管理论文 内部控制是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规范、约束、评价和控制的一种自律行为。是保证公司经营行为合规、信息质量真实、资产安全完整、风险控制有效、经营目标落实等由管理层、技术层和销售层员工共同实施的权责明确、制衡有力、动态改进的管理过程。进一步强化和完善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内控体系建设,对于进一步防范和规避经营风险,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实现新时期转型升级目标,具有重要的保证作用。 1内控体系建设 在公司经营中的地位和作用内控体系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体系,贯穿于公司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和各个部门、岗位和层面,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对公司顺利实现经营目标起着举足轻重的保障作用。 1.1内控体系建设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组成部分 现代企业制度相对于传统企业制度而言,更多地强调有效激励和自我约束的有机结合。内控体系作为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转变企业经营机制,依法合规经营,科学决策和有效管理,增强企业优秀竞争力,以及人才流、资金流、物资流体系建设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保障作用。建立完整的内控体系和完善的内控制度,由传统管理模式过渡到现代管理模式,实现管理创新,有效防范风险,实现公司有效运行和管理到位,确保经营目标圆满完成,是内控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 1.2内控体系建设是促进公司持续有效发展的内在要求 随着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不断深化和内部管理机制的不断完善,公司及分支机构的经营规模、组织架构和管理层次不断变化,新情况、新问题、新举措不断出现,内部管理的多层次、大跨度、高标准要求越来越多,基层经营单位管理基础薄弱的弊病凸显。这就要求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标准化体系,强化内部管理,提升经营水平。内控体系建设就是要针对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督促公司及时弥补内控漏洞,改善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在制度上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1.3内控体系建设是化解和规避风险的前提 条件市场化经营的不断推进,公司间的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也不断扩大,加强风险管控的要求起来越迫切。内控体系是公司经营风险的第一道防线。在公司及分支机构建立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及纠正的动态过程和机制,通过对公司风险的有效评估,及时发现、防范和化解风险,以保证公司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1.4内控体系建设是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的基本保证 分支机构的经营活动及发展业绩关系到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强化公司及分支机构内部控制,把近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结合起来,在经营管理中做出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要求,有利于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和自我约束能力的长久价值选择,制定相应的管理和控制措施,促进各级管理岗位正确履行职责,不断提高管理效率,实现公司转型升级的发展战略。 2当前分支机构内控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分支机构内控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五个不到位上。 2.1内控监督体系不到位 内部控制是一项经常性的管理工作,需要有专门机构或者指定适当的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内部控制的建立实施及日常工作。现行架构体系由于在架构上与被监督部门同属一个层次,缺乏独立性、超脱性和权威性,其工作受到限制,提出的整改建议有时得不到认真落实,影响了其监督作用的发挥。同时岗位职责分工控制不到位,从控制活动来看,岗位分工不尽合理,流程控制体系不完善。特别在基层经营单位,由于编制有限、人员紧张、岗位安排不到位,很多单位存在一人多岗、不相容岗位兼职现象,实际工作中很难兼顾内控监督管理工作。 2.2内部控制意识不到位 由于经营业绩是利益分配的主要依据,一些分支机构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甚至缺乏对内部控制知识的基本了解,没有正确处理和把握好业务发展与内控管理的关系,受短期利益驱动,重业务发展,轻内部管理,盲目追求经营指标,风险防范意识较差,甚至不惜冒着违规操作的风险以求实现短期业绩。 2.3内控制度落实不到位 内控制度的全面性、系统性和实效性不够,一些分支机构只注重内控制度的制定,而忽略执行效果,导致内控制度未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有的分支机构内控制度的修订、补充和完善不及时,滞后于业务发展。特别是对新开办的业务和新开发的产品,相关部门领导和监督部门人员,很难在短时间内熟悉掌握相关业务知识和制度规定,不能及时对其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存在风险隐患。 2.4内控文化建设不到位 一些分支机构缺乏对员工进行内部控制意识和职业道德方面的教育,没有很好地将制度与文化、习惯、行为标准有机的结合起来,创造出良好的内控制度执行氛围,员工的风险鉴别能力、化解能力以及自我约束能力相对较弱。尚未形成包括管理理念、职业道德、组织结构、权责分配体系和人力资源管理等内容的具体有科学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的内控文化。 2.5内控监督检查不到位 内部审计制度是公司内部控制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内部审计工作存在着独立性不强和权威性不够、内审理念与手段相对落后、以及专业内审人员不足等现实问题。内部审计监督仍然停留在一般的经济事项的监督上,对内部控制系统的健全性、遵循性和科学性缺乏全面的测评,内控薄弱点的监督评价力度不够,防护性作用和建设性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3加强内控体系建设的主要措施 针对公司分机构内控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加强公司及分支机构内控体系建设,主要应采取这样几项措施。 3.1强化管理层在内控建设中的主导地位 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水平的高低,关键在于管理层对于内控建设的认知程度。一是增强各级领导的内控意识。要提高分支机构管理层对内控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充分认识内控建设在规范经营行为,促进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等方面所起的重大作用,树立正确的业务发展观和先进的内控管理理念,在追求业务发展的同时,更重视风险防范和内控建设,坚持内控优先,在防范风险的基础上发展业务,使内控建设真正落到实处。二是强化各级管理层的内控责任。明确各级机构管理层在建立健全本单位内控机制方面的责任,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一级对一级负责。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将内控建设水平作为评价经营班子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奖惩依据。三是加强基层机构负责人管理。基层机构是内部控制的末端,也是防范风险的重点,抓好基层机构负责人的监督管理,是确保依法合规经营、防范经营风险的重要环节。加强对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的选拔任用管理,建立健全监督考核制度,注重教育培训,增强基层机构负责人的责任意识、合规意识和内控管理能力。 3.2建立健全内控管理体系 一是完善内控管理组织建设,建立以各级机构一把手为责任人,以合规监察为主体,营销、前台、后援相互连贯,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和监察审计密切协同,公司上下多层次控制的科学完整的内控体系。二是完善风险识别和评估体系。找准风险控制点,建立覆盖所有业务风险的监控、评价和预警系统。重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的监测和风险提示,及时评价制度落实和经营安全问题。三是完善内控信息沟通机制。建立内控管理信息联络和定期联系制度,及时、真实、完整地传递控制意图、交流信息、沟通问题,为内控管理的执行、反馈提供信息保障。 3.3完善内控制度建设 坚持统一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公司各项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结合分支机构实际制定适应自身经营管理需要的管理规定和业务流程。要根据形势变化和业务发展需要,及时调整、修订、补充和完善相关的内控制度,避免内控制度对经营管理行为控制上的滞后,增强内控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3.4强化内审监督机制 内部审计监督是公司内部控制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功能,有助于有效防范经营风险,为经营决策提供预警信息,以提高经营效益。一是完善内部协调机制。加强合规监察部门与业务管理部门分工协作,充分发挥相互间在强化内控管理中的职能作用。形成监督检查合力,发挥内控体系的整体功能。二是突出内审重点,改进内审方式。借助对内部控制系统的评价结果确定审计的重点、范围和方法,加强对重点部门、重要岗位的监督检查,从以现场审计为主逐步过渡到非现场审计为主,由事后审计控制为主转变为事前、事中、事后审计相结合,并以事前预防、事中阻滞为主,力求把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三是增强内部审计的覆盖面。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对内部控制的监督和评审功能,把内审工作定位于高层次的职能监督,工作重心向全面风险管理和综合经营管理转移,审计目标从偏重财务审计转向经营审计,审计的重点放在合规性审计、风险审计和主要负责人责任审计等方面。 3.5建立内控激励约束机制 责权结合,奖惩分明。一是制定内控管理奖惩制度。对认真履行职责、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在内控管理和防范风险工作中成绩显著的机构、部门和员工予以表彰和奖励。树立依法合规经营的良好风气。对管理失职、监督不力、违规操作的责任人给予一定的处罚。二是实行严格的内控问责制。建立覆盖全员的责任追究体系,将内控问责制落实到每个岗位,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违法违规,损害公司与客户的合法权益,给公司带来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严格按照岗位职责进行责任认定与追究,做出相应的处理。三是建立内控管理考评机制。把内控管理纳入经营管理绩效考核和评价体系,设置权重,使考评结果与资源配置紧密挂钩。同时把内控管理成效作为管理层人员业绩考核的主要内容,作为提拔使用和薪酬分配的重要依据,以此来保证内控管理目标的实现。 3.6加强内控文化建设 内控文化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是构建内部环境文化。将内控管理做为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内部控制职责分解落实到各级机构管理层、各个部门和岗位,确定目标和任务,健全责任机制,形成“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程控制”的良好内控环境氛围。二是培养内控文化理念。以建立内控长效机制为优秀,形成科学、全面、行之有效的内控管理理念,强化内控文化建设。三是培育内控行为文化。加强理想信念、职业道德和反腐倡廉教育,强化内控制度培训学习,提高广大员工合规经营和防范风险能力,让风险意识和内控文化渗透到每一位员工的思想深处,成为自觉行动。熟悉自身岗位工作的职责要求,掌握本岗位的流程、风险点、控制点,及时发现问题和风险,确保各项业务的健康发展。 作者:赵树森 单位: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公司经营管理论文:印刷板块上市公司经营管理论文 这次收集的印刷板块上市公司15家(见表1),隶属于传媒集团的印刷企业不计算在内,但原本以印后机械设备制造为主业的天津长荣因其现在已与台湾健豪合作跨进了印刷圈便将其罗列在内,尽管2013年的年报中印刷尚未见诸经营管理分析表,还处于起步阶段。 以经营管理范畴来分类,这次选取的15家公司,除陕西金叶、永新股份地处中部外,其余13家企业都属沿海地区,其中内容印刷企业1家(盛通股份)、票据印刷企业2家(东港股份、鸿博股份)、烟标印刷的企业2家(陕西金叶、劲嘉股份)、包装印刷企业7家(界龙实业、紫江企业、丽鹏股份、珠海中富、合兴包装、永新股份、美盈森)、文教类产品企业2家(广博股份、姚记扑克)、设备制造类企业1家(长荣股份)。7家包装企业中既有从事纸张印刷的,也有从事金属制罐或塑料制瓶印刷的。在这15家上市公司中,东港股份的成绩最为出色,在大气候未见明显好转的背景下,他们却是所有业务板块全线飘红。作为支柱的票据印刷尽管面临电子发票的挑战,但在过去的一年里还是增长了5.48%,比重似乎不大,但因为基础庞大,绝对值接近3500万元。此外,彩印增长14.72%、标签增长33.3%,经过数年培育的智能卡印刷增长率更是高达127.85%,这有着起点相对较低的原因,但净增加值也达到2401.8万元。细观东港股份的年报,可以发现在绝大多数印刷企业都感到劳动力成本上升是最大压力的时候,东港的管理者硬是在全年产值增加13.37%的情况下,人力成本占营收的比重反倒从2012年的8.13%降至2013年7.25%,即便是员工薪酬的绝对值也是2013年低于2012年的23.5万,能做到这一点是减员增效的结果,实属难能可贵。 事实上,除了原材料成本上升这一企业不可控因素外,直接人工费、制造费、其他辅料费三项在营收中所占比例分别比上年下降0.88%、0.63%和0.09%,这不得不说是精益管理结出的硕果。如果说东港对内是在努力提高劳动生产效率,那对股东则是一如既往的慷慨,他们推出了10派2元转增2股的方案,与上年持平,分红总金额达到6065.6万元,接近当年实现利润的一半,也是印刷板块上市公司中最好的分配方案。值得一提的是,东港对研发工作的重视,2013年他们的研发投入金额达到5089.6万元,较之上年的4728万元增长了7.64%,一般企业是很难做到的。事情往往就是这样,步入良性循环的企业,他们有较好的利润回报,有意识也有能力从事科研开发工作,此举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打下了基础;反之,效益每况愈下,即便企业有心搞开发,但也心有余而力不足,最终也阻碍了企业的上升之路。这也说明科技是第一生产力,是产出之源,这是所有印刷企业都值得思考的。我国要实现从印刷大国到印刷强国的转变,除了在资产总量、印刷规模上需要有进一步的发展外,更为关键的是要增加对研发的投入,增加企业间的差异化,增加对世界印刷业发展的实质性贡献。认真阅读分析印刷板块上市公司2013年年报,还有以下几点值得注意。 1.经过数年运转,印刷板块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在逐渐扩大,基本上都在数亿元至数十亿元之间,但资本积累快慢不一,每股净资产已达到4元以上的有长荣股份、劲嘉股份等7家,占到15家企业的近半,但另有个别上市公司的净资产仅有微增甚至出现跌至本金以下,这就不免让人叹息。 2.2013年这15家企业营收上升的有12家,但利润下降的却有8家,其中又以处于调整中的国内唯一一家制作PET啤酒瓶的厂家——珠海中富的情况最为严重,不仅戴上了ST的帽子,而且在实现年营收28亿元的情况下居然出现11.1亿元的巨额亏损,相当于其他14家企业创造的21.1亿元利润的一半。这说明印刷企业的获利能力在下降,企业的转型升级是一个艰难的过程,这从盛通股份在营收增长3.43%的情况下,利润却下滑46.07%的数据中可见一斑。当然,这些企业的经营管理层在大气候不佳的背景下都还在勉力工作,原先以期刊印刷作为重要业务之一的盛通股份在发行量大幅下滑的背景下营收还能有所上升就很不容易。好在几年前他们新增的包装印刷已经开始赢利,占总营收4.89%的业务量获利比重却达到5.42%,19.3%的毛利率也高于出版物印刷(16.25%)与商业印刷(18.86%)的毛利率。即便是上马不久的云印刷也为企业带来了2394万元的营收与293万元的利润(除盛通外,凤凰传媒、长荣股份也在积极地发展云计算业务),假以时日,这两块新业务或许会改变盛通的业务结构。盛通的转型也告诉我们,所有以内容印刷为主的印刷企业必须顺势而变,从市场需求与企业的人力资源出发,与最新的科技成果结合在一起,走出一条印刷企业发展的新路,围着传统团团转,仅是在降本增效上做文章是走不出困境的。 3.数据表明,15家企业虽然都属印刷板块,但从事的印刷门类不同,获利能力的差异也很大。除了烟草、票据印刷企业毛利率依旧可以维持在30%以上外(天津长荣高达42.91%的毛利率正好说明加工业与制造业间的巨大差别),其他企业已经很难做到这一点(2013年专司电子产品包装、有着大幅增长的美盈森除外),有6家企业的产品平均毛利率在20%以下,如果这些企业的用工量大的话,要获得像样的利润自然就十分困难。所以在转型升级中应该尽量考虑走低资产、少用工的路,这样企业的获利能力会相对强些。 4.无论是效益相对好还是相对困难的企业,除了东港自上市后一直给股民较好回报外,大部分企业在分红上做得不够,似乎以10股派发0.2元至1元的居多(永新股份是个例外,达到了10派3元),样板企业中唯一一家每股收益超过1元的长荣股份居然做出不分配不转增的决定,让人感到诧异。相当一段时间来,投资股票的年回报还低于银行存款,但后者更安全,根本不用担惊受怕,前者则始终行走在刀尖上,存在着贬值的可能,这也是中国股市自1990年开始重新起步运营至今25个年头,股民投机的成分始终大于投资、拒做股东的真正原因。 5.把凤凰传媒与奥瑞金一并列入表格只是为了作比较,凤凰传媒集团虽然包括印刷,但该板块至今并未进入上市板块,上市公司的主业还是出版、发行与房产开发。凤凰印务原本单一的出版物印刷自几年前收购了太平洋包装后也已大步跨进涵盖内容印刷与包装印刷的行列,据说公司高层也已有把印刷板块纳入上市公司的设想,如果真走到这一步,对印刷业的下一步发展肯定是好事。2012年才上市的奥瑞金以金属制罐为主业,隶属于包装,在生产过程中肯定也涉及到金属印刷,但占比也微不足道。把奥瑞金列为参照,很重要的是它的分配方案在2013年全部2534家(另有3家公司没有按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上报)上市公司中名列前茅。时至今日,印刷板块的上市公司还是凤毛麟角,数量有限,能步入上市公司行列的也大多是在印刷圈中赢利能力相对较强的包装印刷和特种印刷(烟标印刷、票据印刷)企业。今年,沉寂了一段时间的新股发行工作又重新启动,由证监会公布的数百家企业的招股说明书(申请书)中又见到了5家包装印刷企业的身影,他们是: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公司、广东壮丽彩印公司、上海宝钢包装公司、苏州华源包装公司、西安环球印务公司,希望他们的加盟能够为印刷业的上市公司业绩带来新的亮点。 作者:潘晓东 单位:上海印刷(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经营管理论文:天然气公司的经营管理论文 一、影响天然气公司发展的影响因素 1.气源供应 由于天然气市场始终处于一个竞争激烈的状态之下,且上游的供气也存在着不足的状况。大部分城市中的探矿权已被国家石油、石化等公司所拥有控制,使得天然气公司的勘探投资方式过于单一陈旧,投资呈现出严重不足的状况。天然气勘探速度缓慢,则会产生天然气气源供应不足的现象。在此种状况下,有部分地区的天然气公司会选择与上游供应商进行合作,但其成本又会大幅度提升,不利于天然气公司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阻碍了其良好的发展。 2.天然气基础及网络覆盖面 天然气公司的成立时间有早有晚,较早成立的天然气公司自然能够抢占先机,占领较为优良的发展位置。但部分成立起步较晚的天然气公司所能占据的市场份额则大幅度减少,相应的网络覆盖率范围也较为狭窄。工业用户是天然气公司经营发展过程中的主要用户,而大部分的工业用气企业会习惯性地选择与老字号天然气品牌公司合作。如此一来,成立时间较短的小型天然气公司在发展过程中便会受到严重的压制,发展空间狭窄。天然气行业自起步发展以来,其整体的投资金额便较大,覆盖范围又存在着一定的限制。因此,有大多数的天然气公司无法实现一种科学的规模化经营,其经营成本无法下降,竞争力偏低。 二、天然气公司的经营发展特点 1.一定的公益性与危险性 公益性:天然气公司所供应的天然气产品,与社会民生、公共利益等均有着直接性的牵连,与此同时还与所在城市居民的收支水平能力及生活质量密切相关。因此在天然气公司的经营发展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公益性质危险性:与普通的公用事业及基础产业相比较,天然气自身带有一定的危险性,即毒性、易燃易爆性。因此,无论是在天然气的储存、经营还是使用过程中均带有一定的危险性。天然气一旦发生泄漏容易造成中毒、燃烧、爆炸事故,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影响社会稳定。在天然气公司的经营管理过程中,燃气资源的储备、经营、使用等各环节均是日常经营管理环节。因此,在天然气公司的经营管理过程中,具有一定的危险性特点。 2.地域限制性 在天然气公司的经营管理过程中,由于受到燃气管网运输等条件的限制,在实现跨区域网络建立方面存在着一定难度,通常是将某个城市作为中心来建立起像个的天然气公司,实行一种垄断式经营。另一方面,天然气网络建设也会受到地理、资源、人口集中以及经济发展水平等多方面的限制。通常在人口较为集中、经济发展水平高等城市中,天然气公司的发展状况则较为良好,而在经济发展水平偏低、人口较少的城市中,其天然气公司的经济效益则较差。 三、做好天然气公司的经营管理的科学策略 1.实行科学合理的安全控制目标 由于天然气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具有一定的危险性特点,因此在其经营管理过程中实行一个科学合理的安全控制目标是必要且关键的。科学合理的安全控制目标主要分为这么几点:第一,对天然气公司内部的各项设施实行定期的安装检定,确保其完好率达到98%以上;第二,确保安装设施的整体事故率小于0.5次/台年;第三,确保安全值班车辆的事故发生率在0.5次/辆车范围内;第四,确保安全设备的使用完好率为100%;第五,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一般事故和意外停气事故的发生。另外,在经营管理过程中,还应始终坚持将安全管理作为基础,将排除隐患作为职责的工作目标,在公司内贯彻落实安全监管职责。在安全监督与管理的工作过程中,应将其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以此有效避免出现各项安全责任事故,将危险事故从生产中彻底清除。 2.走规模与质量协调发展之路 在天然气公司的经营管理过程中,始终坚持走一条规模与质量进行紧密结合、协调发展的道路。将天然气公司业务流程的打造重点及关键放置在产品的质量及相应的经济效益之上。在公司的科学经营管理过程中,还应着重关注生产技术的整体功能优化整合和经营管理方面的职能优化,以此将整个企业日常生产运转效率进一步提升,促使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其内部的质量、效益、安全等多方面均能够得到科学良好的提升加强。 四、结语 天然气在其应用发展过程中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喜爱亲睐,发展空间广阔巨大。因此,天然气行业市场的竞争也较为激烈,各公司之间均在为增强自身竞争优势不断的努力着。对如何做好加强天然气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深入的分析研究,有助于将天然气应用市场进一步拓宽,推动整个天然气产业的发展。 作者:邵东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天然气有限公司 公司经营管理论文:保险公司集约化经营管理论文 [关键词]经营管理;集约化;业务结构;企业发展观 [摘要]集约化经营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特征之一。中国保险业要深刻领会做大做强的战略意义,正确理解做大做强的辩证关系,坚定不移地走有效益的发展之路,从粗放化经营管理转为集约化经营管理。要实现集约化经营管理,必要前提是:树立正确的企业发展观,以效益为中心,追求内涵式增长。基本方略是:适度控制保费规模,调整和优化业务结构;在产品开发、营销手段和客户服务等方面进行全面创新;构建风险管控体系,全面提升竞争力。重要支撑是:信息技术;人才。 一、实现集约化经营管理的必要前提 要实现从粗放化经营管理模式到集约化经营管理模式的转变,一个必要的前提,就是要树立正确的企业发展观。 那么,什么是正确的企业发展观呢?众所周知,企业的经营管理有粗放型和集约型两种方式。一般来说,粗放型经营管理以企业的外延式的扩张为基本特征,主要依靠生产要素数量的扩张来实现企业的发展,注重的是速度和规模;集约型经营管理则以企业内涵式的增长为基本特征,主要依靠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来实现企业的发展,注重的是效率和收益。作为企业经营管理的一般规律,在企业发展初期,往往会比较注重企业外延式扩张。这对企业在短期内迅速提高市场认知度、迅速占有市场、迅速完成原始积累是有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的。但是,当企业发展到了一定的阶段后,就应该将经营管理的方式转到注重企业内涵式增长上来,即在保持适度的增长速度和增长规模的同时,把企业的效率和收益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正确的企业发展观,就应该以效益为中心,追求内涵式增长。 企业的发展观是否正确,关系到企业的生死存亡,这是为无数企业的经营实践所证明了的。日本保险业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的系列破产案就是一个有力的佐证。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伴随着日本经济的恢复和发展,日本的保险业步人了高速发展的轨道。但自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随着日本社会和经济环境的变化,日本保险业一些潜在的问题开始暴露出来,再加上保险公司自身的原因,终于引发了一系列保险公司破产倒闭的事件。那么,是什么原因结束了日本保险业曾经有过的辉煌呢? 其一,是因为泡沫经济导致了巨额利差损的产生和投资的失败。日本经济在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至90年代初期出现了严重的泡沫现象,整个社会都出现了虚假繁荣的景象,保险业也不例外。在日本银行放松了银根之后,日本保险业的大部分资金流向了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和房地产市场。由于货币利率居高不下,一些保险公司在此期间设计和销售了大量的高预定利率的、储蓄性较强的养老保险和个人年金。预定利率最高时达6.25%,并长期维持在5%左右。这样,随着日本泡沫经济的破灭,利率的一再下调及日本政府随后实施的零利率政策,多家保险公司就出现了利差损。而房地产市场的低迷,使得多家保险公司在房地产投资方面形成了大量的坏帐和不良资产。再者,泡沫经济破灭以后,证券市场股价低落,债券难兑,又使许多保险公司的投资效益连年下滑,难以弥补巨额的利差损和其他损失。 其二,是因为保险公司对保险市场的过度开发破坏了保险业的可持续发展。自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日本的保险业进入了高速增长期,特别是寿险中介人(包括个人营销员及经纪人)的大量涌现和激烈竞争,使得对保险市场的开发很快就到达了极限。这样,到了90年代中后期,日本的保险市场就开始萎缩。但是,尽管保险市场的可拓展空间已日益狭小,但保险公司仍在拼命扩张。随着保险市场的恶化,保险公司业务来源的减少,有些保险公司饥不择食,一些不该保的也保了,该分保的也不分保了,承保质量急剧下降,增大了保险公司的风险。结果是当泡沫经济破灭后,有些收入低的客户只能退保。如千代田生命在1996年至2000年间,有效保单的持有率连年下降,平均退保率达20%以上。这种在日本保险史上从未有过的退保潮,让许多保险公司一下子陷入了窘境。 其三,是因为日本政府推出的保险业改革方案对日本保险业带来的冲击。1996年11月,日本政府宣布了一项改革方案。该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保险公司的生存要按市场经济的原则优胜劣汰;政府由原来的保护保险公司转为保护投保人;要求保险公司信息公开,保险公司必须将经营状况、财务资信评级、偿付能力通过媒体对社会公众公布。这样一来,那些资质较差的公司就难以生存下去了。 由此可见,日本保险公司的系列破产案虽然有着诸多原因,但最根本的原因却是保险公司忘记了稳健经营的原则,一味追求规模而忽略了效益。 回顾中国保险业近10年的发展历程,我们固然可以为中国保险业蒸蒸日上的发展景象感到自豪,但是我们更应该时刻警惕中国保险业潜在的危机。应该看到,虽然中国保险业的发展速度很快,业务规模也达到了相当的水平,但是,中国保险业抵御风险的能力并没有随着业务的扩张而同步提升。不可否认,这种情况的存在有一些客观原因,但更主要的原因是在保险公司自身。在我国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中,的确有不少保险公司心态浮躁,头脑发热,盲目攀比发展速度,刻意追求发展规模,只注重眼前利益,忽视长远利益。占领市场是为了获取利润,如亏损经营,那么,已经占领了的市场也会得而复失。 因此,中国保险业在当前及未来的发展中,迫切需要实现经营管理模式的转变,要从注重外延式扩张转移到内涵式增长上来,从粗放式经营管理转移到集约式经营管理上来。而要顺利地完成这种转变,就必须树立正确的企业发展观。 二、实行集约化经营管理的基本方略 (一)要适度控制保费规模,积极调整和优化业务结构 看一个企业优秀与否,并不是看其规模和市场份额大不大,而主要看其盈利能力。从中国企业的发展状况来看,虽然有些企业进入了世界500强,但盈利能力较弱。比如,中国石化进人世界500强后,虽然1998年的总收入排第73位,但利润却排在倒数第7位,利润率只有1%,与排在第一位的埃克森公司高达6%的利润率相差甚远。可见做大未必就是做强。据专家认为,一个保险公司适度的市场份额应该是10%左右,如市场份额过大,或业务增长率与GDP增长速度不相匹配,保险公司就会有潜在的经营风险。目前,中国的保险公司尽管在规模上发展很快,但与国际著名的保险公司相比,资产盈利能力仍然是比较弱的。比如,2001年中国保险公司的资产利润率一般都不到1%,而世界前20位的保险公司资产的最低利润率为1.76%。因此,中国保险业的业务结构调整工作迫在眉睫。 业务结构调整,从根本上讲,就是要大力发展有效益的、边际利润率高的业务,坚决退出无利润区,将利润建立在每一张保单上;要将扶持优秀业务和淘汰劣质业务结合起来,大力推出有效益的险种。比如,从人寿保险来说,当前,就是要加大力度发展传统人身险和短期意外险业务,提高保障型业务和传统个险期缴型业务的占比,适度控制分红险业务和万能寿险等投资类产品,特别是对于客户比较欢迎的分红险业务,更要有清醒的认识。2002年,全国寿险分红产品保费收入是1121.7亿元,占人身险保费收入的49.3%,成为新的业务增长点。但是,分红产品的高速增长不一定全是好事。其一,欧美国家的分红产品开发和销售比较多,但是我国目前的情况与欧美不同。在欧美的商业保险市场上,保障型的保险产品已基本饱和,投资理财则成了主要需求。我国的保险市场目前还处于发展初期,广大老百姓最主要的需求还是保障。其二,分红险中,趸交所占的比例较大,有不少老百姓把20年的保费一下子交上了,这样就会带来行业后劲发展的不足。其三,有些保险公司在销售分红险时,片面强调投资效应和收益率,但是,如老百姓一旦发现了更好的投资渠道时,就会出现大量的退保现象。 [NextPage] (二)要在产品开发、营销手段和客户服务等方面进行全面创新 1.产品开发。精良的产品,既能受到客户的欢迎,给客户带来实惠,保险公司也能有较高的利润。目前,保险产品中既受到客户欢迎、又有较高盈利水平的产品并不多。业务结构调整后,保险公司要加快新产品的研制步伐,积极开发内含价值高的新产品,以代替内含价值较低、效益较差的产品,逐渐形成一方面有着人性化设计、符合客户需求,另一方面又有较高的边际效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的产品体系。 2.营销手段。以往,保险公司要增大保费规模,往往只是想到增人增职场,而很少想到在营销方式和营销方法上进行创新。这是走人了误区。近年来,不少保险公司盲目增员,而留存率却很低。营销员的高流失率使得保险公司对营销员的培训始终处于低水平的重复状态。因此,在将来的营销策略上,要提高营销员的招聘标准,走精兵之路,并着重在营销手段的创新上下功夫。第一,要妥善协调好产、寿险双方的利益和责任关系,努力推动产寿联动的工作。第二,要加强与银行等兼业机构的合作。要丰富银行适销险种,提高银行点均产能。同时,还要进一步扩大与其他兼业机构的合作,如大型商场等。第三,要大力开展网上销售活动。电子商务的开展,对于保险公司减员增效,实现集约化经营管理,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3.客户服务。目前,保险公司的竞争已从价格竞争转为服务竞争。客户服务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保险公司的信誉,关系到保险公司是否能持续发展。但粗放化经营管理往往是只追求保费规模,而忽略客户服务,以致于客户投诉不断。这种情况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 (三)积极构建风险管控体系,全面提升竞争能力 保险公司的风险控制直接关系到其偿付能力和盈利能力,它既是衡量公司竞争力强弱的一项重要标准,也是公司稳健经营的重要保证。因此,我们要引进先进的风险控制理念,整合各种风险控制手段,积极构建风险管控体系。 1.要建立和完善内控体系。要加强稽核、财务、精算、单证契约管理、核保核赔、机构管理六大内控系统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建立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检查相结合的内控体系平台。同时,还要拓展稽核深度,加大稽核力度。 2.要积极推进核保核赔体系的建设。实行核保核赔集中管理,有利于风险防范,有利于提高专业化经营水平,有利于规范经营、提高效益。因此,实行核保核赔集中管理是实行集约化经营管理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当前,就大多数保险公司来说,就是要加快建立适应集中管理要求的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加快建立两核中心信息技术支持系统;落实核保核赔人制度,加强培训和考核,初步建立起一支具有专业水准的两核队伍。 3.要加强对新设机构的风险控制。第一,要严格控制机构数量。新设机构对保险扩大保费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我们更要清醒地认识到,扩张机构虽然能增加保费收入,但短期内不会产生效益。新建机构在当地为抢占份额,成本一定会迅速上升,如果管理不严,就会长期亏损。面对激烈竞争的市场环境,保险公司要站稳脚跟,做大做强,那么,对开设新机构就得十分审慎。要考虑到投入产出的比例、经营者的素质、成本的承受能力等综合因素。如不能达到盈亏的平衡点,就不能开设新机构。同时,对于长期经营不善的机构,要坚决撤、并。第二,要确保新设机构质量。要从提高新设机构的经营管理水平,提高人均产能和效益出发,建立责任制和报告制度、健全预算管理、落实稽核制度。 三、信息技术和人才是实行集约化经营管理的重要支撑 (一)信息技术目前,信息技术在保险公司中,发挥着起来越显著的作用。可以说,没有信息技术,就没有现代保险业的发展。保险公司要提高经营管理的效率和效益,就必须发挥信息技术的作用。正因为如此,国外的保险公司都十分重视对信息技术的投入。一般来说,用于信息技术的资金通常占企业运营总成本的10%以上,信息技术人员占员工总数20%左右。我国的保险公司在实行集约化经营管理过程中,同样应该十分重视信息技术的作用。抓住全面信息化这一战略目标,以融人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的全局为工作指针,加强管理,锐意创新,扎扎实实地做好工作。 (二)人才 中国保险业改革与发展的实践表明,优秀的人才资源是提升公司优秀竞争力的基础,是建设国内一流保险公司的重要保证。目前,中国保险业正面临着经营管理模式的转型。如果说粗放化经营往往采用人海战术,更需要的是“人手”的话,那么,集约化经营讲究的是精耕细作,需要的是人才。为此,人才队伍的建设对保险公司实行集约化经营管理、实现可持续发展来说,显得尤为重要。 1.人才培养。在人才培养战略的实施中,要建立完整的教育培训体系。要以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为目的,积极开展与高校的合作关系,建立完备的人才培训基地;要充分利用电视电话、互联网、卫星通讯等现代信息通讯技术,开发设计各类应用教学软件,建成远程电视教学和远程网络教学系统;要加强与国外保险公司和高等院校的合作与交流,有计划的选拔各类重要岗位的人才去国外培训。要根据保险行业的特点,加强各类培训教材的开发,加强讲师队伍建设,实行课程、教务的标准化管理。要以培养和选拔高级管理人员为重点,通过干部交流和挂职锻炼,让干部和技术骨干在实践中增长才干。 2.人才引进。在人才引进的实践中,要尽可能为人才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给人才提供发挥才华的天地,解决人才的后顾之忧;要通过培训、举办联谊会等方式,尽快使引进人才与本公司的经营管理制度和企业文化融合;要将人才引进与智力引进相结合,通过外聘专家、建立教席教授制度等,发挥智力资源在传播新技术、引进新理念方面的作用。 3.人才效能的发挥。要改革人才管理体制,建立人才的竞争、激励和选拔机制,以充分发挥人才的效能,并使人才脱颖而出。要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优胜劣汰的用工机制,实行能者上,庸者下;要通过薪酬制度的改革,拉开分配差距,以进一步发挥人才的积极性;要打破论资排辈的老观念,使青年人才脱颖而出。要倡导能力胜资历的观念,把大批思想道德优秀、业务能力强的有为青年提拔到重要岗位上来。 公司经营管理论文:公司企业经营管理的创新 一、开展企业管理创新的途径 首先必须要进行管理观念的变革,对管理的认识上把竞争看作是双赢的手段;其次,要坚持“人本管理”的理念,积极推动企业经营思路、组织结构、管理模式的创新,改善企业管理创新的内外部环境,在企业中建立起浓厚的管理创新意识和氛围;第三,要树立新的市场竞争的观念,要追求管理的即时性和有效性,注重经营风险的防控。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技术创新成本增大,风险也不断增加,加速了企业技术创新的过程,合理配置技术创新资源,选择适合我企业的技术创新方向,促进企业的又快又好发展。 二、我公司创新的现状 我公司企业经营管理的创新是以社会发展客观要求和以企业利润最大化为前提。我们可以将企业管理创新划分为观念创新、技术创新、制度创新。 1.观念创新。企业管理的观念创新就是企业为了取得整体优化效益,打破陈规陋习,克服思想束缚,树立全新的管理观念。观念创新即一种创新性思维活动,它深刻地影响企业的行为和效益,是企业管理创新的灵魂。在现行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了开拓市场,闯出一条生存之路。我们三和公司的领导没有等、靠、要的想法,而是采取走出去的方式,从观念上创新改革,使公司产品销售市场进一步得到拓展。工、农、旅多方面入手。几年来本着“立足于龙煤、着眼于外部”,两个轮子一起转的销售策略,较好地打入了两个市场,为工业渡过难关奠定了重要基础。管业公司向龙煤集团、我市鹿山、德利能源、辽宁北漂、吉煤集团等企业销售螺旋管和PE管,实现销售产值1400多万元。近期,我们销售市场再传捷报,与集团公司签定了PE管销售合同,与鹤岗集团公司签定了镀锌螺旋管销售合同,以上资金全部为国补资金,合同总签约金额为930万元;与市二建公司签定了PPR地热管销售合同;一年来,实现销售产值2000多万元。农业方面增加基础设施投入,积极培植现代农业示范田建设,打响我们自已的区域品牌,实现农业的新发展。抓好宾馆内的绿化、亮化、净化和美化工程,逐步实现星级标准。力争通过建设游乐园、种植采摘园、开辟垂钓园等吸引游客。 2.技术创新。技术创新是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重组生产条件和要素,不断研制推出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获得市场认同的一个综合性过程。围绕发展持续,切实把多元产业做优。一是工业管理水平要进一步提高。要进一步降低成本。从多次参加招标上看,现在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打的就是价格战。我们的产品价格还不占优势,因此要进一步在降低成本上下功夫,要从产供销等各方面入手,真正把成本降下来,增加市场竞争力;要进一步拓宽市场。一方面,借助我们是内产企业和现有人脉优势,继续巩固和占领龙煤市场;另一方面,开拓好民用市场。我公司经过考察论证后,争取上级主管单位的支持,引进了螺旋管和PE管生产线,争上新项目。根据招标书的要求,产出所需产品。公司的工程师多次研究后,带领工人学习新技术,新知识,为企业新技术的引进和技术创新,产出新产品,占领市场力作出技术上的支持和贡献。二是旅游业发展要进一步加快。重点是“探索一个模式,创新三种思路”;“探索一个模式”:就是对旅游基地积极尝试以租赁或承包为主的经营模式,增强企业“四自”经营意识,提高企业效益。“创新三种思路”:即抓好饮食开发,力求吃得满意。依托我们的地理优势,以农家菜、山野菜、水库鱼为主,打造出具有我们石龙山特色的地方饮食。三是培育绿色农业。引进新品种,增加农产品的多样化,建立绿色食品基地,打造七煤地方特色品牌。 3.制度创新。企业制度创新是指为了实现管理目的,将企业的生产方式、经营方式、分配方式、经营观念等规范化、制度化的创新活动。制度创新是将观念创新、技术创新制度化、规范化。现代企业制度需要创新,只有创新才能为企业带来新的生机。我公司对于创效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种激励机制。从这一点上看,这也是一种管理上的创新,以前干好干坏一个样,不能调动人的积极性。采取这种激励机制,同时也是一种制度上的创新,让职工能从工作中体会到自身的价值,把创新以制度的形式体现,让职工发挥才干,为企业的发展作贡献。 现在我们煤炭企业的发展,不但受到国外煤炭的冲击,还要从国内市场、从自身找原因。现在煤炭市场疲软,企业产量生产过剩,再靠产量,靠煤炭产品立足于市场已经不合适宜。目前我国部分地区雾霾相当严重,雾霾的产生,煤炭还是最主要的元凶,国家开始限制煤炭生产,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目前企业的发展思路就是紧跟国家产业调整方向,主要一点就是观念要创新,产业技术要创新,制度更要创新。我们要采取走出去,或是大力发展非煤经济,大力发展清洁能源。这样我们企业生存问题就不会因为煤炭行情的起落受到太大的影响。 作者:白晶单位:七煤集团三和分公司 公司经营管理论文:经营管理中的公司财务分析 一、公司财务分析在经济管理中的现状 在这一阶段的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的区别,还是只对会计事项已经发生的,也是会计分析的结果。因此,对公司的发展方向的后续工作提供依据。随着现代财务管理与财务分析相比较,缺陷和局限性的财务分析。首先,在这一阶段的财务分析只停留在公司的相关信息的经济管理的会计处理,没有有用的信息,为进一步分析和总结会计相关的结果,而不是公司的经营管理提供高效,准确的决策依据,因此,财务分析没有真的在为财务分析的现代经济管理的重要手段,发挥重要的作用。其次,合理有效的手段,目前的财务分析的不足,限制了发展的财务分析功能。现代金融分析中,因子分析法比率分析,财务分析,比较分析和趋势分析,财务管理理论,并没有有效的利用。现代公司越来越复杂的结构,通过财务分析,以财务数据信息实现正确的管理决策和预测变得越来越重要。最后,财务分析的局限性。因为财务分析会计报表的基础,会计假设和具体,并实现一个统一的规范。使用公司的报告数据。不能认为该报告显示所有公司的实际情况。此外。要求报告的分析是正确的,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相同的会计问题,会计政策的选择,不同的企业使用不同的问题比较的标准和影响财务分析的内容。应该说,只有根据真实的财务报表。才有可能得出结论正确。比较分析的基础上,必须选择作为公司目前的实际数据的一个参考标准评价。包括公司的历史数据,行业数据和程序的预算数据。作为对上述问题的财务分析阶段,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已经越来越不适应现代公司经济管理的要求,因此,现代金融分析必须在公司财务人员使用的财务数据,确定公司的管理和财务过程指数,综合评价。主表的因素。遵循理论方法,分析有效的财务报告数据为基础,不仅可以了解企业的盈利水平和偿债能力,而且还可以发现企业风险与公司资本结构的尺寸,使公司的经营许多地区运营商做出正确的决策,实现利润最大化风险最小,最健康的财务状况。 二、公司经济管理中应用财务分析的状况 通过对财务会计的基本数据的使用在金融分析公司,然后计算出相应的资产管理比率,偿债能力比率,盈利能力比率和盈利能力比率,比率分析,在充分研究的损失,科学和预测公司的未来发展趋势,公司所有管理的综合评价。但是现在很多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应用金融分析方法被忽略,在行业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干预,财务目标短期大量的小型和中型公司。首先,对投资决策缺乏科学依据。由于其规模相对较小的中小企业,最了解和掌握,现代财务分析方法,投资分析,追求短期目标,很少考虑其规模的扩大,在投资决策分析工具的基础上的盲目性和风险的增加。其次,财务控制薄弱。表现在:一是对现金管理不严,导致现金闲置或资金不足。一些小企业认为现金越多越好。造成现金闲置,未参与生产和周转。一些小公司使用的资金缺乏规划,长期资产的过度购买,无法与管理的迫切需要的资金,解决财政困难。二是应收账款周转缓慢,造成资金回收困难的。许多单位没有建立严格的信贷政策。一个强大的收集措施缺乏,应收账款不能兑现或形成呆账已经见怪不怪。三是存货控制薄弱,造成资金闲置。在库存占用资金往往超过其营业额的两倍以上时,造成资金呆滞,周转失灵。四是金钱不重,资产损失浪费严重。许多小公司管理的原材料,半成品,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无人追究,资产浪费严重。最后,僵化的管理模式。管理理念陈旧。典型的小公司的管理模式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的统一,投资者和这种模式的运营商,当然会对企业的财务管理带来了负面影响。在这些公司中,有相当一部分的个人,私有财产。公司领导集权现象严重,对了解和研究的财务分析方法的理论的缺乏,责任不分。越权行为造成了混乱,财务分析,财务控制不严。会计信息失真,使公司在管理财务管理失去其应有的地位和作用。 三、总结 综上所述,本公司的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反映公司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链路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有效工具,是公司的预测,决策,实施战略管理。随着市场经济建设的发展,提高资本市场运作,财务管理将成为问题,最关心的是公司的经营,财务分析是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财务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它是财务管理的重要手段。因此,只有加强财务管理。加强财务控制。加强会计队伍建设,经营管理提高整体寨,必须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的潜力,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提高公司的竞争力,强调经济管理在企业财务分析中的重要作用。 作者:刘波单位: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经营管理论文:微探经营管理中的公司财务分析 1公司财务分析在经济管理中的现状 在这一阶段的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的区别,还是只对会计事项已经发生的,也是会计分析的结果。因此,对公司的发展方向的后续工作提供依据。随着现代财务管理与财务分析相比较,缺陷和局限性的财务分析。 首先,在这一阶段的财务分析只停留在公司的相关信息的经济管理的会计处理,没有有用的信息,为进一步分析和总结会计相关的结果,而不是公司的经营管理提供高效,准确的决策依据,因此,财务分析没有真的在为财务分析的现代经济管理的重要手段,发挥重要的作用。 其次,合理有效的手段,目前的财务分析的不足,限制了发展的财务分析功能。现代金融分析中,因子分析法比率分析,财务分析,比较分析和趋势分析,财务管理理论,并没有有效的利用。现代公司越来越复杂的结构,通过财务分析,以财务数据信息实现正确的管理决策和预测变得越来越重要。最后,财务分析的局限性。因为财务分析会计报表的基础,会计假设和具体,并实现一个统一的规范。使用公司的报告数据。不能认为该报告显示所有公司的实际情况。此外。要求报告的分析是正确的,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相同的会计问题,会计政策的选择,不同的企业使用不同的问题比较的标准和影响财务分析的内容。 应该说,只有根据真实的财务报表。才有可能得出结论正确。比较分析的基础上,必须选择作为公司目前的实际数据的一个参考标准评价。包括公司的历史数据,行业数据和程序的预算数据。作为对上述问题的财务分析阶段,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已经越来越不适应现代公司经济管理的要求,因此,现代金融分析必须在公司财务人员使用的财务数据,确定公司的管理和财务过程指数,综合评价。主表的因素。遵循理论方法,分析有效的财务报告数据为基础,不仅可以了解企业的盈利水平和偿债能力,而且还可以发现企业风险与公司资本结构的尺寸,使公司的经营许多地区运营商做出正确的决策,实现利润最大化风险最小,最健康的财务状况。 2公司经济管理中应用财务分析的状况 通过对财务会计的基本数据的使用在金融分析公司,然后计算出相应的资产管理比率,偿债能力比率,盈利能力比率和盈利能力比率,比率分析,在充分研究的损失,科学和预测公司的未来发展趋势,公司所有管理的综合评价。但是现在很多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应用金融分析方法被忽略,在行业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干预,财务目标短期大量的小型和中型公司。 首先,对投资决策缺乏科学依据。由于其规模相对较小的中小企业,最了解和掌握,现代财务分析方法,投资分析,追求短期目标,很少考虑其规模的扩大,在投资决策分析工具的基础上的盲目性和风险的增加。 其次,财务控制薄弱。表现在: 一是对现金管理不严,导致现金闲置或资金不足。一些小企业认为现金越多越好。造成现金闲置,未参与生产和周转。一些小公司使用的资金缺乏规划,长期资产的过度购买,无法与管理的迫切需要的资金,解决财政困难。 二是应收账款周转缓慢,造成资金回收困难的。许多单位没有建立严格的信贷政策。一个强大的收集措施缺乏,应收账款不能兑现或形成呆账已经见怪不怪。 三是存货控制薄弱,造成资金闲置。在库存占用资金往往超过其营业额的两倍以上时,造成资金呆滞,周转失灵。 四是金钱不重,资产损失浪费严重。许多小公司管理的原材料,半成品,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无人追究,资产浪费严重。最后,僵化的管理模式。管理理念陈旧。典型的小公司的管理模式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的统一,投资者和这种模式的运营商,当然会对企业的财务管理带来了负面影响。在这些公司中,有相当一部分的个人,私有财产。公司领导集权现象严重,对了解和研究的财务分析方法的理论的缺乏,责任不分。越权行为造成了混乱,财务分析,财务控制不严。会计信息失真,使公司在管理财务管理失去其应有的地位和作用。 3总结 综上所述,本公司的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反映公司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链路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有效工具,是公司的预测,决策,实施战略管理。随着市场经济建设的发展,提高资本市场运作,财务管理将成为问题,最关心的是公司的经营,财务分析是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财务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它是财务管理的重要手段。因此,只有加强财务管理。加强财务控制。加强会计队伍建设,经营管理提高整体寨,必须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的潜力,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提高公司的竞争力,强调经济管理在企业财务分析中的重要作用。 作者:刘波单位: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经营管理论文:公司化下出租车的经营管理路径 一、公司化经营模式的成本分析 1经营支出成本的增加1.1规范劳动用工而导致社保费用增加:出租车公司与驾驶员签订承包合同的同时,签订劳动合同,每月定期为驾驶员缴纳五项社保费用。在行业核定的承包金中,有300—400元用于缴纳企业承担的驾驶员的社保费用。而在实际运行当中,每年7月份社保基数均要上涨,企业承担部分上涨幅度约为80元/月,按园林出租公司111辆车,两班驾驶员共222人计算,每年要增加成本21.3万元,5年承包期内,递增累计约100万元。该成本费用不能转稼收取驾驶员,企业自行承担。1.2计价器设备的提档升级而导致的成本增加:为了方便乘客打车,规范营运服务,行业对出租车计价器实施了提档升级,所有出租车都能实现金陵通IC卡刷卡服务,每一笔出租车业务均要主动提供打车发票。而企业要新增加刷卡手续费及出租车发票成本费用。按111辆计算,每月多增加支出3000元,全年增加5万。1.3出租车车辆保险费成本的增加:近年来,随着汽车产业的发展,车辆事故率不断上升,而出租车交通事故率更要比一般社会车辆大的多。车辆保险近几年不断提高,又增加了出租企业的经营成本。2经营风险成本的增加2.1重大交通事故带来的风险成本增加:一辆出租车正常投保为交强险+商业保险。交强险最高赔付额为11万,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根据投保额度,一般为20万至50万,多数采取30万。一旦发生重大死亡事故,保险公司交强险加上第三者责任险赔后,仍然会有较大缺口。这时驾驶员没有赔付能力,将由出租车公司承担连带赔付责任,应该讲重大死亡交通事故是出租车行业最大风险成本之一。2.2劳动用工带来的风险成本增加:过去挂靠式承包经营方式,出租车公司与驾驶员之间只是简单的经营承包关系。而现在,实施公司化经营方式后,双方不仅是承包经营关系,同时也是劳动用工方式,公司要多承担社保,医疗等相关费用。3经营管理成本的增加3.1客运违章率所带来的管理成本增加目前,全市对出租车行业的营运管理逐年规范,要求也越来越高。将出租车公司的客运违章率与有偿使用费相挂钩。每年企业审验,公司客运违章率也作为一项硬性指标来考核。新增出租车时,客运违章率也是招标当中最为关键的硬性指标之一。出租车驾驶员来自于各行各业,素质参差不齐,往往由于个别驾驶员的违章就会给公司带来违章率的上升,企业的经营成本增加。3.2维护驾驶员队伍的稳定所带来的管理成本增加出租车驾驶员作为弱势群体,劳动强度大,收入不高,经营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全国部分城市先后出现过出租车驾驶员罢运事件,都成为了政府及媒体舆论的关注焦点。作为出租车公司既要抓驾驶员的规范营运行为,又要关心到驾驶员队伍的稳定,既要管的好,又要保证队伍的稳定,这就必然带来管理成本的增加。 二、建立完善公司化经营管理模式,合理控制经营成本,增加企业收益 1以制度建设为切入点,实现公司化运营的管理规范化一是建立完善用工制度,把好进人关,抓好驾驶员队伍管理。出租车企业的员工队伍管理与其他企业的员工队伍管理有很大的不同,企业不能随时随刻监管到,应该是一种松散性的管理。并且驾驶员成分复杂,文化水平低,综合素质差。因此要把好驾驶员录用关,要加强对驾驶员入职前的审核了解,对一些素质不高,不适合在窗口行业服务的人员要拒之门外。另外要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培训,通过对营运规范、文明服务、安全行驶等方面的教育,提高驾驶员的营运服务技能与技巧。二是建立完善奖惩制度,控制驾驶员客运违章率与安全事故率。要通过完善的规章制度,考核制度,让驾驶员在平时营运中做到安全行车、文明行车。做到有章可循,奖惩分明。通过每年客运违章报表和安全事故报表所反映,公司驾驶员有210多人,每年客运违章驾驶员有30起左右,70%的违章集中在个别驾驶员,对于这部分总是出现违章,履教不改,应该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章成本,杜绝违章重复发生。对30%的违章属于处理不当,缺少沟通,公司应该通过加强教育,让驾驶员进一步掌握文明营运的规范与技巧。对年度无违章事故的驾驶员,要大力宣传表扬,通过精神、物质奖励,提高驾驶员积极性,以先进带动驾驶员整体素质的提高。2以财务管理为切入点,实现公司化运营的收益最大化针对出租车企业的特点,比如从每一轮承包期内,对新购的出租车辆固定资产、合同期结束后旧车处置上及相关设备处置上,加强资产管理;从平时驾驶员领用的打车发票、手撕小票,要合理分析数据,保证驾驶员合理领用的同时,控制好成本支出;从平时每月承包金收入及车辆保险费支出,合理控制好现金流,减少财务成本。此外,要通过财务相关数据,进一步了解分析企业经营发展情况,尤其要加强出租车营运当中,包括车辆损耗、用油、用汽成本的分析,驾驶员营收状况,不同时段的营运状况分析等,来深入了解出租车经营、行业市场状况,给企业做重大决策时有到决策依据。3以开拓市场渠道为切入点,实现公司化运营的经营多样化在抓好公司内部管理的同时,要能够研究市场,分析市场,依靠政府、依托出租车行业平台,想方设法开拓市场渠道,增加驾驶员收入,从而带来出租车行业市场的稳定,企业的稳定发展。比如通过市场化运作,增加出租车上车身广告,头座套广告,在给驾驶员带来一定的收入的同时,企业也能消化部分经营成本。也可以公司为平台,通过现在市场科技通讯手段,GPS、微信服务,大力发展电招业务,这样既可以减少驾驶员空载率,也可以缓解部分打车难问题。4以品牌建设为切入点,实现公司化运营的效益规模化出租车公司要不断提高自身企业内部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从业驾驶员营运服务质量,大力提倡客运优质服务,弘扬在服务当中的好人好事,加强品牌建设,此外,公司还可根据自身的资源条件,从出租车相配套产业进行产业延伸,如汽车修理、的士服务中心等相关产业。这样既让相关配套产业服务于出租车主业,也可能让企业扩大经营,发挥规模效益。5以企业文化建设为切入点,实现公司化运营的管理人性化人性化管理是一种以人为本,根据企业的价值观和企业的文化精神氛围进行的管理。在我们平时与出租车驾驶员接触中就能反映出,驾驶员对公司希望有一种家的感觉,把自己当成是公司的一个真正的员工,而不是挂靠承包人。因此企业在建立完善制度化建设的同时,要加强人性化管理,对驾驶员的生活、营运工作、家庭困难等多做了解,多去关心。遇到驾驶员家里婚、丧事情,公司要主动上门慰问;在遇到传统节日,要进行走访慰问。平时要通过营运数据,及时了解驾驶员营运情况,定期与驾驶员进行思想沟通,及时掌握驾驶员思想动态。综上所述,出租车企业公司化运营模式的建立与完善,在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同时,更是为出租车企业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笔者在积极探索新形式下的经营管理模式,提出的控制运营成本,强化制度管理上的浅知酌见,希望能为出租车行业的规范发展,为服务民生做出微薄贡献。 作者:朱鹏程单位:南京市园林实业总公司 公司经营管理论文:城投公司经营管理与建设开发工作总结 20*年以来,*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市政府下发的年度《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前期工作计划》,以“统一发展规划、统一项目建设、统一土地储备、统一资产经营”思想为指导,以工程项目建设、土地储备开发、城市资产经营、经济适用房建设和融资平台建设为重点,创新思路,创新机制,抢抓机遇,狠抓落实,经营状况持续好转,有力地加快了*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公司资产规模和综合实力得到了持续扩大和增强,发展后劲充足。现将近年来经营管理与建设开发工作中的几点经验归纳如下: 一、政府支持,政策扶持,管理体制顺畅,是公司又好又快发展的根本保证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十五”计划实施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的大力支持下,*市城市面貌有了很大改观,城市综合服务功能也得到了明显提升。但是,*作为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一个省会城市,财政状况一直比较困难,而且由于受计划经济体制的长期影响,过于强调城市基础设施的福利性、公益性,过于重视城市建设而忽视了城市经营,只把自己看作是城市建设和投入的主体,而不是城市经营的主体,把建设城市作为单纯的投入对象,没有当作可供开发利用的巨大资源。城市资产经营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城市资产市场配置比例低,应由政府取得的大量土地收益流失严重;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化程度低下,城市资产效益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城市建设投资渠道狭窄,资金短缺等问题严重制约着城市快速发展的步伐。 正是在这种形势下,20*年初,*市人民政府确定了“统一发展规划、统一项目建设、统一土地储备、统一资产经营”的指导思想,决定对*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进行重组改制,组建成立*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宗旨与目的在于推进城市土地资源、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相关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积极实施经营城市战略,运用市场机制,建立多元化的城市建设融资渠道和投资格局,实现“小城投”向“大城投”的战略转变,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城市现代化建设与发展。 在管理体制方面,市委、市政府明确*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市城市发展投资中心和*市土地储备中心实行“三块牌子、一套班子、合并运行”,并按照“职能明确、同署办公、有分有合、方便管理、利于经营、以公司管理为主”的原则,分别履行各自职能。*市城市发展投资中心由原*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公司更名、改组而成,经市政府授权,负责城市土地资源、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相关国有资产经营运作的宏观规划、协调支持和外部监管;*市土地储备中心在市国土资源部门的监管下,负责全市范围内的土地储备、可经营性土地的征购、储备、开发等工作;*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是在原*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基础上,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规范性要求改制重组、隶属于*市人民政府的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为22亿元,主要负责城市项目建设、资产经营、土地储备和融资开发工作。 二、遵照现代企业制度规范性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是保证公司又好又快发展的基础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总体思路,遵循现代企业制度“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总体要求,*市政府决定将原隶属于市建管委的*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公司、*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重组改制为直接隶属于市政府的两个机构,即自收自支、相对独立的事业法人(*市城市发展投资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和集“融资、建设、开发、经营”为一体的企业法人(*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由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成立了公司改制领导小组,制订了《中心办事规则》、《公司章程》、《公司人员机构设置草案》、《中心(公司)岗位设置总体方案》、《中心(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办法》、《公司员工薪酬设计与奖励计划方案》和《*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处置与中心(公司)组建具体实施方案》。上述方案的制定与落实,保证了公司重组改制工作的顺利完成。 公司成立伊始,由综合管理部牵头,认真组织开展了建章立制工作。先后制定并实施了涉及决策、行政、党群、人事、投资、经营、招标、施工等各方面内容的60多项制度。其中,为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管理,制定了《政府投资项目概预算预审办法》、《工程设计招标管理办法》、《制止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规定》等;为进一步加强财务及资金管理,制定了《关于对子公司实行财务负责人委派制的规定》和《全面预算管理办法》;为规范土地储备、整理、开发与招拍挂工作,实现土地资源经济与社会效益最大化,制定了《土地储备与招拍挂工作实施办法》;为进一步体现“效率、竞争、公平、奖惩”的原则,加强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完善了《绩效考核制度》,制定并实施了《重点岗位员工轮岗交流制度》;为保证把各项工作统一纳入程序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拟制了全部业务工作流程,制定了《业务工作法律咨询与法律支持规定》;为加强二级融资平台管理,制定了《关于加强二级融资平台管理实施办法》;为了规范拆迁管理、理顺拆迁流程、加快拆迁进度,制定了《公司房地产拆迁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管理暂行办法》和《*市城市投资公司房屋拆迁工作流程管理规定》。同时拟定了《项目管理责任制度》、《投资进度管理办法》、《招标管理办法》、《拆迁管理工作细则》、《土地储备制度》、《资产经营项目管理制度》和《工程性资金支付审批制度》等17个业务工作制度,拟定了《*市城市发展投资中心(集团)有限公司领导联席例会制度》、《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公司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任务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审计监察工作管理制度》、《业主代表廉政责任制度》、《公司各部室工作职责》和《公司各部室人员岗位职责》等25个基本管理制度,完成了约20万字的《公司管理制度汇编》。此外,公司还把信息化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廉政警示教育和政策理论学习等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了内部管理,增强了责任意识,使团结协作、爱岗敬业、廉洁自律成为员工的自觉行动,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各子公司也根据公司的要求和自身发展的需要,先后相应制定了一些新的管理办法和制度。可以说,这些制度的出台,有效地保证了公司相关工作的高效有序开展,进一步为促进公司及各子公司内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适应形势,应对挑战,明确指导思想、工作思路与发展规划,是保证公司又好又快发展的方向指南 随着形势与任务的变化,特别是在去年底和今年初,公司在发展中遇到了一些急需解决的现实问题,如城市建设投资规模迅速扩大、资金需求量不断增加、开行贷款政策变化、市场化融资平台建设任务紧迫、还贷压力较大等等。对此,公司正确把握形势,积极应对挑战,准确把握市场脉搏,研究制定了既符合实际、又具长远指导意义的经营城市工作指导思想,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政府组织增信为基础,推动资源的整合和配置,推动市场建设,将公司(城建投融资平台)打造成为符合现代企业要求、责权利明晰、拥有独立经营能力和良好盈利能力的市场主体,以市场业绩、市场方法实现政府城市建设投融资管理功能,贯彻落实好我省‘发展抓项目、改革抓创新、和谐抓民生、保证抓党建’的总体工作思路和构建‘和谐*’的目标任务,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努力开创公司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新局面,为早日实现把*市建设成为西部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的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遵循这一发展目标,公司提出当前及今后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统一发展规划、统一土地储备、统一资产经营、统一项目建设’的指导思想,加大资源整合与经营力度,加快资本运作步伐,建设市场化、多元化的城建融资平台;以地生财,以地聚财,经营城市,盘活资产,多渠道融资,建立有效的城市建设举偿债机制,为城市建设提供有力的资金保证;适度负债,超前建设,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速城市整体服务功能提升,加大公司经营收益增长幅度。”这一富有针对性的发展目标和工作思路的提出,对于明确公司当前及今后工作的目标和实施路径,促进公司的和谐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也正是在这一指导思想和总体工作思路的指引下,公司在近两年来能够不断加大资源整合与经营力度,加快资本运作步伐,建设市场化、多元化的城建融资平台,多渠道融资,确保了重大项目的实施。 四、打造市场化多元投融资平台,加大投资力度,加快建设步伐,是保证公司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由之路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公司在市委、市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围绕建设我国西部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的目标,在努力实践国家开发银行倡导的开发性金融理论,加强“四项建设”(即法人建设、治理结构建设、现金流建设和信用建设)方面,不断理顺投融资体制,努力打造有序高效的城市建设投融资平台,开展了以下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加强法人建设。城建投融资平台是独立的市场主体,为此我们通过融资推动,用政府信用促进平台信用、法人信用的增长,促进平台业绩的提高,使法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从融资主体到经营主体。通过组织设计、职能界定、权责划分、政府授权、资源整合等方式,使政府信用转化为企业信用,促进公司法人信用增长,同时将政府组织协调优势积极转化为公司经营优势,通过市场运作,使公司达到重组、成长、成熟的目的,获得资产质量的升级和赢利,独立承担融资和建设的职责,初步实现了城建投融资平台建设和城建投融资体制改革“两个成功”。 完善治理结构。我们坚持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建立在明确政府与城建投融资平台产权关系的基础上,逐步建立了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基本实现了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对公司形成了有效的激励和监督机制。在对公司董事会的职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权利、经营管理层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等进行合理安排的基础上,形成了科学的内在制衡关系,能够有效协调城建投融资平台与政府各部门之间的责、权、利关系,市政府也不断加大了对公司运行的支持。同时公司建立了严格的财务制度、工程管理制度、监督监察制度,以及严格的财务会计、审计制度;建立了严格的内控制度及工作流程,并主动接受外部审计,使公司运行逐渐走上了合法、规范、高效的良性发展轨道。 注重现金流建设。在市域经济投融资领域,城建投融资平台承担了几乎全部的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的建设任务,普遍存在“现金流前低后高、收益不在当期、损益性不够平衡”的特征,根据这一基本特征,我们把现金流建设的优秀内容确定为:政府通过制度安排,使公司获得项目建设、土地储备、城市经营的特许权,培育公司的“内部现金流”;同时适度将财政的建设性资金、土地出让收益、其他城市经营获得的收入努力转化为公司的“外部现金流”。在完善政府对公司“输血”机制的同时,不断增强公司自身的“造血”功能,正在逐步摆脱对政府财政及“贷新还旧”融资方式的依赖,加大了经营性项目开发力度,加快了发行企业债券工作步伐,开始了由以银行贷款为主的间接融资向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重大转变。 推进信用建设。信用建设是法人建设、治理结构建设、和现金流建设整体信用的综合体现,城建投融资平台每一阶段信用建设的成果,应成为调整公司对外融资的依据。为维护良好的政府信用、市场信用和公司信用,*市政府在重视加强建设城建投融资平台“内外部现金流”的基础上,已经开始认真落实与债务项目一一对应的还款来源和责任主体,着手建立还贷准备机制,将实行财政和金融机构监管下的专户管理,目的是对城建资金的归集、使用、偿债等做出制度性安排,集中用于公司信用的培育和完善,使之发挥最大的效益,成为推进社会信用的表率。同时,公司已经建议市政府对项目建设实行片区开发,即由政府配置土地作为项目资本金,并将项目投入带动的税收增长返还项目公司作为偿债来源,要求项目公司通过自身经营达到项目投入产出平衡,从根子上保证政府、公司收益和债务偿还,这既是建立融资平台的关键,也是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城市建设格局的关键,更是加大城建投资力度、加快城市建设步伐的必由之路。 五、工作中的一点体会 城投公司的成立、发展和壮大,离不开政府强有力的支持。一是政策支持,在法律法规和客观条件允许的范围内给予城投公司必要的政策支持,包括如何利用政策妥善处理资产、债务和收益等问题,以及营业性收费、税费优惠等方面的有关问题;二是指导与协调,政府必须明确各有关部门之间的业务关系,在运作过程中及时予以协调并给予大力支持和指导,做到“扶上马、送一程”;三是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在公司运行过程中,国有资产管理职能部门要给予足够的政策支持和指导,将城市可经营的全部资产,尽可能进行统一归集,健全法律手续,由城投公司规范经营,使城市资产收益“反哺”城市建设,以此实现城市发展的良性循环。 当前,*市城市建设正面临着快速发展的诸多机遇,特别是“十一五”期间经济建设速度的不断加快,必然要求有高质量、高效能的基础设施与之适应,单纯的数量上的增长已经不能满足经济发展和人们生产生活的需要,加快实施市场化、现代化、多元化、人性化的城市经营战略成为当务之急。但是,由于在思维创新、管理机制和员工结构等方面尚不能完全适应形势与发展的需要,致使经营城市具体工作中还存在着机制不够顺畅、制度不够健全、措施不够到位等问题,特别是随着“十一五”规划的实施,*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将不断加快,资金需求量很大,融资工作存在一定的困难,如何尽快建立“借用还管延”一体化的有效的城市建设举偿债机制,打造市场化投融资平台,是我们当前以及今后需要积极探索并努力解决的重大课题。 我们相信,有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有金融机构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城投公司一定能够在城建投融资体制改革中诞生、成长、壮大,也必将能够在改革中经受磨砺,在改革中走向辉煌! 公司经营管理论文:信息技术在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中的应用研究 在21世纪,随着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保险行业也在科技的推动下不断发展壮大。保险公司要想做到创新与变革,必须应用信息技术才能实现。保险公司必须要注意管理创新与信息技术的建立相结合,能够保证信息系统的建立与公司的组织相结合,将原始数据的质量加以保证,还要提升员工对信息系统的认识与熟练的应用。 信息技术应用现状提升方向 一、使用信息技术的价值 (一)提高服务的质量 保险公司传统的营销模式在科技背景下会受到很大的限制,时间与地域会影响业务的开展,有些工作人员会受到利益的驱使,追求短时间的利益,有的还会发生损坏公司形象的事情。这些行为都给保险行业带来很多的不好的影响。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当今已经变成了网络经济的时代,保险行业可以让客户通过网络的信息将公司的产品了解的更加的清楚,可以通过自己的了解选择自己所需要的产品,还可以与其他产品之间做出比较,让自己选择出最适合自己的一款产品,这是科学技术的发展给人们带来的优势,我们将在这个信息社会的大环境下将公司的产品最大限度的营销出去,从某一方面来说,这使得公司的形象,以及公司的品牌得到了很大的提升。有了科学技术的支持,让公司的很多业务都可以的以进行,这是时代的发展给我们带来的益处。如果我们充分利用信息和网络等这些现代化的技术手段,我们的保险行业将会在将来发展的更加的美好,让人们的生活变得更加的便利,也更加的有保障。 (二)降低成本,提高服务质量 企业的信息管理系统是一种新型的管理理念,这也是将来所有有关管理所必有的发展趋势,作为一个企业,要想加强管理,提高自身的竞争力,我们必须利用科技的手段,借助信息技术的力量。 企业管理的目的是通过协调企业中人的行椋让企业的员工能够规范自己的行为,通过一系列的管理手段来实现实现企业目标的过程。在管理系统中,管理软件实际上是含有先进的管理思想,能够辅助企业高效地完成目标的工具,它具有企业管理人员所具备的各种方面的职能。在保险公司中,有许多的控制点都是企业管理的优秀,包括营销、投资、财务等等。在管理中,要讲究一定的方式和方法,这是每一个企业所具备的基本的职能。只有达到分散经营与集中化管理相结合,才能获得想要的目标。在企业的信息管理系统中,客户关系管理系统,也是一种非常具有代表意义的信息系统,这是一种服务于市场营销的管理系统。这个系统中包含了各种的销售信息,以及各种销售的渠道,还有不同客户的购买意向,这个系统是以客户为中心的管理理念。在管理系统中还有一个比较重要的就是财务系统,这是一个以财务核算作为企业管理的系统,它的主要功用就是通过企业的财务信息随时监控企业经营状况。 二、现状以及发展的趋势 (一)管理系统所取得的成功 1.在不断地总结完善下,信息管理系统已经成为了保险公司不可获取的一个重要的管理工具,他能够处理日常的各项业务,让公司可以按照一定的秩序稳定的执行,完成预期的目标。具体来说,管理系统的功用包括投保单的录入、核保、保单生成,到业务保全等等。由于科技的不断发展信息管理系统已经成为了保险公司日常运营不可或缺的重要的工具,有了信息系统的支持,我们可以让平时的工作变得更加的有秩序,让公司的管理系统变得更加的完善。 2.我们的保险业务几经不断地完善,人们可以通过自己的需求选择自己需要的保险业务。这是行业发展的过程。在人们选择保险时,我们最终的目的就是通过核赔履行合同义务兑现保险服务。在完善的信息系统的支持之下,在线核保已经是现在保险公司全新的进步。所谓在线核保,就是利用网络技术的支持,让人们的保险核保得到保障,这对于保险公司和每个投保人都是一种有力的保障。在这样完善的体制下,保险风险的选择已经深得人们厚爱。 3.作为一家商业保险公司,需要自己担风险,自己核算公司的财务情况,最基本的就是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得知自己公司的静音情况,具体来说就是公司的到底是赚钱还是在亏钱。有了信息系统强有力的支持,能够对公司的各种情况有一个清楚的了解,将公司的经营状况完全的掌握。通过对数据的整合,公司的管理层可以通过手机就能了解到这一天的业绩以及保费的情况。有了信息系统的完善,让保险行业有了统一的统计和核算的标准。保险行业对核算要求非常的精细,但是我国的财产保险确实在没有精算的情况下运作的,存在许多技术上的不完整。但是已经有计算机公司提供数据,让数据能够得到整合。在未来肯定会建立起完善的精算制度。这也是未来保险行业的发展趋势。 (二)信息化建设的方向 随着时间的推移许多公司都基本上实现了数据的集合,这让公司的管理得到了进步,对于管理系统来说,这将具有很大的意义。在数据进行了整合之后,对于公司的管理系统来说将是飞跃的进步,让数据能够获得集中。而在信息系统不断完善之后,我们需要找到新的发展方向。在信息系统的建设方面,我们应该做的还有对风险以及客户进行优质的管理。还要加强修复系统遗漏的盲点功能,开发升级工作,让信息管理系统变得更加的完善。 信息管理系统的改变在于公司的需求,将信息管理系统不断地升级是我们应当发展的目标。结合公司的需求将管理系统变成适合公司情况,满足公司发展的全新的系统。我们要将公司的优秀业务作为信息管理系统更新的前提,将保单的信息不断完善,将不同的信息记录,最好能够将各类的数据进行分类与整理,能够将这项优秀业务的工作做到极致,这是现阶段信息管理系统所需要完成的一个重要的目标,将不同种类的保险业务能够分门别类的整理出来,让这些信息不再分散和凌乱。 在信息系统建立的过程当中,需要各方面都通力合作,让信息管理系统能够不断地完善,真正的做到适合保险公司的现状。在完善时这是一个漫长的探索的过程,这有企业的管理部门和计算机部门不断地努力的研究,才能获得预期的结果。随着科技时代的到来,信息技术在企业的业务发展、经营管理中将变得越来越重要。在科技的时代,竞争会变得越发的激烈,将信息技术良好的应用在自己的企业管理中是每个企业最基本的职责所在。在保险公司这同样是一个非常现实,也非常必要的一种选择。
农业论文范文:农业机械节油试析论文 1农业机械的选型 在农业机械机型选择方面,要选择动力性好、作业性能稳定、适应性好、机具结构及设计合理、技术成熟、调整维修方便、配件市场充足、具有良好的市场售后服务的机型,要选择经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获得生产实践检验,能满足本地农艺要求,综合效益好的节能型机型,从而达到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油耗的目的。 2农业机械的保养 机车在运行时,由于不停地运转操作、颠簸震动,可能造成燃油连通部件(如油箱开关、油管接头、柴油滤清器及高压油管等)出现松动而漏油,因此有必要保持良好的检修习惯,这不仅是为了安全行车,而且可以减少油耗,提高经济效益。同时,机车由于长期运行,一些精密部件(如缸套活塞组件、配气机构和燃油系列等)会磨损,从而导致机车功率下降,油耗上升。因此,做好机车的技术保养,确保技术状态良好是节约用油的重要因素之一。 2.1新车磨合。新购买的农业机械必须根据说明书进行空车磨合试运转。不得一出厂就进行负荷作业,新车磨合要注意控制车速,尽量减少急加速、急减速。 2.2检查轮胎气压。轮胎气压偏低会引起滚动阻力增加,造成机车牵引负荷增大油耗增加。此外,要定期检查轮胎的磨损是否均匀,如发现轮胎偏磨或方向盘不居中等异常情况,需尽快到专业修理厂咨询修理,否则会增加工作阻力增加油耗。 2.3定期清洗滤清器。车况良好的拖拉机可省油15%到20%。对于空气滤清器、柴油滤清器、机油滤清器,每行驶5000公里以上配件都需要更换。因为,空气滤清器堵塞会引起气量减少,导致柴油燃烧不充分,降低燃油效率,而柴油滤清器的阻塞也会使发动机供油异常,功率下降,油耗增加。 2.4加机油需要适量。要注意机油标尺所标示的刻度,机油太多将曲轴淹没,增大阻力;机油太少则无法起到润滑和封闭作用,甚至会影响发动机效率。同时,要按季节和作业环境来确定更换机油的周期。 2.5使用洁净的柴油。柴油必须经过48小时以上的沉淀方可使用。使用沉淀后的清洁柴油,可以保证发动机供油系统以最佳工作状态供油,不仅提高发动机喷油泵柱塞偶件和喷油阀偶件的工作可靠性与经济性,同时能有效地延长偶件的使用寿命。 2.6防止燃油滴漏。定期对发动机进行耗油技术检测,坚决杜绝燃油滴漏现象的发生。油箱开关、油管接头、柴油滤清器及高压油管等处的柴油渗漏现象应及时检修,否则在机车运行时,由于震动渗漏会越来越严重,造成不必要的油耗。 2.7保证各部位轴承润滑良好。在装配时不能过紧或过松,要使之运转自如;过紧过松都会增加工作阻力,使油耗增加,同时要随时紧固各连接部位螺钉。据测定,如发动机支架和变速箱之间的螺钉松动,油耗就会增加。 3农业机械的日常维护 柴油机使用一段时间后,会因缸套活塞组件、配气机构和燃油系精密偶件磨损而导致功率下降、油耗上升,因此要及时检修并排除故障,以恢复其正常的技术状态。 3.1严防燃油滴漏 对发动机应经常进行目测检查,并定期实行耗油技术检测,一旦发现应及时处理。严防燃油滴漏,不仅是为了减少耗油量,更是为了安全行车。 3.2调整供油提前角。供油过早和过迟都会使柴油得不到充分燃烧而冒黑烟增加油耗,因此要及时调整供油提前角。 3.3确保喷油器雾化良好。喷油器有滴油或雾化不良现象会使柴油得不到充分燃烧而增加油耗,要及时调整喷油压力,确保柴油雾化良好。 3.4经常检查和调整气门间隙。气门间隙过大或过小会影响充气量。据测定,气门间隙过大,油耗会增加15%~20%,因此要经常检查和调整气门间隙。如果发动机因齿轮、凸轮轴磨损而引起配气相位角减少,要适当减少气门间隙,以弥补配气相位角的减少。凸轮轴磨损严重要及时更换,否则不仅功率下降,而且增加油耗。 3.5不得带病作业。要根据柴油机排烟颜色判断其技术状态,如出现柴油机在工作中持续异常冒黑烟、蓝烟、白烟,均属不正常现象,说明柴油机带病作业。应根据不同情况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并及时加以解决,否则不仅使发动机功率下降,而且增加油耗。 3.6确保多缸机工作均衡,不能“瘸腿”。据测定,如果四缸机有一缸不工作或工作不良,可增加15%~20%的油耗。因此,如果出现多缸机有一缸工作不正常,应及时检查原因并加以解决,确保各缸工作均衡,减少油耗。 3.7制动回位要好、不拖滞。要经常检查制动系统的工作状态,这不但可以确保行车安全,同时也可以减少油耗。因为如果制动回位不好、有拖滞现象,说明制动器处于半制动状态,增加工作阻力,导致油耗增加。 3.8燃油的添加。农业机械的动力燃油大多数是柴油。实践证明,使用沉淀的清洁柴油,不但可以更好地提高发动机偶件的工作安全性与经济性,而且还能有效地延长偶件的使用寿命。加油前柴油经过48h以上沉淀后使用较佳。在加油前要擦干净油箱,除去油箱周围的灰尘垢后,再打开油箱盖;最好使用软管加油,这样可使燃油借助自重流入油箱,或用手油泵加油。 响,因此要不断探索节能降耗新途径。 农业论文范文:农业保险存在问题及对策论文 一、绍兴市农业保险的现状分析 农业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农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因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致使有生命的动植物发生死亡或损毁的经济损失,由保险人给予赔偿的一种保险。经营农业保险,成本高、费率高,定损理赔技术难度大,并面临逆选择和道德风险。由于农业保险的以上特征,农业保险业务的纯商业化运作在国际上鲜有成功的例子。因此,世界各国政府都把农业保险视为准公共产品,对其从财税金融等方面进行倾斜扶持。 农业生产过程受自然条件的影响必然很大,发展农业保险业务应是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政策的重点之一。但因为农保灾害机会多,损失率高,是一种受自然灾害制约较大的高风险的保险业务,不是赚钱的业务,商业性保险公司往往不愿意做这种赔本的生意。前几年,我国农险保费收入一直呈大幅萎缩的态势。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解“三农”问题,党的十六大以来,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和2004、2005、2006年连续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及“十一五”规划都对农业保险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绍兴市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推进农业保险的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地方政府迫切希望通过农业保险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确保农业产业政策的顺利实施。 要增强农民的抗灾能力和灾后恢复再生产能力,必须搞好农业保险。农业保险是政府支农的重要手段,可以改善农业和农业经营主体的信用地位,促进农业金融体系的稳定,促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促进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升农业的国际竞争力。 二、绍兴市农业保险发展的现状 绍兴市农业保险是在2006年开始试运作的。在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先在经济基础较好、农民参保意识较强的上虞市摘试点,以补偿承保对象的物化成本为主,实行低保障起步,保大户大灾为主,先易后难,先试点后推广,应对和化解大灾风险。2007年扩大到嵊州和绍兴县,2008年在全市全面推广实施。2006年参保的险种4个,支付赔款110.8万元,赔付率为114.8%;2007年参保的险种8个,上虞、嵊州、绍兴三个县(市)全年共有参保农户2554户,参保面达65.7%,支付赔款552.56万元,赔付率为228.1%,2008年主要参保的险种10个(4个必保险种,6个可选险种)。截至11月底,全市共有参保农户3178户,参保面达88.9%,核定赔款金额115.48万元(非满期赔付)。 从3年运作情况来看,市场行情明显有以下几个特征:1、参保率和保险品种逐年提高;2、赔付率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亏损现象依然存在,赔付率受当年度的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的影响较大。如2007年绍兴因受台风袭击,农作物受损严重,赔付率就高;2008年受自然灾害的影响小,赔付率就相对较低;3、财政对参保农户的保费补贴及赔款补助标准在逐年提高。(2008年政府对农户保费的补贴水稻保费补贴为90%,大棚蔬菜、生猪、鸡、鸭、淡水鱼、林木为45%,能繁母猪为80%)。4、财政对共保体的经营扶持力度也不断增大。如免征其营业税、提高政府与共保体赔付比例等。 随着农业投入的不断加大,农业科技含量的不断提高,农民收入逐渐增加,农民十分需要保险机构为他们提供农业保险风险屏障,解决在农业生产上的后顾之忧。总体上,绍兴的农业保险正在逐步走向规范并向好的态势发展。 三、绍兴市农业保险存在的问题 农业保险补贴的实行在转移农业风险、减轻政府负担、引导农民积极参保投保等方面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但是,由于农业保险本身属于政策性保险,它在展业、承保、防灾减损、查勘理赔等方面的复杂性,加之农业保险又是一项全新的工作,还存在着诸多的问题。绍兴市是农业保险发展较好的地区,但也存在着不少问题,主要的问题是: (一)参保意识不强,市场需求不足。市场需求不足除了受农险的正外部性的影响外,还与农民参保意识不强有关。究其原因:一是小规模的土地经营客观上弱化了农业保险的经济保障功能,窄小的经营规模使农民产生较低的预期收益,因而不愿意付出保险成本;二是存在侥幸心理,认为绍兴是风水宝地,大的自然灾害少,参不参保无关紧要;三是注重眼前利益,缺少长远打算,只希望立竿见影短期见效,而不愿从长计议持续发展;四是存在观望心理。农民受自身素质的制约,理解和消化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能力较弱,对政策缺乏了解,缺少独立思考判断能力,往往要等到周边农户得到实惠才会“怦然心动”,才去参保;五是心存疑惑、担心受骗。许多农民由于受迷信思想和小农意识的影响,不相信保险公司,优柔寡断,担心参保手续繁琐、理赔程序复杂,交了保费害怕得不到保障,因此投保积极性不高。 (二)农业保险的再保险机制和再保险市场尚不完善。农业保险由于缺乏再保险机制,使得风险过于集中在保险经营主体自身,难于分散,影响经营主体的经营效果。而国外农业保险经营普遍有再保险机制的支持。特别是在特大自然灾害发生时可有效分散风险,减轻农民的负担。例如,美国联邦政府农作物保险公司负责在中央建立再保险基金,向经营农作物保险的保险人提供超额损失再保险。而我们由于再保险市场有效需求不足,市场主体数量少且不健全,导致再保险市场一方面供给主体偿付能力严重不足,另一方面技术与服务远远落后于国际水平。 (三)农业保险的正外部性导致市场失灵。商业化经营农业保险必然会出现供给有限,需求不足,导致市场失灵。私人成本、收益和社会成本、收益间的差异是农业保险的正外部性。这样,全社会就搭了农险投保人的“便车”,导致市场需求不足。另外,保险人供给农业保险,将有利于农业生产的稳定,使全社会受益。当保险人供给农业保险的边际私人收益也小于边际社会收益,边际私人成本大于边际社会成本,全社会又搭了农业保险人的“便车”,保险公司经营出现亏损,反过来又影响到对保险市场的有效供给。但无论是哪种情况,保险人和投保人都无法对其正外部性进行收费补偿,农业保险的消费量始终低于社会的理想消费量,有效需求不足;同样,农业保险的供给量也小于社会理想的供给量,有效供给也不足。供需不足,必然导致农业保险市场失灵。也小于边际社会收益,边际私人成本大于边际社会成本,全社会又搭了农业保险人的“便车”,保险公司经营出现亏损,反过来又影响到对保险市场的有效供给。但无论是哪种情况,保险人和投保人都无法对其正外部性进行收费补偿,农业保险的消费量始终低于社会的理想消费量,有效需求不足;同样,农业保险的供给量也小于社会理想的供给量,有效供给也不足。供需不足,必然导致农业保险市场失灵。 (四)保险中介机构缺位。保险中介机构的建立是保险市场成熟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保险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不可缺少的完善和补充。它对保险的供求双方均能起到重要的媒介和桥梁作用,实践证明,利用中介补助机构的做法在保险销售的过程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为在保险产品的销售中,投保人大多缺乏对保险制度、保险产品的理解和选择,所以在购买保险产品时,熟悉保险产品的补助者的存在是必不可少的,特别是在农村这样一个点多面广、业务分散的保险市场中,正是保险中介发挥作用的大好舞台。中介机构可以将保险产品的经营触角延伸到农村的各个角落,以较低的成本,打开农村广阔天地的保险大门。然而,从我们绍兴的实际情况来看,推销保险产品的几乎全部依靠保险公司内部的业务团队,保险中介入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尚未得到发挥。 (五)信息不对称,导致三大技术因素受制约 1费率厘定难。由于农业受自然灾害的影响较大,而每年的自然灾害情况又不一样,年际间差异大,存在着不确定性。因此,其费率的制定应当要以长期平均损失率为基础。进行加权平均后得出。而绍兴市目前有关农作物和养殖业的原始记录和统计资料等信息不很完整,很难对保险费率作出精确的厘定。 2理赔定损难。农业保险作为一个新险种,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借鉴,其特殊性和复杂性决定了理赔的高难度性。一方面由于承保标的是动植物,受区域和自然因素影响较大,其经济价值也随时期的变迁而不同,很难把握住其基本信息。因此,要制定出一个公平合理的、让农户满意的理赔标准就较困难;另一方面农业保险定损理赔的技术难度大,不可预见的因素多,其特殊性和复杂性决定了对定损人员的高要求。而目前我们从业人员大多数人是从其他行业转来的,对农业保险这个新险种没受过专门的培训,单一型多。复合型少;保守型多,开拓型少。 3费率居高不下。农业保险费率居高不下主要包括以下两个因素:一是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逆向选择失控,通常是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的地区和品种,农民是急于投保,其出险率和赔付率就高,保险公司亏损也大;相反,一些旱涝保收的地区和品种,农民则不愿参加保险,造成保险公司无利可获,经营成本上升,由此产生赔付率过高,费率过高。 (六)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难防范。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使农业保险人面临高监督成本和高赔付损失的两难选择,无疑都提高了保险人的经营成本,破坏了保险主体商业经营的利益。成本一旦过高,保险人就会减少农险产品的供应,或者根本不供应农险产品。事实上,由于农业保险点多面广,且生产分散,保险公司监督力度不够,农民文化程度又普遍偏低,更有少数农民法律意识淡薄,把保险当作“摇钱树”。因此,利用保险进行欺诈的道德风险事件也屡屡发生,特别是养殖业,更容易产生骗赔的现象,如上虞生猪的报损案,就出现了部分参保户多次报灾、以轻报重等虚报现象。 四、对策与建议 1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有效控制市场失灵。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以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农民自愿为原则,不同于纯商业保险行为,农业保险市场失灵,需要政府发挥职能进行调节,政策性保险商业化经营是国外调节农业保险市场的成功办法。在具体操作上我们要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农业保险立法和制度的完善,政府应制订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保证农业保险的顺利开展;二要继续提高财政对保费的补贴额度,对粮食、油料、肉、禽等关系国计民生的主要农产品宜给予100%的补贴;对其他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在现有基础上再适当提高保费补贴。三要对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连年亏损的经营主体——保险公司,视亏损程度也给予必要的财政补贴;四是扩大以险养险的范围,以其赢利弥补农业险的亏损,促进农业保险可持续性发展。 2完善再保险机制,分散巨额风险。农业保险风险较大、赔付较高,长期以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2007年在三个试点县、市全年的赔付率高达228.1%。由于保险主体面对农业的非系统性风险需要独自承受高额经营成本,遇到特大自然灾害时更是回天无力,没有农业再保险的支持很难发展。因此,政府一方面可以利用通过财政补贴等优惠政策来扩大风险分散面;另一方面可建立完善的农业保险再保险机制,以进一步增强抵御大灾风险的能力,支持农业保险的发展。具体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一是国家和地方政府采取财政拨款或补贴方式,建立巨灾专项风险基金,以应对不可预见的重大自然灾害的发生,有效预防在巨灾发生时能迅速开展生产自救,在最短的时间里把赈款发放到每一位保户手中;二是发展保险衍生产品,增强保险主体自身抗风险能力。 3加强保险队伍建设。由于农业保险点多面广,被保险人分布四面八方,加之农险标的是有生命力的动植物,它的形态无时无刻都在变化,其价值也随时期的变迁而变动,一旦出险,现场勘察定损、赔付兑现所需人力、物力较其他险种多得多,且时间要求高。(如牲畜保险,牲畜死亡后会腐烂变质,查勘若不及时,则难以鉴定其原因)。这决定了农业保险核保和理赔的复杂性和艰难性。为此,一是要加强专业技能队伍建设,定期对核保和定损人员进行培训。二是要抓好农村保险中介和营销员队伍建设。保险中介机构的建立使保险供需双方更加合理、迅速地结合,减少了供需双方的辗转劳动,还可解决投保人因对保险专业知识缺乏而选择不好适合自身需要的保险产品的问题。 4扩大宣传,增强保险意识。进一步加强对农业保险的宣传,采取新闻媒体、保险咨询等多种形式,对政府开展农业保险的目的意义、风险责任、保险条款、定损标准等宣传报道,要把政府出补贴、农民得实惠的利好举措向农户解说清楚。使广大农民充分认识到农业保险是政府为了降低农业经营风险,增强农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稳定农民生活水平而建立的一项农业保险保障机制和灾害补偿制度,是有利于建设和谐社会的重大民生工程。 5加强考核,推动落实。绍兴市的农业保险启动以来,只有3年时间,尚处于摸索和尝试阶段,很多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一要突出重点,抓好乡镇工作。因乡镇干部面向基层、面向农村,直接和种养大户打交道,对农村情况最了解,是当地的父母官,农民的守护神,最具号召力,农业保险推广实施成功与否关键在乡镇。事实证明,对乡镇投入的精力多一点,当地农户的参保率就高一点;乡镇干部工作力度大一点,农民的意愿就强一些。二要加大政策性农业保险对各县(市、区)的考核占比。政府要把政策性农业保险继续列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考核内容,加强对部门、乡镇的工作考核,通过考核、激励,克服部门、基层单位对农业保险视为“多此一举、忙中添乱”的世俗偏见,坚决摒弃把农业保险当作“有和没有无关紧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错误认识。三要积极争取上级保险公司对县、市保险公司的支持,要把农业保险的业务流量、服务质量也列入考核的内容,改变过去一味追求经营效益的考核方式,进一步调动基层商业保险公司的工作热情,确保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 摘要:大力发展农村保险事业,加快建立农业保险,加大支农惠农政策力度,是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的一个新举措,它对稳定农民生活,降低经营风险,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有着十分重要意义。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与农业的发展极不平衡,不利于现代化农业的发展。本文通过调研绍兴市农业保险发展现状,深入分析目前存在的困难和原因,摸索绍市农业保险发展的道路,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与对策。 关键词:农业保险;困境;对策建议 农业论文范文:政策性农业保险法律监管论文 一、我国农业保险的性质及其政策性农业保险监管的必要性 (一)农业保险的性质 农业保险的性质事关我国未来农业保险法对农业保险的定位和我国农业保险监管法律制度的建构。 关于农业保险的性质,有学者从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角度从理论上进行了论证,有学者从农业保险具有商品性和非商品性的二重性以及农业保险主体面.临的博弈困境的角度加以分析,由此得出农业保险经营的市场失灵并需要政府大量补贴的结论。[1] 笔者认为农业保险应当属于准公共物品。在市场经济体系中,人们需要的物品可以分为四类:第一类是私人物品(privategoods),第二类是公共物品(publicgoods),第三类是自然垄断物品,第四类是共有资源。私人物品是既有排他性又有竞争性的物品,公共物品是既无排他性又无竞争性的物品,自然垄断物品是有排他性但无竞争性的物品,共有资源是有竞争性但无排他性的物品。[2]农业保险的特点——社会效益高而自身经济效益低,反映它具有明显的公益性,但是,农业保险同时又具有一定的排他性,因为,参加农业保险必须符合一定条件,比如缴纳保险费等,因此农业保险应当属于准公共物品。另有学者认为农业保险产品是介于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之间的一种物品,但更多地趋近于公共物品。[3] 市场经济的理论与实践表明:市场机制不能有效地提供公共物品和准公共物品。因为市场是按照价格机制来配置资源的,只有在私人物品的范围内,市场机制才是有效率的。由于农业保险自身风险大、社会效益高和经济效益低,所以市场不能有效地提供社会所需要的农业保险。农业保险从来没有,也不可能按照商品的实际价值进行等价交换。实施农业保险只能是违背商品交换一般规律,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而当农业保险既定的社会效益目标不能通过市场机制来实现时,政府就要用“看得见的手”通过国家立法、国家定价、财政补贴等国家干预手段来实现这一特定目标。[4] 国外农业保险的理论研究和实践也说明农业保险商业化经营的不可行。Wright和Hewitt在研究中发现,历史上使用私人来承担农业保险多重险的尝试无一幸存。对于所有险和多重险,基本上都由政府来直接或者间接经营。在1938年以前,经营农作物保险的私人保险公司都遭到了惨败,最终退出了这一业务领域。[5]美国联邦政府于1938年颁布《联邦农作物保险法》的基本原因就是私人保险公司根本无法承担农作物保险的巨大风险。 农业保险的准公共物品性质决定了我国农业保险不可能走商业化道路,而只能是政策性的。与一般商业性保险相比较,政策性农业保险是非营利性的,其目的在于实现国家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政策目标。继2004、2005和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加快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后,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要求“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范围,各级财政对农产参加农业保险给予保费补贴,完善农业巨灾风险转移分摊机制,探索建立中央、地方财政支持的农业再保险体系。”从上述中央一号文件的规定可以看出,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已得到国家优秀层的认可和支持。 (二)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监管的必要性 1.我国农业保险监管的理论解释 一般说来,农业保险监管本身并无独立的理论体系,从农业保险实践来看,其思想基础源于一般的规制理论。其中有三种重要的规制理论:公共利益论、捕获论和公共选择理论。 (1)公共利益论。农业保险监管的第一种理论解释就是农业保险是担负公众利益的行业。由于垄断、不完全信息和外部性所造成的“市场失灵”问题,人们呼唤政府法律法规对市场经济激励的部分予以替代。在此背景下,规制的“公共利益论”应运而生。该理论认为监管是为了服务于公共利益,是为了使人们从不公平和无效率的市场中解脱出来,监管的目标是寻求修正源于市场失效或某些政治危机的资源误配,包括防止和纠正市场失灵引起的对消费者利益的重大损害以实现经济效率最大化,进而对社会福利进行再分配的一种机制或方法。[6]它强调消费者利益,如当技术导致自然垄断或存在外部性时就不能达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这时政府应出面干预,因而监管被严格地看作是一种“挽救行为”,它主要是为了消除或降低与市场失灵有关的成本。监管者被认为是对公众利益需求做出反映,并以修正市场实践的无效或不公平为目标的独立的中立的仲裁人,其监管的过程有助于通过消除垄断的滥用而产生的限制性贸易实践,促进市场价格竞争。公共利益论还隐含着政府规制是无成本的,这种观点后来遭受了大量的批评。公共利益论的另一问题是它缺乏明确的机制,利用它所宣称的公共利益能够被规制行动所实施。一些实证研究表明规制常常不能纠正这些市场失灵,规制被认为是失败的。虽然公共利益论总体上还不够健全,但决不能完全废弃。对于农业保险监管,它还是一个重要的论题。 (2)捕获论。实证经济学的私人利益监管理论则认为监管的目的在于促进私人的利益最大化。[7]Peltzma提出监管者们是出于自身利益热衷于监管活动,与他们追求的政治利益最大化目标一致,其中最著名的是监管捕获论(又称占据理论、追逐理论),该理论认为监管为被监管的行业所占据并为其利益服务。[8]捕获论本是政治学领域的一种监管理论,并由此衍生出许多经济学版本。但一般均认为监管的最终后果是有利于生产者,即被监管者。其实,捕获论的本意也是要保护消费者,但认为通过政府监管是无法达到的。捕获论版本中最具代表性的是MarverBernstein在1995年创立的规制机构生命周期理论,他认为,公共利益论是天真的,会产生理论误导。为了解释为什么规制机构会逐渐为被规制者所利用(捕获),他是这样推理的:被规制者最初可能反对规制,但当他们对立法和行政过程逐渐熟悉时,就会行动起来,对规制当局施加影响,最终还是通过法规和行政工具,借助规制当局的力量达到给他们带来更高收入的目的。他们影响规制当局的一个例子是,与规制当局进行频繁的人事往来,由此创造密切的联系和合作的基础,甚至进行行贿等“寻租”活动。因此,规制的最终效果是生产者受益,消费者吃亏。既然被规制者可以通过疏通的办法让规制为他们自己增加福利,那么规制机构的生命循环就始于年富力强地保护消费者而终于僵化地保护生产者,所以应放弃政府规制。但是,捕获论也经常经不起经验验证,它忽视了普通大众确实始终从某些规制中得到好处的事实。不过,捕获论确实发现了规制有可能被受规制者所利用以及规制效果未必是保护消费者的问题。 (3)公共选择理论。公共选择理论认为监管是在相互斗争的社会集团之间实行财富再分配的政治经济体系的一部分。该种监管理论是建立在这样的事实基础之上,即不论怎样的监管都是在分配资源。而在这个分配过程中,贫者越贫,富者越富。任何被提出的监管方案都会引起纳税人和受益人的注意,他们会通过政治的或经济的渠道提出反对或赞成的意见。监管的主要目的就是在不同阶层间转移资源以获得对方案的最大支持。 在解释农业保险监管时,上述三种理论都非常重要。公共利益论提出了农业保险监管应遵循的标准,而公共选择理论则有助于解释农业保险有些领域的监管背离了这一标准的原因。 2.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监管的必要性 政策性农业保险(如没有特别说明,下文农业保险均指政策性农业保险)担负着国家支农的重担和公众利益。虽然政府资助的农业保险成本高昂、运行复杂,会导致潜在的巨大的效率低下,但对农业保险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者来说,效率标准并不通常是支配性的目标。任何国家的农业保险计划都必须从该国更广泛的政治经济意义上来考虑,这也使得由政府提供的农业保险越趋复杂。对它的监管有利于未来我国农业保险法将确立的目标——以农业保险作为农业支持政策工具,确保农业可持续发展和以农业保险作为支农性收入再分配手段,保障农民的经济收入稳定增长,推动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实现。 农业保险的政策性和专业性较强,而我国农业保险的投保人大多数法律素质又偏低,复杂和艰涩的农业保险合同使投保人对它们的理解造成困难。农业保险监管将对保险合同进行严格彻底的审查并保证由农业保险人提供的保险合同条款的公正和定价的合理,故对农业保险的监管是非常必要的。 在不久的将来,随着农业保险法的颁布、实施,农业保险的规模将不断扩大,国家对农业保险的补贴也会越来越多,我国农业保险监管(包括农业保险基金)问题就会凸显现出来。因为,先前的寻租者可能将注意力从通过农业救灾转移到通过农业风险管理和执行农业保险来寻取租金。中国近年来频发的煤矿安全事故和出现在社保基金中的腐败现象给我国未来的农业保险(特别是农业保险基金)的监管敲响了警钟。一旦行政机会主义与市场机会主义相勾结,监管权力市场上的寻租和创租行为就会泛滥,这不仅会提高农业保险市场交易费用,而且会导致社会公共利益的净损失,最终将会侵蚀整个社会的行为规则。因此,对我国农业保险的监管必须未雨绸缪。 二、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监管的目标 决定农业保险监管能否取得满意的监管效果的因素之一是监管机构是否有明确的、系统化的监管目标。农业保险监管的目标可分为内在和外在目标。所谓内在目标是指根源于农业保险本身的、固有的目标,这些目标的取得有利于农业保险的成功运行。农业保险监管的内在目标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可靠:科学的农业保险监管规则能使农业风险管理部门促进、支持和监管可靠的风险管理解决方案,从而保护和加强我国农业生产者的经济稳定性,因此,保证农业保险的可靠性应该成为农业保险监管终极目标。农业风险管理部门通过监控农业保险人遵守国家农业保险计划标准,确保农业保险计划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合理:合理是指在农民(投保人)和农业保险人之间的利益平衡。一方面是保险价格的合理,另一方面是农业保险合同条款的合理。它确保农民以合理的代价获得农业保险(也就是农业保险的可获得性)。因此,农业保险的保险费率的监管措施便是实现合理性的基本手段。合理的农业保险合同条款是提供给农民实在安全的基本手段,不公平和有害的合同条款将破坏农业保险合同所声称的安全。农业保险的政策性和专业性较强,为了保护农民的正当权益,需要对农业保险格式合同的条款进行严格的审查,确保其准确、清晰、公正和合理。 公平:公平要求对农业保险投保人无歧视的对待。一个不公平的例子就是农业保险人过分地延误农民的保险索赔。我国农业现代化和科技程度不高,农民的农业再生产能力弱,农业保险人过分延误农民的保险赔付不仅影响抗灾减灾和农业的再生产,而且还可能影响到受灾农民的生存,因此,农业保险监管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保证农业保险人依约及时履行对投保人的赔付义务。 平等:农业保险监管规则应该要求农业保险计划对所有农业生产者一视同仁,不管农业生产者的生产规模大小。比如,所有的农业生产者都要求提交农业保险申请和保险面积,报告建立农业保险担保和计算保险费的数量,所有的农业生产者都要求提交过去的损失清单和生产信息,在导致已保险的农作物损失的风险发生时,以此来决定保险赔偿的数量;不管农业生产者参保的农作物面积是10亩还是100亩,在提供和搜集信息方面没有任何差别。 安全:农业保险监管还要保证我国农业保险基金的安全。农业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一个国家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作为农业保险制度的物质基础——农业保险基金,其建立的强制性、使用的专项性、给付责任的长期性和基金的增值性等特点都对政府对农业保险基金的监管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保证农业保险基金的安全是确保农业保险健康运行的前提。 农业保险监管的外在目标是指来源于农业保险的外部世界,为了一定的社会目的而加于农业保险的社会目标,其深层原因是国家的政治态度。基于国家对农业保险的政治态度,农业保险监管的目标可定位于保证通过农业保险的方式让公共财政的阳光照耀到广大农村,使所有农民和市民一样享受到改革和社会发展的成果,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和农民自身的全面、和谐发展。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巨大风险,目前,我国农民抗风险的能力非常弱,如没有政府对农业的大力支持,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就难以实现。农业保险作为政策性险种,体现了政府的行为,它为农业分担风险,并以政府的权威动员全社会分担农业风险。“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社会安”。对农业保险进行有效的监管,保证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目标实现,不仅是农业保险监管部门的一项经济行政职权,更是其不可推卸的政治任务。 三、实现农业保险监管目标的路径 (一)建立专门的农业保险监管机构——农业风险管理局 成功的农业保险的监管规则理所当然地包含某种机制,以便管理和协调农业保险的顺利发展。国内外农业保险的经验表明,成功的农业保险监管的关键因素在于监管机构有充分的资源、农业科学和农业保险的专业知识和相应的职权,这就要求农业保险监管机构必须设立在政府的优秀层,它必须在实现国家的支农政策目标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政策性保险的监管与商业性保险的监管无论监管内容和监管规则都有很大差异。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商业性保险的一个重要区别在于,前者是非盈利性的,而后者则是以盈利为目的。商业保险监管与政策性农业保险监管的区别在于:政府对商业保险(包括财产保险、人寿保险和以商业化运作的农业冰雹险)进行监管,主要原因在于保险业事关国计民生,在国民经济中地位举足轻重,其功能在于使经济实力强大的保险公司以公正的价格出售保险合同的方式来提高公众福利;其目标定位于防止“保险公司破产、保护公平和致力于保险的可获得性和充足性”。[9]而对于政策性农业保险,农业保险监管最根本的目标在于促进农业保险作为国家的支农政策工具实现其政策目标。如果仍然由保监会监管两类不同性质的保险,监管目标和理念的重合将有可能导致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商业性保险业务之间管理的冲突。再者,农业保险在展业、承保、防灾减损、理赔等业务经营方面以及在跨部门协调上比商业保险更为复杂,这也对其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正因为如此,国外农业保险的监管机构通常都不是商业性保险监管部门,而是专门的监管机构。1996年,美国国会通过立法创建了独立的农业风险管理局来监管联邦农业保险公司的运行和管理并检查联邦农业保险计划。 因此,在我国农业部内设立相对高度独立的农业风险管理局会最大限度地减少保监会同时监管商业保险和政策性农业保险可能出现的利益冲突。相对高度独立的农业风险管理局有充分的资源支持,有助于确保监管农业保险过程中的协调性和全面性。农业风险管理局具有充分的监管权力和拥有大量具有丰富农业和农业保险专业知识的人才,其专业化和自治性更高,更能够做出独立的判断,更能建立用以抗衡各部委和利益集团的重要制衡机制。与保监会来监督农业保险相比,农业风险管理局可能会推出更快、更高质量的监管规则,采用更透明、更具问责性的监管方式。因为,它的相对独立性和功能都是基于一项明确的法令,该法令将清楚地界定农业风险管理局的功能和目标。 在行政权力和行政级别上,农业风险管理局能更好地与我国现行的行政和预算权力中心(如农业部、发改委、气象部门和财政部)联系,通过与政治和行政权力的优秀建立直接联系,农业风险管理局的监管效力会得到增强。这使得相关机构之间更容易实现协调,并因此提高监管的成功率和效率以及提高协调与合作措施的有效性,并进而提高相关部门的效率、回应性和有效性。再者,它能更好地向农业保险的利益相关者宣传农业保险信息和监管规则,这将有利于实现我国农村和农业的良性发展。 为在农业部内设立相对高度独立的农业风险管理局,国家就必须制定明确的法律规范来确定其法律地位、职能、其他的与监管农业保险必须具有的相关权力与职责和监管的适当程序。未来的农业风险管理局应担负着广泛的职责:设定农业保险监管的重点和难点、监控遵守情况以及报告结果;设定农业保险监管的清晰目标和实现这些目标的有助于促使农业保险持续、健康发展的手段;以及能够建立起监管人员运用监管权力的问责机制等。 (二)制定科学、合理的农业保险监管规则并确保其被有效遵守 农业保险的监管规则应基于经济原则和法律原则,其目的在于通过更好地平衡、更有效地实施国家的支农政策,从而提高农村的社会福利。经济原则要求减少不必要的农业保险运行成本,进而提高农业保险的效率;法律原则要求减少农业保险的执行者过度的自由裁量权(如在勘损、理赔的过程中农业保险公司以及地方政府工作人员与受灾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损害国家的利益)。 监管规则要保证农业保险信息的质量、有效性和清晰度,就应减少农业保险当事人收集信息的负担,再者,农业保险监管规则应该给农业保险人和投保人带来积极的潜在利益。这就要求提高农业保险监管水平,设计出科学的、合理、操作性强的高水平监管规则,因此,对农业保险的监管应该进行精心安排,以使所有的农业保险监管规则都严格遵从“法治”。正如哈耶克所指出的一样,“重要的一点是,政府的一切强制行为都必须明确无误地由一个持久的法律框架来决定,这框架使个人能带着一定程度的信心来进行规划,使前景的不确定性缩小到最低限度。”[10]制定科学、合理的农业保险监管规则,有助于保证农业保险的监管规则得到高度遵守,有利于实现标准和结果的一致性。 1.用平实的、易懂的和非专业的语言起草农业保险合同条文以及监管规则 长期以来,用平实的语言起草保险监管规则和保险合同条款的必要性一直得到了保险发达国家的重视和认可。农业保险监管机构要确保监管目标、战略和要求都清楚地传达给了农业保险的被监管者。这样,被监管者以及社会利益相关者都能对农业保险合同和农业保险监管规则从非专业的角度清楚地和明白无误地理解。此外,保持农业保险监管法律规则的内容清晰、易懂是确保其得到高度遵守和有效实施的基本要求。我国农业保险的投保人绝大多数是法律素质偏低的农民,加之农民处于信息不对称的状态,因此,为了保护投保农民的正当权益,应用平实的、易懂的和非专业的语言起草农业保险监管法律规则和农业保险格式合同条款。这一点,在目前我国的现实情况下尤其重要。 2.保持农业保险监管透明度 农业保险监管的目的不仅要修正市场失灵,弥补市场的缺陷,而且更主要在于规范农业保险人和监管者自己的行为,弥补“政府失灵”,防止“寻租”和“创租”行为的产生,保障国家通过农业保险的支农政策的实现。保持透明度是市民社会群体的优秀要求,它服务于基本的开放性民主价值。在农业保险监管过程的各个阶段——从最初的监管方案的形成到正式的监管规则的出台,再到实施、执行、审查和变革以及在农业保险监管体系的整个管理过程中,透明度都是不可或缺的。透明度对农业保险监管的重要性根源于下列事实:它能克服导致农业保险监管失灵的很多诱因,如监管俘获和偏袒强大的利益主体、监管部门和农业保险人的信息不充分、不对称和僵化性、要保人与保险人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同盟、缺乏问责机制等。透明度有利于减少农业保险监管过程中专断决策的发生几率,从这个角度讲,透明度是反对在农业保险及农业保险监管过程中的腐败现象的最有力的武器。透明度可以提供相对方对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的预期,让农业保险监管在阳光下进行,从而最大限度地抑制农业保险监管过程中的行政机会主义选择,防止农业保险监管机关的“寻租行为”和农业保险中的道德风险,进而增进农民对农业保险和农业保险监管的信任。因此,为保持农业保险及其监管的透明度,提高农业保险监管的有效性,未来的农业保险监管规则必须建立农业保险中央信息数据库制度。未来的中央信息数据库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全国农业保险企业财务状况、农业保险监管数据标准、农业保险人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农业保险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市场行为档案、农业保险企业投诉信息以及投保人信用信息库。 3.确保农业保险监管规则被有效遵守 制定科学的农业保险监管规则,尽量使农业保险监管有法可依,从而提高操作水平,避免人为性和随意性。目前,在我国法治建设的进程中,我们遇到的最大障碍是法律、法规得不到实质性的遵守,国家的法律有时只是一纸空文,在很多情况下,几乎很少有人去关心和关注法律的效力或适用。对法律的遵守和忠诚是法律的生命,未来的农业保险法和农业保险监管规则也不例外。我国目前,证券市场上的虚假交易、内部人控制、信息披露的虚假性等问题的泛滥;煤炭生产中的重大和特大安全事故频发;社保基金被大量挪用和侵占;药品生产和流通领域的腐败丛生都说明了相关的监管失灵,而其根本原因在于相关的监管法律、法规没得到充分和实质性的遵守。前车之鉴,后世之师。为使我国未来农业保险能被有效实施,必须保证农业保险法律和监管规则得到有效遵守。农业保险监管规则之遵守可分为形式上的遵守和实质上的遵守。所谓形式上的遵守是指在法律、法规字面上的遵守;实质上的遵守是指确保农业保险基本监管目标实现的行动遵守。形式上的遵守可能无法实现农业保险监管的目的,要实现监管目标,我们必须使农业保险监管规则设计鼓励实质性遵守。因此,成本——收益原则在农业保险监管规则的设计时必须加以考虑,也就是说,我们必须算计被监管者(包括农业保险人和被保险人)违反或遵守监管规则给他们带来的利益和损失(包括物质或非物质)。因为,如果不遵守的回报率很高而被发现的概率很低,制裁压力可能不足以导致对监管规则的遵守。同时,我们还必须赋予农业保险监管机构足够多的可利用的资源(包括财政和行政),以确保农业保险法律、法规和农业保险监管规则得到有效实施和执行,否则,被监管者不遵守的行为被发现和被强制执行的概率可能就会非常低,从而通过制裁性措施就无法实现监管遵守。此外,被监管者对农业保险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认同度的高低也直接关系到其被遵守的程度,对它认同度越高,其被实质性遵守度越大,反之亦然。 四、结语 农业保险的准公共物品性质决定了我国农业保险只能是政策性保险,而不能走商业化道路。政策性农业保险监管最根本的目标在于促进作为国家支农政策工具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实现其政策目标。由保监会监管政策性农业保险和一般性商业性保险两类不同性质的保险,由于监管目标和理念的差异,将有可能导致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商业性保险业务之间管理的冲突。因此,我国未来的农业保险法应该明确规定在农业部内建立相对高度独立、具有充分职权的农业风险管理局,并由它来监管农业保险。未来的农业风险管理局应保持农业保险监管高度透明,用平实的、易懂的和非专业的语言起草农业保险合同以及监管规则并确保农业保险监管规则的有效遵守,从而实现政策性农业保险监管的内在目标——农业保险的可靠性、合理、公平和安全及外在目标——国家用公共财政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 农业论文范文:山区农业营销创新分析论文 循环经济的涵义及主要特征 (一)循环经济的涵义 美国经济学家肯尼思•布尔丁(Ken-nethBoulding)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了“循环经济”一词。所谓循环经济,就是在人、自然资源和科学技术的大系统内,在资源投入、企业生产、产品消费及其废弃的全过程中,把传统的、依赖资源消耗线性增加来发展的经济,转变为依靠生态型资源循环来发展的经济。通过循环利用生产物资,减少资源的消耗,减少垃圾等污染物的产生,其宗旨是在健康的环境下发展经济。“循环经济”的实质就是生态经济,是在全球人口剧增、资源短缺、环境污染和生态蜕变的严峻形势下,人类重新认识自然界、尊重客观规律、探索经济规律的产物。它倡导的是“资源—产品—再生资源”这样一种废弃物不断循环利用的经济发展模式,也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最佳模式。 20世纪90年代,源头预防和全过程污染控制逐步成为发达国家环境与发展政策的主流,人们在不断探索和总结的基础上,以资源利用最大化和污染排放最小化为主线,逐步将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生产设计和可持续消费融为一套系统的循环经济战略。总理在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特别提出: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国务院2005年7月提出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我国在多个层次上开展了发展循环经济的实践探索,并取得显著成效。循环经济正以一种崭新的态势,逐渐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和全球经济发展的新潮流、新趋势。发展循环经济是促进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然选择。发展循环经济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需要各种新技术作为支持和需要相关法律规章作为保障,还需要营销创新这个动力源。 (二)循环经济的主要特征 首先是科学的发展观,它强调任何经济活动只有建立在资源的承受能力之内,才有可能实现持续性发展。打破了过去认为自然资源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传统观。其次是超前的科技观,循环经济是一种善待地球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其实质就是生态经济。它要求运用生态学规律来指导人类的经济活动,它强调人类在应用科学技术创造经济效益的同时,更要充分考虑其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修复能力,所倡导的技术载体就是环境无害化技术。再次是务实的生产观,即在生产过程中,尽可能节约资源,采用循环使用资源方式,提高资源利用率。它将经济活动组织成为“资源产品消费再生资源”的物质反复循环的闭环式流程。使有限的资源在不断进行的经济循环中得到最合理的利用。最后是系统的整体观,要求人类以整体的观念研究人、自然资源、科技这个大系统内在的经济规律,包括价值、消费等,它把环境、资源、产品、价值、消费、科技、发展等有机地系统地联结起来,形成整体、协调、循环、可再生的生态链。 山区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现状及前景 (一)水土流失严重且生态环境脆弱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山地占陆地总面积的70%,而南方红黄壤地区的80%为丘陵山地。山地农业经济的发展在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中有着重要的战略意义。山区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如生物资源、水资源等,但山地坡度高的高寒气候不利于农业开发;一些山地土层贫瘠,植被差,水土流失严重,导致生态失衡;缺乏循环经济意识,低层次的、粗放式的无序垦殖、过度放牧、过度猎捕、化肥农药等加速了生态环境的恶化,使山区农业经济可利用土地减少,土地养分下降。据《浙江省生态农业建设现状与对策》中的研究显示:1995年该省水土流失面积约占全省总土地面积的24.3%,比1985年扩大590km2,年土壤流失量 6000万t,损失土壤N、P、K近120万t。近20年来,我国经济增长了6倍,而资源的消耗却增长了几十倍,这使我国的经济增长因资源短缺而面临不可持续的危险。 (二)区域弱势使经济发展缓慢 农村基础设施薄弱,山区交通密度低,人文环境相对较差,科学技术力量薄弱,信息化建设滞后。人们的思想保守,观念落后,其生产模式往往是传统的生产管理模式,农产品的质量不高,市场竞争力不强。农经作物大路货多,精品少且产业化低,新农业技术、新品种、新管理模式推广、扩散缓慢,营销创新意识低,综合经营差,规模小,农产品加工、流通服务业滞后,经济发展缓慢,资源丰富但经济贫困。 (三)山区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前景 我国农村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发展循环经济的精神指导下,经过多年的努力,已经初步形成一个把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资源培育与高效利用融为一体的新型综合农业体系。如一些山区农业的果—粮、果-草-牧结合的复合生态模式;江苏丘陵区的庭院生态型模式(鸡粪喂猪、猪粪沼气、沼渣沼液肥田);浙江丽水“山顶树、山腰果、果间鸡、山脚稻”立体生态护理模式以及种养结合的“种草-养鸡-鸡粪肥园”、“稻田养鱼”等生态良性循环小系统模式,既保护了生态环境,又增加了经济效益。又如浙田的“稻田养鱼”于2005年被正式确定为首批4个世界农业遗产保护项目之一,引来了国内外游客观赏,获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三赢。实践证明,循环经济对山区农业经济快速协调发展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 循环经济框架下的营销创新 (一)市场营销与营销创新 市场营销是个人或组织通过创造和交换产品与价值以获得自身需要的一种社会过程。营销活动既实施于流通领域,又不限于流通领域,真正的营销是以市场为起点,上延到生产领域,下延到消费领域。市场营销对于山区农业经济而言,是实现小农户与大市场对接的有效途径。传统的市场营销侧重于商品推销的销售观念,已愈来愈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现代的市场营销,其实质就是一个创新的过程。营销创新是指企业在营销过程中,结合目标市场的具体情况,为实现既定目标而进行的有针对性的、有效果的创造性活动。营销创新也是企业持续发展的可靠保证。 (二)循环经济模式下山区农业的营销创新 农村生态环境的脆弱性和消费需求的复杂性制约着农业经济发展。发展循环经济,是遵循生态规律,促使山区农业的资源循环利用,节能减耗,保护环境的必由之路;是保障农产品优质、安全、无公害,市场竞争力提升的必然选择。 市场营销在循环经济模式的策划、布局、设计、服务、管理等方面具有导向作用,营销创新则是开拓、发展市场的先锋,是适应或领导消费者需求,以新制胜、以质量制胜,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在市场竞争中取胜并促进山区农业循环经济与环境良性发展的最有效、最可靠的措施。 营销观念创新。市场营销观念是企业各部门有效的组合与顾客满意及企业长期盈利的整合。观念的形成是由多种感知汇集而成的,观念一旦形成后,要想使其转变比树立一种观念要难得多。因此,要持续发展山区农业经济,必须树立绿色营销和生态营销观念。绿色营销是指企业以环境保护战略作为其经营理念,以绿色文化作为其价值观,以消费者的绿色消费为中心和出发点,力求满足消费者绿色消费需求的一种战略。所谓生态营销观念指的是企业如同有机体一样,要同它的生存环境相协调。 当今社会,人们越来越关注人与自然的共同发展问题。在国际市场上,适度无污染,保护环境的产品和服务已成为世界消费的热点和趋势。越来越多的国家政府把贸易与环境问题结合起来制定相关政策,构筑“绿色壁垒”,“绿色”食品的价格一般要比同类食品高出40%~100%,在日本则有超过90%的消费者对绿色食品感兴趣。在我国国内,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消费者越来越注重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性,生产无公害优质农产品是提高人们生活质量和保证人类健康的需要,是提高整体社会效益、生产者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是增强出口竞争力的需要。同时,加强公众生态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使山区农业循环经济得以持续发展。绿色营销和生态营销的实质都属于循环经济范畴,是促使山区农业经济发展并顺应国际贸易新趋势的必然选择。 营销服务创新。山区农业生产经营受自然环境、人文环境、交通等诸多因素制约,其经济发展具有不确定性。而农产品加工,尤其是农产品深加工的严重滞后则是制约山区农业经济发展的瓶颈。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场需求的变动,迫使农业结构不断调整,市场信息是山区农业经营管理决策的基础和前提,搞好营销调查研究,正确作出市场预测,则是营销服务创新的根本。营销服务创新还要遵循两个原则:“整体、协调、循环、再生”的生态农业原则;依靠科技进步、科技创新为支撑点的原则。在营销策划服务中,要根据物种特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立体开发、多层经营。打造山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生态良性循环的基础上开发优质、安全、无公害的农产品,并不断改良农产品的品种,提高优质率,保证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的不断换代升级。建立生态园区,发展生态农业产业化,开发特色农业,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创建无公害名牌产品,创立网络营销平台,不断增强营销后劲。 营销管理创新。进行营销创新的前提就是科技创新和质量管理体系创新。要加强农业生态环境监测,各个环节必须遵循生态技术规范,同时重视市场、农产品、营销策略、营销组合的创新。比如在循环模式设计阶段,广泛采用绿色设计技术,如减量化设计、可回收设计等;在实施阶段,对农产品的质量、卫生指标、包装、保鲜、运输、储藏、销售等实施严格监控,确保绿色食品的整体产品质量,并提高整个生产过程的技术含量;在消费阶段,发挥品牌效应,倡导绿色消费,使循环型消费成为主流的消费方式;在处置阶段,基本消灭废弃物,使资源最大限度地得到回收再利用,对确实无法回收利用的废弃物进行最适当的处置。还要加强信息化建设管理,使营销网络向系统化、规范化、全球化发展。并通过注册商标、申请绿色食品认证,对农产品依法实施统一、规范的管理,以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农业论文范文:生态旅游农业开发论文 一、生态旅游农业是一种兴起于20世纪90年代的具有旅游、休闲、示范、求知、教育功能的生态文化旅游产业。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收入不断增加,消费需求也在不断更新换代,加上政府积极宏观引导,及时推出了“黄金周”节假日,为城乡居民休闲消费提供时间保障,许多工商企业纷纷响应,加大投资力度,抓紧开发生态旅游资源,增加城乡居民选择的旅游天地。据统计,我国东部沿海省份抓住机遇,大力发展生态旅游农业,已见成效。如浙江金华石门农场的花木公园,富阳县的农业公园,福建漳州的花卉、水果大观园,厦门华夏神农大观园,上海浦东孙桥现代化开发区等。广东省已发展80多个观光果园,每年接待游客400多万,收入达10多亿,有力地带动了周边农民致富。 二、生态旅游农业的内涵 1、生态旅游农业的概念 生态旅游农业是以农业生产为依托,使农业与自然、人文景观以及现代旅游业相结合的一种高效产业。它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仅指用来满足旅游者观光需求的农业;广义的生态旅游涵盖较为广泛,主要包括“观光农业旅游”、“休闲旅游”、“乡村旅游”、“农村生态旅游”等不同概念,具体讲是指在充分利用现有农村空间、农业自然资源和农村人文资源的基础上,通过以旅游内涵为主题的规划、设计与施工,把农业建设、科学管理、农艺展示、农业产品加工与旅游者的广泛参与融为一体,是旅游者充分体验现代农业与生态农业相结合的新型旅游产业。 发展生态旅游农业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第一,要有具备开发农业生态旅游的资源基础。生态旅游农业是一种以农业和农村为载体的新型旅游观光农业,必须建立在具有可供旅游观光开发的农业资源基础上,从而把农业资源转化成旅游观光资源,扩大农业资源的功能。第二,要突破传统农业的生产模式。对传统农业进行加工和包装,把农业生产、科技应用、艺术加工和旅客参与农事活动融为一体,成为一种新型的农业生产经营形态,突破传统农业的生产模式,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第三,要以生态旅游为导向。农业生态旅游是在发展农业生产的基础上,拓广了生态旅游观光功能,巧妙利用城乡各种差异来规划、设计、组合而引起旅游者消费欲望。使旅游者亲身感受和参与现代农业技术与生态农业等大自然情趣,把现代农业及自然资源景观与旅游资源融为一体,最终达到生产、生活、生态的有机结合,既发展了农业,又保护了环境。第四,观光农业旅游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伴随着近年来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新趋势,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成为人们关注的新兴课题,而旅游业以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在此种情况下,经营者迎合当今社会人们追求“个性化”、“生态化”,回归自然,返朴归真的需求心理,把两个领域有机结合起来而成为一个新的项目,是农业和旅游业的进一步延伸,也是农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选择。 2、生态旅游农业的特征 与传统农业和旅游业相比较而言,生态旅游农业具有如下特征: (1)功能齐全、双重效益。生态旅游农业为旅游者提供了一定的乡村空间,旅游者在景区内观光、休闲、参与娱乐、品尝美食。甚至亲自劳作,既增长知识,亲近自然,又陶冶情操。园区内还可举办节日庆典活动,加强游客之间感情交流,传播信息,增进友谊,缩小差距。企业和农民则通过销售产品,提供食宿服务和劳务以增加收入。 (2)保护环境、持续发展。观光农业的建设严格按照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的要求进行生产,只允许在残留有害物质规定标准范围内适量的使用化肥、农药,其产品为无公害的、安全、营养的绿色保健食品,大量减少了对环境的污染,生态环境优美,生物多样性在这里得以充分体现,植被覆盖率也大大高于一般农区。这种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利用相结合,适当注重社会效应和经济效应的做法,遵循了农业发展的规律,符合农民的利益,使农业走向一条健康的持续发展道路。 (3)回归自然、身心享受。工业化的飞速发展导致城市污染的加剧,快节奏的城市生活使人们的精神日趋紧张,人们渴望亲近自然,回归自然,使自己的身心得到真正的放松和享受。生态旅游农业满足了城乡居民的这一要求,它用生态学、美学和经济学理论来指导农业生产,通过合理规划布局,自然调节和人工调节相协调,使农业生态系统进入良性循环,具有生产、加工、销售、疗养、旅游娱乐等综合功能。农业与旅游业的结合不是简单的转换,而是把农业中(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渔业等)具有旅游资源部分的功能进行整合发掘和利用,使它充分满足人们回归自然。返朴归真的个性化需求。 (4)科技特色、高效农业。生态旅游农业具有高科技特色,它是“三高”农业的具体体现,尤其在一些大型观光农业科技园区,大片土地通过平整与规划,用先进农业技术进行开发,由掌握先进技术的人来管理,造成具有相当规模、各具特色的农业整体,成为具有较高的先进农业技术支持和科学管理手段的新型农业。这种农业不论在优质品种、栽培管理技术还是在农业生产工艺、景观外形外貌等方面都是棋高一筹,是一般大田农业区无法比拟的,游客在这样的环境中游览,不仅赏心悦目,还能学到科技知识,产生深刻印象。 3、生态旅游农业发展的布局原则 (1)因地制宜。农业生产具有强烈的地域性合季节性,发展生态旅游农业必须根据各地区的农业资源、农业生产条件合季节特点,充分考虑其区位条件合交通条件,因地、因时制宜,突出区域特色。 (2)尽可能与旅游业相结合。充分利用原有的旅游景区和景点,扩大和增加观光农业项目,通过相互带动作用,发展农业与旅游业合一的新型产业。 (3)充分考虑客源市场。发展生态旅游农业首先安排在大城市郊区和经济发达的地区,这里的人们对观光农业的要求强烈,经济条件可能,交通比较便利,发展生态旅游农业的条件比较优越。 (4)必须搞好基础设施建设。首先搞好交通、水电、饮食、住宿等基础设施,设计专门的旅店、餐厅、农宿以及娱乐场所和度假村,开发具有特色的农副产品及旅游产品,以供游客观光、游览、品尝、购物、参与农作、休闲、度假等多项活动。 (5)与农村建设规划相结合。要搞好农村居民点和道路规划,合理开发和整治土地,改善农村环境,在保留历史民俗农舍的同时,兴建体现观光特色的农村新民舍,以供游客观光旅游。 三、珠海生态农业科技园区开发实证分析 珠海市生态农业科技园是一个集农业高新技术引进、开发与生产、加工、出口以及观光旅游为一体的外向型农业科技园。该中心是在原珠海农科所基础上仅凭5000元流动资金起家,园区现已发展集科研、生产、商贸、旅游、教育等多项功能为一体的集团化科研经济实体,2001年该中心的科技创收就达5000多万元,旅游收入1000多万元,出口创汇达860多万美元,成为目前我国最具实力的外向型农业科技园区之一。 1、区位与市场分析 珠海生态农业科技园的建设,区位优势比较明显。珠海地处富饶美丽的珠江三角洲,陆地与澳门相连,有二个口岸可直接与澳门通关。水路与香港相通,行船只需1小时。离广州、深圳不到2小时的车程。京珠高速、珠海机场、珠海港、九洲港构成了陆、海、空的立体交通。 珠海生态农业科技园区,地处珠海的城乡结合部,环境优美,面积广阔、交通便利,基础条件十分好,从交通上来说,从园区到市区只有10分钟车程,并且已开通了公共汽车和观光巴士,市政府于2002年底修通4车道的旅游景观路直达园区的门口,交通非常便捷。从地域上来说,园区的优秀区2000亩,已成为永久性的农业科研用地并办妥了征地手续,领取了土地证。市政府还给园区预留了1500亩的土地,可以作为第二期的开发用地。 2、设计景观的理念分析 珠海生态农业科技园区在策划理念上注入了旅游、示范、教学、培训、商贸的概念,即达到“一区多园、一园多用”的目的。园区策划者认为,旅游的概念很广泛,只有差异才是最好的旅游资源。人们出国考察或旅游就是看他们从未看过的东西,正如外国人看长城,我们去埃及看金字塔,都常有一种非常想看的冲动。农业科技园区发展旅游业,就在于它可以通过现代农业的新品种、新栽培模式与传统农业不同来显示出差异,加之把其艺术化处理,就成为非常好的旅游产品。所以,制造差异就可能创造出一个全新的市场,并且这种旅游还具有可持续发展的优势。 正是源于这种理念,珠海生态农业科技园区在建设初始阶段。就把旅游的理念融了进去,每建设一个温室或安排一个项目,他们都考虑到了生态、环保、休闲观光、教育培训、商贸销售等因素。并且做到了园区一边建设、景点一边可以开放,2002年该园区就接待了来自我国外的宾客30多万人,旅游创收超过了1000万元,占园区总收入的1/4。入园的游客多了,自然而然就形成了一个市场,人流带动了物流。园区内生产出来的花卉、种子、种苗、果蔬,就地成了商品。并且这些商品的销售价格都高于外边的市场。比如,该园区在温室里栽培的小番茄,一般来说,农贸市场销价为5元/斤,而在园区内则可销售到15元/斤,客人不嫌其贵,就在于它是一个特殊的旅游产品。游客一般都有花钱的心理准备,但一定要花得开心,所以只要产品的质量好,加上销售的方式奇特,他们是可以接受的。因此,该园区栽培的番茄不是摘下来卖,而是长在温室内,挂在藤上卖。如果一家三口来旅游,小孩子都乐意到大棚去摘番茄了,一边摘一边吃,一直到摘了满满的一袋才罢手。而父母看到小孩如此投入,心里也乐开了花,再高的价格也会买,这正是体验经济的所在。可见旅游开发,必然会带动商贸的发展,真是一举三得。 3、开发生态旅游农业资源的策略和措施 (1)更新策划理念,走企业化、市场化发展之路。珠海生态农业科技园根据自己的地域优势和产业优势以及园区所拥有的有利条件,在主导产业上选择了花卉、蔬菜和水果的设施生产,在策划的理念上注入了旅游、休闲、示范、教学、培训、商贸的概念。把差异作为最好的旅游资源加以开发,通过现代农业的新品种、新栽培模式与传统农业的不同显示出其差异,达到开拓市场的目的。 (2)产学研紧密结合,多层次、多元化发展。一方面,园区自身就是一个农业科技研发、产业化拓展的孵化器,通过其示范、推广和辐射作用,带动周边地区千家万户的农民进入了产业圈。另一方面,园区也积极的与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合作,联合开发高新技术。 (3)以科技为本,优化资源配置。珠海生态农业科技园区经过多年的摸索,逐步形成了自己的发展优势,确定了独具特色的科研发展方向、主导产品和技术定位。在技术定位上实施自有技术与引进技术相结合的战略,注重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在主导产品上发展本土品种与引进西洋品种相结合,既不断培养具有地方特色的本土品种,也不断从国外引进新品种,为园区设计独特的生态旅游景观提供了技术支撑。 (4)建立配套完善的旅游设施。利用设施农业和先进的生产模式,种植瓜果、蔬菜、花卉等近1000个品种,创造出新、奇、特的观光效果,并配套建立了相应的旅游设施“农科之窗”、“荷塘观赏”、“八卦田园”、“野菜园”、“水车阵”、“垂钓走廊”、“珍禽园”、“沙漠植物园”、“心灵茶庄”等一大批集科研、环保、生产、旅游于一体的生态园林景观,吸引了大量的境内外游客。 四、珠海生态农业科技园开发的经验与启示 1、理念创新。珠海生态农业科技园区从筹建就树立了“差距产生效益”的新理念,并认真思考如何寻找和利用差异来改造传统农业。他们通过寻找自然资源、农业产业、区位优势等方面差异点来营造新的生态旅游景观,打造园区独特的品牌。例如园区于2000年元旦至春节在园区成功举办珠海首届南瓜文化艺术节,展示了全世界数百个珍、奇、特、新的南瓜品种,大的如大鼓,重达100多公斤,小的如鸡蛋,轻才20克,黄、白、红、绿、青、蓝、紫七彩缤纷。进入南瓜园仿佛进入了南瓜大千世界、南瓜的艺术殿堂。南瓜节开幕一个月,创下门票收入130万的记录,由此也带出了一个新的产业——观赏玩具南瓜规模化生产。这样通过理念创新,运用农业高新技术开发新品种,利用生态学和景观学原理精心设计各种差异化的景观和景点,打造出一个融“自然美景、现代科技、人文情怀”的生态旅游区,丰富和发展了农业和旅游的内容和新领域,找出一条生态旅游农业发展的道路。 2、制度创新。一是科研管理体制创新。首先,珠海生态农业科技园区打破传统立项方式:不搞纯理论的基础研究。其次,科研立项与市场供求密切结合,由市场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第三,完善对科技人员和项目承担单位的激励制度,对于课题成果的产业化效益,实行“技术折股,按比例提成”的激励机制。第四,建立起课题组成员课题研发的风险金制度,以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率。二是用工、分配体制创新。该科技园区作为事业单位,存在多种形式的用工制度(如编内人员由财政负担工资,编外人员由企业自收自支)。通过大力提倡绩效工资,形成报酬级差,混淆用工身份,建立岗位津贴和奖励制度,对承包部门实行“定职能、定岗位、定编制、定工资总额”的“四定”改革,将津贴和奖励与个人的工作岗位和业绩挂钩,按劳分配,多劳多得,拉开档次,园区内岗位竞争意识、危机意识得到进一步的强化,使该园区逐步向现代企业用工制度方向迈进。 3、组织创新。珠海农业科技园内实施的是一种将科研、生产、示范推广、科普教育、观光旅游及贸易紧密结合的战略。因此在园区的组织结构上也具有其特殊性。具体组织架构如下: 一是园区运作的管理机构。珠海农业科技园建立了园区办公室,负责统一协调园区的各项工作,包括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对外联络、招商引资、项目监督、后勤服务等管理工作。 二是科学决策的专家机构。农业园区的运作还必须建立各类专家决策机构,以对园区的重大项目进行咨询、决策。珠海农业园区采取紧密型的专家依托机构与松散型的专家群体相结合的方式。如与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建立了较为紧密的业务关系,把广东省农科院、华南农业大学、中山大学、珠海大学园区作为技术依托单位。在重大项目的申报、规划、实施之前,均要征求这些院校专家的意见。而对于一些阶段性或临时发生的问题、项目,则采取专家会议或专项邀请专家具体解决实际问题的做法。 三是项目创新的研发机构。珠海农业科技园区是以名优花卉、特色蔬菜、南亚热带水果及观光农业为主导产业的园区,因此设立了与项目相关的研发机构,如分子生物学研究室、组织培养研究室、育种中心、蔬菜研究室、观赏植物研究室等,负责园区内各种技术攻关、产品开发,并完成国家、省、市各种科技攻关项目。 四是项目实施的企业管理机构。珠海农业科技园区设立了生产部、设计部、绿化工程部、餐饮部、旅游部销售部等机构,专门负责产品的开发、项目的承接、实施和运作,是直接产生经济效益的部门。主导产品的技术支撑来源于研发机构,实施部门视为生产性机构。 五是成果推广的网格系统。园区设立了技术推广部,主要任务是推广、普及农业高新技术,配合当地农业部门抓好各项农业技术服务工作,同时组织科技人员深入项目区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及时解决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同时还在当地的农业产业区建立示范基地,从产前提供种苗、产中指导、产后回收产品,实行一条龙服务,解决了农民的技术、资金和市场问题。 六是科普教育的培训机构。园区建立了培训机构,一方面采取各种形式对农民和农业技术干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确保各项高新技术措施在生产中得到落实,也负责对来园区学习、参观学生的农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同时还与珠海市电视大学、珠海市职业中学联合开办了园艺花卉大、中专班,为当地城市美化培养中初级技术人才。园区现在不仅是科研、示范的基地,同时也是“全国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广东省德育教育基地”、“珠海市农业科技干部再培训基地”、“珠海市中小学生的农科教实践基地”等。 七是市场接轨的营销网络。园区在不断扩大生产规模的同时,成立了永源公司、金波公司、生力公司及销售中心,专门负责国外市场的开拓,各个产品均形成了销售的网络,为中心的产品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2002年园区的出口创汇达860万美元,年旅游收入达1200万元,生产性收入达4000万元。 4、科技创新。科技是园区发展和壮大的动力源泉,园区非常重视科技创新工作。 一是确立主导产业,发展与之相关的技术和产品。通过对珠海区位优势、气候优势、资源优势及市场需求的认真分析,珠海农业科技园区确立了以名优花卉、特色蔬菜、优质种苗和观光农业为主导产业的发展方向,并以此为目标建立相关的农业技术体系。由于主导产业和相关技术体系的建立,促使珠海农业园区的发展目标明确,各个主导产品均按既定目标实施。如:名贵蝴蝶兰在园区的年生产量已达120万盆,组培苗达300万株,成为国内最大的蝴蝶兰生产基地之一,成为园区强大的经济支柱。 二是实施自有技术与引进技术相结合的战略。珠海生态农业科技园区认识到国际市场竞争的严峻性,不仅注重开发具有自有知识产权的技术,如甘茶蔓高产种植技术、保健植物加工技术、名优花卉的优质高产技术等,同时还不断引进和发展国外先进的技术和手段,如无土栽培技术、设施农业技术、基因工程技术、细胞工程技术,形成了在国内外均具有竞争力的技术资源体系,为技术创新奠定了基础。 三是发展本土品种与引进西洋品种相结合。珠海生态农业科技园区近几年一方面不断培养具有地方特色的本土品种,如本地南瓜、猪笼草、树仔菜、荔枝、龙眼等,也不断从国外引进新品种,并进行试验、筛选、鉴定,确定了一系列蔬菜、花卉、水果名优品种,为加速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实现产业化提供了丰富的品种资源,也为园区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提供了广泛的资源。在1999年昆明世界园艺博览会上,珠海高科技农业园区送展的产品一举夺得广东省瓜果类金、银、铜三个大奖,在第四届中国(广州)国际园林花卉博览会上,珠海园区设计建设的“奇异瓜果园”获得“室内艺术园景设计大奖”,种植数个特优品种获得园林精品的单项金奖、银奖和铜奖等殊荣,说明园区在品种的研究上处在国内同行的先进水平。 四是短期性项目与长远性项目相结合。如近两年珠海农业高科技园区根据市场的需求,在春节、国庆节、元旦等重大节日时,引进种植了郁金香、百合等花卉产品,获得了时效性的经济效益。同时,园区也十分注重与园区科技的长远发展规划和目标紧密相关的项目,它们或许短期内见不到效益,如:组织培养、育种、基因工程等是一些投入大、收效慢的项目,但它却是园区发展最具生命力和创造性的部分,因此,珠海高科技农业园区每年投入近百万元用于该类应用基础项目的研发,现在各类名贵花卉的无性繁殖系统和各种样品的分析测试手段已经建立,为园区科技发展储备了充足的项目。 五是完善科研设施,努力创造项目实施的设施条件。要加快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农业技术和品种,就必须拥有与人才、项目相适应的先进仪器设备,以确保项目的高质量、高水平和高效益。近年来珠海生态农业科技园区投入了300多万元,购置了国际一流的仪器设备,建立了分子生物学实验室、组织培养室、分析测试室,形成了在珠三角乃至全国农业园区具有竞争优势的实验设施,为吸引人才、实施项目、创立品牌奠定了设施基础。 六是建立科研+公司十基地十农户的科技推广体系。为了实现园区这一目标,珠海农业科技园经过几年实践,摸索了一条科研+公司十基地十农户的模式,即将基地建立在珠海斗门农民的土地上,实施产前提供种苗、肥料、农药,产中指导农民技术,产后回收产品的一条龙服务,将科研成果、技术、种苗与农业生产和市场紧密结合,形成规模化的农业产业链,用科技和市场带动农民致富。目前该基地已经将绿色蔬菜出口到澳门及珠海市的各大机关、超级市场,创造了良好的社会与经济效益。 七是重视信息系统的建立,随时掌握科技的发展趋势。珠海农业科技园在信息系统的建立上,不仅注重国内科技期刊和资料的收集,建立了园内图书资料室、科技档案室,还为各个职能部门、主要科技人员均配备了计算机,充份利用国际互联网系统搜集国内外科技信息,同时还建立了园区自己的农业科技网站,这些均为科技资源的搜索、电子商务的运作、项目的国际化奠定了信息资源的基础。 5、模式创新。通过几年的实践,珠海农业高科技园区进行了许多有益的尝试,摸索出了一套混合型的管理模式,即在园区的管理上,有民营企业的做法;有外资企业的管理;还有领导的个人魅力和格化的管理。为此,称之为“混合型”的管理模式。 一是宏观调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管理模式。珠海农业高科技园区在宏观管理上,注重分析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及时调整经营战略;在重大科研项目上对人财物进行宏观调控,集中有限的资金,进行投入、集中的打歼灭战。在微观上按照市场规则进行运转,采取目标管理,放权让利,各自经营实体实施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政策,充分调动了园区企业和员工的积极性。 二是充分发挥机制灵活的优势。园区借鉴民营经济机动灵活,果断决策,管理到位的管理优势,为我所用,提高效率。这一管理模式对领导层、决策者的综合素质要求较高。园区领导们敢于负责,善于拍板,不错过任何机会,给投资者十足的信心和优质服务,有利地吸引了众多的投资者。如该园区领导们在与台湾商人谈判合作规模化开发蝴蝶兰花项目的过程中,无论对方提出什么问题,马上作答。虽然投资额在1000多万以上,但只用了2小时便签订投资协议,一个星期后开始兴建,三个月开始产出,速度之快,连台商都感意外。 三是注重吸收国有企业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优势。在吸取民营企业管理先进经验的同时,同时注重吸收国有企业好的管理模式。国有企业组织健全,规范经营,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党团、工青、妇卫等组织的作用,强化各部门的功能,特别是把人的政治思想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来抓,这些都是农业科技园在管理上要借鉴和吸收的。 四是注意是借鉴台资企业的管理模式。台资企业具有很强的管理优势,他们在管理理念上比较先进,完全是按照现代企业的要求,制订出既先进、又科学的管理制度。台资企业注重市场调查预测、控制成本核算、保证产品质量、做好售后服务、重视人的作用。这种经营策划的理念值得学习。如园区在与台湾商人合作生产兰花的项目运作过程中,确实学习到了台商的精明能干,信息灵通,善于控制成本,精于开拓市场、敢于大胆投入,市场占有率高等先进的管理方法。 五是充分发挥领导集体或个人的人格魅力。要管理好一个园区,还应强调领导或领导集体的个人魅力和人格化的管理,树立领导威信很重要,企业员工对他的主管有点崇拜也并没有害处,但不应搞个人崇拜。当然,领导的威信或他人对你的崇拜都应建立在领导的个人魅力、人格化的基础上,即领导政治上的成熟、业务上的精通、懂得领导艺术、率先垂范、关心同事、以人为本,只有这样,才能形成一个整体,什么样的困难都可以克服。珠海生态农业科技园区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创出了品牌,创出了效益,走出了一条特色的路子,这无疑与领导层的威信有着很大的关系。 五、结论 珠海生态农业科技园根据自己的地域优势和科技优势以及园区所拥有的有利条件,在策划理念上注入了旅游、示范、教学、培训、商贸的概念,把差异作为最好的旅游资源加以开发,通过现代农业的新品种、新栽培模式与传统农业的不同显示出其差异,选择了花卉、蔬菜和水果的设施生产作为主导产业,走出一条生态旅游农业发展的新路子,并通过其示范、推广和辐射作用,带动周边地区千家万户的农民致富。这一案例的实证分析表明:一通过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农业可以产生独有的农业要素差异,可以发展为新型的特色主导产业;二适应消费层次的深化和生态保护的需要,农业的性质发生巨大变化,它已经成为具有多功能性的产业,农业将成为体验经济的主导产业;三有效的经济组织是经济发展的基础,农业科技园区作为现代农业和旅游业交叉的载体,是一种新型的经济组织创新,它将成为生态旅游农业发展的主流。四是人力资本由于其在思想理念、信息资源、现代管理、风险投资等方面的优势,将在农业科技园区的建设中扮演重要的角色。 农业论文范文: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论文 一、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基本现状 自《条例》实施的四年多来,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事业从无到有,取得了长足发展,建立了相应的组织管理机构,制订了配套的规章制度,完善的植物新品种保护体系已经形成。目前,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共了5批包括41个种或属的《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组织研制了42种植物新品种《测试指南》。农业部植物新品种测试中心和部分分中心如吉林、黑龙江、四川等已初步建成,已经对水稻、玉米和大白菜等300个品种进行了DUS测试。 截止到2003年6月30日,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共受理品种权申请达到962件(如表1所示)。经审查批准,到2003年7月24日,已授予植物品种权391件,大部分为大田作物品种。 从申请植物种类来看,大田作物872件,蔬菜55件,果树23件,花卉11件,牧草1件,大田作物的申请数量占到了90%以上,这表明我国农业植物品种权的品种构成不尽合理,分布不均匀(如图2所示)。 图2我国农业植物品种权申请的品种构成 从申请单位的性质来看,基本以科研单位和国内企业为主,其申请数量分别为577件和266件,占到了申请总量的87.6%;其他为教学单位78件,国内个人申请28件,国外企业申请13件(如图3所示)。 图3植物品种权申请单位构成 从品种权的实施效果来看,据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对23个单位的102个授权品种或申请品种的实施情况的调查,4年多来,品种权人获得转让收入3047万元,开发纯收入17287万元,通过侵权诉讼,获得赔偿476万元,平均每个授权品种获得收入169万元。实践表明,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在促进育种技术创新、推动种子产业化、规范种子市场秩序方面成效显著,潜力巨大。 二、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存在的问题 虽然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作为一种处于发展过程中的新生事物,还存在许多问题;植物新品种保护的能力和水平与农业科技和经济发展的要求相比存在较大差距,一些制约新品种保护制度的关键问题亟待解决。同时,现有的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更需进一步加强,以应对在加入WTO之后的国际贸易新格局中面临着挑战。 (一)植物新品种产权意识薄弱 我国是实行知识产权制度较晚的国家,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作为一项新的知识产权制度在我国也才刚刚实施四年多的时间,这使得广大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对植物新品种保护的重要作用没有充分的认识,知识产权意识薄弱,对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战略意义缺乏足够的了解和认识,品种权申请数量少。全国有400多个育种研究所,7500多个农作物种子企业,而四年多来向国内申请的品种权仅有千件左右,平均8个单位一件,向外国申请的更是寥寥无几。据初步统计,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实施四年多来,经省级以上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主要农作物新品种约5000个,而提出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的新品种数量不足1000件。 (二)农业植物新品种申请保护的品种构成不合理 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的申请及授权数量少,品种构成也不合理。从申请数量上看,尽管每年申请的数量都在不断增加,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的差距。从构成上来看,品种分布很不均匀,申请植物新品种权的农作物主要是玉米、水稻、小麦等大田作物,占到了申请总量的90%以上,其他农产品申请数量较少,甚至是空白。以辽宁省为例,近几年来辽宁省每年取得的育种科技成果高达500多项,而其中申请植物新品种保护的还不足15%,已申请品种保护的也主要以玉米、水稻为主,大豆、蔬菜、果树品种很少。 (三)维权困难,地方保护主义严重 农作物种植和种子生产经营活动的季节性很强,对侵权案件的取证本身就十分困难,一些地方政府为保护本地利益,直接或间接插手种子行业,违规设置障碍排斥外来企业和优良品种,甚至袒护本地违规侵权单位,阻挠执法部门查处。 同时,维权诉讼程序复杂,品种侵权案件要有指定的的省级以上法院审理,路途远,成本高,育种专家没有时间和精力。而且植物新品种的保护规定中没有规定有关品种保护的法定赔偿金额,使司法部门在执法时遇到较大的困难,尤其是碰到既难确定侵权人的非法获利又难确认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的情况下,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处理基本相同的植物新品种保护的侵权纠纷时,判决的赔偿额可能有着惊人的差异。 (四)审查速度较慢,不适应植物新品种保护发展的需要 目前,新品种保护组织管理体制还没有完全理顺,品种权初审、实审、复审、无效等程序尚未有效建立和顺利运转,再加上由于资金短缺而造成的品种权审查测试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滞后,人员数量和质量不能满足发展的需要,便利审查速度难以加快,不利于品种权申请人合法权益及时得到有效的保护,反过来影响育种者和育种单位对植物新品种保护申请的积极性。(五)植物新品种保护的覆盖面应当进一步扩大 通过自主创新取得与掌握品种权是保护国家种质资源的重要的方式。我国是八大作物起源中心之一,生物遗传资源非常丰富,随着我国农业经济对外开放及农产品国际贸易的日益扩大,外国企业到我国申请品种权将后迅速增加,特别是一些种业跨国公司,依靠其先进技术优势,不但将其某个具有现实及潜在经济价值的植物新品种在该国申请品种权,还将某些发展中国家的优良品种在这些国家申请并取得属于他们自己的品种权。因此,必须扩大植物新品种保护的覆盖面,使我国的植种质资源通过品种保护“留住”,而不是“流失”。 (六)对品种权作为国际农产品贸易壁垒的作用及其发展动向研究不足 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还影响了国际农产品贸易的格局,许多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出于保障国家经济战略安全以及保护农产品竞争优势的考虑,纷纷采用植物品种保护制度保障自身的优质品种垄断,并在全球范围内申请保护,以此来控制国外农产品的进口,使得品种权成为新的国际农产品贸易壁垒。可以说,在日趋激烈的国际农产品贸易战的背后是“种子战”和“品种战”。在新的贸易关系下,面对中国巨大的市场,国外在中国的植物品种权申请必将日益增多,因此,我国应当重视品种权作为国际农产品贸易壁垒的重要作用,积极采取措施,最大限度的保护我国品种权人、企业与农民的利益。 三、促进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的对策与建议 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在我国还刚刚起步,针对目前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在今后的发展中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对植物新品种保护知识的宣传与普及 为了提高全社会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意识,使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农业科研、教学单位和企业充分认识到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在育种创新、公平竞争和实现农业科学技术跨越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地位,必须加强对植物新品种保护知识的宣传与普及力度。一是积极争取各种新闻媒体的支持和配合,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植物新品种保护的重要作用和相关知识,使全社会都了解植物新品种保护法律、法规,认识到植物新品种权也是一种知识产权。二是针对不同的对象,以普及教育、专业培训、业务交流等多种形式,深入、持久、扎实的开展宣传工作。 (二)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队伍的培训 重点强化对省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人员、种子管理站的工作人员、植物新品种保护中介机构的人员的培训,使他们了解植物新品种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利于植物新品种保护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同时,应当通过培训提高全社会尤其是科研、教学单位、政府农业管理部门、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使他们对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的一个正确的认识。 (三)制定更加完善的配套政策和激励措施,提高植物新品种权的申请量 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的申请数量标志着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农业技术创新的能力。在我国即将加入WTO的背景下,如果植物新品种申请保护的数量还没有提高的话,那么我国的育种开发和种子产业必将受到国外竞争力量的严重冲击。为此,应当进一步简化品种申请和授权的程序,加快审批、授权的速度,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的保护,如修订申请格式的版本,删除重复的内容;简化对农作物品种的数量性状的描述内容,要突出主要的性能和特点;根据不同生态类型和区域,选择适当的测试点以尽可能的降低测试的费用和工作量等。 (四)加大对品种权人的保护力度 把对品种权的保护范围从过去单纯保护品种权的销售权扩大到许诺销售权、出口权和进口权等,打击侵权者在境外生产、繁殖授权品繁殖材料然后通过进口在中国境内销售侵权品种的不法行为。同时,新品种产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其侵害适用财产手段来解决,对侵权行为要有补偿、制裁和警诫方面的作用,所以,对新品种产权领域的侵权行为应当建立有效的惩罚性赔偿金制度,以加大对品种权人的保护力度。 (五)适应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发展趋势,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国际合作 积极参加国际多边及双边活动,派出人员参加UPOV理事会、6个技术工作组会议和有关亚洲地区植物新品种保护技术协调会以及国际审查技术培训和引进外国专家讲学。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反映我国在植物新品种保护方面的意志和主张,促进我国种业国际贸易发展;适应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发展趋势,加强审查测试的国际合作,通过审查、测试和等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既将维持保护体系的运作费用降到最低,又可使育种者以相对低的成本同时在几个国家获得保护。 (六)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加入1991年文本 从长远来看,1991年文本更符合经济全球化的相关运作及新技术发展的现实要求,如农林产品的多样化应用及扩大贸易所涉及到的受保护品种的收获材料及加工产品、基因工程等现代生物技术在育种领域的应用等问题更多的涉及1991年文本的规定。在更高的水平上加大我国新品种保护的力度,利于解决目前在引进国外优良新品种方面形成的技术壁垒,合理规避风险、增强我国种业的国际竞争力。 (七)积极发展品种权中介服务组织 应当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提高品种权中介服务组织的业务素质,扩大品种权人队伍,适应国内外品种权服务的需要。同时,采取措施增大各企事业单位自发组建新品种保护自律性和维权性的区域性社会组织,建立自我约束和自我保护的机制开展研究,提供咨询,建立市场公平竞争规则,协调内部品种权纠纷,推动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社会化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提高。 农业论文范文:农业银行市场定位分析论文 一、农村金融机构比较 农行只有认清现状,看到自己的优势与劣势,正确认识和处理自己与其它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合作关系,才有可能实现自己“面向三农、整体改制、商业运作、择机上市”的原则,真正做到服务三农与商业化运作的和谐共存。 农行与农信社。农信社在将近六十年的发展历程中,一直是三农发展中的重要金融机构,特别是随着国有商业银行网点撤出农村县域市场以及农信社与农行在行政隶属关系上的脱钩,农信社几乎已经在农村金融市场上形成了垄断,成为最重要的正规金融支农机构。然而产权不清、体制不顺及缺乏政策扶持等问题使信用社难以从根本上改善其经营状况,难以满足发展的需要。相对于农信社,农行实力雄厚,实现股改后,管理机制将更加合理,下一步农行将上市,不论从融资渠道还是从运行机制方面都是农信社无法比拟的。此外通过网点网络建设,高科技的发展,农业银行能够为所有客户提供更加统一、快捷、多样化的金融服务。 农行与农发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政策性银行,目前的投资领域基本限制在农副产品收购、储备、补贴资金的拨付等范围内,所以农业生产单位很难与其直接建立联系。而农行是商业性银行,以盈利为主要目的,业务更加多样化,操作更加市场化。目前已拥有将近4万个机构网点,这些网点分布在广大的城市和农村,在全国的每一个县市农行都有支行。这是农发行所不具备的。 农行与其它金融机构。其它金融机构包括邮储、其他国有商业银行以及非正规民间融资组织。总体来讲他们在农村金融市场所占比重尚小或尚处于萌芽阶段,从总量上还不能与农行抗衡。邮储营业网点分布广泛,邮储的吸储能力强,但业务比较单一;尚处于半地下经济的民间融资比规范的金融机构拥有很大的灵活性,但融资能力较农行要差;而其他国有商业银行涉农业务相对较少。 二、发挥农村金融支柱作用的现实选择 未来农行要实现服务农村金融的目标,要坚持商业运作原则,坚持面向“三农”;确立以县域为基础、充分发挥城市业务辐射和带动作用,加强城乡联动、农工商综合经营的市场定位;依托网络优势,强化农村金融骨干网络功能,建立横跨城乡两个市场的特色服务体系,促进“三农”融入国际国内大市场;发挥专业优势,集中力量发展有独特优势、竞争能力和市场需求的业务,提升县域金融产品和服务水平,推动现代农业健康发展。 对策之一:要采取多样化的城乡双层经营管理模式。为协调平衡好农村金融与城市金融的关系,农行应该采取科学的城乡双层经营管理模式,重点解决好涉农组织架构设计问题。对经济金融相对落后地区应该选择相对独立的经营模式,也就是在一、二级分行设立涉农业务管理部门,承担统计分析、其他部门涉农业务协调、政策制订等职责;各前台部门应在已有职能范围内细分相应涉农业务;调整县级行内设机构,加大以贷款为重点的综合营销力度。同时,由农行参股或牵头来组建独立法人的村镇银行,把大银行的优势与小银行的灵活性结合起来,有效增加农行网点的设置。 对策之二:农行应将服务产业集群经济作为服务“三农”和县域经济的优秀。首先,农行要明确服务产业集群经济的客户优选机制,实行分层信贷服务。将产业集群经济内的20%企业作为重点支持对象,扶优扶强;将30%的企业作为适度信贷介入对象,重点支持企业临时性流动性生产资金需要;将其它50%列入积极关注对象。在信贷授信机制方面,一方面,要对单个集群经济授权总量进行科学的规划,既要支持集群经济发展,又要控制好信贷防止盲目扩张。另一方面,选择一批集群内的优秀企业,由省分行或总行对其进行公开统一授权,提高农行服务集群经济的效率,提升农行服务产业集群经济的竞争力。其次,要加快对产业集群经济的信贷流程。农行要加快服务集群经济的信贷流程研究和创新步伐。可尝试建立客户经理、产品经理、风险经理三位一体的服务方式,打造高效的信贷业务办理平台,同时增加一级分行对集群客户业务创新的自由度,适当放开县支行对集群客户的贷款定价权,通过规定定价区间,由经营行选择,以提升竞争力。 对策之三:加快中小企业信贷业务的发展。中小企业是产业集群经济的重要支撑。而且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新农村建设的逐步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导致土地集约经营程度高,一部分农村劳动力转向城镇务工经商,一部分农村劳动力从事农副产品的加工、运输、调销以及辅助原材料的生产,中小企业将成为未来农村经济发展的主流。所以确立农行在县域金融市场的主体地位就是要求农行信贷建设直接面向中小企业。优秀民营、个体私营企业,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骨干力量,不仅是当地财政税收的重要来源,也是吸纳社会剩余劳动力、扩大就业的重要载体。农业银行要大力支持那些资质好、信誉高、产品技术含量高、市场潜力大的优质企业,努力满足企业的金融服务需求,支持企业扩大生产和就业,使优质民营、个体私营企业成为带动一方经济发展的旗舰。 农行还应该大力支持农产品深加工、运输、储存及需求潜力和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业。这些服务业可以大大地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促进农民增产增收,是农行金融服务“三农”的一项重要任务和现实选择。此外特色产业、产品的发展也要受到农行的重视。特色产业和特色产品因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而蕴含巨大的市场潜力,拥有广阔的市场开发前景。 对策之四:大力发展零售银行业务。服务“三农”,最终应体现在对人的服务上,农行应该大力拓展农村消费市场。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给农村消费市场带来了巨大活力。激活农村的消费市场,是扩大内需,解决投资与消费发展不平衡等结构性矛盾的重要突破口。如何支持农村消费市场建设,把农村消费市场这块“蛋糕做大做强,将是农业银行在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过程中要认真做好的一篇大文章。 农行目前已确定零售银行业务,作为零售银行发展战略重点,农行应该在个人理财领域下大功夫,积极地向广大农民群众导入科学的理财理念,大力营销储蓄、国债、保险、基金等个人理财业务,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帮助其管好钱,理好财,全心全意为农民朋友做好理财服务,从而使农行有所为,农民有所得。 此外,在农村地区农民外出务工情况非常普遍,家中留守老人和孩子,需要按时交纳各种费用例如水费、电费等。针对各种各样的生活方面需求,农业银行应该开发活期定时定额自动供款业务。这类业务可满足各类客户每月固定支出的需要,也可以利用活期账户或卡账户向外地就学的子女划付生活费或交纳房租金等,使客户足不出户就可以享受银行的周到服务。 农业论文范文:邓小平的农业发展观探讨论文 一 马克思主义者们认为“食物的生产是直接生产者的生存和一切生产的首要条件”[1](544页),“农业劳动是其他一切劳动得以独立存在的自然基础和前提”[2](28-29页)。工业和农业的相互关系问题是“建成社会主义经济的问题中的基本问题”[3](386页),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邓小平从两个方面论述了尊重社会发展和经济规律的农业产业思想。 (一)农业是社会发展的战略重点 邓小平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对农业的地位进行了认识。他早在1943年就指出:“谁有了粮食,谁就有了一切”,认为粮食问题是农业的基础。他还认为农村根据地农业和手工业之间存在着辨证关系,“只有农业的生产,才能给手工业以原料,使手工业发展有了基础;而手工业的发展,正可以推动农业的生产”。1960年代的国民经济恢复时期,邓小平认为“农业搞不好,工业就没有希望,吃、穿、用的问题也解决不了”,因此,要从恢复农业着手,逐步地提升农业和轻工业的比例,降低重工业比例,政策就是“工业要加强支援农业”,“解决好城市与农村的关系问题”[4](79,322,324页),这对于党关于农业是国民经济基础认识的提出产生了重要作用。1970年代,他要求必须“确立以农业为基础、为农业服务的思想”,认为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关键是农业现代化,“农业搞不好就要拖工业的后腿”。在整个1980年代,邓小平从政治高度坚定地认为农业发展是解决中国稳定的重要条件,“不管天下发生什么事,只要人民吃饱肚子,一切就好办了”[5](28,32,406页),因此,中国现代化建设的战略重点“一是农业”。他还要求国家作定量分析的农业发展规划时,对农业要有全面规划,“二年总要做到粮食基本过关,这是一项重要的战略部署”,告诫说农业是根本,不要忘掉。邓小平还针对中国在追求工业化进程中忽略农业基础地位的现象,认为经济越发展,工业越发展,越要重视、保护和加强农业,他警示道:“我们从宏观上管理经济,应该把农业放到一个恰当的位置上”,要避免过几年又出现大量进口粮食,影响国民经济发展速度的局面。因此,“农业问题要始终抓得很紧”[6](9,22—23,159,355页),不要忘掉农业是国民经济的根本,是社会发展的战略重点。 (二)农业发展的全局观念 农业发展包含了种养殖业以及农业向工业转移等多方面问题,邓小平主张农业发展要有全局观念。1962年,他认为农业恢复不仅“要多打一点粮食,多种植一点树,耕牛繁殖起来”,增加产量,还要解决刺激农业生产发展的市场和物价问题,“搞好供销合作社,不仅有利于交易,而且还可以组织和促进生产,增加市场供应,使农民增加收入”,国家“宁肯继续进口粮食,也要加快发展经济作物”[4](324,327,336页),萌发了农业发展的全局观念。1980年他说“各种形式的经济、副业发展了,农业增产的潜力大得很,发展余地大得很”①,农业发展“最直接的措施有两条:一是饲养业,二是林果业”[7](12页)。国家要帮助大中城市郊区大力发展牛、羊、鸡、鱼饲养业,供给优良品种和饲料,全国要搞几百个现代化的饲料工厂。邓小平在绝不放松粮食生产的前提下,主张农业实行多种经营,“该种粮食的地方种粮食,该种经济作物的地方种经济作物”,家庭承包制引发了农业内部分工分业的巨大发展,矫正了国家过去执行的“以粮为纲”政策。邓小平的这些主张,纠正了长期以来单一发展种植业的传统农业发展思想,在中国确立了农、林、牧、渔全面发展的现代大农业的思想,促进了农业内部结构和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1980年代以来,我国畜牧业、渔业得到了迅速发展。 乡村工业中农产品加工业和农用工业的发展,是影响农业转型的重要因素。乡镇企业是中国农民的一个创造,它发挥了支援农业、促进小城镇建设、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等外部作用。邓小平对此称赞道,这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要大力鼓励、扶植其发展。1987年,他指出:“农民积极性提高,农产品大幅度增加,大量农业劳动力转移到新兴的城镇和新兴的中小企业。这恐怕是必由之路”,农村改革的最大收获“就是乡镇企业发展起来了,突然冒出搞多种行业,搞商品经济,搞各种小型企业,异军突起”。邓小平辩证地强调农业哺育工业,工业反哺农业,农业与工业要实现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乡镇企业反过来对农业又有很大帮助,促进了农业的发展”[6](238,213—214,238,252页),因此,我国农村要走以乡镇企业为主体,小城镇为载体的工业化、城镇化道路,他为我国找到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道路。 邓小平着眼于解决人民衣食问题,从中国国情出发,从农业与工商业和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内在联系出发,从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说明了农业在国民经济中是社会效益高,自身经济效益低,是自然再生产与经济再生产的产业,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不能动摇农业的基础地位,引导农业的全面发展,走新型的农村工业化道路,这是对马克思主义农业理论的发展。 二 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农民具有劳动者和私有者的二重性,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要从维护农民的利益出发,通过生产协作、经济合作形式去领导农民。农民必须有“同他们的经济基础即个体经济相适应的刺激、动力和动因”[8](449页),提出了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的基本认识。建国初期,党在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实践中,把农民个体生产的积极性简单地看作是自发的资本主义倾向,把农民集体生产的积极性视为发展农业的动力,忽略了农民追求物质利益的要求。党在调动农民积极性问题上的这种认识误区,导致了运动“一大二公三平”的错误,致使农民生产积极性的严重衰退,出现了我国农业发展中的严峻困难。 邓小平是在对错误的反思和纠正中,开始探索如何调动农民积极性问题的。1961年,他与彭真认为对的许多方面,“还需要加以改进,有些政策要加以端正”,才能真正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如:要在生产队建立作业组,实行责任制;国家征购后的余粮,大队、生产队不宜留得太多,“应该把绝大部分按劳动工分、按出售肥料分给社员,鼓励他们像经营自留地一样,在集体经营的土地上精耕细作、积极施肥”;只对五保户和困难户补助实行供给,“可以大大地提高劳动分值,更好地贯彻执行按劳分配的原则,更好地调动社员的生产积极性”;三包一奖和评工记分时,要执行按劳分配原则;根据群众自愿办食堂,“一般应当把食堂的经济核算同生产队分开,即把生产队的分配和社员的生活消费分开”[9](324,326,327,329页)。1962年,他明确提出了体制下调动农民积极性的三种可能性选择:一是尽量保持生产队为核算单位;二是使部分包产到户合法化;三是农业经营“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形式比较好”[4](324页)。1980年代初期,邓小平针对坚持生产队为核算单位与包干到户的两种不同意见,以“允许看,比强制好得多”的务实态度,指出应该让农民大胆试、大胆闯,并两次肯定农业生产责任制。他主张从三个方面调动农民积极性:一是通过家庭承包责任制,抛弃吃大锅饭的办法,实行多劳多得,提倡一部分农民先富起来;二是把生产经营的自主权力下放给农民,使农民有了生产经营自主权;三是农业发展多种经营,发展新型乡镇企业,大力发展商品经济,实现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邓小平调动农民积极性的出发点是关心其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首先,他指出中国“没有多少钱搞农业投资,只要群众的积极性发挥了”①,调动农民积极性就“可以找到一条在比较短的时间内恢复国民经济的道路”[4](327页),实现农业和国民经济的恢复;认为“中国经济能不能发展,首先要看农村能不能发展,农民生活是不是好起来”,“农民没有积极性,国家就发展不起来”[6](77-78,213页),这就揭示了调动农民积极性的现实作用在于极大地发挥农业增产的潜力,长期作用是解决农民生活问题,实现社会的安定;其次,他提出了调动农民积极性的思想方法是实事求是,解放思想,尊重农民的意愿,党的农业政策一定要从当地具体条件和群众意愿出发。1965年他揭示了党的农业发展政策出现错误的实质是没有“真正了解贫农和一般农民的要求,不了解什么政策才适合于农民阶级的利益”。1980年,他认为“现在农村工作中的主要问题还是思想不够解放”,批评有的干部对因地制宜、经济收益大、群众得实惠的问题考虑不多,仍然是按老框框办事,“思想很不解放”[5](316页),农业学大寨搞的评工记分、集贸市场和自留地等“小自由完全没有了,也不能学”②,也不可能做。在包产到户问题上“要解放思想,不要怕”①。最后,他提出了调整农业经济政策,增加农民收入是调动农民积极性的方法。农村改革初期,他赞同恢复小自由,使“生产队能够千方百计地发挥主动创造精神”[5](146页),“政策要放宽,要使每家每户都自己想办法,多找门路,增加生产,增加收入”,“整个农业近几年也要靠政策”①。因此,调动农民积极性的政策不能变。 邓小平把农民在集体经济组织中有无生产自主权和生产经营的积极性,以及自主权与积极性的大小,看作是农业发展和国家发展的决定因素;农业改革要尊重农民意愿,把党的选择与群众的选择相结合,才能切实保障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和农民利益。他从劳动者在生产力诸因素中的最终决定作用出发,强调要调动农民积极性的观点,揭示了中国当代农业发展的实质问题,解决了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农业制度下调动农民积极性问题。三 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建立在个体产权基础上的合作社引导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选择,是“我们发现了私人利益即私人买卖的利益与国家对这种利益的检查监督相结合的合适程度,发现了私人利益服从共同利益的合适程度”[8](768页),在农村发展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合作社就是发展社会主义农业。1950年代,党把“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取消了农业家庭经营的微观层次,实行集体所有、统一经营、统一分配的制度,这种农业制度的实质是把集体的规模经营和农民的个体经营相对立,存在着偏重公平,忽略效率的弊端,与中国农业发展的落后生产力现实不适应。 邓小平关于农业制度适应农业生产和生产力发展特点的观点,是中国农业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包产到户是农民在集体经济下解决集体劳动存在劳力浪费、效率低下的弊端的一种理性选择,他在对制度的否定中,以包产到户为突破口重塑了农业家庭经营的微观层次,找到了社会主义农业经营制度改革的途径。他在1962年强调“巩固集体经济,也就是要巩固社会主义制度,这是根本方向”,但是“在生产关系上不能完全采取一种固定不变的形式”,农业发展“主要还得从生产关系上解决”,因此对各种形式的包产到户“应该‘百家争鸣’,大家出主意,最后找出个办法来”[4](324,323页)。农村改革期间,他对集体经营下自留地比集体土地产量高,包产到户能够增产增收作出了新判断:首先,要赋予生产队自主权,“一小块地没有种上东西,一小片水面没有利用起来搞养殖业,社员和干部就要睡不着觉,就要开动脑筋想办法”。其次,肯定了包产到户的实施效果。他认为“搞了包产到户,效果很好,变化很快”。再次,澄清了包产到户姓“资”、姓“社”的争论。他认为包产到户后,农业的主体还是生产队,土地是集体所有,不会影响集体经济,农户家庭是社会主义集体农业的承包经营层次,“我们总的方向是发展集体经济”[5](146,315页),没有复辟资本主义的危险。最后,他断言公社制度还是一个理想,赞同废除体制,把包产到户肯定为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是合作经济的一个经营层次。家庭成为了适应农业生产特点和中国农业生产力水平的微观组织形式。 恢复家庭经营层次,成为了邓小平农业发展观最具特色的内容。邓小平明确指出废除公社体制,不是恢复私有制,是改革社会主义农业公有制实现形式的“第一个飞跃”。家庭承包制是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基本制度,它使土地的单一集体经营管理体制变为以服务为主,农民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双层”管理体制,赋予了农户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实现了农业劳动收益与农民积极性、经营管理水平的直接挂钩,农民能够根据市场、气候、环境和动植物生长情况及时调整生产安排,自主安排剩余劳动力和剩余劳动时间,增加收入。邓小平也对家庭经营存在着诸如农业生产要素综合利用率低、难以抵制较大自然灾害和使用规模技术、农户行为短期化使农业生态和社会效益与农户利益难以协调等局限有着深刻的认识。他说“农业搞承包大户我赞成”[6](23页),主张在家庭承包制的基础上,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农业生产的专业化、商品化和社会化,“只要生产发展了,农村的社会分工和商品经济发展了,低水平的集体化就会发展到高水平的集体化”,因此包产到户并非一成不变。他强调家庭经营必然会使农业在生产工具、管理水平、农业分工和分配等四个方面产生变化:“机械化水平提高了”;“管理水平提高了,积累了经验,有了一批具备相当管理能力的干部”;“多种经营发展了,……从而使农村的商品经济大大发展起来”;“集体收入增加而且在整个收入中的比重提高”等,这些都“是生产发展本身必然提出的要求”[5](315-316页),是中国社会主义农业“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6](355页)的第二个飞跃,是农业最终走集体化、集约化道路的客观要求。这一飞跃的主要动因是农业科学技术的运用,“科学种田发展了,超过了村的界限,甚至超过社区的界限”。如果“老是仅仅靠双手劳动,仅仅是一家一户地耕作,将来也不向集体化发展,农业现代化就不可能实现”[10]。邓小平针对少数地区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现象,指出了这“不是自上而下的”[5](316页)行政命令,是一个很长的过程,“一定要适度,不要勉强,不要‘一窝蜂’”,“切不可以‘一股风’”[10],要在农民自愿互利的基础上鼓励和提倡多种形式的合作和联合,因地制宜地采用不同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邓小平的农业发展制度思想,解决了社会主义条件下农业发展的体制问题,赋予了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生产自主权和收益分配权,打破了旧体制和旧观念的束缚,解放了农业生产力。它继承了以土地集体产权为主体的基本格局的路径依赖,又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对传统的家庭农业制度路径的回归,也完全符合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者与生产资料直接结合的原则。 四 马克思主义者认为科学技术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动力,“应用资本、劳动和科学就可以使土地的收获量无限地提高”[11](616页),机器“对农业起着强有力的改造作用”[12](109页)。国外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的一项重要经验也就是用现代科学技术和现代工业装备农业。建国以来,党主要从劳动资料和劳动生产率方面来解决农业技术发展问题,片面地实施了以机械化为主要内容的农业技术战略。这一战略不符合我国人多地少、生产条件多样化的农业生产条件,不符合现代农业科技综合发展的潮流,实践中出现过违背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忽视和影响农业生物技术和化学技术进步的教训。 邓小平在三年困难时期认为我国在农业技术发展方面,长期存在着没有很好解决采用适合的农机具,水利建设的灌溉效益不高,农田适用哪种化肥等问题。因此,要“把农具和牲畜慢慢地恢复起来”[4](324页),要从国家、群众投资(主要是劳动力)和国家贷款三方面加强农业投资,主要用于农田水利建设,还要“增加有机肥料,如发展养猪、养羊和增加绿肥等”,“要大量增产化肥,……同时要推广使用灭草剂”③。这是他把传统和现代农业技术结合起来,实现农业恢复的主张。1978年以后,邓小平认为,首先要因地制宜地发展农业生产,“那里适宜发展什么就发展什么,不适宜发展的就不要去硬搞”,“从当地具体条件和群众意愿出发”。宣传好的典型,“一定要讲清楚他们是在什么条件下,怎样根据自己的情况搞起来的,……不能要求别的地方不顾自己的条件生搬硬套”[5](316-317页)。这就指明了中国农业技术发展的原则。其次,他创造性地指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认为“农业的发展一靠政策,二靠科学”[6](17页),中国农业发展有了正确的政策,但还没有解决好科学种田的问题。他对家庭承包制下,农民对农业技术的渴求表示欣慰,说:“现在连山沟里的农民都知道科学技术是生产力”。他全面思考了我国农业技术发展问题,要求制定农业发展规划时要有技术眼光,“从增加肥料上,从改良种子上,从搞好农田基本建设上,从防治病虫害上,从改进管理上,以及其他手段上,能够做些什么,增产多少,都要有计算”[6](107,23页)。实现农业增产目标的技术手段,如“提高农作物单产、发展多种经营、改革耕作栽培方法、解决农村能源、保护环境等等,都要靠科学”[7](12页)。最后,他反思了建国以来我国农业技术发展的局限,指出:“农业现代化不单单是机械化,还包括应用和发展科学技术等”,要实现“适合当地自然条件和经济情况的、受到人们欢迎的机械化”[5](28,315页),农业问题的出路“最终要由生物工程来解决,要靠尖端技术”,“最终可能是科学解决问题”。“要大力加强农业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切实组织农业科学重点项目的攻关”[6](275,313,23页),他坚定地把“科学种田”、走“科教兴农”之路摆在了实现农业飞跃的优秀地位。这些表明,邓小平从人多地少的中国农业现状出发,以农业的历史基础和各种要素状况为依据,提出了我国农业发展、增加农产品供给的途径是依靠科技进步,以生物技术为主的农业现代技术发展的方向,实现传统精细农作技术和现代生物技术的有机结合,提高农业科技含量的农业发展技术思想。这就提升了我们对农业现代化内涵的认识。 20世纪80年代以来,农业新技术、新成果的大规模推广应用,科技进步成为了农业生产要素组合中的活跃因素,科技在农业增长中的比重有了一定提高。邓小平农业发展的技术思想正在变为现实。 土地、劳动力、科学技术的使用是我国农业发展中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的首要问题。邓小平农业发展观包含了上述尊重社会发展和经济规律的农业产业、调动农民积极性的农业发展人力、家庭经营为基础的农业制度和因地制宜的农业发展技术等四个方面的思想内容,研究了中国社会主义农业发展中的制度、技术和人力问题,解决了中国农业发展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难题,形成了科学的社会主义农业发展观。邓小平的农业发展观,指导了当代中国农业的发展进步。 农业论文范文:气候变暖对农业影响论文 1宁夏气候概况及气候变化的事实 宁夏干旱少雨、风大沙多、日照充足、蒸发强烈,冬寒长、春暖快、夏热短、秋凉早,气温年、日差较大,无霜期短而多变,干旱、冰雹、沙尘、霜冻等灾害性天气频繁,全区各地气温、降水南北差异明显,年降水量由南向北递减(由南部泾源县的620mm降低到银北地区惠农县的168mm,南北相差452mm);气温由南向北递增(年平均气温由南部的5~6℃,上升到北部的8~9.9℃)。 近50年来,宁夏年平均气温在波动中不断上升,增温幅度高于全国平均值(图4).由图4中可知,1987年是宁夏年平均气温的一个突变点:1987年之前,全区年平均气温基本上在多年平均值附近波动;1987年以后,全区年平均气温明显高于多年平均值,且在波动中不断上升。从不同季节的变化来看,1987年之后冬季气温上升最明显,增温幅度最大,同心、盐池和银川以北地区增温高达2.4℃;春、秋季变化基本一致,上升幅度仅次于冬季;夏季上升幅度最小,增温幅度小于1℃。 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宁夏各地冻土深度明显变浅,北部地区变化幅度为每10年减少11.6cm南部干旱区变化幅度为每10年减少7.3cm(图5)。 宁夏全区平均降水最近60年来处于波动变化之中(图6)增减幅度不大;但年际变化、年代际变化比较大。20世纪50年代后期比较少,60年代平均每年增多了21mm,70年代以后又减少,80-90年代增减幅度不大,但21世纪的前4年降水最平均每年增多了24mm.从区域上来看,引黄灌区年降水最表现为弱的增加趋势(图7),即从1956年到2000年增减幅度都不大,但最近4年平均每年增加了22mm;中部干旱带的年降水最上世纪50年代、60年代较多,70年代平均每年偏少了46mm,21世纪的前4年平均每年增加了16mm;固原市的年降水最在20世纪50年代、70年代、90年代偏少,60年代、80年代偏多,特别是在21世纪的前4年平均每年增加了45mm(图8)。从季节变化来看,近年来春季降水最普遍减少,春旱加剧,夏季、秋季降水最有增多的趋势。沙尘大气在波动中逐渐减少,20世纪60至70年生次数远远高于80年代至90年代,但2000年、2001年又有所回升(图9)。 3气候变化对宁夏建设现代农业的影响 3.1气候变化对农业生态系统结构的影响 据有关研究表明,CO2倍增后,因积温增长和生长期的延长,我国一熟区的南界将北移250~500km,双季稻区和三熟区北界也将北移,两熟区将北移到目前一熟区的中部,而且前的两熟区大部分将被各种不同组合的三熟制取代。 3.2气候变暖对宁夏农业生产的有利因素 由于积温的增加,为充分利用温度资源,一些农作物可适当提前播种,春季低温冷害的不良影响将有所缓解,有利于水稻培育壮苗、促进棉花早发齐苗、减轻苗期病害。宁夏冬季增温的幅度较大,有利于小麦、油菜等作物的安全越冬,使分蘖增长,生长发育较充分,有利于产量的形成;另外,由于生育期的提前,生长季节的延长,均可一定程度上减轻寒露风霜对双晚的影响,生长期长的作物亦将充分发挥高产优势。 3.3气候变暖对宁夏农业生产的不利影响 3.3.1暖冬的影响 暖冬对冬小麦的播种,出苗和培育壮苗有利,但是容易造成麦苗在冬前疯长、冬季旺长,缺乏抗寒锻炼,易遭冻害,较为明显的是早春3月多发的“倒春寒”现象,如1998年3月18~20日就出现了少见的春季强寒潮天气,致使大部分地区降温12℃至14℃,使前期受暖冬影响而旺长、抗寒能力弱的夏收作物遭受到霜冻危害,使单产降低。暖冬还能使各种危害农作物的病虫害菌卵顺利越冬,死亡率降低,存活数量上升,易造成病虫害,增大了防治难度,,对农作物正常生长产生威胁,这种情况在冬麦区和棉花种植区表现得更为明显。另外,各种病虫害出现的范围也可能扩大,目前局限在热带的病原和寄生组织可能蔓延到宁夏。 3.3.2凉夏的影响 凉夏使山区作物生长热量不足,平原地区棉花生育期推迟,产量下降,早稻成熟期推迟并影响晚稻移栽,生育进程缓慢,后期易受“秋寒”的影响。凉夏伴随的阴雨天气增多、光照的热量严重不足,导致喜温好光作物易受“内伤”,如1993年是宁夏时“凉夏”最为明显的一年,当年作物生长季节内热量资源严重不足,7、8月份平均温度比常年偏低2~3℃,在盛夏未出现35℃以上的高温天气,造成大面积早稻发芽、霉烂,全省因此损失达4亿kg,使早稻丰产不丰收;当年的中稻抽穗开花和灌浆结实也十分不利,气候生长期普遍推迟。此外,气温偏高,土壤水分蒸发加剧,使土壤变干,干旱发生的机率加大,由于水分亏欠抑制了热量资源增加所发挥的作用,某些粮食将减产。 4对策及措施 气候变暖对宁夏现代农业生产的影响具有两重性,即有利,也有弊。气候变暖使未来农业生产面临三个突出问题:农业生产的不稳定性增加,产量波动大;农业生产布局和结构将出现变动;农业生产条件改变,农业成本和投资增加。在全球气候变暖的大背景下,必须研究气候变暖对粮食生产的影响及对策,才能为发展粮食生产提供决策依据。 4.1充分利用热量资源 温室气体倍增后气候变暖,宁夏有效积温、活动积温、无霜期都有所增加,有利于作物光合效率的提高和作物气候生产力的增加。因此要利用气候变化的有利契机,充分利用热量资源,调整作物种植界限和种植制度,恢复并不断提高复种指数,同时种植制度改革要考虑与水热的配合。 4.2加强防灾减灾工作 随着气候变暖,全球气象灾害如干旱、高温热害、暴雨、冰雹、干热风等发生的频率将有所增加,特别是对宁夏威胁更大。所以必须建立不同地区防灾减灾、稳产增产的种植制度和实施新的栽培技术;同时随着气温的升高田间杂草、病虫害的发生也将增加和加重,蒸发量的增大,农业生产条件将会越来越严酷,针对未来气候变化对农业可能的影响,及时调整农业结构和种植结构,有计划培育和选用抗旱、抗高温和低温等抗逆品种;发展生物技术,选育适应气候变化的作物、家畜等新品种;采取有效利用水资源等措施提高农业生态系统能力。同时,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提高农业应变能力和抗灾减灾水平。 4.3推广适宜的农业技术 推广适宜的农业技术,适应当地气候变化,改进耕作栽培方法,推广旱作农业技术,旱育稀植,棚膜育秧、抗旱型种子包衣剂等增强适应能力的技术;发展以生物技术为中心的农业高产技术,加快应用化进程,以适应未来可能的变化。 4.4加强农业气象监测 加强农业气象监测,预测掌握气候变化的信息,加强有关学科联合攻关与科学研究,特别是气候变化对自然生态系统和社会经济系统影响的研究,提出适合本地特征、科学的有针对性的对策。 农业论文范文:农业科技企业技术创新论文 一、我国农业科技企业技术创新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农业科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为农业科技型企业的兴起提供了良好的机遇,一批科技型农业企业兴起,有力地推动了科研与经济的有效结合。但由于长期计划经济体制及传统观念的制约,加之人才、资金等方面的困扰,农业科技企业的技术创新还存在以下问题: 1.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有待于完善 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是与农业知识创新体系、农业技术创新及其相关的机构和组织构成的网络系统,主要包括农业企业、农业科研机构和大学。目前,农业科研机构与大学具有较强的农业技术开发能力,但是由于受内部传统考核管理制度等因素的影响,其开发出来的技术往往难以形成有效的技术供给;而农业企业有很强的技术需求,但技术开发能力比较弱。 2.农业科技企业创新意识不强 目前,我国农业科技企业大多数处于创业成长期,技术积累和经济实力较弱,加之一些企业家的短期行为和技术外部性特点等因素的影响,农业科技企业普遍存在着技术创新意识不强的问题。 3.农业科技企业技术创新风险管理力度不够 技术创新是现代农业经济增长的主要源泉,也是提高企业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而技术创新是一项高风险活动,技术创新风险按阶段划分,可以分为决策阶段风险、技术开发阶段风险、生产阶段风险和市场阶段风险。面对这些风险,农业科技企业在技术研发组织体系及技术队伍建设等方面未能给予足够的重视,加之,政府对农业科技企业扶持不足,使农业科技企业难以应对技术创新风险。 4.农业科技企业创新能力不足 在西方发达国家,技术创新的主体是企业,而不是政府研究开发机构,因为前者的经费投入和经费使用均占绝对优势。然而,在我国,企业没有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一方面,从技术开发能力看,我国科技力量的2/3以上在企业之外,企业缺乏高水平的技术人才;另一方面,大中型企业设立专门技术开发机构的比例偏低,并且,其中还有相当一部分开发机构要么资金不落实,要么缺乏高水平的技术人才,要么没有明确的技术开发方向,要么基础条件薄弱,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在我国,技术创新的主体不是企业,而是企业外的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 5.农业技术创新缺乏激励 目前,我国企业技术创新水平不高,大多数企业的产品缺乏科技含量和竞争力。造成这种状况除长期的计划经济的影响以外,缺乏有效的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是一个重要原因。同时,技术创新的外部效应,技术创新周期和高风险等也在相当程度上影响着企业技术创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农业企业也面临着同样的处境,其结果是企业轻视技术的自主创新,竞相引入成熟技术,虽扩大了生产能力,却未形成技术创新能力[①]。 6.现有的农业科技人才培养模式不适应企业技术创新发展的要求 创新人才是创新活动的主体。长期以来,我国农业科技人才的培养存在着重理论轻实践,重研究轻开发的弊端,造成了其研发实践能力较差,难以满足农业科技企业技术创新的需求。 二、农业科技企业技术创新机制的优化 根据我国农业科技企业技术创新的实际,农业科技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的有效运作必须有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及配套政策的支持。 1.完善农业知识产权制度 ①在法律普及方面。加强农业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和宣传教育,建立一支适应国家农业创新体系建设需要的农业知识产权队伍,增强全社会的农业知识产权意识。目前,农业知识产权审查、审判人才、律师人才奇缺,特别是农业知识产权法律人才和管理人才的供需矛盾将是困扰我国建设法治国家的一大难题。因此,应大力发展农业知识产权教育事业,大力培养农业知识产权专门人才,提高灵活运用农业知识产权战略、策略的能力,促进农业科技工作更好开展、各学科更好发展。这是我国解决农业知识创新与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协同发展的基础和关键。同时要在全社会开展农业知识产权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重点结合典型案例宣传我国现行的一系列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 ②在司法方面。加强农业知识产权的司法队伍建设。根据农业知识产权案件的专业性、技术性特点,要尽快培养一批专业法官,设立专门审判机构和专业法官集中审理农业知识产权案件。另外,还应采取多种形式对案件所涉及的专业技术问题进行鉴定,其途径包括聘请农业技术专家担任陪审员、委托专家组进行技术鉴定和走访有关农业技术专家等。 2.建立合理的市场结构 不同的市场结构对技术创新的影响是不同的,促进技术创新的理想的市场结构是介于完全竞争和完全垄断之间的“中间程度竞争”的市场结构。目前我国农业技术市场化程度较低,不利于农业技术创新。如我国的种子行业是国有种子公司垄断的市场结构,种子法律法规对农业科研单位、农业科技企业经营种子做出很多限制。因此,应建立合理的市场结构,以激励农业科技企业进行农业技术创新。 3.建立由政府引导,以企业和社会力量为基础的技术创新投资机制 长期以来,我国政府是农业科技的重要投资者,而在我国目前财力有限,不可能大幅度地增加农业技术创新的投入的情况下,应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力量共同投资的多渠道、多途径的投入机制。由于农业技术创新存在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要尽快设立农业科技创新融资担保基金,资金主要来自政府拨款、社会捐赠和定向募集等,启动资金应以政府为主。同时,支持和引导高新技术项目从资本市场融资,推动农业高新技术的发展[②]。 4.建立和完善我国农业技术风险投资机制 ①要加大政府的政策扶持力度 首先,要制定和实施农业技术创新风险投资的扶持政策,在税收方面给予减税或免税。其次,建立农业技术创新风险投资保障体系。为鼓励农业技术创新风险投资,应对投资者在投资中的经济风险予以保险,为农业技术创新风险投资创造良好的创业环境。再次,要规范资本市场,发展和完善支撑条件。 ②发展农业风险投资公司,建立多层次的农业技术创新风险投资体系通过制定优惠政策,建立社会、个人、企业多方参与,并同国际接轨的我国农业技术创新风险投资运作模式,引导民间的大量游资投向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实现筹资渠道的多样性。 5.加大农业共性技术开发的政府扶持力度 共性技术是指在很多领域内已经或未来可能被广泛应用,其研发成果可共享并对整个产业(而非个别产品或企业)或多个产业及其企业产生深度影响的一类技术。[51]共性技术尤其是农业共性技术有很强的共用性、外部性、基础性和关联性。开发农业共性技术往往投资大,外部性强,所以,一般农业科技企业不愿意进行农业共性技术开发。因此,需要政府通过项目引导,协调组织大学、农业科研院所及有关农业科技企业进行农业共性技术开发,项目应重点支持能够对农业经济发展起重大作用,并显著提高农业产业技术水平的技术领域。 6.消除条块分割的科技管理体制,促进产学研一体化 要通过整合大学和科研机构的科技力量,加强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优化技术创新人才的资源配置。大力支持和鼓励应用开发型科研院所进入企业或改制为企业,促进企业进行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其次,企业可以采用多种形式与大学和科研机构进行广泛的技术创新项目合作;再次,加快创业中心、大学科技园区的建设和发展,重视科研中试基地、成果孵化基地的建设。此外,要改革农业高等教育体制,调整优化教学培养结构和方式,面向市场,加强培养农业科技创新所需的复合型人才。 农业论文范文:中外农业问题分析论文 一、考察农业问题的三个层面 农业是国民经济中的一个产业,一方面,农业要承担起其作为一个产业的职能,即要以自身的贡献去支撑非农产业和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另一方面,农业要在履行产业职能过程中使自身的产业素质得到提升,即要与非农产业一同发展。此外,在开放的经济环境中,农业还要参与国际竞争。因此,农业问题是在产业职能、产业素质和产业开放三个层面上展开的,研究农业问题也必须从这三个层面上进行考察。 1.产业职能层面 国民经济是由多个产业构成的一个复杂系统,为了确保该系统的正常运转,每一个产业都应承担起与其职能定位相适应的责任和义务。因此,从产业职能层面看,农业问题就表现为农业能否对国民经济作出应有贡献的问题。根据库兹涅茨的经典分析,农业对非农产业和整个国民经济有四个方面的贡献,即产品贡献、要素贡献、市场贡献和外汇贡献。农业的产品贡献来源于农产品剩余,包括对非农产业原料和粮食的供应;农业的要素贡献来自于其内部的要素释放,包括劳动力和资本向非农产业的转移;农业的市场贡献体现为对非农产业产品的巨大需求,包括对生产品和消费品的需求;农业的外汇贡献源自于出口农产品而形成的外汇储存。 随着工业化的推进,非农产业扩张使自身积累能力、购买能力和创汇能力不断增强,从而对农业部门的要素、市场和外汇的依赖程度趋于下降。相应地,农业在这三个方面的贡献也日渐式微。但是,伴随非农产业扩张而形成的对农产品的巨大需求,因其具有不可替代性,从而非农产业对农产品的依赖程度是不会下降的。此时,产业职能层面的农业问题就集中表现为农产品供给问题,即农业能否满足非农产业和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对农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问题。 2.产业素质层面 国民经济现代化应该是均衡推进的,这就要求构成国民经济的各个产业要一同成长,产业素质要同步提升。因此,从产业素质层面看,农业问题表现为农业的现代化转型问题。农业现代化就是将传统农业改造为现代农业的过程,即实现农业的规模化、工业化、产业化和市场化。农业规模化,是指农业从小规模经营向适度规模经营转变。农业工业化,是指将现代科学技术、现代工业提供的生产资料和科学管理方法广泛应用于农业,使之改造成为受实验科学技术指导的,用工业技术装备的工业化的农业。农业产业化,就是在一体化产业组织内部把农业再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联结起来,以解决农业家庭经营所面临的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农业市场化,是指自给自足农业向市场化农业的转变,它不仅意味着农产品商品率不断提高,意味着农业生产要素的市场化,还意味着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都要市场化。农业规模化、工业化、产业化和市场化水平的高低,决定了农业产业素质的强弱。 随着一国工业化的推进并达到一定水平后,如果一方面能充分发挥“以工促农”传导机制的作用,使农业依靠产业关联的内在规律来自然接受工业的促动,另一方面又能及时借助政府的力量来强制性地实现工业对农业的反哺或补贴,农业就可以与非农产业一同发展,农业产业素质就能不断提升,并最终实现农业现代化(杨国才,2007)。反之,如果“以工促农”传导机制存在严重阻滞,而政府又不能及时主导工业反哺或补贴农业,农业发展就将大大滞后于非农产业发展,产业素质层面的农业问题就不能得到解决。 3.产业开放层面 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一国国内所有产业都面临着对外开放所带来的国际竞争压力。因此,从产业开放层面看,农业问题表现为农产品国际竞争力问题。根据柯炳生(2003)的分析,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可以分解为三个方面:价格竞争力、质量竞争力和信誉竞争力。价格竞争力,是指农产品的价格要低廉,这是农产品竞争力的传统性和基础性要素。质量竞争力,是指农产品规格化、标准化程度要高,品质要好,卫生安全达到规定的要求。信誉竞争力,是指农产品品牌和企业的市场信誉要高,既包括供给者在供货方面能否不折不扣地履行承诺,也包括供给者或农产品品牌本身的声誉。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这三个方面是相辅相成的,任何一个方面的缺失、缺陷和不足,都会对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产生突出的影响。 在世界贸易组织成立之前,农业长期游离于关贸总协定之外,世界农产品贸易战此起彼伏。自1986年开始的乌拉圭回合谈判决心把农业贸易完全置于多边贸易体制的约束与监督之下,建立一个没有政府干预、不扭曲的农产品贸易环境。各方经过长期艰苦的努力,终于在1993年底达成了《农业协议》,启动了世界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进程。2001年11月,世界贸易组织第四届部长级会议(多哈会议)又把农业问题列为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的优秀议题之一,以加快世界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进程。2005年12月,世界贸易组织第六届部长级会议(香港会议)经过艰苦谈判,各成员代表同意在2013年之前逐步取消农业补贴和棉花出口补贴。可见,农产品贸易的完全自由化只是时间问题。随着农产品国际贸易的更加自由化,农产品国际竞争将日趋激烈。如何尽快提升农业国际竞争力,就成为各国都十分关注的问题。 二、中日三个层面农业问题的比较 1.产业职能层面的农业问题:中国已基本解决,日本则十分突出 目前,中国工业占GDP的比重已超过50%,农业占CDP比重已下降到15%以下,农业劳动力比重已低于50%,城市化水平已接近40%。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这些结构性特征表明,中国正处于工业化中期,并开始向工业化后期过渡。在经济发展的这一阶段,产业职能层面的农业问题主要表现为农业对非农产业和整个国民经济的产品贡献问题,即农产品供给问题。 自1996年中国农业获得改革后第三次特大丰收,粮食总产超过1万亿斤,棉花产量达到8400万担以来,可以说,中国的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的供给问题就得到了基本解决,实现了由长期供给不足到总量基本平衡、丰年有余的历史性转变。1997年以后,中国开始成为农产品的纯出口国,每年顺差50亿美元左右。中国以仅占世界7%的耕地,成功供养了占世界21%的人口。这些数据表明,目前中国产业职能层面的农业问题已基本得以解决。 二战以后,随着日本经济的高速发展,工业和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增强,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份额则急剧下降。1947—1998年期间,日本农业产值占国民总产值的比重从38.8%下降到1.9%。农业份额下降到如此低的水平,表明日本已进入后工业化时代。在后工业化时代,日本农业在要素、市场和外汇三个方面的贡献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产业职能层面的农业问题也主要表现为农产品供给问题。 由于日本是人多地少、自然资源贫乏的国家,农业本无优势,加之1960年代以后实行大规模出口工业产品的经济战略,为了获得工业品市场而放任农产品的大规模进口,导致日本农产品自给率低,食品安全问题尤为突出。据日本农林水产省提供的《日本粮食、农业与农村2000年财政年度报告》,日本除大米自给率维持在95%以上之外,其他农产品的自给率从1960年代中期到1990年代末期都不同程度地下降,1999年的自给率分别为:大豆6%、蔬菜83%、水果45%、乳制品70%、肉类54%、食糖31%、水产品65%。从1960年到1999年谷物自给率由82%下降到27%,以热量计算的食物自给率由79%下降为40%。目前日本是世界上最大的农产品进口国,1999年进口的农产品价值为330亿美元,占当时世界进口总量的10%。农产品需求高度依赖国外供给的状况已经引起了日本朝野的深度不安(刘景章,2003)。 2.产业素质层面的农业问题:中国还比较突出,日本则已顺利解决 囿于小农的生产方式与落后的思想观念,当前中国农业的整体产业素质仍然偏低,传统农业的特征还比较明显。这主要表现在,家庭经营规模太小,阻碍了先进的农业机械、农业技术和优良品种的采用,致使目前中国机械化水平还比较低,科技进步对农业生产的贡献率仅为30%,远远低于发达国家60--70%的水平。农业产业化还任重而道远,龙头企业数量不多、带动能力不强,进入农业产业化系列的农户仅占全国总农户数的30%左右,并且龙头企业与农户的责、权、利关系尚未理顺,农户的利益得不到切实保障。农业市场化程度也很低,农产品市场体系很不健全,流通渠道不够畅通,价格形成机制不完善,市场中介组织不健全。因此,总体来看,目前中国农业的现代化程度还比较低,产业素质层面的农业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日本的自然、社会条件决定了农户经营规模一般较小(国内有不少学者称之为小农经济,这是不妥的,因为它是面向市场组织生产的),这与欧美国家完全不同。但在小规模农户经营基础上,日本农业的工业化、产业化、市场化的成熟程度与发达水平,比欧美农业毫不逊色,有些方面甚至超过了欧美。这主要得益于日本在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农业劳动力从农村向城市的迅速转移,以及战后日本政府对农业改造与发展的高度重视。从1960年到1995年,日本农业劳动力占总劳动力比重从1960年的32.6%下降到1995年的6%,这为日本农业现代化创造了必要的外部条件。日本政府则通过“农地改革”(1947—1950年)和颁布实施《农地法》(1952年)、《农业基本法》(1961年)等一系列法律,制定实现农业现代化的目标和措施,及时地推进了以机械化为主体的农业技术革命,极大地推动了日本农业现代化进程。据1999年联合国粮农组织统计,日本农业机械化程度世界第一,耕地拖拉机为0.4708台/hm2,耕地收割机为0.2487台/hm2。由于农业良种技术和生物、化学技术得到广泛应用,日本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业综合生产率得到大幅度提高。此外,日本早在1970年代前后就实现了农业产业化。日本农业产业化的特点,是由农协等合作组织牵头,由农民自愿参加,组织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和农产品的收购、加工、贮运、销售等,从而使农村供、产、销三大领域完全实现一体化。这样就大大提高了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程度,稳定了农民收入。总之,日本农业现代化转型的完成,表明在非农产业发展过程中,日本农业的产业素质得到了同步提高。 3.产业开放层面的农业问题:中日两国均将日益凸显 由于土地资源约束,农业的小规模经营,以及农业科技发展水平落后,中国农产品的整体国际竞争力还比较弱。在产品价格方面,中国劳动密集型的大宗农产品,包括粮食、油料、糖料和棉花等的国内价格高于国际市场价格,不具备出口竞争力。在品质方面,大宗农产品规格化、标准化程度低,产品质量不高;水果蔬菜产品存在外在形态、口感和农药残留方面的问题,畜产品也存在卫生安全方面的问题。在产品信誉方面,中国更是面临着明显的不利因素,如品牌效应不强、市场诚信缺失、政府干预不当等。因此,在国际市场上,中国农产品面临着价格、品质、信誉的三重压力。尤其是加人世界贸易组织后,农产品国际贸易更加自由化,国内外市场的联系更加紧密。面对国外农产品的强有力竞争,中国产业开放层面的农业问题将更加凸显。 由于农业的小规模经营,过多的生产资料投入,以及政府过度的农产品价格保护政策,使日本农产品生产成本居高不下,国际竞争力低下。1997年日本耕地面积为494.9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13%。全国平均每个农户经营耕地1.47公顷,其中70%的农产经营规模在1公顷以下。农户拥有的耕地面积与欧美型农场相比相差甚远,如日本农户的平均经营规模与美国相差140倍。正是这种经营规模的巨大差异,使得日本大米的平均生产成本比美国高10倍,日本产的大米价格是美国的5.6倍。同时,为了缓解土地资源不足,日本不得不依靠增加生产资料投入以提高单产,增加农产品供给。但与美国相比,日本肥料价格是美国的1.3倍,农药农机具的价格是1.2倍、饲料是1.6倍。高昂的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无疑也加大了日本农业生产成本,抬高了其农产品价格(王炳焕、陈伟红,2006)。此外,为了在廉价的外国农产品冲击下保护本国农民利益,日本政府又不得不对农业长期实行过度的价格保护政策。然而,保护的结果却是劳动力成本越发增高、生产效率越发偏低、价格越发居高不下。这样必然会形成一种恶性循环,日本农业国际竞争力的提升变得遥遥无期。随着农产品国际贸易更加自由化,面对国外农产品的强有力竞争,日本产业开放层面的农业问题将日益严峻。 三、结论及对几种观点的评论 首先,在农业产业的不同层面,农业问题的展开是非均衡的。目前中国产业职能层面的农业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但产业素质层面和开放经济层面的农业问题还远未解决;日本在现代化进程中成功地解决了产业素质层面的农业问题,但还没有解决好产业职能和产业开放层面的农业问题。这一事实表明,农业问题在其产业不同层面上的展开是非均衡的。 有学者依据中国农产品供给问题已基本解决,就认为,尽管中国的农民问题和农村问题还没有解决,但农业问题已基本解决了(陆学艺,2002)。笔者称这种观点为“农业问题解决论”。很显然,“农业问题解决论”是仅仅着眼于产业职能层面而得出的关于中国农业问题的片面认识,它忽视了中国农业在产业素质和产业开放层面存在的诸多问题,如上文中所述及的当前中国农业的规模化、工业化、产业化、市场化水平还比较低,传统农业的特征还比较明显;面对国外农产品的强有力竞争,中国农产品还面临着价格、品质、信誉的三重压力。 其次,在农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农业问题的存在形式是各异的。中国农业现代化还任重而道远,正面临着向现代农业转型的问题;日本农业在完成了现代化任务之后还面临着诸多“后现代”问题。这一事实表明,农业问题在其发展不同阶段上的存在形式是各异的。 有不少从事实际工作的同志认为,只要农业实现了现代化,一切农业问题就将迎刃而解,因此农业政策的目标就单一化为追求农业的现代化。笔者称这种观点为“农业问题惟现代化论”。很显然,“农业问题惟现代化论”忽视了这样一个基本事实:尽管日本农业已经现代化了,但至今食品有40%以上要依赖进口,粮食和农产品的价格是全世界最高的。日本的教训警示我们,即便将来有一天,中国农业实现了现代化,也不排除这样的可能性,即农产品供给会重新成为一个问题,而农业国际竞争力不强的问题依然存在。尤其对于我们这样一个拥有13亿多人口的大国来说,任何时候都不可轻言粮食问题已经过关。 再次,从农业问题产生的原因看,是多种经济社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无论是在农民问题依然严峻的中国,还是在农民问题已经解决的日本,农业问题都还没有完全解决好。这一事实表明,农业问题导源于多种经济社会因素,因而必须多管齐下,而不可毕其功于一役。 有学者认为,中国农业问题是派生的,是因为有了农民问题,才派生出农业问题(温铁军,2004)。笔者称这种观点为“农业问题派生论”。中国的农民问题在“三农”问题中确实居于首位,产业素质和产业开放层面的农业问题也确实是由农民问题派生而来。正是因为农民的数量太多,农民的土地权利不完整,才导致小农经济仍然是中国农业的基本存在形式。而在小农经济基础上,中国农业是不可能实现现代化的,也不可能有效地参与国际竞争。但是,产业职能层面的农业问题并非是由农民问题派生的。从理论上讲,一国农产品供给问题解决得如何,取决于土地资源禀赋、农业科技水平、农业政策、农业国际竞争力等多方面因素,而非单一的“农民问题”因素。从实践上看,中国在目前农民问题依然严峻的情况下,农产品供给问题已基本解决了。而在农民问题已经解决的日本,农产品自给率低却成为一个严重问题。中日两国的情况从正反两个方面都表明,产业职能层面的农业问题主要不是由农民问题派生而来的。 内容提要:本文从产业职能、产业素质和产业开放等三个层面,对中日两国的农业问题进行了比较分析。就产业职能层面的农业问题来说,中国已基本解决,日本则十分突出;就产业素质层面的农业问题而言,中国还比较突出,日本则已顺利解决;而产业开放层面的农业问题,在中日两国均将日益凸显。从比较中可知:农业问题在其不同层面上的展开是非均衡的,农业问题在其不同发展阶段上的存在形式是各异的,农业问题导源于多种经济社会因素。 关键词:农业问题,中国,日本 农业论文范文:多哈回合农业谈判探讨论文 1总体背景 多哈谈判包括了农业、非农(工业)和服务等主要议题,在这些议题中,由于农业的敏感性和特殊性,加之农业谈判涵盖的内容涉及面广。复杂且影响因素较多,因此农业谈判一直是本轮谈判的焦点和难点,影响着谈判的整体进程。 农业谈判即农产品贸易规则的谈判是在乌拉圭回合时开始纳入多边贸易谈判体制的。经过长达8年的谈判所确立的农产品贸易规则在乌拉圭回合的农业协定中予以了明确规定,这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农业谈判的三大支柱,即市场准入、国内支持和出口竞争,目前的多哈农业谈判基本是以此为基础进行的。简而言之,三大支柱的内容涵盖了一个WTO成员可以为支持本国农业发展而所能够使用的主要政策。 由于农业的特殊性和敏感性,在WTO的150个成员中,不论是农业人口只占本国就业人口2%~3%的美国和欧盟,还是农业人口占80%的中国和印度,不论是以农产品进口为主的日本,还是以农产品出口为主的巴西,绝大部分都非常关注各自的农业发展问题,都试图通过谈判维护自身的利益,维护本国农民的利益。 2农业谈判的具体议题 多哈回合农业议题谈判主要包含三项内容:一是是否全面取消出口补贴或削减;二是是否取消或者削减出口信贷和食品援助;三是出口限制和出口税的问题。 (1)在出口补贴的问题上,成员所关心的问题首先是如何有效降低出口补贴,其次是如何处理如出口信贷、政府对出口风险提供担保和补贴保险、食物援助等具有出口补贴作用的措施。大幅度削减出口补贴的建议得到了以美国和凯恩斯集团为主的成员的有力支持,其农产品竞争力较强,试图利用新一轮谈判推动农产品贸易自由化,主张全面终止一切形式的出口补贴,至少要大幅度削减出口补贴,比如在下一个执行期开始时,一次性削减出口补贴的50%,然后在一定时期内全面停止出口补贴的使用。但此建议面临着欧盟等一些高补贴国家和部分净进口国家的反对。欧盟则主张渐进式地削减出口补贴,而且不同意完全终止或一次性大幅度削减出口补贴。一些发展中国家建议,在多哈回合谈判进行过程中,继续按乌拉圭谈判的《农业协定》规定的方式逐步削减出口补贴,并在谈判结束后2006年后的3年内终止使用出口补贴,但应给予发展中国家执行的灵活性,如延长执行期限,允许补贴在不同类别的农产品间转移,在发达国家高补贴情况下保留实施高关税的权利加以制衡等等。 (2)在出口信贷问题上,许多国家认为,应该将出口信贷纳入出口补贴的范围加以减让。美国同意制定规则对出口信贷进行管理,但反对把出口补贴的减让范围扩大到出口信贷,并坚持在大幅度削减出口补贴的基础上约束出口信贷。在食品援助上,所有成员都认为出于人道主义目标的国际食品援助是必要的。在防止食品援助以避免扭曲贸易的措施上,大多数国家认为,国际食品援助只能以捐赠作为惟一的形式,而不能以包括信贷在内的其他形式出现,并应对捐赠国的供给数量实行约束承诺和通报制度。在国营贸易制度方面。很多成员认为,国营贸易制度使得贸易决策制定缺乏透明度,容易出现隐蔽的出口补贴或进口关税,并且可以对不同成员实行贸易歧视,因而需要对其进行深刻改革,包括对国营企业的贸易行为制定严格的纪律和有效地加以监督,以保证其按照商业规则运行。 (3)在出口限制上,乌拉圭回合谈判并没有涉及出口税及其他限制农产品出口的措施。在新一轮谈判中,一些成员提出,有必要制定针对出口国出于国内经济原因或国际政治原因采取出口限制措施的纪律,以增强国际市场供给的可靠性和稳定性。以日本为主的进口国建议,应同关税化那样,把所有的出口限制措施转化为出口关税,然后加以减让,这就大大增加了贸易保护的透明度。关税化以后,贸易保护完全表现为关税的高低,除了关税之外再无别的限制,这就可以为降低贸易壁垒提供一个很好的基础。乌拉圭回合在农产品市场准入谈判方面最显著的成果,就是贸易保护措施的关税化。《农业协定》要求把关税作为限制农产品进口的惟一手段,即各成员只能用关税措施来控制农产品进出口 3当前新形势下的展望 (1)多哈回合之车在多边贸易谈判的道路上再次“爆胎”。 2008年7月29日,世界贸易组织(WTO)35个主要成员的部长在瑞士日内瓦经历了长达9天的“马拉松”式谈判后,仍然未能就多哈回合谈判中的关键问题达成一致,这也将令“多哈进程”再次蒙上停滞的阴疆。 这次最直接的导火索,是美国等发达成员与印度等发展中成员在如何具体实施农产品特殊保障机制方面存在着难以弥合的分歧。而美国的强硬态度,直接导致了谈判的破裂。 所谓农产品特殊保障机制,是指发展中成员可在农产品进口激增的情况下,采取提高关税等特殊保障措施以保护本国农业免受冲击。作为谈判基础的世贸组织妥协方案将激增的底线定为40%,以印度为代表的发展中成员则希望能放宽动用特殊保障措施的底线,来充分保护本国相对脆弱的农业生产和农户生计,维护粮食安全,但美国拒绝让步。 (2)新形势的展望。 2001年11月,多哈回合谈判在卡塔尔启动,其主要目的是通过推动全球农业、制造业和服务业贸易自由化,建立一个更为合理的全球多边贸易体系,并以此推动发展中成员的经济、社会进步。时至今日,多哈回合谈判的初衷依然具有重大意义。甚至可以说,世界经济在美国次贷危机、金融动荡、高油价和粮食危机等一系列消极因素打击下,更加需要多哈回合谈判的成功来提振全球企业和消费者的信心。 具体来说,多哈回合谈判的成功将为各方带来巨大利益。反之,如果多哈回合谈判最终失败,将必然在全球范围内导致新一轮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引发新的双边和多边贸易纠纷,甚至对全球化和世界贸易这两大推动过去几十年世界经济繁荣的支柱构成冲击。 在多哈回合中,我国一直在发挥积极作用。虽然长期以来,部分发达成员为混淆视听,屡屡试图将谈判失败的责任归咎于印度和中国等新兴市场经济体,但明眼人不难看出,过去近7年里,中国一直在积极参与、并努力建设一个更为合理的全球多边贸易体系。即便在此次世贸组织小型部长会议谈判中,中国也在发达国家扭曲贸易的国内支持、敏感产品、特殊保障措施、反集中条款等方面作了极大妥协和让步。中国的努力得到广泛理解和支持。 经过漫长的过程,印度、中国和巴西已经从多边贸易谈判中脱颖而出,开始扮演重要角色。在乌拉圭回合结束以来的13年里,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由美国、欧盟、加拿大和日本占统治地位的“四方”变成了美国、欧盟、日本、澳大利亚、中国、印度和巴西组成的七方。这就是“今天的世界”。 摘要:WTO多哈回合谈判自2001年11月启动至2008年7月宣布“失败”,经过这漫长的7年谈判,各国的经济与政治、国际地位与形势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国已经在国际上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拥有的更多的话语权和决定权。随着新挫折的出现,一方面贸易争端和贸易保护主义会加重,而另一方面,~4tl对多哈回合的前景也开始悲观起来。即便如此,多哈的“停滞”并不等于死亡。各成员国更应该以全世界资源优化分配为大义,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才是王道。这里简要的介绍多哈回合之重农业谈判的总体背景、具体议题和新形势新展望等,以进一步了解前不久结束的DohaRound。 关键词:多哈回合;农业谈判;停滞 农业论文范文:农业技术推广体制改革论文 一、当前农业技术推广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是在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随着我国市场化进程的推进和市场需求格局的变化,我国农业技术的推广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影响了农业技术对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据有关部门测算,我国畜禽发病死亡每年直接经济损失达238亿元,相当于畜牧业总产值的2.82%,农民平均年损失26.44元。猪、禽的死亡率每降低一个百分点,农民人均将减少损失1.87元,按出栏后的价值计算,人均可增收9.76元。另据测算,如果我国通过推广先进技术,是我国化肥利用率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每年可以节省成本252亿元,亩节省成本12.9元;如果使我国农药的利用率达到发达国家水平,每年可以节省成本90亿元,亩节省成本4.6元。 1、农业推广资金投入不足,制约着推广力度。发达国家农技推广经费一般占到农业总产值的0.6%~1.0%,发展中国家也在0.5%左右,但我国不足0.2%,人均经费更少。因经费不足等原因,部分地方政府“卸包袱”,出现了“线断、网破、人散”的被动局面。 2、我国农民对现代农业高新技术接纳能力差,并且缺乏采用新技术的需求动力,影响农业新技术成果推广转化质量。一方面,农民的文化素质制约了他们对高新技术的接纳能力。另一方面,在农业内部,作为市场主体的农户更加懂得比较科技投入的成本和预期收益,只有当他们认为预期收益高于预期成本时才会选择新的生产技术,农业科技使用的高风险性又使得他们在有限的资本和劳力的投向上显得更为谨慎,农户对可替代的新技术选择反应迟钝,缺乏内在的需求动力。 3、传统的农业科技推广从推广项目选择机制、技术上不能适应变化中的农户生产需求。长期以来,我国农业科研、推广基本是以提高农产品数量为主要目标。现代农业面对的是一个买方市场,消费需求多样化,品质高端化,农业生产处于大的结构调整中,同时作为农业技术推广的最终接受者的农户随着生产与经营行为的改变,他们对技术需求的行为也发生变化,主要体现在对传统的粮食生产技术需求迫切性下降,而对经济作物生产技术的需求逐步增加;由原来对高产技术的需求对优质技术的需求,由节约资金技术的需求转变为节约劳动技术的需求。但现行的农业技术扩散机制是以提高农作物特别是粮食作物的产量为主要目标,建立在“地区目标群体的社会经济条件具有完全同质性”这一假设基础之上的,自然不能同农户的生产需求相适应。 4、农业技术推广队伍积极性不高,影响农技推广效率。在现行农业推广制度下,农业技术推广及开发的速度,效果,服务质量,最后效益不能和推广主体的努力程度或付出挂钩,农业制度对农业科技进步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 5、农民居住地分散,组织化程度低,村委组织功能弱化,农业技术推广缺乏有效的渠道。我国农业经营存在分散性的特点:农业涉及2亿多个农户。农业生产的高度分散性,农民组织的缺失,使得技术推广成本高,导致技术与产业的割裂。 二、深化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对策 (一)推进农业技术推广的制度创新 一是确立农民对技术需求的主体地位,提高农民采纳农业新技术的自愿性。农民是农业经营主体,也是农业技术的需求主体,市场主体。采纳新的农业技术应该是农民市场经营的理性选择。传统观念通常是从技术供给者的角度看问题,把农业技术推广的过程仅仅看作是向农民提供农业技术的过程,把农民看作是农业技术的被动消费者,而没有对农民的技术需要给予足够的关注,缺乏农业技术推广的针对性。因此,今后要注重建立农民参与选择推广技术的机制,改变“你给的我不要,我要的你没有”的技术供给状况。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的农业推广部门应该及时地把市场需求的正确信息、先进技术传递给农民,让农民自己选择,引导千家万户自愿采纳农业新技术。 二是解决农业推广体系中激励机制的缺位问题,广泛采取市场化的激励手段,进行推广机制的创新,大力调动农民、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积极性。在现行农技推广机制下,农业技术成果转化还缺乏市场激励机制,技术人员和推广人员的工作还有较强的计划经济色彩,没有有效的利益诱导机制,其工作的好坏不是通过市场机制来引导的,许多推广工作也就难免流于形式,不能让农民满意。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机制的完善,关键在于解决推广主体的激励问题,创新农技推广机制。比如支持农技推广机构和农技人员开展技术承包、有偿服务、可订立“超产提成、减产赔偿”合同;通过股份制等市场化手段创办科技示范园区,展示名优品种、高效生产模式,带动农民跟进。福建南平市的“农业科技特派员制度”就是非常值得推广的措施,它能使科技人员与农业生产者形成利益共同体,而长期有效的合作,实现科研机构与农业生产者的“双赢”。 (二)推进农业技术推广的组织创新,形成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农业技术社会化服务体系。 一是创新农业推广体系,发挥政府农技推广队伍的骨干作用。农技推广体系具有不可替代的社会公益性职能,它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主体。由政府建立一支履行公益职能的农技推广队伍,不但是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绝大多数国家农业发展的共同经验。现行的农业科技推广工作必须更新观念和进行机制创新,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按照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把服务领域由产中向产前、产后延伸,由单项向综合服务延伸,利用技术和信息引导农民进入市场,参与并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政府的技术推广等可以委托协会等为农服务组织进行。农技、农经、农机等站所可以改制或精简后划归协会等组织管理。各级推广机构在切实履行公益性职能的前提下,可以兴办经营实体,实行“一站两制”、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等新的管理运行机制。 二是鼓励企业、农民等参与农业技术推广,大力培育多种成分、多种形式的农技服务组织,形成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农业技术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技推广主体逐渐走向多元化,农业科研、教育单位广泛地面向农村,开展科技成果开发、推广活动;农业企业越来越多地开展技术推广服务工作;各种农民技术协会、种养大户也成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领域的重要力量。各级农业管理部门和政府农技推广机构要支持这些组织和企业的发展,鼓励它们以多种形式向农民推广技术,对农民进行培训。加强农业科研、教育、推广部门之间的联合,推动跨地区、跨专业推广机构的横向协作,拓宽科技下乡的渠道,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注意发挥各类农技推广服务组织的作用,建立多方合作机制。 三是把技术推广与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密切结合起来,降低农业技术推广成本,降低在技术市场交易中的交易成本,提高推广效率。我国农业涉及2亿多农户,规模小,高度分散。农业推广体系直接面向经营规模小、高度分散的农户进行高新技术推广,成本高,效果低。单个农户直接参与农业技术市场交易,由于经营规模的限制,技术交易成本非常高。通过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形成“技术推广站(农业科研单位等)——农民专业化合作组织——农户”的推广模式,使农民专业化合作组织成为联接农业技术推广主体和农户的桥梁,则能降低推广成本和技术交易成本,有效提高新技术的推广效果。从“技术推广站(农业科研单位等)——农民专业化合作组织”这个技术转移过程来看,一方面合作制度保证了成员在技术获取过程中费用较低;另一方面,其组织制度保证了各成员在选择决策中的主体作用,保证了技术的适用性;其次,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由于聚集了更多的能人,接纳高新技术的能力更高。从“农民专业化合作组织——农户”这个技术扩散过程来看,是农民自己来传播农业技术,其产生良好的效果是其它推广组织和推广手段难以替代的,主要原因在于传播者本人也是农民,具有与他人相同的社会背景和社会关系结构,了解当地实情和农民实际,因此容易为农民所认同和接纳,特别是如果他们在接受信息后再加以利用,并取得良好绩效,这种“再传播”的影响力不言而喻.所以,通过农民专业协会来推广、普及农业技术,容易做到实用性更强,费用更低,影响更大,更为农民所乐于接受,从而实际效果更为显著。 (三)加强政府对农业技术推广的保障和支持 农业科技推广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能否更好发挥作用和发挥更大作用,除了农业技术推广体系自身要深化改革、创造条件外,还需要各级政府、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也需要相应的政策措施、资金支持等外部环境和条件作为坚强的后盾。 一是加强政府财政支持力度,增加农技推广资金投入。一要建立农业科技推广专项基金,并能逐步制度化地增加财政支农资金用于农技推广的份额。二要利用“绿箱”政策,调整支农资金投入结构:按照WTO的原则,减少政府对农业生产、流通领域的直接资金投入,按绿箱政策增加对农业科研、教育、推广等领域的资金投入,使政府对农业技术推广的资金达到国际平均水平。 二是加强农业教育和农民技术培训,把教育、研究、推广紧密结合起来。农业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与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关系极大。可以说,农民教育是农业科技扩散的基础。今天的农业教育,就是明天的农业科技,就是后天发达的农业经济。离开农民素质的提高,农村技术的持续创新和整个农村经济的发展就必然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农技推广体系必须把提高农民素质或通过提高农民素质提升农产品的竞争力作为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把技术推广融于提高农民素质的过程之中。同时,要抓好农民技术培训方式创新。要重视对农业劳动者的技术和技能培训,把提高农民的素质作为“科教兴农”、发展现代农业的一项重大措施。要深化农村教育方式的改革与创新,增加职业教育的比重,通过农业技术讲座、培训、函授、夜大等多种形式,大幅度提高亿万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和农业科技水平。二是农民素质的提高将是一个较长期的过程,在加强农民教育的同时,要创新推广理念、改进推广方式。我国农民整体文化水平低,又是一群最务实,最讲究实际,极注重经验,又相对保守,狭隘,改变他们的传统生产方式更需要通过事实进行演示。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他们才容易接受,纯理论性的东西他们很难也不愿意接受。因此,要创造条件建立农业科技示范推广基地,开展示范性农业技术培训。农业科技示范推广基地建设是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措施。 三是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技术培训。基层农技推广人员长期工作在农业一线,直接为“三农”服务,要通过培训使他们不断更新知识,提高素质,适应农业产业发展的需求。 四是发展和引导农业技术市场,规范农业技术推广市场行为。目前,我国农业技术市场发育不足,技术中介组织、技术商业公司、技术承包商等发展远远滞后于农业生产的需要,农业技术市场性组织所承担的功能仅仅限于技术产品交易的功能和部分信息传播的功能,而在技术推广方面还没有发挥更大的作用。因此,要加强农业技术市场建设,促进农业技术转让。为农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及民营科技企业的成果转化及市场化提供便利条件和措施保障;要通过各种途径农业技术成果、专利等技术转让信息,密切技术供需双方的关系。同时,通过法规、管理办法等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提高农民对技术传播媒介的信任度,大力发展技术市场与技术传播推广市场性组织,促进技术推广市场化进程。 农业论文范文:农业可持续发展探究论文 一、战略观点(注:根据研究者所提出见解的学科侧重或学科倾向,大致将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观点概括为农业生态学、农业经济学和农业地理学三大学科领域,并不是严格按照研究者自身的学科研究领域进行区分。) 《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的环境与发展白皮书》明确指出了中国农业与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保持农业生产率稳定增长,提高食物生产和保障粮食安全,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改变农村贫穷落后状况,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合理永续地利用自然资源,特别是生物资源,以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即确保食物安全、发展农村经济和合理利用保护资源。 针对中国农业与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应选择什么样的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对于这一问题目前在农业生态学、农业经济学和农业地理学三大学科领域形成了大量的研究观点。 (一)农业生态学家的观点早在20世纪70年代初,以中国科学院生态研究中心马世骏院士为首的生态学家,就开始倡导中国应该走生态农业的发展道路。80年代中期,马世骏曾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代表,参与了著名的Brundtland宣言——《我们共同的未来》筹备工作。认为应以生态控制方法诱导非机械控制手段去堵截污染,以天人合一的观点去发展而不是以回归自然的方式去保护环境,从而促成了宣言所倡导的可持续发展概念的产生,并提出中国应实现以生态经济原则为指导的农业经济持续发展。自此,关于中国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选择问题的研究,便层出不穷,形成了流派纷呈、见解各异的多种观点,概括起来主要有: 1.“生态农业论”。生态农业是中国最早触及农业可持续发展问题的发展战略,且至今仍将其作为中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主流方向。 该战略是在总结吸取传统农业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根据生态经济学原理,运用系统工程的方法,结合现代农业的先进技术,建立和发展起来的一种多层次、多结构、多功能的集约经营管理,以期获得较高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现代化农业发展模式,其基本特征“循环、持续、高效”反映了持续发展的宗旨。 2.“效益型农业论”。该战略认为中国持续农业的优秀是发展效益型农业,保持粮食生产的持续稳定发展,既是解决“民以食为天”的需要,也是确保社会稳定、国家发展的需要。 这一战略就其基本内涵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即遵循经济原则、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依靠科技进步、优化生产力要素组合;调整产业产品结构、充分合理开发利用自然人文资源。其最终目的是要提高资源利用率及经济效益,拓宽农村劳动力就业门路,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业现代化。 3.“农牧结合论”。这一战略认为:为确保中国21世纪16亿人口的食物安全,建立一个以畜牧业为突破口,实行农牧结合,以农促牧、以牧促农、以农牧产品促加工的“种、养、加”和“产、供、销”一体化的新型农业生产体系,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是发展有中国特色可持续农业的战略需要。 4.“现代可持续集约农业论”。(注:程序认为中国应该走“可持续集约农业”之路,那种“集约化持续农业”的提法,强调把“可持续的”约束条件作为根本特征,显然是不足取的。)该战略认为中国人多耕地少、自然资源相对紧缺,农村欠发达、多数地区尚处于传统农业阶段,不断增长的人口和消费趋势,要求农业在有相应投入和依靠科技进步的基础上,选择高产量、高质量、高效益的现代集约持续农业道路。 上述生态农业战略、效益型农业战略、农牧结合战略、现代集约持续战略等,其优秀实质都是要试图解决、回答如何协调发展生产与保护环境的关系问题,这显然是与中国的现实国情密切相关。 (二)农业经济学家的观点农业经济学家虽然不像农业生态学家那样,能够直接敏锐地指出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道路选择,但是却尤为关注农业发展的内部运行机制,更能从深层次揭示把握中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战略问题。目前,其关注的主要战略问题有: 1.粮食问题。美国世界观察研究所所长Brown在《WhowillfeedChina——wake-upcallforasmallplanet》一书中,认为随着中国人口的增长与生活水平的提高,对粮食的需求将大幅度增加,而耕地面积却不断减少,农业灌溉用水也将大量移向非农产业部门,且化肥使用量已达报酬递减点,到2030年中国粮食将较目前水平减少20%,中国届时将进口3.69亿吨粮食,这将远超过国际粮食市场拥有的粮食资源,从而提出了“谁来养活中国”的命题。 Brown的这一观点引起了国内外学者的高度关注。由此,关于21世纪中国应采取怎样的粮食发展战略问题,目前主要形成了两种观点——悲观论与乐观论。 悲观论认为中国真正解决吃饭问题,是在20世纪70年代以后,要维持一定的粮食安全水平是要付出一定的成本和代价。这意味着提高粮食生产水平则会增加财政对粮食生产的补贴,从而会降低资源配置效率;尤其是对像中国这样一个农业资源紧缺且粮食生产比较优势已经丧失的国家来说,追求100%的粮食自给,会付出高昂的代价;应适度地部分进口粮食,利用人类共有资源最经济地实现粮食安全,粮食生产应采取“立足国内、基本自给、适度进口、促进交换”的战略方针。 乐观论认为中国粮食需求的增长不但不会给中国粮食安全带来威胁,更不会给缺粮的第三世界国家粮食造成威胁,技术进步是中国过去粮食增长的原动力,也是中国现在粮食生产增长的原动力,还将是中国未来粮食生产增长的第一推动力,粮食问题的关键在于科技,而科技发展又取决于国家的科技投资政策。 2.制度问题。中国建国以来经济发展的历史经验表明:国家总体的产业政策和经济政策对农业的发展状态具有决定性的影响。 伴随着中国经济发展战略由传统战略转变为比较优势战略,作为产业政策重要组成部分的农业发展政策是否符合比较优势原则,决定着农业经济体制的性质或演变方向。只有依据农业比较优势,推动农业结构变革,提高中国农业整体效率,才有可能使农业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为此,应实施包括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机制创新和观念创新的农业可持续发展创新战略。 3.技术问题。中国农业科技的发展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一样经历了绿色革命前时期、绿色革命时期、后绿色革命时期(Ⅰ)、后绿色革命时期(Ⅱ),应实施21世纪农业技术创新战略,即改革现有农业科技投资体制,建立健全政策法规制度,建设强有力的创造发展体系和研究方法,确定重大技术创新项目和研究领域,并建立新的研究方法和思维方式,构造可持续农业生产政策支持系统,加强农业科研、推广与教育体系建设,是今后持续农业发展的三大支柱。 4.农村问题。关于农村经济发展战略问题,目前主要有两种不同的看法,即“一元化论”与“三元化论”。 一元化论认为中国农业的根本问题是农民过剩,过剩的农民是一切问题的根源。中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出路在于农村工业化。农业现代化的根本保证在于农村工业化,应以农村工业化为重心,推动农村经济的快速增长,进一步促进工农业协调发展,促进农村商品经济发展,加快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以迅速推进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进程。 三元论认为中国农村产业结构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失衡加剧,失衡主要表现在时间顺序上的差异、变动速度上的差异、产业部门之间的差异,农村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取向应是“三化齐动”,即农业产业化、农村工业化和农村城市化。其指导思想与战略目标就是要以农民为本,以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与生活质量为目的,寻找生产力持续发展的途径与对策,并以是否对农民有利作为评价有关农业与农村政策的准则。 由此可见,农业经济学家主要是围绕“粮食——制度——技术——农村”等农业可持续发展经济影响因素,探讨中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内部运行机理问题。 (三)农业地理学家的观点如果说农业生态学家关注农业生态问题,农业经济学家关注的是农业内部运行机制问题。那么,农业地理学家则更为注重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问题。目前具有代表性的观点主要有: 1.“粮食主导论”。这一战略认为粮食问题在今后相当长时期内将主导中国农业发展的走势和农业政策取向。粮食问题不仅表现为总量不足,也表现为区域供需不平衡;粮食供需的区域差异将继续导致区域农业政策的差异,粮食供需的区域差异与农业政策的区域差异将构成中国农业发展区域差异的主流,也是中国农业可持续发展所必须考虑的关键方面。 该战略认为实现粮食安全是保证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成功实施的第一性条件。 2.“国土开发论”。这一战略认为中国农业发展战略要解决的基本问题是如何使丰富的劳动力同极为有限的人均自然资源和人均工业资源得到优化组合,从而大幅度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效率,满足全社会对农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 该战略认为虽然中国的资源形势严峻,但是资源还有相当大的潜力。中国不仅必须,而且经过努力也能依靠自己的资源解决或基本解决食物与农产品的供给。应实施可持续发展的国土大开发战略,这是中国人民永远能够养活和养好自己的根本性战略,必须有计划、分阶段、有步骤地开发尚未开发或未充分开发的国土,着重在山区、草原和海洋,实行全面规划,分区治理开发,纳入国家计划。 3.“发展危机论”。该战略认为中国空前庞大的人口基数是土地资源供应的危机所在,中国持续农业正面临着生态、社会、经济三大挑战。人口众多、资源紧缺,物质基础薄弱,地区差异悬殊,这是中国最基本的国情。为此,考虑农业发展战略必须强调的基本思路应该是:协调人口与资源的关系,优化人力资源与自然资源的组合;建立资源节约型的生产体系,实行集约化经营;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建立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地区资源优势和促进地区间优势互补,力求区域经济平衡发展;加速农业现代化进程,以大幅度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 4.“生存发展论”。该战略认为中国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重危机:人口膨胀与迅速老化,农业资源日益紧张,环境污染蔓延,生态日益恶化,粮食需求量迅速增加而增长又很困难,加之工业化起步时间晚、发展起点低、历史负重等原因,今后中国现代化经济发展的最大阻碍在于农业生产的发展,最大问题在于是否使粮食增产赶上或接近人口的增长,最大难点在于对传统农业的改造,农村体制改革只是农业现代化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改革只是为创造、提高和优化新的农业生产要素的投入与配置机制提供制度的保证,既不能代替生产力诸要素本身,又不能使农业生产可能性曲线上升。因此,应实施“保证生存与持续发展”的发展战略,增加农业投入是发展农业生产的关键条件,也是改造传统农业的根本途径。 总之,中国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无论是农业生态学家的观点,还是农业经济学家、农业地理学家的观点,其从不同视角所提出的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概括起来看主要试图集中研究解决困扰中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三个最基本问题,即食物安全、农业现代化及农村发展问题,它们构成了中国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的优秀。 然而,目前研究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中国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仍主要侧重于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问题的研究,还未真正将其转向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农村社会可持续发展问题的研究,从而也反映出当前中国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仍然是“重经济,轻生态”、“重视农村经济发展,忽视农民生活质量提高等社会发展”,这应引起政府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二、理论源流 回顾历史,中国像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一样,农业发展战略的选择大致经历了一个由“工业化偏斜绿色革命农业与农村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演进历程,其理论支撑同样也基本上沿袭的是“工业化推进战略理论发展经济学理论农业可持续发展理论”。 沿着这一主线追踪溯源,中国农业发展战略形成确立的主要理论源流有: (一)前苏联的发展理论中国改革开放以前农业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根源于50年代初采取的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这一经济建设方针是完全照搬或承袭前苏联模式。适应于这种工业化战略,就要求“农民除了向国家缴纳普通税即直接税和间接税以外,还要缴纳一种超额税,即在购买工业品时多付一些钱,而在出卖农产品时,少得一些钱,以便使资金从农业流入工业”。 中国所选择的这种以“工业为主导,以农业为基础”的经济发展战略,或称之为是以牺牲农业发展支援国家工业化进程的“以工挤农”战略,确立的根本目标是“强国”,选择的基本战略是超高速优先发展重工业,采取的主要策略就是“社会主义原始积累”,建立的主要制度之一就是和统购统销制度,其最基本的特征就是国家主导的计划经济。这一发展模式的选择深受前苏联发展理论的影响,其主要理论背景有: 1.协调发展论。该理论十分强调农民问题和工农联盟的重要性,指出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业商品率是工业积累和发展的基础。牺牲农民利益不仅不能加快工业化步伐,而且还可能危及国家统治,主张工业化资金应依靠自我积累,以及吸收存款、征收公税等正常积累方式取得;强调国民经济计划不能脱离市场机制,对于农村经济应通过与之建立市场联系,将其引导到社会主义轨道上来;通过发展农业,扩大对轻工业产品的需求,从而促进轻工业的发展,增加消费品的供应,而轻工业的发展又扩大了对重工业产品的需求。这样,农业发展就为工业化创造了巨大的市场和动力,从而使工农业经济得以协调发展。这一理论虽未能坚持执行,但却是后来绝大部分社会主义国家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理论依据。 2.超工业化论。该理论认为在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存在着社会主义原始积累规律和市场价值规律两个对立的调节者,两者各有自己的调节范围。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计划与市场是对立的,主张由国家利用垄断地位,运用工农业产品不等价交换,对非社会主义经济成分征收高额赋税和实行通货膨胀政策等方法进行强制性工业化积累,为此就不能允许市场机制发生作用,农业只是被动地为工业增长提供资金和劳动力。 这一理论对后来社会主义传统经济体制的形成产生了极大影响。尤其是为保证农业剩余产品能够由国家掌握,实行农产品义务交售制,并适时地实现了农业集体化等理论观点,对中国传统农业经济体制的形成建立具有极为深刻的作用影响。 3.地理分工论。该理论把社会劳动地域分工问题提到首位,研究与社会历史联系到一起的社会劳动地域分工的形成、特点、变化和结果,认为应把苏联经济区当作更为复杂的国内和国际体系中的复杂体系进行研究,在社会劳动分工过程中产生各部门经济的专门化并促进这些部门的形成和发展,而在国家之间、国家的各个区域之间、部门之间以及部门内部之间的社会劳动地域分工过程中,应促进各类经济区的形成与发展。特别是在对部门进行空间分析时,应阐明各部门内部劳动地域分工形成的部门区和枢纽,而在对区域系统和个别的区域进行分析时,也必须对区域的部门结构、主要的辅助经济部门布局和相互关系进行研究。总之,中国20世纪80年代以前传统农业经济体制的三个基本因素:从一个落后农业国向现代化工业国迅速过渡所采取的经济发展战略、战争年代惯用的供给制组织形式和动员方式以及农业布局、地域类型划分及区域规划等均是上述发展理论运用的具体表现。 (二)西方世界的发展理论中国20世纪80年代以后,伴随着前苏联式传统农业经济体制从历史舞台的退出,以及新型社会主义市场农村经济体制的形成和建立,中国农业发展战略的选择确立,不仅深受国际环境背景的作用影响,而且还受国内经济发展环境的影响制约,更深受来自西方世界发展经济学理论的作用影响,其作用影响最为深刻的主要理论有: 1.比较优势理论。该理论认为国际贸易的基础并不限于生产技术上的绝对差别,只要各国之间存在着生产技术上的相对差别,就会出现生产成本和产品价格的相对差别,从而使各国在不同产品上具有比较优势,使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成为可能,每个国家都集中生产并出口其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进口其具有“比较劣势”的产品,从而可获得“比较利益”,故这一学说亦被称为“比较利益”理论。 这一理论认为每个国家应该出口能够利用其充裕要素的那些商品,以换取那些需要比较密集地使用其稀缺生产要素的进口商品;在开放条件下如果一国根据它当前的比较优势确立产业结构,而根据它的比较优势变化调整产业结构,就可宏观长期、快速、稳定地获得经济增长。这就是著名的比较优势战略理论。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宏观经济发展战略已由传统的工业化赶超战略,转变为通过培育一个相对价格能够反映产品的供求和要素相对稀缺性的市场竞争机制,由特定资源结构选择确定的产业结构和技术结构的比较优势战略,以及在国家宏观调控和比较利益原理牵动下所形成的农业区域专业化和地区间分工协作的不断加强等,均是比较优势理论客观作用的结果。 2.诱导创新理论。认为历史上有多种农业增长道路,具有不同要素禀赋的国家应该有不同的农业增长道路。那些劳动力丰富而土地资源贫乏的国家应该走生物和化学技术进步的道路;那些劳动力稀缺而土地面积相对丰富的国家应该走机械技术进步的道路。这一理论的重要意义就在于认识到了把发达国家的农业技术直接移植到发展中国家可能会导致高度无效率的增长。 相反,强调市场需求的诱导创新理论,则认为市场需求决定创新努力的有效配置,不同产业产品的发明数量与产出销售额密切相关,由此引申出三个命题:技术发明是一种经济活动,与其他经济行为一样,追求预期收益;预期收益取决于该项发明产品的预期销售额;而采用发明后的预期销售额很大程度上决定于该产品目前的市场销售额,认为农业技术推广和使用的一个主要影响因素是市场盈利性,技术创新的收益是与农业研究的外部效应——生产者剩余和消费者剩余的增加有关,而新技术和新品种的推广率又受到经济利益的支配。 近年来一些学者运用上述两种理论对中国农业科学技术进步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究,认为中国农业技术进步目前仍然是诱导性的。从要素稀缺性来看,虽然中国农村和劳动力市场很不完备,要素价格无法正确体现要素相对缺乏程度,但是作为生产者的农民仍然为追求产出最大化而寻求相应的技术发明。从市场需求来看,尽管中国的主要农产品特别是主要粮食作物还受到遗留下来的统购统销价格体制和行政命令对生产过程的干预,农产品价格和需求数量在政府政策的限制之下不能正确体现市场需求的强度,但由于农民是利益最大化的主体,农产品生产规模仍然能较好地反映市场需求规模,因而农业科研单位依然可根据实际需求规模选择具有较大市场潜力的技术创新。 通过综合应用该理论对中国粮食作物育种优先序列实证研究表明,中国现阶段的粮食增产政策应该从资源和产品控制,转向以提高单产及开发新的粮食增产来源为中心,认为实现这一新型粮食增产政策的关键是技术创新、技术进步,只有通过增加农业科研资源投入、改善科研资源分配,才能够促进推动该政策目标的实现。 3.二元经济理论。这一理论认为在发展中国家弱小资本部门与相对强大的传统部门并存形成为二元经济结构,即高工资经济部门如矿业、大农场、工业、大型运输业等部门和低收入部门如家庭农场、手工业、家庭佣工、小商业、临时工等部门并存。高工资经济部门资本相对充足,实行竞争,可产生利润,工人可得到自己的边际产品;低收入部门资本相对稀缺,没有竞争,不产生利润,人们要维持生计,必须要消费多于边际产出的产品,且伴随着经济的发展低收入部门劳动者将转向高收入部门,其宗旨就是要寻求发展中国家经济一元化道路,即实现工业现代化和农业现代化。中国因其特殊的国情,不仅客观决定了全国范围及不同地区存在着二元化现象,而且同一地区的不同区域或产业也存在着二元现象,这是中国经济发展现实的基本格局。但是,对于中国二元经济结构的认识却形成了4种不同的观点,即三元结构论、双重二元结构论、二极经济论和环二元经济结构论。 三元结构论认为中国二元经济结构主要应从社区的角度来认识,因而可称之为城乡二元结构,其原因在于现代工业一般集中于城市,传统农业部门分散于农村,但随着乡镇企业的发展,近年来这一结构却发生了历史性变化,城乡二元结构已演化成了城市现代工业——城镇乡镇企业——农村传统农业的三元结构。 双重二元结构论认为中国20世纪80年代以来,由于农村经济向非农化方面的发展,农村工业在农村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国民经济结构已由典型二元经济结构演变成了双重二元结构,即农村工业与城市工业、农村内部农业与农村工业并存的双重二元结构关系。 二极经济论认为建国以来的中国经济发展过程表明,中国存在的并非是完全的二元经济,而是严重的二极经济,即传统部门与现代部门之间基本不发生劳动及其人口流动,两个部门因而也不发生整体关联,传统部门的一级劳动力淀积越来越多因而趋于停滞,而现代部门一级则由于发展迅速而越来越重型化因而劳动力也必然趋于停滞。 环二元经济结构论认为虽然中国的工业化及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但由于没有注意农业及农村发展问题,导致出现了二元经济结构并进一步演化成了环二元经济结构。所谓环二元经济结构就是中国经济不但从总体上看存在着具有一定优势的城市及工业和比较落后的农村及农业这样两个互相区别的“经济元”,而且各个“经济元”内也存在着优势与落后并存的现象,这些大小不等的“经济元”便构成了环二元经济。 总之,中国20世纪80年代以后农业发展战略的形成演变,并非仅仅局限于上述发展经济学理论的作用影响,而且还吸收了诸如新经济增长理论、制度结构理论、贫困恶性循环理论、低水平均衡陷井理论、小农有限理性理论、落后经济理论以及从宏观角度研究粮食政策、粮食保障和农业持续增长等问题的多种农业宏观经济理论。 (三)中国自己的发展理论中国目前最大的生态问题莫过于人口与耕地的矛盾问题,由此而带来的水土流失、土地沙化、农田污染、水资源紧缺等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严重威胁着中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中国农业既不能走西方发达国家现代化常规道路,也不可能走低投入可持续农业发展之路,只能选择适合中国国情的农业可持续发展道路。 伴随着中国农业发展问题研究的逐步深入,中国科学家在继承和发扬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根据中国具体实际,提出了一些具有较高理论价值的见解观点。如马世骏的复合生态系统控制论李澄与郭玮的工农业关系理论、王宏广的要素组合论、冯海发的农业效益评估理论、郭书田的农村经济发展理论、康晓光的贫困与反贫困理论、吴天然的农村工业化理论、赵昌文的农业宏观调控论及牛文元的农业持续发展理论等。其中,影响较大的农业发展可持续发展战略理论主要有: 1.复合生态系统控制论。该理论认为当代若干重大社会问题,都直接或间接关系到社会体制、经济发展状况以及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社会、经济和自然是三个不同性质的系统,但各自的生存和发展都受其他系统结构、功能的制约,必须当成一个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来考虑,衡量该复合系统的三个指标是:自然系统的合理性、经济系统的利润、社会系统的效益,且其研究是一个多目标决策过程,应在生态经济原则的指导下拟定具体的社会目标、经济目标和生态目标,使系统的综合效益最高、风险最小、存活机会最大,即就是要依据生态经济学原理找出生态问题的症结,在外部投入有限的情况下,通过各种技术、行政和行为诱导手段去调节系统内部各种不合理的生态关系,提高系统自我调节能力,实现因地制宜的可持续发展。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普遍开展的生态农业建设,就是运用这一理论为实现可持续发展进行的一种有益尝试。 2.要素组合理论。该理论认为农业生物在其生长过程中,总是在一定的生长环境中有顺序、按比例地吸收和同化各种生活要素并最终形成一定的生物量,农业生物运动和发展的这一客观规律就叫要素组合规律。 根据这一理论,认为农业现代化是实现农业高产高效、避免资源及人工投入要素浪费的基础。运用要素组合理论实证分析研究中国农业发展问题,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即农业发展的过程,是农作物生活要素数量不断提高、不断组合优化的过程。 3.农业可持续发展理论。该理论认为一个农业生物群体,在土地资源、水资源、光热资源、矿物元素资源等的共同支撑下完成其生物学的转换,又在人的参与下完成其经济学的转换,其最终所形成的生物物质体增长,既有每年扩大耕作面积所获得的产品,又有发挥单位面积生产能力的贡献。这里依据支持人类生存基础的粮食产量变化趋势与人口粮食增长趋势的匹配程度,分析判断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并将粮食产品增长作为它自身以及所在区域自然资源的生产函数。 根据推理,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人口增长规律与粮食增长规律之间有惊人的相似性,这种“狭义”的可持续发展规定了粮食增长与人口增长之间的同步性,它意味着年人均粮食数量保持常量的状态下,粮食与人口的规模总量增长必须保持严格的对应可比,且服从于“不超出区域承载力阈值”,才能被认为是在“狭义”可持续发展的范围。 依照“狭义”的农业可持续发展理论,中国人口众多,只有基本上实现了农业可持续发展,才能具备生存与发展的前提;只有保证当人口达到零增长时的总规模约有16~17亿,确保按每年人均400kg计算应达到6.4~6.8亿吨的粮食基本需求,并能够稳定地保持下去,才具备进一步实现广义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门槛”,这也是中国农业在目前条件下必须要实现的首要目标。 虽然无论是复合生态系统控制论,还是要素组合论、农业可持续发展论,其理论方法及其实际可操作性等均有待进一步提高完善,但它们毕竟是中国人自己探索开拓的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理论。 三、几点启示 通过对中国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观点及其理论渊源的简单回顾,我们可以从中得到以下几点启示: (一)综合研究世纪之交的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无论是农业生态学家、农业经济学家还是农业地理学家,越来越多的学者已不再把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问题简单地看成是粮食问题或生态问题,而是从更为宏观综合的角度去分析考察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问题。 为此,中国亟待形成一个全面综合而又能够切实解决农业发展问题的宏观可持续发展战略理论体系或分析框架。这一理论不仅能客观地反映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现实特点和实际需求,而且还必需具有极强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以改变目前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大多是个案性、经验性或实证性的空泛论述,很少能够将其研究提高上升到一定的理论高度。 (二)理论借鉴西方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理论,难免带有“西方中心主义”的色彩,因而运用其理论并不能“全面系统地解释或解决”发展中国家的实际问题,尤其是西方学者很少有对中国农业可持续发展问题的直接研究,更缺乏对中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律的认识,这就客观决定了吸收、借鉴和运用西方农业可持续发展理论研究成果或发展经验时,必须十分慎重,绝不能完全照搬或全盘移植。 几十年来中国绿色革命推广种植的几种高产作物,虽然解决了十几亿人口的吃饭问题,但却付出了极其高昂的代价:生态环境的破坏、生物多样性的丧失,这应引起我们的高度警觉和重视。因此,历史不应再继续重演,对于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只能是在对中国国情有一个明确认识和正确判断的基础之上,有选择地借鉴和运用来自外部世界的理论和方法,在理论构筑上有所创新、研究手段上有所突破,从而才有可能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理论。 (三)新型战略中国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无论是生态农业、现代化集约可持续农业战略,还是农村“三化齐动”、生存发展战略等,均或多或少地依旧带有浓厚的行政干涉和政府行为色彩,这在实践中必然会导致政府对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过度干预。因而,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选择,只能是在正确体现“适度原则”的宏观调控这一前提之下,制定一个能够真正反映农业可持续发展实践要求和客观规律,以促进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实现的新型战略。这一战略既要着眼于未来21世纪中国农村经济长期稳定协调发展,又能促进中国农业与世界经济的接轨调整,更能充分体现《中国21世纪议程》所提出的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的政策取向。 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对于中国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选择这样一个极为复杂的重要命题,绝不可能单纯从一两个学科视角或运用某一原理及理论透视剖析便能够解决,只有综合考察其影响作用的各方面因素,全方位、多视角、多学科地加以分析研究,才有可能形成一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新型战略。这是时代的要求,更是未来的呼唤。 农业论文范文:我国农业发展前景分析论文 首先,在经济增长过程中,农业与非农业部门之间的资源竞争日趋激烈,农业资源外流对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产生不利影响。这一点在土地上表现的最为明显。在目前的土地管理制度下,地方政府具有非常强烈的动机,借助于行政力量从农民那里廉价征用耕地后将其转用于各种非农业开发项目,从中获取各种形式的收益。这导致大量耕地被合法甚至非法占用,直到近年中央采取严厉控制措施后才在一定程度上扭转了这一局面。这一情况与国家为保护环境而实行的退耕还林计划和农民在市场机制驱动下扩大蔬菜等园艺作物种植结合在一起,导致大宗农作物播种面积减少,进而影响到总产量的增长。 第二,我国经济增长主要导致食品消费结构的升级,需求总量的增加则主要体现在农业部门提供的工业原料上。受食品消费结构调整的影响,尽管从2000年以来我国的人均粮食占有量显著低于1996年创造的414公斤的历史最高水平,但是国内市场上并没有显现出粮食短缺的明显迹象。实际上除了2004年外,我国在谷物贸易上一直保持净出口地位。与此成对照的是大豆、植物油和棉花进口规模急剧增加,成为导致我国农产品贸易由盈余转为赤字的主导因素。然而,我国大量进口大豆是由于国内榨油能力急剧扩容引起对原料需求的增加,而榨油业扩大加工能力则是由于国内外企业预见到国内市场对植物油和饼粕的需求增加而大量投资所致,这一过程在入世前已经启动,入世后放宽对大豆进口的限制只不过是为这一发展增添了额外的活力而已。统计数据表明,入世后我国的大豆生产并没有下跌,而是维持增长,即进口增加只影响到大豆生产的增长幅度。类似情况也出现在棉花上。我国棉花进口急剧增加发生在2003年之后,在很大程度上这是由于纺织业界面临纺织品贸易于2005年进入所谓的“无配额”时代而产生乐观预期,进而扩大纺织品加工能力所致。虽然2002和2003年我国的棉花产量低于入世前2001年的水平,但随后两年产量大幅度增加,2004年更创造出新的历史纪录。 第三,非价格因素日益成为影响农产品国内消费和出口的关键。国际经验表明,随着发展水平的提高,消费者会更为关注食品卫生安全、环境保护、劳工福利等问题,从而导致相关标准的提高。正是由于这一点,发达国家实施的标准普遍高于发展中国家,并且越来越严格,日本和欧盟于2006年开始实行的新食品安全法规就反映出这一趋势。恰恰在这些方面,我国的农业生产和经营体系存在诸多的薄弱环节。例如,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公害频繁发生,面临这一形势,政府监管机构表现出严重的能力缺失或不作为。由于这种情况,我国具有很强价格竞争力的畜禽肉类产品并没有能够如一些人预期的那样大量出口海外,进口产品却显著增加,使我国在这些产品上也成为净进口方。虽然我国的园艺产品和水产品出口保持了较好的势头,但也多次受到进口方限制措施的打击。然而,我国也有一些企业成功地突破了进口国设置的“绿色壁垒”,例如山东省龙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针对日本加强食品安全管制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通过主动改善产品质量和调整生产结构,把别人失去的市场转变为自己扩大出口的新机会。 第四,只有不断扩大农民在非农业的就业机会才能够持续地提高农村居民收入。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资料,在2001-2005年期间,以当年价格计算的农民人均农业纯收入增长了30%,同期农产品生产价格提高了约20%,消除价格因素后,农民农业经营纯收入年均仅增长2%左右。鉴于在开放的贸易环境下农产品价格不可能持续上升,即使政府继续增大对农业的支持力度,单纯靠发展农业显然不足以保证农民收入持续提高,更不要谈实现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目标了。另一方面,入世后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业的转移加快,第一产业劳动力占社会劳动力的比例由2001年的的50%下降到2005年的44.8%,由非农业经营活动得到的收入成为农民收入增长的主要推动力量。然而,考虑到第一产业GDP占全部GDP的比例已经下降到12.6%,进一步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势在必行,非此不足以消除城乡收入的巨大差距。 最后,加入WTO对我国政府实施支农政策的空间构成严格限制。入世后,我国政府采取了“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逐步加大对农业的财政支持,这些惠农政策是导致农业增产、农民增长的重要因素。然而,政府可以选择的手段和力度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我国入世承诺的约束。这种情况在大豆产业上表现得最为突出。加入WTO时,我国完全开放了大豆和豆粕市场,大豆进口关税率为3%,豆粕为5%,进口数量不受任何限制;对豆油进口实行关税配额制度管理,配额内进口关税由2001年的13%立即下调到9%,配额外进口关税由2001年的121.6%逐步下调,到2006年过渡期结束时改为9%的单一关税。入世之初,我国利用制定转基因产品管制办法的机会限制了2002年的大豆进口,但2003年后大豆进口量急剧增加,2006年上升2658万吨,是2001年进口量的将近2倍;豆油进口量更由2001年的7万吨上升到2004年最高时的252万吨。面临这一局面,我国政府只能通过“大豆振兴计划”等间接措施支持大豆生产,对进口数量却无法有效实施调控。此外,很多符合WTO绿箱标准的政策在我国现行农业经营模式下面临操作成本过高的限制而难以实施,而价格补贴和口岸保护等操作成本较低的政策则受到WTO规则的约束,只能在有限程度上使用,这使得政府在制定农村发展政策上面临困难的选择。 总结我国入世后的农业发展实践,可以概括出以下几点认识: 第一,开放农产品市场对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贸易格局演变有重要的影响,但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国内因素,特别是国民经济发展对农产品供给和需求的影响。 第二,我国农民和涉农企业对市场变化有相当强的适应能力,能够对市场信号做出及时和灵敏的反应,但在市场体系不健全、政府治理能力薄弱的条件下,农户和企业也会理性地利用市场信息不对称带来的机会谋取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即使其行为有时会损害到公众利益。例如,我国很多食品公害事件完全是人为造成的,而不是由于缺乏技术能力。 第三,我国尚未形成适合参与国际竞争的农产品产业链和有效的质量监管体系。一方面,农户与涉农企业之间普遍未能形成利益共赢机制,在缺乏社会征信保障制度的条件下,各方出于自身利益的机会主义行为常常导致产业链的断裂,出现“市场失灵”;另一方面,政府治理能力的缺失和不当作为常常不仅未能解决“市场失灵”问题,而且造成“政府失灵”。这种情况加大了市场交易成本,损害了我国农产品在国内外消费者心目中的信誉。 第四,国内政策比口岸干预政策更有助于实现国内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入世后,我国政府在扩大农产品市场开放的同时采取了一系列惠农政策,在鼓励农业生产和提高农民收入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这是我国得以避免入世前预期的农业生产和农民收入增长停滞甚至下降局面的重要因素。 尽管我国顺利地实现了向WTO贸易体制的过渡,但今后的农业发展仍面临严峻的挑战,能否成功应对挑战决定了我国农业和农产品贸易的发展前景。 最近商务部了关于农产品出口的五年规划,提出了放低出口增长速度、加强质量效益、侧重于提高农产品竞争力的方针。根据规划,2010年的农产品出口额将达到380亿美元,年均增长7%,其中深加工产品的比重达到50%以上。这一规划体现了将提高农产品非价格竞争力放在首位的思路。 在日益开放的国际市场竞争环境中,非价格竞争力要比价格竞争力更为重要,对贸易发展起的作用也更为持久。这是由于价格竞争力主要来源于可以廉价使用的资源,在我国,这主要是通过降低劳动成本和环境标准实现的,从根本上说这种模式与社会发展要求并不一致,并且也非常容易受到进口方利用动植物检疫措施、技术标准、环境标准、劳工标准、反倾销措施等合法限制措施的打击。此外,我国农产品的价格竞争力也将受到人民币升值造成的不利影响。只有改善非价格竞争力,我国才有可能建立起一种可持续的农产品贸易发展模式。而改善非价格竞争力不仅需要加强农产品生产和加工技术的开发应用,更需要在制度上创新,建立起产业链各参与主体之间的利益协调机制,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效率,健全产品质量监管体系,以降低交易成本,并从根本上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这一制约竞争力的“瓶颈”。可以说,在将小农户与国内外大市场有效连接进而在农产品市场日益开放的环境下实现促进农业发展和提高农民收入的目标上,我国还面临很多有待探索的问题,特别是政策问题和制度问题,决不能由于过去几年平稳实现过渡的经验而盲目地感到乐观。 未来我国农业发展面临的国际市场环境存在很多不确定性,其中突出的是WTO多边贸易体制改革和双边贸易开放安排。当前的农产品国际市场仍存在严重扭曲,发达国家的农业政策是导致扭曲的主要因素。WTO多哈回合谈判就是试图通过修改完善乌拉圭回合制定的农业贸易规则,消除主要的扭曲因素。然而这一轮谈判举步维艰,进展远远落后于当初确定的目标,目前已经中止谈判。近年来,我国在建立双边自由贸易区方面采取了积极的行动,迄今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的建设已经启动,我国与巴基斯坦刚刚签署了自由贸易协定,与澳大利亚、新西兰等一些国家的谈判正在进行之中。这些方面的进展会影响到未来农产品国际市场的发展变化,对我国而言都是机会和挑战并存,需要受到高度关注。我国政府应努力通过谈判为我国争取有利的外部市场环境。在这方面,通过多哈回合谈判完善WTO多边贸易规则具有不可替代的价值。在对外开放方面,需要受到关注的一个新情况是如何监管跨国公司在我国市场上的竞争行为,这一方面涉及到提高经济效率,另一方面涉及到保障产业安全,制定企业竞争规范已经成为一个迫切的任务,特别是考虑到我国已经进入过渡期结束后的全面开放商品和服务贸易的阶段。 摘要:从各方面情况看,入世后我国农业和农产品贸易的发展变化要比预想好得多,这种局面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造成的结果。然而,虽然入世后的实际情况与入世前有关研究做出的判断存在较大差距,但这些研究所强调的一些长期趋势性因素仍然是有效的,并且将决定我国今后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贸易格局的演变前景。 关键词:WTO,入世,农业发展,农产品,农业生产,农产品贸易
社会医疗保险论文:社会问责机制医疗保险论文 一、我国医疗保险管理社会问责机制 在社会问责建设的初始阶段,一般会偏好采取左边的问责机制,改革者们更倾向于对破坏规则的行政官员进行惩罚,参与者的范围被限于一小部分“行为良好”的社会行为体,问责的制度化水平较低,参与实践往往是以外部的磋商和研讨方式进行。在社会问责建设中,主要的挑战来来自如何在每个维度的两极连线中找到适宜的平衡点。社会问责建设的目标是在一个特殊的地区构建一个较好平衡的、全面的“问责体系”。在这个过程中,即使单独是问责机制中的要素选择各不相同,一种问责机制落在了一个极点上,另外一种问责机制落在了相反的极点上,它们仍然可以通过相互之间的平衡作用来弥补彼此的不足。 1.激励方式:惩罚机制与奖励机制。惩罚与问责联系紧密,是问责至关重要的要素。从医疗保险制度化管理的角度来看,惩罚机制会产生积极有效的作用,而从医疗保险绩效管理的角度来说,惩罚机制则会产生相反的作用。与惩罚机制相反的是激励机制。在惩罚机制和奖励机制之间,社会问责通常被认为是倾向于选择前者的,这是因为我们在观念上已经习惯将社会动员与愤怒和抗议联系在一起,与挑战政府的社会运动联系在一起,与要求对那些渎职和滥用决策权的政府官员进行惩罚的活动联系在一起。但是,社会问责还有它有效的一面,即在公民社会和政府之间构建伙伴关系。这种“政府—社会协同作用”的活动方式,不仅使政府和公民双方受益,也使得公民社会活动更富有成效(Ackerman,2004b)。因此,在医疗保险管理中需要建立包括惩罚和奖励两方面的“问责体系”,惩罚要求医疗保险管理者不得逾越法规的界限,奖励促使医疗保险管理者能尽其所能地提高工作绩效,只有这样,这样的“问责体系”才能产生最好的激励作用。 2.问责内容:遵循制度机制或绩效导向机制。依靠制度规则进行管理的公共管理一般被称为“传统公共管理”,强调在韦伯的理性行为和层级指挥链条的基础上构建管理框架。在传统公共管理背景下所进行的传统问责的创新,一般是由政府直接主导,但是,社会在其过程中仍能发挥重要的作用。公共管理存在的另外一种管理机制强调有效的管理绩效,这就是“新公共管理”的优秀内容。新公共管理认为严格的过程导向评估管理方法会延缓政府的行政行为,窒息创新。我国医疗保险管理主要依靠传统公共管理方法进行管理,强调传统的韦伯式的行政管理层级模式,社会公民参与管理有限。在医疗保险管理绩效评估或服务质量的评估中,我们的公民参与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是影响医疗保险管理绩效的重要原因之一。当然,医疗保险管理专注于绩效也会产生问题,行政自由裁量权允许行政官僚专注于绩效并研究新的办法去解决问题,这样也许会为他们滥用职权提供另外的空间。在“制度问责”或“法律问责”与“绩效问责”之间存在一个如何平衡的问题,这就是罗伯特.贝恩所归纳的“问责困境”现象。社会问责的介入有助于解决“问责困境”的问题,在“制度问责”与“绩效问责”之间取得平衡,这是因为公民社会对政府在这两个方面的表现都密切关注,会同时监督政府行政程序和行政绩效两个方面的执行情况(世界银行专家组,2007)。 3.制度化水平:低级与高级。在一个国家,社会问责的制度化建设有三个层级:一是社会问责的参与机制能够纳入政府部门的战略计划中,通过制度和行政程序,要求“基层行政官员”与社会行为体进行协商沟通;二是建立专门的政府机构,其任务是确保公民对行政事务和行政行为的参与,并且成为政府部门和公民之间连接的协调者;三是对社会问责的参与机制进行立法,要求政府及其部门在公共政策决策及执行过程中接受社会问责。我国没有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程序法》,社会问责的参与机制的制度化水平处于较低层次的状态。在医疗保险管理中遵循《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统筹地区人民政府成立由用人单位代表、参保人员代表,以及工会代表、专家等组成的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掌握、分析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对社会保险工作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实施社会监督。 4.参与深度:外部与内部。从总体上看,大多数植根于公民参与的社会问责除了处于较低的制度化水平之外,在参与深度上也处于“低浅层次”状态或者可以说是太“外在化”。“参与深度”常常会与“制度化水平”联系在一起,社会行为体对政府优秀事务参与得越深,他们的参与方式与参与过程被制度化的机会就越大。医疗保险管理的监督可分为两类:一是以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为主进行监督;二是成立专门的医疗保险监督委员会进行监督。后者如广州新医保条例中明确规定,将设立社会医疗保险公众咨询监督委员会通过听取报告、检查资料、聘请专业机构进行专项审计等方式对基金进行监督。这样就实现了医疗保险管理社会问责的参与深度从外部逐渐向内部过渡,但是这一效果不是十分明显,医疗保险监督委员会的作用没有真正发挥出来。 5.参与者范围:社会精英与广泛覆盖。传统的参与问责机制存在一种现象,即参与者有限,只有“行为良好”的非政府组织、中产阶级的职业化阶层和中间派的政治人物才能参加问责活动。对社会根基广泛的草根阶层、没有受过良好教育的公民和左翼政治人物参与到问责活动中去进行排斥。在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中组成人员为用人单位代表、参保人员代表,以及工会代表、专家等。在地方实践中,以广东省为例,监委会由同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代表、工会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参保人员代表、行业专家代表、学术专家代表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组成,参与范围进一步扩大。另外广东市“医保公咨委”11人名单中,除市医保局局长张秋红外,其余10名成员均为企业或行业协会代表。但是,可以发现这种参与监督其实仍然是以政府导向为主的小范围的社会精英参与式方式,对其他的社会组织、公民个人、媒体、利益团体等有所排斥。 6.问责的政府部门:行政部门、司法部门与立法部门。社会问责机制经常是直接指向行政部门。尽管行政部门的工作改进是一个重要的问题,但是,司法部门也具有同样的重要性,而且司法部门更难以介入进去。同时,立法部门是社会问责有待开采的“金矿”。《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因此,医疗保险的管理监督也不例外,是行政部门监督、行政部门问责,司法部门和立法部门没有起到作用。 二、我国医疗保险管理社会问责体系 从医疗保险管理实践来看,遵循依然是左边的问责机制,激励方式采取惩罚的机制、问责内容主要遵循传统的制度机制、制度化水平逐渐在提高、参与深度逐步向内部过度、参与者范围主要是社会精英、问责的政府部门主要的行政部门。尽管我国《社会保险》明确规定了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工作职责,同时也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责任进行了划分,但是,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的作用没有发挥出来,对我国的社会保险的监督力度不够,远弱于内部行政监督。主要原因,一是经办机构的责任规避。《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其定期义务向监督委员会就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进行说明并证明其正当性,但我们的经办机构只进行年终总结报告,由分管领导进行简单的、PPT式的规避责任报告,与会监督委员会成员没有具体的文件数据,无法进行监督问责。二是监督人员的专业化水平。监督委员会成员来自各行各业,水平参差不齐,专业化程度分散,对经办机构提供的数据、报告、流程等理解不透(无法识别经办机构提供的真假数据),难免发生错误监督。从社会精英的角度来看,需要设置专门的医疗保险管理监督委员会来对医疗保险进行责任管理,制定详细的监督责任,对经办机构的不作为行为和结果进行问责。从广泛覆盖的角度来看,医疗保险监督的专业性决定了广泛监督的盲目性和脆弱性,广泛监督很容易产生片面性,追求社会轰动效应,断章取义,无法进行正确的监督,但是其本身的强有力的监督作用是值得提倡的。所以,理应加强医疗保险监督委员会或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的专业化水平,对我国医疗保险管理进行有效的监督。对绩效导向机制的医疗保险社会问责机制建设,主要集中于基金收支平衡和国民健康目标的实现上:一是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具有即时性,是一种以现收现付为基础的预算管理模式,未来的医保方向是实现更高水平的全面保障。因此,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是达到这一目标的有效方式。二是医疗保障的最终目标是健康,是建立国民健康保险,“三保合一”后医保管理者需要对健康结果负责。我国的国民健康与世界发达国家有巨大差距,国内不同地区之间的差距也比较明显,国民健康指标的改善远远落后于经济增长,不能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健康要求。 三、结论 我们的研究分析表明,在“激励方式、问责内容、制度化水平、参与深度、参与者范围、问责的政府部门”六个维度上我国医疗保险管理中社会问责关系出现了变化。社会问责的激励方式主要采取惩罚的机制,问责的内容主要遵循传统的制度机制,制度化水平在逐渐提高,参与深度也逐步向内部过度,参与者的范围主要是社会精英,问责的政府部门主要的行政部门。从我国医疗保险管理的实践来看,目前能真正能起到作用是医疗保险监督委员会,主要是对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平衡和国民健康目标的监督,但是这种作用有限。外部的广泛的参与者,诸如媒体、网民、居民、相关利用者等由于专业背景、直接参与等限制,对事前的监督作用不大,对事后的监督效果比较明显。在我国医疗保险管理社会问责体系构建中,社会问责体系建设处于初级阶段,分布于两极连线的左侧,理应逐步向右侧过度,最终在中线附近找到一个平衡点。因此,医疗保险管理社会问责的终极目标是在六个维度的两极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这个平衡点是“问责体系”得以系统构建和准确发挥的基础。 作者:张忠朝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 社会医疗保险论文:道德风险防范下的社会医疗保险论文 一、目前医疗机构存在道德风险的表现 (一)过度检查医疗机构与患者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受经济利益驱使,医生很可能利用这种信息不对称诱导患者接受过度检查,即安排患者做一些不必要的检查,患者由于对该检查必要性不了解,只能被迫接受。如果医生和医疗机构的收入和患者检查费用挂钩,医生诱导患者高消费的动机会更加强烈。这种不合理的医疗供给与患者的医疗需求不匹配,导致医疗资源的浪费,更令宝贵的医疗资源成为一些医生或医疗机构负责人谋取利益的手段。 (二)过度用药以药养医政策虽然一直被抨击,也受到一定的抑制,但仍然难以彻底改变。药品名目繁多,成本低而售价高,成为一些医疗机构和医生谋取自身利益的工具。一些医疗机构中,存在着不因病施药,而是开贵药、多开药的方式获取利益,例如在疗效相似的药品中,医生更倾向于开价格更高的药或者是进口药,甚至给患者开一些不是很必要、可用可不用的药品,这类行为不仅损害患者利益,加大患者经济压力,更造成资源的浪费。 二、控制医疗机构道德风险的建议 (一)建立医疗机构监督审查机制要防范医疗保险中医疗机构道德风险需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这就需要对医疗机构的管理部门进行改革。目前我国主要由社会保障机关、或者是卫生部门对医疗机构市场进行监管,保险机构只是作为第三方支付者参与进来,对医疗机构并没有管理权,监督作用十分有限。社会保障行政机关以及卫生部门工作质量不高,严重影响对医疗机构的监督,针对这种现状,可以赋予医疗保险机构一定的管理权,令其有、有能力、有渠道对医疗机构进行更好的管理。医疗保险机构也应该定期派有专业知识的人进入医疗机构进行全面系统的调查,定期对医疗机构的行为进行考评,从而更好的规范医疗机构。监督体系中另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就是舆论监督,医疗机构应该采取开放的态度,为群众舆论监督提供平台和渠道,从而更好的构筑医疗保险的诚信环境。患者以及群众要提高自身维权意识,积极参与对医疗机构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找有关部门或单位进行处理。 (二)完善医疗机构激励机制完善医疗机构激励机制一方面需要加强医疗道德教育的正面宣传,另一方面要建立奖惩分明的激励政策。医疗机构需要鼓励、督促医疗机构进行道德学习,将出色的医疗工作者作为榜样,进行正面的引导,对医德高尚的医护人员要进行表彰好奖励,同时,对不能严格遵守医德守则的医护人员要进行批评教育,对于严重违反医德的医护人员更要给予处分。而医疗保险机构也可以积极参与激励机制的激励,例如,医疗保险机构可以向医疗机构提供一个激励基金,定期将被保险人在该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与其他同类型的医疗机构的相关费用进行比较,在其他条件类似的前提下,如果该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低于一定水平,则可以支付激励基金,如果高于一定指标,则收回或倒扣激励基金。从而激励医疗机构更加积极主动的降低自身医疗费用,而保险机构也可以获得一个更好的监督渠道,配合建立起有效的监督机制。 (三)建立医疗市场声誉机制加强监督和激励只是辅助手段,医疗机构和医生的自律才是关键。建立有效的市场声誉机制,可以督促医疗机构和医生加强自身行为约束,进而更好的防范道德风险发生。医疗机构和医生的声誉可以由卫生部门等医疗行政机关进行评定,更要接受社会各界特别是患者的评定和监督。这要求有专门的调查机构对医疗机构的医疗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对患者进行调查,获得一手资料,还需要有专业、有效的指标和统计方法对获得的一首资料进行处理,最终形成客观公正的评定结果,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声誉机制才能加强医疗机构和医生的自律性,督促其对自身行为进行制约。 (四)避免以药养医要彻底规避以药养医现象,有关部门必须对医疗市场进行改革,对医疗药品生产商的生产结构进行改革,在药品收购环节采用招标方式,提高公开透明度,避免因医生收取回扣导致的药品价格畸高的行为。也可以采取医药分离的方式,斩断以药养医的渠道。即令医生只有处方权,医生只提供医疗服务,除了急救急需药品,均不直接向患者出售,患者通过处方单在药店购买。这种方式下,医生和医疗机构与药品收益分离,可以遏制过度开药的现象。 三、总结 医疗保险中医疗机构道德风险问题亟需解决,我们全社会都应该积极参与,共同建立起有效的激励、监督机制,在全社会构筑其诚信体系,加强对医疗机构道德风险的控制和防范,保障我国社会医疗保险市场的健康有序。 作者:刘晓霞单位:同煤集团四台矿社保科 社会医疗保险论文:社会医疗保险医疗欺诈探讨论文 摘要:防范医疗欺诈问题,是研究社会医疗保险的重要课题之一。本文总结了承德市近两年来查处医疗欺诈行为的情况,结合实际提出了防范对策。 关键词:社会医疗保险;医疗欺诈 随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的逐步扩大,参保人员结构更为复杂,尤其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参保人员异地居住、就业范围广、流动性大,使医疗保险基金在医疗领域面临欺诈的风险也越来越大。防范医疗欺诈问题,是研究社会医疗保险的重要课题之一。本文总结了承德市近两年来查处医疗欺诈行为的情况,并结合实际提出了相应的防范对策。 一、承德市查处医疗欺诈行为的基本情况 社会医疗保险中的医疗欺诈行为是指违反医疗保险管理法规和政策,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及其他方法,向医保基金管理机构骗取医保基金或医保待遇的行为。 承德市近两年来共查处了15起严重医疗欺诈案例,违规金额近80万元。其中“挂床”住院8例;向医保部门传输虚假数据3例;冒名顶替住院2例;虚开住院票据1例;伪造病历等相关材料的1例。此外,以采取“分解住院”方式骗取医保基金的有近200人次;还有一些欺诈行为因金额小、行为方式较为琐碎,未统计在内。 从查处情况来看,医疗保险中的医疗欺诈行为存在以下特点:一是实施欺诈的行为人较为复杂,既有参保人,也有医疗机构,还有用人单位。在利益趋同的条件下,往往参保人与医疗机构人员共同合谋欺诈,以达到非法获利的目的。在欺诈过程中,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作用十分明显,即使参保个人想实施欺诈,往往也要得到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支持、纵容和配合。二是欺诈种类繁多。从参保个人来看,使用的方式主要有:冒用他人医疗保险证、卡就医;异地就医人员伪造或虚开医疗票据回来报销;“挂床”住院就医;要求医院开具本人不必要的诊疗项目或药品,由他人代作或代用等。从医疗机构来看,使用的方式主要有:伪造、变造以及提供虚假病历、处方、疾病诊断证明和医疗费票据;使用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应由参保人自费的医疗费用,较为严重的是将非医保支付病种(如车祸、工伤、打架斗殴等)改为医保支付病种;向参保人提供不必要的或过度的医疗服务。三是对异地医疗欺诈调查的成本高、取证难。根据承德市对异地就医检查的情况,外地检查每人每天的成本平均在300元左右(含各种交通费),受经费情况限制,一年也难以组织几次检查;在检查中,获得外地医疗机构的密切配合也较为困难。尤其是一些退休异地安置人员居住范围广泛,即使在审核中一些报销单据明显存在疑问,也无法进行调查核实。四是对欺诈行为的处理困难。一种情况是无法处理,往往一个城市中存在1~2家处于垄断地位的大医院,对其处理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关系,很难触及到其根本利益。另一种情况是无权处理,对外地违规医院缺乏地区间的协查合作机制,只能对实施欺诈的参保人简单拒付了事,对违规医院无计可施,无疑助长了一些医院对异地患者的违规行为。 二、对医疗欺诈行为的防范对策 针对上述情况,笔者根据实际提出以下防范对策: 1.多措并举,加强对医疗欺诈行为的监管。首先,要加强医疗保险机构自身建设,适当增加工作经费,保证反欺诈监管的有效进行;充实医疗专业人才,加强对现有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识别欺诈行为的能力;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提高工作效率,改进监管工作方式;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减少由于信息障碍导致的欺诈风险。其次,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建立日常巡查、重点专查和年终考评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完善相关的各项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医保协议管理,量化各种管理指标,如住院费、床日费、转院率等,明确界定各种违规行为和处罚措施;积极探索新的医疗费用支付方式,改革现行的按服务项目付费办法,对部分定点医疗机构试行医疗费总额预付、按病种付费或复合方式付费,建立定点医疗机构自我约束控机制。第三,加大惩罚力度。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反医疗欺诈责任制,当出现欺诈行为时,要逐级追究责任。运用有效的信息传递渠道,将必要的信息传播给公众,从而为实施社会惩罚和市场惩罚创造条件。对医保管理机构难以调查取证的案件,建立公安部门、检察院介入的工作衔接机制和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工作的机制。 2.加强部门间合作,对医疗欺诈行为的监管形成合力。对医疗欺诈行为的监管,涉及到多个部门的综合管理问题,仅仅依靠医疗保险机构是不够的。同一欺诈行为,往往会违反多个部门的管理规定。医疗保险机构应与卫生、物价、药监等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坚决查处各种欺诈行为。要充分发挥各部门在各自领域的专家作用,提高整体反医疗诈骗能力,加大联合处罚力度。3.建立医疗保险反欺诈异地协查机制。加强地区间医疗保险机构的合作,建立协查联动机制,是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反欺诈的有效手段。由于管理体制和客观条件的限制,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异地就医协查制度目前还难以实现。但是,可以考虑首先在省级范围内建立异地就医协查制度,统一管理规范和协调机制,实现全省范围内的异地就医病人跟踪管理。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应负责协调解决一些实际问题,还要将异地就医协查执行情况作为劳动保障部门政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增强各地协查的责任意识。 4.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发挥媒体和舆论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医疗保险有关政策,提高参保人员的责任感和法律意识。建立举报奖励机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医疗保险欺诈行为进行监督。聘请社会特约监督员,组织他们定期进行明察暗访,并及时将有关信息反馈到医疗保险机构。 社会医疗保险论文:社会医疗保险管理论文 一、社会医疗保险概述 社会医疗保险从设立到推广,再到不断深化,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民生命安全,提高我国医疗体系服务水平等方面取得显著实绩。然而毫不晦涩地说,我国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工作在新时期以来逐渐表现出多方面的局限和不足。首先,社会医疗保险管理者的身份由多个主体共同承担,造成管理工作的过于复杂和人力、物力的严重浪费。在很长一段时期内,扮演我国社会医疗保险管理者角色的有关部门包含了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等。其次,社会医疗保险管理者数量过多,加之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工作内容很难做到泾渭分明式的严格划分,所以,造成工作内容与管理者之间角色的冲突和信息的难以及时送达。最后,传统社会医疗保险工作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各个险种之间为了争夺更大的客户资源,完成既定的参保率,而放松关键的审核环节,造成重复享受医疗保险的情况发生,并导致医疗保险资源的分配不公和严重浪费。 二、新时期社会医疗保险管理模式的有益尝试 1.精简管理部门,实行权力集中的管理模式 为了避免由于社会医疗保险的管理层过于庞大而导致的医疗保险信息不对称,医疗保险资源浪费以及重复获取医疗保险补助等弊端的出现,新时期以来,我国改革了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制度,根据不同级别的社会医疗保险区域,指定相应级别的卫生局或者其他卫生行政部门作为社会医疗保险管理部门。伴随着这种管理权力的集中,我国社会医疗保险在险种上也实现了集中,将原先分散在不同管理部门之下的社会医疗保险进行归拢,统一安排在卫生局及其他卫生行政部门设置的社会医疗保险管理机构的管辖范围之中。其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以及困难群体医疗救助是险种合一工作中的绝对主体性部分。通过这种权力集中的方式,实现了对社会医疗保险管理机构的“瘦身”。强化了对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工作的整体性和宏观性,实现了对社会医疗保险资源的科学分配和结构的不断优化。 2.委托管理的管理模式 在进行简化管理部门,实行权利集中的过程中,各级卫生局以及其他卫生行政机关的角色往往面临着难以避免的尴尬和矛盾。作为我国医疗体系和行业的主要负责部门,其需要考虑我国医疗行业的发展和繁荣,对医疗服务体系的水平和营收等情况有一个清晰的认知和积极的促进。但由于其同时肩负社会医疗保险管理重任,为了保障公民获得切实的医疗保险服务,必须对医院的医疗服务收费水平进行全程监督和考核。为了避免这种角色的矛盾和冲突影响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工作的有效性,我国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工作实行了委托管理的新型管理模式,从当前较为成功的试点地区管理经验来看,这种委托管理模式的实行是通过签订保险合同、委托合同、医疗基金管理等方式来实现的。 3.社会医疗保险中的道德因素管理 我国社会医疗保险在本质上是属于社会保障制度的一部分,不带有盈利性质。但是,我国社会医疗保险体系由医疗机构、保险机构、被保险人等三方共同组成。而医疗保险的形式是以金钱作为载体的。所以,我国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在实际医疗保险的管理工作中,注重和加强了对利益相关三方的道德风险的管理,强化了对其的参保率的审核工作以及道德品格的评估工作。 三、结语 新时期以来,我国社会医疗保险在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为了强化其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民众生活水平等方面的意义和价值,摸索出了以四险合一、委托制管理和道德风险管理等不同的管理模式,实现了社会医疗保险价值的发挥。 作者:张立杰 单位:集安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社会医疗保险论文:异地结算社会医疗保险论文 1影响异地结算效率的主要因素 1.1结算程序 在跨省就医即时报销的程序中,涉及3个主体:参保地医保机构、流入地医保机构、就诊医院。首先,各部门之间有各自的管理程序,加上各主体的信息不对称会使得补偿周期拉长。而且在异地就诊需要相应的申请手续,不能完全享受与当地患者同等的就诊程序,使得异地结算比统筹区内的结算效率更低。其次,医院要有足够能力对所有投保患者进行直接补偿,但又不能与医院的财政收支相混淆而影响自身的正常运转。那么,就诊医院就要即时向本地医保机构申请补偿,双方机构间的行政效率与异地结算效率有直接关系,若双方机构的结算程序过于复杂,将影响医保经办机构对患者本人的补偿周期,所以,在这种结算程序“双重周期”的影响下,患者在异地就医时花费的医疗费用并不能及时得到补偿。异地结算的手续过于复杂,程序不够清晰,严重影响了异地结算的补偿效率,所以会导致异地就医人员看病难、报销难、负担重。 1.2信息系统 各地政府都有各自的医疗保险信息数据库,但在实际操作运用中却没充分发挥其作用。主要原因一是现阶段各地信息系统相对独立:各统筹地区医疗保险政策实行属地化管理,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的医疗信息储只存在流出地参保机构,这类信息并不随人口的流动而流动,所以在异地结算时,参保人员的信息不充分,需要参保人在两地来回奔波,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异地结算的补偿周期,从而降低了异地结算的效率。二是医保信息系统对接性差、对接难度大:异地就医地的相关数据不能与参保地实现互通,如此也给医疗费用的结算带来了很多麻烦。此外,患者前后医疗信息的不完善、不实时更新,给疾病治疗带来了障碍,使治疗疾病周期变长。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疾病治疗的时间过长,其报销的结算周期延长,使得结算效率降低。 1.3保险经办人员的专业能力 在异地就医人员的实际报销过程中,保险经办人员的专业能力是影响异地结算效率因素中不可忽略的一点。现在大部分医院包括基层医院都有医保办等类似的机构,即使是当地患者,在接受医院治疗后可以凭患者本人参加的相关保险报销部分医疗费用,这就需要凭借各类门诊单据到医院驻点的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其中涉及到多种手续及审核程序。如果保险经办人员的专业能力不强,对报销程序不熟悉,将会造成结算手续不齐全,患者来回“跑腿”,即使得异地结算效率降低。若属于异地就医的情形,究于两地报销政策、报销水平的差异性,保险经办人员的专业水平对结算效率的影响更大。因此,保险经办人员的专业能力的高低是影响异地结算效率的重要因素。 1.4监管机制 异地就医与风险控制管理主要的手段和方法有以下几种:在参保人员异地就医较为集中的地区设立若干医保定点机构,实行医疗服务异地委托管理;本地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必须在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转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先自付,待费用结算完毕后再按一定比例予以报销。由于没有统一的针对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与异地就医的患者和异地医院的协调监管机制和制约机制,导致异地就医的监管难度很大。在异地结算方面,就诊医院与两地的报销经办机构的监管力度不够,就会导致各部门的行政效率降低,影响异地结算效率,最终作用于患者本身,使得患者垫付压力大,违背了社会医疗保险的初衷。 2对提高异地结算效率的建议 在国外,欧盟层面设立专门的管理和协调机构协调和监督跨国就医,机构包括负责提出欧盟跨国就医发展目标以及合作项目建议的欧盟委员会、提供跨国就医政策咨询服务的社会保障委员会和经济政策委员会。笔者在研究了社会医疗保险异地结算效率的影响因素后,通过对国外一些地区的异地结算方式的借鉴,提出以下几点提高异地结算效率的建议。 2.1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险统筹层次 提高医疗保险的统筹层次的重要性体现在能减少异地就医人员。虽然我国的流动人口与日俱增,但异地就医的人口数量是一个相对的数值,只要统筹范围足够广,一定区域内的就医行为就不存在异地就医的现象了,结算效率便相应地大幅提高。全国各地基本实现了县级统筹,现在普遍提升到市级统筹。而对于我国2.63亿的流动人口,大部分是由于各省级地区经济不平衡而发生的欠发达省份劳动力流向发达地区的现象,该部分人员具有较高的异地就医需求。要提高异地结算的效率,就需要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险的统筹层次。 2.2建立健全医疗保险信息系统 实现省内统筹和异地协同管理,都需要进行大量的数据处理与信息交流,因此,建立医疗保险信息系统极为重要。针对各地医保信息不互通的问题,搭建全国通用的信息平台,一是成立省级医疗保险结算中心,二是推进统一、多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另外,现代网络技术飞速发展,医疗保险领域应当充分利用移动服务终端,开发手机App等移动软件,推行统一、规范、严格的认证体系,使医疗机构与参保患者双向选择,省去在各医疗保险机构来回奔波办事的麻烦。这样可以让报销系统透明化,在简化了报销程序的同时起到了患者对服务机构的监督作用,医保客户端还可以起到宣传保险知识及报销程序的作用。 2.3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 参与完成异地结算内容的操作人员的专业水平直接影响到即时补偿效率。任何一套医保政策都需要熟练的执行人员进行操作,一名优秀的保险经办机构从业人员都应具备坚实的保险专业基础、广博的社科人文知识、通达的思维表达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若要提高结算效率,则需避免因从业人员操作失误、报销业务不熟悉等原因引起的报销程序繁琐及补偿费用不合理等一系列影响异地结算效率的现象。强化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这不仅可以使报销程序便捷化从而提高异地结算效率,也可以更方便地服务于患者,避免由“报销难”引起的不必要的纠纷。 2.4加强监管力度,普及医保知识 政府监管部门应统一的针对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和异地医院的协调监管机制和制约机制,进一步从社会层面监督异地结算的报销程序,使参保人员积极主动地完善个人医保信息。 作者:傅强辉 王树英 刘诗波 刘媛 罗倩 郑先平 社会医疗保险论文: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险论文 1我国医疗保险法律体系的发展历程 1.1传统医疗保险制度初步建立 1949—1978年这一时期的医疗保险制度与我国当时的基本国情是相适应的,是在社会成员不同分类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主要由劳动医疗保险制度、公费医疗制度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三部分组成,制度层面初步实现了医疗保险的全民覆盖。与之相应,劳动医疗保险制度确立的法律依据是1951年颁布的第一部行政法规《劳动保险条例》,公费医疗制度在政务院1952年颁布的《公费医疗预防措施的指示》中得到体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则于1978年在《宪法》中以最高法的形式在法律层面获得认可,这些法律法规共同构成了我国建设医疗保险法律体系的基础。 1.2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探索阶段 1979—1992年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改革开放的开始,传统医疗保险制度的弊端逐渐显现。在西方国家社会保险制度成功实践的影响下,我国开始了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以控制医药费用为优秀的改革和社会医疗保险模式的探索。与此同时,我国医疗保险法律体系的建设也进入了探索阶段,相关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费医疗管理的通知》、《试行职工大病统筹的意见》等部门规章,为社会医疗保险模式和医疗保险大病统筹的探索提供法律依据。 1.3“统账结合”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试点 1993—1997年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医疗保险制度为指导,我国开始探索建立“统账结合”的医疗保险制度,1994年国务院批准下发的《关于职工医疗制度改革的试点意见》,明确了逐步建立覆盖城镇所有劳动者的“统账结合”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目标,加快建立由政府、用人单位和员工三方共同负担的筹集机制、运行机制,指明了我国制定医疗保险相关法律法规的方向,进而推动我国医疗保险法律体系的改革与发展。 1.4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形成阶段 1998—2009年这一阶段初步形成了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三支柱”体系,主要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组成。1998年,《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实施,标志着“统账结合”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我国正式确立;2003年,《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正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试点在全国范围内展开;2007年,《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正式印发,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工作逐渐开展。这些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相继出台,极大地丰富了我国医疗保险法律体系的内容。 1.5医疗保险制度法制化新阶段 2010年至今2010年,我国颁布了社会保险领域的第一部法律《社会保险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的地位,在我国医疗保险法律体系建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既是对我国医疗保险法律体系不断探索改革所取得成果的肯定,也开启了我国医疗保险法制化建设的新纪元。综上所述,随着医疗保险制度的不断改革和发展,我国医疗保险法律体系也在不断地健全和完善,其具体过程及已取得成就如表1所示。 2我国医疗保险法律体系存在的问题 通过上述研究发现,过去几十年,我国在完善医疗保险法律体系方面不断进行探索和完善,并取得了一定成就。但是就自身内容、满足发展需求等方面而言,我国医疗保险法律体系还存在着许多问题,本文主要从立法、执法和司法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2.1立法方面 2.1.1我国医疗保险法律立法滞后、层次较低当前,我国现行医疗保险制度是以国家有关政策为支撑的,相关法律立法滞后、层次较低,严重制约了我国医疗保险法律体系的发展。医疗保险立法滞后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与国外已经制定医疗保险单项法律的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立法工作相对滞后。目前,在《社会保险法》第三章基本医疗保险中,对医疗保险相关的参保人员、待遇享受条件、支付范围和经办机构职责等内容进行了原则上的规定,并未具体细化。虽然这是我国第一次以法律形式明确医疗保险地位,但并未针对医疗保险制定单项法律。二是医疗保险法律制度体系的制定仍然滞后于我国医疗保险的发展需求和实践。现阶段,受地域差异大、统筹难度大等因素影响,我国医疗保险立法层次较低,主要表现在立法主体和形式两方面,我国现行医疗保险立法多是以国家法律指导下的地方行政立法为主,立法主体以省、市级的地方政府为主,如北京、上海、广州等地方政府积极探索医疗保险立法工作,内容大多集中在结合地方实际的医疗保险实施方面,专项立法相对较少,只有上海出台了关于医疗保险监督管理的专项规定《上海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草案)》。而形式多以暂行规定、试行办法、意见和条例等为主,法律范围和影响力有限,缺乏权威性和稳定性。2.1.2我国医疗保险法律尚不完善和健全医疗保险运行过程主要由基金筹集、基金运营管理和待遇支付等环节组成,整个过程中医疗保险管理机构、用人单位、参保人和医疗机构之间存在着复杂的利益关系,这对相关法律规范的制定与完善提出了要求。然而,就我国医疗保险法律体系建设而言,系统性和整体性欠缺。不同医疗保险制度之间和异地医疗保险制度之间存在无法衔接现象。具体到进城务工人员来讲,进城务工前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进城务工后参加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这两种医疗保险制度在衔接问题上缺乏相关法律法规依据。由于务工人员存在较强流动性,变换工作地点前后所参加的两种医疗保险制度之间也存在无法衔接问题。此外,目前依然缺乏保障各环节有序运转的专项法律规范,在医疗保险基金转移接续和使用监管、医疗机构监管等优秀问题上缺乏法律条文的支持。 2.2执法方面 与时俱进的立法进程、完善健全的法律体系是执法行政的前提和基础,但是对于广大医疗保险参保者来讲,法律的如实贯彻实施更为重要。近年来,随着医疗保险问题的逐渐暴露,相关部门也在不断提高对严格执法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执法合法性和改善执法行为。然而,受执法体系不够健全、执法人员认识不到位等诸多因素影响,我国在实际执行医疗保险相关法律的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2.2.1医疗保险执法主体之间协调性欠缺医疗保险执法是一项通过众多执法主体互相合作、相互协调共同推动医疗保险法律贯彻落实的系统性活动。虽然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以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为优秀的执法主体队伍,但是,在既有利益关系的束缚下,执法主体之间缺乏协调性,多部门管理相互掣肘。如面对医患合谋骗保、“倒药”等违法行为,医保基金管理中心、卫生部门和药品监管部门未能够统一响应、相互合作、建立联动机制予以制约。2.2.2医疗保险执法程序规范化程度较低在我国医疗保险领域执法的具体实践中,受执法人员个人主观意志和客观因素影响,执法程序规范化程度较低。这集中体现在是否遵守法定程序和法定时间两方面:一方面经常出现简化、更改医保费用报销程序等自行修改法定程序的行为;另一方面往往存在拖延参保人员依法按时享受医保基金待遇的现象。如在关于天津市糖尿病按人头付费制度实施效果评估的调研中,患者普遍反映医疗保险报销时间长短不一、整体较慢,一般需要花费3~4个月时间。医疗保险执法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将会影响参保人员公平享受公正待遇,会使医疗保险相关法律的权威性受到质疑。2.2.3医疗保险基金使用缺乏有效监管医疗保险基金监管是保障医疗保险依法落实的必要途径,对医保基金的监管力度大小及有效性直接影响医保基金功能发挥。当前,医保基金缺乏有效监管是医疗保险基金管理领域的优秀问题,主要表现为医保基金欺诈行为频频发生,如患者骗保、医患合谋骗保等行为在全国各地时有发生①。医保基金监管缺失将造成大量基金的浪费,同时也会损害参保人的利益。 2.3司法方面 近年来,随着医患矛盾、医疗纠纷等热点问题逐渐凸显,司法机关如何处理这些问题、保障受害者利益受到了公众密切关注。然而,在我国医疗保险法律体系的实践中,司法救济难以使得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权益得到充分维护,针对医疗保险执法行为的行政救济程序不能完全达到解决医疗保险相关纠纷的目的。在我国医疗保险领域的现有司法救济中,行政救济占据了主导地位,而行政救济的优秀在于审查医疗保险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反而忽视了对参保人员医疗保险权益的关注,即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是否得到满足并未成为我国现有司法体系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偏离了医疗保险司法救济的初衷。 3完善我国医疗保险法律体系的对策建议 3.1增强医疗保险制度作用对象的自我约束 参保患者和医护人员作为医疗保险的重要参与者,作为医疗保险依法行政的对象,其自身法律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平的高低对于我国医疗保险法律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具有重要影响作用。对于参保患者,应该建立宣传机制,加强医疗保险制度及其相关法律的讲解和宣传,引导参保患者正确理解制度内容并充分认识其重要性,提高参保患者的法律意识,使其自觉避免骗保等行为。对于医护人员,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使其主动杜绝违规行为发生。 3.2加快推进医疗保险立法工作 从医疗保险法律体系构成内容上来讲,要加快推进单项法、相关专项法的立法工作。《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实施意味着我国社会保障立法向前迈出了一大步,但是其中关于医疗保险的规定赋予了执法者更多的自由裁量权,对医疗保险法律制度具体实践的指导作用比较有限。因此,要推进立法细化工作,丰富、完善医疗保险法律体系,在《社会保险法》的指导下,加快推进医疗保险领域各单项法、专项法的立法进程,尽快建立确定医疗保险法律地位的《医疗保险法》,建立用以规范医疗保险各个环节的专项法律,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法》、《医疗保险监管法》等。同时,就城乡统筹、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续接和医疗费用异地结算等医疗保险的优秀关键问题,要在《医疗保险法》的指导下,制定与其相适应的配套实施制度。 3.3严格医疗保险执法工作 3.3.1整合部门资源,建立协同合作的执法体系由于医疗保险的执法活动是一个众多环节组成的综合性过程,必然会涉及到医药卫生、财政审计等其他执法部门。因此,要以医疗保险基金为优秀建立执法部门协同合作体系。首先,要合理划分职责、界定权力边界,形成权力清单,各地方要以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为优秀,整合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卫生监督局和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建成协同执法队伍。其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卫生计生委作为医疗保险的主管机构,主要负责部署、协调和监管其他部门依法开展工作,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作为医保基金的直接管理者,主要负责医疗保险的报销审核和待遇支付,卫生监督局主要负责对医疗机构及其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财政局则负责医保基金收支的监管工作。其次,要借助大数据、互联网等先进技术,搭建医疗保险运行信息共享平台,在执法部门之间实现信息实时动态传输,为多部门协同合作提供前提。最后,建立执法协作制度,在执法部门之间建立长期有效的协同关系。3.3.2转变监管理念完善相关配套制度针对上述医保基金监管方面的问题,转变依法监管理念,由制止性措施主导的事后监管向预防性策略为主的事前监管转型,通过相关制度建设与完善等措施,促使参保患者、医护人员等由被动监管向主动约束转变。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依托,建立参保患者个人信用体系,并将其纳入到医保基金监管中,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实时监控系统,探索建立与个人信用相挂钩的医保基金分配使用机制,加强对参保患者的行为约束,提高基金使用效率;为规范医护人员行医行为,与卫生部门通力合作,探索建立部门之间的协同监管机制,开发或融合医保基金管理与医护人员管理的综合系统,将医保基金分配使用与医护人员执业资格、个人职业发展相挂钩。同时,相应建立配套惩处制度,加大对违规医护人员的惩罚、处理力度。 3.4明确并公开医疗保险司法工作 医疗保险领域存在诸多纠纷,但并不是所有纠纷均可以进入司法程序,只有医疗保险理赔纠纷、医疗保险劳动纠纷等争议才属于其司法工作的内容,并且属于行政诉讼的范畴。因此,法院只可以针对医疗保险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如医保基金管理中心办理医疗报销的程序、用人单位是否按照规定为员工按时交纳医疗保险等内容。在此基础上,要建立由参保人员、用人单位、经办机构和法院等多方参与组成的医疗保险纠纷机制,以确保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权益得到满足。此外,监督是实现医疗保险司法工作公开的有效手段,而健全的监督机制和丰富的监督渠道是实现有效司法监督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因此,要完善新闻媒体的监督机制,扩大监督主体范围,拓展参与监督渠道。首先要继续完善新闻媒体监督机制,合理规范新闻媒体的监督行为。其次,要提高社会力量参与司法监督的意识和积极性,加强社会监督。最后,要通过建立制度(如公众陪审制度)、搭建信息公开平台等举措,广泛拓展监督渠道,为社会监督提供便利条件。 作者:张再生 李亚男 单位: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 社会医疗保险论文: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论文 1一般情况 本次调研共发放问卷1000份,回收942份,有效问卷878份,问卷有效回收率为87.8%,有效率为93.4%。其中,男57.41%,女42.59%;20岁以下6.83%,21~30岁37.81%,31~40岁33.03%,41~50岁11.39%,51~60岁6.83%,61岁以上4.11%;在学历分类中,本科、大专和高中学历比例较大,分别为37.36%、24.15%和15.72%;在职业分类中,在职人员87.47%,企业职员比例最大,占33.33%;月收入主要集中在2500~4500元之间,占54.67%。 2对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满意情况 2.1居民对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满意情况的基本概述 采用“李克特量表”法,针对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保障情况、医疗保障水平、相关手续办理难易程度、政策实施情况、是否有必要购买商业医疗保险这5个条目进行调查。每一陈述均为一条正面陈述,例如“参加医保后,您认为自身的医疗保障水平有了明显提高”,每一陈述均有"非常同意"、"同意"、"不一定"、"不同意"、"非常不同意"这5种答案,分别记为5分、4分、3分、2分和1分,每个被调查者的满意度总分即为各道题的回答所得分数的加和,故满意度得分的总分为25分[4]。本次调研,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满意度总分,均值为10.58,方差为8.76,总分分值中最大值为20,最小值为4,其分布基本成正态分布。表明被调查者的整体满意度偏低,满意度高和满意度低的人分布较少,满意度评价一般的人分布较广泛。满意度得分分布见图1。 2.2居民对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满意度影响因素分析 根据调研前期成果总结和相关文献查阅,发现性别、学历、职业、年龄、月收入、参保种类这6个因素影响满意度评价的可能性最大,因此,本研究以这6个因素为主线试图探索其对满意度评价产生的显著性影响。将性别、学历、职业、年龄、月收入、参保种类这6个可能影响满意度评价的因素进行方差(ANOVA)分析,表明男性的满意度评价略高于女性,男性为(10.64±2.88),女性为(10.48±3.07),不同性别的应答者对满意度评价高低没有统计学意义(P 0.05);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答者满意度最高,为(11.06±3.70),其次为本科(10.76±2.91),而大专、高中及其以下学历者满意度均分差不多,不同学历的应答者满意度评价高低具有统计学意义(P 0.05);在职业分类方面,从事医疗工作方面的应答人员满意度最高,为(12.13±3.93),其次是学生为(11.18±3.59)、教师为(10.81±3.90)以及企业员工为(10.63±2.93),不同职业的应答者满意度评价高低没有统计学意义(P 0.05);在年龄分类上,满意度评价高低依次为21~30岁为(10.97±3.17)、31~40岁为(10.81±2.77)、20岁以下为(10.40±2.69)、41~50岁为(9.98±2.65)、51~60岁为(9.40±3.19)、60岁以上为(8.94±2.29),不同年龄的应答者满意度评价高低也没有统计学意义(P 0.05);在收入方面,收入7001元以上者的满意度最高,为(14.76±2.36),且明显呈现收入越高,满意度评价越高的趋势,不同收入的应答者满意度评价高低有统计学意义(P 0.05)。因此,学历、月收入与满意度评价有显著的统计学关联,而性别、职业、年龄则没有显著统计学关联。 2.3居民对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认知度与满意度相关性分析 据相关文献,发现上述6种因素在影响认知度高低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满意度评价,为此,我们从认知度和满意度的关系直接出发,寻找两者之间的关联,试图总结出提高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满意度的方法。 2.3.1居民对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认知度概况 对调研对象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认知情况进行评价。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分类、参保对象、参保条件、账户管理等方面,出8道客观题并进行计分,每题选对得1分,选错或不选不得分[5]。结果显示,调研对象对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认知度评分均值5.03,方差1.34,最小值2(代表答对2题),最大值8(代表答对8题),级差为6。具体分布见图2。 2.3.2认知度与满意度的相关性分析 通过简单线性回归分析,被调查对象对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认知度与满意度呈正相关关系,认知度的回归系数为0.51(95%CI:0.31,0.71),P值0.000,具有显著性。说明被调查对象的认知度与满意度呈正向相关关系,认知度越高,满意度评价越高(图3、图4) 3讨论与建议 3.1提高普通市民对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认知度 可以有效提高满意度评价普通市民对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认知状况影响了其满意度评价。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在保障人民基本生活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该政策的实施不仅体现了政府的人文关怀,同时还标志着社会文明的进步。参保人的评价关系着保障体系的改进与完善,满意度的提升不仅意味着人们生活的更加舒适,而且更加代表着整个国家的和谐与发展。为了提高满意度评价,可着手从提高认知度开始做起。根据本次调查研究,学历与认知度有着显著关联,即学历越高对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了解得越多。这表明,学历越高的群体往往在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较为清晰的企、事业单位工作。而认知度较低的初、高中文化水平人群,多为自由职业者、农民、外来务工人员以及个体经营者,他们了解医保政策的渠道更为狭窄[6],一旦遇到医保报销问题便显得手足无措。为此,相关部门应该着重关注这类人群,整体提高人民群众的认知水平,从而进一步提高普通群众对国家政策实施的满意度评价和支持程度。 3.2重视公众对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满意度评价 本次调查研究表明,普通市民对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满意度偏低。在上述5个因素中,受教育程度和月收入与满意度评价显著相关,且收入越高的群体满意度评价越高。从收入这一方面可以看出,参保人对个人费用负担部分比较敏感,尤其是当需要购买一些价格昂贵且不在医保报销范围里的药品、医疗器械时,基本医疗保险这部分的低满意度评价较为明显。除此之外,通过问卷反馈以及走访调研,可以看出,普通参保人对繁琐的报销过程以及服务人员的态度有着一定的看法[7]。由此可以看出,要提高市民对政策的满意度,相关部门不仅要扩大医保范围,还要简化报销过程,提高服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并规范其工作态度。只有参保人的满意度提高,对所涉及的保障自身权益的政策产生足够的关注度,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才会不断被发现并改进完善,国家医疗保障体系才会更加全面完善,社会和谐文明才会更加稳定提高。 3.3对“先看病后付费”新诊疗模式的探讨 在本次的调查问卷后设置了一个对“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模式的开放性问题讨论,大多数人对新模式持尝试并支持的态度。“先看病后付费”模式为患者可在看病前预存一定的资金,当看病结束后一次性划清,有效减少看病排队慢、延误治疗有效期等问题[8]。但因为国家对医院的资金投入有限、患者的信誉问题尚需考证、新模式的展开需要与信用卡等多方面进行挂钩以及其他资源的整合等一系列问题,使得“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模式目前只能应用于个别医院,而无法全面推广。但同时,新诊疗模式的出现意味着发展推进的无限可能,开展新模式不可操之过急。它的发展应与我国的社会发展紧密联系起来,保障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当务之急。相关部门应尽快完善医疗保险制度,提高群众的满意度,从而进一步解决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新政策的施行创造更加便利的条件,更好地造福于广大群众。 作者:杨海跃 闫岩 梁安琪 高献宝 格桑 茅宁莹 单位:中国药科大学国际医药商学院 社会医疗保险论文:社会保障制度医疗保险论文 一、模型设定 (一)数据来源及回归模型 本文所采用的居民微观调查数据来源于2010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同时,本文还将用到4个直辖市及78个地级市层面的宏观统计数据,这些数据来源于中国城市数据库和2009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由于一些被访问者的数据缺失,本文最终收集到了9189个居民样本用于实证分析。为了检验社会保障情况对居民主观幸福感的影响,本文建立了如下的基准回归等式:其中,下标i表示第i个居民样本,ε表示随机扰动项。因变量为happiness,是度量居民主观幸福感的指标。在公式(1)中自变量为medicare,表示医疗保险;pension表示养老保险。β1、β2分别是两者所对应的回归系数。在公式(2)中自变量为社会保障项目指数social_security。X和Z是控制变量,X是影响居民主观幸福感的个人及家庭特征变量矩阵,Γ是其相应的回归系数矩阵;Z是影响居民主观幸福感的宏观环境变量矩阵,П是其相应的回归系数矩阵。 (二)变量定义 1.居民主观幸福感(happiness)。被解释变量happiness的取值来源于CGSS问卷中被访者对问题“总的来说,您认为您的生活是否幸福?”的回答。答案分为“很不幸福、比较不幸福、一般、比较幸福、完全幸福”,分别对应1-5的赋值。表1显示了居民主观幸福感调查结果的分布情况。在最终的9189个样本中,居民主观幸福感的分布情况与全样本并不存在明显差异,回答“很不幸福”和“比较不幸福”的比例为2.14%和7.66%,而样本中有18.01%的被访问者选择回答“一般”,另外56.55%和15.64%的被访问者选择了“比较幸福”和“完全幸福”。这样的分布情况表明删除数据缺失的样本个体后实证结果不会有明显差异。2.社会保障(medicare、pension和social_security)。本文用来衡量居民社会保障情况的指标medicare和pension分别来自居民对调查问卷中的问题“您目前是否参加了城市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公费医疗社会保障项目?”和“您目前是否参加了城市/农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项目?”的回答。当访问者回答“参加了”即赋值为1,当回答“没参加”时赋值为0。Social_security的取值为medicare*0.5+pension*0.5,是分别赋予medicare及pension各0.5的权重再相加的综合指数。3.控制变量。控制变量分为两类,一类是被访问者的个人及家庭特征变量,另一类是其所在城市的宏观数据变量。个人及家庭特征变量包括:性别(male),男性取值为1,女性为0;年龄(age),是居民在2009年的周岁;民族(nation),汉族取值为1,其他为0;宗教信仰(religion),有宗教信仰取值1,无宗教信仰取值0;教育情况(education),即根据学历推算的接受学校教育的年数;政治身份(communist),中共党员取值为1,其他为0;健康状况(health),来自被访问者对问题“您觉得您目前的身体健康状况是?”的回答,答案“很不健康、比较不健康、一般、比较健康、很健康”分别取1-5的整数值;户籍(urban_hukou),适用于调查结果“非农业户口(城镇户口)、居民户口、军籍”的取值1,其他为0;工作情况(work),有工作取值1,其他为0;收入情况(income),即2009年该家庭总收入的自然对数;婚姻状况,分为两个变量divorced和married,分别表示离婚和已婚状况,当离婚和分居时,divorced取值1,其他情况取值0,当已婚时married取值1,其他情况取值0;收入公平(fair),来自于问题“考虑到您的教育背景、工作能力、资历等各方面因素,您认为自己目前的收入是否公平?”,回答“不公平、不太公平、一般、比较公平、公平”分别取值1-5的整数。居民所在城市的宏观数据变量包括:收入差距(inequality),是2009年该城市城乡居民个人可支配收入的比值;经济增长率(growth),是2009年该城市GDP的增长率(%)。 (三)数据描述 表2显示了模型中各个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用于实证研究的9189个微观样本涵盖了全国3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82个城市,其中东部32个,中部30个,西部20个,说明研究样本具有一般代表性。描述性统计结果表明,主观幸福感happiness的均值为3.76,处于中等偏“比较幸福”的水平。医疗保险medicare的均值为0.87,说明样本中87%的居民参与了医疗保险的社会保障项目,养老保险项目pension参与的居民却只有46%,低于医疗保险的参与率,这两个变量的标准差分别为0.33和0.5。社会保障综合指标social_security的平均值为0.66,标准差为0.33。 二、实证分析 (一)基本结果 由于在本文的回归模型中,被解释变量happiness的取值是1-5的整数,是一个表示程度的有序变量,因而本文采用OP模型对其进行估计。实证结果如表3所示。表3不仅列出了解释变量的偏回归系数,还列出了解释变量对happiness的边际效果。从表中可以看出,变量social_security变量的回归系数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说明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能够显著增进中国居民的主观幸福感。具体来说,当社会保障指标提高一个标准差(0.33),能使居民感觉“很不幸福”、“比较不幸福”和“居于幸福和不幸福之间”的概率下降0.21%、0.83%、1.42%,但却可以使居民感觉“比较幸福”和“完全幸福”的概率上升0.85%、1.61%。通过对以上实证结果的分析,本文认为社会保障可能主要通过以下三种路径影响居民的主观幸福感。首先是经济路径,社会保障可以促进经济增长,并在某些方面增加个人和家庭的收入(如领取低保),从这个方面社会保障对幸福感有促进作用。其次是心理路径,社会保障制度可以作为社会的“安全网”和“稳定器”防范于未来的风险,给人们心理上安定的感觉,还可以增加社会信任,从而提升了居民幸福感。最后是社会路径,社会保障可以使国民收入再分配,促进了社会公平,从而提升了居民幸福感。对于其他控制变量,除了工作情况(work)和经济增长率(growth)两个变量不显著以外,其余变量都对居民主观幸福感产生显著影响。并且各控制变量的估计结果与既有文献的研究发现大体一致。 (二)分项结果 目前在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中,分量最重、人民最为关注的当属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所以为了考察这两个指标各自对主观幸福感的影响以及影响程度的差异,现将其作为单独的变量同时放入回归模型中进行估计,估计结果如表4所示。从实证结果中可以看出,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都对主观幸福感产生了显著的正向影响,但是根据边际效果的数据来看,医疗保险对幸福感的影响程度高于养老保险。实证结果进一步说明,推进社会保障体制改革对提高居民幸福感的重要意义。医疗保险影响大于养老保险影响的可能解释是:首先,医疗保险的覆盖度大于养老保险,从全体样本中就可以看出,有87%的居民参与了医疗保险,只有47%的居民参与了养老保险。其次,可以看出人们对于医疗保险的重视,因为健康对个人会产生身体和心理的双重影响。最后,健康问题贯穿于人的一生,而养老保险的作用一般突出体现在老年生活方面。 (三)分群体结果 为了进一步探讨社会保障对于不同群体幸福感的影响,本文按不同标准将被访问者分为不同群体,以观察社会保障对其幸福感影响的差异性。首先,按照被访问者所处的地域,将样本分为东部和中西部居民两个子样本;其次,再按照CGSS问卷中的问卷类型将被访问者分为城市和农村两个子样本;最后,根据被访问者家庭收入是否达到平均收入将其分为高收入群体和低收入群体两个子样本。分别对以上子样本进行OP回归,实证结果如表5所示。对于每个子样本,社会保障都显著影响其幸福感,但是对中西部地区居民的影响大于东部,对农村居民的影响大于城市,对低收入居民的影响大于高收入群体。这个结果可能的解释是,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当低层次的需求被满足以后,人们更重视还未得到满足的更高层次的需求。生活在经济相对发达城市的高收入居民其基本生活需求得以满足,影响其幸福感的因素中高层次的需求可能占比较多。并且,我国的社会保障体制更倾向于照顾普遍大众及弱势群体,故对生活环境较差的居民影响较大。 三、结论 本文以CGSS2010年微观大样本数据,对社会保障是否会影响居民的主观幸福感及其影响程度进行了实证检验。实证分析结果显示,社会保障的确会对主观幸福感产生显著的影响,并且这种影响具有正相关性。此外,通过分项分析发现: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都对主观幸福感产生了显著的正向影响,但是根据边际效果的数据来看,医疗保险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程度高于养老保险。在分群体分析中,社会保障对中西部地区居民幸福感的影响大于东部,对农村居民幸福感的影响大于城市,对低收入居民幸福感的影响大于高收入群体。这说明,随着生活条件的提高,社会保障对居民幸福感的正向影响将逐步变小。针对以上结果,本文建议可以将提升居民幸福感为方向完善我国的社会保表5社会保障对居民主观幸福感的影响:分群体子样本OP估计及其边际效果障体制,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改进社会保障体制:第一,缩小社会保障群体间的差距,增加社会保障受益覆盖度。首先,缩小差距可以增加社会公平。其次,增加覆盖度是对社会保障体系的横向扩展。提高政府对低收入者的保障标准,给低收入者改善生活的空间,让所有国民尤其是让低收入者都能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这有利于公众对社会保障制度的信赖,从而从整体上提高居民的主观幸福感。第二,完备社会保障体系的项目,加强制度整合。这是对社会保障体系的纵向扩展,会使社会保障项目日益丰富,完全保障居民生活中多元化的各种需求,让居民从精神层面得到保障。此外,各项目间并不是完全独立的,加强各项目之间的整合程度势必对社会保障体系的运行有益。当然,对于体系中的重点项目,如医疗保险,要更加关注。第三,优化社会保障制度设计,实现可持续发展。社会保障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制度,也是政府的一项永久性事业,需要完善社会保障筹资机制、基金机制等,顺应社会多样化的趋势。 作者:刘瑜 单位:西南政法大学经济学院 社会医疗保险论文:管理模式下的社会医疗保险论文 新时期以来,我国社会各个层面面临着现代化建设和改革的共同课题。医疗体制改革正是其中的热点性话题之一。而社会医疗保险作为医疗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及社会保障制度的关键模块,这一双重身份决定了新时期社会医疗保险工作的万众瞩目和任重而道远。 一、社会医疗保险概述 1.社会医疗保险的内容界定 社会医疗保险是指由政府相关部门出资,对因患病、受伤或者生育等原因而丧失劳动能力的特殊群体发放的生活保障和免费的医疗卫生服务。一般来说,医疗保险根据出资方的不同而划分为两种:由企业出资的医疗保险叫做商业医疗保险。而由政府相关部门出资的医疗保险则成为社会医疗保险。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主流的医疗保险种类是社会医疗保险,其是我国社会基础保障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缓和阶级矛盾,平衡贫富差距,提高公民应对风险能力等方面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意义和价值。 2.社会医疗保险的管理现状 社会医疗保险从设立到推广,再到不断深化,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民生命安全,提高我国医疗体系服务水平等方面取得显著实绩。然而毫不晦涩地说,我国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工作在新时期以来逐渐表现出多方面的局限和不足。首先,社会医疗保险管理者的身份由多个主体共同承担,造成管理工作的过于复杂和人力、物力的严重浪费。在很长一段时期内,扮演我国社会医疗保险管理者角色的有关部门包含了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等。其次,社会医疗保险管理者数量过多,加之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工作内容很难做到泾渭分明式的严格划分,所以,造成工作内容与管理者之间角色的冲突和信息的难以及时送达。最后,传统社会医疗保险工作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各个险种之间为了争夺更大的客户资源,完成既定的参保率,而放松关键的审核环节,造成重复享受医疗保险的情况发生,并导致医疗保险资源的分配不公和严重浪费。 二、新时期社会医疗保险管理模式的有益尝试 1.精简管理部门,实行权力集中的管理模式 为了避免由于社会医疗保险的管理层过于庞大而导致的医疗保险信息不对称,医疗保险资源浪费以及重复获取医疗保险补助等弊端的出现,新时期以来,我国改革了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制度,根据不同级别的社会医疗保险区域,指定相应级别的卫生局或者其他卫生行政部门作为社会医疗保险管理部门。伴随着这种管理权力的集中,我国社会医疗保险在险种上也实现了集中,将原先分散在不同管理部门之下的社会医疗保险进行归拢,统一安排在卫生局及其他卫生行政部门设置的社会医疗保险管理机构的管辖范围之中。其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以及困难群体医疗救助是险种合一工作中的绝对主体性部分。通过这种权力集中的方式,实现了对社会医疗保险管理机构的“瘦身”。强化了对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工作的整体性和宏观性,实现了对社会医疗保险资源的科学分配和结构的不断优化。 2.委托管理的管理模式 在进行简化管理部门,实行权利集中的过程中,各级卫生局以及其他卫生行政机关的角色往往面临着难以避免的尴尬和矛盾。作为我国医疗体系和行业的主要负责部门,其需要考虑我国医疗行业的发展和繁荣,对医疗服务体系的水平和营收等情况有一个清晰的认知和积极的促进。但由于其同时肩负社会医疗保险管理重任,为了保障公民获得切实的医疗保险服务,必须对医院的医疗服务收费水平进行全程监督和考核。为了避免这种角色的矛盾和冲突影响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工作的有效性,我国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工作实行了委托管理的新型管理模式,从当前较为成功的试点地区管理经验来看,这种委托管理模式的实行是通过签订保险合同、委托合同、医疗基金管理等方式来实现的。 3.社会医疗保险中的道德因素管理 我国社会医疗保险在本质上是属于社会保障制度的一部分,不带有盈利性质。但是,我国社会医疗保险体系由医疗机构、保险机构、被保险人等三方共同组成。而医疗保险的形式是以金钱作为载体的。所以,我国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在实际医疗保险的管理工作中,注重和加强了对利益相关三方的道德风险的管理,强化了对其的参保率的审核工作以及道德品格的评估工作。 三、结语 新时期以来,我国社会医疗保险在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为了强化其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民众生活水平等方面的意义和价值,摸索出了以四险合一、委托制管理和道德风险管理等不同的管理模式,实现了社会医疗保险价值的发挥。 作者:张立杰 单位:集安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社会医疗保险论文:二类疫苗社会医疗保险论文 社会医疗保险(SocializedMedicalInsurance)是为保障范围人民群众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1]。国务院颁布的《国家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中将疫苗分为两类。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二类疫苗是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2]。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医疗保险保障范围正逐步由单纯提供医疗服务向医疗、预防、康复等综合服务过渡[3]。但是,社保支付预防接种是否可行,尚缺乏必要研究。国内接种二类疫苗费用由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承担,对医保支付预防接种的研究很少。本研究运用问卷调查法,同时采用定性研究方法对政策决策者、社康中心工作人员、医疗保险专家和公共卫生专家进行访谈(访谈结果见《二类疫苗纳入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定性研究》[4]),探讨将二类疫苗纳入社会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可行性,为决策者制定卫生策略提供科学依据[5]。 1研究方法 1.1调查方法 2011年5-6月,采用整群随机抽样方法,选定宝安区、南山区和福田区3个调查地区。各区分别选取3所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共计9所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由经过培训的调查员对前来社康中心就诊的社区居民进行问卷调查。 1.2问卷内容 社区居民调查问卷包括4部分:①基本情况:包括了性别、户籍类型、参保类型、文化程度和职业等12个条目;②认知情况:包括了预防接种及社会医疗保险支付等8个条目;③预防接种纳入社会医疗保险态度:包括了接种二类疫苗意愿以及利用社保支付预防接种意愿等11个条目;④预防接种纳入社会医疗保险行为:包括了7个条目。 1.3统计分析采用EpiData3.1建立数据库,利用SAS9.2进行统计分析。单因素分析中,计量资料的比较采用t检验以及方差分析,计数资料及分类资料的比较采用检验。当P值小于0.05时,认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研究结果 2.1基本情况 共发放调查问卷1062份,有效问卷1005份,有效率94.6%。测量Cronbach’sα系数为0.74,内部一致性较好。调查对象女性居多,青年占绝大多数,文化程度多在大专及以上,职业以管理、技术人员为主,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各半,家庭收入多在5000~10000之间,医保类型多为参加综合医疗保险。具体情况如表1所示。 2.2认知情况 问卷中设置了6个问题以调查对二类疫苗纳入社保支付信息的了解程度:①г自费疫苗是否属于国家免疫规划疫苗?②下列疫苗中哪一种属于自费疫苗?③您看到过“社会医疗保险支付预防接种”的相关报道吗?④深圳市综合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参保人的预防接种费用吗?⑤深圳市综合医保个人账户支付预防接种费用是否有账户累计额限制?⑥深圳市综合医保个人账户是否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家属的预防接种费用每道题答对计1分,答错或者答不知道计0分,平均分为1.75±1.57分。按照个人基本情况变量分组对预防接种知识得分进行单因素方差分析发现,不同性别、文化程度、职业、户籍、家庭平均月收入、医保类型的调查对象,对二类疫苗纳入社保支付信息的了解程度存在显著差异,具体情况如表1所示。 2.3意愿情况 调查对象对使用社保支付二类疫苗支持程度较高,900人(89.6%)认为将预防接种纳入社保支付范围有必要,主要原因包括:个人健康需要和降低接种费用等。认为二类疫苗纳入社保支付范围没有必要的原因包括:很少接种疫苗不需要、支付方式繁琐和纳入的疫苗不实用等。单因素分析发现,年龄、文化程度、职业3个因素对深圳居民是否愿意使用社保支付二类疫苗有显著性意义(P 0.05)。具体情况如表2所示。 3讨论 深圳市2007-2008年传染病暴发疫情监测显示,报告病例数最多的前5位病种中,包括二类疫苗可预防的流感、水痘和感染性腹泻[6]。这些疾病具有高度传染性,极易在幼托机构、中小学和工厂发生暴发,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7]。深圳市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由单纯提供医疗服务向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过渡,投入到预防接种这样的利国、利民、利己的低成本高效益的多盈项目是优先选择。深圳市已经将少部分人群接种二类疫苗纳入了社会医疗保险支付范围,2008年《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综合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积累额达到1个月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其超过部分可用于支付其本人的预防接种费用”[8],但目前覆盖人群远达不到社保参保人的五分之一。单因素分析表明,不同群体对预二类疫苗纳入社保支付信息的了解程度存在显著差异:女性比男性了解的信息更多;文化程度越高越了解;流动人口了解信息显著少于户籍人口;参加劳务工医保者比参加综合医保者了解信息更少;管理、专业技术人员信息了解更多。2008深圳市相关政策出台后通过电视、报纸等多种渠道向公众宣传,但因为实施时间较短,满足条件的参保人较少,大多数公众并不知情。绝大多数调查对象对二类疫苗纳入社保支付持支持态度,单因素分析发现,青年人、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者、管理、技术人员及服务业人员认为有必要将二类疫苗纳入社保支付范围的比例显著较高。随着人们健康观念的改变,人们预防接种的需求也日益增长。医疗保险应该向更为积极的健康干预发展[9]。预防接种作为一种投入产出高的健康保障领域,有计划支出一定比例的社保基金投入其中,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及提高居民健康水平[10]。 综上所述,将二类疫苗纳入社会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存在巨大需求,应在免疫服务提供方大力支持下,利用健全的基层预防接种服务网络,不断提高公众知晓率和利用率,采取不同参保类型的支付形式,将社保资金合理的运用在预防接种当中。 作者:侯万里 单位: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社会医疗保险论文:社会医疗保险欺诈问题和防范研究论文 摘要:防范医疗欺诈问题,是研究社会医疗保险的重要课题之一。本文总结了承德市近两年来查处医疗欺诈行为的情况,结合实际提出了防范对策。 关键词:社会医疗保险;医疗欺诈 随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的逐步扩大,参保人员结构更为复杂,尤其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参保人员异地居住、就业范围广、流动性大,使医疗保险基金在医疗领域面临欺诈的风险也越来越大。防范医疗欺诈问题,是研究社会医疗保险的重要课题之一。本文总结了承德市近两年来查处医疗欺诈行为的情况,并结合实际提出了相应的防范对策。 一、承德市查处医疗欺诈行为的基本情况 社会医疗保险中的医疗欺诈行为是指违反医疗保险管理法规和政策,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及其他方法,向医保基金管理机构骗取医保基金或医保待遇的行为。 承德市近两年来共查处了15起严重医疗欺诈案例,违规金额近80万元。其中“挂床”住院8例;向医保部门传输虚假数据3例;冒名顶替住院2例;虚开住院票据1例;伪造病历等相关材料的1例。此外,以采取“分解住院”方式骗取医保基金的有近200人次;还有一些欺诈行为因金额小、行为方式较为琐碎,未统计在内。 从查处情况来看,医疗保险中的医疗欺诈行为存在以下特点:一是实施欺诈的行为人较为复杂,既有参保人,也有医疗机构,还有用人单位。在利益趋同的条件下,往往参保人与医疗机构人员共同合谋欺诈,以达到非法获利的目的。在欺诈过程中,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作用十分明显,即使参保个人想实施欺诈,往往也要得到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支持、纵容和配合。二是欺诈种类繁多。从参保个人来看,使用的方式主要有:冒用他人医疗保险证、卡就医;异地就医人员伪造或虚开医疗票据回来报销;“挂床”住院就医;要求医院开具本人不必要的诊疗项目或药品,由他人代作或代用等。从医疗机构来看,使用的方式主要有:伪造、变造以及提供虚假病历、处方、疾病诊断证明和医疗费票据;使用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应由参保人自费的医疗费用,较为严重的是将非医保支付病种(如车祸、工伤、打架斗殴等)改为医保支付病种;向参保人提供不必要的或过度的医疗服务。三是对异地医疗欺诈调查的成本高、取证难。根据承德市对异地就医检查的情况,外地检查每人每天的成本平均在300元左右(含各种交通费),受经费情况限制,一年也难以组织几次检查;在检查中,获得外地医疗机构的密切配合也较为困难。尤其是一些退休异地安置人员居住范围广泛,即使在审核中一些报销单据明显存在疑问,也无法进行调查核实。四是对欺诈行为的处理困难。一种情况是无法处理,往往一个城市中存在1~2家处于垄断地位的大医院,对其处理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关系,很难触及到其根本利益。另一种情况是无权处理,对外地违规医院缺乏地区间的协查合作机制,只能对实施欺诈的参保人简单拒付了事,对违规医院无计可施,无疑助长了一些医院对异地患者的违规行为。 二、对医疗欺诈行为的防范对策 针对上述情况,笔者根据实际提出以下防范对策: 1.多措并举,加强对医疗欺诈行为的监管。首先,要加强医疗保险机构自身建设,适当增加工作经费,保证反欺诈监管的有效进行;充实医疗专业人才,加强对现有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识别欺诈行为的能力;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提高工作效率,改进监管工作方式;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减少由于信息障碍导致的欺诈风险。其次,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建立日常巡查、重点专查和年终考评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完善相关的各项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医保协议管理,量化各种管理指标,如住院费、床日费、转院率等,明确界定各种违规行为和处罚措施;积极探索新的医疗费用支付方式,改革现行的按服务项目付费办法,对部分定点医疗机构试行医疗费总额预付、按病种付费或复合方式付费,建立定点医疗机构自我约束控机制。第三,加大惩罚力度。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反医疗欺诈责任制,当出现欺诈行为时,要逐级追究责任。运用有效的信息传递渠道,将必要的信息传播给公众,从而为实施社会惩罚和市场惩罚创造条件。对医保管理机构难以调查取证的案件,建立公安部门、检察院介入的工作衔接机制和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工作的机制。 2.加强部门间合作,对医疗欺诈行为的监管形成合力。对医疗欺诈行为的监管,涉及到多个部门的综合管理问题,仅仅依靠医疗保险机构是不够的。同一欺诈行为,往往会违反多个部门的管理规定。医疗保险机构应与卫生、物价、药监等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坚决查处各种欺诈行为。要充分发挥各部门在各自领域的专家作用,提高整体反医疗诈骗能力,加大联合处罚力度。 3.建立医疗保险反欺诈异地协查机制。加强地区间医疗保险机构的合作,建立协查联动机制,是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反欺诈的有效手段。由于管理体制和客观条件的限制,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异地就医协查制度目前还难以实现。但是,可以考虑首先在省级范围内建立异地就医协查制度,统一管理规范和协调机制,实现全省范围内的异地就医病人跟踪管理。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应负责协调解决一些实际问题,还要将异地就医协查执行情况作为劳动保障部门政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增强各地协查的责任意识。 4.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发挥媒体和舆论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医疗保险有关政策,提高参保人员的责任感和法律意识。建立举报奖励机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医疗保险欺诈行为进行监督。聘请社会特约监督员,组织他们定期进行明察暗访,并及时将有关信息反馈到医疗保险机构。 社会医疗保险论文:反社会医疗保险欺诈措施论文 摘要:防范医疗欺诈问题,是研究社会医疗保险的重要课题之一。本文总结了**市近两年来查处医疗欺诈行为的情况,结合实际提出了防范对策。 关键词:社会医疗保险;医疗欺诈 随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的逐步扩大,参保人员结构更为复杂,尤其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参保人员异地居住、就业范围广、流动性大,使医疗保险基金在医疗领域面临欺诈的风险也越来越大。防范医疗欺诈问题,是研究社会医疗保险的重要课题之一。本文总结了**市近两年来查处医疗欺诈行为的情况,并结合实际提出了相应的防范对策。 一、**市查处医疗欺诈行为的基本情况 社会医疗保险中的医疗欺诈行为是指违反医疗保险管理法规和政策,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及其他方法,向医保基金管理机构骗取医保基金或医保待遇的行为。 市近两年来共查处了15起严重医疗欺诈案例,违规金额近80万元。其中“挂床”住院8例;向医保部门传输虚假数据3例;冒名顶替住院2例;虚开住院票据1例;伪造病历等相关材料的1例。此外,以采取“分解住院”方式骗取医保基金的有近200人次;还有一些欺诈行为因金额小、行为方式较为琐碎,未统计在内。 从查处情况来看,医疗保险中的医疗欺诈行为存在以下特点:一是实施欺诈的行为人较为复杂,既有参保人,也有医疗机构,还有用人单位。在利益趋同的条件下,往往参保人与医疗机构人员共同合谋欺诈,以达到非法获利的目的。在欺诈过程中,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作用十分明显,即使参保个人想实施欺诈,往往也要得到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支持、纵容和配合。二是欺诈种类繁多。从参保个人来看,使用的方式主要有:冒用他人医疗保险证、卡就医;异地就医人员伪造或虚开医疗票据回来报销;“挂床”住院就医;要求医院开具本人不必要的诊疗项目或药品,由他人代作或代用等。从医疗机构来看,使用的方式主要有:伪造、变造以及提供虚假病历、处方、疾病诊断证明和医疗费票据;使用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应由参保人自费的医疗费用,较为严重的是将非医保支付病种(如车祸、工伤、打架斗殴等)改为医保支付病种;向参保人提供不必要的或过度的医疗服务。三是对异地医疗欺诈调查的成本高、取证难。根据**市对异地就医检查的情况,外地检查每人每天的成本平均在300元左右(含各种交通费),受经费情况限制,一年也难以组织几次检查;在检查中,获得外地医疗机构的密切配合也较为困难。尤其是一些退休异地安置人员居住范围广泛,即使在审核中一些报销单据明显存在疑问,也无法进行调查核实。四是对欺诈行为的处理困难。一种情况是无法处理,往往一个城市中存在1~2家处于垄断地位的大医院,对其处理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关系,很难触及到其根本利益。另一种情况是无权处理,对外地违规医院缺乏地区间的协查合作机制,只能对实施欺诈的参保人简单拒付了事,对违规医院无计可施,无疑助长了一些医院对异地患者的违规行为。 二、对医疗欺诈行为的防范对策 针对上述情况,笔者根据实际提出以下防范对策: 1.多措并举,加强对医疗欺诈行为的监管。首先,要加强医疗保险机构自身建设,适当增加工作经费,保证反欺诈监管的有效进行;充实医疗专业人才,加强对现有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识别欺诈行为的能力;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提高工作效率,改进监管工作方式;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减少由于信息障碍导致的欺诈风险。其次,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建立日常巡查、重点专查和年终考评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完善相关的各项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医保协议管理,量化各种管理指标,如住院费、床日费、转院率等,明确界定各种违规行为和处罚措施;积极探索新的医疗费用支付方式,改革现行的按服务项目付费办法,对部分定点医疗机构试行医疗费总额预付、按病种付费或复合方式付费,建立定点医疗机构自我约束控机制。第三,加大惩罚力度。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反医疗欺诈责任制,当出现欺诈行为时,要逐级追究责任。运用有效的信息传递渠道,将必要的信息传播给公众,从而为实施社会惩罚和市场惩罚创造条件。对医保管理机构难以调查取证的案件,建立公安部门、检察院介入的工作衔接机制和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工作的机制。 2.加强部门间合作,对医疗欺诈行为的监管形成合力。对医疗欺诈行为的监管,涉及到多个部门的综合管理问题,仅仅依靠医疗保险机构是不够的。同一欺诈行为,往往会违反多个部门的管理规定。医疗保险机构应与卫生、物价、药监等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坚决查处各种欺诈行为。要充分发挥各部门在各自领域的专家作用,提高整体反医疗诈骗能力,加大联合处罚力度。 3.建立医疗保险反欺诈异地协查机制。加强地区间医疗保险机构的合作,建立协查联动机制,是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反欺诈的有效手段。由于管理体制和客观条件的限制,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异地就医协查制度目前还难以实现。但是,可以考虑首先在省级范围内建立异地就医协查制度,统一管理规范和协调机制,实现全省范围内的异地就医病人跟踪管理。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应负责协调解决一些实际问题,还要将异地就医协查执行情况作为劳动保障部门政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增强各地协查的责任意识。 4.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发挥媒体和舆论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医疗保险有关政策,提高参保人员的责任感和法律意识。建立举报奖励机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医疗保险欺诈行为进行监督。聘请社会特约监督员,组织他们定期进行明察暗访,并及时将有关信息反馈到医疗保险机构。 社会医疗保险论文:大学生社会医疗保险模式分析论文 一、我国大学生医疗保险的历史沿革和现状 1.公费医疗阶段。现有高校公费医疗制度是1953年实施的。大学生公费医疗制度的特点是:医疗费用国家全面负责,保障水平较低。50多年过去了,医疗费用不断上涨,而政府对大学生医疗保障的投入却一直未见增加。每年高校主管部门拨发包干医疗费,重点院校一般为60元,而一般院校只有十几元。我国医疗消费水平不断提高,公费医疗无法满足大学生的医疗需要。大学生得一次感冒就要花掉几十元的医疗费,更别说患上重大疾病。“病不起”成为高校中十分尴尬的现象。大学生公费医疗制度形同虚设。 2.公费医疗向商业保险转变阶段。上世纪90年代以来各高校纷纷进行大学生医疗保险改革,在公费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大力引入商业保险。主要采取“公费医疗+商业保险”的模式。学校主管部门拨款给校方医院,对于大学生的门诊费用采取公费医疗的方法,对门诊费用进行报销。严重疾病住院费用通过商业保险解决。 3.商业保险向社会医疗基金制度的转变。各高等学校自身建立学校自主筹资,分配的医疗基金,来解决大学生医疗保障的难题。湖南省多所大学酝酿联合建立“大学生大病救助基金”。徐州师范大学在本、专科学生中实行学生团体保险与医疗互助基金相结合的制度。在大学生中采用社会医疗保险基金制度,很好得体现了社会保险互助共济的特点,但在我国这种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还处在试点阶段,各个高校改革措施也不尽相同,缺乏制度的统一性和规范性。 二、建立统筹基金加个人账户模式大学生医疗保险的制度安排 根据现阶段大学生医疗保险状况,以及大学生自身的经济状况,笔者认为可以借鉴我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施方法,在大学生中也采取社会统筹基金加个人账户模式的医疗保险制度。社会统筹基金的筹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学校主管部门,如教育部,财政部等各部委的教育财政投入,以及地方政府的教育财政支出。二是学校自身的投资。社会医疗统筹基金归学校自主管理,财务模式实行现收现付制,余额转归下年基金。主要支付学生普通住院费用;严重疾病治疗费用。个人账户方面,学生自主筹资,自我积累。从大学生入学开始就建立个人账户,通过三到四年的积累,个人账户会达到很可观的规模。个人账户主要支付个人门诊费用以及普通疾病的医药支出,可以采取“医保卡”的形式,方便个人账户的支出和使用。 社会医疗统筹基金以及个人账户的规模和筹资比例要与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相适应。以辽宁省的高等院校为例,统筹基金以及个人账户的总规模为每人200元左右。其中统筹基金占其中的80%左右,即160元左右。这160元可以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由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的财政拨款构成,相当于大学生公费医疗支出,这部分资金占到总规模的50%以上,保证为每一个在校大学生每年提供100元以上的医疗补助。第二部分由高等院校自主投资,比例为30%左右,即为每一个在校大学生每年投入60元的医疗补助。这两部分资金构成了由学校掌管的大学生社会医疗保险的统筹基金。在个人账户方面,个人账户资金占总规模的20%,即个人每年要缴纳40元左右。这样以来,在校学生规模10000人的高校,每年大学生社会医疗统筹基金会达到200万元。根据大学生疾病率以及医疗消费状况,这笔基金完全可以应对大学生的严重疾病治疗和康复问题,有效地发挥社会医疗保险的互助共济功能。 三、大学生医疗统筹基金加个人账户模式建立中应注意的问题 1.模式的建立时应采取强制参加的原则,保证要覆盖到每一个在校大学生。医疗保险基金采取的是大数原理,参加的保险人数越多,医疗保险基金的保障范围,保障力度越大。据中国保险报的调查,目前,有28%的学生已经参加了医疗保险,有18%的学生未参加但认为有必要参加,有53%的学生未参加并认为没必要参加。可见,当前大学生的医疗保险意识仍十分薄弱。所以在建立这种制度模式时,要坚持强制参加的原则,做好参加大学生社会医疗保险的动员工作和组织工作。 2.大学生社会医疗统筹基金的统筹层次问题。医疗统筹基金在实行过程中就会涉及到基金的统筹层次问题。笔者认为大学生社会医疗统筹基金应实行省级统筹。一方面,我国的国民经济水平发展很不不平衡,但省级区域经济发展较为均等。而在省际之间,经济发达省份和经济欠发达省份很难做到基金的协调统一发展。另一方面,根据大学生医疗消费状况,实行省级统筹更适合大学生医疗统筹医疗的管理,并且降低统筹基金的管理费用。 四、建立统筹基金加个人账户模式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的意义 1.扩大了社会医疗保障的覆盖范围。在校大学生占我国人口总数的1.47%。做好大学生的社会医疗保险工作,对于提高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具有重要作用。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建立社会统筹基金加个人账户模式,是大学生的社会医疗保险工作的一条切实可行的道路。社会统筹基金加个人账户模式具有自身明显的优点。这种制度的优点主要体现在,一方面克服了公费医疗保障水平低,而且不适应我国高校大学生医疗消费的特点。另一方面克服了商业医疗保险参保率低,可及性差,理赔过程复杂的缺点。 2.切实降低了在校大学生的医疗费用负担,提高了在校大学生的医疗保障水平。现阶段我国大学生医疗保险采取“公费医疗+商业保险”的模式。总体来看保障效果不佳,并且在校学生医疗负担并没有减轻。辽宁省普通高校中,每人每年投入的商业医疗保险约为40元,虽然与个人账户缴费水平相当,但保障水平上还是有一定的不足。采取社会医疗统筹基金加个人账户模式,对于日常疾病的治疗可以动用个人账户的储蓄,大病重病时动用社会医疗统筹基金。大学生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真正地应用到医疗消费中,既减轻了医疗负担,又提高了医疗保健水平。 3.完善了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通过循序渐进地,有步骤地在各省建立起大学生社会医疗统筹基金加个人账户的医疗保险模式,为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推广又提供了一种新的途径。在制度良好运行的情况下,可以建立有关大学生医疗保险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医疗保险的法制性和规范性。笔者在此也特别强调,对于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来说,至今还没有一部根本大法,虽然国家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但法律效力上还有待提高和加强。 五、结论 对于我国大学生社会医疗保险的实施方法,笔者在此进行了初步的探索。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加个人账户模式也只是一种尚需完善的制度。但有一个事实不容我们回避,大学生社会医疗保险不应该是新医改中“被遗忘的角落”。良好的大学生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不仅能保障学生的医疗福利,同时也会促进高校的管理水平,使我国社会医疗保险事业和教育管理事业得到双向发展。总而言之,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势在必行,总体上应建立一种:社会医疗保险为主,商业医疗保险为辅,慈善机构积极参与,个人充分负责,四位一体的社会医疗保险模式。 社会医疗保险论文:社会医疗保险共付制度与健康分析论文 一、共付制度到底能节约多少医疗费用 在数据库中区分了不同医疗保障的方式,共分为五种,即国家或单位的公费医疗、大病统筹医疗、自费购买商业医疗保险、自负医疗费和其他。这五种方式一定程度上代表了不同的成本分担水平,从公费医疗到自负医疗费,个人分担水平逐渐提高。 健康人群中,属于国家或单位的公费医疗的平均医疗费用为811.9365元。由于大病统筹的特殊性,大病发生的医疗费用一般都比较高,因此不适合参加比较。自费购买商业医疗保险人群的医疗平均费用为602.4078元,比公费医疗下降了209.5572元。而自负医疗费人群的医疗平均费用则进一步下降,仅为319.6040元,比公费医疗下降了492.3325元,是公费医疗的一半不到。 在非健康的情况下,自负医疗费用人群的平均医疗费用(1,651.9307元)依然比国家或单位的公费医疗人群的平均医疗费用(4,282.5085元)少很多,仅为1/3左右。 可以看出,不同的成本分担水平对医疗费用支出有显著影响,个人分担水平越高,医疗费用支出越少。因此,共付制度能有效节约医疗费用,不同成本分担水平能够不同程度地节约医疗费用。 二、共付制度会不会影响到患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不是影响居民健康的唯一因素 我们通过数据库初步分析了社保、共付水平和居民健康的关系,主要是运用SPSS进行定性分析,以探求社会保险和居民健康的关系。首先建立了一个BinaryLogistic回归模型,自变量为城镇居民的健康状况,协变量为医疗保障情况,样本量为13570。 从结果可以看出,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自费购买商业医疗保险的居民和自负医疗费的居民的不健康概率分别是公费医疗居民的1.313倍和3.378倍。 我们再考查一下居民健康状况和年龄、性别、年龄、婚姻状况、教育程度和收入的关系。由模型所得变量值可得不健康概率指数Z=-6.136+0.063*医疗保障+0.064*年龄+0.292*性别-0.019*婚姻状况+0.176*教育程度,概率公式Prob(Z)=1/(1+EXP(-Z))。 可以预测,一个50岁的参加公费医疗的已婚大学学历男性不健康的概率为0.059524 0.5,由此可认为事件发生概率很小;同比,一个自负医疗费的50岁已婚大学学历男性不健康概率为0.066982,女性的概率为0.087704。 一个自负医疗费的40岁已婚大学学历男性不健康概率为0.036474,女性为0.048246,而一个参加公费医疗的40岁男性不健康概率为0.042778。 一个自负医疗费的60岁已婚大学学历男性不健康概率为0.119834,女性为0.154204,而同样条件下,参加公费医疗的女性概率为0.138477。 可见,社会医疗保险能够有效改善居民健康状况,但是这并不是唯一的影响健康的因素,年龄、性别、婚姻状况和教育程度等都能明显地影响健康状况,因此要综合考虑这些因素,制定一个合理的共付比率水平。 三、结论 通过本次研究,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共付制度能够有效地节约医疗费用,不同共付水平能够不同程度地节约医疗费用。 2、虽然共付制度能够显著影响居民健康和医疗费用,但是在制定共付水平时,还应该综合考虑年龄、性别和教育程度等因素,以求公平、合理。 因此,在设计共付制度的成本分担水平时,应该针对不同人群制定不同的成本分担率,以达到不对任何一个人群的健康产生负影响的目的。 社会医疗保险论文:社会医疗保险营销论文 1对社会医疗保险需不需要营销的讨论 社会医疗保险的营销,就是将多层次体系下的各险种,通过创造、传递和传播优质的顾客(参保者)价值,获得、保持和发展参保人群。当“使推销成为多余”,营销目的便得以实现,医疗保险扩面工作也变得简单有效,“广覆盖”、“大数法则”等迎刃而解。 1.1从市场角度看,医疗保险和其他保险一样,是非渴求商品 医保经办机构必须主动推销和积极促销,善于使用各种推销技巧寻找潜在顾客,甚至采用高压式的方法说服他们接受其产品,从而使更多的人群加入到社会医疗保险体系中来。 1.2从医疗保险的需求特性看,疾病发生的随机性造成对医疗保险需求的随机性和不确定性 我国医疗保险起步迟,保险制度不完善,医疗保险市场处于短期非均衡状态。受收入、保险意识、效用偏好等因素的影响,相当一部分人群还没有被纳入医保体系。由于潜在的医疗需求没有得到释放,医院的市场化取向得不到有效满足,其利益、运营效率甚至是社会福利都受到了损害。营销就是善于为医疗保险刺激出需求,促进市场的均衡运动。医疗保险的经办机构应该通过营销试图去影响需求的水平、时机和构成。 1.3从社会属性看,“城镇”向“全民”跨越后,社会医疗保险的参保扩面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原来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群体是城镇各类组织以及这些组织中的劳动者,通过政府的强制性力量使医疗保险得以覆盖问题不大。但是,向“全民医保”跨越的过程中,灵活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自谋职业者、新成长劳动力、其他城乡居民等,其数量比原来意义上的“职工”要多得多,医疗保险覆盖这些人群,政府的强制难以奏效;而借鉴商业保险的办法,运用营销手段扩大人群覆盖,促进“全民”目标的实现,这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医保经办机构能力建设的重要方面。 1.4从其本身特性看,社会医疗保险应具有社会营销观念 社会医疗保险组织的任务就是在多层次的医保体系下,确定各类人群所对应的诸目标市场的需要、欲望和利益,并以保护或者提高参保人员和社会福利的方式,在满足基本医疗保险方面比商业公司更有效、更有利地向目标市场提供所期待的满足。因此,社会医疗保险的经办机构要通过营销活动,维护和改善客户(参保人员)关系,考虑社会与道德问题,平衡医、保、患利益关系。社会医疗保险理所当然地就要在效率、效果和社会责任方面,于某种哲学思想的指导下进行营销活动。 综上所述,社会医疗保险作为公共服务产品,需要用市场化思维,借鉴产品(服务)营销的原理,使市场主体更多地选择医疗保险,让更多的人群加入到社会医疗保险的“安全网”。 2社会医疗保险的营销设计和实施 和其他产品、服务的营销一样,社会医疗保险的营销要以4Ps理论(产品PRODUCT、渠道PLACE、价格PRICE和促销PROMOTION)作为行动的指导。同时,作为公共服务产品,除了传统的4Ps外部营销外,还要加上内部营销和交互作用营销两大因素②。内部营销,就是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强对经办人员的培养和激励,全机构都要有“营销”观;交互营销,是指经办机构经办能力、服务参保单位、参保人员的技能。 2.1营销定位:“全民医保”下的适应营销 覆盖全民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将打破城镇职工的界限,面向社会各类人群,以统账结合的基本医疗保险为基础,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独立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法多形式、保障水平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也就是说,在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外,需要根据人群特点、收入水平和医疗消费等,建立多个高低不等的医疗保障层次,至少是一些过渡性、补缺性的保障形式。这样,“多种模式”、“多种办法”就赋予了社会医疗保险产品的概念。以产品观念为导向的社会医疗保险体系的覆盖,要求经办机构根据社会人群分布状况和收入水平的实际,调整完善政策体系和制度安排,甚至开发设计新的险种产品,以满足社会各类人群的医疗保险需求。社会医疗保险的营销需要适应新的形势,突出目标市场、参保人群需要、整合营销和医疗保障水平四个支柱,确立营销观念,避免营销近视症③——参保人群并非在购买保险,而是在购买健康保障。这样,不管是响应营销(寻找某些人群业已存在的需要)、预知营销(预测某些人群的需要),还是创造营销(设计新的险种或者参保缴费办法),社会医疗保险体系可以在不断的调整完善中符合参保人群的认知价值,吸引和维系参保人群,从而在总资源一定的限度内,保证医、保、患三个利益关系方处于能接受的满意水平。 2.2营销机会:“全民医保”下的营销环境 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和谐社会”等一系列理论、思想和观点,有力地推动了社会医疗保障事业的改革发展。全民医疗保障体系的构建,使医保经办机构的工作内涵发生了重大变化,相当一部分“自由人”要归拢到医保体系中来,这意味着经办业务需要采用由外向内的观念,营销环境恰恰在不断创造着新的机会。从宏观环境看,我国实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以来,城镇职工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基本建立,社会成员医疗保险的意识越来越强,各级政府把覆盖全民医保体系的建设摆上议事日程,并在小康进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工作部署进展上明确了新的目标。从微观环境看,由于政府的规制和法制的健全,使组织为员工参保有了“保障”;同时,个人由于经济环境、生活方式等因素的影响,选择性注意逐渐强化,通过有效地营销来影响购买行为,是社会医疗保险扩展参保人群的重要手段。营销环境的变化,要求社会医疗保险必须一改过去大众化方式,不能仅仅停留在政策体系设计的基础上,让各类人群来“对号入座”。相反,要据此进行微观营销,对潜在的各类参保人群进行行为细分,并有针对性设计保险产品或调整完善缴费机制。比如,江苏镇江市针对外来务工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在医保体系中设计的住院医疗保险,是相对于基本医疗保险的一种较低层次的过渡性保障形式,参保人员以上年度社平工资为缴费基数,以首次参保的不同年龄,按3%—8%的比例缴纳住院保险费。在向饮服行业、建筑业外来务工人员“营销”该险种的过程中,针对这类群体年龄轻、流动性大的特征,调整为以社平工资60%为基数、按行业平均年龄(最低限)3%比例缴费,这种微观营销取得了较好效果。 2.3营销战略:“全民医保”下的营销差异化 有别于商业保险的利益定位,参保的各类人群在这个体系中是具有特定利益的。在向目标市场传播特定利益这一优秀观念的同时,社会医疗保险还要通过进一步编织差异网来体现实体。其中非常重要的是形象差异化,就是造就人群对社会医疗保险较商业保险的不同认知方法。首先,在社会医疗保险体系中,要建立一个不同制度安排的特点和参保建议;第二,更多地应该通过事件和公益活动传递这一特点,从而使之与商业险相区分;第三,它要利用各种营销组合产生某种感染力,更好地发挥制度地牵引作用。2.4传播营销:“全民医保”下的营销方案 整合营销传播是一种从顾客角度考虑营销过程的方法。在多层次的社会医疗保险体系下,经办机构要通过有效的传播手段与现行和潜在的关系方和各类人群沟通。因此,除了依靠强制力和传统的动员参保手段,还必须针对不同的传播目标,选择不同的传播渠道。 2.4.1具事实劳动关系的人员:公共关系与宣传。主要是在政府强制力以外弥补刚性所带来的缺陷。对具有事实劳动关系的人群,要更多地采用社会营销观念,采取事业——关联营销的方法,即积极地使用保障全民健康的形象,构建与参保人员的利益关系,借以改善经办机构的名声,提升知晓度,增加参保者忠诚。通过公共关系、宣传,使社会医疗保险:具有高度可信性,通过新闻故事和特写等使之更可靠、更可信;能够消除防卫,可以接触一些回避、拒绝参保的单位、人员;戏剧化,通过公益、政府财政杠杆等使医保制度和产品惹人注目。 2.4.2断保人员:客户关系型营销。即经办机构通过有效利用参保人员信息,在对参保人员了解的基础上,将营销针对特殊人群个性化。比如,对具有固定劳动关系的人员,一旦其下岗失业无力参保,对这些断保或是封存人员,可以由统账结合的基本医疗保险转向单建统筹的住院保险,一旦此类人群经济状况好转,再回到基本层次;再有方法就是给这些群体以缴费照顾,调整缴费基数或比例。这种营销手段的关键是建立客户数据库和进行数据挖掘,进而进行数据库营销。 2.4.3新成长劳动力:网络营销。新成长的劳动力是网络一代,其特点是:选择权是他们深信的价值观;他们需自己改变自己的主意;他们更喜欢自己作出决定。对此,医保经办机构要善于利用网络和先进的数字化传媒技术进行医疗保险的营销。 2.4.4城镇其他居民:直接营销。直接营销的渠道很多,如面对面推销、目录营销、电话营销等。关键问题是营销渠道的构建。针对城镇居民的分布特点,社会医疗保险的经办机构需要向社区延伸,不断完善和构建社区平台。社区平台包括街道(社区)的劳动保障平台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只有这些平台建设到位并卓有成效地开展营销活动,才能提高成功率。 3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营销行为讨论 社会医疗保险的营销主要是由经办机构来完成的。经办机构作为营销组织,必须重新界定它的角色。 3.1牢固树立营销观念,建立全机构营销导向 参保扩面是经办机构的一项突出任务,也是经办能力高低的“试金石”。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内部职能划分是多样的,但它必须是一个强有力的面向所有参保人群的组织,这种导向使得参保扩面工作应成为全机构的事,营销导向也应是全机构的。“全民医保”目标的确立,要求体现在工作和部门定义、责任、刺激和关系的变化上。特别是医保信息系统的建立和完善,使经办机构的一切任务都面对着参保人群。内部各职能部门都要接受“思考顾客”的观念,即强调为参保单位、参保人员的服务。同时,只有当所有的部门执行一个有竞争力的参保人群价值让渡系统时,营销才能有效展开。只有确立全员的营销观念、改变内部的薪酬结构、开发强有力的内部营销训练计划、建立现代营销计划体制、提高员工营销能力,“经办”的目标和水平才能提升到新层次。 3.2经办机构要苦练内外功,实现新突破 内功是就是在多层次医保体系构架下,强化保险产品力、提升组织力、管理力、营销力,进入精耕细作、精细化管理的科学状态;外功是由关注政策体系、制度安排,转向关注参保人群,由坐门等客转向目标营销。依靠垄断做“老大”或依靠政府强制力推动参保的空间越来越小。因此,必须真正学会关心参保人群利益,从目标人群的需要和利益出发,规划市场营销渠道,设计策划促销途径。要学习和借鉴商业保险公司的经验,掌握现代保险营销的有效方法。比如:重视客户关系管理,提升服务价值,重视多种营销组合,加强营销队伍建设、营销社会保障理念、强化经办机构文化建设、改善营销环境的关系主体——医院、同业、媒体等。 社会医疗保险论文:社会医疗保险营销论文 1对社会医疗保险需不需要营销的讨论 社会医疗保险的营销,就是将多层次体系下的各险种,通过创造、传递和传播优质的顾客(参保者)价值,获得、保持和发展参保人群。当“使推销成为多余”,营销目的便得以实现,医疗保险扩面工作也变得简单有效,“广覆盖”、“大数法则”等迎刃而解。 1.1从市场角度看,医疗保险和其他保险一样,是非渴求商品 医保经办机构必须主动推销和积极促销,善于使用各种推销技巧寻找潜在顾客,甚至采用高压式的方法说服他们接受其产品,从而使更多的人群加入到社会医疗保险体系中来。 1.2从医疗保险的需求特性看,疾病发生的随机性造成对医疗保险需求的随机性和不确定性 我国医疗保险起步迟,保险制度不完善,医疗保险市场处于短期非均衡状态。受收入、保险意识、效用偏好等因素的影响,相当一部分人群还没有被纳入医保体系。由于潜在的医疗需求没有得到释放,医院的市场化取向得不到有效满足,其利益、运营效率甚至是社会福利都受到了损害。营销就是善于为医疗保险刺激出需求,促进市场的均衡运动。医疗保险的经办机构应该通过营销试图去影响需求的水平、时机和构成。 1.3从社会属性看,“城镇”向“全民”跨越后,社会医疗保险的参保扩面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原来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群体是城镇各类组织以及这些组织中的劳动者,通过政府的强制性力量使医疗保险得以覆盖问题不大。但是,向“全民医保”跨越的过程中,灵活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自谋职业者、新成长劳动力、其他城乡居民等,其数量比原来意义上的“职工”要多得多,医疗保险覆盖这些人群,政府的强制难以奏效;而借鉴商业保险的办法,运用营销手段扩大人群覆盖,促进“全民”目标的实现,这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医保经办机构能力建设的重要方面。 1.4从其本身特性看,社会医疗保险应具有社会营销观念 社会医疗保险组织的任务就是在多层次的医保体系下,确定各类人群所对应的诸目标市场的需要、欲望和利益,并以保护或者提高参保人员和社会福利的方式,在满足基本医疗保险方面比商业公司更有效、更有利地向目标市场提供所期待的满足。因此,社会医疗保险的经办机构要通过营销活动,维护和改善客户(参保人员)关系,考虑社会与道德问题,平衡医、保、患利益关系。社会医疗保险理所当然地就要在效率、效果和社会责任方面,于某种哲学思想的指导下进行营销活动。 综上所述,社会医疗保险作为公共服务产品,需要用市场化思维,借鉴产品(服务)营销的原理,使市场主体更多地选择医疗保险,让更多的人群加入到社会医疗保险的“安全网”。 2社会医疗保险的营销设计和实施 和其他产品、服务的营销一样,社会医疗保险的营销要以4Ps理论(产品PRODUCT、渠道PLACE、价格PRICE和促销PROMOTION)作为行动的指导。同时,作为公共服务产品,除了传统的4Ps外部营销外,还要加上内部营销和交互作用营销两大因素②。内部营销,就是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强对经办人员的培养和激励,全机构都要有“营销”观;交互营销,是指经办机构经办能力、服务参保单位、参保人员的技能。 2.1营销定位:“全民医保”下的适应营销 覆盖全民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将打破城镇职工的界限,面向社会各类人群,以统账结合的基本医疗保险为基础,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独立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法多形式、保障水平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也就是说,在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外,需要根据人群特点、收入水平和医疗消费等,建立多个高低不等的医疗保障层次,至少是一些过渡性、补缺性的保障形式。这样,“多种模式”、“多种办法”就赋予了社会医疗保险产品的概念。以产品观念为导向的社会医疗保险体系的覆盖,要求经办机构根据社会人群分布状况和收入水平的实际,调整完善政策体系和制度安排,甚至开发设计新的险种产品,以满足社会各类人群的医疗保险需求。社会医疗保险的营销需要适应新的形势,突出目标市场、参保人群需要、整合营销和医疗保障水平四个支柱,确立营销观念,避免营销近视症③——参保人群并非在购买保险,而是在购买健康保障。这样,不管是响应营销(寻找某些人群业已存在的需要)、预知营销(预测某些人群的需要),还是创造营销(设计新的险种或者参保缴费办法),社会医疗保险体系可以在不断的调整完善中符合参保人群的认知价值,吸引和维系参保人群,从而在总资源一定的限度内,保证医、保、患三个利益关系方处于能接受的满意水平。 2.2营销机会:“全民医保”下的营销环境 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和谐社会”等一系列理论、思想和观点,有力地推动了社会医疗保障事业的改革发展。全民医疗保障体系的构建,使医保经办机构的工作内涵发生了重大变化,相当一部分“自由人”要归拢到医保体系中来,这意味着经办业务需要采用由外向内的观念,营销环境恰恰在不断创造着新的机会。从宏观环境看,我国实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以来,城镇职工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基本建立,社会成员医疗保险的意识越来越强,各级政府把覆盖全民医保体系的建设摆上议事日程,并在小康进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工作部署进展上明确了新的目标。从微观环境看,由于政府的规制和法制的健全,使组织为员工参保有了“保障”;同时,个人由于经济环境、生活方式等因素的影响,选择性注意逐渐强化,通过有效地营销来影响购买行为,是社会医疗保险扩展参保人群的重要手段。营销环境的变化,要求社会医疗保险必须一改过去大众化方式,不能仅仅停留在政策体系设计的基础上,让各类人群来“对号入座”。相反,要据此进行微观营销,对潜在的各类参保人群进行行为细分,并有针对性设计保险产品或调整完善缴费机制。比如,江苏镇江市针对外来务工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在医保体系中设计的住院医疗保险,是相对于基本医疗保险的一种较低层次的过渡性保障形式,参保人员以上年度社平工资为缴费基数,以首次参保的不同年龄,按3%—8%的比例缴纳住院保险费。在向饮服行业、建筑业外来务工人员“营销”该险种的过程中,针对这类群体年龄轻、流动性大的特征,调整为以社平工资60%为基数、按行业平均年龄(最低限)3%比例缴费,这种微观营销取得了较好效果。 2.3营销战略:“全民医保”下的营销差异化 有别于商业保险的利益定位,参保的各类人群在这个体系中是具有特定利益的。在向目标市场传播特定利益这一优秀观念的同时,社会医疗保险还要通过进一步编织差异网来体现实体。其中非常重要的是形象差异化,就是造就人群对社会医疗保险较商业保险的不同认知方法。首先,在社会医疗保险体系中,要建立一个不同制度安排的特点和参保建议;第二,更多地应该通过事件和公益活动传递这一特点,从而使之与商业险相区分;第三,它要利用各种营销组合产生某种感染力,更好地发挥制度地牵引作用。 2.4传播营销:“全民医保”下的营销方案 整合营销传播是一种从顾客角度考虑营销过程的方法。在多层次的社会医疗保险体系下,经办机构要通过有效的传播手段与现行和潜在的关系方和各类人群沟通。因此,除了依靠强制力和传统的动员参保手段,还必须针对不同的传播目标,选择不同的传播渠道。 2.4.1具事实劳动关系的人员:公共关系与宣传。主要是在政府强制力以外弥补刚性所带来的缺陷。对具有事实劳动关系的人群,要更多地采用社会营销观念,采取事业——关联营销的方法,即积极地使用保障全民健康的形象,构建与参保人员的利益关系,借以改善经办机构的名声,提升知晓度,增加参保者忠诚。通过公共关系、宣传,使社会医疗保险:具有高度可信性,通过新闻故事和特写等使之更可靠、更可信;能够消除防卫,可以接触一些回避、拒绝参保的单位、人员;戏剧化,通过公益、政府财政杠杆等使医保制度和产品惹人注目。 2.4.2断保人员:客户关系型营销。即经办机构通过有效利用参保人员信息,在对参保人员了解的基础上,将营销针对特殊人群个性化。比如,对具有固定劳动关系的人员,一旦其下岗失业无力参保,对这些断保或是封存人员,可以由统账结合的基本医疗保险转向单建统筹的住院保险,一旦此类人群经济状况好转,再回到基本层次;再有方法就是给这些群体以缴费照顾,调整缴费基数或比例。这种营销手段的关键是建立客户数据库和进行数据挖掘,进而进行数据库营销。 2.4.3新成长劳动力:网络营销。新成长的劳动力是网络一代,其特点是:选择权是他们深信的价值观;他们需自己改变自己的主意;他们更喜欢自己作出决定。对此,医保经办机构要善于利用网络和先进的数字化传媒技术进行医疗保险的营销。 2.4.4城镇其他居民:直接营销。直接营销的渠道很多,如面对面推销、目录营销、电话营销等。关键问题是营销渠道的构建。针对城镇居民的分布特点,社会医疗保险的经办机构需要向社区延伸,不断完善和构建社区平台。社区平台包括街道(社区)的劳动保障平台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只有这些平台建设到位并卓有成效地开展营销活动,才能提高成功率。 3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营销行为讨论 社会医疗保险的营销主要是由经办机构来完成的。经办机构作为营销组织,必须重新界定它的角色。 3.1牢固树立营销观念,建立全机构营销导向 参保扩面是经办机构的一项突出任务,也是经办能力高低的“试金石”。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内部职能划分是多样的,但它必须是一个强有力的面向所有参保人群的组织,这种导向使得参保扩面工作应成为全机构的事,营销导向也应是全机构的。“全民医保”目标的确立,要求体现在工作和部门定义、责任、刺激和关系的变化上。特别是医保信息系统的建立和完善,使经办机构的一切任务都面对着参保人群。内部各职能部门都要接受“思考顾客”的观念,即强调为参保单位、参保人员的服务。同时,只有当所有的部门执行一个有竞争力的参保人群价值让渡系统时,营销才能有效展开。只有确立全员的营销观念、改变内部的薪酬结构、开发强有力的内部营销训练计划、建立现代营销计划体制、提高员工营销能力,“经办”的目标和水平才能提升到新层次。 3.2经办机构要苦练内外功,实现新突破 内功是就是在多层次医保体系构架下,强化保险产品力、提升组织力、管理力、营销力,进入精耕细作、精细化管理的科学状态;外功是由关注政策体系、制度安排,转向关注参保人群,由坐门等客转向目标营销。依靠垄断做“老大”或依靠政府强制力推动参保的空间越来越小。因此,必须真正学会关心参保人群利益,从目标人群的需要和利益出发,规划市场营销渠道,设计策划促销途径。要学习和借鉴商业保险公司的经验,掌握现代保险营销的有效方法。比如:重视客户关系管理,提升服务价值,重视多种营销组合,加强营销队伍建设、营销社会保障理念、强化经办机构文化建设、改善营销环境的关系主体——医院、同业、媒体等。 社会医疗保险论文:大学生社会医疗保险模式分析论文 一、我国大学生医疗保险的历史沿革和现状 1.公费医疗阶段。现有高校公费医疗制度是1953年实施的。大学生公费医疗制度的特点是:医疗费用国家全面负责,保障水平较低。50多年过去了,医疗费用不断上涨,而政府对大学生医疗保障的投入却一直未见增加。每年高校主管部门拨发包干医疗费,重点院校一般为60元,而一般院校只有十几元。我国医疗消费水平不断提高,公费医疗无法满足大学生的医疗需要。大学生得一次感冒就要花掉几十元的医疗费,更别说患上重大疾病。“病不起”成为高校中十分尴尬的现象。大学生公费医疗制度形同虚设。 2.公费医疗向商业保险转变阶段。上世纪90年代以来各高校纷纷进行大学生医疗保险改革,在公费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大力引入商业保险。主要采取“公费医疗+商业保险”的模式。学校主管部门拨款给校方医院,对于大学生的门诊费用采取公费医疗的方法,对门诊费用进行报销。严重疾病住院费用通过商业保险解决。 3.商业保险向社会医疗基金制度的转变。各高等学校自身建立学校自主筹资,分配的医疗基金,来解决大学生医疗保障的难题。湖南省多所大学酝酿联合建立“大学生大病救助基金”。徐州师范大学在本、专科学生中实行学生团体保险与医疗互助基金相结合的制度。在大学生中采用社会医疗保险基金制度,很好得体现了社会保险互助共济的特点,但在我国这种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还处在试点阶段,各个高校改革措施也不尽相同,缺乏制度的统一性和规范性。 二、建立统筹基金加个人账户模式大学生医疗保险的制度安排 根据现阶段大学生医疗保险状况,以及大学生自身的经济状况,笔者认为可以借鉴我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施方法,在大学生中也采取社会统筹基金加个人账户模式的医疗保险制度。社会统筹基金的筹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学校主管部门,如教育部,财政部等各部委的教育财政投入,以及地方政府的教育财政支出。二是学校自身的投资。社会医疗统筹基金归学校自主管理,财务模式实行现收现付制,余额转归下年基金。主要支付学生普通住院费用;严重疾病治疗费用。个人账户方面,学生自主筹资,自我积累。从大学生入学开始就建立个人账户,通过三到四年的积累,个人账户会达到很可观的规模。个人账户主要支付个人门诊费用以及普通疾病的医药支出,可以采取“医保卡”的形式,方便个人账户的支出和使用。 社会医疗统筹基金以及个人账户的规模和筹资比例要与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相适应。以辽宁省的高等院校为例,统筹基金以及个人账户的总规模为每人200元左右。其中统筹基金占其中的80%左右,即160元左右。这160元可以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由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的财政拨款构成,相当于大学生公费医疗支出,这部分资金占到总规模的50%以上,保证为每一个在校大学生每年提供100元以上的医疗补助。第二部分由高等院校自主投资,比例为30%左右,即为每一个在校大学生每年投入60元的医疗补助。这两部分资金构成了由学校掌管的大学生社会医疗保险的统筹基金。在个人账户方面,个人账户资金占总规模的20%,即个人每年要缴纳40元左右。这样以来,在校学生规模10000人的高校,每年大学生社会医疗统筹基金会达到200万元。根据大学生疾病率以及医疗消费状况,这笔基金完全可以应对大学生的严重疾病治疗和康复问题,有效地发挥社会医疗保险的互助共济功能。 三、大学生医疗统筹基金加个人账户模式建立中应注意的问题 1.模式的建立时应采取强制参加的原则,保证要覆盖到每一个在校大学生。医疗保险基金采取的是大数原理,参加的保险人数越多,医疗保险基金的保障范围,保障力度越大。据中国保险报的调查,目前,有28%的学生已经参加了医疗保险,有18%的学生未参加但认为有必要参加,有53%的学生未参加并认为没必要参加。可见,当前大学生的医疗保险意识仍十分薄弱。所以在建立这种制度模式时,要坚持强制参加的原则,做好参加大学生社会医疗保险的动员工作和组织工作。 2.大学生社会医疗统筹基金的统筹层次问题。医疗统筹基金在实行过程中就会涉及到基金的统筹层次问题。笔者认为大学生社会医疗统筹基金应实行省级统筹。一方面,我国的国民经济水平发展很不不平衡,但省级区域经济发展较为均等。而在省际之间,经济发达省份和经济欠发达省份很难做到基金的协调统一发展。另一方面,根据大学生医疗消费状况,实行省级统筹更适合大学生医疗统筹医疗的管理,并且降低统筹基金的管理费用。 四、建立统筹基金加个人账户模式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的意义 1.扩大了社会医疗保障的覆盖范围。在校大学生占我国人口总数的1.47%。做好大学生的社会医疗保险工作,对于提高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具有重要作用。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建立社会统筹基金加个人账户模式,是大学生的社会医疗保险工作的一条切实可行的道路。社会统筹基金加个人账户模式具有自身明显的优点。这种制度的优点主要体现在,一方面克服了公费医疗保障水平低,而且不适应我国高校大学生医疗消费的特点。另一方面克服了商业医疗保险参保率低,可及性差,理赔过程复杂的缺点。 2.切实降低了在校大学生的医疗费用负担,提高了在校大学生的医疗保障水平。现阶段我国大学生医疗保险采取“公费医疗+商业保险”的模式。总体来看保障效果不佳,并且在校学生医疗负担并没有减轻。辽宁省普通高校中,每人每年投入的商业医疗保险约为40元,虽然与个人账户缴费水平相当,但保障水平上还是有一定的不足。采取社会医疗统筹基金加个人账户模式,对于日常疾病的治疗可以动用个人账户的储蓄,大病重病时动用社会医疗统筹基金。大学生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真正地应用到医疗消费中,既减轻了医疗负担,又提高了医疗保健水平。 3.完善了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通过循序渐进地,有步骤地在各省建立起大学生社会医疗统筹基金加个人账户的医疗保险模式,为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推广又提供了一种新的途径。在制度良好运行的情况下,可以建立有关大学生医疗保险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医疗保险的法制性和规范性。笔者在此也特别强调,对于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来说,至今还没有一部根本大法,虽然国家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但法律效力上还有待提高和加强。 五、结论 对于我国大学生社会医疗保险的实施方法,笔者在此进行了初步的探索。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加个人账户模式也只是一种尚需完善的制度。但有一个事实不容我们回避,大学生社会医疗保险不应该是新医改中“被遗忘的角落”。良好的大学生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不仅能保障学生的医疗福利,同时也会促进高校的管理水平,使我国社会医疗保险事业和教育管理事业得到双向发展。总而言之,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势在必行,总体上应建立一种:社会医疗保险为主,商业医疗保险为辅,慈善机构积极参与,个人充分负责,四位一体的社会医疗保险模式。 社会医疗保险论文:社会医疗保险营销研究论文 社会属性和强制性原则使社会医疗保险与营销之间似乎缺少某种纽带和联系。然而,在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构建和社会医疗保险由“城镇”向“全民”跨越的过程中,以营销的观念和手段来推动“广覆盖”目标的实现,不失为非常之举。 1对社会医疗保险需不需要营销的讨论 社会医疗保险的营销,就是将多层次体系下的各险种,通过创造、传递和传播优质的顾客(参保者)价值,获得、保持和发展参保人群。当“使推销成为多余”,营销目的便得以实现,医疗保险扩面工作也变得简单有效,“广覆盖”、“大数法则”等迎刃而解。 1.1从市场角度看,医疗保险和其他保险一样,是非渴求商品 医保经办机构必须主动推销和积极促销,善于使用各种推销技巧寻找潜在顾客,甚至采用高压式的方法说服他们接受其产品,从而使更多的人群加入到社会医疗保险体系中来。 1.2从医疗保险的需求特性看,疾病发生的随机性造成对医疗保险需求的随机性和不确定性 我国医疗保险起步迟,保险制度不完善,医疗保险市场处于短期非均衡状态。受收入、保险意识、效用偏好等因素的影响,相当一部分人群还没有被纳入医保体系。由于潜在的医疗需求没有得到释放,医院的市场化取向得不到有效满足,其利益、运营效率甚至是社会福利都受到了损害。营销就是善于为医疗保险刺激出需求,促进市场的均衡运动。医疗保险的经办机构应该通过营销试图去影响需求的水平、时机和构成。 1.3从社会属性看,“城镇”向“全民”跨越后,社会医疗保险的参保扩面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原来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群体是城镇各类组织以及这些组织中的劳动者,通过政府的强制性力量使医疗保险得以覆盖问题不大。但是,向“全民医保”跨越的过程中,灵活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自谋职业者、新成长劳动力、其他城乡居民等,其数量比原来意义上的“职工”要多得多,医疗保险覆盖这些人群,政府的强制难以奏效;而借鉴商业保险的办法,运用营销手段扩大人群覆盖,促进“全民”目标的实现,这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医保经办机构能力建设的重要方面。 1.4从其本身特性看,社会医疗保险应具有社会营销观念 社会医疗保险组织的任务就是在多层次的医保体系下,确定各类人群所对应的诸目标市场的需要、欲望和利益,并以保护或者提高参保人员和社会福利的方式,在满足基本医疗保险方面比商业公司更有效、更有利地向目标市场提供所期待的满足。因此,社会医疗保险的经办机构要通过营销活动,维护和改善客户(参保人员)关系,考虑社会与道德问题,平衡医、保、患利益关系。社会医疗保险理所当然地就要在效率、效果和社会责任方面,于某种哲学思想的指导下进行营销活动。 综上所述,社会医疗保险作为公共服务产品,需要用市场化思维,借鉴产品(服务)营销的原理,使市场主体更多地选择医疗保险,让更多的人群加入到社会医疗保险的“安全网”。 2社会医疗保险的营销设计和实施 和其他产品、服务的营销一样,社会医疗保险的营销要以4Ps理论(产品PRODUCT、渠道PLACE、价格PRICE和促销PROMOTION)作为行动的指导。同时,作为公共服务产品,除了传统的4Ps外部营销外,还要加上内部营销和交互作用营销两大因素②。内部营销,就是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强对经办人员的培养和激励,全机构都要有“营销”观;交互营销,是指经办机构经办能力、服务参保单位、参保人员的技能。 2.1营销定位:“全民医保”下的适应营销 覆盖全民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将打破城镇职工的界限,面向社会各类人群,以统账结合的基本医疗保险为基础,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独立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法多形式、保障水平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也就是说,在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外,需要根据人群特点、收入水平和医疗消费等,建立多个高低不等的医疗保障层次,至少是一些过渡性、补缺性的保障形式。这样,“多种模式”、“多种办法”就赋予了社会医疗保险产品的概念。以产品观念为导向的社会医疗保险体系的覆盖,要求经办机构根据社会人群分布状况和收入水平的实际,调整完善政策体系和制度安排,甚至开发设计新的险种产品,以满足社会各类人群的医疗保险需求。社会医疗保险的营销需要适应新的形势,突出目标市场、参保人群需要、整合营销和医疗保障水平四个支柱,确立营销观念,避免营销近视症③——参保人群并非在购买保险,而是在购买健康保障。这样,不管是响应营销(寻找某些人群业已存在的需要)、预知营销(预测某些人群的需要),还是创造营销(设计新的险种或者参保缴费办法),社会医疗保险体系可以在不断的调整完善中符合参保人群的认知价值,吸引和维系参保人群,从而在总资源一定的限度内,保证医、保、患三个利益关系方处于能接受的满意水平。 2.2营销机会:“全民医保”下的营销环境 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和谐社会”等一系列理论、思想和观点,有力地推动了社会医疗保障事业的改革发展。全民医疗保障体系的构建,使医保经办机构的工作内涵发生了重大变化,相当一部分“自由人”要归拢到医保体系中来,这意味着经办业务需要采用由外向内的观念,营销环境恰恰在不断创造着新的机会。从宏观环境看,我国实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以来,城镇职工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基本建立,社会成员医疗保险的意识越来越强,各级政府把覆盖全民医保体系的建设摆上议事日程,并在小康进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工作部署进展上明确了新的目标。从微观环境看,由于政府的规制和法制的健全,使组织为员工参保有了“保障”;同时,个人由于经济环境、生活方式等因素的影响,选择性注意逐渐强化,通过有效地营销来影响购买行为,是社会医疗保险扩展参保人群的重要手段。营销环境的变化,要求社会医疗保险必须一改过去大众化方式,不能仅仅停留在政策体系设计的基础上,让各类人群来“对号入座”。相反,要据此进行微观营销,对潜在的各类参保人群进行行为细分,并有针对性设计保险产品或调整完善缴费机制。比如,江苏镇江市针对外来务工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在医保体系中设计的住院医疗保险,是相对于基本医疗保险的一种较低层次的过渡性保障形式,参保人员以上年度社平工资为缴费基数,以首次参保的不同年龄,按3%—8%的比例缴纳住院保险费。在向饮服行业、建筑业外来务工人员“营销”该险种的过程中,针对这类群体年龄轻、流动性大的特征,调整为以社平工资60%为基数、按行业平均年龄(最低限)3%比例缴费,这种微观营销取得了较好效果。 2.3营销战略:“全民医保”下的营销差异化 有别于商业保险的利益定位,参保的各类人群在这个体系中是具有特定利益的。在向目标市场传播特定利益这一优秀观念的同时,社会医疗保险还要通过进一步编织差异网来体现实体。其中非常重要的是形象差异化,就是造就人群对社会医疗保险较商业保险的不同认知方法。首先,在社会医疗保险体系中,要建立一个不同制度安排的特点和参保建议;第二,更多地应该通过事件和公益活动传递这一特点,从而使之与商业险相区分;第三,它要利用各种营销组合产生某种感染力,更好地发挥制度地牵引作用。 2.4传播营销:“全民医保”下的营销方案 整合营销传播是一种从顾客角度考虑营销过程的方法。在多层次的社会医疗保险体系下,经办机构要通过有效的传播手段与现行和潜在的关系方和各类人群沟通。因此,除了依靠强制力和传统的动员参保手段,还必须针对不同的传播目标,选择不同的传播渠道。 2.4.1具事实劳动关系的人员:公共关系与宣传。主要是在政府强制力以外弥补刚性所带来的缺陷。对具有事实劳动关系的人群,要更多地采用社会营销观念,采取事业——关联营销的方法,即积极地使用保障全民健康的形象,构建与参保人员的利益关系,借以改善经办机构的名声,提升知晓度,增加参保者忠诚。通过公共关系、宣传,使社会医疗保险:具有高度可信性,通过新闻故事和特写等使之更可靠、更可信;能够消除防卫,可以接触一些回避、拒绝参保的单位、人员;戏剧化,通过公益、政府财政杠杆等使医保制度和产品惹人注目。 2.4.2断保人员:客户关系型营销。即经办机构通过有效利用参保人员信息,在对参保人员了解的基础上,将营销针对特殊人群个性化。比如,对具有固定劳动关系的人员,一旦其下岗失业无力参保,对这些断保或是封存人员,可以由统账结合的基本医疗保险转向单建统筹的住院保险,一旦此类人群经济状况好转,再回到基本层次;再有方法就是给这些群体以缴费照顾,调整缴费基数或比例。这种营销手段的关键是建立客户数据库和进行数据挖掘,进而进行数据库营销。 2.4.3新成长劳动力:网络营销。新成长的劳动力是网络一代,其特点是:选择权是他们深信的价值观;他们需自己改变自己的主意;他们更喜欢自己作出决定。对此,医保经办机构要善于利用网络和先进的数字化传媒技术进行医疗保险的营销。 2.4.4城镇其他居民:直接营销。直接营销的渠道很多,如面对面推销、目录营销、电话营销等。关键问题是营销渠道的构建。针对城镇居民的分布特点,社会医疗保险的经办机构需要向社区延伸,不断完善和构建社区平台。社区平台包括街道(社区)的劳动保障平台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只有这些平台建设到位并卓有成效地开展营销活动,才能提高成功率。 3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营销行为讨论 社会医疗保险的营销主要是由经办机构来完成的。经办机构作为营销组织,必须重新界定它的角色。 3.1牢固树立营销观念,建立全机构营销导向 参保扩面是经办机构的一项突出任务,也是经办能力高低的“试金石”。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内部职能划分是多样的,但它必须是一个强有力的面向所有参保人群的组织,这种导向使得参保扩面工作应成为全机构的事,营销导向也应是全机构的。“全民医保”目标的确立,要求体现在工作和部门定义、责任、刺激和关系的变化上。特别是医保信息系统的建立和完善,使经办机构的一切任务都面对着参保人群。内部各职能部门都要接受“思考顾客”的观念,即强调为参保单位、参保人员的服务。同时,只有当所有的部门执行一个有竞争力的参保人群价值让渡系统时,营销才能有效展开。只有确立全员的营销观念、改变内部的薪酬结构、开发强有力的内部营销训练计划、建立现代营销计划体制、提高员工营销能力,“经办”的目标和水平才能提升到新层次。 3.2经办机构要苦练内外功,实现新突破 内功是就是在多层次医保体系构架下,强化保险产品力、提升组织力、管理力、营销力,进入精耕细作、精细化管理的科学状态;外功是由关注政策体系、制度安排,转向关注参保人群,由坐门等客转向目标营销。依靠垄断做“老大”或依靠政府强制力推动参保的空间越来越小。因此,必须真正学会关心参保人群利益,从目标人群的需要和利益出发,规划市场营销渠道,设计策划促销途径。要学习和借鉴商业保险公司的经验,掌握现代保险营销的有效方法。比如:重视客户关系管理,提升服务价值,重视多种营销组合,加强营销队伍建设、营销社会保障理念、强化经办机构文化建设、改善营销环境的关系主体——医院、同业、媒体等。 社会医疗保险论文:社会医疗保险研究论文 内容提要:医疗保险中的道德风险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道德风险使医疗费用快速不合理地增长,过度消耗有限资源,给社会造成了极大的浪费。本文对我国医疗保险及其表现,道德风险产生的原因,医疗保险制度、医疗卫生体制等方面进行了论述,分析了医疗保险中道德风险的约束机制和防范措施,对当前医疗保险进行制度上的改革与完善方面提出一点建议。关键词:医疗保险;道德风险;风险防范一、引言 社会保障制度作为一种社会经济制度,是公共选择的结果,具有准公共产品的特点,即具有社会性、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特点;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自身实践活动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变化。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作为现代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使它在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中起着“减震器”和“安全网”的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保障制度的作用也显得越来越重要。社会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护社会稳定担负着巨大作用,因而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非常重视医疗保险,政府以各种形式来组建、完善和提供社会医疗保险。在理想的情况下,医疗保险的提供不应改变被保险事件发生的概率和医疗费用的变化,也就是说,保险当事人的行为不应该影响保险事件发生的概率及增加医疗费用的支出。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这一条件是很难满足的。在医疗保险中,医疗费用并不是完全由个体所患疾病来决定的,它还受个体对医生的选择、就医习惯和医生提供的医疗服务内容等因素的影响。大量的事实表明,由于医疗保险的提供,它为患者提供了过度利用医疗服务的动机和激励机制,也给医疗机构的过度供给创造了更多机会和条件。即通常会引发所谓的“道德风险”问题。医疗保险中的道德风险是医疗保险机构所面临的一个最重要风险,也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在我国如何减少道德风险,提高对有限资源的利用率,防止对医疗卫生资源的过度消耗,却值得我们认真去探讨与研究。 二、道德风险及表现形式 在保险领域里,道德风险是任何一个保险人都必须面对的一个无法回避的风险。国家实行基本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后,使医疗机构和患者都成为“经济人”,而“经济人”在做决策时就会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作为其出发点。我国的基本社会医疗制度推出时间较晚,医疗卫生体制也存在诸多的缺陷,医疗保险中的道德风险在我国就更为严重。如何对其加以有效的防范与控制显得极为迫切。 (一)道德风险的概念及其影响道德风险最早源自于保险业,现在已经被广泛应用到经济生活中各个领域的各个方面,成为微观经济学的一个重要概念。道德风险亦可称之为“败德行为”,一般是指一种无形的人为损害或危险,是市场失灵的一种形式。泛指市场交易中一方难以观测或监督另外一方的行为而导致的风险。[1]在医疗保险领域,道德风险是指一方为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在经济活动中,道德风险问题相当普遍。获2001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的斯蒂格里茨在研究保险市场时,发现了一个经典的例子:美国一所大学学生自行车被盗比率约为10%,有几个有经营头脑的学生发起了一个对自行车的保险,保费为保险标的15%。按常理,这几个有经营头脑的学生应获得5%左右的利润。但该保险运作一段时间后,这几个学生发现自行车被盗比率迅速提高到15%以上。何以如此?这是因为自行车投保后学生们对自行车安全防范措施明显减少。在这个例子中,投保的学生由于不完全承担自行车被盗的风险后果,因而采取了对自行车安全防范的不作为行为。而这种不作为的行为,就是道德风险。可以说,只要市场经济存在,道德风险就不可避免。 (二)不同角度下的道德风险 1、从时间的角度分析道德风险。道德风险来自于个人的机会主义倾向,机会主义倾向假设以有限理性假设为前提。[2]是指人们借助于不正当的手段谋取自身利益的行为倾向。医疗保险中的道德风险以发生时间上的先后为依据,可以将道德风险分为事前的道德风险和事后的道德风险。事前的道德风险与事后的道德风险相互之间存在一定的联系。 (1)事前道德风险。保险可能会影响被保险人的防灾、防损措施,改变被保险人的行为,个体通过选择不同预防措施会影响自身疾病发生的概率。事前道德风险会对被保险人疾病发生的概率产生一定的影响,从而增加保险人在医疗费用方面的支出,给医疗资源带来更多的消耗。心理风险是与人的心理状态有关的一种无形的因素,它指由于人的不注意、不关心、侥幸或存在依赖保险的心理,以致增加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和损失幅度的因素。如企业或个人投保了财产保险后放松对保险财产的保护措施;投保人身保险后忽视自己的身体健康等。逆向选择是信息不对称所造成的现象。逆向选择是说一个制度的实施非但没有把好的对象选出来,反而使比较差的入选了,逆向选择的存在说明此项制度是不合理的或者说是有待改进的。利用制度缺陷而获得额外利益的行为肯定是非道德的,或者是道德水平下降的。逆向选择使社会承担的风险随着道德水平的下降而提高。心理风险直接影响个体的逆向选择,也影响事后道德风险发生的概率。个体的心理活动必须通过其行动来实现其目的,但心理风险是个体的心理活动,法律无法对其加以控制,只能通过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对其具体行动进行约束来减少心理风险。事前道德风险的发生是制度安排不合理所造成市场资源配置效率扭曲的现象。 (2)事后道德风险。个体在患病后相应的治疗成本不是固定的,患者可以在从便宜到昂贵的各种治疗方案中进行选择。实际上,对于治疗方案的选择并非越昂贵越好。由于这种形式的道德风险对于医疗费用的影响更大,因此,在医疗保险中,事后道德风险的防范就显得尤为重要。由于道德风险的发生与疾病费用的价格弹性有关,价格弹性大的医疗服务可能产生更大的道德风险。在这种道德风险的作用下,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相对较高的个人可以靠玩弄道德风险来解决不能享受医疗保险或享受待遇较低的家属及亲戚朋友的看病吃药等问题。[3]因此,在经济学中,将道德风险看作是人们医疗保健服务价格的需求弹性造成的经济激励机制的理性反应。 2、从微观的角度分析。根据道德风险中不同主体在微观上的表现,可以将医疗保险中的道德风险分为患者的过度消费引起的道德风险和医疗服务人员的诱导性需求而引起的道德风险。 (1)患者的过度消费心理。患者在投保之后,其实际承担的医疗费用下降导致其对医疗服务需求的上升现象。由于社会医疗保险的提供减免了个体所需支付的部分或全部医疗费用,造成个体对医疗服务的需求就会比没有医疗保险时的需求量大,从而导致对医疗卫生资源的过度利用。 (2)医疗服务人员的诱导性需求。医疗服务人员利用其信息优势诱导患者接受过度医疗服务的现象。在诱导需求中,患者的不合理的医疗需求并非出于自愿,而是被医疗服务人员激发出来的。医生兼具医疗服务的指导者和提供者的双重身份,医生与患者之间的信息又存在严重不对称,医疗服务机构和医生的收入与医疗费用的高低成正比,促使医生对诱导需求产生强烈的愿望和动机。他们就会通过增加服务量和提高服务价格来实现自己目的。 三、医疗保险中道德风险分析医疗服务具有准公共性及专业性的特点,决定了其在提供服务价格和数量时,可能偏离市场的实际需求水平,造成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经济学对医疗服务的观念,在于强调医疗服务的需求是强调医疗服务是消费者用于生产健康的投入要素。世界卫生组织认为,健康不仅是没有疾病或不受伤害,而且还是生理、心理和社会幸福的完好状态。由于疾病风险的不确定性,医疗服务又具有高度专业性,这导致消费者和医疗服务的提供者之间的信息严重不对称。信息不对称使得医疗服务的供给方缺少内在的成本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甚至可以造成供给方的诱导性需求,必然使医疗费用上涨的趋势得不到有效抑制。确立医疗保险制度,其初衷在于分散疾病风险,减少因医疗费用开支过大而造成的家庭收入水平的大幅度下降,从而保障公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但是,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客观上提高了对医疗服务的需求水平,加大了对医疗卫生资源的消耗。我们必须看到,医疗保险制度在其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造成了消费者的道德风险意识,使得人们对医疗服务产生过度消费,进而导致全社会医疗费用开支不合理的过快上涨。医疗保险领域所涉及的医院(医生)、患者、医疗保险机构三方都非常清楚自己的利益所在,并且都会尽量维护自己的利益,相互之间就形成了一个微妙的博弈关系,于是,道德风险也由此而生。在医疗保险运行过程当中,无论是医疗机构还是患者都不需要自己掏钱,而是由第三方来支付的,因此造成道德风险的概率就大大增强。 四、道德风险产生的途径探讨如何防范医疗保险中的道德风险,必须首先对道德风险产生的途径进行分析,才能对如何防范道德风险提出有针对性建议。医疗保险市场与普通的市场相比有它的特殊性,医疗保险市场实际上存在三个主体,即:保险人、被保险人和医疗服务提供者。医疗保险中的道德风险也来自这三个方面,即:一是被保险人(患者);二是医疗服务提供者(医院);三是保险人(医疗保险机构),医疗保险机构的职能是直接由法律、法规规定的,因而其实质上属于医疗卫生体制范畴。在我国,由于体制原因而给医疗保险带来的道德风险更为严重。 (一)患者的道德风险作为医疗保险的需求方,患者就诊时医药费不需要自己支付,而由第三方(即医疗保险机构)来支付,患者的医疗消费需求可能会无限膨胀,出现小病大养、门诊改为住院等现象。在参加医疗保险的情况下,人们将面临较低的医疗价格,当消费者只需支付其医疗费用的一小部分,且他们的消费行为又难以观察时,过度消费医疗服务的需求就不可避免。这种因医疗服务的提供使社会边际成本大于边际收益而形成的过度使用医疗服务资源的道德风险与医疗保险的目标相冲突,不利于医疗风险的完全彻底转移。而且会严重破坏医疗保险系统的正常运行,造成医疗保险机构支出增加,甚至亏损,正常运行难以为继,进而导致医疗保险市场萎缩。患者对医疗服务需求的膨胀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预防的忽视从而增加疾病发生概率。众所周知,良好的生活习惯、合理的饮食结构、自我保健行为可以预防疾病的发生,减轻疾病造成的危害。参加医疗保险后,被保险人往往认为自己参加了保险,患病时医药费可以报销,不需要自己掏钱,对如何避免风险的工作可能就会较少去做,如吸烟、不太注意饮食和不太注意锻炼身体等等;个人减少了健康预防措施,从而改变疾病发生的概率,增加了医疗费用的支出,导致资源配置效率低下。短期内虽然无法观察到,从长期上看却增加了医疗卫生费用的支出。 2、患者的“过度消费”心理。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后,患者就诊时不需要自己付费或付费很少,部分患者会提出要求给予过度检查及选择昂贵治疗方案。“过度消费”的心理倾向很普遍,人们普遍存在着一种“多多益善”的消费动机。许多患者会提出一些不合理的要求。在许多情况下,治疗方案的选择可以有多种,使用其中任何一种治疗方案都可以使患者恢复健康,而使用何种方案取决于医生的偏好和患者个人的意愿,在提供社会医疗保险的条件下,患者相互之间存在攀比心理,使用低成本方案治疗的患者会觉得自己吃亏,因此往往会放弃“便宜”的治疗方案而选择“昂贵”的治疗方案,出现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现象,从而影响医疗保险机构的成本控制。 (二)医疗服务提供者的道德风险在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医、患双方的信息不对称以及患者对医疗知识的匮乏,使患者缺乏对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数量进行事先判断的知识和能力,缺乏对医疗服务的提供者所提供服务的质与量是否符合自己病情的准确信息。国家不允许其他资本进入医疗市场,医疗行业具有较高的垄断性,造成医疗服务提供者的道德风险是各类道德风险中最为严重的。 1、医疗机构对医疗服务的垄断性。医生在其提供医疗服务的整个过程中,掌握着主动权,对医疗技术又拥有足够多的信息,患者在接受治疗时不能讨价还价,难以控制卫生消费的种类与数量,加上疾病具有突发性和需求缺乏弹性的特点,患者的被动地位非常明显。病人在接受医疗卫生服务时,通常不能像在完全竞争市场上购买一般物品那样可以通过比较的方式来进行选择。医生则可以通过抬高医疗费用,或降低收治标准或分解住院套取结算单元等方式增加医疗机构收入。在医疗卫生市场,病人获得的信息是相当不充分和不透明的,如医疗卫生的服务质量,医生的工作资质与技术水平等几乎找不到客观真实的鉴别资料。尤其对要支付的价格具有不可预测性,病人对医疗服务的需求就更没有选择余地,一直要到医疗服务提供结束后才能知道。医疗卫生市场存在的这些信息障碍使其不能正常而又有效地运转。 2、医疗服务的过度供给创造了需求。较高的专业性使医疗服务常常处于垄断地位,医院具有医疗服务供给的排异特权,不允许外行提供医疗服务。在信息不对称严重存在的情况下,医生要求病人做什么检查,吃什么药,病人只能唯命是从。一方面,医生为了保护自己,减少医疗事故发生的风险,存在着不适当服务现象,医务人员从最大限度减少自身利益损失的角度出发,要求患者做“高、精、尖”医疗设备的检查,甚至在病情已确定的情况下,仍然建议患者做这些检查。另一方面,来自医疗服务提供者的道德风险表现为医疗服务提供者的“过度供给”行为,也就是在传统的按服务付费制度的情况下,医疗服务提供方因为其提供服务越多,得到的收益就会越大,医生的收入与其提供服务量的多少是成正比的,这种经济利益上的好处往往鼓励医疗服务提供者提供过多的或昂贵的医疗服务,从而诱发了需求。并且医院和医生的收入与其所提供的医疗服务数量相联系时,在利益驱动下,开大处方、小病大医等就成了一种必然出现的现象。由于医疗行业的特殊性,通过更换不同剂量的药品,提高用药档次,将过去价廉、疗效高、实用的药品变为价格昂贵的药品。这就是所谓的医疗服务领域的“萨伊定律”:医疗供给创造医疗需求。[4] (三)医疗卫生体制造成的道德风险我国长期实行的计划经济体制以及城乡二元结构下的医疗卫生体制,也使我国医疗卫生领域道德风险更具有复杂性。实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后,对基本医疗保险政府在认识上存在误区,认为医疗卫生服务不创造经济效益,为减少医疗卫生费用的支出而把医疗卫生事业市场化、产业化,许多道德风险也由此而生。 1、“第三方支付”制度医疗服务提供者的道德风险在很大程度上与“第三方支付”的制度设计有关,医疗服务的费用不是由被保险人本人直接支付,而是由第三方支付。这种“第三方支付”的特点和结果是:(1)患者(被保险人)和医生(医疗服务机构)在“交易”过程中的感觉是“免费的”。在“第三方支付”制度下,尽管医疗费用在交易过程中金额可能很大,但他们双方在整个“交易”过程中都面临着“零”成本;由于医疗服务的需求者并没有受到其支付能力的限制,其结果必将是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的背离。(2)在“第三方支付”制度下,医生事实上是被保险人和保险人这两个委托人共同的人,在这复杂的委托关系中,由于信息严重不对称,医疗机构、保险机构、患者三方之间信息不通畅,加之健康的标准和治疗的效果与其他服务相比很难界定和度量。所以,“健康”这个标准就难以写进合同之中,更何况一种疾病存在着多种治疗方案,不同个体之间在体质上也存在差异,采取哪一种为最佳就更难以明文规定了。由于医、保、患三方权利义务的不对等,医务人员和投保人为了各自的利益可能联合起来对付保险机构。[5] 2、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我国对卫生资源的配置过多地集中在东部地区、大城市、大医院,集中在医疗上,而不是公共卫生和广大农村基层,造成了卫生资源分配的不合理状况。受市场经济作用的影响,卫生资源的重复配置所形成的闲置和浪费,加上医疗机构基础设施的改造、医疗补偿机制不完善所引发的诱导需求等因素。 3、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太窄。目前,我国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非常低(见表2),承保范围和水平也有很大的不足。新实行的基本医疗保险也没有为职工家属和学生提供保障,在实际运作中更没有覆盖城镇非正规就业的劳动者。从表2中我们可以发现,截至2003年底,基本医疗保险仅覆盖城镇职工人口的31.10%,其所占城镇总人口的比例仅为20.81%(不包括全国农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过窄,造成一种普遍的现象就是一人生病,全家吃药,一卡多用(医疗保险卡)等中国特有的风险问题。 4、医疗制度不完善具体表现为政府制定的“以药养医”政策,使医疗服务的提供者(医院)必须依靠销售药品实现自己的生存,并且还要从药品的销售中获利,医务人员的收入也与开出药品价值的多少相联系。医生的工资奖金与医院的经济收入挂钩,想方设法从病人身上创收就成了医生的本能选择。部分地区出现平时不参加社会医疗保险,身体出现不适需要住院,就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去参加医疗保险,出院后就停止缴费。也是制度上的缺陷。常宁市中医院的“经济管理方案”,就是一种“以药养医”政策的具体体现。这种制度的存在更促使医疗机构想方设法从患者身上创收,并且这种制度并未触犯现有的法律和政策。院方声称,经济管理方案符合《劳动法》第47条和国家三部委2000年31号文件,具有明确的政策法律依据。[7]这种“不给钱给政策”的方式已经成为主管部门纵容医院乱收费的通行方式。政府一味鼓励卫生行业去讲究经济效益,财政自给,这就相对地转移开了对“预防为主”政策的关注,因为预防和保健在经济上是不盈利的,因此出现了整个社会对预防保健和公共卫生事业越来越不重视的倾向,从而给未来的健康和医疗埋下了巨大的隐患。湖南等地几乎灭绝的血吸虫病又有复发抬头的迹象,就是忽视预防和公共卫生事业的恶果之一。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就是国家体制和政策造成的。 五、道德风险的防范以上分析了道德风险产生的原因及其根源,道德风险给多方的利益带来了损失,是各方主体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以及制度约束软化而导致的一些不符合社会道德和法规的社会现象。加强对道德风险的防范也是势在必行。如何防范道德风险自然应从其产生的根源着手。 (一)对被保险人的防范措施 1、适当提高医疗保险自负的比例。提高医疗费用的个人支付比例,可以鼓励参加保险的患者参与成本管理,监督医疗供方道德风险并防止其与医生合谋。但是,患者在医疗服务市场上处于劣势,医生对医疗费用的影响力远远强于患者,且患者的过度消费也必须通过医生的配合才能实现[8]。由此可见,这种作用是非常有限的。所以,此种方法必须与其它方法配合使用。 2、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全民覆盖。当前,我国应取消二元社会,不应该像现在这样搞城乡二元化的社会管治,通过户籍管理制度强化社会等级身份等歧视性的制度,扩大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真正实现广覆盖。如果全社会中每个公民都享有基本的卫生医疗保健,根本就不可能也不会出现中国特有的一人生病,全家吃药,用别人的医疗保险卡来冒名顶替的现象。国家应强制无论从事何种职业均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不允许“想保就保,不想保就不保”的现象。 3、提高全民的卫生保健意识。参加医疗保险后,参保人认为自己拥有保险,患病不需自己付医药费或只需支付其中很少的一部分,往往会放松对自己的卫生保健工作。针对此种情况,可以采取经医疗机构诊断,因患者吸烟、酗酒等不良卫生习惯等原因而直接引起的疾病提高自付比例或者拒保。而对很少患病的参保者则可采取降低自付比例、提供免费体检等方法作为一种奖励。鼓励大家加强自我保健,增强体质,减少疾病的发生。城市以社区、农村以村庄为单位,定期举办卫生保健知识讲座,提高人民的卫生保健意识。 (二)医疗服务机构道德风险的防范与控制医疗机构是医疗服务的提供者,医、患双方的信息存在严重不对称,现行的“以药养医”的医疗服务价格补偿机制,医务人员的个人收入与医务人员为医院创造的经济效益挂钩,也推动了医疗机构道德风险的滋生和蔓延。 1、改革医疗服务机构的管理部门。当前我国医疗机构的管理机关是各级卫生部门,而保险机构作为“第三方支付”者,没有对医疗机构的管理权,起不到监督作用。应对卫生医疗体制进行改革,将医疗机构的管理权交给保险机构,卫生部门则监督医疗机构和保险机构相互之间业务往来关系,对医疗机构提供技术上的指导。 2、行使对医疗机构的检查权。医疗保险机构要定期对病人的付费单据对照病历、处方等进行核对检查。要建立和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的评审和鉴定制度。社会医疗保险机构、企业和病人对医院服务质量、费用等有权进行监督,包括对不合理的医疗服务拒绝支付医药费,索取赔偿直至解除医疗保险合同。[9]也可以参照商业保险的做法,即在病人住院后的规定时间内,必须向医疗保险机构报案,否则,医疗费用将要被保险机构扣除一定的比例,医疗保险机构则应及时派人员到医院进行实地检查,予以核实。在患者治疗过程还应不定期进行巡查。 3、切断“以药养医”的渠道。政府及有关管理机构应该加大药品市场改革力度,一方面,加大医药产品生产结构的改革,规定医疗机构采取招标采购,提高采购的透明度避免众厂家竞相向医疗机构推销药品,暗地给付医生回扣,导致医药价格严重偏离成本;另一方面,可以借鉴国外经验,实行医药分离,即医生只拥有处方权,医院只提供诊疗服务,除备有急救所需药品外,不能直接向患者出售药品,患者凭医生的处方在定点药店购买药品。在这样的情况下,由于医院和医生不直接涉及药品利益,可以有效地遏制医药费用的大量增加。 (三)改革现行的医疗卫生体制现存的许多医疗道德风险从表面上看是医院和患者两方造成的。笔者却认为,其实许多问题都是政府在体制上没有理顺,各职能部门没有负起应承担的责任而引起的。必须对现行的医疗卫生体制进行改革。 1、改革药品生产和流通模式。药品由药品生产企业流通到消费者身上时,是通过层层加价的方式进行的。我国生产药品的企业有5千多家,存在药品生产企业重复建设多、规模小、水平低,竞争激烈,药品超额利润多数被药品经销商所赚取,企业在销售领域投入的经费过大,销售成本过高,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对现有的药品生产企业进行兼并,减少企业数量,提高规模生产能力。药品营销企业更有1万7千多家,同样存在小而多的现象,相互之间为生存,不断进行着恶性的竞争,经销商为了使自己的药品及医疗器械能推销出去,采取给医生药品回扣、对招标方或医疗机构的人员进行商业贿赂等方式,成为医疗界的一个毒瘤。可以实行由药品生产企业直接参与投标,减少中间环节。也可以采取药店直接由医疗保险机构经营,药品生产企业只需要通过竞标的方式与社会医疗保险定点药店之间产生业务往来,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2、将事后按服务项目后付制改为按病种预付制。按病种预付制,就是根据病人的年龄、性别、住院天数、临床诊断、病症、手术、疾病严惩程度等因素,将病人归入不同组,每个分组都代表具有相似病症和适用相似治疗方案的病例。再根据疾病轻重程度及有无合并症、并发症等将每组分为若干级,对每一组及其不同级别都制定相应的支付标准。[10]借鉴国外一些国家的成功经验,按病种预付制强化了医院降低成本的动机,使医疗服务提供者承担了部分医疗成本风险,同时考虑不同病种和不同医院的级别,议定各项服务的合理收费标准。美国和其他发达国家实施按病种定额预付制后,在促进医院努力提高医疗服务的有效性、避免不必要的支出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按病种预付制成为世界卫生组织竭力推荐的一种支付方式。 3、提高国家在卫生费用方面的投入。尽管卫生费用的总额增长较快,但卫生事业本身的发展却赶不上国民经济的发展速度。且这种增长是在国家投入不断减少,个人支出不断增长,个人在卫生费用支出所占的比重不断扩大的情况下实现的。只要多数百姓自费就医,看病贵就永远是制度难解之痛;只要多数医院还要直接向病人赚取维持运转的费用,看病贵就是社会挥之不去的阴霾。不从根本上改革现行的医疗卫生筹资机制,不从分配制度上兑现宪法的承诺,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就会一直持续下去。因此,提高国家对卫生事业的投入是根本。 4、加强疾病的预防和保健工作。国家对预防和公共卫生事业的忽视,也体现了这种重眼前而忽视长远的社会哲学。今天忽视了对慢性病发生和扩散的主要危险因素的预防,如吸烟、高血压、食物构成、环境污染等,今后将要为此付出高昂的代价,更何况健康方面的损失具有不可逆性。世界银行1992年的一个研究报告预测,按照中国目前的人口、健康及政策状况发展下去,卫生健康费用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例将由今天的3.4%增长到2030年的24%。如果是加强预防,提高现有的医学水平和服务效率,这个比例到2030年则可以保持在10%左右;而仅仅是预防本身就可以把这个比例降低15%。可见预防对整个国民经济是一种效益极高的投资,它对中国未来的健康卫生状况、人民生活水平和社会经济发展具有特殊的意义。建议将基层的卫生医疗机构改为保健康复机构,为本社区的居民提供医疗保健及预防知识。 六、结语本世纪上半叶我国人口进一步老龄化,对现有的医疗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性构成双重的压力。目前我国医疗保险制度仍然存在成本高、效率低与公平性差等问题,不深化改革就难以应对经济转型和人口老龄化的挑战。我国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改革的关键是更加有效和充分地提高医疗服务资源利用的效率,同时强化政府在保护消费者利益和为弱势群体提供最后医疗保障等方面所肩负的职责。表面上看,患者、医疗机构存在的道德风险是信息不对称造成的。根本的原因是国家对医疗卫生事业的管理与政策体制不符合医疗卫生事业。只有国家改变认识,改革目前的医疗制度,才能改变目前的状况。不管是从社会效益还是从经济发展的角度,国家都应该更加重视医疗保健事业,应该把预防疾病和公共卫生事业建设用法律的形式变成国家行政和财政支出固定的一部分。预防为主,免除后患。曾被联合国称赞的初级卫生保健网和公共卫生网是中国的长处,是中国能在短期内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法宝,应该保持和发扬。应该使公共卫生事业制度化、规范化、群众化。当前,我国医疗保健的重点已不再是流行病和急性病,而是预防和治疗慢性病;不再仅仅是妇幼保健问题,而是越来越多的中老年人的健康问题;不再仅仅是饮食和水的卫生问题,而是综合的环境污染和生活方式变迁所带来的健康问题。健康是人类共同美好的追求,每一名患者都应该享有平等的受治疗的权利,医疗卫生服务不论从经济,还是从医疗的角度,均应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国家理应实现全民医保,不要再让“人人享有卫生保健”只是一句口号。 社会医疗保险论文:社会医疗保险营销探究论文 社会属性和强制性原则使社会医疗保险与营销之间似乎缺少某种纽带和联系。然而,在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构建和社会医疗保险由“城镇”向“全民”跨越的过程中,以营销的观念和手段来推动“广覆盖”目标的实现,不失为非常之举。 1对社会医疗保险需不需要营销的讨论 社会医疗保险的营销,就是将多层次体系下的各险种,通过创造、传递和传播优质的顾客(参保者)价值,获得、保持和发展参保人群。当“使推销成为多余”,营销目的便得以实现,医疗保险扩面工作也变得简单有效,“广覆盖”、“大数法则”等迎刃而解。 1.1从市场角度看,医疗保险和其他保险一样,是非渴求商品 医保经办机构必须主动推销和积极促销,善于使用各种推销技巧寻找潜在顾客,甚至采用高压式的方法说服他们接受其产品,从而使更多的人群加入到社会医疗保险体系中来。 1.2从医疗保险的需求特性看,疾病发生的随机性造成对医疗保险需求的随机性和不确定性 我国医疗保险起步迟,保险制度不完善,医疗保险市场处于短期非均衡状态。受收入、保险意识、效用偏好等因素的影响,相当一部分人群还没有被纳入医保体系。由于潜在的医疗需求没有得到释放,医院的市场化取向得不到有效满足,其利益、运营效率甚至是社会福利都受到了损害。营销就是善于为医疗保险刺激出需求,促进市场的均衡运动。医疗保险的经办机构应该通过营销试图去影响需求的水平、时机和构成。 1.3从社会属性看,“城镇”向“全民”跨越后,社会医疗保险的参保扩面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原来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群体是城镇各类组织以及这些组织中的劳动者,通过政府的强制性力量使医疗保险得以覆盖问题不大。但是,向“全民医保”跨越的过程中,灵活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自谋职业者、新成长劳动力、其他城乡居民等,其数量比原来意义上的“职工”要多得多,医疗保险覆盖这些人群,政府的强制难以奏效;而借鉴商业保险的办法,运用营销手段扩大人群覆盖,促进“全民”目标的实现,这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医保经办机构能力建设的重要方面。 1.4从其本身特性看,社会医疗保险应具有社会营销观念 社会医疗保险组织的任务就是在多层次的医保体系下,确定各类人群所对应的诸目标市场的需要、欲望和利益,并以保护或者提高参保人员和社会福利的方式,在满足基本医疗保险方面比商业公司更有效、更有利地向目标市场提供所期待的满足。因此,社会医疗保险的经办机构要通过营销活动,维护和改善客户(参保人员)关系,考虑社会与道德问题,平衡医、保、患利益关系。社会医疗保险理所当然地就要在效率、效果和社会责任方面,于某种哲学思想的指导下进行营销活动。 综上所述,社会医疗保险作为公共服务产品,需要用市场化思维,借鉴产品(服务)营销的原理,使市场主体更多地选择医疗保险,让更多的人群加入到社会医疗保险的“安全网”。 2社会医疗保险的营销设计和实施 和其他产品、服务的营销一样,社会医疗保险的营销要以4Ps理论(产品PRODUCT、渠道PLACE、价格PRICE和促销PROMOTION)作为行动的指导。同时,作为公共服务产品,除了传统的4Ps外部营销外,还要加上内部营销和交互作用营销两大因素②。内部营销,就是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强对经办人员的培养和激励,全机构都要有“营销”观;交互营销,是指经办机构经办能力、服务参保单位、参保人员的技能。 2.1营销定位:“全民医保”下的适应营销 覆盖全民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将打破城镇职工的界限,面向社会各类人群,以统账结合的基本医疗保险为基础,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独立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法多形式、保障水平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也就是说,在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外,需要根据人群特点、收入水平和医疗消费等,建立多个高低不等的医疗保障层次,至少是一些过渡性、补缺性的保障形式。这样,“多种模式”、“多种办法”就赋予了社会医疗保险产品的概念。以产品观念为导向的社会医疗保险体系的覆盖,要求经办机构根据社会人群分布状况和收入水平的实际,调整完善政策体系和制度安排,甚至开发设计新的险种产品,以满足社会各类人群的医疗保险需求。社会医疗保险的营销需要适应新的形势,突出目标市场、参保人群需要、整合营销和医疗保障水平四个支柱,确立营销观念,避免营销近视症③——参保人群并非在购买保险,而是在购买健康保障。这样,不管是响应营销(寻找某些人群业已存在的需要)、预知营销(预测某些人群的需要),还是创造营销(设计新的险种或者参保缴费办法),社会医疗保险体系可以在不断的调整完善中符合参保人群的认知价值,吸引和维系参保人群,从而在总资源一定的限度内,保证医、保、患三个利益关系方处于能接受的满意水平。 2.2营销机会:“全民医保”下的营销环境 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和谐社会”等一系列理论、思想和观点,有力地推动了社会医疗保障事业的改革发展。全民医疗保障体系的构建,使医保经办机构的工作内涵发生了重大变化,相当一部分“自由人”要归拢到医保体系中来,这意味着经办业务需要采用由外向内的观念,营销环境恰恰在不断创造着新的机会。从宏观环境看,我国实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以来,城镇职工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基本建立,社会成员医疗保险的意识越来越强,各级政府把覆盖全民医保体系的建设摆上议事日程,并在小康进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工作部署进展上明确了新的目标。从微观环境看,由于政府的规制和法制的健全,使组织为员工参保有了“保障”;同时,个人由于经济环境、生活方式等因素的影响,选择性注意逐渐强化,通过有效地营销来影响购买行为,是社会医疗保险扩展参保人群的重要手段。营销环境的变化,要求社会医疗保险必须一改过去大众化方式,不能仅仅停留在政策体系设计的基础上,让各类人群来“对号入座”。相反,要据此进行微观营销,对潜在的各类参保人群进行行为细分,并有针对性设计保险产品或调整完善缴费机制。比如,江苏镇江市针对外来务工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在医保体系中设计的住院医疗保险,是相对于基本医疗保险的一种较低层次的过渡性保障形式,参保人员以上年度社平工资为缴费基数,以首次参保的不同年龄,按3%—8%的比例缴纳住院保险费。在向饮服行业、建筑业外来务工人员“营销”该险种的过程中,针对这类群体年龄轻、流动性大的特征,调整为以社平工资60%为基数、按行业平均年龄(最低限)3%比例缴费,这种微观营销取得了较好效果。 2.3营销战略:“全民医保”下的营销差异化 有别于商业保险的利益定位,参保的各类人群在这个体系中是具有特定利益的。在向目标市场传播特定利益这一优秀观念的同时,社会医疗保险还要通过进一步编织差异网来体现实体。其中非常重要的是形象差异化,就是造就人群对社会医疗保险较商业保险的不同认知方法。首先,在社会医疗保险体系中,要建立一个不同制度安排的特点和参保建议;第二,更多地应该通过事件和公益活动传递这一特点,从而使之与商业险相区分;第三,它要利用各种营销组合产生某种感染力,更好地发挥制度地牵引作用。2.4传播营销:“全民医保”下的营销方案 整合营销传播是一种从顾客角度考虑营销过程的方法。在多层次的社会医疗保险体系下,经办机构要通过有效的传播手段与现行和潜在的关系方和各类人群沟通。因此,除了依靠强制力和传统的动员参保手段,还必须针对不同的传播目标,选择不同的传播渠道。 2.4.1具事实劳动关系的人员:公共关系与宣传。主要是在政府强制力以外弥补刚性所带来的缺陷。对具有事实劳动关系的人群,要更多地采用社会营销观念,采取事业——关联营销的方法,即积极地使用保障全民健康的形象,构建与参保人员的利益关系,借以改善经办机构的名声,提升知晓度,增加参保者忠诚。通过公共关系、宣传,使社会医疗保险:具有高度可信性,通过新闻故事和特写等使之更可靠、更可信;能够消除防卫,可以接触一些回避、拒绝参保的单位、人员;戏剧化,通过公益、政府财政杠杆等使医保制度和产品惹人注目。 2.4.2断保人员:客户关系型营销。即经办机构通过有效利用参保人员信息,在对参保人员了解的基础上,将营销针对特殊人群个性化。比如,对具有固定劳动关系的人员,一旦其下岗失业无力参保,对这些断保或是封存人员,可以由统账结合的基本医疗保险转向单建统筹的住院保险,一旦此类人群经济状况好转,再回到基本层次;再有方法就是给这些群体以缴费照顾,调整缴费基数或比例。这种营销手段的关键是建立客户数据库和进行数据挖掘,进而进行数据库营销。 2.4.3新成长劳动力:网络营销。新成长的劳动力是网络一代,其特点是:选择权是他们深信的价值观;他们需自己改变自己的主意;他们更喜欢自己作出决定。对此,医保经办机构要善于利用网络和先进的数字化传媒技术进行医疗保险的营销。 2.4.4城镇其他居民:直接营销。直接营销的渠道很多,如面对面推销、目录营销、电话营销等。关键问题是营销渠道的构建。针对城镇居民的分布特点,社会医疗保险的经办机构需要向社区延伸,不断完善和构建社区平台。社区平台包括街道(社区)的劳动保障平台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只有这些平台建设到位并卓有成效地开展营销活动,才能提高成功率。 3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营销行为讨论 社会医疗保险的营销主要是由经办机构来完成的。经办机构作为营销组织,必须重新界定它的角色。 3.1牢固树立营销观念,建立全机构营销导向 参保扩面是经办机构的一项突出任务,也是经办能力高低的“试金石”。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内部职能划分是多样的,但它必须是一个强有力的面向所有参保人群的组织,这种导向使得参保扩面工作应成为全机构的事,营销导向也应是全机构的。“全民医保”目标的确立,要求体现在工作和部门定义、责任、刺激和关系的变化上。特别是医保信息系统的建立和完善,使经办机构的一切任务都面对着参保人群。内部各职能部门都要接受“思考顾客”的观念,即强调为参保单位、参保人员的服务。同时,只有当所有的部门执行一个有竞争力的参保人群价值让渡系统时,营销才能有效展开。只有确立全员的营销观念、改变内部的薪酬结构、开发强有力的内部营销训练计划、建立现代营销计划体制、提高员工营销能力,“经办”的目标和水平才能提升到新层次。 3.2经办机构要苦练内外功,实现新突破 内功是就是在多层次医保体系构架下,强化保险产品力、提升组织力、管理力、营销力,进入精耕细作、精细化管理的科学状态;外功是由关注政策体系、制度安排,转向关注参保人群,由坐门等客转向目标营销。依靠垄断做“老大”或依靠政府强制力推动参保的空间越来越小。因此,必须真正学会关心参保人群利益,从目标人群的需要和利益出发,规划市场营销渠道,设计策划促销途径。要学习和借鉴商业保险公司的经验,掌握现代保险营销的有效方法。比如:重视客户关系管理,提升服务价值,重视多种营销组合,加强营销队伍建设、营销社会保障理念、强化经办机构文化建设、改善营销环境的关系主体——医院、同业、媒体等。
农业方面论文:农业类上市公司资金管理论文 一营运资金对企业绩效的影响分析 1提出假设 一般来说,现金比率高代表着公司拥有较高的变现能力;存货周转率高,代表资金周转速度快,可获得较高的资金效益;应付账款周转率低,表明公司延长了利用信用融资所得资金的时间,提高了资金利用效率;应收账款周转率高,表明账款回收周期短,资金被占用的成本低;流动资产周转率高,对流动资产的利用就越好,盈利能力就越强;固定资产周转率高代表拥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因此作出以下假设:H1:我国农业类上市公司的现金比率与财务绩效正相关;H2:我国农业类上市公司的存货周转率与财务绩效正相关;H3:我国农业类上市公司的应付账款周转率与财务绩效负相关;H4:我国农业类上市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与财务绩效正相关;H5:我国农业类上市公司的流动资产周转率与财务绩效正相关;H6:我国农业类上市公司的固定资产周转率与财务绩效正相关。为明确自变量与因变量之间的关系,本文建立多元线性回归方程进行研究, 2相关性分析 首先,运用SPSS软件对45家公司的数据进行了相关分析。现金比率与总资产报酬率的系数值为0.266,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应付账款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的系数值分别为0.205、0.237,固定资产周转率与总资产报酬率、应付账款周转率的系数值分别为0.209、0.257,概率P值小于0.05的显著性水平,表明它们在0.05水平上微弱正线性相关。应付账款周转率与存货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的系数值为0.292、0.348,存货周转率与流动资产周转率的系数值为0.521,其概率P值均小于0.01的显著性水平,表明应付账款周转率与存货周转率在0.01水平上微弱正线性相关,应付账款周转率与流动资产周转率在0.01水平上低度正线性相关,存货周转率与流动资产周转率在0.01水平上显著正线性相关 3回归分析 各自变量的方差膨胀因子都在5以下,数值处于0~10的区间内,各自变量的容忍度都在0.1以上。这表明回归模型不存在多重共线性,模型不会因为自变量之间存在高度的相关关系而出现失效或者不合理的问题。可以得出多元线性回归方程:Y=0.235+0.707X1-0.185X2-0.164X3+0.028X4+711X5+0.247X6由多元线性回归方程可以得知:总资产报酬率与现金比率、应收账款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固定资产周转率存在正相关关系,总资产报酬率与存货周转率、应付账款周转率存在负相关关系。同时,根据各自变量的P值可以看出,现金比率、应付账款周转率与总资产报酬率在0.1水平上有显著线性关系,其他自变量与因变量的关系均不显著。本文做出的6个假设中,H2、H4、H5、H6没有得到验证;其余2个得到了验证,H1、H3显著成立。H2不成立,表示存货周转率过高会降低财务绩效,原因可能在于企业为了追求高存货周转率产生了赊销。H4、H5、H6不成立,表明应收账款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固定资产周转率与总资产报酬率虽呈正相关,但不显著。原因可能在于资金过多地流向了外部、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减少了相应的现金流量,以致于减少了盈利。由以上分析可知,合理的存货周转率,合理的应收账款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和固定资产周转率对于提高企业绩效是至关重要的。 二营运资金管理优化措施 1加强对现金的管理现金管理制度的完善 现金日常管理措施的优化,能有效提高现金管理水平。包括定期核查库存现金,定期核查银行存款,定期与银行进行对账,及时了解资金流向,保持合理的银行存款,进行合理的投资行为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等措施。目前我国主要通过经验模式来确定最佳现金持有量。经验公式为:最佳现金持有量=(1±销售收入变化%)×(上年现金持有量-不合理占用)。企业也应合理采用实行这一模式来确定现金量。 2加强对存货的管理存货的周转是否及时 决定着公司是否能收回成本获得利润。然而一味追求高存货周转率而盲目增加赊销是不可取的。所以,要加强存货的管理。首先,要制定相应的存货控制制度,不仅财务部门对存货的资金进行管理,仓管部门对存货的实物进行管理,共同对存货资金与实物的综合协调管理,这种制度可以让公司对存货的各方面有清晰的认识,从而保证存货账实相符。其次,原材料采购要就近合理采购,实行限额领料制度。再次,要合理安排作业,控制在产品数量,控制生产成本。最后,要通过分析市场行情制订合理的销售计划,扩大销售。 3加强对应付账款的管理 应付账款周转率越低越有利于企业利用其他资金进行生产经营,但是企业也应该慎重地做出决策。如果企业当前开展新的生产经营活动或需要购置固定资产但又缺乏资金时,就需要将生产活动和购置固定资产未来的收益,与延期付款失去信誉的风险结合起来考虑,在确定收益大于风险时,才能延长应付账款周转期,避免将来出现因无力偿还资金而导致信用降低的情况。 4加强应收账款管理企业进行赊销时 需要客户确认收货单据上的内容,并签字盖章,这是未来进行收账的证据。做好跟踪工作,了解客户的偿付能力。在赊销期间,要分析客户的财务报表,根据以往的购货付款情况以及目前的财务状况来调整信用额度,在应收账款即将到期时提醒客户付款。如果应收账款已经逾期,不是客户的责任,就是企业没有做好信用管理工作。客户出现不能支付账款的原因可能是恶意拖欠或是因为经济不景气暂时无法支付,或是习惯性拖欠等等。这时企业为了追回货款,可以采取法律程序或是与客户沟通等。当账款不能收回是企业内部原因时,包括企业没有对客户进行科学的信用评估,盲目急切地想销除货物,或是没有做好后期跟踪时,企业就要完善自己的信用政策,通过与信用评估机构的沟通来了解客户的信用级别,决定企业对客户的信用期限长短和现金折扣的大小。 5保持合理的流动资产与固定资产规模 不合理的流动资产规模和固定资产规模会导致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占用大量的资金,减少公司其他经营活动所需的现金流量,企业资金短缺可能会导致企业倒闭,就更不用说有利于营运资金管理和企业绩效的优化。所以要保持合理的资产规模。 6做好全面预算工作 预算是指企业首先对企业内部和市场外部环境进行分析判断,然后对企业未来生产经营作出一系列科学规划,进行合理的资金配置。若企业在生产经营之前没有做好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量的预算工作,今后可能会产生一些资金缺乏的问题。因此,只有做好全面预算的工作,才能保证企业自觉地严格按照预算调度资金,使生产经营活动稳步进行,并能在利用多余资金进行投资获利的情况下,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 作者:彭小珈方陵单位:湖南农业大学 农业方面论文:农业科研院所行政管理论文 一、提升自我管理能力是根本 在农业科研院所中,院级、所级和其他部门一般都设有行政管理机构,负责院所日常事务及统筹联结工作,其岗位具有特殊性、利益性、多元性,势必要求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员具备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从为人诚信、为事谨慎、为作于勤等方面来不断提升自我管理素养。 1.诚信是为人之本 行政管理工作错综复杂,难免出现纰漏和错误。这就要求行政管理人员具有一定的承担责任的意识,而这种意识是建立在相互诚信的基础上。同事之间形成良好的信任关系,创造一个诚实守信的办公环境,能在错误面前敢于承担,诚实面对,相互扶助,是提升自我管理能力的最佳途径。那些谎言、逃避、推卸责任等有悖于诚信为本原则的行为,只会导致更严重的不良后果。 2.谨慎是不变的法则 行政管理岗位事无巨细,小到会议安排、文件、打印复印、材料递送,大到拟定各类方案供领导决策等,都是日常行政管理工作的范畴。这就要求行政管理人员要慎言慎行,应对每件任务都应以谨慎立足,每项工作都应付以十分的专注,遇到难题则主动寻找解决方案,以谨慎细致的态度努力将业务做到极致。 3.业精于勤是途径 农业科研院所的行政管理工作有单调乏味、操作琐碎、重复性高、程序性强等特点,并且有项目参与难、成果产出少、评价制度不完善、付出得不到相应回报等问题,是典型的服务奉献职业。随着农业科研院所的不断发展,对行政管理人员的要求越来越高,而行政管理岗位的工作性质和特点容易发生职业倦怠现象。如何跟上发展的需求,克服“职业倦怠”,所谓“业精于勤”就是态度决定一切。一个好的态度是做好事情的第一步,是前提。“认真可以把事情做对,用心才能把事情做好”讲的也是态度。行政管理人员应端正工作态度,接受和发现“职业倦怠”早期信号,适当调整工作方式方法,学会自我欣赏、自我完善和提升自我,充分发挥自我潜能与创造力。 二、提升自我学习能力是方法 现代行政管理体系中对人的要求越来越高,一个合格的行政管理人员只有内外兼修,不断充实自己的知识,才能胜任工作的需求。内,即本,也就是说我们所应该拥有的最基本的、内在的东西;外,即表,也就是说一些通过行动来表现的东西。 1.注重内心的修炼 行政管理人员在我院所是一个特殊的群体,日常工作是为领导、为科研人员提供优质服务,地位特殊、角色复杂,要求与所在机构荣辱苦乐融为一体。良好的心态管理有利于个体树立信心,勇敢地面对现实,帮助个体整理出清晰的思路,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职业道德观,不追逐于眼前的利益,不纠结于一时的得失,赋予本体更敏锐的观察力和洞察力和一击即中的魄力。而良好的情绪管理有利于群体的协作,办公室是日常行政工作运转的枢纽,其服务、协调、管理工作是全方位、多层次的,不仅要为领导和科研人员服务,还要与其它职能部门、各研究室进行协调沟通,要求行政管理人员在人际关系的处理中,学会换位思考、与人为善、学习他人和自我学习,担任好协调沟通的角色,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推进院所的和谐发展。换位思考是珍贵品质。行政管理岗位作为一个服务岗位,要学会识别他人的情绪,利用多元化的思维和特殊的观察角度去全面地判断某人某事,充分利用新出现的元素,更新、完善对某人某事的看法,不要让“自我增强特性”束缚了意识,容易使产生片面、极端的不良影响。换位思考在行政管理工作中是非常宝贵的品质,这才能自觉地站在领导的立场去思考和处理问题,与领导意见保持一致,辅助领导决策的,侧重服务管理;才能真正了解科研人员的内心需求,为科研人员提供耐心、细致的解答与帮助,做到出色管理、贴心服务。与人为善,处事泰然,善待得失,时常保持心存感激以及豁达包容的心态。松下幸之助说:“以温柔、宽厚之心待人,让彼此都能开朗愉快地生活,或许才是最重要的事。”在工作中做到尊重对方、秉公办事、谦虚谨慎、以诚待人,以待人丰、自奉薄、责己厚、责人薄来给自己提出高要求,持续“修炼”,提高自我,努力营造和睦、互助的办公环境。学习他人和自我学习。向他人学习是自我提升的重要途径之一。通过向他人学习获取新的信息,尤其是接纳和欣赏差异性,积极向与自己看法不同的人学习,开阔自己的视野;通过了解新的思考逻辑,掌握更多的规则;通过借鉴新的观念,形成新的习惯。此外,自我学习也是一门学问,把自己的经历当作最主要的学习途径或方式,在这个过程中要经常进行自省与反思。自省是提升自我的优秀方法,古人有“吾日三省吾身”的说法,通过自省,我们得以发现自己内心世界深处隐藏的成见、假设、逻辑、规则,使这些图像浮现出来,藉此可以对其有效性加以检视。同时,要善于总结和反思,在行动中反思,并从中发现问题。 2.注重知识的学习与提升 注重专业知识的提升,广博的知识储备和良好的业务水平是做好行政管理工作的基础。在这个知识膨胀的时代,作为农业科研院所行政管理人员要树立终身学习观念,不断加强自身修养。不注重知识的补充和扩展,势必被社会淘汰。顺应时展的需求,对本专业相关的前沿知识的学习更新,是提升自己,应对错综复杂的工作,做好领导得力助手的法宝。一要深入学习了解国家农业政策导向和最新农业发展方向及研究动态,为科研人员提供更便捷贴心的服务;二是提高业务能力。许多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人本身专业可能与之毫不相关,所以必须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并且在实际工作中加以运用,同时要善于与同行交流与分享最新研究成果,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在实践中逐渐积累宝贵的工作经验,不断完善自己。注重专业外知识的学习,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这些综合素质体现在交际能力、创新能力、运用知识能力等各个方面,这些能力的提高使自己有信心更好地适应新时代的发展要求。另外,还要求拓展其他各种技能,学习广博的知识,比如,摄影及照片处理技术、电子信息化技术、外语能力、心理学、礼仪学等,针对工作特点重点学习,满足工作发展的需要,为领导和科研人员提供优质服务。 3.注重职业规划的方向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职业道德观,处理好奉献与索取的关系,正确地认识自我,坚持目标,坚守信念。不要追逐于眼前的利益,不要纠结于一时的得失,保持良好的生活工作作风,重视内外兼修,为自己制定一个长期和一个短期的工作计划,本着大方向不改变、适时微调的原则,始终坚持理想信念,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 三、总结 行政管理人员作为农业科研院所的管理群体,肩负着服务、协调、管理的重任,对农业科研院所的长期稳定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作为行政管理人员要学会自己认知、自我管理,并通过提升自我的有效途径来实现自我完善,提升自我价值感,全身心地投入到本职工作,热情工作,快乐工作,当好领导的参谋,协调好各种关系,提供优质的服务,以适应新形势下农业科研院所发展的需求。 作者:庄俐单位:浙江省农业科学院环境资源与土壤肥料研究所 农业方面论文:农业科研院行政管理论文 一、提升自我管理能力是根本 在农业科研院所中,院级、所级和其他部门一般都设有行政管理机构,负责院所日常事务及统筹联结工作,其岗位具有特殊性、利益性、多元性,势必要求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员具备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从为人诚信、为事谨慎、为作于勤等方面来不断提升自我管理素养。 1.诚信是为人之本 行政管理工作错综复杂,难免出现纰漏和错误。这就要求行政管理人员具有一定的承担责任的意识,而这种意识是建立在相互诚信的基础上。同事之间形成良好的信任关系,创造一个诚实守信的办公环境,能在错误面前敢于承担,诚实面对,相互扶助,是提升自我管理能力的最佳途径。那些谎言、逃避、推卸责任等有悖于诚信为本原则的行为,只会导致更严重的不良后果。 2.谨慎是不变的法则 行政管理岗位事无巨细,小到会议安排、文件、打印复印、材料递送,大到拟定各类方案供领导决策等,都是日常行政管理工作的范畴。这就要求行政管理人员要慎言慎行,应对每件任务都应以谨慎立足,每项工作都应付以十分的专注,遇到难题则主动寻找解决方案,以谨慎细致的态度努力将业务做到极致。 3.业精于勤是途径 农业科研院所的行政管理工作有单调乏味、操作琐碎、重复性高、程序性强等特点,并且有项目参与难、成果产出少、评价制度不完善、付出得不到相应回报等问题,是典型的服务奉献职业。随着农业科研院所的不断发展,对行政管理人员的要求越来越高,而行政管理岗位的工作性质和特点容易发生职业倦怠现象。如何跟上发展的需求,克服“职业倦怠”,所谓“业精于勤”就是态度决定一切。一个好的态度是做好事情的第一步,是前提。“认真可以把事情做对,用心才能把事情做好”讲的也是态度。行政管理人员应端正工作态度,接受和发现“职业倦怠”早期信号,适当调整工作方式方法,学会自我欣赏、自我完善和提升自我,充分发挥自我潜能与创造力。 二、提升自我学习能力是方法 现代行政管理体系中对人的要求越来越高,一个合格的行政管理人员只有内外兼修,不断充实自己的知识,才能胜任工作的需求。内,即本,也就是说我们所应该拥有的最基本的、内在的东西;外,即表,也就是说一些通过行动来表现的东西。 1.注重内心的修炼行政管理人员 在我院所是一个特殊的群体,日常工作是为领导、为科研人员提供优质服务,地位特殊、角色复杂,要求与所在机构荣辱苦乐融为一体。良好的心态管理有利于个体树立信心,勇敢地面对现实,帮助个体整理出清晰的思路,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职业道德观,不追逐于眼前的利益,不纠结于一时的得失,赋予本体更敏锐的观察力和洞察力和一击即中的魄力。而良好的情绪管理有利于群体的协作,办公室是日常行政工作运转的枢纽,其服务、协调、管理工作是全方位、多层次的,不仅要为领导和科研人员服务,还要与其它职能部门、各研究室进行协调沟通,要求行政管理人员在人际关系的处理中,学会换位思考、与人为善、学习他人和自我学习,担任好协调沟通的角色,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推进院所的和谐发展。换位思考是珍贵品质。行政管理岗位作为一个服务岗位,要学会识别他人的情绪,利用多元化的思维和特殊的观察角度去全面地判断某人某事,充分利用新出现的元素,更新、完善对某人某事的看法,不要让“自我增强特性”束缚了意识,容易使产生片面、极端的不良影响。换位思考在行政管理工作中是非常宝贵的品质,这才能自觉地站在领导的立场去思考和处理问题,与领导意见保持一致,辅助领导决策的,侧重服务管理;才能真正了解科研人员的内心需求,为科研人员提供耐心、细致的解答与帮助,做到出色管理、贴心服务。与人为善,处事泰然,善待得失,时常保持心存感激以及豁达包容的心态。松下幸之助说:“以温柔、宽厚之心待人,让彼此都能开朗愉快地生活,或许才是最重要的事。”在工作中做到尊重对方、秉公办事、谦虚谨慎、以诚待人,以待人丰、自奉薄、责己厚、责人薄来给自己提出高要求,持续“修炼”,提高自我,努力营造和睦、互助的办公环境。学习他人和自我学习。向他人学习是自我提升的重要途径之一。通过向他人学习获取新的信息,尤其是接纳和欣赏差异性,积极向与自己看法不同的人学习,开阔自己的视野;通过了解新的思考逻辑,掌握更多的规则;通过借鉴新的观念,形成新的习惯。此外,自我学习也是一门学问,把自己的经历当作最主要的学习途径或方式,在这个过程中要经常进行自省与反思。自省是提升自我的优秀方法,古人有“吾日三省吾身”的说法,通过自省,我们得以发现自己内心世界深处隐藏的成见、假设、逻辑、规则,使这些图像浮现出来,藉此可以对其有效性加以检视。同时,要善于总结和反思,在行动中反思,并从中发现问题。 2.注重知识的学习与提升 注重专业知识的提升,广博的知识储备和良好的业务水平是做好行政管理工作的基础。在这个知识膨胀的时代,作为农业科研院所行政管理人员要树立终身学习观念,不断加强自身修养。不注重知识的补充和扩展,势必被社会淘汰。顺应时展的需求,对本专业相关的前沿知识的学习更新,是提升自己,应对错综复杂的工作,做好领导得力助手的法宝。一要深入学习了解国家农业政策导向和最新农业发展方向及研究动态,为科研人员提供更便捷贴心的服务;二是提高业务能力。许多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人本身专业可能与之毫不相关,所以必须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并且在实际工作中加以运用,同时要善于与同行交流与分享最新研究成果,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在实践中逐渐积累宝贵的工作经验,不断完善自己。注重专业外知识的学习,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这些综合素质体现在交际能力、创新能力、运用知识能力等各个方面,这些能力的提高使自己有信心更好地适应新时代的发展要求。另外,还要求拓展其他各种技能,学习广博的知识,比如,摄影及照片处理技术、电子信息化技术、外语能力、心理学、礼仪学等,针对工作特点重点学习,满足工作发展的需要,为领导和科研人员提供优质服务。 3.注重职业规划的方向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职业道德观,处理好奉献与索取的关系,正确地认识自我,坚持目标,坚守信念。不要追逐于眼前的利益,不要纠结于一时的得失,保持良好的生活工作作风,重视内外兼修,为自己制定一个长期和一个短期的工作计划,本着大方向不改变、适时微调的原则,始终坚持理想信念,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 三、总结 行政管理人员作为农业科研院所的管理群体,肩负着服务、协调、管理的重任,对农业科研院所的长期稳定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作为行政管理人员要学会自己认知、自我管理,并通过提升自我的有效途径来实现自我完善,提升自我价值感,全身心地投入到本职工作,热情工作,快乐工作,当好领导的参谋,协调好各种关系,提供优质的服务,以适应新形势下农业科研院所发展的需求。 作者:庄俐单位:浙江省农业科学院环境资源与土壤肥料研究所 农业方面论文:绩效评价农业保险论文 一、中国农业保险运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一)中国农业保险运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原则 在开展农业保险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建之前,有必要对指标体系的设计原则进行探讨。 (1)系统性原则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作为一个完整的有机体,要尽可能体现农业保险发展的全过程和内在逻辑,从投入、产出、实施效果、效益、影响等方面全面系统的分析评价内容和指标,力求全面完整地反映农业保险的投入、产出、效果绩效。 (2)可操作性原则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必须具有可操作性,要能对不同农业保险有很好的适应性和概括性,并使指标在不同区域之间具有可比性。指标内容应明确、具体、可供测量、易于应用,定量指标应能从统计年鉴中获取或者测算,定性指标应尽量标准化,以使农业保险绩效评价便于操作。 (3)代表性原则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的指标选择应该避免重复,指标的选取和设置要尽可能与农业保险发展评价目标直接相关,并结合农业保险的特点,从绩效评价主体需求角度出发,区分不同指标的重要性差异,选择关键性和最具代表性指标,摒弃一般性指标。指标设立不宜多,宜简不宜繁,满足需求即可。 (4)科学性原则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应尽量考虑采用可量化的指标,同时也要设置一定的定性指标,以进一步反映定量指标所不能表征的绩效信息。对于定性指标也要给出准确的判断标准,尽可能避免人为因素的误导,确保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准确性。 (5)引导性原则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的指标要能够起到引导作用,对农业保险绩效开展评价,其目的在于通过绩效评价,起到提升地区整体绩效的作用。作为农业保险发展的重要动力,绩效改进的实现有赖于有效的绩效评价工具。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作为绩效管理的工具之一,其重要意义并不仅仅在于对农业保险绩效现状进行描述,更在于通过引导,促进地方政府更加关注整体绩效的改进。 (二)中国农业保险运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确定遵循 上述的五大原则,在确定农业保险绩效层次体系的基础上,借鉴国内外关于农业保险绩效评价的相关文献,结合我国农业保险的实际情况,确定了7项二级评价指标和37项三级评价指标。农业保险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基本上涵盖了整个农业保险运行的过程,选择的指标有的从专业的角度来分析,有的从代表性来分析。从可操作性来看,指标数据都可以通过相关统计年鉴获得或者根据年鉴数据测算出来,专业性比较强的指标可以聘请相关专业的专家来测量,再结合有关专业部门获得的数据对比选取。 二、中国农业保险运行绩效评价方法 农业保险绩效评价目前采用的主流评价方法是采用建立分层次、多维度的指标体系,对农业保险绩效实行综合评价。依据综合评价的逻辑顺序,综合评价方法通常由四个方面构成:一是指标体系构建,二是指标和数据处理,三是指标权重确定,四是将多指标“综合”成一个整体评价值的多指标绩效综合评价。 (一)指标和数据处理指标和数据处理方法 主要是指标的一致性处理、定性指标定量化和去量纲化。一致性处理是将指标体系中正向指标和逆向指标趋势一致化,以保持指标之间的可比性,对于正向指标无需进行同向化处理,对于逆向指标,则需进行正向化处理,主要采用倒数法、最大值法和求补法。定性指标定量化是将定性指标转换成数值表达,使之能够像定量指标一样进行计算,常用的方法是将定性指标分档,每档设定一定数值。去量纲化主要是消除指标量纲的影响,由于各个指标的计量单位不同且数量级相差较大,一般不能直接进行综合计算,所以在进行综合评价之前,必须先将各指标进行无量纲化处理,变换为无量纲的指数化数值或分值,再进行综合计算。实践中常用的无量纲化方法有多种,如标准差标准化法、极值法、归一化、均值法,秩次变换法等。 (二)指标权重确定多指标综合评价 常通过对各指标赋予一定的权重,体现不同指标在指标体系中的作用、地位以及重要性程度的差异。权重的确定方法一般分为主观赋权法和客观赋权法,目前主要采用专家意见法和层次分析法。①专家意见法:主要是依靠专家根据经验进行判断得到,优点是与实际问题结合紧密、简便易行,缺点是主观随意性较大。常见的专家意见法是通过专家集体评议,对每位专家给出的权数进行算术平均,得出最终权重。②层次分析法:层次分析法(AnalyticHierarchyProcess,简记AHP)是将决策问题的有关元素分解成目标、准则、方案等层次,在此基础上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的一种决策方法。层次分析法从系统论思想出发,将评价对象视为一个系统,并按系统的层次性把它划分为递阶层次结构,在同一层次中,对两两元素之间进行重要性比较,再由1~9标度法确定判断矩阵,计算出特征向量,进而进行排序。 (三)综合评价方法根据得到的各指标的权重和无量纲数值 使用多指标数学合成法中的线性加权和函数法,对指标进行逐级汇总,进行综合评价。即首先对三级指标进行标准化处理,然后将三级指标线性加权汇总为二级指标得分,再将二级指标得分利用线性加权计算出一级指标得分,最后由三个一级指标得分线性加权得到农业保险绩效评价得分,根据最终的得分进行排名。 三、中国农业保险绩效评价政策实施建议 (一)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农业保险制度 在政府由权力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型的大背景下,绩效评价文化愈加浓厚,农业保险部门需要与时俱进,以绩效为导向推动农业保险工作。充分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农业保险绩效评价经验,同时紧密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探索提高农业保险绩效的新方法、新措施,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科学规范的农业保险绩效评价制度体系。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农业现代化事业发展,解决民生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要注意事物发展的阶段性 由易到难,逐步健全农业保险绩效评价体系目前,我国农业保险绩效评价还属于探索阶段,农业保险绩效评价体系还需逐步健全。首先绩效理念的树立和绩效文化的孕育需要一个过程,其次对农业保险绩效评价理论的认识、实践经验的积累尚需加强,最后是评价对象往往涉及很多地方政府部门,农业保险绩效评价可以考虑作为地方政府官员政绩考核的一项指标,不断深入推进农业保险绩效评价工作。 (三)建立强有力的农业保险绩效 评价保障体系和组织体系国外经验表明,要想持续长久的开展绩效评价,必须要有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在我国农业保险绩效评价实施的初期,可先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来保障绩效评价的顺利进行,条件成熟时,可制定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提交国务院研究制定农业保险绩效评价相关条例,并择机向人大提议,争取上升为法律。 (四)制定科学规范的农业保险绩效评价 运作程序为保证农业保险绩效评价的规范性,应制定科学规范的农业保险绩效评价实施程序。包括确定农业保险绩效评价的范围、对象和目标。从多个维度考虑,构建科学合理的农业保险绩效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将投入、产出、效果等指标纳入绩效评价,同时结合农业保险的发展最新动态,实时调整相应的评价指标。 (五)加强农业保险绩效评价理论和实践的研究 除农业保险绩效评价法律保障、制度建设等需探索研究外,还需加强农业保险绩效评价本身的方法理论研究。从绩效内涵的理论解析出发,在充分借鉴已有研究成果和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研究农业保险绩效评价标准和指标。 作者:肖宏伟单位: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 农业方面论文:农村土地流转农业保险论文 一、我国农业保险发展主要特征 (一)覆盖面稳步扩大,成为全球最重要的农业保险市场之一 农业保险覆盖地区从2007年试点的内蒙、吉林等6个省区稳步扩大至全国,保险品种覆盖了农、林、牧、渔业的各个方面。2007-2013年,农业保险承保主要农作物从2.3亿亩增加到11.1亿亩,占播种面积的45%;承保主要粮食作物从1.7亿亩增加到9.35亿亩,占播种面积的56%;保费收入从51.8亿元增长到306.7亿元,年均增速34.5%,参保农户达2.14亿户次。目前,我国已成为全球第二、亚洲第一的农业保险市场。 (二)财政补贴不断增加,杠杆撬动作用 凸显2007年以来,国家实施了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将关系国计民生和粮食安全的农产品纳入补贴目录。到2013年,补贴品种已经扩大到3大类15个品种,覆盖了水稻、小麦、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以及棉花、糖料作物、油料作物、畜产品等。各级财政对保费补贴达到75%以上,其中,中央财政承担35%-50%,个别地方甚至由财政全额负担。其中,2013年补贴126.88亿元,为“三农”提供风险保障1.39万亿元,放大效应近100倍。 (三)农险供给形式多样,产品与服务不断创新 在国家政策支持下,各地积极探索农业保险的实现形式。目前,全国有23家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除上海外,每个省市都有多家保险公司经办农业保险业务,适度竞争的农业保险市场逐步形成。例如,江苏省实施了政府与商业保险公司联办共保模式;浙江以政府推动为主,实行共保体统一经营形式;中国渔业互保协会通过创新互助共济的体制与机制,探索了互助农业保险模式。陕西、湖北也在局部开展了农机互助保险。与此同时,在全面推进农作物生产成本保险、满足农民基本需求基础上,各地还创新开展了蔬菜和生猪价格指数保险、天气指数保险、小额信贷保证保险、制种保险以及淡水养殖保险等试点,取得一定成效。 (四)保障水平有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需求难满足 目前大部分省农业保险的保额都是参照2007年的直接物化成本确定的,远远低于农民的实际成本支出。例如,黑龙江省大豆保险每亩保险金额120元,小麦125元,玉米145元,水稻200元,不足物化成本的1/3。很多省份农业保险设定了高达30%左右的免赔率,导致农业风险没有得到充分有效的补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种植面积大,生产成本中还要加上每亩几百元的土地流转费,资金投入量很大,他们迫切需要更高水平的保险保障。在上海,水稻的保险金额虽然已提至每亩1000元,但是新型经营主体仍感觉保障力度不够。 二、农村土地流转与农业保险发展关系 农村土地流转在促进农业规模化土地经营的同时,也带来了比分散经营更为巨大的自然风险、市场风险、技术风险等农业风险。农业规模经营对于农业保险有更高的要求,发展农业保险有利于促进土地流转。 (一)农业保险促进土地稳步流转风险补偿和稳定生产是农业保险的基本功能 近年来,我国农业保险已经在基本功能上逐步拓展衍生出防灾减损、信贷支持等多种功能。通过充分发挥农业保险的生产稳定功能可以有效转移和分散风险,保障农业生产过程的持续稳定,促进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健康发展,有利于增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进行规模生产的意愿和信心,促进土地流转。 1.风险补偿和稳定生产功能。农业保险在补偿损失、帮助农民恢复生产、保障农民收入稳定等方面起到了“稳定器”的作用。2013年黑龙江省遭受历史罕见的洪涝灾害,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共为46.8万受灾农户支付赔款21.04亿元。2014年辽宁省发生特大旱灾,农业保险赔付金额达9.7亿元。2014年强台风“威马逊”登陆海南,全省农业保险估损2.2亿元,已赔付3745.64万元。农业保险为农业灾后恢复再生产提供了有力支持。 2.防灾减损功能。农业保险将政府临时性的被动救灾救济行为,转化为一种市场机制参与的制度化的主动灾害应对,平滑年度间财政支出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目前,农业保险经营机构采取了必要的防灾防损措施,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同时,客观上起到防灾减损的效果。黑龙江农垦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构建了由357门高炮、135部火箭发射装置、8部气象雷达、36台气象卫星云图接收机和1200多名作业指挥人员组成的独具特色的防灾减灾体系,通过及时开展人工增雨防雹,已累计为农户减少损失14亿多元。安信农业保险股份公司在2012年“海葵”台风来袭前夕,设立2500万元奖励资金,鼓励投保大棚设施的农民主动割膜,既为农民保住了大棚设施,也为公司避免近2亿元预期赔付损失。人保财险江苏分公司针对2014年小麦赤霉病高发态势,在农户实施“一喷三防”基础上,出资159万元购置农药对丹阳市48.5万亩小麦进行统一防治,遏制了小麦赤霉病的大面积爆发,既减少了农民损失,也大大减轻了灾后赔付压力。 3.信贷担保增信功能。与分散经营相比,土地流转后的规模化经营需要金融业提供长期、稳定、可持续的服务,特别是信贷资金方面的需求。农业是高风险行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一般会减少对于农业的信贷额度并严格信贷流程。农业保险经营机构通过信用保证保险为农业经营主体增加信用,探索和创新农业保险与信贷结合的机制,能够充分发挥金融业对于土地流转的驱动作用,解决了困扰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贷款难”、“贷款贵”问题。在上海市“银保联合”项目支持下,安信农业保险股份公司从2008年开始开展支农贷款保证保险,农民专业合作社最高可获得200万元贷款,家庭农场可获得不超过50万元贷款。截至2014年10月底,已累计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无抵押、无担保、实行基准利率的贷款2247笔,贷款额达到14.4亿元。中国人保江苏省分公司也于2014年9月在徐州、镇江、宿迁等三市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帮助15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获得无需担保和抵押的贷款资金近400万元。 (二)土地流转促进农业保险发展 1.提升农业保险发展需求基础。农业保险需求主体保险意识的增强,有利于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促进农业保险深入发展。在传统农业生产方式下,农业生产主体为分散的农户,生产规模小、投入总量小、受灾损失小等特点,加上农户本身缺乏农业风险分散的意识,导致其对农业风险保障的需求相对较小。农村土地的加速流转、农业适度规模和专业化经营导致农业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风险更为集中。加上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大多采取市场化方式决策,固定资产投入多、生产规模大、市场风险被放大,承担的风险水平更高,因而对农业保险的需求更高。而目前的“保成本”式的农业保险不能满足农户对于风险分散的需求,势必寻求更高的保障水平,这有利于推进农业保险进一步发展。 2.改善农业保险发展的环境。一是农村土地流转促进农业规模化土地经营,有效降低了农业保险的经营成本。随着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农村土地逐步向少数种粮大户、农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集中,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数量减少,单位承保规模提升,保险机构在展业、查勘、理赔、承保宣传等业务中的投入减少,降低了农业保险的经营成本。二是提升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主动风险管理意识,降低农业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土地流转集中后形成的规模化、集约化和专业化的产业经营模式,客观需要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在提高投入的同时,积极采取防灾防损措施,改善农业生产的基础设施,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提高抗风险能力。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注重风险防范、高效收益的理性行为,能够有效降低农业保险的经营风险。三是农业保险需求主体的转变,抑制了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有效提高农业保险市场的效率。在传统的农业保险市场上,存在交易的外部性和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严重。随着土地流转的逐步展开以及土地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的增加,农业保险的需求主体由个体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转变。这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投保的意愿更加明确,风险管理的意识和交易的约束力更强,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有效提高了农业保险市场的交易效率。 三、新形势下改革完善农业保险的建议 (一)提高产品多元化水平,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层次需求 针对农业保险需求主体的转变,开发符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层次需求的保险产品。鼓励保险机构根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市场需求开发产量保险、价格保险、信贷保证保险等新型保险产品,可按保物化成本、保完全成本、保基本收益等设计多档次多样化保险保单,各级财政应给予适当补贴。 (二)发挥农业保险的金融增信作用,建立银保互动机制 一要大力推动农业保险和农村金融的深入合作,建立银保互动机制。探讨农业保险和农村金融的多种合作形式,鼓励银保互动机制和模式创新,促进农业保险和农村金融的深度融合。二要鼓励开发银保合作产品,推广“生产保险+信贷保证保险+农村信贷”的合作模式。合理设计政府、银行和保险公司在银保合作中的权责分配和制约机制,政府对保证保险提供保费补贴,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提供贷款担保,银行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主体提供低利率、无抵押、无担保的贷款。 (三)加快农业风险区划,合理厘定保险费率和保险金额 根据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科学推进农业风险区划工作,以县(市、区)为单位,根据气象水文、基础设施、历史产量等要素,划分为不同的保险责任区,确定保险责任,厘定保险费率和保险金额,探索划定不适宜保险区域。 作者:夏云龙文军单位: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农业方面论文:气象服务农业保险论文 1农业保险气象服务的兴起和影响因素 1.1农业保险气象服务的兴起 截止到目前,农业保险在世界范围内已发展了100多年。现今,农业气象保险发展繁盛,已有100多个种类。19世纪中叶,国外开始出现农业保险。法国是最初实施农业保险的国家,时隔大约半个世纪,美、日等资本主义国家才陆续开展农业保险的推广工作。农业保险在西方国家的广泛应用对世界的农业生产活动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相对于国外农业气象保险服务的成熟,国内的则起步较晚。20世纪80年代,我国初步推行农业保险政策。经过30多年的发展,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面临着许多问题。 1.2农业保险气象服务的影响 因素全球经济迅速发展,为农业气象保险行业的成长提供温床,但是随着工业化的加剧,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遭到了严重污染,气象灾害频发,农业气象保险的发展受到牵连。我国是农业大国,又是人口大国,气象对农业保险业的影响显然易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发展模式的开启,市场化经营要求我们应对风险的手段要更加灵活,不仅限于要防范,还要承担着世界先进产品给我们带来的冲击和压力。农业保险机制不健全,应对风险滞后的现象普遍存在,以及人们对农业保险服务认识的不足,导致我国的农业保险行业发展态势低迷。诸多问题给农业保险服务的健康发展带来了严峻的挑战。 2农业保险气象服务的实施意义 2.1增加利益减少损失 为了获取更大的商业利益,保险公司自觉地探索经营农业保险的路子。现阶段,天气预测技术日益成熟,尽管在一定程度上,气候受到大气污染的影响,但是保险公司的风险成本大幅度降低,这预示着气象保险行业有一个光明的前景,这也会促使更多保险公司的产生,进而行业进入优胜劣汰的阶段,形成良性发展。不难推断在不久的将来,保险公司创造出的财富是不可限量的。对于收入相对单一的农户来说,国家补贴和买入气象保险的双重保障,能缓冲意外风险的破坏,避免遭遇重创性的损失。 2.2促进气象行业的技术更新 随着科技高速发展,新的气象监测技术层出不叠。各国也为获取更加准确的气象信息,进一步加大对气象规律的研究力度。监测机构对气象变化的高度要求和广大民众对气象信息的依赖性,以及激烈的科技竞争等因素都促进气象监测技术的飞进。越来越凸显的气象规律为科研事业理清了思路,专业的研究队伍发挥自身优势进行对气象变化做出更加精细的分析,推进着农业气象保险服务的发展进程。 2.3提高我国国际地位 当今社会的竞争莫过于人才的竞争。农业气象保险是一项科技含量高的产业,聚集了众多的高素质人才,这令气象研究群体备受关注。气象学涉及到多项科研方向,发展空间广阔,只有行业的快速发展才能吸引更多的专业人士投入到行业建设中来。中国正处于现代科技的起飞阶段,缺少大量人才,若借着这个行业发展的机会,吸引各方学者的加入,由此形成人才效应,对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产生的影响将是不可估量的。 3农业保险气象服务的实施策略 推行保护政策。面对农业保险服务行业的不稳定,中国政府要建立健全气象监管体制,对气象走势做出准确预报,加强对工业污染的监管力度,发展绿色工业,减少环境污染给气象工作带来的危害,出台一系列慰民政策,规范保险交易市场。提高大众对气象投保工作的认知程度。利用媒体加强气象保险的宣传,普及农业气象保险常识,讲解农业保险的益处,增强民众自愿参保的信心,为农业保险大范围的推广制造舆论基础。提高农村人口的文化素质。农民文化的缺乏导致对政府的相关政策理解不到位,延迟了落实进程,从而给民众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此外,科学的气象知识使农民应对灾害时保持清醒的头脑,在日常生活中规划风险,进而促进其对农业保险的接纳。 4结语 现代社会的科技发展迅猛,人们不断地改变着气象对农业的影响,在着力于减少恶劣天气带来的同时,尝试着利用变化不定的气象来提高农作物适应生长环境的能力。农业气象的保险工作现已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将是促进未来农业发展至关重要的因素。我国农业气象保险服务发展相对落后的状况,针对这个现状,政府相关部门应秉承为人民服务的原则,积极研究应对风险的策略。推行切实的惠民政策,增加农民收入,保证农业平稳发展。 作者:吴凤珠姜建萍罗凤兰单位:福建省宁化县气象局福建省三明市气象局 农业方面论文:沼渣循环农业论文 一沼渣中的氮、磷、钾等元素,可提供作物生长需要的养分 1沼渣做饲料添加剂或辅料 沼渣中含有的粗蛋白、粗纤维、粗脂肪等成分,较全面的养分可作为动物饲料添加剂。用作畜禽饲料养猪,养牛等,畜禽可平均增重15%以上,饲养周期缩短20-30天;用作鱼饵料养鱼,能促进水中浮游生物的繁殖生长,丰富滤食性鱼类的饵料,减少饵料的投放,节约养殖成本,鱼塘生态环境得到改善,鱼的产量平均增加17.5%以上,同时鱼的病虫害减少。用沼渣养黄鳝、养蚯蚓、养泥鳅、都是可行的。 2沼渣做栽培 食用菌原料沼渣原料来源广、生物效率高,富含速效养分,沼渣与基料堆沤用于栽培蘑菇、平菇、草菇、灵芝、木耳等食用菌的原料,无病菌,周期短,出菇快,食用菌质量好,产值高,产量可提高30%以上,增产效果十分明显,优于传统栽培。 二沼渣具有速效、迟效两种功能 沼渣中部分未腐熟的原料和新生的微生物菌体,施入农田会继续发酵,释放养分,这也是沼渣肥速缓兼备的原因,因此,沼渣具有速效、迟效两种功能,肥效优于沤制有机肥,是一种优质无菌有机肥,其养分含量高,肥效好,氮、磷、钾含量分别比露天粪坑和堆沤肥高出60%、50%、90%,既可做基肥又可做追肥,特别适宜做茎肥。沼气发酵不仅是一个生产沼气能源的过程,实际上也是一个造肥的过程。沼渣营养全面,重金属含量低,在施用时,可减少化肥、农药的施用量,施用沼渣种植粮食、瓜果、蔬菜,肥效被作物吸收率比露天粪坑和堆沤肥高出20%。生产出的产品品质优良,口感好,耐贮藏。有数据表明长期施用沼肥农作物产量可提高10%—30%,农产品质量提高1-2个档次,每斤增收0.2-1元。沼渣的应用既降低了作物成本,又有效地提高了农作物的产量和品质。沼渣作为优质肥料非常适宜生产无公害农产品,也是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不可或缺的首选有机肥料,被称为理想的绿色肥料。 1沼渣作基肥 沼渣常用于种粮、育秧、苗木和大田作物的基肥,它是蔬菜作物很好的底肥。沼渣单独作基肥施用时,施于水田,最好是耕田时直接施用,使泥、肥结合;施于旱地,在翻耕时撒入,视作物及品种不同也可在移栽前采用条施或穴施,最好覆盖一层100毫米左右的土,这样做有利于沼肥入土,以减少速效养分挥发。如果与磷肥、氮肥配合施用,互相补充,增产增收效果会更明显。作基肥一般每亩施用沼渣1500~3000公斤。 2沼渣作追肥 沼渣做追肥时,可随时作为各种蔬菜作物生产追肥,追肥多采用直接在作物旁边开沟或挖穴浇灌在作物根部的周围,施肥后覆土封窝以提高肥效。用沼渣作追肥,应深施,深施6厘米~10厘米时效果最好。追肥一般每亩用量是1500公斤左右。 3沼渣与化肥混合施 用提高化肥利用率沼渣能帮助化肥在土壤中溶解,刺激作物吸收养分,提高化肥利用率。化肥碳酸氢铵、过磷酸钙均呈碱性,肥料的养分易挥发损失,沼渣与化肥混合施用前最好进行堆沤。沼渣与碳酸氢铵堆沤后,一部分物质之间发生化学反应,生成腐殖酸铵,可增加腐殖质的活性,提高肥效。沼渣与与过磷酸钙堆沤后磷素活性提高,则肥效提高,对作物起到明显的增产效果。尤其对缺磷土壤增产作用更显著。沼渣与碳酸氢铵、过磷酸钙堆沤,一般堆沤腐熟5~7天即可。 作者:续有林单位:吉林省九台市农村能源环境保护办公室 农业方面论文:合作农场型生态循环农业论文 一、三位一体的合作农场型生态循环农业制度 1合作农场型生态循环农业模式的制度 基础要素在东林合作农场型生态循环农业模式中,规制性、规范性与文化—认知性三种制度基础要素共同发挥作用。首先,规制性要素特别强调明确、外在的各种规制过程。从制度建立的视角,地方政府出台的规制性政策文件对合作农场的制度和组织属性作出明确界定。2010年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发展合作农场的意见》的通知。当前人力资源的短缺,是合作农场发展面临的主要制约之一。应农民加入合作农场后转型为“职业农民”的需求,地方政府于2012年印发《关于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意见》的通知,自上而下建立起一套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和人才成长机制。实行持证职业农民制。强制性的规制性要素是合作农场制度创新的优秀成分,为合作农场的建立与完善提供了基础。政府还在引导、财政和信贷扶持、税收减免、经营范围与建设用地等方面给予支持性规制。合作农场成立之后,内部建立起一套运行规章制度,涵盖合作社章程、农场协议、种植管理合同、农场员工规章制度(种植员、放水员、仓库保管员等)。但对合作农场的雇员来说,职位规则的激励作用尚不明显。种植农场的雇员,有2/3对于前一年的农作物单产、小麦和水稻的标的产量、奖金计算方式等一概不知情。然而,这种形式的好处是不用担心下雨影响生产等。因此,标准制定不合理也不会说。偿付规则的制裁中,包括由雇员自己填写打分表的形式,涉及偷拿集体财产、偷卖集体粮食等处以加倍罚款,2-3次以上将解雇。其次,规范性基础要素,强调的是社会生活中的制度,还存在说明性、评价性和义务性的维度,包括了价值观和规范。东林合作农场制度的主要创建者是东林村村两委,来自村集体层面的其他规则和价值观构成了合作农场的规范性基础要素,主要有《东林村村民自治章程》和《东林佳苑小区管理“十不规范”》。《自治章程》为村委会管理本村属于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财务这一职责提供了规范性基础,赋权村委会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经济。村成立由党员、老干部、村民代表组成的理财小组,对村财务活动进行监督。早期的规范性制度理论家帕森斯就将共同规范与价值观视为稳定社会秩序的重要基础之一。因此,基于村集体的共同规范和价值观为稳定合作农场的发展提供不可或缺制度基础要素。第三,制度的文化—认知性要素构成了关于社会实在的性质的共同理解,以及建构意义的认知框架。合作农场的社员大多生活在同一个行政村的村域共同体之中,东林合作农场的管理层与村两委属“一套班子”:场长即理事长,由村主任担任;副理事长也是村两委成员;其他成员则是按照技术分类的小组长(仅有日常生产管理的权责)。关于农场发展及利益分配的重大决策主要是由以村书记和村长为代表的村两委共同决策。在村民自治的情景中建立起来的行政权威,构成了管理者与农场雇员之间互动的支持。在东林村,身兼私人企业老板的村书记与曾任蔬菜合作社社长的村主任,不仅具备科层制权威,同时也拥有魅力型权威。合作农场每月召开一次党员代表议事会,文化—认知性要素为合作农场提供了一定的信任基础。 2三位一体的合作农场型生态循环农业模式 建立合作农场成立以后,村两委与上级相关农业部门开始密切的业务往来,通过与外界的沟通交流,拓宽了农场产业化生产的思路。村两委领导去河南考察后,提出水稻全程机械化生产项目(获得六项专利)。与高校、科研机构、科技公司及地方农委等合作,实现定性、定量生产有机富硒的水稻、小麦,单位产值约10.5万元/hm2,效益6.0万元/hm2。由富硒有机大米项目,因一个科技项目落户而产生了“一头猪、一亩地”和“富硒水果园”的生态种养殖项目,应用发酵床养猪及猪粪干湿分离新技术建设万头生猪生态养殖基地。用米厂的青糠、谷糠、小麦喂养生态猪、有机硒猪,并实行母猪生产智能化管理、数字化生产、肉猪生产的百分之百发酵床、自动给料系统。并与政府部门合作建成土壤氮磷拦截工程。当前生态养猪场占地3.5hm2、总投资1350万元,设计年产肉猪10000头,其中5000头为生态优质猪肉,产值3500万,效益600-800万,争取三年内实现每亩平均效益10000元。创建有机水果生产基地,占地4.0hm2,投入250万元,建有设施大棚、保鲜仓库,引进水果新品种12种,年产水果90t、产值70万元。继有机水稻项目、生态养猪和富硒水果园等生态种养殖项目之后,村两委带领下的合作农场正在积极创建东林生态旅游基地。利用3%的农业设施用地指标(政策规定)开展建设,打造集果园采摘、农场体验、生态农家乐、营销门店购物等于一体的生态游线路,打造集生态生产、文化创意、休闲旅游等多功能的现代农业模式。整合外部的信息和技术支持,借助各类涉农项目,东林合作农场生态循环农业正走向“机械化”、“生态化”和“科技化”的新“三化”之路,打造“种植业(稻田和果园)+养殖业(猪场和羊场)+生态旅游业”三位一体的合作农场型生态循环农业模式。合作农场收益的60%归村集体,40%用于支付农场员工工资和奖金。在农场层面,实行“大承包、小包干”的经营方式和“成本核算、绩效挂钩”的利益分配机制,包括支付管理费及管理人工费的标准、奖励方式、支付方式,亩均管理费、月基本工资等。由村两委制定承包管理标的(年际有波动,一般以农户经营方式的平均亩产为基准),如2011年的标的为水稻7500kg/hm2,小麦4125kg/hm2,定奖赔各20%(按正常年份产量)。与种植农场不同,生态养猪场很难制定承包管理标的。当前村两委也开始着手入股分成的分配机制。当前的养殖业激励主要来自规模生产,通过循环农业规避个体养殖所面临的猪场环境压力,且能更好地分担市场风险。当前合作农场实现的利润,在按章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和扩大再生产所需资金后,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分红,每人200元(基本可以解决一人一年的口粮所需),共60万元。同时,合作农场蔬菜基地生产的蔬菜以低于市场价20%供应村便利店,村民可凭粮食银行卡定量购买。 二、合作农场型生态循环农业模式的制度创新机制 1规制性、规范性与文化—认知性共同约束机制 规制性、规范性与文化—认知性三种制度的基础要素共同发挥作用,建立起集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村民就业保障与社会管理多重功能于一体的合作农场型现代农业模式。地方政府出台的规制性文件,是合作农场制度创新的优秀成分,为合作农场的建立与完善提供了基础。它不仅有利于解决土地流转、设施用地、风险保障等家庭农场经营中存在的问题,而且有助于通过政府规制有效控制龙头企业经营中的“非粮化、非农化”现象。基于村集体的共同规范和价值观为稳定合作农场的发展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制度要素。在村民自治的情景中建立起来的行政权威,构成了合作农场中管理者与农场雇员之间互动的支持性制度要素。以村集体为单位的合作农场,发挥着生产发展、就业保障与社会管理等多重功能。地方政府和村两委作为制度创新的主体,发挥了积极作用。地方政府作为合作农场发育的积极推动者,在组建引导、宣传动员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通过召开现场会、推进会、动员大会、大讨论等,出台扶持政策、营造舆论氛围,规范土地有序流转、统一村干部的思想。2010年太仓市出台《关于发展合作农场的意见》,明确了发展合作农场的方法和形式、基本原则,组建的基本条件和程序及主要政策措施等。在土地、人力、技术、资金等生产要素方面,政府出台了具体措施;其次,村两委作为合作农场运行的管理主体,在决策、操作、监督制裁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作为一种将治理组织和经济组织有机结合起来的制度设计,合作农场的管理层与村两委属同一班子,运行规则主要是村两委决策。在东林合作农场,村庄层面对土地、人力、资金、技术、信息及社会资本等各类内外部资源进行优化整合,顺应农业现代化的发展趋势。 2合作农场型生态循环农业的模式创新与运行机制 生态循环农业的生产机制的再生产,是三位一体的合作农场型生态循环农业模式创新的制度诱因。对于合作农场的成员,由于农业生产(特别是养殖业)的特殊性(生产的周期性、以及面临自然风险、市场风险等),难以制定生产的管理标的。长远来看,土地规模化集中经营的面积将会受到规制性和文化—认知性制度要素的双重制约,不仅在政策上面临稳定粮食生产与发展高效农业的双重目标,在土地集中流转方面也会因边界不重合而受到村庄治理边界的限制。从土地规模经营主体创新的视角,总的来看,土地流转实行“三权分离”的目的就是保障承包经营权带给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原承包农户以更多的财产收益,而经营权在更大范围内得到有效配置。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实现土地规模经营的主体,东林合作农场模式,一方面构建了“集体所有、集体经营、农民参股”的承包地规模经营,强调了集体产权的合作优势;同时,它整合了承包土地和宅基地的统筹收益与置换,强调了农民作为承包主体的财产权和合作参与,进而突出土地合作化经营的规模优势和组织优势有效整合。最为关键的是,不单是土地资源,合作农场有效地在行政村层面进行各类资源要素的整合,包括人力、技术、资金等生产要素,为最大化土地规模经营效益创造最佳条件。 三、合作农场型生态循环农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1多途径提高合作农场型生态循环农业产业绩效 发达国家农业现代化的过程表明,农业必须按照产业的特性(即以市场为导向)来发展。但完全依靠市场化不可能顺利实现农业现代化,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对于提高合作农场型生态循环农业至为关键。基于太仓东林合作农场的案例,政府部门应采取多元方式积极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合作农场;加大财政、信贷的扶持力度,尤其是在土地整治、农业基础设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方面扶持合作农场的发展;依法减免合作农场税收,享受国家规定的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他涉农经济活动相应的税收优惠;支持合作农场参与粮食和农资经营,包括开展自用农业生产资料的购销业务,向本组织成员农户代购和代加工自用粮食;保障合作农场建设用地,如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农业机械存放场库用地,按照农用地进行管理。加工企业所需的建设用地,由当地国土资源部门统筹安排用地计划。在当前的发展阶段,发挥政府在外部的农业公益性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作用对合作农场的发育尤为关键。对地方政府的绩效考核中,加大发展现代农业相关的指标权重,缩小GDP的考核权重,激励地方政府在追求产业绩效的同时,避免农业产业的非农化、农业种植的非粮化趋向。 2多维度加强合作农场型生态循环农业组织发育 具体体现在人力、技术和信息等要素方面。人力资源短缺是制约合作农场型生态循环农业发育的重要因素,在太仓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过程中,当地政府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专业技术工人培训中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农民技能培训和就业创业培训。另外,通过建立收益权与决策权相结合的治理机制,吸引年轻人才回流到发展现代农业的建设中。还可以允许非社员参加理事会,外聘专家和政府官员参与经营管理决策等。股权设置方面,可参照北美新一代合作社的经验,建立外部的股份交易市场,允许非成员持股,但没有投票权。技术方面,需要出台具体的政策支持,围绕生态循环农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信息农业等重点领域,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并提升科技成果的转化率。信息要素方面,建议通过网络支持,减少信息不对称,与其他合作社或合作农场的项目联结。除了积极引进农业专家和项目,需要搭建农业与市场的网络信息平台,建立农业信息源和数据库,为应对现代农业所面临的自然风险、市场风险等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 作者:王晓莉孟庆国单位:清华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 农业方面论文:气象保障生态农业论文 一气象保障对生态农业的影响 1气象保障对生态农业生产的影响 气象保障部门只是单纯的提供气象信息,不同的农业生态作物在不同气候下所受的影响也是不尽相同的,因此要对农业提供气象保障,有效布局生态农业结构,就需要明白气候与作物生长的关系,以下几个因素是最为主要的:温度因素,温度对农作物的生长发育和产量都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般农作物的活跃生长温度要大于10℃,作物在生长气期每天温度累积的总和,称之为积温,根据积温基本上我国可以划分出5个温度带,分别是热带、亚热带、暖温带、中温带以及寒温带。当白天温度和阳光适宜便于作物光合作用,可以产生更多的养分,夜间温度低光照少,呼吸作用下降,便于自身养分积累;水分和光热,不同作物对水分的需求是不同的,比如水稻甘蔗等作物就是需要水分多的作物,而甜菜高粱等就相对需要较少,然而我国降雨量分布极不均衡,年降水量以400mm为标准,东西主要产业分别是种植业以及畜牧业,又以800mm年降水量将南和北划分为水田农业以及旱田农业。当水分和光热在空间地域上结合得越好,作物的生长也就越好,不同季节不同气候不同地域水分和光热相差加大,因而对农业作物的生产也有着重要制约作用。 2气象保障对生态农业发展的影响 随着现代化气象设备的运用,目前我国的气象预测也越来越准确,气象保障可以为农民提供良好的预防提示,及时掌握天气变化,做好作物生产的保护对策,从而保障生态农业的健康发展。其主要对农业发展的影响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影响产业结构,气象保障服务可以精准地提供各个地区的气候条件,便于作物根据自身的生产特点进行产业布局,从而避免盲目的产业结构调整;影响产量和质量,在不同气候环境下,作物的产量由于受到温度、光热、水分等因素的影响,会导致作物产出的质量和产量都受到影响,其气象保障正好可以根据准确的气候信息指导种植方法的改善,从而达到效益最大化;预警自然灾害,保护环境,天有不测风云,往往一场严重的自然灾害会使得收成颗粒无收,良好的气象保障服务可以提前预警,便于对作物提前做出方法措施,以免受灾,气候的变化往往也会改变作物生长环境的变化,气象保障服务可以提供有效的天气数据,便于作物种植的转移,从而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 二进一步加强气象保障服务 随着农业结构升级,对气象保障服务的需求也越来越高,需要更专业更精确的气象保障,对此,除了继续保持发挥原有的气象服务优势外,也要努力提高气象服务标准,拓展更多的气象保障渠道,进一步推进气象观测业务的力度与精细度,针对不同地域不同问题开展更专业的研究探讨,加大气象部门的专业技能培训,密切联系农业基层,从而为我国生态农业的发展进一步提供更优质的气象服务保障。 三结语 只有农业得到持续健康的发展,我国其他经济才可以更顺利地得到发展,农业作为经济产业的基础,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大力推进气象保障服务才能更好地保障我国的农业发展。 作者:张崇辉单位:内蒙古呼伦贝市海拉尔区气象局 农业方面论文:光伏农业大棚生态农业论文 一对生态农业的影响分析 目前对太阳能发电方面研究较多的为地面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农业大棚发电项目起步较地面光伏发电项目晚,对其研究相对较少,国外对其研究最多的属欧洲和日本,但研究内容多趋向于对光伏组件与大棚的结合方式、光伏组件类型及发电效率等方面,如荷兰Wageningen大学、日本学者Yano及意大利企业的研究。针对发电项目对生态农业影响研究很少,日本学者Yano比较了太阳能电池板直线布置和上下间隔布置对温室室内光照和发电量的影响,国内昝锦羽等人就光伏温室大棚内温度进行了模拟研究。本文从光伏大棚发电项目对大棚的结构、大棚内农作物光合作用及大棚内温度的影响等方面综合分析。 1对大棚结构的影响 1.1普通农业大棚支架 普通农户自建大棚主要组成是用竹木杆、水泥杆、轻型钢管或管材等材料做骨架,做成立柱、拉杆、拱杆及压杆,其棚型结构可分为竹木结构、钢材结构和竹木、钢材、水泥构件等多种材料的混合结构。 1.2光伏大棚支架 在选择太阳能光伏支架时,一般均要考虑到风荷载对支架强度的影响及外界环境对太阳能光伏支架的腐蚀作用,因此,对太阳能光伏支架所选用材料需进行特殊工艺加工,以加强支架抗腐蚀能力,从而让支架达到预期使用寿命。目前较为流行的光伏支架为采用热浸Zn处理过的优质钢件。可见,与普通农业大棚相比,光伏农业大棚的抗风、雨、雪,抗腐蚀能力大大提高,具有较高强度和抗腐蚀性,可减轻自然灾害对植物伤害,有助于农产品品质提高。 2对植物光合作用的影响 2.1太阳光谱对植物生长的影响 太阳辐射光谱随波长分布分为紫外线区、可见光区、红外线区。紫外线占太阳能光谱7%,波长小于400nm;可见光占71%,波长介于400nm~760nm之间;红外线占22%,波长大于760nm。叶绿素作为植物体内最丰富的色素,其最善于吸收红光和蓝光。园艺学家认为440nm的蓝光对于植物叶片和根系的生长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600nm~700nm的红光有利茎的生长,并促进植物的开花和叶绿素的形成。而绿光部分被例如胡萝卜素和叶黄素之类的其它色素所吸收,然后将其用于光合作用,但大部分绿光将被反射以显示叶片特有的叶绿色。还有许多其它复杂生长过程需要来自于光谱中不同区域光的照射。 2.2多晶硅太阳能电池板对太阳辐射的响应 2007年九江学院王殿元等人对硅太阳能电池光谱响应范围进行了研究性实验,测量了不同波长光谱下太阳能电池板的短路电流,并对数据进行处理,获得电池的相对光谱响应曲线。从该研究结果可看出,硅太阳能电池对不同波长光线均有响应,但最主要的响应范围为800nm~900nm,即硅太阳能电池对不同波长光线均有不同程度吸收,但吸收最多的是波长在800nm~900nm之间的光。对比植物光合作用最活跃的光谱范围与硅太阳能电池对光谱的响应范围可知,硅质太阳能电池板吸收最多的太阳光光谱波长在农作物光合作用活跃范围之外,即这部分光谱对农作物的光合作用没有实质性意义。因此,太阳能电池板铺设对大棚内植被影响较小。 二对大棚内部温度的影响 传统蔬菜大棚在夏天高温时棚内温度可达50℃以上,大部分蔬菜在夏天无法种植。2014年昝锦羽等人对光伏大棚内温度进行过模拟,模拟结果表明,白天棚内温度大部分情况下低于棚外温度,夜间棚内温度高于棚外温度,即太阳能电池板在夏季和中午能阻止过多热量进入大棚,抑制大棚内温度过度上升,在冬季和夜晚时,则能避免温室内热能流失,降低晚上温度下降速度,可有效起到冬季和夜晚保温作用。 三结语 光伏农业科技大棚相比普通农业大棚,其运行对生态农业有有利影响,也有不利影响。有利影响有:a)光伏农业科技大棚从大棚支架的材质上,较普通农业大棚更坚固,更能抵御自然灾害破坏;b)光伏农业大棚解决了普通大棚头痛的保温、升温的问题。不利影响主要为微弱的遮光影响。但这种影响较小,可通过选择不同喜光类型的植物及采用LED灯补光措施来减缓这一影响。光伏农业科技大棚对生态农业的影响利大于弊。 作者:杨月梅曹艳芳王淼单位: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农业方面论文:农业产业化农业科技论文 一、依托科技园区,为农业科技的引进、培育、创新和推广应用提供坚实平台 一是建立了两大科技园区。在原有农业科技研究所的基础上,增加投入,扩大面积,建设总面积达到6000亩的亚热带作物科技园,该科技园实行一园两区模式。其中茂名科技园区规划建设总面积5000亩,目前建成区面积3000多亩,主要培育橡胶种苗、特色水果种苗,集科技、教育、旅游观光于一体,具有较好的带动示范作用。湛江科技园区规划建设总面积1000亩,目前建成区面积600多亩,主要培育甘蔗、剑麻种苗。每年该园区培育橡胶、甘蔗、剑麻、水果等种苗400万株。特别是橡胶种苗的培育采用了子芽嫁接的新技术代替了传统的苗木嫁接技术,大大提高了橡胶种苗的成活率和生产效率,降低了橡胶生产成本。引进和培育了大批的高糖高产甘蔗良种,有效地保证了垦区农业产业化生产。先后引进新台糖1、10、16、20、22、23、24、25号,粤糖93/159及美国CP、巴西45等一批早熟、高糖、抗性强的优良新品种。据不完全统计,自1990年以来,全垦区累计投入甘蔗良种引进试验资金超5500万元,引进了涵盖台糖、粤糖、桂糖、川糖、闽糖、湘糖、滇糖等国内七大系列的新品种63个,加上国外和其他地区的品种,垦区累计共引进甘蔗品种100多个。基本做到年年有引种、年年推新种,每个品种推广3-5年,实现了新老品种的不断交替,保持了高产高糖品种推广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广州建立农业科技中心,总面积300亩,主要培育名贵树木种苗、绿化草木种苗,附带为粤东垦区培育剑麻种苗。目前已着手在阳江市建设集科技、教育、旅游观光于一体科技园,总面积3000亩,主攻方向是培育名贵树木种苗,目前已完成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征地、规划等前期工作,建成后可带动垦地经济社会发展。 二是以转化先进适用技术为基本内容,建立科学研究与生产实践紧密结合的农业标准化实施体系。按照农业部及部农垦局的统一部署,广东农垦遵循“巩固、健全、提高”的方针,围绕垦区橡胶、剑麻、甘蔗、水果、茶叶、畜牧、水产、乳制品等八大优势产业,加快了标准的制定和修订进程,完善既具垦区特色又符合国际规范的标准体系。几年来,垦区先后承担了20多项农业部农业行业标准制(修)订任务,其中《鲜红江橙》、《红江橙苗木繁育规程》、《农用剑麻纱》、《剑麻地毯》、《水草地毯》、《剑麻布》、《剑麻栽培技术规程》等7项标准已通过农业部审定并公布实施。垦区各级在重视制(修)订标准的同时,着力在标准实施和标准化管理上下功夫,使农业标准化在生产实践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取得了投入少、产出多、效益高的经济和社会效果。垦区橡胶生产实施《橡胶树栽培技术规程》行业标准,结合实施“橡胶树高产技术推广”全国农牧渔业丰收计划项目,全面推广“d/4+ET”橡胶新割制,劳动生产率、产量、人均收入及企业经济效益明显提高,该项目获2003年度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二等奖。目前,垦区着重推广“d/5+ET”割制、“气刺微割”和“防雨帽”等新技术的示范应用,以进一步提高劳动生产率,全面提升橡胶产业的生产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在橡胶加工方面,严格按《GB/T8289天然浓缩胶乳》等标准组织生产,并结合乳胶早期保存技术推广,有效地延长了新鲜乳胶保存期,使产品质量主要指标达到或超过进口同类产品水平。剑麻生产把实施《剑麻栽培技术规程》行业标准与剑麻丰产综合栽培技术推广紧密结合,确保高产高效。在实施标准的同时,抓好良种引进选育、营养诊断指导施、病害防治等综合技术的推广应用,确保了垦区剑麻生产保持国内外先进水平,单产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4倍。此外,垦区主要经济作物和养殖项目,如甘蔗、茶叶、水果及乳制品、生猪饲养、水产养殖等,也加快成果转化和科技推广,从种苗选育、栽培(养殖)技术、管理、收获到加工销售全过程纳入标准化管理的轨道,使生产管理和产品加工各环节有章可循,产品质量和产出率明显提升,促进了垦区农业经济的稳步增长和经济效益的快速提高。垦区“十二五”期间预计实现农业总产值342.2亿元,比“十一五”期间的178.1亿元增长92.2%。 二、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促进农业科技的孵化、带动和推广应用农业科技离不开农业产业化,农业产业化离不开龙头企业,龙头企业是农业科技的孵化器和强大推手。广东农垦目前已建立了4家部级龙头企业、9家省级龙头企业,先后培育了燕塘牌牛奶、三环牌白砂糖、太阳牌剑麻制品、三叶牌菠萝罐头、粤宝牌浓缩天然胶乳、名富牌番石榴、雄鸥牌蒸青绿茶、红江牌红江橙等名牌产品,其中三叶牌菠萝罐头为中国名牌产品,名富牌番石榴、雄鸥牌蒸青绿茶、红江牌红江橙为首批中国名牌农产品,大大提高了垦区企业知名度,增强了企业的竞争力。 一是在所有龙头企业建立技术研发中心。先后启动建立了糖蔗、名优水果、茶叶、乳品加工、肉猪饲养、水产健康养殖等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全面实施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系列标准,并结合优良品种、科学栽培(养殖)技术、病虫害生物综合防治技术、现代农业技术装备和质量追溯系统的推广应用,总结出一套成功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和管理经验。目前,垦区已建立了丰收糖业公司菠萝罐头、名富果业公司番石榴、红江农场红江橙、平岗农场白对虾(青蟹)、湛垦畜牧公司肉猪等5个“无公害农产品示范基地农场”,其中丰收糖业公司及名富果业公司被农业部农垦局确定为首批“全国农垦无公害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试点农场。湛垦畜牧公司、名富果业公司被农业部批准为“全国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单位”。此外,丰收糖业公司菠萝、红江农场红江橙、名富果业公司番石榴(红阳桃)、华海糖业公司茶叶、东方剑麻公司剑麻等生产基地被农业部批准为“全国南亚热带作物名优基地”。燕塘乳业公司建立了部级科技创新中心,根据市场需要和消费者口味,先后开发出几十个花色品种投放市场,经济效益连年以两位数增长;还被确定为“中国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基地”及全国首批“学生奶奶源升级计划”试点企业。 二是发挥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树立典型,以点带面,促进农业标准、农业新技术的实施应用,大大推进了垦区农业产业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如丰收糖业公司在无公害菠萝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农场建设中,制订了菠萝生产目标责任制实施细则,将菠萝生产过程分为园地规划、品种选择、农艺措施、施肥管理、病虫害综合防治、花期调节、果实采收、产品加工及综合效益等9个环节,全面实施标准化管理,提高了菠萝生产经营管理水平。该公司生产的“三叶”牌菠萝罐头通过美国FDA注册,出口美国、加拿大等国免检,出口创汇在几年内翻了近一番。 三、依托规模经营,为农业科技的推广应用 提供动力规模经营是农业产业化的必然要求,是农业科技广泛推广应用的大舞台。广东农垦充分利用国家农机补贴政策,积极推动农业机械化等农业科技发展,促进农业规模化生产经营,在国内建立了近70万亩的橡胶基地、40万亩的甘蔗基地、10万亩的剑麻基地、年产5万头和10万头的养猪场近20个等。实行规模化生产经营既得益于科技发展,又为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提供动力。一是农业科技的不断进步使垦区得以实行规模化生产经营。垦区土地连片集中,龙头企业扶持带动,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容易推广应用,容易形成规模生产。如垦区全面推广“d/5+ET”橡胶新割制,即每个树位由最早的2天割一次到现在的5天割一次,不仅大大降低了劳动强度,而且大大增加了每个割胶工的割胶株数,由原来每人管理600株橡胶树增加到3000株,每个割胶工每年的收入也相应增加了近5倍。因推广了喷灌技术、机械化耕作,部分甘蔗基地由原来每个农工只管理50亩甘蔗的变为现在的300亩以上,管理规模和收入提高6倍,大大减少了劳动力,大幅度降低了生产成本。可见,创新农业科技就能极大地提高劳动生产率。二是实行规模化生产经营也为创新农业科技提供不竭的动力。一项新技术、新成果如果只是小范围推广,甚至走不出实验室,就不能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这无疑会打击科技创新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广东农垦实行了规模化生产经营,又建立了总局—管理局—农场—作业区四级科技推广体系,及时派出科技人员深入生产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各产业龙头企业对每项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应用都给予一定的经济补贴,鼓励广大农户使用新技术、新品种,即采取了行政和经济两种手段进行推动,预计“十二五”末垦区主产业良种率达到99%、科技进步贡献率70%、农机化综合水平75%。 作者:王元单位:广东省农垦总局宣传处 农业方面论文:电子商务农业科技论文 1“陕西现代农业科技网”的优秀服务 1.2整合现有农技服务资源 提供产中技术支撑农业科技服务网将传统农技服务与互联网手段融合,采用O2O的方式开展农技服务的推广和派送,可以实现跨地域、及时性的信息沟通。一方面对科技特派员、专家大院等已有农技服务资源的整合优化,建立分类专家信息库,,以网上查询预约的方式进行服务,方便有需求的用户与专家进行线上交流和线下对接;另一方面,发挥网络平台的优势,提供种植、养殖、育种等方面的免费远程视频培训,延伸了线下培训的广度,释放了各类培训资源的潜在效力;此外,针对手机移动终端的普及,开通了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农资农情的实时推送和在线交流互动。 1.3完善电子商务平台 提供产后销售服务陕西现代农业科技网在注重传统农技服务的同时,依托建立区域性电子商务平台,打通从生产到销售的服务链条,解决农产品产后销售“最后一公里”的难题。在电子商务领域,主要推出面向批发的大宗交易市场,面向高端消费群体的绿色商城和一村一品土特产商城等。在大宗商品交易方面,与杨凌区合作建设了电子商务平台———中国杨凌农交所,以带动苹果、大枣、猕猴桃等陕西特色农产品及其苗木的销售;针对当前高端群体的健康管理需求,将陕西及周边地区获得绿色有机认证的农产品集中起来,形成绿色商城,并进一步细化开发了“一村一品”系列特产,以满足各类消费者的需求。 2“陕西现代农业科技网”的运行模式分析 2.1集成农业服务资源 构建完整服务体系陕西现代农业科技网通过整合农技推广、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资采购流通等方面的服务资源,为用户提供集成化、多元化的创新服务。一是整合已有的农技服务资源,针对专家大院、农业科技特派员、12396农业服务热线、农业合作社等农技服务体系相对独立运行、分散服务现状,平台对这些资源进行了有机整合和分类集成,并通过线上线下无缝对接的方式,加强各服务体系的衔接,提高了服务效率。二是整合各类农业创新成果,通过免费申报、在线测评、入围的方式,建立陕西省农业科技成果目录,并通过市场点评形成人气榜单和热评榜单。在平台的专业推动下,进一步实施优质农业科技成果的采购流通和转移转化。三是整合优质农资农检资源。与农资检测、农资连锁机构等市场化企业进行合作,提供优质的农资检验、供应、配送等服务,以降低农业生产的成本。 2.2构建产前、产中、产后的闭环服务 陕西现代农业科技服务网的建立,旨在进一步深化原有服务体系的功能,以O2O的服务模式,加大对产后流通销售的服务,形成产前、产中、产后的全产业链服务。在技术服务方面,通过对科技人才、科技成果、科技培训等资源的整合集成,形成专家人才、科技成果等各类信息资源库,方便用户检索、分享和有效对接。如在线专家大院涵盖多个行业领域的专家、教授,用户借助网络或手机可即时进行咨询和联系;而免费远程培训视频有大量的种植、养殖方面的内容,且实时进行更新,个体用户在家便可免费学习,也可以村、合作社为单位组织学习,既方便,又高效。在电子商务方面,基于目前陕西农业投入产出失衡、农产品销售渠道不畅的现状,在完善农资采购渠道、降低农业投入成本的同时,应注重对产后市场销售的开拓。因此,平台搭建起O2O的电子商务模式,为农业开拓新的营销途径,形成农户从农资选择、采购到农产品销售的全程网络服务。既方便了农户与上下游企业的直接联系,也为双方创造了更多的机会。针对许多农户对电子商务不熟悉的情况,平台联合中国互联网协会电子商务委员会联合打造培训课程,采用目前最有效的实战项目模拟训练形式,进行全省巡回培训,帮助涉农企业级农户提高“触网”意愿和能力。此外,结合地域农产品的特点,分别推出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绿色商城和一村一品土特产商城,并以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推广宣传活动。 2.3依托互联网平台开展信息交互服务 陕西现代农业科技网采用了先进的云推广模型。平台引入百度、谷歌、360搜索、搜狗、搜搜等各大搜索引擎资源,并通过与阿里巴巴、慧聪网等专业的电子商务门户网站互联互通,使普通农户的产品信息可以及时传递到全国各地。优质的农产品会吸引全国各地的经销商来洽谈和采购,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销售渠道不畅的问题。同时,平台通过建立农户需求信息库,对农户的各类需求进行分类搜集和整理,充分发挥农业科技特派员、专家大院农技人员的技术优势,以互联网与移动终端相结合方式,免费为广大农民朋友农业科技方面的政策法规、新闻快讯、市场供求、农事气象、防汛减灾等方面的信息,满足农民对农业生产技术服务、农产品产供销等信息需求。目前,该平台受众包括各村负责人、科技示范户、农民科技致富带头人、种植大户、农业科技示范园负责人等各类受益群体。 3“陕西现代农业科技网”的效果极其反思据调查 “陕西现代农业科技服务网”目前已覆盖省内55个地区性网站,手机微信推送服务已覆盖900多家涉农企业,收录农业技术培训视频2700部,年阅读量超过30万次;已有245项科技成果被收入陕西农业科技成果目录。为涉农企业和农户提供农业电子商务巡回培训53场次,涉及17个区县,带动网络批发苹果3000多吨、大枣23吨、猕猴桃苗木订单27万多株。由此可见,该平台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取得了不俗的效果。但从当前O2O专业运营的发展趋势来看,陕西现代农业科技服务网的平台建设和运行模式均处于探索阶段,仍有许多值得反思和改进的地方。 3.1发挥政策引导,不能依赖政府主导 目前农业服务体系主要可以分为政府主导型和市场主导型,由于现代农业科技服务是基础工程,“政府的引导与扶持不可或缺。在市场力量解决不了的、需要统筹的,我们必须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促进农业科技的发展。”但从平台本身运行来讲,应该在政策引导下充分确立市场主导的作用。因为采用O2O的互联网模式,就要以市场化的运作机制来进行资源配置,以高质量的服务来吸引涉农企业和农户进驻平台来交易,着力实现功能服务的专业化和平台建设的品牌化。这就要求平台从前期的政策引导逐步过渡到市场主导、市场化运作阶段,如果过度依靠行政权力的强大指挥作用,容易产生对政府部门的长久依赖,不利于平台的可持续成长。 3.2引入市场化主体来参与服务平台的建设 目前,陕西现代农业科技服务网的运作主要依赖于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等政府相关机构的技术和力量,从运作机制和运作能力来讲均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从未来发展来看,强化市场的主导地位,形成有利于发展的运营机制至关重要。这就有必要引入农资农技、电子商务等领域的市场化企业参与平台的建设与运行,发挥企业在拓展客户规模、在线支付清算、精准客户匹配等方面的优势。这样更有利于平台以市场规律开展服务,真正实现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科技资源与市场资源相衔接,提升平台服务农户和涉农企业的能力。同时,在引入市场化主体时,特别要“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民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引导龙头企业树立服务意识,对整个产业链条上的每一个环节进行指导和监控”,打造一批具有实力的农资农产品旗舰店,带动整个平台的服务,提升平台在行业的影响力。 3.3运用互联网思维深化服务能力 对陕西现代农业科技服务网的运作进行分析,可以发现目前虽形成农科资讯、全程服务、互动分享三大主体服务体系,整合了农技服务、科技成果、农资农产品等方面的服务资源,但仍处于简单粗放的初级阶段。从网站整体架构和内容来看,信息的内容较多,市场交易的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实现;在O2O线上线下对接方面,内容繁杂、板块重复建设,缺乏科学有机的规划。 4总结 综观当前电子商务的发展,科技服务O2O模式成功的优秀是“以开放合作分享的理念,建立科技服务业多主体共赢互利的生态圈。”良好的生态圈意味着以互惠互赢提高各方的参与积极性,这就需要平台从构建良好生态系统的角度出发,去制定其业务定位、业务分配、分工协作、激励机制等,使平台、农户、涉农企业及合作方在提供业务效率的同时,都能从中受益。如果平台没有清晰互联网运作思路,不能为各相关利益方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打造可靠的商业盈利模式,仅仅依靠政府的支持是不足以维持长久发展的。 作者:白亚峰单位: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 农业方面论文:新形势下农业经济论文 一、新形势下我国农业经济发展的现状 1.农业经济产业结构链条低下 从整体来看,我国农业经济生产一直处于增产不增收的困局上,其中农业经济产业结构链条低下就是造成这个问题出现的原因之一。而相关问题一般表现在以下几个层面:一是在我国农业经济中,种植业的比重过大,不利于产业结构优化;二是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第二与第三产业几乎空白,在农产品附加值加工层面严重匮乏。另外,受限于农产品生产成本与质量等方面,我国农产品盈利上浮空间受到严重制约,而目前市场上真正受到消费者欢迎的绿色农产品布局失调,因此高质量与高价格的农业产业经济发展缓慢,不利于产业结构优化。 2.农民积极性不高 近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与城市化进程不断加深,我国第二产业与第三产业得到迅速的发展提高。相对来说,第二产业与第三产业的附加值更高,更加需要大量的人力资源,而人工费用也更高,因此农村大量年轻劳动力放弃“农耕”的生存方式,纷纷进城打工。再加上近年来,我国农业生产价格不断提升、相关基础设施不健全,从而导致农业产品盈利空间缩小。另外,我国由于人多地少,大部分农业生产区域以独家为主要生产单位,在进行农业生产的过程中无法形成规模效应,在新技术的运用上无法独立承受成本,因此还是利用到传统的农耕模式。以上种种原因都打击到我国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不利于农业经济的快速发展。 3.新科技运用效率低下 从目前农业经济发展情况来看,如果要实现农业产业增产增收,那么新科技的合理运用将成为优秀手段。但是我国目前农业新科技运用效率较为低下,普遍存在以下几点现象:一是在我国农业经济产业中,新科技运用的效果不明显;二是我国对于农业科研项目的实践转化严重不足,从而导致新科技运用率较为低下,存在明显的浪费现象;三是我国农村生产主要依靠留守老人,而这一部分人群思想较为守旧,文化程度不高,对于新科技的认同度较低。以上几点都阻碍到我国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4.农业生产基础设施不够完善 现代农业在生产的过程中,基础设施属于一个重要的影响因素。但是相对来说,我国大部分农业基础设施已经老旧不堪,部分已经超出了设计时限定的使用年限,同时也失去效用,因此不能为农产品种植提高良好的自然灾害抵抗能力,给农民的生产活动带来巨大的损失,降低农民生产积极性的同时,也不利于农业结构的优化。 二、针对新形势下我国农业经济发展的优化措施 1.优化农业生产结构 新形势下,在我国农业经济进一步优化的工作上,对生产结构进行优化调整属于一个重要的手段,而在具体工作上,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国家政府要加强全面指导作用,通过制定优质与高效的工作原则,不断推进我国农业生产结构优化升级;二是通过规划拳头产品,提高农业研发与生产工作,从而在一定区域上打造自主品牌,强化农产品质量与区域竞争力,从而转化出口;三是优化畜牧业布局,加大科研专项资金的投入比例,实现专业化与附加值高的养殖产业。另外,还可以提高对畜禽良种的补贴力度,鼓励技术与品种创新,构建全国与区域化家禽、家畜防疫体系,完善各个地区的疫情应急工作;对于沿海地区,要强化因地制宜,开展水产养殖等工作,利用天然优势加大农产品结构优化升级。 2.利用惠农政策,提升农民收益 近年来,随着“三农”问题重视力度的不断提升,我国各地方政府积极响应党中央与国务院的政策要求,利用政策倾斜为我国农业经济创造一条自主发展道路,使农民的有效增收能力得到制度与政策层面的保障。但是这些工作并不能长久进行,也不利于我国农业持续发展,因此为了达到我国农业经济优化的整体目标,可以有意识地降低部分市场准入门槛,积极引入民间闲置资本,从而强化我国农业发展与组织能力,积极发展高新与高质量农业。另外,国家政府在粮食补贴标准上,可以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进行适度的提高,通过加大农民的综合补贴来提高农民的纯收入。 3.大力推广高新农业科技 在现代农业中,其每一个发展环节都需要科学技术的正确指导,而在高新农业科技运用上,如何有效地实现科研项目到“田间地头”为农业服务也就成为一个关键影响因素。有关部门需要对农业的科研机制进行完善,加强对于农业科技的研发力度,打造区域性的农业研究平台;切实改善我国农业科研的环境氛围,有关部门需要加大对于科研的投入,为进行科研创新的企业提供各种优惠措施;认识到农业技术研发投入在公共财政支出中的重要地位;加大对于国外先进技术的引进的力度,研究外国技术如何在我国实际推广开来。这些措施都并不是孤立的开展的,需要各种的措施相互进行配合来联合的发挥最后的综合效果才可以对我国的农业经济起到改善的目的。 4.不断农业基础设施 作为农业生产中重要的基础设施,其在现代农业发展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政府要加强主导作用,通过政府性大额资金的投入与政策层面的倾斜,完善相关区域特色农业发展所需要的基础设施。而相关资金的筹措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例如,政府财政支持一部分,通过银行贷款得到一部分,而受益于基础设施范围内的村民自筹一部分。目前相对来说,在我国农业基础性设施上,水利建设占有绝对的重要的位置,一般包括水利工程设施、水库以及支渠等;而农村基础设施上,道路、饮用水以及绿化等方面的建设要求较高。而这一部分的基础设施由于关系到农村生活质量,保证农民安居乐业与投身于农业发展上,因此对于我国农业经济的优化发展同样非常重要。 5.强化于农业生产资源的保护力度 在农业经济生产上,其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就是土地。但是,从近些年土地资源的利用情况来看,我国农业用地转为工业用地与商业用地的情况屡禁不止,对于这种现象一定要从法律法规层面给予遏制;另外,对于我国有限的耕地资源,一定要实现高效的利用率,提高土壤肥力,进而提高土地生产率与农业生产总值;最后,要提高荒地的利用程度,防治水土流失与盐碱化现象的出现,从而保持我国现有土地资源重复利用的前提下,不断优化劣地、荒地。 三、结语 综上所述,农业经济对我国战略安全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关系到国计民生,因此相关层面一定要提高重视力度,积极利用政策与经济扶持农业经济发展,为我国第二产业与第三产业稳定、安全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虽然目前我国农业经济在发展层面存在一些问题,但是从总体上来看,我国农业经济还存在较大的优势。在新形势下,我国农业经济发展要再接再厉,通过不断的自我优化措施来提升实力,进而在国际市场上做强做大。 作者:代艳单位:中共通辽市科尔沁区委农村牧区工作部 农业方面论文:经济指标体系农业经济论文 一、我国农业经济指标体系建设存在不足 发达国家的相关研究认为,现代农业经济指标体系的构建可来源于4个方面:一是资源减量投入指标,主要描述的是经济系统输入现状,其作为直观的透视了区域农业经济的受重视程度;二是经济与社会发展指标,主要是经济系统输出端的效果状况,主要反映农业经济所能带来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三是资源循环利用评价指标,体现的是经济运行过程中,系统内部资源被运用的程度,观察农业经济的可持续性和科学发展情况;四是生态环境质量指标,用来反映经济运行对于系统外部即生态环境的影响。相比较而言,我国农业经济指标体系构建还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一是指标体系不够完整。我国农业经济指标基本上属于经济与社会发展方面,或是生态环境质量方面,对资源的投入以及循环利用评价方面,很少有建树。二是偏重于总量。大部分农业经济指标体系只是对农民的收入以及农业经济的总量进行比较,出现了我国许多农产品总量居世界前列而人均反差极大的突出现象,也容易导致评价评价和发展缺陷。三是关注生态不够。在传统农业经济指标体系的构建中,对生态指标的关注度不够。近年来,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综合指数呈逐步提高的趋势说明,很多类似城市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总体呈优化趋势;而各分项评价指数则表现为波动的变化态势说明,我国农业经济发展在生态方面尚不稳定,甚至有局部恶化的情况。这就是长期忽略生态环境的评级所形成的。 二、完善农业经济指标体系的建议 (一)促进农业生态平稳发展 在我国农业发展过程中,过于重视经济以及社会发展指标,对生态、资源消耗以及可持续发展等问题的认识存在明显不足。如果持续下去,会对各地地方发展农业经济产生错误导向,不利于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2013年,一项名为“中国农村环境调查报告”显示,对于“如果为了保护环境,宁可放慢经济发展速度,您是否赞同”,内蒙古、黑龙江、山东、山西、广西绝大部分回答是非常不同意,选择非常同意的只有极少数。在这种思想观念下,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难度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在今后农业经济指标体系建设中,要切实强化生态、资源消耗以及可持续发展等指标。一是填补空白,提高权重,促进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的协调。二是使农业生态系统具有更高的灵活性和抗干扰能力,不仅有较强的应变能力,而且遭到破坏后系统能迅速重建。三是促进农业形成动态、积极的稳态可持续发展趋势。 (二)推动农业和农村科技进步 当前,我国农业以及农村科技创新较为缓慢。2009年,与农业经济发展有关的农、林、牧、渔业科技投入情况如表2所示。由于我国的统计数据中,仅有2009年有上述分行业的数据统计,之前与之后均无相关统计数据,无法进行横向比较。但是,全年农、林、牧、渔业研究与试验发展项目(课题)经费支出仅有9.5亿元,只占2009年第一产业产值的0.2‰,这显然是极其不正常的。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显示了对于资源减量指标的重视程度不够所带来的不足。对此,必须高度重视资源减量指标,加大农业、农村科技研发投入,通过科技创新提高农业经济的生产效率,减少对资源以及环境的消耗与破坏,从而提升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实施区域差异化发展策略 当前,我国农业经济发展虽然每年都有一定的提升,但速度已呈现出了放缓的趋势,同时在环境保护方面也显现出了越来越严重的问题。对此,一是要根据自身的区位、资源禀赋等,积极的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合理调整农业生产区域的布局,实行合理的区域分工,促进区域农业经济向规模化、集约化的方向发展。对于不同的区域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差异化的发展策略,尤其是要基于农业资源进行分区,真正实现因地制宜、因时制宜。二是加大农业投入和扶持力度,提高农业设施装备水平;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提高农业综合竞争力;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保障条件,在减少资源消耗和环境破坏的同时,提高生产效率。 (四)加强土地管理,保障粮食安全 近年来,我国的农村居民家庭土地经营数量有一定的提升,这与当前我国施行的耕地保护政策关系密切。但是,从总量上来看,农村居民可供经营的土地数量并不多。以耕地为例,资料显示,截至2010年底,我国耕地总数不足18.26亿亩,已接近18亿亩的红线。人均耕地不足0.1公顷,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2。因此,除了加强单位土地面积的产值外,还需要从严进行土地资源的保护,尤其是对耕地的保护,防止城市化进程中对耕地的肆意侵占,威胁粮食安全。同时,在农业经济指标体系建构中,应在资源减量指标中强化单位土地资源产值意识。 作者:赵静刘素梅单位:内蒙古财经大学 农业方面论文:水稻制种农业保险论文 1风险 在目前的制种形式下,生产过程中有以下不利自然因素的危害,影响水稻制种产量和质量的稳定和提高。播种期的低温冷害。为了满足制种的隔离条件和适宜的气候条件,制种基地一般选择在海拔200~300m的半山区,空闲田播种期较早,在3月中下旬播种,容易遭受低温冷害,烂种死苗现象时有发生,影响制种计划的完成。穗期的高温干旱。制种生产特别是抽穗扬花期对温度和湿度的要求较严格。遂昌县8月上中旬往往会受到高温干燥不利因素的危害而影响制种产量和质量。2010年是遭受高温干旱危害严重的一年,2013年旱情重演,遂昌共落实制种1206.1hm2,8月上中旬发生严重的高温干旱天气,978.5hm2制种基地受灾,减产15%~70%,其中减产30%以上的931.5hm2,占制种总面积的78%。生产中后期的台风影响。遂昌县6-8月易受台风影响,狂风暴雨,造成制种倒伏甚至冲毁,严重影响制种产量和质量。 2问题 2.1缺乏理赔定损标准 目前,根据水稻制种不同生长阶段、不同气候灾害条件影响,对水稻制种造成的损失做出较合理的判断,尚缺乏较公正、科学的理赔标准,容易引发纠纷,且查勘定损人工成本较高。 2.2理赔款项到位欠及时 遂昌县理赔程序,一般是灾情发生后,农户申报县人保公司或投保单位要求勘查理赔,保险公司组织水稻专家和人保公司的勘查理赔人员进行实地勘查后初步定损,报省人保公司确定理赔。由于气象灾害一旦发生,往往受灾面积大、范围广,要定损到户、理赔到户,工作量大,从灾情发生到理赔款到户一般要耗时1个月以上。理赔款项到位欠及时,不利于农业再生产能力的及时恢复。 2.3保险理赔覆盖面较小 按人保公司有关规定,灾害受损产量30%以上的田块才是理赔对象田,全县理赔总额不能超过水稻保费的50%,这样势必影响理赔覆盖面,不利于抗灾救灾工作的全面开展。2010年、2013年高温干旱危害严重,制种面积2577.8hm2,受灾面积1730.1hm2(其中绝收101.3hm2),损失制种产量98万kg,损失产值1760万元,人保公司理赔220.0hm2,理赔金额70.8万元,理赔面积和理赔金额分别只占受灾面积和损失产值的13%和4%。农保理赔覆盖面少,影响了农户自主参保的积极性。 2.4间接影响缺乏理赔标准 目前农业保险主要理赔水灾、干旱所引起的倒伏、断水、高温而造成减产的直接影响,而对于灾情发生后引发大面积病虫害等的间接影响缺乏理赔规定和标准。 3对策 3.1提高保险额度粮食生产是弱质产业 经常遭受自然灾害的严重影响而减产。实施农业保险政策是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重要举措,遂昌县政府已把杂交水稻制种生产列入保险范围,保险额度2010-2012年为6000元•hm-2,2013年后为9000元•hm-2,但保险额度与普通水稻生产等同,缺乏合理性,因为杂交水稻制种的产值一般为单季稻的4~5倍,生产成本是单季稻的5~6倍,建议杂交水稻制种生产的保险额度应提高到普通水稻生产的3~5倍。 3.2扩大保险范围制种生产肥力投入较高 相对于普通水稻生产容易引发稻瘟病、纹枯病和稻飞虱、螟虫等病虫害,但目前制种保险仅局限于气象灾害,建议将稻瘟病、纹枯病、黑粉病和稻飞虱、二化螟等主要病虫害列入制种保险范围。 3.3科学定损标准要减少纠纷和协商 减轻政府协调的工作量,减少道德风险的发生,灾害的科学定损、提高公信力是关键。我们认为按制种生产的不同阶段来确定损失补偿标准较为合理,如苗期绝收可理赔保额的30%,分蘖期可理赔50%,孕穗期可理赔80%,穗期应理赔100%。因为前期受灾一般可以通过补播改种来弥补,后期受灾投入较大,季节延误,恢复再生产的空间较小。 3.4设立制种发展资金俗话说“一粒种子可以改变一个世界” 粮食生产以种为本,杂交水稻制种产业保持稳定和发展,是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的基础。而制种保险是稳定种子生产的重要手段。因此,建议从农技推广基金中分设杂交水稻制种灾害补助专项资金,以扶持制种基地的巩固和发展。 3.5设立制种风险金实施农资综合补贴政策 在某种程度上讲,助推了农资价格的上涨,影响了制种大户的积极性,引发了制种大户与承包农户间的利益矛盾,而且对农业生产促进力度不大。建议制种基地农资综合补贴改为农业风险金,用于自然灾害的生产自救补助,更有利于制种产业的发展。 作者:叶仁华尹设飞刘日华郑建初单位:遂昌县三仁乡农业推广服务中心遂昌县种子管理站遂昌县妙高街道农业推广服务中心遂昌县科技局
农业农村论文:农村经济发展中农业经济论文 一农村经济管理所采用的形式 面对农村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农村经济管理也做出了相应的措施,使得这些问题得以解决和缓解,改善农村教育条件提高农民文化水平;统筹城乡发展,落实付出政策;发展现代农业,强化科技保障;加强环境保护,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加大农业投入,改善农民生活水平。正是这些管理手段,采取了这些管理形式,使得农村经济发展得到了促进。 1改善农村教育条件,提高农民文化水平 农村基础教育条件有所改善,在农村建立起正规的中小学,推广义务教育,宣传教育的重要性,使得适龄儿童都有学上,上得起学,在初等教育上跟得上,打下文化基础,为农村大学生提供资金支持,不会因为没钱上学而错过受教育的机会,这样对于农民文化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2统筹城乡发展,落实扶持政策切实落实 “三农”政策,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引入新技术、新人才,把经济建设作为优秀,促进农业增产、增收,拓宽销售渠道,打通城乡合作,积极帮助农村居民早日步入小康行列。 3发展现代农业,强化科技保障结合 科技的发展,将新技术引入农业生产中,改变农村现状,用科技实现高产,在良种培育、防虫防害等方面都有良好的效果,机械自动化等节省了劳动力,可以创造更多的价值。引入新技术,用科技的力量推动新农村经济发展。 4加强环境保护,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发展必须是可持续的,如此才能稳定、可循环,保证经济发展不占用下一代生活资源,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保护环境,不能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发展经济。在发展中要重视生产资源的优化配置、高效利用、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发展经济的同时提高生活质量。 5加大农业投入,改善农民生活水平 农村经济发展的目的就是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水平,在农村经济发展之初,没有完善的农业机制,缺乏先进的生产技术,没有多渠道的信息资源,销售渠道少等问题难以解决,需要政府等部门的支持,加大农业投入,帮助农民建设新农村,走上正确的发展道路,完善生产机制。 二农业经济管理对农村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对于农村经济发展中长久存在的制约问题,农业经济管理都提出了相应有效的管理方法,对于农村实际需求做出了详细的分析,要采取积极的管理手段,确实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让农业经济管理为农村经济发展做好制度的保证、提供理论的引导、解决其制约问题,令农村经济快速稳定的发展。 1农业经济管理为农村经济发展做好了制度保证 在农业经济管理下,结合农村现有条件和经济情况,农村经济发展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发展制度,产生了切合实际的发展模式。农业经济管理为农村经济发展做出了制度的保证。规范了农村经济发展的行为,使得农业的发展满足农村经济的需要,农村经济的发展行为得到良好科学的规范,保证农村经济发展效果。优化了农村经济发展的制度,使得农业的发展具有合理的制度保证,采用优化的制度才能最大化的发展经济,保证农业生产的质量和经济发展的速度。提高了农村经济发展的水平,使得农业的发展得到有效的管理,经济发展达到较高的水平,在农业经济的管理下,农村经济发展得到制度上的保证,农村经济发展有了高水平的发展。 2农业经济管理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理论指导 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在应用方面,农业经济管理也对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指导。农业经济管理为农村经济发展指明了方向,有了明确的引导,农村经济有目的性的发展,加速了经济发展的速度。农业经济管理明确了农村经济发展的市场经济地位,明确在我国市场经济中占有重要组成成分的农村经济,更需要政府的大力扶持,重点发展,明确经济地位,更有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 3农业经济管理为农村经济发展解决了制约问题 从以上分析也可以看出,农村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存在着许多的制约问题,然而农业经济管理为这些问题提出了很好的解决方案,从一定程度上解决或者缓解了问题,并取得了一些成效。农业经济管理实现了农村发展方案的合理规划,为农村经济发展提出了科学有效的发展方法,促进经济的发展;实现了农村发展资源的有效性,合理有效利用资源,减少环境破坏,实现可持续发展,节约人力物力,保证农村经济发展的稳定和快速。 三结语 面对我国农村经济发展这一重要问题,农业经济管理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为农村经济快速稳定发展提供了动力。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对农村居民文化水平较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较大、农业生产规模较小、农村生态环境逐步恶化、政府对农业投入力度不足等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问题,通过农业经济管理都得到了相应有效的解决和缓解,农业经济管理对农村经济发展做好了制度保证、提供了理论指导、解决了制约问题,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促进作用,为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作者:陈利霞单位:河南省济源市畜牧技术推广站 农业农村论文:农村土地流转农业保险论文 一、我国农业保险发展主要特征 (一)覆盖面稳步扩大,成为全球最重要的农业保险市场之一 农业保险覆盖地区从2007年试点的内蒙、吉林等6个省区稳步扩大至全国,保险品种覆盖了农、林、牧、渔业的各个方面。2007-2013年,农业保险承保主要农作物从2.3亿亩增加到11.1亿亩,占播种面积的45%;承保主要粮食作物从1.7亿亩增加到9.35亿亩,占播种面积的56%;保费收入从51.8亿元增长到306.7亿元,年均增速34.5%,参保农户达2.14亿户次。目前,我国已成为全球第二、亚洲第一的农业保险市场。 (二)财政补贴不断增加,杠杆撬动作用 凸显2007年以来,国家实施了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将关系国计民生和粮食安全的农产品纳入补贴目录。到2013年,补贴品种已经扩大到3大类15个品种,覆盖了水稻、小麦、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以及棉花、糖料作物、油料作物、畜产品等。各级财政对保费补贴达到75%以上,其中,中央财政承担35%-50%,个别地方甚至由财政全额负担。其中,2013年补贴126.88亿元,为“三农”提供风险保障1.39万亿元,放大效应近100倍。 (三)农险供给形式多样,产品与服务不断创新 在国家政策支持下,各地积极探索农业保险的实现形式。目前,全国有23家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除上海外,每个省市都有多家保险公司经办农业保险业务,适度竞争的农业保险市场逐步形成。例如,江苏省实施了政府与商业保险公司联办共保模式;浙江以政府推动为主,实行共保体统一经营形式;中国渔业互保协会通过创新互助共济的体制与机制,探索了互助农业保险模式。陕西、湖北也在局部开展了农机互助保险。与此同时,在全面推进农作物生产成本保险、满足农民基本需求基础上,各地还创新开展了蔬菜和生猪价格指数保险、天气指数保险、小额信贷保证保险、制种保险以及淡水养殖保险等试点,取得一定成效。 (四)保障水平有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需求难满足 目前大部分省农业保险的保额都是参照2007年的直接物化成本确定的,远远低于农民的实际成本支出。例如,黑龙江省大豆保险每亩保险金额120元,小麦125元,玉米145元,水稻200元,不足物化成本的1/3。很多省份农业保险设定了高达30%左右的免赔率,导致农业风险没有得到充分有效的补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种植面积大,生产成本中还要加上每亩几百元的土地流转费,资金投入量很大,他们迫切需要更高水平的保险保障。在上海,水稻的保险金额虽然已提至每亩1000元,但是新型经营主体仍感觉保障力度不够。 二、农村土地流转与农业保险发展关系 农村土地流转在促进农业规模化土地经营的同时,也带来了比分散经营更为巨大的自然风险、市场风险、技术风险等农业风险。农业规模经营对于农业保险有更高的要求,发展农业保险有利于促进土地流转。 (一)农业保险促进土地稳步流转风险补偿和稳定生产是农业保险的基本功能 近年来,我国农业保险已经在基本功能上逐步拓展衍生出防灾减损、信贷支持等多种功能。通过充分发挥农业保险的生产稳定功能可以有效转移和分散风险,保障农业生产过程的持续稳定,促进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健康发展,有利于增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进行规模生产的意愿和信心,促进土地流转。 1.风险补偿和稳定生产功能。农业保险在补偿损失、帮助农民恢复生产、保障农民收入稳定等方面起到了“稳定器”的作用。2013年黑龙江省遭受历史罕见的洪涝灾害,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共为46.8万受灾农户支付赔款21.04亿元。2014年辽宁省发生特大旱灾,农业保险赔付金额达9.7亿元。2014年强台风“威马逊”登陆海南,全省农业保险估损2.2亿元,已赔付3745.64万元。农业保险为农业灾后恢复再生产提供了有力支持。 2.防灾减损功能。农业保险将政府临时性的被动救灾救济行为,转化为一种市场机制参与的制度化的主动灾害应对,平滑年度间财政支出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目前,农业保险经营机构采取了必要的防灾防损措施,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同时,客观上起到防灾减损的效果。黑龙江农垦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构建了由357门高炮、135部火箭发射装置、8部气象雷达、36台气象卫星云图接收机和1200多名作业指挥人员组成的独具特色的防灾减灾体系,通过及时开展人工增雨防雹,已累计为农户减少损失14亿多元。安信农业保险股份公司在2012年“海葵”台风来袭前夕,设立2500万元奖励资金,鼓励投保大棚设施的农民主动割膜,既为农民保住了大棚设施,也为公司避免近2亿元预期赔付损失。人保财险江苏分公司针对2014年小麦赤霉病高发态势,在农户实施“一喷三防”基础上,出资159万元购置农药对丹阳市48.5万亩小麦进行统一防治,遏制了小麦赤霉病的大面积爆发,既减少了农民损失,也大大减轻了灾后赔付压力。 3.信贷担保增信功能。与分散经营相比,土地流转后的规模化经营需要金融业提供长期、稳定、可持续的服务,特别是信贷资金方面的需求。农业是高风险行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一般会减少对于农业的信贷额度并严格信贷流程。农业保险经营机构通过信用保证保险为农业经营主体增加信用,探索和创新农业保险与信贷结合的机制,能够充分发挥金融业对于土地流转的驱动作用,解决了困扰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贷款难”、“贷款贵”问题。在上海市“银保联合”项目支持下,安信农业保险股份公司从2008年开始开展支农贷款保证保险,农民专业合作社最高可获得200万元贷款,家庭农场可获得不超过50万元贷款。截至2014年10月底,已累计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无抵押、无担保、实行基准利率的贷款2247笔,贷款额达到14.4亿元。中国人保江苏省分公司也于2014年9月在徐州、镇江、宿迁等三市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帮助15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获得无需担保和抵押的贷款资金近400万元。 (二)土地流转促进农业保险发展 1.提升农业保险发展需求基础。农业保险需求主体保险意识的增强,有利于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促进农业保险深入发展。在传统农业生产方式下,农业生产主体为分散的农户,生产规模小、投入总量小、受灾损失小等特点,加上农户本身缺乏农业风险分散的意识,导致其对农业风险保障的需求相对较小。农村土地的加速流转、农业适度规模和专业化经营导致农业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风险更为集中。加上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大多采取市场化方式决策,固定资产投入多、生产规模大、市场风险被放大,承担的风险水平更高,因而对农业保险的需求更高。而目前的“保成本”式的农业保险不能满足农户对于风险分散的需求,势必寻求更高的保障水平,这有利于推进农业保险进一步发展。 2.改善农业保险发展的环境。一是农村土地流转促进农业规模化土地经营,有效降低了农业保险的经营成本。随着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农村土地逐步向少数种粮大户、农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集中,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数量减少,单位承保规模提升,保险机构在展业、查勘、理赔、承保宣传等业务中的投入减少,降低了农业保险的经营成本。二是提升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主动风险管理意识,降低农业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土地流转集中后形成的规模化、集约化和专业化的产业经营模式,客观需要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在提高投入的同时,积极采取防灾防损措施,改善农业生产的基础设施,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提高抗风险能力。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注重风险防范、高效收益的理性行为,能够有效降低农业保险的经营风险。三是农业保险需求主体的转变,抑制了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有效提高农业保险市场的效率。在传统的农业保险市场上,存在交易的外部性和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严重。随着土地流转的逐步展开以及土地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的增加,农业保险的需求主体由个体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转变。这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投保的意愿更加明确,风险管理的意识和交易的约束力更强,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有效提高了农业保险市场的交易效率。 三、新形势下改革完善农业保险的建议 (一)提高产品多元化水平,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层次需求 针对农业保险需求主体的转变,开发符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层次需求的保险产品。鼓励保险机构根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市场需求开发产量保险、价格保险、信贷保证保险等新型保险产品,可按保物化成本、保完全成本、保基本收益等设计多档次多样化保险保单,各级财政应给予适当补贴。 (二)发挥农业保险的金融增信作用,建立银保互动机制 一要大力推动农业保险和农村金融的深入合作,建立银保互动机制。探讨农业保险和农村金融的多种合作形式,鼓励银保互动机制和模式创新,促进农业保险和农村金融的深度融合。二要鼓励开发银保合作产品,推广“生产保险+信贷保证保险+农村信贷”的合作模式。合理设计政府、银行和保险公司在银保合作中的权责分配和制约机制,政府对保证保险提供保费补贴,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提供贷款担保,银行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主体提供低利率、无抵押、无担保的贷款。 (三)加快农业风险区划,合理厘定保险费率和保险金额 根据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科学推进农业风险区划工作,以县(市、区)为单位,根据气象水文、基础设施、历史产量等要素,划分为不同的保险责任区,确定保险责任,厘定保险费率和保险金额,探索划定不适宜保险区域。 作者:夏云龙文军单位: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农业农村论文:农业机械化新农村建设论文 1农业机械化是“生活宽裕”的重要渠道 农业机械化可使农民快点实现“生活宽裕”的理想。农民增收问题是“三农”问题的优秀,而实现农民增收的关键是发展农业机械化。第一,农业机械化的发展直接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我县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民机手已经超过3000人,年经营收入大多达到2万元左右,5万元以上的农机大户就达到了72户。第二,农业机械化作业为农民实现了节本增效。事实证明,在粮食生产过程中,充分利用农业机械化作业,农民的劳动力提升了,作业质量提高了,每亩农作物产量增加了,投入成本降低了,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增强了。比如水稻的播种、耕作、杀虫、收割,都依靠大型农业机械来完成。这样有效地节省50%的劳动力,增产20%~27%,亩产增值近320元。在农业种植结构方面,可以达到三种三收,充分提高土地的产出率,增加农民的收入。最近的几年,我区加快了农业机械作业社会化进程,降低了农业机械的收费水平,节省了农业机械的作业成本,农业机械作业服务收入已成为农民增收、生活宽裕的一个重要渠道。 2农业机械化是“乡风文明”的重要保证 乡风文明,依赖于农业机械化的进步和发展。农业机械化是人类进步和文明的标志。农业机械化使农民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状况。生产发展了,生活宽裕了,才能摒弃那些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格格不入的不良风俗,开创学科学、用科学的文化阵地,让人与自然相处更加和谐,从而推动现代农业文明和社会进步,促使农民全面发展和城乡协调发展,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同时也必将推进农村公共事业建设,进而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因此,农业机械化是“乡风文明”的重要保证。 3农业机械化是“村容整洁”的重要载体 村容整洁,离不开农机化技术的支撑。要使农村的生产、生活、生态环境得到有效的改善和保护,首先要普遍使用农业机械,不断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和基本条件。例如通过加强水利工程一体化建设和科学耕作,能改善农业生产方式,有效地减少水土流失;通过利用农作物秸秆回收、粉碎、还田一系列技术,能降低秸秆焚烧造成的污染和化肥流失,增加土壤有机化合物质;通过采用节水灌溉等机械化技术,能合理利用水资源;通过机械化处理畜粪,能有效减少畜粪污染,提高有机肥的利用率。一句话,农业机械化能及时有效地改善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提高生活质量,保持村容整洁,促进农村环境的改善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4结语 总而言之,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农业机械化的作用非常重要。农业机械化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物质基础保障,是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的必由之路。 作者:朱俊华单位:广西博白县东平镇农机技术推广站 农业农村论文:农村发展下的农业建设论文 一、江苏现代农业建设具有良好的基础 “苏湖熟,天下足”。江苏自然条件优越,农耕文明悠久,自古便是“鱼米之乡、富庶之地”。近年来,江苏以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为抓手,坚定不移地巩固农业基础地位,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加快发展高效农业,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促进农业转型升级,现代农业建设成效显著、可圈可点。农业产出效益稳步提高。粮食生产稳定发展,2014年全省粮食总产698亿斤,比上年增产13.5亿斤,实现“十一连增”。高效农业加快发展,全省高效设施农业面积超过1136.5万亩,占耕地面积16.5%;高效设施渔业面积272.8万亩,比重达23.8%。农民增收步伐加快,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困难,迈上1.5万元新台阶,增幅连续五年超过城镇居民,是全国城乡收入差距最小的省份之一。新一轮脱贫奔小康工程实施三年,已有300万低收入人口实现脱贫,脱贫攻坚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农业物质装备技术水平持续提升。深入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全省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64.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8个百分点。实施农业信息服务全覆盖工程,全省农业信息化覆盖率达到55%。加大农田水利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力度,全省旱涝保收农田比重76%,高标准农田比重约50%。积极推广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80%。农业产业化经营加速推进。按照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的要求,培育发展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农业龙头企业,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业,推进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建设。全省拥有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607家,其中,部级61家,居全国第二;全国一村一品专业示范村镇68家,居全国第二;部级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13家,与山东并列全国第一。农民合作社总数7万多家,经认定的家庭农场总数为2.1万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适度规模经营比重提高至45%。农业生态环境逐步改善。加快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大力推广农业投入品减量、农业废弃物再利用、种养业循环的生态农业发展模式,全省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86%。积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产品,“三品一标”总数1.7万个,居全国第一。大力推进“绿色江苏”建设,广泛开展植树造林,2003年以来新增造林面积1794万亩,超过2002年前35年造林面积的总和,林木覆盖率由11.4%提高到22.2%。农业支持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建立财政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十二五”以来,全省各级财政安排农林水支出3138亿元,年均增长12.2%,高出同时期财政支出增幅2个百分点。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全省农村小额贷款公司549家,农贷实收资本781亿元,贷款余额近千亿元。农业政策性保险范围不断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增加至49个,主要种植品种承保面90%以上,高效农业保险覆盖面45%以上,“联办共保”政策性农业保险走在全国前列。经过各级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江苏以占全国3.8%的耕地,生产了占全国6%的粮食,养活了占全国5.8%的人口,创造了人口密度最大省份粮食总量平衡、口粮自给的不凡业绩。对江苏农业建设的成就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这对一个东部沿海省份来说很不简单。 二、江苏现代农业建设面临新的挑战 经过近年来的不懈努力,江苏现代农业建设取得可喜成绩。但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农业农村发展的内外部环境条件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加快江苏现代农业建设也面临许多新矛盾、新问题,突出表现为“四大制约”。土地资源紧缺制约。江苏的基本省情是人多地少,耕地后备资源紧缺。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推进,每年要新增建设用地40万亩左右,耕地面积逐年减少。2004年至2013年,全省耕地面积由7225万亩下降为6932.6万亩,9年减少292.4万亩。今后各项建设还得占用一部分耕地,即便占补平衡,每年仍要净减10万亩左右,而且新增耕地的质量相差较远,耕地资源已成为江苏农业发展最大的制约因素。生态环境制约。江苏农业资源开发利用强度高、弦绷得紧,经济发展又对环境造成了较大影响。据调查,江苏单位面积农药、化肥使用量是世界平均水平3倍以上,农膜回收率只有60%左右,农业复种指数高,农业面源污染不容忽视,加上工业、生活等污染,农村环境问题较为严峻,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长远发展造成的影响不容忽视。劳动力成本制约。江苏已进入工业化中后期,城镇化率已达64.1%,非农产业的快速发展吸纳了大量农村劳动力。随着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和务工收入提高,直接推高了农业用工成本,导致农忙时节用工紧缺,老弱妇孺成了种地“主力军”,江苏解决未来“谁来种地”的任务比任何时候都更为紧迫。国际农产品价格制约。近年来,江苏逐年提高最低收购价格和临时收储价,小麦已连续八年实行最低价收购,水稻也连续两年实行最低价收购。目前,我国主要农产品价格已超过国际市场价格,在大量进口低价农产品冲击下,农产品继续提价遇到了“天花板”。面对这些制约因素,我们要深入分析,科学研判,准确把握,用改革创新之举寻求破解之道,开创农业农村发展新局面。 三、江苏现代农业建设的新任务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坚持走“生产技术先进、经营规模适度、市场竞争力强、生态环境可持续”的发展道路,全力推进江苏现代农业建设,把总书记提出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为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建设现代农业,首先要解决好‘谁来种地’的问题”,“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化解‘谁来种地’之忧的根本举措”。我们要按照培育“爱农业、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新型农民的要求,着力打造现代农业建设“三支力量”,破解“谁来种地”问题。要鼓励大学毕业生、农业技术人员返乡务农创业,形成一支现代农业建设的新生力量;要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从事专业化、集约化农业生产,形成一支现代农业建设的有生力量;要扶持龙头企业、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形成一支现代农业建设的社会力量。对这“三支力量”,分门别类,区别指导,通过宣传引导、培养培训、政策扶持,逐步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新农民”和“新主体”。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总书记在讲话中指示,“现代农业的载体是农业产业体系”,“要培育高集约度、高附加值、高外向性农业,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我们要充分依托江苏资源禀赋,按照“稳粮、增效、可持续”要求,从产品结构、产业链条、市场营销等方面,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破解农业生产成本高于国际市场而价格又被进口产品“封顶”的突出矛盾。突出集约化生产,在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基础上,优化专业生产格局和优势区域布局,积极发展设施园艺业、规模畜牧业、特色水产业和休闲观光农业,有序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培育形成一批竞争力强、综合效益高的优势特色产业。突出增值化加工,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加快农业产业链条的前伸后延,大幅度提高农产品附加值。突出市场化营销,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培育优势农产品品牌和市场体系,发展电子商务、连锁配送等现代流通业态,搞活农产品流通,既要站稳国内市场,又能占领国际市场,不断提高江苏农业的市场竞争能力。今年要在特色产业发展好的地方,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培育一批有特点、有影响的电子商务示范村、示范镇。加快提高农业物质装备和技术水平。总书记在讲话中强调:“物质装备和科技手段是现代农业生产力的关键部分。”我们要按照“耕地良田化、装备农机化、科技实用化、服务社会化”要求,推动江苏农业生产条件和生产技术现代化。 耕地良田化,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整合农田水利、农业综合开发、土地综合整治等项目和资金,集中连片、整体推进,提高旱涝保收、高产稳产高标准农田比重。装备农机化,更加注重农机适用性、经济性和安全性,更加注重不同产品、不同环节农机装备研发与推广,推动农业产业全程机械化。科技实用化,加强农业关键性、前瞻性技术攻关,推广先进实用农业技术,培育一批“苏字号”农业产品和科研成果,提升现代农业产业优秀竞争力。深入开展向赵亚夫同志学习活动,培养造就一大批赵亚夫式无私奉献的农业科技推广人才。服务社会化,强化公益性服务体系建设,培育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推行技物结合、技术承包、全程托管等服务,构建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推动江苏现代农业建设迈上新台阶,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将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加快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努力推动江苏现代农业建设迈上新台阶,奋力开创江苏“三农”工作新局面,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做出应有贡献。 作者:徐鸣单位:中共江苏省委常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农业农村论文:农业机械化下的新农村建设论文 1农业机械化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 1.1农业机械化是提升农民收入的重要方式农业机械化能够帮助农民实现自动化农业生产,其在提升农业生产效率的同时,将绝大部分农民从繁重的人力生产劳动中解放出来,在提升农民生活质量的同时,也为农民提供了更多的发展契机,使农村劳动力非农化、城镇化成为可能。农业机械化生产能够在有效实现规范生产的基础上,实现对种子、肥料等生产成本的节约,这也在无形之中提升了农民的农业收入。除此之外,农业机械化在有效把控农业生产需求、对抗自然灾害天气、实现抢种抢收、灌溉排水等方面,更是立下了汗马功劳。 1.2农业机械化是实现科学化生产的有效途径科学化的农业生产是提升农业生产效率的唯一途径。传统的人力农业生产虽然耗费了巨大的资源,但并不一定能够得到与付出成正比的回报,而农业机械化不仅能够实现生产付出与实际收益的正比,更可以实现生产收益的成倍增长,所以说农业机械化是实现科学生产的有效途径。农业机械化发展能够在实现增收、增产的同时,有效节约生产成本,这对于实现节约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1.3农业机械化是保障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土地及生态环境是农业赖以生存的基础,想要保障有效的农业生产,就必须做好对土地及生态环境的保护。农业机械化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方式。农业机械化能够在实现农业增产、增收的同时,实现科学化农业发展。保护性耕种对土地及生态环境的保护、节水型灌溉对干旱年份的收获保障以及秸秆还田等技术的应用,不仅能够实现农业生产效益的增加,更实现了对土地及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这对于依赖土地和生态环境生活的农村来说意义非凡。 2农业机械化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推广策略 2.1开展农机化生产合作模式近年来,我国政府为推动新农村建设,实现农民增产、增收,加大了对农业机械化扶持力度,逐年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力度,这对提升农民农机化作业的信心,实现全面农业机械化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然而,由于我国农村现行的经营模式将土地分割成小块给农民进行耕作,这使得很多大、中型农机具无法有效展开耕作,农业机械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严重制约了农业机械化发展。为了改变这一现状,尽早实现新农村建设,开展农机化生产合作模式,实现规模化的农业生产,是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必经之路。农机化生产合作模式是在自愿互助的基础上实现共同经营,这样不仅能够方便农业机械作业,还能够将分散的农机户组织起来,提升农业经济效益。所以说,开展农机化生产合作模式不仅是促进农民增收的主要方式,更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手段。 2.2加快农业机械化建设水平我国作为农业大国,农业发展对于百姓的生活来说具有重要意义。加快新农村建设是我国社会进步的必经之路,而农业生产实现机械化则是新农村建设的必施之法。新农村建设是为了让农民能够过上富裕的生活,想要实现这一目标除了要实现农业增收、增产,还必须要拓宽农业发展类型,实现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农业机械化就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方式。机械化农业发展不仅能够有效完成农业生产任务,还能有效把控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各个标准,比如,实现种坑深浅一致,苗秧间距一致,施肥用量一致等,进一步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同时还可以将更多的人力从繁重的农业生产工作当中解放出来,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更多的人力资源。 2.3加强农机化人才队伍建设农机化人才队伍是帮助农村实现农业机械化目标的重要团队,是实现新农村建设的有力保障。目前,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与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目标仍有一段距离,笔者认为这种情况出现的主要原因与农村机械化队伍建设与培养落后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想要实现农业机械化就必须要加强农业机械化队伍建设,因为只有高水平、高素质的农业机械化队伍才能够帮助农机具更好的发挥作用,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动力。在这一方面,各级政府应重视对农机专业人才的培养,将农机“管理人才、科技人才和实用人才”的3支人才队伍的建设作为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首要大事来做,尽快组建起高水平农业机械化队伍,为农业机械化发展和新农村的有效建设提供保障。 3总结 农业机械化作为现代农业发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动新农村建设来说意义重大。为了能够将农业机械化对新农村建设的作用充分的发挥出来,除了要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外,还必须要提升农民的机械化操作水平,让农民能够在提升自身生产效益的同时,成为建设新农村最有效的动力,为进一步推动我国农业发展提供支持,使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能够尽早实现。 作者:乔娅琼单位:昆明市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 农业农村论文:我国农村农业结构论文 1.我国农村产业结构存在的问题 我国已经进入工业化城市化阶段,农业发展也有很大的进步,但是农业发展远远达不到现代化农业的要求,我国农业存在哪些结构不合理的问题。 1.1农业产值和就业不协调突出在“十一五”期间我国的各产业的产值在不断地上升,农业总产值由2006年的24040亿元2010年的40533.6亿元,再到2011年的47486.2亿元,平均年增长率大约39.5%,每年的第一产业的产值都在增加,这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调动了人们生产的积极性的结果,也是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给农业发展带来的机会促使的。图2是2006年至2011年期间三大产业就业量的对比,与二、三产业相比,农业人力资本投入较大,农业产值相对较低,正如速水佑次郎所指出的,一国国内农业生产成本下降的速度低于国外农业生产成本的下降速度,该国的农业比较优势将下降,这就是我国的农业赶不上世界农业发展的一个原因。 1.2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完善相对于城市里的交通运输、通信、信息流通、教育设施、文化交流等基础设施的完善,农村服务体系相对不太健全,特别是在技术培训方面,农民在这方面缺乏认知,政府提供的一些培训服务和农民切身需求的存在差异;或者是有些技术水平已经落后需要更新而没有及时的更新,导致培训的结果不理想;还有有些农民他们缺乏积极性,没有意识到学习新技术的重要性。陈旧的生产模式仍在持续,单一的小规模的种植养殖业仍在重复,即使有大规模的生产模式,往往也在面临着缺乏对信息及时了解而带来的市场风险,这些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可能导致农产品没法在最佳时间进入市场。 1.3农业科学技术含量较低且农产品深加工不足我国农业有了很大的进步,新型农用工具、化工肥料等都对农作物增收起了很大作用,但相比经济发达的国家,我国农业的现状是产量增加缓慢,质量比较低,劳动消耗高。农产品深加工不足也是科技含量低的一个表现,2011年我国农产品加工业产值是农业产值1.8倍,而经济发达国家的农产品加工值是农业产值的3倍以上。我国农民向市场直接供应的多是没有加工或者是初加工的农产品,虽然农产品产后净化、分类分级、烘干、预冷、储藏、保鲜、包装等初加工环节现在投入正在不断加大,但高效榨汁技术、高温瞬时杀菌技术、酶化与澄清技术、膜分离技术、无菌包装技术、真空多效浓缩等这些高科技和相关设备仍比较缺乏。另外深加工企业比较少,规模不大,上规模高效益的龙头企业缺乏。 1.4农产品价格保护政策实施不全面从供给方面,按照收入弹性理论,产品需求价格弹性小于1时随着该产品的供给量增加总收入会不断减少,农产品的需求价格弹性是小于1的,增产不增收,造成谷贱伤农;从需求方面,受恩格尔法则的约束,人们对食物的要求,会随着收入的增加食物所占消费的比例是越小的。从这两方面我们可以看出,无论供给或者需求,农产品的价格虽然受市场的调节上下波动,但最终会降低,为了防止两极分化,政府的价格保护政策的实行是十分必要的,但是农业作为社会效益高于自身效益的一个产业,根据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市场资源的配置原则,随着生产资料价格的提高,例如化肥的价格等,农民的经济成本越来越高,且农产品价格上升的速度赶不上工业产品的价格速度,且相关工业产品的价格居高不下,这说明农产品的最低收购价格和目标价格等仍需完善。 2.我国农业产业结构存在问题的原因 2.1农民文化程度不高,对市场信息认识不足不对称我国农业产业结构问题的根本原因是农民文化程度低,传统思想观念陈旧,思想认识不到位,由于受教育程度达不到,农民不能也不会主动参与到市场经济的竞争中去。在市场调节供需的前提下,存在对市场信息认识不对称的问题,无法准确把握市场信息,对信息的判断会有滞后性甚至失误,例如判断某产品今年的市场价格会比前年上升的,继而明年对这种产品进行大规模种植,而造成此产品供过于求,价格下降,收入还不如往年。信息滞后,造成生产决策陷入一定的盲目性,无法适应市场的真正需求。 2.2对农业资本投入不足2011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三大产业的分别为8757.8亿元,132476.7亿元,170250.6亿元,可以看出整个社会对农业的固定资产投入相对极少的。作为农业大国,农业的固定资产投入仅仅为工业的6.6%、服务业的5.1%。近几年国家加大了农业支出,以促进农村生产基础建设,促进农村教育,也增加了“四补”。2011年还提出“三个重点、三个确保”即财政支出重点向农业农村倾斜,确保用于农业农村的总量、增量均有提高;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重点用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总量和比重进一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重点投向农业土地开发、农田水利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足额提取、定向使用;且中央财政安排用于“三农”的支出9884.5亿元。但是相对还是少的,我国要建设成为现代化的工业化国家,但对农业投入不足会加大收入城乡差距,贫困两极分化更加严重,不利于社会稳定。 2.3我国农业科技含量低,生产技术落后,专业化人才缺乏农业作为国名经济的基础产业,是工业和服务业发展的根本基础。我国农业科技含量低,生产技术落后,专业化人才缺乏,是我国农业的主要现状。由市场规律及其对社会资源的配置决定着,社会资源会向收益较高的产业流动。在三大产业中,农业是劳动力耗费大且产值较低的一个产业,导致社会资源向农业转移的可能性极小。加之我国特色农业不突出,农产品深加工不足,一是缺乏农产品加工概念,二就是加工技术设备水平低,在这种情况下,要生产出优质,高产,高效,安全,生态的产品很难,要达到农业的标准化和产业化,更是难上加难。 2.4农产品流通渠道和产业链的不完善农业低效率的另一个原因是,农产品的流通不足,流通渠道和产业链不完善,主要是由部分农产品的本身特性准备的,例如蔬菜,蔬菜的保鲜期较短腐烂速度较快,这就限制了当地生产的蔬菜流通到需求较高的地区,限制了蔬菜的价格,最明显的例子就是2011年的包菜和土豆,在流通渠道没有建立和产业链不完善前提下,就盲目跟风大面积生产,造成很多农户贱卖这些蔬菜甚至放在田地中任其腐烂,这些由于流通渠道短缺而造成的损失多之又多。 3.政策建议 3.1加大农村农民基础教育,提高农民知识文化素质一方面政府要加大对农村基础教育设施的投入,提高农民知识文化素质,在技术培训方面应该及时引进与农村农业发展对口的生产技术知识,并设法调动农民学习的积极性,对于原本就有特长的农民及时补充完善其特长知识,建立一些适合其发展的平台,让农民了解市场需求以便及时做出判断和生产决策。另一方面,政府应积极号召一些大学生积极主动的到农村去,以便提高农村产业的创新和管理方面的创新,建立现代化标准化产业化农业的同时也带动农村的城市化和现代化。 3.2加快国家职能的转变在农业中,政府除了要增加资本投入,加强专业技术培养,引进先进有效的政策和技术设备外,也应该加快职能的转变,在思想上,要转变工作作风,改变工作方法,从主导作用变为引导作用,如果农民不自愿,切不可强迫命令,搞好宣传工作,树立典型示范引路、良种引进,试验示范、技术指导、技术指导、技术服务等,全面开展产业调整,对于农业生产,要以市场为导向,由政策驱动,根据各地区的比较优势,来调整农业的发展,把原来的以高产为目标转变为以高质量和高效益为目标。 3.3增大农业的收益性以获得社会上有效的投资农业是各个产业的基础,农业的现代化和标准化会节省更多的人力财力,加速我国的整体的工业化和现代化,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提高我国的综合国力。除了加强政府对农业的投入外,政府应积极的吸引外部资金,增加社会对农业的投资。我国社会整体资本较少流向农业的原因是农业本身收益性不高,国家和地方政府应积极主动地加大农业投入,鼓励发展特色农业,以增大农业本身的收益性,吸引更多的资本。 3.4建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完整的产前、产中、产后的产业链对于农产品的深加工,应积极引进、消化先进技术,加强基础研究和科研开发,特色农业发展需要投入资金、专业化的技术、专业化的管理等,如果没有稳定而有效的组织机构带动的话是很难发展的,在我国起这个引导作用的当然是政府,各个地方政府必须根据自己的地区优势、区域特点、农业特色发展特色农业,实现布局区域化,生产专业化,管理企业化,经营一体化,服务社会化,流通市场化,创建龙头企业并使起带头作用,打造自主品牌,形成完整的产业链,生产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比如随着经济发展人们对生活的质量要求变得越来越高,绿色蔬菜有机食品等一系列健康绿色的农产品很有人们欢迎,我们应该时常洞悉市场需求,生产市场需要的产品出来。 作者:李会杰单位:贵州大学 农业农村论文:农业产业化加快农村建设分析论文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把发展农村生产力、建立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放在第一位,千方百计地让农民增加收入,提升生活质量,全面推进农村经济发展。农业产业化作为建设现代农业的必然走向,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迎来了重要发展机遇。在农业产业化进程中,通过龙头企业和中介组织实现贸工农一体化,延长农业产业链,带动农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走向城乡一体化,这些正是新农村建设进入高速发展阶段的战略目标。刁汊湖作为国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在新农村建设的整体规划中,将产业化的发展和新渔村建设有机的结合起来,发挥自己的特有优势,不断探索新思路,推进刁汊湖渔业经济多元化发展,早日使刁汊湖走上城乡一体化的快车道。在新农村和产业化的关系上,我们有一些肤浅的认识和做法,仅供参考,并请指正。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农业产业化注入了新的活力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全国一盘棋,是整体推进农村全面发展的重大举措。在发展农村的五项要求中,生产发展是基础、是前提、是根本。如何发展生产,如何实现多元化农业经济,这正是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起决定性的重大决策。我们认为新农村建设可为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下列支持: (一)可为农业产业化提供充足的原料保障。随着新农村建设试点的成功和全面铺开,“一村一品”、“一乡一品”甚至“多乡一品”的农业生产经营格局将逐步出现,农业产业化企业所需的各种原料,可以在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下,就近得到充足的低廉的供给。这降低了原料成本,有利于农业产业化组织的发展壮大。 (二)可为农业产业化提供良好的基础设施。由于新农村建设政策的倾斜,农村的交通、通讯、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条件将明显改善。这一方面可推进现有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上档升级,另一方面可吸引更多的企业将资金投入到农业产业化经营活动中来,有利于农业产业化企业的生产规模的扩大。 (三)可为农业产业化提供大量的劳动力。在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相当多的农民通过乡村文化活动室、“阳光工程”培训基地,接受更多的教育和培训。一旦他们掌握了实用的科学知识和专业技能,他们就会自觉地加入到再就业的队伍中,经过企业的专业培训、现场观摩与实习,就会成为合格的农业产业化企业员工。 (四)可为农业产业化提供优良的生态环境。随着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农村的空气环境、水资源环境和土地资源环境都将逐步优化,呈现自然生态,走上良性循环,这十分有利于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发展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的生产。 (五)可为农业产业化提供广阔的消费市场。通过新农村建设,农民收入水平会大幅度提高,能有效地刺激消费市场。农业产业化企业为适应城乡需要,做大做强本地消费市场。 (六)可为农业产业化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新农村建设促使了农村经济社会更加和谐、更加进步。在这种条件下,有利于农业产业化水平实现新的飞跃。 二、农业产业化是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 农业产业化对于新农村建设的推进作用,体现为五个方面: 第一是有利于“两进两出”的问题解决。农业要走向现代化必须解决“两进两出”的问题。两进是技术和信息进农村,投资进农村。两出是农产品出农村,富余劳动力出农村。龙头企业把技术和信息带到农村去,劳动力和农产品也通过市场机制进入龙头企业,这正是新农村建设的软件目标。 第二是能创新农村的经营体制。现在农村经营模式有三种。一是家庭承包经营;二是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的入股经营;三是“公司+农户”的产业化经营。第三种是当前农村呈现出特色经济效益的比较高级的、创新意识较强的一种,也正是农业产业化起步或发展阶段的表现形式。通过采取“公司+农户”、“公司+基地+农户”或“公司+协会+农户”等方式来推进农村的经营体制创新性的发展。 第三是增加农民收入。一方面,在农业企业中,农民就业容量比较大,就业农民就多了一份工资收入。另一方面,农产品作为生产原料进入农业企业,有利于农产品的销售。 第四是培养新型农民。通过龙头企业,培养农村的科技示范户、种养专业户,以及对农民员工的培训,都为造就新型农民提供了舞台。 第五是有利于农村资源的整合。农业龙头企业,促进农村劳动力、土地使用权、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的流转,对农民合作能力和农村环境建设提出了新要求,有利于农村资源的挖掘和整合。 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中坚力量 龙头企业作为农业产业化的表现实体,是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中坚力量。可以这么说,支持龙头企业就是支持农村发展,支持农民增收,支持新农村建设。龙头企业要发展壮大,必须做到爱农、重农、支农、带农,不坑农不害农、不与农民争利。龙头企业在新农村建设中主要可发挥六个方面的作用: 一是产业带动。龙头企业发挥产业集约优势,建立规模化、专业化的原料生产基地,能帮助一个村或几个村发展一村一品,培植出不同类型的专业村、特色村。 二是村企联动。龙头企业发挥产业组织优势,采取股份合作或村企合一形式,建立“以企兴村、以村促企、村企共赢”的新机制。 三是投资推动。龙头企业发挥资本优势,支持农村修建道路、桥梁、水电等基础设施,修建小学、敬老院、幼儿园、文化站、卫生室,资助农户参加养老保险、合作医疗,发展农村公益事业。 四是科技驱动。龙头企业发挥科技创新优势,不断加强新品种、新工艺、新技术的开发、推广和应用,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对农民的科技培训,提高了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 五是服务拉动。龙头企业充分发挥技术、信息优势,建立农村经济信息网站、办培训班、创建快信平台,为农户提供全方位服务,可带领或引导农民闯市场、发家致富。 六是外向牵动。龙头企业发挥品牌优势,利用国际营销网络,可以开辟国际市场,在国外建基地、办工厂,可以通过国际友好往来引导农民走出国门。超级秘书网 四、龙头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行动思考 龙头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是实践“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具体行动,也是企业开拓农村市场、抢抓发展机遇的明智举措。在具体行为上,我们认为要做到如下几点: 一是面向实际,量力而行。能带一个村就带一个村,能发展一个产业就发展一个产业,各展其长,不贪大求洋。 二是以人为本,惠顾农民。坚持从农民要求最迫切、利益最直接、受益最明显的项目入手,做到建一个成一个,切实能给农民的生产生活带来好处,使农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三是遵循规律,互利共赢。既要遵循新农村建设规律,又要遵循企业发展规律。促成龙头企业与合作村之间的资源互动,优化信息、技术、管理、资金、劳力、土地等生产要素的配置,既为企业自身成长创造好的条件,又为地方培育支柱产业,实现互利共赢。 四是大胆实践,开拓创新。龙头企业要在技术创新、经营创新、组织创新、合作创新上下功夫,将先进的经营理念、管理方式、物质装备、生产技术等要素导入新农村建设领域,探索与农民利益联结的多种形式,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发展的长效机制。 农业农村论文:工业反哺农业发展农村经济研究论文 今年中央的一号文件,提出了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是继去年农民增收减负政策之后的又一重大战略举措,标志着农民增收从主要依靠政府减免、补贴向减免、补贴与促进农业形成内生增长机制并重方向转变,昭示了国家治理“三农”问题由“治标”向“治标与治本结合”的重大变化。 当前,我省正处于工业化中后期以及建设和谐广东的新阶段,综合经济实力大大增强,具备以工业反哺农业、以城市反哺农村的条件和能力,在积极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基础上,我们要结合本省实际,提出进一步落实促进我省农民增收的治本之策。增加对以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为主的财政投入 今年,我国政府增加了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投资700亿元人民币,约占国家财政投资的1/3。我省以农田排灌为主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长期“欠账”,要调整我省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农业、农村财政投入,逐年提高预算内农业基本建设投资等财政支农资金的比重。 催生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对专业合作组织及其所办加工、流通实体适当减免有关税费”,支持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鉴于目前我省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缺乏政府有力的扶持和引导、很不规范的实际,建议加快我省地方法规的立法步伐,支持及规范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的运作,确立经济合作组织的法人地位,对这些组织所办的加工、流通实体减免有关税费,保障合作经济组织的权益。 提高农产品加工能力农民收入增长缓慢,与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滞后、产品增值低关系很大。我省农业龙头企业虽较内地发展快,但农产品加工水平依然很低。因此,必须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通过经济杠杆调低农业深加工项目进入农业领域的投资成本,提高农业资本的投资回报率;同时,培育带动千家万户的具有较大规模和影响力的深加工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快供销社系统的改革与发展步伐,建立高效有序的产销体系,实行产加销一体化经营。加大农民培训力度,提高农村科技贡献率农民的收入水平与其科技文化素质呈明显的正相关。我省农村、农业科技支撑明显不足,劳动力素质偏低,据统计,2003年我省农村农业劳动力中只有10.4%的人受过专业培训。目前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仍有400多万富余劳动力滞留在农村,无法适应产业技术对劳动力素质的要求,无法实现农村人口向城镇的转移。为此,要强化政府行为,统一规划,加大财政经费投入,建立健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体系和科技推广体系,提高农民队伍素质。同时,要加大实用适用技术向农村转移、应用、推广的力度,加快以中心镇为重点的农村科技集成镇建设,大力提高科技对城镇建设的贡献率。开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适度规模经营是发达国家处于工业化中、后期阶段农业发展的基本方向。我省开展土地适度经营的时机已经成熟,应加快步伐。其实现的途径,一是抽疏农村人口,用政府推力和市场拉力吸引农民到工业园区及城镇安居就业,转换农村人口户籍,转移农村劳动力,置换农村土地。二是调整、规范农村土地制度,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权和不改变土地用途前提下,把土地承包权延长,长期稳定,吸引投资主体增加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同时规范土地使用权依法有偿转让。三是在税费、投资、用地等方面出台鼓励土地集中经营的政策。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探索推进农村免费九年义务教育昨天结束的全省农村工作暨深化农村税费改革会议透露,省政府决定今年起全省免征农业税。但农村税费改革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要巩固税费改革成果,必须实施综合配套的改革,如加大撤并镇、村、校力度,精简人员,减少行政开支;加大以工哺农的力度,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生产补贴纳入公共财政框架,向农村地区提供农村义务教育、初级卫生保健、农村科技服务等最基本的公共服务保障等。目前,实施对农民减负的配套改革最重要的措施是探索推进农村免费九年义务教育,这是以工哺农最直接的体现,是增加农民收入立竿见影的重大举措,对提高农民素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构建支持“三农”的长效机制罗必良(作者系华南农业大学经济贸易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重点是在“多予”上做“加法”应该说2004年的财政支农力度是前所未有的,这些支农政策的优秀内容是补贴、减税。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强调加大国家财政对“三农”的倾斜。如果说去年财政支农的重点是在“少取”上做“减法”,那么今年的重点则是在“多予”上做“加法”:——2005年,继续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将进一步加大补贴力度。中央财政继续增加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中央和地方财政将较大幅度增加农业综合开发投入,新增资金主要安排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2005年国家科技投入将不断提高用于农业科研的比重,有关重大科技项目和攻关计划要较大幅度增加农业科研投资的规模。——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新增财政收入中设立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加大政策性金融支农力度,增加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的中长期贷款。——各级财政大幅度增加对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投入。新增教育、卫生、文化、计划生育等事业经费用于县以下的比例不低于70%。从今年的一号文件可以发现国家政策的总体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表明中央正加大力度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切实转变财政分配、资源配置向城市倾斜的政策,在稳定现有各项农业投入的基础上,新增的财政支出和固定资产投资向“三农”倾斜,逐步建立稳定的农业投入增长机制。在很大程度上标志着中国开始进入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财政反哺农民的新时期。解决“三农”问题的大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的方略,这表明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大环境正在发生着三个深刻变化:——中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期到来,已经初步具备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经济实力,将更加自觉地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更加积极地支持“三农”发展。——中国将在规划制订、体制改革、工作部署等方面进行必要的调整,把农村的发展全面纳入整个国家现代化进程。将科学规划经济社会发展,把农业和农村经济放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中统筹部署,把农村社会事业放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统筹安排,把农民增收放在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中统筹考虑。——中国将努力消除妨碍城乡协调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下大力气建立资源在城乡之间合理配置的市场体系,下大力气建立城乡社会事业和基础设施共同发展的运行机制,下大力气建立城乡经济社会相互促进、良性互动的有效体制。用长效机制打造农业优秀竞争力应该说,给农民一些看得见的实惠,让农民暂时增收,相对容易做到。但要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竞争力,让农民持续增收,就必须实施制度创新。新的一号文件出现了大量的“试点”、“改革”、“制度”类字眼,并明确提出将立法让国家重大支农政策制度化、规范化,彰显中央正积极探索建立农业增效、农民 收的长效机制。 第一,提升农业优秀竞争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是2005年中央一号文件的“关键词”。纵观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一国农业优秀竞争力的大小,正是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强弱决定的。在去年我国农业出现重要转机的背景下,中央正着手建立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如果说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着眼于让农民直接减负增收,以“两减免、三补贴”为抓手,启动了城市资源施惠农村的历史转变;那么,2005年中央一号文件则立足于使农业强身健体,以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为手段,开始打造农业的优秀竞争力。第二,建立稳定增长的支农资金渠道。中央提出下决心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在稳定现有各项农业投入的基础上,新增财政支出和固定资产投资要切实向农业、农村、农民倾斜,逐步建立稳定的农业投入增长机制。文件提出将抓紧制订农村金融总体改革方案,明确金融机构在县及以下机构网点新增存款,用于支持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比例。同时要求县域吸收的邮政资金要回流农村,等等。这些新政策,无疑将对县域经济特别是农村经济快速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第三,建立“三农”发展的制度保障。总书记在2003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2004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2005年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放在整个经济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上;温总理在2004年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说,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我们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第一个重中之重,从执政党当前的中心工作出发,提出了执政兴国、富农兴邦的新任务;第二个重中之重,解决了宏观经济政策必须侧重并突出“三农”问题的重要地位;第三个重中之重,把“三农”问题列为了政府的优秀工作。“三个重中之重”,充分体现了“三农”问题在全国经济、政治大局中的战略地位,具有历史性的坐标意义。意味着中国开始进入一个“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创新资源配置战略思维王冰(作者系中共广东省委党校经济部教授)我国的国情决定了政府始终是农业投入的主导,财政对农业的支出是政府支农的主要手段。要从根本上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加大财政对农业的投入,根本的措施是要建立财政对农业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小规模农户发展的“瓶颈”是资金目前我国农村占主导的生产方式是土地在集体所有的总框架下农户使用和农户生产经营的小农生产方式,劳动力大量过剩,并且在近期内难以转移,即使在2020年农村实现小康,农业就业人口只占20%的情况下,农村就业人数也高达1.5亿人,劳均土地也仅有13亩,与发达国家人均数十亩以上的耕地规模比起来仍然达不到规模经营,仍旧难于取得规模经济效应。这样,小规模农户经营将会是我国较长时期内不得不认可和采用的农业经营单位。小规模农户发展的“瓶颈”就在于其缺乏资金。从我国财政对农业投入的长效机制上考察,结论是我国财政对农业的投入缺乏可持续性。而在小农经济规模难以在近期内消除的发展中国家,资金的缺乏是形成小农长期势单力薄,难以抵御风险和难以发展的致命弱点。如何建立财政对农业投入的稳定的增长机制,就成为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的关键。农村资源配置与农村经济作用不协调在我国,财政对农业长期投入不足,产生政府当年重视,当年农业投入就增加,否则就减少的现象。农业投入的时起时伏,原因主要在于长期以来形成的我国产业资源配置扭曲的思维定势。在这种思维的导向下,农村只能是资源流出,不能资源流入,结果农村资源配置与农村经济作用不协调。就拿广东省来说,2002年广东农业加上乡镇企业所创造的增加值占全省社会财富的27.13%,上缴的税收大于1/4,但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全省农业和乡镇企业得到全社会金融机构的贷款仅为3.85%,得到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扶持资金占全省财政支出总额的比重为2.47%,两项加总为6.32%。广东农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与其资源配置是严重不对称的。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增加农业投入,强化对农业支持保护,标志着政府新的资源配置战略思维的建立。与此同时,2004年政府加大了对农业的投入,对农业推行了“三补”政策,“三补”资金近150亿元。但这些政策措施缺乏较长的时效性。通过法律手段把国家的重大支农政策制度化、规范化如果财政对农业的各项投入缺乏可持续性,就不可能从根本上扭转农村基础设施脆弱的状况,就不能使粮食增产,农民增收,更不可能谈到农业、农村的发展。要逐步建立稳定的财政对农业投入的增长机制,其关键在于通过法律的手段,把国家的重大支农政策制度化、规范化,使政府新增的财政支出和固定资产投资切实向农业、农村、农民倾斜,并防止财政对农业投资的盲目性、随意性和波动性。因此,各级财政部门都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的要求增加农业投入。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预算内每年用于农业支出增长幅度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每年财政支农支出的增长水平要高于上年财政支农支出的增长水平。另外,还要提高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占国家基本建设投资的比重,对其不仅要在投资存量上作适当调整,而且要在增量结构上向农业基础设施进一步倾斜。唯有这样才能保证政府各级财政对农业投入的稳定增长,逐步解决我国的“三农”问题。科技进步是根本出路张长生(作者系中共广东省委党校教授、广东省经济学会副会长)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主题,而要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根本出路在于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提高农业的竞争力。从发达国家来看,随着农业科技的进步,农业生产率就逐步提高,农民数量减少,农民收入增多。改革开放以来,尽管我省农业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但还没有完全摆脱“靠天吃饭”,传统农业的痕迹依然明显。从农业科技对农业生产的贡献率来看,发达国家为70%左右,我省为50%。从农业机械化、灌溉来看,发达国家已全面实现机械化、水利化,我省目前机耕率仅为33%,有效灌溉面积占常用耕地面积的62%。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来看,发达国家为60%~80%,我国为30%左右。正是由于我省农业科技水平低,造成农业竞争力弱、农民收入低。结合我省实际,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必须深化改革,增加投入,加快建立和完善农业科研投入、农业技术推广、种养业良种、农民培训等四大体系。科研投入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加快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化农业科研投入体系。一是要深化农业科研体制改革,建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要改善农业科研机构设施条件和装备水平,搞好农业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要推动建设区域性的农业科研中心,推进区域农业科技创新。二是要增加农业科研投入,不断提高政府科技投入用于农业科研的比重。目前我国农业科研投入仅为农业GDP的0.44%,低于1%的世界平均水平。探索农业技术推广的新机制新办法加快完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一是要按照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的要求,加大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改革力度。国家的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主要承担公益性服务;一般性技术推广和经营性服务,要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要积极发挥农业院校在农业技术推广中的作用;鼓励、支持农业科技型企业发展,积极培育农民专业技术协会;探索农业技术推广的新机制和新办法,对农技推广项目实行招投标制度,鼓励各类农技推广组织、人员及有关企业公平参与技术推广。二是各级财政要加大对农业技术推广的财力支持力度,扩大重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专项补贴规模,认真组织实施“科技入户工程”,扶持科技示范户,提高他们的辐射带动能力,要增加引进国外先进农业技术的资金。加强良种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目前我国农作物商品良种只能满足常年用量的30%左右,农作物的育种工作基本上仍是建立在“近亲繁殖”基础上。今后要重点加强良种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强化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完善种养业良种培育、选育、引育系统,推进良种繁育、推广应用的市场化进程,构建政府扶持与市场推进互动的种养业良种体系;要继续组织实施农作物种子工程、畜禽良种工程和水产良种工程;要继续引进国外优良品种。造就观念新、技术好、懂经营、善管理的新型农民美欧等发达国家规定没有农业专业的大学文凭是不能经营农场的。我省的“小学生农业”、“初中生农业”与发达国家的“大学生农业”的巨大反差决定了我省农业竞争力与发达国家现代农业的巨大差距。因此,要提高我省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强其竞争力,必须以提高农民素质为基础。为此,一是要全面开展对现有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开展针对性强、务实有效、通俗易懂的农业科技培训。各级财政要大幅度增加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投入,采取补助、培训券、报账制等方式,努力提高培训的实用性和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广泛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的积极性,造就一大批观念新、技术好、懂经营、善管理的新型农民。二是加快农业科研院所的发展,加快农业各类人才培养。三是增加农村教育投入,有条件的地方逐步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体制。要真正落实中央提出的新增教育、卫生、文化、计划生育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规定,用于县以下的比例不低于70%。全面提高农民福利贺雪峰(作者系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教授)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要落实新增教育、卫生、文化、计划生育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规定,用于县以下的比例不低于70%。”如何用好新增事业经费及各种中央转移经费来造福农民,是很值得讨论的话题。解决“三农”问题的思路应拓展到提高农民整体福利上来当前学界及政策研究部门的“三农”研究,大都围绕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作文章。农村税费改革六个字“多予、少取、放活”,归结起来就是要让农民增收。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的主旨也是“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增收”。因为农业长期被忽视,在农村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的同时,粮食短缺引发农产品的大幅度涨价,农民收入连续两年有较大幅度增加。不过,因为粮食增产很快就会改变供求关系,农产品涨价的空间有限。税费改革以后,农民的税费负担大为减轻,减负的空间也已不大。从长远来看,农民增收的主要渠道还是将农民从农业中转移出来,减少农民,扩大农业规模经营。但将农民从农业中转移出来,需要很长时间。因此,农民增收的速度,将长期低于整个社会收入增长的速度。因为农民收入增长的速度低于整个社会收入增长的速度,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尽可能缩小农民与整个社会收入的差距,就应该成为解决“三农”问题的基础。但是,也正是因为农民增收空间有限,解决“三农”问题就不能局限于农民增收,而应该拓展到提高农民整体福利的思路上来。农民福利来自农民对包括收入在内的各种客观事物的主观评价收入水平无疑是衡量农民福利最为重要的尺度,但农民福利最终要落实到他们的主观感受,这种主观感受不仅与收入有关,而且与农民的人际联系、村庄认同、精神活动等关系密切。质言之,农民福利来自农民对包括收入在内的各种客观事物的主观评价。这样,我们就有较农民增收多得多的增加农民福利的办法。在农民增收以外,提高农民福利的途径很多。择要说来,如改善农民居住环境,加强农民之间的社会交往,提高农民精神生活的质量等等。当前农村最为富余的是劳动力,最为缺少的是现金。如果可以将农民组织起来,调动农民的合作积极性,我们就可能由富余农村劳动力来做出也许不会被统计为农民收入、却可以提高农民福利的事情。物质层面以外,可以组织农民开展与健康有关的文体竞赛,重建自己的文化生活,而不是让农民去观看电视中演绎的城市小资生活。这就可能让农民感受到自己作为自己生活中心的价值,让农民的主体性得以体现,让农民从自己的生活中发现美,而不是去羡慕城市有钱人的生活。农民更苦于社会、文化地位的边缘化不仅要让农民有以自己为主体的健康的文体活动,而且应该满足农民价值性的需要。村庄是农民生产、生活和娱乐的地方,也是他们祖先生活的地方,他们未来人生的寄托所在。生于斯,长于斯,葬于斯。人生需要永恒,只有有了历史和未来,人们才会产生长远的人生预期,才可以应对漂浮的生活。中国农民的永恒是很物质化的,如果由老年人协会来主持编写村志,来记载村庄每天发生的故事,由村民在节庆纪念自己的祖先,有机会展望自己的未来,就可以为农民在快速变动的世界中找到一些稳定感,并因此提高他们的人生价值预期,增进他们的主观福利。当李昌平说农民真苦时,今天中国农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可能比中国历史上的任何时期都高。农民真苦是相对于整个社会的苦。除此之外,农民更苦于社会、文化地位的边缘化,苦于他们不能合作起来,增进相互之间的社会交往和彼此欣赏,他们不能在变动的世界找到稳定的意义和人生的价值。一句话,他们不能使用集体力量来获得属于自己的生活。当前农村政策部门在考虑农村政策制定时,切切应该拓展思路,将越来越多的国家财政转移支付,使用到包括农民增收以外的诸多增加农民福利的事业上去。 农业农村论文:农村财务审计工作农业经济发展论文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开启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现代农村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发展的同时也存在诸多问题。这时,就要落实好农村财务审计工作,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同时,对农村经济活动中的违法乱纪行为进行有效监督和查处,加强经济管理,保证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 一、做好农村财务审计工作的积极作用 在农村集体经济中,财产是集体成员共有的,任何个人不得私占、挪用。但还是存在一部分村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肆意挥霍公款,大吃大喝,对财务管理工作十分懈怠,村务不能做到公开透明,造成这种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因为财务审计工作没有严格落实到位,对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没有尽到有效监督和严格查处的职责,导致一些领导干部对财务管理工作不以为意、肆意乱为。因此,将财务审计工作落到实处,既能发现农村财务管理当中存在的漏洞和不足,又能端正领导干部观念,加强廉政建设,还能有效推进财务管理工作的改进和完善,促进农业经济健康稳定发展。 二、当前农村财务审计工作存在问题 1.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农村财务审计工作的开展过程中,也需要相关法律法规作为指导标准和依据,但就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虽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等给农村财务审计工作提供了大的方向,但仍未有符合地方,属于地方自己的相关法律法规,导致在审计工作的实际开展过程中缺少规范,也并未实现审计工作的专业化和制度化,进而导致农村财务审计工作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观念淡漠,在执行过程中缺乏完善的规章制度,大大消减了执行的力度。 1.1财务制度不健全。没有建立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或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是很多农村都存在的问题。监督、约束机制的缺乏,导致很多村会计不清楚自己的职权,或者分工不清、职责不明确,村会计人员和出纳人员由一人兼任;一部分领导干部手中握有一部分资金,却完全无视会计制度,长期不向会计报账;没有建立资产总账和明细帐,缺失有效监督,很多资产支出去向不明,使得审计时缺少依据,无帐可查;还存在部分收入不入账、多报少支、重复列支,财务不公开透明等等管理弊端,甚至于有的村连正规账簿都没有。 1.2审计工作不受重视,执行力度不够。外部有效规章制度和执行标准的缺乏和内部观念淡漠等都使得农村财务审计工作一直以来都不受重视,工作开展不到位,执行力度不够。按农业部规定,农村的财务审计工作由县级以上经管部门负责,实际上却有很多省市的农村经管部门职能不明,县市级农村经管部门职能混乱,导致农村审计工作停留在查明经济状况,出具审计意见上,而不对被审计对象进行经济监督和惩治。 2.人员素质不过关。 一方面审计人员对自身工作重要性没有清醒认识,在执行过程中不能恪尽职守,散漫懈怠,流于形式,财务审计工作执行不到位,对农村财务审计没有科学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以及规范记录;审计过程不时掺有复杂的利益关系,程序不不规范,对于审计结果也缺乏及时有效的处理;一方面缺乏农财务审计方面的专业人才,目前很多的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不够、素质低,在审计过程中缺乏专业性,工作粗糙,不能达到审计要求。 3.审计的农村财务账目不规范。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完善,以及审计人员专业素养的提高都为农村财务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构建了基础和保障,但在落实审计工作的时候,不免有很多村由于管理弊端和财务乱象等导致财务账目混乱、信息缺失等,为财务审计工作的进行带来极大不便,找不到有效核实依据。 三、做好农村财务审计工作的建议 1.健全农村财务审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 随着现代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做好农村财务审计工作变得越来越重要,因此,有关国家部门应明确全体村民村级财务审计委托人的主体地位应该根据现有的法律法规,例如《中华人民共合同审计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工作规定》等,结合各地农村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制定出适合本地的,具体的财务审计相关规章制度、管理细则以及规范的审计程序和指导标准等来规范农村财务审计工作和领导干部职权,提高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可操作性和时效性。 2.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认识。 对农村财务审计工作的忽视,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依然采用传统的工作方式,跟不上时展的落后观念造成的。因此,要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让相关各级部门、村领导干部和农民群众都了解财务审计工作的必要性,认识到其对保障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以及自身的权力和义务,发挥各自监督、管理、查处、配合的作用,相互协调配合,保障财务审计工作的顺利有效进行。 3.强化农村财务审计队伍。 财务审计人员思想认识高、专业素质强,是农村财务审计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证。应经常对审计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提高其思想认识和专业水平,加强政府审计队伍建设,同时赋予村民真正的民主权力,推进农村的民主政治建设,注重村民对财务审计工作的监督职能,政府审计队伍与村民审计队伍二者相互协调,相互促进,提高财务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 4.加大村务公开透明度,扩宽村民监督渠道。 作为农村集体经济,本身村民就对其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大财务公开透明度,既保障了村民的权力,也能对村里的财务支出进行更直观有效的监督,促进财务管理制度的完善,杜绝中饱私囊等不法行为的发生。可以通过开设政府接待日,开设政府信箱、村务公示板等拓宽村民监督渠道。 5.注重村级财务人员专业素质的提高。 如上文提到的,农村财务账目不规范给财务审计工作的进行带来了极大不便,因此,提高村级财务人员专业知识、技能和对相关法规政策的掌握也是提高农村财务审计工作效率的必要举措。可由主管当地农村财务审计的部门或村领导干部组织定期培训和相应的专业考核,提高其专业技能,规范财务账目,为财务审计人员提供清晰准确的账目信息作为审计依据。 6.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开展农村财务审计工作的目的就是要确保党和国家各项政策方针和财务法规的有效落实,保证农村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并通过检查审计对其经济活动展开分析,提出改进意见,促使其加强管理,维护集体经济利益,保障农村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对不符合相关法规政策的错误行为要及时纠正,对违法乱纪、贪污腐败行为要严肃处理,这样才能保证财务审计工作的权威性,引起大家重视,为财务审计工作的有效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四、结语 农村财务审计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对于农业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因此,我们要重视财务审计工作的有效落实,宏观上需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符合自己本地实际情况的现金管理、集体资产管理、来客招待、财务公开等财务制度,细节上要加强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素质,落实监督检查和惩治工作,保证财务审计对集体资金进行合理有效的配置,提高其使用效率,为农业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作者:王丽红 单位:通化县金斗乡农经站 农业农村论文:新农村建设下农业经济管理论文 一、新农村建设背景下的农业经济管理策略 (一)农业经济管理人员加强重视自身的管理职责 农业经济的发展离不开管理,在管理上,管理人员应重视农业的经济发展,重视农业经济的管理工作,明确自身管理职责与任务,采用规范的方式实施管理工作。在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到来,当地政府应清晰的认识到农业经济的重要性,明确农业经济管理的价值,对当地的农业管理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培训才可上岗,并对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教育,让管理人员清晰的认识到农业经济所带来的影响与重要性,使管理人员能够重视自己的管理工作,明白自身的职责。 (二)制定农业经济管理制度 任何一项管理都需要有一套明确而严格的制度才能将其管理妥善,没有了制度其管理就像一盘散沙,没有任何管理顺序与约束,其管理目的也较难达到。因此,当新农村建设逐渐开始建设后,合理的管理制度是农业经济发展的重要方针与指标,是加快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渠道。为了使加快新农村的发展,农业的经济管理工作需要进行合理的规划,这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式。首先,农业经济的管理制度要随着时代进行创新与改革,改变传统的管理方式,跟随新农村时代改变管理方针,制定一个符合时代和与当地发展相符合的管理制度。在制定农业经济管理制度的过程中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改变,第一是改变传统农业的发展方向,融入经济结构转变农业传统结构,让农业进入更快速的经济发展模式,以此促进农村的整体经济发展。第二方面是通过加工改变传统农产品外形,现代人们越来越注重饮食安全,合理的农产品包装能够有效的提高食品的安全性,从而拓展在市场上的影响力,提高销售量,使产业链不断的延伸,让农产品有跟多的发展渠道。第三方面是提高农业的科技发展,在农业事业中融入科技产品后能够有效的提高当地农业的产量,迅速的提高农业的生产效率,也使农业具有一定的安全性,从而提高当地农业之间的竞争力,使得农业经济提高实现高速发展。 (三)重视民众利益,加强完善利益管理机制 经济是推动农业发展的重要指标,但民众是提高经济发展的重要人物。在现代许多农村中可以发现,许多农村当地政府在面对民众的诉求以及矛盾时常常无法得到有效的处理,这与当地机制不完善有着很大关联,因此,为了让今后这些现象能够得到妥善处理,政府应及时的完善管理机制,重视民众利益,使民众的权益受到维护,完善群众利益维护机制能够有效的改善民众的矛盾现象,使民众在出现这类事件时既能得到权益的维护,又能快速的瓦解矛盾。 (四)加强农业经济管理队伍的建设 农业经济管理的主要形式是管理人员进行管理,也就是说,管理人员的管理方式以及管理是否规范直接影响着农业的经济状况,由此可见管理人员在农业经济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性。为了使农业经济得到更为合理与妥善的管理,这些管理人员在开展管理工作前,应进行管理能力与知识的培训,针对农业经济管理工作内容,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提高管理人员的政治素质,打造一个具有高度责任心与具备丰富专业知识的管理团队,为了让团队不断的进步,应定期的针对团队中的新管理员和老管理员进行培训,不断的创新管理人员的知识,使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能够符合当前市场的经济发展状况。 二、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国目前在农业经济管理上还存在着许多的漏洞,这些漏洞大多与政府的不重视和制度的不完善有着密切关联,为了加快新农村建设,推进农村整体经济发展,政府应明确的认识农业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创新传统的农业经济管理制度,加强管理人员的培养,制定农业经济管理制度,加强完善民众利益管理机制和农业经济管理队伍的建设,使农业经济的发展能够加快新农村建设,使农村的整体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 作者:陈德强 单位:四川省康定市炉城镇综合服务站 农业农村论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影响农业经济论文 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的不足体现 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仍出现较多不足之处,具体如下。 (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制约着农业经济增长 当前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存在一定的滞后性,这种问题如若不引起注意,则将会在发展之中进一步的制约着农业经济增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制约着农业经济增长的主要原因在于,基础设施建设无法达到合理化,有其在整体布局上,致使基础设施建设的计划难以与当地实际发展性相符合。例如河南省栾川县的“面子工程”,从此事件背后反映出的社会现实,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但尚未农业经济发展起到任何促进作用,还铺浪费,花费了众多建设资金,这种资金的浪费,将会影响其他建设的发展,进而对农业经济起着制约作用。 (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效率低,影响农业经济增长 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如火如荼开展进程中,出现众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效率低下的问题,就目前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而言,其建设的特殊性导致了其在运营过程中的效率普遍不高。尤其体现在贫困地区,受到建设规划,以及农村当地发展的制约,导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难上加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一方面要做好先进科技与技术的引用,另外一方面还要做好相关的监督工作。在国家投资建设中,出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效率低下,从而导致农业招商引资的困难,使得农村第三产业发展不顺,影响农业发展整体形象,既浪费了国家经济资源,也影响了农业经济的有效增长。 (三)政府扶持力度不够,阻碍着农业经济增长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难以脱离政府扶持而独立进行,但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部分地区存在政府扶持力度不够的问题,政府扶持力度不够将直接影响政策的实施,导致政策落实不到位,政策落实不到位将导致农村建设无法进行拓展,管理方法不到位,致使豆腐渣工程”屡见不鲜,从而影响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造成农村基础建设无法发挥其原本功能,并桎梏了农业经济的发展与增长。 (四)机械化难以普及,基础设施建设破坏耕地 当前,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由于各地区农村实际情况不同,因此其规划也存在较大的区别,在整体计划之中,可以看出国家大力发展机械化,以其为减轻农民负担,造福农民,但这种计划并没有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进行开展。有些山区地区农村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进行机械化建设,当地政府投入众多,但这些机械化建设,在实际难以运行,至此造成经济运行缺失,基础设施资源浪费的现象。有些地区甚至在进行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之中,大力开垦农地,致使周边地区耕地遭到严重的破坏,农村耕地遭到破坏直接影响农业收入,因此这种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的不足体现,制约的当地的农业经济发展,阻碍当地农业经济增长。 二、优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业经济增长 (一)加强技术引导,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效率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滞后性将会直接影响农业经济的发展。因此需统筹全局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进行规划,加强技术引导,大力扶持新型科技,在国家政策的扶持下,积极进行技术革新,合理应用网络化建设,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为技术革新创作更多的沟通机遇与条件,不断的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水平,从而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效率。 (二)合理配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 随着新农村建设如火如荼的展开,各地区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在各地区积极开展建设中,既要考虑基础设施建设效率,还要做好其后期的管理工作,在农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本文认为,首先要保障按照指导原则规范管理工作,因地制宜的采取管理工作。其次,在管理中,可以按照当地的农业发展情况进行分类式合理规划,合理安排建设人员数量,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到每个政府人员身上,明确规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内容,并按照责任制度进行管理,一旦存在某一环节管理缺陷,可对管理人员进行查找,对管理人员作出处罚或严惩。最后坚持政府的引导,坚持保护农村环境原则,保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正常开展,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之中,防止对耕地以及当地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为缓解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问题,而汇集多方位建设力量,共同保障农村建设的有效性。 (三)因地制宜,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对于农业经济增长而言,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结合当前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的不足,应切实结合当地发展情况,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从而使其可以推动我国农村建设的经济结构整体转型,确保农村经济发展稳步前进。此外应重视非建设工程基础设施对当地农业经济发展的影响力与生命力,并根据当地发展状况着重安排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方向,如道贫困地区的路建设工程,饮水工程等,着重把握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通过政府的积极引导,最终达到其与当地农业经济发展的共同促进的作用,保证当地农业各项活动稳定开展,从而调整其农业经济结构,通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来进一步增加农业经济发展。 (四)加强质量监管,充分发挥政府职能 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质量监管工作至关重要,其要做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各环节的掌控,可利用电子计算机,定时进行监控与管理。此外这种质量监督不仅仅来自于建设工程的相关管理人员,也是农村广大人民群众的责任,基础设施建设的安全,广大人民群众最具发表权益。因此,各项基础设施建设的选址、动工、建设等各项目,要集合广大农村群众的力量,集思广益倾听群众意见,在政府干预下,大力扶助农村建设,并通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开展,打破传统农村发展局限性,以其不断的提升农村农业经济的发展与增长。 三、结论 综上所述,伴随着社会经济的腾飞,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正在逐渐加快,农村城镇化突显建设成效。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作为一项民生项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管理直接关乎着农业经济发展的质量。因此,进一步提高对此的重视程度,不断发现农村基础设施建过程中存在的不足,进而进行有针对性的整改,通过加强技术引导,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效率,合理配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政府职能,加强质量监管,等方式来发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对农业经济增加的积极作用,故做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实为进一步促进农村城市化发展,增加农业经济增长的必由之路。 作者:张艳 单位:潍坊学院建筑工程学院 农业农村论文:农村农产品供给影响农业经济论文 一、模型实证分析 (一)变量检验 将CD生产函数转化为线性模型,能够有效抵消时间序列数据自身的差异性和异方差,使数据更加平滑;同时凸显参数估计意义,使估计结果更准确。被解释变量和部分解释变量均为增长趋势,可以初步判断这些数据属于非平稳,因此要对数据进行ADF检验。对各个变量进行单位根ADF检验的结果,结果显示各个变量的t值均大于5%显著性水平下的临界值,不能拒绝原假设,即各变量都存在单位根。对各变量取一阶差分后再进行ADF检验。各变量一阶差分后的t值均小于5%显著性水平下的临界值,拒绝原假设,即一阶差分后的变量不存在单位根,为平稳的序列。同时,也表明解释变量即各类农村公共产品对于农业总产值之间存在着稳定的均衡关系。至此,模型已经通过计量经济学检验。 (二)模型确定 运用计量软件Eviews6.0输入新疆1998-2013年时间序列数据进行计算。拟合优度可决系数显著,说明新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与农业经济增长模型与样本观测值拟合优度较好;DW值=1.635179,基本接近于2,而且变量转换为平稳的数据。因此,该模型是稳定而可靠的,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农村公共产品对新疆农业经济增长效应变化状况。 二、研究结论 文章通过对新疆1998年—2013年的相关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得到如下研究结论: (1)在文章研究的新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要素中,农用机械动力的影响对新疆农业经济增长产生的效应最大,随后是化肥使用、农田水利和农村电力。在这里需要特别注意农村教育,农村教育的弹性系数为负值,说明农村教育水平的提高并没有直接促使农业经济增长,实质是反映农业人口的受教育年限已不能真实反映农村从业劳动力受教育水平,当前新疆农村地区受高水平教育的人员的净流出,导致农村智力水平有效实际供给严重不足。 (2)以1998-2013年数据实证分析可以看出,加大新疆农村机械化水平投入、加大化肥合理施用量和技术应用、加强农村电网改造和推行节水灌溉技术是增加新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必要手段。 作者:张伟 单位: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 农业农村论文:农村金融发展下农业经济论文 一、农业经济增长与农村金融发展的关系分析 通过计算后可以发现,虽然人均实际农业GDP与金融规模、金融结构和金融效率在时展过程中都有着其不平稳性,但是其彼此之间却存在着一定的平衡关系。其四者之间的变动模式受对方影响,形成了当今农村金融业的现实影响结构。也就是说农村人均GDP是否增长,与金融规模、金融结构和金融效率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然而,在Granger因果检验的过程中,其分析结果显示,包括了农村金融规模、结构其是均与农村经济增长没有直接明显的关系。然而农村金融效率却对农村经济增长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由此,本文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其一,虽然农村经济增长并不能有效的促进农村金融规模与结构有所变化,但是不得不关注的是,农村经济增长对农村金融效率的积极促进影响。其二,与农村经济增长推动农村金融效率有异,农村经济规模等对农村经济增长并无明显推动作用。由此可见,我国目前农村金融发展存在着一定的滞后性,从而影响了我国农村金融推动农业经济增长的脚步,对我国农村整体发展,甚至是整个中国经济发展都带来了极其不利的影响。 二、目前金融发展滞后的影响因素 (一)农村金融体系不完善 滞后农村金融发展的首要原因在于,农村金融体系的建设的不完善。目前,商业性的农村金融组织在其职能上存在缺失,从而导致了金融体系扶持农村经济建设的稳定性严重缺失。举例来说,中国农行原本是政府特定的支持与扶持农村建设的商业银行,然而,由于农业当前在经济发展中存在落后性与弱质性,从而导致了农业银行自身运营的机制产生问题,迫使其不得战略调整,最终减小了对农村经济建设的扶持力度。当然,与商业性金融机构相比,政策性的农村金融机构则偏向了边缘化。这种边缘化表现突出的是农村发展银行其建设初衷并未与现行状态达成一致,只进行农副产品放贷服务的发展银行,已经大大滞后了农村金融发展。当然,金融工具的缺失与服务手法的单调也大大影响了农村金融体系建设的完善性,从而造成了金融发展的滞后现象。 (二)农村金融结构与经济结构不契合 与农村金融体系不完善相对比的,农村金融结构与经济结构无法契合,则是目前农村金融发展滞后的另一诟病。农村金融结构与经济结构无法契合的主要缘由有两点:其一时农村金融机构在整体的布局上无法达到合理化。当前农村金融机构,东部发达地区分布较为密集,相对的,中西部比较落后地区的密度反而较小,这样与经济结构需求完全不符合的金融机构密度,大大降低了金融机构协助农业经济发展的进程。其二农村贷款的发放结构不合理也造成了农村金融结构与经济结构之间契合度不够的现象产生。在普遍经济学上来说,经济发展水平将决定金融发展的水平,而对于农村经济这种封闭式的经济形势而言,其所建设的农村经济在一定程度上也存在着封闭性。而正是这种封闭性,导致了农村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上不得不考虑农业经济的滞后性现象与弱质性特征,而将贷款形势发放到一些乡镇企业中,从而造成了农村经济发展受阻现象的产生。 (三)农村金融机构效率不高 农村金融机构效益不高,也是滞后农村金融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就目前农村金融运营环境而言,其环境的特殊性导致了其在运营过程中的效率普遍不高。目前,越是落后贫困地区,贷款需求主体的居住环境就越为扩散,这种扩散性在中国地大物博的广大农村而言,为金融机构的工作效率带来了非常巨大的挑战,从而使农村金融机构贷款发放与监管上存在着一定难度,影响了金融机构的运行效率。与地域性广带来的麻烦相比,管理体制的落后是金融机构自身内部的缺憾,正是这种管理体制的落后,造成了部分农村信贷业务技能的失灵,从而使农村金融机构的存在价值大打折扣,机构的工作效率也无法提升。当然,农村机构从业人员的素质水平过差,是影响其工作效率的又一大隐私。由于从业人员水平不高,从而使很多相关政策无法有效落实与开展,从而造成金融机构的低工作效率。 (四)政府干预方法不科学 政府干预方法的不科学,是农村金融发展滞后的政策因素。传统意义上来将,政府的有效促进与引导对于经济发展、金融机构建设将拥有有益作用。然而目前我国政府在农村金融市场的利率管控上尚属于国家严格管控范围内。者不但失去了利率自身调节的杠杆作用,同时也是农村金融资本变得调动不灵活,使整个金融资源形如死水,不利于其与社会资本合流,共同促进农村经济增长。另外,政府对农村内部非正规性的金融资本管控的严格,也是造成了农村金融发展滞后的又一干预不科学政策。目前,政府之所以排斥非正规性金融资本,其主要原因在于该资本存在一定风险,而另一原因则是非正规性金融资本干扰了政府对农村金融的管控工作。然而就目前看来,非正规性资本的顽强生命力已经使其资源走入了“灰色”的误区,从而变成了更加危险,滞后农村金融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三、金融发展滞后影响因素疏导办法 (一)构建现代化金融体系 面对农村金融发展滞后的现象,合理有效的疏导办法将可行之有效的改善当前农村金融发展现状,并且推动整个农村金融促进农业经济的快速增长。而在改善农村金融滞后的众多因素之中,构建现代化金融体系应为重中之重。之所以如此强调金融体系的重要性,因为其是整个农村金融的建设基础,只有农村金融体系得以完善,整个农村金融环境才可以得到改观。所以,在构架金融体系之时,首先要完善农村金融机制,有效应用政策、商业金融机构,规划发展非正规金融机构,从而形成国有资本与民有资本互相扶持,共同促进,从而达到金融机制的合理化与现代化,保证了其推动农业经济增长的作用。其次,创建全新形式的农村金融产品,丰富化农村金融工具,将信贷、信息等与网络系统结合,并退出小额贷款的多种新形势的农村金融产品,从而达到构建现代化金融体系的结果。 (二)合理化金融结构与经济结构关系 确保了构建现代化金融体系的基础上,调节当前金融机构现状,使其与经济结构达到合理化契合,是目前调节金融机构组成的重要出发点。因此在农村金融机构建设过程中,应该大力扶持与推动中西部地区金融机构的合理建设与运营操作,从而使其可以推动我国中西部经济结构整体转型,确保经济发展脚步。另外要重视非正规农村金融机构的影响力与生命力,肯定与理解其发展的必然性与推进性,通过正视与积极引导,最终达到其与国有金融资源主体的共同作用,保证其安全性、稳定性与规范性,从而促进其金融结构合理,并与经济结构构建成良好关系,推动整个金融机构与经济结构彼此促进的结果。 (三)提升农村金融机构效率 在提升农村金融机构效率的过程中,首先要重视地域性广这一物理性难题,如何有效的架设合理的监管、扶持网络,从而确保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扶持政策有效落实到农业经济之上,是提升农村金融机构效率的首要问题。合理应用网络化建设,走访调查各地区形式,建立统一的农村金融信息网络,将可以高效的了解到目前农业经济实际状况与农业需求,从而更快速高效的反应,提升金融机构效率。与此同时金融机构内部的管理加强也是确保机构效率提升到重要手段。充实当前农村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其内部管理与金融管理手法技巧,对于整个金融机构效率的提升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四)构建科学化干预政策 科学化干预政策,是以当前政策转型为主要依据,其看中的并非政府的强制干预,而是根据当前实际情况进行的适合性干预。要充分考虑目前干预政策弊端,以活化金融资本为主要目的,顺应形势发展,是干预政策变为扶助政策,将有效的提升整个金融资本的流动性,从而促进金融市场发展。与此同时,政府应注意其控制力的减弱,使非正式金融资本融入到整个金融机构中来,从而实现现代化金融体系,才能反映出科学化干预政策的实际作用。当前,促进农村金融发展对于农业经济增长而言,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其不仅应在金融效率上作用于农业经济增长,同时要在各方面规划与完善农业经济构架与相关内容,从而确保农村金融发展的存在价值,达到农村金融发展推动农业经济增长的最终目的。 作者:牟光宇 单位:绍兴职业技术学院 农业农村论文:发展农业农村经济论文 一、以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为契机,全力推进农村土地规模经营。 目前,全省除了国有大型农场规模经营情况较好外,其他县市的土地经营还停留在一家一户“分”的状态下,导致出现了先进生产力作用发挥不强、生产标准和生产效率不高等诸多问题。上述问题也正是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要研究解决的主要问题。对于如何破解这个问题,哈尔滨市委、市政府号召全市开展了以土地确权颁证为重点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为我们推进土地规模经营创造了条件。2014年末,巴彦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外业测量已经完成。2015年,我们将重点搭建好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平台,协调好金融部门降低贷款门槛,并加大宣传引导和服务力度,加速推进土地向各个农机合作社集中,或者是向种田大户集中,加快土地规模经营水平。 二、以整合农业发展资金为手段,全力推进农业大项目建设。 过去,在农业项目资金的使用上,都是一对一单项分散使用,导致出现项目建设标准不高、规模不大、辐射带动能力不强以及综合配套不到位的问题。2015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提出了“要加大农业政策和资金投入力度”,要做到这一点,我认为最主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要将农业项目资金捆绑使用,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015年,我们将把分散的农业项目整合起来,把分散的农业项目资金集约起来,重点打造好沿江30万亩大灌区和巴彦南部现代农业产业圈,真正做到实施一个项目,带动一个产业,让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发挥到最大化。 三、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根本,全力推进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农业发展。 以往,我们有些经济的发展,由于单纯追求效益,很多时候以牺牲资源为代价,导致环境遭到破坏、资源无序开发或开采,造成经济发展后劲乏力。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了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农业的发展方向。作为农业大县,巴彦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显得尤为重要。2015年,我们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上,将围绕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生态环境保护为优秀,推广应用节约型的耕作、播种、施肥、施药、灌溉与旱作农业、集约生态养殖技术,大力发展循环农业,促进农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四、以培育新型合作组织为依托,全力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近年来,各级农业服务组织在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上虽然做了很大的贡献,但按照农业发展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有诸多与现代农业机制体制不适应的问题,特别是政府在农业生产的服务上存在不到位之处,这也正是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研究和破解的主要问题。2015年,我们将按照社会化服务的发展方向,全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专业技术协会发展,大力培养农民经纪人,以此引导各类生产要素向农业聚集,为农业生产提供技术、金融、商贸等方面服务,解决当前一家一户的生产方式面临的许多办不了、干不好的问题。 作者:宋俊峰 单位:中共巴彦县委 农业农村论文:农村管理农业经济论文 1农业经济管理过程存在的问题分析 1.1农业经济管理的相关法规制度执行不到位 随着我国农业经济不断的发展和进步,农业的经济管理工作逐渐的变得复杂多变起来,因此,在工作过程中就需要制定更高的标准。农业经济的管理涉及到农民群众的很多种利益,尤其是在土地流转和承包过程中,其审计制度执行的严谨与否将直接关系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这就给农业经济管理人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面对新形势下新农村建设的发展趋势,现行的农村经济管理制度和法规的建设虽然比较完善,但是农村的管理部门在开展管理过程中缺乏系统的认识,在相应的法规执行过程中各种政策和制度的建设十分的不到位,这就给农业经济管理工作的执行带来了十分不利的影响。 1.2乡镇财务监督管理到位 乡镇的村级会计一个人会好几个农村集体的账目也,其在办公工程中也只是在乡镇办公,因此在工作过程中就不能做到事前、事中的有效管理,在管理过程中也只是做到事后的核算工作。会计在工作过程中很难有效的做到事后的监督和管理,只是做到对账目进行必要的核算罢了。 2加强当前农业经济管理工作的途径分析 2.1对农业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进行全面认识 农业经济管理工作直接关系到农村地区社会的稳定大局,关系到每一个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这就要求各个部门提高对农业经济管理的重要性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并做好对农业经济的管理工作。在管理过程中要落实好土地承包管理政策,在自愿和有偿,符合法律基础的前提下加强对农村土地的流转,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度不断进行完善。在农业经济管理过程中,对于涉及到农民群众亲身利益的各种问题一定要强化监督力度,稳定好农民群众的不良情绪,防止农村社会出现不稳定的局面。要明确监督重要职责,充分发挥好农业经济管理的重要作用。 2.2加强农业经济管理队伍建设 按照党中央的相关要求,对农业经济管理工作的体系进行全面的完善,配备齐全工作人员,确保每一个地区都有专门承担农业经济管理的工作人员。提高农业经济管理人员专业素质素和思想素质。及时的解决好管理工作进行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从而建设一支专业素质过硬的农业经济管理队伍。制定完善的工作制度,保持整个工作队伍的稳定。同时各级的农业经济管理部门还应该承担起相应的行政职能,采取有效的措施解决保证农业经济管理工作有效地开展下去,保证为农村农业经济的发展创造更加有力的条件。 2.3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增加农民收入途径 对农业经济进行管理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为了是更好提供农民群众的实际收入,在农业经济管理过程中,只有全面带领农民群众发家致富,农民群众才会更加愿意相信农业经济管理部门。对于各个地区的农业经济管理机构来说,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应该积极的引导农民群众对农业种植方式和种植结构进行科学的调整。在确保基本农业基本种植面积和总体粮食产量不变的基础上,积极的鼓励农民群众种植更多经济价值高的农作物,并且还可以积极的发展深加工,推动地区整个向着产业化发展和进步,从而不断增加农民群众的发展信心,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和进步。 2.4增加投入,保证农村农业经济管理工作的经费 虽然最近几年,国家和地方政府加大了对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资金投入,但是在工作开展过程中依然经费依然存在很多不足。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而农业经济管理机构运行同样需要资金的支持,这两个方面的需求导致机构在运行过程中十分的困难。因此,保证农业经济管理工作开展具备充足的经费,是十分重要的。 3结语 加强农业经济管理工作,在农业经济发展过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地位,因此,我们需要采取多种措施,促进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开展,将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更好的促进农村地区经济的发展。 作者:龚开楠 单位:中共大庆市委党校
企业风险管理论文:集团企业风险管理论文 一、基于内部控制的集团企业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架构 1.基于内部控制的集团企业全面风险管理的基本内涵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是基于内部控制的集团企业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对立统一的两面,其基本内涵为:以集团企业战略目标为指导,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纳入统一的一体化管理框架。首先,以风险为导向,在“全面风险管理”层次上对内部控制进行思考与定位,在全面评估风险的基础上,分析、设计、构建“风险导向的内部控制体系”;然后,以内部控制为平台,通过内部控制活动,在集团企业的风险偏好范围内管控风险,最终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为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总之,基于内部控制的集团企业全面风险管理,通过内部控制为全面风险管理找到着力点和切入点,能够有效避免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分离,防止风险管理流于形式,以促进全面风险管理机制在集团企业内部有效运转。 2.基于内部控制的集团企业全面风险管理的主要内容根据coso《企业风险管理-整合框架》[2],财政部等五部委《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基本要求,国资委《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的基本内容为依据,参考《上海证卷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香港联交所的《公司管治常规法则》、英美等国家的管治守的基本要求,立足集团企业的实际情况,以集团企业战略目标为指引,构建以内部控制为基础的全面风险管理的体系,主要内容包括:全面风险管理目标、风险导向的内部控制体系、风险管控、风险管理考评、风险管理报告与风险预警六个方面。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基于内部控制的集团企业全面风险管理的主要内容一般通过编制《基于内部控制的集团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手册》来体现,以其作为集团企业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操作性文件。 二、基于内部控制的集团企业全面风险管理的运行机制 以内部控制为基础的全面风险管理的运行机制主要包括设立全面风险管理目标、构建风险导向的内部控制体系、实施风险管控、开展全面风险管理考评、明确全面风险管理预警体系和建立全面风险管理报告体系等。 1.设立全面风险管理目标基于内部控制的集团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应该始终围绕支持集团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而开展工作,使风险管控与集团企业战略目标相适应,并将风险控制在集团企业可承受的范围内,为确保集团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障,以实现“最大限度的企业价值”。因此,需要在集团企业战略目标的指引下,设立全面风险管理目标。第一,进行集团企业环境分析。采用“SWOT”和“PEST”分析法,全面分析集团企业所处的内外部环境,并形成环境分析报告。第二,制定集团企业风险管理方针。基于环境分析报告,制定集团企业对各种重大风险和重要风险领域的风险管理方针。第三,设定集团企业战略目标。为了保证集团企业建立科学、合理战略目标,将集团企业战略与风险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将风险偏好与集团企业战略相联系。在集团企业战略目标设定过程中,需要充分考量各种风险的影响,使集团企业战略目标与风险管理方针相吻合,保证集团企业战略目标与其风险偏好相一致,确保集团企业发展战略、风险管理方针与价值创造相一致。因此,在制定集团企业战略时,一方面使集团企业发展战略符合既定的风险管理方针,另一方面,通过风险管理为促进集团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障。第四,制定集团企业运营目标。以集团企业风险管理方针和战略目标为依据,设定运营目标,据此确定三年或五年滚动经营计划。在运营目标的设定和经营计划编制过程中,要充分考量各种运营风险,并使运营目标、经营计划与风险管理方针和战略目标相容。第五,建立集团企业全面风险管理目标体系。根据运营目标,制定集团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总目标以及分子公司、各部门和业务单位的具体风险管理目标,形成集团企业全面风险管理目标体系。 2.构建风险导向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要以风险为导向,分析、设计和实施内部控制活动,旨在全面降低和管控集团企业风险。(1)开展内部控制现状诊断评价以集团企业全面风险管理目标体系为指导,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为依据,以“行业最佳实践”为标杆,从“内部环境、风险管理、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个方面,采用问卷调查、访谈、制度审核、流程测试等方法,了解集团企业业务运作、经营管理现状,分析评估内部控制事项是否符合相关的内部控制要求,是否符合集团企业制定的全面风险管理方针,诊断内控薄弱环节,评价内控有效性[3]。通过以上诊断以及评价,揭示风险管理的主要问题,确定基于内部控制的集团企业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重点。例如,2013年,JZ能源集团按照上述诊断评价方法,对“投资、融资、担保、销售、采购”五个重要业务环节,共设置了446个检查点,全面剖析经营管理及内部控制现状,查找不足。通过内部控制现状诊断评价发现五个重要业务环节的总体完善度为64.57%,属于中等;检查点的执行有效率为85.20%,结果良好;制度的总体合规率为75.78%,属于中等。由此可知,其内部控制还存在缺陷,需要强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提升内部控制执行力。(2)建立风险识别分类框架结合集团企业生产、经营与管理现状、实际业务板块特点、外部环境以及内部条件,运用访谈、研讨、资料研究、发放调查问卷、审阅所有重要的管理制度以及制度与流程相结合的形式,建立风险识别分类框架,规范风险描述语言,统一对风险的认识和理解,并明确各类风险的责任管理部门。例如,2013年JZ能源集团按照上述方法,从“战略、法律、运营、财务、市场、投资”方面建立了风险识别分类框架,见图1。(3)进行风险辨识根据风险识别分类框架,对各类风险进行分类细化,辨识出集团企业需要关注的风险事件,形成集团企业风险事件库,找出各风险的关键影响因素,揭示风险发生的内外部原因、暴露状态以及潜在的不利后果,明确各项风险管控的关键责任部门与个人,对接集团企业的有关业务流程、管理流程和制度,确定关键业务流程、管理流程的风险事项。例如,JZ能源集团企业根据上述风险辨识流程与方法,初步建立了包含137条风险事件的风险事件库,形成了集团企业总部层面风险库,涵盖了集团企业内外部的主要风险表现。总部层面风险库的一级风险目录6个,分别为“战略风险、投资风险、市场风险、财务风险、运营风险、法律风险”。一级风险目录下又分为39个二级风险子类别,其中战略类风险8个,风险事件18条;市场类风险7个,事件36条;财务类风险7个,风险事件21条;运营类风险8个;风险事件20条,法律类风险5个,风险事件33条;投资类风险3个,风险事件9条。该集团企业风险整体分类框架见图1。(4)进行风险评估针对辨识出的风险事件,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风险发生对战略目标、经营管理目标的影响程度两个纬度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其风险水平,找出面临的重大风险、重要风险、中等风险和低风险,确定各项风险的重要性排序和管控重点,绘制风险坐标图。据此,JZ能源集团通过风险评估,明确了2013年的重大风险和重要风险—9个重大风险和3个重要风险。9个重大风险分别为:战略类—资源获取风险、分子公司管控风险、产业政策风险;市场类—销售管理风险、采购风险;财务类—融资风险、担保风险;运营类—安全管理风险;投资类—产(股)权类投资风险。3个重要风险分别为:投资类—固定资产投资风险;运营类—环境保护风险、信息系统风险。JZ能源集团企业2013年重大、重要风险见图2。(5)制定风险管控策略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集团企业总部层面的风险管控策略,明确每一类(项)重大风险的风险偏好、风险承受度。一般来说,重大风险的风险偏好是集团企业愿意承担风险的重大决策,应该由董事会决定。风险承受度就是集团企业风险偏好的边界,即能够承担的风险水平。例如,2013年SH能源集团确定:安全管理风险偏好为:不能发生铁路颠覆、电力事故、瓦斯爆炸,港口淤泥等任何安全事故,确保安全运行;安全管理风险的风险承受度为:力争达到原煤生产百万吨零死亡率的目标,力争安全生产创出历史最好水平。(6)构建风险导向的内部控制环境风险导向的控制环境包括全面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全面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全面风险管理文化和全面风险管理制度体系。通过建立完善的风险导向的内部控制环境,塑造全面风险管理文化,进而培养员工的全面风险意识,形成人岗匹配、授权有度、运行有序、监控到位的内控环境。第一,建立权责清晰的全面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全面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是有效实施全面风险管理的组织保障。主要包括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内部审计部门和法律事务部门以及其他职能部门、业务单位的风险管理组织领导机构及其职责。通过合理的组织结构设计和职能安排,将全面风险管理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和岗位,明确界定每个部门和岗位的职责并进行有效地传达沟通。JZ能源集团的全面风险管理组织体系见图3。第二,搭建畅通的全面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基于内部控制的集团企业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必须设置全面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以便建立起顺畅的内外部风险信息传递与沟通机制,将风险管理相关的所有资讯集成到全面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中,使相关个人、部门能及时获得履行风险管理相关职责所需的资讯。主要包括风险数据信息的采集、存储、加工、统计、评估、图谱分析、监控、预警、应对等功能。第三,塑造先进的全面风险管理文化。全面风险管理文化是风险管理的世界观与方法论,是基于内部控制的集团企业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灵魂。因此,必须以塑造先进的全面风险管理文化为先导。把全面风险管理文化融入企业文化建设和全面风险管理的全过程,建立具有风险意识的企业文化,统一风险语言,培育员工的风险意识,营造风险管理氛围,使风险管理理念贯穿于从战略目标设定到日常运营的各项活动中,固化在员工的行为之中。第四,建立执行有力的风险管理制度体系。鼓励大家藐视各种规章制度是安然破产倒闭的重要原因之一。有效的全面风险管控必须建立完善的执行有力的制度体系,以此来规范每一个员工的行为。全面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就是要在集团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中嵌入风险管控的制度条文。这些制度主要包括公司治理、战略计划、技术管理、财务管理、采购管理、物资管理、人力资源、法律管理、安全环保、行政管理、销售管理、内部控制、信息技术和工程管理等制度。 3.实施风险管控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实施风险管控:一是梳理集团企业的重要业务流程、管理流程,进行流程描述,分析流程所涉及的主要风险点和潜在的隐患,同时确定各种风险涉及的责任部门与岗位。例如JZ能源集团风险管理涉及的责任部门,见图4。二是确定重要业务流程、管理流程的关键控制点,针对关键控制点,明确风险控制工具、控制方法、控制程序与措施、控制活动及其检验方法。三是编制《集团企业岗位风险管控手册》,明确每个岗位的风险管理职责和权限等,促进全面风险管理机制在集团企业内部得到有效实施,切实强化日常风险管理,使全面风险管理真正落到实处。 4.开展全面风险管理考评人们只会做你考评的事情,不会做你提倡的事情。要有效地执行基于内部控制的集团企业全面风险管理体系,需要制定《集团全面风险管理工作考评办法》,明确考评的组织机构、范围对象、内容标准、方法程序,对集团企业各个层面的重大和重要风险事项及管理流程、业务流程的管控效果进行考评,评价其有效性[5]。如果考评结果不满足所确定的全面风险管理目标,要按照PDCA循环及时检讨内部控制体系,分析风险管控缺陷,并对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加以完善和改进,开始新一轮以内部控制为基础的全面风险管理循环,还需要考察全面风险管理目标的合理性,以不断完善集团企业全面风险管理。 5.建立全面风险管理预警体系要有效地执行基于内部控制的集团企业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要制定《集团风险监控预警工作指引》,建立风险监控预警指标体系,制定风险监控预警应对策略,利用全面风险管理信息系统,通过连续观测各项预警指标,将数据导入预警模型,计算其综合风险分值,并获取相应的预警信号。按照一定的风险转换矩阵,综合判断各种风险预警等级,分别给出正常、蓝色、橙色和红色预警信号。例如,2013年JZ能源集团全面风险监控预警指标体系,具体如表1所示。 6.建立全面风险管理报告体系全面风险管理报告体系是集团企业利益相关者之间实现风险信息充分沟通的有效保障,健全的基于内部控制的集团企业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必须建立规范的风险管理报告体系,全面风险管理报告体系的优秀就是要根据利益相关者的信息需求,建立满足风险管理目标要求的风险管理工作报告机制,包括风险管理工作汇报的内容、形式及程序、报告负责人、报告周期、覆盖范围、报告内容、形式、程序及报告分送名单等。全面风险管理报告体系不仅包括风险管理流程中应形成的各种类型的风险管理报告及其内容要求,还要建立这些报告如何在集团企业利益相关者之间、风险管理各职能机构之间传递的风险管理报告机制。 综合上述分析,文章构建基于内部如何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进行有机结合,构建基于内部控制的集团企业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是集团企业全面风险管理需要解决的重要课题。文章以煤炭集团企业为背景,以风险管控为导向,以内部控制为切入点,构建了基于内部控制的集团企业全面风险管理体系。首先,诠释了其优秀理念,解释了其基本内涵,给出了其基本内容。其次,重点研究了基于内部控制的集团企业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运行机制,主要包括:设立风险管理目标、构建风险导向的内部控制体系、实施风险管控、进行风险管理考评,明确风险管理的预警体系与报告体系等方面。 作者:李翕然单位:北京工业大学实验学院 企业风险管理论文:房地产企业风险管理论文 一、当前房地产企业的财务风险 (一)销售变现风险日益增大国家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提高了人们的生活水平。人们开始对生活质量表达出自己的想法,出现个性化需求。如果房地产企业所开发的产品不能满足消费者,影响消费者的购买欲,那么销售变现风险可能变大。同时,由于市场等因素导致了房地产项目建设成本的增加,容易出现商品房价格上涨的情形,而商品房的价格上涨又会影响消费者的购买欲,从而给商品房的销售带给来消极影响。同时,同行激烈竞争日益显现,在多方压力下,许多房地产企业不得不增加销售费用等支出,财务风险变大。 (二)资金使用效率有待提高房地产企业在取得所筹资金后,应该制定合理的资金使用计划,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如果把房地产企业比作一个生物体,资金就像是这个生物体的“血液”,只有供血充足,企业才能健康发展,如果这个“生物体”出现贫血断血等现象,则易发生“半拉子”工程或“马拉松”工程,甚至出现破产。在国家实施限购、限价、房产税、提高贷款利率等一系列宏观调控的压力下,房地产企业受到了很大的影响,企业的资金链在日益趋紧的融资环境下显得更为紧张。所以合理地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十分重要。但部分房地产企业仍忽略资金使用管理的科学性与重要性,企业面临的财务风险变大。首先,支出与施工进度不一致,有些房地产企业没有进行有效的价格评估分析,导致工程估价过高,支付的款项不仅与工程进度不符,反而超出工程进度应该支付的额度。其次,资金在申请拨付的过程中,程序不完善,审批不严格;再者,有些决策层缺少现金流量观等意识,并无根据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与财务评估分析,支出存在随意性现象,辛苦筹集而来的资金被无辜“挥霍”,预期收益减少,财务风险加大。 (三)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薄弱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实现传统管理模式过渡到现代企业制度的内在要求。通过设置合理的经营管理体制,制定完整可行的岗位责任制度等,加强内部控制,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和企业综合实力。但目前大多数房地产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经常出现内部关系混乱的问题,没有明确的权责关系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未能将财务风险维持在企业所能控制的范围之中。具体表现在:第一,有些企业虽然设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或内部财务监控制度,却没有落实到日常的经营活动中,使得内控制度变成一套只有形式没有实质的规章制度,造成凡事看领导、成本费用失控等现象发生;第二,有些房地产企业内部缺乏统一规划,导致信息流通不顺畅,造成上级管理层因无法及时获得资金的使用情况而作出错误的财务决策,财务风险变大。此外,有些房地产企业部门及岗位存在责任与授权不清、职能交叉等职责不明确现象,影响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房地产企业财务风险产生的原因 (一)盲目贷款,无合理规划对于资金密集型的房地产企业来说,投资金额大是其具有的特点之一。许多房地产企业由于自有资金有限,常常需要通过外部融资来筹集资金,商业银行贷款是最常见的方法。但一些房地产企业为了多建项目,没有结合自身的实力及挖掘企业自有资金,进行合理规划及科学预测来选择自己的融资方式,也没有通过催回其他企业对本企业的欠款来筹集资金,而是一味地依赖于商业银行贷款或从其他金融机构取得贷款,将希望寄托于杠杆效益带来的预期收益。但却忽略到期无法偿还的风险,盲目地增加借入资本比例,负债率随着借入资本比例的扩大而增加,如果资产负债率过高,企业对债权人的保证程度会相应地下降,这样企业吸收外部融资的难度也会增大。此外,过高的资产负债率也会使到期不能偿还本金利息的几率变大,财务风险也随之增大。当前的金融调控政策要求开发商的自有资金比例增加,这就意味着房地产企业能向银行借贷的资金变少了。此外,国家多次加息,进一步严格房地产开发贷款条件,房地产企业向银行融资要求变高了。原本依赖于商业银行贷款的房地产企业陷入融资困境,偏高的资产负债率将威胁着房地产企业的发展。 (二)个性化需求增加,同行竞争激烈随着市场的发展,能否满足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是房地产企业实现销售变现的关键之一[6]。但许多房地产企业存在开发项目定位、规划设计不具前瞻性等问题,容易导致产品滞销的风险,从而影响预期收益的实现。同时,由于市场发展迅速,房地产企业之间竞争激烈,产品的差异变小,出现同类、同质的竞争局面。为了在逆境中能够顺利发展,房地产企业不得不增加销售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这又会无形中增加项目建设的成本,资金回笼难度进一步加大。近年来,国家为稳定房地产市场采取了宏观调控,其中“限购”政策和提高个人贷款利率,抑制了购买需求,导致交易量的萎缩,供过于求,销售变现风险变大,财务风险也随之加大。 (三)资金使用计划不完善,资金管理体系不科学由于房地产企业具有资金量大的特点,一旦资金使用不合理就易导致财务风险变大,资金紧张。所以,房地产企业应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但许多房地产企业仍存在资金使用不当的问题。首先,企业管理层忽略了制定资金使用计划这一重要环节,投资前并没有进行市场调查,没有从资金运作等方面进行财务分析而是无计划地使用负债而来的资金,也没有进行详细的经济预算与资金使用规划,面临的财务风险也加大;其次,企业的资金管理体系不科学。许多房地产企业资金管理体系的灵活性与动态性较差,只进行财务核算,没有有效地进行现金管理及成本控制。对于资金使用决策没有经过科学缜密的分析,设计的资金管理体系也无法对整个项目过程的资金运用进行有效的监督与控制。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曾经出现因资金使用不当而导致资金链紧张、财务风险一度无法控制的局面。该公司花费过多的人力物力和资金在商业物业项目上,当市场发生变化后,又投入大量资金高价拿地,但销售收益并无法达到预期目标,从而出现资金紧张局面[7]。富力地产之所以出现这种状况是因为没有合理规划资金支出,企业应尽量保持较高的资产流动性与变现能力,不能一味地追求占用大量资金且回报周期长的商业地产项目。 (四)内部控制机制不健全,财务管理队伍素质较低1.企业对内控制度的认识不够,内控制度不完善我国大多数房地产企业的内控制度没有落实到位。之所以存在这种现象,一方面由于部分企业管理者存在错误意识,他们认为制定大量的制度等同于增加办事繁杂度,影响办事效率,增加经营成本[8]。另一方面则是他们忽略了内部控制的重要性,没有严格按照制度执行,或是没有结合自身状况合理制定政策。同时,许多房地产企业的管理者也忽略了能够保证制度执行的保障措施,制度可行性降低,制度控制薄弱等问题突出。此外,有些房地产企业的授权情况与企业实际经营模式不相适应,不相容的职能未能分离,没有确立明确的权责关系来执行各项任务,从而产生了职责不清晰、信息传递不顺畅的问题,使得内部控制制度不能有效执行,财务风险加大。2.财务管理人员财务意识较弱有些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财务风险管理意识较弱,未能正视财务管理的重要性。同时,企业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参差不齐,易出现因工作效果低而影响企业作出正确的财务决策。此外,有些房地产企业虽组建了优秀的财务管理队伍,却由于传统意识的限制等因素使得团队不能发挥其作用,不仅没为企业带来利益,反而增大财务风险。 三、加强房地产企业财务风险管理的对策 (一)降低筹资风险,挖掘自有资金在房地产企业中,大部分资金来源于商业贷款,即负债经营。而负债经营所带来的财务杠杆利益会增加股东收益。但是,这仅在企业投资收益率大于负债利息率才会出现,如果企业继续向外举债,负债筹资运用不当,则财务风险变大,出现筹资风险,即企业筹资后由于不能按照既定目标取得资金使用效率,无法达到资金供给者事先期待的效果的风险。为了使财务风险控制在企业所能接受的范围之中,企业应该通过优化资本结构,维持资本与债务合理的比例关系,适度负债,控制资产负债比。同时也要寻求多元化融资渠道,提高资金利用水平。此外,还应该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在维持资金能够自由流动的前提下,努力挖掘企业的自有资金,注重资金管理,降低财务风险。 (二)适应市场需求,建立合理的营销策略房地产企业由于项目建设周期长、投资金额大等特点,易受外部因素的影响。因此,房地产企业在进行投资决策之前,要进行全面的市场分析,充分进行市场调研,了解消费者的个性化购买需求,避免决策的失误及保证决策的前瞻性。在项目的设计上,要努力做到迎合市场需求,实行个性化设计,拉大与其他房地产企业的差距,实现产品的独特性与竞争性。这样才能降低销售变现风险,缓和资金紧张。此外,企业应该建立专业的营销团队,深入了解并结合自身产品的特性及优点,制定出能够满足市场个性化需求的营销策略,以期降低因产品滞销所带来的财务风险,实现预期的资金回报目标。 (三)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完善资金管理体系1.加强成本管理,实施成本控制在整个经营负债期间,因市场及利率变动等因素容易导致项目的成本上涨,若此时资金使用漫无计划,成本管理没有得到很好的控制,容易使企业出现资金流通阻碍的问题,导致项目无法顺利进行。因此,必须重视与加强对项目的资金使用管理。首先,房地产企业在进行项目投资之前,应该进行严密的市场考察,研究该项目的风险性,结合企业实际经营状况分析项目的可行性,从而降低决策的盲目性以及避免后期执行过程中资金短缺等问题;其次,在决定投资后,企业应对项目进行成本预测与分析,并设计一套完整的成本控制计划;在项目具体实施阶段,应严格实施监督与控制,检查计划的合理性,认真登记实施过程与计划的差异,并及时作出修改,保证计划的有序进行;在每个项目结束时,应将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得出的数据和分析与计划阶段相对比,总结经验,吸收可取之处。此外,还应注意建筑材料的管理,由于物价不断攀升,建筑材料的价格变动也是企业应该关注的问题,应随时关注市场动向,选择物有所值的建筑材料,控制成本,保证工程质量。2.完善资金管理体系,加强内部审计房地产企业中的财务风险问题带来的影响是巨大的。企业应该完善资金管理体系,由财务部作为预算的主要制定者,其他部门配合,并主动提供数据作为财务部制定资金预算的依据。同时,财务部应该控制财务预算的整个实施过程,对一些重要会计账户要及时跟踪关注,特别是受经营陷阱影响较大的应收账款等会计账户更应该加强监督与控制。此外,当房地产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内部审计工作的地位也越来越突出。因此,房地产企业还应加强审计部门对财务管理的监督力度,重视风险管理,充分发挥内部审计风险评估的防范作用。在对不同工程项目开发过程中,进行各种专项审计,对财务风险管理的经济效益进行全面分析与评估,切实提高财务管理的整体水平。 (四)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素质,明确权责关系房地产企业由于其本身的经营特性及对资金的应用要求较高,所以对财务管理人员的能力与专业知识有较高的要求。首先,高层管理人员应加强对财务管理的重视。明确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地位,熟知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其次,在聘用财务管理人员时,应综合受聘人员的实践能力和理论知识等多方面的要求来决定其是否录取,避免以后在财务工作中出现低级错误;最后,在财务管理工作中,定期对财务人员进行考核与培训,及时对其更新财务管理知识、传递新的管理理念,从而使财务管理工作有序进行,降低财务风险,提高预期收益。此外,建立一套完整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也是十分必要的。实行成本责任制,明确各部门的经济责任,做好任务委派,对严格执行制度的部门应该给予奖励,对忽视且不按制度执行的部门则按要求进行惩罚。在建立和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时既可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形成标准化、规范化的管理机制,也可学习借鉴其他企业先进的管理经验。财务管理是企业各项管理的关键,企业只有努力健全完善财务管理体系,才能降低管理人员由于体系不完善。而对企业的营利能力产生错误认识,作出与经营实际不符的决策的风险。企业的良好发展与完善的财务管理密不可分。由于房地产企业的生产经营特性,财务风险管理是其应该密切关注的对象。一旦管理不当,即房地产企业项目投资等财务过程出现问题,都可能对企业的盈利与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甚至威胁到企业的生存。因此,企业应该结合自身的经济实力,将财务风险维持在可控制的范围之内,切实做好财务风险管理工作,才能降低财务管理风险,保证企业蓬勃发展。 作者:施婉妮单位: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 企业风险管理论文:铁路企业风险管理论文 1.铁路企业安全风险管理体系构建。 铁路企业安全风险管理体系的基本目标就是:运用结构化的管理体系来控制运行中的风险。一方面通过风险管理机制,在相关运行系统和工作流程分析的基础上,识别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价,制定控制措施,并实施跟踪,将风险消除或者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另一方面,实施闭环的运行监督和管理将运行状态始终锁在安全目标上,将“事后控制”转为“过程控制”,通过运行反馈机制对运行过程、运行状态、运行质量实施监控,经过比较、分析和评价,对偏离了运行安全目标的状态,及时加以调节,使运行安全状态始终保持在目标范围内。再一方面通过企业安全文化方面的工作,形成积极、健康、优秀的安全文化,为安全管理奠定良好基础。铁路企业安全风险管理系统主要包括安全基础、风险管理、应急管理、安全监督和安全文化等5个组成部分。 1.1安全基础。铁路安全基础是安全风险管理系统设计和有效运转的前提。安全基础主要包括明确铁路企业安全风险管理的总体思路;明确安全目标,并使每名职工熟知,促使职工提高安全素质;明确铁路安全风险管理体系的组织机构以及职能;明确安全文件制定的有关要求。 1.1.1总体思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落实“三点共识”、“三个重中之重”要求,按照“规范管理,强化基础,盯控关键”安全工作思路,引入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方法,以确保高铁和旅客列车安全为重点,全面构建风险管理体系,从而不断促进安全管理规范高效和安全生产超前防范,最大程度地消除和降低安全风险,从而达到预防、减少事故的发生和降低事故后果的目的。 1.1.2安全目标。运用安全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全面识别、评价安全风险,制定控制措施,将安全风险管理和控制要求落实到安全生产岗位,实现风险管理与既有安全管理的有效融合,逐步建立程序清晰、职责明确、适用有效的安全风险管理运行机制,形成机制健全、管理规范、覆盖全面的安全风险控制体系,实现安全风险全面受控、管理水平全面提升,确保运输安全持续稳定。 1.1.3组织机构以及职能。路局各专业处室为各系统安全风险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全面识别分析各系统安全风险事件,制定管控措施;各站段为安全风险管理的责任主体:根据具体实际制定本单位安全风险管理细化预防和控制措施,编制相关控制手册;站段科室(车间)为本单位安全风险控制措施的具体落实部门:明确相关风险事件的分布地点,将安全风险控制措施落实到岗,落实到人督促班组长履行岗位职责,按标追究失职行为,开展安全风险识别教育,提高职工岗位安全风险意识,促进按标作业。 1.1.4安全文件制定。安全管理法规和文件的制定应主要包括:安全风险指导手册、安全生产规定、现场安全检查制度、安全风险管理办法、安全风险提示卡、安全风险控制手册、等方面。文件作为各项工作的开展依据,文件的管理应制定相应的制度。 1.2风险管理。风险管理是安全风险管理的优秀功能之一,它通过系统的运行过程来实现。风险管理主要内容:教育培训、风险识别、风险评价、风险控制等内容。 1.2.1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应明确教育培训的目的、教育培训形式和方法、建立健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1.2.2风险识别。铁路安全风险识别流程分风险信息资料收集、风险信息资料分析与风险信息库建立3个步骤来实施。风险识别数据库的建设要依据生产实践中进行动态管理维护,及时对照风险识别数据库中开展风险识别,不断调整和完善识别内容,确保风险识别数据库内容与实际相符。 1.2.3风险评价。铁路企业安全风险的评价是在安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开展的,目的是分出风险的轻重缓急。目前,风险评价方法有很多种,其每一种风险评价方法都具有相适应应用条件和范围,在进行评价时,我们需要根据风险识别的对象与类型,选择相适当的风险评价方法。并在风险评价方法的抉择上,没有最好的方法,只有最合适、最实用的方法。 1.2.4风险控制。风险控制是铁路系统风险管理体系的优秀部分,目的是把风险置于把控之中。风险控制要从人和物两个角度考虑:人因素控制措施的优秀是安全职业适性管理;物因素控制措施的优秀是本质安全管理。对某一特定的危险源而言,究竟采取哪种措施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原则上应以消除性、预防性为主,降低性、应急性为辅。铁路企业只有做好风险控制工作,才可以说成功地管理了风险。 1.3应急管理。应急管理是企业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是切实防范和有效应对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及对企业和社会有严重影响的各类突发事件,控制和减少事故、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建立健全铁路应急管理制度应明确应急处置的基本要求、建立健全应急处置组织机构以及职责、明确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与培训制定工作以及及时做好应急预案评价与修订工作。 1.4安全监督。安全风险管理措施的落实,要通过一系列制度、规程、规章等,运行行政监督、专业培训、人力调配、工作制度等行政手段,来规范人员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的行为,来推动和加强安全风险管理,实现降低安全生产风险的目的。安全监督主要内容:安全信息管理、系统评价、检查和改进等方面。 1.4.1安全信息管理。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主要可以从对安全信息进行量化考核、安全信息检点、安全信息收集、安全信息分析与销号、安全信息上报、安全信息公布要求等几个方面进行,并细化相关要求。 1.4.2系统评价。铁路安全风险评价是指各级铁路企业将防止铁路恶性事故作为首要任务,系统梳理铁路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全面评价铁路安全风险,制定落实整治方案和措施,有效提高铁路风险防范和控制水平。 1.4.3检查和改进。安全风险管理检查是针对风险管理体系进行监督和提出整改意见,要在风险辨识、评价、控制等运行现状调查分析结果的基础上,根据危险因素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的结果,管理体系审查方案,依据要求优化配置风险控制系统,并对各模块进行评价、分析与改进。改进阶段要根据检查的结果,对铁路安全风险管理的全过程进行改进,对于成功之处要及时总结,不断提高,对于不足之处要提出更改方针、目标和其他要素。 1.5安全文化。安全文化是铁路企业安全风险管理体系的基础,其优秀功能是建立良好的企业安全文化。安全文化主要内容:安全文化内涵、目标、内容和建设途径。 1.5.1安全文化内涵。安全文化就是安全理念、安全意识以及在其指导下的各类行为的总称,主要包括安全观念、行为安全、系统安全以及工艺安全等。 1.5.2安全文化目的。铁路企业安全生产的关键是改善人的行为方式,最大限度地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创建企业安全文化是提高人的安全文化素质的好办法,它能营造企业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秩序,提高人的安全价值观念,有效地调节和控制人的安全行为,使人们的思维方式和行为规范符合企业安全生产的客观要求。 1.5.3安全文化内容。安全观念文化建设的内容是要加强心态安全文化建设,树立正确的安全价值观,深化教育培训,使安全文化的理念深入人心来改变员工的行为,使之成为自觉的规范的行动。 1.5.4安全文化建设途径。安全文化建设主要可以从:优化职工生活工作环境、加强安全发展理念教育、强化严格按标履职意识、筑牢安全第二道防线、积极组织开展活动等方面进行建设企业的安全文化。 2.结语 该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告别了过去单一的、静态的管理观念,切实做到了用系统的观念和方法指导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从而做到了铁路风险管理环环相扣,形成了一个比较完善的系统。让我们对铁路风险管理有了更加全面系统的认识,为铁路风险管理工作提供了理论指导。 作者:王飞单位:上海铁路局徐州机务段 企业风险管理论文:烟草企业风险管理论文 一、对烟草企业开展风险管理审计的思考和建议 (一)转变观念,足够重视风险管理审计关键在于决策者能够提前评定风险,进行有效的评估与判断,提早规避风险。企业对风险管理的认识是在经历了无数教训之后得来的,但教训终究是惨痛的代价,所以烟草企业应当转变观念,引起足够的重视,才能避免付出沉重的代价。为此,烟草企业应当加强风险意识,尤其是审计部门,强化风险管理意识,并形成一种良好的氛围,在进行高效的风险管理审计的同时提高企业工作管理的有序性。 (二)转变理念,构建保障机制烟草企业审计部门采用风险管理审计的方式,理应转变审计观念,确定审计的重点。烟草企业所面临的风险并无定论,也无法完全确定,因此便需要进行评估工作。烟草企业内审部门进行评估时,应当有一套完善的标准,使得风险管理井然有序。为此,根据自身发展需要,针对企业内部发展中出现的问题,烟草企业应当逐步构建一种保障机制,循序渐进,完善风险管理审计。首先,要有一个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然后,配合恰当的风险管理规章制度;最后,开展风险管理审计的组织体系。如此形成良性循环,帮助审计人员进行高效的工作,促进企业在风险管理方面的良好运行,为企业的决策提供切实的依据。 (三)培养高素质人才如今,“人才强国”已经成为一大口号,经济要发展也要依靠人力来维持。烟草企业的发展更是如此。所谓风险,关键在于一个“变”字。倘若风险审计部门的工作人员不能把握风险变换,及时发现风险,这些风险管理的审计安排也就成了徒劳一场。所以,企业应当不遗余力地加强人才建设,努力挖掘人才、培养人才,为风险管理提供人力保障。风险管理审计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当尤其具有风险意识,无论是在人才选拔或是人才培养上,企业都应当注意这个问题。其次,烟草企业应当有意识地组织活动,促进审计人员的交流学习。最后但同样重要的是,企业要建立完善的人员结构,配备审计中各个方面的人才,以期互补共进,更好地进行风险管理作业。 (四)统筹兼顾,长远发展风险信息难以捉摸,因此风险管理审计的有效的方法至关重要。面对存在诸多变化的市场,审计人员应当统筹兼顾,全面看待问题,纵观全局,及时捕捉大量相关信息。但是,也要懂得抓住关键,注意细节,找出重要风险,提炼重点问题。风险管理的审计既要关注企业内部发展,认识企业内部风险,又要了解外部市场变化,注意外部风险;既要知道本部门的问题和风险,又要发现各部门之间的联系,清楚潜在的隐患。毫无疑问,烟草企业应当统筹兼顾,以期获得长远持久的发展。 二、结束语 综上所述,烟草企业要想获得长足的发展,必须重视风险管理的审计,全面理解风险管理,完善风险管理机制,使其制度化,能够有效帮助企业决策,提供正确的方向选择。与此同时,人才的培养也不能忽视。烟草企业应当立足现实,实事求是,统筹兼顾,开展符合自身发展的风险管理办法。 作者:黄秀莲单位:江西省烟草公司抚州市公司 企业风险管理论文:施工企业风险管理论文 1.前言现代社会的经济活动中,风险无处不在。对于规模大、周期长、产品具有单件性和复杂性等特点的建设工程来说,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着更多不确定因素,比一般产品生产具有更多的不确定因素和更大的风险,因而引入风险管理尤为重要。风险管理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经过将近半个世纪的实践和理论探索,现已被公认为管理领域内的一项重要职能。风险管理是指项目管理人员通过风险识别、风险评价、风险对策及通过多种管理方法、技术和手段对项目活动涉及的风险实行有效的控制,采取主动,创造条件,尽量把风险减小到最低水平,以最少的成本保证安全、可靠的实现项目的总目标。风险管理直接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做好风险管理工作,可避免许多不必要的损失,从而降低成本,增加企业利润[1]。相对于一般生产企业来说,建筑施工企业的生产经营有其独有的特点,最大的特点就是单件生产而不能批量生产以及生产的不可逆性。由于生产产品的单一性,企业生产经营大多是以“项目”的方式去运作的。生产过程涉及众多的参与者,如业主、供应商、分包商、政府等相关部门。企业作为一个系统,处于一定的社会、经济、技术等环境之中,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风险,这些风险无时无刻不对企业构成威胁,因此,风险管理是建筑施工企业中的一项必不可少的重要工作,企业要想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取得长足发展,必须切实做好风险管理工作。 2.施工企业工程项目管理中面临的风险及应对策略 2.1投标风险及应对策略 2.1.1风险分析。目前建筑行业的竞争越来越厉害,企业总是千方百计希望拿到项目,为项目的投标做很多的准备工作,一个企业如果拿不到工程项目,就无利可谈,为投标而付出的人财物也只能由投标企业买单;如果低价中标或招标文件中有对承包企业不利的条款,或投标报价时计算失误,漏计项目,取费不当,或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经营管理失败而亏损,再加上投标市场上的不规范操作和不正常因素,都会给施工企业带来巨大的风险,这就需要施工企业有预防投标风险的应对策略。 2.1.2应对策略。首先施工企业在投标前要做好信息搜集工作,并对这些信息进行有效的分析,包括竞争对手的实力分析,企业自身实力分析和对所投标项目的盈利能力分析,从而来决定企业是否要进行投标;其次在企业决定投标的前提下,企业要认真的做好投标报价工作。现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在建设工程中全面推行,它是由施工企业结合自身的生产效率、消耗量水平和管理能力与已储备的本企业报价资料,考虑适度的风险进行投标报价,一旦报价确认,是不能轻易改变的。这种工程承包形式的单价风险全部由施工企业承担,而在现有条件下,这种工程报价的一次性风险较大。所以企业一定要由企业自身的企业定额,投标报价还要由专业的造价管理人员来编制,以防出现计算失误,漏计项目等风险,并且编制过程中要对市场价格的变动做合理的预测,防止出现取费不当的风险。 2.2合同履行风险及应对策略 2.2.1风险分析。目前国内建筑市场的恶性竞争导致施工企业工程利润长期在低水平运行,并且许多工程尤其是重大工程都采取造价包死的计价方式,而且合同一般都约定,造价一次包死,履约中不做任何调整,但这种承包方式往往没有同时对履约过程中的材料设备价格上涨的风险设定相应条款,也不设定施工过程中采购或准备材料设备的工程预付款,且发包人拖欠工程款的情况相当严重,而施工企业由于项目现场管理不到位,签证资料不完善导致工期延误或者出现工程质量问题而引发业主提出高额索赔,最终导致施工单位倒赔钱的案例屡见不鲜。所以施工企业应该加强施工合同管理,有效规避合同履行风险。 2.2.2应对策略。首先施工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应该认真地研究合同的各项条款,尤其是不能放弃优先受偿权,这是保证企业在完工后顺利取得工程款的有效合法的途径;其次在施工过程中对于各种变更做到勤签证,为索赔工作打下基础。面对现在建筑企业的恶性竞争,“低中标、勤签证、高结算”已经成为建筑行业的黄金定律。企业在施工过程中要做到:(1)工地(地盘)会议记录和有关工程的来往信件妥善保管;(2)搜集各种施工进度表,包括业主代表和分包编制的进度表;(3)妥善保存施工备忘录(日记);(4)做好业主、设计方和监理方的口头指示记录,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业主、设计方和监理方,并予以承认。将他们的书面指示按年月日顺序编号存档。(5)收集记录每天的气象报告和实际气候情况;(6)整理保存工人和雇员的工资与薪金单据、材料物资购买单据,按年月日编号归档;(7)完整的工程会计资料,包括工卡,人工分配表、注销工资薪金支票、材料购买定货单、收讫发票、收款票据、账目及有关图表、财务信件、经会计师核证的财务决算表等;(8)所有的合同标书文件、合约图纸、修改增加图纸、计划工程进度表、人工日报表、材料设备进场报表及账单(工程付款单)等需归类保存入档。为索赔工作做充分的准备工作[3];再次企业应该要求把涨价的风险和业主一起分摊,涨价幅度在一定范围内时由施工企业自身承担,而超过这个幅度时就应该由双方一起分担。近年来建筑材料和设备大幅涨价,其中钢材上涨幅度高的已达50%,由此产生的全部市场风险由建筑企业承担的做法显示公平,施工企业应该避免这种不合理的条款。 2.3法律风险及应对策略 2.3.1风险分析。施工企业的法律风险主要是法律不完善和法律执行中所形成的风险。现行法律在维护公平和约束建筑市场的两大主题的权利、义务方面存在着缺陷,而且即使有法可依,有法不依的现象也广泛存在,这样必然导致承包商依法行事后,其利益得不到依法保护,而且这种风险是承包商在正常情况下不可预防的。工程建设行业法制建设的步伐,与整个行业市场化的进程还有很大差距,而这种差距给企业在发展上所带来的风险也是企业必须高度关注的。 2.3.2应对策略。施工企业在签订合同前,对相关的法律做详细的研究或聘请专业的法律人员参与到施工管理的全过程,并且对本行业的法律进行认真的分析,利用对自己有利的法律条款来维护本企业的利益 2.4信誉风险及应对策略 2.4.1风险分析。企业因多种原因,如工程质量引发事故、安全事故、亡人事故、;劳资纠纷和债务纠纷等被公众媒体曝光,使企业公信力和无形资产严重受损,影响企业营销活动。 2.4.2应对策略。首先施工企业要做详细的施工计划,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安排固定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进行管理;其次对可能出现的事故进行全面的投保。并且在出现事故时要积极的处理事故,而不能逃避,以避免施工企业信誉的丧失。 3.施工企业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工程项目建设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直接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通过有效的风险管理,企业可以对自己的资金、物资等资源做出更加合理的安排,从而提高其经济效益。如果企业忽视风险管理或风险管理不善,则会增加发生意外损失的可能,扩大意外损失的后果。与西方企业和国内其他先进行业相比,我国施工企业在风险管理上存在不小的差距,我国承包企业对风险管理知识、风险管理的方法不熟悉,风险管理法规和制度不健全,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体制发育迟缓,既是产生经济风险的原因,也是对风险管理乏力的表现。施工企业目前的风险管理状况已不能适应市场环境发展变化的需要,因此加强完善风险管理是施工企业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 3.1要提高风险意识,把风险管理纳入企业的经营管理中。提高风险意识是施工企业进行风险管理的首要工作,他要求企业管理人员应充分认识到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并把风险管理纳入日常的经营管理工作中去,把风险管理融入到经营管理的每个环节,尤其对系统性风险有清醒地认识和管理措施[4]。 3.2认真确定风险管理目标。对施工企业来说,风险管理的目标主要就是降低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减少风险中的损失,结合企业实际开展事前防范和事后补救,事前要以最经济的方法预防潜在损失或以较少的风险成本投入,获得最大的安全保障及利益。事后要能尽快部分或全部恢复生产,尽可能减轻或消除不良影响[4]。 3.3成立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的风险管理组织。有条件的施工企业应建立相应的风险管理机构,暂不具备条件的也应设专人进行风险管理,风险管理机构及人员不仅要熟悉企业本身的业务而且要掌握先进的风险管理理论和方法。企业不仅要充分利用内部的风险管理人员,也要充分考虑外部风险管理公司咨询专家的意见[4]。 3.4选用适当的风险管理办法和处理风险的手段。企业要以系统思维的方法去解决企业风险管理问题,从整体上和全局上分析研究,不仅要研究分析各要素之间的相互联系,从系统整体的角度优化系统。当前处理风险的主要手段包括:风险回避、风险保留、风险转移、防损与减损、购买保险等[2],在转嫁风险的多种手段中,参加保险不是唯一的途径,但它是简便易行的选择[4]。 3.5创建高效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风险的产生来源于信息的不完全,不对称,因此要搞好风险管理就必须有话整个信息流程,创建高效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运用这个系统可以在第一时间把相关信息传给信息需求者。施工企业可以用现代计算机网络技术,特别是企业局域网络来建立风险信息管理系统[4]。从总体上看,我国的工程项目风险管理水平与发达国家之间存在较大的差距,影响着我国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施工企业应参照国际惯例,结合我国国情,尽快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和便于参与国际竞争的全面风险管理机制。 企业风险管理论文:施工企业风险管理论文 1.现代社会的经济活动中,风险无处不在。对于规模大、周期长、产品具有单件性和复杂性等特点的建设工程来说,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着更多不确定因素,比一般产品生产具有更多的不确定因素和更大的风险,因而引入风险管理尤为重要。风险管理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经过将近半个世纪的实践和理论探索,现已被公认为管理领域内的一项重要职能。风险管理是指项目管理人员通过风险识别、风险评价、风险对策及通过多种管理方法、技术和手段对项目活动涉及的风险实行有效的控制,采取主动,创造条件,尽量把风险减小到最低水平,以最少的成本保证安全、可靠的实现项目的总目标。风险管理直接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做好风险管理工作,可避免许多不必要的损失,从而降低成本,增加企业利润[1]。相对于一般生产企业来说,建筑施工企业的生产经营有其独有的特点,最大的特点就是单件生产而不能批量生产以及生产的不可逆性。由于生产产品的单一性,企业生产经营大多是以“项目”的方式去运作的。生产过程涉及众多的参与者,如业主、供应商、分包商、政府等相关部门。企业作为一个系统,处于一定的社会、经济、技术等环境之中,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风险,这些风险无时无刻不对企业构成威胁,因此,风险管理是建筑施工企业中的一项必不可少的重要工作,企业要想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取得长足发展,必须切实做好风险管理工作。 2.施工企业工程项目管理中面临的风险及应对策略 2.1投标风险及应对策略 2.1.1风险分析。目前建筑行业的竞争越来越厉害,企业总是千方百计希望拿到项目,为项目的投标做很多的准备工作,一个企业如果拿不到工程项目,就无利可谈,为投标而付出的人财物也只能由投标企业买单;如果低价中标或招标文件中有对承包企业不利的条款,或投标报价时计算失误,漏计项目,取费不当,或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经营管理失败而亏损,再加上投标市场上的不规范操作和不正常因素,都会给施工企业带来巨大的风险,这就需要施工企业有预防投标风险的应对策略。 2.1.2应对策略。首先施工企业在投标前要做好信息搜集工作,并对这些信息进行有效的分析,包括竞争对手的实力分析,企业自身实力分析和对所投标项目的盈利能力分析,从而来决定企业是否要进行投标;其次在企业决定投标的前提下,企业要认真的做好投标报价工作。现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在建设工程中全面推行,它是由施工企业结合自身的生产效率、消耗量水平和管理能力与已储备的本企业报价资料,考虑适度的风险进行投标报价,一旦报价确认,是不能轻易改变的。这种工程承包形式的单价风险全部由施工企业承担,而在现有条件下,这种工程报价的一次性风险较大。所以企业一定要由企业自身的企业定额,投标报价还要由专业的造价管理人员来编制,以防出现计算失误,漏计项目等风险,并且编制过程中要对市场价格的变动做合理的预测,防止出现取费不当的风险。 2.2合同履行风险及应对策略 2.2.1风险分析。目前国内建筑市场的恶性竞争导致施工企业工程利润长期在低水平运行,并且许多工程尤其是重大工程都采取造价包死的计价方式,而且合同一般都约定,造价一次包死,履约中不做任何调整,但这种承包方式往往没有同时对履约过程中的材料设备价格上涨的风险设定相应条款,也不设定施工过程中采购或准备材料设备的工程预付款,且发包人拖欠工程款的情况相当严重,而施工企业由于项目现场管理不到位,签证资料不完善导致工期延误或者出现工程质量问题而引发业主提出高额索赔,最终导致施工单位倒赔钱的案例屡见不鲜。所以施工企业应该加强施工合同管理,有效规避合同履行风险。 2.2.2应对策略。首先施工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应该认真地研究合同的各项条款,尤其是不能放弃优先受偿权,这是保证企业在完工后顺利取得工程款的有效合法的途径;其次在施工过程中对于各种变更做到勤签证,为索赔工作打下基础。面对现在建筑企业的恶性竞争,“低中标、勤签证、高结算”已经成为建筑行业的黄金定律。企业在施工过程中要做到:(1)工地(地盘)会议记录和有关工程的来往信件妥善保管;(2)搜集各种施工进度表,包括业主代表和分包编制的进度表;(3)妥善保存施工备忘录(日记);(4)做好业主、设计方和监理方的口头指示记录,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业主、设计方和监理方,并予以承认。将他们的书面指示按年月日顺序编号存档。(5)收集记录每天的气象报告和实际气候情况;(6)整理保存工人和雇员的工资与薪金单据、材料物资购买单据,按年月日编号归档;(7)完整的工程会计资料,包括工卡,人工分配表、注销工资薪金支票、材料购买定货单、收讫发票、收款票据、账目及有关图表、财务信件、经会计师核证的财务决算表等;(8)所有的合同标书文件、合约图纸、修改增加图纸、计划工程进度表、人工日报表、材料设备进场报表及账单(工程付款单)等需归类保存入档。为索赔工作做充分的准备工作[3];再次企业应该要求把涨价的风险和业主一起分摊,涨价幅度在一定范围内时由施工企业自身承担,而超过这个幅度时就应该由双方一起分担。近年来建筑材料和设备大幅涨价,其中钢材上涨幅度高的已达50%,由此产生的全部市场风险由建筑企业承担的做法显示公平,施工企业应该避免这种不合理的条款。 2.3法律风险及应对策略 2.3.1风险分析。施工企业的法律风险主要是法律不完善和法律执行中所形成的风险。现行法律在维护公平和约束建筑市场的两大主题的权利、义务方面存在着缺陷,而且即使有法可依,有法不依的现象也广泛存在,这样必然导致承包商依法行事后,其利益得不到依法保护,而且这种风险是承包商在正常情况下不可预防的。工程建设行业法制建设的步伐,与整个行业市场化的进程还有很大差距,而这种差距给企业在发展上所带来的风险也是企业必须高度关注的。 2.3.2应对策略。施工企业在签订合同前,对相关的法律做详细的研究或聘请专业的法律人员参与到施工管理的全过程,并且对本行业的法律进行认真的分析,利用对自己有利的法律条款来维护本企业的利益。 2.4信誉风险及应对策略 2.4.1风险分析。企业因多种原因,如工程质量引发事故、安全事故、亡人事故、;劳资纠纷和债务纠纷等被公众媒体曝光,使企业公信力和无形资产严重受损,影响企业营销活动。 2.4.2应对策略。首先施工企业要做详细的施工计划,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安排固定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进行管理;其次对可能出现的事故进行全面的投保。并且在出现事故时要积极的处理事故,而不能逃避,以避免施工企业信誉的丧失。 3.施工企业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工程项目建设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直接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通过有效的风险管理,企业可以对自己的资金、物资等资源做出更加合理的安排,从而提高其经济效益。如果企业忽视风险管理或风险管理不善,则会增加发生意外损失的可能,扩大意外损失的后果。与西方企业和国内其他先进行业相比,我国施工企业在风险管理上存在不小的差距,我国承包企业对风险管理知识、风险管理的方法不熟悉,风险管理法规和制度不健全,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体制发育迟缓,既是产生经济风险的原因,也是对风险管理乏力的表现。施工企业目前的风险管理状况已不能适应市场环境发展变化的需要,因此加强完善风险管理是施工企业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 3.1要提高风险意识,把风险管理纳入企业的经营管理中。提高风险意识是施工企业进行风险管理的首要工作,他要求企业管理人员应充分认识到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并把风险管理纳入日常的经营管理工作中去,把风险管理融入到经营管理的每个环节,尤其对系统性风险有清醒地认识和管理措施[4]。 3.2认真确定风险管理目标。对施工企业来说,风险管理的目标主要就是降低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减少风险中的损失,结合企业实际开展事前防范和事后补救,事前要以最经济的方法预防潜在损失或以较少的风险成本投入,获得最大的安全保障及利益。事后要能尽快部分或全部恢复生产,尽可能减轻或消除不良影响[4]。 3.3成立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的风险管理组织。有条件的施工企业应建立相应的风险管理机构,暂不具备条件的也应设专人进行风险管理,风险管理机构及人员不仅要熟悉企业本身的业务而且要掌握先进的风险管理理论和方法。企业不仅要充分利用内部的风险管理人员,也要充分考虑外部风险管理公司咨询专家的意见[4]。 3.4选用适当的风险管理办法和处理风险的手段。企业要以系统思维的方法去解决企业风险管理问题,从整体上和全局上分析研究,不仅要研究分析各要素之间的相互联系,从系统整体的角度优化系统。当前处理风险的主要手段包括:风险回避、风险保留、风险转移、防损与减损、购买保险等[2],在转嫁风险的多种手段中,参加保险不是唯一的途径,但它是简便易行的选择[4]。 3.5创建高效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风险的产生来源于信息的不完全,不对称,因此要搞好风险管理就必须有话整个信息流程,创建高效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运用这个系统可以在第一时间把相关信息传给信息需求者。施工企业可以用现代计算机网络技术,特别是企业局域网络来建立风险信息管理系统[4]。从总体上看,我国的工程项目风险管理水平与发达国家之间存在较大的差距,影响着我国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施工企业应参照国际惯例,结合我国国情,尽快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和便于参与国际竞争的全面风险管理机制。 企业风险管理论文:电力企业风险管理论文 1、风险管理的主要内容 风险作为客观存在,要求人们考察研究风险时,要从决策角度认识到风险与人们有目的活动、行动方案选择及事物的未来变化有关。风险的形成过程和风险的客观性、损失性、不确定性特征共同构成风险形成机制分析和风险管理的基础。 人们一般对风险持厌恶态度,都想减小风险损失,追求风险与收益的均衡优化。风险管理的提出与发展与企业发展状况、社会背景密不可分。风险管理作为一门管理学科,首先在美国应运而生,之后传到西欧、亚洲、拉丁美洲。美国大多数企业都设置专职部门进行风险管理,许多大学的工商管理学院都开设风险管理课程。风险管理作为一门科学与艺术,既需要定性分析,又需要定量估计;既要求理性,又要求人性;不但需要多学科理论指导,还需要多种方法支持。 源于风险意识的风险管理主要包括风险分析、风险评价与风险控制三大部份。根据风险形成的过程,风险分析需要进行风险辨识、风险估计。风险估计需要进行频率分析与后果分析,而后果分析又包括情景分析与损失分析。通过风险分析,可得到特定系统所有风险的风险估计,对此再参照相应的风险标准及可接受性,判断系统的风险是否可接受,是否采取安全措施,这就是风险评价。风险分析与风险评价总称为风险评估。为进行风险定量化估算,要进行定量风险评估(QuantitativeRiskAssessment—QRA)。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针对风险状况采取相应的措施与对策方案,以控制、抑制、降低风险,即风险控制。风险管理不仅要定性分析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及损失状况,而且要尽可能基于风险标准及可接受性对风险进行定量评价。对于以盈利为目的的工业企业也希望将风险损失价值化并给出货币衡量标准。风险管理就是风险分析、风险评价、风险控制三者密切相联的动态过程,见图1。 2、风险管理的组织实施与基本流程 为有效实施风险管理,企业应由专门的组织及相关人员按一定程序组织实施风险管理工作。据《幸福》杂志对美国500多家大公司的调查知,84%的公司由中层以上的经理人员负责风险管理。风险管理的趋势是董事会下属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公司风险管理,组织实施的流程是:①制定风险管理规划;②风险辩识;③风险评估;④风险管理策略方案选择;⑤风险管理策略实施;⑥风险管理策略实施评价。 3、电力企业定量风险评估(QRA) 电力企业QRA的建立与发展从内部来看,不仅已有可靠性分析、安全分析、质量管理、项目管理等各专业分析作基础,从外部而言有电力用户、政府与社会公众、咨询机构等众多相关主体的关注。电力企业QRA对企业的作用主要体现在:通过QRA有利于企业将风险水平控制在规定标准的风险水平之内,并符合最低合理可行原则;通过开展QRA可帮助企业全面识别风险,并按轻重缓急排序,以有助于管理者将精力、财力、物力集中于风险控制的重要紧急领域,使风险管理决策更为合理、效果更好、成本最小;通过对各种风险控制方案或安全改进措施进行QRA,使决策者对方案措施进行优劣选择,为公司提出决策支持。电力企业的风险将对其它企业和主体带来连带影响,并产生放大效应,电力系统安全、可靠、高效、优质是各行各业和政府管理部门共同的愿望。电力企业实施QRA具有现实意义。 3.1电力企业QHA的基本框架模式 电力企业QRA是指在工业系统QRA的基础上,考虑电力系统的技术经济特点及运行规律,结合电力体制改革及电力市场化进程而以概率模型表征的全面风险管理理论方法。为便于实施风险管理,保证风险评估质量,满足风险评估过程各阶段的不同要求,构建如图3所示的适用于电力企业QRA的基本框架模式。在具体实施时,允许依实际情况而有所改变。 3.2电力企业QRA的主要工作内容 (1)确定目标及范围。包括风险管理的目的与意义,待分析系统的设备配置、工作流程、资金、人员、管 理、信息、地区、人文环境等,即确定QRA实现目标和实施条件等。 (2)风险辨识。即找出待评价系统中所有潜在的风险因素,并进行初步分析,通过安全检查看系统是否达到规范要求。风险辩识的基本途径有历史事故统计分析、安全检查表分析、风险与可操作性研究(HZOPS)、故障模式与影响分析(FMEA)、故障模式影响及危急分析(FMECA)、故障树分析(ETA)、事故树分析(ETA)、风险分析调查表、保单检视表、资产风险暴露分析表、财务报表、流程图、现场检查表、风险趋势估计表等。为配合保险公司对出险事项的处理,可采用从下至上的归纳法、从上至下的演绎法及两者综合运用。针对特定风险,可选用基于系统平面布置的区域分析、隐含事件分析、德尔菲法及基于事故树分析的风险事故网络法等。风险辩识不只局限于系统硬件,还应考虑人为因素、组织制度等系统软件。风险综合集成是指对所有风险按其特性类型分门别类加以汇总整理。因电力工业特点及电力市场化改革特点,把电力系统风险按厂网分开的行业结构进行分类。 对于发电企业而言,主要有电源规划风险、报价竞价上网风险、供求平衡风险、市场力抑制风险、备用容量风险、信用风险、法律风险、项目风险、中介机构风险等。对于电网企业而言,主要有电网规划风险、电网融资风险、购电电价风险、电力交易转移风险、辅助服务风险、成本分摊风险、输电阻塞风险、输电能力风险、备用率风险、电力监管风险等。另外,电力企业还将面临电力可靠性、安全性、稳定性风险及电能质量风险等。 风险综合集成后的初步风险分析是对已辩识出的风险进行初步分析评估,确定风险的等级或水平。风险水平低的可忽略不计或仅作定性评估,风险水平高的要在定性分析基础上,进行定量评估。 (3)频率分析。即确定风险可能发生的频率,其方法主要有历史数据统计分析、故障树分析与失效理论模型分析。历史数据统计分析是根据有关事故的历史数据预测今后可能发生的频率。因此要建立 风险数据库,既作为QRA的基础,又作为风险决策的依据。故障树分析作为一种自上而下的逻辑分析法,把可能发生的事故或系统失效(顶事件)与基本部件的失效联系起来,根据基本部件的失效概率计算出顶事件的发生概率。失效理论模型分析是在历史数据与专家经验的基础上,采用某种失效理论模型来计算风险发生频率。 (4)风险测定估计。根据风险特性及类型,运用一定的数学工具测定或估计风险大小。常用方法主要有主观估计法、客观估计法、期望值法、数学模型法、随机模拟法和马尔可夫模型法等。 (5)后果分析。即分析特定风险在某种环境作用下可能导致的各种事故后果及损失。其方法主要有情景分析与损失分析。情景分析通过事件树模型分析特定风险在环境作用下可能导致的各种事故后果。损失分析是分析特定后果对其它事物的影响及利益损失并归结为某种风险指标。 (6)风险标准及可接受性。风险标准及可接受性应遵循最低合理可行(ALARP)原则。ALARP原则是指任何系统都存在风险,而且风险水平越低,即风险程度越小要进一步减少风险越困难,其成本会呈指数曲线上升。也就是说,风险改进措施投资的边际效益递减,最终趋于零,甚至为负值。因此,必须在风险水平与成本间折衷考虑。如果电力企业定量风险评估所得风险水平在不可接受线之上,则该风险被拒绝,如果风险水平在可接受线之下,则该风险可接受,无需采取风险改进措施;如风险水平在不可接受线与可接受线之间,即落人ALARP区(可容忍区),这时要进行风险改进措施投资成本风险分析或风险成本收益分析。 分析结果如果证明进一步增加风险改进投资对电力企业的风险水平减小贡献不大,则该风险是可接受的,即允许该风险存在,以节省投资成本。ALARP原则的经济学解释类似投入要素的边际收益递减规律一样,风险与风险措施投入间的风险曲线也呈边际收益递减规律。3.3电力企业QRA常用方法 根据电力企业QRA的工作内容和实现要求,结合电力企业本身特点,电力企业QRA常用的方法主要有:安全检查表即实施安全检查的项目明细表;故障模式与影响分析技术和故障模式影响分析与致命度分析(FMEACA)技术;风险与可操作性研究技术;事件树分析技术;基于概率影响图技术、人工智能、专家系统、可靠性工程技术期望值法、风险主观、客观估计法、模糊评估法等。 4、结语 电力企业QRA是一项涵盖并以安全工程、可靠性工程、风险分析等为基础的综合研究,在不断总结过去的基础上,通过广泛而深入的调查、精湛而详细的分析、理论联系实际的科学探索而逐渐形成,可以指导现在和预测未来。根据电力企业的行业特点,电力企业QRA不仅已有良好的技术物质基础,而且电力QRA发展必大有用武之地。 摘要:电力企业定量风险评估(QRA)是一项涵盖并以安全工程、可靠性工程、风险分析等为基础的综合研究。针对电力工业自身的特点及电力市场化改革的进程,阐述了电力企业QRA的基本思想、流程框架、主要工作内容及基本方法。通过实施QRA,可帮助电力企业全面识别风险,有利于电力企业将风险水平控制在规定水平之内,并针对风险作出正确、合理的决策。 关键词:电力企业,风险管理,定量风险评估 企业风险管理论文:企业风险管理论文 摘要:风险是现代企业管理环境的一个重要特征,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应该对各类风险适时关注,有针对性的制定企业的风险管理策略,建立和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形成风险管理机制,并逐步推行全面风险管理,才能把风险管理真正落到实处,也只有这样才有助于提升控制、防范风险的能力,保持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文笔者根据长期的工作实践特对几种风险的管理与控制浅谈几点认识。 关键词:企业风险管理风险控制 一、经营风险 1.物资供应 (1)风险识别。当某项物资库存处于合理储备量与最低储备量之间,应黄色预警,当处于最低储备量以下,应红色预警。 (2)风险控制。一是建立供应商信用档案,按规模大小、整体生产能力、信用度、与企业历史上形成的协作关系好坏综合评定后划分优、良好、良、差四个等级,对规模大、信用度优的供应商加大合作力度;对规模相当,信用度良好的供应商提高依存度;对规模小、信誉差的供应商逐步淘汰。二是对生产必须的主要原材料建立保险储备,如:**原材料的合理库存量冬季为6000-7000吨,其他季节为4000-5000吨,警戒库存量为4000吨;**原材料冬季库存量为30000吨,其他季节库存量为15000吨,冬季警戒库存量为15000吨,其他季节警戒库存量为10000吨。三是当库存量低于正常库存量,应积极采取措施,抓紧补充库存;当库存量低于境界库存量,首先应限产,同时考虑提高运费、提高采购价吸收库存,保证生产稳定、持续运行。 2.销售风险 (1)风险识别。***仓库最高库存量4200吨,***仓库最高库存量2000吨,产品库存达到仓库容量50%以上,显示市场销售不畅,可能出现产品积压的风险。 (2)风险控制。调整销售方案,降价销售,降低库存,保证生产稳定、持续进行;非常时期考虑对部分规模大、信用度高的客户增加赊销额度。 3.资金回收 (1)风险识别。客户第一次出现推迟付款,是存在风险的信号。 (2)风险控制。一是资金回收达到100%,建立严格的担保销售制度,谁担保、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二是对客户建立信息档案并综合评定信用等级,对信用度一般的客户和散户要求现款销售,对信用度较高,规模较大的客户允许跨月结算,超过三个月的货款必须催要,超过一年的货款采取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超过三年且取得确凿证据无法收回的应收帐款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后予以核销,并在财务部门设立备查帐。 二、生产风险 (1)风险识别。生产方面的风险目前主要是安全、环保事故,无论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大小,只要发生就认定为一起事故。 (2)风险控制。一是在安全、环保上始终常抓不懈,注重加大投入,为职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凡是生产工艺过程中能采取的保护监测手续必须采取,凡是能消除隐患的必须指定责任人限期消除,凡是能采取预防控制措施的必须落实,凡是安全措施的投入必须满足。二是把环保工作提到公司生存与发展的高度看待,坚持一手抓管理,一手抓治理。三是对安全、环保的突发事故应通过购买商业保险转移风险。目前,企业参加社会商业保险的赔付率为18%,***年应达到25%,以后应争取达到30%。 三、人力资源风险 1.重大人身伤亡事故事后处理形成的风险 公司目前已为职工办理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四项社会基本保险,由于正常工伤保险的赔付额度过低,对易燃易爆、高危特殊岗位采取参加社会商业补充保险转移风险。 2.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所引发的风险 (1)风险识别。出现多人次、某一特定部门或岗位集体反映工资、薪酬待遇等方面存在异议,应是预警的信号。 (2)风险控制。责成有关职能部门迅速调查部门或岗位技术含量和工作劳动强度,重新调整工资及福利待遇。 人力资源控制应采取以下措施:(1)建立严格的招聘程序,保证应聘人员符合招聘要求。(2)制定员工工作规范,用以引导考核员工行为。(3)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帮助其提高业务素质,更好地完成规定的任务。(4)加强和考核奖惩力度,应定期对职工业绩进行考核,奖惩分明。(5)对重要岗位员工(如销售、采购、出纳)应建立职业信用保险机制,如签订信用承诺书,保荐人推荐或办理商业信用保险。(6)工作岗位轮换,可以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工作岗位轮换,通过轮换及时发现存在的错弊情况。同时也可以挖掘职工的潜在能力。(7)提高工资与福利待遇,加强员工之间的沟通,增强凝聚力。 四、财务风险 1.资金风险 险识别。正常储备资金急剧下降、到期应收资金不能按期足额回收,经营净现金流量大幅度下降,甚至出现红字。 (2)风险控制。第一,根据企业发展现状,重新制定资金管理办法,与集团公司的管理模式接轨。①对各分公司资金统一管理,取消银行帐户,采取收支两条线的资金管理模式。②对控股子公司实行自行管理、监督使用的管理模式。第二,专项资金与流动资金相分离管理,保证生产经营流动资金放在第一位,实行资金审批一支笔,按计划使用资金。第三,出现流动资金短缺的非常状况时,首先,压缩对外投资、项目建设资金。其次,压缩内部技术更新、改造、环措等专项资金,再次压缩非生产经营性开支及各项福利费支出。最后,压缩生产性流动资金支出。 2.财务指标风险 利润指标与负债指标。 (1)风险识别。利润急剧下降,出现保本经营甚至亏损;产品销售毛利率达到13%-15%,低于10%应预警;资产负债率达到70%应预警,达到75%应迅速采取措施降低该项指标;银行借款总额不应超过净资产50%,不能突破总资产50%。 (2)风险控制。首先,压缩对外投资、项目建设资金。其次,压缩内部技术更新、改造、环措等专项资金。再次,压缩非生产经营性开支及各项福利费支出。最后,压缩生产性流动资金支出。 针对以上所述,企业应积极借鉴国外先进的企业风险管理理念和方法,逐步推行全面风险管理,建立和完善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通过持续的风险管理来评估决策和交易中的风险,计算实行风险管理所取得的报酬和不实行风险管理所遭受的惩罚,处理好企业在减轻财务、经营和战略风险与为股东创造竞争价值之间的适当平衡。以结构化的风险管理过程为理论基础,根据企业的业务特点,制定企业的风险管理方针和制度,形成切实可行、易于操作、收效突出的风险管理机制,把风险管理落到实处,提升企业的管理能力,为企业创造价值。 企业风险管理论文:内部审计与企业风险管理论文 摘要:如何加强企业的风险管理,提高企业价值,是当前我国内部审计界讨论最热门的话题,内部审计参与企业的风险管理已成为必然趋势。本文具体分析了目前我国企业普遍存在的风险因素、在风险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内部审计在风险管理中的职责与作用,旨在降低企业经营风险,促进企业科学快速发展。 关键词:内部审计、风险管理、职责、作用 一、目前我国企业存在的风险因素及表现形式 企业的风险是指未来的不确定因素,并可能给企业造成损失。现代企业风险因素很多,包括外部风险和内部风险。外部风险是指外部环境对企业目标产生影响的不确定性,主要表现在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变化、经济环境的变化、科技快速发展、行业竞争、资源及市场变化、自然灾害及意外损失等;内部风险是指内部环境对企业目标产生影响的不确定性,主要表现在组织治理结构的缺陷、组织经营活动的特点、组织资产结构的性质及资产管理的局限性、组织信息系统的故障或中断、组织缺乏保密意识、泄密事件频发、组织人员的道德品质和业务素质未达到要求等。 二、目前我国企业在风险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企业在风险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企业内部缺乏包括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在内的完整的风险管理组织,降低了企业应对风险的能力;缺乏正确的业务流程,影响管理层识别和评估风险;缺乏风险意识,没有积极、主动、系统地进行风险管理工作,无法进行风险预警,在企业迅速扩张的过程中管理失控;缺乏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使企业的目标发生偏移;缺乏岗位责任考核制度,工作效率低下;缺乏业务操作规程,存在事故隐患;缺乏对企业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内部控制失效。 三、内部审计在企业风险管理中的职责 在风险导向内部审计中,风险管理审计成为内部审计的关键程序,分析、确认、揭示风险已成为内部审计的主要职责。 (一)实现企业目标,内部审计有责任参与企业的风险管理 现代企业的经营环境日趋复杂,风险日益增大,降低风险是实现企业目标的关键因素。内部审计站在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采取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促进企业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风险管理过程,形成良好的法人治理环境。向管理层提供创造性思维,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通过内控制度的评价,对企业经营活动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和防范,改进风险管理与控制体系,从而完善企业管理,降低、转移或化解风险,提高企业整体抗风险能力,最终实现企业目标。 (二)内部审计是构成企业风险管理的重要机制 目前,国有企业建立的各级风险管理组织都隶属于管理部门,不具有独立性,其意见有时会屈从于管理部门的压力,使风险管理部门的作用受到限制。在现代企业中,内部审计独立于管理当局,其意见可以直接报送董事会,具有独立性和权威性。 从企业外部看,外部审计站在独立、客观的角度,关注企业财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一贯性,对企业的内部控制进行复核、测试,提供一些有用的信息影响企业的风险管理。但他们对企业的经营环境和运作过程不十分熟悉,提供的风险信息不能贴近内部管理,不能对企业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承担责任。而内部审计对企业的经营环境和运作过程更了解,在风险管理方面比外部审计更具优势。 (三)内部审计是风险控制程序的重要补充 内部审计人员应用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模式,分析企业存在的风险因素,警惕影响企业目标的重大风险。在审计计划阶段,内部审计应考虑企业活动存在的各种风险,在评估风险优先次序的基础上,按照风险的大小分配审计资源;在审计实施阶段,通过检查、评价风险管理过程的充分性和有效性,发现风险管理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在审计报告阶段,对风险管理状况进行评价,对风险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改进的建议。 四、内部审计在企业风险管理中的作用 内部审计从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风险防范和监控等方面参与风险管理,报告企业潜在的重大风险,提出应对措施。通过落实审计建议,督促企业采取有效风险控制措施。 (一)识别风险 识别风险实质上是对风险进行定性研究,收集、整理可能发生的风险,形成风险列表。从评价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入手,在信息管理、采购、生产、销售、财务、人力资源管理等各个领域查找管理漏洞。通常要关注的主要风险有:信息量不足或不真实导致决策错误;信息系统故障或中断;自动付款系统设计存在缺陷,未设计供应商的身份验证控制,不能识别虚假供应商;随意对外担保,存在或有负债;资产流失、资源浪费和无效使用;客户投诉率增高,企业信誉受损;年终未对所有的应收款项进行询证;大宗采购业务未按程序招标,合同签定、付款审批、验收保管未做到职责分离等。 (二)评估风险 评估风险是对企业经营管理过程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进行确认和分析。采用定量或定性的方法,分析判断风险发生的可能性,评估风险对实现企业目标产生影响的严重程度。定量分析方法是对已被识别的风险进行量化估计,通过公式:风险值=风险影响×风险概率,计算出风险值。例如,内部审计人员调查了某施工企业四项业务:(1)对外投资350万元,失败的可能性为80%;(2)对外借款1000万元,不能收回的可能性为60%;(3)应收的工程款3000万元,出现坏账的可能性为40%;(4)对外担保金额2000万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风险50%。根据前述公式计算的风险损失排序为:(3)1200;(4)1000;(2)600;(1)280。由此可见,第(3)项业务可能造成损失的金额最大,应优先列入审计日程。在风险难以量化、定量评价所需的数据难以获得时,应采用定性方法。定性分析方法的复杂性和困难在于主观判断结果发生的不准确性,不同背景、不同经验、不同职位的人对同一风险的判断可能不同。比如,上级主管出于整体考虑,认为某部门经营风险很高,而该部门负责人则认为风险已在控制范围之内。采用定性方法需要充分考虑相关部门或人员的意见,以提高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内部审计人员处于特殊的独立地位,可以从客观的角度分析风险的假设条件,对风险进行评价,提出专业意见。 (三)应对风险 内部审计在识别风险并进行相应的评估以后,根据风险的影响程度采取应对措施。风险应对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回避风险,即采取措施回避可能发生的风险。例如,在工程承包合同签订前,审计人员进行程序评审和合同文本评审,保证合同的合法性与合规性;对合同条款评审,尤其是合同价款、工程材料、工程期限、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安全保证、工程款拨付、质保金等敏感条款,要经过仔细商榷,杜绝合同管理失误的经济责任。 2、降低风险,即采取措施将风险降低到企业可接受的范围。例如,在签订对外担保合同时,审计人员根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检查企业是否对被担保人经过详细的资信调查,对被担保的项目是否经过仔细的研究,是否经过民主决策,有无因程序不当造成的连带责任。 3、转移风险,即通过转嫁或与他人共担将风险转移。例如,承包工程垫资和工程款回收。对工程分包商和材料供应商落实招投标,在签订分包和采购合同时在条款中写明,业主付款后,再按业主付款的比例支付分包工程款和材料款,合理转移风险。 4、接受风险,即风险已经在企业可接受的范围之内,不必采取任何措施。例如,在汇率波动较大的时期,大额进出口贸易会导致较大的汇率风险,企业一般会采用外汇期货来保证将汇率损失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企业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向银行贷款等。 (四)防范和监控风险 风险管理部门根据风险性质和企业的承受能力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内部审计对制定的风险防范措施进行评价和检查。评价风险防范措施主要考虑风险的可回避性、可降低性、可转移性、可接受性,检查风险防范措施是否充分、得当。例如,审计人员通过询问控制计算机资料室的人员,确定是否有未经授权的人员接触系统文件;企业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总要在会计资料文件中表现出来,审计人员抽取一定样本量的原始凭证、账簿、报表等书面文档,检查内部控制是否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向客户询证应收账款余额、对存货进行实地盘点、审查银行存款对账单以核实银行存款期末余额等,对账户余额进行实质性测试,以检查企业对外提供的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等。对于存在的风险缺乏充分的控制措施的情况,内部审计人员应提出改进措施的建议,协助企业完善风险反映方案,强化企业的风险防范管理。企业的经营风险并非一成不变,随着时间的推移,风险有可能增大或减小,因此,内部审计要时刻监控风险的发展变化情况,并确定随着某些因素的消失或出现而带来新的风险。 内部审计机构促进企业建立健全风险管理过程,完善风险管理体系,提供风险管理的组织保证。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降低经营风险,为企业的科学快速发展扫除障碍,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为企业增加价值,是内部审计在企业风险管理方面的价值所在。 企业风险管理论文:内部审计企业风险管理论文 每个组织的存在都有其目标,在实现目标的过程中,存在着影响目标实现的不确定性因素。企业管理层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要建立一个良好的风险管理体系,来识别、评价和控制风险,为企业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的保证。内部审计在风险管理中的作用就是监控、检查、评估、报告管理层风险管理过程的充分性和有效性,提出改进意见,帮助企业改进风险管理与控制体系,从而为企业增加价值。 企业风险管理体系简介 要对风险管理过程的充分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首先要对风险管理体系有一个初步的了解。根据美国COSO委员会《企业风险管理框架》的要求,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包括相互关联的八个风险管理要素,各要素贯穿在企业管理过程中,为实现企业目标提供保证。 第一是内控环境。主要是在企业中树立风险管理理念,营造一种风险管理文化,为其他风险管理要素打下基础。 第二是目标制定。管理者必须首先确定企业的目标,才能够确定对目标的实现有潜在影响的事项。根据企业确定的任务或预期,管理者制定企业的战略目标,选择战略并确定其他与之相关的目标并在企业内层层分解和落实。 第三是事项识别。下列事情可能给组织带来风险:因使用不正确、不及时、不完整、不可靠的资料而导致决策错误;记录有错误、会计核算资料不真实、不完整;资产保护不当;顾客不满意,组织信誉受损;执行组织决策、计划、程序不力,或有违法违规行为;不经济地获取或无效地利用资源;没有完成组织的任务和目标。需要企业的管理者对其进行识别、评估和反应。 第四是风险评估。风险评估可以使管理者了解潜在事项如何影响企业目标的实现。管理者应从两个方面对风险进行评估-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对于风险的评估应从企业战略和目标的角度进行。 第五是风险反应。风险反应可以分为规避风险、减少风险、共担风险和接受风险四类。对于每一个重要的风险,企业都应考虑所有的风险反应方案。有效的风险管理要求管理者选择可以使企业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都在风险容忍度之内的风险反应方案。 第六是控制活动。控制活动是帮助保证风险反应方案得到正确执行的相关政策和程序。控制活动存在于企业的各个部分、各个层面和各个部门,通常包括两个要素:确定应该做什么的政策和影响该政策的一系列程序。 第七是信息和沟通。来自于企业内部和外部的相关信息必须以一定的格式和时间间隔进行确认、捕捉和传递,以保证企业的员工能够执行各自的职责。 第八是监控。对企业风险管理的监控是指评估风险管理要素的内容和运行以及执行质量的一个过程。企业可以通过持续监控和个别评估两种方式,来保证企业的风险管理在企业内务管理层面和各部门持续得到执行。 从以上八个风险管理要素可以看出,企业风险管理是一个过程。是一个由企业的董事会、管理层和其他员工共同参与的,应用于企业战略制定和企业内部各个层次和部门的,用于识别可能对企业造成潜在影响的事项并在其风险偏好范围内管理风险的,为企业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内部审计在风险管理中的作用 根据《内部审计实务标准》对内部审计的定义: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保证与咨询活动,目的是为机构增加价值并提高机构的运作效率。它采用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来对风险管理、控制及治理程序进行评估和改善,从而帮助机构实现其目标。所以在风险管理中,内部审计要发挥两方面的作用: 第一是对风险管理过程的充分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价:1.评价企业战略目标的制定是否是在分析组织和行业的发展情况和趋势、企业的优势和劣势、外部的机会和威胁的基础上结合企业风险偏好来制订;2.与相关管理层讨论部门的目标,看分解到各部门的目标是否对战略目标提供足够的支持;3.评价管理层对风险的识别和评估是否准确;4.分析控制措施是否完善,是否可以使企业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都落在风险容忍度之内;5.风险监控是否持续得到执行,监控报告制度是否恰当,风险管理报告是否充分、及时。 第二是以咨询顾问身份协助机构确定、评价并实施针对风险管理的方法和控制措施。内部审计在该方面的作用包括:1.进行控制和风险评估培训。使风险意识贯穿于整个企业的各个层面,并且使每名员工能够有效识别风险并提出有效控制措施,实施企业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风险管理。2.召开控制和风险评估专题讨论会。针对重大风险隐患,要集合企业内外部的专家进行专题研讨。审计人员既是组织者,又是参与者,同时也是学习者。3.开发自我评估工具。对风险管理进行深入研究,利用现代技术开发适合本企业的评估工具。将企业风险管理融入内部审计程序 在风险管理中,内部审计部门主要是对风险管理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所进行的风险管理进行再监督。因此内部审计程序与机构的风险管理之间应该协调一致,使这两项工作产生协同增效的作用。 1.在编制审计计划时,应该在对可能影响机构的风险进行评估的基础上,制定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计划,确定审计项目。 2.确定审计范围时,要考虑并反映整个公司的战略性计划目标,并每年对审计范围进行一次评估,以反映机构的最新战略和方针。 3.编制审计方案时,通过风险因素分析来确定审计业务工作重点;在审计实施过程中,通过评价内控制度,查找其中的疏漏和薄弱环节;在更新审计范围与计划的内容时,要反映管理层的方针、目标、工作重心出现的变化。在选择检测、证实风险的技术与方法时,应该能够反映出风险的重大性与发生的可能性。 4.在编制审计报告时,应对风险管理状况进行评价,指出风险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不足之处,提出加强管理的建议。 5.追踪审计时,将风险确定为决定追踪审计范围的重要因素,风险越大,追踪审计的范围就越广。追踪审计应该将注意力集中于最严重的潜在的问题上,通过持续追踪,确保对于重大的审计发现,相关部门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企业风险管理论文:经济转轨企业风险管理论文 [摘要]现阶段,我国正处于市场经济转型时期,由于市场经济环境中的一般风险和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的特有风险同时存在,企业面临的风险变得更加复杂。而作为微观个体的企业风险一旦汇聚、触发,所影响的不仅是企业,而且很可能是整个宏观经济。本文正是基于微观个体企业的风险损失会积聚成行业的、乃至整个宏观经济损失的思路,在对现阶段我国企业风险存在、汇聚、触发的机理分析基础上,探讨企业、政府所应采取的风险管理对策。 [关键词]企业风险风险触发风险管理 在中国经济转轨的大背景下,我国企业不仅面临着市场经济环境下的企业所可能遇到的一切风险,而且还面临着制度转轨时期所特有的风险,从而使得企业面临的风险更加复杂多变。企业风险的存在,不仅可能引起作为微观经济主体的企业发生经济上的损失,而且还可能由于风险的积聚和传递引起社会总财富下降,并引发一系列严重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后果。因此,有必要对现阶段我国企业风险产生的根源进行深入的分析,并提出可行、有效的管理对策,尽量避免企业风险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 一、企业风险背景 21世纪以来,企业活动所面临的外部环境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从全球范围看,世界已经进入知识经济时代,企业的生产交易方式已从实物型向信息型转变,虚拟经济、电子商务、数字模拟、信息高速公路等形式的出现改变了传统的商业方式;世界范围或一国之内企业的合并与收购事件层出不穷,企业的生产、交易范围和企业信用体系扩大;WTO等通行的世界商业行业规则在各国普遍推广,跨国企业大量涌现,经济趋于全球化。从国内的形势看,中国正面临向市场经济转型深化的关键时期,企业既要面临计划经济时代所遗留下来体制问题,如:产权不清、对政府的依赖性强、政府寻租现象严重等,又要面临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内外企业之间强大的市场竞争压力,还要面临我国市场经济发展阶段中所特有的现实条件限制,比如:基础设施(如金融市场、法律体系等)不完善,资源匮乏等。 从企业本身来看,企业风险的载体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具体变化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财”和“物”,即金融资产和实物资产的变化 这些是最通常意义上的企业资产,同时也是企业风险载体的最直接、最根本的表现形式。它们变化的趋势是:“财”的形式更趋多样性,“物”在空间和时间上分布更加广泛,如果不能有效掌控,都会使企业预期的财物损失加大。 2.法律责任范围扩大 一方面,市场经济发展必然要求政府建立与之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制度,使得各经济主体的责任和利益更加清晰明确、行为规范性增强。另一方面,入世后,我国商业的运作规则将逐步向国际惯例、国际规则靠拢。因此,企业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无论是范围上还是程度上,都有扩大和加深的趋势。 3.信息和技术资源占据战略性地位 知识经济时代所发生的最大变化就是,信息已经作为一种要素,同技术一道参与到企业的竞争力组成中。技术是实现企业竞争力的优秀因素,而信息就成为企业赢得市场、赢得机遇的优秀要素。反过来,信息的缺乏或不及时很可能导致企业发生严重损失甚至生存危机。 4.企业品牌等无形价值凸显 这里所说的企业品牌不仅包括企业本身的声誉、企业的信用,还包括企业的产品、注册商标、专利权、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知名品牌意味着获得人们普遍的信任与认可,意味着可以创造价值。如果品牌受到损害,企业受到的损害将是长期的,在短时间内很难恢复。 5.人力资源含义外延 现代企业所应拥有的人力资源不仅包括“人力”的存在与否,更主要的,还要考虑企业决策者、管理者、员工等人力要素的身体、心理与文化素质、行为的合意性以及对企业的诚信度等。 今后随着形势的发展,后三类风险载体在我国企业所面临风险中将会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分量。 二、企业风险触发条件 风险载体和风险因素的存在未必一定会导致损失,风险的发生往往存在“导火索”,也就是触发条件。如果可以提早发现、控制或切断这些导致风险发生的“导火索”,那么企业就可以在企业风险管理中拥有主动权。未来一段时期,是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的攻坚阶段,同时也将是入世所做的承诺在更基础、更优秀的领域兑现的阶段。因此这一时期企业风险的触发条件将突出表现为: 1.经济利益驱使的过度竞争 市场供求理论告诉我们,当产品市场价格上升时,企业为了追求更高的利润,就会选择追加投资扩大生产规模,同时进入市场的企业也会增加,生产者数量和产量的急剧增加带来供给量大量增加。而对于生产性企业来说,扩大规模简单,反之就不易了。当供给大大超过需求时,生产投资的短期不可逆性,就必然引起企业要进行“亏本生产”或者开工率不足,资本闲置。从而引起一连串的支付危机、信用危机、企业品牌危机,甚至导致全行业亏损。这种规律在中国的市场上不止一次的表现出来。如:中国的彩电行业仅在1994年到1999年之间,就进行过7次价格大战,其结果是,目前中国的彩电价格已比美国市场低20%~30%,属全世界最低。而目前,这样的趋势又出现在能源行业和房地产行业。如:煤炭价格的上涨导致各地小煤矿大量涌现,房价的成倍上涨导致大量投资涌入房地产开发行业,这些利益驱动的过度竞争的危害在经过一定时期之后就会有所显现。 2.国际能源价格陡然上升 国际能源价格的陡然上升会产生两个方面的影响:第一,对能源行业本身的影响。国际能源价格的陡然上升会极大刺激国内的相关能源行业的生产投入。由于这些行业往往是以采掘业为主,因此单纯重视数量而不重视质量、只考虑产出而不考虑经济成本等因素的粗放型经济生产方式就会表现的尤为明显。特别是,当地方政府官员的政绩考核方式是以当地的GDP来衡量的时候,就会对这种价格引起的生产刺激产生推波助澜的作用。第二,对关联行业的影响。能源行业的价格上涨,必然会导致各行各业中以这些能源为原材料的企业生产成本上升,从而导致相应的产品价格上升。如果这些产品价格的上升通过产业链上的价格传导机制传递到下游产业,就会导致更大范围的产品价格上升,甚至全社会范围的价格水平上涨,诱发通货膨胀。 3.政府政策的应急性特征 宏观调控是政府弥补市场经济缺陷很好的方式,但倘若运用不当,反而容易成为引发企业风险的诱因。我国政府的政策实施往往有应急性的特征,即针对出现的紧急状况而即时出台相应的政策,而当外部环境变化之后,又再紧急修正。这虽然可以称之为与时俱进,但是同时我们也该认识到企业的生产是有自己的周期和规律性的,特别是生产周期较长的行业,企业的生产投入不可能迅速转变。如果在一个生产周期还没有结束时就遇到政府转变政策,企业将会面临很大的损失。更严重的问题在于这种政策风险是企业难以控制,难以把握的。 三、企业风险管理对策 无论是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上,企业风险管理都应该包括两层含义:一方面,“防患于未然”是避免社会财富净损失的最佳途径,也是风险管理追求的终极目标。企业风险管理的对策也应主要放在损失发生前的风险规避和控制工作上。另一方面,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细胞,其风险不仅仅会给微观个体即企业本身带来严重、甚至是毁灭性的损失,而且通过风险的积聚和传递,还有可能对某个行业、乃至整个国家都产生严重的危害。因此,还应该从宏观和全局的角度,审视企业风险,引导各个行业、各种类型的企业积极应对企业风险。本文基于风险管理上述两个方面的含义,对中国企业风险管理提出如下对策。1.建立风险预警机制,提高企业应对危机能力 近几年,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壮大,企业的规模也在逐渐扩大,有的还会成长为跨地区、跨行业、资产规模大、关联企业多的企业集团。这些企业对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在扩大社会就业、增加财政税收、创造社会财富等方面作用显著。但同时,企业规模的扩大也使得企业的经营变得更加复杂,更加难以控制。因此,企业应该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定期对企业内部控制机制和外部环境的变化对企业风险状况的影响做出评估,力争在损失发生前做好预防工作。同时,企业应对可能发生的危机状况有所预测,并提前根据可能出现的危机,做好危机预案。 2.转移法律责任风险,降低企业责任损失 鉴于企业面临的法律责任范围越来越广,遭受责任损失的可能性也越来越大,企业应该通过建立法律顾问和专业律师相结合的法律事务体系,适当运用保险等风险转移工具,转移法律责任风险,降低企业责任损失。企业的法律事务体系应是分层次的,对于一般性质的公司法律事务由企业的法律顾问解决,而针对特殊的、专业性较强法律案件则聘请专业律师来解决。企业应该在对自身面临的法律风险充分认识的基础上,选择适合投保、可以投保的责任风险,利用保险工具来转移其责任风险,将自身责任风险成本降到最低。 同时,从事外贸业务的企业和正在开拓国际市场的企业,应该注意研究国际商业、行业规则、法律规定的差别,避免由于对规则了解不够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强化信托责任,重视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曾经在我国极为严重的呆、坏账问题,以及前面提到的政府政策突然转变问题,我们认为都是由于中国的市场经济尚处在一个信用缺失的阶段。这种信用缺失不仅表现为个人,如管理者、员工对企业的信托责任意识差,而且也表现为企业对社会的信托责任意识差。比如:有的资金经营机构或个人擅自挪用客户的账户金额从事其他投资活动。从表面上讲,信用的缺失是由于缺乏相应的制度、信息传递机制。而从本质上讲,其原因是全民信用意识的缺乏,即缺乏“信托责任”。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完备、坚实的信用基石,而这种信用基石的建立要靠全社会的努力,要从个人信用、商业信用、国家信用等各个层次上,保证市场经济中信用的实现。 4.改变地方政府的政绩考核方式,促进增长方式的尽快转变 在我国企业采取何种类型的生产方式往往与政府的政策导向有着巨大的关系。长期以来,我国的企业和政府的关系非常密切,一方面政府可以给企业创造更优越的发展环境,如:提供优惠税率、给予特别审批等,这使得企业愿意围着政府转,受政府的指挥;另一方面,企业的生产规模和数量影响着当地的GDP的总量和增长速度,而我国的地方政府和官员考核制度中的衡量政绩的重要指标就是当地的GDP总量和增长速度。这就使得地方政府和官员、特别是经济较不发达地区的地方政府和官员为了获得较好的政绩,鼓励企业尽最大努力提高生产数量和规模,在技术和资本条件有限情况下,要实现这样的目标就只能采取高投入的生产方式,以至于忽视了生产的其他方面,形成粗放型的增长方式和发展模式。因此要改变这种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除了要从经济制度上加强企业生产的管理和监管之外,地方政府的官员考核制度也必须要改革。因此,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在于改变地方政府的政绩考核方式。 企业风险管理论文:企业风险管理论文 [摘要]保险是一种管理可保风险的风险融资行为。很多大型企业,由于行业自身的特点,往往并非只采取单一的金融工具,而是采取一整套由多种金融工具组合的管理模式。本文以中海油为例,阐述了可保风险管理在加强管控、提高效率、增加利润三方面的工作方向,指出了大型企业在可保风险管理方面要明确管控职能、增加管控手段、控制成本,要加强对利润中心的管控,使企业将保险采购进行得更有效率。企业要将可保风险管理从服务中心向利润中心转变,以增强优秀竞争力。 [关键词]可保风险,金融工具,管控,效率 企业安排保险的本意在于“转移”风险,但保险本身只是一种管理可保风险的风险融资行为。而用于风险管理的融资工具还有很多种,比如风险自留、自保公司、风险债券和其他一些用于风险管理的金融衍生工具。经过多年实践,很多国外大型企业在可保风险管理方面慢慢发展成为一整套管理模式,其中包括明确的职能界定、组织结构、制度规范和金融工具的使用等,使其成为企业管理活动的一个必要组成部分。 明确企业可保风险管理的职能,就是要围绕可保风险管理,确定其宗旨,明确其工作方向,清晰其任务。作为风险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可保风险管理的工作方向包括加强管控、提高效率、增加利润等三个方面。可保风险管理要履行的职能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弥补保险的欠缺,做保险办不到的事情,这主要指管控和利润;第二,将保险采购进行得更有效率;第三,在保险市场发生波动或者组织内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企业提供替代保险的其他风险融资工具和服务。以下将以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油)为例。由于石油行业自身具有高投人、高风险的特点,往往并非只采取单一的金融工具(比如保险),而是采取多种金融工具组合的方式,比如保险、再保险、风险自留、自保公司等,以起到控制成本、管理巨灾的作用。 一、加强可保风险管理的管控职能 (一)管控职能的内涵 对投资人而言,可保风险管理管控职能有两个层面的含义,一是管控各利润中心的可保风险;二是通过管控各利润中心的可保风险进一步达到管控投资项目的目的。 如何对分支机构、附属企业等各利润中心加强管控是目前国内企业发展中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基本管控方式有五个方面,即发展战略和管理的决策、资本运营和产权管理、资金融通、人事管理、监控和绩效评价。可保风险管理的风险融资职能属于第三项的范畴,而其管控职能则属于第五项的范畴。 以目前企业的保险采购为例,采购的集中与分散与否,实际是企业众多细务之一,但鉴于其牵动各方利益的敏感程度,这个问题的处理实际是集团对各利润中心、投资项目控 制力度的试金石。投资人有两个标准来衡量从利润中心获得的利益,一是是否可以确保投资回报率,此为前提;二是是否可以将投资项目的发展纳入集团的整体发展策略,充分发挥投资项目的作用,为集团整体发展服务,此为根本。而从表层看,对利润中心可保风险的管控就是为确保投资回报率服务的,这是可保风险管理的基本功能,即以适当的金融工具、组织结构和制度模式为基础,管理可保风险对企业经营的负面影响,保障企业生产经营可持续性地稳定增长。但是从深层看,通过管控利润中心的可保风险还可以进一步加强对利润中心的管控,这也是风险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之一。 同大型跨国公司相比,国内集团企业的规模仍然较小,但是有些企业整体的架构已经开始朝着集团化、国际化的方向发展。跨国公司在产业、机构延伸壮大的过程中,无不重视对组织的各个组成部分的管控力度,避免各自为战、枝强干弱,以求整体效率和集团效益的最大化;集团对利润中心的管控手段可以分为硬性和软性两大类。通过人事任免、授权管理、预算审批等方式进行管控,即属于硬性管控的方面,投资人一般通过董事会来实施这方面的管控,保护自己的投资。保险的统一采购,也是集团对利润中心采取硬性管控的一种方式,而这种硬性管控确实实现了采购的规模效益,杜绝多头采购的各种弊端。应该说,这种硬性的管控手段在今后国内企业可保风险管理中不仅不能放松,而且必须加强。 尽管理论上企业的日常经营和管理应该由管理者负责,投资人只是对其经营和管理的结果进行考核和监控。但是近年企业管控频出丑闻的现实,导致跨国公司逐渐加强其作为投资人对利润中心运营的管控,管控手段则是软硬并举。一方面通过自己的股东在董事会里贯彻硬性监控;另一方面则是通过建立风险管理的制度和规则,并通过监控制度和规则的落实,来对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风险,实施全程的管控。这种管控手段则是作为硬性管控手段的补充,是一种软性的方式。 在现代经济社会,大的投资人或者经济实体已经不仅仅依靠资金、技术或者政治影响力来实施他们对投资项目的管控和操纵,这些硬性的管控虽然易于达到效果,但是也比较容易引起反弹,有较多长期的负面影响。因此他们开始逐渐增加在制度、标准和规则方面的投入和开发,以资金、技术上的优势为依托,以制度和规则为手段,来操控市场和对投资项目施加影响和管控,这种管控虽然见效较慢,但是渗透力强,影响彻底,一旦被接受,即形成企业机体的有机组成部分。 可保风险管理的软性管控功能正是源于以上考虑。除了集中保险采购形成的资金管控以外,可保风险管理的实施主要依靠建立风险信息收集、分析和评价的制度和标准、界定各部门及各机构的权责和角色、完善对制度及标准落实情况的回顾检查,将各部门、各机构和各利润中心的风险管理工作纳入集团的考评体系。可保风险管理除了关注损失发生后的风险融资问题,更关心损失发生前的监控和管制问题,除了从利润中心分权,更为利润中心服务。 (二)通过可保风险管理实现管控的途径 随着国内企业的发展,其投资项目构成日趋多样,管控的手段必须多样而有针对性,在坚持硬性管控的同时,相应发展软性的管控手段,才能保证各种投资项目的合作方和经营者可以接受,从而确保对各种投资项目的渗透,有效实现可保风险管理的管控职能。 目前跨国公司对可保风险管理的可借鉴之处就在于硬性管控和软性管控的结合。在硬性管控方面,也依靠统一采购的模式来安排风险转移,争取采购规模效益和控制采购中的弊端。只不过根据投资项目的特点和项目所在地法律法规的要求,统一模式更加系统,也更加灵活。而如果硬性管控行不通,就在软性方面下工夫,其中包括集团统一的可保风险管理政策和稳定的风险转移渠道等。 1.可保风险管理的政策 可保风险管理政策统一,主要表现在统一的管理模式和协调一致的风险融资决策(主要是风险自留和转移的比例调整)。而统一的管理模式又包括统一的管理制度、流程和标准。制度、流程和标准的统一有利于投资人的代表在各种投资项目中的适应能力和管理能力,也有利于加强投资人对自身投资项目的管控力度和降低管控成本。以可保风险数据库建立为例。可保风险管理决策的基础,是了解风险性质、清楚风险分布和风险发生频率。而决策的科学与否,是建立在稳定可靠的可保风险数据基础上。大型投资人在投资过程中,通过要求项目管理者按照适当的标准和软件建立数据库,并根据固定的流程分配权责,收集信息和数据,以这种方式掌握企业的经营状况和管理水平。根据《公司法》规定,所有股东均应享有知情权和查询权。而确定标准、设计流程的过程,就是将自己的经营理念和企业文化贯穿到投资项目的过程。换一个角度讲,使用哪一方的制度、标准和流程,就决定了企业的经营要适应哪一种理念和文化,也决定了用哪一类人管理投资项扫。至于母公司的制度、标准和流程能否应用到子公司管理当中,一方面取决于代表母公司的董事是否坚决维护母公司利益;另一方面也决定于母公司的制度、标准和流程是否反映先进的管理水平。 2.协调一致的可保风险自留和转移决策 企业对可保风险的管理终究要在自留风险和转移风险之间做选择,在各种金融工具之间做选择。跨国公司在管理可保风险方面的成功经验之一,是确定整个集团协调一致的可保风险自留和转移决策。 集团之所以要在集团和各投资项目间,保证协调一致的可保风险自留和转移决策,取决于以下几个方面: (1)风险自留额的确定和经营 首先,自留风险的规模和质量将影响集团公司的经营稳定和管理可保风险的成本。一般集团企业均需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和风险管理能力,制定整体的风险自留额度,然后再针对不同投资项目的风险特点和状况,合理确定不同风险自留和转移的平衡点,确定集团整体成本和效率的最优组合。同时它们也可以充分发挥集团公司的整体效力,发挥其某方面可保风险管理的专长,自留并经营哪一类风险,来获取利润。此外,如果某类投资项目组织形式特殊,比如对于采取独立法人结构的合资企业,如果无法通过简单贯彻统一采购的管控方式进行渗透,他们也可以通过适当的金融工具,将不同投资项目的自身份额统一起来,集中在国际保险市场上进行安排,这样也可以起到某种程度的规模效益。 (2)建立稳定的可保风险管理服务网络 可保风险管理服务网络包括各自的保险人、再保险人、经纪人、检验人、风险管理人、自保公司管理人,以及相关的律师、会计师等。跨国公司通过使用风险自留额度、风险管理标准、信用等级标准,甚至自己的标准条款(比如英荷壳牌的保险条款),可以将投资项目的保险服务商限定在对自己有利的范围内,比如使用自己熟悉的、固定的服务商和服务条款版本。从不同层面确保集团自身同服务商的长期稳定、互惠互利的关系,以保证集团本身的最大利益。 (3)统一的风险管理人 可保风险管理本身是一个技术性很强的管理问题,只有集中管理、集中研究、集中决策才能在提高管理效率的基础上,兼顾全局。若政出多门,一时迁就某个项目的合作者及管理者,只能削弱集团的整体管控能力。 企业可保风险管理的集中,并非只是采购的集中,还包括信息的集中、服务的集中和决策的集中。伴随集团发展,即使集中采购的原则在某些投资项目中无法得到贯彻,也必须贯彻集中管理、集中服务的原则。如果采购问题属于利润中心管理层的操作范畴,总部则不可越权干预。但在这些项目中,集团应该从全局层面制定符合集团发展的管控原则。同时企业在这些项目中的代表在参与可保风险管理决策时,应首先听取总部指定风险管理人的建议。必要时,可以将总部风险管理人参与投资项目的风险管理决策与实施作为一项制度明确下来。 总之,投资人对投资项目的管控是维护自身利益的必要手段。随着企业的发展,它的合作伙伴也来自各方,其管理水平和对投资项目的管控力度也各不相同。管控本身不是对投资项目经营的干扰,对于那些先进的管控方式应该在维护自身利益的基础上,充分合作,尽快学习,化人为我。对于那些管控能力不如自己的合作伙伴,要尽可能以先进的管控方式提高投资项目的管理,争取自己在投资项目中的优势。 二、提高可保风险的管理效率 可保风险管理的效率主要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如何可以提高管理的质量;二是如何可以控制管理可保风险的成本。换句话讲,所谓管理的“有效率”应该是选择的金融工具成本合理,效果最佳,最能满足投资人在管控、成本和利润方面的要求,同时还可以满足被管理者(即相关利润中心)对可保风险管理的需求,即控制、降低、转移、管理可保风险,保证生产经营的稳定和连续。 (一)以服务的态度来管理 提高可保风险管理效率的途径有二,一是集中管理,这是国内企业在发展中必须坚持的一点,当然集中采购并不是完整的集中管理;二是国内企业的投资人应该改变以往行政管理式的工作作风,而以服务的姿态来实施集中管理。集中是可保风险管理有效率的重要保证,集中采购可以减少管理环节、扩大采购规模,增强与金融工具提供者博弈的余地。但集中采购只是集中管理的一个部分,并不是完整的集中管理。所谓可保风险集中管理应该是信息的集中、决策的集中、采购的集中和服务的集中。集中采购只是管理者权利的体现,与之相伴的必须有相应的义务。而这种管理的义务最好以一种服务的姿态来履行。管理者具备服务意识或者以服务的姿态进行管理是现代管理的一个重要特征,其意义在、于可以有效提高管理的效率和被管理者的接受程度。 (二)成本控制 控制可保风险管理成本有两方面含义,一是控制风险融资的成本,因为风险融资是整个可保风险管理中,成本比重最大的部分之一。控制了这部分成本,基本可以把握可保风险管理成本控制的大局;二是必须将可保风险管理的各种成本统一起来考察。如果企业没有风险管理制度,涉及风险管理的各个部门(比如石油公司的HSE、资金、财务、生产、人事等部门)则仍然习惯分头作战。目前很多企业都没有通盘考察整体的可保风险管理成本体系,其中包括数据库的建立和维护、数据的分析和评估、灾害的检验、评估及预防和风险融资。事实上,从成本预算管理人手,是在企业实行系统全面可保风险管理的极好切人点。关于控制风险融资的成本,要注意两方面问题: 1.融资工具 传统管理可保风险的风险融资手段只是保险和再保险。但是这种金融工具本身有很多局限,并不能完全满足使用者的要求,对风险特殊的企业更是如此。以石油企业为例,由于这类企业所需要的保险和再保险供给市场狭小,竞争性差,融资成本确定所依赖的客观数据相对不广泛,因此定价受供给者主观影响大;同时这类企业规模巨大,财务状况良好,管理状况优异,本身抵御风险能力强,有一定实力化解可能限度内的可保风险。从另一个方面看,由于这些企业风险特殊,保险和再保险业对这类企业的融资后服务,比如定价、定损和理赔,以及损失控制等方面的服务能力不强,甚至无法与这类企业本身相比。鉴于这些因素,这类企业控制可保风险管理成本的根本办法,不是专注于保险和再保险的采购能力,而是将视野扩展至其他可以使用的金融工具。根据市场状况和自身条件,应选择合适金融工具的组合,保证融资成本的控制。常见的可保风险管理融资工具包括保险、再保险、风险自留、风险自保和有限风险转移。但是从根本上,管理可保风险的融资工具总是在自留风险和转移风险之间做选择。 2.风险融资能力 风险融资的能力取决于企业管理自留风险的能力和采购相应金融工具的能力。企业管理自留风险的技术能力和财务实力将从根本上影响其对外部金融工具的依赖。 (1)管理自留风险的能力 石油公司的自保公司作用之一,就是应对国际保险市场波动的调节器。通过自保公司吸纳风险的能力来平衡保险市场的波动,控制保险的成本,稳定集团的经营。但是达到这一目的的前提是自保公司本身一定要有较强的金融实力和技术实力,非此不足以影响大局。自保公司实力的提升,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自留风险的经营。 自保公司经营的风险必须同企业的发展保持协调一致。这样才能确保自己的风险组合的多样化,也才能满足投资人管理可保风险的需求。但是这种协调一致的基础首先就是建立在对各种风险的充分了解之上。 (2)采购金融工具的能力 大型跨国公司之所以可以在国际保险市场上“呼风唤雨”,能够在某种程度上决定市场走向和承保人的态度,根本原因之一在于他们的竟价能力。竞价能力的强弱取决于很多因素,但是采购的规模是其中的关键因素之一。这也是为什么在海上油气资产的保险和风险管理问题上,各石油公司均力争主导权,如果争主导权不果,他们会退而取其次,分开安排,竭力做大自己的采购盘子。那些产业一体化程度高的大石油公司都会努力将上下游业务的保险采购规模做大,以此争取同国际保险市场合作的整体主动性。 三、创造利润 从国外企业既往的经历看,企业在介入保险事务的过程中,一般有两个走向。一是向服务中心发展,二是向利润中心发展。前者决定了对可保风险的管理是以服务为主,重点在于减灾预防、危机管理和风险融资等;而后者则成为企业投资项目;变成资产管理的一部分,这代表了目前一些国内企业对保险行业投资的兴趣,很多保险买方在管理自身风险过程中,积累了资金、拓展了渠道、增长了经验,从而在管理自身风险的同时·,逐渐向管理第三方风险发展。 对中海油这类国有企业而言,国有资产最大化的有效路径就是股东价值最大化。而可保风险管理在这方面的贡献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实现,一是为企业优秀资产提供服务,以求达到集团整体效益最大化;二是在管理风险的基础上,介入风险的经营,以获取利润。现在中海油在这两个方面都有发展。前者毋庸赘述。而关于后者,中海油也投资保险业,比如海康人寿保险公司和中海石油保险有限公司(自保公司)。应该讲,其保险板块发展和建设方向的定位清晰既有利于资本市场对中海油业务板块的评价,也有利于理顺集团同各利润中心之间的关系。 (一)可保风险管理是以利润为中心还是以服务为中心 企业是否应该投资于保险行业,涉及企业内部的投资策略、保险业的增长力和盈利水平等一系列标准。ACE和XL两个公司的成立和演变就是企业管理按利润中心的方向来建设,走产业化道路的比较有代表性的案例。 上世纪80年代中期,全球责任险承保能力严重不足,这种情况尤以美国市场为甚。为了满足自身责任风险管理方面的需求,充分利用责任险的整体状况以牟取利润,1986年,68家大型企业的自保公司在保险经纪人公司Marsh McLennan的推动下,先后成立了XL和ACE,专门从事意外险和责任险的巨灾超赔风险,其中XL承保责任限额在5000万美元—1亿美元之间的损失,而ACE专门承保责任限额超过1亿美元的损失。目前这两家公司的运营非常成功,已经发展成为全球意外和责任巨灾风险的主要承保人,并先后在伦敦、都柏林、法兰克福和东亚地区建立了广泛的分支机构。 XL和ACE的发展思路在于企业的可保风险管理能否为公司的优秀竞争力服务,和在服务于公司优秀竞争力的基础上,能否形成自身的优秀竞争力。中海油在可保风险管理建设方面的优势在于保险采购的规模、良好的风险管理业绩和在海上能源风险管理方面的专业技术,具备将保险产业化的一定优秀竞争力条件。但是在近20年的发展过程中,中海油几乎一直在围绕能源走专业化发展之路,妥善地处理优秀竞争力的问题。行业专业化符合资本市场的要求,也符合竞争的要求。现在中海油虽然开始走产业一体化之路,但并不是普通意义上的多元化,中海油的产业一体化基本是在突出主业的基础上,构建一个协同产业模型。其目前的投资方向都是围绕油气能源的上下游产业做文章,主业非常突出,而且非常有规模,有可能在将来的市场上成为领导者。而一般只有主业突出的市场领导者才会给投资人创造更大价值,这是因为领导者本身对市场和金融环境的控制都比较强,可以获得较高的盈利水平,也可以提供一个更高的股东资金回报率。因此,在可保风险管理方向上,企业首先要考虑的不是赚取承保利润。保险利润最大化并不代表集团利益最大化,而服务集团的优秀产业或优秀竞争力,帮助集团利益最大化才是理性的目的。企业的保险或者可保风险管理应该是可以通过利润指标考核的服务中心,而不是单纯的利润中,b。 如果企业打算将可保风险管理从服务中心向利润中心转变,要考虑这个利润中心能否为企业本身的优秀竞争力服务,而不是形成分力和折让;同时这个利润中心本身有无可能具备优秀竞争力,以求在本行业中占据有利位置。除了这两个因素外,企业在选择利用可保风险管理的平台创造利润时,还需要考虑一些问题。比如,首先要考虑是否需要建立庞大的销售网络和进行大规模的固定资产投资,是否比较容易控制经营成本,并可以根据市场的走向和公司策略的变化灵活调整进退。其次要考虑是否利于发挥自己的资金和技术优势。其他要考虑的因素还包括进入市场的时机。这方面需要考虑的因素主要有两个:一是保险市场的状况。保险业的投资人都是在硬市场进入或扩大规模,在软市场退出或缩小规模。尽管目前国内保险市场仍然呈软市场状态,但由于海上能源保险的特点,国内海上能源市场基本是国际海上能源保险市场的一部分;二是企业主营业务对资金的需求,以及可保风险管理产业化对资金的分散和补充。由于可保风险管理产业化必然要求资金的投入,这方面会对主营业务资金需求形成一定干扰;而保险本身保险费提取和赔款支出的时间差,可以形成一定的资金积累,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补充主营业务资金的需求。但是要注意的是财产保险不同于人寿保险,其资金的长期可利用性较后者要弱,而且不稳定。 (二)赚取利润的另外一种方式 如果顾虑到保险产业化可能分散主业的资金供给,把可保风险产业化定位在技术服务方面也是一种折中的方式。以中海油为例,虽然国内有足够多的保险公司,但是真正可以管理能源可保风险的寥寥无几,可以管理海上能源风险的更是几乎没有。在这方面中海油有极强的竞争力,这种服务包括风险检验、评估和预防等。随着产业一体化的发展,中海油在能源的延伸领域,比如电力、石化、天然气,以及能源相关的码头、仓储、分销等方面也会有相当的技术实力。如果将保险视为一条价值链的话,它基本是由资金、营销和服务等环节组成。目前在国内,这个链条一般由保险公司完整地经营。而事实上,这根链条的每个部分都是可拆分的,并可以实行某种程度的专业化经营,以实现某种程度的规模效益。如果中海油明确其在可保风险管理方面的产业化定位是能源可保风险的技术服务,以中海油的技术实力、市场地位,以及国内的保险市场发展和能源市场发展,可以在同国际检验人、理算人、经纪人和风险管理人合作的同时,发展壮大自己,成为既可以服务自己,又可以服务他人,有优秀竞争力的产业。 企业风险管理论文:企业风险管理论文 【摘要】随着国际贸易环境日趋复杂化,规避风险和加强风险管理已成为进出口企业的重要课题。文章就目前进出口企业在国际贸易活动中常面临的进出口业务风险做了介绍,并针对可能面临的风险提出了管理的方法。 【关键词】进出口业务;风险管理;信用保险;国际保理 在我国对外贸易不断发展的形势下,随着国际贸易环境日趋复杂化,规避风险和加强风险管理已成为进出口企业的重要课题。因为风险一旦发生,将直接影响企业的效益,甚至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所以,进出口企业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如何搞好进出口业务风险管理。 一、进出口业务常见风险 在国际贸易活动中,企业常面临的进出口业务风险有以下几种: (一)进出易结算风险 是指企业在进出口时,从签订合同到最终结算,由于进出口产品计价货币或本币突然发生大幅度变动所造成收入减少、费用增加的风险。在早期的国际贸易中,由于自然因素的限制,促使结算信用快速发展,结算工具和结算手段日趋多样化;随着时间的推移,与此相关的制度也得到不断完善。但国际贸易确有不同于国内贸易的地方,因而结算周期仍需很长时间,由此为风险的产生提供了时空条件。 进出易结算风险主要有: 1.汇率风险。外汇市场所反映的既有正常的外汇价格,也有不正常的汇率波动,既是发现价格、为进出口商人提供规避市场风险的场所,也是外汇投机者创造投机机会的地方。如果在结算前出口合同所定的收汇货币贬值而出口企业生产时所付的币种不贬值或贬值幅度小于前者的幅度,则出口企业将受到损失。损失的大小与两幅度的差距成正比。 2.结算风险的另一方面是信用风险。如果说汇率风险主要来自宏观方面的话,那么,结算风险主要来自微观方面。撇开出口方的因素,它表现为进口商因种种原因所导致的不按时付款或不付款。这里面又有两种情况:一是有意的欺诈;二是进口商的实力和能力。我们应该意识到,各国对企业的进出口资格认定管理差别是十分大的,在一些国家,企业无论大小都可经营进出口业务,企业的赢亏是完全自负的。于是,一些资金实力很小又无销售渠道或货源的企业亦无顾虑地签定大额进出口经济合同。 (二)贸易欺诈的风险 随着我国外贸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大批大中型企业获得了进出口权。但不少企业缺乏从事进出口贸易的专业人才和经验,容易被不法外商所欺骗。外商主要通过以下途径来进行诈骗: 1.信用证方式下的欺诈。信用证是国际贸易的一种古老的结算方式,但由于信用证结算强调信用证与合同分离,所以容易被不法奸商所利用。常见的诈骗形式有:假冒信用证,利用假单据行骗,骗取预付货款或抵押贷款等。 2.有意签定无效或部分无效合同的诈骗。一些境外不法商人设置圈套,与我进出口企业签订进口贸易合同,骗取我方货物后,便以种种理由,包括其国内的法律法规甚至民俗习惯等来挑剔货物,迫使我方降价甚至反向我方索赔。而我国亦出现过某些进出口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外商所收买,违反法律规定,用倒签合同日期、重复使用执行完毕的合同等办法,逃避我国进出口管理。更有甚者,为一己私利有意签订损害企业和国家利益的合同,使企业丧失依法减少损失的机会。 二、企业进出口业务风险管理方法 (一)注意选择有利的计价货币 企业选择交易计价货币应遵循如下原则:选择可自由兑换的货币,如欧元、英镑、美元、港币、日元等主要货币,这有利于转移汇率风险;坚持付汇用软币、收汇用硬货币。一般来说,硬货币汇率上浮的可能性大,下跌的可能性小,因此,收硬付软已是国际贸易的通常作法。 (二)强化风险意识,建立风险防范机制 进出口企业要加强经常性的风险分析、研究各种可能会给企业经营带来的风险,提高识别和防范风险的能力。 1.进出口企业建立自己的信用管理部门,加强市场调查研究工作。企业设立专职的信用管理部门是十分必要的,有利于制订自己的信用政策,推行全面管理。如对新老客户,对目标国的法律、习俗等进行资料收集和分析,随时掌握客户的最新动向,为业务部门提供决策依据,提高业务管理的质量,对不熟悉的业务,要积极主动向有关机构咨询,避免工作失误,减少经济与信誉损失。目前的情况是,我国的国有大中型企业,由于长期生活在严格的行政等级制度下,往往不知道如何获得国外企业的资料,他们也知道驻外使领馆有负责经济事务的官员,但不知如何才能请动这方“神仙”。事实上,企业只需通过银行,再由银行与驻外使领馆联系,或者由银行通过各国银行间的合作关系即可了解到外国企业的有关情况。 2.要加强制度建设,以制度约束来促进进出口企业经营者、特别是管理者的道德修养和业务水平的提高,从而达到降低风险的目的。也就是说企业要建立健全集体领导和群众监督机制。长江机械、株洲冶炼等等,这些沉痛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不许监督的权力将给国家和企业带来怎样的损失。因此,今天的上级主管部门、明天的企业理事会、监事会,都要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要认真执行《公司法》,绝不许以保守商业机密为由搞个人决策,对重大问题必须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才能签署,否则一律无效。当然,经营管理者的自觉学习提(下转第29页)(上接第22页)高是制度得以长期完整准确执行,特别是得到不断健全完善的关键,否则,一人订制度众人挑毛病,大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使政策制度的修订严重滞后于形势的发展。 (三)积极主动利用进出口信用保险业务 从国际趋势看,各国正纷纷设立政策性出口金融机构,对企业的出口业务提供保险和担保,加大信用支持力度。企业在货物出口后,因进口商的商业信用风险或因进口国的政治风险等,造成出口人收不回货款或不能按时收回货款的,出口信用保险机构将对出口人的损失予以补偿。这是一种政策性金融服务,费用低廉,只要是国家扶持的出口对象,经申请即可获得政府的这项优惠政策的支持。对我国进出口企业而言,要善于运用对外担保以获得银行支持,保证资金安全。 (四)在出口业务结算中,要善于运用国际保理这一新兴结算方式 所谓保理业务,是指国际贸易中出口商在以商业信用(D/A、O/A)方式出售商品的情况下,由保理组织向出口企业提供的包括收汇风险担保、资信调查、货款催收、资金融通、代办会计处理等内容的综合性服务。企业在出口贸易中,若以信用方式出售产品,必然面临收不回货款的风险。为了使风险尽可能降到最小,要积极主动运用保理这一新兴结算方式,这样一方面既能达到扩大出口的目的,同时也能达到防范风险、降低风险的目的。运用保理时要注意,须事先征得银行的同意,即必须是与银行经过资信调查认为符合条件的进口企业签定的贸易合同,银行才会提供保理服务。 因此,出口企业若选择保理结算方式,就应当在进行商务谈判时提出这一要求,并让银行早日介入谈判。 企业风险管理论文:航运企业风险管理论文 1干散货FFA的发展趋势 1.1市场活跃度较为平稳干散货FFA是目前运费衍生品市场最重要的交易品种,其交易规模与航运市场波动性高度相关,同时交易方式的改革和交易主体的多元化也促使干散货FFA的流动性不断增强,交易额不断扩大。在FFA诞生的最初10年间,80%以上的交易者为欧洲船舶所有人和贸易商,因为此时的FFA主要被用于套期保值和规避风险,交易市场的流动性并不高。1999年波罗的海航运交易所细分了BDI指数,2001年挪威期货和期权结算所推出了场内远期运费合约,这都为金融机构进入市场创造条件,促进了FFA交易量的明显上升。从2002年到2008年,随着航运市场逐渐繁荣,干散货FFA市场交易日益活跃,2008年达到了创纪录的1300亿美元。但是,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航运市场行情一落千丈,干散货FFA市值和成交量也出现了较大萎缩,2009―2013年的成交量保持相对平稳。 1.2交易方式由场外为主转为场内为主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前,干散货FFA交易以场外交易为主,占交易总量的80%以上。在航运市场暴跌后,很多航运公司陷入经营困局,资金链断裂,造成FFA交易量骤减,甚至还发生了大量的场外交易违约事件。恶劣的市场环境使各参与主体回归理性,意识到需要有实力强、信用高的结算平台为其提供合约净值结算服务,因此,大量参与者纷纷转到场内交易,以降低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虽然通过场内交易的方式交易成本有所上升,但其成交快捷、信息传递及时、交易双方风险小等优势满足了参与者的需求。干散货FFA场内交易量占交易总量的比重从2008年的58%逐年上升到2014年上半年的99.4%。场内交易规模的迅速扩大,说明市场正处于逐步重建中,并向规范化方向发展。目前主要有纽约商品交易所、挪威奥斯陆期货期权结算所、伦敦结算所、新加坡交易所等开展了FFA清算业务。2013年,上海清算所也推出了人民币远期运费协议中央对手清算业务。 1.3交易船型由以巴拿马型为主转为以好望角型为主干散货FFA交易的航线为BDI涉及的所有航线,因而巴拿马型船FFA交易长期占据市场主力地位。但是,随着近年来好望角型船市场剧烈波动,流动性进一步增强,可操作空间也随之变大,该船型FFA交易量明显上升。大多数好望角型船的经营者直接参与FFA市场交易或以FFA市场为参照操作现货交易。截至2013年第三季度,在干散货FFA交易量中,好望角型船占比超过50%,巴拿马型船占40%,灵便型船仅占10%左右。从各船型平均持仓量比例(见图1)来看,从2011年至2014年第二季度,好望角型船占47%左右,巴拿马型船占37%左右,灵便型船占16%左右。因此,好望角型船FFA交易成为目前FFA市场交易的主力。 1.4交易主体以租家、货主、金融机构为主干散货FFA在经过2008年航运市场暴跌、2009年低谷后,市场交易数量逐渐增加,流动性也有所增强,但因判断失误、操作能力弱、风险认识不足等因素,航运企业在危机中操作FFA时承受了巨大的风险,甚至出现倒闭,而生存下来的企业对FFA市场也处于高度警惕状态,市场参与意愿降低。此时,越来越多的租家、货主、金融机构等逐渐成为干散货FFA交易的主力。大型货主和贸易商在利用FFA套期保值的同时,通过低位建仓、以期推现、哄抬市场、卖空套利等模式操纵市场,赚取利润。与此同时,金融机构借FFA市场急涨暴跌、操作空间巨大的机会,利用金融杠杆进行投资炒作,通过“快进快出”的操作方式实现投机获利。尤其是在2011年波罗的海航运交易所推出FFA交易平台Baltex后,交易透明度有所提高,程序更加简单、快捷,因而吸引了更多的金融资本涌入FFA市场。据统计,目前金融机构在FFA交易中所占份额已达50%以上。 2我国航运企业应对干散货FFA风险的管理策略 FFA本质上属于风险管理工具,但随着FFA市场的发展和深化及货主、贸易商和金融机构的涌入,FFA基本的套期保值功能开始向高风险、高投机转变。尤其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前后,我国航运企业因参与干散货FFA交易而造成巨额亏损,充分暴露了其风险意识薄弱、风险控制方法欠缺等问题。目前,我国大多数航运企业对FFA市场望而却步,很少参与。但是,从长远发展角度看,我国在国际航运市场上还缺乏有效的话语权,航运企业应进一步增强经营管理能力,提高风险控制水平,对FFA市场应积极评估、控制其本身存在的风险,合理配置内外资源,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争取获得国际航运市场的定价权和话语权。 2.1充分认识、评估FFA风险,构建FFA风险控制体系FFA是以现货市场为基础而衍生出的金融合约,具有衍生性、虚拟性、高杠杆性、跨期、透明度差等特点,其风险既具有航运业的风险特征,又有金融衍生品的独特性。航运企业在操作FFA前,应针对FFA金融衍生品的特征,构建一整套风险控制体系,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和责任明确、管理到位的业务层级作为支撑。根据FFA业务的属性和特点,制定一套有别于现货操作模式的风险管理制度,实现FFA业务与现货业务、风险管控部门的独立运行,筹划组织FFA业务授权审批控制矩阵,制定相应的FFA财务结算、会计处理制度,完善对FFA业务操作考核激励和责任追究制度,实现FFA风险控制体系的完整构建。针对目前干散货FFA呈现的新特点,根据企业的经营管理目标,研究参与FFA操作的交易模式和具体操作流程,做到:(1)事前,应充分评估市场风险,收集市场信息,判断市场走势,选择相应的风险操作策略、合适的对冲船型和有实力的交易对家;(2)事中,严格管控操作风险和信用风险,高度关注自身资金状况,降低财务成本和被动平仓风险,同时时刻评估交易对手的信用评级和资信,及时掌握风险变动因素,采取积极、稳妥、灵活的操作,确保风险控制在容忍度内;(3)事后,主动接受内外部监督和检查,落实考核奖惩机制。 2.2提高风险控制意识,坚守套期保值操作套期保值是指通过现货和远期市场的套期达到规避风险的目的,实质在于增加“保值”的确定性;而投机成功与否主要基于操作者对市场运价未来走势的预测正确与否,具有极不确定性,一旦操作失误,易遭受损失。在2008年前后因操作FFA造成巨额损失的航运企业并不是不具有风险意识,而是在操作上脱离了“套期保值”的初衷。在市场出现短期单边上涨或下跌时,很多参与者只追求丰厚利润,而放弃了“套期保值”的操作理念,造成了市场风险难以控制的局面。航运企业大多既拥有自有船也有租入船,因此,同时面临着自有船运费收入下降和租船成本上升的风险。适时通过FFA市场采取对冲操作,可防范运价风险,但如果错判形势,追求高额利润,片面地做多或做空,开展投机套利,从而脱离航运市场的基础形态,必然承受巨大风险。航运企业在操作FFA时,应严格遵守套期保值的原则,避免短期的投机获利。在交易方向上,一般买入(卖出)与现货市场交易方向相反的合约,例如,在现货市场租入船舶时,因担心运价下跌,可通过做空FFA合约套期保值,而在租出船舶时,担心运价上涨,可买入FFA合约对冲风险。在交易规模上,应确保FFA的合约价值或数量与需要保值的现货合约相匹配,否则将会出现新的敞口风险。在交易期限上,应尽量避免较长的交易期限,套期保值的时间周期与现货的交易周期大致相当,若出现大量不一致,会产生投机风险。目前,FFA市场出现了大量的FFA短期交易,多以5~10DSPERMONTH为结算单位,进一步增加了市场活跃度。 2.3提高风险辨识、度量准确度,建立高效的预警机制和处理机制FFA由于“量体裁衣”的模式和跨期交易的特点,使其产品结构复杂多样,单凭主观判断无法完全界定风险规模。由于国内缺乏权威性的国际干散货运价衍生品市场,我国航运企业在识别和度量FFA风险时一贯采用定性方法,缺乏较为准确的定量分析工具,因此,难以建立符合企业实际的风险量化模型。对此,航运企业应依据风险管理目标,在套期保值的操作策略下,依据自有船、租入船与货源的数量关系,充分整合市场信息,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风险进行识别和度量。运用金融衍生品市场的风险价值模型(VaR)、极值、灵敏度等定量分析工具,根据市场趋势、自身敞口风险,建立符合自身实际的风险量化模型,精确分析和评估所面临的风险规模,为减少意外损失、降低经营风险提供参考。在风险识别和度量的基础上,针对FFA风险运行状态,建立较为完整、反应迅速的预警和处理机制。在预警机制上,应时刻关注FFA持仓业务总量与现货总量的匹配,关注交易对家的信用执行情况,持续不断地报告资金状态、盈亏情况、套保效果、敞口风险、市场预测等信息,探索控制多头、空头和敞口头寸规模的规律,为研究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策略奠定基础。在处理机制上,应进一步完善风险应急预案和紧急避险机制,加快反应速度,优化审批流程。当面临超越风险承受能力的紧急事件时,果断“斩仓停损”,避免造成更大损失;建立止损止赢机制,控制好由数量、期限等方面的不匹配造成的风险敞口,使操作区间始终受控于套期保值的有效盈亏范围内。 3结语 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航运产业发展持续升级,航运企业应积极融入国际竞争,学习和掌握航运金融衍生工具交易规则,通过FFA市场积累更多经验,利用多种手段控制企业经营风险,不断提升企业价值,增强其在国际航运市场的竞争力。同时,我国应致力于建设国际性的运费衍生品交易体系,完善运费衍生品的监管措施、交易系统以及规则设置,不断增强我国在国际航运金融市场的影响力和定价权。 作者:冯海滨单位:青岛远洋运输有限公司 企业风险管理论文:物流企业风险管理论文 一、物流企业面临的风险内容分析 (一)信誉风险。 物流企业经常会因为物流合作方不信守承诺,导致无法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货物运输和卸载以及接、送货物等服务,这种给物流企业带来信誉影响和经济损失的风险也就是物流企业需要面临的信誉风险。 (二)物流企业自身管理风险。 一是物流合同中的风险。现代物流企业通常容易在业务合同的签订过程中面临这些合同管理方面的风险:合同条款约定提供给客户的服务标准过高,并且服务质量的精确度要求太苛刻;和分包商或者合作商的合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双方的责任界定;轻易向客户妥协放弃法律允许的责任豁免条款等;二是物流过程中的风险。物流过程中的风险主要是来源于物流企业自身管理过程中例如物流方案设计不严、外包合作商选择不当、物流企业本身投资不当等,再例如物流过程中由于企业工作人员缺乏严格的制度管理、工作流程设置不合理、工作人员缺乏责任心等造成的风险。总而言之,现代物流企业通常都会提供一站式的全程服务,虽然提升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扩大了业务范围,但也使物流过程中由于责任范围增大而增加了风险。 二、现代物流企业风险管理和防范主要措施 (一)加强风险防范意识,构建风险防范体系。 现代物流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一定要充分重视当前复杂多变的国内国际环境,增强防范风险的意识,构建风险防范体系有效避免风险带给企业效益损失。物流企业的风险管理应该首先进行科学规划并形成一定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重视实施风险调研和评估,采取合理有效的风险管理方法,增强经营过程中合同规范管理和流通具体环节的有效制度监控。同时,还应该增强物流企业领导层和普通工作人员的风险意识,将风险管理落实到各个不同的责任人身上,督促物流服务水平的有效提高。最后还应该构建风险防范预警体系,在风险发生的第一时间及时处理,预防风险给企业造成的危害进一步扩大。 (二)掌握市场信息,加强风险监控预警。 充分利用国家政府单位和行业协会以及其他咨询企业对风险的预测信息,采取多方合作针对风险进行科学预测分析。还可以通过针对客户信息的收集反馈分析,形成科学实际的风险评估标准。根据行业内常见的一些风险问题注意实施风险监控。 (三)重视风险评估,规范合同签订。 在和合作方展开实际合作之前应该根据对其资信调查分析结果以及风险评估结果进行不同方式的合作,以免由于合作对象选择性错误造成不必要的风险损失。特别是在物流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应该认真分析合同条款的合理规范性和完整性以及法律有效性,有条件的情况下还可以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指导避免合同风险的产生。 (四)强化员工培训,科学规范管理。 物流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环节众多,因此面临的风险也就比较多,任何环节出了问题都非常有可能为企业带来风险损失。所以,物流企业不仅应该重视领导层风险管理意识的提高,还应该注重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规范要求。应该根据物流行业的业务特点,增强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其工作服务的专业水平和质量成效。 (五)投保物流保险,实施风险转移。 物流企业业务范围的广泛性和业务环节的不确定性致使企业在所难免的会遭遇各种各样的风险。因此物流企业必须采取科学合理的必要措施进行有效风险转移。而参加商业保险就是目前物流企业最常见的风险转移可行的办法。针对现代企业而言,采取物流保险投保的方式其实真的就是一种很好的避免风险的办法。当下,物流企业应该杜绝那种投保就是没有效果投入的观念,根据本企业实际的业务状况投保国内外不同保险公司适合于本企业的物流保险,坚持用物流保险的小投入换取企业风险应对能力,让企业成功实现风险转移确保平稳顺利发展。综上所述,物流企业既然无法完全避免经营过程中客观存在的风险,那么就更应该认真分析识别风险内容,以规范科学并且合理有效的措施实施企业风险管理和防范措施,才能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实现企业经济效益并持续发展。 作者:张蕴志 单位:冀中能源峰峰集团物资供销分公司 企业风险管理论文:油脂企业风险管理论文 一、我国的总体形势 中国每年大豆压榨的需求是3500万吨左右,有2000多万吨需要进口,每年的贸易额达75亿美元,是世界大豆进口量最大的一个国家。由于国际豆价波动剧烈,国内大豆压榨能力过剩,所以中国的油脂企业面临着巨大的市场风险管理。在这样的背景下,国内油脂企业所面对的原料采购市场风险管理越来越大,如果油脂企业不规避市场风险管理,根本无法继续生存,实际的规避方案对稳定国内企业的生产,促进整个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企业简介 浙江中大油脂有限公司创已建成日加工大豆1000吨的预处理车间、浸出车间和日处理200吨精炼车间,配有一次性可装大豆2万吨的立筒仓6只、3万吨平面仓库及7000吨储油罐8只,其中部分关键设备由瑞典进口。主要生产大豆油,原料主要为进口的转基因大豆。大豆主要靠期货市场下单通过外贸公司进口。 三、企业面对的油料信贷发展形势 当前,我国的油脂油料市场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我行油料信贷业务的发展正面临着严竣的形势。 我国油脂加工产能过剩,一些大型国内油脂企业和以跨国粮商为主体的外资企业正在加速布局,我国油脂市场将被一些大企业或企业集团占领,竞争力较弱的中小规模油脂加工厂面临很大的生存压力,部分地区油脂加工企业已经开始整合。 随着近年来我国油脂油料贸易的开放和油脂加工产业投资的对外开放,我国油脂油料市场对外依存度很高,国际国内市场、期货现货市场的联动性增强,明显加大了国内油脂油料市场的不稳定性。 国家目前除对油菜籽实行了临时收储的调控政策外,其他油料品种都属于市场化调节,尤其是一些小品种油料的市场化程度更高,准政策性收购的特征正在淡化。 部分行片面认识油料收购贷款的准政策性,忽视了油料市场风险管理的管理,今年以来部分地区出现了油料企业经营亏损、库存积压、贷款风险管理显现的情况,甚至个别行为完成棉花收购贷款双结零任务而发放油料收购贷款“倒贷”。这种形势下,我行油料贷款的风险管理增大,需要采取针对性措施,促进油料信贷业务健康发展。 四、解决问题的对策 针对当前油料收购市场形势的变化和存在的问题,特别是一些小品种油料收购的市场化程度高、准政策性特征已不十分明显,总行决定,油料收购贷款和调销贷款支持范围调整为油菜籽、棉籽两个大宗油料品种,其中棉籽准政策性贷款的范围仅限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对新疆分行开户企业从棉花加工企业购入的棉籽资金需求,不得发放收购贷款,应通过调销贷款解决。新疆分行要加强贷款风险管理防控,督促贷款企业对棉籽采购价格按照油脂行业“购得进、销得出、有效益”原则进行合理定价,不得参照棉花价格定价。除此以外的油料品种不再纳入油料收购贷款和调销贷款支持范围,存量贷款逐步收回,符合贷款条件的,应通过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予以支持。 五、提高油脂油料加工企业使用收购贷款和调销贷款的准入条件 严格油料准政策性贷款客户的准入进一步提高油脂油料加工企业使用收购贷款和调销贷款(含大豆收购贷款和调销贷款,下同)的准入条件:一是企业信用等级必须是经系统评级方法在A-(含)级以上;二是贷款方式原则上采取担保贷款,担保贷款的抵押资产优先选择土地、房产,适当控制机器设备抵押。对确需采用信用贷款方式的,自有资金比例提高到30%以上,对确需降低自有资金比例的粮油信贷战略性客户,须报总行核准;三是企业申请信用贷款的,贷款审批权限上收到省级分行。从严控制油脂油料购销贸易企业使用收购贷款和调销贷款。对管理规范、诚实守信、经营效益好,有稳定的销售渠道的购销类贸易企业,在落实切实有效的风险管理防控措施后,可以适当支持其使用收购贷款和调销贷款进行油脂、油料的购销。油脂油料购销贸易企业发放的收购贷款和调销贷款须报省级分行核准;超省级分行核准限额的,要报总行核准。各级行要按照总行粮油信贷战略性客户布局定点的要求,优化油脂油料贷款客户结构。对本行战略性客户经营能力远远大于当地油料购销量的,按照调整和优化客户结构的原则,适时退出到一般性客户。对上年油料收购贷款未能按期结零的企业,严禁发放新的贷款,确需发放贷款的,应由省级分行批准并报总行备案。 六、套期保值是油脂企业规避市场风险管理的有效手段 (一)油脂企业参与期货市场套期保值的意义 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趋势使企业的经营不仅要关注国内市场,更需要密切注意国际市场的波动。随着中国加入 ,进出口贸易的增加,国内粮食企业承受的市场风险管理也在加大,客观上需要利用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锁定利润,以规避现货市场上激烈的价格波动。中国加入后,中国油脂企业面临的不仅是与本土企业的竞争,而且是与国际市场跨国集团的竞争。所以中国油脂企业必须学会利用套期保值的方法,使企业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二)油脂企业参与套期保值的注意事项 1、要选择可以实现套期保值目的的期货市场,即该期货市场具有发现价格的功能,能有利于实货交割。 2、要选择有资金实力、正规经营的期货公司,一旦市场有突变,期货公司能为套期 保值的客户提供融资能力。 3、要恪守套期保值观念,严禁投资行为,因为投机者是市场风险管理的承担者,而油脂企业是规避风险管理者。 4、要有一整套科学严密的投资计划、方案和报告。选择一家有实力的期货公司,他们能为油脂企业提供较为准确的市场分析报告,为决策提供市场依据。 企业风险管理论文:企业风险评估与风险管理论文 不同的企业都会遇到或者解决一些来自不同环境以及因素的风险,可以说每个企业都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包括投资风险、财务风险等,就需要每个部门采取一定的措施对这些危害企业发展的风险进行克制,企业采用了风险评估这一手段,并且财务风险又分为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当这些内外部的风险都因为某些因素而产生一系列的变化时,就容易出现一些风险,而给公司的正常营运带来麻烦和损失,针对这些方面的因素,都应该加强企业的风险评估策略和评估手段,并且对于企业的风险管理的加强也是不可缺少的,所以风险评估是企业内部环境的控制的最重要的途径。 一、企业风险管理概述 企业风险管理有八个组成要素:目标设定、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对策、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督,内部环境.下面对其前四个方面的因素着重进行阐述: [1]目标设定,即是在1960年之际,有国外的代洛克发现并且提出了相应的理论,它的内容是叙述具有一个向前的目标是完成某个事情的源泉和动力,所以可知,倘若确定了目标,就会增加靠近成功的几率,当一个具有挑战性的目标被大众认可并完成以后,取得的价值是非常可观的。 [2]风险识别是指在企业发生亏损,出现差错之前,企业的管理人员根据自己以往的经验以及相应的设备等辨识出对企业的威胁的因素以此来协助和维护企业达到既定目标的安全。这主要包括感知以及分析风险两个方面。 [3]风险评估 从企业的相关资源的安全角度来分析可知,风险评估主要是对企业内部的资料进行相应的分析,评估风险的来源和对企业的危害度,企业进行风险管理的前提,风险评估是企业保证其内部资源具有高的安全系数的主要措施,它将归类于资源的安全管理这一企业经营体系中。 二、企业开展风险评估的过程分析 国家政府部门在2006年之际就已经出版了《企业全中央面风险管理指引》这一条款,其中的一条项目《指引》里面的主要内容就指出了,每个企业或者公司都应该对保存关于风险管理方面的一些相关资料以及企业不同的项目管理业务过程开展一些针对实际情况的风险评估。对于这些方面的风险评估,企业就采取了三个方面的阶段和内容,首先是风险辨识,其内容主要是包含了和辨清企业开展什么项目或者进行什么措施会严重阻碍企业的发展,从而产生风险。话句话说的就是对于企业的各个生产流程,部门管理流程和相关的业务流程以及公司的一些日常事务活动进行认真地检查和评估,辨别其中是否具有风险性以及具有的这些风险内容的症状在哪里,其次,对企业进行风险分析,这主要就是为了确定企业能否产生风险以及分清风险的特点。换句话说就是根据相关的风险具有的特征对这些风险进行分门别类的定义,并且辨别其相关的风险度和产生这些风险的原因和条件。最后,对企业进行风险评价,风险评价也是极其重要的一个方面,即是预测企业的某个流程产生了风险之后会对企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换句话说就是风险评价对企业来讲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可能会了解到风险在企业实现其自身的目标方案中的影响程度等。 三、企业进行风险评估的重要性 任何企业都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并且企业的风险性也是不可避免的,风险评估是事实内部控制的重要环节,所以就要加强企业的风险评估,让企业的损失降到最低化,另外,在企业内进行风险评估还可以加强企业的管理人员与上级领导和企业员工之间的警惕风险的意识,而且还能够让全体员工能够懂得各司其职,加强企业的风险评估能够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防止其影响企业的既定目标,造成企业的正常营运处于瘫痪状态,由此企业加强风险评估是最有效也是最直接的提高企业的经济的途径。 四、企业进行风险评估的策略 3.1控制活动策略 在企业的相关管理部门在察觉这种风险,并且将这种风险的影响程度进行了了解和清晰的分析之后,就可以对企业存在的这种风险着手加派人手研究相应的解决措施。这里的控制活动主要是针对管理阶层而言,主要就是为了让相关的管理人员在发现企业有了某些风险之后能够及时的发出响应的指令,防止一些人员不停派遣和调岗的情况出现,相当于是授予管理人员的某种权利,这就包括了“核准、授权、验证、调节”等等一系列的过程,控制活动的最大的作用就在于保障企业的既定目标能够不够风险的影响,并且能够顺利的完成或者达到企业的既定目标。 3.2完整风险管理体系 全面风险管理是对整个机构内各个层次,各个种类风险的通盘管理。对企业实施全方位的整体风险管理不仅可以使企业的整体员工合作协调起来,让企业内部数据之间deep收集、测量、处理三者有机的站在一条水平线上,能够更好的协助企业的内部的审计以及监督。并且企业的相关上级领导以及相关的管理人员务必分清从整个企业的发展出发,分清其中的利与弊,使得各部门的领导安排的相关程序都能够及时的落到实处,其次有效、及时、准确的报告制度对于企业来讲也是非常重要的,这就需要尽快恢复其现有的报告缺陷,保证企业的内部信息畅通,即当企业的内部环境方面出现了某一方面的风险和错误时,就应该及时的上级领导挥或者部门报告,以便让其能够尽快得到解决,恢复正常的运营秩序。 3.3建立健全财务危机预警系统 企业财务预警机制系统是为防止企业偏离正常经营轨道而建立的报警和控制系统,它以企业信息化为基础,利用数据化管理方式,通过对各种财务数据资料的分析,对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存在的财务危机及早警示,对潜在财务风险进行实时监控,为经营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建立财务危机预警系统,可对财务运营过程进行监控、预测,及早发现财务危机信号,在其萌芽阶段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预防和控制,避免情况恶化造成更大的损失。 3.4设计一套科学的内部控制行动指南 1、在机构内部广泛开展“深化内控理念,落实内控措施”的创建活动,结合自身情况及上级单位的要求,通过确定风险控制环节,分解、落实机构内各部门、各岗位管理职责,并对控制状况进行检查、评价和考核,强化风险管理责任,提高全员风险防范的意识和能力,从而全面有效地控制经营风险。设立一套科学的内部控制行动指南,为管理者进行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提供指引也是当前急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并且要在内部相应的部门实施相应的个人评估策略,即在企业实施的长时间的监督过程中,在一般情况下,企业最好是聘请相应的专业人员对其进行评估,以此来监督企业内部控制的实施有效性,这些是对长效监督控制的一系列评估 2、一个完整的企业内部控制系统务必应该有相应的监督机构和人员以及体制,在企业实施内部监督策略是当下时展的趋势和必然要求,在企业进行有效地评估控制中的每一个过程,也是在企业实施监督的一种策略,在长时间的监督活动中,企业将能够实现自身的内部监督策略。在企业内部拥有一个监督活动也是极其重要的,主要就包含了管理和监督活动,另外就是企业部分人员为了能够保障所在岗位而采取的一些措施,企业的持续监督活动就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企业部门之间的绩效比较(2)企业的信息流通,即是与企业外部进行一些信息交流畅通(3)企业的内部员工或者部门的监督体制(4)相关的推举的制度和方法(5)企业之间的资源反馈 总之,我国企业在进行风险评估的过程中虽然采取了一些措施和制度,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企业在进行相应的风险评估的时候都要从现实的实际出发,然后研究出风险的影响和原因以及找出相应的对策使得企业完成既定的目标,使得企业能够在国家的宏观调控下更好的进行风险评估、提高企业的效益。
保险法律论文:保险法律和保险发展存在的问题与措施 内容摘要:保险法律规范是保护保险人和被保险人权益的有力武器,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步伐进程的加快,尤其是入世以来,保险市场的逐步放开,国人的保险意识不断加以提高,保险业务诉讼案件越来越多。其原因主要是:承保质量不高,核保不严,业务人员未履行告知说明义务,特别约定不合理,拒赔案件手续不全等形式。但在基层公司,法律运用工作却不容乐观,法律专业人员少,多借助社会上的法律工作者;依法依规办事少,留下诸多隐患;主动起诉少,被动应诉多;胜诉少,败诉多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对保险公司的发展是极其不利的。保险公司只有强化合同管理,严格执行内控制度,提高保险从业人员法律意识,加大对外宣传力度,才能营造出良好的保险法律运用环境。本文从法律角度对这些问题进行探讨和分析,将使保险人更加明确自身职责和权益,为社会做出更多更好的服务,让所有公民和保险人认识到保险法律规范的重要性。 关键词: 保险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保险标的;合法权益 近几年来,保险公司诉讼方面的案件不断增加,案件涉及到的内容也不断趋于多样化,保险公司特别是基层公司为此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在实际的判决中,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保险公司败诉的几率很大,如何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此类现象的发生,减少由此而产生的不必要的损失和社会影响,是保险业所面临的重要课题。本文就保险法律运用存在的有关问题及应对措施进行探讨、分析。 一、保险诉讼案件的类型 目前,在我国保险诉讼案件的表现形式多样化,归纳后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承保质量不高,核保不严,造成隐患 核保是保险人的职责,由于保险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敬业精神不高,导致保险公司在保险纠纷案件中处于败诉地位,经济损失惨重,例如: 淮阳县水利局豫东彩色扩印中心一辆旧尼桑实际价值3万元以30万元投保,于95年8月24日突然着火报废,保险人以“被保险人投保时隐瞒被保险财产真实情况”为由拒赔,经法院一审、二审均败诉,总计给公司造成近35万元的经济损失。 郸城物资公司泡沫鞋底厂,频临倒闭的私人企业,已停产半年,保险公司业务人员盲目承保,致使保户有机可乘,人为纵火,保险标的全损,一审判决我公司赔偿近73万元,经高院判决赔偿近26万元。 以上两起案例中,如果保险人在承保前熟知保险条款,坚持验标承保,重视承保质量,严把“入口关”,保险人就不会在诉讼纠纷中处于不利地位。 (二)未履行告知义务或履行告知义务后无文字依据 保险人熟知保险条款、法律地位,在承保时有义务给被保险人解释保险条款,未履行告知义务要承担保险责任,或者虽然对保险条款进行解释,只是没有书面的特约条款,也视为没有解释,仍然承担未履行告知义务。 临颍县公司承保的一辆实际价值为15万元(盗抢险金额15万元)的蓝鸟车丢失后,按条款规定应有20%的免赔,实赔12万元,但法院以“特约条款” 未履行告知义务为由判决保险公司赔偿被保险人15万元。 原阳支公司正在诉讼的一起案例是,被保险人肇事逃逸被执法部门判决赔偿第三者损失后,向保险公司索赔,理由是投保后只得到保险卡而无保险单不了解条款,同时保险公司未履行明确告知义务,法院一审判决我公司败诉。 (三)拒赔案件处理不当、手续不全 保险公司在实际理赔中,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理赔案件进行拒赔处理,应当有足够的证据,证据必须是保险公司直接收取的书面证据,才有可能免除保险公司的责任,否则不能免除责任,例如: 南阳唐河支公司承保的一日野大客车,于1998年1月19日在沈丘车站因明火烘烤而发生火灾,当时被保险人口头报案称起火原因为明火烤着,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在未得到任何文字依据的情况下即复被保险人事故为除外责任,事后也未采取补救措施。半年之后,保户直接到法院起诉我公司,起火原因改为他人放火。保险公司败诉后造成近10万元的经济损失。 周口分公司承保周口市颖河商场的财产综合险,于2000年2月9日因室内水管冻裂造成部分库存商品被淹,当时同样是被保险人电话报案,因其不属于财产综合险的赔偿范围,业务人员也是口头答复为除外责任,后被保险人直接起诉到法院称是消防设施冻裂引起,保险公司败诉后赔偿保户近15万元,真乃“一语值千金”。 (四)特别约定不合理,合同终止后未收回有效单证 在实际的业务工作中对特别约定是对缴费的约定不近合理,灵宝运输公司一大货车1998年5月2日承保时缴费2000元,特约栏内注明下余部分于5月25日前付清,否则保险合同终止,此车于1998年10月11日发生严重交通事故,后经法院判决以“特别约定不仅显示公平,而且保险人既没有书面通知被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也没有及时收回所有有效保险凭证,有悖于保险法的规定”,判决保险公司赔偿被保险人近20万元。 还有许许多多的保险纠纷案件,其结果都是保险公司败多胜少,这些案件的发生不但对保险公司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而且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给被保险人的感觉就是保险公司收保险费容易,真正出现保险事故索赔道路艰辛。 二、保险法律运用中存在的问题 从基层公司现状来看,法律运用工作不容乐观,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法律专业人员少,借助社会法律人员多 基层公司基本上没有设置专门的法律工作岗位,没有配备专门的法律工作人员,相当多的公司没有聘请专门的法律顾问。一般都是收到法院的应诉通知书或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才临时委请律师,交由律师全权,由于大部分外聘律师对保险业务条款相对比较陌生,以至在法律诉讼中经常处于被动地位。 (二)依法依规办事少,法律风险存在多 1、有些基层公司法律地位不明,职责划分不清,越权经营,违规经营,带来法律隐患。 2、保险人员素质不高,人员管理不严,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后,公司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3、承保核保制度流于形式或把关不严,在合同中留下法律隐患。 4、现场查勘不及时,不按查勘实务操作,没有掌握第一手资料,一旦出现诉讼即因缺乏证据而陷入法律上的被动。 (三)主动起诉少,被动应诉多 从近几年来的保险业务诉讼来分析,除进出口货运险中对承运人追偿是保险公司主动起诉外,基本上没有保险公司主动起诉的。究其原因,除了基层公司不愿与保户打官司,担心打官司会影响与保户的关系这一因素外,主要还是基层公司不习惯,不熟悉如何运用法律手段维护保险人的利益。如保户拖欠保费问题,对恶意拖欠保费的保户,除一般性的上门或发函催讨外,基本没有诉诸法律来落实债权,入了账的形成呆账,不入账的责任期终后则不了了之。又如对愈来愈频繁的保险诈骗案,一般也是查证后拒赔了之,没有诉诸法律,使诈骗分子心存侥幸心理。 (四)胜诉少,败诉多 从保险诉讼案的结果来看,保险人无论是作为原告还是被告,都是胜诉少,败诉多。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有内外两个方面,从内部看,主要是保险条款订立不严谨,合同约定不规范,业务手续不健全,在法律上有漏洞。从外部来看,主要是一些法官过度使用法律上“保护弱者”原则,简单理解《保险法》第30条规定,即“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誉为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应当做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从一些判例来看,一些法官甚至不理会保险的法律原则,依据有利于被保险人的法律规定有判决。“逢案必输”这种现象给保险人的声誉带来非常不好的影响,应引起高度重视。对此问题,下文作针对性的论述。 (五)仲裁形式少,诉讼形式多 目前在保险合同中明确列明具有法律效力的仲裁条款仅有2000年7月执行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因而,实践中出现的保险合同纠纷,基本上都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而无论对于被保险人,还是保险人,解决保险合同纠纷,仲裁优于诉讼,这种有效解决保险合同纠纷的形式保险人恰恰没有应用。 三、产生诉讼案件败诉的原因 (一)保险合同签定的某种缺陷是产生诉讼案件败诉的根本原因 1、业务人员的业务素质不高、法律观念淡薄。基层公司的业务人员专门的业务培训特别是法律知识的培训机会很少,有的对业务知识一知半解,特别是对保险合同的签定没有上升到法律的角度,总认为是熟人、关系户,只讲关系,不讲法律,还存在替保户代签投保单、代签名的不合法律的现象。无保险事故、无保险纠纷还好,一旦出现纠纷,这就成为了“把柄”,在法庭上成为对保险人不利的证据。 2、特别约定不合理或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特别约定内容是保险条款和附加条款之外,保险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的特约事项,它的效力优于保险条款,但约定的内容必须公平、合理,否则不如不约,特别是对分期缴费的约定,合同中是五花八门,格式不一。本属于保险人行使权利的最好手段,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成为对方钳制保险人的把柄。 3、现有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的一些漏洞及《保险法》第四十九条“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出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显然对保险人不利的规定,也是造成保险公司败诉的一个原因,这方面的事例诸多见于报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被保险人隐瞒保险事实,造成保险人调查取证费用加大,我认为被保险人也应该承担。 4、业务手续不完善。在现行的投保单特别是机动车辆投保单中,没有印制条款,而且送达正式保单之后没有使用保险单签收单,被保险人对条款特别是除外责任和被保险人义务条款是否明白无误,保险人有没有履行告知义务,没有文字依据。往往在案件审理中,法院“以保险人没有履行明确告知义务”为由,判决保险公司败诉。 (二)被保险人法律意识的提高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社会成员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利用诉讼解决纠纷的事例不断增加,这也是社会进步的一种表现,但另一方面,对保险人依法经营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三)执法机关和部门的偏差 有的法官在审理有关保险纠纷案件前,才到保险公司临时借来几本有关的书籍“临时抱佛脚”,在很大程度上会造成对保险法律的片面理解,在审理的过程中难免有失公平。 四、保险法律运用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加大对外宣传力度,营造出保险法律运用环境 1、认真履行告知义务,与保户面对面宣传,让保户熟知条款内容后,知晓保险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自觉履行保险合同。 2、借助媒体,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宣传《保险法》、《刑法》和有关保险法律法规,要选择典型的判例在媒体上宣传,引导社会舆论,同时对保险诈赔、骗赔案件进行公开曝光,使人们知道,诈骗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3、加强法院、检察院、公安、交警、卫生、消防、路政等相关部门的公关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保险法律运用环境。 (二)加强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保险从业人员法律意识 经常性的对员工进行保险法规和有关民法、合同法等法律的教育和学习,上升到法律的角度把保险合同当作一份真正的经济合同来签订,教育职工认识到其在投保单、保险单的签字要负法律责任,并且从内控制度上强调职工要对其签订的合同负责。只有学法、知法、懂法,才能做到守法、用法。要加强保险从业人员法纪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树立爱岗敬业意识和依法依规经营观念,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法律知识培训和法律水平测试活动,通过学习培训,使全体从业人员既要守法经营,又能依法维权。 (三)严格执行内控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据有关资料统计分析,保险公司破产的原因: 1、承保风险选择不当,具体到保险法律风险成因分析,承保关口是第一道屏障。因此,要建立严格核保制度,严把入口关,防止“病从口入”对保险合同要严格审查,杜绝留下法律风险。 2、要努力提高事故第一现场查勘率,认真调查事故经过,及时掌握事故现场痕迹物证和有关证据,争取在举证上的主动。 3、要建立法律责任追究制,对因制度坚持不严、业务手续不全、合同订立不严谨等原因引发的法律纠纷,最后造成公司损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强化合同管理,完善合同手续 1、投保单和保险单的签订要完整,各种附件特别是附加条款一定要齐全。 2、用好用活特别约定,以特约缴费为例,对分期缴费的最好的约定方式是“先期缴费**元,剩余部分于*年*月*日前缴清,否则发生保险事故后按缴费比例赔付”,约定公平、合理。 3、设计保单签收单,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对双方应当明确的和已经明确的内容用文字的方式确定下来。 培养自己的保险法律专业人才。目前,我公司内部既懂保险又懂法律的人才缺乏,而社会上律师和法官懂法律但对保险却知之不多。如果能培养自此方面的人才,就可以在保险诉讼案件中多一分胜诉的把握。 (五)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利 1、聘请公司法律顾问。在目前基层公司法律专门人才缺乏的情况下,聘请法律顾问是较为现实的选择,即聘请法律知识全面、执业资深且对保险诉讼有一事实上实战经验的律师担任公司法律顾问,其主要工作为:(1)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重要规章制度制定提出法律意见;(2)参于重要合同的谈判、草拟或审查工作;(3)提供保险有关的法律咨询和法律宣传教育服务;(4)公司的诉讼和非诉讼活动,如:应诉答辩、调查取证、求偿等。法律顾问参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针对性地及时开展法律服务,可以保证公司经营活动依法进行,从而减少法律风险,避免和消除不必要的合同纠纷。 2、认真组织应诉。公司一旦签收法院应诉通知书后,应立即办理律师委请手续,同时,要协助律师做好以下工作:(1)组织相关人员分析案情,研究答辩状;(2)安排人员同律师一道做好调查取证工作;(3)配合律师抓住法院允许与主审法官接触的机会,宣传保险法律法规,能及时沟通有关情况。 3、及时提出起诉。我国实行二审终身制,对一审判决不服的案件要及时提起上诉,否则超过上诉期,只能通过申诉途径解决问题,行使权利要及时、合法。(1)取得代位追偿权的或协商代位求偿无果的要及时提起诉讼。保险公司赔偿后,涉及第三方责任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一般应通过诉讼方式予以追偿。这一做法在进出口货运险业务中要坚持,在国内业务中也不容忽视,2000提7月1日实施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第22条规定,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当向第三方索赔。如果第三方不予支付,被保险人应提起诉讼,经法院立案后,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提出的书面赔偿请求,应按照保险合同予以部分或全部赔偿,但被保险人必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力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第三方追偿。根据这一规定,保险公司在开展机动车辆保险过程中,必须十分重视通过法律手段,落实代位求偿仅的问题;(2)对保险诈骗案件应通过司法部门提起公诉,充分发挥法律对保险诈骗分子的震慑作用,真正体现保险合同的对价原则。 4、推行仲裁方式。在解决保险合同纠纷的问题上,相对诉讼方式而言,仲裁方式更节省时间,减少费用,更能保护当事人双方的商业秘密,对双方当事人更有利,因此,基层公司应根据上级公司要求,推行应用仲裁方式来解决合同纠纷。 5、加强对诉讼案件的管理。因此类案件基本上都发生在基层,而基层公司职工的法律知识相对薄弱,受各种条件的限制,不可能为此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以省公司或市公司为单位应成立专门的科室或有科室负责此类案件的管理,诉讼前对案件做认真的分析、研究,对根本无法取胜的案件就想办法用调解的方式解决,不能一味的应诉,否则,不但败诉而且社会影响也坏。 保险法律论文:论保险法律运用问题及对策 〔内容摘要〕保险法律规范是保护保险人和被保险人权益的有力武器。近几年来,随着保险市场的逐步放开,保险业务诉讼案件也越来越多,究其原因主要是:承保质量不高,核保不严,业务人员未履行告知说明义务,特别约定不合理,拒赔案件手续不全等。在基层公司,法律运用工作更是不容乐观,法律专业人员少,依法办事少;主动起诉少,被动应诉多;胜诉少,败诉多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对保险公司的发展是极其不利的。保险公司只有强化合同管理,严格执行内控制度,提高保险从业人员法律意识,加大对外宣传力度,才能营造出良好的保险法律运用环境。本文从法律角度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探讨和分析。 〔关键词〕 保险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保险标的 近几年来,保险公司诉讼方面的案件不断增加,案件涉及到的内容也不断趋于多样化,保险公司特别是基层公司为此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但在实际的判决中,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保险公司败诉的几率很大。如何采取有效措施避免败诉现象的发生,减少由此而产生的不必要的损失和社会影响,是保险业所面临的重要课题。本文就保险法律运用存在的有关问题及应对措施进行探讨、分析。 一、保险诉讼案件的类型 目前,在我国保险诉讼案件的表现形式多样化,归纳后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由于承保质量不高,核保不严造成的诉讼 前几年,由于保险公司工作指导上的偏差,业务经营中重发展速度和业务规模的盲目扩展,忽视了业务质量管理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加之部分保险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敬业精神不高,导致保险公司在保险纠纷案件中处于败诉地位,经济损失惨重,例如: 淮阳县水利局豫东彩色扩印中心一辆旧尼桑实际价值3万元以30万元投保,于95年8月24日突然着火报废,保险人以“被保险人投保时隐瞒被保险财产真实情况”为由拒赔,经法院一审、二审均败诉,总计给公司造成近35万元的经济损失。① 郸城物资公司泡沫鞋底厂,频临倒闭的私人企业,已停产半年,保险公司业务人员盲目承保,致使保户有机可乘,人为纵火,保险标的全损,一审判决我公司赔偿近73万元,经高院判决赔偿近26万元。② 以上两起案例中,如果保险人在承保前熟知保险条款,坚持验标承保,重视承保质量,严把“入口关”,保险人就不会在诉讼纠纷中处于不利地位。 (二)未履行告知义务或履行告知义务后无文字依据造成的诉讼 保险人熟知保险条款,在承保时有义务给被保险人解释保险条款。如果保险人未履行告知义务要承担保险责任,或者虽然对保险条款进行解释,但是没有书面的特约条款,也视为没有解释,仍然承担未履行告知义务。 舞阳公司承保的一辆实际价值为15万元(盗抢险金额15万元)的蓝鸟车丢失后,按条款规定应有20%的免赔,实赔12万元,但法院以“特约条款” 未履行告知义务为由,判决保险公司赔偿被保险人15万元。 ③ 舞阳支公司正在诉讼的一起案例是,被保险人肇事逃逸被执法部门判决赔偿第三者损失后,向保险公司索赔,理由是投保后只得到保险卡而无保险单不了解条款,同时保险公司未履行明确告知义务,法院一审判决保险公司败诉。④ (三)由于拒赔案件处理不当、手续不全而造成的诉讼 保险公司在实际理赔中,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理赔案件进行拒赔处理,应当有足够的证据,证据必须是保险公司直接收取的书面证据,才有可能免除保险公司的责任,否则不能免除责任,例如: 南阳唐河支公司承保的一日野大客车,于1998年1月19日在沈丘车站因明火烘烤而发生火灾,当时被保险人口头报案称起火原因为明火烤着,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在未得到任何文字依据的情况下,告知被保险人事故为除外责任,事后也未采取补救措施。半年之后,保户直接到法院起诉保险公司,起火原因改为他人放火,保险公司败诉后造成近10万元的经济损失。⑤ 周口分公司承保周口市颖河商场的财产综合险,于2000年2月9日因室内水管冻裂造成部分库存商品被淹,当时同样是被保险人电话报案,因其不属于财产综合险的赔偿范围,业务人员也是口头答复为除外责任,后被保险人直接起诉到法院称是消防设施冻裂引起,保险公司败诉后赔偿保户近15万元。⑥ (四)特别约定不合理,合同终止后未收回有效单证而造成的诉讼 在实际的业务工作中,保险单中特别约定对缴费的约定不近合理,灵宝运输公司一大货车1998年5月2日承保时缴费2000元,特约栏内注明下余部分于5月25日前付清,否则保险合同终止,此车于1998年10月11日发生严重交通事故,后经法院判决以“特别约定不仅显示公平,而且保险人既没有书面通知被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也没有及时收回所有有效保险凭证,有悖于保险法的规定”,判决保险公司赔偿被保险人近20万元。⑦ 还有许许多多的保险纠纷案件,其结果都是保险公司败多胜少,这些案件的发生不但对保险公司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而且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给被保险人的感觉就是保险公司收保险费容易,真正出现保险事故索赔道路艰辛。 二、保险法律运用中存在的问题 从基层保险公司现状来看,保险法律运用工作不容乐观,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法律专业人员少,借助社会法律人员多 基层公司基本上没有设置专门的法律工作岗位,没有配备专门的法律工作人员,相当多的公司没有聘请专门的法律顾问。一般都是收到法院的应诉通知书或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才临时委托律师,交由律师全权,由于大部分外聘律师对保险业务条款相对比较陌生,以至在法律诉讼中经常处于被动地位。 (二)依法办事少,法律风险存在多 1、有些基层公司法律地位不明,职责划分不清,越权经营,违规经营,带来法律隐患。 2、保险人员素质不高,人员管理不严,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后,公司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3、承保核保制度流于形式或把关不严,在合同中留下法律隐患。 4、现场查勘不及时,不按查勘实务操作,没有掌握第一手资料,一旦出现诉讼即因缺乏证据而陷入法律上的被动。 (三)主动起诉少,被动应诉多 从近几年来的保险业务诉讼来分析,除进出口货运险中对承运人追偿是保险公司主动起诉外,基本上没有保险公司主动起诉的。究其原因,除了基层公司不愿与保户打官司,担心打官司会影响与保户的关系这一因素外,主要还是基层公司不习惯,不熟悉如何运用法律手段维护保险人的利益。如保户拖欠保费问题,对恶意拖欠保费的保户,除一般性的上门或发函催讨外,基本没有诉诸法律来落实债权,入了账的形成呆账,不入账的责任期终后则不了了之。又如对愈来愈频繁的保险诈骗案,一般也是查证后拒赔了之,没有诉诸法律,使诈骗分子心存侥幸心理。 (四)胜诉少,败诉多 从保险诉讼案的结果来看,保险人无论是作为原告还是被告,都是胜诉少,败诉多。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有内外两个方面,从内部看,主要是保险条款订立不严谨,合同约定不规范,业务手续不健全,在法律上有漏洞。从外部来看,主要是一些法官过度使用法律上“保护弱者”原则,即“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⑧从一些判例来看,一些法官甚至不理会保险的法律原则,依据有利于被保险人的法律规定来判决。“逢案必输”这种现象给保险人的声誉带来非常不好的影响,应引起高度重视。对此问题,下文作针对性的论述。 (五)仲裁形式少,诉讼形式多 目前在保险合同中明确列明具有法律效力的仲裁条款仅有2000年7月执行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因而,实践中出现的保险合同纠纷,基本上都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而无论对于被保险人,还是保险人,解决保险合同纠纷,仲裁优于诉讼,这种有效解决保险合同纠纷的形式保险人恰恰没有应用。 三、产生诉讼案件败诉的原因 (一)保险合同签定的缺陷是产生诉讼案件败诉的根本原因 1、业务人员的业务素质不高、法律观念淡薄。基层公司的业务人员专门的业务培训特别是法律知识的培训机会很少,有的对业务知识一知半解,特别是对保险合同的签定没有上升到法律的角度,总认为是熟人、关系户,只讲关系,不讲法律,还存在替保户代签投保单、代签名的不合法律的现象。无保险事故、无保险纠纷还好,一旦出现纠纷,这就成为了“把柄”,在法庭上成为对保险人不利的证据。 2、特别约定不合理或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特别约定内容是保险条款和附加条款之外,保险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的特约事项,它的效力优于保险条款,但约定的内容必须公平、合理,否则不如不约,特别是对分期缴费的约定,合同中是五花八门,格式不一。本属于保险人行使权利的最好手段,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成为对方钳制保险人的把柄。 3、现有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的一些漏洞及《保险法》第四十九条“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出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显然这是对保险人不利的规定,也是造成保险公司败诉的一个原因,这方面的事例诸多见于报端。在实际操作中,经常出现被保险人隐瞒保险事实,从而造成保险人调查取证费用的增加,笔者认为对此项费用被保险人也应该承担。 4、业务手续不完善。在现行的投保单特别是机动车辆投保单中,没有印制条款,而且送达正式保单之后没有使用保险单签收单,被保险人对条款特别是除外责任和被保险人义务条款是否明白无误,保险人有没有履行告知义务,没有文字依据。往往在案件审理中,法院“以保险人没有履行明确告知义务”为由,判决保险公司败诉。 (二)执法机关和部门的偏差 有的法官在审理有关保险纠纷案件前,才到保险公司临时借来几本有关的书籍“临时抱佛脚”,在很大程度上会造成对保险法律的片面理解,在审理的过程中难免有失公平。 四、保险法律运用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 加大对外宣传力度,营造出保险法律运用环境 1、认真履行保险合同告知义务,与保户面对面宣传,让保户熟知条款内容,知晓保险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自觉履行保险合同。 2、借助媒体,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宣传《保险法》、《刑法》和有关保险法律法规,要选择典型的判例在媒体上宣传,引导社会舆论,同时对保险诈赔、骗赔案件进行公开曝光,使人们知道,诈骗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3、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交警、卫生、消防、路政等相关部门的公关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保险法律运用环境。 (二)加强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保险从业人员法律意识 经常性的对员工进行保险法规和有关民法、合同法等法律的教育和学习,把保险合同当作一份真正的经济合同来签订,教育职工认识到其在投保单、保险单的签字要负法律责任,并且从内控制度上强调职工要对其签订的合同负责。只有学法、知法、懂法,才能做到守法、用法。要加强保险从业人员法纪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树立爱岗敬业意识和依法依规经营观念,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法律知识培训和法律水平测试活动,通过学习培训,使全体从业人员既要守法经营,又能依法维权。 (三)严格执行内控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1、要建立严格核保制度,严把入口关,防止“病从口入”,承保关口是第一道屏障,对保险合同要严格审查,杜绝留下法律风险。 2、要努力提高事故第一现场查勘率,认真调查事故经过,及时掌握事故现场痕迹物证和有关证据,争取在举证上的主动。 3、要建立法律责任追究制,对因制度坚持不严、业务手续不全、合同订立不严谨等原因引发的法律纠纷,最后造成公司损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强化合同管理,完善合同手续 1、投保单和保险单的签订要完整,各种附件特别是附加条款一定要齐全。 2、用好用活特别约定,以特约缴费为例,对分期缴费的最好的约定方式是“先期缴费**元,剩余部分于*年*月*日前缴清,否则发生保险事故后按缴费比例赔付”,约定公平、合理。 3、设计保单签收单,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对双方应当明确的和已经明确的内容用文字的方式确定下来。 4、培养自己的保险法律专业人才。目前,保险公司内部既懂保险又懂法律的人才缺乏,而社会上律师和法官懂法律但对保险却知之不多。如果保险公司能培养此方面的人才,就可以在保险诉讼案件中多一分胜诉的把握。 (五)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利 1、聘请公司法律顾问。在目前基层公司法律专门人才缺乏的情况下,聘请法律顾问是较为现实的选择,即聘请法律知识全面、执业资深且对保险诉讼有一定实战经验的律师担任公司法律顾问,其主要工作为:(1)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重要规章制度制定提出法律意见;(2)参于重要合同的谈判、草拟或审查工作;(3)提供保险有关的法律咨询和法律宣传教育服务;(4)公司的诉讼和非诉讼活动,如:应诉答辩、调查取证、求偿等。法律顾问参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针对性地及时开展法律服务,可以保证公司经营活动依法进行,从而减少法律风险,避免和消除不必要的合同纠纷。 2、认真组织应诉。公司一旦签收法院应诉通知书后,应立即办理律师委托手续,同时,要协助律师做好以下工作:(1)组织相关人员分析案情,研究答辩状;(2)安排人员同律师一道做好调查取证工作;(3)配合律师抓住法院允许与主审法官接触的机会,宣传保险法律法规,及时沟通有关情况。 3、及时提出诉讼。我国实行二审终身制,对一审判决不服的案件要及时提起上诉,否则超过上诉期,只能通过申诉途径解决问题,行使权利要及时、合法。(1)取得代位追偿权的或协商代位求偿无果的要及时提起诉讼。保险公司赔偿后,涉及第三方责任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一般应通过诉讼方式予以追偿。这一做法在进出口货运险业务中要坚持,在国内业务中也不容忽视,2000年7月1日实施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第22条规定,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当向第三方索赔。如果第三方不予支付,被保险人应提起诉讼,经法院立案后,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提出的书面赔偿请求,应按照保险合同予以部分或全部赔偿,但被保险人必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力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第三方追偿。根据这一规定,保险公司在开展机动车辆保险过程中,必须十分重视通过法律手段,落实代位求偿仅的问题;(2)对保险诈骗案件应通过司法部门提起公诉,充分发挥法律对保险诈骗分子的震慑作用,真正体现保险合同的对价原则。 4、推行仲裁方式。在解决保险合同纠纷的问题上,相对诉讼方式而言,仲裁方式更节省时间,减少费用,更能保护当事人双方的商业秘密,对双方当事人更有利,因此,基层公司应根据上级公司要求,推行应用仲裁方式来解决合同纠纷。 5、加强对诉讼案件的管理。因此类案件基本上都发生在基层,而基层公司职工的法律知识相对薄弱,受各种条件的限制,不可能为此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以省公司或市公司为单位应成立专门的科室或有科室负责此类案件的管理,诉讼前对案件做认真的分析、研究,对根本无法取胜的案件就想办法用调解的方式解决,不能一味的应诉,否则,不但败诉而且产生不良社会影响。 保险法律论文:浅谈我国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模式构建 论 文 摘 要 存款保险法律制度作为金融安全网的三大要素之一,对保护存款人的利益和维护金融稳定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我国的存款保险法律制度也处于积极的筹建过程中,为此,就十分有必要借鉴各国先进经验来构建我国的存款保险法律制度。本文比较分析了各国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具体模式,在此基础上,提出构建我国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设想。 关键词:存款保险法律制度 国际比较 制度构建 存款保险法律制度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政府为了保护存款人的利益,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通过法律形式在金融体制中设立专门的存款保险机构,规定一定范围的吸收存款的金融机构必须或自愿按照存款的一定比例向存款保险机构进行投保,在投保金融机构发生支付危机或破产倒闭时,由存款保险机构向其提供资金援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的法律制度。存款保险法律制度作为解决银行危机的措施一般被归为金融监管制度的一种,属于金融监管当局保护性的事后监督管理制度。[1]存款保险作为一种独特的保险形式,具有公共产品的属性,是一种政策性保险。它具有非盈利性、存款保险机构的垄断性、标的物的同质性、运行的法定性和确定性的特征。 存款保险法律制度作为一种创新性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积极意义,主要体现在:(1)保护存款人特别是小额存款人的利益;(2)完善金融安全网,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3)完善银行的市场退出机制;(4)促进中小银行之间的竞争,潜在地提高市场效率;(5)稳定货币供应量。但存款保险法律制度也存在一些缺陷,这主要是道德风险、逆向选择和问题。各国也在建立和改进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过程中,采取各种措施来克服这些缺陷,以期使存款保险法律制度充分发挥其积极的一面。 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目前正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以及金融业务的飞速发展,金融风险不断暴露出来。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以后,随着金融业的对外开放,银行面临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商业银行发生信用危机甚至破产倒闭已成为可能。实际上,我国一直以来采用的就是隐性保险的做法,到目前为止,在我国处理的所有存款类金融机构失败的案例中,基本上都对个人储户提供了全额保障,显示我国实行的是保障程度较高的隐性保险。[2]但这种隐性存款保险存在“游戏规则”不确定、损失的承担机制不够合理、不利于小额存款人利益的保护等弊端。为此,构建显性的存款保险法律制度已十分必要和迫切。在此过程中,比较分析国外的存款保险法律制度,注重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国际合作,无疑对我国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构建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各国存款保险法律制度比较分析 世界上最早建立比较完备的信用与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是捷克。1924年捷克设立了两种存款保证基金,一是特别保证基金,对综合性银行、合作金库及储蓄银行提供担保;二是一般保证基金,承保所有储蓄及活期存款的机构。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与世界银行的调查报告,截止到1999年初,世界上共有68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显性的存款保险制度。 一般来说,存款保险法律制度包括存款保险体制、存款保险机构的组织形式、存款保险机构的职能、存款保险的范围、投保方式、存款保险标的、存款保险最高限额、存款保险费率、保险基金的筹集运作等内容。下面就针对以上几个方面对各国的存款保险法律制度进行比较,以期对我国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构建设提供借鉴意义。 (一)存款保险机构的组织形式 各国存款保险机构的组织形式大体有三种类型:一是官办型存款保险机构。它是指由政府出资组建并负责管理运作的。美国、加拿大是典型。二是民办型存款保险机构。它是指银行同业出资建立和管理的存款保险机构。如法国、德国和瑞士。三是官民合办型存款保险机构。它是指由政府和银行共同出资产建立和管理的存款保险机构。如日本和比利时。[3]从各国的实践来看,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调查,截止1999年底,在近70个国家和地区的存款保险制度中,完全由官方创建和管理的有34个,由官方和私人(主要是银行界)联合创建管理的有23个,单纯有行业协会等私人部门创建管理的只有13个。 (二)投保方式 各国存款性金融机构参加存款保险的方式有三种:一是自愿加入的方式。二是强制加入的方式。三是自愿与强制相结合的方式。比较以上三种加入方式,采用自愿加入的方式容易带来逆向选择问题。采取强制方式有利于快速建立一个强大的保险基金,并能有效地克服逆向选择的问题,绝大多数国家都采用强制加入的方式。 (三)存款保险的范围 一般来说,从事吸收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都可以成为存款保险的投保机构。但各国(地区)依据不同的原则或条件所界定的投保人的范围是不同的。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采用属地原则。凡在一国境内吸收存款的全部金融机构包括本国的、外国银行的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都在承保之列,但本国银行在海外的分支机构则排除在外。但也有一些国家并不采用属地原则。如日本规定,所有在日本注册的银行和这些银行在海外的分行的日元存款均受到保护,外国银行在日本的营业机构的存款则不受保护。 (四)存款保险标的 银行存款的类型多种多样,从各国的实践来看,一般不会把所有的存款都纳入保护的范围,而是在法律中明确规定予以保险的存款种类,同时又将一些存款排除在受保范围之外。多数国家对居民存款和非居民存款都提供保险,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调查,截止1999年底,在68个国家和地区的存款保险制度中,36个国家(地区)是对大部分存款类型提供保险安排,只有16个国家(地区)只对居民储蓄保险。 (五)存款保险最高限额 确定存款保险限额实际上是在保护存款人利益与遏制道德风险两个目标之间进行权衡。较高的保险限额,可以扩大保护面,有利于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但相应降低了存款人的风险意识与监管银行的动力,增加了银行冒险的冲动;较低的存款保险限额虽有利于减少道德风险,但会导致更多的存款人在银行倒闭时承担损失,不利于金融体系的稳定。实践中各国都根据自己的经济发展水平、居民储蓄状况、通货膨胀率、监管政策的重点等因素来确定其存款保险的最高限额。 (六)存款保险费率 由于发生银行倒闭的可能性不能用大数法则来描述,因此,制定费率的基础不是根据大数法则计算损失率来确定的,而是根据公平合理、保证补偿、共同分担的原则制定的。各国存款保险费率水平由于金融体系的稳定程度不同而有高低之别。金融体系越稳定,费率越低,反之,费率越高。[4]从各国的实践来看,大部分国家都是采取统一的固定费率,即对所有的投保金融机构按统一费率征收保险费。我们在前面的论述中已经提到了,这种方式会加大银行的道德风险。为了防范存款保险所带来的道德风险,越来越多的国家采用风险调整的保险金。 二、我国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构建 (一)进行存款保险立法 立法先行是各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共同模式,在金融深化改革和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宏观形式下,为了体现立法机关保护存款人利益和维护金融体系稳定的坚定决心和信心,我国应单独指制定存款保险法,该法应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制定,其法律地位应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相类似。该法应对存款保险制度的目的、存款保险体制、存款保险机构的组织形式、职能、投保方式、保险范围、保险标的、保险限额、保险费率、保险基金的筹集和运作、法律责任等作出明确的规定。 (二)合理设计我国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具体模式 1、存款保险体制 从以上对各国存款保险制度的比较分析我们知道,各国的存款保险体制基本上有集中和分散两种模式。为了保持一个强大的存款保险机构,增强保险机构的实力,我国应采取集中体制的存款保险模式,将各类存款性金融机构都纳入统一的管理之下。 2、存款保险机构的组织形式 民办型存款保险机构不如政府建立的存款保险机构实力强大,不利于维持公众的信心,不适合我国的国情。鉴于目前我国中央财政负担比较重,我国可以采取官民合办型存款保险机构,由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吸收存款的金融机构按一定比例共同出资组建。可以命名为“中国存款保险公司”,该公司为专业办理存款保险业务的全国性的、非盈利性的政策金融机构。为了使存款保险法律制度能够有效地运行,我国的存款保险公司应具有较强的独立性。它行政上直属于国务院,独立于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它是一个政策性的保险机构,其法律性质应为事业单位法人,不受《公司法》的调整。 3、存款保险机构的职能 为了强化我国的金融监管力度,构织缜密完善的金融安全网,我国应该赋予存款保险公司以复合职能。除具有保险职能这一基本职能外,还应赋予存款保险公司的救助职能、监管职能和破产处理的职能。 由于存款保险公司与银监会都具有监管职能,因此有必要协调好二者的职能冲突,这在存款保险法中应有相应的规定。存款保险公司应以防范和及时化解存款机构的风险为监管目标,主要是收集、整理和分析与投保机构的经营风险紧密相连的资料。银监会是以建立规范的金融服务和透明的金融交易为监管目标,它的监管权涉及到市场准入和日常监管的方方面面。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新体制运行的成本,存款保险公司和银监会之间必须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存款保险公司应有权要求银监会提供金融机构的相关信息,以便于掌握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而存款保险公司通过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的方式收集的信息也应为银监会所共享。 4、投保方式 鉴于我国金融监管法规和手段还不够健全,银行和存款人的风险意识还有待提高,如果采用自愿加入的方式,很多银行考虑到成本问题会不加入存款保险体系。特别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长期以来有国家信用担保,目前尚无倒闭的可能,它们更不愿意加入。这样以来,就无法建立起强大的存款保险基金,存款保险制度也就很难运行,因此,我国应采取强制加入的方式。 5、存款保险的范围 我国应按照各国通例,采取属地原则,将所有银行类金融机构,包括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外资银行在华营业性机构和邮政储蓄都纳入存款保险体系。[5]对于国内银行在国外的分支机构则排除在外,这是因为,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采用属地原则来确定存款保险的范围,这些分支机构已纳入别国的存款保险体系,没有必要再把它们纳入到我国的存款保险体系中。同时应当注意的是,并非所有存款性金融机构不加区分地全部允许加入,我国存款保险公司应将审查和监管结合起来,根据投保机构的资产结构、风险状况、经营业绩等设立相应的标准,对未达标准者可等到其达到标准后再行考虑。 6、存款保险标的 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鉴于目前我国居民的存款主要是本币存款,外币存款占的比例很小。在本币存款中,居民储蓄存款占很大的比例,而且大多数是小额存款者。因此,我国存款保险的标的应当定位于人民币存款,而不包括外币存款。其中应只承保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同时,为了强化对金融机构的市场约束,防范道德风险,应把企业存款、银行同业存款、政府存款、银行所有者和经营者存款等应排除在保险范围之外。 7、存款保险最高限额 存款保险限额的具体确定有两种方法:一种是按国民人均GDP的倍数来确定保险限额,根据IMF的统计,世界各国的平均保额大约相当于人均GDP的3倍,亚洲国家是4倍。另一种是按存款账户的覆盖率计算,大多数国家受到保护的存款账户比例高于90%。[19]2004年末我国人均GDP约为10000,按4倍来计算是4万元。但亚洲国家的平均限额未必适合我国,考虑到我国居民投资渠道单一,金融资产主要表现为银行存款,为保护绝大多数中小存款人的利益,应以覆盖面为主考虑偿付限额,以使90%以上的存款人得到全额偿付。我国应在此基础上制定存款保险的最高限额,并根据经济发展状况、人均收入水平、通货膨胀率等指标进行适时调整。 8、存款保险费率 从各国的实践来看,实行风险调整的差别费率是最终的选择,对于我国来说也是如此,但实行差别费率在实际操作中比较困难,需要精确评定各金融机构的风险。我国已于2004年2月出台了《股份制商业银行风险评级体系(暂行)》,但目前还没有建立其覆盖所有存款类金融机构的、科学的风险评级制度,现在比较可行的办法是根据金融机构的类型实行等级费率制。具体说来,就是把我国的存款类金融机构划分为不同等级:第一级别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第二级别是股份制商业银行;第三级别是外资银行;第四级别是城市商业银行;第五级别是城乡信用社等。依据等级来确定其应适用的保险费率。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可起到与差别费率相似的控制银行道德风险的作用。 9、保险基金的筹集和运作 首先,我国存款保险公司的资本金应有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吸收存款的金融机构按一定比例缴纳。其次,我国应采用累积基金制,事前由存款保险公司按照确定的费率,向投保金融机构征收保费。最后,我国存款法应赋予存款保险公司的特别融资职能。应规定当存款保险基金本身不足于实现存款保险的目的时,存款保险公司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贷款,或者向社会发行由财政部担保的金融稳定基金或债券来筹集资金,这些债务由存款保险公司通过以后征收的保费来偿还。 为了实现存款保险基金的保值和增值,暂时闲置的保险基金可以用来投资,但是其投资应有所限制,应以追求安全性和流动性为原则。我国应在存款保险法中明确规定存款保险公司的投资范围,一般包括国库券、政府债券这类收入较为稳定,变现能力较强的金融工具。同时应该允许存款保险公司以其持有的债券向中国人民银行进行抵押贷款,以此来保证存款保险基金的流动性。 (三)相关配套法律法规的完善 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有效运行离不开相关配套法律法规的支持,这就要完善相关与此相应的配套制度,具体来说包括: 1、银行信息披露法律法规的完善。提高信息披露的真实性与合规性。重点强化对商业银行风险的披露,完善披露内容,逐渐提高、市场风险、利率风险、信息风险、操作风险等方面的信息披露标准,以便让银行直接面对市场的监督和压力。同时应完善虚假披露和不按时披露的法律责任。 2、银行内控制度法律法规的完善。我国应完善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完善银行的法人治理机构,加强对银行管理层的监督和制约;明确各业务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完善岗位责任制和实行规范的岗位管理措施;建立有效的预警预报系统,及时发现经营过程中的问题所在,从而把业务风险降到最低,并据此建立有效的应急应变措施;建立健全具有独立性和权威性的内部稽核审计机制,充分发挥内部稽核在内控机制中的再监督作用,保证各项内部管理措施和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等,通过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使其真正成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保证,防范投保银行的道德风险,从而降低存款保险制度的负面效应。 3、银行风险评级法律法规的完善。银监会于2004年2月23日了《股份制商业银行风险评级体系(暂行)》。但该《股份制商业银行风险评级体系(暂行)》的覆盖面只包括股份制商业银行,根据我国银行业现状,暂不对市场风险进行评级,但可以考察银行资产价值与盈利水平受利率政策与外汇价格变化的影响,作为评价盈利性和资产质量的参考。其评级结果也不向社会公众披露。因此,今后还有待建立评价全面、覆盖面广的风险评级体系。[6] 4、银行市场退出法律法规的完善。目前,我国银行市场退出的相关法律法规对银行市场退出的规定存在诸多不足, 接管标准比较模糊,没有关于重整措施的具体规定,缺乏对接管组织行为的限制,使接管组织对危机银行有较大的自由处置权,极易导致权力的滥用。为此,我们应该完善相关立法,确立一个基本的接管标准,便于接管实践中的操作;规定包括整顿和改组、人民银行发放临时贷款、进行资金援助、清理财产等在内的重整措施;对接管组织的行为作出必要的限制,并完善相应的法律责任的规定,从使存款保险公司在处理问题银行时有章可循。 保险法律论文:关于我国体育保险法律制度探析 论文关键词:体育保险 政策法规 对策分析 论文摘要:面对体育领域对体育保险的迫切要求,体育保险业作为体育相关产业的重要分支,我国的体育保险业正在努力与国际体育保险业接轨。通过文献资料法、数理统计法、访谈法,对我国和发达国家的体育保险业的体育政策、法规进行比较研究,以期为我国体育保险业的发展提供可行性建议。 一、何谓体育保险 体育保险,是指体育保险人收取一定的保险费并且承担相应的体育风险的一种保险制度。体育保险不仅具有保险的一般功能特征,还有其独有的特征:一是体育运动本身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喜爱运动、参与运动的人员众多,而且覆盖面广;二是体育保险多以一年或几年的短险为主,涉及寿险、财产险、再保险。不同的运动项目涉及不同的险项、险种设计、费率厘定,和运动项目的特点结合紧密;三是体育领域广泛存在大量风险,且风险的发生未及性强,因此对保险这种分摊风险损失的工具需求量极大。 体育保险作为与体育产业关联性极强的体育相关产业,为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必不可少的支持,并且有助于规避体育运动本身存在的自然风险,起到防范训练和比赛风险、安定运动员生活、保障中国体育产业和体育事业蓬勃发展的作用。2008年在北京举办的第29届奥运会,2800亿的投资计划所形成的巨大保险市场引来了国内外保险公司的激烈竞争,也为我国的体育保险产业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和机遇。所以,对体育保险法律制度的研究已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课题。 二、国外体育保险的发展概况 在发达国家,体育保险是国家体育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健全合理的体育保险制度,不仅是运动员、体育工作者、体育健身者、体育团体等进行体育活动的有力保障,而且也是各国体育产业快速发展的有利基石。 (一)美国体育保险业的基本情况 美国是世界上保险业最发达的国家之一,目前各类保险公司已经发展到5000多家。美国上世纪50年代就已经出现了体育保险公司,70年代以后美国体育保险业进入发展阶段,出现了许多专门的体育保险公司。目前,美国的体育保险已经成为美国保险业的重要经营内容和巨大的保险市场。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美国的体育保险主要采用商业保险的运行方式。美国体育商业保险涵盖了竞技体育、群众体育和学校体育等领域,且体育保险内容丰富,有各种不同类型、不同性质的保险公司经营多种体育保险业务。在险种设立方面,既有面向职业体育的运动伤残保险、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责任保险、医疗赔偿保险;也有面向业余体育的巨灾医疗保险、超额医疗保险、普通责任保险、意外伤害保险、集训营保险;还有面向学校体育的大学体育保险、中小学学生意外保险、中小学体育保险、大学橄榄球比赛和中学全明星比赛保险、校际重大医疗保险,以及天气保险、体育指导员和官员保险等。在体育保险机构中,既有盈利性保险机构,也有非盈利性保险机构;既有专业的体育保险公司,也有兼营的体育保险业务公司;既有商业体育保险,也有社会体育保险。美国的国民有很强的保险意识,几乎所有喜欢体育运动的人都参加了体育保险。 (二)日本的体育保险业发展概况 日本的体育保险在社会保险体系中占的比重大、覆盖范围广,健全的体育社会保险保证了日本各种不同人群、不同职业、不同领域体育活动的开展。日本的《体育安全保险》在其体育社会保险体系中具有代表性。体育安全保险是日本体育安全协会设立的一种专门的体育保险(日本体育安全协会是日本文部科学省从事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公益法人,创建于1970年1。该保险是日本保险项目最多、保险范围最广的一种体育社会保险,它既适用于群众体育活动又适用于高水平的竞技运动,并且包含突然死亡等险种,对于我国的体育保险有着很现实的借鉴意义。另外,日本的体育保险对象也很广泛,除了面向专业体育运动员及教练员等相关人员的保险外,还有面向大众体育运动的保险,其中包括涵盖外国留学生的体育保险。日本体育保险业快速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将体育保险制度纳入国家的法制建设。涉及体育保险方面的法律主要有《新保险业法》、《健康保险法》、《国民健康保险法》、《老人保健法》、《体育振兴法》、《日本体育、学校健康中心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不仅保障了体育保险的实施,使体育保险有法可依,而且在体育保险领域中关于保险的各项制度、管理技术、实施对象、运动员参保意识等方面都处于世界领先地位,一度被世界各国所仿效。 (三)澳大利亚体育保险业的发展 在澳大利亚,据休闲和运动常务委员会的《澳大利亚体育保险概览》介绍,同美国一样,职业运动员享受法定的社会保障。同时,商业性的体育保险还为体育活动参加者提供了广泛的服务。澳大利亚充分认识到风险是体育活动的本质性,因而制定了完备的体育保险安排。有代表性的是新南威尔士州议会于1978年通过的《体育损伤保险法案》,该法案要求为体育活动参与者的损伤和疾病提供保险保障。另外,澳大利亚的个人体育保险计划还为体育组织中所有成员提供责任险。正是由于这些措施的实施,澳大利亚体育保险中的公共责任险的覆盖面达到了百分之百。 (四)其他发达国家体育法中关于体育保险的规定 法国政府1984年7月颁布的《体育活动法》第37条和第38条,直接与体育保险有关。第37条规定“体育运动组织为开展活动签订保险合同,为其所应负责任投保……该等保险合同应承保体育运动组织、活动组织、被建议人和运动员的民事责任……。”第38条规定:“体育活动组织应告知其成员投保人身保险的益处,以便在其受到意外伤害时提供保障……”意大利体育法明确规定:“职业俱乐部保险将运动员收入的4%一5%作为保险费用。” 德国虽然并不是世界上社会福利和保险制度最完善的国家,但他们在运动保险规则制定方面却是整个欧洲最严谨的。球员们不但在受伤的时候可以领取到保险金,而且在退役之后由于“国家保险”的存在,他们也可以保证衣食无忧。 总之,体育保险现已成为发达国家体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国家的体育保险法规均比较健全,而且多数发达国家都规定体育协会乃至俱乐部举行体育比赛必须给运动员上保险。同时,教练员、志愿者等参加有关俱乐部的训练活动也必须上保险。法规上的规定确保了体育保险的健康发展。 三、我国体育保险立法存在的问题及其发展对策 (一)我国体育保险业的起始与发展 我国的体育保险业起步较晚,最早提出体育保险的设想是在1995年3月,11位全国政协委员向全国政协八届五次会议提交议案,要求为那些曾为我国体育事业作出贡献的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建立伤残保险和养老保险制度。1995年6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并于2002年进行了修订。该法第92条规定了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有:财产保险业务和人身保险。 我国正式涉及体育保险是在1998年9月28日。在国家体育总局、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及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共同努力下,国家队运动员伤残保险签约仪式正式举行,所有奥运项目的1400名国家队运动员获得了运动员意外伤残保险,此后不断扩大。但由于保险业本身的赢利性与体育活动的特殊性,在体育保险发展初期,保险公司承保不仅赚不到钱,而且还要承担更大的赔钱风险。所以,一开始体育保险权被认为是一种社会福利保障。到目前为止,我国现行的体育保险法规仅有2002年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优秀运动员伤残等级标准》和《优秀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试行办法》两部层次较低的体育部门规章。并且,互助保险只是转嫁风险的初级阶段,其保险资金大部分来自社会和个人的赞助,只是一种特殊的抚恤金,面真正意义上的体育保险应该是商业保险。 (二)我国体育保险的立法及存在问题 近年来,随着《保险经纪人管理规定(试行)》、《保险人管理规定v行)》、《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险评估人管理规定》和《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的陆续出台,中国的保险法规体系的建设步伐明显加快。但是我国体育保险法制滞后于国家保险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更滞后于现代体育事业发展的客观需求。具体而言,目前我国的体育保险业还存在着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1)体育保险的经营主体数量少、规模小、专业化程度差。(2)国民体育保险意识薄弱。由于传统文化、风俗习惯的影响,人们对参加保险采取匾避态度,且大多局限于财产和人身方面。(3)体育社会保险体系不完善。(4)体育保险险种单调。(5)尚未建立起有效的竞争机制。(6)体育保险的专门人才数量少、素质低。由此可以看出,国内体育保险发展滞后的现状,与我国作为一个世界体育强国的地位极不相称。同时,也不能适应我国迅猛发展、市场前景广阔的体育产业。 (三)加快我国体育保险业发展的对策 第一,政策扶持。政府应颁布和出台扶持与提升保险业整体实力的政策及有关规定,为将来保险发展提供不可忽视的引领作用,以有利于健康富有活力的保险市场的培育与完善。体育保险业作为一项新兴产业,需要政府的政策支持。政府可通过建立风险基金、减免税、补贴保险费、承担保险机构经营管理费等措施辅助体育保险,可成立政府性的体育保险公司。未来的体育保险市场,应该是以商业保险为主、社会保险及政府扶持的互助性保险机构为辅的保险体制。 第二,建立健全体育保险法制体系。今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时,应增添和补充有关体育保险和体育保障方面的基本内容,并对基本的体育运动保险、体育赛事保险作出强制性规定。要以《体育法》为优秀,制定在体育领域内实施该法的有关体育保险市场的相关配套法规,逐步完善体育保险市场法规体系,规范体育保险市场秩序,促进我国体育商业保险健康、持续发展。 第三,加强行业监管,规范行业发展。中国保监会、国家体育总局应代表国家行使对体育保险业的监管。在体育保险全面改革开放的今天,应当加强监管、规范市场和借鉴国外发达的体育保险业监管的成功经验,完善我国保险监管体系,修订有关规章制度和操作方法。 保险法律论文:试论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构建——以云南为例 论文关键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现状 法理依据 政府法律责任 论文摘要:以云南为例,分析政府主导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法理依据和现状,提出服务型政府保障农民“老有所养”的立法建议。 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改善民生,保障人民基本生活,是中共十七大提出的重要任务。2OO7年中国税收收入达49442.73亿元,政府有能力保障农民享有基本养老保险。我国现阶段尚未全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各地正在试行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也无法满足多数农民养老的实际需要。笔者试图从构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律制度,保障农民基本养老需求及政府责任的角度进行探讨。 1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紧迫性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对象一般包括农业劳动者、农民工和失地农民。农业劳动者是指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以农业为生的农民,其养老模式的特点是以子女供养为主,以老人自养和政府补足为辅;农民工是指具有农村户口身份而在城镇务工的劳动者,他们持有农村户口、拥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其最大特点是工作生活居所不稳定,老年生活无保障;失地农民主要依靠征地补偿费为生,多数农民的补偿和安置费不太合理,导致失地农民在向城市人转化的过程中几乎处于没有生活保障的状态。 国家统计局的报告表明,2006年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现程度达到69.05%,但是社会保障覆盖率较低,特别应尽快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农民养老面临着家庭小型化、空巢化和土地收益下降、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等风险。 第5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表明,中国平均家庭户规模降到每户3.44人,加上大量年轻农民进城打工,代际不平衡的情况日渐严重。随着我国逐渐进入人El老龄化社会,家庭养老的功能不断弱化,广大农村农民养老问题变得Et益突出,直接影响了农民的切身利益乃至整个社会的稳定。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有利于解决“农民、农村和农业”问题,有利于解除农民后顾之忧,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发展。云南作为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农村社会养老面临着越来越多的困难。在许多农民无力自行解决养老问题的情况下,由政府主导建立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帮助农民参与养老保险,是保障农民“老有所养”的一个重要途径。 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养老保障以家庭为主,同社区保障、国家救济相结合”。中共中央《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探索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中共十七大进一步强调国家要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确实保障城乡人民的基本生活。从2005年l1月起,“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创新与管理规范”的研究项目在全国8个县区试点,云南省南华县也参加了该项目,摸索出代际供养、粮食换保障、个人账户基金借支、保险证质押贷款、基金贴息、龙头企业资助农民参保免税等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但不容否认的是,执政党和中央政府的决策在具体落实的过程中发展并不平衡,特别在经济发展滞后的边疆民族地区更是如此。 2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法理分析 2.1有关国际公约对社会保障权的规定1948年制定的《世界人权宣言》肯定社会保障权是一项基本人权。该宣言第22条规定:“每个人作为社会的一员,有权享受社会保障。”第23条规定免于失业的保障,人人有权工作和享受公正和合适的报酬,必要时辅以其他方式的社会保障。第25条第1款规定人人有权享有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在衰老等丧失谋生能力的特殊情况下,有权享受保障。1966年制定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9条规定:“本公约缔约各国承认人人有权享受社会保障,包括社会保险。”第11条规定:“本公约缔约各国承认人人有权为他自己和家庭获得相当的生活水准,包括足够的食物、衣着和住房,并能不断改进生活条件。”第l2条规定:“本公约缔约各国承认人人有权享有能达到的最高的体质和心理健康的标准。”上述公约涉及全体公民,包括农民的社会保障权、适当生活水准权和健康权等。公约成员国应当通过国内立法将公约的规定具体化,以切实保障每一位公民享受社会保障的权利。 2.2有关国家法律对社会保障的规定一些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对社会养老保障作了专门规定,其共同特点是法治化、平等性、有效性和权威性。例如,1793年法国宪法序言第21条规定:“公共救助是神圣的义务。社会对于不幸的公民负有维持其生活之责,或者对他们提供工作,或者对不能劳动的人供给生活资料。”第23条还规定:“社会保障就是全体人民保证各人享受并保存其权利的行动,此种保障是以人民的主权为基础的。”1874年瑞士联邦宪法第34条规定:“联邦可采取措施设立充分的老年、死亡和残废救济基金。该项基金来源于联邦保险费、职业保险费和个人保险费。”第2条规定:“联邦可通过立法,设立全民义务老年保险、伤残保险和遗嘱保险,该保险可以现金或实物提供帮助。”1919年德国魏玛宪法第161条规定:“为了维持健康和预防因为老病衰弱之生活不便,联邦应当制定概括之保险制度确保被保险人的权益。”该宪法其他条款从不同角度对老年保险及政府的责任作了规定。此外,还有德国1889年《伤残和养老保险法》,1911年《帝国保障制度》,1938年《手工艺者养老金法》,1957年《农民养老金法案》,1992年《养老金改革法》。德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特点是管理效率较高和以社会保险为主体,其社会养老保险立法惠及包括农民在内的全体国民。1935年美国的《社会保障法》规定了政府责任下的社会保险与社会救助、雇主责任下的雇主年金(Pfv~ePension)及雇员团体保险和家庭责任下的个人退休储蓄与个人人寿保险。社会保障资金比较充足、参与主体多元、养老保险风险分散是美国社会养老保险的优势。日本农民社会养老保障不仅注重立法和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实时调整法律,而且充分发挥农业协作组织参与社会养老保障工作。巴西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是通过对农产品初次卖到城市的价格的一定百分比提留作为保障基金,农民不用缴费即可享受养老保障,体现了“以工补农”实现农民养老的思路。 2.3我国宪法和法律对社会保障的规定2(304年3月,宪法修正案将“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写入宪法第l4条第4款。这是我国建立包括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内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宪法依据,同时要求政府应当履行上述宪法条款设定的国家义务。第45条进一步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等也对农村社会保障作了原则规定。以宪法和法律形式对老年人权益予以保障是中国人权事业的巨大进步。遗憾的是,宪法条款之下配套的法律和法规太少,而且尚无专门针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已有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缺乏操作性和合理性。 3云南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的现状及困境 3.1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现状1992年,民政部施行《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o同年,云南省政府发出《关于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启动,1993年试点范围继续扩大。1995年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在全省69个县市展开。1995年民政部提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意见》。同时,国务院强调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对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1997年,《云南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颁布。2003年省政府下发《关于做好当前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将进城务工农民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险问题提上议事日程。2OO4年底,全省8l%县(市、区)开展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参保人数达到136万人,占农业人口总数的4.30%。2005年,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颁布《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2006 2(X)7年,云南省各级政府加大了对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的力度,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一些地区初步建立,为农村打破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提供了范式。但是,参加养老保险人数少、农民投保能力弱、保险制度不健全和政府投入少是影响云南农村养老保险全面推行的瓶颈。 3.2实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面临的主要困难首先,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养老保险任务加重。人口老少比上升到31.2%,0~14岁人口比例为24.[)7%,云南省正式进入老龄化社会。因此,估计到2010年,云南省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将达20%以上,将进入高度老龄化社会。 其次,绝对贫困人口基数仍然很大。按照年人均纯收入693元的国家绝对贫困标准测算,截至2006年底,云南省农村绝对贫困人口228.40万人,仍占全国的l0.6o%,占西部l2省的19.4o%;低收入人口442.4万人,仍占全国的12.50%,占西部12省的22.30%;绝对贫困人口与低收人人口合计为670.80万人,占全省农村人口的比例为18.70%,降低1.90百分点3J。200r7年,虽然政府采取诸多措施试图减少农村绝对贫困人数,但是庞大的贫困人数制约了农民的参保能力。 最后,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筹集困难,缺乏社会保障应有的社会性和福利性。按照现行的规定,我国农村养老保险的资金主要以农民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和国家予以政策扶持的方式解决,实际上许多地方的集体和当地政府并未尽到缴纳农村养老保险的责任,农村社会保障的社会性和福利性未能得到充分的体现。 4完善云南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法律对策 4.1建设服务型政府,强化政府的责任意识政府应根据宪法平等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农民的社会保障权益。自1958年我国城乡二元体制形成后,城乡居民在选举权利、劳动就业、教育权利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存在不平等待遇。政府应当给予农民真正的国民待遇,即给予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待遇。政府不仅必须关心和尊重人民,而且必须平等地关心和尊重人民。它千万不要根据由于某些人值得更多地关注从而给予其更多的权利这一理由而不平等地分配利益和机会_4。虽然宪法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是现行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没有惠及绝大多数贫困的农民。政府应当让中国最大的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权益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因此,在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中,政府应当明确职责,强化作为组织者、管理者和服务者的责任意识。政府的责任应当体现在政策责任、财政责任和法律责任3个方面。首先,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政府应起主导作用,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是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根本和前提;其次,政府的财政支持是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物质基础;再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强制性只有通过国家立法才能保障。 4.2履行国际公约义务,落实宪法条文规定我国政府于1997年l0月27日签署《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2001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予以批准。自该批准书交存联合国秘书长之日起3个月后,公约对我国生效。所以,包括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问题成为公约成员国应当履行的义务。该国际公约进一步丰富社会保障权的内容,为我国今后完善农村社会保障立法指明方向。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律制度是成员国履行国际公约的具体表现。 我国宪法关于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条款应得到具体落实。回顾历史,我国1954年宪法第93条、1975年宪法第27条第2款、1978年宪法第50条和现行宪法都规定了社会保障的内容,但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一波三折,直至现在农村养老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尚未真正建立起来。过去,政府更多考虑中国人口众多、经济发展水平低下等客观原因。这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也许可以理解,但是在中国经济已经有了巨大发展的情况下,如果还一味强调上述客观原因.那么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是不利的。 4.3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律,全面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离不开法治。我国应当履行国际公约,根据宪法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确保政府依法行政。现阶段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主要以1992年民政部制定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为依据,尚无全国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作为一项关系几亿农民养老保障的重大问题。应当遵循“法律保留”的原则,由国家最高立法机关以法律的形式做出权威规定,诸如制定全国统一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或《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法》等法律。在此之前,可以根据《立法法》第9条的授权立法条款制定《农村养老保险条例》等行政法规,以保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制度化和法治化。从目前情况看,各地应按照《宪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中共十七大的要求,制定地方性法规,逐步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规体系。无论采取何种立法形式,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都应充分考虑农民的利益,把政府的法定责任具体化。 4.4妥善处理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关系,依法保障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费的投入中共十七大报告强调国家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的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让包括农民在内的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其理由有二:①据国家统计局公布,2006年中国GDP为20940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0.70%[6J;2007年中国GDP为246619亿元,比上年增长11.4%l71;2007年云南省实现生产总值4721.77亿元,比上年增长12.3%,增幅创1989年以来的最高水平8;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数据,2006年全国税收收入(不包括关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未扣减出口退税)37636亿元,比上年增长21.90%,增收6770亿元_9;2(I)7年中国税收收入完成49442.73亿元,比20O6年增加11806亿元,同比增长31.40%[10]。 我国政府应当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确保农村养老保险财政预算经费法治化,并且落实到位。郑功成教授认为,预计2OO7年GDP将达到23万亿人民币,政府控制的财力将达到7万多亿人民币,以中国现有的经济发展水平与国家财力,建设一个水平适度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完全能够做到的,当前是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最好时机l“j。李迎生教授还认为,中国完全有可能搞一个全民社会保障体系,我国财政已具备向农业转移支付的实力。如果财政每年拿出1600亿元左右,那么基本可以将医疗保障全覆盖;如果拿出1000亿元左右,那么基本可解决包括农民在内的养老问题12]。上述观点来源于大量实证调查和科学分析,可以作为政府决策的参考。西方经济学鼻祖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说,“一国国民每年的劳动,本来就是供给他们每年消费的一切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的源泉”。 德国公法学者温克勒提出,没有一个社会保障机构能光依靠所缴费用来承担农民养老金的支出,它们都需要依赖政府补助和其他方式来补贴_J。税收取之于民,应当用之于民,国家税收增多,纳税人从国家得到的实惠应当与国家税收的增长构成一个合理的比例,应当让包括农民在内的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和得到更多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 5结语 政府应当充分发挥构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主导作用。通过法治的手段,明确政府、集体和个人在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中的责任,强调并督促政府具体落实相关责任,我国农村社会养老问题或农村养老保险问题才能真正得到落实。在我国多数农民参与保险支付能力有限,而国家经济力量日益强大的情况下,政府应当增加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投入,依法保障农民与城镇居民公平分享改革发展成果,最终实现全体农民“老有所养”的目标。 保险法律论文:论和谐社会进程中构建农村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思考 论文关键词:农村养老保险 法律制度 思考 论文摘要: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多种形式的农村养老保险体制,已经成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关键是要根据我国农村的现状建立适合国情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律体制。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指农民为使年老不能再从事劳动时的生活有保障,在法律规定的劳动时间内缴纳部分保险金,在他们达到一定年龄后,有权向国家或有关保险机构申请养老金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多种形式的农村养老保险法律制度,已经成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 一、现阶段我国农村养老保险法律制度存在问题 目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适用的仍然是根据1992年由民政部颁布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经过十多年的运行,现行农村养老保险方案在制度设计方面的缺陷也已逐渐显露出来,具体而言,农村养老保险工作中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农村养老保险建设缺乏法律的有力支撑 实践中的主要依据,一是1992年颁布实施的《方案和1995年颁布实施的通知》,以及一些相关法律中关于应该重视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原则性条款。二是相关文件内容: 2000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要积极探索适合小城镇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十六大报告中的要“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等。三是有关领导关于重视“三农”问题和农村保障问题的讲话。由于没有关于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专门法规,在实践中存在许多困惑,各地在制定本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时找不到比较有力的立法依据,只好各自为政,把办法确定为暂行办法,大大降低了地方立法的规范性和长期性、稳定性。另外,由于农村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缺乏法律保障,基金的流失现象严重,严重影响了基金的正常运转。 2.农村养老保险资金来源结构错位 农村养老保险运行多年的实践表明:资金来源问题是养老保险的优秀问题,缺乏政府财政支持是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发展缓慢的根本原因。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只规定了国家应对保险资金的筹集给予政策扶持,而没有明确规定政府在农村养老保险体系建立和运行过程中应承担相应的财政责任,在集体经济日益薄弱的情况下,这样的“软约束”必然导致绝大多数地区的农村参保者缴费负担重,保障水平低且参保人数不断下降。据测算,在199071999年期间,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参保者人均累计农村养老保险费仅230元,月均养老金仅3.5元,根本无法保证农村老年人口的基本生活。农村养老保险资金来源结构错位是导致农民参保积极性不高的根本性制度原因,我国应逐步建立以政府为主体的多渠道筹资机制。 3.管理体制不顺,监管不力,流失严重 其一是管理体制不顺。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管理部门存在条块分割的现实:民政部门管一块、卫生部门管一块、社保部门管一块、这种条块分割的现实造成了政策协调、资源共享等诸方面的人为矛盾,不利于农村社会保障工作的推动和开展。其二是养老保障基金管理和增值问题较多。按国际上通行的做法,社会保障基金应该遵循征缴、管理和使用三分离的原则,互相制衡,从而保障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性、流动性与收益性(即保值增值)。在中国,大多数地方的养老保险基金是由当地的民政部门独立管理的征缴、管理和使用三权集于一身,缺乏有效的监控监督,而地方的民政部门又受当地政府的管理,所以,当地民政部门或政府挤占、挪用甚至贪污、挥霍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情况便时有发生,使农民的养老钱失去了保障。 二、重构我国农村养老保险法津制度的设想 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关键是要根据我国农村的现状建立适合国情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律体制。 1.合理构建农村养老保险法律体系 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是农民社会保险事业的保障,是农民社会保险制度的优秀。同时,有没有完备的法律规范,也是一个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是否成熟的重要标志。从国际上其他国家的发展来看,实施社会保障制度最重要的特征是以国家立法为基本前提,并依靠法治来保证实施。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我国农民的社会保险法律框架应包括以下内容: 首先,修改宪法。列宁说“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宪法对农民这一弱势群体负有义不容辞的保护责任。虽然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但也只是一些原则性的规定。纵观宪法条文的规定,涉及社会保障方面的只有退休制度和公民获得物质保障的制度,但退休制度将农民排除在外,而物质保障是针对全体公中的困难群体。鉴于农民的生存状况和我国法治建设的现状,应当通过修改宪法,增加保护包括农民在内的弱势群体的根本性原则,使宪法真正成为农民的“权利保障法”,使宪法成为农民社会保险的母法,从而使农民的社会保险制度有较高的法律起点,通过加强农民社会保险上位法的保护,使农民社会保险立法有足够的法律权威。 其次,尽快出台社会保险法》。对于社会保险问题,我国现在已经有了初步的法律框架,包括国务院的决定和省一级落实国务院决定的法律,但还没有出台国家层次的专门法律。在我国农民保险制度建立和完善过程中,立法者必须提供适当的制度保证,宏观上应尽快出台一部专门的法律,对该制度的实施作出明确规定和统一筹划,使之有法可依,规范操作,克服随意性,使城乡社会保险在宏观上达到统一。 第三,制定保护农民权益的综合性法律。我国在立法实践中一直非常重视和强调对弱势群体的权益保护,如全国人大颁布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残疾人保障法、《妇女权益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多部特殊保护的法律。但由于城乡差距的存在和受教育的程度不同,农民在就业竞争、基本生活保障、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方面面临着许多突出的问题,明显处于弱者的位置。因此,要尽快制定和出台保护我国全体农民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权益保护法》,用法律确定农民的基本权利,规定包括社会保险在内的农民社会保障问题。 最后,制定专门的农民社会保险法》。西方发达国家的农村保障都是通过国家立法形式实行的一种强制性社会保险。如德国在19世纪80年代就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社会保障法,并在1957年扩大到全体农民。日本在1971年,丹麦、芬兰在1977年,美国在1990年也都建立了农民社会保险制度,并以立法的形式予以确定。而我国的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基本上是本着自愿、量力的原则,并不具备法律上的强制性。所以应当就农民的社会保险专门立法制定有针对性的农民社会保险法》,从法律上确认保险制度在农村的地位和作用,明确其性质、对象和标准,规范权利义务和责任,使农民的社会保险工作开展有法可依。 2.建立以政府为主体的多渠道筹资机制 在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上,我国走的是一条“城乡分割保障”的道路,国家承担了城镇社会保障制度的大部分建制成本,却忽略了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资金需要。有学者说得好,“国有资产是全国人民所有的资产,不是城里人独有的资产,更不是国有企业职工独有的资产”。作为一个农业人口占大多数的发展中国家,我国政府虽不可能像西方发达国家那样为农民提供全面的、高标准的养老保险待遇,但国家应从公平的角度为广大农民提供最基本的养老保险待遇,建立起“低水平、广覆盖”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这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从世界已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国家和地区看,很多国家和地区的社会养老保险涵盖农村地区,其保障对象包括全部农村人口,其中有相当数量是与中国经济发展水平相当的发展中国家和地区。 另一方面,相对于城镇居民,我国农村居民的收人水平普遍较低,所以政府理应承担起更多的责任,尤其是中央政府不仅应该制定各项法规和政策,对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加以规范和引导,更应该承担必要的财政责任,加大对农村养老保障的资金投人。实际上,从世界各国社会保障运行的情况来看,各国中央财政通常会投人很大比例的社会保障资金。据资料显示,1991年瑞典、英国、加拿大、美国的社会保障总支出中,中央财政支出的比重分别占~1J56.4%、31.8%、36.4%、28.7%1994年欧盟国家社会保障资金来源有36%来自国家财政,而我国2000年即使在中央大幅度增加社会保障支出的情况下,这一比重还只有4.5%,而且其中大部分还投到了城镇,对于农村养老保险的扶持很少。政府可采用各级政府财政按比例分担的方式加大对农村养老保险的财政扶持。 3.加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 其一,出台基金运营优惠政策,拓宽基金运营渠道。如中央发行国债明确一定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优惠量,银行设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储蓄补贴利率,政府特许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投资一些风险小、收益高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其二,加大基金的监管力度。可设立由缴费人、受益人以及社会公益组织共同组成的非官方监督机构相结合的政府、社会、事业经办机构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全面监督的养老保险监督的机构。此外,要完善审计、监察、财政等有关部门联合组成的外部监督制度,以保证基金安全。其三,提高基金的保值增值能力。这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因为投资本身就是一门相当复杂的学问,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推行投资制,将部分养老保险基金交由专业投资公司进行投资,以提高积累资金的增值率也可以规定,不能保证适当增值率的投资主体,要在一定期限内放弃投资权,将养老保险基金全部或部分上缴,由省级部门负责保值增值并承担责任。省级部门不能实现保值增值的,可以将基金交由国家有关机构管理。 保险法律论文:保险法律和保险发展存在的问题与措施 内容摘要:保险法律规范是保护保险人和被保险人权益的有力武器,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步伐进程的加快,尤其是入世以来,保险市场的逐步放开,国人的保险意识不断加以提高,保险业务诉讼案件越来越多。其原因主要是:承保质量不高,核保不严,业务人员未履行告知说明义务,特别约定不合理,拒赔案件手续不全等形式。但在基层公司,法律运用工作却不容乐观,法律专业人员少,多借助社会上的法律工作者;依法依规办事少,留下诸多隐患;主动起诉少,被动应诉多;胜诉少,败诉多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对保险公司的发展是极其不利的。保险公司只有强化合同管理,严格执行内控制度,提高保险从业人员法律意识,加大对外宣传力度,才能营造出良好的保险法律运用环境。本文从法律角度对这些问题进行探讨和分析,将使保险人更加明确自身职责和权益,为社会做出更多更好的服务,让所有公民和保险人认识到保险法律规范的重要性。 关键词: 保险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保险标的;合法权益 近几年来,保险公司诉讼方面的案件不断增加,案件涉及到的内容也不断趋于多样化,保险公司特别是基层公司为此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在实际的判决中,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保险公司败诉的几率很大,如何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此类现象的发生,减少由此而产生的不必要的损失和社会影响,是保险业所面临的重要课题。本文就保险法律运用存在的有关问题及应对措施进行探讨、分析。 一、保险诉讼案件的类型 目前,在我国保险诉讼案件的表现形式多样化,归纳后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承保质量不高,核保不严,造成隐患 核保是保险人的职责,由于保险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敬业精神不高,导致保险公司在保险纠纷案件中处于败诉地位,经济损失惨重,例如: 淮阳县水利局豫东彩色扩印中心一辆旧尼桑实际价值3万元以30万元投保,于95年8月24日突然着火报废,保险人以“被保险人投保时隐瞒被保险财产真实情况”为由拒赔,经法院一审、二审均败诉,总计给公司造成近35万元的经济损失。 郸城物资公司泡沫鞋底厂,频临倒闭的私人企业,已停产半年,保险公司业务人员盲目承保,致使保户有机可乘,人为纵火,保险标的全损,一审判决我公司赔偿近73万元,经高院判决赔偿近26万元。 以上两起案例中,如果保险人在承保前熟知保险条款,坚持验标承保,重视承保质量,严把“入口关”,保险人就不会在诉讼纠纷中处于不利地位。 (二)未履行告知义务或履行告知义务后无文字依据 保险人熟知保险条款、法律地位,在承保时有义务给被保险人解释保险条款,未履行告知义务要承担保险责任,或者虽然对保险条款进行解释,只是没有书面的特约条款,也视为没有解释,仍然承担未履行告知义务。 临颍县公司承保的一辆实际价值为15万元(盗抢险金额15万元)的蓝鸟车丢失后,按条款规定应有20%的免赔,实赔12万元,但法院以“特约条款” 未履行告知义务为由判决保险公司赔偿被保险人15万元。 原阳支公司正在诉讼的一起案例是,被保险人肇事逃逸被执法部门判决赔偿第三者损失后,向保险公司索赔,理由是投保后只得到保险卡而无保险单不了解条款,同时保险公司未履行明确告知义务,法院一审判决我公司败诉。 (三)拒赔案件处理不当、手续不全 保险公司在实际理赔中,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理赔案件进行拒赔处理,应当有足够的证据,证据必须是保险公司直接收取的书面证据,才有可能免除保险公司的责任,否则不能免除责任,例如: 南阳唐河支公司承保的一日野大客车,于1998年1月19日在沈丘车站因明火烘烤而发生火灾,当时被保险人口头报案称起火原因为明火烤着,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在未得到任何文字依据的情况下即复被保险人事故为除外责任,事后也未采取补救措施。半年之后,保户直接到法院起诉我公司,起火原因改为他人放火。保险公司败诉后造成近10万元的经济损失。 周口分公司承保周口市颖河商场的财产综合险,于2000年2月9日因室内水管冻裂造成部分库存商品被淹,当时同样是被保险人电话报案,因其不属于财产综合险的赔偿范围,业务人员也是口头答复为除外责任,后被保险人直接起诉到法院称是消防设施冻裂引起,保险公司败诉后赔偿保户近15万元,真乃“一语值千金”。 (四)特别约定不合理,合同终止后未收回有效单证 在实际的业务工作中对特别约定是对缴费的约定不近合理,灵宝运输公司一大货车1998年5月2日承保时缴费2000元,特约栏内注明下余部分于5月25日前付清,否则保险合同终止,此车于1998年10月11日发生严重交通事故,后经法院判决以“特别约定不仅显示公平,而且保险人既没有书面通知被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也没有及时收回所有有效保险凭证,有悖于保险法的规定”,判决保险公司赔偿被保险人近20万元。 还有许许多多的保险纠纷案件,其结果都是保险公司败多胜少,这些案件的发生不但对保险公司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而且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给被保险人的感觉就是保险公司收保险费容易,真正出现保险事故索赔道路艰辛。 二、保险法律运用中存在的问题 从基层公司现状来看,法律运用工作不容乐观,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法律专业人员少,借助社会法律人员多 基层公司基本上没有设置专门的法律工作岗位,没有配备专门的法律工作人员,相当多的公司没有聘请专门的法律顾问。一般都是收到法院的应诉通知书或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才临时委请律师,交由律师全权,由于大部分外聘律师对保险业务条款相对比较陌生,以至在法律诉讼中经常处于被动地位。 (二)依法依规办事少,法律风险存在多 1、有些基层公司法律地位不明,职责划分不清,越权经营,违规经营,带来法律隐患。 2、保险人员素质不高,人员管理不严,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后,公司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3、承保核保制度流于形式或把关不严,在合同中留下法律隐患。 4、现场查勘不及时,不按查勘实务操作,没有掌握第一手资料,一旦出现诉讼即因缺乏证据而陷入法律上的被动。 (三)主动起诉少,被动应诉多 从近几年来的保险业务诉讼来分析,除进出口货运险中对承运人追偿是保险公司主动起诉外,基本上没有保险公司主动起诉的。究其原因,除了基层公司不愿与保户打官司,担心打官司会影响与保户的关系这一因素外,主要还是基层公司不习惯,不熟悉如何运用法律手段维护保险人的利益。如保户拖欠保费问题,对恶意拖欠保费的保户,除一般性的上门或发函催讨外,基本没有诉诸法律来落实债权,入了账的形成呆账,不入账的责任期终后则不了了之。又如对愈来愈频繁的保险诈骗案,一般也是查证后拒赔了之,没有诉诸法律,使诈骗分子心存侥幸心理。 (四)胜诉少,败诉多 从保险诉讼案的结果来看,保险人无论是作为原告还是被告,都是胜诉少,败诉多。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有内外两个方面,从内部看,主要是保险条款订立不严谨,合同约定不规范,业务手续不健全,在法律上有漏洞。从外部来看,主要是一些法官过度使用法律上“保护弱者”原则,简单理解《保险法》第30条规定,即“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誉为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应当做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从一些判例来看,一些法官甚至不理会保险的法律原则,依据有利于被保险人的法律规定有判决。“逢案必输”这种现象给保险人的声誉带来非常不好的影响,应引起高度重视。对此问题,下文作针对性的论述。 (五)仲裁形式少,诉讼形式多 目前在保险合同中明确列明具有法律效力的仲裁条款仅有2000年7月执行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因而,实践中出现的保险合同纠纷,基本上都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而无论对于被保险人,还是保险人,解决保险合同纠纷,仲裁优于诉讼,这种有效解决保险合同纠纷的形式保险人恰恰没有应用。 三、产生诉讼案件败诉的原因 (一)保险合同签定的某种缺陷是产生诉讼案件败诉的根本原因 1、业务人员的业务素质不高、法律观念淡薄。基层公司的业务人员专门的业务培训特别是法律知识的培训机会很少,有的对业务知识一知半解,特别是对保险合同的签定没有上升到法律的角度,总认为是熟人、关系户,只讲关系,不讲法律,还存在替保户代签投保单、代签名的不合法律的现象。无保险事故、无保险纠纷还好,一旦出现纠纷,这就成为了“把柄”,在法庭上成为对保险人不利的证据。 2、特别约定不合理或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特别约定内容是保险条款和附加条款之外,保险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的特约事项,它的效力优于保险条款,但约定的内容必须公平、合理,否则不如不约,特别是对分期缴费的约定,合同中是五花八门,格式不一。本属于保险人行使权利的最好手段,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成为对方钳制保险人的把柄。 3、现有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的一些漏洞及《保险法》第四十九条“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出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显然对保险人不利的规定,也是造成保险公司败诉的一个原因,这方面的事例诸多见于报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被保险人隐瞒保险事实,造成保险人调查取证费用加大,我认为被保险人也应该承担。 4、业务手续不完善。在现行的投保单特别是机动车辆投保单中,没有印制条款,而且送达正式保单之后没有使用保险单签收单,被保险人对条款特别是除外责任和被保险人义务条款是否明白无误,保险人有没有履行告知义务,没有文字依据。往往在案件审理中,法院“以保险人没有履行明确告知义务”为由,判决保险公司败诉。 (二)被保险人法律意识的提高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社会成员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利用诉讼解决纠纷的事例不断增加,这也是社会进步的一种表现,但另一方面,对保险人依法经营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三)执法机关和部门的偏差 有的法官在审理有关保险纠纷案件前,才到保险公司临时借来几本有关的书籍“临时抱佛脚”,在很大程度上会造成对保险法律的片面理解,在审理的过程中难免有失公平。 四、保险法律运用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加大对外宣传力度,营造出保险法律运用环境 1、认真履行告知义务,与保户面对面宣传,让保户熟知条款内容后,知晓保险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自觉履行保险合同。 2、借助媒体,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宣传《保险法》、《刑法》和有关保险法律法规,要选择典型的判例在媒体上宣传,引导社会舆论,同时对保险诈赔、骗赔案件进行公开曝光,使人们知道,诈骗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3、加强法院、检察院、公安、交警、卫生、消防、路政等相关部门的公关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保险法律运用环境。 (二)加强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保险从业人员法律意识 经常性的对员工进行保险法规和有关民法、合同法等法律的教育和学习,上升到法律的角度把保险合同当作一份真正的经济合同来签订,教育职工认识到其在投保单、保险单的签字要负法律责任,并且从内控制度上强调职工要对其签订的合同负责。只有学法、知法、懂法,才能做到守法、用法。要加强保险从业人员法纪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树立爱岗敬业意识和依法依规经营观念,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法律知识培训和法律水平测试活动,通过学习培训,使全体从业人员既要守法经营,又能依法维权。 (三)严格执行内控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据有关资料统计分析,保险公司破产的原因: 1、承保风险选择不当,具体到保险法律风险成因分析,承保关口是第一道屏障。因此,要建立严格核保制度,严把入口关,防止“病从口入”对保险合同要严格审查,杜绝留下法律风险。 2、要努力提高事故第一现场查勘率,认真调查事故经过,及时掌握事故现场痕迹物证和有关证据,争取在举证上的主动。 3、要建立法律责任追究制,对因制度坚持不严、业务手续不全、合同订立不严谨等原因引发的法律纠纷,最后造成公司损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强化合同管理,完善合同手续 1、投保单和保险单的签订要完整,各种附件特别是附加条款一定要齐全。 2、用好用活特别约定,以特约缴费为例,对分期缴费的最好的约定方式是“先期缴费**元,剩余部分于*年*月*日前缴清,否则发生保险事故后按缴费比例赔付”,约定公平、合理。 3、设计保单签收单,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对双方应当明确的和已经明确的内容用文字的方式确定下来。 培养自己的保险法律专业人才。目前,我公司内部既懂保险又懂法律的人才缺乏,而社会上律师和法官懂法律但对保险却知之不多。如果能培养自此方面的人才,就可以在保险诉讼案件中多一分胜诉的把握。 (五)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利 1、聘请公司法律顾问。在目前基层公司法律专门人才缺乏的情况下,聘请法律顾问是较为现实的选择,即聘请法律知识全面、执业资深且对保险诉讼有一事实上实战经验的律师担任公司法律顾问,其主要工作为:(1)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重要规章制度制定提出法律意见;(2)参于重要合同的谈判、草拟或审查工作;(3)提供保险有关的法律咨询和法律宣传教育服务;(4)公司的诉讼和非诉讼活动,如:应诉答辩、调查取证、求偿等。法律顾问参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针对性地及时开展法律服务,可以保证公司经营活动依法进行,从而减少法律风险,避免和消除不必要的合同纠纷。 2、认真组织应诉。公司一旦签收法院应诉通知书后,应立即办理律师委请手续,同时,要协助律师做好以下工作:(1)组织相关人员分析案情,研究答辩状;(2)安排人员同律师一道做好调查取证工作;(3)配合律师抓住法院允许与主审法官接触的机会,宣传保险法律法规,能及时沟通有关情况。 3、及时提出起诉。我国实行二审终身制,对一审判决不服的案件要及时提起上诉,否则超过上诉期,只能通过申诉途径解决问题,行使权利要及时、合法。(1)取得代位追偿权的或协商代位求偿无果的要及时提起诉讼。保险公司赔偿后,涉及第三方责任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一般应通过诉讼方式予以追偿。这一做法在进出口货运险业务中要坚持,在国内业务中也不容忽视,2000提7月1日实施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第22条规定,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当向第三方索赔。如果第三方不予支付,被保险人应提起诉讼,经法院立案后,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提出的书面赔偿请求,应按照保险合同予以部分或全部赔偿,但被保险人必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力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第三方追偿。根据这一规定,保险公司在开展机动车辆保险过程中,必须十分重视通过法律手段,落实代位求偿仅的问题;(2)对保险诈骗案件应通过司法部门提起公诉,充分发挥法律对保险诈骗分子的震慑作用,真正体现保险合同的对价原则。 4、推行仲裁方式。在解决保险合同纠纷的问题上,相对诉讼方式而言,仲裁方式更节省时间,减少费用,更能保护当事人双方的商业秘密,对双方当事人更有利,因此,基层公司应根据上级公司要求,推行应用仲裁方式来解决合同纠纷。 5、加强对诉讼案件的管理。因此类案件基本上都发生在基层,而基层公司职工的法律知识相对薄弱,受各种条件的限制,不可能为此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以省公司或市公司为单位应成立专门的科室或有科室负责此类案件的管理,诉讼前对案件做认真的分析、研究,对根本无法取胜的案件就想办法用调解的方式解决,不能一味的应诉,否则,不但败诉而且社会影响也坏。 保险法律论文:论保险法律运用问题及对策 〔内容摘要〕保险法律规范是保护保险人和被保险人权益的有力武器。近几年来,随着保险市场的逐步放开,保险业务诉讼案件也越来越多,究其原因主要是:承保质量不高,核保不严,业务人员未履行告知说明义务,特别约定不合理,拒赔案件手续不全等。在基层公司,法律运用工作更是不容乐观,法律专业人员少,依法办事少;主动起诉少,被动应诉多;胜诉少,败诉多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对保险公司的发展是极其不利的。保险公司只有强化合同管理,严格执行内控制度,提高保险从业人员法律意识,加大对外宣传力度,才能营造出良好的保险法律运用环境。本文从法律角度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探讨和分析。 〔关键词〕 保险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保险标的 近几年来,保险公司诉讼方面的案件不断增加,案件涉及到的内容也不断趋于多样化,保险公司特别是基层公司为此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但在实际的判决中,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保险公司败诉的几率很大。如何采取有效措施避免败诉现象的发生,减少由此而产生的不必要的损失和社会影响,是保险业所面临的重要课题。本文就保险法律运用存在的有关问题及应对措施进行探讨、分析。 一、保险诉讼案件的类型 目前,在我国保险诉讼案件的表现形式多样化,归纳后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由于承保质量不高,核保不严造成的诉讼 前几年,由于保险公司工作指导上的偏差,业务经营中重发展速度和业务规模的盲目扩展,忽视了业务质量管理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加之部分保险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敬业精神不高,导致保险公司在保险纠纷案件中处于败诉地位,经济损失惨重,例如: 淮阳县水利局豫东彩色扩印中心一辆旧尼桑实际价值3万元以30万元投保,于95年8月24日突然着火报废,保险人以“被保险人投保时隐瞒被保险财产真实情况”为由拒赔,经法院一审、二审均败诉,总计给公司造成近35万元的经济损失。① 郸城物资公司泡沫鞋底厂,频临倒闭的私人企业,已停产半年,保险公司业务人员盲目承保,致使保户有机可乘,人为纵火,保险标的全损,一审判决我公司赔偿近73万元,经高院判决赔偿近26万元。② 以上两起案例中,如果保险人在承保前熟知保险条款,坚持验标承保,重视承保质量,严把“入口关”,保险人就不会在诉讼纠纷中处于不利地位。 (二)未履行告知义务或履行告知义务后无文字依据造成的诉讼 保险人熟知保险条款,在承保时有义务给被保险人解释保险条款。如果保险人未履行告知义务要承担保险责任,或者虽然对保险条款进行解释,但是没有书面的特约条款,也视为没有解释,仍然承担未履行告知义务。 舞阳公司承保的一辆实际价值为15万元(盗抢险金额15万元)的蓝鸟车丢失后,按条款规定应有20%的免赔,实赔12万元,但法院以“特约条款” 未履行告知义务为由,判决保险公司赔偿被保险人15万元。 ③ 舞阳支公司正在诉讼的一起案例是,被保险人肇事逃逸被执法部门判决赔偿第三者损失后,向保险公司索赔,理由是投保后只得到保险卡而无保险单不了解条款,同时保险公司未履行明确告知义务,法院一审判决保险公司败诉。④ (三)由于拒赔案件处理不当、手续不全而造成的诉讼 保险公司在实际理赔中,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理赔案件进行拒赔处理,应当有足够的证据,证据必须是保险公司直接收取的书面证据,才有可能免除保险公司的责任,否则不能免除责任,例如: 南阳唐河支公司承保的一日野大客车,于1998年1月19日在沈丘车站因明火烘烤而发生火灾,当时被保险人口头报案称起火原因为明火烤着,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在未得到任何文字依据的情况下,告知被保险人事故为除外责任,事后也未采取补救措施。半年之后,保户直接到法院起诉保险公司,起火原因改为他人放火,保险公司败诉后造成近10万元的经济损失。⑤ 周口分公司承保周口市颖河商场的财产综合险,于2000年2月9日因室内水管冻裂造成部分库存商品被淹,当时同样是被保险人电话报案,因其不属于财产综合险的赔偿范围,业务人员也是口头答复为除外责任,后被保险人直接起诉到法院称是消防设施冻裂引起,保险公司败诉后赔偿保户近15万元。⑥ (四)特别约定不合理,合同终止后未收回有效单证而造成的诉讼 在实际的业务工作中,保险单中特别约定对缴费的约定不近合理,灵宝运输公司一大货车1998年5月2日承保时缴费2000元,特约栏内注明下余部分于5月25日前付清,否则保险合同终止,此车于1998年10月11日发生严重交通事故,后经法院判决以“特别约定不仅显示公平,而且保险人既没有书面通知被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也没有及时收回所有有效保险凭证,有悖于保险法的规定”,判决保险公司赔偿被保险人近20万元。⑦ 还有许许多多的保险纠纷案件,其结果都是保险公司败多胜少,这些案件的发生不但对保险公司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而且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给被保险人的感觉就是保险公司收保险费容易,真正出现保险事故索赔道路艰辛。 二、保险法律运用中存在的问题 从基层保险公司现状来看,保险法律运用工作不容乐观,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法律专业人员少,借助社会法律人员多 基层公司基本上没有设置专门的法律工作岗位,没有配备专门的法律工作人员,相当多的公司没有聘请专门的法律顾问。一般都是收到法院的应诉通知书或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才临时委托律师,交由律师全权,由于大部分外聘律师对保险业务条款相对比较陌生,以至在法律诉讼中经常处于被动地位。 (二)依法办事少,法律风险存在多 1、有些基层公司法律地位不明,职责划分不清,越权经营,违规经营,带来法律隐患。 2、保险人员素质不高,人员管理不严,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后,公司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3、承保核保制度流于形式或把关不严,在合同中留下法律隐患。 4、现场查勘不及时,不按查勘实务操作,没有掌握第一手资料,一旦出现诉讼即因缺乏证据而陷入法律上的被动。 (三)主动起诉少,被动应诉多 从近几年来的保险业务诉讼来分析,除进出口货运险中对承运人追偿是保险公司主动起诉外,基本上没有保险公司主动起诉的。究其原因,除了基层公司不愿与保户打官司,担心打官司会影响与保户的关系这一因素外,主要还是基层公司不习惯,不熟悉如何运用法律手段维护保险人的利益。如保户拖欠保费问题,对恶意拖欠保费的保户,除一般性的上门或发函催讨外,基本没有诉诸法律来落实债权,入了账的形成呆账,不入账的责任期终后则不了了之。又如对愈来愈频繁的保险诈骗案,一般也是查证后拒赔了之,没有诉诸法律,使诈骗分子心存侥幸心理。 (四)胜诉少,败诉多 从保险诉讼案的结果来看,保险人无论是作为原告还是被告,都是胜诉少,败诉多。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有内外两个方面,从内部看,主要是保险条款订立不严谨,合同约定不规范,业务手续不健全,在法律上有漏洞。从外部来看,主要是一些法官过度使用法律上“保护弱者”原则,即“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⑧从一些判例来看,一些法官甚至不理会保险的法律原则,依据有利于被保险人的法律规定来判决。“逢案必输”这种现象给保险人的声誉带来非常不好的影响,应引起高度重视。对此问题,下文作针对性的论述。 (五)仲裁形式少,诉讼形式多 目前在保险合同中明确列明具有法律效力的仲裁条款仅有2000年7月执行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因而,实践中出现的保险合同纠纷,基本上都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而无论对于被保险人,还是保险人,解决保险合同纠纷,仲裁优于诉讼,这种有效解决保险合同纠纷的形式保险人恰恰没有应用。 三、产生诉讼案件败诉的原因 (一)保险合同签定的缺陷是产生诉讼案件败诉的根本原因 1、业务人员的业务素质不高、法律观念淡薄。基层公司的业务人员专门的业务培训特别是法律知识的培训机会很少,有的对业务知识一知半解,特别是对保险合同的签定没有上升到法律的角度,总认为是熟人、关系户,只讲关系,不讲法律,还存在替保户代签投保单、代签名的不合法律的现象。无保险事故、无保险纠纷还好,一旦出现纠纷,这就成为了“把柄”,在法庭上成为对保险人不利的证据。 2、特别约定不合理或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特别约定内容是保险条款和附加条款之外,保险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的特约事项,它的效力优于保险条款,但约定的内容必须公平、合理,否则不如不约,特别是对分期缴费的约定,合同中是五花八门,格式不一。本属于保险人行使权利的最好手段,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成为对方钳制保险人的把柄。 3、现有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的一些漏洞及《保险法》第四十九条“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出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显然这是对保险人不利的规定,也是造成保险公司败诉的一个原因,这方面的事例诸多见于报端。在实际操作中,经常出现被保险人隐瞒保险事实,从而造成保险人调查取证费用的增加,笔者认为对此项费用被保险人也应该承担。 4、业务手续不完善。在现行的投保单特别是机动车辆投保单中,没有印制条款,而且送达正式保单之后没有使用保险单签收单,被保险人对条款特别是除外责任和被保险人义务条款是否明白无误,保险人有没有履行告知义务,没有文字依据。往往在案件审理中,法院“以保险人没有履行明确告知义务”为由,判决保险公司败诉。 (二)执法机关和部门的偏差 有的法官在审理有关保险纠纷案件前,才到保险公司临时借来几本有关的书籍“临时抱佛脚”,在很大程度上会造成对保险法律的片面理解,在审理的过程中难免有失公平。 四、保险法律运用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 加大对外宣传力度,营造出保险法律运用环境 1、认真履行保险合同告知义务,与保户面对面宣传,让保户熟知条款内容,知晓保险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自觉履行保险合同。 2、借助媒体,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宣传《保险法》、《刑法》和有关保险法律法规,要选择典型的判例在媒体上宣传,引导社会舆论,同时对保险诈赔、骗赔案件进行公开曝光,使人们知道,诈骗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3、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交警、卫生、消防、路政等相关部门的公关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保险法律运用环境。 (二)加强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保险从业人员法律意识 经常性的对员工进行保险法规和有关民法、合同法等法律的教育和学习,把保险合同当作一份真正的经济合同来签订,教育职工认识到其在投保单、保险单的签字要负法律责任,并且从内控制度上强调职工要对其签订的合同负责。只有学法、知法、懂法,才能做到守法、用法。要加强保险从业人员法纪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树立爱岗敬业意识和依法依规经营观念,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法律知识培训和法律水平测试活动,通过学习培训,使全体从业人员既要守法经营,又能依法维权。 (三)严格执行内控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1、要建立严格核保制度,严把入口关,防止“病从口入”,承保关口是第一道屏障,对保险合同要严格审查,杜绝留下法律风险。 2、要努力提高事故第一现场查勘率,认真调查事故经过,及时掌握事故现场痕迹物证和有关证据,争取在举证上的主动。 3、要建立法律责任追究制,对因制度坚持不严、业务手续不全、合同订立不严谨等原因引发的法律纠纷,最后造成公司损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强化合同管理,完善合同手续 1、投保单和保险单的签订要完整,各种附件特别是附加条款一定要齐全。 2、用好用活特别约定,以特约缴费为例,对分期缴费的最好的约定方式是“先期缴费**元,剩余部分于*年*月*日前缴清,否则发生保险事故后按缴费比例赔付”,约定公平、合理。 3、设计保单签收单,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对双方应当明确的和已经明确的内容用文字的方式确定下来。 4、培养自己的保险法律专业人才。目前,保险公司内部既懂保险又懂法律的人才缺乏,而社会上律师和法官懂法律但对保险却知之不多。如果保险公司能培养此方面的人才,就可以在保险诉讼案件中多一分胜诉的把握。 (五)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利 1、聘请公司法律顾问。在目前基层公司法律专门人才缺乏的情况下,聘请法律顾问是较为现实的选择,即聘请法律知识全面、执业资深且对保险诉讼有一定实战经验的律师担任公司法律顾问,其主要工作为:(1)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重要规章制度制定提出法律意见;(2)参于重要合同的谈判、草拟或审查工作;(3)提供保险有关的法律咨询和法律宣传教育服务;(4)公司的诉讼和非诉讼活动,如:应诉答辩、调查取证、求偿等。法律顾问参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针对性地及时开展法律服务,可以保证公司经营活动依法进行,从而减少法律风险,避免和消除不必要的合同纠纷。 2、认真组织应诉。公司一旦签收法院应诉通知书后,应立即办理律师委托手续,同时,要协助律师做好以下工作:(1)组织相关人员分析案情,研究答辩状;(2)安排人员同律师一道做好调查取证工作;(3)配合律师抓住法院允许与主审法官接触的机会,宣传保险法律法规,及时沟通有关情况。 3、及时提出诉讼。我国实行二审终身制,对一审判决不服的案件要及时提起上诉,否则超过上诉期,只能通过申诉途径解决问题,行使权利要及时、合法。(1)取得代位追偿权的或协商代位求偿无果的要及时提起诉讼。保险公司赔偿后,涉及第三方责任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一般应通过诉讼方式予以追偿。这一做法在进出口货运险业务中要坚持,在国内业务中也不容忽视,2000年7月1日实施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第22条规定,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当向第三方索赔。如果第三方不予支付,被保险人应提起诉讼,经法院立案后,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提出的书面赔偿请求,应按照保险合同予以部分或全部赔偿,但被保险人必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力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第三方追偿。根据这一规定,保险公司在开展机动车辆保险过程中,必须十分重视通过法律手段,落实代位求偿仅的问题;(2)对保险诈骗案件应通过司法部门提起公诉,充分发挥法律对保险诈骗分子的震慑作用,真正体现保险合同的对价原则。 4、推行仲裁方式。在解决保险合同纠纷的问题上,相对诉讼方式而言,仲裁方式更节省时间,减少费用,更能保护当事人双方的商业秘密,对双方当事人更有利,因此,基层公司应根据上级公司要求,推行应用仲裁方式来解决合同纠纷。 5、加强对诉讼案件的管理。因此类案件基本上都发生在基层,而基层公司职工的法律知识相对薄弱,受各种条件的限制,不可能为此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以省公司或市公司为单位应成立专门的科室或有科室负责此类案件的管理,诉讼前对案件做认真的分析、研究,对根本无法取胜的案件就想办法用调解的方式解决,不能一味的应诉,否则,不但败诉而且产生不良社会影响。 保险法律论文:试析我国保险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及缺陷 内容简介 我国1995年制定的《保险法》,带有明显计划经济体制烙印,存在一些法律空白和缺陷,无论在内容上,还是在范围上,都已越来越不适应保险业自身发展和保险经营环境的变化。本文约5000余字,试从保险立法中“近因”原则的缺失;不利解释原则适用上的模糊;合同陷阱的隐藏;不易把握的明确说明义务及滞后的保证保险立法等五个方面分析了我国保险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及缺陷;并从完善保险活动的基本原则、规范保险人义务,加大对投保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强化监管机构职能,提高监管水平等方面提出了对建立与国际惯例相一致的现代化保险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议,以求抛砖引玉。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条规定:“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证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投保人为了预防危险,将一定的保险费支付给保险人,如果危险事故发生或出现合同约定的条件,保险人则须按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或者保险受益人支付赔偿金或保险金;作为保险人的保险公司则通过建立保险基金来分散危险,消化损失。由此可见,保险是为了分散危险、消化损失的一种商业活动,其目的是通过合同法律行为来实现的。保险合同具有“最大善意”、“双务、有偿”、“射幸”等特征。 我国自1980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保险立法经历了以无到有,由粗到细的过程,逐步完善了相关法规:1983年实施《财产保险合同条例》,1985年《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1992年通过《海商法》,1995年通过了《保险法》。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保险法》,中国人民银行于1996年、1997年、1998年分别了《保险管理暂行规定》、《保险人管理规定(试行)》、《保险经纪人暂行规定(试行)》。这些法律法规对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保险事业的发生,解决保险争议,完善商事法制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但也还有许多不成熟和不规范的地方,对比世界其他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完善的保险体系还 存在着相当的差距。主要表现为保险活动的基本原则不够全面,规范保险新业务的立法相对滞后等方面,以下笔者试从“近因”原则缺失、条款文字歧义等方面分析我国保险法律体系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以求抛砖引玉: 一、“近因”原则的缺失 《保险法》规定保险活动的基本原则有:自愿原则、试实信用原则和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原则。而“近因原则”这一被国际保险业普遍运用的原则在我国缺乏运用的法律依据。所谓“近因原则”是指保险人按照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承担责任时,其所承保危险的发生与保险标的的损害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在近因原则中造成保险标的损害的主要的,起决定作用的原因,即属近因。只有近因属于保险责任,保险人才承担保险责任。而近因原则的缺失正是导致保险合同当事人,尤其是投保人产生凡是投保的利益遭到损失时皆可获得赔偿的想法的根源,从而导致一些不必要的纠争。近因原则作为常用的确定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损失是否负保险责任以及负何种保险责任的一条重要原则,在我国《保险法》、《海商法》竟未作出明文规定,不得不说是我国保险立法的一重大缺憾。 二、不利解释原则适用上的模糊 投保人和保险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通过保险合同来确立的,而作为附合合同的保险合同,不论是投保单、保险单还是特约条款,大部分都由保险人制定,在制定时,必然经过深思熟虑,反复推敲,内容多对自己有利,且已经基本实现了格式化。格式保险合同由保险人备制,极少反映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意思,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一般只能表示接受或者不接受保险人拟就的条款。再者,保险合同的格式化也实现了合同术语的专业化,保险合同所用术语非普通人所能理解,这在客观上有利于保险人的利益。因此,一旦合同成立而双方发生纠纷,投保人将处于不利的地位。为了保护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利益,各国在长期的保险实务中积累发展了不利解释原则,以示对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予救济。在格式保险合同的条款发生文义不清或者有多种解释时,应当作不利于保险人的解释,实际上是作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我国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保险法第三十条也规定:“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应当作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我国关于保险合同条款解释的规定,已经实际上确立了不利解释原则,与国际惯例是相一致的。这对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经济上的弱者)的利益维护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但在司法实践中,由于缺乏统一明确的标准,以及不承认判例的拘束力,不同种类的保险合同用语经不同的法院解释,关于该用语的正确含义,所表达的当事人意图,以及由此产生的效果,可能会存在相互冲突甚至截然相反的结论。而由于不利解释原则在适用上缺乏统一的标准,究竟何种条款能适用该原则,特别是不利原则能否适用于国家保险管理机关核定的基本保险条款,将直接影响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结果。而我国保险法律法规中对此既没有相应规定,关于这方面的案例和研究也鲜见于众。 依照我国保险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商业保险的主要险种的基本保险条款,如保险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名称和住所;保险标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保险价值;保险金额等条款,由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制订。基本保险条款是运用于主要商业保险险种的保险条款;商业保险的主要险种,由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核定;凡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商业保险的主要险种的,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订基本保险条款。国家的基本保险条款,各保险公司应当执行。此类条款所使用的语言被保险管理机构依法规定核准,理应不存在歧义,但实际生活中,保险人根据其自己的认识水平和为了谋取最大化的利益,在备制保险合同时依自己需要将基本条款插入其中,而投保人对保险合同的备制不能做任何事情,而且往往在订约时也难以全面知晓保险合同的性质和内容,根本就无从知晓哪些条款属于基本条款,就更别提理解了,例如对“现金价值”一词,有的保险合同中将其定义为:“本合同的保证现金价值、所有缴清增值保险的现金价值以及累计红利之和。”有的保险公司则干脆对其未作任何解释,投保人对该词只有靠自己理解,但实际上“现金价值”一词的定义应该是责任准备金扣除退保费用后的金额,而责任保证金指的是保险公司从保户累积的保险费中扣除被保险人的死亡成本以及分摊保险公司所发生的费用再加上利息计算后所得金额。所以被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中的弱势地位是显而易见的。一旦当事人对基本条款发生歧义或者文义不清的争议时,法院对是否应当适用不利解释原则就会因缺乏统一的认知标准而感到无所适从,不仅会影响被保险人的利益和保险人的商业信誉,也会给国家法制的统一和法院裁判的权威性带来不利的影响。 三、合同陷阱的隐藏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人与投保人应各自依约履行义务,承担责任,其中投保人的主要义务和责任有:告知义务、维护义务(包括维护保险合同标的安全及其危险程度增加的通知义务)、缴纳保险费的义务;保险人的主要义务和责任则是:说明义务、及时赔偿、解约限制和承担费用等。可以看出,在交付保险费与赔偿方面,投保人的交付保险费的义务与责任,与保险人承担赔偿的义务与责任,两者是相互独立的。谁违反自己的该项义务,便要承担与该项义务相应的责任。但双方的义务与责任之间不具有此消彼长的对应性,投保人交付保险费义务的违反,并不必然导致保险人赔偿责任的减轻或免除。但有些保险公司(主要指财产保险公司)在使用格式合同与投保人协商财产保险费的交付与赔偿方式时,作出了如下约定:经双方同意,投保人未按约定缴付首期保险费的,保险合同不生效,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不予赔偿;投保人未按约定缴付第二期保险费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保险事故,保险人按下列一种方法赔偿或承担保险责任:1、按实交保费与应交保费比例折扣支付赔偿金额;2、按实交保费计算保险期限,过期不负赔偿责任。上述赔偿方法是按实交保险费与应交保险费的比例,来确定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实际上将投保人违反交费义务的责任,规定为减轻或免除保险人赔偿义务的依据。通过保险人制定解释格式条款的优势,全部或部分地剥夺了投保人获取赔偿的主要权利,加重了投保人的责任,这与《合同法》的公平原则和《保险法》的立法宗旨是明显相悖的。而且该赔偿方法还隐藏着非经留意难以发现的合同陷阱。如按第1种方法,当投保人交付了第一期保险费后,在第二期交费义务履行期限未至时,如发生保险事故,尽管投保人无任何违约行为,也只能获得部分赔偿。按第2种方法,实际上赋予了保险人根据投保人交费情况而单方变更保险期限的权利,甚至免责,对保险事故不负担任何责任。保险人巧妙地利用格式合同设置了能使自己规避应尽的部分或全部义务而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丧失利益的陷阱,充分说明保险人在拟制这种格式合同时,已经严重地违背了诚信原则。此类条款的适用,违背了现代社会民事法律关系中最基本的公平与诚信原则,损害了许多被保险人的利益,应受到保险监管部门依职权的主动干涉。 四、不易把握的明确说明义务 《保险法》第十六条详细规定了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情况的说明义务以及保险人对保险条款的说明义务,第十七条则规定了保险人对免责条款的明确说明义务。上述两款虽对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和违背义务的责任,作了详细明确的描述和规定,但对保险人的“明确说明”义务的履行却没有规定相应的形式,使其在实践具有极大的弹性和不确定性。仅从以上述条款的字面上来看,第十六条针对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或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情形分别赋予保险人有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的责任、不退还保险费或视情况退还保险费的权力。而对保险人未尽明确说明保险条款的责任则未作任何规定,而保险人对其责任免除条款未作明确说明的后果也仅是导致该有关条款不产生效力而已。通过对比,不难看出《保险法》在这一问题上对投保人明显科以了较保险人为重的责任,有违民事主体双方权利义务平等原则之嫌。作为素有“最大善意和最大诚信合同”之称的保险合同,在现实生活中,却因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履约过程中对合同中使用的语言文字理解不同从而产生争议的例子屡见不鲜,恐怕与《保险法》对保险人上述义务的规定太过宠统有着一定的关系。此外,因《保险法》对有关保险中介组织规定不完善,以及国内保险行业体系的不成熟,目前国内还没有一家专业化的保险公司或经纪公司,一些保险公司大量聘用(严格意义上来说,只能算是使用,因保险公司与个人人员之间并未建立劳动关系)个人从业人员,此类人员数量虽多,素质却差次不齐,而且流动性极大,他们为了获取佣金,在对一些可能影响投保人决定的合同条款进行说明时,也难免会为了一己之利而有意作出含混甚至违背条款本义的解释,所以导致争议的发生也就无足为奇了。 五、滞后的保证保险立法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日趋活跃,在商品流通过程中出现了许多新的交易方式,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交易方式日渐增多,特别是随着分期付款这一现代消费方式的出现,涉及到保证保险的问题越来越多,不少保险公司均开办了此类业务,但《保险法》除在第九十一条确定财产保险业务范围时提到信用保险外,根本没涉及到保证保险。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保险合同,保证保险合同是保险人为被保证人(债务人)向被保险人(债权人)提供担保而成立的保险合同。投保人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在被保险人因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等原因遭受损失时,由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的地位相当于保证合同中的保证人,所以也可以说保证保险合同实际上属于保证合同的范畴,只不过采用了保险的形式。在保证保险合同中,保险利益是债权人的债权,而债权属于财产权,因此,保证保险在性质上仍属于财产保险,原则上法律对于财产保险的规定也可适用于保证保险,但其与一般的财产保险又存在着显著区别,保证保险承保的危险是针对被保证人信用不良造成的主观性损害,具有明显的信用性。由于保证保险是从担保法中的保证制度演变而来,同时兼具二者的特征,是保证制度同保险制度的融合,其当事人(关系人)在法律上具有多重身份,使之难以同保证合同截然分开。 由于《保险法》未对保证保险合同作出明确的规定,对保证保险的性质及保证保险和保证的关系也存在争议,所以就导致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往往只考虑自己的利益,保险人除考虑收取保险费外,常常在保证保险合同中订立很多的免责条款,而被保险人却以为一经投保即可万事大吉,纠纷的产生也就不足为奇了。由于保证保险既涉及保证又涉及保险,对此类纠纷是适用但保法还是保险法?由于保证保险合同往往与另一合同相关,如汽车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等,而且保险合同一般是买卖合同或借款合同的附属合同,因而发生纠纷时,涉及两个合同、三方当事人,债权人或被保险人如何起诉就存在着争议。在司法实践中也极易将保证保险合同纠纷定性为保证合同纠纷,从而导致适用法律的混乱和失误。 综上所述,由于我国在保险立法上存在的一些法律空白和缺陷,现行的带有明显计划经济体制烙印的《保险法》无论在内容上,还是在范围上,都已越来越不适应保险业自身发展和保险经营环境的变化,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特别是在我国加入WTO后,中国的保险市场必将逐步同国际接轨。1997年底,占全球金融服务贸易95%以上的70个WTO成员国在《服务贸易总协定》基础上又达成《金融服务协议》。其中,有六个基本准则适用于发展中国家保险业的开放问题:1、最惠国待遇准则;2、透明度准则;3、发展中国家更多参与准则;4、国民待遇准则;5、市场准入准则;6、逐步自由化准则。这些基本准则中任何一项准则都会对我国现行的计划保险制度提出明确的挑战,任何一项准则的实施都将冲击我国现行的保险制度。如何抓住保险业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加强保险立法建设,尽快调整、修改、制定出符合WTO要求的保险法律法规,优化保险市场的法制环境,以引导并保障我国还处于初步阶段的保险业健康发展,使其在规范轨道上运行,就显得尤为迫切。在此,笔者仅就如何完善我国保险法律法规发表一下个人的浅见。 一是完善保险活动的基本原则。要在进一步完善自愿、最大诚信和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原则的基础上,在保险立法中将公平原则、近因原则等符合民法基本原则和国际保险行业普遍运用的原则作明文规定,以充分发挥保险合同“最大善意”、“最大诚信”的作用。此外,还应根据WTO成员国约定的协议与保险市场发展的趋势,将考虑市场准入政策、取消外资优待、实行国民待遇,逐步自由化等问题的规范化纳入立法的视界,尽快建立起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保险基本法律制度,促进国内保险业的规范化发展,以更好地参与竞争,迎接挑战。 二是规范保险人义务,加大对投保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主要是要强化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履行的解释、告知等义务和责任,对超额保险、重复保险等规定应载入保险合同的专项备注条款,并尽善意提配和说明的义务,当保险人未尽上述义务时,赋予投保人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力,使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平等,以保护弱势地位的投保人合法权益。此外,还可推行《确认书》制度,对于双方应履行的告知和说明义务,由双方逐项签署一式两份确认书来作为双方已尽各自义务的证明,以把保险合同的最大诚信原则落到实处。既可维护保险合同的稳定性,又可避免双方在发生纠纷时各执一词却又无法提供证据。 三是强化监管机构职能,提高监管水平。保险业监督管理机关要在检查保险公司的义务状况、财务状况、资金运用状况和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进行监督管理的同时,加强对商业保险合同中非主要条款和保险费率的监管,对存在合同陷阱,规避法律法规和加重对方义务责任等情况的合同条款要依职权主动进行查处,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一定经济处罚。同时对一些应用广泛,易引起歧义如“现金价值”一类的保险专业词汇,实行统一的标准化解释,并作为强行标准载入相关合同条款,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纷争的出现,促进保险业的健康发展。 四是要逐步建立与国际惯例相一致的保险法律法规体系。通过借鉴发达国家保险业制度的先进之处,结合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保险投资的相关法规,通过立法,据展投资领域,控制投资比例,细化保险资金运用的规范,提高保险投资的盈利能力,为保险公司提高投资回报率创造条件;完善有关保险中介组织的法律法规,加强对保险人、保险经纪人及其相关组织的管理,规范保险中介行业及其从业人员的责、权、利;加快保险精算报告、保险机构资产管理及保险机构的接管等配套法律法规的建设,以建立起一整套既具有中国特色,又能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保险法律体系。 保险法律论文:海峡两岸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律制度比较研究——从国际趋势和受害人保护看两岸措施统合之必要 前言 道路交通事故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安定和大众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的社会性灾害,各国都积极采取措施抑制交通事故,消灭交通灾害。例如,从国家的宏观经济发展规划上考虑使汽车工业以其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应占合理比例正常发展[1];与环境保护、大众健康、城市历史文化保护和社会文明等诸方面综合规划,发挥公共交通的客运主干作用;发展自行车交通(包括保护自行车使用人安全、建设自行车专用道路等);科学设计和修建机动车[2]专用道路,完善各种道路安全设施等;制定和完善道路交通管理法规,依法标划各种道路标志、标识等并负责任地经常修补和根据交通情况的变化时常加以完善等。除了这些积极预防的"物理"性措施之外,各国都非常重视大众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法规遵守的教育运动,并且通过设立特殊的侵权行为责任制度来强化机动车保有人(所有者和管理者等)的责任,以使因机动车的运行受到受害的受害人得到及时妥当的救济,并保障汽车事业(包括制造业及机动车交通运输业等)得到正常发展。 我国海峡两岸与世界各国同样,为了解决道路交通事故带来的社会问题,都设立了相关的法律制度。自大陆施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两岸的经济贸易和各种民间往来不断增加,法律方面的学术交流也不断增多,为保障两岸同胞交往中道路交通时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参照国际上的共通规则,健全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法律制度,统合两岸汽车责任保险措施是非常必要的。为此,本文拟在阐述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的法理,考察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发展趋势的基础之上,对两岸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法律制度进行比较,分析大陆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中的问题及其解决途径,阐释在与国际接轨前提下统合两岸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措施,对受害人保护及两岸法治建设之必要与可能。 一、机动车损害赔偿保险的性质与定位 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是对机动车保有人和驾驶人课以的一种严格责任[3]。当因机动车的运行造成他人损害时,无论机动车保有人是否有过失,都要负赔偿责任。对因机动车的运行造成的损害适用这样一种特殊的侵权行为责任原则,主要目的在于及时妥当地救济因机动车的使用遭受损害的受害人。但是,如果只有这样一个原则而不能保障机动车保有人等的赔偿能力,及时妥当地救济受害人就只能是一句空话。因此,为使机动车经常保持在万一给他人造成损害时具有起码的赔偿资力,各国都在规定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的同时,设立了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制度(我国台湾称之为"强制汽车责任保险",大陆习惯上称"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法定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是强制的对第三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强制的第三者责任保险,是国家对某些特殊的危险领域实施的一种经济上的预防措施,目的在于救济可能发生的受害人,避免因危险物或危险活动引起的损害酿成重大社会问题。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是国家为防备因机动车的运行造成的损害的社会性救济措施。并且,为了防备发生责任人逃逸及其他的无法从保险获得赔偿而影响受害人救济的情况,各国还建立了政府的交通事故救助保障基金。 综上所述,对机动车运行造成的损害,其赔偿责任的成立不以责任人的过失为要件;有强制的第三者责任保险作一定赔偿资力的"担保";并有在非常情况下的政府保障事业。这三者构成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法救济受害人,抑制交通灾害的完整机制。其中责任构成的规定处于整个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机制的优秀,为保障这种责任实现的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赔偿责任上的资力担保)与责任的性质相同,只要这种责任得到认定,该责任保险就要对受害人的损害给予赔付。 二、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的特点 从机动车保有人来看,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是面临同样的因自己的机动车运行行为给他人带来危险的机动车保有者,为填补这种偶然发生的可预见的一定程度的损害,而采取的经济上的预防措施[4]。所有以运行机动车的方式参与道路交通的人都应该共同对付这种危险,加入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以保证在万一发生交通事故时对受害人进行及时妥当的救济。由于与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的派生关系,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显现出与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相关联的一些特点: 1.强制加入 就保险人的自主性而言,保险有强制保险与任意保险两种。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一般是指作为与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这样一种特殊的请求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相配套而存在的保险。通常谈到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就是指这种保险。例如,日本称"自赔保险"或者"自赔法保险"[5]时,就是指的这种强制保险。为使机动车保有人都加入强制的第三者责任保险,一般由法律规定只有在提供了保险证明时国家才发给机动车驾驶执照,不加入法定的第三者责任保险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通过与车检相结合的方法,不给没有加入法定第三者责任保险的机动车辆进行车检,不准上路运行。有些国家例如日本,还以法律规定,违反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加入义务者将受到拘役1年以下或50万日元以下罚金的制裁。与此同时,保险者公司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缔结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合同,违反了这一义务保险公司的总经理或者理事将被处以30万日元以下的罚款(日本机动车损害赔偿保障法第86条)。这些措施的采用,目的在于谋求百分之百的机动车辆加入第三者责任保险以防万一的不测给受害人带来的损害。 据学者考察,早在1912年挪威就施行了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的强制化,紧接着,丹麦(1917年)、新西兰和瑞典(1929年)、英国(1930年)、瑞士(1932年)和德国(1939年)也实现了该保险的强制化。二战以后,卢森堡和日本(1955年)、比利时(1956年)、法国(1959年)、西班牙(1962年)、荷兰(1963年)、意大利(1969年制定,1971年开始施行)等国也都相继实现了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的强制化[6]。现在,几乎所有的国家都设立了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制度[7]。 2.责任集中于机动车保有人 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是保有人责任,而不是驾驶人责任。因此,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的投保义务人是机动车的保有人。在保有人与驾驶人不同时,保有人要对驾驶人运行其机动车辆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有时会发生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与使用人责任相关联的情况。当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的发生得到确定时,保险人就应当向被保险人或者受害的第三者赔付合同约定的保险金。许多国家,例如德国和日本等国,法官们在审理机动车损害赔偿纠纷的案件时,之所以要采取各种解释适用的方法,尽量认定保有人责任,目的就是为了使受害人能够得到保险金的赔付。 3.无过失责任 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行为责任,它不以责任人的过失为责任成立要件,只要机动车的运行给他人造成损害,机动车保有人和使用人就要承担赔偿责任,有些国家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的条文规定的是,只要不能证明机动车保有人及驾驶人没有过失等情况就不能免责。由于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是一种无过失责任,因此,派生于它的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也当然具有无过失责任的特点。 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被保险人往往会有过失,但这并不影响保险公司对受害人支付保险金,因为"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8],即使是被保险人的故意或者有重大过失,保险公司也应当在赔偿受害人之后向其追偿。例如日本法就规定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的免责仅限于"恶意"招致事故发生的场合(机动车损害赔偿保障法第14条),在这种场合,受害人可以直接向接受了加害人的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的保险公司请求损害赔偿,而向受害人作出了损害赔偿的保险人可以向机动车损害赔偿保障事业请求补偿(同法第16条)。向保险人作出补偿的机动车损害赔偿保障事业可以向恶意招致事故者追偿(同法第76条2款)。未必的故意,即知道可能撞人,但抱着撞了就撞了的心理突然起动机动车,或者疾速行驶的情况,在强制保险的赔偿中不被作为"恶意"。 4.不盈不亏的运营原则 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是一种强制保险制度,带有社会保障的性质,与对保险公司"缔约强制"相并列,要求保险费的低廉化。日本对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采取的是,要求保险费率必须是在有效率地经营之下偿还适当正确原价的范围内尽可能低廉的(日本机动车损害赔偿保障法第25条),即使是民间的保险公司办理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业务,也不允许从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获取利益这样一种极其特殊的立场[9]。 日本的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建立之初是委托民营保险公司办理的,这种以机动车事故受害人迅速、确实的救济为至上命令的具有浓重社会保障色彩的保险,其业务虽然交给了各民间损害保险公司,但同样引进了不允许从该保险获取利益这样一种"不亏不盈的原则"。以营利为目的的民营损害保险企业认可这种不允许营利介入的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是由于日本的民营损害保险企业很难容忍其他机关将这种保险业务夺走,另一方面,民营损害保险企业拥有广泛的全国性营业网和经营技巧,可以直接地加以活用。民营损害保险企业方面与国家方面之间的利害妥协,使得这种以非营利为座右铭的社会保障性的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在本来以追求营利为目的的民营损害保险企业中得到了处理[10]。国家如何制约保险企业,使其能够不在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中营利,并且愿意把这项事业做好,日本的经验值得借鉴。 5.统一核算制 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是强制保险,保险公司被课以接受缔结合同的义务,没有选择风险的余地,而且保险费率适用的是"不亏不盈的原则"。并且,所有的保险公司(包括接受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互助的合作社)根据机动车损害赔偿保障法第28条之4的规定将纯保险费部分进行统一核算,将其以一定比例在各公司之间进行再分配,以谋求风险的平均化和保险收支的均衡。 日本的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制度建立之后,直至2002年一直是将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的60%的保险责任由政府作为再保险者接受下来,但随着该保险制度的完善,政府再保险的必要性越来越淡薄而最终被废止[11]。有的国家,例如韩国自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制度建立之始就没有实行过政府的再保险。 6.赔偿范围和保险费率 关于赔偿范围,许多国家(例如德国、法国、意大利、美国和加拿大的绝大多数州、韩国和日本等)的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均以交通事故的人身损害作为自己的赔偿对象。物损仅限于随身携带的物品。这样做能够使资金的利用集中于人身救治和对生命权侵害的救济,更容易起到保护生命的作用,体现了尊重生命的精神,并有利于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的运营。 为使所有机动车的保有人都能够加入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应当有一个尽量低的保险费标准,使每个机动车保有人都能缴纳得起。机动车保险费率的算定一般由专门的机关进行,例如,日本国家设立专门的机动车保险费率算定会,进行机动车保险费率的算定工作。以保证不得营利原则和尽量使保险费低廉的原则得到贯彻落实。 三、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及其保险的发展趋势 如上所述,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派生于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因此,其发展变化主要体现在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的强化上。众所周知,道路交通事故是机动车的宿命性弱点,但迄今为止,人类尚未创造出一种在快捷性、便利性上都能取代机动车的更加安全可靠的非人力交通工具。因此,现代社会的人们只能趋利避害,努力通过各种途径减少事故的发生,这种努力在民事责任领域中的主要表现就是机动车保有人责任的强化,从而尽可能地使受害人得到应有的救济。 (一)德国《第二损害赔偿法规定修正法》中的相关规定 最能够代表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制度发展趋势的是2002年1月1日正式生效的德国《第二损害赔偿法规定修正法》中与机动车损害赔偿相关的一些规定[12]。主要有以下内容: 1.改善交通事故等场合中儿童的法律地位。根据儿童身体上心理上的情况,将儿童的责任能力年龄从7岁提高到10岁,对儿童不区别加害人、受害人(故意的情况例外)。宣布了未满10岁儿童构成受害人的场合,不考虑儿童的"共同过失",据此,在这种场合下认定作为加害人的机动车交通参与者负担事故的费用(修正后的民法828条第2款)。 2.为避免将从驾驶人来看,不操纵机动车参与交通的儿童、需要看护者、高龄者等实施的从客观上看不适当的行为(例如突然跑到道路上)作为"不可避免的事件"的抗辩,使保有人被免责,事故的费用由实施了这些行为的儿童、需要看护者、高龄者负担的情况,将原来的"事故的原因是由于不可避免的事件(ein unabwendbare Ereignis),并且该不可避免的事件不是基于该机动车的性质状态方面的缺陷原因,不是基于该机动车的维护保养不全方面的原因时,得排除其赔偿义务"改正为"事故的原因是因不可抗力发生时,得排除赔偿义务"(道路交通法第7条第2款)。而且,为使机动车保有人、铁道经营者不能以"未满10岁儿童的行为"(例如意想不到地突然跑出来),主张"不可抗力",依据关于机动车交通民事责任的欧洲条约,进一步缩小作为免责事由的"不可抗力",采取了限定列举主义的做法(武装纠纷、战争、暴动、异常规模的重大自然灾害)。而且,在免责事由中,没有提"故意",这使得德国的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几乎是要使机动车驾驶人负担一种完全的损害结果避免义务[13]。 3.为使受害人即使在只能认识拖车的标识时也能够得到救济,道路交通法第7条在规定机动车保有人的无过失损害赔偿责任的第1款设置了第2句:"在事故时该机动车与拖车联结着的场合,拖车的保有人也与机动车的保有人共同对受害人负损害赔偿义务"。在第3款设置了第3句:"第1句及第2句,也适用于拖车的使用"。 4.机动车保有人责任向无偿运送乘客的扩张。从被有偿运送的人支付的对价,是对"运送行为"的,而不是对要求其负担"危险责任"的;即使是无偿、营业外运送的场合也是机动车典型的运送危险的实现的考虑出发,改变过去道路交通法第8a条第1款采用的"无偿被运送的同乘者,依自由意思接受危险,因此不值得保护"的思维方式,对受害人全部适用第7条。修改后的道路交通法第8a条被简化,与受害人是在机动车内(同乘者),还是在机动车外(步行者、其他车辆的搭乘者等)无关,与有偿还是无偿无关,并且与是否作为营业运送无关,全部适用道路交通法第7条的危险责任。 5.对危险责任引进抚慰金请求权。将抚慰金请求权从有责非难下解放出来,与对非财产性损害的抚慰金请求权的填补、调整性机能(Ausgleichsfunktion)相结合来把握,作为在合目的性的观点和强化被害人保护的观点之下给予解决的性质的问题。考虑到在受害人保护的强化这一点上,抚慰金请求权向危险责任扩张当然是最理想的。因为如果在危险责任中抚慰金得到承认,受害人在以身体、健康侵害为理由追究危险责任的所有场合,就不必为主张抚慰金,而与基于一般侵权行为的主张合并起来进行。对危险责任也承认抚慰金请求权不仅对受害人地位的改善有效,而且也会产生裁判程序合理化的效果。经修改的民法253条第2款,除原有的"因身体、健康、自由、性的自己决定的侵害应给付损害赔偿的场合"外,规定了"1,侵害是故意造成的场合;2,考虑损害的种类、期间时,并非轻微的场合","以非财产性损害为理由,也可请求以金钱的公平赔偿。" (二)法国1985年7月5日法 法国1985年7月5日《以改善交通事故受害人的状况促进赔偿程序为目的的法律》是较早的强化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积极救济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法律。该法明文规定,在受害人不是驾驶人,且损害是人身损害的场合,将16岁以下儿童、70岁以上老人以及丧失80%以上劳动能力者从过失相抵的对象中排出(第3条第2款)[14]。这是考虑到这些步行者身心发育和健康状况,不能对他们的行为有过苛的要求,而要求机动车驾驶人负担保障这些人出行安全地驾驶机动车的注意义务。而关于机动车责任的他人性问题,法国在1985年的改革之前,在依据1958年2月27日的法律创设的《义务性机动车责任保险制度》之下,保险合同人、机动车所有人,或者同乘者成为受害人时,如果受害人已将机动车的保管交给他人就能够接受损害赔偿。1985年法律第3条所指"受害人"(车辆的驾驶人除外),或者同法第4条所指"受害人"(车辆的驾驶人自身),哪种受害人均可作为请求赔偿的对方当事人,法律已不在身体的受害人之间设置区别。就是说,在驾驶人成为受害人的场合,虽然依照的是基于过失的责任这一过去的制度,但驾驶人能够与步行者、骑自行车者或乘客同样地,享受申报程序的恩惠[15]。 (三)欧洲经济共同体《机动车保险》指令和各国法律的修改 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是对他人的赔偿责任的保险,但是,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的设立,最终是为了救济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人,保障机动车事业的健康发展,除了采取开展驾驶人人身伤害保险业务等之外,各国与一些国际组织都采取了对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的"他人性"进行修正的措施,例如,1983年12月30日欧洲经济共同体(C.E.E.)的《机动车保险》第2指令第3条规定:"对事故构成该人的赔偿责任问题,并且,该责任得到由本法第1条第1款所定保险担保的保险合同人、驾驶人及其他所有的人的亲属,对他们所遭受人损不得以亲属关系为理由剥夺其保险利益"。并在二次性理由书中进一步说明:"保险合同人、驾驶人及其他所有的有责者的亲属,限人损方面,判断为给予与受害第三者同等保护是妥当的"[16]。 为使CEE的此指令国内法化,并从完善本国交通事故赔偿法的需要出发,欧洲各国的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法均先后对责任保险赔付对象的所谓"他人性"作了加以扩大的法律规定。例如,比利时就根据欧洲经济共同体的上述指令,在增加保险担保的1989年11月12日法中规定"同人的身份关系无关,保险填补被保险车辆搭载中者所生损害"(第3条第2款),不仅包含"保险合同人、驾驶人",而且包含"机动车所有人的朋友搭乘自己车辆(即所谓好意同乘)的情况"[17]。 (四)英美法的沿革 与大陆法系国家同样,英美法国家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也经历了一个不断强化的过程。在美国,进入20世纪70年代以后,"好意·无偿同乘者法(guest法)"是强加给同乘者不利的法律的认识逐渐成为人们的社会性共识。不断出现以guest法不公平为理由,认定其违宪的判决或者将其废止的立法。例如,1973年加利福尼亚州最高法院就作出了guest法违反州宪法"平等条款"的判决。在该判决的事例中,机动车的主人驾驶失误,越过高速公路的中心线撞在侧面围墙壁上,因此而负伤的同乘者请求损害赔偿,从正面主张guest法违宪。法院判决认定:将无偿同乘者与其他受害人区别开来给予不利的对待违反了平等条款。具体地判示了3条理由:A 与接受他人好意的所有"guest"相区别只将机动车的无偿同乘者作不利的对待没有充分的理由。B 对为什么为了保护好意就要限制无偿同乘者的法律保护没有作出能够令人信服的说明。C 由于责任保险的普及大多数为防止合谋请求将保护好意结合起来的理由已经丧失。再有,判决指出,为达到防止合谋请求的目的,对包含持有正当理由者在内的所有guest的请求均加以限制,是一种极其过分的包括性分类,违反平等条款。并且指出,由于对条文的适用规定了过多的例外,也已经使guest法自身整体上丧失了其逻辑上的一贯性[18]。 另外,美国的十几个州制定了[19]机动车(所有人)同意法(Automobile (Owner's) Consent Statutes)。同意法所谓所有人是指对机动车的运行享有实质性支配者。不包含分期付款销售的卖主那样的名义上享有所有权者。关于所有人在同乘时遭受的伤害可否对驾驶人提起赔偿请求,判例存在分歧。但从这种立法的目的在于救济无资力的驾驶人的过失事故造成的受害者的情况来看,驾驶人的过失不被转位于所有人,遭受损害的所有人可以行使请求权的立场是有力的[20]。 在英国,现行的关于对第三者的损害赔偿责任强制加入保险制度依据的是1988年道路交通法。现行的保险制度,不仅第三者的死亡、伤害、财产损害被要求强制加入保险。而且,从一般性的保险实务的发展趋势来看,英国机动车保险的对象也在扩张,除因机动车的使用被保险人和第三者的死亡、伤害、财产损害外,同时因火灾和盗难等机动车的毁损、灭失也受到保护的综合性担保保险正在得到一般化。英国强制加入机动车保险肇端于1930年制定的道路交通法,但当时对在道路上使用机动车者要求的都是对有关好意同乘者以外的第三者的人身事故(死亡、伤害)的损害赔偿责任强制加入民营保险。1972年的道路交通法开始,对好意同乘者也强制地要求投保[21]。被保险人雇用被雇佣者的过程中,相关被雇佣者死亡、伤害的责任也要承担[22]。 (五)亚洲各国的情况 亚洲国家大都或迟或早地经历过依照法治国家理论进行民事立法的过程,并且在这一过程中比较系统地吸收了大陆和英美两大法系的优点,立法和司法上体现出规定明确,操作简便的特点。 1.日本的情况 日本是亚洲近代以来法制建设最为先进的国家。1955年就制定了机动车损害赔偿保障法。该法第3条规定:"为自己将机动车供运行之用者,因该运行侵害了他人的生命或身体时,负赔偿由此所生损害之责。但在证明了自己及驾驶者没有懈怠有关机动车运行的注意的情况,受害者或者驾驶者以外的第三者有故意或者过失的情况以及机动车没有构造上的缺陷或机能上的障碍的情况时,不在此限。"由此设立了机动车的严格责任。该法并设立了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的强制保险制度及政府的保障事业。判例和学说在之后解决交通事故的过程中,对运行供用人责任、机动车的运行、他人性以及与之相关联的各种侵权行为法实务与理论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使责任、保险、保障这种三位一体的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法律制度很好地发挥了救济受害人,保障机动车事业的正常发展的作用。 在强化保有人责任,妥当救济受害人方面,发展变化最大的是保险赔付的"他人性"问题。日本与欧洲先进国家同样,在维持处于应当控制机动车,回避事故发生立场上的保有人和驾驶人不包括在"第三者"(即他人)中这一原则的同时,对共同保有人、机动车所有人、亲属、好意同乘者、驾驶辅助者等受害的案件,判例根据具体情况和受害人救济的需要,做必要修正。判例(最高裁判所第3小法庭1972年5月30日判决)[23]认为:"仅以机动车损害赔偿保障法第3条把为自己将机动车供运行之用者及驾驶者以外的人作为他人,不构成解释为相关受害人不符合上述他人的论据,应当在具体的事实关系之下,判断相关受害人是否相当于他人"。根据具体事实关系,被认定具有他人性的有如下一些判决: ① 考虑到修理费等机动车的维持费用由丈夫负担,妻子没有驾驶执照等情况,认定保有人妻子的他人性(最高裁判所第3小法庭1972年5月30日判决)。 ② 认定好意同乘者具有他人性(最高裁判所第2小法庭1967年9月29日判决[24])。 ③ 对女儿从母亲处借来父亲所有的机动车,由其他人驾驶车辆,自己坐在助手席上,发生事故遭受伤害的事件,认定当时的驾驶人为负有支配控制该运行避免危险者,而机动车所有人的女儿(受害人)具有"他人性"(最高裁判所第3小法庭1991年2月5日判决[25])。 ④ 对朋友借机动车,所有人之子同乘时发生的事故,判示了不能说受害人是与朋友共同借车,而且相对于朋友处于从属地位,未处于能够支配、管理本案机动车运行的地位等理由,认定受害人具有"他人性"(最高裁判所第3小法庭1994年11月22日判决[26])。 ⑤ 对同乘代驾车辆中的保有人受害的案件,认为代驾公司解释为相当于机动车损害赔偿保障法第2条第3款的"保有人",而受害人由于饮酒达到了欠缺安全驾驶机动车的能力、适性的程度,为避免自己驾驶本案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危险,将本案机动车的代驾委托给了作为驾驶代驾业者的代驾公司,代驾公司接受了代驾业务,对受害人负有安全驾驶本案机动车运送到目的地的义务。从这样的二者关系来看,在本案事故发生时,代驾公司负有防止因本案机动车的运行发生事故的中心性责任,而受害人的运行支配与代驾公司的责任相比,应该说只是间接性、辅助性的。认定受害人具有他人性(最高裁判所第2小法庭1997年10月31日判决[27])。 但对能够支配车辆驾驶的保有人受害的情况,均未认定他人性: ① 对驾驶助手驾车而正式驾驶员坐助手席同乘时受害的案件,认定其处于运行支配的地位,不具有他人性(最高裁判所第3小法庭1969年3月28日判决[28])。 ② 对机动车所有人饮酒,让同样饮酒了的朋友驾驶车辆发生事故受害的案件,认定受害人是与当时的驾驶人共同享受本案机动车的运行利益,支配该运行者,并非单纯的顺便搭乘者,受害人是作为对事故的防止负中心性责任者同乘的,处于他随时可以命令将事故当时的驾驶人替换下来,或者对其驾驶给予具体的指示的立场上,因此,不具有他人性(最高裁判所第2小法庭1982年11月26日判决[29])。 ③ 对共同保有人中的一人受害的情况,认为与另一共同保有人的运行支配是间接性、潜在性、抽象性的情况相比,受害人的运行支配是直接性、显在性、具体性的,因此,不具有他人性(最高裁判所第3小法庭1975年11月4日判决[30])。 2.韩国的情况 韩国于1963年4月4日法律第1313号制定了《机动车损害赔偿保障法》,同年6月1日施行。该法的性质是民事特别法,在国家和地方公关团体保有的机动车造成他人死伤时,其规定与国家赔偿法发生抵触时,优先于国家赔偿法得到适用[31]。该法内容与日本的机动车损害赔偿保障法大致相同。第3条规定:"为自己运行机动车者,因其运行造成他人死伤时,负赔偿该损害的责任"。关于本条中的"他人",学说判例一般解释为"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及驾驶辅助者"。判例对睡眠中的轮换驾驶人,认定了其"他人性";而在共同驾驶人中的1人诱导车辆倒车时,因其他共同驾驶人的过失负伤的案件中,虽然其在车外,法院仍然否定了该共同驾驶人的他人性[32]。 与日本不同的是,韩国关于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的加入,并不只限定于强制保险,也承认与强制保险同等以上赔偿的保险[33]。这是因为加入这些与强制保险同等以上赔偿的保险同样可以保障受害人得到及时的救济。另外,与日本的政府保障事业的业务委托给保险公司或互助组合执行不同,韩国的政府保障事业的业务直接由交通部长担当[34]。 从以上各国的法律规定和判例、学说来看,保有人的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不断得到强化,责任的认定越来越容易起来,而这样做的目的就在于能够使受害人得到责任保险赔付的救济。并且,尽管是对"他人"的保险,但在这种救济不会导致机动车保有人和驾驶人对自己业务上注意义务的懈怠的场合,对失去对机动车的实际控制的机动车保有人和驾驶人所遭受人身损害,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仍然是要赔付的。这种做法不但没有违反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制度设立的宗旨,而且恰恰是有了这种修正才更加符合该保险设立的目的。这是与人的生命尊重本能的要求相一致的,是人类社会文明发展的趋势。 四、两岸法律规定之比较 大陆现行的规定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及其保险的法律,是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条文和2006年7月1日开始实施(国务院公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台湾规定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的是现行《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该法于民国87(1998)年1月1日颁布实施,民国94(2005)年2月5日立法院3读通过修正案,同年3月1日实施[35]。以下,主要依据这些法律规定对两岸的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进行比较,探讨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法制的应然状态。 1.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的性质 台湾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第7条规定:"因汽车交通事故致受害人伤害或死亡者,不论加害人有无过失,请求权人得依本法规定向保险人请求保险给付或向财团法人汽车交通事故特别补偿基金请求补偿"。大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虽然没有台湾法条中的"无论加害人有无过失"的表述,但并未将"过失"作为责任负担的要件。并且,作为其上位法的民法通则第123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这是民事基本法对作为高速运输工具的机动车规定的无过失责任。既然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是无过失责任,那么,其保险性质为无过失责任亦当无异议。不过,大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中还规定,"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第1款)。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第2款)。"这样,大陆的条文中就包含了过失相抵的规定和故意的免责事由。 2.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的赔偿范围 台湾《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第1条规定:"为使汽车交通事故所致伤害或死亡之受害人,迅速获得基本保障,并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特制定本法"。明确指出该保险是针对人身的,是救助人身伤害的担保。这种规定与世界各国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的共通做法一致。这样规定即有利于受害人生命的救助,也有利于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的有效运营和稳步发展。 大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的是:"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将财产损害也纳入强制的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麻烦会多一些,因为至少对财产损害应当适用过失责任的规定,还有具体赔付时的问题等。据报道:中国保监会公布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标准,全国统一定为6万元人民币。成问题的是,在6万元总的责任限额下,实行分项限额,具体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并且,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分别按照上述限额的20%计算[36]。各国机动车强制保险给付项目一般都包含医疗费给付、残疾给付、死亡给付等,这没有问题,但对人身伤害的各项目做分类限定额度的做法不知是从哪里"借鉴"来的。在抢救的当时,如何能够知道是否会达到伤残的程度,如果没有达到伤残就不能得到5万元的救济,怎样保证这8000元人民币就一定能够抢救得了遭受人身伤害的受害者的生命?这种规定缺乏科学根据,是非常危险的。立法者应当向公众说明此2项的立法意图,这里立法者负有公开其立法意图的义务。另外,"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根据什么作判断, 20%的计算限额的依据何在?这两个规定从根本上说是违反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及其保险的立法宗旨和制度设立目的的。而且,作为强制保险条例的行政法规根本就没有规定属于民事法律适用上的原则之一的过失相抵原则的权限和"资质",这些是要由民事基本法解决的事项。行政权可以如此毫无顾忌地取司法权而代之,在行政法规中规定民事上的司法事项是对法治国家原则的破坏。 3.强制责任保险的请求权人 台湾《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第10条规定:"本法所称加害人,指因使用或管理汽车造成汽车交通事故之人(第1款)。本法所称受害人,指因汽车交通事故遭致伤害或死亡之人(第2款)"。第11条规定的得向保险人请求保险给付或向特别补偿基金请求补偿之人是:"(1)因汽车交通事故遭致伤害者,为受害人本人;(2)因汽车交通事故死亡者,为受害人之遗属"。该法还规定,汽车交通事故是"指使用或管理汽车致乘客或车外第三人伤害或死亡之事故"(第13条)。而"保险人于被保险人发生汽车交通事故时,依本法规定对请求权人负保险给付之责"(第25条)。第33条规定:"汽车交通事故之发生,如可归责于被保险人以外之第三人,保险人于保险给付后,得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于第三人之请求权。但其所得请求之数额,以不逾保险给付为限(第1款)。前项第三人为被保险人之配偶、家长、家属、4亲等内血亲或3亲等内姻亲者,保险人无代位请求之权利。但汽车交通事故由其故意所致者,不在此限(第2款)"。这些规定吸收了国际上的成功经验和先进理论,考虑到了好意同乘问题的避免(第13条对乘客不做有偿的限制),并考虑不使被保险人藉由责任保险转移风险之功能丧失,或请求权人无法实际获得本保险之保障,对保险人的代位求偿作了限制性规定[37]。 大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第21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这里规定的"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与其他国家规定的"保有人(所有人、管理人等)、驾驶人"相比,范围失之过宽。依据这些规定,不仅失去对机动车运行的实际控制的保有人在受害时无法得到救济,就连好意同乘者等情况也被当然地排除在外,这些都是与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制度的设立宗旨相背,违反国际上的共通规则的。原国际保险大会会长,现该会名誉会长SIMON FREDERICQ先生告诫我们:当今社会,"不无视交通事故法的国际性是必要的[38]"。大陆立法者应当认真了解世界的发展趋势负责任地加以改正。 4.保险费率及对保险业者的监管 大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8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下一年度降低其保险费率。在此后的年度内,被保险机动车仍然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继续降低其保险费率,直至最低标准。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下一年度提高其保险费率。多次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道路交通事故,或者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加大提高其保险费率的幅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被保险人没有过错的,不提高其保险费率。降低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标准,由保监会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第9条规定:"保监会、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逐步建立有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共享机制"。此2条规定,足见大陆立法者对试图利用保险费规范机动车驾驶人道路交通参与行为的迫切愿望,值得称赞。这或许是借鉴了美国的做法。美国许多州的保险费率就是由驾驶人的"危险度"和过去的事故历决定的[39]。并且,甚至在缔结保险合同的时,缔约者的相当多数(39%-48%)都要接受心理测试[40]。 在台湾《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中,未见上述大陆条例中的规定,但有与之相并列,同样非常重要的关于另一方当事人的内容,即对保险业者的监督及其行为的规制设置了周密、严格的规定(第4章保险业之监理、第5章罚则)。 在这个领域,两岸的法制似乎可以互补。 5.其他问题 大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42条中规定,"抢救费用,是指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人员受伤时,医疗机构参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有关临床诊疗指南,对生命体征不平稳和虽然生命体征平稳但如果不采取处理措施会产生生命危险,或者导致残疾、器官功能障碍,或者导致病程明显延长的受伤人员,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交通事故的抢救与其他事故的抢救并无二致,并非机动车责任强制保险的特有事项,将一般概念作为专门法规中的1项加以规定,会使人以为其有某种特殊含义,恐怕反而画蛇添足,不见得有利于受害者的抢救。本条立法目的不详,与本项2中问题同样,立法者负有向公众作说明的义务。台湾《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中未见此种内容。 另外,关于军队,大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44条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在编机动车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办法,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另行规定"。台湾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第6条规定:"应订立本保险契约之汽车所有人应依本法规定订立本保险契约。军用汽车于非作战期间,亦同(1款)"。笔者以为后者规定为妥,有利于法制的统一和法律实务上操作的简化,并可防止军队因特权而脱离民众,引起社会秩序之混乱。笔者一直主张在交通规则等方面强力机关应做维持社会秩序之典范。军队平时搞特权恣意违反交通规则等不是法治国家应有的现象[41]。 五、大陆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实务中的问题及其克服 1.已经实行的强制保险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衔接 大陆当前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实务方面最大的问题是过去的强制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与国务院条例颁布之后的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的衔接问题。实际情况是,由于道路交通事故的多发,受害人救济的财源保障问题逐步受到重视。大陆自1984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农民个人或联户购置机动车船和拖拉机经营运输业的若干规定》时[42]起,就逐步推行强制的第三者责任保险制度。即使根据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统计,截至2004年4月,仅以通过地方性行政法规形式对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实行了强制的省市即"已达24个"[43]。如果考虑到迄今为止大陆保险业实质上几乎仍然是国家专营,保险公司在行政机关配合下统一对机动车保有人开展第三者责任保险业务的情况,实际范围应当更大。实际上,根据1999年保监会组成的"机动车辆保险研究"课题小组的研究成果,至迟在2001年初,对"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实行了强制"的省市就已经是24个[44]。 对已经实行了22年,范围涉及全国5/6的省级行政区域的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本来强制保险条例应当做必要的过渡性规定,但奇怪的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45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本条例施行前已经投保商业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期满,应当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却对过去的法定第三者责任保险只字未提。这种行政法规立法上无视社会现状、历史事实的做法,不仅与上述保监会自身的说法自相矛盾,使政府失信于大众,而且致使实务中出现了有些保险公司不履行保险合同的现象。对此类案件,法院坚持主张:即使是"属于商业保险","作为投保人自愿购买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依照保险法的规定,保险人(也)有直接向受害的第三者赔偿保险金的义务",命令保险公司予以赔付[45]。应当说,法院的这种判决是妥当的。但也有见解认为应当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45条判定该条例出台前的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合同的性质,并要求法院据该条驳回受害人主张其为强制保险的赔偿请求[46]。这种见解不正确,缺乏法律依据。因为这里并没有是商业保险还是强制保险的问题,只是国务院条例制定之前签订的强制保险合同,还是之后签订的强制保险合同的问题,任何试图降低已签订的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赔偿金额的做法都是不应被允许的。如果保险公司主张其过去实行的是所谓"法定保险,商业经营"[47],那就更没有降低赔偿金额的道理。因为保险公司一方面已经赚取了商业保险利润,另一方面又利用新出台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降低赔付金额,两头利益均占而不履行合同义务,无异于强取豪夺。这种合同关系是显失公平的,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败诉,判令其赔付受害人是理所当然的。 在该条例出台前,各地法院就已经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下达过许多妥当的判决。例如,在保险公司以只与被保险人之间有保险合同关系,与受害人没有合同关系,不能直接向事故受害者承担赔偿责任为由,拒绝履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赔付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审理中,法院指出:机动车(拖拉机)保有人在事故前已在被告中保温州分公司投保了拖拉机第三者责任险,根据有关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被告陈某所保的第三者责任险是强制险,其性质与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险相一致,本案应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处理,即由被告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对保有人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直接向原告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部分的赔偿责任由保有人承担。据此,法院判令被告保险公司负担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的赔偿责任[48]。这是一个非常出色的判决。即使是现在,无论就法律法规的效力等级而言,还是从案件的事实关系和受害人救济的需要来看,法院不适用国务院条例中的违法规定,而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下达判决都是有法律依据的、十分妥当的。 2.他人性原则的修正 由于缺乏对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及其发展趋势的了解,保险公司僵化、机械地拒绝赔偿被保险人人身损害的情况时有发生。有的甚至连已经签订的车上人员责任险都拒绝赔付。对此,法院的处理是从保险合同的效力出发判决保险公司赔偿。例如以下案件。 某公司作为被保险人,在某保险公司为其机动车投保机动车辆保险,险种包括了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之后,受害人取得该机动车的承包经营权,在驾车营运时发生车祸当场死亡,随车乘务员(受害人妻子)亦受伤。原告受害人亲属5人就赔偿问题将保险公司作为被告,将被保险人某公司列为第三人,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1.按保险合同约定支付受害人意外死亡的保险金。2.支付受害人妻子因车祸受伤而应得的各项赔偿费。3.承担原告诉讼方面的区别费用。一审法院经审理支持了原告的主张,但被告保险公司不服,以原告不在第三者责任险保护内、被保险人公司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等为由提起上诉,要求依法改判。二审法院裁判要旨指出:车上人员责任险系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附加险。现行法律法规并未将保险车辆上的人员排除在"第三者"之外。作为保险业主管部门的中国保监会曾发文要求自2004年5月1日起,各保险公司以现有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暂时替代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因此,如车上人员遭受人身伤亡,其本人或亲属可要求保险公司在责任险的保险限额内直接给予赔偿[49]。 另一个案件是原告被保险人雇佣的驾驶人在行驶时发生故障停车请其父检查故障的过程中车辆失控将在车旁帮助检修的驾驶人的父压伤致死,于是受害人和被保险人向该车辆所投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公司请求赔偿。被告保险公司以按照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第六条第(二)项"本车驾驶员及其家属成员的人身伤亡,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的约定属于免责事项,不属于第三者责任险范围为由,拒绝理赔。法院判决阐述了如下的理由:"保险合同中的保险人是第一者,被保险人是第二者,保险车辆上人员之外所有人均属于第三者,第三者责任险旨在确保第三人即受害人因意外事故受到损害时能够从保险人处获取救济,为不特定的第三人利益而订立的合同,其含义并未将被保险人或保险车辆驾驶人员的家庭成员排除在外……如果缩小第三者的范围将其前述人员排斥于外,同样的人、同样的生命、同样的事故,得到的却是不同的结局,这违背了社会生产生活中以人为本,尊重人的生命价值的基本理念,且第三者责任险也难以完成自身的社会功能[50]"。据此,法院判令被告保险公司赔偿受害人。 从以上分析中,我们看到,司法权对受害人的救济、社会公平的实现和法治原则的维护均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损害赔偿是民事法律问题,应当依据民事法律审理。不符合民事基本法原则的行政法规或者部门规章,法官当然可以不予适用。没有理由要求法官对某一种类型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只能适用某一个法律,做出完全一致的判决。因为即使是同一类型的案件,具体情况也不会一模一样,法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做出完全相反的判决,原本就是应有之事,并没有什么可以大惊小怪的,如果对此说三道四是不妥当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处理,可以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务院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但它首先是一个民事案件,民事案件的审理决不能排除民事法律的适用。法官有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受害人救济的需要,选择适用法律的权利,不赋予法官这种起码的司法权,法治社会就永远无法实现。 结语 台湾自1954年起,就开始进行强制汽车保险的尝试,经过数十年的不懈努力,终于建立起为世人瞩目的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法律制度[51]。原日本保险学会会长、早稻田大学名誉教授铃木辰纪先生这样评价台湾《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他说:"如果简要地归纳台湾《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的特征,那么有如下一些: 1.在强制保险中,采用完全的无过失责任的结果,使得作为加害人的机动车所有人被免责的情况皆无,对受害人、遗属的救济是完善的。 2.在强制保险中,受害人的过失一切不问,该领域的保险金支付是迅速、确实的。 3.1998年起步时的120万台币(约440万日元)的强制保险死亡、残疾保险金限额,经过两次增额,达到现在的150万台币(约550万日元)。 4.在机动车事故受害人的迅速、确实、全面的救济这一点上,台湾的强制机动车责任保险堪称楷模(模范)。"[52] 大陆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法律制度的历史,自1984年起算只有22年,时日尚浅。并且,正如我们上面看到的,在受害人救济上还存在诸多麻烦,还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而面对这些,大陆学者对外国的情况却了解甚少,研究水准远远没有达到能够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说明问题的程度。笔者希望大陆学者能够利用自己和台湾同胞之间他人不可比拟的关系和便利条件,在与台湾学者和实务家的交流中,积极学习和汲取台湾的成功经验,也衷心期待台湾学者不吝赐教,对大陆私法制度的建设给予更多的关心,使大陆的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制度逐步得到完善,从而使整个中国的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都成为楷模。在与国际接轨前提下的两岸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措施的统合,不仅可以促进大陆道路交通环境的改善,保障两岸同胞的交通安全与健康,还将成为两岸私法制度在符合世界潮流前提下实现逐步统合以造福于全民族的良好开端。 保险法律论文:浅谈我国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模式构建 存款保险法律制度作为金融安全网的三大要素之一,对保护存款人的利益和维护金融稳定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我国的存款保险法律制度也处于积极的筹建过程中,为此,就十分有必要借鉴各国先进经验来构建我国的存款保险法律制度。本文比较分析了各国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具体模式,在此基础上,提出构建我国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设想。 关键词:存款保险法律制度 国际比较 制度构建 存款保险法律制度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政府为了保护存款人的利益,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通过法律形式在金融体制中设立专门的存款保险机构,规定一定范围的吸收存款的金融机构必须或自愿按照存款的一定比例向存款保险机构进行投保,在投保金融机构发生支付危机或破产倒闭时,由存款保险机构向其提供资金援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的法律制度。存款保险法律制度作为解决银行危机的措施一般被归为金融监管制度的一种,属于金融监管当局保护性的事后监督管理制度。[1]存款保险作为一种独特的保险形式,具有公共产品的属性,是一种政策性保险。它具有非盈利性、存款保险机构的垄断性、标的物的同质性、运行的法定性和确定性的特征。 存款保险法律制度作为一种创新性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积极意义,主要体现在:(1)保护存款人特别是小额存款人的利益;(2)完善金融安全网,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3)完善银行的市场退出机制;(4)促进中小银行之间的竞争,潜在地提高市场效率;(5)稳定货币供应量。但存款保险法律制度也存在一些缺陷,这主要是道德风险、逆向选择和问题。各国也在建立和改进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过程中,采取各种措施来克服这些缺陷,以期使存款保险法律制度充分发挥其积极的一面。 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目前正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以及金融业务的飞速发展,金融风险不断暴露出来。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以后,随着金融业的对外开放,银行面临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商业银行发生信用危机甚至破产倒闭已成为可能。实际上,我国一直以来采用的就是隐性保险的做法,到目前为止,在我国处理的所有存款类金融机构失败的案例中,基本上都对个人储户提供了全额保障,显示我国实行的是保障程度较高的隐性保险。[2]但这种隐性存款保险存在“游戏规则”不确定、损失的承担机制不够合理、不利于小额存款人利益的保护等弊端。为此,构建显性的存款保险法律制度已十分必要和迫切。在此过程中,比较分析国外的存款保险法律制度,注重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国际合作,无疑对我国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构建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各国存款保险法律制度比较分析 世界上最早建立比较完备的信用与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是捷克。1924年捷克设立了两种存款保证基金,一是特别保证基金,对综合性银行、合作金库及储蓄银行提供担保;二是一般保证基金,承保所有储蓄及活期存款的机构。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与世界银行的调查报告,截止到1999年初,世界上共有68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显性的存款保险制度。 一般来说,存款保险法律制度包括存款保险体制、存款保险机构的组织形式、存款保险机构的职能、存款保险的范围、投保方式、存款保险标的、存款保险最高限额、存款保险费率、保险基金的筹集运作等内容。下面就针对以上几个方面对各国的存款保险法律制度进行比较,以期对我国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构建设提供借鉴意义。 (一)存款保险机构的组织形式 各国存款保险机构的组织形式大体有三种类型:一是官办型存款保险机构。它是指由政府出资组建并负责管理运作的。美国、加拿大是典型。二是民办型存款保险机构。它是指银行同业出资建立和管理的存款保险机构。如法国、德国和瑞士。三是官民合办型存款保险机构。它是指由政府和银行共同出资产建立和管理的存款保险机构。如日本和比利时。[3]从各国的实践来看,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调查,截止1999年底,在近70个国家和地区的存款保险制度中,完全由官方创建和管理的有34个,由官方和私人(主要是银行界)联合创建管理的有23个,单纯有行业协会等私人部门创建管理的只有13个。 (二)投保方式 各国存款性金融机构参加存款保险的方式有三种:一是自愿加入的方式。二是强制加入的方式。三是自愿与强制相结合的方式。比较以上三种加入方式,采用自愿加入的方式容易带来逆向选择问题。采取强制方式有利于快速建立一个强大的保险基金,并能有效地克服逆向选择的问题,绝大多数国家都采用强制加入的方式。 (三)存款保险的范围 一般来说,从事吸收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都可以成为存款保险的投保机构。但各国(地区)依据不同的原则或条件所界定的投保人的范围是不同的。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采用属地原则。凡在一国境内吸收存款的全部金融机构包括本国的、外国银行的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都在承保之列,但本国银行在海外的分支机构则排除在外。但也有一些国家并不采用属地原则。如日本规定,所有在日本注册的银行和这些银行在海外的分行的日元存款均受到保护,外国银行在日本的营业机构的存款则不受保护。 (四)存款保险标的 银行存款的类型多种多样,从各国的实践来看,一般不会把所有的存款都纳入保护的范围,而是在法律中明确规定予以保险的存款种类,同时又将一些存款排除在受保范围之外。多数国家对居民存款和非居民存款都提供保险,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调查,截止1999年底,在68个国家和地区的存款保险制度中,36个国家(地区)是对大部分存款类型提供保险安排,只有16个国家(地区)只对居民储蓄保险。 (五)存款保险最高限额 确定存款保险限额实际上是在保护存款人利益与遏制道德风险两个目标之间进行权衡。较高的保险限额,可以扩大保护面,有利于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但相应降低了存款人的风险意识与监管银行的动力,增加了银行冒险的冲动;较低的存款保险限额虽有利于减少道德风险,但会导致更多的存款人在银行倒闭时承担损失,不利于金融体系的稳定。实践中各国都根据自己的经济发展水平、居民储蓄状况、通货膨胀率、监管政策的重点等因素来确定其存款保险的最高限额。 (六)存款保险费率 由于发生银行倒闭的可能性不能用大数法则来描述,因此,制定费率的基础不是根据大数法则计算损失率来确定的,而是根据公平合理、保证补偿、共同分担的原则制定的。各国存款保险费率水平由于金融体系的稳定程度不同而有高低之别。金融体系越稳定,费率越低,反之,费率越高。[4]从各国的实践来看,大部分国家都是采取统一的固定费率,即对所有的投保金融机构按统一费率征收保险费。我们在前面的论述中已经提到了,这种方式会加大银行的道德风险。为了防范存款保险所带来的道德风险,越来越多的国家采用风险调整的保险金。 二、我国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构建 (一)进行存款保险立法 立法先行是各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共同模式,在金融深化改革和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宏观形式下,为了体现立法机关保护存款人利益和维护金融体系稳定的坚定决心和信心,我国应单独指制定存款保险法,该法应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制定,其法律地位应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相类似。该法应对存款保险制度的目的、存款保险体制、存款保险机构的组织形式、职能、投保方式、保险范围、保险标的、保险限额、保险费率、保险基金的筹集和运作、法律责任等作出明确的规定。 (二)合理设计我国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具体模式 1、存款保险体制 从以上对各国存款保险制度的比较分析我们知道,各国的存款保险体制基本上有集中和分散两种模式。为了保持一个强大的存款保险机构,增强保险机构的实力,我国应采取集中体制的存款保险模式,将各类存款性金融机构都纳入统一的管理之下。 2、存款保险机构的组织形式 民办型存款保险机构不如政府建立的存款保险机构实力强大,不利于维持公众的信心,不适合我国的国情。鉴于目前我国中央财政负担比较重,我国可以采取官民合办型存款保险机构,由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吸收存款的金融机构按一定比例共同出资组建。可以命名为“中国存款保险公司”,该公司为专业办理存款保险业务的全国性的、非盈利性的政策金融机构。为了使存款保险法律制度能够有效地运行,我国的存款保险公司应具有较强的独立性。它行政上直属于国务院,独立于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它是一个政策性的保险机构,其法律性质应为事业单位法人,不受《公司法》的调整。 3、存款保险机构的职能 为了强化我国的金融监管力度,构织缜密完善的金融安全网,我国应该赋予存款保险公司以复合职能。除具有保险职能这一基本职能外,还应赋予存款保险公司的救助职能、监管职能和破产处理的职能。 由于存款保险公司与银监会都具有监管职能,因此有必要协调好二者的职能冲突,这在存款保险法中应有相应的规定。存款保险公司应以防范和及时化解存款机构的风险为监管目标,主要是收集、整理和分析与投保机构的经营风险紧密相连的资料。银监会是以建立规范的金融服务和透明的金融交易为监管目标,它的监管权涉及到市场准入和日常监管的方方面面。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新体制运行的成本,存款保险公司和银监会之间必须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存款保险公司应有权要求银监会提供金融机构的相关信息,以便于掌握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而存款保险公司通过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的方式收集的信息也应为银监会所共享。 4、投保方式 鉴于我国金融监管法规和手段还不够健全,银行和存款人的风险意识还有待提高,如果采用自愿加入的方式,很多银行考虑到成本问题会不加入存款保险体系。特别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长期以来有国家信用担保,目前尚无倒闭的可能,它们更不愿意加入。这样以来,就无法建立起强大的存款保险基金,存款保险制度也就很难运行,因此,我国应采取强制加入的方式。 5、存款保险的范围 我国应按照各国通例,采取属地原则,将所有银行类金融机构,包括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外资银行在华营业性机构和邮政储蓄都纳入存款保险体系。[5]对于国内银行在国外的分支机构则排除在外,这是因为,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采用属地原则来确定存款保险的范围,这些分支机构已纳入别国的存款保险体系,没有必要再把它们纳入到我国的存款保险体系中。同时应当注意的是,并非所有存款性金融机构不加区分地全部允许加入,我国存款保险公司应将审查和监管结合起来,根据投保机构的资产结构、风险状况、经营业绩等设立相应的标准,对未达标准者可等到其达到标准后再行考虑。 6、存款保险标的 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鉴于目前我国居民的存款主要是本币存款,外币存款占的比例很小。在本币存款中,居民储蓄存款占很大的比例,而且大多数是小额存款者。因此,我国存款保险的标的应当定位于人民币存款,而不包括外币存款。其中应只承保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同时,为了强化对金融机构的市场约束,防范道德风险,应把企业存款、银行同业存款、政府存款、银行所有者和经营者存款等应排除在保险范围之外。 7、存款保险最高限额 存款保险限额的具体确定有两种方法:一种是按国民人均GDP的倍数来确定保险限额,根据IMF的统计,世界各国的平均保额大约相当于人均GDP的3倍,亚洲国家是4倍。另一种是按存款账户的覆盖率计算,大多数国家受到保护的存款账户比例高于90%。[19]2004年末我国人均GDP约为10000,按4倍来计算是4万元。但亚洲国家的平均限额未必适合我国,考虑到我国居民投资渠道单一,金融资产主要表现为银行存款,为保护绝大多数中小存款人的利益,应以覆盖面为主考虑偿付限额,以使90%以上的存款人得到全额偿付。我国应在此基础上制定存款保险的最高限额,并根据经济发展状况、人均收入水平、通货膨胀率等指标进行适时调整。 8、存款保险费率 从各国的实践来看,实行风险调整的差别费率是最终的选择,对于我国来说也是如此,但实行差别费率在实际操作中比较困难,需要精确评定各金融机构的风险。我国已于2004年2月出台了《股份制商业银行风险评级体系(暂行)》,但目前还没有建立其覆盖所有存款类金融机构的、科学的风险评级制度,现在比较可行的办法是根据金融机构的类型实行等级费率制。具体说来,就是把我国的存款类金融机构划分为不同等级:第一级别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第二级别是股份制商业银行;第三级别是外资银行;第四级别是城市商业银行;第五级别是城乡信用社等。依据等级来确定其应适用的保险费率。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可起到与差别费率相似的控制银行道德风险的作用。 9、保险基金的筹集和运作 首先,我国存款保险公司的资本金应有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吸收存款的金融机构按一定比例缴纳。其次,我国应采用累积基金制,事前由存款保险公司按照确定的费率,向投保金融机构征收保费。最后,我国存款法应赋予存款保险公司的特别融资职能。应规定当存款保险基金本身不足于实现存款保险的目的时,存款保险公司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贷款,或者向社会发行由财政部担保的金融稳定基金或债券来筹集资金,这些债务由存款保险公司通过以后征收的保费来偿还。 为了实现存款保险基金的保值和增值,暂时闲置的保险基金可以用来投资,但是其投资应有所限制,应以追求安全性和流动性为原则。我国应在存款保险法中明确规定存款保险公司的投资范围,一般包括国库券、政府债券这类收入较为稳定,变现能力较强的金融工具。同时应该允许存款保险公司以其持有的债券向中国人民银行进行抵押贷款,以此来保证存款保险基金的流动性。 (三)相关配套法律法规的完善 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有效运行离不开相关配套法律法规的支持,这就要完善相关与此相应的配套制度,具体来说包括: 1、银行信息披露法律法规的完善。提高信息披露的真实性与合规性。重点强化对商业银行风险的披露,完善披露内容,逐渐提高、市场风险、利率风险、信息风险、操作风险等方面的信息披露标准,以便让银行直接面对市场的监督和压力。同时应完善虚假披露和不按时披露的法律责任。 2、银行内控制度法律法规的完善。我国应完善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完善银行的法人治理机构,加强对银行管理层的监督和制约;明确各业务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完善岗位责任制和实行规范的岗位管理措施;建立有效的预警预报系统,及时发现经营过程中的问题所在,从而把业务风险降到最低,并据此建立有效的应急应变措施;建立健全具有独立性和权威性的内部稽核审计机制,充分发挥内部稽核在内控机制中的再监督作用,保证各项内部管理措施和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等,通过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使其真正成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保证,防范投保银行的道德风险,从而降低存款保险制度的负面效应。 3、银行风险评级法律法规的完善。银监会于2004年2月23日了《股份制商业银行风险评级体系(暂行)》。但该《股份制商业银行风险评级体系(暂行)》的覆盖面只包括股份制商业银行,根据我国银行业现状,暂不对市场风险进行评级,但可以考察银行资产价值与盈利水平受利率政策与外汇价格变化的影响,作为评价盈利性和资产质量的参考。其评级结果也不向社会公众披露。因此,今后还有待建立评价全面、覆盖面广的风险评级体系。[6] 4、银行市场退出法律法规的完善。目前,我国银行市场退出的相关法律法规对银行市场退出的规定存在诸多不足, 接管标准比较模糊,没有关于重整措施的具体规定,缺乏对接管组织行为的限制,使接管组织对危机银行有较大的自由处置权,极易导致权力的滥用。为此,我们应该完善相关立法,确立一个基本的接管标准,便于接管实践中的操作;规定包括整顿和改组、人民银行发放临时贷款、进行资金援助、清理财产等在内的重整措施;对接管组织的行为作出必要的限制,并完善相应的法律责任的规定,从使存款保险公司在处理问题银行时有章可循。 保险法律论文:存款保险法律制度利弊之研究 [摘要]存款保险法律制度是直接针对银行挤兑和破产倒闭而设计的,目的在于保护存款人的利益,增强公众对银行体系的信心,减少挤兑的可能性。我国建立该制度,将有利于维护金融安全,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完善银行的退出机制,从而提高金融业的效率。 [关键词]存款保险;挤兑;道德风险;公共安全网 一、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起源和概况 从19世纪到20世纪30年代,大约每隔20年,世界上就会发生一场大的金融恐慌,造成大批银行破产。在上世纪30年代的那场大危机中,仅美国一年就有2000多家银行倒闭。为了应付这种情况,美国国会于1933年通过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和《国家住宅法》,随后设立了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和联邦储蓄贷款保险公司(FSLIC),标志着现代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建立。存款保险是指符合条件的银行和各吸收存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将其吸收的存款按一定的保险费率向存款保险机构投保,当投保的存款机构面临危机或者破产而不能支付存款时,由存款保险机构代为支付法定数额的保险金。 存款保险法律制度有以下基本功能:一是提高银行体系的公信力,减少存款人在金融机构出现问题时的挤兑行为,防止个别金融机构倒闭的传染效应,维护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二是对存款人的存款提供全额或部分的保险,保护一般存款人的利益;三是建立处理有问题银行的合理程序,以利于经营不善的金融机构退出市场,降低银行特别是大银行的道德风险。作为存款保险制度优秀的存款保险机构的主要职能除了保护存款人的利益外,依据不同的情况,许多国家纷纷赋予其金融管理、金融援助和破产管理的职能。在多数西方国家,该制度和银行业审慎监管、最后贷款人制度统称为金融监管的三道防线,构成金融监管的基本制度,形成银行的公共安全网。金融机构倒闭在任何国家都是不可避免的,许多国家建立并完善存款保险法律制度,至1999年全球共有68个国家和地区推行存款保险法律制度。 随着改革的深入,我国金融体系中潜在的风险正在逐步地暴露,先后发生了中银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海南发展银行以及34家城市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由于经营风险巨大而被行政关闭的事件,以及其他一些城市和地区金融机构的信用危机和挤兑事件。这些事件表明保护存款者利益、维护金融体系稳定的任务已经提上了议事日程。但在是否引进存款保险法律制度及如何建立我国的存款保险制度等问题上,国内学者的观点不一致,甚至截然对立。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是一个涉及面很广的问题,本文仅就建立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利弊,在整个社会经济、法律制度框架下进行考察。 二、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优势 在现代存款保险法律制度建立之后,1941~1980年间,美国只有242家银行倒闭,每年平均只有6家银行倒闭,银行的倒闭率大大降低了,存款保险法律制度功不可没。但是,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意义决不止于此,在金融和金融监管发展史上,该制度都具有非常深远的意义。 1.完善金融公共安全网。英国学者道尔将金融监管的基本制度划分为审慎或预防性监管和保护性监管。审慎监管包括资本充足率要求、流动性要求和一般性银行监督和检查等,保护性措施则包括最后贷款人制度和存款保险制度。审慎监管、最后贷款人制度和存款保险制度三者在维护金融安全方面的直接目的、方式和效果各不相同,具有不可替代性。(1)审慎监管在银行的安全防范措施中处于优秀地位,通过加强对银行市场准入和银行经营风险的监管,控制银行风险的形成、积聚和外化,达到事先预防风险和维护银行系统稳定的功能。但是完善的审慎监管也不能保证风险的完全消除,一旦银行出现危机,审慎监管则无能为力,需要最后贷款人和存款保险制度作为补充,作为处理银行危机的手段。(2)由中央银行行使的最后贷款人职能旨在防止银行的暂时性流动性危机向清偿性危机和系统性危机转化,通过直接对面临危机的银行提供流动性援助来维护金融稳定。中央银行的这种职能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种事实上的或隐性的保险。该制度具有操作迅速和见效快的特点。但最后贷款人职能的行使是有其局限性的。中央银行的最后贷款人职能与其同时具有的货币政策职能往往相抵触,过分地利用最后贷款人职能可能导致货币供应量的失控,损害稳定货币的政策目标。最后贷款人职能行使标准的模糊性和决策的随意性限制了其防范银行危机功能的发挥,但是明确的最后贷款承诺又会使银行过于依赖央行的最后贷款人职能,增强了银行冒险的积极性。因此,央行行使最后贷款人职能时常常会面临两难境地。(3)存款保险制度为存款人提供了直接的保护,其法定性和可预见性增强了存款人对银行的信任,可以有效地防止银行挤兑的发生。但是由于保险基金数目的有限性以及资产与负债的不对称,当面临银行体系的大动荡时,中央银行的最后贷款人职能显然是存款保险的必要补充。而且,存款保险制度带来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必须通过加强审慎监管以降低其负面影响。再者,审慎监管的完善也会降低银行危机发生的可能性,降低危机对央行和存款保险机构的压力。由此可见,三者必须相互补充,相互配合,才能达到维护金融安全的目的。 2.完善银行的市场退出机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优胜劣汰是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必然要求。金融监管要尊重市场机制的作用,遵循适度监管的原则,保持银行间的适度竞争。当个别金融机构因为经营不善而被市场淘汰的时候,只要不触发系统性危机,危及金融系统的安全稳定,就应该让其破产。否则,金融机构的竞争意识就会淡化,经营活力就要受到制约。然而,金融机构的破产毕竟不同于一般的企业,银行的破产会对社会产生巨大的震荡,甚至引起银行的挤兑风潮,危及金融安全。银行机构的特殊性常常使监管当局面临两难选择,所以,必须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从机制上保证金融机构退出市场时其负面效应降至最低。可见,存款保险制度是金融市场退出机制中重要的一环,其存在为金融监管机构采取果断措施,促使那些效率差的金融机构退出市场,消除了后顾之忧,从而有利于提高金融体系的运作效率。 3.促进银行公平竞争。在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之前,人们一般认为大银行比小银行安全,大银行一旦出现问题,国家也不会坐视不管,相比之下,小银行就处于劣势。同样,国有银行由于有国家的信誉作担保,比起中小银行和非国有银行,这些银行就会有天然的优势。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之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淡化这些金融机构的特殊优势,有利于增强中小银行和非国有银行的竞争力,促进公平竞争,从而提高银行业市场的效率。 4.稳定货币供应量。存款是货币供应量的主要组成部分,如果存款性金融机构大规模倒闭,存款大量减少,银行货币供应和扩张功能就会受到损害。同时,如果中央银行不能适时适量补充这些减少的货币,则货币供应量将大幅减少,造成经济的大幅波动和萧条。存款保险制度既可以预防和减少挤兑的发生,也可以通过对存款人的赔偿来补充减少的货币供应量,恢复银行的货币供应和扩张功能。因此,弗里德曼和施瓦茨通过实证研究认为,存款保险制度有利于货币制度的稳定。 三、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弊端 存款保险制度发挥的公共安全网作用会诱导存款者忽视金融机构的经营状况和风险,增强了银行冒险的积极性,导致监管机关过分依赖存款保险制度而放松监管职责。存款保险制度在上述三个方面造成的道德风险问题,成为学者诘难存款保险制度的主要理由。从一般意义上说,道德风险可以视为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在最大限度地增进自身效用时做出不利于他人的行为。在保险行业,道德风险是指从保险公司的观点来看,保险对保险者的行为可能起着逆向调节的效果。存款保险制度引发的道德风险问题具体表现如下: 1.存款者的道德风险。由于存款保险制度保护了存款人的利益,使存款人除了对较高的收益率感兴趣之外,无积极性关心银行的经营业绩和安全性,没有必要监督银行的业务活动,对存款机构的风险情况也会掉以轻心,甚至缺乏积极性把存款从潜在的破产银行中取出。存款保险降低了存款人监督银行的自我保护激励,使低效率甚至资不抵债的银行能够继续吸收存款,并以低利率与竞争者争夺市场份额,从而埋下隐患,加大金融体系内部的风险。 2.投保银行的道德风险。虽然存款保险制度保护的是投保银行的存款和银行体系,而不是投保银行。本身,但是,对存款人的保护意味着存款人挤兑的威胁对吸收存款的机构施加的惩戒不复存在。市场纪律的弱化导致投保银行在制定经营策略时将存款保险视为一个可以依赖的重要因素,倾向于从事风险较高和利润较大的银行业务,如高息揽储、发放风险较大的贷款,从而增大了其承受的不适当的风险。同时,由于存款保险公司对规模不一、风险等级不同的银行以统一的保险费率收取不与风险挂钩的保险费,使得同样规模但风险性较大的银行不需要付出更多的保险费,它承担的风险将由经营保守的银行所补贴。而利用存款保险获取补贴的唯一办法是采取比通常更具风险的姿态,导致经营稳健的银行纷纷向冒险的银行看齐,银行采取冒险行动的冲动和动机增强了。对存款者的保护扭曲了银行的行为,因为他们知道,一旦出现危机,存款保险公司将挽救它们。特别是当一家银行出现危机而未被关闭时,银行就倾向于利用存款保险基金孤注一掷,因为这时全部的损失将由存款保险公司承担。 3.金融监管当局的道德风险。监管机关工作的重心在于确保金融体系的安全和稳定,而安全稳定最明显的标志是不发生银行倒闭事件。存款保险制度由于防止挤兑而使银行不会因为市场的惩戒作用而倒闭,同时存款保险机构对处于危机的银行进行的救助使银行难以倒闭,因此造成监管机关对存款保险制度的依赖。监管机关过于依赖存款保险制度的结果是放松监管的职责,表现为:一是对银行过度承担风险的失察;二是对银行冒险的纵容或者容忍,甚至掩盖问题。监管当局的道德风险造成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它延误了解决危机的时机,使社会承担了更为严重的代价。 四、建立存款保险法律制度利弊的比较 任何制度都不是至善至美的,在选择某种制度的时候,我们应该对其利弊进行权衡,在设计具体制度的时候,应该发挥其积极功能,抑制其负面效应。在理论上,任何保险行业都存在道德风险问题,而保险业并未因此从市场上消失。所以,问题的关键是如何从制度上防范和控制道德风险。存款保险制度保护的是存款,不是破产的银行,因此,该制度导致存款人的道德风险,但不会直接激发银行的道德风险。有限责任的法律制度和银行业高负债经营的特点使道德风险内生在银行的运营当中,无论有没有存款保险制度,银行业高风险、高收益的冲动都是存在的。将银行的冒险冲动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这也属于委托人和人之间的利益控制问题以及监管问题。银行业本身就存在道德风险问题,存款保险制度只是在设计不当和伴随着监管的放松时才会加剧问题的严重性。实行单一的保险费率,弱化了存款人的监督激励,以及对破产银行处理不当,使存款保险制度强化了银行本身就有的道德风险。 1.借鉴美国的《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改进法》,我们可以通过制度的设计与执行有效地控制道德风险。例如:将银行的风险程度与存款保险费率挂钩;加强对银行业的监管,防止银行的过度冒险,抵销存款保险对银行体系的扭曲效果。这是防范银行业道德风险的有力武器。监管当局可以对银行贷款和投资的种类施加明确的限制,对银行的资本金要求做出强制性规定;在存款保险法或者金融监管法中明确规定存款保险机构在处理危机时采用各种方式的条件、限度和期限,使其有章可循,减少其决策的随意性,有效地遏制监管者的道德风险。应当指出,存款保险制度的缺陷并不能掩盖其巨大的价值,不能否认其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将做出的难以估量的贡献。 我国通过最后贷款人等手段自始至终对存款人的利益予以保护,实行的是隐性的存款保险制度。随着我国经济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入,其不适应性越来越明显。首先,隐性的存款保险制度缺乏一个有形的保险基金和明确的“游戏规则”,带有随意性和模糊性,不能有效地维护公众信心。其次,在隐性的存款保险制度下,损失最终均由国家负担,金融机构不承担经营失败的成本,这是不合理的。再次,国家对银行信用的支持基础是财政能够及时救助出现危机的银行或者政府可以增发货币救助出现危机的银行。但是,由于我国的财政承担着越来越重的经济和社会改革的成本和费用,财力有限,已经无力承担救助成本。而货币发行制度的改革使货币发行越来越脱离政府的控制,具有更强的独立性,而且,最后贷款人职能的发挥也是有限的,因此,完全依赖国家信用的基础已经动摇。我国金融改革的目标是使金融机构真正成为市场活动的主体之一,使银行从对政府的严重依赖中逐渐脱离。在市场化进程中,随着政府的退出,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不充分,极容易造成存款人的信心崩溃。因此,建立由政府支持的存款保险制度对于维护存款人的信心,在推动商业银行市场化的同时保持金融体系的稳定极为重要。 2.在市场的竞争中,中小商业银行既要受到四大商业银行垄断地位的限制,又要受到外资银行的冲击。中小银行生存条件的艰难会引起存款人担心,很容易造成挤兑风潮。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有利于营造相对公平的竞争环境。当所有的存款人,特别是小额存款人存款的偿付得到了来自政府的承诺,存款人将不会歧视中小银行,从而淡化四大国有银行的特殊优势,有利于公平竞争。同时,存款人在选择银行的时候,将更注重银行的服务质量和效率,使银行面临更大的竞争压力,有提高效益的动力。 3.建立和完善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机制是提高金融运行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和从根本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必由之路。1999年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开创了我国金融机构的破产先例,清算时对自然人只支付本金不支付利息。金融机构的破产本无可厚非,但却在境外债权人中激起强烈的反响,严重地影响了中国的信用。正是由于我国没有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使我国在处理市场退出时面临着非常尴尬的局面:不让其破产,有违市场经济规则;让其破产,又会引起社会震荡。由于没有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等机制以保障金融体系和社会的稳定,我国政府通常对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采取过于谨慎的态度,贻误了处理银行危机的时机,阻碍了市场优胜劣汰机制作用的正常发挥。 综上所述,存款保险制度有效地解决了银行挤兑问题,遏制了银行的系统性风险,维护了金融体系的稳定,还有利于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完善银行的市场退出机制,从而提高金融业的效率,并且作为金融监管体系的一部分,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发挥了不可取代的作用。虽然该制度也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比如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但是这些负面效应可以通过制度的设计与执行而得到有效的控制。由是,我们认为制度创新刻不容缓,建立我国的存款保险制度势在必行。 保险法律论文:试析我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构建 论文摘要 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尚未建立起来,立法存在很多空白,不仅不利于保护我国海外投资者的经济利益,也不利于我国海外投资的进一步拓展。因此,建立和完善我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已成当务之急。本文通过对我国海外投资保险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些构建我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构思。 论文关键词 海外投资 双边投资协议 政治风险 一、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概述 (一)海外投资的概念 海外投资是国际投资的次级概念,又称“对外投资”或“国际投资”。海外投资主要是指一国的跨国公司或私人投资主体把其货币资本或产业资本转移至另一国,通过在另一国的经营行为,使其资本升值的经济行为。以投资时间长短为依据,国际投资可分为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以海外投资者有无经营权为依据,可以分为海外直接投资和海外间接投资。以资本来源及用途为依据,海外投资可分为公共投资和私人投资。 (二)海外投资保险制度 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是一国政府为鼓励和保护本国的海外投资主体向另一国输出资本的基本法律制度。在经济活动中,总要伴随一定的风险,海外投资不仅要面临来自商业和自身经营的风险,而且还会面临东道国政治风险,而这类风险都是与经营者自身不具有直接联系且不能克服的风险,商业保险公司一般也不愿意而且无力为此种风险提供保险,因此,只有政府作为后盾,才能切实保护海外投资者在东道国的利益受到损失后及时得到赔偿。也可以看出,海外投资保险的本质是一种国家保证、政府保证。具有浓厚的国际政治性质和官方性质。 二、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立法中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关于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国内立法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相继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对海外投资业务进行调控,但这些法律法规很少对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做出专门性规定,大多都是调整某些特定投资项目的法律,并且主要规范的是海外投资者在我国遇到风险时如何进行保护的问题,对我国海外投资者在东道国遇到政治风险如何得到保护则鲜有规定,而且这些法律法规相对比较松散,存在于不同的法律文件中。这不利于对我国海外投资保险业务进行统一的调整,我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尚未真正建立。 (二)我国海外投资保险立法制度现状 我国关于海外投资保险方面的立法还很不完善,首先,我国目前并没有出台关于调整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一部专门法律,调整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规定多以行政法规和条例的形式出现,而这些法规和条例数量繁多,效力层次偏低,规定又不够详细和针对性,很难对我国海外投资保险业务实施有效和完整的保护。其次,我国关于海外投资保险的立法缺少对私人主体和民营企业的关注,市场经济归根到底是法制经济,法律法规应该对各个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保护。这样做不仅有利于民间经济发展,也有利于我国海外投资规模的扩大。再次,我国应该完善立法监督水平,尤其是对国有企业的海外投资进行法律监督,以防止国有资本海外投资中的流失。最后,在制定国内立法时,应注意与海外投资相关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保持一致和衔接,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的保护我国海外投资利益不受损失。 三、构建我国海外保险制度的建议 (一)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模式选择 目前,关于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模式主要以美国模式、日本模式和德国模式为代表。美国主要采取的是双边模式,这种模式的主要优点在于对海外投资者损失进行赔偿时,以双边签订的海外投资保险协议为依据,避免了政府之间的正面冲突,巧妙的将政治冲突转化为商业冲突,有利于两国关系的和谐与稳定。日本主要采用的则是单边模式,这与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战败国的历史有关,这种模式的主要优点在于海外投资者进行海外投资时可选择的余地较大,不以两国之间双边海外投资保险协议为依据,缺点在于以外交保护原则为基础,容易使经济问题政治化。德国则主要以双边模式为基础,并以单边模式为辅助。笔者建议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模式应该在充分考量这三种模式利弊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当前国情,并本着最大限度的保护我国海外投资者利益的原则,选择有利于我国的模式。笔者认为,我国已经于世界上大部分国家签订了双边投资保护协定,保护海外投资者利益已经具备了制度基础,另外考虑到我国海外投资地域范围和行业范围不断扩大的趋势,因此建议采用德国模式。 (二)我国海外投资保险机构的设立 笔者认为,我国海外投资保险机构的设立应该效仿德国模式。即采取审批机构与经营机构分离的模式。这种模式的优点在于能够使审批机构与经营机构职能相互独立,各尽所能并且互相制约,避免审批机构与经营机构一体化所容易滋生的腐败现象。参照西方发达国家经验并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可以考虑成立一个专门的机构负责海外投资保险业务的审批,这个专门机构应该具有相当大的权威性和官方性质,笔者建议这个机构应该直接隶属于国务院,有国务院相关与海外投资保险业务相关的部门共同组成。而海外投资保险业务的经营机构则应该是“海外投资保险公司”。这个机构在法律性质上应该是国有公司,根据商业规则负责承办具体的海外投资保险业务。 (三)保险费、保险期限、保险金 保险费率的高低取决于投资所在国的国别分类、投保风险、承诺保险期限、投资形式、投资涉及的产业部门等因素,险别及范围的不同而科学制定。我国应根据自己的国情,制定出适合我国经济发展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保险费一般应该控制在1%到1.5%左右,保险期限一般为5到10年,最长不超过15年,保险金额只赔偿部分损失并且最高保险金额一般为损失的90%到95%。 (四)保险范围 参照西方发达国家做法和我国的具体国情,海外投资保险范围主要应该包括征收险、战乱险和汇兑险。我国的海外投资保险范围也应该以此为基础,并适当借鉴别国经验,将政府违约险、“迟延支付险”和“货币贬值险”纳入我国海外投资保险范围。 (五)承保适格 一是要有合格的投资,首先投资项目要合符合条件,其一,要符合中国的政治经济利益。其二,投资项目要得到东道国政府的批准。其三,只限于新的海外投资,包括旧企业的扩建、改造及现代化的投资。二是要有合格的投资者,根据世界各国经验和做法并结合我国的国情,我国的合格投资者应当包括如下主体:(1)中国公民,并在国内有住所。(2)中国法人或不具备法人资格,但是依中国法律规定设立的企业组织,并且这两者的主要资产属于中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所有。(3)外国法人或其他组织但其资产的全部或至少95%为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有。三是合格的东道国。由于笔者建议我国应该建立单双边相结合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模式,所以合格的东道国首先应该是与我国订立了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的国家,其次,未与我国订立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的国家也可以成为合格的东道国,但前提是投资当时东道国必须是政治、经济稳定的国家。 四、结语 近年来,我国海外投资规模呈井喷之势,海外投资已遍及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海外投资发展速度和规模前所未有,而我国关于保护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立法却不尽完善,与我国海外投资大国的地位极为不符,今后,我国应该尽快完善国内相关立法以有效保护我国海外投资者的利益。我国在保护海外投资保险立法方面已经有了一定基础和经验,而且已经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签订了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相信我国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一定会尽快完善起来。 保险法律论文:浅析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法律制度改革与完善的基本思路 【论文摘要】试点改革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其优秀内容是要使事业单位与企业的养老保险制度框架能够相互衔接。如何解决改革中所遇到的问题,提高统筹层次,切实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发展,是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本文主要从建立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基本理念、原则、立法的价值及改革方向出发,着力研究制度建立的基本层面问题,为今后相关政策的出台奠定基础。 【论文关键词】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完善;基本思路 一、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与完善的基本原则 为了保证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统一,维护社会公平,正在酝酿的机关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在制度设计上不应与企业部分的制度相互分割,以促进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通过对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具体调研,改革应该遵循的一些基本原则以及初步的框架思路,已经逐渐清晰起来。目前进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应该遵循在制度设计上相互衔接而不是“另起炉灶”,保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保证新老制度平稳过渡等一些基本原则。 1、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原则 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是社会保险学自商业保险而升华为自身遵从的一项原则,按照此原则,任何投保人要想获得养老保险权益,即享受养老保险金,必须履行规定的义务,就是先投保、且投保达到一定长度的时限,这就是养老保险历来遵循的权益与义务相对等原则的内涵。所以,要享受养老保险权益,必须尽投保的义务。而且,一般说,二者成正相关,即投保期越长,投保费越多,可享受的权益越多。如果公民享受的养老保险待遇与缴费数额没有联系,那么公民就不会参加缴费,即使参保缴费,也会尽量少交保险费,这样的养老保险制度就缺乏应有的缴费激励机制。提高养老保险统筹层次,不仅涉及养老保险统筹层次提高的问题,而且涉及地区间利益调整的问题。 2、公平与效率优化结合原则 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作为社会养老保险里面的一个特殊领域,也是实现社会公平的一个重要制度性工具。然而,单纯的公平并不现实,因为养老保险制度的运行其本身就是要以效率和发展所带来的物质基础为依托的。公平如果不能促进效率,甚至在某些层面牵制了效率的发展,成了经济发展的负担,那么这种公平也是难以为人所接受的。公平如果不将经济发展的效果考虑在内,就会在一定程度上阻碍经济的发展,最终将不利于解决社会问题。因此,事业单位要建立自己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就要在制度建立之时贯彻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在公平与效率兼顾的动态过程中,不断的改进、调整并作出选择,摆正两个互为条件、相互制约的发展目标,力求在这两个目标之间达到动态平衡。 3、兼顾统一性和差别性原则 目前,我国企业的养老保险待遇主要由三部分组成: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基础上的养老保险金、缴费性养老金、调节金组成。而机关养老金却仍然受工龄、退休前工资、在职人员工资调动等相关因素的影响。改革后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一部分参照于企业,还有一部分参照于机关单位。一些优秀企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千方百计地调入机关、事业单位从事,或是在即将退休之际跳入事业单位,享受事业单位的优厚退休金。相反,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大多不会进入比自己退休待遇差的企业。这种单向流动人员流动,不利于劳动力资源的合理优化配置。养老保险制度的不统一,尤其制度间具有巨大的待遇差,难以为全国统一的人才大市场提供支持和保障。事业单位是我国国家政权和社会公益事业得以正常运转的重要部门,是整个社会的优秀。事业单位的重要性决定了事业单位汇集了整个社会的栋梁和精英,他们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这些特点反映在社会保障领域,就是他们的保障待遇要普遍高于企业一般职工。在我国目前,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和企业的养老保险制度既要相互衔接又要相互区别。这就是要在基本养老保险方面要统一,在补充养老保险方面要有区别,即在事业单位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在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而且在替代率方面,职业年金的替代率要高于企业年金的替代率。 4、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原则 社会保障的标准要同国情国力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社会保障水平要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这是一个基本原则。事业单位养老保障的标准要同国情国力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要求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特别是社会保障的待遇水平要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水平变化而变化,同时兼顾财政和个人的承受能力,并且与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待遇水平大致持平、互相衔接。要本着既要保证经济发展,又要适当积累的原则,统筹安排养老保险基金。既要有利于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相互促进,也要有利于职工在地区和部门之间的流动。 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与完善的立法目标 1、逐步建立起公平统一的城镇养老保险制度体系 目前,我国没有建立一个覆盖全社会劳动者的、统一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体系,仍是三套制度同时存在,制度间的兼容性差,不同对象享受的保险待遇差别悬殊,既不利于社会公平原则的体现,又不利于不同制度间劳动者的合理流动。我国大部分省份实现了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各省按照“以支定收、略有结余”原则,从自身实际情况出发来筹集、管理和支付养老保险基金。由于各省的具体情况不同,导致了养老保险制度在基金征缴、基金管理、基金运营以及待遇给付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异,养老保险实行全国统筹可以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状况。 2、出台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专门立法 从我国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的立法现状看,还没有一部统一的立法,尽管我国已经推出了《中华人们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并引起了广泛关注,但是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临时性的决定多于法律、法规,即使是某一方面颁布了行政条例,也多因注重于局部而忽视了全局的协调和统一,内容上也有些地方不甚周全。因此,在对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的立法建设之初,我们就应作出系统的计划,使事业单位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尽量从开始就迈入社会保障法制体系建设的正轨。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立法相对滞后,并且缺乏应有的权威性、统一性和稳定性。 三、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改革方向 我国社会养老保险改革的目标是向全国统一、规范和完善的独立于企业、事业之外的社会保障系统发展。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不可能孤立与其他保障制度进行,必须立足我国养老保障制度的现状,统筹设计需要从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的整体出发来进行。 1、建立适应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人事养老保险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应充分借鉴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建立起以养老保险统筹为主、以个人账户养老金为辅、以独生子女父母补充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等为重要补充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发放办法。同时要将公务员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也充分的考虑进来,适时公布改革方案和推进时间表,消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攀比心理。要逐步实现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职工退休后基本养老统筹发放上的一致,努力缩小彼此间的差距,差距部分可通过单位及个人支付部分来体现和解决。建立起权利和义务相约束机制,改革养老金计发办法,将缴费和职工个人利益紧密挂钩。 2、处理好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尽管国家和省、市对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已经出台了一些养老保险关系处理方面的政策规定,但这些政策规定很不系统,也缺乏可操作性。按现有政策已经转制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遗留问题很多,影响到了单位职工的切身利益,引发了一些社会不稳定因素,应当引起高度重视。一是事业单位转制后,离退休人员和在职职工参加当地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统筹,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职工原来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不再补缴社会保险费。二是改为企业前的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仍按原办法计发,原离退休费待遇标准不变。改为企业前参加工作,改为企业后退休的人员,基本养老金按企业办法执行。目前事业单位实际情况的复杂性,解决事业单位与企业两类养老保险制度的接续问题,可分为远期目标和近期目标,分步骤稳步推进,一方面要保证转企改制工作的顺利进行,另一方面要注意切实维护转制单位职工的切身利益,保持社会稳定。 3、逐步融入城乡统筹的基本养老保险法律制度 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使人人享受基本生活保障,享受改革成果,是党的关注民生政策的具体体现,是建设小康社会的基本目标之一,也是城乡统筹发展及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基本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的最重要项目,是社会保障中最根本的制度安排。因此,如何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到全体城乡居民,实现城乡统筹,是实现社会保障体系覆盖城乡居民目标的关键。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基本目标的选择,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涉及到社会经济结构的演变进程、城乡现行二元养老保障体制的发展走向以及国际经验的借鉴等因素。甚至在阐述发展目标使用的概念问题上都存很大的张力和争议。 保险法律论文:养老保险法律制度改革分析 一、我国养老保险法律制度改革的背景 人口老龄化加剧是我国乃至全世界共同面临的问题,而我国的老龄化问题更加突出。根据我国2011年的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来看,我国总人口13.7亿,60及以上者占13.26%,并且65岁及以上者占全国总人口的8.87%,这对于目前正处于发展中国家行列的我国来说是一个前所未有的挑战。我国的人口老龄化与西方发达国家的人口老龄化是有区别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老年人口数量大。我国是世界上唯一一个老年人口过亿的国家,这意味着我国的养老保险负有很大的支付压力。(2)老龄化发展速度快。虽然中国不是最早出现老龄化问题的国家,但却是老龄化发展速度最快的国家。(3)农村人口老龄化现象突出。毋庸置疑,中国是一个农业国,拥有数量巨大的农业人口,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出现许多剩余劳动力,很多农民进城打工,成为农民工,留在农村的多是老年人,因此农村养老保险问题更加突出。从中国人口老龄化的特殊性中可以看出中国的老龄化带来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问题比西方发达国家所要面临的问题更加复杂和迫切。 二、我国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发展状况及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养老保险立法发展状况 我国的养老保险立法从建国初期至今已有几十年的历史,在这期间经历了建立、调整、受挫、改革和深化改革的发展阶段[1],每一发展阶段都具有不同的改革内容和改革目标,充分体现了不同发展阶段的历史特色。但是,随着社会不断发展和进步,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也存在许多新的问题。 (二)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发展状况 自从90年代我国进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至今,有关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已经进行了很多年,这说明有关养老保险的改革问题一直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关注,同时也反映出养老保险问题的复杂性以及改革的艰难性。虽然新《决定》出台了很多改革措施,但由于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复杂性,还需要对这些规定及实施方面进行具体化,总体上说,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一直在不断地进步和完善,尤其是对于机关单位养老制度的改革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在现有的体制下,尤其是一些具体实施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问题还需要很长的路要走。 (三)存在的问题 国务院新出台的《决定》较之于之前“双轨制”下的养老保险制度解决了不少弊端,提高了效率,但依然存在很多问题,在具体实施方面还需要具体细化。比如,虽然已经“并轨”,但由于之前“并轨”试点进展缓慢,现在全面进行“并轨”基础经验不足;新的改革虽然将制度统一了,但在具体的管理上却建立了两个独立运营账户,这在以后的运行过程中难免存在不少问题;另外,农村养老保险才初步形成,根本就不适宜“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充为辅,国家扶持”的方式,这与农村生活水平及其他实际情况不符等问题。这些都是目前我们需要解决的问题,而且也是最主要的问题。 三、国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启示 (一)德国 由于德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建立较早,其养老保险制度非常完善。与我国不同,德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有其自身特色。德国的养老保险主要包括三种类型:法定的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私人补充保障,其中法定养老保险是德国养老保险制度中最重要的部分[2]。1.改革的背景老年人口的不断增多和经济增长速度缓慢是德国进行养老保险改革的主要原因。德国的老龄化主要表现为老年人口寿命的延长。经济方面主要表现为失业率的提高。因此,即便是它具有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也得进行改革,才能适应现实的变化。2.改革的内容德国对于养老保险的改革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大力推广资金积累型的私人补充养老保险和企业养老保险。2001年的养老保险的改革将以法定养老保险为主改为三种养老保险体系共同发展。(2)提高法定退休年龄。德国从2011年开始实行提高法定退休年龄的措施,预计到2035年将退休的法定年龄从65岁延长到67岁。(3)重新整合养老金的计算方法,增加人口发展因子[3]。自从2005年开始,德国政府便在有关养老金额的计算公式中增加了人口发展因子这一重要因素,该发展因子涉及很多领域的内容,养老金额的调整根据不同情况的变化来进行,这样就有效的应对了高额养老保险金支付中存在的问题。总体来说,虽然德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在全世界来说都极具代表性和典型性,但是,面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影响,德国也在进行着一系列与社会情况变化相适应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自从1992年至今,德国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对养老保险制度进行的大刀阔斧的改革有很多地方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 (二)日本 日本的养老保险制度没有德国养老保险制度建立早,但其根据本国实际情况制定出了适用于其本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因此,日本的养老保险具有自己的特点,比如日本国家养老保险制度具有双层结构的特征。日本养老保险主要可分为两个层次,分别是适用于全体国民的国民养老保险和适用于公务员和企业职工的厚生养老保险和互助养老保险。除此之外,日本的养老保险制度还具有半公半私的性质。1.改革的背景:随着其社会发展状况的不断变化,日本的养老保险制度同其他国家一样也面临着许多问题和挑战,比如人口老龄化问题的不断加剧,真正可用的劳动人口数量不足,给其养老保险制度带来了很大压力。日本采用现收现付制方式的养老保险制度将担负着巨大的支付压力,尤其是现有的不断减少的劳动人口担负着巨大的压力。与此同时,日本目前还面临着经济增长低迷和低出生率等问题。2.改革的内容:针对这些问题日本政府进行了多次改革,日本养老金法的修改逐步向提高支付年龄、紧缩支付的方向转变,对于养老金制度的改革,日本主要还是倾向于控制养老金的给付。近年来,日本根据自身社会发展情况的客观变化,随时调整其养老保险制度,并对其进行适当改革,以应对各种社会问题带来的不利影响。 (三)智利 智利是一个养老保险制度历史较长的国家。起初其建立的养老保险法律制度是根据当时社会发展状况指定的,虽然在一定时期内对智利的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促进和推动作用,但后来随着许多新的社会问题的出现,旧有的养老保险法律制度已经不能够应对这些问题,养老保险制度面临严峻挑战。在这一背景下,智利政府从1981年起对原有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了大规模改革,比较值得一提的是其在全国范围内成立的退休基金管理公司,负责管理全国的养老保险事务,这些公司可以用社员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进行投资、经营,社员可以根据公司运营情况自行选择想要投资的公司,而劳动者则必须选择一家公司[4]。通常,公司会将红利分给社员,等社员退休后就可使用该笔资金,这种类似于商业公司模式的运行机制明显的体现了有其自身固有的特色。智利的这种做法受到许多国家的关注,各国都借鉴其做法并结合本国实际情况不同程度的借鉴了智利的这种改革方式。 (四)改革的启示 1.外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共同之处通过对德国、日本和智利这三个国家的养老保险制度的了解以及对这三国所面临的挑战和任务不同情况的分析,可以看出各国对于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他们都有自己的特点,但同时,他们也有共同之处,比如都采用延长退休年龄的方式来缓解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压力。再比如,大力推动私人养老保险业的发展。大多数国家都采用发展私人养老保险业应对养老带来的诸多问题。2.对外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借鉴外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都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作出的,而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也有其国有的特点,虽然各国改革的目标和任务有所差异,但通过对外国及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比较我们会发现,外国的很多改革方式非常值得我国借鉴:(1)我们可以借鉴德国大力推广和发展私人补充养老保险和企业养老保险,我国一直以来都是注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国家财政一直是其主要支付来源,而对于企业养老保险并没有支持,虽然我们已经“并轨”,但成效甚微,而且,我国的私人补充养老保险发展很缓慢,这对于整个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形成巨大阻碍,大力发展私人和企业养老保险职业将极大促进我国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发展,从而实现社会公平,这也是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明确提出的有关养老保险政策的最主要的目标之一。(2)日本的双层结构的养老保险制度很值得我们思考。日本的第一层次的养老保险金也就是国民养老保险金基于全体国民,凡是在日本居住的20-60岁居民都必须参加国民养老保险金,这一制度由法律明确规定的,强制进行。而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的主体是机关事业单位职员、企业职工和农村60岁以上者,其余人员可以自愿参加,也没有法律的强制规定。(3)智利的养老保险制度的独特之处值得我国探究。目前来看,智利的这种改革带来了一些成效,比如这一改革的实施不仅很好的促进了经济的增长,而且有力的调动了公民参与的积极性,解决了基金的保值增值的问题。而我国现在的养老保险金制度的运行机制没有能够使养老金保值增值,甚至还有一些空账户存在,在广大农村,养老金标准低,民众参与养老金缴费的积极性不高等问题长期存在,我们可以通过对智利养老保险改革的分析,结合本国实际情况得出一些适用于我国国情的改革方式。 四、总结 总体而言,我国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改革与完善与其他国家的改革背景都存在一定相似性,国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先进经验值得我国借鉴。但同时又要注意我国自身独有的发展特色,比如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等都与我国的现实社会情况存在很大关系,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养老保险法律制度。以上通过对于养老保险制度的相关学习和思考,可将有关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发展和完善问做出以下总结:(一)完善立法。这是进行改革的首要一步,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立法滞后,要想对其进行改革,必须要制定出一套强行性的法律来对养老金制度所涉及的相关方面进行规范和约束。(二)关于养老保险“并轨”的问题,我国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考虑。大体方向已经明确,我们现在新的《决定》虽然已经明确规定“并轨”,但自2008年起“并轨”试点本身进展缓慢,效果一般,现在全国进行“并轨”,我们更要吸取试点以来的经验教训,更加注重实施效率,解决好制度统一下存在的新问题,这是我国以后逐渐实现养老保险制度公平的关键一步。(三)延长退休是否对就业产生影响值得关注。这在以后会使我国人口老龄化加剧带来的问题得到一定缓解,但是这对于我国本来严峻的就业来说,是否会造成影响,还是值得再思考的问题。(四)养老保险制度中的管理体制、监管、运行机制等还存在很多不合理之处,这都需要对其进行具体的改革。要进行改革,就要进行全面的改革,新《决定》提出了建立全方位改革的目标,只有这样,整个养老保险法律制度才能健康的运行,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五)我国农村的养老保险制度需要给予更多关注。现在农村适用的“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充为辅,国家扶持”的原则其实与农村的实际情况是不太符合的,鉴于农村目前的经济状况和农民对待养老保险的态度,国家都应该对农村的养老保险给予更大的支持。 作者:强玫 单位:西北师范大学 保险法律论文:物流保险法律制度完善路径 1引言 物流业在整个经济领域中占据指十分重要的地位,同时也是现代化运输行业中第三方的物流表现形式。对于运输行业而言,主要作为现阶段物流行业的优秀性问题,并不是与物流的基本内涵相同,因此,在定义的过程中与传统的货物运输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性以及关联性。在现阶段物流行业的建立及发展的过程中,很多系统性的实施管理相对较为匮乏,基本的物流管理方案也存在着制约性的因素,从而对整个物流行业的建立及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因此,在现阶段物流行业的发展过程中,应该逐渐优化基本的保险法律制度,建立健全优化途径,从而为整个行业的发展提供充分性的保证[1]。 2物流保险法的概念及特征 2.1物流保险法的基本内涵 对于物流保险法而言,在现阶段法律行业以及保险行业并没有对其进行统一的定义,但是,较为普遍的认为,在物流保险法制定的过程中可以分为广义及狭义两种分析形式。对于广义的物流保险法制度形式而言,主要包括运输保险、仓储保险等物流环节,而狭义的物流保险主要是指责任保险,主要是为了在运营的过程中分散经营者的风险,承担相关的风险损失,从而将物流货运保险排除在物流保险之外[2]。 2.2物流活动中存在风险因素的特点 在物流活动建立的过程中,其存在的风险因素相对较多,在下文中对几种常见的风险进行简单性的阐述:首先,在物流活动建立的过程中,存在着客观风险以及主观风险并存的状态,通过对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可以发现,其中的客观性风险主要是物流活动过程中所面临的自然性灾害以及意外事故,而主观风险主要是指在物流管理的过程中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的人员出现不当行为而发生的风险因素,所以,可以发现主客观风险并存是物流行业风险中较大的因素之一。其次,存在着直接风险以及间接风险,通过对风险所引发的后果分析可以发现,直接风险主要是指由于火灾、爆炸等意外发生而造成货物直接损坏或灭失的现象,与此同时,也包括因风险事故的发生而对货主或除合同之外的第三人造成的直接性损伤。间接性的风险主要是指,由货物的损毁而造成合同订立的目标无法实现的现象。最后,就是违约责任风险与侵权责任风险的相互竞合,通过对《合同法》相关内容的分析可以发现,其中的第一百二十二条对合同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合理性的规定“因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在这一条例中可以发现,当事人享有提起诉讼的权利以及违约之诉的选择权利,所以,在运输行业建立及发展的过程中,违约责任风险以及侵权责任风险就存在着一定的竞争性[3]。 3物流保险法应用的基本现状 3.1物流保险相关法律不健全 在现阶段物流行业的发展过程中,其基本的标准及法律体系尚不完善,而对于物流行业而言,也属于新型的发展行业,在制度运行的过程中缺乏统一的操作规范,同时也没有统一的安全标准,因此,为相关问题的项目实施带来了一定的制约性因素。而且,物流保险险种的设计较为单一,在这种现象之下,并不能充分满足物流系统运行过程中的基本需求。在传统的货物保险体系之下,保险公司并不会提供产品包装、装卸、搬运等多种环节中的保险服务,这就成为物流公司货物保险的限制性因素,从而对整个制度内容的完善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3.2保险费用制定不合理 在物流保险项目制定的过程中,基本保费的设计并不科学。在物流责任公司的基本条款中,并没有对保险基本责任进行优化,而是按照保险风险的基本类型及相关范围进行保费的确定。对于这种现象,相关制度内容的建立并不符合保险的常规性做法,主要是由于物流企业的收入与责任风险之间并没有必然性的联系。同时,在这种制度内容建立的过程中,也阻碍物流企业的投保状况,对于经营较好、规模较大的物流企业而言,保费越高越能展现自己的优势性,对于风险产生的因素并没有做到合理性的控制。因此可以发现,在这种不合理收费方式中,由于保费过高,会增加物流企业的成本,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物流保险制度的完善。 3.3物流保险中专业性的人才较为匮乏 在物流保险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其优秀性的内容会注重货物运输中发生的意外情况,从而在多种方面消除了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在保险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其最根本的目的并不只是为了收取保费,以及对责任风险进行补偿,而更多情况下是在风险转移的同时降低产品索赔率,减少自身经营过程中所面临的风险问题,从而在根本意义上获得很好的经济效益。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就要求在物流保险问题开展的过程中,专业的业务人员不仅应该熟悉保险的基本业务,同时也应该懂得物流各个环节的基本流程和运作情况,从而制定出合理的保险业务形式,从而有效的控制风险发生的概率。但是,在现阶段保险公司中,由于缺乏专业性的物流保险分析人员,所以对物流中的保险项目很难进行专业性的分析,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物流保险行业的全面发展[4]。 4物流保险法制度完善的重要意义 4.1为物流经营者分散经营风险提供法律依据 随着社会经济的逐渐发展,现代化的物流企业逐渐出现了多种经营环节,呈现出来复杂性以及多样化的物流运作特点,但在整个运行的过程中却存在着一定不可预见的风险,若这些风险发生就会导致经营者无法正常履行合同中的规定。所以,通过物流保险合同的建立,可以使经营者以及货物所有人员,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多数都规定了物流企业对货物企业需要承担的责任内容。当出现货物丢失、毁损或是灭失的情况时,保险公司一般情况下只是对货物的本身进行赔偿,其中物流公司对于第三者所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并不包含在承担的范围之内。由于我国物流行业在现代化发展的过程中,物流经营人员会面临着较大的风险,对物流保险内容的需求逐渐增强,保证将自己所承担的风险降到最低状态,在根本意义上提高企业的经济发展,提高企业的优秀竞争力。 4.2扩大我国保险市场的新领域 现代物流的服务内容多种多样,由于其存在的复杂性为整个企业树立了新的发展方向,从而也为物流行业的制度创新营造了新的发展空间。在发展的过程中应该建立科学的发展渠道,才可以在根本意义上扩大我国保险市场的新领域。截止2012年,我国保险公司只有少数的几家经营物流保险,基本的制度体系并没有完全成熟。主要原因是由于相关的法律制度处于监管真空的状态,在物流行业逐渐扩大的过程中,其风险因素也逐渐改变,为我国保险市场新领域的开发提供了良好的空间[5]。 5物流保险法律制度的完善路径思考 对于物流保险法而言,主要是现代物流企业发展过程中风险降低的最优化制度选择,通过完善物流管理体系,可以降低企业在产品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风险因素。在现阶段物流保险法建立的过程中,应该逐渐优化基本的制度管理内容,建立科学的物流保险发展,从而为整个物流行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空间。 5.1建立健全的物流保险法律制度 现阶段我国物流行业缺乏统一的物流法律制度管理规范,导致物流保险法在运行的过程中存在着表述不清以及责任难以界定的缺陷,对保险产品的创新造成一定的阻碍。因此,在现阶段保险物流管理制度建立的过程中,应该建立健全的物流保险法律制度内容,强化对现代物流企业的监督及管理,并明确买卖双方及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基本权利及相应义务,从而为整个行业的发展营造出一种规范、健康的现代化的物流市场形势,促进现代物流的规范化发展,同时也为物流保险行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律运行空间[6]。 5.2完善法律制度内容适应现代化发展 对于我国现阶段法律体系的基本内容而言,《保险法》以及《海商法》在制度建立的过程中只是对物流保险的基本内容以及财产保险中的货物运输及仓储问题进行的具体性的规定,而在物流公司投保的过程中,会将整个物流过程进行分项处理,对相关的保险产品进行逐个选择,在这种保险制度建立的过程中,不仅增加了保险办理的流程,而且也会出现较高的费用形式,会出现重复投保以及疏漏投保的现象,为整个保险事业的运行带来了一定的挑战。在国外物流行业的发展过程中,保险的制度控制较为集中,一份保单中包括整个物流过程中的财产保险以及人身保险安全。因此,在现阶段我国物流保险制度内容建立的过程中,应该建立完善性的法律制度,将保单的内容进行全面的优化,通过制度内容的建立,将基本的条款进行充分性的结合,从而形成一份高集成度、高精度的物流保险法律制度。 5.3强化第三方物流制度的管理 在物流保险制度内容建立的过程中,应该建立标准化的企业管理制度形式,提高信用制度处理。对于现阶段物流行业的发展现状而言,很多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并不具备专业性的物流管理特征,还在应用传统的技术形式,对整个制度内容的建立造成了严重影响。因此,应该逐渐优化第三方物流管理制度的管理模式,为其国际性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空间[7]。 6结语 在现阶段我国物流行业的建立及发展的过程中,相关的管理部门应该充分认识到物流保险法在物流行业中的重要意义,根据自己的发展需求建立科学化的物流运行制度,提高自身的抗风险能力,将基本的风险因素得到充分的转化。与此同时,对于国家的法律部门而言,也应该根据物流行业的发展现状,对于风险因素进行分析,明确物流保险的基本功能,从而为整个行业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作者:董巍 单位:四川理工学院 保险法律论文:农村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研究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人口老龄化的速度也在不断加快,老年人口的数量逐年增加,形成了对社会各方面的冲击,并对我国的养老问题提出了新的挑战。农村则实行社会养老保险与家庭养老相结合的养老模式,对广大农村居民来说,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完善成为老年人权益得到实现与保障的关键。 一、我国农村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欠缺与不足 从新型农保的建立,到城乡养老保险的逐步融合,在我国农村养老保险法律制度中,公平与平等的法律理念逐步得到了体现、贯彻与落实。但在制度运行的过程中,一些问题与缺陷也暴露出来。 (一)立法存在滞后性与不完善 对农村养老保险的规定,集中体现在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之中。尽管立法为适应时展的需要而进行了修订,但现有立法存在的缺陷同样存在。较低的立法层级、并不十分完善的立法规定、过于笼统的立法语言,都成为现有立法饱受诟病的根源。农村养老保险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事业,需要完善的立法作为依托,而立法的滞后与不完善,势必会对农民养老保险权益的维护产生不良的影响。 (二)养老保险法律制度强制性及可操作性较差 自愿参保,是现阶段农村养老保险的基本精神,体现了对农民意愿的尊重与维护。但过分强调自愿,意味着农民参保的积极性始终无法充分调动起来,导致参保的农民大多是年老体弱者,青壮年参与的热情尤其要低。这对于我国农村养老保险事业的持续发展显然是不利的。此外,对于村集体补贴,现有法律规定的可操作性不强,导致部分村集体在补贴养老保险金时过于随意,法律制度在落实上也面临着障碍与难题。 (三)养老金面临贬值风险 要真正实现养老的目的,养老金的作用发挥是关键。但随着社会的发展,老龄人口的不断增加,养老金又难免会面临贬值的风险。如果解决不了这一问题,在不断面临通货膨胀的背景下,养老金可能会在养老的问题上“有心无力”,长远来看,也会影响广大农民对养老保险制度的信心与对政府的信任。可以说,养老金的投资运营问题是摆在面前的突出问题。 (四)政府监管不到位 现阶段我国农村养老金的经费来源单一,除了个人缴纳、村集体缴纳及财政支持以外,并没有其他社会资金的注入,资金来源单一必然导致资金数量少。对农村养老金进行利用的过程中,由于缺乏监管,也出现了一些腐败现象,滥用养老金,贪污腐败的问题也较为突出。在城乡养老保险合并的过程中,尽管立法规定了相应的监督机制,但仅限于社会保障部门内部的上下级监督,外部监督十分有限。缺乏政府的监管与社会力量的监督,内部暗箱操作的嫌疑很大,使得部分农民对养老保险法律制度失去了信心,最终也会影响制度的发展。 二、完善我国农村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立法 农村养老的问题将是我国未来一段时间内所面临的突出的社会问题,农村养老的长期性、艰巨性,也意味着必须要将其纳入到法治的轨道内,通过完善的立法来调整这一活动。通过制定一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对农村养老保险所涉及到的各种问题进行详细而明确的规定,使立法与时俱进,也能进一步提升立法的层级与效力,使依法治国在养老保险领域也得到贯彻落实。 (二)增强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可操作性及强制性 在广大农村地区,为进一步提升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力度,国家应该对农村养老保险予以适当的扶持与帮助,同时可以适当采取强制性的措施来保障养老保障金的收取,避免农民因各种原因排斥养老保险,从而实现农村养老的目的。 (三)拓宽农村养老金保值渠道 城乡居民养老金入市成为近一段时间的热点话题,而这也不失为一种养老金保值、增值的有效渠道。除了这一方式,养老金还可以进一步拓宽投资渠道,比如购置不动产、委托专业机构对外贷款等等。掌握好养老金投资的程度与方式,才能避免养老金面临贬值的风险,才能使养老金流动起来、利用起来,真正能够在农民需要的时候发挥其基本的养老作用,满足广大农民的利益需求。 (四)实现对养老保险金的监督监管 要实现养老保险金的合理利用,监督监管机制必不可缺。除了政府对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运作过程的全面监督监管,法律监管以及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监督监管也是十分必要的。司法部门应该加大对各类养老金违规、违法使用行为的查处与惩治,社会各界也应参与到监管活动中,通过网络、新闻媒体等形式来履行监管职责,确保养老保险金的运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确保养老保险金真正发挥养老的作用,实现农民权益的维护。“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我们每个人都有老去的那天,作为社会的普通一份子,关注老人的生活、关系老人的精神世界是我们必须去做的事情。在中国这样一个大步迈进人口老龄化的发展中国家,在农村老年人口数量持续增长的背景下,寻求一种可靠的又适合老年人生活的养老方式,逐步完善我国的养老保险法律制度才是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根本。 作者:范星彤 单位: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 保险法律论文:医疗保险法律制度思考 一、引言 社会医疗保险仍然是当前我国普通民众最关心的社会问题之一,如何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医疗保险法律制度关系着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关系到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和医疗保障权的实现。2010年我国颁布了《中国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为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提供了最有力的法律保障,从医疗保险制度建立至今,我国的医疗保险法律制度在建立发展和改革过程中,取得了长足进步,同时也遇到了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 二、我国医疗保险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医疗保险立法滞后,立法层次较低 目前,我国尚未形成一套完整统一的医疗保险法律制度体系,在《社会保险法》中关于医疗保险的规定也多是原则性的。当前我国医疗保险的调整和规范主要依靠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国家以及地方的政策;然而,各地方的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也各不相同,给人一种我们只用行政手段而不是用法律手段来推动医疗保险发展的感觉。“医疗保险立法先行”这是从世界医疗保险发展史中得出的重要结论,原因是医疗保险的整个运行过程包括基金筹集、基金的运营管理、支付和医疗服务的供给会涉及到多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这都离不开医疗保险法的调整和规范。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立法层次低,2010年颁布的《社会保险法》对医疗保险设专章,但只有些原则性的规定。医疗保险方面的单行法律尚未制定,导致目前各地医疗保险的规范主要依据国务院的决定、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有的地方甚至仅以地方规范性文件规定。医疗保险立法滞后、层次过低的现象既与医疗保险制度在我国的重要地位不相称,又不足以保障医疗保险制度的规范运行。 (二)我国医疗保险制度设计存在缺陷 1.缺乏城乡一体统筹的制度设计 目前我国现有的医疗保险体系是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部分构成,该医疗保险制度体系存在城乡分割、制度分设、资源分散、管理分离等体制性弊端。农村在保障范围、保障项目、保障水平等方面无法与城市相提并论,这种城乡二元结构的制度模式不仅违背了保险大数法则的本质规律,而且造成城乡居民在筹资和待遇水平上的差距,降低了制度的公平性。随着城镇化的迅速发展和日益频繁的人口流动,重复参保和城乡医保无法转移衔接的问题日益突出,既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又影响了全面医保目标的实现。 2.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设计存在弊端 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引入主要是借鉴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经验,制度设计的初衷是:第一,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纵向积累,使职工在年轻健康时能为年老患病时储蓄医疗费用;第二,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产生激励作用;第三,增强职工基本医疗费用控制意识。但是这种制度设计忽视了医疗保险的现收现付制与养老保险的积累制的区别。第一,疾病发生的不确定性使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支出具有随机性,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际上很难实现纵向积累。同时,纵向积累也不是个人账户的本质属性,个人账户是否发挥作用主要看它在基本医疗保险中抵御医疗风险起了多大的作用,而不是看它积累了多少,积累也是为了将来更有效的抵御风险。所以通过个人账户积累医疗保险基金的初衷是不恰当的。第二,个人账户起不到激励个人缴费的作用,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一般是用人单位直接从职工工资总额中扣除来缴纳,这样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的高低与用人单位缴纳费用的积极性有直接关系,而与个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关系不大。基本医疗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生产成本的组成部分,即使在个人缴费积极性很高的情况下,也会出现用人单位逃避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情况。第三,个人账户对医疗费用的控制作用也十分有限。当个人医疗账户和社会统筹基金在结合方式上采取直通式的时候,当参保人的一小段有限责任并不能成为大的经济负担时,很可能把花光账户作为获得社会统筹支付的筹码,而且中国目前的医疗费用增长主要是成本推动,而不是需求拉动。所以,控制基本医疗费用的支出主要是通过抑制医疗服务提供者的道德风险来实现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控制作用十分有限。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存在还有以下弊端,第一,个人账户造成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大量沉淀,降低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第二,个人账户分散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降低了医疗保险基金的抗风险能力。第三,个人账户管理成本高,账户基金保值增值压力大。第四,设立个人账户使基本医疗保险存在大量转制成本,同时降低了医疗保险的公平性,因而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制度亟待改革。 三、完善我国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建议 (一)完善医疗保险立法 通过对我国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考察和思考,可知我国现行的医疗保险制度在诸多方面都处于改革发展阶段,更需要在立法上进一步完善。针对目前我国医疗保险立法滞后,立法层次较低的问题应做好以下几点。首先,要实现医疗保险立法由地方立法向国家立法的转变,提升医疗保险立法的效力等级。我国医疗保险立法以地方立法为主的现状,主要是因为我国医疗保险改革的地区性试点模式,因此要实现医疗保险立法由地方立法向国家立法的转变,提升医疗保险立法的效力等级,扩大医疗保险立法的效力范围。完善我国医疗保险法律制度应当在总结试点地区立法经验的基础上,逐步适时地制定全国统一适用的医疗保险法律,这样既提升了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同时也实现了立法的统一性。其次,针对医疗保险立法层次较低的问题,当务之急是要将分散的医疗保险行政立法转变成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系统化立法。因为我国现行的医疗保险法律制度尚处于改革探索阶段,全国人大、国务院或其下属机构的医疗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数目繁多,这种低层次的零星分散的医疗保险立法不能保障医疗保险的顺利运行,因此,提升我国医疗保险的立法层次是当前医疗保险立法工作的重要目标。再次,我国《社会保险法》对医疗保险制度的规定仅限于原则性和授权性规定,对城乡医疗保险统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筹资机制、支付制度、费用分担机制等内容无明确规定,只有授权性规定,这就要求制定相关的配套法律法规使这些授权的内容更加明确化具体化。从我国目前的医疗保险实践看,急需制定与《社会保险法》配套的医疗保险法律法规,与《社会保险法》确立的医疗保险的原则性规定进行配套,对社会保险法已明确的内容在程序上加以完善,增强其可操作性。配套法律应对医疗保险的城乡统筹问题、异地就医的转移支付问题以及如何处理职工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等问题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最后,我国应逐步制定《商业医疗保险法》《医疗救助法》等医疗保险法律,形成与基本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相配套的医疗保险法整体框架。同时,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制定《医疗保险税法》《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法》等,增加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的来源,保障医疗保险基金的有效运行。 (二)探索建立医疗保险城乡统筹法律制度 全国目前已有多个省市进行了医疗保险制度城乡统筹的探索,积累了许多有益经验。如杭州,长沙等地区已经基本实现了医疗保险制度的城乡统筹,这为医疗保险城乡统筹提供了实践基础。要实现城乡医疗保险统筹首先要做好统一的顶层制度设计,最大限度地化解城乡统筹的阻力;其次,要推进医疗保险管理体制的统一,应当整合城乡医疗保险经办管理资源,实现医疗保险的城乡一体化经办管理,同时要逐步整合城乡医疗保险的行政管理部门,实现行政管理的统一,奠定之后制度融合的基础,在此基础上,最后实现城乡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统一。在实现城乡统筹的基础上,设置多个医疗保险档次,允许城乡居民自由选择参保档次,使医疗保险制度的强制性与灵活性达到统一。 (三)弱化并逐步取消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不但没有达到其设立初衷,反而在现行运行模式下产生了一系列弊端。因此应对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进行调整,对于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不应直接取消,应该弱化并逐步取消,这样才会使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现供求平衡发展,实现基本医疗保险的功能。具体可以分为以下两步:首先,设置过渡期稳妥处理现有个人账户余额,在过渡期结束前个人账户余额全部由参保人员处分,可以提现也可以用于医疗费用支出。同时规定在过渡期开始之后,参保人员按照对等的缴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所有缴纳的费用全部进入社会统筹。其次,取消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用报销门诊基本医疗费用的办法代替。基本医疗保险实践中,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主要用来支付门诊费用。取消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后,用报销门诊基本医疗费用的办法代替,一方面可以减轻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合理利用。报销门诊费用应该对不同年龄段的人群设置不同的费用报销办法,根据不同年龄段设置门诊报销费用总额,设置总额时要考虑不同人群的门诊发病率、门诊费用之间的比例等,超过报销费用总额的由个人自付。 作者:毛瑞 单位:黑龙江广播电视大学 保险法律论文:养老保险法律制度问题研究 一、我国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问题 (1)养老保险的立法体系不健全。社会保障法律体系的立法层次较低。养老保险方面仍没有颁布专门的法律法规,体系没有有力的法律保障,执法力度略显不足,指导性也不明确。(2)养老保险基金供求失衡较重。我国老龄化水平明显高于世界平均水平但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却远远落后于世界平均水平。人口老龄化加重了我国政府和企业的财政负担,上班族负担不起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养老金供给水平明显失衡,家庭也无力负担家里的老人,使家庭养老功能明显弱化。(3)养老保险个人空账情况严重。我国目前还是实施的现收现付的养老保险体制,究其原因是因为资金缺口只能通过挪用个人账户来进行补充,结果使得个人账户基本处于一种空转的形态,一旦人口老龄化的情况加剧,麻烦和问题必然显现。(4)养老保险基金监管不严。很多地方政府仍存在挤占、挪用养老保险基金的情况,导致养老基金流失与浪费,长此以往,我国将无法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情况,不仅会损害投保者利益,民众也会对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产生不信任。 二、完善我国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建议 1.制定养老保险部门法 养老保险拥有具体的法律依据,才能使养老保险制度实现更好更快发展。国家的养老法律制度必须适应本国经济发展和人口结构变化。 2.根据国情建立完善的养老保险法律体系 首先需要统一养老保险覆盖的标准。第二需要完善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应当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公民个人储蓄养老保险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三个方面。国家需鼓励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同时对企业在税收等方面进行一定补偿或者优惠,扩大企业年金制度的覆盖范围。 3.确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模式 法律需要尽快规范和健全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模式:第一,调整和优化国家、企业、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改变国家承担过多、企业负担过重、个人自我保护意识淡的局面。第二,兼顾公平与效率,实现统筹共济机制和个人储蓄积累机制的优势互补。通过社会统筹机制,有效再分配社会居民的收入,通过个人账户的建立,增强公民自我权益保障意识、增加公民所有权账户的透明度并增加个人缴费在养老金中的比重。第三,有效地解决人口老龄化对未来社会的消极影响。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日益严重,养老保险储蓄基金将缓解统筹基金的“现收现付”的短期资金缺口给社会协调带来的压力。第四,缓解地区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与建立全国统一基本养老保险模式的矛盾。在统一全国养老保险模式的同时,要根据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调整。 4.形成有效监督管理机制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力度,确保基金安全。我国应设立独立的养老保险基金监督机构,进一步要通过养老保险法律制度设立独立的社会监督机构,扩大监管范围,切实加强监管力度,有效提高监管效率。 5.建立完善高效的争议处理机制 一是对养老保险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细致划分,减少因制度模糊等问题造成的争议。二是对解决途径进行详尽规定,比如确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解决方式,同时在解决矛盾的过程中不要忽视调解的重要作用。三是广泛进行法律宣传,帮助提高参保人员法律意识,使得参保人能够自主的提出权益主张和利益诉求,在法律的保护下得到保护,实现养老保险全面法制化。最后,有关机关应在平时的工作中注重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高司法在公众当中的公信力。 作者:王秋予 雷帅 单位: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农村农业论文:农村经济发展中农业经济论文 一农村经济管理所采用的形式 面对农村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农村经济管理也做出了相应的措施,使得这些问题得以解决和缓解,改善农村教育条件提高农民文化水平;统筹城乡发展,落实付出政策;发展现代农业,强化科技保障;加强环境保护,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加大农业投入,改善农民生活水平。正是这些管理手段,采取了这些管理形式,使得农村经济发展得到了促进。 1改善农村教育条件,提高农民文化水平 农村基础教育条件有所改善,在农村建立起正规的中小学,推广义务教育,宣传教育的重要性,使得适龄儿童都有学上,上得起学,在初等教育上跟得上,打下文化基础,为农村大学生提供资金支持,不会因为没钱上学而错过受教育的机会,这样对于农民文化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2统筹城乡发展,落实扶持政策切实落实 “三农”政策,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引入新技术、新人才,把经济建设作为优秀,促进农业增产、增收,拓宽销售渠道,打通城乡合作,积极帮助农村居民早日步入小康行列。 3发展现代农业,强化科技保障结合 科技的发展,将新技术引入农业生产中,改变农村现状,用科技实现高产,在良种培育、防虫防害等方面都有良好的效果,机械自动化等节省了劳动力,可以创造更多的价值。引入新技术,用科技的力量推动新农村经济发展。 4加强环境保护,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发展必须是可持续的,如此才能稳定、可循环,保证经济发展不占用下一代生活资源,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保护环境,不能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发展经济。在发展中要重视生产资源的优化配置、高效利用、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发展经济的同时提高生活质量。 5加大农业投入,改善农民生活水平 农村经济发展的目的就是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水平,在农村经济发展之初,没有完善的农业机制,缺乏先进的生产技术,没有多渠道的信息资源,销售渠道少等问题难以解决,需要政府等部门的支持,加大农业投入,帮助农民建设新农村,走上正确的发展道路,完善生产机制。 二农业经济管理对农村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对于农村经济发展中长久存在的制约问题,农业经济管理都提出了相应有效的管理方法,对于农村实际需求做出了详细的分析,要采取积极的管理手段,确实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让农业经济管理为农村经济发展做好制度的保证、提供理论的引导、解决其制约问题,令农村经济快速稳定的发展。 1农业经济管理为农村经济发展做好了制度保证 在农业经济管理下,结合农村现有条件和经济情况,农村经济发展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发展制度,产生了切合实际的发展模式。农业经济管理为农村经济发展做出了制度的保证。规范了农村经济发展的行为,使得农业的发展满足农村经济的需要,农村经济的发展行为得到良好科学的规范,保证农村经济发展效果。优化了农村经济发展的制度,使得农业的发展具有合理的制度保证,采用优化的制度才能最大化的发展经济,保证农业生产的质量和经济发展的速度。提高了农村经济发展的水平,使得农业的发展得到有效的管理,经济发展达到较高的水平,在农业经济的管理下,农村经济发展得到制度上的保证,农村经济发展有了高水平的发展。 2农业经济管理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理论指导 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在应用方面,农业经济管理也对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指导。农业经济管理为农村经济发展指明了方向,有了明确的引导,农村经济有目的性的发展,加速了经济发展的速度。农业经济管理明确了农村经济发展的市场经济地位,明确在我国市场经济中占有重要组成成分的农村经济,更需要政府的大力扶持,重点发展,明确经济地位,更有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 3农业经济管理为农村经济发展解决了制约问题 从以上分析也可以看出,农村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存在着许多的制约问题,然而农业经济管理为这些问题提出了很好的解决方案,从一定程度上解决或者缓解了问题,并取得了一些成效。农业经济管理实现了农村发展方案的合理规划,为农村经济发展提出了科学有效的发展方法,促进经济的发展;实现了农村发展资源的有效性,合理有效利用资源,减少环境破坏,实现可持续发展,节约人力物力,保证农村经济发展的稳定和快速。 三结语 面对我国农村经济发展这一重要问题,农业经济管理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为农村经济快速稳定发展提供了动力。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对农村居民文化水平较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较大、农业生产规模较小、农村生态环境逐步恶化、政府对农业投入力度不足等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问题,通过农业经济管理都得到了相应有效的解决和缓解,农业经济管理对农村经济发展做好了制度保证、提供了理论指导、解决了制约问题,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促进作用,为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作者:陈利霞单位:河南省济源市畜牧技术推广站 农村农业论文:农村土地流转农业保险论文 一、我国农业保险发展主要特征 (一)覆盖面稳步扩大,成为全球最重要的农业保险市场之一 农业保险覆盖地区从2007年试点的内蒙、吉林等6个省区稳步扩大至全国,保险品种覆盖了农、林、牧、渔业的各个方面。2007-2013年,农业保险承保主要农作物从2.3亿亩增加到11.1亿亩,占播种面积的45%;承保主要粮食作物从1.7亿亩增加到9.35亿亩,占播种面积的56%;保费收入从51.8亿元增长到306.7亿元,年均增速34.5%,参保农户达2.14亿户次。目前,我国已成为全球第二、亚洲第一的农业保险市场。 (二)财政补贴不断增加,杠杆撬动作用 凸显2007年以来,国家实施了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将关系国计民生和粮食安全的农产品纳入补贴目录。到2013年,补贴品种已经扩大到3大类15个品种,覆盖了水稻、小麦、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以及棉花、糖料作物、油料作物、畜产品等。各级财政对保费补贴达到75%以上,其中,中央财政承担35%-50%,个别地方甚至由财政全额负担。其中,2013年补贴126.88亿元,为“三农”提供风险保障1.39万亿元,放大效应近100倍。 (三)农险供给形式多样,产品与服务不断创新 在国家政策支持下,各地积极探索农业保险的实现形式。目前,全国有23家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除上海外,每个省市都有多家保险公司经办农业保险业务,适度竞争的农业保险市场逐步形成。例如,江苏省实施了政府与商业保险公司联办共保模式;浙江以政府推动为主,实行共保体统一经营形式;中国渔业互保协会通过创新互助共济的体制与机制,探索了互助农业保险模式。陕西、湖北也在局部开展了农机互助保险。与此同时,在全面推进农作物生产成本保险、满足农民基本需求基础上,各地还创新开展了蔬菜和生猪价格指数保险、天气指数保险、小额信贷保证保险、制种保险以及淡水养殖保险等试点,取得一定成效。 (四)保障水平有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需求难满足 目前大部分省农业保险的保额都是参照2007年的直接物化成本确定的,远远低于农民的实际成本支出。例如,黑龙江省大豆保险每亩保险金额120元,小麦125元,玉米145元,水稻200元,不足物化成本的1/3。很多省份农业保险设定了高达30%左右的免赔率,导致农业风险没有得到充分有效的补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种植面积大,生产成本中还要加上每亩几百元的土地流转费,资金投入量很大,他们迫切需要更高水平的保险保障。在上海,水稻的保险金额虽然已提至每亩1000元,但是新型经营主体仍感觉保障力度不够。 二、农村土地流转与农业保险发展关系 农村土地流转在促进农业规模化土地经营的同时,也带来了比分散经营更为巨大的自然风险、市场风险、技术风险等农业风险。农业规模经营对于农业保险有更高的要求,发展农业保险有利于促进土地流转。 (一)农业保险促进土地稳步流转风险补偿和稳定生产是农业保险的基本功能 近年来,我国农业保险已经在基本功能上逐步拓展衍生出防灾减损、信贷支持等多种功能。通过充分发挥农业保险的生产稳定功能可以有效转移和分散风险,保障农业生产过程的持续稳定,促进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健康发展,有利于增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进行规模生产的意愿和信心,促进土地流转。 1.风险补偿和稳定生产功能。农业保险在补偿损失、帮助农民恢复生产、保障农民收入稳定等方面起到了“稳定器”的作用。2013年黑龙江省遭受历史罕见的洪涝灾害,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共为46.8万受灾农户支付赔款21.04亿元。2014年辽宁省发生特大旱灾,农业保险赔付金额达9.7亿元。2014年强台风“威马逊”登陆海南,全省农业保险估损2.2亿元,已赔付3745.64万元。农业保险为农业灾后恢复再生产提供了有力支持。 2.防灾减损功能。农业保险将政府临时性的被动救灾救济行为,转化为一种市场机制参与的制度化的主动灾害应对,平滑年度间财政支出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目前,农业保险经营机构采取了必要的防灾防损措施,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同时,客观上起到防灾减损的效果。黑龙江农垦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构建了由357门高炮、135部火箭发射装置、8部气象雷达、36台气象卫星云图接收机和1200多名作业指挥人员组成的独具特色的防灾减灾体系,通过及时开展人工增雨防雹,已累计为农户减少损失14亿多元。安信农业保险股份公司在2012年“海葵”台风来袭前夕,设立2500万元奖励资金,鼓励投保大棚设施的农民主动割膜,既为农民保住了大棚设施,也为公司避免近2亿元预期赔付损失。人保财险江苏分公司针对2014年小麦赤霉病高发态势,在农户实施“一喷三防”基础上,出资159万元购置农药对丹阳市48.5万亩小麦进行统一防治,遏制了小麦赤霉病的大面积爆发,既减少了农民损失,也大大减轻了灾后赔付压力。 3.信贷担保增信功能。与分散经营相比,土地流转后的规模化经营需要金融业提供长期、稳定、可持续的服务,特别是信贷资金方面的需求。农业是高风险行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一般会减少对于农业的信贷额度并严格信贷流程。农业保险经营机构通过信用保证保险为农业经营主体增加信用,探索和创新农业保险与信贷结合的机制,能够充分发挥金融业对于土地流转的驱动作用,解决了困扰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贷款难”、“贷款贵”问题。在上海市“银保联合”项目支持下,安信农业保险股份公司从2008年开始开展支农贷款保证保险,农民专业合作社最高可获得200万元贷款,家庭农场可获得不超过50万元贷款。截至2014年10月底,已累计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无抵押、无担保、实行基准利率的贷款2247笔,贷款额达到14.4亿元。中国人保江苏省分公司也于2014年9月在徐州、镇江、宿迁等三市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帮助15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获得无需担保和抵押的贷款资金近400万元。 (二)土地流转促进农业保险发展 1.提升农业保险发展需求基础。农业保险需求主体保险意识的增强,有利于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促进农业保险深入发展。在传统农业生产方式下,农业生产主体为分散的农户,生产规模小、投入总量小、受灾损失小等特点,加上农户本身缺乏农业风险分散的意识,导致其对农业风险保障的需求相对较小。农村土地的加速流转、农业适度规模和专业化经营导致农业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风险更为集中。加上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大多采取市场化方式决策,固定资产投入多、生产规模大、市场风险被放大,承担的风险水平更高,因而对农业保险的需求更高。而目前的“保成本”式的农业保险不能满足农户对于风险分散的需求,势必寻求更高的保障水平,这有利于推进农业保险进一步发展。 2.改善农业保险发展的环境。一是农村土地流转促进农业规模化土地经营,有效降低了农业保险的经营成本。随着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农村土地逐步向少数种粮大户、农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集中,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数量减少,单位承保规模提升,保险机构在展业、查勘、理赔、承保宣传等业务中的投入减少,降低了农业保险的经营成本。二是提升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主动风险管理意识,降低农业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土地流转集中后形成的规模化、集约化和专业化的产业经营模式,客观需要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在提高投入的同时,积极采取防灾防损措施,改善农业生产的基础设施,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提高抗风险能力。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注重风险防范、高效收益的理性行为,能够有效降低农业保险的经营风险。三是农业保险需求主体的转变,抑制了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有效提高农业保险市场的效率。在传统的农业保险市场上,存在交易的外部性和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严重。随着土地流转的逐步展开以及土地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的增加,农业保险的需求主体由个体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转变。这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投保的意愿更加明确,风险管理的意识和交易的约束力更强,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有效提高了农业保险市场的交易效率。 三、新形势下改革完善农业保险的建议 (一)提高产品多元化水平,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层次需求 针对农业保险需求主体的转变,开发符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层次需求的保险产品。鼓励保险机构根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市场需求开发产量保险、价格保险、信贷保证保险等新型保险产品,可按保物化成本、保完全成本、保基本收益等设计多档次多样化保险保单,各级财政应给予适当补贴。 (二)发挥农业保险的金融增信作用,建立银保互动机制 一要大力推动农业保险和农村金融的深入合作,建立银保互动机制。探讨农业保险和农村金融的多种合作形式,鼓励银保互动机制和模式创新,促进农业保险和农村金融的深度融合。二要鼓励开发银保合作产品,推广“生产保险+信贷保证保险+农村信贷”的合作模式。合理设计政府、银行和保险公司在银保合作中的权责分配和制约机制,政府对保证保险提供保费补贴,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提供贷款担保,银行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主体提供低利率、无抵押、无担保的贷款。 (三)加快农业风险区划,合理厘定保险费率和保险金额 根据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科学推进农业风险区划工作,以县(市、区)为单位,根据气象水文、基础设施、历史产量等要素,划分为不同的保险责任区,确定保险责任,厘定保险费率和保险金额,探索划定不适宜保险区域。 作者:夏云龙文军单位: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农村农业论文:农业机械化新农村建设论文 1农业机械化是“生活宽裕”的重要渠道 农业机械化可使农民快点实现“生活宽裕”的理想。农民增收问题是“三农”问题的优秀,而实现农民增收的关键是发展农业机械化。第一,农业机械化的发展直接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我县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民机手已经超过3000人,年经营收入大多达到2万元左右,5万元以上的农机大户就达到了72户。第二,农业机械化作业为农民实现了节本增效。事实证明,在粮食生产过程中,充分利用农业机械化作业,农民的劳动力提升了,作业质量提高了,每亩农作物产量增加了,投入成本降低了,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增强了。比如水稻的播种、耕作、杀虫、收割,都依靠大型农业机械来完成。这样有效地节省50%的劳动力,增产20%~27%,亩产增值近320元。在农业种植结构方面,可以达到三种三收,充分提高土地的产出率,增加农民的收入。最近的几年,我区加快了农业机械作业社会化进程,降低了农业机械的收费水平,节省了农业机械的作业成本,农业机械作业服务收入已成为农民增收、生活宽裕的一个重要渠道。 2农业机械化是“乡风文明”的重要保证 乡风文明,依赖于农业机械化的进步和发展。农业机械化是人类进步和文明的标志。农业机械化使农民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状况。生产发展了,生活宽裕了,才能摒弃那些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格格不入的不良风俗,开创学科学、用科学的文化阵地,让人与自然相处更加和谐,从而推动现代农业文明和社会进步,促使农民全面发展和城乡协调发展,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同时也必将推进农村公共事业建设,进而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因此,农业机械化是“乡风文明”的重要保证。 3农业机械化是“村容整洁”的重要载体 村容整洁,离不开农机化技术的支撑。要使农村的生产、生活、生态环境得到有效的改善和保护,首先要普遍使用农业机械,不断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和基本条件。例如通过加强水利工程一体化建设和科学耕作,能改善农业生产方式,有效地减少水土流失;通过利用农作物秸秆回收、粉碎、还田一系列技术,能降低秸秆焚烧造成的污染和化肥流失,增加土壤有机化合物质;通过采用节水灌溉等机械化技术,能合理利用水资源;通过机械化处理畜粪,能有效减少畜粪污染,提高有机肥的利用率。一句话,农业机械化能及时有效地改善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提高生活质量,保持村容整洁,促进农村环境的改善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4结语 总而言之,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农业机械化的作用非常重要。农业机械化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物质基础保障,是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的必由之路。 作者:朱俊华单位:广西博白县东平镇农机技术推广站 农村农业论文:农村发展下的农业建设论文 一、江苏现代农业建设具有良好的基础 “苏湖熟,天下足”。江苏自然条件优越,农耕文明悠久,自古便是“鱼米之乡、富庶之地”。近年来,江苏以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为抓手,坚定不移地巩固农业基础地位,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加快发展高效农业,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促进农业转型升级,现代农业建设成效显著、可圈可点。农业产出效益稳步提高。粮食生产稳定发展,2014年全省粮食总产698亿斤,比上年增产13.5亿斤,实现“十一连增”。高效农业加快发展,全省高效设施农业面积超过1136.5万亩,占耕地面积16.5%;高效设施渔业面积272.8万亩,比重达23.8%。农民增收步伐加快,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困难,迈上1.5万元新台阶,增幅连续五年超过城镇居民,是全国城乡收入差距最小的省份之一。新一轮脱贫奔小康工程实施三年,已有300万低收入人口实现脱贫,脱贫攻坚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农业物质装备技术水平持续提升。深入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全省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64.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8个百分点。实施农业信息服务全覆盖工程,全省农业信息化覆盖率达到55%。加大农田水利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力度,全省旱涝保收农田比重76%,高标准农田比重约50%。积极推广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80%。农业产业化经营加速推进。按照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的要求,培育发展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农业龙头企业,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业,推进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建设。全省拥有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607家,其中,部级61家,居全国第二;全国一村一品专业示范村镇68家,居全国第二;部级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13家,与山东并列全国第一。农民合作社总数7万多家,经认定的家庭农场总数为2.1万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适度规模经营比重提高至45%。农业生态环境逐步改善。加快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大力推广农业投入品减量、农业废弃物再利用、种养业循环的生态农业发展模式,全省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86%。积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产品,“三品一标”总数1.7万个,居全国第一。大力推进“绿色江苏”建设,广泛开展植树造林,2003年以来新增造林面积1794万亩,超过2002年前35年造林面积的总和,林木覆盖率由11.4%提高到22.2%。农业支持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建立财政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十二五”以来,全省各级财政安排农林水支出3138亿元,年均增长12.2%,高出同时期财政支出增幅2个百分点。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全省农村小额贷款公司549家,农贷实收资本781亿元,贷款余额近千亿元。农业政策性保险范围不断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增加至49个,主要种植品种承保面90%以上,高效农业保险覆盖面45%以上,“联办共保”政策性农业保险走在全国前列。经过各级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江苏以占全国3.8%的耕地,生产了占全国6%的粮食,养活了占全国5.8%的人口,创造了人口密度最大省份粮食总量平衡、口粮自给的不凡业绩。对江苏农业建设的成就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这对一个东部沿海省份来说很不简单。 二、江苏现代农业建设面临新的挑战 经过近年来的不懈努力,江苏现代农业建设取得可喜成绩。但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农业农村发展的内外部环境条件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加快江苏现代农业建设也面临许多新矛盾、新问题,突出表现为“四大制约”。土地资源紧缺制约。江苏的基本省情是人多地少,耕地后备资源紧缺。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推进,每年要新增建设用地40万亩左右,耕地面积逐年减少。2004年至2013年,全省耕地面积由7225万亩下降为6932.6万亩,9年减少292.4万亩。今后各项建设还得占用一部分耕地,即便占补平衡,每年仍要净减10万亩左右,而且新增耕地的质量相差较远,耕地资源已成为江苏农业发展最大的制约因素。生态环境制约。江苏农业资源开发利用强度高、弦绷得紧,经济发展又对环境造成了较大影响。据调查,江苏单位面积农药、化肥使用量是世界平均水平3倍以上,农膜回收率只有60%左右,农业复种指数高,农业面源污染不容忽视,加上工业、生活等污染,农村环境问题较为严峻,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长远发展造成的影响不容忽视。劳动力成本制约。江苏已进入工业化中后期,城镇化率已达64.1%,非农产业的快速发展吸纳了大量农村劳动力。随着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和务工收入提高,直接推高了农业用工成本,导致农忙时节用工紧缺,老弱妇孺成了种地“主力军”,江苏解决未来“谁来种地”的任务比任何时候都更为紧迫。国际农产品价格制约。近年来,江苏逐年提高最低收购价格和临时收储价,小麦已连续八年实行最低价收购,水稻也连续两年实行最低价收购。目前,我国主要农产品价格已超过国际市场价格,在大量进口低价农产品冲击下,农产品继续提价遇到了“天花板”。面对这些制约因素,我们要深入分析,科学研判,准确把握,用改革创新之举寻求破解之道,开创农业农村发展新局面。 三、江苏现代农业建设的新任务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坚持走“生产技术先进、经营规模适度、市场竞争力强、生态环境可持续”的发展道路,全力推进江苏现代农业建设,把总书记提出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为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建设现代农业,首先要解决好‘谁来种地’的问题”,“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化解‘谁来种地’之忧的根本举措”。我们要按照培育“爱农业、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新型农民的要求,着力打造现代农业建设“三支力量”,破解“谁来种地”问题。要鼓励大学毕业生、农业技术人员返乡务农创业,形成一支现代农业建设的新生力量;要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从事专业化、集约化农业生产,形成一支现代农业建设的有生力量;要扶持龙头企业、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形成一支现代农业建设的社会力量。对这“三支力量”,分门别类,区别指导,通过宣传引导、培养培训、政策扶持,逐步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新农民”和“新主体”。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总书记在讲话中指示,“现代农业的载体是农业产业体系”,“要培育高集约度、高附加值、高外向性农业,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我们要充分依托江苏资源禀赋,按照“稳粮、增效、可持续”要求,从产品结构、产业链条、市场营销等方面,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破解农业生产成本高于国际市场而价格又被进口产品“封顶”的突出矛盾。突出集约化生产,在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基础上,优化专业生产格局和优势区域布局,积极发展设施园艺业、规模畜牧业、特色水产业和休闲观光农业,有序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培育形成一批竞争力强、综合效益高的优势特色产业。突出增值化加工,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加快农业产业链条的前伸后延,大幅度提高农产品附加值。突出市场化营销,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培育优势农产品品牌和市场体系,发展电子商务、连锁配送等现代流通业态,搞活农产品流通,既要站稳国内市场,又能占领国际市场,不断提高江苏农业的市场竞争能力。今年要在特色产业发展好的地方,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培育一批有特点、有影响的电子商务示范村、示范镇。加快提高农业物质装备和技术水平。总书记在讲话中强调:“物质装备和科技手段是现代农业生产力的关键部分。”我们要按照“耕地良田化、装备农机化、科技实用化、服务社会化”要求,推动江苏农业生产条件和生产技术现代化。 耕地良田化,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整合农田水利、农业综合开发、土地综合整治等项目和资金,集中连片、整体推进,提高旱涝保收、高产稳产高标准农田比重。装备农机化,更加注重农机适用性、经济性和安全性,更加注重不同产品、不同环节农机装备研发与推广,推动农业产业全程机械化。科技实用化,加强农业关键性、前瞻性技术攻关,推广先进实用农业技术,培育一批“苏字号”农业产品和科研成果,提升现代农业产业优秀竞争力。深入开展向赵亚夫同志学习活动,培养造就一大批赵亚夫式无私奉献的农业科技推广人才。服务社会化,强化公益性服务体系建设,培育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推行技物结合、技术承包、全程托管等服务,构建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推动江苏现代农业建设迈上新台阶,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将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加快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努力推动江苏现代农业建设迈上新台阶,奋力开创江苏“三农”工作新局面,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做出应有贡献。 作者:徐鸣单位:中共江苏省委常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农村农业论文:农业机械化下的新农村建设论文 1农业机械化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 1.1农业机械化是提升农民收入的重要方式农业机械化能够帮助农民实现自动化农业生产,其在提升农业生产效率的同时,将绝大部分农民从繁重的人力生产劳动中解放出来,在提升农民生活质量的同时,也为农民提供了更多的发展契机,使农村劳动力非农化、城镇化成为可能。农业机械化生产能够在有效实现规范生产的基础上,实现对种子、肥料等生产成本的节约,这也在无形之中提升了农民的农业收入。除此之外,农业机械化在有效把控农业生产需求、对抗自然灾害天气、实现抢种抢收、灌溉排水等方面,更是立下了汗马功劳。 1.2农业机械化是实现科学化生产的有效途径科学化的农业生产是提升农业生产效率的唯一途径。传统的人力农业生产虽然耗费了巨大的资源,但并不一定能够得到与付出成正比的回报,而农业机械化不仅能够实现生产付出与实际收益的正比,更可以实现生产收益的成倍增长,所以说农业机械化是实现科学生产的有效途径。农业机械化发展能够在实现增收、增产的同时,有效节约生产成本,这对于实现节约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1.3农业机械化是保障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土地及生态环境是农业赖以生存的基础,想要保障有效的农业生产,就必须做好对土地及生态环境的保护。农业机械化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方式。农业机械化能够在实现农业增产、增收的同时,实现科学化农业发展。保护性耕种对土地及生态环境的保护、节水型灌溉对干旱年份的收获保障以及秸秆还田等技术的应用,不仅能够实现农业生产效益的增加,更实现了对土地及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这对于依赖土地和生态环境生活的农村来说意义非凡。 2农业机械化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推广策略 2.1开展农机化生产合作模式近年来,我国政府为推动新农村建设,实现农民增产、增收,加大了对农业机械化扶持力度,逐年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力度,这对提升农民农机化作业的信心,实现全面农业机械化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然而,由于我国农村现行的经营模式将土地分割成小块给农民进行耕作,这使得很多大、中型农机具无法有效展开耕作,农业机械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严重制约了农业机械化发展。为了改变这一现状,尽早实现新农村建设,开展农机化生产合作模式,实现规模化的农业生产,是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必经之路。农机化生产合作模式是在自愿互助的基础上实现共同经营,这样不仅能够方便农业机械作业,还能够将分散的农机户组织起来,提升农业经济效益。所以说,开展农机化生产合作模式不仅是促进农民增收的主要方式,更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手段。 2.2加快农业机械化建设水平我国作为农业大国,农业发展对于百姓的生活来说具有重要意义。加快新农村建设是我国社会进步的必经之路,而农业生产实现机械化则是新农村建设的必施之法。新农村建设是为了让农民能够过上富裕的生活,想要实现这一目标除了要实现农业增收、增产,还必须要拓宽农业发展类型,实现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农业机械化就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方式。机械化农业发展不仅能够有效完成农业生产任务,还能有效把控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各个标准,比如,实现种坑深浅一致,苗秧间距一致,施肥用量一致等,进一步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同时还可以将更多的人力从繁重的农业生产工作当中解放出来,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更多的人力资源。 2.3加强农机化人才队伍建设农机化人才队伍是帮助农村实现农业机械化目标的重要团队,是实现新农村建设的有力保障。目前,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与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目标仍有一段距离,笔者认为这种情况出现的主要原因与农村机械化队伍建设与培养落后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想要实现农业机械化就必须要加强农业机械化队伍建设,因为只有高水平、高素质的农业机械化队伍才能够帮助农机具更好的发挥作用,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动力。在这一方面,各级政府应重视对农机专业人才的培养,将农机“管理人才、科技人才和实用人才”的3支人才队伍的建设作为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首要大事来做,尽快组建起高水平农业机械化队伍,为农业机械化发展和新农村的有效建设提供保障。 3总结 农业机械化作为现代农业发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动新农村建设来说意义重大。为了能够将农业机械化对新农村建设的作用充分的发挥出来,除了要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外,还必须要提升农民的机械化操作水平,让农民能够在提升自身生产效益的同时,成为建设新农村最有效的动力,为进一步推动我国农业发展提供支持,使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能够尽早实现。 作者:乔娅琼单位:昆明市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 农村农业论文:我国农村农业结构论文 1.我国农村产业结构存在的问题 我国已经进入工业化城市化阶段,农业发展也有很大的进步,但是农业发展远远达不到现代化农业的要求,我国农业存在哪些结构不合理的问题。 1.1农业产值和就业不协调突出在“十一五”期间我国的各产业的产值在不断地上升,农业总产值由2006年的24040亿元2010年的40533.6亿元,再到2011年的47486.2亿元,平均年增长率大约39.5%,每年的第一产业的产值都在增加,这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调动了人们生产的积极性的结果,也是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给农业发展带来的机会促使的。图2是2006年至2011年期间三大产业就业量的对比,与二、三产业相比,农业人力资本投入较大,农业产值相对较低,正如速水佑次郎所指出的,一国国内农业生产成本下降的速度低于国外农业生产成本的下降速度,该国的农业比较优势将下降,这就是我国的农业赶不上世界农业发展的一个原因。 1.2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完善相对于城市里的交通运输、通信、信息流通、教育设施、文化交流等基础设施的完善,农村服务体系相对不太健全,特别是在技术培训方面,农民在这方面缺乏认知,政府提供的一些培训服务和农民切身需求的存在差异;或者是有些技术水平已经落后需要更新而没有及时的更新,导致培训的结果不理想;还有有些农民他们缺乏积极性,没有意识到学习新技术的重要性。陈旧的生产模式仍在持续,单一的小规模的种植养殖业仍在重复,即使有大规模的生产模式,往往也在面临着缺乏对信息及时了解而带来的市场风险,这些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可能导致农产品没法在最佳时间进入市场。 1.3农业科学技术含量较低且农产品深加工不足我国农业有了很大的进步,新型农用工具、化工肥料等都对农作物增收起了很大作用,但相比经济发达的国家,我国农业的现状是产量增加缓慢,质量比较低,劳动消耗高。农产品深加工不足也是科技含量低的一个表现,2011年我国农产品加工业产值是农业产值1.8倍,而经济发达国家的农产品加工值是农业产值的3倍以上。我国农民向市场直接供应的多是没有加工或者是初加工的农产品,虽然农产品产后净化、分类分级、烘干、预冷、储藏、保鲜、包装等初加工环节现在投入正在不断加大,但高效榨汁技术、高温瞬时杀菌技术、酶化与澄清技术、膜分离技术、无菌包装技术、真空多效浓缩等这些高科技和相关设备仍比较缺乏。另外深加工企业比较少,规模不大,上规模高效益的龙头企业缺乏。 1.4农产品价格保护政策实施不全面从供给方面,按照收入弹性理论,产品需求价格弹性小于1时随着该产品的供给量增加总收入会不断减少,农产品的需求价格弹性是小于1的,增产不增收,造成谷贱伤农;从需求方面,受恩格尔法则的约束,人们对食物的要求,会随着收入的增加食物所占消费的比例是越小的。从这两方面我们可以看出,无论供给或者需求,农产品的价格虽然受市场的调节上下波动,但最终会降低,为了防止两极分化,政府的价格保护政策的实行是十分必要的,但是农业作为社会效益高于自身效益的一个产业,根据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市场资源的配置原则,随着生产资料价格的提高,例如化肥的价格等,农民的经济成本越来越高,且农产品价格上升的速度赶不上工业产品的价格速度,且相关工业产品的价格居高不下,这说明农产品的最低收购价格和目标价格等仍需完善。 2.我国农业产业结构存在问题的原因 2.1农民文化程度不高,对市场信息认识不足不对称我国农业产业结构问题的根本原因是农民文化程度低,传统思想观念陈旧,思想认识不到位,由于受教育程度达不到,农民不能也不会主动参与到市场经济的竞争中去。在市场调节供需的前提下,存在对市场信息认识不对称的问题,无法准确把握市场信息,对信息的判断会有滞后性甚至失误,例如判断某产品今年的市场价格会比前年上升的,继而明年对这种产品进行大规模种植,而造成此产品供过于求,价格下降,收入还不如往年。信息滞后,造成生产决策陷入一定的盲目性,无法适应市场的真正需求。 2.2对农业资本投入不足2011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三大产业的分别为8757.8亿元,132476.7亿元,170250.6亿元,可以看出整个社会对农业的固定资产投入相对极少的。作为农业大国,农业的固定资产投入仅仅为工业的6.6%、服务业的5.1%。近几年国家加大了农业支出,以促进农村生产基础建设,促进农村教育,也增加了“四补”。2011年还提出“三个重点、三个确保”即财政支出重点向农业农村倾斜,确保用于农业农村的总量、增量均有提高;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重点用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总量和比重进一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重点投向农业土地开发、农田水利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足额提取、定向使用;且中央财政安排用于“三农”的支出9884.5亿元。但是相对还是少的,我国要建设成为现代化的工业化国家,但对农业投入不足会加大收入城乡差距,贫困两极分化更加严重,不利于社会稳定。 2.3我国农业科技含量低,生产技术落后,专业化人才缺乏农业作为国名经济的基础产业,是工业和服务业发展的根本基础。我国农业科技含量低,生产技术落后,专业化人才缺乏,是我国农业的主要现状。由市场规律及其对社会资源的配置决定着,社会资源会向收益较高的产业流动。在三大产业中,农业是劳动力耗费大且产值较低的一个产业,导致社会资源向农业转移的可能性极小。加之我国特色农业不突出,农产品深加工不足,一是缺乏农产品加工概念,二就是加工技术设备水平低,在这种情况下,要生产出优质,高产,高效,安全,生态的产品很难,要达到农业的标准化和产业化,更是难上加难。 2.4农产品流通渠道和产业链的不完善农业低效率的另一个原因是,农产品的流通不足,流通渠道和产业链不完善,主要是由部分农产品的本身特性准备的,例如蔬菜,蔬菜的保鲜期较短腐烂速度较快,这就限制了当地生产的蔬菜流通到需求较高的地区,限制了蔬菜的价格,最明显的例子就是2011年的包菜和土豆,在流通渠道没有建立和产业链不完善前提下,就盲目跟风大面积生产,造成很多农户贱卖这些蔬菜甚至放在田地中任其腐烂,这些由于流通渠道短缺而造成的损失多之又多。 3.政策建议 3.1加大农村农民基础教育,提高农民知识文化素质一方面政府要加大对农村基础教育设施的投入,提高农民知识文化素质,在技术培训方面应该及时引进与农村农业发展对口的生产技术知识,并设法调动农民学习的积极性,对于原本就有特长的农民及时补充完善其特长知识,建立一些适合其发展的平台,让农民了解市场需求以便及时做出判断和生产决策。另一方面,政府应积极号召一些大学生积极主动的到农村去,以便提高农村产业的创新和管理方面的创新,建立现代化标准化产业化农业的同时也带动农村的城市化和现代化。 3.2加快国家职能的转变在农业中,政府除了要增加资本投入,加强专业技术培养,引进先进有效的政策和技术设备外,也应该加快职能的转变,在思想上,要转变工作作风,改变工作方法,从主导作用变为引导作用,如果农民不自愿,切不可强迫命令,搞好宣传工作,树立典型示范引路、良种引进,试验示范、技术指导、技术指导、技术服务等,全面开展产业调整,对于农业生产,要以市场为导向,由政策驱动,根据各地区的比较优势,来调整农业的发展,把原来的以高产为目标转变为以高质量和高效益为目标。 3.3增大农业的收益性以获得社会上有效的投资农业是各个产业的基础,农业的现代化和标准化会节省更多的人力财力,加速我国的整体的工业化和现代化,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提高我国的综合国力。除了加强政府对农业的投入外,政府应积极的吸引外部资金,增加社会对农业的投资。我国社会整体资本较少流向农业的原因是农业本身收益性不高,国家和地方政府应积极主动地加大农业投入,鼓励发展特色农业,以增大农业本身的收益性,吸引更多的资本。 3.4建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完整的产前、产中、产后的产业链对于农产品的深加工,应积极引进、消化先进技术,加强基础研究和科研开发,特色农业发展需要投入资金、专业化的技术、专业化的管理等,如果没有稳定而有效的组织机构带动的话是很难发展的,在我国起这个引导作用的当然是政府,各个地方政府必须根据自己的地区优势、区域特点、农业特色发展特色农业,实现布局区域化,生产专业化,管理企业化,经营一体化,服务社会化,流通市场化,创建龙头企业并使起带头作用,打造自主品牌,形成完整的产业链,生产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比如随着经济发展人们对生活的质量要求变得越来越高,绿色蔬菜有机食品等一系列健康绿色的农产品很有人们欢迎,我们应该时常洞悉市场需求,生产市场需要的产品出来。 作者:李会杰单位:贵州大学 农村农业论文:农业产业化加快农村建设分析论文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把发展农村生产力、建立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放在第一位,千方百计地让农民增加收入,提升生活质量,全面推进农村经济发展。农业产业化作为建设现代农业的必然走向,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迎来了重要发展机遇。在农业产业化进程中,通过龙头企业和中介组织实现贸工农一体化,延长农业产业链,带动农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走向城乡一体化,这些正是新农村建设进入高速发展阶段的战略目标。刁汊湖作为国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在新农村建设的整体规划中,将产业化的发展和新渔村建设有机的结合起来,发挥自己的特有优势,不断探索新思路,推进刁汊湖渔业经济多元化发展,早日使刁汊湖走上城乡一体化的快车道。在新农村和产业化的关系上,我们有一些肤浅的认识和做法,仅供参考,并请指正。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农业产业化注入了新的活力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全国一盘棋,是整体推进农村全面发展的重大举措。在发展农村的五项要求中,生产发展是基础、是前提、是根本。如何发展生产,如何实现多元化农业经济,这正是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起决定性的重大决策。我们认为新农村建设可为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下列支持: (一)可为农业产业化提供充足的原料保障。随着新农村建设试点的成功和全面铺开,“一村一品”、“一乡一品”甚至“多乡一品”的农业生产经营格局将逐步出现,农业产业化企业所需的各种原料,可以在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下,就近得到充足的低廉的供给。这降低了原料成本,有利于农业产业化组织的发展壮大。 (二)可为农业产业化提供良好的基础设施。由于新农村建设政策的倾斜,农村的交通、通讯、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条件将明显改善。这一方面可推进现有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上档升级,另一方面可吸引更多的企业将资金投入到农业产业化经营活动中来,有利于农业产业化企业的生产规模的扩大。 (三)可为农业产业化提供大量的劳动力。在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相当多的农民通过乡村文化活动室、“阳光工程”培训基地,接受更多的教育和培训。一旦他们掌握了实用的科学知识和专业技能,他们就会自觉地加入到再就业的队伍中,经过企业的专业培训、现场观摩与实习,就会成为合格的农业产业化企业员工。 (四)可为农业产业化提供优良的生态环境。随着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农村的空气环境、水资源环境和土地资源环境都将逐步优化,呈现自然生态,走上良性循环,这十分有利于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发展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的生产。 (五)可为农业产业化提供广阔的消费市场。通过新农村建设,农民收入水平会大幅度提高,能有效地刺激消费市场。农业产业化企业为适应城乡需要,做大做强本地消费市场。 (六)可为农业产业化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新农村建设促使了农村经济社会更加和谐、更加进步。在这种条件下,有利于农业产业化水平实现新的飞跃。 二、农业产业化是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 农业产业化对于新农村建设的推进作用,体现为五个方面: 第一是有利于“两进两出”的问题解决。农业要走向现代化必须解决“两进两出”的问题。两进是技术和信息进农村,投资进农村。两出是农产品出农村,富余劳动力出农村。龙头企业把技术和信息带到农村去,劳动力和农产品也通过市场机制进入龙头企业,这正是新农村建设的软件目标。 第二是能创新农村的经营体制。现在农村经营模式有三种。一是家庭承包经营;二是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的入股经营;三是“公司+农户”的产业化经营。第三种是当前农村呈现出特色经济效益的比较高级的、创新意识较强的一种,也正是农业产业化起步或发展阶段的表现形式。通过采取“公司+农户”、“公司+基地+农户”或“公司+协会+农户”等方式来推进农村的经营体制创新性的发展。 第三是增加农民收入。一方面,在农业企业中,农民就业容量比较大,就业农民就多了一份工资收入。另一方面,农产品作为生产原料进入农业企业,有利于农产品的销售。 第四是培养新型农民。通过龙头企业,培养农村的科技示范户、种养专业户,以及对农民员工的培训,都为造就新型农民提供了舞台。 第五是有利于农村资源的整合。农业龙头企业,促进农村劳动力、土地使用权、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的流转,对农民合作能力和农村环境建设提出了新要求,有利于农村资源的挖掘和整合。 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中坚力量 龙头企业作为农业产业化的表现实体,是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中坚力量。可以这么说,支持龙头企业就是支持农村发展,支持农民增收,支持新农村建设。龙头企业要发展壮大,必须做到爱农、重农、支农、带农,不坑农不害农、不与农民争利。龙头企业在新农村建设中主要可发挥六个方面的作用: 一是产业带动。龙头企业发挥产业集约优势,建立规模化、专业化的原料生产基地,能帮助一个村或几个村发展一村一品,培植出不同类型的专业村、特色村。 二是村企联动。龙头企业发挥产业组织优势,采取股份合作或村企合一形式,建立“以企兴村、以村促企、村企共赢”的新机制。 三是投资推动。龙头企业发挥资本优势,支持农村修建道路、桥梁、水电等基础设施,修建小学、敬老院、幼儿园、文化站、卫生室,资助农户参加养老保险、合作医疗,发展农村公益事业。 四是科技驱动。龙头企业发挥科技创新优势,不断加强新品种、新工艺、新技术的开发、推广和应用,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对农民的科技培训,提高了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 五是服务拉动。龙头企业充分发挥技术、信息优势,建立农村经济信息网站、办培训班、创建快信平台,为农户提供全方位服务,可带领或引导农民闯市场、发家致富。 六是外向牵动。龙头企业发挥品牌优势,利用国际营销网络,可以开辟国际市场,在国外建基地、办工厂,可以通过国际友好往来引导农民走出国门。超级秘书网 四、龙头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行动思考 龙头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是实践“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具体行动,也是企业开拓农村市场、抢抓发展机遇的明智举措。在具体行为上,我们认为要做到如下几点: 一是面向实际,量力而行。能带一个村就带一个村,能发展一个产业就发展一个产业,各展其长,不贪大求洋。 二是以人为本,惠顾农民。坚持从农民要求最迫切、利益最直接、受益最明显的项目入手,做到建一个成一个,切实能给农民的生产生活带来好处,使农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三是遵循规律,互利共赢。既要遵循新农村建设规律,又要遵循企业发展规律。促成龙头企业与合作村之间的资源互动,优化信息、技术、管理、资金、劳力、土地等生产要素的配置,既为企业自身成长创造好的条件,又为地方培育支柱产业,实现互利共赢。 四是大胆实践,开拓创新。龙头企业要在技术创新、经营创新、组织创新、合作创新上下功夫,将先进的经营理念、管理方式、物质装备、生产技术等要素导入新农村建设领域,探索与农民利益联结的多种形式,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发展的长效机制。 农村农业论文:工业反哺农业发展农村经济研究论文 今年中央的一号文件,提出了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是继去年农民增收减负政策之后的又一重大战略举措,标志着农民增收从主要依靠政府减免、补贴向减免、补贴与促进农业形成内生增长机制并重方向转变,昭示了国家治理“三农”问题由“治标”向“治标与治本结合”的重大变化。 当前,我省正处于工业化中后期以及建设和谐广东的新阶段,综合经济实力大大增强,具备以工业反哺农业、以城市反哺农村的条件和能力,在积极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基础上,我们要结合本省实际,提出进一步落实促进我省农民增收的治本之策。增加对以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为主的财政投入 今年,我国政府增加了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投资700亿元人民币,约占国家财政投资的1/3。我省以农田排灌为主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长期“欠账”,要调整我省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农业、农村财政投入,逐年提高预算内农业基本建设投资等财政支农资金的比重。 催生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对专业合作组织及其所办加工、流通实体适当减免有关税费”,支持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鉴于目前我省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缺乏政府有力的扶持和引导、很不规范的实际,建议加快我省地方法规的立法步伐,支持及规范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的运作,确立经济合作组织的法人地位,对这些组织所办的加工、流通实体减免有关税费,保障合作经济组织的权益。 提高农产品加工能力农民收入增长缓慢,与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滞后、产品增值低关系很大。我省农业龙头企业虽较内地发展快,但农产品加工水平依然很低。因此,必须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通过经济杠杆调低农业深加工项目进入农业领域的投资成本,提高农业资本的投资回报率;同时,培育带动千家万户的具有较大规模和影响力的深加工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快供销社系统的改革与发展步伐,建立高效有序的产销体系,实行产加销一体化经营。加大农民培训力度,提高农村科技贡献率农民的收入水平与其科技文化素质呈明显的正相关。我省农村、农业科技支撑明显不足,劳动力素质偏低,据统计,2003年我省农村农业劳动力中只有10.4%的人受过专业培训。目前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仍有400多万富余劳动力滞留在农村,无法适应产业技术对劳动力素质的要求,无法实现农村人口向城镇的转移。为此,要强化政府行为,统一规划,加大财政经费投入,建立健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体系和科技推广体系,提高农民队伍素质。同时,要加大实用适用技术向农村转移、应用、推广的力度,加快以中心镇为重点的农村科技集成镇建设,大力提高科技对城镇建设的贡献率。开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适度规模经营是发达国家处于工业化中、后期阶段农业发展的基本方向。我省开展土地适度经营的时机已经成熟,应加快步伐。其实现的途径,一是抽疏农村人口,用政府推力和市场拉力吸引农民到工业园区及城镇安居就业,转换农村人口户籍,转移农村劳动力,置换农村土地。二是调整、规范农村土地制度,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权和不改变土地用途前提下,把土地承包权延长,长期稳定,吸引投资主体增加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同时规范土地使用权依法有偿转让。三是在税费、投资、用地等方面出台鼓励土地集中经营的政策。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探索推进农村免费九年义务教育昨天结束的全省农村工作暨深化农村税费改革会议透露,省政府决定今年起全省免征农业税。但农村税费改革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要巩固税费改革成果,必须实施综合配套的改革,如加大撤并镇、村、校力度,精简人员,减少行政开支;加大以工哺农的力度,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生产补贴纳入公共财政框架,向农村地区提供农村义务教育、初级卫生保健、农村科技服务等最基本的公共服务保障等。目前,实施对农民减负的配套改革最重要的措施是探索推进农村免费九年义务教育,这是以工哺农最直接的体现,是增加农民收入立竿见影的重大举措,对提高农民素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构建支持“三农”的长效机制罗必良(作者系华南农业大学经济贸易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重点是在“多予”上做“加法”应该说2004年的财政支农力度是前所未有的,这些支农政策的优秀内容是补贴、减税。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强调加大国家财政对“三农”的倾斜。如果说去年财政支农的重点是在“少取”上做“减法”,那么今年的重点则是在“多予”上做“加法”:——2005年,继续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将进一步加大补贴力度。中央财政继续增加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中央和地方财政将较大幅度增加农业综合开发投入,新增资金主要安排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2005年国家科技投入将不断提高用于农业科研的比重,有关重大科技项目和攻关计划要较大幅度增加农业科研投资的规模。——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新增财政收入中设立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加大政策性金融支农力度,增加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的中长期贷款。——各级财政大幅度增加对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投入。新增教育、卫生、文化、计划生育等事业经费用于县以下的比例不低于70%。从今年的一号文件可以发现国家政策的总体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表明中央正加大力度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切实转变财政分配、资源配置向城市倾斜的政策,在稳定现有各项农业投入的基础上,新增的财政支出和固定资产投资向“三农”倾斜,逐步建立稳定的农业投入增长机制。在很大程度上标志着中国开始进入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财政反哺农民的新时期。解决“三农”问题的大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的方略,这表明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大环境正在发生着三个深刻变化:——中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期到来,已经初步具备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经济实力,将更加自觉地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更加积极地支持“三农”发展。——中国将在规划制订、体制改革、工作部署等方面进行必要的调整,把农村的发展全面纳入整个国家现代化进程。将科学规划经济社会发展,把农业和农村经济放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中统筹部署,把农村社会事业放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统筹安排,把农民增收放在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中统筹考虑。——中国将努力消除妨碍城乡协调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下大力气建立资源在城乡之间合理配置的市场体系,下大力气建立城乡社会事业和基础设施共同发展的运行机制,下大力气建立城乡经济社会相互促进、良性互动的有效体制。用长效机制打造农业优秀竞争力应该说,给农民一些看得见的实惠,让农民暂时增收,相对容易做到。但要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竞争力,让农民持续增收,就必须实施制度创新。新的一号文件出现了大量的“试点”、“改革”、“制度”类字眼,并明确提出将立法让国家重大支农政策制度化、规范化,彰显中央正积极探索建立农业增效、农民 收的长效机制。 第一,提升农业优秀竞争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是2005年中央一号文件的“关键词”。纵观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一国农业优秀竞争力的大小,正是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强弱决定的。在去年我国农业出现重要转机的背景下,中央正着手建立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如果说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着眼于让农民直接减负增收,以“两减免、三补贴”为抓手,启动了城市资源施惠农村的历史转变;那么,2005年中央一号文件则立足于使农业强身健体,以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为手段,开始打造农业的优秀竞争力。第二,建立稳定增长的支农资金渠道。中央提出下决心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在稳定现有各项农业投入的基础上,新增财政支出和固定资产投资要切实向农业、农村、农民倾斜,逐步建立稳定的农业投入增长机制。文件提出将抓紧制订农村金融总体改革方案,明确金融机构在县及以下机构网点新增存款,用于支持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比例。同时要求县域吸收的邮政资金要回流农村,等等。这些新政策,无疑将对县域经济特别是农村经济快速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第三,建立“三农”发展的制度保障。总书记在2003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2004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2005年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放在整个经济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上;温总理在2004年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说,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我们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第一个重中之重,从执政党当前的中心工作出发,提出了执政兴国、富农兴邦的新任务;第二个重中之重,解决了宏观经济政策必须侧重并突出“三农”问题的重要地位;第三个重中之重,把“三农”问题列为了政府的优秀工作。“三个重中之重”,充分体现了“三农”问题在全国经济、政治大局中的战略地位,具有历史性的坐标意义。意味着中国开始进入一个“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创新资源配置战略思维王冰(作者系中共广东省委党校经济部教授)我国的国情决定了政府始终是农业投入的主导,财政对农业的支出是政府支农的主要手段。要从根本上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加大财政对农业的投入,根本的措施是要建立财政对农业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小规模农户发展的“瓶颈”是资金目前我国农村占主导的生产方式是土地在集体所有的总框架下农户使用和农户生产经营的小农生产方式,劳动力大量过剩,并且在近期内难以转移,即使在2020年农村实现小康,农业就业人口只占20%的情况下,农村就业人数也高达1.5亿人,劳均土地也仅有13亩,与发达国家人均数十亩以上的耕地规模比起来仍然达不到规模经营,仍旧难于取得规模经济效应。这样,小规模农户经营将会是我国较长时期内不得不认可和采用的农业经营单位。小规模农户发展的“瓶颈”就在于其缺乏资金。从我国财政对农业投入的长效机制上考察,结论是我国财政对农业的投入缺乏可持续性。而在小农经济规模难以在近期内消除的发展中国家,资金的缺乏是形成小农长期势单力薄,难以抵御风险和难以发展的致命弱点。如何建立财政对农业投入的稳定的增长机制,就成为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的关键。农村资源配置与农村经济作用不协调在我国,财政对农业长期投入不足,产生政府当年重视,当年农业投入就增加,否则就减少的现象。农业投入的时起时伏,原因主要在于长期以来形成的我国产业资源配置扭曲的思维定势。在这种思维的导向下,农村只能是资源流出,不能资源流入,结果农村资源配置与农村经济作用不协调。就拿广东省来说,2002年广东农业加上乡镇企业所创造的增加值占全省社会财富的27.13%,上缴的税收大于1/4,但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全省农业和乡镇企业得到全社会金融机构的贷款仅为3.85%,得到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扶持资金占全省财政支出总额的比重为2.47%,两项加总为6.32%。广东农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与其资源配置是严重不对称的。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增加农业投入,强化对农业支持保护,标志着政府新的资源配置战略思维的建立。与此同时,2004年政府加大了对农业的投入,对农业推行了“三补”政策,“三补”资金近150亿元。但这些政策措施缺乏较长的时效性。通过法律手段把国家的重大支农政策制度化、规范化如果财政对农业的各项投入缺乏可持续性,就不可能从根本上扭转农村基础设施脆弱的状况,就不能使粮食增产,农民增收,更不可能谈到农业、农村的发展。要逐步建立稳定的财政对农业投入的增长机制,其关键在于通过法律的手段,把国家的重大支农政策制度化、规范化,使政府新增的财政支出和固定资产投资切实向农业、农村、农民倾斜,并防止财政对农业投资的盲目性、随意性和波动性。因此,各级财政部门都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的要求增加农业投入。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预算内每年用于农业支出增长幅度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每年财政支农支出的增长水平要高于上年财政支农支出的增长水平。另外,还要提高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占国家基本建设投资的比重,对其不仅要在投资存量上作适当调整,而且要在增量结构上向农业基础设施进一步倾斜。唯有这样才能保证政府各级财政对农业投入的稳定增长,逐步解决我国的“三农”问题。科技进步是根本出路张长生(作者系中共广东省委党校教授、广东省经济学会副会长)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主题,而要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根本出路在于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提高农业的竞争力。从发达国家来看,随着农业科技的进步,农业生产率就逐步提高,农民数量减少,农民收入增多。改革开放以来,尽管我省农业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但还没有完全摆脱“靠天吃饭”,传统农业的痕迹依然明显。从农业科技对农业生产的贡献率来看,发达国家为70%左右,我省为50%。从农业机械化、灌溉来看,发达国家已全面实现机械化、水利化,我省目前机耕率仅为33%,有效灌溉面积占常用耕地面积的62%。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来看,发达国家为60%~80%,我国为30%左右。正是由于我省农业科技水平低,造成农业竞争力弱、农民收入低。结合我省实际,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必须深化改革,增加投入,加快建立和完善农业科研投入、农业技术推广、种养业良种、农民培训等四大体系。科研投入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加快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化农业科研投入体系。一是要深化农业科研体制改革,建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要改善农业科研机构设施条件和装备水平,搞好农业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要推动建设区域性的农业科研中心,推进区域农业科技创新。二是要增加农业科研投入,不断提高政府科技投入用于农业科研的比重。目前我国农业科研投入仅为农业GDP的0.44%,低于1%的世界平均水平。探索农业技术推广的新机制新办法加快完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一是要按照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的要求,加大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改革力度。国家的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主要承担公益性服务;一般性技术推广和经营性服务,要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要积极发挥农业院校在农业技术推广中的作用;鼓励、支持农业科技型企业发展,积极培育农民专业技术协会;探索农业技术推广的新机制和新办法,对农技推广项目实行招投标制度,鼓励各类农技推广组织、人员及有关企业公平参与技术推广。二是各级财政要加大对农业技术推广的财力支持力度,扩大重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专项补贴规模,认真组织实施“科技入户工程”,扶持科技示范户,提高他们的辐射带动能力,要增加引进国外先进农业技术的资金。加强良种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目前我国农作物商品良种只能满足常年用量的30%左右,农作物的育种工作基本上仍是建立在“近亲繁殖”基础上。今后要重点加强良种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强化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完善种养业良种培育、选育、引育系统,推进良种繁育、推广应用的市场化进程,构建政府扶持与市场推进互动的种养业良种体系;要继续组织实施农作物种子工程、畜禽良种工程和水产良种工程;要继续引进国外优良品种。造就观念新、技术好、懂经营、善管理的新型农民美欧等发达国家规定没有农业专业的大学文凭是不能经营农场的。我省的“小学生农业”、“初中生农业”与发达国家的“大学生农业”的巨大反差决定了我省农业竞争力与发达国家现代农业的巨大差距。因此,要提高我省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强其竞争力,必须以提高农民素质为基础。为此,一是要全面开展对现有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开展针对性强、务实有效、通俗易懂的农业科技培训。各级财政要大幅度增加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投入,采取补助、培训券、报账制等方式,努力提高培训的实用性和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广泛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的积极性,造就一大批观念新、技术好、懂经营、善管理的新型农民。二是加快农业科研院所的发展,加快农业各类人才培养。三是增加农村教育投入,有条件的地方逐步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体制。要真正落实中央提出的新增教育、卫生、文化、计划生育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规定,用于县以下的比例不低于70%。全面提高农民福利贺雪峰(作者系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教授)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要落实新增教育、卫生、文化、计划生育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规定,用于县以下的比例不低于70%。”如何用好新增事业经费及各种中央转移经费来造福农民,是很值得讨论的话题。解决“三农”问题的思路应拓展到提高农民整体福利上来当前学界及政策研究部门的“三农”研究,大都围绕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作文章。农村税费改革六个字“多予、少取、放活”,归结起来就是要让农民增收。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的主旨也是“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增收”。因为农业长期被忽视,在农村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的同时,粮食短缺引发农产品的大幅度涨价,农民收入连续两年有较大幅度增加。不过,因为粮食增产很快就会改变供求关系,农产品涨价的空间有限。税费改革以后,农民的税费负担大为减轻,减负的空间也已不大。从长远来看,农民增收的主要渠道还是将农民从农业中转移出来,减少农民,扩大农业规模经营。但将农民从农业中转移出来,需要很长时间。因此,农民增收的速度,将长期低于整个社会收入增长的速度。因为农民收入增长的速度低于整个社会收入增长的速度,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尽可能缩小农民与整个社会收入的差距,就应该成为解决“三农”问题的基础。但是,也正是因为农民增收空间有限,解决“三农”问题就不能局限于农民增收,而应该拓展到提高农民整体福利的思路上来。农民福利来自农民对包括收入在内的各种客观事物的主观评价收入水平无疑是衡量农民福利最为重要的尺度,但农民福利最终要落实到他们的主观感受,这种主观感受不仅与收入有关,而且与农民的人际联系、村庄认同、精神活动等关系密切。质言之,农民福利来自农民对包括收入在内的各种客观事物的主观评价。这样,我们就有较农民增收多得多的增加农民福利的办法。在农民增收以外,提高农民福利的途径很多。择要说来,如改善农民居住环境,加强农民之间的社会交往,提高农民精神生活的质量等等。当前农村最为富余的是劳动力,最为缺少的是现金。如果可以将农民组织起来,调动农民的合作积极性,我们就可能由富余农村劳动力来做出也许不会被统计为农民收入、却可以提高农民福利的事情。物质层面以外,可以组织农民开展与健康有关的文体竞赛,重建自己的文化生活,而不是让农民去观看电视中演绎的城市小资生活。这就可能让农民感受到自己作为自己生活中心的价值,让农民的主体性得以体现,让农民从自己的生活中发现美,而不是去羡慕城市有钱人的生活。农民更苦于社会、文化地位的边缘化不仅要让农民有以自己为主体的健康的文体活动,而且应该满足农民价值性的需要。村庄是农民生产、生活和娱乐的地方,也是他们祖先生活的地方,他们未来人生的寄托所在。生于斯,长于斯,葬于斯。人生需要永恒,只有有了历史和未来,人们才会产生长远的人生预期,才可以应对漂浮的生活。中国农民的永恒是很物质化的,如果由老年人协会来主持编写村志,来记载村庄每天发生的故事,由村民在节庆纪念自己的祖先,有机会展望自己的未来,就可以为农民在快速变动的世界中找到一些稳定感,并因此提高他们的人生价值预期,增进他们的主观福利。当李昌平说农民真苦时,今天中国农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可能比中国历史上的任何时期都高。农民真苦是相对于整个社会的苦。除此之外,农民更苦于社会、文化地位的边缘化,苦于他们不能合作起来,增进相互之间的社会交往和彼此欣赏,他们不能在变动的世界找到稳定的意义和人生的价值。一句话,他们不能使用集体力量来获得属于自己的生活。当前农村政策部门在考虑农村政策制定时,切切应该拓展思路,将越来越多的国家财政转移支付,使用到包括农民增收以外的诸多增加农民福利的事业上去。 农村农业论文:农村财务审计工作农业经济发展论文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开启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现代农村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发展的同时也存在诸多问题。这时,就要落实好农村财务审计工作,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同时,对农村经济活动中的违法乱纪行为进行有效监督和查处,加强经济管理,保证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 一、做好农村财务审计工作的积极作用 在农村集体经济中,财产是集体成员共有的,任何个人不得私占、挪用。但还是存在一部分村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肆意挥霍公款,大吃大喝,对财务管理工作十分懈怠,村务不能做到公开透明,造成这种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因为财务审计工作没有严格落实到位,对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没有尽到有效监督和严格查处的职责,导致一些领导干部对财务管理工作不以为意、肆意乱为。因此,将财务审计工作落到实处,既能发现农村财务管理当中存在的漏洞和不足,又能端正领导干部观念,加强廉政建设,还能有效推进财务管理工作的改进和完善,促进农业经济健康稳定发展。 二、当前农村财务审计工作存在问题 1.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农村财务审计工作的开展过程中,也需要相关法律法规作为指导标准和依据,但就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虽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等给农村财务审计工作提供了大的方向,但仍未有符合地方,属于地方自己的相关法律法规,导致在审计工作的实际开展过程中缺少规范,也并未实现审计工作的专业化和制度化,进而导致农村财务审计工作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观念淡漠,在执行过程中缺乏完善的规章制度,大大消减了执行的力度。 1.1财务制度不健全。没有建立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或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是很多农村都存在的问题。监督、约束机制的缺乏,导致很多村会计不清楚自己的职权,或者分工不清、职责不明确,村会计人员和出纳人员由一人兼任;一部分领导干部手中握有一部分资金,却完全无视会计制度,长期不向会计报账;没有建立资产总账和明细帐,缺失有效监督,很多资产支出去向不明,使得审计时缺少依据,无帐可查;还存在部分收入不入账、多报少支、重复列支,财务不公开透明等等管理弊端,甚至于有的村连正规账簿都没有。 1.2审计工作不受重视,执行力度不够。外部有效规章制度和执行标准的缺乏和内部观念淡漠等都使得农村财务审计工作一直以来都不受重视,工作开展不到位,执行力度不够。按农业部规定,农村的财务审计工作由县级以上经管部门负责,实际上却有很多省市的农村经管部门职能不明,县市级农村经管部门职能混乱,导致农村审计工作停留在查明经济状况,出具审计意见上,而不对被审计对象进行经济监督和惩治。 2.人员素质不过关。 一方面审计人员对自身工作重要性没有清醒认识,在执行过程中不能恪尽职守,散漫懈怠,流于形式,财务审计工作执行不到位,对农村财务审计没有科学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以及规范记录;审计过程不时掺有复杂的利益关系,程序不不规范,对于审计结果也缺乏及时有效的处理;一方面缺乏农财务审计方面的专业人才,目前很多的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不够、素质低,在审计过程中缺乏专业性,工作粗糙,不能达到审计要求。 3.审计的农村财务账目不规范。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完善,以及审计人员专业素养的提高都为农村财务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构建了基础和保障,但在落实审计工作的时候,不免有很多村由于管理弊端和财务乱象等导致财务账目混乱、信息缺失等,为财务审计工作的进行带来极大不便,找不到有效核实依据。 三、做好农村财务审计工作的建议 1.健全农村财务审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 随着现代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做好农村财务审计工作变得越来越重要,因此,有关国家部门应明确全体村民村级财务审计委托人的主体地位应该根据现有的法律法规,例如《中华人民共合同审计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工作规定》等,结合各地农村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制定出适合本地的,具体的财务审计相关规章制度、管理细则以及规范的审计程序和指导标准等来规范农村财务审计工作和领导干部职权,提高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可操作性和时效性。 2.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认识。 对农村财务审计工作的忽视,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依然采用传统的工作方式,跟不上时展的落后观念造成的。因此,要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让相关各级部门、村领导干部和农民群众都了解财务审计工作的必要性,认识到其对保障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以及自身的权力和义务,发挥各自监督、管理、查处、配合的作用,相互协调配合,保障财务审计工作的顺利有效进行。 3.强化农村财务审计队伍。 财务审计人员思想认识高、专业素质强,是农村财务审计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证。应经常对审计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提高其思想认识和专业水平,加强政府审计队伍建设,同时赋予村民真正的民主权力,推进农村的民主政治建设,注重村民对财务审计工作的监督职能,政府审计队伍与村民审计队伍二者相互协调,相互促进,提高财务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 4.加大村务公开透明度,扩宽村民监督渠道。 作为农村集体经济,本身村民就对其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大财务公开透明度,既保障了村民的权力,也能对村里的财务支出进行更直观有效的监督,促进财务管理制度的完善,杜绝中饱私囊等不法行为的发生。可以通过开设政府接待日,开设政府信箱、村务公示板等拓宽村民监督渠道。 5.注重村级财务人员专业素质的提高。 如上文提到的,农村财务账目不规范给财务审计工作的进行带来了极大不便,因此,提高村级财务人员专业知识、技能和对相关法规政策的掌握也是提高农村财务审计工作效率的必要举措。可由主管当地农村财务审计的部门或村领导干部组织定期培训和相应的专业考核,提高其专业技能,规范财务账目,为财务审计人员提供清晰准确的账目信息作为审计依据。 6.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开展农村财务审计工作的目的就是要确保党和国家各项政策方针和财务法规的有效落实,保证农村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并通过检查审计对其经济活动展开分析,提出改进意见,促使其加强管理,维护集体经济利益,保障农村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对不符合相关法规政策的错误行为要及时纠正,对违法乱纪、贪污腐败行为要严肃处理,这样才能保证财务审计工作的权威性,引起大家重视,为财务审计工作的有效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四、结语 农村财务审计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对于农业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因此,我们要重视财务审计工作的有效落实,宏观上需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符合自己本地实际情况的现金管理、集体资产管理、来客招待、财务公开等财务制度,细节上要加强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素质,落实监督检查和惩治工作,保证财务审计对集体资金进行合理有效的配置,提高其使用效率,为农业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作者:王丽红 单位:通化县金斗乡农经站 农村农业论文:新农村建设下农业经济管理论文 一、新农村建设背景下的农业经济管理策略 (一)农业经济管理人员加强重视自身的管理职责 农业经济的发展离不开管理,在管理上,管理人员应重视农业的经济发展,重视农业经济的管理工作,明确自身管理职责与任务,采用规范的方式实施管理工作。在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到来,当地政府应清晰的认识到农业经济的重要性,明确农业经济管理的价值,对当地的农业管理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培训才可上岗,并对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教育,让管理人员清晰的认识到农业经济所带来的影响与重要性,使管理人员能够重视自己的管理工作,明白自身的职责。 (二)制定农业经济管理制度 任何一项管理都需要有一套明确而严格的制度才能将其管理妥善,没有了制度其管理就像一盘散沙,没有任何管理顺序与约束,其管理目的也较难达到。因此,当新农村建设逐渐开始建设后,合理的管理制度是农业经济发展的重要方针与指标,是加快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渠道。为了使加快新农村的发展,农业的经济管理工作需要进行合理的规划,这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式。首先,农业经济的管理制度要随着时代进行创新与改革,改变传统的管理方式,跟随新农村时代改变管理方针,制定一个符合时代和与当地发展相符合的管理制度。在制定农业经济管理制度的过程中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改变,第一是改变传统农业的发展方向,融入经济结构转变农业传统结构,让农业进入更快速的经济发展模式,以此促进农村的整体经济发展。第二方面是通过加工改变传统农产品外形,现代人们越来越注重饮食安全,合理的农产品包装能够有效的提高食品的安全性,从而拓展在市场上的影响力,提高销售量,使产业链不断的延伸,让农产品有跟多的发展渠道。第三方面是提高农业的科技发展,在农业事业中融入科技产品后能够有效的提高当地农业的产量,迅速的提高农业的生产效率,也使农业具有一定的安全性,从而提高当地农业之间的竞争力,使得农业经济提高实现高速发展。 (三)重视民众利益,加强完善利益管理机制 经济是推动农业发展的重要指标,但民众是提高经济发展的重要人物。在现代许多农村中可以发现,许多农村当地政府在面对民众的诉求以及矛盾时常常无法得到有效的处理,这与当地机制不完善有着很大关联,因此,为了让今后这些现象能够得到妥善处理,政府应及时的完善管理机制,重视民众利益,使民众的权益受到维护,完善群众利益维护机制能够有效的改善民众的矛盾现象,使民众在出现这类事件时既能得到权益的维护,又能快速的瓦解矛盾。 (四)加强农业经济管理队伍的建设 农业经济管理的主要形式是管理人员进行管理,也就是说,管理人员的管理方式以及管理是否规范直接影响着农业的经济状况,由此可见管理人员在农业经济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性。为了使农业经济得到更为合理与妥善的管理,这些管理人员在开展管理工作前,应进行管理能力与知识的培训,针对农业经济管理工作内容,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提高管理人员的政治素质,打造一个具有高度责任心与具备丰富专业知识的管理团队,为了让团队不断的进步,应定期的针对团队中的新管理员和老管理员进行培训,不断的创新管理人员的知识,使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能够符合当前市场的经济发展状况。 二、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国目前在农业经济管理上还存在着许多的漏洞,这些漏洞大多与政府的不重视和制度的不完善有着密切关联,为了加快新农村建设,推进农村整体经济发展,政府应明确的认识农业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创新传统的农业经济管理制度,加强管理人员的培养,制定农业经济管理制度,加强完善民众利益管理机制和农业经济管理队伍的建设,使农业经济的发展能够加快新农村建设,使农村的整体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 作者:陈德强 单位:四川省康定市炉城镇综合服务站 农村农业论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影响农业经济论文 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的不足体现 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仍出现较多不足之处,具体如下。 (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制约着农业经济增长 当前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存在一定的滞后性,这种问题如若不引起注意,则将会在发展之中进一步的制约着农业经济增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制约着农业经济增长的主要原因在于,基础设施建设无法达到合理化,有其在整体布局上,致使基础设施建设的计划难以与当地实际发展性相符合。例如河南省栾川县的“面子工程”,从此事件背后反映出的社会现实,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但尚未农业经济发展起到任何促进作用,还铺浪费,花费了众多建设资金,这种资金的浪费,将会影响其他建设的发展,进而对农业经济起着制约作用。 (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效率低,影响农业经济增长 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如火如荼开展进程中,出现众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效率低下的问题,就目前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而言,其建设的特殊性导致了其在运营过程中的效率普遍不高。尤其体现在贫困地区,受到建设规划,以及农村当地发展的制约,导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难上加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一方面要做好先进科技与技术的引用,另外一方面还要做好相关的监督工作。在国家投资建设中,出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效率低下,从而导致农业招商引资的困难,使得农村第三产业发展不顺,影响农业发展整体形象,既浪费了国家经济资源,也影响了农业经济的有效增长。 (三)政府扶持力度不够,阻碍着农业经济增长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难以脱离政府扶持而独立进行,但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部分地区存在政府扶持力度不够的问题,政府扶持力度不够将直接影响政策的实施,导致政策落实不到位,政策落实不到位将导致农村建设无法进行拓展,管理方法不到位,致使豆腐渣工程”屡见不鲜,从而影响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造成农村基础建设无法发挥其原本功能,并桎梏了农业经济的发展与增长。 (四)机械化难以普及,基础设施建设破坏耕地 当前,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由于各地区农村实际情况不同,因此其规划也存在较大的区别,在整体计划之中,可以看出国家大力发展机械化,以其为减轻农民负担,造福农民,但这种计划并没有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进行开展。有些山区地区农村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进行机械化建设,当地政府投入众多,但这些机械化建设,在实际难以运行,至此造成经济运行缺失,基础设施资源浪费的现象。有些地区甚至在进行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之中,大力开垦农地,致使周边地区耕地遭到严重的破坏,农村耕地遭到破坏直接影响农业收入,因此这种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的不足体现,制约的当地的农业经济发展,阻碍当地农业经济增长。 二、优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业经济增长 (一)加强技术引导,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效率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滞后性将会直接影响农业经济的发展。因此需统筹全局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进行规划,加强技术引导,大力扶持新型科技,在国家政策的扶持下,积极进行技术革新,合理应用网络化建设,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为技术革新创作更多的沟通机遇与条件,不断的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水平,从而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效率。 (二)合理配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 随着新农村建设如火如荼的展开,各地区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在各地区积极开展建设中,既要考虑基础设施建设效率,还要做好其后期的管理工作,在农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本文认为,首先要保障按照指导原则规范管理工作,因地制宜的采取管理工作。其次,在管理中,可以按照当地的农业发展情况进行分类式合理规划,合理安排建设人员数量,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到每个政府人员身上,明确规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内容,并按照责任制度进行管理,一旦存在某一环节管理缺陷,可对管理人员进行查找,对管理人员作出处罚或严惩。最后坚持政府的引导,坚持保护农村环境原则,保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正常开展,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之中,防止对耕地以及当地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为缓解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问题,而汇集多方位建设力量,共同保障农村建设的有效性。 (三)因地制宜,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对于农业经济增长而言,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结合当前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的不足,应切实结合当地发展情况,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从而使其可以推动我国农村建设的经济结构整体转型,确保农村经济发展稳步前进。此外应重视非建设工程基础设施对当地农业经济发展的影响力与生命力,并根据当地发展状况着重安排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方向,如道贫困地区的路建设工程,饮水工程等,着重把握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通过政府的积极引导,最终达到其与当地农业经济发展的共同促进的作用,保证当地农业各项活动稳定开展,从而调整其农业经济结构,通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来进一步增加农业经济发展。 (四)加强质量监管,充分发挥政府职能 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质量监管工作至关重要,其要做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各环节的掌控,可利用电子计算机,定时进行监控与管理。此外这种质量监督不仅仅来自于建设工程的相关管理人员,也是农村广大人民群众的责任,基础设施建设的安全,广大人民群众最具发表权益。因此,各项基础设施建设的选址、动工、建设等各项目,要集合广大农村群众的力量,集思广益倾听群众意见,在政府干预下,大力扶助农村建设,并通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开展,打破传统农村发展局限性,以其不断的提升农村农业经济的发展与增长。 三、结论 综上所述,伴随着社会经济的腾飞,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正在逐渐加快,农村城镇化突显建设成效。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作为一项民生项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管理直接关乎着农业经济发展的质量。因此,进一步提高对此的重视程度,不断发现农村基础设施建过程中存在的不足,进而进行有针对性的整改,通过加强技术引导,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效率,合理配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政府职能,加强质量监管,等方式来发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对农业经济增加的积极作用,故做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实为进一步促进农村城市化发展,增加农业经济增长的必由之路。 作者:张艳 单位:潍坊学院建筑工程学院 农村农业论文:农村农产品供给影响农业经济论文 一、模型实证分析 (一)变量检验 将CD生产函数转化为线性模型,能够有效抵消时间序列数据自身的差异性和异方差,使数据更加平滑;同时凸显参数估计意义,使估计结果更准确。被解释变量和部分解释变量均为增长趋势,可以初步判断这些数据属于非平稳,因此要对数据进行ADF检验。对各个变量进行单位根ADF检验的结果,结果显示各个变量的t值均大于5%显著性水平下的临界值,不能拒绝原假设,即各变量都存在单位根。对各变量取一阶差分后再进行ADF检验。各变量一阶差分后的t值均小于5%显著性水平下的临界值,拒绝原假设,即一阶差分后的变量不存在单位根,为平稳的序列。同时,也表明解释变量即各类农村公共产品对于农业总产值之间存在着稳定的均衡关系。至此,模型已经通过计量经济学检验。 (二)模型确定 运用计量软件Eviews6.0输入新疆1998-2013年时间序列数据进行计算。拟合优度可决系数显著,说明新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与农业经济增长模型与样本观测值拟合优度较好;DW值=1.635179,基本接近于2,而且变量转换为平稳的数据。因此,该模型是稳定而可靠的,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农村公共产品对新疆农业经济增长效应变化状况。 二、研究结论 文章通过对新疆1998年—2013年的相关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得到如下研究结论: (1)在文章研究的新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要素中,农用机械动力的影响对新疆农业经济增长产生的效应最大,随后是化肥使用、农田水利和农村电力。在这里需要特别注意农村教育,农村教育的弹性系数为负值,说明农村教育水平的提高并没有直接促使农业经济增长,实质是反映农业人口的受教育年限已不能真实反映农村从业劳动力受教育水平,当前新疆农村地区受高水平教育的人员的净流出,导致农村智力水平有效实际供给严重不足。 (2)以1998-2013年数据实证分析可以看出,加大新疆农村机械化水平投入、加大化肥合理施用量和技术应用、加强农村电网改造和推行节水灌溉技术是增加新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必要手段。 作者:张伟 单位: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 农村农业论文:农村金融发展下农业经济论文 一、农业经济增长与农村金融发展的关系分析 通过计算后可以发现,虽然人均实际农业GDP与金融规模、金融结构和金融效率在时展过程中都有着其不平稳性,但是其彼此之间却存在着一定的平衡关系。其四者之间的变动模式受对方影响,形成了当今农村金融业的现实影响结构。也就是说农村人均GDP是否增长,与金融规模、金融结构和金融效率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然而,在Granger因果检验的过程中,其分析结果显示,包括了农村金融规模、结构其是均与农村经济增长没有直接明显的关系。然而农村金融效率却对农村经济增长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由此,本文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其一,虽然农村经济增长并不能有效的促进农村金融规模与结构有所变化,但是不得不关注的是,农村经济增长对农村金融效率的积极促进影响。其二,与农村经济增长推动农村金融效率有异,农村经济规模等对农村经济增长并无明显推动作用。由此可见,我国目前农村金融发展存在着一定的滞后性,从而影响了我国农村金融推动农业经济增长的脚步,对我国农村整体发展,甚至是整个中国经济发展都带来了极其不利的影响。 二、目前金融发展滞后的影响因素 (一)农村金融体系不完善 滞后农村金融发展的首要原因在于,农村金融体系的建设的不完善。目前,商业性的农村金融组织在其职能上存在缺失,从而导致了金融体系扶持农村经济建设的稳定性严重缺失。举例来说,中国农行原本是政府特定的支持与扶持农村建设的商业银行,然而,由于农业当前在经济发展中存在落后性与弱质性,从而导致了农业银行自身运营的机制产生问题,迫使其不得战略调整,最终减小了对农村经济建设的扶持力度。当然,与商业性金融机构相比,政策性的农村金融机构则偏向了边缘化。这种边缘化表现突出的是农村发展银行其建设初衷并未与现行状态达成一致,只进行农副产品放贷服务的发展银行,已经大大滞后了农村金融发展。当然,金融工具的缺失与服务手法的单调也大大影响了农村金融体系建设的完善性,从而造成了金融发展的滞后现象。 (二)农村金融结构与经济结构不契合 与农村金融体系不完善相对比的,农村金融结构与经济结构无法契合,则是目前农村金融发展滞后的另一诟病。农村金融结构与经济结构无法契合的主要缘由有两点:其一时农村金融机构在整体的布局上无法达到合理化。当前农村金融机构,东部发达地区分布较为密集,相对的,中西部比较落后地区的密度反而较小,这样与经济结构需求完全不符合的金融机构密度,大大降低了金融机构协助农业经济发展的进程。其二农村贷款的发放结构不合理也造成了农村金融结构与经济结构之间契合度不够的现象产生。在普遍经济学上来说,经济发展水平将决定金融发展的水平,而对于农村经济这种封闭式的经济形势而言,其所建设的农村经济在一定程度上也存在着封闭性。而正是这种封闭性,导致了农村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上不得不考虑农业经济的滞后性现象与弱质性特征,而将贷款形势发放到一些乡镇企业中,从而造成了农村经济发展受阻现象的产生。 (三)农村金融机构效率不高 农村金融机构效益不高,也是滞后农村金融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就目前农村金融运营环境而言,其环境的特殊性导致了其在运营过程中的效率普遍不高。目前,越是落后贫困地区,贷款需求主体的居住环境就越为扩散,这种扩散性在中国地大物博的广大农村而言,为金融机构的工作效率带来了非常巨大的挑战,从而使农村金融机构贷款发放与监管上存在着一定难度,影响了金融机构的运行效率。与地域性广带来的麻烦相比,管理体制的落后是金融机构自身内部的缺憾,正是这种管理体制的落后,造成了部分农村信贷业务技能的失灵,从而使农村金融机构的存在价值大打折扣,机构的工作效率也无法提升。当然,农村机构从业人员的素质水平过差,是影响其工作效率的又一大隐私。由于从业人员水平不高,从而使很多相关政策无法有效落实与开展,从而造成金融机构的低工作效率。 (四)政府干预方法不科学 政府干预方法的不科学,是农村金融发展滞后的政策因素。传统意义上来将,政府的有效促进与引导对于经济发展、金融机构建设将拥有有益作用。然而目前我国政府在农村金融市场的利率管控上尚属于国家严格管控范围内。者不但失去了利率自身调节的杠杆作用,同时也是农村金融资本变得调动不灵活,使整个金融资源形如死水,不利于其与社会资本合流,共同促进农村经济增长。另外,政府对农村内部非正规性的金融资本管控的严格,也是造成了农村金融发展滞后的又一干预不科学政策。目前,政府之所以排斥非正规性金融资本,其主要原因在于该资本存在一定风险,而另一原因则是非正规性金融资本干扰了政府对农村金融的管控工作。然而就目前看来,非正规性资本的顽强生命力已经使其资源走入了“灰色”的误区,从而变成了更加危险,滞后农村金融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三、金融发展滞后影响因素疏导办法 (一)构建现代化金融体系 面对农村金融发展滞后的现象,合理有效的疏导办法将可行之有效的改善当前农村金融发展现状,并且推动整个农村金融促进农业经济的快速增长。而在改善农村金融滞后的众多因素之中,构建现代化金融体系应为重中之重。之所以如此强调金融体系的重要性,因为其是整个农村金融的建设基础,只有农村金融体系得以完善,整个农村金融环境才可以得到改观。所以,在构架金融体系之时,首先要完善农村金融机制,有效应用政策、商业金融机构,规划发展非正规金融机构,从而形成国有资本与民有资本互相扶持,共同促进,从而达到金融机制的合理化与现代化,保证了其推动农业经济增长的作用。其次,创建全新形式的农村金融产品,丰富化农村金融工具,将信贷、信息等与网络系统结合,并退出小额贷款的多种新形势的农村金融产品,从而达到构建现代化金融体系的结果。 (二)合理化金融结构与经济结构关系 确保了构建现代化金融体系的基础上,调节当前金融机构现状,使其与经济结构达到合理化契合,是目前调节金融机构组成的重要出发点。因此在农村金融机构建设过程中,应该大力扶持与推动中西部地区金融机构的合理建设与运营操作,从而使其可以推动我国中西部经济结构整体转型,确保经济发展脚步。另外要重视非正规农村金融机构的影响力与生命力,肯定与理解其发展的必然性与推进性,通过正视与积极引导,最终达到其与国有金融资源主体的共同作用,保证其安全性、稳定性与规范性,从而促进其金融结构合理,并与经济结构构建成良好关系,推动整个金融机构与经济结构彼此促进的结果。 (三)提升农村金融机构效率 在提升农村金融机构效率的过程中,首先要重视地域性广这一物理性难题,如何有效的架设合理的监管、扶持网络,从而确保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扶持政策有效落实到农业经济之上,是提升农村金融机构效率的首要问题。合理应用网络化建设,走访调查各地区形式,建立统一的农村金融信息网络,将可以高效的了解到目前农业经济实际状况与农业需求,从而更快速高效的反应,提升金融机构效率。与此同时金融机构内部的管理加强也是确保机构效率提升到重要手段。充实当前农村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其内部管理与金融管理手法技巧,对于整个金融机构效率的提升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四)构建科学化干预政策 科学化干预政策,是以当前政策转型为主要依据,其看中的并非政府的强制干预,而是根据当前实际情况进行的适合性干预。要充分考虑目前干预政策弊端,以活化金融资本为主要目的,顺应形势发展,是干预政策变为扶助政策,将有效的提升整个金融资本的流动性,从而促进金融市场发展。与此同时,政府应注意其控制力的减弱,使非正式金融资本融入到整个金融机构中来,从而实现现代化金融体系,才能反映出科学化干预政策的实际作用。当前,促进农村金融发展对于农业经济增长而言,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其不仅应在金融效率上作用于农业经济增长,同时要在各方面规划与完善农业经济构架与相关内容,从而确保农村金融发展的存在价值,达到农村金融发展推动农业经济增长的最终目的。 作者:牟光宇 单位:绍兴职业技术学院 农村农业论文:发展农业农村经济论文 一、以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为契机,全力推进农村土地规模经营。 目前,全省除了国有大型农场规模经营情况较好外,其他县市的土地经营还停留在一家一户“分”的状态下,导致出现了先进生产力作用发挥不强、生产标准和生产效率不高等诸多问题。上述问题也正是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要研究解决的主要问题。对于如何破解这个问题,哈尔滨市委、市政府号召全市开展了以土地确权颁证为重点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为我们推进土地规模经营创造了条件。2014年末,巴彦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外业测量已经完成。2015年,我们将重点搭建好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平台,协调好金融部门降低贷款门槛,并加大宣传引导和服务力度,加速推进土地向各个农机合作社集中,或者是向种田大户集中,加快土地规模经营水平。 二、以整合农业发展资金为手段,全力推进农业大项目建设。 过去,在农业项目资金的使用上,都是一对一单项分散使用,导致出现项目建设标准不高、规模不大、辐射带动能力不强以及综合配套不到位的问题。2015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提出了“要加大农业政策和资金投入力度”,要做到这一点,我认为最主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要将农业项目资金捆绑使用,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015年,我们将把分散的农业项目整合起来,把分散的农业项目资金集约起来,重点打造好沿江30万亩大灌区和巴彦南部现代农业产业圈,真正做到实施一个项目,带动一个产业,让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发挥到最大化。 三、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根本,全力推进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农业发展。 以往,我们有些经济的发展,由于单纯追求效益,很多时候以牺牲资源为代价,导致环境遭到破坏、资源无序开发或开采,造成经济发展后劲乏力。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了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农业的发展方向。作为农业大县,巴彦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显得尤为重要。2015年,我们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上,将围绕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生态环境保护为优秀,推广应用节约型的耕作、播种、施肥、施药、灌溉与旱作农业、集约生态养殖技术,大力发展循环农业,促进农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四、以培育新型合作组织为依托,全力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近年来,各级农业服务组织在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上虽然做了很大的贡献,但按照农业发展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有诸多与现代农业机制体制不适应的问题,特别是政府在农业生产的服务上存在不到位之处,这也正是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研究和破解的主要问题。2015年,我们将按照社会化服务的发展方向,全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专业技术协会发展,大力培养农民经纪人,以此引导各类生产要素向农业聚集,为农业生产提供技术、金融、商贸等方面服务,解决当前一家一户的生产方式面临的许多办不了、干不好的问题。 作者:宋俊峰 单位:中共巴彦县委 农村农业论文:农村管理农业经济论文 1农业经济管理过程存在的问题分析 1.1农业经济管理的相关法规制度执行不到位 随着我国农业经济不断的发展和进步,农业的经济管理工作逐渐的变得复杂多变起来,因此,在工作过程中就需要制定更高的标准。农业经济的管理涉及到农民群众的很多种利益,尤其是在土地流转和承包过程中,其审计制度执行的严谨与否将直接关系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这就给农业经济管理人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面对新形势下新农村建设的发展趋势,现行的农村经济管理制度和法规的建设虽然比较完善,但是农村的管理部门在开展管理过程中缺乏系统的认识,在相应的法规执行过程中各种政策和制度的建设十分的不到位,这就给农业经济管理工作的执行带来了十分不利的影响。 1.2乡镇财务监督管理到位 乡镇的村级会计一个人会好几个农村集体的账目也,其在办公工程中也只是在乡镇办公,因此在工作过程中就不能做到事前、事中的有效管理,在管理过程中也只是做到事后的核算工作。会计在工作过程中很难有效的做到事后的监督和管理,只是做到对账目进行必要的核算罢了。 2加强当前农业经济管理工作的途径分析 2.1对农业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进行全面认识 农业经济管理工作直接关系到农村地区社会的稳定大局,关系到每一个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这就要求各个部门提高对农业经济管理的重要性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并做好对农业经济的管理工作。在管理过程中要落实好土地承包管理政策,在自愿和有偿,符合法律基础的前提下加强对农村土地的流转,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度不断进行完善。在农业经济管理过程中,对于涉及到农民群众亲身利益的各种问题一定要强化监督力度,稳定好农民群众的不良情绪,防止农村社会出现不稳定的局面。要明确监督重要职责,充分发挥好农业经济管理的重要作用。 2.2加强农业经济管理队伍建设 按照党中央的相关要求,对农业经济管理工作的体系进行全面的完善,配备齐全工作人员,确保每一个地区都有专门承担农业经济管理的工作人员。提高农业经济管理人员专业素质素和思想素质。及时的解决好管理工作进行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从而建设一支专业素质过硬的农业经济管理队伍。制定完善的工作制度,保持整个工作队伍的稳定。同时各级的农业经济管理部门还应该承担起相应的行政职能,采取有效的措施解决保证农业经济管理工作有效地开展下去,保证为农村农业经济的发展创造更加有力的条件。 2.3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增加农民收入途径 对农业经济进行管理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为了是更好提供农民群众的实际收入,在农业经济管理过程中,只有全面带领农民群众发家致富,农民群众才会更加愿意相信农业经济管理部门。对于各个地区的农业经济管理机构来说,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应该积极的引导农民群众对农业种植方式和种植结构进行科学的调整。在确保基本农业基本种植面积和总体粮食产量不变的基础上,积极的鼓励农民群众种植更多经济价值高的农作物,并且还可以积极的发展深加工,推动地区整个向着产业化发展和进步,从而不断增加农民群众的发展信心,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和进步。 2.4增加投入,保证农村农业经济管理工作的经费 虽然最近几年,国家和地方政府加大了对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资金投入,但是在工作开展过程中依然经费依然存在很多不足。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而农业经济管理机构运行同样需要资金的支持,这两个方面的需求导致机构在运行过程中十分的困难。因此,保证农业经济管理工作开展具备充足的经费,是十分重要的。 3结语 加强农业经济管理工作,在农业经济发展过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地位,因此,我们需要采取多种措施,促进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开展,将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更好的促进农村地区经济的发展。 作者:龚开楠 单位:中共大庆市委党校
行政管理毕业论文:保险行政管理毕业论文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处理办法 第一条、为妥善处理社会保险行政争议,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劳动法、行政复议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社会保险行政争议,是指经办机构在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经办社会保险事务过程中,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争议。 本办法所称的经办机构,是指法律、法规授权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专门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事务的工作机构。 第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经办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经办机构或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处理,经办机构或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理社会保险行政争议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经办机构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或者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为本单位的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处理机构(以下简称保险争议处理机构),具体负责社会保险行政争议的处理工作。 第五条、经办机构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采用复查和行政复议的方式处理社会保险行政争议。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一)认为经办机构未依法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或者注销手续的; (二)认为经办机构未按规定审核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 (三)认为经办机构未按规定记录社会保险费缴费情况或者拒绝其查询缴费记录的; (四)认为经办机构违法收取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五)对经办机构核定其社会保险待遇标准有异议的; (六)认为经办机构不依法支付其社会保险待遇或者对经办机构停止其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七)认为经办机构未依法为其调整社会保险待遇的; (八)认为经办机构未依法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或者接续手续的; (九)认为经办机构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属于前款第(二)、(五)、(六)、(七)项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先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经办机构申请复查,对复查决定不服,再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经办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除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文件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一并提出对该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申请。 第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经办机构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直接管理该经办机构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第九条、申请人认为经办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经办机构申请复查或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申请人与经办机构之间发生的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申请人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条、经办机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申请人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行政复议申请期限从申请人知道行政复议权或者行政复议申请期限之日起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第十一条、申请人向经办机构申请复查或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一般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也可以口头提出。口头提出的,接到申请的保险争议处理机构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请求事项、主要事实和理由、申请时间等事项,并由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其他工作机构接到以书面形式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的,应当立即转送本部门的保险争议处理机构。 第十二条、申请人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经办机构申请复查的,该经办机构应指定其内部专门机构负责处理,并应当自接到复查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维持或者改变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复查决定。决定改变的,应当重新作出新的具体行政行为。 经办机构作出的复查决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三条、申请人对经办机构的复查决定不服,或者经办机构逾期未作出复查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向直接管理该经办机构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申请人在经办机构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期间,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的,经办机构的复查程序终止。 第十四条、经办机构复查期间,行政复议的申请期限中止,复查期限不计入行政复议申请期限。 第十五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保险争议处理机构接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注明收到日期,并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决定: (一)对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但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受理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机关提出; (二)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制作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书,送达申请人。该决定书中应当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除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保险争议处理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并制作行政复议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该通知中应当告知受理日期。 本条规定的期限,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保险争议处理机构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计算;因行政复议申请书的主要内容欠缺致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难以作出决定而要求申请人补正有关材料的,从保险争议处理机构收到补正材料之日起计算。 第十六条、经办机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没有制作或者没有送达行政文书,申请人不服提起行政复议的,只要能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受理。 第十七条、申请人认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无正当理由不受理其行政复议申请的,可以向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诉,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审查后,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一)申请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应当责令下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予以受理;其中申请人不服的具体行政行为是依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本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或者本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作出的,或者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有必要直接受理的,可以直接受理; (二)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下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行为确属有正当理由,应当将审查结论告知申请人。 第十八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保险争议处理机构对已受理的社会保险行政争议案件,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和行政复议受理通知书送达被申请人。 第十九条、被申请人应当自接到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10日内,提交答辩书,并提交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所依据的法律规范及其他有关材料。 被申请人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 第二十条、申请人可以依法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辩、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第二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理社会保险行政争议案件,原则上采用书面审查方式。必要时,可以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了解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有关人员的意见,并制作笔录。 第二十二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理社会保险行政争议案件,以法律、法规、规章和依法制定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为依据。 第二十三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依法向有关部门请示行政复议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应当如何处理期间,行政复议中止。 第二十四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审查申请人一并提出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有关规定的合法性时,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一)该规定是由本行政机关制定的,应当在30日内对该规定依法作出处理结论; (二)该规定是由本行政机关以外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材料直接移送制定该规定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请其在60日内依法作出处理结论,并将处理结论告知移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三)该规定是由政府及其他工作部门制定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审查该规定期间,行政复议中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将有关中止情况通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第二十五条、行政复议中止的情形结束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继续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将恢复行政复议审查的时间通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第二十六条、申请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后,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之前,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终止审理,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 第二十七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人变更或者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应当书面告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申请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终止对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变更或者重新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二十八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保险争议处理机构应当对其组织审理的社会保险行政争议案件提出处理建议,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查同意或者重大案件经本行政机关集体讨论决定后,由本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第二十九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行政复议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住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二)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三)申请人的复议请求和理由; (四)被申请人的答辩意见; (五)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事实、理由,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依法制定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六)复议结论; (七)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期限; (八)作出复议决定的年、月、日。 行政复议决定书应当加盖本行政机关的印章。 第三十条、经办机构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有关送达的规定,将复查决定和行政复议文书送达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第三十一条、申请人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二条、经办机构必须执行生效的行政复议决定书。拒不执行或者故意拖延不执行的,由直接主管该经办机构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履行,并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建议经办机构对有关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三条、经办机构或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社会保险行政争议案件,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行政复议活动所需经费,由本单位的行政经费予以保障。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之日起施行 行政管理毕业论文:保险行政管理毕业论文非理性人寿保险行为 保险行政管理毕业论文 行政管理毕业论文 保险是一项风险转移的商业活动。由于风险无所不在无处不有,理性的人们应该厌恶风险[1],需要丰富多彩的保险产品规避风险。这正是保险公司存在的理由。 但人的理性是有限的。人们的经济行为往往是非理性的——这是心理学对经济学的重要贡献。面对风险决策,人们是会选择躲避呢,还是勇往直前?保险公司如何面对客户非理性——甘冒风险拒绝保险的行为呢? 一.人的非理性拒绝保险 让我们来做这样两个实验。一是有两个选择,A是肯定赢1000(1000,1),B是50%可能性赢2000元,50%可能性什么也得不到(2000,0.5)。你会选择哪一个呢?超过80%的人都选择A,这说明人是风险规避的。二是这样两个选择,A是你肯定损失1000元(-1000,1),B是50%可能性你损失2000元,50%可能性你什么都不损失(-2000,0.5)。结果,超过70%的人选择B,这说明他们是风险偏好的。 可是,仔细分析一下上面两个问题,你会发现他们是完全一样的。假定你现在先赢了2000元,那么肯定赢1000元,也就是从赢来的2000元钱中肯定损失1000元;50%赢2000元也就是有50%的可能性不损失钱;50%什么也拿不到就相当于50%的可能性损失2000元。 由此不难得出结论:人在面临获得时,往往小心翼翼,不愿冒风险;而在面对损失时,人人都成了冒险家了。这就是卡尼曼“前景理论”的两大“定律”。 人在面临获得的时候,喜欢躲避风险,而在面临损失时,却又倾向于冒险了。这是卡尼曼[2](Kahneman)与特沃斯基(Tversky)的“前景理论”[3]的重要观点。理性使我们规避风险,非理性又让我们有风险偏好。 在人寿保险行为中人们有同样的非理性行为。纯粹保障型产品没有储蓄型产品受欢迎。保险是一种损失性风险,这是由保险基本原理——损失补偿——决定的。用“前景理论”的实验描述人寿保险就是两种选择保险A有50%[4]可能死亡损失生命和1000元(保费)获得2000元(保险金),50%生存但损失1000元(保费),不保险B有50%可能死亡损失生命,50%生存而没有损失。如果把保险金当成对生命损失的补偿,那么A是(-1000,1),B是(-2000,0.5)。大部分人选择不保险B,这说明他们是风险偏好的。所以人们的非理性拒绝保险——风险规避——而寻求风险。 二.非理性人寿保险产品 显然,保险公司不会有上述的损失概率达到50%的产品。保险人经营的风险发生的概率一般不高。这是保险产品的经济可行性要求。理性上讲,保险的目的是风险转移与损失分担。只有纯保障性产品才是被保险人最理性的保险选择。由于人们面对损失的非理性,纯保障性保险产品往往不被市场接受。人寿保险市场主要是具有储蓄[5]功能的产品。长期死亡险和短期意外险占总保费比例不到十分之一,加上健康险也不到五分之一。 2002年全国人身保险保费2275亿,其中人身意外伤害险保费79亿,健康险保费122亿,寿险保费2074亿[6]。占人身险保费91%以上的寿险保费中属于纯保障责任的保费不到10%。大量的还本性的两全险和养老金险,客户可以反还保费同时又得到了保险保障。其实是用客户保费的利息充当了保险保障的保费。这种利息收入对客户不敏感。这就是芝加哥大学萨勒(Thaler)教授所提出的“心理账户”的概念。 钱就是钱。同样是100元,是工资挣来的,还是彩票赢来的,或者路上拣来的,对于消费者来说,应该是一样的。可是事实却不然。一般来说,你会把辛辛苦苦挣来的钱存起来舍不得花,而如果是一笔意外之财,可能很快就花掉了。 这证明了人是有限理性的另一个方面:钱并不具备完全的替代性,虽说同样是100元,但在消费者的脑袋里,分别为不同来路的钱建立了两个不同的账户,挣来的钱和意外之财是不一样的。 比如说今天晚上你打算去听一场音乐会。票价是200元,在你马上要出发的时候,你发现你把最近买的价值200元的电话卡弄丢了。你是否还会去听这场音乐会?实验表明,大部分的回答者仍旧会去听。可是如果情况变一下,假设你昨天花了200元钱买了一张今天晚上的音乐会票子。在你马上要出发的时候,突然发现你把票子弄丢了。如果你想要听音乐会,就必须再花200元钱买张票,你是否还会去听?结果却是,大部分人回答说不去了。 可仔细想一想,上面这两个回答其实是自相矛盾的。不管丢掉的是电话卡还是音乐会票,总之是丢失了价值200元的东西,从损失的金钱上看,并没有区别,没有道理丢了电话卡后仍旧去听音乐会,而丢失了票子之后就不去听了。原因就在于,在人们的脑海中,把电话卡和音乐会票归到了不同的账户中,所以丢失了电话卡不会影响音乐会所在账户的预算和支出,大部分人仍旧选择去听音乐会。但是丢了的音乐会票和后来需要再买的票子都被归入同一个账户,所以看上去就好像要花400元听一场音乐会了。人们当然觉得这样不划算了。 同样的,保险客户对所交保费与保费的利息建立了不同的帐户,保费是自己付出的而利息是获得的“意外”之财。显然,保险客户更看重保费。 这种保险市场的选择正好映证了“前景理论”的结论。面对客户的非理性选择,保险人要有针对性的非理性产品。 三.非理性寿险营销 面对人们的非理性决策,在寿险营销中必须抓住客户心理,理性地进行非理性营销。 1让计划书看起来很美 卡尼曼在做诺贝尔演讲时,特地谈到了一位华人学者的研究成果,他就是芝加哥大学商学院终身教授、中欧国际工商学院行为科学中心主任奚恺元教授[7]。 来看一个奚教授于1998年发表的冰淇淋实验。现在有两杯哈根达斯冰淇淋,一杯冰淇淋A有7盎司,装在5盎司的杯子里面,看上去快要溢出来了;另一杯冰淇淋B是8盎司,但是装在了10盎司的杯子里,所以看上去还没装满。你愿意为哪一份冰淇淋付更多的钱呢? 如果人们喜欢冰淇淋,那么8盎司的冰淇淋比7盎司多,如果人们喜欢杯子,那么10盎司的杯子也要比5盎司的大。可是实验结果表明,在分别判断的情况下(评点:也就是不能把这两杯冰淇淋放在一起比较,人们日常生活中的种种决策所依据的参考信息往往是不充分的),人们反而愿意为分量少的冰淇淋付更多的钱。实验表明:平均来讲,人们愿意花2.26美元买7盎司的冰淇淋,却只愿意用1.66美元买8盎司的冰淇淋。 这契合了卡尼曼等心理学家所描述的:人的理性是有限的。人们在做决策时,并不是去计算一个物品的真正价值,而是用某种比较容易评价的线索来判断。比如在冰淇淋实验中,人们其实是根据冰淇淋到底满不满来决定给不同的冰淇淋支付多少钱的。 在为客户设计保险计划时,可以附加风险很低的保障责任。客户花相对主险保费很少钱获得很高保障(保额)。这让客户看起来很美的计划书必容易让客户满意。 2突出客户获得“前景理论”的另一重要“定律”是:人们对损失和获得的敏感程度是不同的,损失的痛苦要远远大于获得的快乐。在寿险营销中通过适当的话术突出客户获得的快乐,弱化损失的痛苦。 先让我们来看一个萨勒曾提出的问题:假设你得了一种病,有万分之一的可能性(低于美国年均车祸的死亡率)会突然死亡,现在有一种药吃了以后可以把死亡的可能性降到零,那么你愿意花多少钱来买这种药呢?那么现在请你再想一下,假定你身体很健康,如果说现在医药公司想找一些人测试他们新研制的一种药品,这种药服用后会使你有万分之一的可能性突然死亡,那么你要求医药公司花多少钱来补偿你呢?在实验中,很多人会说愿意出几百块钱来买药,但是即使医药公司花几万块钱,他们也不愿参加试药实验。这其实就是损失规避心理在作怪。得病后治好病是一种相对不敏感的获得,而本身健康的情况下增加死亡的概率对人们来说却是难以接受的损失,显然,人们对损失要求的补偿,要远远高于他们愿意为治病所支付的钱。 健康险中有一种住院津贴的责任,相对补偿性的医疗报销责任,住院津贴是很受欢迎的产品[8]。被保人觉得报销性责任没有给他带来额外“收获”,而津贴却有“收获”。 再来看一个卡尼曼与特沃斯基的著名实验:假定美国正在为预防一种罕见疾病的爆发做准备,预计这种疾病会使600人死亡。现在有两种方案,采用A方案,可以救200人;采用B方案,有三分之一的可能救600人,三分之二的可能一个也救不了。显然,救人是一种获得,所以人们不愿冒风险,更愿意选择A方案。 现在来看另外一种描述,有两种方案,A方案会使400人死亡,而B方案有1/3的可能性无人死亡,有2/3的可能性600人全部死亡。死亡是一种失去,因此人们更倾向于冒风险,选择方案B。 而事实上,两种情况的结果是完全一样的。救活200人等于死亡400人;1/3可能救活600人等于1/3可能一个也没有死亡。可见,不同的表述方式改变的仅仅参照点——是拿死亡,还是救活作参照点,结果就完全不一样了。 在表述方式上将得与失参照点平移以“获得”为中心。例如损失20元保费,获得200020元保额(保额加反还保费[9]),表述成(净)获得200000元。 3改变客户的参照系 不过,损失和获得并不是绝对的。人们在面临获得的时候规避风险,而在面临损失的时候偏爱风险,而损失和获得又是相对于参照点而言的,改变人们在评价事物时所使用的参照点,可以改变人们对风险的态度。 比如有一家公司面临两个投资决策,投资方案A肯定盈利200万,投资方案B有50%的可能性盈利300万,50%的可能盈利100万。这时候,如果公司的盈利目标定得比较低,比方说是100万,那么方案A看起来好像多赚了100万,而B则是要么刚好达到目标,要么多盈利200万。A和B看起来都是获得,这时候员工大多不愿冒风险,倾向于选择方案A;而反之,如果公司的目标定得比较高,比如说300万,那么方案A就像是少赚了100万,而B要么刚好达到目标,要么少赚200万,这时候两个方案都是损失,所以员工反而会抱着冒冒风险说不定可以达到目标的心理,选择有风险的投资方案B。可见,老板完全可以通过改变盈利目标来改变员工对待风险的态度。 在制订保险计划时,有两种方法可以改变参照系。一种是将保费损失隐含必要消费中或相对必要消费不明显。例如,航空意外险保费相对机票价格不是损失。同样,可以有列车旅客意外险、汽车旅客意外险等,只要保费不超过车票价格的5%,人们是不敏感的。另一种是提高客户对现有生活的优越感,进而产生保持这种生活持久下去的愿望,从而厌恶风险增加保险需求。 4帮助客户完美 再来看一个奚教授做的餐具的实验。比方说现在有一家家具店正在清仓大甩卖,你看到一套餐具,有8个菜碟、8个汤碗和8个点心碟,共24件,每件都是完好无损的,那么你愿意支付多少钱买这套餐具呢?如果你看到另外一套餐具有40件,其中24件和刚刚提到的完全相同,而且完好无损,另外这套餐具中还有8个杯子和8个茶托,其中2个杯子和7个茶托都已经破损了。你又愿意为这套餐具付多少钱呢?结果表明,在只知道其中一套餐具的情况下,人们愿意为第一套餐具支付33美元,却只愿意为第二套餐具支付24美元。 这里显示了人们追求完美的心理。“完整性”本身是一种美。一套餐具件数再多,破了几个就不美了。如果客户已经买保险了或是老客户,我们可以指出他保险计划存在“缺陷”,需要新的保险保障来完善。象补充医疗是对社保医疗的完善,补充养老是对社保养老的完善。人的生、老、病、死都需要保险保障。“完整性”是我们拓展保险市场的金钥匙。 5调整客户“心理帐户” 人们分别为不同来路的钱建立了两个不同的账户,挣来的钱和意外之财是不一样的。同样,也为不同的消费建立“心理帐户”。有些消费帐户预算总是会比较充裕而稳定,有些帐户波动性大而成为临时和备用帐户。如果说服客户动用临时帐户进行保险计划相对比较容易。在客户收入帐户与消费帐户之间有些关系紧密几乎是同一个帐户,有些比较随意,有一个分配过程。往往固定收入用于固定消费联系非常紧密,只有有盈余时才分配到非固定消费和投资帐户。 我们不要将保险计划固定到消费帐户。针对客户的财务状况,让投资帐户贫乏的客户把保险列入消费帐户,让投资帐户充足的客户把保险列入投资帐户。有些收入帐户的“意外”收入需要时间分配到消费和投资帐户。在这个过程中,引导客户参与保险计划将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6小数法则 现实生活中,人们在不确定条件下进行判断,往往会以偏概全、以小见大。概率论中贝叶斯定理的大数法则告诉我们,一个理性推断行为不仅会使用大样本的所有信息,也会利用所有的先验信息。但实际上人们往往只是重视了条件概率,而忽视了先验概率。卡尼曼与特韦尔斯基提出了他们称之为“小数法则”的许多例子,即人们通常会根据自己已知的少数例子来作推测。我们都知道,概率论中存在“大数定理”,指的是当分析样本接近于总体时,样本中某事件发生的概率将接近于总体概率。而“小数法则偏差”是指人们将小样本中某事件的概率分布看成是总体分布。人们在根据现有信息对不确定事件进行判断时似乎不关心样本的大小,也就是与“样本无关”。例如,投掷6次硬币如果出现4次正面2次背面,人们会将这个结果“推论”到投掷1000次的情况,因而高估出现正面的概率。这也说明人们往往会过于简单地将对不确定事件条件下的判断建立在少量信息的基础上。中国有句古话,“亡羊补牢”。如果发现邻居被人偷盗,会加强自己家的防盗系统,安装防盗门和防盗网等。其实,从社会总体上看,入屋盗窃发生的概率与邻居家被盗没有直接关系。人们往往从身边发生的小数有时是偶然事件去推理,判断。这正是与大数法则相对的小数法则。如果保险人从大数法则出发判断损失概率是理性的,那么个人从个别事件推理出的损失风险是非理性的。 保险人可以通过各种媒体,用专题节目、专栏[10]形式广泛报道日常生活中发生的意外事故、灾难事件,加深读者对各种危险的印象,触发客户非理性联想,提高公众投保意识。 7悲剧的感染力 假设这个小岛上有1000户居民,90%居民的房屋都被台风摧毁了。如果你是联合国的官员,你以为联合国应该支援多少钱呢?但假如这个岛上有18000户居民,其中有10%居民的房子被摧毁了(你不知道前面一种情况),你又认为联合国应该支援多少钱呢?从客观的角度来讲,后面一种情况下的损失显然更大。可实验的结果显示,人们觉得在前面一种情况下,联合国需要支援1500万美元,但在后面一种情况下,人们觉得联合国只需要支援1000万美元。 90%的破坏性产生的悲剧色彩给人们以震撼。这正是航空意外险在没有推销的情况下购买比例超过80%的原因之一。因为航空事故的死亡率几乎是100%。新闻媒体的广泛报道加深了人们对航空事故印象,提高了对航空危险的厌恶程度。同样的原因,保险人通过各种媒体广泛报道日常生活中发生的意外事故、灾难事件时,要选择更惨烈、悲剧色彩更浓的事件进行更深入的跟踪报道。 四.最大化人们的幸福 人们最终追求的是幸福,而不是金钱。这是经济学新的发展方向。人们在追求金钱时,往往异化了。金钱只是手段,不是目的。传统经济学认为增加人们的财富是提高人们幸福水平的最有效的手段。但奚教授认为,财富仅仅是能够带来幸福的很小的因素之一,人们是否幸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很多和绝对财富无关的因素。举个例子,在过去的几十年中,美国的人均GDP翻了几番,但是许多研究发现,人们的幸福程度并没有太大的变化,压力反而增加了。这就产生了一个非常有趣的问题:我们耗费了那么多的精力和资源,增加了整个社会的财富,但是人们的幸福程度却没有什么变化。这究竟是为什么呢? 归根究底,人们最终在追求的是生活的幸福,而不是有更多的金钱。因为,从“效用最大化”出发,对人本身最大的效用不是财富,而是幸福本身。 我们不能一味地用金钱来衡量客户的得失。安全感的满足、爱心与责任心的体现、时尚的追求等是一份保险计划给人们心理上幸福感。所以在引导客户的享受保险的诸多幸福与快乐前提是保险的交费计划要确实可行,不至于成为生活的负担。只有这样客户才能体验纯粹的幸福与满足。 通过完善的客户服务,保险人与客户建立紧密联系,使客户产生归属感。 五.结语 大多数人的行为作为个体不是非理性的,人们不会断然地去冒险、也不会不加考虑地去买保险。我们总是会遵循某种可以使我们有预见地或系统考虑问题的方式来进行决策,只不过这些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偏离了传统的理性决策模型。绝对的理性有两个必要条件,一是必须占有足够信息,二是具有完备逻辑。这两个条件无论是个人还是组织都是无法真正满足,何况在比较紧急时还有一个时效性问题,即运用逻辑尽可能快。所以人们非理性是绝对的。保险产品的特点和人们需求隐性化决定了人们非理性地拒绝保险。正是认识到了这一点,我们要针对人们的非理性进行产品设计和保险营销。 行政管理毕业论文:行政管理毕业论文浅析如何让人力资源成为人力资本 行政管理毕业论文 摘要:在当今社会,人力资源已成为时髦并被广泛接受的名词,原来的人事部已纷纷改称人力资源部。然而,仅将人力作为资源还不够,还应将人力变为资本,使其成为企业的财富,让其为企业所用,并不断增值,给企业创造更多的价值。关键字:分析招聘使用 一、资源和资本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却有着本质的区别。首先,资源是自然形成、未经开发的,而资本却经过精心的开发和筹划,成为企业产生利润的基础。其次,资源和资本在使用上考虑的角度完全不同,如果要资源,人人都想要最好的,钱越多越好,技术越先进越好,人越能干越好,但作为资本,人们就会更多地考虑投入与产出的关系,会在乎成本,会考虑利润。第三、提到资源人们多考虑寻求与拥有,而提到资本人们会更多地考虑如何使其增值生利,资源是未经开发的资本,资本是开发利用了的资源。1、在人才招募上:如果我们正在找工作,我们读十份招聘广告,会发现可能有一半以上的内容十分雷同:35岁以下,本科以上学历,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能流利地使用英语等等,难道有这么多公司对人才的需求是一样的吗? 我曾听一个年长朋友抱怨过,他工作的公司在招聘时要求能流利地用英语交流,那时,这个要求很普遍,为了找工作,他在应聘前还真在口语上下了不少功夫,应聘面试时与考官侃侃而谈,顺利过关,结果工作快半年了,除了"Hello"之类的就没说过什么英文。还有的公司,招聘话务员,要什么:"本科以上学历,英语四级以上,能用关于交流。"本不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公司,从来没有做过对外贸易,资源浪费啊!也许他们是为了长久之计吧! 上述的招聘就是将人作为资源,只片面地追求好,不论是否需要,都要求本科以上学历,流利的英语等,只要别人要求,我就要求。这种招聘方式,或者会为企业增加不必要的人力成本,或者成为员工队伍不稳定的根源。终将回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我们可以分析一下,一个人的能力不同,其对薪金和发展前景的要求就会不同,一个不太会讲英语的人和一个能流利地进行英语听说读写的人对薪酬的期望会有很大差别,同样,一个营销专业毕业的大专生和一个MBA或EMBA对薪酬的要求更会大不相同,一个人具备了更多的知识和技能,社会就为他提供了更多的工作机会,使其容易不稳定,同时,由于他们投入了大量成本才成为了较为稀缺的人才,社会提供给他的报酬水平也会较高,一个企业如果想招募并留住这样的人才,只能按社会标准付给他较高的薪酬,这就意味着我们增加了成本。如果,我们将人力看作资本,这是我们会很自然地考虑一个问题:我们多付的成本能否给我们带来收益?假设一个企业只做国内贸易,估计在一年之内都不会与国外公司打交道,如果招聘时非要求良好的英语水平,这对企业来说只会带来两种结果: (1)增加工资成本。本来销售部的工资成本可能是15000元/月,由于要满足高素质员工的薪金要求,使工资成本增加至30000元/月,而增加的15000元成本并不给企业带来任何价值。这样做不是白白浪费吗? (2)造成流动,增加招聘培训成本。如果公司不能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招来的员工在了解到他们的收入状况后会产生不满,然后另谋高就,这样,不仅使公司已支出的招聘培训费打了水漂,还得不断再去"浪费"招聘培训费用,以维持公司在人才上的高要求,而这些增加的成本也不能给企业带来价值。2、在人才的使用上:一个公司招募了一个新员工,在招聘时其条件完全符合公司要求,但试用期结束时,该员工却未能完成公司的工作,因而被解聘,这是谁的过错?公司?员工? 我们很难说这完全是一方面的过错,但我们知道,对同一个员工来说,将其视为资本或视为资源会有完全不同的结果。现在让我们来看看孙先生的故事。孙先生大学毕业后应聘到甲公司做销售员,三个月过后,被炒了鱿鱼,于是,孙先生又来到乙公司,销售业绩却很不错,不到一年,就被提升为销售主管,同样一个人,为什么会有如此不同的表现?让我们一起去看看在招聘过后,甲、乙公司都做了些什么。孙先生来到甲公司后,人力资源部让他填写了各种表格,然后,就让他到销售部上班。销售经理将一摞产品和公司的介绍资料给了他,安排他去行政部领了笔、本等用具,向他介绍了部门的其他同事,最后,给他下达了销售指标,并让他坐到办公桌旁开始工作。孙先生没有销售经验,由于拿到的资料是公司发给客户的宣传资料,对产品的介绍很简单,孙先生对产品是什么也不甚了解,只能自己瞎闯,结果三个月过去了,仍是一头雾水,不要说完成销售任务,根本就没开张,结果被炒了鱿鱼。在乙公司孙先生有着不同的经历,到人力资源部报到后,人力资源部对他们进行了关于公司文化、公司发展史、公司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使孙先生对公司有了全面的了解,到了销售部,又受到产品知识、销售技巧等方面的培训,随后销售经理亲自带他到销售现场观摩其销售过程,在这之后,才让他独立进行工作。在每周的销售例会上,销售经理还会不断组织大家对销售中的疑难问题进行讨论,帮助大家解决问题,不断提高。孙先生不笨不傻,在这种周到的训练和辅导下,很快就入了门,加上孙先生勤奋敬业,销售业绩迅速上升,渐渐成为销售员中的佼佼者,很快就被提升了。甲、乙公司对人才不同的处理方式反应了不同的人才观,甲公司将人才仅视为资源,只要招进来,就算完成任务,而乙公司将人才视为资本,根据企业的需要不断对其进行经营开发,使其升值,成为企业的利润来源。两种做法导致的结果可想而知:甲公司在感叹"人才难求",一直忙于苦苦寻找好的"人力资源",乙公司却人才济济,经济效益不断提高,而实际上他们拥有同样的资源,就像他们都招聘过孙先生一样。现在,我们了解了将人力作为"资源"和"资本"的不同做法和不同结果,我们知道只有将人力视为资本,才能最经济地拥有人才,并拥有充足的人才,并使人才不断成长,为企业带来源源不断的利润,那么,我们应如何将"人力资源"变成"人力资本"?二、人才招聘1、招聘前进行规划:现在许多企业尚无能力做全面的人力资源规划,但起码在招聘前应有一个针对本次招聘的规划,这个规划应包括如下内容:。招聘的目的:为什么要招这个人?。应聘者的工作任务:招进来的人将完成哪些工作。对应聘者要求:为完成上述工作,应聘人需要具备哪些知识和技能2、追求"门当户对" 农夫娶到公主当然是美事一桩,但如果日后因农夫养不起公主而遭公主抛弃,那还不如开始就娶个村姑,白头偕老,和和美美过一生。招聘人才也是这样,不要一味追求水平高,而要追求经济适用……根据企业的需要确定招聘条件。在前面我们已经分析过,过高的要求将造成人力成本增加或人员流动频繁……增加透明度,充分确认合作意向。人力资源部应该尽力为企业吸引人才,但吸引人才应靠有竞争力的人力资源政策,而不要仅靠招聘技巧。"骗"进门,留不住,不如当初就不让进门,因此,在招聘时应与招聘者充分沟通,首先,应让应聘者了解他到公司后将要完成什么工作任务,需要具备哪些技能,以使应聘者能判断自己是否喜欢并胜任这份工作,其次,应该向应聘者客观地介绍公司能提供的待遇和发展机会,这样,虽然损失一些人才,但愿意进入公司的人会相对稳定地为公司工作,从而减少因人才流动造成的招聘和培养等费用的损失。三、人才使用1、人才开发: (1)人才开发的目的:使社会人才成为企业人才。虽然我们在招聘时对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做了基本的规定和审核,但要想使应聘者的能力能充分为我所用,还需要我们对其进行进一步的培训。例如:当我们招聘一名销售代表时可能会要求他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但如果我们不对他进行有关公司和产品知识的培训,他还是不能很好地向客户介绍我们的公司和产品,只有提供相应的支持,员工的才能才会被开发利用,从而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使人才适应企业的变化和发展。随着市场的变化,企业也会不断发展和变化,因此,对人才的要求也会不断变化和提高,而企业不可能靠频繁地换人来适应这种变化,唯一可行的方法是根据企业的需求不断为员工提供学习提升的机会,使员工的能力不断增长,以适应企业的发展。从而降低人才成本,为公司节约资金,变相的为公司企业增加利润。(2)人才开发的主要方法:人才开发的主要方法是培训,培训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即可以是参加培训课程,也可以是在工作岗位上的辅导和训练,还可以用鼓励员工自学的方式使员工自己通过读书、上学、进修等方法来进行自我培训,因为是以为企业开发人才为目的,因此,无论采用哪种方式,都应从企业对人才知识技能的需求出发,鼓励员工按企业的要求去不断提高自己。2、人才使用:恰当地使用人才,能调动员工积极性,使其为企业创造更多价值,并能引导员工向正确的方向发展,从而对企业发展产生积极影响。人力资本与其他资本相比有其独特性,即其创造利润的能力有很大的弹性,一个工人可以每天生产20件产品,也可以每天生产50件产品,一个销售员可以每年带来10万元利润,也可以每年带来40万元利润,这关键看企业如何去使用员工。从人力资本开发的角度来讲,员工的合理使用主要包括两个方面:(1)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要想使人才创造最大价值,就要为员工提供工作所需的各种支持,包括相关的培训、相应的办公设备、其他部门的配合等等,这样,员工的工作才能得心应手,保持较高的工作效率,从而为企业带来更大效益。(2)激励: 激励的作用:激励一方面可以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使其能为企业做更多的工作,另一方面可以对员工进行引导,鼓励员工去做正确的事,使员工素质有所提高,从而使人才增值。激励的方法:激励可以通过满足员工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两种方法去实现,满足物质需求可以通过工资、奖金、福利等多种方式实现,满足精神需求可以通过提供晋升或发展机会、感情关怀、工作成绩认可等方式来实现。谈了这么多,目的还是想把公司的人力资源观提升为人力资本观,但还有待于试行。我认为这一观点在实行中会有迅速改进,最终为企业带来更多利润。 行政管理毕业论文:行政管理毕业论文浅谈企业体制改革中如何强化纪检监察的地位和作用 随着企业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企业正逐步向现代企业体制转化,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经济主体,企业活力不断增强。但一些企业在体制改革过程中,由于缺乏监督或监督不力,有的人借改革之机,钻体制不健全的空子,滥用权力,以权谋私,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受到损害。如何在企业体制改革中强化监督机制,防止和遏制腐败行为,是一个值得认真研讨的问题。 一、当前企业体制改革中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 1、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督工作较软弱 在少数企业中,监督机制残缺不全,监督部门处于可有可无的地位,工作难以正常开展,或流于形式,避实就虚,不能真正发挥监督职能作用。其原因,一是这些企业的党政领导对监督工作不重视,“一手硬,一手软”,使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孤立无援,硬不起来。二是有的领导干部自恃权力大,责任大,贡献大,是“特殊公民”,不要监督;有的领导干部听不得逆耳、刺耳之言,“闻过则怒,讳疾忌医”,拒绝监督;有的领导干部本身就心术不正,行为不端,视监督为“芒刺在背”,必欲去之而后快,想方设法排斥监督。三是纪检监察机构弱化,人员缺编,素质不高,难以发挥作用。有的则身兼数职,精力不济。四是有的纪检监察人员心存杂念,患得患失。监督领导怕受到打击报复,监督其他人员怕得罪人,失“人缘”、丢选票,因而对违规违纪行为睁一眼闭一眼,不能履行监督职能。五是政策观念上的模糊,一些似明非明的提法和“政策撞车”现象,使人产生困惑。如业务接待,我国已跨入市场经济时代,企业建立良好的对外业务关系和社区关系是经营成功的必要条件,业务接待是必不可少的。但在接待的“度”上不太好掌握。况且,各地情况有所不同,西双版纳属旅游热点地区,接待量和接待费用自然要比其它地区多。又如通讯费用,市场千变万化,商机稍纵即逝,企业领导和业务负责人使用现代通讯工具是掌握市场信息,捕捉商机开展经营业务的必要手段。通讯费用的报销标准显然不能简单地用党政机关的标准来套,但也不能漫无节制地实报实销。究竟报销多少合适,是个费斟酌的问题。政策观念不明确,监督的信心自然不足。 2、腐败的表现及其危害 在一些地方和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弱化,封建特权思想,资产阶级的价值观、道德观和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潮成为一种“时髦观念”侵入一些意志薄弱者的头脑,产生消极腐败现象。并由于上述种种原因,腐败现象未得到有效地遏制而逐步蔓延开,成为一种“社会毒瘤”。其主要表现是:1、利用职权搞权钱交易,贪污受贿;2、公款吃喝玩乐,奢侈浪费,腐化堕落。尤其是有些亏损企业困难重重,职工工资都没有保障,企业领导依然手机随身,小车出入,吃喝玩乐;3、官僚主义,失职渎职;4、损公肥私,“富了方丈穷了庙”;5、任人唯亲,培植个人势力和关系网;6、吃拿卡要,乱收费,乱罚款,乱涨价,搞行业不正之风;7、欺上瞒下,虚报浮夸,骗取成绩和荣誉;8、滥用权力,盲目决策,造成重大失误等等。上述腐败行为使国家和企业遭受严重损失,破坏经济建设,损害干群关系,分化瓦解企业的凝聚力,败坏社会风气,甚至引发和加重社会犯罪。腐败已成为一种逐步蔓延的社会公害,我们决不能等闲视之。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强化监督机制,是遏制和消除腐败,保证企业健康发展的需要,它关系到我们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成败。 二、在国企改革中如何强化纪检监察的地位,发挥监督保障职能 在国企改革中要强化纪检监察的地位,发挥监督保障职能,我认为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加强思想教育,解决企业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问题,构筑抵御腐败的思想道德防线 政治思想教育是新时期党的建设的基础工程,是反对腐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措施。针对我州企业干部队伍的思想实际,应从四个方面加强宣传教育。一是抓好邓小平理论和十五大精神的学习,坚定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明确前进的方向,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二是进行党风党纪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反对拜金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在市场经济大潮中经受住“金钱、权力、美色”的考验,自觉抵制以权谋私的不良风气;三是抓好艰苦奋斗教育,发扬党的优良传统,树立“勤俭兴业”的观念,反对享乐主义,抵制铺张浪费、奢侈腐败之风;四是抓好法纪教育,增强企业干部职工的法纪意识和自律自控能力,做到自律、自省、自警、自励;五是通过宣传教育树立对监督工作的正确认识。监督工作既是抑制腐败,维护国家、企业和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必要手段,又是发现腐败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犯错误的干部越走越远,坠入犯罪深渊的预防性措施,因而它是关心爱护干部的一项重要措施。认识统一后,纪检监察工作才会得到企业领导和广大职工的支持,从事纪检监察的同志也才能理直气壮地大胆工作。 2、健全法规制度,促进廉政建设法制化 离开法制化、制度化管理,廉政监督将无以为据,处于“因人而治”的无序状态,难以保证廉政监督的权威性、公正性和稳定性,因而法规制度建设是企业廉政建设的重要环节。在制度化建设中,着重应抓好以下几项:(1)党的民主集中制。只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和处理通过集体讨论决定,才能有效地实施对权力的监督制约,防止因个人专权,权力失去控制而必然导致的腐败行为。 (2)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接受党内民主监督,洗去身上的“尘埃”,轻装前进。如果领导干部虚怀若谷,广开言路,善于听取不同意见,择善而从,将造就民主的氛围,大家都敢于在会议上或当面发表不同意见,并进行争论(而不是唯唯喏喏,随大流,或心存意见埋在肚里形成积怨),一是对领导的正确抉择会有很大帮助,二是有助于领导同志及早发觉自己有什么事做得不对,或自己身上存在什么缺点毛病(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早作改进和纠正,避免犯错误。而表面上的随声附和,一团和气,一派升平景象,往往危机就潜伏于其中。 (3)民主测评领导干部制度。民心是杆称,也是一面镜子。坚持民主测评制度,将领导干部置于群众监督之下,使得有腐败意识和行为的干部有所顾忌,及早收手。 (4)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职代会依照《企业法》和《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赋予的权力,对企业重大事务和决策进行审议,参与民主管理,实施民主监督,是社会主义国家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最好体现。企业工会作为职代会的工作机构,应在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多发挥作用。 (5)党风廉政责任制。它是廉政反腐领导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融“责任、目标、监督、考核、追究”为一体,对责任人有一定的激励和约束作用,特别对企业党政“一把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具有促进作用。 (6)领导干部任期交流和重要部门岗位轮换制度。这项制度既有利于干部经受锻炼,增长才干,也是廉政建设的一项有效措施。 (7)健全企业财 行政管理毕业论文:本科行政管理专业毕业论文研究 摘要:毕业论文,是电大远程开放教育过程中的最后一个实践性教学环节,是检查学生学习成果、评价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本文拟就我校开放教育本科行政管理专业毕业论文写作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以期对提高电大开放教育毕业论文的质量有所稗益。 关键词:论文教学;问题原因;对策; 开放教育的质量是广播电视大学的生命。要提高教育质量,涉及到教学管理的全过程,其中毕业论文实践性环节是整个质量保证体系中的重中之重,也是相对薄弱的环节。由于毕业论文写作有较强的实践性和专业性,加之开放教育这种独特的办学形式和教学体制,使毕业论文实践性环节成为教学中的难点。目前,我校开放教育本科行政管理专业毕业论文写作质量良芬不齐,整体水平堪优。现仅就行政管理专业毕业论文写作教学作一探讨。 1毕业论文写作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毕业论文是学生自主学习、尝试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性环节。完成毕业论文是开放教育本科生毕业的一个必要条件,理应引起学生的重视,但是在实际的写作教学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 1.1论文选题不符合要求 重庆电大对行政管理专业制定了具体的毕业论文教学大纲和实施方案,明确规定了毕业论文的选题范围。但是仍有一部分学生没有对毕业论文的写作引起重视,自行其事,选题与要求大相径庭,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l)选题忽略专业性。电大对行政管理专业本科毕业论文作了明确规定:选题必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要求学生选题以所学专业课的内容为主,不得脱离本专业范围;内容有一定的综合性,具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同时,明确要求写作内容是:选择同本单位、本行业的行政管理发展密切相关的现实问题和实际问题。事实上,每届学员提交的毕业论文选题中,有相当一部分选择了非专业方面的选题,或者是已经完全得到解决的常识性问题。没有体现本专业的特色和要求。 2)选题过大过难或过窄。学员缺乏必要的选题常识,不能结合自己的实际水平选题,如有的学员写“政府机构改革研究”“各国行政监督比较研究”“电子政务建设若干问题”“论企业家政府”等之类大而难的题目,这样,导致自己的综合能力达不到,驾驭不了。同时,由于选材难度大,导致观点提炼不准,内容空空洞,思想没有深度。反之,有的学员选题过窄,无法展开论述,使论文缺乏应有力度。 3)选题陈旧,内容雷同较多。比如,“论行政管理的地位和作用”“论人力资源管理”等,内容陈旧,雷同,不能解决本单位、本行业管理中现实存在的问题。 1.2论文内容有明显缺陷 这一类的论文多数是由拼凑而成的,由于论文作者胸无成竹,东拉西拼,导致论文在论点、论据、论证、研究方法、逻辑、结构、语言等方面都存在着严重的问题。无关论文主题的内容占据很大篇幅,而研究的成分很少;或论文观点不明确,论据不充分,不翔实,与论点不相符;或论证不严密,逻辑混乱,结构不完整,层次不清楚,没有整体性;有些甚至语言不通顺不流畅。 1.3论文格式不符合规范 《重庆电大行政管理专业(本科)毕业论文教学工作实施意见》中明确规定了本科毕业论文的内容及格式的要求,但在实际的操作中,有的学员缺乏严谨的学术态度,导致论文不符合规范要求。一是形式上的不规范。表现在论文字号、字距等排版不符合要求;论文中必备的要素不完整,有的无内容摘要或关键词,有的将文末注释和参考文献混为一谈等。二是内容上的不规范。论文的题目不能够准确概括论文主题,摘要与论文主要内容无关,关键词不是表达论文优秀的专业术语,参考文献不足以支撑论文的论述。 1.4抄袭现象较为严重 有一部分学员因专业基础知识学得不扎实,畏惧论文写作,加之学术道德缺失,选材不当,致使论文要么是全文抄袭他人学术成果,要么是上网搜索几篇拼凑整合成文。 1.5论文答辩敷衍了事 电大毕业论文的写作,是针对学生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系统训练和考察的过程,而论文答辩则是对学生论文写作过程的考察和验证,在整个教学实践环节中尤为重要。从历届答辩情况来看,参加答辩的学员有不少人都抱着应付的态度,在答辩时对论文的内容不熟悉,对答辩教师提出的问题不知所云,答非所问。这种敷衍的态度致使行政管理本科论文教学达不到应有的效果。 2毕业论文写作教学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以上问题的产生,除学生自身原因外,与指导教师、学校教学管理方面的因素也有很大的关系。 2.1从学员方面来看,受条件限制,重视不够行政管理本科学生多是基层干部、大学生村官、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工学矛盾非常突出,在工作期间,对本专业缺乏系统的理论学习和研究。加之部分乡村和基层上网条件差,汲取本专业有学术价值的资料较为为困难。在这种情况下,学生无法按照规定来选题、提炼论点、形成思路、完成论述,便选择抄袭或拼凑完成论文。在这种态度极不严肃,缺乏应有的严谨治学精神的写作态度影响下,致使论文质量下滑。 2.2从指导教师方面来看,力量薄弱,把关不严在本科论文写作过程中,论文质量的好坏与教师的指导是否到位关系密切。中央电大和重庆电大对本科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资格都有着明确的规定。但是,真正符合条件的教师非常有限,对论文指导教师的培训,仅局限于常规的操作规程培训,而缺乏深人到专业层次的培训,致使教师在论文修改审定上,不能给予学生学术上的指导,从而影响了论文质量。 2.3从教学管理方面来看,论文教学的支持服务不到位目前,从中央电大到各级地方电大,对于常规教学的支持服务系统都很完善,各种教学资源也很丰富,网络学习资源十分充足。然而,各级电大针对论文教学制订的一系列文件,却没有能够从专业角度,明晰地提出对学员进行指导的要求,这必然会影响毕业论文的质量。 3解决毕业论文写作教学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毕业论文是开放教育本科教学检验学生学习效果的最终体现,其水平的高低直接折射出开放教育的教学质量。因此,如何解决毕业论文教学中存在问题,确保论文的质量,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课题。 3.1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毕业论文教学工作的重视毕业论文教学是提高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全面提升学生专业素质的重要手段。因此,必须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加大对毕业论文教学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切实做到把毕业论文教学放在和专业课教学同等重要的位置。在毕业论文教学的制度建设上,在指导教师的选聘方面下功夫,精心组织,认真安排,确保毕业论文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如期完成。 3.2完善毕业论文教学支持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对指导教师的培训毕业论文教学支持服务体系建设,重在做好论文教学资源建设和加强对论文指导教师的培训工作。在市校专业教学资源建设的基础上,结合我校毕业论文工作实践,制定一些针对性较强的指导性的文件,提供辅导材料、课件等教学资源,并将这些资源放在分校教学平台上,供学员下载和学习。此外,学校要进一步加强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的培训工作。培训工作既要从宏观上着眼,又要从微观上着手,把论文指导的资格培训和常规的专题培训结合起来,把网上培训和面授培训结合起来,定期针对毕业论文中出现和存在的普遍问题进行集体研讨,从制度层面上,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论文指导方案。 3.3强化过程管理,确保毕业论文的教学质量毕业论文写作指导,是一项时间长、程序多、业务性强的工作,精心组织、认真辅导和严把质量是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保证。为此,我们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l)规范操作,做好毕业论文的指导工作。 一是督促指导教师严格按照中央电大和市校的要求进行写作教学指导。从指导学生选题,到收集素材、选材,形成论文思路,写出论文提纲,完成论文写作,教师都必须严格写作指导流程,扎扎实实开展指导工作。指导教师在学生论文写作过程中,从初稿、修改稿和定稿等三个环节教学上应予以具体指导,在定稿后做出初步评价,并指导学员完成毕业论文答辩。二是指导教师在指导过程中,严格要求学生按照毕业论文的规范写作,尤其注意要从论文的格式、题目、署名、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以及字号、字距等细微处提出严格要求。 2)严把质量,搞好毕业论文的答辩工作。毕业论文答辩是审查论文的重要形式,只有通过答辩才能反映出学生论文的真实水平。因此,指导教师要把答辩看成是提高学生专业学习能力和论文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认真对待,高度重视,严格要求,针对性地指导学生写出答辩提纲。在答辩的过程中,指导教师和答辩教师要协调沟通,有的放矢,区别对待认真完成毕业论文和敷衍应付的学员。对不认真完成论文,敷衍应付者要从严要求,严肃考核,这样才能提高学生的毕业论文写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才能确保毕业论文质量的提高。 作者: 王莉 单位:重庆广播电视大学酉阳分校 行政管理毕业论文:图书馆行政管理毕业论文 1引言 图书馆的行政管理,概括地说就是对单位人、财、物的管理,具体包括:人才的合理使用;职工思想教育;制定和督促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经费管理;设备管理;后勤服务等。笔者从这几个方面提出做好图书馆的行政管理工作。 2实行人本管理的思想 所谓的人本管理就是坚持“以人为本”的优秀思想,在工作中营造以人为本的环境,将人作为工作的优秀,树立人本的管理理念,尊重用户、关心员工,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在工作中充分尊重人的个性,满足人的生存与发展需求,将人作为图书馆行政工作的优秀,加强管理。 2.1加强图书馆馆员的整体素质教育 作为管理工作的主要组成人员,图书馆管理人员的道德素质对整体工作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因此,管理部门必须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使其自觉遵守规定,热爱工作。具体来说,必须要做到以下两点:首先,建立并完善现有的学习制度,坚持不懈地组织职工学习政治、时事与图书馆的方针、策略、任务等。其次,作为管理人员要注重与实际情况相结合,同时要考虑到职工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教育,深入到群众中,对员工的思想要做到胸中有数,为员工解决困难,改善员工的政治素质及经济待遇,改善办公环境,给员工营造一种家的温馨,留住人才。 2.2提高人际关系的处理能力 行政管理工作就是与人打交道的工作,因此,新时期的图书馆行政管理人员必须要善于同不同性格的人打交道,改善协调沟通能力。在工作中坚持黄金原则与白金原则,黄金原则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而白金原则就是按照他人的要求去做,满足他人的需求。在工作中以这两个原则为指导,实行换位思考,站在他人的角度想问题。在处理人际关系的过程中尽量做到知己、知彼、权变。所谓的知己就是要对自己的能力及特点较为了解,在工作中扬长避短;知彼就是要了解他人,善待他人;权变就是权利弊而随机应变,根据环境及人的不同而随时调整工作策略。同时还要不断地提升倾听能力,有效运用语言能力,发挥优势化解冲突,总之就是在进行行政工作的过程中,要秉持服务的态度,坚持为群众服务的思想,为员工解决问题,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建立一支生机勃勃的队伍,促进整体工作水平的提升。 3建立并完善章程管理标准 加强章程的建立,建立工作目标,用其管理人,约束人。图书馆的行政管理制度主要可以分为:办公室岗位责任制,安全工作责任制,卫生安全防火制度等,完善相应制度,科学管理,促进图书馆基础工作水平的提高,改善职工的整体素质,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改善工作效率。作为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规章制度的完善对提高工作效率,加强日常管理工作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因此,建立并完善规章制度,实现“有章可依,有章必依,执章必严、违章必究”的管理方针,促进服务水平的提升。 4加大经费管理力度 对任何工作来说,经费都是不可或缺的,图书馆行业也不例外,要想发挥行政管理工作的作用,必须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大财力的控制,这就要求在经费的管理中坚持统筹兼顾、轻重缓急的工作原则,保证工作效益。在经费的管理过程中要做到以下几点。 4.1做到专款专用 所有的款项都要按照预算办事,从预算的编制到最后的决算环节都必须要实行规范化的管理,严禁移东补西,导致款项乱用。 4.2统筹兼顾硬件与软件的关系 图书馆的经费有限,因此,在使用上必须要统筹兼顾,考虑多方利益,将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相结合,将有限的资金使用到业务的建设与资源的建设中,一个良好的图书馆建筑代表一个城市的文化形象,但如果空有形象是不可取的。这就要求在图书馆的硬件建设过程中,必须要做好内涵方面建设。 4.3把好图书馆采购的质量关 图书馆采购是经费最主要的支出,因此要把好采购关,避免由于采购造成的浪费,同时要完善管理制度,重视订单的审核工作,严把采购关。 4.4压缩会议,避免做表面文章 重复的会议,大量的表面文章都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经费的损失,因此,必须要实事求是,控制好经费管理,实现经费利用率的最大化。要在开源节流上下功夫,拓宽经费渠道,避免图书馆经费的无端流失。 5加强后勤工作的管理 后勤工作是图书馆顺利向读者提供服务的基础,如何为读者提供服务,为读者创建较好的工作环境,让读者在舒适的环境中学习,吸取知识,接受文明的教育。同时要提升后勤工作的效益。因此,在当前的工作环境中,一个图书馆如果室内清洁,书刊整齐,藏书丰富,室外鲜花四季盛开,会使人感到春天常在,充满希望,这就要求提升服务的工作效率,重视读者教育,视服务为生命,促进工作效率的提升。 6提高安全技术防范能力 安全工作的质量对整体工作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这就要求在具体的工作过程中将安全放在首位,必须为读者提供绝对安全的学习环境,提高图书馆建筑的安全性。这就要求图书馆的安全建设,将责任落实到人,建立并完善安全防火机制,加强安全设施的建设,将安全放在首位,唯有如此才能确保图书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读者是体现图书馆价值的重要体现,是图书馆服务的对象,是图书馆的生命,一旦失去读者,图书馆也就没有了存在的价值。公共图书馆的读者队伍来自不同的阶层,面对复杂的读者队伍,公共图书馆应实行多方位的服务,拓展服务领域,为图书馆业务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 7结论 从上文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到,行政管理工作对图书馆的管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做好读者服务的基础,这就要求加强图书馆行政管理工作,完善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促进行政管理工作水平提高,推动我国图书馆服务事业的发展。 作者:丁全单位:哈尔滨商业大学 行政管理毕业论文:高等教育行政管理毕业论文 一、高等教育中依法行政问题分析 传统的高等教育中所推行的管理体制是分级管理,即分为两级,但以省级统筹管理为主。这就导致了地方和中央相结合现象的出现以及发展。在传统的教育体制模式下,各级教育部门也开展了许多的法制建设工作,但即便如此,高等教育体制管理中始终还缺少统一协调的管理机制,这样会导致管理体制的混乱。另外,高校在管理过程中,还会出现认识法律不足等现象,很多违纪违规现象应然而生,极易导致依法管理无法在高校管理中实现。行政管理在高等学校中涉及事务管理的诸多方面,这对整个学校在建设以及运营中都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比如,校方在办学条件和办学设施方面的建设,校方在经费方面的投入,以及校方领导的提拔与选任,或者老师的相关资格认证等,都涉及到行政管理方面的内容。由此看来,它在高校建设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不可或缺的作用。所以加强和提高依法行政方面的建设显得尤其重要。然而要落实依法行政机制,各级教育部门应遵循教育方面的相关法律,逐渐改善原有的管理方法或方式,对高校实施管理,全面有效的做好高校在建设和管理中的各项工作。高校应依照相关机制来开展各项管理工作,在管理中还要切实做好监督办学的工作。而作为行政部门,还应规范及健全相关的申诉渠道,保障高校活动具备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加强依法行政管理措施 依法行政在高等教育建设中是一项非常繁琐的工作,在高校整个管理过程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所以,在教学组织中,依照相关流程和规定,科学合理、积极有效的开展工作特别重要。而在管理组织过程中,务必重视法治这个大问题。 (一)逐步建立、健全高校领导和管理体制 要实现行政管理的法制化,做到管理有法可依,必须要在教学管理机制、办学方向以及学校相关发展规划过程中实施统一协调的法治领导。遵循和依照相关法治标准和规范开展高校的各项工作。 (二)依法制定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高校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必须要严格依照教育方面或者其他相关的法律规范,针对教学管理中一些重大的或者最基本的问题,作出全面有效的规定。因此,高校要严格依法制定相关规章制度,用以规范学校的各项行为。与此同时,应逐步对学校和行政部门之间的法律关系进行界定,进一步明确学校同举办者二者之间的相关权利义务关系,以及高校所处的地位与发挥的作用。由此以来,才能依法对高校行政建设正常的开展工作。除此之外,学校也应遵循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三)依法进行民主建设,完善和加强民主监督 依法行政必须透明化和公开化,这是确保其能真正落实的前提和基础。在高校管理过程中,依法行政要求学校务必把各方面事务公开,以努力实现公正及透明。只有这样,在高校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中,才能确保大家能真正的参与进来,实现共同管理及监督。 (四)加强和提高法治意识 在当前市场环境和经济的影响下,人们法律意识在逐步加强,依法行政就变得格外的重要。要实现依法行政,首要的一点就是加大法律宣传教育的力度,与此同时还应注重执法队伍的全面建设工作。对相关行政人员来说,在当前法治社会的大环境中,人民群众可以对行政人员在工作中的违法违纪等行为进行批评和抵制,同时还可以利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相关合法权益,以此来纠正相关违法违纪等行政行为。领导干部只有不断的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提升法治理念,才能带领人民群众切实地实现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的方略。在当前新形势下,必须建立一支法律素质高的领导队伍,才能实现依法行政。 三、结语 当前,随着高校教育事业的逐步发展,必须不断的加强和完善相应的法律体制,这是一个大趋势。而在学校整个教育发展中,实施和开展依法行政管理工作具有深远而重大的意义。 作者:赵宝库单位:牡丹江师范学院 行政管理毕业论文:学院办公室行政管理毕业论文 一、学院办公室的行政管理工作应当规范运行 办公室设有办公室主任、教学秘书、科研秘书、研究生秘书、行政秘书和工勤人员,每个岗位的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都不一样,需要经过培训或者具备一定经验的人才来担任。对办公室的岗位,应当明确职责,合理划分岗位的职责范围和工作内容,以求保证办公室的管理工作顺利运行。办公室的管理工作要想做到良好的运行,办公室的管理人员应当遵循办公室管理的工作流程和基本规范。具体要做到以下三点:首先是分工不分家,每个不同的岗位都有各自的特点,首先要明确岗位职责,与此同时,要明确办公室的工作是整体性的,在分工同时要注意工作不分家,工作中要注意共享资源,学院的办公用品公用等等。其次是到位却不越位,工作人员的实际工作要落实到位,管理人员对自己的责任和工作应当精益求精并且及时反馈,办公室的工作环环相扣,体现了一种执行力度反馈是工作素养,不越位指的是不越权的进行管理工作。三是补台而不拆台,办公室的工作最终是服务于学院的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和后勤保障的,这是一个相当庞大的系统,工作中难免会有不足和疏忽,这就需要办公室的其他工作人员要及时的提醒和帮助,不能因为同事的工作失误而觉得沾沾自喜。同时,应当树立补台意识,不能因为某个工作人员的出差或者外出学习而造成工作的失误。 二、提升办公室行政管理的工作品质 办公室是学院工作的中心枢纽,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组织协调能力,精于业务工作并具有创新意识,为此,要提升办公室新政管理效能,各个岗位的管理人员应该不断提升自己的形象和素质,全面推进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的良好运行。 1、树立责任意识 办公室承担着学院的各项重要工作,这些工作的原则性比较强,办公人员在工作中要树立责任意识,精确与到位的进行工作。为此应当做好以下几点,首先,树立时间观念,确保工作的及时到位,及时领会学院的各项规定和各类文件,并及时将精神要领汇报给学院,其次,关心师生评奖等工作的运行,及时将奖励工作做到位,再次,及时将要回报上级的资料传达到位。树立责任意识,要求每个工作人员认真对待工作中大大小小的问题,及时办公不拖延,并且将不能完成的工作和遇到的问题及时汇报给上级领导。 2、树立服务意识 学院办公室的最终目的是服务于学院的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服务于学院的全体师生员工。服务是管理理念,奉献是职业精神。办公室的行政管理工作应该将服务师生当做根本理念,在细微之处体现服务真谛。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学院办公室工作的万无一失。 3、树立团队合作意识 学院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办公室的管理工作人员之间应当要密切配合和相互协作。首先是相互信任,这是合作的前提和基础,对于其他同事的工作,要相信同事的能力。其次是相互勉励,同事之间经常会相互倾诉,讨论工作的难处,这时适当的鼓励就显得格外重要,可以有效的激励同事的工作。三是要相互坦诚,这时合作的保障,如果工作的同事之间没有真诚,那就不能谈合作,当遇到不同的意见时,同事之间应当进行适当的沟通,达成共识。 4、树立节约意识 首先是树立绿色管理理念,节约管理成本,办公室应当贯彻低碳节能与环保的管理理念,尽量节约工作的成本。其次是简化管理的环节,提高工作的效率。在保证工作规范运行的同时,应当注意管理工作不能太过于死板和僵硬。规范管理固然重要,还应当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在不违背工作原则的前提下,尽量的简化办事的流程和环节,节约工作的人员需求,减少不必要的环节。第三是建立盒子工程,及时整理办公材料,各个经办人员应当及时总结经验,合理整理分类经办文档,建立盒子档案。 5、树立危机意识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和体制的不断改革,办公室人员应当加强学习,创新管理方法。只有这样,办公室的行政管理才能跟上时代的步伐,与时俱进。作为高校的干部,应当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首先是要积极学习政治理论,不断提升自己的思想觉悟,及时运用科学的理论指导工作的进行。其次是要积极学习新事物,只有善于学习,才能不断的应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才能跟上形势的发展,才能运用新思路和新方式推动办公室的行政管理工作适应时代的发展。 要做好办公室的行政管理工作,还需要注意许多方面,例如建立有效可行的工作例会制度,建立合理公平的考评和奖惩机制以及建立科学先进的工作落实机制等等,这需要办公室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不断探索提升办公室行政管理效能的方法,推动学院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的开展,提升办公室的工作效率。 作者:权美单位:西安科技大学 行政管理毕业论文:农业行政管理毕业论文 一、农业管理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1.管理机构的同构设置,束缚了特色产业的发展 农业是一个高度依赖自然条件和环境资源的产业,只有因地制宜,才能提高资源的利用率,提高经济效益。因此十分有必要按农业资源的禀赋特征,逐步形成具有区域优势的产业带。但是,从省到市、县的地方农业行政管理机构,设置上基本与中央一致,职能高度同构。这种情况,既不利于地方主导产业的形成,也不利于地方专业特色产业的发展,客观上也不利于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不利于农业区划特别是特色产业带的形成。 2.中介组织发育滞后,影响了市场主体作用的发挥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得到极大的调动,农业生产迅速发展。然而,千家万户的小农分散经营面对农业市场化和国际化的挑战,暴露出规模小、效率低、竞争力弱的严重缺陷。同时,政府对农民的技术、信息和市场服务也难以到位。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低,主要是连结农户和市场的中介组织发育滞后,使得农业的市场主体缺位。这种局面既不利于形成国内统一、竞争、开放、有序的大市场,也不利于我国农业参与国际竞争。 二、农业管理体制创新与技术创新 随着我国农村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逐步深入,农业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也应随之发生变化。为此我们必须不断地对农业行政管理体制进行创新,做到农业行政事务有的放矢,以适应农村社会和农业经济发展的要求。改革完善我国农业行政管理体系,要在转变传统观念、建立健全法制观念的基础上进行管理体制的创新与管理技术的创新。 1.农业行政管理理念的创新 在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市场经济的背景下,我国农业部门首要做的就是管理理念的创新。从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自身来讲,政府行政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人民服务,行政人员的行政行为就会表现为促进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实现共同富裕。因此塑造服务型农业行政理念是我国农业行政管理体系创新与发展的要求与必然趋势。其次,面对市场经济中的新情况与新问题,要求农业行政部门不断更新观念,迅速面对现实,积极寻找解决问题与矛盾的方法与途径。更应树立开放理念,将所掌握的公共信息向广大农民开放,全面推行“阳光政务”。 2.农业行政管理体系的创新 在农业行政管理理念创新的同时,更应注重管理体系的创新。在职能的优化上,应根据农业发展的需求重新定位,准确界定管理部门的职权与职责。应着力于建立、完善和维护统一的公平竞争的市场:一是建立健全市场管理制度和市场管理组织机构,完善市场服务职能,加强对市场的监督管理,营造和维护公平与法治统一的良好的规范有序的市场经济环境。二是改进宏观经济调控职能,自觉运用财税、货币、产业政策以及通过价格、利率、汇率和税率等经济杠杆来调控农村经济运行。三是培育和健全各类社会中介组织,并充分发挥其服务作用。如建立各种行业协会,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从而提高我国农业的整体竟争力。四是强化政府公共服务意识,充分发挥政府在公共领域和提供公共产品的职能作用,如提高农村基础教育水平,增加农村大型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等。总之,要促进政府农业行政职能由全能向有限,由管制向服务,由划浆到掌舵的转变,促进部分农业行政职能的市场化和社会化。从组织结构上来说,农业内部各产业,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农业资源的保护与利用、农业生产的投入与扶持、农业科技的开发与推厂、农产品的加工与运销、食品的安全与国内低频市场的开发等,是一个有机的整体。目前,我国农产品产业链人为割裂,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严重脱节,管理职能分散的体制安排和管理方式已经不能适应我国农业发展新阶段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需要,不利于国家粮食安全的大局。我国应该借鉴它们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改革完善我国政府的农业管理体制,尽快将各部门涉农机构撤消或合并,对现有的涉及农业管理有关部委的机构设置进行调整,农业管理职能进行重新组合,组建新的综合统一的农业部门,确保农业资源利用、农业生产、农产品营销和农村发展等整个农业产业链各个环节的有效管理和协调。 3.实现管理技术创新,构建农业“电子政府” 提高行政效率是当前农业行政管理中的一个大问题。解决这个问题的出路,除了加快农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步伐外,提高农业行政的信息化程度是一个关键。但农业网站不多,而且信息量少,更新速度慢。因此我国农业行政管理体系的创新还应该包括农业行政手段的创新,主要指农业行政的电子化、信息化和网络化,推进电子政务的发展。当前,我国应进一步加强农业信息网络的建设,提高农业政务信息化程度,从而能更及时、准确、有效的实现为农业服务的目的。要加快农业电子政务的发展,首先就要消除人们认识上的误区.电子政务不仅仅是政府部门的计算机化或政府上网,而是要打破传统的手工政务处理模式,实现整个政府业务流程的整合,并在网上实现与公民的互动,提供全方位的网络服务。二是要建立完备的农业宏观决策信息咨询系统及农业信息化服务体系。农业生产信息、市场信息、技术信息、法律法规信息等对于广大农户和决策者都十分重要,及时、准确、可靠、全面的信息是搞好农业管理的必要条件。因此,必须建立完备的农业信息服务体系,为农业宏观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提高决策的科学性。第三,就是要建立与网民的互动反应机制。可以在网上设立专门的论坛进行农业问题的讨论;对重大农业问题的决策可通过网络调查的方式搜集群众意见;设立网上咨询信箱,并对网民的邮件设专人及时回复。在世界日益进步的今天,我们应不断加快农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以及中央和地方农业行政机关间的关系,不断缩减政府规模,充分运用信息技术不断提高农业行政管理绩效,并以立法保证改革的成效,建立一个机构合理的、决策科学的、综合的、健全的农业行政管理体系。 作者:格日勒单位:陕西师范大学政治经济学院 行政管理毕业论文:行政管理毕业论文 摘要:在当今社会,人力资源已成为时髦并被广泛接受的名词,原来的人事部已纷纷改称人力资源部。然而,仅将人力作为资源还不够,还应将人力变为资本,使其成为企业的财富,让其为企业所用,并不断增值,给企业创造更多的价值。 关键字:分析招聘使用 一、资源和资本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却有着本质的区别。首先,资源是自然形成、未经开发的,而资本却经过精心的开发和筹划,成为企业产生利润的基础。其次,资源和资本在使用上考虑的角度完全不同,如果要资源,人人都想要最好的,钱越多越好,技术越先进越好,人越能干越好,但作为资本,人们就会更多地考虑投入与产出的关系,会在乎成本,会考虑利润。第三、提到资源人们多考虑寻求与拥有,而提到资本人们会更多地考虑如何使其增值生利,资源是未经开发的资本,资本是开发利用了的资源。 1、在人才招募上:如果我们正在找工作,我们读十份招聘广告,会发现可能有一半以上的内容十分雷同:35岁以下,本科以上学历,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能流利地使用英语等等,难道有这么多公司对人才的需求是一样的吗? 我曾听一个年长朋友抱怨过,他工作的公司在招聘时要求能流利地用英语交流,那时,这个要求很普遍,为了找工作,他在应聘前还真在口语上下了不少功夫,应聘面试时与考官侃侃而谈,顺利过关,结果工作快半年了,除了"Hello"之类的就没说过什么英文。还有的公司,招聘话务员,要什么:"本科以上学历,英语四级以上,能用关于交流。"本不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公司,从来没有做过对外贸易,资源浪费啊!也许他们是为了长久之计吧! 上述的招聘就是将人作为资源,只片面地追求好,不论是否需要,都要求本科以上学历,流利的英语等,只要别人要求,我就要求。这种招聘方式,或者会为企业增加不必要的人力成本,或者成为员工队伍不稳定的根源。终将回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我们可以分析一下,一个人的能力不同,其对薪金和发展前景的要求就会不同,一个不太会讲英语的人和一个能流利地进行英语听说读写的人对薪酬的期望会有很大差别,同样,一个营销专业毕业的大专生和一个MBA或EMBA对薪酬的要求更会大不相同,一个人具备了更多的知识和技能,社会就为他提供了更多的工作机会,使其容易不稳定,同时,由于他们投入了大量成本才成为了较为稀缺的人才,社会提供给他的报酬水平也会较高,一个企业如果想招募并留住这样的人才,只能按社会标准付给他较高的薪酬,这就意味着我们增加了成本。如果,我们将人力看作资本,这是我们会很自然地考虑一个问题:我们多付的成本能否给我们带来收益? 假设一个企业只做国内贸易,估计在一年之内都不会与国外公司打交道,如果招聘时非要求良好的英语水平,这对企业来说只会带来两种结果: (1)增加工资成本。本来销售部的工资成本可能是15000元/月,由于要满足高素质员工的薪金要求,使工资成本增加至30000元/月,而增加的15000元成本并不给企业带来任何价值。这样做不是白白浪费吗? (2)造成流动,增加招聘培训成本。如果公司不能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招来的员工在了解到他们的收入状况后会产生不满,然后另谋高就,这样,不仅使公司已支出的招聘培训费打了水漂,还得不断再去"浪费"招聘培训费用,以维持公司在人才上的高要求,而这些增加的成本也不能给企业带来价值。 2、在人才的使用上:一个公司招募了一个新员工,在招聘时其条件完全符合公司要求,但试用期结束时,该员工却未能完成公司的工作,因而被解聘,这是谁的过错?公司?员工? 我们很难说这完全是一方面的过错,但我们知道,对同一个员工来说,将其视为资本或视为资源会有完全不同的结果。现在让我们来看看孙先生的故事。 孙先生大学毕业后应聘到甲公司做销售员,三个月过后,被炒了鱿鱼,于是,孙先生又来到乙公司,销售业绩却很不错,不到一年,就被提升为销售主管,同样一个人,为什么会有如此不同的表现?让我们一起去看看在招聘过后,甲、乙公司都做了些什么。 孙先生来到甲公司后,人力资源部让他填写了各种表格,然后,就让他到销售部上班。销售经理将一摞产品和公司的介绍资料给了他,安排他去行政部领了笔、本等用具,向他介绍了部门的其他同事,最后,给他下达了销售指标,并让他坐到办公桌旁开始工作。孙先生没有销售经验,由于拿到的资料是公司发给客户的宣传资料,对产品的介绍很简单,孙先生对产品是什么也不甚了解,只能自己瞎闯,结果三个月过去了,仍是一头雾水,不要说完成销售任务,根本就没开张,结果被炒了鱿鱼。 在乙公司孙先生有着不同的经历,到人力资源部报到后,人力资源部对他们进行了关于公司文化、公司发展史、公司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使孙先生对公司有了全面的了解,到了销售部,又受到产品知识、销售技巧等方面的培训,随后销售经理亲自带他到销售现场观摩其销售过程,在这之后,才让他独立进行工作。在每周的销售例会上,销售经理还会不断组织大家对销售中的疑难问题进行讨论,帮助大家解决问题,不断提高。孙先生不笨不傻,在这种周到的训练和辅导下,很快就入了门,加上孙先生勤奋敬业,销售业绩迅速上升,渐渐成为销售员中的佼佼者,很快就被提升了。 甲、乙公司对人才不同的处理方式反应了不同的人才观,甲公司将人才仅视为资源,只要招进来,就算完成任务,而乙公司将人才视为资本,根据企业的需要不断对其进行经营开发,使其升值,成为企业的利润来源。两种做法导致的结果可想而知:甲公司在感叹"人才难求",一直忙于苦苦寻找好的"人力资源",乙公司却人才济济,经济效益不断提高,而实际上他们拥有同样的资源,就像他们都招聘过孙先生一样。 现在,我们了解了将人力作为"资源"和"资本"的不同做法和不同结果,我们知道只有将人力视为资本,才能最经济地拥有人才,并拥有充足的人才,并使人才不断成长,为企业带来源源不断的利润,那么,我们应如何将"人力资源"变成"人力资本"? 二、人才招聘1、招聘前进行规划:现在许多企业尚无能力做全面的人力资源规划,但起码在招聘前应有一个针对本次招聘的规划,这个规划应包括如下内容:。招聘的目的:为什么要招这个人?。应聘者的工作任务:招进来的人将完成哪些工作。对应聘者要求:为完成上述工作,应聘人需要具备哪些知识和技能2、追求"门当户对" 农夫娶到公主当然是美事一桩,但如果日后因农夫养不起公主而遭公主抛弃,那还不如开始就娶个村姑,白头偕老,和和美美过一生。招聘人才也是这样,不要一味追求水平高,而要追求经济适用……根据企业的需要确定招聘条件。在前面我们已经分析过,过高的要求将造成人力成本增加或人员流动频繁……增加透明度,充分确认合作意向。人力资源部应该尽力为企业吸引人才,但吸引人才应靠有竞争力的人力资源政策,而不要仅靠招聘技巧。"骗"进门,留不住,不如当初就不让进门,因此,在招聘时应与招聘者充分沟通,首先,应让应聘者了解他到公司后将要完成什么工作任务,需要具备哪些技能,以使应聘者能判断自己是否喜欢并胜任这份工作,其次,应该向应聘者客观地介绍公司能提供的待遇和发展机会,这样,虽然损失一些人才,但愿意进入公司的人会相对稳定地为公司工作,从而减少因人才流动造成的招聘和培养等费用的损失。 三、人才使用 1、人才开发: (1)人才开发的目的: 使社会人才成为企业人才。虽然我们在招聘时对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做了基本的规定和审核,但要想使应聘者的能力能充分为我所用,还需要我们对其进行进一步的培训。例如:当我们招聘一名销售代表时可能会要求他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但如果我们不对他进行有关公司和产品知识的培训,他还是不能很好地向客户介绍我们的公司和产品,只有提供相应的支持,员工的才能才会被开发利用,从而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使人才适应企业的变化和发展。随着市场的变化,企业也会不断发展和变化,因此,对人才的要求也会不断变化和提高,而企业不可能靠频繁地换人来适应这种变化,唯一可行的方法是根据企业的需求不断为员工提供学习提升的机会,使员工的能力不断增长,以适应企业的发展。从而降低人才成本,为公司节约资金,变相的为公司企业增加利润。 (2)人才开发的主要方法: 人才开发的主要方法是培训,培训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即可以是参加培训课程,也可以是在工作岗位上的辅导和训练,还可以用鼓励员工自学的方式使员工自己通过读书、上学、进修等方法来进行自我培训,因为是以为企业开发人才为目的,因此,无论采用哪种方式,都应从企业对人才知识技能的需求出发,鼓励员工按企业的要求去不断提高自己。 2、人才使用:恰当地使用人才,能调动员工积极性,使其为企业创造更多价值,并能引导员工向正确的方向发展,从而对企业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人力资本与其他资本相比有其独特性,即其创造利润的能力有很大的弹性,一个工人可以每天生产20件产品,也可以每天生产50件产品,一个销售员可以每年带来10万元利润,也可以每年带来40万元利润,这关键看企业如何去使用员工。从人力资本开发的角度来讲,员工的合理使用主要包括两个方面:(1)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要想使人才创造最大价值,就要为员工提供工作所需的各种支持,包括相关的培训、相应的办公设备、其他部门的配合等等,这样,员工的工作才能得心应手,保持较高的工作效率,从而为企业带来更大效益。 (2)激励: 激励的作用:激励一方面可以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使其能为企业做更多的工作,另一方面可以对员工进行引导,鼓励员工去做正确的事,使员工素质有所提高,从而使人才增值。 激励的方法:激励可以通过满足员工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两种方法去实现,满足物质需求可以通过工资、奖金、福利等多种方式实现,满足精神需求可以通过提供晋升或发展机会、感情关怀、工作成绩认可等方式来实现。 谈了这么多,目的还是想把公司的人力资源观提升为人力资本观,但还有待于试行。我认为这一观点在实行中会有迅速改进,最终为企业带来更多利润。 行政管理毕业论文:行政管理毕业论文 一、资源和资本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却有着本质的区别。首先,资源是自然形成、未经开发的,而资本却经过精心的开发和筹划,成为企业产生利润的基础。其次,资源和资本在使用上考虑的角度完全不同,如果要资源,人人都想要最好的,钱越多越好,技术越先进越好,人越能干越好,但作为资本,人们就会更多地考虑投入与产出的关系,会在乎成本,会考虑利润。第三、提到资源人们多考虑寻求与拥有,而提到资本人们会更多地考虑如何使其增值生利,资源是未经开发的资本,资本是开发利用了的资源。 1、在人才招募上:如果我们正在找工作,我们读十份招聘广告,会发现可能有一半以上的内容十分雷同:35岁以下,本科以上学历,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能流利地使用英语等等,难道有这么多公司对人才的需求是一样的吗? 我曾听一个年长朋友抱怨过,他工作的公司在招聘时要求能流利地用英语交流,那时,这个要求很普遍,为了找工作,他在应聘前还真在口语上下了不少功夫,应聘面试时与考官侃侃而谈,顺利过关,结果工作快半年了,除了"Hello"之类的就没说过什么英文。还有的公司,招聘话务员,要什么:"本科以上学历,英语四级以上,能用关于交流。"本不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公司,从来没有做过对外贸易,资源浪费啊!也许他们是为了长久之计吧! 上述的招聘就是将人作为资源,只片面地追求好,不论是否需要,都要求本科以上学历,流利的英语等,只要别人要求,我就要求。这种招聘方式,或者会为企业增加不必要的人力成本,或者成为员工队伍不稳定的根源。终将回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我们可以分析一下,一个人的能力不同,其对薪金和发展前景的要求就会不同,一个不太会讲英语的人和一个能流利地进行英语听说读写的人对薪酬的期望会有很大差别,同样,一个营销专业毕业的大专生和一个MBA或EMBA对薪酬的要求更会大不相同,一个人具备了更多的知识和技能,社会就为他提供了更多的工作机会,使其容易不稳定,同时,由于他们投入了大量成本才成为了较为稀缺的人才,社会提供给他的报酬水平也会较高,一个企业如果想招募并留住这样的人才,只能按社会标准付给他较高的薪酬,这就意味着我们增加了成本。如果,我们将人力看作资本,这是我们会很自然地考虑一个问题:我们多付的成本能否给我们带来收益? 假设一个企业只做国内贸易,估计在一年之内都不会与国外公司打交道,如果招聘时非要求良好的英语水平,这对企业来说只会带来两种结果: (1)增加工资成本。本来销售部的工资成本可能是15000元/月,由于要满足高素质员工的薪金要求,使工资成本增加至30000元/月,而增加的15000元成本并不给企业带来任何价值。这样做不是白白浪费吗? (2)造成流动,增加招聘培训成本。如果公司不能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招来的员工在了解到他们的收入状况后会产生不满,然后另谋高就,这样,不仅使公司已支出的招聘培训费打了水漂,还得不断再去"浪费"招聘培训费用,以维持公司在人才上的高要求,而这些增加的成本也不能给企业带来价值。 2、在人才的使用上:一个公司招募了一个新员工,在招聘时其条件完全符合公司要求,但试用期结束时,该员工却未能完成公司的工作,因而被解聘,这是谁的过错?公司?员工? 我们很难说这完全是一方面的过错,但我们知道,对同一个员工来说,将其视为资本或视为资源会有完全不同的结果。现在让我们来看看孙先生的故事。 孙先生大学毕业后应聘到甲公司做销售员,三个月过后,被炒了鱿鱼,于是,孙先生又来到乙公司,销售业绩却很不错,不到一年,就被提升为销售主管,同样一个人,为什么会有如此不同的表现?让我们一起去看看在招聘过后,甲、乙公司都做了些什么。 孙先生来到甲公司后,人力资源部让他填写了各种表格,然后,就让他到销售部上班。销售经理将一摞产品和公司的介绍资料给了他,安排他去行政部领了笔、本等用具,向他介绍了部门的其他同事,最后,给他下达了销售指标,并让他坐到办公桌旁开始工作。孙先生没有销售经验,由于拿到的资料是公司发给客户的宣传资料,对产品的介绍很简单,孙先生对产品是什么也不甚了解,只能自己瞎闯,结果三个月过去了,仍是一头雾水,不要说完成销售任务,根本就没开张,结果被炒了鱿鱼。 在乙公司孙先生有着不同的经历,到人力资源部报到后,人力资源部对他们进行了关于公司文化、公司发展史、公司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使孙先生对公司有了全面的了解,到了销售部,又受到产品知识、销售技巧等方面的培训,随后销售经理亲自带他到销售现场观摩其销售过程,在这之后,才让他独立进行工作。在每周的销售例会上,销售经理还会不断组织大家对销售中的疑难问题进行讨论,帮助大家解决问题,不断提高。孙先生不笨不傻,在这种周到的训练和辅导下,很快就入了门,加上孙先生勤奋敬业,销售业绩迅速上升,渐渐成为销售员中的佼佼者,很快就被提升了。 甲、乙公司对人才不同的处理方式反应了不同的人才观,甲公司将人才仅视为资源,只要招进来,就算完成任务,而乙公司将人才视为资本,根据企业的需要不断对其进行经营开发,使其升值,成为企业的利润来源。两种做法导致的结果可想而知:甲公司在感叹"人才难求",一直忙于苦苦寻找好的"人力资源",乙公司却人才济济,经济效益不断提高,而实际上他们拥有同样的资源,就像他们都招聘过孙先生一样。 现在,我们了解了将人力作为"资源"和"资本"的不同做法和不同结果,我们知道只有将人力视为资本,才能最经济地拥有人才,并拥有充足的人才,并使人才不断成长,为企业带来源源不断的利润,那么,我们应如何将"人力资源"变成"人力资本"? 二、人才招聘1、招聘前进行规划:现在许多企业尚无能力做全面的人力资源规划,但起码在招聘前应有一个针对本次招聘的规划,这个规划应包括如下内容:。招聘的目的:为什么要招这个人?。应聘者的工作任务:招进来的人将完成哪些工作。对应聘者要求:为完成上述工作,应聘人需要具备哪些知识和技能2、追求"门当户对" 农夫娶到公主当然是美事一桩,但如果日后因农夫养不起公主而遭公主抛弃,那还不如开始就娶个村姑,白头偕老,和和美美过一生。招聘人才也是这样,不要一味追求水平高,而要追求经济适用……根据企业的需要确定招聘条件。在前面我们已经分析过,过高的要求将造成人力成本增加或人员流动频繁……增加透明度,充分确认合作意向。人力资源部应该尽力为企业吸引人才,但吸引人才应靠有竞争力的人力资源政策,而不要仅靠招聘技巧。"骗"进门,留不住,不如当初就不让进门,因此,在招聘时应与招聘者充分沟通,首先,应让应聘者了解他到公司后将要完成什么工作任务,需要具备哪些技能,以使应聘者能判断自己是否喜欢并胜任这份工作,其次,应该向应聘者客观地介绍公司能提供的待遇和发展机会,这样,虽然损失一些人才,但愿意进入公司的人会相对稳定地为公司工作,从而减少因人才流动造成的招聘和培养等费用的损失。 三、人才使用 1、人才开发: (1)人才开发的目的: 使社会人才成为企业人才。虽然我们在招聘时对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做了基本的规定和审核,但要想使应聘者的能力能充分为我所用,还需要我们对其进行进一步的培训。例如:当我们招聘一名销售代表时可能会要求他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但如果我们不对他进行有关公司和产品知识的培训,他还是不能很好地向客户介绍我们的公司和产品,只有提供相应的支持,员工的才能才会被开发利用,从而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使人才适应企业的变化和发展。随着市场的变化,企业也会不断发展和变化,因此,对人才的要求也会不断变化和提高,而企业不可能靠频繁地换人来适应这种变化,唯一可行的方法是根据企业的需求不断为员工提供学习提升的机会,使员工的能力不断增长,以适应企业的发展。从而降低人才成本,为公司节约资金,变相的为公司企业增加利润。 (2)人才开发的主要方法: 人才开发的主要方法是培训,培训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即可以是参加培训课程,也可以是在工作岗位上的辅导和训练,还可以用鼓励员工自学的方式使员工自己通过读书、上学、进修等方法来进行自我培训,因为是以为企业开发人才为目的,因此,无论采用哪种方式,都应从企业对人才知识技能的需求出发,鼓励员工按企业的要求去不断提高自己。 2、人才使用:恰当地使用人才,能调动员工积极性,使其为企业创造更多价值,并能引导员工向正确的方向发展,从而对企业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人力资本与其他资本相比有其独特性,即其创造利润的能力有很大的弹性,一个工人可以每天生产20件产品,也可以每天生产50件产品,一个销售员可以每年带来10万元利润,也可以每年带来40万元利润,这关键看企业如何去使用员工。从人力资本开发的角度来讲,员工的合理使用主要包括两个方面:(1)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要想使人才创造最大价值,就要为员工提供工作所需的各种支持,包括相关的培训、相应的办公设备、其他部门的配合等等,这样,员工的工作才能得心应手,保持较高的工作效率,从而为企业带来更大效益。 (2)激励: 激励的作用:激励一方面可以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使其能为企业做更多的工作,另一方面可以对员工进行引导,鼓励员工去做正确的事,使员工素质有所提高,从而使人才增值。 激励的方法:激励可以通过满足员工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两种方法去实现,满足物质需求可以通过工资、奖金、福利等多种方式实现,满足精神需求可以通过提供晋升或发展机会、感情关怀、工作成绩认可等方式来实现。 谈了这么多,目的还是想把公司的人力资源观提升为人力资本观,但还有待于试行。我认为这一观点在实行中会有迅速改进,最终为企业带来更多利润。 行政管理毕业论文:行政管理学毕业论文 【内容提要】在如今行政管理实践追求以人为本理念的条件下,行政管理理论中出现的解释方法和批判方法对推动行政管理学学科的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该文对建筑在实证主义认知论之上的传统研究方法,尤其是结构一功能主义方法的局限性进行检讨的同时,提出解释理论和批判理论对行政管理研究各理论和方法的相互吸收与借鉴,并共同促进行政管理理论的发展有着突出的贡献,特别是对完善行政管理者和公众之间的有效沟通,以及改进行政管理实践有着积极的意义。 【关键词】实证论/解释视维/批判视维 【正文】 当今的行政管理理论取向从功能主义和制度主义到解释视维(inte-rpretiveperspective)、批判视维(criticalperspective),以及到后现代的视维发展变化着。事实上,还没有任何一种理论方法得到行政管理学术界和实践界大多数人士的支持。在库恩(thomaskuhn)看来,当今行政管理领域正是缺乏一个我们这个学科大多数人认同和支持的典范(即占统治地位的理论)。 在行政管理和工商管理领域,学者们经常使用“典范”(paradigm)这个词,也许是作为引起人们注意力的一种方法,此词经常出现在各类专著和文章的标题中。但是,由于缺乏创造性,许多学者所揭示的典范架构常令人失望。这类典范通常是一些旧的观念的再包装,再加之植根于传统的结构一功能主义、开放系统理论(或新系统理论),因此,只注重于对人的行为和组织现象做一种决定论的阐释。这类典范之认知力实质是一种实证论的探究方法,目的是把人们的组织经历加以客观化,由此来证实科层制的工作绩效。需要说明的是,该文在此决不隐含这样的意思:观念重组和经验资讯的呈现在本质上并不重要。相反地,只要能够对社会情境之中的各类涵义予以清晰划分,只要能够对人类的沟通、管理活动和公共福祉进行改善的话,那么这类工作就是重要的。 尽管存在着理论视维的分裂状态,但是可以说,公共政策和行政管理现象研究中的以宏观或中观为取向的制度方法和功能方法仍占有主导地位,因为其范围和方法能够为行政管理学者和实践者所接受。事实上,实证论和管理取向的思想在行政管理研究和著说中是显而易见的。更进一步说,这类思想方式与主流行政管理中的传统是密不可分的,其理论取向乃是对人的行为进行某种经验性的阐释,或设定一些原则来寻求组织的秩序、效率、绩效、理性和客观的职业责任。 这篇介绍性的文章旨在讨论解释和批判方法在行政管理和组织理论研究中的显著意义。解释视维是一种理解行政管理中复杂现象成份的选择性方法。批判理论视维是许多解释传统,如现象学、诠释学、象征互动主义和心理分析等理论方法的继续或延伸。尽管解释研究在交叉社会科学领域中享有极强的知识影响力,但是仅有一些自由主义理论家运用解释研究方法来探讨民主行政管理的主体性和主体互动性的本质。功能主义和实证论的方法或典范之所以能够在整个20世纪普遍流行,也许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科层制的强大影响力及其在公众中的需求。 柏瑞奥(gibsonburrell)和摩根(garethmorgan)认为,解释方法是与功能主义典范抗争时独立出来的典范。然而,解释方法并不是一个明晰清楚的典范,也就是说,它尚没有一整套框架和假设用于对社会现象进行阐释和预测。相反,解释视维只是一些观念和方法,对各层级的组织分析进行含蓄的说明。 一、解释的需要 行政管理学者迫切需要一种认知基础,由此对行政管理的本质提出新洞识,从而不仅能够思考人们所关切的政治、经济和工具的事物,而且能够从人本主义和文化层面上来思考社会现象。当一种实证主义的认知论受到批判的时候,人们总是批驳其基本理论内含的假设(譬如功能主义理论中的科层制、偶然论或系统论)。从一种选择性视维(包括后现代主义的视维)来批判一个理论,这本身就是一个理论构建过程。这种批判假定:人类的理解和行动过程不能仅仅被简化成科学(或实证论)的探究。而且,为了恰当地把功能主义理论置于范围更广的行政文化视域中,我们就不得不寻求一个一般性的人类理解理论,并将几乎从每个点上与普遍接受的或经典的理论进行对比。 德国哲学家狄尔塞(wilhelmdilthey,1833-1911)曾介绍过一种研究社会和文化的新方法。他强调,从学者们用以探究社会现象的方法论而言,在自然科学与人文学科和社会科学之间存在着根本性的不同之处。自然科学家运用普遍法则来试图阐明某种现象;而人文学科和社会科学学者则试图通过一些确定的经历,并依赖研究目的,来理解某种现象。如此一来,狄尔塞就把诠释理论带进了“历史知识和人文科学的哲学境界”,其中阐释人类活动的方法基本上是心理的或直觉的。 胡塞尔(edmundhusserl,1859-1938)则把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中的经验主义科学)批判成以“幼稚的客观主义”(或现实主义)来看待社会现实。他特别是对“自然主义”(经验主义或实证论)在哲学探索中企图建立真理持否定态度。胡塞尔强调理解“生活世界”的重要性;强调通过观察体验认知的平凡世界和即得经历的重要性。这个生活世界被看成是活生生的和俗世尘嚣的世界,胡塞尔将其形容成并赋予了这样的内涵:我们人类正经历变化着的事物、期望、情感和观念等等。这个尘世和生活的世界先于所有的内心反省而存在,并且我们必须做如此理解:这个尘世赋予在其中发生的其他所有可能经验世界以意义。 狄尔塞和胡塞尔作为诠释学和现象学哲学家,对进一步推进解释视维的发展发挥着巨大的影响力。其他持解释视维的西方思想家,如海德格尔(heidegger)、萨特(sartre)、梅洛—庞蒂(merleau-ponty)、米德(georgemead)和泰勒(steventaylor)等,通过批判自然科学式探究的预先假定,以及通过提倡发展总体上理解历史、文化、语言、传统和人类现象等的新兴方法,来强调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的不同。但是近年来,解释实践活动中所存在的缺陷也遭到一些后现代思想家如罗蒂(rorty)和德瑞达(derrida)的非议。使解释成为独一无二的方法,尤其是使其与行政管理紧密相联的正是解释视维对社会现象持构成主义(constructivist)的立场。这种构成主义立场强调辩证法以非决定论(非因果关系)方式存在的可能性,并且在此方式下,目标、规划、方案则被视为通过参与者们所持有观念和经历的相互分享而使共同行动得以合法化。 解释方法提供了一系列观念和假设帮助我们来理解社会现象和行政管理现象,现可把这些相互联系的观念列举如下: 第一,解释视维,特别是建筑在现象学基础上的解释视维,通过社会情境的参与者角度来寻求理解和阐释社会现实。解释视维在个人的意识和主体性领域中,是通过参考行动的参与者而不是观察者的框架来探求解释。解释视维把社会现实看成是由那些对社会抱有自身利益需求的人引发的突发社会过程。人类是社会真实的创造者,他们通过社会互动来建立社会现象的意义,通过社会互动和观念的分享,一个修正(妥协)意义的活动就出现了。 第二,理解社会现实开始于成功有效的解释活动。正如塞尔沃曼(davidsilverman)指出的:“解释的任务在于理解被解释者,创造解释在于提供对被解释者的理解。”例如,要考察行政管理沟通,现象学(或诠释学)解释就会关注借助于去解释沟通内容的活动,来理解并得出沟通者之间沟通经历的意义。因而,从解释者和内容(或资讯)关系的角度,意义可能被探究和描述。就此层面而言,解释是一种定性的描述。从这种联系可以看出,意义是被创造出来的。 第三,由于个人不仅为他或她自己存在,也为其他人的共同体而存在,因此理解构成各类组织和共同体的主体之间的交互关系就是必要的,即使人与他人之间时常存在着冲突。譬如,在工作场所,人们不仅有着个人利益,而且还必须同他人进行交流。舒茨(alfredschutz)把人的社会交往描述为“我们的关系”(we-relationship),即当两个人处于面对面联系的情况下,他们相互觉察、理解以及分享各自的经历。通过主体之间的相互反省和对话,他们可以对某种情境的意义得出一致看法。要实现主体间的相互影响,“我们的关系”必须是互动性的社会过程:两人必须接触、扩大和丰富彼此之间的理解。在组织中,主体间相互理解使得组织成员的集体活动成为可能。 第四,解释理论家认为,功能主义对人类行动的阐释忽视了对实证论和经验论的认知论之理论预先假定及局限性的审视。功能主义的根本失误在于其对人类和行动所做的假设。功能主义关于人的内容的假定是:主要地说,人是消极被动的客体,屈从于象组织、经济、政治和社会等环境因素的影响。解释理论家则把人定义为积极、有目的和创造性的主体。人们之所以使其行为与法律或职业规章等组织的和外部的要求保持一致,那是因为这是替政府组织工作的任何人无法逃避且必须履行的义务。但是,对于行政官员和管理者来说,迫使组织成员应有一定行为,人们应顺从与合作,这些规范所要求的正当理由必须能够被从事实际活动的成员个人所理解。假如成员们深信,为了平等地对待当事人必须坚持统一的规章和制度,那么,从成员们自己的观点来看,他们自身的行为才能被证明是绝对正当的。因此,相信和行动的理由同行动者对义务所做的解释以及对组织规范和目标的自愿信奉是不可避免地联系在一起的。这样,不考虑个人对于规范要求所做解释的组织义务,将仅会变成具体化的组织需要。正如马克斯·韦伯(maxweber)所指出的:“当并且在行动者个人赋予行动以主观意义的限度上,行动就包含着所有的人的行为。” 第五,因为人们的价值观念是异常复杂、常无定所、非理性以及总体上不具体的,所以就必须以非决定论的(非因果关系的)方式来理解人类行动,即必须从主体者看法的角度来理解。理解并不是由理论来决定的,而是经由研究者对主体的情景移植(empathy)来取得的,主要的研究方法是解释人的表现、情感、交谈、人造物和象征符号。 正如解释和定性研究者所看到的,人文科学把重点放在对日常世界中人的经历进行研究上面,也正是在这个日常世界中,动态的行政管理过程得以产生。通过行动和相互影响,人类的秩序才得以建立和重建,因而研究者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听、观察和解释主体各种经历的意义来研究这个流动的人类世界。作为主流行政管理基础的功能主义和实证论的方法,其目的是通过得到显而易见的而不是定性、隐含和心照不宣的知识来阐释和预测社会现象。 因为各种各样的组织问题深深地植根于历史和行政组织文化,所以就有必要运用这样一种方法:它有助于使我们关注在社会内容条件下人们所发觉的根本性问题。事实上,解释和批判方法较少地关心得到或验证经验知识,而更多地则是关心理解各种意义。定性研究方法,譬如现场观察研究和访谈分析方法,其目的是从涉及人类行动、象征符号、沟通、经历、价值观念、情感、历史、传统、文化、语言等社会内容中得到学习。为了去理解一个社会情境,研究者必须使用一些朴实无华的方法收集信息,这样才能够向主体学习,以及批判地反省研究设想和研究程序。定性和解释研究方法中理论联系实践,并非实证论和经验论研究的决定论过程,而是一个开放的、能够不断地与主体和社会环境相互影响的以及通过社会实践学习的过程。 总之,解释方法旨在寻求理解为什么事件会这样发生以及人们在不同情境中会怎样行动的共享假设(尽管通常是不明确的)。梅洛—庞蒂指出:“理解最终总是此时此地构建、建立、导致对客体的综合。我们分析一个人的身体和感觉时,其实揭示着比此过程更为深刻的我们与客体之间的关系。”对于解释理论家来说,从主体看法的角度来理解社会现实是所有人类活动的基础,并且借助这个手段社会生活和集体行动得以实现。 二、批判反省的需要 在现代行政管理的历史进程中,有一个令人惊叹的理论观念经久不衰,这就是理性主义。在行政管理和组织理论的字里行间,可以发现理性主义在制度性活动和人类活动中被广泛讨论的踪影。当然,也有一些学者,如尼采(nietzsche)和当今的后现代主义者们,就以反理性的面目出现。反理性主义者承担反传统的任务,但是并没有成功地克服非理性主义所易犯的理论错误,反理性主义者不对构成主义感兴趣,而是把纷繁复杂和破碎不整的问题作为自己关注的焦点。这样,它就无法在处理组织基本问题,如社会秩序、效率、产出能力、沟通、组织变迁和问题解决等方面,提供有意义的建议。尽管后现代主义者是以针对理性主义而进行的反传统的面目出现的,但是他们主要关心在解释过程中诸如内容分解和解释说明等问题上面。 相反地,批判理论主要关注功能主义、制度主义和构成主义等所有理论视维之间跨学科的对话上面,以及为管理活动提供报告方面。批判理论已成为一支批评主流社会理论预先假定的重要知识力量,并且批判视维的争论理由显而易见地得到后构成主义和后现代社会理论的支持。正如凯尔纳(kellner)所暗示的,在社会学领域,批判理论(包括当初的法兰克福学派)和后现代社会理论为行政管理理论带来了多学科的研究取向,从哲学、社会学、政治理论、心理学、文化理论、政治经济学和历史学等领域中介绍了研究视维。批判理论(并非没有争议)批判了主流行政管理的理论与方法;通过为改革现今的制度以及促进行政管理人员基于集体理解采取民主行动而提供新的理论选择,批判理论更是有力地推动着变革。 尽管批判理论还没有得到完全发展,但是这些被许多理论家如阿德诺(adorno)、霍克海默(horkheimer)、哈贝马斯(habermas)、杰伊(jay)、施洛尔(schroyer)等所坚持的观念与理解行政管理中的问题直接相关。建筑在批判理论视维基础之上的行政管理,提倡努力地去影响根本性制度的变革,提倡对制度问题和人的价值观念问题、主体和客体、经验分析科学和诠释(历史的解释)科学、价值中立立场和价值涉入立场以及人的本质中积极能动的方面和消极被动的方面等进行批判性综合。批判理论反对在主体和客体之间或研究者和研究对象之间进行本质性的区分。 批判理论对进行行政管理研究持价值批判态度。例如,由于选择或设计一个理论架构和对事实知识进行分析这两者都受到研究者个人价值观念的影响并且最终使社会现实客观化,那么就有必要对理论(或假设)试验和经由客观研究而得到的经验数据的局限性进行解释,并批判性地重新考验所假定的价值中立观(如韦伯所指出的)。为此目的,解释视维和批判视维为选择性地研究行政管理问题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批判理论另一个重要的方面是,去认识众多阐释视维的力量和缺限,并批判性地把它们融入为一个范围更广阔的解释架构中。从这方面说,批判理论为行政管理提供了一个解释性的方法。通过摒弃制度对人类非人道的统治以及行政人员惯常性的行为,批判的行政管理理论根据行为如何符合伦理道德和行动怎样负有责任,来理解和解释所存在着的行为和行动。通过新旧解释方案相互影响、综合为一个辩证的过程,从而使变革得以产生。 假如人们要开放地面对不同理论视维的批判性分析和选择性地变革制度和行动,那么他们必须是自我反省的。自我反省是运用自觉意识,点燃理智之光,照亮个人知识所基于的内在化假设,从而构建个人关于社会秩序、合法行为意识方面的社会知识以及理解和行动所赖以形成的基础。哈蒙(michaelharmon)把自我反省描述为“这样一个过程,人们监视自我内心生活的流动,为的是清醒地认识有意识的目的性行动同那些行动中所反映的不明显的、深层心理构想之间的联系”。哈蒙强调行政管理者必须通过自我反省和对他人所承担的义务使责任重新个体化。自我反省意味着,行政管理者在实现角色任务时去积极能动地“创造”而不是消极被动地“得到”或“接受”责任。 由我们所认识并体现在我们行动中的组织和行政管理世界,正如我们清醒地意识到的,是主体性和相互主体性的组织管理世界,其终极本体论不是植根于自然,而是个人意识活动的历史累积。它是一个相互主体性地分享着世界和日常生活的领域。这样,在这个世界里,自我反省就使理智得到体现,它为理论性地理解由自我和社会现实之间相互构成的关系提供了一条方法,它是理解意识的神秘本质、自我、现实、意义和秩序的人道主义手段。自我反省仅是赋予人类的实践,它是面向意识基础并面向社会秩序预先假定基础所进行的激进的内心理智活动。一个自我反省的人着眼于这种判断基础,为的是通过信念使他的观念有意识地得到坚持,或是为了使观念更适合人类的需要而改变它。 三、行政管理相关的问题 解释和批判理论,其理论观念和方法的运用所面临的一些问题有:一、术语的非普遍性;二、对待行政管理现象的习惯(非批判的)方法;三、理论联系实践的困难。 第一个困难,即这两种理论视维其术语的非普遍性,是学者们对所用理论词汇和抽象隐喻常感全然困惑的原因。大多数学者不是很通晓解释理论的文献,他们对某些所介绍的语言感到陌生。要试图对某一理论的理论假设以及对社会和行政管理实践进行批判,那么专业术语的使用或新隐喻的创建则是必要的。其目的是为了摆脱当今行政管理理论现状的僵局特征。激进的和自由主义理论家的主要任务并非要使人们确信理论假设的缺点(或弱点),而是用辩论去证明选择性的观念,以激起智力的交流。作为一种结果,分裂化的学术努力还会继续下去。 另一个困难来自于人们通常对熟知的理论假设和活动持非批判态度而形成的习惯思维定势。大多数行政管理学者和实践者习惯于在关注制度的、功能的、经济的以及行政管理政治层面的理论架构下工作,并且大多数这类学者和实践者对不符合熟知架构的认知选择方法不感兴趣或不予注意。譬如,当我给自己的研究生或学期培训小组的实践者指派诸如新组织设计这类问题解决的任务时,他们经常把应用诸如描绘层级结构、勾勒权威格局、描述新雇用人员的功能责任等这类正式组织的基本要素作为开端。通常,有些人会关注与传统组织方法相关的问题,并且坚持应从人道主义、学习、变革、文化多样性、可持续发展等方面来讨论组织活动更为广阔的面向和假设。 最后,对于许多人来说,理论观念的效用落到其与行政管理者实践考虑的相关性上面,诸如提高效率、绩效和产生能力的问题。大多数行政管理研究者关心通过演绎理论而得到事实资料和通过行政管理情境的假设来阐释行政管理的现实;在进行实证论研究时,为了阐释和预测行政管理现象而采纳一种独特的理论视维。大多数解释研究普遍是定性取向的;描述和提供定性研究的发现对于大多数持经验取向的行政管理学者来说不是太令人信服。 尽管存在上述局限,但是作为反主流力量的任何新理论视维都值得引起行政管理学者的注意。起初,行政管理的事业是理性地管理政府功能的活动,但是,当今行政管理的范围要比政府组织做什么和怎样做大得多。从该领域绝对地必须从广泛的内容——人类、共同体、社会和世界等层面——去看待这个意义上说,行政管理的今天与以前的日子是不同的。 假如我们作为行政管理者想理解复杂的关系,想承担起提倡的角色并与社团内外的人们一道工作,那么我们就必须超越那些显而易见的事实性的发现。批判性地说,许多行政管理中传统的和狭隘的方法缺乏理智实质。作者并非暗示:针对眼前考虑,如效率、产生能力、定量化政策研究、绩效评估、人类行为的阐释等管理取向的研究,不存在有效性和理智成就。该文趋向于认为:负责任的行政管理学者应有理智好奇心,有批判某些琐碎观念和知识的紧迫感,并把他们的精力投注于去辛勤地探索选择性的视维。 四、结论 现代行政管理,在很大程度上正如科层制管理所体现的,是由一系列规章和层级节制关系在决策及问题解决中的运用而决定的。管理过程总是由组织层面向个人层面流动。为领会行政管理中解释和批判理论的要点,行政管理研究者个人需将他或她的理智视维做至少是暂时的分类,应试图从人类视维(人类活动或实践)的角度去理解社会(或行政管理)现实。研究行政管理的学者有必要把管理过程和社会互动看成是由个人层面向组织层面的流动。缺乏对社会现实的足够理解,管理(来自上层)和社会互动(来自下层)之间有意义的平衡(基于批判综合)就不可能得到发展。 通过组织和共同体成员(理智的)合理的沟通,解释和批判分析可以有意义地在行政管理内部严谨地得到实践。因而,就有必要把批判态度植入行政管理思考中,不仅有必要批判地审视产生行政管理知识所使用的认知假设,而且有必要去理解行政管理制度结构得以形成的行政管理秩序的预先假定基础。解释和批判研究的显著作用在于能够帮助人们更清楚地看到及更牢固地理解行政管理者的非完整的信息和行为所反映出来的行政管理现实。解释视维尽力揭示行政管理之预先假定的问题层面,它触及到知识的基础和行政管理的实践。在这里,实践永远使程序作为解决问题的先决条件不再是绰绰有余的。 行政管理毕业论文:保险行政管理毕业论文:论保险公司保险投资 (1) 行政管理毕业论文 一、前言 保险投资在保险公司的经营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但是目前我国保险公司资金运作现状并不尽如人意,保险公司作为一个商业企业,其根本目的在于追求利润的最大化,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保险公司利润已不能单纯依靠收取的保险费与一定概率下的保险赔付差额,而是越来越倚重于保险投资的有效运营。因为保险与给付之差,其利润率是一定的,而且还有减少的趋势,而保险投资的运营,其预期的利润率却是无限大的,所以只有安全有效地进行各种投资运营才能使保险资金获得长期稳定的增长,使保险公司获得较高的利润。可见有效的资本运营是现代保险业的支柱,是保险经营发展的生命线。 二、我国保险投资的历史和现状 (一)我国保险投资的历史沿革 建国初期,我国保险企业的资金按规定只能存入银行,所得利息全部上缴国家财政,无任何保险投资可言。经过20年的停办以后,我国保险业随着改革开放而获得新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1980年开始恢复办理国内保险业务,并积极发展国外保险业务。 1984年11月,国务院批转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关于加快发展我国保险事业的报告》中指出:“总、分公司收入的保险费扣除赔款、赔偿准备金、费用开支和纳税金后,余下的可以自己运用”。1985年3月国务院颁布的《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又从法规的角度明确了保险企业可以自主运用保险资金。这不仅是我国保险体制改革的一次重大突破,也是增强我国保险业活力的一项战略性措施,对加快我国保险业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我国保险企业投资大体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初步发展阶段:1984年至1988年底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取得投资权后,从1984年下半年开始,总公司在北京、江苏等地尝试性地开展投资(包括贷款)业务,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城市分公司也相继开展保险投资业务。 在这一阶段,中国人民银行对保险企业的投资活动实行严格管理,一是对资金运用规模实行计划控制,例如1986年人行对人保下达2亿元投资额度。二是对资金运用的方式与方向作了严格规定。1986年人保的资金运用被限定为投资地方自筹的固定资产项目。1987年批准试办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和购买金融债券。这一阶段的经营效益不大理想,资产运用率和投资收益水平都比较低。以1986年为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国内业务汇总的资产运用率只有9.23%,投资收益率仅为0.83%。 2、调整整顿阶段:1988年底至1990年底 由于面临治理整顿的经济环境和紧缩信贷规模的局面,加之保险业本身经营效益不佳,我国保险投资业务于1988年底进入调整整顿阶段。其内容和措施有:总结前几年资金运用工作的经验和教训,严格执行信贷计划,严肃利率政策,把资金转投到流动资金贷款方面,坚持“十不贷”和注意“重点倾斜”并采取了担保和银行承兑汇票抵押等手段,努力提高资金运用的安全性与收益性。在这一阶段,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工作除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外,大部分工作放在对原有投资贷款项目的清理的催收上。资金运用的范围被限定为流动资金贷款、企业技术改造贷款、购买金融债券和银行同业拆借。 3、进一步发展阶段:1991年至1995年 经过两年多的调整整顿,加之宏观经济形势的好转,保险投资业务于1991年开始进行新的发展阶段。在这一阶段,保险投资在保险界得到了普遍认同和重视。两家新成立的全国性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先后加入了保险资金运用的行列。保险投资规模不断扩大,1992年底。人保、平保、太保三家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余额达109.46亿元。保险投资的范围有所拓宽,证券投资得到较大发展,保险投资收益得到提高。 4、规范发展阶段:1995年至今 随着1995年《保险法》的出台和实施,各保险公司遵照《保险法》调整业务,以符合《保险法》的要求。《保险法》的实施,为我国保险投资业务的规范与健康发展奠定的基础。 (二)我国保险公司保险投资现状 1、决策机制薄弱 目前许多保险公司尚未建立一套规范有效的决策机制,人保财险公司直到2003年下半年才成立了专门的保险投资公司。决策的盲目性、被动性、随意性十分突出,在仅能投资债券的时期,这类决策机制不会体现任何危机,对于资产规模迅速壮大的保险公司来说,更是掩盖了其决策的弊端:决策机制落后,决策反馈机制尚未建立,在保险公司进入基金市场后会充分暴露出来。 2、保险投资渠道狭窄 1998年以前,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渠道限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2000年3月1日起实行的《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中国保监会指定的中央企业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而西方国家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法定渠道则较广泛。如美国、日本就规定保险公司可进行政府债券、公司债券、股票、抵押贷款、不动产、保单放贷等业务。 3、保险资金利用率低 保险资金的利用率,在国外基本上达到90%,而在我国还不到50%。有限的保险资金主要用于银行存款。据统计,1998年人保、平保和太保三大保险公司保险资金的40%—60%局限于现金和银行存款,保险资金基本上无“运用”可言。截止到1999年底,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率还不到20%。为了保证保险资金的安全,保险公司将大量资金存于银行,由银行进行专业的资金运用,而保险公司只能获得固定的较低的存款利息,银行存款的利息已经远远不能使保险资金保值、增值了,保险公司必须开拓出投资新领域来保证其资金的收益性、安全性。 4、保险投资缺乏相应人才 保险投资涉及到存款、国债、证券等多个领域,因此保险投资人才必须对国家经济发展有远见,对各行业发展有底数,才能有胆略,有灵活性,善于捕获商机,在资本市场上获得丰厚的回报。而我国保险公司由于历史原因,现有员工基本上由军转干部、金融机构及政府部门调入和正规大学毕业生三部分组成,且前两部分约占公司员工的70%,年龄大都在40周岁以上。这样的人力资源结构,呈现出明显的弊端,即知识结构老化,缺乏创造力。保险公司要想从保险投资中获益,就必须引进相应人才,同时注重公司内部年轻人才的培养。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5、保险公司管理水平落后,影响保险投资收益 由于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管理体制落后,投资缺乏科学决策,许多公司在科学决策、内部约束机制方面比较薄弱。由此出现了许多领导项目贷款、人情贷款等。这些项目贷款很多无法收回投资本息,甚至成为呆账、坏账。管理水平的落后,影响了投资收益。 中国的保险公司要生存,保险事业要发展,客观上要求保险资金实现有效运用,但是这并不是说中国马上就完全放开对保险资金运用的限制,还有一些地方需要去完善,还有一些制度需要制定,这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三、建立我国保险投资体制的构想 (一)保险投资客观上需要建立有效投资体制 所谓保险投资体制是指保险投资活动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的总称。保险投资机制建立的目的在于提高保险投资的收益,降低投资风险。 保险公司的承保业务与投资业务是现代保险业的两个重要特征,其中保险投资业务已经成为现代保险公司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手段。一方面,保险投资业务的发展,将扩大保险公司的盈利,增加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和经营和稳定性。同时,保险公司收入的增加,将使保险公司有能力降低保险费率,减轻被保险人的负担,提高保险公司的竞争能力。我国保险业如果没有投资收益作为基础,加入WTO后,在承保业务上很难与国外保险公司进行价格(费率)竞争。另一方面,保险投资业务的发展和获利可以弥补业务上亏损,维持保险公司的生存和发展。如1987年英国两大保险公司保险业务亏损分别为0.64亿英镑和1.08亿英镑,而投资利润为2.04亿英镑和2.49英镑,盈亏相抵后,还有不小的综合盈利。从近期国际保险业的发展特点来看,保险公司的主要收益已经从传统的承保收益逐步转移为投资收益,如美国产险业务自1978年以来连续21年出现承保亏损,主要收益来自于投资收益。 由于保险经营是一种负债经营,因而保险资金的运用除了考虑投资的收益外,还必须保证投资的安全性。因此,市场的开放,投资工具的增加和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大,客观上需要保险公司进一步加强投资机制的建设,提高化解风险的能力,保证保险资金实现安全性和投资收益的协调。 (二)保险业应尽快建立、健全保险企业的制度和规范 建立和完善中国保险投资体制是一个系统工程。只有保险公司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加强经营管理,才可能为高水平、高效益的保险投资提供根本制度保证。如何加强经营管理,我个人认为可以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加大公司运作的透明度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运用法律武器,严惩那些损害股东权益的行为,有效地维护股东的权益。 第二、建立和完善对经理层的约束和激励机制,彻底改变旧的用人机制,让市场和竞争来决定经理的选拔,使经理的报酬与公司的业绩直接挂钩。 第三、加强管理创新,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摒弃旧的、传统的管理模式及其相应的管理方工和方法,创建新的管理模式及其相应的方式和方法。 (三)进一步拓宽资金运用渠道 保险资金运用是保险公司稳健经营的基础,是关系到保险公司经营状况的重要因素。 由于我国保险业起步较晚,加之其它种种原因,目前我国保险资金运用存在的问题是证券投资基金规模太小;保险公司无法控制入市资金的风险;在目前封闭式基金占据主流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只能被动的分红,其变现很难实现;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过窄;保险资金中短期性行为严重。 针对这些问题,必须进一步拓宽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加快资金入市步伐,使我国保险业能够持续快速发展。 1、保险资金入市 (1)保险资金入市可以增强保险公司的盈利能力,如果运用得当,还可有效解决保险公司所面临的“利差损”问题。在《保险法》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投资,仅每年的利差损就有3至6个百分点,这为保险公司的长期发展埋下了巨大隐患。在银行存款的利率为2.25%,国债的买卖收益最多不过6%-7%,在同业拆借市场上,因资金量有限,所以收益率微乎其微。而在2000年保险公司投资证券基金的平均收益达12%。因此,保险资金入市,从长远来看,对保险公司增加盈利能力、解决“利差损”具有重要的意义。 (2)保险资金入市可以有效改善保险公司资产结构。如果允许保险资金按严格的比例进入证券市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资金闲置的压力。因为保险资金进入证券市场是进行股权的交易,在证券市场机制作用下,根据保险资金运用原则,保险公司必然将资金投入到效益好、有成长性的企业中去,这样客观上就使保险资产得到了相应的改善。 (3)从长期来看,保险资金入市对于启动保险消费将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保险资金入市无疑使国家找到一种对资金更有效的配置方法,从而使部分社会资金与证券市场之间形成纽带。在这个纽带的连接过程中,不但可以改变整个社 资金的结构,还可以使经济发展得到更大的保障,以便使国家、企业、个人以及保险公司更好的发展。 (4)保险资金入市,可以增强我国保险公司的国际竞争力。随着我国加入WTO,保险业面临着更大的冲击,承受着更大的压力。保险公司除了用提高服务质量来争取保单,扩大客户群外,其所得到的保费收入如何获取最大的安全收益是关键问题。在发达国家,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较我国畅通的多,除了存入银行和购买国债外,还可涉足证券市场甚至房地产业。所以,保险资金入市,可以增强我国保险公司与国外保险公司的竞争实力,更好地奠定加入WTO后的经济基础。 (5)保险资金入市可有效缓解证券市场中资金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矛盾,有助于稳定证券市场。随着保险业的不断发展,可入市的保险资金的规模将越来越大,必将会改善证券市场的资金结构,它对证券市场的长期发展所起的作用也会越来越明显。 2、保险资金进入短期拆借市场。 尽管保险公司都有较高的信誉,但上前还不能以信用方式进入短期拆借市场,而须有抵押。如果能直接以信用方式进入短期拆借市场,可以为保险公司提高资金运用效率提供方便。 3、扩大可投资的企业债券范围。 目前保险资金只可购买铁路债券、电力债券和三峡债券,应扩大到其他的企业债券。尽管企业债券质地有好有坏,或者说存在风险,但应相信保险公司有一定的鉴别能力。 4、进行资产委托管理。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资产委托就是保险公司以合同的形式把资金委托给专业的资产管理公司进行运作。它的最大好处是保险公司省心省力,不必事事躬亲,同时由专业公司进行操作,也可确保较高回报。 (四)培育专门资金运用人才 我国加入WTO将使保险业面临更加严峻的考验,保险公司如何作好准备,采取措施,搞好投资收益,上面已经从体制和机制创新、拓宽资金运用渠道等多方面进行了探讨,但要确保这些对策措施具有现实的针对性、决策的参考性和实施的可操作性,关键在人,关键取决于目前保险公司干部职工队伍的素质。因此,首先要改变干部队伍年龄老化问题,采取买断工龄、提前内退等方式,分流一批年龄老化的人员,以保证队伍的生机与活力;其次,要从管理入手,通过秘诀革,建设与国际接轨的一流现代化商业保险公司的高效精简的机关管理体制,尽快与国际经济接轨;再次,要注重人才的引进和使用,以及后备干部和后备人才的储备。目前,当务之急是要围绕加快效率的长远目标,建立结构合理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以及培养选拔一批优秀的中青年干部,建立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后备干部队伍,构建既有长期培养对象,又有近期可以上岗的人才储备库 行政管理毕业论文:非理性人寿保险行为 行政管理毕业论文 保险是一项风险转移的商业活动。由于风险无所不在无处不有,理性的人们应该厌恶风险[1],需要丰富多彩的保险产品规避风险。这正是保险公司存在的理由。 但人的理性是有限的。人们的经济行为往往是非理性的——这是心理学对经济学的重要贡献。面对风险决策,人们是会选择躲避呢,还是勇往直前?保险公司如何面对客户非理性——甘冒风险拒绝保险的行为呢? 一.人的非理性拒绝保险 让我们来做这样两个实验。一是有两个选择,A是肯定赢1000(1000,1),B是50%可能性赢2000元,50%可能性什么也得不到(2000,0.5)。你会选择哪一个呢?超过80%的人都选择A,这说明人是风险规避的。二是这样两个选择,A是你肯定损失1000元(-1000,1),B是50%可能性你损失2000元,50%可能性你什么都不损失(-2000,0.5)。结果,超过70%的人选择B,这说明他们是风险偏好的。 可是,仔细分析一下上面两个问题,你会发现他们是完全一样的。假定你现在先赢了2000元,那么肯定赢1000元,也就是从赢来的2000元钱中肯定损失1000元;50%赢2000元也就是有50%的可能性不损失钱;50%什么也拿不到就相当于50%的可能性损失2000元。 由此不难得出结论:人在面临获得时,往往小心翼翼,不愿冒风险;而在面对损失时,人人都成了冒险家了。这就是卡尼曼“前景理论”的两大“定律”。 人在面临获得的时候,喜欢躲避风险,而在面临损失时,却又倾向于冒险了。这是卡尼曼[2](Kahneman)与特沃斯基(Tversky)的“前景理论”[3]的重要观点。理性使我们规避风险,非理性又让我们有风险偏好。 在人寿保险行为中人们有同样的非理性行为。纯粹保障型产品没有储蓄型产品受欢迎。保险是一种损失性风险,这是由保险基本原理——损失补偿——决定的。用“前景理论”的实验描述人寿保险就是两种选择保险A有50%[4]可能死亡损失生命和1000元(保费)获得2000元(保险金),50%生存但损失1000元(保费),不保险B有50%可能死亡损失生命,50%生存而没有损失。如果把保险金当成对生命损失的补偿,那么A是(-1000,1),B是(-2000,0.5)。大部分人选择不保险B,这说明他们是风险偏好的。所以人们的非理性拒绝保险——风险规避——而寻求风险。 二.非理性人寿保险产品 显然,保险公司不会有上述的损失概率达到50%的产品。保险人经营的风险发生的概率一般不高。这是保险产品的经济可行性要求。理性上讲,保险的目的是风险转移与损失分担。只有纯保障性产品才是被保险人最理性的保险选择。由于人们面对损失的非理性,纯保障性保险产品往往不被市场接受。人寿保险市场主要是具有储蓄[5]功能的产品。长期死亡险和短期意外险占总保费比例不到十分之一,加上健康险也不到五分之一。 2002年全国人身保险保费2275亿,其中人身意外伤害险保费79亿,健康险保费122亿,寿险保费2074亿[6]。占人身险保费91%以上的寿险保费中属于纯保障责任的保费不到10%。大量的还本性的两全险和养老金险,客户可以反还保费同时又得到了保险保障。其实是用客户保费的利息充当了保险保障的保费。这种利息收入对客户不敏感。这就是芝加哥大学萨勒(Thaler)教授所提出的“心理账户”的概念。 钱就是钱。同样是100元,是工资挣来的,还是彩票赢来的,或者路上拣来的,对于消费者来说,应该是一样的。可是事实却不然。一般来说,你会把辛辛苦苦挣来的钱存起来舍不得花,而如果是一笔意外之财,可能很快就花掉了。 这证明了人是有限理性的另一个方面:钱并不具备完全的替代性,虽说同样是100元,但在消费者的脑袋里,分别为不同来路的钱建立了两个不同的账户,挣来的钱和意外之财是不一样的。 比如说今天晚上你打算去听一场音乐会。票价是200元,在你马上要出发的时候,你发现你把最近买的价值200元的电话卡弄丢了。你是否还会去听这场音乐会?实验表明,大部分的回答者仍旧会去听。可是如果情况变一下,假设你昨天花了200元钱买了一张今天晚上的音乐会票子。在你马上要出发的时候,突然发现你把票子弄丢了。如果你想要听音乐会,就必须再花200元钱买张票,你是否还会去听?结果却是,大部分人回答说不去了。 可仔细想一想,上面这两个回答其实是自相矛盾的。不管丢掉的是电话卡还是音乐会票,总之是丢失了价值200元的东西,从损失的金钱上看,并没有区别,没有道理丢了电话卡后仍旧去听音乐会,而丢失了票子之后就不去听了。原因就在于,在人们的脑海中,把电话卡和音乐会票归到了不同的账户中,所以丢失了电话卡不会影响音乐会所在账户的预算和支出,大部分人仍旧选择去听音乐会。但是丢了的音乐会票和后来需要再买的票子都被归入同一个账户,所以看上去就好像要花400元听一场音乐会了。人们当然觉得这样不划算了。 同样的,保险客户对所交保费与保费的利息建立了不同的帐户,保费是自己付出的而利息是获得的“意外”之财。显然,保险客户更看重保费。 这种保险市场的选择正好映证了“前景理论”的结论。面对客户的非理性选择,保险人要有针对性的非理性产品。 三.非理性寿险营销 面对人们的非理性决策,在寿险营销中必须抓住客户心理,理性地进行非理性营销。 1让计划书看起来很美 卡尼曼在做诺贝尔演讲时,特地谈到了一位华人学者的研究成果,他就是芝加哥大学商学院终身教授、中欧国际工商学院行为科学中心主任奚恺元教授[7]。 来看一个奚教授于1998年发表的冰淇淋实验。现在有两杯哈根达斯冰淇淋,一杯冰淇淋A有7盎司,装在5盎司的杯子里面,看上去快要溢出来了;另一杯冰淇淋B是8盎司,但是装在了10盎司的杯子里,所以看上去还没装满。你愿意为哪一份冰淇淋付更多的钱呢? 如果人们喜欢冰淇淋,那么8盎司的冰淇淋比7盎司多,如果人们喜欢杯子,那么10盎司的杯子也要比5盎司的大。可是实验结果表明,在分别判断的情况下(评点:也就是不能把这两杯冰淇淋放在一起比较,人们日常生活中的种种决策所依据的参考信息往往是不充分的),人们反而愿意为分量少的冰淇淋付更多的钱。实验表明:平均来讲,人们愿意花2.26美元买7盎司的冰淇淋,却只愿意用1.66美元买8盎司的冰淇淋。 这契合了卡尼曼等心理学家所描述的:人的理性是有限的。人们在做决策时,并不是去计算一个物品的真正价值,而是用某种比较容易评价的线索来判断。比如在冰淇淋实验中,人们其实是根据冰淇淋到底满不满来决定给不同的冰淇淋支付多少钱的。 在为客户设计保险计划时,可以附加风险很低的保障责任。客户花相对主险保费很少钱获得很高保障(保额)。这让客户看起来很美的计划书必容易让客户满意。 2突出客户获得“前景理论”的另一重要“定律”是:人们对损失和获得的敏感程度是不同的,损失的痛苦要远远大于获得的快乐。在寿险营销中通过适当的话术突出客户获得的快乐,弱化损失的痛苦。 先让我们来看一个萨勒曾提出的问题:假设你得了一种病,有万分之一的可能性(低于美国年均车祸的死亡率)会突然死亡,现在有一种药吃了以后可以把死亡的可能性降到零,那么你愿意花多少钱来买这种药呢?那么现在请你再想一下,假定你身体很健康,如果说现在医药公司想找一些人测试他们新研制的一种药品,这种药服用后会使你有万分之一的可能性突然死亡,那么你要求医药公司花多少钱来补偿你呢?在实验中,很多人会说愿意出几百块钱来买药,但是即使医药公司花几万块钱,他们也不愿参加试药实验。这其实就是损失规避心理在作怪。得病后治好病是一种相对不敏感的获得,而本身健康的情况下增加死亡的概率对人们来说却是难以接受的损失,显然,人们对损失要求的补偿,要远远高于他们愿意为治病所支付的钱。 健康险中有一种住院津贴的责任,相对补偿性的医疗报销责任,住院津贴是很受欢迎的产品[8]。被保人觉得报销性责任没有给他带来额外“收获”,而津贴却有“收获”。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再来看一个卡尼曼与特沃斯基的著名实验:假定美国正在为预防一种罕见疾病的爆发做准备,预计这种疾病会使600人死亡。现在有两种方案,采用A方案,可以救200人;采用B方案,有三分之一的可能救600人,三分之二的可能一个也救不了。显然,救人是一种获得,所以人们不愿冒风险,更愿意选择A方案。 现在来看另外一种描述,有两种方案,A方案会使400人死亡,而B方案有1/3的可能性无人死亡,有2/3的可能性600人全部死亡。死亡是一种失去,因此人们更倾向于冒风险,选择方案B。 而事实上,两种情况的结果是完全一样的。救活200人等于死亡400人;1/3可能救活600人等于1/3可能一个也没有死亡。可见,不同的表述方式改变的仅仅参照点——是拿死亡,还是救活作参照点,结果就完全不一样了。 在表述方式上将得与失参照点平移以“获得”为中心。例如损失20元保费,获得200020元保额(保额加反还保费[9]),表述成(净)获得200000元。 3改变客户的参照系 不过,损失和获得并不是绝对的。人们在面临获得的时候规避风险,而在面临损失的时候偏爱风险,而损失和获得又是相对于参照点而言的,改变人们在评价事物时所使用的参照点,可以改变人们对风险的态度。 比如有一家公司面临两个投资决策,投资方案A肯定盈利200万,投资方案B有50%的可能性盈利300万,50%的可能盈利100万。这时候,如果公司的盈利目标定得比较低,比方说是100万,那么方案A看起来好像多赚了100万,而B则是要么刚好达到目标,要么多盈利200万。A和B看起来都是获得,这时候员工大多不愿冒风险,倾向于选择方案A;而反之,如果公司的目标定得比较高,比如说300万,那么方案A就像是少赚了100万,而B要么刚好达到目标,要么少赚200万,这时候两个方案都是损失,所以员工反而会抱着冒冒风险说不定可以达到目标的心理,选择有风险的投资方案B。可见,老板完全可以通过改变盈利目标来改变员工对待风险的态度。 在制订保险计划时,有两种方法可以改变参照系。一种是将保费损失隐含必要消费中或相对必要消费不明显。例如,航空意外险保费相对机票价格不是损失。同样,可以有列车旅客意外险、汽车旅客意外险等,只要保费不超过车票价格的5%,人们是不敏感的。另一种是提高客户对现有生活的优越感,进而产生保持这种生活持久下去的愿望,从而厌恶风险增加保险需求。 4帮助客户完美 再来看一个奚教授做的餐具的实验。比方说现在有一家家具店正在清仓大甩卖,你看到一套餐具,有8个菜碟、8个汤碗和8个点心碟,共24件,每件都是完好无损的,那么你愿意支付多少钱买这套餐具呢?如果你看到另外一套餐具有40件,其中24件和刚刚提到的完全相同,而且完好无损,另外这套餐具中还有8个杯子和8个茶托,其中2个杯子和7个茶托都已经破损了。你又愿意为这套餐具付多少钱呢?结果表明,在只知道其中一套餐具的情况下,人们愿意为第一套餐具支付33美元,却只愿意为第二套餐具支付24美元。 这里显示了人们追求完美的心理。“完整性”本身是一种美。一套餐具件数再多,破了几个就不美了。如果客户已经买保险了或是老客户,我们可以指出他保险计划存在“缺陷”,需要新的保险保障来完善。象补充医疗是对社保医疗的完善,补充养老是对社保养老的完善。人的生、老、病、死都需要保险保障。“完整性”是我们拓展保险市场的金钥匙。 5调整客户“心理帐户” 人们分别为不同来路的钱建立了两个不同的账户,挣来的钱和意外之财是不一样的。同样,也为不同的消费建立“心理帐户”。有些消费帐户预算总是会比较充裕而稳定,有些帐户波动性大而成为临时和备用帐户。如果说服客户动用临时帐户进行保险计划相对比较容易。在客户收入帐户与消费帐户之间有些关系紧密几乎是同一个帐户,有些比较随意,有一个分配过程。往往固定收入用于固定消费联系非常紧密,只有有盈余时才分配到非固定消费和投资帐户。 我们不要将保险计划固定到消费帐户。针对客户的财务状况,让投资帐户贫乏的客户把保险列入消费帐户,让投资帐户充足的客户把保险列入投资帐户。有些收入帐户的“意外”收入需要时间分配到消费和投资帐户。在这个过程中,引导客户参与保险计划将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6小数法则 现实生活中,人们在不确定条件下进行判断,往往会以偏概全、以小见大。概率论中贝叶斯定理的大数法则告诉我们,一个理性推断行为不仅会使用大样本的所有信息,也会利用所有的先验信息。但实际上人们往往只是重视了条件概率,而忽视了先验概率。卡尼曼与特韦尔斯基提出了他们称之为“小数法则”的许多例子,即人们通常会根据自己已知的少数例子来作推测。我们都知道,概率论中存在“大数定理”,指的是当分析样本接近于总体时,样本中某事件发生的概率将接近于总体概率。而“小数法则偏差”是指人们将小样本中某事件的概率分布看成是总体分布。人们在根据现有信息对不确定事件进行判断时似乎不关心样本的大小,也就是与“样本无关”。例如,投掷6次硬币如果出现4次正面2次背面,人们会将这个结果“推论”到投掷1000次的情况,因而高估出现正面的概率。这也说明人们往往会过于简单地将对不确定事件条件下的判断建立在少量信息的基础上。中国有句古话,“亡羊补牢”。如果发现邻居被人偷盗,会加强自己家的防盗系统,安装防盗门和防盗网等。其实,从社会总体上看,入屋盗窃发生的概率与邻居家被盗没有直接关系。人们往往从身边发生的小数有时是偶然事件去推理,判断。这正是与大数法则相对的小数法则。如果保险人从大数法则出发判断损失概率是理性的,那么个人从个别事件推理出的损失风险是非理性的。 保险人可以通过各种媒体,用专题节目、专栏[10]形式广泛报道日常生活中发生的意外事故、灾难事件,加深读者对各种危险的印象,触发客户非理性联想,提高公众投保意识。 7悲剧的感染力 假设这个小岛上有1000户居民,90%居民的房屋都被台风摧毁了。如果你是联合国的官员,你以为联合国应该支援多少钱呢?但假如这个岛上有18000户居民,其中有10%居民的房子被摧毁了(你不知道前面一种情况),你又认为联合国应该支援多少钱呢?从客观的角度来讲,后面一种情况下的损失显然更大。可实验的结果显示,人们觉得在前面一种情况下,联合国需要支援1500万美元,但在后面一种情况下,人们觉得联合国只需要支援1000万美元。 90%的破坏性产生的悲剧色彩给人们以震撼。这正是航空意外险在没有推销的情况下购买比例超过80%的原因之一。因为航空事故的死亡率几乎是100%。新闻媒体的广泛报道加深了人们对航空事故印象,提高了对航空危险的厌恶程度。同样的原因,保险人通过各种媒体广泛报道日常生活中发生的意外事故、灾难事件时,要选择更惨烈、悲剧色彩更浓的事件进行更深入的跟踪报道。 四.最大化人们的幸福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人们最终追求的是幸福,而不是金钱。这是经济学新的发展方向。人们在追求金钱时,往往异化了。金钱只是手段,不是目的。传统经济学认为增加人们的财富是提高人们幸福水平的最有效的手段。但奚教授认为,财富仅仅是能够带来幸福的很小的因素之一,人们是否幸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很多和绝对财富无关的因素。举个例子,在过去的几十年中,美国的人均GDP翻了几番,但是许多研究发现,人们的幸福程度并没有太大的变化,压力反而增加了。这就产生了一个非常有趣的问题:我们耗费了那么多的精力和资源,增加了整个社会的财富,但是人们的幸福程度却没有什么变化。这究竟是为什么呢? 归根究底,人们最终在追求的是生活的幸福,而不是有更多的金钱。因为,从“效用最大化”出发,对人本身最大的效用不是财富,而是幸福本身。 我们不能一味地用金钱来衡量客户的得失。安全感的满足、爱心与责任心的体现、时尚的追求等是一份保险计划给人们心理上幸福感。所以在引导客户的享受保险的诸多幸福与快乐前提是保险的交费计划要确实可行,不至于成为生活的负担。只有这样客户才能体验纯粹的幸福与满足。 通过完善的客户服务,保险人与客户建立紧密联系,使客户产生归属感。 五.结语 大多数人的行为作为个体不是非理性的,人们不会断然地去冒险、也不会不加考虑地去买保险。我们总是会遵循某种可以使我们有预见地或系统考虑问题的方式来进行决策,只不过这些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偏离了传统的理性决策模型。绝对的理性有两个必要条件,一是必须占有足够信息,二是具有完备逻辑。这两个条件无论是个人还是组织都是无法真正满足,何况在比较紧急时还有一个时效性问题,即运用逻辑尽可能快。所以人们非理性是绝对的。保险产品的特点和人们需求隐性化决定了人们非理性地拒绝保险。正是认识到了这一点,我们要针对人们的非理性进行产品设计和保险营销。 行政管理毕业论文:保险如何推进消防工作发展 行政管理毕业论文 内容简介:保险成为我国增长最快的行业,消防与保险都是以危险为存在前提的,由于没能形成有效的良性互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改善极为缓慢。为缓解这一矛盾,本文提出征收消防税、开发新险种、真正行使防灾防损职能,扶植发展火灾保险公估人和相互联动等五个方面的设想,希望通过这些途径来实现保险推动消防工作发展。 关键词:保险、消防、防灾防损 危险与安全是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一个永恒的话题,保险与消防是现代社会预防和减少危险损害主要的社会化防灾机制,危险是保险与消防存在发展的前提,商业保险通过危险财务转移获取商业利润,消防通过危险控制管理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危险发生,都是为了保护生命、财产安全。可是当前社会消防安全环境的改善却远远滞后于保险业的发展步伐,未能形成良性互动机制。据统计,全国保费年收入1980年的64亿元到2002年入3053亿元,人均保费(保险密度)237.6元,保费收入占GDP的比例(保险深度)为3%;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778.3亿元,保险公司总资产从2000年的3373.9亿元,仅两年就达到了6494.1亿元。保险业成为增长最快的行业,获取得了最大的利润。 同样作为危险管理手段,保险与消防如何形成良性互动,均衡发展,特别是如何推动消防安全工作发展,成为人们非常关注的焦点。本文认为,要通过以下五个方面的途径来实现。 一、国家应当征收消防税,为消防工作提供资金支持 目前,我国消防经费完全由国家和地方政府预算拨款,政府负担很重,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消防队伍建设等严重滞后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步伐,这已成为不争的现实,缺少经费是根本原因之一。而德国、英国、澳大利亚等许多发达国家除了政府拨款外,都向保险企业和个人征收消防税,消防经费充足,社会消防安全保障程度很高。 作为朝阳产业,我国保险市场潜力巨大,按照现行税法,国家在税收方面给予了保险企业的各种优惠,对保险业主要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两大税种,同时征收城市维护税、印花税等小税种,并不征收消防税。“洋保险”即将以雄厚的资金实力、先进的经营理念、管理经验、技术手段和运作方全面进入我国市场,可以预见:“洋保险”不但会抢占保险市场份额,还将获得高额利润。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如果按照目前的财政税收政策,这些利润很大程度上是在消防等部门危险控制管理下取得的,实质上是“洋保险”利用国家财政资金经营风险获得的,这种结果对国家、对内资保险企业都是不公平的,对整天忙于防火灭火,时刻与危险战斗的消防部门来说,更是无法接受的。 我国应当调整税收政策,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向商业保险企业征收消防税,税收收入专门用于补充消防经费。方法之一可以根据保险企业固定资产增长迅猛的实际,将消防税作为固定资产税种之一,加以征收。办法之二是改革目前国家实行的33%的单一企业所得税率,进一步细化所得税率,统一中外保险企业税率,征收保险企业所得税,其中包含消防税或者消防附加税。方法之三是对火灾保险险种收入征收消防税(属于营业税税种),适用单独的税率。通过上述办法,完全能够逐步解决国家消防经费的困窘。 二、商业保险企业要进行产品创新,实现保险产品保障无缝隙。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产品创新是推进、培育和繁荣保险市场的一项重要工作。在保险产品创新过程中,要牢牢把握保险产品的保障功能这个优秀,针对消防工作的重点,开发新的火灾险种。 我国目前举办的财产保险是传统的火灾保险及其附加险组成的综合保险,把火灾及火灾以外的风险直接列入保险基本责任范围。也可以考虑设立单独的火灾保险险种,将火灾以外的机器损坏险、营业中断险、第三者责任险、水渍险等危险列为火灾保险的附加险,保险责任虽然相差无多,但在险种经营上会更灵活,投保人可针对自己需要选择保险产品。 在西方国家公众责任险已经成为企业、个人乃至政府部门都不可缺少的危险保障工具和各国保险企业的主要业务种类,很多国家对责任保险推行强制保险制度,如:汽车责任保险。但在我国,公众责任险特别是场所公众责任险发展缓慢,很多公众聚集场所消防条件简陋,所有者或者经营管理者不投保或者不愿投保,一旦发生火灾,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失,往往无力赔偿,受害人权益得不到保护,不但影响社会稳定,也大大加重政府灾害救济的负担。近几年来发生的新疆克拉玛依友谊宫、河南天堂歌舞厅、焦作上,北京蓝极速网吧等特大火灾事故,足以为戒。 为减少火灾的危害,国家要鼓励境内外投资者成立专门的火灾保险公司,专门经营火灾保险、公众责任险等保险业务。应当开发新的场所责任险种,如:公众聚集场所火灾责任险、娱乐活动火灾公众责任险、展览会火灾公众责任险等险种。同时,针对公众聚集场所伤亡大、赔偿难、变动频繁等特点,在公众聚集场所火灾责任保险实行强制保险,根据《保险法》第十一条二款,建议在修改《消防法》时明文规定。 三、商业保险企业要充分发挥防灾防损的职能 在《保险法》和《财产保险合同》都有防灾防损的规定,不仅是保险的职能,也是保险企业的产品。随着保险业的发展,防灾防损职能在保险中体现得越来越突出,以至于国外许多企业购买保险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想从保险公司获得有关灾害事故的专业指导。 政府和消防部门提供的是社会公共安全产品,而保险企业作为营利性机构,不能单纯依靠政府和消防部门,必须认真开展防灾防损工作,防灾防损做得好,其利润就会增加,这是显而易见的。特别是入世后,“洋保险”进入中国市场的冲击不可低估,保险企业不具备与洋保险拚费率的实力,这必然迫使我国的保险业注重完善和充分发挥保险的防灾功能,才能与国外的保险公司竞争,也有利于全社会进一步树立预防为主的消防安全观念。 但是,近几年,一些保险企业不认真开展防灾防损工作的现象越来越普遍,例如:不考虑企业消防安全状况,只要交钱就承保;防灾费用于消防装备和宣传方面投资逐年减少,甚至有的地方不投入的现象时常出现。保险企业要克服“重保费、轻消防”错误观念,主动开展防灾防损工作,重点要积极开展做好以下几项: 首先,要积极参加社会消防工作,加强与消防部门的联系。主动参加或者组织各类消防宣传活动,将防灾防损费用真正用于消防,补助消防安全教育、投资消防装备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资助防火科技研究。 其次,要认真进行防灾检查,参与抢险救援。对被保险人要经常进行防灾防损检查,不断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减少不安全隐患提高被保险人和投保人的消防安全意识,帮助其克服“重保险、轻消防”错误观念;在火灾事故发生时,要与消防部门一起组织抢救财产,提高便利,防止灾害损失进一步扩大。 第三,要将防灾防损真正贯穿于整个保险经营活动。在保险条款的设计上,要明确被保险人的防灾防损义务;在保险费率的拟定上,根据保险标的消防安全状况,实行区别对待、浮动费率;承保前要对保险标的进行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 四、保险监管和消防部门要共同扶植发展保险公估人。 随着保险业的发展,保险公估人作为保险辅助服务机构,将越来越发挥很大作用,从保险业健康发展出发,保险监管部门要鼓励火灾保险公估人的发展。在消防工作改革过程中,消防部门也可以委托火灾保险公估人实施火灾原因调查、损失统计、计算等工作。火灾保险公估人也可受保险企业委托保险标的消防安全状况进行风险评估,火灾理赔,参与保险企业的防灾防损工作。 在这方面,国外有许多成功的经验可以借鉴,如美国的损失管理服务公司(INALossControlServices,Inc.)的主要业务就是提供包括火灾在内的危险管理咨询,依据自身在危险控制方面的专业优势,对企业做出深入的调查,估测存在的潜在危险,提出评价和改进意见,或者设计新的方案。美国还有一家名为FM(FactoryMutual)的防灾科研咨询机构,拥有2000多名技术和科研人员,拥有全球最大的火灾试验馆和设备齐全的检测中心,用来为美国三大工业保险公司和投保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只有通过FM的标准,才可在三大保险公司投保,享受低费率、高赔付的好处。目前,随着通用、摩托罗拉等大公司来华建厂,FM的业务已经延伸到中国。这种立足于主动预防灾害事故的保险机制,非常值得学习和借鉴。 五、相互联动、信息共享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对参加投保的企业,保险企业要建立资料库,并与消防部门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消防部门在消防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投保企业存在火灾隐患,要及时通知保险企业。保险企业在防灾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因素,也要及时报告消防部门。消防部门通过行政执法,保险企业通过合同约束、费率调整等手段,共同督促企业整改隐患,从而达到减少火灾危害的目的。 消防部门要改革目前火灾损失计算和统计方法,制定科学、准确的火灾损失计算标准,既方便当事人主张财产权利,又便于开展保险企业理赔。同时,要将火灾情况与保险企业共享,便于保险企业对火灾事故发生的原因、损失进行分析、研究,科学计算保险费率,减少保险企业经营风险。
农业创新论文:农业发展科技创新论文 一、实现农业现代化关键在于科技进步 我国农业现代化已进入全面推进、重点突破、梯次实现的新阶段。但要清醒地认识到,随着农业现代化深入推进,我国农业发展面临的深层次问题更加凸显。这突出表现在消费结构升级和农产品供应结构性失衡、资源环境约束趋紧与发展方式粗放、国内外农产品市场深度融合与农业竞争力不强、经济增速放缓与农民增收渠道变窄、发展动力转换与科技创新成果供给不足等五个方面。这些问题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集中交织,成为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中亟待破解的难题。指出:“农业出路在现代化,农业现代化关键在科技进步。我们必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视和依靠农业科技进步,走内涵式发展道路。”的讲话立足农业现代化发展规律,深刻洞察农业科技进步对于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决定性作用,为破解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中遇到的难题指明了方向。目前,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方兴未艾,基础科学、生命科学、信息科学、材料科学、先进制造与智能控制等领域产生的最新科技加速向农业渗透,催生了颠覆性的农业科学技术,对农业产生了革命性影响,推动了生物种业、食品产业、生物质能源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兴起和发展。“十二五”期间,我国农业科技突破了一批重大基础理论、方法和优秀关键技术,集成推广了高效、节能、绿色等大批配套生产技术,数字农业、智能装备制造等方面也取得了积极进展,整体科技水平大幅跃升,呈现出领跑、并跑、跟跑“三跑并存”的局面,对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农业科技仍有较大差距,农业科技工作中仍存在不少体制机制问题,制约着农业科技创新及其成果的转化应用。中央一号文件明确了当前我国农业科技创新的目标任务,农业科研院所要紧紧围绕现代农业发展全局,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加快构建符合国情的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努力成为国家创新体系的一支生力军。 二、准确把握创新驱动农业现代化的重点任务 在山东考察时强调,走中国特色现代化农业道路,要给农业插上科技的翅膀。农业现代化是用现展理念引领农业、用现代科技改造农业、用现代经营体系推进农业的过程。在“四化同步”发展背景下,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必须构建以科技创新为主的动力机制。现阶段我国农业科技创新面临两大历史性战略任务。一是顺应国内农业现代化规律和要求,坚持产业发展导向,加强重点领域的科技创新与成果应用,紧紧依靠创新驱动农业现代化。二是应对国际农业竞争和农业科技竞争,在战略必争的基础和前沿技术领域创新一批理论和方法,在受制于人的优秀技术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大幅度降低技术对外依存度,建设创新型国家。把握科技发展大势,应对国际农业科技竞争,今后我国农业科技创新工作的思路是:按照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部署和农业现代化建设要求,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提高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这个中心和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大力推动自主创新、原始创新,充分激发各类主体的创新活力,着力构建以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方向的现代农业技术体系,不断提升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强有力地引领和支撑现代农业发展。具体来说,“十三五”时期,我国推进农业科技创新要突出以下重点。一是针对资源环境约束趋紧的客观现实和守住口粮绝对安全的底线要求,进一步加强动植物新品种培育和绿色增产增效模式创新,力争打破大动物品种和高端设施园艺作物品种长期被国外垄断的局面,有力支撑粮食及重要农产品生产发展。二是针对需求“量质双升”、食品安全隐患多、供求结构失衡的突出矛盾,进一步加强农产品优质化、安全化和营养化全产业链科技创新,有效引领农产品提质增效。三是针对生产成本和农业污染居高不下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绿色化、低碳化、生态化技术的研发和集成应用,降低资源利用强度,提高循环利用效率,引领和支撑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现代农业发展。四是针对组织化和规模化发展的现代农业发展趋势,加强农业信息化、机械化关键技术创新,探索适合小规模条件下的智能作业、智慧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的发展模式,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主要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五是针对全球农业转型升级加快和农业新兴产业异军突起的外部挑战,系统部署基础和前沿技术领域的原始创新,加强基因资源高通量规模化发掘和利用技术、农业大数据与云计算技术、农业新材料技术、农业机器人等创新研究,不断取得理论、方法和技术的重大突破,有效降低农业技术的对外依存度,发挥科技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为落实上述农业科技创新重点任务,当前农业科研院所要以推动我国现代农业科技自主创新为目标,深入组织实施一批现代农业科技行动。一是“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科技行动。加快建设高标准农田,部署建设农业领域的国家实验室和科研中心,加强高光效育种、绿色投入品、智能作业机械等农业技术研发,为农业结构优化和转型发展奠定基础。二是优质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技行动。加快优质安全农产品生产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控制等成果转化和技术应用,提高农业生产标准及其生产覆盖面,确保农产品优质化和百姓“舌尖上的安全”。三是绿色化生产科技行动。落实“一控两减三基本”部署,集中集成应用一批耕地有机质提升、新型智能肥料、纳米农药、节水控污、生态养殖、废弃物循环利用等技术,促进农业的绿色化和效益化转型。四是养殖业提质增效安全科技行动。加强大动物品种、水产动物品种选育和重大疫病防控等优秀技术研发,加快优质牧草资源开发、秸秆饲料开发、水产健康集约养殖等技术体系研发,大力发展畜牧水产品精深加工技术,促进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深入持久地推动农业科技创新 不断强化农业科研院所的创新主体地位。农业科研院所是推动我国农业科技创新的主导力量。要进一步明确各级农业科研院所的职能定位,部级农业科研单位重点承担全国基础性农业科学技术和共性关键技术的研究任务,解决我国农业发展中方向性、全局性、关键性重大科技问题;省级农业科研单位侧重区域性农业重大关键技术创新,并做好中试熟化与产业服务工作;地市级农业科研单位侧重区域性关键技术中试、新品种示范、推广服务以及科技培训与转化等工作。中央、省、地三级农业科研机构,要通过农业科技创新联盟这一平台,形成一个富有效率的创新体系。持续加大农业科技创新投入力度。农业科技创新的基础性、公益性、长期性基本属性决定了各级政府应承担投资主体责任。要继续加大农业科技创新的投入力度,确保财政对农业科研投入的增长速度不低于同期财政支出的增长速度,继续提高农业科技经费总投入在GDP中的比重;着力健全中央与地方激励相容的财政机制,鼓励和支持地方财政加大对省级、地市级农科院的投入力度,提升区域性农业科技创新主体的地位和作用;优化投入结构,增加科研机构事业费,提高科研人员待遇水平,确保科技人员安心于农业科技创新。 作者:陈萌山 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 农业创新论文:多功能农业科技创新论文 1多功能农业与科技创新的关联 多功能农业与科技创新存在同步发展的关系。逻辑上,“隐性农业革命”的发生与多功能农业的产生是需求层面上的对应,因此,服务于农业多功能性的科技创新亦是需求层面的对应。前文分析指出,“诱致性”引发了农业科技创新,作用于农业多功能性的科技创新则可进一步定义为“市场需求诱致的科技创新”。可以预见,在未来的10—20年,中国经济将逐渐从现在的中等收人发展中国家经济向发达国家经济的行列迈进,在此过程中,国家和社会对农业多功能的需求将逐渐提高,如继续发挥保障食物安全、改善人口营养和维护农民生计等传统功能;承担改善生态系统、减缓气候变化、提供观光景观和文化传承的功能;进一步担负起为缓解能源危机提供再生能源的功能。在该语境下,可以勾勒出农业科技创新的基本方向: (1)社会对农业发挥民生保障功能的需求,促使农业科技创新需要在动植物种质资源培育技术、智能化管理技术、安全生产过程控制技术三方面同步推进; (2)社会对农业辅助新兴经济发展功能的需求,促使农业科技创新更加注重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技术的拓展; (3)社会对农业配合生态文明建设功能的需求,促使农业科技创新在资源循环利用技术、节能减排低碳技术领域不断深化。 2突出多功能性的农业科技创新架构 当前,中国大多数城市都面临耕地资源严重稀缺、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矛盾日益突出等问题,转变经济增长结构,实现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跨越,是社会整体发展的必由之路,而农业的经济功能、休闲观光功能、生态功能、文化教育功能等的充分发挥,必然需要科技的强力支撑。在科技创新中突出农业多功能性的实现,是对农业科技创新的理念升华,这应是多种技术的集成创新。这种集成创新与社会需求相对应,表现为需求方愿意且有能力应用技术的数量总和。需要说明,这些技术应用后的获利能力取决于技术应用的制度安排,如土地的规模与经营管理制度、相应投入要素的供给能力、应用技术成果的鼓励措施、成果应用后有关产出的分配等。 根据上文提出农业功能的三个层次,以及农业科技创新的三个方向,可以形成一种新的创新架构、。这种架构强调了科技创新的“新思路",即不单单在于创新产出本身的功用,更在于通过创新产出来实现必要的社会效果。动植物种质资源与现代育种科技方向应以系统生物学、生物信息学、组学及其技术、基因功能等研究手段,开发植物光能转化和利用效率高、饲料转化和抗病能力强的动植物新品种。资源节约型农业科技方向,应研发耕地保育与替代技术、流域水资源保障技术、水肥高效利用技术,建立耕地和水分养分资源节约型农业,并推进以低值和农林废弃物为原料的生物质综合利用技术开发及示范。农业生产与食品安全科技方面,应重视农产品安全生产、动植物重大病虫害防控、贮运保鲜、食品加工及营养开发等领域的攻关。农业现代化与智能化科技方面,应实现农业信息服务网络化、农业资源管理数字化、农业生产过程管理精准化和农业装备智能化的“四化”目标。 3结论与讨论 本研究旨在探讨农业科技创新的实现与农业多功能性的实现两者间的内在关联,并试图勾勒出基于推进农业多功能发挥的科技创新框架。对此,本研究建议可以采取以下推进方式: 第一,强化功能性的农业科研立项导向。当前,国家层面和省(市)层面的农业科研立项导向以行业划分为主要方式,或根据近期农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制定科技攻关计划,这样的立项导向一般只偏重经济功能,对农业其他功能的涵盖面较少或缺失。建议各层面在制定项目指南时能加强关注农业发展的功能导向作用,优化科研立项的顶层设计。 第二,建立全国性的农业科技指导协调机构,使该机构根据全球农业科技发展趋势和国家需求,确定和调整农业科技领域发展路线图,制定以功能实现为导向的科技创新目标,协调各方面的科研资源配置,避免分散研究和重复研究。由该机构制定区域性的农业科技创新评价机制,把促进农业多功能性的发挥纳人衡量标准。 第三,完善农业科技创新评价的工作机制。目前对农业科研工作的评价和审核仅由项目发出单位组织实施,使得评审的参与度较窄。建议可以探索新型科研项目评、验机制,把主管经济、生态、社会等领域的部门和专业人士纳人其中,使具体的研究工作得到多元的指导和广泛认同。 本研究在阐述农业科技创新和多功能农业内涵的基础上,初步论证了两者之间的关系,并勾勒了基于农业多功能实现的科技创新架构。在提出“诱致性”引起科技创新的观点基础上,通过“隐性农?业革命”的实证论述,得出社会需求引起了农业多功能拓展的论断。本研究中,市场需求的诱致创新仅限于全国范围内农业行业产值情况的宏观分析支撑,而对需求更深层次的分解,则需要讨论农业科技创新程度和方向与不同农产品的市场价格和市场规模间一一对应的关联,这也将反映出一个区域或一个科研机构如何配置资源以更好地促进农业科技创新。因此,进一步研究这些问题,探索农业科技创新的内在规律,并把它与多功能农业的发展路径相耦合是有必要的。另外,农业科技创新既存在市场需求的诱致,也存在要素替代的诱致,这将在后续的研究中加以探讨。 作者:张晨施标俞美莲马佳顾晓君单位:上海市农业科学院上海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农业创新论文:农业科技企业技术创新论文 一、我国农业科技企业技术创新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农业科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为农业科技型企业的兴起提供了良好的机遇,一批科技型农业企业兴起,有力地推动了科研与经济的有效结合。但由于长期计划经济体制及传统观念的制约,加之人才、资金等方面的困扰,农业科技企业的技术创新还存在以下问题: 1.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有待于完善 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是与农业知识创新体系、农业技术创新及其相关的机构和组织构成的网络系统,主要包括农业企业、农业科研机构和大学。目前,农业科研机构与大学具有较强的农业技术开发能力,但是由于受内部传统考核管理制度等因素的影响,其开发出来的技术往往难以形成有效的技术供给;而农业企业有很强的技术需求,但技术开发能力比较弱。 2.农业科技企业创新意识不强 目前,我国农业科技企业大多数处于创业成长期,技术积累和经济实力较弱,加之一些企业家的短期行为和技术外部性特点等因素的影响,农业科技企业普遍存在着技术创新意识不强的问题。 3.农业科技企业技术创新风险管理力度不够 技术创新是现代农业经济增长的主要源泉,也是提高企业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而技术创新是一项高风险活动,技术创新风险按阶段划分,可以分为决策阶段风险、技术开发阶段风险、生产阶段风险和市场阶段风险。面对这些风险,农业科技企业在技术研发组织体系及技术队伍建设等方面未能给予足够的重视,加之,政府对农业科技企业扶持不足,使农业科技企业难以应对技术创新风险。 4.农业科技企业创新能力不足 在西方发达国家,技术创新的主体是企业,而不是政府研究开发机构,因为前者的经费投入和经费使用均占绝对优势。然而,在我国,企业没有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一方面,从技术开发能力看,我国科技力量的2/3以上在企业之外,企业缺乏高水平的技术人才;另一方面,大中型企业设立专门技术开发机构的比例偏低,并且,其中还有相当一部分开发机构要么资金不落实,要么缺乏高水平的技术人才,要么没有明确的技术开发方向,要么基础条件薄弱,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在我国,技术创新的主体不是企业,而是企业外的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 5.农业技术创新缺乏激励 目前,我国企业技术创新水平不高,大多数企业的产品缺乏科技含量和竞争力。造成这种状况除长期的计划经济的影响以外,缺乏有效的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是一个重要原因。同时,技术创新的外部效应,技术创新周期和高风险等也在相当程度上影响着企业技术创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农业企业也面临着同样的处境,其结果是企业轻视技术的自主创新,竞相引入成熟技术,虽扩大了生产能力,却未形成技术创新能力[①]。 6.现有的农业科技人才培养模式不适应企业技术创新发展的要求 创新人才是创新活动的主体。长期以来,我国农业科技人才的培养存在着重理论轻实践,重研究轻开发的弊端,造成了其研发实践能力较差,难以满足农业科技企业技术创新的需求。 二、农业科技企业技术创新机制的优化 根据我国农业科技企业技术创新的实际,农业科技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的有效运作必须有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及配套政策的支持。 1.完善农业知识产权制度 ①在法律普及方面。加强农业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和宣传教育,建立一支适应国家农业创新体系建设需要的农业知识产权队伍,增强全社会的农业知识产权意识。目前,农业知识产权审查、审判人才、律师人才奇缺,特别是农业知识产权法律人才和管理人才的供需矛盾将是困扰我国建设法治国家的一大难题。因此,应大力发展农业知识产权教育事业,大力培养农业知识产权专门人才,提高灵活运用农业知识产权战略、策略的能力,促进农业科技工作更好开展、各学科更好发展。这是我国解决农业知识创新与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协同发展的基础和关键。同时要在全社会开展农业知识产权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重点结合典型案例宣传我国现行的一系列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 ②在司法方面。加强农业知识产权的司法队伍建设。根据农业知识产权案件的专业性、技术性特点,要尽快培养一批专业法官,设立专门审判机构和专业法官集中审理农业知识产权案件。另外,还应采取多种形式对案件所涉及的专业技术问题进行鉴定,其途径包括聘请农业技术专家担任陪审员、委托专家组进行技术鉴定和走访有关农业技术专家等。 2.建立合理的市场结构 不同的市场结构对技术创新的影响是不同的,促进技术创新的理想的市场结构是介于完全竞争和完全垄断之间的“中间程度竞争”的市场结构。目前我国农业技术市场化程度较低,不利于农业技术创新。如我国的种子行业是国有种子公司垄断的市场结构,种子法律法规对农业科研单位、农业科技企业经营种子做出很多限制。因此,应建立合理的市场结构,以激励农业科技企业进行农业技术创新。 3.建立由政府引导,以企业和社会力量为基础的技术创新投资机制 长期以来,我国政府是农业科技的重要投资者,而在我国目前财力有限,不可能大幅度地增加农业技术创新的投入的情况下,应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力量共同投资的多渠道、多途径的投入机制。由于农业技术创新存在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要尽快设立农业科技创新融资担保基金,资金主要来自政府拨款、社会捐赠和定向募集等,启动资金应以政府为主。同时,支持和引导高新技术项目从资本市场融资,推动农业高新技术的发展[②]。 4.建立和完善我国农业技术风险投资机制 ①要加大政府的政策扶持力度 首先,要制定和实施农业技术创新风险投资的扶持政策,在税收方面给予减税或免税。其次,建立农业技术创新风险投资保障体系。为鼓励农业技术创新风险投资,应对投资者在投资中的经济风险予以保险,为农业技术创新风险投资创造良好的创业环境。再次,要规范资本市场,发展和完善支撑条件。 ②发展农业风险投资公司,建立多层次的农业技术创新风险投资体系通过制定优惠政策,建立社会、个人、企业多方参与,并同国际接轨的我国农业技术创新风险投资运作模式,引导民间的大量游资投向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实现筹资渠道的多样性。 5.加大农业共性技术开发的政府扶持力度 共性技术是指在很多领域内已经或未来可能被广泛应用,其研发成果可共享并对整个产业(而非个别产品或企业)或多个产业及其企业产生深度影响的一类技术。[51]共性技术尤其是农业共性技术有很强的共用性、外部性、基础性和关联性。开发农业共性技术往往投资大,外部性强,所以,一般农业科技企业不愿意进行农业共性技术开发。因此,需要政府通过项目引导,协调组织大学、农业科研院所及有关农业科技企业进行农业共性技术开发,项目应重点支持能够对农业经济发展起重大作用,并显著提高农业产业技术水平的技术领域。 6.消除条块分割的科技管理体制,促进产学研一体化 要通过整合大学和科研机构的科技力量,加强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优化技术创新人才的资源配置。大力支持和鼓励应用开发型科研院所进入企业或改制为企业,促进企业进行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其次,企业可以采用多种形式与大学和科研机构进行广泛的技术创新项目合作;再次,加快创业中心、大学科技园区的建设和发展,重视科研中试基地、成果孵化基地的建设。此外,要改革农业高等教育体制,调整优化教学培养结构和方式,面向市场,加强培养农业科技创新所需的复合型人才。 农业创新论文:农业科技创新论文 1农业科技创新的现实意义 1.1农业科技创新是推动我国农业经济发展的不竭资源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技创新更是农业经济发展的不竭资源,它通过对生产力诸要素的物化,使生产力发生质的变化。科技转化为劳动者的技能,提高了劳动者在农业生产中的能动性;科技物化为劳动资料、创新的生产工具,使劳动手段更加现代化;科技发展使劳动对象发生根本性的变化,提高了农业劳动对象的效能和效用;科技创新的生产工艺使农业生产工艺流程更先进;科技进步优化了生产要素组合,使农业生产过程的组织形式更加科学合理;科技创新提高了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水平,使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方法更加科学化,手段更加现代化。 1.2农业科技创新是未来我国农业发展的根本出路 “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科技”。只有依靠科技进步,通过农业科技的突破性成果和新技术的有效推广应用,才能实现中国农业的持续发展,最终早日实现中国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当前,制约我国农业及经济发展的因素很多,如水土流失不断加剧、环境污染日益严重、生态破坏愈演愈烈等。如何从根本上解决中国农业发展基本问题,使农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社会、经济协调起来,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关键靠技术,靠创新的可持续农业技术才能彻底摆脱农业的“不可持续”局面。农业新技术的应用,可以合理开发和利用土地、水等自然资源,提高资源的产出效率;农业新技术应用,可以拓宽资源的范围,实现资源的有效替代,有效缓解现有资源的约束;农业新技术的应用,还为科学控制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开展科技减灾提供基本手段。 1.3农业科技创新是实现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关键所在 农业现代化,从一般意义上说,就是用现代科学技术和现代工业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方法和现代手段管理农业,使农业的劳动生产率、土地利用率、农民的人均收入大大提高。农业现代化包括生产品种的良种化,生产资料的机械化、电气化、化学化,生产组织的区域化、社会化,生产技术的科学化,生产条件的水利化、园林化,经营管理的企业化、科学化。科学化、机械化和社会化是现代农业的三个基本特征,其本质是把农业建立在现代科学技术的基础上,用现代科学技术和现代工业来武装农业,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管理农业,目的是创造出一个高产、优质、低耗的农、林、牧、副、渔业生产体系和一个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环境的有较高转化效率的农业生态系统。因此如果没有科技创新和科技支持,农业是不可能实现现代化的。 2农业科技创新的基本要求 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推广应用科技成果、宣传科学思想、提高人民文化水平和科技意识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当前,我国现代化建设正处在由第二步战略目标向第三步战略目标迈进的关键时期,农业与农村现代化建设已开始由长远目标变成现实任务,实施科教兴农和可持续发展战略,迎接经济全球化挑战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必须从事关现代化建设的成败和民族兴衰的战略高度来认识科教兴农工作,把提高农民科技、教育水平,增加科技含量作为增强农业素质,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村社会、经济、文化,进而实现农业与农村现代化的基础工程,作为提升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基石。把科学技术的研究、推广、教育紧密结合,明确目标、突出重点,采取切实措施,动员全社会重视、支持和加强科教兴农工作,为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打基础。 2.1积极追踪,采用现代农业科技 现代生物技术是21世纪先进农业的主导技术,也是支持农业发展的优秀领域。随着分子生物学的发展,现代生物技术能够定向地改变生物的某些性状,大大缩短动植物品种改良的周期,迅速提高新品种培育效率、农产品的产量与质量,以及农业资源的利用率,要突出抓好生物技术的应用,加快高新技术成果转化。 现代农业工程技术把材料学技术、制造技术、工程技术、控制技术、生物技术和现代农业科技的发展融为一体。借助于农业工程设施,使农业减少甚至摆脱对于自然条件和人类劳动的依赖,要积极推广使用农业机械,实现农业机械化。 现代信息技术正在迅速渗透到农业的各个领域,将对整个农业生产、农业经济、农业科研、农业教育以及农村发展和农村文化生活产生无法估计的积极影响。要突出信息科技在提高农产品产量和品质方面的重要地位,早日实现精确农业。 2.2组织农业科技攻关 实施作物良种科技行动,加强品种选育,种子质量标准化,优质苗木工厂化研究开发,建立产业化种植基地。 实施农产品加工科技行动,建立农产品及加工产品的质量标准体系和监测体系,大幅度提高农业品转化率和附加值。 实施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科技行动,加强区域性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实现农业科技工程化。 实施绿色食品科技行动,以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为向导,开发各种绿色食品,实施精品名牌战略,带动外向型农业的发展。 实施农业生态环境建设与减灾农业科技行动,重点加强生态林、节水农业、重大病虫害测报防治、避洪避涝和节水抗旱农业技术的研究开发与应用。 实施科技致富示范行动,分区域搞好科技致富,坚持以科技开发为主,增强“造血”功能,促进农村致富奔小康。 2.3努力推进农科教结合 农科教结合就是以振兴农业和农村经济,实现农业与农村现代化为中心,以开展教育培训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为手段,以推广先进的实用技术为动力,把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人才培养紧密结合起来,形成强大的合力,最大限度地发挥农业、农村科技和教育事业的整体功能和效益。农业发展靠科技,科技进步靠人才,人才培养靠教育,这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客观规律。加强农科教结合,是农业科技创新的基本要求之一,更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一个重要途径。 3农业科技创新的实现途径 3.1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 我国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必须按照党中央的有关方针,真正做到: 按照“抓大放小、合理布局”的原则,组建农业科研机构,包括建立部级农业科研中心、地方农业科研分中心。通过“并、转、建、撤”等不同途径进行调整、改造和改建,以利于建立机构精干、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科技力量集中的“国家队”、“地方队”。 按照“稳住一头、放开一片”的原则,建立科技人才队伍。一方面,要紧紧“稳住”一批优秀农业科技人才,使他们安心、专心从事农业科技研究,从课题、经费等方面予以支持。另一方面,要大胆“放开”,让一大批农业科技人员进入市场,进行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使农业科研成果早日进入市场大循环。 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让农业科技人员抓准位置、选准课题,使科技资金得到充分利用、高效利用。 3.2改革现有的农业科技成果评价和鉴定制度 要使科技成果能真正得到客观、公正的评价和肯定,必须做到: 建立一套能客观、公正反映科技成果水平、质量、效益等全部内容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指标要求既全面,又客观,同时量化并给予合理的权重,便于操作和比较。 建立评审专家库,将真正办事公道、学术水平高的专家纳入到专家库。 采用“背靠背”方式对成果进行评估、鉴定,以促进农业科学研究“早出成果、快出成果、出大成果、出真成果”。 3.3加快以农业科技推广和普及为重点的农业科技进步 改革、创新我国农业技术推广和普及工作,要求做到: “一健全”。尽快健全各地、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网络体系,做到县、乡、村有推广站,省、市有推广中心,并配备必要的农业科技人员和相应的仪器、设备、设施及应有的工作条件、推广经费等。 “二转变”。一是工作中心转变,将推广工作的重心由以“技术”为中心转变为以“农民”中心,真正将农村推广工作的重心转变为“面向农民、面向农业、面向农村”。二是推广机制转变,真正实现由单纯依靠行政手段转变为依靠行政手段和市场机制的有机结合,并逐步强化市场机制的功能。 “三结合”。科研、示范、推广三者结合,有利于农业技术的推广。当前,全国很多地方建立的“农业技术示范园区”、“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园区”就是将农业科研、示范、推广三者有机结合的较好形势。 “四到位”。将技术、资金、物资和优惠政策及时送到千家万户,送到农民手中,这是农业科技推广、普及工作得以“生根、开花、结果”的关键所在。 3.4加强农业成果转化和应用 加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市场结合。科研和推广人员要树立起强烈的市场意识,研究开发和推广有市场前景和发展前途的成果,再依据市场反馈信息指导下一步工作,以形成研究、开发、推广、转化的良性循环。 加强传统农业生产方式和现代农业生产技术的结合。要因时制宜、因地制宜,用以物化的技术,适宜个体、集约经营的技术来增强生产能力。 加强产、学、研结合。在科研机构的设置上,通过一系列的立法和机制创新,建立起使国有科研单位的成果通往企业的桥梁。 实行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是科技与经济结合的多层次的科技经营活动,是农业科技直接进入农业与农村经济,加速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实现农产品有效供给,提高农民收入,增强农业科技机构自我发展能力的重要途径与模式。 3.5重视农业科技人才的培养和使用 大力提高农民素质。通过举办多种形式的培训班,开办“农民夜校”,办好“农业广播学校”,进行电视专题讲座、科普讲座和“三下乡”活动,直接把科技送到农民手里。 高度重视农业科技人才的培养。要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重视农业、重视农业科技人才”的氛围,增加农业科技人才培养的经费投入,采取相关配套的激励机制和优惠政策。 既要稳住农业科技人才,又要鼓励人才合理流动。要千方百计地稳定现有农业科技人才,使其安心工作、专心钻研,也要允许合理的人才流动,尽量使其“各尽所能、各得其所”。 农业创新论文:精细农业实践与农业科技创新论文 21世纪,人类将逐步进入知识经济的时代,迅速发展与普及的信息技术将推动人们在科学利用资源潜力,发展节本增效生产方式,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基于信息和知识的生产过程管理决策方面,突破许多传统的模式和观念,开拓出一批具有创新意义的技术体系,以支持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在实践当今新的农业科技革命中,九十年代初以来在一些发达国家开展的“精细农业”技术体系的研究与实践,就是一种具有创新意义的技术思想,已经引起一些国家政府和科技决策部门的重视。美国国家研究委员会(NationalResearchCouncil)为此曾专门立项组织了一批多学科著名专家对有关发展研究进行了评估,研究报告经过由美国科学院,工程院和医学科学院院士组成的评估组进行审议后,于1997年发表了“PrecisionAgricultureinthe21stCentury-GeospatialandInformationTechnologiesinCropManagement”研究专著,全面分析了美国农业面临的压力、信息技术为改善作物生产管理决策和改善经济效益提供的巨大潜力,阐明了“精细农业”技术体系研究的发展现状,面临的问题及其支持技术产业化开发研究的机遇。近两年来,我国科技界在研究推进新的农业科技革命中,对国外这一技术体系的发展趋势,引起了广泛的关注。新闻媒体陆续有了一些报导,有的单位已开展了有关研究和试验示范工程准备工作,国内外的学术交流与合作联系开始活跃,国外有关产业界开始向我国推荐其技术产品,密切关注中国走向21世纪实现农业现代化、信息化中这一巨大的潜在技术市场。可以预言:“精细农业”技术体系的试验示范及其相关技术产品的开发研究,将在世纪之交成为推进我国新的农业科技革命中的重要研究课题。信息技术革命为农业生产现代化发展提供了新机遇,在开拓新的前沿科技应用研究领域中,发达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的起跑线拉近了距离,时间上的差距在缩小。在某些重要领域实现技术发展上的跨越,将是机遇性的挑战。主席1998.9在安徽考察工作时的讲话中指出:“现在一些发达国家,已经把基因育种工程、电子信息互联网络、卫星地面定位系统等高新技术应用于农业。我们必需有紧迫感,尽快迎头赶上”。“精细农业”技术体系是农学、农业工程、电子与信息科技,管理科学等多种学科知识的组装集成,其应用研究发展必将带动一批直接面向农业生产者服务的电子信息高新技术与工程装备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对推动我国基于知识和信息的传统农业现代化,具有深远的战略性意义。“精细农业”,即国际上已趋于共识的“PrecisionAgriculture”或“PrecisionFarming”学术名词的中译。国内科技界及媒体报导中目前尚有各种不同的译法和对其内涵的理解。如译为“精准农业”、“精确农业”、“精细农业”等。实际上,目前国外关于PrecisionAgriculture的研究,主要是集中于利用3S空间信息技术和作物生产管理决策支持技术(DSS)为基础的面向大田作物生产的精细农作技术,即基于信息和先进技术为基础的现代农田“精耕细作”技术。因此,作者认为采用“精细农业”或“精细农作”译名来表达当前实践的这一技术思想的内涵可能更为确切。诚然,当今实践的“精细农作”技术思想,应该扩展到设施园艺、集约养殖、产品加工及农业系统的精细经营管理方面,而形成为完整的“精细农业”技术体系。“精细农业”技术是直接面向农业生产者服务的技术,这一技术体系的早期研究与实践,在发达国家始于八十年代初期从事作物栽培、土壤肥力、作物病虫草害管理的农学家在进行作物生长模拟模型、栽培管理、测土配方施肥与植保专家系统应用研究与实践中进一步揭示的农田内小区作物产量和生长环境条件的明显时空差异性,从而提出对作物栽培管理实施定位、按需变量投入,或称“处方农作”而发展起来的;在农业工程领域,自七十年代中期微电子技术迅速实用化而推动的农业机械装备的机电一体化、智能化监控技术,农田信息智能化采集与处理技术研究的发展,加上八十年代各发达国家对农业经营中必需兼顾农业生产力、资源、环境问题的广泛关切和有效利用农业投入、节约成本、提高农业利润、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减少环境后果的迫切需求,为“精细农业”技术体系的形成准备了条件。海湾战争后GPS技术的民用化,使得它在许多国民经济领域的应用研究获得迅速发展,也推动了“精细农业”技术体系的广泛实践。使得近20年来,基于信息技术支持的作物科学、农艺学、土壤学、植保科学、资源环境科学和智能化农业装备与田间信息采集技术、系统优化决策支持技术等,在GPS、GIS空间信息科技支持下组装集成起来,形成和完善了一个新的精细农作技术体系和开展了试验实践。迄今支持“精细农业”示范应用的基本技术手段已逐步研究开发出来,在示范应用中预示了良好的发展前景。近五、六年来,已有数千计的研究成果,实验报告见诸于国际学术会议或学术刊物;每年都举办专题“国际精细农业学术研讨会”和有关装备技术产品展示会;在万维网上设置有多个专题网址,可以及时查询到有关研究发展信息;美、英、澳、加等国一些著名大学设立了“精细农业”研究中心,开设了有关博士、硕士研究方向及培训课程;日、韩等国近年来已加快开展研究工作,并得到了政府部门和相关企业的大力支持。国际上对这一技术体系的发展潜力及应用前景有了广泛的共识,将成为世纪之交发展农业高新技术应用研究的重要课题。“精细农作”技术思想的优秀,是获取农田小区作物产量和影响作物生长的环境因素(如土壤结构、地形、植物营养、含水量、病虫草害等)实际存在的空间和时间差异性信息,分析影响小区产量差异的原因,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有效的调控措施,区别对待,按需实施定位调控的“处方农作”。正是信息技术革命为这一技术思想的实践,提供了先进的技术手段。千百年来的作物生产,都是以地区或田块为基础,在区域或田块的尺度上,把耕地看作是具有作物均匀生长条件的对象进行管理,如利用统一的耕作、播种、灌溉、施肥、喷药等农艺措施,满足于获得区域、农场或田块的平均产量的认识水平,很少顾及对农田的盲目投入及过量施肥施药造成的生产成本增加和环境污染后果。传统的农业技术推广模式,也是在区域尺度上进行品种选择、土肥监测,通过地区试验积累的适于当地的栽培管理措施向农户推荐使用。实际上,即使在同一农田内,地表上、下影响作物生长条件和产量的明显时空分布差异性,包括农田内作物病、虫、草害总是先以斑块形式在小区发生,再逐步按时空变化蔓延的特性,早已为人们所认识。几世纪前,农民把土地划分为小田块来耕作经营,正是受到对作物生长环境和产量空间变异的感性知识的影响。我国农民几千年来在小块土地上经过劳动密集的投入和积累的丰富生产管理经验而形成的“传统精耕细作”技术,也可以在小块农田内达到很好的经济产量,只是没有现代科学方法的定量研究和现代工程手段的支持来形成大规模的生产力。本世纪初期,科学家就研究报告过作物产量和田间土壤特性,如N、P、K、pH、SOM含量等在田间分布具有明显的差异性。1929年,Illinois大学C.M.Linsley和F.C.Bauer发表文章劝告农户应绘制自己田区内的土壤酸度分布图和按小区需求使用石 灰的建议。 之后,一直都有关于农田土壤和收获量空间变异性研究的报导。八十年代以来,关于在农田中实施土壤肥力、植保和作物生产定位管理(SiteSpecificCropManagement)的技术研究受到广泛的重视。世界著名厂商先后向市场提供了装有空间定位和产量传感器的现代谷物联合收获机,已可以在收获过程中自动采集以12-15m2为单元的小区产量与对应地理坐标位置的数据,并进一步通过模糊聚类分析软件自动生成农田内作物产量分布图。多年的试验实践表明,田区内小区平均产量的最大差异可以超过100%。由于作物生产还受到气候变异的影响,经连续多年对同一田区积累的数据表明,同一小区年际间的产量差异性也可能是十分明显的。田区内产量上述明显的时空分布差异性,显示了农田资源利用存在的巨大潜力。现代农学技术与电子信息技术的发展,为定量获取这些影响作物生长因素及最终收成的空间差异性信息,实施基于知识和现代科技的分布式调控,达到田区内资源潜力的均衡利用和获取尽可能高的经济产量成为可能。图1是精细农作技术思想的示意图。其实施过程可描述为:带定位系统和产量传感器的联合收获机每秒自动采集田间定位及对应小区平均产量数据通过计算机处理,生成作物产量分布图根据田间地形、地貌、土壤肥力、墒情等参数的空间数据分布图,作物生长发育模拟模型,投入、产出模拟模型,作物管理专家知识库等建立作物管理辅助决策支持系统,并在决策者的参与下生成作物管理处方图根据处方图采用不同方法与手段或相应的处方农业机械按小区实施目标投入和精细农作管理。由图1可以看出,这一技术思想是通过多次循环的实践,来不断改善农田资源环境,积累知识,逐步达到作物生产管理精细化的过程。由于大田作物生产受到众多时空变化因素的影响,利用生产潜力的处方措施,还需要兼顾生产力、经济性、环境后果的优化目标,因此,其技术思想并不是单纯追求技术措施的“准确”。事实上,目前应用于获取小区产量数据的空间尺度为12-15m2,获取农田土壤信息的尺度大多还只可能精细到60m左右。在实际操作上,对获取的空间信息还需要通过模糊聚类处理,生成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处方图来指导处方农作,因而还谈不到“精准”的操作。而且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特别是农田土壤、作物苗情、病虫草害信息实时快速采集技术的突破,农业处方操作也将愈益精细化。上述精细农作技术体系在许多发达国家的试验和应用表明,可以显著提高耕地的生产潜力,节约良种、化肥农药和能源投入,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受到农户的欢迎。 “精细农作”是基于田间小区作物生长条件的空间差异性,为实现优化作物生产系统的目标而提出的。但工程支持技术的开发研究,对实现这一技术思想起着重要的作用。如:农田信息采集与处方农作的空间定位,需依靠全球卫星差分定位系统(DGPS);地理空间信息管理和数据处理,需要应用地理信息系统(GIS);未来大量地理空间数据的更新,需要遥感技术(RS)的支持;作物产量计量与小区产量图的生成需要能按秒记录收获机累计产量和对应地理坐标位置的智能型收获机械,以及计算机数据处理和产量图自动生成软件技术;田区空间变量信息的快速实时采集,需要研究基于新原理的传感技术与信号处理技术;按小区实施自动处方农作、调控目标投入需要变量处方农业机械;制定科学的农作处方需要农学知识和计算机作物管理辅助决策支持系统的支持;作为一个能协调运作的智能化系统需要有高效的信息集成以及有关信息传输、标准化技术的研究等等。 迄今“精细农业”在发达国家也不过五、六年的应用试验历史,部分支持技术手段还不十分成熟,有待不断研究完善,相关的应用基础研究还比较薄弱。“精细农业”应用实践可根据不同国家、不同地区的社会、经济条件,围绕提高生产、节本增效、保护环境的目标,采用不同的技术组装方式,逐步提高作物生产管理的科学化与精细化水平。其中,获取农田小区产量空间分布的差异性信息是实践“精细农作”的基础。有了小区产量分布图,农户既可以根据自己的经验知识,分析小区产量差异的原因,选择经济适用的对策,在现实可行条件下采取适当措施实施调控;也可以根据技术经济发展的条件,利用先进的科技手段或智能化变量处方农业机械实现生产过程的自动调控。 “精细农业”研究的革命性的意义是提出了一种经营现代农业的新技术思想并付诸于实践,发展前景已在国际上具有广泛的共识。1998.1美国副总统戈尔第一次提出要建立以1米分辩率的“数字地球”的概念,在地理信息学术界引起了广泛的反响,它为认识世界科技进步对未来人类生存方式的影响提出了全新的观念。“精细农业”的实践将在下一世纪开发“数字地球”的实践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我国农业仍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化的历史过程中,全面实践这一新技术体系的路程还很遥远。但启动这一新技术的示范与实践研究,将有利与推动实现我国农业生产知识化与信息化进程,改变传统技术思想,追踪科技进步,有利于推动基于信息和知识的农用先进支持技术产品制造业、服务业的发展。在“精细农业”技术体系的实践中,也将可开发出一系列适用新技术产品。 为支持当前的“科技兴农”服务。在发展研究中,个人认为需要重视如下问题: 加强对国际有关发展信息和经验的研究,提出符合国情的发展战略。九十年代以来,国外许多单位已经积累了一大批示范试验数据与支持技术产品开发研究成果。可以采取引进技术思想与部分装备技术和自主创新相结合。找准切入点,注重其支持技术产品的国产化及产业化开发。“精细农作”的技术思想在国际科技界共识的基础上有其特定的涵义,即认识农田内小区产量和影响作物生长条件的空间差异性,实施定位处方农作。它是适应集约化、规模化程度高的作物生产系统可持续发展目标而提出的,在我国可先在规模化农场、部分大城市郊区和农业高新技术综合开发试验区,力求在农田小区的尺度上进行研究与实践。我国广大农村农田经营规模小,生产手段仍较落后,实现广域的现代农田精细经营尚需有较长的发展过程,有条件的地区可先以村片、农田的尺度上对精细农作的技术思想进行示范试验研究,并可着重结合发展农村社会化服务方式创新中,开拓出新的服务领域。这样,既可以使我国的研究实践与国际上的研究发展趋势相接轨,又可以探索形成具有国情特色、有利于在农村逐步推广先进的农作技术体系。 农业创新论文:循环经济与农业营销创新论文 摘要:循环经济是一种新型的经济增长模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对发展山区农业经济和营销创新来说,是一种经营行为的新要求、新模式,而循环经济框架下山区农业企业的营销创新,不仅能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而且还是推动山区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本文对循环经济框架下山区农业的市场营销创新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索。 关键词:循环经济山区农业市场营销营销创新 随着市场经济的全面开放,经济全球化的程度进一步提高,我国的市场营销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循环经济作为一种新型的经济增长模式,已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可以说,营销创新是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最根本最有效的途径,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可靠保证。循环经济模式对发展山区农业经济和营销创新来说,是一种经营行为的新要求、新模式。而循环经济框架下山区农业企业的营销创新,不仅能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而且还是推动山区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动力。 循环经济的涵义及主要特征 (一)循环经济的涵义 美国经济学家肯尼思•布尔丁(Ken-nethBoulding)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了“循环经济”一词。所谓循环经济,就是在人、自然资源和科学技术的大系统内,在资源投入、企业生产、产品消费及其废弃的全过程中,把传统的、依赖资源消耗线性增加来发展的经济,转变为依靠生态型资源循环来发展的经济。通过循环利用生产物资,减少资源的消耗,减少垃圾等污染物的产生,其宗旨是在健康的环境下发展经济。“循环经济”的实质就是生态经济,是在全球人口剧增、资源短缺、环境污染和生态蜕变的严峻形势下,人类重新认识自然界、尊重客观规律、探索经济规律的产物。它倡导的是“资源—产品—再生资源”这样一种废弃物不断循环利用的经济发展模式,也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最佳模式。 20世纪90年代,源头预防和全过程污染控制逐步成为发达国家环境与发展政策的主流,人们在不断探索和总结的基础上,以资源利用最大化和污染排放最小化为主线,逐步将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生产设计和可持续消费融为一套系统的循环经济战略。总理在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特别提出: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国务院2005年7月提出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我国在多个层次上开展了发展循环经济的实践探索,并取得显著成效。循环经济正以一种崭新的态势,逐渐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和全球经济发展的新潮流、新趋势。发展循环经济是促进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然选择。发展循环经济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需要各种新技术作为支持和需要相关法律规章作为保障,还需要营销创新这个动力源。 (二)循环经济的主要特征 首先是科学的发展观,它强调任何经济活动只有建立在资源的承受能力之内,才有可能实现持续性发展。打破了过去认为自然资源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传统观。其次是超前的科技观,循环经济是一种善待地球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其实质就是生态经济。它要求运用生态学规律来指导人类的经济活动,它强调人类在应用科学技术创造经济效益的同时,更要充分考虑其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修复能力,所倡导的技术载体就是环境无害化技术。再次是务实的生产观,即在生产过程中,尽可能节约资源,采用循环使用资源方式,提高资源利用率。它将经济活动组织成为“资源产品消费再生资源”的物质反复循环的闭环式流程。使有限的资源在不断进行的经济循环中得到最合理的利用。最后是系统的整体观,要求人类以整体的观念研究人、自然资源、科技这个大系统内在的经济规律,包括价值、消费等,它把环境、资源、产品、价值、消费、科技、发展等有机地系统地联结起来,形成整体、协调、循环、可再生的生态链。 山区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现状及前景 (一)水土流失严重且生态环境脆弱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山地占陆地总面积的70%,而南方红黄壤地区的80%为丘陵山地。山地农业经济的发展在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中有着重要的战略意义。山区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如生物资源、水资源等,但山地坡度高的高寒气候不利于农业开发;一些山地土层贫瘠,植被差,水土流失严重,导致生态失衡;缺乏循环经济意识,低层次的、粗放式的无序垦殖、过度放牧、过度猎捕、化肥农药等加速了生态环境的恶化,使山区农业经济可利用土地减少,土地养分下降。据《浙江省生态农业建设现状与对策》中的研究显示:1995年该省水土流失面积约占全省总土地面积的24.3%,比1985年扩大590km2,年土壤流失量 6000万t,损失土壤N、P、K近120万t。近20年来,我国经济增长了6倍,而资源的消耗却增长了几十倍,这使我国的经济增长因资源短缺而面临不可持续的危险。 (二)区域弱势使经济发展缓慢 农村基础设施薄弱,山区交通密度低,人文环境相对较差,科学技术力量薄弱,信息化建设滞后。人们的思想保守,观念落后,其生产模式往往是传统的生产管理模式,农产品的质量不高,市场竞争力不强。农经作物大路货多,精品少且产业化低,新农业技术、新品种、新管理模式推广、扩散缓慢,营销创新意识低,综合经营差,规模小,农产品加工、流通服务业滞后,经济发展缓慢,资源丰富但经济贫困。 (三)山区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前景 我国农村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发展循环经济的精神指导下,经过多年的努力,已经初步形成一个把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资源培育与高效利用融为一体的新型综合农业体系。如一些山区农业的果—粮、果-草-牧结合的复合生态模式;江苏丘陵区的庭院生态型模式(鸡粪喂猪、猪粪沼气、沼渣沼液肥田);浙江丽水“山顶树、山腰果、果间鸡、山脚稻”立体生态护理模式以及种养结合的“种草-养鸡-鸡粪肥园”、“稻田养鱼”等生态良性循环小系统模式,既保护了生态环境,又增加了经济效益。又如浙田的“稻田养鱼”于2005年被正式确定为首批4个世界农业遗产保护项目之一,引来了国内外游客观赏,获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三赢。实践证明,循环经济对山区农业经济快速协调发展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 循环经济框架下的营销创新 (一)市场营销与营销创新 市场营销是个人或组织通过创造和交换产品与价值以获得自身需要的一种社会过程。营销活动既实施于流通领域,又不限于流通领域,真正的营销是以市场为起点,上延到生产领域,下延到消费领域。市场营销对于山区农业经济而言,是实现小农户与大市场对接的有效途径。传统的市场营销侧重于商品推销的销售观念,已愈来愈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现代的市场营销,其实质就是一个创新的过程。营销创新是指企业在营销过程中,结合目标市场的具体情况,为实现既定目标而进行的有针对性的、有效果的创造性活动。营销创新也是企业持续发展的可靠保证。 (二)循环经济模式下山区农业的营销创新 农村生态环境的脆弱性和消费需求的复杂性制约着农业经济发展。发展循环经济,是遵循生态规律,促使山区农业的资源循环利用,节能减耗,保护环境的必由之路;是保障农产品优质、安全、无公害,市场竞争力提升的必然选择。 市场营销在循环经济模式的策划、布局、设计、服务、管理等方面具有导向作用,营销创新则是开拓、发展市场的先锋,是适应或领导消费者需求,以新制胜、以质量制胜,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在市场竞争中取胜并促进山区农业循环经济与环境良性发展的最有效、最可靠的措施。 营销观念创新。市场营销观念是企业各部门有效的组合与顾客满意及企业长期盈利的整合。观念的形成是由多种感知汇集而成的,观念一旦形成后,要想使其转变比树立一种观念要难得多。因此,要持续发展山区农业经济,必须树立绿色营销和生态营销观念。绿色营销是指企业以环境保护战略作为其经营理念,以绿色文化作为其价值观,以消费者的绿色消费为中心和出发点,力求满足消费者绿色消费需求的一种战略。所谓生态营销观念指的是企业如同有机体一样,要同它的生存环境相协调。 当今社会,人们越来越关注人与自然的共同发展问题。在国际市场上,适度无污染,保护环境的产品和服务已成为世界消费的热点和趋势。越来越多的国家政府把贸易与环境问题结合起来制定相关政策,构筑“绿色壁垒”,“绿色”食品的价格一般要比同类食品高出40%~100%,在日本则有超过90%的消费者对绿色食品感兴趣。在我国国内,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消费者越来越注重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性,生产无公害优质农产品是提高人们生活质量和保证人类健康的需要,是提高整体社会效益、生产者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是增强出口竞争力的需要。同时,加强公众生态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使山区农业循环经济得以持续发展。绿色营销和生态营销的实质都属于循环经济范畴,是促使山区农业经济发展并顺应国际贸易新趋势的必然选择。 营销服务创新。山区农业生产经营受自然环境、人文环境、交通等诸多因素制约,其经济发展具有不确定性。而农产品加工,尤其是农产品深加工的严重滞后则是制约山区农业经济发展的瓶颈。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场需求的变动,迫使农业结构不断调整,市场信息是山区农业经营管理决策的基础和前提,搞好营销调查研究,正确作出市场预测,则是营销服务创新的根本。营销服务创新还要遵循两个原则:“整体、协调、循环、再生”的生态农业原则;依靠科技进步、科技创新为支撑点的原则。在营销策划服务中,要根据物种特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立体开发、多层经营。打造山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生态良性循环的基础上开发优质、安全、无公害的农产品,并不断改良农产品的品种,提高优质率,保证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的不断换代升级。建立生态园区,发展生态农业产业化,开发特色农业,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创建无公害名牌产品,创立网络营销平台,不断增强营销后劲。 营销管理创新。进行营销创新的前提就是科技创新和质量管理体系创新。要加强农业生态环境监测,各个环节必须遵循生态技术规范,同时重视市场、农产品、营销策略、营销组合的创新。比如在循环模式设计阶段,广泛采用绿色设计技术,如减量化设计、可回收设计等;在实施阶段,对农产品的质量、卫生指标、包装、保鲜、运输、储藏、销售等实施严格监控,确保绿色食品的整体产品质量,并提高整个生产过程的技术含量;在消费阶段,发挥品牌效应,倡导绿色消费,使循环型消费成为主流的消费方式;在处置阶段,基本消灭废弃物,使资源最大限度地得到回收再利用,对确实无法回收利用的废弃物进行最适当的处置。还要加强信息化建设管理,使营销网络向系统化、规范化、全球化发展。并通过注册商标、申请绿色食品认证,对农产品依法实施统一、规范的管理,以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农业创新论文:我国农业保险中介市场创新论文 摘要:一个健全、成熟的农业保险市场离不开农业保险中介的存在。目前我国农业保险中介正处于起步阶段,在运行中存在法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中介人员素质低、服务水平差和行为不规范等问题,鉴于此,必须加强对农业保险中介市场的立法支持和监管力度,提高农业保险中介机构专业化水平,加强农业保险中介人才的培养和使用,明确农业保险市场分工,走专业化经营之道,进行农业保险中介市场创新。 关键词:农业保险中介;监管力度;人才培养;专业化经营;中介创新 一、我国农业保险中介业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发展现状 目前,我国保险市场上的专业中介机构可分为三类,即:保险机构、保险经纪机构、保险公估机构。从数量上看,截止2006年底,全国共有保险中介机构2110家,其中保险机构1563家,保险经纪机构303家,保险公估机构244家。近年来,保险业通过中介渠道实现保费收入所占比重稳步提高。2006年,保险中介渠道实现保费4477亿元,占全国总保费收入的79%,比2005年提高6个百分点。同期,外资合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也纷纷登陆设铺,在这些机构中,有3家是全球最大的综合性保险经纪公司(美国达信保险集团公司、荚国怡安保险集团公司、英国韦莱集团公司)在北京和上海等地设立独资公司或子公司。从地域分布上来说,除西藏外,全国内地各主要省市基本上都设立了类型不一、数量不等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但是,上述中介机构都以产险和寿险为服务对象,为农业保险服务的甚少,而规范化的保险中介机构活跃在保险市场上,是现代保险市场成熟的重要标志之一,对保险的供求双方均能起到重要的媒介和桥梁作用。特别在农业保险市场中,保险中介人可以将保险公司的经营触角延伸到农村的各个角落,既节约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也能起到服务广大农民的作用。然而,以往我国保险公司几乎全部依靠自身的展业队伍承保农业保险,这是因为虽想用中介如人等拓展业务,但却缺乏可用的对象,致使充分利用农业保险中介形式开展业务很难落实,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很多,有政策法规方面的原因,也有保险机构自身的原因。 (二)存在问题 1.法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我国虽然对部分保险中介机构如保险机构、保险经纪机构、保险公估机构制定了法律法规,但从总体上看,保险中介法规还不健全。有些法规显得相对滞后,也未出台鼓励和扶持中介发展的相关政策与具体措施。没有扶持举措,对不盈利的农业保险来说,很难通过中介达到展业的效果。 2.客户对农业保险中介的认知程度低。目前我国农业生产者的保险意识还不是很强,对农业保险中介更是缺乏感性认识。有些客户不知其为何物,潜意识里认为其是“二道贩子”,只会搅局,普遍持抵触情绪。 3.人素质良莠不齐,专业中介人才匮乏。目前我国农业保险人来源复杂。在农垦系统,分场和连队从事农业保险中介的人等均是财务部门人员;在农村,乡镇和村里多是由经管站相关人员从事中介活动。这些人思想、道德和文化素质差别较大,再加上由于缺乏正规培训、保险知识匮乏、对所的保险险种也不很了解、人员流动性又很强,因此产生了许多损害客户和保险公司利益的行为。 4.人和经纪人业务范围不清。在我国,现有的农业保险业务和保险经纪业务划分不清。许多农业保险中介者既是人又是经纪人,有时代表保险公司的利益,有时又代表投保的农户利益,自身都很矛盾。这就使得保险经纪人混同于保险人,导致其专业水平得不到有效提高。 5.农业保险中介行为不规范。部分农业保险中介机构受利益驱动违法违规,这种情况垦区甚于农村,因为垦区指令性事物多于农村。主要表现在欺骗误导客户、欺骗保险公司。这些都损害了客户和保险公司的利益,阻碍了农业保险的推广。 二、我国农业保险中介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对农业保险中介市场的立法支持和监管力度 一是加强对农业保险中介机构执业行为立法支持,在政策上积极支持原有的、具备条件的中介机构,同时坚决查处侵害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利益的中介活动,对不具备准入条件的中介机构要坚决予以取缔,以进一步规范保险市场秩序。二是加强和完善对农业保险中介入的监督与管理。要充分吸收和利用国外、境外先进有效的监管理念与监管手段,包括建立风险监测和预警系统、保险会计制度、年度审计报告制度、信息披露、公司信誉评级制度等监管制度。同时进一步完善我国保险中介人行业自律,逐步建立全国性的保险中介行业自律组织,如保险人公会、保险经纪人公会、保险公估人公会等,为行业自律提供保证。 (二)提高农业保险中介机构专业化水平 农业保险中介机构要在市场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就必须努力提高专业化水平,依靠自己的敬业精神、专业技能、服务质量和良好信誉去赢得客户。应健全组织架构,根据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相互独立、权责分明,各司其职又相互制约,在企业内部形成激励、约束、制衡的机制,确保公司有效运转。保险中介机构还应充分发挥市场反应灵敏,机制灵活的特征,在人事、薪酬、培训等方面采取更灵活的机制,用现代管理手段搞好自身业务管理和营销管理。 (三)加强农业保险中介人才的培养和使用 一是多渠道、多途径地加快各类保险专业人才的培养。要有计划地对现有中介人员进行全员培训,全面提高他们的思想素质、业务技能和经营管理能力,有重点地培养一批执着追求、立志终身从事保险业务的人才。二是要扩展农业保险中介队伍,把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吸收进来,使他们成为人或经纪人,因为他们有一定的农业知识,对当地的风险等信息掌握较好。同时,要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制度,引进竞争机制,完善分配制度等。 (四)明确农业保险市场分工,走专业化经营之路 农业保险公司与保险中介机构在业务合作过程中合理分工,能使保险公司把主要精力用在产品开发、风险管理、客户服务以及资金运用等方面,而将产品销售、理赔等业务领域交给保险中介来完成,而且其人、经纪人和公估人等中介也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这样不仅能有效减少保险公司的销售成本和管理成本,也有利于进一步拓宽保险公司的销售渠道,促进保险中介机构的良性发展。 (五)进行农业保险中介市场创新 农业保险中介创新可以从业务创新、服务创新和技术创新等方面开展。业务创新是保险中介业务深度和广度的创新。农业保险中介人不仅要做好保险、保险经纪和保险公估三大传统业务,还应该在风险管理、理财顾问、职业培训等方面拓展新的业务领域,为农业保险公司当好助手;服务创新,为了了解和认识保险产品,投保人对于保险单的设计者——保险公司和保险单的销售者——保险中介人所提供的各种服务的依赖性变得越来越重要,因此,应不断地改进和提高保险中介人的服务质量,进行服务创新;技术创新,在保险市场、保险中介市场日益科技化的今天,技术力量和技术水平已经成为决定农业保险中介机构市场竞争力的关键因素,保险中介领域的技术创新内容包括管理技术、包装技术、营销技术等,所有这些技术的变化,都会推动保险中介市场的创新。 总之,为了推动农业保险的发展,发挥其在农业风险防范的主导作用,必须完善农业保险市场体系,在已有经营者和险种的前提下,必须大力发展中介行业,以进一步推动农业保险深入地、可持续地发展。 农业创新论文:农业制度创新论文 内容提要:提高灌溉系统的技术效率是优化灌溉管理、有效利用农用水资源的重要手段。本项研究的主要目的是分析影响我国地下水灌溉系统的技术效率和产出水量的相关因素,为国家引导和制定合理的灌溉管理政策提供理论和实证依据。本项研究采用了定量研究的方法,建立了地下水灌溉系统技术效率和产出水量的决定因素模型,分析数据来源于作者对河北省3县30个村的87个地下水灌溉系统3个时期的调查。研究结果表明,产权制度、治理机制和系统规模是影响地下水灌溉系统技术效率的主要因素,非集体产权制度的技术效率明显优于集体产权制度的技术效率。根据研究结论,本文也提出了一些政策建议。 关键词:地下水灌溉系统技术效率产权制度 一、研究背景 中国拥有世界上最庞大的灌溉系统,灌溉在农业生产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农业生产的增长与灌溉面积的增加是息息相关的(黄季焜,Rosegrant和Rozelle,1995)。有效灌溉面积占耕地面积的比重已从1952年的18%提高到1998年的55%左右(国家统计局,1999),这主要是源于地表水与地下水的联合开发利用。 五十年代到六十年代,灌溉面积的增加主要来源于地表水的开发利用。从七十年代以来,新增灌溉面积的水源主要是地下水,因而地下水灌溉系统1在我国尤其是在地表水十分匮乏的华北地区农业生产中的作用日益突出。然而,随着地下水灌溉系统的逐渐发展,地下水位下降、地下水超采的现象也日趋严重;这使人均水资源本已十分匮乏(仅为世界人均水平的1/4)(水利部和国家计委,1999)的我国无疑更是雪上加霜。随着人口增长、城市化和工业进程的加速,严重缺水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和困扰人民日常生活的大问题。 随着水资源短缺形势的日益严峻,自从七十年代末期以来,包括我国在内的许多发展中国家的灌溉系统普遍出现了老化失修和生产力下降、国家财政负担日益加重、水利投资明显不足的现象。许多发展中国家为了减轻国家的财政负担,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和水利工程的运行效率,缓解水资源尤其是农业用水的紧张态势,先后出现了将灌溉系统的权责从政府向农民协会和其它私人组织转移的改革浪潮(IWMI,1997)。水资源管理不善也逐渐被认同为是导致水资源短缺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WorldBank,1993;IWMIandFAO,1995)。 我们最近的一项研究表明,自从80年代以来,以河北省为代表的地下水灌溉系统的产权制度1正逐渐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集体产权制度向以市场为导向的非集体产权制度演变,非集体产权制度所占的比例已经从80年代初期的不到20%提高目前的70%左右(王金霞,黄季焜和Rozelle,2000)。由于不同产权制度的地下水灌溉系统对于灌溉系统的技术效率影响不同,因而研究产权制度对于技术效率的影响就十分重要;另外,弄清影响地下水灌溉系统技术效率的其它相关因素对于深化我国的灌溉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农用水资源的持续有效利用都有十分重要的政策和实践意义。但是时至今日,对这些问题深入的尤其是定量化的研究国内几乎是空白。 有鉴于此,本项研究的主要目的就是围绕上述问题,探讨我国地下水灌溉系统的技术效率的决定因素,为国家引导和制定合理的灌溉管理政策提供理论依据。 二、影响技术效率的相关因素 企业生产力主要受到以下三类因素的影响:各种生产投入要素,这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金和劳动力投入等方面的内容;客观的不可控制的因素,诸如气候、降水、地理位置、政治事件等因素的影响;以及技术效率,这主要反映在人为因素的影响。 企业的技术效率是一个内生变量,它本身也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在许多学者的研究中,企业的技术效率往往与企业的特征相联系。在企业的特征中,企业的产权制度与企业技术效率之间的关系是最没有争议的一个方面。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除了合理的产权制度可以为企业的运行提供激励机制以外,企业的治理机制也是影响企业激励机制的一个重要方面。另外,管理者的经营能力也是影响企业技术效率的一个重要因素。一般认为,管理者的经营能力越高,企业的技术效率就越高(Well,1973;MorleyandSmith,1977;Lee,1978)。除此之外,Pitt(1981)还认为,企业成立的年限和企业的规模也是影响企业技术效率的因素。一般而言,企业成立的年限越长,积累的经验就越多,因而它的技术效率就越高;大企业的技术效率往往要高于小企业的技术效率。 对于地下水灌溉系统而言,影响技术效率的因素是否也会遵循生产经济的一般规律呢?为了对这个问题有一个全面和深入的理解,我们在缺水十分严重,地下水灌溉面积最大的河北省选取了3县(元氏县、肥乡县和青龙县),并且在这三个县随机抽取了30个村的87个地下水灌溉系统开展调研。在调研中,我们又选取了三个时期(即灌溉系统成立初期、1997年和1998年)来进行分析。 (一)影响产出水量的相关因素 1.产出水量与供水成本之间的相关关系 由于1998年的样本数量比较集中,所有我们选择了1998年的数据进行分析。我们根据产出水量的变动情况和样本的分布情况,将1998年的数据分为8组进行讨论。调查结果显示,每一个地下水灌溉系统的产出水量在3000立方米到21万立方米之间变动。从总的趋势来看,固定资产的折旧越高,流动成本越高,劳动力投入的越多,地下水灌溉系统的产出水量就越大(见表1)。这说明,地下水灌溉系统的产出水量和灌溉系统投入要素之间的关系符合一般生产规律。 我们选择了单位成本(固定成本、流动成本和劳动力)的产量来反映技术效率。若从生产的角度来分析企业技术效率,在企业生产成本一定的情况下,如果单位成本的产量越高,说明企业的技术效率可能就越高;反之亦然。表2数据显示,单位固定成本和劳动力的产出水量从总体趋势都表现出与产出水量之间较明显的正相关关系,但单位流动成本的产出水量和产出水量之间没有表现出明显的正相关关系。 (二)影响技术效率的相关因素 1.技术效率与产权制度和治理机制的关系 调研结果显示,非集体产权制度下的单位固定成本的产出水量是集体产权制度下的单位固定成本的产出水量的2倍,单位劳动力投入的产出水量的1.4倍;单位流动成本的产出水量的1.3倍(见表3)。这说明,非集体产权制度相对于集体产权制度而言,可能会提高地下水灌溉系统的技术效率,这与我们的理论预期是相同的。 表3的数据表明,规范治理机制下的单位固定成本的产出水量是非规范治理机制下的单位固定成本的产出水量的2.3倍,单位流动成本的产出水量的1.7倍;而规范治理机制下的单位劳动力投入的产出水量却为非规范治理机制下的劳动力投入的产出水量的88%。这说明规范治理机制的技术效率是否明显高于非规范治理机制的技术效率,还有待进一步研究。但总体趋势表明,规范治理机制相对于非规范治理机制可能会提高灌溉系统的技术效率。这与我们的理论预期基本符合,即治理机制可能是影响地下水灌溉系统技术效率的因素之一。 总体趋势表明,灌溉系统的规模越大,单位固定成本和劳动力的产出水量也越多;反之亦然。若从单位流动成本的产出水量与灌溉系统的规模之间的相关关系来看,灌溉系统的规模越大,单位流动成本的产出水量不但没有提高,还有逐渐降低的趋势(见表4)。这说明,技术效率与灌溉系统的规模之间是否存在相关关系以及存在怎样的相关关系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3.技术效率与其它因素之间的关系 我们对地下水灌溉系统的技术效率按管理者的经营能力(同教育年限表示)以及灌溉系统的成熟度(用灌溉系统的成立年限表示)也做了分组分析,分析结果表明,这种分组分析没有发现它们与技术效率之间存在着明显的一致性的相关关系。 三、技术效率和产出水量的决定因素模型 为了更准确地分析影响地下水灌溉系统的技术效率和产出水量的相关因素,我们除了以上进行的单因素分析以外,还建立了地下水灌溉系统的技术效率和产出水量决定因素模型。 (一)实证模型的建立 我们建立了如下的理论模型来研究地下水灌溉系统的技术效率和产出水量的决定因素: (1)地下水灌溉系统产出水量=F1(固定成本,流动成本,劳动力,水资源的充足程度,灌溉需求、技术效率,地区差异等) (2)技术效率=F2(产权制度,治理机制,管理者经营能力,系统规模,系统成熟度等) 我们选用了地下水灌溉系统的产出水量(W,立方米)来作为模型(1)的因变量;固定资产的年折旧总额(FC,元,1990年不变价)来表示固定成本;流动资金的总额(VC,元,1990年不变价)来表示流动成本;劳动力投入时间(labor,小时)来表示劳动力的投入。水资源的充足程度用年均地下水位(Wtable,米)来表示;灌溉需求同当年的作物种植面积和种植结构有关,但因为种植面积和种植结构是内生变量,为此我们用年份虚变量(D97,D98,相对于灌溉成立年)来表示;地区差异用地区虚变量(D1,肥乡县和D2,元氏县,相对于青龙县)来表示。 对产权制度变量设置了两种选择:一种是只设置了非集体产权制度虚变量(Dp),另一种是设置了集体产权制度(Dc)和股份制产权制度(Ds)两个虚变量;由此产生了方案1和方案2。我们选用了规范治理机制(Dm)虚变量来表示治理机制变量。管理者的经营能力用管理者的受教育年限(Edu,年)来表示;灌溉系统规模用灌溉系统年一次性最大灌溉面积(Size,公顷)来表示;灌溉系统成熟度用灌溉系统成立年限(Age,年)来表示。 上式中,i代表灌溉系统;t代表时期;v是随机变量,服从正态分布N(0,(V2),并且独立于无效率变量;U是非负的随机变量,代表生产的无效率程度,服从截断正态分布N((,(U2);另外,(2=(V2+(U2和(=(U2/((V2+(U2),(在0和1之间变动。 (二)计量估计和结果 在计量模型的选择上,我们采用了对数形式的柯布-道格拉斯函数,所用的数据是30个样本村的87个地下水灌溉系统3个时期的资料,样本总数为190个(其中1998年87个样本,1997年60个样本,1983年到1996年的样本数为`42个)。模型模拟中我们运用了边界生产函数的极大似然估计法进行估计。 从各种模型的运行结果来看,不管采用哪种方案,模型的两个随机变量的误差平方和δ2,以及无效率随机误差变量的误差平方在全部随机变量的误差平方和中所占的比例γ的统计检验都十分显著,所选择的大部分变量都在95%的水平上显著,系数符号与我们的理论预期也完全相同;各种方案得出的技术效率的平均值十分接近,基本都在84-85%(见表5最后一行)。考虑到年均地下水位和成本之间可能存在的相关关系,我们对于年均地下水位也做了选择,结果表明,估计结果基本上没有差异;另外,我们对于管理者经营能力和灌溉系统的成熟度都做了选择,估计结果也十分稳定,为了节约篇幅,我们没有列出这些估计结果。这说明,我们所选择的计量模型不仅是十分有效的,而且也是十分稳定的。 下面我们就对影响地下水灌溉系统产出水量因素的结果进行一些归纳和总结。 第一,地下水灌溉系统的固定成本、流动成本和劳动力等投入要素显著地影响着产出水量 各种模型的计量估计结果表明,固定成本、流动成本和劳动力的系数统计检验都在1%的水平上显著,且系数符号为正,这说明地下水灌溉系统的固定成本、流动成本与劳动力和产出水量之间都存在着密切的正相关关系;也就是说,在其它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无论是固定成本、流动成本还和劳动力,如果它们的投入提高,灌溉系统的产出水量就相应增加;反之亦然。这与我们的理论预期相吻合(见表5)。 第二,水资源的充足程度对于地下水灌溉系统产出水量的影响不显著 与我们的理论预期不相吻合的是,水资源充足程度对于地下水灌溉系统产出水量的影响不显著(见表5)。这一方面可能是由于水资源本身的价值没有在政策过程中“内部化”,另一方面可能是由于我们模型中没有考虑水资源利用的外部性。 第三,地下水灌溉系统的产出水量显著地受到灌溉需求和地区差异的影响 大部分模型的计量估计结果都表明,年份虚变量的系数统计检验都在5%或10%的水平上显著,且都为正值(见表5)。这一结果说明,1997年和1998年的降水等气候因素不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农业生产对灌溉系统产出水量的依赖程度加大,从而诱导产出水量提高。 另外,地区之间由于地形、地貌、立地条件等造成的地区之间的固定性差异也会影响到灌溉系统产出水量的多少。计量估计结果表明,地区虚变量的系数在1%或5%的水平上显著,这说明地区的差异性确实是影响地下水灌溉系统产出水量的一个显著因素(见表5)。 第四,技术效率是影响地下水灌溉系统产出水量的一个重要因素 计量估计结果表明,γ的系数统计检验都在1%的水平上显著,这说明地下水灌溉系统的技术效率是影响地下水灌溉系统产出水量的显著因素。地下水灌溉系统的技术效率为84-85%(0.844-0.847,见表5),这说明灌溉系统的技术效率大约有15-16%被损失掉了;如果我们提高灌溉系统的技术效率,我们就可能提高灌溉系统的产出水量。 a:样本观测值总数为189个。B:“*”、“**”和“***”分别代表统计检验显著水平为10%,5%和1%。c:“-”代表该变量未进入模型的运算。产出水量、固定成本、流动成本、劳动力和年均地下水位变量是取自然对数。 影响地下水灌溉系统技术效率的因素主要有产权制度、治理机制、管理者的经营能力、系统规模和成熟度等,下面我们对这些因素对技术效率影响的计量估计结果加以总结和归纳。第一,相对于集体产权制度而言,非集体产权制度可以显著地提高技术效率 在表5的计量估计结果中,方案1中非集体产权制度虚变量的系数为负值,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方案2中股份制产权制度虚变量的系数为负值,且在5%的水平上显著;方案2中集体产权制度虚变量的系数为正值,而且都在5%的水平上显著(见表5);这说明非集体产权制度可以很显著地提高灌溉系统的技术效率。 表5的数据表明,非集体产权制度虚变量的系数平均为-0.195,这说明灌溉系统中非集体产权制度的效率比集体产权制度的效率高20%左右。 另外我们也可以发现,私有产权制度的技术效率低于股份制产权制度的技术效率。 以上分析表明,产权制度和技术效率之间的相关关系与我们的理论预期十分吻合,产权制度确实可以显著地影响地下水灌溉系统的技术效率。 第二,规范性治理机制可以很显著地提高地下水灌溉系统的技术效率 各种模型的计量估计结果表明,规范性治理机制虚变量的系数统计检验十分显著,且系数符号为负(见表5),这说明规范性治理机制的无效程度低或相对于非规范性治理机制而言更有效;这与我们的理论预期相吻合。 第三,地下水灌溉系统的规模与技术效率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 各种模型的计量估计结果表明,地下水灌溉系统规模的系数统计检验都在1%或5%的水平上显著,且系数符号为负,这说明灌溉系统的规模与技术效率之间有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见表5第31和32行)。 第四、地下水灌溉系统的技术效率对于管理者经营能力和灌溉系统成熟度的反应不敏感 表5显示,管理者经营能力的系数统计检验十分不显著,产生这一结果的原因可能是由于我们选择的用以反映管理者经营能力的指标即管理者的受教育年限不能很好地反映管理者的实际经营能力,而且各个灌溉系统的管理者之间受教育年限的差异性又较小所导致的。 另外,估计结果表明,项目成熟度变量的系数统计检验也不显著,(见表5)。这说明在其它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灌溉系统成熟度的高低对灌溉系统技术效率的高低没有显著的影响。 四、结论和政策建议 本文实证分析了地下水灌溉系统的技术效率和产出水量的决定因素,研究结果与理论上的预期假设是一致的。实证研究结果显示,地下水灌溉系统的技术效率是产权制度、治理机制和系统规模综合作用的结果。不同产权制度对于地下水灌溉系统技术效率的影响是不同的,非集体产权制度较之集体产权制度而言可以显著地提高灌溉系统的技术效率,这一结论与理论上有关产权制度效率的讨论也是一致的。除了以上讨论的产权制度以外,与地下水灌溉系统技术效率显著相关的因素还有灌溉系统内部的治理机制和灌溉系统的规模。研究结果表明,灌溉系统内部的治理机制越规范、灌溉系统的规模越大,就越有可能促进灌溉系统技术效率的提高。 由于非集体产权制度相对于集体产权制度更有利于地下水灌溉系统技术效率的提高;因而政府应该积极运用合理的水利财政和信贷等政策来引导和鼓励地下水灌溉系统非集体产权制度的创新,以提高灌溉系统的技术效率。在产权制度一定的情况下,不同的治理结构对于灌溉系统技术效率的含义是不同的。政府应该在诱导灌溉系统产权制度创新的同时,通过技术培训、示范等机制,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合理安排灌溉系统内部各个相关利益者之间的关系框架,明确系统的目标、原则、决策方法、剩余决策权和剩余索取权等的各项规定,优化系统的治理结构,从而提高系统的技术效率。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地下水灌溉系统产权制度的创新和水资源短缺之间可能存在双向因果关系;水资源短缺可能导致非集体产权制度的创新;然而在水价不考虑水资源本身价值的情况下,非集体产权制度的创新可能会导致短期甚至长期内水资源的过度开发和利用,导致地下水位下降的加速。所以地下水灌溉系统产权制度的创新和水资源的合理定价应该是未来水资源管理政策的重点内容;只有这样,才可能促进水资源的持续有效地开发和利用。 农业创新论文:农业科研科技创新论文 1科研立项机制 立项方向体现了农业发展方向。目前,我国农业科研单位对产业发展的引领作用、农业企业的成果孵化器作用都不够突出。一是农业科研单位的研究方向是多年形成的,受传统习惯和人员专业影响,往往是能做什么就申请什么项目,很少考虑产业需求。二是科研主管部门的科研导向是项目形成的,受个人偏好和经费定向影响,往往是有什么专款就什么专项,很难体现对产业发展的引领作用和对农业科研的导向作用。这种传统的立项模式,直接导致了农业科研与农业发展的脱节[4]。建立以农业发展需求为导向的立项机制,改变以往“专家能做什么就做什么”的状况,确立“产业需求什么能做什么如何做谁来做”的选题思路,立项形成与之匹配的流程:“技术需求科研课题技术指标技术方案承担单位”。一是科研主管部门、农业科研单位和农业企业、新型农民主体加强沟通,立项部门让科研单位参与非竞争性项目拟定工作,并广泛征求农业企业和新型农民主体意见。二是建立以服务产业为目的的创新团队,以有威望的首席专家为优秀,组建一批年龄结构和专业配置合理,研究与转化配套的产业服务团队,并根据产业发展需求,给予非竞争性项目稳定的支持。三是注重自然区域内农业协调发展和单位合作问题,如贫困带连片科技扶贫、京津冀一体化建设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立项内容应符合国家发展规划,长期项目重点解决水资源短缺、耕地质量提升问题,确保农业可持续发展;中期项目重点围绕农副产品的资源化利用、减少农业投入品的使用数量和拓展农业市场功能等,确保农业的增值增效;近期项目主要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废弃物的治理和农业灾害的应对措施等开展研究,确保农产品安全、高效。2014年,农业部公益性行业科技专项根据产业需求进行顶层设计,从源头到转化一次性拟好任务书,只需申请人认领任务和证明自己能完成任务的做法是农业科研立项机制创新的有益尝试。 2成果转化机制 成果转化是将科技创新转化为生产力的关键步骤。现阶段,我国每年有7000多项农业科技成果问世[5],但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仅占40%左右,转化率仅为发达国家的一半左右,主要问题是研究方向与产业需求偏差、成果过剩与短缺并存、转化过程半途而废、激励机制不配套、科研单位与企业结合不够、知识产权不易保护和绩效评价内容不合理等。尤其是在绩效评价方面,重论文轻发明,重形式轻应用,与个人利益密切相关的职称评聘对成果的要求一高再高,直接促使科研人员追求书架成果,助长科研浮躁风气。提高成果转化率,要从成果培育入手,多出实用型的物化成果。一是鼓励项目组以解决产业发展难题为主攻方向,开展内容丰富的研究工作,尽快出物化成果、高水平成果和影响力大的成果。二是为成果与产业的结合创造条件,及时解决成果应用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鼓励出成果的同时更为成果的应用作出不懈努力。三是鼓励农业科研单位与农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结合,形成利益共同体。四是对农业科研单位和科技人员的绩效评价,应该考虑对相关产业发展的贡献份额。在评价方法上,由单纯的专家鉴定转向专家、服务对象和社会舆论为一体的总体评价。五是职称评聘等利益相关制度,应更加重视诚信、奉献、论文和效益。黑龙江省农科院在这方面做得较好,根据其区域的独特性,以院校合作和加强交流的农业服务为重点,采用“专家在线”、“合作共建”、“科技帮扶”等模式建立起广泛而深入的农村科技服务机制,力求把论文写在大地上,把成果留给农民家。 3人才培养机制 人才队伍是科研创新的主体。现存的主要问题有三,一是农业科技人才数量偏少,领军人才更是匮乏。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农业科技人才相对于农业劳动力的比例只占美国的1/20,日本的1/10。二是人才队伍结构不够合理。受编制限制,农业科研单位人员更新缓慢,年龄和职称倒挂现象比较突出。三是不少科研人员献身农业科研的意志不够坚定。农业科研人员的收入相对偏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业科研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主动性。建立多层次人才队伍培养机制,必须坚持“人才优先,以人为本”的原则,以自身科技人才培养为主,通过多种培训方式,培养留得住、用得上的科研骨干;以引进人才为辅,主要引进团队稀缺和产业技术急需人才;以培养青年科技人员申报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能力为抓手,培养一批高层次青年人才;以国际交流合作为契机,吸引高层次人才,促进人才结构多元化。为此,山东、河南、浙江和四川等省农科院已相继出台重大项目资金匹配制度和重大贡献奖励机制,以期留住高水平人才和培养青年科研骨干。在团队建设方面,河北省农林科学院不打破现有研究所建制就能改变分散格局的做法值得借鉴,以研究室为交叉节点,在研究所横向管理的基础上,利用创新团队再建一条纵线把研究方向相同的研究室串起来,充分发挥创新团队在农业科研中的创新潜能。 4协同创新机制 协同创新是农业研究进入大联合、大协作时代的必然选择。每个单位的研究方向都是多年形成的,范围较小,布局分散,而单位间的合作可以凝聚力量提高大项目执行力。在科技创新的过程中,以至整个科学技术的发展进程中,必然伴随着情报、信息的提供、传递和获取等活动,这是科技创新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因此,协同创新与学术交流是相伴而生的。“产学研”协同创新模式主要包括产业联盟和创新中心;“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模式包括了“政府+学校+企业+合作社+农户”五位一体;行业协同创新模式是把同行几个单位联合起来壮大力量;内部协同创新是建立创新团队或平台。目前,最大的问题是协同过程中的交流多,实质性的合作少,成果不落地,容易流于形式。协同创新机制应以项目为纽带,集聚能量,把分散的科研力量凝聚起来形成联合攻关和团队优势,由单一研究走向综合研究,即课题组研究室团队集团军,逐步打造立足地域内跨单位联合的研究团队。协同创新团队对外联合广泛,有平台支撑,有标志性成果,成果推广力量强大。在协同创新领域,学术交流的内容广泛,形式多样,对学术交流的质量和真实性更加重视。传统的学术交流形式要加强,如编辑学术刊物和专著、做学术报告和讲学、科学考察和情报交换等。还要创新学术交流的形式,利用好互联网,及时准确地传递科研信息。比较典型的做法是在国家京津冀一体化战略背景下,三地农科院签署了农业科技合作协议,并由8家主要农业科研单位组成“京津冀农业与水安全协同创新战略联盟”,形成“战略—生产模式—技术创新”相协调、可配套和见成效的创新体系,促进了当地生态环境改善和现代农业发展。 5科研诚信机制 科研诚信是指科技活动当事人遵守诺言和实践成约的行为。我国目前科研诚信制度建设尚处于刚刚起步阶段,科研诚信的缺失问题常有报道,包括抄袭、剽窃、伪造数据或结论、成果评选潜规则及权钱交易等学术不端行为。建立和完善科研诚信承诺制度,提倡科学民主,打击造假行为,全面落实国家《关于加强我国科研诚信建设的意见》。一是建立科学开放、程序公正的学术评价和监督体系,为申请、执行和评估评审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建立科技信用档案,作为今后其申请项目、承担评估和评审工作的依据。二是推进科技信用信息的共享,建立诚信检索平台,完善诚实守信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将信用状况作为科技人员职务聘任和职称评定中对职业道德要求的重要内容。三是开展多种形式的科研道德教育,营造良好的科研诚信氛围,普及诚信教育,保障科研创新,防微杜渐,防患学术造假于未然。 作者:董文琦 张春锋 胡木强 单位:河北省农林科学院 农业创新论文:基层农业银行内控管理创新论文 一、基层农业银行内控管理存在的问题 1.内控机制与手段不科学、不完善 当前基层农村银行在很多方面是滞后的,一是电子化步伐不断加快,而内控制约机制的建立和完善跟不上业务创新和电子化发展的步伐。二是信贷管理制约机制不够完善,贷款的发放与收回缺乏有效的监督与管理。监督管理机制虽已建立,但制衡能力较弱,监管制约机制不适应当前农村银行业务发展。 2.内部考核体系不健全 一方面,责任不明确,监督管理不到位,很多不良信用贷款由内部管理工作失误所致。事后责任又不明确,缺乏追溯制度;另一方面,由于缺乏一定的绩效考核机制,工资收入基本与员工日常制度执行好坏、违章次数多少和网点管理水平高低关系不直接。导致许多基层社的贷款质量反映不实。同时,奖惩工作力度不到位,对信贷管理的检查频率少,检查缺乏突击性,很多检查流于形式,发现不了问题。再次,缺乏风险防控机制,光追究责任,不分析隐患。 3.信贷工作人员素质不高 长期以来,部分农业银行的信贷人员知识水平与职业道德修养不能完全适应新的金融市场对基层会计的基本要求;同时,内部缺乏学习培训机制,新的知识与政策法规的学习不到位;其次,由于受社会不正之风的影响,部分信贷员在受利益驱动,存在吃拿卡要,加大了贷款的风险隐患。一些违规违纪甚至违法的行为时常发生。如:会计凭证要素不全,业务印章不清、不全,交接制度执行不力。结算制度执行不力,帐户管理混乱,会计科目混用、误用、错用等。 4.经营管理不善,监督不力 从内部经营看:如未能很好处理内控合规与业务发展的关系,重业务、轻管理的现象依然存在。企业内部管理上缺乏精细化管理,方式粗放,制度执行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内控与合规体系更有待科学、合理规划。营业经理履职不到位,工作日志记载不规范、不完整、不具体,日终审查制度执行流于形式,授权审批把关不严。同时,信贷稽查人员的素质不高,适应不良信息技术发展的要求。电算化业务、中间业务等创新业务的快速发展,需要更加专业化、复合型的稽核监管人员进行监督和指导,以加快和提高农村合作银行业务经营步伐。 二、加强内控管理对于基层农行的意义 1.推进“基础管理提升年”工作的开展 目前,象山县提出“打造县域优秀大型主流银行”的工作目标,要求全行各个基层单位开展“全行三思三创”活动,大力改革工作作风,全面推进基础管理质量的提升。在这个特殊的时机,基层部门应该抓住契机,针对基层银行存在的主要矛盾——内控管理工作,积极反思自己、查找问题、创新方法,实现管理质量的一次大的飞跃。具体来说,开着内控合规管理有着这样几个必要性。 2.减少银行经营风险,提高了银行的抗风险能力 利用“全行三思三创”活动这个契机,进一步深入贯彻银监会“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要求,全面反思基层农行的管理流程,抓住贷款管理等环节,加强贷放分控、实贷实付和完善的贷后管理等,挤掉那些并非用于实体经济的虚假信贷需求,从源头上堵住虚假骗贷和贷款挪用等制度性漏洞。 3.促进基层农业银行的规范化管理。针对银行长期以来的粗放式经营模式,通过内控管理工作的提升,建立基层农业银行管理各个环节的考核和问责机制,实现经营的规范化和管理的精细化。通过必要的操作流程及内部控制等手段,规范商业银行贷款支付行为,确保贷款资金真正、及时流向实体经济。 4.保障了存款人与消费者的利益 维护了贷款资金的安全,真正保护好存款人和消费者的利益;改变传统的贷款观念,营造借贷双方良好的信用环境和健康的信贷文化;实施贷款支付管理,强化贷款用途管理,提高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水平;强化贷款的全流程管理,推动商业银行贷款管理模式的转变。 三、对加强内控管理工作的建议与思考 1.狠抓组织建设,明确管理责任。狠抓人的管理尤其是领导人的管理。强化“一把手”职责,坚持经营管理两手抓,确保风险防范与业务经营同步推进。把内控纳入“一把手”工程,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的内控管理工作机制,明确“一把手”在规章制度的组织贯彻和落实。 2.建立健全违规问责机制 认真履行好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工作职责,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自觉性和主动性。要明确责任,把责任分解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位员工,做到明确各岗位案防责任、明确考核办法、明确奖惩措施,真正建立起“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广大员工共同参与”的案件责任网络体系。要强化责任追究,构建违规违纪惩处机制,保持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3.发动学习银行内控管理制度 只有制度深入心中,才能够落实到行动上,只有营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才能够形成管理的合力。首先,对外做好宣传,让客户了解银行的管理制度与要求,如:要求借款人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贷款用途合法合规性等进行承诺,要求借款人对贷款资金委托银行支付等。尤其是农村信贷等业务,客户收到制度意识与知识的限制,往往有一些抵触情绪,要耐心宣传,争取得到客户的全面配合与支持,保持互相关系的畅通与和谐。其次,对内加强辅导。通过多种途径对职员进行充分的培训和辅导,要求全行员工充分认识“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文件的重要意义,在单位内部掀起宣传、学习、贯彻、落实、执行的工作热潮。 4.建立规范、健全的制度与流程 实现制度手册化、流程化。加强对各项业务关键风险点和关键风险指标的分析,逐步将各项规章制度手册化、流程化,使员工对自己的工作流程与职责有明确认识,将防范风险落实到每个具体环节,确保内控与合规各项措施的有效落实。在组织管理上,实行分级管理、分权控制,构建内部治理、风险管理、责任追究、协调联动、培训教育五项机制,实现案件防控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优化资产管理系统功能,积极推进内部评级法应用,完善不良贷款管理机制,实现对信用风险的有效控制。努力实现操作风险管理的系统化、流程化、日常化。 5.加强管理文化建设 结合“基础管理提升年”、“打造县域优秀大型主流银行”、“全行三思三创”等要求,通过各种形式的生动活泼的活动如征文、知识竞赛、演讲等的开展,形成一种内控文化氛围,让职工在氛围中感受浓烈的政策气氛,增强广大员工内控与合规意识。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全体提高台前管理工作,一方面提升服务质量、一方面提升内控管理规范化。落实坚持实效原则,积极开展评估大检查、构建学平台、开展业务大测试、促进制度大梳理、组织内控大讨论,加强合规文化建设。 总之,当前最重要的是围绕总行与县行的具体要求,积极投身都活动当中去,全面开展“创优争先”的精神,把通过内控管理这个切入口,做出成绩、做出办法来,为农业银行基层工作的提升提供积极的经验,才是我们基层部门在这次“全行三思三创”中要实现的最终目标。 农业创新论文:农业发展科技创新论文 1.农业科技创新存在的问题 1.1机构设置不合理,管理体制不顺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完善,对于中国农业来说,其面临的挑战要比其它行业严峻得多。实际工作中,对外,实行由当地政府单线管理模式,因而出现技术推广体系和外部联系面变窄现象,很多乡镇的技术体系和县级相应业务的主管部门的关系己断裂,未能得到相应技术资金支持;对内,政府单线管理模式,更大的自主权由政府享有,政府本该根据当地的实情让各类服务中心的专业人才发挥其作用,但实际上,很多情况下政府让专业技术人员发挥的是“救火”、打杂的作用,只是兼顾农业服务中心的业务工作。同时,县级各个业务部门与服务中心缺少直接联系,业务部门的工作安排与乡镇政府对服务中心的工作安排经常出现冲突,许多工作衔接不上。上级部门对服务中心的项目、资金和技术支持力度减弱。 1.2农业科技服务人员配备严重不足,待岗现象普遍存在 人员编制缩减是机构改革的普遍现象,缺少人手是业务工作开展难的一个重要原因。机构改革没有做好相应的准备和一致的程序,导致乡镇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结构不太合理,服务中心人员素质差强人意。在乡镇农业机构和部门中,一起合并的大多是“涉农”部门,但也有与种植、养殖、管理等关系不大的部门组成。出现了不少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能上岗、非专业技术人员上技术岗位等现象,有个别乡镇甚至没有一个种植或养殖等专业技术人员;有部分职工进行了岗位调整,而又没有及时对新上岗进行岗前培训,职工未能适应新岗位工作要求。 1.3岗位设置不合理,分配不科学 尽管实行机构改革,缩减人员编制,但因历史及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未实行等多种原因,各类服务中心未做到科学设岗,因事设岗,而是以人设岗。由于人事制度改革未实行,服务中心也具有事业单位的弊端:设置不合理,分配不科学,大锅饭现象严重,做多做少一个样,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受到了严重影响。 2.农业科技创新发展对策建议 2.1加快农业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科技创新体系 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由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共性技术研发体系和区域农科教协作体系组成。以创新、引领、示范、带动为目标,立足产业和资源优势,以科研机构和农业龙头企业研发中心为主体,整合高等教学机构资源,并吸纳国家、省级农业科研院所和院校的科研力量,依托省、市级研发中心、部级综合试验站的科研力量和实验条件,优化整合科技创新资源,围绕优势产业的发展,建设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以产业为基础,以项目为带动,以岗位为基点,进行协作攻关,构建具有较强知识创新、技术创新、集成创新能力和协调攻关能力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 2.2完善科技服务的推广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农业、科研、教育相统一,农业科技成果的研发与推广相协调,使农业科技迅速转化为生产力,是促进科技创新持续快速发展的主要因素。在创新岗位的设置上,打破地方和部门之间的界限,面向社会公开竞聘,对科研人才采取“户口不迁、关系不转、双向选择、智力流动、来去自由”的人才流动模式,有效整合国家、高校、地方等农业科技力量与资源,形成“农科教企”(地方政府农业管理部门、农业科研单位、农业大专院校、农业企业)大联合的新型科技创新体系,实现科技与生产的有效对接,实现科技成果的快速转化。 2.3提高农民培训力度,深化科技成果转化 我国近年来实施了多项培训工程,为农村培养了一批创业致富的能人,但各地培训工作进展不一,培训工作针对性还不够强,受训人数占农村劳动力的比例不高。因此,应开展多层次实用型技术培训,以提高农业技术人员的科学素质,为农业科技推广的突破口,重视并加强对基层科技人员的再教育和培训工作。积极为基层科技人员创造条件,提供培训,以适应新形势的发展需求。此外,要加强领导农民培训工作,可成立由党委政府领导主管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加入到农民的教育培训工作中,对教育培训计划和资源进行统筹制定和安排,并进一步细化实施政策,充分调动一切可利用资源,使得培训工作有针对性,以开展形式多、层次广、模式全为培训目标,满足广大农民的多样化需求。 2.4提高农业科技制度建设,促进农业科技创新 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大力提升农业科技制度保障。首先,加强基础研究与农业高科技应用技术研究相结合。加强生物组学技术、转基因技术、数字农业技术、农产品加工和质量安全等高新技术的研究,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其次,技术引进与后续创新相结合,实现再创新和跨越式发展,培育大批适应市场需求、经济效益高的农业新品种。第三,集成创新与成果转化应用相结合。要促进各项相关技术的有机融合,集中科技资源,进行集成创新,突破能源、资源、环境对农业发展的瓶颈制约,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提供技术支撑;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广应用一批适用技术,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率,把科技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产品优势和市场竞争优势。第四,企业自主创新与产学研相结合。充分发挥烟台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数量多、规模大的优势,支持、鼓励企业建立研究开发机构,加大研发投入,支持企业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创新合作,建立健全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为骨干、以产业化为目标的合作机制。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就必须大力依靠科技的力量。科学技术仍然是当前我国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支撑力和驱动力,面对重大历史机遇,我们应始终把农业科技创新作为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根本途径,认真把握农业科技创新的方向,找准农业科技创新的重点难点,加大投入力度,完善体制机制,强化联合协作,不断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发展。 作者:申锦莲 单位:中共烟台市委党校 农业创新论文:五措并举促进农业科技创新论文 一、五措之一:加强自主农业科技创新 启东市高级农艺师陈雪平培育了苏珍雪糯2号、苏珍紫糯3号等杂交糯玉米新品种,已通过上海农作物研究所的审定并定名,为启东市青玉米产业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省级龙头企业南通恒昌隆食品有限公司推出的苏鲜蚕1号、苏鲜蚕2号新品种获省新品种奖。启东市还积极与南京农业大学、扬州大学农学院、省农科院、上海农科院等科研院所合作,开展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研发,为启东市农业科技创新又增添了一个亮点。另外,全市各级农技干部也积极开展农业新技术的研究,如:特经特良作物的密度肥料研究、大棚蔬菜的栽培技术研究、主要作物病虫害的发生与防治研究和家禽家畜的生长规律与饲料研究等,为启东市农业科技进步作出了重大贡献。 二、五措之二: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 加快新品种推广。围绕发展优质高效农业,广泛引进鉴定筛选市场需要的、适应启东市种植推广的农作物新品种,全市先后收集引进各种新品种80多个,其中引进筛选的双季豌豆“中豌6号”品种近年来在启东市得到了大面积的推广,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该项成果被评为启东市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南通市农业科技推广三等奖。在引进品种的同时,科学做好棉花、玉米、油菜等区域试验、品比试验,通过试验示范,筛选出了抗逆性、适应性和丰产性好的中棉所63、沣油737、玉米新品种苏玉29等新品种,为全市主要农作物主推品种的更新提供了第一手资料,为大面积推广提供了科学依据。开展新技术集成。围绕粮棉油主推技术,结合启东市实际,重点推广了弱筋小麦品质调优技术、晚播小麦独秆栽培技术、棉田高效立体种植技术、杂交棉增密高产栽培技术、鲜食玉米高产高效栽培技术、移栽油菜高产栽培技术、特粮特经多元多熟高效生产技术、四青作物轻简化栽培技术等,主推技术推广率达80%以上。狠抓大宗作物关键技术。利用广播、电视、培训、资料发放和三农热线开展技术宣传,做好秋播技术问答,春提早作物的间套夹种技术要点等技术讲座。夏熟作物抓好培育壮苗、防冻保苗促转化、适时施好小麦穗肥和油菜苔肥等措施,春播作物重点提出因种栽培、提质增效,关键技术普及率达90%以上。加快新模式应用。启东市重点应用了多元多熟立体种植、大棚设施果蔬品种搭配、果蔬立体种植、林间套种(养)等新型生态循环模式和动植物标准化生产模式,充分挖掘农业发展潜力。市农技推广中心研究形成了四大类20多种特粮特经高效种植模式,种植面积每年25万亩以上,平均年亩产值4100元左右,种植业年产值超10亿元。 三、五措之三:大力培训新型职业农民 2013年,全市开展农业专项技术培训401场次,培训农民43247人;开展职业农民培训67期,培训农民98656人;开展农业信息技能培训10期,培训农民407人;农民创业培训开展2期,培训农民301人。通过实施农民培训工程,培育了一大批农村实用人才,创建了一大批高效设施基地,启东市的四青作物、特经特粮、瓜果蔬菜、双低油菜、规模养殖在原有的基础上都有了进一步的发展,成为启东市的特色主导产业。 四、五措之四:完善农技推广体系 利用“五有”乡镇农技推广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和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等,进一步完善启东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推广机构设置更科学。按照政事分离、事企分开的原则,市级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仍保持原来的设置格局。市农委下设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林果站和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等;乡镇成立了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设立了农经、农技、畜牧兽医等岗位,承担原机关事业站所的涉农职能。改革后,公益性职能与经营性职能彻底分开,现有的市镇两级农技推广机构,只保留公益性服务职能,种子、农资等经营职能通过改革全面推向市场。改革后,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实行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管理机制。农技推广人员的管理权限全部下放到乡镇,人财物全部下放到乡镇管理,管理体制上以乡镇管理为主,市主管部门与乡镇政府共同管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乡镇农技推广人员的考评由乡镇政府负责,会同市主管部门进行考评。工作职能更明确。启东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设立在市、镇两级,为农民提供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服务的组织,其承担的公益性职能主要是:宣传贯彻落实党和政府的有关方针政策;农业关键技术和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动植物病虫害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与防治;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监测、检测和强制性检疫;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和农作物苗情监测;土壤肥力监测、改良、检测;农村能源和农业公共信息服务;农民公共培训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服务等。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全市各镇乡农技干部现核定编制104人,在编在册104人,与改革前比较,文化结构、年龄结构等有所改善。市农技推广机构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蚕桑站、农村能源站、兽医站、林果站、执法大队、种子管理站、质检中心等部门组成,核定编制105人,实有98人。 五、五措之五:强化农业科技创新服务 开展科技入户,改进为农服务方式。近年来,通过实施基层补助项目、省科技入户工程项目,在全市选配200多名农技骨干为科技入户技术指导员,每人至少联系10-20个科技示范户,同时每个示范户联系20个辐射户,及时传递农业新技术、新信息,形成指导员带示范户,示范户带辐射户,辐射户连农户的农业服务新格局,实现农业服务方式的真正转变。开展信息服务,破解农技最后一公里。通过实施“四电合一”信息工程项目,开通农技服务免费咨询电话12316,为农民解答各类涉农问题。通过建立电台(金色大地)、电视台(金土地)农技服务固定栏目向农民推介各类农业品种技术和典型。通过启东农业信息网、中国四青作物网、农讯通平台收集与各类农业信息,让农民了解最新农业信息、最新种养品种技术等,让更多的农民参与农业信息的互动。利用社会化服务,适时补充农业科技服务。该市专门成立了启东市高效设施农业协会。协会具有新品种引进、新技术推广、高效模式应用、设施蔬果销售和典型宣传交流等多种功能。随着设施农业协会服务功能的充分发挥,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内涵更为丰富,服务的层次和水平也有了一个新的提高。同时,启东市农机专业化服务形成了以作业、维修、经营为主要形式的服务网络,为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构建了市、镇乡、村和农机专业户四级社会化组织层次,形成了股份制、合作社、个体经营等多种经营形式。此外,随着启东市龙头企业规模档次的不断提高,“龙头企业+基地+合作经济组织+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得到了进一步加强,一大批农业龙头企业纷纷与基地、与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合作联合,发展特色农业种养基地,已建立南通市级以上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基地8个。 作者:王小军 薛捷 卢燕 单位:江苏省启东市农业委员会 农业创新论文:农业企业技术创新论文 广东温氏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创立于1983年,最初由七户八人自愿入股,每股1000元,共集资8000元,牵头创办了勒竹畜牧联营公司。1986年鸡场租用榄根乡砖瓦窖,同时扶持榄根乡办的集体鸡场,此鸡场由何风林承包,他便成为“温氏”的第一个合作养户。同年7月温氏先董事长温北英先生制订了办场宗旨“造福员工、造福社会、科技兴场”。次年勒竹鸡场由内部自繁自育自销的养鸡体系,逐步向养鸡的社会化服务体系转移。这年底,勒竹鸡场已有合作养鸡专业户36户。1989年下半年,肉鸡市场深度疲软,养户的鸡卖不出好价钱。为了养户的利益,勒竹鸡场采取对养鸡农户保价回收肉鸡的措施,开创了运用综合效益促进产品流通的先河,首创了“公司+农户”的模式。上世纪90年代初,勒竹鸡场开始发行职工内部股票,共发行1万张,每张面额100元。并与华南农业大学动物科学系签订长期技术合作协议。1994年新年伊始,温氏集团与新兴县食品公司签订联合创办新兴食品联营养鸡公司。1997年底至1998年初的香港禽流感事件,使温氏集团亏损6000万元,但温氏集团各种鸡场连续三年获得广东省颁发的“无禽流感证”。香港禽流感风波之后,肇庆动植物检疫局注册登记出口肉鸡的唯一一家鸡场——勒竹鸡场,首批154笼2000只新兴优质黄鸡运抵香港。继3月15日后,温氏集团属下又有4家鸡场肉鸡出口。1999年元月28日,温氏集团被广东省政府命名为“农业龙头企业”,享受省政府有关政策支持,并获省“农业龙头企业奖励基金”。这是广东省首批20家农业龙头企业。进入21世纪后,温氏互联网站正式开通,标志着温氏集团进入了E时代。2001年6月23日,360头澳洲良种奶牛乘飞机抵广州,然后运往温氏鼎湖奶牛场检疫。这次引进的澳洲奶牛有176头是世界著名优质奶牛品种——娟姗牛。这批奶牛的引进,使温氏的奶牛存栏量达到1000多头。2006年1月9日上午,由华南农业大学、广东温氏食品集团等单位参加完成的“H5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的研制及应用”项目,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2008年,“温氏及图”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真正成为一家以养鸡业、养猪业为主导、兼营生物制药和食品加工的多元化、跨行业、跨地区发展的现代大型畜牧企业集团,目前已在广东省等全国20个省(市、自治区)建成110多家一体化公司。纵观温氏集团的发展历程从开始到现在,我们不难看到,首先是将科学技术创新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理念,早在上世纪80年代就提出了“科技兴场”这样的口号,这种开拓意识是难能可贵的。同时在发展过程中的每一个阶段,都是以科技创新、科技联合等形式支撑着企业发展,如与华南农业大学动物科学系签订长期技术合作协议并协作完成了“H5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的研制及应用”项目等。其发展经营理念也是始终走在了前列,如开创实行了集资入股,早在1986年就合作养殖并逐渐拓展,首创了“公司+农户”的模式等。作为农业龙头企业在技术创新机制的应用上也给了我们很多启示。 一、从温氏集团发展历程分析农业龙头企业技术创新的涵义及其意义 温氏集团从集资创办到实行股份制经营,从企业创办之初提出了“科技兴场”的经营理念到与农业大学实行长久的技术创新联合,我们可以看到:农业龙头企业依据了政府的产业政策和产业发展规划,来从事农产品加工,整个经营过程具有市场开拓能力,为农民提供了服务,成为带动农户发展商品生产的市场主体。温氏集团在推动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层次和增强农业市场竞争力中成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温氏集团技术创新是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市场竞争力为目标,研究、开发或引进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通过组织创新、管理创新和市场创新,不断改进生产方式和经营管理模式,提高产品质量,研究开发新的产品、提供新的服务占据市场,并实现市场价值的一系列技术经济活动。从温氏集团迅速发展中可以得到这样的启发:技术创新是企业经营者对生产要素、生产条件、生产组织进行重新组合,以适应效率更高,效能更好的新的生产体系,从而获得更大利润的过程,它包括创新或引进新的技术或工艺,采用新的管理方法与组织形式。是一种能够把握市场和技术机会,正确作出产品和工艺的创新决策,并顺利实施,最终成功占领市场的能力。加快技术创新步伐,依靠科技进步带动经济增长,是当今经济发展的大趋势,也是经济发展的必经之路。农业龙头企业技术创新有利于企业加强新产品的研究与开发,促进高新技术成果的产业化,不断提高产品的附加值,提高经济效益,形成个性化的市场竞争优势;有利于农业参与国际、国内的分工合作,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发展特色主导产业,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有利于农业龙头企业走劳动密集型与科技密集型相结合的路子,提高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实现经济与科技的有效结合;有利于企业形成自己的知识产权,依靠有市场和高质量的产品求发展,以形成一个良性的发展机制。培育一批带动农户能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这是推动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科技进步的关键环节。 二、温氏集团发展过程中反映我国农业龙头企业技术创新状况 在温氏集团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作为技术创新主体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总的来说发展态势是好的,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 一是农业龙头企业规模扩张很快,但效益偏低影响了企业技术创新的能力。 从1985年到1989年的短短4年时间,勒竹畜牧联营公司的产量和产值都增长了600%左右,年平均增长率60%以上。温氏集团在取得长足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进一步发展壮大的瓶颈,从整个肉鸡生产过程来看,肉鸡育种、饲料营养、疾病防治这些关键环节都有很高的技术含量,由于肉鸡生产的特殊性决定了与公司签订合同的普通农户经营规模不可能太大,公司面临着巨大的技术风险。而我国自上世纪80年代国家作出加快发展农业龙头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决定后,全国农村经济发展上开始着力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起步虽然较迟,但扩张势头强劲。销售收入和利税呈递增态势,农业龙头企业规模的逐步扩大,涌现出一大批重点骨干农业龙头企业(如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欧诗漫集团公司),从而有效地拓展农产品的加工领域,提升了我国农业产业化的经营水平,但从主要经济效益指标分析,中小型企业销售利税率和净资产利润率以及经济效益水平明显低于独立核算的中小型企业。企业技术创新源于企业的经济效益,同时又促进企业的发展,企业整体经济效益不高,较大程度地影响了企业技术创新的能力。 二是农业龙头企业创新势头强劲,但能力不强影响了企业技术创新的效果。温氏集团尽管处于成长阶段,但企业经营者着眼于长远,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意识,视技术创新为企业的生命和发展的原动力,并在技术创新中不断发展壮大。上世纪90年代初,勒竹鸡场就与华南农业大学动物科学系签订长期技术合作协议。无独有偶,湖州荣凯生化有限公司1999年与农业部茶叶研究所开放实验室建立技术合作关系,从茶叶中提取天然抗氧化剂——茶多酚,产品广泛应用于食品、医药、化妆品等行业,公司生产的产品80%销往美国、瑞士、日本。67名企业职工中拥有技术人员12人,占18%。总资产1030万元的小企业2001年实现销售收入750万元,创利税166万元,人均创利税2.48万元。浙江新市油脂股份有限公司加大对油脂加工的科技攻关,生产工艺采用计算机程序控制,减少了煤耗,仅此一项降低了生产成本20%。长兴艾格生物有限公司开发出从鸡蛋中提取球蛋白,成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但从总体上看,温氏集团与其他农业龙头企业同样在技术创新上受到了外部环境和经济实力的影响尚处于相对弱势阶段。一方面科技型企业家匮乏,捕捉技术信息的能力较弱;另一方面企业的职工队伍没有经过严格的大工业熏陶,没有经过系统的培训,职工队伍素质较低。据不完全统计:农业龙头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还不到7%,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农业龙头企业,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技术人员只有163名,平均每个企业还不到2人。农业龙头企业科技人员不足,从总体上削弱了农业龙头企业技术创新的能力。 三是农业龙头企业创新欲求强烈,但资本不足影响了企业技术创新的进展。温氏的发展壮大离不开先进科技的支持。作为集团创始人的温北英先生1986年就提出了科技兴场,一方面自己努力钻研,总结出养鸡36条,另一方面积极寻找科技合作对象。但温氏集团当时尚处于原始资本积累阶段,技术创新不只是单纯的技术概念,是经济与技术统一的,而且往往取决于一个企业的经济实力。由于受客观经济实力的限制,温氏集团引进、吸收、消化、开发新技术的困难较大,特别是金融体制改革以来,银行按商业银行模式运作,企业贷款难度增加,资金筹集的困难,影响了企业技术创新的信心和能力。企业技术创新由于本身经济实力的不足和固有的弱质性,这就决定了农业技术创新不可能完全市场化,必须依靠政府予以扶持或补贴。从温氏集团技术创新上分析,尽管与前几年相比,政府对企业的技术创新建立了一个相对宽松的外部环境,普遍重视营造一个良好的政策氛围,但政府引导和扶持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的资金相对较少,据有关资料分析及测算,农业发达国家投入农业研究、开发的经费一般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以上,而我国仅占国内生产总值的0.2%,尽管绝大部分农业龙头企业具有强烈的科技创新欲求,但苦于经费上的尴尬,只能将创新项目一拖再拖,严重影响到技术创新的进度。 三、农业技术创新体系与温氏集团技术创新机制不适应的原因分析 农业技术创新体系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在政府的直接管理下,为传统农业技术进步与促进农业的发展起着支撑作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与都市农业的发展已不相适应。这也就直接导致了温氏集团在开展技术创新的过程中不得不全面依靠自主的方式来完成,这样就直接导致了企业技术创新上获益期长,从这上面可以看出我国农业技术创新体系与温氏集团技术创新机制不适应的原因主要表现在: 一是研究开发主体布局不合理。现有的农业技术创新科研所职责不明确、重点不突出,研究内容时有交叉和低水平的重复;研究内容与生产实际时有脱节,不能满足现代高科技农业发展之需要;与上游研发机构和下游推广机构联系不紧密,成果转化效率不高,在农业中的显示度不高;研究机构与业务管理和技术推广部门职责不清,协作机制不健全,所站、所处、处站之间“争饭”的现象也普遍存在,造成资源的严重浪费。 二是基层技术推广体系力量薄弱,难以承担新技术普及推广及农民技术培训等职能。表现为,一是乡镇农技部门人员少,结构不合理,队伍不稳定,兼职化现象严重;二是县(区)以下推广部门缺乏基本的实验基地,推广手段落后;三是缺乏知识更新,知识老化,对现代效益农业知识知之甚少。推广部门与企业、协作组织的研发推广缺乏必要的联系。 三是民间技术力量薄弱。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协作组织重生产流通,对农村企业技术创新的重视度不够,责任心不强,内部技术力量薄弱,对新技术的接受能力差,缺乏持续的技术支撑。 四是体制不顺,机制不活,创新的动力不足。研究推广体制不顺,大多为行政的附属,行政化倾向严重,外部市场机制尚未建立,内部分配、人员考核、人事等机制不活,竞争的氛围不足。 五是技术需求不旺。由于生产规模小,尽管农业企业具备科技创新的强烈欲求,但作为生产主体的农民处于传统生产习惯的影响,缺乏技术投人热情,同时由于农民自身科学文化素质低,接受能力弱,农业生产比较效益低,抗风险能力弱,导致生产者的技术需求不旺。 六是投入渠道单一,投入不足。目前农业技术创新以单纯的政府投入为主,尚未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其投入少,难以满足农村企业尤其是农村龙头企业对于科技创新的需要。 七是宏观上市政府至今尚未制订农业技术发展规划,对技术创新的目标,激励机制等缺乏政策引导,导致研究目标不明确,重点不突出,一定程度上造成技术资源的浪费。 由于以上创新体系上的不完善,严重影响了农业技术创新能力。主要表现为创新的意识不强,动力不足,创新人才奇缺,创新成果贮备不足。同时由于我国农业生产的分散性使得农业生产单位相对来说规模较小,一般都是以农户为生产单位,农业生产具有一定的区域性,农业技术创新既受经济规律支配,也受生物规律支配,这也是导致农业龙头企业技术创新机制不顺畅的主要因素。 四、温氏集团成为农业技术创新主体的实现途径 技术创新是实现温氏集团高质量经济增长的有效途径。从实践看,农温氏集团技术创新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针对温氏集团的成功运营模式分析,温氏集团主要采用模仿创新、合作创新和自主创新等途径实现技术创新。 一是模仿创新。模仿创新是指企业通过学习、模仿率先创新者的创新思路和创新行为,吸取率先者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引进购买和破译其优秀技术和技术秘密,并在此基础上改进和完善,进一步开发。温氏集团在工艺设计、质量控制、大批量生产管理、市场营销等创新链的中后期投入主要力量,生产出性能、质量、价格方面富有竞争力的产品,以此确立自己的竞争地位,获取了巨大的经济利益。模仿创新是一种十分普遍的行为,是温氏集团技术创新方式的有效选择,但温氏集团模仿创新不是在原有基础上的简单重复,而是在原有基础上不断改进新产品和新工艺,是技术嫁接与融合的过程。上世纪80年代末期,勒竹鸡场引进当时国内黄鸡最优良的品种882,通过引种接触到系统的先进养鸡技术,提高了种苗的生产技术,降低了生产成本。1991年,勒竹鸡场又引进世界优秀品种AA鸡,吸收到世界种鸡饲养的新技术。这时,勒竹鸡场也开始建立饲料分析室、疫病诊断实验室等,科学配合饲料日粮,及时准确监测与诊断疾病。通过新技术的引进与吸收,勒竹鸡场的领导者认识到技术在企业创造利润中的重要作用,更加渴望应用新技术,使产品形成了特色化、规模化、系列化生产,这就为我们在实现农业龙头企业实现技术创新上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范例。 二是合作创新。合作创新是企业实现技术创新的一种重要方式,是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之间的联合创新行为。合作创新通常以合作伙伴的共同利益为基础,以资源共享或优势互补为前提,有明确的合作目标、合作期限和合作规则,合作各方在技术创新的全过程或某些环节共同投入,共同参与,共享成果,共担风险。温氏集团于1992年底,以10%的技术股力邀华南农业大学畜牧系加盟勒竹鸡场,对企业作全面的技术支持。以华南农业大学加盟温氏为标志,温氏集团进入了技术发展阶段。华南农业大学畜牧系以技术入股加盟广东温氏集团后,派出了多位技术人员进驻集团,对生产技术作了全面的改进,并且在技术研究方向上对集团进行引导与把握,对温氏集团日后能跻身行业的前排起了关键作用。与此同时,温氏集团开始向社会广纳人才,相继有大批的大专生、本科生、研究生加盟集团,集团生产技术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每一个技术指标都基本可控,技术努力方向基本明确,生产成本大幅降低。合作创新很好地实现了优势互补,极大弥补了科技创新中的不足,能够使得企业实现科技创新的整个蜕变过程。 三是自主创新。自主创新是指企业通过自身的努力和探索产生技术,攻破技术难关,并在此基础上依靠自身的能力推动创新的后续环节,完成技术的商品化,获取商业利润,达到预期目标的创新活动。具有技术突破的内生性、技术与市场方面的率先性、知识和能力支持的持久性等特点。自主创新的优点,在于技术开发方面有利于企业形成较强的技术壁垒,这种技术壁垒可通过专利保护的形式而加以巩固,并从法律上确定自主创新的垄断地位,形成企业自主的知识产权。加大科技投入,实现企业自主创新是提高农业龙头企业技术开发能力、技术含量和整体竞争能力的保证。温氏集团的技术随着科研的大规模开展而进入良性的循环,集团建立了肉鸡试验场、肉猪试验场、种鸡试验场等先进实验设施也广泛使用。集团每年从销售值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科研基金用于研究开发,促使技术快速进步。集团每项关键技术都由硕士或博士把握,不但能很好地维持正常的生产,还可针对自己的薄弱环节开展前沿性的研究工作。他们了解国内外先进的生产技术,在合适的时候引进使用。因此,广东温氏集团各项技术指标均居全国前列,如4亿只肉鸡成活率达96.5%,100多万头猪料肉比达2.4:1等,这些指标都与世界先进水平同步,成熟的技术保证了集团生产的连续稳定,总体生产成本为全国同行业最低,企业很具竞争力。 五、从温氏集团技术创新过程中得到的启示 从温氏集团开展技术创新的过程,我们可以发现,农业龙头企业要实现技术创新,不但要具备良好的外部环境,同企业内部经营管理制度、人才队伍建设、技术创新机制、技术联合力度和产品技术含量也是关系到企业技术创新的重要因素,由此,从温氏集团的技术创新上我们可以得到以下启示: 一是加大政策措施扶持力度,为农业龙头企业推进技术创新营造外部环境。各级政府要把大力发展农业龙头企业作为推进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效益农业发展水平乃至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突破口和着力点,树立抓技术创新就是抓第一生产力的观念,切实加强领导。以技术创新为主线,加大组织措施和政策扶持的力度,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优势。组织科技力量,针对影响农产品加工产业化发展的重大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开展立项论证和科技攻关,力争在短时间内开发出一批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广阔的农产品加工技术与新产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龙头企业由于自身的特点和局限性,在市场竞争中往往处于不利地位,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给予特别的关注和必要的支持,用足用好各项优惠政策和配套措施,尽快形成符合实际和发展需要的政策支持体系,为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特别要从信贷、技术、信息和培训等方面,扶持一批科技创新能力强、市场前景广阔、经济效益显著的科技型农业龙头企业,实施扶优扶强战略。有针对性地加大对这部分农业龙头企业技改投入的力度,在企业技改投入上,可套用市政府扶持重点优势工业企业技术开发和技术创新的有关政策,从技改贴息、科技创新补助、减免有关税收等方面予以倾斜和扶持。以有效的制度和体制促进政府管理行为的规范,为农业龙头企业的加快发展营造高效有序的政策环境 二是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农业龙头企业推进技术创新提供制度保障。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加快现有农业龙头企业,尤其是规模型农业龙头企业的产权制度的改革,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推进企业产权主体多元化的进程。根据《公司法》和农业龙头企业的实际,在调整股权结构,建立出资人制度,落实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制,完善科学的治理结构,提高企业竞争力和活力等方面进行深化和完善,加快公司制改造的步伐。对上规模的农业龙头企业要努力使其成为具有规范化的公司财产组织形式,要积极探索股份制改造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对产权关联度强、产品协作关系紧密的农业龙头企业,通过企业之间相互换股、参股,将两家或多家农业龙头企业改造成为股份制企业,做大做强特色产业,发展壮大优势产品,从而形成一批具有特色产加销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发展的农业产业链,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的不断提高。 三是加强企业人才引进培养,为农业龙头企业推进技术创新提供人力支撑。技术创新是一项开创性工程,技术创新的成功与否主要取决于人的因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最大限度地发挥人的潜能,是企业技术创新的关键。加快人才培养的力度,把培养人才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通过实施计算机应用能力和外语水平等级培训考核,举办大量“专升本”、大专证书班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以及选送到高等院校培养深造,促进管理人员提高学历,提高素质。重视对企业技术骨干和员工的培训,有条件的企业可与大专院校联合开设职高班、专科班等,通过多种形式的职业技术培训,造就一代有文化、有知识、懂技术的新型产业工人,激发企业员工对技术创新的热情。大力引进人才,建立集聚人才的机制和环境。简化引进手续,加快职称、社保、分配等制度的改革以形成有利于吸引和集聚人才的良好氛围及政策环境;强化市场机制,主动出击招揽人才,加快人才市场建设,拓宽人才引进渠道。优化人才资源的配置,为农业龙头企业提供更多的优秀人才。加强农技队伍建设,搞活农技推广机制,推进农业科研体制改革。创新农技推广组织形式,逐步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为发展效益农业和区域特色农业服务的农技推广体系。农技推广机构和农技人员要积极参与产业化经营,鼓励他们与农业龙头企业建立多种形式的技术服务,鼓励农业科研单位及人员,通过技术承包、技术入股、技术转让等形式参与农业龙头企业的经营,鼓励科研机构、科研人员举办科技型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科研教育培训机构和农业科技开发公司,促进农业科研与生产、科研与市场的直接结合,加快农业科技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四是建立企业技术创新体系,为农业龙头企业推进技术创新提供运营平台。当前,企业技术创新正面临着一个前所未有的良好氛围,要高度重视技术创新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经济发展总是以技术的发展为前提,一项成功的技术必然会导致产品结构、产业结构、市场结构的变化,同时又牵动着新一轮更高层次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从而推进经济的快速增长。没有技术创新,就不可能有经济结构的调整,也就不可能有新的经济增长点。任何一个企业要想在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求得发展壮大,必须构筑自己的技术创新平台,但从目前情况看,农业龙头企业建立技术开发中心推进技术创新,完全依靠自身实力还难以做到。比较现实有效的途径是积极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联姻”,大力开展产学研联合,借助外力推进技术创新,不断提高参与市场竞争的实力。农业龙头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联合,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要找准定位。项目不在大小,关键在找准一个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最佳对接点,企业应该实事求是地把握适合自己的合作项目,做到合作一个,成功一个,生产一个,实现企业与科研院所的互利双赢;二要提高合作水平。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联合,须向纵深方向发展,不断提高水平,鼓励更多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以技术入股、科技成果折股的形式参与农业龙头企业的技术创新,实行技术和资本的有机结合,增强合作的原动力,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真正结成产学研各个环节的利益共同体;三要营造合作环境。政府要主动热情服务,积极组织协调,为双方排忧解难,创造一个宽松的合作环境,同时要结合我市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切实加大对产学研项目带头人的奖励力度,充分调动经营者和科技人员的积极性。通过政策的鼓励,逐步形成技术创新是硬本领,加快发展是硬道理的良好氛围。 五是加大招商引资合作力度,为农业龙头企业推进技术创新提供广阔空间。把招商引资作为农产品加工业大发展、大提高的突破口来抓。紧紧抓住我国新一轮对内、对外开放的有利时机,把握当前国际资本流向的新特点,采取招商等多种形式吸引外商投资。要进行广泛调查研究,摸清农产品加工业的产业状况和加工水平,并根据加工企业现有合作意向和可能,将其确定为目标合作对象,然后通过招商机构或派出有很强推销能力的人员与外商直接接触,采取大小企业都欢迎的招商策略,在重视大型跨国公司的同时,要努力做好外资中小企业的工作。要保持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和可预见性,提高政策的透明度。在积极改善投资硬环境的同时,要切实下大力气改善社会环境和制度环境,建立一个稳定和开放的经济发展环境,引导农业龙头企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六是全面提高产品科技含量,为农业龙头企业推进技术创新提供品牌效应。占领市场、扩大市场份额,最关键、最根本的是要生产适销对路、价廉物美、深受消费者欢迎的产品,否则就会被市场淘汰,因此要加快实施农业龙头企业的产品名牌战略,把实施名牌战略作为农业龙头企业提高企业竞争力和产品知名度的着力点。以实施名牌产品为突破口,推动农业龙头企业技术创新步伐,全面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从而带动产品质量的全面升级。政府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要联合起来,以产品的质量、技术和经济效益为依据每年组织确认一批“名牌产品”和一批“优质产品”,对确认市、省级以上名牌产品的企业,政府要给予一定的奖励,支持拥有名牌产品的企业上规模、上水平,扩大名牌产品的市场占有份额。各级政府的扶持奖励政策要向名牌产品倾斜,重点支持对产品进行质量和工艺的技术改进,提高名牌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鼓励支持农业龙头企业依靠科技进步,开发出一批高技术、高档次、高附加值的产品,全面提高农业龙头企业的产品质量和科技含量。对粗制滥造产品的企业在经济上给予制裁,特别对假冒伪劣行为要给予严厉的打击,以保证名牌战略的顺利实施。 农业创新论文:农业产业技术创新论文 推动农业产业技术联盟的构建与发展,是促进区域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引导创新要素向龙头企业聚集,提升我市农业优势产业优秀竞争力的迫切要求和有效途径。我们在分析总结石家庄市农业产业创新战略联盟运行模式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为加快培育一批具有突出的资源组织能力、完善的运行管理模式和较强的行业影响力的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从产业集群、合作机制、风险管理、主体培育、知识产权、融资服务等六个方面,提出以下发展对策与建议: 1制定产业集群发展规划,推进农业产业技术创新 战略联盟的设计、构建与发展我市作为农业大省的省会,承担着保障粮食安全和食品安全的重任,为应对农业资源要素瓶颈和耕地资源减少不可逆转、水资源严重短缺、生态环境压力不断加大、农业生产成本持续上升、从业人员素质下降等制约因素,必须强化农业科技创新,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研究为先导,结合我市创新型龙头企业、农业高新技术企业、重点研发机构以及优秀专利、知名商标的行业布局,确定产业技术创新的战略目标、战略方向和重点任务,提升战略引领能力,制定现代农业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规划。把握环渤海经济区崛起和京津冀优势互补合作发展的机遇,通过组织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谋划、设计、构建和发展,充分利用京津冀科教优势,整合科技资源,加速技术转移,强化自主创新,走技术集成、协同创新、集群发展之路,把握市场脉搏和现代消费趋势,加快省会农业现代化、集约化、市场化、社会化进程,实现农业产业化,产业集群化、农民职业化、农村信息化和新型城镇化,为我市农业产业发展转型、构建省会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强化产业链和创新链建设,创新农业发展方式,依据我国现代农业和涉农重点产业发展趋势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方向,结合我市实际与区域特色优势,谋划我市农业梯次产业培育重点,着力发展生物种业、食品产业、生物农药、工厂化农业、饲料产业、中兽药产业、生物肥料、农机装备、山区特色农产品和农产品物流、农村信息化等新兴产业集群,制定石家庄现代农业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战略规划和全市农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发展规划,通过三至五年的努力,全市构建由优势骨干企业牵头,中小企业和研究机构组建的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达10家以上,加盟企业达到300家,从而探索建立联盟良性发展机制,完善产业链构建,实现产业集群市场利益最大化,促进以产中为主的传统农业向产前、产后环节不断拓展延伸,向农业产业发展的广度和深度进军,增强产业整体的关联效应和技术对资源的增值增效作用,为保障粮食与食品安全和农民增收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 2构建和完善长效合作机制,优化联盟协同运营模式 应坚持“面向市场,平等自愿、优势互补、合作创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原则,遵循联盟内在规律,增强联盟内生动力,健全联盟运行管理制度,组织产业技术创新活动,进一步完善联盟的利益机制、责任机制、信用机制和开放创新的组织协同机制,修炼联盟内功,培育联盟生态,为促进联盟健康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一是形成契约协商、互惠共享的利益机制。利益机制是联盟发展的优秀,是形成联盟产业技术创新价值链的最直接的体现。利益联合、利益创造、共同利益最大化以及利益分配合理化是联盟组织的生命之源。联盟应坚持围绕产业发展需求和“利益平衡、利益共享、利益约定”原则,形成以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为优秀的契约协商、互惠共享的利益机制。二是形成分工协作、责权明晰的责任机制。责任机制是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发展的基础,责任机制要有利于推进产业技术创新。强化科研规范和伦理道德教育,严肃违约责任追究,加大对联盟中的欺诈和背叛行为的惩罚力度。制定联盟技术创新项目与过程管理办法,调动各方的积极性,确保项目合作实施和目标实现。三是建设相互信任、信息沟通的信用机制。信用机制是联盟发展的保障,联盟信用机制在于保障成员在协议框架下履行各自的责任。推进联盟信用机制建设,应通过建立联盟信用评价体系、完善成员准入退出机制,组织开展信用管理和考核评价、建立信息公开共享机制,促进信息交流、沟通协调,促进成员单位建立良好的自律机制和合作关系。四是推动建立开放创新、合作交流的协同机制。整合资源推进关键共性技术研发,面向目标市场设定联盟创新目标,推动产业整体发展。构建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立产学研用结合、创新链与产业链衔接、大中小企业协作的协同创新机制,推动优势科技资源向企业开放共享和联盟间的合作交流、互利共赢,是联盟作为产业技术创新组织开放发展的必然要求。促进知识在合作组织间的转移、共享、集成和再创造,实施“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国际化”的知识产权战略,塑造和保护产业优秀竞争力,构建支撑产业高端发展的协同创新机制。 3加强联盟建设危机管理、系统防控联盟失败风险 一是制定联盟建设管理办法,规范联盟构建基本条件、组织架构、运行制度,完善联盟顶层设计,构建市场化、民主化、社会化的联盟管理机制。二是对联盟实行定期评估考核制度,参照科技部组织开展联盟评估工作模式及评价指标体系,制定评估工作方案,重点对联盟创新活动、创新绩效、服务产业、运行管理和利益保障等情况进行自我测评及第三方综合评价。三是建议省市有关部门设立农业技术创新联盟建设专项计划,促进联盟完善组织架构、明确目标任务、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完善运行机制,组织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提升协同创新效率。 4大力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建设科技型企业家队伍 加快构建和发展以企业为主导的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强化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培育产业技术创新的领头羊。针对目前我市42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中属省级农业科技型企业不足15%、省级创新型企业不足5%的现实情况,应组织实施“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工程,着力引导和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向科技型企业发展,农业科技企业向创新型企业发展,实现农业企业的转型升级,提升创新能力,提质增效,做优做强,更好地构建优秀产业链和配套产业链,带动中小企业和农业合作组织加强农科教、产学研合作,走技术集成、协同创新、集群发展之路,通过市场优胜劣汰和政府扶优挺强,培育一批现代农业科技型龙头企业,成为产业技术创新的行业领军企业和农业高新技术后备企业,更好地发挥龙头企业推动产业发展的优秀引领作用,提升优秀企业领导力,打造区域优秀竞争力。 5实施农业知识产权战略,提升农业品牌竞争优势 随着经济、科技全球化进程加快,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市场竞争的制高点和优秀竞争力,成为现代农业龙头企业和产业创新联盟建设的重要支撑与战略关键。农业产业创新联盟应勇当实施农业知识产权战略的先锋,深入贯彻实施农业部《农业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2013年1月农业部、科技部、知识产权局联合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和农业发展规律与自身特点,明确知识产权战略目标重点、健全规章制度和管理体系,通过提升农业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和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秀技术与自主品牌,提高特色农产品的附加值,增强产业链竞争优势,努力提升联盟协同运用与集群管理服务能力、集体维权与行业自律能力,把握技术创新的制高点、市场关注点和产业生长点,培育知识产权运用标杆企业,提升联盟农业知识产权质量,推动农业知识产权联营和商品化、产业化、资本化。 6着力加强科技金融结合,构建科技金融服务平台 关键要加强科技与金融的结合,建立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有效对接机制,营造科技、金融、产业一体化的生态环境,构建覆盖产业科技创新全链条的金融支撑体系和多方合作联动的科技金融公共服务体系。一是要统筹协调科技资源、金融资源和民间资本,打破技术和资本的壁垒,建设政银企界多方合作的多层次、多元化、多渠道的科技投融资体系。二是要充分发挥地方各级政府的协调服务职能,切实提高对农业科技投入的比重,制定扶持科技金融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创新财政资金对农业科技企业的投入供给方式,引入后补助机制,设立支持农科教、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的专项资金,支持联盟成员开展产学研用合作、产业链协同创新,三是金融机构应建立资本市场推动企业科技创新的长效机制。要发挥金融机构“投、贷、债、租”全面金融手段的优势,综合利用各种金融工具和融资模式,创新金融产品,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联盟发展。四是要加快集信息共享、风险投资、贷款担保、融资培训、产权交易、专业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科技金融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中介服务机构应发挥其桥梁和纽带作用,为科技金融提供专业化服务。应培育和发展科技中介机构,为企业的产学研合作项目提供专利、价值评估、项目认证、信息咨询、人员培训等服务,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促进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石家庄生产力促进中心应强化孵化器服务品牌意识,强化科技金融服务网络,通过孵化器与金融功能、社会资本的有机结合,建立科技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和担保体系,为银行等投融资机构提供科技企业全方位多视角信用风险信息咨询。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加强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和增值服务,促进科技企业家与风险投资家结合,与投资者密切沟通合作,为企业再融资和未来的创新发展夯实基础提供战略咨询服务。信用评级机构要探索建立科技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要加强对农业科技企业和产业创新联盟的相关法律服务和财务审计服务,规范企业财务管理、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履约守信,健康发展。 作者:田祖光 刘延 薛合庸 章锦安 单位:石家庄市科技信息研究所 农业创新论文:高新产业与农业科技创新论文 1高新技术产业自主创新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设计思路 高新技术产业具有群体化、资本密集、知识密集、技术密集、高度创新性、高度渗透性等特点;而高新技术产业自主创新对资金、人才、市场依赖性强且带动效应大。高新技术产业自主创新环境涉及范围比较广,影响因素较多,特别受到政策环境、人才环境、市场环境、技术环境等的影响。评价指标体系设计要考虑主要影响因素,并有相应统计数据。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属于探索阶段,该体系要有可行性、易操作性,便于进行横向和纵向比较.因而从统计年鉴中选取定量指标。本文提出高新技术产业自主创新环境由政策、人才、市场环境三大要素构成.而这些要素具有相应的支撑指标。 2高新技术产业自主创新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评价体系设计是自主创新环境研究的起点。根据以上设计思路.考虑统计年鉴中与自主创新环境有关指标,选取定量指标如下。 2.1政策环境该指标为一级指标,包含1个二级指标:R D活动经费内部支出中的政府资金(万元)。 2.2市场环境该指标为一级指标,包含4个二级指标:技术市场成交合同数(项);技术市场成交合同金额(万元);技术市场技术流向地域(合同数,项);技术市场技术流向地域(合同金额,万元)。 2.3人才环境该指标为一级指标,包含3个二级指标:高等学校R D人员(人)、高等学校R D人员全时当量(人/年)、高等学校R D经费内部支出(万元)。该指标体系由3个一级指标组成,其下共有8个二级指标,二级指标的原始数据可通过查阅统计年鉴得到。其中,高等学校R D人员(人)、高等学校R D人员全时当量、(人年)、高等学校R D经费内部支出(万元)、技术市场成交合同数(项)、技术市场成交合同金额(万元)、技术市场技术流向地域(合同数,项、技术市场技术流向地域(合同金额,万元)等指标数据值来自《中国科技统计年鉴》;R D活动经费内部支出中的政府资金(万元)指标数据值来自《中国高技术产业统计年鉴》。 3高新技术产业自主创新环境评价 本文根据已构建的评价指标体系.运用数据挖掘的K一均值聚类算法对高新技术产业自主创新环境进行分析。 3.1线性排序方法及结果高新技术产业自主创新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包括8个指标.即每个地区有8个指标值,看作8维空间中一个点的坐标,n个地区对应n个点(即样本)。本文中两个点在高维空间里的距离采用欧几里德距离定义,A样本向量A(al,a,,a)和B样本向量B(bj,b:,,b)之间的距离定义为D(A,B)=[(a1)+(a2-b)++(a一bn)]。统计年鉴中西藏、青海的部分指标数据缺失,故剔除这两个地区。使用数据完整的29个地区(直辖市、省份)的数据,即n=29。由于各原始指标值的取值范围、计算单位不同.需要进行归一化预处理:针对每个指标,按该指标下样本值的分布,把29个样本(地区)的原始指标值线性映射到[0,1]区间,使得最大值映射为1,最小值映射为0,其余按比例对应映射。按其对应的点离原点的绝对距离大小进行降序排序,分析结果见表1。从表1可以看出,2012年政策环境、市场环境、人才环境方面,广东名列前茅。广东自主创新环境排名第4名、江苏第3,落后于北京、上海。这些地区之间的差距在线性排名中无法体现,有待进一步聚类分析。 3.2聚类算法思想及多种聚类结果对比分析 本文聚类分析运用数据挖掘方法中的K一均值聚类算法。分类和聚类是不同的,分类需预设类的定义或判别条件,而聚类则不必,聚类是由所有样本依据相似性而自动聚合,增加或减少样本,设置不同的聚类(簇)个数,都会影响聚类结果。聚类过程就是样本自动归属到预设数目的簇中,使得同簇内的样本相似度最高,不同簇的样本相似度最低。簇内样本的相互距离作为聚类评价函数指标值,该值越小意味着聚类结果越好。K一均值聚类算法的基本思想是:人为设置聚类的簇的数目K值(K大于1而小于等于样本个数),随机选择K个样本作为初始质心,然后计算其余样本到各簇质心的距离,将样本指派到最近的簇。这K个簇便是初始的、待优化的聚类结果。在此基础上,重新计算每个簇的质心,当前簇所包含的样本的各维平均值即为该簇新的质心,再将所有样本重新指派到最近的簇。重复这个过程.计算并比较每次聚类结果的聚类评价函数指标值,直到连续两次的聚类结果的评价函数值之差小于某个预设的足够小的数值.意味着各样本的归属基本稳定,这才完成了一次聚类,对应一个评价函数值。SPSS软件提供的聚类算法尽管方法基本相同,但迭代次数不是由聚类结果动态调整、且获得的各个簇未能体现出强弱顺序。本研究自主开发了聚类分析的专用软件,集成了归一化预处理功能,优化了质心的初始确立方法,用户能自行设置聚类的次数,程序自动在这些聚类结果中选择目标函数值最小(即效果最优)的聚类作为最终结果。本文设置3000次.反复多次测试.获得的结果稳定可靠。运行本专用软件,得到K=3(将29个地区的样本聚类为3个簇)的聚类结果,具体见表2由表2可知,2012年政策环境方面,北京处于第1簇,市场环境、人才环境方面,北京始终领先。自主创新环境方面,北京则与排名紧跟其后的辽宁、上海、江苏、广东被聚到同一类中,说明这29个地区中,广东等前5个地区之间的差异小于其他地区.北京的绝对优势不显著。K=3簇的聚类.对于29个样本(地区)的数据分析来说,仍略嫌粗糙。可以再次运行聚类软件,设置K:5簇、K=10簇的聚类,得到更为细化的聚类结果,以便进一步分析。K=5簇的聚类中,20l2年政策环境方面,广东处于第1簇,但在市场环境、人才环境方面,北京始终领先。自主创新环境方面。北京始终领先,广东处于第2簇,235说明广东与上海、江苏较为接近;而上海、江苏与北京不在同一簇内,说明与领先的北京之间的差距仍然不小。辽宁、上海、江苏、广东的各指标之间的差距不大、彼此接近,与排在后面的样本(地区)之间的差距则相异较大。2012年江苏自主创新环境虽然排名在广东之前(表1),但根据K=5的聚类结果,2012年江苏自主创新环境与上海、广东同在第2簇,总体上江苏自主创新环境领先于广东。表32012年高新技术产业自主创新环境聚类结果(K=5)K=10的聚类中,2012年政策环境方面,上海领先,自成一簇,与其他地区拉开一定距离;市场环境、人才环境方面,北京领先;自主创新环境方面,北京始终领先,广东与辽宁、上海被聚类到第3簇,说明广东与北京、江苏仍存在不小差距,而紧跟其后的陕西已逐步接近广东。虽然自主创新新环境的绝对排名表现为上海第2、江苏第3,但江苏自成一簇名列第2,而上海与广东、辽宁被聚在同一簇中,簇排名第3,说明江苏的各项指标值与其他地区差异大,而上海的各项指标值与广东、辽宁较为接近,因此簇的平均值被拉低。 4结论与建议 4.1结论 北京排名第1,自主创新环境方面北京排名第1;在市场综合各样本(地区)排名以及K=3、K=5、K=10的聚环境、人才环境、自主创新环境方面,北京领先,与其他地区的差距较大:自主创新环境方面,广东落后于江苏。总之,通过该评价模型,可清晰把握各地区自主创新环境状况.既可为各级政府制定高新技术产业政策提供重要参考,又可为农业、工业、服务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自主创新提供评价信息,有助于提高其自主创新能力,取得经济效益,实现快速发展。此外,该模型对农业科技创新也有启示作用。 4.2建议 4.2.1法律法规环境《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已得到颁布实施,它明确提出实行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学技术工作指导方针,构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创新型国家。为促进科技创新,广东先后制定《广东省促进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广东省专利保护条例》《广东省技术秘密保护条例》《广东省技术市场条例》《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等。应根据高新技术产业特点,进一步完善自主创新地方法规,优化自主创新环境;根据农业科技创新的特性.进一步建立、健全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地方法规。 4.2.2政策环境在财政政策方面.完善鼓励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升级改造的优惠政策,通过无偿资助等方式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活动。在税收方面,落实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减免企业应缴所得税;对于高新技术企业,完善相应的税收减免政策,降低企业税负。在金融政策方面,完善对相关企业融资、投资方面的优惠政策。通过引导资金的支持,降低企业自主创新的风险,鼓励企业向优秀技术领域投入和拓展。应完善实施细则,采取保障措施,落实优惠政策,增强企业自主创新信心,促进企业自主创新强化创新意识,为农业科技创新提供政策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具有较强的公益性和社会效益,各级政府需强化创新意识,制定配套政策措施以利于农业科技创新,从根本上为农业科技创新提供有力保障。保持政府农业科技投人主渠道,尤其要确保应用基础研究、重大关键技术联合攻关、高新技术研究资金需求。建立协调多方利益的激励机制,制定操作性强的优惠政策.拓宽农业科研经费投入渠道,吸引、鼓励企业、个人等社会力量参与农业科技投入,形成以政府拨款投入为主、科技贷款和社会投入为辅的多渠道、多元化投入体系.有效改善农业科研发展途径,为农业科技创新创造良好资金支持环境。推动创新发展 4.2.3市场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相关政策.加大执法力度,营造公平竞争环境。通过产学研政策,推动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进行合作,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积极探索技术市场功能,发挥技术市场作用,完善技术成果转化方式,健全技术转移制度。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适用技术应用。推广实用科技成果和应用技术,是实现农业科技创新与经济紧密结合、推动农业发展的重要途径。构建以国家为主体,社会、企业和农民共同参与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确保在农业科研和技术创新的经费投入,推进农业科技成果应用和推广。在发展农业科技创新同时,促进农业生产的商品化和专业化,实现农业生产的部门专业化、地区专业化和作业专业化。强化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持,重视农业科技成果的示范效应,促进农业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加强农村科技服务队伍的建设,积极构建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lll,推动中介组织发展。 4.2.4人才环境加快高等教育改革步伐,完善高校管理制度,提高创新效率,建立校企合作机制,培养创新型人才。设立人才专项资金,实施人才发展战略,依托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搭建平台,引进高层次人才,提供优质服务,营造和谐氛围,聚集人才,留住人才,建设高层次人才创新基地重视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建立、健全科学的人才评价与激励机制。加强农业科技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高等农业教育系统培养农业科技人才的主力军作用,重视人才的质量;在科研实践中培养造就高水平的学术人才。构建合理的农业科技人才梯队,建立人才资源优化配置新机制,消除人才闲置和人才不足并存的不正常现象,调动广大农业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农业科技人员到基层工作,支持农业科技人员利用自身科技成果创业.有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改善基层科技人员的工作条件,提高待遇,提供发展空问,使广大科技人员安心工作.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发挥其才干。 作者:陈红川 刘斌 单位:广州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农业创新论文:农业情报管理创新论文 1、明确管理创新的地位、宗旨、原则,制定管理创新工作方法,建立管理创新 促进机制改革中的管理创新必须建立在农业信息机构可持续发展的改革研究基础之上,因而,必须服从于改革发展的大局,服从于农业经济的跨越发展战略和农业信息可持续发展战略,服从于探索管理创新加快改革发展的整体研究。因此,在管理创新研究和实践中,需要明确其宗旨、原则、思路、方法,需要建立改革与管理创新互动发展的促进机制,这是依靠管理创新推动跨世纪情报改革事业稳定发展的重要前提。 1.1管理创新的宗旨 创新是为了改革,服从于改革的创新宗旨,确定了创新与改革之间的互动关系。创新宗旨可以概括为“5个始终。”即:管理创新始终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大局,始终针对和围绕改革中的难点、关键和主要问题,始终着眼于农业信息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始终坚持“从大处着眼,从小处着手”的原则,始终学习与时俱进的品质和精髓,为情报改革的稳定发展服务,为新时期农业信息工作可持续发展服务。 1.2管理创新原则 制定了“三不以三不靠”的管理创新原则。为了协调改革与稳定的矛盾,解决现实与未来利益的冲突问题,在研究基础上建立的“三不以三不靠”的管理创新原则就是:不以牺牲长远利益为代价,不以影响传统的优势利益为代价,不以信誉损失为代价。靠优质服务,不靠坑蒙拐骗;靠资源可持续利用,不靠资源掠夺性开发;靠机制主动抓市场,不靠老本被动等机会。 1.3管理创新的思路和方法 为了改革的长远利益,为了兼顾改革与稳定,我所的管理创新在以上原则指导下主要采取了以下做法:第一,高度重视战略创新、观念创新,慎重策略创新、道路创新,不断探索完善方法创新。第二,依据宏观管理创新,依靠机制创新,健全创新制度,促进理论创新,倡导科技创新和资源管理创新。 1.4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管理 创新的促进机制体现了“5个结合”。即:领导与群众结合;转变观念与完善机制结合;管理创新与稳定发展结合;建设与强化管理结合;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结合。以上“四个创新经验”和“七个方面的管理创新”共同形成了我所依靠管理创新改革发展的基本特色和主要亮点。 2、加快信息工作改革发展的管理创新实践与创新系统 2.1改革稳定发展的战略 创新战略创新是最具穿透力的管理创新,不仅对其他管理创新具有指导意义和统揽地位,而且对改革的长远性、全局性、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具有决定性意义。我所的改革战略创新包括指导思想、基本思路、技术路线、改革方针等一系列战略性定位。我所根据WTO的国际竞争规则的新要求和农村市场经济发展的新需要,结合河南省农业科技发展纲要和“十五”农业发展规划的发展要求,制定了新时期农业信息工作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性改革思路和技术路线。其改革的技术路线是:“先行一步”,主动改革,以思想观念和内部管理创新为改革出发点,采取“苦练内功”式的“制内适外”的改革路线,采用“小步快跑”的渐进式改革方法,走改革稳定发展协调统一的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其改革的总体思路是:坚持物质精神文明“两手抓、两手硬”,坚持改革与建设“两面抓、抓重点”的改革工作方针,以“开放”和“改革”统揽全局,以开创性“建设”现代化农业信息工作的基本框架为根本和重点,以提高信息服务社会经济“效益”为优秀,以管理创新为突破口,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改革稳定发展的最佳结合点,不断研究谱写新世纪农业信息工作可持续发展的管理创新新篇章。在改革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研究与创新相结合。为此,通过对我国情报事业改革发展战略的调查研究和学术研讨,通过组织一系列的座谈、研讨和学术交流,不仅形成了指导改革的基本思路,还形成了一系列创新思想和学术观点,先后发表了一系列兼具学术交流价值和改革参考价值的多篇优秀论文[1~6],形成了我所改革发展的一系列理论创新成果[1~6]。如:《跨世纪我国农业信息机构改革与发展研究》;《科技情报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思考》;《地方情报改革:回顾展望与思考》;《农业信息服务集约发展的策略研究》;《农业情报用户需求变化特征与对策》;《现代农业信息网络建设研究》等,都对我所跨世纪改革发展的战略创新起到了重要的指导和参考作用。 2.2大规模多层次的观念创新 思想是改革工作的总开关,思想观念的转变是一切改革的基础。管理创新作为统揽改革工作的出发点和突破口,对于观念创新的依赖性更强。转变观念是探索农业信息工作可持续改革发展道路的基础,也是转变管理思想、工作思路和领导方式的基础,是新时期转变农业信息工作方法、技术手段和工作作风的基础。包括转变思想观念、思维方式、管理思想、发展思路、领导观念和领导方式等多个方面。为了促进观念创新,我所先后制定了7个不同层次的“学习日制度”、“中心组学习制度”和激励竞争的学术调研活动,提高了职工参与改革和创新的积极性,促进了思想观念的转变与创新。如:制定落实了领导班子理论学习日制度、所中层干部理论学习日制度,科室职工集体学习制度,全体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党小组学习制度、党支部学习制度、支部委员中心组学习制度等。每个制度规定了具体的年学习内容、周期、日期、组织形式、召集人、领导人和监察人,以保证学习制度的落实和效果。为了加强效果,我们还引进学术竞赛和目标管理的理念,结合实际需要组织了两次调研活动和5次(一年一次)不同形式的学术交流活动,把理论学习与工作实际结合起来,把创新能力与科研能力结合起来用于考核和激励技术干部。要求副研和申报职称的科技人员必须参加学术活动,其他人员自愿参加。实践证明,这些活动不仅有利于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激情的提高,而且有利于观念转变和理论创新,起到了从根本上推动改革的重要作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该观念创新的研究成果体现在一系列优秀学术论文[1-6]之中,如《科技情报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思考》。 2.3信息先行的改革“策略创新”十四大以来,我国科技体制改革的方向、目标、内容和方法也在不断发展变化。十五大和我国首次农业科技大会以来,“加强科技创新和实现科技产业化”已经成为我国农业科技体制改革的根本目标,我国的农业科技体制改革任重道远。我所一致认为: (1)如果改革是一场战役,农业信息工作作为科技部门的情报机构和队伍,应当是“科技体制改革”战役中的“排头兵”、“先遣队”,要为科技体制改革打基础,服好务。农业信息工作的改革要围绕科技产业化企业化改革的需要,提高农业信息服务的功能效果,必须实现服务的“三高两多”(高效率、高质量、高平台和多样化、多层次)。 (2)我所的改革应当采取“有先有后,有主有次”,“边改革边建设”的改革技术路线。提出了“把农业信息工作改革放在首位,把改革时间表提在其他机构的前面”的改革思路,以期为今后大规模、深层次、实质性的科技体制改革作好技术、服务、机制和管理上的各项准备。这是我所近5年来改革事业取得较大进展的根本的思想基础。这种技术路线,在跨世纪5年改革实践中已经对我所产生了重要影响,并将继续对今后农业体制的整体性改革起到重要引导作用,是科技体制改革策略上的一种创新。 (3)我所特别重视农业信息服务产业的发展策略研究,结合实际研究了促进其快速发展的策略,如:《农业信息服务集约发展的策略研究》。 2.4“七个结合”的可持续发展的改革方法创新 领导组织与群众广泛参与结合,转变观念与完善机制结合,管理创新与稳定发展结合,重在建设与强化管理结合,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结合,高新技术产业培育与传统产业开发结合,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结合。通过这七个结合,确保了我所改革和稳定的协调发展,探索了一条富有特色和活力的农业信息服务改革发展新路子,初步开创了新世纪加快我省农业信息工作健康发展的新局面。目前,在我国同行业中居于先进行列。在改革方法上的创新成果在参考文献1~6中也有多方面的体现,如《跨世纪我国农业信息机构改革与发展研究》。 2.5建立互动的四项创新机制 以往改革实践证明,单项改革往往由于缺乏相应政策支持(如分配制度、职称制度等)而失去应有效果。所以,在缺乏经验的基础上我所的改革要“先行一步”,就更加需要创新精神、改革勇气和配套的机制,但不能超越现实的政策大背景。因此,改革研究的重要任务是寻找其中的最佳结合点和落脚点。在改革实践中我们建立了相互支持的四项机制。 2.5.1建立了领导班子常抓不懈的领导机制 领导机制与改革战略的创新理论,是我所改革取得的首要基础。五年来改革与发展始终是我所领导班子的主要工作内容。不仅每年有一个重点改革内容,把改革工作制度化,还力求年际间改革工作系统化、连续化,改革工作的研讨经常化、多样化。形成了“改革工作要年年讲、月月讲,遇到重大决策还要讲”的风气和良好环境。并通过组织科室主任、党员、职工等不同层次的学习活动,改革工作势在必行的思想意识,在全所范围内已经深入人心。 2.5.2建立了“争先创优”的激励机制、拉大收入档次的分配机制和鼓励创新的利益机制 先后制定了先进职工、优秀职工、优秀论文、文明科室等一系列奖励政策,并形成制度。规定了先进参评资格和评选程序,还制定了配套的奖罚分明的奖金分配制度,建立了促进改革的利益机制。这些政策和制度分别经过2~5年的落实、补充、完善,基本体现了“效益优先,兼顾公平,奖励创新”的改革思路。不少政策已经深入人心,广为接受。如取消平均奖制度、超额嘉奖制度,对没有完成任务的科室,主任取消年终评先进资格制度等,已经基本转化成了促进改革的力量。 2.5.3建立了年“重点机制”与长期的“渐进机制”结合的“促进机制” 我所坚持一年围绕1个重点开展一系列配套政策研究。如1999年我所以结构调整为改革工作的重点任务,开展了我所的第一轮机构调整;2000年以运行机制改革为重点,出台了《农业经济信息所关于深化改革的试行意见》,次年又制定了《农业经济信息所关于深化改革的补充规定》;2014年以种子企业化改制为重点,取得显著成效;2002年我所以发展农业工程咨询和精准农业研究基础建设为重点,目前已经取得了河南省科技咨询业协会颁发的丙级资格证书。另外,1999~2000年实现了对基于DOS的网络操作系统升级改造和与国际因特网的链接,解决了远程用户的高费用问题;2014年建成开通了我院“千兆宽带园区(局域)网”,解决了上网速度和效率问题;2002年我院投入40万元修缮改造网络中心和图书馆,精准农业还得到了高达几十万元的条件资助。 2.5.4建立了开放规范的人才资源管理机制 一是通过思想政治工作和制度建设,通过破格提拔研究室主任,建立了“事业留人、机制留人、感情留人”的人才引进机制和“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用人机制。促进了人才的合理流动、配置、竞争和合作,形成了比工作、比学习、比精神的创业风气,发挥了人力资源的整体功能。例如,2000~2014年我所先后公派两名科技人员出国留学,现已回国,创造了我院出国留学100%返回的好记录;通过匹配经费、协调工作等方式积极支持职工在职学习和短期脱产培训。5年共有11人参加研究生在职学习,1人进入博士流动站。目前获得硕士学位的3人,获得研究生学历结业证书的8人,脱产计算机与英语培训的8人。 2.6结构调整创新 为了搞好农业信息服务结构调整,我所开展了调查研究,为改革提供了参考依据和理论基础。通过调研从需求变化角度提出了一系列适应性的对策措施,并从机构改革的角度分析其意义和方法。五年来我所已经进行了第一轮的结构调整改革,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在机构调整方面,主要做法是:2010年取消了农业信息调研室;1999年底暂停出版《麦类文摘》;1999年8月设立了农业信息技术研发室;2010~2000年充实图书馆和农业大电子阅览室(现在的农业网管中心);把我所两个农业开发部合并成一个开发部,并于2012年注册为独立企业,同时新建了《农业科技参考》编辑部。在研究与服务结构上也进行了适应的调整,现已产生效果。效果体现在图书馆从以图书资源建设为主,已经转变为以网络信息资源建设为主;图书馆的工作重点也已经从传统的借阅服务为主转变为以查新服务和网络服务为主;农业经济研究在研究方向内容结构和服务对象等方面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形成了以宏观研究(以宏观软件研究为主)、中观应用(如遥感技术应用、区域农业信息系统、技术经济的信息技术应用等)和各级各类咨询(企业规划、市场研究、项目咨询、项目技术评估、国内外经济信息研究等)相结合的研究结构;形成了农业经济研究领域扩大化、手段现代化和服务多样化的发展趋势。目前我所已经进入第二轮调整阶段,主要目标是引导并逐步形成农业经济咨询服务产业。现已得到上级批准,正在筹建“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业咨询评估中心”。 2.7管理模式与服务模式创新 近几年,我所根据不同科室所处的不同发展历史阶段和不同情况,实行了不同的组织管理方式和模式。主要的管理方式有事业型目标管理模式(仅限于职能性办公室)、半事业半企业型目标管理模式(图书馆和编辑部)、事业型企业化管理模式(声像技术室)、课题制管理模式(信息技术与经济研究科室等)、企业型利润指标目标管理模式(科技公司)五种;还采用过实体型承包管理模式、实体性目标管理模式等;目前正在探索第八种———非营利型中介服务机构型组织方式。由于科室性质、服务对象、发展阶段、方向和改革目标模式不同,不能实行“一刀切”的管理模式,这是我所业务多样性和综合性的特点决定的。我们对不同管理模式提出了一个共同的发展方向———建立市场调节为主的运行机制,以提高其自我发展活力和能力。另外,为了进一步扩大开放力度,2014年我所组织成立了河南省农业信息分会,发挥联合农业大学、农业厅、农科院、林业厅、畜牧局、果树所等涉农单位协调作战,共同致力于农业信息化事业,以多种形式为我省的经济发展搞好信息服务。几年来,在信息工作改革的基础上,我们始终不忘信息建设,确保改革与建设同步发展。据统计,近四年来为我所2个重点学科建设(信息技术研究和软科学研究)和网络建设,争取到的各类投入和资助合计260万元以上。在农业科技信息网络建设方面,已经基本建成了“两网两库”(宽带千兆园区局域网、外网、农业科技文献光盘库和多种农业信息数据库),使网络服务功能进一步加强。我所依靠管理创新加快情报改革进程的实践已经产生明显效果。我所在科技创新方面基本上是两年上一个台阶,在农业信息服务质量、效益方面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进展和初步成效。这场跨世纪的改革实践所取得的创新理论和经验,是今后我所快速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宝贵财富。 作者:胡海燕 薛喜梅 马战 曾凯 单位: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信息研究所 农业创新论文:我国农业科技创新论文 1农业科技创新研究的重点内容 农业技术研发与创新是农业科技创新的基础和重要内容,是农业科技创新的源头和关键。农业技术创新主要分为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基础研究又包括基础技术研究和基础理论研究,根据不同的技术和领域又有不同的分类,具体的农业技术内容丰富,种类繁多,是农业科技发展和进步的基础。环境的改变和生产的变化需要农业技术不断创新,尤其需要农业高新技术的创新。在农业技术研发的基础上,国内专家和学者们从管理、应用和建设发展的角度展开相关的研究,为我国农业技术创新做出一些新的探索。 1.1农业技术创新的基本问题 随着传统农业转型升级,国内外展开了对农业技术创新的理论和实践研究。技术不同于科技,技术是应用到生产中的技能和方法,科技除了包括技术,还包括反映客观规律的知识体系,即更倾向于社会效益的科学知识;农业技术创新包括研发、推广、改进、应用等过程,且每个过程相互依存和融合,最终目的是为了得到更好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农业技术创新的基本理论多是从技术创新的理论发展而来,同时结合农业生产的特点加以丰富和延伸。农业技术创新是一个完整的系统,具有难度大、周期长等特点,同时伴随着组织创新,根据创新的对象、性质、方式、阶段、动力和效果的不同,可以分为多种类型。由于农业技术创新受自然条件的影响,成果应用受地域条件的限制,农业技术推广和转移受农户经营规模、农民的素质和传统观念的限制,导致了农业技术创新的难度比工业技术创新还要大。农业技术创新要有科学的理论做指导,还要理清思路,区分重点。王静认为农业技术创新应从提高农产品质量、开发农产品品种、提高资源利用和转换效率、培育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入手,还必须建立一种有利于农业科技成果供给增加和有效扩散的体制。 1.2农业技术创新的供求关系 农业技术创新的关键是通过应用到生产中从而提高综合效益水平,对农业技术供求关系研究就显得很重要。我国农业技术创新供求机制主要由农业技术供给方和需求方组成,二者构成的供给推动力和需求拉动力相互作用,推动农业技术创新不断发展。影响我国农业技术创新供求机制的因素有多种,如体制因素、动力因素、投入因素、市场因素、推广因素、政策因素、收益因素、农户因素、信息因素等。在完善农业技术创新的理论和方法体系基础上,要转变研究视角,技术采用要以需求为中心,同时自下而上的探索研究方法,来提高农业创新的转化和应用能力。 1.3我国农业技术创新实践 农业技术创新过程包含一系列复杂的内容和环节,且周期较长。高启杰在大量案例研究的基础上,从体制、经费、产业发展、科技企业、园区建设、技术推广、组织化、政策等角度,分析了我国农业技术创新存在的问题。裘斌也总结了我国农业技术创新面临的挑战,主要有科研投入不足、技术供给的激励机制不合理、科研成果转化机制不健全以及农民采用科技求稳等。陆彩兰等集中对我国农业技术创新的R&D(researchanddevelopment)经费投入进行研究,寻求拓展融资来源,并对农业技术创新投入展开系统研究,在分析农业科技投入强度的内涵、现状及趋势的基础上,对农业科技投入的主体与投入结构进行深入研究,并总结了目前我国农业科技投入不足的原因,最后给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实现持续发展的农业技术创新格局也得到了学者的关注,齐晓辉认为完善有效的动力机制是促进可持续农业技术创新的重要前提,通过构建可持续农业技术创新三元协同动力机制分析模型,提出我国应建立计划与市场复合的可持续农业技术创新动力机制模式。 2我国农业科技创新体系 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研究是农业科技创新研究的重要领域,决定了农业科技的创新能力与成果转化能力,是一个具有综合性、系统性的研究领域。国内学者从不同角度切入,对农业科技创新体系进行研究,概括起来有两个研究方向,即从理论基础和实证分析两个大的层面展开。在理论基础上,国内学者从我国农业科技创新的必要性、指导思想、指导原则、目标来探索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思路,旨在强调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和现实必要性;实证研究中,从我国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实践活动入手,在调研和考察的基础上,对取得的经验、成效、问题进行研究,通过案例分析或借鉴成功经验来总结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有效方式。 2.1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相关概念 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内涵并非统一,不同研究者的理解也不尽相同。比较有代表性的是单玉丽提出的,她认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是一个整体有序的组织系统,囊括了各类创新主体,通过采用新的生产方式和管理经营方式,达到提高经济效益目的的动态过程,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蔡世忠等提出了更为简洁和直观的概念,即能够使科技部门不断创造出新的具有高附加值和高科技含量的技术成果,并使之高效率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科技体系。科技部门包括农业科研、技术推广及技术服务等,农业科技部门的机构设置、职责权限和活动方式也被纳入农业科技综合体系之中。李哲敏等系统地总结了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内涵,认为它是具有公共性的系统工程,基础是农业科研,纽带是农业推广,特征是高新技术产业化,途径是技术创新与产业发展相结合、整合资源与优化配置相结合、统筹规划与分类实施相结合,它包括科研、教育、推广等环节。李丽莎认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是在一定的农业发展环境下,由农业科技创新机构组成的,在一定创新动力推动下,进行农业科技创新研究和成果推广的体系。 2.2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指导思想与建设原则 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建设和引导是由政府部门推动完成的,政府的各类相关文件对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做了说明。国内学者也注重这方面的研究,多从科技作为生产要素的视角切入,站在国家需求的层面,建立与综合国力和社会文明相适应的农业创新系统。学者对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指导思想多从理论角度展开,对基本原则的研究和认识则范围更广、角度更多,可以从微观建设的某些角度提出,也可以宏观把握。蒋和平等从具体建设的角度提出建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应该抓住关键,突出重点,统筹兼顾,远近结合,扩宽领域,着重创新,集成创新,引导发展,市场引导,宏观调控。张应禄等根据我国建立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要求,从实际建设角度提出了优化全国农业科研力量布局、建设农业科技试验站、提高基层农技推广服务水平、强化政府投入、扶持私人部门投资等建设原则。孙站成等从理论层面提出了构建区域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原则,包括实用性、统一性和开放性等原则。 2.3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构成 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是一个有机系统,由农业科技创新主体、创新活动及创新活动所处的环境组成,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优秀内容是科技知识的生产者、传播者、使用者以及与政府机构之间的相互作用,由国家农业知识创新平台、农业技术创新平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构成,内容上包括农业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及成果推广与应用等活动。 2.4我国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科技兴农战略的实施,学者们越来越多的关注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实证研究,在众多的实证研究中发现了我国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中存在的普遍问题。由于我国科技基础薄弱,再加上建设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是一个漫长复杂的过程,遇到的障碍来自于多个方面,一般在创新主体、管理体制、科技资源分配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较多也较为普遍。在农业科技创新主体上,农民素质较差是影响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原因。部分学者还看到了企业在科技创新中被忽略的问题,认为企业地位有待提高,大学则偏重于科研和教育,忽视农业科技推广的义务。郦藏等也提倡将有限的科研经费向具有创新意识,拥有市场价值成果的农业科技企业倾斜。另外,农业科技管理体制的不合理也会使创新效率不足,比如集中管理和单一的计划调节的科技体制容易造成科技与经济脱节。奉公认为科技创新基础设备陈旧、农业科技创新人才流失严重、农业科技队伍有所削弱。刘畅认为我国农业科技创新存在着农业科技成果国际地位偏低、关键技术被外国公司控制和农业科技创新有效供给不足的问题,必须要从管理评价和激励机制入手来解决,提出了要完善农业科技创新项目的管理与考核制度、鼓励涉农企业建立科技创新激励机制的解决途径。 2.5我国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模式与经验借鉴 纪绍勤提出了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三种驱动模式,即政府计划驱动模式、企业市场驱动模式和综合驱动模式,指出我国现有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属于第三类。推动我国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还要善于总结经验,尤其要注重借鉴国外农业科技创新实力较强的国家的成功经验,为我国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供新的启示。许世卫等通过分析荷兰、法国农业科技体制建立及其改革的经验,总结了对我国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有益的启示,包括科研机构要合理分工并结合农业生产;政府作用不可替代;在科技发展到一定阶段后,企业型科研机构占有重要地位;根据生产与科技发展形势,有目标地进行农业科研体制改革;对农业科研投入要以国家为主体等。段莉通过深入分析美国、日本、荷兰、以色列四个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特点和做法,总结了这些国家农业科技创新建设的成功经验。黄俊基于我国和美国的不同历史传统和管理体制,发现中美两国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不同特点,但也呈现出了一定的相同趋势,通过借鉴美国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经验,提出了成熟政策的法律化、提高课题制引导资源配置的效率、强化大学和科研单位在科技推广中的责任、稳步推进企业在农业科技创新中的主体地位等加强我国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建议。 3我国农业科技创新能力与效率 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提高我国农业科技创新能力,从而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研究是一个系统完整的过程,而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是通过实在的成果和最终的效果体现出来的。农业科技创新能力研究与农业科技创新的其他研究有很多交叉的地方,对农业科技创新能力的研究更倾向于实证研究,目前研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3.1影响我国农业科技创新能力的因素 影响我国农业科技创新能力的因素很多,一般认为主要有投入支撑、智力支撑、科技管理运行机制和科技创新受体等方面,由于科技投入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农业专业技术人才匮乏、管理体制不完善、农民素质整体偏低,阻碍着我国农业科技创新能力的进一步提升。在诸多影响我国农业科技创新能力的因素中,创新人才团队建设是重要基础也是重要任务,通过完善用人机制、管理机制、考核机制、保障机制和领导机制,加强创新人才团队建设,提高人才队伍的创新能力。 3.2我国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效率分析许朗运用数据包络分析方法,构建R&D效率评价模型,对我国农业科研机构科技创新的投入产出效率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发现我国农业科研机构技术创新的效率并不像想象中的那样高。张静研究显示:1990-2008年,中国农业科技创新效率处于适度增长的态势,年平均增长率为3%;2006-2008年,大多数位于中东部省(市)的农业科技创新效率较高,西部地区效率较低,效率的增长主要是由技术进步所引起的,而非技术效率的改善。 3.3我国农业科技创新能力评价比较 对农业科技创新能力研究的重点之一就是通过指标评价或构建模型进行比较分析,从而发现区域间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水平的差距。通过对我国31个省份的农业科技创新能力进行了评价与比较,结果表明我国的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发展不均衡,区域差别较大,与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有较强的内在关系。张静基于区域比较的视角进行评价,发现区域间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差异较大,东部地区最强,西部省市区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曹琼等从农业科技创新潜力、投入能力和产出能力3方面选取23个指标构建湖北省农业科技创新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对湖北省农业科技创新能力进行评价,发现影响湖北省农业科技创新能力的关键因素为第一产业固定资产投资、R&D经费内部支出和国内申请专利授权数。李奎等和马利华等从更具体的层面进行实证研究,进行县域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指数测评。为了提高评价的科学性,有的学者对评价方法本身进行深入研究,如林伯德提出链环-回路模型,并以此为依据分析了该理论对农业科技创新能力评价的启示,构建了研发能力、示范能力、推广产业化能力和创新环境相结合的农业科技创新能力评价模型。 3.4提升我国农业科技创新能力的政策建议 从管理学的角度发现问题,并从宏观层面提出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的政策建议,是一个较为普遍的研究视角,尽管没有从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层面切入,但是发现的问题及给出的解决方案大致相同。我国推进农业科技创新过程中,创新主体、人才队伍结构、管理体制、投入、成果推广等方面的问题较为突出,制约着农业科技创新能力的进一步提高,政府、农业企业和人才培养是突破目前障碍的关键。除了这些问题,政策法规不够完善,应该强化农业科技创新主体建设、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构建现代农业科技管理新体系、增加农业科技创新投入、完善农业科技创新政策法规,在主体建设上要同时调动农业科研机构、农业科技企业和农业科技创新团队的积极性。 4我国农业科技创新的主体 4.1我国农业科技创新主体构成 创新主体是农业科技创新活动的基础,参与农业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并不单一,包括政府、农业推广与中介服务机构等相关机构,多元化的主体体现了农业技术创新活动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当然,农业企业和农民也是农业科技创新活动的参与主体,在实践中,农民主要是农业科技成果的应用者,是农业技术选择的主体,而企业以其强大的经济实力和丰富的管理经验,成为农业科技创新活动的重要主体。在多元化的农业科技创新主体中,受到学者和政府关注的主要是农业科研单位和农业企业,并形成了不同的观点。有些学者认为,农业科研单位及农业高等院校在今后一段时间内仍然是我国农业科技创新的主体,尤其是高等农业院校,其承担着人才培养和知识传播功能、基础研究与知识创新功能、组织技术攻关和技术开发的功能及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等功能,这不同于其他的发达国家。虽然我国的国情决定着企业成为我国农业科技创新主体具有一定的困难并需要较长的时间,但是在支持农业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的同时,要加快培育农业科技企业,应该鼓励涉农企业加入科技创新大军。也有学者主张农业科技创新主体多元化或协同发展,要调动各方主体的积极性,重视发挥政府、大学、科研院所及企业等不同主体在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中的作用。 4.2不同农业科技创新主体效能 明确农业科技创新主体及其职责,可以更好地促进农业科技创新发展,从而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对农业科技创新主体的争议很大程度上是源于不同农业科技创新主体的效率差异。在综合分析我国农业科技创新大环境的基础上,黎世民等认为我国农业科技企业由于实力不足仍然缺乏自主创新与发展能力,而农业科研机构和农业高等院校基本适应了我国的实际情况,在发挥人才、科技资源优势方面具有比企业更好的条件。与此不同的是王志丹等以实证研究为主,对966家不同类型农业科技创新主体进行问卷调研,从获专利授权数、带动农户能力、产品销售收入三个方面对这些主体进行绩效评价和比较研究,结果表明企业在专利申请上优势明显,非国有企业盈利能力稍好,而事业型研究单位和国有企业在带动农户方面有优势,但盈利能力相对较弱。 4.3我国农业科技创新主体发展趋势 在对我国农业科技创新主体实证研究的基础上,一些国内学者对未来我国农业科技创新主体发展趋势进行了探讨。解宗方等在2001年就提出大部分农业科研院所实行企业化转制,使其逐渐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和技术创新的主体己势在必行。周建锋认为我国农业技术创新存在主体错位的现象,即把政府而非农业科技企业作为农业科技创新的主体,我国未来农业科技发展必须要转变政府为主的局面,加大培育农业科技企业。杜金沛通过对主要发达国家和典型发展中国家的农业科技创新主体情况研究,提出“企业成为科技创新主体是客观的趋势”的观点,认为需要对现行的政策体系进行改革,突出农业企业的主体地住。 5我国农业科技创新研究的特点、不足和注意问题 农业科技创新研究已经成为我国学者的重点关注领域之一,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后,我国十分重视农业科技发展,提出了科教兴农的具体实现形式,加快了推动我国农业科技创新支撑现代农业发展的步伐。学术界也越来越多的关注农业科技创新的研究,在考察和总结我国农业科技创新实践活动的基础上,结合国外农业科技创新经验,对我国农业科技创新的理论和相关问题展开研究,取得了较为丰富的研究成果,对推动我国农业科技创新具有理论指导和实际参考价值。 5.1我国农业科技创新相关研究的特点 农业科技创新的研究涉及范围广,内容丰富,从农业科技创新整体研究到具体问题研究,从理论基础创新到实践探索,从农业技术研发到成果转化,从农业科技创新过程到效率评价,都有所涉及。我国学者对农业科技创新的研究角度、研究层面和研究方法不尽相同,同时,善于借鉴国外农业科技创新的成功经验,对我国农业科技创新的弊端和发展趋势有一定的研究,重点集中在以下几个问题的研究上:从宏观上看主要是对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研究,一般从我国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内涵、必要性、指导思想、建设原则等方面入手,进而分析我国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多数研究都以建立—个适合我国国情的、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为最终目的;从具体层面上,我国对农业科技创新的研究多集中在农业科技创新主体、农业科研投入、农业科技创新政策、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学者们对这些问题的观点虽不完全一致,但是整体认识上却较为相似,近几年并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此外,农业技术创新作为农业科技创新的重要环节,也受到学者们的关注,对农业技术创新研究的理论基础大多源于国外,并通过实证研究我国农业技术创新活动。无论从哪个角度展开的研究,最终都是为了提升我国农业科技创新能力,于是部分学者通过案例研究或采用技术经济方法,对农业科技创新活动的能力水平或效率进行评价,试图找到影响我国农业科技创新能力的因素及障碍。我国学者对农业科技创新研究角度不同,成果丰富,且形成了一些较为一致的观点,比如:一是农业科技创新的主体上,我国过于依赖农业科研单位、农业大专院校,竞争机制和市场导向作用发挥不足,导致我国农业科技创新效率相对较低,多数学者认同国际农业科技创新主体发展经验,认为农业企业应该成为农业科技创新的主体;二是应该借鉴国外丰富的经验,从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入手,建立适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农业科技创新管理机制;三是我国农业科技创新效率不高,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差距明显;四是我国对农业科技投入不足,结构不合理,影响了农业科技创新能力的提高等。 5.2我国农业科技创新相关研究的不足 尽管国内学者在农业科技创新方面取得较多的研究成果,虽然形成了一些一致的观点,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有:一是缺乏整体性和全面性,多数研究受到既定的制度框架的限制,局限在某一领域,思维不够开阔,即使是从宏观层面研究整个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也是浅层面的分析;二是研究不够深入,对某一具体问题的研究,多是以文献分析法为主,没有深入到具体领域或具体主体上进行剖析,因而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政策建议也是大同小异,借鉴参考价值不高;三是无论理论研究或是实证研究,学者们还是以国际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为准,没有深入研究我国实际情况,导致某些研究成果实践指导意义不足;四是农业科技创新的理论基础不够扎实,如易将农业技术创新等同于农业科技创新看待,导致研究过程中互相交叉,逻辑性不足,甚至内容混杂,缺乏科学的理论支撑。 5.3我国农业科技创新应该注意的问题 农业科技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要坚持科技创新支撑现代农业发展的理念,破除农业科技创新的障碍因素,把握农业科技创新的重要环节和重要内容,全面推进我国农业科技进步。重点应该关注和研究以下方面的内容: 一是要明确我国农业科技创新的重点内容,确定适应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主要创新方向。以节约水土资源和保护环境为前提,加强提质增效、减少资源投入、降低环境污染等技术的创新研究,提高现代农业综合生产效率;以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在重大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上下功夫,建立科技创新与农业产业联结机制;加快农业高新技术研发,重点支持农业生物技术、农业信息技术、精准农业技术研发,加快新材料技术、新型制造技术在现代农业发展中发挥作用。 二是加大农业科技创新机制方面的研究,为建立健全农业科技创新机制提供思路。推进我国农业科研院所深化改革的步伐,扩大院所自主权,激活科研院所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明确科研院所基础科研、应用推广等公益性职能。建立科学的农业科研成果评价机制,确定针对于不同科研项目、不同机构、不同人员的分类评价标准,建立公平公开的竞争机制,提高农业科研院所科技创新效率。明确不同级别单位的农业科研重点,部级科研单位重点承担基础性技术和关键性技术研发,地方级科研单位重点承担应用技术和推广技术创新。支持大型农业企业承担科技创新任务,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承担国家、市级科技项目,引导农业科技企业逐渐成为我国农业科技创新的重要主体。 三是重视种业技术研发,增强我国种业技术创新能力。从加大投入入手,加强种业科技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以培育突破性品种为目标,重视育种技术创新,实现生物技术支撑现代种业创新水平。加强国际合作研究,提升我国种业科研实力。通过支持科研院所与企业合作研发的方式,建立基础性、公益性研究与商业化育种有效联结机制。 四是以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为目标,做好农业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工作。加快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发挥乡镇农技推广机构的服务功能。优化农技服务机构的岗位设置和任务安排,提高农机推广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改善其工作条件和待遇水平。重视村级全科农技员队伍建设工作,探索村级全科农技员培养机制和管理机制,提高全科农技员服务能力。 五是加快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建立健全多层次人才队伍,增强农业科技创新实力。加强领军型农业科技创新人才培养,逐渐建立以科研人才为优秀的创业创新团队,完善农业高端人才引进和管理机制,结合我国人才培养计划、海外人才引进政策等,建立农业科技人才竞争和激励机制,提高创新团队承担国家重大科研计划、项目和课题能力。另外,重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探索各级政府和部门协作培养职业农民的有效模式。 6结语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我国需要继续深入进行农业科技创新研究,结合我国的社会、经济条件对农业科技创新的影响,找出制约我国农业科技创新的主要因素和存在问题,探索更为科学的研究方法和思路,争取取得更多更好的研究成果,为推动我国农业科技发展奠定基础。 作者:蒋和平 刘学瑜 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 农业创新论文:互联网思维的农业科技创新论文 一、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工作如何把握互联网思维的脉搏 (一)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的互联网思维嫁接模式1、两种思维嫁接的方式:互联网思维的精髓是用户思维,其次是社会化思维,其本质是物质与信息传递,而农业技术创新与推广的过程本身也是信息的传导过程。通过互联网思维方式的嫁接,吸取更大范围、更多资源参与技术创新,实现科技人员之间、科技人员与用户之间、科技人员与市场的全方位互动,促进技术成果的完善。同时大大缩短技术推广的中间环节,体现技术成果转化的简单快捷、直观可视与应用标准化。2、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思维转换:在互联网思维引导下,传统农业科技创新的目标必然要与市场接近,科技创新可由项目管理部门组织,由科技人员、企业、农民提出研发需求,将研发需求放到互联网平台上,打破原有部门、地域界限,在全国甚至世界范围内通过网络,组织相关人士出谋划策,广泛征集创新思路与产业发展意见,让者和其他思维碰撞,让用户参与研发,让未来的成果提前与市场对接。即使在应用基础研究领域,亦能使研究与产业应用更加接近。3、互联网思维下的农业技术推广大布局:一是实现农业技术推广途径的多元化。通过推广体系的技术示范与农民培训、电视频道、科技入户等传统农业技术推广模式,畅通技术推广渠道;二是通过互联网平台,建立基于互联网、物联网的品种、技术在线展示与自助培训,实行定向推送技术。三是构建线上展示与线下示范的O2O形式的农技推广新模式。强化物联网应用,在有条件的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立农业技术云服务平台落地服务站,集中在网上展示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装备,实现线下现场观摩与线上展示结合。 (二)互联网思维与传统技术创新推广思维的融合模式1、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的目标与方向。与互联网思维的融合:一是基于互联网思维,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泛团队集群研究为平台,打破部门地域、技术领域界限,体现群策群力的技术创新与推广思维模式。二是基于互联网平台,以技术“物化”创新与推广为导向,以简约化创新与技术标准化信息传递为目标的推广思维模式。三是基于农业物联网与互联网融合,以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装备网络在线展示与标准化技术在线自助培训推广新模式。四是基于移动互联平台,集成农业政务信息、技术与市场信息、农资产品、农产品配送等功能,建立模块化、菜单化与技术推广定制的农民电商园、智慧农民手机卡的技术推广与产品营销云服务平台模式。2、建立面向农户、农业企业的农业科技推广云服务平台。以互联网思维实现农业技术的泛推广,须统筹建立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大数据库,建立部级或省级区域性的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云平台。在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云平台运作前,必然要回答建立哪些类型的数据库,由谁建?建立后的数据库怎样为农业生产发挥作用?如农业产能数据、农产品市场价格信息、技术创新成果数据、农业生产技术数据等,做好云平台的顶层设计。其次,通过推广服务云平台,解决好农业技术创新与推广的结合点、云平台服务方式与农技人员、农民的结合点以及农技人员与农民的结合模式;第三,要解决技术传播与互联网媒体、微媒体的结合方式,使尽可能多地覆盖更多地区、更多领域、更多农户。3、农业技术创新成果的标准化信息传递与推广。与互联网思维融合的农业技术推广模式,必然要求提供标准化的技术信息。首先,在技术创新的过程中,要想到将农业技术成果变成数字化、可信息传递的网络“产品”,变为农民、企业易于接受的图片、动画视频、标准化文字等。科技管理部门要将提供适合互联网传播的数字化产品与各类农业应用型研究项目的评价考核挂钩;其次,通过平台集聚相关涉农科技成果,建立易于分类、检索与推广的农业大数据库,实行全国范围的农业大数据联网互通;第三,通过线上与线下示范,以及手机推送App、微信平台载体技术,让农技人员、农民知道最新技术成果,实时了解市场行情,推进农产品产销对接;第四,通过农民及农技人员互联网应用后的口碑宣传,扩大农业科技成果的应用,提高农业技术普及率。 二、互联网思维对园艺科技创新与推广的影响与实践探索 (一)互联网思维对园艺科技创新与推广思维方式的影响1、园艺产业技术创新思路转变。农民、农业企业对园艺产业技术创新的要求较高,对园艺产品的市场价格比产量更加关注。对园艺产业技术创新的思维逐步从传统“品种--配套技术--加工”狭义的产业体系技术研究,转变为从生产到餐桌,从农资供应、机械耕作、信息指导到物流配送的广义产业链式研究。根据顶层设计、反向推导、目标公开、底层互动、跨界协作、系统集成、成果物化、迭展的原则,构建园艺产业科技创新大团队、技术集成大平台的互联网创新思维。2、建立园艺技术物化与集成优化网络化推广的思维理念。在园艺生产中,更多的技术成果通过技术物化方式被用户所接受,如种质资源以种子种苗的形式进行物化推广,农业生产资料如新型农膜、基质、新型肥料、生物农药、微生物制剂,以及新型设施装备、新型农机等等本身就是物化成果;对于灌溉技术通过喷滴灌、水肥一体化系统实现,对于授粉坐果技术以提供蜜蜂、熊蜂、生长调节剂进行物化推广;生物防治技术也可通过色板、性诱剂、杀虫灯等进行物化推广。即使对于难以物化的栽培技术,也可通过微电影、视频、图文教材、挂图进行物化推广。园艺产业技术,可以通过不同生产模块,标准化的物化产品,提出不同设施、不同品种、不同区域的系列技术集成优化方案。 (二)构建园艺产业技术创新与推广大数据平台1、构建园艺产能经济数据监测平台。园艺产业产能经济数据监测平台包括区域内园艺生产产能的监测、生产基地与市场价格指数分析,产业发展分析与产业政务信息等方面,由政府部门相关产业政务信息,加强省、市、县农业部门对区域园艺基地生产运行监测,包括品种结构、种植面积、产能与上市时间等。及时准确、系统掌握区域内园艺生产信息与发展动态。通过监测平台,实现园艺产业发展运行预测预警,准确把握行业走势,及时发现产业发展中的苗头性问题,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为政府宏观决策、指导服务。2、构建园艺产品质量追溯平台。以园艺产品优质优价为导向,与产销对接平台对接,重点引导区域内园艺生产企业、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加强质量产品追溯,并积极加入省园艺产品质量追溯平台。提高上线园艺企业生产的品牌、质量意识。大力发展地理标志品牌农产品,实现产地追溯、品牌追溯、质量追溯。通过园艺产品质量追溯平台,实现优质产品产能监测分析,集中重点宣传展示江苏园艺品牌产品。3、建立联产联销的产销对接服务平台,推进园艺产品消费定制。一是为省内园艺生产者、经纪人、批发市场、集团消费大户提供供需信息的平台,促进产销对接。二是为优质可追溯的园艺产品提供联产联销的云服务平台。通过平台,改变传统“生产基地+经纪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消费者”的营销模式,以产品溯源为切入点,大力发展园艺产品配送企业和城市溯源果蔬联营店,实现优质产品的联产连销,实现优质优价而不超价。三是实现园艺产品从大宗消费走向品牌定制消费。结合部省园艺作物标准园建设,在商品化、品牌化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园艺生产基地销售分拣、分级、品牌销售。通过平台,进一步推进云订单、云销售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园艺生产基地,通过物联网技术使消费者在互联网上能够实时看到基地田间生长状况、了解种植过程及投入品使用情况,增加对基地产品的认同和信任,建立定制需求,逐步引导蔬菜生产实现生产溯源。4、构建园艺产业技术创新与技术推广服务云平台。建立区域性园艺生产技术在线培训系统,改变传统面对面的技术培训模式。一是建立园艺技术创新需求互动平台。园艺技术创新需求与创新方向,实现技术人员之间、技术人员与用户之间、研发人员与推广人员之间互动。实现专家在线解答,组织远程视频诊断等;二是建立园艺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装备的网上示范平台,在安排科技示范任务时,有计划地建立一批线下实体展示点,在网络相关展示信息,并通过物联网技术开辟现场视频展示,成为农业科技云平台的线下落地服务站;三是建立农业技术推广资源数据库。集中国内外园艺科技创新成果,购买、委托制作或网友免费提供园艺标准化生产技术的可视化技术推广课件,如生产微视频,图文电子教材、专家现场培训课件等,供网络(移动互联)在线学习;四是建立园艺技术推广与营销互动平台,开展各种形式的互联网互动方式,如农民学习技术交流讨论,学习分享园地,专家智库等;五是建立集聚农民及生产者关心的农资采购与优选平台。通过各类农资产品的网络展示、现场示范与用户评价,推出一批优质农资产品。通过网络平台,集中推出一批江苏名牌园艺产业、名牌园艺产品品牌、名牌园艺产业基地、名牌园艺技术成果、名牌园艺技术专家,推进园艺生产全程标准化。 (三)构建互联网思维下创意园艺产业发展新模式通过互联网的互联互通,以及微媒体的发展,改变传统园艺产业的宣传弱势,大力推进园艺生产从卖产品到卖文化、卖体验、卖创意消费的转变,鼓励有条件的园艺企业,利用物联网、互联网技术,开展开心菜园、市民农耕亲子教育、消费会员制等营销活动,发展创意园艺产业,发展休闲采摘,实现园艺产业的差异化、品牌化发展。 作者:周振兴单位:江苏省农业委员会 农业创新论文:农业推广科技创新论文 1我市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存在的问题 1.1农业科技服务发展滞后,缺乏真正为农民服务的意识一是农业科技服务能力较弱。市级科研单位的科技服务也受经费的限制,覆盖范围有限。二是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缺乏整体性。所属的推广机构又分为农、林、牧、渔等多个独立的体系,相互独立,联系少、缺乏合作,导致整个农业科技推广服务能力不强。 1.2科技基础条件薄弱,投资渠道单一由于农业科技基础条件薄弱,大部分科研院所仅具有应用常规技术的能力,缺乏使用高新技术和设备的能力,严重影响了农业科技创新能力的提高。真正驱动农业科技创新的动力就显得不足。很难适应当前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发展的需要。 1.3缺乏为农业创新体系提供宽松环境的保障机制科研人员在其知识产权的转让收益中得不到应有的分成。在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上没有政府明确的政策保障;整个农业创新体系就缺乏动力驱动,必将影响现代农业创新体系建设的运行效率。 2我市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发展对策 “十二五”就要过去,在即将到来的“十三五”期间,我市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要得到新的发展、新的提升,必须着力构建新型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坚持以调整优化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结构为中心任务。以增强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为着力点,突出农业科技创新、推广应用和人才引进培养、制度保障等几个重要环节,积极探索具有锦州特点的新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 2.1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在十三五期间,加强高效、优质、安全、生态种养技术的研究开发。重点研究开发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关键技术和配套装备,不断创新优质、高产、高效、低耗、生态生产技术模式。同时,加强优质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打造更多的像绿色芳山、宏胜花生等知名的农产品品牌。通过提高技术水平,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产品的档次和质量。加强农业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拓宽农业国际科技合作领域,大力引进国外先进农业科学技术。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提高我市农业产业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2.2加快农业科技推广应用要立足十三五整体布局,加强农技推广体系,健全我市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农机化服务、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督等农业服务机构。深人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农村科技服务活动,积极营造良好的氛围,深入开展“送科技下乡”“科技富民强县工程”“农业科技入户工程”等,加快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的转化,做大做强有潜力的诸如黑山中德肉禽、北镇金源葡萄酒、凌海裕海海珍品、义县双双食品等县域特色产业。研发特色农产品高产高效栽培技术,建设特色农产品种植、生产基地。要不断提高农业技术推广的覆盖面,不留死角。保证农业科技与推广应用实现有效对接,进而提高农技推广效率。 2.3现代农业科技人才引进培养十三五期间,我市要加大农业科技人才引进培养力度。围绕全市现代农业技术需求,拓宽人才引进新渠道,创新人才引进新方法。在各类科技人才引进计划项目中加大农业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比例,围绕我市区域特色产业发展,选拔和吸引一批理论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领军人物和骨干人才,依托创新平台和基地建设,以科技项目为载体,培养一批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和若干创新团队,特别应为中青年优秀科技创新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面向省内外,引进一批农技专业大学毕业生充实到农业科研推广机构。围绕各级各类农业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充分发挥已有的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等专业学校和培训机构的主渠道作用,积极推进高端人才培训、骨干人才培训、职业农民培训的分级培训模式,大力培养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农业科技创新人才、农业技术推广人才、农村生产经营型人才、农村产业服务型人才、农村管理型人才“五支队伍”。 2.4加强制度保障,营造宽松的自主创新环境十三五期间,我市要优化政策环境。加快完善农业科技奖励办法和科技成果管理办法,并酝酿出台一系列相关配套政策,为建设新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提供政策保证。完善农业科技人才使用机制。认真组织落实技术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政策,充分调动现有的农业科技人员积极性,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用人机制。鼓励科技人才面向农业生产一线创新创业;积极为农业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搭建平台,建立合理分配机制,把工资待遇和实际贡献挂钩,让农业科技人才的智力要素参与收入分配,保障科技人员在知识产权转让收益中得到应有的份额。真正体现农业科技人才的价值,提高农业科研人员待遇。市委、市政府要通过出台政策、制定法规等形式对农业科技创新进行保障,保护科研人员的合法权益,激励各主体参与创新的积极性,以促进提升我市农业科技创新能力。 作者:李亚军单位:锦州农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