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3 08:14:0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1.项目管理合同意识薄弱
由于建筑行业的特殊性,不少建筑工程企业合同管理意识淡薄,在意识和认知上对合同管理存在着问题,合同管理的流程缺乏可执行性,使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流于形式,合同管理的观念并未真正深入人心。另外,从合同文本来看,存在着下面一些问题,合同责任划分不清、参与方相应权责、违约后果及处理方式方法缺乏具体明确的描述;承包方和业利、义务不公平的情况;一部分施工合同缺少对工程保险责任、索赔计算原则的具体约定。
2.项目管理合同专业人才缺乏
现阶段,我国众多的建筑企业没有正规的管理队伍,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缺乏专业技术人员,大多数缺乏法律和合同管理方面的相关培训,有时甚至有一般工作人员代办。长期存在操作流程与合同管理不相符的情形,对整个行业整体管理造成不良的影响。随着我国经济的繁荣发展,建筑行业也将面临国际竞争,这对合同管理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但要掌握国内的相关规定,还要按照国际惯例、项目运作原则和法规制度办事。
3.项目管理合同的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建筑工程合同项目管理缺乏完善的体制和机制,没有一套健全的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体系,难以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的管理,造成合同签订、执行、终止不规范进行,严重影响了施工企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对于由建设市场各方主体之间发生的合同违法行为,缺乏监督、处理的依据。建筑施工过程中,法律法规的不健全和各方主体法律意识淡薄,出现不认真履行合同、随意修改合同、甚至违背合同规定,这些问题的出现影响了工程正常进度和质量,给各方面造成巨大的损失,建筑工程合同项目管理迫切需要走上法制化道路。
二、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完善策略
1.加强项目管理合同意识
建筑工程的参与方应该对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引起高度重视,树立合同管理观念,养成良好的合同管理习惯。建筑从业人员要提升法律意识并加强项目合同管理意识,培养规范的执行行为。基于项目合同文本内容里工程承包中业主向承包商提出的苛刻条件、略显不平等的情况,双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出台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来明确责任、权利和风险,以规范建筑市场的合同管理。另外,企业应强化索赔意识,要增加索赔条款的内容,为后续的索赔管理提供有力的依据。同时,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执法,加强监管力度。
2.培养项目管理合同专业人才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合同管理队伍,是企业加强项目管理的核心工作。首先,可以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坚持优胜劣汰的原则,选拔优秀的人才从事相关管理工作。其次,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在职学习和定期培训,扩充专业知识,结合企业与市场的实际研讨当前业务热点。最后,企业应该加大人员培养力度,选派工作出色、表现突出的业务骨干到有关院校深造和继续教育,研习最新前沿理论,把握建筑合同项目管理的发展脉络。通过企业和合同管理人员的共同努力,把他们培养成为具有较高综合素养、通晓法律知识、熟知工程项目的运作规律的专业性人士。
3.健全和完善项目管理合同的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
建立一套适于业主、工程师、总承包商、分承包商等相关关系科学规范的管理机制和体系,明确合同管理机构、合同管理机构人员的职责以及建立健全企业各项合同管理制度,以提高项目合同管理质量和水平。其中包括,首先建立定期工作报送制度,根据相关部门报送的工作情况及工作计划,合同管理人员及时掌握合同履行的动态,对发生的各种状况做出决策。其次是建立合同交底制度,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对各级项目及小组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阐明合同主要内容,以明确自身工作范围和责任,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共同实施合同管理。最后是建立补充合同制度。若出现项目的任务范围、合同价款、标准范围重大变更事件时,必须估算该重大变更对工程成本、进度的影响,及时通过双方谈判协调签订补充协议。完善和健全法律法规是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基础依据,是促进各方主体合理履行合同和维护好各方面利益,确保建筑市场正常运行的首要前提。制定包括从项目可行性研究到最后工程交工验收全过程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将纳入工程建设整个过程入法制轨道进行规范和管理。制定新的更规范的法律法规,遏制建筑市场中的信用缺失、合同履约率等问题出现,规范各方行为。制定相应的更具操作性的法律法规应对不断出现的新问题,为建筑市场创造更好的宏观环境,促进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
三、结语
关键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
中国加入了WTO后,各行业都受到严峻的考验。国内建筑业受到了外部环境的强有力的挑战:外国工程设计、建筑公司涌入中国市场,依托强大的资金后盾、先进的技术和超前的管理理念,冲击着国内建筑市场。面临挑战,为寻求自身的发展,我国建筑业也正在寻求转变积极进行改革创新,提升自身实力,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然而,对于建筑企业来说,自身竞争力的提高离不开高水平的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在我国已经得到了充分的认识,但是在我国仍然普遍存在着合同管理水平低的现象。面对形势下的历史变革,企业应该积极进行改革创新工作,提升自身的合同管理水平,促进建筑工程项目的高质量的完成,提升企业管理素质,增强企业在行业内的竞争力。
一、合同管理的重要意义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是指建设单位与勘察、设计、施工、材料供应等单位,为完成一定的建设工程任务而签订的合同。合同的履行是建筑工项目程建设的关键部分之一,加大项目合同管理工作力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提高项目管理效率。一套完整的承包合同的签订是建筑工程项目进行的第一步,通过对合同管理养个要求,才能有效的控制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进度、费用等,实现对人力资源和工作沟通等的多角度、全方位管理。严格的合同管理工作,为统筹建筑工程项目全局工作提供了前提条件,有利于高速、高效、高质量的实现建设目标。(2)规范各建设主体行为的法律依据。工程项目合同明确的划分出参建各方的权利、义务,具有法律效力,是施工过程中处理相关问题的法律依据。加强合同管理,可以公平、妥善的处理各类纠纷等,也可以监督合同的履行,提高合同履行率,规范了建筑市场行为,维持了建筑市场秩序。(3)增强企业竞争力。至今,随着建筑市场对外的全面开放,外部的挑战越来越严峻,这就需要我们,深化改革,与国际接轨,不断的完善和超越自我。加强和完善合同管理工作,为建筑企业在对内对外的竞争中增加了有利的砝码,促进企业占领市场,扩大自身生存、发展空间
二、我国目前的合同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早在1979年,国家就对工程建设合同做出了法律规定,颁布了《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这表现出了合同管理的法治化的重要性,也说明了我过对于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已经有着非常深刻的认识。但是,尽管达到一定认识,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仍然充斥着阴阳合同、合同履行率低、关于合同执法不严等现象,导致了我国合同管理水平仍然不高。期出现的问题主要有:
1.合同管理的水平普遍较低,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合同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普遍缺乏合同管理意识。
在签订合同之后,许多建筑企业往往就会将合同束之高阁,而不是派专人去认真研究合同内容和条款,直到出现争执或索赔等合同问题后,才拿出合同来研究。合同管理意识缺乏最突出的表现为:许多建筑公司里同一工程项目的“正规合同”和“私下合同”普遍存在。“正规合同”内容合法、形式正规,但合同双方仅将它用于管理部门的审查,并不能得到真正的履行;“私下合同”是双方负责人为了自己私利而另外定立的,这合同形式上很不完整,会给国家和社会利益带来极大危害,是不平等的违法合同。
(2)监理工程师在进行合同管理的同时,由于本身能力不够而常常导致向承包商提出的一些要求不符合合同规定,不依据合同处理工程问题等情况出现。
(3)索赔管理工作由于长期受到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而没能得到足够的重视。建筑市场上各种客观条件以及主体本身的阻碍,比如建设单位不予以索赔,施工单位不懂索、不敢、不会索赔,中介服务机构与合同纠纷专业解决机制匮乏等,更加剧了索赔工作问题的出现。
2.总分包合同管理水平低,建筑市场竞争混乱。由于我国现在还没有总分包合同的规范文本,缺少劳务分包与专业分包队伍管理方面的法规等,导致我国分包市场混乱,严重阻碍了工管理水平的提高。当前的绝大多数建筑企业在各个方面都不具备总承包能力,更谈不上设计施工一体化模式的采用更无从谈起。
3.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严重脱节。合同管理同工程招投标之间存在密切的内在联系,但在实际操作中,经常出现两都严重脱节的现象,比如招投标管理与施工合同管理工作被划分至两个业务管理处,工程招投标与签订施工合同被当作两个毫无干系的业务对待等。
4.合同管理方面的专业人才严重匮乏。合同管理作为一类专业化程度很高、知识面较宽、要求丰富的实践经验的管理工作,要求对管理人才要有很的专业素质。当今阶段,我国合同管理专业人才的严重匮乏已成为合同管理专业化的重大障碍。
5.业主急于开工而过于草率签订合同导致合同履行过程分歧不断的现象经常出现。比如在合同履行时,业主无视合同条款的规定,任意拖欠工程款;承包商则会擅自违约,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使工程质量存在重大隐患,项目严重超预算、超投资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往往因为承包商与业主之间合同签订过于粗浅和草率而陷入不断纠纷中,不能快速得到解决。
三、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措施
针对以上现象,完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应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细化合同,增强法律意识,避免合同纠纷。由于部分参与方法律匮乏以及合同意识薄弱,在合同商定前期,忽略了细节,没有扎实推敲每个条款,造成合同存在漏洞。当合同草率签订后,为以后各种纠纷、违约等现象的出现埋下了种子。因此,合同的签订,必须深入细致,做到法律严谨,逻辑清晰。在起草后必须进行严密的审查。同时,增强参与人员的合同管理及法律意识,将合同漏洞产生的危害降低到最小,避免中纠纷的产生,保证合同认真高效的执行。
2.完善管理机构,保证合同管理机构的独立、自主性。合同管理是涉及到管理、法律,所以需要专业人员来进行管理工作;专业的管理人员需要适当的放宽权利限制,以便管理工作的展开,而不是受制于某个部门,以保证合同管理工作独立、有效的开展。对项目工程的每个环节,也设定一定的合同管理人员,层层把关,落实责任,实现合同的管理体系全方位化、全过程化。
3.建立动态的合同管理制度。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以及公司自身的发展要求合同管理制度处于一个动态,以满足变革需要。当今时代,以改革创新为主题,合同管理也应该紧随潮流,不断的寻求新机制,引入新理念,让企业在管理水平竞争不落伍,把握市场话语权。合同管理制度更新应包括:法人授权的管理,部门考核,合同的审批、台账、文档管理等。在合同的施行的整个过程,管理人员
应该积极参每个细节,把合同得儿履行情况反馈到管理部门,然后再据此,对合同管理办法、政策、相关数据等作出相应的修改,适合同管理能很好的适应工程项目建设,发挥出最大的效能。
4.强化合同管理力度。合同管理作为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重要一环,应该将其作为重要的整顿规范市场工作来抓。以进行严密的审查为前提,监督合同的的执行情况,狠抓履约管理工作,严要求、认真对待。项目资金不到位,不予以办理工程报建手续,取消其招投标资格。对于施工过程中,不严格履行合约单位,其施工许可同样不予办理;垫资、带资施工现象一经发现立即予以取缔,限其深入整改。通过加强合同管理工作力度,维持建筑市场的良性健康发展,维护参建各方的切身合法利益。
5.培养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合同管理要求员工掌握各种法律知识的同时也掌握一定的管理知识。而以往管理人员的培养仅侧重于法律知识的培养,所以要要对其进行管理方面的相关培训。同时施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以促进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的提高,也杜绝腐败滋生,使合同管理队伍素质更优,水平更高。通过建设高素质合同管理人才队伍,保证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工作优质、高效的完成。
6.吸取国际先进理念,与国际接轨。在合同管理方面,国际上很多国家做的已经非常成熟,规范,合理,值得我们借鉴。通过对比和学习,不断的完善自我,使之与国际接轨,同时满足我国市场经济的需求。例如,新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就借鉴了FIDIC文本格式,对旧合同文本进行了较大的改动,进一步完善了合同管理机制,使建筑市场的发展朝着健康化、有序化的方向进行。
关键词:建筑;工程计量;合同管理;内容;问题
Abstract: the engineering measurement and contract management are interdependent, are building construction unit management work in an important content. Engineering measurement is both to the owners of the payment for the construction unit based basis, contract signing and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content. In order to fully guarantee the construction units interests, this paper preliminary analysis and discusses the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measurement and contract management of related problems, comprehensively promote engineering measurement and contract management efficiency and quality.
Keywords: architecture; Engineering measurement; Contract management; Content; question
中图分类号:F715.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当前,建筑市场呈现出异常繁荣发展状态与日渐成熟趋势,全面实行了招投标机制。实行与落实招投标机制能够有效防止地区垄断和保护,通过公平竞争有效降低工程造价、规范建造合同签订行为。工程计量与合同管理作为施工企业投标及索要建设款的重要依据,建筑施工单位应进一步认识与掌握工程计量与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和相关问题,以便得到承包权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一、建筑工程计量相关问题
工程计量是一项较为繁琐和复杂的工作,倘若工程量大、项目较多将会极大增加工程计量的难度。作为概预算编制与工程决算的重要依据,建筑工程计量中主要涉及计量范围、计量依据、计量程序、计量方式及方法、计量效率及质量等问题,具体内容如下。
1、计量范围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筑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量是根据建筑工程设计计算得到的预计工程量,不能作为作为承包商履行合同义务中应予完成的实际工程量。由此可知,建筑工程计量范围应为工程量清单修订及修订的工程量清单的内容和合同文件规定的各项费用的支持。
2、计量依据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筑工程计量依据主要包括:工程量清单及说明、合同图纸、工程变更令及修订的工程量清单、合同条件、技术规范、有关计量的补充协议、索赔时间及金额审批表。建筑工程决算时,合同内容中的预计工程量并不能作为最终依据,应根据整个施工过程实际情况进行工程计量,决算结果才会更加准确与可靠。
3、计量程序
第一步:工程监理人员应向承包商提出计量申请或向其发出计量通知;
第二步:工程监理人员根据承包商提供的资料实施计量工作。承包商提供的资料必须完整、准确、可靠,才能保证工程计量工作的精确性。如果监理人员发现承包商提供的资料缺失或失真,监理人员有权将资料退换岗位承包商,暂停当前工程计量工作;
第三步:监理人员完成工程计量工作后,必须清楚、真实地填写计量报告,并在施工过程中核查承包商记录工作。
4、计量方式及方法
建筑工程计量方式主要包括实地测量与实地勘测、设计图纸计量两种方式。比如,钢筋等一般较为固定的工程可以按照设计图纸计算工程量,而混凝土通常采用此种计算方式。
这里需要注意一点,不同建造合同具有不同的工程计量方式与方法。因此,建筑工程实际计量过程中工程建立人员不同一律采用习惯的方法,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采用不同的工程计量方法。倘若建筑工程合同内容明确规定了工程计量方法,工程计量则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运行计量工作。
5、计量效率及质量
通常情况下,建筑工程由于项目大、工程量大导致计量项目繁多。为了保证工程计量效率和质量,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员应建立工程计量台账,将各项计量项目分门别类,能够有效避免错计、漏计、返工等现象出现,提升工程计量效率和质量。
二、建筑合同管理相关问题
建造合同是承包商与发包商和监理单位之间联系的唯一纽带,主要管理内容包括开工预付款、工程变更、违约索赔、保留金、争端及保险等。由此可见,合同管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有效控制建设资金投资。因此,工程计量作为承包商向发包商索要资金的基础依据,所有与工程计量有关的资料都必须上报,这要要求承包商做好相关资料收集与保管工作,以免出现纰漏。下面将对合同管理中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论述。
1、开工预付款
顾名思义,开工预付款就是发包商或业主提供给承包商用于开工的建设费用。通常情况下,第三方建立单位人员确定发包商与承包商签订了建造合同,且一切法律准备工作完成后,发包商或业主应在规定日期内向承包商制度开工预付款的70%价款,然后主要设备进场后再支付剩余价款。
2、工程更改费用
尽管施工单位之前采取了有效措施防止出现工程设计更改情况,但是,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工程更改情况。由于工程更改范围较为广泛、造成原因也不尽相同,增加了工程更改费用的争议,承包商、发包商关于这部分费用经常不能达成一致。传统的建筑合同规定中,通常采用“一次包死”承包方式,也就是施工期内发生的合同规定之外的费用全部由承包商自行承担。这种片面的方式,安全不利于维护承包商的合法权益及经济利益。因此,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双方的利益,不能使任何一方遭受到经济利益损失。
3、保留金
保留金是发包商或业主为了使承包商履行合同内容,在其应得款项中扣留的一部分款项,待完全履行合同内容后在发还给承包商。一般情况下,保留金是合同规定价款的5%左右。建筑工程完成后,通过验收并未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发包商则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分两次返还给承包商。如果验收过后发现工程存在一定质量问题需要进行返工情况时,在规定期内承包商没有完场返修工程,发包商将不予退还第二次应该返还的保留金。这样看来,如果承包商想要得到全部保留金,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所有施工工作,不得违反合同中的规定内容。
4、违约索赔
除了有效控制建设资金外,合同管理另一目的是规范违约索赔内容。尽管发包商与承包商双方都不想施工期间出现违约不良行为,但是一旦发生违约行为竟会无法应对和处理。因此,违约索赔成为合同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如果施工期间出现了建造合同内容规定以外的突发状况,为了减少双方之间的矛盾与争议,合同内容中必须详细阐述“违约”项内容。
三、结论:
工程计量与合同管理作为控制与管理建设资金的重要工具,建筑工程项目投标阶段、施工阶段及结算阶段都不用缺少它们的参与与作用。因此,无论建筑工程施工单位还是其他工程施工单位,都必须认识和掌握工程尽量与合同管理的相关问题,并做好与其相关的工作。在现代化技术广泛应用的今天,建筑工程计量与合同管理中应积极发挥信息技术的作用和效果,不断提升工程计量及合同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参考文献:
[1] 郝旭光. 工程计量在工程施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J]. 中国科技信息, 2010,(09) .
[2] 余新民. 浅谈工程计量与合同管理[J]. 经营管理者, 20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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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索赔的基本内容
1、索赔是双向性的
不仅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索赔,发包人亦可进行反向索赔。由于在索赔处理中,发包人始终处于主动和有利地位,对承包人的违约可以直接从应付工程款中扣抵、扣留保留金或通过履约保函向银行索赔来实现自己的索赔要求。
2、索赔是损失的补偿
只有实际发生了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一方才能向对方索赔。经济损失是指因对方因素造成合同外的额外支出,如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等额外开支;权利损害虽然没有经济上的损失,但造成一方权利上的损害,如由于恶劣气候条件对工程进度的不利影响,承包人有权要求工期延长等。
3、索赔是一种未经对方确认的单方行为
索赔与我们通常所说的工程签证不同。在施工过程中签证是承发包就额外费用补偿或工期延长等达成一致的书面证明材料和补充协议,可直接作为工程款结算的依据;而索赔要求能否最终实现,必须经承发包双方确认后方可实现。实质上索赔是一种正当的权利或要求,是在正确履行合同的基础上争取合理的偿付。索赔同守约、合作并不矛盾对立。索赔本身就是市场经济中合作的一部分,只要施工承包商的索赔申请是符合有关规定的、合法的,或符合相关惯例的,就应该理直气壮的、主动的向业主索赔。
二、施工索赔的起因
1、工程项目的特殊性
现代工程规模大、技术性强、投资额大、工期长、材料设备价格变化快。工程项目的差异性大、综合性强、风险性大,使得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许多不确定变化因素,而合同必须在工程开始前签订,它不可能对工程项目所有的问题都能做出合理的预见和规定,而且发包人在实施过程中还会有许多新的决策,这一切使得合同变更极为频繁,而合同变更必然会导致项目工期和成本的变化。
2、工程项目内外部环境的复杂性和多变性
工程项目的技术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法律环境的变化,诸如地质条件变化、材料价格上涨、货币贬值、国家政策、法规的变化等,会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经常发生,使得工程的计划实施过程与实际情况不一致,这些因素同样会导致工程工期和费用的变化。
3、参与工程建设主体的多元性
由于工程参与单位多,一个工程项目往往会有发包人、总包人、工程师、分包人、指定分包人、材料设备供应商等众多参加单位。各方面的技术、经济关系错综复杂,相互联系又相互影响,只要一方失误,不仅会造成自己的损失,而且会影响其他合作者,造成他人损失,从而导致索赔。
4、工程合同的复杂性及易出错性
建设工程合同文件多且复杂,经常会出现措词不当、缺陷、图纸错误、以及合同文件前后自相矛盾或者可作不同解释等问题,容易造成合同双方对合同文件理解不一致,从而出现索赔。以上这些问题会随着工程的逐步开展而不断暴露出来,必然使工程项目受到影响,导致工程项目成本和工期的变化,这就是索赔形成的根源。因此,索赔的发生,不仅是一个索赔意识或合同观念的问题,从本质上讲,索赔也是一种客观存在。
三、重视合同管理,减少施工索赔
1、扩展索赔管理工作
建筑施工中的索赔是填充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的,从原材料的采购规格、施工进度、施工工艺,到施工技术管理、合同管理和审核工作等,都要被列入到索赔的管理工作中,促进各个部门管理人员对所管辖区域的索赔内容的学习,了解索赔的分类和流程等,树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规范操作的意识,避免违反合同行为的发生,并定期的对施工人员进行索赔知识的学习,利用全员监督的方式,提高合同管理的规范建设,避免承建单位趁势而行。
2、通过合同风险评估做好索赔预防措施
在建筑工程中,由于施工作业的复杂性,并不能够项目条款进行先进的约束,即使言辞再严谨,也不能避免突发事件和突发事故的发生,在多变性的施工环境中纠纷与索赔也就无法避免的发生。因此在合同拟定后,要对合同中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的等级和分类的不同,对相对应的部门落实预防措施,降低风险发生的指数,一旦风险发生,按照原定计划进行检查与执行,并在跟踪中寻找突破索赔的方式,通过有效数据信息和实际的施工现场记录减少索赔金额。
3、奖惩分明,积极投入索赔工作
在建筑施工中,较多项目经理对于索赔工作并没有足够的重视,对于合同管理也没有进行交底学习,只是一味的关注施工进度和施工安排,争取经济效益的提升。那么在未来的建筑工作中,要将合同管理和索赔的重要性在领导层进行确立,通过相关管理制度的落实,严格规定处理索赔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利用激励机制细化奖惩制度,能够在实际的施工中减少索赔的进行个人的奖励,激发出工作人员的热情。
4、实事求是,以理服人
由于索赔具有“只有实际发生了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一方才能向对方索赔”的特性,实事求是的记录经济损失和工期损失,收集完整的索赔依据,提供准确的计算书,才能做到以理服人。
5、积极沟通,尽快达成共识
关键词: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合同管理重要性
合同作为工程项目管理活动开展的最基本依据,贯穿了工程项目管理的全过程,不但确定了工程项目的施工价格、工期目标、质量目标、义务及责任,而且合同管理是其他项目管理体系的工作指南,对工程项目管理起到了总体控制作用。在市场激烈的竞争中,施工企业为了能够中标,不惜以低价获得中标的成功,然而低价中标成功的背后是企业管理水平的竞争。同时因为建筑企业作为承包方往往又处于相对被动的地位,在整个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常常受到自然条件、社会因素等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导致风险随时都可能发生,正是因为客观因素的存在及不确定性,施工企业必须提高管理水平,增强合同管理意识。没有合同管理就没有管理目标,没有管理目标则没有项目管理体系的形成,当然也就很难实现项目管理的盈利目标,甚至导致项目瘫痪,无法运作。
随着市场竞争的越来越激烈,以及施工市场与国际接轨,合同管理已经成为一个独立的管理分支,而且被越来越多的施工企业认可,并在施工过程中不断完善。不断有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及合同管理部门出现,而这些专业的管理人员及部门所起的作用也在不断被重视,因为合同管理不是潜意识中简单的统计工作。专职的管理人员不但要精通合同管理的基础知识,而且还要了解法律、熟悉工程的施工措施、方法。因为只有懂得施工技术、了解合同条款以及相关法律的综合性人才,才能在不利的施工条件下及时发现问题,并做好相关的应对措施,以便能够及时挽回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在目前的工程项目管理中施工企业都设置了合同管理部门,专门负责工程项目合同的总体管理工作,在施工过程中不断对工程项目的合同履约情况进行汇总,并进行工程项目的进度与成本的分析,在进度、成本出现偏差时能够及时发现,为项目成本管理提供最基础的决断资料。由于工程项目的大小不同,不同的工程项目需要设置不同的合同管理部门。对于小型工程项目可设置专职的合同管理员,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进行合同管理即可。但是对于大型工程项目,由于合同关系复杂,风险因素比较多,因此就需要配置专职的合同管理队伍或委托咨询公司进行合同管理,这样会大大提高工程合同管理水平,并会很好的提高经济效益,但是由于专业的咨询公司费用比较高,势必会增加工程的施工成本。这样就要求施工企业必须不断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培养,成立自己专业化的管理团队,才能达到既能节约成本,又能优化管理水平的目的。
2、加强招标过程中的合同管理
2.1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合同的详细条款
立足事前控制,就是指建设单位要在合同签订前进行预控。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设项目的主要合同,是工程建设质量、进度、投资三方面控制的主要依据。一个完整、科学、合理的施工合同具体内容均体现在与质量、进度、投资三方面有关的信息上,包括合同文件的组成与解释顺序、明确的工程承包范围、合同总造价的组成及确定依据和调整办法、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工程的变更和签证等规定、工程结算办法、工期及其奖罚约定、质量等级及其奖罚约定、风险责任、甲供材料和设备、分包工程等等。
2.2施工合同不签订,工程不能开工
有些业主为了赶工期,在招标结束后施工合同尚未签订的情况下,就匆忙安排施工单位进场施工。一旦工程开工,施工单位会以各种理由拖延签订合同的时间,同时抓住业主的过失为自己在合同谈判增加砝码。例如某房地产开发项目,招标文件规定工程变更费用不在进度款中支付,结算按照合同价加变更调整费用方式结算,但由于定标后未及时签订合同,就安排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后又遇业主设计变更,结果签订合同时只好答应施工单位的条件,工程变更费用随进度款同期支付,且结算按实际工程量结算。这样招标中的合理低价中标实际已变成了费率招标、按实结算,通过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降低工程投资的目的并未真正实现。
3、如何做好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管理
3.1结合实际,做实基础工作,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规范管理环节,实现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手续的档案化。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环节主要涉及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变更、续订、解除、终止等,因此,企业应当依法健全、完善各项手续,合理规避各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一些企业的管理人员总习惯于口头通知,而不采取书面方式,这样做确实比较省时、省力,甚至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工作效率,但也给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埋下了一些隐患,当出现建筑工程施工争议时,企业很难拿出对自己有利的实质凭证而陷入被动。因此,企业应当把完备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的各项书面材料作为一项基础工作加以重点落实,提升企业管理的主动权。
实现动态管理,增强工作的及时性和针对性。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一项时效性较强的工作,各环节都有严格的时限。为确保工作的及时开展,应当充分借助现代信息手段,通过电子表格甚至信息管理系统等建立健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台账,对企业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进行动态跟踪管理,随时掌握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签订情况,及时准确地进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续签、变更、终止或解除,依法清理各种不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关系,提升企业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水平。
3.2加强监理工程师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方面的责任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开工前的第一次工地例会,驻地监理工程师主持施工阶段每月一次的常规工地例会,并签发会议纪要。监理工程师有权参加施工单位为实施合同组织的有关会议。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监理工程师有权按业主授权和施工合同文件规定的变更程序、变更范围,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型式、质量、数量及任何工程施工程序做出变更决定,确定变更工程的单价和价格,在得到业主同意后,下达变更令。监理工程师必须认真审查施工单位的任何分包人的资格和分包工程的类型、数量,提出意见报业主核准。监督施工单位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构成、数量与合同所列名单是否相符;对不称职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监
理工程师有权提出更换要求。对施工单位进场的主要机械设备的数量、规格、性能按合同要求进行监督、检查。由于机械设备的原因影响工程的进度、工期、质量的,监理工程师有权提出补充、更换机械设备,承包人不能满足要求时可停止支付工程款。督促业主及时妥善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事项和法定承诺。
3.3提高法律意识,加强合同观念。
随着我国建筑业的飞速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我国公民的法律和合同意识在逐步提高,但人们的法律意识和合同意识是极为淡薄的,合同管理仍然是我国工程管理中的最薄弱环节之一。在许多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商、分包商、业主由于合同和合同管理失误造成损失,迫使在项目管理中加强合同管理,提高项目管理人员深刻学习法律和合同知识,提高合同意识。
3.4建立合同管理组织、培养专业合同管理人员。
由于合同管理涉及经营、预算、法律、工程管理及公关等方面知识,专业性强,必须有专门的人员、专门的机构从事这项工作。建立工程项目管理系统,建立更加科学的,包括合同管理职能的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工作流程和信息流程、规章制度,确定合同与成本、工期、质量等管理子系统的界面,将合同管理融于工程项目管理全过程中。合同管理是高智力型的涉及全局的,同时又是专业性技术性强、极为复杂的管理工作。要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效益,就必须培养一批掌握合同管理技能的专业人才。
4、结束语
加强合同管理是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的必由之路,离开合同管理,就没有工程质量,也没有对进度与费用的管理。我们应崇尚合同至上的原则,力求用合同来规范工程项目管理的方方面面,保证项目建设取得成功。
参考文献:
[1] 陈建群,严慧忠,面对工程合同纠纷承包商如何提出工程索赔[J], 科技资讯,2009(09)
关键词:建筑工程;建设;合同管理
1、前言
施工合同是指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建设项目的主要合同,是由具有法人资格的发包方和承包方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合同的管理是指建筑建设主管机关、相应的金融机构,以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企业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规章制度,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对施工合同关系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保护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理施工合同纠纷,防止和制裁违法行为,保证施工合同法规的贯彻实施等一系列活动。
2、合同管理的作用
施工合同作为约束发包方和承包方权利和义务的依据,合同管理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促使施工合同的双方在相互平等、诚信的基础上依法签订切实可行的合同;二是有利于合同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进行相互监督,以确保合同顺利实施;三是合同中明确的规定了双方具体的权利与义务,通过合同管理确保合同双方严格执行;四是通过合同管理,增强合同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调动建设各方的积极性,使合同双方自觉遵守法律规定,共同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
3、目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3.1市场行为不够规范,施工合同管理形同虚设。我国管理体制的变革对建筑工程建设的管理起到了规范化的作用。建筑工程项目一定要用招投标的方式,不过目前的招投标过程还存在很多问题,比如:发包人故意以不合理的条件降低中标价格,而承包人为了企业利益和生存接收发包人的低价条件;还有承包人为了中标而刻意串通另外的承包人提高中标价,又或者承包人中途退出投标,给发包人造成一定经济损失。以上都属于扰乱建设市场经济秩序的不规范行为,这些行为导致发包人不能成功招投标,同时也使得有实力的建设单位和相应管理能力的承包人不能中标,施工项目不能顺利进行,工程质量也难以保证。
3.2建筑工程合同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建筑工程的合同条款缺乏约束力度,在建筑工程的招投标制度比较简单,对重要环节没有重视,导致合同在签约和履行过程中出现许多的问题隐患。合同双方没有规范的合同范本,有的也会因为经验的不足导致对工程的分析和研究不深入,合同没有预见性,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问题时,又需要双方再次进行协商,给工程建设添了不少的麻烦。工程质量得不到保证,同时也拖长了工期。
3.3合同双方不按合同办事,影响工程的顺利实施。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有些发包方没有按照合同上的要求,该提供的资源条件没有及时提供,甚至无法提供,造成工程项目无法按时开工或实施过程中进行缓慢,有时因为前期工作还没准备好就急急忙忙开工,导致工程问题不断,项目工期也被迟迟拖延。有的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能力与数量、设备的型号与数量、交工时间等与合同内容不一致。尤其是投标项目实际施工过程与标书上的内容不相符,合同中的承诺不能一一兑现,工程项目根本不能顺利施工。
3.4违法转包等现象。合同法有明确的规定:承包者不可以将其承包到手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方,或者是将其承包的工程进行解体以后以分包的形式转包给第三人。同时也禁止承包者将其工程承包给一些没有建设资格的非法单位。禁止分包工程的单位再将其工程进行分包。在我们的实际施工过程,非法转让承包的现象依然存在,而且愈演愈烈。这就会造成在履行合同上的困难,很难保证工程的质量,出现一些债务上的纠纷,导致工期受到影响。
4、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策略
4.1增强合同的法律意识。制定合同的双方应该认真学习了解我国的《合同管理条例》,这样一来,双方都按照合约来行使彼此的权力与义务,极大地减少了合同纠纷的产生,即使出现合同纠纷时,也可以较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签订合同时,要对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的审查,避免不法分子在合同上动手脚。一旦合同签订了,甲、乙双方要按照合同上的条款,履行各自的责任与义务。
4.2坚持合同审查制度,严格招标时企业资格审查。坚持合同审查制度,是合同能否顺利履行的前提与保证。一般情况下,合同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建设项目是否具备合同签订的条件,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合规。合同条款是否详尽明确,工程等级和技术要求是否具体,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合同签订是否具有完备的合同手续。此外,在工程招标时还应该对施工企业的主体资格、企业信誉、注册资金、隶属关系、财务经济状况、设备及技术条件、履约能力,与招标工程相类似的工程施工经验等进行严格审查,以确保投标企业的内在质量。
4.3加强合同索赔管理。工程承包方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认识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赔所需的意识和动力。因此,提高索赔意识是承包商亟待解决的问题。在合同签订后,应全面详细地分析合同条件,充分抓住合同中的漏洞,尽可能地捕捉一切可以索赔的机会。尤其在目前市场竞争积累,承包商均以低价中标的情况下,索赔是承包商实现盈利的一个重要手段。索赔要有证据,证据不足或没有证据,索赔就不能成立。
4.4建立信息化的动态合同管理系统,创新合同管理模式。随着建筑技术的迅速发展和工程项目规模的不断庞大,合同管理文件日益复杂化,备案制度也越来越规范化,因此承包商必须建立信息化的合同管理系统。通过合同管理系统可实现对合同的订立、 履行、 监督和检查的动态管理。“创新是人类进步永恒的主题”。合同管理人员要根据环境的变化不断地完善、提升,从知识、技术、组织、制度、观念文化和管理等方面为企业建设一套有特色的合同管理模式。
4.5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在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应选派具有丰富工作实践经验、懂经济、业务强,具有高度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的人员负责合同管理。对于合同管理人员要进行岗前培训,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要注意对执行人员进行交底,使他们熟悉合同内容,做到有理、有据、有节的执行合同,变被动执行合同为自觉执行合同。
5、结束语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建筑市场日益规范,合同管理成为工程项目的重要内容,它是业主与承包方履行工程项目中各自的责任与义务的最重要的依据,为双方提供一个合理规范、公平有效的平台。因此我们要重视工程合同的管理工作,逐步构建合同管理体系。■
参考文献
[1]郑素伟,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经济与法,2005,(07)
[2]李文波,商永刚,浅析工程监理过程中的施工合同管理[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0,(22)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1、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1. 1“标准条款”显失公平
目前建筑市场中合同的签订普遍采用FIDIC 的合同样本,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协商洽谈在对合同样本进行必要修改的基础上签订施工合同。然而,目前建筑市场面临着僧多粥少的问题,施工单位之间的竞争尤其激烈,一些工程建设单位利用这个趋势在签订合同条款的时候故意强调自身权利减少所承担的义务,给施工单位施压,承包商面临的竞争环境激烈,因此虽然知道条款存在漏洞,但是为了得到工程只能勉强接受发包人有失公平的条款。
1. 2“阴阳、黑白合同”充斥市场
建筑施工合同常常面临“阴阳、黑白”合同问题,即一份是按FIDIC 标准合同文本签订的并送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俗称“阳合同”;另一份根据实际履行情况签订“阴合同”。阳合同往往是迎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只用于报备之用;阴合同往往是在甲方要求之下降低工程款价款、改变计价方式、降低质量标准等,即“垫资”、“割肉”、“让利”合同。这种“阴阳、黑白”合同在很大程度上破坏了招投标及施工合同的严肃性,严重干扰了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并给双方履约留下隐患。建筑领域的质量问题、竣工结算纠纷、三角债等问题都与前期合同的签约不合法、不规范有直接关系,更与“阴阳、黑白”合同有直接关系。
1.3 合同实施不规范,随意性强
在合同实施中,签约的双方都不认真执行合同,随意修改合同,或违背合同规定,或对合同规定打折扣。如发包方不按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有的业主长期拖欠工程款,随意调整合同单价或提高工程验收标准,致使承包人要用建设合格工程的造价来建设优良工程。而承包方往往既不采取索赔措施,也不敢擅自停工,致使施工承包合同半用半废,对合同双方都不能起到约束的作用。
1.4 同索赔实现难度大
由于社会条件、自然环境的变化,工程建设是一个索赔多发的行业。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者的权利,也是合同缺陷的补充,其实质是承发包双方承担工程风险比例的再分配。对于承包人来讲,工程索赔是一种保护自己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的有效手段。而由于工程市场行政干预过多,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承包人往往是受损害者。
1.5 缺乏高素质的专业合同管理人才
由于我国的教育制度在早期过分地强调专业化,提倡在专业领域中具有高技术水准的专家。合同管理人员多是搞土木工程技术出身,太过于技术化,欠缺经济、商务、法律、综合协调管理能力,不能得心应手地进行合同管理工作。例如,不严格按合同办事,出现问题后不能依照合同办事,而是习惯于找领导协调,即便是正当的索赔也不能理直气壮地提出,不按规定的程序进行解决;还有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可行的、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制度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
2、强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措施
2. 1 把合同管理真正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
市场经济首先是法制经济,加强施工合同管理,保证建筑市场正常健康发展,离不开有效的法律机制作后盾。作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完善合同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如最近最高人民法院拟出台的《关于审理建设工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中倾向于确认" 阳合同" 的法律效力,进一步规范了合同双方行为。主管部门还要加大监管、处罚力度,增强发包人、承包人合同法律意识和合同管理意识,使得合同双方认真执行《招标投标法》和《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对违反合同的行为,不论是合同的哪一方,都应依法接受处罚,把合同管理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确保合同的严肃性,营造良好的合同管理法律氛围。
2. 2 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培养专职合同管理人才
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并且重点培养有应变能力、坚持原则、知识面宽广的工程师担任合同管理工作,使他们成为工程技术、工程经济、合同、法律、商务等复合型人才,以利于正确应付合同管理中的各种复杂问题,发挥合同管理的纽带作用,使得施工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终止等活动的结果,成为工程项目管理科学决策的依据。
2. 3 坚持合同评审制度,做好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承发包双方应建立科学规范的合同管理工作程序,合同签订前进行严格、细致的合同评审,由专职合同管理人员、负责质量安全的总工程师、经济师、项目经理等成立合同评审小组,对合同条款进行分析、研究,确定能否满足项目的各项目标。并找出其中存在的缺陷和潜在风险,制定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合同漏洞。切记少用或不用口头协议、君子协定,防止引起合同争执。
2. 4 坚持合同交底制度
实行公司和项目部两级的合同交底制度,将招标文件、招标答疑资料、投标图纸、投标书和施工合同对项目部各管理人员进行交底,使其明确工程项目的特殊技术和商务要求,将合同责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到部门和责任人,形成全员的合同管理。
2. 5 对合同履行进行全过程的动态管理
合同签订后,合同双方就形成一定的经济关系和法律上的效力,合同规定了双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经济责任、利益、权力和义务,双方就必须严格遵守,严格履行,不应违反。但从根本来说,合同双方的利益是不一致的,容易导致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利益冲突,造成在工程施工和管理中双方行为的不一致、不协调和矛盾。
2. 6充分发挥工程监理的第三方作用
工程项目实施中,有不少的业主认为委托监理只是找一个承担质量的责任者,出了质量问题可以推卸责任,责任是监理的,权利是业主的,不愿在选择承包商、资金支配管理、进度管理等方面放权,发包人把监理工程师视为监理员、质检员等,增加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管理工作的难度。
2. 7及时进行索赔和反索赔
在合同履行中,注重双方违约、合同缺陷、施工条件变化、工程变更、工期拖延、工程师指令、国家政策及法律、法令变更等,按规定的索赔程序,及时有效地进行索赔,以索赔促管理,促进建筑工程管理水平的提高。
2. 8建立合同管理的微机信息系统
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随着工程建设项目规模扩大,合同标的日趋庞大,涉及合同的内容、条款日益复杂,采用传统合同管理手段和方法已经无法适应现代化大、中型工程项目动态管理的要求,借助于微机处理系统为合同管理人员提供支持,已经成为必然趋势。利用微机数据库系统,进行数据收集、整理、存贮、处理和分析,从而可以满足在合同管理方面的信息需要,提高管理水平。
3、结语
建筑施工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工作,只有增强法律意识,加强合同管理,搞好施工合同的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和控制,才能在项目管理上不断创新,从而不断提高我国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水平。
关键词: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合同管理
1前言
随着我国建筑工程领域管理的多元化格局的形成随着我国建筑工程领域管理的多元化格局的形成,建筑工程的管理模式也更加多样工程的管理模式也更加多样,建筑工程的招标管理也逐渐的走向成熟和完善走向成熟和完善。发挥合同管理在投标阶段的作用,可以有效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效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确保建筑工程招标更加公平透明,规范建筑工程行业的招标行为范建筑工程行业的招标行为。
2建筑工程招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建筑工程招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密切建筑工程招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密切,两者是相辅相成和相互制约的关系和相互制约的关系。建筑工程招标是具有竞争性质的工程项目发包的交易方式目发包的交易方式,合同是实现招标目和结果的法律保障形式式,两者共同履行建筑建筑工程法定程序和步骤,共同制约建筑工程各方筑工程各方,对建筑工程质量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2.1招标过程是合同管理的一部分
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从理论上讲属于合同管理的一部分分,招投标的结果最终都会以合同的形式确立下来。招投标从属于建筑工程合同的订立阶段从属于建筑工程合同的订立阶段,是形成有效的合同管理的基础基础。招投标的谈判过程实质上是为形成合同的竞争性条款款,招标人通常以最小的成本达成符合工程质量建设要求的条款条款。
2.2合同是对招标过程的规范化
招标的成果是建筑工程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招标的成果是建筑工程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合同最终以契约的形式将双方招投标的成果确立下来以契约的形式将双方招投标的成果确立下来,从而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在法律的规范下得到有效的保护权利与义务在法律的规范下得到有效的保护。合同作为一种事前规范事前规范,是管理机构用科学统筹的方法实现全面系统管理的基础的基础。建筑合同的订立通常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同时又对招标条款进行必要的升华招标条款进行必要的升华,能对工程的技术性要求、复杂环节节、投资规模进行有效规定,使招标成果在国家法律的框架内内,得到更细化和更完善具体的规范,从而确保招标文件有法律效力律效力。
3合同管理在招投标中的作用
发挥合同管理在招标阶段的作用发挥合同管理在招标阶段的作用,需要将合同管理与招标工作紧密结合标工作紧密结合,使合同在招标过程中切实发挥管理作用,从而使招标过程更加透明而使招标过程更加透明,使招投双方的行为更加规范,切实解决招标过程中存在监管不到位决招标过程中存在监管不到位、审查不严格问题。
3.1减少两者分离的弊端
由于招标管理与合同管理分属不同的部门由于招标管理与合同管理分属不同的部门,加上对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认识的不足工程合同管理认识的不足,使招标机构只注重对招标文件的审查审查,精力主要用在加强标底的保密程序,关注开标环节,实际上却造成了招标文件履行不到位际上却造成了招标文件履行不到位,招标细节不能有效的在工程建筑过程中落实等问题工程建筑过程中落实等问题。发挥合同管理的作用,可以将招标与合同监管充分的结合招标与合同监管充分的结合,形成对招标的链条式管理,从而掌握招标监管工作的主动权掌握招标监管工作的主动权,使招标的管理更加有效和标准。
3.2加强对招投标的审查
通过建立正式的招标合同的审查监督机制通过建立正式的招标合同的审查监督机制,可以在合同的检验审查阶段发现招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的检验审查阶段发现招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而切实纠正在招标过程当中存在的各类不合法行为在招标过程当中存在的各类不合法行为,使招标过程得到全面的监督管理面的监督管理。切实减少由于招标行为不规范而引发的工程质量问题质量问题,保证招标规定的工期、资金等方面都得到有效落实实,还能切实避免不必要资金浪费,使招标的过程得到更加严格的监管格的监管。
4完善建筑工程招标阶段合同管理的措施
完善建筑工程招标阶段合同管理完善建筑工程招标阶段合同管理,应当从建筑工程招标阶段的细节出发阶段的细节出发,切实按照健全招标管理制度,强化招标监督程序程序,规范招投标行为的原则,严格规范建筑工程招标秩序,使招标工作处在规范严谨的氛围下进行使招标工作处在规范严谨的氛围下进行。
4.1完善建筑工程招标办法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的招标管理为了加强建筑工程的招标管理,必须明确和细化必要的工程招标管理办法工程招标管理办法,进一步扩大建筑工程招标覆盖范围,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工程招标管理办法执行相应规范按照国家规定的工程招标管理办法执行相应规范。对非法招标行为给予必要的法律惩罚标行为给予必要的法律惩罚,要及时全面的核准公示招标的事项事项、中标的结果、招标机构等信息,使建筑工程招标管理行为处于更加严密的监管范围内理行为处于更加严密的监管范围内,使招标程序更加规范合法合法。
4.2加强招标资格预审工作
随着建筑工程招标范围的扩大随着建筑工程招标范围的扩大,工程建设方想了解更多投标方式的详细信息投标方式的详细信息。主要包括:首先了解项目经理和建筑工程师等人员的素质情况工程师等人员的素质情况,其次,了解投标方的企业资质和有无相关建设经验等无相关建设经验等,第三,了解投标方是否有相关的专利技术等等。这就要求招标管理部门加强对招标资格的预审工作,使必要的信息得到在权威的平台进行必要的信息得到在权威的平台进行,从而保证招投标双方的共同利益方的共同利益。
5建立专家评审资源库
为了使招标过程更加规范为了使招标过程更加规范,使最有资质和最适合该项目工程的企业中标工程的企业中标。招标机构应当依据招投标法,设立完善的招投标专家资源库善的招投标专家资源库。首先,制定统一的管理制度,配置专业齐全的招标评审专家名册业齐全的招标评审专家名册,切实改变专家只负责评标的现状状。其次,要加强对评标专家的培训工作,严格考核和评价评审专家的业绩和行为审专家的业绩和行为,未经培训和考核合格的专家不得继续担任评审专家担任评审专家。第三,根据招标工作的需要,每年适当补充新的专家进行评审专家库的专家进行评审专家库,实行评审轮换制度,切实杜绝评标专家的违规操作和暗箱操作行为家的违规操作和暗箱操作行为。
6加强招标机构管理
要严格按照国家对招标管理机构的要求要严格按照国家对招标管理机构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地方招标机构的管理方招标机构的管理。首先,取消地方非法设置的招标管理环节节,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对建筑工程的招标环节进行审批,取消带有地方保护色彩的不当做法消带有地方保护色彩的不当做法。其次,招标机构严格禁止以歧视性的要求作为评标的加分条件以歧视性的要求作为评标的加分条件,确保招标制度的一视同仁同仁。第三,由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招标机构的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的审核备查制度格执行项目法人的审核备查制度。第四,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的原则,依照法定程序监督招标机构组织开展招标工作。第五,对招标机构有损害招投标双方利益的行为,必须予以严惩惩。第六,招标机构必须与行政部门脱钩,从而不存在利益上的从属关系的从属关系,使招标机构更加公正。
7结论
建筑工程的招标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建筑工程的招标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也是技术性程序性较强的工作性程序性较强的工作,发挥合同的法律约束效力,使招标行为在合同框架下得到更规范的确立在合同框架下得到更规范的确立,发挥合同管理的重要作用和价值和价值,是实行合同管理的意义所在。
作者:侯威 单位:铜川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关键词】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要点;对策;
中图分类号:TU723.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引言: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是建设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它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建设工程项目合同是一个重要的法律文件,它以实现承发包双方共同建设的工程为目标,一般都是明确的交代了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责任等,对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起着法律保护的作用,在对发包人控制工程项目质量、投资、进度甚至是支付价款等作用上都是起着不可替代的位置,它为保证一个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着至关重要的法律支持。由此可见,加强合同管理工作对于业主、承包商乃至整个建筑行业都具有着非凡的意义。
1.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意义
1.1市场趋势的必然结果
当今市场经济体制在不断发展的同时也日趋完善,政府管理部门要想采取更有效方法去管理和调节市场就要求它们能及时转变自身的职能,打破陈旧的思想观念,尽量避免采用行政命令的方式去干预市场,而应该积极的采取法律和有效地经济手段去管理调控市场。而承包商主要从事的是对建筑工程项目的生产与管理,就更应该严格遵循市场秩序,完善、健全自身的内部管理制度,这其中合同的管理无疑是其管理制度的重中之重。因此,加强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的管理,是当今市场经济趋势的必然结果。
1.2规范建筑工程项目各方的行为
在当前建筑市场中,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参与着总体上还是缺乏市场经济所必须的诚信意识和法制观念,业内不正当竞争行为屡见不鲜,许多承发包双方对待合同的自律性有待提高,这类现象无疑对建筑市场的经济体制造成了混乱。所以,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对这一现象不可以视而不见,应该迅速采取相关措施加强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规范业内建筑工程项目主体的交易行为,确保建筑市场的和谐发展。
2.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管理合同的意识不强
合同的主要内容是规定合同双方的责权利等关系,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先开工后签约、合同签订滞后等现象也是时有发生的。制定合同过程中,通常只是做做样子、走走过场,根本没有全面彻底的去考虑一些事,于是就会经常发生遗漏的没有出现在合同中,而那些细节问题更是漏洞百出。例如,常见的工期延长就是纯粹的属于施工单位的问题,而业主就可以通过合同拿出足够的索赔依据;类似的像扩大工程量,增加工程项目资金等等问题。但是现实生活中,由于许多合同的所谓专业管理人员甚至是部分企业中的高管对合同的认识和经验有所欠缺,导致其对合同的重视程度不够,不善于合理的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导致了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一些无法预知的问题的时候随意处理,而不是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来走。
2.2合同条款责权利不平衡
以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为例,投资方为甲方,由他们掌控资金,因此在整个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始终占据着主导地位。因此在签订合同期间,许多施工单位为求目的,一心中标,不得不以损害自身利益为代价签订一些对不利与己方的条款,继而导致施工方的义务繁多,责任也是全程包揽。此外许多施工合同中还有违约处罚施工单位的条款。相反,如果是甲方单位由于图纸的提供不到位、提供施工许可证不及时以及“三通一平”不及时,而导致施工方窝工,继而为了赶工期不得不加班加点的情况发生,施工单位大都可以按合同提出相应的索赔额。但是由于自身合同意识的缺乏,在合同订立之初并没有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2.3合同管理机构不健全
部分建设项目对合同的管理体系重视程度不够。合同分级管理、归口管理以及授权管理机制等都不全面,于是人人都有权利去签订合同,没有明确好合同管理的具体程序,或是明明有制度却不能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于是本该履行的手续没有履行,许多评估和审查的步骤被忽略。对合同管理的有效控制和监督严重不足。
3.加强建筑项目合同管理的一些要点和对策
3.1重视建筑工程项目合同文本的拟定与分析
在合同文本的形式上,应该尽量采用合同示范文本。另外,在合同文本的拟定过程中,相关的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对整个工程项目有个大致的了解,只有这样才能在合同拟定时具有一定前瞻性,并对合同有一个比较严谨的分析,这样就能保证所拟定的条款不会出现模糊不清的地方。拟定合同文本要把握以下要点:明确合同订立时间及优先顺序;约定价款中核定工程量清单的时间期限;专用条款中明确组成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重视索赔条款的拟定。应该对所拟定的合同初稿进行合法性分析及完备性分析。确认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是否具备相应资格;工程项目是否具备签订与实施合同的条件;招标投标过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合同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要确保构成合同的各种合同条款齐全、合同用词准确、文件齐全、对工程有可能出现的不理情况有相当的预见性。
3.2增强全员管理意识
在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应该由专业的人员去负责合同管理一事。同时由于现阶段许多合同管理人员缺乏合同意识,因此,必须加大相关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对他们展开积极的法律法规培训教育课程,使其明确自身的法律责任,逐步建立起依法签约并依法履行的新风,把合同管理事物当做一件实事去认真落实。
3.3建立健全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并善加利用
合同管理环节繁多,包括合同的洽谈、草拟、评审、签订、下达、交底、学习、责任分解、履行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建筑单位要规范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就应该首先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建立和健全一系列可操作的合同管理制度,使其合同管理有章可循。
责任分解制度、每日工作报送制度、合同交底制度及进度款审查批准制度是每一个建筑单位不可或缺的管理制度。合同签订后,合同管理人员应该对各级项目管理人员和各工作组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形成合同交底制度。责任分解制度则是指合同管理人员将各种合同时间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工作小组,明确其工作范围和责任,通过合同任务的层层分解将任务落实到人,协调各方面积极配合共同实施合同。而每日工作报送制度要求各职能部门将本部门的工作情况及未来一周的工作计划报送到合同管理处,能够确保合同管理人员及时掌握工程信息,对各种问题做出正确决策。
结束语: 随着建筑业的发展,建设市场风险继续增加,并逐步完善建筑市场管理体系,市场监管,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的风险意识,在这种新形势下,合同管理成为施工和项目管理的核心,项目管理各方面的工作应集中开展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核心,实现建筑工程的科学管理已经越来越重要。因此,要高度重视建筑合同管理,深刻理解其重要的地位,在项目管理,探索和总结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管理技能,寻找新的办法来解决新问题,在实践中的基础,促进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并认真履行合同条款,从而降低了施工风险工程合同,以保护各方的利益,以确保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刘军,工程建设项目合同前期管理要点[J],建筑工人,2008( 5) : 29-32.
关键词:建筑工程;合同;风险管理
一、引言
对合同管理风险进行防范和控制,能够有效得提高企业竞争优势、确保其经济效益,降低项目工程的风险。因此,建筑企业若想能够稳定而快速的发展,就必须了解影响合同管理的因素,找到相关措施,才能有效提高自身对抗风险的能力,顺利实现企业的发展目标。
二、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意义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是为了顺意建筑企业的发展而诞生的一种管理模式。它对建筑业以及工程项目而言有四点意义。第一,合同管理时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为实现项目工程的目标,对整个项目工程进行有效的统筹管理。第二,合同管理可通过法律、经济等方式对建筑市场进行引导和规范,顺利了经济市场发展的趋势。第三,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能够为工程中所出现的纠纷提供解决的依据,从而规范建筑企业主体,有利于我国建筑市场的发展。第四,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能够让建筑企业提高其自身水平,对其加强管理才能让企业拥有更大的竞争优势。
三、建筑项目工程合同管理风险的形式
建筑项目工程合同自制定到终止的整个过程中都隐含着管理风险,其中合同履行阶段的风险最大。根据合同的性质,可将合同管理风险分几种形式,即不可控风险、可控风险、外环境风险、内环境风险、直接管理风险和间接管理风险等。
(1)外环境风险和内环境风险。外环境风险和内环境风险划分的依据是风险预防的范围。一般而言,导致外环境风险存在的因素包括企业非法竞争、蓄意奇葩、信用等级低、财务存在问题等。而内环境风险是由于企业内部管理中的因素对合同签订的整个过程所造成的风险,例如管理制度不完善、监督力度不强、管理缺乏规范性、人员素质不高等。
(2)不可控风险和可控风险。不可控风险和可控风险的划分依据为风险防范的等级。不可控风险是指无法控制的因素而引发合同风险,且这些风险无法预测或者提前规避。例如,自然灾害、经济环境、法律、政治等因素。这些因素都有可能造成企业无法正常履行合同。可控风险是指在合同管理中因某些变故而引发的风险,且这些风险可通过履约风险评估、合同解除管理、风险评价等方式进行规避。
(3)直接管理风险与间接管理风险。合同管理中的直接风险和间接风险是根据责任划分的。其中,合同直接管理风险是指企业在对合同进行管理的过程中因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缺乏规范性、监督不全面等原因造成的风险。而间接管理风险是指企业间接对合同进行管理的过程中尤其合同的其他签订方违约而造成的风险。
四、合同管理风险预防和控制措施
(1)构建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所包含的内容多,其管理较为烦琐。因此,建筑单位需构建一个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包括责任分解制度、进度审查批准制度、合同交底制度以及工作报送制度。再在此,责任分解制度能够明确各岗位人员和小组的责任和工作范畴;合同交底制度通过让员工阐述合同的内容,使其对合同内容的理解更为深刻;工作报送制度可让员工及时向各部门提交工作情况和计划,保证合同管理者可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的方法;进度审查批准制度是指对合同进行审查找出其中不合理的条款,从而控制合同的风险。
(2)将拟定、分析工程合同文本作为重要内容。鉴于合同的格式也能造成纠结,所以建筑施工单位在拟定合同时尽量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其次,合同管理人员在拟定合同前需详细调查施工情况,避免合同存在争议性。合同初稿拟定后,合同管理人员还必须对其进行分析,查看是否存在非法性和不合理性。
(3)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制度。对合同风险进行防范能够有效降低合同存在的风险。因此,建筑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制度,能够对合同的整个有效期进行风险评估,找出其中引发合同管理风险的因素,特别是对那些效益不理想或者存在亏损的项目认真评价,寻找引发风险的根本原因,并采取有效的解决措施。而且,建筑企业还必须在合同管理中对风险隐患进行跟踪、反馈,从而最大限度地对风险进行规避。
(4)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若想有效降低合同的风险,就必须将优秀的人才作为基础。所以,建筑工程应该设立完善的人才选拔机制和培养机制。建筑企业在任用人才时需要秉持公正、公平的原则,并根据合同管理的特征和人才的能力对其进行合理安排,使其能够发挥自身作用。同时,企业还必须重视对人才的培养,不但定期培训人才各类专业知识,拓展其知识领域;还需不时开办法律规章制度培训,并让人才定期参与相关的交流会,丰富其经验。再者,企业还需构建人才考核制度,能够考核合同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专业知识、风险控制和防范能力等,并构建一个和谐且尊重人才的一个文化氛围,从而不断提高其综合素质。
(5)构建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能够有效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降低其风险。因此,建筑企业需构建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包括总包合同管理、项目施工预算管理、业主信息管理,项目成本风险管理、项目成本核算管理以及项目结算管理等。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能够通过企业内部信息网络确保各单位能及时沟通,更新数据,从而反映出合同管理的是实际情况,让企业能够及时解决其中问题,从而实现对合同风险管理的既定目标。
五、结束语
若想有效地提高企业防范和控制合同管理风险的能力,提高企业的效益,就必须懂管理制度、信息、影响因素、企业员工等方面入手,构建完善的合同管理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现阶段,我国建筑企业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其管理水平和综合竞争能力都落后于西方国家管理形式。因此,我国建筑企业等相关单位、机构需进一步提高合同管理风险防控和控制措施,有效降低合同管理风险,在保证企业发展的同时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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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体系业务流程
工程合同确定了成本、工期、质量、安全和环境等项目总体目标,规定和明确了当事人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建筑工程项目必须实施规范性的合同管理,加强合同管理中的风险管控,才能满足项目管理的需要,而这些对于企业自身来说必须以良好的合同管理制度体系、业务流程、合同管理机制、签订严谨的合同条款为基础。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风险管理应当遵循健全、合理、制衡、独立的原则,确保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健全性是指合同风险管理应当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相统一,应覆盖公司的所有业务部门和人员,要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确保不存在风险管理的空白或漏洞。合理性是指合同风险管理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与建筑企业自身的经营规模、业务范围、风险状况及所处的环境相适应,以合理的成本实现风险管理目标。制衡性是指建筑企业职能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前台业务运作与后台管理支持适当分离。独立性是指承担合同风险管理监督检查职能的部门应当独立于企业其他部门。
合同管理的制度体系建设是建筑工程项目合同风险管控的基础。结合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特点,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必须注重专门化、专业化、协调化和信息化。同时建筑工程项目合同风险的管理原则要求建筑企业必须建立健全一套行之有效、严格的规章制度和可操作的作业制度。合同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合同管理的关键所在,但合同管理制度本身须满足以下条件:
1、合法性:指合同管理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筑企业运行所依赖的管理制度本身存在违法规定势必会给企业带来致命的损害。
2、规范性:指合同管理制度必须具有规范合同行为的作用,能够对合同管理行为进行评价、指导和预测,能够为对合法行为进行保护奖励、对违法行为进行预防、警示或制裁提供依据。
3、实用性:指合同管理制度必须能够适应合同管理的需求,便于运用、操作和实施。
4、系统性:指制定的各类合同管理制度应互相协调、互相制约,能够形成一个有机的系统,能够在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发挥整体效应。
5、科学性:指制定、实施的合同管理制度应该能够正确反映合同管理的客观规律,保证建筑企业能够利用客观规律进行有效的合同管理。
具体而言,建筑企业应该建立合同洽谈权、审查权、批准权三权相对独立,相互制约的管理制度,使合同管理工作能够有据可依,合同管理的基本制度主要有:合同会签制度、合同审查制度、合同印章管理制度、合同信息管理制度、合同管理目标制度、合同交底制度、进度款审查批准制度、变更、签证、索赔制度、合同管理质量责任制度、合同统计考核制度、合同检查和奖励制度。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必须与良好的管理机制建设同步,才能具有强有力的执行力。以建筑施工企业为例,必须有完善的人才培养机制、分工明确的管理机制,辅以合理的业务流程才能更好地实施项目管理,尤其是项目的合同风险管控。
首先,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体系的建设和制度的有效实施都离不开合同管理人员的有效工作,做好合同管理工作,人是关键因素。合同管理作为一种复合型和智力型的工作,需要高度专业化及丰富知识和经验的专门人才。在目前的国内建设领域,专门的工程合同管理和索赔人才还相当缺乏,目前人员状况远远满足不了需求,因此建筑企业必须以人为本,加大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力度,要有良好的合同管理人员培养机制。在工程实践中,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强化合同管理人才培养:一是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要重视选人。要选择素质高、能力强、知识面广、责任心强的人员充实到合同管理队伍。二是要提供良好的学习机会和学习氛围,加强理论学习。要鼓励合同管理人员参加法律和经济管理方面的考试及相关的执业资格考试,提高理论水平。三是要以机制激励人。明确合同管理人员的责、权、利,建立和完善岗位竞争机制和奖罚机制。四是要在实践中培养、锻炼和造就合同管理人员。把合同管理和项目管理结合起来,把合同管理人员放到工程项目管理一线从事具体的合同管理工作,在实践中提高运用合同手段解决工程建设实际问题的能力。
其次,要梳理企业中各部门的职责,要分工明确,落实执行。以中型施工企业为例,在现代的企业管理模式和理念中,必须建立合理的合同管理部门,设立明确的部门职责,才能将人员、制度、机制有机结合,将合同的风险管理真正落到实处。就合同管理而言,建筑施工企业应设立总部、分公司、项目部三层或者总部、项目部两层职责权限管理层级,总部、分公司(如果有的话)分别设立市场经营、财务投资、劳务、物流、风险控制、合同专职管理、档案管理部门,并且明确如下职责分工:
市场经营管理部门:负责对投标或非招标项目的经营风险评估;对签约的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的投标符合性进行审查及投标的授权管理;负责工程类合同的会签。
财务投资管理部门:参与对投标或非招标项目的经营风险评估;负责工程类合同的会签、工程款的支付。
劳务管理部门:负责对各类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用工协议等合同文件的劳务、专业分包管理条款进行审核把关;负责制定及修订涉及合同文本中关于劳务管理的有关内容;负责劳务分包、专业分包的招标、定价、资质审查及合同会签工作。
物流部门:负责对物资采购、机具租赁合同文件的相关管理条款进行审核把关;负责制定及修订涉及合同文本中关于物资采购、机具租赁管理的有关内容;负责物资采购、机具租赁的招标、定价及合同会签工作,进行材料、机具成本的控制、核算和分析工作。
风险控制部门:负责处理有关的合同授权管理及对合同风险进行评估等;负责工程类合同的会签;负责对合同管理实施提供法律支持服务。
合同专职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及修订合同文本;参与对投标或非招标项目的经营风险评估;参与招标文件的评审工作及合同的评审、洽谈、签约工作;负责组织与工程合同有关的签约、管理工作;负责合同的交底工作;负责合同管理资料建帐、归档工作。
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合同的档案保管;负责合同专用章、项目经理部章的管理工作。
项目部: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负责项目的合同履行,根据单位授权负责参与组织项目部各类合同如劳务、专业、采购、租赁合同的洽谈、评审和签订及监督履行等具体事务;负责进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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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建筑工程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部分企业“没有真正认识到合同签约的目的主要是保障合同的及时有效履行,防止违约行为的发生,是维护自身权益的武器”,具体表现为在合同签订层面看起来是比较完善的,但是在具体履行的时候又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就如前文所说的“签订合同只是走过场”,合同具体履行到哪一环节并没有人跟进;在合同变更的事项出现时,具体经办人不能和相关执行部门及时进行协调处理,更不用说及时地签订变更协议,一旦发生合同纠纷就处于被动地位。
二、完善建筑工程企业合同管理的措施
1.完善建筑业市场的宏观调控
一方面,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只有完善的法律体系和规范的市场监管才能保证工程项目按合同约定顺利实施,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在建设工程领域国家应当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除了要完善建筑工程领域的立法,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更重要的是要严格执法,严厉打击那些扰乱建筑工程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应加大贯彻相关法律法规的力度,严格依法办事,严格处理那些“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可以仿照打击欠贷不还“老赖”的做法,公布“黑名单”,对于那些违法企业可以采取降低施工资质、一定时间内不准进入建筑工程领域等措施来处罚。同时,减少不恰当的行政干预行为对正常的经济活动造成严重的影响。一些不恰当的行政干预行为阻碍了建筑合同制度的实施,与国际市场通行做法不匹配,不利于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另一方面,创新建设工程合同体系,引导建筑市场健康发展。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尤其是入世之后,国内建筑企业也参与到国际建筑市场的竞争中,因此国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促使国内企业与国际市场的无缝衔接。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而言,应当是以合同文本为基础和依据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我国建设工程合同与国际市场接轨的重要一步。但它仅限于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合同示范文本。除了业主与承包商还应当包括其他的参与主体,如总承包商与分包商、承包商与供应商。针对不同缔约方,应当建立一套与之相适应的完整的合同体系。合同承包方式也应当走国际化路线。国际上已经产生了如设计-采购-施工模式(EPC)、项目管理(PM)、阶段分包方式(CM)、建造-运营-移交模式(BOT)等多种承发包模式,而我国目前建设领域采用的合同方式主要是施工承包,很少有其它的承包形式。但也有类似尝试,例如2008年北京奥运会多个场馆即采用了的BOT模式。①2014年11月26日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强调要进一步创新投融资方式,其中一个就是建立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②引入社会资本,增强公共产品供给能力。这有助于解决我国大型建筑工程融资难问题。国际建筑市场的风云变幻迫切需要我国建筑行业创新建设工程合同体系,吸收引进国外先进的承包、发包、融资方式。
2.培育现代化的合同管理团队
现代化的合同管理机构或者专业团队应当包括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法律顾问或专门的法务部门、项目经理。这类人由于经常接触合同,他们的合同管理业务水平的高低也决定了合同签订、履行的效果。因此必须采取多管齐下的措施,培育现代化的合同管理机构。在我国民法上,法定代表人的基本含义是法人的负责人,即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人。作为建筑工程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首先应当加强合同法、建筑法等建筑工程领域法律法规的学习,培养法治思维,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其次应当注重合同管理团队的培养。目前通行的做法是由企业聘请法律顾问或组建法务部门统一管理合同。合同管理是企业法律顾问事务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它不再是简单的要约、承诺、签约等内容,而是一种全过程、全方位、科学的管理。而不是在发生纠纷时,才想到由合同管理部门充当“消防员”的角色。法律顾问或法务部门只有全面参与企业合同管理的工作,包括谈判协商到最终履行,并及时了解企业合同执行的相关情况,才能在发生合同纠纷时全面客观地了解前因后果,找到最好的解决办法。最后应加大对合同管理人才的储备和培训,进行智力投资。可以通过选送一批有潜力的人员到有关院校深造、邀请专家讲座、组织理论学习和研讨等多种途径储备合同管理人才。基于建筑工程企业施工分散的特点,目前大多企业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项目经理是项目建设及其管理的核心人物,其经营、管理和领导能力的强弱,对项目运营状况有直接影响。因此企业要慎重选拔和任用项目经理,加强对项目经理合同管理方面的“充电”,使其能够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把好合同关,为企业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
3.建立合同管理预警机制
企业在合同签订后,应当及时了解和掌握合同履行的具体情况,建立相关预警机制,做好合同履行的监管工作。一是在发现合同存在瑕疵,有可能造成合同履行困难时,具体经办人员应当视具体情况及时采取补救的措施,如签订补充协议。二是在对方超期完工、延迟付款等情形时,应及时由具体经办人员向对方提出书面催缴通知或书面还款协议,防止超过诉讼时效。三是时常关注工程质量,就工程质量问题及时向对方提出,并注意收集和保留相关书面证据。四是在有逾期不付款、对方有公司合并分立、破产重组等可能影响合同的履行时,企业要做好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的准备,走司法途径自我保护,有效控制和防范法律风险。
作者:熊飞 张素凤 单位:安徽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