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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利弊论文

时间:2023-03-24 15:02:5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互联网利弊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互联网利弊论文

第1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这次专项整治工作要以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促进发展、加强管理、趋利弊害”的原则,依法从严治理“网吧”,通过清理整顿达到管理到位、经营规范,促进“网吧”健康有序发展的目的。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协调一致,确保清理整顿工作顺利进行,成立“章贡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清理整顿‘网吧’工作办公室”。

三、工作步骤

整个清理整顿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七月八日至十二日)

各工商所要在前阶段整治“网吧”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调查,掌握重点,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论文百事通在开展调查的同时,对所有网吧下发《重新审核登记注册通知》,对无照、违规经营、存在安全隐患的网吧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必须于七月十二日前自行整改到位。

第二阶段清理整顿和重新办理审批登记。(七月十二日至七月二十日)

城区四个工商所各抽调一名工作人员,由综合监管科牵头组织成立专项工作组,实施清理整顿工作。对无照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对超范围经营、擅自出租或转让营业场所营业执照的,从严予以查处;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会同有关部门责令其停业整改。

各工商所要严格按照重新审核登记的程序,对“网吧”在内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重新审核登记,对未能获得重新登记注册的,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专项清理整顿期间,一律停止对新的“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登记注册。

第三阶段验收总结。(七月二十一日至七月二十五日)

各有关单位对此次清理整顿工作进行总结,写出书面报告,接受省、市工商局的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1、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和当前“网吧”存在问题的危害性。各单位要抓住重点,积极开展工作。加强沟通和联系,主动通报情况,及时反馈信息,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

2、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及国家、省、市工商局的要求,严格管理,不搞政策变通,要加强对“网吧”的登记注册和日常监管工作,对清理整顿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2篇

即从事广告研究的人员,高校师生即广告公司从业人员构成了这部分人的主体,其次还有广告行业组织(如广告协会人员),工商部门,企业相关部门(如市场部、营销中心)的极少一部分人。

不同的研究主体选择了不同的研究客体,例如工商部门主要从事广告行业管理方面的研究;企业相关部门从业人员一般只涉及广告市场投放效果方面的研究,不同领域不同研究主体的观点分歧也就产生了。例如:“广告制的推广和媒体自办广告公司的利弊”这一争论多半是不同利益的研究主体之间的争论。

这个大陆广告研究一直过分偏重于高校师生和从业人员,研究客体覆盖面偏窄。 研究客体

①广义广告研究

广告学与传播学、市场学、文学、美学、心理学及艺术之间存在的关系,以及广告与存在环境之间——经济、科技、政治、舆论、社会、文化、法律法规等关系的研究。

前者已有多种书籍和论文涉及,例如:王肖生的《广告艺术》、张微的《广告美学》、李建立的《广告文化学》、黄合水的《广告心理学》等,但他们对于广告与诸学科之间这种相辅相成联系中怎样把握各学科分量这一问题却没有很好的回答。

后者也就是广告与存在环境之间的研究明显存在着不足。广告与政治方面的研究由于中国特定的社会文化几乎是一块处女地。而广告与社会、文化之间的研究也只有一些不够专业、言之无物的文章。

②狭义广告研究

广告在不同媒介中的应用,或者说是广告不同表现手段的研究。这是目前广告研究的焦点,因为不同研究主体的研究都不可避免的遭遇这一问题;但同时也产生了诸多同质的无谓的研究成果。例如当前互联网方兴未艾,许多文章都来论述网络广告,但大部分都在同一层面上,没有深入的探索,也缺乏令人信服的例证。一方面是大量研究同质化,另一方面是非传统媒体遭到冷落。例如大量户外媒体效果测定方面的研究至今少有人去涉足。

广告自身构成要素的研究,如CI设计、创意和效果测定方面的的研究。这也是当今广告研究的重头戏,但这方面的研究由于是一些较为基础的知识的探讨,主要研究主体是非广告从业人员,从而造成缺乏实践检验的理论大量泛滥。

广告从业人员相关信息的研究,从《国际广告》和《现代广告》等杂志中我们可以找到大量这方面的文章,但是多数缺少确凿有利的事实依据,只是根据小面积的调查甚至二手资料的转载来加以论述,这种研究的信度值得怀疑。

广告与企业促销方面的研究,这方面的研究与经济的起伏和企业的兴衰有着很大的联系。王永山的《企业广告的策划与管理》,傅贤治的《企业广告策略学》等一大批企业广告策略方面的书籍均出版于1995-1997年中国企业“疯狂追逐广告”的那几年。而事实上企业与广告之间的“联姻”应当是长期不断的,企业广告与广告研究之间可以相互支持,彼此印证。 研究方法(手段)

中国大陆广告研究因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而存在明显的重性(定性研究)轻量(定量研究)倾向。 研究的重要性

第3篇

(一)信阳市南湾风景区小学教师的信息能力现状

关于信阳市南湾地区小学教师的信息能力现状的调查包括在日常教学中制作教案的形式,上课使用的课件是否自己制作,能操作的教学媒体,会使用的工具软件,能否利用信息技术进行合作学习、自主学习五个问题。

1、在日常教学中制作教案的形式。教师在日常的教学中所使用的教案有纸质教案和电子教案,通过教师使用教案的形式可以看出教师对计算机的使用情况。从调查可以看出,有57.9%的小学教师以纸质教案为主,少量使用电子教案,有30.08%的小学教师用纸质教案,说明电子教案的使用率不高。

2、上课使用的课件是否自己制作。教师日常使用的课件有自己利用编辑工具制作的,这种课件在制作的过程中融入了教师的教学思路,但是这种方法会浪费大量的时间。也有教师从教育信息平台下载进行加工的,利用这种方法可以借鉴他人课件的优点,但是目前优质的教学课件较少。调查表明:50.6%的小学教师从网络上下载并修改,这样既融合了自己的思路,又借鉴了他人课件的优点,还能节省大量的时间。

3、能操作的教学媒体。教学媒体包括传统教学媒体和现代教学媒体。通过调查发现,大多数教师不但会使用幻灯机、投影仪、录音机、电视机、录像机这样的传统教学媒体,而且还会使用计算机这样的现代教学媒体。

4、会使用的工具软件。通过调查可以看出,90%的小学教师会使用Word,55.8%的小学教师会使用Excel,69.2%的小学教师会使用PowerPoint,说明大多数小学教师办公处理软件都应经会使用。而只有25.6%的小学教师会使用Photoshop,35.1%的小学教师会使用Flash,对于网页制作软件Frontp-age/Dreamwave和Authorware会使用的教师则更少。

5、能否利用信息技术进行合作学习、自主学习。调查表明:对于“能否利用信息技术进行合作学习、自主学习”这个问题,只有62.7%的教师认为还可以,说明部分教师合作学习和自主学习的能力有待于提高。

(二)信阳市中小学教师的信息伦理道德现状

关于信阳市南湾地区小学教师的信息伦理道德现状的调查包括对盗版软件态度、对网上的不良信息的态度、对非法截取他人信息破坏他人网络或在网上散发病毒的行为的看法、是否经常向学生讲授互联网的利与弊四个问题。

1、对盗版软件态度。为了节省成本,很多人会使用盗版软件,这不仅危害了别人的利益,有时候也给自己带来很多不便。对于盗版软件态度的调查,有30.3%的小学教师认为便宜经常购买,有66%的中小学教师会偶尔购买,只有3.7%的小学教师反对盗版绝不购买,说明部分小学教师这方面的意识较弱。

2、对网上的不良信息的态度。在当今快速发展的网络环境中到处充斥着不良信息,这些不良信息很容易毒害人们的身心健康。调查表明:对于网上的不良信息,0.5%的小学教师经常浏览,35.6%的小学教师很少浏览,59.4%的小学教师从不浏览,说明大多数小学教师对于不良信息持抵制态度。

3、对非法截取他人信息破坏他人网络和在网上散发病毒的行为的看法。调查表明:对非法截取他人信息破坏他人网络或在网上散发病毒的行为,有86.2%的小学教师认为应该严厉惩罚,有12.3%的中小学教师认为视情况而定,有1.5%的中小学教师认为有高超技术是能人。说明大多数教师对非法截取他人信息破坏他人网络或在网上散发病毒的行为予以坚决抵制,但也有少数教师认识存在偏差,还有待提高认识。

4、是否经常向学生讲授互联网的利与弊。互联网的普遍应用给我们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同时也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作为一名教师,有正确引导学生的责任和义务。在日常的教学中,教师应该经常给学生讲述网络的利弊,告诉学生哪些是道德的、文明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哪些又是不该做的,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科学的信息道德观。调查分为三种情况:有55.8%的小学教师偶尔向学生讲授互联网的利与弊,有13.7%的小学教师表示从来不向学生讲授互联网的利与弊,只有30.50%的中小学教师经常向学生讲授互联网的利弊,说明大多数教师这方面的意识还欠缺。

(三)信阳市南湾地区小学教师的信息技术培训现状

关于信阳市南湾地区小学教师的信息技术培训现状的调查包括参加信息技术课程培训的次数、参加信息技术课程培训的主要方式、需要培训的内容、限制在教学中使用信息技术的最主要原因四个问题。

1、参加信息技术课程培训的次数。这个问题是了解教师参加信息技术课程培训的情况,教师参加信息技术课程培训的次数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反映教师提升信息素养的积极性。结果显示:有85.8%的小学教师都参加过信息技术课程培训,只有14.2%的小学教师从没接受过培训。说明大部分小学教师都愿意努力提升自己的信息素养,但是还有很小一部分教师表现不积极。

2、参加信息技术课程培训的主要方式。小学教师参加培训的方式有很多,如,教师讲授、小组讨论、专家讲座等,还可以把多种方法结合起来使用。中小学参加培训的主要方式是教师讲授为主、学员练习为辅,占67.6%,这说明信息技术课程培训的方法比较单一。

3、教师信息技术培训的重点应放在哪里。小学教师只有具备良好的信息技术素养,才能更好的实施多媒体教学或信息化教学。因此,小学教师信息素养的提升必须依靠教师自身的学习以及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活动才能实现。大多数小学教师认为应该以“课件制作技能”为重点,占92.6%,有53.3%的小学教师认为重点应该放在信息化教学设计上。说明培训部门不仅注重教师的教学理论和教学设计方法,还应该注意提升教师实际的课件制作能力。

二、结论

通过对信阳市南湾风景区及相关县区的问卷调查发现,绝大多数小学教师有一定的信息素养,信息道德水平比较高,大多数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渴望提升自己的信息素养,但小学教师的信息意识随年龄增长呈递减的趋势。关于限制在教学中使用信息技术的最主要原因这个问题,有74.2%的小学教师认为是缺乏必要的信息技术知识与技能。这说明硬件因素已经不是限制教师使用信息技术的主要原因,最主要的原因是缺乏信息技术知识与技能。为此,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该高度重视教师信息素养的问题,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增强信息素养意识,提升信息技能。

(一)加强资源配置和有效管理,形成常态化的保障机制

学校的信息基础设施是提高教师信息素养的物质保障,南湾风景区小学信息化资源配置相对落后陈旧且不均衡,校园网络、多媒体机房和教室的合理管理和有效利用也亟待加强。管理区政府应该增加教育的信息化硬件设施的投资,购置较为先进的信息化软件系统,均衡学校的资源配置,尽可能地实现学校内部、学校之间的互联互通;另一方面,要保证在现有的条件下使各种硬件、软件通畅运行,真正服务于教学。为此,学校应该注重设施的日常维护和软件投入,并积极建设资源库,以促进精品资源的共建共享。

(二)建立有效的评价体系,引领教师专业成长

制定科学合理的激励政策和评价体系是教师信息素养发展的有效推动力。现代信息技术为教师多层面的专业发展带来了机遇与挑战,信息技术对教师专业发展的影响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教师专业发展提出了新的内容要求;二是为教师专业发展提供了新的途径。为此,建议学校建立各学科教师的新型评价体系,根据学科特点,把信息技术的使用细化到教学设计、教学实施和评价的各个环节中,并开展优质课、优秀课件及优秀研究论文评选活动,以评比促学习,调动教师的积极性,从资格认证、考核等方面敦促教师提升信息素养。

(三)优化信息素养培训内容和形式,快速提升教师信息能力

第4篇

关键词:个性化定制;网络零售;D2C

一、网络零售模式概述

服装的网络零售模式是服装的销售企业借助互联网而从事本企业产品的销售的一种营销手段。网络零售模式打破了传统零售模式在空间上的障碍,消费者不用去实体店铺,只需在家中利用互联网终端来浏览企业的网页,选择自己喜欢的产品,在选择产品后利用支付宝等支付平台进行线上的支付。已经完成付款的商品会通过现代的快递运输服务直接送达消费者手中。网络零售模式利用互联网对数据的筛选功能可以让消费者快速的找到心仪的产品,无需花费大量时间去商场寻找。目前,国内较为著名的网络零售平台有淘宝网、苏宁易购、京东商城、维品会等。2015年的“双十一”,淘宝网完成交易额912亿元,“双十一”成了中国的网购盛事,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网上购物。

二、网络零售模式与传统零售模式对比

传统的服装零售模式主要包括加盟连锁、商场直营等形式,但无论是哪种形式,整体的模式都要包含服装的制造商、批发商、零售商、消费者四个基本要素。服装由生产一直流通到消费者手中需要中间商环节,不能进行消费者和生产商的直接沟通。在逐步的流通环节中,服装会因销售的时差而造成库存的囤积。但基于实体的购物方式可以在售后服务等方面有更好的保障,实体店能增加消费者的信任感。网络服装零售模式把中间环节省去,实现了服装供应商和消费者的直接联系,利用快递实现二者的现实连接。另外,网络零售可以为消费者提供与该服装有关的销售数据,包括其他消费者对该服装的评价等。与传统零售模式相比,服装网络零售模式主要有以下优势:

(一)降低成本

网络零售模式不需要规格较高的实体场地,销售者不用在店铺的选址、装潢、维护等工作上花费时间。互联网经营将营销都以网页的形式体现,利用网络快速的传播速度来达到营销目的。网络零售模式相对传统模式更加灵活机动,投入成本较少,同时对市场的感知能力强,采取相应调整措施也更加方便及时。

(二)促进信息沟通

在大数据时代,信息成为生活的主导。网络零售模式为供求双方提供了大量的参考信息。消费者可通过浏览器的筛选功能快速的选到自己心仪的服装,在对多个服装进行选择时可以把服装的畅销程度、反馈信息、价格等作为参考条件,打破传统销售模式在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买卖双方对于服装信息的讨论可以以文字的形式保存在双方的存储设备上,方便售后服务的沟通。在服装类型的选择上,网络零售模式没有季节的限制,购买方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各个季节的服饰。在空间范围内,进来代购业务的兴起使世界范围内的商品都能在购物网站上购买,淘宝、唯品会等购物网站的海外直营业务大大降低了名牌产品的价格,海淘成为消费者购买海外商品的新选择。

三、同时,服装网络零售模式也存在以下弊端

(一)服装质量不直观

大多数的消费者在购买服装时都需要亲自试穿来比对服装的尺寸和效果。但网络零售模式是一种虚拟的交易行为,消费者对服装质量的了解都是通过卖家提供的信息和其他顾客的反馈,并看不到实物。网络交易不可见、不可触摸,对服装质量全靠消费者的购买经验来感知,也靠卖家的信誉程度。不能提供及时的试穿服务,让很多消费者在购买服装时有所迟疑,不能及时做出决定。另外,受快递运输时间上的限制,一些即用的服装不能通过网络零售的方式立即获得,让消费者在面临突发状况时还依赖实体购物。

(二)售后难保证

在传统的零售模式中,消费者一旦选中服装为之付款后即可得到该服装,对服装的质量有保障。而在网络零售模式中,服装在出厂包装到运输途中到最终派送,都可能发生破损或丢失现象。若消费者对到手的服装不满意,需要进行退款等售后服务时,需要经过商家或中间商的审核。目前,许多国外的电子商务平台都想消费者承诺在一定的期限内无条件退换货,但国内的网站在这方面却很少有承诺。以淘宝网为例,对发生破损服装的责任不能明确,若商家对消费者的退款申请不予处理,淘宝会在15天后自动为消费者提供退货服务,退货时间长,程序繁琐。所以,对于一些大宗的或价格昂贵的服装,消费者还是会选择有信誉保障的实体店。

(三)诚信、安全问题

网络的快捷性和实时性让消费者在购买服装时有更多的选择,但种类繁多、质量良莠不齐的服装罗列在消费者眼前,令消费者眼花缭乱。目前,电子商务平台数量繁多,平台可靠性难以保证。网上购物的物品质量经常出现以次充好的现象,商家为了利益不惜欺骗消费者。尤其是现在网上出现大量以代购名义经营服装、箱包等销售生意,其实都是国内工程生产的高仿制品,在以低于专柜正品的价格来吸引消费者,在消费者完成付款后商家便人间蒸发。虚假的销售行为让消费者对网上购物失去信心,为电子商务的形象大打折扣。另外,以淘宝网为首的电子商务平台普遍以支付宝为支付手段,支付宝的安全性也是网上购物的一个风险所在。多次有新闻媒体爆出,消费者的支付宝被盗,银行卡上的存款被不法分子取走。相比于传统零售模式,网络购物的支付安全性存在极大漏洞。

四、个性化定制服装网络零售模式

(一)个性化定制服装网络零售模式兴起背景

个性化定制服装是服装在大规模生产的基础上根据个人的需求来为其量身定制,满足顾客个性化需求的服装营销方式。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审美的日益变化,传统的大规模批量式生产的服装毕竟不能满足个性化要求,定制服装营运而生。定制的概念可以追溯到中国古代,例如人们买好布料再找专业的裁缝来制作衣服。在工业化并不发达的古代,裁缝只能为顾客“量身定做”衣服,不能同时为多人服务。现代的服装定制理念可以从1995年说起,将定制和营销的理念进行有机的结合。定制营销有按需生产的特点,有效的解决了传统销售模式中的库存问题,降低了库存风险。定制营销也充分的做到了人性化,设计师与顾客之间会建立比较长期而紧密的联系,彼此之间有更深入地了解。随着互联网功能的不断完善,利用网络途径来实现个性定制服装的D2C平台模式是目前市场上较为流行的服装定制方式。

(二)以D2C为例的个性定制服装网络零售模式操作流程

D2C是由英文Designer to Customer缩写而来,是顾客参与式设计模式的主要方式。D2C设计师集成平台模式主张由设计师直面消费者,将其原创作品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展示,消费者可浏览网络平台上的服装信息,得知设计师的设计理念。消费者也可以通过电子商务平台把自己的想法与设计师交流,让设计师为其定制私人服装,在电子商务平台对服装的设计细节进行商讨。

D2C平台是目前较为流行的网络化个性地址服装的线上设计师平台,让消费者和设计师建立直接联系。用户的购衣选择不再根据电商平台的推荐,而是在众多设计师中选择适合自己的设计师和设计风格,并且选择自己喜欢的服装设计方案。消费者可以在D2C平台上发表自己的服装设计需求,再由D2C平台将用户的需求推送到符合要求的设计师。设计师可以分别拿出自己的设计方案,设计师之间利用竞标的方式供顾客选择。为用户提供更多的选择,保证用户可以选到最满意的设计方案,做到了客源的保留。D2C平台的管理者可以给给中标的设计师一定金额的奖励资金,鼓励设计师参加竞标的积极性。在设计师的设计方案竞标成功后,就可以着手服装的制作。在服装定制成功后再由消费者承担最终的设计和制作费用,由设计师负责客户的售后服务和日常咨询工作。大多数的D2C平台都由服装企业搭建,负责销售自己企业品牌的服装。但目前,许多品牌的D2C平台并不完善,有的平台只是为了D2C而D2C。一方面,企业缺乏专业的D2C平台管理者,对D2C平台的管理不到位,不能达到预想的效果。另一方面,企业处于利润考虑,为防止网上销售侵占实体店营业额,对D2C平台没有给予应有的关注,只在上面陈列一些非应季的服装和没有价格优惠的产品。

(三)D2C个性定制服装网络零售模式利弊分析

1.D2C模式的优势

D2C平台模式取消了零售商的中间环节,通过D2C平台建立的联系渠道,消费者可以直接与设计师沟通。同时,消费者也成为了整个服装设计生产的主导者,更多的参与到服装的设计中去,改变了传统零售方式中消费者被动接受的局面。另一方面,对于服装的销售方和制造厂家,按需生产的服装可以减少库存的挤压,甚至可以做到零库存。过去是先生产后销售,库存在所难免,销售不出的服装就造成了挤压。为解决库存问题,很多品牌都主打“限量款”每个款式都生产极少数,这种饥饿营销的方式是对消费者利益的损害,消费者失去了选择服装的权利。D2C平台是根据消费者的去求来生产服装的新方式,极大的满足了消费者的需要。随着信息全球化进程的加深,人们的消费和审美水平正接受着日韩和欧美国家的影响,年轻一代追求个性的张扬。批量式的服装销售模式限制了“80后”、“90后”的个性需求,已经被时代逐渐淘汰。生活的节奏在逐渐加快,服装的审美也日新月异。D2C平台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加灵活的购物方式,也让消费者和设计师之间互相切磋设计的灵感。

2.D2C模式的弊端

首先,D2C平台模式在时效性方面不如实体店铺。在D2C平台上购买服装,不算服装的设计过程,从服装开始生产到最终送到消费者在手中需要至少10天的时间。如果加上服装的设计时间,大约需要一个月的时间来完成整个环节,而一个月的时间涉及季节的变化和流行趋势的变化。大部分消费者购买服装都为了即时消费,想要马上穿在身上,漫长的等待过程让消费者对网上定制服装失去兴趣。

其次,D2C平台是基于网络的虚拟销售平台,设计师和用户之间缺乏感观上的交流和互动。设计师对用户身材的了解要根据用户的自身描述,不能亲自对客户进行“量身定制”。客户的气质需要经过实际的接触才能有所了解,进而为客户定制符合自身气质的服装类型,但缺少面对面的互动让D2C成为纸上谈兵。在客户方面,对设计师的设计风格、成品质量和服装的材质都不能亲眼所见,这让消费者对设计师的作品缺乏整体了解,服装的整体效果难保证。

最后,对于一直以来专攻设计的设计师来说,D2C平台模式赋予其新的使命,就是与客户的沟通。与客户沟通属于销售范畴,这就需要设计师具有一定的营销技能。在与客户的交流过程中会占用较大一部分时间,会分散设计师的精力,不利于艺术创作。过度的考虑客户的意见也会使设计师的设计风格不能完整发挥。

五、个性定制服装网络零售模式的完善措施

(一)建立行业标准

目前,网络上存在大量的电商平台和D2C服装定制平台,各平台在服务规范、运营模式上有一定的差别。各平台上的差别让消费者在购买服装的时候要预先了解该平台运营特点,使购买服装的时间拉长。对于电子商务平台鱼龙混杂的现象,应有国家相关的工商、质监部门联合信息部门一起指点完整的电子商务平台运营规范,对浏览、购买、付款、售后等方面进行严格的规范,形成行业标准。成立有关的监督部门,负责对各大平台的落实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审核,并处理消费者与电商平台之间的矛盾纠纷、维护双方权益。各电商平台和D2C平台要严格依照既定的行业标准来开展日常业务,不能擅自改变、擅自规定。在消费者购买服装下单前,电商平台要让消费者阅览购买协议,点击同意按钮,明确确立责任。

(二)扶持设计师团队建设

定制服装营销的整个流程体系中,设计师的作用和影响在逐渐加大。设计师由传统营销中的专门负责设计变为对销售、售后负责,其工作类型得到了增加。在设计师的培养上,要着重关注影响方面知识的教授,让设计师在有过硬专业艺术本领的同时也懂得营销手法,方便与顾客进行更好的沟通。互联网大环境要为设计师团队的建设提供更好的扶持方案,关注新锐设计师的成长。定期举办时尚推介会,推广新锐设计师的设计理念,给他们更多的展示机会。加强对设计师有关行业行为规范的宣传教育,要求设计师必须签署行业规范的有关倡议书,用行业标准来约束设计师的行为。可以在互联网平台上位设计师评定信用等级,方便消费者对设计师的信用情况进行了解,这也是对不遵守行业规范的设计师进行了惩戒。

(三)完善配套设施

个性定制服装的特点就是时限较长,意见服装的成型要经过客户方案的递交、设计师的初稿设计、双方的互相探讨和服装的最终制作。D2C平台想要在销售竞争中处于优势,就要完善配套设施,在时间上让利客户。首先,D2C平台不能只关注于线上平台,也要适当设置实体网点。实体网点可以为客户提供面对面的服务,亲身为客户测量尺寸,提供服装布料的饰物共客户选择。同时,实体网点也可以成为处理客户售后工作的窗口,接纳客户的售后请求。在实体网点对有问题的服装进行初步了解,在酌情寄回工厂进行处理。其次,要完善物流设施。电子商务平台可以效仿京东,为优质客户提供更为快捷方便的快递服务,保证同城客户可以在当天收到定制服装。最后,要加强对客户的回访工作,利用线下实体网点,对客户的用户体验进行回访。吸收客户对服装的建议,方便调整营销和制作方案,更好的为客户服务。

(四)加强网络监管

强化互联网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平台进行违法操作的行为。作为虚拟的交易平台,网络平台一直是国家工商监管上的薄弱环节,会被相关部门忽视。网络的安全性影响着消费者的信息安全和财产安全,必须优化网络购物环境,让网上购物更加安全可靠。首先,要责令相关监管部门加强信息管理,在电子商务平台上设置较高级别的防火墙,防止网络被恶意侵袭。其次,要强化对用户个人信息的保护,完善浏览器的加密设置,确保必须经过用户的授权才能浏览用户个人信息。最后,在用户和电子商务平台之间,要设立第三方的信息交互平台和监管平台,负责管理用户和设计师的个人信息。要对不按互联网交易规则而进行的调取个人信息并非法利用的现象及时处置,保证做到依法惩治,对其他人有震慑作用。

(五)建立客户数据库

基于个性定制的服装网络零售模式强调服务的人性化和优质化,这就需要对每一位用户提供私人的服务。各电子商务平台要对每一位用户分别建立数据库和电子档案,用于记载和反应用户的基础信息。用户的基础信息主要包括用户的身份、日常穿衣风格、身材尺寸、年龄等。为了更贴心的服务,还要涉及到用户的生日、家庭成员、朋友圈等扩展信息。了解用户的生活细节,便于想顾客所想,从专业的角度,提供更适合用户需求的服装定制方案。用户的信息可以更具私密性和重要程度进行级别的分类,对于设计师,用户可根据情况进行授权,在保证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方便设计师随时调取。建立客户专人数据库,方便设计师与客户之间建立长久联系,不因网络环境的变化而切断供求关系。

参考文献:

[1]杨慧雯:网络销售背景下的顾客参与式设计研究.东华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

[2]徐律:D2C服装网络零售模式优势与弊端的梳理与反思.商.2015年1月

[3]张莎莎:网络环境下服装产品开发模式研究.北京服装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

第5篇

《新闻记者》杂志从2001年起每年都推出十大假新闻盘点,评出来的假新闻不仅受到新闻从业者的关注,也成为老百姓茶余饭后的谈资。作为一名普通的新闻工作者,每次看到这个盘点,就会在心中敲响一次警钟。

现在媒体竞争极其激烈,各种传播渠道见缝插针,多如牛毛。在这种背景下,公众对新闻信息总是有选择性的。媒体要生存,就要抢新闻、挖新闻,追求报道的轰动性和可看性,如果没有踏实的作风,没有犀利的眼光,没有严格的规范,一不留神,就可能成为“假新闻”的制造者或传播者。

那么,如何对待“假新闻”这把悬在媒体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作为一个从业十年的记者,我觉得有几点是非常重要的:

首先是恪守自己的报道原则,深入现场,洞幽察微,慎思明辨,把假新闻堵在采访阶段。记得我刚进入报社时,参与了对支教安徽的下岗女工查文红的报道,当时我们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从上海到砀山,从查文红的家人、学生到她所在居委的干部、以前的同事,甚至丈夫单位的同事都进行了采访。积累了几十万字的素材,最后成文,每个细节都非常真实。可以说,这次采访是我进入媒体的“第一。课”,在以后的工作中,也特别重视对于事件真实性的现场调查和核实。虽然现在信息技术发达,但我很少采用电话采访方式,而是尽一切可能到达新闻现场,与当事人面谈,这也是解放日报一个优良传统。

其次是不跟风、不炒作,对新鲜事物有自己的判断与观点。数年前,上海出现了“平价药房”这一新鲜事物。刚出现时,有很多反对的声音,认为其用低价扰乱了市场、误导了百姓,是不正当竞争。对此,我对上海和外地多家平价药房进行了走访,对百姓和医药专家、经济学者都进行了大量访谈,通过多篇报道分析“平价药房”的利弊,探讨推进医药零售市场向良性竞争的方向改革,尽管这些报道可能触及了某些人的利益,却因大量的事实与数据,获得了公信力。

第三是严格把关,常敲警钟,对各种消息源要注意核对。记者的消息不一定全部是现场采访所得,而可能是通讯员供稿、网络采访或传稿、采访对象提供等。尤其随着互联网的日益发展,网络舆论的力量也从虚拟走向现实,对社会的影响越来越大。它既可以是消息的源头又可以是消息的传播渠道,对此,我认为首先是要有开放的态度,善用网络;其次,对来自网络的信息尤其要注意网下核对,警惕“假新闻”的产生。

第四是加强理论修养,提升政策水平,丰富知识结构,开阔眼界视野,做到“耳聪目明”。2007年,《科学》杂志公布了皮肤细胞可转化为全能干细胞的重要论文,因为第一作者是一位华人女科学家,所以国内许多媒体进行了报道,很多人称此项技术“将获诺贝尔奖”。对此,我先是阅读了论文全文,还联系了这位女科学家及其在美国的导师,以及澳大利亚和俄罗斯两位在克隆与干细胞方面比较权威的科学家,了解了这项技术的地位与影响,证实“诺贝尔奖”完全是无稽之谈。我印象很深刻的是,这位女科学家在邮件中告诉我:诺贝尔奖和人们的生活有什么关系?大家更应该关注我们的研究将在什么程度上改变未来的医学,而不是这些无稽之谈。

以上4条都是操作层面的一些做法,最重要的是,新闻工作者要明白自己所处岗位的巨大责任,这是基本的前提。我们应该经常自问:作为一个记者或编辑,我们拥有采写、报道和评论新闻的权利,用时髦的话来说叫话语权。但如果把这种权力看作是属于个人所有,用与不用、怎么用要取决于自己的喜好或者利益取向,而不看作是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是社会功能的体现,就是记者对自身定位认识的严重错位。任由这种错位发展下去,就可能导致把关不严、是非不分以及为了自身利益故意造假的行为,导致假新闻的产生。

第6篇

关键词:房地产经纪;信息共享系统;MLS;经纪电商模式

长期以来,我国房地产经纪管理部门希望引入国际上通行的成熟高效的房地产经纪行业信息共享模式――MLS,但未能实现。我国的房地产经纪行业自本世纪初起经历了十几年的高速发展,行业规模急剧膨胀,信息管理效率低下的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2013年后,由于房地产市场遇冷,交易量大幅下降,房地产经纪行业进入低迷期,企业开始多方寻求突破困境的方法,“互联网+”成为各主体的共同选择,无论是传统的房地产经纪企业,还是蓬勃发展的网络公司,都期望利用互联网改善和提升传统房地产经纪运行效率,以此促使传统行业蜕变。在这样的背景下,富有中国特色的新型房地产经纪信息共享系统--经纪电商模式渐成雏形。那么,我国的新型电商模式和MLS有何异同,各自有哪些利弊呢?

一、 MLS简述

20世纪30年代,MLS(Multiple Listing System)诞生于美国,作为经纪人自发组织实施的一种信息共享系统,被全美大多数经纪人所接受。由于该模式卓有成效,后被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多国引入,成为房地产经纪行业信息共享系统的经典模式。至今,MLS所发挥的作用已经远远超出共享房源信息、加速销售的范围,成为行业广泛接受的严谨而先进的行业准则和经营管理模式。

MLS产生于市场经济成熟、契约精神普及的发达国家,其构建与实施的前提条件为:房主与经纪机构签订独权委托合同。该合同决定了委托人和经纪机构之间的两层关系:首先为关系,关系使得房地产经纪人的角色定位非常明确,即代表委托人的利益行事,不会陷入居间关系中经纪人一手托两家的尴尬境地;第二层关系为独权,即在合同约定期内公司对委托房源销售权的垄断,排除了其他经纪机构甚至房主自己的销售权。销售权的垄断看似降低了竞争效率,而实际上,由于房地产的交易从获取信息、选择、看房,直至谈判成功的过程很长,60-90天的独权委托期限对房地产交易效率的影响是有限的。独权委托规范了行业秩序,避免了信息重复。同时,独权委托配合MLS的竞合运行模式,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非但不会降低销售效率,反而实现了更大范围内由多个经纪人销售。

MLS的竞合模式是这样运行的:会员经纪人获得独权委托的房源后,必须在3天内把核实过的、完备的房源信息在MLS中,其后,该房源可由全部加入MLS的会员经纪人进行销售,销售佣金在房源经纪人和销售经纪人之间按既定比例分享。在竞合模式下,美国MLS中约95%的房屋是由非房源经纪人销售出去的。由于全美90%的房地产经纪人加入了MLS,因此,MLS模式形成了近乎覆盖全美的高效竞合的房地产经纪行业生态圈。

美国MLS的所有者为各地区、各级别的房地产经纪人协会,与政府没有关系,所有的会员数据都在National REALTOR Data System(简称NRDS)系统中进行更新和维护。NRDS将各城市行业协会定义为会员数据收集的最初发起者,并颁发“数据接入点”身份。城市、州和全国三个级别的行业协会在NRDS中采取阶梯式权限管理,全国行业协会拥有最终解释权。系统中所有协会、经纪机构、经纪人员均须严格遵守国家行业协会制定的规则,一旦违规,其会员资格将被暂停或取消。

MLS需要大量的网络和计算机技术与管理,包括为会员机构和人员安装专门的软硬件、定期系统维护和提供信息安全保障。美国房地产经纪人协会成立了自己的技术服务部门和技术研究部门,专职于MLS技术的实施和研发。

二、 我国难以移植MLS的原因分析

MLS对房地产经纪行业的秩序规范、稳定发展、信息高效利用产生了积极影响,长期以来,我国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部门关注并致力于引入MLS,但迄今未果。究其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施行MLS的前提条件不具备。MLS的预设前提是独权委托,但这一前提与我国消费者的交易习惯不符。作为房地产市场的伴生行业,我国房地产经纪业复苏于20世纪80年代初,21世纪初开始快速扩张,由于增长速度过快,经纪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职业道德良莠参杂,行业自律缺失,法律法规有待完善,各种违规行为时有发生,负面信息时常见诸报端。由于行业信誉差,交易者在与经纪机构接触的过程中,戒心较重,房主为了避免利益受损,刻意在经纪公司之间设置竞争机制,同一房源在多家经纪机构挂牌。房屋需求者也会在多家经纪机构查看房源信息,与多家经纪机构谈判,尽可能降低佣金和服务费。二是独权委托的法律支持不足,近年来,出于对消费者利益的保护,我国法院对涉及房地产经纪佣金纠纷的判决中,对于经纪公司格式合同中有关独权委托的条款常常以违反《合同法》第三十九和四十条之规定为由,判决无效,这使得经纪机构常常手握独权委托合同,实际却难以实现独权利益。三是我国的房地产经纪业务以存量房租售为主,在该领域中,经纪的主要方式是居间,则主要存在于业务量较少的新建商品房经纪活动中。

其次,我国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力量薄弱。当前,我国各层次的房地产经纪协会均已建立,但是功能不全,力量薄弱,动力不足。我国各地房地产经纪协会承担的主要职责有,宣传贯彻政府的各项法律法规政策、行业自律、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反映行业呼声、组织行业交流等。虽然2011年4月1日颁布实施的《房地产经济管理办法》中明确指出,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应承担起建立和维护运营房地产经纪信息共享系统的职责,但是目前我国尚未有任何地区的经纪协会建立了房地产经纪信息共享系统。

再次,不同类型的房地产经纪企业对MLS的态度不同。美国的MLS是经纪人和经纪机构维护自身利益的自发行为结果,业界的参与度很高。我国房地产经纪企业在近十年的快速发展中,各企业在规模实力上已形成巨大差异,既有三两人的单店,也有几十人、百余人的中等企业,还有年销售额上千亿、员工几万、分支机构遍布多地的大型企业集团,不同的经纪机构由于自身境况不同,在发展诉求上差别很大,对MLS的态度各异。中小企业普遍欢迎,因为这些企业在店铺致胜的时代处于劣势,房源信息不足,期待通过这个系统改善信息资源的短缺的困境。大企业的态度比较迟疑甚至消极,一方面他们房源占有率高,例如链家地产公司在北京市场占有了80%的房源,无需借助MLS收集信息。其次,大型房地产经纪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都建立了类似于ERP管理体系,通过内部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房源共享和内部合作。同时,大型企业在开店和招收经纪人员方面花费了大量成本,如果加入MLS,则意味着经纪人独立性的增强,可能得不偿失。另外,大型企业自建网络花费不菲,并入大系统可能导致其原有系统被改造甚至废弃,这有可能造成企业信息系统投资的浪费。

三、 我国新型房地产经纪信息共享系统的产生

作为信息服务业,房地产经纪服务的基础在于为交易者提供信息的数量、及时性、准确性、全面性、适用性,在此基础上,辅以经纪人的营销、沟通和个性化服务,最终实现交易。为了提高运行效率,房地产经纪行业发展到一定程度时,会产生信息共享的需要,建立跨企业的经纪信息共享系统。

在房地产经纪行业初期,企业没有信息共享的需求,各自为政,开拓业务。2003年后,我国房地产经纪行业步入规模化经营,企业快速开店,进入连锁时代,随着大中型经纪公司店铺的日益增多,出于内部统一管理、绩效评定、内部合作的需要,纷纷建立了企业内部信息管理系统。步入互联网时代后,房地产经纪机构纷纷借助网络的力量,其基本模式为经纪公司与网络平台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经纪公司提供房源,网络平台公司提供平台,房屋特征和经纪人联系方式等信息,购房者和租客在在平台公司的网页上搜索有意向的房源并联系经纪人,完成后续服务。在这种模式中,网络起到了信息作用,而信息共享特征不明显,因此,房地产经纪行业依然是零和博弈。由于全部收益只能由率先实现销售的房地产经纪机构独享,经纪人不免采用多种手段,有些违规违法,有些则在信息不对称的掩护下发送虚假信息。而经纪机构各自收集信息、信息,造成行业中的房源信息重复与局部垄断割据并存。经纪机构和经纪人之间只竞争不合作,导致整个行业信息处理效率低,佣金费用高,在不断高企的房价上,使购房人进一步增加了负担。在行业高速发展时期,这些弊端不会对企业收益构成重大影响,因此并未触发企业强烈的改善动机。

2013年后,由于交易行情低迷,经纪公司成本压力不断增大,希望网络平台公司降低端口费,协商未果,双方合作破裂。2014年,链家地产、伟业我爱我家纷纷和我国最大的房源信息平台搜房网解约。同年10月,链家集团将下属的线上平台“链家在线”更名为“链家网”,实行平台开放,不仅为链家员工服务,而且吸纳企业外的经纪人加盟,共享房源信息,合作销售。伟业我爱我家也把省下来的广告费、端口费,用于打造自己的网络平台。与此同时失去大型经纪公司房源的网络平台公司则开始招聘经纪人员,实现从信息平台向房地产经纪电商的转变。此外,爱屋及屋、Q房网、房多多等多家电商涌入该行业,建立了多个局部信息共享平台,这些经纪电商自身不从事经纪业务,其主要功能为收集房源、房源,依靠各经纪公司的加盟经纪人销售,与销售成功者分享佣金,形成了类似于美国房源经纪人的专业化组织。

四、 我国新型房地产经纪行业信息共享系统与MLS的对比

当前,我国产生于网络时代的新型房地产经纪行业信息共享系统与产生于80多年前的MLS相比存在巨大差异。

首先,主体性质不同。MLS的所有者为各级房地产经纪协会,我国则为经纪电商,这是两者最本质的区别,据此,我们可以将两者分别称为协会模式和电商模式。行业协会是行业的自治组织,以行业服务和行业自律为宗旨,是非营利组织,收取费用的高低以维持系统运转的成本为限,因此收费低廉。我国的电商模式是以网络经纪企业为主体,企业以营利为目的,获得的收入不仅要弥补网络开发、运行和维护的费用,企业还要获得不低于社会平均水平的利润率,否则投资将从经纪电商中流出。

其次,收益模式差别巨大。MLS的收益来自于:使用该系统的经纪人的会员费、整合房地产信息打包出售给各研究机构和大专院校的收益、咨询收益。其中会员费是主要收入来源,尽管MLS大约每人40美元的会员月费非常低,与经纪人月均4 500美元的收入相比仅占不足1%,但是由于会员众多,MLS的收益总量非常可观。我国的电商模式不收取加盟者会员费,而是从成交的租售佣金中分成。当前,纯粹的经纪电商由于自身没有经纪人,节约了人员费用,但必须支出系统的建设、推广和维护费,这也是巨额成本,只有依靠不断增加成功交易的总量才能盈亏平衡乃至获得盈利。与MLS相比,电商模式的收益方式更加丰富灵活,除了当前的分佣方式,也可以依据经纪人使用的次数、流量或成功交易的交易件数来收费,还可以按照网络经济“羊毛出在猪身上”的逻辑,采取“用户免费,客户收费”的方式,首先吸引大量使用者,培养高粘性用户(主要是房地产经纪人员),当该网站成为房地产租售乃至相关人员的集聚地时,则引入客户--各类与房地产有关的广告客户,获取收益。同时,经纪电商也可以对交易数据整理打包出售,获取相应收益。

第三,MLS更有利于经纪人利益的保护,而电商模式更有利于对消费者利益的保护。MLS中,对房源信息的垄断造成房屋买卖双方对该系统的依赖,在佣金费率上缺乏议价能力,更有利于经纪人利益的维护。从世界范围来看,美国的房地产经纪佣金费率处于较高水平。而我国的经纪电商模式诞生于市场不景气、激烈竞争的背景下,从实际效果来看,电商模式已经在房地产经纪行业刮起了降价旋风。在电商进入该行业前,房屋交易佣金费率普遍在2.5%以上,租赁佣金则为半月到一月的租金,而电商进入后,行业佣金费率进入明显的下行通道,目前最低的交易佣金费率为0.5%,租赁佣金则为3天房租,这无疑给消费者带来了更大的利益。从长远来看,电商模式会导致房地产经纪企业轻资产、低成本运行,经纪人员分佣比提高、自由度加大,高素质员工比例提升, 这些亦有利于降低佣金、提升服务质量。

第四,运行前提不同。MLS要求独权委托,我国的电商模式以开放式委托为主。从信息共享的效果来看,整个地区共用一个系统,将全地区加盟经纪人收集到的信息“一网打尽”显然是效率最高的形式,MLS在这一点上优势突出。我国的电商模式则陷入一种悖论:如果仅有一个网络,将形成垄断经营,会导致经纪电商收取高额费用,服务质量下降;如果有多个网络,虽然可以遏制垄断,但信息共享的优越性又不能充分实现。因此,由于存在“经纪信息效率最大化”和“企业利润最大化”这两个相互矛盾的目标,电商模式有可能陷入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的困境。

总体来看,目前我国房地产经纪行业形成了各方参与主体(包括传统经纪企业、网络平台公司以及电商)都朝经纪电商转变的趋势,而经纪电商存在的基础显然为一定范围内的经纪信息共享体系。当前,房地产经纪行业尚处于转型期,各主体强调抓住机遇自我发展,这是企业在当前竞争中的理性选择,然而,从行业整体考虑,信息割据显然不是最优状态,不仅造成信息平台和网络的重复建设,资源浪费,而且信息大量重复,行业整体运行效率较低。未来如果政府严格执行单边独权委托的政策,各平台的房源信息都会减少,降低交易成功的概率。因此,我国目前的经纪电商模式仍处于探索时期,将会在未来的竞争中不断完善和提升。

参考文献:

[1] 廖俊平、林青.MLS模式――中国如何借鉴[J].国外房地产,2006,(12):71-73.

[2] 李侃.中美房地产经纪运作模式的比较研究[D].东北师范大学学位论文,2009.

[3] 钱聪.关于房地产多重上市服务系统(MLS)的应用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学位论文,2007.

[4] 陈英存.我国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模式研究[D].同济大学学位论文,2007.

[5] 廖俊平,独权委托――避免房地产经纪纠纷的最佳委托模式[J].中国房地产,2010(9):12-13.

[6] 贾婷婷.论我国房地产经纪行为的法律规制[D].华中师范大学学位论文,2011.

[7] 廖俊平.近距离观察美国房地产经纪人[J].中国房地产,2011,(2)上半月:10-11.

[8] 陈英存.我国房地产经纪业管理模式研究[D].同济大学学位论文,2007.

[9] 罗鸿铭.我国房地产中介企业规范发展研究[D].天津财经大学学位论文,2008.

[10] 岳P.中国房地产中介组织运营与管理模式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学位论文,2005.

[11] 陈英存.我国房地产经纪业管理模式研究[D].同济大学学位论文,2007.

[12] 罗鸿铭.我国房地产中介企业规范发展研究[D].天津财经大学学位论文,2008.

[13] 宋春红.我国二手房经纪市场效率研究[D].大连理工大学学位论文,2009.

[14] 李永前.中国房地产市场利益主体矛盾及协调机制研究[D].中央民族大学学位论文,2010.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阶段性成果(项目号:12XMZ101);北京建筑大学博士启动基金项目(项目号:331613022)。

第7篇

关键词:传统教学、网络教学、比较研究

随着教育事业不断发展,教育体制改革不断深化,采用何种教学模式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实际上,网络教学和传统教学并不处于相互对立的状态,它们在教学实践中是相辅相成的。针对二者的优劣势进行有效分析,在具体教学活动中扬长避短是发展教育事业的关键。因此,笔者针对传统教学与网络教学进行比较研究具有现实而深远的意义。希望通过文中的分析,能够为广大教育工作者在教育模式选择上提供借鉴。

一、网络教学与传统教学概述

1.网络教学

网络教学是伴随计算机技术发展而产生的一种能够实现信息化教学的教学模式,是远程教学的一种表现形式。在教学过程中,主要包括教学主体即网络教师、教学客体即网络受教者、教学媒介即互联网与教学资源即网络课程。网络教学过程中,教师能够充分利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带给受教者全新的思维感受,同时能够打破教学的空间和时间显限制,使教学的持续性更强。网络教学在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有利于实现现代教育追求的校园数字化、教材科学化、学生主体化、素质综合化、学校开放化。

2.传统教学

传统教学是教育工作者根据教学总体目标,按照教学时间的要求实施具体教学活动的过程。传统教学时间和空间上具有一定的要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一般通过口头表述和板书辅助完成教学任务。传统教学虽然在教学工具上相对落后,但是能够使教师和学生产生良好的互动,而且面对面的教学形式有利于教师对课堂的掌控,利于学生集中注意力进行学习,从而形成扎实的理论知识基础。

二、网络教学与传统教学的比较

1.教育理念

教育理念是教学活动的指导思想,是贯穿于教学全过程的思路。网络教学的教育理念是根据建构主义升华而来的,主张使学生成为教学主体,通过学生的自我学习、自我约束、自我认知、自我整合进行知识建构。传统教学模式的指导思想是夯实学生的理论基础,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养成学生的学习习惯,增强学生的综合素养。

2.教学实施

教学实施是指教学时间活动的具体流程和操作。网络教学主要采用远程教学的方式,利用互联网进行学习内容传输,受教者根据自身学习需要,在网络上寻求相应教学内容,教学过程强调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传统教学在组织形式上一般采用分班级授课,教学过程是在教师的引导和组织下展开,学生按照教师的要求获取知识。

3.教学评价

教学评价是指按照一定的方式对学习成果进行考评的过程。网络教学现在教学评价的过程中注重动态评价和适时评价,在信息获取的过程中主要通过网络通信(如MSN、QQ群组、讨论平台等)的方式获得信息反馈。传统教学教学评价一般采用考试、考核、论文写作等作为考核方式。

三、网络教学与传统教学的联系

通过前文的分析,不难发现,网络教学和传统教学各有利弊,在教学过程中应该根据教学内容适时、适度地选择教学模式。

1.传统教学是网络教学的前提

在具体教学过程中,教师应该对教学内容进行有效把握,将适合网络教学的部分制作成网络课程,而对于基础知识类的课程,依然需要进行传统教学。虽然网络教学能够提高学生的创造思维和创新能力,但是学生限于年龄,它们自我约束力和自我认知能力不强,因此,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依然要将传统教学作为网络教学的前提。

2.网络教学是传统教学的补充

培养社会需要的创新型人才,要求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该在传统教学的基础上,有步骤、讲策略地将网络教学融入其中,使学生能够树立自我学习观念,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传统教学是教育事业发展的沉淀,网络教学是经过科学技术整合的创新产物,二者具有不同的优势与不足,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酌情选择。希望本文阐述能够引发教育工作者对教学模式选择的思考,根据教学内容的不同和受教者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全面做到“因才选教”、“因材施教”,使二者相辅相成,促进教育事业的稳固发展,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大批高素质人才。

参考文献:

[1]罗滨.网络教学和传统课堂教学优势互补设计研究[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2,8(3):237-238.

[2]朱小康,伍叶,章志红,等.网络教学融合传统教学模式的教学效果分析研究—以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学课程教学为例[J].中国医学教育技术,2014,5(4):399-402.

第8篇

关键词:网络实名制 在线交易 影响

一、中国网络实名制的提出和争议

网络提供了一个虚幻的世界和释放人们内心的空间,由于其便利性,网上销售和购物备受亲睐。这也给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提供了违法犯罪的便利。网络实名制正是从网络欺诈和侵权问题泛滥现状出发,将网络用户的身份与其个人的真实身份建立一一对应关系的一种制度。实行网络实名制是监管的需要,但因涉及到言论自由和隐私保护问题,一直备受争议。

2002年清华大学新闻学教授李希光提出 “中国人大应该禁止任何人网上匿名”的建议,指出网络版权和知识产权的保护。“李希光事件”引起了激烈的争论,但大多数人认为在法律和技术上,网络实名制都是不可行的。

随后,相继提出了“高校校园网BBS是信息交流的平台,要严格实行用户实名注册制度”, “PK类练级游戏应当通过身份证登录,实行实名游戏制度,拒绝未成年人登录进入”等,实名制成为一个越来越火的词汇。

10年6月,为了促进网络商品交易的健康发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布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办法中规定:“个人在网上开店必须实名注册,具备条件的还需办理工商登记。”其中关于“网络经营者实名制”、“实体店网上经营需出示执照信息”、“网店交易后需出示电子票据”、“网络交易平台对网店管理不善将面临处罚”等政策引起了很大的反响,让实名制再次成为焦点。

二、中国的在线交易市场问题分析

目前,中国网络市场发展迅猛,问题层出不穷,从一定程度上讲,这些问题是由网络的匿名导致的,这些问题的扩大,催生了网络实名制。

2.1.在线交易存在安全隐患

目前电子商务发展的主要障碍是安全问题。在线交易是基于互联网的,而互联网的诞生是为了实现计算机资源的共享,而并非出于商业目的。因此互联网具有开放性和共享性的特征,这对在线交易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网络的开放性,使得“黑客”有机可乘,网上欺骗、网上盗窃等非法现象时有发生。网络的开放性,使得在线交易的数据传输安全受到威胁。

2.2.人们对在线交易存在观念上的不认可

作为新生事物,电子商务的运作模式和人们固有的消费习惯有出入,传统商务模式在社会大众意识中的地位是根深蒂固的。不少经营者或消费者对电子商务持怀疑、观望甚至拒绝的态度。这一方面是因为对新技术的理解、认同不到位,例如对个人信用卡及第三方支付系统的信用消费了解较肤浅,更多的还是基于现金消费。另一方面,公众对无法进行面对面谈判的网上交易存在诚信方面的担忧,怀疑网上产品的质量,不信任售后服务及商家的信誉。同理,商家对消费者也存在货到不付款,消费者可能挑三拣四、故意刁难等方面的忧虑。

2.3.社会商业信用制度有待改善

健全的社会信用体系是在线交易发展必不可少的条件之一。长期以来,我国法制环境建设滞后,企业法制观念不强,还没有建立完善的信用体系制度。社会信用道德和商业信誉都需要提高。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在线交易中的欺骗与欺诈行为、抵赖行为时有发生。信用度就更让人焦虑。

2.4.法律法需要健全

电子商务在中国发展之迅猛,导致还没有相关的完善的法律文献来针对性地解决现实中的问题,在线交易的安全性保证、合同的形式要求、签字的确认、电子提单的形式与转让、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制度还不规范,导致网络不法行为的定罪和处罚没无法可依,给在线交易的纠纷调解和网上打假带来极大的障碍。

三、网络实名制对在线交易的影响分析

网络的匿名性催生了一系列在线交易相关的问题,那么如果实施实名制,在线交易所面临的问题是否会得到解决,会不会有新的问题滋生呢?

3.1.网络实名制对在线交易的正面影响

3.1.1净化网络交易环境 有效减少网络诈骗现象

由于网络具有虚拟性,产品、服务的描述与照片和个人诚信成了整个交易过程的主要依据。交易双方无法当面进行交易,各种交易纠纷和网络欺诈行为也层出不穷,这是阻碍在线交易顺利进行的主要绊脚石。网络实名制为在线交易提供了基本的安全保障,网店实名制脱掉了商家的“马甲”,在网络实名制的基础上,靠坑蒙拐骗盈利的商家为了避免被追究法律责任,往往会收敛其不端行为,使得网络经营环境得到净化。

3.1.2提升在线卖家的信誉值 增强消费者的信任度

网络交易虽然具有很强的便利性,但买卖双方的信任感明显低于实体。网店实名制有益于在线交易诚信机制的建立。网络实名制法规的出台实施,规范了在线市场卖家的行为,改善了网络交易的环境,这有助于网店信誉度的提高。在线交易的基础是诚信。实名制的推出使得网站买卖双方的信誉评价体系得到完善,解除了消费者上当受骗的后顾之忧。因此消费者对商家的信任度也随之提升。

3.1.3电子交易凭证作为维权依据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消费者在参与网络交易时,往往担心交易不满意却无据可查,踏实感的缺失影响了交易积极性。有不少消费者通过网店购得的商品与宣传不一致,甚至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深受其害却求诉无门。对此,实名制可以帮助消费者有效识别网店经营者真实身份、交易信息保护、申诉处理办法等,将“虚拟主体”还原为真实的主体从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3.1.4网络实名制使得在线交易的税收成为可能

在线交易如此备受亲睐的一个很重要原因是免税,卖方免除税收支出,可以以更低的价格来吸引消费者。在线交易征税已经成为人们争议的话题,但是由于网络的虚拟性以及地域,交易时间难以确定等障碍,在线交易征税没法得到实施,随着网络实名制的出台,在线交易的税收也步入明朗的阶段。

3.1.5网络实名制有利于在线公平交易,避免不良竞争

当前的在线交易平台基本上有信用记录,如果信用记录可以对应到后台上的真实买卖家,这对交易双方的交易信心有着很大的帮助。在当前的在线交易市场中,通过信用炒作进行不正当竞争的现象很普遍,消费者利用恶意评价对卖家进行打击的现象也不罕见。网络实名制有助于缓解这一矛盾。

3.2网络实名制对在线交易的负面影响

3.2.1在短期内可能导致在线市场的波动

推行网络实名制,双方的交易成本会提高,例如:卖方进行实名登记手续相关的成本,实名制会导致的双方心理成本的增加。在短期内可能导致部分卖家或买家退出在线市场。或者随着卖家经营成本的提高,其销售价格也会随着提升,这样,在线交易也就失去了低价的吸引力了;也可能导致部分商家因为担心实名制带来的不便而退出在线市场,消费者却因有了卖家实名制的保证,更倾向于网购,出现供不应求的现象。

3.2.2网络实名制限制了网名的言论自由,不利于反腐

就在线交易而言,某商家的总体评价是高的,某位消费者接受的产品或服务较差,在实名制的情况下,消费者担心自己给差评会招致追究或不必要误会,他往往会选择大众化的评价,这样信用评价体系也就成了一个虚设品。失去了其应有的参考意义。扩大一步而言,目前网络举报是较受欢迎的一种方式,其根本原因是匿名,一旦实行网络实名制,网络举报的风险将骤然加大,从这方面考虑,网络实名制不利于反腐。

3.2.3网络实名制可能加大信息泄露风险和损失

但是实施网络实名制的实施面临技术上的挑战,就目前技术而言,还无法杜绝黑客的侵犯。当用户注册时必须进行身份证号码和银行账户的验证,当黑客不法侵入存储在线参与者的网络数据库获取重要信息,这对交易双方都是很大的风险。同时政府作为网络实名制的实施主体,其承担的风险将更大。

四、网络实名制的实施必须考虑的问题

网络实名制利弊并存,很难量化计算二者高低,网络实名需要考虑三个主要的问题:一是要实施范围和根本出发点。二是要权衡网络运营商和网民的利益。技术的可行性也不可忽略。

就在线交易而言,规范经营是大势所趋,构筑和谐的网上购物环境,是买家和卖家等多方的共同愿望,与其一味持着恐慌和抵触态度,不如尽做好前期规划。

4.1在线交易实名制的出发点应是规范,而不仅是增加收费模式

当提到网店实名制时,大家都会想到税收问题,但网店实名制的最终目的应是净化网上交易场所,打击投机取巧者,成立电子商务监督机构,为处理消费者举报、调节投诉等提供便利。所谓在线交易的实名制可以分为两种形式:一是到执法部门实名登记,二是向网络商实名登记,即交易平台。这也为今后的政策制定和执行留下了弹性的操作空间。

4.2从网络实名制实施的范围循序渐进

家庭用户的网络协议签订的时已经实现了网络实名,可以通过IP查询用户的个人信息;公共网络用户例如网吧和学校,也必须通过身份验证,因此大部分的公共网络用户也实现了实名制;目前手机实名制改革还处在初步试行阶段。虽然从表面上看,貌似在线交易也实现了后台的实名制,但是由于现有追踪技术以及不法分子钻漏洞(例如使用境外IP和域名)等问题,这样的实名制在根治在线交易中的不法行为威慑力还不足,在做好网络实名制基础后台工作的基础上,再推进在线交易相关手续实名登记,使得在线交易的实名制的效果得到双重保障。

4.3在线交易实名制过程要不断进行总结修正

虽然从规范电子商务发展和保护消费者权益长远计划出发,在线交易实名制益处多,但电子商务兴行业还很不成熟,在实体店中,商家虽然办理了营业执照,仍然无法保证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难怪有人怀疑网络实名制杜绝不良行为的效果。虽然这样,但我们必须承认,有了实名制这一信号,商家作假的成本和风险会大大增加。对管理部门而言,要在长远利益和循循善诱之间取舍,在保证公平的前提下,出台管理政策应该满满疏导,尽量减少效率损失。

4.4法律和技术要为在线交易实名制提供基础保障

目前大众反对网络实名制的主要原因是担心个人信息泄漏,个人权益无法保证,因此,要推行网络实名制就必须加快个人信息保障方面的立法,从根本上得到广众的支持,为网络实名制的顺利推行增加筹码。当然,权益保障条文只有在技术支持下,才有说服力。必须保证有先进的追踪系统作为技术支持。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实名制获取非法利益。

五、在线交易实名制的前景展望

从目前状况而言,中国具备了试点在线交易实名制的有利条件:首先,在线交易离不开网络银行系统,毫无疑问地,银行系统的实名制已经相当完善,也就是说,在线交易实名制的实施具备了技术优势;其次,国家出台的相关的法律法规也为在线交易的实名制提供法律依据。例如国家工商总局最近公布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就让众人看到了法律法规的支撑。

在网络交易领域推行实名制将有助于提高政府管理效率,对规范市场和保护消费者权益起到不可或缺的作用,同时也将促进产业发展;从网络交易作为网络实名制的试水点,可为整个网络实行全面实名制积累经验,更能聆听广大网名的心声,更好地得到网名的理解和支持。在实施过程中应不断发现问题,并及时完善。网络实名制的实施有利也有弊,在实施过程中要尽量做到扬长避短。

参考文献:

[1] 徐向素《我国网络立法探析》[J].甘肃社会科学,2001(6).

[2]夏梦《网络实名制实施框架设计》 [期刊论文] -商场现代化2008(14)

[3] 吕达、党子奇:《推行网络实名制的可行性分析》,《延安教育学院学报》2008年3月

第9篇

日前由赛迪顾问的研究报告显示,2005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7400亿元人民币,较2004年增长了54.2%,在全球电子商务交易额中的比例由2004年的2.08%提高到2.23%,种种迹象表明中国电子商务已经步入成长期。另有一则消息说的是,中国个人电子商务今年将首次实现超过100%的增长速度,整体市场将突破150亿元的规模,这一速度在全球范围内遥遥领先。

上述消息都在说明,目前中国电子商务市场发展强劲,形势一片大好。事实或许真的如此,但我们也不要太过于兴奋,因为只要对这个市场稍加注意,我们就不难发现,它依然存在着很多问题有待解决。

支付还是大瓶颈

首先要说的就是网上支付这个老问题。2005年,有关部门颁布了两个重要文件———《电子签名法》和《电子支付指引》,从政策与法律的角度为网上支付问题的解决扫平了道路,但从实际的市场反响来看,人们对网上支付依然存有较多的顾虑。赛迪顾问的报告显示,2005年,网上支付的选择比例达到了48.4%,比上一年有明显的增长,但仍未超过半数。

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是人们的习惯及理念难以改变,但除此之外,安全、技术及服务等因素也不容忽视。以前我们曾经谈到过,网上支付之所以在去年有较明显的改观,主要是企业的努力发挥了作用。去年6月,eBay易趣“安付通”、淘宝网“支付宝”几乎同时推出“全额赔付”的升级服务,对提高消费者网上支付的兴趣和信心产生了积极作用。赛迪顾问的报告中也谈到,第三方支付平台在支付安全技术及盈利模式方面进行了有意义的探索,逐渐获得广大中小企业以及个人用户的信赖,在电子商务网上支付中扮演起更加重要的角色。

然而从根本上来说,主要由民间企业担当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在商业信誉及资金实力上都无法与正规的金融机构相比较,也就不能完全替代其发挥相应的作用。

另一方面,所谓“全额赔付”仅仅是企业一种宣传用语,受各种客观因素的限制,这一承诺在实际的交易中往往难以实现。日前,中消协就网络销售欺骗导致的大量投诉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要争取采用货到付款的方式,避免权益受损。显然这是一种很好的解决方式,但却与网上支付的初衷背道而驰。

诚信不足是内伤

中消协的数据显示,2005年,涉及互联网的投诉达7189起,与上一年相比,增长幅度达到96.3%,增幅居各类投诉的首位。据一些业内人士分析,网络销售坑骗消费者事件的实际发生数要远远高于这一数量,只是由于涉及金额不多而不法商家无迹可寻,多数消费者最终放弃了投诉。

商家诚信不足是对中国电子商务发展的严重威胁,其恶劣影响可以与黑客相提并论,亟待予以解决。为此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日前建立了电子商务协会诚信评价中心,并出台了基本规范,以给电子商务企业发放诚信标识的方式对其诚信度进行评价。据了解,这些诚信标识的有效期为一年,评判的依据则是12个一级指标和60个二级指标。

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有益的尝试,但其是否能起到真实的作用却颇令人怀疑。简单说来,该标识只是发给一些拥有独立网站的电子商务企业,对C2C一类的个人经营者却不涉及,而多数欺诈、欺骗事件正是发生在这一群体之中。如何对其进行有效监督,显然是一个更紧迫、更难办的问题。

以我个人所见,解决此类事件的途径,可以从支付的角度进行考虑,比如将“安付通”、“支付宝”滞后结算的时限再延长,给消费者留出足够的时间对商品进行认真的检查和体验。当然如果这样的话,经营者方面又会遇到太多的麻烦,利弊得失一时很难判定。

创新能力须提高

网上最新的一则消息说,当当网曾经被寄予厚望的C2C平台(当当宝)半途夭折,进入了休眠状态。对此业界的解读似乎更偏重于资本层面,而我认为更大的问题实在商业模式的设计思路上。当当C2C平台照抄他人的成功模式,本身却没有什么新鲜招法,或许这才是制约其发展并让投资商打退堂鼓的根本原因。

国内电子商务市场目前正在经历一轮新的创业投资热潮,但多数投资者对这个市场的特性缺乏深刻了解,更不用说什么经营模式上的创新了。有些人想得很简单,认为只要把别人的成功经验拿来一用,就万事大吉,结果却发现所谓的经验其实并不灵验。

第10篇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Freeman经济学讲座教授、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主任。1992年获哈佛大学经济学博士,后任香港科技大学经济发展中心副主任、副教授,中国经济学家协会主席,美国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所研究员、密歇根大学经济学助理教授。曾在《美国经济评论》、《欧洲经济评论》、《比较经济学》、《兰德经济学》等刊物发表多篇学术论文。

我国存在着复杂且多样性的社会矛盾,并面临严峻的国内外形势挑战。

如今,我国已跨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人均GDP达4000美元。伴随着高等教育水平的迅速提高,社会意识的多元化,大范围的争议局面就愈发明显;而国民收入差距的拉大以及市场竞争更趋激烈,均导致各阶层之间的矛盾更加尖锐;同时,互联网的迅速普及,使得社会上的不满情绪被放大。因此,出现在住房、腐败、收入分配、教育公平等问题上的矛盾成了此阶段的主要矛盾,呈现出多样性、激烈化、全面化的特点,随之而来的是社会矛盾被激化。但事实上,社会矛盾的激化正是下一轮改革的推动力。

随着国际形势的新变化,我国面临的挑战愈发严峻。金融危机过后,依靠吸引外资以及出口这条路在我国显然已走不通。

由于我国在全球劳动分工中具有特殊地位,因此,当我们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时的表现非常突出之时,这就值得全球各类经济体反思:中国的崛起对世界意味着什么?

中国经济的迅速增长确实带来了全球范围内的担忧,因此中国在国际上承受的压力迅速增大。而中国在外贸领域遇到的一系列摩擦和矛盾,都是因依赖于过去吸引投资用于出口所带来的。此模式若继续延续,势必会造成更大的国际矛盾。因此,利益的多元化,不仅要求中国妥善解决沿海及内地外来务工人员的就业问题,同时还要将产能充分利用,不断满足各类利益诉求,而非单纯考虑出口带来的利益。

30年来,我国经济的发展是依靠不断地改革,抓住每个时期经济、社会的主要矛盾,出台一系列改革措施而取得了成就。如今,面对国内社会矛盾和国际压力,中国仍然需要进行改革。改革就是大规模的制度变迁,改革不是革命,不是把整个制度,而是在不改变现有基本格局的前提下,进行制度的改善,这是改革的本质。

当前,国内外形势较30年前有了巨大变化,因此,此轮改革面临新的挑战,呈现新的特点:改革的方向和技术路线不明确、多元化导致社会争议增多、改革机制不同,以及以民生推动为主线。

中国过去改革的经验证明,改革需要经过一系列过渡性的制度安排方可成功。如今,在新的国际形势下,我国不能走回头路,而需要实施新的开放战略,即“走出去”战略。

“走出去”战略包括资本走出去与形而上的走出去。资本走出去就是要在全球范围之内配置资源,谋划解决我国面临的资源、能源和粮食的难题。当然,这不仅需要资本,还需要有国际化管理的能力和国际化视野、胸怀。其次,形而上学的走出去,就是思想、意识要走出去。在全球规则发生变化的时代,不仅需要人才、生意走出去,还需要让研究走出去。

此外,我国经济的国际化程度远远超过了学术的、理念的和教育的国际化程度,而我国的教育在国际化上还没有完全转向,如何站在更高的层次上来评判现行的国际制度,教育年轻人学会辩论,学会去说服别人,这是我国高等教育亟须要做的。

同时,如何能更好地参与国际制度制订过程中的讨论,关系到中国能不能真正成为一个在国际上站得起来的大国。参与国际游戏规则的制订,在国际范围内据理力争,树立中国的理念,这是我国下一步要下大力气做的。

倘若要让国际社会承认中国名副其实的大国地位,就需要做到中国人在国际上具有发言权并具有绝对的说服力,同时,独特的管理方式、改革办法以及社会管理体制也是我们追求大国地位过程中必不可少的能力。因此,在国家全面复兴的过程当中,总结经验,营造新的理念,并将其上升为在国际上具有感召力的新的价值观、新理念和新的管理方式就显得尤为重要。

第11篇

虽然我国目前还没有对房地产保有环节进行普遍的税收征管,但是在房地产存量交易的税收核价环节以及金融机构的风险控制部门等都已经存在了房地产批量评估的需求。市场上出现了一些批量评估的系统或产品,在批量评估技术方面已经具有了一定的社会实践基础,就目前几个主流的房地产批量评估技术做一简要汇总和分析,希望有助于房地产批量评估技术的深入探讨和研究。

关键词:

房地产批量评估,标准价调整法,多元线性回归模型,数据挖掘

根据房地产批量评估技术中人工参与程度的多少,现行批量评估技术方法可分为:以人工为主、以计算机技术为主和以人工与计算机技术相结合三类。本文将对此进行讨论,对如何选用房地产批量评估技术方法进行研究。

1以人工为主的技术方法之标准价调整法

1.1标准价调整法的概念标准价调整法,作为市场比较法派生出来的一种方法,类似于城市动拆迁评估中的基准价格修正法和香港的指标估价法,但又有其自身的特点。标准价调整法可定义为:一种批量估价方法,在一定区域范围内进行估价分区,在每个估价分区内设定标准房地产并求其价值,利用房地产价格调整系数将标准房地产价格调整为各宗房地产的价值。标准价调整法适用于估价对象物业属性和估价特性较为近似的物业,尤其适用于小范围且价格影响因素少的楼栋批量评估。

1.2标准价调整法在不同物业类型中的应用标准价调整法的实施涉及到:估价分区的划分、标准房的设定、价格修正系数的设定以及标准房价格的评估。无论应用于哪种物业类型,这四个步骤必不可少,差异在于各步骤的具体实施方法不尽相同。在住宅物业的评估中,往往以小区作为估价分区的划分,在一个小区内根据一定规则设定一个标准房,再由有经验的估价师根据实地调研情况设置标准房与其他房屋之间的价格差异系数。最后仍由估价师定期对标准房进行估价,并通过已设定的系数求得所有物业的价格。在办公物业的评估中,差异在于分区是以楼栋或项目来划分,后续步骤和住宅一致。在集中型商业物业或工业物业中,都可以借鉴上述方法来进行操作。但在沿街零售型物业中,由于沿街零售性物业分布广泛,没有明显的集中趋势,并且价格影响因素的差异较大,导致标准价调整法的应用也与其他物业类型有较大不同,主要表现在估价分区的划分和价格修正系数的设定这两个环节。现有的技术方案一般采集两级调整的方案。按商圈(或类似因素)将城市区域划分成诸多估价分区,在每个分区中设定一个标准商铺,称为区域基准商铺。之后在分区内再进行一次估价分区的划分,这一划分以路段为分区,在每个路段中设定一个标准商铺,称为路段基准商铺。估价人员经过现场调研后,需设置两级修正系数,即区域基准商铺与路段基准商铺的价格调整系数,以及路段基准商铺与路段内其他商铺的价格修正系数。最后经估价师定期对区域基准商铺进行估价,并通过两级系数的修正求得所有商铺的价格。

1.3标准价调整法的优点①在规模较小的城市中,可以实现绝大部分物业的批量评估需求,具有较强的实用性。②可以达到较高的批量评估覆盖率。③估价准确性较好,并具有较好的质量可控性。④除建设初期投入的人员成本和时间成本较大,后续维护的成本适中。

1.4标准价调整法的缺点①由于人工作业的工作量太大,不适用大、中型城市。②对估价人员的经验要求较高,尤其是系数设置与标准房的价格评估等环节对质量的要求很高。团队运作时,需要具备较高的质量管理能力。③不同物业间的系数关系可能受到市场、规划等因素的影响而改变,需要定期进行监控和维护,有一定的难度或容易疏忽和遗漏。

2以人工为主的技术方法之多元线性回归模型

2.1多元线性回归模型简述多元回归分析是目前在国外批量评估中占主流的校准技术,包括线性回归分析和非线性回归分析。其基本原理是:在大量样本的基础上,通过对变量、误差的假定,依靠最小二乘法来拟合因变量与自变量关系,从而建立数学模型。多元回归是统计学方法,运用时要和经济学理论结合,实践中对多元回归模型的应用是基于特征价格理论。国内关于运用特征价格理论来进行房地产价格批量评估也有较多的研究和学术论文,但绝大多数还处于理论研究阶段。

2.2多元回归分析的主要步骤多元回归既可以用来预测售价,也可以用来预测租金,甚至可以用来统计其他中间参数。在步骤上不同类型的物业没有明显区别,只是在变量的选择与量化上有所不同。为便于表述,下面以预测办公物业价格为例来进行阐述。①选取样本:为了训练预测办公物业价格的模型方程,在目标范围内选取一定数量的样本,调研其价格信息和基础信息。这里的重点是样本对总体的代表性以及样本数据采集的准确性。②构建办公物业价格影响因素体系:通过调研分析以及房产专家意见调查,归纳出可能影响办公物业价格的特征变量,并进行赋值量化。③模型拟合:观察、分析特征变量的变动规律,采用统计分析软件进行分析,对模型和特征变量赋值不断地尝试和修正,找出合理的价格和各特征变量之间的定量关系。④模型检验:最终得到的模型是否成功,取决于经济意义检验、统计检验、计量经济学检验以及模型预测检验。其中统计检验包括了拟合优度检验和显著性检验;计量经济学检验包括多重共线性检验及异方差检验等。但凡通过上述所有的检验,即可认为模型已成功建立。⑤模型应用:对办公物业的特征变量进行赋值,代入最终的模型进行自动计算,即可评估办公物业的价格。

2.3多元线性回归模型的优点①多元回归方法所涉及的工作量主要在于特征变量的数量以及特征变量的赋值容易程度,受城市规模的影响较小,因此可以适用于大中型及以上城市。②多元回归方法通过拟合因变量与自变量关系从而建立数学模型,这个过程与何种物业类型无关,因此理论上多元回归方法适合各类型物业的批量评估建模。③通过“调整R方”和“标准误差”两项指标,基本可以判断和掌握模型价格估计的准确度,并且可以对模型进行持续改进,从而保证批量评估的准确性。④在市场稳定时期,由于自变量与因变量的关系也较为稳定,因此模型更新维护的成本较低,从而价格更新的成本也较低。

2.4多元线性回归模型的缺点①在不同区域或不同市场,价格的影响因素不尽相同,建立的回归模型也不相同。因此对每个城市每个物业类型的市场需要分别建立回归模型。②多元回归的建模研究过程中,在理论假设、建模方法、数据采集等各环节中,需要综合的知识、经验和技能要求。除了房地产估价师所需具备的估价理论知识、实务经验、调研及价格判断能力外,还需要统计学、经济学等多学科知识。对人员和团队的综合能力要求很高,而这往往是传统估价机构所欠缺的。③对样本数据的准确性要求较高。如果没有准确的样本数据,建立科学的经济学模型则为空中楼阁。而要获得准确的样本数据,长久以来一直是一个难题,其中有人为的因素(如交易避税),也有客观的因素(如商业物业的交易活跃度低)。④在市场波动大的时候,原有模型可能失效或者预测能力大幅下降,而模型的迭代或维护周期较长,可能无法及时调整。

3以计算机技术为主的技术方法

房地产批量评估领域中以计算机技术为主的技术方法主要是基于大数据的数据挖掘。这一技术的应用最早开始于房地产互联网企业,如搜房、安居客等房地产房源网站,后来逐步被引入到房地产批量评估的技术或产品研发中来。

3.1数据挖掘的方法和原理首先,数据挖掘的前提需要有大量的数据可供挖掘。随着互联网在各行各业的不断渗透,房地产中介行业中出现了大量房源网站,并逐步成为了房地产经纪人房源招揽客户的主要渠道。一个房源网站中可以搜索的房源数量多达数十万甚至上百万条,并且每天都有数万条以上的数据更新。这样的网站有好几家,为房地产的数据挖掘提供了可行的前提。其次,结构化的数据为数据的采集提供了便利。在房源网站中,房源已经按小区进行了分类,经纪人哪个小区的房源,则该房源将展现在该小区的搜索项下。至于面积、房型、价格、楼层以及装修等参数,也都以格式化的方式来展现。因此,利用互联网爬虫等抓取技术,可以方便的将这些网站的房源抓取下来,并建立房源案例数据库。最后,是数据挖掘工作。数据挖掘一般是指从大量的数据中通过算法搜索隐藏于其中信息的过程。数据挖掘通常与计算机科学有关,并通过统计、在线分析处理、情报检索、机器学习、专家系统(依靠过去的经验法则)和模式识别等诸多方法来实现上述目标。根据上述定义和描述可以发现,数据挖掘的核心是算法,而这个算法在不同的批量评估系数或产品中都不相同,算法的优劣也决定了不同系统或产品的优劣。

3.2数据挖掘方法的优点①高效无疑是数据挖掘方法的最大优点。一旦完成对算法的研究,价格估算的工作都可以交由计算机来完成。②对整体市场价格运行的反映具有较高的准确度。

3.3数据挖掘方法的缺点①对微观市场价格运行的反映可能存在较大偏差。微观市场中,例如一个住宅小区,其挂牌房源的数量就很有限了,即使规模最大的小区,也就是几百的数量级。这样大数据挖掘的数据数量前提已不满足,从而影响了对微观市场的价格估计。②批量评估的覆盖面不完整。互联网数据虽然总量巨大,但并非面面俱到。以住宅小区为例,一些体量较小的小区,或者一些远郊区域,可能无法在互联网上被搜索到。因此,基于互联网数据挖掘的批量评估势必在覆盖面上存在缺陷。

4以人工与计算机技术相结合的技术方法

房地产批量评估,尤其是涉税的批量评估对评估系统的要求主要有:全面覆盖所有物业、估价结果准确以及系统维护成本适中。根据前文对各方法的论述,单一方法很难实现上述要求。如标准价调整法若在大型或超大型城市中应用,将面临很高的运营成本;多元回归建模的更新维护周期较长,当市场出现快速波动时可能无法及时调整;基于大数据的数据挖掘在估价精度与覆盖面上都有所欠缺。总之,无论从技术上论证还是从实施效果来看,多种方法的有效结合是较为理想的,也是房地产批量评估技术的发展趋势。实践中各方法的结合已有普遍应用,并且各有巧妙,方法不尽相同。下面就几种简单的组合方式进行讨论。

4.1标准价调整法与大数据挖掘技术的组合大数据挖掘可以满足一些活跃小区的价格估算,因为活跃小区的挂牌房源较多,能满足算法所要求的数据量前提,而不活跃的小区则无法为算法提供足够的“原材料”,因此不适用数据挖掘的方法。这时就可以运用标准价调整法来弥补。按照标准价调整法的原理,在不活跃小区的临近或相似区域内设置一个标准房,经人工调研后设置标准房与不活跃小区价格的调整系数。这样在算法得出活跃小区价格的同时,可以利用预先设置好的系数一并计算不活跃小区的价格。此外,在算法可以计算的活跃小区的价格中,也有可能存在价格偏差。这时也可以应用标准价调整法的思路,设置活跃小区间的价格调整系数,来检验算法所得结果的合理性。这一组合的应用前提主要是看大数据挖掘的应用前提是否存在,即是否存在大量数据可供挖掘,因此适合房地产市场规模较大,“互联网+”比较发达的城市和地区。此外,在结合了大数据挖掘技术后,标准价调整法可以应用到大中型及以上城市,克服了其原有的一大弊端。

4.2多元回归模型与大数据挖掘技术的组合除了对人员的能力要求以及对样本数据的质量要求较高以外,多元回归模型最大的弱点在于迭代问题。市场不断变化,模型不可能一成不变,当市场发生变化并导致变量之间的关系也发生改变时,原有模型的价格预计精度必然下降,此时必须对模型进行重新构建。问题在于市场价格变化未必会导致变量间的关系也发生变化(或变化很小),或者当变量间关系发生变化时,人员主观上可能无法及时发现。当主观能够感受到变量间的关系出现变化时,往往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此时再进行模型的迭代就已近晚了,之前的价格估算可能已经出现了错误。大数据挖掘技术可以很好地弥补上述的缺陷。大数据挖掘不仅可以直接计算某些具体变量,任何数据内在的规律和关联都可能应用大数据挖掘的方式进行探索和发现,并且能对极为细小的数值波动进行反应。利用数据挖掘的这一特性,可以建立对变量的波动监控,当波动超过一定的预设阀值即可启动模型的迭代更新。这一组合的应用前提同样取决于大数据挖掘的应用前提,除了城市规模等情况限制外,如商业物业、工业厂房等物业市场也不适用。

4.3标准价调整法与多元回归模型的组合标准价调整法往往适用于特性相近的物业,如在一个小区中设定一个标准房,再设定标准房与其他房屋的价格修正系数。在价格更新时,求取标准房价格后,即可得到小区内所有房屋的价格。但当城市规模很大时,也就是有很多小区时,必须要求取所有小区的标准房价格,如仅以人工来评估得出的话,成本非常高。此时在求取小区标准房价格方面,采用多元回归模型的方法可以极大地减少人工和时间成本。由于标准价调整法和多元回归模型都属于以人工为主的技术方法,因此理论上的应用几乎不受限制。在结合多元回归模型后,标准价调整法也可扩展应用到大中及以上城市。从上述三个组合中可以看到,原单一技术的某些弊端可以被克服,整体技术方案的适用范围和效果可获得较大提升和改进。实际研究和应用中可能有更多种的技术组合,且并不限于本文论述的主流技术方法。多种技术组合应用是房地产批量评估技术探索和创新的主要方向。

5房地产批量评估技术的选用

无论是单一技术还是多种技术方法的结合应用,房地产批量评估技术的选用依据主要是数据状况、结果的质量状况以及运行成本。数据状况主要指数据的数量和质量。就技术方案来说,侧重点有所不同。例如在多元回归模型中,对于样本案例的参数质量要求是所有技术方案中最高的;而大数据挖掘技术则对数据的数量要求最高。现实中不太会碰到数量又多质量又好的数据状况,因此在技术选用时首先需要考虑是否可以稳定获得所需要的数据。至于结果的质量状况和运行成本,很难设定一个标准线。只能根据不同的需求目的来设定质量目标,以及根据组织的投入产出效益来选择可行的技术方案。以上海城市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开发的VISS系统的运行情况来看,其在住宅物业批量评估方案中采用了标准价调整法与大数据挖掘相结合的方法,使其系统的评估精度基本控制在正负6%的误差范围,极端误差范围为正负10%。对于上海12000多个住宅小区,其价格更新周期为每月,其数据维护人员仅8-10人,每次价格更新的工作周期仅为两周。在其新研发的办公物业批量评估方案中,更是结合了标准价调整法、多元回归模型以及大数据挖掘三种方法,使其系统的评估精度可以控制在正负10%的误差范围,极端误差范围为正负15%。对于上海3000多栋写字楼物业,可以实现3个月的价格更新周期,而数据维护人员仅3人。因此,在选用何种技术方案时,主要有四个评价因素。一是技术方案所需的数据是否可以稳定获得;二是批量评估的价格精度是否满足目标需求;三是批量评估的物业覆盖面是否完整;四是批量评估的运行维护成本企业(或组织)是否可以承受。以此为标准,运用多方法结合的思路进行技术的研发和创新才是房地产批量评估技术发展的正确道路。

6结语

第12篇

【论文关键词】 电子商务 京东商城 物流模式

【论文摘 要】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电子商务业取得蓬勃发展。传统意义上的自建配送体系,借助第三方物流企业,邮政配送体系以及网站与传统商业结合等的物流配送模式各有利弊。同时,在物流配送过程中,配送延误、服务水平差、顾客投诉率高等诸多问题也应运而生。在分析BtoC电子商务物流的配送模式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以京东商城为例,提出了提高物流配送效率的相关对策和建议。

目前,电子商务作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备受关注。2009年电子商务的行业站点数保持着高速增长,截至2009年12月底,BtoC网站数超过了9 400家,同比猛增43.79%。快速发展的电子商务固然离不开物流业的支持和发展,但我国传统物流配送业相当不规范,配送延误时有发生,顾客投诉居高不下等现象俨然已使物流成为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

一、电子商务和BtoC电子商务的涵义

电子商务(Electronic Commerce),是指运用计算机技术、网络通讯技术、自动控制技术、数据库技术和多媒体技术等,并借助Internet进行联系,有效地组织商务贸易活动,实现整个交易过程的电子化。根据交易对象的不同,可以将电子商务分为不同的类型,如BtoC,BtoB,CtoC等。其中BtoC是我国最早发展的一种电子商务模式,它是Business to Customer的简称,指企业对消费者的电子交易,即“在线零售”。它直接为最终客户提供商品,免除中间环节,可以使最终客户享受价格优惠;在网上可以面对面地同最终客户直接交流,深入了解他们的需求,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二、京东物流配送模式分析

物流配送模式一般可分为自营配送模式、第三方物流配送模式,京东商城则以前两种配送模式为主。

(一)自营配送模式

1.京东的自营物流

自营配送模式是指企业的物流配送的每个环节都由企业自己来筹划和组织管理,建立起完备的配送系统来完成企业的配送任务,包括企业的内部物流和外部物流。这种运营模式有利于企业自身的管理,并且能保证服务的质量。

京东商城在北京、上海、广州、成都这四座城市都建设了自己的物流体系,因为这些城市的顾客是京东的主要顾客,因此在这四城市建设了大型物流中心。以华东物流中心为例,京东每日能正常处理2.5万个订单,日订单极限处理能力达到5万单。而北京的货品基本都是由京东自己的配送队伍配送,一般都是当日或是次日送达。2009年京东宣布成立自己的快递公司,投资2000万元在上海成立快递公司,欲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自己的配送网络。与此同时,还在苏州、杭州、天津、深圳、南京、无锡、宁波这七个城市开通配送站。并欲在华东物流中心旁建一座比其更大的物流仓储中心来支持企业的自营配送模式。由此可见,建立自己的物流系统,依靠自身的配送队伍,是京东较为青睐的一种方式。

也正是有了京东自营配送模式的支持,京东在2010年4月正式推出了“211限时达”服务,即指即每天11点前下订单,下午送达;23点前下订单,次日上午送达。高效率的服务获得了更高的客户满意度,同时也使得京东的订单量呈上升趋势。   2.自营配送的优点与缺点

自营配送的优点表现在:

(1)保证配送服务的及时性及安全性我国的物流业起步晚,物流管理体系不完善,所以很难在众多的快递公司中找到一家服务好、效率高、收费合理这三者兼得的快递公司。而在这方面,自营配送便能做得很好。京东通过自营配送可以为顾客带去更及时的服务,来保证服务的质量,满足顾客的需求。也通过自营配送才能完成京东提出的新服务——“211限时达”服务。目前为止,大部分的顾客还是比较倾向于到货付款这种付款方式,京东商城也为其用户提供此服务。如果第三方物流来帮京东配送货物,在到货付款这方面会产生不安全因素,产生对京东不利的情况。但是由京东自己的配送队做这项服务就不会存在这些问题,能保证配送服务的安全性。

(2)保证特殊时期业务的稳定

每到国定假期,特别是春节时期,大部分快递公司都会提前放假。但假期恰恰是顾客在网上购物的一个高峰期。如果仅仅是依靠第三方物流来进行货品的配送,则会造成无法配送的窘境。而通过企业的自营配送则可以顺利地完成在特殊时期的业务,保证在此期间的业务水平的稳定。

(二)第三方物流配送模式

1.京东的外包物流

第三方物流配送模式是指企业在配送方面没有能力提供快速的、便捷的物流服务,则将部分物流配送业务或全部配送业务外包给专业的物流公司。借助这种模式企业可以节省物流成本,并且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来选择合适的第三方物流企业,灵活性较大。京东商城在自营配送到达不了的区域内,选择与当地的快递公司合作,来完成货物的配送任务。另外在配送大家电时,京东还选择与厂商进行合作,因为大家电的物流配送成本较高,假设京东自行运送则成本将高于利润。例如,从上海发到武汉的大家电,平均成本是每件400多元。

2.第三方物流配送的优点与缺点

第三方物流配送的优点表现在:

(1)减少物流成本支出

在京东建自营配送系统时,巨大的投入是必须的,但是如果交由第三方物流企业,则可以节省相关方面的费用,如仓库建设的费用、配送服务管理费等。在不同的城市,京东可以根据配送费用的高低,来选择不同的快递公司,以达到配送费用最低的结果,减少物流成本的支出。

(2)使京东回归核心业务京东商城是B2C电子商务企业,但由于物流环节的不完善,随着订单数量的增长,渐渐地物流中心的处理能力跟不上其增长的速度,由此京东的重心会放在解决物流配送上。第三方物流配送则可以帮助企业归回自己的核心业务,专注于自身的业务发展。

参考文献

[1]马海邻.电子商务仓库奥秘多[N].解放日报,2010-04-28,tech.sina.com.cn/i/2010-04-28/1707412345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