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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书记员工作总结

时间:2022-05-22 01:01:16

法院书记员工作总结

法院书记员工作总结范文1

一、自觉加强理论学习,努力提高个人素质

二、接受职位初任培训,作好就职上岗准备

通过这两次系统的培训,为我更好的投入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三、不断提高专业技能,努力适应庭审要求

书记员工作是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执行法定诉讼程序,完成审判任务,保证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等各项工作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书记员职责履行得好坏,对能否如实反映整个审判活动的情况,对案件能否准确、合法、及时地审理,起着重要的作用。书记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直接影响到法院的审判工作。同时,书记员工作也很琐碎,比较繁杂,正是基于对此的认识,我在工作中格外注意细节方面的问题,因为我知道在书记员的工作内容中一方面主要处理程序法上面的事务,任何一个案件的审理,无论在实体法上审判员处理的如何好,只要诉讼程序出了错,那就会被发回重审,而之前所做的大量工作就会白费。所以平时我比较注重对诉讼法的学习,工作中尽量做到认真、仔细,特别是对当事人的送达、期间等方面比较关注。而另一方面,书记员的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开庭时的记录工作,就我个人的工作习惯而言,每次开庭记录前,我会到审判员处翻阅案件卷宗材料,这不仅是为了再次检查诉讼材料送达的情况,确认庭前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完成,也是为了熟悉案情,了解当事双方争议的问题,让自己能在开庭记录时做到快速总结、分析,这样才能做到快、准、精的记录庭审情况。

书记员的记录工作要求首先就是打字速度快,通过虚心向法院书记员“前辈们”学习,不断进行听打训练,使打字速度从原来的每分钟50个字到每分钟70个字,基本上达到了庭审要求。其次就是对法律条文的熟悉,因本人所学专业不是法学,所以在工作中不断“恶补”相关法律知识,通过近一年的工作实践,对民事案件涉及的相关法律条文有了大体的了解和初步的掌握。一年来的不断学习,对相关法律文书也基本熟悉掌握。记得中院孙副院长在培训课上说过:“一份好的庭审记录要适当融入当事人的神态表情”,这一点在庭审笔录中我有意识去这样记了,受到了同庭法官们的赞扬与肯定。

四、注重法律知识学习,积极参与司法考试

XX法院书记官室连续几年无一人考取国家司法考试,这也是法院刘院长的一块心病,项院长更是痛心的称书记官室已成了法院的“肠梗阻”。为此,法院领导一直关注书记官室的司考情况。虽然今年参加司考的我没能通过,但是在复习迎考中掌握了一定法律原则和相关规定,对我所担任的书记员工作无疑是一种提高和促进,来年我还会再接再励、全方位复习迎战的司法考试。

五、辅助法官审判工作,参与案件审理流程

六、发挥文字写作特长,辅助模范法庭宣传

沙文法庭今年参加了全国模范法庭的评选,审案过程中法庭呈现出了无数的廉政事迹,对外展现了法官们的优秀品行,由于法官忙于审理案件,对法庭这些“闪光点”的报导自然落在本人头上,借助自己的写作特长,撰写了《平息赡养矛盾纠纷,突显审判调解魅力》、《牵手沙文中学,法制教育进学校》、《构筑清廉法庭,创建和谐社会》等多篇简报,使外界了解法庭多了一道窗口。同时积极参与法院 “六型法院”调研文章写作调研,在院杨书记带领指导下写了《学习型法院实施意见》初稿等,向调研处李主任递交了《永远震撼灵魂的记忆》、《新楼落成喜搬迁,法院干警笑开颜》等多篇简报。

七、努力做好表率,带好实习学生

2015年8月至10月,沙文法庭迎来了贵州民族学院法律系的两个大三实习学生。在学生面前,本人做事讲效率,安排有条理,积极作好了表率,“得道有先后”,凭借自己积累的一些作书记员的小经验,教会实习学生较短时间内提高打字速度、熟悉相关法律文书格式及制作,使实习学生很快掌握了庭审记录;同时我不耻下问,虚心向两位同学请教法律问题,法庭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形成了讨论案件的浓厚学习氛围。

八、团结协作,参加组织活动

本人注重与同事的团结协作,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参加了组织安排的各项活动。2015年11月参加了区妇联举办的讲演比赛,比赛前一晚通宵熬夜背熟了讲演稿件,从未上台讲演的我克服了怯场的心理,并脱稿完成了讲演,虽然没能取得名次,但这次比赛使我受益匪浅。团支部组织的活动我积极参与,11月在团支部与院党组的联谊活动上受到几位院领导讲话指导,深受刘云东院长讲话的启发,决心作一个“气态”的水。

法院书记员工作总结范文2

法院个人总结心得体会范文

通过到法院的一年学习、工作期间在领导的培养帮助、同事们的关心支持下我逐步适应了书记员的工作,完成了当一名国家公务员的角色转变。静心回顾这一年的工作生活,收获颇丰。现将我这一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思想政治学习。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和邓小平理论,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水平,提高了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处理法院问题的能力,不断增强从事法院政工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法院政工工作,同时加强个人的主观世界改造。

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际工作中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用科学理性的思维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践行“能动司法”理念。

二、加强业务学习。在我刚进入法院工作时,对书记员工作不是很了解,通过院里的培训、老书记员带领及自己的努力学习下让我很快了解到这份工作的性质及内容。书记员工作是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执行法定诉讼程序,完成审判任务,保证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等各项工作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书记员职责履行得好坏,对能否如实反映整个审判活动的情况,对案件能否准确、合法、及时地审理,起着重要的作用。书记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直接影响到法院的审判工作。同时,书记员工作也很琐碎,比较繁杂,正是基于对此的认识,我在工作中格外注意细节方面的问题,因为我知道在书记员的工作内容中一方面主要处理程序法上面的事务,任何一个案件的审理,无论在实体法上审判员处理的如何好,只要诉讼程序出了错,那就会被发回重审,而之前所做的大量工作就会白费。所以平时我比较注重对的学习,工作中尽量做到认真、仔细,特别是对当事人的送达、期间等方面比较关注,到目前没有一个案件在程序上出错。而另一方面,书记员的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开庭时的记录工作,就我个人的工作习惯而言,每次开庭记录的前一天,我会到审判员处翻阅案件卷宗材料,这不仅是为了再次检查诉讼材料送达的情况,确认庭前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完成,也是为了熟悉案情,了解当事双方争议的问题,让自己能在开庭记录时做到快速总结、分析,这样才能做到快、准、精的记录庭审情况。

三、提高自身修养。书记员的工作职责中第一条就是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而案件开庭前事务性工作会与许多当事人接触。在过去的工作中,我感受到法院在很多群众眼里是个神圣的地方,他们对法院寄予了很大的希望,希望自己的问题能在法院得到解决,同时也了解到很多群众对法律程序了解不多,在与他们的接触中有时会遇到不是很了解法律的程序或是对立情绪很重的当事人,此时,我就会耐心的给他们解释民事诉讼中相应的法律程序,热情的接待他们,告知他们享有的权利、义务。虽然我不是法官,但我作为法院的一名书记员在工作时、在面对当事人时,我代表的是法院,我的所言所行也影响到当事人对我们法院的印象,因此我认为我有责任也有义务在工作时应以较好的修养、热情的态度来面对当事人,我希望能让他们在与我们的接触中感受到法院是个能让群众信任的地方。

四、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较高的工作效率。为保证每个案件不违反程序法,那时我常常加班处理案件,通知当事人到法院领取各种。我认为书记员的工作多而繁琐,从案件的庭前准备、庭审记录到卷宗的归档均是书记员来完成,如果没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细致的工作态度、较强的工作效率就很容易出错,而一旦出错就会是违法的行为。我作为法院的工作人员更应依法办事。

在过去一年的书记员工作中我虽没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业,也没有赢得鲜花和掌声,但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做自己的工作,我可以无愧地说:我尽到了自己的职责。

关于法院个人总结心得体会

本人xxx,20xx年1月,我通过公招成为一名法院工作人员。转眼已到一年,在领导们的帮助培养和同志们的关心支持下,我逐渐适应了书记员工作。回顾一年来的工作生活,感觉收获良多。现将一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向领导、组织汇报:

一、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升理论素养。

学习是不断地汲取新信息,获得事业进步的动力,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国家公务员学习更是保持自身先进性的重要途径。来到法院后。法院浓厚的学习氛围始终深深的感染着我。我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政治学习活动,并注重自学,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学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社会知识,用先进的政治理论武装头脑,用精良的业务知识提升能力,以广博的社会知识拓展视野。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理论水平与政治素质,保证了自己在思想上和党保持一致性,强化了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二、参加初任、任职培训,作好业务储备

法院工作是专业性极强的工作,而国家对公务员也有很多要求,因此必须经过专门的学习培训。5月份,我参加了为期两周的20xx年度全市公务员初任培训,培训地点设在市委党校。经过刻苦学习,我通过了公务员初任考试,取得了《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7月份,我参加了省高院在成都组织的为期三周初任法官培训。学习了作为一名法官应该具有的技能和知识,撰写了学习心得体会。通过这两次系统的培训,为我更好的投入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三、不断提高专业技能,努力适应庭审要求

来到法院后,我被任命为民二庭书记员。书记员工作是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完成审判任务,保证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的重要环节,书记员职责履行得好坏,关系到整个案件的审理,同时书记员工作也很琐碎、繁杂。因此,我尽量做到认真仔细,认真做好排期、送达、记录、装卷等具体工作,当好审判助手。每次庭审前,我都会到审判员处翻阅案件卷宗材料,检查诉讼材料情况,确认庭前准备工作已经完成,熟悉案情,了解当事双方争议焦点,使自己在记录时能做到快、准、精的记录庭审情况。 四、辅助法官工作,参与案件调解

一年来,在民二庭审判员带领下,我积极参与了案件的调解工作,每次送到我这里来处理的案件,我都在尽可能的情况下先期进行调解,不能调解的我也会详细了解情况,以便提供给审判员作参考。具体在每一个案件的调解中,我每一次都仔细翻阅案卷材料,结合案情依据法律、事实、情理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一次调解不成功的情况下,我还会耐心地进行二次,甚至三次调解,力争和谐化解纠纷。

五、问题与不足

1、对法律条文的熟练掌握还有相当一段距离,在法律运用上理论与实践结合不太紧密,对司法工作实务还很不熟练。

2、庭审记录还是分不熟练。

法院个人总结心得体会

自工作以来,我始终坚持党的先进思想,时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认真学习党的xx大报告及精神,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努力提高理论知识和业务工作水平。在院党组和办公室党支部的正确领导下,在办公室同事的支持和帮助下,我能够及时调整好自己的心态,重新摆正自己的位置,尽快适应角色变化;同时,按照法院工作人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法律业务知识和各项综合素质,较好地完成了领导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我在思想、学习和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步。现将一年以来的各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严于律已,加强学习党的先进理论,进一步提高政治思想觉悟。 一年来,我始终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及时了解党的先进性动态,在党的xx大期间,我认真研读xx大报告,深刻领悟xx大精神,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来指导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实践。在思想上积极抵御拜金主义、一切向钱看等腐朽思想的侵蚀。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改革开放,坚信社会主义最终必然战胜资本主义,对社会主义充满必胜的信心。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加快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工作积极主动,勤奋努力,不畏艰难,尽职尽责,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二、努力学习法律及各项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在工作中,坚持一边工作一边学习。

(一)、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实质内涵,增强自己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认真学习党的xx大报告及全会精神,为建成全面小康社会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二)、努力学习工作业务知识,重点学习公文写作及公文处理和电脑操作,不断提高办公室业务工作能力。

(三)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结合自己工作实际特点,利用闲余时间,选择性地开展学习,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 三、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爱岗敬业,勤恳工作,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在法院办公室工作期间,我始终不渝地坚持平心戒燥、与人为善、踏实工作的态度,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了“四个好”,即自己份内的工作主动干好、上级机关安排的工作必须做好、领导交办的事情想法办好、同事求助的事情尽力办好:一是在主任的领导下积极做好法院各部门内部协调工作。法院办公室是法院内部的“枢纽”和对外接待的“窗口”,代表法院糸统的形象。为此,我每天坚持按时、准点上下班,认真有礼地接待各方当事人和上访群众,真正做到了“三不”即态度不燥、言语不急、法律讲解不断,使当事人来访的过程变成我们宣传法院良好形象和法律知识的过程。同时,主动协调法院内部各部门的工作,做到了及时汇报(向上级机关和领导)、及时反馈(种类情况和信息)、及时通知(各种会议和活动),为有效地促进法院以审判为主的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法院书记员工作总结范文3

7月6日下午,县法院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会议在八楼会议室召开。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xx作了总结讲话,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薛俊军主持了会议,县法院党组成员及各庭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各业务庭室负责人就上半年工作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对下半年的工作计划进行了简要汇报。县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庄峰磊就个别干警工作纪律、纪委受理举报情况、案件回访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对下步考勤、中午饮酒、着装、个别离退休人员不注意形象等提出了具体要求。最后,党组书记、院长郑xx作了总结讲话。

郑xx院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各业务庭室上半年在化解矛盾、维护公平正义、提升司法公信力所取得的成绩,各部门、干警工作尽心尽力,保持了良好的精神风貌。他指出,在当前经济下滑的形势下,老百姓对法院的期望值不断提高,班子成员团结协作,共同努力,形成劲往一处使的良好局面。每个岗位的领导干部尽心尽力,表现出良好的工作状态,不断创造出新的成绩,以高达60%的结案率完成各种考核指标。工作中老同志身先士卒,年轻同志初生牛犊不怕虎,各部门之间团结协作、排忧解难、敢于担当,下半年更要鼓足干劲、力争上游。

郑院长从当前经济发展势态、司法体制改革、法院自身三个层面分析了当前法院面临的形势及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化建设进展缓慢。执行局重点做好执行日志工作,通过执行短信平台及时将执行进程及工作进展情况短信通知当事人,让当事人了解执行工作进展;审管办要利用信息化平台精确统计数字,特别是上诉案件的统计情况要准确无误;法警队在提押犯人时应保持全程实时监控,确保任何时间都能通过电子监控了解犯人押送情况;二是极个别干警与外界人员相互串通,破坏干警之间的团结,影响法院整体工作;三是车辆使用存在疏漏,要从问题中查找管理漏洞,不断总结经验教训。

郑院长在充分肯定上半年工作的同时,对做好XX年下半年工作提出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严格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全院干警要深入学习“三严三实”的相关内容及要求,不断查找自身问题。工作中要讲规矩、守纪律、讲原则、讲大局,不断提高自身品位。领导干部要敢于担当,遇事不能相互推诿,勇于担起管理队伍职责。扎实提高办案质效,根据均衡结案度的要求,在达到半年结案60%的基础上每个季度根据收案数量进行结案预算,提高均衡结案的质量和效率。二是以信息化为引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各个庭室根据所审案件的特点在自己的领域内着力创造工作亮点,充分激发本庭室人员的创造性思维,以小点为切入点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在发挥小额诉讼“简”“ 短”“ 快”优势的同时,不断提高诉讼效率。尝试开展人民陪审员直通社区,让每一个社区都有一名陪审员,发挥司法联络员的作用。深化书记员管理,强化书记员的速录考核,实行末位淘汰制。开展裁判文书大比拼活动,各业务庭室之间选出优秀裁判文书进行比赛,评选出优秀庭室、优秀裁判文书,通过该项活动提高裁判文书质量。三是抓好“三个把握”,强化队伍建设。把握好司法体制改革的大趋势和要求,不断提高法官队伍对司法体制改革的适应能力,增强法官竞争上岗意识;把握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在百姓对法院工作满意度不断提高的同时,要形成与老百姓良性互动,坚守维护公平正义的法院文化和核心价值观,让老百姓通过法院这个平台增强对党和社会的信心;把握好自身素质的提升。每位干警要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和业务技能,深入对比塑造自身。领导干部要挖掘本部门的优秀干警,精心培养,让其成为敢于担当、遇事不推的顶梁柱。着力打造青年法官,使其成一支解难题、除杂症的精英队伍,开辟青年法官独当一面的新阵地。培养团队精神,增强团结意识,各部门之间要相互协作,共同努力,进一步精益求精,不骄傲,不自卑,扎扎实实,一步一个脚印,推动下半年工作取得更好的成绩,赢得更多的社会好评。

最后,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薛俊军作了总结。他要求,一是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各庭室之间相互学习、相互协作,取长补短,共同推进法院整体工作。各庭室负责人要不断引导本庭室人员树立正确的法院核心价值观,传递法院正能量;二是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庄组长指出的问题和存在的现象,重点抓好作风建设工作,部门负责人要大胆管理,做好带头示范作用;三是要全力做好单项争第一、全面创一流的工作,在法警工作、双拥工作、多元化化解纠纷工作达到省级标准的同时,不断推进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工作、法庭工作实现新突破;四是下半年要紧紧围绕上级考核、目标岗位责任制及十大课题继续深入推进工作进程。在当前经济下滑的新形势下,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做好案件审结和 “放水养鱼”的协调工作。各业务庭要加快审理中止、延期案件,改变积案常积不结的状态。对交办的接访案件,具体承办庭室要快速处理、及时汇报,不能推脱,妥善化解信访积案。

法院书记员工作总结范文4

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讲话中的八个“牢牢把握”的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用十七大精神和总书记的讲话统一全院干警思想,推动我院工作,为维护全县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证,促进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大讨论活动分为五个阶段。从四月中旬开始,至年底结束。

第一阶段:广泛动员,深入部署(4月17日至20日)

召开全院干警动员大会,学习市院动员会精神,传达上级文件精神,检察长做动员讲话,,对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进行全面的动员和部署,使全院干警充分认识开展大学习、大讨论的重大意义,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

第二阶段:学习培训,深化认识(4月21日至5月31日)

按照中央政法委、省委政法委和上级院规定的内容,紧紧围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总书记讲话精神,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辅导与座谈讨论相结合、理论学习与检察工作实际相结合、学习十七大精神与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相结合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的组织学习培训。

学习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学习十七大报告、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同志的主题报告,并紧密联系我院各科室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大讨论。通过大学习、大讨论,全面准确领会精神实质,做到"八个深刻领会"一是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的主题,坚定不移的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政法工作的政治方向;二是深刻领会新世纪新阶段政法工作的性质和职责,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三是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法院工作的各个方面;四是深刻领会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基本要求,为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五是深刻领会加强队伍建设的基本要求,不断提高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六是深刻领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任务;七是深刻领会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不断加强和完善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八是深刻领会省、市、县领导在全省、全市、全县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我县实现追赶跨越、富民强县宏伟目标做出贡献。

第三阶段:清理思想,查摆问题(6月1日至7月31日)

全院干警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意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出发,采取自查、互查、上下帮助查等多种形式,认真清理自己思想,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加以纠正。

第四阶段:认真整改,建章立制(8月1日至9月31日)

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整改要抓住关键、突出重点,特别是要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的问题作为整改的重点,在此基础上,制定和完善一批规章制度。

第五阶段:考核检查,总结提高(10月8日至11月底)

大学习、大讨论即将结束时,按照各级政法委和上级院的要求,各科室要对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并要写出书面的总结材料,整理好档案做好迎检工作。

为把这次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抓紧、抓好、抓落实,达到预期效果,院成立大学习、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党组书记、检察长)

副组长:*(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成员:*(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法院书记员工作总结范文5

关键词:基层医院;电子病历;手工病历;书写时间;书写质量

病历是医务人员对患者进行诊断的重要记录,也是患者的医疗健康档案。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计算机的广泛应用,电子病历应运而生,电子病历主要完成收费记账管理、信息统计等功能[1]。自2009年4月起,广东省江门市第二人民医院正式在病房推广使用电子病历系统,通过1年多来的实际应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现报告如下。

1 临床资料

选择本院40位职称同为中级的医生,以男性病例为病历书写对象;网络管理科人员担任记时员,实时记录医生书写入院记录和出院记录的时间;一名专职病历审查医生对每份病历按照统一标准进行评分,收集病历书写质量的相关数据。把上述40位医生按随机分成两组-电子组与手写组。分别使用电子病历系统与手工书写入院记录,记时员记录每位医生完成入院记录的时间,同时进行书写质量评价[2-4]。

2 结果

2.1  书写速度:对两种方法书写入院记录的用时进行统计和分析。其中,电子组书写入院记录平均总用时为15.33 min,手写组为45.2 min。电子组的书写时间明显短于手写组(P<0.01)。

2.2  书写质量:对两种方法书写入院记录的质量评分进行统计和分析。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体格检查5项及总得分电子组高于手写组,且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O.05)。

3 讨论

病历其主要由临床医师以及护理、医技等医务人员实现。他们根据问诊、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所获得的资料,经过归纳、分析、整理而完成病历。病历不仅记录病情,而且也记录医师对病情的分析、诊断、治疗、护理的过程,对预后的估计,以及各级医师查房和会诊的意见[5]。因此,病历既是病情的实际记录,也是医疗、护理质量和学术水平。电子病历是基于一个特定系统的电子化患者记录,该系统提供用户访问完整准确的数据、警示、提示和临床决策支持系统的能力[6]。其优势如下:①传送速度快:医务人员通过计算机网络可以远程存取患者病历,在几分钟甚至几秒钟内就能把数据传往需要的地方。在急诊时,电子病历中的资料可以及时地查出并显示在医师的面前;②共享性好:现在使用的常规病历有很大的封闭性。医院诊治患者的记录只保存在本医院,如果患者到其他医院就诊则需要重新进行检查,这不仅浪费了宝贵的医疗资源也使患者增加了不少必要的痛苦。而采用电子病历后,则能够克服这些不足。患者在各个医院的诊治结果可以通过医院之间的计算机网络或患者随身携带的健康卡来传输。病历的共享将给医疗带来极大的方便;③存贮容量大:由于计算机存贮技术尤其是光盘技术的进步,电子病历系统数据库的存贮容量可以是相当巨大的,而且患者随身携带的健康卡,其容量也是可观的;④使用方便:医务人员使用电子病历系统可以方便地存贮、检索和浏览病历,复制也很方便,可以方便、迅速、准确地开展各种科学研究和统计分析工作,大大减少人工收集和录入数据的工作量,极大地提高临床科研水平[7-8]。

总之,电子病历系统中的利用完全可以达到提升工作效率、降低书写强度,增强书写质量的目标。当然,在利用电子病历系统为基层医院服务的同时,应逐步完善质量控制在电子病历系统中的应用。

4 参考文献

[1] 张兆国,范可方.电子病历信息管理和临床科研应用系统开发[J].中国数字医学,2008,3(9):68.

[2] 王灿饪,赵家骛.网络时代的电子病历[J].医学信息,2004,8(2):453.

[3] 吴伟斌,载  辉,彭传薇.病历系统与手工书写入院记录的效率对比研究[J].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06,22(4):255.

[4] 潘溪柳,陈爱娟,许  恒.电子病历的质量缺陷与控制[J].实用医药杂志,2006,23(7):886.

[5] 王  莹,刘克新.我院病案管理的现状及对策[J].中国医院管理,2005,25(6):41.

[6] 陈  煦,黄  浩.电子病历系统的应用及实现技术研究[J].现代医院,2007,7(4):143.

法院书记员工作总结范文6

同志们:

建院以来,学院党委一致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始终把党建工作做为大事来抓,列为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了全院上下重视党建工作的良好氛围,逐步建立起以党建为核心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体系。党建工作取得一定成绩,受到上级党组织的肯定,XX年学院党委获《秦皇岛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院党委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党章》,进一步落实《河北省高等学校党支部工作条例》、《中共燕山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以及《中共燕山大学里仁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规范》,促进学院党建工作的深入开展,学院党委下发了[XX]12号文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对各级基层党组织开展建院以来的第三次党建工作检查。

刚才文波书记代表院党委做了详细的总结报告,既充分肯定了我们工作的成绩,又明确指出我们工作的不足,总结比较全面,分析比较透彻,要求比较具体。我们要发扬成绩,创新工作,不断把党建工作推上新台阶。同时,要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不断提升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促进我院党建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刚才几个先进典型做了经验介绍,与会同志受到很大启发,他们的好的经验值得学习,好的做法值得借鉴。

党建工作检查是加强党建的一种工作方式,党建工作检查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党的建设,推动我院党建工作上质量、上水平,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为了搞好此次党建工作检查,院党委成立了党建工作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7个检查组,各组组长由学院党委副书记和党委组织员担任。此次检查受到各系党总支、基层党支部的高度重视,各总支相应成立党建检查领导小组,并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此次党建检查我们坚持以查促改,以查促建,做到党建检查与正常党建工作相结合,党建检查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相结合。在各基层党组织和检查组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借此机会,我代表学院党委向检查组的同志们、向工作在一线的同志们表示感谢,向你们道一声:大家辛苦了!

关于加强我院党建工作,刚才文波书记已经作了部署。借此机会,我再强调三点:

1、加大党支部书记培训力度

实践证明,党支部工作的水平和质量,取决于党支部书记素质、能力和责任心。必须承认我们基层党支部工作还不够平衡,此次检查情况和发展党员材料都说明了这一点。为此,一方面我们要加强对党支部书记的考察和考核,探讨党支部书记的准入和竞争机制。另一方面我们要通过培训,不断提高党支部书记的政治理论素养、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党建工作能力。每位党支部书记、辅导员(90%以上的辅导员担任学生党支部书记)必须深入学习党章、深刻理解党章,建立党章观念,这是从事党建工作的党务工作者的必修课。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学习《河北省高等学校党支部工作条例》和学院党委制定的《发展党员工作规范》,理解《规范》的意义,明白《规范》的要求,认真按《规范》去做。今后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要实行党支部书记责任制,做到在保证发展对象思想政治觉悟和现实表现符合党员标准的同时,其入党材料一定做到严谨、规范,符合要求。杜绝大错,避免小错,消灭低级错误。适当时机,我们组织党支部书记工作研讨和交流活动,加强和促进基层党支部建设。

法院书记员工作总结范文7

一、现有干警队伍的基本状况

20*年机构改革时,县编办核定我院设置1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治处、立案室、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行政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庭(局)、研究室、法警大队、司法技术室。纪检(监察)机构设置,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现有10个中心法庭:八里河法庭、耿棚法庭、润河法庭、南照法庭、六十铺法庭、江口法庭、黄桥法庭、谢桥法庭、江店法庭、杨湖法庭。

(一)现有人数

我院实有人数161人,其中包括20*年以来提前离岗人员14人(该部分人员年龄,男性在55岁以上,女性在45岁以上,按县里规定不占编制)。目前实有在岗人数147人。

在实有在岗的147人中,有审判职务的77人,其他人员70人。

(二)编制情况

按省编办[20*]14号文件《关于分配下达全省法院系统政法专项编制的通知》,核定我院政法专项编制为157人。

实有在岗147人(不含提前离岗14人),我院空缺政法专项编制10人。

但是,根据省高院规定,我院现有在岗147人中已编入政法专项编制的仅100人,其余47人因为未办理补充手续,现登记为其他编制。

为真实反映我院干警状况和方便统计,以下以现有在岗147人为基数进行统计和分析(详见下表)。

××县人民法院干警情况统计表

(三)干警政治面貌和性别比例

现有在岗147人中,党员干警114人,团员干警15人,群众18人。分别占干警总数的77.6%、10.2%、12.2%。

男干警112人,占总人数76.2%,女干警35人,占干警总人数23.8%。

(四)年龄层次

现有在岗147人中,35周岁以下44人,36-45周岁72人,46-55周岁30人,56岁以上1人。分别占干警总数的30%、

49%、20.4%、0.6%。

(五)学历情况

现有在岗147人中,大专学历以下人数6人,占干警总人数的4.1%;大专学历人数31人,占干警总人数的21.1%;本科学历人数1*人(其中法律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仅2人,系20*年、20*年省委组织部选调应届毕业生),占干警总人数的72.8%;本科学历以上人数3人,占干警总人数的2%,均为在职学习取得学历。

(六)职级情况

现有在岗147人中,副科以上23人,实职仅17人(其中包括院长、副院长等15名副科以上法官和专职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各1人),另有6人享受副科以上待遇。科员以下人员124人,占总人数的84.4%。干警的行政职级低。

(七)法律职务

1、现有审判人员77人,其中副科以上审判人员15人(包括正、副院长4人,审委会委员兼庭长2人,庭长2人,副庭长4名,审判员3名),科员级助审员62人。

2、现有书记员43人(其中7人兼任其他职务)。

3、正式法警3人(另有4人系书记员兼任)。

4、其它审判辅助人员24人(包括专职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等司法行政人员5人,工勤人员19人)。

二、当前制约法院队伍建设科学发展的问题及原因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依法治国的不断推进,人民法院的地位和作用愈显重要。特别是近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综合国力不断增强,国家加大了对政法工作的投入,人民法院工作条件不断改善,自身建设取得了较大的发展,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但是,同时也存在着一些制约人民法院科学发展的不利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各种利益格局不断变化和调整,各种社会矛盾凸显。一方面由于当事人缺乏相关法律知识,处理事务不当产生纠纷。而当纠纷发生后,又对我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缺乏了解,选择单一的诉讼途径解决(人民调解、仲裁机制未能充分发挥作用),导致大量矛盾纠纷涌入法院,各类案件数量不断增加(我院20*年受理案件3245件,结2903件;20*年受理案件3560件,结3226件;20*年受理案件4138件,结3862件);另一方面由于退休和机构改革人员离岗,进人渠道不畅等原因,我院干警人数尤其是审判人员逐年减少。20*年以来,我院审判人员共减少20人,占现有审判人员的25.9%。人民法庭甚至出现“一人法庭”的现象。现有一线审判人员(58人),年人均受理案件72件,基层法庭审判人员每年受理案件都在百件以上。案多人少,审判力量薄弱的矛盾日益突出。

(二)人员结构不合理日益凸现

1、整体人员结构不合理。现有在岗的147人中,审判人员为77人,仅占52.3%。

2、审判人员结构不合理。现有77名审判人员中,专职审判员仅2人,没有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规定》和《中共安徽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规定“加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和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置专职委员两名左右”)。助审员62人,占80.5%。

3、法警力量严重不足。全院正式法警只有3人,仅占全体干警总人数的2%,远远低于规定配备标准,也远远不能满足司法审判工作的需要。另有4名书记员虽任命为法警,但由于年龄、编制等因素的限制,一直未能评定警衔。

4、职级结构不合理。自1997年以来的12年间,全院仅仅提拔了8名同志。现有147人中,科员以下人员124人,占总人数的84.4%,并且这部分人员大部分是年龄在35-50岁的业务骨干,由于长期没有得到提拔重用,严重挫伤了他们的积极性,还有一部分人即将退休离岗,明知进步无望,干脆安于现状,工作缺乏创新意识和主动性,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我院队伍建设的发展。

5、中层干部岗位空缺较多。一方面一大批具有较强工作能力和丰富办案经验的中青年法官长期得不到提拔重用,不能发挥其应有作用;另一方面,我院14个内设机构有8个是科员级助审员或书记员主持工作,2个机构是审判员主持工作,10个人民法庭有8个是科员级助审员主持工作。这些同志长期工作在第一线,虽然在各自工作岗位做出了一定的成绩,但长期以来,只是“临时负责”,职责不符,工作起来“名不正、言不顺”,不敢管理,加之责任与待遇不符,工作压力大,工资收入低等原因,不愿认真管理,工作上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开展。

6、没有高层次、复合型法官。目前全院本科以上学历干警虽然已达110人,但真正全日制本科毕业的仅3人,其中法律专业只有2人。大部分干警的学历是在职教育取得的第二、三学历。这些干警虽然在长期的审判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的审判工作经验,但由于对法律知识缺乏系统的学习,法学理论水平不高,整体业务能力不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案件质量的提高。

(三)基层人民法院机构建制与其所承担的职责不相适应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各项事业都取得了较大的发展,党和国家为加强政法工作,先后将政法系统的基层公安派出所、基层司法所明确为副科级建制。但是基层人民法院及其内设机构和人民法庭的建制一直处于不确定状态。有关基层人民法院及其内设机构和人民法庭的建制,仍然沿用1996年机构改革时的有关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机构改革的意见》、中共安徽省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地市县人民法院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这两个文件对基层人民法院内设机构及人民法庭的建制级别未予明确规定。各地执行不一,即使同一地区不同时期执行也不一样。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中期,我院配备的庭长、副庭长的职级直接明确为正科级、副科级。较好地激发了广大干警的工作热情,全院呈现出了积极进取、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有力地促进了法院工作的全面发展。90年代后期以来,我院配备庭长、副庭长以同时任命审判员职务来确定具体行政职级。20*年进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时,将基层人民法院作为乡科级单位对待,内设机构及人民法庭按股级对待,低于基层公安派出所和基层司法所的建制级别,我院班子成员中的副职虽然明确为正科职级干部,但同过去任命的庭长、副庭长一样,一律作为非领导职务对待。目前基层人民法院的这种机构建制和干部职级状况,对法院干警的心理情绪和实际工作产生了相当程度的消极影响。

(四)进人渠道不畅

我院从1999年以来的10年间,新进人员仅3人,其中2人是20*年和20*年组织部门从应届大学毕业生中选调的法律本科毕业生,这也是我院仅有的2个法律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另有1人是20*年从其他部门选调的具有法律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已任命为助审员)。

近年来,我院采取一系列措施鼓励干警参加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已有18人相继通过司法考试,其中书记员15名,工勤人员1名。在15名书记员中有11名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仍有4名书记员和1名工勤人员因为非政法专项编制、不符合公务员登记条件等限制,不能任命为法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这部分干警的积极性。

三、建议

1、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宗旨意识。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培养和强化干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服务大局意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真正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名与利的关系,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准,提高干警立足本职工作、服务大局、建功立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加大对人民调解、仲裁等诉讼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宣传力度,引导当事人多选择诉讼外纠纷解决方式,充分发挥等诉讼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

3、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办案能力。建立科学的教育培训体系,按照不同部门、不同工作岗位、不同层次对在职法官进行分类培训。丰富培训形式,尝试采取“法官教法官,法官带法官”的培训方式,定期组织基层法院的优秀青年法官,到上级法院学习,由资深法官做老师,采取“师傅带徒弟”方式,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同时鼓励干警参加司法考试,加大对通过司法考试干警的奖励力度,提高干警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建议上级法院取消对在职干警取得法律职务任职资格后任命法官的不适宜限制。

4、加强交流。坚持在实践中培养人才,开展轮岗锻炼和岗位练兵,培养具有多方面能力的复合型法官。

5、畅通进人渠道,不断为基层法院补充新生力量,增强发展后劲。建立畅通的人才流动机制,根据工作需要,有计划地从社会法律人才队伍中选调优秀人才,充实法官队伍。同时探索建立吸引优秀人才和留住优秀人才的机制,按照从优待警的原则,帮助干警解决实际困难,不断提高干警的待遇。

法院书记员工作总结范文8

为了切实加强和改进县直机关党的建设,进一步规范县直单位党组织设置,理顺机关党组织隶属关系,根据《中国共产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县直单位工作实际,县委决定对县直机关单位党组织设置调整如下:

一、设立党组的单位(5个)

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

二、设立党委的单位(23个)

县企业发展促进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建设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卫生局、县粮食局、县广播电视局、县煤炭局、县农机局、县市场服务中心、县供销联社、县攸州工业园管委会、县国土资源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工商局、县工业行业办、县商贸行业办

三、设立党总支的单位(17个):

县政府办、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环境保护局、县文化体育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县商务局、县委老干部局、县委党校、县房产管理局、县畜牧水产局、县开发区管委会、县邮政局、县电信局、县电力局、县公路局

四、设立党支部的单位(29个):

县编委办、县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工商联、县科协、县残联、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科学技术局、县人事局、县审计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农办、县人防办、县物价局、县统计局、县旅游局、县档案史志局、县经营管理局、县农综办、县规划局、县城市投资经营中心、县技监局、县药监局、县石油公司、县烟草局、县新华书店、县气象局

五、设立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的单位(12个):

①设立机关党委的(3个):县委机关、县政府机关、县法院机关

②设立机关党总支的(4个):县人大机关、县政协机关、县委办机关、县检察院机关

③设立机关党支部的(5个):县纪委机关、县委组织部机关、县委宣传部机关、县委政法委机关、县委统战部机关

六、关于县直单位党组织建设中的几个具体问题

1、设立党组的单位仅限于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

2、各单位党组织必须严格按照《中国共产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按期进行换届。今年,所有县直单位党组织要严格按照攸组发[2006]7号文件的要求,在年内完成换届任务。

3、县直单位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委员,一般应由本单位党员行政正、副职和纪委书记(纪检员)、党员工会主席组成。党组织换届选举结果统一由县委发文,党委(总支、支部)书记、副书记和纪委书记(副科级纪检员)届中个别调整由县委发文,其它委员届中个别调整由县委组织部发文。

县直单位下属的副科级以上二级机构党组织,按照该单位的行政隶属关系归属其主管单位党组织管理。其党组织的调整设置和换届选举结果统一由县委发文。正科级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副科级纪检员)和副科级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的届中个别调整由县委发文;正科级二级单位党组织的委员届中个别调整由县委组织部发文;副科级二级单位党组织的副书记、委员届中个别调整由其主管单位党组织发文。

4、县直单位机关党组织换届选举结果及届中书记、副书记、委员个别调整统一由县委组织部发文。党组织负责人原则上实行兼职,不与干部级别挂钩。

法院书记员工作总结范文9

谈书记员在审判中的工作流程及职责

肖文

一、书记员的基本条件

人民法院书记员是指依法在我国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中担任审判庭的记录工作并办理机关审判的其他事项的审判业务辅助人员。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四十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设书记员,担任审判庭记录工作并办理有关审判的其他事项。”这些规定,对人民法院书记员的概念、工作职责及其法律地位作了高度概括。根据这一规定,人民法院的书记员是国家司法工作人员之一,是国家审判机关——人民法院中专门以担任审判庭记录工作为主要职责并协助法官办理有关审判的其他事项的工作人员。他像法院院长、庭长、审判员、法警等人员一样是法院人员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人民法院的书记员的任职条件是较为严格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书记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 身体健康,年满18周岁;

(4) 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5) 具有大学专科的文化程度。

第四条又做了禁止性规定: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公职的;

(3)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二、书记员的工作职责

根据《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书记员工作职责有以下五个方面:

(1) 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

(2) 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3) 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

(4) 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5) 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和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及审判实践中的要求,书记员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记录工作

记录工作就是对审判庭审理案件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笔录。笔录是人民法院在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刑事、民事经济和行政诉讼案件的过程中,以文字的形式记载的如实反映诉讼活动的法律文书。制作好笔录是书记员基本的工作职责。根据笔录的适用范围可分为三大部分:一是各类案件通用的笔录,如调查笔录、勘验笔录、法庭审理笔录、合议庭评议笔录、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笔录、宣判笔录;二是部分案件中使用的笔录,如适用于刑事自诉、民事、经济纠纷和行政赔偿案件的调解笔录,适用于刑事案件和各种执行案件的搜查笔录,适用于强制执行财产案件的执行笔录和查封、扣押财产笔录;三是仅适用于特定案件的笔录,如刑事案件的送达书副本笔录、死刑案件的验明正身笔录和执行死刑笔录。书记员应当系统地了解笔录的性质、作用、特点和要求,熟悉制作各种笔录的具体方法。

(二)诉讼中的工作

诉讼,是一个案件从收案、审理、审判到执行的全过程,它完全依据程序法的具体规定进行。书记员在整个诉讼中的工作具体包括五个方面:一是收案的审查与登记工作。接到案件后,书记员应对案件的材料是否齐备、是否完整进行全面审查,经检查无误后进行收案登记,办理收案的各种手续。二是庭审的准备及庭审工作。一个案件经过收案审查之后,一旦确定审理,书记员就要依法做好开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它包括各类诉讼文书的填写和送达、张贴公告、布置法庭、宣布法庭注意事项、检查应到庭的人员是否到庭并向审判长报告;同时,在开庭审理中书记员要根据法官的部署及安排,细心做好各项工作,重点是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完整、如实地记录下来。在闭庭后,书记员还要协助法官将开庭中出现的情况和需要办理的事项一一处理好。三是裁判文书的送达及案件的移送工作。对已经依法审理作出裁判的案件,书记员应当及时地将裁判文书送达当事人;对于上诉、抗诉或者依法需要报请复核的案件,书记员要办好送交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移送手续;同时,上级人民法院的书记员要依法办好审查、接受手续。四是执行工作。对于需要执行的案件,书记员要具体办理有关执行的各种法律手续并协助执行官做好执行工作。五是诉讼文书的立卷、装订与归档工作。立卷是 从诉讼活动一开始就应当进行的,随着诉讼活动的进行,各种诉讼材料都应随时整理。诉讼活动一结束,就应当将所有诉讼材料分别装订成册并及时归档。

(三)有关审判的其他工作

在实践当中,书记员应当办理的有关审判的其他工作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文书、材料的收发工作;2.司法统计工作;3.法律文书的打印、校对工作;4.接待工作;5.协助法官起草司法文书;6.在法官指导下调处轻微的刑事纠纷和简易的民事纠纷、调查案件事实工作;7.有关领导或法官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书记员在人民法院工作中的地位

书记员在人民法院工作中的地位,是由法律加以规定的。我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四十条及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也都具体明确了书记员的地位和任务。根据这些法律规定,人民法院的书记员具有“书记员”的法定职务,依法参与办案工作的全部过程,履行法定职责、完成法定任务,从而发挥其应有的职能作用。所以,作为法院内部的一种专业人员,书记员在各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中是必不可少的。

从工作过程来看,书记员既具有依附性又有独立性。在具体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书记员必须服从法官的指挥,在法官的指导下做好审判案件的记录、文字、卷宗整理、证据保管及司法统计等诸项工作,故书记员是法院的非核心人员。但是,在职责范围内,书记员并非具有绝对的依附性,而是独立地进行司法辅助工作,并可以对法官在办案过程中执行法律等具体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可见,书记员工作也具有相对的独立性。

四、书记员在人民法院工作中的作用

书记员在人民法院工作中的作用是由书记员的工作任务所决定的。书记员的工作是人民法院业务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组成部分。其水平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审判工作的水平。

(一)书记员工作是审判各类案件的一个重要方面

每一起案件,在从立案到结案的整个诉讼活动中,有大量的工作需要书记员去做,法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所做的大量的工作,如询问证人、评议案件等等,也都需要依靠书记员的协助,通过记录工作使其变为有形材料,并以此体现整个诉讼活动的全过程。所以,从一定意义上说,没有书记员工作,也就没有审判活动。

(二)书记员工作是制作司法文书的基础和依据

司法文书是审判活动的集中反映,是审判活动的结论和文字凭证。其制作的基础和依据,就是审判法官与书记员在办案过程中形成的讯问笔录、现场勘验笔录等各种笔录。根据办案实际情况,认真做好笔录,就是必须由书记员完成的主要任务。如果笔录记录的内容不实或不准确,就会影响诉讼文书的质量。

(三)书记员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案件质量

一起案件,从受理到审结,书记员要独立或配合完成许多工作,其工作的好坏,对能否保证案件质量有直接影响。书记员制作完成的卷宗材料,往往是衡量一起案件质量如何的主要依据。通过审查各种记录和法律文书,就可以对这起案件的诉讼程序和实体处理作出相应的评价。如果一起案件在处理结果上没有错误,但卷内材料不全、记录不清或者出现错漏,使事实被误解,就会影响整个案件的质量。所以说,书记员工作直接关系、反映着办案质量。

(四)书记员工作是决定案件能否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重要条件

经过书记员制作、整理、装订起来的各类审判卷宗,多是永久性的或需要长期保存的历史档案。这些档案资料是国家的财富,不仅对国家制定法律、确定各项方针政策有重要的查考作用,而且对法院自身总结工作,尤其是再审、复查案件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如果卷内没有书记员记录或者记录不完整、字迹潦草,其他人看不清、看不懂,别人就无法了解案件,也就难以对案件的原处理结果作出正确与否的评判。可见做好书记员工作不仅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更具有长远的历史意义。

法院书记员工作总结范文10

下面,笔者结合工作实践,试就审判方式改革中书记员角色的重塑作一探讨。

人民法院的书记员,指在我国各级人民法院中担任审判庭的记录工作并办理有关审判业务的其他事项,也可以对案件的审理提出建议的司法工作人员。人民法院的书记员工作,是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专门性很强的司法业务工作。人民法院书记员的工作水平和完成情况,密切关系到审判案件的质量与办案效率。因此,在当前深化审判方式改革的过程中,书记员加紧完成对自身的重新认识,使自我言行和素质服从于新的角色,尽快适应新形势提出的要求,促进审判方式改革的顺利进行,这不仅仅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一个急需解决的实践问题。

一 对现行书记员角色的评述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四十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设书记员,担任审判庭的记录工作并办理有关审判的其他事项。”这一规定用立法的形式规定了书记员的法律地位和重要作用。但是现行书记员所扮演的角色的缺陷也是明显的:

(一)职责不清,角色模糊

《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是书记员职责的重要法律依据。书记员工作职责,一是担任审判庭的记录工作,二是办理有关审判的其他事项。然而,“办理有关审判的其他事项”却是一个比较模糊的概念,全国各地法院做法不一,有的法官认为书记员就是听法官的,叫干什么就干什么,叫怎么干就怎么干;有的法官甚至让书记员代书判决、审理报告;而有的法院书记员较少,有的法官甚至就自审自记……

当然,程序法也是书记员职责的具体的法律依据。但书记员的职责规定散见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及行政诉讼法中,关于书记员职责的规定之间没有系统性,书记员必须经过长期的实践之后才能系统地掌握其要领,而此刻一般也就是书记员升为审判员之时-不再干书记员的工作。

(二)工作被动,角色消极

长期以来,人们总认为书记员不过是抄抄写写、办办杂事,甚至认为书记员可有可无。由于别人的不重视,书记员自己工作起来也就没有热情,没有改革意识。大部分书记员认为自己是处于从属的地位,相对于法官的工作而言是一个配角,只要做好记录、送达及订卷等工作就可以了,自己不重视自己。因此,书记员就不能积极地为深化审判方式改革尽力,起到自己在审判方式改革中应有的作用。

二 审判方式改革中书记员角色的重塑

现行书记员角色的消极意义是旧的审判方式弊端的必然体现。审判方式改革,要求书记员成为一个职责明确、工作积极的角色;要求书记员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效率,当好法官的配角。

(一)明确职责,角色清晰

书记员明确自己的职责,有利于划清法官与书记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减少工作摩擦,提高工作效率。笔者认为,根据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书记员的职责为:

1.诉讼中的八项基本任务:

诉讼,是一个案件从“收案”经“审理”到“执行”的完整活动过程,是依程序法进行的。书记员诉讼中的八项基本任务为:

第一,协助审判员做好收案审查,认真办理收案的各种手续,把好诉讼的第一道关。

第二,做好开庭前的准备工作。一个案件经过收案的审查之后,一旦确定审理,书记员就要依法完成开庭前的大量事务性构成工作。这些事务性工作与开庭审理紧密联系,关系到审判案件是否合法、及时。

第三,是审判阶段的中心环节即开庭中的工作。书记员要按照审判人员的部署与安排,细心做好每一项工作。重点是将法定审判的全部活动完整、如实地记录下来。

第四,开庭后的工作。这是闭庭后诉讼活动的延续。书记要协助审判人员将开庭中出现的情况以后需要办理的事实一一处理好。

第五,做好宣判与送达工作。一个案件经过依法审理后产生的判决具有法律的严肃性,书记员应当重视宣判、送达工作。

第六,对于上诉的、抗诉的或者依法需要报核的案件,书记员要办好送交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移送手续;同时,上级人民法院的书记员要依法办好审查手续,接收手续。

第七,是诉讼中的最后程序-执行。这是较为关键的工作,书记员除了认真办理有关执行的手续外,还应当协助执行员完成任务。

第八,是诉讼文书的立卷、装订与归档工作。立卷是从诉讼活动一开始就应当进行的,随着诉讼活动的进行,各种诉讼书面材料都应随时整理。诉讼活动一结束,就应当装订与归档。至此,标志着一个案件全部诉讼活动的结束。

2.办理其他的有关诉讼的事项

这一部分与前一部分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有的事项则明显是诉讼外的工作。“其他的有关诉讼的事项”究竟包括哪些?从实践来看,书记员除完成在诉讼中的八项基本任务外,经常要办理的事项有:群众来访、来信的接待、处理;司法案件的统计;法律文书的校对;代书工作;内勤工作;协助法官起草司法文书;在法官指导下调处轻微的刑事纠纷和简易的民事纠纷,调查较为简单的案件事实。

当然,在最高人民法院没有作出关于如何理解《人民法院组织法》中书记员“办理其他的有关审判的事项”的司法解释之前,只要是法官或庭长、院长安排的有关审判事项,书记员都应当认真办理,在办理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请示。

(二)勇于革新,角色积极

由于书记员工作在法院中的从属性,其工作不可避免带来一定的被动性、消极性的后果。书记员确实首先要认识到自己是法院工作中的配角,但是更要认识到作为配角的积极意义。下面,笔者从这个角度出发,结合自己的实践,对书记员工作提出以下几点改进意见。

1.庭前准备工作的改革

庭前准备工作是人民法院在受理民事经济纠纷案件后,开庭审理前的一个诉讼过程或诉讼阶段,是为了保证开庭审理顺利进行而依法进行的一系列诉讼活动的总和。

(1)开庭前送达工作的改进

一个案件立案后,书记员就要面临种类繁多的通知及传票等送达工作,仅就笔者工作而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要送达合议庭成员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要送达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还要送达举证通知书;另外,还要送达出庭通知书(通知人)以及传票等。如果当事人多,当事人的名称、案由等事项都要重复填写,造成时间和精力的浪费。笔者经过领导同意后,把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和举证通知书合三为一,制作了一份统一的通知书,并对当事人提供证据的内容及格式作了统一规定,明确规范了对当事人提供证据的要求,达到了精简工作、提高效率的目的。

(2)预备庭制度的改革

所谓预备庭,又称庭前会议,是指在开庭前由法院召集各方当事人及其人进行某些庭前准备工作,以保证正式开庭能顺利进行的一种程序。实行预备庭既可使法官及当事人都对庭审的形式及内容有一心理上的准备,以提高庭审的质量及效率,亦可节省庭审时间。灵活运用之,可以有效克服目前庭审的某些弊病。

预备庭的主体应该包括诉讼各方当事人及其委托人。关于预备庭的主体,还应解决两个问题:一是法院应否参加预备庭;二是法官应否参加预备庭。

对于第一个问题,笔者认为回答应是认定的。鉴于我国目前当事人的经济、教育状况及律师队伍的素质状况,我们不便于照搬国外的相应的程序。因为,由法院指导当事人进行庭前准备,既可以完成必要的准备,也可借机进行一些普法工作,为以后的法庭审理提供方便,而且,我国目前的社会法律制度也使得当事人自行取得一些证据有困难,需要法院进行协助,法院对此不理,显然不合时宜。

对于第二个问题,笔者认为答案应是否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第七款规定“案情比较复杂、证据材料较多的案件,可以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该规定没有说明由谁主持证据的交换,是书记员还是主审法官抑或是合议庭的其他成员?现在我国一般都是由主审法官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然而,在国外,不论是大陆系国家确定的“准备程序法官”还是英美法系国家确定的“主事法官”,他们有一个共同的地方,那就是:作庭前准备工作的法官与审理该案的法官不是同一个人。

笔者认为,法官不应参加预备庭。这是因为:

首先,这样可以避免法官在庭前与当事人有接触,避免了法庭在庭审前对案件有过多的主观看法,容易导致法官先入为主,妨碍审判公正,而且使庭审流于形式;

其次,现代民事诉讼的一个显著的特征就是当事人诉讼地位的提高及对法官的恣意与自由裁量权的限制。限制法官恣意,在纵向关系中表现为审级的监督,在横向关系上就表现为对当事人合意的支持。易言之,及平等主体的合意在民事诉讼中对国家干涉的矫枉过正。在法庭审理前,法官介入当事人之间的证据交换等工作,显然带有一定的对当事人合意的影响,与现在民诉法的改革方向相左;

最后,预备庭的内容主要是交换证据和确定争议的焦点,是一种程序上的工作,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与法庭审理中的调查庭相区别,在预备庭中不应进行质证,核证等工作,也不应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而由法官主持预备庭,极其容易造成二者之间的混淆,在交换证据的同时对证据进行一定的调查,不符合强化庭审功能的审判方式改革的目的。

因此,笔者认为,预备庭应由书记员主持,理由如下:

第一,法院经过多年的发展,书记员基本具备了相应的素质,他们一般是高等受过法学教育的大学毕业生,对法律尤其是程序法有一定的理解,而且他们精通业务,熟悉法庭工作的程序,足以胜任这项工作;

第二,由书记员主持预备庭,可以避免前述由法官主持预备庭的弊端;

第三,预备庭并不属于程序审查,不需对证据进行核查,进行的是一些事务性的工作,由书记员主持,既可以减轻法官的工作压力,又可使法官保持尊严感,为以后的庭审铺平道路。

最后,在确定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和交换证据之后,由书记员对预备庭的内容进行总结,形成最后清单。清单内容包括诉讼各方无争议的证据(此后不再调查)、出庭证人的名单、诉讼各方在预备庭中承认的事实、要求法庭调查的证据等。此清单由各方当事人最后确认后,提交法官。

(3)庭前接纳证据制度的完善

目前,当事人在立案阶段提交的证据,立案庭会出具一个提交证据的清单给当事人,但在案件进入业务庭后至开庭前,当事人再提交证据,据笔者调查,不少法院就不再出具收据给当事人。这样不仅容易出现如果证据遗失责任不清等问题,而且也不符合1998年6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95次会议通过的法释(1998)14号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第四条“审判人员收到当事人或者其诉讼人递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的规定。笔者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尽快印制统一的接纳证据的收据,并规定由法官或者书记员对当事人在开庭前提供的证据出具收据给当事人收执并附卷,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庭前接纳证据的制度。

2.笔录工作的改善

一个书记员最重要的工作是制作笔录,尤其是庭审笔录。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兹不赘述。笔者认为,书记员要适应时代的变革,结合审判方式改革做好笔录就应该做到:

(1)必须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

笔录工作十分辛苦,所以做一个书记员要准备吃苦。因此热爱这项工作是作好笔录的前提,另外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对于书记员来说,应时时想到,我们的记录是人民法院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具体体现,它将接受历史的检验,来不得半点马虎。记录人的责任,就是将案件审理的情况如实地、全面地反映出来。

(2)必须掌握法律,熟悉案情

要当好书记员并不仅仅是能够将案件审理情况记录下来就够了,还必须掌握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书记员应当熟悉审判业务,懂得办案程序。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研案件时,经常要引用有关法律条文等。如果书记员对这些不熟悉,就很难避免记录中出现差错。

书记员必须了解案情,对担任记录的案件,应首先阅卷。对案情复杂、牵涉人数较多的应作一些摘要,掌握案件的来龙去脉以及案件中涉及到的时间、地点、人名、物名、专用名词术语及生字、生词等。这样记录起来就很方便,而且速度也快。

书记员还应了解法官的特点。每个法官问话、语言表述等各有不同,要主动向法官了解其办案的具体计划,认真阅读法官的调查、询问、提审提纲,了解法官对案件重要事实部分发问的意图,区分重点和一般,写出完整、准确的笔录。

(3)必须练好记录的基本功

首先,要加强文字修养,提高概括能力。

记录工作是一门科学。要想做好这项工作,先要记录时不失原意,不能以个人意愿任意取舍。在这个基础上,又要力求语言简练,文理通顺。书记员要有分辨说话重点和根据概括能力。在记录时,对重要情节应尽量按原话记,尽量全部记下来,对一些一般情节和重复罗嗦的部分可以在不失原意的前提下概括一下,文字精炼些。但应特别注意不失原意,如果违背了这一点,那么再精炼、再概括的文字也失去了意义。

其次,要学会电脑中文速录。

现代化的社会是信息化的社会,这个信息化的社会又是以电脑为载体的。社会的发展和审判方式改革必然要求书记员记录由笔变“机”-速录机,推广使用中文速录机已势在必行,这是法院审判记录方式抑或是工作方式的一次革命。

最高人民法院曾于一九九七年八月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在全国法院系统大力推广使用“亚伟”中文速录机,作为实现法院审判记录计算机化的理想产品。根据笔者的实践,速录机确实有以下的优点:由于采用多键并击的方式,每秒钟平均可击键2.5次,每分钟可打到200个汉字的高速度;在电脑上修改方便快捷,克服了用笔记录后在纸张上修改困难的缺点;笔录的字迹清楚美观,便于当事人和法官查阅;用速录机记录下来的的笔录等案件材料,还可以在笔录形成的同一时间上网,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为发展法院计算机综合信息管理网络的功能,提高办公、办案的现代化水平提供了必要的基础条件。

因此,书记员应该尽快掌握这一强大的现代化工具。

(4)必须拓宽知识面

社会是复杂的,由各式各样的人和事物构成,作为审判机关,法院每天都与社会上各种人打交道,审理的案件形形色色、五花八门,反映了许多社会现象。上至天文、下至地理,以及各种社会矛盾,人际关系交织在一起。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工作人员审理案件,仅凭法律专业知识是不够的,没有一定的社会生活知识,就不可能审理好案件。由于案件的审理主要是通过笔录来反映,作为书记员也同样必须具有较丰富的社会生活知识,这样才能在记录时抓住关键问题,做到准确无误,在案件中发挥重要作用;作为法院的书记员,笔者认为应紧紧跟随社会的发展潮流,认真学习一些新知识,如随着因特网的发展,电子商务也应运而生,书记员如果不及时掌握有关的知识,不要说研究其法律适用问题,连作好这些案件的庭审笔录都很困难。

法院书记员工作总结范文11

根据校党委对我院党总支关于召开党员大会请示和关于新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的批复,我们于xxxx年xx月xx日召开了党员大会。大会选举圆满成功,xx月xx日召开了新一届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了书记、副书记。

现将党员大会召开情况和选举情况、选举结果汇报如下:

一、大会听取了xx书记代表上一届党总支委员会作的工作报告和xx副书记代表上一届党总支委员会作的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报告。经大会审议,一致通过。

二、委员会委员选举情况及选举结果

大会应到党员xx名,实到党员xx名,因事、因病请假xx名。通过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委员会。

xx、xx(以上按姓氏笔划排序)x名同志当选为新一届xxx学院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当选人得票数附后)。

三、书记、副书记选举情况及选举结果

xxx学院党总支部委员会全体会议应到委员x名,实到x名。选举产生了xxx学院党总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得票情况附后)

xx同志当选为xxx学院党总支部委员会书记。

xx、xx同志(以上按校党委审批的顺序排列)当选为xxx学院党总支部委员会副书记。

以上人选,均与校党委批准的候选人一致,请予备案审批。

中国共产党xxxx大学xxx学院总支部

选举情况报告(二)

中国共产党吉安县委:

***出席中国共-产-党吉安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名单经县委批复后,我们于×月×日召开了党代表会议(或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了***(指选举单位)出席中国共-产-党吉安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现将选举情况报告如下:

***党代表会议的代表名额分配和产生办法,是根据党章和县委关于中国共-产-党吉安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确定的。出席代表会议的代表共**名。其中,各条战线的党员代表**名。

在代表会议上,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吉安县委关于中国共-产-党吉安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酝酿讨论的基础上,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22%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永和镇:采取各代表团先按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22%的差额预选办法产生正式候选人,然后党代会采取等额选举办法选举产生),选举产生了***出席中国共-产-党吉安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名。

在**名当选代表中,有各级领导干部**名,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名,占**%;各条战线的先进模范人物**名,占**%。女同志**名,占**%。少数民族**名,占**%。45岁以下的中青年**名,占**%。

特此报告,请批复。

选举情况报告(三)

中国网8月14日讯今日上午,中央外宣办就中国共产党十八大代表选举工作情况举行新闻会,中国网现场直播。

中国共产党中央高度重视十八大代表选举工作。胡锦涛总书记多次听取工作汇报并作出重要指示,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和政治局会议专门进行研究,明确了代表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政策规定。十八大代表选举工作按照履行党章、发扬民主、加强领导、选好选优,确保代表的先进性和广泛代表性的总体要求,充分借鉴***代表选举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采取了一系列重要举措,取得了圆满成功,为开好十八大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当选代表的基本情况

选举产生的十八大代表,总体上符合中国共产党中央规定的代表应具备的条件,是中国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在生产和工作中做出了显著成绩,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议事能力。代表结构与分布比较合理,实现了中国共产党中央提出的各项比例要求,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中国共产党中央提名的代表候选人分别在有关选举单位参加选举并顺利当选。

当选代表的构成主要有以下特点:

当选的十八大代表来自全国各地和各行各业,涵盖了经济、科技、国防、政法、教育、宣传、文化、卫生、体育和社会管理等各个领域。他们中,既有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又有生产和工作第一线党员;既有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和军人,又有基层干部和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还有来自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社会组织的党员。

十八大召开前,十八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对当选代表进行资格审查,确认资格有效的代表将出席党的十八大。按惯例,中国共产党中央还确定一部分已经退出领导岗位的老党员作为特邀代表出席大会。

二、代表选举工作的主要情况

中国共产党中央明确提出了十八大代表产生的原则办法,即: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遴选;规定了代表产生的程序步骤。具体工作中,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严格遵循规定程序。十八大代表选举工作认真落实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要求,把发扬党内民主贯穿代表选举工作全过程。各选举单位采取印发宣传提纲、发送手机短信、张贴致党员的公开信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十八大代表选举工作的重大意义和政策规定,组织发动广大党员包括流动党员、离退休党员参与代表人选的推荐提名。据统计,各选举单位基层党组织的参与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党员参与率达到98%。十八大代表人选推荐提名,都是从基层党支部开始,逐级酝酿、层层遴选的;从初步人选到预备人选,地方党委都要召开常委会、全委会投票确定;代表选举采取差额办法,差额选举的比例多于15%,符合中央要求。

(二)严把代表质量关,坚持以德为先、重在党性、好中选优。各选举单位坚持以德为先、重在党性,把最优秀的党员推荐为代表人选。十八大代表选举首次规定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实行差额考察,注重党员群众对代表人选的公认度。对不符合代表条件的人选及时进行了调整。省(区、市)生产和工作第一线代表中,获得过全国和省部级表彰的达到97.8%,比***时提高了2.1个百分点。

(三)突出基层一线导向,注重改善代表结构。中国共产党中央明确要求,适当增加生产和工作第一线党员代表名额,较大幅度提高工人党员代表的比例。省(区、市)等选举单位适当减少了党员领导干部名额,把新增名额用于基层一线党员。在代表选举工作中,普遍采取宣传引导、源头把关、定向推荐、确保底数等方式,推荐生产和工作第一线党员特别是工人党员作为代表人选,足额选举生产和工作第一线党员代表。十八大代表中,来自生产和工作第一线的党员增加,特别是工人党员代表数量较大幅度增加,实现了中央提出的目标要求。

法院书记员工作总结范文12

【概述】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we12345”为你整理了这篇组织开展2020度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会议简报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为坚持和完善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夯实基层党建工作,贯彻落实《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中组部发〔2019〕24号)和中共宿州学院委员会校党组字〔2019〕23号《关于印发<中共宿州学院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1月6日,体育学院党委组织开展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会议。会议由体育学院党委书记宋红军主持,校党委委员、组织部长陈啸吟和王钰现场督导,体育学院党委委员、各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委员和部分师生代表参加。

教师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书记分别从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情况、履行抓党建主业主责情况、落实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情况、完成重大任务情况、抓思想政治工作情况、推进全面治党向基层延伸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思路措施等方面进行了汇报。学院党委书记针对党支部书记述职内容,进行现场逐一点评,对党建工作中好的、创新性做法给予肯定,也对各支部存在的不足提出了建议,要求各支部丰富工作内涵,将党建与科研、学习等工作充分结合起来,共同推进,全面发展。在听取各支部述职和审阅书面材料的基础上,参会人员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按照“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对四个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打分。

陈啸吟对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工作进行了点评,充分肯定体育学院述职评议前期的准备工作,分别就各个支部书记的书面材料和口头述职给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希望各支部书记以这次述职评议会议为新起点,以更强的政治自觉、更大的工作力度、更实的工作举措,自觉履行好第一责任,努力把学院党建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学院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最后,宋红军进行了总结。他强调:体育学院2020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未来各支部要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做到理论上清醒,行动上自觉;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载体,提高学习效能,增强支部工作的科学性、操作性、实效性;要进一步增强支部的组织力、凝聚力,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

本次述职考评会议提升了党支部的凝聚力,强化了党支部书记的职责,推进体育学院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

撰稿:体育学院 审核:宋红军 编辑:杨茂华 编号:210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