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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一岗双责履职报告

时间:2022-03-06 13:41:37

企业一岗双责履职报告

企业一岗双责履职报告范文1

 

关键词:劳动合同 合同管理 劳动合同制度

企业劳动合同的管理是一种指挥、监督、协调和控制的活动,其目的在于通过管理,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有利于劳动合同制度的正常运行,有效发挥劳动合同制度激励机制作用,从而调动职工积极性,促进企业深化改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1劳动合同的含义

    在现代社会中,劳动关系通常以劳动合同来确立。签订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具体方式。所谓劳动合同,就是职工与企业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企业和职工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凭证。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劳动合同这一概念。

    (1)企业和职工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是一种法律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就成为规范双方当事人劳动权力和义务的依据,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双方当事人都必须认真履行,否则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劳动合同的主体是职工和企业双方。作为劳动合同关系当事人一方的劳动者,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即必须达到法定的最低劳动年龄。同时还必须具备企业根据工作需要规定的资格条件,才有可能成为劳动合同的一方。作为劳动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企业,必须是依法设立的企业。

    (3)劳动合同作为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其主要内容是职工与企业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职工为企业承担一定的工作,按企业的要求,完成劳动任务,并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企业为职工提供一定的工作条件和符合国家法定标准的安全卫生环境,付给职工相应的报酬,保障职工享有法定合同规定的各项政治经济待遇。

2劳动行政部门对劳动合同管理的作用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是法律规定的统一管理劳动合同的机关,在劳动合同管理中占有重要地位,起着主导作用。

    (1)统一管理企业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情况。各级劳动行政部门通过经常性的了解情况和定期分析检查,掌握企业劳动合同订立和履行的全面情况,培训企业劳动合同管理人员,完善企业劳动合同的管理制度,自上而下地形成完整的劳动合同管理网络,并通过与企业建立广泛的联系,帮助和指导企业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

    (2)广泛宣传劳动合同法规,进行劳动合同法制教育,是企业劳动合同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应当拟定企业劳动合同法制宣传教育计划,结合贯彻劳动合同法规组织实施。通过举办学习班、研讨班、培训班,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文流信息,分析案例,组织劳动合同法规知识竞赛等,大力宜传劳动合同法规知识,增强广大职工的劳动合同法律意识和观念,增强执行劳动合同的自觉性。

    (3)进行企业劳动合同鉴证。劳动合同鉴证是劳动行政部门对劳动合同实施行政管理的有效手段,是一项监督服务措施。企业劳动合同订立后,对于当事人申请劳动合同鉴证的,劳动合同签订地或履行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负责进行鉴证。

(4)查处违法劳动合同。对于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劳动合同,由劳动行政部门负责依法查处。劳动行政部门在检查劳动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时,对于发现或告知的违法劳动合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给予违法者以警告、罚款,提请工商行政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对有关责任人员可提请其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要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建立健全企业劳动合同的管理制度

    企业劳动合同的管理,除了劳动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外,企业的管理也是非常重要的。因此,企业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的工作。

    (1)建立企业内部劳动合同管理机制。企业内部劳动合同管理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所要求的。企业建立劳动合同管理机制,主要应做好3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有管理机构,从企业制度上保证劳动合同的管理;二是要有专人管理,明确职责,各司其职;三是要有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使企业对劳动合同的管理有章可循。

    (2)健全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企业劳动合同管理的内容一般应包括:招聘、用人的条件和标准,岗位责任或岗位说明书,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的条件,劳动合同履行情况的考评奖惩制度,企业内部劳动合同档案制度,劳动合同统计报告制度,劳动纠纷调解制度等。

    (3)配合劳动行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做好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企业作为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后,除了按职责范围对劳动合同进行管理外,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合同的鉴证,合同法制教育,劳动争议处理,合同履行情况的检查以及合同统计报告方面,要积极主动配合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做好管理工作,接受各级劳动行政部门的管理指导,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企业一岗双责履职报告范文2

第一条 为了规范集体协商和签订、履行集体合同的行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与职工一方就劳动关系有关事项进行集体协商和签订、履行集体合同,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的集体协商,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就劳动关系有关事项进行平等协商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的集体合同,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就劳动关系有关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四条 企业与职工一方应当建立集体协商机制,就劳动关系有关事项进行集体协商。

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就劳动关系有关事项进行集体协商和签订、履行集体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平等、相互尊重、诚实守信、兼顾双方合法利益的原则。

第五条 市和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就劳动关系有关事项进行集体协商和签订、履行集体合同进行监督。

第二章 集体协商

第六条 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就劳动关系有关事项进行集体协商,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的程序产生各自的协商代表和首席代表。协商代表具体人数由双方协商确定,但每方协商代表人数不得少于三人,企业一方的协商代表不得多于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

第七条 已经建立工会的企业,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由本企业工会选派,建立女职工委员会的,应当有女性协商代表。首席代表由工会主要负责人担任。

尚未建立工会的企业,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由上级工会指导职工民主推荐,并经本企业半数以上职工同意,首席代表由协商代表民主推荐产生。

企业一方的协商代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指派,首席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书面委托的人担任。

集体协商双方根据实际需要可以聘请本企业以外的专业人员担任本方协商代表,但其人数不得超过本方协商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一。

集体协商双方可以更换本方的协商代表。更换协商代表,应当遵守本条例规定的代表产生程序。

第八条 协商代表履行代表职责的期限,由被代表方确定,但最长至集体合同期满时为止;因集体协商达不成一致或者未能签订集体合同的,协商代表履行代表职责的期限为自担任协商代表起六个月。

第九条 协商代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参加集体协商;(二)搜集与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三)听取本方人员的意见,回答本方人员的询问;

(四)参加集体协商争议的处理;(五)其他需要履行的集体协商职责。

第十条 本企业产生的协商代表在工作时间内参加集体协商,以及在履职期限内利用不超过三个工作日的工作时间,从事搜集与集体协商有关资料等活动,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工资及各项福利不受影响。

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职责期间,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得变更其工作岗位。

第十一条 协商代表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

(二)保守在集体协商过程中知悉的企业的商业秘密;

(三)遵守集体协商双方约定的纪律,不散布协商过程中不宜外传的信息。

第十二条 企业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下列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与本企业职工一方进行集体协商后确定:

(一)劳动报酬;

(二)工作时间;

(三)休息休假;

(四)劳动安全卫生;

(五)保险福利;

(六)职工培训;

(七)劳动纪律;

(八)劳动定额;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企业应当就职工工资水平、工资调整机制与本企业职工一方进行集体协商。

企业职工一方可以就涉及职工利益的事项要求企业与其进行集体协商。

第十三条 集体协商双方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对方以书面形式提出进行集体协商的建议。另一方在收到集体协商建议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应当给予书面答复,拒绝集体协商的,应当有正当的理由。

集体协商的任何一方因下列事项向对方提出集体协商建议的,另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拖延:

(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二)劳动纠纷导致群体性停工、上访的;

(三)生产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或者职业危害的。

第十四条 已经建立工会的企业,由工会代表职工向企业一方提出集体协商;企业一方建议开展集体协商的,应当向本企业工会提出。

尚未建立工会的企业,由上级工会指导职工推举的代表向企业一方提出集体协商;企业一方建议开展集体协商的,可以向本企业职工直接提出,也可以向上级工会提出。

第十五条 集体协商双方在正式协商前应当进行下列准备工作:

(一)自双方同意集体协商之日起十五日内产生协商代表,并书面告知对方;

(二)协商确定集体协商的时间、地点;

(三)搜集与本次集体协商议题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四)听取各有关方面对本次集体协商的意见和建议;

(五)了解与集体协商议题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

(六)草拟集体协商议题的解决方案;

(七)其他需要准备的工作。

第十六条 集体协商会议由协商双方首席代表共同主持。提出协商议题的一方应当就议题的具体内容以及解决方案作出说明。

集体协商会议应当做好会议记录,协商双方首席代表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协商双方可以就与协商议题相关的事项,要求对方提供相应的资料和说明。

第十七条 上级工会组织应当指导职工一方与企业进行集体协商,必要时可以派员观察职工一方与企业的集体协商活动。

第十八条 企业合并、分立、重组的,合并、分立、重组后的企业应当就集体合同继续履行事宜,与职工一方进行集体协商。协商一致的,原集体合同可以继续履行;协商不一致的,企业与职工一方应当就与劳动关系有关的事项重新进行集体协商。

第十九条 在进行集体协商期间,企业及其职工应当维护本企业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不得采取任何影响生产、工作秩序或者社会稳定的行为。

第三章 集体合同

第二十条 以签订集体合同为目的的集体协商,协商一致的,应当形成集体合同草案,经协商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后,作为草案的正式文本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就集体协商的情况和集体合同草案的内容应当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作出说明。

集体合同草案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方获通过。

第二十一条 集体合同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后,由职工一方的首席代表将讨论通过的情况书面告知企业一方。企业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十日内,负责将集体合同报送市或者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企业报送集体合同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由协商双方首席代表签署的集体合同文本;

(二)协商双方及其代表的基本情况;

(三)集体协商过程的情况说明;

(四)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草案情况的报告。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第二十二条 企业与职工一方经集体协商,可以就工资调整机制、劳动安全或者女职工权益保护等专项内容签订专项集体合同。

第二十三条 集体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国家和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企业与职工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或者企业规章制度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第四章 行业性和区域性集体合同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的工会组织,可以选派代表与企业方面代表进行集体协商,签订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区域性集体合同。

第二十五条 下列涉及本行业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可以进行行业性集体协商:

(一)本行业的最低工资标准;(二)本行业工资调整的最低幅度;

(三)本行业同类工种的定额标准;

(四)本行业各工种、岗位的劳动安全和卫生标准;

(五)本行业各工种、岗位的职工培训制度;

(六)其他需要进行行业性集体协商的事项。

第二十六条 行业性集体合同草案应当取得本行业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认可。

行业性集体合同草案应当经认可该草案的企业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方获通过。

第二十七条 下列涉及本区域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可以进行区域性集体协商:

(一)本区域的最低工资标准;(二)本区域工资调整的最低幅度;

(三)其他需要进行区域性集体协商的事项。

第二十八条 区域性集体合同草案应当取得本区域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认可。

区域性集体合同草案应当经本区域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认可该草案的企业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方获通过。

第二十九条 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由企业方面代表或者工会组织负责将集体合同以及相关材料报送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报送的集体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第三十条 依法订立的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认可该集体合同的企业及其职工具有约束力,企业与其职工签订的集体合同及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约定的标准。

第五章 争议的处理

第三十一条 本市建立由政府有关部门、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

第三十二条 职工一方或者企业一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或者拖延另一方的集体协商要求,或者双方在集体协商过程中不能达成一致或者签订集体合同的,集体协商的任何一方可以提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协调处理。集体协商双方未提请协商处理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也可以进行协调处理。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时,可以会同同级工会或者企业方面代表共同处理。

第三十三条 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职工一方与企业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均可以提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协调处理。

第三十四条 企业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企业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有处理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无正当理由调整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工作岗位的,经协商代表本人提出,企业应当恢复其原工作岗位。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拒绝或者拖延集体协商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改正。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企业分支机构经企业法定代表人同意,与本分支机构的职工就劳动关系有关事项进行集体协商和签订、履行集体合同的,依照本条例执行。

企业一岗双责履职报告范文3

关键词:责任制;反腐机制;法治;企业领导

一、在国有企业内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必要性

(一)是坚强我国企业内反腐机制有效运作的基础

现在越来越多的国企领导干部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建立,可以有效预防腐败的发生。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就必须建立反腐败工作领导体制,这有利于各级领导干部勇敢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无论是从思想上、还是行动上都会自觉地加入到廉洁从业、拒腐防变的队伍中去,这有利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真正全面落实。

(二)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利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与法制轨道结合

从根本上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与法制轨道的结合,首先是加强反腐倡廉教育,随着领导干部和职工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认识的提高,有利于后期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其次是针对工作中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时查找漏洞并采取有力措施,以“惩防并举”的形式,逐步增强干部职工对反腐败工作的信心,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发展,确保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

二、当前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个别单位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工作不力;少数项目部对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关系处理得不好,落实不到位,尚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

(二)党风廉政责任制督导落实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需要进一步做实、做细,考核执行力度需要加强。

(三)党风廉政教育创意不足,形式单一,内容缺乏生动性和鲜活性,针对性不强。

三、推进企业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的建议

(一)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当好廉洁从业表率。企业党政主管领导要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公司及项目两级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切实做好廉洁从业表率;企业班子领导要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有关个人事项要认真填写并及时上报;确保企业班子成员在抓好自身廉政建设的同时,也抓好分管领域的廉政建设,教育好干部。

(二)健全党内民主,提升班子集体科学治企能力。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在重大问题的决策上,要通过集体研究进行决策,主管领导要做到事先沟通思想,广泛听取班子成员意见,坚持酝酿不充分的不上会,讨论不充分的不集中,保证企业决策科学与整体合力的有效发挥。

(三)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把强化干部队伍、充实优化人才队伍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战略目标,全面加强队伍的培养和考核,严格干部的选拔任用。优化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管理办法。加大对各类人员的考核力度,并将考核结果与干部绩效、选聘任用相挂钩。

(四)坚决纠正损害职工群众利益的行为。加强领导干部学习教育、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查摆自身问题、开展批评和整改落实等活动,重点聚焦“”问题,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密切干群关系。建立和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对企业的重大改革、经营发展目标、集体合同履行、业务招待开支、事关职工切身利益等事项全部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依法落实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五)以制度的形式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强化主体的自觉性。

第一,明确党政主管、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目标要求和主要措施。同时,对党群部门、行政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关键岗位“一岗双责”进行界定,纳入企业生产经营责任制,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上予以保证。

第二,实行定期检查制度。以基层单位领导班子为对象,以党政主管领导为重点,对重大决策执行、生产经营管理、维护职工群众权益、支持纪委办案、干部作风建设等方面工作进行检查,对主体责任移位的问题,形成标本兼治的解决方案。

第三,实行业绩评价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履职报告要面向全体员工,广泛接受职工群众对落实“一岗双责”的监督。党政主管领导述职述廉报告要接受上级纪委审议,由上级纪委采用民意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准确掌握党政主管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的客观评价。

(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

大力宣传廉洁从业教育的重要性,提高廉洁自律的意识。各级纪委要适应反腐新形势,创新工作新思路。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机关政治学习、支部大会、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月等形式组织员工学习国家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形势、各种党纪法规,并大力开展警示教育,提高大家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认识,教育他们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综上所述,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企业内进行党政建设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执行的意义也是非常重大的。企业的各级领导和干部,要起到带头表率作用,积极、负责的将党风廉政建设贯彻执行到底,作为反腐倡廉的重点工作进行开展,从根本上抓好企业的党政工作,保证企业运行的清廉政治环境,促进企业的健康、稳定的发展。

参考文献:

企业一岗双责履职报告范文4

第一条 为了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_________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_________业局的工作实际和行业特点,经双方代表平等协商一致,特制订本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的主体是_________电业局和该企业的全体职工。_________电业局(以下简称企业)由该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该企业的全体职工由_________电业工会(以下简称工会)主席代表,签订本合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更换和工会组织的换届,不影响本合同的执行。

第三条 本合同草案应提交_________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签订。

第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同等约束力,双方应自觉依据合同的原则和内容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企业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本合同和职工个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尊重并支持工会的工作,企业在制定各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提前征求工会意见,企业在研究有关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时工会主席和女职工代表应当参加或列席会议,以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是企业全体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工会有义务指导和帮助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教育职工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动员和引导职工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协调劳动关系,妥善处理劳动关系,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使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水平不断提高。

第二章 企业用工

第五条 _________的企业用工制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_________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人事劳动管理制度为依据。

第六条 企业应以劳动合同的形式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的标准文本由企业负责制作和提供,劳动合同标准文本的内容应符合本合同的规定。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有工会代表或职工代表在场。

第七条 订立、变更和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企业在制定和修改个人劳动合同标准文本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应事先听取工会意见,征得工会同意。

第三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八条 根据劳社部发[XX]8号文件《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精神,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的天数和工作时间调整为20.92天和167.4小时,即执行国家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40小时,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九条 工作时间具体按《_________电力集团公司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实施意见》执行。如在本合同期限内国家或有关部门对工作时间的规定进行调整,按新规定执行。

第十条 企业和工会要合理组织和安排生产与职工休息,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工会要主动协助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充分挖掘人员潜力,教育职工增强主人翁责任感,保质保量的完成企业分配的工作任务。企业行政积极推广和采用新工艺、新技术与现代化管理手段,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劳动生产率。工会要积极引导职工学习新科技、新技术,作合格的劳动者,不断提高劳动技能。如企业确因生产或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经与职工及所在基层工会组织协商同意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的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十一条 一次性加班或长期加班,以及在工休、节假日大范围加班时,必须征得工会的同意。但在加班后应安排同等时间的补休或按《劳动法》规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二条 企业执行政府法定种类节假日制度,执行国家规定的带薪年休假制度。

第四章 劳动报酬

第十三条 企业所有职工的劳动报酬按照_________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资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效益工资可依据企业经济效益的变化而增减,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四条 职工在法定休假、婚丧假期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企业应依法支付工资。

第十五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克扣和拖欠职工工资。

第五章 保险与福利

第十六条 企业应为职工提供集体福利设施(如办好职工食堂、医疗、托幼、单身宿舍、浴室及文体活动阵地等设施)。

第十七条 企业在经济效益较好,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逐年改善和增加职工的福利待遇。

第十八条 工会参与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和其它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企业每年应将福利基金提取的总数及使用情况向工会通报。

第十九条 企业要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关于建立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法律法规,为职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法定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统筹,按时足额为职工交纳各项统筹基金,免除职工的后顾之忧。并按年度将缴纳情况向职代会报告。

工会协助企业做好各项劳动保险工作,企业要支持工会举办各种补充保险及互助互济活动。

第二十条 企业在职工因工负伤、因工致残、因工死亡;以及因患职业病和在疗养、治疗、残废、死亡时,企业应按劳动保险、福利政策的规定支付费用和给予相应的待遇。

第六章 劳动保护与职业卫生

第二十一条 企业应严格执行政府有关劳动安全卫生和劳动安全保护的法规和条例,建立健全本企业的劳动安全卫生防护制度,保证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不断改善和提高职工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防止、消除职业病和职业危害。

企业负责加强和改善劳动安全技术工作和劳动保护特殊工种保护工作,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防止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第二十二条 工会应支持企业加强劳动保护管理,配合企业检查、监督劳动保护和安全卫生情况。

第二十三条 企业应按照电力行业有关规定和工种岗位需要,为职工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其他物品。

第二十四条 每年冬、夏两季,企业负责采取防寒保暖、防暑降温措施。

第二十五条 企业应严格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加强女职工四期保护和特殊保护工作,确保女职工身体健康。

第二十六条 企业应对女工及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等损坏职工身体健康的岗位的职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体检的费用由企业支付,体检由企业行政组织实施或委托工会进行 。

第二十七条 工会支持企业教育职工遵守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配合企业教育和组织职工接受安全技术培训管理。

第七章 职业培训

第二十八条 企业应坚持职业培训制度,按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制定职业培训计划。企业负责职工上岗和转岗的技术培训,在岗期间定期进行业务技能培训。企业必须向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提供专门培训,使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方可上岗。培训期间的工资、工时、奖金、福利等待遇按企业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工会应开展对职工的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要协助企业对职工进行科学文化、业务技术的培训,开展技术练兵活动和竞赛活动,鼓励职工自学成才,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

第八章 纪律与奖惩

第三十条 企业依据《劳动法》等法律法规,清理、整顿企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标准,建立、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企业制定和修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征求工会意见,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职工遵守劳动纪律,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成绩显着的,或者职工违反劳动纪律,经批评教育不改的,企业依照或参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和惩处。

第三十一条 对于模范执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在完成年度方针目标生产和工作任务、产品开展、技术改造提高质量和提高劳动生产等方面作出贡献的职工,企业应给予荣誉奖励和相应的物质奖励。

对职工记功、记大功、晋级和配发奖金,由工会提出建议并会同企业研究决定;

拟对职工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由工会提出建议并与企业协商后,向上级工会推荐。

评定职工奖励的工作应在每年年底前进行,如实际情况需要,亦可及时评定。配发奖金每年宜进行一次,个别确有突出贡献而需作特殊处理的除外。

第三十二条 对违反规章制度,造成一定后果的职工,可根据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视情况轻重,可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等行政处分及经济处罚。

企业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由企业行政会议讨论并征求工会意见,在听取职工本人申辨后决定。

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犯有重大过错的职工作开除决定时,应符合下列程序:

1、企业行政提出处理意见;

2、征求工会意见;

3、须由企业行政会议或者专门小组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4、开除职工须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决定;

5、书面通知职工本人。

第九章 监督检查及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三条 为确保本合同的全面执行,企业和工会职工代表应按人数对等的原则联合组成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小组,对合同执行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通过检查,及时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同时接受上级劳动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四条 合同期限届满,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报告合同执行情况,并写出书面总结;由工会组织职工代表并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考核。

第三十五条 在合同履行当中如发生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安全卫生等方面的问题,一方提议,并征得对方同意,可随时召开会议进行协商谈判,达成一致协议后实施。

第三十六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议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处理。

第十章 合同履行及变更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自正式订立之日起,履行期为3年。时间由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均应严格遵守,认真履行,非因法定事由或双方协商同意,不得予以修改或者变更。

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经双方协商谈判签订新合同。新合同未签订生效前,本合同有效期继续顺延二个月,新生合同的生效日期与前合同的终止日期应吻合。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有特殊情况时双方都有提出修改本合同条款要求的权利。

修改合同的过程应按平等协商的程序进行,修改后的条款,其执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未予明文规定的事项,应依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法律、法规亦无明文规定的,须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四十条 双方履行合同如有一方违反合同所规定的条款,按国家和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企业一岗双责履职报告范文5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人: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

鉴于甲乙双方即将建立劳动关系,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郑重声明如下:

甲方声明如下:

1、甲方为依法登记的、具备合法用工主体资格的用人单位,拥有独立的财产,能独立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甲方已将乙方的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向乙方作了告知,乙方确认已经被明确告知以上内容,并且已经详细知道被告知内容的明确含义。

3、甲方已将现行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以及岗位职责、工作流程等管理文件向乙方作了告知,乙方确认已经被明确告知以上内容,并且已经详细知道被告知内容的明确含义。

乙方声明如下:

1、乙方在年龄、性别、身体状况、身份等方面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者必须具备的条件以及本岗位劳动者必须具备的条件。

2、乙方确保其向甲方提供的与建立劳动关系有关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学历证、简历)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

3、乙方保证其签订本合同时无不适合本工作岗位的疾病,并且也没有传染病病原携带者未治愈或者存在传染可能性的情况。

4、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时与其他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也不存在竞业限制等其他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关系,

5、乙方保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

6、乙方有违反声明1-4条之一的视为乙方以欺诈手段订立本合同,一经发现,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此支付的招聘费、培训费、仲裁诉讼费、律师费),乙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劳动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情况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情况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最高学历:_________

最高学历毕业院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或者其他有效证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至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完成时失效。

双方确定本合同生效日为甲方依据本合同用工起始日,乙方应于合同生效当日到甲方上岗,否则甲方有权按照相关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予以处理。

三、工作任务

第四条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为:。

第五条确定工作任务完成的标准: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标准全部达到时/其中一项达到时(选择适用)视为工作任务完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六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安排,从事__________岗位工作。工作内容详见合同附件1《岗位说明书》,乙方应根据岗位职责和 工作要求等内容开展工作,如不能达到相应的岗位工作要求,视为乙方不能胜任该工作岗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接受培训或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并相应变更本劳动合 同。

第七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有权临时安排乙方从事其他岗位工作(不超过3个月内或双方商定的期限),但甲方需在期限届满后或临时 工作结束后及时将乙方调整回原来岗位工作。乙方承诺同意并服从甲方的临时工作安排。乙方从事甲方临时安排的工作期间的报酬按原岗位/临时岗位(选择适用) 标准执行。

第八条根据岗位工作特点,乙方的工作地点为:基本工作地点和其他完成工作必须的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九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第___种工时制。

1、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

2、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3、执行不定时工作制。

第十条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各工时制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十一条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的,乙方应服从甲方统一安排,甲方按规定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的报酬。乙方主动加班须按照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报批,否则不视为加班。

第十二条甲方在下列节假日安排职工休假:

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节假日及婚假、丧假、产假等。

六、劳动报酬

第十三条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后,有权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甲方以货币形式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但乙方因私请假期间,甲方不支付工资。

第十四条乙方适用以下第种工资计发方式:

a.基本工资制:乙方的月基本工资为:__________元。

b.岗位工资制:乙方的月岗位工资为:__________元。

c.计件工资制:乙方的劳动定额为__________,计件单价为__________.

d.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制:乙方的月基本工资为:__________元,甲方依据绩效工资考核结果确定乙方每月的绩效工资。

e.其他工资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甲方每月______日左右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最晚不超过当月月底。

第十六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工资可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出勤情况、工作岗位的变更以及其他甲方薪酬管理制度中规定的情形作相应变动。

七、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条甲方按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事宜。/因乙方不愿甲方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甲方将应缴社会保险费加入乙方工资由其自行缴纳。(选择适用)

第十八条乙方应将办理社会保险必需的资料及时交付甲方,因乙方原因致使社会保险不能及时缴纳的,由乙方承担相应后果……

第十九条乙方按甲方规章制度中确定的标准享受福利待遇。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二十条甲方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操作规程、工作流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对岗位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

第二十一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根据岗位实际情况及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应严格按要求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二条甲方根据自身特点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乙方职业道德水准和职业技能。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九、保密协议

第二十三条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因乙方泄密给甲方造成损 失的,乙方愿承担一切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以及因商业秘密泄漏造成业务量减少,经营困难等状况形成的其他损失)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履行期内,乙方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否则甲方有权按照劳 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三款规定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损失赔偿额相当于乙方因上述行为取得的收入或者甲方因上述行为造成的损失(包括预期利润 损失)

(选择适用)乙方不论何种原因离职,离职后两年内不得到与甲方同行业企业就职或自办与甲方同行业企业,在竞业限制期间甲方每月支付乙方补偿金元。乙方违反此条约定应退还甲方支付的补偿金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就保密和竞业限制有其他协议的,应同时遵守该协议。

十、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六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第二十七条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本劳动合同,均应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1.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完成。

2.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因客观事实无法完成。

3.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4.乙方死亡、失踪,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5.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6.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1.向甲方指定的人交接工作;

2.完好归还其占有的甲方的办公用品、文件、设备等有形或无形资产;

3.向甲方完整移交载有甲方信息的任何载体;

4.协助甲方清理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

5.完成甲方规定的离职程序,办理有关离职手续;

6.其他事务:。

第三十条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甲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1.为乙方办理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手续。

2.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5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非因甲方原因未能及时办理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3.如乙方要求,甲方如实出具乙方在职期间的工作履历或绩效证明。

第三十一条涉及本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如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则在乙方按规章制度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并完成本合同第三十条约定的工作后支付。

十一、违约责任

第三十三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四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效的,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招聘费用、培训费用和其他相关费 用)第三十五条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未按时到甲方参加工作构成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乙方承担元的违约金。甲方因自身原因未能安排乙方参加工作 构成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甲方承担元的违约金。如之后双方实际建立了劳动关系,则本条约定的解约权和违约金请求权自然丧失。

十二、其他

第三十六条乙方在本合同中所填的现住址、户籍所在地为乙方的送达地址,甲方的相关文件送达至上述任一地址及视为送达乙方。上述地址和联系方式如有变动,乙方应于变动后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没有变动。

第三十七条甲方的规章制度及其他管理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岗位职责、安全准则等)均属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内容具有相同效力。

第三十八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提交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在申请调解后15日内双方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任一方可向企业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不影响合同约定的离职手续办理、保密或竞业限制等后合同义务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第四十条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确定。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于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成立。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本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书使用说明

一、本劳动合同书适用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所用。

二、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本劳动合同前,应将“甲方声明”中所列的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以及劳动者要 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向劳动者书面明确告知,并且将用人单位现行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以及岗位职责、工作流程等管理文件向劳动者书面明确告知。

三、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本劳动合同前,应要求劳动者书面提供并认真查验核实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包括年龄、学历、籍贯、身体状况、从业经历等,重点查 证劳动者是否有违反“乙方声明”前4条内容的情况。从而既避免招用国家限制就业的人员,如童工,又避免招用不符合用人单位录用条件的人员;即使劳动者提供 虚假信息通过核查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发现后也可以欺诈为由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四、本合同书第二条“乙方情况”,用人单位应要求劳动者如实填写。一是当发现实际情况与填写内容不一致时,可以以欺诈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合同;二是与第三十七条相对应,当发生与劳动者无法沟通情况时,可以将法律文书送达到填写的地址而达到通知目的。

五、如用人单位是在用工之后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则应将本合同书第三条劳动合同生效日期填写为实际用工起始日期。

六、本劳动合同书第四条工作任务的填写可以适当宽泛、概括。

七、本劳动合同书第五条“确定工作任务完成的标准”应明确具体,以便用人单位能合法准确地依据此条款终止劳动合同。

八、本劳动合同书第六条应准确填写乙方的“岗位”,并将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明确具体地写进《岗位说明书》。

九、本劳动合同书第九条甲方安排的工时制的详细内容应在规章制度中予以明确。

十、本劳动合同书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中的加班管理和休假管理应在规章制度中予以明确。

十一、本劳动合同书第十四条工资计发方式,用人单位应在薪酬管理制度中予以明确详细内容。

十二、本劳动合同书第十八条“因乙方不愿甲方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甲方将应缴社会保险费加入乙方工资由其自行缴纳”是违反国家社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的。国家社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单位从工资中代扣劳动者应缴部分,然后和单位应缴部分一起缴纳到社会保险管理 机关。此条约定目的在于如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未与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返还加入其工资中的社会保险费。

企业一岗双责履职报告范文6

一、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确保思想认识到位

1、高位推动。我县把重点建设项目推行双公示制,作为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一项重要举措,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县纪委及时向县委常委会专题汇报了市动员大会精神,双公示制工作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县政府常务会就县贯彻落实双公示制进行了专题研究,要求全县各级干部要充分认识推行双公示制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认真抓好制度落实。成立了县双公示制领导小组,由县纪委书记任组长,分管重点建设项目的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双公示制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等工作。县领导亲自过问重点建设项目双公示制落实情况,我县“四中心一馆”工程自6月份开工以来,先后有6位县领导在该项目调研时,抽查过建造师和“五大员”的在岗在位情况。

2、全面部署。市动员会后,我县及时召开了全县双公示制动员部署大会,对双公示制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在此基础上,各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召集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等有关人员,召开了动员部署会,进一步传达学习市、县关于推行双公示制的有关指示精神,层层动员部署,提高认识,明确职责,为全面推进双公示制落实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宣传造势。利用网站、《县之声》报、有线电视台、板报、墙报等,向社会广泛宣传双公示制的目的意义和有关要求,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使双公示制工作做到家喻户晓,在全县形成了“监督单位层层监督,建设单位互相监督,社会公众广泛监督”的良好氛围。6月22日,县监察局接到举报电话,反映我县昌联物流仓储中心土石方工程所公示的,赣州市顺业建筑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委派的建造师余金香,在定南县承建了项目。后经调查核实,该项目建造师余金香确实承建过定南县富田工业园护坡工程,但该工程于今年2月8日全部竣工验收。

二、明确工作要求,细化操作规程,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1、明确工作职责。我县根据市双公示制动员大会精神和《赣州市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双公示制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出台了《县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双公示制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双公示制的目标任务和工作内容,以及监察、城乡规划、交通、水利等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和要求,做贯彻落实双公示制的明白人。

2、细化操作规程。为进一步细化和规范各单位落实双公示制的操作规程,县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县城乡规划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分别制定了我县房建(市政)、交通和水利三个行业建设项目具体落实双公示制的工作实施方案,全面细化了监察、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业主等单位,在实施双公示制监督检查中的工作要求、扣分标准等内容;进一步明确了施工、监理、招标、质量监督等单位在落实双公示制中的工作职责、目标任务等内容。如我县规定,建设单位在检查中发现施工单位建造师和“五大员”都不到岗到位履职的,每次扣1分;施工员、质检员、专职安全员中的一个不到岗到位履职的, 每次扣0.25分,两个不到岗到位履职的,每次扣0.5分,三个不到岗到位履职的,每次扣0.75分;造价员、材料员中的一个不到岗到位履职的,每次扣0.125分, 两个不到岗到位履职的,每次扣0.25分。

3、规范从业行为。为努力打造廉政工程、文明工地,确保工程、干部和资金安全,我县在设立双公示牌的同时,对所有重点建设项目均建立了“建设工地廉政警示牌”,警醒项目施工及管理人员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了“六个严禁”(即:严禁以误餐费、加班费等各种名义赠送或接受与工程有关的钱物,严禁安排或接受与工程有关的吃请及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报销应由工程建设业主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严禁借工作之便在工程建设中为自己及亲友谋取私利,严禁在工程建设中擅自降低工程质量和安全标准,严禁在工程监管中敷衍塞责、失职渎职)。同时,建立

了问责制度,对落实双公示制不力的单位和部门,严格按照《赣州市重点领域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对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并规定被问责的单位和个人在年内绩效考核中不能评先评优。三、把握重点环节,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1、抓招标签约的监督。对政府投资的重点建设项目,我县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告知书、招标信息公告、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中,必须明确双公示制的相关内容,对应明确而未明确双公示制的,监察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将严格把关,及时监督其纠正存在的问题。今年5月,县交通局发现我县湖江至石芫战备公路的施工合同未将该工程列为双公示制项目,立即要求合同双方主体重新签订合同,将双公示制有关内容在施工合同中载明约定。实行双公示制以来,我县纠正类似以上问题3个,有力推进了双公示制的落实。

2、抓公示内容的监督。我县要求,项目公示牌内容定稿前,必须经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符合要求,并报县监察局备案后,才能正式公示,严格审查项目公示牌所公示的建造师、“五大员”、监理人员的个人信息等内容,是否与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相一致,是否有变更现象,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公示的信息与投标文件内容相吻合,有效防范了项目招标文件人员与实际到场施工人员两套人马问题的发生。今年6月,江西中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在与我县环保局签订县环保监测大楼施工合同时,该公司考虑到其中标建造师廖小亮近期要外出学习,无法按双公示制要求到岗到位履行职责。该公司迫于双公示制带来的压力,主动提出要求变更建造师的申请,最后按程序报经建设单位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该项目建造师由原二级建造师变更为一级建造师承建。

3、抓日常到岗到位的监督。对建造师、“五大员”、监理等技术人员在岗在位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抓了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自查。我县的重点建设项目均建立了严格的考勤制度,每天由建设单位对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实行上、下班考勤制度。为防止弄虚作假,要求所有房屋建设项目购买指纹打卡机,对建造师和“五大员”实行指纹打卡考勤;所有市政和交通建设项目实行实名签到考勤制,确保了施工、监理单位项目管理人员按合同约定到岗到位履职。截止11月底,我县有16个房屋建设项目购买了指纹打卡机,22个市政、交通和水利建设项目实行了实名签到制。二是督查。我县成立了房屋(市政)、交通和水利建设项目三个督查组,采取随机不定时深入施工现场检查的方式,对照项目公示牌内容一一进行督查,发现问题,严格执行扣分管理机制,并建立督查扣分登记台帐。截止目前,我县已对22个施工企业和3个监理单位进行了扣分,有效遏制了中标后项目管理人员挂靠和履职不到位等问题的发生。细化操作规程 强化监督检查 推进制度落实

——县推行双公示制的主要做法

县纪委 廖智颖 赖章权

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推行双公示制,是我市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创新举措,是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管理,强化社会监督,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工程质量的有力措施。4月29日,全市召开双公示制动员大会后,我县迅速行动,认真组织实施,狠抓制度落实。,全县有38个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实行了施工阶段公示和建立了“建设工地廉政警示牌”,6个竣工项目实行了竣工后公示,发挥了双公示制净化、规范、预防、警示的功能作用。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确保思想认识到位

1、高位推动。我县把重点建设项目推行双公示制,作为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一项重要举措,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县纪委及时向县委常委会专题汇报了市动员大会精神,双公示制工作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县政府常务会就县贯彻落实双公示制进行了专题研究,要求全县各级干部要充分认识推行双公示制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认真抓好制度落实。成立了县双公示制领导小组,由县纪委书记任组长,分管重点建设项目的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双公示制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等工作。县领导亲自过问重点建设项目双公示制落实情况,我县“四中心一馆”工程自6月份开工以来,先后有6位县领导在该项目调研时,抽查过建造师和“五大员”的在岗在位情况。

2、全面部署。市动员会后,我县及时召开了全县双公示制动员部署大会,对双公示制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在此基础上,各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召集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等有关人员,召开了动员部署会,进一步传达学习市、县关于推行双公示制的有关指示精神,层层动员部署,提高认识,明确职责,为全面推进双公示制落实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宣传造势。利用网站、《县之声》报、有线电视台、板报、墙报等,向社会广泛宣传双公示制的目的意义和有关要求,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使双公示制工作做到家喻户晓,在全县形成了“监督单位层层监督,建设单位互相监督,社会公众广泛监督”的良好氛围。6月22日,县监察局接到举报电话,反映我县昌联物流仓储中心土石方工程所公示的,赣州市顺业建筑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委派的建造师余金香,在定南县承建了项目。后经调查核实,该项目建造师余金香确实承建过定南县富田工业园护坡工程,但该工程于今年2月8日全部竣工验收。

二、明确工作要求,细化操作规程,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1、明确工作职责。我县根据市双公示制动员大会精神和《赣州市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双公示制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出台了《县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双公示制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双公示制的目标任务和工作内容,以及监察、城乡规划、交通、水利等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和要求,做贯彻落实双公示制的明白人。

2、细化操作规程。为进一步细化和规范各单位落实双公示制的操作规程,县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县城乡规划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分别制定了我县房建(市政)、交通和水利三个行业建设项目具体落实双公示制的工作实施方案,全面细化了监察、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业主等单位,在实施双公示制监督检查中的工作要求、扣分标准等内容;进一步明确了施工、监理、招标、质量监督等单位在落实双公示制中的工作职责、目标任务等内容。如我县规定,建设单位在检查中发现施工单位建造师和“五大员”都不到岗到位履职的,每次扣1分;施工员、质检员、专职安全员中的一个不到岗到位履职的, 每次扣0.25分,两个不到岗到位履职的,每次扣0.5分,三个不到岗到位履职的,每次扣0.75分;造价员、材料员中的一个不到岗到位履职的,每次扣0.125分, 两个不到岗到位履职的,每次扣0.25分。

3、规范从业行为。为努力打造廉政工程、文明工地,确保工程、干部和资金安全,我县在设立双公示牌的同时,对所有重点建设项目均建立了“建设工地廉政警示牌”,警醒项目施工及管理人员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了“六个严禁”(即:严禁以误餐费、加班费等各种名义赠送或接受与工程有关的钱物,严禁安排或接受与工程有关的吃请及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报销应由工程建设业主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严禁借工作之便在工程建设中为自己及亲友谋取私利,严禁在工程建设中擅自降低工程质量和安全标准,严禁在工程监管中敷衍塞责、失职渎

职)。同时,建立了问责制度,对落实双公示制不力的单位和部门,严格按照《赣州市重点领域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对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并规定被问责的单位和个人在年内绩效考核中不能评先评优。三、把握重点环节,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1、抓招标签约的监督。对政府投资的重点建设项目,我县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告知书、招标信息公告、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中,必须明确双公示制的相关内容,对应明确而未明确双公示制的,监察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将严格把关,及时监督其纠正存在的问题。今年5月,县交通局发现我县湖江至石芫战备公路的施工合同未将该工程列为双公示制项目,立即要求合同双方主体重新签订合同,将双公示制有关内容在施工合同中载明约定。实行双公示制以来,我县纠正类似以上问题3个,有力推进了双公示制的落实。

企业一岗双责履职报告范文7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1、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安全发展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前提和保障,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进一步关注安全、关爱生命,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持不懈地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好。

2、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多年来,我镇认真贯彻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落实政策措施,强化监督管理,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目前安全生产基础还比较薄弱,工作中还存在责任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等问题,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全镇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不容乐观。各部门和各单位一定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实施最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管,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科技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为实现我镇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强化督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

3、明确政府领导的“一岗双责”制。政府各条口、各部门要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定期组织分析安全生产情况,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加大政府的安全投入,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要难点问题;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承担具体责任,负责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导协调本地区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考核,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分管条口工作的负责人,对其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具体责任,各口分管负责人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4、明确各口、各部门对隐患排查和督查整改总负责,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相关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跟踪督查各类隐患的按期整改合格,督促和指导生产经营单位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各口、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注重事故的防范,把监管重点放在监督企业安全生产和措施的落实上,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监管措施,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夯实基础,着力强化企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5、强化企业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是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的最终落脚点。要进一步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地位,进一步明确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6、强化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企业及其负责人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制定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加强重大危险源和职业危害监控,并层层落实到车间、班组、岗位和每一位从业人员;加大安全投入,加强企业职工安全培训和企业法人代表、分管安全负责人的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把安全生产纳入劳动合同和承包合同,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非法协议,以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改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积极采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风险评估、安全生产条件认证和安全评价、评估等方法,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四、落实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

企业一岗双责履职报告范文8

政协委员履职报告

县政协:

按照通知要求,现将本人履行政协委员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我叫xxx,现任xxxxxxx,是县政协第???届和第??届委员会委员,在履行政协委员职责的过程中,主要做出了三方面的努力:

一、学习是基础,提升履行委员履职尽责的能力

政协委员既是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成员,也是各行各业中的精英和代表。具有双重身份。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还要代表各自的界别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作为一名政协委员,一是加强了对政协的认识,增强了作为政协委员的荣誉感、自豪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加强写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这些工作能力,简单的讲就是要“能写”和“会说”。不“能写”,就写不好提案和调研报告,不“会说”就不能很好的发表意见和建议,不能进行广泛宣传。因此,无论是对自身的本职工作,还是作为政协委员,我都认真进行写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的学习,期望通过学习,提高“写”和“说”的水平,更好地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

二、职业是根基,立足本职,认真履行委员职责

政协委员都是来自各行各业,都有各自繁忙的本职工作,都有双重身份,都要履行“一岗双责”。我在工作中努力处理好本职工作和履行委员职责的关系。努力做到一要立足本职岗位,做好本职工作,这是安身立命的根本。而政协委员是通过层层协商推荐和组织考察而产生的,只有做好了本职工作,有为有位,才能得到大家的认可、才能被群众组织和领导把我们推到这个位置上,这些都关系到政协形象,关系到政协履职的水平。作为一名政协委员,我经常提醒自己,不要忘记委员的职责,更不要忘记组织的重托、领导的信任。政协委员不仅是政治荣誉,而且更肩负着为各界群众参政议政的重要责任。因此,政协委员参政议政不仅是个人的事情,更重要的是体现着自己所代表的界别和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名政协委员,必须严肃认真、尽职尽责地对待政协工作,按时参加政协的会议,积极参加政协的各项活动,认真做好联系委员会安排办理的事情。不做不出席会议,不参加活动,不撰写提案,不发表意见的“四不”委员。我认为这都是缺乏责任意识的表现。几年来,我尽管有时工作比较繁忙,但丝毫没有动摇我对政协工作的热情和赤诚,积极参加政协的各项活动。政协的每一次全会我从不缺席,各项专题调研、视察活动我不轻易放弃;安排给我的工作,我都认真对待,尽心尽力,不推脱不马虎。有时会有白天参加界别小组的活动,晚上才回到单位处理日常工作的情况。但我知道,政协组织的各项活动,都是政协为我们委员搭建的参政议政平台,我很珍惜!能通过这个平合如实反映社情民意,为县委、县政府及时了解民情,制定政策部署工作提供有用的参考;同时,向群众宣传党的好方针好政策,这是我们委员的职责所在,也是群众的期望所在。

三、活动是载体,参与调研,切实提高履职效能

参与调查研究,是政协委员履行职责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履行职责的质量和实效的关键。“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我们政协委员开展调查研究主要还是依托专委会、依托本职工作、依托本界别,在参加政协专委会的活动中,在本职工作实践中,在与本界别群众的联系中,深入了解情况认真研究问题,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方式和方法。我的体会是:一要深入群众,认真调研。政协委员履行职能既要知上情,又要知下情、如果不知情履行职能就无从谈起。要知情就得深入实际调研。这样,反映的问题才能拿得准,才能拿出有分析、有观点、有意义的意见和建议,参政才能参到关键处,议政才能议到点子上,才能发挥一个政协委员应有的作用。二要认真撰写提案,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政协委员发挥作用的一个重要方式和途径,对此,我自己坚持每周下乡、入企调研1-3次,积累了丰富的一手资料。同时,提案不是凑数,不是交差,优秀的提案必然会引起重视。我也一贯秉持着未经过调查研究就不去建言、立论,撰写了多篇关于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化的提案。

作为政协委员,几年来,我对人民政协有了更多的认识,也更珍惜政协委员这个荣誉。我满怀着对政协的热爱走进了政协这个大家庭,我将怀着爱心去关注民生,了解民情,集中民智,反映民意;我将带着赤诚去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责;我会以务实的作风创新的精神,认真履行好组织赋予的“一岗双责”,努力为人民政协增光添彩。

企业一岗双责履职报告范文9

本人任职宾县电业局党委书记,全面负责全局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决议决策的贯彻落实,对全局党的建设、党风行风建设、企业文化、民主管理、工会建设、队伍建设负有主体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一年来,全局以市公司党委1号文件精神为指导,突出全面从严加强党的建设这条主线,以严肃党内组织制度为切入点,充分发挥“党建带群团,群团促发展”的党委阵地作用,在班子成员的紧密配合和全局干部员工的大力支持下,较有成效地完成了本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班子履职情况

(一)主要工作成绩

2017年,是宾县电业局新一届领导班子全面组建第一年。一年来,局领导班子能够认真履行党委工作职责,坚持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切实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班子集体能够切实站在讲担当、负责任、保稳定的大局出发,全面落实把党建工作纳入公司章程的工作要求,把党的领导融入企业治理各环节,做到组织落实、干部到位、职责明确、监督严格,切实推动了党的领导和完善企业治理有机统一。

工作业绩方面,因刚才已经汇报了党建总体工作完成情况,现就重点工作目标、重要专项工作完成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开展作风整顿方面:建立领导干部责任区连带责任机制,开展“四学四提升”,推进“六查三清”,明确“三单一表”,彻底解决群众不满意、履职不到位、横向落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方面:以打造党建示范点为切入点,通过开展“五做三包两评”、深化窗口服务建设、拓展服务党组织服务功能,深化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较有成效地提升了位居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宾西供电基层党组织的服务水平和全局示范引领作用。

专项整治和专项巡察方面:通过对基层重点窗口班组、多经产业高危风险单位专项检查和巡察,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纠正不良环节。通过严肃节日纪律,规范党员干部行为。通过制定投诉量化考核、物资采购监察管理办法,全面完善重点岗位、重要环节、重点单位的风险防控考评机制。

纠风和行风建设方面: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开展大中客户走访,召开客户座谈,梳理和解决行风建设难题和优质服务症结,强化过程管理,全面措升行风质效。

党群课题化管理方面:年初确立了“实施‘强塑严联,推进治党从严’”课题化管理项目,成立项目课题实施领导小组,采取双轮驱动“强”素质、主题实践“塑”形象、服务基层“联”群众等有效载体和手段,按要求全面完成了结项工作,基本达到了提升核心履职作用、严化制度执行、培育良好政治生态的最终课题管理目标。

企业文化建设方面:通过优化综合展室、廉政教育室、安全教育室,拓展文化长廊、完善职工书屋、优化职工食堂和休闲运动场所,进一步强化了企业文化阵地建设和职工小家基础管理。企业员工的文化认知认同率、覆盖率按要求达到了100%。以“拓宽文化引领,优化发展环境”为主旨的企业文化项目管理如期推进。

企业民主管理方面:常态化、规范化落实职代会制度,把职工关心、关注的医疗保障、绩效考核、安全管理、行风投诉、营销考核和其他热点难点问题及重大事项,通过职代会的形式进行集体决策,有效推动的企业民主管理进程。

形势任务教育方面:以突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目标基点,开展以党纪条规为内容的多形式的“知责明责、守责尽责”教育活动,教育党员知责明责。以表彰“一先两优”、开展“三当”主题活动强化典型激励和教育引领。以常态化开展“十二走进”和服务队共建机制,不断夯实党群共建,提升党员队伍整体教育水平和服务能力。

职工保障和扶贫帮困方面:通过“两节”慰问、帮扶受灾患病职工为重点的“送温暖”工程的实施、金秋助学活动的常态化开展,以成立爱心互助会、办理女职工补充分保险,一定程度上为职工解决了后顾之忧。通过实实在在开展对贫困户按期走访调查、改善生活质量和环境,有效推动精准扶贫工作的顺利开展。

群团管理和工作开展方面:通过开展班组大讲堂活动、团青“一学一做”及多形式的团青主题活动、主题文化活动,推动了企业班组建设管理,提升了企业群团工作的基础水平。

会议贯彻落实方面:按照上级要求,适时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作风整顿工作会议、纪念建党“一先两优”表彰大会、“两学一做”专题推进会议、“党的精神宣贯大会”、年度政工工作会议等重点工作专题会议,及时传达上级会议精神,高效部署阶段工作任务,为全面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明确了目标,落实了责任,明确了方向。

(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情况

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根本,制定全局全面从严加强党的建设实施方案及细则,明确党建八项重点工作任务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召开专项工作推进会议,层层落实责任,全面推进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在干部管理方面,严格规范干部任用程序,坚决防止“带病提拔”,保证党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健全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函询诫勉制度,及时掌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本年度没有因干部任用发生违纪违规问题。

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方面,能够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坚持高标准,守住纪律红线,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本年度领导班子作风整顿专题民主生活会按县委要求提前召开,得到了县委的充分肯定。

在民主集中制方面,凡属重大问题,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由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在参与重大决策方面,严格坚持“三重一大”制度,充分发挥班子成员的集体作用。班子成员能够模范遵守党规党纪,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能够管好配偶、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做到率先垂范,身体力行,忠诚履职。

在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方面,全面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全面推行党员领导干部定期讲党课制度,坚持以上率下,加强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结合基层党组织实际,按照要求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在加强作风建设方面,能够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党组30条实施细则、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办法等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反四风、转作风”警示教育,作风整顿活动为载体,深挖细查隐形变异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制定领导干部联系点调研制度,按要求对基层单位和基层支部开展调查研究,适时指导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在规范基层组织建设方面,与机构改革同步调整基层党组织设置,明确办公室为党委办公室、人力资源部为党委组织部、党群工作部为党建工作部,同时增设一个基层党支部(宾西供电支部),强化支部标准化示范点建设,建强建优党支部,确保党组织全面覆盖。明确党支部书记岗位设置、岗位职责、职数职级和任职资格,坚持把最优秀的党员选拔到党支部书记岗位。

在党员队伍管理方面,严把“入口”,畅通“出口”,重视在生产经营一线和青年职工中发展党员,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本年度发展党员2名,均为基层推荐、党委把关培养发展的专业骨干。严肃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全面解决了在前期自查巡视中发现的组织关系未及时接转问题。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中组部规定全额上缴党费

在严明党的纪律规矩方面,把准则、条例、监督条例、问责条例列为党委和基层党组织集中学习、集中研讨的常态化必学内容,按要求制定“两个责任”清单,抓好风险防控,引导党员干部强化“四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从严落实“两个责任”方面,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完善特色廉政管控体系,细化责任清单,层层签订责任书,传导压力到位。认真落实纪委监督责任,严肃查处腐败问题。全面贯彻执行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约谈与报告工作规定,把查处违纪行为作为履职重点,惩戒极少数、教育警示大多数。

在严肃监督执纪问责方面,强化党委全面监督、纪检监察部门专责监督、党务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基层党组织日常监督和党员民主监督,形成科学的监督体系。同时,突出监督重点,深化协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重大廉政问题。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推行领导干部述责述廉,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同时,以解决问题、防范风险为着力点,按照巡察工作要求,有序开展巡察工作。

(三)主要问题和不足

党建工作创新迟缓:党建工作平台搭建滞后,载体不新,凝聚力和价值创造力挖潜不够。

“一岗双责”位移不够:班子成员分管战线“一岗双责”指导不够,党建工作与分管专业切入不深。

基层党组织队伍配置薄弱: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均为兼职,职责担当、岗级明确、工作配比都是农网县局无法解决的问题,这也是影响农网县局党建工作不能全面落地的最大难题。

基础保障相对薄弱:党建队伍专业化水平较低、党建资源重心下沉不足,推进动力略显不足。

选人用人机制没有形成:主要体现在,没有把当前干部的考核机制与本岗本职工作业绩量化指标进行深度融合。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党的建设方面:继续开展动态考评,抓好考评结果应用。对存在问题全面抓好整改落实,全面推动考核评价。抓好党性教育。抓好精神的宣贯和指导实践。持续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定期开展思想动态调研。强化党员队伍管理,特别是强化党务干部培训,畅通“出口”,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严肃组织关系接转,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创新党建工作载体方面多下功夫,开展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继续深化“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创建,激励党员创优争先。

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完善特色廉政管控体系。落实纪委监督责任,严肃查处腐败问题,把“两个责任”落实到位。排查薄弱环节和高危风险,突出监督重点,严肃监督执纪问责。持续开展“反四风”警示教育,深挖细查隐形变异问题。落实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解决基层实际困难和问题,持续推进作风建设。

纠风和行风建设方面:继续开展对基层窗口单位的专项检查,强化考核评价。继续强化以政府列入新发展战略的重点项目为主要内容的“绿色通道”机制的落实,推动继续抓好专项管理。全面完善“上下联动”投诉考核奖罚机制,使量化考核形成常态。

企业文化建设方面:结合职工小家建设,全面推动基层企业文化示范点建设。继续以年度先优评比为载体,推动全局先优典型的推树工作。

队全稳定方面:坚持关口前移,深入排查不稳定因素,及早发现不稳定苗头,及时妥善做好处置。加强员工思想引导和舆情监测防范,健全信访案件联动、销号机制,创造性地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把矛盾化解到最基层。

二、个人履职尽责情况

(一)主要工作成绩

提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要敢于担当,做到“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这是国企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也是肩负起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履职尽责、担当有为的总要求。按照20字要求,我努力做到:

一是加强自身修养,培养良好道德品质。高尚的道德情操是一个人立身和成就事业的重要基础。生活和工作中,不断加强个人修养和党性锻炼,严于律己,坚持做到“在认认真真学习上有新进步,在堂堂正正做人上有新境界,在踏踏实实做事上有新成效”。把实现个人的人生价值同服从上级领导的安排和开创工作新局面紧密地结合起来,做到顺境时不得意忘形,逆境时不悲观失意。

二是立足本职,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新时期、新形势下党建工作与专业技术等同,为了把上级的精神要求传达好、落实好,一方面适时分析新形势、查找新问题、学习新理论,不断提升自身的政治素质和理论决策水平;另一方面,注意向经验丰富、业务精通的领导和同志们学习。工作上做做到日有打算,周有安排,月有计划,分轻重缓急,循序渐进做好上级党委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这几年的锻炼,培养了我雷厉风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造就了我不唯书、不唯上、只唯真、只唯实的工作态度。

三是秉承于勤,做一个与时俱进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无论做任何事情,都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以工作为重,养成了遇事不含糊,办事不拖拉的工作习惯。当私事与公事相冲突时,能以大局为重,以公事为重,尽职尽责。

四是业精于细,努力向上级党委交上合格合卷。一年来,与党政班一道,在上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局广大党员干部员工的大力支持下,较有成效的完成了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推进了“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进程,巩固和进一步深化作风整顿成果,有效解决了党员干部履职不到位问题,填补了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示范点建设的空白,有效的专项整治、整顿和巡察工作解决了基层单位遗留的历史老大难问题,科学的风险管控体系建设使党风和纠风工作向着良性轨道迈进,企业经营管理和党员队伍建设水平均有较大提升,党群课题化管理项目实施均列市公司所属基层单位前列,企业文化阵地建设和员工认知认同率均达到了上级要求的标准,员工民主参与企业管理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得到全面落实,党员干部管理、党内政治生活、组织生活制度都得到了规范化推进和执行,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工作得到有效夯实。

(二)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情况

我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我深知,只有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才能深入推进党建工作。在党言党、在党为党,这是我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工作信条。

       第一,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党建责任落实。以强化“两个主体责任”落实为抓手,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第二,抓实学习教育,打牢思想政治基础。把思想政治建设作为首要任务,推进作风教育、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常态化。

       第三,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坚持“一岗双责”责任制,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一把手”抓全面、分管领导抓战线的领导机制和工作责任机制。突出抓好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整治“庸懒散浮拖”等作风方面突出问题,促进党员干部作风整体转变。强化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带头做到廉洁自律,引导领导干部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群众监督、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

       第四,激发党建活力,夯实基层组织基础。加强自身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并严格督促党员干部积极参加党内组织生活。

第五,加强组织领导,构建齐抓共管党建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细化工作措施,构建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形成由书记负总责、带头抓,各党委委员为主体、具体抓的党建工作格局。立足工作实际,将党建工作与实际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督促全体党员干部切实履行党建工作职责,形成上下齐心思党建、抓党建的工作合力。

(三)主要问题和不足

从能力来说,不能够适时有效把握和吃透新形势下党的新理论、新思维和新观点,源于个人政治理论水平与上级要求有差距。今后,定加努力学习政治理论,提升个人政治素养,更好地指导工作实践。

从敬业来说,个人年龄原因,内心会有一种追求安逸、安于现实的思想,一定程度影响了工作的推动。今后,要努力增强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改进自己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不断提高工作成效为。

二是谋事来说,深入基层调研少,掌握的情况多是听汇报而来,不是十分准确,对一些重要问题和重大事项的决策产生不利影响。作为党委第一责任人,今后一定会在领导班子中率先垂范,大兴调研之风,把基层最真实的声音反映到班子民主管理决策层面上来。

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

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家电网党〔2014〕2号)、《中共国家电网公司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意见》(国家电网党〔2014〕21号),制定了《宾县电业局党委支部两级班子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和细化了党委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从党委主体责任层面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计划、风险防控实施方案、党风行风实施细则、协同监督实施方案、惩防体系规划等系列方案文件13项,结合工作实际全面推进党委和班子成员及二级单位党员领导干部 “一岗双责”的全面贯彻落实。

在自身本职工作职责内,本年度开展了以下几项重点工作:制定了7大项主体责任清单和9大项监督责任清单,完成了“两个责任清单制”年度工作任务;强化“两级考核”。班子成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填报并公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监督卡》。同时将责任目标全面纳入全局绩效考核之中进行全面兑现;开展廉政常态化教育,把反腐倡廉全面列入到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中心组成员全年开展了15次专题廉政学习。全局党风党纪警示教育覆盖率达到了100%;配合市公司完成了专项整治巡察工作任务;强化廉政风险防控,针对全局144个岗位的权力事项进行廉政风险排查,取得了较好成效。本年度,班子成员及党员领导干部无因责任履行不到位,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等情况。

从党委主体责任层面,重点解决职能部门如何既做好本专业工作,又能开展好本专业、本部门范围内的协同监督,在责、权、利方面建立完整的保障体系。本年度,无对协同监督中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情况;无因疏于监督管理,致使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或发生严重影响公司形象的重大责任事件情况。

进一步强化了全局干部职工廉洁自律的监督和管理。加强了对业务范围内的纵向监督、过程管控、检查考核和部门之间的横向协同配合,使协同监督工作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本年度,对在绩效考核中发现的基层经费管理粗放情况,强化经费使用管理考核,及时堵塞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漏洞,同时对部分供电所负责人在经营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及时约谈,约谈比例达到了60%,有效地预防和消除了了企业干部队伍的思想隐患和管理隐患。

四、加强和改进自身作风建设情况

作为党委书记,必须严格按照务实、清廉,干事、干净的要求,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不断改进作风,坚持讲真话、办实事、求实效。主要做到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公司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相关理论、制度的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党性修养,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二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公司落实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作风建设规章制度,自觉加强和改进自身作风建设情况。无违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奢侈浪费等情况。

三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等制度规定情况。本人办公用房面积、公务用车配置、周转房使用均按照规定执行,在年度公务接待、公务用车、通信、差旅、培训、国(境)外考察等方面,无违反制度规定情况。

五、本人廉洁自律情况

本人严格遵守廉洁从业各项规章制度情况。无违规经商办企业等从事营利性活动,无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无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项目、物资采购、干部人事等情况。无违反“三重一大”决策程序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影响、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情况。无放任、包庇、纵容下属工作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等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等情况。

企业一岗双责履职报告范文10

服务行业的劳动合同范文一甲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甲方与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前 个月为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

(一)甲方安排乙方在 部门从事 工作。乙方应按照甲方安排岗位的职责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工作标准。

(二)甲方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可变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但未经甲方批准,乙方应服从。

三、工作时间:

(一)甲方执行标准工时制,工作时间一般从 开始,至 结束,不开饭时间甲方安排乙方休息,但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对乙方的工作班次和休息日进行合理编排。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天。

(二)甲方可以实行轮班工作制度,具体轮班安排由甲方公布。

(三)甲方可依法安排乙方加班,支付加班工资。

四、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

(一)甲方根据本单位依法制定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 元/月;试用期为 元/月。

(二)甲方于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三)甲方应当依照规定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二)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工作、生活环境。

(三)甲方应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以及生育保险规定,落女职工三期的保护措施,

(四)甲方应当采取措施,做好预防,避免和减少工伤、职业危害。

六、劳动纪律及乙方义务:

(一)乙方要自觉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并告知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指挥。乙方有权拒绝违法、不道德或者损害乙方身心健康的工作。

(二)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甲方、乙方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应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可终止劳动合同。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八、劳动争议处理: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违反合同的责任及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省、市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者

委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服务行业的劳动合同范文二甲方(用人单位)名 称:

地 址:

性 质:

乙方(劳动者)名 称:

地 址: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 劳动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为 年。

2、无固定期限。本合同自日起。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4、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自 日止,期限为 个月。

二、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甲方根据生产(工作)任务的需要,安排在部门承担 工作任务(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双方可另签订岗位协议)。

2、因工作需要并与乙方协商后,甲方可变更乙方工作岗位。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实行工作制,每日工作时间小时。每周工作时间小时,因生产(工作)需要加班加点的,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补休。

2、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四、劳动报酬和支付时间

1、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元/月。

2、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每月工资 元。 3、甲方按有关政策以货币形式每月日支付乙方工资。

4、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5、甲方可执行依据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价位、工资增长指导线经企业与工会(职代会)集体协商确定的工资分配办法,并向本单位劳动者公布。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依照国家规定为乙方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社会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用个人缴纳部分,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2、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不得聘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按国家规定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七、职业培训

1、甲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

2、乙方应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八、劳动纪律

甲方应将依法制订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及时告知乙方,乙方应自觉遵守

甲方依法制订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九、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续订和变更

1、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至三十二条的规定。

2、本合同依法订立后,不因承办人或法定代表人变动而解除。

3、双方约定的其他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十、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按有关规定执行。

2、甲乙双方一方违反合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依照法律、政策和本合同规定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3、其他违约责任: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二、附则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依照国家规定处理。本合同未约事宜,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执行。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双各执一份。约定事项违背国家规定或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3、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地址1:

地址2: (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人):(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服务行业的劳动合同范文三编号: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通讯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内容。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年。

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规定的岗位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如乙方达不到规定的岗位职责要求,甲方可以调整变更乙方工作岗位(工种)。

二、工作时间

第四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需要,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乙方应在工作时间内有效完成规定的岗位工作任务。

第五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除乙方自行要求延长工作时间完成岗位工作任务外,应按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劳动报酬或安排乙方补休,但乙方需办理书面加班手续。

三、劳动保护、劳动条件

第六条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七条甲方为乙方提供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八条甲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做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乙方完成本合同及规章制度规定的岗位责任工作任务,甲方每月5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劳动报酬不低于 元,其中试用期间劳动报酬为 元。

第九条上述劳动报酬包括固定底薪、奖金、补贴等,具体操作由规章制度确定。

第十条规章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因客观原因出现变化,甲方有权根据新修订且有效的规章制度调整各项劳动报酬标准。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十一条甲方提倡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劳动报酬中代扣代缴。如因乙方拒绝缴纳社会保险费或申请异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乙方申请,甲乙双方可在本合同外协商处理,并签订书面协议。

六、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十三条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已依法告知乙方。

第十四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十五条 乙方有权参加业务(技术)学习(培训),享有参与民主管理和提出合理化建议、评选和被评选为先进员工等权利。

第十六条 甲方有权按照规章制度的岗位责任等规定,检查考核乙方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并根据考核情况对乙方实施奖励或处分。

第十七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安排违法、不道德或损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第十八条 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公开或泄露甲方客户资料、培训资料、公司运营管理指引、财务帐册等商业秘密。甲方对乙方的个人资料,未经乙方的同意,不得公开和泄露。

第十九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及续订

第二十条 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或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或者解除合同。除因乙方不胜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适当调整其工作内容外,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当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第二十一条 甲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乙方违反或不履行劳动合同的;

(三)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

(五)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六)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七)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八)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九)经有关部门确认,甲方歇业或合营、合资期满关闭,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依照第(六)、(七)、(八)、(九)条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二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三条 因企业关闭、企业严重亏损等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各自承担各自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八、违反本合同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 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第二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未按规定,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或者不履行本合同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符合开除、辞退条件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泄露或其它形式侵犯甲方商业秘密,对甲方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 当事人一方违反本合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第二十七条 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的,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一)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为其支付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二)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三)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九、通知和送达

第二十八条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可以当面交付或以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讯地址履行送达义务。一方如果迁址或变更电话,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

十、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的解决办法

第二十九条 乙方认为甲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先向甲方书面提出,寻求解决。属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法定期限内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法定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

企业一岗双责履职报告范文11

(二)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范围和基本内容

1.明确企业法人为主要负责人。企业法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职责,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承担领导责任,应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对本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并有效运行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内生机制。

2.明确企业分管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根据企业工作分工,具体明确和细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3.明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负责人应制定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其对应的考核制度和考核标准,并对运行效果实施跟踪考核管理。

4.明确企业职能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依据职责分工,细化生产、技术、经营、党群等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依据安全生产机制职责分工制定完善本企业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4.明确岗位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根据本单位岗位要求,明确细化安全生产职责及其负责人的责任,组织落实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和安全操作规程,推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建设,完善应急处置措施。

(三)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公示

企业可采取内部、展板、微信等方式,并在适当显著位置粘贴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展板,实现“制度上墙”,此外,要签订安全承诺书和发放相关方安全告知书,定期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四)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教育培训

    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指定专人或机构,组织制定并实施本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和培训计划,并将其纳入安全生产年度培训计划中。

 四、加强对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监督检查

(五)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检查

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依据年度执法监督检查计划,加强对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从建立、公示、教育培训到考核管理的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考核标准见附件)。

(六)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管理

    企业结合风险辨识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管理的落实机制,依据考核标准,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管理。对不落实责任、部分落实责任,嘴上实干,实际怠慢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两面人”,则依法依规,不留情面,以此来消除安全生产责任侥幸误区。

企业一岗双责履职报告范文12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一)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安全生产是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且势在必行的一项艰巨工作,是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好“一把手”负责制度。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建任主任,分管领导同志任副主任,等主管部门领导任成员,三位同志为具体工作人员。各驻镇单位、企业、村(居)委会均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第一负责人任组长。各行政村、企业要确定2名以上人员从事安全生产工作。在安全生产工作上必须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齐抓共管”,坚决杜绝各种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做到上为党分忧,下为民负责。

(二)坚持“一岗双责”和属地管理责任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确定机关各单位、部门、村(居)委会、企业、驻镇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各级必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政府到机关部门,单位到职工、村到组、组到户。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管,依法查处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二、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制度

(一)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对各单位、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职责的行业主管部门,凡出现事故伤亡人数突破年度控制指标或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实行一票否决。同时,还将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务院302号令》、《省政府179号令》、《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对被否决单位的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二)完善安全检查制度和隐患整改制度。严格安全生产检查,规模以上(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生产企业、高危(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户)生产企业每月检查不少于一次;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生产性企业,每季度检查不少于一次;上述两项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每半年检查不少于一次。各单位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进行登记和备案,并按“落实”(责任、措施、经费、时间)的要求进行隐患整改。

(三)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制。镇安办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隐患排查工作;公共设施和场所隐患(学校)、水利设施、医院、集市、林业、乡村道路、水上交通、农村电网、消防安全等由各归口管理机构组织排查。各部门应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督促隐患单位限期整改,采取多渠道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各单位应认真组织好检查和备案制度,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检查情况上报镇安全生产办公室。

(四)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举报制度。各单位、部门都应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举报制度,凡是突发事件、险情和重特大伤亡事故,必须在10分钟内报告镇党委、政府和镇安全生办公室。单位主要领导必须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施救,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对举报有功人员予以奖励。

(五)建立重大危险源登记管理制度。按照有关重大危险源管理规定的要求,要加强我镇的重大危险源的监管,落实专门机构和监控措施,实行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护,督促相关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六)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继续完善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高危企业、重点消防单位,都应制定事故救援预案,配置必要的应急救援设施,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组织保障体系。

三、强化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加强和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积极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工商企业、运输企业、建筑企业要根据各自特点认真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严抓各环节、岗位安全生产质量标准责任制。生产经营活动和行为,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到规范化和标准化。

(三)加强对民营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民营企业是安全生产管理的薄弱环节,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民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从组织领导、工作机制、安全投入等方面入手,逐步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管办法,积极为民营企业提供技术、人才、政策信息服务,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促使民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高。

四、加强执法力度、严查事故和违章

(一)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全镇各级安全生产管理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严处重罚。认真查处各类事故,坚持事故处理“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不仅要追究事故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二)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企业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要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坚决予以取缔。对已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的企业,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撤销原行政许可。全面执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度,对有失职、渎职或的责任人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一)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各单位、部门、生产经营单位,要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各单位、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和行业部门要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单位要到职工、学校到学生,企业要自觉开展新工人进厂的“三级”(厂级、车间、班级)安全教育。认真开展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新上岗和新工种人员每年培训不少于24学时,老职工每年培训不少于8学时。

(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生产经营单位的电工、焊工、起重工、锅炉工、压力容器工、爆破工、制冷工、企业内机动车驾驶员、架子工、登高作业工等特殊工种,必须经过有资质的单位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才能上岗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