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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婚人发言稿

时间:2022-04-26 20:40:37

主婚人发言稿

第1篇

各位嘉宾、各位朋友:

今天是2012年 月 日,一个喜庆的日子,一个吉祥的日子。今天( )先生和( )女士在此喜结连理,从此双栖双飞。在这个温馨的日子里,窗外阳光明媚,春风习习;厅内高朋满座,良友如云。大家共同祝愿这对新人永结同心,美满幸福。

今天,我们见证两位新人的完美结合,也让我们送给两位新人勇气和信心踏上人生新的旅程,让真诚的祝福陪伴两位新人进入爱情和婚姻的甜蜜的港湾。

新郎()、新娘(),在茫茫人海中,你们找到对方,有缘牵手,真情相拥,相知相爱,结为伴侣。我真诚祝福你们在婚后的道路上能永远像今天这样,把对方当作自己生命中最精彩最重要最神圣的部分。爱情的美,在于恋爱时的炙热火花,如胶似漆;更在于结婚后的相敬如宾,细水长流。生活的道路不一定会一帆风顺,彼此之间的新鲜感也会逐渐淡薄;因此更需要你们在婚后把对方不仅当作自己的恋人,也当作自己最好的朋友与伙伴。愿你们牢记今天许下的承诺,把婚姻以及你们的小家庭,当作自己神圣的责任,用心经营,全力打造,永不辜负,永不懈怠。

再一次的祝福这对新人白头偕老,好景长在,好运长伴!也祝愿各位嘉宾身体健康!事业有成!

谢谢!

第2篇

【1】证婚人发言稿

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兄弟姐妹们:

大家好!

自古以来,人们是那么渴望着性命中的浪漫和感情,而此时此刻,大家正在证明着一个真实的感情故事:XXX先生和XXX小姐邂逅了最浪漫的感情!他们相识在梦幻的旅途,相知于XX地方。这天,他们又在浓浓的感情里添加了一份厚重的职责,步入了庄严的婚姻殿堂。他们的人生旅途从此不再孤单,他们的愉悦生活注定充满了浪漫和甜蜜。

我想:对于感情,也许只要两颗心就够了,但婚姻,等于感情加职责。因此,它需要证明,我手中这红红的结婚证就是证明之一,它是婚姻的鉴证,也是愉悦生活的敲门砖。这天,它即将敲开新郎、新娘的愉悦殿堂。当然,咱们也能够说,婚姻并不需要证明,它存在于新郎、新娘的心里。因此,让咱们热切的目光再凝视一下这块愉悦的敲门砖吧,让新郎、新娘把它永远珍藏在心里。古人常说:心有灵犀一点通。作为证婚人,我要说:是缘是情是爱,在冥冥之中把他们结合在了一齐,使他们从相识、相知、相爱直到今后的永远相守。他们的父母创造了这对新人,新人将创造他们的后代,他们的未来!我宣布:咱们大家在那里一齐证明你们婚姻的开始,并在此祝你们夫妻二人互敬互爱,和睦相处,互相照顾,白头偕老,美满愉悦。

证婚人:XXX

【2】证婚人发言稿

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兄弟姐妹们:

很荣幸这天能担当XXX先生和XXX小姐的证婚人,在这神圣而庄严温馨而浪漫的时刻,与大家共同证明这对新人开始甜蜜的新生活,愉悦扬帆启航。

新郎聪明善良,英俊潇洒,新娘天生丽质,美丽动人,真是珠联璧合,佳偶天成。期望未来的新郎成为一个新好男生,做到太太出门要随从,太太命令要服从,太太错了要盲从,太太化妆要等得,太太花钱要舍得,太太生日要记得,太太打骂要忍得。当然也期望新娘成为一个好女生,要懂得温柔体贴,持家有道,贤良淑德。

不好总说我的眼里只有你,除了彼此,还要把父母放在心里,用你们的拳拳赤子之心报答那比天高,比海深,比火热,比金真的养育之恩。

人生漫漫,期望你们在以后的道路上相互扶持,举案齐眉,愉悦到白头!

证婚人:XXX

【3】证婚人发言稿

各位宾朋好友、女士们、先生们:

晚上好!

在这春风和煦,百花盛开,气候宜人的完美季节里;在这歌声飞扬,欢声笑语,天降吉祥的完美日子里;这天晚上,我受新娘新郎的重托,担任XXX小姐和XXX先生结婚的证婚人及主持人。对此,我十分乐意并感到万分荣幸,在这神圣而又庄严的婚礼仪式上,能为这对珠联壁合、佳偶天成的新人作证致婚词而感到分外荣光。

此刻,我宣布:XXX小姐和XXX先生的感情是真挚的,他们对共创未来已经有了充分的心理和物质准备,他们的婚姻是合乎逻辑的,程序是合法有效的!青山为你们作证!秀水为你们作证!在座的亲朋好友为你们作证!

此时此刻,新娘新郎结为恩爱夫妻。在这庄严而热烈的婚礼上,作为证人,我说三句话。第一句,是一副老对联;一等人忠臣孝子,两件事读书耕田。做对国家有用的人,做对家庭有职责的人。好读书能受用生命,认真工作就一辈子有饭吃。第二句话,仍是一句老话:浴不必江海,要之去垢;马不必骐骥,要之善走。做普通人,干正经事,但务必有大胸怀。第三句话,还是老话:心系一处。在往后的岁月里,要创造、培养、磨合、建设、维护、完善你们自我的婚姻。从今以后,无论如何,你们都要生命一心一意忠贞不渝地爱护对方,在人生的旅程中永远心心相印、白头偕老,美满愉悦。

最后,祝你们俩永远钟爱生命,同心永结,愉悦美满,直到地老天荒。并代表娘家向出席婚礼的来宾兄弟姐妹表示由衷的感谢!多谢大家!

【4】证婚人发言稿

各位嘉宾、各位女士、先生们、小朋友们:

大家好!

今天,我受新郎新娘双方的重托,担任----先生和-----小姐结婚的证婚人;能为这对珠联璧合、佳偶天成的新人证婚,感到十分荣幸。在这神圣而又庄严的婚礼仪式上,我将同大家共同见证这对新人的隆重婚礼。

新郎和新娘的情况介绍

他们从相识,相知,到相爱,经历了一个及其浪漫和富有激情的过程。共同踏进婚姻的殿堂,这是他们精心构建爱情的结果。在此,我作为证婚人要求你们:记住这神圣的爱情与婚姻,并化为永恒!

此时此刻,作为证婚人,我庄严宣布:新郎新娘从此结为夫妻合法、有效!

诚望一对新人,在今后岁月里,携手并肩,同舟共济,在家孝敬双亲,在外尊敬领导,友爱同志。大展鲲鹏之志,开创锦绣前程,花好月圆,龙凤呈祥,恩恩爱爱,地久天长!

祝福在座的所有嘉宾,身体健康!家庭幸福!

【5】证婚人发言稿

各位来宾、各位女士、先生们、朋友们:晚上好!

今天,是xx先生和xx女士喜结良缘的大好日子。首先我代表各位来宾祝新郎新娘新婚快乐、万事如意!

我受新郎、新娘之托,担任他们的结婚证人,感到十分荣幸,同时也万分欣喜。新郎、新娘通过相识、相知、相爱,直至成为夫妻,走过了难忘的时光,对此让我们表示热烈的祝贺!

现在,我宣布:xx先生和xx小姐的感情是真挚的,他们对共创未来已有了充分的心理和物质准备,他们的婚姻是合乎逻辑的,程序是合法有效的!青山为你们作证!秀水为你们作证!在座的亲朋好友们为你们作证!

希望你们在今后的日子中,要互敬、互爱、互谅、互助,无论今后是顺畅或是坎坷,你们的心总是连在一起,把对方作为自己毕生的依靠,相依走向灿烂的明天。

值此美好的夜晚,你们不能忘却了给予你们无限呵护的父母亲,要把对父母的感念之情化为实际的行动,孝敬和侍奉双方的父母怡养天年。

让我们祈祷!让我们祝福!让我们举起手中的酒杯,共同祝愿这一对玉人新婚愉快、永结同心、白头偕老,携手共创更美好的明天!

【6】证婚人发言稿

各位来宾、各位朋友:

大家好! 今天受新郎新娘和双方家人的重托,能担任本次婚礼的证婚人,我感到非常荣幸!同时也感谢大家在百忙之中莅临xx先生和xxx小姐的婚庆典礼,共同见证他们的大喜日子!在此,我谨代表单位,向这对新人及双方的家人和亲朋好友,表示热烈的祝贺!

俗话说:有缘千里来相会,相信这对新人的结合是命运的注定。看新郎仪表堂堂,看新娘漂亮贤惠,他们的结合是真正的郎才女貌。希望他们能永远记住今天这个特殊的日子,从今天开始,心心相印、幸福美满、祥和平安到永远!

第3篇

【1】证婚人发言稿

各位来宾、各位女士、各位先生:

大家好!

今天,我受新郎新娘的重托,担任先生与女士结婚的证婚人感到十分荣幸,在这神圣而又庄严的婚礼仪式上,能为这对珠联壁合、佳偶天成的新人致证婚词而感到分外荣兴,也是难得的机遇。

各位来宾,新郎先生现在单位,从事工作,担任职务,今年岁,新郎不仅外表上长得英俊潇洒、忠厚诚实,而且心里有颗善良爱心,为人和善;不仅工作上认真负责、任劳任怨,而且在业务上刻苦钻研,成绩突出,是一位才华出众的好青年。

新娘女士现在单位,从事工作,担任职务,今年岁。新娘不仅长得漂亮可爱,而且具有东方女性的内在美,不仅温柔体贴、知人为人,而且勤奋好学、品质高贵、心灵纯洁;不仅能当家理财,而且手巧能干,是一位可爱的好姑娘。

古人常说:心有灵犀一点通。是情是缘还是爱,在冥冥之中把他们撮合在一起。使他们俩相知相守在一起,不仅是上帝创造了这对新人,而且还要创造他们的后代,创造他们的未来。

此时此刻,新娘新郎结为恩爱夫妻,从今以后,无论贫富、疾病,你们都要一心一意忠贞不渝地爱护对方,在人生的旅程中永远心心相印、白头偕老,美满幸福。

最后,祝你们俩永远钟爱一生,同心永结、幸福美满。谢谢大家!

【2】证婚人发言稿

各位来宾、各位女士、先生们、朋友们:晚上好!今天,是XXX先生和XXX女士喜结良缘的大好日子。首先我代表各位来宾祝新郎新娘新婚快乐、万事如意!

我受新郎、新娘之托,担任他们的结婚证人,感到十分荣幸,同时也万分欣喜。新郎、新娘通过相识、相知、相爱,直至成为夫妻,走过了难忘的时光,对此让我们表示热烈的祝贺!

现在,我宣布:XXX先生和XXX小姐的感情是真挚的,他们对共创未来已有了充分的心理和物质准备,他们的婚姻是合乎逻辑的,程序是合法有效的!青山为你们作证!秀水为你们作证!在座的亲朋好友们为你们作证!

希望你们在今后的日子中,要互敬、互爱、互谅、互助,无论今后是顺畅或是坎坷,你们的心总是连在一起,把对方作为自己毕生的依靠,相依走向灿烂的明天。

值此美好的夜晚,你们不能忘却了给予你们无限呵护的父母亲,要把对父母的感念之情化为实际的行动,孝敬和侍奉双方的父母怡养天年。

让我们祈祷!让我们祝福!让我们举起手中的酒杯,共同祝愿这一对玉人新婚愉快、永结同心、白头偕老,携手共创更美好的明天!

证婚人:XXX

【3】证婚人发言稿

各位来宾:大家好!

今天,我受新郎新娘的重托,十分荣幸地担任先生与女士结婚的证婚人。在这神圣而又庄严的婚礼仪式上,能为这对珠联璧合、佳偶天成的新人作证婚词我感到无比光彩,也是难得机遇。

昨天,新郎新娘是朋友;今天,他们步入婚姻的殿堂,成为牵手一生的人。借用一句诗人的话说: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美好的爱情。

他们一经相遇,就一见钟情,一看倾心。他们相爱了,他们志同道合,他们的结合是天生一对,地作一双。

如今,新郎新娘都找到了他们的挚爱,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我想:对于爱情,也许只要两颗心就够了,但婚姻,等于爱情加责任。

在他们新的生活即将开始的时候,我希望新郎新娘互谅所短,爱情不渝,美满幸福!

谢谢大家!

【4】证婚人发言稿

各位来宾:

大家好!

在这神圣而庄重的婚礼仪式上,能为这对珠联璧合的新人作证婚词而感到十分高兴。

新郎忠厚诚实,为人和善,不仅工作认真负责,而且在业务上刻苦钻研,成绩突出,是一位才华出众的好青年

新娘不仅长的漂亮、可爱,而且具有传统东方女性的温柔,不仅能当家理财而且手巧能干,是一位不可多得的好姑娘。

是爱情把他们钟情在一起,此时此刻,新郎新娘结为恩爱夫妻,从今往后,无论贫富、疾病,他们都要一心一意忠贞不渝地爱护对方,在人生的旅程中永远心心相印,最后,祝愿你们永远钟爱一生,幸福美满!

【5】证婚人发言稿

各位来宾,各位亲朋好友:

让我们一起目睹新郎________先生的奕奕风采、新娘________小姐的亮丽花容:________先生,这位来自________的小伙子,英俊、潇洒、帅气、洋溢着青春活力,有着五岳之尊泰山的坚韧不拔的气质、浩瀚东海的宽阔胸怀;________小姐,这位来自山________的女孩儿,美丽、聪慧、善良,充满着似水柔情,有着西部之都重庆阳光般的灿烂,滚滚长江似的热情。几年来,他们在辛勤耕耘、艰苦创业,事业有成:新郎________先生现是一家企业的精英。尤其令我们羡慕的是,他们从相识、相知、相爱,到今天终成眷属,喜结良缘。这是天合之美。天生的一对,地造的一双。在这里,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表示祝贺!

中国有一句古话:夫妻同心,其利断金。我们殷切地希望新郎、新娘,在今后的工作中,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开拓创新、携手前进!在今后的生活中,恩恩爱爱、甜甜蜜蜜,幸福美满、百头谐老!永浴爱河!

中国还有一句古话:执子之手,与子谐老。这里,我想借用西方结婚的礼俗,用神父在教堂上主持婚礼仪式时的一句话问新郎:

________先生,你是否愿意________小姐成为你的妻子?无论贫穷还是富有、无论疾病还是健康,都爱她,照顾她,尊重她,接纳她,永远对她忠贞不渝直至生命的尽头?(新郎:愿意)

同样的话,我要问新娘:

________小姐:你是否愿意________先生成为你的丈夫?无论贫穷还是富有、无论疾病还是健康,都爱他,照顾他,尊重他,接纳他,永远对他忠贞不渝直至生命的尽头? (新娘:愿意)

最后,请新郎、新娘铭记一句话:牵着你的手,永远跟你走!谢谢大家!

第4篇

[关键词]民法典 婚姻家庭 结婚 夫妻 完善

民法典的制定,作为改革、完善我国各项民事法律制度的重大举措,它为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婚姻家庭(亲属)法律制度提供了不可多得的机遇。众所周知,在2001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正案》,对我国1980年婚姻法进行了修改。这次修改虽然在家庭暴力、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夫妻财产制度、离婚制度、探望权、法律责任和救助措施等方面有了一定的进步,体现了保障人权、突出重点、强化责任等特点,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但基于当时“两步到位”的指导思想,这次修改也存在很大的不足,其表现在于:囿于局部的修改而缺乏整体的设计;突出了重点问题的解决而忽视了相应制度的完善;有些规定仍很原则或没有到位,缺乏可操作性,给执行带来困难;有些措辞不够严谨,容易引起歧义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表明婚姻家庭(亲属)法律制度的完善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而民法典的制定为完善婚姻家庭(亲属)法律制度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和广阔的空间。

作为民法典的一部分,婚姻家庭(亲属)编涉及的内容是相当广泛和丰富的。由于笔者与林建军在王德意教授的带领下,参与了巫昌祯教授主持的民法典专家建议稿婚姻家庭(亲属)部分(以下简称建议稿)的编纂工作,承担了“结婚”和“夫妻”两章的编写任务,因而本文试图从与现行婚姻法相比较的角度,结合有关讨论的情况,谈谈在制定民法典的过程中如何完善结婚、夫妻制度。

如何完善结婚制度

结婚制度是一个有关婚姻成立的法律规范体系,它涉及了结婚条件、结婚程序、婚姻效力等诸多内容。在2001年修正后的婚姻法中,主要是增设了无效婚姻制度和可撤销婚姻制度,此外还改变了对有关禁止结婚疾病条款的表述以及在结婚程序上强调了“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应当承认,2001年的婚姻法修正案,在结婚制度方面的修改是基本成功的。出于维护法律的稳定性、权威性考虑,本次的建议稿在“结婚”一章中基本保留了现行婚姻法有关结婚制度的整体结构和内容,只是建议对以下内容进行修改和增加:

一、关于结婚条件

结婚条件在结婚制度中占据着重要地位,是结婚制度中的核心内容。结婚条件规定得是否科学、是否适当,不仅会直接影响到公民婚姻自由权利能否充分实现,而且还关涉到婚姻质量的高低和人类自身的繁衍。实践证明,我国现行婚姻法确定的结婚条件是较为科学和切实可行的。针对这种情况,建议稿在结婚条件的规定方面没有做大的变动,只是提出如下的建议:1、将“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婚姻法第五条)修改为“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欺诈或任何第三人加以干涉。”(建议稿第十一条),这其中的变化主要是增加了禁止“欺诈”。由于此条强调的是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尊重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欺诈和强迫一样,都是使当事人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手段,只规定“强迫”而遗漏“欺诈”是不全面的;2、增加了“有配偶者在婚姻终止以前不得结婚;不得与有配偶者结婚。”(建议稿第十三条)增加此条的目的在于使一夫一妻的原则在结婚条件中有明确的、具体的体现;3、将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范围扩大到了直系姻亲。关于直系姻亲间结婚是否应予禁止的问题,历来多有争论。一种意见认为直系姻亲之间的结婚有违我国传统的伦理道德,会带来不必要的亲属关系的紊乱,不应放任。也有人认为,他们彼此间没有血缘关系,而一旦他们要结婚时,姻亲关系亦不复存在,没有必要禁止。出于对传统伦理道德的尊重,我国学术界许多人都认为应当禁止直系姻亲结婚。[1](P10)在以往修改婚姻法的过程中,法学专家提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家庭法(草案)》(法学专家建议稿)第一稿、第二稿中[2](P436),都有禁止直系姻亲结婚的建议,因而本次的建议稿也增加了相应的内容。

二、关于结婚的程序

建议稿修改、增加的内容主要有:1、增加了“结婚登记须由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亲自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办理结婚登记的具体事项,由国家民政部门另行规定。”(建议稿第十七条)此条的增加使结婚的程序比现行婚姻法的规定更加具体,并且为国家民政部门制定相关的规定提供了法律依据;2、规定了“当事人不服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准结婚登记的决定,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建议稿第十八条第二款)增设这一规定的目的是为当事人提供选择性较强的救济途径;3、增加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不发生婚姻的法律效力。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本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建议稿第十九条)本条的增设,主要是汲取了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目的在于解决所谓事实婚姻的效力问题。对于事实婚姻,“尽管新中国成立以后制定的1950年及1980年两部《婚姻法》对事实婚姻均未作明确规定,但在最高人民法院多次司法解释中,曾经在相当长的时间内采有条件承认的态度,直至1994年才完全不承认事实婚姻的民事效力,将其视为非法同居。”[3](P234)2001年的婚姻法修正案仍未正面解决这一问题,只是在第8条中增加了“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的规定。这一规定不仅没有解决事实婚姻的效力问题,反而因其模棱两可容易引起误解。在本次的讨论中,对于是否赋予事实婚姻以婚姻效力仍有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对于没有履行结婚登记的,一律属于无效婚姻,按非法同居处理,因为我国对事实婚的处理经历了承认条件从宽到严,再到一律不承认的过程,为保持法律的一贯性、严肃性,不应承认事实婚的法律效力;也有的同志认为从我国的具体情况出发,应有条件地承认事实婚,这对保护妇女儿童的权益有好处。婚姻法修正案增设的无效婚姻制度中,没有把未履行结婚登记的情况明列为无效婚姻,这种做法似对有条件承认事实婚留下了余地。建议稿中采纳的是杨大文先生提出的设想,即(1)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视为婚姻不成立,不发生法律效力;(2)对于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可以追溯到双方均符合法律规定的结婚实质要件时。

三、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

1、关于采单一的无效婚姻制度还是采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制度并行的二元结构。对此历来多有争论,有人主张采单一的无效婚姻制度,因为从世界范围内来看,“当代有些国家在亲属法中仅采无效婚制,不采撤销婚制,将欠缺婚姻成立要件的违法结合统称无效婚姻,没有什么绝对无效和相对无效之别。”[4](P101)“综观有关无效婚和得撤销婚的立法例,我们可以看出这样一种趋势,即两者相互联系、相互渗透,在某些方面越来越接近。当代的无效婚制已出现多种新的形式,某些国家的无效婚在认定程序和效力方面与得撤销婚已无实质上的区别”;[4](P105)也有人主张采二元结构,认为我国现行的婚姻法在规定了无效婚姻的同时,也规定了可撤销婚姻,采取的是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制度并行的双轨制,这是一个正确的选择,因为二者之间存在着很大的不同,即,(1)发生的原因不同。产生无效婚姻的原因多为违反公益要件,如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导致无效婚姻的情形是: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而产生可撤销婚姻的原因多为违反私益要件。(2)请求权人的范围不同。有权主张婚姻无效的主体范围较广,而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仅限于受胁迫的婚姻当事人。(3)对提出的时间要求不同。对于无效婚姻,只要导致婚姻无效的原因还存在,权利人可在任何时间提出该婚姻无效。而对于可撤销婚姻,受胁迫一方应当自结婚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该婚姻的请求,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该婚姻的请求。(4)法律效力不同。无效婚姻自始无效。而对于可撤销婚姻,如果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行使撤销权,则该婚姻一直有效。[5](P60)基于二者的不同,故而应当采二元结构。本次建议稿中沿用了现行婚姻法规定的二元结构,但在有关的内容上做了一定的调整;2、关于导致婚姻无效的原因,建议稿保留了现行婚姻法的规定,但导致可撤销的原因除保留现行婚姻法规定的“胁迫”以外,又增加了“欺诈”;3、关于婚姻无效的程序是采当然无效还是宣告无效,建议稿明确了“无效婚姻,经依法宣告后自始无效。”(建议稿第二十四条)建议稿之所以如此规定,一是为防止有人钻法律的空子,二是为了保持司法上的一贯性,因为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中已有此规定并在司法实践中贯彻;4、关于婚姻无效请求权人的范围,建议稿第二十一条明确为“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当事人住所地的居民(村民)委员会有权请求人民法院确认该婚姻无效。”这一方面是为了弥补了现行婚姻法的遗漏,另一方面也旨在克服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中确认的范围过窄的不足。当然这个范围是否适当也需进一步探讨;5、关于确认婚姻无效和撤销婚姻的机关,建议稿改变了现行婚姻法确立的可由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进行的双轨制,建议采用单一的诉讼程序,这样建议的考虑是:(1)以诉讼方式,由法院宣告,是各国的通例;(2)婚姻关系是民事法律关系而不是行政法律关系,对民事关系效力的判断是司法机关的职权,而非行政机关的职权;[3](P230)6、关于宣告婚姻无效和撤销婚姻的后果,建议稿同现行的婚姻法有以下的区别:(1)对无效婚姻的后果和可撤销婚姻的后果作了区别,由于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两者欠缺结婚法定要件不同,损害的利益有区别,二者的法律后果亦应有所区别。借鉴国外立法的通例,建议稿将此区别为“无效婚姻,经依法宣告后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因重婚导致婚姻无效的,处理其同居期间财产时不得侵害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建议稿第二十四条)“可撤销婚姻自人民法院宣告撤销该婚姻之日起无效。当事人所生子女为婚生子女。婚姻被撤销后,当事人之间的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适用本法有关离婚的规定处理。”(建议稿第二十五条)具体说来就是:a、无效婚姻,经依法宣告后自始无效;而可撤销婚姻自人民法院宣告撤销该婚姻之日起无效,也就是说可撤销婚姻的撤销宣告不具有溯及力;b、婚姻被撤销后,当事人之间的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适用有关离婚的规定;而无效婚姻则不然;(2)增加了对无过错方救济途径,即“因一方过错导致婚姻无效或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如何完善夫妻关系

夫妻关系作为一种特殊的重要的人际关系,它在婚姻家庭关系中居于核心地位。“自有国家以来,对夫妻关系加以确认和调整就是法律的一项重要任务。”[4](P111)对于夫妻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我国现行的婚姻法虽然有了一定的条文进行调整,但整体上讲还不够规范和完整。此次建议稿相对于现行的婚姻法而言,在夫妻关系方面也有较大的改进:

一、关于夫妻人身关系

法律调整夫妻人身关系,形成了夫妻人身权利制度。现行婚姻法在夫妻人身权利制度方面,强调了夫妻间人格独立、地位平等,同时,为了保障男女平等的实现,针对男女不平等的现实,还特别突出了对妇女的特殊保护。不仅确立了保护妇女权益的原则,而且有针对性地强调了一些夫妻平等权,如夫妻姓名权、夫妻的人身自由权、夫妻计划生育的义务等。毫无疑问,现行婚姻法的上述规定,继承了1950年婚姻法的反封建精神,在夫妻人身权利制度方面彻底否定了旧中国的夫权制度,改变了夫妻间的人身依附关系,为正确调整夫妻人身关系奠定了基础。但同时也应意识到,这种调整是不完善的,有些内容亟需补充和明确,如夫妻的生育权、同居的权利义务、相互忠实义务、日常家事权以及能够概括表明夫妻人身权利的配偶权等。对此,虽然在以往修改婚姻法的过程中曾被提出过,但2001年的婚姻法修正案却未能全面规定。对照婚姻法修正前后的有关条款,夫妻在人身关系方面的权利义务一仍其旧,并未增添新的内容。现有的规定仍仅限于夫妻的姓名权、人身自由权和计划生育义务,这是不足以概括夫妻人身权的全部内容的,也是与婚姻家庭法的身份法性质不相适应的。我们认为,此次制定民法典毫无疑问应该加强对夫妻人身关系的法律调整,除保留现行的规定外,还应增设有关夫妻的生育权、住所决定权、同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义务、家事管理权和家事权等规定。这些规定将使夫妻人身关系方面的权利义务更加具体,使双方的人身权利得到更加有效的法律保障,从而更加全面地体现婚姻受国家保护的宪法原则。其别是配偶权的规定更是不可缺少。由于婚姻法必然要界定夫妻双方的权利义务,因此配偶权问题就不容回避,不容疏漏。配偶权作为夫妻之间互为配偶的基本身份权,其内容很广泛,涉及夫妻人身关系的各个方面。尽管在现行的婚姻法中没有配偶权这个名词,但实际上配偶权的部分内容已规定在其中了。我们不能把配偶权问题简单化,认为确立配偶权就是剥夺了配偶的性权利,就意味着婚内、家庭暴力合法化,其实这二者之间并没有必然的逻辑关系。配偶权所强调的不是对配偶权利的剥夺,而是强调对彼此权利的尊重和夫妻双方的平等以及夫妻对权利的互享、共有,它与夫权也有本质的区别。基于上述的考虑,参考2001年修改婚姻法时专家提出的修改方案,建议稿中增加了以下内容:1、“夫妻互为配偶,在婚姻家庭生活中地位平等。”(建议稿第二十八条)2、“夫妻住所由双方协商决定,夫、妻均可成为对方家庭的成员。”(建议稿第三十一条)3、“夫妻有同居生活的权利和义务。有正当理由不能同居生活的,不在此限。”(建议稿第三十二条)4、“夫妻有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建议稿第三十三条)5、“夫妻都有对未成年子女进行监护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的姓名由夫妻双方协商确定。”(建议稿第三十四条)6、“夫妻在日常家事的范围内互为人。”(建议稿第三十五条)

二、关于夫妻财产关系

夫妻财产制的完善,主要是:夫妻财产制,作为规范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制度,它是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的重点之一。尽管夫妻财产制涉及的内容很多,但最核心的问题无非是哪些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哪些财产归夫妻一方个人所有。对此,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的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作了规定。应该说,修正案的规定比1980年婚姻法的有关规定要具体、明确,有了一定的可操作性。但与此同时,应当看到,修正案的规定也存在不足之处,这种不足主要表现在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及其相互关系上。修正案的第十七条、第十八条都采取了列举的方式,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分别划定了范围,这种做法虽然从立法意图上是想让夫妻的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更加清楚,但在逻辑上却很难周延,因为各种列举都不可能穷尽生活中所有情况。如果说这一缺陷可以用列举中最后一项的概括性规定[第十七条(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第十八条(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来弥补的话,那么两条中的两个“其他”就会使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更加模糊,甚至矛盾。为解决这一问题,本次的建议稿将其修改为: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及其孳息;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但用夫妻共同财产购置且价值较大的除外;

(五)双方约定归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

(六)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三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本编第三十六条规定的一方个人财产外,属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间归属不明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这样规定的好处在于:1、首先确定了个人特有财产的范围,个人特有财产确定了,夫妻共同财产也就确定了,因为除了法律明确规定和双方明确约定归个人所有的财产外,其他都归夫妻共同所有。2、强化了夫妻共同财产制。由于共同财产制更能体现和符合夫妻关系的本质,因而法律应将其作为基本的夫妻财产制度,而个人特有财产应当限定在一定的范围内,法律规定的个人特有财产范围不宜过大。3、有利于保护财产方面的弱势群体。一般说来,强调个人特有财产和财产约定的往往是拥有财产的一方。法律将个人特有财产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并规定归属不明的财产归共同所有,这无论在实体上还是在举证责任上,都有利于保护财产方面的弱势群体。

关于夫妻财产约定制度,建议稿保留了现行婚姻法的规定,只是在约定内容上增加了“也可以约定财产由一方经营管理。”(建议稿第三十八条)从而使约定的内容更加丰富,充分体现了对当事人权利的尊重。

第5篇

五十年代中国代表团去日内瓦出席关于朝鲜问题的国际会议。这是新中国建立以来首次出型国际会议。著名的外交家黄华,当时担任代表团的新闻发言人。就指示,新闻发言人一定要进行彩排。所以后来找了新华社的记者,专门扮演外国记者提出一些刁钻的问题,彩排了三次。他们提问题,让黄华来回答,进行这种反复的演练,最后才上台。

阎崇年老师在《百家讲坛》上的轰动效果怎么来的?也都是反复排练,精心准备得来的。

我在《百家讲坛》一年做了38集讲座,就非常累。每天都是这样,大概就是星期一、星期二、星期三星期四写稿,星期五顺一遍,星期六就给亲戚、朋友讲,让他们帮助修改。修改完以后,我在门口散散步,星期天定稿再顺一遍,然后才会正式讲。这样到了年底,人大概瘦的就不成样了,后来门口的人,邻居都说,怎么会瘦成这样了,后来就住院了,住院住了一个月,后来住院以后,医生检查完了说您什么病都没有,就是累。这样住了一个月就出院了,才缓过来。

排练主要包括两大内容:一是练,试读稿件。二是排,走台彩排。

先说试读稿件。试读稿件,就是要把稿件出声的通读几遍。

出声通读掌握两个原则:一是用耳语法读。这样读起来嗓子不累,又能让嘴皮子参与,把语句读顺畅。二是要通读全篇。

出声通读主要解决“两无”问题:无错别字;无断错句。

先说无错别字。通过通读,可以发现生字,僻字,拿不准的字。发现之后查字典,做标记,读正确,以免闹笑话。

有一个文化程度不高的人,当时人力资源部发给他填履历表,填完之后他就报上去了,报上去之后他就给人家打电话。

他说:喂,我报那个“复”历表你们收到了没有?人家说什么“复”历表?就是你们让我填写的,有自己的身份,有自己的年龄,有自己的学历的那个表。

人家一听,原来是把这个“履历表”读成“复历表”了。

再来看一个领导读错字的笑话。有位领导比较年轻,学历很高,讲话喜欢用成语。为他准备讲话稿,只要用的成语多就好通过。可是,他却总把“千里迢迢”读作“千里召召”,把“成绩斐然”读作“成绩文然”……他最喜欢用的成语是“饮鸩止渴”,曾在N次会议上大声疾呼:“同志们哪,我们可不能饮‘鸠’止渴啊!”让人想笑又不敢笑。

再说第二无,无断错句。通过通读,就能了解哪里停,哪里连,知道句子怎样断,不至于断错句子闹笑话。

来看两个笑话。

一次开会,让领导讲计划生育。稿子上写的是“已结婚的和尚未结婚的青年,都要实行计划生育”。正确的断句应该是“已结婚的/和/尚未结婚的青年/都要实行计划生育”。结果这位领导上台前没看稿子,就读成了“已结婚的和尚/未结婚的青年/都要实行计划生育”,搞的哄堂大笑。

第二则笑话。

X检查团到一农村去检查,大队党支部书记召开群众大会以表欢迎,书记拿出会计写的欢迎词,原句是这样的:“我们热烈欢迎X检查团长途跋涉来到我们这,这是对我们的关怀,我们表示欢迎(你念到此处停一停,此处可能有掌声)...”而书记却是拖着长声这样念的:“我们热烈欢迎X检查团长,途跋涉同志来到我们这,这是对我们的关怀,我们表示欢迎,你念到此处停一停,此处可能有掌声...”众人笑得前仰后合,会计小声说“错了,你念错了。”书记把眼一瞪,“没错,就这么写的。你们笑什么?”

再说走台彩排。走台彩排,就是除了没有观众,其它全部按照正式开会的要求进行排练。包括:

1、试一试话筒的音量大小,话筒位置的高低。

2、走一走上台的路线。从哪个地方上台,上台后怎样鞠躬。

第6篇

婚后不久,女人就有了孩子,双方父母都远在老家,女人只好辞职回家照顾孩子。三年后,孩子送进了幼儿园。女人兴冲冲地跟男人说,要去工作。男人同意了,可是工作找了一个月也没有合适的。后来女人说:“现在培训班挺盛行,我有舞蹈功底,干脆开个舞蹈培训班得了。”男人皱着眉说:“你主要任务还是管家,业余才是工作,随便找个时间宽松的,我养得起你们。”女人只好找了一份轻闲的工作。

后来,孩子长大了,自己能够上学和回家,恰逢有朋友约女人一起开个时尚餐厅。她兴冲冲地与男人商量。结果又拿到了反对票,他说:“我也算是一个有头有脸的人,让人知道自己的女人开饭店,多丢人。”

她的梦想一次次搁浅。

有一天她突然发现,她在男人面前完全没了自我。离婚是她提出来的,把男人惊得不行,男人已经习惯了用不相信她的眼光看她:“离开我?你能过?”这句话最终成了她离婚的动力。

阿亚和她老公婚后在城里都有一份稳定的工作。阿亚没别的爱好,自上学起就喜欢读书、写稿,婚后的阿亚,还在坚持。阿亚老公非常支持阿亚,给她买稿纸,买信封,帮她寄信给报社、杂志社。m然阿亚的投稿都石沉大海,阿亚和她老公却乐此不疲。

后来听说网上投稿方便,阿亚盼着有一台电脑,两人就开始攒钱。那时候两个人的工资都很低,攒了一年,他们才买了一台电脑。有了电脑,阿亚天天熬夜写呀写,甚至经常连孩子也顾不上管。阿亚的老公就自己哄孩子。

阿亚老公还把阿亚的那些稿子全部拿到外面打印出来,订成一本册子,说留着,不能丢。功夫不负有心人,阿亚的文章开始发表,阿亚老公比阿亚还高兴,说:“我就知道你能行。”

阿亚老公跟阿亚商量,想辞职做点事儿,说单位里太消磨斗志。阿亚说:“好,男人有志向是好事儿,我支持你,辞吧。”

阿亚老公说:“万一要是失败了,单位也回不去了!”阿亚把胸脯一拍:“这不有我嘛!万一失败了,我养你呀!”阿亚老公辞了职做生意,自己跑业务。有时候去见客户,阿亚也会陪着她老公,阿亚能说会道,又有文采,对她老公的生意帮助不小,谈业务帮了不少忙。阿亚同时还当着她老公的秘书,帮着整理一些文字资料。有了阿亚的帮助,她老公的生意很快走上了正轨,一年比一年强。

阿亚的精力总是那么充沛,上班、帮老公做生意、管孩子、熬夜写稿,那时她已小有名气,稿费比工资还高。身边的人都羡慕阿亚。

可是阿亚突然不写稿了,她要去读书。身边的人都说,放着钱不赚,都人近中年了读什么书!只有阿亚老公支持她,说:“不要管别人怎么说,自己喜欢就去做。”

阿亚读书的学校在离家百公里以外的另一个城市,每个周末雷打不动。除非有特殊情况,阿亚老公都会开车陪着阿亚去听课。两年的时间,阿亚老公俨然成了一名编外学员,阿亚班上的人都认识他,称他为“三好丈夫”。

如今,阿亚成了一名受人尊敬的讲师,经常受邀到处去做讲座,她老公的生意也是蒸蒸日上。他们买了大房子,车子也换了好几次。朋友们都夸阿亚有眼光,找了一个潜力股。大家也都夸阿亚的老公有福气,娶了一个这么能干又有魅力的女人。当然,大家更羡慕的是,阿亚夫妻一路走了十几年,感情始终甜蜜,都认为自己遇到了最好的爱人。

经常,我们会羡慕那些感情好又一切顺风顺水的好夫妻,我们会说人家有眼光,觉得人家命好,运气好,遇上了好人。

第7篇

一、夫妻姓名权

夫妻姓名权是夫妻人身关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夫妻人身关系中不涉及直接财产内容,而是更多的规定了与夫妻人格和身份相关的权利义务关系。[1]因此,这里提及的姓名权问题更多的与缔结婚姻所形成的这种特定身份关系密切相关。

辞海中对姓名的解释,即“姓名,由姓和名两部分组成,姓(又称姓氏)是表示家族的字,名(又称名字)是代表一个人的语言符号。人的姓名,是人类为区分个体,给每个个体给定的特定名称符号,是通过语言文字信息区别人群个体差异的标志。正是有了姓名,人类才能正常有序的交往。”

追溯我国古代封建社会,婚姻多为男娶女嫁,男子在家中居于权力的中心,妻子依附于丈夫,自古便有“夫为妻纲”、“妻从夫姓”的说法。当女子婚后嫁入夫家后,便冠以夫姓,妻子的人格被夫吸收,没有独立人格。可知,在当时的社会制度下,男女的地位从根本上是不平等的,双方存在尊卑主从关系,女方处于被歧视的地位。

随着旧中国的逝去,外来优秀文化的大量涌入使得我国传统的婚姻家庭观念在扬弃中不断向前发展。受男女平权主义思潮的影响,夫妻的姓名权也发生了重要的变化。围绕“姓名权是一种重要的人身权利,有无独立的姓名权,往往是有无独立人格的一种标志。”进行立法保护。如我国《婚姻法》第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即是说,不论丈夫还是妻子,都可以保持姓名的独立,不必因婚姻而改变自己的姓名。在保护已婚妇女的姓名权和到女家落户的婚姻中男方的姓名权的同时,体现了男女平等原则。当然,此规定并不妨碍夫妻就姓名问题另作约定。只要双方自愿达成一致,无论是夫妻别姓、夫妻同姓(妻随夫姓或夫随妻姓),或相互冠姓,法律都是允许的。

另外,夫妻享有平等的姓名权还表现在子女姓氏的确定上。如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在贯彻“意思自治”原则的基础上,也体现了夫妻法律地位的平等。即父母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以约定子女随母或随父姓。子女未成年时,主要由父母等代理其行使姓名权。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亲权的内容体现。当然,在子女具备相应行为能力后,子女享有决定自己姓名的权利。他既可对父母确定的姓名认可,也可依法变更自己的姓名。

二、姓名变更的相关问题

(一)姓名变更的法律规定

依法定程序,公民有权利改变自己的姓名。由于我国当前还未颁布《姓名法》,现由单行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和公安部研究起草完成的《姓名登记条例(初稿)》对公民出生登记以及包括姓名项目在内的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等问题做出规定。主要内容即公民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允许采用父母双方姓氏。但姓名不得含有下列内容:损害国家或者民族尊严的,违背民族良俗的,容易引起公众不良反应或者误解的。也不得使用或者含有字母、数字、符号:已简化的繁体字;已淘汰的异体字,但姓氏中的异体字除外。姓名用字应当在两个或两个汉字以上,六个汉字以下。以上不仅与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二条:“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相衔接,同时对在姓名登记方面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公民随意设定姓氏、取名用字不规范、频繁变更姓名、恶意变更姓名以规避法律惩罚等问题起到一定的规范作用。

(二)姓名变更的限制

今天社会中,更多的人为了彰显自己的个性,常常在自己的姓名上发挥奇思妙想,但由于缺乏对行为法律上的考量,很多情况下,无心之举却引发所谓的“侵权”事件的发生。所以为了规范公民行使其姓名权,我国适时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政策对姓名变更问题加以规定、引导,如《户口登记条例》、《姓名登记条例(初稿)》。《姓名登记条例(初稿)》规定公民只能登记一个姓名,姓名登记应当使用规范的汉字和少数民族文字。姓名由姓氏和名字两部分组成,姓氏在前,名字在后。此外,对于姓名更改次数,《姓名登记条例(初稿)》第二十条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依照第十八条规定申请办理名字变更登记的,以一次为限。民族良俗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宗教教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由此可见,尽管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此一条彻底贯彻了“意思自治”的立法精神,给予人们更广的自由选择空间,而不受他人干涉。但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向推进,普遍立法关注以社会利益为指导思想,要求私人的“意思自治”遵循自己http://的逻辑轨道,不能越界使社会利益受损,故为保障社会群体利益,公法逐步涉入私法领域,发挥其社会管理的调控职能。例如,《姓名登记条例(初稿)》第十九条还规定了不予办理姓名变更的情况:(一)因故意犯罪或违法行为曾经被处以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或者劳动教养的;(二)正在服刑或者被执行劳动教养的;(三)正在接受刑事案件或者治安案件调查的;(四)民事案件尚未审结或者尚未执行完结的;(五)行政案件尚未审结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结的;(六)个人信用有严重不良记录的;(七)公民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经理)时,因故意行为造成单位信用有严重不良记录的;(八)户口登记机关认定不宜变更的其他情形。

(三)实践中由姓名变更引发的相关问题

一般而言,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改名条件如下:一是本人有改名的意愿,二是理由充分,三是本人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且一生只能更改一次。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则由其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

转贴于 http://

另外,尽管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规定http://,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但在实际生活中,改名一定要慎重,因为改名后会涉及到自己的毕业证、银行卡、社保、医保以及产权证等等一系列权属证件的变更及证明问题,导致申请人在使用相关证件时,时常需要办理其它业务(如公证业务)来证明其合法身份。若处理不好,不免会产生许多麻烦。再加上实践中公安机关内部形成的对十六周岁以上公民更改姓名“从严掌握”的不成文规定,所以申请姓名变更需要权衡之后再决定如何行事,以免在给自己增添不便的同时,增加姓名变更的成本。

三、从夫妻姓名权问题的公法规制到婚姻法性质的思考

婚姻家庭法关涉夫妻之间,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在给予人们更多“意思自治”自由选择的同时,其具有强烈的身份法色彩,是典型的私法。具体而言,其特殊性就在于将人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人的个体需要与人类社会需要的矛盾兼容一体,是人类的原始动物性与社会性、个体需要与社会存在和发展需求之间的一种不可调和而又必须调和的产物。[2]

当今社会人类的物质条件与精神世界极大丰富,促使其不断为争取“权利”而斗争,大到整个社会小到每个家庭,特别是作为社会组成细胞、承担着经济与人口繁衍职能的后者,对夫妻间的权利义务提出了更急迫的要求,突出体现在夫妻人身关系方面,内容包括夫妻姓名权、夫妻人身自由权、婚姻住所决定权、生育权、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等问题。

随着个性思潮波及人们的思想领域,夫妻人身关系中的姓名权问题引发了较多热议。即是否传统私法领域的婚姻家庭法在当今公权干预较多的情况下,其法律属性正在逐渐被侵蚀,发生了向公法演变的趋势。对于此,正在引发人们对婚姻家庭法的法律属性更深层次的思考。然而从本质上探究,婚姻法是源于民法的,并且因其有独立的调整对象(人类的两性关系和血缘关系)而具独立性,也就是说在民法之外,对婚姻家庭关系发挥其独特的调整作用,其私法属性是确定无疑的。回到夫妻姓名权问题上,我国《婚姻法》第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第二十二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以上规定不仅体现了我国在婚姻家庭领域所倡导的“男女平等”的基本立法指导思想,也是对私法领域“意思自治”原则的贯彻执行。通过给与夫妻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自决家庭问题的更大空间,以达到家庭和谐则社会和谐的目的。

正如卢梭曾说过:“人是生而自由的,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自由必然伴随着限制,这是一对相辅相成的命题。从来没有无限制的自由。在任何历史阶段,自由都是伴随着这样或那样的限制,只是其表现形式和效力范围不同罢了。所以,私法领域中“意思自治”原则也绝不是无边际的自由。就如反映在夫妻姓名权上的限制一样,由于现代社会家庭结构发生变化,家庭的各项功能和家庭文化传统受到很大冲击,所以为了保障优秀文化的延续和社会大众的普遍利益,有让公法介入的必要。例如我国的《户口登记条例》和《姓名登记条例(初稿)》规定,内容主要是为表明子女与父母双方的家族和血缘关系而限制姓名权的范围、限制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申请办理名字变更登记的,以一次为限或者规定姓名中不得含有自造字、损害国家或者民族尊严和容易引起公众不良反应或者误解的字等。由此可见,只在私法无法兼顾公益时,公法才发挥其保障规范作用。当然,公法若无完善的规范机制、价值指导,必定会侵犯个体利益,引发社会公众的不满,产生不和谐之声。如《姓名登记条例》中第十三条对姓名不得使用已简化的繁体字的规定,就已构成对公民姓名权的过度干涉。故公法与私法的界限、如何衡平两者关系,仍需进一步深究。

法律虽然有滞后性的缺点,但其生机在于能反映社会现实并及时制定规范进行调整。随着时代的向前发展,作为私法的婚姻家庭法,其在功能指向上,力求“公法”功能与“私法”属性兼顾,保障功能与权利本位并存。婚姻家庭亲属关系是一种特殊的民事关系,但却与市民社会的利益法则不同,其渊源于人伦秩序这一本质的、自然的社会共同体结构,并非目的性利益关系;其自身的存在和功能兼具鲜明的“公法”秩序和社会保障、福利属性。因此,婚姻家庭法在与民法的一般价值体系相一致的同时,坚守着自身固有的特质,即保障功能与权利本位并存。

第8篇

一、对婚外同居补偿协议几种观点的分析

本文界定的婚外同居补偿协议,乃为有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与第三人于同居期间基于补偿对方而为财产性给付的协议。该种协议是民事财产协议无疑,那么如何具体判断与分析?从实践和传统角度观察,对婚外同居补偿给付的性质有下列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这种协议属于民法上有效协议,否则就不会“支付补偿后反悔主张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继而,有人认为这种有效至少保护了“小三”特别是对婚外同居关系无过错的“小三”,处理较为公平。笔者认为,财产协议有效的确能保证达到当事人预期法律效果,实现财产变动。但一般理解的有效为伴随法律强制的有效,当事人若不按照承诺履行,则要承担法律责任。“不可强制执行的合同”不属于有效协议。从此“有效”出发,解释不了为何“一方要求支付该补偿,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可见传统有效协议理解与相关制度,无法解释这种情况。

第二种观点认为,这种协议属于民法上无效协议,否则就不会“一方要求支付该补偿,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无效协议无强制执行力,当然不能主张协议的权利义务。继而,有人认为这种无效是“棒打小三”,警告第三者与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构建同居关系,无法通过协议获得财产强制补偿,保护了婚内财产关系与婚姻关系的稳定。笔者认为,财产协议无效的确不能使当事人实现预期法律效果,实现财产变动。但一般理解的无效必然伴随着给付财产的返还,否则构成不当得利,或者伴随缔约上过失赔偿责任。从此“无效”出发,反之又无法解释“支付补偿后反悔主张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可见传统无效协议理解与相关制度,无法解释这种情况。

第三种观点在协议有效基础上认为属于赠与协议。赠与协议不可强制执行,赠与人在给付之前可任意撤销赠与,交付后法律保护赠与效果,一般不得要求返还。这与征求意见稿的规定相符。笔者认为,婚外同居补偿情形应归为自始不应受强制的协议为宜。婚外同居补偿的出发点,并非简单增益他人,同居关系构成的补偿给付是一种扶助义务的道德前提,征求意见稿没有对婚外同居补偿协议作出类似于赠与协议的撤销、要求返还赠与的诸种规定,是合情合理的。按照赠与来处理婚外同居补偿协议,存在着理论和制度上的不足。

第四种观点认为,从财产性给付既不能强制又不能要求返还的效果,结合“婚外同居关系”似为按一般道德与法律观念为可非难者,属于“不法原因”,主张按“不法原因给付”解说。笔者认为,“唯婚姻合法论”及对感情问题、同居问题的偏见,加上“傍大款”、“养小三”等一些不道德现象的存在,致使就婚外同居关系而言,人们易于一概将其作为“不法”的背景与基础,由此围绕该种关系所为财产给付都会被打上“不法行为”、“不法原因给付”的烙印。其实,由于感情、婚姻的特性,目前很多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权利或义务并不明确,法律对应采取什么具体保护措施存在规范困境。比如婚姻同居权、配偶权、忠实义务难以确认和界定,法律在婚内配偶损害赔偿问题上不仅采取不同于一般损害赔偿的弱化保护措施,如连接离婚纠纷问题才处理,而且仅限于某些特定的保护方式。对于因第三者原因造成离婚的,并不追究第三者的法律责任。凡此种种,实际上是考虑到了感情婚姻问题难以用法律权利与义务明确规制。因此,对婚外同居关系的仓促“不法性”判断是值得商榷的。婚外同居期间处分自己财产而未侵害到配偶财产权的给付、赠与等,一律因为“不法”而受到否定?感情上的“不法”难以判断,即使感情“不法”、“可非难”,那么所有这种关系涵盖下的财产性给付也统统不法,这种推论过于绝对。如按照一体的“高尚”标准,那么不仅婚外同居,而且非婚同居也都是“不法”的,其间所有财产给付也都是不法原因给付。可见,公序良俗与法律强制性不能绝对化,合同违法而无效都要求是违反“效力性规定”,“不法”也不能作简单的概括性判断,扩大不法原因的做法是不可取的。男女在感情基础上构建同居、生活、亲密关系,补偿给付往往是一种履行对共同生活者、关系亲密者的伦理义务。不能以那种偶然出现的“傍大款”、“养小三”代表一切婚外同居关系。除非当事人财产性给付乃为明显犯罪、违法的原因,比如以保持性关系为给付原因或变相,否则不能作出“不法”假定。由此可见,婚外同居的财产补偿给付不能作不法原因给付来思考。

第五种观点认为,既然征求意见稿规定不管是一方要求支付补偿或支付补偿后反悔主张返还的,人民法院都不支持,说明当事人财产补偿行为不属于法律调整范畴,应由当事人自行处理。笔者认为,有的社会关系确实需要由当事人自决而法律不应介入。但附带一定人身属性或者感彩的财产给付关系,并非是法律概不介入,只是不能像纯粹的财产关系一样处理罢了,干预方式比较特别。自行处理、不属于法律调整的范畴,能否当然推论出法律上受给付方保留财产的“反射效果”,存在疑问。让当事人自行处理的做法在法律上存有遗留问题。正如消灭时效不消灭权利,没有取得时效接续权利归属一样,存在财产归属不明的问题。在法律上必须确定一个明确的权利归属,且要为这种归属寻找恰当的法律原因。因此,表明法律明确态度,建立处理的法律制度基础显得必要。

第六种观点认为,征求意见稿仅对为解除同居关系约定的财产性补偿作出处理,而对“构建同居关系”的财产性补偿协议或者“同居关系建立后所为财产性补偿”没有涉及;双方无配偶的单纯非婚同居所为补偿给付如何处理没有涉及;更进一步,非婚亲密关系但未构成同居关系所为财产补偿给付是否为赠与还是应作特别处理没有涉及。可见,该规定对问题的处理并不全面。而且婚外同居关系的当事人主观上并不具有同等违法性,有双方皆明知自己或对方有配偶而同居者,有“第三者”主观不知受骗者,对不知情第三者,似应有补偿和救济机制,比如赋予强制的请求权,该条规定的“一刀切”是不可取的。因此,主张删除该条规定,由法官根据个案情况作出处理。笔者认为,征求意见稿的规定确实较为孤立,很多给付情况并未涵盖,确实有扩充必要。无论为“解除同居关系”的补偿,还是“构建同居关系”的财产性补偿协议或者“同居关系建立后所为财产性补偿”,毕竟都为非婚同居关系期间所为,都属紧密联结个人感情的私人事务,道德性评价上并无实质不同。

故应扩张该条中“为解除同居关系约定财产性补偿”为“基于同居关系所约定的财产性补偿”。而“无过错”第三者虽值得同情,但是感情与同居关系本就主要由当事人自处,自己不谨慎轻易相信他人而构建同居关系,又要求借助法律干预保护“公平”,实为借法律之力偏袒自己之轻率,将主要由道德谨慎行为决定变为法律贸然干涉,并不妥当。而且“不给不能要,给了就算数”,也为其提供了适当的保障,是合理公平的。同居补偿财产给付纠纷,本来就是与以往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处理不一样的纠纷,如果删除该条规定,会失去对司法的明确指导,况且我国法官的整体素质与水平,尚不能支撑随意赋予较大自由裁量权。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没有对征求意见稿的规定扩张完善,而是直接“删除不要”,这种做法是值得商榷的。

二、婚外同居补偿的民法自然债定性与规范选择

(一)自然债解说婚外同居补偿性质的恰当性

如前所述,几种观点都无法对婚外同居补偿行为进行合理解释。征求意见稿的规定,并非出现了“违背法理、制度”的错误,其是对婚外同居补偿行为的一种法律介入,表明了法律的态度。这种介入与传统理解的行为效力效果判断不同,体现消极介入、中间干预的特点,既给当事人留下自处空间,又在是否可以强制以及给付效果归属上有一个明确的法律态度。对此规定,需要借助对我国民法来说相对陌生的自然债来进行说明。自然债,是指当事人负有的受一般道德标准或社会观念支持的、法律虽不强制其履行但在自愿履行后即维护履行效果,给付人不得请求返还,受领人得受领并保有给付的债[1]。自然债源于罗马法,在罗马古时仅有受诉权保护的法定债而无自然债,帝政以后受自然法影响开始承认自然债这种宽容的债的关系。同时又认为其不同于道德上义务,道德上义务无法律上效力,自然债则可产生法律上效力,仅无诉权而已[2]。近现代各国民法、判例及学说亦承认自然债,现今德国、法国、意大利、菲律宾等国在立法中都有规定。自然债一般包含:(1)因故不再受强制执行保护之债。如消灭时效期限届满的债权、自然人破产制度中经破产清算程序未能实现的债权、被继承人遗产不能清偿的剩余债权等。(2)自始不受强制执行保护的债。如约定无诉权的自然债权,婚姻居间报酬给付,出于知恩图报、礼尚往来及其他道德礼仪上的原因所为的给付等。自然债的基本法律效果,为法律虽不强制给付履行但在自愿履行后即维护履行效果,给付人不得请求返还,受领人得受领并保有给付。征求意见稿“一方要求支付该补偿或支付补偿后反悔主张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即体现此。法律不介入当事人间的是否履行,但是履行后却消极维护其给付效果。这种情况与纯粹法律不处理非法律的问题(如感情)不同,对财产变动法律必须有一个态度,都会对其加以调整。感情问题不处理,不等于感情引起的财产变动不处理。不能以前者为非法律问题而拒绝对后者表明法律态度。就自然债包含本质上是受一般道德标准或社会观念支持的给付义务来看,婚外同居、非婚同居等所为的补偿给付,往往是一种履行对共同生活者、关系亲密者的伦理义务。道义上的原因使得这种给付在当事人内心形成一种较强的良心压力。男女感情与在此基础上构建的同居、生活、亲密关系,属于私人领域的范畴,法律不得过多干预,也不得借口公共利益、公共道德理由加以干涉。不过多干预和主要让当事人自处,才是合乎人伦和情感道德的。将婚外同居财产补偿作自然债看待,体现了自然债介于法律和道德的中间状态与其贴近市民生活实际的特色。自然债把义务的判断和决定履行与否直接系诸伦理的作用,强调自我约束,而仅在义务的履行和承诺后才施加法律作用的因素。既充分照顾当事人的自我决断与处分自由,在履行问题上不施加强制,给道德强制及自我约束以发挥作用的空间,同时又在道德原则作用之后,随即发挥法律的保障功能,确定权利归属,定分止争。在一个给付关系中,实现了道德与法律同时发挥作用的特殊结合。征求意见稿对婚外同居补偿给付既不强制也不支持反悔的态度,处于既非有效也非无效的中间状态,这本质上是由自然债的特点、自然债符合衡平观念和民众预期、自然债反映和贴近市民生活并使民法充分体现自治法的独特意义决定的。

(二)依据自然债的司法处理及相关规范的取舍

第9篇

新闻战友,曾经崇拜婚后变作抱怨

方宏与宋伟玉曾经是同事爱人,两人同在某市一家报社工作,都是报社的业务骨干。

27岁的方宏比宋伟玉大两岁,在报社特稿部做记者。2005年,宋伟玉初进报社时,方宏是带她的师兄,两个人的感情就是在那些“出生入死”的体验式采访中建立起来的。有一次暗访地下黑彩站时,他俩的身份暴露了,对方迅速叫来一批人,将他俩团团围住,搜缴了他们的手机,叫嚣要么让他们挨一顿皮肉之苦,要么交代是谁向他们出卖黑彩站的情报。宋伟玉吓得失去了思考能力,方宏却镇定地说:“你们打吧,她的那份都算在我身上。是爷们儿就别对女人动手!”

方宏被打得很惨,肋骨骨折加上严重脑震荡,住院20天。但他没有将这件事情报告领导,他觉得一个老记者在这样的采访中暴露身份很丢脸,更重要的是,他不希望自己的事挫伤年轻记者揭黑的积极性和新闻追求。宋伟玉答应替他保密,并在那20天里,无微不至地照顾着方宏。而在病床上,方宏依然在工作――帮同事寻找线索,告诉他们某条新闻应该如何处理。这种敬业的精神与执著的新闻热情深深地感染了宋伟玉,她决定,等方宏一出院,她就向他表白内心的爱慕。

方宏出院那天,宋伟玉一边帮他收拾东西一边说:“师兄,咱都是做新闻的,没那么多时间花前月下,如果你也喜欢我,打今天起,咱就算开始谈恋爱了。”这样的示爱方式,让方宏笑出声来,两人的关系从此比同事更近了一步。宋伟玉是一个敢作敢当的姑娘,在报社里,她从不掩饰对方宏的好感,帮他处理各种信件,在他忙时下楼帮他买饭,替他洗衣服,甚至对同事里那些同样有英雄情结的姑娘公然表示:“方宏已经是我碗里的莱,你们就别惦记了!”

从2005年9月开始,这对黄金搭档在短短四五个月内共采写了50余篇特稿,其中39篇暗访得到政府相关部门重视。报社为此专门以两个人的姓氏缩写成立了FS暗访组,他俩合作的深度报道栏目成为该社最受读者欢迎的新闻品牌,为报纸发行量上升作出巨大的贡献。同时,精彩而冒险的职业生涯里,两个人的通力合作也让爱情疯狂生长。2006年6月16日,两人走进了婚礼的殿堂,报社总编为他们证婚,评价他们的结合是“新闻战友,同事爱人”。

婚后的生活对他俩来说,只是搬到了一个共同的住处而已。而零距离的生活却让曾经存在的崇拜慢慢转化成抱怨。

方宏是个典型的工作狂加生活上的,每天除了工作还是工作。如果不提醒,他可以两个星期不换衣服;如果没人做饭,他能工作一天不吃不喝。至于家里交水电费煤气费等琐事,他一概不知不闻不问……

两人对婚姻的要求大相径庭,方宏希望宋伟玉依然是自己的新闻战友,但宋伟玉更希望方宏是一个把家庭和事业同等看待的负责任的丈夫。宋伟玉常常与方宏辩论,努力工作是为了更好地生活;而方宏则坚持,干了新闻这一行,就是把一种社会责任背在了身上,就得牺牲个人的那点小情小趣。

谁也没变,却在共同生活后分道扬镳

分歧在结婚三个多月后悄然浮出水面,渐渐影响到他们的感情。2006年10月,报社为了突出差异化竞争,决定成立财经新闻部。宋伟玉很动心,毕竟做特稿既危险又忙碌,同时,她也希望做了将近五年特稿的方宏可以转到财经新闻部,拓展能够为己所用的人脉。方宏却很坚决地表示,他不会离开特稿部。通过竞聘,宋伟玉做了财经新闻部的编辑。

从特稿部的记者到财经部的编辑,宋伟玉的工作节奏松弛多了,但收入增加不少,明显高于方宏的收入。而方宏为了维护与线人的关系,时常请他们吃饭应酬,甚至还出现过一个月下来收不抵支的状况。尽管婚前他就经常这么做,宋伟玉这时却心理失衡了。她很认真地给方宏做了家庭开支明细表,提醒方宏如果他一直这样下去,有可能他们贷款买的房子都要被收回。方宏的态度让宋伟玉很气愤,他说:“你嫁给我之前,就知道我是一个怎样的人。这一直以来,变的是你,不是我。所以,你应该检讨一下你自己,为什么变得如此物质,如此不通情达理!”

夜半三更,宋伟玉常被方宏的新闻热线电话吵醒。然后,他便风雨无阻地出门采访,留下本来就睡眠不好的她辗转反侧。宋伟玉最为绝望的是:2007年春节前后,报社编委会决定给方宏升职,让他做特稿部的主任,带领十人团队把特稿做强做大;他却不识时务,也不跟她商量就拒绝了。方宏的理由是:“我天生就是在一线跑动的料。做管理,我的经验为零,把我放在那个位置上,不是重用我,而是废了我,我也会很不开心。”

宋伟玉放眼周遭,就连自己这个比方宏晚来报社的师妹都已经做了首席编辑,而同行里老大哥级的方宏还满足于没出息地做个普通记者。有一次,有同行竟然跟宋伟玉打听:“你们报社那个方宏是不是为人特别差呀,怎么干了这么多年,还只是个首席记者?以他的资历和成绩,现在应该至少做到总编助理份上了呀!”一席话让宋伟玉难受了好一阵子。

没钱又没前途,更没有想要的家庭温暖,是宋伟玉对婚姻绝望的根本原因,而导致婚姻最终破裂的,是宋伟玉意外流产。2007年7月,宋伟玉发现自己怀孕了。方宏认为以他们的工作强度很不适合有孩子。宋伟玉突然觉得,一个根本不想要孩子的男人,往轻了说是有事业心,往重了说就是没有人性。就在两人都在犹豫是否留下这个孩子时,意外发生了。

8月19日晚9时,两人刚出报社大门,还未走到公共汽车站,就被一帮人团团围住拳打脚踢,路人报了警,但那帮人一下子就跑得无影无踪。宋伟玉腹中的胎儿因此夭折了。出院后,宋伟玉向方宏提出了离婚。这对同事爱人最终分道扬镳。

离婚时,总有一些记恨无处安放

此后,两人依然同在一家报社,为了避免尴尬,他们总是尽量减少见面的机会。

2008年年初,报社要从年轻的后备队伍里选聘一位总编助理。编委会提名的五人中,大家认为最有竞争力的就是方宏与宋伟玉。就在宋伟玉认为方宏还会像从前那样主动放弃时,方宏却做足了竞聘的准备,还宣称,领导找他谈话,希望他不仅仅局限于个人的发展,要把自己的新闻经验放大,带出更好的队伍。宋伟玉认为方宏明摆着是要和她过不去。显然,无论是从工作年限、成绩还是社会影响力来说,宋伟玉都不是方宏的对手。最后,方宏以绝对的优势赢得了总编助理这个职位。这件事,让宋伟玉怀恨在心。

方宏自从做了总编助理,便将特稿部带得风生水起。那些新来的记者,尤其是姑娘们,丝毫不掩饰对这个新闻老前辈的崇拜。看着她们鞍前马后地围着方宏转,宋伟玉想起了当年的自己,既心酸又妒忌。宋伟玉

内心还有一个最伤心的难言之隐无处发泄,可能是做流产手术时有感染,她患上了慢性子官炎,医生警告她,如果不抓紧治愈,可能对生育有影响。每去一次医院,宋伟玉对方宏的记恨也就深了一层。尤其是,看到方宏身边莺歌燕舞的样子,她的报复心理日益升级。

宋伟玉想到了一种打击方宏的方式。方宏的许多线人都是通过邮箱和手机短信向他报料的,方宏会把有价值的报料短信保存在手机邮箱里。自从当年两人确定恋爱关系后,方宏忙不过来时,经常让宋伟玉登录他的邮箱或QQ帮他处理邮件。宋伟玉觉得意外的是,离婚后,邮箱及QQ密码方宏都没有换。通过查询这些记录,宋伟玉记下了方宏线人的联络方式。临近春节,正是海产品交易的旺季,方宏手下的记者做了一期海产品黑加工点的暗访,那是全市最大的一家黑加工点。新闻见报三天后,提供线索的老苗受伤入院。接着,线人被打的事件,在那个月接二连三发生了五起。一个报复者竟明明白白地对线人说:“就是那个方宏把你的电话告诉我的。为那么几十块钱线索费被打一顿,值得吗?”

方宏被卷入了纠纷的漩涡中,很多线人家属拿着药费单找上门来。尽管方宏百般解释,但人家说得很在理:“我们是给你报料被打的,除了你,没人知道我们的联系方式。所以,我们的医药费你得赔。”出于人道,方宏对每个被打的线人都自掏腰包给予一定的赔偿。但这件事情产生了很坏的影响――方宏在线人那里遭受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机,他辛苦建立起来的新闻人脉几乎全部断了,这对于特稿部的工作是一个巨大的损失。

方宏感觉一定是有人想整自己,但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是宋伟玉,他怀疑最多的就是同行间的恶意竞争。

看着方宏那段时间焦头烂额,宋伟玉心里掠过一丝得意。但方宏毕竟是一位做了多年特稿的老记者,他懂得在哪里跌倒要在哪里爬起来。两个月过后,特稿部在他兢兢业业的操持下,又开始像原来那样生龙活虎起来,除了坚持原来的揭黑风格,他们连续做的几组关于城市老街记忆的报道,在市民中引起很大的反响,为扩大报纸发行量,作出了极大贡献。

严正忠告,出卖我的隐私你就犯了法

离婚后,宋伟玉连着几次相亲都失败了。尽管她年纪不算大,可是对于她有过婚史的经历,很多男人相当在意,以致朋友再帮她物色,基本都在离异的人群里寻寻觅觅。这对于心高气傲且长相还算出众、工作也相当体面的宋伟玉来说,实在是一种伤害。她把这种伤害,记在了方宏头上。

离婚一年后,方宏也觉得自己该成一个家了。2008年8月的一天,方宏经人介绍认识了在开发区外企做会计的唐昕,两人相处得很好,双方父母也对他们的交往很认同。方宏恋爱的消息很快传到了宋伟玉耳朵里,想到自己依然孤家寡人,方宏却很快就要谈婚论嫁,宋伟玉心理十分不平衡。这时,她再次采取偷看邮箱、QQ的方式,知道了唐昕的电话号码、邮箱以及QQ号。为了不被发现,宋伟玉到离家不远的同吧,重新申请了一个邮箱,给唐昕发了一封电子邮件,上面“揭露”了方宏在生理和心理上的一些绝对隐私……

唐昕看了邮件,觉得这样的消息并非空穴来风,但她又不好向方宏求证。而且,从消息的字里行间,唐昕读出了一个信息:方宏是一个私生活不检点的人。就这样,一份一直进行得顺风顺水的感情倏然而止。唐昕给方宏发了一条短信:“我们不合适,请不要再找我。”方宏本来就不是一个喜欢纠缠的人,收到这样的短信,虽然心里很难过,但再也没找过唐昕。

如果宋伟玉就此收手的话,方宏还不会怀疑到唐昕提出分手会跟她有关。可是,宋伟玉在成功地阻断了方宏的恋情之后,得意之余,她想到事业是方宏最大的情感寄托,只有让他在事业上受挫,才能真正达到报复的目的。于是,宋伟玉又再次利用方宏的邮箱打主意。

公安战线是特稿部比较重要的新闻线索源,每天,公安系统的通讯员都会以邮件方式给各媒体提供通稿,而方宏最大的优势在于,总是能够通过通讯员的通稿做二次采访,在这样的精加工过程中,将同行比下去,出尽风头。

于是,宋伟玉悄然进入方宏的邮箱,把公安局传来的通稿悄然删除。连续一周,特稿部频频漏稿,包括两件在市里影响极大的命案,损失严重。这让报社上上下下极为恼火,方宏受到严重警告的处分。他给公安局各个部门的通讯员打电话,人家都很明确地表示,那几篇漏报的稿件都传了。方宏知道,原因可能出在邮箱里。就在认为可能是网络的问题时,他居然在已删除一栏里看到了那些漏报的通稿。原来,在选择删除文件后,宋伟玉没有想起要把自己删除的邮件从“已删除”一栏里永久删除。这个发现让方宏怀疑到了宋伟玉,因为只有她知道自己的邮箱密码。为了进一步证实,方宏更改了邮箱密码,打那天起,通讯员的来稿再未被删除过。

这件事勾起了方宏的记忆,包括线人被打、女友突然分手等事件。为了解开疑团,方宏拿出了特稿记者暗访的功夫,决定将事情弄个水落石出。方宏首先给唐昕打了一个电话,坦诚地将最近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告诉了她,并说:“我无意于纠缠。只是一方面是想知道分手的原因,另一方面,也想知道,是否因为我,给你也带来了一些麻烦。”唐昕很理解他,把收到邮件的事情告诉了方宏,并把那封邮件转发到方宏的新邮箱。看了邮件,方宏痛心地断定,这事是宋伟玉做的,因为除了她,没有第二个人知道他的这些隐私。

为了万无一失,方宏报了警,请网络警察查出盗用自己邮箱的真凶。三天后,网警把方宏叫到分局,给他看网吧的监控录像。尽管画面很模糊,方宏还是清楚地辨认出来,那个在电脑前操作的正是自己的前妻――宋伟玉。

拿着这些证据,方宏怒不可遏,但还是竭力保持着冷静,决定找宋伟玉谈一次。2008年11月16日,两人在上岛咖啡店的包间里见面。方宏本来想将事情说开,让宋伟玉就此罢手。一日夫妻百日恩,他并不想把宋伟玉怎么样。没想到,宋伟玉理直气壮,没有丝毫歉意。方宏改变了主意,趁上厕所的机会接下了特稿记者整天揣在兜里的录音笔的录音键。“伟玉,我想知道,你为什么给唐昕发邮件?”“我就是不忿,凭什么我还没谈恋爱,你就要谈婚论嫁了。”“你跟她说什么了,让她立马决定分手?”“这还用问我吗?你当初……”

在方宏一再追问下,宋伟玉得意地将自己偷看邮件、私查短信、暴露线人以及将方宏的绝对隐私透露给唐昕的事情一一说出。方宏将这些全部录下,摔门而去。他决定走法律的程序。

第10篇

婚礼序曲

(在典礼正式开始前5分钟,新人和主宾都基本到齐以后,可以进行此项活动,是大礼前的序曲,也是喜庆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工作人员放飞蝴蝶前20秒钟,主持人做激情朗诵。)

主持词:各位朋友,各位嘉宾,今天,在一对新人喜结连理的喜庆时刻,彩球飞舞,鲜花满地,美丽的蝴蝶也像一群自由的天使,满面春风,潇洒飘逸,给这热闹的婚礼带来祥和、欢乐、吉庆和喜气。

蝶恋花,花护蝶,鲜花蝴蝶紧相依,蝴蝶生来恋鲜花,花蝶共舞展新姿。

(放飞蝴蝶)

这五彩缤纷的鲜花,为婀娜多姿的蝴蝶增光添彩;

这翩翩飞舞的蝴蝶,为遍地开放的鲜花注入生机。

祝愿各位嘉宾,共度欢乐时光,多沾一点喜气;

祝愿一对新人,生活绚烂多彩,婚姻美满如意。

(放飞蝴蝶时,可考虑播放《两只蝴蝶》, 主持人同期朗诵下面歌词片断)

……

亲爱的你跟我飞,爱的春天不会有天黑

我和你缠缠绵绵翩翩飞,追逐你一生

爱你无情悔,不辜负我的柔情你的美

……

新人入场(主持人先宣布婚礼开始,而后请新人入场。)

主持词:

万里晴空艳阳照,亲朋好友情绪高;精神饱满面带笑,参加婚礼乐陶陶。门庭若市,喜字高悬,鲜花怒放,鼓乐喧天!

今天是公元__年_月_日,我们非常高兴地迎来了___先生和___小姐结婚庆典的大喜日子。

现在是北京时间__点__分,下面我郑重宣布:新郎___先生、新娘___小姐新婚大典现在开始!

春光明媚百花开,蜜蜂恋花把蜜采,心心相印手挽手,傧相陪伴入场来。

看!天地生辉,山河添彩。一对新人,相亲相爱。手捧鲜花,娇滴滴,羞答答,姗姗向我们走来。让我们用热烈的喜掌,欢迎他们的到来。

(奏乐——)

看!新郎英俊潇洒,新娘美貌如花,天赐良缘,情满天涯。

祝您四面八方交好运,东西南北都发财,想什么有什么,要来什么,过马路捡钱包,买彩票中大奖,心想事成美梦成真。

今天参加婚礼的,有各级领导、有挚友同窗、有友爱的亲朋、也有邻里老乡。在此,我代表双方家长,向各界朋友的大驾光临,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介绍新人

(主持人针对新郎、新娘各自特点做恰到好处的点评介绍,下面文字只是提供参考。)

主持词:请新娘向前一步。看新娘婀娜多姿、美丽大方,沉鱼落雁之美、闭月羞花之貌,西施黛玉无法能比,胜过七仙女,赛过美貂蝉。

请新郎向前一步 。

看新郎,英俊高雅,倜傥潇洒,浓眉大眼,蓬松乌发,一米八十大个儿,赛过埃菲尔铁塔,聪明过人,心胸豁达,一表人才,英俊潇洒。

两个人走到一起,说是般配太一般,说是天作之合是套话,我倒宁愿说他们是新一代年轻人的优化配置,最佳组合,最新软件开发,未来新生的二代一定会比他们更佳。

新人讲话

(主持人分别引出新郎、新娘讲话,但中间要有一点善意的调侃。)

主持词:下面一对新人要分别讲话,在他们讲话前,我先宣布一个重要文件。

xx市光棍儿协会文件

关于《开除×××同志会员资格的决定》的通告

各光协分会及直属特派员办事处:

现将开除×××会员的决定发给你处,请迅速组织全体会员全面贯彻学习。

×××, 男,籍贯××,×族,北京市光棍儿协会原会员,并曾任职高级助理。×××在我会期间生活节俭,任劳任怨,作风严谨,守身如玉。自×××同志与 ×××同志相识、相知、相恋后,两人心心相印,情投意合,致使×××同志中断了光棍儿的日常生活、工作和业务学习,远离了朝夕相处的亲密会友。协会领导多 次劝说无效,反而与×××的恋爱愈演愈热,毫无悔改之意。

今得知×××先生和×××小姐喜结良缘,经协会第六次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即日起取消×××同志光棍儿资格,并撤销其会内一切职务,永不录用!

望你部所属会员认真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达到尽快脱光达小康的目标。

在此,我们再次重申,协会的原则是,以光协的会员越来越少为荣,以赖在本会长期不走为耻。本协会号召所有会员以×××为榜样,在今天速度至上的时代大好形式促动下,尽快脱光致双,由恋至婚,并尽快到金话筒婚庆主持公司申报婚庆大典事宜。

特此通告。

xx市光棍儿协会

× 年× 月× 日

(众掌声过后,主持人请新郎讲话。)

主持人:从今天开始新郎就告别了他钻石王老五的单身生活,步入了二人世界,此时激动的新郎有千言万语想要表达。

新 郎:……

主持人:我就知道新郎今天最激动,虽然他有千言万语,但不知道从哪里说起,我们理解他此时的心情。所以,提前为他准备了一份讲稿,现在就请你照着稿读一下吧!

新 郎:尊敬的岳父岳母、敬爱的大舅哥、小姨子,全体来宾,我最最亲爱的老婆:

(掌声后,主持人进行下一个新人的表态。)

今天,我向你们保证:从今以后我一定做一名合格的现代好男人、好丈夫,坚决做到“三从” 、“四得” 、“五保证”。

三从:媳妇上街,一定跟从;媳妇命令,一定服从;媳妇错了,一定盲从。

四得:媳妇花钱,舍得;媳妇化妆,等得;媳妇生日,记得;媳妇打骂,忍得。

五保证:保证下班后买菜做饭;保证饭后刷锅洗碗;保证周末不看电视,主动洗衣服、擦地板;保证挣钱全部上交,坚决不留私房钱;保证错了主动跪暖气片。

以上是我的承诺和保证,希望所有来宾朋友们监督执行!

决心人:×××

监督人:×××

×年×月×日

主持人:新娘,今天你为人妻,将来有一天还要为人母,此时此刻你有什么话想对大家讲?

新 娘:……

主持人:怎么?你的秘书也没有给你准备讲稿?好吧,我今天就好人做到底,这里也给你准备了一份稿子,你就照着念吧!

新 娘:新娘对新郎的实话实(十)说:

一、你从现在开始,只能疼我一个人;

二、你要宠我、不能骗我,答应我的每一件事都要做到;

三、你对我讲的每一句话都要真心;

四、你不许欺骗我,责骂我,要相信我 ;

五、你在别人欺负我的第一时间要出来帮我 ;

六、你要在我开心时陪着我开心;

七、你要在我不开心时哄我开心 ;

八,你要永远觉得我是最漂亮的;

九,你在梦里面要天天见到我;

十,你在你的心里要永远只有我。

天使献花

(当新郎新娘亲吻献花的天使后,司仪可为他们祝贺。)

主持词:一束鲜花分外香,诗情画意里面装,愿你们今后的生活,就像这鲜花一样,永远鲜艳奔放。所有来宾再次掌声祝福他们。

结婚誓言

(主持人再次赞美一对新人后,指示二人宣读结婚誓言)

主持词:新郎新娘,郎才女貌,年轻有为,两人经过了长达_ 年的爱情长跑,今天喜结连理,在这里再次祝福二位新人白头偕老、永结同心。

新郎官神采奕奕,新娘子光彩照人,手捧鲜花面带微笑,他们往这一站,就是天上一对地下一双,珠联璧合,相得益彰。接下来就请两位新人宣读他们的结婚誓言。

新郎新娘:(下面一段话,新郎和新娘可以合念,也可以分别每人念一段。)

《结婚誓言》

我们二人于×年× 月× 日(农历×年×月×)×午×时×分,在××××举行结婚典礼,并立以下誓言:

一、我们承诺: 我们不但是夫妻,也是朋友。互敬互爱,分担对方的快乐与忧愁,互相规劝,互相批评,互相勉励,共同进步。

二、我们领悟:愉快的共同生活,全靠心灵沟通,所以,我们一定善用言语,不仅表达爱心、关心,也能加深了解,绝不粗声斥责,绝不会使用家庭暴力。

三、我们认知:家庭与事业是夫妻共同经营的果实,夫妻双方对家庭的贡献价值完全相同,社会工作薪俸无论多少,家务工作的薪俸都是相同的。

四、我们同意:将来我们在教育子女上,如有不同意见,甚至尖锐对立,一定要克制自己,去请教专家,绝不拿孩子撒气,也绝不用孩子来炫耀自己。

五、我们认为:一夫一妻制,是社会安定的磐石,是孩子们成长最安全的温床,我们喜爱并尊重这种制度,并用事实和行动,维护它的尊严。

六、我们警惕:婚姻生活并不多彩多姿,它不但平凡,而且琐碎,如果不滋养珍惜,极容易疲劳,所以在生活之中,我们一定保持适度的假期。

七、我们谨记:孝敬自己的父母,也孝敬对方的父母,不仅是回报老人的养育之恩,也是培养自己人格的完整,更为下一代树立榜样。

八、我们深信:我们将来会老,所以,我们从结婚这一天,就培养专业之外的其它艺术兴趣,如书、画、音乐,使我们生命永远绽放灿烂。

海誓山盟,一定遵守,永不分离,终身厮守,

婚姻路上,并肩携手,共同经营,直到白头。

抢结婚证

(主持人引导新郎新娘做小游戏。)

主持词:结婚证书政府发,没错;谁先抢到谁当家。

结婚证书有相片,好看;谁先抢到谁做饭。

交换信物

(主持人示意一对新人交换结婚戒指,两人分别说出永远爱对方。)

主持词:大点声啊,让地球人都知道!

愿富贵吉祥永远与他们相随,一对新人今天走上新婚的殿堂,他们要把最心爱的礼物送给对方,把信物交给对方就如同把心交给对方,两颗心,心心相印。

爱的见证

(主持人诱导二位新人接吻。)

主持词:今天我来主持这场婚礼,一来是亲口为二位新人送祝福,二来呢,我非常想亲眼看二位新人现场接吻。大家想不想看?(想。)

主持人:也都不是第一次了,就别客气了,(新人开始动作)停,甭想蒙我们,我们虽然没结过婚,但我们可接过吻。

接吻动作要领三步骤:1、双目对视、2、含情脉脉、3、接近该接近的部位。

我来鼓励鼓励新郎官:新娘漂不漂亮?(答:漂亮。)这么多亲朋好友来参加婚礼,给你送祝福,高不高兴?(答:高兴。)此时此刻心情激不激动?(答:激动。)好,用你的嘴唇,在新娘的脸上,找一准确的位置,表达你此时此刻激动的心情。

朋友们,今天赋予你们一个权利,只要你们掌声不断,他们的接吻动作就不停能停止。咱们不为难他们,一起数54321他们开始。

来,5——4——3——2——1——开始!

大家满意吗?(答:不满意!)不满意呀,所有不满意的朋友请举手?哇,这么多不满意的朋友!这些朋友我告诉你们,今天晚上,回家亲自己媳妇去!(向着新人)不能让他们得逞,你们平时交友不慎啊!

或者人家当年结婚的时候你们也是这样难为人家来?

斟香槟酒

(两位走到香槟搭前,共同注满塔上的每一个酒杯)

主持词:请二位新人来到香槟塔旁,共同斟满这芬芳的香槟,由第一杯流向每一杯,流向爱的源泉,流向幸福的彼。

有人赞美爱情,有人歌颂爱情,但我要赞美婚姻,歌颂婚姻,歌颂他的牺牲、奉献和责任,歌颂他的宽容、厚重和深邃,如果把爱情比喻成美丽的花朵,那么婚姻就是那花开之后接出的累累硕果。

看着他们小两口幸福甜蜜的样子就知道,他们一定会在今后的婚姻生活中,长相知,长相守,赢得千载情悠悠。

点同心烛

(由主持人引领新人点燃蜡烛,并颂赞美词。)

主持词:请二位新人来到浪漫的烛台旁,共点蜡烛表真情。

美丽的彩蝶恋牡丹,天上的群星把那月儿伴,两人为什麽情投意合,那是爱的情丝紧相连。

恩爱的夫妻,甜蜜的伴侣,新郎新娘情意浓。他们点燃的是生活的希望,他们点燃的是爱情的向往。

让蓝天与白云为他们作证,让天地与鲜花为他们做媒;人生的旅途从现在开始!

好,朋友们,让我们再次举起双手祝愿新郎新娘:

爱情红火,事业红火,小日子红红火火。

切甜蛋糕

(主持人指挥新人切蛋糕。)

主持词:请二位新人来到蛋糕旁,双手共同握住一把餐刀,在蛋糕中间切出一条直线,这条线越直,就预示着你们未来之路更加顺利。

好, 互相喂对方吃蛋糕,这恋爱的滋味,如香草般芬芳,如柠檬般清新,如草莓般鲜艳,如巧克力般浓郁,爱人的温情与关怀,如入口即化的美味蛋糕,让人缭绕于 心。(主持人让服务员把蛋糕分送给宾客)请服务员把蛋糕帮各位亲朋分一下,用食色生香的蛋糕,来与众人分享新婚的甜蜜。口齿噙香之间,体味你俩真爱的滋 味。

答谢父母

(在主持人的引领下,一对新人向双方父母行礼。)

主持词:俗话说:吃水不忘打井人,成家莫忘父母恩。

让 我们用热烈的掌声请出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日夜操劳、省吃俭用的;今天乐的合不拢嘴的、眼腈笑的只剩一条缝的,为今天儿女结婚大掏腰包的新郎新娘的双 方父母到台前来,请二位新人面向双方父母站好,行鞠躬礼。新郎和新娘,新婚莫忘爹和娘,爹娘把你们从小拉扯大,辛苦不寻常,小时候怀中抱哇,夜晚搂身旁, 如今你俩长成了财,可是父母的两鬓已染上了霜。

为了感谢父母行鞠躬答谢礼:

一鞠躬:一生报答;

二鞠躬:二老健康长寿;

三鞠躬:谢双亲恩重如山。

(由服务员或礼仪小姐端上清茶)

好一杯清茶表孝心,请礼仪小姐呈上孝心茶,请新娘为公公、婆婆敬茶、改口。

展示戒指

(主持人让新人向来宾展示自己的结婚戒指。)

主持词:白纤长的手指上套上那枚璀璨晶莹的钻石,你知道生活中从此多了一份牵挂和责任,也多了无数喜悦与安宁。

当你们两个人的手指都圈上向对方许下的永恒承诺,这一份庄严与圣洁,天地之间,无与伦比。

这枚戒指象征着我对你的爱慕、忠诚与信任。请你戴上它,表明了你接受了我的感情与信任。

请二位新人举起你们的左手,向大家展示一下——我们结婚了!

喝交杯酒

(主持人要新郎新娘当众喝下交杯酒。)

主持词:美丽的彩蝶恋牡丹,天上的星星把月亮陪伴,你们俩为什莫情投意合,只因那爱的情思紧相连。

恩爱的夫妻,甜蜜的伴侣,今后你们要生活在一起,妻敬夫来夫敬妻,请喝上一杯交杯酒表表心意。请新人喜喝交杯酒。

一鞠躬:一心一意;

二鞠躬:爱的永恒;

三鞠躬:三生有幸或青山作证。

完整婚礼主持词——精彩结尾(主持人以宣读爱情奇遇,结束婚庆典礼。)

请问一对新人,你们以前山盟海誓,信誓旦旦的承诺,今天在这里终于实现,这段爱情经历能跟大家分享一下吗?(好吧。)

第11篇

“建议将性权利,禁止婚外恋和婚外性行为(同性和异性)写入婚姻法”、“对于《婚姻法》中关于‘只有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的规定,建议增加其他直系血亲(祖父母、外祖父母等)也同样享有该项权利”、“应该在《解释》当中,对离异子女的抚养费如何确定的问题做出司法解释……”——这是社会各界通过中国法院网就婚姻法司法解释所提出的建议和意见。9月16日下午,中国法院网将198条网友意见转交给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部门。这是中国法院网自9月5日将首批82条网友意见送交最高人民法院后,转交的第二批网友意见。 

    《婚姻法》是一部与公民生活关系最密切的法律,每字每句都涉及到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为使司法解释更加符合立法的本意,更具可操作性, 9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人民法院报》和中国法院网向全社会公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征求意见稿)》。消息一经发出,便吸引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国内各大媒体纷纷转载这一消息,无论是法律专业人士,还是普通群众都踊跃献言献策。全国妇联从中国法院网上了解到最高法院在征求意见后,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妇联组织积极参与,有条件的可直接登陆中国法院网发表意见,没有上网条件的要通过信函寄送到最高法院;天津《今晚报》专门开辟版面组织讨论,集纳各方意见;成都商报则把该报收到的建议汇集发到法院网。据不完全统计,截至9月16日17:00,点击进入网上调查专栏达数万人次,浏览帖文3125人次,280多条意见汇聚网上。 

最高人民法院通过网络征集意见之举受到了网民的高度评价。署名“一个网民”的网友在其意见书中写到,最高人民法院向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合民心,顺民意,是最高司法机关制定司法解释过程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体现,我们很拥护,很欢迎。网友李克杰认为,婚姻法司法解释征求意见本身就具有重要的民主和法治意义,它是落实司法为民思想的具体措施之一。它标志着司法解释这种“司法法”制定也要在阳光下进行,这是尊重公民权利、回归公民权利的良好开端。据有关人士介绍,所收集到的意见非常正规,体现了我国公民的良好素质,和近年来法制建设的巨大成就。 

另据了解,9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再次通过《人民法院报》和中国法院网向全社会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权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广泛听取各界人士意见,此项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03年10月15日。该项调查刚刚发布两天,已经有40多位网友发表意见。

第12篇

现在好像人人都觉得自己累。累,已成为时代流行病。一项调查结果显示,九成以上的中年人觉得活得很累,工作、家庭和个人健康成为他们压力的主要来源。

男人的“累”最主要表现在工作上面临着来自各方面的激烈竞争;生活上,“一家之主”的地位,而且男人在遇到问题和压力的时候,往往不善于宣泄和表达,会觉得更累。

也有不少人认为,现代社会中,女人比男人更累。首先,女性在工作中面临的压力一点不比男人小;其次,女人回家还要相夫教子,在家务上比男人累得多;第三,女人在情感上常常处于弱势,一旦出现婚姻问题,女人的压力更大,也更容易觉得累。

累,一半因为生存,一半因为攀比。要积极地从累中逃离。当你累的时候,不要马上去否认和对抗,应该尊重并享受它。专家指出,以下方法可以帮你从“累”中逃离出来。

缓慢地读一本书,找到一两个乐趣,每周做一个小时义工,给身体设一个“减压阀”,多看看绿地、泡个热水澡、听听轻音乐、折纸做手工、10分钟深呼吸、出去散散步、多和年轻人待在一起、聊聊八卦等方法,都能够让人消除疲劳。

――草草,自由撰稿人。

出轨,回避不如正视

出轨对于婚姻关系类似于一棵大树节外生枝,既然是节外生枝,就跟树的主干有重要关联。当出轨事件发生之后,你究竟想要什么?你是想要因此结束整个婚姻关系――砍掉整棵大树?还是想办法砍掉“节外之枝”?或者是听之任之,既保留现有婚姻关系,又允许婚外情继续存在?特别是对于提出离婚要求的“无辜一方”,你是否想过,当你选择离婚时,其实那个婚外恋情也不见得可以维持下去。这里有个逻辑上的解释,那就是主亡之后,旁支也将无法维系。

在婚姻中,当伴侣发生出轨行为,自己遭遇第三者入侵之后,绝大多数人把自己定义为“受害者”,并因此体验到强烈的痛苦,根本原因在于我们在文化当中有这样的基本设定:所有的出轨者都是道德败坏,属主观故意。但更多的时候,一个事件的发生,并不是那么单纯的原因,往往有很多因素促成婚外恋,比如夫妻感情的稳定性、出轨一方自我约束能力的高低、潜意识当中一些心理用意,例如利用出轨行为唤起对方对自己的在乎和注意等。所以,当一件事情发生之后,认真分析原因,和当事人一起探寻行为背后的那些隐藏着的问题,比一味的谴责和讨伐对方,更有利于婚姻关系的经营与维护。

――张晋岗,钢子老师,心理咨询师

你应该学会不相信

二十岁之前相信的很多东西,后来一件一件变成不相信。曾经相信过爱国,后来知道“国”的定义有问题;曾经相信过历史,后来知道,原来历史的一半是编造;曾经相信过文明的力量,后来知道,原来人的愚昧和野蛮不因文明的进展而消失,只是愚昧野蛮有很多不同的面貌;曾经相信过理想主义者,后来知道,理想主义者往往经不起权力的测试;曾经相信过爱情,后来知道,原来爱情必须转化为亲情才可能持久;曾经相信过海枯石烂作为永恒不灭的表征,后来知道,原来海其实很容易枯,石原来很容易烂。

那么,有没有什么是我二十岁前不相信的,现在却信了呢?有的。曾经不相信“性格决定命运”,现在相信了;曾经不相信“色即是空”,现在相信了;曾经不相信“船到桥头自然直”,现在有点信了;曾经不相信无法证实的事情,现在也还没有准备相信,但是,有些无关证实的感觉,我明白了,譬如李叔同圆寂前最后的手书:“君子之交,其淡如水,执象而求,咫尺千里。问余何适,廓尔忘言,华枝春满,天心月圆。”

相信与不相信之间,彷佛还有令人沉吟的深度。

――龙应台,著名作家。

“哈利波特课”的漪沦难改教育死水

一直以来,应试教育、填鸭式教育等关键词汇,便是对我们教育的“生动诠释”。从小学到初中、高中,直到大学,每一个步骤需要干什么,多数人都了如指掌。这样的教育现状,很容易让人想起闻一多《死水》中的描述:这是一沟绝望的死水,清风吹不起半点漪沦。

如今,这滩“死水”似乎有了流动的痕迹――中山大学医学院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开设《哈利・波特与遗传学》选修课,网友称其为“神级选修课”。不仅如此,《三国杀攻略教程》、《爱情心理学》、根据当红美剧《LIETOME》开设的《心理应激微反应》等等“潮”课,大有如雨后春笋一般“长”出,似乎出了一个“引爆点”,瞬间便有了“裂变”的可能。

任何时候,围观都是一种力量,也是一种社会心态的写照,点开网友评论,大多乃嘲讽与愤怒之言――《阿凡达・经济学》、《武林外传・房地产经济学》、《满城尽带黄金甲・丰胸肥臀学》等略带嘲讽的课堂,都被网友提炼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