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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形态个人心得体会

时间:2022-06-26 01:55:38

意识形态个人心得体会

第1篇

关键词:意识形态;变化;挑战;社会主义;价值共识;建构

中图分类号:D6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13)05-0073-04

我国转型期经济成分、组织形式、社会结构等变化带来人们思想观念多样化,这种多样化态势必然在意识形态中得到反映,导致群体意识形态凸现,意识形态领域面临空前复杂的情况和严峻的挑战。在此情势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共识的建构显得十分重要。

一、意识形态与核心价值共识的关系

1.意识形态与主流意识形态。在《德意志意识形态》等著作中,马克思、恩格斯系统阐述了他们关于意识形态的基本观点。首先,指出“那些法律的、政治的、宗教的、艺术的或哲学的,简言之,意识形态的形式”属于“庞大的上层建筑”[1]的一部分;其二,强调“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2]就是说,意识形态是对现实生活的反映;其三,阐明了意识形态具有阶级性,应当从物质利益、阶级和权力地位等关系来分析意识形态;其四,把批判性与建构性相结合,一方面批判了剥削阶级意识形态的虚假性,另一方面指出了无产阶级有自己的意识形态。根据马克思的观点,意识形态是指某个阶级、阶层或集团在对社会经济状况、政治制度和文化生活等进行自觉反映时所形成的思想观念、价值体系、心理认知、精神指向和理论学说等的总称。它是一种由社会生活所决定的观念形态,体现着特定阶级或集团的核心利益与价值取向。

需要指出的是,当代中国的社会转型使意识形态运行方式发生了一系列变化。社会价值取向越来越从政治领先转向经济为重,从精神追求转向物质享受,从封闭单一转向开放多样,与之同步,意识形态也呈现出一种生活化的理论取向,日益向文化与日常生活领域渗透,越来越与经济相融合,在目标表述上更注重对现实的兼容性,其传播手段已信息化、网络化。所以,“目前有更多的学者开始强调意识形态不仅仅是一种观念体系和理论学说,更是一种具有强烈的实践指向的理论主张和发展战略;不仅仅是一种认知体系,更是一种为人类思想和行为定向的价值体系。”[3]它既可以通过高度系统化、理论化的形式呈现,也可以通过尚未上升到理论的感性意识或社会心理等形式呈现,通过其思想外化的方式构成人们生存的社会环境。

主流意识形态是统治阶级的具有“整体思维结构”亦即理论化后的价值信念和思想体系。所以,“主流意识形态可以看成是一个民族或国家基本精神信仰与价值追求的核心体现,是引领经济社会发展模式嬗变,引领社会文化和大众思潮,指导人的行为,维系社会团结与社会稳定的旗帜。”[4]在我国,目前的主流意识形态就是党和国家所倡导的马克思主义及其相关的思想观念与价值体系。主流意识形态最基本的作用是社会引领与整合,即用自己的价值体系去主动引导社会成员的价值观念与行为,去聚合人心民气,形成一个基于社会信任的统一局面。它具有导向性,为社会成员提供统一的价值目标、社会理想和行为指南,使社会成员和各个群体对现存制度的合理性、合法性和社会发展目标的正当性、正确性有一个清醒认识,对自己行为和价值取向的应然性有一个明确认识;它具有聚合性,通过广泛认可的共同的价值追求使不同的社会群体、社会成员之间消除隔阂、相互理解,如同社会黏合剂,把不同的阶层、社会集团或共同体的成员都凝聚起来,去除社会心态当中的躁动与不安,使之归于理性平和,进而建立社会信任;它具有规范性,在使社会成员相信现行制度是公平的基础上,去自觉遵守和维护现行制度和秩序,进而保持社会稳定。在意识形态领域变化多端的今天,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才能维护政治稳定,保障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

2.意识形态的内核:价值共识。意识形态是体现某阶级意志的特殊的观念体系,其特殊性就在于它是有关价值、信仰或意义的观念体系。加拿大学者克里斯托弗说得很明确:“当科学观念、公理、原理作为单纯的理论体系存在时,它们是科学而不是意识形态,一旦这些理论变成一种‘词尾带主义’(-ism)的抽象意义,它们就变成意识形态。”[5]意在影响与引领个体或群体价值观念的特质是意识形态与其他观念体系的根本区别。尽管有人把意识形态分为不同的种类――政治的、社会的、伦理的、知识论的等,但其核心内容就是为人们思想与行为定向的价值信念。在意识形态形成过程中,价值作为一种尺度或准则渗透到了意识形态的所有部分当中,决定着它们的内容和性质。比如以个人主义价值观为核心的是资产阶级意识形态,以社会主义价值体系为核心的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就是说,价值体系是社会意识形态的内核,对整个意识形态起着决定性作用,价值共识的构建是社会意识形态形成的核心。

何为价值?在哲学语境下,马克思指出:“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6]即价值的本质是现实的人的需要与事物属性之间的一种关系,价值是表示客体满足主体需要所具有的作用或意义。价值观就是人们关于什么是价值、怎样评判和创造价值等问题的根本观点,一方面表现为价值取向、价值追求,凝结为一定的价值目标;另一方面表现为价值尺度和准则,成为人们判断事物有无价值及价值大小的评价标准。在阶级社会中,意识形态往往就是一个阶级特别是统治阶级的价值、信仰或意义的表达。中国封建社会以“仁义礼智信”为主要内容的儒学作为国家核心价值体系,从精神、观念层面维护了两千多年的封建统治秩序;西方资产阶级在反封建斗争中以“自由、平等、博爱”为核心价值凝聚人心赢得了统治,但在发展资本主义过程中又形成了以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为实质内容的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作为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新生社会制度,在消灭剥削、实现社会平等诸方面取得巨大成功,并使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价值观念得到弘扬,形成了以马克思主义为主导的主流意识形态。在改革开放进程中,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和差异性不断增强,价值观也呈现出多样化趋势,从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重大命题,到党的十强调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凝聚社会共识”,“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引领多元化的社会意识形态已成为我党的重要思想和任务。

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核心价值是什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三个倡导”的提出已对此作了较明确的回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基本内容包括四个方面,实际上是从国家层面、社会层面、个人层面提出了明确的价值导向:国家层面解决举什么旗、走什么道路、实现什么目标的问题;社会层面解决什么样的精神状态和风貌的问题;个人层面解决人们道德判断与行为规范问题。但核心价值体系是个比较抽象的整体系统,相对而言其核心价值观更能体现价值内容的观念简洁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核与高度概括,党的十提出的“三个倡导”,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种开放性的新提炼,进一步体现了国家层面、制度层面、公民道德层面的价值取向:对国家而言,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正是全国人民的美好意愿;对社会而言,追求“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优良环境和秩序,顺应了人民群众的呼声与需求;对公民而言,要把“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作为个人立身之本,符合从古至今中国人追求的仁爱德义。“三个倡导”具有高度的包容性与自信性,体现了国家意志与个人价值的统一,先进性与广泛性的统一,中国特色与人类共性的统一;还体现了对原来意识形态观念的适当调整,增强了亲和力与普适性。虽然党中央没有明确表示这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但它无疑已包含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核心价值要素,也是当今社会的价值共识。核心价值观的培育过程就是核心价值共识的构建过程。

二、转型期我国意识形态的变化

1.群体意识形态凸现。由于不同的社会阶层在同一社会结构中所处的相对地位不同,因而价值信念与利益诉求也是不同的。在我国转型期,随着市场化、信息化、经济全球化、城镇化的到来,价值共识发生变化,不同社会阶层或群体的价值取向具有明显差异,群体意识形态凸现。

群体意识形态一般是指某个阶级、阶层、利益集团或社会共同体内部比较一致与稳定,且与主流意识形态有所差异的价值信念或思想观念体系,它可以理论化的观念体系和尚未上升到理论的感性意识或社会心理等不同形式呈现。恩格斯在《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中明确指出:“工人比起资产阶级来,说的是另一种习惯语,有另一套思想和观念,另一套习俗和道德原则,另一套宗教和政治。”[7]实际上肯定了在同一个时代存在着多种意识形态。西方学界也从社会学的视角对群体意识形态进行了研究。德国哲学家曼海姆在其《意识形态与乌托邦》一书中提出了意识形态具有“特殊含义和总体含义”两种情形,前者是一种论战性、批判性概念,意在指明对方为保护自身利益提出的个体没有上升到系统理论层面的价值观念;总体意识形态“指的是某个时代或某个具体的历史――社会集团(例如阶级)的意识形态”,[8]即是某个集团具有“整体思维结构”亦即体系化的价值观念。迪尔凯姆在《社会分工论》等著作中从集体意识或集体表象的视角对群体意识形态进行讨论,他论述的集体意识由风俗、习惯、宗教意识和道德观念等内容构成,是尚未提升到理论体系层面的感性意识,实际上是群体意识形态的初级表现。这些论述都指向群体意识形态的内涵。

在阶级社会中,意识形态的冲突是始终存在的,无非强弱不同而已。改革开放前,我国曾追求过意识形态的完全一致,由于国家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政治上又是“以阶级斗争为纲”,表面上群体意识形态不甚明显,但实际上并没有完全消除其他意识形态的存在。改革开放后人们思想从封闭到开放、从一元到多元,意识形态随之变化,群体意识形态凸现,尽管它们较多是通过尚未上升到理论的感性意识或社会心理等“初级形式”呈现的,但价值冲突已明显加剧。比如近些年持续高发,背后就有着复杂的意识形态争端:2008年云南孟连县发生的严重群体性突发“胶农事件”,两人致死,表面上看是警民冲突,实质上是胶农与企业的经济利益长期纠纷所引发的,是农民的利益诉求得不到解决,要求公平正义等价值意识的表现;2008年贵州的“瓮安事件”、2009年湖北的“石首事件”,虽然众多参与者在该事件中没有直接利益关系,但反映出参与群众思想观念上对官僚腐败与地方政府一些做法的不满与对立;各地因工业污染而引发的大规模环境,表现形式虽不同,但实质都是生态文明、环境保护意识的彰显与抗争。2008年拉萨“3.14”严重的烧暴力事件、2009年新疆的“7.5”暴力打砸事件,则说明民族分裂主义、宗教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等意识形态在这些地区的存在。

为了深入了解社会民众的意识形态与价值共识,我们围绕着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同、对政体和改革现状的看法、人生目标与信仰等七个维度,在各地发放1300份问卷进行了调查与分析。结果显示:(1)总体而言民众的价值取向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比较一致。对核心价值体系四方面内容选择“完全认同”与“基本认同”这两项的比例都在77%以上,有90%左右的民众对我国现行政治体制持肯定的态度(十分拥护或基本拥护),有61%以上的民众认为我国改革开放成效显著,国力增强。可见,我国主流意识形态有广泛的社会心理基础。(2)部分民众对核心价值存在着认知模糊、态度矛盾等问题,与主流意识形态有偏差。比如有三分之一的民众认为改革开放成效一般;信仰缺失严重,有23%的人信仰宗教,有41%以上的人是“无信仰”,有67%的人生活态度属于听天由命,奋斗目标是“挣钱过日子”的占了四成。(3)按不同人群进行统计与数据比较,发现不同社会群体的思想观念有明显差异,且有一定的规律性。经过对政治意识、国家意识、社会改革认可度、理想信仰与人生价值观、个人道德素养等方面比较,结果发现,在以年龄、性别等作区分的群体中,看法差异性并不明显;而在以职业、月收入作区分的群体中恰好相反,对大部分问题看法都存在较明显差异。也就是说,社会地位与生活水平的差异决定了各群体意识形态的差异性,高收入群体、国家公务员及事业编制或国企群体的思想意识,与低收入及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思想意识比较,有着较大程度的区别。

2.群体意识形态呈现的规律性。第一,社会与经济地位的高低与主流意识形态的认同程度成正相关。由调查可知,无论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认同程度,还是其他方面,其与主流意识形态的吻合度若按月收入群体区分,均是月收入5000元以上的最高,2000―5000元的其次,2000元以下的最低;若按职业区分,均是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或国企最高,新经济组织或个体工商业者其次,外来务工人员和农民最低,几乎无一例外。就是说,经济收入与社会地位较高的群体意识形态与我国主流意识形态更为一致,而月收入在2000元以下、外来务工人员与农民的群体意识形态则相对有差异(对整个群体而言)。第二,贯穿各群体思想意识的主线不尽相同。贯穿在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或国企群体思想意识中的主线是基本的政治与社会认同感,他们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对自己的职业角色与社会地位都有着较高的认同度,包括高收入人群,是改革开放的直接受惠者,社会认同感高,主人翁意识强,人生态度积极。而低收入人群、外来务工人员与农民群体,由于生活保障性较低,属于弱势群体,按照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他们更渴求的是生理需要和安全需要的满足,贯穿其思想意识中的主线是对社会公平与公正的追求,希望能缩小与“有钱人”的差距,过好自己小日子,对“理论”、“道路”不大关心,社会满意度相对而言不是很高,但同样希望社会稳定、国家兴旺。至于新经济组织、个体工商业者和中偏下收入人群,已成为目前社会十分重要的组成,有着很大发展潜力,贯穿该群体思想意识的主线是基本的社会认同感和对物质与精神(包括社会地位)能再上一个台阶的渴求,虽然政治认同感没有公务员等群体高,但渴望通过改革开放得到更大发展,思想意识与主流意识形态也比较吻合。第三,认同不平衡显示主流意识形态的理性权威不够强。调查数据还显示,民众对核心价值体系不同方面内容的认同存在不平衡,其中对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认为“十分必要”与“较有必要”的达到91.5%以上,对“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道德标杆”的认可度也较高,但对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与社会主义道路的知晓度与认可度相对要低。可见,民众对与自己的生活直接联系密切的内容以及有传统道德文化积淀的内容理解比较深刻,比如爱国主义传统;对比较抽象的内容及政治理论方面的认同度就相对要低。这既与受教育程度有一定关系,也说明主流意识形态的理性权威不够强,核心价值共识性还有差距。

3.群体意识形态多样化的成因分析。第一,阶层结构的变化导致了利益集团之间价值共识的冲突。转型期我国经济成份多样化,已形成利益分化明显的复杂阶层结构。一是出现了游离于公有体制之外的新社会阶层,总人数约 1.5 亿,他们掌握着雄厚的资本和技术,具有很大的能量;二是城乡结构迅速变化,下岗工人与农民工几乎同时出现,先后有2亿多农民离开农村,他们和下岗工人属同一阶层,都以劳动力作为主要的生存筹码,与掌握着资本与技术的新阶层形成了经济上、价值取向上的深沟。不同的阶层与利益集团有着不同的利益诉求,劳资双方的利益冲突直接反映到意识形态领域。第二,收入分配的变化与利益关系的重组造成了贫富群体意识形态的分化。随着分配方式的改革,城乡、区域和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基尼系数早已超过0.4警戒线,形成了以财富为代表的富人群体和以低收入为特征的弱势群体,而且这种贫富差距呈现扩大和稳定趋势,出现了阶层与代际的转移,各社会阶层利益关系日益复杂。有调查显示,下岗工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政治心理表现出相当程度的消极性,甚至有被剥夺感。而一部分“先富起来的人”生活奢侈,把市场的趋利性带入了精神文化生活领域,加快了群体意识形态的分化甚至对立。包括享有国家稀有资源的国企在内的一些既得利益集团千方百计维护自己利益,强者越强、弱者愈弱的“马太效应”不断上演。第三,社会组织方式的巨大变化使得主流意识形态影响力下降。社会人员流动加快,作为传统管理体制基础的“单位组织”能力弱化,原来的“单位人”已大部分变为现在的“社会人”,许多单位实际已成为一种经济利益主体;而且社会资源的拥有主体已呈多元化存在态势,国家对社会活动空间的控制不再是没有竞争性的,这都造成主流意识形态的影响力与控制力下降。人们所处社会群体的价值取向与精神追求往往会成为该群体的心理共识,成为该群体主张其整体利益的合意工具,对个体产生极大影响。第四,各种社会文化思潮尤其是西方思潮的冲击带来了价值观念的变化。全球化与信息化使西方各种思想思潮与价值观蜂拥而至,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迅速得以传播,使社会主义主导价值观受到冲击。先后出现的“新自由主义”、“后现代主义”、“新左派思潮”、“民主社会主义”、“怀疑主义”等社会思潮代表着不同利益群体的思想与价值追求,从不同角度影响着人们的思想意识。市场经济本身又具有趋利性特征,其发展过程中带来的物欲膨胀、功利主义、实用主义等意识同样深刻地影响到人们的思想。这一切必然导致社会的文化心理发生变迁,但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却比较滞后,部分民众的价值取向陷入了混乱、迷惘、冲突之中。

以上诸原因导致民众对社会核心价值的认同出现差异,意识形态发生分化。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共识建构是应对意识形态分化挑战的根本对策。

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共识建构的路径

“价值共识是指不同主体对价值(主要指公共价值)达成基本或根本一致的看法。”[9]主流意识形态建设的实质是价值共识的构建,关键是如何把理论化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感性化的群体意识之中,最大限度地寻求思想共识,对核心价值达成一致看法。

1.确立社会主义价值共识的理性权威,凝聚核心价值。主流意识形态地位能否巩固,主要取决于它的理性权威。理性权威是指秉承这一意识形态的政治集团所具有的理论感召力或使民众信仰的能力,对民众而言就是政治上的高度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虽然是在实践活动基础上理性认识的产物,但要确立理性权威就必须把这种理性表达为公共理性,使民众理解为什么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等内容,即认同社会主义价值共识的理论内涵,产生一种政治上的情感归属感。首先可运用事实比较的方法。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半个多世纪以来,中国从积贫积弱、任人宰割的涣散状态中崛起,创造出令人瞩目的奇迹,特别是近30多年来发展取得的举世公认的成就,背后固然有众多的支撑因素,但其中最重要的则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导力量和坚持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种理论自信与道路自信要通过各种方式大力宣传,这是我们形成价值共识的政治正义。第二要以共同价值目标凝聚人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全国人民的共同心愿,要以建成“全面小康”共同体作为当前的核心价值,以公平正义、共同富裕理念彰显共同价值目标,为全国人民过上更加富裕、安定、美满的生活而奋斗,这符合各阶层的共同利益。第三要改进核心价值体系的叙述方式,变从上至下为从下至上,通过对话、交流,在民众中进一步凝聚与提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的十提出的“三个倡导”为多元时代凝聚思想共识指明了方向,同时“倡导”的方式也表明核心价值观是一个动态的开放系统,应该以“三个倡导”为基础在各群体层面进一步扩充新的核心价值元素,在此过程中确认核心价值理念。

2.筑牢社会主义价值共识的经济基础,追求共同利益。经济基础决定意识形态,意识形态实质表达的是利益关系,“一种意识形态,如果它不符合人们的利益和经验,就决不会成为这些人的意识形态。”[10]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表达的是最广大人民的共同利益诉求,只有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走共同富裕道路,才能保证意识形态的社会主义性质。形成价值共识的最大可能性在于公共价值的存在,公共价值可理解为广大人民的共同利益需要,民众只有从利益满足和情感归属中才能真正达成价值共识。尽管不同主体的利益需要是复杂的,但在各种利益矛盾中总是隐藏着共同的需要和利益,在经济成分、社会结构重大变化的今天,政府必须注重追求共同利益、满足共同需求,使每个人都能得到发展、获得幸福感,这也是社会主义本质所在。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加快发展,以社会公正、民生富裕来扩大社会共识,以共同的利益追求与共同富裕来消解群体的利益分歧。尤其要注重分配制度改革,切实解决一些领域分配不公问题,正确处理劳动与资本、城市与农村、政府与市场等重大关系,缩小贫富差距,这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的根本举措。

3.重视社会主义价值共识的文化融合,寻找“重叠共识”。意识形态也是特定文化的反映,文化既影响人们的直觉和情感,也影响人们的语言与习俗,更影响人们的价值判断。事实上,无论是我国传统优秀文化,还是人类文明发展进程中的先进文化,都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有很多“重叠共识”。罗尔斯提出的“重叠共识”和哈贝马斯提出的“交往共识”,可通过文化的交往与交融来达成。要坚持融入性原则,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及世界先进文化的互动与融合,在文化融合过程中寻找“重叠共识”,并利用主流意识形态全面、深刻的宣扬及解释功能来凝聚价值观念系统,扩大核心价值体系的文化心理基础。同时,意识形态自身包含的价值观念也要借助文化内在的亲和力与渗透力传输给全体社会成员,所以要充分发挥各种传媒的作用,实现核心价值体系的通俗化与形象化,打造“文化代码”,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对社会绝大多数成员产生吸引力与感召力。

4.构建社会主义价值共识的实践机制,达成行为契约。意识形态若仅仅停留在理论或宣传的层面,其社会作用是极其狭隘的,还需要实践机制的跟进,以达成行为契约。契约的本质是某些社会关系的规则制定,也就是一种规范。卢梭认为契约的结果体现的应该是“公意”(不是“众意”),是着眼于公共利益的共同意志。我们应着力构建能体现社会公平正义核心价值的实践机制或制度体系,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价值追求与基本要求去健全各种法规制度,改善社会环境,实现核心价值观向现实的转化,使意识形态回归生活世界。要完善各地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和市场经济秩序,通过法律与道德两种途径,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作为日常行为的评价标准,转化为具体可操作的行为细则,成为人们工作生活的基本遵循。只有这样,才能掌握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动权和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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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

关键词:大学生;主流意识形态认同;机制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29-0359-02

大学生主流意识形态认同有两个向度,从个体向度来说是我要认同,即形成的机制是内在的。从社会向度来说是要你认同,即形成的机制是外在的。

一、大学生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的内在机制

1.动力机制

动力机制是引导、激发和驱使个体接受、认同某种意识形态的力量,是个体接受、认同意识形态的内在根据。要想个体认同某一种意识形态,必须首先这个意识形态能满足个体的某种需要,需要是意识形态认同的基本动力。马克思主义认为“任何人如果不同时为了自己的某种需要和为了这种需要的器官而做事,他就什么也不能做。”[1]286“一旦满足了某一范围的需要,又会游离出、创造出新的需要。”[2]260人的需要具有多样性、发展性、层次性。满足物质需要是人生存的保障,满足精神需要是人的本质要求。人们会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利益,对某种意识形态做出选择与评价,即根据自己的需要做出是否愿意接受所在阶级、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念。这样,如果主流意识形态能够满足大学生的需求,能够帮助他们解决一些问题,那他们就会认同主流意识形态,并且会主动去学习、实践。反之,如果社会主流意识形态背离了他们的诉求,不能使他们从中获益,那他们就会排斥主流意识形态。由此,教育者应该满足学生不同层次的需求,切忌“一刀切”,这里的满足不是形式上的完任务,而是一种实质性的进展。事实上,意识形态就是通过解释社会、指导实践、规划未来,来满足人的自我发展需要。但是只有将外在的权威和要求,顺利地转化为内在的需要,主流意识形态才能真正深入人心,才能得到大学生内心而不是表面的认同。这就意味着教育者不是要坚持自己的政治说教,而是遵从大学生的思想接受规律,吸收他们的相关思想,实现自身形式乃至内容的部分创新,以新的姿态出现,使大学生易于理解、乐于接受。

一个思想要被大学生接受,毫无疑问,得满足他们的思想需求,要是学生没有这一需求,自然,这种思想就难以对学生产生影响力,即使外在灌输给他们,其影响力也是微乎其微、甚至是无效的。在大学生思想需求的形式上,有些是显而易见、学生能意识到的,有些是潜在的,学生目前没发现的需求。甚至部分大学生对自己需要什么并真正清楚,处于盲目状态,没有方向就没有动力。还有些大学生的思想需求是扭曲的、不健康的,这种需要是不符合社会及自身的发展,和社会所倡导的主流价值观背道而驰。不管是哪种情况,教育者一方面帮助学生准确定位自己的这些需求,并尽可能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满足他们的合理需求。另一方面,帮助大学生全面认识自己的需求,并引导他们积极发展,从而产生更持久的动力。引导大学生认识到自身和社会发展的相关度,尤其认识到社会主流价值观对自己成长发展的积极意义、认识到社会主流价值观的根本目的是在于提升生命的质量,获得为人的尊严,享受心灵的安宁,提升人的价值。理论越符合大学生的思想规律和生活实际,就越有说服力;而大学生的思想需求越全面越强烈,对主流意识形态的驱动力也就越持久有力。

因此,教育者结合大学生成长的需要时应当做到:一是,把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结合起来。主流意识形态教育离开大学生的实际需要,就会流于空谈。教育者要注重解决大学生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同时引导学生丰富、提升自己的精神需求。人类生活上绝对必需的东西,也就是必需品的需要实在是很少,而消费主义以品牌为噱头,以时尚为药效,将人卷入了无休止的购物与淘汰的恶性循环中,购物恋物成瘾。教育者要把大学生的这种低俗的物质需要引导到对精神的追求上来,精神是永恒存在的,能给人的心灵带来宁静。二是把基础需要和发展需要结合起来。人的需要是有多样性的,对于一个个体,肯定有诸多需要摆在面前,这必然带来冲突,作为教育者应帮助大学生理性分析,引导学生分析这些需要之间的关联,能很好的

整自己,准确定位各种需求的位置及价值,而不是抓不住矛盾的主要方面,处于矛盾、焦虑的状态中而耽误了学习,甚至走上不正确的道路或者带来心理疾病。三是把个人需要和社会需要结合起来。在这个海量信息的时代,个体都有知情权和选择权,不同个体的需求也不同,教育者要与大学生面对面的交流,不回避、听真话、找问题,每一个哪怕是盲从的需求都有着在现实社会的深层原因,教育者要实实在在地帮助大学生正确认识自己的需求,保持理性,避免盲从,满足大学生合理的愿望和要求,这对于为大学生认同主流意识形态提供心理支持具有重要作用,也为大学生认同主流意识形态提供了真正动力之源。

2.运行机制

意识形态认同一旦启动,就将进入形成的实质性阶段,这一阶段称之为意识形态认同的运行阶段,包括认知、选择、整合、内化等既相互联系又依次递进的阶段。认知是大学生对大脑接收到的信息的感受、解读等思维过程。意识形态作为外来信息,它的强度、覆盖度、频率越大,越能引起人们的注意和反应;但是,强度、覆盖度、频率过大,也容易引起人们的反感和排斥情绪。另外,大学生对所感兴趣的意识形态也会给予优先注意、接受。选择是大学生在已经获得的新的意识形态认识的基础上,将社会主流意识形态与自己原有的观念加以比较,进行判断、筛选。选择的情况相当复杂,大学生对与自己原有价值观相契合的意识形态会予以同化、吸收,从而形成新的成分;而对不符合自己原有价值结构中的意识形态,则会在产生思想矛盾运动后,或者被吸收,或者被排斥,或者存疑。如此看来,意识形态只有与大学生的利益、需要和社会意识相契合,才会被他们所接受;契合度、一致性越大,接受度就越大。整合是指大学生将经过选择进入大脑的意识形态信息进行加工、统和的过程。内化就是经过加工整合,大学生将新的意识形态融入思想并践行的过程,这时大学生已经进入一个更高级的阶段,自我教育,这一阶段他们能够自觉接受、信奉和遵从社会主流意识形态了。 3.调节机制

大学生主流意识形态认同机制的运行,离不开调节机制的充分展开。只有发挥调节机制的作用,不断平衡和矫正运行与目标的偏差,才能保证大学生对主流意识形态的认同在复杂多变的环境中持续进行。情绪情感、意志、习惯等心理因素对意识形态认同都起着重要的调节作用。大学生易于选择、接受、认同引起自己愉悦、满足自己需求、符合自己兴趣的意识形态,漠视、拒绝、排斥与自身情感相悖、和自己没关系的意识形态。坚强的意志有助于大学生将注意力指向和集中于自己所认同的意识形态,并支持他们在困难面前坚持自己的信念、信仰,同时阻止那些异己意识形态对自己所认同的意识形态的干扰,保持意识形态认同的稳定性与一贯性。意志还能够调控大学生以理性的态度对待意识形态,不会造成对意识形态的狂热追求而走向极端化,也不会因情绪的波动或消极而削弱对意识形态的认同。习惯的养成,可以看作是真正实现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的标志。因为行为往往带有偶然性、情境性,一个人的个别行为,有时很难综合地真实地反映他的思想价值观念,只有在行为经过反复的实践形成习惯后,才能成为个体稳固的行为模式、个人的价值观念。因此,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是大学生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的归宿,认识、情感、意志的培养最终都要落实到行为习惯上来,在一定条件下它可以成为个性。

此外,人的性格、个性、气质等心理特征决定人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制约着意识形态认同的方式和深度。封闭、保守的心理特征有碍于意识形态的认同,积极、开放的心理特征有利于意识形态认同的形成与巩固。

二、大学生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的社会机制

大学生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的社会机制有很多,本文主要从教化、引导、奖惩三个基本机制谈起。

1.教化机制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指出:“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3]32这说明意识形态本质上是实践的。正是出于实践的目的,一个人在社会中生

存,不可能不接受意识形态的教化。意识形态“是一个人进入并生活在一个社会中的许可证书”,“一个人只有通过教化与一种意识形态认同,才可能与以这种意识形态为主导思想的社会认同。”[4]3可见,社会中的人必须接受意识形态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因此,国家不可能不对培养对象进行意识形态教化。

“调查得知,我国63.4%的人认为影响其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的因素是对主流意识形态认识不清,位列影响主流意识形态认同因素的第二位;对青少年来说这一比例为65.9%,位列影响主流意识形态认同因素的第一位。”[5]246可见,教化是实现大学生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意识形态教化机制一般是指通过宣传、思想政治教育实现大学生对意识形态的认同。“与此同时,71.2%的人认为实现我国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的最有效的途径方法是思想政治理论教育,青少年的比例更高一些,为72.0%,位列意识形态认同最有效地途径方法的首位。”[5]247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传播的是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念与政治思想。加强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是摆在第一位的,因为大学阶段,是大学生融入社会、完成自身的社会化、政治社会化的重要时期,但是对于社会的主流思想欠缺了解,在这种情况下,灌输就成为思想政治教育最好的选择。只要教育者遵循大学生的接受能力及思想规律,唤起大学生的自我教育意识,教育进行到一定程度后,灌输就会变为自我探索。这里的灌输不是对人的强制约束与填鸭式硬灌,在网络时代,试图让受教育者不加选择地接受思想的灌输简直是痴人说梦,教育的关键是让受教育者知道哪些思想、观念对个人有用,对自己有利,引导受教育者接受社会所传播的意识形态。满足大学生的需要不仅是指思想的内容要合乎学生的需求,而且还包括传授思想的方式、方法要适合学生的接受规律。这就要求人与人之间的平等交流、通过大学生主动参与、探讨、共鸣的创造性的教育活动,以达到对主流意识形态的接受和认同的目的。

2.引导机制

在现如今这个价值取向多元化的社会,必须坚持主流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加强对意识形态的引导。大学生又是国家的宝贵人才,对他们进行意识形态的引导极端重要。大学生的主流意识形态认同引导机制主要是通过三个途径:首先,用好榜样的力量,用什么样的榜样就有什么样的导向,正面榜样给人力量,反面榜样使人警醒。党员干部理应首当其冲成为全社会的道德示范群体。社会名人、公众人物对大学生的思想和行为也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公众人物应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对人们尤其是青少年产生积极的有益的影响。大众传媒也应增强育人责任,努力发挥好公众人物的榜样示范作用。在我们这个“微时代”,信息在短时间内迅速扩散,大学生正处于接受新事物的旺盛时期,他们崇拜拥有大量粉丝的网络名人,网络名人的一句话都有可能引起轰动效应,如果网络名人共推正能量,肩负起社会责任,营造诚信、积极健康的网络世界,那么,毫无疑问,这对于大学生主流意识形态的引导是一个很好的助推器。其次,建立舆论导向机制,在全社会形成良好风气、营造文明社会,传递正能量。比如公益广告,它就是一盏灯,我们周围这样的灯多了,黑暗就少了。借助大众传媒可以声音与图像并用,给人全方位的思想冲击,而且公益广告的题材源于人们的生活又有着精神高度,更容易触动大学生的敏感,从而影响他们的价值评价。最后,具有意识形态教育意义的各种活动也使大学生潜移默化的被熏陶,这种非强制的方式反而能取得更好的效果,是一种较为有效地意识形态认同方式。总之,引导机制的目的就是让大学生在意识形态展现的巨大魅力的引导之下不自觉地认同、接受了该意识形态的价值观念。

3.奖惩机制

奖惩机制是对人们合乎主流价值行为的鼓励及对不合乎主流价值行为的惩罚。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个人作为平等的利益主体的地位日益得到尊重,社会也会尽可能地满足个人利益,不管是物质还是精神的满足。但人与人之间不可避免的会因利益而引起相互冲突,这就需要思想政治教育进行调整。在调整过程中,维护主流价值观的人的行为应获得相应的“回报”,回报就是一种激励力量。奉献者就应该得到相应的物质激励或社会、他人的尊重与认可,而损害社会利益者则应该受到社会和他人的批评和谴责,甚至排挤等心理处罚,从而产生巨大的心理压力。在外界的压力下,个人即使内心不认同某种意识形态

,但是为了融入社会,不脱离群体,也会被动顺从主流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而改变自己的立场和行为,最终达到认同的目的。外界的压力会使个体产生从众心理而接受、认同某种意识形态。大学生更是如此,他们的集体意识更强烈,更注重团体凝聚力和群体尊严,他们唯恐因不认同、不遵从自己群体的意识形态观念和价值规范而受到议论、嘲讽、指责甚至排挤等心理处罚,从而产生巨大的心理压力。所以这种奖惩机制对于大学生的主流意识形态认同是一种很有效的激励制约机制。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第3篇

[关键词]布哈林;社会心理;当代启示

一、引言

布哈林是著名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是苏联共产党的领导人,十月革命胜利以后,他担任苏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党的机关报――《真理报》主编一职,长期分管苏联意识形态工作。他在1921年写作了《历史唯物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社会学通俗教材)》一书,这本书原是要向广大干部和群众系统介绍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的通俗教材,但是,“在某些相当重要的地方,作者没有采用对问题的通常解释;在另一些地方,作者认为可以不局限于人所共知的一些原理,而是把他们进一步加以发挥。”[1]2在布哈林看来,理论的停滞不前对于马克思主义来说是一件十分奇怪的事。那么,布哈林究竟在什么方面加以发挥,又是如何对问题做出“不寻常”的解释呢?其中一条就是社会心理,这是布哈林对历史唯物主义做出的理论贡献。马克思在阐述历史唯物主义理论时对社会心理有过论述,他认为社会心理是低层次的社会意识,具有零散的、不系统、非理论化的特征。他肯定社会心理作为社会意识的组成部分对社会存在、经济基础的反作用。但是,由于种种原因,马克思、恩格斯始终没有系统研究过社会心理,有学者认为:“马克思、恩格斯并没有明确提出‘社会心理’的概念,只是将社会心理思想包含于唯物史观的有机框架之中”。[2]76这个观点符合事实。然而,布哈林在马克思主义视野下阐发了较为完整的社会心理思想,这个事实也曾经被我们所忽视。研究布哈林社会心理思想,有助于抓住社会心理的内核,加深对唯物史观体系中社会心理的认识,对当前我国意识形态建设有所启示。

二、布哈林社会心理思想的主要内容

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中,布哈林是第一个从广义和狭义两个方面明确地给社会心理下定义的马克思主义学者,他分析了社会心理的特点,研究了社会心理的显著形式――阶级心理,用形象化的语言说明了社会心理与社会意识形态的辩证关系。

1、社会心理的内涵及其特征

布哈林认为,社会心理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社会心理是指不论何种心理意识只要形成一定的社会规模就可称之为社会心理。这种社会心理又称为集体心理或社会上的心理。狭义的社会心理是指占统治地位的、以单个人相互影响、交互作用的方式存在于人们的头脑中没有系统化的思想、观念、情感和生活习惯等。

社会心理具有两大显著特征:第一,社会心理具有未系统化的特征。布哈林指出,社会心理与社会意识形态的区别在于系统化的程度。社会心理未经人们深思熟虑过、没有经过任何加工整理的一种思想、情感、情绪、生活习惯,以杂乱无章、闪念的、片断的方式存在于人的头脑中,因此,也称“日常思维”。第二,社会心理具有复杂性的特征。这种复杂性表现在:一是社会意识种类繁多,如阶级心理、集团心理、职业心理等。二是属于同一个社会集团的人们会有不同的社会心理。比如在工人阶级内部就存在掌握高度技能的工人贵族、受过普通训练的工人和完全没有受过训练的工人(壮工)等,他们的社会心理就存在差异。三是一些内容完全不同的社会心理可能会在形式上相同或相近。比如在激烈的阶级斗争情况下,敌对的两个阶级有着完全不同的理想、愿望、情感、诉求等,“而它们的心理的形式――异常的激情、急躁性、斗争狂热、甚至英雄心理的特殊形式,又可能相当近似。”[1]249

2、占统治地位的社会心理

布哈林指出,社会心理在狭义上是指在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心理。“在每个特定的时期,都存在某种占统治地位的思想、感情、情绪的潮流,占统治地位的心理”。[1]246这种占统治地位的社会心理有两大要素:一是具有共同的心理特征,二是统治阶级的心理。

(1)共同的心理特征。共同的心理特征是指不论任何阶级都具有共同的心理特征。布哈林举例说明,在封建社会,地主和农民尽管是处境极其不同、甚至是对立的两大阶级,但是,他们可以具有共同的心理特征,如“崇尚古风、因循守旧、讲求传统、崇拜权威、‘畏惧神灵’、思想停滞、不喜欢一切新事物,等等。”[1]246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一方面,地主和农民都生活在发展缓慢、人口流动很小的社会里;另一方面,地主阶级在封建生产关系中处于统治地位,在以家庭为单位的封建生产方式里,农民又处在家庭生产单位中的统治地位。因此,不难理解,两个完全不同的阶级会有诸多共同的心理特征。可见,共同的社会环境和相似的经济组织是形成共同心理特征的重要条件。

(2)统治阶级的心理。在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心理往往就是统治阶级的心理。在探究统治阶级心理时,布哈林首先分析了阶级心理的形成。阶级心理是社会心理中最主要、最鲜明、最凸出的一种心理形式。无论统治阶级心理还是非统治阶级心理,都是建立在经济、政治、文化等生活条件总和的基础之上。在众多条件和因素之中,经济因素特别是社会生产方式和社会经济结构在形成阶级心理过程中起到了决定性作用。因此,随着社会生产方式的变化,阶级心理也会发生相应的改变。布哈林指出,“统治阶级拥有在其他阶级中形成、‘制造’心理的强大手段。”[1]247统治阶级的心理“对整个社会生活显然起着定调子的作用,使其他阶级也受自己的影响。”[1]246

3、社会心理与意识形态的关系

布哈林指出,社会心理与意识形态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首先,社会心理与意识形态的区别在于系统化的程度。“意识形态的独特之处在于,它的各种要素即思想、感情、感觉、形象等等更具系统性。”[1]252其次,社会心理可以转化为意识形态。社会心理是意识形态的贮存器。社会心理是制作意识形态的材料,经过加工制作、系统化了的社会心理就是意识形态。布哈林形象地指出:可以把社会心理“比之为食言溶液,从中渐渐沉淀出意识形态的结晶”,“意识形态就是社会心理的凝聚物。”[1]252最后,社会心理的变化会影响到意识形态的改变。实际上,随时都在发生社会心理凝聚或凝结为意识形态的连续过程。所以,这就不难理解,随着社会心理的变化,意识形态也会发生变化。

三、布哈林社会心理思想的当代启示

随着时代变换,人们的社会心理也在发生变化。特别是工业时代加速向信息时代转变,人们面临全新的社会环境,影响和制约社会心理的因素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布哈林虽然是在一个世纪前提出了社会心理思想,但是,他的思想抓住了社会心理的内核,可以无惧时光流转,以其理论光辉依然照耀当前。

(一)准确把握意识形态与社会心理的契合点,不断增强主流意识形态的引导力

当前,主流意识形态要不断增强引导力,必须准确把握意识形态与社会心理的契合点,它不仅是两者的交汇点,更是意识形态的着力点。这个契合点必须符合三个基本条件:一是不能脱离社会心理。社会心理与意识形态本身处于交叉融合的状态,正如布哈林所说:“从心理到意识形态之间并没有一块界碑上面刻着‘严禁入内’的字样。”“这里并不一定能指出明确的界限。”[1]253如果我们的意识形态成为脱离群众心理接受能力和范围的形而上的东西,那么,它只能束之高阁、成为供在象牙塔里的“精神贵族”。要想增强意识形态的引导力,意识形态本身必须要“接地气”,即贴近群众生活、联系群众实际、反映群众愿望、表现群众情感,深深植入社会心理,“通过对社会心理的回应、吸纳,提升主流意识形态与社会心理的契合度,实现主流意识形态的话语权。”[3]6二是必须克服社会心理的缺点。布哈林指出,社会心理与科学思维相对立,“这是一些知识的片断、杂乱无章的思想,其中存在大量的矛盾、闪念和古怪想法。”[1]244如果人民群众这种非理性、不科学的思想、愿望、情绪放任自流、不加引导,可能成为一团不符合社会整体价值的火焰最终吞噬社会本身。意识形态的职责就在于将统治阶级的观念道德和行为规范内化为人民群众的自觉意识和行动。布哈林强调,社会心理“应当加工整理,经过剖析、检验、排除矛盾,只有这样,才能变为科学。”[1]244三是适当高于社会心理。意识形态的引导力来源于理性的光辉,所谓理论化、系统化就是不断揭示规律、抓住事物根本的接续过程。这正是意识形态的魅力所在。“意识形态要在社会主体的实践活动中体现凝聚力、吸引力,就需要……将实践中有利于社会整合、凝聚的一切积极有益的思想内化其中。”[4]55所以,仅仅停留在社会心理阶段不可能引导社会心理。意识形态必须在科学性上高于社会心理,凭借理论的彻底性吸引和说服民众按照意识形态提出的规范和要求自觉实践。正如马克思所言:“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5]9

(二)搭建新媒体时代网络交互平台,促进意识形态与社会心理之间交流互动

当前,要加快建立意识形态与社会心理的交互平台。究其原因,第一,社会心理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马克思指出,社会心理由于未系统化、非理论化,所以是低级层次的社会意识。布哈林也指出社会心理在科学性上与意识形态相差甚远。意识形态往往反映官方或统治阶级的意志,通过国家权力强制推行和灌输。社会心理则不同,它本身是非理性的、片面的、矛盾的、甚至是不科学的,更多地代表着平民的意志,是普通民众思想、情感的真实流露。因此,无论在内容上还是思想地位上,社会心理与意识形态相比都处于一种当然的劣等。然而,随着公民社会的发展,普通公民的民主意识日益觉醒,从而使得社会心理日益带有强大的民意力量。这种“裹挟”民意力量的社会心理成为一种不容忽视的社会能量,表现出要与官方意识形态“平起平坐”的强烈愿望。第二,社会心理与意识形态天然地存在交互关系。布哈林在论述两者的辩证关系时,已经表明了社会心理与意识形态的交互性:一方面,社会心理是意识形态的贮存器,意识形态是凝聚的社会心理。社会心理随时都处在凝结或凝聚为意识形态的连续过程。另一方面,社会心理与意识形态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社会心理的变化会引起意识形态的变化。基于上述两点原因,促进意识形态与社会心理的平等对话、双向流动是大势所趋。新媒体时代为实现这一目标创造了极为便利的条件,我们要主动搭建意识形态与社会心理交流互动的网络平台。新媒体(New Media)是指与传统媒体如杂志、报纸、电视、广播等相对应的新的媒体形态,典型代表就是网络。网络为意识形态和社会心理的交流互动搭建重要平台,实现传统交互向现代交互的三个转变:一是地位转变。在传统媒体时代,官方哲学或意识形态掌握话语权,民众处于被动的接受地位,社会心理很少有机会在传统媒体上“发声”。传统媒体扮演着意识形态向民众单向灌输的“传音筒”。在新媒体时代,无论人们在现实生活中具有什么样的社会身份,在虚拟的网络环境中都具有身份和地位的平等,因此,社会心理也取得了与意识形态平等交流的资格,并且与意识形态一起共享话语权。二是制作的转变。在传统媒体时代,精神产品的制作过程复杂严格,所需的技术高端、设备成本高昂,社会心理无论从内容还是形式都不符合传统媒体的制作要求,天然地被排斥在主流媒体的门槛之外。在新媒体时代,人们只需进入特定的软件和界面,进行简单的操作即可将自己的作品哪怕只是一个表情、几行文字、无厘头的情绪宣泄都可以立即传送到网络。低门槛、零成本、发表快、随意性等优势使得社会心理实现了“华丽的转身”。三是形式的转变。在传统媒体时代,意识形态以理论性和系统性著称,在形式上往往长篇大论,理论性强。在新媒体时代,社会心理以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多种形式任意表现,往往获得超高的点击率,受到网民特别是年轻人的追捧。然而,“主流意识形态的宣传教育表现出一定的不适应,大量沿用了程式化、概念化、说教式的叙述方式,常常引起人们的厌倦和疏远,以致形式‘拖累’了内容。”[3]7社会心理第一次取得了相较于意识形态的明显优势。这种发展情形却是始料未及的。这也促使意识形态加快实现身份、内容、形式上的转换。

参考文献:

[1][俄]布哈林.布哈林文选(上册)[M].北京:东方出版社,1988.

[2]严国红.论马克思主义对“社会心理”内涵界定的实质[J].甘肃理论学刊,2012(04):76-80.

[3]杨军.我国社会心理变化与主流意识形态认同[J].前沿,2012(13):4-7.

[4]罗甜田,邓淑华.从强化意识形态吸引力看中国先进文化建设[J].社会科学研究,2012(02):53-56.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第4篇

关键词: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主导 

 

一、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内涵及特征 

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是指与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制度相适应的政治思想、法律思想、道德观念、哲学观点等观念形态的总和。在现阶段,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呈现出一系列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是主导性和多元化的统一。在阶级社会的每一种社会形态中,往往存在着三种不同的意识形态:首先是反映现存社会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并为其服务的意识形态;其次是旧社会的意识形态,它反映已被消灭和正在被消灭的旧的生产关系;最后是反映现存社会中正在成长着的生产关系的意识形态。其中,反映和维护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意识形态通常占统治地位。可见,除原始社会以外,在任何一个社会都是主导性指导思想与多元化社会思潮并存。当然,社会主义国家也不例外。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就是一个主导性和多元化相统一的体系。主流社会意识形态就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要内容的思想体系,多元化表现为社会生活中存在的人们多样化的思想意识和思想观念。正确认识社会思想意识中的主流和支流,才能在错综复杂的社会现象中看清本质,明确方向。 

(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是阶级性与人民性的统一。任何一个时代的统治思想始终都不过是统治阶级的思想。社会主义公有制主体地位的确立,决定了社会主义主导意识形态代表了无产阶级的利益,必将表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且,这种意识形态的建设越关注人民、越关注民生,就越能巩固执政党的执政地位,从而也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各项权益的实现。 

(三)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是民族性与世界性的统一。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体现了我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得到了各族人民最广泛的认同。它是从中华民族深层的文化土壤中生长出来的价值理念,不仅符合中华民族的心理和追求,也反映出中华民族的特征和品格。同时,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又具有世界性。一方面,它是在以改革和开放为时代背景下形成和发展的,是中华民族的文化同世界文化相互交融、相互影响的过程中实现的。另一方面,它着眼于当今世界和时代的发展,并将在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对人类文明做出越来越大的贡献。 

(四)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是批判性和包容性的统一。这一特征可以理解为是主导性和多元化特征的延续。从横向来看,正是因为社会主义现实生活中存在多种相互对立的意识形态,因此,同一时期各种意识形态之间不可避免地要展开斗争;从纵向来看,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是在一定历史背景下形成和发展的,是在前一时代意识形态建设的基础之上进行建设的。因此,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建设必须坚持批判的态度,借鉴和吸收同一时期意识形态建设的成功经验,对传统意识形态建设的成果加以批判的继承,弃除糟粕,吸取精华,只有这样,才能够建设出更加科学、更加理性、更加符合人民生活需要的意识形态。而这一过程也体现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批判性和包容性的统一。 

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发展 

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56年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的确立,这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孕育和确立阶段。党在这一时期的主流意识形态就是宣传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这一时期,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土地改革、抗美援朝社会主义改造运动等重大政治目标的稳步实现,特别是第一个五年计划得以提前完成,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基础。反过来,这些经济社会领域取得的重大进展,又增强了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权威性,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信仰逐渐被社会大众所认同,人民民主专政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国民经济得以恢复,人民生活得到初步改善。 

从1956年底到1976年底,这一时期是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的曲折发展时期。这一时期,用阶级斗争的观点和阶级分析的方法观察一切、分析一切、对待一切,成为意识形态建设的指导思想;利用一切舆论阵地,宣传“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成为意识形态建设的主要任务。总之,从1956年底到1976年底,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左倾思想逐渐占了上风,党和国家的主导意识形态偏离了正确方向,过分强调政治与思想的作用,甚至把思想问题当成政治问题,把

[1] [2] [3] 

思想认识问题当成阶级斗争问题,把本来属于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当作敌我矛盾,用大批判、斗争的方法来处理。将马克思主义真理绝对化,对其他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持全面否定态度,意识形态领域在追求整齐划一的同时日渐保守和僵化,束缚与制约了当代中国的思想创新能力与社会活力。 

从年月至今,这一时期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发展的新时期。从某种意义上讲,意识形态领域的解放是整个中国步入改革开放时代的第一步。其突出表现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确立。党的思想路线的恢复和重新确立,为新时期进行现代化建设和意识形态领域的建设提供了总的指导方向。这一时期意识形态领域的建设主要任务是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为发展生产力服务。在政治文明建设方面,邓小平在深刻分析社会主义基本矛盾的基础上,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我们当前最大的政治”。经济工作是当前最大的政治,经济问题是压倒一切的政治问题。从而确定了以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发展生产力为核心取向的社会主义政治的内容,为新时期党的基本路线的形成和确立,以及邓小平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的形成,奠定了理论基础。在思想道德建设上,针对过去长期存在的一些狭隘观点,强调要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社会主义“五爱”国民公德同共产主义最高理想、共产主义道德既区分开来又联系起来。因此,改革开放以来,意识形态建设主要围绕国家经济建设的核心任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平稳顺利进行提供思想指导。  时制宜地去吸纳和借鉴。

三、强化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几点思考 

(一)在新的形势下,主流社会意识形态建设工作不仅不能削弱,而且必须加强。毛泽东同志说过“文化思想阵地我们不去占领敌人就会占领”。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意识形态领域所面临的任务还是十分艰巨的。进入新世纪新阶段,世界经济格局发生新变化,国际力量对比出现新态势,全球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呈现出新的特点,即价值观的渗透和反渗透异常激烈。我国国内又处在社会转型、改革开放的攻坚阶段。转型任务叠加、转型环境复杂和转型速度加快,给思想文化领域带来了极为复杂的影响。人们的价值观日趋多元化,特别是网络、手机等新媒体的出现,使得主流价值观与非主流价值观的界限越来越模糊,传统价值观面临挑战,道德危机、信仰危机现象日益凸显。在此背景下,构建并强化社会主流意识形态显得尤为重要。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议》强调:“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党的十七大报告进一步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要巩固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不懈地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鼓舞斗志,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这些都是加强社会主流意识形态建设的重大举措。 

(二)新形势下的意识形态建设工作在坚持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前提下,需要更加注重社会的公平和正义。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要想真正做到以人为本,就需要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使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为了造福人民。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这一历史任务就内在地规定了党和国家在意识形态领域必须要提倡和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第5篇

【关键词】意识形态、认识与实践、社会心理与个人心理、社会主义文艺

文艺的意识形态性是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核心命题,也是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理论支点。这是因为意识形态作为社会意识中反映人们所处的社会关系(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和思想要求、利益、愿望的那一部分思想观念的总和,在阶级社会中,对于每一个社会成员来说都是先在的,就像葛兰西所指出的,“是由每个人从其进入这个意识的世界之时起,就自动陷入的许多社会集团所强加的”(P.233)。人们在社会交往的过程也就是一个进入一定文化、接受一定意识形态的过程。阿尔都塞也认为只要一个人进入社会,就不可避免地落入到“巨大的意识形态的襁褓”之中,他的思想和行动无不受一定意识形态的支配和规范,所以他把意识形态看作是一种“文化客体”,是人们必须接受的赠品。出于对意识性质以及它与人的思想、行为之间关系的自觉认识,马克思主义才从根本上把文艺界定为一定社会意识形态,并要求无产阶级文艺自觉地担当起以无产阶级世界观来改造世界,以社会主义精神来教育和鼓舞人民大众的历史使命。因而意识形态性也就成了无产阶级文艺的思想灵魂。

正是由于这样,文艺的意识形态性这个命题自它提出之后就遭到许多“纯艺术论”的倡导者的反对,新时期以来,在我国文艺理论界也引起了不少人的质疑和否定,以致有些文艺部门的领导也回避文艺的意识形态性、不敢理直气壮地坚持文艺的意识形态性问题,这实际上是在思想上放弃了对文艺的领导。这些年来,我们的文艺事业在走向繁荣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不少与社会主义文艺方向完全背道而驰的创作倾向,起着腐蚀人们的意志、毒害青少年的灵魂、败坏社会风气的作用,这显然是与文艺界所出现的一股淡化和消解文艺意识形态性的思潮是分不开的。

这股思潮在我国出现自然不是没有原因的,分析起来大概有这样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受了西方“意识形态终结论”思想的影响。自上世纪中叶以来,西方有些思想家就竭力否定意识形态的现实基础,否定意识形态与现实社会中个人存在活动之间的内在联系,把意识形态直接等同于国家意识形态,等同于一个纯粹的政治性的概念,并认为马克思主义不是科学,而纯粹是一种意识形态,断言随着苏东剧变,冷战的结束,意识形态也宣告终结。这观点很契合我国某些长期以来深受极“左”思潮压制和饱受“四人帮”文化专制之苦的作家和批评家的思想和心理,他们也就趁我们不再继续提文艺从属于政治这样的口号之机,以批判文艺界的极“左”思潮之名,跟着在我国掀起一股否定和消解文艺意识形态性的思潮,试图以文艺是一种“美”、一种“文化现象”来取而代之。这些观点在理论上自然是经不起分析的,因为“美”不可能完全脱离“真”和“善”而独立存在的,所以审美评价和审美选择在根本意义上来说无疑是一种价值选择和价值评价。因此审美观的差异说到底就是一种价值观的差异,它是不可能与意识形态完全没有联系的。另一方面,也与以往我们对意识形态理解上的片面性和不确切性是分不开的,这种片面性和不确切性具体表现为:一是纯科学的倾向,亦只是从意识论、认识论的观点,从社会意识与社会存在关系、反映被反映关系的角度,来说明意识形态的性质,对于意识形态的价值属性和价值内涵没有予以足够的重视和阐明。意识形态不同于一般的社会意识,它作为反映处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人们的思想要求、利益、愿望的那一部分思想观念,是属于一定社会、一定阶级和社会集团的信念体系和行为规范的范畴的,它的任务就是为了凝聚人的思想,把人的行为引导到同一的方向、共同参与到对社会的变革实践。所以,它不仅有认识的属性,同时还有价值的属性,不仅有理论的功能,同时还有实践的功能。这些方面,葛兰西、阿尔都塞和晚年的卢卡契都曾有不少合理论述和发挥,并得到西方学界较为广泛的认同。如阿尔都塞认为:“意识形态作为表象体系之所以不同于科学,是因为在意识形态中实践——社会的职能比理论的职能重要得多”。卢卡契认为意识形态的“目的是使人的社会实践变得有意识有活力”,“所有意识形态所面临的决定性问题是:Was tan(做什么)?”《简明大不列颠百科全书》在解释意识形态时也认为它是“社会哲学或政治哲学的一种形式。其中实践的因素与理论的因素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它是一种观念体系,旨在解释世界并改造世界”。这些见解都是值得重视的。但是在我国过去,可能为了与马克思、恩格斯早年以意识形态所指代的“虚假的意识”,亦即指资产阶级为了维护自己合法的统治而制造出来的一种虚幻的价值观念划清界线,在阐述意识形态时都侧重于从它对社会存在的反映与被反映的关系方面,亦即认识论的、科学性的观点来进行发挥,而忽视从实践性的、对社会变革的功能方面来进行理解,这就把意识形态实证化了、认识论化了、纯科学化了。这理解显然是不够全面、准确的。二、是纯理论的倾向,侧重强调意识形态是自觉反映一定社会存在的思想(理论)体系,而无视它与社会心理、个人心理和日常意识之间的内在联系,不认识意识形态作为一种自觉的思想观念,不但是从对社会心理加工、提升而来,如同普列汉诺夫所说的是以社会心理为“共同根源”的,同时还表现为只有经由社会心理,意识形态才能反作用于社会存在。这样,就把意识形态混同于意识形态理论和意识形态科学,视意识形态为远离生活、高高在上、只是少数意识形态专家在研究的纯思辨的、理论形态的东西。尽管我们在理论上都承认意识形态与社会存在之间是相互影响并积极反作用于社会存在的,但由于对这种反作用的内在机制和内在环节没有足够的注意和深入的揭示,从而使得我们对意识形态的反作用的理解还只是停留在抽象的理论说明上,在解决实际问题方面,几乎显得无所作为。而我们之所以强调要真正阐明意识形态对社会存在反作用的道理必须深入分析揭示它的内在机制和内在环节,就是由于马克思所说的:“思想从来也不超出世界秩序的范围”,因为思想不可能直接打破现实关系实现对社会的变革,所以“思想根本不可能实现什么东西,为了实现思想,就要有使用实践力量的人。”这表明意识形态总是以现实的人为物质载体的,它要在现实中发挥作用,首先必须融入生活、融入大众、融入社会心理、融入人们的人格无意识之中,唯其这样,它才有可能转化为一种实践的精神动力。在这方面,葛兰西、赖希、弗洛姆等人都曾做出许多有益的探讨,如葛兰西提出:必须革除“哲学是一种奇怪而艰难的东西,认为它是由特定领域内的专家或专业的和系统的哲学家所从事的专门理智活动”的观念,“不应把所谓‘科学的’哲学的东西,同只是观念的和意见的片断汇集的、日常的和大众的哲学分割开来”。他批评当时意大利流传的以克罗齐和金蒂雷为代表的“内在论哲学”,认为它的最大的缺陷之一就在于:“它们不能在上层建筑和底层之间、‘普遍人’和知识分子之间建立起一种意识形态上的一致性”。这些探讨对于我们克服对意识形态理解的纯科学、纯理论的倾向,全面、深入理解意识形态性质,实现意识形态在社会变革中的作用是有突出贡献和积极意义的,它应该被吸收到我们的意识形态理论中来,并作为我们探讨文艺意识形态性的重要理论依据来加以研究。

鉴于以上认识,我认为,要对文艺的意识形态性有一个准确、全面的理解,就必须从克服以往对意识形态理解上的纯认识论化、纯科学化和纯理论化两方面入手。首先是纯认识论化、纯科学化的倾向。

对文艺的性质作纯认识论化和纯科学化的理解在我国由来已久。早在“五四”时期,有些作家和理论家在介绍西方现实主义(当时叫“写实主义”)的时候,就没有分清现实主义和在实证论哲学和实验医学理论基础上产生并发展起来的自然主义之间的差别,把现实主义混同于自然主义,认为它是“经过近代科学洗礼的最值得提倡的写作态度和方法”。到了上世纪三十年代,随着苏联文艺理论的引入,当时苏联广为流传的“文学和科学、哲学一样,都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和认识,所不同的只是文学通过具体形象达到客观真实”的文艺观,更是被当作文艺的经典定义被我国文艺理论界所接受,以致直到上世纪五十年代末与六十年代初,我们在试图以马克思主义思想为指导编写我们的“文学概论”教科书,把文艺的性质界定为意识形态时,根据当时哲学界对意识形态的流行观点,对文艺的意识形态性质也完全作了纯认识论和唯科学主义的理解。如蔡仪主编的《文学概论》一开篇对“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的文学和社会生活的关系如何”这一问题的回答时认为它仅仅就是“一定社会生活的反映”。基于这样一种理解,以往在我国流行的前苏联的文艺观,也就很自然地被吸收和整合到我们对文艺意识形态性的解释中来,致使纯认识论与唯科学主义的文艺观长期以来成为雄霸我国文艺理论界的一种主导观念,至今影响尤存。

要说明的是:我们不赞成把文艺的性质纯认识论话,并非认为文艺不是社会生活的反应,因为一切艺术的东西不可能是凭空产生的,从根本上说都是根源于一定的社会生活,只不过认为文艺的反映与一般的认识,特别是科学(非意识形态)是不同的,所以,把文艺意识形态性做纯认识论的解释,不仅从普遍性层面上不足以揭示意识形态本身的内容,而且在特殊性层上更与文艺的特性相悖。根据辩证唯物主义所昭示的任何事物的性质都是多重的,相对的可以区分为普遍性和特殊性两个层面的思想,毛泽东同志提出:“对于事物的每一种运动形式,必须注意它和其他各种运动形式的共同点。但是尤其重要的,成为我们认识事物基础的东西,则是必须注意它的特殊点,这就是说,注意它和其他运动形式的质的区别。只有注意了这一点,才有可能区别事物”。那么,文艺不同于其他意识形态的特殊点是什么呢?我认为就是由于作家的审美反映所赋予文艺的审美特性。审美不同于一般的认识,它是以主体的审美情感为心理中介与客体建立联系的。这种情感的反映形式决定了它与一般的认识具有以下不同的特点:就反映的对象来看,认识的对象是不以主体自身利害和好恶为转移的客观事实,是事物的实体属性,而情感作为人们面对客观事物所引起的态度和体验,总是以事物能否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物质的和精神的)为转移的,它反映的是主客体之间的某种关系,是事物的价值属性;就反映的目的来看,认识既然是为了达到对事物客观属性的把握,它所要判明的是“是什么”,目的是给人以知识,而情感反映的对象既然是事物相对于人的需要而言的,因而它离不开人的喜好,它要判明德不仅是一个真与假、而且是一个善与恶、美与丑的问题,所要把握的不仅是“是什么”,而更是“应如何”;就反映的方式来看,由于“是什么”是事物的一种客观属性,它一般通过陈述判断的形式表达出来,一般是以概念、抽象、判断、推理等逻辑思维的方式来加以表述,而情感反映的由于是“应如何”,是人们对事物的一种评价、选择、意识和愿望,所以是以形象思维的方式表达出来。正是由于情感反映不同于一般认识反映的这些特点,使得文艺作品看似像实际生活那样不带任何主观倾向地呈现在读者面前,而实际上无不蕴含着作家对现实人生的态度、评价、理想和期盼,在不同程度上无不打上作家思想倾向的烙印。尽管历史上有些作家标榜他是纯客观的,但只要他被自己笔下的人物和事件感动了,他就不仅会把自己的思想倾向融入作品,而且由于情感机制的激发,还使得作家自己长期潜伏在心灵深处,支配、驱使着自己行动的那种潜意识的追求、企盼和梦想也都浮现出来,在作品中得到集中的流露,从而使得表现在作品中的思想内容往往比作家所意识到的要深广得多。所以,出现在作家笔下的艺术形象往往也就成了作家审美观念和审美理想的载体,一种他内心期盼的“应如何”的人生图景。“应如何”是一个理想的尺度,它是需要通过人的行动去争取的,所以就其性质来说是一种实践的意识。当然,对于这种实践意识,我们不能像西方现代人本主义那样把它完全主观化和个人化,看作只是作家个人一种无意识的心理意向和精神向往;这是由于意识有社会意识和个人意识之分,而我们通常所说的意识形态,向来是指社会的意识、集群的意识而言,而非纯粹个人的意识。所以在实际的文艺作品中,这种“应如何”的人生图景虽然以作家个人理想、愿望、企盼和梦想的形式表现出来,但由于作家是社会的人,他的思想情感总是在社会交往过程中,在接受社会的教育和熏陶过程中产生、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并这样那样地受着他所处的特定的社会关系所制约的,因而在他的作品中也必然这样那样地以个人的形式反映着一定社会、时代、集团和群众的思想愿望,如同普列汉诺夫所说的伟大作家“最主要的个人特性,‘最高的独创性’表现在这里,就是他在自己的领域里比别人更早或更好、更充分地表现了他那个时代社会的或者精神的需要和憧憬”。愈是伟大的作家,他与社会、时代、群众的这种联系也就愈紧密、愈深刻。所以,就文艺的性质来说,毫无疑问是属于社会意识形态的范畴的。

正是由于这样,这就决定了一切进步的文艺作品也必然像其他进步的意识形态一样,在社会生活中都起着凝聚和团结群众,激励和支配人们的行动,把人们的行为引导到同一方向,共同参与和投入到社会变革中去的作用。列宁在会见埃森时提出“真正的文学”应该“教导人、引导人、鼓舞人”。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提出我们的文艺“要使群众警醒起来,感奋起来,推动人民群众走向团结和斗争,实行改造自己的环境”。邓小平《在中国文学艺术工作者第四次代表大会上的祝辞》中号召作家“要塑造四个现代化建设的创造者,表现他们那种有革命理想和科学态度、有高尚情操和创造能力、有宽阔眼界和求实精神的崭新面貌,要通过这些新人的形象,来激发广大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推动他们从事四个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性创造活动。”都是基于对文艺意识形态性的这种实践性的内涵的理解而提出来的,都表明文艺的意识形态性所彰显的文艺不只是对现实的反映,同时也是对社会的介入。因此作品从作家手中完成,它的价值还只是潜在的,只有通过读者阅读,把作品中的思想情感转化为读者的思想情感,并在读者的行动得以落实,作品潜在的价值才转化为实在的价值。这就要求我们把文艺不能仅仅看作是一个“实体性的定义”,同时还必须看作一个“功能性的定义”不能仅仅从作家创作及其成果一维,而且还必须从读者阅读及其功效一维来进行考察。只有这样,我们对文艺的意识形态性才会有全面而深入的理解。

我们指出意识形态就其性质来说不仅是认识的而且是实践的;而实践是人的实践,它总是以人

为物质载体的。在对人的理解方面,马克思、恩格斯反对黑格尔等德国思辨哲学家把人看作是一种“无人身的理性”,认为他首先是“有生命的个人存在,这样,实践也就不像黑格尔所理解的是一种抽象的理念运动,而首先是一种感性的物质活动,同时也决定了实践不仅仅是由理性观念所支配的,同时还必须要有一种感性心理能量,如人的需要、动机、情感、意志等因素所驱动。所以如果我们赞同社会意识形态不仅是认识性的,同时也是实践性的话,那么也就等于表明了意识形态不是纯理论的,它与社会心理以及它的具体表现领域——日常意识、个人意识和人格无意识有着先天的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

社会心理与社会意识形态虽然同属于社会意识,但却分别属于两个不同的层面。一般来说,社会意识形态是一种自觉的、理性的意识,通常以一定思想体系的形式表现出来;而社会心理是一种自发的,感性的、亦即融化在日常生活之中的未经分化、加工、定性的经验水平的意识,通常以一定社会群体的感觉、情绪、意志、愿望以及社会的风尚、习俗等形式表现出来。它们的关系是:一方面,意识形态是通过对社会心理的加工、改造提升而来,以社会心理为“共同的根源”;而另一方面由于社会心理与社会存在的关系最为直接、紧密,是一种日常的实践意识,它作为人们“行为的调节器”,直接支配和决定着一定社会成员的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所以,意识形态要反作用于社会存在,也就必须经由社会心理。若是只停留在理论宣传而不能转化为社会心理,意识形态也就很难成为在实际生活中激发和推动人们行为的精神力量,对社会存在的反作用也就无从谈起。

第6篇

[关键词] 网络思潮;意识形态;有理原则;有利原则;有节原则

[中图分类号] D64[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8―1763(2016)02―0138―05

Abstract:In the diversified and complex environment of network ideological trend, it is crucial for Internet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to achieve unified domination and coexistence of multiplicity, lead the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under Marxist Ideology, and adhere to the scientific guidance and problematic orientation. Most importantly, apply for the rule rational, beneficial, and restraint.

Key words:Network ideological trend;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rational principle; beneficial principle; restraint principle

随着网络时代的产生和发展,网络思潮日益多元化,意识形态的碰撞和冲突也相当激烈,在多元的意识形态中有“主流”与“非主流”之分,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是当代中国的主流意识形态,是执政党坚持的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正如“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1];那么,如何正确引导网络思潮意识形态,实现多元化发展与一元主导相结合,是党和国家有识之士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谈及引导工作,有三个问题必须重点认识和把握:“谁来引导”、“引导谁”、“如何引导”,然而,贯穿这些问题始终的,关系引导工作能否实现针对性和有效性,彰显吸引力和感染力,合理法则的运用至关重要。

一 坚持科学指导与问题导向兼容并重

(一)前提:科学指导

“科学指导”是前提,是保证网络思潮意识形态引导工作方向性的重要手段。在全球化和新媒体时代,网络信息来源纷繁复杂,在信息洪流中各种网络思潮犹如泥沙俱下,这无疑给党和国家意识形态引导工作造成了极大的障碍,也严重威胁着我国网络信息安全。我国网络思潮意识形态引导工作一个重要目的就在于,用体现时展诉求、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向、承载中华优秀文化、彰显以人为本价值追求的主流意识形态引领多元化网络思潮。毋庸置疑,这引领者的归属必须是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既是主流又是主导,其中的必然性和必要性,不仅仅来源于它牢固的哲学基础、它创立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和政治经济学理论的本质所赋予的理论生命力,更来源于中国实际发展成就所彰显的实践说服力。这就要求我们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在网络思潮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地位。全面理解和把握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与当代中国实践研究,积极探索和把握意识形态引导的规律和方法,正确处理和解决网络思潮中意识形态领域的矛盾,这对于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地位,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话语权,提高党引导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党的十以来,针对意识形态工作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提出了许多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对做好新时期我国意识形态引导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提出了具体要求。正如,书记曾谈到,“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宣传思想工作就是要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2]社会主义核心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和体现,马克思主义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和灵魂。可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地位,就是抓住了宣传思想工作的命脉,就是抓住了网络思潮意识形态引导工作的核心和主线。

(二)关键:问题导向

“问题导向”是关键,是解决网络思潮意识形态引导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吸引力和感染力的重要手段。马克思曾说,“问题就是公开的、无畏的、左右一切个人的时代声音。问题就是时代的口号,是它表现自己精神状态的最实际的呼声。”[3]互联网时代对人类的深刻变革不仅是一场技术变革,更是一场社会变革。然而,技术是中性的,人性社会却有善有恶,互联网的能量同样让人性恶的一面破坏力放大,很多小问题变成大问题,简单问题变成复杂问题,可以说,现在我们面临的意识形态交锋、舆论斗争、、意识形态安全等意识形态领域的诸多突出问题和矛盾在很大程度上都是因“网”而生、因“网”而兴、因“网”而增。

在全球化和信息化进程中,西方发达国家企图凭借自身经济发展优势和科技实力,输出其文化思想意识,掌握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动权。西方敌对势力公然打着民族、宗教、人权的幌子,叫嚣“普世价值”、“中国”、“中国崩溃论”、“中国模式”等,通过网络新媒体等各种传播途径,企图对我国意识形态进行遏制,这给人们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和价值体系带来了严峻挑战。互联网更成为了青年网民跨越地域随时随地联系互动、讨论问题、并对西方国家借机炒作的诸多热点问题频频发声的主要平台。正如,读书要以问题为中心把握作者的生命和思想。我们要想读懂网络思潮意识形态这本书同样要以问题为中心。近年来,就互联网问题发表过许多重要论述,很多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都紧扣了意识形态领域最核心最迫切的问题,都切中了网络思潮意识形态矛盾和问题的焦点。2013年8月,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加强网络社会管理,确保互联网可管可控,是我们的网络空间晴朗起来;要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应用创新媒体传播方式,占领信息传播制高点。”[4]2015年12月16日,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的主旨演讲中再次强调,“要加强网络伦理、网络文明建设,发挥道德教化引导作用,用人类文明优秀成果滋养网络空、修复网络生态。”[5]这些都是对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强劲声音最深刻最有力的应答。

二 坚持“有理引导、有利引导、

有节引导”交织共存

网络意识形态战场早已是没有硝烟却竞争激烈的新型战场。要想在战场上取得主动权,赢得话语权,合理的作战原则必不可少。曾经在《目前抗日统一战线中的策略问题》中提出了“有理、有利、有节”的作战原则,然而,随着时代的变迁和发展,赋予了这一思想法则新的时代内涵和意蕴。“有理”,“理”即为理论基础,意指网络思潮意识形态的引导工作要建立在科学的理论基础之上;“有利”,“利”即益处,意指网络思潮意识形态的引导工作要始终有益于网络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和谐发展;“有节”,“节”即为度,意指网络思潮意识形态的引导工作要有度,要把握分寸,要“有所为、有所不为”。“有理”是基础,“有利”是目标,“有节”是保障,三者交织共存,缺一不可。

(一)基础:导之有理

“有理”原则是网络思潮意识形态引导工作的基础。理论基础犹如网络思潮意识形态引导体系的基石,从根本上制约着引导体系的广度、深度和维度,制约着对引导的内容、原则和方法的理解,确保着引导的方向性和可行性。

1.网络思潮意识形态引导工作的哲学基础。马克思主义哲学相关理论在人文社科理论研究中的深度地位和在实践指导中的导向作用,既为我们提供世界观、方法论的指导,也是我们辩证思考虚实关系、人机互动模式、主客体交叉融合的重要手段和方法。其中,唯物论、辩证法、认识论、人学理论、意识形态相关理论共同支撑起网络思潮意识形态引导工作的哲学基础。其中,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作为哲学的基本问题,为研究引导工作中网民思想行为的形成过程,揭示其思想变化规律,取得其思想认同,培养其正确的行为方式提供了方法论的指导和现实的途径。事物内部联系原理启示我们,必须搞清网络思潮意识形态引导体系的构建需要哪些要素及这些要素之间是如何相互联系的。事物外部联系原理启示我们,网络思潮意识形态引导体系的构建单靠某一学科以及实践活动是无法完成的,传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原理及方法以及网络衍生学科相关原理和方法都为网络思潮意识形态引导工作的研究提供了借鉴和参考;网络思潮意识形态引导工作的研究是一个漫长的发展历程,我们必须始终坚持用不断变化发展的实践活动来检验和完善引导体系,并根据新特点、新矛盾、新问题适时调整和优化引导体系,从而推动网络思潮意识形态引导体系由不成熟到成熟,由不完善到完善的辩证发展。

2.网络思潮意识形态引导工作的直接理据。网络思潮意识形态工作是传统意识形态工作的延伸和发展,网络思潮意识形态工作合理法则的探究也必须要建立在传统意识形态引导工作相关原则的基础上。(1)方向性原则。网络思潮意识形态引导工作的方向性是由意识形态的阶级性所决定的;任何一个阶级社会都要求按照本阶级的根本利益确定思想宣传工作的目标和方向;我们必须坚持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的价值取向,坚持马克思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批判和抵制各种错误思潮,我们将其概括为党性原则;这是我国网络思潮意识形态引导工作必须坚持的最根本原则,也是与资本主义、封建主义的意识形态引导工作的根本区别。(2)服务性原则。网络思潮意识形态引导工作始终是做人的工作,就是培育人的工作,旨在培育政治导向正确、思想品行健康的网络人,这就是网络思潮意识形态引导工作服务性原则的体现,这不仅仅是开展网络思潮意识形态引导工作的出发点,也是发挥网络思潮意识形态引导功能的依归。(3)理论联系实际原则。即要运用掌握的科学理论客观分析实际情况,并仔细探究个中规律及本质,用以指导实践活动,并根据实践反馈不断激发理论创造力。具体来讲,引导主体紧密结合社会现实和引导受众的实际状况,回答受众关心的实际问题,解决受众的实际困难,引发受众的内心共鸣,增强其对引导内容的接受度和认同度;受众通过社会实践提高其网络思想修养并外化为行为,最终实现网络思潮意识形态引导的育人目标。只有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才能使网络思潮意识形态引导工作做到有的放矢,推动引导工作实质性的发展。

3.网络思潮意识形态引导工作的学科借鉴。对网络思潮意识形态引导对象的深层次剖析和归纳,除了依靠科学的指导理论,还必须从网络相关学科的理论中吸收营养,侧重对网络传播学、网络心理学、网络政治学、网络社会学、信息管理学等学科相关理论进行探索。网络传播学、网络心理学、网络社会学等都是时代与技术共同发展的产物,都是网络和相关传统学科相结合而发展起来的衍生内容,这是它们的共性。同时它们又有自己的个性。网络传播为引导方式提供技术和手段,网络心理为了解引导对象提供专业指导,网络社会为融入和了解共生环境提供虚拟空间和交互平台。(1)网络传播学相关理论借鉴。网络传播学以人类的网络传播活动为研究对象,探索和揭示人类网络传播的本质和规律,包括网络传播媒介、网络传播技巧、网络传播环境、网络受众和网络传播效果等要素。从网络传播学的角度研究网络思潮意识形态引导工作,有利于全面而深入地剖析其引导活动的过程和效果。其中,“把关人”理论以及“议程设置”与“议程融合”理论更是对网络思潮意识形态引导主体构建及内容构建具有直接指导作用。(2)网络心理学相关理论借鉴。在网络思潮意识形态引导工作过程中,引导主体要根据引导受众的心理活动规律,把握受众在网络空间意识形态领域的行为表现及其心理特点。因此,网络心理学中关于互联网对人的心理特征的影响、互联网对人格形成改变和重建的影响、瘾症形成及戒断方法等问题的研究对于我们正确把握引导对象的思想行为特点有着重要的启示。(3)网络社会学相关理论借鉴。网络社会学的基本问题是网络人与网络社会的关系问题,基本任务是协调网络社会各部分之间的关系以维护网络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网络思潮意识形态引导工作的目的是使网民意识形态与网络社会主流价值观要求得到统一、协调发展,因此,网络社会学中网络行为互动模式、网络社会秩序、网络人际关系等理论有助于认清网络思潮意识形态引导工作所处的话语环境,把握主体和受众在引导互动中的社会关系,有利于从网络社会性层面来研究引导工作的主动权、话语权及其管理权。

(二)目标:导之有利

“有利”原则是网络思潮意识形态引导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就要求网络思潮意识形态的引导一定要以“有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如果离开了这个“有利于”来谈网络思潮意识形态的引导则会失去固有意义。这具体体现在四个方面:

1.要有利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6]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建设也离不开党的领导。因此,在网络思潮意识形态引导中,首先要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的领导权和话语权。“作为统治阶级思想的意识形态,实际上是一套制度化的思想体系,是现存社会制度和社会关系的一部分,它作为价值体系发挥作用并使人民认同现存制度,从而维护统治阶级的共同利益。”[7]然而,党对意识形态的领导权和话语权的实现,仅仅凭借主观意愿是不可能的,这还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要通过正确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使他们真正了解马克思主义,拥护社会主义,使它们认识到党的政策、纲领与自身利益的一致性和共融性,从而,将引导要求自觉内化为思想行为准则。其次,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充分尊重和保障公民言论权和表达权,将互联网打造成为民权参与、民情反馈、民意表达最快捷、最及时、最畅通的平台和载体。

2.要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运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存在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和发展动力;在全球化、网络化、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经济主体的多元化必然导致意识形态的多元化。多元多样的意识形态势必会在激起思想火花的同时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序进行具有一定的反作用。因此,我们必须充分肯定和重视精神对物质、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政治对经济的反作用,做好网络思潮意识形态引导工作。大力发挥以马克思主义为主导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积极影响,努力破除以个人主义、享乐主义、拜金主义、消费主义等为中心的错误意识形态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消极影响,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运行扫清思想障碍。

3.要有利于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战略的实施。文化是民族的血脉,人民的家园,文化是凝聚人心、弘扬精神的力量,同时,文化也是西方国家输出意识形态、价值观念的载体。因此,我们必须在网络信息技术日新月异,各种网络思潮交流交融交锋更加激烈的今天,更加主动、自觉地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战略的实施贡献力量。一是要始终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导,充分尊重文化的多元多样,积极倡导先进思想文化间的学习与借鉴、交流与合作,以海纳百川的胸襟和包罗万象的气势共谱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生动景象,共建主旋律引导与多样化并存的和谐画面。二是要始终坚持文化自信是建立制度自信、理论自信、道路自信的基础。强调,“文明特别是思想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无论哪一个国家、哪一个民族,如果不珍惜自己的思想文化,丢掉了思想文化这个灵魂,这个国家、这个民族是立不起来的。”[8]三是要始终加强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国际传播能力,精心构建对外话语体系,发挥好新兴媒体作用,增强对外话语的创造力、感召力、公信力,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阐释好中国特色。

4.要有利于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十报告指出,我国要确保在二0二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在人民物质生活条件日益提高的同时,要让人民越来越享有更加健康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健康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已经越来越成为我国人民的热切愿望。然而,网络信息技术平台的运用与推广,极大地拓宽了人民精神文化生活的方式,丰富了人民精神文化生活的内容;但是,网络资源中的各种不良信息却给人们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的形成和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如今,中国网络呈现出全民娱乐之风,庸俗、低俗、恶俗的网络文化充肆其间,泛滥成灾,优秀网络文化星光黯淡,反而式微。因此,我们必须加强网络文化意识形态的引导,抵制一切不利于提高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水平的信息和内容,更好地满足人民的精神需要、丰富人民的精神世界、增强人民的精神力量,为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和强大的精神动力。

(三)保障:导之有节

“有节”原则是网络思潮意识形态引导工作的重要保障,是保证引导工作得以有效运行的关键之举;如果不加以正确引导,则会威胁国家意识形态安全,如果管得过硬过死,则不利于人民民主意识的发表,因此,我们在网络思潮意识形态引导工作中,必须把握好“节”,必须把握好“度”,既要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又要坚决抵制各种错误和腐朽思想的侵蚀。

1.必须正确认知网络思潮意识形态的合理差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应该是也必须是马克思主义在网络思潮意识形态领域中居于主导地位,但是网络思潮中不同意识形态、不同价值取向总是存在的,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认真处理好多元意识形态与指导思想一元主导的对立统一的关系。在网络思潮意识形态引导中,否定了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引导工作就会失去方向性,最终偏离社会主义道路。但是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一元主导性,又必须通过网络思潮的差异性和多样性来体现,否定了这些差异和多样,又将会失去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一元主导的理论和事实依据,因此,在坚持网络思潮意识形态一元主导的同时,要充分尊重意识形态的多元化和差异性。

2.必须同一切敌对意识形态作斗争。中国自成为成功接入国际互联网国家以来,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国内社会转型进一步加剧,各种网络思潮竞相登场,其中,不乏种种反马克思主义、非马克思主义的网络思潮。众所周知,“意识形态领域历来是敌对势力同我们激烈争夺的重要阵地,如果这个阵地出了问题,就可能导致社会动乱甚至丧失政权。敌对势力要搞乱一个社会、颠覆一个政权,往往总是先从意识形态领域打开突破口,先从搞乱人民思想下手”。剧变、中亚国家“”的发生,虽然其原因极其复杂,但是,忽视意识形态安全和软实力作用是“维护”革命发生,导致政权的重要因素。因此,我们要认真借鉴剧变和中亚“”的历史教训,洞察网络思潮中西方敌对意识形态传播和渗透的形式与特点,探究其本质,及时遏制西方腐朽思潮的侵蚀,巩固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一元主导地位。

3.必须坚持“疏”与“堵”的巧妙结合。网络思潮多元化意识形态之间的碰撞和交流,是网络思潮发展的趋势,这是任何力量都改变不了的事实。任何一个政党或国家,都不可能将非主流意识形态或思想言论完全“一棒子打死”。一味地封堵,则不利于人民群众民主意识和自主言论的表达,会在一定程度上抹杀了民众的接受心理,激发其逆反心理,引导效果可能适得其反。面对汹涌而至的网络思潮,对一切分裂国家统一、破坏社会安定团结的敌对意识形态,我们必须坚决依法封堵;对大力弘扬先进思想文化的主旋律意识形态,则积极倡导;对无涉利益、社会利益、人民利益的网络思潮,允许其存在并加以正确引导。这样“有所为有所不为”,疏与堵的巧妙结合,才是正道。

因此,在网络思潮意识形态引导过程中,必须坚持科学指导与问题导向兼容并重、坚持“有理”、“有利”、“有节”交织共存,也只有这样,党和国家才能有效地把握网络思潮的导向性和方向性,充分发挥主流意识形态的舆论和主导作用,真正掌握网络思潮意识形态的主动权、领导权和管理权。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52.

[2]中共中央宣传部.系列重要讲话读本[M].北京:学习出版社,2014,6.

[3]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0卷)[M].北京:北京出版社,1979.

[4].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D].新华网.2013-8-20.

[5].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的讲话[D].人民网.2015-12-16.

[6]《十七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22.

第7篇

     但我们总是把两种不同的“意识形态”混为一谈。一种是“意识形态”(Ideologie),一种是“意识形式”(Bewuβtseinsformen),二者在来源、内涵、性质等方面存有本质区别,一味在二者之间进行“心脏搭桥手术”,不仅难免郢书燕说以讹传讹,而且会过度强调意识形态的阶级性,并极易造成乱贴“阶级”标签的粗暴学风。西方学者把意识形态作为考察社会的一个视角,在他们眼里,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对立与其说是两种制度的对峙,不如说是两大意识形态的对抗;东西方文明的碰撞与交融,也是两种意识形态的较量与融合。20世纪60年代以来,意识形态成为社会科学中最为重要的一个范畴。法西斯主义、纳粹主义的形成与失败,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大阵营的对抗,第三世界(特别是非洲大陆)的出现及其政治意识的觉醒,苏联与东欧社会主义的解体,都是培育“意识形态”研究的适宜气候与土壤。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意识形态”一词的滥用,不过同时又强化了它的语义威力。?

     “意识形态”是20世纪西方思想史上内容最复杂、意义最含混、性质最诡异、使用最频繁的范畴之一,撒姆纳曾经归纳、总结了10种意识形态定义,伊格尔顿归纳、总结了6种意识形态定义,其中都充满了对立、矛盾和歧异。“意识形态”与“政治”、“经济”、“道德”、“伦理”等简单概念不同,它是一个动态复合概念,表达的是一个动态复合过程,既包括历史、社会和文化的深层互动关系,又包括主体与客体之间的互动关系;既包括主体的认知,又包括价值的评判;既是一个思维的过程,也是一个信仰的过程;既具有理论的性质,又具有实践的品格。尽管如此,我们还是无法用其他内涵清晰、外延明确的概念取而代之,因为意识形态绝非一个可有可无的“标记性术语”,而是一个无可替代的“实体性术语”。这个事实本身表明,“意识形态”这一术语的重要性是无可怀疑的,缺少了它,对学术研究来说,或者课题的性质有变,或者课题的范围受限。在这种情况下,对“意识形态”的概念构成、诸种定义、历史背景、哲学框架进行考察,对“意识形态”各种意义、各种用法之间的相互关系进行省思,对“意识形态”进行“知识考古”,无疑有益于澄清围绕“意识形态”问题引发的各种混乱。意识形态是由“意识形态家”创造出来的,而“意识形态家”来自知识分子阶层。知识分子不仅拥有“知识”,而且能在“知识”的基础上创造、传播、发展、阐释某个特定的价值体系——他掌握的是一个知识系统,但这个知识系统包含着人类的欲望、幻想、想象、情感、认知、理解、评价等诸种心理因素。他们或者维持现状,或者批判现实;或者着重建设“古典世界的影象”,或者倾尽全力建构新世界的蓝图。意识形态的分类有许多种,有人分为描述意义、贬义、褒义上的意识形态,有人分为主流意识形态和非主流意识形态,有人分为具体意识形态和整体意识形态,有人分为认识论意义、社会学意义、心理学意义、文化心理学意义上的意识形态。无论哪种分类方法,它们都只能把握问题的某个方面或某个向度。?

     概念的界定是学术研究的第一步,而定义事物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实体性定义,它着重认定事物静态的本质;一种是功能性定义,它着重描述事物动态的功用。不同的历史时期拥有不同的意识形态“实体”:18世纪末以前的意识形态通常以宗教信仰(巫术、宗教、神话、传说)为载体,19世纪初之后的意识形态通常以学术思想(思想、学说、理论、观念)为载体。即是说,意识形态本质上是某种并不特定的事物(“体”)呈现出来的功能(“用”),能够发挥意识形态这种“用”的“体”在不同的时代是各不相同的——在古代是巫术、宗教、神话、传说,在现代则是思想、学说、理论、观念。任何思想、观念、意识、理论、学说、见解……都既可以是纯粹的学理,也可以是地道的意识形态,只要它发挥了意识形态的功能。意识形态的功能是多方面的,但概而言之,它可以区分为三个层面:第一,反映现实,界定情境;第二,面对现状,指引方向;第三,社会动员,付诸行动。意识形态,也只有意识形态才能发挥这样的功能:认识世界的面目,阐明现状的意义,指引前进的方向,提供解决危机的方案,强化民众的团结,进行必要的社会动员。它既能综合性地满足人类认知、情感、想象、理解等方面的精神需要,又能高效率地控制人类对世界的感知、态度与行动,并为人类生活提供适当和适度的行为模式。意识形态具有“反映现实,界定情境”、“面对现状,指引方向”、“社会动员,付诸行动”的社会功能;同样,举凡一切观念、信念、教条、理论、哲学、世界观、价值、意见、神话、乌托邦,只要具有了这样的功能,均可以称之为意识形态。?

     2、历史的探源 意识形态理论得以产生的基本动机是去除意识上的蒙蔽——“去蔽”,并确立科学的观念意识。虽然如此,但只是到了近代,人类才真真切切感到了意识形态的存在。从历史发展看,“意识形态”概念史可以大致划分为五个阶段:特拉西阶段、马克思阶段、曼海姆阶段、列宁阶段、西方马克思主义阶段。特拉西的重要性在于他创造了“意识形态”一词并将其置于认识论的基础之上,马克思的重要性在于他把意识形态问题从认识论的基础上置于历史社会学的基础上,曼海姆的重要性在于他把意识形态问题从历史社会学的基础上置于知识社会学的基础上,列宁的重要性在于他清除了意识形态的贬义色彩(意识形态成了阶级斗争和阶级对抗的盛大典礼,成了每个阶级用以武装自己的思想武器),西方马克思主义的重要性在于他们从文化心理学和社会心理学的角度开展了深入细致的“意识形态批判”。?

     “意识形态”是特拉西在18世纪末的首创,他用“意识形态”一词命名一个新学科——观念学。马克思采用了“意识形态”这一概念分析19世纪德国哲学,使“意识形态”概念史发生了革命性转折,因为马克思内在地否定了意识形态在反映现实、揭示真理方面的“无能为力”或“倒行逆施”。在马克思那里,意识形态就是“虚假意识”或“错误观念”,它源于社会角色的阶级立场:不同的人由于在经济生产中所处的位置和利益关切点不同,故而形成不同的“观念”——既包括真实观念又包括虚假观念,意识形态是特定的社会阶级为了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阶级利益而扭曲真实的现实关系的结果,是“利令智昏”的真实写照。从社会学的角度研究意识形态的,还有两位欧洲早期的社会学家——默斯卡和帕莱托,他们研究意识形态问题的途径与马克思并不相同,却得出了和马克思极其相近的结论,并因此被人称为马克思的复仇女神。?

     曼海姆在两种意识形式之间作出区分:一种是没落阶级的思想偏见——“意识形态”;一种是新兴阶级的思想观念——“乌托邦”;同时他在两种意识形态之间作出区分:一种是具体意识形态,一种是整体意识形态。具体意识形态是个别人的观念和表象,目的在于掩饰个人的私利;整体意识形态是特定历史时期或特定社会团体的意识形态,目的在于塑造特定的世界观,确定理论思维的总体构架和主体的认知态度。解决问题的关键是整体意识形态,因为只有它才能揭示出一个时代或一定团体的思维结构、一个社会的主体的认识态度是怎样形成的。曼海姆之后,盖格尔把意识形态看成是以“理论”的形式掩饰着的原始情感、审美情趣和价值判断,这样,意识形态的精神分析便渐渐浮出水面,而文化心理学和社会心理学对意识形态理论的透视,使我们发现了另一片生机勃勃的新天地。?

     从社会心理学和文化心理学的角度研究意识形态,成为曼海姆之后意识形态研究的一个新方向。在弗洛伊德那里,意识形态的虚假性并不表现在它是某个特定阶级出于利益的考虑而对现实所作的扭曲,而是来自个体与团体无意识间的“自欺”,是人类为了抚慰心灵的伤痛而制造的“狗皮膏药”。威廉·莱希在《法西斯主义的群体心理》中精彩分析法西斯主义的起源、结构与功能等问题,对精神压抑、意识形态、社会现实三者相互关系进行了透彻分析。弗洛姆认为意识形态是“纯粹的幻想”,“意识形态批判”的使命就在于揭露掩藏在各种幻想下面的真实状态。?

     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者的意识形态理论颇具特色。资本主义的长盛不衰,迫使卢卡契、科尔施、葛兰西重新审视马克思主义和资本主义现实,以便解开当代资本主义“垂而不死”、“崩而不溃”、“灭而不亡”的秘密。他们较为一致的看法是,资本主义之所以能够几经波折大难不死,原因很简单:工人阶级的阶级意识还没有觉醒,因此他们无法肩负起推翻资本主义制度的历史使命。只有重视意识形态问题,才能使无产阶级形成自觉的阶级意识,才能在革命斗争中获得胜利。但随着20至30年代早期垄断资本主义的巩固,卢卡契和科尔施直接激发工人阶级的阶级意识的努力宣告失败,西方马克思主义思想界再次明白了“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的朴素道理,只好退而求其次地对资本主义意识形态展开批判。这方面的代表人物有阿尔都塞、伊格尔顿和法兰克福学派。阿尔都塞认为意识形态是具有独特逻辑和独特结构的表象(形象、神话、观念或概念)体系,人们需要意识形态,是因为它能为人类体验世界确立某种模式,没有这种模式人类就失去了认识世界和体验世界的可能性。阿尔都塞还提出了“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概念,这与葛兰西的“文化领导权”理论密切相关。伊格尔顿继承了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批判”的传统,以“意识形态”一词对西方种种文化现象进行深刻剖析。最具有典范意义的还是“法兰克福学派”,他们认为只有进行“意识形态批判”,剔除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神秘因素,才能复活工人阶级的阶级意识。马尔库塞认为,科技的进步和工业的发达不仅没有使意识形态走向终结,反而使它以一种新颖独特的方式得以强化,并以无形的力量支配着人们的一言一行。虽然法兰克福学派对资产阶级意识形态恨之入骨,但在如何消除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问题上,也是苦无良策。在这方面,哈贝马斯较为系统地提出了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案。哈贝马斯的“批判理论”以“意识形态批判”著称于世,因此哈贝马斯的“批判理论”实质上是“意识形态批判理论”。与马克思主义的一致之处在于,他志在社会批判;与马克思主义的歧异之处在于,他虽然注重理论的实践性,但无力因而也无意推翻资本主义制度,只是试图建立一种超越性观念,以消除他所谓的“被制度扭曲了的交际”。西方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具有浓厚的空想色彩。?

     3、思潮的透视 意识形态与学术思想在形式上是两个相互独立的概念,但在内容和功能上又不乏交叉重合之处:经历了启蒙主义的精神洗礼之后,任何意识形态都可能以一定的学术思想为根基,任何学术思想都不能排除发挥意识形态功能的可能性。由学理到思想,由思想到价值,由价值到信仰,由信仰到行动……便是学术思想发挥意识形态功用的步骤和过程。?

     中国近现代思想史是一部地地道道的意识形态史,这与中国近现代特殊的社会现实有密切关系。近代中国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危机,危机时代孕育危机哲学,近代以来的社会思潮都以“危机哲学”为核心和基石。中国危机包括两个层面:一是现实危机,亡种、亡国、亡教是中国人面临的灭顶之虞;二是文化危机,情境上难以界定,精神上流离失所,乃其典型表现。中国步入了前所未有的危机时代,解决危机是全体中国人的当务之急。这就不难理解,情境的界定以及方案的制订对于现代中国来说是多么急迫;也不难理解,为什么在现代中国一切学说、理论、思想、观念都在发挥意识形态的功能,都高度意识形态化了。一切学说、理论、思想、观念,只有为解决中国危机“献计献策”,才有生存的可能性;一切无关乎解决中国危机的学说、理论、思想、观念都将被弃之如敝屣。?

     一方面,传统的经学、史学、理学逐渐式微,这不仅因为它们无法应付西学的挑战,而且因为它们对处于危机中的中国局势束手无策,在“反映现实,界定情境”、“面对现状,指引方向”、“社会动员,付诸行动”方面完全无能为力。另一方面,我们从西方引进的现代学术思想无一能够逃脱被意识形态化的命运——我们并没有接收西方现代学术思想博大精深的学理,没有顾及孕育、产生它们的具体文化环境,只是一味在“经世致用”的驱策下对其予以“生吞活剥”。我们特别注重每一种学术思想的社会含义及其解决具体问题的可能性,对其学理漠不关心。这种华而不实、逐流而不探源的学风已经成为根深蒂固的学术传统,今天我们在面对后结构主义、后现代主义时,依然还在接受这种“传统”的“赐福”。?

     科学主义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它在中国所能发挥的功能还是相当有限的。科学主义或许可以在“反映现实,界定情境”方面发挥一定功能,但在“面对现状,指引方向”、“社会动员,付诸行动”方面却是无能为力的。它具有的只是一定的阐释职能,却无力解决任何现实问题。它可以解释自然现实,甚至可以隐喻性地分析社会政治问题(讨论民族救亡大业),解释人的生理现实和精神现象,但究竟如何进行民族救亡,它既无切实可行的方案,也无实现这方案的纲领步骤,“社会动员,付诸行动”更是无从谈起。作为科学主义之一种,进化论之所以成为一种持续发生影响的思想主流,就是因为它同时具有几项功能:第一,解释当时中国的险恶情形及其成因。第二,提出应付三千年未见之变局的策略和方法。第三,为变法维新、民主革命提供理论根据。但它最终为马克思主义所取代,其原因显然不外乎:第一,并不能完全解释中国危机的成因。第二,它提出的改变中国近三千年未有之变局的策略失之于粗疏无当。马克思主义在这方面可以弥补它的缺陷,它能告诉我们如何组成政党,如何进行阶级斗争,如何实行无产阶级专政,如何打倒帝国主义,一招一式十分清晰。第三,作为变法维新、民主革命的理论依据,它具有天然的脆弱性。它的中心议题是以变应变,变到最后的结局将是如何?我们不知其详。马克思主义作为革命的理论依据是十分完备的,它对人类社会的分期,对共产主义的构想,都使人信服,而且又有俄国革命成功的先例,于是替代进化论已经成为时代之必然。第四,马克思主义能够为中国及中国人寻找自身的意义,而进化论却做不到。在进化论那里,人只是受难者和牺牲者;在马克思主义那里,人是革命者,人的价值与光辉全都体现在解放全人类然后解放自己的革命实践之中,因而能够引发强烈的革命激情。第五,进化论一方面强调物竞天择是进化的普遍规律,另一方面又强调人力可恃,二者之间的矛盾一直没有很好解决,这使中国人困惑;进化论中不可避免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倾向使得一向钟情于传统道德理想主义的知识分子感到矛盾:可爱者不可信,可信者又不可爱。他们一方面在接受西方的学说,另一方面又时刻受到西方的威胁。中国接受进化论的历史就一直是这样矛盾的历史。马克思主义成功地克服了这样的矛盾,在许多外力条件的作用下,赢得了中国人的好感,也在情理之中。从这个角度说,马克思主义在20世纪成为中国主流意识形态,绝非偶然。它多方面地满足了中国的现实需要,深深根植于中国现实土壤之中。只要它还能多方面地满足中国的现实需要,还能深深根植于中国现实的土壤之中,它就会永远保持自己的生命力。?

     4、理论的批判 不仅中国近现代思想史是一部地地道道的意识形态史,而且一部中国近现代文学史也是一部意识形态史——文学的意识形态化是一个无可否认的事实。所谓“文学的意识形态化”,就是指某些人在特定的社会形势之下,在某种特定利益的驱使之下,让文学发挥着意识形态方面的功能。我们文学理论所强调的文学的“认识作用”和“教育作用”其实也是意识形态方面的功用,因为强调文学的“认识作用”就是要求文学发挥“反映现实”、“界定情境”的作用,强调文学的“教育作用”就是要求文学发挥“指引方向”、“社会认同”、“社会动员”、“情感沟通”的作用。我们有这样的批评传统,孔子所谓的“兴观群怨”,就把文学的意识形态功能极其简明扼要地概括了出来。从理论上讲,文学能不能发挥意识形态的功用取决于许多因素。要而言之,这首先取决于文学自身是否具有发挥意识形态功能的潜质,其次取决于社会需要的内容与性质,一个危机重重、动荡不安的社会不需要“杨柳岸晓风残月”式的抒怀,一个平安富足、安乐祥和的社会也不需要“壮士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式的悲壮。现在看来,无论就文学的性质而论,还是就中国近代以来的社会现实而言,文学的意识形态化都是历史的必然。这是一个沉痛的事实,也是一个无奈的感慨。?

     化约和确立假想敌是学术思想发挥意识形态作用的一个重要步骤。化约就是简化,意识形态在反映现实、界定情境方面具有极强的简化、诠释功能。中国近代启蒙主义者失望于现实的政治专制,因而迁怒于政治专制的文化?心理基础,把这个文化?心理基础化约为中国传统文化,把中国传统文化化约为传统儒家文化,把儒家文化化约为宋明理学,把宋明理学化约为几个腐儒乡愿式的标语口号(如“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就是简化的典型表现。孔子的地位在现代史上的变化可以表明假想敌的确立对意识形态建构的重要性。维新初期孔子名声还很不错,后来谭嗣同认为两千年来的封建专制是“秦政”,为之服务是“荀学”,可它们“罔不托之于孔”,把批判的矛头对准了“荀学”,把“荀学”当成封建旧礼教、旧思想、旧文化的根源。真正使孔子“斯文扫地”的是康有为。维新失败之后,变法维新的意识形态——康有为的“托古改制”论的合法性已经渐渐消失;袁世凯复辟打出了孔子的旗号,想以此为专制复辟寻求合法性,康有为甚至要“定孔教为国教”,这不仅使孔子之学进一步走入困境,而且迅速激发起知识分子批判儒学的政治与道德热情。“打倒孔家店!”成了一个时代的标志和象征。?

第8篇

文艺的意识形态性是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核心命题,也是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理论支点。

这是因为意识形态作为社会意识中反映人们所处的社会关系(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和思想要求、利益、愿望的那一部分思想观念的总和,在阶级社会中,对于每一个社会成员来说都是先在的,就像葛兰西所指出的,“是由每个人从其进入这个意识的世界之时起,就自动陷入的许多社会集团所强加的”()。人们在社会交往的过程也就是一个进入一定文化、接受一定意识形态的过程。阿尔都塞也认为只要一个人进入社会,就不可避免地落入到“巨大的意识形态的襁褓”之中,他的思想和行动无不受一定意识形态的支配和规范,所以他把意识形态看作是一种“文化客体”,是人们必须接受的赠品。出于对意识性质以及它与人的思想、行为之间关系的自觉认识,马克思主义才从根本上把文艺界定为一定社会意识形态,并要求无产阶级文艺自觉地担当起以无产阶级世界观来改造世界,以社会主义精神来教育和鼓舞人民大众的历史使命。因而意识形态性也就成了无产阶级文艺的思想灵魂。

正是由于这样,文艺的意识形态性这个命题自它提出之后就遭到许多“纯艺术论”的倡导者的反对,新时期以来,在我国文艺理论界也引起了不少人的质疑和否定,以致有些文艺部门的领导也回避文艺的意识形态性、不敢理直气壮地坚持文艺的意识形态性问题,这实际上是在思想上放弃了对文艺的领导。这些年来,我们的文艺事业在走向繁荣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不少与社会主义文艺方向完全背道而驰的创作倾向,起着腐蚀人们的意志、毒害青少年的灵魂、败坏社会风气的作用,这显然是与文艺界所出现的一股淡化和消解文艺意识形态性的思潮是分不开的。

这股思潮在我国出现自然不是没有原因的,分析起来大概有这样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受了西方“意识形态终结论”思想的影响。自上世纪中叶以来,西方有些思想家就竭力否定意识形态的现实基础,否定意识形态与现实社会中个人存在活动之间的内在联系,把意识形态直接等同于国家意识形态,等同于一个纯粹的政治性的概念,并认为马克思主义不是科学,而纯粹是一种意识形态,断言随着剧变,冷战的结束,意识形态也宣告终结。这观点很契合我国某些长期以来深受极“左”思潮压制和饱受“”文化专制之苦的作家和批评家的思想和心理,他们也就趁我们不再继续提文艺从属于政治这样的口号之机,以批判文艺界的极“左”思潮之名,跟着在我国掀起一股否定和消解文艺意识形态性的思潮,试图以文艺是一种“美”、一种“文化现象”来取而代之。这些观点在理论上自然是经不起分析的,因为“美”不可能完全脱离“真”和“善”而独立存在的,所以审美评价和审美选择在根本意义上来说无疑是一种价值选择和价值评价。因此审美观的差异说到底就是一种价值观的差异,它是不可能与意识形态完全没有联系的。另一方面,也与以往我们对意识形态理解上的片面性和不确切性是分不开的,这种片面性和不确切性具体表现为:

一是纯科学的倾向,亦只是从意识论、认识论的观点,从社会意识与社会存在关系、反映被反映关系的角度,来说明意识形态的性质,对于意识形态的价值属性和价值内涵没有予以足够的重视和阐明。意识形态不同于一般的社会意识,它作为反映处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人们的思想要求、利益、愿望的那一部分思想观念,是属于一定社会、一定阶级和社会集团的信念体系和行为规范的范畴的,它的任务就是为了凝聚人的思想,把人的行为引导到同一的方向、共同参与到对社会的变革实践。所以,它不仅有认识的属性,同时还有价值的属性,不仅有理论的功能,同时还有实践的功能。这些方面,葛兰西、阿尔都塞和晚年的卢卡契都曾有不少合理论述和发挥,并得到西方学界较为广泛的认同。如阿尔都塞认为:“意识形态作为表象体系之所以不同于科学,是因为在意识形态中实践——社会的职能比理论的职能重要得多”。卢卡契认为意识形态的“目的是使人的社会实践变得有意识有活力”,“所有意识形态所面临的决定性问题是:Wastan(做什么)?”《简明大不列颠百科全书》在解释意识形态时也认为它是“社会哲学或政治哲学的一种形式。其中实践的因素与理论的因素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它是一种观念体系,旨在解释世界并改造世界”。这些见解都是值得重视的。但是在我国过去,可能为了与马克思、恩格斯早年以意识形态所指代的“虚假的意识”,亦即指资产阶级为了维护自己合法的统治而制造出来的一种虚幻的价值观念划清界线,在阐述意识形态时都侧重于从它对社会存在的反映与被反映的关系方面,亦即认识论的、科学性的观点来进行发挥,而忽视从实践性的、对社会变革的功能方面来进行理解,这就把意识形态实证化了、认识论化了、纯科学化了。这理解显然是不够全面、准确的。

二是纯理论的倾向,侧重强调意识形态是自觉反映一定社会存在的思想(理论)体系,而无视它与社会心理、个人心理和日常意识之间的内在联系,不认识意识形态作为一种自觉的思想观念,不但是从对社会心理加工、提升而来,如同普列汉诺夫所说的是以社会心理为“共同根源”的,同时还表现为只有经由社会心理,意识形态才能反作用于社会存在。这样,就把意识形态混同于意识形态理论和意识形态科学,视意识形态为远离生活、高高在上、只是少数意识形态专家在研究的纯思辨的、理论形态的东西。尽管我们在理论上都承认意识形态与社会存在之间是相互影响并积极反作用于社会存在的,但由于对这种反作用的内在机制和内在环节没有足够的注意和深入的揭示,从而使得我们对意识形态的反作用的理解还只是停留在抽象的理论说明上,在解决实际问题方面,几乎显得无所作为。而我们之所以强调要真正阐明意识形态对社会存在反作用的道理必须深入分析揭示它的内在机制和内在环节,就是由于马克思所说的:“思想从来也不超出世界秩序的范围”,因为思想不可能直接打破现实关系实现对社会的变革,所以“思想根本不可能实现什么东西,为了实现思想,就要有使用实践力量的人。”这表明意识形态总是以现实的人为物质载体的,它要在现实中发挥作用,首先必须融入生活、融入大众、融入社会心理、融入人们的人格无意识之中,唯其这样,它才有可能转化为一种实践的精神动力。在这方面,葛兰西、赖希、弗洛姆等人都曾做出许多有益的探讨,如葛兰西提出:必须革除“哲学是一种奇怪而艰难的东西,认为它是由特定领域内的专家或专业的和系统的哲学家所从事的专门理智活动”的观念,“不应把所谓‘科学的’哲学的东西,同只是观念的和意见的片断汇集的、日常的和大众的哲学分割开来”。他批评当时意大利流传的以克罗齐和金蒂雷为代表的“内在论哲学”,认为它的最大的缺陷之一就在于:“它们不能在上层建筑和底层之间、‘普遍人’和知识分子之间建立起一种意识形态上的一致性”。这些探讨对于我们克服对意识形态理解的纯科学、纯理论的倾向,全面、深入理解意识形态性质,实现意识形态在社会变革中的作用是有突出贡献和积极意义的,它应该被吸收到我们的意识形态理论中来,并作为我们探讨文艺意识形态性的重要理论依据来加以研究。

鉴于以上认识,我认为,要对文艺的意识形态性有一个准确、全面的理解,就必须从克服以往对意识形态理解上的纯认识论化、纯科学化和纯理论化两方面入手。首先是纯认识论化、纯科学化的倾向。

对文艺的性质作纯认识论化和纯科学化的理解在我国由来已久。早在“五四”时期,有些作家和理论家在介绍西方现实主义(当时叫“写实主义”)的时候,就没有分清现实主义和在实证论哲学和实验医学理论基础上产生并发展起来的自然主义之间的差别,把现实主义混同于自然主义,认为它是“经过近代科学洗礼的最值得提倡的写作态度和方法”。到了上世纪三十年代,随着苏联文艺理论的引入,当时苏联广为流传的“文学和科学、哲学一样,都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和认识,所不同的只是文学通过具体形象达到客观真实”的文艺观,更是被当作文艺的经典定义被我国文艺理论界所接受,以致直到上世纪五十年代末与六十年代初,我们在试图以马克思主义思想为指导编写我们的“文学概论”教科书,把文艺的性质界定为意识形态时,根据当时哲学界对意识形态的流行观点,对文艺的意识形态性质也完全作了纯认识论和唯科学主义的理解。如蔡仪主编的《文学概论》一开篇对“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的文学和社会生活的关系如何”这一问题的回答时认为它仅仅就是“一定社会生活的反映”。基于这样一种理解,以往在我国流行的前苏联的文艺观,也就很自然地被吸收和整合到我们对文艺意识形态性的解释中来,致使纯认识论与唯科学主义的文艺观长期以来成为雄霸我国文艺理论界的一种主导观念,至今影响尤存。

要说明的是:我们不赞成把文艺的性质纯认识论话,并非认为文艺不是社会生活的反应,因为一切艺术的东西不可能是凭空产生的,从根本上说都是根源于一定的社会生活,只不过认为文艺的反映与一般的认识,特别是科学(非意识形态)是不同的,所以,把文艺意识形态性做纯认识论的解释,不仅从普遍性层面上不足以揭示意识形态本身的内容,而且在特殊性层上更与文艺的特性相悖。根据辩证唯物主义所昭示的任何事物的性质都是多重的,相对的可以区分为普遍性和特殊性两个层面的思想,同志提出:“对于事物的每一种运动形式,必须注意它和其他各种运动形式的共同点。但是尤其重要的,成为我们认识事物基础的东西,则是必须注意它的特殊点,这就是说,注意它和其他运动形式的质的区别。只有注意了这一点,才有可能区别事物”。那么,文艺不同于其他意识形态的特殊点是什么呢?我认为就是由于作家的审美反映所赋予文艺的审美特性。审美不同于一般的认识,它是以主体的审美情感为心理中介与客体建立联系的。这种情感的反映形式决定了它与一般的认识具有以下不同的特点:就反映的对象来看,认识的对象是不以主体自身利害和好恶为转移的客观事实,是事物的实体属性,而情感作为人们面对客观事物所引起的态度和体验,总是以事物能否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物质的和精神的)为转移的,它反映的是主客体之间的某种关系,是事物的价值属性;就反映的目的来看,认识既然是为了达到对事物客观属性的把握,它所要判明的是“是什么”,目的是给人以知识,而情感反映的对象既然是事物相对于人的需要而言的,因而它离不开人的喜好,它要判明德不仅是一个真与假、而且是一个善与恶、美与丑的问题,所要把握的不仅是“是什么”,而更是“应如何&就反映的方式来看,由于“是什么”是事物的一种客观属性,它一般通过陈述判断的形式表达出来,一般是以概念、抽象、判断、推理等逻辑思维的方式来加以表述,而情感反映的由于是“应如何”,是人们对事物的一种评价、选择、意识和愿望,所以是以形象思维的方式表达出来。正是由于情感反映不同于一般认识反映的这些特点,使得文艺作品看似像实际生活那样不带任何主观倾向地呈现在读者面前,而实际上无不蕴含着作家对现实人生的态度、评价、理想和期盼,在不同程度上无不打上作家思想倾向的烙印。尽管历史上有些作家标榜他是纯客观的,但只要他被自己笔下的人物和事件感动了,他就不仅会把自己的思想倾向融入作品,而且由于情感机制的激发,还使得作家自己长期潜伏在心灵深处,支配、驱使着自己行动的那种潜意识的追求、企盼和梦想也都浮现出来,在作品中得到集中的流露,从而使得表现在作品中的思想内容往往比作家所意识到的要深广得多。所以,出现在作家笔下的艺术形象往往也就成了作家审美观念和审美理想的载体,一种他内心期盼的“应如何”的人生图景。“应如何”是一个理想的尺度,它是需要通过人的行动去争取的,所以就其性质来说是一种实践的意识。当然,对于这种实践意识,我们不能像西方现代人本主义那样把它完全主观化和个人化,看作只是作家个人一种无意识的心理意向和精神向往;这是由于意识有社会意识和个人意识之分,而我们通常所说的意识形态,向来是指社会的意识、集群的意识而言,而非纯粹个人的意识。所以在实际的文艺作品中,这种“应如何”的人生图景虽然以作家个人理想、愿望、企盼和梦想的形式表现出来,但由于作家是社会的人,他的思想情感总是在社会交往过程中,在接受社会的教育和熏陶过程中产生、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并这样那样地受着他所处的特定的社会关系所制约的,因而在他的作品中也必然这样那样地以个人的形式反映着一定社会、时代、集团和群众的思想愿望,如同普列汉诺夫所说的伟大作家“最主要的个人特性,‘最高的独创性’表现在这里,就是他在自己的领域里比别人更早或更好、更充分地表现了他那个时代社会的或者精神的需要和憧憬”。愈是伟大的作家,他与社会、时代、群众的这种联系也就愈紧密、愈深刻。所以,就文艺的性质来说,毫无疑问是属于社会意识形态的范畴的。

第9篇

关键词:意识形态;捷克动画;联系;分析

传统的动画片是基于一种可以让观众轻松,娱乐而产生的影视作品,运用图像、声音、色彩让人有视觉、听觉与感官的享受。而捷克动画的产生则不同于传统的动画模式,它是一个仿佛有生命的艺术品,它有着张扬的艺术主体,丰富的主题内容及让人不可磨灭的艺术形态,它与意识形态之间那千丝万缕的联系,使每一个人都心驰神往。

1 意识形态

意识形态(Ideology)是一种理念观点的集合统称,是一种包含理解性的想象,是一种面对事物的方法。意识形态的名词多存在于哲学的范畴中,与社会经济及政治有着一定的联系,是社会经济的基础,政治制度的核心体现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表达。意识形态的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基于思想,道德,艺术,宗教的方面,当然,它也在不断的发展与完善。

意识形态有5点特征是不容人忽视的,其包括现实性,总体性,阶级性,相对独立性,依赖性。现实性是指意识形态并不是抽象空洞的理论知识,它是有所指向性的,其指向为现实。总体性则是说它的表面含义,是思想,道德,艺术等的综合体。阶级性表明其有鲜明的阶级含义。不同的社会阶级有着不同的意识形态,同时,不同的意识形态在不同的社会阶级中也有着不同的社会地位。相对独立性则说明意识形态虽然是基于不同的理念下产生的成果,但其也有相对独立的思想与表现方法。最后是其依赖性的特点,就是说明意识形态不是每个人固有的思维模式,它的存在归根到底是来源于社会。

2 捷克动画

“动画在捷克是一个延续至今的主流文化消费产品。”泰瑞萨・柯若洛娃说,“儿童晚间节目”是捷克的一个传统,即为孩子们提供时长较短的动画连续剧。 “捷克动画兼具了故事性、艺术性、思想性与社会性的特点。”张新雄认为,捷克动画总是通过简单的卡通人物形象,关注社会事件与社会问题,表达作者对社会经济生活的思考,因此捷克动画述说故事的语言比起我们平常所见的商业动画片的规格化设计和仿真现实,更多了一点个性。

捷克动画有着经常让人感受到的一种深邃阴沉的黑色幽默,它充满了人类的心理意识,是一种超越现实的动画体系,并不符合传统动画的轻松风格。捷克动画中还经常出现许多令人感到忐忑的画面与暴力的情节,但在这些让人感到不安的画面背后是人性的探讨与情感的抒发。捷克动画像诗歌般暗喻某些东西,指引观众在轻松的同时不忘人性、情感等深层的主题的思考。

捷克动画的画家们在1945年开始成立了两个阵营,同时出现了不同风格的代表人物,其中我国著名的动画制作人勒夕就是捷克动画的代表学者。动作人工作室也是捷克动画的优秀的创作团队,至今已有40多部著名的动画作品深入人心。著名童话《鼹鼠的故事》也是捷克“另类”动画智慧的体现甚至影响了几代人对孩提时代的记忆,业内人士葛阳介绍:“这部作品的背景音乐是轻松的东欧小调,几乎没有对白,唯一经典的台词是‘HELLO!HELLO!’那上扬的语调真的很美妙,每次小鼹鼠开心时发出叽里咕噜的笑声总能让人感到愉快。”然而,“鼹鼠”的命运随着捷克的发展轨迹而变化。从上世纪60年代到80年代初,鼹鼠系列动画走过了巅峰创作期,后来受政局影响,作品创作进程放缓,内容也大多反映了人们对于社会资源及环境的忧虑。进入90年代,鼹鼠创作虽然回暖却再也难以找回那份久违的童趣。,但是 “鼹鼠”系列动画自始至终蕴含了一个的艺术真理:形象的简单线条是最容易被记忆的,强化记忆则需要独特的故事内涵与艺术表现。

3 意识形态与捷克动画的联系

说起“意识形态”,我们经常想到的是“工具”理论,就是觉得意识形态既然是统治阶级下演变产生的,其必然会被统治阶级灌输以他们的思想,用来维护和巩固他们的政权,完善他们的利益。这种观念则照成了人们对意识形态的误解,让我们在潜意识里就认为意识形态是与我们普通人相对立的思想。正基于这个原因,许多评论家对捷克动画的创造者们有很大的说辞,也就是在这种条件下,捷克动画的作家是冒着风险绘画出他们内心的思想。

从意识形态的理论发展过程来看,我们可以用一些总结性的话语来整理捷克动画与意识形态之间的联系。意识形态的确影响着捷克动画创作者们的思想,但也是由于人性思想的多变性,让作者们的理念并不完全等同于当时社会的意识形态,产生了若即若离的关系。这也是为什么捷克动画的创作与其他风格的动画创作在理念上不同的原因之一。一部好的动画作品应该是其作者对当时所处的社会环境与人文情感的融合所产生的,所以,作者在他的作品中必然包含其对人生的立场观点与期望。

无论在哪个年代,动画作者们创造的作品一定会代表当时社会的发展与期望。越是经典的动画,其内部核心必然与社会、人民有着越紧密地联系。事实上,正是因为作者对当时社会思想感悟的不同,才成就了作品所表现得意识形态各不相同。意识形态是一种信念的寄托,它可以把人或者思想塑造为主体,通过对其意识形态的呼唤,产生心灵的同化。捷克动画兴盛是在世界大战时期,那时捷克民族遭受战乱之苦,在遍布硝烟与鲜血的环境下,人民开始变得麻木,这时,捷克的学者们站了出来,把他们的思想转变为黑色幽默,浅显的风格下蕴藏着深厚的寓意,使人们从盲从的状态中清醒,猛烈的鞭挞和嘲笑了当时的社会。

我们不得不承认,在法西斯的统治下所产生的意识形态是适合当时政府主张的。基于这一点上,捷克动画的画家们和那个时代的上层意识形态是相一致的。所以,捷克的画家们在体现自身价值的同时,也并不是完全的在理论的基础上进行创作,而是积极主动的在作品中去表现他们的社会存在感与认同感,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关注到他们在主流的背后存在独特的意识,这种意识是潜移默化的,是他们保持自身思想的创造性与怀疑性的体现,他们甚至将这种意识不仅表现与动画创作上,同步也延伸到歌曲与民谣中。

4 总结

总的来说,我们平时所看到的捷克动画中的作品其实与意识形态有着紧密地关系。意识形态其自身有着一个多变的系统,而身在其中的捷克动画的创作者们充分发挥其敏锐的观察力与合理的推论,在其自我肯定的意识下进行人性的思考,反应到他们的作品之中,成为作品的核心内涵。他们在作品中表现得睿智之光必将领导着世界动画前进的方向,而藏匿在动画作品中的则是浓浓的人文科技与深厚的历史责任感,他们当真无愧于动画领导者的称号。

参考文献:

[1]Louis althusser.PhiliP rice.Patricia Waugh.Edward amold ideology and state Modern literary theory 1989.

[2]弗洛姆.在幻想锁链的彼岸[M].张燕,译.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

第10篇

关键词: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主导 

 

一、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内涵及特征 

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是指与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制度相适应的政治思想、法律思想、道德观念、哲学观点等观念形态的总和。在现阶段,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呈现出一系列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是主导性和多元化的统一。在阶级社会的每一种社会形态中,往往存在着三种不同的意识形态:首先是反映现存社会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并为其服务的意识形态;其次是旧社会的意识形态,它反映已被消灭和正在被消灭的旧的生产关系;最后是反映现存社会中正在成长着的生产关系的意识形态。其中,反映和维护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意识形态通常占统治地位。可见,除原始社会以外,在任何一个社会都是主导性指导思想与多元化社会思潮并存。当然,社会主义国家也不例外。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就是一个主导性和多元化相统一的体系。主流社会意识形态就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要内容的思想体系,多元化表现为社会生活中存在的人们多样化的思想意识和思想观念。正确认识社会思想意识中的主流和支流,才能在错综复杂的社会现象中看清本质,明确方向。 

(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是阶级性与人民性的统一。任何一个时代的统治思想始终都不过是统治阶级的思想。社会主义公有制主体地位的确立,决定了社会主义主导意识形态代表了无产阶级的利益,必将表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且,这种意识形态的建设越关注人民、越关注民生,就越能巩固执政党的执政地位,从而也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各项权益的实现。 

(三)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是民族性与世界性的统一。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体现了我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得到了各族人民最广泛的认同。它是从中华民族深层的文化土壤中生长出来的价值理念,不仅符合中华民族的心理和追求,也反映出中华民族的特征和品格。同时,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又具有世界性。一方面,它是在以改革和开放为时代背景下形成和发展的,是中华民族的文化同世界文化相互交融、相互影响的过程中实现的。另一方面,它着眼于当今世界和时代的发展,并将在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对人类文明做出越来越大的贡献。 

(四)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是批判性和包容性的统一。这一特征可以理解为是主导性和多元化特征的延续。从横向来看,正是因为社会主义现实生活中存在多种相互对立的意识形态,因此,同一时期各种意识形态之间不可避免地要展开斗争;从纵向来看,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是在一定历史背景下形成和发展的,是在前一时代意识形态建设的基础之上进行建设的。因此,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建设必须坚持批判的态度,借鉴和吸收同一时期意识形态建设的成功经验,对传统意识形态建设的成果加以批判的继承,弃除糟粕,吸取精华,只有这样,才能够建设出更加科学、更加理性、更加符合人民生活需要的意识形态。而这一过程也体现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批判性和包容性的统一。 

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发展 

第11篇

关键词:网络舆情;意识形态教育

随着全球一体化和中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种文化和思想的交锋、融合势不可挡,公众的思想越发开放与自由,特别是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网络舆情的快速变化,对传统的意识形态教育模式产生了冲击,单一说教的模式遭遇严峻的挑战,教育的难度加大,对政府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党的十指出,“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导权,坚持正确导向提高引导能力,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在推进网络管理规范化的同时,加强网络舆论管理与引导工作,在各类网络平台不断壮大主流意识形态舆论,使意识形态教育在互联网时代展现出新的活力和生命力,提升现实社会中主流意识形态认同度,实现网络舆情管理与意识形态教育的有效契合。

一、主流意识形态的网络存在

全球化背景下的互联网时代,思想的碰撞与交流日益深入与频繁,各种信息技术、形式多样的资讯等涌入平常生活之中,极大地影响了人们的思想以及工作、学习、生活等各个方面。在意识形态领域,各种西方外来文化和思潮的大量涌入,逐渐为广大人民群众所熟悉,并对其思想和认识等产生一定的影响,对我国传统的意识形态地位造成挑战,意识形态的教育模式遭受冲击。1.意识形态的网络存在特征。第一,一元主导下的多元共存。网络世界的开放性和自由性带来较高的灵活性,人们在网络时代中自由地表达观点、意见,逐渐形成了网络化的意识形态,总体上看,网络意识形态呈现多元化发展的趋势,由于全球一体化,文化、历史和经济发展的差异呈现出多种类型、不同种类的意识形态,甚至在一国范围内,也可能存在不同的网络意识形态类别。在我国,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理念是中华民族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同时尊重其他意识形态在网络世界的合理存在,即一元引导的多元性,一是保持社会稳定的主流意识形态,确保主流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二是摒弃狭隘、片面的绝对主义,对其他的多元价值观念保持宽容、理解的态度,去认同与时代相适应的多元价值中有益的成分,积极引导、平等对话,从而创造出一致性,一元引导的多元性是我国网络意识形态的主要特征。第二,虚拟与现实的交互。网络的最大特点就是虚拟性、符号性,其行为主体也具有虚拟性,行为主体在虚拟世界中意见与观点的集合形成网络舆情。因网络舆情无法追述到具体的人或者现实组织,所以网络化的意识形态具有虚拟性,但同时,在网络世界发声的行为主体都来自现实世界,现实世界存在的个体思想和观点通过网络虚拟世界客观表达,其意识形态也无法脱离现实社会。网络意识形态根源于现实,通过虚拟化的行为主体在虚拟世界中以文字、图片甚至视频的形式表达出来。另一方面,网络意识形态对虚拟行为主体的影响也会延伸反应在现实社会中,网络舆情一旦处理不当,往往会在现实社会中酿成严重的,所以在网络意识形态中,虚拟性与现实性的交互具有相对统一性。第三,传播的即时互动性。网络信息与以往传统媒体的传播不同,具有双向性和交互性。受时间、地点等因素限制,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无法第一时间传播新闻、表达观点,而网络互动完全弥补了这一缺陷,特别是最新发展起来的自媒体,随时、分享和获取各种文字、图片、视频、声音等信息,并对信息进行一对多式的爆炸传播。大量存在的粉丝团、朋友圈,使信息通过共享、相继转发等传播方式,像树状发散式地迅速扩展开,在有限的时间内做到家喻户晓。由于参与网络互动的人的知识结构、认识水平、收入状况等存在差异,会对所获取信息按照自己的理解和认识进行筛选和包装,然后再次表达传播,这也满足了人们日益个性化、主动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心理需求。2.主流意识形态的网络存在形式。最近几年,国家越来越注重网络建设中的主流意识的传播,在主流意识的存在形式、传播方式、教育模式等方面均有了一定的发展,以往呆板、理论化、抽象化的问题得以改善。政府的政务事务工作逐渐转向电子化、信息化,比如定期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办理公众事务等,很多政府部门设立专门的网络公开、投诉建议和监督板块,及时反馈咨询与建议,确保政务事务信息公开、高效运作,获得了群众好评。对众多主流意识形态工作者而言,开始新的工作模式,例如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与网民进行交流与合作,创建形式多样、内容新颖的思想教育网站,建立自媒体公众号等,获得越来越高的认同度,从而有效促进了主流意识形态的网络生存。通过网络办学、网络咨询和辅导,宣传各种正能量的主流舆论,积极与网民互动,改变以往单一说教的形式,有效地优化了意识形态教育的途径和模式,进一步提升主流意识形态的影响力。3.主流意识形态的网络影响力。近年来,网络意识形态问题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互联网已经成为舆论斗争的主战场”等观念日益深入人心。中国的主流意识形态是一面旗帜,随着时代与社会不断完善与发展,具有强大的感召力、影响力和凝聚力,在改革发展与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中维持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不断进步,人民安定团结。十以来,随着对网络意识形态教育的日益关注,从党员干部到普通民众,网络上维护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力量正在迅速出现、汇集,覆盖率、影响力也在不断上升。各种攻击主流意识形态的言论得到了有效的遏制,主流意识形态的地位得到进一步的巩固。

二、网络舆情对我国意识形态教育的影响

随着网络的高速发展和公民意识的增强,网络舆情近年来逐渐兴起,利用网络平台发表个人言论、意见和表达情绪的现象日益频繁,是个人、社会公众或组织群体,经由网络平台,对关乎自身利益或自己感兴趣的人物、事件、现象及问题持有或表达的言论意见、情绪意愿和态度观点等的总和。这种涵盖意愿意见、情绪态度和反应倾向的网络舆情是现实舆情在网络中的映射,网络舆情是网民外显性言论表达与内隐性心理状态的相互融合。网络舆情不仅能够拓宽舆情渠道,而且还在一定程度上创新了舆情环境,开拓了舆情研究新领域。1.网络舆情对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的积极影响。网络舆情可以推动主流意识形态发展,管理者的危机管理能力也可以通过网络舆情加以体现,实际上出现危机事件,本身就是对管理者能力的一种否定,当出现了这样的危机,更是对管理者管理能力的一种考验。如果这种危机不能被管理者预见,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及时将其化解,很可能造成危机升级。当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管理者应该充分利用网络舆情来改善这种情况,缓解危机,使其得到有效的解决。总结来看,网络舆情对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的正面影响,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网络舆情能够为政府塑造良好形象。伴随着计算机网络的快速发展,管理双方的交流和沟通有了一个更为便利的平台。实际上,我们应该认识到政府出台政策本身就是在传达主流意识形态思想,而民众通过这个崭新的平台,可以对颁布的政策或制度进行监督,并利用网络舆情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态度,这样就形成了一个较为自由的互动机制,这对舆论环境的建立有着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为了更好地展示主流意识,管理阶层需要开展合理的舆论宣传,并且把握好宣传的形式和方法,这样才能产生有效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二是网络舆情能够营造出良好的公共管理环境。民众对相关事件的态度、意见都能通过网络舆情反映出来,进而对相关的社会管理产生一定的影响。网民的声音反映的是网民对具体社会现实的反映,这种反映体现的是网民的心声,为了更好地对社会进行管理,管理者必须重视网民的这种客观反馈,在现实世界中调查研究,主动解决,只有重视反馈,客观公正,管理者才能够得到虚拟世界的支持,提升自身的公信力,维护公共管理的秩序。当然,当前的网络舆情存在着一些个别的情况,但是总的来看,社会大众的声音都可以通过网络舆情来加以表现,只有得到大部分网民的支持和认同,才能更好地落实主流意识形态。2.网络舆情对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的负面影响。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在给人们带来巨大便捷性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网络舆情亦然。虽然网络舆情具有一定的正面影响力,但是网络舆情还是会对我国的主流意识形态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以下三点:一是西方国家会通过网络舆情行使网络霸权。在如今的社会发展中,信息技术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计算机网络是社会发展的主流,信息资源的抢占是各个国家的重要战略,这主要是为了实现其自身的利益。互联网看似蓬勃发展,实际上暗藏杀机,相较于美国等信息强国,我国缺乏高端的通信设备,在信息技术上也与其存在一段较大的差距,为此,对其提供的输送通讯设备以及系统有较大的依赖性。实际上,正是这样的被动状况为西方国家形式霸权主义提供了便利,其利用网络舆情的隐蔽性、多元性等传播一些悖论,对其他国家的一些社会根本制度、社会新闻等进行贬低与动摇,不断制造舆论事件,抓住不满情绪煽风点火,引起不必要的矛盾。二是网络舆情会诱发非国家主体的过激行为。总揽当前的国际形势,各国政府与大量的非政府组织并存,一些从事跨国活动的国际非政府组织具有相当的实力,参与了许多的全球治理活动。一些非政府组织虽然拥有的政治资本、传统优势比较少,但在互联网时代却能快速适应网络通讯和信息处理,在网络世界策划和组织大量的反动活动,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这种行为与做法和我国的主流意识相悖,对我国的政府领导产生了不良的影响,助长了不良社会风气。三是网络舆情会影响到主流意识形态的功用。网络舆情如果不处理好,将对我国的主流意识形态造成不良的影响,冲击我国的主流思想。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主流意识者不采取有效的对策,一味利用封闭或有选择信息方式,将很难得到民众的理解,这样就降低了民众对管理者的信任程度。相较于其他传统媒体舆情,网络舆情传播较为广泛,创新求异特征较为明显,如果不对其进行科学的引导,将对主流意识形态造成十分严重的威胁,进而造成民众和主流意识间的隔阂。

三、网络舆情时代意识形态教育的策略选择

1.意识形态教育理念的创新。首先,变挑战为机遇。随着移动互联网的高速发展,意识形态教育离不开互联网这个开放的环境,世界各国多文化的交互碰撞,一些产主义、主义的意识形态客观存在,但闭关锁国只能带来故步自封,只有在开放、自由的环境中,才能更好地论证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化性,在与其他意识形态的斗争、碰撞中,客观论证、充实发展,与时代的发展保持同步,才能使我国的意识形态教育具有创新性、时代性和发展性,才能焕发出新的活力和生命力,变挑战为机遇,在开放与发展中实现马克思主义理论新的飞跃。其次,在多元中求主导。我国是社会主义的国家,理应以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教育为主导,在西方价值观大量输入的同时,必须加强主流意识形态教育的核心地位。如果没有主流的意识形态教育做主导,社会思想将会空前混乱,中华民族将会一盘散沙,失去核心竞争力。在我国网络意识形态的主导权只能有一个,就是以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为主导,处理好一元与多元的从属关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将引领融合其他的理念思想。此外,要在多元中求共识。只有有共识,才能形成包容发展。一方面要培养网络群体的自由能力,启发他们尊重价值的多样性和差异性;另一方面要用社会主义共同的价值观来激励和教育公众,促使公众遵守网络行为规范。再次,以平等尊重为前提。意识形态教育本质上是人的思想工作。改变过去做思想工作单一、枯燥的形式,教育活动不能在忽视人格的情况下采取盲目硬灌的方式,与网络相结合,在平等的基础上,努力做到双向沟通和心理相融,实现虚拟与现实的统一。了解公众的需求,关心人的利益,只有当人的现实利益被满足的时候,思想上才有提升的可能性与现实性。意识形态教育必须脱离空洞的理论,以人为本,体察和尊重大众的实际利益,才能进一步提升网络环境下意识形态教育的有效性。2.注重与现实社会的有机契合。网络媒介的意识形态是中国社会意识形态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来源于现实社会,服务于现实社会,对现实社会具有相当的影响力。其实质依然是中国现实社会及其现实社会主流意识形态的一部分,网络化的意识形态教育应该实现与现实社会的有机契合,步调一致,并能促进现实社会更好发展。首先,实现与现实社会主流意识形态的良性互动。要提升中国网络媒介的主流意识教育的有效性,首先要实现与现实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的良性互动,意识形态教育在网络中和现实社会中应保持一致性,特别是网络舆情下,主流意识形态教育进一步优化模式和建设方式,要结合网络中的互动平等、开放包容等元素,发展符合主流意识形态的网络行为规范,实现网络媒介的主流意识形态和现实社会主流意识形态共同发展。其次,实现与社会大众利益的有机契合。很多网络舆情发生的背后,其实是个体、政府与机构利益分配的问题,要注重维护网民个体正当利益与实现集体利益、社会利益和国家利益的良性结合。目前中国很多社会问题,比如高房价、贫富差距等,如果这些社会问题不能逐渐得到有效的解决,意识形态的感化作用得不到真正的发挥,反而会让大众产生虚伪、欺骗的感觉。很多社会问题,只有还原事实真相,给民众以合理、值得信服的交代,意识形态教育才能落到实处。再次,增强政府网上执政能力建设。加强政治的执政能力,提升其社会管理水平,是意识形态教育行之有效的根本,也是主流意识形态建设的前提和基础。一是树立服务的理念,关注网络舆情的动态,关心公众的诉求,重视网民多样化、个体化的差异,体察民情,真正为公众解决现实社会中的实际问题,满足大众对于服务型政府的执政期望。二是提升电子信息化服务水平,努力提高相关政务信息服务效率,积极探索实践“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将现实政务资源进行重新整合和共享,塑造及时高效的政府形象。三是适度监管与软性疏导。建立多层级、弹性较强的监督体系,培养政府与网民之间的信任感,及时政府信息,还原社会热点事实真相,积极引导和疏导,避免强权压制和硬性管控。3.提升网络意识形态教育的有效性。首先,主流媒介的有效传播与疏导。意识形态教育的过程中,积极引导和应对,对网络舆情、网络民意表达权利的尊重是上策,而不是一味地严密监管和防范。创立网络互动的平台,搭建政府与大众对话的平台,比如确立网络媒介对话平台,主流媒体的新闻网站、政府网站等,建立政府部门公众号,定期以喜闻乐见的形式推送意识形态教育内容,加强交流互动,实现大众意见表达的自由化,强化有社会影响力的“意见领袖”的作用。很多有社会影响力的政府官员、专家学者等,鼓励他们在自己的公众号等网络互动平台上传播主流意识形态言论,积极引导舆论,发挥正能量,进一步加强大众对中国核心价值体系的认同感。其次,强化意识形态教育的多渠道渗透。一是加强意识形态教育类宣传的多方位渗透,将思想政治教育平台的链接嵌入人气较旺的网络平台之中,比如网上图书商城、读书共享平台等等。很多机构可以开设专栏、公众号,以问卷、活动形式开展有效互动,充分运用自媒体的特点,在互动中树立自身舆论的主导地位,从而达到“润物细无声”的教育效果。二是线上线下的同步互动,将现有的意识形态教育的资源延伸到网络中,现实社会举办各种各样的文化和道德普及教育活动,比如文明创建工作中的道德讲堂活动,既有现场表演的形式,也进一步利用网络媒介即时、广泛、互动等特点宣传、传播,将现有资源通过网络进一步发扬光大,让现场活动本身也成为思想政治教育思想的传播者。三是教育活动的日常化、生活化。意识形态教育要注重因时制宜、因地制宜,从现实生活中取材,准确了解人在日常生活中面临的新问题和新变化,合理把握教育时机,不断调整和变更教育范畴,增强教育的生命力。引导人们通过参加实践活动的方式,在实践中得出对教育内容最真实、最全面的体会和感悟,并逐步转化为自己处理问题的立场和方法,进一步牢固意识形态教育的效果。再次,发挥受教者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大众的创作热情,鼓励大众进行自主创作和自我教育,设立互动和自媒体平台,定期开展活动、作品征集,比如征文、表演等,将网民上传的思想健康、形式多样、积极向上、喜闻乐见的主旋律作品重点推荐,加强互动,将教育形式变被动为主动,加强自我教育与主动宣传,鼓励大众实现自我价值,增强主人翁意识,文化作品来源于群众,才能更容易被群众所接受,更进一步增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参考文献:

[1]刘文富.网络政治——网络社会与国家治理[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

[2]张宽裕,丁振国.论网络意识形态及其特征[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08,(2).

第12篇

〔关键词〕 文化建设;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意识形态功能

〔中图分类号〕D26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769(2012)02-0053-04

〔作者简介〕罗甜田,电子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讲师,博士研究生;

邓淑华,电子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四川成都 640054。

意识形态建设是我们当前关注的重大问题。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中国步入了社会转型期,社会与个体都面临发展之惑;不仅如此,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多元文化裹挟着各种思潮,以社会现实生活领域为主战场,试图挑战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作为主流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党的十七大提出了通过先进文化建设,增强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任务,并在第十七届六中全会上进一步作出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一系列重大决策的推出,给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建设引出一种重要思路,即除了马克思主义理论本身需要把握时代主题进行创新之外,马克思主义还可以通过文化建设积极介入影响社会生活和个体心灵世界,在社会变革中展现出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实践性价值。

一、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的新思路――强化先进文化建设

“意识形态”一词产生于法国大革命时期,由启蒙思想家德斯杜•特拉西首次提出,意识形态被用来界定为是一种“观念的科学”。意识形态自提出后,这一概念经过许多理论家的演绎和争论,含义多重复杂。马克思恩格斯运用唯物史观对以往意识形态理论进行扬弃,奠定了意识形态概念基本的科学内涵。从认识论的角度出发,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主张对观念的现实基础进行批判性分析。在一般意义上,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将系统化的社会意识作为上层建筑的一部分,由经济基础决定,并反映经济基础,最终在价值上表现为一种“统治阶级的意识”。

总的来说,意识形态是反映社会关系特别是生产关系的理论体系,他直接或间接受限并表现生产关系。而在某一特定的历史时期,在某些特定的历史条件制约下,意识形态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如批判与建构、社会控制、社会整合与主体建构、规范生产、使政治合法化等功能。这些意识形态功能并不直接表现社会关系尤其是生产关系,但在特定历史阶段,这些功能都起着维护或者建构一种上层建筑的重要作用。在社会生活领域,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对社会大众的吸引力与凝聚力,反映在实践中,首先直观的表现就是社会大众接受意识形态功能作用时的心理认同和行为遵守。

目前中国意识形态建设所面临的挑战,很明显不是建构的问题。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作为整个国家的观念体系和社会权力体系的框架,占据着绝对的主导地位,并作为解释的基础,对我们现有和未来的制度改革进行判断和校正。当前的问题是,中国的社会本身处在一个快速发展期内,原有意识形态理论对应的经济、社会基础都发生了显著的变化。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一种涵盖人类发展整个历史的科学理论,要在每一个历史阶段都牢牢掌握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权,必须对当下这一历史阶段的社会现实作出回应。这意味着除了马克思主义理论本身需要把握时代主题进行理论创新,实现动态发展之外,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还需要在社会变革中发挥其维系社会秩序、规范价值体系和引导大众行为的一系列作用,即在社会变革中体现意识形态功能维护一种社会关系的作用,展现出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不断渗入生活世界,影响社会生活和个体心灵世界的一种实践性特征。

意识形态对生活世界的渗入,在某些方面是以约定俗成、自然发生的方式而出现的,但在许多方面更是以一种自主性的努力来实现的。对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来说,文化,尤其是以社会核心价值体系为精髓的先进文化,无疑为这样一种自主性努力提供了最好的途径。或者说,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功能,很多时候是通过文化建设和社会教育来展示、强化或实现的。党的十七大在文化建设方面提出了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重要任务,体现了当前我国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建设在理论创新之外的一个重要思路,即可以理解为通过发展先进文化,来展现意识形态渗入社会生活的自主性努力,支撑意识形态功能实现或强化意识形态功能效用;利用先进文化的建设成果来对人民群众的感性意识活动产生影响,使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强化对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情感认同,进而最终形成理性认知。

二、多元文化对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形成挑战

通过文化建设,不断强化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吸引力与凝聚力这样一个任务的提出,可首先看成是对外部现实环境变化的应对,即对当前在思想文化领域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所面临的挑战的回应。从建国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不断进行着新的理论探索和创新,并且与实践创新相结合,取得了历史性的飞跃,指导我们的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辉煌的成就,这一过程中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建设也不断地受益于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的成果,通过话语转化、论证机制革新等方式,赋予了自身新的时代内涵。但就如同之前所论述的那样,除开理论本身的发展,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功能应在社会变革中起到维护社会主义制度和生产关系的作用,而意识形态功能,很多时候需要通过文化建设和社会教育来展示、强化或实现。如果对思想文化领域存在的消极因素不加以排除,就会影响广大群众在社会心理层面形成对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情感认同,进而干扰甚至破坏情感认同上升到理论化、系统化的认知层面。这也是为什么有学者说“今天我国意识形态建设面临的严峻形势就在于我国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未能充分有效地转化为对于社会主义的认同”的原因所在。〔1〕

应当看到,这些思想文化领域的消极因素就存在在我们改革开放以后文化建设所依托的现实社会语境中。尤其是随着全球化的到来,使我们很多人在不知不觉中陷入了对西方现代性追求的盲目狂热之中,缺乏对现代性所带来环境恶化、生态破坏、商品拜物、文化消费化、庸俗化、社会道德滑坡等负面影响应有的审视和反思,反而越来越表现出用短期功利的标准取代信仰与理想标准的一种倾向。这些现实环境的负面影响作用于思想文化领域,对我国的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建设造成了两方面比较明显的危害。

一是思想文化交流过程中西方文化霸权在思想领域给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带来的冲击。西方现代文化借助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成为全球的主导文化模式,并在很多时候表现出文化帝国主义的特征,使民族国家的文化认同出现困难。“他们不断冲击人们的认同形式,使得弱小的民族国家人民对自己的传统和民族文化的认同不得不放弃,这不仅造成其对本民族文化传统的归属感变得淡漠,同时也使得全球文化不断走向单一化与同质化。”〔2〕文化帝国主义追求的是以西方意识形态为根基,以文化控制为手段,宣扬西方生活方式和西方价值,不断通过文化霸权强化西方制度优越性的观念认识,并最终逐步形成了全球性的控制力。如果我们只看到全球化和文化交流带来的积极影响,不认识到其带来的消极因素,就必然要承担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功能受到削弱,马克思主义理论在意识形态领域和社会政治生活领域的话语权受到危害的后果。

第二个危害是文化交流、碰撞、融合中吸纳的消极因素,尤其是西方资本主义大众文化带来的消极因素,不断消解着马克思主义的主流精神和崇高价值。在20世纪中后期至今,对西方资本主义大众文化和审美的批判都是比较热门的话题。英国学者阿比奈特在论述阿多诺的思想时就认为,代表着消费倾向的审美和工业生产的单一一致性,由资本控制的资本主义大众文化,让个体在文化创造和感知上的自主性实践被类似“产生欲望-获得满足”反复循环的流程所挟持。“这种不断更新的欲望-消费-欲望循环,把客体变成一种抽象的身份认同,与其他人类没有实质性关系。”〔3〕依靠对文化工业制造欲望和获得满足取代文化对人的本质关怀,被认为是西方现代性病症的一部分。当全球化推进了不同文化的交流融合时,这一病症不可避免也混杂其中,潜移默化地造成影响。资本主义大众文化工业创造的一个又一个消费冲动和满足很容易就使许多人沉迷其中,他们不再那么迫切地关心个体实践的自主性,不再坚定地信仰某种主义,除非某种主义符合他们的工具性的判断标准,即能够经常性地给他们带来现实物质利益。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如果要迎合这种标准去积极主动或者自然被动地渗入社会生活,那只能要么丧失对世俗生活的超越性,成为一种彻底实用主义的工具,要么放弃自身核心价值和主流精神去追求多元化,淡化成非主流的意识形态,这显然是不可能也是不容许的。

上述的危害是客观存在的,但是对危害的认识并不能让我们放弃改革开放,放弃文化交流,放弃推动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以一种更加开放的姿态实现动态发展和对社会生活的积极融入。既然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摧毁,来自思想文化领域的挑战也必须在思想文化领域组织力量去应对,进行先进文化建设是迫切的现实选择,也是强化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吸引力与凝聚力的前提条件。

三、从强化意识形态吸引力、感染力角度看先进文化建设应有之义

既然先进文化建设是强化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吸引力和凝聚力的前提条件,那我们进一步探讨的应是先进文化要提供强化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凝聚力、吸引力的贡献,应有着什么样的内涵,以及包括提供这种贡献可采取的一些方式。

首先,先进文化建设并不仅仅限于文化领域本身。来自思想文化领域的挑战并不是凭空产生的,以资本主义所发展出的资本主义大众文化形式举例来讲,消费主义的大众文化形式的产生,得益于资本主义社会向消费社会的过渡所创立的一个商品社会的基础。而资本主义也利用资本这样一个无孔不入的东西作为媒介,将异己的、甚至反对其的文化转化为同一性的大众文化,使 “资本主义制度那危险的不稳定性通过媒体技术被中和了,这些技术同时将‘文化’归纳为一致性的图式表征,将个人意识归纳为个体的消费欲望……都是为了调和他们对工业资本主义的内部对抗的体验,将大众变成顺服的消费者,使他们没有能力去思考文化工业给他们带来的满足之外的东西。”〔4〕到最后,这种被大众文化内化的文化甚至转而为资本主义服务。全球化浪潮和技术手段、媒介方式的发展,又推动形成了这种消费主义的大众文化向全球,包括向社会主义国家的强力扩张势头。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抵御资本主义消极文化因素的侵袭,其现实基础仍是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发展,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通过深化改革开放,在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基础上实现的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巨大发展,不仅是聚焦发展,还需要着重解决发展中存在的利益分配、机会公平、贫富差距等一系列现实问题,为先进文化服务于意识形态建设提供一个社会共同的,具有普遍意义的物质利益基础。

其次,先进文化的内容是不断丰富和拓展的。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开放的。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要社会主体的实践活动中体现凝聚力、吸引力,就需要先进文化符合现代国家治理和政治文明的要求,将实践中有利于社会整合、凝聚的一切积极有益的思想内化其中。在中国,爱国主义在历史的漫漫变迁中,在民族的代代传承中发挥着凝聚中华民族的巨大作用,是维系我们国家、民族生存不息、奋发向上的一种巨大的内在动力,其本身就是中华民族的不可动摇的文化传统和民族精神的核心。中华民族拥有丰富的传统文化资源,有艰苦奋斗、吃苦耐劳、勤俭节约的优良文化传统,更有着勇于奉献、勇于改革的时代精神。先进文化的内容是不断丰富的,应将一切优良的文化传统、人文精神都纳入到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体系之中,弘扬一切有利于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社会和谐的思想和精神,为意识形态发挥社会整合等功能提供资源支持,使其享有源源不绝的,富含时代精神和吸引力的文化资源宝库。

再次,先进文化建设要使先进文化成为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在现实的社会生活领域的同质延伸,为意识形态融入社会生活领域搭建路径。对广大群众来说,对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吸引力、凝聚力的感知,首先来自于对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作为主体实践认识论和道德原则的现实性的认同。先进文化要成为现实的社会生活领域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同质延伸,成为意识形态融入社会领域的路径,从内容上来讲,先进文化必须紧密关注重大现实问题,关注社会生活,关注日常生活中现代人所面临的各种困境;从方式上来讲,则要针对这些问题与困境提供解答。具体来说,就是利用中国特色马克思主义的文化建设成果,一方面,为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注入更加富有人文关怀的文化内涵,为现代人提供切实的道德指引、心灵抚慰和精神激励;另一方面,对当下现代人的全新生存方式进行理论解读。针对社会与个体、个体之间、现实与虚拟世界一系列新时期的矛盾冲突,遵循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基本观点和立场,从实践出发来回答现代人应当怎么样生活,创新性地解答新时期民族、社会、个体的发展之困惑。通过这样一个过程,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实践性的价值将得到最大体现,其吸引力的增强是不言而喻的。过去,我们这一部分的工作集中在通过文化建设,强化马克思主义作为主体信仰的理想性,着力彰显其科学性。随着社会变革不断加速,裹挟不同思潮的各种本土、外来文化,纷纷以社会生活领域为主攻方向,或多或少侵袭了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阵地。比如儒学,近几年就从现代社会人生实践的大众化解读上入手,一时间大有重新成为中国人道德基准和普遍心理安慰之势,甚至承担了应由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承担的一些功能。我们不能否定传统文化在现代仍有其宝贵的价值,事实上优秀的传统文化是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但这并不意味着传统文化就能够取代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成为社会生活领域的精神准则,去指导进入21世纪的中国如何实现社会良性发展和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历史实践已经证明这是不可能成功的。我们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

最后,先进文化必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精髓。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在第十七届六中全会上进一步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髓”。先进文化服务于意识形态建设,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观点、方法、立场不动摇。文化建设在内容不断拓展时,应以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为标尺,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进行内容的充实,方式的更新。不难设想,如果先进文化没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灵魂去支持,文化的先进无从谈起,任何文化都可以在技术手段、网络媒介包装下,堂而皇之地进入“先进”的行列,在其反作用于政治、经济、生活领域时,将不可避免产生消极后果,甚至在这些领域成为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反面力量。

此外,要通过文化建设,强化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吸引力与凝聚力,客观条件是社会主义大众文化的繁荣,包括文化体制革新,文化产业壮大,更好地利用技术手段、媒介渠道,等等。总而言之,文化建设要为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提供文化与社会心理的支撑,要在理想层面坚守马克思主义信仰,也要在实践层面认同马克思主义信仰的现实基础,更好地彰显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作为主体实践认识论和道德原则的现实性,去解读社会大众的文化生存和生活诉求;更好地发挥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先进性的价值,创新性地解答新时期民族、社会、个体的发展之困惑。这将是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在新时期凝聚力和吸引力得到强化的重要途径。

〔参考文献〕

〔1〕侯惠勤.马克思的意识形态批判与当代中国〔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