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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普法工作计划

时间:2022-02-08 14:07:08

校园普法工作计划

第1篇

推动新时代宁安教育实现新发展新跨越

为落实《唐山市打造教育事业发展高地工作方案》的工作精神,宁安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在分别听取了主管教育工作副市长和教育局的专项工作汇报并实地走访调研后,将“围绕打造教育事业高地,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积极建设现代化教育强市”分别写入了宁安市委六届四次全会报告和政府工作报告,并制定出台《宁安市打造教育事业发展高地工作方案》。下面,就我市打造教育事业发展高地工作作以简要汇报。

一、坚持抓项目建设,进一步优化办学硬件环境

1.实施公办园扩容工程。一是利用上级专项资金,计划投资333万元,对我市木厂口镇中心幼儿园、闫家店乡中心幼儿园等5所幼儿园实施改、扩建工程,建筑总面积1720平方米,计划2019年3月开工,年内完工。二是利用地方财政资金,计划投资320万元,对城区民和、苏新和民安3所社区幼儿园进行改造,打造学前教育集团,计划2019年6月开工,2019年底完工。

2.持续优化义务教育资源。一是加快中小学校新建和改扩建项目进度。⑴八实小新建项目,计划投资53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4300万元),占地60亩,建筑面积1.89万平方米,2018年8月开工,计划2019年底完工。⑵夏官营小学翻建项目,计划投资126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56万元,地方配套资金504万元),占地20亩,建筑面积4906平方米,2018年8月开工,计划2019年底完工。⑶杨店子镇小扩建项目,利用地方财政资金,计划投资1400万元,新增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计划2019年内开工。⑷唐庄小学改扩建项目,利用上级专项资金,计划投资70万元,建筑面积300平方米,计划2019年3月开工,2019年底完工。⑸毕新庄小学原址翻建项目,利用地方财政资金,计划投资300万元,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计划2019年内完工。⑹农村学校陈旧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利用上级专项资金,计划投资500万元,对树德学校、军屯小学、太平庄初级中学等10所学校、幼儿园陈旧校舍进行维修改造,计划2019年3月开工,2019年底完工。二是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⑴弘毅学校扩建项目,我市弘毅教育集团投资1.5亿元,新增建筑面积3.8万平方米,2019年秋季开学投入使用。⑵睿德学校新建项目,我市凯达工贸计划投资5亿元,占地115亩,建筑面积6.8万平方米,建设九年一贯制寄宿学校,计划2019年秋季开学投入使用。

二、坚持抓普惠发展,进一步提高普惠性学前教育覆盖率

1.积极认定,扶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服务。目前,我市共有公办园147所,民办园168所,在园幼儿总数29322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96.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为75%。2019年,我市根据《宁安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积极推进普惠性民办园的认定和管理工作,鼓励和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面向大众、行为规范、收费合理、质量较高的普惠性服务。目前,已完成申报和摸底工作。

2.多措并举,提高普惠性幼儿园就读幼儿比例。一是改扩建我市木厂口镇中心幼儿园、杨店子镇二幼等5所幼儿园,增加幼儿学位200个。二是接收民安、苏新、民和社区配套幼儿园,办成公办园分园,实行集团化管理,增加幼儿学位1000个。三是认定普惠性民办园6所,惠及幼儿1200人。年内普惠性幼儿园就读幼儿比例达到80%以上。

三、坚持抓开放办学,进一步引进优质教育资源

1.不断巩固签约项目。目前,我市已有7所学校成功对接京津名校签约合作,覆盖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以及职业教育等各学段。一是我市第二中学、第三高中、第五实验小学、第三初级中学、职教中心,先后与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和平街一中、北京市门头沟区大峪一小、首师大附属育新学校、北京求实职业学校采取“校校合作”方式,建立了友好合作校。二是我市第六实验小学于2015年正式成为北京第二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成员校。2018年6月,成功组织开展了北京第二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大爱杯”教学比赛活动,国务院参事、国家督学、原北京二小校长李烈携各成员校领导专家200余人参加活动,对我市教育发展起到积极引领作用。三是我市第三实验小学加入“未来学校联盟”,成为第12所成员校,也是目前河北省内唯一加盟校。

第2篇

语言是以语音为物质外壳、以词汇为建筑材料、以语法为结构规律的一种符号系统。(语言的定义)它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是一种音义结合的符号系统。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一些中学语言文字工作计划模板。

20__年中学语言文字工作计划(一)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__书记党的__大报告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增强全校师生的语言规范意识和推广普通话活动参与意识,构建和谐的校园语言环境,促进推广普及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向纵深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语言环境。

二、工作思路和总体目标

根据省、市、县语委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积极开展校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推普”宣传活动,强化学校作为语言文字工作主阵地的辐射带动作用,积极探索工作方法的创新,努力开创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工作新局面。

三、主要工作

1.加强学校在语言文字规范化方面的基础工作。

我校将认真学习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规范标准,进一步贯彻教育部有关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三纳入一渗透”(将普及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要求纳入培养目标,纳入教育教学和学生技能熟练的基本内容,纳入学校工作日程和常规管理,渗透到德、智、体、美和社会实践等教育教学活动之中)的有关要求,将说普通话、用规范文字作为教师的业务考核内容。

2.以创建“

庆阳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工作为契机,全面提高学校的语言文字工作水平。今年我校将继续创建“庆阳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我们要充分利用这个有利时机,在“市规”检查基础上及时总结、反思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得失,对存在的问题加以改进。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将其有机融入学校常规管理和教育教学活动之中,全面提高师生语言文字的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努力形成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制度完善、依法推动的工作格局,争创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让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3.进一步将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与校园文化建设结合起来,促进校园文化建设。

结合升国旗仪式、主题班会、校园广播、学校文化长廊宣传,纠正学校语言文字应用上的不规范现象,培养学生热爱祖国语言文字的情操,树立正确规范运用普通话的意识,使普通话成为学校的通用语。

4.加强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语言氛围。

学校将充分发挥宣传媒体的作用,借助“校园之声”广播,开办橱窗“语言文字”专栏等,宣传语言文字法规,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及时通过报刊、广播等媒体渠道进行宣传报道。

5.认真做好第十三届全国“

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等各项宣传活动。配合市、县语办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第十三届“推普周”宣传活动,积极参加相关活动,努力营造浓厚的语言文字宣传氛围。

我们将继续贯彻“大力推行、积极普及、逐步提高”的工作方针,积极配合省、市和县语委办的工作,努力将学校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开展得更扎实、更有效,开创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工作新局面。

中学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

20__年中学语言文字工作计划(二)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__大和__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落实《武汉市语言文字工作__规划》和《武汉市语委办20__年工作要点》,根据武汉市全面推进语言文字工作“五大行动”(示范创建、培训测试、经典诵读、社会“正字”、方言优化)要求,认真开展我校语言文字工作,提升师生语言能力,优化学校语言环境,弘扬中华优秀文化,构建和谐语言生活,为把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办好做出新贡献。

二、重点目标

1.夯实国家级语言文字示范校成果,争创市级年度优秀。

2.创建武汉市“

经典诵读”特色学校。

3.开展“

阳光朗读”活动。

4.对9个“

文明用语示范岗”重新评估,新增2个。

5.组织第17届全国“

推普周”活动,创新推普工作。

6.教职工普通话培训达标;

一年级学生开设《普通话与口语交际课程》,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测试合格率达到85%。

三、主要工作

1.召开20__年语言文字工作布置会。

总结__年工作,科学研究谋划20__年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将语言文字工作融入示范校建设、教育教学、精神文明建设等中心工作,把语言文字工作贯穿在日常工作之中。

2.继续组织好“

阳光朗读”活动。“阳光朗读”活动将在内容、形式上不断创新。一是坚持早自习诵读;二是3月底组织部分学生排练经典诵读节目——《中华之声》参加武汉市中职学校“国学经典诵读”决赛;三是举办“经典文学”系列讲座;四是校园文化艺术节组织全校学生诗文朗诵比赛;五是开展4月23日全国 “读书日”活动;。

3.狠抓教职工、学生语言文字达标培训。

针对个别专职教师还未达标、学生测试成绩合格率偏低、少部分教职工日常工作用语未能完全使用普通话等问题,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培训。加强普通话教学研究,提高普通话水平测试的测试质量及测试合格率。选送教师参加普通话培训,提高师资水平。

4.积极参加武汉市第二批市级经典诵读特色学校的评选,做好评选活动的参评工作。

(1)完成__-3000字的自评报告;

(2)持续开展“阳光朗读”活动;

(3)举办教职工美文吟诵、学生诗文朗诵会。

(4)“技能节”在学生中开展“汉字英雄”书写比赛活动;

(5)进一步营造富有中华传统文化特色的校园氛围,张贴标语和宣传画,展示实践活动图片等。

5.对照“

文明用语示范岗”评选标准,采取不定期抽查和定期检查形式,对成教部等9个“文明用语示范岗”进行考核及重新评价,确保示范引领效果,发挥典型作用。拟新增2个“文明用语示范岗”。

6.精心组织第17届全国“

推普周”活动。根据上级“推普周”活动总体部署,认真落实我校第17届全国推普宣传周活动方案,进一步创新“推普周”活动方式,提(学生会外联部个人工作计划)高广大师生的参与意识,扩大推普活动的辐射面和影响力。

7.打造语言文字硬环境。

按照学校文化建设总部署,提出环境建设合理规划,主动协助职能部门,在校园环境建设上有所作为。

20__年中学语言文字工作计划(三)

一、指导思想:

正确使用祖国的语言文字,大力推广普通话,是学校素质教育的首要任务,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一个重要环节。根据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使之更好地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服务,适应知识经济时代的需要,我校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深入宣传与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进一步提高全校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推普参与意识,紧紧围绕有关语言文字工作要点, 结合我校实际,加强宣传力度,做好各项常规工作,开展多样活动,以创建语言文字示范校为努力方向,使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上一个台阶。

二、主要工作:

(一)学校工作。

在学校工作中,继续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宣传教育活动,以争创示范校为契机,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组织全校师生进一步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创设良好的舆论氛围,形成和巩固多方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使我校语言文字工作取得长久效果。

1、定期召开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计划。

2、在学科教学和学校一切集体活动中,师生都必须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真正成为校园语言。

师生之间、学生之间交谈必须使用普通话。

3、学校校牌及其它标牌、宣传栏、黑板报等要严格遵循文字的规范,不使用不规范汉字。

4、加强校园网语言文字工作宣传力度。

开辟校园语言文字工作专栏,加强内容的建设和创新,实现语言文字工作管理、指导和应用研究的网络化,使其成为向师生提供咨询和信息服务的平台。

5、加强教师普通话和口语表达方面的培训,特别是落实二级乙等教师的强化训练措施,耐心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帮助他们提高普通话水平,争取在规定期限内达标,从而为争创语言文字示范校奠定基础.

(二)开展丰富多彩的师生语言文字活动,有针对性地提高师生语言文字规范性和运用能力,打造语言文字规范工作的教育氛围,准备开展以下活动。

教师活动:

1、要求每位教师只要进到校园,无论是课上还是课下,无论是跟学生交谈还是教师之间的谈话,必须使用普通话,并把是否使用普通话做为评优课和年终考核的标准之一。

2、在教师队伍中开展“

普通话是教师的职业语言”为主题的演讲、抽读课文、普通话测试等多种形式的普通话实践活动,以提高每位教师的普通话水平。

3、利用校会时间组织全体教师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提高全体教师的推普意识、写规范字意识。

4、每位教师在备课写教案时,必须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不得写简化字,学校每学期开学初、中、末检查教案时,其中一条看是否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对在此方面做得好的老师的教案给大家观摩。

5、定期对教师进行语言文字测试,以检测教师使用规范语言文字的情况。

6、邀请有关语言文字的专家到校对教师进行语言文字培训,以切实提高教师的语言文字水平。

7、加强全体教师推普意识,积极投入推普活动,努力提高教师自身的普通话素质。

教师结合备课练钢笔字,结合板书练粉笔字,结合写字课自练毛笔字。

8、教师以年级组为单位进行听课和说课,在说课环节和上课环节上促进教师语言文字运用能力;

9、对教育教学资料语言文字规范化进行检查:含教学进度、计划、备课笔记、作业批改、学生评语、成绩册等资料的检查;

10、开展教师课堂教学用语规范化调查。

(推门听课)

学生活动:

1、继续培养一支工作能力强,有责任心的学生推普员队伍,特别是对低年级学生推普员的培养。

要求每班设有推普员,起示范与督促作用。

2、校园、班级均有长期的宣传和环境布置。

3、将语言文字工作的有关要求纳入学生值周活动之中,要求值周学生做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表率;

4、加强传统校园活动如艺术节、六.一等活动的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

开展丰富多彩的语言文字工作相关活动,主要有:

(1)诗朗诵比赛;

(2)书法比赛;

(3) 征文比赛;

(4)演讲比赛

(三)发挥语文课堂的主渠道作用,提高学生语言文字素养。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重点是提高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的应用能力。为了充分发挥语文课在普及普通话和规范用字中的主渠道作用,学校对语文教师和语文教学提出如下要求:

1、语文教师普通话必须达到二级甲等。

其他学科教师普通话均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2、为进一步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除在语文课中加强语言文字规范的教学和口头说话训练外,还要进一步开展一课一练的词语训练和书法写字训练。

3、继续结合教学开展诗歌朗诵比赛、演讲比赛等活动,在丰富多彩的语文学科活动中提高学生的语言文字运用能力。

4、发动各班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内容,设计一期精美的墙报。

5、在学校内外悬挂多条宣传标语、牌板营造浓厚的推普氛围。

三、做好校园文字规范化检查工作,做规范用字的表率:

1、各年级组、教研组、各班级认真做好常规文字规范工作,保证工作文字和校园公示文字的规范纯洁;

各班文字协查员做好班级板报宣传文字规范的检查,并协助校园文字规范的检查,治理整顿学校校园用字。

2、积极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市语委有关文件,及时报道我校有关工作动态、先进事例。

校内设置语言文字固定宣传展板,定期做好布置、维护工作。

3、健全语言文字工作网络。

本校确定专人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各班设立语言文字规范化监督员,在本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整治与监督工作。

4、继续搞好汉字规范化。

部内发布的公文、印章、标牌,颁发的各种奖状、证书、牌匾,各种活动的会标、标语、张贴物、学校简报、撰写论文及其它情况下的文字书写等用字,要求规范率达到100%。

20__年中学语言文字工作计划(四)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__大和__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落实《武汉市语言文字工作__规划》和《武汉市语委办20__年工作要点》,根据武汉市全面推进语言文字工作“五大行动”(示范创建、培训测试、经典诵读、社会“正字”、方言优化)要求,认真开展我校语言文字工作,提升师生语言能力,优化学校语言环境,弘扬中华优秀文化,构建和谐语言生活,为把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办好做出新贡献。

二、重点目标

1.夯实语言文字示范校成果,争创市级年度优秀。

2.创建武汉市“

经典诵读”特色学校。

3.开展“

阳光朗读”活动。

4.对9个“

文明用语示范岗”重新评估,新增2个。

5.组织第17届全国“

推普周”活动,创新推普工作。

6.教职工普通话培训达标;

一年级学生开设《普通话与口语交际课程》,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测试合格率达到85%。

三、主要工作

1.召开20__年语言文字工作布置会。

总结__年工作,科学研究谋划20__年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将语言文字工作融入示范校建设、教育教学、精神文明建设等中心工作,把语言文字工作贯穿在日常工作之中。

2.继续组织好“

阳光朗读”活动。“阳光朗读”活动将在内容、形式上不断创新。一是坚持早自习诵读;二是3月底组织部分学生排练经典诵读节目——《中华之声》参加武汉市中职学校“国学经典诵读”决赛;三是举办“经典文学”系列讲座;四是校园文化艺术节组织全校学生诗文朗诵比赛;五是开展4月23日全国“读书日”活动;。

3.狠抓教职工、学生语言文字达标培训。

针对个别专职教师还未达标、学生测试成绩合格率偏低、少部分教职工日常工作用语未能完全使用普通话等问题,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培训。加强普通话教学研究,提高普通话水平测试的测试质量及测试合格率。选送教师参加普通话培训,提高师资水平。

4.积极参加武汉市第二批市级经典诵读特色学校的评选,做好评选活动的参评工作。

(1)完成__-3000字的自评报告;

(2)持续开展“阳光朗读”活动;

(3)举办教职工美文吟诵、学生诗文朗诵会。

(4)“技能节”在学生中开展“汉字英雄”书写比赛活动;

(5)进一步营造富有中华传统文化特色的校园氛围,张贴标语和宣传画,展示实践活动图片等。

5.对照“

文明用语示范岗”评选标准,采取不定期抽查和定期检查形式,对成教部等9个“文明用语示范岗”进行考核及重新评价,确保示范引领效果,发挥典型作用。拟新增2个“文明用语示范岗”。

6.精心组织第17届全国“

推普周”活动。根据上级“推普周”活动总体部署,认真落实我校第17届全国推普宣传周活动方案,进一步创新“推普周”活动方式,提(学生会外联部个人工作计划)高广大师生的参与意识,扩大推普活动的辐射面和影响力。

7.打造语言文字硬环境。

按照学校文化建设总部署,提出环境建设合理规划,主动协助职能部门,在校园环境建设上有所作为。

20__年中学语言文字工作计划(五)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_书记党的十七大报告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增强全校师生的语言规范意识和推广普通话活动参与意识,构建和谐的校园语言环境,促进推广普及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向纵深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语言环境。

二、工作思路和总体目标

根据省、市、县语委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积极开展校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推普”宣传活动,强化学校作为语言文字工作主阵地的辐射带动作用,积极探索工作方法的创新,努力开创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工作新局面。

三、主要工作

1.加强学校在语言文字规范化方面的基础工作。

我校将认真学习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规范标准,进一步贯彻教育部有关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三纳入一渗透”(将普及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要求纳入培养目标,纳入教育教学和学生技能熟练的基本内容,纳入学校工作日程和常规管理,渗透到德、智、体、美和社会实践等教育教学活动之中)的有关要求,将说普通话、用规范文字作为教师的业务考核内容。

2.以创建“

庆阳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工作为契机,全面提高学校的语言文字工作水平。今年我校将继续创建“庆阳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我们要充分利用这个有利时机,在“市规”检查基础上及时总结、反思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得失,对存在的问题加以改进。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将其有机融入学校常规管理和教育教学活动之中,全面提高师生语言文字的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努力形成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制度完善、依法推动的工作格局,争创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让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3.进一步将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与校园文化建设结合起来,促进校园文化建设。

结合升国旗仪式、主题班会、校园广播、学校文化长廊宣传,纠正学校语言文字应用上的不规范现象,培养学生热爱祖国语言文字的情操,树立正确规范运用普通话的意识,使普通话成为学校的通用语。

4.加强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语言氛围。

学校将充分发挥宣传媒体的作用,借助“校园之声”广播,开办橱窗“语言文字”专栏等,宣传语言文字法规,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及时通过报刊、广播等媒体渠道进行宣传报道。

5.认真做好第十三届全国“

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等各项宣传活动。配合市、县语办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第十三届“推普周”宣传活动,积极参加相关活动,努力营造浓厚的语言文字宣传氛围。

第3篇

一、继续推进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

强化市、县(区)两级责任,进一步落实以县为主原则,以建立健全规范的农村中小学预算制度为重点,切实加强农村中小学校的财务管理,全面提高农村中小学财务管理水平,确保资金拨付渠道畅通,管理使用规范。高度关注城市中小学资金运行状况,及时反映和处理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城市免杂费工作的健康顺利开展。同时,进一步规范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坚决制止教育乱收费。

二、切实做好校舍普查和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实施工作

按省教育厅要求完成城乡各类校舍的普查汇总,通过认真分析对现有校舍的基本情况做到心中有数。重视校舍安全,落实目标责任,切实加强对校舍日常安全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统筹规划、分批实施的原则和《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合理安排好XX年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做到程序合法,工程合格。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对全市20*年度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三、继续实施农村初中改造工程、小学体育器材充实工程和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工程

根据“总体规划,分步推进,突出重点,集中投入”的原则,继续实施农村初中改造工程,按规划完成改造任务。分别按5000元一所小学、30万元一所初中的标准,再为240所成建制农村小学添置体育器材,为8所农村初中改水、改厕、建沼气,进一步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和校园环境。督促尉氏县按期完成20*年规划实施的20所初中卫生新校园建设任务。

四、贯彻落实中小学校园环境规定,开展城乡校园环境建设和管理检查评比活动

以贯彻落实市教育局《中小学校园环境管理十项规定》为重点,通过开展各级各类学校环境建设、管理的检查评比活动,强力推进城乡中小学校园环境建设和管理工作,有效改善中小学校园环境面貌,促进师生文明卫生习惯的养成,为新农村建设做出教育部门应有的贡献。

五、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做好化解普九债务工作

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经过前一阶段深入细致的工作,对农村普九债务已全部锁定,区县教育部门要按照区县政府的实施方案,配合财政部门分批偿还。加强对局属单位的财务监管,配合有关部门核查锁定债务,制定和落实还款计划。同时,要按照“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安排经费预算,严防新债务的发生。特别是对今后所实施的中小学各类建设工程,要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切实落实本级政府应有的投入,不得搞缺口预算,不许搞虚假配套或超标准建设,形成新的债务。

六、要切实加强教育费附加的管理

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财政厅、地税局去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教育费附加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积极主动地协调财政、地税部门,对教育费附加做到应征尽征、足额拨付、规范使用。切实加强对教育费附加的监管,严禁截留、挪用和其他违规使用。会同有关部门对区、县教育费附加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七、积极做好中职及普通高中学生救助工作,配合职教攻坚计划的实施,启动职业教育园区建设

第4篇

一、“七五”普法全面启动

1.基本情况:全县23所学校(幼儿园)共有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34人,校外法治活动基地7个,从事法治教育的教师56人。

2.“七五”普法启动大会。2017年4月初,教育局在四楼会议室召开教育法治及“七五”普法启动大会。教育局纪检书记赵家义同志就全面启动“七五”普法工作作了动员,他要求各级学校一是要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各学校要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本单位、本校发展的总体规划,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七五”普法规划,统筹安排,协调推进;要联系好教育局给各校选聘的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定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利用和发挥好下发给各学校的法治读本的作用,加强法治教育课程建设,做好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教育;各学校要保障好普法经费,并把普法工作纳入对各学校年度考核工作,加强督查,推广经验,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二是要努力推进依法行政。健全和完善行政决策制度,细化决策流程、规则;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学校“一把手”要坚持“逢文必审”;推进政务和信息公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三是要明确本校法治建设的工作任务和重点。要以开展“依法治校和依法治校”为主题的法治教育活动,紧密结合教育实际,进一步抓好普法工作。

3.制定了《县教育局第七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2016—2020)》,每年都制定印发《教育法治及维稳工作计划》、《“法律进校园”活动实施方案》、《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方案》,去年和今年还制定印发了《创建“法治建设示范校”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局普法领导小组,建立了组织机构和工作网络。普法工作纳入到局行政、党组的目标管理之中。局党组、局领导班子,将“七五”普法法治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月的局长办公扩大会听取、研究、布置“七五”普法法治建设工作。

二、“七五”普法法治建设顺利展开

各个学校成立了“七五”普法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副校长担任,成员由学校班子成员和各处室、年级主任组成。制定了本校普法规划、计划和办法,开展了大量的法治宣传法律法规讲座活动。我们确立了坚持以十和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省、市“七五”普法规划和局颁发的“七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水平,着力增强局广大干部、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各个学校开展了大量的法治宣传法律法规讲座活动,建立了班子理论学习集体学法制度,把学法和用法作为学校班子学习的重要内容。结合法律进校园活动,重点学习了《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教育法》、《教师法》等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各校班子集体学法规定了每年不得少于4次,校长、书记学法不少于40学时,并将学法用法纳入了干部及学校年度考核和综治工作评比表彰。教师学法纳入了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和继续教育培训内容中,重点学习了《宪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与未成年人教育有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了广大教师的法律素养,增强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自觉性。各校根据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接受能力,结合道德品质教育、公民意识教育,有针对性的开展了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了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做到法治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经费“五落实”。突出宪法教育,使学生了解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治建设的基础理论和常识,培养民主法治观念、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引导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努力培养学生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养成依法享有权利、履行义务,自觉依法规范行为,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精神。

三、创设“七五”普法法治建设抓手与平台

各个学校将依法治校作为办学宗旨,在学校工作的各个环节都能贯彻依法治校的思想,各项工作有序地进行不但把法治教育纳入到课程之中,使之有效地与学校的德育、纪律教育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还和有关部门联合举办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按照教育法治工作计划的要求,利用家长学校组织家长听法律专家的专题讲座;利用升旗仪式、班会、团队活动、活动课、升旗仪式、学科渗透等途径对学生开展法治教育。还利用学校广播、黑板报、手抄报、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宣传工具以及举行主题班会、讲座、征文与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教育。一些学校采取灵活多样的教育方式,促进学生的学法用法。把法治教育与思想品德教育、纪律教育密切结合起来,把反面典型教育与正面教育、全面教育与个别教育有机结合,把法治教育与日常行为规范达标、依法治校结合起来。不断探索法治教育方式方法,增强法治教育的实效性和吸引力。通过举办法治讲座、法治知识竞赛、法治征文、开办法治手抄报等生动活泼的形式开展学生法治教育。通过团队活动、校外活动、“学生社会实践”等形式,指导鼓励和帮助学生积极参加各种法治活动,在实践中增长法律知识。有的学校针对一些问题学生,坚持有重点地进行法制治教育,如有的学生在课堂上顶撞老师,不遵守课堂纪律,有的喜欢与社会上的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旷课迟到等,针对这些问题,进行逐一分析,分类进行重点帮助教育,突出用法教育。针对使用暴力手段,欺弱霸道的学生进行《刑法》、《治安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教育,对不遵守学校纪律,与社会上不三不四的混迹于一起的学生,进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教养条例》等法律法规教育,教育采取个别谈话、个别讲解等形式进行。通过对有问题的重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增强了学校法治教育的整体效应,使问题学生转变大,进步快,都能自觉地遵纪守法。

四、“七五”普法法治建设工作与创建法治建设示范校评比同步进行

为加大“七五”普法法治建设工作力度,教育局将“七五”普法法治建设工作和创建法治建设示范校活动评比同步进行,总体工作都纳入教育局对学校的年度考核方案。结合创建法治建设示范校活动评估指标体系,对工作落实到位,普法活动开展好的学校和单位进行表彰,同时也作为考核学校主要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

五、存在问题和难点

1.青少年法治教育师资比较匮乏,教师队伍整体法治素养不高。

2.青少年法治教育途径单一,片面依靠课堂教学,未与社会环境、家庭环境协调统一法律学习有难度。青少年普法教育是一项长期工程,短时间想取得高效,仅靠学校是难以完成的,应学校、家庭、社会联体。如何推动家庭与学校形成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合力,引导家长重视家庭美德和家庭文化建设;如何提高家长对孩子进行法治教育的意识和能力,是当前学校存在的问题和难点。

3.青少年法治教学活动设计不合理、不科学,缺乏生动活泼的教学形式,绝大多数活动受安全等因素影响,只限于校内,校外活动基地利用率不高。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工作建议

以党的、二中全会、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依据,以依法治国和全面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重要举措,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推进依法治校,共建和谐校园”为主题,制定“八五”普法规划和相应计划,坚持法治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大力开展“法律进校园”、“法治建设示范校”活动,教育全县师生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提高全县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水平,着力构建平安和谐校园,全面提高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依法治教水平,实现学校优质特色发展。

1.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师资保障。加强与人社部门、教育行政部门的联动,要强化师资保障,加强学校法治课专职教师队伍建设,组织开办法制课骨干教师、专任教师培训,切实提高法律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水平;积极探讨招录法律专业大学生进入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可行性,彻底解决中小学法制课专任教师短缺和专业素养与业务水平不高问题。

2.完善联动机制,形成教育合力。重视联合教育功能,教育部门联合关工委、文化部门、工青妇等部门社团组织,在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渠道作用的同时,重视学生离校期间的“社会”教育功能,确保校内、校外教育不留空档。关注学生思想变化,健全学校与社区、家庭的全社会联动互动机制,形成教育合力,共同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随着校园法制建设的不断深入,学法用法守法已成为学生的自觉行动,学校的各项工作也在校园法治建设中稳步提高。

第5篇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韩城教育局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结合自身职能,努力推进妇女儿童发展规划顺利实施,工作早主动,计划早安排,措施早落实,保证全市适龄女性和儿童享受教育的权益,效果十分明显。现将市教育局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成绩

(一)学前教育健康规范。一年来,教育局认真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验区、实验园建设工作,申报课题、组织实施。配合市政协对全市四所幼儿园进行了深入调研,为学前教育快速发展建言献策。开展“让科学育儿知识进入千家万户”为主题的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组织了“幼儿园教师专业技能培训会”、“幼儿园保育员培训会”、“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组织70多所幼儿园160余名幼儿教师进行了观摩交流,促进了保教质量的提高。严格、规范学前教育学籍管理工作,制定出台了《韩城市教育局规范幼儿园管理实施意见》,组织落实“就近入园、适龄入园、按区招生”等政策,规范幼儿园招生等日常管理工作。

(二)普九成果巩固提高。市教育局牢固树立依法治教的观念,落实领导责任制和学生流失情况报告制度,防止学生非正常辍学,使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率、巩固率得到巩固提高,各项普及指标均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到2014年秋,全市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9.7%,初中适龄少年入学率达98.5%;三类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0%;

(三)普及高中教育。2014年秋季入学,市委、市政府做出了率先在全省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停招择校生、不收择校费的重要决策,教育局积极实施,加快推进高中阶段教育的普及工作,普及了高中教育。

二、主要做法

(一)广泛宣传,推动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全面实施

针对社会上忽视妇女儿童教育的倾向,我们坚持从宣传引导入手,不断提高学校和家长对妇女儿童教育的认识,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妇女儿童教育、个个重视妇女儿童教育、户户优化妇女儿童教育”的良好氛围。面向社会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全国家长学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引导广大家长和学校树立新的教育观、人才观和质量观,在思想上重视妇女儿童教育,在行动上实践妇女儿童教育。在黄冈教育信息网上设立了专页,宣传关心妇女儿童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介绍家庭教育知识。与妇联联合举办卢祖琴专家的家庭教育知识讲座,组织200余名学生家长参加,会上有效解答了家长在教育子女中遇到的困惑和问题。

(二)科学规划,优化配置妇女儿童教育资源

一是加大改善办学条件力度。大力实施学前教育推进工程和“标准化学校”建设项目。投资3810万元的龙门镇初级中学迁建工程主体已经竣工;投资1186万元的金城区第四初级中学已完成主体建设,正在进行配套设施建设;投资2622万元的新城第一幼儿园工程进展顺利,计划年底完工;象山中学多功能厅正在进行室内外装修,近期将投入使用;新城幼儿园南楼建设项目现已投入使用。2014年学前教育推进项目建设中的芝阳镇西赵、昝村镇下甘谷等五所公办普惠园项目进展顺利。新城六小、桢州小学建设项目已列入市上城区学校建设计划

二是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行动计划。为解决我市城乡之间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我市启动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行动计划。认真落实“控辍保学”报告制度和专项督查制度,提高了义务教育普及程度。严格学籍管理,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规范学生有序流动,逐步解决城区学校“大班额”问题,规定全市义务段班额不得超过50人。农村中小学校,实施小班化教学、个性化辅导。继续深化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行好指标到校、择优保送、特长单招等政策,千方百计巩固优秀生源,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效解决了因农村学校因办学条件差而导致儿童失学问题。

三是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市教育局先后召开了2014年全市职业教育招生工作会议、成人教育工作会、民办教育工作会议,强化对职成教育的统筹管理,促进了职业、成人、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扎实实施“人人技能工程”,与市扶贫办联合开展了“雨露计划”培训168人,与陕西黄河矿业进行转岗培训52人。各成技校依靠科技引领、拓宽服务渠道、积极助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认真实施“阳光雨露计划”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加强对妇女就业、创业能力培训,全市各成技校上半年共开展实用技术培训74期,培训农民5800余人次,完成劳动力转移4000余人,为新农村建设做出了贡献。

(三)突出重点,保障妇女儿童受教育权利

一是积极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工作。对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继续免除杂费。将城市低保家庭、失地农民贫困家庭、特殊困难家庭子女及孤残儿童全部纳入“两免一补”范围;完善落实对贫困生“两免一补”的政策;认真做好包括随班就读残疾儿童少年在内的特殊教育学生的免费教育工作。

二是切实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问题。市教育局认真研究农村“留守儿童”面临的情况和问题,探索建立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社会保障机制,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和联系卡制度,加强社区、村组和家庭的沟通联系,并有针对性地开展关爱帮扶工作,妥善解决了我市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

三是惠民力度不断加大。截止秋季入学前,全市共拨付学前教育公用经费189.9万元,学前一年“一免一补”资金203.7万元,惠及幼儿4109人。拨付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389.5万元,“两免一补”政策得到全面落实。认真实施“扶贫助学”工程,落实中职助学补助资金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资金,共资助学生2934人。积极做好营养改善计划扩面工作,上半年全市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投入资金800余万元,惠及学生两万余名。配合市慈善协会共举行爱心助学捐赠仪式7次,发放助学款21.5万余元,惠及学生500余名。

三、存在的问题

1、农村学前教育质量有待提高。受现行政策体制的影响,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相对缓慢,农村幼儿园政府没有经费投入,办园条件差,幼师水平参差不齐,保教质量不高。

2、城乡教育发展不平衡。由于城乡经济发展不平衡,城乡学生家长素质存在差异等原因致使农村办学条件相对比较简陋。儿童早期受教育率县城较高,农村较低。

 3、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问题突出。广大农村农民到外地务工较多,绝大多数农民工子女在家乡就读。由于留守子女与父母长期分离,在生活、学习等方面都受到影响,尤其是亲情缺失和隔代教育,使得留守子女这一群体存在巨大的心理创伤,性格变得较为孤僻,对学习缺乏信心,行为缺少教养,容易产生厌学、逃学,给学校教育管理带来很大困难。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1、一是加快发展学前教育。要一手抓质量、一手抓普惠,逐步扩大公办园比例,要加快学前教育推进工程的进度和内部配套设施的配备。要继续做好幼儿园评估分类和省级示范园创建工作,落实幼儿就近入园工作,严格做好幼儿建档工作。组织开展了“幼儿园优秀教育案例”征集评选、幼儿教师专业技能评比展示活动,并对《指南》开展情况进行一次知识测试和专项检查活动。要加强幼儿教师的培训、考核,强化日常管理,切实做到保教人员“专业化”、卫生防疫“常态化”、内部管理“精细化”,避免学前教育“小学化”,全面提高保教质量。

2、进一步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加大对义务教育学校入学率、巩固率的考核与评估力度,进一步完善“防流控辍”机制,建立层层落实“防流控辍”措施,确保每一名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大力改善特教学校办学水平,进一步做好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工作,依法保障特殊群体教育权利。

3、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孩子”和农民工子女教育教学管理。构建、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监护、教育体系,加强家庭教育,协调好学校、社会、家庭各方面联系,保障“留守孩子”受到良好的教育。

4、进一步完善扶贫助学机制。全面落实国家资助惠民政策,积极争取社会捐资助学,加大学生资助力度,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贫困而失学。

5、进一步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扎实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农村合格学校建设,统筹规划,稳步实施,积极争取资金投入,投资2622万元的新城第一幼儿园工程进展顺利,计划年底完工;新城幼儿园南楼建设项目现已投入使用。2014年学前教育推进项目建设中的芝阳镇西赵、昝村镇下甘谷等五所公办普惠园项目进展顺利。新城六小、桢州小学建设项目已列入市上城区学校建设计划。

第6篇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8月中上旬,在县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县人大教科文卫委组织的执法检查组对县政府贯彻执行《湖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就县政府近几年来实施《条例》情况进行了检查,实地视察了县幼儿园、嘉禾一中、嘉禾五中、教育新城以及几个乡镇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县人民政府作了关于贯彻执行《条例》的书面情况汇报,检查组还广泛听取了相关单位和各界人士的建议和意见。在走访调研、实地视察、听取汇报的基础上,检查组进行了座谈交流、讨论,现将县政府贯彻执行《条例》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实施《条例》情况

(一)广泛宣传,积极营造学习《条例》的浓厚氛围。自2016年7月1日《条例》颁布以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深入推进宣传工作,积极营造学习《条例》的浓厚氛围。一是通过研讨学习进行宣传。组织召开部门座谈会、校长座谈会、教师座谈会、家长座谈会,进行专题学习研讨《条例》。 二是通过媒体进行宣传。通过电视、广播、宣传栏、LED屏等媒介宣传《条例》。

(二)积极实施,大力新建中小学校幼儿园。一是领导重视,保障有力。县政府成立了专门的领导机构,将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二是部门联动,科学规划。由县住建局牵头,县教育局等部门积极配合,起草了《嘉禾县教育布局专项规划(2017--2030)》,根据《湖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制定了《嘉禾县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嘉禾县城镇住宅小区配套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及产权移交暂行办法》。三是加大投入,积极建设。近三年,县政府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投入5亿余元用于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新建和改建。新建广发、袁家、石桥镇中心幼儿园,新增学位840个;改建莲荷、田心、行廊、普满中心幼儿园,增加学位420个;完成文家学校、珠泉完小丰禾校区、普满中心学校、嘉禾二中、塘村西溪学校等学校改扩建,增加学位2110个;教育新城现已投入3.2亿元,县职中现已投入使用增加普高学位3000个;嘉禾六中预计明年投入使用可增加普高学位4500个。同时还加强了重点学校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的建设。

二、贯彻实施《条例》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制定的规划和管理办法还没正式实施。我县制定的《嘉禾县教育布局专项规划(2017--2030)》县人民政府还没有正式批复实施,《嘉禾县城镇住宅小区规划建设管理办法》也还只是停留在文本有待实施,而且工作进展缓慢。

(二)《条例》出台以前我县规划新建和在建的17个住宅小区,未按照《条例》第六条规定规划和配套建设幼儿园,老城区有6个社区,乡镇有5个社区应配建幼儿园。

(三)公办学校学位仍然不足。近几年,县政府本着教育优先发展的原则增加了很多学位,但根据统计和预算,至2020年全县仍然缺公办幼儿园学位12000个、义务教育阶段学位8000个、高中阶段学位4000个。

三、贯彻实施《条例》的建议

(一)加快制度建设。一是要落实政府各部门在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投入、建设和监管方面的责任,完善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教育行政部门要始终参与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验收移交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二是要尽快完善出台《嘉禾县教育布局专项规划(2017--2030)》、《嘉禾县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嘉禾县城镇住宅小区配套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及产权移交暂行办法》。明晰各项工作的主责部门及配合部门,建立联审联管机制,用制度确保《条例》的贯彻实施。

(二)夯实主体责任。坚持贯彻落实好《条例》,把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为当前民生工作的重点,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县、乡镇两级政府的主体责任,加强政府统筹协调、顶层设计、具体实施和监督指导的职能作用,及时研究和解决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构建县乡一体、推动有力、督查到位的工作推进机制和政府重视、职能部门履职负责、社会协同发力的大格局。

(三)科学规划布局。要充分考虑人口变化和城镇化发展趋势,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制定应对学校教育需求高峰方案。以县为单位制定学校布局规划,切实把学校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列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土地招拍挂建设项目成本,选定具体位置,明确服务范围,确定建设规模,确保优先建设。要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完善县、乡、村三级学校教育公共服务网络,方便学生入学。

第7篇

刚刚过去的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省教育系统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注重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一些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破解上综合施策、精准发力,有增量、有发展,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实现了“十三五”教育工作开门红。

(一)教育结构调整成效明显。据初步统计,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同比提高4.45个百分点,达68.27%;义务教育巩固率同比提高0.2个百分点,达93.5%;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同比提高2.5个百分点,达82.6%;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同比提高2.4个百分点,达32.6%。学前教育投入专项资金7.49亿元,实施新建、扩建幼儿园项目673个。召开学前教育现场推进会,组织339所一级示范幼儿园对口帮扶490所薄弱幼儿园。昆明市和巍山县被认定为国家级学前教育发展实验区。义务教育投入“全面改薄”专项资金47.72亿元、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30.41亿元,切实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印发《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召开义务教育均衡督导评估推进会议,43个县基本均衡通过国家督导检查,全省通过国家评估认定的县将达到52个,从根本上扭转了工作被动局面。普通高中修订《云南省一级普通高级中学管理规定》和《云南省普通高中办学综合评价方案》,完成11所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水平综合评价。实现版纳、德宏、怒江、迪庆4个州理化实验室建设全覆盖。职业教育出台《云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围绕云南重点培育的产业,调整优化专业结构,拓宽拉直职业教育成长“立交桥”。协调争取300亿元金融贷款,用于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9个职教园区投入使用,入驻中高职学校60所,入驻学生30.86万人。高等教育统筹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国门大学建设,加快内涵发展和转型发展。启动9所转型“试点”高校转“示范”工作,遴选首批14个转型发展试点院系。遴选第五批14支高校创新团队、16个高校重点实验室和11个工程研究中心,加强24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和16新型智库建设,启动莲华科技成果孵化转化示范区建设,云南大学启迪K栈众创空间建成运营。云南大学化学、微生物学,昆明理工大学工程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昆明医科大学临床医学5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昆明理工大学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2016年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云南大学获批国家级光电能源材料国际联合研究中心,昆明医科大学获批我省第1个教育部国际联合实验室。民族教育出台《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实施意见》。率先在迪庆、怒江全境内和昭通镇雄、彝良、威信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实施14年免费教育。组建民族团结教育专家委员会,成立省级双语教师培训基地。民办教育下达专项资金1.05亿元,加强民办骨干学校建设,成立云南省民办学校师资培训基地和专家咨询委员会,建立云南省民办教育改革发展智库。特殊教育投入专项资金6 600万元,加快特教学校标准化建设和服务体系建设。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特教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保底标准。继续教育支持云南开放大学在高职联盟内积极探索学分制,加强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和函授站建设。

(二)教育质量持续提升。启动实施义务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和民办教育质量提升工程。评选出123所省级文明学校,授予4家单位“云南省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称号。出台《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召开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现场会,创建辅导员发展研究中心5个(其中国家级1个)、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示范中心4个(其中国家级1个)和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6个(其中国家级1个)。开展“共筑中国梦・同绘彩云南”高校形势政策系列报告会156场,推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创建10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校。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培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4.79万人次,建立2个国家级名校长工作室,评选认定“云岭教学名师”105人。启动青少年校园足球四级联赛和卫生监督校园行动五年计划,出台《云南省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实施办法》。创建“毕业邦”APP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全省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为88.8%、年终就业率为97.6%,分别同比增长0.9个百分点和0.2个百分点;到基层和中小企业就业的毕业生超过9万名,实现初次就业率、年终就业率和基层就业比例“三提高”。

(三)教育发展活力争相释放。滇西应用技术大学试点招生,总部和特色学院建设加快推进。制定《云南省依法治教规划》和《云南省中小学幼儿园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稳步推进7所民办高校章程核准。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云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云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获教育部同意备案,出台《云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云南省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改革实施方案》《云南省普通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实施方案》。省政府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15所高校签署新一轮战略合作协议,委厅及时成立了校院合作处推进协议落实。加快推进教育对外开放,出台《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实施意见》,与教育部签署开展“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国际合作备忘录,国家汉办在云南大学设立“一带一路”南亚东南亚国家汉语推广基地。通过组织第九届“汉语桥”世界中学生中文比赛、圆满承办第十一届孔子学院大会,大力提升了云南教育对外开放的形象。来滇留学生达1.43万人,同比增长18.2%。

(四)教育公平建设稳步推进。截至2016年12月底,全省累计投入“全面改薄”项目资金250.8亿元,开工面积1 281.45万平方米,竣工面积992.82万平方米,完成设施设备购置37.82亿元,分别占五年规划的73.66%、93.11%、72.14%和63.9%。下达义务教育保障资金82.51亿元,惠及学生564.72万人;下达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41.46亿元,惠及学生482万人。资助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156万人次,资助资金41.5亿元。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70%的学校接入了互联网、65%的普通教室配备了多媒体教学设备、73%的教师建立了个人空间。妇女儿童工作分别获国家、省级表彰奖励。

(五)教育精准扶贫措施有力。先后出台《云南省加强教育精准扶贫行动计划》和《云南省“直过民族”脱贫攻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推广工程方案》。各高校认真落实“挂包帮”“转走访”各项任务,用心用情用力,深入实施人力资源扶贫、科技成果扶贫、特色产业扶贫、专业特色扶贫四大工程。委厅机关、招生考试院和38所高校及其附属医院共选派驻村扶贫干部317人,覆盖全省40个贫困县,据初步统计,一年来,共为扶贫点协调实施项目914个,投入资金4.48亿元。

(六)教育保障能力全面加强。突出党建引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开展建党95周年和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主题系列活动。狠抓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认真开展群众评议机关作风活动。开展中小学党建工作调研,出台《关于党规进课堂教学指导意见》。稳步推进省委巡视高校整改落实和“回头看”工作。实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测评督导全覆盖。加强高校统战工作,制定《云南省加强新形势下高校统战工作实施意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建立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及时妥善处置校园安全事故,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师德师风、校园欺凌等专项治理,推广学生食堂“6T”规范化管理,整合规范学校保险工作,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二、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时不我待

(一)准确把握新形势下教育工作新特点。一是要深刻认识教育服务经济社会的全面化;二是要准确把握教育对象群体的多元化;三是要主动了解社会对教育需求的多样化;四是要充分认识全民学习的终身化;五是要主动适应教育发展环境的开放化。

(二)主动融入国家战略和云南跨越发展。我们要更加主动融入国家战略,更加主动服务云南跨越发展与全面小康,更加主动服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O,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精准发力,在“五网”建设、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中主动作为,为云南开创跨越发展新局面、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胜利作出新的贡献。

(三)切实增强加快发展的紧迫感和使命感。通过去年“补短板”专题调研,我们摸清了家底,找准了短板,认清了形势,提出了初步方案。总的来看,我省各级各类教育都不同程度存在短板,职业教育和学前教育又是短板中的短板,教育硬件和软件上的短板大体相当,必须“软硬兼补”。具体的讲,云南教育有五个方面的短板:一是主要指标较为靠后。二是资源总量仍然不足。三是优质教育资源稀缺。四是经费保障机制不健全。五是教师队伍建设步履艰难。

三、努力开创云南教育跨越发展新局面

今年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锁定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以“提质量、补短板、促公平、调结构、推改革、抓保障、强党建”为主线,以民族、山区、贫困地区和边境一线教育发展为主战场,以加快发展职业教育和学前教育为主要任务,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努力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和云南各族群众满意的教育,开创云南教育跨越发展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胜利召开。

做好今年的教育工作,要立足省情教情,牢牢把握三个原则:一是内涵发展;二是提速发展;三是确保安全。

围绕上述三个原则,今年要重点抓好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深入推进教育内涵发展

一是强化立德树人中心环节。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在各级各类学校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长效机制建设的意见》和《教育部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完善德育工作体系。加强文明学校创建工作,大力营造良好育人环境。继续开展“圆梦蒲公英”“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和“彩云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知识竞赛”活动。继续组织实施高校形势政策报告会,办好校园文化节。深入开展青少年生态文明意识教育。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协调发展。加强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开展品德课教学督导评估,推进学科德育渗透。办好家长学校,广泛融合家庭、学校和社会的育人合力。

二是构建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新格局。转变育人模式,在中小学全面推行全员育人导师制。加强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管理和使用,启动实施中小学生研学旅行计划。强化中小学劳动教育,开展高校示范性主题社会实践活动。扎实推进学校美育和农村艺术教育实验县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学校体育竞赛和锻炼活动,评选学校体育标兵。继续实施卫生监督校园计划,做好教育系统禁毒防艾工作。制定《云南省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规划实施意见》,继续推进“云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示范工程”,做好语言文字宣传推广工作。

三是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着力增强教师职业幸福感,继续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按国家部署做好我省高校职称评审权改革相关工作。深入实施《云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督促各地落实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继续实施“特岗计划”,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科学配置教师资源。着力增强教师执教能力,深化“国培计划”、省级培训改革,重点对乡村教师和校长进行专业化全员培训。实施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工作室建设工程、校(园)长和骨干教师培训基地教师工程、教师发展中心建设工程,遴选认定一批省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开展地方定向免费师范生培养工作,引导、督促高校改革师范生培养模式,探索中小学“全科教师”“一专多能”教师的培养路径。建立和完善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认定和交流制度,落实教师企业实践制度。着力加强高校科技人才队伍建设,鼓励高校加大高端人才引进力度,建立“特聘教授”制度,培养一批高层次创新人才和科研学术带头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让每一个教师都要专注教学、重视教研、用心育人,千方百计把每个孩子培养好。

四是完善质量控制机制。推动落实《云南省义务教质量提升计划》,推进教研工作转型发展。做好新课程改革,把课程教材建设作为提高质量的关键,加大对地方教材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和适用性审核把关的力度。推进教科研机构和队伍建设,抓住教育教学关键环节,加强校本课程开发研究和指导。开展好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充分发挥教育科研部门、教育评估机构的职能,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教育质量评估监测,逐步完善评估工具和体系。

五是提升毕业生就业和创新创业水平。推动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进一步向重点领域输送高校毕业生,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条件艰苦地区和中小微企业就业创业。加强创业就业指导体系建设,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规范校园招聘活动,打造立体化、个性化、精准化的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鼓励支持高校加快创业学院、众创空间、双创基地建设,加大创新人才培养力度,加快创新体系建设。加强高校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加大培育高校创新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的力度。继续推进高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加快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孵化。加强高校新型智库和人文社科基地建设。

(二)以补齐短板为突破口,整体提升教育发展水平

一是职业教育要在就业和升学上“双驱动”。利用好300亿元职业教育扶贫专项贷款资金,加强统筹、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准确定位,加快中职学校、高职院校、应用型本科院校基础设施、教学型技能实训设施和岗位专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不断改善基本办学条件。采取集团化办学、联合培养、订单培养等方式,巩固和提高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优势。努力扩大高中阶段招生规模,各州市年度初中三年完学率均要达到95%以上。继续扩大五年制大专招生规模,支持有条件的高职学校与中职学校合作开办五年制大专。从2017年起,增加中职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并压实责任严格进行考核。推广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提高学生实践操作能力。进一步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通过完善和推广“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探索扩大中职教育与开放教育直通车试点等方式,逐步扩大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入高等职业教育的比例,打通从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到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上升通道。建设一批示范性职教集团,着力推进校企合作和产教融合,促进当地经济转型、产业升级和精准扶贫。加大对职业教育招生、就读等方面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

二是学前教育要在总量和质量上“双推进”。抓住国家启动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机遇,加大省级专项资金支持,推动公办资源向农村聚集“兜底线”,引导社会办学向城镇发展,提供个性化服务。加快实现“一村一幼、一乡一公办、一县一示范”的目标,重点推进“一村一幼”,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通过充分利用中小学闲置校舍、村级活动场所等公共设施,通过新建、改扩建、迁建,确保每个行政村在村委会所在地办好一所村级幼儿园,将有条件的村小附设学前班改建为村级幼儿园,大幅增加农村学前教育资源。统筹城镇幼儿园布局,采取公民办并举的方式,扩大资源总量,缓解城市学前教育“入园难”“入园贵”问题。稳步提高保教质量,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深入实施《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提升幼教师资水平,加强省级指南实验区、实验园建设,加强对薄弱幼儿园的帮扶和指导。

高度重视普通高中教育,切实推进规模扩容和质量提升“双落实”。要统筹编制普通高中建设和发展规划,新建普通高中原则上安排在县级及以上城市。继续实施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和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工程,加快推进县一中标准化建设,新建、改扩建和置换一批公办普通高中,支持民办普通高中发展,不断扩大普通高中教育规模,方便学生在当地入学,逐步消除大班额现象。因地制宜办好现有乡村高中。加强设施设备配套,通过内培外引,扩大优质高中资源。继续开展普通高中办学水平和教学综合评价工作,规范普通高中学校办学和招生行为。要提前谋划好高考综合改革工作,指导普通高中学校科学应对“新高考”。

(三)以共享成果为目标,进一步扩大教育公平覆盖面

一是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合理规划城乡学校布局,完善经费保障机制,统筹城乡教育资源配置,健全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完善配套措施,逐步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强化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确保年内46个县通过国家评估认定,推动已通过国家认定和实地检查的52个县率先向优质均衡和内涵均衡升级。

二是全面提升特殊教育发展水平。出台特殊教育第二期三年提升计划实施方案。推进人口超过30万尚未建立特教学校的县加快特教学校的建设。加快特教资源中心和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建设。全面开展“一人一案”工作,扎实推进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大力发展特殊学前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健全和完善以特教学校为骨干、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送教上门等多种形式为补充的特教组织体系。

三是大力推进民族教育跨越发展。推动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实施意见》各项政策,加强民族教育教研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高校作用服务民族教育发展。完善激励机制,加强学校管理,激发办学活力。提高民族团结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民族团结事业和教育事业深度融合,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科学稳妥推进双语教育工作,支持试点县大力发展学前双语教育,提高少数民族地区语言文字教育水平。

四是切实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益。坚持在精准资助、助困育人上下功夫,不断完善学生资助体系,提高资助标准和覆盖面,特别是要做好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工作,完善对建档立卡低保家庭学生、孤儿或残疾学生、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特别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做到应补则补、应帮尽帮。加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政策衔接,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和在当地参加高考政策,依法保障随迁子女的受教育权益。完善留守儿童教育关爱体系,加强留守和在校期间的关心、照顾和救助,用心呵护每一位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五是坚决打赢教育精准扶贫攻坚战。贯彻落实《教育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深入落实《云南省加强教育精准扶贫行动计划》各项任务。继续推进滇西人力资源开发扶贫示范区建设,继续争取教育部直属单位和部属高校支持,推动更多的扶贫项目落地,办好滇西领导干部扶贫开发专题培训班。充分发挥教育系统优势,认真做好“挂包帮”“转走访”相关工作。积极争取9个“直过民族”地区和政策尚未惠及的其余22个边境县实施14年免费教育。实施“直过民族”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攻坚工程。强化精准服务,切实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等困难群体就业帮扶工作,继续落实好求职创业补贴政策。

(四)以服务发展为导向,着力调整优化教育结构

一是启动“双一流”建设,提高高等教育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鼓励高校以争创一流为目标,主动向国际国内一流水平看齐,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建设,打造一流大学、一流学科。要明确学科建设在“双一流”建设中是基础,是核心,是重中之重。推动本科高校转型发展,着重培育一批转型示范高校。统筹推进高校布局调整和新建扩建,引导高校准确定位、分类发展。优化调整学科结构,促进学科交叉和深度融合,支持高校多样化培育各类急需人才。完善高校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布局,培育高校国家及省部级项目、平台和基地。提升高校成果转化能力,促进“产学研”融合。

二是加快教育国际化,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区域教育辐射中心。深入落实云南省《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实施意见》,着力加强与南亚东南亚国家的教育交流与合作,打造“留学云南”品牌,持续扩大来滇留学生规模。提升中外合作办学质量,扩大中外合作办学规模,稳步推进境外办学。加强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鼓励各高校引进国外优质的教育及人才资源,促进我省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规范普通高中国际化办学。

三是发展继续教育,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积极推进开放大学和学分银行建设,构建继续教育资源平台,加快高校继续教育转型发展。职成教育要走出去主动与人社部门合作,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民职成教育培训网络,扩大农村职成教育培训覆盖面,支持职业学校参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民工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每年完成500万人次培训任务。鼓励学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组织开展继续教育,发展老年教育、社区教育,形成校内校外相互补充,学校教育、家庭教育与社区教育有机结合的良好氛围。

(五)以增强获得感为标准,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一是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要稳妥推进。落实好《云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时启动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制定工作。推进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评价方式,推进综合评价录取、高职单招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等考试招生方式改革。积极推进录取批次合并改革等试点,推动我省高考工作不断改进和完善,促进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积极配合“一省一市”做好新高考改革录取工作,确保公平,确保稳定。

二是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要深化落实。加强与国家部委和省级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深入开展针对性调研,完善教育改革顶层设计。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和综合调研,推动已出台改革成果细化落实。总结州市、高校经验成果和典型案例,指导和督促州市和高校落实推进教育综合改革。

三是办学体制改革要积极探索。宣传贯彻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推动修订《云南省民办教育条例》。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样化服务,加大对民办教育的鼓励扶持,大力发展民办教育,加强和改进对民办教育的管理,引导民办教育提升质量、办出特色。

四是教育综合治理要不断强化。推进依法治教,完善教育法规规章,实施《云南省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深化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加快核准民办高校章程,指导地方及省属中小学、幼儿园开展章程建设,开展对已经制定章程学校执行情况调研检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深化放管服改革,改进教育管理方式,探索运用清单管理制度,理顺政府、学校和社会的关系。探索以学校“自我评估”和教育行政部门“随机抽评”相结合的复合性评估体系。

(六)以夯实基础为重点,强化提升教育发展保障水平

一是夯实学校办学基础。把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融入城镇化发展大局中,超前谋划,提前部署,特别是在城区土地规划中,更加注重预留教育用地。继续实施好“全面改薄”,完成好年度任务。进一步推进学校食堂供餐,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综合运用PPP、金融贷款等模式,多渠道引入建设资金,激发高校活力,盘活现有资产,促使高校有效化解债务。

二是夯实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基础。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引领“互联网+教育”行动,编制《云南省教育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加快云南教育专网建设,普及多媒体班级教学,整合开发教育大数据。提高运用教育信息化的能力,开展教育信息化应用研究,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应用示范区域和示范学校建设。加强教育信息化管理标准和规范建设,建立教育信息化考评和督导评估办法。抓好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

三是夯实经费保障机制基础。督促各地不断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依法保证“三个增长”。落实完善普通高中、中职学校等生均拨款保障制度,确保义务教育阶段特教学生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达到6 000元。建立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从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会同财政部门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和学生资助政策。

四是夯实教育督导评估基础。加强督导机构和队伍建设,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积极推进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督促各级政府认真履行教育职责。以现代教育示范学校督导评估为抓手,健全中等及以下学校的督导评估制度。进一步做好中小W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认真做好教育年度重点工作专项督导。

五是夯实校园安全基础。组织开展好省级平安校园创建考评,加强高校安全稳定防控体系建设。落实好《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技术规程》。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强化校车日常监管。全面实施校园安全试点工作,强化校园周边综合治理。研究制定《加强学生欺凌和暴力治理工作方案》,完善校园欺凌事件信息月报和媒体报道情况核报制度。

(七)以责任落实为抓手,大力推进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

一是强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带头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自觉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严格执行《》和《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体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小落细落实。牢记“四个合格”要求,把它作为干部考核和选人用人的重要依据。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和“一岗双责”,支持纪检部门开展工作。驰而不息抓作风建设,深入推进省委巡视高校的整改落实工作,切实解决好高校基层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虚化、淡化和党内监督“慵懒散”的问题。

二是强力推进学校党建工作。落实好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强化院(系)级党的领导,加强高校党务干部队伍建设,重视“双带头人”培养选拔。做好高校理论武装和舆论引导工作,加强省级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推进高校统战工作再上新水平。切实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建设,召开全省中小学党建工作推进会,推动出台《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

第8篇

一、关于学前教育

2011年以来,我县以实施两期“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以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为重点,引导扶持民办幼儿园普惠性发展,深入开展规范办园科学保教,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今年,在总结前两期“学前三年行动计划”经验的基础上,又认真制定了第三期行动计划。特别是9月29日全省加快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以后,我县立足“强基础、补短板、建机制、立保障”,深入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努力构建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体系,让每一个适龄儿童都能接受良好学前教育、共享人生同步起跑的机会。

1、基本情况

全县学前现有教育机构51个(其中公办园9个、附属园5个、有证园13个、看护点24个)。全县在园幼儿6395人(公办1988人,附属园212人,有证园2761人,看护点1434人),幼儿园专任教师365人(公办116人,其中在编72人;附属园14人,有证园144人,看护点91人)。全县已全部取缔C类看护点,A类、B类看护点还有24个,较2010年减少看护点38个。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9%,较2010年增加7.2个百分点,学前一年入园率达到97%,提前完成了《安徽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设定的目标,学前教育发展迈上新的台阶。

2、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增加专任教师配置。近年来,通过公开招聘、内部调配、中小学富余教师转岗、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逐步补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不断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逐年在其他学校中调剂编制数用于幼儿园教师招聘,目前,全县在编公办教师72人,较2010年增加49人,公办幼儿园自聘教师44人,自聘专任教师均取得了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民办有证园不断提高保教师资队伍质量,专任教师中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90人,看护点专任教师中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54人。二是依法落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通过财政拨款、专项补助等方式,切实解决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偏低问题,逐步实现同工同酬。引导和监督民办幼儿园依法配足配齐教职工并保障其工资待遇。幼儿园教职工依法纳入社保体系。对在农村基层工作的公办幼儿教师,按有关规定实行工资倾斜政策,发放乡村教师补贴。三是建立和完善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培训体系,以需求为导向,以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为引领,推动县级培训和园本培训,不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加大经费投入

2011年以来,投资近3000万元,新建了农村中心园6所,改善了农村幼儿的入园条件。2013年,投资近500万元建设了帝景国际小区幼儿园,2016年投资1000万元新建青阳县南部新区幼儿园,公办园的建设为家长提供了优质的学前教育资源,满足了学前教育的需求,入园难的问题基本解决。

4、普惠发展情况

自2012年以来,我县加大财政投入,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力度,鼓励民办幼儿园向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县政府出台了《青阳县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暂行办法》,县教育局配套出台了《青阳县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办法》、《青阳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办法》。每年按照《安徽省民办幼儿园评估指标体系(试行)》的要求,对全县民办普惠性幼儿园进行严格评审和量化赋分,对评估认定合格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放奖补资金,引导激励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健全幼儿资助制度,按照中央奖补、省市统筹、以县为主实施的渠道,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资助力度,确保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优先获得资助。对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实行同等待遇。每年发放资助资金和奖补资金30余万元,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5、质量提升情况

一是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规范各类幼儿园命名、办班、招生行为,严格控制班额,禁止使用幼儿教材,禁止幼儿园提前教授小学内容,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禁止小学举行任何形式的入学测试,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积极推动小学和幼儿园的衔接。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公办幼儿园按照政府确定的收费标准收费;未享受政府补贴的民办幼儿园,由举办者自行确定收费标准,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并公示后执行。二是充分发挥省一类园的示范辐射作用,通过保教活动开放周、送教下乡,实施城区幼儿园与乡镇园结对帮扶活动等形式,传输学前教育新理念,纠正小学化倾向,实施科学保教,促进了农村公民办园进一步提高保教水平。三是建立公办教师到民办园支教或担任挂职业务副园长制度;建立公办园与民办园对口帮扶、共同发展机制,促进公办民办幼儿园协调发展。四是通过教研活动不断提升幼儿教师专业素质。广泛开展幼儿一日常规教学研讨、户外活动组织、五大领域的优质课评比、幼儿游戏评比等活动的开展,推进全县公民办幼儿园保教质量的提升。通过幼教课题研究引领教师专业化发展。

6、学前教育学籍数据采集进展情况。

2017年5月9日省厅召开会议,专题部署了学前教育学籍系统数据采集工作,我县会后立即部署了这项工作,全县幼儿学籍数据全部按省厅要求按时上报。本学期,《安徽省学前学籍管理系统》才投入使用,许多功能正在开发建设和完善中,因此,我县还没有召开专题的全县幼儿学籍信息采集培训会议,但是,学期初已在公民办幼儿园工作交流群中作了工作部署。目前,全县各公办园和民办有证园、部分看护点均在系统中进行了幼儿学籍业务的相关操作,了解和熟悉数据采集和变动业务办流程。少量看护点因师资紧张,缺少计算机操作人员,此项工作没开展。因各地幼儿学籍变动业务的要求不统一,一些转入转出的学籍变动,特别是跨县的变动业务正在办理中。目前,我县学前学籍系统中幼儿学籍数为5537人。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培训和指导,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学前教育学籍数据采集任务。

7、问题与建议

总体上看,我县学前教育仍是全县基础教育体系中较薄弱的环节,尤其是公办园资源总量不足,民办普惠园基础设施薄弱,公办幼儿园教师数量短缺、没有幼儿教师编制、民办园教师工资待遇偏低,幼儿看护点作坊式经营,保教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普遍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全县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最为突出的问题是幼儿园没有自己教师编制,新聘幼儿教师编制都是在其他学校的富余编制中调剂出来的,建议单独设立学前教育教师编制,从根据上解决约束公办幼儿园发展的师资问题。

二、关于义务教育

青阳县义务教育阶段现有初中15所(含民办学校4所),小学50所(其中完小20所,民办学校附设小学部4所,教学点26个),初中在校生8446人、小学在校生14550人。

1、近几年来,我县坚持把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作为义务教育的重中之中,早在2006年,县政府就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决定》,从经费投入、师资队伍建设、关注弱势群体、推进教育信息化等几个方面对全县城乡义务教育的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15年,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以92分的成绩通过国家认定,今年9月,又以高标准通过国家复检。尤其是近两年来,我们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国家认定组提出的问题,加大落实整改力度。一是加大农村学校运动场建设和专业师资队伍的配备力度,两年来,改建了丁桥小学和木镇小学运动场,招聘了200名教师充实农村师资队伍。二是新建了青阳三小和青阳四中,增加城区学额数,义务教育起始年级班额基本达标,缓解了城区大班额现象。

2、义务教育招生情况。县教育局每年都出台了义务教育招生文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试就近入学。特别是今年秋季学期,为适应城镇化发展需求,我县适时调整了城区学校义务教育责任区,切实保证了新四中顺利搬迁、新三小按时开学,保障了学生就近入学,城区教育布局也进一步优化。实行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就学政策,同城同待遇,同等享受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和各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农民工随迁子女就近入学并在当地升学考试,真正做到就学、升学零障碍。有力促进教育公平,切实缩小群体差距。

3、留守儿童关爱工程建设和发展情况。我县小学阶段现有留守儿童4735人,初中阶段现有留守儿童3384人。教育部门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教育资助政策,确保农村留守儿童不因贫失学;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帮助儿童增强防范不法侵害的意识、掌握预防意外伤害的安全常识;支持和指导中小学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加强教职工的专题培训,提高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员关爱照料农村留守儿童的能力。加强教育关爱,帮助农村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加强与外出务工父母的情感联系和亲情交流。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定期联系制度和结对帮扶制度,对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实施全程管理,推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引导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4.中小学学籍管理情况。

我县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做好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规范学籍操作流程。学籍系统中没有设立虚拟班级,即时处理异常学籍信息。过去因政策超生、家长不到派出所办理户籍等造成的无身份证号码的学生学籍,学校均及时督促家长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并在系统中补充完善,目前学籍系统中仅有4例无身份证号学生尚未处理,这4例均因家庭关系复杂导致的黑户口,公安部门没有办理入户手续。我县无辍学和其他离校的学籍,少量取消学籍的情况已经学校核实后及时处理。因录入错误、家长提供的老户口本信息不准、跨省变动学生造成的重复学籍等各类问题学籍,省厅反馈名单后,学校均及时进行核实处理,一年来,处理毕业重复的问题学籍1022例,删除各类重复学籍152例,佐证正常的学籍329例、转出后重复的学籍100例。目前,系统中还有新下发的20多例问题正在处理中。新生学籍数据采集均按程序规范操作,一年级新生信息采集由学校向家长发放新生采集表,初一和高一学生信息由学生填写信息确认表,经家长签字确认并存档。

5.控辍保学情况。

我县无因贫、因厌、因路远而失学的情况。县内无特殊教育学校,适龄残疾儿童主要入学形式为随班就读,少数家长将残疾儿童送到市特教学校就读。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转发《教育部办公厅中残联办公厅关于做好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今年秋季学期,我县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切实做好适龄残疾儿童的入学工作。一是做好残疾儿童入学摸底登记工作。本学期,全县适龄残疾学生数277人,其中在特教学校就读和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254人,送教上门14人,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数9人,残疾儿童入学率96.75%。二是做好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的动员入学和送教上门工作。根据中残联的统计数据,对疑似未入学的残疾儿童逐一电话沟通或上门走访,了解具体未入学的原因。并针对具体情况逐一制定接受教育的方案。对于重度或正在接受治疗、确实不方便入学的残疾儿童,相关学校认真做好家访和送教上门工作,定期上门了解儿童的健康和学习状况。学校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逐一建立档案和学籍,纳入学籍管理,确保每一个有就学意愿的残疾儿童都有学上、能上学,保障他们接受教育的权利。

三、关于高中教育

2015年,我县投资近2亿元新建了青阳中学,同时依据县域人口状况,合并了两所农村普通高中(九华中学、木镇中学),成立了青阳县第一中学,并将之迁往城区。目前,我县有普通高中2所:青阳中学(省示范高中)和青阳一中(市示范高中),另有两所民办学校附设高中部(育英学校和青华公学)。加之城区一所职业高中,我县高中阶段学校布局趋于合理,能够满足未来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需求。

近两年来,我县着重加大对青阳一中的硬件设施投入,投入信息化建设资金300万元,投入运动场建设资金800万元,今年将启动宿舍楼建设项目,投入资金900万元,同时县政府决定每年对青阳一中实施定补150万元,力争在近几年内使其跨入省示范行列,实现县域内普通高中的均衡发展。

针对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和下一步的高考改革,我们一方面加大两所高中的教育教学设施建设,尤其是一中的相关设施建设,县政府建立了教师逐年补充的机制。另一方面,我们积极选派校长教导主任等人员赴外地挂职学习,积累经验。第三,积极探索基于课程改革的教学评价机制,以积极应对高考改革的需要。

四、关于规范办学行为

近年来,我县不断加大督查力度,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行为。2016年,印发了《关于开展治理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每个学期初,我局都要分别召开校长会和教导主任会议,强调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相关政策和纪律。同时坚持常抓不懈,在双休日和节假日对在职教师课外办班、补课收费行为采取随机检查的方式,加大明察暗访力度。有偿家教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后,校外辅导班、周末补课班等教师违规补课现象根本好转,群众满意度较高。今年秋季开学前,我局与校长签订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责任书,学校与教师签订承诺书,有效杜绝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行为。2017年,因从事有偿家教被立案查处并给予政纪处分2人。

各学校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执行各级招生政策。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不收择校费,没有择校生。高中学校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超计划、超班额招生,普通高中不招收最低录取分数线下的考生。公办学校不跨省辖市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招生纳入县教育局统一管理,依据民办学校办学规模合理制定招生计划,实行与当地公办学校同等管理。

第9篇

2011年某县教育局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总结

2011年,县教育局根据县“六五”普法工作的统一安排,以青少年学生、教师、机关干部为重点普法对象,整合法制宣传教育资源,认真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广大干部、师生的法律素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教工作,有力地推动了教育法制化建设进程,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普法工作长效机制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教育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普法工作,凡人员变化,及时调整补充。各学校也都成立了相应领导机构,落实了人员,明确了职责,构建了“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良好机制。二是制定工作方案。教育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2011年教育系统依法治教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安排意见》,并在年初教育工作会议上对普法工作进行具体安排,把普法工作纳入学校目标责任书实行综合考核。全县教育系统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做到了长远有规划,年度有计划,阶段有重点,年底有考核。

二、强化措施,创新形式,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一)积极构建普法教育平台。教育局和各学校都安排专项资金作为普法专项经费,征订《西部法制报》、《陕西政法天地》等报刊杂志拓展干部教师学习渠道。各学校还通过购买vcd(dvd)光碟,征订法制报刊、杂志和青少年法制教育读本供师生借阅。今年年初,根据县上统一安排,县教育局在城区樱花大道组建“法制长廊”9面,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全民健身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市民营造良好的学法氛围;教育局通过《西乡教育网》开办普法专栏,及时宣传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校普法工作取得的成效,为干部教师及广大学生提供丰富的法制教育资源。

(三)大力营造学生健康成长的社会氛围。各学校与公安局(派出所)建立了联系制度,定期召开校园及校园周边治安工作形势分析会,及时帮助学校解决问题;在县委政法委的安排部署下,教育局组织各中小学开展普法征文活动,动员师生积极参与平安西乡建设,共收集征文3000余篇;教育局与县司法局、县老科协、县法律援助中心联系,开展“知心律师进校园”活动,配合司法局开展“法制百场报告会”活动,共举办法制专题讲座100余场次。提高了师生的法律素质。

(四)多渠道开展法制教育宣传。一是各学校按规定开设了法制教育课,做到“计划、课时、教材、教师、教案、考核”六落实。充分发挥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在法制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并在相关学科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二是把每年3月份确定为全县中小学法制教育宣传月,每年12月份的第二周为全县中小学“法制宣传教育周”。各中小学通过板报、宣传栏、校园广播等进行法制宣传,采用演讲比赛、征文比赛、校班队会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三是突出三、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积极构建“法治教育”环境

(二)扎实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治理。自3月份以来,针对校园安全面临的新形势,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校园安全专题会议精神,迅速行动,全面排查,督促指导学校加强安全“三防”建设。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委政法委的领导部署下,教育局认真协调综治、公安、工商、卫生、文体、司法、城建等部门和各乡镇扎实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系列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清查了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网吧、游戏厅、台球室等经营性场所,校园周边的饮食摊点,整治交通秩序,依法打击校园周边的黑恶势力,排查了校外可能伤及师生的“武疯子”等有暴力倾向和对社会不满的人员,落实了掌控责任。通过集中整治,学校周边不良社会现象得到根治,学校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师生安全感普遍得到提升。今年以来,县教育局获陕西省规范教育收费示

范县、全省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暨“创佳评差”工作最佳单位,汉中市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但成绩只属于过去,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按照省市县普法办的安排部署,不断创新普法教育形式,深入持久地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努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能力和水平,为“六五”普法的顺利实施赢得良好工作开局。

第10篇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构建和谐*”的总体目标,以巩固和提高从学前三年教育到高中段教育的15年基础教育,扎实实施高标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积极发展幼儿教育,优质发展高中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进一步深化招生制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使中小学招生工作更好地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

二、事业发展计划

(一)幼儿教育: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0.4%,预计*学年在园幼儿9000名左右。

(二)小学:招收一年级新生3380名左右,预计*学年在校小学生22740名左右。

(三)初中:*学年小学毕业生4641名,*学年全县计划招生93个班(各学区小学毕业生数、各初中学校招生数见附件1),确保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就读的比例在100%,预计*学年在校初中学生14570名左右。

(四)普通高中:*学年初中毕业生4857名,*学年计划招生52个班、学生2393名(各校具体招生数、班级数见附件2),预计*学年在校普通高中学生7470名左右。

(五)中等职业学校:*学年计划招生51个班、学生2530名(各校具体招生数、专业设置见附件3)。

三、招生工作意见

(一)幼儿园招生:幼儿园招生年龄满三周岁(20*年9月1日前出生的幼儿),基本满足社会对学前三年教育的需求。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幼儿园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县20*—20*年幼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实施意见》的精神。全面规划幼儿园布局,整合幼儿教育资源配备;重视幼儿园教师师资培训、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工作;培训园长、教师,建立教师资格审定制度,逐步做到园长、教师持证上岗,提高合格学历。继续抓好示范园的辐射作用,加快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规范农村幼儿园教育教学常规;保证农村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坚持“安全、够用、适用”原则;建立健全幼儿教育督导制度,依法治教,严格管理;健全幼儿园等级评估,积极探索0—3岁幼儿教育。

(二)坚持依法治教,认真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的招生工作。

1、各乡镇(街道)政府必须采取有力措施,保证适龄儿童、少年依法入学。凡年满六周岁(20*年9月1日前出生),具有学习能力的学龄儿童必须全部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凡小学毕业的学龄少年,必须免试就近全部升入初中就读;对三类(盲、聋哑、弱智)残疾儿童、少年必须做好随班跟读工作,任何学校不得拒收,同时鼓励家长送子女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丧失学习能力(指患有精神病、瘫痪等)或患有传染疾病的儿童、少年需要免予入学或暂缓入学的,必须由家长或其监护人提出申请,报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政府审批,并报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对上年度延缓入学对象确需要继续延缓入学的,必须重新办理申请、审批、备案等有关手续。

2、坚持就近入学和有利于布局调整的原则。适龄儿童应在其户口所在地学校或乡镇中心小学就读,学校应招收所在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入学。学龄儿童不足的学校,应设法进行布局调整,并入临近学校就读,若调整暂时有困难的,应设置复式班或隔年招生,以提高办学效益。采取隔年招生的学校,若学区内六周岁儿童未招生入学的,必须把儿童名册、人数书面报告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批备案。民办阳光小学坚持“面向全县、城区为主,自愿报名、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自主招生,严格控制班额和学额(详见阳关小学一年级招生简章)。

初中招生取消入学考试,按划片就近入学的原则招生。农村实行按乡镇(街道)招生或按县教育局划定的学校入学;城区公办初中只招收城区户籍和在*城区经商办厂业主子女的小学毕业生;*华茂外国语学校应承担城区的部分初中义务教育任务,采取“自愿报名、电脑摇号派位”的方式招收初一新生(详见*华茂外国语学校初一招生办法)。

3、严格控制城区公办初中、小学的班级学额,不得超出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的班级学额。除符合转学条件并经县教育局审核的学生外,城区初中、小学不得任意接受转学生。

(三)进一步深化高中段招生制度的改革,努力提高高中段教育水平。

初中教育要坚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每个学生的健康成长,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和特长培养,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学生今后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高中段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以科学的管理促进学校教育质量的提高;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以积极向上的文化塑造良好的学校形象;进一步加强学校办学特色建设,增强学校的吸引力。要加大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改革力度,积极探索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继续开展重点中学提前招生、招收保送生(特长生)和将部分招生指标分配到各初中的改革试验(具体由*中学自主招生)。要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扶持力度,促进职业教育和普高教育协调发展。要加大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段的考核力度。把初升高比例、高分段学生升入本县高中学校情况列入办学水平督导评估、初中校长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加大权重。

(四)加强招生管理,严肃招生纪律。

招生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协调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做好工作;相关职能科室和有关学校一定要贯彻执行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严肃纪律,加强招生管理,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

1、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确保完成县政府批转的年度招生计划。县外计划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无招生计划不得招生。

第11篇

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着力促进教育机会公平。积极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师资、教学仪器设备、图书、体育场地达到国家基本标准,有效缓解城镇学校大班额问题,县(市)域内初步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学前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等薄弱环节显著加强;教育资助制度全面覆盖各级各类学校的困难群体。

(一)加快发展学前教育。

落实各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责任。推进《学前教育法》起草工作。明确地方政府作为发展学前教育责任主体。省级政府制订本区域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完善发展学前教育政策,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学前教育的经费保障制度。以县(区)为单位编制并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合理规划学前教育机构布局和建设,并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规划。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和东部困难地区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加强对学前教育机构、早期教育指导机构的监管和教育教学的指导。

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通过改造中小学闲置校舍和新建幼儿园相结合,重点加强乡镇和人口较集中的村幼儿园建设,边远山区和人口分散地区积极发展半日制、计时制、周末班、季节班、巡回指导、送教上门等多种形式的学前教育。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政策,完善建设、移交、管理机制。城镇新区、开发区和大规模旧城改造时,同步建设好配套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园提供普惠。中央财政安排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支持普惠性、低收费民办幼儿园。探索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实行分类管理。扶持和资助企事业单位办园、街道办园和农村集体办园。

多种途径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各地根据国家要求合理确定生师比,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逐步配齐幼儿园教职工。实施幼儿教师、园长资格标准和准入(任)制度。切实落实幼儿园教职工的工资待遇、职务(职称)评聘、社会保险、专业发展等方面的政策。将中西部地区农村幼儿教师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3年内对1万名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进行国家培训。各地五年内对幼儿园园长和教师进行一轮全员专业培训。

提高学前教育保教质量。修订《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质量评估指南》,《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规范幼儿园保教工作,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坚决纠正和防止“小学化”,促进儿童健康快乐成长。加强学前教育科学研究,推动学前教育和家庭教育相结合,依托幼儿园,利用多种渠道,积极开展公益性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服务。

专栏15 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加快学前教育发展改革试点

明确政府职责,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探索政府举办和鼓励社会力量办园的措施和制度,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改革农村学前教育投入和管理体制,探索贫困地区发展学前教育途径,改进民族地区学前双语教育模式。加强幼儿教师培养培训。

专栏16 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

支持中西部农村地区和东部困难地区新建和改扩建乡镇中心幼儿园以及村幼儿园,配备教育教学和卫生保健设备设施。办好中等幼儿师范学校、高等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建设一批幼儿师范专科学校,提高幼儿师资培养能力。

(二)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制订各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实施规划。重点支持革命老区、边境地区、民族地区、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和留守儿童较多地区的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着力解决县镇学校大班额,农村学校多人一铺和校外住宿以及留守儿童较多地区寄宿设施不足等问题。加强学校体育卫生设施、食堂、厕所等配套设施建设,提高学校教学仪器、图书、实验条件达标率。通过学区化管理、集团化办学、结对帮扶等模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

均衡合理配置教师资源。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义务教育阶段校长和教师,建立合理的校长、教师流动和交流制度,完善鼓励优秀教师和校长到薄弱学校工作的政策措施。新增优秀师资向农村边远贫困地区和薄弱学校倾斜。

建立县(市)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价机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签订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等形式,推动各地明确县(市)域内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制订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学校标准化建设的监测和评价体系,开展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专项督导检查,对基本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县(市)予以表彰。国家和省级政府定期各地县(市)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报告和督导报告。

专栏17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多种途径解决择校问题改革试点

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探索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的有效途径。创新体制机制,实施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际交流制度,实行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办法,多种途径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完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体制机制,探索非本地户籍常住人口随迁子女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保障制度。完善寄宿制学校管理体制与机制,探索民族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模式。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考核和评估制度。

专栏18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

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保障水平。继续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中西部七度及以上地震高烈度且人口稠密地区校舍安全建设。继续实施中西部地区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重点支持革命老区、边境县、国贫县、民族自治县、留守儿童较多的县和县镇学校大班额问题突出的中西部县。

(三)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

落实政府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责任。推动各级政府把办好中等职业教育作为促进就业、改善民生、保障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基础,将主要面向未成年人的中等职业教育作为基础性普惠性教育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教育服务范围。逐步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公共财政保障制度,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完善国家助学制度。

探索中等职业教育公益性的多种实现形式。创新中等职业教育办学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政府通过专项经费、补贴和购买服务等财政政策支持中等职业教育发展。鼓励各地统筹利用财政资金和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推动校企合作。探索政府、行业、企业、社会团体等通过合作、参股、租赁、托管等多种形式实行联合办学。

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布局规划。以地市州或主体功能区为单位,按照本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和公共服务需求,整合各类中等职业教育资源,优化布局,形成分工合理、特色明显、规模适当、竞争有序的职业教育网络。制订并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加快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优质特色学校建设,加强特色优势专业平台和实训基地建设,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生活设施。

(四)提高特殊教育的保障水平。

扩大残疾人受教育机会。推动残疾人教育条例的修订工作。继续推进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完善配套设施。推动各地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建筑的无障碍设施改造,积极创造条件接受残疾人入学,扩大随班就读和普通学校特教班规模,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九年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发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扩大“医教结合”试点。积极开展针对自闭症儿童的早期干预教育。开展多种形式残疾人职业教育,使残疾学生最终都能掌握一项生存技能。推动出台和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接收残疾人就学的鼓励政策,保障残疾人平等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

提升特殊教育质量。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逐步提高特殊教育教师待遇,并在职务(职称)评聘、优秀教师表彰奖励等方面予以倾斜。制订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编制标准。推动各地制订明显高于普通教育的特殊教育公用经费标准。完善盲文、手语规范标准。完善盲文、聋哑、培智教科书政府采购和扶持政策。加强对特殊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的指导和督导检查,推动特殊教育学校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专栏19 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

继续实施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基本实现中西部市(地)和30万人口以上、残疾儿童较多的县(市),有1所独立设置的特殊教育学校。积极支持特殊教育师资培养基地、承担特殊教育任务的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和自闭症儿童特殊教育学校的建设。为现有特殊教育学校添置必要的教学、生活和康复训练设施,使之达到国家规定的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

(五)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

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受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权利。健全输入地政府负责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公共财政保障机制,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需求纳入各地教育发展规划。加快建立覆盖本地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义务教育信息服务与监管网络。鼓励各地采取发放培训券等灵活多样的形式,使新生代农民工都能在当地免费接受基本的职业教育与培训。推动各地制订非户籍常住人口在流入地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省内流动人口就地参加高考升学以及省外常住非户籍人口在居住地参加高考升学的办法。

重视解决留守儿童教育问题。加快中西部留守儿童大县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配齐配好生活和心理教师及必要的管理人员,研究解决寄宿制学校建成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保障留守儿童入学和健康成长。

(六)完善学生资助政策。

扩大资助覆盖面、加大资助力度。建立奖助学金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中西部地区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各地结合实际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入园给予资助,中央财政根据各地工作情况给予奖补。落实和完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完善研究生国家助学制度。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补生活费制度。国家资助符合条件的退伍、转业军人免费接收职业教育。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提高资助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

完善高等学校助学贷款制度。探索由财政出资或由国家资助管理机构向中央银行统借统还,国家和省级资助管理机构直接面向学生发放和回收助学贷款的办法。大力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完善国家代偿机制,逐步扩大代偿范围。

提高农村家庭经济困难中小学生营养水平。建立中小学生营养监测机制,鼓励各地采取多种形式实施农村中小学生营养餐计划,中央财政予以奖励和支持。

七、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为全体学生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将文化知识学习和思想品德修养、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创新思维和社会实践紧密结合,到2015年基本建立科学的质量评价体系和有效的质量保障体系,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显著增强。

(一)建立教育质量评价体系。

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坚持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全社会宣传和推广素质教育的理念,形成尊重教育规律的环境和氛围。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把学生身心健康摆在首要位置。

形成科学的教育质量评价办法。开发体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反映不同层次和不同类型人才培养要求的评价指标。强化学校质量主体意识,加强自我评价,完善质量内控机制,推动学校教学基本数据信息库建设。中、高等学校要充分发挥教师、学生在教育质量评估中的重要作用。探索学校评估、专业评估、国际评估等多种形式结合的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办法。

加强质量评估机构和队伍建设。依托高等学校和教育科研机构,分门别类建设一批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评估专门机构。鼓励社会中介组织对教育教学质量进行评估。加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人员的培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评估队伍素质。

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建立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和公告制度,加大对违反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行为的惩处力度。建立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标准的责任制度。建立各种教辅材料和课外补习班的管理制度,鼓励家长、社区和新闻媒体进行监督。到2015年,基本实现中小学生全面减负的目标。

专栏20 国家教育质量标准体系

研究制定适应不同类型教育特点和规律、体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要求、可衡量、有针对性的教育质量标准体系。包括学前教育质量标准,义务教育质量标准,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标准,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标准,高等职业教育质量标准,本科教育质量标准,研究生教育质量标准;普通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学科专业质量标准;成人和网络本专科高等教育质量标准;语言文字教育质量标准;科研质量评价标准;教育质量评价标准等。

“十二五”期间,重点完成义务教育质量标准、学前教育质量标准和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标准,以及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主要学科门类质量标准的研制工作。

专栏21 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改革试点

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改进考试评价制度,探索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途径和方法。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和教学方法改革。整体规划大中小学德育课程,推进中小学德育内容、方法和机制创新,建设民族团结教育课程体系,探索建立“阳光体育运动”的长效机制。开展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试验,建立创新人才培养基地,探索西部欠发达地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措施和办法。研究制订义务教育质量督导评价办法,改革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办法,建立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机制,探索地方政府履行推进素质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

(二)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

构建大中小幼有效衔接的德育体系。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身心特点,规划德育目标、内容和课程体系,修订中小幼德育规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核心,把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和基本素质教育贯穿始终并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充分发挥德育课程、学科教学、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建设的协同作用。加强形势政策教育、民族团结教育、革命传统教育、改革开放教育、国防爱军教育,广泛开展民族精神教育、时代精神教育;注重培育学生热爱劳动、尊重实践、崇尚科学、追求真理的思想观念。办好家长学校,探索学校、家庭和社会协同育人的机制,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创新学校德育方式方法。坚持教书育人、环境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开展德育内容、方式、方法以及课程、教材、评估监测指标体系的系统研究。实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工程,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加强班主任、辅导员和党团干部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完善大学生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长效机制。

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建设优良的教风、学风、校风。加强学生党团组织、少先队和学生会建设,积极发展学生社团和兴趣小组。开展丰富多彩的具有时代特色的校园文化活动。优化、美化、绿化校园环境。引导高校凝练和培育大学精神。在高等学校加强崇尚诚信、科学、创新、贡献的学术文化建设,在职业院校推动现代工业文明进校园、企业文化进课堂。

(三)落实教学改革重大举措。

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总结和推广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成果,完善基础教育课程教材体系。深化语文、数学和科学课程改革,精选对学生终身发展有重要价值的课程内容,强化课程教材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学生经验的联系。实行基础教育课程专家咨询制度和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的制度,完善基础教育课程教材管理制度。鼓励普通高中开设丰富多彩的选修课程。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特别是听说读写训练。探索普通高中分层教学、走班制、学分制等教学管理制度改革。

加快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实施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行动计划。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更新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加强专业课程、教材体系建设,变革教学内容、方法、过程和技术手段。制定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标准,推动课堂教学、实践教学的改革。推动建设技能教室、标准化厂房、开放式实习基地和虚拟仿真实训系统。办好全国和地方、行业、学校各个层次的职业技能大赛,并把职业技能大赛成绩作为高一级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切实提高高等学校教学水平。牢固确立人才培养在高等学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实施“本科教学工程”,加大教学投入。切实落实教授为低年级学生授课和优秀教师为本科一年级上课的制度。加强图书馆、实验室、实践教学基地、工程实训中心、计算中心和课程教材等基本建设。加强社会实践、毕业设计、岗位实习和学生参与科学研究等关键环节。启动实施“十二五”教材修编规划。出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意见,按照新的目标和标准,改进方式方法,实施新一轮高等学校教学评估。

切实加强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推动各级各类学校配齐音体美教师,配足器材设备,开好国家规定的音体美课程。广泛深入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组织好全国大中小学生运动会、艺术展演活动和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组织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使中小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至少学会两项体育技能和一项艺术特长。加强学生用眼卫生教育,改善教室采光条件,落实教室照明标准,完善中小学生近视防控责任制度,有效降低学生近视率。多种形式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健全学校公共卫生工作网络,加强校医和保健医师队伍建设,提高学校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加大学校饮用水、食堂、厕所等生活与卫生设施改造力度,加强食品安全与传染病防控工作。进一步完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

专栏22 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行动计划(2010~2012年)

用3年时间实施10大计划,33个子项目。

10大计划是:提升中等职业教育支撑产业建设能力计划。教产合作与校企一体化办学推进计划。中等职业教育资源整合与东西合作推进计划。中等职业教育支撑现代农业及新农村建设能力提升计划。中等职业学校科学管理能力、校长能力建设计划。“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计划。创新中等职业学校专业与课程体系计划。中等职业教育信息化能力提升计划。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宏观政策与制度建设计划。成人职业教育培训推进计划。

专栏23 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高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试点

完善教学质量标准,探索通识教育新模式,建立开放式、立体化的实践教学体系,加强创新创业教育。设立试点学院,开展创新人才培养试验。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改革研究生培养模式,深化专业学位教育改革,探索和完善科研院所与高等学校联合培养研究生的体制机制。探索开放大学建设模式,建立学习成果认证和“学分银行”制度,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探索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

(四)加强创新人才培养。

加强创新意识和能力培养。把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保护学生的好奇心作为教学改革重要标准,努力营造鼓励独立思考、自由探索、勇于创新的良好环境。注重学思结合,知行统一,因材施教,推广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方法。加强动手实践教学,增加学生参加生产劳动、社会实践和创新活动的机会。开展优异学生培养方式试验。

拓宽创新型人才的成长途径。按照培养造就新知识的创造者、新技术的发明者、新学科的创建者的要求,深入研究拔尖创新人才的特征和成长规律,有效识别具有创新潜质的学生。开好普通高中各种选修课,研究开发大学先修课程,探索建立高中学生大学先修制度,鼓励有条件的高中阶段学校和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联合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支持部分高等学校探索建立科学基础、实践能力和人文素养融合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推进高水平大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实施卓越工程师、医师、农林和法律等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加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全面创新研究生培养模式,完善以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推动高等学校与科研机构的联合培养,着重提高学术学位研究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行业的结合。推进研究生招生选拔制度改革。健全分类指导、自律为主、多元监控的质量保证监督制度。结合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搭建协同创新平台,加强重点建设,加快政府管理方式改革和培养单位管理制度建设。

(五)完善教育质量保障机制。

加强教育质量保障机构与制度建设。推动建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认证机构,加强与国际高等教育评估及专业认证机构的联系和交流,在工程教育、医学教育等领域按照国际惯例开展专业认证工作。鼓励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参加国际质量管理认证。建立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

加大对提高教育质量各环节的投入。引导各级政府和学校把教育资源配置和学校工作重点集中到强化教学环节、提高教育质量上来。实施教育重大工程项目要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紧密结合。

专栏24 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

支持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和优质特色学校、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支持适应区域经济产业发展要求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实施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培训中、高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设立特聘兼职教师资助岗位。

专栏25 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工程

继续实施“985工程”和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继续实施“211工程”和特色重点学科项目。继续推进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实施中西部高等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中西部地方高等学校加强实验室、图书馆建设。继续实施高等学校高层次创新人才计划和海外人才引进计划,培养造就一批学科领军人才和一大批青年学术骨干。继续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和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逐步化解高等学校债务。

八、促进区域、城乡教育协调发展

服务国家区域发展战略,推动区域城乡教育协调发展。建立分区规划、分类指导的有效机制,到2015年,区域、城乡教育发展差距明显缩小,民族地区教育加快发展,东部地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教育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明显增强,与港澳台教育交流与合作更加紧密。

(一)服务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

提高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进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大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和积极支持东部沿海地区率先发展等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围绕区域发展的重点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科学规划区域教育发展,调整区域教育布局结构、层次结构和人才培养结构。支持各经济区建立教育联动合作平台,更好的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对主体功能区实行差别化的教育政策。在优化开发和重点开发的城市化地区,加快发展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提升为产业经济发展服务与贡献能力。加大对限制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农产品主产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提供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在禁止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探索实行财政全额承担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的机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与劳动力转移培训。在连片特困地区实施教育扶贫工程。

提升高等教育支撑区域发展的能力。推动高等学校全面融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支持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哈长等区域建设高水平大学群,支持成渝、西安、武汉、长沙等地区建设中西部高等教育高地。支持沿海海洋高等学校建设和高等学校涉海专业发展。支持具有重要战略地位的西部边疆高等学校建设。

专栏26 教育扶贫工程

在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所确定的连片特困扶贫攻坚地区实施教育扶贫工程,加快连片特困地区教育事业发展,将新生劳动力和富余劳动力转化为高素质劳动者,有效缓解自然环境承载压力,根本改变贫困落后面貌。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费政策,开展区域、城乡中等职业学校对口招生,加强片区内中等职业学校特色优势专业建设。面向生态保护区实施教育移民,提高连片特困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和扩大覆盖面。鼓励教师在边远艰苦地区长期从教。率先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面向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生源,每年专门安排1万名左右专项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实行定向招生。加大现有国家教育发展项目对贫困地区的倾斜力度。

(二)加快缩小区域教育发展差距。

加大对中西部教育发展支持力度。公共教育资源继续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加大东部发达地区支持中西部地区教育发展的力度,鼓励东部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扩大在中西部地区招生规模。继续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支持中央部委属高等学校和东部地区高等学校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启动实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

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率先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学前教育,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现代化,积极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小班化,基本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加快提升高等学校科技创新与服务能力,在更高层次参与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在完善教育体系,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调整教育结构等方面为全国教育现代化起引领示范作用。将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问题作为衡量教育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准。

(三)推动民族教育加快发展。

优先支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提高义务教育普及巩固水平,2015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0%,少数民族人口青壮年文盲率下降到5%以下。加快民族地区学前教育发展,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55%,双语地区学前两年教育基本覆盖。以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加快民族地区高中阶段教育普及,在教育基础薄弱民族地区改扩建、新建一批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接收初中毕业未升入普通高中就学的学生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支持人口较少民族的教育发展。完善对口支援机制,指导和协调各省市加强对口支援、新疆、青海教育工作。

积极稳妥推进双语教育。在双语地区建立学前教育和中小学教育相衔接,国家课程为主体、地方课程为补充,师资和教学资源配套,教学模式适应学生学习能力的双语教育体系。加强双语幼儿园、义务教育寄宿学校、双语普通高中建设,根据实际推进各民族学生合校和混班教学。开发双语教育教材、课外读物、多媒体等教学资源,开展教学方法研究。建设一批双语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推进民族地区教师教育向培养双语、双师型教师转变。通过增加编制、定向培养、“特岗计划”、对口支援、加强培训等措施加强民族地区双语师资队伍建设,并在绩效工资发放、职务(职称)评聘等方面向双语教师岗位倾斜。建立双语教学质量评价与督导机制,完善与双语教学配套的升学考试、就业等政策措施。

加快民族地区人才培养。根据民族地区特点和实际,推广“9+3”中等职业教育模式,在部分地区实行“二一分段”或“3+1”初中职业教育。联合文化、旅游等部门重点支持一批以保护传承民族文化艺术、民间工艺特别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为特色的职业院校和特色专业。扩大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面向民族地区招生规模,到2015年普通本专科少数民族学生占全国在校生的比例达到8%。进一步完善内地民族班办学和管理体制,办好内地、新疆班,提高民族预科班办学质量。启动实施少数民族高端人才培养计划,继续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积极支持民族地区高等学校和民族院校特色专业建设,培养民族地区留得住、用得上的各类人才。

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在各级各类学校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主题活动,鼓励内地学校与民族学校开展“结对子”、“手拉手”活动。组织修订适合各学段特点的民族团结教育教材。在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课程中,将基本的民族常识和民族政策作为重要内容,因地制宜地将民族文化和民族团结活动纳入地方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中。在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教育,在民族院校和部分民族地区高等学校开设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课程。

专栏27 民族教育发展工程

落实中央要求,继续加大对、新疆及四省藏区教育事业的支持力度。支持民族地区高中阶段教育基础薄弱县改扩建或新建普通高中学校。加大对边境地区学校建设和发展的支持力度。

(四)统筹城乡教育发展。

制订城乡学校布局规划。按照常住人口规划学校布局。统筹考虑人口变化和城镇化趋势,科学推进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加强新兴城市(区)和县镇的学校建设,引导学龄人口有序流动。合理规划农村学校布局,保留和办好必要的村小学和教学点。建立布局调整规划论证、听证制度,中小学校撤销与合并要公开征求意见,严禁强行撤并。

统筹规划城镇建设和学校布局。实行城市开发建设和学校建设同步规划,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学校建设同步规划。鼓励优质教育资源向中小城市和城乡结合部延伸。探索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与高新技术开发区和产业聚集区配套建设,形成城市建设、产业发展、人才培养协调发展的产业生态系统。

探索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机制。逐步统一城乡教育规划、建设标准、经费投入、师资配备和管理体制,探索城乡教育联动发展新模式,逐步实现城乡一体化。

合理规划学校的服务半径和办学规模。综合考虑人口、地理资源、环境、交通、经济等多重因素以及中小学、幼儿园的办学特点布局学校,确定学校服务半径,防止学生因上学距离过远而失学。鼓励采取开通校车等多种形式解决学生就学的交通问题。严格控制新建学校在校生规模,不搞超大规模学校。

(五)加强内地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

进一步提高内地(大陆)与港澳台地区教育交流与合作的实效。鼓励和支持港澳台地区教育机构到内地(大陆)合作办学、科研合作、互派教师授课、共同举办学术会议及建立产学研基地。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内地(大陆)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港澳台地区学生的相关政策和办法,扩大招生规模。积极推动岛内全面承认大陆高等教育学历。

促进海峡两岸、内地与港澳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深化。搭建海峡西岸经济区与台湾、珠三角与港澳的教育交流合作平台,建设教育交流合作基地。支持珠海横琴新区和平潭综合试验区教育发展。鼓励和支持海峡两岸、内地与港澳地区相关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密切相互间的校际交流、学术交流和人员交流。

九、实施教育对外开放战略

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提高我国教育的国际化水平。到2015年,我国教育体系更加开放,国际合作、区域合作、校际合作呈现新的格局,教育的国际、区域影响力和竞争力大幅度增强,初步建成亚洲最大的留学目的地国和有影响的国际教育、培训中心。

(一)开展多层次、宽领域的教育交流与合作。

推动教育双边、多边和区域教育交流合作。扩大政府间学历学位互认,积极推进我国与周边国家以及联合国相关机构、欧盟、上海合作组织、东盟、非盟、阿盟、美洲国家组织等全球性和区域性组织的教育合作。培养、选派高级别专家进入相关国际组织,参与国际教育政策、规则和标准的研究和制订。完善涉外教育监管体系。

积极引进优质教育资源。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交流与合作。重点支持一批示范性中外合作教育机构或项目。积极探索中外合作办学新模式。完善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办学评估、财务监控、信息披露和学生投诉等机制。有计划地引进世界一流的专家学者和学术团队,引进境外优秀教材。研究制订外籍教师聘任和管理办法,支持高等学校聘任外籍教师。

(二)提高我国教育的国际影响力。

实施留学中国计划。到2015年全年来华留学人员达到36万人次,逐步扩大政府来华奖学金规模,重点资助发展中国家优秀学生。

积极参与国际学术交流。支持高等学校积极参与和举办具有国际影响的高水平学术会议,加大资助优秀学者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力度。逐步将中外大学校长论坛办成具有品牌影响力的国际论坛。

积极参与文化走出去工程。支持国际汉语教育。完善孔子学院发展机制,加强国际汉语师资队伍建设,探索建立高等学校毕业生海外志愿者服务机制,推动汉语国际地位提升。组织对外翻译优秀学术成果和文化精品,建立面向外国青年的文化交流机制。向世界宣传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成就和经验。

(三)提高服务国家对外开放能力。

服务对外贸易、对外投资和对外援助。强化对外贸易特别是转变外贸方式急需人才的培养。紧密跟踪我国企业境外投资合作对各类人才的需求,努力实现投资、商品和人才同步“走出去”。加大对我国主要对外援助国急需人才的培养培训,更好地支持受援国经济社会发展。

加强国际问题研究。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订区域和国别研究行动计划,组织高等学校对国家安全和世界各国的政治、经济、文化进行长期跟踪研究。加强高水平国际问题研究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批政治素质高、外语好、业务精、善于对外沟通并开展国际合作的专家学者。加强对非通用语人才和对发展中国家及中小国家研究人才的培养。建立一批区域和国别研究中心,为国家外交战略和参与经济全球化提供咨询服务。

加强边境学校建设。优先支持边境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引进优秀教师,提高办学水平。支持地处边疆、海疆的高等学校充分发挥服务国家外交、促进国际合作交流的作用,扩大招收相邻国家留学生规模,加大对外汉语教学,建立对外学术交流基地。

积极开展教育国际援助。配合国家外交战略,有计划地开展对发展中国家的教育援助,为发展中国家培养培训专门人才。把培养教师、医生、管理人员等受援国急需人才作为重点援助项目。鼓励高水平教育机构海外办学。

专栏28 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工程

支持、引导办好一批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国际联合实验室。实施大学校长和骨干教师海外研修培训计划。实施出国留学资助计划,到201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规模达到2.5万人。实施留学中国计划,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逐步扩大来华留学规模,其中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规模2015年达到5万人,使我国成为亚洲最大的留学目的地国。继续支持孔子学院和孔子课堂建设,提高汉语的国际地位。

十、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完善教师管理制度,建立中国特色教师教育体系,提高师德水平和教师专业能力,显著提高农村教师整体素质。到2015年,初步形成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造就一批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

(一)加强和改革教师教育。

优化教师教育结构。调整优化教师教育布局结构,构建以师范院校为主体、综合大学积极参与、开放灵活的现代教师教育体系。根据教育事业发展,科学预测教师需求,合理规划师范教育规模、结构。提高师范生培养层次,根据培养质量和就业情况,调控师范院校、专业的招生规模。调整师范教育的宏观结构,加大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师资的培养力度。规划建设一批幼儿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加强学前教育学科专业建设。开展初中毕业起点五年制学前教育专科学历教师培养试点。

改革师范生招生制度。师范生实行提前批次招生录取,加强录取过程中的面试环节,探索开展教师职业性向测试,将测试结果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录取乐教、适教优秀学生攻读师范专业。

完善师范生免费教育制度。建立免费师范生进入、退出和奖励机制,改进就业办法,确保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采取多种形式支持到农村任教的免费师范毕业生的专业成长和长远发展。鼓励地方发展师范生免费教育,采取提前招生、公费培养、定向就业等办法,吸引优秀学生攻读师范专业,为农村学校特别是农村边远地区学校培养大批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的骨干教师。

创新教师教育培养模式。加强师范生师德和文化素质教育,注重通过文化熏陶培养教师气质。加强师范生教学基本功训练。提高新增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调整师范教育类专业设置和培养方案,推动学科专业教育与教师专业教育相结合,探索“4+1”、“4+2”中学教师培养模式。强化教学实践环节,落实师范生普遍到中小学和幼儿园教育实习一学期制度。建设一批教师教育改革实验区。积极推进教育硕士培养改革试点。

建立教师教育质量保障制度。制订实施中小学、幼儿园和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教师教育机构资质认证标准、教师教育质量评估标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实施师范教育类专业评估,探索教师教育机构资质认证,形成教师教育标准体系和质量保障制度。

(二)深化教师管理制度改革。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绩效考核、职务(职称)聘任和评优奖励的首要依据,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把师德教育渗透到职业培养、教师准入、职后培训和管理的全过程。切实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制订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每年组织推选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大力宣传模范教师的先进事迹。修订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奖励规定,完善国家教师表彰制度,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进行表彰奖励。

完善教师考核评价制度。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核心、覆盖各类中小学教师的评价机制。完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国家制订基本评价标准,各地区制订具体评价标准。探索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中小学教师业内评价机制,健全工作程序和评审规则,建立评审专家责任制,推行评价结果公示制度。严禁简单用升学率和考试成绩评价中小学教师。加大教学工作在高等学校教师考核评价中的比重,探索实行学校、学生、教师和社会各界多元评价办法。

改革学校人事管理制度。制订高等学校教师编制标准和幼儿园教师配备标准。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编制标准,对农村边远地区实行倾斜政策。鼓励地方政府在国家标准的基础上提高编制标准。按照“总量控制、统筹城乡、结构调整、有增有减”的原则,探索更加科学的编制管理办法。推动《教师资格条例》的修订工作,完善教师资格制度。制订中小学校长和教师专业发展标准,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和定期注册试点,建立“国标、省考、县聘、校用”的中小学教师职业准入和管理制度。建立五年为一周期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扩大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建立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符合中小学教师职业特点的职务(职称)制度。制订中小学教师、高等学校教师和职业院校教师聘任制办法。建立健全招聘录用、考核评价、培训和退出等各级各类教师管理机制。全面实行聘任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行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推进管理人员职员制度建设。探索建立教师退出机制,不适应教学岗位需要的教师实行离岗培训,培训后仍然不能适应教师岗位要求的,可以实行调岗或另行安排工作;不符合教师资格标准要求的人员依法调整出教师队伍。

专栏29 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试点

制订优秀教师到农村地区从教的具体办法,探索建立农村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创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全员培训模式,多种措施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扩大实施范围。创新教师教育体系和培养模式,探索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培训新模式,构建区域协作的教师继续教育新机制,建设支撑教师专业化发展的教学资源平台。完善民族地区双语教师培养培训模式。开展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建立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和办法,探索建立教师退出机制。探索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三)鼓励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提高教师的地位待遇。推进《教师法》的修订工作,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稳步推进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实施工作。对长期在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在工资、职务(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完善津贴补贴标准,逐步缩小城乡教师收入待遇差距。推动面向教师的社会保障房建设。落实和完善教师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制度。

创新农村教师补充机制。完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积极推动地方采取到岗学费返还、补偿、代偿等措施吸引高等学校毕业生到农村任教。扩大实施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坚持高年级师范生到农村学校教育实习一学期制度,健全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师制度,完善鼓励支持新任公务员和大学生志愿者到农村学校支教的政策。

加强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鼓励各级政府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学校聘用拔尖创新人才,建设中青年创新团队,引进优秀外籍教师。继续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等人才项目。完善职业院校兼职教师制度,允许职业院校自主聘用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担任专兼职教师,在职称、待遇上打破学历限制。创新薪酬分配方式,探索协议工资制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办法。

专栏30 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工程

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农村学校薄弱学科教师培养计划,通过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实施的培训计划,五年内对全国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教师以及义务教育校长和农村幼儿园园长实施一轮全员培训。实施边远艰苦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程。

(四)实行教师全员培训制度。

实施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各地制订教师培训规划,以农村教师为重点,开展分层分类分岗培训。中央财政支持实施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主要支持农村教师培训,到2015年对550万名中西部农村教师普遍开展一次培训。扩大音、体、美、外语、科学等学科紧缺薄弱教师培训的规模,加强幼儿教师、特教教师和班主任培训。继续实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加强县级农村教师培训机构基础能力建设,整合资源,形成区域性农村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落实学校公用经费5%用于教师培训的规定。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设立教师培训专项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

改进教师培训体制机制。完善教师培训项目管理制度和质量评估制度,建立健全教师培训项目招投标机制。创新教师培训模式,采取短期集中、带薪脱产研修、远程教育、学术交流、海外研修和校本研修等多种方式开展教师培训。建立教师培训与教师考核、教师资格再注册和职务聘任等相挂钩的机制。制订校本研修计划和管理制度。将学校业务骨干所承担的培训工作计入本人工作量,并在工资待遇、考核评定中予以充分体现。

加强教师专业实践。依托大型企业和高等学校建设一批职业教育教师培训基地,培训一批“双师型”骨干教师。落实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制度,资助职业院校教师到企业参加实践,并纳入教师培训计划。依托高水平大学建立一批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基地。推动高等学校与企业合作,加强工科专业教师的实践研修。

十一、加强教育条件保障

完善教育投入保障、使用和管理机制,实施教育重大工程项目,加强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加强学校运行保障,提高学校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形成支撑国家“十二五”发展目标的保障体系和教育强国的物质基础。

(一)全面落实教育投入政策。

切实加大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健全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经费的体制,增加教育投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严格按照教育法律法规规定,年预算和执行中的超收收入分配要体现法定增长要求,保障教育财政拨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推动新增财力向教育倾斜,提高财政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提高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用于教育的比重。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教育费附加制度,全面开征地方教育附加,落实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比例计算教育资金的政策,拓宽财政性教育经费来源渠道。

拓展社会投资渠道。推动完善财政、税收、金融和土地等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办学,推动有关部门出台教育捐赠便利性措施,落实公益性捐赠所得税前扣除政策。支持设立各种形式公益性教育基金会和学校基金会,拓宽社会教育捐赠的渠道。完善教育捐赠经费的监督管理制度。

完善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制订非义务教育阶段收费标准调整的程序和办法。各级学校收费标准在基本稳定的基础上,依据经济发展状况、培养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逐步加以调整。

专栏31 完善教育投入机制,提高教育保障水平改革试点

探索政府收入统筹用于优先发展教育的办法,完善保障教育优先发展的投入体制。探索高等学校多渠道筹集办学经费的机制。根据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和教育教学基本需要,研究制定各级学校生均经费基本标准。

(二)切实提高教育投入效益。

加强教育规划与经费安排的衔接。坚持以规划引领投入、引领建设,通过科学规划提高教育投入的宏观效益。认真研究各级各类教育经费的宏观结构,通过科学安排增量,优化教育投入结构。制订并严格执行教育重大工程项目规划制度,严格按照规划安排教育项目,避免重复建设和浪费现象。

明确新增教育投入重点。新增教育投入主要用于促进教育公平和提高教育质量,集中力量解决制约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瓶颈问题和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问题。中央财政继续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支持力度,中央安排的教育建设项目对西部地区和集中连片困难地区取消县级配套资金。省级财政重点支持本省农村和欠发达地区教育事业发展。

全面推进教育经费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加强学校预算管理,提高学校经费管理水平。健全民主理财制度,对重大财务支出实行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稳步推行高等学校总会计师制度。加强经费监管,完善监督制度,对虚报数据、套取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加大查处力度。严格教育经费审计制度,重点完善各级学校校长特别是高等学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健全财务公开制度,制定各级各类学校定期公开财务收支的细则,确保各级政府和学校用好教育经费,发挥最大效益。

(三)加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学校基本建设制度。政府保障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建设投入,公办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和高等学校基本建设以政府投资为主,多渠道筹措经费。推动地方各级政府统筹学校布局规划,完善“十二五”学校基本建设规划,科学安排教育基本建设投资,并纳入基本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建立中央预算内投资教育项目绩效评价制度。鼓励各级政府出台对各级各类学校基本建设规费的优惠政策。

化解学校建设债务风险。全面完成义务教育债务化解工作。基本化解中央部属高等学校债务风险。统筹研究解决农村普通高中学校债务。通过中央财政予以奖补等措施,推动地方各级政府化解学校债务风险。防止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出现新的负债建设。

落实学校建设标准。继续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建设标准,加强学校建设的专业指导和技术服务。推动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制定和完善校园建设规划。加强学校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标准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校舍安全、适用,防止追求建设豪华学校。

改进学校基本建设管理。积极探索“代建制”,鼓励各级政府探索学校基本建设融资机制。加强建设项目管理,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健全项目实施程序,做到程序公开透明,使所有教育项目可操作、可监控、可评估。

(四)提高学校运行保障能力。

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建立义务教育学生公用经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各地政府制订公办幼儿园、普通高中、职业院校和地方高等学校生均拨款标准和公用经费标准。创新学校拨款体制机制,促进教育财政政策和教育发展政策有机结合。在完善经费监管制度的基础上,扩大学校经费使用自。设立高等教育拨款咨询委员会,完善高等学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构建以绩效为导向的资源配置机制。

(五)加快实施教育信息化战略。

超前部署教育信息网络。实施《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把教育信息化纳入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加快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中国教育卫星宽带传输网升级换代,全面推进下一代互联网建设与应用,建设先进的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坚持标准先行,建立健全教育信息化标准体系。探索数字校园、智能教室建设,建立沟通学校、家庭、社区的学习网络。到2015年,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基本实现班班通,数字化校园覆盖率达到50%以上。

推动优质资源的开发、集成与共享。出台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快数字教育资源开发,启动建设国家优质教育资源中心。支持、引导、激励各级各类学校和社会机构开发优质教育资源,建立覆盖各级各类教育所有课程的教育资源库和公共服务平台。推进中国语言资源有声数据库建设,保护中华语言文化资源。

提高、发展教师的信息化技能。强化教师教育资源库建设,探索建设“未来教室”,作为教师教育和实践创新的重要平台。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应用全员培训,组建多种类型的教师网络学习共同体。到2015年,85%以上的教师基本具备运用信息技术开展教育教学的技能。推动信息化和教育教学改革有机结合,鼓励各地大胆应用信息技术开展教学改革试验。

提高学生的信息化学习与生存能力。加强各级各类学校信息技术教学,使学生学会运用信息技术自主学习。大力营造良好网络环境,强化校园网络的管理与规范,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网络平台建设。

建设全国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完善教育统计和基础信息系统。建立国家教育基础信息库,开发教育管理应用系统、决策支持系统、监测分析系统和面向社会的教育信息服务系统。在建设和应用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建立教育基本建设信息化管理系统。

专栏32 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

提高农村中小学多媒体远程教学水平,为农村中小学75%的班级配备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中西部农村地区有计算机教室的中小学达到50%以上。积极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整合、开发和引进各类优质教育资源,建设涵盖各级各类教育的国家优质教育资源库和共享服务平台。基本建成较完备的国家级和省级教育基础信息库以及教育质量、学生流动、资源配置和毕业生就业状况等监测分析系统。通过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推动教育内容、方法和手段深刻变革。

十二、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教育规划实施的领导。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并将落实“三个优先”的情况、实施《教育规划纲要》和本规划情况,作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健全规划实施的中期评估和年度监测制度,完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将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的学校、联系责任和工作情况向社会公布。

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牢把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提高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的能力。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积极探索党组织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法。健全各级各类学校党的组织,扩大覆盖面。加强在优秀青年教师、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并加强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创新高等学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进一步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办法。加强教育行政管理干部培训,提升教育管理能力。开展一轮面向各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和校长的公共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提升与媒体和社会沟通及处置公共事件的能力。

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基本形成体现教育系统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决惩治腐败和治理行业不正之风,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树立和维护教育系统的良好形象。加强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建设,对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

(二)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

落实责任分工。对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分工,制订实施方案。对改革和发展的重点任务,制订时间表、路线图并向社会公布。加强国家和地方教育规划、教育总体规划和分项规划的衔接。

加强监测评估。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和跟踪监测。教育行政部门定期教育改革发展动态,收集编辑教育改革发展案例,及时总结各地在实施规划中的经验教训,积极推广先进经验。

加强社会监督。及时向社会公布规划实施进展状况,主动接受家长、社会、媒体参与规划实施的监督。将社会各界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作为规划调整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对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宣传。

构建立体化宣传网络。加强和改善对教育宣传工作的领导,推动各地各高等学校指定专门的通讯员、观察员、评论员和新闻发言人,通过培训、组织开展宣传活动等多种形式,提升教育新闻舆论引导能力。发挥教育电视台、报刊社作用,建立教育系统新闻宣传联络协调沟通机制,按照中央关于教育工作、关于宣传工作的要求,形成横向和各类媒体密切联系,纵向与各级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有效对接的立体化宣传网络。

做好宣传工作。提升各级教育宣传部门的组织策划能力,组织各级教育宣传部门深入挖掘、大力宣传教育战线的感人事迹,大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重视教育的成功做法,大力宣传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教育的先进典型,以典型人物、典型经验推动教育工作。制订教育系统“六五”普法规划,大力开展普法教育。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大权威信息力度,大力宣传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本规划的思路、举措、方案,及时了解人民群众的所思、所盼、所忧,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教育需求。加大对重大教育政策的宣传与引导,支持媒体对教育事件的全面准确报道,共同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确保校园稳定安全和谐。

第12篇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为教育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1.巩固深化“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成果。对照“三严三实”要求和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问题,制订整改方案,列出问题清单,聚焦问题、细化措施,做到严字当头、实处着手、整改到位。坚持开展群众评议机关作风活动,推进“三严三实”要求和作风建设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切实加强对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2.切实加强学校党建工作。强化高校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指导和督促高校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推动从严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强化高校基层工作保障,深入推进高校服务型党组织建设。高质量抓好党员发展和管理,规范党组织生活。研究制订加强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加强高校党务队伍建设的具体办法。积极推动中小学基层党组织体系建设,筑牢教育系统党建工作基础。

3.加强高校宣传思想工作。召开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出台进一步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相关文件。全面落实高校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入实施高校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六大工程”。推进高校宣传思想工作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投入保障机制、考核评价机制、激励奖惩机制建设。加强高校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和管理,做到政治有底线、学术有规范、宣传有纪律、教学有要求、活动有范围。加强高校政治理论课建设。制定云南省加强高校统一战线工作的实施意见。召开全省高校统战部长座谈会、第七届高校统战工作联席会。

4.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决维护党规党纪权威性、严肃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机制。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坚决纠正“”问题,推进作风建设制度化,保持长效性。加大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持续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开展对中央、省重大决策部署和委厅重大工作安排贯彻落实情况的专项纪律检查。坚持立、改、废、释并举,进一步健全完善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和工作制度。

5.扎实推进教育系统政风行风作风建设。集中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检查,不断提升教育系统广大教师的纪律和规矩意识。加强对中小学补课乱收费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不断完善高校科研经费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高校内部审计机构,加强内部审计。加强高校国有资产管理,杜绝“一手办学、一手经商”现象。

6.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继续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加强各级各类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加大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力度,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加强校园警务室建设,加大校园安全软硬件投入。以安全教育进教材、进军训、进头脑为基础,进一步提高学生安全素养。以预案备案审查和演练基地建设为突破,进一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以校园安全隐患排除为载体,进一步完善安全精细化管理;以公安机关领导兼任学校法治副校长(高校保卫处副处长)为重点,进一步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以正面思想宣传报道为引导,进一步促进学校安全宣传工作;以强化督导检查为保障,进一步督促安全责任落实。加强对学生食堂和学生公寓(宿舍)的标准化、精细化管理,继续推动高校学生食堂长效运行机制的建立,促使合同能源管理试点工作取得实质进展,在确保学校安全稳定的前提下,积极开拓后勤改革渠道。

7.提升机关管理服务水平。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机关目标责任制考核。做好公车改革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坚持精简、高效、节约的原则,坚决压缩会议数量、规模。推动厉行节约、节能环保工作。加强考勤管理,严明工作纪律。加强案件的督查督办工作,积极做好网上工作,构建工作新格局。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支持关心下一代工作。

二、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提升教育质量

8.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作为重点任务贯彻到教育全过程。组织开展好“共筑中国梦・同绘彩云南”2016年云南省高校百场形势政策报告会。制订实施学校德育“十三五”规划。制订《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把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全员、全程、全方位融入教育、管理、服务各领域各环节。抓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加强公民意识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以及网络环境下的德育工作。推进“德育基础能力提升工程”。加强青少年校外教育体系建设。积极推进省级文明学校创建和管理工作。实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制定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相关文件。组织第六届高校文化节。从“日行一善”“月读一书”入手,培育书香人文校园。开展“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活动。推进大学生“诚信档案”建设工作。积极探索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有效方法和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主题活动。组织高校开展“最受学生敬佩辅导员”评选。

9.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和《云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规定》。设立定向免费师范生专项招生计划,推进免费师范生培养模式改革。推动师范院校与各级政府、中小学校共建教师专业发展中心。扩大“特岗计划”实施规模,重点补充乡村学校紧缺学科教师。全面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加快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完善教师培训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制度和职称制度改革。继续实施好“国培计划”改革,提升培训项目管理水平。继续实施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省级培训基地建设工作。开展第二批“云岭教学名师”评选工作。推进教师全员培训体系建设。加强高校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启动建设10支左右高校科技创新团队。鼓励高校加大高端人才引进力度,培养一批高层次创新人才和科研学术带头人。加强高校宣传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积极培育全国思想政治教育中青年杰出人才、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等带头领军人才。

10.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制订《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课程设置方案》,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和教育评价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开齐开足课程课时,强化学生学习能力、创新和实践能力培养。继续对省一级高完中教学质量进行综合评价。积极推广课程教学改革成功经验。通过名师课堂、专题讲座、同课异构、教研讨论、公开课、观摩课、研究课等多种形式,聚集真实课堂的实践性环节,全面提升教研活力和水平。积极组织中小学各学科课堂教学研讨观摩暨评比活动。切实抓好中小学考试评价研究。

11.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美育和卫生工作。推进在各级各类学校设立体育教研室(组)或学校体育运动委员会,积极组织学生课外体育锻炼,提升学生健康素养和体质健康水平。实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加强学校体育教师队伍建设。探索学校体育课余训练和竞赛新机制。加快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实施学校体育工作示范学校建设和学校体育督导。积极做好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加强学校美育工作,举办全省中小学艺术教师基本功大赛、全省大学生戏剧节活动。加强高校公共艺术课程研究中心和云南省大学生艺术团的建设。组织参加全国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积极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和戏曲进校园活动。做好学校卫生防疫、禁毒防艾、环保宣传教育和校方责任保险工作。

12.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强化高校的基础研究主体地位和在知识创新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提升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加强高校科研创新平台建设。启动25个左右高校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加强已认定的24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力争认定1至2个国家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加强高校战略咨询研究能力,推动已建14个高校新型智库建设。深入开展省院省校合作。推动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地方政府加大科技创新资源的深度融合。启动“莲华高科技产业示范园区”建设,发挥示范园区、大学科技园、国际技术转移中心等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的孵化功能。围绕云南支柱产业、特色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方向,启动省级一流学科建设,力争在国家一流学科建设上有所突破。深化高校科技评价改革,建立导向明确、激励约束并重的分类评价标准和开放评价方法。

13.深入推进高校就业和创新创业教育。围绕“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到战略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就业创业。出台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统一规范的高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信息数据库和衔接共享机制。建立健全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机构。建设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深入开展“云南青年志在四方”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改革,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提升高校成果转化和技术转化能力。推进高校科技创新、众创空间建设。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和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完善学科专业预警、退出管理办法,促进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创业就业需求紧密对接。加强专业实验室、虚拟仿真实验室、创业实验室和训练中心建设,促进实验教学平台共享。加强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学生创业指导服务专门机构,建立精准推送就业创业服务机制,积极举办多种形式招聘会。做好大学生征兵入伍工作。

14.提升教育科研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围绕我省教育重大现实问题和委厅重点工作开展调研和决策咨询研究,深化专项课题研究,不断提升研究能力和研究质量,积极推进新型教育智库建设。协同推进云南教育决策咨询研究中心建设。不断扩大《国内外教育动态》《教育决策参考》的决策影响力。出版《2015云南教育发展报告》。继续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建设。建立和完善课题成果数据库,推进网络调研平台建设。引导各级教研部门服务决策、服务学校、指导教学,促进教育质量不断提高。健全教育评估机制,全面开展教育评估工作。加强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的研究,研制《关于实施义务教育课程监测的意见》,深入推进课程质量监测。建立教研员准入、流动和退出机制,启动教研员专业素质提升计划,提升教研员队伍整体素质。

15.加强语言文字工作。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示范工程,督促、检查、指导11个三类城市实现语言文字达标验收工作。完成43所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23 所省级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特色学校的创建任务。推进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评估,继续抓好“提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项目建设工作。开展好第全国推普周、第四届云南省“中学生汉字听写大会”、高校“海峡两岸大学生语言文字创意大赛”云南赛区选拔赛、校园中华经典诵读和规范汉字书写等系列活动。启动“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开展“一带一路”云南周边国家语情研究。继续优化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系统。制定并完善一级甲等考试培训的机制,完成30万人次普通话水平测试任务。

三、全面加快结构调整,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16.增量提质推进学前教育发展。认真实施《云南省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筹备召开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现场推进会。力争实现每乡一所公办幼儿园的目标,提高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完善支持政策措施,鼓励普惠性幼儿园发展。出版、培训、推广《云南省幼儿园保教工作指导手册》,提高幼儿教师的保教能力和水平。全面修订《云南省公办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管理办法》和《云南省示范幼儿园办园水平综合评价方案》。继续开展示范幼儿园办园水平综合评价工作,完善省一级示范幼儿园对口帮扶薄弱幼儿园制度。

17.均衡优质推进义务教育发展。加强制度保障,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推进机制。制订关于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快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教学质量提升、学校现代管理、学生关爱“五大工程”。出台学区制管理办法,继续推进学区制改革,建立学区内教育教学统一管理和资源共享的运行机制。继续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经费保障机制,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和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启动义务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制定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方案。实施“优质教育资源下乡行动计划”。继续强化“控辍保学”工作。强化学籍系统管理和应用。

18.特色内涵推进普通高中教育发展。完善普通高中学校经费保障机制,争取出台普通高中学费和住宿费的新标准和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召开全省一级高完中改革发展会议,完善《云南省一级普通高级中学管理规定(试行)》,指导普通高中学校科学应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继续实施好省级财政支持的3个项目(普通高色化实验学校创建、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工作、普通高中功能教室建设)。继续做好一级高完中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工作。

19.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做好春秋两季中职招生,努力扩大中职在校生规模和高职办学规模,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快推进职教园区建设,继续加强职业教育办学条件改善,进一步健全统筹管理机制和加大资源共享力度。推动职业院校办出特色和水平。建立健全职教集团运行机制,开展职业教育集团评估工作,积极探索职业教育规模化、集约化、连锁化的办学路子,推动职业院校和企业共同发展。改革创新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深化滇西边境10州市政府与东部10个职教集团的合作。完善职业教育税收优惠和金融支持政策,调动行业企业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加快边境和农村地区职业教育发展。

20.继续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探索和完善高校分类指导机制,引导高校根据地方经济社会需求定好位、办好学、办出特色。合理布局学科专业结构。继续深入实施高等教育质量工程,探索以创新型人才培养为导向的培养模式改革,力争在精品课程建设、特色专业建设、科技创新能力、科技创新团队、科研创新基础条件平台建设方面取得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成果。继续加强高校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培养力度,继续推进区域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国门大学建设,加快推进滇西应用技术大学筹建,加快推进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转型发展,创新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构建研究生质量保障和监督体系。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探索有利于调动广大教师从事科技创新内在动力的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制度改革,提升高校自主创新能力和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质量。

21.关心重视民族教育发展。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及云南省实施意见和第六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提升边境民族地区教育发展水平,努力缩小地区间的教育差距。重视双语教育工作,加强对“直过民族”地区双语教学的工作力度。广泛开展学校民族团结教育。继续推进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认真落实少数民族预科基地建设工作,修改完善云南省少数民族预科生招生实施方案。实施好省内外各层次教育对口支援工作。开展好明德小学品牌建设工程。加强民族教育宣传。

22.抓实抓细特殊教育发展。召开全省特殊教育专题会议。继续推进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的贯彻落实,继续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建设,构建特殊教育服务网络。加快推进特殊教育“五大建设工程”。加快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和资源教室建设。健全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进“一人一案”工作落实,提升普及水平。推进特殊教育“医教结合”区域实验,努力提高特殊教育办学质量。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持续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

23.扶持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提请省委省政府出台新一轮的民办教育改革发展政策措施,继续清理和纠正民办教育歧视性政策。依法依规稳健推进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探索,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民办教育扶持措施。实施民办教育质量提升工程,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规范管理,维护民办学校安全稳定。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

24.支持鼓励继续教育发展。统筹农村教育资源,继续完善县(市、区)、乡(镇)、村三级农民职业教育培训网络,扩大农村职业教育培训覆盖面,支持职业学校参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民工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每年完成500万人次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任务。鼓励学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组织开展继续教育,建设社区学习中心,形成校内校外相互补充,学校教育、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有机结合的良好氛围。积极推进开放大学和学分银行建设,构建继续教育资源平台,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

四、全面深化改革创新,不断激发教育发展活力

2 5 .制订实施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对《云南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终期总结评估。以改革创新精神积极完成《云南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咨询论证、修改完善工作,做好与国家和省的规划衔接工作,按程序报批和印发实施。组织开展规划后的宣传和解读,推进规划实施监测工作。

26.着力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积极推进省级政府教育统筹各项工作。全面落实《云南省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方案》和《省委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14-2020年)》提出的各项改革任务,继续深化资源配置方式、人才培养机制、教育发展方式和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教育治理体系。协调完成好省委改革工作台账的相关任务。进一步强化2015年改革成果的跟踪督查。继续推进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试点转示范。推进滇西应用技术大学办学体制和管理体制改革。推进高校和州市教育综合改革。

27.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一省一市”试点经验,进一步研究完善云南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适时出台云南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配套方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打破中职招生过程中地方保护主义行为,严格执行中职招生工作的“十条禁令”,把未能升入普通高中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全部送到中职学校就读。深入实施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扩大“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核录取试点,完善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全面做好各项考试招生业务工作,提高考试安全保密管理和考务管理水平。加强招考队伍建设和培训管理。

28.大力推进依法治教。制订出台云南省依法治教“十三五”专项规划,出台加强和改进教育行政执法的实施意见。坚持把部门论证、公众参与、民主协商、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制定重大政策的必经程序,建立教育重大决策程序与合法性审查机制、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推进法治机关、法治学校建设。加快教育部门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落实事权规范化、法定化,依法清理、精简和下放行政权力。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加强权力运行风险防控。以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重点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修订《云南省学校安全条例》,加快制定省政府规章《云南省公办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办法》。全面推进各级各类学校章程建设,完成高校章程核准,推进章程实施及评估工作。云南省高校依法治校评估指标体系和高校依法自主办学负面清单。启动“法治学校”创建活动。强化普法宣传,制订《云南省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推行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制度,制订《云南省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制度指导意见》。

29.着力强化教育督导工作。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云南省教育督导规定》,推动各级政府将教育督导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过程督导,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省级督导评估,做好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督导检查相关工作。开展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督促县级人民政府如期完成年度规划任务。组织开展义务教育全面改薄项目等专项督导检查。以“云南省现代教育示范学校”为抓手,建立健全中等及以下学校的督导评估制度,全面开展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继续推进完善督学责任区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探索建立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保障机制,开展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评估认定工作,组织实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加强教育督导业务培训。

30.不断推进教育对外开放步伐。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若干意见》,着力加强与南亚东南亚国家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加快云南“面向南亚东南亚区域教育辐射中心”建设,建立高级别人文交流框架内的教育磋商机制。加强外语非通用语种人才、国际组织人才和国家战略急需人才的培养。打造“留学云南”品牌,持续扩大来滇留学生规模。提高中外合作办学质量,稳步推进境外办学。加强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监管。加大国别和区域研究基地建设。探索完善外籍教师服务和管理机制。加强孔子学院建设和汉语国际推广工作。继续办好第九届“汉语桥”世界中学生中文比赛。

31.切实提高教育经费保障与管理水平。督促各地落实财政教育经费法定增长,继续巩固GDP4%成果。建立健全我省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生均经费拨款制度,巩固完善高职教育生均财政拨款制度。提高高等教育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合理调整学费收费标准。放开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标准审批权限,改为市场调节定价为主、政府监管备案为辅。继续推进高校化债工作。加大经费使用监管力度,推动学校财务信息公开。

32.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改进教育管理方式,探索运用清单管理制度,理顺政府、学校和社会的关系。探索以学校“自我评估”和教育行政部门“随机抽评”相结合的复合性评估体系。探索培育社会第三方机构,引导学术组织、行业部门和社会机构有序参与质量监督,定期教育质量报告。

五、全面缩小教育差距,切实保障教育公平

33.统筹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努力实现人口集中的村社有一所幼儿园,每个乡镇建有一所中心幼儿园,每个县至少创建一所示范幼儿园的目标。科学规划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统筹做好新建、改扩建学校工作,妥善做好已撤并学校(教学点)恢复工作。探索完善寄宿制学校的师资配备、经费投入等配套机制,满足学生就近入学需要。继续推进教育资源重点向“三区一线”倾斜。继续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寄宿生生活补助“两个全覆盖”工作。全面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继续推进农村初中改造工程、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工程、普通高中建设等项目。全力推进地震灾区学校恢复重建工作。

34.继续推进“全面改薄”。认真总结“全面改薄”工作取得的经验和做法,加以推广。“全面改薄”的项目、资金安排要与全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度规划的年度规划相衔接。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使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有明显改善。要确保资金足额按期到位,确保项目顺利推进。要规范管理和严格工程质量,合理使用资金。认真开展好“全面改薄”工作的专项督导,对项目进展不力,出现严重问题的地区进行问责,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35.坚持以信息化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制订“十三五”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推进“互联网+教育”行动计划的实施。继续推进“三通两平台”的建设和应用,深入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加快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建设一批优质在线开放课程,推进线上线下课程共享与应用。

36.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接受教育。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农转城教育配套政策措施。依法保障进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教育权利。加强妇女儿童教育工作。建立健全留守儿童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健全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意见》,督促各级教育部门认真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继续推进高校招生考试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

37.认真做好学生资助工作。进一步完善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体系,完善实施细则,加强对各类奖助学金资金管理和检查的力度,保证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升学生资助标准和覆盖面。加强对州、市、县学生资助工作机构建设。健全学前教育资助政策。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加大宣传力度,确保资助政策家喻户晓。

38.抓好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抓好提出的“治贫先治愚”“扶贫必扶智”的贯彻落实。认真组织实施《加强教育精准扶贫行动计划》。继续探索滇西人力资源开发扶贫新模式,创新滇西连片特困地区对口帮扶机制并扩大帮扶效应。着力完善省外高校和职业院校对口帮扶云南的长效机制。大力发展面向农村和民族地区的职业教育。继续办好滇西领导干部经济管理研修班,建立完善教育部滇西挂职干部发挥智力优势的体制机制。积极开展各级各类教育贫困家庭学生的对口帮扶。深入贯彻全省扶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动员大会精神,继续推进委厅机关、省招生考试院和33所高校、5个附属单位的“挂包帮”“转走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