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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样方案

时间:2023-02-03 07:38:59

抽样方案

第1篇

[关键词]计数标准型一次抽样检验方案;计数调整型抽样检验方案

产品质量检验是指借助于某种手段或方法来测定产品的--个或多个质量特性,然后把测得的结果同规定的产品质量标准进行比较,从而对产品作出合格或不合格判断的活动。通过观察和判断,适当时结合测量、试验所进行的符合性评价。

一、产品质量抽样检验的意义

产品质量的抽样检验是从产品总体中,抽取若干样本,对样本进行检测并按标准所规定的判定规则对总体做出合格与否的判定。因此,抽取样本的科学性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产品质量检验结果的代表性和真实性。

产品质量抽样检验方法,亦称统计抽样检验方法,是建立在概率统计理论基础上的。其关键是:如何设计合理的抽样检查方案,才能保证检验过程公正、科学、有效

首先,要明确抽样方案所依据的标准。目前我国有4个标准规定了质量监督抽样方案和一个产品质量监督复查抽样方案,即GB/T14162-1993;GB/T14437-1997;GB/T15482-1995;GB/T14900-1994;GB/T16306-1996。

其次,确定样本量的多少。样本量的确定主要应先明确批量和样本量之间的关系,当批量N确定时,只要明确检验水平,就可以检索到样本量的大小。

最后,确定判断依据,即以极限质量LQ为质量指标来判定。极限质量的确定需考虑的问题主要有:产品的用途、检验的经济性、生产企业的实际特点等。

目前国内外抽样检验方案种类很多,但最基本和最常用的有两种,即:计数标准型一次检验方案和计数调整型检验方案。

二、计数标准型一次抽样检验方案

1.计数标准型一次抽样检验方案的含义及应用范围

标准型一次抽样检验方案,是按供需双方协商认定的OC曲线,对一批产品进行抽样检验的方案。制定该方案,需要确定4个参数p0,p1,α,β和抽检方案(n,c)。

计数标准型一次抽样检验方案的应用范围:适合于一次交易(孤立的一批产品)或破坏性检验的情况。

2.计数标准型一次抽样检验方案的设计步骤

(1)确定检验的产品质量标准:产品质量的合格指标,即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各种功能指标、生化指标、缺陷的概念和程度等。

(2)确定4个参数p0,p1,α,β:

目前普遍认同的供应者的风险率α和使用者风险率β分别为:α≈0.05,β≈0.10 . p0,p1值的大小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先确定一个合理的p0值,再按一定比例确定p1值。

(3)批的组成:在同一生产条件下生产出来的一批产品,要尽可能直接取做检验批。若批量过大,也可以划分为小批后,将小批作为检验批。但划分的小批必须是随机的。

(4)确定抽检方案:确定样本大小n和合格判定数c,可通过查计数标准型一次抽检表获得。

三、计数调整型抽样检验方案

1.计数调整型抽样检验方案的含义及应用范围

计数调整型抽样检验方案是由一组严格度不同的抽样方案和一套转移规则组成的抽样体系。计数调整型抽样检验方案是根据过去的检验的情况,按一套转移规则随时调整检验的严格程度,从而改变抽样检验方案。

计数调整型抽样检验是应用范围最广、最有影响的一类抽样检验方法。主要应用于:

a.原材料和元器件的抽样检验;

b.过程各环节在制品的抽样检验;

c.最终产品的抽样检验;

d.库存成品的抽样检验;

e.管理过程的抽样检验等。

计数调整型抽样检验方案的特点:可以根据产品质量的实际情况,采用一组正常、加严和放宽三个不同严格程度的检验方案,并且应用一套转换规则将它们有机地联结起来。该方案可以起到一个鼓励质量好的企业,(通过放宽检验);也可以鞭策质量差的企业,改进质量(通过加严检验)。从而,可以起到一个对供应者产品质量的管控作用。

2.计数调整型抽样检验方案的设计步骤

(1)规定单位产品的质量特性指标

质量特性指标是产品、过程或体系与要求有关的固有可区分的特征值。如物理的、生化的、感官的、行为的、时间的、功能的等。有关指标值达到什么标准才算合格,应在检验规范中或供销合同中明确表述。

(2)确定不合格类别的等级

不合格品的分类和质量缺陷严重性级别可以参照国家的有关标准。

不同级别的不合格,其对应的不合格率上限值AQL也不同。一般A类不合格品的AQL值应小于B类不合格品的AQL值,而B类不合格品的AQL值应小于C类不合格品的AQL值。

(3)确定合格质量水平AQL:接收质量限

设计抽检方案时,先要确定AQL值,如果供应者的产品质量水平接近AQL,则进行正常检验;若供应者的产品质量水平比AQL值低得多,则进行放宽检验;若供应者的产品质量水平比AQL值高多,则进行加严检验。

AQL值的确定方法,一般可采用检验法:根据产品的使用要求、产品的性能、产品的检验项目数量、不合格品和不合格种类这些因素予以确定。

实际操作时,可先参考有关资料,暂时确定一个AQL值,使用一段时间后,根据实际情况逐渐调整,达到合理。

(4)确定检验水平

检验水平是用来决定批量与样本大小之间关系等级的,其作用就是明确批量N和样本量n的关系。

国标规定检验水有两类:一般检验水平ⅰ、ⅱ、ⅲ级和特殊检验水平S-1、S-2、S-3、S-4四个检验水平。无特殊要求情况下,采用一般检验水平ⅱ。

第2篇

为全面掌握我区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制定老龄事业发展规划,促进老龄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全国老龄委第十六次、十七次会议精神和省市相关部署要求,决定开展全区第四次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特制定如下方案:

调查要紧紧围绕老年人生活状况和养老服务需求,重点了解城乡老年人基本人口信息、家庭、经济、社会参与、维权意识与行动、宜居环境以及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的状况。调查采取入户访谈和调查问卷等方式。

调查对象为居住在我区境内60周岁及以上的中国公民。调查范围为全区4个乡镇,16个村(居)委会。分别为:王营镇:东街社区、双和、营北、营东,徐溜镇:淮北、吴江、徐溜、长庄,韩桥乡:韩桥、庆华、天河、沙河,南陈集镇:小乔、高福、镇北、乔庄。

以2015年8月1日零时为调查标准时点。

准备阶段(2015年7月31日前):包括设计调查问卷、便携调查员手册、印制调查问卷及调查员手册、调查员培训等资料。

调查阶段(2015年8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以村为单位开展入户调查工作。

分析阶段(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12月30日):调查问卷录入、初步汇总主要数据。

为有序组织好我区“第四次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工作,区政府决定成立第四次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副区长张春荣任组长,区政府办副主任韩军、区民政局局长周成海、区财政局局长万建华、任副组长,区民政局副局长吴寒玉、区财政局副局长滕勇、王营镇人大主席曹国树、徐溜镇正科级干部汪秀超、南陈集镇副镇长卜秀梅、韩桥乡组织委员李雪梅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吴寒玉同志兼任,彭__同志任副主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第四次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工作领导小组。

(二)保障调查经费,由区财政部门提供经费保障。

(三)广泛发动。要充分发挥老龄、民政工作组织网络和社区基层组织的优势,调动民政助理员、基层老年人协会骨干、社区干部及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积极参与,统一组织、形成合力,扎实做好调查工作。

第3篇

二、部门分工协作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切实负起职责,统计局要做好调查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公安局要在**年9月底前做好户籍人口、外来人口的核实,并配合做好现场登记工作;计生局要协助做好人口尤其是出生人口的核查;宣传部负责调查宣传的组织协调工作;财政局要做好调查经费保障工作;民政局要做好区域划分工作;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对个体户的宣传动员工作;人事和社会保障、民族宗教、司法、建设等部门也要抓好相应工作的落实。

三、完成乡级调查区域图的绘制上报及各级抽样框的编制上报通过搜集统计、公安、计生的数据资料分别在**年的3月、6月、9月完成乡、村、调查小区三级抽样框的编制和上报,并于6月份完成乡级区域图的绘制及上报。

四、绘制抽中村委会区域图和调查小区图此项工作**年7月至10月分两步进行,7至9月份绘制村委会和调查小区图,通过10月份的调查摸底对调查小区进行核实,完成最终结果。绘制地图前,召开各抽中乡镇及村委会有关人员参加的培训会,布置绘图工作。

五、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在**年10月至11月开展宣传月活动,期间,广电局从10月1日起,要利用每天电视黄金时间播放调查口号,县城主要街道悬挂宣传横幅10条,制作固定宣传栏3—5个;抽中乡镇要利用广播车进行流动宣传;各抽中村委会10月1日开始,高音喇叭一日三次播放宣传口号,书写永久性标语3条以上。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全县所有被调查对象了解调查工作的重要性,为正式调查登记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六、做好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的选调此项工作必须在**年9月份完成。选调过程中,县调查办公室拟定《关于认真做好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选调的通知》下发各抽中乡镇,切实把政治思想好,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身体健康的高质量人员选调上来,力求调查队伍的精干高效。

七、业务培训及试点**年10月上旬,对乡、村两级所有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进行集中培训,随后利用1天时间进行试点,检验培训效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使全部参培人员能够独立、准确完成调查登记。

八、加强督查指导**年10月组织调查摸底,11月1日—10日进行入户登记。在这两个工作阶段开始的头

一、两天,县调查办公室将分头深入有关乡镇及调查小区进行实地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调查摸底、入户登记的高质量。

九、完成登记质量抽查、验收、上报本阶段工作**年11月11日至30日完成。抽查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依据调查表,对抽中的调查小区进行抽查验收,并将抽查结果报市。

十、调查表的过录、汇总、编码、录入、上报从**年11月15日至25日对调查表进行过录;11月30日前乡级将过录表汇总上报县,12月5日前县录入、汇总、上报市。11月20日至12月20日,抽调乡镇业务骨干会同县调查办人员,对调查表实行集中编码。05年12月至**年1月完成调查表中全部数据的审核、录入、汇总及上报。

一、**年的各阶段工作,根据省、市安排进行。

第4篇

关键词 集输管道;施工验收;抽样检验

中图分类号TE8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3)102-0193-02

0引言

油气田集输管道是承担着油(气)从井口至集油(气)站(气体处理厂),以及从处理厂到油(气)库或长输管道首站的集油(气)管道。由于其特殊的工作环境和输送载体,管内介质具有易燃易爆等特性,其工程施工质量直接关系到管线使用效率和寿命及人员财产的安全及对环境的威胁。油(气)集输管道一旦发生事故燃烧爆炸,不仅毁坏设施破坏油(气)输送,对人身安全和环境也是致命的,影响面广,损失严重。基于上述特征,保证油气田集输管道的安全运行是至关重要的。因此,在油气田集输管道工程施工中对施工技术、质量验收检查工作均进行了极为严格的规范。

1 抽样检验

根据抽样方案的确定方法不同,抽样检验可分为统计抽样检验与非统计抽样检验。统计抽样检验的方案完全由统计技术所决定,统计抽样检验方案的接受概率只受交验批质量水平p的唯一因素所影响,即:Pa(p),。所以,统计抽样检验是科学的、合理的抽样方法;非统计抽样检验方案不是由统计技术所决定,方案的接收概率除受交验批质量水平p影响之外,还要受到交验批批量N的影响。因此,非统计抽样是不科学、不合理的抽样检验方法。百分比抽样方案就是典型的非统计抽样检验方案。

为了保证质量是否可以采用全数检验?与抽样检验相比,全数检验在保证工程质量上可靠性要高一些,但检验费用高,在破坏性检验时无能无力,在大工程与工期紧时,不能或很难满足生产进度和交工期要求时。另外,还有一些场合没有必要采用全数检验浪费人力、物力。长期以来,人们往往以为只有全数检验才能保证质量,抽样检验不可靠,这是一种片面看法,当产品数量很大时,全数检验并不能保证百分之百合格。这是由于检验人员长时间工作,容易产生疲劳,不可避免地出现错检、漏检现象,据有关资料介绍,人工检验通常可以发现产品中实际存在缺陷的80%,而漏掉其余的20%。同时,当检验工作量大时,由于受检验人员、场地等限制,往往要放弃对某些特性的检验。

2 百分比抽样方案的不合理性

百分比抽样方案,就是不论产品(或过程)的批量(N)和质量(p)如何,均按同一百分比系数(a)(如:5%,或10%等)抽取单位产品(样品)组成样本,而对样本的不合格判定数(Ac)都规定为零。即:n=N a、Ac=0 (a为一固定比例系数)。如果,第一次抽样有不合格品,即进行第二次加倍抽样检验。所以,也称为百分比二次抽样方案。

(图1),就会发现在批质量(如p=5%)相同的情况下,批量(N)越大接收概率L(p)越小,方案越严;而批量(N)越小接收概率L(p)越大,方案越松。这就等于对批量N大的检验批提高了验收标准,而对批量小的检验批却降低了验收标准。因此,百分比抽样方案是不“公平”的、是不“合理”的抽样检验方案。在国外,这种既无科学依据、也不经济的百分比抽样方案已经早被淘汰。在我国,从1981年开始试行至今已23个统计抽样检验标准(有的已经是第四个版本)。但是,由于百分比抽样方案简单方便,并且对我们的影响根深蒂固,致使许多行业仍未能使用统计抽样检验方案。

3建议

4 结论

在油气田集输管道工程施工过程中,除了有可靠的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过程控制,使得工程处于的受控状态符合质量水平和一致性。更应应用科学、合理、经济的统计抽样检验方案,针对不同交验批(数量/质量)、不同的作用在系统中的重要性,确定合理的使用方风险质量(CRQ)和可接受质量限(AQL)。应以高概率接收满足质量要求的交验批,而以低概率接收不满足质量要求的交验批。最大限度地减少抽样费用、检验数目。我们才能做到既保证了工程质量,又保证了经济效益。(2013-03-22)

参考文献

[1]SY 4204-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油气田集输管道.

第5篇

关键词:产品检验;抽样检测;原则方法

目前,在产品质量控制方面都采用抽样检验的方式,如何准确、正确地应用抽样方法是提高产品整体质量水平的关键。一项具体的产品质量检测工作包括该产品的抽样、实验室检测和结果判定三个大的工作环节。样品抽样是第一个环节,是整个检测工作的基础;实验室检测是第二个环节,是整个检测工作的关键;判定是第三个环节,它是最终检验报告的确认。

一、抽样检测的科学依据

抽样的理论基础是指抽样符合数理统计规律,以及抽样有技术标准,如 ISO2859、GB2828。数理统计规律和抽样的技术标准,其本质是保证抽样方法的科学性、所抽取的样品能真实地代表其产品(已充分考虑误差的影响),即样品的真实性。有了样品的真实性,样品送达实验室后,实验室有相应技术资质的技术人员认真负责地进行检测,检测时必须采用符合规定的检测方法,使用精度符合要求的仪器设备和各种化学试剂,因此能做到检测所得数据准确,对样品所代表的产品能作出准确的质量判定。

二、保证样品的真实性

首先对抽样依据的数理统计理论律加深理解,为每一项具体的抽样工作做好理论准备;第二,反复研读抽样技术标准,准确把握标准,是实施抽样工作时能做到严格操作的保证;第三,按照检测工作计划对本地企业的规模,企业产品及性能有较为详细的了解。以此为基础,再制定好具体的抽样方案,准备好相应的工具和样品包装材料,保证抽样时的操作有条不紊,抽到符合要求的样品。抽样方法必须做到严谨,针对不同的抽样对象采取不同的抽样方法。对于大量的小型企业和作坊,由于基本没有检测手段,其生产主要靠长期积累的经验维持,产品是边生产边销售,库存时间短,比起大、中型企业的产品抽样要难。于是除了平时要收集这些企业的相关资料,了解其现场生产线布局,了解其生产习惯和产品销售的淡旺季等情况外,必须做好抽样工作的计划方案,接到检测任务时,将计划方案细化成具体的抽样方案,然后才到企业进行随机抽样。保证了抽样的科学性,进一步保证了样品的真实性。

三、样品送达过程的真实性

样品的真实性可由抽样方法的科学性给与保证,如何保证样品从抽样现场到送达实验室检测这一时段的真实性,成为极为重要的一个问题。在这一特定时间段,必须做到样品仍然保持着现场抽取时的原态,即样品的形态是完好无缺的、其化学成分也没有外源物的侵入或因外界温度等造成的化学变化,样品才能真实地代表了被抽检的产品。则根据样品的物理化学性质,做好样品的包装保护工作,保护样品在特定时间段里免受外界物理因数(如温度、压力、湿度、光照等)的影响,免受外界环境中化学物质浸入的影响。可从三个方面进行:一是了解产品的形态。产品的形态有固态、液态、气态三大类,每个大类还可分为若干小类(如固态又分为块状、颗粒状、粉状、条状、线型等,还可再分为脆性、硬性、柔性等;液态则要了解其粘度、挥发性等;气态产品要了解其温度、压强等物理参数)。二是要了解产品的化学性质。分清产品是金属类还是非金属类,是单质或单质的混合物还是复合物,以及产品的稳定性、可燃性、可溶解性等。三是依据产品的性质,准备样品的包装材料。包装材料及包装方式要能保持样品的形态和化学成分不变。如液体样品的包装瓶,在保证外界环境化学物质不能侵入的前提下,对不易挥发的液体,采用耐常压的包装瓶:对易挥发的液体,因挥发产生气态物形成对瓶的压力,其包装瓶应采用耐压材料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同时根据其挥发程度,计算出样品量占瓶子容积的几分之几,再反算出用多大容积的瓶子。又如对易脆样品,其包装盒既要有软质衬垫,也要轻拿轻放,防止因外力造成形态改变。四是要有适合产品物理化学性质要求的取样工具。特别是液体产品,取样工具的材质绝对不允许同需要抽样的液体产品发生化学反应。五是要把握样品运输的速度。把握样品运送速度,亦是保持样品真实性的一个因数。对非食品类或固态的样品,一般不因时间的延长而引起物理化学性质的改变;而食品类或液态、气态类的样品,则有因时间延长引起物理化学性质改变的可能。至此,抽样工作按规定的程序交付给实验室后才告结束。

四、如何正确应用产品抽样检验

关于产品抽样检验的现行有效国家抽样标准有20个。它涉及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样检验,生产方和使用方的验收抽样检验以及产品买卖的交易抽样检验等,已形成了一整套比较完善的抽样检验标准体系,深入到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尤其是在破坏性检验、可靠性及寿命试验、连续性检验及散料检验中发挥了巨大作用。

1、产品质量控制目的是区分应

用抽样检验方法的前提目前,产品质量抽样控制方法有:监督抽样检验;验收抽样检验;交易抽样检验。不同的抽样检验其目的与作用是不同的。监督抽样检验无论是哪个监督抽样方案,错判风险小于等于5%,其样本量多少与监督批的大小无关,监督结果只能下肯定不合格结论,而不作合格的承诺。验收抽样检验不仅要求检验批产品必须是同型号、同等级、同批次的产品,而且样本量多少与检验批大小、检验水平的高低有关。它不能肯定通过验收抽样方案的检验批产品的质量水平已达到AQL要求,但是能保证通过验收抽样方案各检验批的总和的质量水平达到AQL要求。交易抽样检验的任何交易抽样方案,所对应的生产方

风险a与使方风险β都是不变的,其样本量多少不仅与生产方风险质量水平、使用方风险质量水平的大小有关,而且与交易批大小也有关。它是用一次抽样检验的结果来决定产品交易是否成功,是满易双方对交易批产品质量水平的要求而实施的一种保证措施。

2、降低样本量方法

为避免样本量过大给检验实施带来困难,如大批量采购的产品的抽样检验,建议应充分应用标准的放宽转移规则使样本数大幅下降;同时,对于产品质量较为稳定和均匀的可采用二次或多次抽样的方案,可使平均样本量下降40%~70%。

①标准GB/T 2828.1-2003规定的放宽转移规则,使用放宽检验后肯定会使样本量大幅度下降,但是能否采用放宽转移规则实施放宽检验不应由使用者来决定,更不是由什么人的建议。标准GB/T2828.1-2003规定要放宽检验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当前转移得分至少30分。生产稳定。负责部门认为放宽检验可取。转移得分是在正常检验下,用于确定当前检验是否以允许转移到放宽检验的一种先决指标。换言之,要实施放宽检验必须要有稳定的生产质量水平。

②标准GB/T 2828.1-2003规定的二次或多次抽样的方案,其作用是可降低平均样本量。但并不是产品质量较为稳定和均匀就可以采用二次或多次抽样的方案。从降低样本量的角度来看,使用抽样方案的次数越高越好,但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使用高次抽样方案。如检验某种罐头在一定环境下存放三个月后某种菌的含量,若使用一次抽样方案,三个月后就可以对这种罐头做出判定;若使用二次抽样方案,有可能要半年后才能对种这罐头做出判定;若使用五次抽样方案,最多有可能要等到一年半后才能对这种罐头做出判定。显然,使用多次抽样方案是不可取的。抽样方案类型的选择,应综合考虑几个因素:检验费用,管理难度与费用,检验所需时间,平均样本量,多种不合格情况。是否采用二次或多次抽样的方案不是以产品质量较为稳定和均匀为前提,而是各种因素综合考虑的结果。

另外,弄懂每个抽样标准特点是准确应用抽样检验方法的保证现行有效国家抽样标准有20个,每一个标准都有它适用的范围与要求,即使同一类标准它们使用的对象与作用也不一样,这一点非常重要。

第6篇

关键词:服装;合格评定;符合性评价;验证;抽样

自国家质检总局第113号局长令《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分类管理办法》颁布施行以来,各直属局根据总局《办法》及《指南》研究构建“以企业分类和产品风险分级为基础、以合格评定程序为核心”的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分类合格评定管理体系。进口工业产品的合格评定程序也在紧锣密鼓的制定中。合格评定程序主要是指直接或间接地确定商品否是满足技术法规和标准中相关要求的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六条明确规定;“合格评定程序包括:抽样、检验和检查;评估、验证和合格保证;注册、认可和批准以及各项的组合。”而抽样是合格评定活动的重要一环,直接关系着抽查验证结果是否具有代表性。本文从构建合格评定体系工作的角度探讨进出口服装质量符合性评价抽样方法。

1 制定背景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

1.1 制定背景

国际质量管理经历了质量检验阶段、统计质量管理阶段和全面质量管理阶段。而抽样活动也伴随着质量管理的发展,先后有接受方全数检验、抽样检验,生产方全数检查、统计技术抽样检查和第三方抽样验证等方法。为了更好地履行政府质量监督管理职责,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检验检疫抽样标准也经历了驻厂连续批验收抽样、按接收质量限检索的逐批抽样和独立批质量监督抽样三个阶段。

随着外贸业务量急剧增加和我国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检验检疫也完成了 “企业保姆”到 “国门卫士”的蜕变。近年来在合格评定程序的深入实践中越来越认识到原来建立在质量接收限基础上进出口工业产品的抽样方案偏离了“国门卫士”的职能定位,也不适应零库存、大通关的外贸发展形势要求,制约了检验检疫宏观管理职能的发挥。因而,制定科学的进出口服装质量符合性评价抽样方法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

目前,国际上通用的抽样标准主要是ISO 2859系列标准,我国权威抽样标准是GB 2828系列标准。现行有效的服装专业检验检疫行业抽样标准和包含抽样条款要求的规程标准200余份。其中,目前采用的SN/T 1931.2[1]和SN/T 1932.2[2]等进出口服装、机织物检验抽样标准引用了GB/T 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3],而该标准主要用于连续系列批,适用于客户按接受质量限(AQL)逐批的验收检验,而非检验检疫部门作为第三方的核查抽样检验。

1.2 指导思想

符合性评价指通过系统性技术抽样、检验、检测评价进出口服装的技术指标符合规定要求的程度。进出口服装质量符合性评价抽样是合格评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企业分类和产品风险分级的大前提下日常监管的一个环节。检验检疫机构要求出口方提供符合性声明和进口方提供验收报告,声明其报检的品名、数量、包装、规格、外观质量、内在品质、安全、卫生、反欺诈项目符合输往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符合客户、合同的要求以及检验检疫的报检要求,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而进口企业则需要提品验收报告。在此基础上,检验检疫部门通过抽样核查,对进出口商品进行质量把关。

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准是隶属于国家质检总局标准化体系的一个分支。虽然合格评定程序框架下出入境商品抽查验证工作有其特殊性,但抽样标准仍然应遵循代表性和风险共担性等基本原则,所以我们认为进出口服装质量符合性评价抽样方法应该建立在现有国家抽样标准的基础之上,再根据其特殊性进行合理的优化和重建。为保证抽样程序科学规范、检验结果客观公正,应该明确以下两点:

第一,检验检疫部门的抽样检验不同于生产方的质量控制抽样检验和接收方的质量验收抽样检验,而是法律赋予其履行质量监督管理职责的第三方质量核查抽样检验[4]。明确企业是质量第一责任人,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不应该也不可以代替双方验收产品质量,而是通过抽样核查验证报检批产品质量水平是否达到企业声称质量水平。

第二,检验检疫部门的抽样检验是验证抽样检验,即主要是通过寻找不合格产品以否定其符合声称质量水平,而不是证明被检验报检批为合格总体。当抽样结果判抽检不合格时,有很大把握认为“核查总体的实际质量水平劣于该声称质量水平”。当抽样结果判定合格,认为“对此有限的样本量,未发现核查总体的实际质量水平劣于该声称质量水平”。换言之,通过检验检疫部门抽样核查的报检批并不能保证该报检批合格[5]。

进而言之,任何抽样检验方法错判和漏判的风险都始终是存在的,抽样核查样本量的大小不仅取决于检索原理、产品特征,还取决于核查方对政策的把握、对风险的权衡。

各类抽样检验方法在设计时,着重考虑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如何保证被抽检接收批的质量。以概率统计方法计算抽样方案的接收概率与抽样风险。二是对应不同的检验场合,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尽量降低检验费用。

2 验证抽样的理论基础

GB/T 2828系列标准是检验标准中最基本的也是应用最广泛的计数型抽样程序,该系列标准是按“错判风险(生产方风险α)控制为5%、漏判风险(使用方风险β)控制为10%”的标准来设计抽样程序的,符合《商检法》维护贸易双方利益的初衷。其中,GB/T 2828.4《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4部分:声称质量水平的评定程序》用于核查总体量大于250且批量与样本量之比大于10的情形,用二项分布计算抽检样本符合要求(d≤L)的概率,GB/T 2828.1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1部分:小总体声称质量水平的评定程序》用于核查总体量小于或等于250的情形,用超几何分布计算抽检样本符合要求(d≤L)的概率。这两个标准都是为了评价其核查总体(批)的质量水平是否不符合其声称的质量水平而设计的。因为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出口报检批采取“信息备案+符合性声明+符合性抽批验证+监督管理”检验监管模式,即抽批检验的目的是为了核查其报检批的符合性声明内容是否与进出口产品质量相符,所以本文将GB/T 2828.4、GB/T 2828.11作为建立检验检疫验证抽样方法的理论基础。

3 进出口服装质量符合性评价抽样方案

3.1 术语、符号和缩略语

本文使用的术语、符号和缩略语出自GB/T 2828等相关标准,为了方便读者理解和本文表述再次简述如下:

检验批:出口服装按照同一合同、同一条件下加工的同一品种或一个进出口报检批中能采用同一检验规程实施检验的为一检验批;

A类缺陷:主要是含有非工艺要求的缝制不良、整烫不良、沾污、破洞、规格不符等严重影响整体外观及穿着性能的缺陷;

B类缺陷:主要是指含有非工艺要求的缝制不良、线头、沾污等轻微影响整体外观及穿着性能的缺陷;

A类不合格品:单位产品中有一个及以上A类缺陷,也可含B类缺陷;

B类不合格品:单位产品中有一个及以上B类缺陷,不含A类缺陷;

声称质量水平:核查总体中允许的不合格百分数或不合格品的上限值;

DQL——声称质量水平;

LQR——极限质量比;

N——核查总体数量;

(n;L)——抽样方案;

n ——样本量;

d——样本不合格数;

L——不合格品限定数;

m——开箱数量;

M——申报总箱数;

[ ]——取整数。

3.2 抽样方法的确定

3.2.1 品名、包装、标记、数量的抽样方案

报检产品品名、包装、标记(包括唛头)、数量和箱内品种、件数应与申报单证一致,产品标识必须符合输往国家的强制性要求。如果输往国家没有强制性要求的需与报检单证材料一致。抽样箱数按照公式(1)计算:

(1)

核查抽样箱的包装、标记,对抽查箱内的品种、件数应全数清点,核对是否与装箱单一致。品名、标记等项目核查时按DQL =0(货证相符是检验检疫机构对企业申报进出口产品的基本要求),采用(n;0)抽样方案和按品名分层抽查方法。其n值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在1~N中选取,但不得少于报检批的品名数量。从帮扶企业的角度出发,结合企业信誉、贸易方式(来料加工、进料加工和一般贸易等)和出证情况可适当放宽总数量的核查。因为在买方市场中生产企业往往由于出货期限紧、违约成本高等原因而采取提前报检、申请留关等应急措施,查验时未全数包装现象时有发生,检验检疫并不能简单据此认为企业不如实申报,应结合企业信誉情况综合考量。

3.2.2 安全、卫生、反欺诈项目抽样方案

纤维含量、pH值、甲醛、色牢度、禁用可分解芳香胺染料、五氯酚、邻苯二甲酸盐/酯、阻燃性能、可萃取重金属、有机锡、儿童服装绳带安全、小部件拉力、附件中总铅和汞含量等输往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或限量的检测项目,其抽样核查方案按DQL=0采用(n,0)抽样方案和按原材料品种及颜色分层抽查方法。其n值可根据实际情况在1~N之间选取,不得少于报检批中原料品种或色系的数量。比如报检批中有3个品名(3个子批),现场查验时确定3个品名的原材料品种各不同,每个品种都有红、黄、绿3个色系,取样时宜取3件,每一个品种取1件,3个品种取不同的颜色。

3.2.3 外观质量核查抽样方案

随着市场个性化的要求和服装产品功能性的演变,服装的外观已难以单纯按照一个标准进行检验,同时外观质量是非法规性且不涉及安全卫生要求的检查项目,再者消费者有不同的自身偏好和分辨能力,因此检验检疫机构可适当弱化外观查验。但合同或产品标识明示了服装的外观或型号或申请人提出外观质量核查要求时,检验检疫机构应依据合同、标识或申请人提供的工艺单进行外观质量的核查。

外观质量的核查主要是通过抽取一定样品检验其外观质量中不合格品个数,以便核查产品合格率是否符合声称质量水平。不合格品分为两种,A类不合格品和B类不合格品。大多数境外品牌商规定了外观质量接收限为AQL=1.5(少数为AQL= 2.5)。检验检疫部门核查时应以符合性声明中声明的DQL值为主要判定依据。依据检验检疫机构的要求出口产品在报检前已经通过了生产企业全数的外观质量检验,贴牌产品还通过了品牌商质量验收,并提供了符合性声明,因此,验证抽样可适度放大漏判风险,大幅降低检验检疫工作量。

确定抽样方案时首先要确定声称质量水平。如果报检企业自行申报声称质量水平,检验检疫部门应核实所申报的DQL是否具有正当性,一般不得低于接收方验收抽样规定的AQL值。否则,检验检疫部门根据产品特性、输往国家和地区等实际情况规定声称质量水平。建议:样品从数量、包装、标识检验抽样箱中按品名或款式分层抽取,方案如下:

当检验批量大于250件(套),企业提供了DQL=1.0/1.5/2.5(或AQL=1.0/1.5/2.5)时,建议依据GB/T 2828.4选定对应的A类不合格品百分数DQL=1.0/1.5/2.5,采用LQR水平为Ⅰ的(n,L)抽样方案;与之对应的B类不合格品百分数DQL宜选2.5/4.0/6.5,采用LQR水平为Ⅱ的(n,L)验证抽样方案,详见表1。

当检验批量大于250件(套),企业未提供DQL值,也未提供AQL值时,建议按GB/T 2828.4选定A类不合格品百分数DQL=2.5,采用LQR水平为Ⅰ的(13,1)抽样方案;与之对应的B类不合格品百分数DQL=6.5,采用LQR水平为Ⅱ的(13,2)抽样方案。

当检验批量不大于250件(套)时,依据GB/T 2828.11[6]选定抽样方案,具体视企业提供的DQL的情况而定。

如果企业提供了DQL值(百分数应转化为不合格品数),DQL =0(例如婚纱),建议采用附录A规定的(n,0)抽样方案,其n值可参照表2在1~N中选取;当DQL=1时,建议按GB/T 2828.11选定第O检验水平的抽样方案表确定样本量(n),A类不合格品和B类不合格品限定数为0(L=0);当DQL≥2时,建议按GB/T 2828.11选定第Ⅰ检验水平的抽样方案表确定样本量(n),A类不合格品和B类不合格品限定数为1(L=1)。

如果企业未提供DQL值时,建议由检验检疫机构统一规定,然后按GB/T 2828.11选定合适的抽样方案。本着化繁为简和方便现场使用的原则,建议按表2给出的方案抽取(n,L)核查样本。

3.2.4 内在质量抽样方案

服装内在质量指标包括但不限于起毛起球、强力(顶破、撕裂、断裂、缝子)、纰裂程度、尺寸变化率、单位面积的质量、洗后外观以及舒适性能(透水、透气)等交易双方确定的产品指标。如果需要检验检疫抽样验证时,视企业声明质量水平DQL =0采用(n,0)抽样方案,n只要满足方法标准试验量的要求即可。

3.3 不合格处理

3.3.1 品名、包装、标记、数量核查不合格处理

抽查发现报检产品的品名、包装、标记(包括唛头)、数量和箱内品种、件数、产品标识与申报单证不一致,判报检批抽样核查不通过。企业有异议时可复验(对已抽取的样本进行重新检验),不可复检(再次抽取样本检验,复检样本不包括初次抽查的样本)。上述项目不合格应按检验检疫要求进行处理,主观故意行为将进入行政处罚程序,非主观故意行为整改合格后方可重新报检。

3.3.2 安全、卫生、反欺诈项目核查不合格处理

安全、卫生、反欺诈项目抽查结果只要一件产品一个项目不合格,即验证结果与符合性声明不符,则判全批抽样核查不通过。不合格的项目不同,处理的方式也不同,检验检疫部门应根据不合格项目具体情况进行不合格处理。如果是纤维含量不合格,应责成企业或人先按品种整理重新报检合格的品种子批,不合格品的子批应更换标签后重新报检;如果是甲醛、pH值、色牢度项目不合格,应责成企业或人按颜色进行技术整改处理合格后重新报检;如果是禁用可分解芳香胺染料、五氯酚、邻苯二甲酸盐/酯、燃烧性能项目不合格,该品种该颜色的产品不准进出口;如果是服装附件材料不合格,应责成企业或人更换合格的附件,否则不予放行。

3.3.3 外观质量核查不合格处理

外观质量核查不通过,应责令企业重新返工,自查合格后方可重新报检。

3.3.4 内在质量核查不合格处理

内在质量指标任何一项与合约规定不符的,判核查不通过。企业有异议时可复验,亦可复检。复查不通过时,买卖双方需达成一致性意见后更改合同指标,当内在质量指标符合新合同要求的方可放行。

4 结语

本文深入探讨了在合格评定体系的框架下,“品名、包装、标记、数量”、“外观质量”、“内在质量”和“安全、卫生、反欺诈项目”的质量符合性评价抽样方法以及判定依据,意在促进检验检疫人员对进出口服装质量符合性评价抽样方法前提条件、理论基础的进一步认识,转变思维方式,为新抽样系列标准的实施奠定基础,并希望能有助于大通关的运行,促进外贸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参考文献:

[1] SN/T 1931.2—2007 进出口机织物检验规程 第2部分:抽样[S].

[2] SN/T 1932.2—2008 进出口服装检验规程 第2部分:抽样[S].

[3] GB/T 2828.1—2008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S].

[4] 李俊美,余毅.国家抽样标准的比较研究和应用[J].中国纤检,2012(2):48-52.

[5] GB/T 2828.4—2008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4部分:声称质量水平的评定程序[S].

第7篇

监督检验是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日常大量要做的一项技术性较强的工作,而监督抽样又是监督检验工作的重要环节,监督抽样过程是否规范合理,是直接关系到监督检验结果的重要因素,由于种种原因,在监督抽样工作中存在着许多不规范的现状,尤其在确定样品的数量和实施样品抽取过程中,随意性较大,往往出现许多不合理的漏洞,怎样规范监督抽样过程呢?

确定样品数量是抽样环节的前提条件,因为监督检验时,不可能也不需要对监督总体进行检验,而是从总体中对个体进行检验,然后进行总体判定是否合格。所以,样品的数量是判定准确与否的关键所在。《产品质量法》有明确规定,检验抽取的样品不能超过检验的合理需要,这个合理需要往往检验人员把握不准,要么多抽,造成不必要的浪费,要么少抽,达不到监督的抽样效果,或者盲目抽取,统统抽取X个样,这都是不合理的。究竟多少个样品是合理的需要,国家有关部门已经通过科学的技术做出了抽样方案。

在有些产品中也有明确的规定,抽样人员必须工作认真,遵纪守法,坚持公正立场,熟悉业务并应执行有关规定。国家主要有两类标准可以提供抽样方案。

国家通用的监督抽样标准,如GB/T 14162―1993、GB/T 14900―1944、GB/T 15482―1997等。这些标准均规定了监督抽样方案,样品数量中监督方案的主要内容,只要索取了监督抽样方案就可以了,得到合理的样品数量。相关产品标准和作业指导书中也规定了检验数量,只要索取到这些标准和作业指导书,同样可以得到合理的抽样数量。 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出现的难点是,监督总体的确定,监督总体一般是指同原样、同生产条件、同生产时间、同生产工艺、同型号等级的产品。抽样不能光凭企业自报,还应查看生产记录和销售记录,以及库存等,防止监督总体多或少,或者是不同批次混抽。

值得关注的是,产品监督抽样和产品出厂验收是完全不一样的。一是监督总体不同,监督抽样的总体要小于出厂验收的总体。二是错漏判的风险不同,监督抽样的错。漏判概率尽量要小,所以我们选择的核准标准得出最终样品数量,应根据不同要求加以明确。

随机抽样是指被抽取的整体样本中个个都有被抽取的概率,随机抽样是目前最规范、最有效、最实用的方法。只要将样本编好号,再抓阄或摇色子,最后找出单位样本就可以了。它可以避免人为性。在抽样过程中也不能忽略以下一些环节。

抽样人员要有资格,必须有具备相应能力的两人同时参加,熟悉业务,并应执行有关保密要求。严格按照标准、检验细则等有关检验依据中规定的抽样要求进行抽样。

抽取样品的工作程序主要有:1. 熟悉产品标准、细则或有关检验依据及规定中的抽样方法。2. 准备工作文件,抽样工具、封条、包装容器等。3. 到达抽样地点应主动向被抽样单位出示有关证件,说明来意,提出协作事项,然后进行抽样。4. 样品应在成品库中或生产终端的待销产品,或贴有合格标志的产品中抽取,根据需要也可在生产或销售部门待销产品中抽取。5. 市场抽样,样品应包装良好,必要时请销售单位对该样品进行认定。6. 样品抽取还应妥善保管,当场加封,抽样人应在封条上签字,注明日期,封条应牢固,以保证样品不可调换。7. 认真填写抽样单,不可缺项,无内容应画“/ ”,填写栏目未能包括的内容(如对包装的描述、送样要求等)均写在备注栏中。抽样人和被抽样单位分别在抽样单上签字,并加盖公章(无公章时被抽样单位可由负责人签字),所有项目都需填写全称、全名。

(作者单位:塔城地区纤维检验所)

第8篇

【关键词】蒙特卡洛模拟;科研项目管理;风险决策;应用

1.引言

科研项目投资决策管理通常都是建立在科研项目决策者对未来事件所做出的估计和预测基础之上的,由于科研项目建设周期长,不确定因素多,未来经济及技术发展会出现某些难以预见的变化,加上预测方法和手段的局限性,科研项目管理实际情况和预测结果往往会存在一定的差异,这就使得科研项目方案经济效果的实际值可能偏离其预测值,从而给科研项目投资决策带来风险。因此,在科研项目投资决策中必须对科研项目风险因素进行风险分析。

风险分析中最常用的分析方法是蒙特卡洛模拟法,此法可以仿真未知事件的结果,定量地描述项目在各个备选方案下经济评价指标的统计特征值,因此对难以用数学分析方法求解的风险问题,具有很大的优势。此法可以随机模拟各种变量间的动态关系,解决某些具有不确定性的复杂问题,并且可以根据科研项目投资决策者的风险爱好来确定一定的置信区间下的模拟次数,模拟结果具有相当的精度。因此,蒙特卡洛模拟在科研项目风险决策中有相当的应用价值,运用此方法可以在不确定的环境和条件下计算一系列的科研项目经济评价指标值,从而为科研项目投资决策提供依据。

2.蒙特卡洛方法简介

科研项目风险管理的MC方法,即蒙特卡洛方法,又称统计表试验方法,是一种依据统计理论,利用计算机来研究风险发生概率或风险损失的数值计算方法。它以概率统计理论为其主要理论基础,以随机抽样为其主要手段。此方法的基本思想是,首先建立一个概率模型或随机过程,使它的参数等于问题的解;然后通过对模型或过程的观察或抽样试验来计算所求参数的统计特征,最后给出所求解的近似值,而解的精度可用估计值的标准误差来表示。它是广泛应用的风险分析方法。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只要各风险参数可以用概率分布来描述,则可通过蒙特卡洛模拟在计算机上进行多次重复抽样试验获得足够准确的近似结果,此解将会取得满意的精度。

3.蒙特卡洛方法在科研项目风险决策中的分析步骤

3.1 通过敏感性分析,确定风险变量。

3.2 构造风险变量的概率分布模型。

对有历史经验数据的风险变量可收集相关的数据并作统计检验,估计它们的分布函数和分布参数,确定其可能出现的状态及概率分布。对没有历史经验数据的风险变量,可以通过对有经验的专家调查或由评价人员的经验进行计量,通过打分的方式确定它们的概率分布。

3.3 分析科研项目的特点,确定风险问题的经济评价指标,并建立风险问题的数学模型或计算流程图,得到为计算机所能接受的计算程序。

3.4 根据科研项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确定模拟次数N。

N的选择不是越大越好,随着模拟次数的增加,输出的概率分布将呈现稳定的标准形态(其结果也相对稳定),而过多的模拟次数只会使成本相应增加。因此,模拟的样本量只要能使模拟结果达到预定的置信度就满足要求了。

3.5 对各备选方案风险变量进行随机抽样。

应用蒙特卡洛方法的关键是按变量的分布规律随机抽样。由于(0,1)区间上的均匀分布是最简单、最基本的连续分布,所以通常都使用(0,1)分布的随机数通过各种数学方法产生其他各种分布型式的随机数。下面分别给出几种常用分布的随机数的抽样变换结果如下:

(1)均匀分布的随机变量抽样

在上均匀分布的随机数按下式抽样:

3.6 将各备选方案风险变量的随机抽样值根据所建立的数学模型或计算流程图计算出项目评价基础数据,根据基础数据计算出评价指标值。

3.7 对各备选方案风险变量进行N次重复抽样,产生各方案的抽样值,将各方案的抽样值分别根据所建立的数学模型进行计算,得出对应的各方案的经济评价指标值。

3.8 对各方案的评价指标值进行统计分析,首先将各方案的经济评价指标值按由小到大的顺序排列,每个抽样值的概率为1/模拟次数,计算累计概率和绘制累计概率图,并计算评价指标的均值、方差、标准差和离散系数。决策者通过分析各方案的评价指标的均值、方差、标准差和离散系数及各方案的累计概率密度,优选出一种方案作为最终实施方案。

4.案例

某单位科研项目投资者拟制造一种水下航行器,该水下航行器的外壳材料有3种方案可供选择:第一种方案采用塑料,这种材料制造费用低,但强度效果差,水下耐压力成本高;第二种方案采用铝材料,这种材料制造费用略有提高,但强度效果较好,可减少耐水下压力的成本;第三种方案采用复合材料,这种材料制造成本有显著提高,但耐压力效果也显著。3个备选方案的制造费用、耐压力费用、水下航行使用年限、损耗各不相同,且影响各方案现金流的诸因素都在一定的范围内随机变化,同时发生各种变化的概率均不相同。在对历史经验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的基础上,通过与同类事件(已发生项目)的比较,确定各方案中影响现金流诸因素的概率分布,如表1所示。所有变量均相互独立。

此案例的分析过程如下:

第一,确定经济评价指标。由于3个备选方案的水下航行器使用年限不等,为了使3个方案之间具有可比性,采用等额年值作为评价指标。将制造成本和水下航器残值按基准折现率折现成等额年值进行比较。等额年值计算公式为:

式中,为方案x在水下航行器使用年限内的等额年费用;为方案x建设成本;为方案x期末残值;为方案x年供暖费用;为折现率i在n年的现值系数;为等额支付系列资金回收系数。

第二,根据该科研项目投资者的风险爱好来确定一定的置信区间下的模拟次数。根据统计理论,用模拟方法求随机变量x的数学期望时,如果要求模拟误差不大于给定值,则模拟次数不应少于,其中t为某一置信度水平下的t分布统计量。为随机变量x的标准差。若等额年值的标准差取4,要保证平均等额年值估计值的误差至少有95%的把握在0.5万元以内,模拟次数应不少于:

在本案例中,模拟次数取300次。

第三,对各备选方案风险变量进行随机抽样。首先利用随机数发生器生成一系列(0,1)均匀分布随机数,再根据表1中随机变量的概率分布类型和参数产生其他各种分布型式的随机数,这样就实现了通过计算机进行风险变量的随机抽样。在本案例中,通过正态分布的随机变量抽样公式就可模拟出制造成本和耐压力费用,通过三角形分布的随机变量抽样公式就可模拟出水下航行器的使用年限,通过均匀分布的随机变量抽样公式就可模拟出水下航行器的残值。

第四,计算各方案的等额年费用。由于各方案每获得一组风险变量抽样值,就可通过等额年值计算公式计算出每一次抽样试验的等额年费用。通过在计算机上编制程序,对每个方案都作300次模拟随机抽样,就可得到每个方案对应的等额年费用。

第五,对各方案的等额年费用进行统计分析。通过Excel的描述统计,各方案的300个等额年费用的均值、方差、标准差和离散系数等统计值如表2所示,3个方案的等额年值的累积概率曲线如图1所示。

从表2的统计数据可得,3个方案中,方案一的均值、标准差和离散系数都表明其离散程度比两个方案要大,方案二的均值最小,但标准差和离散系数比方案三要大。

从图1中3方案的等额年值累积概率曲线可以看出,三个方案的等额年值累积概率曲线走向基本相同。当等额年值为17万时,方案二有80%的可能大于此值,方案一和方案三都有90%的可能大于此值。当等额年值为20万时,方案一有30%的可能大于此值,方案三有11%的可能大于此值,而方案二的等额年值只有10%的可能大于20万。

综合考虑3个备选方案的等额年值的统计分析结果,方案二为指标最好的方案,确定方案二为最终实施方案。

5.结束语

在不确定分析中,蒙特卡洛模拟法能通过重复随机抽样对项目的风险变量可能发生的各种趋势和项目的风险程度作出定量分析,由此得到项目评价指标的统计特征值,统计分析结果为项目各方案的优化比选提供了依据。因此,蒙特卡洛模拟法在科研项目风险决策中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只要对各风险变量的概率分布作出比较准确的预测,运用此法得出的决策结果将趋于合理。

参考文献

[1]吴立寰.科研项目风险分析中的蒙特卡洛模拟[J].广东工业大学学报,2004,21(2):68-72.

[2]王卓甫.科研项目管理:风险及其应对[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5.

[3]张桂芹.蒙特卡洛法在科研项目经济评价中的应用[J].北京动力经济学院学报,1994(1):71-76.

第9篇

根据课程的重要性、课程特点和学生现状,讨论抽样调查课程教学改革的必要性;通过设计实际调查案例探讨抽样调查课程实验教学改革的思路与途径。通过,设计性实验训练和调研项目实施,使学生熟练掌握概率抽样调查的整个流程和基本原理,达到全面提升统计专业学生进行实地调研,统计分析的能力。

关键词:

抽样调查;实验教学;创新研究

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6.10.083

1 研究背景

抽样调查是统计学科体系中发展最快的分支学科之一,在实践中又是一种技术性很强的方法,可以说,抽样调查是国际上通行的统计调查的主要方法之一。抽样调查是统计学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它的根本任务是时效、廉价、准确的搜集资料,并经恰当分析提供有关研究对象的可靠推断。

《抽样调查》课程正是对抽样调查方法加以系统阐述的学科理论。近几十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学者理论水平的不断提高,抽样调查的理论与方法有了迅速的发展,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内容体系,主要的抽样方法包括简单随机抽样、分层随机抽样、整群抽样、系统抽样、多阶段抽样、多重抽样、二相抽样等。

本课程太多的内容在讲述理论的知识,内容相对比较枯燥,加之在学生学习积极性不高的影响下,对该门课程的教学效果产生非常不利的影响。如果不进行教学方法的改革,加强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将于统计专业的培养目标背道而驰。

2 教学内容的认识

2.1 课程的重要性

抽样调查是统计学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是收集信息资料的一种科学方法和手段,具有悠久的发展历史,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发展、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抽样调查在我国也受到了高度的关注并被广泛应用于政府部门、学术机构、社会团体等收集统计信息的活动中。《抽样调查》课程正是对抽样调查方法加以系统阐述的学科理论。根据学生的专业知识结构及教学培养目标,有针对性的设计实验案例,对于该课程教学效果的提升及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2 课程的特点

抽样调查既具有很强的应用性,同时又是一门理论性很强的课程。近几十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学者理论水平的不断提高,抽样调查的理论与方法有了迅速的发展,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内容体系.主要的抽样方法包括简单随机抽样、分层随机抽样、整群抽样、系统抽样、多阶段抽样、多重抽样、二相抽样等。抽样调查的理论方法比较抽象,公式繁多复杂,不易理解和记忆,容易混淆,内容抽象复杂,难以理解。因此,对于初学者来讲,对本课程的理论方法难以掌握。

2.3 学生的现状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可以掌握基本的抽样方法,能够理解各种抽样方法的原理和获得实施具体项目的处理能力和分析能力。对于从事调查工作的实际工作者奠定了理论基础。但是本课程太多的内容在讲述理论的知识,内容相对比较枯燥。尽管学生已经具备学习抽样调查课程的能力,但对于整群抽样、分层抽样、多阶段抽样等这些复杂的抽样,证明繁琐,加之公式繁多,有相当一部分同学就会感觉到听课比较吃力。总之,单纯理论的教学模式,教学效果不好。

2.4 教学方法的改进

实现实践教学是《抽样调查课程》教学模式创新的必由之路。结合目前学生实践的硬件条件,首先,实现该课程的实验教学,使得实验教学的环节尽可能与实际情况相结合。实验教学使学生更形象生动地掌握了原来枯燥无味的理论知识,又锻炼了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造能力,从而最大限度地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因此,重视和加强实验教学,是激发学生实验是检验理论的最好方法,而理论又是指导实验的最好依据。为了加深理解和巩固抽样调查原理,在讲授理论的同时开设实验课。抽样调查实验是将理论的抽样方法与应用相结合的重要途径,在分析过程中要求学生掌握Excel电子表格、SPSS软件、SAS软件的抽样操作。

《抽样调查》实验教学创新性研究旨在探索设计紧扣抽样的理论知识,同时又能引导每位同学亲自实践的抽样实验案例。设计的实验源于《抽样调查技术》的思路和方法,但不局限于抽样调查基本方法,需要涉猎到统计分析的各种方法。要求学生系统的掌握市场调查方法和抽样调查技术的理论,并能灵活利用这些方法,学会设计调查问卷和撰写抽样调查报告,并培养学生初步具有能结合实际,运用随机抽样的基本方法,对具体项目的抽样调查和对所获得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能力。

3 实验设计及实验过程

3.1 实验设计

本课程倡导规范设计型导向实验。教师搜集原始数据并设计实验内容,引导学生根据实验内容完成实验,同时要求学生也针对教师布置的一些实际问题,自主设计抽样方案,并选择合适的统计软件实现抽样及分析。这样,学生一方面熟悉了统计软件上机操作的实际环境,另一方面,加强了统计实验的自主探究能力坚持实践的科学性与实证分析的严谨性,结合教学内容设计实验案例,以不等概抽样的实现为例,介绍案例的设计思路及教学过程。此次实验的目的是使学生掌握不等概抽样原理及其在区域抽样调查中的应用,并且运用软件实现不等概抽样。本次试验的设计思路如下:首先采用易于理解,并且应用背景比较强的实际数据,编制二级抽样框;其次,分析规模测度变量与目标变量间的相关性,并采取简单随抽样,判断估计的误差;最后,利用Excel与SPSS实现不等概抽样与参数估计,最终进行结果分析。

3.2 实验过程及分析

实验过程既注重已学知识的应用,又强调对于新知识、新方法的实际应用,实验过程如下:

第一步,要求学生在原始数据的基础上,按照自然名录编制二级抽样框;

第二步,第一阶段利用代码法抽取一级单元,第二阶段利用拉西里法抽取二级单元;

第三步,在不同的假设条件下,群规模相同,等概率抽样;等概率整群抽样(群规模不等时的估计);初级单元规模相等的两阶段抽样;初级单元规模相等的两阶段抽样利用样本实现对目标变量的估计及方差估计;

第四步,直接采用SPSS实现不等概抽样及变量估计。

4 结语

在课程学习中,设计学生熟悉的或者和学生相关的调查对象基础上,通过系统的理论教授,设计性实验训练和调研项目实施,使学生熟练掌握概率抽样调查的整个流程和基本原理,达到全面提升统计专业学生进行实地调研,统计分析的能力。通过抽样调查课程创新型教学改革的实施,对于抽样调查课程在自身建设方面和统计专业创新型教学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果。使原本抽象、枯燥难懂的理论课程变得实际而有用。课堂教学效果得以实质性的提高,有效地激发了学生的求知欲望,提高了教育教学质量。

参考文献

[1]金勇进,杜子芳,蒋研.抽样技术[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

[2]朱星宇,陈勇强.SPSS多元统计分析方法及应用[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1.

第10篇

一、工作目标

以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对安全健康食品的需要为目标,以落实“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以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为抓手,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以监督抽检与信息公布、核查处置联动为保障,有效防控苗头性、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倒逼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本县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促进食品产业有序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关切,突出农兽药残留、重金属、生物毒素等重点指标,紧盯风险程度高、往年抽检合格率较低以及消费量大的重点品种,及时、适度修改抽样计划。瞄准食品批发企业、较大超市、小作坊以及批发市场、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加大抽检力度,提高问题发现率。

(二)坚持广泛覆盖。点面结合、统筹兼顾,努力实现监督抽检覆盖城市、农村、城乡结合部等不同区域,与农村地区食品专项抽检工作同步开展,孙武、何坊街道安排不低于10%,其他各镇安排不低于30%的抽样数量用于城市建成区和镇政府驻地之外区域的抽检;覆盖在产获证食品生产企业;覆盖我县有销售、消费的食品大类和品种;覆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网络销售等不同业态;原则上应覆盖所有以批发为主要销售形式的食品加工小作坊。

(三)坚持检管结合。配合日常监管、专项整治,聚焦舆情热点,及时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抽检,实现计划性抽检与专项抽检有机结合,互为补充;结合日常监管发现的问题,适时调整抽检任务;加强监督抽检与日常监管信息的互联共享,开展会商,联管联动。

(四)坚持“五个到位”,全面强化核查处置。要严格按照不合格产品控制到位、原因排查到位、行政处罚到位、整改落实到位和信息公示到位的要求,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工作;要强化对上游渠道和源头的追溯调查,加强信息通报和协作配合,案源信息、案件依法及时移交、移送,确保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五)坚持多方联动。业务股室、镇办所等各单位紧密协作、合理分工、各有侧重。

三、工作任务

根据我县消费特点,2021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涵盖食品、食用农产品及食品相关产品计26个大类、94个食品细类,共计划抽检2350批次,根据不同季节,突出重点品种。第一季度拟定抽检方案,开展招标;第二、三季度主要抽样检验;第三、四季度主要对检验结果核查处置。具体安排如下:

(一)创城办负责拟定抽检方案,协调招标、抽样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监督和统计检验结果,公开抽检信息、不合格处置信息;组织相关单位做好宣传报道等工作;收集抽检工作的记录材料,做好存档。

(二)财务股负责联系财政部门申请预算、组织招标。

(三)各镇办所负责陪同检验机构抽取样品,监督抽样过程,做好抽检笔录,依法及时做好送达检验报告、案件查办等工作。

(四)法规股及食品生产监督股、食品和化妆品流通监督股、餐饮服务监督股负责对镇办所抽检及案件查办工作的指导。

具体抽检任务见《各镇街抽样数量分配表》《抽检品种、项目、批次计划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沟通协调。各股室队所要加强联系,互相沟通,互相学习,确保年度任务有序推进,按时完成。

(二)规范抽检工作。由财政部门监督,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承检机构;严格按照承检机构有关工作规定开展对承检机构的检查与考核;要监督抽样人员和承检机构在抽检工作中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积极支持承检机构开展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规范要求报送抽检数据。

(三)依法核查处置。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应当及时送达食品生产经营者,启动核查处置工作。不合格食品可能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核查处置工作应当在24小时内启动。核查处置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或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移交。

(四)及时公布信息。按照相关规定,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公布抽检信息。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不适当言论。

第11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材料检验;取样

0.前言

对于建筑施工项目而言,质量管理工作极为关键,而做好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的技术保障就是严格抓好建筑施工材料检验工作。建筑材料检验工作的首要任务就是材料取样,并且在建筑施工质量检测工作中,施工材料取样以及检验是否真实、是否具有代表性,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检验数据以及检验结果是否准确。为最大限度的确保建筑施工现场材料检验取样的真实性,有效避免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国家建设部等相关部门已经明确规定,在建筑施工质量检测中采取见证取样及送样制度,同时出具只对试样负责的检验报告。但是,单纯确保施工现场材料取样的真实性是远远不够的,对于建筑施工现场材料检验取样人员而言,要对所选取的试样的代表性予以足够的重视,只有确保所选取的试验具有代表性,才能为取样及制样工作质量提供切实保障。

1.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材料检验取样方法

样本的抽取应该满足一定的条件允许,采取充实的反应材料特征的样本,比如抽样检测的质量需保管是遵照批次进行的,其生产时间、批次、尺寸和等级要相同,至少要大概基本相同。另外,为了保证所抽取的样本具有代表性,也就是可以充实的反应总体的特征,实际中要依照一定条件的允许操作:第一,保管抽样的工作人员应当有熟练的操纵技术与最大的责任心。详细说来便是在抽样中,相比同一批次的取样要不带有任何人为的原因,也就是说不能带有倾向的进行抽样。由于制样与抽样的各个环节都会影响样本的代表性,不可以任意的窜改抽样的步调、程序;其次要制订科学合理的抽样方式,在抽样之前制订好严格的抽样方式并严格执行。从取样的方式上说,取样的点数与抽样的规则相比取样的代表性有十分大的影响。而取样点的部署需要是以随机的方法得到的,以下一些种是最为常用的随机取样方式:

施工现场的材料查验作为抽样的一个十分主要相当一部分,已经有了相关的质量查验抽样计划方案标准。这样一些标准主要依据初步统计学原理,学习国内为的先进标准制订的。在建筑行业对比十分主要的标准有:《不达标品率的计数标准型一次抽样检查程序及抽样表》,《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 (适用于持续批的检查)》、《不达标品率的小批计数抽样检查程序及抽样表》、《粒度均匀散料抽样查验通则》等。作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抽样检验方案的重要内容之一,建筑施工材料检验取样问题对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当前所实行的建筑工程和资料检验抽样方案是以国际及国外先进标准为参考,按照数据统计原理制定的,详见下图所示。

图1 理想检验特性曲线示意图

对于建筑施工现场材料检测取样而言,计数标准型一次抽样以及计量标准型一次抽样是比较可行的两种方案。其中,计数一次抽样方案主要应用场合是产品质量只存在合格及不合格两种情况,具体内容是:随即对某批次产品中抽选出n个样品,同时设定数目C,如果所抽取的样品中不合格的数量小于C,可以判定该批次产品为合格;如果所抽取的样品中不合格数量大于C,则可以判定此批次产品为不合格。所谓检验特性曲线示意图,主要是指在既定的抽样方案所规定的批合格概率和批质量之前所存在的关系曲线,检验特性曲线的主要作用是充当所选择的抽样方案的科学性及合理性的判定依据。其中,上图所展示的是理想检验特性曲线,但实际上,此种抽样方案并不存在,在实践操作中只能选择与该理想检验特性曲线最为接近的抽样方案,例如下图所示。

图2 检验特性曲线示意图

借助检验特性曲线可以得出,当前在实践中应用范围较广的二次加倍抽样方案并不合理,需要进行改善。按照数理统计学基本原理,在对建筑施工现场材料进行检验采样需要对诸如划分批量、抽样规则以及确定样本容量等一系列问题进行全面考虑,笔者在此主要以水泥、混凝土、钢筋、骨料以及砖等建筑施工材料的检验取样方法进行介绍。

(1)水泥。水泥的检验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内容:第一,划分批量,具体而言就是以一次进场的同一出场编号水泥为一批,每批水泥因袋装及散装的不同,而在批量划分方面存在一定区别,袋装水泥总量上限为两百吨,散装水泥上限为五百吨;第二,抽样方法,一般在实践操作中,分层随即抽样法主要适用于袋装水泥,具体就是从最少二十袋水泥中选取等量水泥;纯粹随机法主要适用于散装水泥,即从最少三个车罐中抽取等量水泥;对所抽取的水泥进行充分搅拌,之后从中称取最少十二千克充当检验样品。

(2)钢筋。关于批量,一般以牌号、炉罐号、规格以及交货状态均相同的钢筋为一个检验批次,每批次重量要控制在六十吨以下;对于冷拉钢筋而言,一个检验批要在级别及直径上保持一致,并且重量低于二十吨。在钢筋取样方法方面,一般选择二次抽样法随即抽取,随即选取两根钢筋进行拉伸及弯曲试验。

(3)混凝土。对建筑混凝土强度检验主要包括划分批量以及抽样方法两方面内容,首先,关于批量,将具有相同强度等级、相同设计要求验期以及相同生产工艺及配合比的混凝土组成一批,通常以属于同一季度的产品最佳。现浇混凝土一个验收批上限为三百立方米,批量过大的后果就是如果遇到样本强度不达标而无法通过验收的情况,后期处置工作量将会大大增加;批量过小的后果就是导致样本容量相对降低,从而对整体质量判断的准确性造成影响;其次,抽样方法,在实践操作中比较适合采取机械随即抽样法。取样频率一般要控制在一百盘或一百立方米以下,对于一个工作班同配比混凝土最少取一组样品,每组包括三个试件;此外对于现浇混凝土第一楼层或每个验收项目,最低取一组样品。如果需要对施工阶段的混凝土强度进行检验,就要结合工程部位保留适量试件。

(4)砖。在批量划分方面,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以及烧结空心砖存在一定区别,其中,对于烧结普通砖来说,一批通常为3.5~15 万块,但不能超出一条生产线的日生产量,如果日产量低于3.5万块,也记为一批;对于烧结多孔砖来说,一般一批为5万块,如果低于该数量也按一批计;对于烧结空心砖来说,一批为3万块,同样如果不足3万块也按一批计。在抽样方法方面,一般选择二次抽样,首先选取相应数量的砖块,检验外观质量以及尺寸偏差,之后利用单纯随机法对检验合格的样本在此进行样品抽取,开展物理性能检验。

2.结语

综上所述,在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过程中,检验数据及结果的准确性主要取决于建筑施工材料取样及检验的真实性及代表性。对于建筑施工采样检验工作而言,确保质量的一项重要前提就是选择科学且合理的取样方法。在建筑施工现场进行材料检验取样,需要注意以下几方面内容:第一,要对检验批量进行科学划分;第二,要确定科学适宜的取样方法及样本容量;最后就要要严格按照相关操作规范进行。所选样本的数据应具备真实性及代表性,在建筑施工材料取样及检验工作中充分有效的应用数理统计学基本原理,将会受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参考文献】

[1]孙吉军.建筑屋顶防水工程实施与质量控制探讨[J].中国医院建筑与装备,2008,(04).

[2]陈悦.浅议建筑材料进场质量管理及控制要点[J].科技促进发展(应用版),2010,(06).

[3]徐伟杰.浅论如何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的质量控制[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11,(04).

第12篇

2001年,国务院“三定”方案明确了工商机关担负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职责。通过近几年的探索与努力,我们工商机关以商品质量抽检为着力点已进入、站稳该领域,并取得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的显著成效。仅2004年,全市工商系统共组织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116次,抽检商品1504批次,对不合格商品追根溯源,查处不合格商品案件451起,案值881.24万元,罚没款451.4万元,抽检作为工商机关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的基本手段,已成为提升工商行政管理能力的有效载体。国家工商总局出台并于今年2月1日实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取代2001年10月印发的《商品质量监督抽查暂行办法》,使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更加规范愈加成熟。虽然抽检手段被广泛运用,但我们还是停留原先粗放式的抽检之中,随着与抽检相关行政诉讼案件的渐多发生,现阶段抽检存在的违反抽样程序、样品代表性等问题也逐渐暴露。笔者结合工作实践及所闻,就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应注意的一些问题谈点粗浅的看法。

1、抽检前期的准备工作。根据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动态监管所需,在开展市场抽查时应当制订详细的抽检方案。抽检方案应有以下内容:(1)抽样方法。抽查方案中必须详细说明抽样依据的标准,抽样数量和样本基数,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数量等。这非常重要。(2)检验依据。检验依据应当符合前述的相关原则规定。(3)检验项目。检验项目应当突出重点,主要应选择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项目及主要的性能、理化指标等,标准中规定的项目不一定全检。(4)判定规则。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中有判定规则的,原则上按标准的规定进行判定。(5)提出拟抽查商品名单及抽查区域。确定抽查区域时,应当坚持突出重点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的原则。(6)抽查经费预算。抽查经费预算应当按照不盈利的原则核算提出,主要包括检验费、差旅费、样品运输费、公告费(检验机构的预、决算不包括此项),其他还包括通讯费、样品费等。

2、商品检验抽样。商品检验抽样又称取样,是根据技术标准或操作规程所规定的抽样方法和抽样工具,在整批商品中随机地抽取一小部分在质量特性上能代表整批商品的样品,通过对该样品的检验,据此对整批商品质量做出评定。在每一样品质量判定依据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及检验规则中都明确有样品的抽取方法,除特殊规定外,一般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且样品的份数、单位数量也不尽相同。随机性即从货批中抽出的用以评定整批商品的样品,应是不加以任何选择,按随机原则抽取的。在实践中,我们往往曲解“随机”之法,在抽样商品中随便提取送检所需的数量及相应的份数即告完成。其实,“随机”是有要求的,如根据食品检验操作规范,食品随机采样一般应遵循以下方法:(1)采样时必须注意样品的生产日期、批号、代表性和均匀性,采样数量应能反映该食品的卫生质量和满足检验项目对试样量的要求。(2)液体、半流体食品如植物油、鲜乳、酒等,如用大桶、大罐盛装者应先行充分混匀后再采样,样品应分别盛放在两个干净容器中,盛放样品的容器及采样器具应不得含有检测物质的干扰物质。(3)粮食及固体食品应自每批食品的上、中、下三层中的不同部分样品混合后采取四分法对角取样,再进行几次混合,最后取代表性样品。(4)裸装食品采样后,如涉及到微生物检测,取样时工具及盛放样品的容器一定不能被污染。取样后立即密封,尽快送到检验机构。因此,在样品的抽取上,我们切不可随意行事,定要遵章操作。同时,要按要求填制抽样单,做好现场检查笔录,现场检查笔录要客观记载抽样过程,并复制与抽样商品相关的账簿,票据、宣传广告资料等信息,以备不合格商品后续处理之需。在自身操作抽检把握性不高的情况下,在个案抽检中我们可参照计划抽检给依法设立具备相应检测能力的检验机构下达抽检任务单,由其抽样并判定。

3、样品的代表性。抽取的样品必须有足够的代表性,否则检验时用最先进的检验技术和设备,也不可能得出准确的检验结果,直接影响对整批商品质量的判定。当前,当事人对工商机关抽检提出异议的共性问题之一就是样品的代表性。如仓库粮食未按照四分法对角取样,液化气抽样直接整钢瓶抽取未用特制铝罐提取液化气,碳酸氢氨样品只用塑料袋包装未用有色磨口玻璃瓶盛装等等。为确保样品的代表性,抽样中应当注意以下事项:(1)抽样操作应当规范、注意安全,不影响所抽样品和被拆包装商品的质量。(2)取样工具和盛样器具应当洁净、干燥,必要时作灭菌处理。盛样容器在使用及贮存运输过程中,应能防止受潮及异物混入。遇光易变质的商品应当避光取样,置于有色玻璃瓶中,必要时加套黑纸。(4)液体样品应先摇匀后再取样。含有结晶者,应在不影响品质的情况下溶化后取样。(5)对毒性、腐蚀性或者易燃易爆商品,抽样时应当穿戴防护用具,小心搬运,样品应当标注“危险品”的标志;易燃易爆药品应远离热源,并不得震动;腐蚀性商品还应当避免接触金属制品。(6)样品需经被抽样单位确认有效。(7)样品在送检运输中应防潮、防晒、防包装破损。

4、抽样单位的确定。根据商品的不同特性,检验规则对每一抽样单位固定的商品数量进行了要求,并非抽样现场看到的所有同批同种商品数量即可作为一个抽样单位。如依据GB5491—85《粮食、油料检验、扦样、分样法》,中小粒粮食一个抽样单位不超过200吨,特大粒粮食(花生果、大蚕豆、甘薯片等)不超过50吨,超过该数量的要按另一抽样单位抽样。GB5524—85规定,散装油则以一个油池、一个油罐、一个车槽为一个检验单位。样品的份数、单位数量依其抽样单位库存数量,确定抽样件数,抽取样品。

5、批次认定。批次是由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同一品种、规格、等级或生产日期确定的,同一批次应当具备同等的品质。目前,国家对药品、出口商品等在批次的标注方面有明确的强制性要求外,市场上流通的商品有许多是没有标注批次的(如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04,批号标注为非强制性内容)。有批次标注的当然予以认定,在没有标注批次的情况下,我们往往是把商品的生产日期或代号等记载为批次。对此,我认为在抽样商品的生产日期或代号都一致且在被抽样人确认的前提下,将生产商另行标注在商品包装上的相关标示(生产日期、生产代码等)一并予以记载为妥。

6、检测标准。抽查的质量检验判定依据是被抽查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以及企业明示的企业标准或者质量承诺。这里主要分为3种情况:(1)当企业明示的企业标准或者质量承诺中的安全、卫生等指标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强制性行业标准、强制性地方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时,以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作为质量判定依据。(2)除强制性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要求之外的指标,可以将企业明示采用的标准或者质量承诺作为质量判定依据。(3)没有相应强制性标准、企业明示的企业标准和质量承诺的,以相应的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作为质量判定依据。需要明确的是,抽查检验判定依据的标准必须是现行、有效的标准,凡作废或尚未实施的标准,均不得作为检验判定的依据。另外,对于同一产品,不同的部门制定有不同的行业标准时,也需要认真研究其异同,尤其要注意其是否有相互矛盾的条款,以免造成检验判定上的错误,给企业和监督抽查工作造成负面影响。

7、承检机构的确定。依据《产品质量法》第十九条规定:“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承担产品质量检验工作”。承检机构,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法》的上述规定。凡是未经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或者超出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有效期或范围的质检机构,均不得承担国家监督抽查任务。在确定检验机构是要查验检验机构提供的身份证明材料,尤其是认证的有效期限。

8、样品确认。工商机关样品的抽取在于流通领域,样品虽经经营单位确认,但生产单位的确认直接关系到假冒行为的查处及不合格商品信息的发布等后续工作。由谁通知生产单位对样品进行确认,《产品质量法》并未明确,对此我们可依据《监测办法》第十八条“检测结束后,承检单位应当及时将检测结果报组织实施监测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时通知样品标称的生产企业”,由承检单位负责通知生产单位确认样品并送达检测结果。

9、检验报告的确认及运用。检验报告是由承检单位依法出具的具备法律效力的文书。对检验报告,我们要审查其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要件,有无质认证、量认证章,检验人员签名,盖有承检单位印章,报告中样品特征是否与抽样单上一致,检验使用标准是否同委托检验要求相符。承检单位在出具检验报告时,通常标示“此检验报告仅对送检样品负责”,如样品是依法定程序抽取符合代表性要求的,毫无疑问该检验报告适用于已固定抽样基数覆盖的所有商品,在后续处理中可作为重要在案证据。如样品不具备代表性的要件,则在类推检验结果是要慎重对待。

10、后续处理。按照《监测办法》的规定,组织实施监测的工商机关应当自收到检测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被监测人,并对不合格商品依法采取相应措施(通常做法是封存或扣留)。经监测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被监测人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对已经销售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告知消费者退换商品;对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应当及时追回。各地工商机关可以根据公布或者通报的监测信息和监督检查信息,对市场上的相关商品组织清查,对销售的不合格商品依法进行处理。在处理不合格商品时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判定商品质量的主要检测指标不符合人身、财产强制性标准的应适用《产品质量法》第49条处罚,如主要检测指标符合人身、财产强制性标准但未达到商品明示承诺标准的,或其他辅助指标未达标的,以《产品质量法》第50条处罚为妥。量罚上,如果当事人是销售者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该产品为禁止销售的产品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依据《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五条从轻或减轻处罚。另外,有特别法规范的应优先适用特别法处理,如对于集贸市场上不符合营养、卫生标准的食品,应适用《食品卫生法》。

11、抽样场所的扩大。在抽查场所的选择上,我们要突破原先的认识,扩展抽样场所。流通领域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过去,我们曾一度退出了各类服务消费场所的商品抽检,根据《监测办法》,工商机关要对各类商品交易场所、提供商品的各类服务消费场所和商品物流服务场所的商品进行监测。国家工商总局在《监测办法》新闻发布会上明确指出,各类商品交易场所是指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零售批发商店等商品经销单位;提供商品的各类服务消费场所包括提供商品的旅游、度假、餐饮、住宿、美容美发、修理等地点;商品物流服务场所是指提供商品包装、装卸、运输、储存、保管、配送和流通中的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