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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硕士毕业论文

时间:2023-02-14 16:37:44

会计硕士毕业论文

第1篇

(一)将科研能力的培养贯穿于硕士四年的教学。

1.课程教学要注重能力的培养。改革“满堂灌”的教学模式,引进慕课、微课、翻转课堂等教学模式,增加案例教学和实践教学,教学中强调以学生为主体、教师起主导作用,引导学生自主学习,促使学生在课程学习中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培养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沟通协作能力。

2.制定硕士生科研能力培养计划。高校要制定硕士生科研能力培养计划,为培养硕士生科研能力做一系列工作。一是给硕士生设立科研导师,硕士生从大学一年级开始就与科研导师接触,协助科研导师做科研方面的工作,跟随科研导师感受课题申报、调研、撰写研究报告、课题结题的整个科研过程。二是开设论文写作必修课,系统讲解选题、写开题报告、查找资料、制作调查问卷、研究方法等。三是要求学生在大学期间至少参加三次社会实践活动,学生自己选题、制定调查问卷、撰写调研报告。

(二)改进硕士毕业论文的管理。>>《计算机硕士论文优秀与良好的区别分析》

1.加强指导教师的管理。应制定指导教师管理制度,包括硕士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的条件与职责、硕士毕业生分配办法、硕士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评价办法、奖惩办法等。通过这些制度,明确哪些教师有资格指导硕士毕业论文,每位教师分配多少学生,对教师的指导质量进行评价并予以奖惩,以此促使教师提高指导质量。

2.建立硕士毕业论文各个工作环节的操作规程并实行全程监控。硕士毕业论文包括选题、开题、指导与写作、提交与评阅、答辩与成绩评定、论文资料装订与归档等多个环节。首先,学校要对每个工作环节制定具体的操作规程,使教师和毕业生明确如何去做。其次,建立硕士毕业论文全程监控制度,学校或学院对各个工作环节定期进行检查,督促教师切实负起指导责任。

3.改变论文写作和答辩时间。由于毕业生大四阶段尤其是第八学期事情很多,影响了毕业论文的写作,建议把毕业论文工作提前到大三放暑假前即第六学期期末,进行学生与指导教师的双向选择,将毕业生分配给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开始毕业论文的指导;大三暑假里,要求学生进行论文选题,与指导教师沟通后确定论文的题目;指导教师指导学生确定调查提纲或调查问卷,要求学生利用大三暑假的时间进行调研,为撰写毕业论文收集实际资料;大四开学后的一两周内,组织学生完成开题报告工作;安排毕业生撰写论文初稿,年末前提交;元旦后以及放寒假的两个月时间,毕业生和指导教师闲暇时间较多,指导教师可以利用这段时间集中精力指导毕业生完成论文的修改;第八学期开学的一两周内,完成毕业论文的答辩工作。

4.加大硕士毕业论文选题的指导与审核力度。选题是硕士毕业论文的基础环节,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毕业论文的质量。首先,指导教师要加大对毕业生选题的指导,强调毕业论文选题要与所学专业挂钩,选题要针对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实习单位面临的突出问题,选题要理论联系实际,不要选择纯理论研究的题目,选题的难易程度要适中,选题宜小不宜大、宜具体不宜抽象、宜限制不宜宽泛、等等。其次,学院要加大毕业论文选题的审核力度。学生选定题目后,提交给学院,学院要组织专家对毕业论文选题的新颖性、实用性、可行性、深度等方面进行评审,要求选题不当的学生重新选题。

5.优秀硕士毕业论文实行首位参选制。每位教师指导的成绩最高的论文,应该是该教师指导的质量最优的论文。审核不合格的,要求学生进行修改,修改后再次审核,毕业论文审核合格后,才给学生颁发学位证和毕业证。毕业论文的末位审核制对督促毕业生认真写论文、督促指导教师认真指导、杜绝教师给“同情分”、提高毕业论文质量有积极的作用。

第2篇

关键词:工程硕士;创新能力;企业实践;学位论文

作者简介:张建斌(1966-),男,陕西岐山人,江苏理工学院教授,研究方向为研究生教育管理;屠远(1981-),女,江苏常州人,江苏理工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研究生教育管理;刘维平(1965-),男,江西吉安人,江苏理工学院教授,研究方向为研究生教育管理;周全法(1966-),男,江苏溧阳人,江苏理工学院教授,研究方向为研究生教育管理。

基金项目: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教改项目“工程硕士‘实践―论文―就业―创新’四结合培养的实践与探索”(编号:2016-ZX-424),主持人:周全法;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重点课题“工程硕士‘实践―论文―就业―创新’四结合培养模式的研究与实践”(编号:JGZZ16_088),主持人:张建斌、周全法;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重点课题“以实践创新能力提升为核心的工程硕士培养模式改革研究”(编号:B-a/2016/01/28),主持人:张建斌、周全法。

中图分类号:G7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7)08-0057-05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于2011年启动了“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试点”(以下简称“特需项目”)工作。开展此“特需项目”的目的是“服务需求、创新模式、突出特色”,主要针对国家有关行业领域特殊需求的高层次专门人才,紧扣择需、择优、择急、择重,安排一批办学水平较高、特色鲜明、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质量高的高等学校,依托其与国家重大战略、产业发展和改善民生相关的优势学科,在一定时期内招收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1]。“特需项目”的实施,激发了试点高校办学活力及培养高层次人才的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国家有关行业领域在特殊人才需求上的矛盾,适应了我国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要求,m应了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要求。5年多来,全国63家试点高校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践能力培养、毕业论文改革等方面努力工作,取得了一些很好的经验,为我国硕士专业学位人才培养改革提供了典型案例。

作为首批“特需项目”试点高校的江苏理工学院之一,在30多年的办学实践中,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主动契合国家战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逐步形成了以“资源再生”、“绿色装备制造”为特色的学科、专业和科研格局,在资源再生利用、关键基础零部件的再制造、循环经济研究等方面,形成了较为明显的特色,为机械工程和环境工程两个领域培养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特需”的工程硕士研究生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江苏理工学院在开展“特需项目”以来,学校充分发挥自身办学优势,紧密依托行业协会组织和相关企业,深度开展产学研合作培养工程硕士,以提高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工程创新能力为核心,探索了“实践-论文-就业-创新”四结合的工程硕士培养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以工程创新能力提升为主线的工程硕士“四结合”培养模式

在“特需项目”中设立机械工程和环境工程领域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的背景是国家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考量。从2010年开始,国家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迫切需要提升硕士和本科层次人才的工程实践和工程创新能力,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人才支撑。“特需项目”设立并实施以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和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硕士生的工程实践和工程创新能力提升愈显紧迫。然而,由于大学的行业属性在改革开放后逐渐弱化,企业与高校之间原先存在的行业纽带已经不复存在,硕士生的工程实践和工程创新能力培养的土壤逐渐消失,即使是工学硕士研究生的工程能力培养也已经出现严重困难,因而在“特需项目”的机械工程和环境工程等领域的工程硕士的工程能力培养途径和方法已经成为一个影响工程硕士培养质量的大问题。

江苏理工学院在30多年的本科人才培养中,高度重视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逐渐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双证书”毕业制,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所有的工科学生在毕业前必须通过“应知”和“应会”考试取得劳动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中级工、高级工),工科人才培养的职业性和行业性一直未弱化。借此基础,江苏理工学院提出在机械工程和环境工程领域专业硕士的实践能力培养上,必须把工程实践能力和工程创新能力的培养作为工程硕士培养的重中之重的工作,通过专业(领域)的行业属性定位、与行业产业和企业的产学研深度融合、不打折扣的工程领域实践和工程创新活动,全面提升工程硕士的工程实践和工程创新能力。基于这样的工程硕士培养理念,江苏理工学院在机械工程和环境工程领域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尝试了“实践-论文-就业-创新”四结合培养模式,如图1所示。“四结合”培养模式的核心是以工程硕士的工程实践和工程创新能力提升为主线,以企业急需解决的工程实际问题为载体,将工程硕士的企业实践、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科技创新和就业进行有机整合,企业为每个选题提供一定的科技创新基金,研究生毕业后,可选择到该企业就业,继续从事企业实践与论文阶段未完成的科技创新活动。

图1 “实践-论文-就业-创新”四结合培养模式

(一)课程学习阶段

在课程学习阶段,相关课程的设置原则是注重基础,联系实际强化应用,为解决企业实际问题打好理论基础。通过理论课程学习、实验操作以及技能培训等环节,提高工程硕士研究生的专业理论水平、专业实验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2]。在此阶段,每位工程硕士的企业导师必须给研究生开设专业领域相关专题,介绍专业领域新动态、新技术、发展趋势,强化工程硕士的工程概念和创新意识。此阶段的另一重要任务是研究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的指导下,选择确定未来的企业实践单位、工程研究方向、科技创新内容、毕业论文(含设计等)选题以及职业规划和就业计划。

(二)企业实践阶段

在“四结合”培养模式的实际运行中,企业实践、学位论文和毕业就业环节都在相关企业进行。在企业实践阶段,工程硕士研究生主要围绕本领域的工程实际开展工程实践和工程创新,通过岗位实习、工程体验、综合训练、技术研发等环节,在企业导师和学校导师的共同指导下,运用领域专业知识,开展企业实践和科技创新活动,从而提高工程硕士研究生的职业素养和工程实践能力[3]。

(三)学位论文阶段

工程硕士学位论文的选题,必须在企业实践之前的课程学习阶段完成,主要原因是大部分学位论文必须在企业实践时完成,学位论文还要与企业实践、科技创新和未来的就业工作结合起来。论文选题必须结合企业、产业和行业实际,以解决工程实际问题为第一导向,注重技术性、工程性,兼顾学术性。通过产品研发、工程设计、应用研究、工程项目管理、调研报告等形式,提高工程硕士研究生领域专业知识综合应用能力、工程问题发现与解决能力和工程创新等能力。

(四)毕业就业阶段

从就业角度来看,工程硕士的企业实践以及在企业从事科技创新和学位论文工作,是工程硕士和企业相互选择、相互适应的过程。学校通过对毕业研究生、实践企业和就业单位的跟踪调查,审视、反思学校对工程硕士培养定位、培养方案与课程体系设置、培养过程及管理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改革措施,同时获取企业对人才的知识、能力、素质等需求信息,进而反馈予学校,优化工程硕士的培养目标定位和培养方案,调整课程体系,更新课程内容,完善管理服务。

实践表明,“四结合”培养模式得到了企业和学生的热烈欢迎,解决了长期困扰企业的“人才招聘易、留住人才难”的难题,解决了工程硕士研究生在学位论文阶段必须花费大量时间找工作、影响论文质量提高、工程硕士研究生优质就业的难题。

二、工程硕士“四结合”培养模式的实践与成效

(一)进一步健全了工程硕士培养的运行机制

江苏理工学院在前期探索的基础上,形成了优化的《工程硕士“实践-论文-就业-创新”四结合培养模式改革实施方案》,确定了“工程硕士培养目标紧贴服务需求、培养过程体现能力要求”的培养思路,据此修订了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高标准制订了工程硕士研究生课程建设与实施方案,完善出台了企业实践基地建设方案、导师聘任管理办法、研究生企业实践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研究生培养质量保障体系以及毕业质量跟踪管理办法等系列文件;同时,专设了研究生企业实践管理办公室和项目实施经费,从而为“四结合”培养模式改革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工程实践能力和工程创新能力得到大幅度提高

企业实践是工程硕士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围绕特定的专业领域,以研究生为主体,以企业实践基地为载体,将理论应用于解决实际问题并对实际问题进行理论思考的过程。工程硕士企业实践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学制不同,实践时间理论设计为半年到1年不等。我国目前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其专业课程设置以及实践环节存在一定程度的封闭性和局限性。而在“四结合”培养模式下的实际运行中,研究生实践、论文和就业环节都在相关企业进行,实践的时间得到有效延伸。在“四结合”培养模式的企业实践过程中,研究生进行的科技创新活动不再因为课程、实践以及论文等环节而分段,而是以企业急需解决的工程实际问题为载体进行有机整合,连贯、深入地进行实践与研究,学校理论学习和企业实践进行无缝对接。由于企业实践项目能大大激发工程硕士研究生的探索能力,其理论学习和实践指导能很好结合在一起,学生更愿意提出自己的想法和见解,大胆尝试。同时,双导师共同引导研究生从企业发展的现实需求中发现问题、提炼问题、思考问题,学会设计解决方案,学会通过观察、实验、调研等活动对问题提出解答、解释和预测,鼓励研究生将所学的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运用到企业实际生产中,推动企业进行技术创新,从而提高工程硕士的实践能力、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最大限度的激发和提高学生科技创新能力。

从实践成果来看,以江苏理工学院2015届毕业生为例,该届毕业生科研成果丰硕,参与申请专利30余项,参与技术研发项目20余项,参编著作2本,50余篇,在上海派力迪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进行企业实践的赵洁同学被全国工程教指委评为第三届“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全共100名)。近年来,“四结合”培养模式下研究生和企业基地参与的项目获得了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技进步奖一等奖、教育部科技进步奖二等奖、江苏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三等奖等多项奖励。

(三)学位论文质量和毕业质量明显提升

“四结合”培养模式中,研究生学位论文课题是由企业导师和校内导师共同为学生选定的,一般是行业或企业急需解决的工程实际问题,从而保证了学位论文与企业实践具有很好的延续性、融合性。学位论文选题来源于企业的应用课题、工程实际或现实问题,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工程技术背景和应用价值,形式包括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制开发与技术改造,工程设计与应用研究,工程/项目管理,调研报告等,论文体现工程硕士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技术问题能力,突出工程综合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与提高。学位论文实行双指导和双盲审,按照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2011〕11号《关于试行工程硕士不同形式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及评价指标的通知》要求进行评审。

从学位论文质量来看,以江苏理工学院2016届毕业生为例,该届毕业生共计44人,其中,21人选题与实践内容选题直接相关,17人在实践企业完成了论文的撰写。其中,毕业论文盲审优秀率29.5%,而按“四结合”培养模式在企业完成毕业论文的学生论文盲审优秀率高达52.9%,占全校优秀率的69.2%。不难看出,在“四结合”培养模式下的研究生,实践成果丰硕,毕业论文质量明显优于其他研究生。

(四)就业质量和满意度大幅度提升

“四结合”培养模式中的校企深度协同,让研究生在就业方面有很高的质量和效率。因为企业全程参与研究生培养中实践、论文、科技创新和就业等环节,实现了几个环节的无缝对接,将校企深度合作和协同育人贯穿于工程硕士培养的全过程,让研究生切实参与到企业的科技创新项目与实践活动中去。毕业生就业时,由于对实践企业比较熟悉,不用适应新的环境和新的研究课题,所学的内容也与工作内容高度一致,研究生乐于到所实习企业就业,同时企业也需要这样一个对企业文化比较熟悉,并有一定的科技创新能力的人才来工作,这就形成了企业与毕业研究生就业双赢的局面。

从就业情况来看,江苏理工学院两届工程硕士毕业生70多人中,有23人留在原实践单位就业,通过举办用人单位以及毕业生返校交流等活动,学校得到了双方关于“四结合”培养模式毕业生的反馈。其中,用人单位高度评价了这部分毕业生,认为采用“四结合”模式的研究生动手能力的提升更加明显,在企业中更有干劲、取得的成果更多;而毕业生们在返校交流中也提到,“四结合”培养模式已成为助推自己全面成长成才的“加速器”,在这种模式下的毕业生一到单位便已成为企业的技术骨干,受到了企业领导的高度重视。

(五)导师的工程实践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导师水平是工程硕士培养的关键因素,实施“双导师制”是工程硕士培养的必然要求。在“四结合”培养模式中,一方面,校内导师的遴选除了对其学术水平、科研能力有明确的要求外,还要考察其实践能力以及与行业、企业联络和协作能力;另一方面,聘请行业内的领军人物、技术专家作为校外导师,并以讲座、研讨等多种方式与校内导师交流工程硕士指导经验。此外,设立导师组,由领域内学术水平高、工程经验丰富的导师担任组长,负责小组内其他导师的日常培训与管理,使导师的业务水平得到整体提高;学校实施导师“能力提升计划”,定期组织校内导师到行业内知名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等进行进企、进站工作,及时了解行业发展趋势,提升校内导师的实践能力。根据“四结合”模式的需要,学校加大工程硕士培养经费,增加企业导师的辅导报酬,为工程硕士培养提供充足的经费保障;同时,不断完善导师考核制度,实施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机制。

(六)专业领域的产业和行业属性得到显著强化

加强研究生企业实践是国家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基本要求,是创新培养模式、提高培养质量的需要。近年来,学校陆续与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等联合成立了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再生金属学院、新能源汽车学院、电梯学院、机械研究总院江苏分院等行业学院,通过“专业+产业”、“教学+研发”、“培养+就业”等链条,把学校、企业、行业等主体和人才培养培训各环节有机地结合起来,在提升学校行业知名度的同时,有效增强了工程硕士培养的行业背景。

在此过程中,学校以稳定、可持续发展为前提,以互惠互利樵则,通过产学研结合等方式,多途径建设实践基地,有效拓宽了研究生选择实践企业的渠道。目前,学校已与50余家企事业单位签订了研究生联合培养协议,包括常州翔宇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常州环境监测中心、常州市润源经编运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无锡市派克重型铸锻有限公司等。其中,已有28家单位成功获批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导师和研究生可结合自身研究方向,在众多实践基地中选定实践企业,进入工程硕士培养的实践和论文阶段。2016年,常州翔宇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获批“江苏省优秀企业研究生工作站”,该公司每年可容纳5-10名研究生进行企业实践,并可根据学生意愿为他们安排就业岗位。

江苏理工学院工程硕士“四结合”培养模式自2012年以来的四年多探索实践中,边探索边实践边完善,以环境工程和机械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为核心,将企业实践、学位论文、预就业、科技创新活动等实践环节有机衔接,以企业急需解决的工程实际问题作为研究生实践创新课题和毕业论文选题,企业为每个选题提供一定的科技创新基金,研究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的双指导下从事企业实践和毕业论文工作,并在此过程中签订就业意向。从已毕业的两届工程硕士研究生就业跟踪调研情况来看,学生和企业均对此模式实施效果给予了高度评价。“四结合”培养模式提出了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新思路,解决了工程硕士培养过程中的“研究什么”、“培养什么能力”、“毕业后如何服务特需”和“如何高质量对口就业”等问题,为培养行业和企业急需的硕士层次的高技术高技能复合型人才提供了一种可借鉴的实施方案。

参考文献:

[1]余国江,杨冰玉.特需项目:专业硕士培养路径新探索[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14(8):9-13.

第3篇

关键词: 专业硕士;合作培养;案例分析;培养模式;科研项目

中图分类号: G64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8381(2013)03-0100-04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不断扩大,其中专业学位硕士的招生规模扩大得最快。根据教育部公布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2012年我国硕士研究生计划招生51.72万人,比2011年招生计划增加4.44%。专业学位硕士计划招生18.75万人,比2011年增加26.09%。表1是近3年我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数据及增长率分析。

从表1的数据分析可以看到,我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数以每年4%―5%的增长速度在增加,而且招生类型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其中学术型硕士招生计划3年累计减少超过20%,而专业学位硕士招生计划累计增加了两倍多,数量增加了13万余人。

专业学位硕士招生规模不断扩大是社会对应用型高层次人才迫切需求的正确反映。目前国家设置了19个专业的硕士专业学位、1个专业的学士专业学位和4个专业的博士专业学位。但对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还缺乏经验,特别是对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相对于比较成熟的教育硕士、临床医学硕士等专业学位硕士,在实践应用能力培养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对于工程硕士,不仅要求掌握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还需要具备较强的工程实践应用能力和专业技术。而工程实践能力培养和专业技术教育仅靠课堂教学和学校的实验室设备是难以完成的。

为了对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进行探索,五邑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和东莞市神州视觉科技有限公司、江门市奥维斯电子有限公司进行了全日制工程硕士的合作培养实践,目前已培养两届毕业研究生共9人,其中4人留在了合作培养企业并成为技术骨干。本文对该合作培养实践情况进行了总结分析。

一、 研究生校企合作培养的动机

在工程硕士培养中,高校非常希望与专业技术相关的企业合作建立实习基地或研究生工作站,但大型国企往往对此兴趣不大。对于大量的民营企业来说,则非常缺乏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直接招收到满意的硕士毕业生比较困难。为此,他们有兴趣与学校合作进行工程硕士合作培养,提供实习和研发实践机会,同时将企业专业技术与工程硕士的整个培养过程相结合,并希望最后培养的工程硕士留在企业成为专业技术人才。

对于被培养的研究生来说,也有接受合作培养的意愿。由于工程硕士的实践应用能力要求,研究生需要有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机会和综合应用、项目研发的培养、锻炼机会。进行合作培养,既提高了工程硕士的理论水平,更能有效培养其实践应用能力和提升专业技术水平。

学校教育的特点是理论性强,知识系统全面,教育效率高,但无法在校内完全真实模拟工程实际工作环境,不可能跟上设备和技术的更新变化,而且理论和实践相结合需要通过实际研发项目来实现。通过和企业合作培养工程硕士,可以较好地解决高校工程硕士培养中的这些问题。民营企业通过与高校进行工程硕士合作培养,可以解决企业对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同时可以解决企业的一些实际工程技术难题。所以在工程硕士校企合作培养中,高校、企业和研究生三方都是有进行合作的意愿的。

二、 工程硕士校企合作培养实践

(一) 合作制定培养计划

我们的工程硕士校企合作培养首先从合作制定研究生培养计划开始。制定培养计划的指导思想是既要考虑合作企业的技术专业性,更要坚持注重知识的全面性。所以在工程硕士的合作培养计划中没有减少传统必修课程和重要的专业课程,而是增加了2至3门与合作企业专业技术相关的课程。

同时对于实践环节,直接将最后两年的学习放在企业,在导师指导下参与企业技术研发工作。最后的毕业论文也选与企业技术工作相关的课题。

设置学校和企业双导师,以学校导师为主,企业选择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副导师,主要负责企业技术工作的培养指导。

(二) 参与技术项目研发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应用型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所以在我们的工程硕士校企合作培养中,注重了培养目标的高层次。核心是科研项目的支撑,即合作培养中导师带领所培养的研究生全面参与学校与企业合作的科研项目。

五邑大学信息工程学院与东莞市神州视觉科技有限公司联合承担了广东省产学研项目“表面贴片安装生产线焊膏印刷质量在线三维检测仪的研制”,有4名研究生参与了该项目。具体从前期调研、项目规划、申报书的撰写到项目实施,研究生都在导师的指导下全程参与。

同时,五邑大学信息工程学院与东莞市神州视觉科技有限公司还合作进行了“COB邦定机器视觉检测系统研发”项目,有两名研究生参与了该项目。五邑大学信息工程学院还与江门市一家电子企业合作进行了“车载多媒体系统研发”项目,有4名研究生参与。

(三) 理论与实践间的循环螺旋上升

工程硕士校企合作培养的实践环节,不是简单地在企业工作,而是在一年理论学习基础上,在导师指导下进行实践活动。企业解决技术问题的传统方法是经验和尝试,往往比较盲目、片面,效率低。经过工程硕士培养的研发方法是:首先进行调研,分析已有的方法、技术现状,然后是基于前人的研究成果,在理论指导下进行尝试和解决相关问题。往往效率高,考虑问题更系统、全面,可以找到最佳解决方法。

另一方面,工程硕士在实践中又会发现新问题,发现知识和能力的不足,将这种不足反馈到理论学习,将问题反馈到理论研究,可以提高理论研究水平,从而有针对性地提高知识和能力水平。

经过理论研究和理论再学习,又可以将理论研究成果推广到广泛的实践应用中。这样通过从理论、实践的反复循环,既可以做出有推广应用价值的理论研究,提高学生的知识水平,又可以较好地将理论应用于实践,培养研究生的实践应用能力,提高其专业技术水平。

三、 培养效果满意度调查及分析

为了评估工程硕士校企合作培养实践的效果,我们对该合作培养已毕业的9名研究生做了满意度调查。调查对象分别是用人企业、合作培养企业、导师、研究生本人、毕业论文评阅人和答辩评委。调查内容主要是评价这9名研究生基础和专业理论知识、研发能力、毕业论文3个方面情况以及对合作培养的满意程度。评价分为5档或直接按百分制打分:优秀/很满意(90―100分)、良好/满意(80―90分)、中等/一般(70―80分)、及格/不太满意(60―70分)、不及格/很不满意(低于60分)。

表2是对这9名参与合作培养的研究生的评价调查结果的平均值数据。

对比分析可以看出,参与工程硕士校企合作培养的研究生,总体培养效果要明显好于传统培养模式。表4是合作培养效果与传统培养模式相比提高的百分比。

与传统培养模式相比,合作培养研发能力提高最多,理论知识特别是专业知识也有比较明显的改善,满意程度明显提高,但毕业论文质量略有下降。

进一步对合作企业、研究生和导师进行调研得知,合作培养实践效果不完全一致,与两个不同企业的合作培养效果差异很大。其中,与东莞市神州视觉科技有限公司的合作培养效果很好,企业、导师、学生都比较满意,即表2中编号1―5的研究生。而与另一家江门市电子企业的合作培养,则三方均不很满意,参与的4名学生意见最大,但碍于各种因素在问卷中不能完全反映。这4名学生都没有在企业坚持完成最后两年的合作培养,而且最后的毕业论文也是与企业实践几乎无关的重新选题,所以质量较差,也导致了表4对比中毕业论文质量比传统培养的下降。

分析工程硕士校企合作培养中存在的问题,其原因有:(1) 导师没有完全参与合作培养,没有进入企业;(2) 没有校企科研合作项目支撑;(3) 企业研发方向与导师的科研方向、研究生培养方向有差异;(4) 开始进行合作培养时没有考虑学生的意愿。

四、 总结与展望

总体看来,经过校企合作培养,较好地提高了工程硕士实践应用能力。在我们的合作培养实践中1人获评优秀毕业生,两人获评优秀毕业论文,申请发明专利1项。合作成功的重要因素是:企业研发方向与学生培养方向一致,导师进入企业指导,有合作科研项目支撑。导师几乎每周去企业一次,学生主要住在企业,因为企业有更好的研发设备和环境,同时可以通过VPN访问学校的信息资源。

当然,工程硕士的校企合作培养仍然存在很多困难,仍然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如何在培养计划中处理好理论与实践的关系和比例,如何处理理论知识宽泛与专业深度的问题,如何对工程硕士的研发实践进行评价,如何找到好的合作企业建立合作培养基地或研究生工作站等。

参考文献

[1] 研究生专业学位总体设计研究课题组.开创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的新时代――研究生专业学位总体设计研究报告\[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13.

[2] 邱均平,王学东,王碧云,等.中国研究生教育评价报告:2010―2011\[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0:38.

[3] 陈新忠,董泽芳.研究生培养模式的构成要素探析\[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09(11):47.

[4] 王洪才.关于应用型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实验报告――基于高等教育学专业两门课程教学改革实践的行动研究\[J\].复旦教育论坛,2010(4):4752.

第4篇

[关键词]全日制艺术硕士;培养方案;优化改革;实践 

[中图分类号] G64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437(2017)10-0022-03 

培养方案是指在一定的现代教育理论、教育思想指导下,按照特定的培养目标和人才规格,以相对稳定的教学内容、课程体系、管理制度和评估方式,实施人才教育过程的综合。[1]研究生培养方案作为制定研究生培养计划和教学活动的主要依据,对于保障和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起着基础性作用。 

一、新时期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优化改革的必要性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作为研究生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主要途径。为了促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2013年出台的《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明确要求: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要深入推进培养模式改革,加快完善体制机制,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单位应依据特定职业领域专门人才的知识能力结构和职业素养要求,以及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科学制订培养方案并定期修订。培养方案应合理设置课程体系和培养环节,加大实践性课程的比重。鼓励培养单位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和自身优势,制订各具特色的培养方案。[2] 

为了保证和提高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在国家下发的在职艺术硕士和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文件基础上,结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基本要求》和目前我国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发展情况,全国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艺教指委)组织各专业分委员会委员及院校专家多次讨论、征询意见,完成了指导性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并于2015年4月下发了《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2015年修订版)》,要求各培养院校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修订完善本校的培养方案及实施细则。 

作为首批在职艺术硕士培养试点院校之一,南京艺术学院(以下也称我校)于2009年开始招收并培养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截至目前,我校在音乐、美术、艺术设计、电影、广播电视、舞蹈6个艺术硕士专业领域招收并培养全日制艺术硕士研究生,在校研究生数近800名。在国家高度重视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新时期,作为具有百年办学历史和拥有30多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实践经验的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南京艺术学院亟待进一步优化和改革适应新时期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形势并充分体现学校特色的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二、我校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设置和运行现状及存在问题 

2010年以来,南京艺术学院面向全国招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包含学术型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两类。从专业方向类型上来看,学术型研究生的专业方向又分为理论类和实践类两种不同类型。在培养环节的各个方面,学术型研究生中的实践类专业方向尚未做到与理论类专业方向有明显的区别,并且其与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中的大部分专业方向重复,这种结构亟待调整。为此,我校早在2013年下半年即开始对招生环节进行了调整:将学术型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下的实践类研究方向全部调整至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内,同时增加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的招生专业领域。随着招生环节的结构调整,我校于2014年初也及时启动了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全面修订工作。 

(一)设置和运行现状 

1.各专业领域下按照研究方向分别制订培养方案实施细则。艺术硕士的招生和培养领域分为音乐、美术、艺术设计、电影、广播电视、舞蹈、戏剧和戏曲8个专业领域,南京艺术学院目前在美术、音乐、电影、广播电视、艺术设计、舞蹈6个专业领域招收和培养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由于艺术领域的特殊性,无论学术型研究生还是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其招生和培养环节均在专业领域下细分若干研究方向。因此,修订后的全日制艺术硕士培养方案也遵循了以往的惯例,在各专业领域下分别细分了若干研究方向,并结合各研究方向的培养目标分别制定了培养计划和课程设置,从而保障了就读该方向的研究生得到应有的专业和实践训练。例如,音乐专业领域下细分了声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西方管弦乐器演奏、作曲等研究方向,美术专业领域下细分了油画、版画、壁画、雕塑、中国画等研究方向,艺术设计专业领域下细分了平面设计、景观设计、室内设计、服装设计等研究方向。 

2.建立了区分度较高的课程体系。修订后的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分为三大类:公共基础课、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选修课分为专业选修课和公共选修课)。公共基础课(设置8个学分)包括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艺术原理、艺术创作方法研究、外国语;专业必修课(设置20个学分)部分,除了该研究方向的专业主课(专题)之外,还包括4-5门贴合该方向的理论及实践课程以及1门开放课程,旨在强化艺术硕士生的专业知识学习和专业技能培养;选修课(设置6个学分)分为专业选修课和公共课,专业选修课为该研究方向所属二级学院内部开始的与该研究方向有关联的选修课程,公共选修课为跨学院、跨专业领域的选修课程,旨在提高研究生的综合素质。 

3.调整了实践环节。我校修订后的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实践环节由学年实践、社会实践、学术活动和教学实习4个部分组成。特别是针对学年实践部分,为了突出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性特点,修订后的培养方案要求在读期间需进行1-2次艺术实践展演。并且要求展示作品具有一定的完整性、系统性,能够充分体现本专业研究方向较高的艺术水准。学年实践展示均需要进行等级评定,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3]

4.规定了毕业考核环节的具体要求。修订后的全日制艺术硕士培养方案明确了毕业考核环节包括毕业展演和学位论文2个部分的要求。毕业展演方面,设置了6个学分,对各专业方向的毕业展演作品的形式、内容等作了细化规定,毕业展演合格后,方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论文方面,要求研究生紧密结合自己的专业艺术实践和艺术创作,根据所学理论知识,结合专业特点,针对自己在專业实践和创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阐释,并且允许多样化的论文形式。此外,培养方案还对各专业方向学位论文的字数作了明确而有区别的规定。[3] 

(二)存在的问题 

相较于修订前的培养方案,我校于2014年初启动并修订完成的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在课程体系、实践环节、毕业环节等方面都进行了较大的改革,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1.课程体系和设置有待改进。全国艺教指委下发的《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2015年修订版)》要求专业必修课应着重提高研究生的专业技能水平、综合艺术修养,增强研究生理解作品的能力,并且要求学位课程与专业实践环节占到总学分的60%以上。目前我校在课程体系和设置方面,专业必修课的课程设置上尚不能完全达到指导性培养方案规定的要求,所设置的实践性课程还不够多,而其中的1门开放性课程虽然定性为实践性课程,但是在实际课程教学中落实情况不理想。另外,我校在广播电视和舞蹈领域下设的各研究方向培养方案中的选修课模块的学分为6个学分,与指导性培养方案要求不一致。 

2.实践环节有待调整。目前我校规定的实践环节包括学年实践、社会实践、学术活动和教学实习。一方面,“社会实践”规定的要求较为模糊,且和专业必修课中的“开放性课程”要求雷同;另一方面,对于各专业领域下设的所有研究方向是否都有必要设置“教学实习”这一环节有待商榷。 

3.毕业考核环节有待优化。一是我校的培养方案在毕业展演部分设置了6个学分,此做法与全国艺教指委下发的《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2015年修订版)》要求不一致,亟待改进。二是对毕业展演的具体要求上需进一步规范和细化。三是虽然规定允许多样化的学位论文形式,但是未对各学位论文的各形式作详细的规定和撰写指导,从而会导致实际落实效果大打折扣。 

4.艺术实践的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还很薄弱。2015年下发的指导性培养方案明确规定培养过程应突出专业特点,以实践为主兼顾理论及内在素质的培养,要积极创造艺术实践的条件,建立多种形式的实践基地。但是目前我校的培养方案中未能明确规定和体现艺术实践条件的提升,校外实践基地基本没有。 

三、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优化路径 

针对我校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现状及存在问题,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以全国艺教指委下发的《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2015年修订版)》为基本依据,同时结合多年来我校研究生教育改革的经验,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培养方案进行优化改革。 

(一)优化课程体系和学分设置 

根据全国艺教指委下发的《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2015年修订版)》要求,艺术硕士学位课程设置分为公共课、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公共课着重提高研究生的总体素质;专业必修课着重提高研究生的专业技能水平;选修课分为专业选修课和一般选修课,着眼于全面提高研究生的综合素质。[4]此外,在选修课的学分设置上,广播电视和舞蹈领域要求不少于10个学分,其他专业领域要求不少于6个学分。 

因此,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课程设置应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3个模块,具体课程名称和学分设置如下表所示。此外,为保证专业必修课模块里设置的“开放课程”的教学真正落实到实处,应特别规定其内容主要是与行业相联合的项目性课程,授课方式可以课堂外为主,具体内容可根据各专业方向特点自行安排。 

(二)调整实践环节 

艺术硕士的培养过程要求突出专业特点,以实践为主,采用课堂讲授、技能技巧的个别课与集体训练及艺术实践等相结合的培养方式。[4]为强化全日制艺术硕士的实践训练,可将目前培养方案实践环节中原先设置的4个部分调整为学年实践、艺术实践和学术活动3个部分。调整后,一方面,“艺术实践”取代了“社会实践”,更加符合艺术类专业的特点和要求;另一方面,去掉了“教学实习”部分,避免了和学术型硕士实践环节设置雷同,也更加符合艺术硕士培养的规律和要求。 

(三)改进毕业考核环节 

首先,去除“毕业展演”的6个学分设置,与指导性培养方案要求保持一致。其次,进一步细化毕业能力展示要求。毕业能力展示主要体现学位申请人的专业技能水平,具体可采用毕业展演的方式。目前培养方案中部分研究方向的毕业展演要求还较为模糊,可操作性不强,有必要进一步细化标准和要求。再次,针对培养方案允许多样化的学位论文形式,学校有关部门和二级学院应对允许撰写的学位论文形式作进一步细化的规定,从而保证艺术硕士毕业生的学位论文水平达到应有的学术水准。 

(四)加强实践基地建设 

专业学位硕士的培养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重点是艺术实践能力。稳定、健康的培养基地有利于切实提高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培养研究生的创新意识;有利于建立起高校与行业、企业的长效合作关系,实现资源的有机整合;有利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5] 

针对艺术实践基地建设落后的局面,我校应积极与校外相关行(企)业联系,如演艺集团、电视台、演艺公司、舞蹈团等,为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建立稳定的实践基地。另外,还可以聘请上述行(企)业中具有丰富艺术实践经验的艺术家实际参与到学校全日制艺术硕士的艺术实践指导工作中来。 

四、结语 

2010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的《硕士、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总体方案》中提出:到2020年实现中国研究生教育从以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转变为学术型人才和应用型人才培养并重,建立健全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教育宏观管理与质量保障体系。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蓬勃发展的新时期,南京艺术学院作为具有百年办学历史的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积极改革和优化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实施细则,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 参 考 文 献 ] 

[1] 肖念,关少化.硕士生培养方案修订的几个关键点——以北京工业大学教育学硕士生培养方案为例[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12(9):27-30. 

[2] 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EB/OL].(2013-11-04)[2017-02-26].http://moe.edu.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鄄 

第5篇

一、社会发展对法律硕士教育的需求

(一)法律硕士教育的培养目标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是在借鉴国外培养高层次、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和教育实际而建立起来的一种专业学位。法律硕士教育与以培养学术性人才为主的法学硕士教育培养目标不同,以培养应用性法律人才为目标,尽可能地为法律实务部门培养实践型法律人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明确指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是一种精英教育,培养目标是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人才。

(二)法治中国建设对高素质应用型法律人才的需求

法治是国家发展的重要保障。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1]习近平同志曾强调指出:努力建设法治中国,以更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2]但我国当前所培养法律人才的实践能力与现实需求还有很大的差距。据司法部门反应,毕业生到法律实务部门后,至少要三至四年以上的时间才能具备审理案件、代理各种法律事务的能力;实务界普遍反映法学院校毕业生缺乏实际运用能力,对法律实务运作方式不了解[3]。因此,现有法律硕士培养模式下的毕业生与法律实务部门及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存在脱节,无法满足于法治中国建设对高层次、高素质、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的需求。

(三)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对法律硕士培养目标的引领作用

2011年4月,教育部启动了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下文简称卓越计划),旨在改变我国现有的高等法学教育尚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需要的现状,力求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法学学生的实践能力,注重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几年来,各高等法学院校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引导下,积极更新教育理念,创新教育模式,加强实践环节,以求缩小培养目标与现实需要之间的距离,培养出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需要和法律实务部门需求的高层次法律人才,初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从高等法学院校毕业生的实际就业情况来看,法律人才呈结构性过剩:低端法律人才供过于求,高端人才却相当紧缺[4]。笔者认为,法律硕士是我国卓越计划的主要实施对象之一,也是该计划所追求目标的主要载体和承担者,但法律硕士毕业生并未在就业市场上显示出其应有的优势。因此,立足于新时期法治中国建设的需要,根据法律硕士自身的专业背景、个性化特点、自我发展需要及对未来职业的规划,科学制定高层次法律人才培养计划,完善高素质法律人才培养体系,创新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培养模式,达到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目标,进而探索出一套能够满足法治中国需求、突出个体专长、适应职业取向的高层次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已是当务之急。

二、对当前法律硕士培养模式的审视

目标问题是法学教育的基本问题。如不对中国法学教育正确定位,法学教育就会迷失方向,误入歧途,制约我国法学教育的发展,就不能培养出适应法治国家建设要求的合格法律人才[5]。因此,在卓越计划的引领下,把法律硕士培养成为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是该计划实施的重点。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施法治中国建设战略的时代背景下,法律硕士应是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功底、完善的人文知识背景、严密的逻辑分析能力、突出的语言表达能力、恪守法律职业道德精神品质、国际性视野与全球观念的复合型、实用型的卓越法律人才与治国之才[6]。相较于这一高标准、高层次的培养目标,笔者对当前法律硕士培养模式存在的不足做以下分析:

(一)法律职业目标不够明确

法学教育的职业性是包含和超越一般素质教育的职业教育,具有十分鲜明的导向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 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导向,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7]因此,对法律硕士的培养必须坚持知识传授与职业能力训练相统一的模式。由于招生规模过大和管理的行政化倾向等原

因,大多数高等法学院校对法律硕士采用大班授课的方式,招生规模大的高等法学院校甚至有二百人同堂授课,授课过程中的师生互动和交流完全成为奢想。在教学方法上,同样受到学生人数过多的限制而采用灌输式,即使在教学中穿插案例教学,也难以做到让学生当堂进行讨论和分析,把教学过程沦为授课教师自问自答的自我互动模式。这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教学目标的实现。另外,大多数授课教师不仅仅承担着为法律硕士授课的任务,还承担着法学本科、法学硕士甚至是法学博士等不同层次和类型教育对象的教学任务。限于精力和现行的教学科研考评机制,教师们往往难以针对不同学生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在对法律硕士的授课过程中,授课教师会有意无意地忽视法律硕士的学科背景和个性特点,弱化了法律硕士教学的应用型特点,模糊了其与法学本科教育和法学硕士理论教育的界限,进而把课堂沦为一般性的法学知识讲授。

(二)人才培养理念更新缓慢

卓越计划主要是针对现行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弊端而提出来的。传统的教育模式偏重学生基础理论知识的养成,忽视对学生应用能力的培养,导致学生实践能力不足,与社会实际需求脱节。在培养理念方面,很多高等法学院校对法律硕士的培养理念更新不及时,重视程度不够, 重课堂、轻实践,重理论、轻实务的现象普遍存在。这种传统法学教育理念的存在不可避免地导致法律硕士毕司法部门反应,毕业生到法律实务部门后,至少要三至四年以上的时间才能具备审理案件、代理各种法律事务的能力;实务界普遍反映法学院校毕业生缺乏实际运用能力,对法律实务运作方式不了解[3]。因此,现有法律硕士培养模式下的毕业生与法律实务部门及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存在脱节,无法满足于法治中国建设对高层次、高素质、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的需求。

(三)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对法律硕士培养目标的引领作用

2011年4月,教育部启动了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下文简称卓越计划),旨在改变我国现有的高等法学教育尚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需要的现状,力求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法学学生的实践能力,注重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几年来,各高等法学院校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引导下,积极更新教育理念,创新教育模式,加强实践环节,以求缩小培养目标与现实需要之间的距离,培养出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需要和法律实务部门需求的高层次法律人才,初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从高等法学院校毕业生的实际就业情况来看,法律人才呈结构性过剩:低端法律人才供过于求,高端人才却相当紧缺[4]。笔者认为,法律硕士是我国卓越计划的主要实施对象之一,也是该计划所追求目标的主要载体和承担者,但法律硕士毕业生并未在就业市场上显示出其应有的优势。因此,立足于新时期法治中国建设的需要,根据法律硕士自身的专业背景、个性化特点、自我发展需要及对未来职业的规划,科学制定高层次法律人才培养计划,完善高素质法律人才培养体系,创新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培养模式,达到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目标,进而探索出一套能够满足法治中国需求、突出个体专长、适应职业取向的高层次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已是当务之急。

二、对当前法律硕士培养模式的审视

目标问题是法学教育的基本问题。如不对中国法学教育正确定位,法学教育就会迷失方向,误入歧途,制约我国法学教育的发展,就不能培养出适应法治国家建设要求的合格法律人才[5]。因此,在卓越计划的引领下,把法律硕士培养成为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是该计划实施的重点。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施法治中国建设战略的时代背景下,法律硕士应是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功底、完善的人文知识背景、严密的逻辑分析能力、突出的语言表达能力、恪守法律职业道德精神品质、国际性视野与全球观念的复合型、实用型的卓越法律人才与治国之才[6]。相较于这一高标准、高层次的培养目标,笔者对当前法律硕士培养模式存在的不足做以下分析:

(一)法律职业目标不够明确

法学教育的职业性是包含和超越一般素质教育的职业教育,具有十分鲜明的导向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 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导向,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7]因此,对法律硕士的培养必须坚持知识传授与职业能力训练相统一的模式。

由于招生规模过大和管理的行政化倾向等原因,大多数高等法学院校对法律硕士采用大班授课的方式,招生规模大的高等法学院校甚至有二百人同堂授课,授课过程中的师生互动和交流完全成为奢想。在教学方法上,同样受到学生人数过多的限制而采用灌输式,即使在教学中穿插案例教学,也难以做到让学生当堂进行讨论和分析,把教学过程沦为授课教师自问自答的自我互动模式。这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教学目标的实现。另外,大多数授课教师不仅仅承担着为法律硕士授课的任务,还承担着法学本科、法学硕士甚至是法学博士等不同层次和类型教育对象的教学任务。限于精力和现行的教学科研考评机制,教师们往往难以针对不同学生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在对法律硕士的授课过程中,授课教师会有意无意地忽视法律硕士的学科背景和个性特点,弱化了法律硕士教学的应用型特点,模糊了其与法学本科教育和法学硕士理论教育的界限,进而把课堂沦为一般性的法学知识讲授。

(二)人才培养理念更新缓慢

卓越计划主要是针对现行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弊端而提出来的。传统的教育模式偏重学生基础理论知识的养成,忽视对学生应用能力的培养,导致学生实践能力不足,与社会实际需求脱节。在培养理念方面,很多高等法学院校对法律硕士的培养理念更新不及时,重视程度不够, 重课堂、轻实践,重理论、轻实务的现象普遍存在。这种传统法学教育理念的存在不可避免地导致法律硕士毕念、立法目的及立法背景,才能突破法律条文的困扰,做到运用自如。

(二)构建以法律职业为目标导向的法律人才培养模式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1995年发布的《关于设置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的报告》批准我国若干所高等法学院校借鉴美国法律硕士教育模式,从1996年开始进行以职业为导向的法律硕士教育改革试点。当前,坚持法律硕士教育的法律职业导向是改善法律硕士目前严峻的就业现状,提升其专业优势和竞争力的必经之路。从本质上来说,法律硕士的培养不可能无视法律职业的内部需求和社会变化,而成为纯粹的象牙塔艺术。

按法律职业导向进行改革是法学教育面临的时代环境,具有重要的引导作用[14]。对法律硕士的培养必须以社会转型和职业需要为切入点,以服务国家发展和社会需求为目标,以法律职业活动服务于市场经济为导向,以法律的实施过程为关注和研究对象,以推动国家依法治国的进程、促进法治中国建设为目的。

需要指出的是,全日制非法本法律硕士有不同的学科背景,在法律硕士学习阶段必然有着不同的职业兴趣和取向,和全日制法本法硕一样,存在着个体发展需求上的差异性。因此,对有着不同发展需求的法律硕士学生应加以区别对待,突出其不同学科知识融合的先天优势,鼓励其向有利于自身发展的法律学科方向发展,结合自身的职业取向进行未来职业规划。

(三)司法实践能力的提高是解决三脱节现象的不二法门

法律硕士教育在中国经历了十多年的发展,面临的最大挑战仍是如何实现理论知识传授与司法实践能力培养的有效结合。而设置法律硕士的初衷正是要改变我国法律教育与法学职业相脱节的现状,但从目前的实际来看, 三脱节的难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法律硕士教育的培养目标强调实践的重要性,实际培养过程中却只注重对理论知识的学习而忽略了实践。

从法的历史渊源上来讲,中国是成文法国家,传统的法学教育模式基本上参照了大陆法系国家的模式,以理论知识的系统传授为主,相对忽略了对实践能力的培养。提高法律硕士的实践能力,在夯实其法学理论基础的同时,必须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和客观有利条件,使法律硕士培养模式回归到理论素养与实践能力并重的轨道上来,开创提高法律硕士实践能力的有效途径,如法律谈判课与模拟法庭实训课的开设、情景模拟与法律诊所的设置、观摩审判、到法务部门实习等。

(四)塑造法律硕士的法律职业人格

第6篇

关键词:硕士毕业生;就业倾向;择业观念;就业困难;对策

一、引 言

就业是民生之本。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是当今社会的重要关注点之一,围绕其进行的研究也十分普遍。相对本科生的就业,硕士毕业生就业相关研究明显较少,而进行实际调研、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研究就更为少见。自研究生2009年扩招后,到2012年我国研究生计划招生规模为584416人,而在2003年我国研究生招生总数仅为26万多人,十年间翻了一倍多。但是,从2009年到2011年,硕士生的就业率连续三年低于本科生。硕士毕业生的就业形势日趋严峻,其就业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硕士毕业生的就业倾向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他们的求职择业,洞察并把握其就业倾向,从而据此进行有针对性的引导、调节和就业指导,是高校、政府应当充分重视并下大力气做好的工作。

为此,笔者以鲁东大学外国语学院2013届硕士毕业生为例进行就业倾向调查研究,旨在了解以下情况:(1)硕士研究生的择业观念存在什么问题?(2)硕士研究生面临的就业困难有哪些?(3)如何应对硕士研究生择业观念存在的问题以及其面临的就业困难?

二、调查结果及分析

2013年3月5日到3月15日,笔者在鲁东大学外国语学院2013届英语专业硕士毕业生中开展了一次问卷调查,在发放的45份问卷中,收回有效问卷32份。笔者又于2013年3月24日到3月30日对这32名毕业生进行了访谈。这32名参加者中,女生28人,男生4人;年龄最大35岁,最小24岁,平均年龄25.5岁;工龄最长11年,最短0年,平均工龄0.8年;职业背景方面,24人本科毕业直接读研,8人工作后读研。本研究将定量和定性相结合,采用问卷调查、访谈等实验方法,并运用Spss统计程序对调研结果进行统计分析。

(一)客观题统计结果及分析

1.择业观念方面

笔者将问卷调查中的“想去城市”、“首选行业”、“希望岗位”、“工作要求”四项代表择业观念的问题进行集中分析,题目为1-4,结果如表1-4所示。

硕士研究生毕业工作想去城市(题目1)统计如下:

其中排在对工作要求第一条的项目情况如表5所示。

排在对工作要求最后一条的项目情况如表6所示。

硕士研究生倾向于留在沿海中小城市,做出此选择的毕业生有25人,占到78.1%(这可能与鲁东大学位于烟台有很大关系)。

根据以上统计,研究生对工作的要求主要有:工作有成就感,有发展前途,收入高而且稳定,有住房。“工作有成就感,有发展前途”等表明,研究生较为关注就业质量,而非仅仅以收入高低来衡量就业机会。

然而,硕士研究生存在过高强调就业质量的现象。通过对“首选行业”和“希望岗位”的统计,以及此后的访谈获知,硕士毕业生对高校和教学科研岗位的选择比重最大,其次则是公务员,而对于中学、市场等行业和岗位却不多关注,包括对就业地点选择上,内陆中小城市也几乎无人问津,所以“高不成、低不就”对硕士研究生就业更为常见。

2.就业困难方面

笔者将问卷调查中的“信息渠道”、“专业前景”、“了解形势”三项能反映就业难度的问题进行集中分析,题目为5-7,结果见表7-9。

获得就业信息方面,尽管40.6%的硕士毕业生能够利用多种信息渠道,此外的40.6%能够认为各地、学校和省教育厅就业网是有效的渠道,即大部分毕业生能够做到主动寻找就业信息,但仍能看到有18.8%的毕业生获取就业信息渠道单一,仅通过学校公告、招聘会等方式被动获取。

对专业前景的了解程度,仅有5人,即15.6%的硕士毕业生认为自己十分了解,并保持关注最新动态发展,而其余84.4%则了解一般,甚至仍存在根本不了解的情况。

对就业形势的了解情况中,有50%的硕士研究生认为“形势严峻,就业很难”,28.1%的硕士研究生认为就业较难,只有5人,即15.6%对“大部分人可以正常就业”有信心。硕士毕业生就业形势尽管日益严峻,却并未到绝大多数人无法就业的程度,虽然近年来硕士研究生的人数增长很快,但社会的招聘需求却并未饱和。统计结果中绝大多数人(84.4%)对就业没有信心,认为就业困难,这一方面与前文“择业观念”调查中硕士生就业过高强调就业质量有很大关系。另一方面,通过上文对专业前景了解情况的统计也能看出,这与大多数硕士生对自己专业前景不了解、不能保持关注最新动态发展也有关。

3.学生、社会应采取应对措施方面

题目8:影响就业的自身缺点(1―语言表达能力不好,2―语言读写技能不强,3―专业基础知识不扎实,4―讲课能力不强,5―人际沟通能力不强,6―缺乏面试技巧和相关就业知识,7―缺乏吃苦耐劳精神,8―缺乏主动性和竞争意识,9―缺乏克服困难精神,10―实践能力低下,只会纸上谈兵,11―不能正视严酷的社会现实,就业期望值高,12―文凭不够高,不够硬,13―在专业、兴趣及薪酬方面不知如何取舍,14―其他),调查结果如表10所示。

影响硕士生就业的自身缺点方面,频率的统计较为分散,相对比较集中的有:缺乏面试技巧和相关就业知识(43.8%),语言表达能力不够好(40.6%),讲课能力不强(37.5%),人际沟通能力不强(34.4%),专业基础知识不扎实(34%)等。本题的设置除了做调研所用之外,也意在使硕士毕业生审视自己,正视缺点。以上统计可见,毕业生虽然一定程度上对自己缺点有所了解,却对选项7(缺乏吃苦耐劳精神)、9(缺乏克服困难精神)、10(实践能力低下,只会纸上谈兵)较少涉及,而此三项却正是目前大学生尤其是硕士生所存在的显著缺点。这也一定程度上印证了前文中对“择业观念”和“就业困难”的统计结果,硕士生期待就业质量,却缺乏就业信心。

题目9:影响硕士生就业的外在因素(外因1―国内经济增长速度趋缓,就业岗位不足,外因2―扩招造成应届毕业研究生达到历史新高,外因3―就业供求关系结构性矛盾突出,外因4―部分企业经营困难,外因5―就业政策的不利因素,外因6―招聘单位对非重点大学毕业生的歧视,外因7―父母社会关系的缺乏,外因8―其他),统计结果见表11。

影响硕士生就业的外在因素方面,出现频率最高、统计较为集中的三项是:扩招造成应届硕士毕业生达到历史新高(71.9%),招聘单位对非重点大学毕业生的歧视(65.6%),就业供求关系结构性矛盾突出(59.4%)。第一项确实存在,近年来硕士生连续扩招,然而另外两项的较高频率则在很大程度上属于被调查者带有主观偏见的看法。这样的问题确实存在,却未到对就业影响如此之大的程度。这也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应届硕士毕业生对就业形势了解不够充分。

(二)主观题统计结果分析

题目10:你是否比同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具有就业优势?你比他们具有哪些具体优势,请详述。

客观来讲,与本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相比,硕士毕业生在学历、科研能力、心理成熟度、社会经验等几个方面更具优势,然而相应的劣势就是年龄较大,动手实践能力较差,务实态度较弱等。尤其作为非211、985院校的硕士毕业生,面临的就业难度更大,一方面用人单位较为普遍地存在着院校歧视现象,而另一方面,硕士生自身学习态度、专业素养、科研能力、业务水平也并不乐观。

对该题作出回答的硕士毕业生尽管大多数认为其比本科生“具备优势”,但所谓的“优势”,即前文中的“学历、科研能力、心理成熟度、社会经验”却不能充分在求职中产生促进作用,反而作出“不具备优势”的少数人的答案切中要害,篇幅虽小,却不乏客观、理性。

对本题的回答情况,与前文客观题目7“目前研究生就业形势的了解情况”的统计结果所体现出的硕士毕业生“绝大多数人(84.4%)对就业没有信心,认为就业困难”形成鲜明对比,却也印证了另一客观题“影响硕士生就业的自身缺点方面”统计结果的分析:硕士毕业生对自身优缺点审视程度不够,带有主观偏见,不能全面、客观、理性地审视自己,期待就业质量,却缺乏就业信心,而又一定程度上盲目乐观。

题目11:如果未能找到工作,你是否会选择自主创业?为什么?

选择“会自主创业”的人数较少,很容易理解,因为并非所有人都适合自主创业。从选择“会自主创业”的几个回答来看,自主创业更多的是未能顺利就业后的无奈之选。

绝大多数人选择“不会”或“不确定”,原因有“对个人要求较高,风险太大,缺乏资金、经验、胆识,无经商头脑,太操劳、不稳定,未做好心理准备,不了解国家相应的支持政策”等等。诚然,的确并非所有人都适合创业,但与前文客观题目4的统计分析结果“研究生对工作的要求主要有:工作有成就感,有发展前途,收入高而且稳定,有住房”遥相呼应,也再次折射出硕士毕业生在就业中寻求稳定、安逸的心态。而从另一个方面还能看出:学校对硕士生的创业指导、国家支持大学生创业政策及其扶持力度的教育都较为欠缺。

题目12:你希望学校完善哪些方面的就业指导工作?

通过学生回答反映出:高校对硕士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十分欠缺。由于多年来研究生总体就业形势较好,高校对硕士研究生就业指导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研究生就业指导工作体系无论在制度建设、岗位设置方面还是在实践经验方面都尚显不足,大多是照搬本科生就业指导的经验,没有形成针对硕士研究生特点的就业工作体系。

硕士研究生仍非常需要随着时展而不断更新就业指导、职业生涯规划、就业形势与政策讲解,乃至创业指导,等等。

某些回答也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许多高校对本科生的就业指导工作存在的不足。

三、对 策

通过对被试进行的问卷及访谈调查的统计结果进行的定量和定性分析,本文对“硕士毕业生的择业观念存在什么问题,面临的就业困难有哪些?”做出了回答。就“如何应对硕士研究生择业观念存在的问题以及其面临的就业困难?”这一问题,笔者根据以上定量及定性分析结果,首先对硕士毕业生的建议是:应当正视自身优缺点,客观、理性地审视自己,既不要悲观消极,又不能盲目乐观,要注意强化自身的学习态度、专业素养、科研能力、业务水平和实践能力等方面。应当对就业质量保持适度关注,而不要过度强调,并克服就业中寻求稳定、安逸的心态。充分认知自己所学专业的就业前景,对其最新发展变化保持密切关注,了解并把握就业形势,从而把握就业机会。此外,高校及政府有关部门既要在就业信息提供、优秀人才推介、往届校友交流、见习实习机会,以及多样性、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指导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力度,又要基于学生秉赋、学习目的及学习需要各不相同的事实,以人为本,引导硕士生自我定位。导师和辅导员要加强与学生的交流,真正了解学生的性格特点和学习意愿,帮助其树立“适合自己的就是最好的”正确观念,尽量避免“随波逐流”和“逃避就业”式的读硕取向。同时,加强对研究生的心理健康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其做好自我调控、自我管理,这不仅有助于硕士研究生明确学习目标、调整择业心态、寻找自身发展与社会环境的最佳结合点,而且对于促进硕士研究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和自我价值的实现也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树立创新型研究生培养模式,为研究生提供尽可能多的参与科研实践与训练的机会。目前硕士研究生培养较为单一,大多强调理论建树,却忽视其他能力培养,束缚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形成,这样培养出来的研究生必定远远不能适应当前经济社会的需求。因此,亟待革新当前“知识型”、“应试型”、“被动型”的培养模式,坚持以参与为核心,充分调动研究生主动参与科研、实训活动。唯有在参与的过程中才能逐渐形成高度的认同,才可能提高研究生个体的学习、研究与创新能力,从而提升研究生的就业技能。

当今硕士毕业生就业问题研究中,就业倾向问题的实证研究尚不多见。本文尝试以问卷、访谈和Spss统计程序作为实证研究工具对硕士研究生就业倾向进行调研,初步获得了预期的效果,但仍有继续探索的广阔空间。在未来的调研中,笔者将进一步遴选研究对象,丰富研究方法,精炼研究思路,以期对硕士毕业生就业研究做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 廖湘阳.研究生教育发展战略研究[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

第7篇

关键词:工程硕士;计算机;学位论文;质量

中图分类号:G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3044(2011)22-5474-03

自设立计算机类工程硕士以来,工程硕士在我国高层次专门人才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改变了计算机学科学位类型比较单一的状况,为满足我国企事业单位对计算机人才的需求和我国的经济建设做出了贡献。但是在计算机类工程硕士的培养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影响了工程硕士培养质量。工程硕士的培养包括课程教学、工程实践、学位论文等多个环节。本文就计算机类工程硕士论文质量的现状、工程硕士论文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了相应对策。

1 计算机类工程硕士学位论文存在的问题

1.1 论文相对简单

国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的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指导意见中指出:论文选题一般应直接来源于企事业单位,具有明确的应用背景和实用价值,同时应具有先进性、一定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能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

现在计算机类工程硕士的论文大部分与工程硕士从事的工作相关,来源于企事业单位,有实际的应用背景和使用价值,但深度不够。就近几年的实际情况看,计算机类工程硕士的毕业论文管理信息系统设计与开发约占80%,硬件设计约占10%,图形图像处理约占5%,其它约占5%。计算机类工程硕士学位论文大部分是开发管理信息系统,相对比较简单。所使用技术难度相对较小,工作量相对不足。

1.2 论文选题有一定的重复

工程硕士论文选题有一定的重复,相近题目较多,有的相关题目几乎每年都有学生做。这与学生所从事的工作有很大关系,因为很多工程硕士来自不同单位的同一部门或同一单位的同一部门,他们的工作背景十分相似,工作内容十分相似,所开发使用的系统在功能、技术上都有相似之处。

1.3 论文对国内外现状不了解,先进性不足

工程硕士论文中引用的参考文献绝大部分是中文文献,英文文献较少,有的论文中几乎没有;所引用的参考文献在高水平刊物上发表的文献相对较少;所引用的参考文献的时间较旧;一些学生在论文中很少提相关研究工作。这些都反映出工程硕士论文对国内外研究现状缺乏了解,所做论文先进性不足,创新少或基本没有创新。

1.4 论文写作不够规范

计算机类工程硕士论文各培养单位都给出了统一的格式。但是从提交上的论文来看,工程硕士论文写作不够规范,具体表现在:英文摘要翻译错误较多,参考文献在正文中未标出,论文内容格式不一致,论文参考文献格式不统一等。有的工程硕士论文中不区分别人的工作和自己的工作,混为一谈,不突出重点。

2 原因分析

2.1 学生要端正学习态度

大部分学生考取工程硕士是为了有一个更好的学习平台,能更好的提升自身素质,学成后为企事业单位更好地做出贡献。但是一部分学生有一定的功利目的,或为了评职称、或为了涨工资、或为了升职,只想拿一个文凭。在整个学习过程中不认真学习,在做论文过程中不认真做论文,甚至有找人替做论文的现象。

2.2 导师指导不到位

工程硕士论文实行导师负责制,导师对毕业论文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计算机类工程硕士导师实行双导师制,这是一个很好的导师指导体制,可以发挥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双方优势共同指导工程硕士。但是在实际指导过程中这种体制却没有充分发挥它的优势,校外导师基本不起作用,有的学生在提交论文之前临时找一个校外导师。在整个论文阶段,工程硕士和导师联系很少。

2.3 培养单位管理欠缺

高校作为培养的主导单位,应该制定一套完善的,行之有效地过程管理体制,以利于对每个工程硕士培养实行全程监控,确保工程硕士培养质量。要从为国家培养高层次人才的角度去重视这个问题,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不能把工程硕士办成一个产业,一味扩大规模,追求效益,而忽视了质量。

2.4 企事业单位应重视

工程硕士所在企事业单位应加强对人才培养的扶持。工程硕士所在企事业单位作为工程硕士的实际使用方,对高层次人才有需求。企事业单位应该为自己单位人才培养提供相应的配套措施,比如给予一定的脱产学习时间,尽早为工程硕士配备校外导师等。

2.5 培养单位和企事业单位配合不到位

企事业单位需要人才,派遣相关员工到高校参加工程硕士学习,高校收取一定的费用,为企事业单位培养人才。这是一个很好的纽带,给培养单位和企事业单位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合作机会。只有双方联合培养,才能真正培养好工程硕士。但实际工作中,培养单位和企事业单位配合较少,基本处于脱节状态,没有充分发挥双方的优势。

3 应采取的措施

采取培养单位、企事业单位、导师(校内导师和单位导师)、学生等多方面齐抓共管,提高工程硕士论文质量和工程硕士培养质量。

3.1 学生自身

选题时,多阅读相关文献,对论文的国内外研究工作有一个比较清晰的了解,了解在相关方面国内外研究已到达何种水平。多思考别人已经研究的问题我们能否改进或采用其它方法能更好地解决,别人研究的问题我们能否加以拓展,别人在其它研究中所采取的方法和技术能否应用到我们的研究中改进我们的工作。尽量做一些带有技术创新、应用创新和理论创新的工作,不要做一些重复性的简单研究工作。

学生在论文写作过程中要注意将别人的研究工作和自己的研究工作分开,首先阐述别人的研究工作,然后重点阐述自己的研究工作及自己的研究工作与别人的不同和创新。

在写作过程中提高规范意识,按照培养单位要求的规范格式来写,参考文献在论文正文的引用位置一定要标出,参考文献引用位置要与引文内容一致。英文翻译一定要合乎语法规则,专业名词一定要使用恰当。

3.2 导师职责

指导老师负责工程硕士毕业设计和学位论文的撰写工作。导师的指导、监管和治学作风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质量的提高起着重要作用。

工程硕士实行双导师制,由校内导师和企事业单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校外导师共同负责。这样做的目的是根据工程硕士在职的特点, 充分发挥校内老师理论知识扎实和校外导师有实际项目经验的各自优势,保证工程硕士培养质量。现状是双导师制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培养单位在选拔工程硕士导师时应当注重工程硕士和学术学位研究生的不同。在遴选时使用不同的遴选条件,在工程硕士校内导师遴选时要注重学术水平和实际项目经验并重,尽量选取两者兼而有之的作为工程硕士导师。不要把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导师不加遴选直接作为工程硕士导师,这样做没有注意到工程硕士和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特点的不同,不利于工程硕士质量的提高。没有实际项目经验的导师指导工程硕士是不合适的,但指导高校教师可以。

工程硕士校外导师的遴选现在没有完善的机制。培养单位应该和工程硕士所在企事业单位一起做好这项工作。根据工程硕士所在企事业实际情况确定遴选标准。工程硕士的培养对企事业和培养单位都是有利的。企事业单位可以提高自身人才素质的提高,培养单位可以提高工程硕士培养质量,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工程硕士校外导师应选择企事业单位中实际参加项目的高级技术负责人,由培养单位应该和工程硕士所在企事业单位共同遴选,发放聘任证书并给予较好的待遇。

工程硕士、校内导师、校外导师在毕业设计和毕业论文写作期间应经常互动,交流意见,共同提高毕业论文质量。虽然身处异地,但互联网和移动电话技术的普及,使得异地在线交流完全没有问题,尤其是对计算机类工程硕士,语音聊天、视频聊天、电子邮件、飞信等为异地交流提供了良好的平台。

3.3 培养单位和企事业单位联合培养,规范论文过程管理

培养单位应和企事业单位共同努力,规范培养流程,对论文的整个过程进行规范管理。

1)开题答辩

开题是论文工作的开始,是学生在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指导下完成选题和调研,写出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后进行的工作,开题工作目的是对学生选题的内容、研究方案、可行性、难度、工作量、先进性等进行评估,提出建议,帮助学生找到合适的题目。

开题工作应由培养单位和工程硕士所在企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开题小组由非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在内的其它校内、校外专家参加,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列席旁听,可以参与讨论。开题工作要召开专门的会议,学生先对自己选题的内容做阐述,然后开题小组的校内、企事业单位专家提问,提出意见和建议。选题不合格者不能进入论文阶段。开题工作要当场形成集体评议,开题小组专家、校内导师、校外导师、学生本人要在集体评议书上签字确认。学生的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开题的集体评议书培养单位、学生所在企事业单位、校内导师、校外导师、学生本人各留一份存档。

2)论文工作

论文工作应在两位导师指导下由学生本人完成。在论文完成过程中要求学生、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定期(每周一次)交流,交流阶段性的进展、在论文完成中遇到的问题、商讨解决方案。不需要每次都见面交流,可以共同通过网络交流。每次交流要形成论文定期工作报告,内容包括论文进展、期间遇到的问题、解决方案等。论文定期工作报告学生、校内导师、校外导师、培养单位、学生所在企事业单位都要存档,作为对学生、校内导师、校外导师考核的依据。

3)论文

剽窃别人论文、科技成果属于学术不端行为,必须防止。为防止剽窃论文等不良学术行为,一些部门开发了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软件。培养单位应当购买相应软件,学生提出论文答辩申请后要求学生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并使用防剽窃软件对学位论文进行。发现抄袭行为,不允许答辩,培养单位和学生所在企事业单位要根据情况对学生和校内导师、企事业单位导师予以处罚。

4)论文盲评

论文写作完成后,答辩前培养单位要组织学生论文盲评,盲评一般要两份论文,为了盲评效果少受其它因素影响,最好两份都校外盲评。盲评两份都不及格,不能答辩,根据盲评意见继续修改论文。盲评两份都合格,可以参加答辩。盲评一份合格,另一份不合格,要再送第三份盲评,第三份盲评不合格,不能答辩,第三份盲评合格,可以参加答辩。所有盲评意见反馈给学生、校内导师、校外导师,培养单位、学生所在企事业单位备案存档。

5)论文答辩

论文答辩是论文阶段的最后一个环节。答辩由非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在内的其它其它校内、校外专家参加。首先由学生针对论文内容陈述,然后专家提问,学生回答,最后专家根据论文写作情况、答辩情况、培养单位提供的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开题报告集体评议书、论文定期工作报告,综合后给学生论文成绩。论文成绩不能仅仅根据学生的论文和答辩给出。论文工作是一个过程,应该结合论文整个过程的各个阶段给出论文成绩,这样才更加合理。从论文的整个过程中才能发现论文工作的整个轨迹,才能发现学生写出的论文是否是学生本人所作,是否是学生本人的创新。答辩形成集体决议,由答辩专家集体签字。培养单位、学生所在企事业单位、校内导师、校外导师、学生本人各留一份存档。

6)加强考核制度

对导师的考核。培养单位和企事业单位应当联合对校内、校外导师考核,对指导认真,水平高的导师应予以奖励,鼓励先进,发挥榜样的力量。对不认真负责,水平较差的导师应予以惩罚,甚至取消导师资格。

对学生的考核。对于学习认真,成绩优秀,论文质量高,为企业解决了生产实际问题,产生了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学生予以奖励。对不认真学习,成绩较差,论文有抄袭,找别人做论文等不良学术行为的学生应予以惩罚,甚至取消学籍。

培养单位和企事业单位应积极总结计算机类工程硕士培养工作中的不足,借鉴优秀工程硕士培养单位的先进经验。把现有工程硕士教育办好,提高工程硕士论文质量,提高工程硕士培养质量,使工程硕士真正得到企事业和社会的肯定和欢迎。

参考文献:

[1] 王伟,吴信岚.从学位论文的引文分析看环境工程硕士的文献需求[J].情报探索,2010(10):79-82.

[2] 郑林华,袁继兵,向良军,等.对指挥型工程硕士学位论文指导工作的思考[J].高等教育研究学报,2010,33(2):44-46.

[3] 王霁,杜Z.工程硕士教育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成因分析[J].理工高教研究,2010,29(5):86-89.

[4] 刘伟,郑永果,闫春.提高工程硕士培养质量的几点问题的探讨[J].才智,2008(5):7-14.

[5] 周文辉,张爱秀,刘俊起,等. 我国高校研究生与导师关系现状调查[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10(9):7-14.

第8篇

一、报考条件

(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

3、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4、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生必须获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考,否则按同等学力对待。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要报考专业、学科或相近的领域工作6年或6年以上(2010年9月1日前毕业),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2)修完所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的成绩证明);

(3)在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发表过二篇以上的学术论文(第一或第二作者);

(4)达到招生院系对同等学力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

5、国外留学人员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并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6、博士报考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7、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8、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二)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除满足上述第1、2、6、7条规定外,考生应是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良,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本校在学硕士生。具体选拔条件按照《郑州大学硕博连读实施办法》执行。

(三)“申请-考核”制:

2016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将在历史学院、物理工程学院、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医学科学院继续试行对普通招考考生采取“申请—考核”制方式选拔优秀生源,探索博士生导师自主考核选拔博士生的新途径,具体选拔办法参见相关学院实施细则。请考生关注相关链接:历史学院、物理工程学院、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2016年博士申请考核细则、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医学科学院。

二、报名及考试方式

1、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申请硕博连读的考生和普通方式报考的考生一样必须进行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报名网址为yz.chsi.com.cn/。

2、申请硕博连读考生遵照《郑州大学硕博连读实施办法》研发[2015]12号文件精神执行。

三、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月25日至2月25日;

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3月2日;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6年3月4日下午15:00-17:00

现场确认及领取准考证地点:郑州大学研究生院(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综合管理中心633)。

四、体检

体检于3月4日在新校区校医院(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进行,时间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初试和复试

(一)除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考生外,普通方式报考的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二)初试时间及科目:(考试时间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2016年3月5日上午 8:30—9:00听力

2016年3月5日上午 9:00—11:30笔试

2016年3月5日下午 口语、外语水平认定考试

2016年3月5日晚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政治

2016年3月6日上午:业务课一

2016年3月6日下午:业务课二

(三)考试地点:郑州大学新校区

(四)外语考试

博士生入学外语考试(英、俄、日、德、法语任选)分为听力、笔试和口语。其中,听力40分;笔试110分(词汇10分,阅读理解30分,完型填空10分,翻译30分,写作30分);口语50分。满分200分。

小语种试题题型除不含听力(在复试中进行)外,其他题型和分值与英语相同。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可申请免于参加英语听力和笔试,但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认定考试即口语测试(小语种参照以下标准执行)。

1、TOEFL成绩85分以上(2年内有效);

2、GRE成绩1200分(旧GRE)以上;260分(新GRE)以上(5年内有效);

3、GMAT成绩650分以上(2年内有效);

4、IELTS成绩6.0分以上(2年内有效);

5、WSK或PETS5考试合格(3年内有效);

6、在英语语言国家获得过硕士以上学位;

7、硕士(全日制)阶段为英语专业,并取得专业外语八级证书,现攻读非英语专业的博士学位。

(五)复试

复试日程由招生院系安排,所有考生均需按照招生院系的安排参加复试,具体时间由招生院系另行通知。

同等学力考生除初试时须加试政治外,复试时加试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具体科目请咨询报考院系)。

六、考生须提交的材料

1、专家推荐书2份;

2、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或证明书1份;

3、硕士生阶段的成绩单1份;

4、硕士论文(附评议书)1份;

5、复试时向复试小组提交的研究报告(研究报告的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学术现状的概述、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所具备的条件基础等)1份;或职业实践业绩报告(专业学位考生提供);

6、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提交修读硕士学位课程成绩证明及公开发表的所报考专业学术论文2篇;

7、根据教育部教学[2003]17号文件精神,取消报考博士生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的规定,但现为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培养培养的考生以及原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现为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考生,须征得委托、定向单位或所在单位的同意,并加盖该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我校教职工报考须加盖校人事处公章)。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影响录取等问题,学校不承担责任。

8、符合参加外语水平认定考试条件的考生须提交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现场确认时交研究生院审核。

以上材料1-6项须于3月3日前交本人所报考院系,院系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第六条中的第7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现场确认时上交。

七、 奖励政策

(一)优秀考生奖励

我校及其他高水平大学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含硕博连读生),录取为我校博士研究生,入学报到后,可获得优秀考生奖金5000元,经学校认定为特别优秀的可获得优秀考生奖金20000元。

(二)奖助体系及有关政策

1、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博士研究生奖助类别和标准

(1)国家奖学金:博士生可按照国家及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参评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

(2)学业奖学金:标准为全额学费(10000元),发放比例100%。(国家奖励比例为70%)

(3)国家助学金: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研究生(即工资关系和档案转入学校者)助学金发放比例为100%,第一学年21600元/生/年,分为12个月发放,1800元/生/月。第二至四学年30000元/生/年,分为12个月发放,2500元/生/月。(国家发放标准为每生每月1200元,每年发放10个月,共计12000元。)

(4)学校提供“三助一辅”岗位,博士生可通过承担助教、助研(助医))、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由设岗单位或导师支付劳务费。

2、单项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设立单项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奖励在学校各类“创先评优”和创新实践活动中表现优异的研究生。

(1)“十佳研究生”奖(1万元/人);

(2)研究生“优秀科研奖”(5000元/人);

(3)优秀毕业研究生奖(1000元/人);

(4)研究生“学术论坛”奖;

(5)为学校赢得重大荣誉的特别贡献奖等。

3、其他奖助

(1)“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学校每年投入100万元,用于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优秀学位论文表彰计划、研究生国内外访学计划、名师名家讲坛、研究生学术论坛、研究生学术奖励计划和研究生创先评优活动。

(2)“研究生自主创新项目”,面向所有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实行研究生项目申请制。具备科研潜质、创新实践能力的研究生向学校申请并获得资助。

(3)“研究生暑期创新实践服务项目”,研究生通过申报获得资助。

(4)助学货款:落实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及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5)特困生补助:对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研究生,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发放特殊困难补助、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加大资助力度。

八、其他说明

1、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在复试阶段进行。报考前,请考生务必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我校公布的报考条件要求,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并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3、招生类型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两种,在校期间按照学校实行的奖学金制度,享受不同等级的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招生类型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博士生按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4、招生简章及目录中公布的招生计划是学校或招生专业根据培养条件所拟定的意向计划,所有专业招生计划以国家正式下达招生计划为准。因受国家下达招生计划所限,我校有些博士授权专业的研究方向和导师2016年暂不招生或只招收硕博连读生,请考生务必经确认后再选定报考专业方向和导师;有些招生专业将在所有方向报考生源中优中选优,在实际招生计划的数额内确定当年的招生方向及导师。请考生务必认真查阅简章,对上述情况有必要的思想准备。

5、我校自然科学类(理科、工科、医科)各专业原则上招收全日制(全脱产学习)考生。人文社科类专业全日制(全脱产学习)考生应占75%。

6、高校辅导员招生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7、报考导师全额资助制博士生考生应是应届硕士毕业生。

8、学费标准:10000元/年。

第9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学教育,可以划分为以下几个时期:1949年至1957年法学教育的初创时期;1958年至1976年法学教育的挫折和停滞时期;1977年至1993年法学教育的重建和恢复时期;1994年以来的急速发展时期。

(一)法学教育的初创时期(1949-1957)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当时全国53所高等院校设有法律系,有在校法学本科生7338人。[1]1952-1953年进行"院系调整",对原有53个法律系进行整合归并,创设四所政法学院,即北京政法学院、西南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学院和中南政法学院,并在六所综合大学设置法律系,即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东北人民大学法律系、武汉大学法律系、北京大学法律系、复旦大学法律系和西北大学法律系,构成新中国法学教育的"四院六系"。在一举废除中华民国时期的全部法学教科书之后,代之以从苏联引进的各种法学教材,并聘请苏联专家担任主要科目的授课教师。至1957年才出版了新中国自己的第一套法学教科书。至1957年,全国累计招收法律本科生12569人,毕业法律本科生10856人,当年有在校法律本科生7954人。

(二)法学教育遭受挫折和停滞时期(1958-1976)

1956年开展所谓"整风反右"运动,强调阶级斗争和否定法治的左的思潮泛滥,凡是主张法治和主张法律具有继承性和社会性的法学教师均受到批判并被划为"资产阶级",导致了中国法学教育的急遽萎缩和衰败。1959年撤销了主管法学教育的司法部。四所政法学院被下放地方,并压缩招生规模。

1964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简称"四清运动"),各政法院系师生被分批编入四清工作团(队)深入农村参加"四清运动"。至1966年5月,"四清运动"升级为""。包括政法学院在内的全部大学停课,称为"停课闹革命"。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被撤销,称为"砸烂公、检、法"。整个国家陷入无政府状态。1966年,包括政法学院在内的全部大学停止招生,1968年政法学院和综合大学法律系被撤销,仅保留北京大学、吉林大学两个法律系。中国法学教育出现了长达10之久"停滞期"。

(三)法学教育的恢复时期(1977-1993)

结束,需要重建法律机构和法律体系,恢复法律秩序。首先就是重建在中被撤销的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还要重建50年代被废止的律师制度,急需大批应用型法律人才。国家领导人多次谈及法官不够、检察官不够、警官不够、律师不够。

为了重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恢复律师制度,采取了所谓"专业归队"的应急措施,即将分散在各地各行各业的法律人才调回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或者鼓励其重操律师职业。但据资料显示,1949年至1976年,全国仅毕业法律本科生23618人。按照邓小平的意见,中国建立高度的民主和完备的法制需要50万律师,区区2万多人,即使至结束时都安然健在,且全部"归队"到各律师事务所,也只能是杯水车薪。据1983年对全国各级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的干部队伍的统计,属于大专以上学历的占8%;属于高中和中专学历的占33.6%;属于初中学历以下的占58.3%。其中,法律大专以上毕业的占3%;接受过短期法律知识培训的占54%;未接受过法律知识培训的占43%。可见,尽快恢复发展法学教育,加快培养法律人才,是中国在结束后所面临的最重大、最紧迫的课题。

1978年西南政法学院和中国人民大学等法律系开始招生,当年全国法律专业招生人数共696人。紧接着,北京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中南政法学院相继重建、开始招生,各综合大学也陆续重建法律系开始招生。至1993年,已有5所政法学院和130个大学法律系,已培养专科、本科、硕士、博士5万多人,有在校生4万人。此外,还有114个成人高等政法院系,已培养成人本科、专科学员10万多人。还有58所中等司法学校,已培养中等法律人才近10万人。基本满足了改革开放后重建法律秩序、法律机构对于应用型法律人才的需求。

(四)法学教育的急速发展时期(1994-)

随着法律在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增大,人们对法学教育的认识也在深化。特别在1993年决定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和实行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之后,国家对法学教育提出更高的要求和新任务,不仅要继续为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部门培养大批高素质的法律人才,而且要为各级政府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培养大批高层次、多样化的法律人才。导致中国法学教育的飞速发展。据1998年的统计,全国开设法学专业的普通高校214所,在校生8万余人;另有成人高等政法院校150所,在校生8.6万人;中等法律学校57所,在校生2.2万人。

1998年"高校扩招",高等教育规模急速扩张,进入所谓"大众化"发展阶段,设置法学本科的普通高校激增,招生规模成倍增长。全国设有法学本科专业的高等院校,1998年为214所,2001年为297所,2004年为269所,2005年增至564所,2006年达到606所。据2005年的统计数据,当年新招法学本科生108779人,法学博士生2305人,法学硕士生22465人;在校法学本科生414309人,法学博士生7520人,法学硕士生57752人;毕业法学本科生76140人,法学博士生1191人,法学硕士生12912人。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教育的创设。至90年代中期,高等法学教育虽有很大发展,但培养法律人才的数量和类型都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中国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建设法治国家和加入WTO,急需大批高层次的应用型法律人才,有必要开创培养高层次应用型法律人才的新途径。于1994年论证、提出方案,1995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决定,借鉴美国法学院JD教育的成功经验,创设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教育。开设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高校,1995年为8所,1997年为13所,1998年为22所,1999年为28所,2003年为49所,2004年增至60所。从1996年开始至2006年,累计招生近50000人,其中已获得学位18102人,现有在校生近30000人。

现今中国已经形成多类型、多层次的法学教育体系,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类型,是普通高等法学教育,包括政法学院(大学)和综合性大学法学院,以及财经、理工、农林、医学等单科性大学的法学院、法律系,主要培养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应用型法律人才(法学本科、法律硕士);少数培养学术型法律人才(法学硕士、法学博士);第二种类型,是成人高等法律职业教育,包括法律函授、法律夜大、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法官学院、检察官学院、政法干校等,主要培养法律辅助型人才(法律专科);第三种类型,是中等法律职业教育,包括29所司法学校和27所司法警官学校,培养中级法律人才。

二、中国法学教育和人才培养的类型

(一)法学本科教育

新中国建国初期学习苏联的经验,实行"院系调整",建立四所单科性政法学院,并在六所综合大学设置法律系,即所谓"四院六系"。四所政法学院为四年制本科教育,培养目标是业务型法律人才,即为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培养业务干部,统称为"政法干部"。六所综合性大学的法律系为五年制本科教育,目标是培养理论型法学人才,即为各综合大学、政法学院及法学研究机构培养法学教师和研究人员。

改革开放初期重建法学教育,四所政法学院与大学法律系的本科教育均为四年制,其培养目标相同,均以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为目标;而培养学术型法学人才的任务,改由各政法学院和部分大学法律系的研究生教育承担。

80年代至90年代中,各政法学院和大学法律系曾经按照法学"二级学科"设置专业,如法学专业、经济法专业、国际法专业、行政法专业、诉讼法专业等,并相应将法律系拆分为法学系、经济法系、国际法系、行政法系、诉讼法系等。90年代中期在教育主管部门要求之下,各政法学院和大学法律系改为按照"一级学科"设置本科专业,亦即将原先的法学专业、经济法专业、国际法专业等合并为一个专业:法学专业。

法学本科教育的对象,是经国家统一高考合格的高级中学毕业生,统一实行4年学制。法学本科教育的课程设置,分为五类课程:第一类为公共必修课;第二类为专业基础必修课;第三类为专业选修课;第四类为实践教学必修课;第五类为综合素质选修课。其中,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必修课和实践教学必修课,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规定科目,学校和学生均无选择、变更余地。专业选修课和综合素质选修课,由各校根据自己的师资、教学条件开设,学生自由选修,达到所要求学分即可。

法学本科学生,在四年期间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其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的成绩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法学学科的基本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且有从事法学研究工作或担负法律实务工作的初步能力的,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属于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学位。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按法学"一级学科"设置,不做细致的专业分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培养目标,是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高层次的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人才。要求掌握法学基本原理,掌握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思维习惯、法律方法和职业技术;能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职业实务工作的能力,达到有关部门相应的任职要求;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招生对象,是通过全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统一考试,并经培养单位复试录取的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的非法学专业的毕业生。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全日制学习的学制为三年;非全日制学习的学制不超过四年。以课程教学为主,重视和加强案例教学。采取灵活多样的实践形式,着重理论联系实际能力的培养。研究生毕业并获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总学分不得低于75学分。采取灵活考核办法,着重考查学生运用所学专业理论和知识,发现、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能力和方法。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定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要求,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按法学"一级学科"设置课程,分为三类课程:第一类为必修课程、第二类为推荐选修课程、第三类为自选课。其中,第一类必修课12门(32学分);第二类推荐选修课8门(要求选修13学分);第三类自选课(8学分)。必修课科目和第二类推荐选修课科目,均由该《培养方案》统一规定,第三类自选课由培养单位自行确定。

考虑到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没有法律专业教育背景,也没有从事法律职业的实务背景,2006年修订后的《培养方案》,特别增加第四类实践必修课程(12学分):法律文书课(起草合同书、公司章程、诉讼文书、仲裁文书等的训练,由律师、检察官、法官讲授);模拟法庭训练课(由教师组织,法官、检察官、律师辅助指导);法律谈判课;法律实践课(在法院、检察院或律师事务所实习2-3周)。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撰写学位论文(10学分)。考虑到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特点,2006年修订后的《培养方案》规定,学位论文应以法律实务研究为主要内容,不限于学术论文的形式,可以案例分析、研究报告、专项调查代替学位论文。学位论文的字数一般不少于2万字,由三名本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其中须有一位校外专家)评阅;学位论文答辨委员会成员中,应有一至两名实务部门或校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课程考试合格且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三)法学硕士学位教育

法学硕士学位属于学术学位。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招生对象,是具有学士学位的法学本科毕业生或者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应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统一划定各学科硕士研究生录取分数线,由招生单位决定录取。法学硕士学位教育的目标,是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从事法学研究、教学或独立担负专门业务工作能力的学术型法律人才。

特别要说明的是,与一些发达国家把硕士学位作为攻读博士学位的过渡型学位不同,中国的硕士学位是一个独立的学位。中国的硕士学位教育是独立的培养阶段,学制较长(一般为3年),要求较高的学术水平。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3年。法学硕士研究生的培养,采取系统理论学习、进行科学研究和参加实践活动相结合的办法。在指导方式上,采取导师个别指导为主,集体指导为辅的方法。

课程设置分为:第一类公共必修课: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第一外语课。第二类专业基础和专业必修课,一般3-4门。第三类社会实践必修课;第四类选修课。学习方式,采取自学、听课、讨论等方式。课程学习阶段结束时,进行一次中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研究生的思想品德、课程学习、科研能力。然后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

硕士学位论文不少于3万字。在硕士学位论文提交答辩前,应由两名副教授以上专家评阅。答辩委员会由3-5人组成,至少有一名外单位的专家。答辩不合格的,可在一年内修改,重新答辩一次。硕士学位论文经答辩通过,由答辩委员会作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建议,经院系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审查合格的,授予法学硕士学位。

(四)法学博士学位教育

法学博士学位,属于中国现今三级学位的最高学术学位。特别应注意的是,中国的博士学位研究生教育,既不同于将博士生作为导师的科研助手、不重视课程学习、通常无须修课的欧洲模式,也不同于着重课程学习、须修满大量学分的美国模式,而是兼采欧美两种培养模式的长处,具有中国自己的特点,即在实行导师制的同时,也有课程学习的要求,但不要求修大量的学分。

法学博士研究生教育,以获得法学硕士学位或具有同等学力(如具有高等学校的讲师职称)者为招生对象。培养目标是,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厚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能力,能够在科学研究中取得创造性成果的高级法学理论研究人才。博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不能少于3年。导师个别指导和课程学习相结合,着重培养博士研究生的优良学风、探索精神,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和创新能力。课程设置:(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必修课);(2)外语课,第一外语(必修课),第二外语(选修课);(3)专业基础课(必修课);(4)专业课(必修课);(5)选修课。课程学习,采取自学、听课、讨论等方式。

课程学习经考核合格,在导师指导下撰写博士学位论文,时间不少于1学年。博士学位论文一般为10万字。按照《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博士学位论文应当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并在科学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根据《学位条例》第六条规定,博士研究生,通过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博士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达到博士学位的学术水平者,授予法学博士学位。

三、中国法学教育面临的问题

(一)法学本科教育存废之争

中国法学本科教育长期分为两大阵营,一是原来属于教育部的综合大学法律系的本科教育,目标是培养从事教学和科研的学术型法学人才,二是原来属于司法部的政法学院的本科教育,目标是培养从事审判、检察、公安和律师实务的应用型法律人才。进入九十年代,综合大学法律系本科教育与政法学院本科教育在培养目标上已经同一,其结果是,法学本科毕业生既不符合学术型法学人才的要求,也不符合应用型法律人才的要求。在九十年代中期,借鉴美国法学院的经验,创立以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为目标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之后,发生了法学本科教育存废的争论。目前争论虽仅局限于网络等媒体,但问题重大,值得关注。

(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宭境

创设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教育,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学教育制度中最重要的一项改革措施,经过10余年的不断探索和试验,逐渐成为培养高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的主要途径。现在面临的问题有二:

其一,由已有培养法学硕士学位授权的高校开设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造成同一法学院既培养法学硕士研究生,也培养法律硕士研究生,尽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要求加强教学与法律实务部门的联系,要求聘请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参与法律硕士研究生的教学及培养工作,以弥补法学院在法律实践方面的缺陷,但往往难于切实贯彻落实。许多法学院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在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培养方式、教学方法、课程内容等方面,都与法学硕士研究生教育没有实质差别,最终导致所谓"学术型人才缺理论,应用型人才缺实践"的问题。

其二,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法律职业之间缺乏实质性的联系,法律硕士研究生从事法官、检察官和律师职业的前提是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和国家公务员考试,而检察院、法院或者律师事务所等法律职业用人单位在招聘人才时,对法律硕士学位获得者并不优先考虑,造成法律硕士研究生在毕业之后能够从事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的人数极少,大部分法律硕士毕业生不得不在法律职业之外另谋出路,与创设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初衷相悖,且造成法律教育资源的浪费。因此,有学者建议将司法考试与法律硕士生入学考试合二为一,将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与司法研修合二为一,获得法律硕士学位即有从事审判、检察与律师职业资格。新晨

(三)法学硕士学位教育的困惑

现行法学硕士学位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参照苏联的副博士学位,主要特点是要求过高,3年时间要完成修课与学位论文写作的任务,并且与博士阶段的学习缺乏衔接。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目标,是为从事法律教育和法学研究培养学术型人才。只是十年前法学硕士研究生人数还很少,毕业后一般都有机会进高校做教师。但自高校"扩招"以来,在校法学硕士研究生人数激增,而毕业后能够进入法律教学和研究机构的人数极少。除少数报考法学博士研究生外,绝大多数法学硕士学位毕业生都选择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或国家公务员考试,进入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律师事务所、仲裁机构、公证机构和各级政府部门。

绝大多数法学硕士只能从事实务工作,而培养目标却坚持学术取向,造成法学硕士学位教育中的许多矛盾、冲突和左右摇摆,结果弄得非驴非马,不知所措。并且,大批法学硕士研究生涌入法律实务部门,挤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就业机会,造成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冲击。因此,有的学者建议压缩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普遍的观点认为,应当缩短法学硕士研究生的学制,降低其学位论文的学术要求,甚至主张取消撰写硕士学位论文的要求,将法学硕士学位教育作为攻读法学博士学位的过渡阶段。

第10篇

关键词:MTI;培养方式;课程设置;学位论文

翻译硕士专业学位(即 Master of Translation and Interpreting, 简称MTI)的设想于2005年3月由广东外国语大学仲伟合教授提出。2007年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设置翻译硕士专业学位。从2007年至2011年,全国先后有159所院校获得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授权。自我国高校建立翻译硕士专业 (MTI) 以来,探讨MTI教育模式,培养应用型、实践性、职业化翻译人才成为翻译学界、翻译行业共同关注的焦点。《中国翻译》、《外语教学》、《上海翻译》、《外语教学理论与实践》、《教学研究》、《中国外语》及高校学报上都刊登有关于MTI的论文。本文以2006年以来国内期刊上发表的关于MTI的论文为参考,对全国高校英语翻译硕士专业现状进行综述。

从国内发表的论文看,最早的关于MTI的论文是2006年仲伟合教授撰写的《翻译专业硕士(MTI)的设置――翻译学学科发展的新方向》。继仲教授之后,国内学者围绕我国MTI教育发表了诸多论文,本文主要从MTI培养方式、课程设置、学位论文等方面进行综述。

一、培养方式

《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对MTI培养方式作出规定:实行学分制,采用研讨式、口译现场模拟式教学、重视实践环节、成立导师组,发挥集体培养的作用。关于培养模式,李军、李宝印和朱瑞(2007)在《改革和完善外语专业研究生培养模式培养翻译硕士专业学位人才》中就我国专业学位教育的基本情况、设立和开展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基本考虑等问题作了简要的阐述。

穆雷和王巍巍(2011)在《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特色培养模式》一文中,从翻译行业对MTI教育的启示、现行MTI课程的调查分析、MTI教育的培养模式等入手,探索如何通过课程设置落实培养模式,如何从课程设置上区分学术型和职业型两种不同学位的翻译教育,及如何在MTI教育中体现专业化和职业化特色等相关问题。

葛林、罗选民和董丽(2011)在《诺德翻译能力理论观照下的MTI培养模式研究》中以Christiane Nord的翻译能力理论为依据,结合对13所首批MTI院校的问卷调查,从翻译能力培养途径、作用范围、检验方式等角度,提出运用文本分析模式构想翻译问题及策略、调整专业翻译难度、关注实践课程建设、具体化翻译能力检验过程等具体的意见,并对目前MTI培养模式进行了反思。

仲文明(2011)在《翻译教学理念的转变翻译硕士专业学位人才培养探索》一文中从中南大学外国语学院的教学实践出发,结合翻译硕士的职业化特点,讨论了翻译硕士培养中若干问题:培养目标与招生对象、MTI 的教学文本类型和MTI 教学特点探析。

郭玲义(2011)在《专业翻译硕士培养模式之探索》中通过分析在校企合作条件下设置与市场接轨的课程、实施双导师制、建立实训基地的积极意义和优势所在,展现了这一培养模式以市场为导向、以技能为核心、兼顾学术性与实践性的教学特色。

蔡辉和张成智(2013)在《论翻译专业硕士培养中的校企合作》中指出校企合作有利于整合校企优势资源,有效衔接学校培养和社会需求之间的缝隙。校企之间的合作形式可以多种多样,探索校企合作的优化模式有利于促进学校和企业的互利互惠和共同发展,并进一步促进高校的人才培养,为地方经济服务。

从教学模式探讨培养方式的文章有柴明(2010)在《对专业翻译教学建构的思考》一文中通过对专业翻译教学的建构,剖析当前翻译教学的认识和实践问题,并找出合适的解决方法。这些思考和实践主要来源于上海外国语大学高级翻译学院多年的专业翻译教育实践。

何雯婷(2010)在其研究生毕业论文《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笔译教学初探与设想》中分析了 MTI 设立的背景,把 MTI教学与多种翻译教学形态进行对比并总结其特点。在此基础上,借鉴实用主义翻译观和建构主义教学观等相关理论研究,并结合国外和港台地区的翻译教学经验,提出可应用于 MTI 笔译教学的“基于项目的开放性笔译教学模式”。

康晓芸和田旭(2012)在《基于需求分析理论的翻译硕士专业教学模式研究》一文中以需求分析理论为指导,研究了当前翻译市场的需求状况和学生的学习需求,旨在使 MTI 教学设置更为规范、科学和合理,并提出了构建高效的 MTI 教学模式的途径: 加大实践性课程的输入; 创新教学方法; 深化校企合作。

荆素蓉和连彩去(2013)在《翻译硕士《基础笔译》课程“3+2”教评模式探构》一文中首先明确了翻译硕士《基础笔译》课程的教学目标与教学内容,然后依次描述了作者在教学实践中试行的“三结合”教学实施模式与“二合一”学业评估模式,最后提出了以“内容与目标明确对应”、“方法与评估皆重真实”为特色的“3+2”教评模式,旨在为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深入发展提供可鉴之资。

二、课程设置

根据《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要求,翻译硕士专业学位课程包括必修课与选修课,总学分不低于30学分。围绕MTI课程设置,许多专家提出了自己的见解。早在2006年,仲伟合教授在《翻译专业硕士(MIT)的设置》一文中分析了目前国内翻译学学科发展的现状,提出了设置培养高层次、应用型翻译人才的“翻译专业硕士学位”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翻译专业硕士学位”的试行培养方案、课程设置等,仲伟合认为翻译专业硕士学位的设置是翻译学学科发展的新方向。2007年,仲伟合在《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及其对中国外语教学的挑战》中对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进行了解读。对《翻译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进行了详细的阐述,比较了专业学位与研究型学位的差异,并对设置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的必要性、试办条件、课程设置等作了论述。论文最后探讨了翻译硕士专业的设置给翻译学科发展带来的机遇及对我国外语教学的挑战。

文军和穆雷(2009)在《翻译硕士(MTI)课程设置研究》中通过对国内八家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点的调查,分析了翻译硕士课程设置的特点,并通过与国外两所高校翻译硕士课程设置的对比,提出了国内翻译硕士课程设置尚需加强的方面。

孔令翠和金黛莱(2009)在《翻译硕士专业学位课程设置的问题、思考与建议》一文中通过对网上公布的MTI课程设置进行研究, 发现部分培养单位的课程设置科学、合理、完整, 体现了校本特色和差异性, 而一部分培养单位则简单重复《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 同质化现象严重, 缺乏自己的应有特色,与培养目标内在关联性不强。

苗菊和高乾(2010)《构建MTI教育特色课程》一文中借鉴国外大学培养职业翻译人才的经验,介绍了技术写作的理念与内容,从技术写作与科技翻译、本地化服务的相关性及其对职业译者的重要性来说明技术写作对翻译行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并对翻译硕士专业MTI教育中技术写作课程设置提出了具体的建议。

曾立人(2011)在《翻译产业需求与MTI课程设置研究》一文中通过对比MTI院校的现有课程设置和翻译产业的需求状况,发现现有MTI课程设置还有以下欠缺:1.课程设置依然侧重学术研究;2.各校课程设置缺乏特色;3.课程涵盖领域与翻译市场需求脱节。曾立人提出各MTI院校应该根据自己的学术传统、地理、经济环境和教师特点明确课程特色。

何瑞清(2011)在《对翻译硕士(MTI)笔译方向课程设置的思考》一文中以国外和台湾笔译硕士课程为参照,以辩证唯物主义两点论、重点论为依据,结合翻译专业硕士培养目标和招生对象等实际情况,指出大陆院校翻译专业硕士课程设置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

马燕红(2012)在《翻译硕士专业课程设置调查与思考》一文中通过对部分开设MTI的院校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介绍并分析了有关高校为翻译硕士专业学生开设与论文写作相关的课程及汉语言文学和文化课程、特色课程的情况,针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涂(2012)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课程设置的几点思考》中通过对国内六所高校的翻译硕士课程的调查,探讨了翻译硕士专业学位课程的特点,分析了国内翻译硕士专业学位课程设置的现况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可行性建议。

三、学位论文

《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规定学位论文写作时间一般为一个学期,学位论文可采用以下形式:项目、实验报告或研究论文,学生任选一种,字数均以汉字计算。从学位论文探讨MTI的文章主要从论文写作模式和论文评价方面着手。马会娟(2010)在《MTI 学位毕业论文写作模式探讨》一文中以北外奥组委翻译班毕业论文的撰写为个案,探讨 MTI 学位毕业论文的写作模式以及应注意的问题,以期对各高校即将毕业的 MTI 学生的毕业论文的撰写和指导工作提供有益的经验和启示。

穆雷和邹兵(2011)在《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毕业论文调研与写作探索》一文中对第一批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15所试点院校首届毕业生的学位论文选题及部分论文进行了调研分析,借鉴相关MTI院校和其他学科专业学位的毕业论文写作经验,提出MTI学位论文应逐步向以实践型学位报告为主的论文模式过渡,同时还应加强对学生借助理论手段系统归纳总结能力的培养以及严格遵守学术规范写作方法的训练。

陈琳和章艳(2011)在《翻译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翻译述评”的撰写模式研究》一文中探讨了翻译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翻译述评”的写作模式,阐述了该模式的概念、常规性方式、方法和规则,并展示了具体的写作案例。

穆雷(2011)在《翻译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模式探讨》一文中探讨了翻译硕士专业学位( MTI) 论文的模式, 他指出由于没有先例, 缺乏可资借鉴的模式, 现有的MTI学位( MA)论文仍然倾向于套用传统的学术性学位论文模式, 这就和翻译行业的实际操作脱节, 也背离了 MTI 教育设置的初衷。根据翻译行业的职业特点, 借鉴其它专业学位中关于学位论文的要求, 并结合翻译行业的实际操作流程, 穆雷提出将MTI指导性培养大纲规定的三种学位论文方案调整为四种。

穆雷和杨冬敏(2012)在《翻译硕士学位论文评价方式初探》一文中指出现有翻译硕士(MTI) 学位论文评价主要借用传统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的评价方式,这与MTI教育的要求相脱节。穆雷和杨冬敏在分析现有评价方式的基础上,根据学位论文管理相关条例,借鉴其他专业学位论文评价方式,结合MTI教育的特点及对学位论文的形式与要求,尝试提出MTI学位论文的评价方式。

另外,蒋明思(2012)在《浅析翻译硕士专业学位导师在学生论文完成过程中的角色》一文中从学位论文实际完成过程入手,探讨导师在“设计者、诱导者、研究者和管理者”宏观角色下的微观角色。

四、思考

针对MTI教育,许多学者客观看待,冷静思考,提出了独到的见解。孔令翠、王慧(2011)在《MTI热中的冷思考》中指出MTI之热突出表现在众多的培养单位和巨大的招生数量上,标题中的“冷”是指MTI面临的问题和困难。针对遇到的困难,孔令翠和王慧提出了解决困难的有效方法。

董洪学(2012)在《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文中通过考察2007至2012年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培养实践,对专业学科定位、课程设置与培养过程以及管理与评价体系建设 3 个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深入探讨如何正确处理专业型和学术型翻译硕士之间的关系,如何加强翻译硕士培养过程中的课程设计以及如何强化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管理与评价体系建设等相关问题。

柴明(2012)在《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中分析了翻译硕士(MTI)学位教育存在的问题和隐忧,并指出为解决这些问题,MTI 学位教育需要有一个综合的体系性调整。柴明结合上外高级翻译 MTI 改革探索的经验,重点阐述了对师资队伍建设、课程设置和专业实习等方面的总体设计和宏观思考,并介绍了上外高级翻译为促进MTI专业学位教育的顺利实施而进行的机构设置调整。

王建国、彭云(2012)设计了11种调查问卷对与翻译相关的11类人群进行了的调查,发现MTI教育制度离理想状态存在一定的差距,所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MTI的社会认可度有待提高;二是MTI学生翻译职业知识欠缺。针对以上的问题,他们提出设立MTI的高校应该遵循公共政策,加强师资建设,创建有特色的MTI培养模式。

李昌银(2013)在《翻译硕士专业学位( MTI) 研究生学制问题探讨》中指出目前我国159 家翻译硕士专业学位( MTI) 研究生培养单位绝大多数实行教指委《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规定的全日制两年学制,只有极少数院校采用3年制或弹性学制。李昌银认为,由于受到师资、生源和实践条件的限制,两年制翻译硕士很难达到《指导性培养方案》和翻译市场对MTI毕业生提出的标准和要求,因此建议将全日制 MTI基本学制延长为3 年,并且实3-5年弹性学制。

钱多秀、杨英姿(2013)在《北京地区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经验、反思与建议》一文中总结了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大学、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语言大学、对外经贸大学和首都师范大学MTI教育的经验,并就制约北京MTI教育事业发展的问题进行反思。

五、总结

MTI是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的而设立的专业学位,也是目前我国发展较快的专业学位之一。经过几年的发展,MTI 教育取得了一定的进步,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各MTI培养院校应对MTI教育培养方式、课程设置和学位论文等方面的经验进行总结和反思,更好地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能适应全球经济一体化及提高国家国际竞争力的需要、适应国家经济、文化、社会建设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专业性口笔译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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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董洪学.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教学研究,2012(3).

[6]葛林,罗选民,董丽.诺德翻译能力理论观照下的MTI培养模式研究――以十三所高校问卷调查为例[J]. 中国翻译,2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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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曾立人.翻译产业需求与MTI课程设置研究[J].南昌教育学院学报,2011(6).

第11篇

招生工作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等特殊政策。

二、生源范围

西部12省(区、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等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和湖北省恩施自治州;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少数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三、招生专业

福州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上的所有专业均可招生。

四、招生计划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的专项招生计划,我校 2014 年计划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 3 人,招生计划全部用于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其中录取的非在职考生所占比例不超过50%,并且西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所占比例不得低于80%。

五、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承诺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3.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学术型硕士或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 2014 年 9 月 1 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至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具体应具备条件请查阅《福州大学 2014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4.身体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有两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的推荐。

六、报名

1.报考资格确认

应届硕士毕业生持学生证、身份证、本校研究生行政管理部门证明(证明其能否正常毕业及户口所在地等情况),在职和往届考生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并填写《报考 2014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一式三份),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族教育处或高教处进行报考资格确认。

2.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8日-11月29日。

3.报名要求

(1)报名分两个步骤进行:一、网上报名;二、寄(送)相关报名材料及邮寄报名费。以上两个步骤缺一不可。

(2)网上报名时间: 2013年11月18日—11月29日,网址: yjsy.fzu.edu.cn。具体报名要求、流程请届时查阅我校研究生院网页的相关通知。

4.寄(送)报考材料

网上报名确定完成后,考生应在2013年11月29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寄(送)报考材料。报考材料包括: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须考生本人签名,经档案所在人事部门签字盖章,并须注明报考类别:定向培养;学习方式:脱产学习或不脱产学习)。

(2)《报考 2014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一份)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学术型硕士或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须在入学前补交)。

(4)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2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照1张(与《报名登记表》上的彩照同底,用于制作准考证)。

(6)两名与所报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的推荐书(空白表格可以从网上下载)。

(7)论文、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

(8)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和硕士学位论文全文(这两项材料可推迟至复试时交,并由本人于复试前一天直接交报考学院)。

(9)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的复印件。

此外,考生还应按规定认真如实完整地填写博士报名信息库,并及时传送研招办。

5.报名费。报名费每人160元。所有考生的报名费请于2013年11月29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邮局寄至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邮编350116)(汇款单留言栏需填写考生姓名和博士报名费)。

6.体检在复试时进行(注意:体检时请备好一张与《报名登记表》上同底的2寸照片)

注意: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考试科目及考试方法

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课(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申请免试)、英语(含听力)和两门业务课(具体考试科目请查阅“福州大学 2013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同等学力和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加试政治理论课(自然辩证法),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八、考试时间

初试日期为2014年3月22日-2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各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地点:福州大学。复试工作和体检工作一般安排在我校确定初试成绩基本合格线后进行,时间拟定在5月上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九、录取

1.根据初试、复试成绩,并充分考虑考生所在的省份、民族、专业和招生规定等情况,单独划线,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本招生计划与其它招生计划之间不得相互调剂录取。

3.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须在招生单位拟录取后,由招生单位牵头并先行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再与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在单位签订协议书。

十、学费标准

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我校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向所有纳入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博士研究生收取学费。2014级博士研究生不论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还是定向就业,学费标准均暂定为10000元/生.学年(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福建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十一、奖助体系

学校采取多种措施来提高我校博士生的生活待遇,鼓励博士生开展科研工作:

1.对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除享受博士研究生助学金外,省和学校还另增加专项生活补贴,使每位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各类生活津贴达到1300元/月。

2.学校设立“福州大学博士研究生科技创新专项基金”,遴选优秀的博士生列入科技创新基金资助对象,每月给予2000元的奖励和生活津贴。

3.学校设立“福州大学博士生专项助研(教)奖学金”,给予符合条件的博士生500元/月的奖学金。

4.学校专门设立博士助教岗位,由符合要求的博士生承担助教工作,给予1000元/月的助教岗位津贴。

5.学校从2014级博士研究生起,还将进一步建立完善多元奖助政策体系,提高博士研究生待遇水平和研究生培养质量。奖助政策体系的具体实施方案我校正在研究制定中,敬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页上发布的相关信息。

十二、其他

1.非在职考生户口、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在职考生人事档案及户口由定向单位保管。党团组织关系须转至我校。

第12篇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只获得硕士学位者,还应至少具有两篇2013年1月1日以来以第一作者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的论文。

6.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副高级以上职称;

(2)进修过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要求有进修单位盖章的成绩单);

(3)2013年1月1日以来,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且被SCI检索收录的论文两篇(要求提供检索报告)或以第一主研人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二等奖一项。

二、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时间和网址

1、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0日—30日

2、报名网址:yjs.hebeea.edu.cn/index.aspx

(二)纸质报名材料及提交时间

报名相关材料须按下述顺序进行整理并装订成册,打印件和复印件须为A4纸。相关表格也可登陆华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院下载专区下载。

1、华北理工大学201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中"单位意见"一栏必须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明确意见,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

3、考生所报考学科专业的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信。

4、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5、硕士课程成绩单和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若提交复印件则须加盖档案部门公章)。

6、硕士学位证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复印件和学历证书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

7、同等学力人员须另外提交如下材料(领取准考证时核查所有原件):

(1)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和学历证书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

(2)职称证复印件;

(3)有进修单位盖章的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成绩单;

(4)已发表的学术论著全文、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只获得硕士学位者也须提供此项)。

8、身份证复印件。

9、应届硕士生须于硕士毕业答辩后提交第5项和第6项材料。

10、获得境外硕士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11、考生须于2015年12月31日前,将纸质报名材料及报名费交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三、注意事项

1、未按时进行网上报名、未按时寄送纸质报名材料或未按时交纳报名费的考生,其报名信息无效。

2、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

(1)考生姓名必须与身份证件上的姓名一致,并且所有涉及的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上的姓名,必须与考生姓名一致,如有不一致的现象(例如改名或同音异字),请事先与研招办联系说明。

(2)身份证件为居民身份证的,出生日期必须与身份证中的生日字段一致。

(3)毕业证书编号,即学历证书编号,一般为毕业证书上的“学校编号”,请不要填写证书打印号,证书打印号一般为红色印刷体或带有NO.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合一的,在学位证书编号和学历证书编号处分别填写同一个编号。

3、书面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与网上报名所填信息一致。

4、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招生专业及计划

1.招生专业:冶金工程、矿业工程、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2.招生计划:国家招生计划尚未下达,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五、收费及奖助政策

1、按照国家规定,我校自2014年起研究生全部实行收费政策。学费标准:按冀价行费[2014]1号文件,博士生每生每年10000元。

2、我校实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系列奖助政策。具体奖、助学金政策及标准按我校校字[2014]52号文件执行。

六、考试

1、考试包括初试(笔试)和复试(面试)。

2、初试:外语、专业基础及专业课;同等学力考生初试加试自然辩证法及两门所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课。

3、初试时间:2016年3月5日-6日。初试地点:华北理工大学(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复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学校名称:华北理工大学

学校代码:10081

研究生学院网址:yjsxy.ncst.edu.cn/

联系部门:华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寄地址:河北唐山市新华西道46号

邮政编码:063009

联 系 人:李老师 杨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