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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工作方案

时间:2022-12-25 06: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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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工作方案

第1篇

一、工作目的

依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调和社会的要求,经过对我区物流市场的规范整治,进一步改善物流市场情况,逐渐坚持我区物流市场长效治理机制,促进我区物流业持续、健康、疾速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推进我区物流市场专治工作的开展,特成立东湖区物流市场专治工作指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商贸委,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步调

1、摸底排查阶段(8月1日—8月25日)。各相关单元摸底排查状况须在8月27日前报区物流市场专治指导小组办公室。区物流市场专治工作指导小组召开大会,明白各成员单元工作任务,各单元依据本身的任务开展摸底排查工作。

工商部分担任对全区从事货运署理、货运配载、货运中转、仓储服务、信息服务的相关企业进行排查审核,精确摸清注销注册的物流企业。

交通部分担任对全区从事货运署理、货运配载、货运中转、仓储服务、信息服务的相关企业进行排查审核,精确摸清具有营运天资的企业。

公安交管部分担任制订措置车辆不合法占道、乱停乱放行为的道路交通整治工作方案,明白工作重点,拟定工作办法。

市行政法律局东湖分局担任制订措置物流业占道、乱搭乱建的整治工作方案,拟定工作办法。

商贸部分担任做好整治指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并做好宣传发起工作。

2、专治阶段(9月1日—9月25日)。各相关单元专治状况须在9月28日前报区物流市场专治指导小组办公室。

在摸底排查的基本上,各相关部分依照各自职责,针对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依照一致行动布置,进行管治整理。

工商部分担任依法审定物流企业主体资历,关于未获得营运答应证的不予核发营业执照。关于已获得营运答应证但未获得营业执照的依法予以取缔。严查合同欺诈、不合理竞争等违法行为,情节严厉的依法予以取缔,保证物流企业具有营业资历。

交通部分担任检验营运答应证,对无证运营、违规营运的相关企业依法严厉查处,保证物流企业具有营运答应天资。

公安部分担任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坑蒙拐骗等建设扰攘侵犯物流市场次序的行为。

交管部分担任依据道路交通整治方案,措置车辆不合法占道、乱停乱放行为,保证道路疏通平安。

市行政法律局东湖分局担任清算物流业占道、乱搭乱建的行为。

商贸部分持续做好整治指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增强对相关工作的催促和检查,实时传递整治状况,保证整治工作获得成效。

3、界定阶段(10月1日—10月25日)。各相关单元界定状况须在10月27日前报区专治指导小组办公室。

依照国家《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价目标》规范,对具有营业、营运资历天资的相关企业进行界定,对到达要求的物流企业向社会。

质监部分担任依照国家相关物流规范,对全区物流企业进行界定,确认符合要求的物流企业。

工商部分担任将符合要求的物流企业在工商系统相关网站和有关媒体上向社会。

商贸部分担任将符合要求的物流企业在商贸系统相关网站和有关媒体上向社会,指导物流市场的规范发展。

四、工作要求

1、增强指导,精心组织。各有关部分要充分看法开展全区物流市场专治行动的主要性,专治工作指导小组担任专治工作的组织、指点、监视及有关协调工作,协调相关部分全力抓好工作落实。

第2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相关法律为依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突出重点、依法整治、综合治理”原则。通过集中整顿,取缔非法加油站(点)和流动加油车,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我县成品油经营秩序,全面落实各项监督管理措施和管理责任,建立健全成品油行业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范围和工作重点

一)整治范围

1.无证无照经营、证照不符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未经批准违规建设的加油站(点)

2.证照齐全但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加油站(点)假借运输危险货物而销售成品油的车辆。

3.违规批发、零售成品油的企业。

4.非法经营成品油的流动加油车、桶子”油。

5.非法加工制作储存燃油行为。

6.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其它各种经营行为。

二)工作重点

拆除相关设施;对未经批准已建或正在建设的加油站(点)予以立即停建或拆除。

1.严厉打击非法加油站(点)对无证、无照经营的加油站、点进行关闭。

但存在安全隐患或环境污染的加油站2.对证照齐全。

限期改建、迁建;拒不整改、迁建的依法吊销其证照。点)下发整改通知书。

违规营运成品油的车辆以及流动售油行为实施打击。3.对违规批发成品油的企业。

4.对非法流动加油车、桶子”油依法予以取缔。

5.对非法加工制作储存燃油行为实施打击。

三、整治步骤

分三个阶段进行: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从年月20日至年月26日止。

统一思想,一)宣传发动阶段:月20日—月25日。各乡镇办场、各部门要立即召开相关会议。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和专项整治工作队伍,制订整治工作方案,采取各种形式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并发出行政告知书,二)排查摸底阶段:月26日—月10日。各乡镇办场、各部门对全县非法加油站点(包括非法设立的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加油罐、桶子”油)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限期停止违法行为。

集中整治。具体安排:三)集中整治阶段:月11日—月26日。针对拒不停止非法经营活动的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及非法加工制作储存燃油的由专项整治队伍开展联合执法。

四、整治措施和工作要求

健全机制一)加强领导。

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总指挥,这次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由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任常务副总指挥,县商务局局长赵丽蓉任副总指挥,商务、安监、公安、交警、消防、交通运输、中石化邵东分公司、中石油邵东片区等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县商务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次专项行动。各乡镇办场要相应成立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各乡镇办场、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整治,确保这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狠抓落实二)明确责任。

进行处罚;对未经批准已建或正在建设的加油站,1.县商务局负责对成品油市场的监督管理。对无《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加油站(点)严格按《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取缔。会同有关部门责令其停止建设;负责打击成品油流动加油车未取得成品油零售批准证书擅自经营成品油的行为,打击假借运输危险货物而销售成品油的行为,查处向非法经营的流动加油车供油的油库或成品油批发企业。

并会同有关部门坚决予以取缔;对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但存在安全隐患的加油站(点)责令其停业整顿,2.县安监局负责加油站(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加油站(点)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整顿仍不合格的报请县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负责打击成品油流动加油车未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汽油的违法行为,查处向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成品油流动车供汽油的生产厂家,组织处理成品油流动加油车非法加油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

3.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成品油运输车的管理和稽查。对没有办理《危险品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品道路运输证》危险品从业人员上岗证》危险品从业人员押运证》成品油运输依法予以处罚。

扣押所有无牌无证加油车和非法经营加油车。4.县交警大队负责对危险品车辆和驾驶人员的管理和稽查。

特别是进入城区重点场所、人口密集区非法销售汽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行为。5.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打击成品油流动加油车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行为。

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依法从严处罚,6.县公安局负责维护专项整治行动的正常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得向无工商营业执照、无成品油批发零售批准证书、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的成品油经营单位和成品油流动加油车供油,7.中石化邵东分公司、中石油邵东片区:加强成品油销售环节的资质、凭证的审查和管理。不得向加装流量计或加油装置的车辆供油,不得向领导小组明令禁止供油的其他单位供油。

保障力量三)解决经费。

第3篇

一、整治对象

农贸市场(业主:县巨盟公司)、农贸市场(业主:解放社区居委会)。

二、整治目的

卫生治理准则健全,市场表里情况干净;商品划行就市,摊位摆放划一,无暂时摊位占道运营;市场治理人员佩带标记上岗,市场创办者的责任落实。

三、整治内容及督导责任单位分工

整个农贸市场合触及的各项内容,均执行业主负责制,工商、卫生、城管部分立足各自的本能机能执行分工负责,督办落实。

(一)卫生治理(包括食品卫生和情况卫生)

一是坚持并落实垃圾清运准则,包括市场表里的垃圾打扫入池、清运铲除、污水排放、日常保洁等;

二是坚持并落实熟食品治理准则,包括防蚊蝇、防鼠、防尘办法与治理;熟食品生产治理等;

三是坚持并落实食品安全检查准则,包括市场业主对食品查验设备的装备;食品质量与卫生目标由运营户自检和业主抽检办法;自检和抽检信息等;

四是坚持并落实运营人员健康检查准则,包括市场内运营人员按期健康检查、执证〈健康证〉运营;非健康运营人员的处购置法、档案治理等;

五是坚持并落实运营人员证看管治准则,包括无卫生答应证和营业执照的治理等;

六是坚持卫生治理队伍,包括装备专(兼)职食品质量和卫生治理员,保洁人员;明确食品质量和卫生目标抽〈送〉检人员、信息人员;签署卫生治理与保洁责任书或保洁和谈等,其中:

卫生治理员,保洁人员必需佩带“卫生治理员”或“卫生保洁员”赤色袖章,从事卫生治理与保洁工作。

七是完善卫生和“四防”治理设备,包括公厕,垃圾集并房,

上、下水设备以及设置毒耳洞。其中设置毒饵洞的要求为:农贸市场内沿边墙每6—8米设置一个毒饵洞,在毒饵洞上标明“有毒”字样,增强“三防”(防鼠、防蟑、防蚊蝇),清算、修复鼠咬鼠行陈迹。

八是管治“脏、乱、差”情况卫生,重点处理以下问题:

(1)半制品加工和直接进口食品加工、销售卫生等前提不具有。半制品加工和直接进口食品加工必需具有固定的地址和可封闭的自力场,场合的巨细应知足响应食品加工运营所要求的洗濯、加工、消毒、冷藏和销售所需求的面积,具有食品加工和运营所要求的给排水设备和洗濯、加工、消毒、冷藏和防蚊蝇、防虫设备;加工东西及食品容器洁净卫生、食品容器寄存该当设置台架,不得着地放置;做功课人员必需穿戴干净,坚持个人卫生。

(2)活禽宰杀与市场内衔接相通,鸡场长期未打扫冲刷,气息难闻;

(3)市场内全体卫生差,鲜鱼宰杀后,内脏随地可见,且市场内其它分区也是垃圾四处随时可见;

(4)污水沟的污渍冲刷、排放不实时;

(5)垃圾集并房不符合前提,无门,不密封,房顶有投口,易形成雨水渗漏,污染垃圾,横溢污水。

(6)市场大门外治理较差,车辆乱停乱放。

(二)健康教育

市场内设3平方米健康教育宣传栏一个,宣传内容为:控烟、性病、结核病、艾滋病等防控常识以及喜欢卫条例等健康教育常识。

(三)市场次序

一是商品分区治理,依照“家禽、水产品、海产品、豆成品、肉品、干货调料、卤腊成品、食品加工销售、蔬菜区”等划行就市,并吊挂分区标记(铁皮材质、蓝底白字),或在宣传栏制造分区表示图;摊位摆放划一。到达市场内分区明确,分区标识夺目的要求;对统一区域的食品摊位设置严格依照生熟分隔的准则,进行科学合理分区。

二是市场次序治理,到达无暂时摊位占有市场内巷道;督促市场内运营者处理和吊挂有关证照,打击制售冒充伪劣、过时蜕变商品和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采取办法增强对运营主体的增强对运营主体的诚信教育和卫生保洁教育,指导运营主体考究卫生,文明运营,营建公道竞争的优越市场次序;市场治理人员佩带胸牌从事市场治理工作等要求。

四、办法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起阶段(3月中下旬)

一是召开市场创办者工作大会。由工商、卫生、城管部分结合召集市场业主工作会,组织学习整治工作方案,一起对辖区内的集贸市场开展具体排查,摸清并指出市场表里当前存在的首要问题,安排部署工作任务。由市场业主依据三部分指出的问题,坚持问题台帐和整改消号准则,有针对性地拿出整治办法,落实整治责任,并将整治办法报送到上述三个部分的创卫办公室和工商分局。

二是召开发动会。由市场业主组织市场内的行业代表召开发动会和培训会,加大宣传力度,发动广大运营户积极参加或共同整治行动,落实责任,营建优越的整治气氛。

三是由每个市场内必需制造、县挂宣传口号2条及2条以上,营建强有力的全员创卫气氛。宣传口号为:

创立省级卫生县城,喜迎世界八方宾客

大家入手,祛除“四害”,避免疾病盛行

搞好情况卫生,彻底管治“脏乱差”

保护公共卫生,考究社会公德

搞好饮食卫生,避免病从口入

认真贯彻施行《省喜欢国卫生条例》,提高社会大卫生程度

开展喜欢国卫生活动,提高全民族的卫生本质,促进三个文明建设

四是由每个市场业主在3月底以前办一期健康教育宣传栏。

五是依照工商局创卫办的要求,整治并提交相关档案材料(附后)。

第二阶段:具体整治阶段(2012年3月下旬至5月中旬)

一是开展日常监管。依照创卫要求进行日常的长效监管,对照整治办法、标准要求,指导和督促市场业主逐项整改,限日达标。市场创办者的首要负责人农贸市场创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创卫的具体工作,还要落实1名班子成员为详细责任人,负责整治状况的联络、申报和档案材料的整治。

二是开展集中结合整治行动。由工商局牵头,组织卫生、城管等部分辨别于4月中上旬、4月底或5月上旬以及5月下旬结合开展3次整治行动。其整治任务辨别是:

4月上旬,重点是检查市场业主“卫生准则的建设和落实、档案材料的预备、划行就市、卫生(含“防鼠、防蟑、防蚊蝇”)基本设备建设”等责任落实状况;运营主体的证照状况。本着以教育为主的准则,对不符合要求的事项下达限日整改通知书,落实整改消号准则;对无证照从事运营活动的运营户限日处理证照或依法予以取缔。

4月底或5月上旬,重点就下达的整改事项的整改状况予以督办检查,对仍未矫正的要根据《省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治理方法》等司法法律和县创卫办有关文件要求,各部分依照各自的职责,依法进行查处,促进农贸市场次序分明好转和各项设备的相对标准。

5月下旬,坚持长效监管与暂时重管相结合,完成突击性工作任务。重点是取缔市场四周占道运营、暂时摊点、活动商贩,检查情况卫生状况。

第三阶段:迎检阶段(2012年5月下旬至审核验收)

第4篇

牵头单位:工商局

配合单位:商务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公安局

二、整治目标

通过加强市场监管,使全县集贸市场中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主体资格进一步规范,市场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基本满意。

三、整治重点

我县各类集贸市场内不同程度存在与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假冒伪劣食品、农副产品、重要工农业生产资料、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家用电器、建筑装饰材料等商品,这些假冒商品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安全,必须高度重视,坚决打击。尤其是要加大节日期间的市场监管力度。

四、整治措施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营造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是市场监管的一个最终目标,要站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树立科学发展观”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抓好落实,确保我县各类市场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2、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县工商局要积极组织协调集贸市场监管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能分工,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形成市场监管的强大合力。

第5篇

一、整治目标任务

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管”的原则,切实加大打击非法营运工作力度,从严从重查处城区范围内非法营运的私家小车和非法从事客运的摩托车,规范公交车、出租车、公路客运班车的经营行为和停靠秩序,实现城区客运市场运行规范有序、运输工具结构合理、管理机制科学完善,提高城市客运服务质量,为我县经济建设、对外开放和社会进步营造良好的市容和交通环境。

二、整治工作内容

以打击“黑车”、两轮“摩的”非法营运为重点,全面清理整治在城区非法营运的二轮摩托车、微型车、轿车、无营运证照及伪造营运证照的客运车辆,异地出租汽车和其他从事非法营运的社会车辆;进一步规范县城道路车辆停放秩序,全面规范中、短、长途客运车辆城区营运秩序,改善城市主要道路交通状况。

(一)规范机动车停靠秩序。在城区十字路口、学校门口、汽车站、公交车站、党政机关门口、资汇宾馆门口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和双黄线路段禁止机动车停靠,在等主要街道施行泊位停靠,在塘渡口大桥上严禁停车。对城区单位、居民自备摩托车在上述路段确需停靠的,必须在城管和公安交警部门划定的人行道上两轮摩托车专用停靠泊位上停靠。

(二)加强违规行为查处。对机动车辆遮挡号牌、有牌不挂等行为和对两轮摩托打伞、超载、不戴头盔等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净化城市客运市场。

(三)规范公交车辆营运。公交车要做到按站停靠、按线行驶、停稳开门、关门起步,实行规范化、标准化服务。进入城区的公路客运班车必须保持车容车貌整洁,进站依线运行,不得在站外上下旅客、转圈揽客,禁止在公交站台上下旅客。

(四)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宣传贯彻《湖南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出租车公司和承包车主的教育、管理,规范公司经营者和驾驶员的经营行为,实现出租车车型标准化、标识法定化、服务规范化,强化驾驶员遵章守纪、文明服务意识。组织出租车经营者、车主和公交车司乘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文明创建和优质服务竞赛活动。

三、整治时间步骤

整治工作从年月日开始,至月日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月1日至年月10日)。县城管执法局、县交警大队、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物价局、县交通局、县广播电视局、县运管所等相关部门要通过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整治通告、电视媒体宣传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集中整治城市公共客运市场秩序的相关信息,在全县上下营造集中整治城市公共客运市场秩序的浓厚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年月11日至年月3日)。在摸清非法营运车辆数量、车辆非法运营范围的基础上,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集中整治城区内车辆无牌无照、遮挡号牌、乱停乱摆、加装遮阳伞、超载以及二轮摩托车非法营运等各种违章行为。

(三)巩固成果阶段(年月30日至年月30日)。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回头看”活动,查找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落实相关制度和措施,巩固整治成果。集中整治结束后,按照责任分工,各责任单位继续加大日常管理监督力度,建立“统一管理、开放市场、有序公平、透明竞争”客运市场环境的长效机制。

四、整治工作责任

成立邵阳县城市公共客运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肖卫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四个整顿组,其成员组成和责任分工如下:

(一)交通秩序整治组

1、交通秩序整治一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从县交警大队抽调20人

职责:①严厉查处两轮摩托车非法加装遮阳伞,超载、不带安全头盔等违法违章行为。②依法查扣处理无牌、套牌、假牌、无行驶证、报废车辆及无证驾驶者。③依法查处机动车其它违章行为。

2、交通秩序整治二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抽调20人

职责:①规范城区各种车俩停靠秩序。②严厉查处各种车辆在禁停地段乱停乱摆。③查处摩托车非法加装遮阳伞。

(二)“非法营运”整治组

1、“非法营运”整治一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抽调10人

职责:①在城区范围全面开展打击“黑车”、两轮“摩的”非法营运。②查处公交车不按线路运行和不按公交站点停靠等违法违章行为。③依法查处出租车违反《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违法营运行为。④依法查处道路客运车辆在城区站外设站,乱停乱靠,转圈揽客和随意停车招揽客源的违法行为。

2、“非法营运”整治二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从县运管所抽调20人

职责:①全面开展打击“黑车”非法营运行为。②规范道路客运车辆营运行为,依法查处道路车辆站外上下客和乱停乱靠等违法行为。③依法查处出租汽车跨城区范围定点定线经营道路客运的违法行为。

(三)出租车营运价格整治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从县物价局抽调8人,城管局抽调8人

职责:依法规范出租汽车营运票价,严厉打击出租车非法抬高票价行为。

(四)安全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成员:从公安局、维稳办、局、电视台等单位抽调

职责:及时处理和化解整治活动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保障各小组依法执行职务行为,处理突发事件,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在整治活动中出现的聚众滋事、妨碍公务、制造事端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宣传报道集中整治工作。

五、整治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规范城市公共客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把开展城市公共客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广大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出租汽车行业和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下大力气抓好工作落实。县直有关部门要服从组织安排,提供人力、财力、物力保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收到实效。

(二)开展联合执法。城管、交通、公安、交警、物价等部门要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协调一致,形成合力。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集中整治行动,加大对非法营运的打击力度,从源头上遏制非法营运行为。

第6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履行国家法律赋予各职能部门的神圣职责,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行政机关与司法领域的合作,加大对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坚持“打团伙、端窝点、破网络、惩首犯”的打假工作方针,在办理涉烟违法犯罪案件中做到注重案件经营意识、注重案件质量,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

二、工作目标

通过联合开展卷烟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使我县辖区卷烟市场经营秩序明显好转,营造一个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良好卷烟经营环境。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在联合开展卷烟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中要围绕“打团伙、端窝点、破网络、惩首犯”的打假工作方针,查处涉烟、违法案件时注重案件经营意识、注重案件质量,烟草、“公检法”、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协作。一是涉嫌违法犯罪案件必须依据国务院310号令及时移送公安部门立案侦察;二是建立健全执法行政机关协作机制。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打击力度,通过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实现以下目标。

(一)年内力争查处一批在本地市场有影响的违法大户,捣毁一至两个地下制售假冒卷烟窝点、非法卷烟仓库,查获违法经营或制售假冒卷烟大要案(5万元以上案件)1—2起;

(二)通过联合开展卷烟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围绕辖区工作重点,卷烟市场净化率不低于95%,基本做到在我县卷烟市场看不到、买不到“假、私、非”卷烟;实现对本地货运站运输或中转的涉烟犯罪打击新突破,实现辖区内涉烟犯罪明显减少,社会销量稳定增长的目标,力争彻底铲除一批销售假烟窝点,摧毁一批涉烟犯罪网络,惩处一批涉烟犯罪首犯,追刑达1—2人以上。

(三)确保卷烟市场经营秩序健康有序,力争今年内我县实现卷烟销量同比增长7%,确保对财政贡献平稳增长。

三、市场整治重点

以销售异动为切入点,以本地辖区范围内涉烟犯罪网络为重点,兼顾走私烟、乱渠道进货、无证运输、无证经营及货运部、名烟名酒店、卷烟回收店的监管和打击,对重点路段、重点场所非法经营卷烟活动进行全面清理和整顿,从中发现相关犯罪线索,注重线索汇总、分析,力争新挖掘一批网络案件线索,集中突破一批本地重大案件,保障本地市场秩序井然有序。同时加大卷烟价格检查,进一步规范卷烟价格管理和卷烟经营行为,维护卷烟市场价格稳定,保障国家的税收不流失、保障守法经营户的合法利益、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一)打击的重点对象。

1、本辖区运输、贩卖、储存、销售假烟网络团伙的组织者和骨干分子。

2、本辖区参与或协助销售、贩卖、储存、运输违法烟草制品的单位和个人。

(二)整治的重点区域、重点场所。

1、辖区内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娱乐场所及零售店等卷烟经营场所。

2、辖区内涉嫌运输、中转、存放违法烟草制品的货运场站及其它相关场所。

四、工作内容与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打击制售假烟网络、非法经营卷烟市场联合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烟草专卖局局长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领导担任(详见附件)。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烟草专卖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烟草专卖局副局长同志担任,负责收集、分析、汇总、上报全县有关案件线索,协调和直接参与卷烟打假和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联系人。

(二)此次联合开展卷烟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各部门要加强联系,相互配合,以打击制售假冒卷烟网络、打击非法经营卷烟违法犯罪活动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卷烟打假协作机制。对涉烟违法犯罪网络的组织情况、运作模式和基本活动规律,要严查、彻办,给犯罪分子实施精确打击。

(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错时错位的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要把日常监管与这次联合开展卷烟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有机地结合起来,及时向各执法部门通报信息。

(四)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烟草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卷烟经营者守法意识。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扩大线索来源,营造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

(五)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县重点卷烟经营户、历史上有多次违规的卷烟经营户要进行一次全面梳理,收集相关案件线索,确定重点检查对象。并联合相关执法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每月联合各部门开展一次市场整治专项行动)。

(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烟草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无证户的管理,对经宣传教育不改仍然从事无证经营活动的,坚决依法给予取缔。加大对歌厅、网吧、宾馆、茶楼等娱乐场所的整治力度,让无证经营卷烟行为无处藏身,给持证经营户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形成一个规范有序的卷烟经营市场。

(七)烟草部门要引导卷烟经营户诚信经营,物价部门要积极引导卷烟经营户明码标价、明码实价。要定期开展以“明码标价、明码实价”为主要内容的价格检查活动,对于不实行明码标价或明码标价与实际销售价格不一致、抬价压价、以价格欺诈顾客行为的,物价部门要依据相关法律给予行政处罚,以营造诚信经营的良好氛围。

(八)公安机关要积极配合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卷烟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维护执法秩序,根据需要组织人员直接参与此次卷烟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配合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各类违法案件,并及时收集证据,涉嫌违法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立案侦察;对拒绝、阻碍烟草专卖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依法作出处理;对烟草行政主管部门移送的涉烟违法犯罪案件要及时依法立案侦察,决不姑息,一查到底。检察机关要提前介入,全程参与监督,并及时指明侦察方向,有效打击违法犯罪。涉烟违法案件只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人民法院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判决,决不给违法犯罪分子喘气的机会。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责任。深刻认识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的重大意义,清醒对待当前打击卷烟违法犯罪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牢记“守土有责”责任意识,各相关执法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落实联合打假机制,强化措施,做到思想重视、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有力、保障到位,努力开创我县卷烟打假工作的新局面。

(二)加强统筹协调,提高打击能力。各相关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对涉及跨区域的线索和大要案件,要坚持信息共享、分工协作、异地联动,形成执法强大合力。

第7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发动和引导全镇人民积极参与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推动农村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切实解决和消除当前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着力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夯实我镇食品安全监管基础,提升我镇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进度安排

专项整治从2014年9月上旬开始至2014年11月下旬结束,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部署动员阶段(9月上旬)

镇食安办会同清泉工商所制定符合我镇实际情况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向全镇启动专项整治的信息,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加强自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二)整治规范阶段(9月中旬—11月中旬)

镇食安办会同清泉工商所要结合我镇实际,组织力量对我镇的小作坊、小餐饮、食杂店、小超市、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进行集中监督检查,并梳理整治思路,明确检点,细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三)总结通报阶段(11月下旬)

专项整治结束后,将对照行动方案,全面总结开展情况,11月下旬对2014年度全镇农村食品市场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并予通报。

三、工作措施

我镇要在“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中,结合本镇实际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业态和重点案件线索,采取下列措施,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食品市场突出问题:

(一)开展大宣传,营造大声势。要加强宣传教育,运用新闻媒体、文化站、学校,以海报、板报、广播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大规模宣传活动。探索在乡镇、村社设立曝光栏,公布专项整治行动中查处的典型案例,公开违法违规主体及责任人,营造整治行动的强大声势,震慑违法犯罪分子。要积极宣传我镇建立的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积极支持媒体舆论监督,营造人人关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隐患大排查,组织大抽检。要加大对辖区内农村食品质量监测力度,将食品标签标识管理作为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紧紧围绕我镇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市场质量监测、抽检和日常监管工作,既要突出重点区域和场所,又要兼顾重点品种,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掌握当地农村地区食品问题多发、易发的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品种和重点问题。

第8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做好本市废品回收利用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做到垃圾减量、资源利用,规范我区废品回收市场,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集中整治、兼顾长效”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和执法部门的作用,坚决取缔无照废品回收网点,整治不规范操作的废品回收企业,限制无照流动回收人员,使我区的废品回收市场逐步走向规范、有序。

二、组织领导

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区商旅委、综治办牵头,区工商分局、公安分局、环保局、房地局、卫生局、市容管理、城管执法、办和供销社等部门参加,组成区废旧物品整顿和规范协调小组,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施黄飞任组长,戚学民、刘银芳任副组长,其他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为小组成员。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商旅委,负责具体工作。

三、整治重点

(一)取缔无照回收点。据统计,目前全区的各类废品回收点有321个,其中无照205个,还有不少流动收废船舶。这些无照收购点不仅扰乱了废品回收市场,而且造成了严重治安问题,是本次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规范废品回收企业在经营上的不合法操作。在对废品回收企业的开业限制取消后,废品回收企业增量较快,新增的企业在经营行为上存在着不少问题,在这次整治中要加以纠正。具体为:

1、有照但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应立即停业整顿;

2、营业执照与经营地址不符或租用农田经营的,应立即变更经营地址;

3、租用他人营业执照的(包括一照多点经营的),应停业并重新办理工商执照;

4、超范围经营和回收来路不明的废旧物品的,应停业整顿。

(三)没收无证废品回收流动三轮车。无证废品回收三轮车流动性强,难以有序管理。放任自流不仅影响市容市貌,而且存在治安管理隐患,在整治中要坚决予以没收。

四、整治方法

目前我区的废品回收市场比较混乱,无照、不规范回收网点遍布全区各镇(街道、工业区),整治工作任务繁重,将分阶段实施废品回收市场的整治工作。

(一)调查摸底阶段(7月上旬)

由各镇(街道、工业区)对本辖区范围内的无照废品回收企业进行一次详细的摸底工作,为集中整治作准备。

(二)宣传发动阶段(7月下旬)

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宣传介绍新建成的废品回收网络和废品统一回收的意义,提高居民的绿色环保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印制告知书,由区商旅委、综治办、工商分局、公安分局联合下发整治废品市场告知书,明确本次废品回收市场整治重点和范围,为专项整治工作扩大舆论声势。

(三)集中整治阶段(8月-9月)

为确保整治废品回收市场取得实效,整治活动采用以块为主、集中整治的方法。由各镇(街道、工业区)综治办牵头,组织商业、公安、工商、城管、环卫等部门参加,对本辖区内的废品回收点进行专项检查。中心城区和重点区域由区商旅委和区综治办牵头,组织区公安、工商、城管、环保等部门进行3至5次全区性统一行动。依法取缔违法、违规收购行为,打击废旧物品回收中的违法犯罪活动。

五、长效管理

废品回收市场的整治是一项长期的、经常性的工作,要使我区废品回收市场长期保持规范、有序,必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一)建立管理网络、实行资质论证

在各镇(街道、工业区)建立废旧物品收购管理站,各管理站应指定由政府推进建设的废品交投站负责废品收购,必要时可增设1-2个废品收购点。各管理站负责对有身份证、居住证或暂住证的外来从事收购和本区下岗失业人员中具备收购能力的人员进行登记,办理资质认定和许可手续,按照标识、车辆、衡器、服装和服务标准“五统一”的标准,建立自治自律的废旧物品回收队伍。

(二)加强车辆管理,制作统一牌照

为有效控制无证流动回收三轮车,由区废旧物品整顿和规范协调小组统一制作三轮车牌,下发到在各镇(街道、工业区)的废旧物品收购管理站,再由管理站发给由政府推进建设的废品交投站或增设废品回收点的废品回收车。无牌的流动回收三轮车一律不准上街进行废品回收。

(三)明确部门职责,加强日常监管

各职能部门根据分工,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加强对废品回收行业的管理。

1、区商旅委、综治办负责对废品回收市场整治进行综合协调;

2、区工商分局负责从严掌握废品回收企业开设标准,控制总量;规范企业经营范围;结合营业执照年检(审证),从严执行标准,在每年工商年检中淘汰一批不规范废品回收单位;

3、区公安分局负责对废品回收中的收赃、窝赃行为进行处理;

4、区环保局负责对废品回收企业产生的噪音、粉尘、污水等是否符合环保标准进行测评,作为工商登记注册的依据;

5、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加强对无牌照的废品回收三轮车进行严格管理,限制其无序流动;

6、区房地局负责物业管理单位配合本区各镇废品交投站在小区设立回收点,杜绝无证流动摊贩进入小区;对占用农田进行废品回收企业予以取缔;

第9篇

一、总体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重心下移”的要求,在街道党工委统一领导下,以职能科室主动管理为主线,以社会群众监督与行业自律管理为补充,形成综合治理与日常巡查相结合的常态化监管体系,做到组织机构健全、监管职责明确、工作制度规范、日常检查到位、市场秩序良好,努力实现街道文化市场繁荣有序发展。

二、工作举措

1、加强领导,建立网络。建立由街道分管副书记任组长,相关副主任任副组长的街道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文化站、综治科、安监所、派出所、城管中队等组成。将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列入街道年度工作计划,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加强文化市场监督员的培训、教育和管理,充分发挥文化市场社会义务监督员作用,进一步完善监管网络体系。

2、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建立完善街道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日常巡查(联合执法)制度、学习培训制度、举报管理制度、信息通报制度、义务监督制度等制度,使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文化市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3、宣传培训,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窗、横幅、展板等宣传文化市场政策、法规,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切实加强对义务监督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监督水平。协助组织开展文化经营单位业主法规培训,教育、引导业主守法经营、文明经营、示范经营。积极向有关部门上报文化市场管理信息。

4、加强监管,务求实效。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并结合街道实际,突出重点时段、地段、重点场所的专项检查。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开展联合检查,对文化经营单位的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同时,对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日常监管,发现较大安全隐患及时查处或报告相关部门。

三、工作要求

1、加强认识,营造安全氛围。街道文化市场是满足群众文化需求的重要阵地,是文化市场建设和管理的重要基础。但是,当前街道文化市场监管存在工作网络不健全、工作职责不明晰等问题,市场秩序、经营规范等方面还有很多薄弱环节。加强街道文化市场管理是提高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效率和能力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迫切需要。因此,要进一步增强对街道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认识,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各项管理工作的开展。

2、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街道文化市场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沟通协调作用,重视与相关科室的横向联系,充分发挥职能科室依法监管的作用,齐抓共管,协同作战。加强与上级职能部门及社区的纵向沟通,真正做到属地管理与部门管理相衔接、主管部门与协管部门相配合,推动街道文化市场监管工作深入开展。

第10篇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各级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按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畜牧业可持续发展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89号)、《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管理办法》(农医发[**]11号)以及《关于印发国家工商总局农业部卫生部国家林业局联合开展活禽和活体鸟类经营市场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工商市字[**]5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切实做好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改善活禽经营市场动物防疫条件,提高活禽经营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及广大消费者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责任意识,不断完善活禽经营市场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机制,提高动物卫生监管水平,降低活禽经营市场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风险,有效保障家禽及禽类产品消费安全。

二、工作任务和重点

(一)严格活禽经营市场动物防疫条件监管。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活禽经营市场动物防疫条件监管。做到活禽交易区与市场其他区域相对隔离,水禽与其他家禽分开,宰杀间与活禽存放区域隔离,宰杀间与出售场地分开,并有疫情报告、消毒、无害化处理及定期休市等防疫制度。对不符合动物防疫要求的活禽经营市场,责令市场主办者和经营者限期整改。拒不改正的,移送工商主管部门予以查处。

(二)加大活禽经营市场监督检查力度。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严格查验活禽经营市场经营活禽的检疫证明持有情况。对未经检疫上市经营活禽行为,伪造、变造检疫证明行为或经营病死家禽的违法行为,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严厉查处经营病死禽及其产品的行为,监督做好病死禽及死因不明禽类的无害化处理处理工作。

(三)加强活禽经营市场监测工作。地方各级兽医主管部门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按《农业部关于印发〈**年国家动物疫病监测计划〉的通知》(农医发[**]2号)要求,因地制宜地制定辖区内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监测方案,重点活禽经营市场要每周监测一次。对活禽经营市场出现的死亡禽只,要及时采样进行检测。对疫情监测结果要进行分析,及时做出风险预警。

(四)完善活禽经营市场禽流感防控应急预案。地方各级兽医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内所有活禽经营市场进行建档立案,掌握每个活禽经营市场的基本情况,并定期进行高致病性禽流感发生情况的风险分析,及时发现防疫漏洞,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落实。要完善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积极组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演练,不断提高重大动物疫病的应急处置能力。

三、工作进度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自**年3月至5月,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3月下旬至4月中旬,地方各级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要积极组织自检自查工作,查找活禽经营市场检疫监管以及疫情监测工作的突出问题,落实各项整治措施,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第二阶段:4月中下旬,我部组织对部分省份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第三阶段:5月上旬,国家工商总局、农业部、卫生部、国家林业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对部分省份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第四阶段:5月中下旬,地方各级兽医主管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制定下一步工作措施,并将有关情况总结上报我部。

第11篇

为切实转变职能,实行“以钱养事”,进一步提高我市城区环卫作业质量和城市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推进环卫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提高环卫作业质量、管理水平和合理利用环卫资源为核心,按照“作业专业化,经营企业化,服务社会化,管理规范化”的要求,通过理顺体制、创新机制、培育市场、强化监管,实行“事企分开、管干分离”和“以钱养事”,探索建立环卫作业和管理长效机制,努力创造干净、整洁、优美的市容环境。

二、主要任务

1、改革环卫机构,管理和作业分开。

环卫局事业性质不变,精减机构,提高效能,重新定岗、定人、定责。局机关设5个科(室):办公室:负责办文、办会、工会、纪检等工作,配置3人;人事科:负责人事等工作,配置1人;财务科:负责财务、审计等工作,配置2人;安全科:负责安全生产、事故协调等工作,配置2人;质检科:负责清扫、保洁、清运、公厕管理等日常督查督办工作,加强合同管理,配置8人。班子成员4人。另外下设一队两所:监察队(负责砂石、渣土运输车辆管理和收费、门面装璜收费等工作,配置12人)、收费所(主要负责收费及配合交警、工商、建设部门收费,配置18人)、公厕管理所(负责公厕清扫管养,配置12人)。事业机构在职在岗共62人。对以上岗位面向全局正式工实行公开竞争上岗。

2、建立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行机制,提高环卫作业水平。

(1)将清扫保洁逐步推向市场

——合理设置标段和标的额。为了切实提高清扫保洁质量,按照建设部批准实施的《全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统一劳动定额(试行)》(1996年)和《全国城镇市容环境卫生统一劳动定额》(2008年),结合*实际,核定基数,定额包干,将城区清扫保洁段面分为城东、城南、城西、城北四个标段(具体范围及面积分别见附表一、表二、表三、表四)。各标段清扫保洁费用由财政部门按月直接拨付给中标的环卫保洁公司,建设(环卫)部门负责清扫保洁作业质量考核和监管。

——积极培育市场主体。为确保环卫清扫保洁市场化改革稳步推进,上述四个标段中的城东、城南两个标段面向市场公开招标,另外两个标段在环卫局实行内部承包。建设部门代表市政府作为四个标段的业主,具体负责组织招投标工作,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

——建立机制,严格监管。一是建立资金拨付机制。根据每月清扫保洁作业实际情况,严格按以下评价程序拨付资金,即环卫局质检员考核环卫质检科、局长初审建设局分管局长审查分管城建市长审定,最后由财政部门拨付资金。二是建立监督管理机制。要加强对中标公司的监管。为应对突况,中标公司要交纳至少相当于一个月承包额的责任保证金,因清扫保洁不力造成严重影响或发生重大违规行为,市建设部门可以终止承包合同直至取消保洁公司承包资格;要加强对环卫局质检人员及有关责任人的监管:1、质检人员在环卫局内部实行公开竞争上岗,择优聘用,市建设局加强审核,正常情况下每年更换一次。2、实行末位淘汰制,建设部门要制定质检员工作考评机制,按月考评,连续3个月考评排名最后的质检员自动淘汰。3、内部考核和外部监督有机结合,公开接受市民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领导的监督,每月定期征求社区负责人和居民代表的意见。

(2)对垃圾清运实行责任承包

根椐环卫局实际清运能力,在核定人员工资、油料、维修养护等费用的基础上,核准日清运垃圾总量,在内部公开招标,实行总体承包,自负盈亏。环卫局主要负责制定相关质量考核办法及奖惩制度,监督检查垃圾是否日产日清,运输途中有无抛撒,垃圾是否全部进入处理场。清运总承包额为131万元左右。

3、创新卫生费征收和管理思路,加大征管力度。

创新思路,整合社会力量,加大卫生费征收和管理力度,为环卫事业提供经费保障。要以开放的思路、改革的手段强化卫生费征收和管理工作。城区行政事业单位的卫生费按应缴标准由财政(核算中心、非税管理局)代扣代缴,企业的卫生费按应缴标准由行政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协助环卫局征收,垂管单位的卫生费按应缴标准由环卫局征收,车辆卫生费由交警部门代征,建筑垃圾处置费由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代征,工商个体门店卫生费由环卫局征收,居民户卫生费由新堤办事处(社区)代征。各代征代缴部门所收卫生费足额缴存财政专户,市财政、审计、物价等部门依法实施监督。

4、妥善安置退休职工,维护行业稳定。

劳保、建设部门要认真研究政策,密切配合,将环卫退休职工一次性全部纳入社会养老保险保障范围。

三、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4月上旬—7月下旬):组织召开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明确任务,强化责任;召开环卫局干部职工动员大会,引导干部职工理解、参与和支持环卫改革。

2、组织实施阶段(7月下旬—9月中旬):完成招标公告、审查投标人资格、召开标前答疑会、进行招投标及评审等工作;完成清运作业内部承包等工作;完成环卫局内部干部职工公开竞争上岗工作。

3、交接运行阶段(9月中旬—9月下旬):中标企业与环卫局搞好对接工作,合理安排清运保洁人员,实现平稳过渡,确保城区环卫作业运行顺畅。同时,负责代征卫生费的相关部门与环卫局完成交接手续,制定卫生费征收和管理制度。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环卫作业市场化改革是我市事业单位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加快环卫事业市场化进程的客观需要。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建设、财政、劳保、审计、监察、物价、人事、地税、公安、行政服务中心、新堤办事处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卫改革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五),负责对环卫改革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落实有关政策措施。

2、强化宣传,营造氛围。环卫作业市场化改革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政策性强,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艰巨性。广泛宣传环卫改革的目的和意义,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和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通过组织环卫职工学习、交流和培训,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统一认识,积极引导环卫职工自觉投身改革。广电部门和新闻中心要积极配合,做好舆论宣传,加强动态报道,努力营造环卫改革的良好氛围。

3、配套政策,严格监管。物价、财政、税务、建设等部门要研究制定环卫改革的具体措施。根椐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重新制定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按照环卫公益性的特点,制定清扫保洁公司的相关优惠政策;制定环卫作业服务市场准入、招投标等规章制度;制定和完善环卫作业质量标准、考核、检查制度及环卫设施管理办法等,不断提高环卫管理水平和运行质量,努力使环卫改革取得成效。

4、建立多元化融资机制,促进环卫作业产业化发展。

(1)政府逐步加大环卫经费的投入。城市环卫事业是社会公益性为主经营服务性为辅的行业,按照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的原则,市政府将根椐城市规模的扩大和经济的发展同步增加投入。

(2)提高城市市民环卫意识。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通过多种方式和不同渠道,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改变市民不良卫生陋习,提高市民对环卫工作的认同度,逐渐形成自觉缴费的习惯,确保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足额征收。

第12篇

一、放权事项

市商务局“非占道经营集贸市场的设立(变更、注销)”。

二、放权方式

采用委托放权方式,各镇(街道、管委会)分别与市商务局签订授权委托书(附件1),以市商务局名义实施许可,加盖商务局审批专用章(名称见附件2)。

三、承接单位

各镇(街道、管委会)自行安排“非占道经营集贸市场的设立(变更、注销)”许可职能的分管领导、具体承接机构(建议由镇村建设服务中心或经贸服务中心承接)及2名以上工作人员,并于6月20日前填写附表3加盖公章后报市商务局商贸科(同时报电子版)。

三、许可流程

四、实施步骤

(一)2011年6月16日至6月27日,筹备阶段。各镇(街道、管委会)要明确承接机构,确定办公场所,配备必需的电脑、打印机,传真机以及网络设备等,以适应窗口办理、网上审批、电子监察等方面工作需要。

(二)2011年6月27日至6月28日,业务培训。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2011年6月29日至6月30日,工作交接。各镇(街道、管委会)分别与商务局签订授权委托书,领取审批专用章。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监管责任。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各镇(街道、管委会)承担各自辖区内集贸市场的审批管理责任,要积极协调工商、城管、公安、卫生等部门,加强对市场的日常监管,确保市场环境卫生整洁、运营安全稳定、业户守法经营、商品质量过关,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规范许可行为。为方便群众,非占道经营集贸市场行政许可原则上纳入各镇(街道、管委会)便民服务中心,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监督。各镇(街道、管委会)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实施行政许可有关要求,加强对许可机构的监督管理,建立完善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规范许可行为。要在办公场所公开许可事项名称、依据、条件、程序、期限和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申请书示范文本(附件5)等,便于群众知晓和监督。

(三)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各镇(街道、管委会)要结合实际和现状,认真研究确定本区域市场发展方向,统筹考虑市场的设置,布局要科学合理。同时加强与周边镇(街道、管委会)协调沟通,开办市场前要征求周边镇(街道、管委会)的同意。

六、监管措施

(一)搞好统筹规划,加强监督指导。市商务局牵头负责统筹规划全市非占道经营集贸市场布局,并对各镇(街道、管委会)承办机构的许可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是否依照相关规定行使行政审批权;

2、是否超越职权行使行政审批权;

3、是否超过行政审批期限进行审批;

4、是否放弃或不行使受委托和下放的行政审批职权;

5、委托行使审批权的事项是否按要求将审批情况上报备案。

对不按要求行使权力或滥用权力做出的审批事项,市商务局将依法撤销,并报请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