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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卫生总结

时间:2022-08-06 14:00:32

检查卫生总结

第1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后印象婚纱摄影”为你整理了这篇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为切实抓好当前以及今后一段时间全系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确保我院安全稳定,我院领导高度重视,现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传达,周密部署

院长张建友首先向大家传达了市卫健局下发的《什邡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什邡市卫健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什卫健〔2020〕129号)的文件精神,要求全体职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刻汲取广汉金雁花炮有限责任公司南丰生产区“7.8”燃爆事故以及近期我市生产安全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二、按照要求,切实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由院长张建友带队的安全生产检查组分别于8月12日、9月1日对全院进行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检查了护理部抢救药品和急救设备的配备情况,各病房中的用电情况,各科室的漏雨情况,消防设施是否有效、消防通道是否通畅等情况。并对后勤库房,药房,配电房、氧气供应室、车辆安全等进行了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现场提出意见和整改要求。

三、结合实际,开展消防知识培训及逃生演练

9月29日,马祖镇卫生院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安全逃生演练,增强职工安全意识,有效处置突发事件,掌握逃生技能,强化安全教育宣传。

第2篇

本组检点为旅游景区、主要聚餐场所的食品卫生安全,其中主要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检查;大部分受检单位均能建立健全卫生组织机构和卫生制度;功能间不足、卫生设施不完善、管理不到位等;食品安全直接关系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体材料请详见:

为保证我县节日期间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城乡人民群众和游客身体健康,度过一个祥和、健康的假日,预防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发生,根据××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文件《××县2010年“五一”期间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具体部署,在“五一”黄金周到来之前,我局会同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一次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活动。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执政为民,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我县人民的食品消费安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

二、领导重视

由于食品安全协调工作及时到位,参加本次检查的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领导对这次检查工作非常重视,都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同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自身实际,都按要求派出分管领导或业务骨干参加检查。各有关部门能够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服从领导,认真开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

三、检查时间及检查成员组成

具体检查时间为4月27日至28日;由卫生局、教育局、环保局、经贸局和畜牧水产局分别派出人员组成检查组。

四、检点

本组检点为旅游景区、主要聚餐场所的食品卫生安全,其中主要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检查。各成员单位实行分工负责,其中卫生局主要针对食品原料的采购索证,证照及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加工过程卫生要求落实情况及餐饮具的清洁消毒设施运行情况等进行检查;教育局主要针对被检查学校领导的协调;环保局针对被检查单位的排污情况;经贸局针对餐饮单位大批量购进酒类消费品时需要注意的相关事项;畜牧水产局针对餐饮单位的禽畜肉类检疫证明。

五、检查结果

据统计,本次联合专项检查共出动车辆2台,检查人员40人次,检查了大中型餐饮单位18间、旅业景区1个、学生食堂2所。检查组对被检查单位共下达限期整改意见书20份。检查情况表明,我县餐饮单位的食品卫生总体秩序良好,但仍存在不少问题。

大部分受检单位均能建立健全卫生组织机构和卫生制度。所有的配料标签齐全,符合食品卫生要求;食品仓库内物品能分类、离墙、离地存放;未发现过期变质食品;仓库内无存放有毒、有害食品;食物冷藏设施数量足够,运转正常,能做到生熟食品分开存放。

餐饮经营场所内外整洁,保持良好环境卫生,布局和功能分区合理,初加工分有蔬菜、肉类、水产品等区域或间;加工流程分初加工、精加工、烹饪,做到生熟分区。餐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齐全,落实到位。

六、存在问题

检查人员通过对相关单位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发现主要存在问题表现如下:

1、功能间不足。如××山庄和××宾馆都缺少粗加工间;龙岩风景区饮食店为敞开式经营,缺少必要的专用功能间。

2、卫生设施不完善。如××中食堂的纱门、纱窗已破损,配餐间为敞开式,未达到有效的“三防”目的。

3、管理不到位。如××山庄白案间内工作人员把自己用的食具放在烤箱内,烤箱内有蟑螂,地板有污垢,工作服与原料放在一起,白案间内放置作废的原料,工作间的纱门敞开;××中学食堂对食品原料采购索证不全,各餐饮单位对采购的禽畜肉类原料未索取检疫证明。

对检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监督员都立即指出,已向被检查单位反馈,要求限期整改。

第3篇

自我院开展“以病人为中心”医疗安全百日专项检查活动以来,我院对照《卫生部关于印发〈20*年—2009年“以病人为中心”医疗安全百日专项检查活动方案〉的通知》中活动方案、20*年医院管理年活动及《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版)》的要求,制定了实施方案和活动计划,认真查找医疗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深入分析原因,进行自查阶段工作总结。

1.切实改善医疗服务

加强医德医风和医疗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教育,使广大职工进一步树立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思想,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创新服务流程,优化诊疗环境。充实门诊医师,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坚持准时开诊,保证病人及时就诊。建立医疗费用公开透明制度,住院病人实行一日一清单制度,病人可以随时查询药品价格、住院费用等详细情况,深受病人的好评。

加强医患沟通,完善沟通内容,改进沟通方式,注重沟通效果,结合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切实加强医院基础管理,建立健全医疗安全管理组织,落实各项核心医疗工作制度和安全措施,保证医疗仪器设备合法、合理、安全使用,避免发生医疗差错和事故。严格技术准入制度,规范医疗执业行为。认真贯彻《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加强药品、医疗器械采购、储存、使用的监督管理。

2、切实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医疗质量安全事关群众的健康安危,是医疗服务的生命线,是医院管理的核心内容和永恒主题。医疗安全百日专项检查活动首先要提高医疗质量,提升服务水平。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狠抓规章制度的落实,时刻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以质量安全为主题,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严格执行诊疗技术常规,把各项制度落实到各个环节之中。成立谢桥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小组,加强医疗文书质量管理,严格执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对病案质量实施全程监控和管理。制定谢桥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方案,以落实奖惩机制,确保奖惩到位,对医疗服务质量考核成绩优异的科室或个人给予表扬和物质奖励;对医疗服务质量考核结果不达标的科室或个人除给予经济处罚和全院通报批评外,并将处罚结果记入个人技术档案,与个人晋升、年终考核等挂钩。强化“三基三严”训练,不定期举行各级各类人员三基考核,将医务人员的临床理论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进行综合评定,并将考核结果与个人考核挂钩,确保医疗技术人员自身技术素质的不断完善和更新,全面提高医务人员业务素质。

3.依法妥善处置医患纠纷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把医患纠纷处置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成立了谢桥卫生院医疗纠纷协调处理小组,依法妥善处理好医患纠纷。坚持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的原则,建立健全医患纠纷预防处置机制,周密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努力化解各类医患纠纷,防止因医患纠纷引发和恶性事件。

4.强化安全措施,确保医院安全

定期组织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学习培训,落实各项内部安全保卫措施。定期和不定期地对消防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对容易引发火灾、存放危险品及人员集中的场所重点检查(如药库、配电室、中心供氧房、门诊、病房等),对消防设施进行定期维护更换,确保消防器材完好。我院实行院领导总值班制度,明确每人的时间段分工,值班期间要进行全院巡视,切实把防火、防盗、防破坏等治安防范措施落实到实处。严格落实科室安全责任制,搞好不稳定因素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制定人防、物防、技防应急措施,确保全院不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第4篇

一、思想认识逐年提高

随着国家环保新政的进一步落实,环境问题已经成为了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同时,和谐优美新XX的建设又决定了环境卫生工作对于我镇发展的重要性。我镇今年出台了考核文件,根据考核拨付每个村最高2万元的奖励。各村对于环境卫生工作的思想认识不断提高,重视程度不断加强,卫生保洁已成为各村的日常工作和重要工作。

二、队伍建设日趋合理

保洁工作由过去的突击性清理到现在的日常保洁、长效保洁,各村都成立了由村主任领导,专人负责的爱国卫生管理小组。成立了专门的保洁队伍,共配备保洁人员42名,分片落实保洁责任,各自然村保洁队伍100%覆盖,做到了垃圾日产日清。

三、制度机制逐步完善

到目前,全镇各村都已建立了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公约,并建立了保洁人员的考核责任制,实行动态管理。XX村将长效保洁工作通过招标的形式落实,规范了村与保洁人员之间的职责与权利,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一些村还建立了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以及例会制度,通过随机的抽查,互相监督、查找不足,通过例会,交流经验、推动工作。

四、工作方法日益科学

3年来的卫生保洁工作,从零开始,逐步探索,无论是保洁人员还是负责同志,都有了各自好的经验和方法,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使工作成效日益显著。如XX村每月初的定期抽查,在每月1至3号的一天,集中全村的保洁人员,由负责同志选择任意一个片,共同监督检查,并及时召开讨论会,总结和分享经验、查找各自不足。又如XX村同XX村交界处,以前一直是卫生死角,堆满了陈年垃圾,通过两村协调,以半年为时段进行分工,落实了责任,使该地段环境大为改观。

同时,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村与村之间的差距还是较大,有个别村的道路垃圾和河道漂浮物较多,村里对保洁人员的监督力度有待加强。主要也有以下几方面:

一、思想认识还需进一步提高。我们还有一些干部和群众,对环境卫生工作存在轻视或者误解的问题。认为环境卫生只要清理掉垃圾中转站的垃圾就可以了,或者认为这项工作只需要隔一些时段进行突击性地毯式清理,就算完成了任务。这些都是对环境卫生工作的错误认识。因此,下阶段,我们将继续加大对有关同志的培训和交流,通过有线电视、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加大对环卫工作的舆论宣传,号召全镇人民从我做起,保持村容整洁,维护环境卫生。

二、报酬支付还需进一步制度化,资金投入可具更大灵活性。我们目前对于保洁人员的报酬支付,基本上根据各自的工作范围、服务人数、垃圾数量、工作成效,由负责同志主观判断。此法不够精确,也难以起到事前激励的作用。建议各村今后在支付额度上进一步量化,确定一个具体的标准,激发保洁人员的工作热情。在此次检查中,我们也了解到不少保洁人员对于一些补助资金的要求,比如除草剂购买的补贴,希望进一步加大。对于此类要求,我们应该根据市场物价,适当灵活加大补贴额度,以提高保洁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保证保洁目标的顺利实现。

第5篇

一、基本情况

2016年2月29日至3月9日,我所出动执法车辆13台次,执法人员40人次,对全县的33家中小学校和44家托幼机构(含村幼)进行了拉网式卫生专项监督检查。

二、检点

及时排查学校存在的卫生安全隐患,督促学校采取措施限期整改,预防和控制学校传染病流行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要求各学校严格落实《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传染病防控管理、学生因病缺课追踪记录、托幼人员的培训与儿童接种等记录等进行了重点监督检查。

三、检查情况

(一)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均制定了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和晨检制度、因病缺课登记制度,有学生晨检记录和因病缺课情况登记,对学校环境、教室、宿舍进行了消杀灭工作并有记录。

(二)存在的问题:部分学校,尤其是乡中心小学和村幼机构因病缺课追踪登记不规范,有的虽然建立了晨检制度、因病缺课追踪登记等制度,但没有得到有效落实,尤其村幼机构没有对幼儿教室、玩具进行清洗、消毒,记录形同虚设;部分学校开展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力度不够,部分学校无环境消杀灭记录;部分学校及村幼的新进保育人员未进行健康体检;托幼机构的人员未有相关培训与儿童接种记录。

四、针对存在问题的处理结果

针对存在的问题,卫生执法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下发了监督意见书),要求各学校切实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学生因病缺课追踪记录、消杀灭工作记录、保育人员及时到妇幼保健院进行健康体检、托幼机构人员按期进行相关培训与接种等。通过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了各学校负责人的法律意识,为下一步做好学校卫生各项工作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要求各学校要切实将学校卫生安全工作作为学校重点工作之一,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加大管理力度,狠抓薄弱环节,及时发现和消除卫生安全隐患。

第6篇

通过开展信息安全检查工作,进一步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增强全员信息安全意识,认真查找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和安全漏洞,有针对性地采取管理和技术防护措施,促进安全防范水平和安全可控能力提升,预防和减少重大信息安全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信息安全。

二、检查范围

信息安全检查的范围包括县市区卫生局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安全检查,按照国家保密管理规定和标准执行。

三、检查内容

(一)信息安全管理情况

按照国家信息安全政策和标准规范要求,信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信息安全主管领导、信息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履职情况,信息安全责任制落实及事故责任追究情况,人员、资产、采购、外包服务等日常安全管理情况,信息安全经费保障情况等。

(二)技术防护情况

网络与信息系统防病毒、防攻击、防篡改、防瘫痪、防泄密等技术措施及有效性。重点检查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对部门或行业正常生产生活具有较大影响的重要网络与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情况,包括技术防护体系建立情况;网络边界防护措施,不同网络或信息系统之间安全隔离措施,互联网接入安全防护措施,无线局域网安全防护策略等;服务器、网络设备、安全设备等安全策略配置及有效性,应用系统安全功能配置及有效性;终端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安全防护措施;重要数据传输、存储的安全防护措施等。

(三)应急工作情况

按照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安全应急工作机制。重点检查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制订、修订情况,应急预案演练情况;应急技术支撑队伍、灾难备份与恢复措施建设情况,重大信息安全事件处置及查处情况等。

(四)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重点检查信息安全和保密形势宣传教育、领导干部和各级人员信息安全技能培训、信息安全管理和技术人员专业培训情况等。

(五)安全问题整改情况

重点检查以往信息安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包括整改措施、整改效果及复查情况,以及类似问题的排查情况等,分析安全威胁和安全风险,进一步评估总体安全状况。

四、检查方式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信息安全检查工作以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组织自查为主。同时,市卫生局将会组织专业技术队伍对部分重点单位和重要系统进行安全抽查。

(一)安全自查

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统筹组织安排本地和本单位的信息安全自查工作,制定信息安全检查实施方案,印发检查部署文件,明确自查范围、责任单位、工作安排及工作要求等相关内容,并认真组织实施。自查工作完成后,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要对本地卫生系统和本单位检查情况进行全面汇总、总结,填写检查结果统计表,认真梳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评估安全风险,撰写检查总结报告。

(二)安全抽查

1.抽查任务

市卫生局将组织专业技术队伍对部分县市区卫生局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进行抽查,抽查单位和时间另行通知。

2.抽点内容

(1)现场抽查内容。重点检查被抽查单位自查工作组织开展情况,2012年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网络架构、安全区域划分的合理性,网络边界防护措施的完备性,服务器、网络设备、安全设备等的安全策略配置、应用系统安全功能配置及其有效性,重要数据传输、存储等安全防护措施。专业技术队伍应对重要设备和应用系统进行安全技术检测,深入挖掘安全漏洞,采用人工方式对安全漏洞的可利用性进行验证,帮助排查安全隐患,分析评估安全风险。

(2)外部检测内容。通过互联网对被抽查的网站系统、业务系统等安全风险状况进行外部检测,包括安全漏洞、网页篡改、恶意代码情况以及近年来安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等,验证被抽查系统安全防护措施的有效性。

五、时间安排

(一)自查时间安排

自查工作自本工作方案印发之日起启动,2013年9月23日结束。

(二)抽查时间安排

市卫生局牵头组织的抽查工作自9月23日起启动,9月30日前完成。

六、信息报送

(一)请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于2013年9月23日前向市卫生局上报检查总结报告,以及《地方/行业信息安全检查结果统计汇总表》(卫生局填报本地区卫生系统汇总后数据,医疗卫生单位填写本单位数据)、《信息安全检查结果统计表》和《政府部门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自评估表(试行)》等相关材料。

(二)报送方式。报送材料纸质版至市卫生局办公室,电子版请通过省卫生厅集群办公OA系统发送至市卫生局。如填报内容,请按照保密要求通过机要方式传送。

(三)在自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出现因检查工作导致的跨地区、跨部门或跨行业安全问题时,应及时向市卫生局和本地信息化管理部门报告。

七、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要把信息安全检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检查责任,建立并落实信息安全检查工作责任制,明确检查工作负责人、检查机构和检查人员,安排并落实检查工作经费,保证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注重源头,深入检查

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要全面细致开展检查工作,注重采用技术检测等手段,深入查找安全问题和隐患。认真统计与填报数据,确保检查工作不走过场、不漏环节、不留死角。要高度重视检查中发现的苗头性、趋势性问题,全面系统地分析研究解决,从源头上遏制和消除安全隐患。

(三)即查即改,确保成效

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因条件不具备暂时不能整改的问题应采取临时防范措施,保证系统安全正常运行。各县市区卫生局应及时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报给相关单位,督促相关单位组织风险研判、并落实整改措施,对于逾期未进行整改的单位将予以通报。

(四)密切配合,加强指导

各县市区卫生局应加强与同级信息化主管部门的沟通合作,组织专业技术队伍对检查工作进行技术咨询和指导,不断提高检查

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承担抽查任务的专业技术队伍和被抽查

单位应加强沟通,做好配合工作,保障信息安全抽查工作的顺利

开展。

第7篇

(一)各县市区在前阶段消毒产品监督审查取得成果的基础上,主要对消毒剂、抗(抑)菌制剂、湿巾、卫生湿巾生产企业,逐一展开监督检查主要检查生产过程记录是否完整;生产环境条件是否达到生产企业卫生规范条例;各项产品标签说明书的合法性;必要时抽检部分产品的卫生品质;对皮肤粘膜消毒剂、抗(抑)菌制剂生产企业生产环境不能达到净化要求的下达限期整改意见,对不能按期整改到位的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处,由卫生局卫生监督处报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公告注销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二)各县市区对辖区内的全部药店、商场逐一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经营单位是否索取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或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并存档备查;对销售的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的规范性、真实性、完整性等内容进行审查和核对。同时对宣传治疗疾病的抗(抑)菌产品进行抽检,每县市区抽检至少10种以上。

二、处理原则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对以下违法行为,按如下原则处理。

(一)生产企业不再符合《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规定的条件、要求,继续从事消毒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的,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三条第三款的规定,由省卫生厅吊销卫生许可证,并公告。

(二)消毒产品卫生质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按照《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依法给予处罚。现场检查发现或检测发现产品违法添加抗生素、激素等物质的,可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四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报省卫生厅吊销其卫生许可证。

(三)对于次氯酸钠类消毒剂、抗(抑)菌制剂等上市前需进行卫生安全评价的产品,上市时未进行安全评价的,依据《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对生产企业给予处罚,并责令经营单位停止销售。

(四)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和宣传内容不真实,出现明示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效果等不符合《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的,按照《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对生产企业给予行政处罚,责令经营单位立即停止销售。

(五)经营单位采购消毒产品时未索取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应当责令其立即整改。同时要将此情况书面通报工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六)根据《卫生部关于调整消毒产品监管和许可范围的通知》(卫监督发208号),专用于人体足部、眼睛、指甲、腋部、头皮、头发、鼻粘膜等特定部位的宣称具有消毒或抗(抑)菌功能的产品不属于消毒产品范畴。对标注"卫消证字"或"卫消字"的专用于上述人体特定部位的产品,要采取责令停止销售等行政控制措施,向当地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相关部门通报,说明此类产品不属于消毒产品范畴,并及时向社会公告有关情况。

(七)对于伪造、冒用卫生许可证照文号的产品,要采取责令停止销售等行政控制措施,同时书面告知工商、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等相关部门。

三、工作步骤

(一)启动阶段(月旬)。全市统一启动对生产、经营环节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专项整治行动。

(二)自查阶段(月旬-月旬)。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对辖区内的消毒产品生产单位、药店、商场等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按照《健康相关产品国家卫生监督抽检规定》,对检查的各类消毒产品进行抽检、确认和结果告知。

(三)督查阶段(月旬)。迎接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对我市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

(四)总结阶段(月旬)。各县市区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并将工作总结和相关表格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处。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开展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专项整治工作。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明确重点,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推动专项整治顺利有序进行。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违法问题,要依法进行处理。

第8篇

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监督抽查对象和范围

(一)学校卫生。抽查辖区内各类中小学校总数的25%,抽查的学校以“双随机”形式产生,按照自治区随机监督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学校。详见附表1。

(二)公共场所卫生。全县正常经营的住宿、沐浴、美容美发、娱乐场所(影剧院、游艺厅、歌舞厅、音乐厅)以及商场(超市)和候车厅,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正常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抽查数量详见附表2。

(三)生活饮用水卫生。城市集中式供水全部水厂、农村集中式供水日供水1000 m3以上全部水厂、30%小型集中式供水单位。抽查数量详见附表3。

(四)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辖区全部餐饮具集中消毒生产企业,每个企业抽查1-2个批次出厂餐饮具,数量不少于20套。抽查数量详见附表5。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学校卫生。抽查学校教学和生活环境、传染病防控、学校饮用水的卫生管理情况,抽查教室采光照明、人均面积和水质。加强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二)公共场所卫生。抽查住宿、沐浴、美容美发等场所卫生管理情况,抽查顾客用品用具、水质、空气以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质量。加强公共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三)生活饮用水卫生。抽查集中式供水、小型集中式供水的卫生管理情况,抽查供水水质。推进农村集中式供水卫生安全巡查服务,建立健全农村集中式供水基本情况和卫生安全巡查档案。

(四)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抽查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依法生产情况,抽查消毒餐具饮具卫生质量。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4月)。县卫生健康局按照宁夏2021年公共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组织人员培训,召开动员会,提出要求,安排部署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专项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4-10月)。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开展监督检测工作。

(三)总结信息上报阶段(2021年10-11月)。县卫生监督所于10月30日前完成全部专业抽检任务和数据填报工作。工作总结报送时限按照通知要求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县卫生监督所要切实加强对上报数据信息的审核,按照抽查工作计划表及监督信息报告卡要求填报数据信息,保证数据信息项目齐全、质量可靠。目前尚不能通过监督信息报告卡上报的数据信息,需以网络填报汇总表方式上报。所有数据以信息报告系统填报数据为准,不需另外报送纸质报表。

(二)县卫生监督所要将完成本抽查计划中的学校采光和照明抽查任务,作为贯彻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一项重要内容,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抽查、记录和公布工作。

(三)县卫生监督所要在2021年7月10日前和8月10日前,分别完成50%以上抽查任务的结果报送;在2021年6月1日前完成30%以上学校、50%以上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抽查任务的结果报送;在2021年10月30日前完成全部公共卫生抽查任务的结果报送。

(四)县卫生监督所要强化处理措施,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通报情况,促进协同监管;对生活美容场所涉嫌违法开展医疗美容等案件线索,要及时通报,组织协查。重大案件信息要及时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局和自治区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报告。

彭阳县卫生监督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尚德俊(学校卫生)   7014412  nxwsjd_425@163.com

赵志刚(公共场所)   7014412  nxwsjd_425@163.com 

陈志刚(生活饮用水) 7014412  nxwsjd_425@163.com

赵文选(餐饮具消毒) 7014412  nxwsjd_425@163.com

 

附  表:1.2021年学校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2.2021年公共场所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3.2021年生活饮用水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4.2021年涉水产品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5.2021年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6.2021年小型集中式供水卫生安全巡查覆盖乡镇情况汇总表

7.2021年小型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水质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信息汇总表

8.2021年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信息汇总表

9.2021年涉水产品生产单位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信息汇总表 

10.2021年涉水产品经营单位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信息汇总表

11.2021年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信息汇总表

附表1              2021年学校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监督检查对象

范围和数量

检查内容

检测项目

中小学校及高校

辖区学校总数的25%(a)

1.学校落实教学和生活环境卫生要求情况,包括教室课桌椅配备(b)、教室采光和照明(c)、教室人均面积、教室和宿舍通风设施、教学楼厕所及洗手设施设置等情况。

2.学校落实传染病和常见病防控要求情况,包括专人负责疫情报告、传染病防控“一案八制”(d)、晨检记录和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记录、复课证明查验、新生入学接种证查验登记、每年按规定实施学生健康体检等情况。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情况。(f)

3.学校落实饮用水卫生要求情况,包括使用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的学校落实水源卫生防护、配备使用水质消毒设施设备情况和使用二次供水的学校防止蓄水池周围污染和按规定开展蓄水池清洗消毒情况。

4.学校纳入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情况。

1.教室采光、照明及教室人均面积。

2.学校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水质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和消毒剂余量。

a.按抽查任务的80%进行检测。

b.指每间教室至少设有2种不同高低型号的课桌椅,且每人一席。

c.教室采光和照明检查项目含窗地面积比、采光方向、防眩光措施、装设人工照明、黑板局部照明灯设置、课桌面照度及均匀度、黑板照度及均匀度,按照《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7793)的规定进行达标判定。

d.指《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GB28932)第4.8条规定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应急预案和相关制度。

f.落实属地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要求即为合格。

附表2             2021年公共场所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监督检查对象

抽查范围和数量

检查内容

检测项目

游泳场所

辖区全部人工游泳场所(含学校内游泳场所)(a)

1.设置卫生管理部门或人员情况

2.建立卫生管理档案情况

3.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

4.设置禁止吸烟警语标志情况

5.对空气、水质、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情况

6.公示卫生许可证、卫生信誉度等级和卫生检测信息情况

7.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情况

8.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情况

9.住宿场所按照《艾滋病防治条例》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情况

10.生活美容场所违法开展医疗美容情况

11.公共场所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情况(b)

1.泳池水浑浊度、pH、游离性余氯、尿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2.浸脚池水游离性余氯

住宿场所

辖区总数25%(a)

1.棉织品外观、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pH

2.杯具外观、细菌总数、大肠菌群

沐浴场所

辖区总数16%(a)

1.棉织品外观、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pH

2.沐浴用水嗜肺军团菌、池水浊度

美容美发场所

辖区总数8%(a)

1.美容美发工具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

2.棉织品外观、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pH

其他公共场所

辖区全部候车(机、船)室。

辖区营业面积2000m2以上商场(超市)60户,影剧院40户,游艺厅、歌舞厅、音乐厅共80户,数量不足的全部检查。(a)

室内空气中CO2、甲醛、苯、甲苯、二甲苯(e)

 

集中空调

辖区已抽取的公共场所监督检查单位中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全部检查;其中抽取30户进行检测,数量不足30户的全部检测。

1.建立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档案(b)

2.建立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应急预案情况(c) 

3.开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卫生学评价情况(d)

4.开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情况

5.新风口、开放式冷却塔依标准设置情况

1.风管内表面积尘量、细菌总数、真菌总数(f)

2.冷却水中嗜肺军团菌(g)

a.游泳场所按抽查任务的100%进行检测,住宿场所、沐浴场所、其他公共场所按抽查任务的50%进行检测,美容美发场所按抽查任务的20%进行检测。

b.落实属地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要求即为合格。

c.指《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 394-2012)规定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档案和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应急预案。

d.使用单位需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报告复印件。

e.只对6个月内进行过室内大面积装修的场所检测甲醛、苯、甲苯、二甲苯项目。

f.使用无风管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该指标合理缺项。

g.使用非开放式冷却塔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该指标合理缺项。

 

 

 

附表3        

2021年生活饮用水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监督检查对象(a)

范围和数量

检查内容

检测项目

城市集中式供水

辖区城市城区和县城的全部水厂

1.持有卫生许可证情况

2.水源卫生防护情况

3.供管水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情况

4.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情况

5.水质消毒情况

6.水质自检情况(d)

出厂水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和消毒剂余量

农村集中式供水(b)

辖区农村全部设计日供水1000m3以上水厂 

小型集中式供水

每个县、县级市辖区在用小型集中式供水的乡镇数的至少30%(c)

1.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服务开展情况

2.持有卫生许可证情况

3.处罚情况

每个县、县级市辖区农村设计日供水100m3以上水厂数的30%(c)

二次供水

每个县(区)10个二次供水设施,不足10个的全部检查(c)

1.供管水人员持健康体检和培训情况

2.设施防护及周围环境情况

3.储水设备定期清洗消毒情况

4.水质自检情况(d)

5.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服务开展情况

出水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和消毒剂余量

a.不含学校内的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

b.农村集中式供水为监督检查信息卡上标记类别为“乡镇”的集中式供水。

c.各地在综合卫生监督档案、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档案或记录以及相关调查资料等信息的基础上自行制定清单并实施双随机抽查。

d.水质自检包括委托检测。

附表4           2021年涉水产品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产品类别

范围和数量

检查内容

检测项目(a)

实施单位

输配水设备

辖区内10个生产企业,不足的全部抽查,每个企业抽查1-3个产品

1.生产企业符合《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情况

2.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标签、说明书

产品卫生安全性检测

自治区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实施,辖区卫生监督所协助

水处理材料

化学处理剂

水质处理器

辖区内10个实体经营单位,含6个城市商场、超市或专营商店、4个乡镇综合或专营市场,不足的全部抽查。

1.标签、说明书

2.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

各级卫生监督所

辖区内10个在主要网络平台从事经销活动的网店,不足的全部抽查,检查网店所有产品。

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进口涉水产品

辖区内10个在华责任单位,不足的全部抽查,每个单位抽查1-3种产品

1.标签、说明书

2.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产品卫生安全性检测

自治区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

现制现售饮用水自动售水机

辖区内1-2个经营单位(b),每个单位抽查1-3个应用现场。

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出水水质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耗氧量等

自治区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及各地级市卫生监督所

a.无负压供水设备、饮用水消毒设备、大型水质处理器产品卫生安全性检测合理缺项。

b.各地在综合卫生监督档案及相关调查资料等信息基础上确定单位底数并制定双随机抽查清单。

附表5

2021年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监督检查对象

范围和数量

检查内容

检测项目

餐具饮具集中

消毒服务单位

辖区总数20%,至少20户,不足20户的全部抽查

1.用水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情况(a) 

2.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情况(b) 

3.消毒后的餐饮具进行逐批检验情况

4.建立并遵守餐饮具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情况(c) 

----

出厂餐饮具

每个企业抽查1-2个批次出厂餐饮具

1.出厂餐饮具随附消毒合格证明情况

2.出厂餐饮具按规定在独立包装上标注相关内容情况d)

感官要求,游离性余氯、阴离子合成洗涤剂(e) ,大肠菌群、沙门氏菌

a.用水由持有效卫生许可证供水单位供应的,原则上视为合规;用水为自建设施供水或其他方式供应的,检查水质检验报告,判定合规情况。

b.使用的洗涤剂和消毒剂均符合规定的判定为合规单位,有一项不符合规定的判定为不合规单位。

c.指建立出厂检验记录并记录出厂餐具饮具数量、消毒日期和批号、使用期限、出厂日期以及委托方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缺项视为不合规。

d.指消毒后的餐具饮具在独立包装上标注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消毒日期和批号以及使用期限等内容,缺项视为不合规。

e.仅适用于化学消毒法。使用其他消毒方式的,游离性余氯、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两项指标合理缺项。

 

 

附表6                

2021年小型集中式供水卫生安全巡查服务实施情况汇总表

 

在用小型集中式供水的乡镇总数

检查乡镇数

检查的乡镇中已开展卫生安全巡查的乡镇数(a) 

检查的乡镇中在用小型集中式供水水厂数

已建立基本情况档案的小型集中式供水水厂数(b) 

已建立卫生安全巡查档案的小型集中式供水水厂数(c) 

检查的小型集中式供水中持有卫生许可证的水厂数

案件数

罚款金额(万元)

 

 

 

 

 

 

 

 

 

a.提供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服务的机构建立有农村集中式供水基本情况档案或卫生安全巡查记录,才可判定为已开展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b.指由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服务机构建立的相关档案。

 

附表7

 2021年小型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水质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信息汇总表

 

单位类别

检测单位数(a) 

合格单位数(b) 

色度

浑浊度

臭和味

肉眼可见物

pH

消毒剂余量

检测单位数

合格单位数

检测单位数

合格单位数

检测单位数

合格单位数

检测单位数

合格单位数

检测单位数

合格单位数

检测单位数

合格单位数

小型集中式供水

 

 

 

 

 

 

 

 

 

 

 

 

 

 

二次供水

 

 

 

 

 

 

 

 

 

 

 

 

 

 

a.二次供水指检测设施数。

b.为表中检测项目均合格的供水单位或二次供水设施数,有一项不合格即判定为不合格单位或设施。

 

 

 

附表8                   

2021年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信息汇总表

 

辖区内二次供水设施总数

检查

设施数

检查内容符合要求设施数

检查的二次供水设施中已开展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服务的设施数

案件数

罚款金额

(万元)

供水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

设施卫生防护及周围环境

储水设备定期

清洗消毒

开展水质自检

 

 

 

 

 

 

 

 

 

 

 

 

 

 

附表9

 2021年涉水产品生产单位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信息汇总表

 

单位类别

检查

单位数

单位

合格数(a)

检查

产品数

产品检查合格数(b)

发现无证产品数

检测

产品数

产品检测合格数

责令限期改正单位数

案件数

罚款金额(万元)

输配水设备

 

 

 

 

 

 

 

 

 

 

 

水处理材料

 

 

 

 

 

 

 

 

 

化学处理剂

 

 

 

 

 

 

 

 

 

输配水设备

 

 

 

 

 

 

 

 

 

水处理材料

 

 

 

 

 

 

 

 

 

 

 

注:*代表各项检查指标均合格。

附表10

2021年涉水产品经营单位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信息汇总表

 

单位类别

检查

单位数

单位

合格数(a)

检查

产品数

产品检查合格数(b)

发现无证产品数

检测

产品数

产品检测合格数

责令限期改正单位数

案件数

罚款金额(万元)

在华责任单位

 

 

 

 

 

 

 

 

 

 

城市实体经销单位

 

 

 

 

 

 

 

 

乡镇实体经销单位

 

 

 

 

 

 

 

 

网店

 

 

 

 

 

 

 

 

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单位(c)

 

 

 

 

 

 

 

 

 

 

a.产品取得卫生许可批件,产品检查和检测均合格的单位数。

b.产品取得卫生许可批件及标签、说明书均合格的产品数。

c.产品数指应用现场数。

 

 

 

 

附表11  

 

2021年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信息汇总表

 

检查单位数

生产管理合规单位数

出厂的餐饮具检测情况

依法调查处理单位数

案件数

罚款金额(万元)

用水(a)

使用洗涤剂、消毒剂(b)

消毒餐饮具进行逐批检验

餐饮具随附消毒合格证明

出厂检验记录(c)

餐饮具包装标注相关内容(d)

检测餐饮具套数

监测合格套数

 

 

 

 

 

 

 

 

 

 

 

 

a.用水由持有效卫生许可证的供水单位供应的,原则上视为合规;用水为自建供水设施供水或其他方式供应的,检查水质检验报告,判定合规情况。

b.使用的洗涤剂和消毒剂均符合规定的判定为合规单位,有一项不符合规定的判定为不合规单位。

c.指建立出厂检验记录并记录出厂餐具饮具数量、消毒日期和批号、使用期限、出厂日期、以及委托方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缺项视为不合规。

d.指消毒后的餐具饮具在独立包装标注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消毒日期和批号以及使用期限等内容,缺项视为不合规。

第9篇

加强职业健康监护,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

二、目的意义与目标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卫生部《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和《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和《潍坊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潍坊市职业健康监护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进一步加大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力度,提高用工单位责任意识,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提升职业健康查体率,完善职业卫生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安全。

通过专项整治,辖区内企业接害职工职业健康检查率2014年底达到95%以上。

三、检查内容

市卫生局将对辖区内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逐一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用人单位是否掌握本单位接毒接害职工人数;是否为职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职工职业健康检查率是否符合要求,是否为职工开展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培训内容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法律、法规要求对职工给予职业病危害及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告知;职业卫生档案是否齐全、符合要求;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是否齐全、符合要求,职业史与职业接触史是否清楚;需要复查的劳动者是否已安排复查;职业禁忌症患者、疑似职业病患者、职业病患者是否已妥善安置等。

四、工作步骤

㈠启动阶段(5月)。各有关用人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实际,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㈡监督检查阶段(5月-9月中旬)。市卫生局将按照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本工作方案,开展专项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表和汇总表。对违法行为下达整改意见,对不能如期整改到位的用人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㈢总结阶段(9月30日前)。各有关用人单位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于10月31日前将工作总结(电子版和纸质版)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大队。市卫生局将对全市职业健康监护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㈠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此次专项整治涉及范围广,整治要求高。各用人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我市开展的职业卫生“四个一”工程、职业病溯源调查活动,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明确重点,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有序进行。

第10篇

一、指导思想

依法做好传染病防治及医院感染监督工作,切实履行传染病防治监督职责,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促进传染病防治及医院感染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检查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监督检查。

三、检查对象

(一)医疗机构:

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负责:县直各医疗机构、民营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

(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县卫生局负责辖区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检查。

四、检查内容

(一)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医疗废物处置、艾滋病防治、消毒剂使用等情况,详见表1。

(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疫情监测、疫情信息报告管理、疫情调查处理、医疗废物处置等情况,详见表2。

表格使用:每个受检查的医疗机构填写附表1;受检查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填写附表2。

五、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09年4月)为动员部署阶段。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2009年4月—7月)为组织实施阶段。卫生监督所要按照本实施方案开展监督检查。

第三阶段(2009年9月)为总结阶段。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卫生监督所要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于2009年9月15日前将附表3和工作总结书面上报市卫生监督所,同时报卫生局疾基妇股备案。

县卫生监督所联系人:张昌华

卫生局疾基妇股联系人:李国燕

六、为确保传染病防治及医院感染卫生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完成,特成立传染病防治及医院感染卫生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卫生监督工作组:

传染病防治及医院感染卫生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成员:

*

卫生监督工作组设在卫生监督所,由卫生监督所具体负责。

六、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传染病防治及医院感染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配合,突出重点,严格按本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辖区内的监督检查。

(二)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纠正,依法严肃查处。

第11篇

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区餐饮业卫生专项整治战役实施方案

为实现争创国家卫生城区目标,按照《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区三年规划》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创建国家卫生城区餐饮业卫生专项整治战役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我区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区的总体目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版)》,精心组织、广泛发动、从严治理,高起点、高质量、高标准地推进创建工作全面开展,确保我区餐饮业卫生全面达到创建国家卫生城区的各项指标要求。

二、工作目标

年12月底前全区餐饮业卫生管理工作全面达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标准”,通过国家验收。

三、重点内容

按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版)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规定,对餐饮单位组织专项卫生监督检查。重点内容包括:

(一)继续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行为,规范小餐饮单位的卫生监督管理。

(二)进一步落实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落实食品采购、索证、台账和验收制度,加强针对餐饮单位未按要求索证索票和建立台账的产品进行重点抽检,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不符合卫生要求原料的行为。

(三)通过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实施,进一步完善企业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和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卫生监督公示制度等相关制度,不断加强诚信体系建设,促进餐饮单位自律行为。

(四)严肃查处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对典型案例和大要案及时曝光,提高查处力度,增强餐饮单位依法经营的自觉性,更好地保障食品安全。

(五)加强和改进对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卫生监管,提高食堂和集体用餐供应单位的卫生规范化。

(六)大力开展爱国卫生工作,餐饮单位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除“四害”防范措施和消杀记录。

四、工作要求

(一)区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于 7月20日至9月10日,组织开展对辖区餐饮单位的集中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在专项监督检查中,现场检查可参考《餐饮业专项监督检查现场检查表》的内容进行。区领导小组将组织对全区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指导、培训和督查。

(二)专项监督检查过程中要积极组织向社会宣传,扩大专项监督检查的影响和效果,媒体跟踪报道。

(三)检查组要重点对落后的地区和餐饮条件较差的单位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地区应括城区和农村;检查的对象包括餐饮单位、学校和其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监督检查覆盖面要达到100%。

(四)全面实施餐饮业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工程,每个餐饮单位都要建立量化分级管理档案,办证超过一年的卫生许可证要有量化分级标识。餐饮单位要建立量化分级管理档案,内容包括食品卫生监督量化表、评价表、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卡、卫生监督意见书,现场检查笔录、检查表等。

(五)区卫生监督所每月按《餐饮业专项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的要求汇总数据信息并向主管部门上报工作总结(含电子版)。

第12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huatuo21cn”为你整理了这篇

对某学校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总结

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对某学校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总结

云南省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

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国

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云卫办监督发〔2020〕5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监督,履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学校传染病、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提升学生健康水平,执行好云南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全市卫生监督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职能职责,对双随机任务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丽江市辖区内共有学校525所。2020年国家双随机抽检任务数106家,实际完成双随机任务106家,完成率100%,完结率100%。

二、抽查结果

(一)检查学校教学环境学校数105所,课桌椅配备符合要求学校数38所,占检查数的28.57%;教室采光符合要求学校数87所,占检查数的82.86%;教室照明符合要求的学校数75所,占检查数的71.43%;教室人均面积符合要求的学校数99所,占检查数的94.29%;教室通风设施符合要求的学校数105所,占检查数的100%;宿舍通风设施符合要求的学校数68所,占检查数的64.76%,教学楼厕所及洗手设施符合要求的学校数104所,占检查数的99.05%;综合合格学校数36所,占检查数的34.29。行政处罚学校9所,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改正。

(二)检查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105所,窗地面积比合格95所,占检查数的90.48%;采光方向合格99所,占检查数的94.29%;防眩光措施合格98所,占检查数的93.33%;装设人工照明合格90所,占检查数的85.71%;课桌面照度合格84所,占检查数的80.00%%;黑板照度合格92所,占检查数的87.62%;黑板局部照明灯设置合格82所,占检查数的78.10%;课桌面均匀度合格83所,占检查数的79.05%;黑板均匀度合格93所,占检查数的88.57%;综合合格学校数67所,占检查数的63.81%。

(三)检查学校传染病与常见病防控学校数106所,有专人负责疫情报告学校数103所,占检查数的97.17%;有传染病防控“一案八制”学校数96所,占检查数的90.57%;有晨检记录学校数104所,占检查数的98.11%;有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记录学校数98所,占检查数的92.45%;有新生入学接种证查验登记记录学校数97所,占检查数的91.51%;每年实施一次学生健康体检学校数67所,占检查数的63.21%;开展复课证明查验106所,占检查数的100%;综合合格数80所,占检查数的75.47%。行政处罚学校数所,占检查数的2.83%。对检查中对存在的问题不符合要求的均学校下发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改正。

(四)检查学校饮用水12所,其中使用自建集中式供水学校4所,4所学校水源卫生防护合格学校数,水质消毒设施设备均合格;均有水质消毒设施设备,占检查数的100%。使用二次供水学校8所,8所学校蓄水池周围均无污染源,都按规定清洗消毒蓄水设备,有专人管理、有健康培训合格证、水池做到加盖上锁。8所学校水质检测结果中,肉眼可见物8家均合格,占检查数的100%;色度、浑浊度、臭和味、PH、消毒剂余量合格学校数均为7所,占检查数的87.5%;全部6项指标合格7所,占检查数的87.5%。城区学生教室饮用水多为桶装水。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使用桶装水作为饮用水的学校有饮水机定期清洗消毒记录的学校较少,多数不能出具相应饮水机批件号及相应的检验合格证书。

(五)对全市525所城区、镇区和乡村中小学校开展学校卫生综合监督评价,纳入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学校数525所;2014年以来已开展过学校卫生综合评价的中小学学校数215所,2020年重新对2019年以前评价过的学校再次评价,共开展学校卫生综合监督评价学校数499所,优秀学校数26所,合格学校数422所,不合格学校数51所,综合评价率95.05%。

三、存在问题

(一)卫生监督执法队伍人手严重不足。卫生监督工作点多面专业性强,社会关注度高,但我市目前仅有卫生监督员31人,一线监督员屈指可数。各卫生监督机构勉强能完成日常监管、许可检验现场审查和上级下达的任务,工作的深度和广度无法深入,更别说做出创造性、特色性的工作亮点,监督执法难免出现疏漏,失职渎职的追责风险一直挥之不去。

(二)执法保障不到位。全市卫生行政执法车辆均被政府收回,面对2.06万平方公里的执法区域,卫生监督员只能徒呼奈何;目前工作经费仅有公用经费,执法经费保障不够;严重影响监督员工作积极性。

(三)监督员执法能力及素质亟待提高。部分监督员对手持机及电脑应用不熟悉。在人手不足的前提下,监督员追责风险防范意识不足。双随机抽查单位过于分散,为了监督抽查一个单位,在路途中花费了大量时间、人力、物力。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委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加强监管。一是联合教体行政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强化学校法人是学校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切实把学校卫生管理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密切与教体主管部门配合,普及卫生安全知识,提高师生自我保护意识。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检查与指导,加强与教体主管部门协作,相互配合,相互支持,不断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共同促进学校卫生不断提高。

丽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1月28日

2020年学校传染病与常见病防控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信息汇总表

统计范围:

丽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统计年度:

2020-11-25

辖区内

学校总数

检查学校数

检查内容符合要求的学校数

行政处罚

学校数

有专人负责疫情报告

有晨检记录

有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记录

有新生入学接种证查验登记记录

每年实施一次学生健康体检

复课证明查验

城区

小学

27

5

5

5

5

5

5

4

5

5

初中

14

1

1

1

1

1

-

1

1

1

高中

9

1

1

1

1

1

-

1

1

1

镇区

小学

38

6

6

6

6

6

6

3

6

4

初中

22

2

2

2

2

2

-

1

2

2

高中

4

-

乡村

小学

391

86

83

77

85

79

86

55

86

63

3

初中

20

4

4

4

4

4

-

2

4

3

高中

-

高校

3

1

1

1

1

合 计

528

106

103

96

104

98

97

67

106

80

3

1.城区、镇区、乡村学校分类见附表2注释,高校包括大学、学院、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

2.指《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GB28932)第4.8条规定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应急预案和相关制度,有一项没有即为不合格,该指标在报告卡的副卡中填报。

3.指传染病防控“一案八制”、专人负责疫情报告、晨检记录、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新生入学接种证查验登记、学生健康体检档案、学生健康体检等7项内容全部符合要求的学校数,其中有不符合要求的即判定为不合格学校。

2020年学校饮用水水质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信息汇总表

统计范围:

丽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统计日期:

2020-11-25

学校类别

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水质检测

二次供水水质检测

检测

学校数

检测指标合格学校数

检测

学校数

检测指标合格学校数

色度

浑浊度

臭和味

肉眼

可见物

pH

消毒剂余量

全部六项指标

色度

浑浊度

臭和味

肉眼

可见物

pH

消毒剂余量

全部六项指标

城区

小学

初中

高中

镇区

小学

1

1

1

1

1

1

初中

高中

乡村

小学

3

3

3

3

3

3

3

3

6

6

6

6

6

6

6

6

初中

1

1

1

1

1

1

1

1

高中

高校

1

1

合 计

4

4

3

4

4

4

4

3

8

7

7

7

8

7

7

7

2020年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信息汇总表

统计范围:

丽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统计日期:

2020-11-25

辖区内

学校总数

检查

学校数

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

二次供水

使用自建集中式供水学校数

水源卫生防护合格学校数

有水质消毒设施设备学校数

行政处罚学校数

使用二次供水学校数

蓄水池周围无污染源学校数

蓄水设施按规定清洗消毒学校数

行政处罚学校数

城区

小学

27

初中

14

高中

9

镇区

小学

38

1

1

1

1

初中

22

高中

4

乡村

小学

391

9

3

3

3

6

6

6

初中

20

1

1

1

1

高中

高校

3

1

1

1

1

合 计

528

12

4

4

4

8

8

8

1.城区、镇区、乡村学校分类见附表2注释,高校包括大学、学院、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

附表3

丽江市2020年学校卫生综合监督评价及监督协管服务信息汇总表

辖区中小学校总数纳入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学校数2014年以来已开展过学校卫生综合评价的中小学校数(a)综合评价结果(b)评价学校数优秀学校数合格学校数不合格学校数52552504992642251

a.指2014年以来本辖区开展过学校卫生综合评价的学校总数,开展过多次评价的学校不重复计入。

b.指2020年度对未开展过评价的学校首次开展的综合评价,2014-2019年已开展过的不再计入。

2020年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信息汇总表

统计范围:

丽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11-25

辖区内学校总数

检查学校数

检查内容符合要求的学校数

采光方向

防眩光措施

装设人工照明

课桌面照度

黑板照度

黑板局部照明灯设置

课桌面均匀度

黑板均匀度

城区

小学

27

5

2

5

5

4

3

2

4

3

3

3

初中

14

1

1

1

1

1

1

1

1

1

高中

9

1

1

1

1

1

1

1

镇区

小学

38

6

6

6

5

6

5

6

6

5

6

5

初中

22

2

2

2

2

2

2

2

2

2

2

2

高中

4

乡村

小学

391

86

80

80

80

73

68

78

65

68

77

53

初中

20

4

4

4

4

3

4

4

3

4

4

3

高中

合 计

525

105

95

99

98

90

84

92

82

83

93

67

1.城区、镇区、乡村学校分类见附表2注释。

2.指教室的窗地面积比、采光方向、防眩光措施符合《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7793)的规定,教室装设人工照明、课桌面照度、黑板照度、黑板局部照明灯设置符合《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7793)的规定

3.指表中5项采光指标和4项照明指标全部符合标准要求的学校数,其中有不符合要求的即判定为不合格学校。

2020年学校教学和生活环境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信息汇总表

统计范围:

丽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统计日期:

2020-11-25

辖区内学校总数

检查学校数

其中寄宿制学校数

检查内容符合要求的学校数

行政处罚

学校数

教室人均面积

教室通风设施

宿舍通风设施

教学楼厕所及洗手设施设置

城区

小学

27

5

2

3

4

3

4

5

2

5

初中

14

1

1

1

1

1

1

1

1

1

1

1

高中

9

1

1

1

1

1

1

1

镇区

小学

38

6

6

3

5

5

5

6

6

6

3

初中

22

2

2

2

2

2

2

2

2

1

高中

4

乡村

小学

391

86

55

30

71

60

82

86

52

85

30

7

初中

20

4

4

4

4

4

4

4

4

1

高中

合 计

525

105

71

38

87

75

99

105

68

104

36

8

1.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包括不设区的地级市和县级市)的市中,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城市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其他居民委员会地域和村民委员会地域。镇区:是指在城市以外的镇和其他区域中,镇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镇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村民委员会地域;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的独立的工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农场、林场等特殊区域。乡村:是指城区、镇区以外的其他区域。初中包括九年一贯制学校;高中包括职业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和完全中学。

2.指每间教室至少设有2种不同高低型号的课桌椅、且每人一席。

3.指教室的采光系数、窗地面积比、采光方向、防眩光措施及室内表面反射比全部符合《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7793)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