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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技术论文

时间:2022-05-11 11:21:37

检查技术论文

第1篇

1、防水防潮处理

精密电子仪器对工作环境的要求都很高,交换机的工作环境要求机房环境必须干燥、不潮湿。要通风条件良好,温度适宜。最好能配备相应的恒温恒湿和通风设备,尽量扩大交换机工作空间,以利于交换机工作时散发热量。同时要严禁安装在阳光直射的环境下。

2、防尘防雷处理

要有专人进行维护,经常擦拭交换机上的灰尘,以防止杂物进入交换机机体内部引起短路而引发系统故障。要保证交换机防雷设施完好,接地线牢固。同时交换机工作环境内不能有腐蚀气体或强电磁干扰。工作环境内要避免经常振动,避免接近高频机器,避免接近电子焊接器或收音机以及手机天线类,这样对于交换机使用寿命来说有很大的帮助。

3、注意细节

交换机一般来说,其设计都是长期持续工作的,无异常情况下没必要进行定期断电。交换机经常断电反而会实则其反,因为开机瞬间的冲击电流会大大高于平时工作稳定电流,开机时大电流的冲击下。反而提高了电子原件损坏的机率,这是所有电器都有的共性,所以没必要经常断电。同时应该注意,尽可能不要在机房做维护外的其他事件,严禁在机房里吃东西或抽烟等。

二、对交换机进行随时检查和定期维护是保证交换机长期稳定工作的前提

随时悉心观察交换机的工作状态是作为维护人员必须具备的职业素质。只有细心观察,才能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处置措施。

1、经常性观察交换机运行状态和运行环境

首先从查看后台服务器及维护终端界面开始,看是否有当前报警或历史报警,细心观察界面切换能否做到准确及时。同时要认真检查机架温度,看是否存在明显过高等现象。机房内有没有异味和线路烧焦等。每次检查要做好相应的设备工作状态记录,以便于在维修上提供参考。

2、经常性观察和检查前后台通讯设备运行工作状况

首先要检查前台MP主备状态,查看界面是否存在通讯中断、通讯断断续续等现象。MP文件显示返回结果应该准确和及时,如果输入命令超时或者返回的结果缓慢,则需要进一步进行诊断。这就要在后台报警界面的机架状态图中点击备用MP,在弹出的状态图中连续多次点击状态显示按钮,观察显示工作状态确定是否存在异常。其次是查看后台服务器和各终端工作状态,简单修改服务器和操作维护终端,检查命令执行情况是否存在异常。同时要经常对报警状况和其他部位工作状况进行测试检查,这样才能有效保证交换机工作的稳定。

三、交换机常见故障及排除方法

交换机发生故障,我们要认真分析原因,不能盲目地在情况不明的情况下下猛药,要找到故障原因,明确维修步骤后再采取修理措施。通常运用的检查确定故障的方法有排除法,即尽可能罗列出故障原因并逐一排除;对比法,即对比同类正常运行的设备,找出带病设备的异常之处;替换法,用相同品牌型号设备替换下带病设备,找出设备的故障点。三种方法各有所长,最常用的是替换法,有时需要三种方法并用,会取得很好的诊断效果,这要我们维修人员因地制宜,灵活运用。交换机故障主要分两大类,一类是硬件故障,一类是软件故障。其中硬件故障大致有以下几种:包括电源线缆、电路板、端口和背板故障。软件上大致包括系统错误、配置不当或其他外部因素诸如病毒入侵这几类故障。

1、电源故障诊断与排除

在排除插头电源线连接问题后,如果开启交换机出现风扇和指示灯不工作,基本可以断定为电源故障,产生此故障的原因大致为线路老化、电压不稳等,这样就只能用更换或维修电源来排除故障。

2、电路板故障诊断与排除

由于电路板元器件受损导致局域网内部分设备不能访问服务器,或出现连接断续情况,在排除网卡布线等故障后,基本可以确定为电路板故障,出现此情况,多数要返厂维修或厂家派专业人员进行排除。

3、端口故障诊断与排除

由于端口松动或脏蚀,导致局部端口不能联网,但整个网络工作正常,这样基本上可以断定为端口故障,清除端口赃物或更换端口即可,同时要注意保持好交换机工作环境卫生。

4、背板故障诊断与排除

因为潮湿、高温、雷击造成电路板断路,症状表现为外部供电环境正常,而机体内各模块都不能正常工作了,这种现象多数为背板故障,要在平时维护中保持交换机工作环境的温湿度,加强防雷等措施。

5、系统错误故障诊断与排除

由于设计等原因,出现的交换机丢包、错包或满载等现象,导致交换机系统全方位常见故障,影响整个局域网运行,这就是明显的系统错误故障。这通常要维护人员注意关注相关生产厂家的升级信息,随时对软件进行升级。

6、配置不当故障诊断与排除

配置不当通常是由于未详尽通读使用说明而导致的,明显表现在连接交换机端口,无法接通局域网,但电脑桌面图标仍显示网络连通。只要按说明进行配置即可。

第2篇

关键词:科研开发;项目投资论证;文献检索;数据库

0 前言

公司2003年成立了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并于2006年被评为省级技术开发中心,该技术研发中心下设工程塑料研究所、精细化工研究所和药业研究所,技术研发中心建筑面积7000m2,拥有实验、检测设备70余台套,研发人员70多人,直接实验研发人员接近20人,具备聚烯烃、工程塑料改性产品和石油树脂产品以及部分医药产品的研究开发试验及产品性能检测分析能力。近年来公司通过自主研发、产学研合作开发等方式进行科研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每年有十多个研发项目立项研究,在科研全过程都用到文献检索,投资项目论证需进行大量的文献检索搜集产品的技术信息和市场信息,因此文献检索是科研工作中一项基本的、重要的工作,下面就如何有效利用科技文献检索提出几点建议,与大家共勉。

1 文献检索在科研工作和投资项目可行性论证中的作用

1.1 文献检索在科研工作中的作用

科学研究过程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确定课题阶段、科学实验阶段和成果总结阶段。

1)在确定课题阶段,必须查阅大量的文献资料,了解课题的历史和现状,前景和动向,把握前人做了什么,正在做什么,存在什么问题,有什么经验和教训,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借鉴成功的经验、失败的教训和研究方法,才能做出是否重复别人还是创新的结论,制定出具体的科研计划。

2)在科学实验阶段,由于对客观规律的探索,难免会遇到一些问题和困难,这就需要进行文献检索来借鉴别人的经验获得排异解难的启示。

3)在成果总结阶段,要阐明研究成果的继承性和创造性,也必须广泛搜集有关论述,把他人和自己的成果进行比较,做出客观评价,以充分证明其准确性,可见,在科学研究的自始至终都需要借鉴、交流、积累和继承,都离不开对信息的利用。

所以在科学研究过程中做好文献检索不仅能促进信息资源的迅速开发利用,而且能够帮助科研人员继承和借鉴前人的科研成果,避免重复研究,少走弯路,加快开发进程。

1.2 文献检索在投资项目可行性论证中的作用

在项目可行性论证中,通过大量的文献检索,广泛收集的资料,包括: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范、国家产业政策;同类产品的结构、性能、工艺、技术指标、成本、价格、生产厂家、市场销售情况等, 国内外同类技术工艺的应用情况及技术水平,建厂地区的自然情况、辅助协作条件、政府的税收、土地政策等,涉及合作方的还应收集合作企业的基本情况、经营实力等。为项目的市场需求论证和技术可行性论证等各个论证过程提供科学的依据。

1)在项目的市场需求论证过程中,主要工作是通过文献检索等方式进行市场现状调查,主要包括市场环境调查、技术发展趋势调查、市场需求调查、产品及价格调查、竞争能力调查等。通过调查进而进行市场供求预测、竞争力分析、价格分析、市场细分、定位及营销策略论证。

2)通过文献检索等方式掌握项目产品的技术研究动态和趋势,了解国内外项目产品的技术水平和工业化程度,掌握国内外同类技术工艺的应用情况,为项目的进一步技术可行性论证做充分的准备。

总之,文献检索在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的各个阶段都起到重要作用。因此高效地利用文献检索,是目前科研工作者需要掌握的技能。

2 如何做好科技文献检索工作

科技文献是科技情报的重要来源。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科技文献已形成自己的发展特点,其主要表现在数量多,增长快;文献寿命缩短;文献内容庞杂、质量下降;文献载体形式多样;文献资源趋于数字化、网络化等,科技文献这些特点,给科技工作者带来诸多难题,如何甄别使用好科技文献是科技工作者的当务之急。下面探讨一下科技文献检索技巧:

2.1 分析检索课题,明确课题所属专业,确定检索词

选最有代表性、最能说明问题、通用的、规范的、具体的检索词。试查相关专业数据库,进行初步检索,优化检索策略。使用主题词进行检索。

1)如果检索结果较少,增加检索词,或将检索词的上位类词、近义词等补充进去进行扩检;取消或放宽检索限定,如检索年限、检索期刊等。

2)检索结果过多:缩检,具体方法可以与扩检相反。

2.2 选择适宜检索工具

根据课题的检索需求性质,选择不同的应用数据库、百度及google等检索工具。

百度搜索:百度搜索中文网页能力比较好,而且搜索得很全,便于读者查看。

Google搜索:Google搜索功能很强大,尤其对于国外的很多学术资源用它最好。

应用数据库:一般是根据检索课题的目的来选择数据库。

1)若科研立项时需要对课题进行全面的文献普查,则选择年限较长,收录较广的相关专业的文摘数据库(二次文献库),在全面回溯检索的基础上,选出相关的文献,再获取原文(一次文献)。

2)如果为了解决具体的技术难题,需要查找关键性的技术资料的课题,可选择工程和技术类数据库或专利数据库。

3)为申报专利或鉴定成果,查找参考依据,以选择国内外专利数据库为主。

4)为撰写论文查找相关文献等,以期刊论文、学位等学术研究型的数据库为主。

2.3 选择适宜检索方法

进行系统查找文献资料时选择顺查法;检索课题的最新资料时选择倒查法。顺查法是指按照时间的顺序,由远及近地利用检索系统进行文献信息检索的方法。倒查法是由近及远,从新到旧,逆着时间的顺序利用检索工具进行文献检索的方法。

2.4 文献检索阅读分析

2.4.1 关注检索文献类型

1)先看综述,再看研究性论文:综述类文章参考文献多,可以顺藤摸瓜找到各类研究性参考论文,节约检索的时间。

2)注重学位论文定的检索和阅读:数据图表充分详尽,参考文献丰富全面,课题研究现状综述,可跟踪同行的科研进程。

3)注重专利文献检索:专利文献出版迅速,传递信息快,能及时反映最新技术成果,专利文献中注重技术细节的描述,能够了解课题的研究进展,能为科研提供课题设计的思路和方法。

4)跟踪会议文献:会议论文的特点信息更新快,在此可以找到课题的主要研发机构,能够进一步了解课题的研究进展。

5)跟踪名家学术专著:理论上有独到之处,富有创新性,有说服力,能成为一家之说。

6)网络资源检索:了解相关机构的基本信息和研究动态。对于一些产品类的项目,也可了解和掌握市场的发展情况。

2.4.2 关注独特数据

1)关注相关文献的作者和机构:能够跟踪和了解相关作者和机构的研究成果及动态

2)关注参考文献和引证文献:参考文献,越查越旧,找到信息源头;引证文献,越查越新,找到最新进展。

3)分析期刊的信息

分析作者:了解国内外同行信息;

分析机构名称:了解同行竞争机构;

分析出版年:了解研究发展趋势;

分析来源出版物:了解本领域重要或顶级期刊;

分析学科类别:了解交叉学科/领域的发展应用;

分析文献类型:快速查找期刊文献、综述、会议文摘和会议论文。

2.5 对检索结果进行优化

确定查新、查准和查全的指标要求:

1)若要撰写综述、述评或专著等,要了解课题(事件)的前因后果、历史和发展,则要检索详尽、全面、系统的文献信息,强调“全”字;

2)若要了解某学科、理论、课题、工艺过程等最新进展和动态,则要检索最近的文献信息,强调“新”;

3)若要解决研究中某具体问题,找出技术方案,则要检索有针对性,能解决实际问题的文献信息,强调“准”字。

第3篇

【关键词】检察技术;司法会计;文证审查

【作者简介】章成,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湖北 武汉 430072;章祝明,供职于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江西 南昌 330029

【中图分类号】DF79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14)02-0076-03

检察机关司法会计工作经过20多年的发展,在诉讼监督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当前,司法会计工作已成为检察机关独具特色的技术门类。检察机关司法会计人员如何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司法会计文证审查工作,为诉讼监督把好证据关,促进提高办案质量,这是摆在技术部门和司法会计人员面前的重要课题。

一、司法会计文证审查的概念简述

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司法会计工作规定(试行)》第18条中明确规定,司法会计文证审查是检察机关司法会计人员对案件中拟作为证据使用的相关财务会计资料、文书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的专业技术工作。由此可见,司法会计文证审查的主要任务,就是协助送审部门审查判断案件中涉及的相关财务会计技术性证据。以便正确运用证据,保证办案质量。

二、司法会计文证审查的主要内容

司法会计文证审查的主体是检察机关技术部门的司法会计人员。司法会计文证审查的对象是与案件有关的司法会计鉴定书、司法会计检验报告、司法会计检查笔录、审计报告、查账报告、资产评估报告、验资报告和案件涉及的其他财务会计资料。而并非案件中的其他证据材料。司法会计文证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证据的技术结构是否完整。取证是否全面;表达财务会计事实的证据之间有无矛盾:财务会计资料证据与已认定的财务会计事实是否相符;检验鉴定结论与案件中其他证据之间有无矛盾。

三、司法会计文证审查的实施程序

检察机关办案部门需要委托技术部门进行司法会计文证审查时,应填写《委托文证审查书》,并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连同案卷及有关材料一并送交检察技术部门。检察技术部门决定受理委托的,收到送审材料后,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办理相关手续,填写《文证审查委托受理登记表》,并要求送检人签名或盖章确认。检察技术部门司法会计人员在受理之前,可先向案件承办人问明其初步审查的情况以及案件基本事实和证据,以便为实施司法会计文证审查作准备。

正式受理司法会计文证审查任务后,检察技术部门司法会计人员就应当运用自己所掌握的专门知识,按照司法会计文证审查的程序和要求,对相关财务会计技术性证据的合法性、可靠性、真实性、规范性进行审查。

1.对于司法会计鉴定书、司法会计检验报告、司法会计检查笔录以及审计报告、查账报告、资产评估报告、验资报告等结论性证据,主要需要审查:相关文书格式是否规范,检验、论证的过程、方法、步骤是否科学、合理,结论意见是否客观、正确,文书是否有其他不符合证据要求的情况等。

2.对于案件涉及的其他财务会计资料,如会计凭证、账本帐页、会计报表等非结论性证据主要审查:财务会计资料证据的技术结构是否完整、取证是否全面,表达财务会计业务事实方面的证据之间有无矛盾,有无违反财务会计制度等。

3.司法会计文证审点是对相关财务会计技术性证据的合法性、可靠性、真实性、规范性等进行审查。但同时还要审查有关司法会计鉴定人、财务会计报表编制人员和审计人员的执业资格以及所依据的方法、程序和结论性意见是否合法、合规、客观、准确。

4.司法会计人员完成文证审查任务后,应出具《司法会计文证审查意见书》,提出在司法会计文证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有关建议,这也是司法会计人员对于客观事物及其相关的问题所作出的主观认识与具体反映。《司法会计文证审查意见书》具有非常广泛的实务应用价值,因此,意见书的出具与签发,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查程序,以确保其内在的客观真实性、科学可靠性和合法公正性。

5.对于司法会计鉴定书、司法会计检验报告、司法会计检查笔录以及审计报告、查账报告、资产评估报告、验资报告等结论性证据审查,可采取以下方法进行处理:经审查认为原意见错误或部分错误,应在司法会计文证审查意见书中,对无错误的部分作出同意性意见;对证据材料不足部分作出材料不足性的意见:对错误部分提出纠正性意见,并说明理由。同时明确提出正确的意见,必要时建议重新鉴定或补充鉴定。

6.对于非结论性证据材料的审查,应当根据审查是否发现问题确定审查意见的内容和相关建议。通常做法是:审查未发现问题的,作出肯定性评价:审查发现问题的,应当指出证据存在的缺陷或矛盾,并提出相应的财务会计资料证据收集建议:经审查不同意原结论的,应报上一级技术部门备案。备案材料应包括原意见材料、司法会计文证审查意见书及其它有关材料。

《司法会计文证审查意见书》由参加司法会计文证审查的司法会计人员制作。目前,司法会计文证审查意见书还没有统一的格式,但可参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有关文证审查意见书的格式,即可由送审单位、送审时间、送审人、送审材料、送审要求、审查意见等六部分组成。

《司法会计文证审查意见书》经部门负责人签发后,由审查人签名,加盖检察技术部门的“文证审查专用章”,并且打印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分别加盖“正本”、“副本”章,正本发往委托送审部门。副本由检察技术部门存档备查:需报上一级检察技术部门备案的,应增加一份副本。

需要指出的是,《司法会计文证审查意见书》是对相关技术性证据从合法性、可靠性、真实性、规范性角度所作出的综合评断。具有监督诉讼活动和技术协质,可为办案人员分析案情和整个案件的处置提供参考,但《司法会计文证审查意见书》不属于《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鉴定结论,因而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四、加强司法会计文证审查工作的几点建议

1.进一步提高对司法会计文证审要性的认识。最高人民检察院2005年在《关于贯彻有关工作的通知》第四条中明确提出:“各级检察技术部门要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着眼于提高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加大对批捕、公诉工作中技术性证据的审查力度,积极开展文证审查工作,为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提供技术保障。”坚持做好司法会计文证审查工作,可以为诉讼监督把好证据关,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诚然,不进行司法会计文证审查,也未必就一定会出现冤假错案。但在办案过程中,由具有专门知识的司法会计人员运用专门知识对相关技术性证据进行独立审查,这既是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需要,也是为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提供有力技术保障的需要。

第4篇

了解和把握查新课题的科学技术要点是保证查新质量的重要环节,其中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1了解课题所涉及的技术概况通过如百度文库、词典、维基百科等互联网资源,是获取信息技术相关信息的捷径。重点了解该类课题相关概念的涵义、特点、所涉及的关键技术、发展进程等。1.2明确查新项目的核心内容此类课题更多地为新信息技术在生物医学中的应用,因此查新人员必须弄清应用范围、待解决的核心问题。1.3与委托方交流讨论通过与委托方的交流讨论,构建检索思路。1.4必要的文字修订与表述规范新的技术名词很多为国外引进,国内可能尚未规范,因此要考虑全部可能的表述形式,必要时对技术要点进行相关修正[8]。

2准确、全面选择检索资源

信息技术类查新项目具有一般生物医学查新项目的共性,同时更多体现出学科交叉的特殊性。因此选择检索工具除常用的生物医学数据库资源外,应重点关注综合性数据库、专利文献及信息技术专业信息资源。

2.1必检数据库

一类为常用的生物医学数据库,如CBMWEB、CMCC、PUBMED、EMBASE、BIOSISPREVIEW等。但由于此类查新项目涉及多学科,仅仅检索上述生物医学类数据库是远远不够的,必须扩大检索资源范围,特别是一些综合性数据库。国内综合性数据库主要有CNKI系列数据库、维普《中国科技期刊全文数据库》、万方《数字化期刊全文数据库》。这3个综合性数据库中不仅包含生物医学期刊专辑,还有电子技术及信息科学专辑,是查找此类课题必不可少的资源[9]。国外综合性资源库(如Webofscience)及工程类数据库如美国工程索引数据库(EI)、英国科学文摘(INSPEC)等。学位论文所研究的课题在本专业领域具有新颖性与开创性,信息技术类的学位课题大多是针对解决某一特殊问题而开展的,且博士学位论文在研究深度上尤其见长。上述特点与信息技术在生物医学中的应用特性相吻合,因此,可以把学位论文作为信息技术类项目查新的重要资源。国外学位论文数据库以PQDD数据库为主,国内学位论文主要依靠万方数据的《中国学位论文数据库》。CNKI的学位论文数据库则以收录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的博硕论文为特色,此外,尚有中科院系统的学位论文数据库、CALIS系统的学位论文数据库。

2.2辅助数据库

一是专利文献数据库。信息技术类课题中相当一部分为产品或实物,因此专利文献检索工具是不可或缺的。如“便携式近红外脑血氧监测仪的研制”、“心理素质选拔与心理健康测评咨询平台研究”、“社区医师培训管理信息系统”,或为信息技术装备的实物,或为独立的信息管理系统与平台,均需查询专利文献。中国专利的检索主要依靠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供的专利文献检索服务,该网站权威性高,且可免费提供专利全文。国外专利检索主要依靠世界专利数据库、美国专利数据库、欧洲专利数据库及日本专利数据库等。二是其他专业数据库。如IEL全文数据库和ACM(美国计算机学会)期刊数据库。

2.3检索思路与技巧

检索信息技术课题,检索词的选取非常重要。信息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而主题词的发展有时滞性,因此检索策略中应更多地采用关键词。如课题“基于Multi-Agent技术的医疗信息整合研究”中,Agent是人工智能领域的专业术语,它是指驻留在某一环境下,能持续自主地发挥作用,具备驻留性、反应性、社会性和主动性等特征的计算实体。Multi-A-gent技术又称为“多Agent”,在人工智能领域翻译为“多智能体”,主要是研究多个Agent之间如何相互协作、相互支持以完成系统的共同目标,它特别适用于物理分布或逻辑结构上具有分布性特点的应用领域[10]。因此,“Multi-Agent”、“多Agent”和“多智能体”都是该课题的关键词。医疗信息整合(Integra-tingtheHealthcareEnterprise,IHE)医用信息系统集成、医疗企业整合等是一项推进整合现代医疗保健机构信息系统的倡议。但是通过对该课题的研读,我们发现课题中并没有涉及这方面的内容。也就是说,医疗信息整合在该课题中并非专有名词,因此,需要将医疗信息整合拆分为医疗和信息整合。信息整合又可表达为信息资源整合、信息集成等,这些都是关键词。在该课题中,我们需要采用Multi-Agent、多Agent、多智能体,医疗和信息整合、信息资源整合、信息集成这些关键词进行组配检索。

第5篇

关键词:科技查新;科技知识;科学技能;查新技巧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以及国家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大力提倡,作为科研管理工作范畴之一的科技查新工作显得愈发重要,而科技查新人员的科学素养是影响查新工作质量的关键因素。本文从科技查新现状、科技知识和查新技巧的掌握与运用、科技查新能力的培养等方面论述了科技查新工作人员所应具备的科学素养。

一、我国科技查新现状概况

科技查新工作自其诞生到现在已有二十几年的历史。科技查新工作的开展在为我国科技成果验收、评估、转让,科技成果鉴定,发明专利的认定等工作提供可靠情报评估的同时,也为维护科技成果的公平和公正以及有效避免低质量、低价值的重复研究做出来积极贡献。与此同时,随着科研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程度的逐渐提高,以及科技查新市场的逐步开放,我国科技查新工作仍有不尽人意之处,在某些环节存在诸多问题。

首先,由于全国存在地域差异,从而导致各地网络发展不平衡,大多数各自为政,未能有效形成和建立统一体系,最终导致有限的资源无法充分利用。另外,较多查新机构由于受到科研经费的限制和制约,间接的影响到了科技查新工作的条件和需求。以上两个原因造成了科技查新中的查全关键环节无法得到保障。

其次,科技查新工作是一项复杂的思维劳动,特别像一些综合性的查新机构要面对各行各业申报的研究项目,往往会涉及到各个行业和领域的查新点,面对内容复杂、专业性强、特别是对于检索国外资料对比分析时难度往往较大,而查新工作人员由于受到专业和外语水平的限制,其间接的影响到了查新结果的有效性。

最后,由于受到项目申报时间的规定和限制,往往会出现查新项目过于集中到某段时间,而科技查新是一项技术性、专业性较强的工作,是一种复杂的脑力劳动。由于时间紧,任务繁重,导致查新人员不得不加班加点,疲劳应对,就可能会给查新机构造成一些不良的影响,难以确保查新结果检索无误。

二、科技知识和查新技巧的掌握与运用

科技查新工作是一项比较复杂的信息服务,查新过程中往往会涉及包括文献、专业知识、信息、情报的搜集、整理、加工、分析等环节,并且要求查新员要对非常专业的项目完成提炼其查新点,要准确全面地掌握相关情报,查清该课题在国内外是否已研究开发过并撰写科技查新报告且对其付法律责任。这就要求查新人员不断的学习科技知识及掌握相关查新技能。

(一)专业知识

从事科学技术查新的专业人员应该具备查新项目相关的科技知识和基本技能,除此之外,他们还应该对当前国内外科学技术的发展动态、国内外有关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研究开发方向、理论等有所了解。二十一世纪的今天,科学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因此,新的理论技术也层出不穷,这使得科技查新工作相关人员面临更多复杂的专业问题,因此,有更多相关专业背景的查新人员就要配备到科技查新工作中去。还要注重提高完善知识结构,拓宽知识面。加之很多查新项目都要借助计算机检索完成,故查新人员还要具备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技术。另外,查新工作还常常涉及外文资料,所以查新人员的外语应用水平也成为不可或缺的重要能力。只有具备了以上素质和能力,查新工作才能快速准确的完成。

(二)科技查新技巧

科技查新往往通过人机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作,以手动检索结合计算机检索方式,对某一研究领域的研究对象进行国内外综合对比了解,通过进一步的分析论证,对待查的科研课题或研究成果的新颖性、创新性作出对比性的结论。

在进行查新的过程中,如何筛选检索词以及制定科学、合理的检索策略将直接影响到查新结果的准确性和客观、全面性。首先,要根据项目书提炼出科技查新点,而对于项目书中查新点不明确的,还需要科技查新人员自行提炼。在进行查新检索前需要先确定检索词,由于检索词是进行科技查新检索的主要依据,那么在确定检索词时就务必要准确,既不能太过偏窄,也不能宽泛。而在筛选检索词的时候,还需要注意不能忽略那些不规范的,但在生活中常用到的流传较广的相近词,从而避免出现漏检的情况。在检索的过程当中,还需结合上位词、下位词,根据查新课题的主要技术内容和特征来搭配组合。第三,制定检索策略。

一个高效的检索策略通常包含以下两个步骤,一是查新过程中选择检索词,二是制定检索式。

检索式是检索策略的直接表现形式,它是计算机检索中用来表达用户检索提问的逻辑表达方式,通常由检索词和各种逻辑符号等构成。制定的检索式是否科学、合理将直接影响到查全率和查准率,并最终影响检索的效果,而且还进一步影响了查询速度及工作效率。由此可见,科学合理的制动检索式是提高科技查新质量的关键。制定检索策略有很多的经验与技巧,这需要在平时项目检索过程中不断的积累和总结,并在检索过程中不断的进行调整修改,才能不断的完善和提高检索质量。

三、科技查新能力的培养

科技查新人员的能力及素质质量的高低对查新结论有着重要的影响,要想保证查新结论的质量,就必须注重对查新人员能力的培养,科技查新能力的培养可通过以下途径来实施。

(一)建立进修和培训学习制度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科技查新工作必将遇到更多新困难、新问题,因此对科技查新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显得尤为重要。相关部门要加大对科技查新人员的培训力度,定期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进修,同时还要培养查新人员主动自学的意识和能力,使查新人员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能够跟上科技发展的步伐。

(二)加强查新人员综合素质自我提高的意识

科技查新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不仅为科研立项和科技成果的鉴定、评估等提供客观依据,还为后续进行科学研究的科技人员进行研究开发提供可靠而丰富的信息,因此,查新人员必须提高个人综合素质以应对海量的信息。要树立积极的职业态度,不断扩充自己的知识面,扩大自己知识储备,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只有这样,才能胜任科技查新工作,才能将科技查新工作做实做好。

参考文献:

[1] 任成娟.加强科技查新工作为企业技术创新服务[J].情报探索,2012(9):79―81.

[2] 王支凤,马剑凤.浅谈科技查新人员职业素质[J].农业图书情报学刊,2008(6):121―122.

[3] 马景娣.从查新工作内容谈查新人员素质.情报杂志,1997(5):39―407

[4] 陈奇平,陈奇榕.提高查新检索人员素质的思考.情报探索,1996(2):40―41

[5] 刘蜀仁,于婷,钱俊雯等。查新报告质量控制的关键与对策[j].图书情报工作,2006,增刊(2):169-171.

第6篇

一、物证技术的概念和内容

物证,是指能够以其外部特征,物质属性、位置以及状态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各种客观存在的物品、物质或痕迹。物证作为证据体系中的一个大类,在刑事、民事、行政诉讼及行政案件中均广泛存在,在诉讼、行政执法等活动中占有重要地位。随着科学技术在司法证明活动中的广泛应用,在现代司法程序中,物证已经成为证明案情的重要手段,在各种事实证明方法中居于首要地位。

物证作为物质相互作用过程的记录客体,在各类案件中均广泛存在,通过对物证储存信息的正确解读,可以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物证具有比人证更强的客观性和稳定性,即使鉴定结论出现偏差和错误,还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鉴定甚至重新勘验现场等措施来纠正,可以说,物证是查明、证明案件事实的基石。物证对科学技术具有很强的依赖性,需要物证技术专家来识别、检验和鉴定,才能提取出丰富的案件信息,为司法和行政办案服务。而识别、提取、固定、鉴定物证的技术手段,即为物证技术。

物证技术,是对案件中各种物证所进行的识别、记录、提取、保管、检验和鉴定的科学技术的统称。长期以来,公、检、法、司等部门及学者从各自角度对解决专门性问题的技术进行命名,如“刑事技术”、“检查技术”、“司法鉴定”或“法庭科学”等。笔者认为物证作为案件中普遍存在的证据类型,各个领域都需要运用科学技术来识别、提取、保管、检验、鉴定各类物证,这类技术在科学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不应由于使用主体的不同而改变。因此,笔者认为上述可统称为物证技术。

物证鉴定结论是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提供的一种科学的判断,具有较强的证明力和可信性,但同时,由于受到送检材料、技术能力、设备条件、主客观条件方面的限制,其科学性、准确性可能受到影响,甚至可能存在虚假性。因此,办案人员应当认真审查鉴定结论,查明事实真相,正确适用法律。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专门问题的鉴定,凡是要求由法定鉴定机构进行的,鉴定必须由相应的法定鉴定机构进行,其他专业鉴定部门无权鉴定。送鉴材料是鉴定的前提和对象,也是鉴定结论形成的基础。如果送鉴材料不充分,则难以作出鉴定结论,或只能得出不准确的鉴定结论。

如果送鉴材料不真实,则只能得到错误的鉴定结论。对于违法获取的物证,鉴定机构有权拒绝鉴定。审查鉴定人是否具有解决专门性问题所具备的知识、技能和经验,具体可以从鉴定人所从事的专业教育,从事鉴定的年限、专长、经历以及专业技术职称、鉴定成效及科研成果等方面来考察。审查物证鉴定结论的论据是否科学、充分,推论是否合理,是以一定的科学成果为依据的。正确的物证鉴定结论应该与在案的其他证据之间相互协调、呼应,若有矛盾就应重新审查、核实鉴定结论和其他证据。因此需要与案件的其他证据结合起来,进行对照分析和比较,作出正确判断。必要时可进行复核鉴定、补充鉴定和重新鉴定。

二、物证技术在工商行政管理执法办案中的应用

(一)工商行政执法领域中常见的物证

1.商品物证。工商机关监管流通领域内的商品质量,各种商品都有可能成为物证。如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中商品的质量是否合格,涉案商品是否属假冒、伪劣商品等。

2.文书物证。在经济违法案件中,常常需要鉴定涉案合同书、决议书等文件中印章、签名的真伪;显现会计资料中的被涂改字迹,鉴定印章与签名的顺序等。

3.视听资料和电子物证。视听资料作为一种动态证据,可以直观重现案件的全部及部分事实,具有其他证据不可比拟的优点。然而,视听资料同时具有易变性,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而发生改变,从而可能丧失证据的作用。如易被当事人篡改、易受电磁场的影响而消磁等。网络虚拟经济日益发展,网络经营主体及经营行为还需规范。网上商标、广告行为的监管需要有效识别、跟踪各类网络信号。视听资料和电子物证的检验,需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鉴别视听资料是否被篡改、恢复受损的数据、来源追踪、模式识别技术等。

4.生物、化学物证。随着《食品安全法》的公布实施,食品安全成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的重点领域之一。定期进行食品质量抽查及处置突发食品安全事故,都需要对相关食品进行检验。

(二)工商执法人员获取物证的途径、方法依据法律的规定和办案的实践,工商机关获取物证的方法和手段一般包括:

1.当事人提供。在行政裁决案件或其他类型案件中,为了自身的权益,当事人往往会主动向工商机关提供有关物证。

2.主动调取。工商机关认为某人或某单位可能保管有关的物证,可以主动向有关人员或部门调取物证,有关人员和部门应当配合。

3.现场检查、勘验。对于存在现场且有勘验价值的案件,必须及时、全面、细致、客观的进行现场勘验、检查,运用各种技术手段提取、固定、记录物证。如对生产假冒伪劣商品的工厂进行检查时一定要注意提取、固定违法产品、原料、包装物及商标等物证。现场勘验、检查是获取物证的最主要途径。

4.扣押、登记保存。对于在现场勘验、检查中发现的物证,根据法律的授权,可以采取扣押或登记保存的手段获取物证。扣押、登记保存往往与现场勘验、检查结合进行。执法人员在实施扣押、登记保存措施时,要注意两个问题:一定要有见证人在场并签字。一定要由当事人签字或注明不签字的原因,才能保证物证的关联性和真实性。

(三)工商执法办案中的常用物证技术工商机关作为行政执法机关,承担监管流通领域商品质量、食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反垄断与不正当竞争执法、查处违法广告、商标侵权案件等职责。随着社会和科技的进步,经济违法行为日益科技化,违法手段日益隐蔽化和复杂化,案件查办难度不断加大,过去办案中传统的眼看、手摸、鼻闻的经验式监管逐步向以高科技手段为依托的现代化监管转变,努力实现执法现代化,建设“科技工商”,已经成为历史的必然选择。

其次,随着我国法制建设和民主进程,公众的权利意识不断增强,对执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如何运用现代物证技术为执法办案服务,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成为当前工商执法办案工作进一步发展急需解决的重大课题。工商执法办案中的常用物证技术包括:

1.商品质量、真伪鉴定。在商品质量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中,常常需要对涉案商品是否达到一定标准或商品、标示的真伪做出鉴定。工商机关应当委托质量检验机构进行鉴定。

2.食品安全检测。目前,《食品安全法》已公布实施,工商机关作为重要执法机关之一,依法监管流通领域内的食品安全。必须对流通领域食品的质量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测。主要技术手段有现场快速检测技术、实验室仪器分析技术、生物检验技术等。

3.文书检验。在经济活动中,文件被大量用来记录事实、证明身份等。

因此,文件常常作为证据在案件中使用。当涉案文件被伪造、编造,而需要确定真伪时,就需要运用文书检验的手段对涉案文件进行检验,以查明案件事实。常用技术有笔迹鉴定、印章印文鉴定、文书形成时间检验等。

4.物证成分、含量鉴定。如流通领域中的食品中是否有违禁添加剂及其含量。各种商品中甲醛的含量是否超标等。

5.商品制作工艺鉴定。工商机关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往往需要对某些商品制作工艺进行鉴定。如对涉嫌拼装的套牌汽车进行鉴定等。

6.电子物证技术。随着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广泛应用,网络经济也获得了迅猛发展。网上交易、广告等经济行为日益普遍。网络经营违法活动也日益增多,使得电子物证技术成为必然。工商机关承担网络交易进行规范、监管的职责,必须了解电子证据的提取、固定及鉴定技术。所谓电子物证技术,就是对在利用电子载体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中的各种证据进行收集、固定、审查和确认,它包括涉案计算机现场勘查、搜查与扣押、网络监控、邮件监控、技术鉴定等多种活动技术的总称。

(四)物证技术对工商执法办案的作用

1.对物证进行分析、检验,为查明案件事实,重建案件现场提供客观依据。案件一般是过去发生的事件,办案人员往往无法直接感知那些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只有通过各种证据来查明或重建案件事实。物证是查明事实的重要依据,通过对物证进行分析检验,可以提供有关案件事实信息,如案发时间、地点、过程、原因、结果以及涉及的人或物等,为执法人员确定案件性质、深入推进案件调查、结案提供有价值的信息。

2.可以提取、记录、固定、保管物证。工商机关办理的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案件中可能存在物证。但由于执法人员缺乏物证意识和未掌握物证技术手段而未能及时提取、固定,致使案件查办工作难以进行甚至陷入僵局。有时即使提取了物证,但由于提取的物证缺乏代表性或未达到一定的数量或保管不当腐败变质而失去鉴定的条件。因此,工商执法人员必须增强物证意识,掌握基本的物证技术方法和手段,才能更好地做好执法办案工作。

3.可以鉴定物证,提供证明案件事实的法定证据。物证是“哑巴”证据,其携带的案件信息需要专业人员通过分析、鉴定来解读,才能充分发挥证明作用。工商执法人员不仅要自己查明案情,完成自向证明,在行政诉讼程序中还要用证据向他人证明案件事实。一般而言,行政程序中的各种物证材料就是诉讼中的法定证据。通过物证技术手段对涉案的物证进行检验鉴定并出具鉴定结论,可以为案件的顺利进行提供具有较强说服力和证明力的证据。

4.可以审查、印证其他证据。一起案件中往往存在多种证据,由于物证的可靠性更高,证明力更强,物证在执法活动中往往可以作为审查和印证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的真实可靠性的重要手段。

三、树立物证意识,实施“科技工商”战略

(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物证技术的现状

1.目前,工商执法人员普遍缺乏物证意识,对物证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不了解基本的取证、检验手段。表现在对物证的认识仅限于较为明显的物品等,现场勘验、检查中仅仅提取看得见的物证,缺乏深入勘查现场的能力和技术手段,使得本应提取到的物证没有提取,可能使案件查处工作陷入僵局。部分执法人员在办案中以“人证”为核心,过分依赖调查访问和证人证言,有时可能侵犯当事人的人权,甚至变相对当事人逼取证言。不仅可能由于非法获取当事人陈述而被法院排除,还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与法制文明的发展方向背道而驰。有相当部分执法人员认为物证鉴定应属质检等部门的事,工商机关只需提取检材送交检验,完全依据检验结果对案件作出相应处理,而根本不对鉴定结论进行审查判断。有些工商执法人员随意提取、保管检材,致使检材缺乏代表性或未达到一定的量或者腐败变质而导致失去鉴定条件或导致产生错误的鉴定结论。

2.缺乏技术专业人员、经费和设备。目前,只有在北京、上海等少数城市的工商机关配备了食品安全检测车,并招录了技术人员,专职从事食品物证检验、鉴定工作。北京海淀区工商局还与某物证鉴定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但全国大部分地区的工商机关没有任何物证检测设备和技术人员,更不可能获得实验室认可。

3.法制建设仍需加强。作为规范行政执法基本法律的行政程序法的立法工作也进展维艰。有关物证及物证鉴定的规定也很不完善。

(二)实施“科技工商”战略是实现工商行政管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科技工商”,就是要在工商行政管理的各项工作中,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实现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现代化。其中涉及的技术手段主要包括现代信息技术和现代物证技术。

随着科技技术的不断发展,科学技术在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它不但改变着管理模式,而且改变着执法人员的思想观念、监督方式、服务观念,提升了办案能力和执法人员的素质。

工商执法人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执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增强物证意识,牢固树立“科技工商”战略的理念。

但是,目前工商执法人员普遍缺乏科技意识,没有运用先进的物证技术调查取证的意识。一些执法人员不愿意接受先进的科学技术,对科学技术本身具有排斥心理等。这些现象的存在最重要的因素是有些执法人员的“科技工商”意识不强,只有提高他们的物证意识,才能更好地实施“科技工商”战略。实践证明,实现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现代化,必须走“科技工商”

之路。这是科技发展到今天的时代呼唤,也是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历史性选择。

首先,领导要做“科技工商”的领头人。科学技术在工商工作的应用,涉及各个领域、各部门,涵盖工商工作的方方面面,涉及执法人员思想观念的转变,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

各级工商机关的领导按照推进“四个转变”、实现“四高目标”的要求,要充分认识到“科技工商”战略的伟大意义。要经常深入基层组织调研、检查、指导和督促“科技工商”战略的落实,从组织上提供有力的保障。领导要带头学习科技知识,带头应用科学技术,做“科技工商”的领头人。

其次,通过培训提高“科技工商”

第7篇

随着对司法鉴定改革讨论的逐渐深入,有一个问题慢慢的突现出来。那就是:谁代表国家对技术性证据行使国家监督的权力?确保技术性鉴定证据公正、科学,实现并维护国家诉讼的权益。弄清楚这个问题,有益于从完善我国诉讼制度的高度理顺目前司法鉴定工作中的混乱局面。笔者认为,在我国现行的司法鉴定体制中,检察技术部门实际上己经行使了代表国家对技术性鉴定证据的审查和监督的权力,这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的性质是密不可分的,是检察权的应有之意,也是检察机关实现国家法律监督权的重要保障。因此说,检察技术对技术性鉴定证据的审查也是一种独立的检察监督权形式。

一、从目前检察技术工作的情况上看,检察技术对技术性证据的审查具有鲜明的国家诉讼监督的特点

检察技术对诉讼中的技术性证据的审查包罗了刑事诉讼的所有环节,这一点我们可以从检察技术平时的业务工作中清楚的看到。其内容主要有:1.对侦查监督报捕的案件中的技术性鉴定证据进行审查判断,出具文证审查意见书。对经过复合,认为原鉴定不够全面的或是有重大缺陷的,进行补充鉴定。对鉴定结论错误的,进行重新鉴定。2.对审查提起公诉的案件中的技术性证据进行审查,完善诉讼的证据锁链,并协助公诉人做好出庭应诉的工作。3.在刑法的执行监督上,对保外就医的人犯的病情证明进行审查,确保做到不枉不纵。4.对申诉案件中的有关人身伤害或有关的物证进行检验鉴定,帮助申诉部门处理好有关案件中的技术性证据问题。5.对职务犯罪案件中的有关证据进行检验鉴定以及信息技术应用等等。

从上面可以看出,检察技术工作对技术性证据的审查和监督贯穿于检察诉讼监督工作的各个环节,并且它的这种审查监督不代表任何部门和个人的利益,而是站在国家诉讼的高度对技术性证据进行审查监督,具备诉讼监督的特点,也就是说检察技术的文证审查权是一种独立的检察监督权的形式。

二、和公安、法院等其他技术机构相比,检察技术监督在诉讼中的地位具有明显的国家监督的特点

在目前的司法鉴定现状中,我们应该看到在不同的诉讼阶段,虽然同样都是司法鉴定或者是司法鉴定的审查,但是它在公、检、法、司各阶段的检验鉴定和文证审查的性质和目地是截然不同的。它们各自在诉讼中的地位、作用是不同的,并且它们服务的对象也是截然不同的,因此绝对不能把它们的工作简单的混为一谈。首先在公安侦查阶段,检验鉴定的目地是为了破案的需要,为破案提供技术支持,检验鉴定的服务对象主要是一线破案,为一线提供战斗力,它是侦查权的一种,是一种技侦措施(刑讼法规定)。审查的目的主要是确保鉴定结论的准确。在法院对技术性证据的审查和质证是为了合议庭对技术性证据的正确采信。当案件进入检察环节之后,检验和审查的目地以及服务对象和性质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在侦察监督价段,检察技术的检验鉴定和文证审查主要是为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的侦查监督服务。比如,伤害案件中的伤情结论复核,是轻伤还是重伤,是否构成犯罪,这种审查在侦察监督里面是非常关键的。在公诉阶段主要是为提起公诉提供技术证据的审查协助,帮助公诉人向法庭陈述鉴定的科学依据,在质证的过程中确保法庭对技术性证据的采纳,保证公诉顺利进行。在保外就医等刑罚的执行监督中,主要是为申请保外就医的人犯的病情证明进行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能保外就医。这种审查是正确、有效的行使刑罚执行监督的重要保证。

三、由于其审查内容的专有性,在检察机关内部检察技术部门己经成为一个独立的业务检察部门

在检察机关内部,检察技术部门是一个比较特殊的业务科室,由于其职能的原因,很多人习惯的把它看成一个服务性的科室,但很少有人认真的探究它的性质。目前对检察技术工作的定位有多种意见。一种观点是说,这是一种审查协助部门,是为检察权中的侦察监督、公诉、刑罚执行监督等工作提供证据审查服务的一个综合性部门。第二种观点认为它是检察机关的一个综合服务机构,是科技强检的职能部门。第三种观点认为,它是检察机关中代表国家行使对技术性鉴定证据审查监督权力的专门的检察监督部门,它行使的是一种独立的检察权形式。因此,它应该是检察机关的业务检察部门。笔者同意第三种观点。前两种观点没有抓住检察技术工作的实质,没有把检察技术的工作性质反映出来,没有从宪法和检察院组织法以及诉讼法理的高度来认识检察技术工作的性质。

首先检察技术工作审查对象是特定的。检察技术的审查对象是诉讼中的技术性鉴定证据,审查技术性鉴定证据不仅需要法律素质,而且更重要的是需要专业素质。这就需要审查技术证据的人不仅要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而且还需要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这种知识结构的要求不是一般的检察官和法官能做到的,同时它和批捕、部门对案件的审查是有根本区别的,批捕、对案件的审查是针对案件整体的、全面的审查,而检察技术的审查只是对案件中的具体的技术性证据进行审查,它一方面审查技术性证据的科学性,另一方面是对公安、社会鉴定机构的鉴定行为进行监督。应该说这是两种不同性质、不同内容、不同程序的审查,因此,我们认为检察技术对技术性证据的审查是一种独立的检察监督形式。

其次,检察技术工作涉及面的特殊性。检察技术部门主要的任务:一是对自侦案件中的技术性证据进行鉴定;二是对公安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中的技术性证据进行文证审查,必要时对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作出的鉴定进行重新鉴定,对民行抗诉、申诉、刑罚执行监督中的技术性证据进行审查或重新鉴定。可以说在检察诉讼环节中,凡是涉及技术性证据的地方,都有检察技术对技术性证据审查的身影,牵涉到检察诉讼的各个环节。因此,它不可能归并到其他业务科室。

再次,检察技术审查具有诉讼监督审查的特性。检察技术由于其工作涉及面的特殊性,也容易造成一种错觉,让人习惯的认为它们是检察机关的一个技术性的服务机构,是依附于其他检察诉讼部门而存在的。笔者认为,这种认识是停留在形式上的认识,没有抓住检察技术工作的实质,没有认识到这种审查的实质是国家对诉讼的监督,没有从检察监督的高度来认识检察技术的工作性质。大家知道,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根据法律的规定和司法实践,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主要是一种诉讼监督,它监督权的实现主要是通过参与诉讼活动,依法实行监督。而检察技术部门对技术性证据的监督也符合检察诉讼监督的特点,渗透到检察诉讼监督工作的各个环节。因此,笔者认为,检察技术对技术性证据的监督其实质一方面是对公安机关的技侦措施的监督,另一方面是对社会鉴定机构鉴定行为的监督,是代表国家行使对技术证据的监督权,符合检察机关国家诉讼监督的特点,它的这种性质是由检察机关的性质和检察机关在诉讼中的地位决定。

四、关于对当前司法鉴定改革的建议

第8篇

主要措施

多部门协作,提高检查覆盖面。卫生部门联合妇联、计生等部门,利用三级妇幼保健网,通过各村妇女主任和各村保健员进行基层发动宣传。卫生部门负责提供健康教育、咨询,按照流程提供“两癌”检查技术服务及质量控制;妇联和计生部门负责组织动员和宣传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做好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组织有关人员登记辖区内符合检查条件的适龄妇女,并动员其检查1;各部门各司其职,各级妇幼保健工作人员分工合作,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使两癌防治知识和免费两癌检查普惠政策普及全县所有镇村,全县两癌检查覆盖面达100%。

多种形式宣教,营造舆论氛围。通过电视、报纸、因特网等新闻媒体报导,各镇悬挂过街横额、制作宣传板报100多版、印发宣传资料50 000多份等多种方式进行两癌检查项目宣传,使广大群众对两癌检查项目有更深刻的了解,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群众主动接受程度,广大群众对国家普惠政策一致好评。

实施“县级技术人员组队下乡检查”的方式,提高两癌检查质量。2010年以来由县保健院妇科医生、检验人员等10人组成两癌项目下乡检查小组,小组成员均参加上级举办的相两癌检查技术培训班,采取“县级技术人员组队下乡检查”的方式,配备阴道镜、玻片等到全县18个镇卫生院开展两癌免费检查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提高了两癌检查质量。

落实分镇造册随访制度,做好阳性人员的追踪管理工作。对检查出的可疑病例提供相应的便捷医疗服务,并将诊断结论及时反馈至当地的医疗保健机构,由当地医疗保健机构对宫颈脱落细胞巴氏Ⅱ级以上妇女分镇进行造册、联合村保健员跟踪随访、做好治疗和每年定期检查宣教工作,随访率100%。

实施成效

2009年是我县免费两癌项目实施第一年,项目办将免费宫颈癌检查任务分配到各镇,由各镇卫生院独立完成妇科检查和宫颈脱落细胞采集,县妇幼保健院负责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阴道镜检查和组织病理学检查,由于镇级妇科医生操作水平及标本采集技术差距等原因,2009年普查发现宫颈癌患者仅5例,阳性率0.05%;2010年以后我县采取“县级技术人员组队下乡检查”的方式,到全县18个镇卫生院开展两癌免费检查工作,2010年普查发现宫颈癌患者59例,阳性率2.6%,2011年普查发现宫颈癌患者42例,阳性率1.9%,2010~2011年发现宫颈癌病例明显增加。项目实施3年来完成宫颈癌检查55766例,发现宫颈癌106例,已行手术治疗81例,治疗率82.08%,完成乳腺癌检查4619例,发现乳腺癌6例,手术治疗6例,治疗率100%。宫颈癌、乳腺癌患者名单已下发到各镇卫生院,由当地医院造册进行随访,随访率100%。

讨论

通过“县级技术人员组队下乡检查”方式开展两癌检查工作,由县级技术人员完成包括妇科检查和宫颈脱落细胞采集、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阴道镜检查和组织病理学检查等所有宫颈癌检查步骤,有效提高了我县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质量,发现阳性病例明显提高,符合宫颈癌发生比例,保障了项目实施效果。按照分镇造册随访方式,有效管理了两癌普查阳性病例,利于针对性的开展定期检查治疗等宣教工作,保证了阳性病例随访率和治疗率,保障了妇女身体健康。

经过3年的努力,我县免费两癌检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有待加强。①项目宣传不够深入,广大妇女对两癌和其他妇女疾病(癌前病变)的危害认识不够,加上害羞等心理因素导致部分人不主动接受检查;②镇级医疗条件有限,妇科医生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妇科常规检查、宫颈标本采集等技术有待加强;③项目筛查出宫颈癌或其他妇科疾病妇女部分因家庭经济等问题,没有得到及时治疗,影响项目实施效果。

针对以上问题,建议将免费两癌检查工作纳入日常妇幼保健工作当中,加强镇级妇科医生技术培训,提高其妇科检查操作能力,能够胜任对适龄35~59周岁自愿接受检查的农村妇女开展免费两癌检查工作;出台两癌患者手术治疗补助方案,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关怀2,为低文化低收入的两癌筛查阳性病例提供治疗费用补助,减轻其治疗负担,鼓励更多妇女参与到筛查活动当中,让所有的妇女姐妹享受这项惠民工程,逐步提高广大农村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健康水平。

参考文献

第9篇

关键词 生物药物检测 生物制药 归纳法 教学体会

中图分类号:G42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ki.kjdkx.2016.03.042

近年来,随着生物制药行业的迅速发展,对生物药物的质量监控要求也逐步提高。尤其是新生物技术药物中的重组细胞因子药物、单克隆抗体、重组疫苗等重点品种迅速发展,已成为生物制药行业的主力增长点。而上述生物制品往往用于医学上较难攻克的疾病类型,如癌症、自身免疫缺陷、重度贫血等,剂型常以注射剂为主。生物药物特别是新生物技术药物因其特有的性质,在生产过程和质量检测中,应特别重视其生物活性检测及安全性检查,对注射剂的质量监控尤为严格。目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中,对生物制品的注册申请审核及上市品种的日常监管,其态度都可说是最为审慎严格的。为适应行业发展需要,亟需更加专业的生物药物质控人员,生物药物检测技术课程设置应运而生。

生物药物检测技术是生物制药技术专业设置的一门专业技能课程,内容上综合了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微生物学、免疫学等多个学科的基本理论和技术,用于检测和研究生物药物质量的一门综合性学科。与药物分析不同,生物药物检测技术主要对象为生物药,特别是分子量大、结构复杂的生物活性物质。从业人员不仅应具有扎实的药物分析理论基础和良好的实验操作技能,具备科学、严谨、实事求是的科研素养,还应当具备扎实的生物学相关知识和实验技能,对学生和教师都提出更高的要求。

高职教育的培养体系特点是注重技能培养,相对淡化理论教学。在三年学制中,要满足为社会培养专业技能型人才的目标,这种培养模式是需要的。但是理论课时缩减,带来另一面的影响――教师难教而学生难学。同时,相对于本科生源而言,高职学生的基础相对薄弱。作为一门综合程度高、应用性很强的学科,生物药物检测技术课程要求学生掌握的知识点极多,前期的知识储备要求较高,使得部分学生在本课程学习中感觉较为吃力。

如何适应高职培养体系特点及高职生源特点,进行有效教学,为生物药企、检验机构培养合格的实用型技术人才,是教师应当思考的问题。笔者结合生物药企一线工作经验和课堂教学情况,对生物药物检测技术课程的教学实践浅谈如下体会。

1 教学中采用归纳法,简化知识体系

根据现有的高职类生物药物检测技术教材,课程内容基本是按照“绪论――生物药物的检查法――生物制品的质量控制――各类生物药物的分析”这样的框架进行的。课程主体框架并不复杂,但是其中涉及的知识点细节极多。在实际教学过程中,采用归纳法非常实用。

生物药物的检查法部分详细介绍一般杂质检查、特殊杂质检查、安全性检查、卫生学检查。生物制品的质量控制则是系统地呈现一个生物制品从起始材料到成品的每个环节中质控的主要内容,实际上相当于药典中各论的具体内容。各类生物药物分析部分呈现的则是药典中各论的成品质量检定内容。生物药物检测主要工作集中在成品质量控制,这个部分主要包含鉴别、一般检查、特殊杂质检查、安全性检查、无菌检查(或微生物限度检查)、含量测定、效价测定等项目。检查法中学习到的内容可以逐一归纳到对应检查项下。而不同药物的检测虽然存在一些差异,比如鉴别、效价测定这两个项目一般方法不同,其他检测项目基本是相同或相似的。教师在课堂中应当给学生进行归纳示范,指导学生以归纳法进行知识点整理,经过归纳总结后,知识脉络清晰,记忆起来就事半功倍。

2 让《中国药典》充分走进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简称《中国药典》,是法定的国家药品标准,是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等均应遵循的法定依据。药物检测工作,归根到底主要是根据《中国药典》进行的规范化操作。因此,让学生学会熟练应用《中国药典》是一项重要基本功。药典内容繁多,收录的药品成百上千种,让很多学生望而生畏。帮助学生克服这种畏惧心理,较快地熟悉药典是教师应该充分重视的。

以《中国药典》三部为例,药典主要内容分为凡例、通则、正文和附录。因为药典内容繁多,第一步就应该教会学生使用目录。药典目录包含全文目录、通则目录、各论目录、附录目录,通过查找目录即可快速找到所需要内容的页码。第二步,教师应当明确介绍每一项主要内容的作用,这样在进行药典查询时可较快地找到对应模块。比如需要找精确度,应该到凡例部分查找;需要找生物制品分装和冻干规程,就应该到通则部分去查找;需要查看具体的药品质量标准,就到各论部分查找;如果需要查看通用的检测方法,比如无菌检查法,那么就应该到附录中查找。这样,经过这些简单的入门指引,学生可以很快学会使用《中国药典》,对树立学好生物药物检测技术这门课程的信心很有益处。

教师不仅应该在课程开始阶段引导学生熟悉药典,在整个课程的教学中,更应当经常关联药典,将药物检测的每个环节以药典原文的形式展现给学生,可以帮助学生巩固药典的使用,加深所学内容印象。善于应用中国药典这个工具书,对学好生物药物检测这门课程,可谓如虎添翼。

3 因生制宜,采用“减法”教学

相对来说,高职生源学生的知识基础较薄弱,自主学习能力不足。鉴于生物药物检测技术课程任务繁重,如何让学生在紧迫的时间里减轻负担、有效学习,是教师应当考虑的另一个问题。

如上所述,药物检测工作,归根到底主要是根据《中国药典》进行的规范化操作。也就是说,在实际的工作中,操作规程是根据中国药典或者企业的内部质控标准进行的。因此,在本课程教学中,教师可以给学生“减负”,让学生学会“减法”学习法。学生只需要掌握常见的检查项目基本原理和重要环节、掌握药品检测的主体框架,对操作细节则可放宽要求。例如:无菌检查是生物药物检查中重要的检查项目,涉及的检查操作较繁琐复杂。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可指导学生重点理解无菌检查的原理和判定标准,记住操作主要环节,操作细节可不必死记硬背。这就如同园艺管理中的植株修剪,达到“主干突出,侧枝分明”的效果。通过这样的有效引导,学生在整个课程的学习中可减负不少,大大提高学习效率。

4 加强校企合作教学,增加学生“岗位实习”机会

高职教育的特点是强调工学结合,提倡“理论够用,技能够硬”,理论课程与技能培养并重。因此,实训和实习是十分重要的培养环节。笔者曾在生物药企工作数年,深知从学校到一线岗位之间还有一段很长的过渡期。在学校的理论学习甚至实训操作,跟实际工作岗位往往有很大的差距。学生在学校的实训中,经常是为做实验而做实验,自主分析能力不强,缺乏深入的理解,很多实训操作并不能有效掌握。如果能够进入生产企业,进行实地观摩学习,则可以从整体上理解整个药物检测工作的重要性、完整性,提高学习的主动性和效率。

但让学生进入药物生产企业实际工作岗位,往往都是在学业课程全部结束后进行,对课程学习掌握效果的促进来讲明显滞后。如何解决这个矛盾呢?在此课程的实践部分,可换一种思路进行校企合作。与学生完成学业后实习相反,通过聘请企业技术人员参与实践课程教学设计和实训指导。根据企业实际需求进行的实训设计,更加贴合实际岗位要求,操作规程更加规范。在教学中,可以模拟“实际岗位”,让学生分组完成项目任务,并由企业技术人员进行指导点评。通过这样的教学过程,学生产生强烈的职业真实感,提高学生学习热情,对有效理解和掌握实训操作产生积极影响,为将来进入实际工作岗位做好准备。

5 结语

生物药物检测工作是生物药物质量控制的重要一环,而药品的特殊性质决定了其质量控制的极端重要性。合格的生物药物检测工作人员,不仅需要具备正确的理论知识、扎实的实验操作能力,更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因此,除了专业知识和技能,教师应当充分重视学生的职业道德素质培养,将“药品质量高于一切”的药品质量观贯彻在整个课程教学当中。以理论做主干,技能为枝叶,道德素质则是灵魂,培养合格的生物医药人才。

参考文献

[1] 冯莉莎.《生物药物检测技术》课程教学讨论.科教导刊,2013(1上):158.

[2] 郑珩,劳行珍,吴梧桐等.生物制药工艺学课程教学改革与实践.教育科学论坛,2015.3(9):121-122.

第10篇

论文关键词 技术侦查 审批 程序 构建

一、技术侦查措施的内涵及其分类

技术侦查字面上理解是为了侦查犯罪而采取的侦查措施,关于技术侦查的含义,目前理论界和实务界还没有形成共识。

在侦查实务中,技术侦查被划分为七类具体手段:(1)电子侦听,也称为麦克风侦听,具体指通过窃听设备对人与人之间的直接性的口头谈话进行侦听。(2)电信监控,即通过对各种通讯方式进行的联系进行监控,既包括电话监听,也包括通过手机定位查找相对人的地点,或查询短信内容等。(3)电子监控,包括进行秘密的拍照与录像,也包括使用电子设备对侦查相对人进行监控、跟踪与定位。(4)邮件检查,即对纸质的通信进行秘密检查。(5)外线侦查,即技侦部门所具有一定技术含量的跟踪、盯梢、守候、监视甚至秘密逮捕等综合手段。(6)网络侦查,即对互联网这一虚拟空间展开秘密侦查的一类手段的统称。(7)密搜密取,即对侦查相对人所处的地点或物品进行秘密的搜查以及提取物证、书证等证据。

笔者认为,技术侦查不能等同于秘密侦查,秘密侦查是相对于公开侦查而言的;技术侦查也不能等同于特殊侦查,特殊侦查除了技术侦查外,还包括诸如诱惑侦查、秘密侦查在内的其他侦查措施。技术侦查措施的内涵不能仅仅从字面理解,而应作限制性解释。即技术侦查措施的内涵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该种侦查措施是现代高科技的产物,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2)该种侦查措施是秘密进行的,公开进行的高科技侦查措施不属于我们讨论的技术侦查措施的范畴;(3)该种侦查措施是一种特殊的侦查手段,具有非常规性,侦查机关在侦查实践中大量使用的高科技侦查措施也不是我们所要讨论的技术侦查措施。根据上述特点,笔者认为,技术侦查措施是指侦查机关侦查人员运用现代科技设备或科技手段,秘密地使用常规侦查措施以外的侦查手段收集证据、查明犯罪嫌疑人的一种侦查措施。

二、技术侦查措施实施的必要性

随着现代刑事法治的不断发展进步,各类新型法律法规相应出台,填补了法律的空白,但是法律法规的实施和法律制定相比具有明显的滞后性,与人民群众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也存在明显的不同步性。与此同时,当前我国仍处于刑事犯罪的高发期,司法机关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在当前形势下技术侦查措施的实施和应用有以下几个理由:

(一)实现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的需要

犯罪控制与人权保障,是现代刑事诉讼的直接目的。犯罪控制的能力决定了提高人权保障水平的空间,人权保障的水平也间接反映了犯罪控制的能力。二者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 当前我国仍处于刑事犯罪高发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当下的犯罪形势对我国刑事司法控制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也对侦查机关的侦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带来了严峻的挑战。为了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更高层次上的要求,在加强对犯罪嫌疑人权益保障的同时,应当赋予侦查机关相应的技术侦查手段,以提高其侦查取证的能力和水平。

(二)破解犯罪侦查难题的迫切需要

随着科技、经济的发展,犯罪分子的犯罪手段也多样化、智能化,一些利用科技手段实施的智能型犯罪不断出现。侦查机关侦查水平的提高,犯罪分子的反侦查水平也“水涨船高”,作案手段日益翻新,犯罪的伎俩更趋诡谲,而对这种新的挑战,侦查工作怎样才能总体上有一个明显提高,多年经验给我们启示,即早应用先进技术手段,运用智慧提高破案水平,依靠科技增强战斗能力。这就要求侦查机关转变传统的侦查观念,在办案实践中,充分重视科学技术在案件侦破过程中的作用,提高运用技术手段侦破案件的技能,增强侦查工作的科技含量。

(三)技术侦查措施的运用是我国诉讼制度改革与发展实践的需要

刑诉法颁布实施后,我国进行了相应诉讼制度的改革。刑诉法突出了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证人的诉讼权利的保护。如律师介入诉讼阶段的提前、传讯时限的规定等,对公安检察机关的侦查措施也作出相应的补充完善,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对于案件的侦破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因此从立法上补充完善技术侦查措施的规定,符合我国诉讼制度改革和发展实践的需求。

三、技术侦查措施审批程序的构建

《刑事诉讼法》第148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但是何为“严格的审批程序”,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们无从判断。技术侦查措施要想在办案实践中顺利实行,就必须对其使用时的审批程序作出明确规定。笔者认为,技术侦查措施审批程序在建立过程中应依主体的不同而分开讨论。

(一)公安机关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时的审批程序

其实,公安机关利用技术措施侦查犯罪早已不是新鲜事,1995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规定,公安机关经批准,可采取技术侦查措施,但1996年刑诉法没有技术侦查措施的有关规定,所以长期以来,公安机关即便在侦查犯罪中使用这一措施,也只能获取某些线索,而无法将所获取的材料作为严格的证据使用。《刑事诉讼法》赋予了公安机关在某些案件上的技术侦查权,笔者认为,公安机关使用技术侦查措施的审批程序大体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公安机关采取技术侦查措施,须经过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技术侦查措施的本质是对公民隐私权利的限制,如果使用不当,可能对公民合法权利造成很大侵害,而且现实中,因技术侦查措施使用不当而对当事人造成侵害的案例屡有发生。因此,公安机关在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时,必须经过其负责人的批准,这应该成为一个最基本的原则。

第二,技术侦查措施有效期的延长,须经本级公安机关、上级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双重批准”。《刑事诉讼法》规定,技术侦查措施自批准之日起三个月内有效,对于疑难、复杂案件,经过批准,有效期限可以延长。从案件性质来讲,技术侦查措施期限的延长一般针对疑难、复杂案件,在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应该还须得到上级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并且实践中,此类案件数量不大,操作起来具有可行性。从上下级监督来讲,“双重批准”可使上级公安机关对下级公安机关技术侦查措施使用是否合法、合规起到监督作用,有利于及时发现、纠正不适当、不合法使用技术侦查措施的情况。

第三,公安机关采取技术侦查措施,须报同级检察院备案,“双重批准”的须报上下级检察院备案。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有监督法律实施的权力。技术侦查措施的实施须经侦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理解为一种内部监督,内部监督虽有直接、便捷等特点,但受共同的利益、价值取向等因素的影响,存在着易流于形式、监督不力等弊病。因此,要建立完整的审批程序,不仅要有内部监督,更须有外部监督。笔者认为,公安机关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后及时报检察院备案不失为一种有力的外部监督措施。

有人认为技术侦查措施的批准权应该由检察院享有,其理由是,检察院有权监督公安机关实施法律。这种提法理论色彩过于浓厚,忽略了技术侦查措施产生的现实需要。技术侦查措施是为应对犯罪的“不断升级”,而在与犯罪的“动态对抗”中产生的。 如果每一个技术侦查措施的采用都须检察院的批准,不仅在实践中不便操作,更无法适应犯罪多发、复杂、智能的态势。例如,公安机关获取了一条涉嫌毒品交易的信息,显示当晚两大贩毒集团要进行毒品交易,为进一步锁定犯罪目标,公安机关须及时监听贩毒集团骨干成员电话和往来邮件,如果此时由检察院来处理公安机关使用技术侦查措施的申请,显然是不现实的。因此,技术侦查措施的批准权由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公安机关负责人享有,检察院享有事后审查权,即公安机关在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后向检察院备案是适宜的。

第四,检察院对技术侦查措施的合法性和必要性有疑问的,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做出解释。在备案时,检察院对技术侦查措施的合法性和必要性有疑问的,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做出解释,公安机关应该按时答复。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的理由不成立的,不能直接撤销公安机关已采取的技术侦查措施,因为既然技术侦查措施的采取由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那么决定其结束的权力也应该由其享有。但在批捕阶段或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对技术侦查措施的合法性或者必要性有疑问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做出解释,甚至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二)检察院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时的审批程序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具有决定使用技术侦查措施的权力。笔者认为,检察院决定使用技术侦查措施时的审批程序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构建:

第一,检察院采取技术侦查措施,须经检察长的批准。基于操作便捷和有效制约双重因素的综合考量,人民检察院在侦查重大的贪污、贿赂等犯罪时,需要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时,应该经过检察长的批准。

第二,对已采取的技术侦查措施,下级检察院应报上级检察院备案;技术侦查措施有效期的延长,应同时取得上级检察院检察长的批准。正如以上所述,适当的外部监督可以有效克服内部监督易流于形式、监督不力的缺陷,因此下级检察院对技术侦查措施的决定使用或者有效期限的延长应向上级检察院备案或者得到其批准。

第三,上级检察院可以撤销下级检察院不适当、不合法的技术侦查措施。接到备案后,上级检察院认为下级检察院已采取的技术侦查措施不适当甚至不合法的可以要求下级检察院做出说明,下级检察院应及时作出说明,上级检察院认为说明理由不成立的,可以直接撤销下级检察院已经采取的技术侦查措施。这是因为上下级检察院之间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上级检察院当然有权撤销下级检察院不当的技术侦查措施。

第11篇

一般期刊发表论文需要进行查重吗?想必现在应该也是有很多人在发表期刊论文的时候,都是为了能够晋级职称的。很多人不清楚来问小编发表期刊论文需要查重吗?下面学术参考网的小编就带着大家一起来看看。

期刊论文和普通论文一样都要通过查重检测。一般杂志社会要求低于20%~30%的重复率,这也是为了严防学术造假。因此对于现在需要发表期刊论文的大家来说,如何降低论文重复率是能否发表的前提。

因而,许多作者在将论文提交杂志社或者学报之前都会主动先对论文进行查重,但是面对纷繁复杂的查重软件,作者通常都会陷入迷茫,不知道杂志社或者学报究竟是用什么查重软件来对论文的重复率进行把关的。通常,无论是杂志社还是学报所发表的论文都需要经知网收录,而凡是要经知网收录的论文都需要通过知网期刊检测,知网期刊检测主要分为以下两种,即AMLC(科技期刊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以及SMLC(社科期刊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二者所覆盖的数据库以及收录的文章是有较大区别的。

与此同时,除了上述两类学术不断文献检测系统,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还包括知网VIP5.1(主要用于硕博论文检测)、知网PMLC(主要用于对本科毕业论文检测)以及知网小分解检测(主要用于对硕博论文初稿进行检测),上述论文检测系统都属于知网旗下的学术不端检测系统,只是在文章的收录以及数据库上有所区别,因而作者一定要根据自己的文章究竟属于科技期刊还是社科期刊,然后再选择合适的论文检测系统对所要发表的论文进行检测。

此外,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在投稿之前一定要及时了解到杂志社或者学报是用什么论文检测系统检测,现在也有极少数杂志社的文章是用维普学术不端检测系统予以检测,但是,我国大部分杂志社或者学报都还是用知网学术不端检测系统进行检测,而且大部分杂志社及学报都规定普通期刊论文查重率必须低于20%-30%,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检测系统其最终的查重率也有较大的差别,因此作者一定要审慎对之。

发表期刊论文需要查重吗?这是一定要的,如果还有疑问欢迎咨询学术参考网的在线客服。

第12篇

——电子数据鉴定

电子证据相关工作包括勘验检查、检验鉴定、文证审查,在侦查和审理过程中,协助办案人员对存储介质或设备进行勘验检查,对可能含有与案件事实有关的数据进行收集、固定和鉴别;对侦查部门移送的存储介质或设备进行检验鉴定,恢复已删除文档、照片、表格、短信息、聊天记录等数据,解密加密文件内容;协助承办人对于案件中已有的电子证据文书的客观性、准确性、科学性进行文证审查。电子数据鉴定是鉴定人根据相关的理论和方法,对诉讼活动中涉及的电子证据进行检验鉴定,并提出意见的一项专门性技术活动。

虹口区检察院技术科负责人陈荔就是这一领域的专业人员,他具有最高检察院司法鉴定人资格,多次为全市检察机关电子数据案件提供鉴定服务,配合业务部门突破技术难点、走出办案瓶颈,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在近日团市委与上海市总工会等多部门联合开展的“上海市青年岗位能手”评选活动中,当选为第十二届“上海市青年岗位能手”。仅以对电子邮件的真实性和原始性作鉴别的技术为例,陈荔通过对电子邮件头信息的分析,证明其发送地点、时间节点,并以法定形式固定证据,使之合法化,协助办案人员顺利完成了多起案件的侦破及诉讼工作。

牛刀初试是在院反贪局在对某国企原总经理沈一鸣(化名)涉嫌为亲友非法牟利的调查中,侦查人员发现沈一鸣收取贿赂的方式十分巧妙——通过在境外外资投资公司供职的张敬(化名)帮助联系、安排所谓分红股利资金走账、套现的渠道,并通过其银行账户收取贿赂款及代为投资理财。作为本案的关键证人,张敬证言的重要性毋庸置疑,但为长期在境外居住、工作的张敬制作笔录,却成了本案侦查工作继续展开的拦路虎——前往境外为其制作笔录,需要耗费巨大的财力、物力;委托他国予以司法协助,不仅程序繁琐、耗时颇久,受委托方又很难完全领会承办人的意图,所制作的笔录未必能达到预期效果。最理想的方式,莫过于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为张敬制作笔录,但以这种方式取得的笔录是否具有证据效力,能否为法院所采纳呢?反贪侦查员将自己的想法和顾虑告诉了陈荔。

陈荔二话不说就把这道难题留给了自己。他通过各种渠道,查阅了大量的资料,终于掌握了通过确认电子邮件发送地、中转地、接收地的方式,找到电子邮件的“邮戳”等相关电子邮件鉴别技术,最终,张敬的证言取得了合法的证据效力,收受人民币457万余元巨额贿赂款的沈一鸣面对的是长达十年的牢狱生活。

此后不久,某兄弟检察院公诉科在对孙华(化名)涉嫌挪用资金一案审查时,遭遇了瓶颈。现有证据材料显示孙华存在被公司派往阿联酋迪拜设立办事处工作时,利用营销业务、收取货款及管理财务等职务便利,将迪拜客户所支付货款等资金约人民币70万元占为己有的重大嫌疑。为锁定证据,该案的承办检察官委托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技术处将孙华被派驻迪拜两年间与公司的邮件来往进行技术提取和固定,以证实涉案电子邮件及附件的真实性和原始性。这项任务最终交到了当时已成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电子证据攻关组的一员的陈荔手上。

应承办检察官的要求,陈荔需要在一个月的鉴定时间内,将孙华等人在两年间与公司所有往来海量邮件中,筛选出包含“合同”、“开支费用日记账”、“业务跟踪表”、“已收、未收款汇总”等内容的邮件及附件,逐一通过邮件的头信息确定邮件的发送机、中继机、接收机,确认发送时间节点、内容是否经更改等。虽然时间紧迫,但陈荔仍如期完成了鉴定任务。当承办检察官从陈荔的手中接过这一份记载着与案件相关的55份邮件详尽而细致的电子证据检查意见书时,承办人紧锁的眉头终于舒展开来,在该份有力证据的支持下,孙华的犯罪事实无所遁形,其最终得到了法律应有的制裁……

捕捉伪装的“痕迹”

——心理测试技术

心理测试技术工作是心理测试技术人员运用心理学、生理学以及计算机技术等专业知识,通过心理测试仪,记录被测对象生理反应变化,并作出心理测试意见的一项专门性技术活动。可用于案件办理中“是否犯罪”、“犯罪数额范围”、“是否有余罪”、“交代是否属实”等相关问题回答真实性判断,为承办人员在审讯突破、案件拓展和证据固定环节中提供技术性辅助参考。

2009年6月份,虹口区检察院引进了心理测试设备,然而心理测试技术属于经验型工作,为了取得准确的测试结论,提高心理测试人员的经验能力势在必行。为此,虹口区检察院技术科在邀请专职心理测试培训师来院授课之余,在全院范围内组织了为期一个月的心理测试体验活动,从同事们的反馈中,负责此项工作的吴欣天不仅搜集了受试者的体验感受,同时也汇总了他们对该技术在检察业务中实际应用的意见与建议。此后,经过一段时间将技术探索与公诉工作相结合的实践探索,吴欣天练就了在“测前谈话、激励测试、问题设计、图谱分析、配合审讯”等各环节中,针对不同的被测人,熟练制订策略、运用技巧的本领,测试效果也得到了大幅提升。

终于,这项新兴的侦查技术在办案实践中结出了正义之果。在院公诉科对一起信用卡诈骗案件进行审查时,承办检察官发现犯罪嫌疑人林妙宇采取的方式是通过向银行申请信用卡,在明知自己没有还款能力,无钱归还银行透支款的情况下,持卡进行透支消费,截止到案发,共拖欠银行欠款本金人民3万余元。“既然用这种方式如此轻易就容易复制,那林妙宇会不会用同样的方式向其他银行申领信用卡并恶意透支呢?”面对承办检察官的疑问,林妙宇给出了否定的答案,但在作答时,脸上却流露出极不自然的表情。难道她有所隐瞒?为了避免遗漏犯罪事实,也为了不因贸然将此案退回公安进行补充侦查而影响诉讼效率,承办检察官决定先借助心理测试技术,就林妙宇口供的真实性作出判断。

接到了院公诉科递交的“通过心理测试以确定林妙宇是否还有其他犯罪情节”的委托后,为了在法定期限内提交鉴定结论,吴欣天立即查阅了相关的案卷材料和林妙宇在审查阶段所作的笔录,根据案情和委托内容迅速设计了一系列问题,对林妙宇进行了心理测试,并针对其办理信用卡的张数及申请银行的对象进行了图谱测试,在对皮电、血压、呼吸、指脉等多项数据图像进行分析、验证后,吴欣天给出了“被测试者陈述真实”的结论。

此次心理测试技术的成功应用,为虹口区检察院各办案部门的承办检察官打开了一扇窗——对于犯罪嫌疑人而言,心理测试的结果验证了其没有其他恶意透支行为;对于案件的承办检察官而言,心理测试的结果为案件的进一步审查提供了方向;对于心理测试方而言,作为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说更易于接受与沟通的第三方人员,他们的介入更有利于对案件事实真相的了解。

近年来,随着犯罪嫌疑人权益保护意识日益增强,对检察机关侦查能力和办案手段提出了严峻挑战。虹口区检察院技术科凭着提取和辨别案件事实在当事人记忆和心理上所留下痕迹的“心理测试技术”,协助各业务部门进行积极应对。

破译书证的“密码”

——文件检验技术

文件检验是鉴定人根据文件检验学的理论和方法,对诉讼活动中涉及的文件物证进行检验鉴定,并提出意见的一项专门性技术活动。具体职能作用有通过专业手段确认书证材料中的笔迹是否为特定当事人所书写;通过专业手段确认书证材料中印章印文的真伪;对于书证材料中笔迹、印文、打印文字形成时间的判别;协助承办检察官对于案件中已有的文件检验报告的客观性、准确性、科学性进行文证审查。

在虹口区检察院,沈一江的名字常常被身处办案一线的检察干警提及,作为一名从事了数十年检察技术工作的资深检察官,沈一江运用文件检验技术协助办案部门查明案件真相的事例不胜枚举,由沈一江负责的文件检验技术以为案件的证据审查提供专业意见、防范可能差错的方式,为业务部门筑牢了维护公平正义的又一道防线。

在一起多名犯罪嫌疑人在明知外国人不符合办理签证条件的情况下,仍采用为外国人提供挂靠工作单位、虚构就业证明等方法向外国人出售签证等入境证件的案件审查过程中,涉诉单位负责人沈飞(化名)始终辩解其对同案犯罪嫌疑人利用公司材料为其他外国人办理签证的事实并不知情,他所在公司的公章出现在涉案《外国人就业登记表》上的原因,是同案犯罪嫌疑人非法利用了之前提供的盖有公章的空白纸张,并在其上事后打印表格内容形成……

如何核实沈飞辩解的真实性?由于办理外国人签证需要的各文书材料上均需加盖聘用公司的公章,而这些公章均只能由沈飞提供,因而查清案件事实的关键,就此锁定在《外国人就业登记表》的形成方式上——承办检察官遂向技术科提出了鉴定申请。接到鉴定申请后,沈一江展开了精密而细致的检验工作,经过严格的鉴定程序,一份鉴定书递交到承办检察官的手中,面对“送检《外国人就业登记表》上用人单位的公章印文后于登记表文本内容形成在白纸上”的鉴定意见,案件的真相就此大白。

寻找数字的“真相”

——司法会计鉴定

司法会计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为了查明案情,由具有司法会计专业知识的人员,通过对案件中涉及的财务会计资料及相关财物进行检验,对需要解决的财务会计问题进行鉴别判断,并提供意见的一项活动。

虹口区检察院技术科的司法会计工作为反贪、公诉等业务部门工作的开展提供着有力的技术支撑——在案件初查中,通过查账提供侦查方向或评估线索;在贪污挪用案件中,对财务会计资料进行检验鉴定,提供专业性鉴定结论;在案件审查中,对司法审计报告的客观性、准确性、科学性进行文证审查;在案件审理中,就涉及财务方面提供专业咨询或配合取证。朱明华,就是虹口区检察院技术科为了更好地完成司法会计鉴定工作,着力培养的专业人员。

面对院反贪局向技术科提出的一起涉嫌贪污案的司法会计鉴定委托,在对涉案单位的账目情况进行了全面的审核的同时,朱明华对74家相关单位提供的数百张会务费发票进行逐一审查,确保每一张单据都能有效地反映案件的部分事实。同时,朱明华还随同侦查人员多次到相关单位对有关书证进行核对,以确认经济犯罪的作案手段,并从财务会计的角度对涉案金额加以确认,确保案件检材真实、合法、有效,为正确揭露犯罪事实提供科学的依据。此检验鉴定报告,成为该案的重要证据之一。虹口区检察院技术科的司法会计人员,终于可以独当一面了。

随着司法会计鉴定工作的日趋成熟和逐步推进,虹口区检察院技术科的司法会计鉴定技术已被广泛应用于全院各经济类犯罪案件的侦查、等工作之中,在搜集证据,制订侦查方案,发现犯罪;审查证据,明确侦查思路,揭露犯罪;固定证据,查实犯罪事实,证实犯罪等领域,发挥着日趋重要的作用。

固定讯问的“战果”

——同步录音录像

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对于保全、固定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杜绝翻供,规范检察人员的讯问行为,遏制刑讯逼供,促进文明执法观念的实现,体现对人权的尊重和保障均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