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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公示情况报告

时间:2022-12-26 08:19:39

任职公示情况报告

任职公示情况报告范文1

江安县严把干部“入口关”,开展拟提拔科级领导干部勤政廉政报告,将他们的房屋,收入,投资,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等方面内容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这一探索和实践在一定程度上将“问题干部”拒之门外,提高了选人用人公信度,也为全面构建领导干部财产公示制等较为复杂而敏感的干部监督机制积累了有益的经验。

报告――“新官”上任要迈过的“坎”

11月9日下午,江安县卫生局会议室里正进行着一场特殊的“考试”。县委干部考察组和县卫生局相关人员是这场考试的“考官”,原县新农合中心常务副主任冯登云是“应试者”,而“考试”内容则是客观真实填写江安县拟提拔科级领导干部勤政廉政报告表(以下简称勤廉报告表)。虽然在此前的笔试和面试中,冯登云都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但他此刻依然填写得小心翼翼,生怕出任何差错。要知道,一旦通过审核,他填写的内容将要被全部张贴在县政府门口的公示栏里,挂在江安县党政网上,通过电视等媒体为公众知晓,接受他们的监督。

冯登云并不是填写勤廉报告表接受监督的第一人。2010年9月,江安县委办公室印发《江安县拟提拔科级领导干部勤政廉政报告制度(试行)》的通知,规定在拟提拔担任科级领导职务的干部(含提拔担任县属企业事业单位领导职务的干部)中实行勤政廉政报告制度。该制度自2010年县政府机构改革开始实施,已有第一批共计22名通过公选产生的拟提拔对象首开“先河”,填写了勤廉报告表。首批拟提拔对象包括江安县县委办、县规建局、县统计局、县药监局等部门的正、副职科级干部。由于实施效果较好,江安县在其后通过公考入围拟提拔科级领导干部的人选中也实施了这一制度。“以后,不管是通过何种途径产生的拟提拔科级领导干部,我们都要在他们正式上任前实施这一制度。”江安县人才办主任陈积平介绍道。

公示――“晒”财产触及“深水区”

一直以来,群众对干部的收入、财产、住房等敏感问题最为关注,而我国由于特殊的历史文化传统和现行国情的复杂性,公务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身上难免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此次江安县出台的《拟提拔科级领导干部勤政廉政报告制度》就特别突出了干部财产等方面的情况。

拟提拔对象填写的勤廉报告表内容由“组织命题”和“群众点题”的方式确定。组织命题包括本人及家庭基本情况、勤政为民情况、遵守廉洁从政准则情况、恪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情况等五个方面共23项内容。在这五个方面中,本人及家庭基本情况这一大项尤其引人关注,涉及本人婚姻、家庭住房及车辆、家庭收入、入股投资、家庭其他成员从业等内容,真正涉及了干部财产公示的“敏感区”,一度成为群众最为热议的焦点。“是有点不安逸”,填写了勤廉报告表后,所有“家当”都被“晒”出来了,“但这样也好,一清二楚,免得惹人找闲话来说。”刚当上江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主任的陶利对填写勤廉报告表比较坦然。据统计,江安县在首次拟提拔的22名正副科级领导干部中,报告拥有两套住房的有7人、有私家车的有两人、家庭年收入7万元以上的有两人、住房面积在160平方米以上的有5人。

群众对本单位拟提拔对象最为熟悉,群众监督更能发现组织监督难以发现的问题。江安县在勤廉报告中就特别设立了“群众点题”这一环节,以有效弥补组织监督太远的不足。在“两推一述”产生拟提拔人选后,包括拟提拔对象所在单位职工、服务对象代表、离退休干部代表等同志都会收到一张匿名填写的群众点题表,只要不涉及隐私,群众可以在点题表上就他们关心的问题要求拟提拔对象回答。

公示内容不是皮毛,敢于涉及“深水区”,连公示所用的纸,也比以前厚了。在此次拟提拔干部的公示张贴出来后,人们不约而同地发现以前都是一页的公示内容,现在变成了厚厚的几页,最厚的竟然有6页。“这一下我们的干部不‘抽象’,很‘具体’了。”路过的群众纷纷笑言。

监督――层层检查多重保障

填完表就了事?或者报告内容只为少数人知晓?和此前某些省份制定的类似制度相比,江安县在此次实施的勤廉报告制度中,对报告的真公开和全方位审核以及对审核结果的处理显得更到位、有力,打消了群众的疑虑。

虽然距离第一批拟提拔对象填写勤廉报告表的时间已有一月有余,顺利过关的拟提拔对象也已走马上任,但进入江安县党政网,拟提拔对象的勤廉报告依然挂在显著的位置,随时供群众查看。“报告内容不会取下来,我们会一直挂在网上,只要发现问题,随时都可以向我们反映。”陈积平介绍道。

通过各种途径让群众知晓、反映问题,只是县委干部考察组了解情况的一方面。在拟提拔对象填写完勤廉报告表后,县委干部考察组的同志即以面对面的形式向拟提拔对象所在单位职工、其邻居等核实报告内容,多侧面了解其日常工作、生活情况,确保其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在此次首批拟提拔的对象中,拟提拔为正科级领导职务的王伟(化名),就因收到有关其本人勤政为民方面工作落实一般、存在作风飘浮的反映,经考察审议后,被取消了拟提拔任职资格。而另一名考察对象陈刚(化名),因为工作实绩不明显,经县委研究,也被取消了拟提拔任职资格。另有一名同志的报告通过审议予以公示,但在公示期间收到不良反映,经调查确认反映不实,该同志得以“过关”,按程序进行了任职。

任职公示情况报告范文2

关键词:预防腐败;财产申报;阳光法案;公示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4738(2013)02-0030-04

党的十报告中指出,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在2013年1月21日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中进一步提出,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制订《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并抓好落实,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并开展抽查核实”。 这些都充分表明我党和政府在反腐问题上的坚定立场和决心。

我们要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法律体系,需要建立公务人员财产申报法律制度,这是从源头上遏制腐败、预防腐败的行之有效的重要举措。所谓财产申报制度是指法定范围内的国家公务人员依照法定的期限和方式向有关机关如实申报其财产状况及变化情况,并接受有关机关监督检查的法律制度[1]。其被国外视为预防腐败的“阳光法案”和终端利器。

虽然我国早在1994年第八届全国人大就将《财产收入申报法》正式列入立法规划,但时至今日,财产申报制度仍未以法律形式确立下来。从全国人大常委会相关会议精神来看,2013年公务员财产申报法有望列入立法规划。

一、财产申报制度入法之可行性分析

中央和地方先后公布了多项关于公务员人员财产申报的相关规定,只是由于立法时机尚不成熟而没有将之上升到法律层面。从当前形势来看,这一制度入法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可从以下方面加以论证:

首先,公务人员财产申报制度入法符合我国当前反腐形势。

在党的十报告中指出,“要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建设中,我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例如2005年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但是却没有对公务人员的财产申报制度作出规定。

公务人员财产申报制度最早起源于1766年的瑞典,规定公民有权利查看从普通官员到首相的纳税清单。这是世界上最早推行的官员财产登记制度,这一制度一直延续下来,瑞典也因此成为世界上清廉指数最高的国家之一,2010 年瑞典的清廉指数为9.2分,全球排名第四,紧随丹麦、新西兰和新加坡(此三国并列第一,分值为9.3分)之后[2]。从各国财产申报制度的运行现状来看,其在预防腐败方面的作用至关重要,不可忽视。

199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了《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2001年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联合了《关于省部级现职领导干部报告家庭财产的规定(试行)》,初步确立了我国财产申报制度的基本框架。201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要求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应当申报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从总体上看,以上几个规定在性质上都属于政策性文件,还未上升到法律层面,效力层级较低,约束力和强制力不够,存在“财产申报主体和财产范围过窄、申报程序缺乏严格的可操作性执行细则、申报结果缺乏透明度、未向社会公开、申报的受理机构缺乏应有的权威性、惩戒措施缺乏刚性与威慑力、违规拒报或不如实申报的责任过轻”等诸多不足[3]。其反腐效果必然大打折扣。目前,我国反腐形势严峻,公务人员财产申报制度入法迫不及待。

其次,各地关于公务人员财产申报的试点工作,积累了实践经验。

各地关于公务人员财产申报的试点工作也已逐步开展,自2008年以来,新疆阿勒泰、浙江慈溪、湖南湘乡、宁夏银川等地先后实行了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2012年广东省又拟定珠海横琴新区、韶关始兴县为领导干部家庭财产公开试点,广州市主动确定南沙新区作为市级试点,试点工作将在2014年前完成,并逐步推开。春节后,公务员便可通过当地内网查阅相关人员的家庭财产信息,内容涵盖了工资、房产、投资等六大类,并将根据进展逐步适当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

各地公务人员财产申报的实践,在社会中反响极好,社会关注度高,迎合了人民群众对权力掌握者的监督心理,并对公务人员的行为起到了制约作用,在透明中使权力阳光运行,并为此制度入法奠定了实践基础。

再者,国外立法先例,为我国公务人员财产申报制度入法提供借鉴。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是以法律规范作为此制度保障的。自1883年英国的《净化选举,防止腐败法》首开该制度的立法先河以来,美国、法国、澳大利亚、新加坡、韩国、加拿大等国纷纷效仿并以立法的形式建立起符合本国国情的财产申报制度,有的甚至将这一制度上升到宪法层面,将财产申报作为公务人员的宪法性义务加以规定。各国根据自己的不同情况对公务员的申报范围、申报程序、申报内容都做了相关规定,涵盖了公务人员任职、就任、卸任等时期的工资、收入、债务、相关社会关系等范围,并将申报内容加以公示,任何社会公众均可查阅。

这些立法先例都在各国的廉政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为我国《公务员财产申报法》的制定和颁布提供了参考。我们可以从实际情况出发,针对当前反腐需要,有选择地借鉴其先进立法,构建我国的公务人员财产申报制度。

最后,公务人员财产申报制度入法符合国际反腐公约要求。

1990年第八届联合国预防犯罪和罪犯待遇大会上通过了《反腐败实际措施》,要求公职人员全面公布个人财产,定期提供简要报告,并建议应制定法律惩罚那些不依法公布财产者。1996年12月12日第51届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公职人员国际行为守则》中规定:“公职人员应视本人的职务并根据法律和行政政策的许可或要求,按要求公布或披露,并在可能的情况下,公布或披露其配偶和/或其他受赡养者的私人资产和债务。”2005年12月14日开始生效的《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中,在预防腐败方面也明确规定“各缔约国均应当根据本国法律的基本原则,酌情努力制定措施和建立制度,要求公职人员特别就可能与其公职人员的职能发生利益冲突的职务外活动、任职、投资、资产以及贵重馈赠或者重大利益向有关机关申报。”

我国作为联合国成员国之一,并于2005年12月10日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上签字,理应遵守公约及相关联合国文件要求,建立公务人员财产申报的法律制度。

此外,公务人员财产申报制度入法,确立公务人员的财产申报法律义务,可有效地实现与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衔接,使得巨额财产中,国家工作人员在收入与财产差额巨大时对差距合法性的证明责任上有了充分的法律依据支撑,并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起到警示作用,促使公务人员廉洁守法、克己奉公。

二、公务人员财产申报法律制度的构建

我国在制定《公务人员财产申报法》时,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一)申报主体

关于财产申报的主体范围,2010年《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中界定为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及副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的干部及其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学界对此认识不一。有的认为,根据平等原则,具有申报义务的主体应为所有的国家工作人员,即与我国刑法规定的巨额财产的主体相一致[4],目前持此观点的学者较多。有的认为财产申报主体应当包括所有有可能利用其职权、地位、影响来进行、贪污受贿活动的人,具体可以包括:第一,全国及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任命的各级领导干部;第二,由各级人民政府及所属机关任命的科以上干部;第三,除上述人员外,在国家机关中具体经营人、财、物的人员 [5]。

我国公务员队伍庞大,没有政务官和事务官的区分,申报主体不应无限制的扩张,否则极有可能流于形式而致使该制度落空。根据权力与责任相一致原则,参照公务员法对公务员职位的分类及其对应关系的界定,并根据我国腐败现象发生的规律,及申报制度实现的可能性,财产申报主体的范围应界定为乡科级副职及以上领导职务及副主任科员及以上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并包括其配偶和共同生活的子女。

(二)申报财产范围

2010年《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中规定:“领导干部应当报告下列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一)本人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二)本人从事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三)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情况;(四)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有价证券、股票(包括股权激励)、期货、基金、投资型保险以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的情况;(五)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非上市公司、企业的情况;(六)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的情况。”包括了工资、收入、房产、投资等各种情况在内,但是从中我们可以看出,申报范围大多为投资、不动产和财产增长,申报财产范围较窄。

在公务人员财产申报范围上,学者观点趋于一致,都赞同扩大现有申报范围,囊括全部家庭财产,真实反映公务人员家庭现有财产状况,避免为公务员人员隐匿和转移财产留下法律漏洞。另外,我们认为,现在人民生活水平提高,财产流转情况较为频繁,现有财物更新快,例如,手机、电脑、电视、冰箱等消耗品和生活用品,虽价值较高,但是价值下降快、更新快,在界定申报财产范围时应设定财物价值下限,不能芝麻绿豆一起抓。

国外立法中的申报财产范围一般比较宽泛,包括各种有形和无形财产、动产和不动产、财产增加和流转情况、债权债务,也包括了旅游等服务项目在内。参照国外立法中关于申报财产范围的规定,结合我国现实情况及经济发展趋势,我们应将公务人员申报的财产范围界定为:工资薪金;不动产所有权和使用权(例如房产、土地等);交通工具(例如车辆、船舶等);各类存款、有价证券及金融理财产品;贵重金属(包括金银首饰在内);从事讲学、写作、咨询、书画等兼职或业余劳务收入;发明创造等无形资产;5000元以上的债权债务情况;投资或经营情况;价值5000元以上的古董、名字画;价值5000元以上的其他流动资产及买卖交易(例如现有的家具、电器,由继承、馈赠买卖形成的财产增加及变动等)。以上财产均指家庭财产,包括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名下财产在内。

(三)申报受理机构

对于公务人员财产申报受理机构,《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中指出,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应的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受理。绝大多数学者认为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受理财产申报不足取,由法律授权的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受理也不妥当。有的学者提出,应由行政监察机关负责设立专门的机构受理财产申报[6]。

公务人员财产申报不仅是公务员的行为规范,更是预防腐败、建立清正廉洁政治局面的法律保障。为了科学界定公务人员财产申报的性质,我们建议申报的受理机构应为专门的预防腐败部门担任。例如中央设立的国家预防腐败局,可由其专门的部门负责中央及省部级领导干部的财产申报工作;另外地方可通过设立下属机构负责地方公务人员的财产申报,并注意实现与纪律检查部门、行政监察部门、检察机关之间的关系协调。

(四)申报的种类与时间

从各国立法情况来看,申报一般包括初任申报、日常申报和离职申报,我国《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中也做了相同规定,对其合理之处我们应当保留。

初任申报可要求公务人员在任职后30日内申报其财产情况;日常申报要求公务人员在任职期间定期向有关部门申报财产,考虑到我国实情,可以定为每年申报一次,即应当于每年1月31日前集中报告一次上一年度财产的变动情况;离职申报是申报人在辞职、退休后的一段时间内申报自己的财产情况,公务人员应当在离职后30天之内递交离职财产报告。

(五)申报后的公开要求

当前我国关于公务人员财产申报的政策性规定以及地方的申报尝试性实践,公示范围过窄弊端均有所体现,大多在财产申报后只在内部公示,或在很小范围内公示,公众无法实现随时查阅和监督。在财产申报以后需进行公示,并允许一定范围内的群众查阅,以接受群众和媒体监督,才能起到预防腐败的作用。财产申报后的公示涉及公务人员财产权和隐私权等公民权利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冲突,公务人员认为财产公开是对自己隐私权的忽视,这也正是这一制度入法的障碍。

如何协调这一冲突?公务人员隐私权是全面保障还是让步?这直接关系到财产申报制度的效果。在这一问题上,恩格斯曾说过“个人的隐私应受到法律保护,但个人的隐私甚至隐私与重要的公共利益――政治生活发生联系时,个人隐私就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私事,而是属于政治的一部分,它不再受隐私权的保护,它应成为历史记载和新闻报道不可回避的内容”[7]作为权力的享有者,公务人员的双重身份,决定了其公民权利必须有所限制,以实现权力与责任的统一。

借鉴国外立法,并考虑我国实际情况,我们建议,公示范围和方式可以分两种情况:对于中央和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财产申报情况需在全国范围内主动公示,公示采用官方公报、报纸和杂志的方式;其他公务人员的财产申报情况,一般在任职行政区域范围内公示,可通过两种方式进行:一是申报受理机构被动公示,任何公众和媒体,都可以在申报受理机构随时查阅相关财产状况;二是网络公示,借助区域网络,在任职区域内公开相关情况。

(六)违反申报义务的责任追究

对于公务人员违反《公务人员财产申报法》,拒不申报、谎报、漏报、无故拖延申报的,我们可以视情节追究其行政责任,对于申报不实,财产差额巨大构成犯罪的,参照刑法相关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参考文献]

[1] 胡隽.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亟待立法完善[N].检察日报,2008-04-21(03).

[2] 王瑞娟. 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反腐的必然选择[J].理论探索,2011(2):42.

[3] 柴晓宇.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的立法探讨[J].人大研究,2012(4):42.

[4] 曾家华,周昌盛.国家工作人员财产申报制度法制化问题探讨[J].学术论坛,2005(5):96.

[5] 李周伟,沈林荣.构建我国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的思考[J].党政干部论坛,2009(1):21.

任职公示情况报告范文3

一、书记、院长职责

负责指挥医院职工进行灭火救人工作。

1.接到发生火灾报告后,立即赶赴着火楼层和地点,组织指挥

灭火救人的工作;

2.组织人员侦察、掌握火势发展情况,及时召集灭火力量;

3、根据救人、灭火的需要,确定人员疏散和报告公安消防支队;

4、向各科室明确布置救人、疏散物资和灭火、供水任务,检查

执行情况;

5.公安消防支队到达火场后,要及时向火场总指挥报告情况,服从统一指挥,按照统一部署,带领职工贯彻执行。

二、保卫科科长职责

保卫科科长及保卫科工作人员在扑救火灾工作中,要当好医院领导的参谋,根据医院领导的指示,负责具体工作。

1.组织力量严密监视火势的发展,及时向医院领导报告火场变

化情况,提出相应的对策;

2.按照医院领导的指示,向科室、班组传达灭火战斗任务,并

不断检查执行情况;

3.组织火场警戒工作;

4.组织现场救护工作。

三、消防监控室值班人员职责

1、自动报警显示火警信号后,立即通知医院总值班,由总值班通知书记、院长,同时通知起火科室领导和工作人员前往着火部位观察火势情况;

2、火灾确认后,通知各值班科室负责人;

3、根据书记、院长的指示,执行通报程序,向各部门和有关人员通报并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火警电话119);

4、坚守工作岗位,保持火灾现场与消防监控室之间通讯联络,及时向书记、院长汇报火灾现场情况,传达领导指示;

5、检查通讯设备,保持联络畅通;

6、做好值班记录。

四、总务科科长职责

1、保证供水、供电不间断;

2、根据火场需要,及时组织电工服务服从灭火现场安全用电;

3、组织重要设备和物资的保护、疏散工作。

五、各科室科主任职责

当责任区域发生火警时,组织指挥本部门职工进行灭火救人工作,当其它区域发生火灾接到支援指示,带领本科室职工携带灭火抢救器材赴现场协同作战。

1、密切观察火灾现场,及时采取救人、灭火和保护、疏散物资的措施;

2、向科室人员和支援人员布置战斗任务,检查执行情况,根据火场情况,及时调整灭火力量;

3、组织好病人疏散工作,核对疏散人员与住院病人及工作人员是否相符;

4、抢救贵重仪器设备;

5、及时向领导报告火场情况。

六、护士长职责

1、当发现火灾和接到火灾信息后,立即携带灭火器到着火部位观察,及时扑灭火灾;

2、确定着火后,立即报告消防监控室,明确地向工作人员分配任务,扑救火灾,疏散病人,积极抢救伤员;

3、组织工作人员引导、护送病人有秩序地从疏散通道疏散,将病人疏散至安全区,逐房检查,认真核实疏散人员与住院病人和工作人员是否相符;

4、接待、安置好从上层疏散下来的人员;

5、搞好协同作战,组织相适应的灭火器材,支援别的科室灭火;

6、当火灾现场发生紧急情况来不及请示时,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后报告医院领导。

七、医务人员的职责

1、坚守工作岗位,服从指挥,明确自己和本科室的战斗任务,坚决执行科主任、护士长的命令;

2、当发现火灾和接到火灾信息后,科主任、护士长不在场时,应主动携带灭火器材赶赴着火部位,及时扑救火灾;

3、组织人员疏散,在接警铃通报后,必须逐房检查,劝导病人和工作人员离开着火地点,若遇有被烟熏倒或酒醉者,应将其抢救至安全区;

任职公示情况报告范文4

1、自动报警显示火警信号后,立即通知医院总值班,由总值班通知书记、院长,同时通知起火科室领导和工作人员前往着火部位观察火势情况;

2、火灾确认后,通知各值班科室负责人;

3、根据书记、院长的指示,执行通报程序,向各部门和有关人员通报并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火警电话119);

4、坚守工作岗位,保持火灾现场与消防监控室之间通讯联络,及时向书记、院长汇报火灾现场情况,传达领导指示;

5、检查通讯设备,保持联络畅通;

6、做好值班记录。

二、书记、院长职责

负责指挥医院职工进行灭火救人工作。

1.接到发生火灾报告后,立即赶赴着火楼层和地点,组织指挥

灭火救人的工作;

2.组织人员侦察、掌握火势发展情况,及时召集灭火力量;

3、根据救人、灭火的需要,确定人员疏散和报告公安消防支队;

4、向各科室明确布置救人、疏散物资和灭火、供水任务,检查

执行情况;

5.公安消防支队到达火场后,要及时向火场总指挥报告情况,服从统一指挥,按照统一部署,带领职工贯彻执行。

三、保卫科科长职责

保卫科科长及保卫科工作人员在扑救火灾工作中,要当好医院领导的参谋,根据医院领导的指示,负责具体工作。

1.组织力量严密监视火势的发展,及时向医院领导报告火场变

化情况,提出相应的对策;

2.按照医院领导的指示,向科室、班组传达灭火战斗任务,并

不断检查执行情况;

3.组织火场警戒工作;

4.组织现场救护工作。

四、总务科科长职责

1、保证供水、供电不间断;

2、根据火场需要,及时组织电工服务服从灭火现场安全用电;

3、组织重要设备和物资的保护、疏散工作。

五、各科室科主任职责

当责任区域发生火警时,组织指挥本部门职工进行灭火救人工作,当其它区域发生火灾接到支援指示,带领本科室职工携带灭火抢救器材赴现场协同作战。

1、密切观察火灾现场,及时采取救人、灭火和保护、疏散物资的措施;

2、向科室人员和支援人员布置战斗任务,检查执行情况,根据火场情况,及时调整灭火力量;

3、组织好病人疏散工作,核对疏散人员与住院病人及工作人员是否相符;

4、抢救贵重仪器设备;

5、及时向领导报告火场情况。

六、护士长职责

1、当发现火灾和接到火灾信息后,立即携带灭火器到着火部位观察,及时扑灭火灾;

2、确定着火后,立即报告消防监控室,明确地向工作人员分配任务,扑救火灾,疏散病人,积极抢救伤员;

3、组织工作人员引导、护送病人有秩序地从疏散通道疏散,将病人疏散至安全区,逐房检查,认真核实疏散人员与住院病人和工作人员是否相符;

4、接待、安置好从上层疏散下来的人员;

5、搞好协同作战,组织相适应的灭火器材,支援别的科室灭火;

6、当火灾现场发生紧急情况来不及请示时,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后报告医院领导。

七、医务人员的职责

1、坚守工作岗位,服从指挥,明确自己和本科室的战斗任务,坚决执行科主任、护士长的命令;

2、当发现火灾和接到火灾信息后,科主任、护士长不在场时,应主动携带灭火器材赶赴着火部位,及时扑救火灾;

、组织人员疏散,在接警铃通报后,必须逐房检查,劝导病人和工作人员离开着火地点,若遇有被烟熏倒或酒醉者,应将其抢救至安全区;

任职公示情况报告范文5

述职报告写作要领

法定社会组织的机关和部门的负责人一般要对权力机关如上级机关部门或者代表大会、董事会等作述职报告,这是推动社会组织工作的重要因素,对于促进和监督社会组织各项工作有着重要的意义。

述职报告的定义

述职报告是指各级各类机关工作人员,主要是领导干部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下属群众陈述任职情况,包括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成绩、缺点问题、设想,进行自我回顾、评估、鉴定的书面报告。

述职报告可以说是工作报告中的总结性报告。报告是向上级机关陈述事项的上行文,属于行政公文中议案、报告和请示三个上行文之一。《国家行政公文处理办法》规定“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报告中的总结性报告多用于提交大会进行讨论,如各级政府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这种报告虽然是代表法定社会组织及其部门的,却是在报告人自身负有全责的情况下运转工作的,实质上就是述职报告。可以看出,述职报告是社会组织机关和部门的负责人向上级管理机关陈述自己某一阶段工作情况,进行总的回顾,找出内在规律,以指导未来实践的履行职务情况的口头报告。作为综合性较强的公文,属于报告的一种,又与总结和讲话稿相似。

总结功用:

上级主管部门考核、评估、任免、使用干部的依据;述职者本人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提高素质的一个途径;领导干部与所属单位群众之间的思想感情和工作见解交流的渠道。

述职报告的分类:

按报告者分:领导者个人、领导班子集体

按时限分:年度总结、任期总结、不定期临时总结

按内容宽窄分:专题性总结、综合性总结来源:公开选拨领导考试

任职公示情况报告范文6

为了加强管理,充分调动农口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建立起高效率、快节奏的工作机制,形成安定、团结、生动活泼、政令畅通的政治局面,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系总结农口多年来各项规章制度和经验所形成,是农口职工的行动准则,每个职工既有遵守的义务,又有监督的权力,做到有规必依,守规必严,违规必究。党员干部要带头模范遵守,做群众的表率。

本制度要求农口职工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两个《条例》,坚持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基本路线,树立面向农村、服务农民的思想,切实搞好各项配套服务工作,发展壮大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凡以前农口制定的各项制度与之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本制度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一、紧急重大要事报告请示制度

(一)紧急重大情况报告

⒈报告范围

()辖区内发生的火灾、水灾、疫情、、重大刑事案件等重大事故;

()农用设施严重损坏事件;

()本系统职工意外伤亡事故或职工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群体上访事件;

()其它需要请示的重大事项;

⒉报告时限

随发生随报告,报告时限最迟不得超过事发后小时。

⒊报告程序

()报告责任人:报告工作由镇、站、所主要领导负责,主要领导因病住院或因事出差时,由单位副职或其委托人负责。特急事项,单位知情人在与单位负责人难以取得联系时,可直接先报告工委、郊区工作办公室、农林局有关科室或局领导。

()报告方式:按规定时限先电话或口头报告,然后小时内将情况书面报机关党政办公室。

()报告递转:机关各科室收报后,要以最快的速度递转分管领导直至一把手。重大事项由一把手或分管领导批示转报市政府及有关上级主管部门。

(二)要事请示事项

⒈请示范围

()镇、站、所向市属有关部门上报的重要事项;

()对外协调的重点事项;

()热点、难点问题;

()向下一级安排的重大事项;

()本单位将要出台的重大决策;

()与规章制度相抵触的事项;

()其它需要请示的重要事项。

⒉请示程序

请示程序一般为逐级请示。镇、站、所负责人向镇主管领导请示,镇主管领导向镇党、政一把手请示,镇党政一把手、局属单位负责人、局机关科室负责人向工委、郊区工作办公室、农林局主管领导和一把手请示,副职向正职请示,下级向上级请示。

(三)报告请示纪律

⒈紧急重大工作必须及时将情况如实上报,严禁隐瞒不报或延误、迟报、漏报、虚报而影响工作和干扰公务。

⒉要事必须及时请示,防止自作主张擅自决策造成政治影响和经济损失。

⒊凡违反报告请示纪律造成政治影响和经济损失的,要严厉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二、考勤与请销假制度

第一条:考勤实行“层次管理、下考一级”的原则,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考勤工作,严格职工出勤考核,全体职工要坚守工作岗位,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中间不溜号,有事请假,并严格考勤。

第二条:职工有病需休病假时,必须有医院出据的诊断证明书,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急诊患者,先看病后补交诊断证明书,职工有事请假,必须写出书面申请,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三条:病事假的批准权限为:股级单位领导不超过一天,科级单位及科室领导不超过两天,三天以上者由单位领导签字后报工委主要领导审批后组宣科备案,住院职工出院后将有关诊断证明及时报工委组宣科备案。科级干部请假(含离市出差),一律经党、政主要领导审批后到工委组宣科办理备案手续。

第四条: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公休假的职工,必须在休假前一个星期提出申请,由基层单位签注意见报工委组宣科审核备案。

第五条:职工假满后应及时销假,若需要继续请假应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

第六条:病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待遇严格按国家规定执行,全年病事假超过十五天,扣发年终奖金;全年旷工超过天的不发年终奖金,旷工超过三十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第七条:职工考勤应每季度汇总并公布一次,各单位考勤经本单位领导签字后于每季度最后一周内报工委组宣科备案,填写考勤表必须认真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否则追究考勤员责任。

三、学习制度

第一条:工委、镇党委中心组学习原则上每季度一次,各单位每周必须安排半天的职工学习时间。

第二条:学习内容以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题,并及时向广大职工传达贯彻中央、省、市委和工委、郊区办、农林局的指示精神,向职工宣传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任务。

第三条:学习要结合实际,由主要负责人总结上周工作,安排部署下周工作任务。

第四条:学习要注意方式方法,努力提高学习质量和效果,办公室要制定出月学习计划。根据学习的进展情况,各单位要采取辅导、交流、竞赛、演讲等形式,以提高职工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第五条:科级干部要做好本单位、本科室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要经常掌握和分析职工的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向有关领导反映。职工要经常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体验生活,向领导反映农村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动向,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第六条: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是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农口各单位要及时宣传总结典型经验、先进事迹,利用身边的人和事,加大宣传力度,以树立良好的学习风气,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七条:各单位表彰奖励活动要及时同工委取得联系,及时反映本单位在改革和管理中所发生的变化,各单位要抓好自身的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

第八条:学习的目的要明确,全体职工要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勤俭办事,要同不良行为,不正之风作斗争,要反贪污、反腐败、见义勇为。

四、门卫与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条: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有条件的设立门卫。防火、防盗、防灾,严防不法分子的破坏。实行小时值班,值班期间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没有设立门位的单位,职工夜间轮流职班,领导要带头值班。

第二条:建立健全门卫登记制度,各种物质材料必须持出门证出门。对外来人员、车辆进行登记。有权对出入人员、车辆进行核对检查,查出可疑物品时,有权扣留,并对可疑人员送交公安部门审查处理。禁止推销商及闲杂人员出入机关办公场所。

第三条建立健全值班制度,设立值班室,保证值班电话畅通,要坚持领导带班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报告。元旦、春节等法定节假日前,要将值班安排报上级主管部门和辖区派出所。

第四条:值班人员如不负责任,造成财产损失或丢失者,按其价值—%处罚。

第五条:建立健全卫生保洁制度,设立门卫的单位做到每日清扫,保证楼内外及“三包”责任区内无杂物、纸屑及其它垃圾,厕所、垃圾斗(桶)等蚊蝇孳生的主要场所,要定期喷洒药物,同时还要管好种好单位院内的花草树木等。

第六条:单位的大小车辆是为本单位工作、生产服务的交通工具,要优先保证领导用车,任何人不得私自用车办私事,司机不得出私车或拒绝出派车。

第七条:因工作需要需用车辆的,必须前一天拿出用车计划,报办公室或车管领导同意,特殊情况下,单位领导可直接调用。

第八条:司机必须严守岗位,做到随叫随到,礼貌安全行车,并定期检查、维修保养车辆,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使车辆经常处于完好状态,坚决杜绝违章驾车,确保行车安全。

第九条:维修车辆需提前制订修理计划,经同意后方可修理或者购买配件,特殊情况下需维修,必须电话报管车人员或单位领导同意,否则,不予报销。

第十条:各单位的摩托车是外出开展业务工作的重要交通工具,要确定专人管理,必须持照行车,要严守交通规则,不得公车私骑办私事,更不能公车私存,不得将车辆交他人驾驶,否则,若发生事故和丢失等一切后果自负。

第十一条:未经批准私自出车者,违章罚款和损坏车辆的损失全由司机本人承担。出私车发生交通事故,负以上责任者,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司机本人承担,以下责任者由司机本人承担经济损失的。直至追究司机责任。

第十二条:严禁司机工作期间饮酒或酒后驾车,严禁将车辆交他人驾驶。农口科级干部一律不准驾公车,若有违反规定驾车者,必须严肃处理。

第十三条:各单位车辆每晚必须停放在车库或单位院内,夜间不得停放在居民区或不安全的场所,否则,造成车辆损坏或丢失,司机应承担以内的责任,直至追究司机责任。

第十四条:司机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保证通讯畅通,做到文明、礼貌、安全行车,并定期检查、维修、保养车辆,始终保持车辆清洁并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五条:司机必须保守秘密,确保车内公文包等物品安全,严禁查翻车内单位或他人的物品。

五、总务与文档管理制度

第一条:各单位的办公用品和水、电、暖的管理,开水的供应,办公设施的配套均由总务人员负责。

第二条:办公用品购买要有计划,有批准、有验收,有发放登记制度。办公室财产要建立档案。

第三条:单位固定资产或专用器械、物品原则上不得私自外借,特殊情况外借,需征得有关领导的同意,保管人因私使用或私自外借损坏者,由保管人负责赔偿。

第四条:

收文制度:

()门卫和文档员收到文函后,凡是在信封上标明具体收信人或某领导者,不得拆信,应将原件及时送达收件人。凡是没有标明收件人的函、信件和省市各单位来文,均由文档人员拆封登记,对照发文通知单清点并盖章;然后附公文处理卡分类登记,再送办公室阅拟。

()办公室主任或秘书要按领导分工提出初示意见,送领导拟办,领导应迅速批示。

()领导批示的文件要及时返回文档,由文档员递交有关人员或部门办理。

()要求对来文在规定期限内拿出安排和处理意见,并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领导和科室将文件阅办后,要及时归档,不得丢失。

()借阅文件要办理登记手续,密级文件不得复印外传,不得借于外人。

()文件传阅要有督办登记,科室或个人办完后要在督办登记册上注明办理情况并签名。

第五条:

发文制度:

()拟稿要主题明确,情况属实,条理清楚,层次分明,文字简炼,书面工整,标点准确,篇幅简短,数字统一。

()各单位办公室必须对公文进行认真核稿,并从有无发文的必要、行文格式、文件的内容措施、政策、文字等方面严把审核、签发关,原则上,文件必须经党、政一把手签发,一般业务性下发文,经主要领导同意后,副职方可签发,文件一经签发定稿,有关人员不得再行涂改。

()发文要严格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草拟、打印。

()文件打印要准确、整洁、及时,并严格保密制度。

()用印、封发要准确并填写发文登记簿。

第六条:

档案管理制度:

()各部门撰制的文件都应将底稿与正式文件两份整理存档。

()凡应销毁的文件应及时登记入册,呈报领导审签后,由二人以上销毁。

()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文件年终要清退的应及时上交。

()借阅文件、案卷应打借条并及时归还。

()单位干部人事档案要严格管理,除单位一把手、主管干部人事领导、人事科长、劳资人员外,其余人员不得借阅干部人事档案。劳资人员本人档案由本科室他人管理。人事档案一旦发现涂改,要从严追究责任。

第七条:

印章管理制度:

()凡单位在公务、经济活动中使用的公章、财务专用章、其它业务专用章以及有关部门要求备案的个人印章,均属单位印章。

()单位印章必须设立正式职工专人集中管理,建立用印登记制度,妥善保管,严禁丢失。

()使用印章,必须经本单位领导签字后再加盖公章,不得在空白表、信函、证卡上盖章。

()未经批准,不得携带印章外出。

()单位印章如因机构变动(或残旧)停止使用时,应及时将原印章交上级机关封存、销毁。

六、会议制度

第一条:农口系统的会议不分大小和时间长短,必须要有会议记录,记清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会议内容、发言人愿意等。

第二条:工委会、镇党委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郊区工作办、局务会、镇领导办公会每月召开两次,会议由党、政一把手主持或委托副职召开,研究解决本系统的重大问题。下属单位的职工会,每周召开一次,组织职工学习文件、报告及法律常识,并总结本周内工作,通报指标、任务完成情况,安排下一步工作。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时间视工作情况安排确定。

第三条:会前要有充分准备,要求与会同志集中精力,认真负责地讨论并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见意。第四条:各种会议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经会议研究决定,必须坚决执行,不得随意变更或会议决议,要严守会议纪律,执行保密制度。

第五条:凡市、局会议,一律按通知范围参加,有特殊情况,必须事先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同意后方可不参加会议。

七、干部与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条:凡分配或调入到农口工作的人员(除有规定的例外)原则上必须在农村基层锻炼,局机关及局属各事业单位需用人时再从基层择优选用,农村基层工作的双职工,原则上市区安排一名。

第二条:因农村工作环境条件艰苦的特殊性,人事调出,必须严格把关,特别是大专以上的男性职工,坚持多进少出的原则。先由用人单位拿出意见报工委研究决定:调进人员必须具有大专以上第一学历,并专业对口,否则不予调入。凡人事变动,必须经工委会研究。农村三镇从各站所借用人员,镇党委必须事先征求工委负责人的意见,并报工委组宣科审核备案。

第三条:工委对农口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中级以上专业人员,坚持每年考核一次。农口各单位每年对科级以下职工同样进行一次考核。除专业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外,其他职工也要进行考核。对考核排名倒数名的职工,由所在单位提出帮教意见,并由本人提出改正措施,连续两年无进步,要给予必要的处理。

第四条:调动工作,必须当事人个人写出书面申请,主管单位领导签字,单位盖章,统一报工委组宣科提交工委会议研究决定。

第五条:人事调动,考核、考查、鉴定、评优选先等一律由组宣科管理。特殊保密公务文件,可由组宣科直接把关。

第六条:三镇科级干部要纠正“走读”现象,一般除市区办事或开会外,一周要在镇上最少居住个晚上,一月最少下村、组、户的时间不少于天。

第七条:农口各单位要及时上报各种材料和报表,对工委、郊区办召开会议安排的重点工作,各单位要认真抓好落实,并将进展情况两周内上报工委办公室。

八、财务与国有财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要切实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领导,各单位的行政一把手要把管好财务当作一项重要职责来抓。坚持财务一支笔制度,财务人员要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财经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会计法》,坚持原则,照章办事。

第二条:各单位要严格按专控制度办事,该办专控手续的一定要办,任何个人不得借用或挪用公款,库存现金要做到帐物相符,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收入现金必须当天送交银行,不能座支、截留。否则,如发生盗窃丢失,应由个人负责赔偿。要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到专款专用,农口的项目资金由局计财科统管,按工程进度拨款,坚持检查、验收制度,确保项目的完成与实施。

第三条:各单位必须在年初制定出本年度财务计划,每月按时编报会计报表。

第四条:对预算外资金要严格管理,预算外收入要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从中截留或挪用,各收费单位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许可证后方可收费,同时要对收费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收费部门或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物价政策,不得乱收费,乱罚款。

第五条:各单位各部门均不能在多处银行开户,更不能设帐外帐或小金库,要加强对资金往来款项的管理,严防死帐、呆帐的发生。

第六条:采购、保管要分设,采购要有计划,有领导签字,不得盲目采购造成积压浪费,采购的物品必须由保管人员核对数量、质量、规格、型号等验收后方可入库。有库存材料的单位要建立完善的出入库制度,保管人员要凭出入库单发货或入库。库房半年盘点一次,同时造册上报局计财科。遇有盘盈盘亏,除报限额损耗外,超过定额部分由本单位查明原因,拿出处理意见报上级部门批准实施,对清理出来的积压物资,应配专人调剂处理,主动联系推销或修、配、改,尽量充分利用,减少损失。

第七条:要加强国有财产的管理,固定资产要帐物相符,不得随意变买或占为己有,更不能无偿给三产业或其他经济实体使用,各单位领导应积极配合财务及保管人员管好用好国有财产。

第八条:各单位要确定专人管理好经济实体,但凡单位房屋、场所的出租以及租费的多少,必须集体开会研究决定,向职工通报情况,避免暗箱操作。

九、考核评比制度

第一条:要建立健全考核评比制度,并使其长期化、制度化,三镇党委、政府、局属各单位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并实行年终评比的办法、评比时由考核委员会参加,先由个人自我总结,再由评委评审打分。

第二条:各单位要成立考核委员会,根据单位大小一般由党政领导和业务骨干组成,主要任务是对本单位及部门群众的工作、政绩进行评比。

第三条:农口每年都要评选先进集体、优秀职工。先进集体评选条件为:()班子团结,战斗力强。()超额完成了年度目标工作任务。()驻镇挂村“三结合一目标”管理中成绩突出。()遵纪守法,单位内部无违法乱纪现象。()必须是文明单位和计划生育好的单位。

优秀职工评选条件为:完成任务好,工作效率高,组织纪律性强,工作作风扎实,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思想品质好,上进心强。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评选为先进集体(但不影响专业性或单项先进):()完不成综合工作任务的。()单位发生治安、刑事案件的。()计划生育、综合治理一票否决的。()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重大群访事件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为优秀职工:()完不成任务的。()不接受组织安排工作任务的。()按规定时间不到岗位工作的。()年累计事假超过两周的,住院超过一个月的。()有损于单位经济利益及声誉的,经济手续不清,在职工、农民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不严格要求自己和不按程序办事,恐吓威胁单位领导,影响正常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不廉洁自律,发生事故或相互间打架闹事的。()违犯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犯有其它错误的。

十、农口系统工作人员守则

⒈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搞活的方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⒉忠于职守,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严守纪律,不徇私情,勇于同不良倾向做斗争,树立全局观念,同兄弟单位主动配合,团结协作。反对纪律松驰,互相推诿和扯皮,支差应付的不良作风。

⒊调查研究,注重实际,实事求事的反映情况和处理问题,防止偏听偏信和主观武断。

⒋热爱本职工作,办事要认真、负责、准确、迅速,注重质量,讲究效率。

⒌服从组织分配,密切联系群众,虚心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廉洁奉公,坚持原则。

⒍精通业务,搞活生产,努力学习、推广科研、刻苦钻研。反对夸夸其谈,一知半解,不懂装懂的坏作风。

⒎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⒏待人诚恳,严守机密,提高革命警惕,严守党和国家秘密,不泄漏案情和工作机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十一、农口职工文明公约

⒈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穗,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

⒉注重道德修养,正确区分善美、丑恶,光荣、耻辱、高尚、卑鄙、诚实、虚伪、形成一个良好的社会风气。

⒊注重思想、品德和情操的修养,提倡使用文明,礼貌语言,做到和气、文雅、谦逊、不讲粗话、脏话,不强词夺理,恶语伤人。

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公而忘私,甘当公仆,不损害国家,集体、公民和社会的利益,不损坏公物,不危害社会秩序。

⒌要努力搞好个人、家庭、工作场地和公共场所的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肩、不破坏树木花草。

⒍注重职业道德、认真学习,提高素质,面向基层,服务农民,忠于职守,尽职尽责,保质保量完成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

⒎邻里和睦,家庭团结,不打架斗殴,不吸毒贩毒,不聚众。

任职公示情况报告范文7

为规范全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重要事项公示工作,提高工作透明度,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根据《××省人民政府重要事项公示制度实施办法》、《××市人民政府重要事项公示制度实施细则》、《××省工商行政管理重要事项公示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市工商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派出机构。

重要事项公示的责任主体是市、县(市)区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派出机构,其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各业务部门、派出机构是具体承办部门,其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

第三条

重要事项公示遵循依法行政、全面真实、程序规范、及时便民的原则,应与贯彻落实“四个统一”相结合、与努力实现“三个到位”“六个好”相结合、与落实责任政府“四项制度”建设“四化”工商相结合、与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相结合。

第四条下列重要事项应当进行公示:

(一)机构职能、职责、辖区及其调整变化,人员姓名、职责,投诉举报电话;

(二)工商事务办理地点、咨询联系电话、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服务承诺情况;

(三)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四)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招考录用、评优评先、表彰奖励等事项;

(五)知名商标、“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五a级以下诚信市场、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消费者信得过企业、广告经营企业资质及广告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的认定、评定;

(六)市场、广告业发展规划的重大部署情况;

(七)市场整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重要部署和重要措施;

(八)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食品安全监测、食品重大案件查处情况;

(九)企业信用、市场信用建设情况;诚信广告经营单位情况;

(十)市场警示、消费警示、消费提示、广告监测及违法广告情况;

(十一)企业入资信息比对系统成员名单;

(十二)年检、拟吊销和吊销营业执照情况;

(十三)行政性收费项目、标准的调整、变动情况;

(十四)应当公示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重要事项的公示主要应包含下列内容:

_.公示事项的名称;

_.公示事项的基本情况;

_.公示的起止日期;

_.公示的单位及公示日期;

_.意见反馈联系方式(联系部门、联系人姓名及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地址)

_、其他需要公示的内容。

第六条重要事项公示的程序:

(一)重要事项的确定:各承办部门根据职责,每季度第一个月__日前提出拟公示的重要事项目录及相关内容(紧急、突发的重要事项可随时提出),经分管局领导审核,报局办公会或者局务会审定。

(二)重要事项公示的组织实施:经局办公会或者局务会审定后,由局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三)公示时间: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四)反馈意见、建议的处理:对于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由局办公室汇总整理,交承办部门处理。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充分采纳,需要进一步征询意见的,应采取听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再听取意见。凡是采纳了意见建议的,应在公示期结束后__个工作日内,将采纳意见、建议的情况按原公示渠道告知公众;

(五)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在公示结束后__个工作日内,将公示的基本情况,群众意见、建议的收集及采纳等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向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督查和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报备。

第七条重要事项公示的方式:

(一)各级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工商红盾信息网;

(二)电视、广播、报刊、短信等媒介;

(三)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基层工商所(分局)办公场所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公示栏等;

(四)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

市局应当按照前款所列方式,各县(市)区局应当按照前款所列第(一)、(三)、(四)项方式进行公示。

第八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本机关重要事项公示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举报投诉的受理查处工作,对重要事项公示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任职公示情况报告范文8

一、继续加强廉政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水平

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促使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今年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教育:

一是组织理论学习。以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为契机,每月一次,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洁自律教育,实行局领导轮流上党课、讲廉政课,开展“廉政大家谈”心得交流活动,组织观看警示教育录像片,组织中层以上干部赴外地革命传统教育基地接受教育,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活动等。

二是实施廉政谈话。年内,局党委对全体股级干部适时进行廉政谈话。谈话内容主要包括:一是个人汇报。汇报本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等相关内容的基本情况;查找本科室、站、所容易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岗位廉政风险点);本人就廉洁勤政做出表态、承诺。上述内容由个人形成不少于2000字书面材料,由谈话人谈话后带回存档。二是询问、提醒。对群众反映的股级干部在思想作风、工作方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当面询问,谈话对象就反映的问题做出解释和说明。谈话人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指出谈话对象一些不良反映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申有关纪律规定,有针对性地提出处理意见和要求,并进行廉政提醒和警示。三是个别诫勉谈话。对个别股级干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出现的违纪行为,群众有明显反映,但不构成党纪政纪处分的进行警示性诫勉谈话。

谈话人提前将谈话时间、地点、主要内容、有关要求等通知谈话对象;谈话人由两人以上组成,并做好记录,谈话笔录经谈话对象本人签字后存入本人廉政档案;谈话中如谈话对象隐瞒事实,坚持错误,拒绝接受批评教育的,则需要进一步查实并追究纪律责任。

三是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把纪检监察工作与创建高绩效机关建设相结合,大力开展以创“高效服务机关、高效落实团队”为主要内容的“双高争创年”活动,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为民服务水平;继续坚持工作联系点制度,按照“三联三包”的要求,针对联系点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和帮助解决。及时总结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经验做法,上报推广。年内向上级报送刊发有价值的纪检监察信息3篇以上,发表有影响力的纪检监察宣传稿件2篇以上。认真在全局推出一批廉洁勤政典型人物,整理典型事迹材料,一方面向上级推荐,另一方面组织开展一次“讲身边事,学身边人”典型事迹报告会,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使大家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二、继续严格落实规章制度,规范党员干部从政行为

要从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严格落实上级关于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一系列规章制度。重点落实以下制度:

一是党风廉政责任制实施办法。局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工,确定责任人和责任科室、站、所,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管理。

局领导班子和科室、站、所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对上级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文件、指示和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对职责范围内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的及时解决、行风建设和专项治理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和情况。

局领导及股级干部本人报告的主要内容: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汇报个人完成目标任务的情况;学习上级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文件、指示和规定情况;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接受礼品登记和收入申报制度等情况;本人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廉洁自律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和情况。

平时局领导和股级干部应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的内容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凡属应向组织报告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人应在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报告的,应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除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报告外,同时报告派驻纪工委(监察室),股级干部向派驻纪工委(监察室)进行报告。对报告的内容,一般应予保密。组织认为应该公开或本人要求予以公开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可采取一定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不按规定报告和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等处理。

任职公示情况报告范文9

第二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由公司党委统一领导,经营层紧密配合,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及单位各负其责,依靠职工群众支持和参与。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委、经营层中的党员管理人员目标管理。

第三条公司党委的党风廉政责任。

(一)贯彻落实中央及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议、决定和指示;向上级主管机关及其纪委、监察部门报告情况。

(二)对全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公司党委成员、经营层中的党员及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中的党员党风廉政情况负责。

(三)组织制定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划和目标,并组织实施。

(四)检查公司机关党委及所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调查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领导查处重大违纪案件,领导开展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工作。

第四条公司纪委、监察部门的党风廉政责任。

(一)公司纪委、监察部门是公司党委、经营层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综合归口职能管理部门。协助公司党委和经营层抓好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向上级报告情况。

(二)贯彻落实公司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和要求,在公司党委领导下制定有关规划、制度和措施。

(三)对公司党委及其成员和中层以上党员管理人员实行和有关规定范围内监督;检查所属单位的党组织(党组、支部)成员民主生活会等情况,考察所属单位党组织(党组、支部)及管理层成员的党风廉政情况,配合公司党建部门做好党的建设工作。

(四)组织或直接查处公司机关和所属单位党风廉政方面的重大问题和严重违纪案件;受理有关党风廉政问题的检举、控告和申诉;认真执行保障共产党员民利和保护检举人、控告人的有关规定;指导所属单位查处有关违纪案件;开民菜企业内部的执法监察工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五)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调查研究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加强工作研究,总结推广经验,表彰先进。

第五条公司机关党支部的党风廉政责任

(一)贯彻落实公司党委及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指示和规定,负责机关各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去公司党委、纪委报告情况。

(二)组织指导机关各部门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的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实施情况。

(三)检查督促机关各党支部和部门负责人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搞好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管理人员的思想作风建设。

(四)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查处机关一般管理人员的违纪案件。

(五)组织机关各部门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工作。

第六条公司所属单位党组织(党组、支部)党风廉政责任。

(一)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同级党组织成员和下属部门管理人员的党风廉政情况负责。

(二)贯彻落实公司党委和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指示和规定,向公司党委和纪委报告情况。

(三)领导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划、计划和制度,并组织实施。重视和支持纪检监察工作,为专(兼)职纪检监察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

(四)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深入实际调查了解党风廉政建设状况,认真接待和处理来信来访。

(五)领导查处本单位管辖的党员和管理人员的违纪案件,纠正不正之风,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

(六)组织本单位的党风廉政检查工作,及时向公司党委和纪委报告并向本单位党员和职工群众通报有关情况。

(七)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宣传推广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经验。

第七条党风廉政责任范围和内容

(一)责任范围

1、公司党委书记

对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党委成员、党员经理层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公司职能部门及所属单位的正职党员管理人员的党风廉政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分管部门及党建联系单位的副职党员管理人员的党风廉政情况负领导责任。

2、公司总经理

对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重要领导责任;对公司职能部门及所属单位的正职管理人员的党风廉政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分管部门及党建联系单位的副职管理人员的党风廉政情况负领导责任。

3、党员副总经理

对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负重要领导责任;对分管部门及所属单位的正职管理人员的党风廉政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分管部门及所属单位的副职管理人员的党风廉政情况负领导责任。

4、纪委书记(副书记)

对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重要领导责任;对纪委、监察部门及其他管理人员的党风廉政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公司所属单位专(兼)职纪检人员的党风廉政情况负重要领导责任。

纪委副书记协助纪委书记的工作并负相应的领导责任。

5、工会主席

对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重要领导责任;对公司工会的党员管理人员的党风廉政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协助配合党委做好本级工会组织的党员管理人员及基层工会组织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对此负重要领导责任。

公司所属单位工会主席对其所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相应领导责任。

6、公司所属单位党组织(党组、支部)负责人。

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本单位党组织其他成员和群团组织主要管理人员的党风廉政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对下属部门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和同级党的工作部门的主要管理人员的党风廉政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公司所属单位党组织(党组、支部)副书记协助书记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分管单位或部门管理人员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相应的领导责任。

(二)责任内容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反腐败斗争的规定和要求,忠于职守,履行职责,经常研究、部署和检查。

2、组织学习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规定和要求,坚持对党员、管理人员进行党风廉政教育。

3、严格遵守政治纪律,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按时参加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深入实际,联系群众,了解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总结经验,分析研究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5、组织领导和支持配合纪检监察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违纪案件进行调查处理。

6、自觉遵守党纪政纪,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并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学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发挥表率作用。

第八条公司机关处室和所属单位管理层中党员管理人员的党风廉政责任范围和内容

(一)责任范围

1、公司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

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部室副职和分管部门管理人员的党风廉政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处室副职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重要领导责任,对分管的部门管理人员的党风廉政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2、公司所属单位管理层管理人员。

公司所属单位管理层正职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重要领导责任;对管理层副职和分管部门管理人员的党风廉政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公司所属单位管理层副职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重要领导责任,对分管部门管理人员的党风廉政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二)责任内容

1、坚持两个文明一齐抓,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配合支持党组织(党组、支部)做好有关工作。

2、配合监察干部开展执法监察,负责本单位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

3、了解掌握所属单位、部门管理人员的党风廉政情况,对所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向党组织报告,职责范围内问题要认真解决。

4、遵守政治纪律、廉洁从政、严于律己,管好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第九条责任考核

公司党委负责领导、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党组、支部)班子、管理层成员和公司机关处室管理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考核工作与班子考核和管理人员考核、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

公司所属单位党组织应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情况列入年度总结报告,报公司党委、纪委。管理人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十条责任追究

党员管理人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处分。

(一)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责任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或者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二)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致使国家、集体资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令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辞职或者对其免职。

(三)选拔任用管理人员,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提拔任用明显违法违纪行为的人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四)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务、审计、统计法规,弄虚作假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或者处分。

(五)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或者案件查处,或者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或者处分。

党纪处分。

(六)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知情不管的,责令其辞职或者对其免职;包庇、纵容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或者处分。

其他违反本规定第六项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责令作出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者党纪处分。

具有上述情形之一,需要追究政纪责任的,比照所给予的党纪处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表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第十二条公司所属单位应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任职公示情况报告范文10

随着国家和各省市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对各级领导,包括企业领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也更高,考核力度逐步加大,不少企业在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目标标准时,也要求下属单位领导定期提交安全生产工作述职报告,一方面可对照检查其职责落实情况,另一方面,对被检查、被考核者个人而言,则可在回顾、总结和思考过程中提高安全工作业务水平。但部份人不知如何写好述职报告,或者不能有效反映实际问题,或者让审阅者不知所云。下面结合企业安全工作特点,谈谈如何写好安全生产工作述职报告。

首先介绍述职报告的定义。根据国家有关公文写作的规定,报告是向上级机关陈述事项的上行文,属于行政公文中议案、报告和请示三个上行文之一。《国家行政公文处理办法》规定“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述职报告可以说是工作报告中的总结性报告,是社会组织机关和部门的负责人向上级管理机关陈述自己某一阶段工作情况,进行总的回顾,找出内在规律,以指导未来实践的履行职务情况的口头报告。作为综合性较强的公文,属于报告的一种,又与总结和讲话稿相似。

安全工作述职报告的特点

(一)个人性。安全生产工作述职报告是积极安全生产责任人自身所负责的组织或者部门在某一阶段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回顾,按照上级规定在一定时间进行,要从安全工作实践中去总结成绩和经验,找出不足与教训,从而对过去的工作做出正确的结论。与一般报告不一样的是,述职报告特别强调个人性。个人对本岗位,或所管理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有职责。自己亲身经历或者督查的材料必须真实。这就要在写作上更多地采用叙述的表达方式。还要据实议事,运用画龙点睛式的议论,提出主题,写明层义。讲究摆事实,讲道理;事实是主要的,议论是必要的。在写法上,以叙述说明为主。叙述不是详叙,是概叙;说明要平实准确,不能旁征博引。

(二)规律性。述职报告要写事实,但不是把已经发生过的事实简单地罗列在一起。它必须对搜集来的事实、数据、材料等进行认真的归类、整理、分析、研究。通过这一过程,从中找出某种带有普遍性的规律,得出公正的评价议论,即主题和层义以及众多小观点(包括了经验和规律的思想认识)。议论不是逻辑论证式,而是论断式,因为自身情况就是事实论据。如果不能把感性的事实上升到理性的规律性的高度,就不可能作为未来行动的向导。当然,述职报告中规律性的认识,是从实际出发的认识,实践理性很强,其目的在于总结经验教训,使今后的工作能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有所进步,有所提高,因此述职报告对以后的工作具有很强的借鉴作用。任何一项工作都不可能是凭空而来,必须进行“扬弃”,即必须具有一定的继承性与创新性。而继承性,就是要继承发扬以前工作中好作风、好的方法,去掉不好的方面,不断创新,工作才会有进步。策略性也是规律性的一个方面。策略即今后工作计划,是安全工作述职报告的重点内容。

(三)通俗性和专业性。安全工作既面向群众,又必须有相当的专业性、学术性,因此要在保持相当的专业性的同时,又不失通俗性内容要尽可能明晰准确,结构是格式化的。如果需要在面对听观宣讲,则必须口语化,适应受众的接受心理,拉近讲话者和听众的心理距离,这就特别讲究语言的大众化、口语化。

(三)艺术性。述职报告的艺术性是魅力所在,直接影响着整个报告这一艺术生命体。这样,写作述职报告必然联系整体的讲话活动特点来进行。“述职报告”一词,可以分为两部分来看待:“述职”,是主体的实质性道理。“报告”,是呈现表像而又整体的艺术生命体。报告者要两者并重。写作述职报告,最好从上述总的认识出发。

安全述职报告的主题

述职报告是带有艺术性的论说文,正如所有科学文章如议论文、说明文一样,一定要明确树立一个鲜明的主题,即一个判断句,还要在报告中反复突出。主题要概括全文内容即对社会组织公务情况的深刻认识及办事意向。工作的“主张”、目标,在报告中就是“主题”。确定主题,这是写作首要而且最为重要的工作。要总结出一个集中议论的句子即主题句——口号、标语、广告语,深入人心,作为标题并贯穿全文、反复突出。当然,安全工作述职报告离不开“安全”这两个字,其他如“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等应该也相当时髦。

安全述职报告的一般结合和格式

报告的开头可先自我介绍,简单回顾规定时间内的安全工作总体情况。然后是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精神情况,紧接着依照自身职责逐条进行检查报告,汇报任期内安全工作所取得的业绩、存在的问题或不足,最后是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各今后的工作设想、计划。当然了,想锦上添花时可再表一下决心,表示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下,从全面小康的政治高度出发,“超级”重视,继续履行职责……

任职公示情况报告范文11

一、实施对象

首批勤廉公示的对象为:人事局、国税局、地税局、教育局、工商局、民政局、农林局、环保局、劳保局和药监局10个单位的科级领导干部,包括局长助理。

二、公示内容

宿豫发〔*〕号文件中所列的主要内容,主要公示近3年以来(*年1月1日)的勤政廉政情况。

三、方法步骤

(一)学习动员阶段(9月1日至9月6日)。

1、区勤廉公示领导小组召开首批科级领导干部勤廉公示工作动员会。

2、区勤廉公示办公室通过宿迁日报、宿豫广播电视台、“中国宿豫”网站向社会公告。公开公示对象姓名、单位、职务、分管工作、勤廉公示主要内容及监督电话。

3、公示实施对象所在单位召开全体人员会议传达学习宿豫发〔*〕号文件和区动员会议精神,积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公示对象集中一段时间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纪党规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学习孔繁森、郑培民等勤廉先进事迹,对照排查自身在勤政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4、区勤廉公示办公室对公示实施对象所在单位纪检负责人、联络员和区指导协调组成员进行业务工作培训。

(二)组织实施阶段(9月7日至10月8日)

1、“点题”述职述廉报告内容(9月7日至9月10日)。区勤廉公示办公室派员到公示实施对象所在单位采取座谈会、个别走访、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征求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征求区纪委、监察局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意见,并综合形成《“点题”公示内容反馈书》,向公示对象反馈群众和区纪委、监察局“点题”的公示内容。

2、个人撰写述职述廉报告(9月11日至9月14日)。公示对象对照勤廉公示内容,自己动手认真撰写述职述廉报告,不得让他人。述职述廉报告要分别写清近3年来勤政情况、廉政情况,尽除空话、套话、大话、虚话,力求真实、客观、全面、具体,既要按照规定的7个勤政公示内容和14个廉政公示内容进行逐条对照逐条阐述,又要把干部职工最关心最想知道的“点题”内容说清楚、说明白、说透彻;既要反映勤政廉政好的一面,又要把存在的问题找准、找实,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3、纪委、组织部审核述职述廉报告(9月15日至9月20日)。公示对象的述职述廉报告写好后,由区委组织部对勤政情况进行审核,提出意见和建议;由区纪委常委会对廉政情况进行审核。区纪委常委会根据群众“点题”和举报、案件查处和平时掌握的有关情况,对公示对象述廉报告初稿进行审核。凡报告的格式不符合要求,报告内容不详实、不具体的,一律退回重写。对避重就轻或隐瞒事实真相的,提出严肃批评,直至追究党政纪责任。

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对述职述廉报告初稿审核意见以书面形式向公示对象反馈。公示对象根据审核意见对述职述廉报告进行修改完善。

4、班子评议述职述廉报告(9月21日至9月23日)。经区纪委和区委组织部审核的述职述廉报告,要印发公示实施对象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人手一份,并评议,评议时区勤廉公示办公室派员参加。公示对象根据班子成员评议的意见,对述职述廉报告再进行修改完善,并将修改完善后的述职述廉报告报区勤廉公示办公室。班子评议情况要有文字记录。

5、群众评议述职述廉报告(9月24日至9月26日)。区勤廉公示办公室牵头组织召开公示实施对象所在单位干部职工代表、单位聘请的党风联络员、行风监督员以及服务对象代表会议,参会人员对公示对象述职述廉报告中所涉及的问题或群众关心的问题进行现场提问或质询,公示对象应如实回答。同时发放《干部群众对述职述廉报告评议表》,进一步征求意见。对于公示对象述职述廉报告中没有写到而群众有反映、想了解的问题,以《群众评议意见反馈书》形式及时通知公示对象在述职述廉报告中予以补充说明。

6、对外公示述职述廉报告(9月27日至10月8日)。公示分张贴和会议宣读两种形式。由公示实施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将其述职述廉报告张贴在机关和下属单位公开栏内,并由本人在机关全体人员和下属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上宣读。述职述廉报告张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区勤廉公示办公室在公示栏处设立意见箱,征求群众意见,并对公示情况进行督查。

(三)考核评定阶段(10月9日至10月12日)。

1、民意测评。领导干部在会上宣读述职述廉报告后,当场发放《领导干部勤政情况测评表》和《领导干部廉政情况测评表》,进行民意测评。民意测评以无记名填表方式独立完成,测评表由区勤廉公示办公室派员负责发放、回收、汇总。

2、组织考察。区勤廉公示办公室对公示对象勤政廉政情况进行集中考察,主要对公示期间和民意测评中群众反映的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调查核实。

3、结果评定。公示对象勤政廉政情况结果评定,参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县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中开展述职述廉工作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宿办发〔2003〕80号)有关规定,采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勤政情况的结果评定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档次。廉政情况的结果评定分“满意”、“比较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个档次。公示对象勤政廉政情况结果的评定,以《宿豫区科级领导干部勤廉公示结果评定表》形式,由区勤廉公示办公室综合民意测评、群众反映、组织考察等情况,初步确定评定档次,报区勤廉公示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提请区委常委会研究确定。

(四)总结整改阶段(10月13日至10月15日)。

1、公示评定结果。区勤廉公示办公室以书面形式向公示实施对象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反馈,公示对象勤廉公示评定结果由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向公示对象本人反馈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2、实行谈话提醒。对公示期间有不良反映,经核实确实存在轻微问题或结果评定等次为“不称职”或“不满意”的领导干部,由区委或区纪委、区委组织部领导对其实施诫勉谈话或进行组织处理,并责令其迅速整改到位,谈话情况要形成记录归入廉政档案,区勤廉公示办公室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公示对象在公示期间不能如实讲清自身存在的问题并认真自查自纠,以及在公示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调查处理。

3、公示情况归入廉政档案。区勤廉公示办公室对公示对象勤廉公示的有关资料及测评结果进行整理并归入干部廉政档案。

4、首批勤廉公示工作结束后,依据评定结果按一定比例选出“区十佳勤廉公仆”候选人若干名。

四、组织协调

1、区勤廉公示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宣传报道组、材料综合组、指导督查组和后勤保障组,具体负责对勤廉公示工作的指导、督查和协调。人员从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等单位抽调。

2、公示实施对象所在单位要加强与区勤廉公示办公室的协调配合,积极支持区勤廉公示办公室开展工作。各单位要明确专职联络员,负责联系和协助搞好本单位公示对象的勤廉公示工作。

任职公示情况报告范文12

第一条为使公司的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电网公司的有关规定和《xxx有限公司章程》,按照科学、高效的原则,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各部门要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行使职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注重协调,密切配合。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

第三条公司本部的工作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的经营方针和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确保公司政令畅通;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按照客观规律办事;要恪尽职守,勤奋工作,严守纪律,令行禁止,讲求效率,开拓进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热情为基层服务,创建文明机关。

第二章公司领导和部门主要职责

第四条公司实行总经理任期责任制。总经理负责公司全面工作,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和xxx公司赋予的职权。

第五条总经理召集和主持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公司系统年度工作会议和公司其他重要会议。公司的重大事项须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

第六条副总经理、总师(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审计师)协助总经理工作,按照分工负责分管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副总经理、总师分管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事项,应及时向总经理请示、报告。受总经理委托,负责其他方面工作或专项任务。经授权,可代表公司进行社会公务、商务和外事活动。

第七条副总师(副总工程师、副总经济师、副总会计师、副总政工师)对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师负责,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工作和副总经理、总师按分管工作交办的事项。

第八条各部门正职负责本部门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在分管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师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九条公司委派的董事、监事要自觉维护公司利益,认真履行职责,按照规定定期报告工作。

第三章请示报告制度

第一节公司本部各部门的请示报告制度

第十条应请示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和有关部门出台或调整与电网有关的重大政策和措施;

(二)在落实公司战略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

(三)公司规章、管理制度的出台、修订和废止;

(四)公司资金配置、投融资、借款、对外担保等重大财务事项;

(五)公司对外交往和合作的重大事项;

(六)公司部门组织机构、人员的变动和调整;

(七)其他需要请示报告的事项。

第十一条各部门需呈送公司领导的重要请示、报告,均应以签报形式网上报送。原则上一事一报,由报送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发出,不得多头分送。

第二节公司所属单位的请示报告制度

第十二条应请示的事项:

(一)发展经营战略、中长期规划;

(二)股权变动,资产重组方案;

(三)涉及所属单位的合并、分立、重组和兼并方案;

(四)规定限额以上的投资计划、借款和对外担保;

(五)年度财务预、决算;

(六)体制改革方案;

(七)基本工资、组织机构、定员编制调整和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八)其他应请示的重大事项。

公司所属单位应以正式文件报送上述应请示事项,涉及商业秘密的应专人送达或加密电传,得到公司正式批复后方可执行。

第十三条应报告的事项:

(一)按有关规定向公司报送生产、经营、基建等方面的计划和月报、年报;

(二)每半年(1月、7月)向公司提交半年和全年的经济活动分析报告;

(三)重大事故及重大紧急突发事件,应在发生后2小时内以电话、电传等形式直接向总值班室报告,同时按有关规定向公司有关部门和领导报告;

(四)生产、经营、建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

(五)每年1月份向公司递交上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

(六)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出差、出国(境)应提前报告;

(七)其他应报告的重大事项。

第四章会议制度

第十四条公司实行以下会议制度:公司年度工作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总经理办公扩大会议、公司领导班子碰头会、月度工作例会、季度经济运行分析会、东北电网经济活动分析会议、专题(现场)办公会议、生产调度会议、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和专题(专业)会议。

第十五条公司年度工作会议由公司总经理主持召开。参加人员为:总经理、副总经理、纪检组长、工委主任、总师、顾问、调研员、副总师、各部门主任,以及公司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会议的主要内容:传达贯彻上级重要会议精神;总结上年度工作,安排部署本年度工作;表彰先进;签订业绩考核责任书。

会议由总经理工作部负责组织。起草总经理工作报告等综合性文件;协调公司有关部门起草会议的专题性文件;负责会务工作。

公司年度工作会议一般在年初召开。总经理可以根据需要召开公司年中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上半年工作,部署下半年工作。

第十六条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托的公司领导主持。总经理、副总经理、纪检组长、工委主任、总师参加会议。必要时由主持会议的公司领导确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总经理可根据会议内容和需要,召开总经理扩大会议。参加会议人员可以扩大到顾问、调研员、副总师、有关部门和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具体人员由主持会议的公司领导确定。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议题由公司领导提出,或由各部门建议提出,总经理确定。

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1、传达贯彻上级的重要会议、文件、指示和决策精神;讨论通过需呈报上级有关单位和部门的重要请示、报告;

2、审议批准公司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计划;审议公司年度工作报告、财务预算、决算等方案;

3、研究决定有关公司资金配置、投融资、资本运营、特殊情况下的贷款担保、公司内部管理体制、组织机构调整和内部机构设置,审议通过公司重要对外合同、协议;

4、研究决定安全生产、工程建设、经营管理、电网调度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5、审议批准或修改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劳动用工计划、基本工资制度、工资分配方案和公司所属单位经营者的收入;

6、拟定公司章程修改方案,制定公司重要管理制度;

7、审批子公司章程和重大决策方案;

8、审批子公司限额以上投资、借贷、对外担保事项;对控股或参股企业通过董事会实施;

9、审批子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减和股票、债券的发行方案。

10、拟定公司增减注册资本的方案;拟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拟订公司发行股票、债券的方案;

11、总经理认为应研究的其他问题。

第十七条总经理办公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至二次,总经理可根据需要决定临时召开。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工作部负责会议的组织与服务工作。负责会议的记录和纪要整理工作。《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经总经理工作部主任审核后,报主持会议的公司领导审核,由总经理签发。会议决定事项,由总经理工作部负责督办。版权所有

第十八条总经理办公会议的材料、记录、纪要均为公司机密级文档,要注意保密,并妥善保存。并于下一年度的三月底前归档并永久保存。查阅会议材料、记录、纪要须经总经理工作部主任审核。报总经理批准。

第十九条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碰头会是公司领导安排、协调、研究、总结每周工作,相互交流沟通情况的定期会议。

会议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托的其他公司领导主持召开,总经理、副总经理、纪检组长、工委主任、总师、总经理工作部主任参加。会议原则上安排在每周一上午召开,特殊情况由总经理决定。

会议主要内容包括:

(一)传达上级有关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通报公司有关情况;

(二)领导班子成员通报上周工作情况和本周工作预安排,研究工作中需要协调的事项;

(三)安排公司本周的主要工作和活动。

会议组织和服务工作由总经理工作部负责,形成会议备忘录。

第二十条公司月度工作例会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托的其他公司领导主持召开。总经理、副总经理、纪检组长、工委主任、总师、副总师,以及公司本部各部门正副主任参加会议。

公司月度工作例会在每月初召开。会议的主要内容是:

(一)传达上级有关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通报公司重要事项;

(二)分析上月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和综合计划主要指标执行情况;

(三)检查公司本部上月完成情况,部署当月重点工作。

会议的组织和服务由总经理工作部负责。

第二十一条公司季度经济运行分析会议由主管经营的公司领导主持。各部门负责人及以上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可扩大到公司直属有关单位的负责同志。

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

(一)由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季度的下列情况并作简要分析,提出相应建议:

1、公司经营形势;版权所有

2、公司及东北电网安全生产形势;

3、公司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

4、市场状况以及区域内资源配置情况;

5、对实施公司发展战略过程中重大问题的分析。

(二)研究、分析上述报告,并就公司的下一季度生产经营工作作出相应部署。

会议由发展策划部牵头,财务部、营销与农电部等部门配合,向会议提交经济活动分析报告。会议纪要由发展策划部起草,由主持会议的公司领导签发。

第二十二条经济活动分析会议,由主管经营的公司领导主持。公司及xxx有限公司领导同志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并邀请xxx公司有关领导和有关负责同志参加。

原则上每年7、8月份召开。会议的主要内容是:

(一)由公司报告下列情况并作简要分析,提出相应建议;

1、经营形势及安全生产情况;

2、公司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

3、市场状况以及区域内资源配置情况;

4、公司与xxx公司的工作协调情况及需要进一步协调解决的重要问题。

(二)xxx公司报告各自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三)研究上述报告并作出相应决定。

会务由公司总经理工作部牵头组织,发展计划部配合。会议材料及会议纪要由发展计划部牵头组织起草,有关部门配合。会议纪要由主持会议的公司领导或总经理签发。由总经理工作部负责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

第二十三条公司专题(现场)办公会议是公司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专题(现场)办公会议,研究协调公司工作中重要的专项问题,处理具体业务工作。

由主持会议的公司领导指定部门负责会议组织和会议记录,必要时按要求整理会议纪要,总经理工作部文字审核后,由主持会议的领导签发。会议议定事项由责任部门负责督办和落实。

第二十四条公司生产调度会议分为生产调度例会和生产早会。生产调度例会原则上每星期一或节假日后上班的第一天召开,由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或受委托的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主持,各部门副主任以上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会议的主要任务是:通报上周生产运行状况和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部署本周生产运行工作。由有关部门组织汇报资料。

公司生产早会每日召开一次,由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或受委托的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主持,生产部门副处长以上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主要任务是通报公司前一天的生产、运行和安全等情况,部署当日或近期生产运行工作。

第二十五条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按照xxx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定期召开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公司系统职工代表参加会议,公司本部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同志列席。

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一般与工作会议合并召开。xxx行使公司职代会常设工作机构职能,负责公司职代会的筹备及日常工作。会议决定事项和代表提案由东电工委负责督办落实。

第二十六条公司系统专业会议是指根据全年会议计划,由公司职能部门主办,以公司名义召开研究具体业务工作的会议。主要包括生产、计划、科技、基建、营销、财务、多种经营、审计、劳资、农电、纪检监察、思想政治工作等工作会议。

参加各专业会议人员一般为公司有关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各直管单位有关领导。原则上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不参加专业会议。确需基层主要负责人参加的,须经总经理批准。

会议由公司分管领导主持,主办部门负责会务工作并负责会议文件和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

第二十七条加强会议的计划和管理,严格执行会议制度

(一)公司年度会议计划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年初审定后下达。公司本部各部门应于每年12月15日前,向主管领导提出下年度会议计划,经初步审核后报总经理工作部,由总经理工作部统一汇总提请总经理办公会议或总经理专题办公会议审定,逾期不申报的视为该年度没有会议。

(二)公司领导在公司各类会议上的讲话,可以《内部情况通报》摘要印发。

(三)会议实行费用预算制。按总经理办公会确定的会议费用,实行一会一报销,由总经理工作部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超支部分从部门办公费中扣除。

(四)因特殊情况需临时召开的专业会议,或上级需在公司召开的会议,由业务部门提出会议申请和经费预算,经主管领导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五)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严格控制会议的次数、规模和会议经费,提倡开短会,同类会议能合并召开的要合并,能开电话会议的尽量开电话会议。公司系统召开会议一般安排在系统内宾馆(招待所)。会期一般不超过2天。禁止到风景名胜区开会和发放纪念品。不准举办违反中纪委规定的宴请和各种高消费活动,提倡自助餐,按规定和标准安排食宿。

(六)保证会议质量,提高会议效率。

1、有关部门提供的汇报材料,必须认真准备,深入调查研究,观点表述清楚准确,有关数据客观真实,确保材料的质量。

2、在公司本部召开、本部有关部门参加的会议,24小时以后召开的一律网上通知,不再电话通知;当天召开的会议,在网上发送通知的同时,对没有按照网上通知规定的时间反馈的再进行电话通知。

3、严肃会议纪律。发言要有秩序;与会人员不得迟到、早退;一律关闭移动通信工具;不得频繁出入会场。

第五章公务活动制度

第二十八条公司领导出差、考察、调研等活动,应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上级领导机关和有关部门举办、需要公司领导参加的会议或重要活动,由总经理工作部提出初步意见,请示总经理同意后统一安排。

第三十条公司直属单位邀请公司领导出席会议或重要活动,应事先报总经理工作部,由总经理工作部请示公司领导进行安排。公司副总经理出席会议,原则上按各自分工安排,或请示总经理安排。

第三十一条业务往来单位客人约见公司领导,应由主管部门或公司所管单位事先报告总经理工作部,由总经理工作部请示公司领导后安排。

第三十二条公司领导及有关部门参加上级和有关部门的会议,返回后一周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公司有关领导汇报,并提出具体落实意见。重要会议精神要及时向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报告。

第三十三条公司公务活动的接待规格和标准按《xxx公司关于接待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严格控制各种庆典活动。公司领导原则上不参加公司所管单位举办的庆典活动。

第三十五条公司领导的外事活动,由国际合作部提出建议,经总经理审核后执行。

第三十六条公司领导出国(境)考察访问,按xxx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七条副总师和各部门、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出国,事先由国际合作部征求相关分管领导的意见后,再由国际合作部报请总经理审批;因经贸项目、工程项目等安排工作人员出国,由分管的副总经理审核后,送总经理审批。

第三十八条总经理出差、休假按公司规定委托一位副总经理主持全面工作。副总经理、总师出差、休假,应请示总经理同意并通知总经理工作部。副总经理、总师出差、休假,相应工作按分工负责。

第三十九条公司部门领导正职出差应事先请示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同意后向总经理工作部通报;副职出差要经正职同意。一个部门的领导原则上不得同时出差,要保证有一位负责人在本部门主持工作。

第四十条公司本部工作人员参加外部会议、活动,要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党组的各项决策,自觉维护公司的根本利益和良好形象,重大事项必须及时请示报告。

第四十一条公司本部工作人员参加外部会议、活动,应将会议、活动所发文件、资料及时送交公文处理部门归档。

第四十二条公司对外宣传报道统一由总经理工作部负责。公司其他部门对外进行宣传报道,以及以公务身份接受记者采访,需经总经理工作部协调。

第四十三条除外事活动外,以公司名义开展的各种社会活动,印刷出版各种书籍、资料,举办各种展览展示活动等,由总经理工作部统一协调;向公司领导约稿并公开发表,由总经理工作部统一协调;以公司名义公开发表或收录入书的文章,须经有关领导审定并在报送领导前交总经理工作部审核。

第六章文件审批管理制度

第四十四条公司公文统一执行《xxx公司公文处理实施细则》。文件的审批签发应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领导分工的原则办理。

第四十五条公司收文及办理:

(一)上级机关的重要文件及领导批示,先送总经理阅批;xxx公司有关部门的文件按分工送公司领导阅批。

(二)一般业务文件按分工送各部门阅办。

(三)各部门承办的文件,应及时处理。急件,要随到随办;一般文件,一周内办完;有时限要求的文件,按时限要求办完。

第四十六条公司签报及办理原则:

(一)公司本部各部门向公司领导请示、报告事项以签报形式报送。需呈总经理签批的签报,先呈公司主管领导阅批。涉及公司重大事项的须进入公司决策程序。

(二)总经理工作部为签报的管理部门。签报必须通过办公自动化程序呈报,因特殊情况需使用纸质签报报送时,也应先交总经理工作部登记并加盖签报专用章,登记编号后呈送,任何部门不得自行传递。经公司有关领导阅批的签报,由总经理工作部将领导批示意见转签报主办部门和有关部门,原件由总经理工作部统一保管、按期归档。

(三)对于涉及两个及以上部门的事项,报送公司领导前,应由主办部门会签协办部门,部门间如有分歧意见应在签报中注明。

第四十七条公司发文及办理:

(一)向上级机关报送的请示、报告由总经理签发,或由总经理授权副总经理签发。

(二)一般发文按分工送公司领导签发或由公司领导授权总经理助理、副总师签发。领导审批文件时,应明确签署意见,并注明审批时间。

(三)发文内容如涉及其他部门业务,应事先会签。会签时间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

(四)公司文件种类包括:公司发文、公司发函、公司任免文件等。

(五)审批公文时,对有具体请示事项的,主批人应当明确签署意见、姓名和审批日期,其他审批人圈阅视为同意;没有请示事项的,圈阅表示已阅知。

(六)公文办理完毕后承办人必须及时交文档管理部门归档。个人不得保留应归档的公文。

1、公司与其他单位联合发文,定稿由主办单位保存,其他单位保存正本。

2、公司领导兼任其他单位职务,在履行所兼职务职责过程中形成的公文,由兼职单位归档。

3、工作人员调离工作岗位时,应将本人暂存、借用的公文按规定移交、退还;

4、涉及国家和公司秘密的公文,要严格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管理。

第四十八条公司内部简报由总经理工作部归口管理。根据精简、综合的原则,确定简报的种类和数量,明确主办、协办部门或单位。

第四十九条授权签发:

(一)公司的重要合同协议经办公会讨论通过后,可由总经理书面委托他人签署;

(二)公司礼仪函电等可授权总经理工作部主任代签;

(三)公司统计报表、工商登记注册等常规性工作,可授权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发;

(四)公司技术引进和机电设备进口事项的申报、审批,进口设备的减免关税,出入境免检、涉外落地签证,科技交流及外事接待请示件等,可授权总经理工作部主任签发;

(五)其他非常规类用印,应填写用印单,经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可授权副总师或总经理工作部主任核签。

第七章作风纪律

第五十条公司领导要做学习的表率,密切关注国际国内经济、社会、科技等方面发展的新趋势,不断充实新知识,丰富新经验。公司通过举办讲座等方式,组织学习经济、科技、法律和现代管理等方面知识。公司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一般三个月安排一次。由思想政治工作部会同总经理工作部商定后组织实施”。

第五十一条公司领导同志要深入基层,考察调研,了解情况,指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下基层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人员,简化接待;不要基层单位负责人到辖区分界处迎送;一般不参加部门和基层单位的会议和活动。

第五十二条公司领导不为部门和基层单位的会议、活动发贺信、贺电,不题词。因特殊需要参加会议、活动的不得公开报道,发贺信、贺电和题词的不得公开发表。

第五十三条公司领导出席会议、下基层考察调研的新闻报道,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十四条公司领导成员要严格遵守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不得利用特殊身份拉关系、谋私利。

第五十五条公司领导成员必须坚决执行公司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公司内部提出,在没有重新作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公司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和行为。

第五十六条公司及各部门要实行企务公开,增强服务观念,强化责任意识,树立规范服务、从严治企的新风。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要按程序和时限积极主动地办理,对不符合规定的事项要坚持原则不得办理;不得接受基层单位的送礼和宴请;对因推诿、拖延等官僚作风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要追究责任;对越权办事、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

第八章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