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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历史论文

时间:2022-04-28 09:01:32

明清历史论文

明清历史论文范文1

清代汉学对史学的影响,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汉学对宋明理学空疏学风的批评,导致了史学领域重考证、轻议论的治史风格的形成。自顾炎武对宋明理学空疏学风进行批评,提倡健实学风以后,乾嘉汉学,由此推衍,进一步批评宋儒“舍故训而凭胸臆”。他们指出,宋儒释经,连经书中的文字句读、名物典制都没有搞清楚,甚至连经书的真伪都没有考察,就猜度臆说,以言心言性之空言而取代圣经之本意,空发议论而于世无补,学风虚浮而没有根柢,所谓“自晋代尚空谈,宋贤喜顿悟,笑问学为支离,弃注疏为糟粕,谈经之家,师心自用,乃以俚俗之言诠说经典”,[4](p377) “学者空谈名理,不复从事训诂,制度象数,张口茫如”。[4](p411)于是人们纷纷舍义理而沉迷于名物训诂,主张以考文知音之功夫治经,以治经之功夫明道,“训故明则古经明,古经明则贤人圣人之理义明”,[5](p505) 要下一番切实的考证功夫,将字、词、句的本意搞清楚,才有可能正确理解经义。汉学这种反对空发义理,重视文字名物之训诂的思想,直接导致了史学思想上的反对任情褒贬,驰骋议论,主张考证求实。经学上反对空言义理,主张训诂明而义理明,与史学上反对横生议论,主张史实真而是非见,在思维模式上是一样的,遵循的是相同的法则。对此,王鸣盛的一段话颇有说服力:“经以明道,而求道者不必空执义理以求之也,但当正文字、辨音读、释训诂、通传注,则义理自见,而道在其中矣。……读史者不必以议论求法戒,而但当考其典制之实,不必以褒贬为与夺,而但当考其事迹之实,亦犹是也。”[6](自序)义理不可凭虚而得,必须经考据实证而得,影响到史学,那就是注重考典制事迹之实,反对未考史实便驰骋议论、任情褒贬。在此之下,清代史家对受理学影响的宋明史学注重发挥义理而不甚关注史实的做法进行了批评。认为他们褒贬议论是“颠倒是非,颇亦荧听”。并反其道而行之,张扬重考证、轻议论的史学观念:“大抵史家所记典制,有得有失,读史者不必横生意见,驰骋议论,以明法戒也。但当考其典制之实,俾数千百年建置沿革,了如指掌。而或宜法,或宜戒,待人之自择焉可矣。其事迹则有美有恶,读史者亦不必强立文法,擅加与夺,以为褒贬也。但当考其事迹之实,俾年经月纬、部居州次,纪载之异同,见闻之离合,一一条析无疑,而若者可褒,若者可贬,听之天下之公论焉可矣。书生胸臆,每患迂愚,即使考之已详,而议论褒贬,犹恐未当,况其考之未确者哉!盖学问之道,求于虚不如求于实,议论褒贬,皆虚文耳。作史者之所记录,读史者之所考核,总期于能得其实而已矣,外此又何多求邪!”[6](自序)这样的治史观念在乾嘉时期被学界认可,史家治史不轻发宏论,而醉心于古史之考订辨证,在考史的基础上论史,言必有据,无征不信,学风敦实。

其二,汉学治经的方法被运用到史学上,丰富了治史方法。考据作为一种治史的基本方法,并非始自清代,但很明显地是,清代考史方法的缜密完备和丰富多彩,却非仅仅依靠史学方法自身的积累,它主要渊源于汉学治经的方法。清初,经顾炎武、阎若璩、胡渭等人的提倡和实践,考证方法日趋完备,尤其是顾炎武“博学于文”,阎若璩“一物不知,以为深耻”等观念的提出,人们开始将治经的一套方法扩展到各个学科领域,史学便是重要阵地。乾嘉学者,多数兼通经史,以治经方法治史,事属必然。张之洞曾说:“由小学入经学者,其经学可信;由经学入史学者,其史学可信;由经学史学入理学者,其理学可信;以经学史学兼词章者,其词章有用;以经学史学兼经济者,其经济成就远大。”[7](p258)就点出了清代史家取得成绩的途径和方法以及由此在其他领域的扩展。经学家治经着重文字训诂,反对主观武断发明经义,以小学为工具,进行校勘,以究典制名物。从小学入手以治经,是清代汉学的首要法门,这种正文字、辨音读、释训诂、通传注的方法运用到史学上,就是究版本、校文字、阐释字句、洞察事迹,考证天文、地理、职官、名物等问题,在专门和精深上做文章,形成了一套可以操作的、涉及文字、音韵、训诂、版本、校勘、辨伪等众多学科的庞大的方法体系,具有一定的可靠性和有效性。他们运用这些方法,考证文献,克服了以往史家依靠个人的学识主观先验地凭事理推测、鉴别史料方法的局限,构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操作程序,对于史学的科学化、客观化起了推动作用。

另外,汉学研究中常用的通例归纳法也被运用到史学研究上。清人治经,特别认识到读书必明其例的重要性,将其视为治学的重要方法之一,他们认为“读古人书,必先寻其义例,乃能辨其句读,非可妄议。”[4](p173)戴震对《水经注》通例之归纳,卢文弓召对古书行款版式通例之归纳,段玉裁对汉儒旧注通例之归纳,凌廷堪对《仪礼》通例之归纳,王念孙、王引之对发疑致误之归纳等等。都是当时以通例归纳治经的显例。这种方法波及史学,钱大昕、王鸣盛、赵翼等人均不同程度地在治史过程中运用义例归纳法,取得了显著成就。

其三,在历史编纂学上,史家反对《春秋》笔法,反对以正统论著史,也是受了汉学的影响。《春秋》笔法是对传统史学影响很深的一种观念。宋学家对《春秋》研究、解说,形成《春秋》学。这种研究又渗透到史学中,在治史中形成了重《春秋》褒贬,重正统论,重《春秋》义例的现象。[3]清代汉学家一反宋儒重心性义理,好阐发议论的作风,变而为重文字训诂,好考证求实,张扬“实事求是”的学术个性。在史学上,则是轻史义,重史实,反对只重褒贬大义,而于史实却不甚理会的作史态度。尤其反对在历史编纂上搞《春秋》笔法,辨正统、闰统。钱大昕通过归纳、剖析《春秋》义例,指出《春秋》从不在文字上搞褒贬,而是“直书其事,使人之善恶无所隐而已”。[4](p17)他批评欧阳修编纂《新唐书》、朱熹编纂《紫阳纲目》使用《春秋》笔法的做法,认为二人之书既掩盖了历史的真实,又褒贬不当,给读史者造成极大困难,因此他提出:“史家纪事,唯在不虚美,不掩恶,据事直书,是非自见。若各出新意,掉弄一、两字以为褒贬,是治丝而棼之也。”[8](p350)与钱大昕一样,王鸣盛也反对治史模仿《春秋》笔法,认为“《春秋》书法,去圣久远,难以揣测,学者但当阙疑,不必强解,唯考其事实可耳。……究之是非,千载炳著,原无须书生笔底予夺,若因弄笔,反令事实不明,岂不两失之”。[6](卷71)他同样批评《新唐书》和《通鉴纲目》意主褒贬的著史宗旨,认为记载事实乃史之天职,妄加予夺,实不可取。《四库全书总目》批评欧阳修以《春秋》笔法著史,于“事实不其经意”,“传闻多谬”。[9](p411)总之,以《春秋》褒贬大义治史的观念受到了批判。宋人由重义理而重《春秋》笔法,清人由重考实而反对《春秋》笔法,反映了宋清间史学由重阐发向重事实的转变。

与《春秋》笔法相联系的是正统观念。宋人著史重正统、闰位之辨,清人这一观念比较淡漠。尽管在清代史学史上,由于宋学的不绝如缕,正统观念也时隐时显,但总的趋向是受到批评。清初,王夫之即对正统论作了反思,认为以正统解说历史,真伪混淆,无法自圆其说,故而他评论历史,“不言正统”。[10](p1106)乾嘉时期,钱大昕更对朱熹在《通鉴纲目》中虚引中宗年号以记载武氏事迹,以明正统归李唐的写史方法表示不满,指出“史者,纪实之书也。当时称之,吾从而夺之,非实也。当时无之,吾强而名之,亦非实也”。从史以纪实的角度否定正闰之争的不合理。这些,都可以看出汉学求实精神的渗透。

其四,由于受汉学的影响,乾嘉时期的史家在解释历史的发展时,很少使用“天理”、“心性”这些宋儒惯常使用的概念,他们多数已不再执着“天理”这种封建纲常名分的标准评价历史事物,议论历史人物的功过,讨论历史的盛衰。而是就历史事物本身发论,冲破先验的“理”来评说历史。如王鸣盛对王伾、王叔文“永贞革新”的评价,赵翼对武则天的评论等,都能冲破成规,得出新颖的结论。在思考历史盛衰变动时,乾嘉学者在哲理上发明不多。赵翼用“地气说”解释历史兴盛衰亡的变动,认为政治兴衰是因“地气”转移,这样的解释带有神秘的色彩,但又是一种宏观的历史运动观。崔述对社会历史的变化也有自己的看法,且能贯通古今思考问题,以“势”解释历史变动。[2]这些都是乾嘉时期较有价值的思想。但总起来看,由于受汉学名物训诂、重文献考实之风的影响,这一时期的史家在历史哲学上没有大的建树,论史而蔽于理。倒是受公羊今文学影响的一批人,在历史哲学上有一套宏通的系统看法。

总之,汉学对史学的影响,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从积极的一面看,它培养了中国史学的求实精神和理性精神,创造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考证辨析史料的方法,扭转了长期以来史学著作资料选择的主观性和论点的直觉性。从消极的一面讲,由于汉学过分强调考证辨伪为“实”,分析评论为“虚”,从而严重限制了史家宏观把握历史的能力,他们对历史的盛衰运动、历史运动的支配力量等历史哲学问题思考甚少,无法对历史进程、历史运动这一历史客观性的问题做出系统解释,他们缺乏自己的哲学体系。又由于汉学崇古,有愈往前古,愈得其真的儒学求本化思想,影响到史学,“博古”现象严重。我们不能说乾嘉学者都博古而不通今,但“博古”思想影响到他们上下贯穿的通识眼光,也是事实。

由于汉学对史学的影响主要在治史态度、研究方法以及历史编纂等史学客观性这一层面上,无法对历史进程、历史运动这一历史客观性的问题做出系统解释。因此,当外部社会发生动荡,需要人们预见历史发展趋势时,汉学就无能为力了。而注重哲理思辨的宋学就有可能抬头,站出来论证历史之发展变化。但宋学的过分虚妄也使人生厌,于是有人就试图将汉学的求真务实与宋学的思辨议论结合起来,汇合汉、宋,摒弃汉学的琐细和宋学的虚妄,在史学上做到事实真和义理明,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这也是为什么晚清以后史学逐步摆脱经学束缚而独树一帜的重要原因。

 

 

参考文献:

[1]刘师培. 刘申叔遗书[m]. 南京: 江苏古籍出版社,1997.

[2]王记录. 中国史学思想通史(清代卷)[m]. 合肥: 黄山书社,2002.

[3]吴怀祺. 宋代史学思想史[m]. 合肥: 黄山书社,1992.

[4]钱大昕. 潜研堂文集[m]. 南京: 江苏古籍出版社,1997.

[5]戴  震. 戴震全书(六)[m]. 合肥: 黄山书社,1995.

[6]王鸣盛. 十七史商榷[m]. 北京: 中国书店,1987.

[7]张之洞撰. 范希曾补正. 书目答问补正[m]. 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

[8]钱大昕. 十驾斋养新录[m]. 南京: 江苏古籍出版社,1997.

明清历史论文范文2

一、社会史与全球史

如今全球化的趋势不可阻挡,对全球化历史溯源,我们看到15世纪以后由于海上交通的空前发展,地球上东西方以及各大陆之间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密切交往,逐步打破了世界各民族、国家和地区间的闭塞或半隔绝状态,世界渐渐连成一个整体。

全球化带给人们对于历史认识的新思考。德国社会史学家于尔根·科卡提出,至今最后一次的,现在最高涨的热潮是历史科学向跨民族的世界历史或全球史的开放。什么是“我们的历史”,这一观念由此改变了。民族维度并没有消失,跨民族的维度在我们的经历与期望中,在我们的自我理解中与行为空间中的分量加重了。他认为:首先我们在社会史研究中也应该加深对空间的思考,将界限作为研究专题,把民族国家之间的划界当作史实问题来研究,而不是简单地预定为史实。其次,比较研究,即系统地寻找相同与相异之处,是历史学者超越民族史的最佳途径。第三,关于“西方与其他”的专题。于尔根·科卡强调对全球史研究的开放,能够给社会史研究带来新的机遇:它能迫使社会史学者,用对外部因素、广泛的交织、跨民族冲突与共生关系的关注,来补充他们在社会内部动力范畴内作出的习惯解释。[1]

美国学者彭慕兰探讨全球史(世界史)与社会史的关系,他提出可以把社会史分成日常生活史(劳动、饮食、育儿、恋爱、退职、残疾等)、大规模社会组织史(如国家社会关系、阶级构成、种族关系)、社会运动史(或认为推动社会变化的历史)三个部分,“世界史应当从具有浓厚社会史成分的不断发展的研究计划中、从宏大的社会史思维中吸收很多东西。”[2]268综合社会史研究成果建立与世界史的联系,对于彭慕兰提出的理论至关重要。

就中国史而言,明代社会的重大变迁出现在16世纪也不是偶然的,恰恰与中外贸易开展,中国大量商品出口,海外白银大量流入息息相关。明朝不断尝试赋役征收折银,从宪宗成化时代开始[3]到神宗万历实行一条鞭法制度化,明朝赋役征收折银化的过程与风俗变化的阶段符合。资料与研究表明,成化时期是明朝社会风尚趋变的时期,中经正德嘉靖之际的变化提速,至万历时期风尚奢华蔚为大观。白银货币化对社会经济结构变迁影响重大,将社会各阶层卷入市场之中,使得新的经济成分增长,社会各阶层的商业显著。[4]明代社会风俗的明显变化与日常生活中白银的流通和使用有关,也在一定程度上是海外白银大量流入所造成的。然而白银在明清人们社会生活中的使用程度与作用究竟怎样,看来还需要进一步的探讨。

赵世瑜对华北区域社会史研究有新的设想。他认为:无论是在世界史还是在东亚史上,16世纪都是一个重要的时代。正是在这时,明朝深为“北虏南倭”问题所困扰。学界以往对明代“北虏”问题的解释框架,基本上局限于传统的游牧民族与农耕民族冲突史及明蒙关系史。在与其相提并论的“南倭”问题得到新的解释并被置于一个更广阔的海洋贸易史框架后,对“北虏”问题的认识变化依然不大。事实上,在长城沿线发生的,以明朝和蒙古为主角的一系列事件,同样是全球史时代变化的组成部分。这使我们认识到,“内陆史视角”的观察与思考应成为传统的“海洋史视角”的重要补充。[5]

由上可见,我们在继承传统学术遗产的同时,结合“全球化”的概念,强化世界史意识,对于明清社会变迁应当有更深入的研究。

二、物质文化与日常生活的路径

台湾学术界有效开展了对于日常生活史与物质文化的探讨。台湾学者“重视生活情景背后的文化心态,设法从这一问题在时间中的发展看出文化性格的常与变, 并且设法与该社会的整体结构取得联系”[6]5,《导言》。中研院“明清的社会与生活”主题计划所举办的“中国日常生活的论述与实践”国际学术研讨会,会议的分组题目可见研究趣味,即包括:明清士大夫的工作与娱乐安排,日常生活的档案:类书大全、细小的问题,文字与事物,城市空间、国家、城市生活的旋律。吴智和教授带领的明史研究小组探讨明代社会生活,文化生活、民间生活也是台湾生活史研究中使用的概念。

台湾日常生活史研究的代表作是胡晓真、王鸿泰编的《日常生活的论述与实践》(允晨文化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版)本书以生活为主题,包含“天子至庶民”“生活与规范”“生活与知识”“生活与文化”四个子题,代表四个不同层次或面向的生活史探索。消费生活取得的进展引人注目,巫仁恕教授《品味奢华:晚明的消费社会与士大夫》(中华书局2008年版)提出晚明时期已经形成“消费社会”。消费社会是奠基在都市化的基础上的,巫仁恕最新著作《优游坊厢:明清江南城市的休闲消费与空间变迁》(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2013年版)以明代中叶至清中叶江南城市居民的休闲消费活动作为研究核心,尝试将“空间”的观念带入到消费研究的领域,并且由城市空间出发,探讨明清城市内休闲消费活动如何改变了空间结构,进而分析现象背后所反映的社会关系与权力纠结。

物质文化与日常生活二者有一定的共生性,基于社会史与文化史的结合,其突破点概括起来就是从生活史推究背后的形成逻辑,并思考它的社会文化意义。例如王鸿泰先生谈到物质文化消费与大众文化特别是生活关系的研究方法:“从细节上去看,具体地观察各种不同的“物”,到底在什么范围内流传?经历了什么样的流通过程?如何进入个人生活领域?对个人生活产生什么影响?再考察有哪些人?什么样的人?参与这个物的世界?同时,推论人与物的互动,可能构成什么样的社会文化与人际网络?”[7]352日常生活史研究需要认识“物”,借鉴多学科知识与方法非常有必要。

中国大陆最近值得注意的著作有宋立中《闲雅与浮华:明清江南日常生活与消费文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版)、周榆华《晚明文人以文治生研究》(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等。宋书所论明清江南居民节日、鲜花、时尚消费文化的表现形式与影响意义,以及游船、旅馆、娱乐服务业的经营形态,给人印象深刻;周书出自文学研究者之手,论述的对象主要指从事虚文的“词章家”一类,或者说在经济上,不靠制度保障而以文作为谋生工具、自求生路的人,揭示出诗文如何谋生以及文人的日常生活。日常生活中体现的诸色人等是活生生的,借助物质消费才可以进入日常的生活状态,物质文化与日常生活的探讨为社会史研究提供了新的路径。

三、历史人类学的研究取向

历史人类学与日常生活史不可分离。历史人类学研究民俗习惯的历史变迁,以揭示人的行为反映的特定历史时期的社会文化,而社会文化根植于生活。日常生活史是历史人类学的重要出发点,历史人类学不是一种独特的研究对象而是强调一种研究视角与方法。欧美学术界诸多重要流派在一定程度上强调立足于日常生活的历史人类学研究。2002年德国学者汉斯·梅迪克撰写的《历史人类学》词条指出:“对于‘历史人类学’的独特形象而言,一个重要的出发点是日常生活史与体验史……‘历史人类学’的出发点认为,历史的生活方式与社会关系不能被理解为完美无缺的,而应该被理解为‘文化文本’与‘文化建构’。在理解‘历史人类学’时,人们必须在历史进程中研究历史的物质性。”[8]132133这是具有浓烈新文化史色彩的论述。

历史人类学也与地域社会史有不解之缘。明清社会史立足于地域与田野实践的历史人类学研究,已经处理到日常生活、地域社会与历史人类学的关系。陈春声谈到“走向历史现场”问题时,结合自己在韩江流域的梅州和潮州地区的研究实践,阐明历史人类学了解日常生活的重要性,强调在历史现场中“了解传统社会生活中种种复杂的关系”;在提倡“眼光向下”,强调重视普通人日常生活经验的时候,要把握百姓的“历史记忆”表达的常常是他们对现实生活的历史背景的解释;在“国家”与“民间”的长期互动中形成的国家的或精英的“话语”背后,百姓日常活动所反映出来的空间观念和地域认同意识,是在实际历史过程中不断变化的。[9]

历史人类学研究需要借助民间文献,而理解民间文献离不开对于民众日常生活的认识。郑振满指出民间文献与民众日常生活的关系,他说:“每一种民间文献可能都和特定的人群和特定的生活方式有关。如果不把民间文献放在具体的社会环境中,不了解各种民间文献的作者和使用范围,也不能真正理解民间文献的历史意义。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做田野,就需要历史人类学了。”[10]358就是说,历史人类学通过田野调查与解读民间文献理解“人群”和“生活方式”。

可见,历史人类学重视地域、从生活出发的研究取向,是社会史研究十分需要的。

综上所述,笔者以为社会史研究的趋势,或许可以概括为以下三点:首先是社会空间的扩展,强调研究中把握好社会与村落、城市、区域乃至全球化的关系;其次重视社会史与新文化史联袂,将感觉、日常生活、社会与文化的建构等等纳入视野;最后强调跨学科的视野,这些年历史人类学、艺术社会史、医疗社会史、法制社会史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为社会史展示出美好的学术前途。

参考文献:

[1]于尔根·科卡. 全球化时代的社会史研究[J].景德祥,译.史学理论研究,2007,(1):58-65.

[2]彭慕兰.社会史与世界史:从日常生活到变化模式[M]∥杰里·H,主编.全球史读本.夏继果,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

[3]张瑞威.一条鞭法的开端:论明宪宗一朝的货币政策[J]. (台北)中国明代研究学会.明史研究,2007, (10).

[4]万明.明代白银货币化与社会变迁[M]∥中国社会历史评论:第5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

[5]赵世瑜.时代交替视野下的明代“北虏”问题[J].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1):63-74.

[6]蒲慕州.生活与文化[M].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5.

[7]王鸿泰.从社会经济史转向社会文化史——台湾二十年来新史学的发展[M]∥江南社会历史评论(4).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

[8]斯特凡·约尔丹.历史科学基本概念辞典[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

明清历史论文范文3

[关键词]梁启超新史学中西文化

一、著作概介

《清代学术概论》一书重在“论”,致力于对学术发展演变过程进行考察。《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重在“史”,广征博引,描述各个学术派别的开创人物。这两部是学术思想方面最具代表性的力作,与其他史著相比,都是注重于对一代学术的贯通考察,都重视对各派学术的社会文化和学术思潮背景的分析,都扩大了学术的研究范围。

《中国历史研究法》分为六章:1.史的意义及其范围;2.过去之中国史学界;3.史之改造;4.说史料;5.史料之搜集与鉴别;6.史迹之论次。其中在说史料一章中将史料分为文字记录和文字记录以外的史料两大类,之下又细分为12小类,相比过去已是十分完美。在史料之搜集与鉴别一章中,梁启超结合自身的治学经验,提出辨伪书的“十二条公例”,构建了一整套自己的史学理论方法体系,吸收传统史学的精华,利用西方进化论来批判旧史学的弊端。不仅倡导了宏观上的史界革命,还对具体的技术问题作出了阐述。此书倡导客观态度和经世致用的精神,归纳出了一整套比较科学的研究史料和编纂史书的方法。

《中国历史研究法补编》一书分为总论和分论两部分,总论分为三章:1.史的目的;2.史家的四长;3.五种专史(人的专史、事的专史、文物的专史、地方的专史、断代的专史)。分论是该书最重要的分量所在,详细论证了五种专史的写作方法。其中有一节专门讲“史学史的做法”,这是具有开先河意义的。

《新史学》喊出了“史学革命”的口号,从理论上论证史学革命的必要性,系统提出了新史学的理论,得到了章太炎、朱希祖、何炳松等一批人的呼应。另外,还从历史主体、历史服务对象、历史理想三方面归纳了对传统史学的批判。

二、清代学术史研究的不朽之作——《清代学术概论》

1891年康有为在广州创办了万木草堂,为学生讲“中国数千年来学术源流,历史政治、沿革得失,取万国以比例推断之”。作为康有为得意门生的梁启超受其影响,很早便重视学术源流的研究。1902年,梁启超作《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将数千年的学术思想分成七个时代:一、春秋以前为胚胎时代;二、春秋末及战国是全盛时代;三、儒学统一时代,即两汉;四、老学时代,即魏晋;五、南北朝、唐之佛学时代;六、宋、元、明之儒学佛学混合时代;七、近二百五十年来的衰落时代;八、复兴时代,今日是也。对于每个时代,他都总结出各自的特点,分析产生这些特点的原因以及对于后世的影响。这对于当时的学术界无疑是产生了巨大影响的。胡适就曾在《四十自述》里评价说:“这是第一次用历史眼光来整理中国旧学术思想,第一次给我们一个‘学术史’的见解。”这篇文章为梁启超日后撰写《清代学术概论》奠定了非常坚实的基础。

1902年梁启超受邀为蒋方震所著《欧洲文艺复兴史》作序。梁启超早就认为清代是中国的“文艺复兴时代”,于是有意将之与欧洲文艺复兴时代作比,相为印证,汲取其长,以资借鉴。脱稿之后,曾以《前清一代思想界之蜕变》为题发表,后由商务印书馆出版单行本,定名为《清代学术概论》。

此书共33节,前3节总论时代思潮及清代思潮,指出“凡‘思’非皆能成‘潮’,能成‘潮’者,则其‘思’必有相当之价值;而又适合于其时代之要求者也。凡‘时代’非皆有‘思潮’,有思潮之时代,必文化昂进之时代也。其在我国自秦以后,却能成为时代思潮者,则汉之经学,隋唐之佛学,宋及明之理学,清之考证学,四者而已。”“而‘清代思潮’果何物耶?简单言之:则对于宋明理学之一大反动,而以‘复古’为其职志者也;其动机及其内容,皆与欧洲之‘文艺复兴’绝相类;而欧洲当‘文艺复兴期’经过以后所发生之新影响,则我国今日正见端焉。”梁启超对思潮及清代思潮作了简单的解释和评价,显然对清代思潮的评价比较高,满怀希望和憧憬。梁启超将清代学术分为四个时期:一是启蒙期。二是全盛时期。三是蜕分期。四是衰落期。梁启超所作的四个分期其实正代表了清代思潮的四个复古阶段。从复宋之古,对于王学而得解放;到复汉唐之古,对于程朱而得解放;再到复西汉之古,对于许郑而得解放;最后推至复先秦之古,对于一切传注而得解放。贯穿始终,使各个时期能步步得解放的,实为科学的研究精神。清学虽然进入衰落期,但如果可以把这种科学的研究精神应用于其它领域,其他事业,令其发挥效用,那么清学的灵魂也就不会灭亡了,而且必将造福于社会。

总论之后各章节为分论,展开对每个时期不同流派加以详尽的介绍论述。

在《清代学术概论》中,梁启超主要以时代为经线,以学派、学者为纬线,对于清代二百多年的学术加以全景式的论述,脉络清晰,详实丰富,涉及到清代几乎所有重要的学者和著作。从内容上看,包括了经学、史学、小学、金石学、校勘学、辑佚学、佛学、地理学、文学、哲学等各个方面,广泛充分至极。仅以短短6万余字就勾画出了清代学术发展的大致经由,不仅罗列出历史事实,而且试图从理论上加以解释,梁启超的概括能力、文字功底不言而喻。另外,在论述中还非常注意理清学者的思想渊源和阐释各种思想对后世后代学者的影响。若非有了成熟的思考、深入的研究、创新的魄力和对传统史学真切的同情理解,是不可能做出此种良著的。这本书在近代学术史上的地位非同一般。

三、对于新史学的倡导

梁启超非常看重历史学的作用,他说:“史学者,学问之最博大而切要者也,国民之明镜也,爱国心之源泉也。今日欧洲民族主义所以发达,列国所以日进文明,史学之功居其半焉。”就是说历史学可以帮助国民鉴往知来,成为激励爱国心的源泉,并可促进国民团结和社会进步。欧洲各国民族主义思想发达,就得益于史学。中国虽然号称史学发达,但实际上,传统史学却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这就要求对于旧史学进行彻底改造。“史界革命不起,则吾国遂不可救,悠悠万事,惟此为大。”

对于传统史学的批判,梁启超的认识有一个逐步深化的过程。

1896年,梁启超就根据当时政治改良的需要,希望借史书使读者知道“二千年政治沿革,何者为行孔子之制,何者为非孔子之制”,“历代制度皆为保王一家而设,非为保天下而设,与孔孟之义大悖”,“君权日益尊,民权日益衰,为中国致弱之根源”,“读史以政为重,俗次之,事为轻”。他认识到传统史学传史以帝王将相为主体而将民间之事排斥在史书之外,很少考虑芸芸众生之事,而且都是为朝廷为君臣而作,而非为国民而作。

第二年,梁启超将历史著作分为君史、国史和民史三种,他认为西方各国民史兴盛,而中国传统史学所载若非君史即是国史,总是在中国历史过程中找出一个王朝作为某一历史阶段的核心,并以此来评判历史人物的是非功过,其实质是君权至上,这样的史学根本不能满足时代要求,不能反映社会群体对自然和人类社会自身的改造过程以及社会群体智慧和道德的进步状况,缺乏一种感染国民的蓬勃向上的精神力量。显然,他对于中国封建旧史学之体例、内容、功用都流露出不满之意。

1901年,梁启超在日本接触到更多的资产阶级学术思想后,对旧史学的缺陷看得更深入一些。他认为中国传统史学“不过记载事实”,而不能说明其中的因果关系;所叙述的不过是“人间一二有权利者兴亡隆替之事”,仅是一人一家的谱牒;虽为政治史,却仅记一姓之势力圈,“不足以为政治之真相”。旧史学叙事笼统,不能归纳出历史事实的演变规则,不能反映历史进化的规律。那么就需要新史家能够独具慧眼,善于从浩如烟海的史料中发掘新史料,从中找到历史演变的主要线索,并且广泛吸收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等其他相关社会学科乃至自然学科的成就与方法,研究历史专题,从而全面揭示历史发展的根本大势。

众所周知,明治维新时期的日本人在其“脱亚入欧”及“文明开化”的口号下,大量传入了有关西方的各种书籍,其中有关文明发展或文明史的作品,在东西文化交流中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对日本人尤其是日本学者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1869年至19世纪70年代下半期左右,日本兴起了一股西洋史的翻译热潮,不少欧洲文明史析论的著作都传入了日本,包括了一些对日本文明史学影响较大的吉佐、博克尔、梯也里、米涅、孔德等人的著作。在田口卯吉和福泽谕吉树起的文明史学的大旗之下,日本学者发表了不少他们对于西欧文明史学的响应文章。这样,在欧洲文明史学的冲击下,明治日本史学家对传统史学展开攻击,由长期仿效中国转而学习西方文明。时值梁启超流亡日本,不必说,自是受到了巨大的冲击和影响。于是他成为了中国的“西学桥梁”,大量而高速地介绍了西方的各种学术思潮和理念学说。

1902年,梁启超著《新史学》,对于传统史学进行了更为系统深入的批判。在书中他总结出传统史学的“四弊两病”。四大弊端即“知有朝廷而不知有国家;知有个人而不知有群体;知有陈迹而不知有今务;知有事实而不知有理想。”两病即“能铺述而不能别裁;能因袭而不能创作”。造成的不良后果是难读——史籍浩如烟海,一生难以尽读;难别择——读者难以分辨何为有用,何为无用;无感触——不能激励爱国心,团结合群力。有如此之多的弊病,史界革命自是刻不容缓了。

在批判旧史学的同时,梁启超还极力倡导资产阶级新史学理论。他在新史学的指导思想、服务对象、作史方法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建议,从而构筑起新史学的理论体系。在指导思想上,要以进化论为指导,探讨人群进化的原因,“历史者,叙述人群进化之现象而求得其公理公例者也”,以此来指导后人沿此道路前进,从而获得更大的幸福。在内容上,要摆脱“帝王中心论”的束缚,将旧史转化成为国民服务的工具,促进国民互助团结精神的发达,养成国家思想,“助成国民性”。在服务对象上,要摆脱为死人服务的思想,以生人本位的历史取代死人本位的历史,要为现实服务,“将使今世之人鉴之、裁之,以为经世致用也”。在作史方法上,应尽量剔除主观偏见,“为历史而历史”进行纯客观的研究,即使做不到纯客观,也要在尽可能的范围之内“裁抑其主观而忠实于客观,以史为目的而不以为手段”

四、治史方法

梁启超有关治史方法的论述包括了对客体(即史料)的处理方法和对主体(即史家)素质的要求两方面的内容。

“史料为史之组织细胞,史料不具或不确,则无复史之可言。史料者何?过去人类思想行事所留之痕迹,有证据传留至今日者也。思想行事留痕迹者本已不多,所留之痕,又未必皆有史料的价值。有价值而留痕者,其丧失之也又极易。因必有证据,然后史料之资格备;证据一失,则史料随即而淹沉。”史料的概念范畴、价值意义、资格条件都很简捷地表述出来了。梁启超认为传统史学惯于从史书记载中寻找史料,忽略了“现存之实迹”、“传述之口碑”、“遗下之古物”等文字记录之外的史料的作用和价值。新史家若能一改其旧眼光,扩大史料搜集整理的范围,充分利用非文字记录的史料,令其价值彰显,则必能使中国史学之面目焕然一新。

怎样搜集整理史料呢?要注意常人所不注意之处,对于常人向来不认为是史料的,“吾侪偏从此间觅出可贵之史料”。那么,首先“须将脑筋操练纯熟,使常有敏锐的感觉每一事项至吾前,常能以奇异之眼迎之,以引起特别观察之兴味。”然后“须耐烦每遇一事项,吾认为在世上成一问题有应研究之价值者,即从事于彻底精密的研究,搜集同类或相似之事项,综析比较,非求得其真相不止。”这就是说,治史者应该有敏锐的洞察力,能发现别人所不能发现的有价值的史料,能以新视角赋予旧史料以新的意义,而且要有耐心,要不怕麻烦,亲力亲为,进行彻底精密的研究,综合分析比较所搜集的史料,求得其真实面目和有用价值。

史料搜集到之后并不能完全信以为真,还要进行正误辨伪,即鉴别。鉴别真伪最直捷的方法是举出一个极有利的反证,但事实上,并非这么简单就可以解决,往往是明知史料不可信却苦于找不到有力的反证来驳斥它。在这种情况下,要保持怀疑的态度,设立假说以待日后考证审定。一般的原则,时代愈远,则史料遗失愈多,可信者愈少,最先最近的史料最为可信。梁启超专门提出了一整套详尽的辨别正误、鉴别真伪包括辨伪书、辩伪事的方法原则。另外,梁启超还积极宣传西方的学术方法,认为培根的经验归纳法和笛卡尔的演绎推理法是西方近代文明的基础,非常值得正处于向近代过渡时期的中国的众学者,尤其是新史家们认真学习和汲取。这些方法对于今日的史学工作者亦是极为有用的。

搜集与鉴别史料是历史研究的基本工作,但研究的结果如何,还取决于学者自身的认识能力。因此,梁启超提出了史家修养“四长”论,四长即史德、史学、史识、史才。

史德是说作史的人,心术应该端正,对于过去的人事毫无偏倚,善恶褒贬都力求公正。仅此还不够,梁启超认为史家第一件道德,莫过于忠实。如何才算忠实?即“对于所叙述的史迹,纯采客观的态度,不丝毫参以自己意见。”当然,纯客观做起来非常困难,也是根本达不到的,我们只能尽量避免夸大、附会、武断等一些毛病,审慎对待过去的事实,努力把自己的认知态度养成像镜子和天平一样,鉴空衡平。

有了道德,其次要讲的就是学问。历史范围极其广博,史籍卷帙浩繁,一个人的精力毕竟有限,所以凡做史学的人,都要有一种觉悟“贵专精不贵杂博”,想要无所不知,必定一无所知。梁启超建议作史学的人先选择一二项专门工作,做完后有余力再作其它的东西,万万不要贪多。同时,有了专门学问,也还要知道一些普通常识。能做到有一专长又有充分的常识最好,既能深入浅出又可触类旁通。“以十之七八的功力做专精的功夫”,勤于抄录,练习注意、逐类搜求;“以十之二三的功力做涉猎的功夫”,“如此做去,极其有益”。

史识是讲历史家的观察力。观察要敏锐,要能察得别人所不能察者。观察的程序可以由全部到局部,也可由局部到全部。“要养成历史家观察能力,两种方法应当并用。看一件事,把来源去脉都要考察清楚。”要用敏锐的眼光去观察,避免被传统的思想和自己的成见所蒙蔽,“不惜以今日之我与昨日之我挑战”。

史才专门讲作史的技术。“有了史德,忠实地去寻找资料;有了史学,研究起来不大费力;有了史识,观察极其敏锐,但是仍然做不出精美的历史来。要做出的历史让人看了明了,读了感动,非有特别技术不可。此种技术,就是文章的构造。”文章的构造分组织与文采两部分。组织就是整理归纳安排材料,包括对材料的裁剪和排列。文采就是写文章所用的字句词藻,要素有二,简洁和飞动。要养成史才,需要多读——多读前人的文章;少作——作时谨慎,用心去作;多改——反复润色,不满意就改。

其实,在中国史学发展史上,刘知几最早提出了史学“三长”论,“三长”指的是史才、史学和史识。后来,章学诚又加进了史德,强调史家的心术要正。梁启超可以说是因袭于他们,但又有自己独特的认识,从排序可以看出,他对于史德的重视程度非前人所能比及。

梁启超根据自己多年的治史心得,系统讲述了研究中国历史的方法,对于后人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尤其是一些具体细致的研究方法,对于今日的史学工作者依然具有指导意义和可利用、可操作的价值。

五、对于中西文化的态度

“西人称世界文明之祖国有五:曰中华,曰印度,曰安息,曰埃及,曰墨西哥。然彼四地者其国亡,其文明与之俱亡。……而我中华者,屹然独立,继续绳绳,增长光大,以迄今日,……于戏,美哉我国!于戏,伟大哉我国民!……吾不得不三熏三沐,仰天百拜,谢其生我于此至美之国,而为此伟大国民之一分子也。”这样的表述足以窥见梁启超对于中国古代文明和传统文化无以比拟的自豪感。然而,面对近代以来中国传统文化尤其是学术思想的衰败,梁启超开始上下求索,中外探寻,力图找到一条中西文化的最佳结合之路。

梁启超在《〈西学书目表〉后序》中写道:“舍西学而言中学者,其中学必为无用;舍中学而言西学者,其西学必为无本。无用无本,皆不足以治天下。”亦在《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中有论“盖大地今日只有两文明:一泰西文明,欧美是也;二泰东文明,中华是也。二十世纪,则两文明结婚之时代也。吾欲我同胞张灯置酒,迓轮俟门,三揖三让。以行亲人之大典。彼西方美人,必能为我家育宁馨儿以亢我宗也。”

怎样结合呢?西方文化是多元的,究竟应该向西方学习什么?

梁启超主张不但要认真学习西方的科学技术,而且要学习西方的哲学和社会科学理论。从政治、法律到社会学、哲学、思想意识再到经济理论,无一不在学习内容之列,可以说很大程度上这是在当时的中国推广西方现代化的一种尝试。他认为只有实现一系列根本观念和思维方法的变革,中国才能富强。中华民族才能摆脱厄运。后来,梁启超到欧洲考察,看到一战结束后各国破败的景象,于是开始主张以东方文化经济西方文明之穷,实现中西文化的调和。19世纪西学东渐之后,相当一些知识分子力图以中国文化去补充西方文化。梁启超算得上是先驱之一,他认为中西文化应该互补,其方式之一是以中国文化遗产中的经过挑选的部分去补充西方文化的不足,这与当时朝廷认可的“中体西用”的文化方针是有差别的,而且所提倡的中学与洋务派所坚持的传统的纲常伦理也是截然不同,意味着对中国传统文化的选择和继承。他一直坚信中国传统文化中有许多瑰宝是不能丢弃的,要从中汲取力量和智慧。他曾大量翻印明清之际著名思想家的有突出民主启蒙思想因素的著作,借以激发民主和民族意识。另外,他还努力从佛学中汲取为民族民主事业献身的精神力量。梁启超的所做说明,传统文化中包含着不少有益于现代文化的思想资料,人们若能根据社会进步的需要对其进行选择和改造,必能使其焕发新的光彩。

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文化都应是时代精神和民族特点融合的产物,任何民族的文化都不能孤立地发展,要敢于正视中国传统文化与西方现代文化之间的差距,大胆地输入现代西方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文化成果,在开放的状态中让各种文化自由竞争与渗透交汇,这样才能实现中华文化真正的繁荣与发展。

参考文献:

[1]陈鹏鸣.梁启超学术思想评传.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9:13.

[2]胡适.四十自述.梁启超学术思想评传.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9:90.

[3]夏晓虹.梁启超文选(下集).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2:23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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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史之改造.东方出版社,1996:39.

[6]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说史料.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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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补编•史家的四长.中国历史研究法附录.东方出版社,1996:165-177.

[9]梁启超.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夏晓虹.梁启超文选(下集).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2:216.

[10]梁启超.西学书目表(后序).梁启超文选(下集).374.

明清历史论文范文4

2002年有两个问题的讨论成为清史领域的热点。首先是新修大型清史的问题。学术界关于重修清史的讨论已经持续了数年。2002年,新修大型清史项目获准启动。不言而喻,在未来十年中,大型清史的纂修将对清史研究产生重要影响。而在更广泛的意义上,这一工作不止是清史研究领域的事情,也是今后十年其他相关史学领域乃至整个中国文化界的一件大事。戴逸《〈清史稿〉的纂修及其缺陷》(《清史研究》第1期)、陈其泰《纂修大型清史宜采用新体》(《清史研究》第1期)、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清代档案与清史修撰》(《清史研究》第3期)、秦国经、高换婷《清朝修史与〈清史稿〉编纂研究》(《清史研究》第3期)等文章就一些具体问题发表了看法。

另一个引起关注的重要问题是“晚清史的回归”。晚清七十年(从鸦片战争至清帝逊位)被从清史整体中割裂出来始于民国时期。20世纪50年代以后,晚清史更被纳入近代史范畴。不可否认,20世纪50-80年代,近代史范畴内的晚清史取得了很多基础性的研究成果,这些成果至今还被研究者所广泛征引。但是,受到特定时代气氛的左右,晚清史研究中被附加了许多先入之见,很大程度上成为“革命史”、“政治史”的注释和附庸,其研究的结论往往即是主流意识形态的理论前提(当然,这不只是晚清史一个领域出现的问题)。随着时间的推移,晚清史“与属于中国古代史范畴的清代前中期史的内在联系已开始愈益现露”,而近几年来的研究实况(比如《清史论丛》和《清史研究》的论文早已涵盖了晚清七十年)也表明,晚清史研究回归到清史研究的整体中去,或者在清代史的整体框架内反思晚清七十年的历史,已经成为海内外许多研究者的共识。本年姜涛的文章《晚清史研究向何处去》(《清史研究》第2期)对这一问题有较为公允的评论。

2002年召开的两次学术会议也应引起了大家的注意,即7月在北京召开的“国际八旗学术研讨会”和8月在大连召开的“第十届清史国际研讨会暨第七届清宫史研讨会”。一些有质量的清史论文在这两次会议中宣读。

在文献整理方面,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辑整理《清宫粤港澳商贸档案全集》(中国书店影印,7月)、朱彭寿编纂《稿本清代人物史料三编》(北京图书馆出版社,4月)、陈祖武点校《杨园先生全集》(中华书局,7月)、王树民、韩明群、韩白强编校《戴名世遗文集》(中华书局,3月)、安京《海录校释》(商务印书馆8月)等应引起大家的关注。

两部译著的出版也为清史研究增色:即伯德莱(Michel Beurdeley)著、耿?N译《清宫洋画家》(Peintres Jésuites en Chine au XVIIIe Siècle, Paris: Anthèse, 1997)(山东画报出版社,1月)和何伟亚(James L. Hevia)著、邓常春译《怀柔远人:马嘎尔尼使华的中英礼仪冲突》(Cherishing men from afar, Duke University Press, 1995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0月)。前者对于清代中西关系史和美术史研究具有重要价值;后者在以往的马戛尔尼研究基础上,做了更进一步的深入探讨,从礼仪层面剖析了马戛尔尼使团所体现的中英冲突的本质,认为这是两个扩张性帝国的会面,而不是两种文化的冲突。

几篇有质量的评论文章的发表也应引起注意,即曹树基、陈意新《马尔萨斯理论和清代以来的中国人口——评美国学者近年来的相关研究》(《历史研究》第1期)、王丰、李中清《摘掉人口决定论的光环——兼论历史人口研究的思路与方法》(《历史研究》第1期)、何龄修《评〈清人诗文集总目提要〉》(《中国史研究》第4期)以及辛德勇《〈清人别集总目〉书后》(《中国史研究》第4期)。如果充斥史学界的是没有批评的评论,这并不是一种正常的现象。上述作者的文章带来了一种值得欢迎的批评气息。

2002年清史研究专著的出版数量较多(目前仅笔者所见即有25部),已经构成了本年这一领域的一个显著特点。而清史研究论文的发表仍然是以讨论社会史问题的为多。据笔者的初步统计,研究社会史问题的论文数量约占清史论文总数的百分之四十,遥遥领先于其他领域。这从一个侧面说明了近年来清史研究的趋势。社会史之外,依据笔者掌握的材料(还不能说十分全面),清史学者对各领域的关注程度(从高到低)依次为:学术文化史、政治史、中外关系史、边疆史。下面试分述之。

社会史。

李尚英《清代政治与民间宗教》(中国工人出版社,6月)、宋军《清代弘阳教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月)、赵世瑜《狂欢与日常——明清以来的庙会与民间社会》(三联出版社,4月)三部专著研究的是社会史问题。《清代政治与民间宗教》收录了作者20年间发表的论文22篇,其中主要是论及清代民间教派的文章。《清代弘阳教研究》的作者网罗了大量相关档案、宝卷,并利用日文文献,在扎实的史料基础上,对于弘阳教的考证颇多重要发现,如对弘阳教的教主、弘阳教的创立过程及其经卷内容等做了信而有征的论述。《狂欢与日常——明清以来的庙会与民间社会》一书大量运用西方现代社会学和史学理论,从问题意识到方法论都给人耳目一新之感。作者的研究以明清庙会为切入点,着力探讨了中国民间社会的信仰问题,许多论述给人以启发。但由于本书的某些表述方式相当西化,在一定程度上也削弱了其作为中国史研究结论的力量。

李伯重《明清江南工农业生产发展的外部市场环境》(《中国社会历史评论》第4辑)通过分析江南与外部市场的关系,认为明清江南与其外部经济联系的加强,对江南经济发展具有巨大影响。而在19世纪之前,这种影响的积极因素较多,19世纪之后,其消极影响则日益上升。《工业发展与城市变化:明中叶至清中叶的苏州》(中、下)(《清史研究》第1、2期)分析了苏州从明中叶至清中叶发生的城市变化,认为这一变化的主要动力来自城市工业的发展,而经过三个世纪的工业发展,到了清中期,城市工业在苏州地区经济中已经居于主导地位,苏州城已成为一个工业城市。本文的结论也印证了宫崎市定和傅衣凌二位学者的研究结论。高王凌《地租征收率的再探讨》(《清史研究》第2期)对土地制度史中“地租率”这一问题加以探讨,认为研究地租率应从实收率入手,其初步结论为:实际地租率只有单位面积产量的百分之三十,远不是以往所说的百分之五十。许檀《清代前期的山海关与东北的沿海贸易》(《清史论丛》)一文主要利用山海关税收档案,在日本学者加藤繁的研究基础上,对清前期山海关与东北的沿海贸易做了进一步考察,认为山海关是清前期随着东北沿海贸易的发展而产生的沿海税关,而锦州和牛庄则是其所辖的当时最为繁盛的两大港口。

刘小萌《清代北京旗人与香会——根据碑刻史料的考察》(《燕京学报》第12期)一文通过对较少有人涉及的清代北京旗人香会(包括都城隍庙、白云观、东岳庙、药王庙香会、大觉寺献灯会、关帝庙掸尘会、戒台寺广善米会)的研究,探索了香会组织、会首、会费的范围及构成问题,描述了普通旗人日常生活的一个侧面,对于理解清代民间满汉关系也很有启发性。郭松义《从赘婿地位看入赘婚的家庭关系——以清代为例》(《清史研究》第4期)对清代由入赘婚引出的家庭关系加以考察,认为由于入赘婚破坏了原有的承嗣和财产继承,这在以男性为主的社会中是一种悖论,因而遭到人们的贱视。郝秉键《清代精神病人管制措施考述》(《清史研究》第2期)通过分析清代有关精神病人“犯罪”的律法,认为清政府对精神病人管制的政策,经历了一个由宽到严再到宽的过程,而清廷把精神病人纳入其专制炼狱之中(世界其他国家所无),亦可见清代专制政治之严酷。王成兰《从“陈四案”管窥康熙五十年前后的社会控制》(《清史研究》第2期)以“陈四案”为切入点,分析了康熙五十年前后的社会环境,认为这一案件的处理,体现了满族统治者对汉人的“过敏性猜疑”,基于这种猜疑,统治者不惜采用屠戮手段进行震慑,企图以此来维护“盛世”的繁荣。刘平《清代教门的神秘语言文化研究》(《清史论丛》)解析了符咒、谶语、乩语的文化含义,认为清代教门之语言文化功能主要体现为:1、引人入会、扩张势力;2、坚定教众信仰,发动叛乱。常建华《乾隆前期治理僧道问题初探》(《清史论丛》)认为乾隆继位伊始,便采取措施治理僧道,其为政“宽严相济”,承袭了其祖康熙的态度。张晋藩《清朝法制史概论》(《清史研究》第3期)对清朝法制的学术价值、现实意义及其发展阶段与特点做了详尽阐述,论述了清朝法制从兴起、成熟到衰亡的过程。张世明《时间与空间:清代中国与西方在税法上的文化选择》(《清史研究》第3期)运用比较文化的方法,论述了清代中西方税法的异同、税法制度变迁的动力和原因、学术界对清代税法的认知误区等问题。

另外,应该引起注意的论著还有:蒋兆成《明清杭嘉湖社会经济研究》(浙江大学出版社,1月)、孙燕京《晚清社会风尚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6月)、冯贤亮《明清江南地区的环境变动与社会控制》(上海人民出版社,8月)、康沛竹《灾荒与晚清政治》(北京大学出版社,9月)、范金民《清代江南棉布字号探析》(《历史研究》第1期)、邱澎生《由放料到工厂:清代前期苏州棉布字号的经济与法律分析》(《历史研究》第1期)、董建中《耗羡归公政策究竟是如何出台的》(《清史研究》第2期)、李琳琦《徽商与清代汉口紫阳书院——明清商人书院的个案研究》(《清史研究》第2期)、毕苑《晋中商人的角色特征与阶层流动分析》(《清史研究》第2期)、郑振满《清代福建地方财政与政府职能的演变——〈福建省例〉研究》(《清史研究》第2期)、李俊甲《清代中期四川白银流通的扩大及其影响》(《明清论丛》第3期)、倪玉平《道光六年漕粮海运的几个问题》(《清史研究》第3期)、祁美琴《晚清常关考述》(《清史研究》第4期)、朴基水《清代珠江三角洲的商品生产和墟市之发展》(《清史论丛》)、刘平《民间文化、江湖义气与会党的关系》(《清史研究》第1期)、汪毅夫《试论明清时期的闽台乡约》(《中国史研究》第1期)、邵鸿《清代后期江西宾兴活动中的官、绅、商——清江县的个案》(《中国社会历史评论》第4辑)、张研《对清代徽州分家文书书写程式的考察与分析》(《清史研究》第4期)、张小也《“吃醋始知酸,有妾始知难”——清代一夫多妻家庭的矛盾与诉讼》(《中国社会历史评论》第4辑)、吴建华《清代江南非政府性人口社会管理》(《中国社会历史评论》第4辑)、李俊甲《清代中后期四川的社会秩序与各个阶层的动向——以绅士、胥吏、无赖之间的相互关系为中心》(《中国社会历史评论》第4辑)、孔祥涛《论罗教、大乘教的道统和辈份制——青帮辈字由来考》(《清史研究》第3期)、张小也《从分家继产之讼看清代的法律与社会——道光、光绪年间陕西相关案例分析》(《清史研究》第3期)等。

学术、文化史。

在本年出版的专著中,王俊义《清代学术探研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8月)、汪学群《王夫之易学——以清初学术为视角》(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5月)、林存阳《清初三礼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2月)三种都在探讨清代学术史问题。《清代学术探研录》一书是作者“主要研究成果的选录和汇编”,研究跨度较大,从清初至晚清的主要学术史问题均有涉及。《王夫之易学》和《清初三礼学》则是对各自问题进行的微观研究,而二书又不约而同地强调“学术史与社会史结合”的方法,因此都能够做到“小处下手,大处着眼”。《王夫之易学》是迄今为止对其论题进行的最为深入的研究,而《清初三礼学》是第一部系统研究明清之际理学向三礼之学转变的专著。

林存阳《清代礼学思想演进探析》(《清史论丛》)勾勒了礼学从清初至清末的演进轨迹,认为顾炎武等人发礼学之思肇端于前,凌廷堪、阮元倡“以礼”扬波于后,至晚清陈醴、黄以周会通理学、礼学思想之畅发,清儒的崇礼思想得到成功总结。全祖望与杭世骏之间的恩怨在学术界争论已久,杨启樵《全谢山与杭堇浦的恩怨纠葛》(《明清论丛》第3期)在分析了全、谢交谊之后,认为杭世骏“卖友说”不能成立。高翔《清初理学与政治》(《清史论丛》)考察了清初理学与政治这个较少被关注的问题,认为理学在清初社会伦理道德秩序的重建上起到了重要作用,在康熙前期和中期的意识形态中占有主导地位。而随着政治环境的变化和学术内部的转型,理学在18世纪趋于衰落。汪学群《清初儒学的经道合一论与学风演变》(《中国史研究》第3期)认为清初儒学经道合一论的提出,意在矫正明末经学空疏之弊,这使儒学由明道向经世转变,由穷经向通经学古转变。陈祖武《从经筵讲论看乾隆时期的朱子学》(《朱子学会议论文集》,台湾2002年6月)从乾隆经筵讲论内容的变迁入手,就乾隆一朝朱子学不振的原因进行探讨。认为乾隆初政经历了一个从提倡朱子学到崇奖经学的过程,这一过程正是他将专制皇权空前强化的过程。以乾隆二十一年前后的文网大张为标志,宣告了宽大为政的终结。以之为背景,乾隆选择崇奖经学、立异朱子的方式,把学术界导向穷经考古的狭路之中。周积明《〈四库全书总目〉与乾嘉“新义理学”》(《中国史研究》第1期)通过对《四库全书总目》与乾嘉“新义理学”内在联系的分析,认为中国早期启蒙学术在乾嘉时期的整体形态为:重人情、反灭欲的理欲观,重实征、重实验的知性精神,重实行、励实用的实学观念。黄爱平《乾嘉汉学治学宗旨及其学术实践探析——以戴震、阮元为中心》(《清史研究》第3期)认为乾嘉汉学的治学宗旨是由文字、音韵、训诂入手以寻求经书义理,这一宗旨既有其内在的科学性,也有其与生俱来的局限性。郗志群《〈水经注疏〉版本考》(《中国史研究》第2期)对杨守敬、熊会贞所撰《水经注疏》的多种版本做了详细考证,解释了其版本流传过程中的诸多疑点。那仁朝格图《果亲王允礼以及蒙译伏藏经》(《清史研究》第3期)介绍了康熙皇帝第十七子允礼的生平及其组织将藏文《伏藏经》翻译成蒙文的经过。

另外,阮明道《中国历史与地理论考》(巴蜀书社,4月)、王戎笙《科举考试与明清政治》(《清史论丛》)、林存阳《黄宗羲与万氏兄弟的礼学思想析论》(《中国社会历史评论》第4辑)、汪学群《张尔歧易学中的经世思想》(《清史论丛》)、陈居渊《论乾嘉汉学的更新运动》(《中国史研究》第4期)、林存阳《凌廷堪生年考》(《清史研究》第1期)、邹爱莲《清代的国史馆及其修史制度》(《史学集刊》第4期)等论著也值得关注。

政治史。

郑天挺《及时学人谈丛》(中华书局,9月)收录了先生生前成文而未及发表的存稿等文献,其中有关清史者十余篇,讨论了清代八旗制度、土地制度、国家机构、内务府等问题。邸永君《清代翰林院制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月)从政治制度史的角度研究了清代翰林院的起源、职能及其与皇权的关系。王思治、阎守诚主编《陈廷敬与皇城相府》(北京燕山出版社,1月)收录了20余位学者讨论陈廷敬这位康熙朝重臣的文章。

乔治忠《清朝“敬天法祖”的政治原则》(《清史论丛》)讨论了“敬天法祖”这一政治观念的形成、强化及其本质和政治影响,认为“法祖”观念从防范“汉化”起源,发展为排斥所有可能触动旧体制的外来因素。而人们往往将近几百年中国的自我封闭归结于几千年的封建文化,其实传统的儒学文化未必具有如此强烈的排外性和保守性,其原因应从清廷“敬天法祖”的观念中予以分析。张玉兴《关于清代八旗等某些表述问题的辨正》(《中国史研究》第2期)分析了《清实录》、《清史稿》以及近人著作中某些满族称谓的误用,认为这些错误于理不通、于史相悖,必须加以辨正。杨珍《清朝皇位继承制度特点研究》(《清史论丛》)认为清朝皇位继承制度具有三个特点:继承形态的多样性、以建立新的皇位继承制度为主要内涵的开创性、较大的包容性。《论清朝的储权》(《清史研究》第4期)认为清朝储权经历了一个从没有建储而无储权,到策立储君、建立公开性储权,又到削弱、取消储权,再到秘密建储、建立隐性储权,最终又回到既未建储又无储权的演进历程。这些曲折变化,构成了清朝储权不同于其它王朝的独特之处。阎崇年《努尔哈赤论》(《明清论丛》第3期)分析了努尔哈赤成为英雄人物的主、客观原因,对他在历史上的功过做了全面评述。韦庆远《有关清初禁海和迁界的若干问题》(《明清论丛》第3期)针对顺治十三年到康熙二十二年的禁海和迁界问题做了论述,详细分析了禁海和迁界的背景、法令实施、政治目的、对海外贸易的影响及其后果。谢正光《清初贰臣曹溶及其“遗民门客”》(《明清论丛》第3期)对曹溶与明遗民的交游做了详细考证,认为后人称曹溶为“蒙面灌浆人”是想当然的捏造之辞。郭成康《政治冲突与文化隔阂:杨名时案透视》(《清史研究》第4期)引证雍正朱批奏折等史料,试图揭示杨名时案背后隐藏的委曲情节,并通过比较官方与民间两种不同文本系统的杨氏传记,对雍正蓄意制造这一冤案,不仅从政治角度做出解释,而且把杨案放在满汉文化冲突的背景下加以分析。汤志钧《关于〈诡谋直记〉》(《清史研究》第2期)评述了毕永年《诡谋直记》一文的来源及史料价值,认为该文来源有据,记有戊戌“围园”的具体事迹,具有史料价值。

讨论政治史的论著还有:张宗洽《细说郑成功》(北京燕山出版社,3月)、支运亭主编《八旗制度与满族文化》(辽宁民族出版社,5月)、张研、牛贯杰《19世纪中期中国双重统治格局的演变》(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6月)、杨启樵《揭开雍正皇帝隐秘的面纱》(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书店出版社,7月)、阎崇年《清朝皇帝列传》(紫禁城出版社,8月)、张玉兴、支运亭主编《中国北方各族人物传·清代卷》(辽海出版社,12月)、王思治《施琅平台三题》(《明清论丛》第3期)、朱诚如《论嘉庆亲政后中央权力的重组》(《明清论丛》第3期)、王开玺《辛酉与正统皇权思想——慈禧成功原因再探讨》(《清史研究》第4期)、房德邻《论维新运动领袖康有为》(《清史研究》第1期)、郭卫东《再论戊戌中袁世凯的“告密”问题》(《清史研究》第1期)、罗志田《社会分野与思想竞争:传教士与义和团的微妙互动关系》(《清史研究》第1期)、欧立德《清代满洲人的民族主体意识与满洲人的中国统治》(《清史研究》第4期)等。

中外关系史。

王宏斌《清代前期海防:思想与制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6月)一书研究清代前期的海防问题,认为清代前期的海防思想具有“重防其出”的特征,而这又与后来的闭关自守政策关系密切。这一论断对于近年来对于中国“闭关锁国”问题的讨论,提供了很有价值的参考。莫小也《十七-十八世纪传教士与西画东渐》(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1月)从艺术史角度研究了清代中前期的中西文化交流,是国内系统论述“西画东渐”问题的首部专著,拓展了传统清代中西关系史研究的视野。吴伯娅《康雍乾三帝与西学东渐》(宗教文化出版社,12月)一书剖析了康雍乾三帝的海外政策、他们对西教和西学的认知与态度,涉及清代前期和中期中西关系史中的诸多重要问题,该书是大陆目前对相关领域研究最为系统的专著。

庄国土《论15-19世纪初海外华商经贸网络的发展》(《中西初识》二编)认为从明初到鸦片战争前夕,海上华商网络经历了摧毁、重建、武装、渗透等恢复和发展阶段。清初郑氏集团之后,没有清帝国保护的华商网络与华人移民相互依存,从商贸向产业、从沿海向内陆渗透,海外华人社区成为华商网络的商品生产和加工地。郭孟良《清代前期海外贸易管理中的具结现象》(《中国边疆史地研究》第2期)分析了清前期海外贸易管理中普遍存在的具结现象,认为具结是官府规范管理的基础,对于维护传统海外贸易体制起到了一定作用,但也阻碍了海外贸易的发展。吴伯娅《耶稣会士白晋对〈易经〉的研究》(《中西初识》二编)主要利用《康熙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对法国来华耶稣会士白晋研究《易经》一事加以探讨,并分析了康熙对白晋工作的指导及白晋与德国哲学家莱布尼茨之间的书信往还。《乾隆对天主教的认知与对策》(《清史论丛》)认为乾隆继位后,继承了康熙末年的禁教政策,但在实施过程中又采取了与康雍二帝不同的做法,即宽严相济、时紧时松的策略。张晓《为南怀仁〈穷理学〉正名》(《明清论丛》第3期)通过对北京大学图书馆所藏《穷理学》残抄本的细读,认为南怀仁的这部著作并非如有些学者所称的逻辑学著作,而是集当时传入中国的西方科学之大成的一部汉译西学书。汤开建《顺治朝全国各地天主教教堂教友考略》(《清史研究》第3期)结合以往的统计数字,对顺治朝各地天主教教堂、教友的数量加以考察,其结论为:康熙三年前,全国天主教教堂总数为356座,教友为255180人。李华川《陈季同生平史事考》(《清史论丛》)利用法国外交部档案馆的外交史料及相关中、法文文献,对这位晚清外交官一生中的三桩公案加以辨析。米歇尔·法帝卡《意大利〈论坛报〉中威达雷关于义和团的报导》(《清史论丛》)研究了意大利外交官威达雷对义和团的报道,认为威达雷对八国联军暴行的谴责具有一种理想意义。

另外,白新良主编《中朝关系史》(明清时期)(世界知识出版社,9月)、李金明《清代前期澳门在对外贸易中的地位和作用》(《中西初识》二编)、吴伯娅《礼仪之争爆发后康熙对传教士的态度》(《历史档案》第3期)、张建华《子虚乌有的“中意五口通商章程”》(《明清论丛》第3期)、赵英震《乡土信仰与异域文化之纠葛——从迎神赛社看近代山西民教冲突》(《清史研究》第2期)、胡孝德、高小平《同曲异工——16-18世纪西学东渐在中、日两国的不同命运》(《中西初识》二编)、刘为《清代朝鲜使团贸易制度述略——中朝朝贡贸易研究之一》(《中国边疆史地研究》第4期)等也对中外关系史中的诸多问题进行了探讨。

边疆史。

刁书仁《论清朝对东北边疆各族的管理体制》(《史学集刊》第4期)将清代对东北边疆各族的管理体制分为四种,即驻防八旗制、州县制、姓长制和盟旗制,并对各种体制的特点做了分析。李世愉《清前期治边思想的新变化》(《中国边疆史地研究》第1期)认为清前期一些传统的治边思想发生了变化,这主要表现在“明华夷之辨”观念受到批判,“以夷治夷”被“以汉化夷”所取代,“羁縻而治”遭到了否定,从只求“夷汉相安”发展到追求“长治久安”。这些变化是对传统治边实践的总结,并最终形成了中国封建社会最完整的边疆政策体系。张荣、王希隆《清末科塔借地之争述论》(《中国边疆史地研究》第1期)讨论了清末科布多、塔尔巴哈台之间的阿尔泰山借地之争,对这一清廷内部之争的原委和历史影响做了详尽分析。吴宝晓《清季藩属观念调适与边疆政策变化》(《清史研究》第3期)认为19世纪70至90年代,清朝的藩属政治在传统体制框架内进行了调整,重心是扶持属国以抵御列强入侵、巩固中国边防,并据此对不同属国采取不同对策。

明清历史论文范文5

对明史的评价是这次会议的主要议题之一,与会学者从不同角度进行了探讨,其中总括性的是徐泓(台湾东吴大学)所做的题为《明代在中国历史上的地位》的主题发言。从对明史一般的恶评到近来的渐趋正面评价,徐泓对清以来对明代的评价做了全面的检视与回顾。他认为,作为一名史学工作者,应当本着毋意、毋必、毋固、毋我的职业伦理,减少时空氛围的影响,以期对明代这个“多重性格”的时代和“多元结构”的社会得出和而不同的共识性评价。

陈支平(厦门大学)在《从世界发展史的视野重新认识明史》中提出,如果把中国明代的历史放到世界历史的发展进程中去考察,明代是中国历史从“区域史”迈进“世界史”的关键时期。这种趋势应是我们认识明代历史地位的最主要标志。赵轶峰(东北师范大学)在《明史之外看明史——关于明史研究范式的几个问题》中,在对明史研究的断代为史的“国家史”取向、“西方中心主义”“地方知识”与“宏大叙事”之间的关联、“支那学”与“满蒙学”阴影等问题进行回顾后,指出在当前新的学术生态中,仅从明史内部来看是不够的,还需要从明史之外来做出审视。

赵世瑜(北京大学)在《“不清不明”与“无明不清”一明清易代的区域社会史解释》中着重从区域社会史的路径来考察易代之际历史现象的复杂内涵。他认为其时在地方社会存在大量的失序状况及“不清不明”的集体认同,而“清承明制”也有着更长期的渊源使得“无明不清”。因此在对明、清的评价中扬抑任一方都有失之偏颇之嫌。李新峰(北京大学)则在《论元明之间的变革》中梳理了宋元变革说、明中期变革说、宋元明过渡说之后,提出元明之间发生了比两宋、宋元、明清之间更加全面、深刻的变革,元明之际与明中期变革之间的“明前期”可以视为一个有独立价值的历史单元。张海英(复旦大学)将关注点集中于晚明,认为同鸦片战争后大量白银外流带来的经济崩溃相比,晚明中国经济与世界市场的交流是无可争议的辉煌,而因为还未受到西方近代化影响,研究晚明的社会变迁,具有揭示封建专制主义盛衰规律和省察社会发展趋向的深刻意义。同样关注社会变迁的。还有刘婷玉(厦门大学)对成化、弘治时期作为明代重要转型时期的研究,她通过梳理明清史料中将成弘时期作为“盛世”与“变世”的记载,从社会风气、经济、政治结构、选官制度等不同角度,探讨成弘时代怎样成为后人的记忆资源而影响当世发展的。

与会学者还从明代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各个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讨。

在政治制度与政治精英方面,万明(社科院历史所)通过对明朝诏令的考察,揭示了步入晚期的明朝法律体系的变化,是以诏令为中心的例的凸显与综合法典的形成表现出来的。明朝新的法律体系开启了后来清朝的法律体系,约占有中国帝制时期约1/4的时间段。凸显了明史在中国法制史乃至中国古代史上的重要地位。山本英史(日本庆应义塾大学)通过对地方官们到任、离任的时候时常采取的特异行动(performance),来考察明清时代的地方统治当中,地方官员如何平衡理念与实态以实现有效治理的。阿凤(社科院历史所)则以徽州诉讼文书为中心,考察了明代民事诉讼程序中州县的审判,府、巡按在民事诉讼程序中的地位与作用,并讨论了民事案件的京诉问题。张兆裕(社科院历史所)探讨了明代对传统荒政的继承与完善,就明代预备仓的创设、监察官员的地方化、阙失的移民就粟、禳灾制度中修省之制的完善等问题进行了论述。赵中男(故宫博物院)在论文中指出了明代宫廷典制具有全面性、繁杂性、综合性、法规性等特点,并认为从宫廷礼仪的角度重新认识明代政治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有关政治精英的研究。有解扬(社科院历史所)对于万历年间大臣冯琦的研究,认为冯琦的举措实为展现于晚明政坛上的一种务实处理朝廷政务,尤其是审慎判断与灵活处理君臣关系的政治手法。江柳青(厦门大学)对同为万历年间大臣劳堪的研究,则是将其作为清算张居正的政治运动的典型,是万历朝政由改革图强转变为混乱无序的表现。

经济。元廷植(韩国江原大学)以明清时期新经济发展动力的出现为背景,对福建地区烟草产业的形成及发展过程进行了分析,阐明了在近代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新作物的突出作用。王日根(厦门大学)则通过将明清时期福建地区的海洋经济与山区经济的发展相联系,重点揭示了这种山海联动经济的形成过程、影响与政府治闽政策的变化。林枫(厦门大学)则通过回溯明代商业经济史的既有研究,关注到将明代国内外市场贸易联系思考,从单纯商业史研究到与社会史、文化史结合的新的研究动向,并指出了当前明代商业经济史研究的若干不足之处。

文化。商传(社科院历史所)从文化史的视角对明代的文化特质进行定位,认为明代中叶以前的文化以官文化为主体;明中叶以后,民间文化繁兴,取官文化而代之,体现了中国传统社会的转型。张宪博(社科院历史所明史室)通过对东林党人讲学事迹做详尽的个案考证,对明末史事多有发明,认为“讲学非亡明,攻讲学者亡之”。陈时龙(社科院历史所)则更多的将明代的学人讲会作为社会现象来考察,廓清了明代讲会的规模、会址、会期及频率、主讲与成员、内容、气氛、会约与会簿、会语、经费和教化功能。

军事。张金奎(社科院历史所)从族谱资料出发进行的考察,呈现明代三个卫所军户家庭的演变实态并进行比较,揭示了明帝国广大疆域中地区发展严重不平衡造成的影响。王尊旺(厦门大学)则对关系边镇军饷供给的明代遮洋总的设立时间、运输路线进行了细致的考证。同样关系到明代边镇防御的,还有明代长城图籍的绘制,赵现海(社科院历史所)即对明代的四部长城图籍《九边图志》《九边图论》《皇明九边考》《九边图说》进行研究,指出其在明代边防图籍编撰史上的重要地位,及其对后世认知与研究九边的影响。

环境史。钞晓鸿(厦门大学)围绕着项忠与明代关中水利修筑的关系,考察了不同文献中对通济渠、广惠渠记载的分歧之处,指出人物传记中史料选取具主观倾向性,应引起特别注意。佳宏伟(厦门大学)通过对明清之际的江南姚廷遴家族作医疗史、环境史的考察,反映了明清交替之际的“天灾人祸”对于一个家族社会的影响实态。

族群关系。奇文瑛(中央民族大学)就明朝接受的几近百万的内迁归附人进行考察,揭示了明朝政府的民族政策、明代北方民族杂居中原和不断交融的历史趋势。彭勇(中央民族大学)考察了明中后期一支全部由北方少数民族组成的武装力量由“达官军”到“忠顺营”的发展演变与民族融合过程。周雪香(厦门大学)则从明中叶的流民对南方山区的开发人手研究,梳理论证了“客家”最初应是明隆庆三年长宁、永安建县后,当地土著对来自闽西及粤东北潮惠地区的“异邑民”的称呼。

中外交流。范金民(南京大学)对郑和下西洋史实进行了详细论析,他通过严密的史实考证,回应了当前郑和研究中的某些不实之处,中肯的对郑和下西洋的历史意义进行评价,认为其是明朝在中国乃至世界文明史上地位和影响的重要标志。

明清历史论文范文6

元明清时期的盐业在唐宋基础上又有所发展,继续实行间接专卖,发挥商人的作用。元代盐业研究成果相对较少,而关于明清盐业史的研究成果则十分丰硕。

(一)元代盐业史研究

元代盐业史的研究除了几部盐业和盐政通史外,专题论文不多。[日]田山茂

(二)明清盐业史研究

明清盐业史的研究在三四十年代就已出现了不少的成果⑥。此后至八十年代以前,仍有一些成果,如徐泓的《明代前期的食盐运销制度》(《台大文史哲学报》1974年第23期)、《明代前期的食盐生产组织》、《明代中期食盐运销制度的变迁》(《台大历史系学报》1975年第2期)、《明代后期盐生产组织与生产形态的变迁》、《明代后期盐政改革与商专卖制度的建立》(《台大历史系学报》1977年第4期)等系列论文及杨德泉《清代前期两淮的盐商》(《扬州师院学报》1962年第16期)等。成果最为丰富的时期仍然是八十年代以后,这一时期最系统的明代盐业研究成果是刘淼的《明代盐业经济研究》(汕头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1版),该书探讨了明代盐业的生产技术、产权形态、灶户组织及赋役形态、引盐运输体制、开中制、票盐制、食盐配给制等问题。

陈诗启《明代的灶户和盐的生产》(《厦门大学学报》1957年第1期)论述了灶户和封建主的生产关系,并从明代社会经济的发展角度论述了这种生产关系以及整个盐业的生产和组织变化,推论出在后期灶户急剧分化的条件下,已有资本主义生产因素的萌芽。薛宗正《明代灶户在盐业生产中的地位》(《中国历史博物馆馆刊》1983年第5期)探讨了封建国家严密控制下的盐业生产、灶产人身解放的历史过程、灶户生产的发展及其性质等问题。薛宗正《明代前期封建官府统制下的盐业》(《盐业史研究》1986年第1辑)还论及了明代的盐政管理机构、封建官府严密统制下的盐业生产与灶户等问题。此外,藤井宏、佐伯富、徐泓等也论及了明代灶户问题⑦。刘淼《明代海盐制法考》(《盐业史研究》1988年第4期)从明代海盐生产工序的角度探讨了明代海盐主要产区的生产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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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史继刚:《浅谈宋代私盐盛行的原因及其影响》,载《西南师范大学学报》1989年第3期;《宋代私盐贩阶级结构初探》,载《盐业史研究》1990年第4期。前引漆侠:《宋代经济史》下册。姜锡东:《关于宋代的私盐贩》,载《盐业史研究》1999年第1期。罗益章:《宋代官吏的私盐贩卖》,载《盐业史研究》1995年第2期。

②分见郭正忠:《契丹盐业及盐务管理》,载《社会科学战线》1993年第5期;《论辽代盐体制的变化》,载《社会科学辑刊》1993年第6期;《金代的盐司与分司体制》,载《中国史研究》1996年第4期;《金代食盐业的经营体制》,载《河北学刊》1997年第2期;《西夏地区古盐产资源考辨》,载《宁夏社会科学》1993年第6期。王兴文:《金代盐业初探》,载《中国史研究》1997年第2期。吴慧:《辽金元盐法考略》,载《盐业史研究》1988年第1期。

③[日]宫崎市定:《西夏的兴起与青白盐问题》,载《东亚经济研究》1934年第18卷第2期。[日]小幡信一郎:《青白盐与乌池、白池》,载《京城帝大史学会志》1936年第10期。廖隆盛:《宋夏关系中的青白盐问题》,载《食货月刊》1976年第5卷第10期。马淑琴:《西夏与北宋的青白盐贸易》,载《宁夏社会科学》1989年第2期。杜建录:《宋夏青白盐问题》,载《固原师专学报社科版》1987年第1期。

④林文勋:《宋代食盐与周边民族关系》,载《云南民族学院学报》1993年第2期。张秀平:《宋代榷盐制度述论》,载《西北大学学报》1983年第1期;《略论宋代的榷盐与边防》,载《浙江师大学报》1986年第2期。

⑤[日]吉田寅:《元代制盐技术资料(熬波图)研究》,东京汲古书院1983年1月版。

⑥何维凝:《明代盐务概观》,《明代盐军与灶勇》,《明代之盐户》。分载《人文》1933年11月刊,《益世报》1937年3月21日,《中国社会经济史集刊》1944年第2期。朱庆永:《叶淇与明代的“开中纳粟”制度》,载《大公报经济周刊》1935年3月13日。刘厚泽:《明盐杂考》。载《中和》1943年第2期。吴云瑞:《明代之盐法》,载《中央日报》1947年11月12日。日本学者藤井宏、左伯富等刊发于四十年代的一批论文。

⑦ [日]藤井宏:《明代盐场的研究》(上)(下),分载《北海道大学文学部纪要》第1、3期,1952年、1954年;《关于明代的户口食盐法》,载《社会经济史学》1943年第13卷第3期。[日]佐伯富:《关于明代的灶户》,载《东洋史研究》第43卷第4期,1985年。徐泓:《明代前期的食盐生产组织》,载《文史哲学报》第24期,1975年版;《明代后期盐业生产组织与生产形态的变迁》,载《沈刚伯先生八秩荣庆论文集》,1976年版。

李三谋《明代万历以前制盐业的非官业性》(《江汉论坛》1986年第3期)对学术界关于明代前中期盐业生产形式是官营性质提出质疑,认为正盐中既有纳税的内容又有交换的性质,还有应役的因素,灶户虽受国家一定程度役使,但不能因此抹杀盐业的私营经济性质。方志远《明代的户口食盐和户口盐钞》(《江西师范大学学报》1986年第3期)探讨了户口食盐法的推行及其向户口盐钞的演变、食盐与盐钞的分离等问题。李珂探讨了开中制下的盐商守支及报中不前、商灶购销脱节等对灶产状况和对明代盐制的影响①。黎邦正《试评明代叶淇的盐法改革》(《盐业史研究》1989年第4期)则探讨了叶淇的盐法改革,认为叶淇改革反映了社会发展的要求,促进了盐法变革,为清代盐制奠定了基础。林枫《明代中后期的盐税》(《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0年第2期)以两淮盐利为例,探讨了明中后期开中制下的盐税,分析了三商的经营成本及官盐销售量。刘淼《明代召商运盐的基本形态》(《盐业史研究》1996年第4期)论述了在开中法条件下的“召商运盐”基本形态,对“中纳盐粮”制度的基本内容、开中则例及其确定,以及朝廷“召商”参与盐粮交易的性质诸问题进行了系统分析。张丽剑《明代的开中制》(《盐业史研究》1998年第2期)论述了明代开中制产生、发展、衰亡的过程,剖析了开中制与移民及屯田的关系。李龙华及日本学者藤井宏、中山八郎等也论及了明代开中法②。李绍强《论明清时期的盐政变革》(《齐鲁学刊》1997年第4期)分析了从明到清榷盐制度发生重大变革的历史必然性、盐商资本流向及与封建官府的各种厉害关系,指出了盐政变革的局限性和循环性。吴慧《明代食盐专卖制度的演变》(《文史》1984年第26辑)则论述了食盐专卖制度的发展演变过程。余三乐《明庞尚鹏疏盐对策浅析》(《盐业史研究》1988年第4期)探讨了明嘉靖、隆庆之际的盐政状况及庞尚鹏疏盐对策。

薛宗正、张皓、张正明等探讨了明代盐商问题。薛宗正《明代盐商的历史演变》(《中国史研究》1980年第2期)探讨了开中制与开中盐商、内商和边商的分化、纲运制与包销商人等关系。张皓《略论明代盐商资本的形成与发展》(《青海师大学报》1990年第4期)论述了明代盐商资本的来源和积累过程,并分析了盐商资本转为产业资本的方式。张正明《明清时期的山西盐商》(《晋阳学刊》1991年第2期)探讨了明清时期山西盐商的构成、经济状况、经营方式等。王振忠《明清淮安河下徽州盐商研究》(《江淮论坛》1994年第5期)探讨了明清淮安河下徽州盐商的一些情况。此外,朱宗宙、藤井宏、寺田隆信等也探讨了明代的盐商问题③。转贴于

关于对各区域的盐政问题研究。汪崇筧探讨了明万历时期的盐利情况及清乾隆时期盐商营运方式、江广口岸平均盐价等。赵毅探讨了明代淮盐管理机构及其职责,认为洪武三年至万历四十四年淮盐的流通为官收商运商销制,万历四十五年至崇祯十七年为商收商运商销制,明政府通过核对查验盐粮勘合、盐引和水程图格来实施管理,并分析了盐商分化和淮盐壅滞的原因。张笃勤论及了明清淮盐分销概况及其对城市经济的影响④。曾玲《明代前期的福建盐业经济》(《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6年第4期)认为,官府对食盐的垄断权贯穿了从开中到销售的全过程,但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明中叶以后官营逐渐朝民营转变。陈铿、赵建群《明代福建盐运制度的变革》(《盐业史研究》1988年第3期)指出福建盐运有两种变革:运输方式由袋包制改为散装船舱,每引由二百至四百斤改为一千至一千三百斤以促进运销。覃延欢《明代广西盐法刍议》(《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4年第1期)认为,明初广西盐法实行开中制。但至中叶后,盐法逐年密酷,成为农民起义不断爆发的重要原因。余永哲《明代广东盐业生产和盐课折银》(《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2年第1期)认为,广东是盐课折银最迅速的地区,这与广东商品经济的发展和阶级矛盾的激化有关。孙福海、王金令《明代营口盐业》(《营口师专学报》1991年第3、4期)论述了营口盐业的发展状况、管理形式及发展原因等问题。黄国信《明清两广盐区的食盐专卖与盐商》(《盐业史研究》1999年第4期)论述了明清两广盐区食盐专卖制度中的若干重要制度及其下的商人活动。黄培林、钟长永主编《滇盐史论》(四川人民出版社、自贡盐业出版编辑室1997年6月版)则论述了明代云南盐产地和制度结构及清代云南盐业的发展和盐产地布局的改变。董郁奎《明代江浙盐业述略》(《浙江学刊》1996年第6期)探讨了明代江浙盐业生产、盐业政策及其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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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分见李珂:《明代开中制下商灶购销关系脱节之探析》,载《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90年第5期;《明代开中制下商灶购销关系脱节问题再探》,载《历史档案》1992年第4期。

②李龙华:《明代的开中法》,载香港中文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学报》1971年第2期。[日]藤井宏:《开中法的意义及其起源》,载《加藤博士还历纪念东洋史集说》,富山房,1941年版。[日]中山八郎:《开中法和占窝》,载《池内博士还历纪念东洋史论丛》,座右宝刊行会。

③朱宗宙:《明清时期扬州盐商与封建政府关系》,载《盐业史研究》1998年第4期。[日]藤井宏:《明代盐商的考察——边商、内商、水商的研究》,载《清水博士追悼纪念明代史论丛》,东京大安株式会社1963年版;《新安商人的研究》,连载《东洋学报》第36卷1、2、3、4号,1953年6月、9月、12月和1954年3月。[日]寺田隆信:《山西商人研究——明代的商人及商业资本》,东洋史研究会1972年版。

④汪崇箦:《明清两淮盐利个案两则》。载《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0年第3期。赵毅:《明代淮盐流通及管理机制》,载《史学集刊》1991年第2期。张笃勤:《明清武汉的淮盐市场与城市经济》,载《盐业史研究》1999年第4期。

清代盐法研究最系统的成果是陈锋的《清代盐政与盐税》(河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该书对清代盐政的主要问题,如盐业的恢复与盐务的管理、销区、盐课、私盐、盐商、盐政改革等问题的沿革演变及历史原因作了系统论述。王方中《清代前期的盐法、盐商与盐业生产》(《清史论丛》1983年第4辑)探讨了清代前期盐法的演变、盐商资本的动向以及盐业生产中是否产生了资本主义关系的萌芽等问题。王佩环《清代前期盛京地区官盐生产供销概述》(《盐业史研究》1988年第3期)论述了盛京地区的官盐生产及其供销概况。洗剑民《清代广东的制盐业》(《盐业史研究》1990第3期)论及了清代广东制盐业的发展、生产规模、经营方式、生产技术及本行业的特点。刘广志、林元雄、刘德林、彭久松等探讨了清代四川井盐的生产技术问题①。[新加坡]姜道章《论清代中国的盐业贸易》(《盐业史研究》1989年第2期)论及了清代盐业生产中心、国家控制、贸易网络、运输手段与市场区域的空间结构。有关板晒法的发明时间,学者颇有争议。郑志章《板晒海盐技术的发明与传播》(《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4年第3期)认为,在明代的福建首创了板晒法,康熙中期后,板晒法由闽南移民传人江浙,逐渐推广到浙江各盐场。朱去非《盐板晒盐考》(《盐业史研究》1990年第3期)、[日]渡边惇《板晒法的兴起及其影响》(《东洋史研究》1963年第21卷第1期)认为,浙江的板晒法始于清嘉庆年间,陈锋赞同此看法②。

萧国亮《清代盐业制度论》、《清代盐业制度论(续)》(《盐业史研究》1989年第1、2期)探讨了清代引岸制的内容、特点及运行过程、引窝的起源及其性质、盐引的管理等问题,并与明代作了对比分析。陈锋《清代盐法考成述论——清代盐业管理研究之一》(《盐业史研究》1996年第1期)认为,清代盐法考成的内容包括产盐考成、征课考成、销引考成、缉私考成四个方面,涵盖了食盐产、运、销各个环节,并通过对盐政官吏的盐法考成,以达到整肃吏治、保证盐产、疏销盐引、完纳盐课的目的。其《清代三藩之乱期间盐课岁人辨析》(《历史档案》1989年第3期)则提出三藩之乱期间盐课急剧下降之说值得怀疑,由于这一期间清廷在盐课征收方面实行了一系列加征,盐课的实际征收额反而空前增加。张正明《清代河东盐课摊归地丁试析》(《山西师院学报》1982年第3期)探讨了盐课摊归地丁制度产生的原因、实施办法、作用和利弊等。李克毅《清代的盐官与盐政》(《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0年第4期)着重论述了清代盐官对盐政的影响。刘洪石《略论清代的票盐改革》(《盐业史研究》1995年第4期)探讨了嘉道之际淮北的票盐改革,认为“纲盐改票”是一场经济领域的革命,将官督商运改为官督民运民销,促进了资本主义的萌芽。孙晋浩《清代盐政专商制的危机与改革》(《晋阳学刊》1989年第3期)认为,专商制的盐政体制在前期使清政府获取了高额盐税,但嘉庆以后,由于专卖盐商经济实力的削弱和私盐的泛滥,出现了盐政危机,盐政改行了票盐制,但不久又复行专卖。石蕾《清代盐业的变迁》(《镇江师专学报》1994年第1期)提出了与孙晋浩相同的观点。张小也《李卫与清代前期的盐政》(《历史档案》1999年第3期)则论述了李卫在滇、浙实行的盐政措施和改革。

不少学者探讨了清代地方盐政。徐凯希《略论晚清川盐破岸行楚》(《江汉论坛》1992年第9期)指出,清初实行引岸专商制度,在太平天国运动的影响下,淮盐阻梗。川盐进入两湖市场,推动了近代两湖行盐制度的演变。汪士信论述了徽商经营淮盐的情况③。林永匡探讨了清初长芦、两浙、山东、两广和福建盐场的分布、恢复运司盐业产销、打击私盐等措施及作用④。陈然《试论清初对自流井盐的开发》(《历史档案》1992年第3期)论述了清初对自流井盐的整饬和恢复,指出清初对自流井盐的开发是开发边疆的重要组成部分。房建昌《西藏盐业及盐政史略》(《西南民族学院学报》1993年第1期)探讨了西藏盐产种类和分布,认为藏盐向为民营,清末依内地例建盐政,征收盐税。何珍如《康熙时期的云南盐政》(《中国历史博物馆馆刊》1983年第5期)论述了清初云南的井盐生产及清政府对盐务的管理。鲁子健《清代四川的盐榷与盐枭》(《盐业史研究》1986年第1辑)论及了专商引岸制度、余盐措置与盐课归丁、封建盐务腐败与官引走私活动及四川盐枭的有关隋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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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刘广志主编:《中国钻探科学技术史》,地质出版社1998年12月版。林元雄等:《中国井盐科技史》,四川科技出版社1987年12版。刘德林、周志征:《中国古代井盐工具研究》,山东科学技术出版社1990年5月版。彭久松、陈然:《四川井盐史论丛》,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5年5月版。

②前引郭正忠《古代编》。

③汪士信:《乾隆时期徽商在两淮盐业经营中应得、实得利润与流向试析》,载《中国经济史研究》1989年第3期。

④分见林永匡:《清代的长芦运司盐政》,载《河北学刊》1983年第3期;《清初的两浙运司盐政》,载《浙江学刊》1984年第1期;《清初的山东运司盐政》,载《山东师大学报》1984年第4期;《清初的两广运司盐政》,载《华南师范大学学报》1984年第4期;《清初的福建运司盐政》,载《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4年第2期。

关于私盐问题研究。王小荷《清代两广盐区私盐初探》(《历史档案》1986年第4期)论述了私盐的来源、贩卖情况、贩私人员、私盐与社会政治经济的联系和影响等问题。吕一郡《清代湖广私盐浅议》(《华中师范大学学报》1991年第4期)分析了湖广私盐活跃的原因及意义。黄国信《清代两广私盐盛行现象初探》(《盐业史研究》1995年第2期)比较了两广人口和官盐额定销量,指出两广私盐高于全国,并分析形成这一局面的原因。[日]渡边惇《清末时期长江下游的青帮、私盐集团活动——以与私盐流通的关系为中心》(《盐业史研究》1990年第2期,原载《酒井忠夫先生古稀祝贺纪念集》1982年9月版)则探讨了长江下游、江浙地区的私盐流通及其密切相关的青帮、私盐集团的活动。[日]佐伯富《清代盐政之研究》(日本京都大学东洋史研究会1956年版)认为,私盐泛滥的主要原因是私盐质优价低,购买方便,政府缉私不力。陈锋认为,盐商与枭徒的勾结及贪官劣吏的借官行私也是私盐泛滥的原因①。

明清历史论文范文7

一、清史的定位问题

清史的定位问题其实就是写一部什么样的清史的问题。就目前的史学发展趋势看,清史可以有三种定位,其一,清朝史;其二,清代中国史;其三,清代中国人史。

新世纪所写的中国史,当然不应是清朝史。清朝史的写法,是继承传统的史学范畴,它的主题其实就是清朝廷统治中国的历史,或者说是爱新觉罗氏统治中国史;若将明史作为范例,那就意味着写一部朱氏家族统治中国史。但是,这一体例的局限性早已受到新史学的批判,例如梁启超将二十四史批为帝王家谱,因为,这一体例必然使清史围绕着帝王运作,而不能反映全面的清代中国史。由于新文化运动时期的史学家已经解决了这一问题,这里不再重复。

现在所写的清史,也不可能是清代中国人史。将对朝代史的研究转到人民方面,这是史学的进步。但怎样写一部成功的人民史,至今没有很成功的例子,也就是说,怎样才算一部全面的人民史,我们至今在心中无数。我们不知道写一部中国人史应当要写那些方面,写足了那些方面,才算是一部完整的中国人民史。人民史本质上是无限的,每一个人的生活,都可纳入人民史的范畴,写人民史,难道要写四亿人的历史?如果只写其中一部分人,我们有什么理由相信这些人可以代表其他人?在这些问题没有解决之前,所谓的人民史,究竟是怎样的一部历史?现代史学还无法解决,没有现存的体例可以参考,冒然涉足我们所不熟悉的体例,成功可能性不大。我们只能做我们比较熟悉的题材,也就是将清史的范围局限于国史的范畴之内。

我们所写的清史,应当是一部清代中国史,它的定位是国史,清代的国家史,它所含的内容要比清朝史更广一些,但还不如清代中国人史广泛。如果写清朝史,它的内容主要是清代的政治史,而国家的其他重要内容--例如经济、文化方面,都不在传统的朝代史范畴。而我们写清代国史,就不能不写经济文化内容。新的国史,当然要给经济史以较高的地位。经济的增长是现代国家的主题,对清史的看法,若是从皇族转向平民,就得重视经济史,而且,应当以经济史为其重要的内容。现代国家经济发展的基础,应有一个历史的探寻,这是清史离不开经济史的原因。对现代人来说,他们最想参考的也许是现代中国经济发展的基础,亦即清代中国经济史的真况。经济是国家发展的主要指标,也是主要线索,因此,不可离开这一点。其次,文化也是重要的方面,若要衡量清代中国对世界的贡献,文化才是最重要的。清代中国对世界的贡献,应是以考据为主的乾嘉学派,以红楼梦为代表的小说,总汇古代文化精华的四库全书,发展成熟的科举制度,离开这一些,光写政治史,不就只剩下窝里斗史?那么,我们应该怎样来评价清代中国人在世界上的地位?国史应当体现这一代中国人的主要文化成就及经济发展水平。

二、国史定位与体例问题

倘若我们将清史定位为清代中国史,或者说是清代国史,对许多问题就有了判断的标准。

第一,关于《天文志》要不要收入的问题。在前《二十四史》中,《天文志》是一部最重要的志书,每每被列为首位。这是因为:中国人自古以来既有天文影响国运的想法,某种天象的出现,被视为“天”的意志,所谓泰山崩裂、黄河断流,星宿流逝,都被视为上天对帝王的警告,或者是对人间大事发生的预警。倘若这一理论成立,天文志当然是最重要的,天象已经出现了预警,人间就应当按照天象行事,否则,逆天行事,就会受到惩罚。对于古人来说,以天象示警来告告诫帝王,是改良朝廷政治的一项最好的方式,而且,它又是史学家用以影响政治的绝好方式,历代史学家不忘修天文志,这也和他们的职责有关吧?但是,所谓天文影响人生与国运的想法,历来只是一个富有戏剧性的构想,却从来没有得到过论证与证明。在科学盛行的时代,我们是否还采用这一未经证实的理论来写历史?只怕多数人都会觉得这是不可行的,而且使清史的权威性受到质疑。事实上,倘若我们不再相信天文变化会影响国家的命运,我们就无法采用这一理论,因此,天文志的作用就必须退位,我们只能将其放在科技志中从属的地位,而且主要是研究清代中国人在天文学方面的主要贡献,或是在这方面的学习过程,而有关天象的资料,且留给天文学家去做专门史,在《清史》中不应当保留。

第二,南明史的修纂问题。假使我们计划写的是清朝史,那么,南明史绝对不该进入,按照传统的史学观念,南明史是明朝的延续,只能收入明史,清史将其整体纳入是不对的,只能收一些个别人物传记,以表彰前朝的顽民,事实上,清史也是这样处理的。但是,我们若是写清代的中国史,南明史却是不可少的一个部分,南明史反映了这一时代相当一部分中国人的重要政治理念与活动。而且南明君臣的活动,对中国边疆的开拓与奠定,其实是有重要影响的。南明时代中国人的海上活动也是极为重要的,并影响了东亚及东南亚的许多国家,因此,修清代中国史,肯定不能遗弃南明史,而且还要将其作为一个重点。

将南明的例子推而广之,准葛尔部在中国西北的活动也是非常引人注目的,不论怎么说,准葛尔部是对中国历史有重大影响的,我认为准葛尔部也是中国人的一部分,他们的活动对清朝廷对新疆统治的确立是有重要影响的,我们写历史,不能将其忘记。

我认为戴逸先生提出用修载记的方式来修南明史、太平天国史和准葛尔汗国史,是一个较好的方式。载记的本质就是纪事本末体,清史浩翰如海,倘若将南明史与准葛尔史分散放入清史编年中,头绪太乱,读者很难有整体的印象,而且,清史也变得过于复杂。若有载记将南明史与准葛尔史集中在一起,清史编年对南明史、太平天国史与准葛尔史的记载,就可以大事为主,以索引为主,整体结构更合理一些。其次,三藩之乱是清初影响政治的一件大事,分散叙述不易看出事件的整体性,不如以载记为好。其实,郑成功、郑经、郑克?u三代人近四十年的经营,也以立载记为清楚。

第三,关于帝王纪传的改造问题。在传统的正史体系中,帝王纪传是提纲挈领的核心。而新修清史,大家都觉得不能少了纪,但是,必须进行改造。从形式来讲,传统的纪传体,以帝王为其中心,这与其作为皇帝家族史的定位是有关的。而新的国史中,无疑应当以国家为其主题,在帝王即为国家的时代,以帝王的年代为纪纲,几乎是不可避免的。但在新的国史中,帝王的地位应当变化。帝王不再是作为国家的主人而列入史册,只是作为主要施政者列入史册。这一转变,使我们对纪的写作必须改变。我赞成吴量凯先生的观点,将旧史书中的纪改为编年,而另外给皇帝立传。这是皇帝在史书中的地位变化而引起的。因为,在传统的史书中,帝王是中国的主人,他高于一切,在他身上所发生的一切事情,都是国家大事,而帝王载纪也记载了有关帝王的一切琐事。这些琐事,例如他的婚姻、家庭及日常生活,将其放入载纪是对的,但放入编年就是不可能的。因为,在新的编年中,帝王的琐碎小事,就是实质上的小事,不再是国家大事。只有在这些小事对国家大事产生影响的时候,才有必要将其纳入。当然,由于帝王在政治中的核心作用,由于他们成为主要施政者的地位,离开帝王纪载来谈清代政治史也是不可能的。因此,新的清史编年体,只怕还是要以帝王为其核心与线索,为了有系统地叙述历史,离不开施政中枢者的论述,事实上,以施政人为核心论述历史,要比以事件为核心要方便得多,例如:以康熙朝政治定为题目,可以综论康熙朝的大事,不过,皇帝在史册中的地位应有所变化,他们不再主人,而是施政者。不涉及国家大事的皇帝身边事,可以不记。记载皇帝一生的纪,过去担负了两方面的功能,其一是皇帝一生要事;这些要事可能与国家大事无关,在旧史中不可缺载,但在新史中,可不必记载。纪的另一个功能,记载这一时期的国家大事,这一功能则要得到强化,或者使之成为主要功能,有关皇帝的一些事,不如另设小传记载。关于这一点,我还有个不成熟的想法,若是以实际施政者为线索记载编年史实,有一些人物在编年中的地位应当重新确定。例如,多尔衮在顺治帝的前期,实际控制了清代的中枢政治,慈禧太后在清代后期的同治、光绪时期,也是实际上统治了中国,若将编年体分为几个段落,是否可以突出实际的施政者?当然,这不是说要改年号,而是在附加小标题时标明其实际统治者。此外,由于定位的转移,清史稿中的宗人传当然没有必要保留。宗人传将爱新觉罗氏的所有子孙名字都列入,而新清史只要留下那些对历史有影响的爱新觉罗氏名人,其余诸人的名字,不如留给专门的族谱去记载。

第四,关于史传人物的褒贬问题。对人物的定位来说,新的清史与清史稿也应有些变化,或者说是根本性的变化。过去关心的主题是人物的忠奸问题,一个人物,是忠于皇族的,给予肯定,即使是小人物也加以记载。倘若这一人物背叛了皇族的利益,则将其打入另册,口诛笔伐,使其永世不得翻身。这类忠奸教育,在古代社会是极为重要的。新的清史当然不必担负这一责任。但扬善惩恶的传统功能仍然应当继承,不过,衡量的标准应当有所变化,过去的标准是对皇帝的忠奸,而新时代的标准,应是对国家的忠奸,在这里最重要的是体现国家利益,谁能维护中国的国家利益,谁的行动中,最能体现国家利益,谁就应当得到歌颂,反之,则应受到批判。如果确立这一标准,其一,我认为应当旗帜鲜明地歌颂历史上的清官,因为,他们往往是国家利益的维护者。贪官应当受到批判,因为,他们损害了国家与人民的利益。其二,我们可以在新清史中大胆地歌颂反清的义士,例如秋瑾这一类人物,生活于清代,但不忠于清朝,若以帝王为本位,将其列入清史,只能列入叛逆传。而在新的清史中,我们以国家利益为本位,秋瑾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中国人民的利益而奋斗,因此,对她及其同仁,我们是可以歌颂的。不过,以国家利益为衡量人物的标准,在施行过程中只怕还会遇到一些问题,这就是对国家利益的判定。在明清交替时期,那些降清的人物究竟是符合国家利益还是违背国家利益?例如洪承畴、郑芝龙之类人物,清史将其列入二臣传,显然有贬低的意思。新的清史怎样处理为好?袁世凯在清代是重臣之一,但又背叛了清朝。若从国家利益来讲,袁世凯叛清是民国成立的一个关键,在这一件事上,他是有功的。以这个标准进入清史行吗?这是可以商榷的。

第五,关于军事史的地位问题。这一问题的症结不是在古代,因为古人历来重视有关国家命运的军事大事。涉及到决定国家命运的重大战事,作者都要加以详细记载,并讨论。但近代以来史册的风格都尽量减少有关军事的记载。其实,国之大事,在祀在戎,重大的战争影响一个国家民族的命运,我们若是写国史,对有关国家命运的重大战争,还是应该记载清楚的。太史公以来的正史,对战争都有详细记载,这与当代史书不记载军事的风格不同。在新的清史中,是否要加强对重大战事的论述?我个人意见是有必要的。

第六,关于跨界人物入传问题。在清代历史上,有一些人物生活在两个时代,并在两个时期都很有影响,对这些人物的处理是清史修纂中的一个难题。我认为,倘若我们将清史的定位落实在清代中国史,对这一问题的处理便有了准则。凡是对清史有重大影响的人物,我们都不应漏掉,这肯定是我们实行的准则。那么对一些跨越两代的人物应怎样处理?例如:史可法、黄道周这类人物,应放入明史还是清史?我认为这两位都是对清代中国史有重大影响的人物,当然要放入清史。不过,在清史中,我们只要写他们对清史有重大影响的事件,而将其在明代的主要事迹留给明史去写。为了保证人物的完整性,我们可以将在其明代的事迹简明扼要的作一论述。晚清的人物也可以这样处理。袁世凯是清末大臣,许多清末的大事都与其有关,但清史稿不入袁世凯传,其实是将其视为清朝的叛臣。在以王朝体系的旧清史,当然不会写入袁世凯,若写,也是将其列入叛臣传。而新的清史,我想应将袁世凯在清代的历史写清楚,至于他在民国时期称帝的逆行,则留给民国史去详写,在清史袁世凯传中只要作一个简略的交待。

第七,传统史册中记载了一些对国家大事没有重大影响的人物,似可删去。例如循吏传往往记载一些仅有地方意义的地方官的事迹,忠义传记载了为朝廷而死的小人物,孝义传记载了民间人物的生活,烈女传记载了节烈女性,由于新时代观念的变化,这些传记已经不可能再列入了。以烈女传来说,中国古人认为:只有节烈女性才能培育出忠臣孝子,因此,有必要提倡和表彰节烈,以便为国家造就忠臣义士。明史等史册列入烈女传基于这一目的。但这一目的在现代是不成立的。如果我们列入烈女传,显然会给外人批评我们的口实,什么宣传封建道德等等,都会使新清史逊色。因此,烈女传是肯定不能列入的。至于列女传,其容量太小,只能介绍一些典型女性,而这些女性能否代表清代妇女,一直是一个问题。而且,女界的同仁也许会批评清史作者——给女性专门列传,即是瞧不起女性,他们所要求的是平等对待。至于循吏传,我也认为它的容量太小,只能介绍一些重要人物,而不能解决清代吏治问题的研究。我觉得不如专设吏治志,以典制的论述为主,结合循吏和贪吏的典型史料,研究清代吏治腐败的原因,而循吏传应当取消。至于忠义传,也是传统史学的产物,在以朝廷为主线的传统史书中,最重视臣民对朝廷的忠诚,因而有了忠义传,忠义传不仅列入有影响的大臣,还列入有忠义行为的小人物,在明史中,一些平民听说崇祯皇帝缢死,他们也自缢而死,这类不懂自身生存价值的做法,在古代被认为是忠,在近代只能说是愚昧。当然不能再鼓励这类人物。至于孝义传中所列人物,倒是有讨论的必要。传统史册中写入孝义的有两类,一类是孝,一类是义,前者不论,后者必须分析。所谓的义,大多是为公共事业出力的人,这类人物永远是有必要歌颂的,因此,是否有必要列善行传?将清代为公共事业做出杰出贡献的人物都记载进去?或者列公共事业的专志,记载各地主要公共事业?并载入主要贡献者?这都是可以讨论的。

第八,应当加强对经济、文化领域人物的记载。传统的正史主要是政治史,对经济文化领域的重要人物虽有记载,但比重太轻。其实,在这两个领域有重大影响的人物,或者说有重大贡献的人物,都应得到记载。在这里,似应增入各行各业优势人物的传记,他们可以是商人,可以是文人,也可以是厨师,是钉鞋匠,只要他们达到本领域的顶尖位置,他们就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承载者,完全可以加以论述,并在论述中体现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其中尤有必要的是列入商人列传,例如晋商列传、徽商列传、广东行商列传,盐商列传,彻底改变传统史书忽视商人的传统。

三、关于如何超越清史稿的问题

在这一次座谈中,许多同志都提出了要超越清史稿的设想,有的同志还提出要超越二十四史,这些设想是好的,但要将其转化为具体措施,若没有具体措施,所谓超越,很容易流为空话。在这方面,必须接受新元史的教训,新元史在创作时,也立志要超越旧元史,但待该书出版后,人们仍然愿意用旧元史而不是新元史,其失败原因何在?我们也要有具体措施防止这一现象出现,否则落入新元史同样的境地,就没有必要修这一部书了。

第一,新的清史应当有注解,至少要有参考书目。承一些同志指出:新元史失败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没有列注解,人们不知道新元史增补的新史料来自何处?因此,大家都不敢引用新元史,造成新元史的荒弃。我赞成这一观点。尽管不列出处是正史的传统,但正史中唯独这一点是最不值得仿效的。我们若也这样做,人们肯定会看轻我们的清史,他们要找资料,还是情愿去看旧史料。但若有了出处,便有了根据,倘若我们的成果确实超越了前人,人们便可以放心地使用新清史,不会存在情愿看旧史料的情况。一般的做法,应是在传记后列出主要参考书目,对一般不易见的,或是新发现的史料,可以将其化为今人语言论述,但应注明出处。

第二,新的清史应当在详细方面做文章,中国古史的传统是简明扼要,许多大事件在中国人的史册中都只有几十个字。例如郑成功攻打荷兰人盘据的热兰遮城,中文史料中都只有几百字,虽然简明,但其缺点是:后人无法从中了解郑成功攻打热兰遮的详细情况。今人研究这一段历史,主要还是依靠荷兰人写的《被忽略的福摩莎》这一部近10万字的书。如果我们将新清史写成一部简明的史册,我们仍然有这个问题,后人看了我们的书,只对清史了解一个梗概,进一步详细的情况只能看专史。新的清史应当改变旧史这一传统,对有关国家命运的大事,应当投入较多的笔墨去分析研究,而能做到这一点,就肯定能超过传统史书。以隆武帝这一个人物为例,传统的明史对隆武帝的记载,仅是唐王列传中的百来个字,而隆武政权实际上存在了十四个月,在这十四个月中,隆武帝经历了建立政权,失去政权的重大转折,他与大臣们关于出闽的争议,他与何腾蛟、黄道周的合作与矛盾,他在筹措经费方面的努力与失败,他与鲁王政权的关系,他与权臣郑芝龙的关系,都是十分有必要研究而传统史书忽略的问题,倘若新的隆武传能写10万字以上,这些问题都能交待清楚。而若是按照旧史的传统,这一些传记一般不超过二千字,我们就很难分析隆武帝时期的各种矛盾,很多时候只能展示自己的观点,而读者对这些观点会产生极大的疑问。所以,若要定格为超越传统旧史,就必须在详尽这一方面做文章,能做到这一点,肯定能胜于旧史。

第三,关于图表问题。新清史应当多设图表,这也是超越清史稿的一种战略统筹。这里的图,不止是地图,而且包括各种文物、清代建筑之类的照片,凡可说明清代文化成就的,都应尽量列入。在地图方面,谭其骧的中国历史地图仅列省区图,有没有必要列府县图?我认为是没有必要的,因为,清史容量有限。但中国历史地图集其实还有许多问题没有解决,例如,省界、府界、县界该怎样划分?谭图仅精确到府界,实际上,若非对乡县界有研究,所谓府界,都是错误的。这是中国历史地图集上许多乡村被划到其他县府的原因。但是,若要精确到乡界,这里有许多工作要做,至少要做实地调查,现在有没有精力做这一类工作?由谁来做都是问题。如果做不到这一点,不如沿用中国历史地图册为好,能有地图附出,便超越了传统清史。

明清历史论文范文8

百年来的明史研究状况,可划分为三个阶段和一个非常时期。第一个阶段为1901年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第二个阶段为1949年到1966年“文革”运动爆发;第三个阶段为1976年粉碎“四人帮”至20世纪末。一个非常时期为第二个阶段和第三个阶段之间的“文革”十年时期。这三个阶段和一个非常时期的明史研究,各有不同的处境和特色。          一、明史研究的新阶段          1901年至1949年,中国处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时期,一方面民族危机非常严重,另一方面中国人民顽强地进行着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此时,国内外交往也空前频繁,西方的各种文化思想,包括进化论和实用主义史学新观点、章节体和传记文学体史学编撰新方法,以及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等,纷纷传入中国,使中国史学界突破了封建史学的束缚,研究领域、观点、方法等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在这样的政治、社会和思想文化背景下,明史研究与20世纪以前的传统史学相比面貌大改,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主要表现是:为帝王撰写家谱式的狭窄研究,被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民族关系、中外交往等广阔领域、多种角度的研究所替代;在研究的观点方法上大多不再是鼓吹三纲五常,颂古非今,或简单地罗列历史现象,而是应用新观点(如进化论、唯物史观)、新方法(如章节体、传记文学体、现代自然科学的见解),使研究达到前所未有的深度;为适应现实斗争或生活的需要,注重与之相关内容的研究,如明末与南明史、明代东北地区及满族先世史、以抗倭为主的中日关系史、郑和下西洋、中欧关系史等,成为研究的热点,这也是其时明史研究令人注目的一个现象。          关于明末与南明的历史,早在清朝前期,已有明朝遗民着力进行过研究,既用于寄托其故国之思,总结明亡的历史教训,又用以鼓吹民族思想,与清朝相对抗。进入20世纪之后,随着各阶层人民反清情绪的增长,这类研究更趋高涨。到了三四十年代,在抗日热潮兴起的历史条件下,它又被利用来作为鼓舞士气、救亡图存的重要舆论工具,从而更加兴盛。史家或整理出版有关史料,或研究明末的政治形势和社会状况,或表彰明末至南明坚持抗清的志士及誓不与清朝合作的明朝遗民,或记载南明诸王的活动,或综述南明各方面的事迹,取得了累累硕果。所出版的专书、论文等有:陈去病辑《陆沉丛书》(1903年石印本)、国学保存会辑《国粹丛书》(1905—1909年间排印)、谢国桢《明清之际党社运动考》(商务印书馆,1934年)、朱@①《明季社党研究》(商务印书馆,1945年)、李文治《晚明民变》(中华书局,1948年)、梁启超《明季第一重要人物袁崇焕传》(《新民丛报》第46—48、49、50号,1904年2、6、7月)、 吴汝柏《民族英雄袁崇焕》(广西省政府编译委员会,1940年)、杨德恩《史可法年谱》(商务印书馆,1933年)、易君左《史可法》(上海新生命书局,1933年)、黄节《张煌言传》(《国粹学报·史篇》1卷5期,1905年)、冯励青《张煌言年谱》(独立出版社,1942年)、匪石《郑成功传》(日本东京清国留学生会,1904年排印本)、余宗信《明延平王台湾海国记》(商务印书馆,1937年)、民史氏(孙静庵)辑《明遗民录》(上海新中华图书馆,1912年)、陈垣《明季滇黔佛教考》(辅仁大学,1940年)、包遵彭《明监国鲁王圹志之研究》(商务印书馆,1940年)、朱希祖《南明广州殉国诸王考》(《文史杂志》2卷7、8期,1942年)、 柳亚子《南明史纲初稿》(《大风半月刊》,1941年)等。这一时期关于明末与南明历史的研究,除去鼓吹民族革命思想这一相当普遍的特色外,还有一个明显的特色应予注意,即在三四十年代,国民党的一些御用文人,为“攘外必先安内”的主张寻找历史依据,曾对这一段历史大加歪曲,用明末农民起义军影射共产党人,如李奇流《中国明代匪乱的总检阅》(《汗血月刊》2卷3期,1933年)一文,即是如此。面对这种局面,马克思主义史学家奋起反击,用唯物史观科学地分析明朝和南明各政权的阶级实质、历史地位,揭露其腐朽无能,歌颂明末农民起义军,并对其经验教训给予总结,从而将这一段历史的研究推向了科学的道路。其代表作有郭沫若《甲申三百年祭》(《新华日报》1944年3月19—22 日)及翦伯赞《南明史上的永历时代》(《中华论坛》1卷10、11期,1945年)等。          东北地区自古就是中国的领土,建立清朝的满族先世是臣属于明朝的边疆少数族的成员,因而研究明史不能不谈当时东北地区的情况以及生活在东北的满族先世。而20世纪上半叶,日本帝国主义加紧了对中国的侵略活动,为了强占中国东北,竟散布“满蒙在历史上非支那领土”的谬论;清朝统治者在入关后也曾极力掩盖满族先世与明朝关系的真相,以抬高其身份。因此,这一时期的明史研究,就不能不把关于明代东北及满族先世的探讨当成一大任务,从而形成一个热点。出版的论著有傅斯年等《东北史纲》(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32年至1933年印行)、张维华《明辽东“卫”“都卫”“都司”建置年代考略》(《禹贡》1卷4期,1934年)、孟森《清朝前纪》(商务印书馆,1930年)和《明元清系通纪》(1934—1937年印行)、徐中舒《明初建州女真居地迁徙考》(《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6本2分册,1936年)、吴晗《关于东北史上一位怪杰的新史料》(《燕京学报》17期,1935年)、郑天挺《满清皇室之氏族与血系》(《人文科学学报》1卷3期,1945年)、李光涛《记奴儿哈赤之倡乱及萨尔浒之战》(《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12本,1948年)等,以铁的事实有力证明了明朝对东北地区的管辖,从与明朝的关系等不同角度,研究了满族的先世史。          关于明代的中日关系,也是这一时期明史学界研究的一个热点。研究者或着眼于总结明代中日间的政府交涉或总体关系,或着眼于论述倭寇对中国的侵扰及中国军民的奋勇抵抗,或着眼于探讨万历年间的抗倭援朝之役,或着眼于有关资料的评介。出版的专书和论文有吴先培《明代与日本足利幕府关系之研究》(《东方杂志》34卷14期,1937年)、李晋华《三百年前倭祸考》(上海国民外交委员会,1933年)、陈懋恒《明代倭寇考略》(哈佛燕京学社,1934年)、吴重翰《明代倭寇犯华史略》(商务印书馆,1939年)、黎光明《嘉靖御倭江浙主客军考》(哈佛燕京学社,1933年)、欧阳祖经《谭襄敏公年谱》(南昌印记印刷厂,1936年)、王崇武《戚继光》(南京胜利出版公司,1946年)、李树桐《明代中日朝鲜战争》(《文史杂志》1卷6期,1941年)、王婆楞《历倭文献考》(重庆正中书局,1940年)等,它们大多将历史与现实相联系,表现了强烈的为现实服务的意向。此外,梁启超《朱舜水先生年谱》(中华书局,1936年)、魏宗谟《记明末东渡流亡之二志士》(《论学》4期,1937年)等论著, 主观上是对明末遗民因不与清朝合作而东渡进行赞扬,但在客观上却反映了其时通过东渡而实现的中日文化交流的史实。          郑和下西洋之成为研究热点,主要原因是在民族危机存在的情况下,史家们企图借以鼓舞民气。梁启超开风气之先,以“中国之新民”的笔名,发表了《祖国大航海家郑和传》一文(《新民丛报》3 卷21 期, 1904年),而后张星lǎng@②、向达等先后撰写有关文章,到了30年代之后,形成非常兴盛的局面。这一时期发现了《通番事迹记》碑文、《天妃灵应之记》碑、南京静海寺残碑、《郑和家谱》等许多价值很高的文献及实物资料,整理了郑和下西洋活动参加者归国后所写的记述见闻之书,发表了许多有深度的著作和论文。主要有李士厚《郑和家谱考释》(1937年自刊)、冯承钧《瀛涯胜览校注》(商务印书馆,1935年)和《星槎胜览校注》(商务印书馆,1938年)、管劲丞《永乐二十二年郑和受命未行考》(《大公报·史地周刊》94期,1936年)、朱xiè@③《郑和七次下西洋所历地名考》(《东方杂志》42卷12期,1946年)、吴晗《十六世纪前之中国与南洋》(《清华学报》11卷1期, 1936年)、范文涛《郑和航海图考》(重庆商务印书馆,1943年)、束世chéng@④《郑和南征记》(重庆青年出版社,1941年)、郑鹤声《郑和》(重庆胜利出版社,1945年)和《郑和遗事汇编》(上海中华书局,1948年)等。          进入20世纪后,欧洲在世界上的影响进一步扩大,中国与之关系更加复杂,回顾中国与欧洲的交往史,总结经验教训,成为中国史学界面临的任务之一;加上这时中欧人士之间来往互访比以前增加,存于欧洲的有关历史资料被中国史学家发现者越来越多,为研究中欧交往史提供了便利。因此,明代的中欧关系也成为这一时期研究的一个热点。一方面研究明朝与欧洲国家间的各种交往,另一方面特别着重研究天主教的传入和耶稣会士来华的问题。关于前者,出版有张维华《明史佛郎机吕宋和兰意大里亚四传注释》(哈佛燕京学社,1934年)等论著。关于后者,出版的成果可分五类:其一为天主教传入研究。包括陈垣《从教外典籍见明末清初之天主教》(《北平图书馆馆刊》8卷2期,1934年)、徐宗泽《中国天主教传教史概论》(圣教杂志社,1938年)、方豪《中国天主教史论丛(甲集)》(重庆商务印书馆,1944年)、王治心《中国基督教史纲》(青年协会书局,1940年)等论文和专书。其二为来华耶稣会士生平研究。包括国安《利玛窦东来之前后》(《清华周刊》32卷1期,1929年)等论文。其三为来华耶稣会士著述研究。 包括徐宗泽《明清间耶稣会士译著提要》(中华书局,1949年)等论著。其四为以耶稣会士为主的来华欧洲人传入欧洲文化成果研究。包括翁幕《明清之交西学东渐考》(《学灯》,1924年8月)、 方豪《明季西书七千部流入中国考》(《文史杂志》3卷1、2期,1944年)以及张荫麟、李俨、 陈垣、向达、郑鹤声等所写的有关论文,这类论文数量极多,而且对耶稣会士在这一方面的贡献,基本上给予肯定的评价。其五为与耶稣会士积极接近的中国人士徐光启、李之藻、杨廷筠等研究。包括黄节《徐光启传》(《国粹学报》1卷10期,1906年)、 徐宗泽《徐文定公逝世三百周年纪念文汇编》(圣教杂志社,1934年)、陈垣《浙西李之藻传》(载1919年《辩学遗牍》、《大西利先生行迹》、《明浙西李之藻传》合订本)、杨振锷《杨淇园先生年谱》(商务印书馆,1944年)等论著。          这一时期,在以上热点问题之外的明史其他领域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如下:          政治方面,有吴晗《明教与大明帝国》(《清华学报》13卷1期, 1941年)和《贪污史的一章》(《历史的镜子》,生活书店,1946年北平版)、吴廷燮《明督抚年表》(1918年排印本)、王崇武《明靖难史事考证稿》(商务印书馆,1948年)和《奉天靖难记注》(商务印书馆,1948年)、丁易《明代宦官之干政》(《新中华》复刊6卷17期, 1948年)和《明代的特务机关》(《中华论坛》2卷5、6期,1946年)等。 它们论及了政治制度、政治事件和政治形势等,内容相当广泛,其中吴晗、丁易关于特务政治和贪污的论述,有影射国民党黑暗统治的意图和作用,既有学术价值,又有现实意义。          法律和监察制度方面,发表有沈家本《明大诰峻令考》(《沈寄yí@⑤先生遗书》民国刊本)、于登《明代监察制度概述》(《金陵学报》6卷2期,1936年)等论著。          军事方面,有吴晗《明代之军兵》(《中国社会经济史集刊》5卷2期,1937年)、解毓才《明代卫所制度兴衰考》(《说文月刊》2卷9—12期,1940—1941年)等论文。其中吴文联系明代的政治、经济背景,分析其军事制度的变化,揭示社会矛盾,表现了较深的功力和较高的史识。          经济与社会方面, 有秦佩珩《明代的农业》(《经济研究季报》1卷3、4期,1941年)、龚化龙《明代采矿事业的发达和流毒》(《食货》1卷11、12期,1935年)、 吴云端《明代之盐法》(《中央日报》1947年11月12日)、吴晗《记大明通行宝钞》(《人文科学学报》2卷1期,1943年)、万国鼎《明代丈量考略》(《中农月刊》6卷11期, 1945年)和《明代屯田考》(《金陵学报》2卷2期,1932年)、王崇武《明代施行屯田的社会背景》(《华北日报·史学周刊》100、101期,1936年8月27日、9 月3 日)、 吴云端《明代之庄田》(《中央日报》1947年7月23日)、 梁方仲《明代“两税”税目》(《中国近代经济史研究集刊》3卷1期,1935年)和《一条鞭法》(《中国近代经济史研究集刊》4卷1期,1936年)、王崇武《明代户口的消长》(《燕京学报》20期,1936年)、梁方仲《明代的户帖》(《人文科学学报》2卷1期,1943年)、潘光旦《明清两代嘉兴的望族》(商务印书馆,1947年)、破船《明代地主考》(《明日之土地》8、9期,1947年)、吴晗《明代之农民》(1935年10月1、15 日天津《益世报·史学》12、13期)、胡寄馨《明代奴隶制度》(《新中华》复刊6卷13期,1948年)、 傅衣凌《明代徽商考》(《福建省研究院研究汇报》2期,1947 年)和《明代江苏洞庭商人考》(福建《社会科学》4卷2期,1948年)及《明代陕西商人考略》(福建《社会科学》4卷4期,1948年)、邓云特《中国救荒史》(商务印书馆,1937年)、非繁《明代的上元节》(《北平晨报·艺圃》1936年2月8日)等论著。论及了农业、手工业、商业金融、土地问题、赋税徭役制度、人口与户籍、家族、阶级阶层、社会救济以及风俗习惯等内容。其中梁方仲关于赋役制度和傅衣凌关于商人的论述,功力最深,对学术界影响甚大。          边疆与民族方面,发表了张鸿翔《明外族赐姓考录》(《辅仁学志》3卷2期,1932年)和《明外族赐姓续考》(《辅仁学志》4卷2期,1934年)、佘贻泽《明代之土司制度》(《禹贡》11期,1936年)、韩儒林《明史乌斯藏大宝法王考》(《真理杂志》1卷3期,1944年)等论文。          对外贸易及与亚洲诸国(日本除外)关系方面,出版有谭春霖《欧人东渐前明代海外关系》(燕京大学,1936年)、翦伯赞《明代海外贸易的发展与中国人在南洋的黄金时代》(《时事类编特刊》63期,1941年)、王崇武《读明史朝鲜传》(《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12本,1948年)等论著。          自然科学和技术方面,李俨的《明代算学书志》(《图书馆学季刊》1卷4期,1926年)等论文对数学成就研究作出了贡献。1929 年陶湘重印《天工开物》,其上载有丁文江《奉新宋长庚先生传》和《重印天工开物卷跋》,这使宋应星及《天工开物》的研究开始受到重视。丁文江还整理出版了新版《徐霞客游记》(商务印书馆,1928年),开始了以现代科学的理论与方法研究徐霞客及其游记的新阶段。1941年浙江大学举办的徐霞客先生逝世300 周年纪念会所辑成的论文集《地理学家徐霞客》(商务印书馆,1948年),就收进了反映这一进展的多篇论文。王庸的《明代舆图汇考(总图之部)》(《图书季刊》3卷1、2期,1936 年)等论文,在地理图籍研究上多有收获。秦佩珩《明代水利之研究》(燕京《经济学报》2期,1941年)、 张广仁《潘季驯治黄河主张之分析与讨论》(《清华周刊》45卷3期,1936年)等论文, 研究了水利工程的实践和理论。单士元等《明代建筑大事年表》(京城书局,1937年)、朱@③《北京宫阙图说》(商务印书馆,1938年)和《明清两代宫苑建置沿革图考》(上海商务印书馆,1947年)、李漱芳《明代边墙沿革考略》(《禹贡》5卷1期,1936年)等论著,探讨了建筑工程的成就。          文学艺术方面,宋佩韦《明文学史》(商务印书馆,1934年)、钱基博《明代文学》(商务印书馆,1935年)、郭绍虞《明代文学批评的特征》(《新语》5期,1945年)等论著, 从宏观角度探讨了文学成就和文学理论。其中郑著提出中国近代文学史始于嘉靖时期,并将明代俗文学的许多内容第一次写进以文学史命名的书中,见识卓越,影响甚大。郑振铎、胡适、俞平伯、萨孟武、吴晗、柳存仁、孙楷第等发表的论著,专论小说成就,有的考证精深,有的在考证的同时,触及了当时的社会制度和社会发展的真相。卢前的《明清戏曲史》(商务印书馆,1935年)以及赵万里、赵景深等发表的论著,以赞赏的态度论列了戏曲的成绩。此外,梁乙真《元明散曲小史》(商务印书馆,1934年)、杨静ān@⑥《唐寅年谱》(商务印书馆,1947年)以及郑振铎、傅芸子、向达、杨荫浏、傅惜华等发表的论著,研究了民歌、说唱及宝卷文学、散曲、诗作、散文、舞蹈、音乐和美术等领域的成就。          思想方面,有陈安仁《明代学术思想》(长沙商务印书馆,1940年)、容肇祖《明代思想史》(开明书店,1941年)及梁启超、冯友兰、钱穆、刘节等发表的论著,从宏观角度进行了研究。余重耀《阳明先生传纂》(上海中华书局,1923年)、钱穆《王守仁》(商务印书馆,1930年)、《王阳明年谱》(《力行要览》编辑社编印)、梁启超《王阳明知行合一之教》(《北平晨报副刊》1926年12月及1927年1、2月)等论著,探讨了王阳明的身世及其提出的“良知”、“知行合一”等概念。不公仇(刘师培)《李卓吾先生学说》(《天义报》2期,1907年)、 黄云眉《李卓吾事实辨正》(《金陵学报》2卷1期,1932年)、容肇祖《李卓吾评传》(商务印书馆,1937年)等论著,介绍李贽的生平,反驳以前对之否定的流行观点,赞扬其挑战传统观念的精神。此外,除了对陈献章、罗洪先、吕坤的思想也有探讨外,更重要的是出版了嵇文甫《左派王学》(开明书店,1934年)和《晚明思想史论》(重庆商务印书馆,1944年)、侯外庐《中国近世思想学说史》上卷(重庆三友书店,1944年)、吴泽《儒教叛徒李卓吾》(华夏书店,1949年)等尝试应用唯物史观探讨明代思想史的论著,或明确指出思想家的阶级属性,或把十六七世纪认定为中国启蒙思想开始的“天崩地解”的时代,使人耳目一新。          图书事业方面,有顾廷龙等《明代版本图录》(开明书店,1944年)、袁同礼《明代私家藏书概略》(《图书馆学季刊》2卷1期,1927年)和《皇史chéng@⑦记》(《图书馆学季刊》2卷3期,1928年)、汪yín@⑧《明清yín@⑨林辑传》(中华图书馆协会,1932年)、郭伯恭《永乐大典考》(长沙商务印书馆,1938年)等,分别论列了图书出版、公私藏书、图书整理及目录学方面的成绩。          人物方面,除前文提及者外,影响较大的专著有吴晗关于朱元璋的几本传记(胜利出版社,1944年版《明太祖》、在创出版社1944年版《由僧钵到皇权》、上海三联书店1949年版《朱元璋传》)、陈翊林《张居正评传》(中华书局,1934年)、朱东润《张居正大传》(开明书店,1945年)等。吴书资料欠丰,但思想内容有一定深度;陈书发挥了清末梁启超等人以来肯定张居正为大政治家的观点,与旧史书的评价大不相同;朱书采用了新的传记文学体裁,准确而生动。          综合性断代史撰写方面,尚未出现专门著作,但出现了柳诒徵《历代史略》(中新书局,1905年)等多部用章节体撰写的中国通史,其中包括对明代部分的综合论述。更引人注目的是出版了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新华出版社,1942年)和吕振羽《简明中国通史》(大连光华书店,1948年)等用唯物史观作指导而写出的包括明代部分的中国通史著作。其中吕书较早地明确论及明代产生资本主义萌芽的问题,史识非前人可比。          史料史籍的整理介绍方面,罗振玉、陈寅恪、傅斯年等对清内阁大库明清档案的整理介绍,被看做民国初史学界的一次史料大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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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章节体学术史的溯源

中国传统学术史肇始于战国后期,最早可以追溯到先秦时期的子学研究。其中,尤其以《庄子·天下篇》、《韩非子·显学篇》、《荀子·非十二子篇》为代表作。它们对先秦学术的总结具有以下特点:一是,以历史发展的观点总结前人的思想;二是,注重辨章学术,考证学术流派的传承关系;三是,采用概论体来总结前人的思想,重视对前人思想是非得失的评估。这种评估是从战国时期诸子百家争鸣的现实出发,具有鲜明的经世性。但这些篇章记载都很简略,且议论多,分析少,缺乏系统记载一代学术的变迁轨迹,学术内部的构成及其传承情况,且无固定的体例,因此只能算是学术史的发轫期。

西汉中期至隋唐的学术史研究,以总结儒学和释老之学为主要内容,以传记体、书志体、类传体为主要形式。司马迁的《史记》首开正史为“儒林”立传的先例,班固的《汉书》首开正史为“六艺”立志的先声,它们的设立,旨在记儒家之流派,述经学之源流。从历史编撰学的角度看,都具有独创性。

北宋至明的学术史以总结理学为主要内容,以学案体为主要形式。朱熹的《伊洛渊源录》是学案体的开山之作,全书以二程为纲,按道统传承的历史线索编修而成,通过辑录二程及二宋间与程氏学术有师友渊源的诸多学者的传记资料,注重理学源流的辨析以揭示道统传承的关系,同时注重学术内部师承关系的考证。它所开创的学案体,以理学家“闻道早晚”为序,先记传主行状,次记传主言论和著述,末附学者对传主的评论,兼有传记体和灯录体二种体例的特点,使记言和记行浑然一体。

黄宗羲的《明儒学案》和由它发凡其例草创的《宋元学案》,是清初总结性学术史的集大成之作,代表了中国传统学术史的最高成就。《明儒学案》凡62卷,17个学案,记载了明代202名学者的生平、学行和思想,实为一部明学史。该书以明学的发展和演变为线索,记述了明初朱学的统治地位,及其明中后期王学的崛起和内部的分合。黄宗羲著述此书兼容并包,不以王学定取舍,力求反映明代学术思想史的全貌。《宋元学案》由黄宗羲发凡其例,其子黄伯家续纂,至乾隆初全祖望重加编订,厘为百卷。这部书对宋元理学史上有过重大影响的理学家和学术流派,都有论析。

从内容上来看,这二部《学案》系统地论述了宋明理学的全过程,系统清理了宋明理学家的思想脉络,综述了宋明理学史上的重大论争,不愧为总结性学术史著作。就体例而言,《明儒学案》确立了总论、传略、学术资料选编三段式的编纂结构,后经全祖望续修《宋元学案》加以发展,增加《附录》一目,又于其后以学侣、同调、门人、私淑、续传、别传等目为类,用以表明附目中人与案主的学统师承关系,并以“序录”说明学术传授关系,起到全书总纲的作用。这样,以理学家的传、著述选辑为主体,又有附录、序录等相配合,构成一个整体,能够更好地揭示每一案卷中各家各派的师承关系以及它们各自所处的地位,从而使学案体学术史臻于完善。

中国传统学术史经过近二千年的演变、发展,到本世纪初出现了转型。转型的原因在于传统学术史历史观的落后以及编撰上的局限。中国传统学术史的历史观是一种以“道”为体,以“史”为用的道统历史观。根据道统历史观,历史是“圣道”的体现,是“圣道”传承的统绪。在道统论看来,“圣道”是中国文化的血脉所系,它超越时空,贯穿古今,完全不受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用这种道统历史观来研究中国学术史,学术史势必变成“圣道”传承的历史,学术史的任务必然局限于为历代学术思想及其流派明统定位,确立“圣道”传承的历史统绪。[i]这种陈旧的历史观同进化论传播带来的进化史观发生尖锐的冲突,它必然让位于先进的历史观。

二、近代学术史体系的建立

作为传统学术史编撰集大成的学案体“或人自为案,或诸家共编,某一学者或学术流派自身的传承,抑或可以大致反映。然而,对于诸如这一学者或流派出现的背景,其学术的历史地位,不同时期学术发展的基本特征及趋势,众多学术门类的消长及交互影响,一代学术的横向、纵向联系,尤其是蕴含于期间的规律如何把握”[ii],则是传统学案体史籍无法解决的。这足以表明学案体史书无法全面反映历史发展的真实面貌。进入二十世纪后,随着西方史学方法论的传入,摆脱由纪传体史书演化而来的学案束缚,编撰崭新的章节体学术史,成为历史编撰学的重要课题。

学术史研究能否开新,取决于社会条件的变化和学术大师思想观念的变革。二十世纪初年,资产阶级民主思想,强烈的爱国主义和民族意识,构成进步知识分子研究传统学术的指导思想。他们在严重的民族危机压迫下,重新估价学术的重要作用,强调“天地间独一无二之大势力……曰智慧而已矣,学术而已矣。”[iii]热切希望振兴中国学术,并运用西方资产阶级学术观点对封建文化遏制下的“奴隶之学”进行批判。1902年,梁启超在给康有为的信中说:“弟子以为救今日之中国,莫急于以新学术变其思想(欧洲之兴全在此)。然初时不可不有所破坏。孔学之学不适于新世界者多矣。而更提倡保之,是北行南辕也。”[iv]梁启超对儒学的正统地位进行了猛烈的冲击。刘师培在对儒学和西方学术比较之后,批判儒学存在四点缺陷:“一曰信人事而不信天事也;……一曰重文科而不重实科也;……三曰有持论而无驳诘也;……四曰执己见而排异说也。”揭露了孔学的弊端。在这样的思想观念的支配下,学术史研究进入了新的阶段。

本世纪初,梁启超突破传统学术史的模式,于1902年发表了《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的长篇学术论文,它是中国史学界运用进化论哲学观点指导研究思想史第一次结出的硕果。

同传统学术史相比,这篇文章的创新之处表现在:其一,它提出了新的学术史分期法。以往的学术史分期,基本上是按朝代的先后为序,宋明以后则以理学家“闻道早晚”为序。梁启超打破常规,提出以学术思想的内涵、性质及其发展变化作为学术史分期的标准,将中国学术史划分为七个时期:一,春秋以前为“胚胎时代”;二,春秋末至战国为“全盛时代”;三,二汉为“儒学一统时代”;四,魏晋为“老学时代”;五,南北朝迄隋唐为“佛学时代”;六,宋元明为“儒佛混合时代”;七,清代为“衰落时代”。梁氏之所以清晰地划分出学术演变、发展的阶段,同它运用西方进化史观的指导密切相关。梁氏对达尔文进化论学术在思想领域和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十分重视,预言进化论学术“将磅礴充塞本世纪而未犹已也。”他希望借进化论学术激发国民发愤图强,争取民族光明的未来,为此他提出以进化论引起人类思想的一切革命:“是故凡人类智识所能见之现象,无一不可以进化之大理贯通之:政治、法制之变迁,进化也;宗教、道德之发达,进化也;风俗、习惯之移易,进化也。数千年之历史,进化之历史;数万里之世界,进化之世界也。”[v]梁启超对进化史观的接受,为梁氏以新的标准划分学术史奠定了基础。

其二,梁氏对学术思想发展的公理公例十分重视,力求对学术思想的发展作出新的解释。梁启超在《新史学》一文中指出:“历史者,叙述人群进化之现象,而求得其公理公例者也”,认为历史家应从人类活动总背景中求得人群进化的真相,总结出历史进化的公理公例,使后人循历史进化的公理公例,“以增幸福于无疆”。在《中国史叙论》一文中,梁氏强调近世史家的任务在于“必说明其事实之关系,与其原因结果”,“必探察人间全体之运动进步,及国民全部之经历,及其相互关系”。梁氏将新史学的理论主张贯彻到学术史的研究中,《论大势》开宗明义即对“公理公例”表示了明确的认识:“生理学之公例,凡二异性相结合,其所得结果必加良……我中华当战国之时,南北两文明初相接触,而古代学术思想达于全盛,及隋唐间与印度文明相接触,而中世纪学术思想放大光明。”[vi]并将“公理公例”作为分析学术思想变迁的理论依据。

梁启超论述“胚胎时代”学术思想的变迁的原因时,指出:“综观此时代之学术思想,实为我民族一切道德、法律、制度、学艺之源泉。约而论之,约有三端:一曰天道;二曰人伦;三曰天人相与之际是也。而其所以能构成此思想者,亦有二因:一曰由于天然者,盖其地理之现象,空界之状态,能使初民对于上天而生出种种之观念也;二曰由于人为者,盖哲王先觉利导民族之特性,因而以天事比附民事,以为群利也。”[vii]

在论述战国时代学术思想时,他首先高度评价了这一时期的学术思想在中国和世界历史上的伟大意义,然后专门探讨了“学术思想勃兴之原因”,归纳为七项:一,由于前此学术思想蕴蓄之丰富;二,由于社会急剧变动的刺激;三,由于思想学术之自由;四,由于交通之频繁;五,由于人材之见重;六,由于文字之趋简;七,由于讲学之风盛,学术思想得到有效的传播。

转贴于 在论述“儒学统一”时代儒学之独尊时,他不仅考察其历史,而且分析其原因和结果。梁氏在分析儒学统一的原因时,首先肯定了竞争的作用,他说:“夫进化之与竞争相缘者也。竞争绝则进化亦将与之俱绝,中国政治之所以不进化,惟共主一统故;中国学术所以不进化,曰惟宗师一统故。而其运旨起于秦汉之交,秦汉之交,实中国数千年一大关键也。”[viii]然后将儒学统一时代的学术与泰西学术相对比,指出泰西学术的进步源于“自力”,儒学一统时代的退步由于“它力”,此实学术发展的“公理公例”。梁氏以此“公例”分析了儒学统一形成的原因:一是,专制君主之提倡,学术建设的主动力,“非由学者,而由帝王也”,“故凡专制之世,必禁言论思想之自由”;二是,儒学较之其它诸子学术更能适应专制政治之需要,“其道可久,其法易行”,“教竞君择,适者生存”,符合“天演学公例”;其三,儒学在“自动力”上,以“用世为目的,以革君为手段”,“实与帝王相依附而不可离者”,其思想体系具有包容性,故“诸道中绝,而惟此为倡也。”对于儒学统一的结果,梁启超列举了“四端”:“一曰名节盛而风俗美”,“二曰民志定而国小康”,“三曰民权狭而政本不立”,“四曰一尊定而进化停滞”。梁氏以学术发展的内因(主动力)、外因(它动力),来分析儒学统一的历史背景,这是“采西学新说”——因果论以“综论中国古今学术思想变迁之迹”的最初尝试,在学术方法上具有近代文化的特色。他对儒学统一后果的分析,富有唯物倾向和辨正因素,既对“其结果之良者”加以论述,对其不良者亦条分缕析,力图全面展示其对古代社会的影响。

其三,深入地论述了学术思想和社会条件的关系,论述不同学派和学者间的互相影响和推动,第一次生动地呈现出学术变迁动态的格局。[ix]关于战国时代学术勃兴的社会条件,梁氏从由于社会急剧变动,思想学术出现自由局面等项进行分析。他指出:“获麟之后,迄于秦始,实为中国社会变动最剧之时代,上自国土政治,下及人心风俗,皆与前此截然划一鸿沟。而其变动之影响,一一皆波及于学术思想界。盖阀阅之阶级一破,前此由贵族世家所垄断之学问,一举而散诸民间,遂有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观。周室之势既微,其所余之虚文仪式之陈言,不足以范围一世之人心,遂有河出伏流一泻千里之概。”[x]从中可看出时代的急剧变动,造成了学术思想由“学在官府”到出现“百家争鸣”的巨大变化,其论深入中肯,极具见识。再如对明末清初学术风气演变的论述,也紧紧抓住时代条件的影响,梁启超曰:“呜呼!吾论次中国学术史,见夫明末可以变为清初,清初可以变为乾嘉,乾嘉可以变为今日,而叹时势之影响于人心者正锯且创也,而又信乎人事与时势迭相左右也。自明中叶,姚江学派,披靡而下,一代气节,蔚为史光,理想缤纷,度越千古。顾其敝也,摭拾口头禅,转相奖借,谈恭说有,与实际运用益相远,横流恣肆,非直无益于国,而且无以自淑。逮晚明刘蕺山等人一派,已几于王学革命矣,及明之既亡,而学风亦因以一变。”[xi]这里,明确指出了学术变迁的格局同社会变动之间的关系。

其四,叙某家学术,须将其特点提挈出来,令读者有很明晰的观念。如他对佛学特色的叙述就很精采:“美哉!我中国不受外学则已,苟受矣,则必能发挥光大,而自现一种特色……中国之佛学,乃中国之佛学,非纯然印度之佛学也。不观日本乎?日本受佛学于我,而其学至今无一毫能出我范围者。……中国之佛学,其特色有四:第一,自唐以后,印度无佛学,其传皆在中国;第二,诸国所传佛学皆小乘,惟中国独传大乘;第三,中国之诸宗派,多由中国自创,非袭印度之吐馀者。第四,中国之佛学,以宗教而兼有哲学之长。”[xii]

其五,梁启超对学术史的考察,并未局限在传统学案体的旧框架内,而是依据学术发展本身的特点,在材料组织上对旧体学术史著作进行了改造和发展。旧体学术史叙事全按学派立案,虽便于对各家学派作细微考察,但也易于使各学派之间相互孤立,难以看清其间的前后演变和相互影响。梁启超此书,首创章节体的学术史新体裁,其主要特点是:以章节为纲,按所要论述的问题性质分章立节,以“论”说“史”,以“史”证“论”,史论结合。例如,他将中国学术思想的历史进程分为七个时期,按时期分章,每章又根据内容不同立如干节,如原因、派别、历史、结果等等,章与节之间联系紧密,脉络分明。再如,他对史论十分重视。全文之首冠以“总论”,表达梁氏对学术思想在世界史和中国史上重要性的认识,表明梁氏撰述学术史意在激励国民的爱国热情,论述了对于传统学术思想的态度。每一章之前,梁氏简要地论述这一时期学术思想变迁的大势,以及这一时代思想的主要特点、成就和不足,并简要地分析产生这些特点的远因和近因。在每一节中,在“述”的基础上,进一步阐发作者的观点。因此,读者于其史论中可以明晰梁氏对于学术思想发展的基本框架和思路。梁氏在编撰上的创新,更能展示学术史新体系的思想特色。同时,梁启超还突破旧史学术史著的狭隘格局,扩大了学术的考察面。传统的学术史对儒学以外的学派论述较少。梁启超认为:“叙一个时代的学术,须把那时代重要各学派全数网罗,不可以爱憎为去取。”学术史的任务应是反映各时代有代表性的各种学术发展情况。在《论大势》一文中,梁启超力戒门户之见,试图把各家学术展现给读者。在《全盛时代》中,特立《论诸家之派别》,作者说:“先秦之学,既称极盛,则其派别自千条万绪,非易论定,今请先述古籍分类异同之说,而别以鄙见损益之。”[xiii]把先秦时期重要的派别都罗列出来,然后加以分析、评述。

梁启超的这篇文章系统地提出了对中国学术思想发展历程的看法,对当时的学术界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胡适在《四十自述》里评价到:“《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也给我开辟了一个新世界,使我知道四书五经以外还有中国学术思想。梁先生分中国学术思想史为七个时代,现在看这个阶段,也许不能满意。……但在二十五年前,这是第一次用历史眼光来整理中国旧学术思想,第一次给我们一个‘学术史’的见解。”[xiv]它为梁启超以后撰写《清代学术概论》和《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中国史学的发展确立了新的路标,对于史学近代化具有理论和实践的奠基意义。

较之梁启超的《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同时代的章太炎、刘师培、邓实等人也写出了有关学术史的论著。如刘师培的《周末学术史》也是一部比较有代表性的学术史论著。在著述体例上,他打破了以人物学派为中心的旧体例,提出“以学为主”的新的分类方法,将先秦诸子百家纳入近代学科分类框架中。他开列的学科有心理学、伦理学、论理学、社会学、宗教学、政法学、哲理学、文字学、文章学、计学等十六科。在著述体例上,将传统的学术史向前推进了一步。

再如章太炎的《訄书》(重订本)对中国学术史的清理,虽然篇幅不多,但内涵丰富。从现代学术史的意义说,《清儒》是《訄书》中最有分量的文章。章太炎对清儒在训诂考证方面的成绩评价很高。他认为清代小学、经学繁荣的原因主要由于统治者对思想的禁锢,他说:“清世理学之言,竭而无余毕;多忌,故歌诗文史枯;愚民,故经世先王之志衰。家有智慧,大凑于说经,亦以纾死,而其术近工眇踔善矣”[xv]。章太炎承继乾嘉遗风,猛烈批判宋明理学。章太炎还注意到地理民风对学术风气产生的不同影响。清代今古文的分野,与学者所处的地理位置有密切关系。清代学术的主流是古文学派,对于其特色,章太炎概括为:“不以经术明治乱,故短于风议;不以阴阳断人事,故长于求是。”[xvi]《学变》,具体分析了西汉以后五百年的学术演变过程,说明了各种学术、思潮的五变“各从其世”,即取决于当时政治斗争的形势。他首先提出“汉晋间,学术则五变”。章太炎总结思想领域的斗争根源,认为“凡此五变,各从其世”[xvii]。他深刻地揭示了学术思想的重大变化与时代变化之间的密切关系。但相比之下,这些著作往往仅详一代,没有对整个学术做通贯的分析,或者虽有分析,但却太简略;著述体例上,有的还是按照传统的学案体来写,有的虽然在体例上有所改进,但是在内容上和结构上存在问题。故本文主要以梁启超的《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作为重点考察学术发展的情况。

参考文献

[i] 卢钟锋:《中国传统学术史》,河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463页。

[ii] 陈祖武:《关于中国学案史研究》,《传统文化与现代化》1996年第1期,第51页。

[iii] 梁启超:《论学术之势力左右世界》,《饮冰室合集·文集》之6,第110页。

[iv] 梁启超:《与夫子大人书》,《梁启超年谱长编》,第279页。

[v] 梁启超:《论学术之势力左右世界》,《饮冰室合集·文集之六》。

[vi] 梁启超:《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七》,第3页。

[vii] 梁启超:《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七》,第6页。

[viii] 梁启超:《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七》,第39页。

[ix] 陈其泰:《梁启超与中国史学近代化》,引自《史学与民族精神》,学苑出版社1999年版,第492页。

[x] 梁启超:《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七》,第12页。

[xi] 梁启超:《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七》,第77页。

[xii] 梁启超:《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七》,第73-76页。

[xiii] 梁启超:《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七》,第15页。

[xiv] 胡适:《四十自述》,海天出版社1992年版,第105页。

[xv] 章太炎:《訄书·清儒》,北京,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158页

[xvi] 章太炎:《訄书·清儒》,北京,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161页。

明清历史论文范文10

在学术活动方面,较重要的活动有:7月19日至22日,“郑成功研究国际学术会议”在福建厦门举行。有国内外学者30余人参加,所提交的论文内容涉及明末清初政治、经济、军事、文化、人物评价等。12月,“国际清代区域社会经济史暨全国第四届清史学术讨论会”在广东深圳召开,有国内外学者近二百人参加,并提交论文百余篇。

下面,将清史若干重要问题和课题的研究概况介绍如下。

一、经济史研究。论文数量甚多,一些论文从选题到内容,较之以往,均向纵深开拓。

清前期土地制度与租佃关系研究方面。近年来,由于大量档案资料的发掘,史学界加强了对清代租佃关系,特别是民田租佃关系的研究,取得不少重要成果。但目前对官田租佃关系的研究,有待深入。衣保中《清代八项旗租地的租佃关系》(《洛阳师专学报》第1期)一文,对清代的一项重要国有土地——八项旗租地租佃关系进行了考察。作者认为,八项旗租地由清政府派地方官直接经营,地租纳入国家财政体系。而一般旗地为旗人私有,地租归旗人自行消费。在主佃关系方面,它较一般旗地稳定,佃农的永佃权更有保障。八项旗租额由清政府统一规定,而一般旗地的租额由旗人地主自行规定,租额差异甚大。在地租形式上,八项旗租地的地租,基本上是定额银租,且有租赋合一的特点。而一般旗地的地租,主要是定额租,也有分成租。定额租内又有钱租、银租和实物租等不同形式。陈碧笙对台湾在清代开垦土地过程中出现的大租、官大租、番大租的性质与作用,进行了论述。他认为,清代移台者,多为漳州与客家人,使用大小租制度,根源来自大陆。在形成过程上,台湾大租或由垦户出钱出力经营,或领有官府发给垦照,或两者兼有,比大陆通行者更为完备而集中;在业权分割上,两者的精神实质是完全一致的。(《清代台湾大租的性质和作用》,《台湾研究集刊》第3期)。刘淼在《明清时期徽州民田买卖制度》(《阜阳师范学院学报》第1期)一文中提出,中国封建社会民间土地的自由买卖,明清两代进一步发展。在交易形态上,由最初的一次性断卖,逐渐出现所谓加、添、增、找、交等多次、反复的交易手续形式;更由于租佃关系方面田皮、田骨的出现,亦表明土地所有权,经营权和耕作权的分离,反映在土地买卖上,就相应地有大、小买田交易、以及交业、过割等方面的区别的产生。他还对徽州民田买卖中的断卖、加价诸形态进行了考察。对清代的土地占有形态,究竟是趋于集中,还是趋于分散?论者往往各持一端,颇多歧异。关雨辰通过清人李调元《卖田说》的记述认为,清代的土地占有,即有集中的趋势,又有分散的趋势,由于两者相反相成,并行不悖,构成了周流不息的地权运动过程。但由于清代社会条件助长了土地兼并的过程,因而总体上显示了土地集中的趋势。(《从看清代的土地集中过程》,《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期)。清代,由于历史的原因和土地肥瘠的不同,在田亩的实际计量中,曾出现繁杂纷纭的现象。对此,近年来学者已有不少论述。陈锋《清代亩额初探》(《武汉大学学报》5期)一文认为,明清两代的地亩计量,均有大地、小地之别。实行折亩,不在于将小地折成大地,或将大地折成小地,以期使田亩计量划一。它的直接动因在于赋税的繁杂,折亩是为了赋税的划一,将计量亩折成纳税亩。但清初亦有重复折亩及荒芜土地进行折亩起科的现象。通观明清两代的亩额,基本上没多大变化。

在财政贸易史和商业史研究方面,本年度发表的沦文所沧述的问题,其广度与深度较之往年亦有新的拓展。其中,对清初的赋税蠲免,陈支平提出新论,他将清初赋税“原额”、“实征”的情况与明末进行对比,认为清初并没有,也不可能真正做到“轻徭薄赋”,清初的“赋税蠲免”有名无实,不可能对清代社会经济的繁荣起重要作用。(《清初赋税蠲免新论》,《厦门大学学报》增刊)。清代的高利贷资本活动十分活跃,以往论述不多。王虹《试论清代前期的高利贷资本》(《云南教育学院学报》历史专辑)一文,根据文献资料论述了清代高利贷资本活跃的原因、高利贷的特点和作用。清代,在盛京地区,清政府运用“生息银两”以牟利,普遍采用开办钱、布、当、杂货、佐衣等官店的形式。韦庆远则对乾隆时期盛京地区的制度与官店兴衰的情况进行了剖析。(《乾隆时期盛京地区的“生息银两”制和官店》,《社会科学辑刊》4期)。对清代的粮价,国外学者研究较多,国内学者近年来亦渐有成果。而清代的粮价奏报制度,是一项重要的财政制度。王道瑞《清代粮价奏报制度的确立及其作用》(《历史档案》4期)一文,利用丰富的档案材料,对这一制度的始末进行了较为系统的阐释。他指出,清代各地官员向皇帝奏报本地区市场粮食价格,始于康熙朝,确立于乾隆朝,直至清亡。这一制度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政治、经济的控制和协调作用。

清代榷关税课是清代财政收入的第三大支柱。何本方《乾隆年闯椎关的免税措施》(同上)一文,论述了免税的原因,措施、作用和影响,并充分肯定了此举有益于民生民食与商业的发展。此外,崔宪涛《清代中期粮食价格发展趋势之分析》(《史学月刊》第6期)一文,则提出。嘉庆以后,清代粮食贸易开始逆转,主要表现是国内粮食市场的萎缩和原有市场结构的变动。反映在粮食价格构成上是粮价地区差趋于接近和粮价持续性增长。在清代商业史的研究中,本年度不少学者对商业政策、市场结构、地区性贸易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并涌现出一批有价值、有影响的学术论文。郭蕴静《略论清代商业政策和商业发展》(《史学月刊》1期)一文,较为系统地论述了有清一代推行的“恤商”,“扶商”政策,如减轻商税等。并对这些政策的作用,如由此导致商业的发展与繁荣,对原有生产方式所起的分解作用等,进行了估评。何本方《清代商税制发刍议》(《社会科学研究》1期)一文,对清代商税制度的缘起和发展作了慨述。黄鉴晖在《文献》第一期上撰文,从具体分析徽州谢氏收藏康熙年间会票入手,并提出清初商用会票,是由于商品交换直接引起的商人之间款项的拨兑,是完全的商品经济发展的结果。(《清初商用会票与商品经济的发展》)。明清时期,在西北地区活跃着许多内地商贾,他们以乡土地域关系为中心而结成各种商帮,如晋帮、津帮、湘帮、陕帮、蜀帮、豫帮、鄂帮等。魏丽英《明清时期西北城市的“商帮”》 (《兰州学刊》2期)一文,对这些商帮的形成、发展、经营方式等进行了论述。地区性贸易史是清代商业史中的重要课题。林永匡与王熹的《清代山西与新疆的丝绸贸易》(《山西大学学报》1期)一文,根据有关文献和珍贵的档案资料,对这种贸易的特点、规模和影响,进行了系统论述。他们另有《清代江宁织造与新疆的丝绸贸易》(《中央民族学院学报》第3期)一文,则论述了清代江宁织造与新疆的官方民族贸易的具体规模、作用、影响,亦颇值得一读。对清代市场结构的探讨,本年度发表的方行《清代前期农村市场的发展》(《历史研究》6期)、林绍明《明清年间江南市镇的行政管理》(《华东师大学报》2期)陈忠平《明清时期江南市镇手工业的发展》(《南京师大学报》4期)等文,均各具特色。方文着重从小农经济运行的角度探讨清代前期农村市场的发展。作者认为,清代前期的市镇贸易和墟集贸易已成为农村市场的主体。清前期,市镇作为经济中心的功能,依其本身,大体有三种类型:第一种类型的市镇,主要是具有“保障供给”的经济职能。第二种是商品集散市场。第三种是多功能全面发展的市镇,是最发达的农村市镇,它除生产资料市场外,还出现了雇工市场和资金市场,出现了生产要素的市场系列和生产资料的市场系列。林文认为,明清年间江南市镇管理建制的变化正反映了市镇的繁荣和成长。但这种变化,不但没有促进市镇的发,反而给它加上了更沉重的枷锁。陈文指出,在明清江南市镇内部,手工业生产获得了普遍发展,其生产技术水平明显提高。随着市镇手工业生产商品化、专业化的发展,雇工生产的大型手工作坊与手工工场已经出现,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在江市镇内部开始萌芽和滋长。但就明清江南市镇经济的总体而论,其内部的商品生产意义仍逊于商品流通意义。

地区经济史研究本年度仍十分活跃。林纯业《清代前期天津商品经济的发展》(《天津社会科学》4期)一文提出,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清代天津的商业经营活动中,产生了资本主义的萌芽。但天津城市的发展,既没有按照中国古代中心城市的发展模式,也没有走西方城市的发展道路,而是走着一条既有中国古代中心城市某些特点,又带有西方城市某些色彩的特殊道路。郭蕴静认为,清代天津最初的发展并非自身区域经济发展的结果,是因其地理位置而成为军事据点,进而发展成为堡垒城镇。自康熙朝始,天津经济的发展推动了由堡垒城市向商业城市的演变。与其它沿海城市相比。天津城市和商业发展起步较晚,但同样受到封建制度的制约,依然具有明显的封建色彩。(《清代天津商业城市的形成初探》,《天津社会科学》4期)。肖放《宋至清前期景德镇的形成和发展概述》(《江西社会科学》3期)认为,清前期瓷业发展的特点是,以小型民营手工工场为主,出现了烧造联合的较大手工工场,瓷业年产大量增加,市场进一步拓展;镇市人口、规模也较快增长与扩大。遂与佛山、汉口、朱仙关列为全国四大镇。刘文智《清代前期的山西商人》(《天津社会科学》3期)认为,晋商经营的商业是贩运性质的,他们与封建官府联系密切。其商业资本的归宿,一是放债和高利贷,二是票号业的出现,三是资财的大量贮存和支付奢侈性生活消费。在台湾经济史上,合股经营是一种重要的经济组织形式,郑振满在《清代台湾的合股经营》(《台湾研究集刊》3期)文中指出,清代台湾草莱初辟,必须有效地组织各方面的人力和财力,才能顺利地进行规模空前而又富有冒险性的开发事业。这是清代台湾盛行合股经营的内在原因,也是合股经营在台湾历史上的主要作用。此外,谭棣华《从看明清时期佛山工商业的发展》(《清史研究通讯》1期)一文,亦对佛山的商业资本作了初步探讨。

对清代的海运史、对外贸易史研究,近年来有所加强。冯超、张义丰《论元明清河漕与海运之变迁》(《安徽大学学报》3期)认为,从元明清三代河漕与海运的盛衰变化过程来看,海运自元代创始,经明王朝而至清中叶,由兴盛而衰退,于清晚期又重新复苏。河漕则由元代沟通,形成南北大运河之后,经明到清中叶,由低潮走向高潮,清晚期以后随着资本主义势力的侵入,海运畅行,河漕废序,延至今日。清代前期,海外贸易主要在粤海关控制下,由十三行商人具体经营。章深《十三行与清代海外贸易的特点》(《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期)指出,清代由十三行经营的外贸是中国封建社会官营外贸中政治色彩最淡薄,官营程度最低,商品经济程度最高的外贸,达到中国封建社会官营海外贸易的最高峰。郦永庆、宿丰林《乾隆年间恰克图贸易三次闭关辨析》(《历史档案》3期)认为,乾隆年间,恰克图曾三次闭关,这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沙俄对华领土的图谋,稳定了边境局势,而且有助于维护和发展两国的平等贸易。但它也体现了清政府的封建专制主义和蒙昧主义,使中国失去了对外贸易的主动性,限制了中国商品进入世界市场。

二、政治史研究。本年度这方面的论文,涉及清入关前史,政治制度、皇权斗争和秘密会社等问题。

清入关前史。杨旸《清入关前史的历史地位》(《黑河学刊》1期)提出,清入关前史在抵制沙俄入侵,完成明清东北疆土交替方面,均做出了贡献。而第三个历史性贡献在于,基本奠定了中国现代版图、民族、传统、共同民族意识、共同民族心理素质等的统一的多民族的东方大国。蔡美彪《大清国建号前的国号、族名与纪年》(《历史研究》3期)、认为,约自1619年前后努尔哈赤铸造满文“天命金国汗之印”行用,到1636年皇太极建号大清以前,一直沿用金国这一称号。汉文文献或称“大金”,仍是习惯性的称颂。至于“后金”一名,既不是努尔哈赤自建的国号,也非出于后世史家的追称。它初见于朝鲜,又由朝鲜传到了明朝。金国草拟文书的汉人也不无可能偶用“后金”之称,但并非正式的国名。依据名从主人的通例,我们把努尔哈赤的国家称为金国,当更符合历史的实状。在明与后金关系方面,佟铮指出,女真族与汉族地区之间的经济联系和经济冲突同样都是不可避免的。当经济关系无法调节自身的矛盾,就要谋求以政治方法来解决。努尔哈赤起兵反明,就是为了解决经济冲突,以求在新的基础上继续发展经济联系。(《从努尔哈赤的经济要求看明与后金之间的关系》,《社会科学辑刊》6期)。关于清初的统一的历史条件,陈作荣在《试论清初统一的历史条件与政策的两重性》(《社会科学辑刊》2期)中认为,它是当时各种势力角逐中,由于诸多偶然因素促成的。不是什么“事有必至,理有固然”,更非什么“天予人归”。其政策亦有前进与落后的两重性。左步青《满族入关和汉族文化的影响》(《故宫搏物院院刊》3期),论述了满洲贵族吸取汉族传统文化的始末、渠道。此外,姜守鹏《刘兴治的归明与叛明》、刘小萌《八旗户籍中的旗下人诸名称考释》、谢景芳《八旗汉军的建立及其历史作用》(均见《社会科学辑刊》第3期)等文,亦值得一读。

政治制度。姜舜源《清代的宗庙制度》(《故宫博物院院刊》3期)论述了清代宗庙的建置,主要祭祀活动,神主升祔、加谥与进册宝等问题,并认为清代宗庙制度的一个很大特点是合禘于祫。吴建华《清初巡按制度》(《故宫博物院院刊》2期),概述了这一制度的兴废、职能、实迹后指出,它法明制而损益,收到了有巡方而污吏贪官不时参处的良效。朱金甫《清康熙时期中央决策制度研究》(《历史档案》1期),依据《康熙起居注》一书,对这一制度作了探讨。作者认为,内阁大臣对皇帝的决策最有影响,而且可以直接参与决策,也只有内阁才是中枢机构。这样,皇权与官僚机构之间便形成了一种十分微妙的关系。伍贻业在《沦清代文人入仕与吏治》(《南京大学学报》2期)一文中分析,清代文人的出路大略有三条:进士、举贡和入幕充吏。科举的弊端主要在于八股取士,束缚人才,但它通过考试择优入仕却能导入新人,调节吏治,缓解社会矛盾。

皇权斗争与秘密会社。关于清世宗嗣位问题,王钟翰力主“夺嫡”说。他在《清圣祖遗诏考辨》(《社会科学辑刊》1期)一文中,通过比勘,认为《遗诏》原从《而谕》增删,改写而成,表明它是伪造的,这为世宗篡位增添了一个历史文献物证。喻松青《明清时期的民间秘密宗教》(《历史研究》2期)一文,认为清代的民间秘密宗教,基本上可分为以下几大系统;1.张保太无为教。2.罗教。3.清茶门教。4.八卦教。5.弘阳教。它已把佛教倾诉人世无边大劫海的哀叹,变为破坏旧世界建立理想王国的信号,变为反抗现有统治的批判的武器和武器的批判。这方面的论文还有刘伯涵《从崔应阶等三件奏折看天地会的军事组织色彩》(《历史档案》2期)、秦宝琦《从档案史料看嘉道年间天地会组织与传会手段的演变》(《上海师大学报》1期)等文。

三、人物评价与研究。本年度亦有新的进展。除专著外,论文亦不少。刘德鸿《孝庄文皇后与多尔衮、鳌拜》(《黑河学刊》1期)一文,分析了三者之间的关系,并认为拥立福临非孝庄文皇后之功;亦否定太后下嫁一事。而孝庄皇后、康熙帝与鳌拜的矛盾,是君权与相权之争。丁进军《康熙与永定河》(《史学月刊》6期)概述了康熙治理这条灾河的经验教训。潘向明《雍正吏治思想探微》(《故宫博物院院刊》第3期)一文认为,注重实际,具有强烈的务实精神,是雍正吏治思想中最为明显的特色,对如何用人也有其独特的想法。左步青《乾隆初政》(《故宫博物院院刊》4期)一文指出,弘历在作皇子期间,就表现出明理豁达、注重务实的作风。他既重视人才,又审慎用人。他大胆革除弊政,清明政治,改良习俗,约束宫监,力图在初政时表现出勤于政事、奋发有为的作风。明珠是康熙帝的权相,对他的评价向有争论。阎崇年《明珠论》(《故宫博物院院刊》1期)则提出,他有辅君开拓一朝新政之功,旧史及前论多抑功扬过,不足为训。冯佐哲《有关和珅家族与皇室联姻的几个问题》(同上)一文指出,和珅之所以能在乾隆帝晚年时权势赫赫,与他同乾隆帝亲上加亲不无关系。

四、民族史研究。民族政治史与经济史研究,取得了较大成绩。

民族政治史。努尔哈赤时期是满族法制产生、发展的时期。刘世哲《努尔哈赤时期刑罚类项及其特点》(《民族研究》6期)一文,论述了这一时期的刑罚类项、刑罚特点等问题。在八旗制度研究方面,郭成康《清初牛录的数目》(《清史研究通讯》1期)指出,总计满、蒙、汉八旗在入关前共编设了约五百个牛录。杜家骥《清代八旗领属问题考察》(《民族研究》5期)一文,提出皇帝与宗室王公分别领有而分为上三旗和下五旗应包括八旗汉军、八旗蒙古在内,这亦是皇帝与诸王旗主权力斗争的产物。陈佳华通过考析,在《清初“白身人”析》(《民族研究》5期)中指出,满汉文中“白身”一词,包括从事各行各业的平民百姓。满族白身人为清王朝的建立和巩固,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同时,在不同时期其生活与地位,亦有变化。刘忠《试论清代驻藏大臣松筠对西藏的改革》(《中央民族学院学报》6期),具体论述了松筠对西藏差役赋税制度等方面变革的具体内容和作用。清雍正五年,在西藏发生的阿尔布巴事件,酿成了历时一年之久的卫藏战争。胡岩《阿尔布巴事件的前前后后》(《民族研究》4期)探讨了这一事件的历史背景、清朝的措施、对西藏的善后处理等问题。并指出,动乱平息后,清政府废止了众噶伦联合执政的制度,改变了清初以来不在西藏派官、驻军的做法,这是清朝治理西藏的一个重大转折点。对清代土司制度及改土归流的研究,亦有专文:李玉成的《青海上司制度兴衰史略》、吴永章《论清代鄂西的改土归流》(《中央民族学院学报》4、5期)。李文论述了这一制度的由来、明清青海各家土司情况、青海土司制度的衰落与废除。吴文则认为,鄂西改土归流从雍正十年始,十三年结束。它有利于国家的统一和鄂西人民的社会经济发展,如减轻了人民负担,为鄂西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伴随土司制度的废除,过去“蛮不出境,汉不入洞”的封闭状况被打破,大批外地人不断迁入,垦荒种苞谷,手工业、商业有了长足的发展。在历史人物研究方面,程溯洛《论大小和卓木》(《中央民族学院学报》1期)一文,论述了大小和卓木的名称由来及其世系;大小和卓木叛清的背景及其性质。他指出,大小和卓木是大封建领主,他们之所以反清搞独立,根本目的是为了永远保持并不断扩大其祖先世袭的中世纪的封建领主的特权。因此,他们丝毫不代表维吾尔族人民的利益,它的反动本质是毋庸置疑的。民族风尚既是不同历史阶段社会生活的反映,也是各民族不同的民族特性的体现。近年来,随着社会生活史研究的逐步开展,这方面研究渐有加强。杨英杰《满族婚姻习俗源流述略》(《民族研究》5期)一文,则颇有特色。作者认为,清代满族的婚嫁,一方面承袭了其历代先世的某些有习俗,另一方面由于社会历史阶段的发展及受特定因素民族战争的影响,特别是入主中原以后受汉族高度封建文化的影响而发生了变化,形成了以民族融合为特色的新的婚姻习俗。

民族经济史。乾隆年间,清政府统一新疆后,在伊犁大兴屯田,为开发我国西北边疆做出了不可灭磨的历史功绩。吴元丰《清乾隆年间伊犁屯田述略》(《民族研究》5期),概述了伊犁屯田的背景、伊犁屯田概况、伊犁屯田的措施、伊犁屯田的意义,值得一读。在民族贸易史方面,本年度的研究亦有新的收获。王熹、林永匡的《清乾隆年间新疆的“回布”贸易问题》(《新疆社会科学》5期),依据满文档案材料,论述了伊犁哈萨克贸易中,清政府与哈萨克商队的“回布”交易。文中指出,此种贸易的结果,确实满足了双方的需要,促进了贸易双方生产的发展、人民生活的改善;同时,这一延续达百年之久的经济贸易活动,还导致了在政治上、军事上、文化上双方交往的加强与深化。他们另有《清代乌鲁木齐的哈萨克贸易》(《中亚研究》1期)一文,根据现存的有关满汉文档案与文献,对这一贸易的背景、贸易规模和历史作用,进行了条分缕析的论述。对清代新疆的官牧事业,徐伯夫《18—19世纪新疆地区的官营畜牧业》(《新疆社会科学》第5期)一文,则进行了专门论述,并对乾嘉道时期各类牧厂的建立、牧厂的规章制度、官牧业的历史作用及弊端,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明清历史论文范文11

中国的史学传统源远流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就有重修清史的设想,但一直没能付诸实施。跨人新世纪,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支持下,作为建国以来最大的一项文化学术工程,预期十年内完成的清史纂修于2003年1月正式启动。经过充分准备,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先后在北京、大连、上海、广州等地,主持召开多次研讨会,各地学者围绕着清史编纂体裁体例,切磋交流,同时又通过问卷调查方式。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

1.关于新修清史宜采用何种体裁

中国有着深厚的修史传统和可资借鉴的多种体裁.历代正史即习称“二十四史”的编撰体裁,都采用司马迁所创立的纪传体或称纪传表志体.但各个历史时期撰成的正史,也往往因反映不同时代的特点,在局部范围内有所革新,如班固的《汉书》变司马迁的通史体裁为断代史体裁;陈寿的《三国志》分设魏书、蜀书、吴书三大部分,以魏书的几篇帝纪作为提挈这一时期史事的总纲,又在蜀书和吴书中保留蜀汉和吴国的纪年.正史之外,则有编年体、纪事本末体等体裁。晚清西学输入后,又有章节体史书出现。当代修清史,取何种体裁为宜,学者们讨论热烈。

有的学者主张基本承袭传统纪传体,再对之加以改造。使新修的清史成为继“二十四史”之后的又一部正史.有的学者还认为,除了采用纪传本之外,同时辅以其他体例,集历代修史体例之大成.因纪传体不仅是中国史学的独特传统、中国史学特色,而且此体例能最大限度地包容一代王朝历史的方方面面的信息,准确地记述史实。在记传体的基础上,同时要辅以其他体例,具体设置上,要有清史概说、清朝通史、清史编年、列传、志、图表等。

有的学者则主张摒弃原来的纪传体。采用新的章节体。也有学者主张新的章节体既要对以往的史书体裁辩证地继承。又要根据时代的需要,对传统史书体裁进行改造,形成一种新的综合体,力求较全面地反映历史。这种新的综合体,应包括对传统的纪传表志的改造.应增添图录等新的内容,还可考虑增加综述,用比较简明的文字综合叙述清代历史发展的全貌,以弥补传统纪传体大势难贯的不足。

2.新修清史与“二十四史”的关系

一种意见认为,新编清史应与二十四史相衔接,因为《清史稿》很粗糙,而且错讹甚多,难与二十四史并列,新修清史应该超越它而承续二十四史。与此相联系,他们认为在体裁上应尽量与二十四史相协调,主张以纪传体为主要框架,稍作变动,保持正史在体裁上的延续性。

另一种意见则认为,不必强调衔接二十四史,而是要切切实实地编纂一部合乎历史本来面貌的清史,指出今人要继承的是中国优良的修史传统,并非继承修史的传统体裁。况且到了2l世纪的今天。要编纂一部让现代人看的断代史,纪传体的体裁已经无法包容.清朝从一个部族政权发展到统一的多民族的大帝国,从中国历史上传统社会生产力的巅峰跌人任由列强宰割的弱国的谷底,两三百年间正处在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激烈变革当中,其历史的丰富性与多样性是此前任何朝代都不能比拟的,也自然不是传统修史体裁所能表现的,可以考虑采用在章节体的基础上加以改进的新体裁。

3。新修清史基本体例的设计

有的学者认为,全书的第一部分应该用章节体来纵论有清一代历史发展的特点和演变大势,强调这是全书之纲,灵魂所在,不可或缺。有的学者则认为,这部分内容与其他部分难免有重复,建议作为普及本单独处理。

有清一代,前后曾有与清朝对立的政权存在,清初有南明,后有准噶尔,清后期有太平天国。有的学者主张以“载记”的方式处理,或采用“别纪”,或专史的方式。

较多学者认为,应加大志的份量,指出“志”既是纪典章制度,又包含有广泛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史方面的史实和史料,是纪传体具包容量大之长的最重要部分,应该打破旧史书中志的设置原则,根据实际需要考虑志的增减分合,力求使新修清史的“志”能详实地反映清代社会生活各方面所发生的重大变化,包括下层社会的实际状况。传记部分的人选标准,大多认为对于明末清初和清末民初的人物,应该根据其对清朝历史有无重要影响决定取舍,同时要注意增加代表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包括下层社会的人物,全景式地展现历史的生动画面。

4.新修清史的文体和规模

有的学者认为,应该用文言文,一是与传统史书保持一致,二是便于引述历史文献档案资料,三是言简意赅。

多数学者建议采用精练、典雅的现代书面语,因为与现代学科体系和学术视野对应又便于阅读传承的语言形式只能是白话文,语言应有时代特色,不可泥古。还有一个实际问题是,时下能够写好文言文的人并不多.

全书的规模,大多赞同总字数控制在约3000万字。是否在叙史的同时加以评论,一些学者认为,从《史记》到后来的诸正史,都有“太史公曰”或“论”、“赞”、“评”之类的文字,应该仿效古人妙笔之论,使新修清史增色。但多数学者主张“述而不作”,客观叙史,不作议论,强调今天修史的第一要义是要保持原始史料的真实可靠以及完整性,在此基础上提供一部“信史”,而不是把重点放在如何解释历史上。

由国家组织清史的编纂,有人顾虑这会多少影响撰写者的独立研究意识和判断,进而影响总体质量。多数学者认为这种担心可以避免,指出随着社会的发

展越来越深入,人的活动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各方面范围越来越广泛,原始史料的积累也越来越丰富,以个人的能力很难胜任修纂一代全史的工作,由国家出面组织是一种较适宜的办法。为了保证质量,学者们提出了一些应该遵循的原则,建议在坚持实事求是精神和唯物史观指导的同时,对古今中外一切有助于全面深入研究历史的理论和方法,也应有选择地采用。此外,根据清代历史的特点,应有全球的眼光,要将清代中国置于世界历史发展的坐标中,从世界政治、经济格局的整体变化来认识中国当时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外交等方面的变化,这将有助于反映清代极为丰富的历史内涵,加深人们对复杂历史现象和发展规律的思考。学者们对新修清史普遍抱有很高的期望,认为它应该面向现实和未来,尽可能地充分利用各种未刊档案和海内外的珍贵文献,能够为今人提供全面、准确的清史知识和深刻丰富的历史启示。

明清历史论文范文12

明清两代,在中国封建社会的发展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按照一般说法,在我国封建社会中,曾经出现过四个最为繁荣强大的朝代,即所谓汉、唐、明、清四朝。明、清两代都是处在中国封建社会的晚期,历时五百多年。在此期间,史事的发展变化很大,真可谓头绪多端,情节纷繁。如何整理,怎样评价,确实是一个重大的问题。我们必须郑重审慎,要作具体分析。切不可认为,既然明清两代已处在封建社会的末期,就按此推论,得出一切都必然是在走下坡路,一概都是反动腐朽而毫无值得肯定之处的结论。必须把这两个朝代合起来作为一个比较完整的独立社会发展阶段来考察,因为这段历史,上承两千多年封建制的发展,下启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的开端。两个朝代都有一段往上发展的比较繁荣和稳定的时期。清初曾有过所谓“康乾盛世”,明初也有过所谓的“洪宣盛世”。明代的“盛世”虽然没有清代那样持久和全面发展,但许多适应封建社会晚期的政治制度、国家典章、统治政策大体上是在明初打下基础的,清朝是在明朝体制的基础上结合满族的特点和需要来进行治国的,即所谓“清沿明制”。

还必须注意到,清朝有一个重大特点是,由一个在各方面都比较落后的少数民族的上层;对全国进行了长达267年的统治,并且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和在许多方面,确实干得有声有色,推进了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其文治武功均不逊于其他朝代。这在中国历史上是罕见的。在明清两代统治阶级——地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农民及其他劳动人民中,都曾涌现出许多卓越的人物,积极活动在这五百多年的历史舞台上,谱写过威武雄壮的篇章。历史有情,我们将永远不会遗忘他们。一定要严格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准则来正确评价这些人物的功过和得失,绝不能再肆意褒贬和“因风改史”了。

前人对明清史的研究,为我们打下了基础,留下了许多珍贵的成果,但也难免留下一些谬误。如何以事实为根据,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导下,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进行严肃认真的研究,乃是摆在我国史学工作者和历史档案工作者面前的一项责无旁贷的庄严任务。

二、明清史研究和当时历史档案工作的密切关系

明清两代继承了我国封建统治者重视编纂史书的传统。从这些王朝刚建立开始,即考虑到为本王朝留存系统的历史记载。为此,从组织上、史料上作了比较周密的准备。翰林院编撰、修撰、庶吉士之类的“清贵之官”,就是代皇帝起草文件,参加修史工作的。除翰林院外,明、清两朝都设有国史馆。凡文武大臣身死而又还保持宠遇的,大体上,都要“宣付国史馆立传”。为保证编纂史书的需要,明、清王朝对其本身活动中所形成的档案,都很注意保管整理,并制订有各种严密的规章制度。如中央级的各部、院、寺、监衙门和各省总督、巡抚等文武官吏给皇帝的题奏,各衙门之间的来往文书,在处理完毕后,都要妥慎保管起来。有些档案更显然是为了准备修史才形成的。例如,明《实录》和清《实录》,它的主要内容就是按年代顺序辑录各个皇帝在其一生活动中所批发的谕旨、批示等。《玉牒》则是有关皇室皇族繁衍、婚娶、袭封、生死的登记册,体现着当时的宗法制度和皇室皇族依其亲疏所享有不同等级的特权;《起居注》则更是专为记载皇帝“嘉言懿行”的史册;而各种“史书”,就是按照吏、户、礼、兵、刑、工等六科发抄的题本而编纂成的。不但中央如此,各级地方文武衙门的档案也不许随便烧毁,每隔若干年,一般是三十年左右,还要利用来编写省志、府志和州县志。自古以来,为适应封建宗法社会的习惯和需要,许多家族都编纂有自己的族谱和家谱。稍有名望和地位的人死后,又大都立有墓铭、行状、传略之类的东西,明清时期尤其盛行。这便组成了一个层次分明的相当详细的历史档案编纂网。为各级部门修志编书准备了相当多的历史档案。史学因利用此一原始的丰富的史料而提高了质量,档案工作又因史学研究的需要获得了提高,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起到了互相依存又相互推进的作用。我们同样不能忽视,许多明清时期的图书文献,其中相当一部分也其实就是当时或其后公布的档案文件汇编。这种源于档案的图书文献,在明清史料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例如,《明大诰》三篇,原来是根据明太祖朱元璋口头指示的记录刊布成书的。《皇明诏全》和《皇清谕旨》等类书籍则是两朝历届皇帝诏谕文件的汇编;《明经世文编》和《清经世文编》(及其多种续编)等则主要是汇集了明清的大臣们的奏章公牍;明清许多文武大臣都有自己的文集,其中相当一部分的内容乃是这些大臣们在任职期间撰写的公文。清朝有两部重要的史料书,即乾隆时期蒋良骐编的《东华录》和光绪时期王先谦编的《东华录》,其所以能成书,主要因为蒋氏和王氏都曾先后在清朝的国史馆任过纂修官。可以论断,如果蒋王二氏不是因职务的方便,得以饱读保管在宫廷之内的皇家档案,这两部《东华录》是无从录起的。

以上是明清时期本朝的人为本朝、本地、本族、本人利用有关档案写的史书。还必须注意到另外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后一朝代的统治集团几乎都搜集和利用过前朝的档案,为前朝修史。这可以清修《明史》和民国初年修《清史稿》为例。

清王朝于1644年(顺治元年),开始建立了全国性的统治。翌年,即宣布建立明史馆,陆续委任了一大批史官,下诏集中明代各官署的档案以供明史馆参考。从1679—1735年(雍正十三年),《明史》才定稿,1739年(乾隆四年)刊行。先后持续工作了近六十年之久。在旧的封建正史,即所谓二十四或二十五史中,《明史》算是较好的一种,资料比较丰富,史事的考订比较严谨,也有其特点。例如,鉴于明中叶以后宦官横行,作恶多端,专写了《阉党传》;鉴子明代朱家宗藩问题已经形成当时社会上的大灾难,为诸王、公主等写的传记中不乏对他们贪婪昏庸的披露;有些皇帝的本纪和大臣的列传,也写得比较生动具体,这显然都是参考了明人留存下来的详细记载。据清朝官方的记录,顺治和康熙年间,都曾专门下谕,着将明朝中央各部门的档案集中到明史馆。稽考《明史》本书,利用档案的痕迹也是极其明显的,不少地方甚至把当时皇帝的诏令谕旨全文公布或录引其详细摘要,许多大臣的奏疏往往也成为本人传记中的主要史料,试读《李三才传》,《杨继盛传》等篇,即可了然在目。

对清朝历史的系统研究,也几乎是从清王朝一灭亡就开始的。袁世凯篡位当上总统后, 便匆匆忙忙以大总统令的形式决定将原来清朝的国史馆改名为清史馆,继续负责纂修《清史》。

此项工作从1914年(民国三年)正式开始,到1927年大致完稿,历时共十四年,修成现存的《清史稿》一书。这部书因为编者们顽固地站在维护封建帝制的反动立场上,对一切革命的,或要求维新改良的思想行动都肆意进行诬陷攻击,同时歌颂和美化了清王朝的统治,并鼓动复辟,存在着许多重大的原则错误。加以内容比较冗杂,各篇成于多人之手而未作统一润饰,彼此很少照应,体例不一,繁简失当,往往发生年月,事实、人名、地名的差错、遗漏和颠倒,甚至还有文理不通的地方。不论在政治上学术上,《清史稿》都不能列为好的史学著作,不符合一代信史的要求。但是,由于长期以来我们还未编出另外一部更为严谨完备的清史,它又仍然是现存的唯一一部系统的纪传体清史,还可供参考利用。

《清史稿》没有编好,其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上文已有所述。但其中有一个因素也是很重要的,那就是,清史馆在其编书的全过程中,并未能充分利用清王朝遗留下来的极其大量的历史档案文件,在史料来源上就存在先天不足。清史馆确实接收了清朝国史馆历年搜集而来的资料,但是,反映二百六七十年清朝统治真实记录的“大内档案”,其中的大部分在爱新觉罗·溥仪被赶出故宫以前,一直幽藏在宫内内阁大库及宫中各处,清史馆的人员并未参阅。当时虽然也有一部分内阁大库所藏档案已移放宫外,但因北洋政府的腐败无能,几经周折,遭受到难以令人置信的摧残践踏,发生了所谓“八千麻袋”事件。在这种情况下,当然更谈不上发挥其作用了。所以《清史稿》编撰者们当时没有,也不可能充分利用这批清代历史档案进行《清史稿》的编纂工作,因而严重影响了此书的质量。这一事例充分说明了一旦离开了档案这一丰富的原始史料的运用与研究,将会造成何等严重的后果。一部中国史学发展史,反复地说明了这一点。 三、明清历史档案的陆续发现

长期以来,我们习惯上所称的明清档案只是指当年在清官内所存放的,后来保管在当时故宫博物院文献馆,现在则是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品的一部分,亦即是所谓的“大内档案”(其中有一小部分被国民党政府带到台湾,现保藏在台北故宫博物院内)。这个概念在二十年代初期大体上是正确的,现在则已不确切了。因为所谓“大内档案”,仅仅是明清两代中央王朝在其全部活动中所形成的大量档案中的一部份。其中明代的档案大体上是在清初为修《明史》而搜集来的明档的残余部分,现在保存下来的只有三千余件,至于清代档案,其数量确实很大,目前在中国第—历史档案馆保藏的即有九百多万件,在台北还有三百万件左右,所反映的内容也极为广泛重要。但它终究只是清王朝统治时期反映皇帝和宫廷各方面活动而形成的档案,并不包括清朝各部、院、寺、监等中央一级衙门和各省、府、州、县等各级地方衙门的档案。当然,“大内档案“是目前所知数量最大的、保藏最完整的、学术价值最重大的明清档案。它的被发现和被抢救出来,一直发展为现在举世知名的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的规模,在我国学术史上是一件大事。三十年代就有学者认为,殷墟甲骨、战国秦汉竹简、敦煌写经、明清“大内档案”的发现,是当时具有极高学术价值的四件大事,它们意味着这些方面的研究开拓出新的领域,意味着必将出现新的突破。对这样的估计,本人是完全同意的。

笔者还有一个建议,即应该编写一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馆史。这个档案馆(包括它的前身故宫博物院文献馆)在其存在和活动的半个多世纪中,曾经走过一段坎坷不平的道路,已为我国的历史档案工作和明清史研究作过重大贡献。当年鲁迅先生曾著文论述过“大内档案”。自二十年代初期以迄解放前,我国学术界中如陈垣、沈兼士、许宝蘅、沈士远等有识之土,或则奔走呼号以把从宫内流散出来的“八千麻袋”档案抢救下来,或则竭费心力对这些档案进行了一些分类整理,并在当时条件允许之下,编辑出版了一些专题资料。他们,以及随同他们长期坚守历史档案工作岗位的许多人,甘于淡泊和默默无闻,在旧社会的黑暗统治下总算把这一个摊子维持下来。他们在过去的成绩,虽然无法与解放后的今天相比较,但也应该说是难能可贵的,表现了我国学术界和档案工作者中的识见和操守,值得我们缅怀和纪念。解放以后,从这个档案馆的物质建设和专业人才的补充,规模的扩大,为科学研究和社会主义各个方面所提供的丰硕成果,又有力地说明了我们党和政府对历史档案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当然,这个馆在十年动乱期间,也遭受过许多摧残破坏,工作受到了严重的损失。但浩劫终于过去,光明重照大地,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它又踏上了健康发展的坦途。正因为它在新旧社会都有生动的事迹值得记述,有丰富的经验和教训值得吸取和引为借鉴;正因为它在我国、甚至在全世界范围内,都属于规模很大的档案馆之列,具有重要的典型意义。这个档案馆的馆史将成为中国档案事业发展史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会从侧面生动地反映出当代中国历史档案工作发展的历程。

除了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保藏的明清档案外,解放以来陆续发现或引起学术界注意的其他明清档案也是很不少的。

首先,是一些地方性政权机关形成的历史档案。最重要的有原东北档案馆所藏的清代原东三省总督及三个省军政衙门在其活动中所形成的档案,其中还有一些明档和满族在未入关前形成的老档:在西藏档案馆藏有自元、明、清以来历届中央政府给西藏地方政府的文件以及西藏地方政府在其本身活动中所形成的档案:顺天府档案是当时首都所在的地方官府档案;四川省巴县旧政权的档案是迄今所知县级衙门档案保留下来的数量最多的;清代直隶正定府获鹿县的《编审文册》,是一套比较具体地记载该县土地占有、变动和田赋丁银负担情况的系统资料。

山东曲阜孔府是一个大封建贵族地主庄园,它拥有封建社会最高统治者所授予的种种特权,因此孔府形成的档案也应该归入明清档案这一类。

其次,是一些具体业务部门在其自身活动中所形成的档案。例如,清末建立并长期受外国帝国主义控制的海关总署档案全宗里保藏有一部分清末的档案。其他如设在广州的粤海关及其所辖九龙、琼崖、潮州等分关的档案里都有一部分清末的档案,其内容除了有关关税、缉私及来往公函以外,还涉及到诸如贸易统计、华工出洋、通商旅游、考察留学和社会政治事件等方面。又例如,近年我们从南方个别老城市的房管部门所保存的本城市的房地契约中,发现了一些清代自康熙、雍正、乾隆以来形成的房屋契纽,这些契约是当时的房主在房屋建成宿报官领契,交税验印时缴存在官府的。这些契约对研究各该城市的发展布局,了解各该地区人民的居住状况、物产房地价格和建筑特点等都具有一定的价值[①]。在我国其它各古老城市的房管部门里,很有可能也保藏有这一类陈年的房地契,这是一笔有待于深入调查摸底,有待于发掘并发挥其作用的财富。在各级人民法院保存的档案里,是否藏有一些清代后期遗留下来的旧案,也还有待调查发掘。希望在政法部门做档案工作的同志能够留心这一点,也建议国家档案局和人大档案系在适当时候组织人力作些调查。

再次,是明清时期各种类型的民间文书契约的被发现。早在五十年代初期,邓拓同志即花了很大的力量搜集了有关京郊西山门头沟地区民营煤窑的大批明清时期的契约文书,从中研究这些煤窑的生产、投资、经营管理的特点和雇佣关系,并对其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状况作了自己的估计,写出了著名的论文[②]。五十年代中期,在安徽徽州地区及其所属的休宁、歙县、黟县、祁门等县也发现了大批民间契约文书、帐册等,分别由各地酌博物馆、图书馆、 高等院校和研究单位选购收藏。这些单位还分别搜集保藏了我国其他地区的许多明清时期的民间契约,其中,以中国历史博物馆、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北京大学图书馆所藏数量较多,内容也较珍贵。

近年来,在福建发现了一批清代闽北土地买卖契约,在四川发现了一批自贡井盐业生产和经营管理状况的契约,在北京发现了有关通县地区土地买卖、人口买卖、租佃、雇工和商业合同等方面的契约,有人从苏州的明清碑刻和北京工商行会碑刻中也发现了一些珍贵的契约资料。反映太平天国革命活动的文书、表册、挥条、自述等也相继有重要的发现。

以上三方面明清时期历史档案的相继发现,成了对明清“大内档案”的有力补充和参证。随着祖国社会主义“四化”建设的开展,随着社会上各方面对历史档案工作的重视和支持,类似这样的明清历史档案文件,将逐步会有新的发现,祖国历史档案宝库将会不断地得到新的补充。

四、明清历史档案在明清史研究中发挥了重大的作用

几十年的历史证明了,明清史的研究工作是离不开明清历史档案工作的。不参考利用明清时期的各类历史档案,而能进行科学的高质量的明清史研究,实在是难以想像的事。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自解放以来,除了经常接待来自全国各方面的查阅利用者外,还独自或与其他单位合作编辑出版了诸如《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李煦奏折》、《第二次鸦片战争档案史料》、《戊戌变法档案史料》、《义和团档案史料》、《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天地会》等等重要的明清档案文件汇编,近年出版的《清代档案史料丛编》也深受史学工作者欢迎。这个馆正在进行着其他许多专题的编辑出版工作,必将对明清历史的研究发挥出愈益重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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