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阀门考察报告

时间:2022-04-02 01:21:24

阀门考察报告

阀门考察报告范文1

2004年6月28日,A区检察院以勤奋公司,凯宫和王华为共同被告向A区法院提起公诉。后来,A区检察院又向A区法院提交了第二份书。经过对比,第二份书只是将第一份书中的勤奋公司的诉讼代表人由凯宫换成了勤奋公司的副总经理。2004年8月中旬,我方收到了A区法院的开庭通知:定于8月27日开庭审理此案。但在8月25日,我方意外接到法院的电话通知:开庭取消,原因是负责本案的检察官家有急事,不能出庭。开庭日期遂改为9月10日。不知何故,改期后的开庭又一次被取消。9月15日,A区检察院向A区法院递交了第三份书。与第二份书相比,A区检察院将被告勤奋公司撤销,仅凯宫和王华两个被告。9月底,A区检察院又向A区法院提交了两份重要证据《北京鉴定报告》和《湖北鉴定报告》。

2004年10月15日,本该1个半月前就进行的庭审姗姗来迟。由于我的当事人凯宫换押出了问题,直到上午10点半才正式开庭。首先是法庭调查,由公诉人对两个被告人分别进行讯问。讯问过程中发生了一个小插曲:公诉人也许是想在气势上压倒我方,在对被告人王华进行讯问时“连珠发炮”,尤其是问到王华在勤奋公司是否持有40%的股份的时候,仅仅让王华顺着他们的思路回答“是”或“不是”,而不让王华对这个问题作一些解释,导致我方十分被动。我当即向法庭提出异议:“公诉人这种讯问方式对被告人来说是在诱供。”担任第二公诉人的一位年轻的男检察官反应也挺快,马上反驳:“刚才向法庭提出异议的律师是凯宫的辩护人,现在是在讯问王华,与凯宫无关。”我刚要反驳,不料王华的辩护人尹律师却抢先接上,斩钉截铁地大声向法庭提出异议:“我认为公诉人刚才的讯问方式就是在诱供我的当事人。”眼见控辩双方短兵相接,审判长朗声宣布:“辩护人反对有效,公诉人应该换一种讯问方式,继续发问。”我和尹律师相视微笑,为彼此间的默契、天衣无缝的配合,以眼神在空中干杯!公诉人在与我方的第一次交锋中没占到任何便宜。此后,在讯问过程中,控辩双方在讯问方式上又有几次交锋,我也趁机表达了我的观点:“刚才检察官认为我是凯宫的辩护人,没有权利就公诉人讯问王华提出异议,而实际上,公诉人书中的是凯宫和王华共同故意犯罪。如果检察官对王华诱供,引诱王华说出一些对其不利的言论,一损俱损,同样牵涉到我的当事人凯宫。所以,我有权利、更有义务对公诉人不当的讯问方式提出异议。”

下午1点左右,审判长宣布休庭。下午1点40分再准时开庭。下午庭审的重点主要集中在对鉴定专家、评估专家的质证上。不知出于什么原因,法庭只通知湖北的鉴定专家出庭质证,而没有通知中国化工协会和北京的鉴定专家出庭质证。接受辩护人委托作出鉴定结论的上海鉴定专家特意从上海飞往湖北,在庭外等待准备出庭质证,但遗憾的是,法庭以当事人无权自行委托鉴定驳回了我方请求上海鉴定专家出庭质证的申请。

我方从《湖北鉴定报告》中早就了解到,作出该报告的湖北鉴定专家中根本就没有化工及化工设备方面的专家,尹律师已将这个情况告知了王华。所以,当湖北鉴定专家出庭接受质证时,被告人王华首先向鉴定专家发问:“请问鉴定专家在此之前有没有接触、制造过化工高压发泡机?”出庭的3个鉴定专家避而不答。公诉人赶忙提出异议:“这个问题与鉴定结论无关,鉴定专家不必回答与鉴定内容无关的问题。”见此情形,我抓住有利时机,趁热打铁:“请问专家,中国目前生产化工高压发泡机的企业大概有多少家?”3个鉴定专家又采取了回避态度。这时,以受害人诉讼人身份出庭的湖北工机厂一位副厂长接过话头,把话题岔开:“目前国内生产高压发泡机的厂家中,质量最好的是我们湖北工机厂……”我微笑着冲对方点点头:“现在是专家质证,本不该由受害人一方来抢答这个问题。鉴于审判长和合议庭默认了你们的行为,所以我们尊重法庭的选择。”

此后的质证中,我又着重指出了《湖北鉴定报告》与《北京鉴定报告》之间的矛盾之处:“《北京鉴定报告》指出经过专利检索,发现已经有专利文献公开了高低压切换阀的原理和结构;而你们则没有考虑过专利公开的因素,仍然认定高低压切换阀的结构为非公知技术信息,很显然存在着考虑不周的纰漏。”专家立即予以反驳:“我们的鉴定报告附件六指出已经委托湖北的检索机构作过检索,它们也是有资质的检索机构,它们没有检索到同类的专利文献,这不是鉴定的责任。”“但附件六的检索查新证明根本没有对阀门进行过检索,他们所作的检索是其他方面的内容。”对专家的反驳我针锋相对地予以还击。专家一时无语。我又谈到该鉴定报告中本不应该出现的几个错漏,弄得场面好不尴尬。

随后对评估专家的质证过程又是高潮迭起。尹律师对评估报告的分析非常仔细,在询问过程中让评估专家左支右绌:“湖北工机厂化工分厂生产的产品有高压发泡机,低压发泡机,二氧化碳发泡机、环戊烷发泡机等类型,而勤奋公司涉嫌侵犯湖北工机厂商业秘密的产品只是高压发泡机,评估报告在计算化工分厂因侵权减少的销售额时有没有除去高压发泡机以外其他产品的减少额?评估报告的利润率是化工分厂所有产品的利润率还是单指高压发泡机的利润率?”评估专家开始还含混其辞,最后在尹律师的一再追问下终于承认,计算销售额时没有除去高压发泡机以外的产品利润率也是以化工分厂所有产品的利润率来计算的,并不是以高压发泡机的利润率来计算的。我和尹律师再次相视而笑。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的产品只是高压发泡机,怎么可能会对低压发泡机等产品的销售额造成影响呢?很显然,计算减少的销售额时不应将低压发泡机等其他产品减少的销售额也计算进来,利润率也不应该以所有产品的利润率来计算。所以,该评估报告中的计算存在错误,没有资格也不应该被作为有效证据予以采信。

针对该评估报告中的间接经济损失和勤奋公司获利情况,我明确指出,“《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六十五条第1项规定,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间接经济损失与本案无关,所以,对于间接经济损失,我们没有必要质证。由于勤奋公司第三份合同中的高压发泡机还未生产完毕,更谈不上交付,而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所称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所以,勤奋公司第三台发泡机虽然已经签订合同,但不符合法律意义上的‘销售’,在计算勤奋公司获得利润的时候不应当算入勤奋公司的销售额。这样,勤奋公司销售额只有130万左右,即使按照评估报告中25%左右的利润率来计算,勤奋

公司所获利润也不过30多万,没有达到50万元的追诉标准,不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在随后的法庭辩论阶段,我从商业秘密犯罪的构成要件,详细分析了我方当事人不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理由 ①凯宫邀请王华共同创业的时候,没有利诱王华将湖北工机厂的技术图纸和技术文件偷过来,并不存在共同的犯罪故意。即使凯宫给王华40%的股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今天也是一件非常自然的事情。②公诉机关委托科技部知识产权事务中心作出鉴定报告后,又就同一内容委托湖北科技事务司法鉴定中心与湖北省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进行鉴定,是多此一举,经过刚才的质证,《湖北鉴定报告》有很多错漏,不应作为有效证据予以采信。法庭即使不采信辩护人委托鉴定的《上海鉴定报告》,也应该采信公诉人委托鉴定的《北京鉴定报告》。《北京鉴定报告》认定的湖北工机厂的非公知技术是喷嘴直径的计算程序等3个计算程序和2个阀门图纸中公差尺寸的整体组合。③在有足够证据证明湖北工机厂是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并且湖北工机厂所拥有的技术信息是非公知技术信息的前提下,权利人还必须承担如下举证责任:接触加相似(即实质相同),此乃法院在审理商业秘密案件时常用的“接触加相似”原则。这里的“相似”是指产品中的非公知技术信息相似,即实质相同,此由鉴定机构确定。“相似”并非指同类产品,而是将受害人产品中的非公知技术和结构与被控犯罪嫌疑人的产品技术和结构进行同比鉴定,以确定二者是否相同或实质相同。从《北京鉴定报告》来看,它只是认定了喷嘴直径等3个计算程序以及回流测试阀组件等2份图纸中尺寸公差的整体组合是非公知技术信息,并未认定勤奋公司使用了上述程序和图纸。再从A区检察院所提供的其他证据来看,也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勤奋公司使用了上述程序和图纸。另外,从勤奋公司有无接触湖北工机厂的商业秘密来看,勤奋公司如果要利用湖北工机厂的技术秘密生产高压发泡机,则必须要经历接触――窃取――泄露――使用等4个阶段,缺一不可,使4个接触点连成“接触链”,否则就不构成侵权,更不构成犯罪。王华在德国培训的内容是混合头技术,与本案中的湖北工机厂的非公知技术无关。而且,王华也从未接触过喷嘴直径计算程序等3种计算程序,也没有任何证据证明王华窃取过上述程序,当然也就更不存在王华将程序泄漏给勤奋公司、凯富和勤奋公司使用程序的问题。至于发泡机上的两个阀门,勤奋公司是外购的,而非自己生产,就更谈不上其使用了湖北工机厂图纸的问题。

庭审结束的时候,已经是晚上7点半了,武汉城内已华灯初上。

再博公堂

一般来说,刑事案件庭审结束以后,1个半月以内,法院会作出判决。不料,几经波折才举行的庭审结束1个多月以后,我又收到了法院再次开庭的通知,说是A区检察院又提交了新的证据,这让我不免有些困惑。

高低压切换阀和回流测试阀两种阀门,勤奋公司是从湖北安昌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安昌公司)购买而来,而湖北安昌公司又是从湖北工机厂的供应商湖北达华自动控制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达华公司)购买的,所以A区分局和A区检察院又到这两家公司补充侦查。

2004年11月24日,A区法院第二次庭审。

尹律师指出了本案的一些程序问题:“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但是检察院在10月15日的庭审中并未提出延期审理的建议,本案的庭审实际上已经结束。A区检察院无权自行补充侦查,法院也不应再次开庭审理此案。退一步说,即使法庭延期审理,也要符合法律规定的举证程序。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延期审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五十条第一款规定:‘在审判过程中,对于需要补充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或者补充侦查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自行收集证据和进行侦查’。10月15日以后,即使补充侦查也应该由A区检察院自行侦查和收集证据。A区分局没有补充侦查收集证据的权利,由其补充侦查收集的证据不应作为有效证据予以采信。”

我则对涉及商业秘密的实体问题进行了阐述:“首先,公诉人认为湖北工机厂从湖北达华公司购买两种阀门的信息是湖北工机厂所独有的供应商信息,是湖北工机厂的经营秘密,而王华将其泄露给勤奋公司,所以王华侵犯了湖北工机厂的商业秘密。这种说法缺乏事实基础。辩护人提交的A区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表明 湖北达华公司在互联网上了该公司生产发泡机用测试阀,K―K阀的信息。而互联网上公开的信息根本就不具备秘密性。因此,湖北工机厂从湖北达华公司购买有关回流测试阀,高低压切换阀等化工高压发泡机的二部件的货源信息并非湖北工机厂的经营秘密,即使王华将这些货源信息披露给了勤奋公司,其行为也不构成侵权,更不构成犯罪。其次,退一步来说,即使湖北达华公司供应回流测试阀等两种阀门的货源信息是湖北工机厂的经营秘密,也只是高压发泡机的两个零部件的货源信息而已,而不是高压发泡机整台机器的经营信息,在计算湖北工机厂的经济损失时,也不应该将勤奋公司生产的高压发泡机整台机器的销售额计算进去。上次开庭辩护人已经强调过,即使将勤奋公司销售的发泡机整台机器的销售额算进去,勤奋公司所获利润也远远低于50万元的刑事追究数额。如果按照两种零部件在整台发泡机的获利中所起的作用来计算勤奋公司的获利,数额就更少了,远远少于50万元。再次,公诉人的是王华和凯宫共同故意犯罪,而从现有证据来看,凯宫对于购买阀门的事情一无所知,当然没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凯宫理所当然不构成犯罪。此外,公诉人没有勤奋公司这个法人,本案不属于单位犯罪,凯宫也不应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承担刑事责任。综上所述,我的当事人凯宫不构成犯罪。”

2004年12月2日,A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部分支持了我的辩护意见,认为:“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应当以明确具体的内容及范围为对象。鉴定机构应就权利人能够主张的商业秘密的信息组成及将该信息如何付诸实施,作出相应的鉴定结论。科学技术部知识产权事务中心的鉴定报告符合上述要求,可以采信。而中国化工工业协会,湖北科技事务司法中心二鉴定机构的鉴定,因未检索相关国内外公开文献或因检索不充分,或因鉴定结论不具体明确,均存在瑕疵,不足以采信。……依科学技术部知识产权事务中心技术鉴定报告书,可以确认湖北工机厂化工设备中非公知技术

为:喷嘴直径计算程序、硬软管道配管计算程序,热平衡计算程序、回流测试阀组件和组分高低压切换阀(K―K阀)组件图纸所记载的有关零部件尺寸公差的整体组合等技术信息。扣押的被告人王华的东芝笔记本电脑以及勤奋公司的台式电脑中存储的技术资料并不涉及上述非公知技术信息,也没有直接证据证实勤奋公司使用了上述计算程序及图纸。因此上述指控的事实部分,证据不足,本院不予认定。二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就该项事实提出的辩解及辩护意见,可以采纳。”但对于湖北达华公司的经营信息,法院认定属于湖北工机厂的经营秘密。判决中认为:“被告人王华违反权利人关于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并使用其掌握的商业秘密为勤奋公司谋取利益,造成权利人重大经济损失;被告人凯宫身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应知被告人王华上述行为属非法,……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王华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被告人凯宫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判决作出以后,考虑到各种因素,我的当事人并没有提出上诉,但保留以后申诉的权利。当务之急是赶快回去,一则要处理已耽搁了大半年的企业人、财、物和产、供、销等事务;二则可在春节期间与年迈的父母、柔弱的妻子、幼小的子女以及亲朋好友共享天伦。由于他在2004年5月2日被捕,根据刑法规定拘捕期间可抵刑期,故2005年2月1日12时即可获释。当天,其妻子赶来接凯宫连夜回家。虽深夜一路劳累,疲惫不堪,但其精神百倍,心情无比畅悦,犹如一只出笼大鹏又将;中向云天。

几点思考

本案一审判决生效,我的工作也告一段落,至于日后是否申诉,那是后话。但由本案引发的一些法律问题却萦绕在我的脑海,我觉得商业秘密案件中有关鉴定的问题应引起立法机关、司法机关的重视。

1 鉴定结论的性质

目前,在知识产权案件中,尤其是涉及技术的专利案件和商业秘密案件中,由专家对其中的技术问题出具鉴定意见或结论似乎已是大势所趋。法院在审理专业性较强的问题时,因法官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在具体技术事实认定方面存在困难,需要借助专门机构或专业人员的知识或技能,对专门性问题作出客观的解释。所以,对技术问题由专家提供法律意见本是无可厚非的事情。但物极必反,目前国内法院在审理商业秘密案件时有一种倾向,那就是专家鉴定结论往往成为法官定案的唯一依据,法官往往唯鉴定结论是从,这就进入了一种误区。实际上,我国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都明文规定,鉴定结论只是证据的一种,是否采信这种证据,还需经过质证等程序,最终由法官来决定,不能将鉴定无限拔高而使其成为“庭外庭”“院外院”。

2 刑事案件的当事人是否具有自行委托鉴定的权利

本案中,辩护人接受被告的委托,代表被告委托上海市科技咨询服务中心对本案涉及的有关技术问题进行鉴定,并将鉴定报告作为证据提交法院。但A区法院却以刑事案件的当事人无权自行委托鉴定为由,驳回了我方请求上海鉴定专家出庭质证的申请。由此牵涉到一个法律问题:刑事案件的当事人是否具有自行委托鉴定的权利?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此条规定明确了人民法院作为鉴定委托人的权利。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中没有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的相关规定,但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该条规定肯定了当事人有自行委托鉴定的权利。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据此,刑事案件的侦查机关即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均可作为鉴定委托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九条规定“对鉴定结论有疑问的,人民法院可以指派或者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或者鉴定机构,对案件中的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该条规定明确了刑事案件中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鉴定委托人。而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规定都没有对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进行规定,这是否意味着刑事案件的当事人无权自行委托鉴定呢?其实不然,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被告人也有提供证据的权利,而鉴定结论是证据的一种,当事人要实现提供证据的诉讼权利,也就理应有权自行委托专家进行鉴定。

3 几个鉴定结论矛盾时法院怎么办

民事案件中,可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鉴定机构;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时,由人民法院指定鉴定机构。而通常法院指定的鉴定机构不在双方当事人所在地域内,以避免由于地域原因而引起鉴定结论的不公正。本案中,湖北工机厂地处武汉,勤奋公司地处江苏,辩护人来自上海,由地处北京的科技部知识产权事务中心出具鉴定报告最能剔除地域因素的影响而保证鉴定结论的公正性。A区检察院已经委托科技部知识产权事务中心进行鉴定,而与此同时又就同样的事项委托湖北科技事务司法鉴定中心与湖北省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这样的做法令人质疑。最终法院只允许湖北的鉴定专家出庭质证,其做法的公正性也值得深思。

本案中总共出现了4份鉴定报告,并且在一些关键问题上,鉴定结论相互矛盾,对此,法院又应当如何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九条规定了人民法院可以委托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当法院对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和被害人或被告人提交的鉴定结论不能作出判断时,可以就其中的矛盾问题再行委托鉴定。当然,鉴定结论作为证据的一种,应该经过质证,最终由法院确定是否采信。最高人民法院于1998年7月20日的《关于全国部分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明确指出:“鉴定结论应当经过当事人质证后决定是否采信;当事人有权要求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未经当事人质证的鉴定结论不能采信。”所以,不管是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被害人或被告人委托,还是法院委托,其鉴定结论都应当经过质证才能予以确认。如果两个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对同一技术问题作出相左的判断,那么,法院除了让这两个鉴定机构的专家当庭接受当事人的质证外,还可以让作出不同鉴定结论的专家同时出庭,相互质证辩论,通过质证辩论,法官可以作出判断,决定取舍。如果此举仍然难断是非,法院还可委托其他鉴定机构重新鉴定。此外,法院在

判断技术问题有困难的时候,还可以采取陪审员制,由相关专家担任陪审员,通过专家和法官来判断鉴定报告的正确与否,然后决定对鉴定结论的采信与否。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已经进行过这方面的尝试,这种做法在专利或商业秘密这类涉及科学技术的案件中值得推广。

4 对本案判决结果的思考

综观本案的整个办案过程,本案的检察官和法官都表现出极大的工作热忱并为之投入了较多的时间和精力,他们这种孜孜不倦,不畏艰难的精神令我感动。碰到这种高难度的案件,他们花费的心血可想而知。从判决结果来看,似乎控辩双方都可以接受。但从本案的证据、事实以及检察院的来看,直到提笔追述本案,我仍然认为至少我的当事人凯宫不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本案中,购买阀门、生产发泡机等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主体都是勤奋公司,即使需要探讨侵犯商业秘密罪是否成立也应当探讨单位犯罪是否成立,而不应当探讨凯宫个人是否有犯罪行为。本案判决书中认为“被告人凯宫身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应知被告人王华上述行为属非法,……负有直接管理责任”,从其认定凯宫构成犯罪的理由来看,似乎是因为勤奋公司这个单位犯罪,凯宫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就应该承担刑事责任,这似乎有些牵强,不能让人信服。

2004年12月22日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行为,按照本解释规定的相应个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的三倍定罪量刑。”而侵犯商业秘密罪个人犯罪的追诉标准为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据此,单位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追诉标准应为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150万元以上。所以,本案如果从单位犯罪来看,即使认可评估报告认定的湖北工机厂的直接经济损失是121万,也没有达到150万元的追诉标准。既然勤奋公司不构成单位犯罪,那么作为勤奋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凯宫当然也不构成犯罪。

阀门考察报告范文2

【关键词】 难治性青光眼 减压阀 聚肌胞

难治性青光眼常规手术较难成功,故我院行Ahmed减压阀联合聚肌胞注射,提高了手术成功率。聚肌胞是效力强大的诱导剂,注射后可诱导产生干扰素,故又名内源性干扰素,我们已报告聚肌胞应用于小梁切除术可提高手术成功率[1]。2002—2005年,我们在40眼难治性青光眼行单纯Ahmed减压阀和Ahmed减压阀联合聚肌胞注射,观察手术效果,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病例选择 患者中男26例,女14例,年龄46~72岁,平均56.3岁。随机分成为单纯Ahmed减压阀组和Ahmed减压阀联合聚肌胞注射,均为住院病人。术前眼压40~65 mm Hg。术前视力0.1者7眼,CF者13眼,HM 14眼,光感6眼。新生血管性青光眼12眼,有糖尿病史8例,视网膜静脉栓塞4例;葡萄膜炎继发青光眼5眼,无晶体眼4眼,人工晶体眼4眼,外伤性青光眼6眼,既往抗青光眼手术失败9眼:1次手术失败8眼,3次手术失败1眼。

1.2 手术方法 经球周麻醉后,在合适的象限两直肌间以穹隆为基底的结膜瓣(本组颞上方38眼,颞下方2眼),潜行分离筋膜和巩膜,到眼球赤道后,林格液冲通减压阀后,50尼龙线固定引流盘,使前缘距角膜缘9~10 mm,前房穿刺后,做角膜缘为基底1/2厚巩膜瓣,修剪引流管斜面向上,用7号注射针头于角膜缘刺入前房,植入引流管,前房内长度2~3 mm,前端与虹膜平行斜面向上。100尼龙线固定巩膜瓣和引流管,结膜瓣缝合。Ahmed减压阀联合聚肌胞注射组,术中引流盘周围注射聚肌胞0.5 mg,术后3、7、10 d引流盘周围注入聚肌胞0.5 mg各1次(聚肌胞为济南生物化学制药厂生产,每支2 ml含聚肌胞2 mg)。术后每日观察角膜、前房、虹膜、晶体、眼压、后部滤过泡情况,术后14 d出院,出院后3个月内每1~2周复查1次。3个月后间断随访,随访时间1年。

1.3 手术判断标准 成功:术后不用抗青光眼药物或加用局部抗青光眼药物, 6 mm Hg<眼压<21 mm Hg。失败:术后加用局部抗青光眼药物,眼压>21 mm Hg,最大抗青光眼药物眼压>21 mm Hg,需进一步抗青光眼手术;术后光感消失或严重并发症如网脱、玻璃体再出血、脉络膜上腔出血、长期低眼压等。

2 结果

2.1 成功率 术后眼压情况比较见表1。表1 术后眼压情况比较对两组的眼压数据采用SPSS12.0统计学软件进行处理,术后1个月、术后3个月、术后1年,P<0.05,差异有显著性。术后1年未联合聚肌胞组失败眼6只,手术成功率为70%;联合聚肌胞组失败眼2只,手术成功率为90%。总手术成功率为80% (32/40)。

2.2 视力改变 视力提高1行或1行以上17眼,不变23眼,无视力下降。

2.3 并发症 早期并发症:单纯Ahmed减压阀组:浅前房3眼,前房出血3眼,引流管口阻塞1眼。玻璃体再出血眼压高1眼。Ahmed减压阀联合聚肌胞注射组:浅前房4眼,前房出血3眼,玻璃体再出血眼压高1眼。后期并发症:单纯Ahmed减压阀组:引流盘周纤维化2眼,仍需降眼压药物控制眼压。Ahmed减压阀联合聚肌胞注射组:1眼引流管外露。

3 讨论

难治性青光眼,由于纤微血管膜可以长入滤过口,导致滤过手术失败。再者血房水屏障的破坏,和伴随血浆蛋白渗漏,可刺激成纤维细胞的增生,常规小梁手术多数失败。而减压阀手术,其降压原理在位于赤道后的巩膜外附着物周围形成一个表面积与其相同的的疏松蜂窝状结缔组织囊腔,即后部滤过泡(有B超证实),使房水排出形成通道,同时限制房水外流阻力的单向压力阀门,在引流盘表面包囊形成前可以防止房水过度引流[2],因其手术部位远离易瘢痕化的角膜缘区,再者滤过泡范围大,后部筋膜和结膜可使细胞外间隙及血管更有效地吸收房水,手术易成功。

虽然是后部滤过泡,但新生血管因子引起的成纤维细胞和细胞外间质诸如胶原蛋白和糖胺多糖成分的合成,手术区组织易纤微化形成瘢痕,阻滞了房水引流和扩散,故手术中联合抗代谢药物。Perkins等在Molteno引流置入术中联合丝裂霉素C的研究结果也证实了抑制引流盘周围成纤维细胞的增生可以提高眼压控制率[3]。

如何限制成纤维细胞的过度增生,抗瘢痕形成药物临床应用取得了显著的疗效。用于抗瘢痕药物丝裂霉素C、5Fu、干扰素可通过抑制细胞增殖而起作用,由于它们对眼组织毒性较大,因而临床应用受到限制,我们已报告聚肌胞应用小梁切除术可提高手术成功率,故将其应用减压阀手术的联合应用上,手术成功率明显高于单纯减压阀组。 转贴于 干扰素是人类免疫调节性多肽,能抑制成纤维细胞的增殖、迁徙,减少胶原的合成,为伤口的调节剂。对人类tenon囊成纤维细胞的影响有选择性,且毒副作用小[4,5],这些作用逐渐引起人们的关注,迟蕙等[6]的临床应用提高滤过性手术成功率达93%,而无明显并发症。聚肌胞为多聚肌苷酸和多聚胞苷酸的共聚物,药理研究和临床工作证实,它是高效的内源性干扰素诱导剂,不同类型的干扰素均有广泛的抗纤维化作用。每3~7 d产生第二次诱导,所以局部用药时间每次间隔不少于3 d。

早期并发症:虽然Ahmed减压阀有阀门,但由于插入口导管周围的渗漏及睫状体功能的抑制和眼球的挤压作用,仍有浅前房出现,本组6例,经用醋氮酰氨和皮质类固醇素等,7 d内好转,必要时也可经前房穿刺口再建前房。前房出血4例,由于手术刺激出血不可避免,但由于引流管在上方故未阻塞管口,故手术尽量选择上方好,术后经用止血药及皮质类固醇激素等,出血术后7 d内吸收。如发生引流管阻塞也可以YAG激光击射导管口或经角膜缘前房穿刺拔除堵塞物,本组1例。术后玻璃体再出血为新生血管性青光眼病人,系由于眼压正常后引起,手术后难以避免。

晚期并发症:眼压不能控制的2例均为糖尿病患者,由于新生血管因子引起的在导管和植入盘周围的纤维血管增生,从而形成手术滤过区的过度纤维化,导致眼压升高。而联合聚肌胞注射组则效果较好。手术管外露有可能使患者有排异现象,从而引起手术失败,因此术中最好采用异体巩膜覆盖引流管表面,以避免置入物暴露脱出。聚肌胞的量,是临床上初步观察,其最佳用量和用药时间的选择有待进一步观察。青光眼的病人观察时间仍较短,长期效果有待进一步观察。

参考文献

[1] 李凯军,王少鹏,李镜海,等.聚肌胞用于青光眼滤过性手术的疗效观察[J].中华现代眼科杂志,2004,1(4):311312.

[2] 王宁利,高汝龙,唐仕波,等.三种途径植入房水引流物治疗难治性青光眼的疗效观察[J].中华眼科杂志,2001,37(4):409413.

[3] 李美玉.青光眼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4:643660.

[4] Vegh S.PeymanGA,Vernot J,et al.Toxicity of intravitreal interferon[J].Ophthalmic Surg,1986,17(2):103105.

阀门考察报告范文3

20世纪就要过去了,世纪之交的对敌对宗族联盟的胜利,而是地主阶级统一战争的结果。该文的批评有不太尊重实证研究、迷信理论和概念的缺点,对唐文有些苛求,但从宏观视野对宗族社会演变的分析,还是有一定价值的。唐氏第二篇论文是《九品中正制度试释》,补充和说明了以往对该制度研究的不足之处,认为九品中正制配合汉代门阀的发展而起了巩固门阀制度的作用,但在门阀制度业已确立并为士庶区别制造了理论根据之后,这一制度已不重要,只是例行公事而已。1983年中华书局出版了唐长孺的《魏晋南北朝史论拾遗》,收集的论文多系1958—1963年起草经1981年至1982年间修改补缀而成。集中的几篇论文探讨了士族的形成和发展问题。《东汉末期的大姓名士》指出,东汉以来培养滋长的大姓、名士是构成魏晋士族的基础。《士族的形成和升降》指出,士族形成在魏晋时期,九品中正制保证了士族的世袭特权,对于士族和士族中高低序列基本上不决定于“冢中枯骨”,而决定于眼前的权势,即显贵家族最有资格成为士族。《士人荫族权和士族队伍的扩大》指出,晋灭吴后制订的户调式规定按品官荫族、荫客和占田,基本精神是保证当代各级官僚贵族的特权,有关“士人子孙”的补充规定,确立了士人的荫族特权,从而确立了士之为族,士族的名称也就是此时开始出现。确立士人的条件是凡“父、祖、伯、叔、兄弟仕州”即任州从事以下均荫及期亲(之族)。这一标志导致寒门地主和富裕商人为了取得免役特权,改窜户籍上的履历,以使自己的家族符合于上述规定。《论北魏孝文帝定姓族》指出,孝文帝按照当代官爵和魏晋士籍,定门阀为四等,按等级享受免役、荫族和入官权利,建立了新的门阀序列和体制,它具有明确、具体的官爵标准和明确的四级区分,而这在两晋南朝至多是习惯上的并不是法律上的。以朝廷的权威采取法律形式来制定门阀序列,北魏孝文帝定士族是第一次。

(三)宋元明清宗族的研究

60年代,为配合打击日渐活跃的宗族活动,理论界也开始批判“族权”,一些报纸和学报刊登了有关文章。毛泽东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提出的族权,是宋以来宗族形态的延续,所以批判族权刺激了人们对宋以后宗族形态的关注。当时发表的文章中,有的纯属批判性的政论,如胡玉衡《试论封建家族的反动阶级本质》(《郑州大学学报》1963年第6期),简修炜、 艾周昌《论封建族权的反动本质》(《华东师大学报》1964年第2期)。也有的学者开始从学术上关注宗族问题,如邱汉生《批判“家训”“宗规”里反映的地主哲学和宗法思想》(《历史教学》1964年第4 期)结合一些宋至清的族规家训论述宗法思想问题。广隶《祠堂——地主阶级压迫、剥削、欺骗农民的工具(宜兴篠里任氏家谱)》(《天津日报》1964年4月15日), 利用家谱中的资料对清代一个宗族祠堂进行了阶级分析。傅衣凌《论乡族势力对于时期;商和西周为族邦体系建立和发展时期,即由中央邦和地方邦、地方大邦和小邦构成的体系;春秋为族邦体系瓦解和衰亡阶段。相对族邦时代,从战国到辛亥革命则是帝制时代。田氏的族邦论是以宗族的兴衰作为划分上古史的标志,认为井田制是宗族社会中计算、分配土地和征敛赋役的制度,上古政治是族邦宗主贵族制。

深入研究家族形态的专著有两部。谢维扬《周代家庭形态》(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借鉴人类学亲属研究的理论,从世系问题入手,然后依次考察婚姻、亲属称谓、世系集团等,最后论述家庭结构和家庭关系。通过对家庭的研究,揭示出血缘关系在周代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影响。该书虽以家庭为核心,同时也把宗法制度的探讨置于周代整个血缘格局的背景上。朱凤瀚《商周家族形态研究》(天津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通过对典籍、古文字、田野考古资料的综合分析,依据现代人类学、民族学的理论,对商周社会中诸类型的家族组织形式进行了细致考察,并探求商周家族形态演化的进程及规律性。本书的“家族形态”是指家族的构造与活动形式,着眼于家族亲属组织的规模与结构、居住方式、家族成员的等级结构、家族内部的政治形态、经济形态与家族的社会功能。书中还探讨了姓氏、宗法、祭祀、墓葬等与宗族制度密切相关的问题。

还有学者,探讨家族形态。裘锡圭《关于商代的宗族组织与贵族和平民两个阶级的初步研究》(《文史》17辑,中华书局1982年版)认为,甲骨文时代已存在宗法制度和与周代类似的宗族组织。各宗族的统治者基本上属于统治阶级,作为商族平民的“众”被排斥在家族组织之外。孙晓春《试论商代的父系家族公社》(《史学集刊》1991年第3期)一文不同意裘锡圭的一些看法, 认为众人是父系家族组织的基本成员,不能排斥在宗族组织之外。刘昭瑞发表《关于甲骨文中子称和族的几个问题》(《中国史研究》1987年第2期)一文, 认为甲骨文中的大子、中子、小子三者形成一套称谓,大子可以是族长的称呼,中子有自己的分族,小子则有自己的小家庭,这样就构成了商代的一个家族。葛英会《殷墟卜辞所见王族及其相关问题》(《纪念北京大学考古专业三十周年论文集》,1990年)指出,所谓“王族”是指王类氏族,是部落的联合。王培真《金文所见西周世族的产生和传袭》(人文杂志丛刊《西周史研究》,1984年8月)认为, 世族的存立取决于是否对王室有所贡献。讨论世族的还有张懋镕《金文所见世族政治》(《人文杂志》1986年第6期), 指出西周世族政治的特点是有较大自主权和世家大族轮流执掌朝政,认为分封制是世族政治产生与形成的重要原因,李西兴《从岐山凤雏村房基遗址看西周的家族公社》(《考古与文物》1984年第5期)探讨了西周家族组织的兴衰。 孙晓春《春秋时期宗族组织的经济形态初探》(《史林》1996年第2期)指出, 个体家庭是宗族组织的基本单位,土地公有制是宗族组织的经济基础,宗族组织是家长制家庭的次生形态。此外,晁福林《试论春秋时期的祖先崇拜》(《陕西师范大学学报》1995年第2期)一文, 对春秋时期祖先崇拜与宗法系统的联系、祖先崇拜的下称趋势、祖先崇拜与道德教育的合流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探讨宗族问题,对宗族的定义至关重要。斯维至《释宗族》(《思想战线》1978年第1期)认为,商周时期的宗族即父家长家庭公社, 以父家长具有生杀予夺之权为特征。宗族由若干室构成,室是小家庭。父家长贵族家庭使用家内奴隶,庶人是家庭公社的农民,不是奴隶。程德祺发表的《父系宗族公社》(《中央民族学院学报》1981年第1期)、《宗族公社若干问题试探》(同上,1983年第1期)、 《我国古代的宗族》(《苏州史学会论文选》,1983年)等系列论文,借鉴民族学的理论与成果,认为在原始社会后期,由于家族公社的分析,会形成一种大于家族公社而小于氏族公社的社会宗族集团——父系宗族公社。指出殷周社会还存在此种类型的宗族集团,并具有相应的亲属制度与更为复杂的多级构造,残余的宗族组织与剥削阶级权利结合形成所谓宗法制度。朱凤瀚在《商周家族形态研究》绪论中,将商周家族分为两个层次:一是低层次的家族,指靠婚姻与血缘关系而形成的同居或聚居的、有共同经济生活的亲属组织;二是高层次的家族,指从同一低层次家族中分化出来的若干相对独立的低层次家族、以某种方式与所从分出来的本家结合而成的亲属集团。宗族归属于高层次的家族,相当于人类学上所说的“世系群”,就宗族亲属组织的实质看,其主要特征应在于有明确的父系祖先与谱系、包含若干分支家族这两点上。郭政敳《中国古代宗族的伸缩性》(《史学集刊》1993年第3期)指出,从宗族的组织结构、类型、职能看,宗族基本特征有惊人的伸缩或可变的不稳定性。中国古代宗族属于多级结构的血缘集团,按照血缘关系的远近,一般分为宗族、家族、家庭三级。从财产关系看,自周代以来,宗族可分为非实体性和实体性两种类型。排斥与吸收是宗族的两种自我调节能力,辈分的递升反映了宗族的可变性。

2.宗族制度

宗法制度是宗族制度的重要表现形式,有两部专著研究了周代宗法制度。钱宗范《周代宗法制度研究》(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围绕父权—族权这一中心,分别对宗法制度的起源和实质、宗法制家族形态、宗法分封制度、宗法与政治的结合、卿大夫世族内部的宗法制度、士庶人阶层的宗法制度、宗法制度和中国历史文化进行了探讨。他提出的原始宗法制、士庶人宗法制的存在等,都是有创见的。钱杭《周代宗法制度史研究》(学林出版社1991年版)集中讨论了周代宗法发展过程中的关节点,以及由各地区、各诸侯国宗法表现出来的相异点。上编探讨西周立国前的宗法形态、宗法制度的确立、宗君合一、宗法思想;下编探讨东周宗法继承制与宗族世系排列方式、宗法伦理结构类型、祖先崇拜观、宗族与政权、宗法与政治的关系。认为周代宗法发展史是对世界文明史的一大贡献。

探讨周代宗法制的论文较多。一些学者对50年代金景芳关于宗法制度的观点提出不同看法,程有为《西周宗法制度的几个问题》(《河南师范大学学报》1981年第1期)认为, 西周宗法制同政治系统紧密结合,行于包括天子诸侯在内的整个奴隶主贵族间,与政治上的等级制互为表里,构成了奴隶主贵族阶级的等级阶梯。吴浩坤《西周和春秋时代宗法制度的几个问题》(《复旦学报》1984年第1期)、 刘家和《宗法辨疑》(《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87年第1 期)均认为经学中所讲不可靠,认为国君行宗法。一些学者进一步论证了士庶人有宗法的观点,李家骥《宗法今解》(《学术月刊》1982年第5期)、 李向平《西周春秋时期士阶层宗法制度研究》(《历史研究》1986年第5 期)和《西周春秋时期庶人宗法组织研究》(《历史研究》1989年第2期)等文均是。 此外,李曦《周代伯仲排行称谓的宗法意义》(《陕西师范大学学报》1986年第1期)从人称、氏名探讨了周代宗法制度。

商代宗族制度研究有了新的进展。杨升南《从殷墟卜辞中的“示”、“宗”说到商代的宗法制度》(《中国史研究》1985年第3 期)通过对“示”、“宗”二字含义与用法的分析,认为商代王位继承制以嫡长子相传为常传,证明宗法制的存在。晁福林《关于殷墟卜辞中“示”和“宗”的探讨》(《社会科学战线》1989年第9期)则认为, 卜辞中“示”、“宗”的材料,不仅不能证明殷代已有了宗法制,而且相反证明殷代并不存在宗法制下的大小宗区别。探讨宗庙制度的有朱凤瀚《殷墟卜辞所见商王室宗庙制度》(《历史研究》1990年第6期)一文, 论述了商王室宗庙的设置原则与意义,附属祭所的作用及宗庙制度对王室统治的作用等问题。另外,郭旭东《商战时的祭祖与迁庙制度》(《殷都学刊》1988年第2期)也探讨了相关问题。

3.诸国宗族研究

晋国。彭邦本《从曲沃代翼后的宗法组织看晋国社会的宗法分封性质》(《中国史研究》1989年第4 期)不同意曲沃代翼后献公沉重扫荡打击宗法制度甚至认为建立与宗法分封相对立的中央集权政治制度的观点,指出:事实上曲沃代翼后献公的激烈措施虽然沉重打击了晋君的近亲血缘集团,但并没有也不能扫除宗法制度,相反,在社会各个阶层,至少是国人以上各阶层中,宗法血缘组织仍然长期广泛存在,宗法分封活动在统治集团中并没有终结,整个社会的宗法分封性质仍然没有改变。张史《宗法制在晋国的衰落》(《晋阳学刊》1993年第1 期)未能引述彭邦本的研究成果,仍然认为春秋时期宗法制在晋国遭到沉重打击,主要表现在嫡长子继承制遭到重创和公族势力遭到诛杀。

鲁国。李启谦《鲁君的家族组织及其与宗法制度的关系》(《东岳论丛》1988年第2期)认为, 鲁君是被编织在大大小小的宗法组织和宗法制度之中的,他有所属“公族”宗族组织和相应的宗族制度,同周天子和卿、大夫、士有上下的宗族关系。

楚国。张君《试论楚国的宗族制及其特点》(《武汉师范学院学报》1984年第4期)认为,结构趋向简单、陪臣没有发展为强大的宗氏、异姓贵族发展不昌,是春秋中期以后楚国宗族制异于中原各国的特点,透露出楚国宗族组织由盛而衰、日趋解体的历史趋势。张君又在《试论楚国宗族制度解体的原因》(《安徽史学》1984年第6期)中指出, 政治上县制的产生和分封制的废除,经济上食邑的取消和谷禄的代兴,是春秋中期以降导致楚国宗族制解体至关重要的两个因素。

(三)秦汉至唐五代宗族的研究

这一时期的宗族研究绝大多数是在对门阀士族的探讨中涉及的,也有一些专门性的宗族研究。下面从这两方面做一介绍。

1.宗族论

张鹤泉《东汉宗族组织试探》(《中国史研究》1993年第1 期)是汉代宗族研究的专论。他认为,有共同尊奉、祭祀祖先的仪式,有族人会议,族长支配族人,有明确的亲族范围,这些是东汉宗族组织明显的特点。东汉宗族内族人的联系体现在经济上相互赈恤,为族人血亲复仇、收养族中的孤弱者、以武装方式相互扶助方面。东汉宗族族人在法律上具有连带责任,以死刑和禁锢最为突出,东汉宗族组织对当时社会秩序有较大影响。如影响地方政府行使权力和地方选举,宗族武装发展地方独立趋势增强。从社会形态角度宏观探讨家族宗法制的有刘修明的《从东汉农村社会看东西方封建社会的差异》(《上海社会科学院学术季刊》1985年第2期),该文通过对东汉农村社会形态的具体分析, 说明从古代农村公社衍变而来的家族宗法制,是中国封建社会的结构形式,宗法血缘关系是中国封建制度社会组织的纽带,等级—阶级寄寓于宗法关系之中。信立祥《论汉代的墓上祠堂及其画像》(《汉代画像石研究》,文物出版社1987年版)则论述了反映墓祭祖先的墓上祠堂问题,指出祠堂在汉代至少还有“庙祠”、“食堂”和“斋祠”三种不同叫法。这三种不同叫法的由来,都与古代的宗庙建筑有关。并论述了汉代墓上祠堂的形制,祠堂画像石的特点,祠堂石刻画像所反映的汉代人的宇宙观。

冯尔康用社会学关于社会结构的理论研究南北朝宗族史,在《南北朝的宗族结构与士族社会特质论纲》(赵清主编《社会问题的历史考察》,成都出版社1992年版)一文中,从新的视野考察了南北朝时代的宗族。他认为这时宗族由与王朝相始终的皇族、高层仕宦者的宗族——士族、平民宗族三种类型构成。这三类宗族政治地位依次而下,使宗族处于不同社会层次,宗族类型的层次差异,同时也是社会的等级差别,它们之间有矛盾和冲突。这篇“论纲”是《南北朝的宗族结构与社会结构》长文的缩写,原文收入冯尔康主编《中国社会结构的演变》上编第四章(河南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此外,赵克尧《论魏晋南北朝的坞壁》(《历史研究》1980年第6期)将坞壁组织分为宗主豪强、 家族共同体、流民三种类型,前两种是以宗族为核心的。李凭《论北魏宗主督护制》(《晋阳学刊》1986年第1 期)指出宗主督护制的五个特点是:宗族无固定的区域,可以随意迁徙;宗族可大可小,在户口上没有一定的数量限制;比较强大的宗族往往既是生产组织又是武装集团;宗族内的阶级关系主要是以宗主为代表的豪强地主和荫附农民之间的关系;宗族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基层行政组织的作用。谱牒学是家族制度的重要内容,陈直《南北朝谱牒形式的发现和索隐》(《西北大学学报》1980年第3期)主要探讨了这一时期石刻谱牒,同时也论述汉代史传世系、 谱牒叙述方式等问题。李裕民《北朝家谱研究》(《谱牒学研究》第3 辑,书目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考证了新疆吐鲁番阿斯塔那隋唐墓中出土的两件家谱。郭锋《晋唐时期的谱牒修撰》(《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5年第1期)从各种史籍文献(包括出土墓志、碑刻、 谱系写经残卷及姓氏书等)中存留的晋唐谱牒片断及有关记载的考察入手,对晋唐时期官私修谱的种类、体例、内容及社会政治作用等问题作了探讨。

魏承思《唐代宗族制度考述》(《史林》1987年第3 期)比照宋以后的宗族制度,考察了唐代的家庙、族田、家法、家谱等内容,文章虽短,但提出了唐代宗族制度内容的新问题。

2.士族门阀论

门阀士族形态是西汉魏晋南北朝降及隋唐的特有历史现象,一般来说,门阀士族属于世家大族类型的宗族。周天游就门阀形成于东汉的问题,连续发表《论东汉门阀形成的标志》(《西北大学学报》1989年第3期)、《论东汉门阀形成的经济因素》(《史林》1989年增刊)、 《东汉门阀形成的上层建筑诸因素》(《学术界》1989年第5期)三文,从不同侧面专门加以论证。

士族门阀的典型形态是在魏晋南北朝。80年代以来这方面的研究兴盛,有大量专文问世,安群《十年来国内门阀士族研究综述》(《中国史研究动态》1990年第2期)就门阀士族的形成、 门阀制度与门阀政治、士庶门阀等概念、门阀士族的历史作用、士族文化、门阀士族衰落、隋唐门阀士族问题,综述了1980年至1989年的研究成果。门阀士族研究中,有一些是从家族个案研究入手的,这种方法的研究是从1986年开始的,至今不衰。容建新《80年代以来魏晋南北朝大族个案研究综述》(《中国史研究动态》1996年第4期)对截止到1995年底的20 多篇论文从婚媾、仕宦、学术文化、兴衰原因、家族的历史地位与作用进行了综述。作者认为个案研究的内容严重忽视家族经济状况、家族习俗、宗教信仰等内容的研究,这是明显的缺陷和不足。此外,何德章《十年来国内魏晋南北朝史研究综述》(《文史知识》1996年第2 期)也扼要评述了“门阀士族制度”研究。由于已有上面的详细综述发表,在此不拟重复介绍,只就这两篇综述未加介绍的一些成果作一论述。

阀门考察报告范文4

关键词:给水管网;阀门管理;巡线;阀门井;RFID电子标签

中图分类号: TU821.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阀门是使配管和设备内的介质流动或停止并能控制其流量的装置。它是用来改变通路断面和介质流动方向,具有导流、截止、节流、止回、分流或溢流卸压等功能。阀门是一种“养兵千日,用于一时”的控制设备,平时要求阀门开启要到位,一旦需要,阀门应能关闭迅速,切流可靠,为减少水的损失,加快修理速度起关键的作用。

温州水务集团公司创建于1958年8月,是我市唯一一家集城市供水、污水处理和多种经营为一体的国有大型企业。集团公司现拥有固定资产15亿元,公司下辖一座原水泵站、五座制水厂、一座污水处理厂及多家下属公司,日供水能力98万吨,日污水处理能力20万吨, DN100及以上管道总长度超过1400公里,DN100以上管网中阀门约9000只,口径从DN100至DN2000,习惯上≤DN400管道采用硬密封暗杆闸阀,大于DN400管道采用软密封蝶阀,担负着温州区域的城市供水及中心片城市污水处理的职能。目前集团公司的阀门统一由金潮公司采购,日常维护由抢修中心阀门组负责。

一、存在的问题

1、阀门难以准确定位

很多阀门井被埋、被遮掩难以找到;而且阀门井内杂物多,清理不及时,阀门启闭指示等不清晰,影响操作。阀门启闭操作时,因交叉路口等地方阀门众多难以辨识,易关错了阀门。这就导致停水范围经常改变,特别是临时扩大范围,来不及登报通知用户,造成了用户的投诉,社会影响差。

2、跨区域作业难以协调

抢修队伍与关阀队伍一起,只能按辖区划分修理区域,每个班组只熟悉自己区域的阀门布置,导致修理人员难以轮岗,造成修理工人多年难以离岗,不利于人员流动。跨区域关阀协调难,有些区域需调动三、四个班组一起关阀。

3、新建管道相关信息难掌握

新建的给水管道从通水到竣工移交实践较长,修理班组难以及时掌握了解新建的阀门,新建的联络管等,抢修时凭老经验关不住水,带来修理时间的延误。

二、针对被埋阀门井的对策

1、建立供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

地理信息系统作为获取、处理、管理和分析地理空间数据的工具、技术和学科,近年来得到广泛关注和迅猛发展,随着GIS技术发展,利用GIS系统进行阀门管理已成为可能。GIS系统将图形数据与属性数据链接在一起,统一进行管理。建立系统后使用者可以进行由图查数、由数查图的双向查询操作,标有阀门精确位置的图形、阀门的属性数据能同时显示在同一屏幕上,方便、直观。

温州水务集团公司购买了武汉中地公司的mapgis系统,初步得到全市数字化的地形图,并组建测绘队伍,购买GPS全球定位系统的接收机,通过实地测量获得每个阀门井的平面地理坐标,或通过参照物的相对距离间接获得坐标数据,使每个阀井都有地理坐标。

安排阀门维护部门及信息系统建设部门对所有阀门进行全面普查,逐个察看是否被埋或被遮掩不能开启;对难以定位的阀井,利用GPS系统的接收机直接定位预定的阀井坐标,或利用全站仪输入已知坐标,全站仪可在现场引导定位找到被埋的阀门井,能非常有效且精准地定位被埋井的位置,使开挖工作目标明确,有效地减少开挖面积。

GIS系统另一主要功能是爆管分析:在事故发生时,系统能自动地分析出应关闭的阀门,提供相关阀门、管线、用户信息,并提出关阀方案。在事故发生时,系统根据爆管位置自动进行关阀分析,对爆管分析结果进行图形与报告双向显示。在图形数据窗口中用“X”号标识爆管位置并显示需关闭的阀门;在属性数据窗口中显示爆管事故相关信息和爆管分析结果,对需关闭的阀门进行必须关闭和可不关闭的处理。发生爆管事故后,如存在受影响的用户,系统将列表显示受影响用户信息,并进行影响用户的数量分析或用水量分析。

2、建立巡线工制度

巡线工作是针对管网设施加大现场管理力度,堵漏降耗,保障管网正常运行,是自来水输配水管网设施现场监管的“前沿游动哨”, 其信息的客观性和准确性为管线部门对管线及设施的查找、维护等工作提供有力保障,是一项直接接触管网及其设施的管理工作。

温州水务集团公司要建立精干的巡线队伍,负责各自片区的供水设施的巡视和巡线工作,及时与市政部门沟通协调,采取标志闸阀位置,盯紧工程机械作业进度及制止野蛮作业,尽量保证减少阀门井被埋。道路翻修或改建时加大频率去现场察看,避免被埋。日常工作更要形成巡视制度,在一定周期内全部巡查一遍。 巡线工人要熟悉阀井位置,及时发现被埋的情况,使开挖恢复得到及时处理。

3、运用阀门电子标签

通过阀门电子标签进行信息技术管理,可以快速查询到阀门的地段、直径、型号等数据,开创了阀门管理的新模式,有利于对阀门进行合理建设、科学管理、有效运行及维护,将最大程度地减少因管道正常维护、爆管应急抢修等给正常的生产、生活用水带来大的影响。射频识别技术(RFID)具有非接触操作,长距离识别;无机械磨损,寿命长,并可工作于各种油渍、灰尘污染等恶劣的环境;可识别高速运动物体并可同时识别多个电子标签等优点。RFID IC卡加工成在金属表面也能工作的电子标签,利用无线电波非接触式地与RFID ID卡(标签)进行通信,读取阀门的信息,阀门一旦有了电子标签,在现场关阀时就不容易关错。

针对关阀协调的对策

1、现场查看新建管道工程开工建设情况

关于关阀工人不能及时了解新建管道情况的问题,可考虑及时了解工程开工建设情况,多了解阀门布置情况,或在管道冲洗消毒通水后及时组织通水验收的工作,有关部门去现场查看,排除影响管道安全运行的因素,交待关阀部门新建的主要阀门布置情况。

2、成立专职的阀门管理中心

现抢修中心所属阀门组,作为阀门维护保养、维修的主要负责单位,但因为隶属抢修中心,一旦别的管道修理任务繁重时,这个班组就被调走去修理管道,造成平时的阀门维护、保养等工作较为滞后;再加上修理人员难以调动、更新等弊端,借鉴其他水司的做法,建议成立专职的阀门管理中心,专门从事阀门的验收、维护、更新、启闭操作等,使责任明确,维护到位。

实现以上所述的对策相信能极大地提高公司的阀门管理水平,改善阀门管理的效率,间接地为企业减低漏耗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 黄宇阳、韩德宏,利用GIS进行阀门管理的研究,《中国水利》,2000

阀门考察报告范文5

关键词:锅炉检修安全问题对策

检验是确保锅炉安全运行的重要技术手段。实际工作中,通过对若干事故的分析表明,绝大多数事故是由于锅炉运行管理不良而引起的。锅炉的运行安全与否管理是关键。本文结合工作实际,就锅炉安全检验可能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了相依的应对措施。

一、锅炉安全使用要求

锅炉是机关、事业企业及各行各业广泛使用,具有高温、高压的热能特种危险设备,一旦发生事故,涉及公共安全,将会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为此,依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使用锅炉应注意以下事项:

锅炉出厂时应当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全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

锅炉的安装、维修、改造。从事锅炉的安装、维修、改造的单位应当取得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资格证书,方可从事锅炉的安装、维修、改造。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将拟进行安装、维修、改造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辖区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并将开工告知送当地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告知后即可施工。施工完毕后施工单位要向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检验所申报锅炉的水压试验和安装监检。合格后由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州特种设备检验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参与整体验收。

锅炉的注册登记。锅炉验收后,使用单位必须按照《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的规定,填写《锅炉(普查)注册登记表》。锅炉运行必须由经培训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持证人员操作,使用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八项制度、六项记录。

二、锅炉主要组成部分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应对措施

温度计。温度计的主要作用是用来测量锅炉内水或蒸汽温度。存在主要问题一是有资质的检验单位少,厂家认为无需校验,未按期校验。应对措施是强调温度计校验的重要性,特别是发电锅炉,测量过热蒸汽温度尤为重要应按期校验。二是量程选择错误。主要是选购者不知道锅炉的使用参数;应对措施是按实际的使用温度选择合适的倍数即可。

水位表。锅炉锅筒内水位的高低是通过水位表来显示的,它的正确与否直接决定着锅炉操作的正确与否,决不可忽视水位表连管不在水平状态。存在主要问题一是有很多用户买的水位表尺寸大,就把连管弯曲强行安装,容易造成假水位。应对措施是更换水位表并冲洗。二是旋塞失灵造成烫伤事故。有旋塞失灵、无放水引出管冲洗时易烫伤人也有司炉人员本身的原因,责任心不强,或认为没有必要。应对措施是修复失灵的旋塞;安装放水引出管;加强司炉人员的责任心教育,制定水位表冲洗制度,定期检查记录。三是水位表无正常水位标志,易出现满水或缺水现象,主要原因是出厂时未划,安装后忘划。应对措施是补划低水位标志。四是水位表检修不及时,原因是无检修制度,管理及维修人员责任心不强;应对措施是制定水位表检修制度,如强维修和管理人员的责任心教育。

安全阀。锅炉各种安全阀都应垂直安装,安全阀出口处应无阻力,避免产生受压现象。安全阀在安装前应专门测试,并检查其官密封性。安全阀对锅炉内部压力极限值的控制及对锅炉的安全保护起着重要的作用,起着超压时释放压力的作用,因此必须确保其灵敏、可靠。存在主要问题一是安全阀未进行校验。使用单位不重视特别是生产单位由于缺系统而科学的生产部署,没有明确的检修计划,致使锅炉在检修期间不检验安全阀,投产后又没有时间校验。应对措施是严格按《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中的规定进行检验。二是安全阀未安装泄放管。原因是安全阀泄放管在锅炉安装后基本都有,只是经过检修更换拆卸后认为安装泄放管太麻烦,而且认为没有实际保护作用。应对措施是排放管的作用是将蒸汽送至安全地点否则不安全,所以必须安装排放管。三是安全阀泄放管安装错误。原因是安全阀泄放管安装不水平或出口过高造成管内经常积水,是腐蚀安全阀的密封垫从而增加背压造成开启压力过大且开启压力不准确。应对措施是重新找平泄放管。四是不进行手动或自动排放试验。原因是没有这方面的安全意识,手动后由于水中有杂质蒸汽品质不纯,杂质挡住密封垫,致使安全阀经常泄漏,索性就不再进行手动或自动排放试验。应对措施是加强学习提高安全意识搞好给水处理提高蒸汽品质。五是安全阀无使用说明书和标示牌。原因是采购后不注意收集和保存说明书随便丢弃;折卸安全阀时不注意保护铭牌,使铭牌脱落。应对措施是制定技术资料收集、保存制度使责任到人,谁丢失谁赔偿。六是安全阀弹簧压力级别不符合使用要求 。原因是采购人员不懂得锅炉的使用参数,只是按口径采购,能安装即可。应对措施是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安全阀型号详细的工作参数。

压力表。压力表用于准确地测量锅炉上需测量部分压力的大小,压力表失灵或失真均可酿成重大事故,超出红线警示。原因是安装时公司人员马虎且验收时未强调或指出。红线是《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中规定的,必须划且应明确责任不能马虎、三通旋塞未安装或用水冲洗。压力表极限值选用不当也存在隐患,应加强对《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学习,货到验收时就检出退货,更换时选择应准确无误。

阀门考察报告范文6

论文关键词:蒸汽管网,施工,管理

蒸汽管网输送的介质主要是高温气体,气温高、压力大、一旦泄露、危害极大。因此在在施工过程中,每条管道都要严格把关,按照作业程序有步骤、有计划地安装,才能确保工程安装质量和达到压力管道安装验收标准。

二 施工方法及技术要求;

1、施工前准备:

由于蒸汽管路承温较高(200℃)以上,直径较大,管路长,经过地域广,起伏变化大,因此,在施工前,施工单位、设计人员、监理、建设单位,认真考察现场,根据每段管路的特点,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把握好设计意图,全面地做好技术交底工作,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贯彻有关施工工艺、安装质量要求,做好施工用工器具、材料计划,施工过程专用运输、起吊工具索具;按设计要求,拆除管路施工中障碍物,管子焊前坡口处理工作,并按要求进行刷高温防锈漆等。

1.1 材料 所有管材、管件、阀门及焊材均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要求的规格、材质等级选用,各种材料必须有质量证明书和出厂合格证。入库材料应分类摆放,并进行材料标识和检验、试验状态标识等。

1.2 施工机具设备 由项目部依据工业管道安装施工需要进行配置,机具设备使用计划应纳入工业管道安装施工组织方案。

1.3  施工技术准备 管道工程安装之前必须进行施工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必须编制施工技术方案和专项施工作业计划,并向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

2、施工方法;

蒸汽管道安装顺序 蒸汽管道应执行先地下管道,后地上管道,先大管后小管,先高压管后低压管,先不锈钢管后碳素钢管,先夹套管后单体管的安装顺序原则。

2.1 施工工艺流程 蒸汽管道安装前,要绘制施工工艺流程图,有步骤、有计划地施工,才能达到满足质量和工期的目的。

2.2  施工工艺要求 蒸汽管道必须按照施工技术方案和管段施工图的规定要求进行安装。安装前应对管材和管件进行清理、检查和调试。必须逐件清除管道组成部件内部的砂土、铁屑、熔渣及其它杂物。对接焊缝用100 %射线照相进行检验。按照设计或规范,应对管道支架、吊架及导向支架进行检查、调试和编号。固定和滑动支架及管托一定要区分开,按要求进行焊接。

2.3 管道与管道对接安装 管道与管道管口对接需符合规范要求。管口组对时应在距管口中心200mm 处测量平直度,当管子DN 小于100mm 时,允许偏差为1mm ;当管子DN 不小于100mm 时,允许偏差不得大于10mm。管口焊接应执行焊接工艺规范,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应按照设计规范执行。

2.4 法兰组对与安装 法兰组对前,应检查法兰密封面及密封垫片,不得有影响密封性能的划痕、斑点等缺陷。法兰连接应使用同一规格的螺栓,螺栓安装方向要一致。在直立管道上安装单头螺栓时,单头螺栓的头部宜在法兰的上方。螺母紧固应与法兰紧贴,不得有楔缝。需要加垫圈时,每个螺栓不应超过1 个。紧固后的螺母与螺栓端面宜齐平。

2.5 阀门与补偿器试验与安装

2.5.1  阀门试验与安装

阀门安装之前,应按设计文件核对其型号、规格及技术要求,然后进行试验或检查。特别是蒸汽管网中的高、中压阀门要做压力试验。阀门检验要有独立的作业场地,主要机具设备要齐全。阀门在安装前,要根据阀门的结构形式与管道介质,确定其安装方向及阀杆方向。当阀门与管道以法兰或螺纹方式连接时,阀门应在关闭状态下安装。当阀门与管道以焊接方式连接时,阀门应在开启状态下安装,焊接宜采用氩弧焊打底。

2.5.2 管道补偿器安装

工程中采用的管道补偿器多为平面铰链波纹管补偿器,安装时应按设计文件进行预拉伸试验。预拉伸受力应均匀,预拉后应临时固定,待管道安装固定后再拆除临时固定装置。补偿器应与管道同轴不得偏斜,严禁用补偿器来调整管道的安装偏差。

3、管路的冲(吹)洗试压:

3.1 试压准备

压力管道进行压力试验前,必须编制试压技术方案或试压技术措施,并绘制试压流程图。检查所用压力表的等级不低于1.5级,压力表的量程应为试验压力的1.5-2倍并检验合格,压力表的数量不少于两块。

3.2 试压条件

(1) 压力管道压力试验前,对施工完成管道全面检查,如:支架、吊架、导向支架、管托、仪表、阀门、补偿器等。

(2) 压力管道试压范围内管道每个焊点质量都必须合格,热处理及无损检测工作全面结束。

(3) 为了压力管道检测,漏点、管口对接点暂时不要防腐或涂漆,待试压完成后再做防腐处理。

(4)管道试压前,要对试压系统范围内管道安装工程、组织工序质量检验和工序交接。包括:管件、管道、焊材的质量证明文件;阀门、管件、试验记录、管道焊接工作记录,无损检测报告及检测位置图,设计变更及材料代用文件等。

(5) 管道试压前,组织试压人员、质量检查人员和安全监督人员进行试压作业技术交底和试压技术交底,最后形成书面材料。

3.3 升压要求

采用液体介质进行试压时,应缓慢升压至试验压力,采用气体介质进行试压时,应逐步缓慢升压,当压力升至试验压力的50 %时,如未发现异常或泄漏,可继续按试验压力的10 %逐级升压,并每级稳压3min ,直至升至试验压力。液体、气体稳压均为10min ,然后检查各个焊口、阀门、法兰、补偿器等(以发泡剂检验) ,不泄漏、不冒泡为合格,如有漏点,需要焊补时,必须泄压后才能进行。

在试压过程中,一定要分段合理,逐步按等级升压,、并应分段专人巡视、记录,异常情况及时汇报,以防损坏伸缩节、管路伸长后,推翻支架出现机械、人身安全事故。

暖管时各疏水器、阀全部升启,各伸缩器处做好原始标记,并留专人检查做好记录,然后进行每段管路的暖管,温度应缓慢升高暖管初始温度150℃左右,暖管时间应不小于1小时;在暖管过程中应随着温度的升高做好伸缩节的伸缩记录,并从始端沿途检查疏水排放情况,暖管至排放口无水,排出蒸汽为干蒸汽(无白色)此段汽管已暖管结束,关闭该处盲管阀或疏水阀,由始向终至各锅炉房,此时暖管结束,本工程暖管经验,在暖管时,进汽阀门一定要慢慢开启,升压不宜过快。是在充分暖管后进行的,冲管时逐步增加蒸汽量,测试至靶子上白纸无黑点、油污为合格,吹洗合格后停汽,与热交换站蒸汽管路碰头,再进行暖管送汽,然后逐步升压至设计压力,观察其运行,一切正常后,工程结束。

三 结束语:

压力管道安装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程,在安装过程中的各个方面,各道工序都要认真把好质量关,才能确保蒸汽管道安全运行。

参考文献:

[1]王赫 建筑工程事故处理手册[M] 北京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2

[2]建筑施工手册 北京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

[3]GB50236 - 1998. 现场设备. 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4]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999.

阀门考察报告范文7

关键词: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年度检查;注意事项

0引言

天然气管输企业,固定式压力容器使用率较高,属于企业的重要关键设备,设备一旦引发事故,必然会带来严重的损失。所以,对于特种设备而言,在使用时,要做好对压力容器的管理工作,并制定完善的年度检查方案,把压力容器管理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将管理责任层层分解,做到到责任明确,又互相协调配合,提高现场管理水平,保证压力容器使用合法、合规。

1压力容器日常管理要求

天然气管输企业,安全使用压力容器在很大程度上关系到企业与员工的切身利益;能否安全平稳的将天然气输送至千家万户,压力容器担当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也关系到社会稳定、和谐发展的大局。如何有效防止和减少压力容器事故的发生,是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必须关注的问题。

1.1建立健全企业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

天然气管输企业,在压力容器日常管理过程中。首先,应该建立一套符合国家法令、法规,切合自身企业实际的压力容器管理制度。制度的建立是企业做好压力容器管理的办事规程,也是规范企业全体人员在日常管理中必须的遵守行为准则。其次,企业必须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国家颁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程,深入学习本企业的压力容器管理制度,让全体员工及一线操作人员熟练掌握压力容器的各项管理要求,切实提高压力容器管理能力和水平。最后,企业压力容器管理部门要定期组织人员对压力容器使用单位进行检查,一是检查使用单位压力容器运行情况;二是检查使用单位对本企业压力容器规章制度学习及落实情况;三是对发现的问题要形成闭环管理,及时对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切实提高企业制度执行力。

1.2建立健全压力容器管理组织机构

作为压力容器使用主体,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的规定,将企业所需承担的责任认真进行落实。首先,企业要不断完善使用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规定和组织架构等,对人员的职责进行明确,将压力容器管理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将管理责任层层分解,做到到责任明确,又互相协调配合。其次,要设置压力容器的专业岗位,负责安全管理,并依据有关文件的规定,设置足够数量的对压力容器进行操作的人员,对于操作以及安全管理人员来说,也要根据国家规定,对有关部门进行考核,取得专业的执业证书,才能从事该工作。最后,企业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还要与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保持沟通联系,及时将企业压力容器配备及运行情况报备至地方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同时要配合安全监察部门,对实验压力容器的情况进行安全监察和定期的检验,在压力容器出现巨大隐患,亦或是发生比较大的事故时要立即进行汇报。

1.3高度重视、创新管理模式

压力容器使用单位,首先要高度重视,要从思想上对压力容器安全高度重视,肩负压力容器管理职能。其次,要切实加强领导,注重日常的巡查保养等工作,要及时高效的对其各类安全附件进行检查及维护,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其中包含对特种设备的管理和操作以及日常维护方面的制度。最后,要结合本单位压力容器运行情况,创新管理模式。

1.4加强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安防技能

对于作业人员,要加强对其培训和安全教育。企业要制定出专门针对作业与管理人员的培训方案,并严格实施和考核。利用培训机制,不断提升各岗位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并强化其安全意识,促使其自觉遵守有关规定,防止发生事故。同时压力容器使用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压力容器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定期开展事故演练。对于基层一线使用单位应编制压力容器故障应急处置方案和应急处置卡片,加强一线操作人员培训考核力度,每月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演练。

2压力容器年度检查内容

按照《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要求,作业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每年对本单位内压力容器进行年度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1压力容器年度检查前准备工作

①要对压力容器的技术档案资料以及使用介质的情况和运行记录等资料进行记录;②要做好清理压力容器的外表面与环境的工作,结合先插检查的要求,做好招聘与拆除局部保温层等配套工作,在特殊情况下,还要做好防尘或者防毒等工作,并提供相应的配套品;③要严格落实操作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不断健全操作规程,要求上岗人员必须要持证上岗,接受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切实开展风险分析及危害识别工作;④在检查时,要注意加强管理压力容器的人员及其他部门人员的配合,做好协助工作,并将检查所需要的资料及时提供给检查人员。

2.2检查内容

2.2.1基础资料台账

检查人员需要系统的了解使用和管理压力容器的情况,认真阅读和理解管理资料与技术档案资料等,看档案是否建立,记录是否存在缺失。①使用压力容器的单位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等方面是否齐全,有无设置应急预案,并对其台账与运行记录进行查询,判断其是否真实。②要判断压力容器的使用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相关要求,这些资料主要包括容器的图样和使用登记证以及质量与使用说明书,还包括历年的检验报告等内容。③对于一线的操作人员,要检查其是否是无证上岗,安全教育、应急演练等是否定期开展,是否达到预期效果。④对于历次检验和检查报告中,提出的整改问题,有无落实,进行整改。

2.2.2压力容器本体及运行状况的检查

①对压力容器的本体和接口部位以及焊接接头等进行检查,判断其有无裂纹或者损伤以及变形等情况;②对压力容器的铭牌和标志以及使用证号码等进行检查,判断其是否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③检查压力容器,日常运行过程中外表面有无腐蚀,有无异常结霜、结露等现象发生;④检漏孔、信号孔是否畅通,排放(疏水、排污)装置是否完好,有无“跑、冒、滴、漏”等现象;⑤压力容器排污、放空等管线保温层有无脱落、破损、潮湿、跑冷;⑥压力容器和相邻的管道,亦或是构件,有没有出现异常情况的振动和声响等,同时检查快开门式的压力容器安全联锁装置是否符合要求;⑦检查支承、支座是否被损坏,基础有没有开裂或者螺栓松动等情况,罐体有接地装置的,检查接地装置是否符合要求;⑧在运行期间,有无出现超温和超量或者超亚等情况;⑨对于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压力容器,有没有对其执行监控措施,有没有出现新的异常情况。

2.2.3压力容器安全附件的检查

压力容器安全附件有很多种,主要包括压力表和液位计以及安全阀等,都要对其进行检查。

2.2.3.1压力表

①压力表的选型,对于选型错误的应该立即进行更换;②压力表是否定期进行送检,在用压力表是否在有效期内;③压力表外观、量程、精度等级、表盘直径等是否符合现场压力等级;④在压力表和压力容器之间,可以安装三通旋塞或针形阀等;⑤对压力表的度数进行检查,判断其是否正常,对于同一系统,要判断表上显示的数据是否一致。

2.2.3.2液位计

①液位计的定期检修维护制度,记录等是否齐全、真实;②液位计外观及附件是否完好,有无“跑、冒、滴、漏”等现象;③在寒冷地区或者温度低于0℃以下的介质所应选择的液位计选型;④用于对易燃和毒性程度比较高以及危害比较大的介质压力容器,要安装防泄漏装置。

2.2.3.3测温仪表

①测温仪表的定期检定和检修制度,记录等是否齐全、真实;②测温仪表的量程是否选择恰当;③检查测温仪表和二次仪表的外观,判断其有无“跑、冒、滴、漏”等现象。

2.2.3.4爆破片装置

①对爆破片有无过期,进行检查;②对爆破片安装方向是否正确进行确定,还要对铭牌上的爆破压力与温度是否恰当进行核实;③对爆破片与容器间的截止阀进行检查,看其是否完全打开,并判断铅封的完好性;④串联使用爆破片和安全阀,对爆破片与安全阀之间,所安装的压力表进行检查,看其是否显示压力,并将截止阀打开,判断气体有没有排出。

2.2.3.5安全阀

①安全阀的选型是否正确,前后截止阀是否全开,有无“跑、冒、滴、漏”等现象;②安全阀是否按时送检,在用安全阀是否在有效期内;③检查和调整弹簧式的安全阀,判断铅封位置的完好性,对于杠杆式的安全阀,检查防止重锤自由移动和杠杆越出的装置是否完好;对静重式安全阀检查防止重片飞脱的装置是否完好。

3结语

天然气管输企业中压力容器涉及到生命安全,具有比较大的危险性。因此,企业需要严格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的规定,切实履行好自身的职责,在实际生产中,要狠抓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建立起压力容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压力容器管理制度,将安全管理制度与安全责任人进行严格落实,同时层层分解压力容器的安全生产的责任,在各个岗位与环节中进行落实。使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既做到责任明确,又互相协调配合,提高现场管理水平,保证压力容器使用合法、合规。

参考文献:

[1]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2]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阀门考察报告范文8

【关键词】煤气遮断阀;阀座;阀盖;动平衡;堆焊

【中图分类号】p755.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5158(2013)07-0261-03

1 概述

煤气遮断阀是高炉休风操作的主要设备之一,是用于阻止煤气贮气罐气源的装置,高炉正常生产时呈常开状态,使煤气通过并进入煤气净化系统。而当高炉休风时呈关闭状态,将煤气系统与高炉隔开,以便高炉或煤气系统进行安全检修。其阀座、阀盖是设备中的关键件,应具有好的耐磨性及密封性、运行平稳可靠等特点。

2 煤气遮断阀座、阀盖结构形式

煤气遮断阀阀座、阀盖位于底部外圆直径为3996mm的托架之上,形状为钟状,见(图1)。阀座固定在托架上,阀座内上下两内圆面分别与上下阀盖接触并密封,接触面要求耐磨、密封。为开、关煤气气源,阀盖需升降7000mm,要求升降平稳。

3 制造难点

阀座及上、下阀盖均为铸钢件(ZG230-450)。阀座重3533Kg,下阀盖重5570Kg,上阀盖重6050Kg,各尺寸及形状见图2~4。

这些铸件尺寸大、重量重,制造有难度。阀座与上下阀盖间密封面要求硬度HRC≥48,堆焊实施有难度。堆焊的圆锥密封面要求表面粗糙度高达0.8 ,且密封锥面角度要准确,因表面较硬,加工有困难。为保证阀盖升降过程的平衡稳定,设计要求上下阀盖先单件后两件合一进行平衡检测。

4 解决方案

4.1 铸件要求

为保证堆焊密封层处毛坯均匀、圆锥面加工准确及平衡试验时不平衡量小,对铸件进行明确要求,按JB/T5000.6-2007中CT13级制造及检查,为保证铸件质量,对铸件进行探伤检查。

4.2 堆焊的实施

为保证堆焊层硬度HRC≥48的要求,选用专业厂专门研制的用于高炉料钟密封面耐磨堆焊专用焊丝ZD5。该焊丝属多合金元素强化型高硬度、高韧性耐磨堆焊焊丝。其抗裂性能优良,耐高温达500℃。

4.2.1 堆焊前准备

(1) 锥体待堆焊表面进行除油、除锈处理,露出金属光泽后进行100%磁粉探伤检测。

(2) 因为焊接过程易产生裂纹,采取相应措施,如控制层间温度,连续焊接,一次性完成,即在一圈之内不要间断,未施焊的部位用保温棉包好,以保证层间温度。如因意外,中途停焊用保温棉将施焊部位包好,再次施焊时应将工件待焊部位加热到合适温度再堆焊。焊后用保温棉包好缓慢冷却。

(3) 因上述要求,根据其结构形式采用变位器进行阀座及上下阀盖的堆焊。设计工装,见图5、图6。将阀座或阀盖把合在变位器上。见图7。

将阀座用工装钢板及螺栓把紧于变位器上。便于焊前预热、连续施焊及焊后保温。粗加工阀盖时,将所需把合孔加工出以便把合。

将阀盖用支撑件及吊环螺钉把紧于变位器上。焊前预热、施焊、焊后保温简单方便。粗加工阀盖时,须加工出中间把合孔以便把合(图7)。

4.2.2 堆焊

堆焊的关键是预热、控制层间温度、焊工技能好。根据ZD5焊丝的技术要求进行堆焊前预热,为控制好预热温度,采用履带板加热,同时在变位器上平面靠近阀座、阀盖圆面处放置三处加热源(火焰加热),保证堆焊工件整体加热均匀,温度控制在所要求的范围内。焊接方法为CO2气体保护焊,焊接参数按堆焊工艺要求。堆焊后立即进行消除应力热处理。堆焊后见(图8)。

4.3 主要加工工艺方法

(1)划线。必须先划线检查阀座、阀盖,控制好毛坯质量,不合格须修复。

(2)立车粗加工。按线找正加工上、下端面,各面留量4~5mm;加工各内外圆面,包括斜圆面,各圆面直径留量8~10mm,达6.3。

(3)超声波探伤。按JB/T 5000.14-2007标准之3级验收并出具报告,合格后进行下道工序。

(4)立车半粗加工及堆焊层槽加工成品。按已加工面找正,车削上、下端面,各面留量3mm,车削堆焊层两侧内圆端面单边留量4mm,堆焊层槽成品,其端面达6.3。堆焊层形式见图9,堆焊工艺要求两边倒30°,车削工艺见图10。堆焊时需使用的把合孔加工成品。

(5)磁粉探伤。堆焊层面探伤检查。执行JB/T500 0.14-2007标准,表面无裂纹。合格后进行下道工序。

(6)堆焊。之后再进行划线检查。

(7)数控立车半精加工。按线找正,加工上、下端面,各面留量1mm,加工各内圆面,包括斜圆面和直圆面,各圆面单面留量2mm。斜圆面粗糙度达3.2。加工堆焊层,因其硬度为HRC48~52,需准备特殊刀具。加工后用表检查斜圆面的斜向圆跳动公差,其值要小于0.05mm。若差值超过0. 05mm,则需检查影响差值的各因素,如与初始状态有关的机床、夹具、刀具及装夹等;加工过程中刀具磨损及加工后内应力等。根据检查结果,对影响差值的各因素进行修正。如对于机床可转移主轴回转误差,消除主轴回转误差对加工精度的影响;选用耐磨性好、寿命长及几何参数正确的刀具且合理选用切削用量。考虑夹具磨损,装夹须合理,内圆斜面采用统一斜面样板(阀座、阀盖同用)控制,加工面与塞尺间0.05mm塞尺不入,也可由数控车床来保证。

(8)时效消除应力。落下工件,进行72小时时效。

(9)数控立车精加工。将座体、上下阀盖在同一数控立车上加工。按线找正,加工上、下端面成品,加工各部成品。为阀盖检测及平衡用,在直的外圆面上(上阀盖为Ф3490mm、下阀盖为Ф3290mm)位于中间处(上阀盖为190mm、下阀盖为150mm)标注一0.5×0.5V型基准线,见(图11、12)。加工圆斜面时,随时用表检查其斜向圆跳动公差,差值保证小于0. 05mm。加工堆焊层刀具及样板同上,加工面与塞尺间0.05mm塞尺不入。

(10)磁粉探伤。堆焊表面探伤检查执行JB/T5000.14-2007标准,表面无裂纹,提供探伤报告,进行动平衡试验。

4.4 上、下阀盖动平衡试验方法

将平衡件置于下阀盖上,相关件(上下吊耳、异型螺栓及螺母垫圈等)装配后起吊上吊耳上部长孔,旋转和上下提降下阀盖,观察加工时在下阀盖下部直圆面上的基准水平刻线,水平差不大于1mm。调整时先适当旋转调整平衡件,若不能平衡,再将平衡件切割调整。调整好后,将平衡件通过角钢先点焊于下阀盖上,不焊牢,待整体平衡后焊固于下阀盖上,见(图13)。

上阀盖做一起吊心轴,吊车通过心轴起吊上阀盖,旋转和上下提降上阀盖,观察加工时在上阀盖下部直圆面上的基准水平刻线,其水平差不大于1mm,见图14。如果不平衡,可在上阀盖内侧壁加焊钢板进行平衡调节,或根据其实际铸件外形在外斜圆面及内斜圆面打磨。在做完平衡检测后所有部件不要拆卸。

4.5 上下阀盖同步进行平衡试验

将连接套装配上。吊车起吊连接套上的长孔,旋转和上下提降上下阀盖,观察加工时位于上下阀盖直圆面上的基准水平刻线,水平差不大于3mm。如果不平衡,可在上阀盖内侧壁打磨或加焊钢板的方法进行平衡调节,见图15。平衡检测完合格后,将平衡件焊固于下阀盖上。

阀门考察报告范文9

一、前期准备工作

l、焦炉煤气管网现状:

济南市现有管道煤气用户13余万户,工业户3个,公福用户200余户,采用中低压两级管网供气。中压管网0.15MPa,低压调压器出口压力1600Pa,灶前压力900Pa。管线材质大部分为灰口铸铁,部分管线球墨铸铁(约20公里)。在东二环路以东曾采用PE管(约500M)。山大南路两端约300M中压铸铁管采用反衬管技术。管线接口形式为两种:一、主要是SMJ、N型机械接口;二、少量低压管线采用青铅、水泥油麻打口形式。调压设备主要是雷诺式调压器,FK调压器,少量箱式调压器、民用户中约l/3用户同时使用焦炉煤气热水器,少量用户使用家用焦炉煤气取暖器。室内管道采用镀锌钢管,其接口材料大部分为聚乙烯生胶带,少部分为铅油麻皮接口。公司调度中心具有无线电系统和管网遥测、遥讯系统,每个监测点每3分钟显示一次实时情况。

2、技术上使用现有管网转换天然气的可能性。

铸铁管网转换天然气后,遇到的最大漏气因素是,一、天然气是干气,不含水分;二、天然气中的油分会使接口材料老化。类似管网根据已转换天然气的城市经验和多年从事通气置换工作中观察到的管网实际运行工况,认为铸铁管网可以适应天然气运行。观点如下:

铸铁管网中的接口形式主要有承插式水泥接口和机械式接口两种,下面讨论中主要以这两种接口为主。

(一)、水分的影响:

从理论上讲,承插式水泥接口管线在转换后会因气体干燥而造成封口填料中的油麻干燥疏松而造成漏气。因此对此类接口管线一般采取更换。但在其它城市(如沈阳)转换后实际运行的事故分析报告中,该类接口管线漏气多为天然气中的挥发性轻质油沿密封填料与管壁间缝隙析出,造成漏气报警,纯天然气泄漏事故很少。另外,本地区该类管网在进行接管或抢修时断开后发现管内壁非常干燥。有的凝水器甚至几年没抽水仍很干燥。但未有因接口漏气而进行抢修的报告。由此笔者认为水分对该类管网的影响不象理论认为的显著。在天然气转换工作中,在时间或财力达不到时,可在加强巡线措施后,进行转换运行。从长远来看,还是以结合抢修或维修逐步更换为宜。

对于机械接口管线,由于其密封是靠压紧密封橡胶圈来达到密封目的。胶圈不受水分影响。理论上认为,天然气的长期冲刷会使胶圈干裂变形。97年改造工程及2000年经十路DN300中压改造工程中观察发现,管道内壁非常干燥。说明本地区人工煤气含水偏低。胶圈弹性及表面光洁度很好。几乎不受气体冲刷影响。现使用的S系列接口密封圈不与气体直接接触。由隔离圈将气体与密封圈隔开。减了气体对密封圈的冲刷影响。如图所示:S型机械接口连接方式

1.承口;2.插口;3.钢制支撑圈;4.隔离胶圈;5.密封胶圈;6.压兰;7.螺母;8.螺栓

(二)、油分的影响。

上文中提到,天然气中的轻质油会沿承插式接口缝隙析出,造成泄漏报警。因此,对含有油质成分的天然气转换时最好更换该类接口管线。对不含油质成分,又来不及更换的可加强措施后转换运行。

对于机械式接口管网。由于其接口材料本身是使用耐油丁胯橡胶制作,厂家提供的国家涂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耐油实验报告证明耐油性合格,数据如下:

检验条件:室温:11℃。样品于浸泡液(正戊烷、分析纯)浸泡73.5小时后,在大气中放置24.5小时样品编号实验前重量实验后重量含量变化率(%)密封圈A0.698l0.71081.82B0.63710.64861.81C0.63690.64521.30平均1.64密封圈A0.64020.64871.33B0.67750.68671.36C0.66970.67841.30平均1.33

结论:浸泡实验后,样品没有发生变质变形。另根据上海橡胶制品研究所提供的物理性能实验报告中,胶圈在汽油+苯(75%+25%)的浸泡实验中重量变化率为9.8%,小于11.3%的标准。另外,现在使用的S系列机械接口材料密封圈不与气体接触。油分影响不到密封圈,延长了密封圈的寿命。

另外,由于天然气热值远高于人工煤气。因此转换后的供气中,由于管径不变。在同等用气量下,天然气可采用更低的压力级制运行。可加大安全系数。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铸铁管网,尤其是机械接口管网,完全可直接转换天然气,在一个较长的时间内运行。上海地方标准中也规定:0.4MPa以下允许使用机械接口球墨管。可见该类接口管线是适应天然气运行的。对于承插式接口管网,有条件时,以更换为主。尤其是待转换的天然气中含有油质成分时。自然从长远来看,结合城市改造和管网更换,可以逐步更换为钢管。

3、机构设置

管道煤气公司接受天然气转换任务后,公司领导非常重视,多次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业务讨论,赴沈阳、上海等城市实地考察、学习,并成立了以公司一把手为组长的天然气转换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各部门的具体分工、协调。转换方案由转换办公室、调度室负责,有关转换工程由工程分公司负责,材料由材料分公司负责,营运准备由管线、营业两分公司负责,安全技术审查由安稽处、技术设备处负责,灶具准备由股分公司负责。

4、人员培训情况

管道公司由科教处负责组织对公司的中层干部、班组长分别进行培训。主要培训内容是天然气的性质、特点、在施工及运行中与焦炉煤气的区别;同时计划在《济南燃气》上开辟专栏,介绍天然气的性质特点,使更多的职工熟悉、了解天然气;对设计、施工、质检、运行技术人员组织专题讨论、学习,尽快掌握相应的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标准。

5、设备、表具、灶具更换准备工作

对于调压设备,国外曾有专业文刊报道:雷诺式调压器转换天然气后,被天然气干灰堵塞而导致失灵。但因我市雷诺式调压器前均设有过滤器,不会出现这种情况。考虑到天然气为干气的特点,调压器皮膜可能因干燥而发脆变硬,造成使用寿命降低。需提前组织调压、材料、技术等有关部门,结合兄弟城市经验,提前选定质量上佳的皮膜,对调压设备进行检查、更换。对于皮膜,我们已委托有关厂家进行加速老化实验,以确定更换的必要

性,和今后运行状况下合理的更换周期。中压管线中关闭不严的阀门,将结合天然气转换工作逐步更换。

室内大流量煤气表(2.5m3/h,4m3/h)若一次更换工作量大,资金困难,可结合表具的到期更换工作逐步更换。

民用灶具,原则上以更换为主。这主要是考虑到若更换灶头,一是效果不理想,二是济南市焦炉煤气灶具种类繁多,配件准备困难,三是焦炉煤气已运行多年且气质较差,灶具损坏严重,已基本到更换年限;四是部分新灶具亦将积极同厂家联系,尽量予以更换。

二、转换方案

根据天然气工程的进展情况及气源方向,总体转换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历山路以西,约5万7千户、2个工业户;第二阶段为东二环以西,历山路以东,约6万7千户、1个工业户。所有青铅、水泥接口低压管道需提前改造。

1、置换方式

本次置换采用直接置换方式,即由天然气直接置换焦炉煤气。具体的方法:置换当天(1)首先置换中压管道;(2)中压置换同时,低压管线按计划进行分割;(3)低压置换;(4)户内置换。

2、置换程序

(1)由天然气转换办公室组织管线、营运部门有关人员,提前两个月对照竣工图纸对要置换区域逐楼、勘察摸底,管线分公司负责外线管网情况,要对每栋搂的气源来向、管径、长度落实清楚,绘出详细管网示意图,标明低压管线插盲板处,对中压阀门进行检查、调试,确保关断严密。营业分公司负责调查置换区域内每栋搂的户数、所属单位、表、灶规格、热水器、取暖器使用情况;置换区域内公福户类型、灶具数量、用户时间及特点,并绘出详细示意图,列出数据表。办公室负责归纳整理,制定出该区域置换具体方案。

(2)对置换区域内的单位专职安全员进行培训,普及天然气使用常识。利用报纸、电视等媒体进行宣传。提前一周的时间,管线分公司对调压器检修、更换配件,将管线中水抽净,以保证置换中不发生水堵,确定放散点,组织相关人员熟悉现场,工程分公司根据办公室要求进行相应施工准备工作。营业分公司可与股份公司联合,在要置换区域内设

置咨询处,介绍有关天然气性质、特点及安全使用常识,发放或改造灶具,并在同时发放安全常识读本。

(3)提前三天召开所有参加置换部门负责人会议,讨论该区域置换方案,明确责任、联络方式、应急措施及器材,最终由安全技术部门认可后,各部门按方案分头准备。

(4)置换当天

a:首先置换中压管道,关闭需置换区域与焦炉煤气的甲烷含量连接阀门,并在阀后(天然气来气方向后)加育板,关闭置换区域内调压器前阀门,开启天然气阀门,点燃火炬,并于末端随时监测甲烷含量,至甲烷合量合格为至。

b:中压置换同时,低压管线按计划进行分割。(即断管加盲板分区域,这里主要是考虑低压管线大部分成环状,分割后只是为了降低低压管线一次置换的工作量。)

c:中压置换合格,低压管线分割完毕,经指挥部批准后,开启调压器,调节调压器出口压力,进行低压置换。

d:低压置换合格后,进行户内置换、调试,关闭热水器、取暖器阀门,贴好封条。

e:全部工作完毕后,调压站值班24小时。

f:置换一周内完成热水器、取暖器的改造、更换工作。

(5)对试点小区重点巡视运行二至三个月后,组织有关技术部门对营运部门反馈回来的资料进行归纳分析,针对出现事故及不安全因素,制定出相应对策,并进行大规模的置换。

(6)事故处理:如转换中发生事故,应迅速报告指挥部。同时按方案中应急措施处理,保护好现场,做好记录。

3安全措施:

(1)提前对要转换区域用报纸、电台、电视等媒体进行宣传,对摸底调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处理,消除在置换前。

(2)所有参加置换工作的单位严格按照置换工作标准实施置换作业。

(3)置换方案经安全部门认可后,方可实施。

(4)对可能出现的事故,由安全部门另行制定预案。

阀门考察报告范文10

第一条为加强气瓶安全监察工作,保证气瓶安全使用,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正常环境温度(-40~60℃)下使用的、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等于1.0MPa?L的盛装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低于60℃的液体的气瓶(不含仅在灭火时承受压力、储存时不承受压力的灭火用气瓶)。

军事装备、核设施、航空航天器、铁路机车、船舶和海上设施使用的气瓶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的气瓶,其设计、制造、充装、运输、储存、销售、使用和检验等各项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全国范围内气瓶的安全监察工作,县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以下简称质监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瓶实施安全监察。

第二章气瓶设计与制造

第五条气瓶设计实行设计文件鉴定制度。气瓶设计文件应当经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总局安全监察机构)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鉴定,方可用于制造。

第六条气瓶制造单位申请设计文件鉴定时,应当提交齐全的设计文件和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气瓶设计文件应当包括:

(一)设计任务书;

(二)设计图样(含钢印印模图样);

(三)设计计算书;

(四)设计说明书;

(五)标准化审查报告;

(六)使用说明书。

改变气瓶瓶体主体结构、设计厚度、瓶体材料牌号时,气瓶制造单位应当重新申请设计文件鉴定。

第七条气瓶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并满足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要求。

第八条液化石油气气瓶上应当设计装配防止超装的液位限制装置;易燃气体气瓶和助燃气体气瓶的瓶口螺纹和阀门出气口应当设计成不同的左右螺纹的旋向和内外螺纹的结构。

第九条在我国境内使用的气瓶及其附件(包括气瓶瓶阀、减压阀、液位限制阀等,下同),其境内外制造企业应当取得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制造许可证书,方可从事制造活动。气瓶及其附件的制造许可按照《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从事气瓶焊接和无损检测的人员,应当经安全监察机构考核合格,并取得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工作。

第十条在我国境内使用的气瓶应当按照我国安全技术规范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生产。暂时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时,应当制定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企业标准。

第十一条在符合有关气瓶安全技术规范和国家标准的条件下,气瓶制造单位可按气瓶充装单位的要求,生产专用标识气瓶。

第十二条气瓶及附件正式投产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要求进行型式试验。改变设计文件或者主要制造工艺或者停产时间超过6个月重新生产时,应当进行气瓶的型式试验。

第十三条研制、开发气瓶及其附件新产品,应当进行型式试验和技术评定。

第十四条气瓶应当逐只进行监督检验后方可出厂(出口气瓶按合同或其他有关规定执行)。气瓶出厂时,制造单位应当在产品的明显位置上,以钢印(或者其他固定形式)注明制造单位的制造许可证编号和企业代号标志以及气瓶出厂编号,并向用户逐只出具铭牌式或者其他能固定于气瓶上的产品合格证,按批出具批量检验质量证明书。产品合格证和批量检验质量证明书的内容,应当符合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及产品标准的规定。

第十五条气瓶及其附件制造单位必须对设计、制造的气瓶及其附件的安全性能和产品质量负责。气瓶阀门制造单位应当保证气瓶阀门至少安全使用到气瓶的下一个检验周期。

第三章气瓶制造监督检验

第十六条承担气瓶制造监督检验工作的检验机构(以下简称监检机构),应当经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监检机构所监督检验的产品,应当符合受检单位所取得的制造许可证书所规定的品种范围。

第十七条监督检验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对气瓶制造过程中涉及安全的水压试验、气瓶出厂编号和打监督检验钢印等重要项目进行逐只监督检验;

(二)对气瓶材料的复验、气瓶爆破试验和产品试样的力学性能和其他理化性能测试进行现场监督确认;

(三)对受检单位的气瓶制造质量管理体系运转情况进行监督。

气瓶制造监督检验报告应当包括上述3项内容和结论。

第十八条监检机构应当加强对监督检验工作的管理,根据受检单位生产的实际情况,派出相应的监督检验人员,及时完成监督检验任务;应当对监督检验人员进行培训和定期考核,为检验人员配备必要的检验和检测工具,确保监督检验工作质量。监检机构应当对出具的监督检验报告负责。

第十九条监督检验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监督检验到位。应当根据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标准的要求实施监督检验,认真做好监督检验记录,对受检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应当妥善保管,并予以保密。

签发监督检验报告的检验人员,应当持有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压力容器检验师证书。

第二十条监督检验人员发现受检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运转失控而影响产品质量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受检单位改正,并报告受检单位制造许可证发证部门。监督检验人员在监督检验中发现零部件存在安全质量问题时,有权制止零部件流入下道工序。

第二十一条在监督检验过程中,受检单位和监检机构发生争议时,可提请受检单位所在地的地(市)级质监部门处理。必要时,可提请上一级质监部门处理。

第二十二条监检机构所在地的地(市)级质监部门安全监察机构,应当每年对监检机构和受检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监检机构不能履行职责和受检单位逃避监督检验的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并报告监检机构的核准部门和受检单位制造许可证发证部门。

第四章气瓶充装

第二十三条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向省级质监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提出充装许可书面申请。经审查,确认符合条件者,由省级质监部门颁发《气瓶充装许可证》。未取得《气瓶充装许可证》的,不得从事气瓶充装工作。

第二十四条《气瓶充装许可证》有效期为4年,有效期满前,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向原批准部门申请更换《气瓶充装许可证》。未按规定提出申请或未获准更换《气瓶充装许可证》的,有效期满后不得继续从事气瓶充装工作。

第二十五条气瓶充装单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营业执照;

(二)有适应气瓶充装和安全管理需要的技术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有与充装的气体种类相适应的完好的充装设施、工器具、检测手段、场地厂房,有符合要求的安全设施;

(三)具有一定的气体储存能力和足够数量的自有产权气瓶;

(四)符合相应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规范及国家标准的要求,建立健全的气瓶充装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向气体消费者提供气瓶,并对气瓶的安全全面负责;

(二)负责气瓶的维护、保养和颜色标志的涂敷工作;

(三)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及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负责做好气瓶充装前的检查和充装记录,并对气瓶的充装安全负责;

(四)负责对充装作业人员和充装前检查人员进行有关气体性质、气瓶的基础知识、潜在危险和应急处理措施等内容的培训;

(五)负责向气瓶使用者宣传安全使用知识和危险性警示要求,并在所充装的气瓶上粘贴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国家标准规定的警示标签和充装标签;

(六)负责气瓶的送检工作,将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气瓶送交地(市)级或地(市)级以上质监部门指定的气瓶检验机构报废销毁;

(七)配合气瓶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车用气瓶、呼吸用气瓶、灭火用气瓶、非重复充装气瓶和其它经省级质监部门安全监察机构同意的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履行上述规定的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七)项义务。

第二十七条充装单位应当采用计算机对所充装的自有产权气瓶进行建档登记,并负责涂敷充装站标志、气瓶编号和打充装站标志钢印。充装站标志应经省级质监部门备案。鼓励采用条码等先进信息化手段对气瓶进行安全管理。

第二十八条气瓶充装单位应当保持气瓶充装人员的相对稳定。充装单位负责人和气瓶充装人员应当经地(市)级或者地(市)级以上质监部门考核,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

第二十九条气瓶充装单位只能充装自有产权气瓶(车用气瓶、呼吸用气瓶、灭火用气瓶、非重复充装气瓶和其他经省级质监部门安全监察机构同意的气瓶除外),不得充装技术档案不在本充装单位的气瓶。

第三十条气瓶充装前和充装后,应当由充装单位持证作业人员逐只对气瓶进行检查,发现超装、错装、泄漏或其他异常现象的,要立即进行妥善处理。

充装时,充装人员应按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和国家标准规定进行充装。对未列入安全技术规范或国家标准的气体,应当制定企业充装标准,按标准规定的充装系数或充装压力进行充装。禁止对使用过的非重复充装气瓶再次进行充装。

第三十一条气瓶充装单位应当保证充装的气体质量和充装量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及相关标准的要求。

第三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装气瓶或将报废气瓶翻新后使用。

第三十三条地(市)级质监部门安全监察机构应当每年对辖区内的气瓶充装单位进行年度监督检查。年度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自有产权气瓶的数量、钢印标志和建档情况、自有产权气瓶的充装和定期检验情况、充装单位负责人和充装人员持证情况。气瓶充装单位应当按照要求每年报送上述材料。

地(市)级质监部门每年应当将年度监督检查的结果上报省级质监部门。对年度监督检查不合格应予吊销充装许可证的充装单位,报请省级质监部门吊销充装许可证书。

第五章气瓶定期检验

第三十四条气瓶的定期检验周期、报废期限应当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标准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承担气瓶定期检验工作的检验机构,应当经总局安全监察机构核准,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和国家标准的规定,从事气瓶的定期检验工作。

从事气瓶定期检验工作的检验人员,应当经总局安全监察机构考核合格,取得气瓶检验人员证书后,方可从事气瓶检验工作。

第三十六条气瓶定期检验证书有效期为4年。有效期满前,检验机构应当向发证部门申请办理换证手续,有效期满前未提出申请的,期满后不得继续从事气瓶定期检验工作。

第三十七条气瓶检验机构应当有与所检气瓶种类、数量相适应的场地、余气回收与处理设施、检验设备、持证检验人员,并有一定的检验规模。

第三十八条气瓶定期检验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气瓶定期检验标准对气瓶进行定期检验,出具检验报告,并对其正确性负责;

(二)按气瓶颜色标志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去除气瓶表面的漆色后重新涂敷气瓶颜色标志,打气瓶定期检验钢印;

(三)对报废气瓶进行破坏性处理。

第三十九条气瓶检验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检验标准规定的项目进行定期检验。检验气瓶前,检验人员必须对气瓶的介质处理进行确认,达到有关安全要求后,方可检验。检验人员应当认真做好检验记录。

第四十条气瓶检验机构应当保证检验工作质量和检验安全,保证经检验合格的气瓶和经维修的气瓶阀门能够安全使用一个检验周期,不能安全使用一个检验周期的气瓶和阀门应予报废。

第四十一条气瓶检验机构应当将检验不合格的报废气瓶予以破坏性处理。气瓶的破坏性处理必须采用压扁或将瓶体解体的方式进行。禁止将未作破坏性处理的报废气瓶交予他人。

第四十二条气瓶检验机构应当按照省级质监部门安全监察机构的要求,报告当年检验的各种气瓶的数量、各充装单位送检的气瓶数量、检验工作情况和影响气瓶安全的倾向性问题。

第六章运输、储存、销售和使用

第四十三条运输、储存、销售和使用气瓶的单位,应当制定相应的气瓶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并有专人负责气瓶安全工作,定期对气瓶运输、储存、销售和使用人员进行气瓶安全技术教育。

第四十四条充气气瓶的运输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危险品运输的有关规定。

运输和装卸气瓶时,必须配戴好气瓶瓶帽(有防护罩的气瓶除外)和防震圈(集装气瓶除外)。

第四十五条储存充气气瓶的单位应当有专用仓库存放气瓶。气瓶仓库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气瓶存放数量应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第四十六条气瓶或瓶装气体的销售单位应当销售具有制造许可证的企业制造的合格气瓶和取得气瓶充装许可的单位充装的瓶装气体。

鼓励气瓶制造单位将气瓶直接销售给取得气瓶充装许可的充装单位。

气瓶充装单位应当购买具有制造许可证的企业制造的合格气瓶,气体使用者应当购买已取得气瓶充装许可的单位充装的瓶装气体。

第四十七条气瓶使用者应当遵守下列安全规定:

(一)严格按照有关安全使用规定正确使用气瓶;

(二)不得对气瓶瓶体进行焊接和更改气瓶的钢印或者颜色标记;

(三)不得使用已报废的气瓶;

(四)不得将气瓶内的气体向其他气瓶倒装或直接由罐车对气瓶进行充装;

(五)不得自行处理气瓶内的残液。

第七章罚则

第四十八条气瓶充装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暂停充装,直至吊销其充装许可证。

(一)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车用气瓶、呼吸用气瓶、灭火用气瓶、非重复充装气瓶和其他经省级质监部门安全监察机构同意的气瓶除外);

(二)对使用过的非重复充装气瓶再次进行充装;

(三)充装前不认真检查气瓶钢印标志和颜色标志,未按规定进行瓶内余气检查或抽回气瓶内残液而充装气瓶,造成气瓶错装或超装的;

(四)对气瓶进行改装和对报废气瓶进行翻新的;

(五)未按规定粘贴气瓶警示标签和气瓶充装标签的;

(六)负责人或者充装人员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的。

第四十九条气瓶检验机构对定期检验不合格应予报废的气瓶,未进行破坏性处理而直接退回气瓶送检单位或者转卖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责令改正,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检验资格。

第五十条气瓶或者瓶装气体销售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下罚款。

(一)销售无制造许可证单位制造的气瓶或者销售未经许可的充装单位充装的瓶装气体;

(二)收购、销售未经破坏性处理的报废气瓶或者使用过的非重复充装气瓶以及其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气瓶。

第五十一条气瓶监检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监督检验资格。

(一)监督检验质量保证体系失控,未对气瓶实施逐只监检的;

(二)监检项目不全或者未监检而出具虚假监检报告的;

(三)经监检合格的气瓶出现严重安全质量问题,导致受检单位制造许可证被吊销的。

阀门考察报告范文11

事前监理控制要点与方法

保证事前监理是消防工程施工阶段监理的重要保障,对于整个工作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就要求我们加强对事前监理控制的要点和方法的深入研究,只有对其进行深入的探究,根据科学理论知识,与实际相结合,制定相关管理措施,才能保证其方案的实际意义。掌握和熟悉有关给水排水安装工程的质量控制文件和资料。在实际工作中,要保证对监理合同、承包合同、设计图纸、市政及消防部门的技术规范等资料。并且对相关内容要很好地理解,在材料的使用上,应该让工作人员对材料的颜色、规格、品种以最快的方法确认,选好即将使用的材料。加强图纸会审工作有效实施。工作人员要做好会审记录,比如对组织设计、施工等有关单位的。如果没有详细的资料记录,那么就不能正确实施消防工程监理。会审重点包括所用的材料、设备、规格、、性能是否合理各给水排水系统,是否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等。要全方位的会审,尤其是细节问题,如果发现存在于实际不相符的,要及时制定相关解决方案,对其进行改正。审核开工申请报告和施工组织设计。

对于施工组织设计应按施工规范要求,不能忽视其内容的制定,保证质量计划的内容有效性,并且编制有保证施工安装质量施工工艺程序,比如:室内给水管道安装、卫生洁具安装以及室内消防管道及设备安装,必须保证安装工艺程序及施工质量的技术。同时,监理根据提交的开工申请报告,通过实际条件,仔细审核标准应以施工方案,需要注意的是是否具有各种开工手续是否齐备,必须进行实地的考察。对承包人资质进行审核。审查企业注册证明和资质等级,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企业才能给予资格建设工程。包括:主要施工安装业绩、技术力量情况、奖金或财务状况等,保证各个环节有秩序的进行,才能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有安全保障。监理施工现场布置中的临时设施。施工现场中难免会出现一些临时施工项目,因此,会应用一些临时施工设备和设施,需要相关的施工单位主动与城市规划部门、市政部门以及消防部门取得联系,待获取批准后才能进行临时设施的安置,要重视临时设施的布置工作,确保临时设施布置的合理性。

消防工程材料、构件和设备的审验

消防工程所使用的材料、相关设备在进场前,由施工单位向监理提交《材料/构件/设备报审表》,并且要求附尤其检验报告、合格证和技术说明书等,完善相关的审验工作,保证工作的完整性。消防工程所使用的材料以及相关设备必须按照设计图纸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旌工及验收规范》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验收规范》和《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规范以及《室外消火栓》等标准图集及国家有关材料标准选用。并且要实地进行考察,否则会影响审验工作对消防使用材料的不规范,当发现有不合格的要及时处理,并且再次审验,为安全提供双重的保障。消火栓、消防水泵、湿式报警阀、信号蝶阀及排烟风机等,这些重要的设备要给予特殊的监理,加大对其重视力度,以免发生故障时,带来的严重损失。工作人员在建立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行事。必须具有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者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验报告》,或者是公安部颁发的《产品型式认可证书》,缺少任意条件都不能让其过关。

消防水带、内扣式接口、消火枪箱和直流水枪等除具有公安部颁发的《产品型式认町证书》外,值得我们重视的是还应该有省级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榆杏站的《检验报告》,这是在工作中容易忽视的问题,对于新员工一定要注意这一项,保证所有设备按照相关国家规定,否则会给建筑工程带来隐患,如果不及时的处理,造成严重损失。消防工程所用材料、构件及设备应有合格证,这是前提,不合格的产品不能让其进入施工阶段,并且所出具的国家法定部门的各种检验报告、证忙等必须是近期的,很多企业都存在用过期的检验报告蒙混过关,虽然这是细节上问题,并且难以发现,但是必须制止这种现象的蔓延。若存在质疑,立即严肃处理,监理可再行组织复检或见证取样试验,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允许进场。消防通道的设置。在施工现场中,消防通道的设置长宽高符合标准,否则在发生火灾时,影响消防车的通入。不能快速救助现场,造成更加严重的损失。这就要求监理对消防通道的设置进行现场勘查,有不合格的以最快的速度加以改进。

安装、调试和联动实验

安装、调试和联动实验是消防工程施工中的关键部位,做好此项管理内容,为整个消防安全工程提供重要保障。监理要审查施工单位的技术交底情况,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检查,不能有半点的疏忽,避免故障发生。对于控制水源、反馈其流量型号的湿式报警阀、水源控制阀、信号阀等认真检查,只检查是不够的,还要进行试验,只有现场试验得出的结果,才是最准确的,同时为其安全提供进一步的保障。比如对水压实验和渗漏实验,以便确保安装后的基本性能。对消防系统的自动检测装置和电器报警装置应做好现场检查,在实际工作中,例如如自动榆测控制水池、水箱水位、十湿喷水灭火系统的最高、最低气压。水源控制阀门的开闭状况及系统动作后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的动作信号等等),全面细致的检查是关键,检测及报警信号均应汇集在建筑物的消防控制中心,把复杂的系统,统一整理为一项简便有秩序的工作。

水流指示器、防火排烟阀和排烟风机等安装时有方向要求的部件,所以,在安装时,要注意相关问题,一定要检查是否反向。水流指示器是否竖立安装,这就是安装时,要注意的问题,按照说明书的规定,对技术的要求要认真阅读,以免在实际安装中,出项严重的误差现象,影响整个系统的安全性能。对管道系统的水压或气压试验、管道的埋地铺设等隐蔽工程,这些工作必选要求监理在现场旁站,进而加强质量保障。由于这项工作如果不旁站,要想对其进行检查是非常困难的,即便是完工后,也不能进行有效的检查工作,所以监理要在现场。并且严格按其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系统调试和联动模拟火火功能试验是否达到下列要求:第一,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设置要符合标准,防火卷帘可降至离地面1.5—1.8m高度。第二,感温控制器发出信号给消防控制室后,防火卷帘要反应及时,这就需要进行严格的测试,防火帘可降到底部,进而完成关闭通道。第三,水流指示器动作时,要保证以下的环节进行连锁性反应,不能让其间断,否则会带来严重的损失,这就要求消防控制中心有信号显示。第四,压力开关动作时,信号阀开启的状态,空气压缩机或排气阀启动,消防控制中心有信号显示。第五,管网球力变动时,湿式报警阀动作,有安全问题发生时,警铃鸣响。第六,干式喷水灭火系统的加速排气装置投入运行,尽量不能延误。#p#分页标题#e#

事后控制要点

消防工程事后监理工作是最后一个步骤,加强事后控制要点方案为整个工程质量管理提供重要保障,完善的消防工程必须要有完善的事后控制。这就要求工作人员做到以下保障措施。对已安装的产品或中间验收后的产品,要实施产品保护,这项任务要由安装单位来完成。全面实施产品保护,在实际工作中对所有已安装的管道、卫生器具、消防器材,必须采取预防措施,比如人为损坏或被盗的措施等。厨、厕排水口、大小便器、地漏等敝口,在使用前应进行封堵,以免造成堵塞。交工后的保修期内,要做好预备计划,当发生给水排水系统因质量而损坏的现象,要及时的解决,不能推卸责任,这就要求监理人员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最好的方式是当面去找施工单位,以免施工单位不及时的处理,找各种理由推脱。和施工单位人员一起到现场,找出事故原因及地点,并且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施工单位提出处理方案。完成相关工作后,监理审核,严格按照规定,及时进行修理,一切检查合格后,再交给业主使用。竣工验收后,为了消防工程有所科学依据,应整理归档的安装记录,比如对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机泵安装记录、设备拆卸清理记录、设备机组试车试运转记录,技术方面的有管线焊接检查记录和排水管道灌水试验记录等,必须字迹工整的记录相关问题,最后上交公司档案室存档。

阀门考察报告范文12

关键词:供水 管网 信息系统

中图分类号:TU731.5 文献标识码:A

长期以来,荆门市供水管线的资料多以图纸、图表和卡片等形式记录保存,采用人工方式管理。随着时代和科学技术的发展,这种管理方式不仅效率低下,也造成资料更新工作量惊人。采用高新技术和方法来高效管理供水管线,满足决策、管理部门和施工单位的需要已成为当务之急。因此,公司决定采用当今先进的地理信息技术建立《荆门市供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系统分为管理系统、系统两个系统,于2006年元月开始建设,2007年元月投入使用。

一、系统主要功能介绍

《荆门市供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基于Arcinfo 9.X基础平台运行,由管理功能和系统分析功能两部分组成,两部分中部分功能是通用的。

1、通用功能:介绍管理功能和分析功能两部分公用的功能,包括查询统计、动态报表、查询结果、地图打印、系统工具、注记管理、用户管理、插入和窗口浏览等功能。

2、管理功能:介绍管理功能有的功能模块,包括:属性管理、图形管理、数据管理、字典维护、数据转换、GPS数据导入和栓点图制作等功能模块。

3、分析功能:介绍分析功能有的功能模块,包括:系统分析、爆管分析等功能。

1.1查询统计

地下供水管网的查询统计是供水公司日常最繁忙的业务之一,系统提供了多种途径的查询统计方法和查询统计结果的动态报表。灵活运用各种查询统计方法,为供水管线的资料管理,新设管线的设计和施工,以及生产报表等提供迅速准确的管线信息,同时大大降低有关工作人员的劳动强度。

1.2动态报表

系统为查询统计结果提供即时打印输出的功能,对于管线管理部门常用的报表提供了动态报表功能,便于查询统计结果的存档和流动,使相关工作人员从繁重的统计报表工作中解脱出来。提供的报表主要有:查询结果报表、固定格式报表。

1.3注记管理

注记管理是系统为了方便用户对管线图进行标注而设计的一个功能强大的管理工具。主要管理注记的内容、注记的样式、注记的方式等。注记的内容主要是管点和管线的一些属性信息,可选择设置;注记的样式包括注记的字体、颜色等;注记的方式,系统提供了两种——自动标注和扯旗标注。自动标注是系统为了对图层中所有设备进行统一样式的标注而提供的一种标注工具。扯旗标注是系统为了方便用户只对某个或多个特殊的设备进行标注,而不需要对所有设备进行标注而提供的一种灵活的标注工具。

1.4系统分析

系统具有较强的分析功能,可以有效地为专业人员进行各种决策提供可靠的支持和参考,从而提高专业人员的工作效率,降低工作强度。本系统的分析功能主要有:预警分析、纵剖面分析、横剖面分析、垂距分析。

1.4.1纵剖面分析

纵剖面分析是为了方便考察多条管线在沿管线方向上的剖面中的空间位置关系而设计的一种分析工具。在管线图上,用户可在沿需要进行纵剖面分析的管线上画一个纵剖面区域,系统将以几何图表的形式显示出与纵剖面区域相交或在纵剖面区域内的管线的管线纵剖面图,并列表显示与纵剖面区域相交或在纵剖面区域内的管线及其属性。系统还可以将分析结果随时打印输出。

1.4.2横剖面分析

横剖面分析是为了方便考察多条管线在管线垂直方向上的剖面中的空间位置关系而设计的一种分析工具。在管线图上,用户可在需要进行横剖面分析的管线垂直方向上画一个横剖面区域,系统将以几何图表的形式显示出与横剖面区域相交或在横剖面区域内的管线横剖面图,并列表显示与横剖面区域相交或在横剖面区域内的管线及其属性。系统还可以将分析结果随时打印输出。

1.4.3垂距分析

垂距分析主要用来在管线图上分析多条交叉管线之间的垂直净距。

1.4.4预警分析

根据设备服务年限、维修次数等预警参数的设置,可利用本系统查询并列出所有需要更换的设备,如:管线、阀门、消防栓、排气阀门等。系统还可以对用户指定的预警分析区域和分析类别(如:管线、阀门、消防栓等)进行有选择的预警分析,并闪烁显示临界和超出预警年限或预警维修次数的设备,列表显示其属性信息。

1.4.5爆管分析

系统根据爆管位置自动进行关阀分析,对爆管分析结果进行图形与报告双向显示。

二、系统主要功能在生产中的应用

1、供水管网图形管理实现图形浏览查询与图库管理、管网信息查询检索及报表统计、管网图形编辑与管线设施管理、管网图形的输出与打印等功能。2、阀门管理及运行调度实现阀门基本信息管理、阀门的维护管理及查询统计、停水关阀处理等功能。在爆管漏水抢修、新装管道并网时,系统的爆管分析能自动地分析出应该关闭的阀门,快速制定最优停水关阀方案,该系统具备扩大关阀优选能力。统计关阀范围内受影响的用户,打印停水通知单,输出到绘图机绘制抢修关闸停水范围内管网图和关阀清单,打印抢修单、阀门卡片,指导有关人员抢修。自动将停水信息到网上,便于其他部门查询,将停水范围内的消火栓和吐水阀列表。。

3、GPS控制网管理功能在供水管网GIS中模糊查询定位某新装工程位置,图形上可显示以待测点为圆心,逐步扩大搜索半径寻找区域范围内已建立的GPS控制点信息,为管网改扩建工程中新装管线的三维坐标测量提供后视点,准确定位管道检漏点、维修开挖点,快速寻找丢失掩埋的阀门井位置。查询已建立的测量控制点的栓点定位图(栓点图),并可在打印机上输出打印,以便于测量人员现场找到已有的测量控制点。

4、管道维修基本信息管理维修管理含地点、管径、损坏日期、损坏原因、损坏部位、修复日期等数十项记录。从管道维修统计表中找到频率较高的管段,定位到管网图上显示故障点分布,按区域、管段、管径等统计,分析漏水故障率。

5、辅助供水管网规划设计统计出各安装年代内各种不同口径管材的管道,并可在GIS图中查找定位这些管道,辅助旧管网改造规划工作;在GIS图中框选管道设计区域,可按标准图幅形成带状平面设计图,生成通用格式(DXF)的图形到设计人员所熟悉的AUTOCAD中,进行供水管道施工设计的制图工作;可生成纵断面图、横剖断面图,以帮助设计人员合理处理供水管道与其他地下管线关系的高程位置关系,进行地下管道的碰撞分析。6、资料统计及辅助管网固定资产管理按口径、材质分类汇总管线长度产生报表,报表中能统计出本年度新增加、拆除、废弃的管线长度;统计任选区域内的管道、阀门、消火栓、水表、排水阀等设备数量,分别按材质、口径、安装年代分类,并产生直方图、饼图及图例;按年代和原管道工程单位造价(记录的原值)统计出供水管网固定资产汇总报表和年代计算表。

三、结束语

系统的生命在于更新,城市地下供水管线每天都在发生变化,只有将这些变化信息实时采集到供水管网GIS中,才能为管网的日常生产运行、管网维护、规划设计、工程改造提供决策和服务。供水管网GIS系统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系统,不仅要建立一个与之相适应的软件和硬件系统,也要建立一个科学而规范的动态管理机制,随时保证供水管网GIS信息的完整、准确、现势性强,才能保持其自身价值,具有生命及活力。供水管网GIS体现了供水管理者的现代企业管理理念,围绕供水管网GIS的建立,打造先进的供水管网管理平台,在实际工作中还有许多工作要进行不断地摸索和创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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