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首页 精品范文 审计独立性论文

审计独立性论文

时间:2023-02-01 21:56:3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审计独立性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审计独立性论文

第1篇

[论文摘要]独立性是民间审计生命力之所在,本文在分析了独立性所包含的内容后,侧重从形式上的独立性方面阐述我国民间审计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增强我国民间审计独立性的对策。

引言

现代审计理论认为独立性是民间审计的灵魂,我国民间审计目前面临的状况是独立性缺失,本文从民间审计的起源分析独立性之于民间审计的意义,独立性包含的内容,进而从微观和宏观层面上分别探讨影响我国民间审计独立性的因素,最后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民间审计的起源与独立性

目前学术界普遍的观点认为民间审计的起源与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密不可分。随着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所有者与经营者对企业的经营状况存在着信息不对称,所有者希望存在一个独立于经营者的第三方对企业的经营成果进行核实,经营者也希望通过一个独立第三方的验证来解除其受托经营责任,于是受所有者委托,专门负责对企业会计报表所反映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鉴证的民间审计产生了。可见,独立于所有者和经营者的第三方是审计委托者与被审计者共同的要求,即独立性是民间审计从起源上的基本要求。

何谓民间审计的独立性,独立性又包涵那些方面的内容,在审计理论界不同的学者有着不同的理解,我们仅列举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两种:莫茨和夏拉夫在《审计结构理论》一书中认为审计独立性包括实务人员的独立性和职业的独立性,实务人员的独立性是指单独的审计人员在具体审计过程中独立性保持的状况,职业的独立性则指民间审计这一行业作为一个整体所表现出来的独立性。另一些学者如Moiser、Higgins等则将审计独立性分为实质上的独立性和形式上的独立性,实质上的独立性要求注册会计师与被审计单位之间必须确无利害关系,形式上的独立性则要求注册会计师必须在第三者面前呈现于一种独立于被审计单位的状态,即在第三者看来注册会计师是独立的。实质上的独立性对于第三者而言过于抽象且难于评判,形式上的独立性则通过观察较易于判断,所以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是否具有独立性第三者是通过对形式上独立性的判断来实现的。第三者通过观察形式上的独立性来推断实质上的独立性,单个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影响着公众对单项审计业务独立性的判断,众多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则影响着公众对整个注册会计师职业独立性的判断。当公众对单个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产生怀疑时,将会影响公众对聘请该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的公司的投资决策,当公众对整个注册会计师职业界的独立性产生怀疑时,公众将不再依据经审计的会计报表进行决策,从而影响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可见形式上的独立性对注册会计师职业的独立性有着重要的影响,而形式上的独立性主要通过审计委托者(所有者)、审计受托者(审计人)、被审计单位(经营者)三者之间的关系以及与审计相关的法律、法规等经济环境来表现。因此分析某一国家民间审计独立性可从其形式上独立性入手,分别微观和宏观角度进行研究。

二、影响我国民间审计独立性的因素分析

从形式上独立的角度出发,影响我国民间审计独立性的因素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探讨:

站在微观的角度,我们首先从三方当事人的关系入手进行分析:从民间审计起源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在民间审计产生的初期,所有者委托经营者经营企业并委托审计人对经营成果进行审计,审计人与经营者为审计与被审计关系。随着经济的发展,公司规模的扩大,股东由原来的几个、几十个发展到成百上千个,众多的股东在利益一致的大前提下仍存在各自的利益冲突,为了获取自身利益最大化一些大股东开始凭借股份的优势插手企业经营管理,表现在审计委托上则是利用控股权优势委托有利于自身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大股东权利凌驾于公司利益之上的威胁西方国家是通过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及相关法律制度来制约的,而我国由于股份制建立较晚、资本市场不发达、相应的法律法规又不健全再加上我国股份制企业的一些特殊情况,使得影响审计独立性的因素更加复杂:国有股一股独大,国家在企业的经营决策中占主导地位,但在企业管理中国家是个抽象的概念,真正行使公司经营管理权的是国家派出的高级经营管理人员,表现在民间审计上则是国家派出的经营管理者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聘请具有决定权,并由于我国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缺乏相应的制约机制,审计人对经营者有了明显的经济依赖性,形成了经营者自己委托审计人员审计自己的奇怪现象,造成了我国审计委托关系上的严重先天缺陷,加上我国的国有股多为不流通股,企业经营的好坏并不能通过股票的涨跌真实反映,因此许多经营者为了圈钱、完成利润指标等目的进行盈余管理,改变了委托审计的初衷,影响了民间审计的独立性。

其次我们从审计者的角度出发分析我国民间审计独立性的状况:民间审计在国外属于垄断性行业,在我国却属于竞争性行业,我国会计师事务所数量众多且规模不大,在会计报表审计业务中具有垄断地位的大型事务所不多,使得单一依赖报表审计业务为生的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竞争激烈,为了生存许多事务所不得不以竟相压价和迎合委托人既被审计单位的需要来获取业务,降低收费的代价是审计质量低下,独立性无法保证,而迎合委托人的需要更是以直接丧失审计独立性为代价的,不利于我国民间审计行业的长期发展。加上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初期,与当时的情况相适应,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都有其所谓挂靠单位,虽然后来随着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先后都与挂靠单位脱钩,但现实中效果并不理想,事务所依赖原挂靠单位获取审计业务的情况依然普遍存在,造成目前会计师事务所在获得审计业务上的不公平竞争和对被审计单位的经济依赖加剧,一些后成立的无挂靠单位所依的中小会计师事务所为了生存更是置独立性于不顾。

第三,从审计需求的角度进行分析:由民间审计的起源我们可以看出民间审计是在所有者为了审核企业经营者对资源的利用状况和经营成果,经营者为了解脱受托经营责任的情况下二者共同需求产生的,而我国民间审计的需求是扭曲和不足的,所有者与经营者界限的模糊导致委托审计者往往为了吸收资本(圈钱)、完成利润指标等目的委托审计,有些甚至是在上级单位要求必须把会计报表与审计报告一起上交的情况下委托审计,中小股东则由于在企业经营决策上处于弱势甚至根本没有发表意见的机会从而并不关注企业的长期发展状况,仅致力于短期股票的买卖差价,因此我国中小股东在对会计报表审计上存在需求不足,债权人、潜在投资者虽对会计报表审计存在需求但苦于我国资本市场的不完善以及各种原因,他们无法依据审计后的会计报表进行决策,因此也存在需求不足。

综上所述,我国民间审计在微观层面上不具备形式上独立性存在的条件,进而影响我国民间审计实质上的独立性,因此我国近几年接连出现丧失审计独立性的典型案例,从而影响了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整体的独立性。

站在宏观角度,我们对我国民间审计独立性分析如下:第一、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起步晚,行业自律管理经验不足,特别是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受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省级财政部门的双重领导,财政、税务等政府部门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干预较多,不利于行业自律管理,影响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独立性;第二、我国审计市场目前处于买方市场阶段,市场营销学认为买方市场比卖方市场更有利于经济的发展,但具体到我国审计市场来说,买方市场使得经营者在委托审计及支付审计费用时拥有过多的决定权,公司治理结构的不健全及相应法律制度的缺位无法制约经营者,众多会计师事务所为了生存处于被动地位,影响着民间审计的独立性;第三、我国与审计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本身不健全,相互之间不乏矛盾之处,并且对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责任规定较少,对刑事、行政责任规定较多,使得因丧失独立性而导致审计失败的当事人得不到应有的民事惩罚,刑事、行政处罚也不够严厉,违法成本低廉,作为一个理性的经济人,在权衡了违法成本和因此获得的收益以及为保持独立性而付出的成本和收益之后,无论是注册会计师还是会计师事务所均倾向于丧失独立性,结果是整个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独立性遭到公众的置疑。

三、加强我国民间审计独立性的途径

形式上的独立性主要通过各种相关制度来体现,因此加强形式上的独立性就离不开与独立性相关的各项制度建设。

第一、加快公司治理结构的改革,减少国家对企业的干预,在公司内部建立有效的制约机制,促进公司非流通股的上市流通,真正做到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将审计委托与付费的权利归还所有者,消除审计人对经营者的经济依赖性,二者之间仅保持审计与被审计的正常关系。

第二、培育健康、旺盛、良好的审计市场需求,改上级或有关部门要求企业审计的被动审计状况为经营者主动要求审计的积极审计状况。

第三、促进审计市场的公平竞争,鼓励事务所扩大规模,开展多样化业务,降低对会计报表审计及单一客户的经济依赖。

第四、加强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自律管理。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管理上,我们应减少政府行政部门的干预,增强行业在管理形式上的独立性,参考国外经验,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不断完善的行业管理模式。

第五、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改变目前注册会计师仅注重短期效益的行为。

第六、完善与审计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加大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赔偿责任。完善与审计相关的法律制度,加大民间审计的民事赔偿责任,是改变我国目前审计市场状况的一项可行且见效较快的措施。

参考文献:

第2篇

关键词:独立性审计收费市场完善

一、影响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内部因素

(一)会计师事务所方面的影响。

1.审计委托关系。民间审计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产物。如果说所有者和经营者形成第一委托关系的话,那么所有者与注册会计师构成第二委托关系。注册会计师和经营者共同处于人的位置,因而容易产生共谋。除有共谋的可能之外,我国的审计委托关系还存在失衡。根据我国的审计准则,审计业务的委托人是股份公司股东大会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但实际上存在两种情况:一是我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使得财产经营者取代了财产所有者,审计实际委托人变为公司董事会甚至管理者;二是我国上市公司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我国上市公司前五大股东的股权集中度的均值为58.9%,远高于国际平均水平。另一项表明,我国每家上市公司平均拥有外部董事仅3.2人,平均内部人控制度为67%,内部人控制度超过50%的占样本总数的78%。这些足以证明,我国上市公司存在着严重的内部人控制现象,经营者事实上集公司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于一身,使选聘制度失去意义。

另外,我国现行的民间审计收费制度是由会计师事务所直接向被审计单位收取审计费,从而导致会计师事务所在经济上缺乏独立性,对被审计单位形成经济依赖。从自身经济利益考虑,会计师事务所与注册会计师完全可能为上市公司提供其所需要的报告。

2.非审计服务对独立性的影响。提供审计服务一直都是注册会计师的主要业务,竞争也最为激烈,可是近几年该服务的边际利润和所占收入的比例却不断下滑。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会计师事务所从非审计服务中取得的收入和利润却不断提高,这就使会计师事务所乐于接受和提供非审计服务。当非审计服务所取得的收入超过一定限度以后,人们就会认为注册会计师更注重非审计服务,外界的相关利益者会担心会计师事务所为了获得提供非审计服务的机会而忽略甚至是纵容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在会计报表中的错误与舞弊。因此审计的独立性受到了损害。

3.审计市场和会计师事务所规模方面的影响。我国审计市场的现状是供大于求,审计市场处于买方市场,因此,作为供应方的注册会计师之间的竞争非常激烈。特别是规模较小、资金不雄厚的会计师事务所,经济上对客户的依赖性更大,在面临生存的竞争压力时,为了争取客户很容易被客户的管理当局收买,致使其难以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

(二)注册会计师方面的影响。

随着审计任期的延长,注册会计师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不断增多,关系越来越密切,从而可能为了避免审计意见对被审计单位产生不利影响而放弃应坚持的原则。另外,从我国目前注册会计师的行业内部来看,注册会计师对会计和审计知识的掌握比较充分,而对其他知识比较缺乏,由于缺乏一些专业知识,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就不得不依赖被审计单位的指导和协助,这种依赖必然会削弱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注册会计师同样是一个理性经济个体只要是理性经济个体,就必定要使其个人效用达到最大。注册会计师作为一个理性经济个体,也必然要使其个人利益达到最大。要实现此“目标”,通常要考虑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个人财富最大化,亦即对个人产生的未来现金流人现值量最大化;二是与未来的现金流人现值量相关的风险最小化。许多文章在分析审计独立性缺失的原因时,将注册会计师风险意识欠缺作为一个主要原因;但从经济学角度来看,每一次审计都是注册会计师在充分权衡了其个人收益与风险之后做出的选择。

我国颁布的《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中并未规定注册会计师必需强制执行的执业最低标准,在执业的过程中是否遵守职业道德全凭注册会计师个人的自觉行为,当注册会计师面临诱惑时,很难再按职业道德的标准要求自己了。

(三)我国的审计市场还是一个竞争性的市场

在美国,审计行业被认为具备典型的垄断或寡头垄断的特征,但在我国,无论从行业集中程度来看,还是从收费水平、人均劳动生产率和利润率来看,审计市场还是一个竞争性的市场。能提供有偿审计服务的事务所很多,但接受审计服务的客户相对稳定,因而出现“低价揽客行为”和“削价竞争行为”等非正常情况。“低价揽客行为”是审计人员在初次审计聘约签订时愿以低于初次审计成本的审计收费获取审计聘约的初次签订权,以期望取得客户的长期合同,而初次审计少收的审计费用将在以后的业务中得到补偿。“削价竞争行为”是事务所之间为了争夺客户而进行削减收费价格的无序价格竞争。这两种行为都可能导致审计人员独立性的丧失,审计人员有可能屈从于客户的压力,出具不实的审计报告。

我国的注册会计师不能自行执业,审计服务由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之间直接进行。目前事务所已基本完成脱钩改制工作,成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中介组织,但事务所的格局呈现小、散、乱的局面,许多小事务所还处于生存阶段,承接业务时必需考虑成本与效益问题。审计收费是注册会计师生存的重要来源,也是导致会计事务所竞争的突出问题。一方面事务所通过竞争可以为客户提供最好的服务,另一方面竞争又使事务所以降低审计收费来取得审计业务,因为低收入比没有收入强。由于审计市场是供方市场,使打折已成为行业内公开的秘密。过低的收费影响到审计程序执行完善和审计工作底稿的质量,使注册会计师无法收取到充分的审计证据支持其所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影响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的外部环境因素

(一)宏观环境因素

1.证券市场和政府方面的影响。

我国证券市场的不完善致使市场对高质量审计服务比较轻视。目前我国的证券市场仍处于初期发展阶段,投机成分很浓,缺乏对高独立性审计服务的需求。新股发行和定价方式使一级市场的证券需求远远大于供给,使得本应关心上市公司财务信息质量的公众股股东无暇关心是谁提供了审计服务。因而上市公司没有聘请“独立性高”的事务所的压力,反而需要“独立性低”的审计服务。不少股民认为只要买到发行的新股就会有高额报酬,至于该公司有没有真正达到发行新股的条件、在审计中被出具什么类型的审计报告等并不重要,这就相对降低了审计风险。对已经上市的公司而言由于股权集中,非流通股占绝对优势,往往是国有股和法人股掌握着控制权。在这种情况下,社会公众股股东不可能成为长期投资者,因而上市公司管理者缺乏对高质量审计服务的需求。由此可见,在我国现阶段,会计师事务所缺乏保持独立性的内在动机。

由于我国公司发行新股的成本较低,而取得上市资格就意味着拥有几乎无偿向社会公众筹资的机会,因此地方政府会为所属的争取这种宝贵的资格。在这种环境下,与注册会计师进行博弈的不单是企业还有政府,加上注册会计师的作用更多的是在宏观上规范市场秩序,在短期内不能给当地政府带来更多的就业机会和经济效益,所以在政府看来不能与上市公司相提并论,有的政府可能通过一些渠道授意会计师事务所或注册会计师在进行审计和验资的过程中提出有利于企业的意见。

2.企业方面的影响

经营者的权力过大与现行社会审计的委托制度损害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从理论上讲,在财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公司制企业中,经营管理者对公司进行经营,注册会计师是接受股东的委托对经营者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通过审计报告将信息提供给委托者。但目前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公司股权高度集中“一股独大”,来自于发起人或控股股东的经营管理者将公司的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集于一身,有三分之一的公司总经理本人就是董事长或董事会重要成员,股东大会形同虚设,尽管聘用、更换会计事务所在形式上由股东大会决定,但实质上与大股东决定并区别,经营管理者由被审计人变成了审计委托人,并决定着审计者的聘用、审计费用的多少等事项,会计事务所明显处于被动地位,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迁就上市公司,坚持独立客观的立场带来的未来的收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共谋受到查处和责令赔偿损失的概率很小,会计事务在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审计关系中处于从属地位,严重损害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

3.监督机制和法规方面的影响。

外部质量控制机制方面,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是财政部下属的行政部门,由于其行政事务繁多且专职人员不足,因而很难对我国目前的四千多家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和控制。内部质量控制机制方面,我国已颁布了独立审计准则和质量控制基本准则。但是,从目前从业人员的素质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构成及总体的执业环境来看,仅仅通过行业自律很难达到预期效果。

根据《刑法》的规定,中介机构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需达到“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但何为“情节严重”法律没有做出规定,这就为量刑的过程提供了一定的缓解空间,也为有效执行设置了一定的障碍。各民事处罚的方式也是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处罚重于对个人的处罚,即使案情十分严重、作假手段十分恶劣,也没有对主要当事人进行刑事处罚。在现行制度下,造假被发现的几率很小,从收益与风险相比的巨大差异来看,注册会计师有赌博的心态,因此造假也就成为情理之中的事情了。

(二)信息不对称是注册会计师独立性缺失的另一外部原因

社会分工和专业化的不断发展,及产生的知识分工使绝大多数市场上交易双方的信日益不对称,加之审计业务的高度专业性,外界很难评判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工作中是否保持了应有的独立性。较小的外界压力使得注册会计师在执业时易于受到利益的诱惑,丧失应有的独立性。

三、加强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的对策建议

(一)、改革审计收费,增强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

1、限定审计委托主体

审计委托入与被审计人合二为一这种现象,在中外都是客观存在的,只是程度不同而己、解决的办法是要将审计委托人与被审计人严格区分,使注册会计师与被审计单位管理层人士脱离关系,增强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使其免受管理当局的左右。可供选择的是:

(1)对于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设立“审计委员会”来割断注册会计师与管理当局的联系)维护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审计委员会是由公司董事组成的一个公司内部机构,该委员会主要负责选择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并支付审计公费。公司审计委员会的主要目的是处理与独立审计人员的关系,改善内部审计控制,并建立适当的政策来禁止公司雇员违反职业道德和法_律的活动。审计委员会应当有绝对的权利来聘用独立审计人员孰_确定审计费用和解雇审计人员。另外,审计委员会应当与独立审计人员保持单独联系,接受会计师事务所有关审计报告,并了解会计师事务所向公司提供的全部服务。通过轮换审计委员会主席或许能增强审计委员会自身的独立性,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之一是提出或批准公司独立会计师的聘用和解雇。

(2).对于非股份有限公司,可由政府部门组织成立一个“审计委派处”,由该处负责委托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对进行审计,并由该处向企业收取审计公费,转付给执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我国的非股份有限公司,特别是国有企业,存在着严重的“所有者缺位’,现象。正是由于这个原因造成了注册会计师常与企业管理当局串通,丧失独立性。为了解决这个,我们必须为广大企业找一个“虚拟所有者”审计委派处这个“虚拟所有者”只是代行所有者对财产的监督职能。具体的操作过程是二年终审计委派处根据各企业规模、业务的复杂程度,按一定的收费标准向企业收取审计公费,然后由它委托各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进行审计,审计之后由审计委派处向会计师事务所支付审计公费。审计委派处同时负责将企业经审计的会计报表连同审计报告公布于众,为广大公众传递真实的会计、审计信息。

2、确保审计收费的数额

(1)从短期来看,各地注协应监督各会计师事务所遵循最低收费标准,严禁各事务所搞不正当的低价竞争,使注册会计师能够真正脱离开与企业的关联,增强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在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下,事务所普遍缺乏风险意识,不实行最低限价将会导致会计师事务所和会计师难以生存和。具体事例就是1998年发生的海南省会计师事务所收费全部放开,在一段时间的运作后,海南省会计师事务所的数量与改制前相比减少了一半,但日子并不好过,虽然同时期部分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年度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扩业务量相对有了增加,但由于会计师事务所刚刚改制完成,承受不规范会计市场环境能力差,再加上压价无序竞争,会计师事务所总体收费水平普遍降低。与此相匹配的是注册会计师独立性难以保证,会计师事务所质量难以提高,风险加大。可行的做法是,各省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可采取全行业集体签约的形式,协议制定本地区执业收费最低限价,并相互监督,确保所达成的协议顺利执行。监督的方式可以是由行业协会不定期召集会计师事务所开会,讨论行业中的重大问题,通报最低限价的执行情况;也可以是会计师事务所通过举报的方式相互监督,如果有确实违反了最低限价的,在全行业内通报。

(2).从长远来看,必须进行供需调整,使供需达到平衡,由市场自主决定价格。这个市场有别于一般市场,它的供给要素——注册会计师是社会监督体系的主力军。对这一市场不宜让其完全自由放任,自由竞争。在供过于求时,靠供方压价竞争,要素流失,求得平衡。这样会使注册会计师职业不稳定,特别是在目前市场不规范、法制不健全的情况下,流失的要素不是劣等的,反而可能是优等的,因此政府应主要通过宏观调控来解决失衡问题。应建议有关部门:始终坚持以通过作为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的惟一途径;严格控制新会计师事务所的设立、审批;组织专门人员不间断地确定各时期注册会计师队伍的规模。

(二)、改革事务所“挂靠”体制,进一步规范事务所管理体制

我国会计师事务所脱钩改制工作虽然已经结束,但我们仍应注意到脱钩改制之后尚存的一些问题,即“挂靠”体制的惯性,中注协乃至全社会都应积极地采取措施,改正问题,修正错误,使脱钩改制工作真正地进行下去,使事务所真正独立于挂靠单位,注册会计师能真正做到独立、客观、公正执业。可供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一)、完善行业法规,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地位

目前,我国关于合伙经济组织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深圳有《深圳经济特区合伙条例》,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可以此为法律依据,有关部门尤其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主管部门可通过采取提请修订、补充、完善《注册会计师法》或制定并出台更具有操作性的《注册会计师法实施条例》等办法,就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性质、地位、组织框架、运作模式、法律责任的实现形式等做出符合国情的相应规定,以完善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运作。

(二)、逐步扩大注册会计师执业市场的规模,提高企业自觉接受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自觉性

一方面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地律的规定,确保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市场,减少事务所之间的恶性竞争;另一方面,有关部门应督促企业按规定选择事务所进行审计,使之逐渐成为企业的自觉行为,同时,对于提供虚假会计资料的企业,一经查出,应追究法律责任,绝不姑息纵容。

加大对改制后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的监督力度,针对目前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普遍不高的状况,检查机关应采取措施,加大监督力度,促使事务所提高业务质量,从而提高社会公众对事务所出具的报告的可信度。利用改制的有利条件,促进事务所走联合发展的道路。

加强对合伙人的,提高合伙人队伍的整体素质,引导合伙人认真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做到依法执业,自觉抵制违法行为。

(三)、扩展管理咨询业务,增强事务所的竞争力从而增强其独立性

从整个世界范围来看,管理咨询业务己成为今后发展的方向。然而,同时提供审计和管理咨询会对审计独立性产生种种不利的,但我们不可以因为这个原因而将管理咨询业务排除在外。我们惟有通过采取一定的措施将这种不利影响降到最低。可供选择的方法有两种:

(一)、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内下设两个部,一个是审计部,另一个是管理咨询部

审计部只负责审计工作,其内部人员属于从事审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管理咨询部只负责管理咨询工作,其内部人员属于从事非审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审计部与管理咨询部无论在工作上,还是在组织关系上应是完全独立的。利用这种方法可以有效地控制同一注朋会计师既为客户提供咨询服务,又为这一客户提供审计服务,可以有效地减少提供管理咨询服务对审计独立性造成的损害,但我们同时也应当看到我们将事务所人为地分为审计部和管理咨询部,但这两大部门同样还是隶属于同一会计师事务所,相互之间的联系、业务协商是不可避免的。

(二)、从整个社会的角度,将审计业务与管理咨询业务分开,分别设立审计事务所和管理咨询事务所

审计事务所仅从事审计业务;管理咨询事务所仅提供管理咨询服务。这种方法从本质上讲是十分的。可以将审计业务和管理咨询业务严格地合理分开。但这种方法在实践中较难运作。原因有二:一是现有事务所己经形成了审计与管理咨询业务共存的局面,较难将管理咨询业务从事务所中分离出来:二是各公司基本上已适应由一家事务所为其既提供管理咨询服务又提供审计服务的现状,一旦将二者分开,它们不得不找两家事务所分别从事审计与管理咨询,增加了它们工作的复杂性,将招致它们的不满。

(四)、通过限制政府权利介入以及完善外部市场环境来消除外部影响因素

(一)解决权力细分市场问题

权力细分市场最大的弊端是助长了事务所的贿赂和出具不实报告的行为,最终损害的是社会公众的利益。现在问题是如何制约权力,使权力在推动市场的同时不干预市场,也就是说在不该权力介入的地方权力要退出市场。一些人将希望寄予中注协,希望其能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实际上,中注协在这方面己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要形成强有力的制约,还需依靠更高的权力机构和立法形式来综合加以解决,即以权力制约权力,以法律制约法律。

(二)解决政府直接干预问题

政府部门对注册会计师执业过程进行干预的这种现状急待于改善。首先,我们可寄希望于中国证监会希望它能加大监管力度,减少各地政府部门干涉上市公司的权力;其次,我们还可以通过立法的形式来限制政府的权力,即以法制权,就目前来说这项措施的难度是比较大的,因为在我国这样一个由计划经济发展起来的社会主义国家中,政府的权力是相当大的,有时可能会出现权大于法的现象。

(五)、通过建立健全民事赔偿制度来完善法制

当注册会计师因偏移独立性给社会公众带来损失时,法律上规定应由相应的违规者承担相应的民事和刑事责任,这是保护社会公众利益而限制注册会计师偏移独立性的必要法律制度保证。然而从总体上看,我国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有关规定中,强调的是行政责任,而对如何处理虚假会计信息中的民事责任问题、民事赔偿的主体和客体问题以及赔偿判决程序问题等几乎没有涉及,法律制度的残缺,是导致当前注册会计师屡屡违规的关键因素。因此,完善民事赔偿制度,加大对注册会计师的处罚力度,追究涉案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责任,是促使注册会计师自觉恪守审计独立性的强有力的法律措施。

首先应完善民事赔偿实体规范。正确划分民事责任主体,如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与助理人员所负法律责任的界限,委托方与其他相关所负法律责任的界限,公司、董事会、与经理之间所负法律的界限。完善处罚方式,对公司造假造成的法律责任,除追究涉案注册会计师与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外,不能以对公司的处罚代替对犯错的董事和经理的处罚。其次,应建立和完善民事赔偿责任。在民事赔偿机制的管辖权限界定方面,从民事赔偿诉讼的专业性、技术型和节约司法成本考虑,可以通过指定管辖或专属管辖来确定由特定的法院受理民事赔偿案件。允许投资者单独、通过投资者权益保护协会或公共基金组织等机构代表广大投资者或实行律师的方式进行民事赔偿诉讼。

四、结论

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问题己经困扰了注册会计师审计职业十几年,已经根深蒂固,绝不是仅靠几项措施就可以彻底解决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提高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方面己做了许多有益的工作,但问题仍然存在。审计独立性的提高需要一个过程,需要广大注册会计师、审计管理机构不懈的努力方能实现,这有待于注册会计师整体素质的提高。惟有这样,我国的注册会计师审计职业才能真正做到独立、客观、公正,才能真正提高审计质量,才能敢于打开国门迎接挑战。

主要:

1李君.论审计独立性.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00

2李君,李若山.浅议我国民间审计独立性的现状及对策.审计与实践,1998;5

第3篇

审计论文范文一:现代企业会计审计问题及应对策略

由于我国改革开放水平的提高,社会经济获得了较快进步,企业成为了社会经济生活中至关重要的一部分。当代审计作为市场经济的产物,更是企业经济活动中最为常见的活动之一。如今,会计审计工作是一个企业在市场中立足、持续经营发展的重要保障。所以,进一步分析会计审计工作对于企业的重要意义,能够迅速推动企业经济管理水平的提高,进而提升其经营效益。

一、国内企业会计审计现状及其意义

(一)企业会计审计工作的基本状况

伴随着国内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企业经营管控的专业性、综合性不断增强,会计审计对企业的稳定、持续发展起到越来越大的作用。现在不少企业的管理人员都未能实现合理管控,导致企业处于分离状态,内部存在严重的利益冲突。为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保障各方权益,设立了会计审计体系。这一机制的建立的根本目的在于监督企业本身的经济行为、监管财务平时的工作状况,进而推动企业的快速、稳定发展。尽管企业的经营规模继续扩大,同时企业对于会计审计工作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然而,目前各个企业的会计审计体制尚未成熟,和预期的会计审计目标相去甚远,再加上管理人员的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所以现代企业的会计审计工作依旧出现了不少问题。

(二)强化会计审计工作的重要性

提高企业会计审计工作的水平和力度,除了能够帮助健全企业内部的管理体系外,也可以推动企业内部管理能力的提升、经济效益的增加。强化会计审计,令相关人员依据有关制度行事,能够保障企业资金配置的合理性。经由会计审计工作的强化,提早发现企业中有关机制的问题,并及时解决,不断健全内部控制机制,提升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

二、现阶段企业会计审计存在的问题

(一)会计审计体系不够完善、缺乏一定的合理性

要想更好地推动企业进步,保障企业管理人员的工作力度,就必须要设立会计审计体制。会计审计机制的确立,有利于保障经营管理者及董事会成员积极履行职责、达到自我控制、自我约束的目的。对此,企业需要设立严谨的内部审计体系,但是绝大多数企业内部审计和职业管控双管并立,导致审计机构的职责范围模糊。内部审计是企业内部经营管理的监督工具之一,承载着监控企业决策合法、不损害社会和集体利益的职责,而审计体制同管理机制的失衡,导致内部审计机构缺失了应有的监管职能,双向性的服务体系令内部审计失去了有效性和独立性。

(二)会计审计独立性的缺失

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具有极强的独立性,不同于其他审计。现在,国内大部分企业内部会计审计工作由决策者进行管控,而审计部门人员在平时的工作中处处受领导束缚,致使审计机构独立性丧失,也无法合理地审计企业的经济行为,不利于审计工作的开展。在此种经营模式下,企业的审计工作难以正常运行,缺少一定的独立性。

(三)会计审计人员的整体素质偏低

目前,国内企业的会计审计人员总体素质偏低。不少财务人员缺少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及一些法律常识等,难以独立完成综合性较强的审计工作。因会计审计工作直接决定着企业的经营状况,和每名员工密切相关,它的职能范围也很广,通常要求会计审计人员兼备多种知识储备。而现今的大部分会计审计人员还暂不具备这些能力。

(四)审计方式过于单一

目前,国内不少企业存在着会计审计方法过于陈旧、单一的问题,由于会计审计形式的转变和创新,其由常规的财务审计逐渐向责任审计等方面扩展,然而不少会计审计人员依旧停留在以往的作业模式当中,无法熟练运用相关经验,缺少风险意识等。

三、完善会计审计工作的建议

(一)健全内部审计体制

为了更好地体现审计工作的力量,企业应当继续健全内部审计体制。为此,首先必须明确内部审计机构的地位,加强对其的重视程度,同时加强对经济行为的监管;其次,可以借助网络科技来搭建企业内部信息平台,令各项资金的配置情况更加明晰,便于企业的资金使用及管理;另外,国家必须加强对企业财务的监管力度,增强企业审计部和财务部的联系,保障监督机制的安全有效。

(二)提高会计审计部门的独立性

这一点是保障内部审计的重要举措。会计审计是监管企业经济行为的关键对策,更是企业内部制度的构成部分。所以说,审计部门必须具备独立性,才可更好地保障会计审计工作的开展。

(三)提升审计人员的职业素养,丰富审计形式

人是企业经营管理的核心所在。所以,拥有一支高素质的会计审计队伍,是保障企业经营效率和管理水平的基本因素。除了强化有关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外,还应当加强会计审计人员的知识培训,并组织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考核。此外,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会计审计的创新,不断丰富和完善审计方式是必不可少的。

四、结束语

综上,当前企业要想增加效益,就必须更加注重会计审计工作,继续深化内部审计制度的改革,为企业市场竞争力的提升、综合实力的增强提供有力保障。

审计论文范文二:我国企业内部审计的有效性及其措施

一、问题的提出

企业对内部审计具备充分认识和正确的运用,有助于企业的自身发展和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健全。无论是微观还是宏观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二、内部审计对企业发展的积极意义

前文已述,内部审计是我国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构成,还对企业内部控制的效果和效率有着积极影响。而且,内部审计具有广泛性、独立性、综合性的特点,其有助于提高企业的风险预防能力。具体而言,内部审计对企业的积极作用主要表现在两处:第一,能够对企业的未来发展规划方向;第二,能够制约企业的不合理之处。首先,通过有效的内部审计,企业能够及时发现内部管理及经营中的漏洞和问题,积极寻求改革方式方法,有助于企业的综合治理。比如,内部审计能够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对企业的资源配置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适合企业自身发展的资源使用方法,有助于企业资源的优化配置;在内部控制措施方面,内部审计也能针对制度漏洞及时提出审计意见和补救措施,提高控制效果。其次,内部审计能够制约企业的不合理之处。主要指企业能够借助内部审计及时发现生产、管理、经营等方面的漏洞,从而提出改善建议;能够对企业的不合理之处起到一定的揭示和制约作用,将企业的不良影响降至最低。此外,有效的内部审计能够确保企业管理者决策所用信息的可靠性,有效避免了因信息不实而导致的决策失误。

三、目前我国企业内部审计的有效性

(一)我国企业内部审计人员专业水平与业务能力难以满足企业的发展需求

内部审计实际是近年来才被企业所重视,尚不完善。不仅如此,负责内部审计工作的人员无论是专业水平还是业务能力都较为薄弱,难以满足企业的发展需求。通常,在企业中,内部审计岗位往往变动不大,内部审计人员对企业环境、经营模式等各个方面都较为熟悉。这在一定程度上虽然有利于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但是与此同时,却也容易导致内部审计人员在工作之中感情用事,从而影响了内部审计工作的效果,尤其是难以保证内部审计结果的权威性与严肃性。再者,内部审计不同于企业的其他岗位工作,对专业和技能的要求较强。内部审计人员需要具备财务、审计、税法等专业知识,了解宏观经济政策,还要熟知企业销售、生产、管理等各个环节与步骤。可以说,内部审计人员是高素质高专业性人才。然而现实中,我国很多企业的内部审计人员无论是专业水平还是个人素质均不高,难以满足企业审计工作的要求。甚至很多企业的内部审计人员非专科出身,而是调任委派,并不具备内部审计工作所需要的审计技巧和能力。审计效果难以保证。

(二)我国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权威性与独立性较差,审计职能难以发挥实效

除了目前我国企业审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难以满足企业发展需求之外,内部审计工作的权威性与独立性也较差,审计职能难以发挥实效。具体而言,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审计机构不独立。纵观我国企业内部审计的当前现状不难发现,在很多企业中,内部审计机构只是企业的一个内部管理部门,在关系上从属于企业。不仅如此,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的利益甚至要依赖于所审计的经济事项。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审计结果也有失客观与公正。第二,审计人员与审计行为不独立。从制度上来讲,内部审计人员在进行审计工作时,要严格依据客观事实,合法合规,不受其他部门和人员的影响,独立的做出合理公允的审计结论。审计人员应具有充分的独立权利和独立地位。然而现实中,由于审计部门从属于企业,部门与个人利益与所审计的经济业务紧密相关,导致审计人员与审计行为也难以真正独立。在审计过程中,审计行为难免不会受到管理者的影响。

(三)我国企业内部审计的合规性较差

除上述问题之外,我国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不够规范,存在“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的现象。虽然近年来内部审计逐渐受到我国企业的重视,但是内部审计的实际执行效果并不佳。企业对内部审计的“引入”,似乎更是一种“跟风行为”。在很多企业中,管理者等相关人员都并未从根本上重视内部审计的作用。有些管理者在概念上对内部审计有所误解,将内部审计简单等同于一种财务管理工作,无视内部审计的要求与程序。“有章不循”、“守制不严”现象较为普遍和严重。

四、现阶段我国企业应如何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一)我国企业内部审计的侧重点应有所转移,“经营审计”是未来趋势

在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之下,现代企业产权机制愈发完善。在此背景下,我国企业应以市场经济为导向,要积极采取现代化和科学化的管理手段。内部审计作为我国企业内部管理的一个重要构成部门,其作用和功能也应逐渐转变和加强。内部审计的重点应向“经营审计”转移。目前我国企业内部审计的重点主要是财务审计,实际很少涉及内部管理和具体经济业务的各个环节。审计范围也过于狭窄。以上种种已难以满足企业的发展需要。当前,在一个企业的发展中,经济、效率是重中之重。内部审计也应将其作为侧重点,并以此为依托针对企业的生产、管理、经营等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审计,及时挖掘企业内部管理和经营中的漏洞,探寻有效的改善措施,为企业的日后发展提供建设性参考意见。

(二)我国企业应积极加强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前文已述,目前,无论是我国企业的内部审计机构、审计人员,还是具体的审计工作,独立性都较差,导致审计职能难以发挥实效。对此,笔者建议,我国企业应从内部审计程序、审计制度、审计模式等角度加强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主要可从三方面着手:第一,企业应保证内部审计工作“形式”的独立性。实际上,内部审计可以看成企业的一种“自我审计”。作为企业的一个内部从属部门,内部审计机构与审计人员与企业是一种长期的雇佣关系。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审计工作的独立性。鉴于此,企业管理者应对审计机构赋予不同于其他部门的“权力”,审计机构直接对企业管理者负责。第二,企业应保证内部审计工作“精神”上的独立性。“精神”上的独立性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具备正直的道德品德、独立的精神状态。既能够独立进行审计工作,具备必须的职业操守和判断力;又能保证审计结果不受他人意志所影响。第三,企业应保证内部审计工作“法制”上的独立性。法制,既是保障也是约束。法制能够从根本上保证审计结果的客观和公正。我国企业应严格依据我国审计法等相关规定,结合企业自身状况,大力宣传内部审计的重要性,加强员工对内部审计工作的认知,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审计制度。

(三)我国企业应借助电子信息系统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科学性

目前,在市场经济的大力发展之下,电子信息技术逐渐被我国企业所运用。很多企业不仅利用“用友财务软件”进行财务工作,很多企业还引入了ERP等数据库管理模式。鉴于此,笔者建议我国企业在内部审计工作中也应重视对现代化科学技术的运用。可以根据自身特点,“量身定制”审计软件,可以将“自查”作为审计软件的主要功能。相较于人工,审计软件能快、更全面、也更彻底,其能通过“穿行测试”等手段,第一时间发现潜在问题并予以纠正,以达到完善企业内部管控的目的。此外,企业还可以利用现有财务、ERP等软件,及时搜集和过滤审计数据,并利用Excel软件对数据进行加工。通过对电子信息系统的运用,确保审计数据的准确性与合理性。

(四)我国企业的内部审计人员应注重工作中的沟通技巧

独立性一直都是我国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所强调的重点。既要求审计部门与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要保持应有的独立性,还要求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程序、确定审计范围时不受客观干扰,对企业能够提供指导。笔者认为,这种独立性的要求与内部审计人员工作中的沟通技巧紧密相关。唯有内部审计人员与各部门、各人员保持良好关系,妥善处理工作中的细节问题,方能方能使自己的工作被他人认可和支持,最优化的实现内部审计的效果。同时,也才能保证最后所出具的内部审计报告没有受到干扰与影响。五、结束语作为企业内部管理的重点和关键环节,内部审计的效果直接影响着企业内部控制的建设。无论是企业的内部管理,还是其发展、经营、决策等各个方面,内部审计都起着积极的作用。因此,我国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制,转移其侧重点,向“经营审计”转移;积极加强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借助电子信息系统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科学性;内部审计人员应注重工作中的沟通技巧。唯有如此,方能确保内部审计结果的公允性和独立性,切实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审计论文开题报告相关文章:

1.会计毕业设计开题报告范文

2.会计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3.财务管理论文开题报告精选

4.浅谈成本管理论文开题报告

第4篇

    [论文摘要]独立性是民间审计生命力之所在,本文在分析了独立性所包含的内容后,侧重从形式上的独立性方面阐述我国民间审计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增强我国民间审计独立性的对策。

引言

现代审计理论认为独立性是民间审计的灵魂,我国民间审计目前面临的状况是独立性缺失,本文从民间审计的起源分析独立性之于民间审计的意义,独立性包含的内容,进而从微观和宏观层面上分别探讨影响我国民间审计独立性的因素,最后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 民间审计的起源与独立性

目前学术界普遍的观点认为民间审计的起源与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密不可分。随着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所有者与经营者对企业的经营状况存在着信息不对称,所有者希望存在一个独立于经营者的第三方对企业的经营成果进行核实,经营者也希望通过一个独立第三方的验证来解除其受托经营责任,于是受所有者委托,专门负责对企业会计报表所反映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鉴证的民间审计产生了。可见,独立于所有者和经营者的第三方是审计委托者与被审计者共同的要求,即独立性是民间审计从起源上的基本要求。

何谓民间审计的独立性,独立性又包涵那些方面的内容,在审计理论界不同的学者有着不同的理解,我们仅列举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两种:莫茨和夏拉夫在《审计结构理论》一书中认为审计独立性包括实务人员的独立性和职业的独立性,实务人员的独立性是指单独的审计人员在具体审计过程中独立性保持的状况,职业的独立性则指民间审计这一行业作为一个整体所表现出来的独立性。另一些学者如moiser、higgins等则将审计独立性分为实质上的独立性和形式上的独立性,实质上的独立性要求注册会计师与被审计单位之间必须确无利害关系,形式上的独立性则要求注册会计师必须在第三者面前呈现于一种独立于被审计单位的状态,即在第三者看来注册会计师是独立的。实质上的独立性对于第三者而言过于抽象且难于评判,形式上的独立性则通过观察较易于判断,所以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是否具有独立性第三者是通过对形式上独立性的判断来实现的。第三者通过观察形式上的独立性来推断实质上的独立性,单个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影响着公众对单项审计业务独立性的判断,众多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则影响着公众对整个注册会计师职业独立性的判断。当公众对单个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产生怀疑时,将会影响公众对聘请该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的公司的投资决策,当公众对整个注册会计师职业界的独立性产生怀疑时,公众将不再依据经审计的会计报表进行决策,从而影响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可见形式上的独立性对注册会计师职业的独立性有着重要的影响,而形式上的独立性主要通过审计委托者(所有者)、审计受托者(审计人)、被审计单位(经营者)三者之间的关系以及与审计相关的法律、法规等经济环境来表现。因此分析某一国家民间审计独立性可从其形式上独立性入手,分别微观和宏观角度进行研究。

二、 影响我国民间审计独立性的因素分析

从形式上独立的角度出发,影响我国民间审计独立性的因素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探讨:

站在微观的角度,我们首先从三方当事人的关系入手进行分析:从民间审计起源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在民间审计产生的初期,所有者委托经营者经营企业并委托审计人对经营成果进行审计,审计人与经营者为审计与被审计关系。随着经济的发展,公司规模的扩大,股东由原来的几个、几十个发展到成百上千个,众多的股东在利益一致的大前提下仍存在各自的利益冲突,为了获取自身利益最大化一些大股东开始凭借股份的优势插手企业经营管理,表现在审计委托上则是利用控股权优势委托有利于自身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大股东权利凌驾于公司利益之上的威胁西方国家是通过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及相关法律制度来制约的,而我国由于股份制建立较晚、资本市场不发达、相应的法律法规又不健全再加上我国股份制企业的一些特殊情况,使得影响审计独立性的因素更加复杂:国有股一股独大,国家在企业的经营决策中占主导地位,但在企业管理中国家是个抽象的概念,真正行使公司经营管理权的是国家派出的高级经营管理人员,表现在民间审计上则是国家派出的经营管理者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聘请具有决定权,并由于我国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缺乏相应的制约机制,审计人对经营者有了明显的经济依赖性,形成了经营者自己委托审计人员审计自己的奇怪现象,造成了我国审计委托关系上的严重先天缺陷,加上我国的国有股多为不流通股,企业经营的好坏并不能通过股票的涨跌真实反映,因此许多经营者为了圈钱、完成利润指标等目的进行盈余管理,改变了委托审计的初衷,影响了民间审计的独立性。

其次我们从审计者的角度出发分析我国民间审计独立性的状况:民间审计在国外属于垄断性行业,在我国却属于竞争性行业,我国会计师事务所数量众多且规模不大,在会计报表审计业务中具有垄断地位的大型事务所不多,使得单一依赖报表审计业务为生的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竞争激烈,为了生存许多事务所不得不以竟相压价和迎合委托人既被审计单位的需要来获取业务,降低收费的代价是审计质量低下,独立性无法保证,而迎合委托人的需要更是以直接丧失审计独立性为代价的,不利于我国民间审计行业的长期发展。加上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初期,与当时的情况相适应,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都有其所谓挂靠单位,虽然后来随着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先后都与挂靠单位脱钩,但现实中效果并不理想,事务所依赖原挂靠单位获取审计业务的情况依然普遍存在,造成目前会计师事务所在获得审计业务上的不公平竞争和对被审计单位的经济依赖加剧,一些后成立的无挂靠单位所依的中小会计师事务所为了生存更是置独立性于不顾。

第三,从审计需求的角度进行分析:由民间审计的起源我们可以看出民间审计是在所有者为了审核企业经营者对资源的利用状况和经营成果,经营者为了解脱受托经营责任的情况下二者共同需求产生的,而我国民间审计的需求是扭曲和不足的,所有者与经营者界限的模糊导致委托审计者往往为了吸收资本(圈钱)、完成利润指标等目的委托审计,有些甚至是在上级单位要求必须把会计报表与审计报告一起上交的情况下委托审计,中小股东则由于在企业经营决策上处于弱势甚至根本没有发表意见的机会从而并不关注企业的长期发展状况,仅致力于短期股票的买卖差价,因此我国中小股东在对会计报表审计上存在需求不足,债权人、潜在投资者虽对会计报表审计存在需求但苦于我国资本市场的不完善以及各种原因,他们无法依据审计后的会计报表进行决策,因此也存在需求不足。

综上所述,我国民间审计在微观层面上不具备形式上独立性存在的条件,进而影响我国民间审计实质上的独立性,因此我国近几年接连出现丧失审计独立性的典型案例,从而影响了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整体的独立性。

站在宏观角度,我们对我国民间审计独立性分析如下:第一、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起步晚,行业自律管理经验不足,特别是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受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省级财政部门的双重领导,财政、税务等政府部门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干预较多,不利于行业自律管理,影响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独立性;第二、我国审计市场目前处于买方市场阶段,市场营销学认为买方市场比卖方市场更有利于经济的发展,但具体到我国审计市场来说,买方市场使得经营者在委托审计及支付审计费用时拥有过多的决定权,公司治理结构的不健全及相应法律制度的缺位无法制约经营者,众多会计师事务所为了生存处于被动地位,影响着民间审计的独立性;第三、我国与审计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本身不健全,相互之间不乏矛盾之处,并且对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责任规定较少,对刑事、行政责任规定较多,使得因丧失独立性而导致审计失败的当事人得不到应有的民事惩罚,刑事、行政处罚也不够严厉,违法成本低廉,作为一个理性的经济人,在权衡了违法成本和因此获得的收益以及为保持独立性而付出的成本和收益之后,无论是注册会计师还是会计师事务所均倾向于丧失独立性,结果是整个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独立性遭到公众的置疑。

三、 加强我国民间审计独立性的途径

形式上的独立性主要通过各种相关制度来体现,因此加强形式上的独立性就离不开与独立性相关的各项制度建设。

第一、加快公司治理结构的改革,减少国家对企业的干预,在公司内部建立有效的制约机制,促进公司非流通股的上市流通,真正做到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将审计委托与付费的权利归还所有者,消除审计人对经营者的经济依赖性,二者之间仅保持审计与被审计的正常关系。

第二、培育健康、旺盛、良好的审计市场需求,改上级或有关部门要求企业审计的被动审计状况为经营者主动要求审计的积极审计状况。

第三、促进审计市场的公平竞争,鼓励事务所扩大规模,开展多样化业务,降低对会计报表审计及单一客户的经济依赖。

第四、加强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自律管理。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管理上,我们应减少政府行政部门的干预,增强行业在管理形式上的独立性,参考国外经验,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不断完善的行业管理模式。

第五、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改变目前注册会计师仅注重短期效益的行为。

第六、完善与审计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加大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赔偿责任。完善与审计相关的法律制度,加大民间审计的民事赔偿责任,是改变我国目前审计市场状况的一项可行且见效较快的措施。

参考文献:

第5篇

关键词:非审计服务;审计独立性;诚信文化体系;

作者简介:吴银娟(1989-),女,汉,河南周口人,硕士研究生,西京学院,研究方向:内部审计。;付梦洋(1997-),女,汉,河南商丘人,硕士研究生,西京学院,研究方向:内部审计。;

引言

在世界的金融财务业务发展中,一些欺诈舞弊事件层出不穷,有关案例在近几年中急剧上升。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问题对审计服务的执行程度提出了种种挑战,除此以外,在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问题中,非审计服务对独立性的影响又衍生出了许多讨论。其中之一为"非审计服务有用论",即非审计服务,可以降低审计风险,提升业务水平,实现人才发展以及利润的上升。与之相对的观点则指出了非审计服务过多地参与了注册会计师与被审计单位之间的经济业务,使审计的独立性难以保证,也因此造成不良影响。两者意见相左的关键要素在于非审计服务是否破坏了审计独立性,而现在业内人士以及学者也并未完全得出确切的结论。因此,审计学界将目光持续投入到审计服务的独立性中,且只有当注册会计师为客户既提供审计服务又提供非审计服务时,审计工作的独立性才有被探讨的必要。

国外对于审计独立性影响因素的研究可以追溯于Axelson(1963)的观点,他提出管理咨询服务中CPA只是咨询意见的提供方,而非决策者,审计单位的管理局在最终的决策中占据中心地位。所以CPA同时向被审计客户提供管理咨询服务时并不能撼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地位。随后,Frankeletal (2002)以3074家上市公司为样本,选取了可操纵应计项目为盈余操控的代替指标进行检验,结果表明非审计服务费用的金额和公司操控性应计利润之间有着明显的正相关关系,从这项调查中可以看出非审计服务对审计独立性的确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与此同时,国内也有一些研究陆续产出,于海云(2006)提出在某种环境下共同发展审计与非审计业务,不但不会损害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反而会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精进审计独立性。张帮金(2013)在委托经济关系中的自我评价的影响和外界压力等角度中进行调查,得出了非审计服务会损害审计独立性的结论。基于上述国内外的诸多学者的研究,我们可以看出无论是从理论还是实证的角度出发,非审计服务是否影响审计独立性的论题总是存在两种不同的结论,难以达成一致。本篇论文也在积极参考各种国内外的研究资料,进而探究最新的有关于非审计服务对审计独立性的影响,并提出一些笔者的参考性意见。

一、非审计服务对审计独立性的积极影响

(一)非审计服务有利于提高审计质量

注册会计师在开展审计业务时,必然需要对客户的整体情况有一个全面的了解,从而为审计报告的使用者提供一个便利、可靠的平台,做出正确合理的决策。有些企业可能因利益因素的干扰,改变操作条件和企业内部的交易来实现他们的目标,审计人员可能看不到,从而产生了严重后果。注册会计师非审计服务的增加,将提供更客观的了解审计主体的整体情况,有助于控制风险,并有效避免来自客户的压力。在这种情况下,审计人员得出的审计结论能更准确地反映审计的实际情况,为后续决策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有助于审计市场形成良性竞争

审计工作在市场上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审计工作因为其不可替代性也因此受到格外的重视。通常,当事务所被雇佣来审计他们的财务报表时,许多公司只关注审计的成本和审计意见,而不是事务所合理审计意见的能力。所以为了谋求高利润业务,企业更加倾向于选择低成本的会计师事务所,也就使得会计工作的准确性以及专业性没有保障,这将使企业在财务考虑和道德考虑之间左右为难。对于事务所来说,非审计业务的发展促进了盈利能力的逐步提高,增强了市场竞争力,并确保了公司的财务安全,也因此将审计人员的工作与外部因素产生了很好的隔绝屏障,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将会有完善的保障。

(三)非审计服务可以带来经济收入

非审计工作的市场在不断扩大,也因此激发了客户不同的需要。会计师事务所的重要收益来源就是非审计服务工作,所以一旦事务所的财务收入有了一定的保障,那么审计工作在经济方面的独立性将不会被削弱。传统形式的审计服务发展至今,再想扩大收入是很难的,因而事务所需要探索新的服务来作为其收入的新增长点,保证事务所的财务状况处于一种稳定的状态,有一定的风险抵御能力,降低客户对于工作的影响,从而能够进行客观、公正的审计工作。

(四)有利于更好地开展审计服务

非审计服务对于事务所的工作的确大有助益,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实现审计实质上的独立性。提供非审计服务,将其中的人员关系以及客户的经营情况、经营计划、管理流程等都梳理清楚,提高了工作效率。审计服务与非审计服务的相互结合,使得事务所的整体工作更加具有实践性。支持和促进审计工作的发展;同时对审计人员的专业性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在保证专业知识完善强化的基础上,促使他们学习一些与审计工作交叉的知识体系。这样在实际工作中他们也能够增长经验,提高工作质量,更好地完成工作目标。

二、非审计服务对审计独立性的消极影响

(一)非审计服务影响事务所的社会地位

会计服务在社会中仍然扮演着非常多样化的角色,为公众提供各种各样的服务。例如,它们作为审计的中间人,只对财务报告的使用者负责,当他们做审计以外的工作时,他们是助理,帮助管理层完成任务。当大众开始质疑其独立性时,可能会产生非常负面的影响。与此同时,当他们向客户提供援助,无论是在审计领域还是在其他领域,忽视公众对他们的信任,从而会降低其独立性和社会声望。

(二)非审计服务的收益影响审计的独立性

非审计业务的发生频率之高不可避免地会促使企业加大对非审计业务的投入程度。在与客户意见不一致的情况下,受利益因素的驱使,可能会根据客户的意愿妥协并审计意见。非审计业务的发展与许多因素相关,也因此其进行的过程中更容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最终的结果也具有不确定性。并且随着非审计业务范围的扩大,事务所会因为出现的巨大利润而对审计工作不甚重视,审计业务的工作质量也就难以保证。

非审计服务对客户成功的欲望影响审计独立性

注册会计师的工作职能依据与客户的合约而履行职责,因此,注册会计师是按合约提供非审计服务的,他们的工作素质可透过审核客户的经营成果来衡量。不仅如此,管理层根据用于评价管理者的标准来评估提供非审计服务的注册会计师,这表明注册会计师的业务能力与顾客的配合度一致,所以在非审计服务工作中,注册会计师与客户之间的联系必然会降低审计的独立性。

三、非审计服务对审计独立性消极影响的对策

(一)完善监管部门的监督机制

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相对完善,公司结构也相对较为成熟,因而,企业将会计事务所工作从政府转向于市场发展,这样政府就减少了对市场经济的干预,并制定和颁布了一些相应的制度和法规,既实现了创造宽松的市场环境的要求,又在一定程度上对企业进行了合理的监管,从而促进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健康发展。此外,相关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管,并确保注册会计师行为和工作的标准化。

(二)加强对注册会计师丧失独立性的惩罚力度

我国现行法律目前关于对注册会计师独立性丧失和审计失败的责任规定尚不明确。举证责任仍然遵循"谁主张,谁提供证据"的制度,法律规定过于松弛将不能够对审计人员的工作有所限制作用。基于此种情况,有关部门需要加大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的处罚力度,明确规定更严格的针对于事务所的法律规定,这样会大大提高行业内工作人员的谨慎度以及责任度,会计事务所也会更加重视行业规范,避免接受行政、民事和刑事责任。

(三)建立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文化体系

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工作质量很大程度上与会计人员的道德素质息息相关,因此,在市场发展中,会计人员过低的工作素质往往会导致财务工作出现失职或者舞弊等诸多问题,然而,这些问题并不是由他们的能力造成的,而是由于审计缺乏独立性。这就使得一些工作人员为了谋取私利而不严格履行工作准则,最终导致业务的失败,其根源在于职业道德的缺失。因此,企业应加强会计人员的素质文化建设,提高职业道德要求,同时,它要求我们改善对职业道德内涵的理解,并建立相应的行业诚信文化体系,来保持和发展审计职业道德。

(四)规范审计费用和非审计费用的披露

首先,客户审计年度报表包括的内容应该有审计人员和非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提供服务信息、服务费用与分布。其次,会计师事务向客户提供非审计服务时,还必须说明非审计服务的种类以及提供审计服务带来的额外收入及他们所获得的份额。这将有助于投资者评估他们是否适合这两种服务,并让他们在早期选择投资,有利于他们及时研究并提出预防建议。

(五)加强注册会计师的专业水平

审计是非常专业和灵活的,所以想要做好一名注册会计师,首先必须要有相当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再通过不断地实际训练来形成自己的工作经验,两相结合才能将审计工作完美完成。现在需要的注册会计师,掌握审计法律法规是最基本的方面,同时要掌握审计的内容、过程和更灵活的使用等,抓住每一个细节也很重要,审计风险评估是最重要的,做好这个工作,避免了后期工作中的诸多麻烦,使审计更加独立。

四、结论

基于上述不同资料以及不同维度的对非审计服务的分析,能够了解到非审计服务并不具有单一性,其有利也有弊。但这并不能阻碍它的发展,特别是在我国市场环境的大背景下,非审计服务正在以势如破竹的发展态势进入市场,我国的经济发展也与之密切相关。然而,我们也不能够忽略审计业务,因为其仍然占据着会计师事务所的主要地位。因此,应该在保障审计业务健康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稳健地开展非审计服务,采取有效措施,规避审计风险,防止审计独立性的丧失,做到又快又好地发展。我们的经济市场只有在审计公司稳定发展的情况下才能正常运作。

参考文献

[1] Axelson. Kenneth S. ,Are Consulting and Auditing Compatible' ?[J]The Journal of Accountancy,1963,04,54.

[2] Frankel RM,Johnson MF,Nelson KK. The Relation Between Auditors .Fees for Non-audit services and Earnings Management[J] The Accounting

Review,2002(4):71-05.

[3]张帮金探析CPA非审计服务对审计独立性影响[J]经济研究导刊,2013(07):112-113.

[4]于海云。注册会计师同时提供非审计服务是否会影响审计质[J]财会月刊,2006(7):56.

[5]晨韩娜非审计服务对审计独立性的影响研究[J]科技经济市场,2019(06):42-43.

[6]孙欣浅论我国非审计服务及对审计独立性的影响[J]现代营销(创富信息版),2018(10):22-23.

第6篇

【关键词】非审计服务;审计独立性

一、前言

随着我国审计服务的发展壮大,审计工作中出现的种种问题也浮出水面,成为国内学者和专家关注的焦点。其中对审计独立性受到影响的关注尤为突出,因为这直接关系到审计工作是否能起到其实质性作用。因此,对于审计独立性的影响因素研究在近几年成为了研究界十分关注的课题。其中最具争议的问题之一,是非审计服务是否对审计独立性有直接或者间接的影响,特别是美国安然事件发生之后,更是引起了国内学者的兴趣。近年来,国内与非审计服务是否对审计独立性产生影响的相关规范与实证研究日益增多,得出的结论也不尽相同,下面笔者对这些文献及其成果进行简要的归纳和总结。

二、规范研究

肖仲云(2005)通过规范研究方法进行研究后认为,我国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非审计服务影响了审计的独立性,且影响程度并不小,从而提倡我国加强对非审计服务的监管。刘骏(2005)同样通过规范研究,认为非审计服务会使注册会计师与客户之间形成财务利益关系,而财务利益关系很可能影响审计独立性,因此从理论上讲,它有影响与之同时提供审计服务的注册会计师独立性的可能性,但可能性是否转化为现实则受多因素制约。叶少琴,刘峰(2005)从市场竞争和法律约束两个角度对咨询业务是否对审计独立性产生影响,审计与管理咨询业务是否需要分拆等热点问题进行探讨,结论是认为这些应当由市场竞争来决定。代旭(2009)通过对审计服务双方利益的冲突、注册会计师的角色冲突和形象冲突三个方面的分析,认为鉴证类非审计服务对审计独立性的影响较小;部分管理咨询服务对独立性的影响较大,应该重视其对审计独立性的威胁,协调和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防患于未然。

三、实证研究

而与之相反,刘星,陈丽蓉,刘斌,孙芳城(2006)通过对2001-2004年A股上市公司年报中同时披落的审计与非审计费用的研究,以操控性应计利润作为审计独立性的替代变量,非审计费用及其与总费用比重的大小对操控性应计利润没有明显影响,得出的结论是,在我国,没有证据显示非审计服务的提供会影响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独立性。于海云(2006)的研究支持了这一结论,认为,注册会计师同时提供审计服务与非审计服务并不冲突,而且能够提高审计能为,因而有助于提高审计质量。并指出今后一段时间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发展走向将是以审计业务为基础,向非审计服务业务领域拓展。对此观点持肯定态度的还有:张晴(2006),她以2003年我国上市公司年报数据为样本,以发表审计意见的类型为因变量,实证研究没有发现非审计费用与审计意见的显著关系,没有证明非审计服务损害审计独立性。陈丽蓉,孙芳城,蒋荣(2007)以2001-2004年年报中同时披露审计与非审计费用的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从审计的视角,以发表审计意见的倾向作为审计独立性替代变量,非审计费用与非审计费用比重为自变量,对非审计服务对审计独立性的影响进行验证,得出的结论表明:非审计费用没有影响审计意见的形成,因此没有证据显示非审计服务损害审计独立性。在控制了样本选择性偏误与预期费用后,这一结论依然成立。汤敬(2007)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收集了我国2002-2005年证券市场中上市公司的数据,检验了影响注册会计师发表的审计意见类型的若干因素,得出如下结论:目前我国非审计服务不影响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服务中的实质独立性。董普田,高良,严骞(2007)以2003-2005年期间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同时披露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和非审计费用且获得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运用多元回归分析等方法对非审计服务与审计质量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检验,得出的结论是:非审计服务非但没有影响审计独立性,而且提高了审计质量,且非审计类鉴证服务比非鉴证类服务更有助于审计质量的改善。陈丽蓉(2008)以2001年至2006年年报中披露有非审计费用的非金融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在未发现行业因素和宏观政策因素影响的基础上,通过研究样本和控制样本的一一配对,并运用均值检验、Wilcoxon符号等级检验以及多元回归检验和Logistic回归方法检验,发现:是否购买非审计服务对操控性应计数和审计意见类型影响不明显;非审计费用的绝对金额的大小或者比重大小与操控性应计数的大小、方向都不具有显著相关性,非审计服务的存在并没有使注册会计师容忍管理当局有更大的盈余管理空间;非审计费用的绝对金额的大小,比重大小以及未预期非审计费用与审计意见均不显著相关,非审计服务并没有负向影响审计意见的类型,从而得出结论:没有发现非审计服务损害审计实质独立性的显著证据。陈丽蓉和李红(2008)以2001-2006年同时披露有审计与非审计服务的中国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从委托视角经验验证非审计服务对审计独立性影响,研究结论表明:在我国管理层认为非审计服务不仅没有损害审计独立性,反而有助于审计质量的提高。这从企业管理层的角度说明他们对于非审计服务对审计独立性是否有影响的态度。苟新蓉(2009)从理论和实证上做了全面的研究,再次支持了多数实证研究得出的结论。在理论上,她分别从非审计服务对审计独立性的正面影响、负面影响及在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开展非审计服务对审计独立性的影响进行分析;实证上,她运用2005年和2006年上市公司的截面数据对其进行了分析,得出了非审计服务对审计独立性的影响并不显著的结论。

四、文献结论评述

从以上文献回顾可知,近年来绝大多数与非审计服务对审计独立性影响相关的规范性研究结论都从理论上认为非审计服务会影响审计独立性,都会从非审计服务对审计的双重影响的层面展开讨论,但并没有实证证据能够支持这些推断。

而实证研究中,多数研究结果都说明:中国非审计服务对审计独立性并没有太大影响。但对于非审计业务的影响并不能直接验证,而是进行数据验证时主要借助审计意见、盈余管理与成本等一些替代指标做实证分析。而且关于此课题的实证研究总数还很少,结论也不尽相同。非审计费用不容易收集,审计独立性的指标难以量化表示以及研究视角的不同是导致这些研究结果不一致的主要原因。笔者认为,要使这一课题的研究更科学准确,应当首先在实证研究方法上有所改进,并在今后的研究中更多地从不同的角度进行综合分析,而非只从某一方面或视角进行实证分析,这样会得出更加令人信服且全面的结论。

参考文献

[1]肖仲云.论非审计服务对我国审计独立性及审计质量的影响[J].江南大学学报,2005(6):59-62.

[2]刘骏.非审计服务与审计独立性关系研究[D].西南大学,2006.

[3]叶少琴,刘峰.审计与管理咨询业务:混营抑或分拆[J].审计研究,2005(2):44-47.

[4]刘星,陈丽蓉,刘斌,孙芳城.非审计服务影响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吗[J].会计研究,2006.

[5]于海云.注册会计师同时提供非审计服务并不影响审计质量[J].财会月刊,2006(7):56.

[6]张晴.非审计服务与审计独立性关系之研究[D].福州大学硕士论文,2006.

[7]陈丽蓉,孙芳城,蒋荣.基于审计视角的非审计服务与审计独立性[J].2007(9):118-122.

[8]汤敬.非审计服务对审计独立性影响的实证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07.

[9]董普田,高良,严骞.非审计服务与审计质量关系的实证研究[J].审计研究,2007(5):42-47.

[10]陈丽蓉.非审计服务对中国上市公司审计独立性的影响研究[D].重庆大学,2008.

[11]陈丽蓉,李红.基于委托视角的非审计服务与审计独立性[J].当代财经,2008(6):107-110.

[12]代旭.审计独立性与非审计服务[J].银行家,2009:84-85.

第7篇

关键词:公司治理 审计独立性 控制权市场

公司治理结构是解决现代公司由于控制权和所有权分离所导致的问题的各种机制的总称,它既包括公司治理的法律和政治途径、要素市场、公司控制权市场、声誉市场等外部控制系统,同时包括激励和约、董事会、债务融资等内部控制系统。公司治理从狭义上看就是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如何通过制度性安排监督和控制高层经理人员的经营,近年来,已有不少研究探讨了上市公司内部治理机制对审计独立性的影响,然而迄今为止,还很少有学者探讨外部控制系统,但这对于公司治理问题的解决,同样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因此,笔者认为,在讨论公司治理与独立审计关系上时,不仅要考虑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系统,更要关注公司治理外部控制系统,本文就是从第二个角度讨论了公司治理与独立审计的关系。

一、公司控制权市场与独立审计的关系

(一)公司控制权市场现状分析英、美等国家的研究人员对于上市公司治理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于管理层与外部投资者之间的冲突,即英、美等国资本市场的一个显著特征是股权结构高度分散,其问题也主要存在于管理层与外部投资者(包括股东和债权人)之间。然而在新兴市场国家,往往呈现出高度集中的股权结构。在这种股权结构下,由于大股东可以对企业实施有效控制,尤其在我国目前转轨经济背景下,上市公司大都通过脱钩改制和资产剥离等方式形成,使其与大股东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大股东随意占用上市公司资产,采取关联方交易等手段严重侵害了中小股东的利益。唐宗明等(2002)从实证角度证明了我国上市公司侵害小股东的程度远高于发达国家。公司中的控制性投资者(如股份公司的大股东等)凭借其实际控制的股票数量和由此形成的控制性地位,通过要约收购、权之争以及在公司董事会选举中发挥影响,一方面,缓解了由于分散投资者在监督经理人过程中的相互“搭便车”而无法实现对经理人的有效监督的状况,使经理人与投资者之间的利益冲突所产生的成本在一定程度上有所降低;另一方面,则可以利用控制性投资者地位对经理人施加影响,或者与经理人合谋牟取私利,使分散的非控制性投资者,即中小股东的利益受到损害。我国的股份公司大部分是由传统的国有企业改制而来的,由于历史的路径依赖和社会体制的影响,造成了国家持大股或控股,上市公司经营者的行为严重背离广大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控制权市场对审计独立性的影响对于外部中小股东来讲,预期到内部大股东的利益侵占动机,将愿意聘请高独立性的审计师对大股东的行为进行监督,但对于大股东其选择审计师时未必如此。这样小股东与大股东在审计独立性上的需求存在分歧。我国属于转型经济国家,对中小股东的法律保护措施不完善,控股股东侵占小股东利益的情况频频发生,此时控股股东的低独立性审计需求占主导地位,诱使审计师参与合谋对审计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

(三)审计人员对审计独立性的影响。独立性风险存在的原因是以判断为基础的决策,因为以判断为基础的决策涉及许多不确定的因素,如果没有以判断为基础的决策,即使诱因存在一般也不会导致低质量的审计报告。随着经济环境的复杂化,除了需要面对会计分析、判断的不确定性所带来的影响外,审计人员在审计的整个程序和过程中,也必须面对大量不确定性因素,需要审计人员利用其职业能力及经验进行分析判断。在审计人员的专业判断受主观因素、“有限理性”及不同利益博弈取向的影响下,可能会倾向于做出与其利益相符的报告,并同时运用模糊的语言来表达与其选择的报告决策相一致的审计标准,在外在利益的情况下,有可能故意做出与正确审计结果相异的判断结果,甚至有可能使其专业判断出现错位。因此,由审计人员专业判断所带来的主观判断而引起的不确定性必然存在。

二、要素市场化程度对审计独立性的影响

要素市场是一种与商品市场具有明显区别的市场。要素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从社会再生产的循环过程来看待要素市场,认为所有的商品都是生产要素。企业组织生产购买的所有商品都是生产要素,其投入即作为生产要素的投入,其中用于生活消费的则构成劳动力再生产的生产要素。这种观点是广义要素市场的引申,在确认经济系统是大的生产要素市场的前提下,按不同特性将生产投人品分为商品、资本、劳动力与信息(包括技术)等类,要素市场也就是资本、劳动力、技术、信息等市场。我国经济转轨已有二十余年的历程,市场机制已经开始成为配置资源的基本力量,但我国市场化进程的突出特点在于产品市场化,包括投资品和消费品市场化速度较快。在产品领域,传统的计划模式已经破除,国家计划已基本上不再规定企业生产什么、生产多少、如何定价、如何销售,而是由各类企业根据市场供求变化自主决定。而要素市场化,包括资本、土地、技术等市场化进程迟缓。在要素领域,政府一方面仍然作为要素资源的配置主体,集规则制定者、执行者、参与者和仲裁者于一身,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阻碍了市场竞争主体的健康成长;另一方面,政府履行公共服务的职能严重不到位,在一些需要政府管理的领域中呈现出混乱与无序的状态,市场竞争缺乏诚信与公正。当前社会中出现的大量不和谐现象,大多与要素市场化改革的滞后有关。而要素市场化是提高要素质量、提升要素效率、支持技术进步。另一种观点,从要素市场化程度对审计独立性的影响。从国家宏观调控的目标出发,土地、资本、劳动力市场中的每一个细微变化,都会引发经济运行中的波动,政府必须严格掌控要素资源配置;从社会稳定的需要看,要素资源配置意味着权力的自由交易,涉及到利益结构的重大调整,若将配置权力交给市场主体,将会导致社会矛盾的激烈冲突,因此必须由政府通过配置资源来协调各方利益。而审计师的执业行为,与其他活动一样,受所处环境和制度的影响。审计师执业环境对审计执业行为起着规范和和约束作用,这既影响审计师的执业行为,也影响审计师的执业理念。当外部职业环境对注册会计师执业行为进行限制时,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只能屈从于外部环境的压力。审计师执业面临的外部执业环境众多,其中市场化程度、政府行为以及法治建设状况是审计师执业的重要外部环境。审计师素有“经济警察”之誉,市场化程度越高对审计师行业的需求越大,有利于推动审计师行业的发展,审计独立性越高。纵观世界各国审计师行业的发展现状,审计师的行业发展现状及其执业质量与市场化进程是相匹配的。可见,随着市场化进程的提高,对高质量审计需求市场也逐步扩大,这直接诱发审计师提高审计独立性,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目前我国要素市场化程度偏低,导致了要素价格低廉,扭曲了市场秩序和主体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必然影响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独立性。

三、相关法律对审计独立性的影响

我国的产品市场体系尚未完善,市场约束起不到相应的作用,在这种情况下法律约束的作用就显得更加重要。与市场化进程、政

府监管相关的是法治建设环境,法治环境对审计师执业的意义一是在一个依法行政的区域,法治环境约束了地方政府的过度干预,这为审计师独立执业,客观发表审计意见营造了良好的执业环境;二是随着法治建设水平的提高,审计师出具虚假审计报告被查处、处罚的可能性加大,审计风险增加,这迫使审计师不得不考虑审计风险,提高审计独立性,谨慎地出具审计报告。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分权让利”,在不改变政治权力基本结构的条件下,中央和地方实行经济上的分权,也就是下级政府承包一定的税收,上缴税收达到一定份额后,剩下的就归自己支配(纪宝成,2003),这时的地方政府变成了一个具有独立经济利益的主体,上下级政府关系形成了“创造市场的准联邦制”(weingast,1995)。地方政府为了应付上级考评和与其他地方政府竞争,需要对管辖区域内的资源进行限制和保护。上市公司对地方政府意义重大,不仅可以通过证券市场融资,而且在税收、就业和社会稳定方面起着重要作用,所以,对所属上市公司的保护也就成为地方政府的必然行为。无论是在初期“额度管理、计划控制”的审批制下,还是在后来的核准制下,上市资格都是非常稀缺的资源,也包括上市后的再融资资格等。可见,地方政府有强烈采用行政手段干预企业的动机。审计师面对地方政府对企业的支持当然也难以保持独立性。我国上市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大多是由政府任命的,其更多地关注于自身的仕途,而与公司的发展并不一致,带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在这种情况下,就不愿将主要精力放在研究企业发展战略、改善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长期成长能力上,而是放在如何争取上级部门的关注,为此不惜采取短期化行为或操纵会计利润、粉饰会计报表的不当手段,对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施加的压力也随之增大。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缺陷对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构成了巨大的压力。

四、声誉市场对审计独立性的影响

声誉是企业或某一团体在公众中所留下的一个总体印象,它是行为主体的各方面行为能力的综合反映,既依附于主体又相对独立于主体,是行为主体的一项无形资产。其对主体的作用具有一定的时滞性,即行为主体过去的行为所形成的声誉将影响行为主体随后的行动环境,当前的行为所形成的声誉对当前的行为环境影响较少。声誉的形成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要通过行为主体的积累努力才能形成良好的声誉。企业可以通过大量、密集的广告宣传来扩散信息,在很短的时间内提高它的知名度,但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企业却不一定具有良好的声誉。较高的知名度只能说明其他行为主体对该企业的认知度较高,而声誉是其他行为主体对该企业长期行为的认可度的一个重要标志。

随着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声誉对企业的发展乃至生存有着越来越重要的意义。声誉好的上市公司出具虚假财务报告的动机小,因为在竞争性的市场上买者也就是社会公众有选择权,尽管无法判断各种产品也就是财务报告的真假,但可以从中选一件最放心的产品进行投资,一旦买到了假货也就是投资失败,以后就不会与其合作了,因此作假的上市公司必须考虑被人识破后的利益损失。同时,投资者与被投资者之间的博弈也相应转化为被投资者与被投资者之间的博弈,卖真货者的信息比卖假货者的信息要充分。因此,在竞争性市场上,出具虚假财务报告的上市公司一方面要与投资者博弈,另一方面要与出具真实财务报告的上市公司博弈,往往处于不利的地位。由于声誉对企业带来的重大影响,一般情况下声誉好的上市公司更倾向于出具较为真实的财务报告,对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独立性影响较小,因为一旦作假被识破将会产生沉重的代价,由此造成的恶劣影响将会使其花费很长时间建立起来的良好的声誉毁于一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无法估量。

作者简介:

康霞(1980-),女,河北元氏县人,河北经贸大学会计学院助教

参考文献:

[1]曾颖、叶康涛:《股权结构成本与外部审计需求》,《会计研究》2005年第10期。

[2]王斌:《论董事会独立性:对中国实践的思考》,《会计研究》2006年第5期。

[3]彭毅林:《论不确定性与审计信息质量》,《会计研究》2005年第5期。

[4]卓勇良:《要素市场化水平偏低的忧思》,《新民周刊》2006年第6期。

[5]鲁利玲:《推进要素市场化》,《光明观察》2006年第2期。

[6]白永秀、徐鸿:《论市场秩序和企业声誉》,《工业企业管理》2004年。

[7]王兵:《审计聘约权审计独立性与公司治理》,《广东经济管理学院学报》2006年第2期。

第8篇

【关键词】 非审计服务; 现状; 原因

在注册会计师行业诞生与发展过程中,审计一直是其传统主导业务,审计业务是其主要甚至唯一的收入来源。同时,由于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半政府性质决定了会计师事务所不仅能提供公共产品性质的审计业务,而且能提供运用和加工可供决策的会计信息的增值服务,如管理咨询、税务等。如今,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资本市场的不断壮大,决策对会计信息的依赖也越来越重,审计对于审计委托人也不再是其唯一的需求了。在需求方有需求和供求方也有能力提供满足需求方要求服务的情况下,会计师事务所的非审计服务业务应运而生并且不断扩大。

一、非审计服务发展现状

通过表1给出的1999-2005年我国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入构成,可以看出:在我国,会计师事务所收入呈现稳步增长态势。从1999-2005年期间,我国会计师事务所收入呈现稳步发展态势,从1999年的52.3亿元到2005年的183亿元,其中审计收入也一直是稳步上升趋势,都在总收入的70%左右。非审计服务收入发展所占较绝对数与比重较小,如咨询服务从1999年的3.1亿元上升到了2005年的9.1亿元,相对比重大致徘徊在5%左右。与发达国家相比,有相当大的差距。

二、我国注册会计师非审计服务发展滞后的原因分析

造成我国会计师事务所非审计业务发展单一、滞后的原因,应该说是多方面的,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注册会计师行业成立的特殊背景

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由原来的挂靠单位到后来的独立运作与经营,其成立时的特殊决定了会计师事务所早期业务主要由主管部门指定。在一定的行业、一定的行政区域有稳定的市场份额甚至居于垄断地位,如验资主要集中于工商部门的事务所,国有企业审计、国有企业基建预决算审计主要集中于审计部门的事务所,税务主要集中于税务部门的事务所,这足以保持或维持事务所基本的生存,事务所缺乏拓展其业务的动力。市场化运作以后,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不能随便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成本不低。因此即使市场化后,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也是有一定保障的,对于会计师事务所来说,非审计服务的收入高低影响不大。

(二)现有专业复合型人才的缺乏

政府主导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主要专长于某些领域,如税务部门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擅长对税务咨询与,对内部控制制度设计以及其他管理咨询服务则不一定能胜任。同时我国政出多门,各方要求、标准不一,要做到各方满意是很艰难的,对相关职能部门的影响力有时候显得非常的重要。在我国目前的环境中,没有哪个企业,哪家会计师事务所对每个行业都是专家。这种人为的市场格局很不利于专业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和发展,也不利于吸引其留在注册会计师行业。复合型人才的缺乏使会计师事务所缺乏提供非审计服务的技术支撑。

(三)会计师事务所的变革

我国会计师事务所成立的时候具有强烈的政府色彩,其成立后的发展变迁也同样有着“无形的手”的强大影响。从挂靠到脱钩,从从业资格的认定到业务的划分,一系列的强势改革使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取得了较快发展,但是也使会计师事务所陷入剧烈的动荡变革期,业务拓展能力与精力都受到极大的限制。显然,事务所本身的动荡也不利于非审计服务的发展。

(四)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积淀有限

我国的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历史较短,会计师事务所正处于发展上升期。不可忽略的现实是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恢复发展只有短短的20多年,虽然取得了较快的发展,但是大部分力量都用在拓展现有审计市场,缺乏足够的市场意识与营销能力和多元化服务人才,积累的人才与技术有限。因此,作为注册会计师行业存在基本条件的审计业务发展都十分有限,更何况非审计服务!

(五)缺少行业管理组织对注册会计师非审计服务市场的推动和促进

我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管理组织,其主要职责是审批和管理本会会员,指导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注册会计师注册;拟订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规则,监督、检查实施情况;组织对注册会计师的任职资格、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年度检查;制定行业自律管理规范,对违反行业自律管理规范的行为予以惩戒;组织实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组织和推动会员培训工作;组织业务交流,开展理论研究,提供技术支持;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宣传;协调行业内、外部关系,支持会员依法执业,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代表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开展国际交往活动;指导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工作;办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机关委托或授权的其他有关工作。可见,我国的注册会计师协会主要是管理机构,较少涉及业务与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市场的推动。

可见,无论是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本身的发展变化历程还是行业管理组织的职责范围,都是我国注册会计师非审计服务发展有限的重要原因。

【主要参考文献】

[1] 白华,吴春.论提供非审计服务对注册会计师独立性的影响[J].上海会计,2002,(3).

[2] 陈丽蓉,李红.基于委托视角的非审计服务与审计独立性――来自中国证券市场的经验证据[J].当代财经,2008,(06).

[3] 鲍童,刘铮.提高审计独立性――关于禁止注册会计师从事非审计服务的利弊观.现代企业,2004,(08).

[4] 程小琴.非审计服务对审计独立性的影响[J].市场经济研究,2002,(5).

[5] 李海燕.理性看待我国非审计服务的发展[J].企业家天地,2008,(02).

[6] 林启云.注册会计师非审计服务研究[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

[7] 路远志,郭彦斌.非审计服务在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J].财会研究,2007,(04).

[8] 桑笑.对是否将审计业务剥离的探讨[J]. 技术经济,2003,(11).

[9] 汤敬.非审计服务对审计独立性影响的实证研究[D].硕士学位论文西南财经大学,2007.

第9篇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5812(2016)22-0009-05

摘要:基于股东审计需求的外部审计师聘任机制包括直接聘任和间接聘任两种模式,不同的股权结构下,外部审计师的聘任机制不同,当大股东存在且不参与企业管理时,大股东直接聘任外部审计师;当大股东存在且参与企业管理时,应该由小股东聘任外部审计师;当没有大股东时,应该由小股东聘任外部审计师。小股东通常没有行动能力,只能是间接聘任――由一定的机构代表小股东聘任外部审计师,这种代表机构通常是公司治理机构中对大股东有制衡力量的机构,审计委员会是其典型代表。

关键词:股权结构 直接聘任 间接聘任 外部审计师 审计委员会审计

一、引言

企业组织存在多种委托关系,由于人性自利,人可能产生问题,由于有限理性,人可以产生次优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和次优问题,委托人和人都可能存在审计需求,在许多情形下,审计需求必须通过聘任外部审计师来实现(郑石桥,2016),那么,外部审计师由谁来聘任呢?从逻辑上来说,应该是谁有审计需求,就应该由谁来聘任。然而,现实世界是复杂的,在一些情形下,审计需求者无法聘任外部审计师,这就使得外部审计师聘任机制多样化,正是由于这种多样化,外部审计效率效果出现了显著差异(张薇,2012;梁秀芬,2015),所以,外部审计师聘任机制是影响外部审计效率效果的重要因素。

现有文献以上市公司为背景,对外部审计师聘任有较深入的研究。本文以企业组织的股东审计需求为背景,不区分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提出企业组织外部审计师聘任机制的通用理论框架。随后的内容安排如下:首先是一个简要的文献综述,梳理企业组织外部审计师的相关文献;在此基础上,区分不同股权结构,提出一个企业组织外部审计师聘任机制的通用理论框架;然后,用这个理论框架来分析中美两国的企业外部审计师聘任制度,以一定程度上验证这个理论框架;最后是结论和启示。

二、文献综述

现有文献将上市公司外部审计师聘任机制区分为直接聘任和间接聘任,主要研究了上市公司外部审计师间接聘任C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多种应对策略,也有少量文献研究了不同聘任机制对外部审计的影响。

关于外部审计师间接聘任机制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外部审计师聘任通常由管理层实际控制,而被审计人也是管理层,这就相当于管理层自己聘任外部审计师对自己进行审计,外部审计师的独立性受到严重负面影响;关于应对这种问题的策略,基本的思路是在管理层之外寻找聘任者,提出了多种可能的聘任者模式,并分析了不同聘任模式的利弊,提出主要的间接聘任模式包括:审计委员会委托模式,监事会委托模式,选聘分离委托模式,政府审计机关委托模式,证监会委托模式,证券交易所招投标模式,注册会计师协会委托模式,保险公司委托模式,金融机构委托模式,股东信托机构委托模式,上市公司公众监督委员会委托模式(朱星文,2004;张宜霞,2004;黄一鸣、张文斌,2004;张文斌、李传双,2004;蒋尧明、郑佳军,2005;冯均科,2005;雷光勇、李淑君,2005;Ronen,2006;齐兴利、徐中华,2007;汪俊秀,2007;郝树芹、王建琼,2007;费娜,2009;刘小丽、高军、王艳,2009;张薇,2009;钱华,2009;叶陈刚、潘惠敏,2009;范丽,2010;田光大,2010;李晴晴,2011;毛玉、李江涛、于维辕,2011;白华、肖玉莹,2011;张立恒,2012;张佳丽,2013;张立恒,2015)。

关于不同聘任机制对外部审计的影响,Mayhew&Pike(2002)及Mai、Raghunandan&Rama(2012)发现,股东参与审计师选择能够导致更高的审计质量和审计费用,因为此时审计师的平均努力程度会更高,审计师违背独立性原则的可能性更低。张薇(2012)检验由产权所有者行使审计委托权的央企与由管理者行权的一般企业的审计意见购买行为差异,发现央企不能成功购买审计意见,而一般企业能够。梁秀芬(2015)发现,股东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及审计费用支付进行决议时,审计费用会降低,当所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为行业“前十大”时,提高审计质量,当所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为行业“非前十大”时,股东决议与审计质量之间的关系并不显著。

上述文献综述显示,现有文献对上市公司外部审计师聘任有较深入的研究,但是存在两个局限性,一是未能区分不同的利益相关者的审计需求,二是未关注非上市公司。本文拟弥补上述局限性,提出一个基于企业股东审计需求的外部审计师聘任机制的通用理论框架。

三、理论框架

本文要提出一个基于企业股东审计需求的外部审计师聘任机制的通用理论框架,其逻辑步骤是,首先,以不同的股权结构为基础,分析股东实现其审计需求的行动能力;然后,以股东的行动能力为基础,提出外部审计师聘任的两种模式――直接聘任机制和间接聘任机制;在此基础上,分析阐述直接聘任机制和间接聘任机制。上述逻辑步骤如图1所示,这也是本文的研究框架。

(一)股权结构、股东行动能力和外部审计师聘任机制类型

企业是以投入资本为基础来分配权利和权力的,股权结构不同,企业的权利和权力结构也不同,可能的利益冲突也不同。企业股权结构可以做多层次的区分,首先,可以区分为独立企业和非独资企业,而这两类企业,股权结构还有不同的安排。

对于独资企业来说,有两种情形,一种情形是股东参与企业管理,此时,管理层与股东合二为一,多数的民营企业就是这种情形。在这种情形下,不存在外部股东,所以,也不存在外部股东与管理层之间的委托关系,也就没有外部股东的审计需求。另外一种情形是股东不参与企业管理,此时,管理层与股东分离,股东与管理层之间形成委托关系,股东作为外部利益相关者,对管理层存在审计需求。但是,由于是独资,股东股份多,不存在搭便车机会,股东有能力也有动力行动起来以实现其审计需求,所以,股东会自己聘任外部审计师来实现其审计需求,此时的外部审计师聘任机制是直接聘任。我国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国有独资企业之间的关系就属于这种情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唯一的股东,自己可以直接聘任外部审计师对国有企业进行审计。

对于非独资企业来说,股权结构还有多种类型。首先,可以区分为股权分散和股权集中两种类型,前者没有大股东,后者有大股东。对于股权分散的非独立企业,由于没有大股东,众多的小股东行动能力受到两方面的限制,一是每个股东的力量很有限,难以形成决定性的影响,所以,单个股东难以制约管理层,二是由于单个股东的股份很小,从企业获得的利益不多,所以,通常存在搭便车的动机。正是由于上述两方面的原因,小股东作为一个整体,行动能力较差,企业被管理层所控制,管理层是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全体股东(也就是小股东)与管理层之间的利益冲突是企业的主要矛盾。但是,小股东整体没有行动能力,他们对企业管理层的审计需求可能很强烈,但是,小股东作为一个整体却没有行动能力,需要一个代表机构来聘任外部审计师,此时的外部审计师聘任机制是直接聘任。股权分散的上市公司就是这种形式,通常由审计委员会来聘任外部审计师,审计委员会充当了小股东的代表。

对于股权集中的非独资企业来说,其本身又区分两种情形,一是大股东参与企业管理,二是大股东不参与企业管理。当大股东参与企业管理时,大股东与管理层合二为一,大股东成为企业的实际控制人,企业的主要利益冲突是大股东作为管理层与小股东之间的矛盾,此时,大股东的审计需求与管理层的审计需求合二为一,信号传递理论可以解释这类审计需求。小股东当然存在较强烈的审计需求,审计客体是作为管理层与大股东合一的企业实际控制人。但是,小股东作为一个整体,通常没有行动能力,只能通过间接机制来聘任外部审计师。此时,如果由大股东控制下的股东会或董事会或董事会下属的审计委员会来聘任外部审计师,相当于将小股东的审计需求转换为大股东的审计需求了,小股东的外部审计需求徒有虚名。当大股东不参与企业管理时,大股东也成为外部股东,股东存在对管理层的审计需求,而大股东有动力也有能力来聘任外部审计师,大股东可以直接聘任外部审计师,此时的聘任机制是直接聘任。一些国有控股的企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聘任外部审计师就属于这种情形。

以上所述的不同股权结构下的外部审计师聘任机制,归纳起来如表1所示。

(二)大股东直接聘任外部审计师

作为不参与企业管理且有行动能力的大股东,其审计需求的实施有多种路剑一是自己建立审计机构(简称为自制),二是聘任外部审计师(简称为外购),三是二者结合,部分审计需求由自己建立的审计机构来实施,部分审计需求聘任外部审计师来实施。具体如何选择,大股东会基于成本效益原则来做出选择,何种方式的成本低,就会选择何种方式。一般来说,外部审计师和大股东自己建立的审计机构,对于不同的审计主题会有不同的核心能力,从而具有不同的成本效率,所以,在许多情形下,通常是自制和外购相结合(郑石桥,2015)。当然,大股东采用外购时,对于外部审计师的选择也会有系统的方法,通过这种系统的方法,从众多的外部审计师中挑选出合适者,例如,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中央企业外部审计师,这里的招标过程就是系统的方法。

(三)小股东间接聘任外部审计师

小股东由于没有直接聘任外部审计师的行动能力,所以,需要有一个代表机构来替小股东聘任外部审计师。这里的关键是这个代表机构要真正站在小股东的立场,要真正为小股东利益着想,所以,构造或选择小股东代表机构的主要原则是该机构能真正代表小股东利益。另外,小股东代表机构的运行还要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如果运行程序过于复杂、运行成本过高,则这种代表机构也不具有可行性。归纳起来,间接聘任的代表机构的构造或选择,一方面要能真正代表小股东利益,简称利益代表原则;另一方面,要运行简捷且低成本,简称成本效益原则。根据上述两个原则,我们对现行各种间接聘任机制作一简要评述,在此基础上,提出本文的建议。

根据本文前面的文献综述,现有文献提出了多种间接聘任模式,归纳起来,可以分为三类,一是公司治理机构模式,也就是从企业治理机构中选择小股东代表机构,二是监管机构模式,也就是由一定的监管机构来代表小股东聘任外部审计师,三是社会机构模式,也就是由一定的社会机构来代表小股东。上述这三类间接聘任模式,在利益代表原则和成本效益原则方面各有千秋。

公司治理机构模式具体包括审计委员会委托模式、监事会委托模式、选聘分离委托模式(审计委员会提出选择方案,股东会做出聘任决议),这些模式都是在现有的公司治理机构中选择能代表小股东利益的机构,并不需要构建新的机构,从成本效益原则来说,都具有可行性。所以,问题的关键在于能否代表小股东利益。在大股东存在的前提下,从公司治理设计来说,审计委员会、监事会都具有监督大股东的功能,所以,从制度宗旨来说,这些机构是能代表小股东利益的。但是,许多情形下,公司治理制度宗旨难以落实,大股东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审计委员会、监事会事实上是在大股东操控下组建的,这个机构难以对大股东形成制衡,当小股东与大股东有利益矛盾时,这些机构并不一定完全站在小股东的立场。

监管机构模式具体包括政府审计机关委托模式、证监会委托模式、证券交易所招投标模式、注册会计师协会委托模式,这些机构都可以完全独立于大股东,所以,从小股东利益代表角度来说,这些模式都具有可行性。但是,从成本效益原则来说,如此众多的企业,即使只是上市公司也数量很多,这些机构为企业聘任外部审计师的效率可能较低,并不一定能为每个企业聘任适宜的外部审计师。更为重要的是,外部审计师可能出现寻租,进而可能出现系统性低效率,我国政府采购的种种怪象可以作为前车之鉴(杨灿明,2004)。

社会机构模式具体包括保险公司委托模式、金融机构委托模式、股东信托机构委托模式、上市公司公众监督委员会委托模式,这些模式中,各种社会机构都需要从企业获取报酬,而有大股东控制的企业,这些报酬的多寡仍然是由大股东控制的,既然外部审计师从企业获得报酬由大股东控制后影响了独立性,这些机构同样也会因为大股东控制其报酬而影响独立性,所以,这些机构并不一定能真正代表小股东利益。另外,这些机构的运行需要另外建立行动机制甚至重新组建新的机构,其成本较高。所以,也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至于保险公司模式,则很大程度上背离了审计的本质,将审计需求转换为风险防范需求,因而更不具有可行性。

综合上述三种聘任机构的分析,没有一种聘任机构是完全理想的。但是,相对来说,公司治理机构模式具有相对优势,是相对可行的现实选择(朱星文,2004;⑿±觥⒏呔、王艳,2009;张薇,2009;钱华,2009;林静,2010;李晴晴,2011;白华、肖玉莹,2011;张佳丽,2013)。审计委员会委托模式、监事会委托模式、选聘分离委托模式是公司治理机构模式的三种具体形式,共同的缺陷是大股东可能操控这些机构。从制度设计宗旨来说,公司治理机构中设立这些机构的重要宗旨是形成对大股东的制衡,大股东对这些机构的操控要么是制度具体建构和运行存在缺陷,要么是大股东的非正式制度行为,无论属于何种情形,都应该优化这些制度设计及执行,而不应该在这些机构之外再建立新机构。我们认为,完善这些制度有两个路径,一是强化审计委员会、监事会的法律责任追究,使得这些机构的成员有压力和动力来履行其职责,避免“不懂事”的独立董事和“不监事”的监事;二是完善监事和独立董事选任机制,尽量抑制大股东的操控,避免“不独立”的独立董事和监事。另外,就外部审计师聘任来说,为了保护其独立性,适宜的聘任机制当然重要,但是,保障外部审计师独立性的措施不只是信赖聘任机制,还有其他机制,既然如此,也就不宜追求完全没有瑕疵的聘任机制。

四、例证分析

本文以上区分不同的股权结构,基于股东审计需求,提出了一个企业组织外部审计师聘任机制的通用理论框架。理论的生命在于其解释现实的能力,下面,我们用这个理论框架来分析中美两国的企业外部审计师聘任制度,以一定程度上验证其解释力。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外部审计师聘任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定。

做出这些规定的道理何在呢?根据本文的理论框架,不同的股权结构下,外部审计师的聘任机制应该不同,当大股东存在且不参与企业管理时,大股东直接聘任外部审计师;当大股东存在且参与企业管理时,应该由小股东聘任外部审计师;当没有大股东时,应该由小股东聘任外部审计师。然而,小股东通常没有行动能力,需要由一定的机构来代表其聘任外部审计师,这种代表机构通常是公司治理机构中对大股东有制衡力量的机构。由于公司法要适用于所有的公司制企业,所以,要将上述不同类型的外部聘任机构都包括进去,这就是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选择何种,由公司章程做出规定,当然,这里的董事会应该是其下属的审计委员会。

(二)中央企业外部审计师聘任制度

《中央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除涉及国家安全的特殊企业外,企业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和报表附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符合资质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第二十六条规定,国资委统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国资委公开招标或者企业推荐报国资委核准等方式进行。其中,国有控股企业采取企业推荐报国资委核准的方式进行。

做出这些规定的道理何在呢?根据本文的理论框架,这种股东其自己有能力实现其审计需求,外部审计师采用直接聘任机制,股东直接聘任外部审计师。中央企业作为国有独立企业,国资委作为股东不参与企业管理,其审计需求可以通过自己直接聘任外部审计师来实现,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正是直接聘任的体现。

(三)中国上市公司外部审计师聘任制度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规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之一是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的职责须至少包括以下方面: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特别是由外部审计机构提供非审计服务对其独立性的影响;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上述规定显示,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外部审计师聘任中发挥重要作用。为什么做出这种规定呢?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重要特征是股权集中,大股东存在且参与企业管理,大股东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本文的理论框架,在这种情形下,外部股东的审计需求,主要是小股东的审计需求,而小股东本身没有行动能力,需要由代表其利益的机构来聘任外部审计师。而独立董事恰恰就是上市公司治理机制中保护小股东利益的,所以,由其代表小股东来聘任外部审计师也就成为当然的制度设计。

(四)美国上市公司外部审计师聘任制度

从1978年开始, 美国纽约股票交易所就要求所有的上市公司都需设立全部由独立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其职责之一就是审议外部审计师的任命、审计费用和审计师的辞职或辞退问题。1999年美国SEC成立的“蓝带委员会”发表的《蓝带委员会对改进公司审计委员会效率的报告和建议》提出,审计委员会在选任、更换以及评估外部审计师是否适当方面拥有终极的权威和责任,明确表明外部审计师不受管理当局控制。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和美国SEC新规则规定,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师的聘用、薪酬以及监督负直接责任(齐莲英、王森,2002;刘雁华,2002;王跃堂、涂建明,2006;钱华,2009)。

上述规定显示,审计委员会在上市公司外部审计师聘任中发挥重要作用。之所以做出这样的制度安排,原因是,美国上市公司的股权分散,大股东不存在,上市公司基本上由管理层掌控,管理层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外部股东的审计需求就是小股东的审计需求,根据本文的理论框架,小股东没有行动能力,只能由代表其利益的机构来聘任外部审计师。在美国上市公司的治理机构中,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主持,保护小股东利益(也就是股东利益)是其重要宗旨,在这种制度背景下,审计委员会成为外部审计师聘任者的最可行机构。

五、结论和启示

企业组织存在多种委托关系,委托人和人都可能存在审计需求,在许多情形下,审计需求必须通过聘任外部审计师来实现,外部审计师聘任C制是影响外部审计效率效果的重要因素。本文区分不同股权结构,基于股东审计需求,提出一个企业组织外部审计师聘任机制的通用理论框架,并用这个理论框架来分析中美两国的企业外部审计师聘任制度。

基于股东审计需求的外部审计师聘任机制包括直接聘任和间接聘任两种模式,不同的股权结构下,外部审计师的聘任机制不同,当大股东存在且不参与企业管理时,大股东直接聘任外部审计师;当大股东存在且参与企业管理时,应该由小股东聘任外部审计师;当没有大股东时,应该由小股东聘任外部审计师。小股东通常没有行动能力,只能是间接聘任――由一定的机构代表小股东聘任外部审计师,这种代表机构通常是公司治理机构中对大股东有制衡力量的机构,审计委员会是其典型代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外部审计师聘任的规定、中央企业外部审计师聘任制度、中国上市公司外部审计师聘任制度、美国上市公司外部审计师聘任制度都是基于各自不同的股权结构下的外部审计师聘任制度安排。

本文的研究启示我们,股权结构是影响外部审计师聘任制度的关键因素,在各种间接聘任制度安排中,确保小股东的利益得以体现是外部审计师聘任的关键。同时,尽管外部审计师聘任机制对外部审计师独立性有重要影响,但是,要保障外部审计师独立性,不能只是信赖这种机制,还要从多个角度来形成协调的外部审计师独立性保障机制。X

参考文献:

[1]郑石桥.企业组织的民间审计需求:一个整合理论框架[Z].南京审计大学审计科学研究院工作论文,2016.

[2]张薇.我国中央企业审计委托模式变革的理论分析与实证检验[J].系统工程,2012,(11):95-100.

[3]梁秀芬.股东是否决议审计师聘任对审计费用和审计质量的影响[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12):73-77.

[4]朱星文.上市公司治理与审计委托模式选择[J].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9):25-28.

[5]张宜霞.审计委托模式的演进与改善[J].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1):53-55.

[6]黄一鸣,张文斌.关于现行独立审计委托模式的缺陷及重构的研究[J].华东交通大学学报,2004,(6):1-4.

[7]张文斌,李传双.不同审计委托模式下审计合谋的博弈分析[J].云南财贸学院学报,2004,(10):109-114.

[8]蒋尧明,郑佳军.改革现行审计委托模式的思考――兼论证券交易所招投标制度的设计[J].财经问题研究,2005,(7):72-78.

[9]冯均科.审计委托人制度改革的重新思考[J].开发研究,2005,(5):37-39.

[10]雷光勇,李淑君.审计师聘任机制改革与审计独立性保持[J].审计与经济研究,2005,(5):21-24.

[11]Ronen J.A proposed corporate governance reform:Financial statements insurance[J].Journal of Engineering & Technology Management,2006,23(1):130-146.

[12]齐兴利,徐中华.试论我国审计委托模式的改良与转包[J].经济问题,2007,(3):24-26.

[13]汪俊秀.上市公司审计委托关系的重构――加强审计独立性的路径[J].审计与经济研究,2007,(1):49-51.

[14]郝树芹,王建琼.政府招标审计委托模式的博弈分析[J].财会通讯,2007,(1):66-69.

[15]费娜.基于公司治理的审计独立性研究――兼论构建政府介入型审计委托模式[D].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

[16]刘小丽,高军,王艳.基于利益相关者的上市公司审计委托模式的重构[J].财会通讯,2009,(8):122-125.

[17]张薇.基于审计合谋治理的“选聘分离”审计委托模式研究[J].财经问题研究,2009,(12):105-108.

[18]钱华.审计委员会与外部审计关系研究综述与启示[J].广东商学院学报,2009,(2):67-72.

[19]叶陈刚,潘惠敏.注册会计师审计道德的委托视角分析[J].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5):29-33.

[20]范丽.财务报表保险制度研究的梳理、评述和展望[J].商业文化,2010,(12):125-126.

[21]田光大.关于审计独立性的思考[J].财会通讯,2010,(9):155-157.

[22]李晴晴.基于委托模式的审计独立性研究[D].天津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

[23]毛玉,李江涛,于维辕.上市公司审计委托模式创新:国家审计委托模式[J].财会月刊,2011,(2):75-78.

[24]白华,肖玉莹.注册会计师审计委托模式:理论争论与现实选择[J].财经科学,2011,(2):108-118.

[25]张立恒.从“效用”的角度构建审计委托关系模型[J].会计之友,2012,(11):115-117.

[26]张佳丽.基于上市公司审计委托模式的独立性保障研究[D].山西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3.

[27]张立恒.基于改善委托关系下审计独立性研究[J].财会研究,2015,(3):69-71.

[28]Mayhew B W,Pike J E.Does Investor Selection of Auditors Enhance Auditor Independence [J].Accounting Review,2002,79(3):798-822.

[29]Mai D,Raghunandan K,Rama D V.Shareholder Voting on Auditor Selection,Audit Fees, and Audit Quality[J].Accounting Review,2012,87(1):149-171.

[30]郑石桥.独立性、审计主题和审计主体多样化[J].会计之友,2015,(2):127-133.

[31]郑石桥.交易成本、审计主题和政府审计业务外包[J].会计之友,2015,(7):130-136.

[32]杨灿明.政府采购问题[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

[33]郑石桥.企业组织的民间审计需求:一个整合理论框架[J].商业会计,2016,(17).

[34]齐莲英,王森.美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审计委员会概述[J].财贸经济,2002,(10):53-55.

第10篇

中国地质大学硕士32002班

地址:河南油田设计院-郑维

邮编:473132

电话:0377-3826628

013633772070

浅谈国有企业内部审计

前言:

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一些企业的财经违纪问题有增无减。显示了我国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十分薄弱。与此同时,西方发达国家的企业内部审计已近由早期的查错防弊、发挥保护作用发展到强调经营审计重点。内部审计人员已经有早期的发现问题发展到不仅仅善于发现问题,还要善于解决问题。故强化我国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就成为会计界的当务之急。而我国国有企业也面临一个严重的问题:如何强化国有企业内部审计?

审计由独立的专门机构或人员接受委托或根据授权,对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的会计报表和其他资料及其所反映的经济活力进行审查并发表意见。

审计从不同的角度加以参考,可以作出不同的分类。本文就是从被审计单位关系不同,所划分的内部、外部审计入手,浅谈一下内部审计。

内部审计是与国家审计、社会审计相并列的一种审计形式,是与外部审计(包括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相对而言。

一、内部审计职能定位

正确认识内部审计的职能,是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内部审计制度首先要解决的问题之一,这对深刻、全面地认识内部审计的本质,正确行使内部审计职能具有重大意义。

(一)、内部审计具有管理职能

从内部审计发展的历史来看,内部审计一直是为管理者服务的。事实上,内部审计从查错防弊到参与内部控制的建立,发展到风险管理一直都是作为管理的一种手段为管理者服务的。

有人认为内部审计没有管理职能,它独立于管理部门之外,是对管理控制的再控制,是对管理监督的再监督。如果我们从某种角度上孤立地看待内部审计,则这种说法是有一定道理的,但从企业整体来说,内部审计应服从于企业的总目标。如果把内部审计置于“对管理控制的再控制,对管理监督的再监督”的地位,反而会损害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及其审计效果。因此,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上,内部审计不应独立于管理之外,而应从属于管理,发挥管理职能,它在企业内部应处于“参与者”、“协调者”的地位。

(二)、内部审计具有经济控制、内部公正两大职能,经济控制是其基本职能

内部审计的本质是一种特殊的组织控制,它是通过对流入一个企业的具有控制功能的信息的质量和完整性进行评价来实现的。所以,从内部审计的目的和本质上看,经济控制应是其基本职能。

内部审计的另一项职能是内部公正。它从属于经济控制这一职能,并为之服务。

内部公正这一职能是从经济评价、经济鉴证这两个功能引申、综合得来的。从企业内部的各级管理者和被管理者来看,无论是从主观上,还是客观上,都需要对其经营的效率、效益、责任进行评述。如果没有这一过程,则会使内部责任不清,赏罚不明,造成内部环境的不公正。因此,我们可以说进行经济评价和经济鉴证,其实质就是在企业的内部行使公正职能。但如果我们简单地以经济评价和经济鉴证这两个职能来代替内部公正,则既掩盖了其实质,也影响了对内部审计实质的理解。

二我国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现状分析

在实习的过程中,我参与了对多家二级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发现了许多问题(附件)。可以说只要有审计,就有错误。一些国有企业的财经违纪问题有增无减,屡禁不止,其中一个重要问题就是企业内部审计是十分薄弱。我国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和企业经营管理模式,使人们对内部审计的认识产生了许多误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充分发挥现代企业内部审计的职能和作用,必须澄清对内部审计的某些错误认识。

(一)、内部审计认识的误区

误区一:内部审计具有“双向服务职能”。既承担着代表国家对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加强监督管理的职能,又要为企业经营管理服务。

误区二:强调领导重视,认为应由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行政领导主管内部审计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夸大了内部审计的职能。

误区三:过分强调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主张内部审计实行派驻制,并赋予其处罚权力,完全把内部审计同本单位割裂开来,其实质是把内部审计变成外部审计,扭曲了内部审计的本来面目。)

(二)、产生认识误区的根源

我个人认为,产生以上内部审计认识误区的根源,在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观念导致了行政管理模式和国有企业产权制度的不完善。企业的内部机构被按照国家行政单位设置。

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实行高度集中的经营管理方式,一切都要按照国家需要设立机构,内部审计机构被当作行政部门来设置。其目的就在于把内部审计作为行政管理的一种手段,以监督企业的行为。正是这种制度的缺陷,使得内部审计职能、目标不明确,在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内部审计处于两难境地,弱化了其监督职能。

传统国有企业产权制度的缺陷也是产生内部审计认识误区的重要根源。其主要表现在:政府履行经营者职能,因而企业不负盈亏;剩余所有权不可转让,企业没有被淘汰的压力。在这种残缺的产权制度下,尽管实行委托制度,但由于缺少科学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使得权利与责任失衡,产生了“内部人控制”问题。把内部审计置于企业负责人的领导之下,无异于形同虚设,又怎能发挥其监督企业的职能作用呢?

三中美内部审计比较分析

建立一个完善的内部审计制度,必不可少需要了解、借鉴外国的内部审计。在这里我对比分析了中美的内部审计之异同。

(一)、中美企业内部审计主要特征

美国现代内部审计的产生于20世纪30年代的“华尔街”金融危机。内部审计机构在70年代末以前,大多设在管理层以下,独立性受到很大的限制。70年代末,出现了新的组织机构,既董事会下设与高级管理层平行的审计委员会,业务直接受审计委员会领导并向其报告工作。与中国内部审计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下表:

中美内部审计的特征对比

美国内部审计的特征

中国内部审计的特征

1、内部审计对本单位的一个权威组织负责

1、内审机构被按照行政部门设置

2、内部审计师的工作计划、人员配置、财务预算呈送本单位高级管理部门

2、内部审计人员就工作计划、人员配置、财务预算与上级审计机构直接联系

3、内审人员不仅要善于发现问题,而且更要善于解决问题

3、工作的重点在于发现问题,作为一个监督部门存在。

可以看出我国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内部审计制度上有一定的差距。在这些方面,我国的内部审计在近年内已逐步向国际惯例靠拢。

(二)、对比中美内部审计与政府的关系

在美国,内部审计行业与政府基本上没有关系。政府对内部审计没有专门立法,内部审计具体规定取决于各个企业。唯一有政府性质的、在美国最有权威制定规章制度的权力性机构“证券交易委员会”规定:第一,上市公司必须设立内部审计委员会,由不参加经营的外部董事组成;第二,任何一个企业必须有内部审计部门;第三,必须有独立于该公司的审计人员。内部审计协会规定了内部审计人员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道德准则和从业准则,因此,内部审计机构是一种企业内部自律性组织。

我国内部审计从体系到主体都与政府有紧密的联系。国家审计监督包括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内部审计,内部审计成为整个国家审计监督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三)、对比中美内部审计的职权与内容

中美内部审计的职权对比

美国内部审计的职权

中国内部审计职权

1、监督企业遵循已有的政策和规则

1、要求有关单位按时报送有关文件资料,对其进行审核、取证

2、检查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2、参加有关会议

3、提高企业运转效率和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3、对违纪、违规、违法及阻碍审计工作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

4、检查企业的经济活动是否欺骗或会计记录虚假现象

5、检查企业的经济活动是否符合国家或政府的法律

中美内部审计的内容对比

美国内部审计的内容

中国内部审计的内容

1、财务收支审计。

1、财务计划或单位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2、违纪审计

2、财政、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

3、效益和效率审计

3、经济效益

4、合法合规审计

4、内部控制制度

5、内部咨询。投资决策分析

5、经济责任

6、建设项目预、决算

从两国的审计内容看,是基本相同的。从两国的审计人员职权对比,我国注重于保证审计行为本身,如审核资料、取证、参加会议了解情况及审计结果的处理意见;而美国注重于保证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有效、企业效益与效率及遵纪守法。

(四)、美国内部审计值得借鉴之处

1、企业内部审计组织机构需要根据我国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推进进行彻底地变革。

我国企业目前正在进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进行股份制和有限责任公司的转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正在发育,随着股份持有者、董事会的出现,内部审计组织机构、内部审计的职权的变更也成为一种客观需要。

2、加快制定内部审计行业从业准则和内部审计职业道德准则、制度的步伐。

规范、科学、严谨的内部审计执行标准和准则,是内部审计客观、公正和职业权威的有力保障,同时也是建立我国内部审计监督体系的需要。

3、尽快提高内部审计师的素质和实现审计电脑化。

四、加强企业内部审计的建议与思考。

内部审计作为企业自我约束和监督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重要标志,加强内部审计则是企业转化经营机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客观需要。在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对内部审计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走出计划经济体制下内部审计认识的误区

建立一个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现代企业制度的内部审计制度首先需要走出计划经济体制下对内部审计认识的误区,必须重新认识内部审计,首先确认内部审计仅有单向服务职能——为企业服务职能;其次只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内部审计才能受到重视。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是相对的,其权威性在于功能的发挥;内部审计的职能发挥要受技术、人员素质的限制,内部审计人员资格应实行统一选择制度。笔者认为,对内部审计的上述认识,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1、变传统企业制度为现代企业制度。传统企业制度的产权制度本质上是政府产权制度。这种单一化的产权制度与市场经济不相容,企业内部审计监督机制不能发挥作用。在现代企业制度下,财产的终极所有权和企业的法人财产权是分离的,在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下,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监事会之间是分权制衡的关系,企业“内部人”会格外关注内部审计,以使其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监督其他“内部人”的行为。

2、变行政设立内部审计为企业按自身实际需要设立。在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可根据其经营规模、管理复杂程度等,确立建立何种形式的内部审计。或者不设立内部审计,常年聘用社会审计人员等,这样更能体现内部审计仅有单向服务职能——为企业服务职能;的本质。

3、变行政管理模式为协会管理模式。由于我国建国后很长一段时间,行政管理模式成为经济管理的主要模式,各行各业里,本来应由民间或行业自行管理的领域,也深深烙上行政管理的烙印,越来越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行业自身发展的需要。在内部审计发达的西方国家,大都实行协会管理,由协会对内部审计进行监督,并协调其与各方面的关系,政府机关仅仅就某些方面对其加以限定,没有太多的干预。实践证明,这种做法很有利于内部审计的发展。

4、变企业选择内部审计人员为协会统一选择。在改变行政管理模式之后,加强协会对内部审计的管理就显得十分重要了,可以对内部审计人员实行统一注册考试制度,做到持证上岗,促使其在业务水平和技能上满足现代企业对内部审计的要求。)

(二)、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内部审计模式

设立内部审计机构是各企业单位建立自我约束和监督机制的一种措施,其目的在于加强对本单位的审计监督,促进提高本单位的工作效率,提高其经济效益。一般而言,审计机构隶属的领导层次越高,独立性就越强,地位就越高。

在现代企业制度中,股份制是企业主要的、典型的组织形式。国有企业的原有内部审计机构模式已经不适应股份制企业的要求。目前,股份制企业内部审计机构的组织模式,按隶属关系分,主要有以下几种:

1、监事会领导的组织模式。

2、总经理领导的组织模式

3、董事会领导的组织模式。

在这种组织模式下,内部审计能够保持较高的独立性、权威性和地位。但是,由于董事会实行集体讨论决定制,这会影响内部审计的正常进行。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可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由执行董事和内审人员组成,内审机构在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工作。这样的组织模式是比较理想的模式。

以上几种组织模式各有利弊,可根据企业具体情况进行选择。

(三)、内部审计应以经济效益审计为中心

传统的财务审计,主要是对企业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查、评价及报告。现代企业制度下的内部审计,则应该站在企业的立场上,为维护本企业正当的经济利益,以经济效益审计为工作的中心,着眼于挖掘企业增加利润的潜力;注重于本企业经济活动的效率、效果进行审查和评价;注重于如何当好领导改进经营管理的参谋,发挥内部审计建设性的职能作用。同时,应搞好效益审计和其他各类审计的结合,更好地为决策层和管理层服务。

内部审计要以财务审计为基础,以经济效益审计为中心,在核实财务会计资料真实、正确的基础上,展开经济效益审计。审查企业生产经营中的财务成果是否真实、准确,审查利润率等,还可以对影响企业财务成果的因素进行分析,以评价企业的经济效益,以及挖掘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潜力。

(四)、内部审计应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审计相结合

企业内部审计作为企业内部的一个管理职能部门,向本单位负责,是企业管理机能的一部分。随着企业经营活动的多元化和企业管理的现代化,单纯的事后审计已不能对企业的经营活动作出全面、科学、准确的评价。因此,内部审计要做到的事前、事中、事后审计相结合,使之贯穿于经营管理的全过程。首先,要对会企业的计划、决策进行审计,审查决策方法的科学性,审查决策所依据的资料、数据的可靠性,审查决策有关保证措施的可行性和执行情况与结果。在企业经营决策过程中,内审机构应积极参与项目可行性研究,对各方面进行经济技术分析和论证,提出自己的意见,作为企业的决策参考。项目上马后,要进行跟踪审计调查,对计划的实施、方案的落实和决策的执行、经济效益和工作效果进行分析。当经济活动结束后,内部审计应对计划、决策的完成情况作全面、综合的审查、分析和评价,总结经验教训,并提出改进意见。通过事前、事中、事后审计相结合的方法,可以降低企业在项目建设中的消耗,挖掘企业的潜力,从而保证企业预期效益的实现。

(五)、内部审计应做到规范化,内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内部审计作为一种独立的职业存在,就应该有一套公认的职业规范,即把内部审计纳入规范化的轨道。在现代企业制度下,内部审计机构不再是作为国家审计机关的附属机构对企业进行监督,而是企业内部管理自我约束机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仅接受国家审计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因此,适合于国家审计机关的有关工作规范并不一定就适合于内部审计,而现代企业制度为内部审计又赋予了新的内容,内部审计在新形势下,应有自己的职业规范。

企业内部审计制度是否真正地能为企业实现其最终目标服务,不仅要有完善的内部审计实务标准作为内部审计人员的行为规范,更重要的是要有一批合格的、高素质的内部审计人员。高素质的内部审计人员除应具有严谨的工作作风,高度的责任心,还须有过硬的业务能力。要提高我国内部审计水平,应该从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素质入手,为此,应建立“注册内部审计师”资格考试制度。这样,可以较大幅度的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使内部审计机构真正成为现代企业管理的臂膀,在现代企业管理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六)、我国现阶段现代企业制度下内部审计组织机构的设置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的产权清晰、权责明晰、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企业制度。在现代企业制度中,公司制是主要的、典型的组织形式。公司一般是根据权力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原则,依据法律制定企业的章程,组建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组成的公司组织机构。为了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机制,必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内部审计制度,包括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工作重点、人员的素质等都需要提高和改善。

现代企业制度下内部审计组织机构的设置原则

内部审计组织机构是内部审计工作的基础,科学、有效的内部审计组织机构,是内部审计发挥作用的关键。为了充分发挥内审的作用,企业在设置内审组织机构时应坚持两条原则:

1、独立性原则。这是设立内部审计组织机构最重要的原则。在这个原则指导下,内审组织机构在组织人员、工作和经费等方面应独立于被审计单位,独立行使审计职权,不受股东、总经理、其他职能部门和个人的干预,以体现审计的客观性、公正性和有效性。如果将内审机构隶属或合并于本单位的其他部门,就会使内部审计失去其应有的独立性。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在它的《内部审计实务准则》的一开始就强调:内部审计师“必须独立于他们所审核的活动”“独立性可使内部审计师提出公正的不偏不倚的鉴证和评价,这对于正确的审计工作实施是必不可少的”,而这一点,是“要通过组织状况和客观性来获得的”。

2、权威性原则。这是内审工作充分发挥作用的另一个关键因素。主要体现在内审组织机构的地位和设置层次上。内审组织机构的组织地位和设置层次上。内审组织机构的组织地位和设置层次越高,权威性越大,内审的作用就发挥得越充分。美国内部审计的实践也表明,内审的组织地位和作用的发挥是相辅相成的。一方面,作用的扩大为内部审计赢得较高的组织地位创造了机会;另一方面,组织地位的提高,独立性增强又为内部审计人员卓有成效地履行其职责,发挥内部审计的职能作用提供了条件。另外,内部审计要有一定的处罚权,这样才能充分体现内部审计的权威性。

现代企业制度下内审机构模式的最佳选择

从内审机构设置的原则上看,第三种模式最为科学、有效,即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在行政系统——经营管理系统设置审计机构。内审机构,作为审计业务,要向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作为行政内容,要向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非执行董事、总审计和非公司董事(外聘)等组成。这种组织模式是现代企业制度下内审组织机构的最佳模式,其理由如下:

1、能够最大限度地体现内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现代企业制度强调内审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而独立性和权威性的强弱取决于内审机构的隶属关系和领导层次的高低。领导层次越高,独立性和权威性越高,反之越弱。董事会和经营管理机构是企业的主要领导机构,故在其领导下的内审机构能够较好体现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从而为内审工作顺利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2、这种双向负责、双轨报告,保持双重关系的组织形式,与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的《内部审计实务准则》的要求相一致。该准则在它的绪言部分指出,“内部审计的目的是协助该组织的管理成员有效地履行他们的职责”,而内审所要协助本组织的“管理成员”,是“包括管理人员和董事会成员”两方面的成员的;内审机构是“根据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所规定的政策来执行其职能”的,其宗旨、权力和责任的说明(章程),是“由高级管理层批准并得到董事会认可的”。

3、这种内审组织机构模式,有利于保证现代企业制度下内审职能的发牢挥。传统审计多强调和偏重于内审的监督职能,忽视了内审的评价、鉴证和服务职能。从西方现代内部审计工作的发展来看,其重心已转移到评价、鉴证和建设的发挥,这同样也是我国内审的发展趋势。在这种组织模式下,内审机构作为审计业务,主要发挥监督职能;作为行政内容,则承担评价、服务等职能,更好地实现内部审计促进“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职能的发挥。

展望内部审计的未来

应该看到,企业规模的日益扩大,社会对更大的会计责任和更多有效地控制费用及资源的需要,都会对内部审计向职业化迈进产生很大影响。内审人员只有充分充实自己,能够对内部控制进行独立的观察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才可能被看作是管理机构的助手,树立自己的地位。任何一个职业其权威的来源存在于职业本身;它的知识体系、内部制度规定、成员的素质等等。目前,内部审计在某些方面尚有所欠缺,在其向职业化迈进的过程中仍有重重困难,但内部审计界对此充满信心,我们看到的是一个雄心勃勃、方兴未艾、还没有成熟的职业。

结束语

实践证明,企业内部审计开展的难度很大,稍一放松管理,不仅内部审计会走过场、走形式,且会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

因此,只有注重实效,从责任管理上强化,才能保证和提高内部审计的质量,才能进一步发挥内部审计的功能作用。主要加强三个方面的责任管理。首先要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内部审计制度。明确企业内部审计应以经济效益为中心。落实内部审计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增强审计人员的工作责任心,提高审计人员的素质。强调企业内部审计的“单项服务职能”,使企业内部审计摆脱计划经济的烙印。以真正强化企业内部审计的监督、服务功能,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的最佳化。

【参考书目】

1]冯均科《论审计体系的目标设定》经济科学.1999.4

2]苏德硕《建立现代企业内部审计制度若干问题的思考》审计

理论与实践.1999.2

3]严俊芳《二十一世纪中国审计走向》经济研究参考.1999.83

4]刘志坚《审计机关文化建设窥》审计研究.2000.2

5]朱小平《关于股份制企业集团内部审计模式的探讨》审计研

究.2000.2

6]刘桂良.《论独立审计质量控制体系》广西审计.1999.2

7]曾铁兵杨援朝《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体制改革调查报告》财

会通讯.1999.5

8]蔡春《审计理论结构新探》《会计之友》2000年第4期

9]叶素明《规避审计风险》《财会世界》

10]武汉大学(余玉苗)《西方现代内部审计理念与方式的特征》

《财会通讯》1999第6期

11]吴水澎、陈汉文、邵贤弟《企业内部控制理论的发展与启示》

《会计研究》2000年第5期

12]冯均科.论审计体系的目标设定经济科

学.1999.4

13]林颖《协调内外审计工作提高审计效率》财会通讯2001-2

14]戴晓注册会计师形成审计工作底稿中的常见误区及纠正:《上海

会计》2000年第1期

15]peterb.b.turney,《abctheperformancebreakthrough》,1996

16]明亮、吴征注册会计师审计失败的成因及规避《上海会计》2000

第7期

17]卞继红知识经济对审计的影响初探财会月刊2000年第6期

致谢词

首先,我要感谢我的指导老师毕重荣老师。无论是在我拟题还是定稿时,毕老师都给我莫大的关怀与帮助。在我选题时,她经过反复的思考,为我的题目与提纲提供宝贵的参考意见。这对我开拓论文写作思路提供了极大的帮助。另外,在我论文完毕之时,她又耐心地为我的论文进行修改,细心地指出我论文中的不足之处,使我论文的思路更为清晰,道理更为透彻。

第11篇

论文摘要:目前在会计领域中造假现象愈演愈烈,已经撼动了会计诚信基石。如何重塑会计诚信,遏制会计造假,不仅要加强法律、制度和规则建设,而且必须积极倡导诚信精神,建立会计诚信体系,才能提高会计诚信度。

目前在会计领域中造假现象愈演愈烈,已经撼动了会计诚信基石。如何重塑会计诚信,遏制会计造假,不仅要加强法律、制度和规则建设,而且必须积极倡导诚信精神,建立会计诚信体系,才能提高会计诚信度。

1 会计诚信的重要性

会计诚信体系建设是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是会计从业人员的基本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但是,伴随“银广厦”事件、“蓝田股份”事件的出现,会计造假、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却愈演愈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是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要条件”,如果会计诚信问题得不到解决,其“不和谐”因素必然会阻碍和谐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

2 会计诚信缺失的原因

2.1 信息不对称是导致会计诚信缺失的前提

信息不对称是指市场经济的活动主体享有不同的信息。一般来讲,会计信息的制造者都会直接参与公司的运作管理,并控制着企业经济活动的全过程,且拥有企业内部的各种信息。而多数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则不能直接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只能靠会计信息制造者提供的信息来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这就造成了会计信息的制造者与使用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会计信息的制造者可能违反诚信原则,向使用者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

2.2 民事赔偿机制不健全,违规成本低是会计失信的动力

在当今成熟的证券市场,上市公司欺诈性的信息披露行为都会受到严厉的惩罚,其中就包括高额的民事赔偿,往往令违法者赔得血本无归。在我国,《证券法》对股票发行人未按有关规定披露有关信息,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有重大遗漏规定了行政和刑事责任,但没有提到民事赔偿问题,难以使违规者受到严厉的经济处罚。正因为违规所获得的收益远远大于违规所付出的成本,这就为不法分子“冒天下之大不韪”添加了动力。

2.3 注册会计师审计缺乏独立性,监督不力,是导致会计诚信危机的直接原因

注册会计师在客观上需要他们维持宏观经济的正常运行秩序,保护社会公众的经济利益。但是,近年来国内外发生的一系列审计失败案件却使我们大失所望。不论是安然事件,还是银广厦事件,莫不与独立性问题相关。审计的本质特征就在于它的独立性,独立性是审计的灵魂,没有独立性就没有审计。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要求它在形式上和实质上都独立于审计委托人和被审计人,而在现实工作中要完全做到这一点却很难。通常会计师事务所同时为同一客户提供审计和会计咨询服务,会计师事务所从被审计单位获取丰厚的咨询收入,损害了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的独立性,从而也使会计信息失真成为了必然。

2.4 公司制度缺陷是我国会计失信的根本原因

我国大多数上市公司都是由国企改制而来,由于改制不彻底,上市公司未能建立有效的制约机制,在公司治理方面存在较突出的问题。第一,国有企业“一股独大”现象严重,股权结构不合理。我国的大部分上市公司都是由国有集团公司绝对控股,股东大会就成了大股东会议,由大股东说了算,这样就很难保证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第二,董事会、监事会存在缺陷。董事会、监事会存在缺陷主要表现为缺乏必要机制来保障全体董事严格遵守义务,维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第三,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存在缺陷。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财务、资产、机构、业务上没有实现真正分开,导致上市公司被大股东操纵,从而造成控股股东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这种公司制度的缺陷严重制约着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是会计信誉度低的根本原因。

3 会计诚信缺失的对策

3.1 建立会计信用中介机构,完善会计信息的供给制度

建立会计信用中介机构,审核供给者的诚信度和会计信息的质量,并据此评出信用等级,这给了诚信供给者一个展示自己的机会。完善会计信息的供给制度,这包括会计信息的披露、对会计信息的审核和对供给者的监督,以保证所提供会计信息的质量。

3.2 建立民事赔偿机制,提高会计失信成本

建立民事赔偿机制目的在于抑制供给者获取不正当得益的愿望,如果供给者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给会计信息使用者造成重大损失的,使用者可以起诉供给者,要求惩罚并给予赔偿。同时,借鉴外国成熟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修改完善相关法律和规章,加大对造假者的处罚力度,建立民事赔偿机制,使其造假的预期成本远远大于其造假的效益,使造假者无利可图,切实从根本上防止造假信息行为。

3.3 加强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管理,建立诚信档案

注册会计师信用体系,应包括:以《注册会计师法》和《会计法》为指导,以独立审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为核心的法律、法规体系;以中华传统美德为基础,以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为中心的职业道德教育体系;以内部行业自律和外部监管相结合的监管体系;以检查指导和档案管理相结合的职业道德管理体系。为保证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准则的实施,应当设立专职机构或人员对执业机构和执业人员履行职业道德准则情况进行检查,把优秀的和不良的都记入诚信档案,作为奖优罚劣的依据,提高注册会计师履行职业道德准则的自觉性,保证做好各项工作。

3.4 注重会计文化建设,培养会计诚信氛围

会计文化的建设是培养会计诚信的根本。会计文化主要指会计人才培养、会计实务操作人员的继续教育、企业财务管理人员等与会计相关的各类人员的教育上,注重诚信与道德品质方面的培养、考核和评价。此外还需与企业诚信、个人诚信建设相结合。

3.5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会计控制体系

会计诚信建设,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必须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有效控制和引导经营者的行为。企业治理是确保会计信息质量的内部制度安排,为此必须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建立政企分开、产权明晰、责权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同时完善公司内部会计控制体系,规范公司财务行为。

总之,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石,是会计执业机构和会计人员的立身之本,所有会计人员只要真正做到“诚信为本,操守为重,遵循准则,不做假账”,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一定会建立一个信息和信用有机统一的会计诚信环境,摆脱目前所面临的会计诚信危机。

参考文献

第12篇

关键词:学校 内部审计 问题 对策

一、内部审计的定义

国家审计署2003年的《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对内部审计做如下定义:内部审计是独立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以促进加强经济管理和实现经济目标。中国内部审计师协会组织有关方面的专家以及工作者,历经多年制定了一套内部审计准则,准则中对内部审计的定义是:内部审计是组织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它通过审查和评价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

二、目前学校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学校领导的思想认识落后,导致内审机构缺乏独立性与权威性

从当前实际情况来看,有些学校的个别领导对内审工作的认识还十分欠缺,大都认为学校内部设置内审部门的目的在于应付上级检查工作,而不是加强学校的经济管理,同时为提高学校的整体经济效益而设置。所以,他们对学校内部审计工作并不重视,并不在学校内部设置具有独立性的内审部门,有的尽管设置了这样的部门,但是却没有及时安置必要的审计人员。此外,有的甚至将内审部门设置在财务部门或者纪检监察部门,这就给内审工作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产生了一些不必要的漏洞。

(二)内审人才缺乏,素质不高

当前在很多学校的内审部门里,专职人员非常缺乏,而兼职人员很多,有的兼职人员的身份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在一些学校内审部门之中,受过专门审计教育的人才非常缺乏,而且学校也不会专门培养审计人才,这就导致学校的内审工作不猛做到专业化、科学化。此外,有的学校将财务部门人员与内审部门人员合用,即将一个部门的人员用在两个部门,“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工作人员既是财务部门的人员,又是内审部门的人员,存在自己审自己的弊端,所以,这就导致内审工作的质量不高,无法满足内审工作的实际需要。实际上,学校的内审工作不仅需要专门化人才,而且还需要工作人员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与思想素质,对内审人员的要求非常高,而现在的内审现状无法满足学校内审工作的需要。

(三)内审工作职能不健全

当前很多学校内审部门的组成人员几乎都是从学校各个部门临时抽调组成的,他们不仅要做好审计工作,而且还需要同时做好其他工作。此外,有的学校的内审部门的职能存在异化,既存在内审部门不专任内审工作,而关注其他工作职能,这就使得学校内审工作的职能遭到弱化。目前,很多学校的内审工作主要完成财务审计,纠正学校内部存在的违纪违规现象,审计的方式还只是采用手工操作,离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化微机内审存在很大的差距。

三、加强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的对策

(一)树立内审机构的权威性和独立性

学校的领导应该对加强学校内审工作具有一定的重视,为更好地开展内审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一是要树立内审部门的权威性,保证内审部门的独立性,具有独立的审计职能,同时为独立的审计部门配备具有独立性的工作人员,在业务上、经费上给予独立的支持,同时保证内审部门与其他工作部门的分离;二是在行政隶属关系上,应该将内审部门置于学校主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保证内审部门独立行使职权,开展独立工作,为学校内审部门树立权威性与独立性。

(二)提高内审人员整体素质

学校首先应该选拔具有较高素质的专业人才,保证审计人才的可靠性与专业性,同时制定具有约束力的学校内审工作人员的职位准入制度,坚持做到无审计资格证不能上岗执业,完善选拔内审人员的工作制度;二是积极组织学校内审部门工作人员参加专业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三是在有条件的学校,可积极组织学校内审工作人员参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注册内部审计师考试,促使学校内审人员具备国际认可的审计师资格,加强学校内审人员向现代化审计人才转型,从而从长远角度提高学校审计工作的专业性与规范性。

(三)更新观念,拓展职能

对于学校内部控制系统而言,必须具备完善的信息支撑系统,为加强学校内部控制提供必要的信息资源。随着学校会计电算化步伐的推进,内审工作也应该做出必要的转变,加强内审工作的信息化建设,与财务系统的管理软件实现相互融合、相互支持、信息共享的模式,同时,加强内部网络化建设,促进学校整体工作实现网络化管理,通过这样一个整体网络,加强学校内审工作对学校整体工作的监督实效,及时发现问题,提高内审工作的有效性与针对性。

(四)加强制度建设

对于学校内审工作而言,一套具有完备性与实效性的制度体系是做好内审工作的必要前提与保障,因此,学校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在国家《审计法》的指导下,尽快制定具有约束力的《学校内部审计工作规章制度》、《学校内部人员工作职责》等,进一步完善内审机制,促进学校内审工作实现规范化发展。同时,必要在管理机制、管理方式、管理思想上实现转变,注重对各个部门工作的实时性监督控制,发挥学校整体效益,做好预防工作,保障学校整体工作实现顺利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刘世林.基于决策、执行、监督分离治理模式下的企业内部审计地位探讨[J].北京:会计研究.2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