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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党员转考察报告

时间:2023-02-06 22:36:09

预备党员转考察报告

预备党员转考察报告范文1

 

县直机关工委:

我支部委员会在听取培养人及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讨论认为**同志已基本符合党员条件,拟于近期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简历:

**,男,1989年2月14日出生,家住湖北省武汉市。2010年6月毕业于武汉科技大学机械设计系,2013年在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公务员考试中,成绩优秀,脱颖而出。现为蕲春县森林公安局民警。

二、政审情况:

**同志无政治历史问题。该同志没有参加任何反对活动,能够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没有发现任何问题。

父亲:向**,党员,无政治历史问题。

母亲:李**,群众,无政治历史问题。

叔父:向**,群众,无政治历史问题。

姑父:刘**,群众,无政治历史问题。

三、本人现实表现情况:

参加工作后,**同志在各方面表现突出,作为培养对象,我们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对其进行引导:

1、思想上,我们对其加强党的历史、国家党政方针、系列讲话精神等理论思想的学习,在学习过程中,**同志对党的发展历史、党的政策方针有了系统深入的了解,对我党更加敬仰,更加坚定了要加入中国共产党的信念。

2、学习上,培养其对学习的浓厚兴趣,**同志毕业于本科院校,起步高,基本功扎实,但林业业务知识较薄弱,参加工作后,他先后学习了《公安执法文件汇编》、《破坏资源犯罪理论与实务》等书籍,增强了业务知识理论,为今后的工作生活打下坚实的基础。

3、工作中,我们安排2名工作经验丰富的老民警带领办案,从受案、立案、采取强制措施、制作文书笔录、警务信息平台运用等方面进行帮助引导,使他能迅速掌握各种案件办理方法,较快适应案件办理程序。此外,**同志理解能力强,理论和实践能很好结合,融会贯通、举一反三。

4、生活上,**同志与领导同事关系相处融洽,同事之间互相帮助、互相体谅,能较快融入到同事中去,融入到工作生活中去,作风优良。

四、支部意见:

**同志已经做好了充分准备,随时迎接着组织对他的考察,虽然他在许多方面仍需不断加强,但我们相信他能正确、客观地认识到自身不足,并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不断进步改进。我们认为该同志入党动机端正,各方面表现优秀,已经初步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已基本符合党员条件,拟于近期接受其为中共预备党员,特此报告,请指示。

 

预备党员转考察报告范文2

【1】预备党员转正主持词

同道们:

XXX、XXX等名预备党员于200年月日经党支部大会讨论、票决,同意接收为预备党员,至今预备期已满。200年月日本人提出转正申请。为切实保障党员的***权利,确保新党员质量,经过党支部一年来的培养考察,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综合党员、群众反映的题目及党组织调查核实情况,经研究,决定召开党员大会,讨论、票决预备党员的转正题目。

我支部共有党员名,其中正式党员名,预备党员名。今天因事因病请假的党员人,实到会党员人,其中: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超过本支部有表决权党员半数,符合规定人数,可以开会。

大会的主要程序有:⑴转正对象宣读《转正申请书》;⑵考察联系人发言;⑶组织委员向大会先容同道在预备期间的工作表现和教育考察意见等情况;(4)与会党员讨论发言;(5)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对预备党员能否定期转正进行表决决;支委会根据票决结果形成支部大会决议。下面:

首先,请同道宣读《转正申请书》,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肯定成绩,找出差距,表明决心,并说明有关题目;

下面,请预备期间的考察联系人、分别先容同道在预备期间的表现,表明本人是否同意其定期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

(发言完毕后)

下面,请支委同道向大会先容同道在预备期间的工作表现和教育考察意见等情况;

(完毕后)

下面,请与会党员酝酿讨论,充分发表意见(如没人发言可进进下一程序)

现在,进行大会投票表决。支部推荐XXX、XXX同道为监票人,XXX同道为计票人。同意请举手,一致通过。下面举腕表决,同意XXX同道为定期转正的党员请举手,不同意的请举手,一致通过!

(支委会研究后),同道们,根据《发展党员票决工作基本原则》的规定,经支委会研究,同意同道定期转为正式党员。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XXX同道加入党组织表示祝贺,希看XXX同道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学习,努力工作,充分发挥一名***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为***社会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

公布闭会!

【2】预备党员转正主持词

同志们:

等名预备党员于200年月日经党支部大会讨论、票决,,同意接收为预备党员,至今预备期已满。200年月日本人提出转正申请。为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使党员在本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过程中充分表达个人意愿,提高新党员的群

众公认程度,确保新党员质量,经过党支部一年来的培养考察,并将该同志的主要情况在公开栏上向党员、群众公示7天后,征求党员外群众意见,综合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及党组织调查核实情况,经研究,决定召开党员大会,讨论、票决预备党员的转正问题。

我支部共有党员名,其中正式党员名,预备党员名。今天因事因病请假的党员人,实到会党员人,其中: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注:预备党员和正在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没有表决权),超过本支部有表决权党员半数,符合规定人数,可以开会。

镇党委对我支部发展党员工作十分重视,、等领导(同志)亲临大会指导,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表示欢迎和感谢!

现在,简要介绍一下大会的主要程序:⑴转正对象宣读《转正申请书》,并向大会作汇报;⑵考察联系人发言及意见;⑶所在党小组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的表现情况及意见⑷支委会报告情况;⑸与会党员酝酿讨论,宣读未到会党员提交的书面意见;⑹预备党员表明态度;⑺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对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进行无记名投票票决;⑻支委会根据票决结果提出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形成支部大会决议。

首先,请同志宣读《转正申请书》,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肯定成绩,找出差距,表明决心,并说明有关问题;

(完毕后)

下面,请预备期间的考察联系人、分别介绍同志在预备期间的表现,表明本人是否同意其按期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

(发言完毕后)

下面,请所在的党小组介绍同志在预备期间的表现和党小组意见;

(党小组长发言完毕后)

下面,请支委同志向大会介绍同志在预备期间的工作表现和教育考察意见等情况;

(完毕后)

下面,请与会党员酝酿讨论,充分发表意见(注:对会议上每个人对转正对象所提出的主要表现和评价性意见要详细记录)

下面,由我向大会宣读未到会党员、等同志提交的书面意见。

下面,请同志对党员提出的意见表明态度。

支部若有两个以上(含两个)转正对象,要按照⑴⑵⑶⑷⑸⑹的程序逐一进行

现在,进行投票表决。

首先,由同志宣读《发展党员工作票决制基本原则》。

(宣读完毕后)

我支部共有党员名,其中有表决权的党员名(注:预备党员和正在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没有表决权),今天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超过本支部有表决权党员半数,符合规定人数,可以进行票决。

下面,进行民主推荐监票人、计票人员各2名。

经多数党员提议,由、2名同志担任大会监票人,请各位党员审议。

(稍候)

现在进行表决:

同意、同志为大会监票人的请举手,请放下;

不同意的请举手,没有(或请放下);

弃权的请举手,没有(或请放下)。

一致通过(或实到会有选举权半数以上党员同意,通过)。

经多数党员提议,由、等2名同志担任大会计票人,大家有什么意见,请发表。

(稍候)

如果没有不同意见,请大家鼓掌通过。(鼓掌)

请监票人检查票箱,并贴上封签。

(检查加封完毕后)

请监票人、计票人领取、清点和发放《预备党员转正表决票》;各位同志拿到表决票后,先不要急于填写,具体填写方法,等一下我还会说明。

(分发完毕后)

请大家检查一下,是否每位党员都拿到表决票?表决票是否缺损或不清晰。

(监票人报告分发表决票的情况)

根据监票人的报告,今天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发出表决票张,发出的表决票数与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数相符。(如有剩余的表决票,请监票人当众剪角作废。)

现在,我对填写表决票的注意事项作简要说明(念《预备党员转正表决票》上的三点说明)。

今天接受票决的转正对象名,请大家认真填写,符号要准确,位置要端正。

各位党员是否都已填写完毕,没有填写完的请举手。(稍候)

下面开始投票,投票的顺序是:首先监票人投票,投完后就位监票,然后计票人投票,其他党员依次投票。

(投票完毕)

请监票人组织清点收回的的选票,并报告清点结果。

(清点完毕后)

根据监票人的报告,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发出选票张,收回选票张,三者一致(或收回的选票少于发出的选票),投票有效。

现在请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计票。

(计票完毕后,监票、计票人员在《票决情况汇总表》的说明栏上填写有关内容后签名,加盖党支部印章,并封存《表决票》)

请监票人公布计票结果。

(公布计票结果

完毕后)

现在召开支委会,请党员原地休息,等一下,继续开会。

(召开支委会,根据票决结果提出对转正对象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半年、延长预备期一年和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意见,要求:逐人讨论,逐人表决,并做好详细记录。)

现在,继续开会。

同志们,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发展党员票决工作基本原则》的规定,经支委会研究,同志获得的同意票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同意转为正式党员。

同志们,经过全体党员的共同努力,已完成了预备党员转正的任务,散会。

【3】预备党员转正主持词

同志们:

今天会议主要是票决王俊毅同志预备党员转正。

王俊毅同志于20**年3月25日被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现已期满。20**年3月26日本人提出转正申请。根据支委会研究意见,今天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票决王俊毅同志的转正问题。本次党员大会应参加表决党员26名,实参加 名,符合规定人数,可以开会。

今天的会议有五项议程。一是王俊毅同志向支部党员大会宣读转正申请。二是入党介绍人介绍培养考察情况,并对其是否同意转正表明态度。三是支委会报告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情况。四是票决。五是宣读支部党员大会票决决议。下面依次进行。

首先,进行会议第一项议程。请王俊毅同志宣读转正申请

(宣读完毕后)

下面,进行会议第二项议程。请入党介绍人汪雪红同志介绍培养考察情况;

(介绍完毕后)

请入党介绍人郑一平同志介绍培养考察情况;

(介绍完毕后)

下面,进行会议第三项议程。请组织委员郑一平同#from 本文来自高考资源网gkstk.com end#志报告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情况。

(介绍完毕后)

下面,进行会议第四项议程。进行票决。

现提名 同志为监票人, 同志为计票人,大家有没有什么意见,(没有),请举手表决。(一致通过)

请 同志分发票决票。

(分发完毕后)

现在开始投票。

(投票完毕后)

请监票人和计票人清点收回选票,并由监票人报告清点结果。

(报告完毕后)

现在请监票人、计票人进行计票。

(计票完毕后)

下面,宣读表决结果。

经支部大会投票表决,同意王俊毅同志按期转正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的 票,不同意的 票,齐权的 票。大家鼓掌祝贺!

下面,进行会议第五项议程。宣读票决决议。请 同志宣读票决决议。

预备党员转考察报告范文3

根据上级党组织的安排部署,社区党总支对-20__三年发展党员工作展开自查,对照检查主要内容,报告如下:

一、基层党总支

1、社区党总支坚持把党员发展工作作为社区党组织的基础性工作来落实,纳入社区党组织工作日程,每年在制定社区党总支工作计划时,都将发展党员工作细化,落实责任。

2、社区党总支现有书记一人、副书记一人、支委三名,其中一名副书记为大学本科学历。一名支委委员林钦专门负责党员发展工作。

3、每年建立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发展党员1,发展党员2名,20__年发展党员1名,三年总共发展党员4名。

4、社区认真做好审批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集体研究,好审批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均召开党员支部会议及群众代表座谈会,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二、基层党支部

1、辖区居民入党均向社区党总支递交入党申请书,未出现异地发展现象。

2、党支部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

3、入党的四位同志均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考察合格。

4入党同志均经过支委会讨论研究,会议记录完备。

5、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前均经过上级党工委同意。综合性政审报告完备,有结论性意见。

6、党支部能够每季度讨论一次预备党员教育考察情况,并做好记录。

7、吸收预备党员大会及预备党员转正大会,党员到会人数均符合《细则》规定。

8、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经上级党工委审批后,及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

三、入党材料

1、《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等各项入党材料完备。

2、入党人员均已年满18周岁,均有2名介绍人,经过一年考察期,每半年写一次考察鉴定。

3、入党本人参加支部吸收其为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党员大会,支部记录完备。

4、入党材料均存档。

预备党员转考察报告范文4

同志们:

xx同志作为预备党员,至今预备期已满。xx年xx月,预备党员xx同志提出转正申请。经过党支部一年来的培养考察,报经xx党总支批准,决定今天召开党员大会,审议、讨论及表决xx同志的转正问题。

下面我介绍一下本次会议的流程,

(1)xx同志提出转正申请,汇报思想情况;

(2)入党介绍人xx同志介绍xx同志培养考察情况和能否转正的意见、xx同志代表支部委员会宣读支委会转正意见,介绍公示情况;

(3)与会党员发表转正意见;

(4)有表决权的党员表决;

(5)转正党员表明态度和决心;

(6)支部书记就大会情况作简要总结。

本支部现有党员xx人,其中正式党员xx人;今天出席的正式党员xx人,超过正式党员的三分之二,本次支部党员转正大会有效。

1.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申请,汇报思想情况

首先,请预备党员xx同志宣读转正申请,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的思想认识以及应向党组织说明的其他问题,表明自己对转正的态度和今后的决心。

2.培养人介绍预备党员培养考察情况

下面,请xx同志的入党介绍人xx同志分别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的培养考察情况,并表明是否同意其按期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包括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工作、思想情况;肯定优点,提出缺点,提出希望。

下面,请xx同志代表支部委员会宣读支委会转正意见,介绍公示情况。

3.与会党员发表转正意见

下面,请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表明对预备党员按期转正的意见,包括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工作、思想情况;肯定优点,提出缺点,提出希望。

4.下面会议进行第四项,投票表决。

请监票人xx、计票人xx展示票箱,请工作人员发票(发票完毕报告主持人发票结果,请大家按说明填写)。

参加本次投票的正式党员和群众代表共员  人,群众代表  人。

下面开始投票,请计票人监票人投票,进行检票。

下面,会议进行第四项,唱票计票。

请计票人监票人清点票数。经清点,本次会议共发票  张,收回票  张(清点票数并报告主持人)。

下面请计票人现场计票,监票人现场监督(由监票人报告计票人的计票结果)。

下面会议进行第五项,宣布投票结果。

经无记名投票,得票结果分别是:

同意票 张,不同意票 张,弃权票 张

同意票 张,不同意票 张,弃权票 张

支部书记宣布支部决定:同意 、 不同意 、 ,转为正式党员。

5. 转正党员表明态度和决心

现在,请xx同志针对大家的发言,说明入党的态度和决心。

6.支部书记就大会情况作简要总结

xx同志在一年的预备期内坚持政治理论学习,注重自身修养,理论水平和思想觉悟都有了较大提高;该同志热爱党和社会主义,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上要求进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在工作中等各方面表现都很突出,能够发挥一名党员应有的模范带头作用,本人认为该同志符合党员条件,并同意其按期转正。

预备党员转考察报告范文5

一、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党支部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一般在十五天内)进行正面教育和鼓励。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共青团组织)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后,便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经院党总支报县直机关党工委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历和现实表现情况),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三、进入考察期

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防止平时无记录,入党前闭门造车、突击编写的现象。

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党员和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

1、座谈会党员和群众一般不少于8人,不够8人的,支部应加以说明。

2、座谈会应在考察期近一年,支部准备列为发展对象之前召开。记录整理表内评定意见反映要求真实。除表内情况还应附一份完整的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参加人员必须签名)。

五、确定发展对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党支部确定了发展对象,应及时向院总支报告意见,并附送入党积极分子的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考察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等。院党总支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并报县直机关党工委审定,方可下发《入党志愿书》。

六、政治审查

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特别是“文革”、“六四”和法轮功)的表现。审查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对发展对象自传中反映出的情况及上述审查内容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和结论意见。

七、短期培训

组织发展对象参加县直机关党工委组织的集中培训。

八、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阐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不能采取马马虎虎的态度,更不能有意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时,不要简单地以“提希望”的形式代替写缺点,而应实事求是地对被介绍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和其它方面的情况作出全面评价,并表明自己对其能否入党的态度)。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应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使他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九、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并要求其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在“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需要向党说明,而其它栏目中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如亲友中被停职、拘留审讯等,现在尚无结论和处理的问题。

十、支委会审查

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十一、召开支部大会程序

1、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2、党小组和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审议情况;

4、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5、申请入党的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6、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注意事项:

1、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达到应到会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

2、申请入党人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3、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4、支部决议应及时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决议内容包括申请人的优缺点,应写实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表决结果及日期;

5、及时将《入党志愿书》、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报县直机关党工委审批。

十二、组织员谈话

在审批接收新党员前,县直机关党工委将指派有关人员同申请人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

十三、党委审批

党委审批的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十四、支部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书

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入党审批通知后,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支部应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活动,告诉其交纳党费的时间、规定等。

十五、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时间,应尽可能在上级党组织批准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一般由党支部组织进行)。

十六、预备期的培养考察

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对预备党员地教育和考察,党组织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介绍人帮助等方式,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半年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预备期满后,党支部要进行全面考察,并写出书面报告。

十七、预备期满、考察合格、转正手续

1、本人在预备期满前适当时候向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党小组提出意见;

3、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4、支委会审查;

5 、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6、预备党员材料报县直机关党工委审核;

7、县直机关党工委审批。

预备党员转考察报告范文6

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党组织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一般在十五天内)进行下面教育和鼓励。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共青团组织)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后,便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历和现实表现情况),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三、进入考察期

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防止平时无记录,入党前闭门造车、突击编写的现象。要注意掌握表中时间顺序即工作顺序,按先后顺序一般为:党小组(团支部推荐意见)->支部对申请人的政历了解意见->支委会(或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是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考察意见(时间相隔不能超过8个月)->综合政审结论->党内外群众公开测评意见->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意见->党总支意见。

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

1、座谈会党外群众一般不少于8人,不够8人的,支部应加以说明。

2、座谈会应在考察期近一年,支部准备列为发展对象之前召开。

记录整理表内评定意见反映要求真实。除表内情况还应附一份完整的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参加人员必须签名)。

五、确定发展对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党支部确定了发展对象,应及时向上级党委(总支)报告意见,并附送入党积极分子的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考察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等。

上级党委分管书记和组织部门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并报市委组织部组织科审定,方可下发《入党志愿书》。

六、政治审查

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特别是“文革”和动乱)的表现。动乱期间在校的中专学历以上的学生入党时一定要到该校取得当时政治表现证明材料。

审查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对发展对象自传中反映出的情况及上述审查内容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和结论意见(落款处须盖上支部章)。

七、短期培训

基层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邓小平理论等文件。中组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乡镇培训的,要发正式文件并报县委委组织部备案。

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培训后要填写培训成绩登记表并由县委组织部盖章,装入入党材料档案。

八、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阐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不能采取马马虎虎的态度,更不能有意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时,不要简单地以“提希望”的形式代替写缺点,而应实事求事地对被介绍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和其它方面的情况作出全面评价,并表明自己对其能否入党的态度)。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应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使他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九、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并要求其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在“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需要向党说明,而其它栏目中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如亲友中被停职、拘留审讯等,现在尚无结论和处理的问题。

十、支委会审查

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十一、召开支部大会程序:

1、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2、党小组和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审议情况;

4、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 1

5、申请入党的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6、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注意事项:

1、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达到应到会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

2、申请入党人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3、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4、支部决议应及时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决议内容包括申请人的优缺点,应写实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表决结果及日期;

5、及时将《入党志愿书》、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报党委审批。

十二、组织员谈话

在审批接收新党员前,要指派党委组织委员、组织员、其他党委成员同申请人谈话(2人以上),作进一步的考察。谈话前,组织员要对支部报来的入党材料进行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查看支部记录),并采取座谈或个别谈心的方式,听取党内外人员对入党申请人的反映。谈话中,主要了解被谈话人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和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征求其对党需要说明的问题,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指出努力的方向。谈话后,及时如实地将谈话人的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并向党委汇报谈话情况。

十三、党委审批

党委审批要及时,必须在支部上报的接受预备党员决议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而未予审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党委审批必须坚持集体讨论,不能个人说了算,更不能以党政联席会的形式讨论审批党员,党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十四、支部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书

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入党审批通知后,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支部应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活动,告诉其交纳党费的时间、规定等。

十五、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时间,应尽可能在上级党组织批准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 <总支>组织进行)。有些党支部为了使入党宣誓仪式更有纪念意义,采取在党的生日集中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办法,也是可以的。

入党宣誓仪式的程序:

1、唱国际歌;

2、党组织负责人致词;

3、新党员宣誓;

4、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

5、党员代表讲话;

6、新党员代表向党表示决心。

十六、预备期的培养考察

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对预备党员地教育和考察,党组织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介绍人帮助等方式,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半年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预备期潢后,党支部要进行全面考察,并写出书面报告。各基层党委和市直机关工委的预备党员转正材料(转正申请、个人思想工作汇报、党小组意见、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支部考察报告及发展材料)必须报市委组织部审查同意后,方可讨论审批。

十七、预备期满考察合格转正手续:

1、本人在预备期满前适当时候向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党小组提出意见;

3、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4、支委会审查;

5、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6、预备党员材料报市委组织部审核;

7、上级党委审批。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考察不合格,延长预备期。

对预备期满后不完全具备条件或犯有一定的错误,但还没有完全丧失预备党员条件,并且本人决心努力改正错误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最短不能少于半年。延长预备期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延长预备期期满后,由党支部根据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作出转为正式党员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转考察报告范文7

应主要结合其工作隶属情况将其编入相应党小组

2.为什么要进行入党宣誓

举行入党宣誓对预备党员教育一种仪式它体现了入党庄重性、严肃性入党誓词概括了党员对党组织和党事业所承担政治责任进行入党宣誓一方面表示党对党员要求另一方面党员向党倾吐肺腑之言表示自己遵守誓词各项内容决心通过入党宣誓可以鼓舞和激励新入党同志更加严格要求自己牢记入党誓言并努力付诸实践

3.新党员入党宣誓应在什么时间举行

新党员入党宣誓应在支部大会通过并经过上级党组织批准以后及时举行

4.入党宣誓誓词

誓词:“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纲领遵守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决定严守党纪律保守党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5.入党宣誓仪式由哪一级党组织举行

宣誓仪式一般应由基层党委或支部举行不宜在党小组会上举行

6.怎样布置入党宣誓仪式会场

入党宣誓仪式会场要布置得庄严、朴素、整洁主席台正中可挂党旗党旗上方悬挂“入党宣誓仪式”横幅还可把“誓词”张贴在党旗下边以便于宣誓时领读和跟读

7.入党宣誓仪式中怎样悬挂党旗

党旗悬挂应该横挂镰刀锤头图案在左方上角

8.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程序

一般有如下一些程序:唱《国际歌》;党组织负责人致词;宣读参加宣誓新党员名单;进行宣誓;党组织负责人或上级党组织负责人讲话;预备党员向党表决心也可以请老党员代表出席并讲话

9.入党宣誓时举左手还右手

宣誓人应持立正姿势面向党旗举右手宣誓

10.入党宣誓时否需要有人领读誓词

宣誓时要由党组织负责人逐句领读誓词宣誓人齐声跟读领誓人读完全部誓言词说“宣誓人”后宣誓人分别报自己姓名

11.不同时间入党预备党员可否集中一起进行宣誓

新党员宣誓应在支部大会讨论和上级党组织批准之后及时举行如果一个党(工)委在短时期内连续批准了几名预备党员可统一举行一次入党宣誓

12.可否吸收非党积极分子参加入党宣誓仪式

入党宣誓仪式对非党积极分子进行党教育一种好形式党组织可以适当地吸收一些非党积极分子参加新党员入党宣誓仪式并在参加宣誓仪式之后组织们谈感想找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13.新党员要有预备期

规定新党员要有一年预备期这为了对党员更好地进行教育和考察保证党员政治质量和党组织纯洁性一个人在入党前党组织虽然已经对做了多方面考察了解和必要思想教育但入党后能不能履行党员义务服从党决议遵守党纪律还需要一定时间考察有了预备期规定党组织就可以在预备期内进一步考察其否符合党员条件预备期满以后党组织就有更充分根据决定其否可以转为正式党员

14.预备党员预备期从何时算起

预备党员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为预备党员之日起算起

15.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其团籍问题如何处理

根据中组部和团中央书记处组通字(1993)14号文件通知精神团员入党仍保留团籍凡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就不再保留团籍团员入党后仍保留团籍党组织赋予青年党员光荣职责保留团籍青年党员应参加党、团支部组织生活和活动出现冲突时一般应参加党组织生活和活动保留团籍青年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纳团费但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保留团籍青年党员工作调动时团关系随党员组织关系自然转接年龄在二十八周岁以下已经办理离团手续青年党员自然恢复团籍团组织应向党组织定期汇报保留团籍青年情况

16.上级党组织因审查申请入党者问题没有及时讨论基层党支部吸收新党员决议这个预备党员预备期从何时算起

上级党组织在未审批以前如果发现本人有某些问题需要继续审查时应当认真地进行审查待问题审查清楚后可根据审查情况处理如果不由于本人原因并且本人在继续审查中积极协助党组织弄清情况各方面表现一直很好在查明情况后上级党组织在正式批准其入党时其预备期应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如果这种继续审查主要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则需经支部大会复议其预备期从支部大会复议之日算起

17.对预备党员进行深入系统教育主要内容

⑴系统地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教育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基本原理并用其武装头脑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每个共产党员必须履行义务之一发挥先锋战士作用思想动力因此党组织必须不厌其烦地反复、深入地对们进行教育使其真正确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人生观

⑵进行以、《准则》为主要内容党基本知识教育党基本知识马列主义、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关于党建设学说基本道理加强党建设必须遵循基本原则作为一名真正工人阶级先锋战士所必须掌握最起码常识因此党组织要有计划地、系统地对们进行党基本知识教育以促进们不断提高对党认识自觉地加强党性修养用规范自己言论和行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⑶进行理想和宗旨教育坚定共产主义信念自觉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一个共产党员崇高理想和最高追求要把理想和信念变为执着奋斗实践就必须牢记党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因此党组织要加强对预备党员理论和宗旨教育使们不断提高自己共产主义觉悟树立共产主义信念自觉努力为人民服务克服个人主义反对自由主义改造世界观真正解决思想上入党问题

⑷进行党基本路线教育党基本路线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政治路线这条路线提出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总任务、总目标规定了实现总任务、总目标总方针、总政策全党都必须保证党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因此党组织必须对预备党员深入进行党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教育进一步提高们执行党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性

⑸进行文化科学知识和业务知识教育掌握文化科学知识和业务知识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前提为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必备条件否则缺乏一定文化科学知识和业务知识就很难做好本职工作也就难以在现代化建设实践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组织一定要注意加强这方面教育使们都成为改革创新、做好本职工作先锋和闯将

18.党组织怎样对预备党员进行管理

严格组织生活加强党性锻炼;交任务、压担子;定期汇报思想;按期交纳党费

19.对预备党员进行进一步深入考察主要内容

⑴考察预备党员政治觉悟入党动机通过实际工作考察们否对党忠诚老实能否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⑵考察们执行党路线、方针、政策情况了解们贯彻执行党决议等情况

⑶考察们完成生产、工作、学习任务情况和实际工作能力了解们思想作风、组织纪律等情况

20.对预备党员考察写实方法

⑴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要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记录表》各项记录要按要求认真填写内容务必实在具体

⑵考察写实时限和要求对预备党员考察写实入党介绍人、党小组每季度进行一次党支部每半年进行一次入党介绍人、党小组长、党支部书记要认真负责地将考察意见分别填入《预备党员考察记录表》有关栏目内以此作为上级党组织考察预备党员重要依据之一待预备党转正后此表与其材料一并归档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仍应按期考察考察材料可附后预备期未满预备党员工作调动时调出单位党组织应将教育和考察情况转给调入单位党组织

⑶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时党支部、党小组应分别填写综合考察情况提出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初步意见

21.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应怎样要求自己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要同正式党员一样认真履行党员义务预备党员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外其权利和正式党员一样因此预备党员必须珍惜和正确行使自己权利只有把义务和权利统一起来才能做一名合格党员预备党员要积极主动地接受党组织考验和锻炼要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树立共产主义世界观要注意在实际工作中锻炼提高自己不断增长才干要自觉参加党组织生活和党内各种活动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思想、工作情况取得党组织教育和帮助;要努力克服缺点争取按期转正

22.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否要提出转正申请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时应主动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书面或口头)按照党员条件总结和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表现以便党组织更好地了解自己作为讨论转正问题之参考

23.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没有提出转正申请支部可否讨论其转正问题

本人提出转正申请不发展党员必备手续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无论本人否提出转正申请党组织都应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根据本人在预备期间表现和对转正态度做出决议并报上级党(工)委审批(在上报材料中对本人态度应加以说明)

24.预备党员转正申请报告内容有哪些

⑴写清自己何时、何地由何人介绍入党何时预备期满并向党组织提出按期转为正式党员请求

⑵自己在预备期表现要着重写清楚自己成为预备党员以来在政治上、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和其方面有了哪些进步和提高要按照党员标准进行对照检查看自己否符合党员条件哪些方面经过努力基本上做到了还有哪些方面做得不够还存在什么缺点和不足;要总结一下在入党时同志们指出缺点哪些已经改正了哪些方面还不够没有改正或没有完全改正原因什么

⑶提出今后努力方向预备党员要根据自己在预备期表现表明自己对转正态度要针对自己存在缺点和不足提出今后努力方向

⑷最后注明申请人姓名和申请时间

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例文

入党转正申请书

敬爱党支部:

我于×××年×月×日在本厂×××车间经×××、×××同志介绍被党组织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到今年×月×日预备期满特向党组织申请批准我按期转为正式党员为此我把自己在预备期表现以及政治、思想、学习、工作情况向党组织报告如下:

我从小失去父母双亲党把我从一个不懂事孩子培养成才靠人民助学金读完了大学全部课程在20多年学习、工作中我对党怀有深厚感情时刻牢记党领导努力争取做一名合格共产党员为此我从申请入党之日起就自觉用共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地激励和鞭策自己努力为党和人民做好本职工作

人要有理想没有理想如同无航之舟实现共产主义社会制度就共产党人崇高理想为了实现这个理想千千万万个共产党员前赴后继无私无畏地艰苦奋斗自觉地奉献着自己一切因此我决心为实现这一伟大理想而贡献自己一生当我成为中共预备党员时我们国家正经历了从动乱进而在北京发展成反革命暴乱政治斗争动乱初期我虽然不赞成少数人做法但对极少数人提出主张、口号表示过同情对动乱性质思想上还模糊这场斗争给我提供了一个自我教育机会使我经受了一次严峻考验和锻炼通过听党课阅读党内文件和参加党内其活动使我深深地认识到这场政治斗争集中表现为资产阶级自由化同四项基本原则尖锐对立极少数资产阶级自由化分子伙同国际敌对势力煽动动乱制造反革命暴乱目就要中国共产党领导颠覆社会主义制度复辟资本主义通过这场斗争联系自己思想实际我进行了认真反思使我深深懂得只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才能在重大政治斗争中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去观察、分析问题才能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在生产中我能够带头完成组织上安排任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同时还能够团结同志一道工作虚心接受同志们批评意见对自己工作中暴露出来工作方法简单等缺点认真地进行了改正

我向党组织申请由预备党员转正为正式党员如果党组织能批准自己为正式党员我一定牢记住入党誓言努力学习勤奋工作处处以共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名副其实党员如果组织不批准或者延长转正我一定加倍努力继续接受党组织考验争取早日成为一名中共正式党员

申请人:×××××××年×月×日

25.党支部在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时应做具体工作

及时安排预备党员所在党小组召开党小组会讨论其否能按期转为正式党员同时采取适当措施进一步征求党外群众意见;及时召开支委会结合党小组讨论结果和征求党外群众意见情况专题研究该同志能否按期转正问题并形成决议然后及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

26.预备党员具备条件需按期转正

凡经过预备期考察没有发现其政治历史问题现实表现好确实已具备党员条件预备党员可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27.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程序

⑴主持人宣布议程报告出席会议党员人数并说明会议否有效

⑵预备党员宣读转正申请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履行党员义务情况和主要优缺点提出今后努力方向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其问题

⑶入党介绍人介绍自己对预备党员进行培养情况并提出否同意按期转为正式党员意见

⑷党小组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提出党小组意见

⑸支部委员会向支部大会报告党支部对预备党员进行培养、教育、管理和考察情况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表现以及支委会对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意见

⑹与会党员围绕预备党员转正申请和情况汇报以及介绍人、党小组介绍情况和意见对支委会报告进行讨论认真发表意见

⑺在充分发扬民主酝酿讨论基础上支委会综合大家意见提交大会进行表决并做出决定表决时同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表决办法相同

⑻填写支部大会决议支部大会表决形成决议后党支部负责同志应及时将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相应栏目中

“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决议”例文一(按期转正类):

×××同志被接收为预备党员以后能按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重视政治理论学习认真执行党路线、方针、政策在工作中认真负责并注意改正自己缺点一年来对所负责共青团工作尽职尽责积极带领团员和青年开展学雷锋、做贡献活动使团支部工作搞得有声有色较好地完成了组织上交给各项任务发挥了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同志还存在一些缺点其主要不够谦虚谨慎有时流露出一些骄傲自满情绪

本支部有党员×名其中有表决权正式党员×名经举手表决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一致同意×××同志按期转为正式党员(如有不同意见应写明如:不赞成×名弃权×名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半数即可同意×××同志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中共×支部委员会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年×月×日×

28.预备党员因故不能参加支部大会可否讨论其转正问题

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时预备党员本人必须参加如本人因故不能到会支部大会则应延期讨论其转正问题

29.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时介绍人否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时入党介绍人应该到会因为在预备党员预备期间入党介绍人有对其继续教育和帮助责任;在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支部大会上入党介绍人有介绍情况和表明态度责任但入党介绍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或已调离本单位支部大会也可以进行讨论

30.预备党员调动工作其转正问题怎样处理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工作如有调动原单位党组织应负责对其做出鉴定凡预备期满还未办理转正手续同志原单位党组织应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需要延长预备期或因种种原因未能按时办理转正手续原单位党组织应将延长预备期理由或未能按时办理转正手续原因及能否转正意见负责向调入单位党组织介绍清楚;其转正问题应由调入单位党组织负责办理调入单位党组织不能因为不本支部发展党员而拖延讨论其转正问题

31.预备党员带党员证明信到另一个单位临时工作预备期满时临时所在支部可否讨论其转正问题

预备党员携带党员证明信临时外出工作组织关系仍在原单位临时所在支部不能讨论转正问题临时所在单位党支部应切实负责地向原单位党组织介绍预备党员在这一期间表现

32.预备党员因病治疗或长期病休预备期满能否按期转正

预备党员因病住院治疗在预备期满时不能参加党支部大会可以延期讨论转正问题因住医院延期讨论如已具备了党员条件应做出按期转正决定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因长期病休预备期满时党组织应根据其入党前后和病休期间表现考虑否具备正式党员条件够条件应予以转正;不够条件应考虑延长其预备期

33.预备党员犯了严重错误行政上给予纪律处分预备期满否可带着行政处分转为正式党员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犯了严重错误如果需要给予行政纪律处分党组织就应首先考虑够不够党员条件如果已经不够党员条件即可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不能带着行政纪律处分转为正式党员

34.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逝世否还需办理转正手续

预备党员逝世一般不再办理转正手续但要报上级党(工)委备案有预备党员为党和人民利益英勇献身为了表彰模范事迹可以办理追认为正式党员手续

预备党员转考察报告范文8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党的基层组织应当把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

第三条 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二章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第四条 党组织应当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第五条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六条 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第七条 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第八条 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第九条 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

(一)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

(二)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

(三)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

(四)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第十条 党组织应当采取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方法,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第十一条 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第十二条 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第三章 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第十三条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第十四条 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

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作入党介绍人。

第十五条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一)向发展对象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

(二)认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经历、现实表现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三)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

(四)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

(五)发展对象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

第十六条 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函调或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

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

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第十七条 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培训时主要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中央组织部组织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以作为学习辅导材料。

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第四章 预备党员的接收

第十八条 接收预备党员应当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九条 支部委员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

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第二十条 经基层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由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

第二十一条 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是:

(一)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二)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三)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

(四)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

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第二十二条 党支部应当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一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支部大会决议主要包括: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表决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

第二十三条 预备党员必须由党委(工委,下同)审批。

乡镇(街道)党委所属的基层党委,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应当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

党总支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应当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

除另有规定外,临时党组织不能接收、审批预备党员。

党组不能审批预备党员。

第二十四条 党委审批前,应当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谈话人应当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第二十五条 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和表决。

党委主要审议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发展对象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的,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党委审批意见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应当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应当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

党委会审批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

第二十六条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十七条 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

第二十八条 对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为党和人民利益英勇献身,事迹突出,在一定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生前一贯表现良好并曾向党组织提出过入党要求的人员,可以追认为党员。

追认党员必须严格掌握,由所在单位党组织讨论决定后,经上级党委审查,报省一级党委批准。

第五章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第二十九条 党组织应当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对预备党员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第三十条 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进行。

第三十一条 党组织应当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

第三十二条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尚可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应当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三十三条 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上级党委审批。

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对到会人数、赞成人数等要求与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相同。

第三十四条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审批结果应当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应当同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第三十五条 预备期未满的预备党员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所在党组织。原所在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接收预备党员的党组织。

党组织应当对转入的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无法认定的预备党员,报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不予承认。

第三十六条 基层党组织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第三十七条 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第六章 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纪律

第三十八条 各级党委应当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

对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委每半年检查一次,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每年检查一次。检查结果及时上报,并向下通报。

重视从青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对具备发展党员条件但长期不做发展党员工作的基层党组织,上级党委应当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必要时对其进行组织整顿。

第三十九条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每年应当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和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如实反映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和对违反规定发展党员的查处情况。

第四十条 县以上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应当重视对组织员的选拔、配备和培训,充分发挥他们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作用。

第四十一条 各级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和不正之风,应当严肃查处。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超过审批时限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典型案例应当及时通报,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

对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应当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第四十二条 《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的式样由中央组织部负责制定,省级党委组织部门按照式样统一印制,并严格管理。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细则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 本细则自之日起施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组发〔1990〕3号)同时废止。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基本介绍一、申请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

团支部向党支部择优推荐入党对象。

二、党支部确定培养人

党支部对申请人和团支部择优推荐的对象,要经常找其谈话,及时确定12名党员负责培养。

三、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由党小组提名,支委会讨论通过上报,党委组织部门汇总备案。

四、党支部、党小组、培养人教育、培养、考察

方法:

(1)党的基本知识、基本路线教育;

(2)分配一定的工作任务;

(3)经常谈心了解思想情况;

(4)参加党内有关活动;

(5)政审。

预备党员转考察报告范文9

县委组织部:

根据县委组织部《中央县委组织部关于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自查的通知》精神,现就国土局发展党员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国土局党支部共有党员57个,其中:正式党员55名,预备党员2名。

三年来,局党组在县委组织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格遵循发展党员“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扎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三年来,发展党员5名,其中35岁以下党员5名。

一、局党委高度重视,各总支、支部认真落实

局党委坚持把党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狠抓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党建的工作重心来抓,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规划部署,提出目标要求;党支部根据积极分子的培养情况提出年度发展计划,从而减少了发展党员工作的盲目性。

二、坚持标准,严格把关,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

三年来,局党组认真贯彻发展党员工作的十六字方针,积极、稳妥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为了保质保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我们力求使关口前移,及时发现好的典型,了解他们的入党愿望,帮助他们向党组织靠拢,并把教育和培养工作贯穿于发展党员工作的始终,在具体工作中,坚持做到严把“四关”:

(一)严把培训关,加深入党积极分子对党的基本理论的理解。一是通过理论培训,解决“思想上”入党问题。每年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县委党校组织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中国共产程》和、邓小平、等同志关于党建的重要论述,使积极分子更加了解党的历史,加深对党的认识。二是通过实践锻炼,解决“行动上”入党问题。主要采取交任务、压担子的办法,根据每个积极分子的特点,分配一定的工作,让每位入党积极分子都能在实际工作中得到锻炼,增强党性修养。

(二)严把考察关,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坚持考察与培养相结合,做到培养有目标、考察有内容、结果有登记。一是支部建立《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为每位入党积极分子指定2名培养考察联系人,经常了解积极分子的思想和学习、工作情况,向党组织反映他们的愿望和要求,鼓励和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二是开展定期谈话,一般要求每三个月培养人要找入党积极分子谈话一次,并经常向党支部、党小组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成长情况,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认识和实际表现,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中填写考察意见并指出存在不足和努力方向。三是要求入党积极分子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主动交心,汇报自己在政治思想上、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的感受和体会,特别是重大政治问题上的立场和态度等。四是在入党积极分子具备入党条件时,及时向党支部提出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三)严把发展关,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严把发展关。坚持要“符合六个条件”:一是考察时间满一年;二是工作成绩优良;三是思想汇报真实可信;四是发展材料齐全;五是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成绩合格;六是政治审查无问题。在程序上坚持“过好三个关”:一是群众民主评议和测评关;二是支部大会讨论吸收关;三是党组讨论审批关。使发展党员工作真正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从源头上防止把不合格的对象吸收入党。

(四)严把转正关,做到发展一个,带动一批。坚持把预备党员的跟踪培养作为发展党员的一个重要环节来抓,为做好预备党员的考核工作,我们建立《预备党员考察表》,由入党介绍人继续跟踪考察,每三个月把考察情况填写进《预备党员考察表》。在研究预备党员转正时,坚持做到考察不走过场,程序不简化,标准不降低,讨论有依据,确保了新党员的质量。

四、健全机制,狠抓落实,确保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

三年来,为了使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县委组织部的要求和国土局实际,从工作机制上入手,局党组制定和完善了发展党员工作制度。一是测评制:对列入近期发展计划的入党积极分子和近期转正的预备党员,开群众意见征求会,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民主测评,并将测评结果作为讨论的一项重要依据。二是培养考察制:由党支部指定两名比较了解培养对象的同志作为培养人,每三个月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培养考察,并填写考察意见,时间一般为一年,根据培养对象的实际情况,也可延长培养期。三是公示制:在党员发展支部大会讨论表决之前,对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及其它需要公示的对象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四是预备党员考察制:支部建立《预备党员考察表》,由入党介绍人每三个月考察一次预备党员的情况,特别是了解该同志入党时存在的不足是否改正,并填写考察意见,党支部书记签署支部意见,考察期一般为一年,考察结果作为预备党员预备期满转正的重要依据。五是票决制:讨论吸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支部大会应在集体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表决,在表决过程中要坚持逐个讨

论逐个表决的原则,票决结果作为党支部形成决议的依据。因我局领导班子人员变动,分管工作调查,我局琚向东同志由预备党员转正时未能按期转正,宋玉毅和崔卓光两位入党积极分子未能及时转为预备党员。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离县委组织部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发展党员工作做得不够,发展党员数量少;二是党组织与发展对象的谈话制度还有待于完善,谈话人水平有待于提高;三是对新党员的继续教育力度不够,存在前紧后松现象。

预备党员转考察报告范文10

20xx年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党的基层组织应当把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

第三条 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二章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第四条 党组织应当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第五条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六条 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第七条 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第八条 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第九条 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

(一)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

(二)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

(三)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

(四)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第十条 党组织应当采取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方法,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第十一条 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第十二条 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第三章 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第十三条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第十四条 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

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作入党介绍人。

第十五条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一)向发展对象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

(二)认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经历、现实表现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三)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

(四)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

(五)发展对象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

第十六条 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函调或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

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

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第十七条 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培训时主要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中央组织部组织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以作为学习辅导材料。

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第四章 预备党员的接收

第十八条 接收预备党员应当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九条 支部委员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

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第二十条 经基层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由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

第二十一条 支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是:

(一)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二)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三)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

(四)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

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第二十二条 党支部应当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一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支部大会决议主要包括: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表决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

第二十三条 预备党员必须由党委(工委,下同)审批。

乡镇(街道)党委所属的基层党委,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应当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

党总支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应当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

除另有规定外,临时党组织不能接收、审批预备党员。

党组不能审批预备党员。

第二十四条 党委审批前,应当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谈话人应当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第二十五条 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和表决。

党委主要审议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发展对象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的,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党委审批意见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应当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应当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

党委会审批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

第二十六条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十七条 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

第二十八条 对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为党和人民利益英勇献身,事迹突出,在一定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生前一贯表现良好并曾向党组织提出过入党要求的人员,可以追认为党员。

追认党员必须严格掌握,由所在单位党组织讨论决定后,经上级党委审查,报省一级党委批准。

第五章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第二十九条 党组织应当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对预备党员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第三十条 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进行。

第三十一条 党组织应当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

第三十二条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尚可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应当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三十三条 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上级党委审批。

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对到会人数、赞成人数等要求与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相同。

第三十四条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审批结果应当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应当同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第三十五条 预备期未满的预备党员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所在党组织。原所在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接收预备党员的党组织。

党组织应当对转入的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无法认定的预备党员,报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不予承认。

第三十六条 基层党组织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第三十七条 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第六章 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纪律

第三十八条 各级党委应当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

对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委每半年检查一次,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每年检查一次。检查结果及时上报,并向下通报。

重视从青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对具备发展党员条件但长期不做发展党员工作的基层党组织,上级党委应当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必要时对其进行组织整顿。

第三十九条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每年应当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和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如实反映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和对违反规定发展党员的查处情况。

第四十条 县以上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应当重视对组织员的选拔、配备和培训,充分发挥他们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作用。

第四十一条 各级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和不正之风,应当严肃查处。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超过审批时限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典型案例应当及时通报,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

对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应当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第四十二条 《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的式样由中央组织部负责制定,省级党委组织部门按照式样统一印制,并严格管理。

第七章 附 则

预备党员转考察报告范文11

第一条为规范党员发展工作,保证新发展党员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活力与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及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发展党员工作要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把那些政治立场坚定、工作成绩突出,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不断壮大党的力量。

第三条发展党员要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要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避免盲目性和波动性,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四条要着眼于改善党员队伍结构和分布,注重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发展党员,注重在青年、妇女、少数民族中发展党员,注重在高知识群体和各类人才中发展党员,注重在党的力量比较薄弱的地方发展党员。

第二章入党积极分子

第五条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后,便确定为申请入党的先进分子。党组织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一般在十五日内)进行教育和鼓励,并要求申请入党人及时填写《申请入党的先进分子登记表》。

第六条申请入党的先进分子经党小组(共青团组织)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后,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和现实表现情况),同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第七条党支部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年以上(机关干部职工满两年)的培养教育,培养教育期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考察期内,党支部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定期培养教育,组织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并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

培养联系人每季度,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考察情况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登记表》。考察意见要真实、客观,防止平时无记录,发展前突击编写的现象。

第三章发展对象

第八条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机关干部职工满两年)培养教育后,党支部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民主测评大会,组织全体党员和本单位群众代表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民主测评并征求意见。对民主测评合格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要将其个人基本情况向党员群众进行为期5-7天的公示。

经公示没有发现影响入党的问题的,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党支部确定发展对象后,应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见,并附送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入党积极分子档案主要包括: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党员发展登记表》等)。上级党委在接到上述材料30日内必须做出审查结论,对符合要求的,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

第九条党支部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审查的内容主要为:

(一)发展对象本人对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侧重“”、八九以及等)的表现。

(二)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政审结束后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并填入《发展党员登记表》。

第十条党委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集中培训时间一般5-7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主要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培训内容和结果要及时填入《发展对象入党培训登记表》,培训不合格和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第四章预备党员接收

第十一条入党申请人经过1年以上(机关干部职工满两年)培养教育,政审合格,已参加短期集中培训的,由党委向市委组织部上报《发展对象简况表》,市委组织部同意发展意见后,下发《入党志愿书》。发展对象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填写《入党志愿书》,填写时内容要实事求是,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阐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入党介绍人应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使他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第十二条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会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待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第十三条党支部要对经支委会讨论通过、拟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进行公示。

(一)公示内容: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文化程度、所在单位及职务(或职业)、申请入党时间、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列为发展对象时间、培训时间、培训结果等;

(二)公示方式和时间:公示由党支部组织实施,公示范围一般在公示对象工作学习的单位或居住地。党支部要根据本单位的特点,以实效性、广泛性和便于群众监督为原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7天。

(三)公示程序和要求:公示期间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确定专人负责受理来信、来访、来电。公示时间截止后,要及时研究办理党内外群众反映的情况,并将公示情况存入发展对象党员档案。

(四)公示结果的处理:公示结果不论有无问题,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党员大会上都应作出说明。对公示中没有问题的公示对象,要及时办理手续吸收为预备党员;对存在问题的公示对象,基层党组织要进行认真分析,重要问题要指定专人进行调查核实;问题查清后,如反映的问题失实,要按有关程序及时研究发展;如反映的问题属实,要根据问题的性质、情节的轻重作出处理。对不完全具备或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发展对象,暂缓发展或不予发展。

第十四条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发展对象,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对发展对象能否接收为预备党员进行表决讨论,大会的主要程序为:

(一)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二)党小组和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三)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的审议情况;

(四)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五)申请入党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六)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支部决议应及时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决议内容包括申请入党人的优缺点,实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表决结果及日期。支部大会结束后,党支部要及时将《入党志愿书》、《党员发展登记表》、思想汇报等入党材料报上级党委审批。

第十五条在审批接收新党员前,党委要指派党委组织委员同申请入党人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谈话中,主要了解被谈话人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和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征求其对党需要说明的问题,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指出努力的方向。谈话后,谈话人要及时、如实地将谈话人的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并向党委汇报谈话情况。

第十六条党委审批前要对支部报来的入党材料进行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对材料不全、手续不完备的责令支部及时改正。

党委必须在支部上报接受预备党员决议的三个月内做出是否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而未予审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党委审批接收预备党员必须坚持集体讨论,逐个表决,审批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第十七条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入党审批通知后,应及时通知申请入党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支部应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让其参加组织生活,并按《》规定,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

第十八条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为了使入党宣誓仪式更有纪念意义,采取在党的生日集中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办法。

第六章预备党员转正

第十九条预备党员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党支部主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介绍人帮助等方式进行,介绍人每季度将培养教育情况填写在《预备党员培养教育登记表》,党支部每半年将考察结果要填入《预备党员培养教育登记表》。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预备期满后,党支部要进行全面考察,并写出书面报告。

第二十条预备党员考期期满,考察合格的,党组织要按期讨论其转正事宜,具体手续为:

(一)本人在预备期满前适当时候向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二)党小组提出意见;

(三)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四)支委会审查;

(五)转正前公示

(六)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七)党委审批。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第二十一条对预备期满后不完全具备条件或犯有一定的错误,但还没有完全丧失预备党员条件,并且本人决心努力改正错误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最短不能少于半年。延长预备期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并上报党委。延长预备期期满后,由党支部根据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作出转为正式党员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并报党委审批。

预备党员转考察报告范文12

一、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党支部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一般在十五天内)进行正面教育和鼓励。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共青团组织)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后,便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经院党总支报县直机关党工委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历和现实表现情况),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三、进入考察期

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防止平时无记录,入党前闭门造车、突击编写的现象。

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党员和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

1、座谈会党员和群众一般不少于8人,不够8人的,支部应加以说明。

2、座谈会应在考察期近一年,支部准备列为发展对象之前召开。记录整理表内评定意见反映要求真实。除表内情况还应附一份完整的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参加人员必须签名)。

五、确定发展对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党支部确定了发展对象,应及时向院总支报告意见,并附送入党积极分子的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考察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等。院党总支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并报县直机关党工委审定,方可下发《入党志愿书》。

六、政治审查

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特别是“”、“”和****功)的表现。审查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对发展对象自传中反映出的情况及上述审查内容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和结论意见。

七、短期培训

组织发展对象参加县直机关党工委组织的集中培训。

八、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阐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不能采取马马虎虎的态度,更不能有意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时,不要简单地以“提希望”的形式代替写缺点,而应实事求是地对被介绍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和其它方面的情况作出全面评价,并表明自己对其能否入党的态度)。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应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使他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九、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并要求其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在“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需要向党说明,而其它栏目中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如亲友中被停职、拘留审讯等,现在尚无结论和处理的问题。

十、支委会审查

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十一、召开支部大会程序

1、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2、党小组和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审议情况;

4、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5、申请入党的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6、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注意事项:

1、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达到应到会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

2、申请入党人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3、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4、支部决议应及时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决议内容包括申请人的优缺点,应写实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表决结果及日期;

5、及时将《入党志愿书》、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报县直机关党工委审批。

十二、组织员谈话

在审批接收新党员前,县直机关党工委将指派有关人员同申请人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

十三、党委审批

党委审批的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十四、支部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书

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入党审批通知后,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支部应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活动,告诉其交纳党费的时间、规定等。

十五、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时间,应尽可能在上级党组织批准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一般由党支部组织进行)。

十六、预备期的培养考察

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对预备党员地教育和考察,党组织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介绍人帮助等方式,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半年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预备期满后,党支部要进行全面考察,并写出书面报告。

十七、预备期满、考察合格、转正手续

1、本人在预备期满前适当时候向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党小组提出意见;

3、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4、支委会审查;

5、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6、预备党员材料报县直机关党工委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