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3 17:06:49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银行副行长履职报告,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加强领导,强化教育
工作中坚持防范案件与业务发展工作同部署、同检查,每次全员大会、行务会必讲防范案件工作,做到警钟长鸣。为了将工作抓好抓实,防止走过场,成立了内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防范案件工作的部署、检查和指导,日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每两月召开一次防范案件例会,行长听取副行长和部门经理汇报防范案件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和整改的措施。工作中要求办公室和管理人员,要有超前意识,对照典型案例通报,查隐患、找漏洞、不留死角,在深和细上下功夫,同时对全行员工进行警示教育,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不断增强防范责任意识。
二、完善制度,强化岗位责任
建立和完善了重要岗位轮换制度、各岗位操作人员内控工作岗位责任制、离岗稽核制度、强制休假制度、重要业务岗位人员档案管理制度、银企对账制度、未达帐管理制度、印、押、证管理制度、权限卡管理制度、上门收款制度、排查“七种”表现员工制度、防范案件例会制度、副取及部门经理防范案件履职报告等制度。对行长、主管行长、总会计、检查员、监管员、部门经理落实岗位管理和明确责任范围,建立了岗位责任制、问题请示与答复制度、员工八小时以外行为失范检制度、检查整改制度、根据供电中断、火灾、抢劫等情况制定了应急措施和方案,还制定了防暴力袭击预案,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学习。建立了重大问题举报制度及公布向上举报途径和负责人电话,加大了内控工作奖罚力度,完善了奖罚办法。
三、严格操作规程,强化检查
按照内控工作要求,合理的设置部门和岗位,部门和岗位体现了必要的分离,合理确定柜员岗位,划分柜员级别;柜员的岗位设置、级别划分与业务分工合理;做到了经办、授权分离;经办、主办、主管没有相互兼职现象,岗位设置能做到相互制约,操作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实行强制休假和定期轮岗。
在信贷管理上,成立了审贷委员会,重大的信贷决策召开审贷委员会由集体研究决定。定期召开分析会议,对贷款进行风险分类,严格执行资产质量监测和报告制度,建立了预警机制。
在资金管理上,建立和完善了《营运资金管理办法》、《资金营运联系制度》、《规避支付风险措施》、《大额资金预测》等项制度和措施。在资金调拨中下发《资金调拨通知单》,并严格执行三级签字制度,并在授权范围内调度资金。
柜台综合业务,每项业务都有操作规程和管理规定,执行了“印、押、证”三分管三分用,为存款人办理账户开立,变更和撤销等手续执行存款实名制的规定,存款人的开户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执行大额存单签发,大额存款支取分级授权和双签制度,对大额款项收付进行登记,报备。
基本帐户的开立有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非基本存款帐户的开立及撤销在规定的时间报人民银行备案,坚持开立合法,控制了出租、出借及多头开户以及利用帐户进行洗钱及金融诈骗活动。
为加强检查监督力度,县工商行配备了结算专管员,主要负责防止出现空头银行本票和银行汇票办理空头汇款及加强对票据的防伪,对提出的票据严格核对经会计主管签字,负责严格审查提入的票据。
贷记卡业务纳入了统一的授信管理,对贷记卡申请人机关资料进行了来格的审查和核实,建立了完善的贷记卡授权审批制度,对持卡人的透支行为建立了有效的监控机制,防止了恶意透支。
配备了计算机安全管理人员并明确其职责,前台操作人员做到了一人一卡,管理人员与操作人员没有兼职的现象。
设了建网管理系统,所有网络终端的启用和网络用户经过正当授权,对系统用户权限卡及其密码的管理严格,规范。
四、强化持续跟踪整改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推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大措施,新修订的《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从法律基础和顶层设计的角度指明了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预算制度的战略目标,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提高管理绩效的改革浪潮,改革力度之大,范围之广,进程之快,前所未有。人民银行作为政府部门,肩负着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和经理国库的重要职责,组织机构层级复杂、预算资金量巨大,改变当前传统粗放式的预算管理模式,将绩效观念融入预算管理的全过程,不仅是适应国家预算体制改革的迫切要求,也是提升人民银行预算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基础,对有效缓解预算资金紧张的矛盾,提升预算分配的科学性、公平性,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应该借鉴国内外预算绩效管理的先进经验,结合预算管理的现状,在财政部确立的改革框架下,从制度创新的角度,制定人民银行预算绩效管理框架,完善相关配套措施,逐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
二、人民银行预算绩效管理框架
(一)预算绩效管理的总体目标
预算绩效管理目标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和前提。人民银行预算绩效管理目标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从服务于央行战略的角度,要为人民银行各项职能和业务正常运转提供最基础的物质保障,促进人民银行有效履职;从注重资金成本效益的角度,要能够全面、准确地反映履职业务的成本效益,并适应预算公开的要求,能以财务报告的形式向政府和公众提供预算管理信息;从适应央行财务管理目标的角度,要维护人民银行资产负债表的健康和稳定,不断提升资产负债管理能力和水平,将管理和服务的效能发挥至最大化。
(二)预算绩效管理的具体对象
根据财政部制定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人民银行预算绩效管理的内容应当是全部预算资金,绩效评价对象包括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包括基建类支出和行政事业类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其中,项目支出是绩效评价的重点,财政部鼓励有条件的机构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但是受当前体制和机制等限制因素的影响,人民银行基本支出预算存在供给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一系列问题,推行预算绩效管理难度较大,而项目支出预算相对而言具有较为明确的支出目的、标准和要求,是推行预算绩效管理起步阶段的最佳对象。
(三)预算绩效管理的组织结构
人民银行预算绩效管理的主体是人民银行总行及各级分支机构。根据美、英等国家央行预算管理组织架构的经验,人民银行应自上而下建立“纵向一致、横向协同”的三级预算绩效管理组织体系。一是在人民银行各级行内部设立预算管理委员会,并直接向上级行委员会负责,主任由各级行行长担任,副行长、财务、人事、货币发行、安全防卫、反洗钱、科技、后勤、内审等具有财权、重大预算项目事权和监督权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预算目标制定和管理决策,以及组织协调财权部门、事权部门、监督部门之间的权责关系。二是在各级行的财务部门设立预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各级行的财务负责人担任,负责各业务部门及所属各行年度预算审核、汇总、调整、上报、下达及考核评价等日常具体工作。三是各级行的业务部门为预算责任中心,负责部门业务量的测算、预算需求的编报以及预算的执行等工作。
(四)预算绩效管理的基本依据
战略发展规划是部门预算体制下实行绩效管理的基本依据。为了细化和分解的预算管理目标,以有效指导预算绩效管理的各个步骤和程序,借鉴美国预算绩效管理的经验,人民银行各级行应结合宏观经济形势并充分考虑自身履职特点,按照上级行的任务规划和工作部署,围绕预算管理目标制定四年期战略发展规划,该规划一方面要涵盖今后几年在制定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等方面的工作计划和预算安排的总体框架,以便于人民银行各级责任中心以此为依据编制各年度预算规划,进而量化和细化业务预算资金需求;另一方面要划分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规划,设定对应的子任务,使长期预算与短期预算编制相结合,在明确长期战略任务,减少央行行为盲目性的同时,兼顾短期预算年度指标同央行长期发展战略的有效匹配,保证各期预算的一致性和衔接性,也为后续的绩效评价工作设置可行的目标体系和检测标准。
三、完善人民银行预算绩效管理框架的配套措施
(一)健全预算绩效管理账户体系
预算账户体系的合理设置是预算绩效管理精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基础,人民银行应按照“突出重点、标准适当、确保唯一、内容全面”的原则全面补充、调整现有的预算账户体系,理顺各项预算支出的列支渠道和标准。一方面根据人民银行职能特点及实际需要,从有利于成本核算的角度考虑,充实完善部分费用账户的核算要求和具体规定,进一步明确、规范科目账户的具体核算内容,以增加财务信息的可比性和有用性。如将货币调款、押运等发行业务产生的车辆运行费用纳入“货币发行费”中核算;另一方面根据人民银行近年来职能拓展的要求,将征信管理、金融稳定管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专项业务支出在项目支出中予以明确体现,增强职能部门与项目支出使用责任的对应性,为实施分部门、分业务的预算支出绩效管理提供了前提条件。
(二)建立央行预算定额标准体系
长期以来,人民银行各级行由于缺乏科学合理的预算定额标准,财务资源在配置上存在地域差异和分配不均的现象,亟需建立预算定额标准体系,以实现预算分配的规范化,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透明度,同时为预算编制、分配、监督、评价提供了量化依据。因此,在预算绩效管理框架中,应根据人民银行业务特点,在不影响履职效果、满足业务需求的前提下,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针对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明细内容,按照科学合理和平均先进的原则,编制和测定简便易行的限额标准。同时,建立定额标准调整机制,依据业务发展和环境变化情况,对限额标准进行适时调整,以体现动态性、发展性和前瞻性的要求,发挥激励各级行有效配置财务资源的作用。
(三)健全预算绩效管理评价机制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一般定义
通常认为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对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实施的审计。通过审计分清企业负责人应负有的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包括对所在单位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验证,以及对有关经济活动应负责任的界定和评价。
具体到商业银行领域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指对商业银行高级管理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是对商业银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贯彻执行国家经济金融方针、政策、法规及履行职责情况,经营决策和管理行为,所在单位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等作出的客观、公正的审计和评价。
二、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的定义
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是经济责任审计扩大化的一种表现形式,主要适用于具体承办业务的关键岗位人员。其主要包括关键岗位的界定、强制休假和离岗审计的定义。
(一)关键岗位:关键岗位是指在业务运营过程中处于关键环节且涉及风险控制点,承担较高风险责任,根据有关规定应当进行重点管理和监督的工作岗位。具体岗位需各商业银行根据本行的实际情况进行定义和分类。
(二)强制休假:强制休假是指根据风险控制工作需要,在不事先征求本人意见和不提前告知本人的情况下,临时强制要求关键岗位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休假并暂停行使职权,同时对其进行离岗审计的一种制度安排。
(三)离岗审计:离岗审计是指各级机构在安排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期间,组织对其履行岗位职责、经营管理活动既业务操作的合规性等情况实施审计的行为。
(四)经济责任审计与强制休假离岗审计的联系和区别
正如前文所说强制休假离岗审计是经济责任审计的扩展和特殊形式,其本质上仍然是经济责任审计,只是其审计对象、审计方式、适用范围与传统意义上的经济责任审计略有不同。一是审计对象较传统意义上的经济责任审计范围更广,既包含从事管理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也包括承担具体业务的工作人员;二是审计适用的前提条件不同。传统经济责任审计更多地是指管理人员任职期满即将离职或在任职期间需接受履职考核情况下开展审计。强制休假离岗审计则是针对关键岗位人员任职时间较长但因某些原因还不能按规定进行岗位轮换的情况下,为防范风险安排其离岗休假并对其工作进行审计,审计结束后关键岗位人员还需返回原岗位继续工作。对于已按期正常轮换岗位的关键岗位人员是不需要进行强制休假离岗审计的;审计方式和范围略有区别,对于承担管理责任的的关键岗位人员其审计内容和范围应与传统经济责任审计一致。对承担具体业务的工作人员其审计内容和范围与其工作职责相一致,不涉及各类管理指标等内容,审计内容和范围相对单一。
三、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对象的界定
在明确了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的基本定义后,要进一步实施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就必须对审计对象进行界定。从字面上理解,关键岗位人员离岗审计的对象自然是关键岗位人员,从上文的定义中可以归纳为在业务运营过程中处于关键环节且涉及风险控制点,承担较高风险责任,根据有关规定应当进行重点管理和监督的工作岗位。由于各商业银行的管理和运营模式不尽相同,所以对关键岗位人员的界定也存在区别,以中国工商银行为例,主要包括:一是一级(直属)分行正副行长、二级分行行级负责人、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二是二级分行以下各级机构负责人;三是空白重要凭证管理岗、上门收款岗、上门服务岗、经办行密押员、经办行密押主管、对公客户经理、个人客户经理、消费信贷调查岗、值班经理岗、财务核算岗、事后监督中心经办、业务处理中心资金清算岗、对账中心经办、现金营运中心主任、现金营运中心库管员、打卡岗位、空白卡保管岗、作废卡保管岗、已制客户证书管理岗、落地及可疑指令处理岗等。其中一和二可理解为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其承担更多的是管理责任,故对这些人员的离岗审计基本与经济责任审计相同。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因为更多的是承担一种业务经办直接责任,因而通常采取较为特殊的离岗审计。
四、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的实施方法
关于如何对关键岗位人员实施强制休假离岗审计,不同的商业银行根据本行实际有着不同的组织程序和审计方法。本文还是以中国工商银行为例,重点阐述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的实施流程。
(一)审计的组织实施。在中国工商银行,关键岗位离岗审计工作主要由人力资源部门和内控合规部门以及各业务主管部门分工负责。每年年初各级行人力资源部门需根据本行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情况会同各业务主管部门编制离岗审计对象人选计划,并通知内部审计部门组织离岗审计;内控合规部门在接到人力资源部门相关审计通知后负责离岗审计的组织工作;业务主管部门则视需要协同内控合规部门实施离岗审计工作。
(二)审计的主要内容。在中国工商银行,对关键岗位人员的离岗审计主要以该关键岗位的内控管理职责和业务操作流程为依据,一般情况下包括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执行本岗位相关内控管理规定的情况以及履职时限内所经办业务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具体内容还需依据不同岗位的相关管理制度和主要风险点分别确定。
(三)审计的流程。在中国工商银行,关键岗位人员的离岗审计一般遵循以下流程。一是由人力资源部门提前两个工作日通知相应内控合规部门组织离岗审计;二是由内控合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成审计组,或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共同组成审计组,并确定审计组组长和主审人;三是审计组以被审计对象所在岗位内控管理职责和业务操作流程为依据,编制《离岗审计方案》,经内控合规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执行;四是开出《离岗审计通知书》,开展现场审计工作并确认审计事实,五是出具审计报告,并征求被审计人的意见;最后是由主管行长签发和发送审计报告,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后续整改。
五、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当前,商业银行虽然已经开展了多年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也积累了较多经验。但在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这一较为特殊的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同时也制约着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
(一)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的对象较多,涉及范围广,审计工作量大。作为一家内控严密的商业银行,设置的关键岗位通常较多,从事关键岗位人员也相对较多。客观上导致审计对象的多样化。以工商银行为例,除去一、二级分行行级领导岗位,各分支机构负责人以及各部门负责人、各科室负责人以外,还有运营类、营销类等20多个不同类型的关键岗位,其中光对公、对私客户经理的从业人员数量就已十分庞大。因此,理论上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对像相比以管理人员为主的经济责任审计对象要多出很多,客观上加大了审计人员的工作量。
(二)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缺少统一、有效的评价指标,审计质量较难把握。由于商业银行关键岗位人员一般分为各分支机构承担管理责任的人员和承担业务经办直接责任的岗位人员两类。前一类人员的离岗审计即是传统的经济责任审计,其审计内容、范围、评价指标等均已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固定模式,审计工作可以按图索骥,能够较好的把握审计质量。后一种类型即为本文重点探讨的适用强制休假离岗审计的关键岗位人员。这类人员众多,涉及营销、运营、操作等不同工种,对于这类人员的审计还未能形成统一的审计评价指标,也没有相对标准化的审计模式,对审计质量不易把握。例如对客户经理的审计、对大堂值班经理的审计,除对其履职情况进行了解外,很难找到其他评判标准,再加上商业银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职责未能完全标准化的情况下,审计工作更难以规范。
(三)基层审计人员素质、力量较为薄弱。当前,商业银行的审计工作基本采用“分层审计,下查一级”的模式。对关键岗位人员的审计一般以承担较多经营任务的基层支行开展。由于要承担各类经营任务,支行审计人员的数量和素质一般较难得到保证,独立性也相对较弱、缺乏专业审计人员,从而给基层支行的关键岗位人员离岗审计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四)离任审计过程中各职能部门较难充分协调。
按照现有的管理办法和惯例,商业银行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工作一般由人事部门根据岗位轮换计划提出。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只有审计部门单枪匹马实行审计。由于各部门审计、考核和调查的组织形式和考核标准不一致,在时间上往往不能统一进行,从而造成审计工作不充分。
六、完善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工作的对策和措施
鉴于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存在以上一些问题和困难,本文结合工商银行近年的审计实践,提出一些完善该类审计工作的对策和措施。
(一)结合商业银行运营管理实际,完善关键岗位设置,建立规范的轮岗机制。由于开展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的前提是关键岗位人员未能按照要求进行轮岗。因此,商业银行根据本行实际,科学合理的设置关键岗位,建立规范的轮岗机制是减少审计工作量的有效方式。商业银行需定期更新完善关键岗位目录,做好人员储备,每年制定轮岗计划并认真执行,对于客户经理等营销岗位则应定期更换其服务对象,实施“轮户”管理,从而大量减少需开展强制休假离岗审计的对象。
(二)建立标准化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推进关键岗位人员工作质量评价规范化。由于对关键岗位人员的审计缺乏标准和评价指标。因此建议商业银行对本行的所有岗位进行梳理,制定统一的岗位职责,明确工作内容和要求。同时梳理关键岗位操作过程中的风险点,将关键岗位的工作流程标准化,以流程图的形式进行固化。如此,审计人员则可以按照标准化工作职责和操作流程对关键岗位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客观评价,并对相应风险点的控制情况进行审计分析,从而保障审计规范,提高审计质量。
(三)加强对基层审计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审计人员的素质。由于基层审计人员素质、力量较为薄弱。为保障基层行的审计工作质量除需加强人员保障外,还必须加强对基层审计人员的培训和指导。上一级审计部门应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基层行审计人员的理论修养。在开展审计工作时,要有计划的征调基层审计人员参与,在实践中提高基层审计人员的审计水平。另外,上级行审计部门应考虑制定并下发类似于《经济责任审计手册》等内容的指导意见,指导基层审计人员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保障审计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关键词:董事会;治理结构;风险管理;经济资本;作用
中图分类号:F83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08)09-0004-05
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纷纷股改上市,资本实力显著增强,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经营业绩大幅提升。银行业要保持持续稳定发展,唯一的出路就是扎扎实实地提高风险管理能力,从源头抓起,彻底转变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公司治理机制,特别要发挥好董事会的主导作用,本文讨论了董事会在风险管理中的战略定位,分析了董事会开展风险管理的基本条件,并进一步提出董事会风险管理的着力点。从根本上解决风险控制的源动力问题,使风险管理具备更好的战略性和长效性。
一、董事会在风险管理中的战略定位
(一)公司治理是风险管理的基础
银行的战略目标是实现风险调整后收益的最大化,而有效的风险管理正是实现风险与收益平衡的基本途径。对银行而言,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之间存在密切联系,两者相辅相成。公司治理是实现风险管理的前提和基础,是有效推进风险管理的制度保证;反过来,风险管理也是公司治理的重要内容与核心任务。公司治理与风险管理的关系是“形”与“神”的关系。我国商业银行的改革最终要实现从“形似”到“神似”,这既是一个持之以恒的过程,也是一个探索创新的过程。一方面,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不可能一劳永逸、一蹴而就,必须在动态的市场竞争中,敏锐地发现风险、把握风险、管理风险,并根据风险管理的要求,及时调整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另一方面,在我国现行体制下完善公司治理,必须有足够的创新精神。无论欧美模式还是德日模式,都存在各自的优缺点,每种模式都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美国安然等一系列大公司所出现的问题,反映出欧美公司治理的弱点;日本银行业前几年出现的种种问题,也暴露出其公司治理上的内在缺陷,所以在借鉴国外经验和教训时,要特别重视结合我国的情况,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司治理,实现银行发展的战略目标。[1]
在公司治理的基础上,银行的风险管理要取得实效,还必须从战略、体制和机制等三个基本途径入手,构建起从宏观到微观、从硬件到软件、从理念到操作的一整套风险管理的传导机制,而这一切追根溯源又都要以完善的公司治理为基础,如图1所示。
(二)董事会是公司治理的核心
公司治理包括公司治理结构和公司治理机制两个方面。公司治理结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等治理主体组成。其中,股东大会由银行的投资人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受股东大会委托,在授权范围内对银行重大事项进行决策;管理层根据董事会决策进行具体实施;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和高管层的履职状况进行监督评价,上述要素主体之间协调配合、相互作用,构成了比较完整的公司治理机制。
公司治理是否成功关键在于董事会职能发挥得是否充分与得当。[2]一个公司的所有经营和管理活动都以决策为基础,如果董事会的决策不正确,犯了战略性和方向性的错误,那管理层执行得再好也是南辕北辙,监事会监督得再严也无济于事。
(三)董事会在风险管理中起主导作用
董事会作为股东代表,是银行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承担者。一旦银行的风险失控,董事会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统计显示,1990-2006年间倒闭的459家美国银行中,90%的倒闭是由于董事的消极被动或决策失误所致。其中,倒闭的336家存贷款机构不同程度上存在董事、疏于谨慎的问题。在安然事件中,董事会对内部的财务欺诈视而不见,因而遭到法律诉讼和舆论谴责。2007年,法国兴业银行交易员凯维埃尔违规操作导致近72亿美元的经济损失,险些酿成第二个巴林银行。事后调查显示,该行董事会长期漠视内控体系的漏洞,应对此类事件承担主要责任。
2003年以来,美国内部控制专门研究委员会发展机构(COSO)委员会和巴塞尔委员会在各自的指导文件中都强调发挥董事会风险管理职能的必要性。[3]新资本协议和全面风险管理框架,从不同角度描述了董事会推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模式和总体要求,提出了设立战略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由此构造多重风险防线体系,以确保经济资本的核心盾牌不被那些突发的不利事件击穿。与管理层相比,董事会在推进风险管理过程中应该表现出更突出的长期性、全局性、战略性和根本性特征。
(四)董事会在风险管理中的主要职责
为加强银行的风险管理,首先要界定董事会职责,这是一个“高屋建瓴”的步骤,可以保证决策层参与风险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4]根据巴塞尔委员会《健全银行业的公司治理》的要求,董事会作为银行决策层,它在风险管理方面的职责应主要包括:定期审议并向股东大会提交银行的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确定银行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风险偏好、风险容忍度,审定风险管理战略和基本政策;批准重大决策、重大风险、重大事件和重要业务流程的判断标准和内控机制;针对银行所面临的重大风险和内部管理状况,做出风险控制的重要决策;审议批准内外部审计部门提交的评估报告,并监督管理层落实整改;审定风险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责方案;聘任首席风险官和首席审计官等关键岗位人选;对管理层的风险管理能力和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和监督;督导银行风险管理文化的建设等。
二、董事会开展风险管理的基本条件
(一)提升董事会风险管理的理念和能力
首先,要提高董事会成员的风险管理意识和理念,使每位董事都明确董事会在风险管理中的职责和任务,提高其工作上的主动性和服从内部控制的自觉性。其次,对董事会成员进行系统的风险管理培训,使之熟悉风险管理的知识、技术和方法,提高决策水平和工作能力。第三,通过优化董事会结构或董事会成员构成来达到提高风险管理水平的目的。比如,引入风险管理专家作为董事会成员;在董事会内部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也可以在管理层设立直属董事会的首席风险官(CRO),将风险管理的任务和责任进一步分解,并由CRO监督CEO及其他管理者的风险管理情况,董事会则通过对CRO进行监督来降低监督成本,提高风险管理的专业化水平和效率。
(二)建立一套完整、规范的董事会风险管理流程
建立董事会的风险管理流程,是商业银行完善内控体系的基本要求,主要应从三方面入手:一是建立董事会决策范围内重大事项的风险识别、评估、决策、应对和后评价等一条龙的管理程序,将其载入公司章程,使之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对高管层的风险管理状况进行程序化的督导;三是严格执行董事会集体决策制度,这已经被证明是董事会风险管理的一种有效方式,国内外不少银行经营失败的根源就在于没有很好地贯彻这一制度。
(三)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指导作用
随着金融体系的不断发展,银行经营和管理也越来越复杂,董事会许多重大议案,特别是风险管理议案的技术含量比以前有了很大提高。这些议案如果直接提交到董事会,由于会上时间有限,很难进行深入讨论,因而降低了决策质量和效率。所以有必要进一步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董事会的专业化建设还有待加强。从上市银行的信息披露中,很难发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详细信息,说明上市银行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认识还不够。董事会在银行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中的核心作用,只有通过不断增强其专业化来实现。实现“专业化”的主要途径之一就是设立专门委员会,通过专门委员会来协助董事会,甚至可以直接负责某一方面的工作。这种专业化制度将增强董事会监督银行运作的能力,并能提升董事会决策的质量。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可以由董事会下设的多个委员会共同承担。其中,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高级管理层关于信用、市场、操作等风险的控制情况,对风险管理状况进行完整的评估,提出改进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指导意见。审计委员会侧重于事后监督评价,主要负责处理与财务报告及合规性有关的风险事项。与战略、市场、渠道、顾客、技术、供应链和其他运营事务有关的风险可由战略委员会和风险委员会共同负责。这三个委员会在风险管理过程中要充分协作配合,战略委员会重点负责事前风险控制,风险管理委员会重点负责事中控制,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事后控制;再加上关联交易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的协调配合,就可以在决策层形成一个比较全面的风险管理网络。
从发展趋势看,董事会应该让上述专门委员会负起更大的责任,逐步从单纯的议事机构转变为董事会授权下的决策议事机构。这些专门委员会也可以根据各自的专业特长,主动地提出议案,而不是被动地审核管理层提交的议案,进而提高在风险管理中的主动性和参与度。
(四)建立科学的董事会业绩评价体系和方法
银行要将董事会业绩评估作为公司治理的持续驱动力,通过实施科学而全面的业绩评估,及时发现董事会履职能力和履职效果方面的薄弱环节。科学的业绩评估体系有助于决策层协调风险与收益的平衡关系,促进董事会更加积极地推进风险管理工作,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对董事会的风险管理业绩考核可从董事会整体和董事个人两个层面进行。对于银行重大经营失误,若系董事会集体决策所致,应向董事会全体问责;若因个别董事不称职或违背内控原则而导致重大失误,则应当像更换行长一样,通过临时股东大会及时对其进行更换。业绩考核的具体方式可以采取自我警醒与外部考评相结合的机制。但不论是哪个层面或哪种方式,评价时都要注意不仅要看到董事会当期的、显性的业绩,还要充分体现业绩背后对应的长期的、潜在的风险。[5]
与业绩评价密切相关的一个问题是独立性。独立是董事会有效进行风险管理的前提,缺乏独立性将使得风险监督和业绩评价失去意义。目前,在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中,董事会既要独立于管理层,也要独立于控股股东;独立董事更要发挥其特有的职能,在整个任期内始终保持独立性;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特别是审计委员会和关联交易委员会,要在处理各方利益关系的过程中坚持专业化的判断和独立自主的决策。
(五)培育与发展战略相适应的风险管理文化
风险管理既是一门科学,又是一门艺术,但无论如何,它必须成为一种文化,融入到银行自身的“血液”中,才能真正发挥作用。[6]风险文化建设是董事会有效开展风险管理的前提条件。董事会应着眼于银行的长远发展,成为风险管理文化建设的倡导者和推动者。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投入足够精力,强化全行的风险意识,督导各部门、各业务条线、各分支机构树立全方位风险理念,使风险管理成为银行的活灵魂。要通过广泛的风险教育,培养所有员工对风险的敏感度,将风险意识贯穿到所有人员的自觉行动中,将风险管理作为一个动态过程融入公司经营管理全过程,并将其提升到一个战略高度。
三、董事会推动风险管理的着力点
(一)制定风险战略,确立风险偏好和容忍度体系
风险偏好是银行对风险的基本态度,包括银行愿意承担何种风险,最多承担多少风险,以何种方式承担这些风险,是否准备承担新的风险,以及为了增加每一分盈利愿意多承担多少风险等等。风险偏好是战略性的,通常以定性描述为主。而风险容忍度是风险偏好的具体体现,是对风险偏好的进一步量化和细化。风险容忍度涵盖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所有风险类别,通常包括一整套关键的控制指标,如目标资本覆盖率、VaR置信度、最低资本充足率、最低准入标准、授信集中度等。风险容忍度是在风险偏好基础上确定的,它是全面风险管理的逻辑起点,如图2。
董事会在确定风险战略和推动其实施过程中,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第一,风险战略必须与银行总体战略目标相一致。风险战略必须服从和服务于银行总体发展战略,为银行价值最大化目标服务。为此,其任务不仅仅在于管住风险,更在于通过对各种风险的管理促进银行的战略转型和价值创造。第二,风险战略需要根据银行所处的市场环境及自身发展阶段适当加以调整。风险战略应反映宏观形势、同业竞争形势的变化,与银行所处的发展阶段和自身能力特征相适应。第三,风险战略确定以后,董事会应指导管理层,将风险偏好和风险容忍度分解到各种类别的风险限额管理中去,并以此为依据将风险战略体现在银行的资本管理、业务拓展、资源配置等各个方面,使全面风险管理在全行得以推进和实施。
在上述过程中,建立风险容忍度体系是一个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应根据银行整体发展战略,确立统一风险偏好,责成首席风险官研究、提交风险容忍度体系方案。董事会要从战略和专业的双重角度,审核风险容忍度体系的全面性、科学性和严谨性,并负责将审定后的容忍度体系切实应用于风险管理工作,使之发挥有效的引领作用。
图2 风险战略、风险偏好和风险容忍度
(二)完善风险治理架构,为全面风险管理提供体制保障
在风险战略确定之后,银行要通过公司治理架构,使风险战略由董事会传导到管理层,管理层再据此制定风险防范和内控措施,再传导到具体业务和经营层面,由此推动风险战略在全行贯彻落实。
1.风险治理的三道防线。从风险治理架构的横向看,董事会要构造多道防线组成的风险控制体系。该体系包括三道防线:第一道是前台业务部门,包括一线工作的营销人员、客户经理、产品经理和风险经理等,他们组成风险过滤网的最前端,是风险管理的基础力量;第二道防线是管理部门,包括信贷审批、贷后管理、预警监控、系统管理、政策研究、资产负债管理、法律合规等,这些综合管理部门形成了风险管理的中间力量;第三道防线是后台审计部门,包括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它直接隶属于董事会,实施垂直化管理。
董事会的各专门委员会分别对口三道风险防线,其中战略委员会对应第一防线,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应第二道防线,审计委员会对口第三防线,如此可将决策层与管理层的风险管理职能衔接在一起。
值得一提的是,审计是风险管理的最后一道闸门,也是董事会有效开展风险管理的着力点。董事会要通过垂直化管理机制,加强审计条线的建设。一方面,通过加强评价考核、激励约束和资源配置,充分发挥内部审计条线的管理监督职能;另一方面,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促使外部审计机构贯彻执行董事会的管理要求,充分发挥外部机构的财务监督职能。此外,通过强化审计功能,董事会还可以提高信息质量,防止因信息不对称而出现决策失误,进而增强董事会在风险管理中的权威性、客观性和严肃性。
2.风险治理的上层架构。从风险治理架构的纵向看,上层架构主要由董事会、高管层和监事会组成。董事会层面,重点是强化其决策职能,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来制定风险战略,核准高管层提交的风险政策和管理程序,并对管理层的风险管理活动进行监督。高管层负责实施董事会确定的各项战略、政策与制度,负责建立责权明确、报告线路清晰的组织结构,建立识别、计量和管理风险的程序,并实施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和高管层进行监督,保证银行的经营符合法律规定,减少道德风险和内部人控制。
3.风险治理的基层架构。风险治理的基层架构由各业务条线、各个分支机构组成。董事会的任务是在基层架构上建立起一个覆盖面广、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控制体系,使上层架构确定的目标、政策、制度能在基层架构得到传达和落实。第一,风险管理条线要建立包括操作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资产负债、合规风险等在内的管理部门。第二,向营销条线派驻风险管理团队或专员,使之对风险管理部门直接汇报。第三,在分支机构中设立风险管理部门与岗位,并接受总行风险管理条线和分支机构的双重领导,实施矩阵式管理。第四,设立独立的审计监督部门,负责检查、评价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健全性、有效性,审计部门直接向首席审计官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
4.选聘首席风险官和首席审计官。鉴于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和复杂性,我国商业银行应设专职的首席风险官和首席审计官,这是董事会有效加强风险管理的重要前提。根据国外银行的经验,首席风险官和首席审计官在高管序列中占据重要地位,其行政级别应不低于其他副行长。其中,首席风险官由行长提名,经董事会1/2票数通过后方可聘任。董事会选聘首席风险官,应当将其是否熟悉风险管理的技术方法及法律法规,是否诚信、敬业、守法,是否具备胜任能力作为判断标准。首席风险官直接向行长负责,但履行职责时应保持适当的独立性,应当定期向董事会及其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告银行经营管理行为的合法合规性和风险管理状况。首席审计官由董事会或其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提名,经董事会2/3票数通过方可聘任。首席审计官直接对董事会负责,主持全行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工作,履职过程中必须保持充分的独立性。
(三)构建内控传导机制,增强风险管理的可执行性
在制定风险战略和完善风险治理架构的基础上,董事会还要通过建设一系列传导机制,解决风险治理的上层架构与基层架构之间的联接问题,使全面风险管理的决策系统、执行系统、监督系统有机衔接起来,保证风险管理的战略、政策、程序在全行得到有效贯彻和执行。[7]当前,我国商业银行重点要从经济资本管理、激励约束和预警纠偏三方面来加强传导机制建设。
1.基于风险战略,建立经济资本管理机制。经济资本管理近年来在国际银行业得到广泛应用,它是银行内部优化资源配置、平衡风险与收益的核心机制。董事会所设定的风险偏好和风险容忍度,要落实到具体的资本计量上,并将资本在不同行业、产品、地区和客户等维度上进行交叉配置,以此体现银行的风险偏好,引导全行按照整体战略进行业务拓展、结构调整和战略转型。目前,对国内许多银行来讲,建设经济资本管理机制的重点是从计算信用风险的内部评级法入手,在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对业务数据进行积累和筛选的基础上,构建信用风险计量模型,计算预期损失和非预期损失。随着风险计量水平的提高,再逐步对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进行计量,并进行相应的经济资本配置,最终使资本覆盖所有风险类别。简单讲,经济资本管理机制的实施线路是:战略制定――风险计量――资本分配――业务发展和结构调整――评价考核――战略再调整。
2.强化激励约束机制的导向作用。激励约束机制是银行所有机制中最具有导向效应的机制。无论是国家法律规定,还是银行本身制定的各项政策、制度和措施,只有依靠一个正向的激励约束机制才能在银行内部进行有效传导并得到执行。一方面,银行在对各业务条线、分支机构进行绩效考核和激励时,要对风险因素和风险战略执行情况进行重点考核,并在薪酬激励中加以体现。其有效手段就是在经济资本计量的基础上,引入风险调整后资本收益率(RAROC)考核,不仅要考核当期收益,更要将银行获得收益所承担的风险成本和资本成本纳入考核,引导全行有效执行风险管理的各项政策和程序。另一方面,要强化对风险责任的追究。无论是决策层、执行层还是监督层乃至操作层都必须履行相应岗位所需承担的风险管理和内控职责。要形成一个从上至下的监控路线,加强内部审计的独立监督功能,对各层级履行风险管理和内控状况进行监督评价。对于不能有效履行职责、违规违纪、对银行产生风险的行为要依法进行问责。
3.围绕风险容忍度建立预警纠偏机制。董事会应重视风险管理的过程控制,除了经济资本管理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以外,还要建立风险预警与纠偏机制,以便对各类潜在风险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反馈、及时应对,保证董事会战略决策的执行效果不打折扣。[8]风险容忍度既是银行风险偏好的具体体现,也是各条线风险限额执行情况的汇总反映,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可以作为董事会进行风险管理的战略工具和传递机制。管理层应定期向董事会报送风险容忍度的动态数据,分析评价总体风险状况和关键风险点。在必要时管理层要组织现场检查,核实数据背后的实际风险状况,根据容忍度执行数值,有针对性地进行风险排查。如果风险容忍度被突破或即将被突破,就表明风险管理出现了整体性问题,而不是局部问题。此时,管理层须立即向董事会报告,风险管理委员会要作出专业分析和明确指导,同时责成管理层采取行动,以控制风险态势的蔓延。围绕风险容忍度建立起上述预警纠偏机制,能够使董事会的风险管理由一种结果式的管理转变为过程性管理,使之不仅能够传达政策导向,还能风险动态进行敏锐的的预警和前期控制。
参考文献:
[1]李维安等.现代公司治理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6.
[2]王洪章,张乃忠.现代商业银行经营管理[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5.
[3]武剑.内部评级理论方法与实务[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5.
[4]丹尼斯・夫尔顿,杰弗里・佩罗夫著,黄亚钧译.现代产业组织[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1998.
[5]钱颖一.转轨经济中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人控制和银行的作用[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1995.
[6][美]斯蒂格利茨.经济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
各位领导、人民监督员:
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二三年十月,xx区检察院作为全国首批进行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的基层检察院,积极开展了对职务犯罪案件中拟作撤案、不、不服逮捕“三类”案件的监督。原创:两年来,在市检察院和区委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有新的拓展,共监督“三类”案件7件8人,已全部监督结案,取得了预期成效,促进了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开展。现将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两年来的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区委政府重视人大政协支持
我院决定开展人民监督员工作试点后,向区委报送了开展此项工作的实施方案,区委迅速批复同意实施,市委常委、区委书记、区人大主任xxx批示:检察机关要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深入细致、扎实有效地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区政府要尽力为做好此项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区委成立了以副书记xxx为组长,区委常委、区政法委书记xxx、区人大副主任xxx、区政协副主席xxx、区检察院检察长为副组长的xx区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领导小组,成员由区纪委、宣传部、政法委、人大法工委、政协提案法制委、办、监察局、财政局、检察院有关负责人组成。区委并就人民监督员推荐工作发出专门文件,明确人民监督员具备的条件,要求充分考虑人选的专业性、广泛性、权威性,在各系统中民主推荐人民监督员。在区委的重视和人大的坚持下,区级各单位积极配合,从各系统推荐出32名人民监督员候选人,经过区人大常委会认真审核同意聘任五名同志为xx区第一届人民监督员。2003年9月30日,我院召开聘任人民监督员大会,向人民监督员颁发聘书,5名监督员正式上岗履职。
二、创造工作条件诚恳接受监督
为确保人民监督员工作取得实效,我们尽检察机关之所能,努力为人民监督员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一是在我们办公用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挤出55平方米的办公室作为人民监督员专用办公室,并新购置了电脑、电话机、办公桌椅、文件资料柜、茶几、沙发、开水器等办公设备,为人民监督员提供了良好的工作环境;二是将《自侦案件范围》、《人民监督员工作职责》、《保密守则》制作上墙,使人民监督员了解监督范围和监督职责;三是将常用法规、相关书籍、资料存放人民监督员文件柜,并将检察机关的职责、职权、自侦案件受案范围、监督个案的基本情况以及法律法规等制作成软件,录入计算机,供监督员随时查阅;还为人民监督员办公室订阅了相关报刊杂志,使人民监督员学习有报刊、监督有法律;四是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重大检察工作部署,上级有关重要会议精神,适时向人民监督员传达、通报;相关工作文件、信息、简报等,随时向人民监督员发送,使人民监督员了解检察工作情况,便于实施监督;五是实行工作补贴,给予每个人民监督员相应的交通、通讯、办案加班费补贴,使人民监督员热心、专心做好监督工作。为使人民监督员全面进入监督状态,担当好监督职责,在对“三类”案件实施监督的同时,不失时机组织人民监督员视察驻看守所检察室和对本院查办职务犯罪活动进行执法检查,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如去年10月28日,人民监督员在视察本院驻看守所检察室和区看守所中,善意地提出加强检察室及看守所规范化建设的建议,我院立即会同看守所认真整改,促进了检察室和看守所工作的深入开展。今年8月,区人大常委会听取我院监所检察工作专题报告后,对驻所检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三、突出监督重点确保监督实效
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是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工作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的有效偿试。所以,为了实实在在地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我院在三个方面支持人民监督员监督,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
1、突出监督重点,搞好个案监督。按照高检院文件的规定,我们将拟作撤案、不诉和不服逮捕“三类案件”,无一例外,件件进入监督程序,案案讲究监督效果,经过两年来的实践,已得到社会各界的支持和认同,取得初步成效。两年来所纳入监督的7件案件,均属于高检院明文规定的“三类”案件。从案件性质上看,有私分国有资产1件、行贿1件、贪污2件、3件;从监督内容看,监督撤案3件、不诉4件。从监督结果看,人民监督员与检察机关意见一致6件7人,意见不一致1件1人。如马畅政不服免诉申诉案,马2005年1月30日向xx市检察院书面申诉,不服我院免予决定,市检察院于2月18日交办于我院。我院3月1日立案复查,经复查认为,马在担任xx万泰集团车业公司常务副经理期间,购销汽车中获利4,000元。经复查对4,000元的去向,证人证言矛盾很多,认定据为己有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以贪污罪免予明显不当。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规定,移送人民监督员监督。2005年6月3日,经人民监督员集体讨论认为,马畅政不服免诉申诉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以贪污罪免诉不当,一致同意撤销原免予决定和撤销案件。
2、拓宽监督范围,推进执法监督。在搞好试点、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去年以来,我们主动把人民监督员监督延伸到对我院查办职务犯罪执法活动的全过程。2004年8月17日上午,xx区三名人民监督员冒着酷暑到发案单位工商银行xx分行(xx区检察院在该行侦办2件挪用、贪污大案),听取该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胡毓川对区检察院办案活动的情况介绍;接着,又驱车赶到看守所,会见了在押被告人王铁庆(原xx区政府副县级助理调研员、区交通局局长,因涉嫌受贿20余万元被区检察院立案侦查,已判刑6年),调查办案人员在执法活动中是否依法办案、有无违规违法等行为。通过多方面的调查和了解,未发现违法执法,人民监督员对我院查办职务犯罪有了深入的了解。今年8月,我院又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推出了人民监督员对查办职务犯罪“五种情形”监督新举措,使监督工作前进了一大步。监督的“五种情形”:一是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二是超期羁押职务犯罪嫌疑人的;三是违法搜查、扣押、冻结财产的;四是应当给予刑事赔偿而不依法确认或者不执行刑事赔偿决定的;五是办案中出现办案人员、贪赃枉法、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违法违纪等情况。对这“五种”情形,职务犯罪嫌疑人可以委托律师或通过其近亲属向人民监督员反映、要求监督、要求纠正;人民监督员通过深入职务犯罪发案单位调查或座谈等方式获得;还可以通过到监狱、看守所会见嫌疑人了解和掌握。对这五种情形,只要发生,我院立即启动监督程序,进行阳光整改,决不含糊。
3、依法依规监督,尊重监督意见。尊重人民监督员监督意见,就是积极支持、自觉接受监督。如2003年11月,我院反贪局对贾汉生涉嫌行贿案侦查终结后拟作撤案处理,案件立即进入监督程序,11月21日正式将撤案意见书送达人民监督员,11月27日五名人民监督员到场听取反贪局承办检察官对贾汉生行贿案案情介绍以及撤案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展示了相关证据。5名人民监督员独立评议后认为贾汉生涉嫌行贿情节显著轻微,且证据不足,一致同意撤销此案。11月27日,我院检察长审查了人民监督员的表决意见,决定撤销贾汉生行贿案。人民监督员首次对xx区检察院办案进行监督引起了各方高度关注,12月18日《检察日报》在头版显著位置以《撤销案件,我们同意》为题大篇幅的报道了此案监督的全过程。省人大内司委副主任李锋、蒋明政、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郭彦、xx市人大副主任罗自省等领导20余人视察了我院人民监督员工作后,对这项工作表示满意,要求认真总结经验,继续推进,希望有新拓展。
四、加强监督宣传透明监督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