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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公务员转正总结

时间:2022-10-13 00:18:15

地税公务员转正总结

第1篇

成立反垄断调查办公室

据悉,商务部条法司日前设立了非常设机构――商务部反垄断调查办公室,具体承担有关反垄断的国际交流、反垄断立法以及调查等相关工作。目前,有关反垄断法(送审稿)已经上报国务院审议。据了解,商务部设立非常设机构“反垄断调查办公室”是为了健全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制止垄断行为,维护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利益。反垄断工作是由国务院核定的商务部职责之一。据介绍,这项工作主要由商务部条法司负责实施。我国首部反垄断法已经开始正式提上立法议事日程。

2、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循环经济将成政府投资重点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近日表示,要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政府投资的重点领域,对一些重大项目进行直接投资或资金补助、贷款贴息。国家发改委将进一步调整资源性产品与最终产品的比价关系,运用价格杠杆促进循环经济发展。今年陆续出台了水价和电价调整政策,目的在于限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盲目发展,促进资源的合理开发、节约使用和有效保护。 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正在研究制订。今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行业协会和专家研究提出了《节能产品目录》和《关于政府节能采购的意见》,目前正会同财政部门研究对生产和使用目录范围内产品给予减免税的优惠政策,并准备将目录中的产品列入政府采购范围。

3、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颁布央企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据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日颁布并实施了《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国有控股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独立的审计委员会。此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由熟悉企业财务、会计和审计等方面专业知识并具备相应业务能力的董事组成,其中主任委员应当由外部董事担任。企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是对本企业及子企业(单位)财务收支、财务预决算、资产质量、经营绩效,以及建设项目或者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监督和评价。近日,国资委还发出了《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转让企业国有产权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的,应按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到经国资监管机构选择确定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

4、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转让国有产权涉及上市公司需公开信息

国资委近日表示,转让企业国有产权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的,应按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到经国资监管机构选择确定的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

5、 国家税务总局

据实核减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据实核减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规定只要农业税计税土地被占用,不论有无手续,都要先行核减,再补办手续,不得将这部分面积计算的农业税负担平摊到农民头上。据了解,《通知》规定的农业税计税土地的核减范围包括:已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的农业税计税土地;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但实际已转为建设和农村兴办公益事业用地的农业税计税土地;因自然灾害损毁造成无法复耕的农业税计税土地;其他已征占应当核减的农业税计税土地。对于农业税计征土地因上述原因减少的,农业税征收机关都应当予以核减。《通知》强调,农业税征收机关对计税土地的核减政策、办法、程序和结果要公开、透明,实行“阳光”操作,建立督查机制。各级农业税征收机关应将计税土地核减情况,纳入执法检查范围。

6、国家质检总局

第2篇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县委、县府对税费改革工作高度重视,责成县税改办具体落实,并提出了明确要求:税改办要将税费改革总结和自查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严禁走过场、搞形式,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求真务实的态度认真开展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县税改办及时组织税改成员单位召开了专门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对照检查内容,结合今年涉及税改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搞好自查,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反馈税改办。同时,税改办以射税改办发号文件向各乡镇进行了转发,并抽调人员到部分乡镇进行了督查,确保税改费工作得以有效落实。,

×二、健全机构、落实政策

×按照上级提出的“机构不撤,人员不减”的要求,根据今年税改相关单位人事变动的情况,充实和调整了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办公场地固定设在财政局,保证了人员、经费、办公场所三落实。

×今年是我县实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第三年,攻坚阶段虽已过去,但日常事务却从未松懈。税改办认真落实中、省有关税费改革的会议精神,并及时向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进行了传达,对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特别是在今年上半年对××年已经取消的农业特产税和暂停征收的公益事业金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明查暗访,各地执行情况良好,没有发现反弹。

×今年我省农业税税率由原来的降为,县税改办利用电视、宣传车、标语、乡镇有线广播、各种会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业税降下率政策;在各村社公示栏、各交通要道、集贸市场等张贴《告全省农民朋友书》近张,确保农业税收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县地税局把降低农业税税率政策的落实工作纳入了年度目标考核,各地税所严格按降低农业税税率后的税额重新核定并落实到农户,农业税社会减免严格实行“先减后征”,征前落实到户;同时对退耕还林、各项建设占地、水毁耕地等调减面积据实核减到户,张榜公布,并将农业税纳税通知书于月日前全部送达到了农户。在征收过程中,严禁税费混征,严禁村社干部直接收税,保证了税款及时安全入库。

×三、强化管理、严肃纪律

×今年,税改办进一步强化对税费改革工作的管理力度,做到“两个准确”、“八个不准”、“六个到户”,并严肃纪律,建立健全了“六项制度”。

ד两个准确”即:准确核实计税面积;准确核实“两工”劳动力个数。

ד八个不准”即:不准随意虚增、虚减计税面积、常产、税率和计税价格;不准在“两工”以劳折资取消前搞“一事一议”;不准强制向农民收缴农村税费改革前的税费尾欠;不准动用非法手段收取农村税费;不准税费混收;不准在农村中小学就学、计划生育指标审批、农村结婚登记、农民建房、农民外出务工等方面超范围、超标准或搭车收费;不准借生产服务为名随意设立收费项目,加重农民负担;不准采取行政命令层层摊派农村报刊,严格执行农村报刊限额制。

ד六到户”即:政策宣传到户;农民负担监督卡发放到户;农业税纳税通知书下发到户;税票和农民负担专用据填开到户;农业税及附加和“两工”款、生产服务费收取到户;人口、劳动力、计税面积、农业税及附加、“两工”款、生产服务费以社为单位张榜公布到户。

ד六项制度”即:农民负担监管党政领导负责制;农民负担工作责任追究制;农民负担情况分析和报告工作制度;涉农收费公示制;督查制度;农民负担查处反馈制度。

×四、深化配套改革、巩固税改成果

×(一)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一是按照收入范围核定收入基数,基数内属乡镇财力,超基数全部留给乡镇,同时将社会抚养费和殡葬罚没收入的各留给乡镇(从××年月日起社会抚养费的留给乡镇),将农业税及附加的作为乡镇级固定收入。二是按规定将转移支付资金及时足额分配落实到乡镇,不搞截留挤占或挪用转移支付资金强制抵顶乡镇历年陈欠、基建款等,转移支付资金做到了专款专用,全额用于乡镇有关社会事业、村组织运转和农村中小学经费开支。三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了村级三项费用管理。

×(二)积极推进村组改革

×××年月,县委县府为适应农村税费改革后的新形势,全面实行了村组改革,通过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依法依章选举,建立健全机制等有力措施,精简和优化了村组干部队伍。截止今年六月底,全县非脱产村组干部总数由原来人减少到人,精简率为。村组干部大幅减少后,仅村组干部误工报酬一项全县可节约经费万元左右。全县原有个行政村,个村民小组,经过依法合村并组后,现有个行政村、个村民小组,分别减少和。

×(三)全面实施农村财务改革

×全县个乡镇全面推行了以管钱、管账为主要内容的农村财务“村帐乡代管”的管理体制改革。全县农村财务人员由原来的余人粗简为现在的人,精简,年节约资金万元,其中节约财务人员误工报酬万元,节约各项非生产费用万元,取得了较为显著的社会、经济效果。

×(四)认真搞好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

×××年月,按照国务院、省、市有关政策精神,我县开展了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改革前个乡镇各有个事业机构,改革后各乡镇仅设置了个事业机构,精减比例为。改革前乡级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人员人,自收自支人员人,共计人。改革后建立了“两个中心”,事业编制财政全拨人员仅名,精减比例为。通过改革达到了精减机构,转变职能,理顺关系的目的,减轻了财政负担和农民负担,增强乡镇事业单位的活力,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五、存在的问题,×⒈乡镇债务较重。年底,我县通过清理核实乡镇债务总额为亿元,××年、××年我们按照“锁定旧债,控制新债,逐年化解”的原则,通过采取节支还债、收欠还债、核销还债、资产变现还债、审计减债、划转减债、两工款还债等条化债途径,两年已化解乡镇债务亿元,但余下的亿元债务,由于农村税费改革和暂停征收历欠的政策,而无资金来源,严重影响基层政府的运转。建议上级财政加大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对原来由于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和乡村油路等公益性事业建设形成的亿元债务通过上级财政转移支付或采取专项补助的形式,帮助乡镇化解不良债务,确保基层政府的正常运转。

第3篇

一、外帐概述

我国公司承包国外工程,依据工程所在国的会计制度和相关法规及官方文字设置账户,记录和反映经济事项,进行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表,这种会计处理叫外帐。与内帐的区别:依据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不同,侧重点不同,使用的文字不同,特别是成本费用的归集、分配方法不同,主要是各国税法不同而引起的。联系:账务处理依据相同,结果大致相同。消化差异的根本方式,其一是技术手段调整;其二是通过成本降低纳税额。现行外帐方式有三种:

1.外包

就是聘请所在国中介结构做账,项目部按要求整理好原始票据,交给当地会计事务所代为做账,由机构项目部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年终由会计事务所出具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报告。

2.雇佣

聘请所在国专业人员做账。按要求整理好原始票据,聘请有执业资格的(当地注册会计师)做外帐,项目部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年终聘请会计事务所出具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报告。

目前,一般外资机构都聘用当地会计事务所进行外帐处理,但会计事务所只作帐务处理,对提供的法律咨询承担责任,对帐务只承诺正确性,不承担真实性责任。

3.自做

这对财务人员外语水平要求很高,很少适用。由于摩洛哥外帐要求与实际发生情况不一样,因此在外帐处理中会产生差异,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职工薪酬差异主要是中方人员工资及社保方面,由于摩洛哥的个人所得税及社会保险的缴费比例相当高,例如摩洛哥月工资2001当地币起就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的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25.99%,而该项福利中方人员由不可能在摩洛哥享受。虽然根据中国官方网站都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摩洛哥王国政府关于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但事实上摩洛哥并未认可,在摩洛哥税务出版的资料及官方网站都没有该信息,中方人员在摩洛哥交纳的税费不能回国抵扣。为了避免多交这些税费,一般中资机构中方人员基本都是按摩洛哥最低工资标准来申报的工资,因此导致外帐成本比实际成本要少许多。

(2)投标咨询费与管理费用。工程项目一般在中标后总公司会收取投标费用及管理费,如果有窗口公司,该项费用会更高,但是摩洛哥税法规定,总公司管理费不能超过营业额的2%,且需要扣除源头税,因此该项费用实际入外帐成本减少。

二、摩洛哥工程中出现外帐问题的应对策略

由于摩洛哥法律健全,财税法规和监管严密,因此摩洛哥外帐自工程开工就需要进行税务筹划,绝不能等到外帐出现大额利润才中途进行调整。对于实际发生而又不能入账产生虚盈利问题,主要有以下解决办法:

1.设备清关发票的调整

由于摩洛哥清关发票是由供货商(一般为总公司)提供英文或发文CIF价格发票,因此可以根据需要对清关CIF价格进行调整。

2.固定资产折旧的调整

固定资产折旧一般会要求按税法规定进行折旧,但由于施工企业的生产环境、临时道路等不利因素,对设备的损坏较大,因此可以据此为由进行缩短设备折旧年限申请,折旧年限一般可缩短至工程工期,但也应注意是否能按期施工完成,不能出现设备折旧完而工程还在进行的现象。另一种方案是要求加速折旧,加速折旧为年限总和法。

3.外帐出差费用

根据税法规定,员工在当地出差,差旅费补助可以包干支付也可按公里数支付,在允许的标准内可以税前扣除。以此可以抵扣一些不能提供正规发票的现金支出,但最好有过路费等票据支持差旅性质。且原则上不允许出差人员过广。

4.国内总公司转开发票

对于实际发生而又不能直接入外帐的费用,可通过总公司转开形式入账,但须预扣源头税。转开费用主要有管理费、咨询费、贷款利息等,但应付薪酬差额一般不能转开,有些会计事务所不认可中文发票,该笔费用也可通过总公司转开。公司在境外(主要指中国)发生费用可以通过母公司先代垫,然后后向境外公司开发票收回。通过总公司开出的代垫费结算发票,可以提高会计师和税务官员的信任。总公司转开发票一般需要证据说明,可以通过拟稿委托施工协议及相关文件支持,例如管理费计提由总公司决议形成,贷款利息可通过委托贷款协议,人员入场费及差旅费可通过护照出入境盖章证明等。贷款利息以总公司名义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只视为总公司借款,利息只能以2%计算,而如果直接以项目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可按实际贷款利息计算。

第4篇

国企员工转正自我鉴定范文一

我于xx-xx年x月xx日加入到xx市国家税务局,在这一年的见习期中,得到了单位领导的精心培育和教导,通过自身的不断努力,无论是思想上、学习上还是工作上,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巨大的收获。通过这一年的工作与学习,使我认识到一名合格公务员 的成长是一个前景光明、充满希望同时又需要付出努力和心血的过程,也是一个需要不断完善不断发展的长期的过程。以下是我在这一年见习期的自我鉴定:

在思想教育上,我没有落下每一次单位组织的政治思想学习,做好每次的笔记,并将其运用到指导自己工作的实际当中。作为一名思想要求进步的青年,在今年初,我提交了入党申请书 。虽然我还不是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员,但是我要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地接受党员和群众的帮助与监督,努力克服自己的缺点和不足,争取早日在思想上,进而在组织上入党。在组织纪律方面,我严格执行公务员法和分局的各项规章制度 ,一年中能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因私人事务妨碍到正常的工作。

在业务学习上,我大学的专业涉及财政税收方面并不太多,我首要的任务便是加紧学习实际工作中所要运用的到的知识。我抓紧每一次的学习机会,在初任培训、税收管-理-员更新知识培训上,努力学习税法、征管法等各项政策法律法规和工作规程,为今后的工作打好坚实的基矗在日常工作中,有不懂的难点与办税规程,我都虚心地向有经验的同事求教,只有这样,自身的素质和能力才得以不断地提高。工作之余,我还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时间向书本学习,不仅认真阅读《中国税务报》、《中国税务》、《税务研究》等报刊杂志,还时常对税收与税法的基础知识加以巩固,并比照自己的工作,检查是否有不规范之处。

参加工作以来,领导和同事们给了我许多政治上的关心、工作上的帮助和生活上的关怀,我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工作,珍惜这良好的工作环境。在工作上,我努力确保各项工作零搁置、零积压、零失误。去年下半年的时间,虽然没有固定的工作岗位,但我依然细心观察各个岗位上的工作,尽快了解各项涉税业务。今年初,我调到发票发售岗位,在半年的工作中,我按时保质地完成各项分局交与的任务,保证了无一例业务出错,而且勤于与纳税人沟通,了解纳税人之所需并能及时提供应有的服务。

工作之余,我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团结了同事,也增强了集体荣誉感。今年四月,我参加了共青团韶关市委组织的光荣与使命团员青年演讲大赛,虽然只获得了优秀奖,但这对我自身也是个难得的锻炼机会。我还认真总结日常工作的经验,并对纳税服务的工作提出了自己的一点看法,写成了调研文章《小议加强纳税服务工作》。

国企员工转正自我鉴定范文二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一载而过,遥想毕业七月,别宴已尽,离歌随起,断桥孤山今朝别,老燕衔得新泥回,问君何时载誉归?两思量,不觉泪满行。一载,死了冲动、生了沉思;多了考虑,少了随意;长了淡定,短了思绪;厚了书卷,薄了研墨。

回想这一年,看了13本书与房地产相关书籍:从三本建筑识图书籍到《项目报建手册》,《房地产经济学》到《魔鬼经济学》,两本投资决策分析书籍到两本宏观经济学书籍,《问鼎房地产》到《房地产基础知识》、《房地产企业集团管理模式与机制研究》。看得越多,觉得我要走的路越长,我要干的事越多。

同时,还做了几个小课题:从西安高新区重点房地产项目调研到响堂村项目盈利测算,世纪小区项目投资流量跟踪分析到世纪小区项目盖章看流程,美国二战后城市化进程反中心化--中国思考到西安报建流程图,房地产开发关键节点(一级节点、二级节点规范思考)到西安市房地产税负。做得越多,觉得我要懂的知识越多,我要积累的越多。到目前为止,有的课题还没有完成,我想,作为一个毕业生,能够在项目上脚踏实地的跟踪几个项目是非常必要的,这里非常感谢公司给毕业生提供的平台。

在这一年里,我还参加了公司不少的培训:从初到公司新进员工培训到投资部第一次运营管理培训,项目

新员工转正自我鉴定(2) 管理业务交流到今年年初的成本管理体系建设与管理培训及后面几次成本合约部相关培训,房地产开发流程讲座到CRM营销系统培训,绿色建筑基础知识培训到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标准认证系统培训。听得越多,越觉得我要走的路不是一般长,是很长很长;我要干的事不是一般多,是很多很多。每一次培训,我都尽我所能去学习,把接受到的新知识消化、吸收。

初到公司,我被分到了综合管理部,逐步的接触到了公司各个部门的工作,从设计到营销,财务到工程,合约到投资,各个部门的事都有所接触和学习,现在回想起来,我都觉得不可能,我怎么可以涉及那么多的业务板块,也许我就是那个幸运儿吧。同时,我尽我所能的把我所接触的、看到的东西消化、总结、思考;有的时候,甚至闻到一点东西,我都把它放大、了解、学习和消化。对房地产相关的知识我一直都有一种饥渴的欲望。快到工作半年的时候,我的工作重点逐渐转移到前期报建和计划管理,西安群星汇项目作为计划管理和成本管理试点,我参与了计划管理第一版到最近第六版的编制及跟踪分析,以及成本管理的土地费用和前期费用的编制。同时,我还负责每个月投资、销售数据的上报、计划管理的月度上报、新项目计划编制、统计局月度上报、西安投资开发部报建费用统计(台帐)、报建合同流转、新项目前期资料交接、协助报建工作及领导安排的其他事宜。干得越多,觉得我要总结的越多,我要学习的越多。非常感谢公司、公司领导和同事给我的锻炼机会和无私帮助,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更加努力的。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我致力于房地产行业发展的学习和研究,纵然前面铺满了曲折和艰辛,我也奋勇向前。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在这个浮躁而繁杂的社会面前,我追求内心深处的安宁与平静,只求问心无愧。以后的路还很长,但我相信,今世行之,后世以为楷。

国企员工转正自我鉴定简短的范文三

2个月的试用期转眼就到了,在这2个月中,我较快地适应了新的工作,融入了新的团队里,也得到了同事和领导的肯定,不过也存在一些不足的地方,我想这些都值得自己去总结,去思考,去提高。

第5篇

1.合同款回款后的账务处理:一是可以正常回款做结汇手续。如在巴基斯坦,此种方式下结汇后作主营业务收入处理。二是通过个人账户汇回外币。在实务接触中,曾有在伊朗的海外公司采取此种方式,冲减出国人员已报销费用,将剩余部分确认为收入。另外还有一种不为多见的形式,即海外公司通过个人携带现金回国,并采用冲减出国人员借款的方式进行账务处理。大家需要注意的是,后两种回款账务处理方式的合理性有待商榷,在具体运作时仅作为参考。

海外业务目前已成为很多国内公司新的业务增长点。但对于刚走出国门的企业来说对其运行方式、海外国家的财税体系、如何建账、合同款的回款渠道、汇率的影响、国内对于海外业务的财务管理方式、国内的税收优惠等等都需要迫切地了解,本文针对这些问题,从海外实践工作经验的角度,逐一阐述。

随着全球移动通信需求的不断增加,作为其基础性工作的移动通信设计业务近年来出现了迅猛增长,尤其是在海外业务方面。就中华通信公司为例,其海外业务模式为分包H公司在境外国家的移动通信Gsm网络的微波勘查设计、站点规划设计、网络优化、维护等业务。目前与多个国家开展业务,其包括印尼、伊朗、巴基斯坦、沙特等,这其中大多数国家的分包业务都是与H公司总部签订合同(完成设计工作后,由H公司国内支付人民币合同款)。而本文涉及的巴基斯坦和伊朗业务却不是这样的,因为这两国的主要业务合同的签订方均为H公司海外子公司,且根据巴基斯坦、伊朗及H公司海外子公司属地管理的规定,在上述两国开展业务时,公司在组织机构设置、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税务筹划、银行往来、审核报销等方面受到很大挑战,出现许多预想不到的问题。为此,结合当地的实际,建立了一套适合海外业务运作并与国内财税制度、规定相融合的财务管理体系是必要的,对开展海外业务的企事业单位的启示作用也是明显的。

一、海外分支机构的设立

(一)巴基斯坦子公司的设立

根据H公司巴基斯坦子公司的要求,凡在巴基斯坦开展业务的国内公司必须为落地公司(即在巴基斯坦当地注册的公司),今后一切经济业务、资金往来均与该公司发生,并以当地货币结算。落地公司的注册类型可以有两种:一是以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成立、二是以私人股份制企业注册成立,两者的主要区别是前者注册手续复杂、后者注册简单。为节省时间,打入巴国市场开展业务,故采用后一方式,在巴国首都伊斯兰堡建立独立公司。采取此方式需交纳最低注册资本金RS200万元(RS为比巴基斯坦卢比,汇率为1元人民币兑换12元巴基斯坦卢比),而且通过律师办理无需验资,在银行开户交纳RS2万元即可(在国内这种情况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同时此种设置公司的方式,可取得工作签证,人员签证的延长周期为180天,基本无费用。

另外,必须要指出此种设立的不足:因落地公司的性质为私人股份制企业与母公司无法律上的联系,在资金往来、汇款、结汇等问题上会存在很多问题。

(二)伊朗代表处的设立

根据H公司伊朗子公司的要求,公司需要以成立代表处的方式在伊朗首都德黑兰设立落地机构。这样做简化了注册子公司的手续及费用,更重要的是伊朗各种税赋较重,而且是受经济制裁的国家,很多正常的运作方式在其国家意义不大而且很麻烦。

此种设立方式也存在着不足:代表处不具备对外经营的权力,不能进行工作签证也就是说在伊朗工作的人都是黑户,随时有可能被查处,因此每个人的签证周期为15天~45天,并且需要到伊朗周边国家的某地进行飞签,一般先是从Tehran(德黑兰)飞到到签证官所在地Kish(免签证14天的自由岛)再从Kish飞到阿联酋的Dobai,或者沙特的Shj住一晚取得邀请函再飞回Kish进行续签。此种方式签证、中介、交通、住宿费用较高。

通过以上两种落地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对比可以看到各有利弊,但与其相关联的影响因素还有很多,如回款、财税管理、项目长短、远期发展等事项。

二、财务核算与管理

(一)国外部分

因巴基斯坦业务成立的是独立股份公司,因此按照巴国的相关规定必须要在当地建立相应的财务、税务、银行管理体系,其中包括:会计核算、记账凭证制作、登记总账、明细账、银行现金日记账,会计报表编制、税务申报、合同管理、工资发放、银行业务往来、现金管理、人员差旅借款、费用报销、日常办公经费支出、合同款收回等事项。

而在伊朗由于是代表处设置,对财税管理体系的设立就会相对宽松。因此本部分内容主要探讨在巴基斯坦如何开展上述工作。

1.会计机构的设立

目前,在巴国从事各类业务的中国公司很多,在财税管理上一般的方式都是设立专业的财务部配置专职财务人员,其经理为中国派遣,雇员为当地员工,同时聘请当地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为其财税顾问进行对外税务、银行的联系、沟通。或直接聘请当地会计师事务所为其记账、报税、进行工商年检。结合公司的业务实际情况,先后数次走访当地的可汗会计师事务所,与其负责人见面咨询、谈话具体了解落地公司在当地需要解决的一系列财税、回款等问题,以及委托事务所记账、报税等业务的具体要求、服务内容、能够解决的问题、服务价格等,并验看其记账的一些国内公司的合同文件,证实了其真实性和业务能力。经请示董事会批准,决定采取国内派遣专职财务人员,并聘请当地事务所会计师记账的方式设立巴国股份公司的会计机构。事务所会计师记账的具体价格是:财年审计费(年/次, 固定RS10万元,可分两次支付),平时服务费(月,最低RS1万元,每周上门3~4次),很多国内企业会逐步将会计师挖到自己的公司,如某公司的巴方会计师目前月薪为4万卢比。

2.会计核算的特点、内容、方法

(1)因历史的原因,巴国受英国的影响很大,目前除本国语言乌尔都语外,官方语言、文字皆为英文,因此财、税、银体系的所有正式文件全部为英文书写。记账本位币是巴基斯坦卢比RS。

(2)巴国账簿格式、科目设置、记账方法、会计报表内容基本同国内。但会计制度、准则有别于国内,巴国在世界范围内属于不发达国家人治现象严重,因此财税法规、制度很不完善。基于此,还需在巴基斯坦按国内的要求设置了中英文对照的科目体系、借款单、报销单、各种账簿、会计报表体系。

(3)巴国同西方国家一样,在财务、记账凭证上注重手写签名,财务印章次之。

(4)巴国电子信息化落后,无专业的财务软件、从银行到事务所基本沿用手工记账模式,计算机不普及,基本不联网,事务所记账一般使用客户的计算机。

3.巴国会计核算的内容、方法

(1)巴国会计核算科目设置简单,尤其是支出部分一般不分成本、费用科目,也不设置级次明细科目,其实就是简单的流水账。

(2)巴国内基本没有国家税务统一印制的发票,重要的公共服务单位如:银行、电信等有各自专业的发票,其余的服务业就是自己设计单据或找条签字而已。

(3)巴国对单据入账的要求是当年的账只能入当年的单据,假如上年未报销的单据本年就不能入账了。

(4)巴国对损益表的关注较高,对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基本不关注(只注重应交税款)

(5)雇员工资发放按月,不走银行卡直接发现金,为避个税一般都是按个税起征点之下金额,几次发放。

(6)在巴国记账主要的用途是解决对外检查如:报税、年检等事项。

(7)为真实核算企业经营情况,公司采取另建一套账(中、英文双语账)的方式,并按照国内的会计制度和科目、账表要求设置了账表体系并逐笔登记经济业务、明细账、总账、编制试算平衡表、会计报表,并每月定时向国内报送相关账表,以利于国内监督、检查。

(二)国内部分

对于海外业务,会计核算的重点主要体现在收入、成本费用的配比结转等方面。

1.合同款回款后的账务处理,一是可以正常回款做结汇手续的如巴基斯坦,此种方式下结汇后作主营业务收入,二是通过个人账户汇回外币的如伊朗,此种方式结汇后账务的处理,公司拟采取冲减出国人员已报销费用的方式,其余的确认收入,三是通过个人携带回的现金,公司拟采用冲减出国人员借款的方式。

2.成本、费用的结转,对于已报销的成本、费用首先计入海外技术服务成本所属的各个明细科目,同时对这些成本进行辅助核算,如:按部门、按项目核算,然后将其归集在未完工程成本科目下。每月末根据不同国家项目的回汇款的数额配比结转此项目的成本到主营业务成本。

3.会计报表的列示,对于已报销的成本全部列示在海外成本表中(全部的海外技术成本科目的借方数),对于结转的成本(一部分海外技术成本科目贷方数)列示在海外成本结转表中,对于结转的费用(商务支出)(另一部分海外技术成本科目贷方数)列示在以营业费用表中,尚未结转的海外技术成本余额列示在资产负债表中的未完工存货中。报表的钩稽关系为:负债表的存货期末余额=期初数+本年海外成本表数-海外成本结转的表数-营业费用表中的海外办事处费用数;损益表的主营业务成本数=国内主营业务成本+海外主营业务成本贷方结转数-已结转到营业费用中的海外办事处费用数。

4.年末在审计报告附注中披露存货(尚未结转海外成本)的性质、项目名称、数额组成、预计结转的时间等。

三、银行业务、汇率及回款的办理

(一)国外部分

1.银行体制及其业务特点,巴国内基本上为私人银行大小不一,以小为主,各银行有自己的网络系统可易地汇兑,但不能跨行汇兑,内资银行只能进行巴基斯坦卢比(RS)结算,有银行支票,预留公司印鉴,支票应用需加盖印章和银行预留签字人的签字。当地银行单据填写的标准文字为英文。巴国境内汇款手续费为最高为1/1000。

2.外币兑换,巴国内资银行受巴国中央银行外汇管制,不办理外汇汇出业务和外汇兑换业务。外币兑换只能去当地钱庄比如:Universal exchange co-b(pvt)ltd。钱庄在伊斯兰堡均为个人经营规模不大但数量很多,主要进行现金汇兑交易,一般办理美元、欧元、人民比、卢比、日元等与巴国有大量贸易关系国家的货币汇兑。但因为巴国卢比贬值速度快,汇率随时变化,目前1美元兑换70~80卢比,1人民币兑换10~11卢比。特别注意的是兑换时外币面值均需100元,而1988年版美元及低面值不换或汇率较低。手续费为外币兑换点数一般收取1美元0.3个卢比,再加一个固定基数如1000卢比。

3.汇率的波动及风险,以巴基斯坦为例07年中旬1美元兑换60卢比,1人民币兑换8卢比,08年11月1美元兑换73卢比,1人民币兑换11卢比,假如执行的合同额为3000万元卢比,一年多的时间由于卢比、美元贬值,人民币升值因此会使公司的外汇损失102万人民币。而以伊朗为例07年底1欧元兑换10.6人民币,1人民币兑换1200里尔,08年11月1欧元兑换8.7人民币,1人民币兑换1400里尔,假如执行的合同额为100万欧元,一年的时间公司的外汇损失将达190万人民币。

4.汇款途径及其机构,在巴国主要是通过外资银行汇款,如渣打、花期银行。其与巴

国内银行的最大区别就是可以办理外汇汇款业务,但它还是不能办理外币兑换业务,如要汇回美元需事先提取卢比到钱庄换取美元现钞,再将美元现钞存入外资银行的公司外汇现汇账户(一般公司不能开立美元现汇账户,经过公关,对于中国公司可收取美元现钞,其他公司只收美元支票,银行解释是因为合同价格为卢比)。外资银行汇款业务一般是先集中到卡拉奇,从卡拉奇经美国银行交换再转到中国国内银行,其过程在一个月以上;其次就是通过钱庄往国内汇款,其特点是外币汇兑、汇款一体化,这又分成两种,一是国内有钱庄分支机构的可汇到国内的钱庄(主要在乌鲁木齐)再根据客户需要直接提取各种货币或再转汇到国内其他账户(一般几天就到账);二是通过巴国的一些进出口公司汇款(通过沙特、英国转账)如汇到公司账户时间需2~3周;再有就是个人携带美元现钞入境,一般带2万美金问题不大,因为巴国机场海关对中国人相当友好,检查比较疏松。

伊朗的汇款途径,因受国际制裁,主要发达国家的金融机构都会冻结其银行汇款,目前只有德国银行可为其中转,个人3万欧元以下的小额汇款不受限制,时间需2周。

5.在巴国和伊朗,外国人是不能办取银行卡,包括外资银行。国内信用卡(含外资

银行信用卡,在当地只能支取存款,如存的是美元,取出时为卢比,每日取款限额为1000美元。但一律不能存款。

(二)国内部分

1.北京换取外汇(美元)及携带出境的规定,从北京携带美元出境超过5000元的需有银行开具的携汇出境证明。中国银行每日换汇现钞额度为10000美元。

2. 国内结汇,由巴国或香港银行汇入境内的外汇(国内需开立有一般性外币账户),无论合同款或个人汇款均需到银行办理结汇手续,合同汇款需出示合同、发票,而个人汇款需开户人本人亲自到银行办理。

通过上述介绍,可以看出不同国家由于国情不同,回款的方式、途径也不一样,如巴国最方便的回款途径是钱庄但风险也最大,而且回来的款也不能正常结汇、确认收入。个人携款也存在一定风险,也涉及不能确认收入。外资银行回款目前是较好的途径,而且可免国内营业税,但手续要全否则不能结汇、汇款时间长。再如伊朗目前因被制裁,作为分包商正常回款途径不存在,但如能汇到香港(个人方式)再由香港汇回较为正规,但需在香港有公司同时准备好相关的合同及发票,否则不能结汇和免营业税。

四、税务部分

(一)国外部分

1.在巴基斯坦目前所能找到和遵循的税法比较权威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实务操作方面最为可行的是聘请巴国会计师或律师以及遵照巴国银行的相关规定进行必要的报税和完税。

2.在巴国与公司开展业务相关的税种、税率以及计算方法,主要有代扣所得税6%、所得税20%、技术服务购买(交易)税15%、当地员工个人所得税。

具体的计算方法为,代扣所得税6%(相当于我国的营业税)是在收入产生时由付款方代为扣缴)。而所得税20%,是在代扣6%的基础上,对利润总额先按20%(个人股份制企业适用)计算出所得税额,再用所得税额减去之前代扣的6%的代扣额,其差额为应补缴的所得税。技术服务购买(交易)税15%需要到巴中央银行备案,按合同额交纳15%的税款。股息税15%,按股息总额的15%征收。代扣个人所得税,分8档,但不同于我国的是不按超额累进计算,而是将收入直接套入相应的税率完税。

3.巴国税务发票的管理,无成熟的体系、没有全国的税务网络、无税控机和税务专用的机打发票、没有地方统一印制的发票。

4.向国内汇款时,银行要预留汇款额的4%为暂扣税款,已备中央银行稽查。

(二)国内部分

1.对于境外收入,根据我国营业税法相关规定,可以免予营业税的征缴。但前提条件是必须为签有正式合同的真实海外业务、同时能提供真实发票、并办理了银行结汇手续、及时入账并确认了收入的合同款。除此之外,其他渠道的回款都应如实确认收入并交纳相应的税款。

2.对于出国人员差旅补贴,按个人所得税法税规定应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通过公司几年来开展海外业务实践,这里总结了如下几点核心经验:

1.海外业务的开展,在重点关注市场的同时应紧密结合财税工作具体论证、调研,尤其是在前期准备阶段财务必须要参与其中,应重点论证注册的形式、合同款的回款途径、国内外税收政策、税率的规定、项目人员的借款、报销管理、国内外账务设置、原始单据审核的流转方式、开展业务国家的外汇汇率、外汇兑换可能的汇兑损失、项目成本预算是否充足。以上所述都与外海业务能否顺利进行、能否盈利密切相关,在此基础上项目的报价才可能准确、才会产生合理的利润,公司才有可能考虑是做短期项目还是长期发展。

2.对于海外项目,应派遣精通英语、商务的年轻人(男性,伊斯兰国家方便),年轻人身体好、适应力强、勇于挑战、财税业务本身的素质应从属于前者,因为在海外项目的回款是第一位,而商务知识的具备才能处理很多综合事务以及人员交往的事项。

第6篇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局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按照“*”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依法治税、从严治队,正确行使国家赋予的权力,不断规范执法程序,增强依法行政的透明度,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国税队伍。根据当地党政和省、市国税局关于政务公开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的要求,我局深入扎实推进文明办税、人事财务、重大决策为主要内容的办税公开和政务公开。通过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作风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廉政建设不断加强,在社会上树立良好的国税形象。政务公开工作逐步实现了规范化、制度化、目录化、日常化。现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健全完善机构,切实加强领导。

一年来,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做到年头有计划、年终有检查、有总结。为了更好地做好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我局进一步提高和加大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力度,按照上级的要求,成立了*县国家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一把手任组长,副局长、纪检组长总经济师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人任主任,5个基层征收分局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由第一把手任组长。同时明确了工作职责:负责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传达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布置、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到各税务分局了解收集政务公开情况,从而使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走向了良性轨道。

二、建立各项制度,狠抓落实检查。

为增强我局政务公开透明度,保证整个队伍清正廉洁,依法从政,按照上级的指示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先后制定和完善了《*县国税系统政务公开实施办法》、《*县国税系统政务公开考评实施方案》,《转发关于进一步推行办税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转发关于开展政务公开考评的通知》等文件。为保证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办法落到实处,我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对县局各股室、各分局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检查中,对政务公开工作资料保存不齐或对公开内容不全的单位提出了批评,并要求其限期整改和完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公开内容丰富、全面的单位进行了表扬,确保我县国税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目录化的全面落实。

三、推行政务公开,坦诚接受监督。

一年来,我局始终按照上级和当地党政的要求,采用各种形式公开本局的各项政务,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1、公开内部的行政事务,采取文件、内网、信息刊物、局务会议、干部职工会议等形式进行公开。一是人事公开,将工作人员任免、考核、奖惩、培训学习、评先评优等情况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开;二是财务公开。对内公开了年度预决算,对经费开支及车辆维修情况、小车油耗按季在局务会议上进行公开和在县局公告栏进行公开;三是政府采购招投标情况公开。我们按规定程序组织采购了了1辆菱智面包车、2辆速腾小车和计算机设备均在局务会议上进行公开。四是固定资产处置情况公开。处置了原横陂分局、小都国税所、双头分局办公用房及职工宿舍和2辆越野小车,处理了报废的旧电脑、打印机,均在局务会议上进行公开。五是重大决策公开,对年初工作规划、年度总体目标及完成执行情况、阶段性主要工作部署等,通过《*国税动态》、《情况通报》等形式及时公开报道。

2、对外公开文明办税“八公开”和服务承诺,采取办税服务厅政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国税网站和新闻媒体等形式进行公开。我局根据政务公开的要求,结合国税工作的实际,实行文明办税“八公开”即:税收法规公开,公开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岗位责任公开,公开办税窗口的岗位职责;办税程序公开,公开纳税人办理各项涉税事务的时限、步骤和方法;服务标准公开,公开办税服务厅的各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公开,公开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和依据;违章处罚公开,公开纳税检查情况、对纳税人处罚结果和依据;工作纪律公开,公开工作人员应遵守的工作纪律和廉政规定;社会监督公开,公开受理纳税人投诉的部门和监督电话。我们实行办税服务厅规范管理。办税服务厅是国税机关为纳税人办理日常纳税宣传提供的场所,是纳税人检验国税机关服务质量和效率的窗口。为把“依法、公平、文明、高效”的治税思想落实到实处,实现“依法纳税、从严治队”的要求,我局制定了办税服务厅规范化管理标准,并全部对外公布。即:实行服务承诺,公开办税,接受监督;实行首问责任制,凡纳税人进厅办税,第一个接待的税务人员必须负责为纳税人答疑或指引,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保证满时服务,对纳税事宜要按规定办理,做到不推、不拖、不压;实行值班制度,对前来办税的纳税人提出的问题给予明确答复和及时处理;利用电子显示屏、触摸屏进行电子公告、纳税人自我查询;保持办税服务厅环境卫生整洁,各种办公设施及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各窗口标志明显、统一。陈设各种表格的填写式样,设置服务设施和办公用品,方便纳税人办税;在办税服务厅内设专栏,公布工作人员照片、职务、主要职责,方便纳税人监督。同时公布了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标准。即:严格遵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人员廉洁自律若干规定》,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纳税人服务的观念,做到清正廉洁;坚持着装上岗,实行挂牌服务,税务人员讲究税容风纪,严格遵守着装规定,佩带服务牌,作到税容整洁,举止端庄;坚持文明办税,优质高效,税务人员为纳税人服务时要做到态度热情,讲究文明,有礼貌,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优质高效完成工作;敬业爱岗,公正执法,税务人员应敬业爱岗,要讲究职业道德,熟练掌握税收业务知识、计算机操作技能和与不同纳税人打交道的能力,坚持依法治税,公正执法;严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不脱岗、串岗、聊天嬉笑、打闹以及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为使纳税人及时掌握国税办税流程,接收纳税人监督,我局办税服务厅都制作了《办税指南》分发给纳税人。

第7篇

【摘要】当前我国税案频发,而打击乏力。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是:我国税收执法体系特别是狭义上的税案行政执法和税收司法体系在衔接上存在脱节。必须从制度改革出发,在根本上改变当前各自为政的局面,建立一个完善、统一和高效的税收执司法体系。

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对立,越来越多地反映为税收上的矛盾。从近几年来看,我国涉税犯罪在总量上呈现出上升的趋势;在手段上日趋复杂化、隐蔽化;在规模上向着集团化、国际化的方向发展。但与此同时,我国现行的涉税案件执、司法制度难以满足震慑犯罪、保障国家税收的需要。

一、当前税收执司法存在的问题

(一)税务检查权设计不科学,造成涉税案件检查的先天不足,直接影响到后续的税收司法效力。

1.国地税两套稽查机构的存在,造成税案检查的口径不一,使税案检查缺乏严肃性。根据《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九条,我国的狭义税收执法主体可界定为稽查局,由于税收征管体系的特点,稽查局相应地划分为国税稽查局、地税稽查局,这两套机构各自独立,行使对应税种的执法权。在实践中,双方很少相互合作、资源共享,由此产生了一系列问题。如由于双方人员的知识构成、地方利益的掣肘、掌握的资料等原因,可能对同一纳税人的同一事实做出不同认定,甚至相互矛盾,从而使后续的税收司法活动陷于两难地步。且双方各查各税,而在司法上要求所有税种合并计算,往往出现部分构成犯罪的税案在执法中认定过轻,未能及时追究刑事责任,降低了法律的刚性。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偷税抗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偷税案中的偷税比例计算为纳税年度的偷税总额除以应纳税总额,但如果一项偷税行为涉及多个税种,在应纳税总额的认定上是相当困难的。如纳税人采用账外销售的手段偷税,至少涉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两个税种,而这两个税种分属国地税,如果各查各账,可能会出现分子过小、比例偏低的情况。且如果账外销售年度亏损,其所偷税款可能是下一盈利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即同一偷税行为,其所偷税款却分属两个纳税年度,如何认定其偷税总额和应纳税总额便成为一个难题。另外,国地税全部查处完毕,移送公安机关后才能合并进入司法程序,在时间上则会造成税案查处的迟滞。

2.税务检查权过窄,层次过低。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新情况不断出现,致使《征管法》第54条税务检查权的列举过窄、层次过低,已无法适应新形式下打击涉税犯罪的需要。如电子商务、网络购销转让交易或网上提供有偿服务业务日益普及,而这种电子商务、电子邮件或经营软件是否可以检查在54条里却没有列举。此外,当前的大量检查归结为找账和找人两大关键:(1)对企业账外经营或设内外两本账的案件,关键在于找账,即找到账外的相关资料和暗设真账的内容。有时,举报人指明了这些资料的所在位置或大致范围,但在检查中,如遇到纳税人不予配合,将藏有内账的柜子或房间上锁,检查人员则只能望洋兴叹。因为《征管法》只赋予税务检查人员“经营场所检查权”和“责令提供资料权”,而未赋予经营场所搜查权。即税务人员在纳税人的经营场所只能检查纳税人提供的事项,对于纳税人拒绝检查或加以隐匿的经营资料或账册,税务人员无权强行取得。虽然征管法也规定了拒绝检查的处罚事宜,但与可能被查出几百万元账外经营的大案或涉嫌犯罪相比,纳税人宁可被以拒绝检查的名义处以数万元的行政处罚。这就使上述两项检查权形同虚设。(2)对于大量的假发票案件关键在于找人,若不能获取相关知情人员的配合和及时羁押犯罪嫌疑人,案件线索一断就成了悬案、死案。但现实的情况是除了公安部门协查的发票案件和事先提请公安部门介入,对于突发的假发票案件,税务人员只能眼巴巴地看着相关嫌疑人从容逃脱。

3.税务检查随意性过强,无统一科学的账务检查程序和工作底稿留档备查。这主要是指在检查过程中,究竟查些什么内容,往往由检查人员的主观经验判断,无必要的监督制约机制。税务检查随意性过强,不仅使税务人员执法权有了寻租的空间,造成一些应查处的涉税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查处,或在查处过程中避重就轻,改变涉税违法行为的性质,直接影响到涉税案件的查处。

(二)涉税犯罪日趋普遍和地方利益的掣肘,造成税务司法力度相对不足。

从最近3年的国家税务总局统计数据来看,每年被查纳税人中的56%左右存在各种涉税违法行为,其中40%以上立案查处,每年百万元以上的大案在3000宗左右。涉税违法行为的主体涉及各地区各行业。

按照《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对于涉税案件的检查由省以下各级税务局的稽查局负责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1997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撤销税务检察机构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公安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厉打击涉税犯罪的通知》,规定涉税犯罪案件应由税务部门移送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依《刑事诉讼法》规定行使侦查权。公安机关不向税务机关派驻办案机构,不建立联合办案队伍,不以各种形式介入或干预税务机关的活动。上述决定在保持了税务机关独立行使税收执法权的同时,也造成了其与司法环节的脱节。

公安机关将税案检查归入经济案件侦查部门。由于公安经侦部门同时涉及对税务、金融、假冒、诈骗等各种经济案件的侦查,往往缺乏相应的专业化税案检查人员。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税案检查在专业上往往涉及企业管理、会计、商贸、法律、计算机和税收等多方面相关知识。而目前公安机关的人员构成则基本上为公安专业或转业军人,极少有经济、法律背景的人员,其直接结果就是公安机关难以独立行使税收侦查权,对涉税犯罪予以有效打击。为弥补此缺陷,公安机关往往邀请税务机关检查人员配合,共同办案。但这种配合是临时性的,双方各有所属,意见难以统一,效率不高;或干脆只当“二传手”,将税务稽查局查处完毕后移送的案件进行整理,移送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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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无法发挥税务侦查权的作用。

另外,部分金额较大,如偷税额在百万元以上的大案往往发生在当地的龙头企业中,这些企业与各级政府部门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而公安机关的设置对应于各级政府,分别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因此,在对上述大案的查处上,往往受地方利益掣肘,造成应查不查,或无限制拖延。甚至还出现被检查人在税务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案卷完毕后,邀请公安机关重新取证,提供与原案卷相矛盾的证人证言,而公安机关予以全部认可,以案件出现新证据为由,将案件退回税务机关的现象。

(三)涉税违法犯罪的隐蔽化、团伙化、高智能化、高科技化和产业化发展,进一步凸现了税务司法专业人员的缺乏。

从当前查处的涉税案件来看,行为人已不限于单纯的隐匿销售,而是通过复杂的业务流程设计,规避税务部门的检查,采用少列收入、多计支出、转移定价、虚造单据、转变业务交易性质等多种方式实现偷税行为的隐蔽化。甚至在一些会计、税收、法律等专业人员的帮助下,仔细分析当前税法的空白点,结合高科技的手段进行。这就决定了涉税案件的大量争论集中在收入、成本的确认,业务流程的合法合理性等方面。尤其是在涉及判断纳税人是否存在主观恶意的案件中,庭辩的焦点往往是纳税人在设计相关业务流程时,是一时疏忽还是故意为之。对于这些问题,只有通过对相关证据进行推导,区分正常业务和非常业务,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这就要求检察人员、法官具备相当的企业管理、生产经营、会计方面的专业知识,但现今检察院、法院的人员往往偏重于法学专业,缺乏相应的经济专业素养,在具体案件的处理上难以把握准确的尺度。

二、构建完善的税收执司法体系

只在管理层面的修修补补,显然不足以从根本上解决当前税务执司法滞后于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和税案频发的现状。笔者认为,必须从制度改革出发,在根本上改变当前的各自为政局面,才能建立一个完善、统一和高效的税收执司法体系。

(一)合并国地税稽查局,成立税务稽查局,独立于税务局的征收、管理之外,实施对涉税案件的执法工作。

国地税分家的最初设想在于分清中央与地方的税收征管,在划分收入财权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但作为涉税案件的执法来说,其主要目的不是为了收入,而在于维护国家税法的严肃性,维护正常的税收征管秩序。将稽查局分为国、地税不仅无助于税收执法工作,反而产生前文所述的种种弊端。因此,要解决当前所面临的问题,应该合并国地税稽查局,成立税务稽查局。且税务稽查局的设置不必一一对应于同级税务局。可根据所在区域的经济发展状况,效法中国人民银行的做法,在国家税务总局之下设置若干大区税务稽查局,在大区税务稽查局下设二至三级税务稽查局,全面负责对应区域内的涉税案件执法工作。

(二)在税务稽查局下设税侦处,赋予侦查权,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归并、衔接税收执司法程序。

目前我国税警设立的最大障碍在于管理上双重领导制的脱节和对滥用警察权的顾虑。笔者认为,可以借鉴日本的税警设立形式,即将有限的侦查权赋于税务稽查局的特定部门。该部门在管理上从属于税务稽查局,在行使检查权时比普通的稽查人员额外拥有营业场所搜查权、传讯权、逮捕权、移送检察权(上述权力的行使程序同公安机关)等,但没有使用暴力工具(警械、枪支等)的权力。同时,借鉴以往税务机关和检察机关合署办公的税检室经验,将有经济学(会计、税务)背景的人才充实到税案的公诉环节。将税务稽查局执法完毕的税案直接移送税检室,进行审查,提起公诉。在条件成熟时,可以将税收执司法程序进行一定程度的归并,即税务稽查局在普通检查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的,直接在内部移交税侦处;侦查完毕后,确认涉嫌犯罪的,直接移送检察院税检室,进入公诉程序。

(三)加强税收司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必要时按大区成立税务法庭。

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税收司法人员的业务素质的培养大致分为三种情况:对税务专业人员进行司法培训、对法律专业人员进行税务培训或由税务、法律人员分工合作、组成团队。鉴于税案的特殊性,可以成立由注册会计师、法官组成的税务法庭合议庭。税务法庭的设立不应对应于行政规划,以免地方的掣肘和机构的涣散、臃肿。而应根据地域、经济特征,设立综合性的法庭,一个法庭可以对应于多个税务稽查局所移送的案件。这不仅有助于对税务案件审判的把握,而且可以避免出现滥用自由裁量权,使相似性质的案件判决结果悬殊过大。

[参考文献]

[1]张小平.日本的税务警察制度[J].税务研究,2001,(6).

第8篇

安泰县地税局党总支下辖三个党支部,六个党小组,现有党员58名。一年来,在安泰县地方税务局党组和安泰县县直机关党委正确领导下,我们坚持“围绕税收抓党建,抓好党建促税收”的指导思想,立足地税工作实际,以“五好”基层党组织为标准,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新路子,促进了队伍素质的提高,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好转,促进了地税事业的蓬勃发展。

一、抓思想教育,全面提高党员素质

提高党员的素质是党建工作的根本。党总支始终把提高党员素质,培养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能担负起新时期历史使命的党员队伍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不断加大教育力度,收到了良好效果。 党总支还特别注重对预备党员和年龄在25周岁以下年轻党员的教育工作,不但要求他们在平时工作中(如早起上班前的做广播体操,下班前的打扫卫生)模范带头,还要求他们在政治理论和党的基础知识学习中起表率作用。

(二)狠抓“三观”教育。教育全体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共产党员的共产主义理想和社会主义信念,通过教育,全体党员增强了党性观念,增强克服和抵制腐朽思想和不良文化侵蚀的自觉性。党员干部都能按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没有违法违纪的现象发生。

(三)树立为纳税人服务的观念。我们深入进行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树立为纳税人服务的观念,把“纳税人的需求是我们的责任,纳税人的满意是我们的标准”作为工作准则,全面推行文明办税“八公开”,并在全县税收征管工作中,改进了个体双定户的申报征收方式,对偏、远、小户改按月申报纳税为按季、半年或按年申报纳税,大大方便了纳税人,同时在全县继续推行了“农村税收”“阳光工程”,让纳税人明明白白纳税。

(四)狠抓职业道德教育。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是做好税收工作的保证,也是纠正税务不正之风的有力措施。我局利用周二、周五下午政治学习时间,组织全体党员观看“英雄(本工作总结来源于kxren.com)人物、革命传统故事”等电教片,提高了党员队伍的整体政治素质和文明素质;2006年,地税局总支乘借“学党章,尽义务,争做合格党员”的东风,在全体党员中深入开展了职业道德教育和作风纪律整顿周活动,增强了全体职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体党员带头做到热爱税收、依法治税、廉洁奉公、文明征税。

(五)抓好阵地建设。我们建立了党务办公室,经过不断探索,党总支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党建工作规章制度,制定了包括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制度、党员学习制度、党员管理制度、党费收缴制度、党员电化教育工作制度、三联席三评议制度、三会一课制度、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五好党组织的基本标准等党建工作职责、考核、监督内容的《党建制度汇编》,把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与创新结合起来,建立健全了规范统一、高效务实的工作机制,保证了党组织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夯实了地税党建工作的基础。

1 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地税局党组织坚持“三会一课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长会议,定期上党课;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做到半年初评、年底总评;每季度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党员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扬成绩,纠正错误,针对存在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建工作会议,对党风廉政、组织工作、思想宣传等方面作部署。

2 积极优化干部结构制度。县局党总支结合行政领导本着选贤任能的原则,采取“两推一选”和竞争上岗、民主测评相结合的方式,从原任干部中留用一批、从机关干部中下派一批、从基层优秀人才中选拔一批的办法,使那些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的干部走上了领导岗位,今年为市局输送了4名年轻的领导干部,提高了干部队伍素质,为税收工作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基础。

3 认真执行发展党员制度。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认真执行县直党[1998]3号文件制定的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制度。2006年,地税局党总支优中选优积极、慎重地发展了4名新党员,1名预备党员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

第9篇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点企业集团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一些企业集团取消了合并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于取消合并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后,对汇总在企业集团总部、尚未弥补的累计亏损应该如何进行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合并纳税后以前年度尚未弥补亏损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进行了详细规定,以便于该类企业正确弥补亏损。

正确区分合并纳税与汇总纳税

合并纳税是否就是汇总纳税?首先搞懂两个概念,所谓合并纳税,是指大型企业集团的母子公司实施盈亏相抵之后的收益缴纳所得税。大型国企合并纳税始于1994年实施分税制改革,国税总局《关于大型企业集团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企业集团经批准后,可由其100%控股成员企业选择由核心企业统一合并纳税。2007年实施两税合并时新企业所得税法确立了法人税制的原则,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都必须单独纳税,《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二条规定,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企业之间不得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所谓汇总纳税,是指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场所(以下称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汇总纳税企业。

两者的区别:合并纳税的各方是一个大型集团下属的各自独立的企业法人,而汇总纳税的各方是一个企业法人下属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实行法人纳税,合并纳税已经取消了,而分支机构都要由总机构进行汇总纳税。

会计亏损与税法亏损口径不同

会计上的亏损是指当年总收益小于当年总支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如果当年账面利润为负数,即为会计上讲的“亏损”。与实现利润的情况相同,企业应将本年发生的亏损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贷记“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利润分配”科目的借方余额,即为未弥补亏损的数额。然后通过“利润分配”科目核算有关亏损的弥补情况。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因此,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依照税法的规定将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其结果有可能小于零,这小于零的数额即税法规定中的亏损。税法中的亏损和财务会计中的亏损其含义不同,处理方法亦不同。

弥补亏损的方式

企业发生亏损时,弥补亏损的渠道主要有三种:一是用以后年度税前利润弥补,企业发生亏损,可以用次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次年度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五年内延续弥补;二是用以后年度税后利润弥补,企业发生的亏损,五年内的税前利润不足弥补时,用税后利润弥补,税法上在计算应税所得时不能扣除亏损余额;三是以盈余公积弥补亏损,企业发生的亏损,可以用盈余公积弥补,借记“盈余公积”科目,贷记“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科目。

亏损弥补的税务处理

亏损弥补的总体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这里亏损弥补的含义有两个:一是自亏损年度的下一个年度起连续五年不间断地计算;二是连续发生年度亏损,也必须从第一个亏损年度算起,先亏先补,按顺序连续计算亏损弥补期,不得将每个亏损年度的连续弥补期相加,更不得断开计算。“自行弥补”是指,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包括预缴申报和年度申报)可自行计算并弥补以前年度符合条件的亏损。

取消合并纳税后以前年度尚未弥补亏损的规定。财税[2008]119号的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一些企业集团取消了合并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于取消合并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后,对汇总在企业集团总部尚未弥补的累计亏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合并纳税后以前年度尚未弥补亏损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进一步明确,亏损期限有限制,因《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点企业集团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从2009年1月1日起上述企业集团一律停止执行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这里的亏损指企业集团取消了合并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后,截至2008年底,企业集团合并计算的累计亏损。凡单独计算是亏损的各成员企业,参与分配第一条所指的可继续弥补的亏损;盈利企业不参与分配。具体分配公式如下:成员企业分配的亏损额=(某成员企业单独计算盈亏尚未弥补的亏损额÷各成员企业单独计算盈亏尚未弥补的亏损额之和)×集团公司合并计算累计可继续弥补的亏损额。并且要求应根据集团每年汇总计算中这些亏损发生的实际所属年度,确定各成员企业所分配的亏损额中具体所属年度及剩余结转期限。

超期申报滞纳金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7号公布日在8月份,而执行日为2009年1月1日,2009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在2010年5月30日已经结束,文件出台的滞后造成部分取消合并纳税的企业,其计算的亏损未在2009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得以弥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因2010年5月31日后出台的个别企业所得税政策,涉及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调整、需要补(退)企业所得税款的少数纳税人,可以在2010年12月31日前自行到税务机关补正申报企业所得税,相应所补企业所得税款不予加收滞纳金。

举例:某大型国企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企业集团,下属六个子公司A、B、C、D、E、F,以前根据《关于大型企业集团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实行企业统一合并纳税,后又根据财税[2008]119号通知要求,从2009年1月1日起,上述企业集团一律停止执行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在2008年采取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时,2008年该集团公司合并纳税后亏损为400万元:下属个子公司A2008年盈利1000万元,B公司亏损500万元,C公司亏损600万元,D公司亏损400万元,E公司盈利2000万元,F公司亏损1600万元,集团总部亏损300万元。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7号,计算各个子公司应分担的亏损额。

分析: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7号公告第二条规定,B、C、D、F、集团总部是单独计算且亏损的各成员企业,可参与分配继续弥补的亏损;A、E是盈利企业不参与分配。

首先计算各子公司亏损占总亏损的比例:

成员企业亏损占总亏损的比例=(某成员企业单独计算盈亏尚未弥补的亏损额÷各成员企业单独计算盈亏尚未弥补的亏损额之和)×100%

B公司:500/(500+600+400+1600+300)×100%=14.71%

C公司:600/(500+600+400+1600+300)×100%=17.65%

D公司:400/(500+600+400+1600+300)×100%=11.76%

F公司:1600/(500+600+400+1600+300)×100%=47.06%

集团总部:300/(500+600+400+1600+300)×100%=8.82%

再次计算各公司应以分担的亏损额:

成员企业分配的亏损额=(某成员企业单独计算盈亏尚未弥补的亏损额÷各成员企业单独计算盈亏尚未弥补的亏损额之和)×集团公司合并计算累计可继续弥补的亏损额(单位:万元)。

B公司:400×14.71%=58.84

C公司:400×17.65%=70.6

D公司:400×11.76%=47.04

F公司:400×47.06%=188.24

集团总部:400×8.82%=35.28

第10篇

一、新世纪全面发展的关键期

“”时期我省国税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以来,在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国税系统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正确贯彻税收宏观调控政策,着力推进国税工作“六大建设”,聚财为国,执法为民,实现了国税事业平稳较快发展。五年来,认真落实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共组织税收收入10485.14亿元,年均增长14.9%;有效地贯彻实施出口退税机制改革、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防范非典疫情、全面提高增值税起征点、扶持再就业等税收宏观调控政策,充分发挥了税收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的作用;完成了车辆购置税管理划转,进一步完善了税收征管模式,强化了管理在征管工作中的基础性地位,并调整了国税机关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淡化责任、疏于管理问题得到有效防治;通过实施“一窗式”、“一户式”、“一条龙”等征收管理和信息应用一体化整合工程,税收征管逐步向科学化、精细化目标迈进;对税收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规范和精简,对局部地区税收秩序混乱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有力治理,规范了税收秩序;加大了国税机关内部管理的改革,规范管理制度,对系统内经济发展水平相对滞后的地市加强了经费支持,增加了对全系统教育培训的投入,地区平衡发展和干部职工自我发展有了新的进步;全系统精神文明创建和文化建设不断加强。

“”时期国税工作发展的成就,奠定了未来发展坚实的基础。当前,广东的发展面临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日益加快背景下科技、市场、能源、金融、人才竞争的强大压力。作为改革开放的先行省份,我省*年人均GDP达到3000美元左右,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尽管目前全省深化发展存在着区域发展不平衡,居民消费结构升级,向工业重化、信息化产业转型,原材料、能源受到瓶颈制约,以及面临内外两个市场激烈竞争、珠三角地区自主创新能力、持续发展能力受到考验的严峻挑战,但广东改革开放以来所积累的经济基础,形成的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优势,内生的推进发展的强大活力动力,昭示着时期全省经济发展仍将奏响持续快速发展的主旋律。

经济发展的美好前景为税收事业持续发展提供了很好的机遇与条件。发展是解决当前国税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最佳出路和办法。广东国税发展必须适应形势要求,更好地发挥税收作为国家最主要的聚财手段、最重要的宏观经济调控杠杆、最关键的社会分配调节器的职能作用。实现税收工作的重要职能,作为省以下的国税部门,工作中心是依法实施税收征管,组织税收收入,推进税收科学行政、执法和管理。征收管理的高要求和税收行政、执法、管理的不到位始终是省以下国税工作的主要矛盾。我们必须紧紧抓住经济税收快速发展的机遇,从实际出发,深入分析面临的形势,把握税收发展的阶段性特征,遵循经济发展规律,落实税收政策,集中广大干部群众智慧,克服税收工作过程中的各种矛盾、问题和障碍,立足科学发展,切实把国税工作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

二、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国税工作

科学发展观是新时期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根据科学发展观和中央、国家税务总局、省委改革与发展的要求,时期,我省国税发展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国税工作全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工作的方针和要求,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宗旨,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深化税收改革,强化科学管理,加强队伍建设,确保税收收入稳定协调增长,充分发挥税收调控经济和调节分配的作用,为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广东、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按照上述总体要求,时期我省国税发展的主要任务是:保持税收收入与经济发展稳定协调增长。建立有利于正确评估组织税收收入质量的评价体系,促进税收收入与经济发展稳定协调增长。力争期间全省国税系统税收收入总规模累计达到19150亿元,其中国内“两税”总收入累计达9680亿元,年均递增10%。期末的2010年全省国税系统税收收入规模达到4590亿元,其中国内“两税”收入预计达2320亿元。全面提高税收执法水平。建立有利于实现税收管理现代化的征管体制、运行机制和考核评价体系,把科学化、精细化根植于征管工作的各环节,做到执法规范、征收率高、成本降低、社会满意。增强执政能力。建立有利于提高执政能力的行政决策、执行、监督、反馈机制和综合评价体系,把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贯穿于国税发展的全过程,使全省国税系统建设成为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执法公正、服务规范的坚强集体。增进税收和谐。建立有利于全面实现税收公平公正,税收秩序规范,纳税人权益、服务得到切实保障的执法监督体系、风险治理机制、权益服务保障机制,形成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的社会和谐氛围。实现收入任务考核更加注重向收入质量考核转变;强化征收管理更加注重向提高征管质量转变;增强税收执政能力更加注重向提高行政绩效转变;推进税收和谐更加注重向促进税收公平公正、规范税收秩序、切实保障纳税人权益和税收服务水平显著提升转变。

完成以上任务,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化对国税发展基本内涵和精神实质的认识,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在思想、组织、制度和作风上提供有力保障。做到四个“必须”:

??必须牢固树立现代税收管理观念。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做好现代税收工作,必须树立大局观念、法治观念、创新观念、效率观念、责任观念、服务观念,以聚财为国、执法为民为宗旨,落实责任、改革创新,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要坚持依法治税,引导好、发挥好、保护好各级国税机关围绕发展抓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致力于维护税收秩序稳定,发挥税收杠杆职能,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必须全面提高税收执政能力。执政能力决定着税收工作的效能。开展税收工作要具有执政意识,自觉做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要根据建设责任、法治、服务、透明政府的要求,推进税收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和税收执法责任制,加快形成决策科学、分工合理、执行顺畅、运转高效、监督有力的管理体制。要牢牢把握推进依法治税、深化税收改革、强化科学管理、加强队伍建设税收四大工作主题,围绕国税事业发展的关键问题,加大改革攻坚力度,提高“善治”能力,形成一套有利于国税工作创新发展的管理体制和运转机制,努力实现跨越式发展。

??必须深入推进税收征管科学化、精细化。强化税源管理的基础地位和纳税服务的基本职能,不断改进税务机关征管方式和办税方式,推进网络化、无纸化、全天候办税,提高办税效率,节约税收成本,推进文明办税。充分运用现代科学理论,借鉴国际先进税务管理方法,以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为目的,继续完善税收征管模式,夯实征管基础,优化职能配置,推进科学管理,加快实现税务管理现代化。

??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搭建干事创业大平台。以人为本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必须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增强社会和谐的基础。必须深入搭建国税工作干事创业的大平台,完善选人用人制度,科学评价工作业绩,用先进的、科学的人才机制凝聚人、激励人、培养人、发展人,促进国税事业和国税干部职工共同的全面发展。

三、全面加强执政能力建设

提高驾驭大局的能力。国税机关各级领导组织肩负党的税收工作使命。必须牢固树立执政意识,在税收工作中坚持党的领导。领导干部要自觉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理论武装,提高战略思维能力和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深入基层,了解税情民意,倾听纳税人呼声,准确掌握税收工作状况,与时俱进,善于把握国税工作大局,自觉服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严格遵守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协调、相互补台、维护团结。领导干部要善于出主意、用干部,慧眼识人,唯才是举,组织、教育、激发、领导广大国税干部职工聚财为国、执法为民。增强民主意识、程序意识、纠错意识,保证重大决策的及时性、准确性,做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提高依法治税能力。税收法规公布施行后,税务部门的职责重在抓贯彻落实。依法治税能力是税收实际工作能力的重要体现。推进依法治税,必须建设高素质执法队伍,科学建立执法机构职能体系,分解落实岗位职责,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确保税法实施公平公正。要严格税法实施,加强税收诚信建设,坚决打击涉税违法行为。按照法律程序办事,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要正确处理好依法征税与促进地方发展经济的关系,提高税收执法抗干扰能力,形成社会护法协法的氛围。增强各级国税机关信息反馈能力,建立全面反馈税法执行情况的信息机制。

提高改革创新能力。大力推进税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职能,优化服务,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借鉴现代行政管理先进理念,探索建立广东国税行政管理质量体系,实施税务行政绩效考核。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优化管理,强化服务职能,建设阳光国税。依托信息化手段,加强税收行政执法管理,实行信息化全天候办税,进一步降低税收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加强对税务人员作风、纪律的监管,加大力度改进文风、会风、行风,克服工作中的、形式主义、主观主义。

增强统筹发展的能力。加强垂直管理,确保政令畅通。认真开展巡视工作,加大上级对下级的全面管理和监督。完善督查体系,加强督查职能,增强税收工作执行力,确保各项决策得到贯彻落实。根据经济发展和国税业务发展的实际,进一步优化配置本地征管资源,在合理核定人员编制的基础上,录用公务员向业务增长快的地市倾斜。完善预算编制、运行和监督机制,继续实施全系统基本支出最低经费保障制度,协调地区发展。在税务系统党的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原则下,为使党建工作与税收工作紧密结合,加强各级党组对党的工作的指导,促进干部队伍建设和党的建设,县(区)局以下税务机关党的管理全部收到县(区)局,归县(区)党工委领导,设区的地级市税务局积极创造条件将市区税务局党的管理收到市局,归市党工委领导。

提高拒腐防变抵御风险的能力。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机制、教育机制、制度保证机制、监督制约机制、惩治机制、评估预警机制,构建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全面加强党内监督,加强对党员群众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履行税收监督职能,坚决查办违法违纪案件,严格责任追究。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增强法制观念,促进廉洁从政。强化行风建设,实施阳光行政,塑造国税机关良好形象。加强制度建设,把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固定下来、坚持下去,形成使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建设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执法公正、服务规范的国税队伍。

四、深入推进征管科学化、精细化

征管是基层税收工作的重点。不断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是征管工作追求的目标。必须紧密结合增值税、所得税等国税机关征管税种的特点,完善征管模式,全面强化征管。

完善征管模式和机制。继续完善省、市、县、分局征管体系和运转机制。在规范机构设置前提下,按照依法、精简、效能、统一的原则,适应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需要,理顺上下机关及机关各部门工作衔接,优化职能配置,落实各级机关征管职责。省、市局征管职能部门要落实好逐步增加的征管职责,县(市、区)国税局的职能要逐步转向税源直接管理。机关内部要科学分解岗位职责,健全岗责体系,形成分工明确、协调配合的运行机制,增强执法的程序性、责任性、时效性。建立科学高效的征管组织系统和运行系统。根据税收业务和信息化内在规律,以金税工程三期建设为总目标,借鉴客户管理模式,以纳税人为中心,以流程为导向,优化整合国税系统所有业务,按照系统化思路以及“一窗式”、“一户式”、“一站式”“一条龙”、“一体化”实践成果,努力实现办税的最简程序、最少环节、最优方案。运用信息化技术,强化“人机”结合,将每一项税收业务的内容、权限、数量、质量、时限标准,纳入流程控制,全面实施征管质量管理,提高征管综合效能。

全面落实税源精细化管理。税源管理作为征管工作的基础工程,必须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系统化管理。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及时全面搜集涉税信息,确保税源信息的全面性。保证税务登记户口不遗漏,税源信息全反映,实现信息一户式集中存储管理,资源共享。依托信息技术,加强税源管理的有效性。根据企业和税种特点,尤其要结合企业生产经营方式、管理方式、财务核算状况、纳税申报情况、企业纳税意识、税源的流动性等情况,实施有针对性的税源分类管理。分类管理要体现出在纳税辅导、发票控管、管理服务、检查监督等方面的差别,增强管理实效。增强税源信息的应用性。全面加强税务登记、纳税申报、会计核算及其生产经营信息的采集、分析、核实,加强发票比对,以一户式管理为基础,开展企业纳税评估、行业税负分析、税源宏观分析。对重点税源企业逐户实施重点监控分析,对异常结果进行核查。县区局重点开展纳税户个案微观分析,及时弥补管理薄弱环节。提高税源征管联动性。运用税源数据信息,形成分析、评估、预警、稽查一体化管理机制。分析要着重于实际应用,评估预警要到户,管理责任要到征管各环节,处理结果要与分析、评估、责任互相对应,达到税源精细化管理的目的。

建立科学化、精细化的征管质量标准体系。要通过实践逐步把科学化、精细化的征管体系上升为征管质量管理标准化体系。以标准化的统一要求规范征管各环节的岗、权、责,运用信息技术对征管行为实行程序化控制和系统化管理,实施有效的纠正预防、内部质量审核、管理评审机制,使征管行为不断向零缺陷靠拢。以标准化质量管理为新起点,促进形成管理科学、运转高效、服务优质并充分体现科学化、精细化精髓的征管体系。

五、以信息化促进税收管理现代化

推广应用全国综合征管软件CTAIS2.0。全面实施金税三期工程。以金税工程(三期)建设规划为目标,在广东省国税系统建设信息化“一个平台、两级处理、三个覆盖、四个系统”,即建立起统一技术平台、税务信息在税务总局和省局集中处理、应用内容覆盖国税所有税种、所有工作环节、各级国税机关并与有关部门联网、涵盖征管业务、行政管理、外部信息和决策支持在内的信息管理应用系统,以税收信息化促进税务管理现代化。将全省国税统一征管软件切换为全国综合征管软件。保证全国综合征管软件在我省平稳上线运行,并与电子申报、电话报税、税银库联网等功能顺利连接,将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申报征收、税收会计统计、纳税评估、稽查管理、征管文书等征管业务纳入统一平台管理。以推广应用CTAIS为契机,实现税收征管信息省级集中,推进税收信息化高平台、一体化、全覆盖建设工程。在此基础上,发挥CTAIS多层次、开放式系统框架和构件化开发模式,提出二次需求,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建立全省国税电子数据中心、信息安全和灾备中心、执法实时监控体系、技术支持维护体系和建设全省统一纳税服务平台。

建设网上纳税服务体系。按照“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合资源、讲求实效、加强管理、保证安全”的原则,推进网上办税。加快全省国税门户网站建设,在实现涉税信息网上功能的基础上,尽快把全省分散、相互独立的各市局网站统一联结起来,形成具有一个“门户”入网、一种认证登录和“一站式”办税的全系统统一国税网站群。实现基于CTAIS的网上办税,包括实现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消费税、所得税等税种申报,税务登记预登记,纳税查询,发票领购、查询、抽奖,进出口税收管理,扣缴税款,鉴定和年审等业务的网上办税功能。增强纳税服务功能,逐步将所有能够通过网上交互实现的功能置于税务机关门户网站上办理,为纳税人提供跨越时空的同城办税、通报通收、通受通验等全天候服务,全面提升纳税服务水平。

加强税企协调。巩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涉税信息全面纳入网络监控比对实现严密控管的成果。积极稳妥地完成税控收款机和税控加油机等税控装置或系统软件的推行,逐步对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涉税信息纳入电子监控和比对,不断扩大并加强对其他纳税人的网上控税功能。调动广大消费者索要发票的积极性,推行发票电子对奖工作,强化发票控税的社会监控职能。

加强部门协同。与地税局系统建立更紧密的涉税信息交换、比对、监控制度,实现纳税信息共享。加强与工商、银行、国库、海关、统计、公安、交通等部门的配合,建立数据交换与互联互通渠道,实现信息交换与数据共享,丰富一户式电子档案信息。逐步实现“电子协同执法”、“税、银、财、库联网”、“国、地税同城通办”、“管理信息政府部门交互审核”、“企业信用建设”等网上协同办公功能,增强管理实效。

强化信息应用。逐步把信息化工作重点从信息化建设转向信息化应用。以纳税人信息的一户式存储为基础,建立纳税人的电子档案库,归集各类静态、动态征管信息,实现税源管理信息一户式综合利用,推进纳税评估、税收运行分析。依托信息化系统,开发建立收入质量评价体系,重点考评税收征收率;建立征管质量评价体系,重点考评征管“六率”;建立个人绩效管理评价体系,考评岗位人员工作绩效;建立国税机关工作绩效评价体系,考评国税工作社会满意度;充分利用信息库资源,建立和完善税务决策支持系统。

六、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发展

加大整治规范税收秩序的力度,落实预防、监督、打击、治理措施,为科学发展营造优良环境。

贯彻落实各项税收政策。认真贯彻落实税收法律法规,促进产业调整、区域协调发展、技术创新、扩大出口、吸引外资,提高税收政策的发展导向力和国际竞争力。认真贯彻落实我国加入WTO的税收政策承诺和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的税收政策。及时贯彻落实税收调控政策措施,发挥税收经济周期调节的合力。落实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的措施,保证政策执行的统一与规范。认真做好增值税转型、消费税改革、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资源税完善和燃油税开征等重大政策调整工作。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坚持按税法规定权限和程序规范税收行政执法行为,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做到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推行执法质量考核和执法责任制考核,依托税收信息化系统实现行政执法质量内部自动监控,促进税收执法公平公正。全面实行办税公开。加强税法公告,把税收服务程序化、制度化。公开服务承诺,实行首问责任,全面推行“一站式”服务,实行一个大厅办税、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办结、一条龙作业,把税收执法的全过程置于广大纳税人的监督之下。加大外部监督,建立自觉定期接受外部监督的机制。建立定期接受上级巡视监督、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监督、纳税人监督以及社会监督的制度,加强执法执纪监管,防止税务内部渎职犯罪。

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大力宣传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税收公平。依法落实税法给予纳税人的各项税收优惠。精简行政审批,简化办税环节,简并表证单书。健全税务听证、行政复议、诉讼、赔偿等救济程序,保障纳税人对税务处理事项的知情权、申诉权、救济权等合法权益。依法支持专业中介机构开展税务服务,发挥专业机构维权护法的特殊作用。

进一步规范税收秩序。严密增值税链条管理,严格“一四六小”控管,按照“以票控税、网络比对、税源监控、综合管理”的方针,加强和完善增值税管理,严厉查处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严厉打击出口骗税。加强执法检查和稽查,重点打击不开票、不入账、做假账,不申报、少申报、假申报、转移利润等税收案件。加强对区域性、行业性、集团式等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的防范和整治。建立省局、市局和县区局三级税收风险分析预警制度。根据税源综合信息,进行深度的技术性分析,省局、市局侧重分析预测省、市税收收入总体趋势,分析总体税负、区域税负、行业税负、重点企业税负、税源流动性及其变化规律,县区局主要监测分析主管业户的纳税状况,及时提出税负预警信息,密切监控税务执法质量,预测预防执法风险,及时采取预防或治理的应对措施。高度重视税收秩序整治的后续工作,加强与地方及各部门的合作,最大限度减少税收秩序治理的负面影响,提高化解风险和解决危机的能力。

全面加强纳税信用管理。继续推进纳税人税收信用评定和年审工作,加强信用等级动态管理,实施与纳税信用挂钩的税收分类管理措施,健全对失信企业的惩戒制度。加强税法宣传,定期公告A级纳税信用企业名单,定期公告企业欠税名单,定期曝光偷税骗税典型企业名单,营造依法诚信纳税氛围。积极参与政府、企业、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共同营造有利于市场经济发展的社会环境。

七、推进和谐国税建设

构建充满活力的干部机制。推进国税工作,关键在人。要以实现税务干部的全面发展为目标,搭建干事创业大平台,形成唯才是举、人才辈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机制。认真学习贯彻公务员法,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中央“5+1”文件精神,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竞争上岗制度,推进竞争上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从机制上保证党管干部原则和德才兼备原则的落实。试行市局、县(市、区)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局长职务任期制。新任职务任期4-5年,任期满后重新考察任命,保持领导干部的创新活力。配齐配强党组织领导班子,按规定定期选举,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积极探索能级管理试点。研究制定能级管理办法,根据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情况对干部进行能力分级,将能级评定与干部任用、待遇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后备干部管理制度,对有培养前途的年轻干部有目的进行挂职培养锻炼。推行公务回避和任职回避制度。

建立公平公正的激励机制。建立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机制,制定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标准,将考核核心指标分类化、具体化、指数化,提高考核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强化考核结果的激励保障措施。推进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规范工作标准,量化工作要求,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一位干部的实绩,严格奖惩兑现,加强日常考核。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推广应用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规范税收执法,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结合《公务员法》的实施,进行绩效考核试点,推进劳动分配制度改革,适当拉开收入分配差距,打破素质高低一个样、能力强弱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平均主义。将考核机制与激励机制、保障机制紧密结合,形成有利于干事创业的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系统。

健全人才成长的培养机制。实施人才战略,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加快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建设布局合理、分工明确、优势互补的广东国税培训基地和培训网络体系。完善教育培训制度,开展不同层次的职业再教育,重点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执政能力,提升基层国税办税服务厅人员、税收管理人员、反避税人员、稽查人员、出口退税管理人员和税收统计分析人员岗位业务技能。广泛开展初任、任职、专门业务和更新知识培训。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大力开展在岗培训、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开展读书活动,鼓励税务干部参加各种形式的脱产、半脱产和在职学历教育,鼓励税务干部参加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建设学习型国税。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强教材建设,建立面向全体国税人员的远程培训网页,提高教育培训的受益面和覆盖面。

第11篇

中注协2010年报审计情况快报(第一期)。快报信息显示,截至2011年1月16日,沪深两市共有1家上市公司(深市主板)披露了2010年年度报告。该公司被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快报信息还显示,截至2011年1月16日,中注协通过对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报备信息的统计了解到,共有20家上市公司更换了会计师事务所。其中,1家的变更原因为会计师事务所发生合并(更名)。

审计署表彰2009年度优秀审计项目

审计署日前对2009年度审计署和地方优秀审计项目进行了表彰02010年,审计署对署机关业务司、派出机构和地方审计机关选送的110个审计项目进行了评选。根据评选结果,对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司等单位联合实施的北京奥运会财务收支和奥运场馆跟踪审计等9个优秀审计项目和署机关业务司、派出机构实施的其他22个审计项目;对云南省审计厅实施的云南农垦总局2006年至2008年绩效审计调查等15个优秀审计项目和地方审计机关实施的其他33个审计项目予以表彰。

财政部表彰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

12月27日,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表彰大会在京召开。根据《会计法》和财政部《2010年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实施方案》,经层层推荐、社会公示、公众投票、专家评议和实地考察,财政部决定授予于延琦等10位同志“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荣誉称号。

财政部不许副处级以上兼职独董

近日财政部党组发文规定,财政部副处级以上干部均不可在外兼职或担任独立董事职务,同时,已担任独立董事职务的须在暂行办法施行之日起两个月内辞去职务。

香港财汇局将抽查更换审计师的公司账目

据香港媒体1月17日报道,负责监管上市公司会计工作的香港财务汇报局指出。假如上市公司更改审计安排,如取消在香港审计,其账目可能遭该局复查。除更换审计师外,有几类上市公司的账目,也有较大机会遭财汇局复查,如一些有大量无形资产的药业公司、刚上市的半新股,或者一些受新会计准则影响的公司。

国务院废止修改部分财会行政法规

近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88号),对部分法规进行废止和修改,其中部分财会法规也被修改。

增值税立法延后

增值税法草案稿目前正在中央部门和地方政府广泛征求意见。中国第k税种的立法草案并没有按原计划出现在2010年最后一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上,其进程同预算法、车船税法一样延后。财政部、国税总局和国务院法制办负责增值税法的起草工作,三部门坚持认为增值税立法与增值税扩围改革应同步推进。所以此次立法草案不仅涉及原有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升级,还要统筹考虑新纳入的营业税征收范围。

税总失效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近日《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本次文件清理共计全文废止的规范性文件699件,部分条款废止的规范性文件87件。

审计署近日《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印发全国审计机关执行。《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内容、重点,对近几年各级审计机关开展较多的跟踪审计、竣工决算审计和绩效审计,提出了规范性意见,并对进一步提高投资审计质量,加强投资审计工作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和队伍廉政建设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央行: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

中国人民银行1月13日《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境内机构可以将其所得的境外直接投资利润以人民币汇回境内,银行可向境内机构在境外投资的企业或项且发放人民币贷款,办法自之日起施行。

预算外资金会计制度新规出台

国家财政部1月5日晚通知,为适应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需要,从2011年1月1日起,未纳入预算并实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会计核算执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

税总明确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期所得税预缴

国税总局供于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期间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号)。文件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应在资格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在通过复审之前,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其当年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本公告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

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税政策明确

近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1号)文件。文件规定,居民企业取得禁止出口和限制出口技术转让所得,不享受技术转让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居民企业从直接或间接持有股权之和达到100%的关联方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不享受技术转让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持有大量假发票将判有期徒刑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再次审议刑法修正案(八)草案,拟在现行刑法的基础上增加规定:“持有伪造的发票,数量较大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两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两高一资”产品出口退税或再降

财政部、发改委、商务部等部门正在研究进一步加强对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限制,酝酿再次降低和取消部分产品的出口退税。正在研究中的降低出口退税率的种类仍以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两高一资”产品为主,尤其是将重点放在“一资”上面,而且很可能会涉及到去年没有调整过的新种类的产品。

国资委公布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资委近日《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年第4号)、《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规章目录的公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年第5号)、和《关于公布2010年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年第6号)三个文件,对国资委迄今的所有文件进行了系统的清理。本次文件清理共保留有效规章2l件,有效规范性文件165件(不含保密文件)。

工商总局出台反垄断法配套规章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出台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禁止垄断协议行为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作为《反垄断法》的配套规章,三个规定将T2011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

房产税改革方向渐明:两税合一

就在上海、重庆布局房产税试点的同时,高层已经拟定了房产税改革的总体方向。记者获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拟

将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即城镇土地使用税)两税合一,且按照市价计征。由于征收依据发生变化,合并后的新税种将不再叫做“房产税”,其性质类似于国外一直推行的物业税,因此可能被叫做“物业税”或“房地产税”,其征收范围也将最终覆盖个人住宅。

外汇局规范国际收支核查

外管局了新修订的《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核查制度》,并于2011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修订主要体现在:一是对2003年版核查制度修改和完善,并废止了旧版核查制度;二是将大额交易与重要交易项目重点核实工作纳入《核查制度》,归并原相关规定;三是调整核查工作涉及的量化指标;四是规范现场核查和大额交易重点核实工作的流程;五是明确各级外汇局国际收支部门对违反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规定行为的处理措施及向外汇检查部门移交案件的操作程序。

银信理财合作业务进一步规范

近日,银监会《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的通知》(银监发[2011]7号)。对银行和信托公司理财合作业务做出进一步规范。

物流振兴细则将出台

物流产业振兴规划细则已于去年10月上报国务院,预计不久将公布。上述细则包括物流业税收、土地、车辆管理、改善行政管理、资源整合、技术创新等方面。

国务院通过拆迁条例草案

国务院总理1月1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条例事关国计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其颁布和施行。将有助于规范拆迁祸动、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挤社会和谐发展。

央行上调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1年1月20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深圳:工商注册无需再提交验资报告

工行深圳市分行与市监察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开发的企业验资“工商E线通”电子服务系统正式启用。通过该平台,可实现企业注资信息在银行和行政部门的实时交换。今后,在深圳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无须再提交验资报告了。

上海试点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

上海市金融办、市商务委和市工商局1月11日公布了《关于本市开展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有关试点工作将正式开展。办法规定,国外养老基金、慈善基金、大学基金等长期机构投资者参与的外资PE,以及曾管理过境外长期机椅投资者资金和在中国三年以上股权投资管理经验的管理公司,给予试点企业资格;对在上海市设立的外资股权投资试点企业实行市区两级备案管理。

广东改革分税制省级提至50%

广东财政厅日前出台文件《广东省调整完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实施方案》,规定从2011年1月1日起提高省级财政在省与市县共享税收入中的分配比例。广东省目前的分税体制下,属于省级与市县共享收入的税种包括不属于中央和省级固定收入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金融保险行业以外的营业税以及土地增值税,此前这部分税收中40%归省级财政,另外60%归市县级财政。调整之后省级所占部分将提高到50%。

全军十一五审计近万名团以上干部

“十一五”期间,全军共审计单位(项目)12.67万个、负有经济责任的团以上领导干部近万名,提出审计建议4.6万余条,有效发挥了审计监督服务职能。

审计署:审计挽回违规资金1223亿元

全国人大常委会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审计署审计长剂家义所作的《关于2009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报告中提到,截至2010年底,通过审计监察挽回违规资金1223亿元,挽回或避免损失77亿元,通过调整会计账目、采取资产保全等方式整改482亿元,根据审计意见和建议,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1773项;有74个中央部门向社会公告了部门预算。

谢旭人:未来五年全面实施资源税改革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24日在接受媒体专方时明确:未来五年,财政部门将加快财税奉制改革。“十二五”期间将通过调整增值税龃和营业税征收范围、合理调整消费税范围及税率结构、逐步建立健全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全面实施资源税改革、研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等举措,积极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体制。

刘家义:2011年重点审计地方债务

1月18日,国家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在“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表示,2011年将对地方政府性债务进行全面摸底审计,摸清规模和结构,反映问题和成困,分析风险和责任,为政府决策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同学东:建议规制民间借贷

央行条法司司长周学东在中英非银行放贷人立法框架研讨会上建议完善民法、刑法等相关基本法律制度来规制民问借贷,提出了信息披露制度、追债制度和完善民间借贷的举证责任制度这三个具体的制度建议。

IAASB征求温室气体鉴证业务意见

1月11日,IAASB了《国际鉴证业务准则第3410号――温室气体声明鉴证业务》征求意见稿。这项准则涵盖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和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规定了执业者在识别、评估和应对重大错报风险方面的责任,并提供了报告参考格式。准则提出,开展大多数鉴证业务需要具备多种学科的知识,如工程学、环境科学等。

IPSAB新版第14号研究公告

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理事会(IPSASB)近日最新版第14号研究公告,题为《向应计制会计转换:用于政府和政府性实体的指引》。该公告阐明了政府和政府性实体如何按照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的要求从现金收付制向应计制转换。

IAsB与FAsB联合出台信贷损失会计新规

迫于压力,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目前已联合出台信贷损失会计新规,并将于本月底对外公布其修改建议,该建议是关于信贷与开放组合中管理的其他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信贷损失的会计处理是金融工具会计处理中最重要的部分之一。其会计处理决定了在摊余成本的计量方法下,不良贷款应该如何进行减值处理。

英美审计监管机构达成检查协议

近日,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PQAOB)与英国职业监督委员会(POB)签署了一份合作协议。这份协议旨在促进双方在监管各自司法管辖权内执业的审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方面的合作。协议为PCAOB重启对审计或参与审计在美上市公司的已注册英国会计师事务所(目前有59家英国会计师事务所已向PCAOB注册)的检查奠定了基础。

六大会计所支持美英审计合作

全球6大会计师事务所目前表示,它们对英美审计监管合作表示欢迎。德豪、德勤、安永、均富、毕马威与普华永道等全球6大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近日发表了一份联合声明,对英美开展的审计合作表示支持。

第12篇

同志们:

地税作为一个重要的经济执法部门,在净化纳税环境、组织地方财政收入、促进地方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方面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如何立足本职,践行先进性?我认为必须要紧密围绕“六个一流”的要求,立足稽查工作实际,找准工作的定位,理清发展新思路,做好六方面工作:

(一)转变服务理念,创新工作思路。逐步确立“视纳税人为客户”的纳税服务理念。大力贯彻落实《征管法》,为纳税人提供全面、规范、便捷、经济的查前、查中、查后服务。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统一,公开、公正、效率、便利,执法中服务、服务中执法等工作原则,切实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引导和提高纳税人守法意识,构建纳税服务新体系。

(二)加强业务学习,提高稽查水平。要以先进性教育为契机,抓好自身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利于节假日时间,加强《》、《税法》等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学习,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在工作中善于运用各方面的知识,善于对工作的得失加以总结、反思,做到边学习、边工作、边总结、边提高;坚持虚心向教,多向周边的同事、领导请教,加强同事间的沟通联系,增强团结,营造心齐、实干的工作氛围。

(三)定期征询意见,搞好服务监督。要积极转变工作观念,认真、虚心、真诚地向纳税人征求意见,通过定期调查、问卷调查、座谈会、开展评税活动、走访行风义务监督员等方式征询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稽查工作的满意度,及时向外界宣传地税部门的新政策、新举措,了解基层纳税人一些好的想法和合理建议;建立健全包括限时服务、首问责任制、文明礼貌在内的服务规范和服务质量考核评价体系,促进我们更好地做好各项税收服务工作。

(四)立足稽查岗位,实施诚信稽查。坚持执法服务型稽查,做到检查一户,税法宣传一户,涉税辅导一户,送税法上门,当好检查员、宣传员,把服务作为与纳税人进行沟通的桥梁,切实让纳税人感到依法纳税就是享受税务机关文明服务的过程,形成“你查诚信帐,我纳诚信税”的良好互动局面,以诚取信,逐步建立融洽的税企关系。

(五)抓好专项检查,提高稽查深度。按照局的统一部署,把专项检查列入稽查工作的重点,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税源户的专项检查。既要严格执法,加大涉税案件的处罚力度,又要提高稽查工作效率,确保结案率、处罚率、入库率,充分体现税务稽查的威慑力。此外还要重视查后调研工作,深入分析各个行业涉税的共性问题,向局领导上报各类信息、总结、合理化建议,有效堵塞税收漏洞,完善税收征管

(六)抓好典型教育,增强执法效力。要采用以案说法的形式,把影响较大、情节较为严重的违法案件作为反面教材,认真落实案件公示制度,加大对涉税案件查处的舆论宣传力度,并一些典型的偷漏税案件进行暴光,增强纳税人的守法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