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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招生工作计划

时间:2022-10-16 05:22:48

学院招生工作计划

学院招生工作计划范文1

各市招生考试中心(招生办公室),各招生院校:

为做好我省2016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录取工作,提高人才选拔水平,确保选拔录取公平公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录取组织机构与职责

我省今年专升本选拔录取工作由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组织实施。录取期间成立录取领导组,全面负责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决策和部署录取工作,调控录取进度,审批院校调整计划,决定投档原则,下达投档指令,处理有关问题。录取领导组下设录取工作组和录取监督组。

(一)录取工作组下设录取审核组、系统管理及计划组、综合组。

1、录取审核组负责监督院校完成招生计划情况,监督检查和审核各院校是否按我省有关招生录取的政策、规定进行招生;审核分数线;负责计算机录取协调工作;协调各院校录取进度和阅档、退档工作;对院校录取新生名单进行核准备案,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2、系统管理及计划组负责执行投档和调整计划指令,打印新生录取名单;管理、维护计算机网络系统,负责网络安全;复核院校招生计划和调整计划,统计院校完成计划情况。

3、综合组负责录取期间的综合协调、后勤服务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招生政策和录取相关信息的宣传工作, 接待和处理来信来访, 组织会议、处理文印、加盖录取印章;负责收取招生费等事宜。

(二)录取监督组负责监督检查招生部门、招生院校的招生政策和纪律执行情况,查处招生中违纪、违规案件。

二、录取原则和办法

(一)专升本录取严格执行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和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二)专升本招生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对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录取总成绩达到院校调档线的考生,由院校决定是否录取,并负责对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其它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监督检查高等院校执行我省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的行为。

(三)专升本录取分两批进行,各专业分别按招生计划先划定第一批录取最低控制线,第一批录取结束后再划定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线。录取时在各专业最低控制线上,根据录取总成绩,依次投放第一、二、三志愿考生,由院校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个别公开征报志愿后仍完不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可适当降分,再征报志愿。对无生源的专业,其完不成的招生计划,在征得招生院校同意后,可调整到报考人数较多的专业。

体育教育、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划定的文化课最低控制线上,根据考生志愿和专业测试成绩分段(5分一段)从高到低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英语专业口语测试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录取总成绩投档,由院校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普通高职高专学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人员和普通高职高专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人员专升本的录取,计划单列,单独划线,根据考生所报志愿和成绩单独录取。

(四)高等院校录取时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能拒录达到录取最低控制线,虽肢体残疾但生活能够自理,不影响其所报专业学习的考生。

三、获奖加分

专科学习期间,2016年1月1日前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可在总成绩中加10分;在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广告艺术大赛、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获得国家二、三等奖和省级一等奖,可在总成绩中分别加20分、15分、10分;在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项目参赛人数不超5人)获得国家二等奖和省级一等奖,可在总成绩中分别加20分、10分;在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个人竞赛项目中进入前八名,可在总成绩中加20分;在全省大中学生运动会个人竞赛项目中进入前三名,可在总成绩中加10分。以上奖励项目有重复的,取项,不作累计加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已在“山西招生考试网”上进行了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关照顾加分。

四、录取程序

(一)7月5日开始专升本第一批录取,招生院校下载新生录取信息并进行录取审核。录取时,招生院校必须严格按有关政策和规定认真阅档,并在规定时间内结清档案。第二批招生院校录取时间另行通知。

专升本不另行组织补录。在录取过程中,由于考生填报志愿不平衡,以及个别考生放弃录取机会产生的缺额,将及时在“山西招生考试网”上公开征报志愿,并按征报志愿、按成绩,从高到低择优投档录取。

被录取的考生,未经院校同意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二)录取审核。院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核准备案,打印《录取新生花名表》,加盖“山西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专升本录取专用章”,形成录取新生名单(录审组、综合组、招生院校各一份),院校根据已核准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单签发录取通知书。

(三)考生的档案均为电子档案,无纸介质档案。院校下载考生信息后,自行打印考生报名表,并加盖“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专升本考试电子档案确认章”(加盖印章时间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及要求

(一)专升本招生院校不到现场录取。6月30日前,专升本招生院校将录取联系人、联系电话及专用电子邮箱地址发送到sxzbdkks@126.com。

(二)专升本招生费执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晋价行字〔2004〕162号)文件规定,各招生院校于8月5日前按规定将招生费直接汇至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开 户 行:太原市工行大营盘支行

账号:0502121809026309973

收款单位: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学院招生工作计划范文2

【导语】

第五章 填报志愿第二十三条 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批次设置为提前批次、单设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专科)批次。提前批次中的艺术类本科B段和艺术类专科A段、单设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模式。提前批次(艺术类本科B段和艺术类专科A段除外)和其他特殊类型招生实行梯度志愿模式。第二十四条 在考生分数、位次和各批次各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之后,考生登陆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门户网站填报志愿。填报志愿分两个阶段进行,提前批次、单设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职业教育(“三校生”)单独招生志愿在6月24日12∶00至6月27日18∶00填报;本科三批、高职(专科)志愿在本科二批录取结束后填报。第二十五条 考生位次按照参加相同科目考试的考生成绩共同参加排序的办法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列,即文史类与艺术(文)考生共同排列位次,理工类与艺术(理)、体育类考生共同排列位次。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照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的单科分数由高到低排列。总分、单科分数全部相同的,属并列位次。梯度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不计考生位次,考生总分相同即属并列情况。第二十六条 参加提前批次录取的文史、理工类本科院校和专业包括军队院校、公安院校、免费医学定向生、本硕分流培养、免费师范生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院校及专业,分A、B、C三段,投档录取按三段顺序依次进行。提前批次文史、理工类本科A段为军队院校、公安院校、公安专业,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投档录取之后,未完成计划公开征集志愿。提前批次文史、理工类本科B段为免费医学定向生。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投档录取之后,未完成计划公开征集志愿。提前批次文史、理工类本科C段为除军队院校、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免费医学定向生以外的其他所有有特殊要求的院校,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参加提前批次录取的文史、理工类专科专业包括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公安院校专科专业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高职院校专科专业,设置3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所有提前批次文史、理工类院校的专业志愿后都设有“愿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第二十七条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参加提前批次录取。艺术类本科志愿在“艺术类提前本科”栏内,分A、B、C三段填报。艺术类本科A段为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含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设专业调剂表态栏。艺术类本科B段为省内院校(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除外)的美术类本科专业,以及省外院校申请参加本段录取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必须与我省规定的省内院校录取规则一致),设置9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院校和专业调剂表态栏。艺术类本科C段为除参加艺术类本科A、B段录取外的其他所有艺术类本科院校及专业,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院校和专业调剂表态栏。艺术类高职(专科)志愿填报在“艺术类提前专科”栏内,分A、B两段。艺术类专科A段为省内院校的美术类专科专业,以及省外院校申请参加本段录取的美术类专科专业(录取规则必须与我省规定的省内院校录取规则一致),设置9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院校和专业调剂表态栏。艺术类专科B段为除参加艺术类专科A段录取外的其他所有艺术类专科专业。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院校和专业调剂表态栏。体育类本科志愿填报在“体育类提前本科”栏内,高职(专科)志愿填报在“体育类提前专科”栏内。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2个专业志愿,同时设有“愿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在提前批次不得兼报文史类或理工类志愿,在其他批次可以兼报志愿,艺术(文)考生可兼报文史类志愿,体育、艺术(理)考生可兼报理工类志愿。文史类、理工类考生不能兼报其他科类志愿。第二十八条 单设本科批次专项计划面向陕西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省级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区)定向招生,分A、B两段,采用平行志愿模式并单独填报。其中,A段为国家专项计划,设置6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同时设有专业调剂表态栏;B段为地方专项计划,设置4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同时设有专业调剂表态栏。考生报考单设本科批次专项计划的条件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经县(区)招办资格审查并公示合格的考生可以填报该批次志愿。省招办将在该批次录取结束后,对被录取考生再行公示,如有举报且经查实存在资格造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录取资格,同时严肃追究县(区)资格审查相关人员的责任。第二十九条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各设6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高职(专科)设8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G、H,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平行志愿各批次不设置“愿录取到其他院校”的调剂表态栏,每所院校设“愿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第三十条 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和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分A、B两段填报在院校所在普通批次之前的专门栏目。其中,A段为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设1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仅供符合条件并已公示的考生填报;B段为高校专项计划,设1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仅供我省65个国家及省级贫困县(区)通过资格审核和相关高校考核合格且公示的考生填报。第三十一条 定向就业、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华侨大学预科班、四川大学国防科研试验部队预科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志愿,分别设置在院校所在普通批次志愿之后,顺序依次为:①定向就业志愿,②民族班志愿,③少数民族预科班志愿,④华侨大学预科班志愿,⑤四川大学国防科研试验部队预科班志愿,⑥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志愿。其中定向就业、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各设2个院校志愿,华侨大学预科班、四川大学国防科研试验部队预科班各设1个院校志愿。定向就业院校设2个专业志愿,其余均设1个专业志愿。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方可填报上述志愿。第三十二条 各批次招生计划未完成时,采取征集志愿的办法进行补充。每批次正式投档录取后,省招办在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门户网站公布征集志愿信息,同时将此信息发送到各市(区)、县(区)招办。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时高校如对填报本校征集志愿的考生有最低位次、分数要求,应提前向省招办提出申请。第三十三条 考生根据自己的报考科类,按照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门户网站公布的学校和专业名称、代号、录取批次以及学校公布的招生章程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填报志愿(征集志愿)。填报志愿(征集志愿)之前,考生必须认真阅读拟报考院校招生章程和网上填报志愿的说明及相关要求,根据高校招生计划,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确保志愿信息准确、有效。志愿确认后不可更改。逾期不予补报。考生未填报志愿或将志愿填报在规定栏目以外而影响录取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第六章 录 取第三十四条 录取新生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组织实施。各批次、各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省招生委员会综合考虑高校在陕招生计划数和各科考试成绩等因素研究划定。第三十五条 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分数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招生学校自行决定,对考生电子档案已投出但未被录取等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解释。省招办向学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监督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第三十六条 普通高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各普通高校必须通过网络完成录取工作,录取期间必须确保与省招办通讯畅通。第三十七条 高校已经向社会公布的在陕招生计划未完成时,须参加省招办组织的征集志愿录取。第三十八条 提前批次的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时执行招生院校所在普通批次分数线。军队、公安院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提前批次的文史、理工类专科专业录取,执行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按考生志愿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根据教育部和总政治部政干发〔2008〕19号文件规定,向军队院校投档时“应当区分男、*和指挥类、非指挥类”。第三十九条 免费医学定向生执行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安排在提前批次B段投档录取,有关招生要求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第四十条 提前批次的文史、理工类投档比例,不得超过院校在陕招生计划的120%。具体比例由招生院校在投档前向省招办书面申请。院校不提交申请的,即按120%投档。军队院校按照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10%投档(投档数量按四舍五入取整,末位出现并列分数时按有关文件规定处理),因院校退档产生计划缺额时,按缺额数1∶1补充投档。第四十一条 单设本科批次的录取,在提前批次结束后、本科一批开始前分A、B两段进行,录取办法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院校在陕录取普通批次的控制分数线,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采取征集志愿方式补充录取。征集志愿不设专业调剂表态栏,默认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服从专业调剂。经征集志愿仍然未完成的计划适当降分征集志愿录取。第四十二条 提前批次中的艺术类本科B段和艺术类专科A段、单设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专科)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办法。1、投档原则(1)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分科类将所有考生按照投档分数(文化课分数加政策照顾分数)从高到低排列,投档分数相同时比较位次。按照从高到低的次序和每个考生志愿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检索,检索到的院校投档尚未满额,则档案投向该院校。如果考生所填志愿均无法投出,则该生只能参加征集志愿或下一批次录取。院校投档比例内末位并列位次考生全部投档。(2)一次投档。平行志愿实行一次投档。已投档考生因身体条件、所报专业录取满额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等原因,被院校退档后,只能参加本批次的征集志愿录取或后续批次的录取。报考人数不足或报考满额但因院校退档而造成的计划缺额,采取征集志愿办法进行补充。2、投档程序(1)模拟投档。①提前批次中的艺术类本科B段和艺术类专科A段、单设本科批次投档时,按院校执行计划数1∶1进行正式投档。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正式投档前进行三次模拟投档。第一次模拟投档:院校招生计划数与投档人数的比例为1∶1。第二次模拟投档:院校根据第一次模拟投档生源情况,确定是否增加计划。省招办根据院校拟增计划情况进行第二次模拟投档,并将模拟投档后形成的模拟投档信息反馈各院校。第三次模拟投档:院校对省招办第二次模拟投档进行确认或进一步提出计划调整意见后,省招办进行第三次模拟投档,形成各院校正式投档比例和投档人数。院校须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正式投档人数与执行计划数的比例为1∶1。③本科三批、高职(专科)正式投档前进行两次模拟投档。第一次模拟投档:院校招生计划与投档数量的比例为1∶1。第二次模拟投档:院校根据第一次模拟投档生源情况,确定是否增加计划,省招办根据院校拟增计划情况进行第二次模拟投档,形成各院校正式投档比例和投档人数。院校须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正式投档人数与执行计划数的比例为1∶1。模拟投档过程中,给院校提供投档比例、投档人数、分数、最低分数、考生所报专业和愿否服从专业调剂等信息。模拟投档比例按照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模拟投档人数按照进一法取整计算。(2)计划调整。院校须在正式投档前,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管理系统”完成计划调整工作。已经向社会公布的各院校在陕招生计划如未完成,缺额部分必须参加征集志愿录取。院校如在陕增加计划顺延录取,必须于正式投档前将计划调整到位。正式投档之后调入我省的计划只能参加征集志愿录取。(3)正式投档。省招办根据最后一次模拟投档后确定的各院校在陕执行计划数进行正式投档。省招办在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门户网站公布相应批次各招生院校模拟投档信息、投档人数、最低分数及其位次、考生档案最终投放情况以及录取结果,考生可上网查询有关信息。(4)征集志愿。在正式投档录取结束后,省招办公布征集志愿信息,包括:院校名称、专业名称和计划缺额数。分数线上未被录取且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均可填报征集志愿,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征集志愿录取。征集志愿不进行模拟投档,直接按照院校计划缺额数的1∶1投档。3、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办法(1)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设置1个院校志愿,省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和已公示的考生照顾分数标准向招生院校投档。院校必须在投档后6小时的工作时间内使用预留计划结束录取。(2)定向就业、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华侨大学预科班、四川大学国防科研试验部队预科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录取班。设置2个院校志愿,省招办根据院校所在普通批次及正式投档分数线,按照照顾政策分别投档。投档顺序为定向就业、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华侨大学预科班、四川大学国防科研试验部队预科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的第一志愿,投档比例为招生计划数的1∶1。第一志愿照顾分数范围内投档未满额的,再投第二志愿。已填报定向就业、民族班、预科班志愿的考生可以填报该批次的征集志愿,但被定向就业、民族班、预科班志愿录取后不再参加征集志愿录取。第四十三条 普通高校应按本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录取新生。普通高校所制定录取规则与教育部或我省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教育部和我省规定为准。第四十四条 高校录取新生要按照省招办规定程序,按时完成电子档案*、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无故拒绝省招办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超过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高校,省招办将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数及录取规则,将考生电子档案设置为预录取状态,并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同时将有关情况报告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第四十五条 按照教育部规定,除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高校不得规定男*录取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第四十六条 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普通高校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学院招生工作计划范文3

眼看就是九月份了,也是高职扩招的时候,更是大家提升学历的好机会,那么共同阅读吧!下面给大家分享关于2021安徽高职扩招成绩查询时间公布最新,欢迎阅读!

2021安徽高职扩招成绩查询时间安徽高职扩招9月29日前完成成绩公布和预录取公布等工作,并按照标准库结构上传省考试院备案。

2021安徽高职扩招什么时候预录取1.预录取

各招生院校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数和测试成绩等因素自行确定分数线,严格按照公布的录取原则和招生计划进行预录取,经招生院校领导组集体研究,按规定的比例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9月29日前完成成绩公布和预录取公布等工作,并按照标准库结构上传省考试院备案。

2.考生确认

预录取的考生须在10月11日至12日进行录取确认。被多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已被预录取但未网上确认的考生将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确认办法将通过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ahzsks.cn)公告栏和微信公众号。

2高职扩招是什么意思高职扩招,是指高职院校实施扩招,属于大学扩招。2019年高职院校实施扩招,扩招人数为100万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职扩招工作,2019年4月30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职扩招好就业吗

高职扩招100万人,不单是着眼于高考生源各录取层次的平衡,更是稳就业“棋盘”里的重要落子。只有将含高职在内的职业教育充分激活,由其输出更多高技能人才,这既能在未来解决“结构性失业”,同时也是结构性增加就业供给,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足够的人力资源支撑。

高职扩招宽进严出推进高职院校的招生改革,面临一个实际问题,即降低高职入学门槛。要让降低入学门槛而不影响高职的质量,就必须切实推进“宽进严出”的培养改革。从全世界范围看,高等教育进入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后,高职院校办学必然进入“宽进严出”阶段。

2021甘肃高职扩招报名考生在省教育考试院高职扩招报名网上报名后,到所报考高职院校进行现场确认。招生学校确定考生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等事项。报名时间安排在10月10日-15日。

2021甘肃高职扩招招生相关要求(一)招生对象

1.符合我省报名条件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含技工学校,下同)。

2.具有本省户籍或在甘务工(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初中毕业满三年以上)的退役军人、城镇失业人员、乡村卫生所工作人员、农民工、下岗工人、高素质农民、进城务工人员、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乡村干部、基层农技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

(二) 招生院校

全省独立设置的所有职业高等院校。

(三) 招生专业

学校综合考虑生源情况、办学条件等因素,对照《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和相关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按照“社会急需、民生紧缺、易于就业”的原则,合理确定招生专业。学校优先考虑市场需求量大,社会认可度高,适合扩招群体人员特点的专业,认真制定扩招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四)招生计划

学院招生工作计划范文4

关键词: 新建地方本科院校 招生工作 文山学院

1999年的高校扩招,使得我国高等教育由过去的精英教育转向大众教育。一大批地方政府管理的高专、师专合并或独立升格为本科院校。在高考人数逐渐下降、本科院校数量激增、考生选择面扩大、地方经济发展相对欠发达等背景下,新建地方本科高校在招生工作中明显存在地缘优势不突出、生源少、报到率低等问题。如何突破招生工作的瓶颈,成为新建地方本科高校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首要问题。

一、文山学院概述

云南文山学院是2009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升格的全日制多学科性的本科院校,办学宗旨立足于文山,面向云南省,辐射全国及东南亚国家,是一所边疆民族地区的地方院校。文山学院的前身是1977年创办的文山师范学校师专班。1984年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文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9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文山学院。学校面向全国19个省区市招生,下设人文学院、政法经济学院、化学工程学院、艺术学院等十个二级学院,开设汉语言文学、历史、数学与应用数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等本、专科专业39个。经过三十年的发展,学校已向社会输送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22000余人,成人本专科毕业生10800余名,培训各类学员40000余人次,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切实贡献。

文山学院地处边疆,是典型的经济欠发达地区,当地喀斯特地貌和多民族聚居的地域特点决定其社会服务功能:一是为当地提供人才培养、培训服务,成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输出地。二是提供科学研究服务,努力实现产学研结合,成为文山地区经济发展的科技“动力源”和“助推器”。三是为地方政府的科学决策提供相关信息咨询服务,成为地方政府决策的智库。四是挖掘地方民族文化资源,突出校园文化品牌,争做区域文化繁荣“辐射源”[1]。

社会服务功能决定着其办学定位:“立足文山实际,打造办学特色,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即“文山学院立足文山地处边疆民族贫困山区的基本州情,依托文山特殊的区位、丰富的资源、多彩的文化、秀丽的风光等四大优势,结合文山学院‘地域性、民族性、开放性’的发展定位,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把科学精神、实践精神、创新精神和人文精神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

坚持“教学是立校之基,科研是强校之本”,牢固树立“办学以教师为本,育人以学生为本”的理念,建立完善现代大学制度,积极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合格人才;强化做好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对接和与地方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相对接,积极为“桥头堡”建设服务;“硬件做实,软件做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加快推进学校发展建设”。深入实施“质量立校”、“科技兴校”、“人才强校”、“开放活校”、“和谐稳校”五大战略,不断改善办学条件,突出办学特色,提升办学水平[2]。

文山学院只有根据本地区社会发展需要,以及本校实际,建设成为具有特色的院校,才能在全国地方高校中占有一席之地。

如何更好地实现学校办学定位,达到学校人才培养的规格要求,以适应当地经济建设所需,进一步达到学校、相关专业的办学质量的要求,形成自己的特色,招生工作是前提。

二、招生对策及思考

文山学院具有区位无优势,教育教学质量有待提高,学校无知名度等问题,而这些问题的解决必须依赖学校的长期发展,不能一蹴而就。就招生工作来讲,不能坐享其成,必须采取积极的应对策略。

文山学院的招生工作要在学院建设发展的大格局下,认真执行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招生录取工作文件的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锐意进取,努力探索,多管齐下,穷尽办法,开拓创新,走出“立足于文山州云南省,辐射大西南,放眼大西南、东南亚”的招生工作路子。

(一)规范招生管理,深入实施阳光工程。

规范管理,提高效率,进一步增加工作透明度,完善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不准”,在招生工作中实施阳光工程,更好地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做到录取工作公平、公开、有序,确保生源。

(二)强化招生宣传,扩大学校影响。

宣传工作是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沟通政府、招生部门和考生及社会的桥梁。

1.强化学校形象,加强日常化宣传。学校形象宣传贯穿学校日常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将学校的办学宗旨、特色教育、校园文化逐步融合,为学校形象提升打下坚实的基础,利用学校的优势资源,同时进一步密切与各地招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的联系,争取得到各方面的支持,全方位扩大宣传面。

2.丰富宣传手段,提升生源报考率。借鉴其他学校的成功经验,使招生宣传与就业推介相融合,增加招生宣传经费的投入,努力调动全校师生员工全员参与,充分发挥全校教职工外出考察、学习、培训等机会宣传学校办学成果,同时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媒体和平面宣传,提高学校的知名度和熟悉率。一是增加宣传材料制作的投入,提高宣传材料的质量和吸引力;二是最大化地利用招生网站公布招生信息,及时汇总和更新招生相关数据;三是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四是参加高招现场咨询会,用服务赢得生源,拓展学校招生地域空间;五是加强招生主体与客体之间的沟通,搭建网络平台,如官网、QQ、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等,为学生在线答疑或者开通招生咨询热线。

文山学院是一所属边疆民族欠发达地区的地方院校,所在地区知名度较低,对考生缺乏吸引力。招生季突出重点,有的放矢。以本地区和省内二、三线城市为重点,兼顾省外一些对口城市,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宣传中突出学院特色、本地景区、物产、民俗亮点,吸引注意力。2013年招生季,文山学院精心编印了招生宣传资料,进一步完善招生宣传片,制作报社广告、学校简介等。如利用省招考院统一编印的《2013年云南招生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版》、《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等,在招生专刊上彩版专页刊登学校介绍。依托多种宣传渠道强化宣传,学校在《文山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民族频道从6月21至30日连续十天三个时段播放招生宣传片,覆盖全州。在《文山日报》第五版彩印面,整版刊发学院的招生计划,在整个招生期间,与《文山日报》、文山新闻网、电视台等搭建平台,及时宣传报到学校录取进展情况,开通招生专用QQ群、24小时值班电话等,耐心、细致、周到地解答考生和家长提出的问题,有力促进招生工作。另外,有针对性地积极开展省内宣传,学校招生实行“分区域招生宣传责任制”,各院系领导亲自率队,赴有关县市教育部门、学校进行招生咨询,向考生和家长介绍学校特色、招生录取规则、奖助学金政策,吸引考生报考。同时录取期间利用企信通短信平台,向考生或家长通报录取信息,提醒考生按时到校报到,取得预期效果。

(三)认真执行招生计划,慎重做好计划编制。

2014年本科招生专业数为24个,录取1775人,平均到各专业,每个专业最少需要接收73人;专科专业数为17个,录取884人,平均到各专业,每个专业需要接收52人;可以看出,学校本、专招生计划不平衡,本科计划偏少,各专业不能饱和;专科计划偏大,专业压力过大。不便于本科院校发展。学校要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需要保证各方面办学效益稳定和不断提高,具体到招生工作中需要始终坚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和处理问题,编制招生计划时应结合学科及专业建设,充分考虑各专业的办学效益,同时结合学校实际办学条件适当扩大招生规模及稳定教育质量。

(四)千方设法,保障生源。

提高生源质量是招生录取工作永恒的主题,如何发挥学校办学优势,吸引更优秀的考生报考,是招生工作不断努力的方向。因此,今后要扩大招生点,增加本科招生省份与计划数,特别是省内艺术类生源难以满足计划需要,艺术学院专业单一,不利于学院发展,应该在全国展开宣传,提高学校知名度,合理安排招生计划,以便招收更多优秀考生宣传学校,优化生源结构、分散就业压力。招生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把有关政策精神与本地及其他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人才需求情况有机结合起来,对不同地区的生源人数、专业人数进行不断的调整。

1.各地区考生成长经历不同,知识构架差异加大,就业要求多样化,这为人才多元化培养提供了可能,同时可以扩大生源。2012年文山学院赴山东淄博设点招收音乐学专业学生,招就处、纪监审处、音乐系三个部门同甘共苦,圆满完成了山东招生任务。在山东投放30个计划,录取30个计划,实际到校17人,报到率57%。

2.全力配合文山州招考办组织“预科升学”、“专升本”学生报名、考试、录取工作。2011年第一次将100个计划放入“专升本”十个专业中,其中我校有143名学生报考,录取108名学生,实际报到60人,报到率56%。录取过程中,在一志愿只完成13个计划的情况下,积极与招考院联系,确保完成专升本计划。2011级在校本科预科有49名,录取48名,实际报到47人,报到率98%。

3.经过全校师生半年多时间的设计、修改、定版。新版《录取通知书》在2012年正式启用。结合2011年通知书防伪标志及新生报到平台和统计平台的使用,学校有效核查新生信息,在第一时间掌握学生报到、转专业、退学等方面的情况,协助教务处办理入学后学籍注册等方面的问题。

4.新生数据统计与新生录取名册归档工作,统计工作在往年基础上有所改变。学校从系统数据中打出新生信息表,交由各系班主任、专职辅导员完成统计工作。并认真核对新生基本信息,上报人事处,以便编制学院高级报表;录取数据刻盘存档;整理录取新生名册,复印给相关部门,把录取数据刻录光盘并存档。

5.抽调精干力量,参与云南省招考院组织的艺术、体育类学生专业统考的评分及阅卷等考务工作。

6.走自己的路,2012年招生继续实施“分区域招生宣传责任制”,各系深入生源学校,通过各方社会关系,克服多种困难,尽量做到与考生面对面交流,帮助学生了解学校、了解专业。招生宣传采取灵活的宣传策略,让更多考生接触、接受我校招生信息,吸引考生关注文山学院、报考文山学院。

每个招生季,文山学院都会及早安排做好招生工作。如及早设计,让在校学生利用寒假去中学母校现身宣传,让有意报考文山学院的考生及早了解,这样可以争取一定的生源。又如每个招生季,教师及其亲朋好友会委托学院帮忙解决部分学生的读书问题,学院招生就业处会认真对待,在不违反相关纪律的前提下,认真研究处理好,这样可以解决部分生源问题,教师、家长、社会均满意。

(五)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招生工作服务质量。

1.不断学习业务知识,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针对不断变化的招生形势和工作要求,相关工作人员全面学习上级招生考试的有关文件规定,熟悉并掌握招生考试各环节的工作要求和操作程序,提高分析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2.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本着教育为人民服务的要求,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让社会和考生满意成为我们工作努力的目标。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对年轻教师及新班班主任的工作指导,多方位、多角度、多途径地做好招生工作,当好新生的向导、参谋,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做好专业指导,努力不让一个学生因为专业问题及其他情况放弃就读机会。充分利用学生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各种机会向社会广泛宣传学校,让社会、家长和考生了解我校,提高知名度,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内涵,围绕考生的需要,提高为社会服务、为考生服务的质量,不断加大招生工作透明度,让考生满意、家长满意、社会满意。

3.开展招生咨询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招生工作人员对考生及家长的来电、来访、来信给予耐心细致地解释和答复,用认真负责的态度和扎实的工作作风为学校树立良好形象,赢得社会和考生的认可。

4.创造条件、协作配合,积极组织生源、做好收尾工作招生录取工作是一项艰苦的工作。为了让考生尽早拿到录取通知书,招生录取工作人员经常忙到深夜。由于少数考生放弃就读机会及对等招生学校未能完成计划,导致计划空缺。为完成招生计划,尊重考生权利和意愿,保证新生报到率,招办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做学生工作;认真记录与文山学院联系的考生情况,主动与其他上线考生联系,征求意见,建立名册,掌握考生的录取动向。及时请班主任整理考生报到情况,学校积极与各地州招办协调,请招办组织生源。积极与省招办联系,掌握新生报到数据;得到省招办各位领导的大力支持,从各方面做好录取收尾工作,顺利完成学校的招生计划。

(六)强化内涵建设,提升办学质量,彰显办学特色,吸引稳定生源。

云南省是泛东亚开放的桥头堡,而且有得天独厚的生物、民族、文化等资源,这为云南省的发展提供了条件。文山州向东可以走向广东、广西,甚至出海,向南走向越南,向西走向红河州,向北走向昆明等,同时也有丰富的生物、矿产、水利、民族、旅游、文化等资源。文山州根据社会经济、文化发展需求制订了科学的发展规划。

文山学院根据云南省的发展战略需求,以及文山州的社会经济、文化发展需求和文山州支柱产业发展的规划,制定了“跨越式”发展的“三部曲”以现自己的发展战略目标,即经过近20年的发展,文山学院将建设成为“有特色、质量高,能为地方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提供技术、智力、劳动力资源的地方综合性本科大学”[3],这为文山学院的发展奠定了强大的基础。

招生工作的成效受制于学校本身的基础条件,文山学院面临的问题是学校本身知名度不高和学校内涵建设发展不足。因此,要吸引生源,学校必须致力于加强内涵建设,建构合理的学科专业体系,提高教学质量、科研质量,形成自己的办学特色和优势。结合地域特点,运用科学方法,制定出科学性、实践性、先进性都比较强的学校发展规划。研究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及大学生就业现状。文山学院的转型发展不仅是学校发展的现实选择,还是教育结构调整中高等教育实现服务国民经济升级发展的关键,因此,文山学院的转型成为教育结构调整的聚焦点,是解决招生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根本。学校发展了,招生工作才有后劲。

文山学院招生工作确实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但通过探索,突破新建本科院校的招生工作瓶颈,锐意进取,努力探索,认真领会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招生录取工作文件的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多管齐下,穷尽办法,锐意进取,开拓创新,走出“立足于文山州云南省,辐射大西南,放眼全国、东南亚”的招生工作路子。

(七)锐意创新,形成多层次、多元化、稳定、高效的招生工作网络。

向上和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招办合作,向下与各县教育局、招办沟通等,形成高效的招生工作网络,使招生工作高效、高质地进行,办法总比困难多。

三、结语

地方本科院校的发展存在自身难以克服的困难,结合我国目前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及大学生就业现状,部分地方本科院校的转型发展不仅是院校发展的现实选择,还是教育结构调整中高等教育实现服务国民经济升级发展的关键,因此,地方本科院校的转型成为高等教育结构调整的聚焦点。从世界发达国家的经验看,高等教育的结构调整就是对高等教育的宏观结构进行优化,即通过对高等教育和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匹配度的调整,有效激活教育对经济的服务功能,充分发挥教育在提升国家竞争力方面的重要作用。

地方本科院校办学必须改革、必须转型、必须提质。招生工作必须有预见性,研究新问题,解决新问题,学校不能不切实际,急功近利,办教育是要讲规律的,静下心来,修炼内功,提高质量才是正道。学校本科办学时间不长,但专科教育却有些年头和传统,这是个好基础。同时,学校办在地方,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方向,依托地方资源优势,形成一些自己的办学特点,为今后办学特色的提升和彰显打下良好的基础。

地方高校正处于转型发展和合格本科评建的关键时期,许多重要工作急需开展,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困难问题较多,形势比较严峻。因此,要认清形势,统一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心和危机感,紧紧围绕学校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和改革发展总体规划,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对高校人才培养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大校企合作力度,探索人才培养新模式,为学校转型发展和合格本科评估作出贡献。学校发展、学校转型、高等院校招生制度改革对学校招生工作影响深远,值得进一步研究。

参考文献:

[1]郝南明.试论新建地方本科院校实现社会服务功能的思考――以文山学院为例[J].文山学院学报,2010(1):91-94.

学院招生工作计划范文5

高考临近,紧接着就是填报志愿的环节,学校的选择是同学们和广大家长朋友们非常关心的事情。小编费劲给各位学子汇总收集了山西高校名单、志愿填报、录取招生计划等一系列政策。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020山西高校名单和志愿填报录取招生政策汇总,希望你喜欢。

山西省(85所)274山西大学4114010108山西省太原市本科

275太原科技大学4114010109山西省太原市本科

276中北大学4114010110山西省太原市本科

277太原理工大学4114010112山西省太原市本科

278山西农业大学4114010113山西省晋中市本科

279山西医科大学4114010114山西省太原市本科

280长治医学院4114010117山西省长治市本科

281山西师范大学4114010118山西省临汾市本科

282太原师范学院4114010119山西省太原市本科

283山西大同大学4114010120山西省大同市本科

284晋中学院4114010121山西省晋中市本科

285长治学院4114010122山西省长治市本科

286运城学院4114010123山西省运城市本科

287忻州师范学院4114010124山西省忻州市本科

288山西财经大学4114010125山西省太原市本科

289山西中医药大学4114010809山西省太原市本科

290吕梁学院4114010812山西省吕梁市本科

291太原学院4114011242山西省太原市本科

292山西警察学院4114012111山西省太原市本科

293山西应用科技学院4114012779山西省教育厅太原市本科民办294山西大学商务学院4114013533山西省教育厅太原市本科民办295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4114013534山西省教育厅太原市本科民办296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4114013535山西省教育厅晋中市本科民办297山西师范大学现代文理学院4114013537山西省教育厅临汾市本科民办298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4114013538山西省教育厅太原市本科民办299太原科技大学华科学院4114013597山西省教育厅太原市本科民办300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4114013598山西省教育厅太原市本科民办301山西财经大学华商学院4114013608山西省教育厅太原市本科民办302山西工商学院4114013691山西省教育厅太原市本科民办303太原工业学院4114014101山西省太原市本科

304运城职业技术大学4114014226山西省教育厅运城市本科民办305山西传媒学院4114014434山西省太原市本科

306山西工程技术学院4114014527山西省阳泉市本科

307山西能源学院4214051189山西省晋中市本科

308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4114011630山西省太原市专科

309长治职业技术学院4114012388山西省长治市专科

310山西艺术职业学院4114012704山西省太原市专科

311晋城职业技术学院4114012774山西省晋城市专科

312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4114012775山西省太原市专科

313山西药科职业学院4114012776山西省太原市专科

314山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4114012778山西省太原市专科

315大同煤炭职业技术学院4114012780山西省大同市专科

316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4114012888山西省长治市专科

317山西戏剧职业学院4114012889山西省太原市专科

318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4114012890山西省太原市专科

319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4114012891山西省太原市专科

320山西水利职业技术学院4114012892山西省运城市专科

321阳泉职业技术学院4114012893山西省阳泉市专科

322临汾职业技术学院4114013171山西省临汾市专科

323山西职业技术学院4114013528山西省太原市专科

324山西金融职业学院4114013530山西省太原市专科

325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4114013532山西省太原市专科

326山西信息职业技术学院4114013541山西省教育厅临汾市专科民办327山西体育职业学院4114013692山西省太原市专科

328山西警官职业学院4114013693山西省太原市专科

329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4114013694山西省太原市专科

330潞安职业技术学院4114013695山西省长治市专科

331太原旅游职业学院4114013696山西省太原市专科

332山西旅游职业学院4114013697山西省太原市专科

333山西管理职业学院4114013698山西省临汾市专科

334山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4114013745山西省太原市专科

335忻州职业技术学院4114013821山西省忻州市专科

336山西同文职业技术学院4114013862山西省教育厅晋中市专科民办337晋中职业技术学院4114013913山西省晋中市专科

338山西华澳商贸职业学院4114013914山西省教育厅晋中市专科民办339山西运城农业职业技术学院4114013934山西省运城市专科

340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4114014093山西省运城市专科

341山西老区职业技术学院4114014105山西省教育厅太原市专科民办342山西经贸职业学院4114014177山西省太原市专科

343朔州职业技术学院4114014186山西省朔州市专科

344山西铁道职业技术学院4114014247山西省太原市专科

345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4114014270山西省晋中市专科

346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4114014271山西省阳泉市专科

347山西青年职业学院4114014336山西省太原市专科

348运城护理职业学院4114014397山西省运城市专科

349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4114014461山西省运城市专科

350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4114014462山西省朔州市专科

351吕梁职业技术学院4114014500山西省吕梁市专科

352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4114014627山西省大同市专科

353太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4114014628山西省太原市专科

354山西工程职业学院4114014681山西省太原市专科

355长治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4114014687山西省长治市专科

356山西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4114014697山西省大同市专科

357朔州陶瓷职业技术学院4114014698山西省朔州市专科

358山西卫生健康职业学院4214050166山西省太原市专科

一、志愿21.考生填报的院校和专业志愿是招生院校录取新生和招生管理部门调配档案的重要依据,直接关系到考生的报考愿望能否实现。

考生一定要了解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和填报志愿办法及注意事项,详细阅读高校的招生章程,全面了解选报院校及专业的基本情况、录取规则及招生计划,严肃审慎、认真负责地填报院校和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考生志愿一经填报确认后,任何人不得更改,否则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前各级招办不得将考生高考成绩提供给有关高校。

22.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组织力量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

23.招生管理部门按考生志愿投档后,考生无正当理由不得申请退档;

高校也不得以考生放弃志愿为理由退档。录取后不报到的考生,下年度报名参加高考,成绩将排在同一总分的最后,同时将写实性记入考生档案,并提供给高校。

24.录取批次。

我省今年高校招生录取分本科提前批、本科面向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批、本科第一批(分A、A1、B类)、本科第二批(分A、B、C类)、高本贯通批、专科(高职)提前批和专科(高职)批共7个批次。本科面向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批、本科第一批(A、A1、B类)、本科第二批(A、B、C类)、高本贯通批、专科(高职)批次文理科类,以及本科第二批C类的体育类、艺术类(美术类)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其他批次及艺术、体育类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25.志愿设置。

提前艺术、体育本科设置1个第一院校志愿和1个第二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提前一批本科和提前二批本科批次分别设置1个第一院校志愿、1个第二院校志愿和1个第三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本科面向贫困地区专项计划第一、二批次分别设置8个平行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G、H,每所院校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免费医学定向生院校设置1个第一院校志愿和1个第二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第一批本科(A、A1、B类)批次分别设置8个平行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G、H,每所院校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第一批本科特殊类型招生分公示类(面向贫困地区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和非公示类(定向、民族班、民族预科班)各设置1个院校志愿和6个专业志愿以及“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第一批本科(A、B类)艺术本科院校分别设置1个第一院校志愿、1个第二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第二批本科(A、B、C)类批次设置8个平行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G、H,每所院校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第二批本科(A、B、C类)艺术、体育类院校(第二批本科C类美术类、体育类除外)分别设置1个第一院校志愿、1个第二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第二批本科C类艺术(美术类)、体育类院校分别设置8个平行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G、H,每所院校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第二批本科特殊类型招生(高水平运动队、定向、民族班、民族预科班)各设置1个院校志愿和6个专业志愿以及“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高本贯通批次设置8个平行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G、H,每所院校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高本贯通批艺术类院校分别设置1个第一院校志愿、1个第二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提前专科(高职)批次设置1个第一院校志愿、1个第二院校志愿和1个第三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专科(高职)批次设置9个平行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G、H、I,每所院校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专科(高职)批次艺术、体育类院校分别设置1个第一院校志愿、1个第二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26.志愿填报。

考生志愿填报实行网上分批次、分时段进行填报的办法。本科提前批、本科面向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批、本科第一批(分A、A1、B类)、本科第二批(分A、B类)在文化课考试成绩、成绩分布统计和相关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进行;本科第二批C类、高本贯通批、专科(高职)提前批和专科(高职)批实行填报院校志愿不设分数限制,志愿填报结束后,根据考生志愿填报情况和招生计划数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办法进行。征集志愿也实行网上填报的办法。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公布。

27.所有批次均不设服从院校调剂志愿。

对于按相关规定投档后完不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实行网上征集志愿。第一次征集志愿最低控制分数线执行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征集志愿后,生源仍不足时,将根据院校缺额情况报请省招生委员会批准后降分征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28.第二批本科(A、B、C类)及专科(高职)院校批次体育类院校志愿和文史、理工类院校志愿同时投档,体育类考生第二批本科(A、B、C类)及专科(高职)院校只能选报体育类院校(专业)志愿或文史、理工类院校志愿,体育类院校(专业)志愿与文史、理工类院校志愿不能同时兼报。

其他批次,体育类考生可分别填报体育(文、理)类院校和专业志愿,也可分别兼报文史或理工类院校和专业志愿。

艺术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艺术类院校和专业志愿。

提前批、第一批本科(A、B类)、第二批本科(A、B、C类)、高本贯通批及专科(高职)批次艺术类院校志愿与文史、理工类院校志愿同时投档,艺术类考生提前批、第一批本科(A、B类)、第二批本科(A、B、C类)、高本贯通批及专科(高职)批次只能选报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或文史、理工类院校志愿,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与文史、理工类院校志愿不能同时兼报。其他批次,艺术类考生可填报艺术类院校和专业志愿,也可分别兼报文史、理工类院校和专业志愿。

29.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均可报考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院校志愿。

报考香港城市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按我省填报志愿规定要求进行填报;报考其他香港高校内地招生的考生须按学校要求直接向招生学校报名并填报志愿;报考澳门高校内地招生的考生,可直接登陆澳门高校网站进行志愿填报和确认。

30.考生填报院校和专业志愿,必须严格按照《山西省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公布的院校编号、院校名称、专业编号、专业名称,于规定时间在网上准确填报。

考生要严格按照网上填报志愿的要求操作,志愿信息填报确认提交后,在本阶段网上填报志愿结束前要重新登录系统回看自己所报志愿情况,检查是否无误,若有错误需进行修改后重新提交。志愿填报确认后,任何人不得改动,否则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和负责人的责任。

登录密码是考生报名、填报志愿、查询成绩、查询录取结果必须使用的个人保密信息,考生要牢记自己的登录密码,并严格保密,若因自身保管不慎泄漏给他人,所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均由考生自己负责。

二、招生章程31.高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本校的招生章程。

32.高校的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其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经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核定后方能向社会公布。

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各高校在招生宣传(广告)中应当准确描述本校的办学类型、层次,使用与办学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相一致的学校名称,不得使用简称。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高校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

33.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高校全称、校址(涉及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校、公办或民办高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如有无加试要求、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及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等),学费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

参加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招生的高校,要按试点省(市)要求提前确定招生专业(或专业类)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要求,提前向社会公布。

有关高校制定的特殊类型招生办法须符合相关规定,且不得与本校招生章程内容相违背。

三、招生计划34.为了提高计划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格计划执行管理,根据教育部要求,高校在本地和跨省招生来源计划将继续实行网上管理办法。

来源计划的编制、上报、审核、汇总、分送、调整、执行及相关管理工作均使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进行。同时,要严格实行密钥管理,确保计划编制、调整、执行工作安全、有效进行。高校及其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调整计划使用的管理和监督,在我省的生源计划调整必须征得我省招考中心和主管部门的同意,并一律使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在网上进行。高校负责处理因调整计划使用不当造成的遗留问题,不得降低录取标准指名录取考生,严禁高校利用调整计划指名录取考生。

省招考中心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分送至我省的高校招生来源计划,与有关高校核对分专业计划及其说明,确定录取批次后通过“山西省全国普通高校网上计划核对系统”反馈给高校,由高校在网上对其进行核对、补充、复核并确认上报。省招考中心核对确认后编制“山西省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院校专业计划”,通过《2020年填报志愿指南》统一向社会公布并报教育部备案。未经教育部下达的招生来源计划,省招考中心不予接收和公布,也不予安排招生,严禁高校无计划或擅自突破计划规模进行招生。招生来源计划一经公布,未经教育部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变更。

35.同一高校、同一学历层次、同一招生类型的招生计划原则上应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

如确有必要,经高校与我省协商一致,可以将同一高校的不同专业安排在同一学历层次的不同批次录取。但同一高校、同一学历层次、同一招生类型、同一专业的全部招生计划,在我省须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并执行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相同学费标准。

四、录取36.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省招生委员会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根据当年招生计划数和考生考试成绩,分科类、分层次综合考虑,确定各批次、各类别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组织有关高校分批次进行录取工作。

37.我省高校招生实行两种投档模式。

(1)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根据“考生之间,分数优先;考生志愿,遵循顺序”的投档原则,先分科类将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照顺序对考生逐个进行投档;对某考生投档时,遵循该考生填报的多个平行志愿院校依次检索判断,当检索到该考生填报的某个院校有调档缺额时,即将该考生档案投放到该院校。

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和科类:本科面向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批、第一批本科(A、A1、B类)(不含特殊类型招生)、第二批本科(A、B、C类)、高本贯通批、专科(高职)批的文史和理工两个科类。

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考生成绩排序规则是:

1)先按考生特征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考生特征总分是指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和政策性照顾加分之和);

2)考生总分相同时,再按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排序。

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顺序是:

文史类:①语文;②数学;③文科综合

理工类:①数学;②语文;③理科综合

3)上年被录取后未报到考生将排在同分数的最后,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排序。

(2)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根据“志愿优先”的投档原则,先投第一志愿,当院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再依次投第二志愿、第三志愿。

38.投档程序

(1)实行平行志愿的本科面向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批、第一批本科(A、A1、B类)、第二批本科(A、B、C类)、高本贯通批及专科(高职)院校批投档,按科类分三个步骤进行:

1)模拟投档:通过模拟投档与招生院校通报生源情况商定投档比例,确定调增招生计划,核定院校自主招生投档控制分数。模拟投档比例省外高校不超过1∶1.05,省属高校不超过1∶1.1。

2)正式投档:模拟投档结束后,按高校确定的投档比例进行一次性正式投档。

3)征集平行志愿投档:生源不足的院校,进行志愿征集。征集的平行志愿,不进行模拟投档,按照院校缺额计划1:1的比例,直接进行一次性正式投档。

第一批本科院校特殊类型招生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投档。

(2)实行非平行志愿的院校投档,按照分批次、按科类分三个步骤进行。

提前军队、公安等院校批次实行① 先投第一志愿;②当院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再依次投第二志愿、第三志愿;③生源仍不足的院校,征集志愿后,再进行补充投档。

艺术、体育类院校批次(除二批本科C类艺术类(美术类)、体育类)实行①先投第一志愿;②当院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再投第二志愿;③生源仍不足的院校,征集志愿后,再进行补充投档。

39.今年扩大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实施范围,第二批本科C类的体育类、艺术类(美术类)专业试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1)第二批本科C类的体育类专业试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达到划定的体育类专业第二批本科C类最低控制线,按照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平行志愿模式投档,高校按照招生章程中录取原则录取。

考生成绩排序规则是:先按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果专业考试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总分依次从高到低排序;如果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时,再按文化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顺序为:文史类①语文;②数学;③文科综合。理工类①数学;②语文;③理科综合。

(2)第二批本科C类的艺术类(美术类)专业试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划定的美术类专业第二批本科C类最低控制线,按照综合成绩平行志愿模式投档,高校按照招生章程中录取原则录取。

综合成绩=专业成绩÷300×100×70%+文化成绩÷750×100×30%,最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过程中小数全保留。

考生成绩排序规则是:先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果综合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总分依次从高到低排序;如果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时,再按文化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文化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为:①语文;②数学;③外语。

40.军队、公安、司法及其他提前批院校的录取。

填报军队院校志愿的考生,按照军队院校招生有关规定参加面试、体检和政审;军队院校的面试、体检和政审工作,由省军队院校招生工作领导组统一组织实施。填报公安院校志愿的考生,按照公安院校招生有关规定参加面试、体能测试和政审;公安院校的面试、体能测试和政审由省公安院校招生领导组统一组织实施。填报司法院校志愿的考生,按照司法院校招生有关规定参加面试、体能测试和政审;司法院校的面试、体能测试和政审由省司法招生领导组统一组织实施。填报其他提前批院校志愿的考生,按照招生院校有关规定要求参加面试。录取时,院校在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和政审合格考生中择优录取。

41.提前批录取的艺术类院校(专业)本科录取控制文化分数线为: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自行划定本校本科专业录取控制文化分数线;

其他提前批录取的艺术院校须达到山西省划定的艺术类第二批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高校按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办法择优录取。

42.普通高校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

43.香港、澳门特区高校内地招生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同意香港、澳门特区有关高等学校在内地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自费生的通知》(教学厅〔2011〕4号)的规定。

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列入提前批次,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统一录取;香港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岭南大学、香港教育学院、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演艺学院、香港树仁大学、珠海学院等10所院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和本校对考生的面试成绩提前单招录取;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澳门理工学院、旅游学院、澳门镜湖护理学院、澳门城市学院等6所高校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及本校相关要求进行录取。

44.免费医学定向生。

免费定向本科医学生只招收农村学生,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符合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免费医学定向生实行单独划线,单列志愿,在提前批本科录取。第一次投档录取时,优先录取定岗单位所在县生源。若生源不足,完不成招生计划时,进行志愿征集。征集志愿投档后,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直至完成招生计划。

学生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培养高校和定向就业所在地的县级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签署定向培养和就业协议。免费医学定向生在学期间户籍仍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毕业后可按有关规定迁入定向就业所在地。

45.公费师范生录取安排在提前批,录取时择优选拔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学生入学前须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履约管理,并建立公费师范生的诚信档案。

46.面向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招生,即面向中央确定的我省21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15个部级贫困县以及22个省级贫困县(17个省定贫困县、5个插花贫困县)的定向招生。

国家专项计划:报考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具有实施区域(36个县)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地方专项计划:报考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22个县(区))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高校专项计划:申请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58个县(区))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且勤奋好学、成绩优良。有关高校可在此基础上提出其他报考要求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确保优惠政策惠及农村学生。

国家及地方专项计划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批次内生源不足时,高校不得将未完成的专项计划调整为普通计划录取,应通过多次公开征集志愿方式录取。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应适当降分录取。对有政审、面试、体检等特殊招生要求的高校或专业可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按面向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录取的新生可自行决定入学时是否迁转户口,在校学习期间可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申请调整专业。

高校专项计划考核录取工作实行单报志愿、单独录取,在本科一批开始前完成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有关高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47.免费医学定向生和面向贫困地区专项招生的考生资格审查。

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要严格执行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和招生计划,规范工作程序和流程,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防资格造假和违规录取。有关高校不得录取不符合实施区域和学籍、户籍等要求的考生。有关县区和中学要及时公示户籍、学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学籍所在学校、本人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等信息)。有关高校要及时公示考生名单、考生考核成绩、合格标准、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结果等信息,接受社会广泛监督。

免费医学定向生和面向贫困地区专项招生的考生资格由县教育局会同公安部门审核,并报市招生委员会,统一汇总后报省招考中心,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能填报免费医学定向生和面向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志愿。

48.少数民族预科班、少数民族班招生一律从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少数民族考生中录取。

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班录取分数线控制在该校在我省统招调档分数线以下80分;少数民族专科预科班录取分数线控制在该校在我省统招调档分数线以下60分;民族班录取分数线控制在该校在我省统招调档分数线以下40分。

49.普通本科院校分二批录取。

第一批分A类、A1类和B类院校:A类是教育部确定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一流学科涵盖的专业、2019年在我省列入本科批次的院校;A1类是第一批A类院校中部分中外合作办学的院校;B类是多年来在我省招生生源较好的一般院校。第二批分为A类、B类和C类三类院校:A类院校为一般本科院校;B类院校为本科院校分校或近几年国家教育部批准从专科升为本科的院校;C类院校为独立学院、民办院校。高校所列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的录取随本校的录取批次进行。

50.体育类院校(专业)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单独划定。

录取时,在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全部投档,高校依据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办法录取。第二批本科C类的体育类专业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录取。

第一批本科(A、B类)院校的体育类计划列入提前本科批次录取。

51.艺术类院校(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单独划定。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艺术类本科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别按各批次的文史类或理工类最低控制线的70%划定。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别按文史类或理工类最低控制线的70%划定。

艺术类专业投档比例及要求:使用省级统考美术、音乐、舞蹈、表演、书法学类专业成绩以及省联考的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及戏剧影视文学、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成绩为录取依据的专业,按艺术综合投档,文化考试成绩、专业成绩均达批次最低控制线,全部投档;使用高校校考成绩为录取依据的专业,按艺术综合投档,文化考试成绩达批次最低控制线,校考成绩合格,全部投档;高校依据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办法录取。第二批本科C类的艺术类(美术类)专业试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录取。

艺术类院校(专业)录取专业成绩的使用办法:省统考涉及到的专业,我省所有高校、外省独立学院、民办高校(部分独立学院、民办高校除外)及专科(高职)院校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外省其他本科院校,既可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也可使用在省级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由学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使用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及戏剧影视文学、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我省高校使用省联考成绩,省外院校是否使用我省联考成绩,由招生院校确定。使用我省统考或联考成绩录取的院校,考生专业成绩必须达我省分类划定的专业录取最低控制线。

高校艺术类专业录取考生须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的确定,须严格按照教育部专业设置的有关要求执行,未经教育部批准的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考生。

考生的校考成绩按照教育部“全国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下载的成绩为依据投档,高校的艺术类专业名称须与交互系统相一致。

52.外语院校(专业)或有关要求外语口试的院校(专业)录取时,以笔试成绩为主,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外语口试成绩高的考生。

外语听力考试成绩,在录取时提供给高校作为录取参考。

53.定向就业招生与非定向招生同时进行投档录取。

高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学校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的,可在学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补充投档,高校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经降分仍未完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则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批次的定向就业招生,采取单设志愿、单独投档,或在政策规定的降分范围内对有志愿的考生逐校、逐专业、逐分检索投档等办法在批次内进行投档录取。高校批次内未完成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可采取补充征集志愿方式完成或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考生自愿填报了有关高校定向就业招生志愿,并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生的,须在入学注册前与高校及定向就业单位签订有关定向就业协议。高校对无故拒签协议的已录取考生,可取消其入学资格。

54.加分照顾条件

(1)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优先录取。

少数民族考生、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考生、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的公安民警的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的子女和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均以全省统一的电子档案形式提供给高校,普通高校在招生录取时,对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评价优秀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考生,投档时可加10分,达院校投档线者可投档,录取与否由学校确定。

(3)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投档时可加20分,达院校投档线者可投档,录取与否由学校确定。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进行加分,不作累计,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20分。凡具备加分资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经本人申报并审核后,在山西招生考试网上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关照顾加分。

在录取投档时,各类加分考生都占规定的投档比例,以考生的实际文化考试成绩加上照顾的分数为投档分数进行投档,由学校审查、择优录取。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55.对实行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的高校和招收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少数民族预科班、招收农村贫困地区学生以及个别特殊院校或专业的招生工作,按教育部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56.招收保送生的高校须于5月10日前将本校已测试合格拟录取的保送生数据库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

省招考中心将在“阳光高考”平台上审核确认后下载数据并办理录取审批手续,6月30日后将保送生录取名册寄相关高校。

57.单独组织招生考试的高校须按有关要求于7月30日之前向我省招考中心报送有关拟录取数据和书面报告。

58.高校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和校内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

要严格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省招生委员会组织实施向高校投放合格生源电子档案,并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

59.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批次(艺术类、体育类除外)的高校调阅考生档案,一般应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

第一志愿报考人数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达到或超过院校计划招生数的120%,一般不投放非第一志愿档案。高校要正确处理考生成绩与志愿的关系,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不得拒录非第一志愿考生。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批次的高校,省招考中心将根据高校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和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在投档前向各有关高校提供生源分布情况。高校可根据招生计划数、生源分布情况等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招生微调计划数和调阅考生档案的要求,并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并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省招考中心开始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并负责向社会公布各高校实际招生计划数和录取分数线。

60.高校录取新生时,要按照规定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对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高校,我省将及时与之联系沟通,招生高校要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对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校,我省将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其招生计划数及录取规则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由此造成的遗留问题完全由高校负责解决。

61.高校在录取新生时,要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在此基础上本校根据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制定的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要求。

补充要求必须合法、合理,有详细的说明和解释,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62.除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

高校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

63.高校对生源计划的调整一律使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在网上进行。

高校生源计划调整必须在其招生规模内,征得高校主管部门的同意。高校未完成的生源计划,须在生源计划所在地公开征集志愿录取。

我省根据高校调整计划数及其使用的有关要求,经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中核实确认后,于同批次投档前投放,并在高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考生志愿及分数顺序进行投档。

64.高校须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统考、保送、单独考试等)标注录取类型后,报我省招考中心核准,并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增补或调整相应计划,省招考中心核准后形成录取考生数据库,并据此打印相应录取考生名册,加盖“山西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录取专用章”,作为考生被高校正式录取的依据,予以备案。

高校根据经我省招考中心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公章,并负责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65.考生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的主要依据。

考生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通讯地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结论或评语等)、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反映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体检信息、志愿信息、高考成绩信息和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内容。

高校录取结束后通过网上录取系统下载录取新生电子档案内容(包括考生基本信息、体检信息及成绩志愿信息等)作为考生纸介质档案内容,我省不再组建考生纸介质档案。被录取考生的高级中等教育阶段纸质档案(或人事档案)由考生所在毕业学校(或工作单位)负责组建,根据录取学校要求,由考生领取档案并直接交被录取高校。

考生电子档案内容必须与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体格检查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以及各类照顾考生审核表材料对应部分的内容相一致,以上材料及考生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由县级招办保存。

66.高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录取期间,院校通过网上录取系统下载录取新生电子档案内容(包括考生基本信息、体检信息及成绩志愿信息等)作为考生纸介质档案内容。

考生其他阶段的档案根据高校要求办理。

67.除按规定应向社会公开公示的信息外,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阶段性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出售。

考生本人可通过省招考中心提供的途径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

68.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及时通过山西招生考试网或高校指定的信息渠道进行核实和确认。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按高校规定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新生入学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高校根据经我省核准的本校录取考生名册、已录取考生所持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规定及要求为新生办理入学等相关手续。

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高校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的通知(教学〔2014〕11号)规定,做好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严禁高校为未报到考生注册学籍。

69.由于网络传输、工作失误等其他因素造成的招生遗留问题,由我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和有关高校通过协商妥善解决。

70.录取场所设立信访接待室、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安排专门人员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查处群众举报的违纪问题,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学院招生工作计划范文6

关键词:高职招生 招生宣传 招生计划

目前高职院校招生宣传按照时间顺序有四种方式:一是每年4月中旬高职院校的单独招生宣传,面向普通高中考生和职业高中、技校、中专学校考生;二是每年5月中旬的春季高考宣传,主要针对职业高中、技校、中专学校考生;三是每年6月上旬的夏季高考宣传,主要针对普通高中学生;四是3+2连读,主要针对省内重点中专和职高毕业生。因此对现阶段高职院校招生宣传工作进行积极的探索,努力发挥学校的招生工作人员的积极主动性,采取有效的措施保证完成招生计划,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1 招生宣传的必要性

招生宣传工作是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校生源质量的重要手段和基本保证。认真作好学校招生宣传的准备工作,采取切实措施,充分调动招生宣传人员的积极性,动员各方面力量和各种手段,创造性地开展招生宣传工作。通过介绍学校的基本情况、办学特色、综合实力以及考生所关心的热点问题,实现“扩大学校影响、吸引优秀学生,提高生源质量”的工作目标。

2 招生宣传的原则

2.1 以考生为本的原则 高职院校招生宣传的对象是广大考生。招生对象的单一性和特殊性,要求招生部门首先树立“以考生为本”的服务意识,了解考生需求,在招生方面为其提供参考。

2.2 真实性原则 高职院校招生宣传还要坚持真实性原则,站在中立的立场上,保证提供给考生的信息真实可靠,同时给出合理化建议,切忌受利益驱使为考生提供虚假的本校信息,使招生工作变得游说性。

2.3 以省内为主兼顾省外的原则 高职招生以省内为主、外省为辅,除了因为省内招生指标所占比例在总指标中占半成以外,还因为大部分考生和家长比较看好本省的高职院校。但就长远发展而言,也应该加大外省的招生宣传,以扩大本省高校在全国的影响力。

2.4 持续性原则 高职院校要将招生宣传工作作为一项常规性任务来抓,要经常宣传、时时宣传。特别是在考生填报志愿前的黄金时期,要加大招生宣传力度,反复宣传,以提高宣传效果。

2.5 针对性原则 高职院校招生必须贯彻执行针对性原则。在生源质量上要把握好本校的层次,在生源类型上要有所侧重,如此才能事半功倍。

3 招生宣传的策略

3.1 通过纸质媒介进行宣传 在招生宣传工作中,高职院校可以与各所高中建立联系,将本校的宣传资料发放给县招生办和高中的教导处、校长、高三年级组和高考考生;通过各类招生咨询会发放本校的招生宣传资料;考生填报志愿时现场发放招生宣传资料;也可以将本校的宣传资料印制成图书、报刊的形式发放。

3.2 通过电子媒介进行宣传 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介加强招生宣传。比如选在电视台收视率较高的时段植入招生宣传广告等等。

3.3 通过网络进行宣传 运用网络技术构建一个校园招生信息网来加大招生宣传;将招生宣传信息植入全国各大知名网站来宣传本校招生计划。高职院校还可以借助互联网平台,通过E-mail、QQ、BBS、实时聊天程序等为考生提供在线咨询服务。

3.4 人际媒介宣传 招生宣传人员应该深入各地中学,在各地建立招生咨询网点,面向广大考生开展招生咨询活动。作为招生宣传人员,应该在考生和家长面前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要熟知招生规则,尽量为学生、家长提供专业化的报考咨询服务。电话咨询岗位必须执行24小时轮班制,让考生和家长能够随时得到答复。

3.5 人际沟通 招生宣传人员应该与各地中学、中专院校保持密切的联系,分类提供高考咨询信息服务、充分利用毕业生离校前期进校宣传,积极引导学生自主选择适合其自身特点的专业;要广泛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以扩大本学院的社会影响力。

3.6 建立信息档案库 招生工作人员综合分析每一届新生,对生源区域进行分析,了解招生宣传未深入的区域,确定下一步的宣传途径。

4 学院应采取的发展战略

为提高学院在学科专业上的吸引力,高职院校要多采取校企合作办学、校校合作办学,广开就业渠道,采用符合学生求知特点的教学模式,因人因材施教。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需求合理安排专业课程,提高院校就业率。校企合作、校校合作的办学模式能使学生在接受理论教育的同时广泛参与社会实践,从而提高实践技能,全面适应社会发展需求,同时也可以提高高职院校的就业率,增加院校的招生吸引力。建立适合校企、校校之间合作机制,建立稳固的合作机制。充分利用国外院校教学资源,加强国家之间教学交流,加强学生之间的互换交流学习,为社会提供适应国际职业技能需求的专业人才,积极挖掘和吸引国外资源。

5 招生计划安排

每年招生计划要形成固定的模式,同时根据社会的需求和生源来源情况进行适时调整。根据目前的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技校的规模,应该采取如下的设计方案:

若某专业招生计划为100人,则单独招生计划应为25人,其中普通高中占10%,对口类学生占90%;春季高考、夏季高考招生计划应为75人,其中普通高中占80%,对口类学生占20%。

面向外省的招生计划应安排到国家示范性专业、本地区就业前景好、对考生有吸引力的专业和特色明显的专业、新兴专业或冷门专业。高职院校的多数专业可以文理、艺术文理兼招。省外招生应占春夏季高考招生计划普通高中部分的10%。

参考文献:

[1]张松朝,宋洋洋.新形势下做好高职院校招生宣传工作的几点思考[J].魅力中国,2010(05).

学院招生工作计划范文7

(一)编制印发《山东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全力做好《教育规划》编制工作,成立了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摸清底数、明确目标、做实项目、强化措施”的编制原则。分课题深入开展调研,分析教育面临的形势、机遇和挑战,理清发展存在的问题,明确今后发展方向和重点。多次组织专家进行研究论证广泛征求各市人民政府、教育局和各高校意见,组织专家进行研究论证,进一步修改完善,先后作了十三次重大修改,形成了规划征求意见稿,《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印发后,会同教科院多次研究讨论,进行了对接完善。修改完善后的《教育规划》送省发展改革委审核同意,并商请省编办等14个部门会签之后,提报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10月16日,省政府印发了《山东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并认真做好《教育规划》的解读和宣传工作。

(二)编制完成《山东省高等学校设置“十三五”规划》。

根据《教育部关于“十三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要求,按照《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山东省“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确定的发展思路和发展目标,结合我省高等教育发展实际及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按照优化存量、做优增量的原则,认真调研、编制完成《山东省高等学校设置“十三五”规划》,并以省政府正式文件报教育部备案,作为“十三五”期间我省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基本遵循。该规划的实施将进一步优化我省高等教育区域布局及层次、科类结构,强化内涵建设、特色发展,发挥高等教育在新旧动能转换中的服务和引领功能,促进我省高等学校规模、质量、结构、效益的协调发展。

(三)加强统筹规划,优化高等教育布局,做好有关高校设置工作。

1.积极推进科教融合和齐鲁医科大学的申报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积极推进高校与科研机构融合,深化科教体制改革,促进优质资源融合,推动高水平大学建设。启动了泰山医学院与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山东省立医院,组建齐鲁医科大学,整合齐鲁工业大学与山东省科学院,组建新的齐鲁工业大学相关工作。组建设立齐鲁医科大学工作已完成省政府发文筹建、成立临时党委及行政领导班子,省高校设置专家组考察评审、省政府行文向教育部提出申请等程序,有关申报材料已报教育部。如能顺利通过教育部专家组的实地考察、全国高校设置评议会评审投票等环节,可于明年正式建校招生。目前,正在积极推进济南主校区立项建设规划设计、组织迎评材料等工作。

2.完成了两所高职院校设置评审工作。按照高职院校设置审批程序,组织专家对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和聊城工程职业学院进行了设置评估论证,其中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民办)省政府已正式下文批复并报教育部备案,于今年正式招生。聊城工程职业学院因在聊城技师学院基础上改建,人社厅不同意撤销原技师学院建制而暂停设立。

3.积极推进专科学校升格本科工作。组织省高校设置专家组对3所民办高校(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山东凯文科技职业学院、山东外事翻译职业学院)升本工作进行实地考察评审,指导学校组织申报材料,并代省政府拟文向教育部提出升本申请,今年底将接受教育部设置评审。

4.完成省政府与北京大学在潍坊共建北京大学现代农业研究院等共建工作。为整合、利用优质教育科研资源,加快农业领域新旧动能转换和提质增效,根据省政府工作安排,自2016年下半年开始,由我厅牵头,积极推动省政府与北京大学共建北京大学现代农业研究院工作。经过近一年的协调和磋商,并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8月18日下午,省政府与北京大学签署《山东省人民政府北京大学共建北京大学现代农业研究院合作协议》,标志着北京大学现代农业研究院正式在潍坊落地。另外,省政府与国家安监总局签署协议共建山东科技大学,省教育厅与菏泽市政府签署协议共建菏泽学院。

5.积极推进设立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积极推进国际知名高校来鲁开展合作办学,设立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一是中国农业大学与荷兰格罗宁根大学在烟台合作举办烟台格罗宁根大学通过教育部专家组验收,教育部下达同意筹建通知,待荷兰方面落实学位证书发放程序后,即可获教育部批准正式建校,建成后将是我国北方地区第一所中外合作大学;

二是通过省政府向教育部提出了设立4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申请,即山东大学与澳大利亚国立大学合作设立山东大学联合国际理学院、山东大学与美国弗吉尼亚理工学院暨州立大学合作设立山东大学弗吉尼亚理工跨学科联合学院、山东交通学院与俄罗斯顿河国立技术大学合作设立山东交通学院顿河学院、山东科技大学与澳大利亚斯威本科技大学合作设立山东科技大学斯威本学院,其中山东大学联合国际理学院、山东交通学院顿河学院已通过教育部专家组评审及答辩,进入审批程序。

6.推进民办高校举办者变更和中国能源大学、中国康复大学设立工作。批准山东化工职业学院、潍坊工商学院变更举办者;

报教育部批准,山东英才学院变更举办者。积极协调、推进在我省建设中国能源大学、中国康复大学有关工作,代省政府起草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商请推托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建设中国能源大学的函》报教育部。

(四)统筹编制各类招生计划。

充分发挥招生计划的调控、引导作用,通过计划编制、实施和管理,优化高等教育的类型、层次、专业结构,促进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圆满完成了研究生、普通和成人本专科生招生计划编制工作。

1.编制、下达2017年研究生招生计划。积极向教育部争取扩大研究生招生计划,增幅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今年教育部下达我省博士研究生计划688人,比上年增加78人,增幅12.79%(全国增幅8.47%);

硕士研究生计划22306人,其中全日制计划18511人,非全日制计划3795人。全日制硕士比上年增加920人,增幅5.23%(全国2.8%)。全日制硕士计划中,专业学位比例由去年的50.8%提高到54.5%,类型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计划编制统筹考虑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高校办学水平和质量效益等因素,重点向一流学科、省部共建高校、“”、“泰山学者”专家给予倾斜支持。

2.继续落实好今年初中起点五年制高等职业和高等师范教育招生计划。认真贯彻落实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深化教师培养改革的部署要求,根据各市教育局和有关高校申报情况,结合近年来招生情况,共安排五年制高职计划8.09万人。其中:三二连读4.28万人,比去年增加0.3万人;

师范类五年一贯制0.75万人、非师范类五年一贯制3.06万人,与去年大致持平。

3.统筹完成2017年普通本专科计划编制工作。统筹安排各类型招生计划。2017年安排下达的各类招生计划有:春季高考计划6.4万人,其中春季本科计划1.12万人,春季高职计划5.28万人;

普通专升本计划14910人;

免费师范生教师培养计划3000人;

免费教育医学生招生计划600人;

高职(专科)单独招生计划45978人;

“3+4”本科层次高等师范教育计划1588人、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本科学校“3+4”计划1612人、高职高专院校与普通本科高校“3+2”计划6080人;

高等职业教育与技师教育合作培养试点计划760人;

三二连读高职计划4.26万人,五年一贯制高职计划3万人,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计划0.75万人;

积极推进教育扶贫工作,扩大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今年我省安排12所省属本科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本科专项计划1320人,比去年增加120人。今年启动实施重点高职院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招生学校为全省13所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安排专科招生计划1170人。

(五)突出重点项目,做好基本建设管理。

1.加强基本建设项目审核、申报工作。对厅主管18所高校2017年度省预算内和自筹资金的68个新开工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汇总和初审,并及时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审批。积极配合省发展改革委推进高校建设项目贷款贴息工作。2017年共下达省预算内基建投资8450万元。配合省工程咨询院完成今年高校新建项目的评审工作。

2.完成2018年度预算内投资和自筹投资计划以及三年预算内滚动计划审核工作。对厅主管高校2018年度预算内投资和自筹投资计划以及三年预算内滚动计划进行了部署、汇总、审核,对“十三五”期间高校基建管理及基建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总结分析,为进一步推进“十三五”工作做好准备。按照教育部的部署,圆满完成教育基建统计工作,并按要求汇总上报。

3.做好我省教育产教融合项目工作。2017年山东建筑大学国家产教融合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下达5000万元,省预算内配套下达500万元,进一步改善了该校硬件条件。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安排我省山东交通学院和齐鲁工业大学产教融合项目已通过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由省发改委报送国家发改委审批,目前,项目资金已经到位。

4.推进明德小学品牌建设工程。2016年全国明德小学品牌建设工程评奖活动中,我省菏泽市巨野县文昌路明德小学被授予“明德之星”称号;

学院招生工作计划范文8

各普通高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学〔2011〕18号)要求,为做好我省2013年选拔优秀专科生转本科学习(以下简称“专转本”)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院校及计划申报

1. 高职(专科)学生“专转本”计划总量控制在我省高校高职(专科)毕业生的5%以内,共14000人,其中安排在普通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民办二级学院,下同)计划10500人,普通公办高校计划3500人。

2. 按照教育部《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招生办法(试行)》(教学厅〔2009〕6号)文件要求,今年我省继续开展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退役士兵“专转本”工作,计划300人。

3. 普通高校接收“专转本”计划由接收高校申报。各高校必须单独为“专转本”学生组建班级,不得插班学习。

4. 接收高校要将“专转本”工作纳入学校本科培养规模,要根据“专转本”生源情况、自身办学条件和往年接收规模,合理地申报接收计划,其中二年级接收比例不超过50%。要按照本科专业与报考考生专科阶段所学专业基本相同的要求,认真制订“专转本”专业计划,于2013年1月31日前将计划按附表数据库格式报送我厅高校学生处(电子文本和纸质文本各1份,纸质文本须加盖学校公章,电子文本发至xuzhy@ec. js. edu. cn)。我厅对各校申报的计划进行审核后下达。

5. 接收学校应根据我厅下达的“专转本”计划,制定办班简章。简章应明确招生人数、专业名称、专业要求、办班地点、学费标准、培养方式、学籍管理、毕业证书发放等内容。简章应上网供考生查询。

二、选拔对象及方法

1. 选拔对象为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在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二年级、三年级在籍学生(含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学生);经市招生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在本省各类学校的五年一贯制高职的五年级在籍学生;我省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经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审核后可参加“专转本”考试。

2. 针对上述三种选拔对象采取三种选拔方法:普通高职(专科)学生、我省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专转本”实行全省统一考试选拔的办法;五年一贯制高职的五年级在籍学生“专转本”由接收院校组织考试,择优录取,五年一贯制高职学生“专转本”实施方案另行下达;少数国家和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由接收高校自主招生。

3.适当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选择少数高校进行试点,实现部分学生由接收院校直接考试录取。2013年,自主招生计划为350人,安排在南京晓庄学院、苏州科技学院、盐城工学院、淮阴工学院、徐州工程学院等5所普通公办院校,只面向国家和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招生。自主招生工作在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报名和学校按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推荐的基础上,由接收院校采取专业理论考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取,录取工作须在普通高校“专转本”统一考试学生报名前结束。普通高校“专转本”自主招生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另行下达。

三、报名、志愿填报及考试

1. 报名条件。(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2)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普通高校高职(专科)二年级学生“专转本”报名还必须具备无不及格课程,其中每门专业基础课学习成绩达到良好以上的条件;三年级学生“专转本”报名还须具备能修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能正常毕业的条件。

2. 报名资格审查。普通高校申报“专转本”的考生,由考生推荐高校根据报考条件、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资格审核,并在校区醒目处张榜公布。

3. 志愿设置。2013年“专转本”录取按照考生报考类别设置平行院校志愿,分公办批次、民办独立学院或二级学院批次录取。考生可根据自己在专科阶段所学专业情况,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所划分的十一个学科门类,在本学科门类中选择相同或相近专业。每生最多可填报同一批次三所院校的三个专业。

4. 考试。普通高校高职(专科)二年级、三年级统考科目及分值相同,分开命题和考试。文科(英语、日语类)、艺术类考试科目:语文(150分)、英语(日语)(150分)、计算机(100分);理工科类考试科目:数学(150分)、英语(150分)、计算机(100分)。满分为400分。英语类考生英语试卷不同于其他类考生。省控线按文科类、英语类、日语类、理工科类、艺术类分别划定。江苏2013年专升本考试时间定为2013年4月20日。

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学生和我省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 “专转本”的报名、考试、录取工作均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统一监督。我省退役士兵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和士兵退役证在指定的地点报名。

四、转入与培养

1. 全省统一考试结束后,由省教育厅统一划出二年级、三年级公办院校和民办院校录取资格线,有关本科院校根据公布的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录取和监督。对不符合接收高校对专科所学专业要求、专业基础课不符合招生要求的,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对已被录取但未能正常毕业的三年级学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2.普通高校“专转本”自主招生录取工作由接收院校负责,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制定录取办法。按考试累计总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经省教育厅审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学校发录取通知书。

3. 省教育厅对录取结果进行审核和注册,并办理相关学籍变更手续。

4. “专转本”学生统一转入本科三年级学习。

5. 普通高校“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接收院校同专业学生实行相同标准。

6. 接收院校要全面总结近几年来“专转本”工作,针对“专转本”学生实际情况,确定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认真修改和完善人才培养方案,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五、学籍管理与就业

1. “专转本”学生,由推荐院校和接收院校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转出和接收手续。

2. “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专转本”学生到录取学校报到后要求返回原校的,视为自动放弃学籍。

3. “专转本”学生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享受与转入学校本科生同等待遇。“专转本”学生毕业证书内容要按照国家规定填写。

4. “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六、加强组织领导

1. 接收院校要切实加强对“专转本”工作的宣传、组织和领导。要明确专人负责,加强政策解答,落实工作责任,严格加强管理,积极主动地做好各项工作。生源学校要认真做好学生报名、选拔、送考等工作。考点学校要积极协作、同心合力做好考试组织和考生服务等各项工作,确保考试的安全和保密。

2. “专转本”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报名公开,选拔办法和选拔结果公开,杜绝选拔过程中的不正之风。要进一步发挥高校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加强对“专转本”工作的监督,凡在组织报名、考试、录取等过程中违反规定,将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专转本”的,一经查实,取消该校选拔或接收“专转本”学生的资格,并对有关当事人予以纪律处分。

附件:

1.2013年“专转本”招生计划数据库格式

2.2013年“专转本”申报计划表(纸质样表)

学院招生工作计划范文9

对于很多想要报考天津专科学校的同学来说,知道天津高职院校有哪些,哪所学校比较靠前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有更好实力学生可以报考更好的学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020天津高校名单和录取政策汇总,希望你喜欢。

天津市(56所)93南开大学4112010055教育部天津市本科94天津大学4112010056教育部天津市本科95天津科技大学4112010057天津市天津市本科96天津工业大学4112010058天津市天津市本科97中国民航大学4112010059交通运输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天津市本科98天津理工大学4112010060天津市天津市本科99天津农学院4112010061天津市天津市本科100天津医科大学4112010062天津市天津市本科101天津中医药大学4112010063天津市天津市本科102天津师范大学4112010065天津市天津市本科103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4112010066天津市天津市本科104天津外国语大学4112010068天津市天津市本科105天津商业大学4112010069天津市天津市本科106天津财经大学4112010070天津市天津市本科107天津体育学院4112010071天津市天津市本科108天津音乐学院4112010072天津市天津市本科109天津美术学院4112010073天津市天津市本科110天津城建大学4112010792天津市天津市本科111天津天狮学院4112010859天津市教委天津市本科民办112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4112012105天津市天津市本科113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4112013658天津市教委天津市本科民办114天津体育学院运动与文化艺术学院4112013659天津市教委天津市本科民办115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4112013660天津市教委天津市本科民办116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4112013661天津市教委天津市本科民办117南开大学滨海学院4112013663天津市教委天津市本科民办118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4112013896天津市教委天津市本科民办119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4112013897天津市教委天津市本科民办120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4112013898天津市教委天津市本科民办121天津大学仁爱学院4112014038天津市教委天津市本科民办122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4112014087天津市教委天津市本科民办123天津市职业大学4112011032天津市天津市专科124天津滨海职业学院4112012484天津市天津市专科125天津工程职业技术学院4112012487天津市天津市专科126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4112012719天津市天津市专科127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4112012720天津市天津市专科128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4112012721天津市天津市专科129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4112012722天津市天津市专科130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4112012723天津市天津市专科131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4112012732天津市天津市专科132天津商务职业学院4112012788天津市天津市专科133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4112012803天津市天津市专科134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4112012880天津市天津市专科135天津开发区职业技术学院4112012881天津市天津市专科136天津艺术职业学院4112012882天津市天津市专科137天津交通职业学院4112012883天津市天津市专科138天津工业职业学院4112013700天津市天津市专科139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4112013701天津市天津市专科140天津城市职业学院4112013702天津市天津市专科141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4112013863天津市天津市专科142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4112013911天津市天津市专科143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4112014020天津市天津市专科144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4112014021天津市天津市专科145天津海运职业学院4112014022天津市天津市专科146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4112014102天津市天津市专科147天津体育职业学院4112014599天津市天津市专科148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4112014600天津市教委天津市专科民办1、填报志愿1.实行公布高考录取总成绩后填报志愿方式。

考生填报志愿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再补报(填报志愿的时间和办法另文规定)。市招生委员会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试成绩情况,分别划定本市普通高校招生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普通本科批次(含A、B阶段)原则上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00%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相应分数范围的考生可以依次填报本科批A阶段和B阶段志愿,可参加本科批A阶段和B阶段的志愿征询。

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原则上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00%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相应分数范围的考生可以填报高职(专科)批次志愿。

艺术类本科批次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原则上按照不低于我市普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一定比例,划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艺术类本科自划线院校可自主划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原则上按照不低于本市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一定比例划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相应分数范围的考生可以填报艺术类相应批次的志愿。

体育类本科批次和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分别根据体育专业市级统考合格考生的文化统考成绩,按照略多于招生计划数(不超过1:1.5)的原则,划定体育类专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相应分数范围的考生可以填报体育类相应批次的志愿。

2.填报志愿工作由区招办指定的报名单位组织实施。

各报名单位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除教育部规定的特定事项外,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前各级招办不得将考生高考录取总成绩提供给有关高校。

考生应在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在津招生院校等级性考试选考科目要求及志愿填报的相关政策规定,参考市高招办提供的分数统计信息,及在津招生高校招生计划、往年录取数据等,按规定和要求选择填报高校和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因考生本人信息泄露、填报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3.考生在填报志愿后但尚未被录取前,如申请放弃提前本科批次志愿,只能参加普通本科批次B阶段及以下批次的录取;

如申请放弃本科批次志愿,只能参加高职(专科)批次的录取;如放弃高职(专科)批次院校志愿,可到报名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区招办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可允许其放弃。

2、录取1.在津招生高校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由市招生委员会组织实施。

各高校在津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2.高校在津招生录取顺序依次为:艺术类、体育类本科批次和提前本科批次(三个批次同步录取,不得兼报),普通本科批次A阶段,普通本科批次B阶段,艺术类、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及提前高职(专科)批次(三个批次同步录取,不得兼报),普通高职(专科)批次。

艺术类及体育类本科批次为招收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本科高校或专业;提前本科批次分为A、B两个阶段,A阶段为飞行员、军队、公安、消防、司法、航海、公费师范生、小语种等特殊类专业,以及经教育部批准的综合评价试点高校,B阶段为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普通类本科批A阶段为公办本科高校及经批准在本批次录取的高校,普通类本科批B阶段为民办本科高校和独立学院。艺术类及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为招收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高职(专科)学校或专业;提前高职(专科)批次为有特殊要求的高职(专科)学校或专业;高职(专科)批次为其他高职(专科)学校或专业。

3.各批次均实行“院校+专业”的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方式。

普通类本科院校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进行招生录取;普通类高职院校原则上以“院校”为单位进行招生录取。艺术类及体育类各批次,原则上均以“院校”为单位进行招生录取,对于有等级性考试选考科目要求的本科院校,可以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进行招生录取。

4.高校在津录取新生要认真执行教育部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

高校应结合生源分布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要求。在高考录取总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并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5.艺术类本科和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中的市级统考类专业,体育类本科和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提前本科批次B阶段(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普通类本科批次(含A、B阶段)、高职(专科)批次录取高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办法;

提前本科批次中的其他院校志愿,以及普通本科批次中的特殊类型考生志愿,根据院校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投档录取。

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计算机投档系统先对同一科类、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符合条件的考生,按高考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依次检索每位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若考生符合其中一所以上院校(专业组)的投档条件时,则投档到序号在前的高校;若考生只符合其中一所院校(专业组)的投档条件,则直接投档到该院校(专业组)。当若干名普通类考生统一高考招生录取总成绩(含政策照顾)相同时,将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等级性考试三门科目中最高成绩、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全部相同者同时投档。

顺序志愿投档规则:第一志愿录取时,计算机系统先依次检索各个招生院校的一志愿生源,将选报同一招生院校的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生院校的招生计划和投档比例进行投档。如果招生院校在第一志愿录取时生源不足未完成招生计划,可以招收第二志愿的考生,第二志愿投档规则与第一志愿相同。

6.在津招生的普通本科高校,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实施录取。

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具体使用办法由各院校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

普通高职院校,以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统一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实施录取。

艺术类、体育类高校(专业),分别按照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相应的招生办法实施录取。

7.各批次高校在津招生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

高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高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做出解释,高校不得超计划录取。市高招办为在津招生高校提供符合条件考生的相关信息和服务,组织管理招生录取工作,监督在津招生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

8.各批次录取时,市高招办按照考生志愿顺序依次投档,由高校审查录取。

高校要尊重考生的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正确处理好考生成绩与志愿的关系,当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第一志愿的考生电子档案不足时,不得拒录非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

11.高水平艺术团及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资格考生均在普通本科批次投档录取,未经高校测试合格并经“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考生一律不予投档。

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资格考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原则上按照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排名全市前30%的成绩划定。高水平运动队考生高考成绩,一般不低于我市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少数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高校可适度降低文化成绩录取要求,但不得低于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

12.定向就业招生与非定向招生同时进行投档录取。

高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的,可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由市高招办补充投档,高校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经降分仍未完成的计划,可采取征询志愿方式或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13.本科批A阶段的高校在平行志愿投档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市高招办将面向社会公布尚有招生计划的高校和专业,由高考成绩达到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自主选择填报。

市高招办将向相关高校提供征询志愿考生电子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本科批B阶段的高校在平行志愿投档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市高招办将面向社会公布尚有招生计划的高校和专业,由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先自主填报征询志愿,市高招办根据志愿填报情况,再划定B阶段征询志愿录取控制分数线。如招生高校在征询志愿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经高校同意,可适当降低分数提供考生电子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4.高职(专科)批次的高校,如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经高校同意,可适当降低分数提供考生电子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5.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16.我市录取工作将于8月上旬开始,9月上旬各批次录取工作全部结束。

17.除按规定应向社会公开公示的信息外,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阶段性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出售。

18.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及时通过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zhaokao.net)或录取高校的指定的信息渠道进行核实和确认。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

高校根据市高招办核准印发的本校录取考生名册、已录取考生所持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规定及要求为新生办理入学等相关手续。

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高校应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汇总后,于本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后20日之内报送市高招办。严禁高校为未报到考生注册学籍。

19.招收保送生的高校须根据教育部规定,将本校已测试合格拟录取的保送生数据库上传至“阳光高考”平台。

市招办将在“阳光高考”平台上审核确认后下载数据,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并及时将保送生录取名册寄至相关高校。

单独组织招生考试的高校须按有关要求于7月30日之前向市招办报送有关拟录取数据和书面报告。

学院招生工作计划范文10

关键词:PDCA;管理循环;医院;招聘

我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康复、保健等为一体的综合性“二级甲等医院”。随着医院的发展和梯队的建设,每年招录应届毕业生都是医院重点工作之一。人事制度改革是医疗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选人用人是医院发展的关键。每年近10个月周期的招录工作,消耗负责招录工作人员大部分时间精力。由于近几年招录工作从制度、政策、程序上都有较大调整和改进,对管理者来讲也是挑战。那么,如何将优秀、适合岗位需求的毕业生招录到用人单位,将这项工作做细做好,这就需要应用PDCA管理循环的工作方法将招聘工作不断地持续改进和进一步完善,已达到招聘工作不断提升的目的。

PDCA管理循环又称戴明循环,是质量所遵循的科学程序,即质量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现的过程。PDCA是由英文单词Plan(计划)、Do(实施执行)、Check(检查)、Action(纠正处理)的首字母组合成的,PDCA管理循环就是按照这样的顺序进行质量管理,并且循环不止地进行下去的科学程序。

以我院为例探讨医院人力资源管理中的招聘工作,具体如下:

1 制定招聘计划(Plan)

1.1 制作《用人需求计划表》,在招录工作开始前,由临床、医技科主任填写

1.2 了解应届毕业生生源信息为制定计划做好前期的准备

1.2.1 招录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毕业生的人员构成。(1)专业结构:医疗、药剂、护理、医技;(2)学历结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3)人员分类:正式在编、编外人员等。

1.2.2 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主要来源途径为:公开招录毕业生网络报名(县卫计委直属医院为例)。主要途径,用人单位每年参加全国部分医学院校和各省市人才就业指导中心召开的大型招聘会或专场招聘会。掌握部分院校应届毕业生生源情况,如:学历,专业等。

1.2.3 整理汇总科室上报的需求计划表。

1.2.4 制定出当年用人需求计划。

2 招录工作的实施(Do)

2.1 招聘信息公布

毕业生通过参加招聘会,了解部分用人单位的招聘信息,如:医院简介、拟用人需求计划,参照网上公布信息内容:招聘岗位、岗位类别、报考类别、需求人数、学习专业要求、学历要求、考试专业、考试方式、其他条件要求等选择报名。同时,用人单位对拟报考本单位毕业生的报名问题,对毕业生做好耐心细致的解答工作。

2.2 毕业生在相关网站报名

毕业生在公开招录毕业生相关网站填报志愿,按网站公布的招聘条件、范围、工作程序完成招聘工作。上级主管部门将笔试成绩结果公布在相关网站,并将结果和毕业生报名个人信息、建议反馈到毕业生报选的用人单位。

2.3 根据笔试反馈成绩按学历、专业排名,按照当年比例情况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通知其面试。

2.4 组织面试

3 检查(Check)

招聘工作的评估,其意义可以为以后的招聘工作积累经验,一边改进不足,达到最终的持续改进。此外,能对医院人力资源工作进行全过程的检查。

招聘评估内容:包括招聘成本效益评估、录用人员的数量与质量评估、招聘方法的成效评估等。

3.1 出现的主要问题

我院在2015年招录毕业生工作中,对按照计划、实施阶段整个过程进行总结。主要出现的问题有:问题一,部分科室有需求人事科不掌握,分批计划未能考虑到科室人员结构和工作量等因素;问题二,毕业生笔试报考专业与毕业生所学专业不符;问题三,部分毕业生在投简历、报名、考试、办理报到手续等不同的阶段自行退出;问题四,毕业生本人最终因英语四级或六级成绩未通过学校规定的分数线,而不能按期拿到学位证,不能就业;问题五,个别毕业生为了达到求职的愿望,隐瞒毕业专业(因毕业证到6月或者7月份才能拿到),报名时他们就按照网上公布的专业报考,最终报到时因专业不符而造成单位用人需求岗位空缺,影响了医院用人需求;问题六,毕业生入职后个别毕业生在临床表现较差。

3.2 出现问题的原因

这些主要问题暴露了人事科在此项工作管理过程中,工作准备不足、不细。传统的工作方法有缺失及事后未进行追踪分析所导致。问题的出现已经影响了科室的建设和发展,乃至医院学科建设和总体规划。招录工作由于程序执行阶段长,部分毕业生也存在骑马找马的情况,在整个招录不同阶段,毕业生都有自行退出的情况发生,给招录工作造成了部分岗位毕业生缺失,从而影响当年计划的完成。对进入面试的毕业生,审核不够全面,对于当年报考英语四级或六级因成绩未发放而影响了医院对毕业生资格的审核。还有,在面试时部分面试试题未能按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

4 处理(Action)

我院在2016年招聘毕业生工作中针对2015年招聘工作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改进。

通过检查实施效果评价改进措施是否达到预期效果,是否有新问题出现,对尚未解决的或新近出现的问题再纳入下一次PDCA循环,进而使管理质量得到持续改进。

4.1 对问题一、问题二的改进

2016年在招聘毕业生工作开始前。重新修改了《用人需求计划表》中的内容,根据科室发展的需要,增加了对本科室人员结构、床位使用情况、月科室工作总量、毕业生专业的需求等综合因素的填写项目。人事科根据表格的内容进行分析。结合人事科参加全国部分重点院校招聘会的投简历情况,了解毕业生的学历、专业生源情况进行汇总并且从中查出是否有漏报,使科室在需求计划的知晓率达到100%。全面掌握了应届毕业生学历、专业的情况与科室学历、专业的需求情况。医院根据总体学科建设、发展等情况,由领导班子成员召开专题会议决定当年度用人需求计划。能使招录工作增加了透明度、也使学科建设发展好的科室从梯队建设方面得到了人才的补充。

4.2 对出现问题三的改进

在参加全国各大型招聘会的始终,医院都是选派能力较强负责招聘的人力资源工作人员参加,因为他们能全面、熟练掌握医院各个科室发展情况,对毕业生的答复准确、实事求是,并能对毕业生来医院就业的决心产生积极影响。报考期间及面试后与毕业生以电话形式进行沟通,使毕业生感觉到用人单位的亲切感和相互距离的拉近。对拟招录毕业生在招录工作不同阶段进行跟踪,如:了解他们毕业前的最后阶段情况、临床人员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情况或已经取得资格人员注册情况、毕业生本人现户口所在地情况等,从中可了解他们是否有意向到其他单位求职。最终也能使毕业生感受到医院工作中人性化的管理。

4.3 对出现问题四的改进

要求毕业生在未拿到英语四、六级成绩单时,自行打印成绩单并加盖学校主管部门公章或由本人所在院校开具证明(提示:已通过学校分数线) 。

4.4 对出现问题五的改进

通过卫计委应届毕业生招录笔试,按照比例选出面试人员,在面试前根据人员提供的简历分析出考生是否已取得资质、学习和工作经历等相关信息,人力资源管理者对其进行资质审查;最有效的招聘工作中避免出错办法:一是,在用人单位参加招聘会毕业生投简历时,一定要告知毕业生所招聘的学历及专业,强调专业不符最终无法办理就业手续等事宜;二是,在前期用人单位参加学校招聘会时,对部分院校发放的《毕业生生源情况表》中的学历及对应的专业可进行核对;三是,要求毕业生提交学院发的盖有学校公章的推荐信。

4.5 对出现问题六的改进

从面试命题上趋于结构化。

结构化面试最大的优势就在于面试过程中采用同样的标准化的方式,每个应试者面临相同的处境和条件,因此面试结果具有可比性,有利于人员选拔。

面试试题按照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专业技术水平、能力、特长和外语水平等。对应聘者在相同的条件下接收测试,使其不会影响应聘者的现场表现。

5 体会

我院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通过应用PDCA管理循环,对招录工作出现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通过分析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并组织实施,使招录工作不断地持续改进和完善。能将符合岗位需求的优秀毕业生招聘到工作岗位上来,达到医院学科建设、发展和招聘工作提升的目的。是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创新,为医院更好的选人用人提供重要保障。

参考文献

1、丁悦敏.PDCA管理循环在医院招聘工作中的应用,[J];继续医学教育. 2015年06期

学院招生工作计划范文11

青海省2011年军事公安院校提前录取批次面试工作6月29日在西宁举行。6所公安院校共录取164人,计划人数多于往年;27所部队院校共录取191人,招生院校和人数比去年都有所增加。 军事公安院校招生计划均有增加昨日一大早,在青海警官职业学院、青海省军区某独立团,参加军事公安院校面试的考生排起了长队,经过几道查验程序,考生才能进入候考区。省公安厅教育处处长熊嘉泓介绍,今年在青招生的公安院校共6所,共招生164人,招生总人数比去年有所增加。其中一本院校两所: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招生30名(4名女生、26名男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计划招生20人(女生2名、男生18名)。二本院校两所: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计划招生20人,南京森林警察学院计划招生40人。另外,公安海警高等专科学校计划招生4人。今年女生计划招生16人,比去年多出6人。省军区政治部招生办干事孟忠说,今年国防科学技术大学等12所军事院校在青计划招收120名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其中男生112人(一类本科77名、二类本科35名,文科7名、理科105名),女生8人(均为一类本科,文科3名、理科5名)。北京林业大学等15所地方高校在青海招收71名国防生,其中男生68名(一类本科49名、二类本科19名,文科5名、理科63名),女生3名(均为理工类二类本科)。生源相对减少但质量高孟忠表示,今年青海省军事公安院校提前录取批次面试放在成绩公布后进行,加之军队院校录取分数较高,考生的竞争相对激烈,一些希望报考军校或有国防生培养目标院校的考生,因高考(微博)分数未上线或分数偏低等原因,主动放弃了报考,从而有效避免了部分考生盲目跟随的现象,这使得报考人数比去年相对减少。初步估计,参加军事院校面试的考生在五百人左右。另外,北京外国语学院和第四军医大学等首次在青投放招生名额。熊嘉泓介绍,考试成绩公布后再报考公安院校,针对性增强了,二本以上的考生只要符合报考条件,均可参加公安院校提前批次录取的面试。截至当日上午10点左右,大约有二百名考生报考,与往年相比,人数有所减少,但生源质量明显好于往年。省招办6月29日特别提示:2011年高考公安院校面试、体检工作正在进行中,目前从面试的报名情况看,公安院校生源严重不足,考生在7月1日前都可参加面试、体检。据了解,去年,公安院校在青招生院校有5所,共招生138人,有20所部队院校在青招生125人。特别提醒6月29日至30日为面试时间,7月1日体检,7月2日体能测试,若面试工作提前结束,体检将相应提前。相关链接:1.报考公安普通高等学校的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提前录取。2.公安普通高等学校在考生面试、体能测试和政审均合格的基础上,根据志愿按120%范围调档,择优录取。3.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其他高等学校的录取。计划均有增加 公安院校生源不足 面试时间延长 6所公安院校在青招生164人 27所部队院校在青招生191人生源质量高于往年 报考人数少于往年 北京外国语学院和第四军医大学等首次在青投放招生名额

学院招生工作计划范文12

【导语】

天津市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本科批次A阶段院校的征询志愿和B阶段院校的录取工作已基本结束,共录取新生6256人(其中A阶段征询志愿录取95人,B阶段院校录取6161人)。高职(专科)院校志愿填报工作将于7月28日开始,今年共有168所高职(专科)院校在津安排招生计划5940个。其中,艺术类及体育类招生院校共36所,招生计划646个;提前批次招生院校12所,招生计划312个;其他普通类招生院校159所,招生计划4982个。坐落在本市的招生院校32所,招生计划3930个,约占高职(专科)计划总量的66%。

填报高职(专科)院校志愿的考生,须在7月28日至30日12时,登录招考咨讯网(zhaokao.net),进入网上填报志愿系统,考生须在填报志愿截止时间前,按照《网上填报志愿系统使用说明》的提示进行填报,逾期不再补报。考生须输入考生号、姓名、手机号码,通过获取手机验证码的方式,登录系统并填报志愿信息。考生填报志愿后,应通过点击“保存并确认”按钮确认所报志愿信息,并可通过点击“导出志愿表”按钮打印、查看;如需修改,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进入系统,在志愿填报页面上修改并保存确认。

高职(专科)院校志愿填报结束后,市高招办将根据考生填报情况,划定普通类高职(专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类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依据普通类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一定比例确定。体育类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依据体育专业考试合格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和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确定。

根据《天津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津政发〔2016〕12号)、《天津市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津教委〔2017〕42号)及《2018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津招委高发〔2018〕7号)等相关规定,我市逐步扩大春季高职院校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规模,春季招生已成为市属高职院校在津招生的主渠道。今年,市属高职院校春季招生计划占在津招生计划总数的比例超过80%,市属高职院校通过春季高考已招收了四千余名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意向鲜明的普通高中毕业生。2018年,高职院校通过统一高考在津招生,以语文、数学、外语三门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实施录取。

高职(专科)院校录取时先进行艺术类及体育类和提前批次招生院校的录取,再进行普通类招生院校的录取。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统考阶段、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普通类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不再补档”的规则进行;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校考阶段、普通类高职(专科)提前批次实行顺序志愿投档方式,按照“志愿优先、分数排序”的规则进行。

天津市高招办特别提示考生注意:高职(专科)批次为今年我市高考录取工作中最后一个批次,希望考生珍惜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机会,积极填报志愿并服从专业调剂,增加被录取的机会。

预计8月3日,本市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全部结束,17时起,考生可以查询高职(专科)院校的录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