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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工作督查工作总结

时间:2022-12-25 03:10:24

扶贫工作督查工作总结

第1篇

成功的督查来自周密的部署。这次扶贫改革督查,主要围绕以下四项工作展开:一是完善考核机制的有关情况,主要是省级对贫困县的考核情况,以及约束机制的落实情况。二是贫困识别退出情况,包括贫困人口、贫困村精准识别和精准退出情况。三是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包括扶贫项目资金审批权限下放、扶贫资金整合、监管使用等情况。四是扶贫小额信贷情况,包括贷款余额、累计发放量、利率、投向等情况。

此次三个组的督查工作均采取自行督察和实地督察相结合的方式,要求督察组在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选择两个贫困县,重点是2016年计划脱贫摘帽的重点县。每县选择3个村,其中要有两个是贫困村。在每个省份的督察时间不少于5天。记者了解到,因时间紧任务重,督察组每天工作时间均在十四五个小时以上,白天入户访谈,晚上举行座谈会,座谈会常开至晚上十点后,回到房间还要对一天的工作情况做出整理。第二天一早,又风雨无阻、跋山涉水地进行入户调研。

新疆篇――边疆扶贫暖人心

新疆集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连片特困地区为一体,是全国脱贫攻坚主战场之一。5月5日至9日,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永富带队,邀请国办秘书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扶贫金融事业部及北京市相关援疆同志参加,共赴新疆和田地区督查。

这次督查分三个小组赴和田地区8县、市中的7个展开了调研,共走访了15个贫困村、46个贫困户,考察了9个合作社和小微企业,填写了69份农户调查问卷(全部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地区、县、乡、村分别召开座谈会,面对面听取基层干部群众的想法建议。调研活动结束时,调研组向自治区党委政府反馈了调研意见。

在内源扶贫和对口援疆的共同作用下,十以来,新疆自治区贫困人口从353万下降到180万,减少173万,减贫幅度历史少有。督查发现,新疆重大基础设施和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新建改建农村公路4.6万公里,全疆“无电村”全部通电,96%的农村人口可享用安全饮水。“两基”(即基本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教育目标全部实现,南疆地区率先实现14年免学费教育,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覆盖,城乡低保实现应保尽保。

在和田地区的入户访谈中,没有听到缺衣少食的现象,尤其是“安居富民工程”的实施,使贫困户住房条件大大改善,68%的农户住的是钢筋水泥或砖木结构房屋,还有部分房屋正在建设,93%的农户住房面积超过60平米。访谈中,群众纷纷表示,对安居富民工程十分满意。每个贫困村都派驻了工作队,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工作队员长期驻村,帮助群众做实事。工作队所做的事情中,95.7%的农户知道“宣传扶贫政策”,78%的农户知道“开展建档立卡”。超过80%的农户在遇到困难时会首先选择向村干部或驻村干部寻求帮助。贫困村、贫困户都制定了具体脱贫计划,采取了一些帮扶措施。

尤其让人感到振奋的是,贫困群众主动脱贫愿望强烈。群众都很朴实,真心拥护党和国家的好政策,脸上充满笑容。商贸集市比较繁荣,极少见到无所事事的年轻人。许多贫困户虽然家庭条件不太好,仍然坚持让小孩读书。民丰县有一位身患疾病的独身妇女,带着一个正读高二的儿子,她没有等着政府来帮忙,而是凭着自己的手艺在街上开了裁缝店,兼卖衣服维持家计。这位单身妈妈说,这辈子很苦,但不管有多难,都要让孩子上学,把书读出来就有希望。百姓的这种变化,得益于当地帮扶工作的扎实开展。

攻坚战仍需迈大步

督查发现,新疆在贫困识别和退出上还没有完全做到精准,群众还存在致富门路不多、缺乏贷款支持的困难。2014年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贫困民族地区群众更期盼的是雪中送炭。要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瞄准特困地区、特困群体、特困家庭,扶到点上、扶到根上、扶到家庭”。对新疆特别是南疆地区的帮扶,必须更有针对性、力度更大,结合督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督察组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加大金融对产业的支持力度;二是立足疆内开展劳务输出脱贫;三是以“姥姥讲故事”为载体,加强民族地区双语教育;四是选择光伏、四翅滨藜等实用技术、项目,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五是加强边境扶贫。

一路督查,一路看真贫、听真情、想实招。刘永富指出,生产、经营大户要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乡村干部要科学谋划产业发展,小微企业和合作社要做好市场调研和分析,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扩大生产规模,吸纳更多贫困户就近就地就业增收。各级政府要想方设法为企业解决好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基层扶贫办要落实好各项惠民政策。

在一些村委会看精准扶贫档案和图表时,刘永富强调,精准识别要做细、做全面,被帮扶对象要得到群众的认可。措施要准确到位,狠抓落实。贫困户的退出要精准,贫困户在观念转变、能力提升、收入稳定等方面取得实效才算真正脱贫。要通过政府宣传教育,调动大家积极性,实现群众有想法,干部找办法。积极落实好各项政策,宣传、利用好扶贫小额信贷,为群众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重庆篇―― 5年政策 3年到位

5月10日至14日,由欧青平带队的第二督察组来到山城重庆,先后到2016年计划脱贫摘帽的黔江区和武隆县,分两组实地查看了4个乡镇共9个村,其中4个是2015年的脱贫摘帽村,4个是未脱贫村,还有1个是非建档立卡贫困村,共走访农户32户,召开了8次村级座谈会。5月14日下午,督察组与重庆市政府副市长刘强交换了意见。

重庆市有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14个,2014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65.9万,贫困发生率7.1%;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村1919个,占全市行政村总数22.6%。2015年脱贫95.3万人,占贫困人口总数57%,新增和返贫5万人;贫困村脱贫808个,占贫困村总数42%。督查了解到,重庆的主要亮点是市委、市政府统筹制定了“1+1+13”扶贫攻坚政策体系,提出了“6年目标3年完成1年扫尾2年巩固”的路线图,通过做大增量、盘活存量、提前调度等方式,实行“5年政策、3年到位”,优先保障脱贫攻坚财政资金需求。为此,市委、市政府领导挂帅组建了18个市级扶贫集团对口帮扶18个贫困县,组建了4个市属国有企业帮扶集团帮扶4个深度贫困县。

超常目标须有超常举措。“5年政策、3年到位”的宏伟目标如何实现?重庆市首先大幅度加强扶贫投入力度,2015年,市级以上财政扶贫资金落地40.1亿元,较上年增长48%。在2015-2017三年脱贫攻坚期内,重庆将新增投入财政资金82.8亿元,其中增量投入67.8亿元,提前调度15亿元。按照重庆市建立的贫困区县财政转移支付机制,市级新增财力的75%以上用于区县和基层,并重点向贫困区县倾斜,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量主要用于贫困区县。

好钢要用在刀刃上,扶持谁的问题必须解决好。督查了解到,重庆市的建档立卡“回头看”和动态调整都坚持了按程序规范退出,贫困户“摘帽”和“四类人员”清退都经过了村组讨论和民主评议,群众认可度较高。为确保脱贫实效,重庆市还委托市社科院、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对涪陵、潼南脱贫摘帽情况进行了独立的第三方评估试点。

有了资金保障,确定了扶持对象,重庆市全力实施转移就业、搬迁安置、产业带动、医疗救助、教育资助和兜底保障“六个一批”。督查发现,重庆在兜底问题上并没有完全依靠低保一兜了之,而是根据贫困户特点增加不同的产业帮扶举措。

对当前脱贫成效应保持清醒认识

督查结束时,督察组向市政府反馈总体印象如下:一是思路清晰。重庆市按照“6年目标3年完成,1年扫尾,2年巩固”的工作思路,提出“按照我国现行标准,确保2017年基本完成贫困县摘帽、贫困村脱贫、贫困户越线”的工作目标。二是目标符合实际。6年目标3年完成,既打足了提前量,又安排了缓冲期,体现了积极稳妥的原则,极大地增强了各级党委政府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紧迫感,市县对按时按质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充满信心。三是集中力量打歼灭战。相应提出“6年政策3年使用”,集中投入,集中解决贫困村和贫困户的“瓶颈”问题。四是客观认识脱贫成效。当前贫困村、贫困县“摘帽”还是低水平的,真正实现贫困户的“三保障”难度更大。对当前的脱贫成效应保持清醒认识,不能盲目乐观。

为更好地推动工作,督察组还对重庆市下一步的脱贫攻坚工作提出以下建议:一是提前谋划扫尾、巩固工作。二是抓好脱贫攻坚政策的宣传和落地。三是要抓好典型、总结经验、营造氛围。四是要积极探索扶贫新模式,比如,积极探索产业扶贫新途径新模式,做好旅游扶贫和资产收益扶贫两篇新文章;注重发挥保险业助推脱贫攻坚的作用,提高农户防控风险、稳定增收的能力。

安徽篇――总书记金寨考察添动力

4月24日,深入安徽金寨县花石乡大湾村考察,为安徽省脱贫攻坚工作再添强大动力。5月4日至7日,洪天云带队赴安徽实地督查。督查组选取了2个贫困县(区):安庆市岳西县、六安市裕安区;每个县各选3个村(其中2个是贫困村);每个贫困村选5-6户脱贫户进行督查。共召开了6次座谈会,走访了21户脱贫户。督查结束时,督查组与安徽省副省长方春明就此次督查情况交换了意见。

这次督查总的印象是:安徽省党委政府在完善考核机制和落实约束机制、贫困精准识别、精准退出政策执行、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扶贫小额信贷开展等方面,思想认识比较到位,工作落实比较到位,对贫困户的思想发动也比较到位,工作成效比较显著。

具体来说,在完善考核机制方面,贫困县全部取消GDP考核,并专门设置了贫困人口减少幅度、本级预算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长率等考核指标,在与减贫密切相关的指标设置上加大分值权重,并对16个市、70个有扶贫开发任务的县、248家省直帮扶单位扶贫工作进行专项考核。在精准识别上,安徽重点核查扶贫对象识别不准、基础信息采集录入真不真、帮扶措施制定是否具有针对性、帮扶责任人是否落实到人、“四项清单”制定是否具体、建档立卡档案资料是否齐全。通过建档立卡“回头看”和精准核查月核查,进一步核实了扶贫对象数据,提高了数据质量。在精准脱贫上,安徽省采取自查、抽查、督查等方式,紧紧围绕“六个精准”要求,开展了“六查六解决”。在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方面,安徽省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大幅增加。2016年安徽省财政预算安排专项扶贫资金7亿元,为上年预算的3.5倍,比上年实际支出增长75%。督查发现,安徽正在研究制定涉农资金整合办法,规定省级部门安排的涉农项目资金投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原则上不低于40%。为增强扶贫小额信贷的富农作用,安徽省设立县级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为获得信用贷款的贫困户购买了“扶贫小额信贷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建立了风险防范和化解机制。并联合银行系统对贫困户实现了评级授信全覆盖,执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六个经验可推广

通过扎实细致的调研,督查组发现,安徽省在贯彻落实扶贫改革举措过程中,产生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值得认真总结和推广。

一是六安市总结出了十“子”精准举措。根据4月份在安徽扶贫考察的指示精神,六安市细化梳理出十项精准扶贫举措:一是走进户子、做好精准识别。二是摸清根子、剖析致贫原因。三是找对路子、谋划脱贫途径。四是瞄准靶子、开展精准帮扶。五是做细单子、编准“四项清单”(扶贫对象和需求清单、扶贫目标和时限清单、扶贫措施清单、扶贫责任清单)。六是用好票子、提高资金时效。七是结成对子、强化结对帮扶。八是打牢底子、健全长效机制。九是压实担子、抓好责任落实。十是不出格子、严明各项纪律。

二是对贫困户的思想发动到位。在岳西县走访脱贫户时发现,脱贫户对脱贫出列均未表现出不愿意和疑问,主因是岳西县脱贫宣传和贫困退出机制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解决脱贫户后顾之忧方面,岳西县始终贯彻三个“讲清”的宣传政策。一要讲清脱贫攻坚是头等大事。二要讲清贫困户标准。三要讲清脱贫不脱政策。通过加大宣传,使贫困户树立脱贫光荣的理念。督查发现,岳西的贫困户退出时,会领到一本有激励意义的“光荣证”。

三是脱贫指挥体系有创新。岳西县拟设立脱贫攻坚指挥部,并定位为常设机构。根据“五个一批”设五个指挥室,另加一个综合督(巡)查室和一个综合协调室,共七个室。设立指挥部的目的是把涉及扶贫工作的部门调动起来,减少协调难度。

四是在光伏扶贫上探索出安徽示范经验。光伏扶贫在安徽试点总体看比较成功,原因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很好结合了安徽本地的日照和降雨条件(适当的降雨可冲刷掉光伏面板灰尘,减少贫困户清除灰尘的劳动量,提升发电效率)。二是兼顾本地发电和用电需求实际,发出来的电供本地区优先使用。三是结合国家金融扶贫小额贷款政策,让贫困户充分享受到扶贫政策支持。

五是开拓出驻村帮扶工作经费的开支渠道。安徽省财政厅印发通知,明确规定省直单位开展“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工作及慰问活动所需经费,可从机关经费结余或定额公用经费中列支,并鼓励所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社会有关方面积极捐赠和赞助。

六是出台了扶贫正负激励机制。为解决干部“为政不敢为”的担忧,岳西县从2016年3月起,建立起“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的容错免责机制,并报经市纪委审批且已获同意。即在扶贫开发工作中,只要达到尽职要求,即使行动错了也能够获得责任豁免。有正向激励,还有负向倒逼机制。在每个季度的时间节点,乡镇或村的脱贫攻坚工作进度若未达标,就会收到“蜗牛奖”,以此来倒逼任务的如期完成。

第2篇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方面。没有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摆在突出位置,真正用心、用情、用力,确保走心、走深、走实,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不深入。满足于一般性万心叧収的学,对委机关集体学习未学到的内容,采取一次性集中补学,导致囫囵吞枣,满足于雁过留痕。二是领会不透彻。虽学了原著原文,采取一人读,大家听的方式,停留于背要点,抄笔记,很少开展研讨交流,与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结合不紧密,入耳但不走心。三是落实不具体。没有将重要论述的科学指引内化为攻坚克难的强大精神力量,缺乏打硬仗的应有状态,与实行最严格的监督检查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集中全体班子成员的智慧,集中全委之力保障决战决胜还停留在喊口号上。

(二)在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对党员干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扶贫领域的一些表现,没有盯紧看牢、严防死守,主要表现在:一是集中整治盯得不紧。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结合不紧,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工作更多的是在会议上提提要求,遇到问题听听汇报,没能抽身一项项去看落实情况,如去年出台了工作措施,但缺乏监督检查,镇和市直单位仍然反映发文多,开会多,没有精力抓落实。二是专项治理抓而不实。还是习惯于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制定方案,在落实过程中跟的不紧、督的不严,一些决策落实效果不是很好。如年年都印发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方案,但实际检查还不够,发现问题还不多,往往我们自己发现不了问题,上级来就能发现问题。三是帮扶工作做得不够。虽然经常开展到村入户走访,但实际上帮扶责任人做的工作还是很少,我们自身扶贫手册也来来回回填了好几次,有时下乡就是为了填一下扶贫手册应对检查,具体工作都交给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去抓落实。

(三)在对巡视整改日常监督方面。在巡视整改监督工作不善于抓龙头,抓关键,抓要害,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不够,影响整个整改工作的质效,主要表现在:一是没有着眼全局抓监督。对每次扶贫领域巡视巡察反馈意见,都是按照市委交办工作和分解任务去抓落实,将大部分精力放在纪委自身负责整改的问题上,对市委如何安排部署,推动落实主动参与不多,导致整改落实情况缺乏有力监督,造成责任失管。二是没有跟踪问效抓监督。将存在的问题反馈后,没有认真跟踪落实,而是以书面总结、听取汇报为主,实地督查检查不到位,对整改是否到位了解不准确,导致出现表面整改、敷衍整改、假装整改等问题。三是没有真整实改抓监督。对各类监督检查考核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彻底。虽然对扶贫台帐资料填写不规范的问题按要求进行整改,但在后续督查检查中类似问题仍然存在,影响了脱贫攻坚的质量。整改的问题谋划部署、以强有力的监督促进整改落实,很多问题缺乏整改的力度。

(三)在对派出机构监督指导方面。近年来不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监督缺乏系统性协同性,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监督工作还不够有力有效,具体表现在:一是综合监督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去年启动的市纪委监委派出改革推进不快,直到去年底各派出纪检监察组负责人才任命到位,各项制度机制还在建设完善,对巡视巡察反馈的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工程项目建设等方面缺乏有效监督。二是对各整改责任单位整改督办不力。督办不够监督检查不深入不细致,对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中,不同程度存在压力层层递减,整改方案不结合实际、不具体,验证材料不全等问题;整改指导督促作用发挥不明显,简单要求上报整改材料,注重“形象进度”,注重整改交账,到实地检查整改效果不够。三是督办整改的制度机制还不健全。市纪委监委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缺乏整改沟通协调机制,派出纪检监组与本委案管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与市委巡察办没有建立制度化的整改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对整改工作缺乏全流程、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往往是上级关注、领导过问才重点监督,整改督查的整体合力不强。

(四)在“以案促改方面。虽然不断加大问责力度,但问责不够精准规范,问责质效不高,具体表现在一是“四种形态”运用不准。通过监督执纪发现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较少,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运用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不够,比如贫困户精准识别不精准等问题,当时没有被发现或没有被处理,过后再“秋后算账”给予处分,不仅降低了群众的获得感,对干部也难以起到警示作用。二是“一案双查”力度不大。处置直接责任人较多,追究领导责任少,近年来查处科级干部数不多,问责重心发生了偏移,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处理起来手软,对上级关注和群众举报的问题往往处理较重,问责存在畸轻畸重现象,对扶贫领域追责问责案件没有主动开展全面排查。三是“后半篇文章”做的不实。对查处的典型问题虽然发了不少通报,提了不少要求,但很少开展综合分析,开展警示教育,贫困村干部受党纪处分人数较多,对案件暴露的责任不实、作风不实等问题没有深入剖析原因,督促加强整改。

(五)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方面。始终把巡视移交信访件办理作为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截至目前已全部办结,但存在质效不高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督办不给力。对办理工作整体研究谋划不够,一线督导指导不够,针对一些“难啃的硬骨头”,办不动就放一放,没有穷尽一切办法,克服一切阻碍,及时解决办理中的问题。二是处置不及时。巡视移交的扶贫领域信访件虽然都优先办理,全部查结了,但办理时效不高,没有体现高度重视的态度和坚决执行的力度,没有注重从中总结经验教训。三是力度不同一。对巡视、巡察移交信访件的重视程度、处置力度不同,市委巡察办分别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分别有件未办结。

(六)在纪检监察基层基础工作方面。

虽然一贯重视纪检监察基层基础建设,但制约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一些短板尚未完全补齐,一些难题尚未有效破解,具体表现在:一是主责主业不聚焦。长期以来镇纪委书记分管其他工作较多,不能有效聚焦脱贫攻坚等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对村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的配备和发挥作用督导落实不够,村级监督体系虚化空转,导致靠自身监督往往发现不了问题,而上级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却发现很多问题。二是能力素质不匹配。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素质不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更多的是做好上级交办的工作,存在不会监督、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的问题,教育培训存在短板,没有组织过扶贫相关专门培训。三是指导督促不经常。虽然建立了委班子成员联系镇(区、街道)制度,但主动下去调研督导少,对基层脱贫攻坚工作实际不掌握,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面对面指导少,各纪检监察室对各自联系地方的纪检监察工作监督指导不够。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认识不够深。领导班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脱贫攻坚工作有差距。还没有吃准吃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缺乏主动性,深度广度不够,要求不严,有时借口工作忙、任务重,安排学习时紧时松,尤其是对脱贫攻坚具体要求、政策规定、好的经验做法学得不深不透,致使对新形势下的脱贫工作缺乏有效的工作指导。

(二)站位不够高。对脱贫攻坚工作的严肃性、任务的艰巨性、形势的复杂性认识不到位、站位不高,个别班子成员只把脱贫攻坚当作一般工作来看待,政治责任和群众感情,依然存在凭经验和习惯抓扶贫,满足于会议开了、要求提了、文件发了、材料报了,没有深刻领会脱贫攻坚是党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没有扎扎实实将帮助困难群众实现脱贫致富作为政治任务来抓。

(三)能力不够强。领导班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以及识大势、抓大事的能力还不够强好心万,在思想上、能力上、作风上,与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宏伟奋斗目标,与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新定位新要求,与全市改革发展、脱贫摘帽、全面小康的形势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小差距。有的班子成员不注重提高能力素质,学习的本领、改革创新的本领、群众工作的本领、狠抓落实的本领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使命担当不匹配、不适应。

(四)标准不够实。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最关键时期,各项工作任务加重,少数班子成员苦干实干精神有所减退,产生畏难厌战感,麻痹松懈思想,有时强调客观因素,不敢碰硬,不敢创新,缺乏采用非常手段解决非常问题的胆识和魄力。履行帮扶责任不用心,工作标准不高,工作不细不实,导致工作经不起推敲、经不起考核、经不起动真碰硬。

(五)纪律不够严。脱贫攻坚工作中,在干部监督、干部履职等管理上时紧时松,把关不严,导致在工作落实环节上,推进、跟踪、督办力度不够。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对执行政策缺乏刚性约束,存在上级抓得紧,下面才抓得严的现象,随大流、看风头、搞突击、打游击的心态仍然存在,缺乏工作抓在平时、抓在经常、重在落实的自觉性。用新作风护航脱贫攻坚工作有差距。

三、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抓整改。一是强化学习。把扶贫学习深入学习贯彻。采取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以会代训、日常学习、“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等形式,深学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纠正偏差,确保中央关于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二是靠前指挥。建立健全更加高效的指挥体系,市纪委常委会定期听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和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相关工作情况汇报,班子成员履行包保责任,到一线督办办理进展,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是统筹协调。统筹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切实履行职责,超前谋划、细化安排,做到两不误、两促进,用扶贫领域监督整改问责的实际成效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责任落实抓整改。一是扛牢自身监督责任。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全力以赴抓好扶贫攻坚各项工作。各派出纪检监察组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作为当前首要任务,贴身监督、下沉一线监督,党风政风监督室加强统筹协调,班子成员靠前指挥。二是监督主体责任落实。加强与市委办等整改责任单位的沟通联系,从方案制定、整改进展、落实效果加强全流程、全方位监督,对责任领导履责情况进行督促,对各地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强化整改监督工作建章立制。三是做好包联帮扶工作。所有班子成员和帮扶干部继续按照脱贫攻坚要求开展工作,定期进村入户走访贫困户,加强扶贫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对照发现的问题,全面排查短板弱项,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三)强化监督执纪抓整改。一是扎实开展作风监督。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专项治理,坚决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做表面文章的问题,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果促进脱贫攻坚举措的硬落实。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扶贫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启动问责程序。三是推动举一反三整改。对2017年以来办理的问责案件开展“回头看”,如发现畸轻畸重、问责不当情形的,及时整改纠偏。扎实开展办案质效大检查,主动自查自纠、立行立改,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各方面和历史检验。

(四)强化基层基础抓整改。一是强化支持保障。进一步深化“三转”,落实《加强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确保专职专责。配齐配强镇(区、街道)纪(工)委纪检监察干部,全面保障办公、办案条件。二是强化督导检查。市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分别到包联镇开展“三转”落实情况督导检查,督促各项工作落实。三是强化教育培训。通过“以案代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规范精准执纪执法,依规依纪依法查处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

根据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做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总体工作方案精神和委机关安排,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对照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综合采取民主评、群众提,集体议、互相帮,当面听、自己找等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查找了班子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现作如下对照检查: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方面。没有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摆在突出位置,真正用心、用情、用力,确保走心、走深、走实,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不深入。满足于一般性的学,对委机关集体学习未学到的内容,采取一次性集中补学,导致囫囵吞枣,满足于雁过留痕。二是领会不透彻。虽学了原著原文,采取一人读,大家听的方式,停留于背要点,抄笔记,很少开展研讨交流,与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结合不紧密,入耳但不走心。三是落实不具体。没有将重要论述的科学指引内化为攻坚克难的强大精神力量,缺乏打硬仗的应有状态,与实行最严格的监督检查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集中全体班子成员的智慧,集中全委之力保障决战决胜还停留在喊口号上。

(二)在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对党员干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扶贫领域的一些表现,没有盯紧看牢、严防死守,主要表现在:一是集中整治盯得不紧。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结合不紧,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工作更多的是在会议上提提要求,遇到问题听听汇报,没能抽身一项项去看落实情况,如去年出台了工作措施,但缺乏监督检查,镇和市直单位仍然反映发文多,开会多,没有精力抓落实。二是专项治理抓而不实。还是习惯于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制定方案,在落实过程中跟的不紧、督的不严,一些决策落实效果不是很好。如年年都印发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方案,但实际检查还不够,发现问题还不多,往往我们自己发现不了问题,上级来就能发现问题。三是帮扶工作做得不够。虽然经常开展到村入户走访,但实际上帮扶责任人做的工作还是很少,我们自身扶贫手册也来来回回填了好几次,有时下乡就是为了填一下扶贫手册应对检查,具体工作都交给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去抓落实。

(三)在对巡视整改日常监督方面。在巡视整改监督工作不善于抓龙头,抓关键,抓要害,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不够,影响整个整改工作的质效,主要表现在:一是没有着眼全局抓监督。对每次扶贫领域巡视巡察反馈意见,都是按照市委交办工作和分解任务去抓落实,将大部分精力放在纪委自身负责整改的问题上,对市委如何安排部署,推动落实主动参与不多,导致整改落实情况缺乏有力监督,造成责任失管。二是没有跟踪问效抓监督。将存在的问题反馈后,没有认真跟踪落实,而是以书面总结、听取汇报为主,实地督查检查不到位,对整改是否到位了解不准确,导致出现表面整改、敷衍整改、假装整改等问题。三是没有真整实改抓监督。对各类监督检查考核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彻底。虽然对扶贫台帐资料填写不规范的问题按要求进行整改,但在后续督查检查中类似问题仍然存在,影响了脱贫攻坚的质量。整改的问题谋划部署、以强有力的监督促进整改落实,很多问题缺乏整改的力度。

(三)在对派出机构监督指导方面。近年来不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监督缺乏系统性协同性,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监督工作还不够有力有效,具体表现在:一是综合监督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去年启动的市纪委监委派出改革推进不快,直到去年底各派出纪检监察组负责人才任命到位,各项制度机制还在建设完善,对巡视巡察反馈的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工程项目建设等方面缺乏有效监督。二是对各整改责任单位整改督办不力。督办不够监督检查不深入不细致,对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中,不同程度存在压力层层递减,整改方案不结合实际、不具体,验证材料不全等问题;整改指导督促作用发挥不明显,简单要求上报整改材料,注重“形象进度”,注重整改交账,到实地检查整改效果不够。三是督办整改的制度机制还不健全。市纪委监委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缺乏整改沟通协调机制,派出纪检监组与本委案管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与市委巡察办没有建立制度化的整改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对整改工作缺乏全流程、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往往是上级关注、领导过问才重点监督,整改督查的整体合力不强。

(四)在“以案促改方面。虽然不断加大问责力度,但问责不够精准规范,问责质效不高,具体表现在:一是“四种形态”运用不准。通过监督执纪发现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较少,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运用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不够,比如贫困户精准识别不精准等问题,当时没有被发现或没有被处理,过后再“秋后算账”给予处分,不仅降低了群众的获得感,对干部也难以起到警示作用。二是“一案双查”力度不大。处置直接责任人较多,追究领导责任少,近年来查处科级干部数不多,问责重心发生了偏移,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处理起来手软,对上级关注和群众举报的问题往往处理较重,问责存在畸轻畸重现象,对扶贫领域追责问责案件没有主动开展全面排查。三是“后半篇文章”做的不实。对查处的典型问题虽然发了不少通报,提了不少要求,但很少开展综合分析,开展警示教育,贫困村干部受党纪处分人数较多,对案件暴露的责任不实、作风不实等问题没有深入剖析原因,督促加强整改。

(五)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方面。始终把巡视移交信访件办理作为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截至目前已全部办结,但存在质效不高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督办不给力。对办理工作整体研究谋划不够,一线督导指导不够,针对一些“难啃的硬骨头”,办不动就放一放,没有穷尽一切办法,克服一切阻碍,及时解决办理中的问题。二是处置不及时。巡视移交的扶贫领域信访件虽然都优先办理,全部查结了,但办理时效不高,没有体现高度重视的态度和坚决执行的力度,没有注重从中总结经验教训。三是力度不同一。对巡视、巡察移交信访件的重视程度、处置力度不同,市委巡察办分别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分别有件未办结。

(六)在纪检监察基层基础工作方面。

虽然一贯重视纪检监察基层基础建设,但制约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一些短板尚未完全补齐,一些难题尚未有效破解,具体表现在:一是主责主业不聚焦。长期以来镇纪委书记分管其他工作较多,不能有效聚焦脱贫攻坚等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对村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的配备和发挥作用督导落实不够,村级监督体系虚化空转,导致靠自身监督往往发现不了问题,而上级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却发现很多问题。二是能力素质不匹配。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素质不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更多的是做好上级交办的工作,存在不会监督、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的问题,教育培训存在短板,没有组织过扶贫相关专门培训。三是指导督促不经常。虽然建立了委班子成员联系镇(区、街道)制度,但主动下去调研督导少,对基层脱贫攻坚工作实际不掌握,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面对面指导少,各纪检监察室对各自联系地方的纪检监察工作监督指导不够。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认识不够深。领导班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脱贫攻坚工作有差距。还没有吃准吃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缺乏主动性,深度广度不够,要求不严,有时借口工作忙、任务重,安排学习时紧时松,尤其是对脱贫攻坚具体要求、政策规定、好的经验做法学得不深不透,致使对新形势下的脱贫工作缺乏有效的工作指导。

(二)站位不够高。对脱贫攻坚工作的严肃性、任务的艰巨性、形势的复杂性认识不到位、站位不高,个别班子成员只把脱贫攻坚当作一般工作来看待,政治责任和群众感情,依然存在凭经验和习惯抓扶贫,满足于会议开了、要求提了、文件发了、材料报了,没有深刻领会脱贫攻坚是党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没有扎扎实实将帮助困难群众实现脱贫致富作为政治任务来抓。

(三)能力不够强。领导班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以及识大势、抓大事的能力还不够强,在思想上、能力上、作风上,与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宏伟奋斗目标,与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新定位新要求,与全市改革发展、脱贫摘帽、全面小康的形势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小差距。有的班子成员不注重提高能力素质,学习的本领、改革创新的本领、群众工作的本领、狠抓落实的本领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使命担当不匹配、不适应。

(四)标准不够实。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最关键时期,各项工作任务加重,少数班子成员苦干实干精神有所减退,产生畏难厌战感,麻痹松懈思想,有时强调客观因素,不敢碰硬,不敢创新,缺乏采用非常手段解决非常问题的胆识和魄力。履行帮扶责任不用心,工作标准不高,工作不细不实,导致工作经不起推敲、经不起考核、经不起动真碰硬。

(五)纪律不够严。脱贫攻坚工作中,在干部监督、干部履职等管理上时紧时松,把关不严,导致在工作落实环节上,推进、跟踪、督办力度不够。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对执行政策缺乏刚性约束,存在上级抓得紧,下面才抓得严的现象,随大流、看风头、搞突击、打游击的心态仍然存在,缺乏工作抓在平时、抓在经常、重在落实的自觉性。用新作风护航脱贫攻坚工作有差距。

三、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抓整改。一是强化学习。把扶贫学习深入学习贯彻。采取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以会代训、日常学习、“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等形式,深学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纠正偏差,确保中央关于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二是靠前指挥。建立健全更加高效的指挥体系,市纪委常委会定期听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和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相关工作情况汇报,班子成员履行包保责任,到一线督办办理进展,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是统筹协调。统筹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切实履行职责,超前谋划、细化安排,做到两不误、两促进,用扶贫领域监督整改问责的实际成效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责任落实抓整改。一是扛牢自身监督责任。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全力以赴抓好扶贫攻坚各项工作。各派出纪检监察组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作为当前首要任务,贴身监督、下沉一线监督,党风政风监督室加强统筹协调,班子成员靠前指挥。二是监督主体责任落实。加强与市委办等整改责任单位的沟通联系,从方案制定、整改进展、落实效果加强全流程、全方位监督,对责任领导履责情况进行督促,对各地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强化整改监督工作建章立制。三是做好包联帮扶工作。所有班子成员和帮扶干部继续按照脱贫攻坚要求开展工作,定期进村入户走访贫困户,加强扶贫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对照发现的问题,全面排查短板弱项,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第3篇

市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省委和晋城市委的统一安排,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已基本结束,现已转入常规检查、深化整改和巩固成果阶段。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抓部署。11月5日,省委召开全省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动员电视电话会后,市委高度重视,当天就召开全市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安排动员会议,及时成立了市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同步印发了《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并紧急抽调成立了4个市级督导抽查组、16个推磨交叉检查组和16个自查自纠检查组,推开了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二)三个阶段抓监督。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了自查自纠、交叉检查、督导抽查三个阶段开展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阶段,全市16个乡镇(街道)的自查自纠检查组走访本乡镇(街道)所有的贫困村、贫困户,查看2016年以来的所有扶贫资金、扶贫项目,做到了四个全覆盖。交叉检查阶段,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在16个乡镇(街道)开展推磨式交叉检查,必须走访所有的贫困村,必须走访20户以上“插花式”贫困户的村,必须走访不低于10%的贫困户,必须查看扶贫项目和抽查扶贫资金,做到了四个必须。督查抽查阶段,4个督导抽查组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不预设路线、不固定模式的“六不”方式,对全市16个乡镇(街道)和21个职能部门开展暗访督导。

(三)创新方法抓整改。对各检查组报告的问题,领导组办公室创新工作方法,采取“一书两单三报告四回查”的方式,推动扶贫领域问题整改工作。一是一份通知强责任。将在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相关问题,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向包联乡镇(单位)的市级领导下发督促整改通知书,强化处级领导的包联责任。二是两个清单交任务。市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给各乡镇(街道)和扶贫职能单位下发主体责任问题清单和监督责任问题清单,明确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的整改任务。三是三处报告严要求。各责任单位的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同时报告包联乡镇(街道)市级领导和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高标准、严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四是四组回查促落实。全市4个督导抽查组对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查,督促各乡镇(街道)和扶贫职能单位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问题线索核查到位,确保扶贫工作落地见效。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自查自纠及乡镇推磨式交叉检查情况

专项治理期间,我市各自查自纠检查组和乡镇推磨式交叉检查组走遍了全市12个建档立卡贫困村、3451户贫困户,查看了15个产业扶贫项目,检查了近1.9亿扶贫资金,共发现问题28个,其中资金项目方面14个、政策落实方面7个、领导责任方面2个、干部作风方面5个,现均按照要求逐一整改。

(二)市级督导抽查情况

根据市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市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交叉检查组于2017年11月8日至12月4日对我市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了督导,并反馈了督导建议,指出了我市9个乡镇和2个市直单位,在政策落实、资金项目、领导责任、干部作风4个方面存在44个问题。截止目前,我市共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向包联乡镇(街道)市级领导下发督促整改通知书41份;以市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向各乡镇(街道)和扶贫职能单位下发主体责任问题清单15份,下发监督责任问题清单5份。对于反馈的4个方面44个问题,已整改问题37个,转高平纪委执纪监督室核查问题7个(查否1个,查结待处3个,正在初核3个)。 

市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第4篇

根据省委、市委的统一部署,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照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的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等六方面问题,进行了深入查摆和深刻剖析,进一步明确了整改方向。现将本人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方面还存在较大不足

一是压力传导不够。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但在压紧压实脱贫攻坚责任方面还不够到位。没能把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压紧压实到县纪委监委机关各科室和每名纪检监察干部,有的同志认为自己既不驻村,也未直接参与扶贫领域案例办理工作,对脱贫攻坚工作重视不够、职责认识不清,把脱贫攻坚工作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始终的主动性、参与性不强。对于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平时部署多,检查督促相对较少,一些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办理效率和质量还不够高,个别上级交办的扶贫领域信访件未及时办结。对于脱贫攻坚专项监督发现的问题和个人在深入乡镇开展脱贫攻坚时发现的问题,能够及时明确整改责任和措施,但对于问题的整改跟踪问效做得不够,对于需要多部门联合发力整改的问题,牵头整合力量、合力推进的还不够。

二是工作作风不实。对习近平总书记脱贫攻坚重要论述和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学得不深,对精准监督执纪问责和护航精准脱贫的理解把握还不透,结合XX实际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做得还不够。按照县委要求,我们在履行监督责任的同时,还联系XX镇XX村的具体帮扶工作,作为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对于驻村帮扶工作听汇报较多,深入一线解决实际困难的相对较少,在发挥帮扶镇村三级干部作用,形成帮扶合力方面思考谋划得不多。

(二)落实巡视整改监督责任方面还有一定差距

一是对巡视整改政治责任的监督还不够实。能够根据市纪委监委部署运用“三督导、三反馈、三整改、一回头”工作机制推动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但在实际运用过程中存在不平衡的情况,对乡镇、街道和县直单位的督导反馈频次多于同级党委,2019年县纪委监委查处的扶贫领域案件很少是通过同级监督发现的。对乡镇落实巡视整改责任更加关注,对行业部门督导得相对较少,同时由于派驻机构还未完全到位,导致对于行业部门的督导检查还不够、压力传导不足,个别县直单位对整改重视程度不够,整改措施不扎实。虽然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监督和绩效专项督查,但对于发现的问题,能够从严查处,但举一反三、完善制度的后续工作做得还不够到位,编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的针对性、可操作性还不够强。

二是日常监督执纪问责仍存在薄弱环节。在平衡摆布审查调查和日常监督执纪工作中做得还不够,存在重审查调查、轻监督执纪的情况,班子成员和纪检监察室下乡办案多,开展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少。扶贫领域问题线索主要来源群众举报,没有与行业部门建立线索移送机制,主动监督、靠前监督发现问题线索得不多,监督缺乏及时性和实效性。在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仍需持续发力,重复填表造册、过度留痕等问题仍困扰着基层扶贫干部,一些扶贫车间、文明实践活动站等形式大于内容,但盯住不放抓整改力度还不够。

三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不够深入。调度扶贫领域执纪审查工作方面还不够实,2019年扶贫领域信访举报XX件,立案XX件,成案率不高,没能形成强大震慑。对标“一案双查”的要求还有差距,大部分案件没有对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追责。查处的扶贫领域案件“后半篇”文章做得还不够,以案促改、警示教育跟进不够。转岗纪委书记以来,十分重视乡镇纪委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但在推动乡镇纪委在扶贫领域“有作为”上还抓的不够细,部分乡镇纪委书记兼任第一书记,“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局面,分散了乡镇纪委监督执纪精力。

(三)落实纪委监委监督责任和有关职能部门监督责任方面

1.专项治理效果不强。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上存在以审查调查为主的问题,整治干部作风的力度不够,在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上还不够彻底,办法还不多、效果还不够好。监督检查中存在工作简单、方式单一、发现和查处的较少,有的只是提醒整改,没有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2.问题发现能力不足。对扶贫领域相关政策措施还没有全面透彻掌握,发现问题的能力水平相对偏低,开展县委巡察、日常检查、纪律检查工作成效还不明显。“2019年开展扶贫领域线索集中排查XX件,问责XX件XX1人,提醒谈话XX件XX人,党纪政务处分XX件XX人。”的问题,反映出开展的监督检查中,查阅资料不细致不全面、发现问题不多不准、分析问题不深入不透彻,形成有价值的可查线索不多。

3.正风肃纪氛围不浓。在监督执纪问责和县委巡察工作上,对发现问题跟踪落实不够,个别时候不敢动真碰硬,存在畏难情绪、怕担风险,存在求稳为上的思想。监督执纪工作中存在“等、靠、要”思想,导致监督执纪“宽、松、软”现象,正风肃纪氛围不浓。查处的个别扶贫领域违纪违规案件未落实“一案双查”,致使极少数乡镇对扶贫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识还不到位,重视不足,缺少措施,对村一级的压力传导不够,在管理的辖区内再次出现违纪违规问题。

(四)落实脱贫攻坚过程中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任务方面

1.问题整改督促不到位。在上级反馈的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方面,主动靠前参与的意识还不够,对整改质量和进度的监督不到位,使得上级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仍有差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有的是问题整改避重就轻,有的是未落实整改,有的是整改不到位,反映出开展的联合检查督查工作还不够深入细致,没有认真对照问题进行跟踪检查督查,执纪问责方面还存在偏轻的现象。

2.帮扶责任跟踪不及时。作为挂钩扶贫单位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没有完全压实,个别部门干部到挂钩户走访调查时不深入,在“转作风、大调研、遍访贫困户”中“五个一”活动落实不到位不严格,甚至出现挂钩干部走访工作走过场、搞形式等现象,导致群众对帮扶工作不满意,干部驻村走访时间有的没有严格执行到位等现象,在日常督查检查上跟踪问效、通报曝光不及时、不到位。

3.帮扶工作严实不到位。入户抽查中还存在致贫原因分析不准、致贫原因和帮扶措施不对称、没有根据致贫原因进行精准施策的情况和农村危房改造建设面积超标、进度慢,竣工率、入住率低,验收不及时,建新拆旧政策落实不到位,补助资金未按标准兑付,贫困户负债重等工作作风漂浮、不严实的问题,对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工作整治上存在教育、督促、管理、问责不到位现象。

(五)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规定方面

1.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不力。在学习党章、尊崇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和按党章办事的要求上执行不严格。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想得不多、做得不实、管得不严,对“四风”反弹回潮及干部作风新动向警惕性不强,对纪律和决策情况缺乏比较硬的监督检查,致使一些有关改进作风的规定和纪律没有完全执行到位。

2.制度规定执行不严。对全县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公车管理、“三公”经费支出、严肃客事办理、工作纪律方面监督检查不全。存在监督检查不平衡,有些方面检查多,有些方面检查少,有些单位在制度规定上存在执行不严的情况。

3.勤俭节约意识不强。随着生活和工作条件的改善,在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优良传统执行上个别时候存在偏差,有时在公务活动中碍于面子、讲排场、陪同人员控制不严,个别存在“客少主人多”的情况,有时存在超标准、超规格的现象。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政治意识不强。没有充分认识到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是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总认为脱贫攻坚工作与自身关系不大,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各专项行动方案落实就行,不能将自己的业务工作与脱贫攻坚更加紧密地结合,没有突出脱贫攻坚这个“重中之重”。从思想层面来看,仍然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出了问题。

(二)监督措施不足。对习近平总书记的脱贫攻坚战略思想和各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相关会议精神学习不到位,监督执纪问责的力度欠缺。对各种扶贫政策规定、文件指标掌握不够全面深入,监督检查重点不突出,业务熟悉不够,发现问题较少。监督检查方式单一,有时仍停留在表面,对问题整改督促力度不够。

(三)统筹协调不好。纪检监察机关、扶贫工作机构和职能部门之间沟通机制不畅通,工作交流、情况沟通、信息共享没有形成常态化。相关职能部门移送问题线索数量少、不及时,纪检监察机关掌握扶贫工作情况不全面、不深入,没有完全形成完整的监督体系。

(四)责任担当不够。在思想上,自我要求有所松懈,认为把纪检监察工作做好,把纪检干部管好就完成了本职工作任务。在推进工作中,单纯地考虑纪检监察工作的任务指标,思考脱贫攻坚的全局性问题较少,开拓进取、勇于创新、责任担当的意识有所减弱。

四、整改措施及今后努力方向

(一)更加注重全面监督精准化精细化。进一步加大扶贫领域再监督再检查力度,聚焦重点环节,整合县乡监督力量和职能部门业务监督优势,创新监督检查方式,结合日常督查、重点抽查、考核检查等方式,完善责任清单和问题清单,实现常态化精准监督。结合“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的深入开展,重点对扶贫领域中的腐败问题、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扶贫工作纪律及干部工作作风执行不严等情况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治全县党员干部在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助推精准扶贫各项政策措施精准落实到位。坚持同向发力,督促各扶贫领域主管部门和乡镇党委提高责任意识,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大对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的监管力度。

(二)更加注重警示教育日常化经常化。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准确把握和实践运用好“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做到早提醒、早发现、早纠正、早处理。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线索集中、顶风违纪的,严格初查核实、直查直办、快查快结。对巡视巡察以及专项纪律检查中问题整改落实不力的部门、乡镇和村,适时开展“回头看”、杀个“回马枪”,盯紧重大项目、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形成利剑高悬、震慑常在的态势。切实加大通报曝光和教育警示力度,坚持教育不断篇、宣传不断点,编发扶贫领域典型案例汇编,每月通报1批典型案件,强化对全县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不断扩大震慑力。

(三)更加注重监督执纪严格化严肃化。突出主责主业,着力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把纪检监察工作重心聚焦到发现问题和责任追究上,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置。对问题线索实行统一管理、集中排查、定期研判,对反映比较集中、问题较为突出的部门乡镇严肃处理,坚决落实“一案双查”。实行纪检监察干部常态走访制度,加大违纪问题线索排查力度,聚焦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低保实施、教育医疗等环节,重点查处吃拿卡要、优亲厚友、截留挪用、虚报冒领等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加大履职不力单位和党员干部的问责力度,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监管到位。

第5篇

一、“三纠三促”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一)认真履行主体责任

镇党委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学习部署“三纠三促”专项行动,制定下发镇《开展“三纠三促”专项行动的通知》。班子其他成员逐条逐项梳理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查找存在问题,并认真加以整改;镇纪委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督促全镇镇村领导干部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各党(总)支部及镇村领导干部对照10个方面的问题和所附具体问题清单,主动认领、对号入座,深入查找不担当不作为和弄虚作假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帐,切实把问题查深、摸透、找准,见人见事见细节,明确责任,逐一整改纠正。

(三)加强监督检查

各分管领导和“四办四中心”负责人督促、指导解决业务范围内的具体问题。镇纪委把“三纠三促”专项行动内容作为督查工作重点,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着力发现问题、督促整改问题,设立举报专用电话和举报箱,畅通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深入开展明察暗访,着力发现不担当不作为和弄虚作假的具体问题线索。

二、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镇党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制定下发《镇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施方案》,紧盯脱贫攻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加强对扶贫领域政策、措施、项目、资金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

(二)确定重点村,开展综合整治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市、县纪委关于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要求,紧盯脱贫攻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加强对扶贫领域政策、措施、项目、资金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将高岭新村和岳家滩村确定为开展重点整治的行政村,并制定下发《镇重点村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深入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保障。

(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镇纪委开展大接访活动,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利用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举报平台,形成扶贫攻坚工作全方位监督网络,引导群众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进行全方位监督,着力发现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三、存在问题

1.个别村组织负责人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不力,只喊口号、不见行动,打折扣、搞变通,不愿亲力亲为,对安排部署重点工作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

2.一些镇村干部庸懒散慢、不思进取,工作消极应付,怕惹麻烦,不敢直面群众,解决群众诉求不表明态度、不正面回应、不积极解决,为了不出事、宁可不干事,对交办工作拖延推诿。

3.一些村党组织未能很好贯彻执行上级党委的决策和部署,未能认真领会中央和省、市委的政策精神,造成村党组织执政能力偏弱,扶贫领域“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战斗堡垒作用未得到很好发挥。

4.在扶贫工作方面存在基础数据采录、情况核查不认真,工作不扎实,扶贫对象识别和扶贫目标确定不精准;项目扶贫工作中庸懒散慢、脱贫措施不落实,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扶贫考核不客观的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开展“三纠三促”专项行动和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对照10个方面的问题和所附具体问题清单,认真开展检查。全镇镇村领导干部都要把自己摆进去,既带头自觉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又以上率下,抓好所管理党员干部的整改工作,敢于担当,亲自推动,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村党支部要抓好相关任务落实村党支部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进一步统一思想,要认清形势、科学研判,确保各项任务得到落实。要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觉悟,认清面临形势,严明纪律要求,改进工作作风,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坚决纠正在脱贫攻坚领域不担当、不作为和弄虚作假问题,营造良好的脱贫攻坚政治生态。

第6篇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厅字〔2017〕33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重大战略部署的决定》(云发〔2017〕38号)等文件精神,全面贯彻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结合云南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省16个州(市),有脱贫攻坚任务的124个县(市、区)党委、政府以及省级有关部门脱贫攻坚责任的落实。

第三条 脱贫攻坚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州(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合力攻坚的责任体系。

第二章 省负总责

第四条 省委、省政府对全省脱贫攻坚工作负总责,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的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结合全省实际统筹制定脱贫攻坚政策措施,根据脱贫目标任务制定全省脱贫攻坚滚动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省委书记和省长向中央签署脱贫责任书,省委、省政府每年向中央报告脱贫攻坚进展情况。

第五条 省委、省政府根据脱贫攻坚任务需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建立扶贫资金增长机制,统筹使用东西部扶贫协作、定点扶贫和企业集团帮扶等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

第六条 省委、省政府加强对扶贫资金分配使用、项目实施管理的检查监督和审计,及时纠正和处理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

第七条 省委、省政府加强对贫困县的管理,组织落实贫困县考核机制、约束机制、退出机制、督查巡查机制。保持贫困县党政正职稳定,做到不脱贫不调整、不摘帽不调离。

第八条 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全省脱贫攻坚的综合协调,统筹省级行业扶贫考核,组织实施对州(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组织开展脱贫攻坚督查巡查、第三方评估和贫困退出评估验收,有关情况向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告。

第九条 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依托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以信息化推动扶贫开发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结合全省特点,拓展应用领域,建设云南省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建立事先预警、事中监控、事后评估的精准扶贫管理机制。建立部门间信息互联共享机制,完善农村贫困统计监测体系。

第十条 省级有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运用行业政策和资源,按照《〈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重大战略部署的决定〉重要举措实施分工方案》的要求制定配套政策并组织推动脱贫攻坚工作。每年按照有关规定向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告本行业、本部门脱贫攻坚工作情况。

第十一条 省纪检监察机关对脱贫攻坚进行监督执纪问责,省检察院对扶贫领域职务犯罪进行集中整治和预防,省审计厅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跟踪审计。

第三章 州(市)县落实

第十二条 州(市)党委和政府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脱贫攻坚政策措施。制定本地区脱贫攻坚滚动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做好脱贫目标任务落实、扶贫项目实施、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等领域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州(市)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向省委、省政府签署脱贫攻坚责任书,确保脱贫责任层层落实,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告本级和年度计划摘帽贫困县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

第十三条 州(市)党委和政府应结合本地区脱贫攻坚任务需要,科学安排、精准使用财政扶贫资金,确保扶贫投入力度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统筹用好东西部扶贫协作、定点扶贫和企业集团帮扶等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

第十四 条州(市)党委和政府应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推动所辖贫困县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按照扶贫开发成效考核、督查巡查、贫困退出以及依托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推动基础工作规范化的要求组织落实有关工作,有关情况向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告。

第十五条 县级党委和政府承担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负责制定脱贫攻坚实施规划,优化配置各类资源要素,组织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县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

第十六条 县级党委和政府应当指导乡(镇)、村组织实施贫困村、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和退出工作,对贫困村、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和精准退出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第十七条 县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制定乡(镇)、村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指导意见并监督实施,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依托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推动基础工作,保证贫困退出的真实性、有效性和稳定性。

第十八条 县级党委和政府应当指导乡(镇)、村加强政策宣传和引导,注重发挥贫困地区干部群众内生动力,充分调动贫困群众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把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到村到户到人。

第十九条 县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坚持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强化贫困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选优配强和稳定基层干部队伍,确保基层脱贫攻坚力量的稳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驻村扶贫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考核。

第二十条 县级政府应当建立扶贫项目库,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建立健全扶贫资金项目信息公开制度,对扶贫资金管理监督负首要责任。

第四章 合力攻坚

第二十一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的组织领导,推动沪滇、粤滇扶贫协作,建立精准对接机制,强化产业带动、劳务协作、人才交流等方面的合作,落实帮扶措施,提高帮扶成效。

第二十二条 定点扶贫单位应当紧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细化实化帮扶措施,督促政策落实和工作到位,切实做到扶真贫、真扶贫,不脱贫不脱钩。要主动配合、支持派驻地党委和政府加强对本单位驻村扶贫工作队的管理。

第二十三条 驻滇和武警部队应当发挥组织严密、突击力强等优势,积极参与地方脱贫攻坚,并承担定点帮扶任务。

第二十四条 各派应当充分发挥在人才、智力扶贫上的优势和作用,做好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

第二十五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制定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公民个人参与脱贫攻坚,履行社会责任。

第五章 奖惩

第二十六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以及省级有关部门可按照有关规定,对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到位、工作成效显著的部门和个人,以适当方式予以表彰,并作为干部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影响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第二十七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以及省级有关部门对在脱贫攻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社会帮扶主体,予以大力宣传,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各州(市)应当参照本实施细则,结合本地区实际,对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作出部署。

第二十九条 本实施细则具体解释工作由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

第7篇

一、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决策部署,以抓好2019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全面排查、系统整改,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积极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确保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 工作目标

1. 所有问题全部清零。坚持问题导向,将2019年国考反馈问题与脱贫攻坚“回头看”排查出的问题、省考和审计、巡视、督查等发现问题统筹起来,一体研究,一体部署,一体整改,确保4月底前所有问题整改到位。通过全面整改,进一步补短板、建机制,全面提升脱贫攻坚质量。

2. 高质量完成脱贫任务。聚焦全市剩余146名贫困人口脱贫,落实领导干部包联、帮扶责任人帮扶、因户因人施策“三个全覆盖”,实行挂图作战,集中力量攻坚,确保今年上半年剩余贫困人口全部高质量脱贫。

3. 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全面落实脱贫防贫长效机制,兜住“两不愁三保障”底线,加大扶贫力度,促进贫困群众就近就地就业,切实增强贫困群众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强边缘人口监测帮扶,确保不出现返贫和致贫。

4. 推进脱贫攻坚创先争优。建好用好脱贫防贫“6项重点任务清单”,从严从实推进问题整改,确保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圆满完成国家脱贫攻坚普查,在2020年国家和省市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中取得好成绩。

(三)整改原则——坚持政治站位。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整改作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的自觉行动,作为落实市委“三创四建”活动要求的具体举措,以强烈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狠抓整改措施落实,确保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坚持举一反三。对照国考反馈问题,深入自查,举一反三,到户到人。各学校和各股室要对照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主动查摆,全面彻底整改。——坚持目标标准。始终坚持现行脱贫标准,继续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和剩余贫困人口,坚决杜绝降低标准、搞数字脱贫;坚决防止吊高胃口、盲目拔高标准,确保脱贫攻坚成效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坚持合力攻坚。强化一把手抓扶贫,层层压紧压实责任,加强指导、上下联动。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形成整改合力。通过强力快速推进整改,进一步提升全市脱贫攻坚凝聚力、战斗力,一鼓作气、乘势而上,巩固脱贫成果,确保高质量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整改重点和措施

依据国考涉及我市6方面15项、25个问题,针对教育3方面3项5个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整改,明确整改责任、具体举措和完成时限,推动脱贫攻坚质量整体提升。

(一)关于“义务教育保障仍有短板弱项”问题

1. 扎实推进控辍保学情况。针对建档立卡个别学生厌学、辍学动态管理不及时等问题。由教育股牵头,重点排查落实辍学学生行政督促复学机制、入学联控联保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县级“七长”控辍保学责任制、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分析学生厌学原因,采取多种方法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扎实有效地推进控辍保学工作开展。

2. 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保障情况。针对送教上门、一对一帮扶工作不扎实、与残疾儿童沟通工作不足等问题。由教育股牵头,重点排查是否采取随班就读、特殊教育、送教上门、“对一”学习帮扶等方式,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厌学辍学学生接受义务教育。

3. 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实施情况。针对资助政策宣传不够、资助档案信息记录不完整等问题。由规划财务股牵头,重点排查是否对全部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实施“两免一补”政策。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多种形式资助政策的宣传,让政策深入人心,科学规范档案信息记录,确保义教阶段“两免一补”政策落实到位。

(二)关于“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问题

4. 提升结对帮扶工作成效。针对“少数帮扶干部作风不实,2018年以来没有入户开展工作”等问题。由办公室牵头,认真举一反三,督促指导各派出单位组织开展好结对帮扶工作,帮助帮扶责任人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引导帮扶责任人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主动与帮扶对象联系沟通,协调解决困难,持续提升帮扶工作满意度。派出单位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适时组织帮扶责任人定期入户走访,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扶工作。

(三) 关于“政策落实不到位不精准”问题

5. 加强就业培训力度。针对“个别县没有开展就业技能培训、个别地方虚设公益岗位、少数县安排公益岗位不精准”等问题。由教育股牵头,认真举一反三,对就业技能培训进行“回头看”。配合人社部门组织实施职业教育和就业培训,充分发挥职教中心职业培训优势,加大培训力度,丰富培训内容,增加培训次数,强化培训的针对性和全面性,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应培尽培。

三、整改时限和步骤

2019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从2020年3月23日开始,4月份集中整改,5月10日前核查验收,5月25日前总结提升,形成整改报告。分4个阶段进行。

(一) 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3月23日—3月31日)。各学校、各股室要对照2019年国家考核反馈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方案要明确问题清单、推进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3月31日前,各学校分别对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并将整改方案报送教育局办公室备案。

(二) 集中整改阶段(2020年4月1日—4月30日)。各学校、各股室对照整改方案逐条逐项抓好落实,及时反馈整改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认真研究解决,确保按要求整改到位。

(三)核查验收阶段(2020年5月1日—5月10日)。教育局组织相关股室,对全市整改情况进行督查验收,重点核查点对点问题是否整改到位,举一反三问题是否全面彻底,整改成效是否达到群众满意。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0年5月11日—5月25日)。各学校、各股室在集中整改和核查的基础上,深入查漏补缺,全面巩固提升。通过健全完善机制,形成一批务实管用的制度成果。5月20日前,各学校和牵头股室分别形成整改报告报送教育局办公室。

四、组织保障

(一) 狠抓责任落实。教育局主要负责人是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强力推进整改落实。要在整改中进一步建好用好“6项重点任务清单”,全面摸清数据底数,逐户逐人落实政策,实行台账管理。

第8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六中全会和省、市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为主线,结合我局实际,扎实开展驻村帮扶工作。坚持科学扶贫和精准扶贫,坚持引领发展,服务群众,转变作风。以发展经济为中心,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根本出发点,着力解决村民最关心的实际问题,改善贫困村发展条件,提高群众生产生活水平,推进贫困村加快发展,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两不愁”、“三保障”、贫困户“三有”、贫困村“五有”和“四好目标”的总体要求,扎实抓好“六个精准”工作和“五个一批”政策落实,全力协助指导复桥镇棕树村组织实施好扶贫攻坚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确保贫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000元以上,棕树村2019年整村“摘帽”脱贫。

三、2019年工作重点

(一)巩固基层建设。协助建设“五好”村党支部,抓好高素质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高素质党员队伍建设、村级民主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四项”工作。提高村级民主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全面推行“三自”、“四民主”,全面规范地推行村级财务、政务、事务的公开,协助抓好农村社会治安,确保村和谐稳定,从而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再次做好精准识别。3月底前会同镇村对精准识别清退名单和新识别贫困户名单予以再核实,确保错退率<2%、漏贫率<3%、错评率<2%。及时完善贫困户帮扶明白卡和帮扶手册内容。

(三)协助抓好痕迹管理。指导并督促镇村做好精准扶贫工作的资料收集归档,重点是贫困户帮扶包所涉内容和产业发展、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等原始基础资料的收集、更新、完善、归档以及帮扶工作中形成的第一手资料。

(四)积极推进棕树村产业发展。进一步配合村两委做好土地落实、资金落实、种苗落实和贫困户入股手续完善,完成120亩西瓜和120亩田藕的种植和管理经营。举办技术培训班2期。

(五)协助村两委抓好道路、水利设施、农网改造和异地搬

迁建设。重点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监管,及时督促村两委做好项目实施资料收集。

(六)加强扶贫政策和扶贫资金监管。督促抓好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政策,指导村“两委”开展“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严格按要求做好扶贫资金和项目的公开公示工作。

(七)积极开展为贫困户送温暖活动。4月开展送生产资料和助耕活动、8月、春节开展助学活动、年前开展送温暖关爱慰问活动。

(八)扎实抓好就业产业扶贫工作。积极协调结队帮扶企业开发提供适合贫困户就业的工作岗位,配合人社部门开展贫困户就业培训,力争转移贫困人口到企业就业110人。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划定职责范围,确立帮扶工作重点。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总统计师任副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办公。局长负总责,每半年至少1次到棕树村调研指导,亲自督促检查,亲自推动落实。总统计师负责主抓帮扶日常工作,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调查研究,解决突出困难和问题。农业科科长XX下派复桥镇党委副书记兼任棕树村第一书记,具体负责棕树村扶贫攻坚帮扶工作。全年召开帮扶工作专题会不少于5次,及时编报帮扶工作情况汇报、总结等材料。

(二)注重帮扶实效,制定帮扶措施。结合棕树村实际,以稳定增加经济收入为目标,找准脱贫致富突破点,帮助村理清发展思路,建立改善生活条件、发展生产能力的长效机制,制定促进经济发展、群众致富奔小康的措施。

第9篇

2016年上半年,在市纪委和市扶贫办党组的坚强领导下,我们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按照“两学一做”的要求,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有力纪律保障。工作总结情况如下:

一、年度履行职责情况

(一)认真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一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定约谈方案,对市扶贫办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区县扶贫办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开展廉政约谈,分析查找廉政风险点,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廉洁守纪有关要求,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性的监督工作。二是开展经常性党风廉政教育。认真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和文件精神,及时组织学习典型案例通报。印制《重庆市扶贫办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汇编》160余册,购买《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160余本,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三是抓好重点时节监督检查。坚持在节假给每个干部职工发送廉政短信,提醒廉洁自律注意事项。编写《纪检监察信息》3期,用扶贫系统违法违纪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春节元旦、五一端午等重大节假日下发廉洁守纪通知,提出廉洁过节要求,并检查落实情况。

(二)深入推进“两个责任”落实。按照市纪委要求,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的监督责任的落实。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上级会议精神。及时召开全市扶贫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根据中央纪委和市纪委全会精神,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实际,纪检组长关力安排部署了新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组书记刘戈新对抓好新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二是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按照“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除了市扶贫办内部按要求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以外,市扶贫办党组还与各区县扶贫办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三是督促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市纪委关于进一步推动“两个责任”落实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不断传导压力,把落实主体责任的清单压到岗位、压到人头、压到日常,推动主体责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脱贫攻坚监督检查。紧紧围绕脱贫攻坚中心工作,加强对扶贫资金、作风建设、“三重一大”等工作的监督检查。一是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持续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实施意见的监督检查,以《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新法规颁布实施为契机,组织学习宣传,并抓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加强扶贫资金的监督检查。督促区县严格落实扶贫资金监管“十项制度”,加强义务监督员的培训和使用,组织力量对整村扶贫、扶贫移民、扶贫培训、乡村旅游等大项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对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三是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建立健全扶贫资金投入和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定期召开财政、审计、检察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互通情况,对扶贫资金监管的形势进行分析研判,研究制定加强监管对策措施。四是加强“三重一大”的监督检查。认真参加市扶贫办的党组会议、行政会议,尤其是对扶贫资金分配、干部任免和财务事项等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对市扶贫办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尤其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思路、想法,并组织实施。对办机关物资采购、人员招聘、招投标工作进行严格监督。上半年市扶贫办调整使用干部4名,做到了公正公平。

(四)认真做好信访工作。积极督促驻在部门转变工作作风,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一是积极参与“阳光重庆”节目。按照市政府和市纪委要求,上半年参与《阳光重庆》节目2次,办理群众诉求17件,问题解决率、群众满意率达100%。二是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在扶贫公众信息网上公布举报和征求意见的电话和电子邮箱,认真办理群众述求,上半年收到各类信访232件,25件正在督办,其余的已全部办结。三是对重点信访件进行督办。上半年,先后到6个重点贫困区县,开展信访工作检查调研,并对5件重点信访件进行督办,有效化解了矛盾,防止了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上半年年,我们虽然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扶贫攻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以及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很大差距,也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扶贫资金的监督需要进一步加强。随着扶贫攻坚的持续深入,财政投入用于扶贫开发的资金数量越来越大,如何确保扶贫资金用在刀刃上,真正惠及广大贫困群众,扶贫资金监管的方法还需要进一步创新,手段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执纪这“四种形态”,体现的是纪检工作方式的转变和责任担当,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在这方面,还要进一步加大力度。

三、下步打算

一是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要求,继续加大对市扶贫办机关党员干部和区县扶贫办班子成员的廉政约谈,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二是配合审计、检察机关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监督检查,坚决整治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确保扶贫资金真正用于广大贫困群众,发挥最大效益。

第10篇

一、整治时间

2017年7月至10月

二、整治重点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重点整治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脱贫攻坚工作决策部署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重点整治扶贫领域搞形式主义、数字脱贫、虚假脱贫、贫困退出不真实,增加基层负担的问题;重点整治地质灾害避让搬迁、易地扶贫搬迁、危旧房改造等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中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动奶酪”的问题。

三、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7月31日—8月28日)。乡纪委深入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纠正和整改,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统一报、收集的举报统一实行清单管理,逐一督促整改,逐一检查销号。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29日—10月20日)。坚持挺纪在前,从严监督执纪,紧盯重点领域、突出问题,集中力量、下沉力量,开展联动式、滚动式监督检查,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查明不放过、追责不到位不放过。

(三)总结提升阶段(10月21日—10月31日)。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找准最易失控、最易出现问题的重点领域、重要环节,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完善民主决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等方面的制度机制,扎紧制度“笼子”,深化源头治理。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乡党委负主体责任,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实行整治工作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第11篇

今年起,中央、省、市、县对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将加大明察暗访的次数和力度,采取到村入户视察帮扶项目现场、查阅软件资料、走访座谈贫困群众、调查了解基层干部等形式,进行反复检查督促。要求各乡(镇)党委政府,以及参与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的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认真准备,查漏补缺,做好有关软件资料。

今天,按照我按照县委、县政府2016年2月17日的会议精神和县直机关工委有关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主要讲以下三点意见。

一、有关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的软件资料准备

(一)帮扶方案和工作意见:

1.《村三年帮扶方案》和《2016年度实施计划》、《2016年度实施计划》;——具体责任人:由各村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组成员和该村两委干部共同完成。

2.镇党委政府的《干部驻村帮扶工作意见》红头文件;——具体责任人:由镇党务办制定完成,下发各村学习和存档。

3.贫困村贫困户的户户脱贫规划;——具体责任人:由各村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组成员与贫困村贫困户进行对接,共同制定。

(二)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

4.镇党委政府成立的《镇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协调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红头文件,明确具体人员和工作职能职责。——具体责任人:由镇党务办制定完成,下发各村学习和存档。

5、镇党委、政府成立《驻村工作组的通知》的红头文件,人员包括:组长(由乡镇在职副科职领导干部担任,书记、镇长不能担任组长,可以担任联系主要乡镇领导),组员(由市县帮扶部门下派干部、乡镇驻村干部、农技干部担任,村干部不属于驻村干部的范畴);——具体责任人:由镇党务办制定完成,下发各村学习和存档。

6、《“五个一”全覆盖统计表》:(每个贫困村都有1名县级领导——就是联系各乡镇的县级领导,每个贫困村都有1个驻村帮扶工作组,每个贫困村都有1个帮扶单位,每个贫困村都有1名第一书记,每个贫困村都有1名农技干部)——(3个贫困村前期已准备,请在村级资料中存档备案)

7.镇党委政府制定的《镇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的有关管理制度》;——具体责任人:由镇党务办制定完成,下发各村学习和存档。

8.镇党委政府制定的《镇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的考核办法》;

9.2016年乡镇对驻村工作组的《县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组工作考核评分表》;

10.2016年乡镇对驻村干部的《县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驻村干部考核评分表》;

11、镇党委与市县部门派驻的驻村干部(第一书记)签订的《责任书》;

12、帮扶单位与贫困村签订的《帮扶目标责任书》;

(三)工作总结和帮扶成效:

13.镇党委政府的《2016年干部驻村帮扶工作总结》;——具体责任人:由镇党务办制定完成。

14.《2016年度村驻村工作组工作总结》或者《驻村工作组的工作述职报告》;——具体责任人:由镇驻村工作组成员(驻村干部)起草,由镇驻村工作组组长(包片领导)审核后形成书面材料,交镇党务办存档备查。

15.《2016年度村驻村干部工作总结》或者《驻村干部个人的述职报告》;——具体责任人:由镇驻村工作组成员(驻村干部)亲自撰写,形成书面材料,交镇党务办存档备查。

16.市县帮扶单位《2016年度帮扶工作总结》——具体责任人:由市县部门派驻的驻村干部(第一书记)完成。帮扶单位《2016年度帮扶工作总结》由(第一书记)起草,由市县帮扶单位领导审核后形成书面材料,(第一书记)个人的述职报告要亲自撰写,形成书面材料,交镇党务办存档备查。

(四)工作台账和图片信息:

17.《2016年度镇村贫困群众脱贫销号统计表》:包含贫困户户主姓名、家庭人口、2016年人均收入、户主脱贫签字认可等栏目;——(我镇2016年度暂时无)

18.《结对帮扶统计表》:要包括联系该村的市县领导、参与帮扶的市县单位所有领导和干部、驻村干部(含第一书记)对贫困户结对帮扶全覆盖,帮扶干部结对不完,可以动员乡镇和村干部参与结对帮扶。贫困群众少、干部多的,可以多名干部结对帮扶一个贫困群众——(3个贫困村前期已准备,请在村级资料中存档备案)。

19、《2016年度年度工作情况统计表》;我的理解是指驻村帮扶工作大事记清单)

20、帮扶单位主要领导,或者驻村干部到贫困村讲党课、宣传政策等材料;——具体责任人:由市县部门派驻的驻村干部(第一书记)和镇驻村工作组成员(驻村干部)收集整理完成,交镇党务办存档备查。

21.帮扶单位走访、慰问结对联系困难群众送资金、物资的台账或者表册等;——具体责任人:由市县部门派驻的驻村干部(第一书记)和镇驻村工作组成员(驻村干部)收集整理完成,交镇党务办存档备查。请镇民政办胥小勤提供相关资料。

22.结对帮扶活动照片、图片、信息等;——具体责任人:由市县部门派驻的驻村干部(第一书记)和镇驻村工作组成员(驻村干部)收集整理完成,交镇党务办存档备查。

23.贫困村的贫困群众识别台账;(我的理解是指前期各村开展的精准扶贫回头看时所作的资料。如:前期摸底表、民主评议、公示等系列资料归档)

(五)其他有关资料:

24.所有驻村工作组成员的《工作日志》,每周至少3次以上,驻村工作组组长要调阅签署意见;《工作日志》有关内容由乡镇安排有关人员录入《全省脱贫帮扶六有系统》,网址:,每个乡镇一个户名和一个密码,由乡镇统一保管和使用。——请各位驻村工作组成员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好《工作日志》,以便下一步开展录入工作。

25.所有市县单位下派到贫困村的驻村干部是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到该贫困村的《组织关系介绍信》,通过乡镇党委转到村,加盖乡镇党委印章;——具体责任人:由镇党务办谢柳完成,存档备查。

26.《村两委会会议记录》、《村记录》等,要有驻村干部的讲话记录;——具体责任人:由村两委成员完成,存档备查。

27.《村两委会干部会议点名册》、《村党员会议点名册》、《村党支部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等,要有下派党员干部的姓名以及点名记录等;——具体责任人:由村两委成员完成,存档备查。

二、工作要求

1、镇党务办、镇扶贫办、村两委要做到所有资料收集齐全、分类科学、加盖封面、摆放有序。(打印分类封面名称、用拉杆合页文件夹等夹好或者装订完好)所有资料镇党务办、镇扶贫办、贫困村办公室都要有一份,确保中央、省、市、县各级检查组随时明察暗访所需要。

2、具体时间时限:大部分资料必须在2016年2月22日星期一上午完成。镇党务办资料由谢柳督促收集、镇扶贫办资料由胡勇督促收集、村两委资料由各派驻的驻村干部(第一书记)和镇驻村工作组成员(驻村干部)收集整理完成。

第12篇

一、问题查摆情况

1.思想认识方面。一是学习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不深不透。尽管办公室领导班子常态化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但学习多停留在浅层次,引导大家深层次思考学习的较少,学习的深度广度不够、系统性不强,导致个别班子成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论述的理解不够深刻透彻。比如,个别班子成员对“八个一批”扶贫政策和习总书记扶贫论述等基本理论都掌握不清。再比如,办公室领导班子每次组织干部集体学习时,没有将学习内容转化为自己的理解,往往停留在通读文件,缺乏学习效果。另外,学习缺乏主动性和自觉性,往往开会了才学习,不开会了就往后放一放。二是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知行合一、学用结合还有差距。尤其是在理论成果转化、知行合一上还不够有力,在拓展延伸、联系实际上还有所欠缺,没能熟练到将习近平扶贫思想运用到脱贫攻坚工作中,使部分扶贫工作与群众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比如,我们的脱贫攻坚工作往往是上面要求干什么,我们就干什么,抓扶贫更多是完成上面的任务,在解决群众脱贫内生动力的创新办法上还不够多。三是政治站位不够高,对脱贫攻坚的艰巨性、紧迫性认识不深刻,存在盲目乐观思想。比如,今年新春伊始,突然爆发的新冠肺炎疫情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脱贫攻坚工作进度。在此期间,个别班子成员对自身放松了要求,没有预估到疫情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影响,导致包联镇郭镇的几项工作在全县范围内有所滞后。

2.攻坚责任方面。一是帮扶责任落实不到位。办公室工作繁杂,个别班子成员重业务、轻扶贫,帮扶责任落的不够实,造成部分贫困户有怨言。比如,年初受疫情影响,部分贫困户家庭收入减少,导致小额信贷逾期,县上及时出台了延期还款贷的应对措施,但由于我们的宣传工作没有到位,导致部分贫困户知晓率、满意度低。二是脱贫攻坚帮扶责任传导压力存在递减现象。虽然办公室班子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重中之重,投入大量时间精力研究开展工作,但个别班子成员思想上认为脱贫攻坚有专门的分管领导,因此放松了责任意识,对脱贫攻坚应付被动,出现了“上紧下松”的现象。三是调动镇村及其他帮扶单位发挥自身帮扶责任的能力不够强。郭镇个别村及帮扶单位有等靠思想,工作推进、破解难题有被动出战现象。有的参扶单位行动迟缓滞后、行动不一致。比如,我们多次联合郭镇纪委对帮扶单位帮扶情况进行督查,发现了极个别帮扶单位帮扶责任落的不实不细,敷衍了事,但对帮扶不力的单位仅停留在通报批评上,压力传导不够,个别帮扶单位依旧我行我素。四是问题整改责任压的还不实。班子成员对大石湾村、北河沟村、谭家庄村工作督促落实较为及时,但对于其他村的问题整改重视不够,导致个别村问题整改不及时,整改进度缓慢。五是监督责任落实有欠缺。办公室作为郭镇脱贫攻坚牵头部门,能够发挥办公室督查作用,但存在上级有检查时就抓得紧,面对检查还存在时紧时松的现象。比如,办公室成立了郭镇片区两个督战队,到村督导检查多听取驻村工作队的汇报,对偏远户、吊庄户和扶贫监测边缘户实地检查走访的少。

3.工作措施方面。一是统筹协调能力还需再提升。办公室领导班子始终坚持把所包联的郭镇脱贫攻坚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能够将各项重点工作、突出问题综合考虑、统筹安排,但也存在用力不均、统筹不到位的问题,尤其是在产业发展上缺乏统筹规划,集体经济发展动力不足。比如,前期渤海证券扶持大石湾村发展香菇产业,由于没有进行深入的谋划、督导、管理,任其发展,产业发展带动贫困户增收致富效果甚微,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产业发展的积极性。二是因地制宜因户施策用力不足。班子成员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但面对郭镇脱贫攻坚,抓整体工作的多,抓个户问题的少,对个户问题的指导较少,没有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造成工作进展不一致。比如,包联镇个别贫困户旧宅基地腾退缓慢,班子成员没有提出有效的针对性措施,至今郭镇拆旧复垦不彻底。

4.任务推进方面。一是扶贫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帮扶纪实簿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体现帮扶干部的工作成绩,但是我们个别班子成员和干部一些表格问题逻辑关系不准确,填写的数据不够详实,有缺项漏项,有些档案涂改严重。二是脱贫攻坚难点问题破解还不到位。比如,尽管贫困户现在已经实现搬迁入住,但在“稳得住、能致富”的问题上,除了开办社区工厂、产业扶贫、外出务工等方式外,还没有探索出更加高效的措施。三是因地制宜,思考研究能力不够。比如,这些年郭镇的“智志双扶”工作采取了很多举措,但是部分贫困户“等靠要”的顽疾仍未彻底根除,自我“造血”能力不足,班子成员对此思考研究的不多,解决实际问题不够。

5.纪律作风方面。一是干部工作作风仍需强化。伴随着常态化的攻坚要求,个别干部产生了松劲懈怠倾向,依托“拍照、填表、打卡”下乡“三件宝”开展工作,机械化程式化,结合贫困户实际较少,因人施策因人制策不够,在解决贫困户的实际难题上主动作为不够,敷衍了事较为明显。比如,最近办公室纪检组对我办干部帮扶情况进行的暗访检查反馈仍有极个别干部几个月去一次,帮扶纪实簿还填在3月,更新不及时。二是对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办公室始终坚持严管厚爱并举,但是部分班子成员对于分管的干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对扶贫工作中一些苗头倾向性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动真碰硬惩戒的少。三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还偶有发生。比如,个别班子成员怕麻烦,下乡入户存在找人代签现象。

二、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1.思想认识不够到位。虽然办公室经常利用工作例会、“主题党日+”等活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但学习形式较为单一,学习深度不够,系统性不强。随着脱贫攻坚工作进入收尾阶段,全县脱贫摘帽实现,个别班子成员对帮扶工作盲目乐观的思想有所抬头,认为摘帽了就可以“刀枪入库,马放南山”,就可以好好歇一歇了,对现阶段全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政治性、全局性认识还不够深刻,对持续推动解决相对贫困工作的艰巨性认识还不到位,思想上有松懈滑坡的迹象。

2.政策研究不深不透。办公室工作繁杂,班子筹备政策学习培训活动多,但自身集中学习较少,特别是对个别行业政策研究理解还不够到位。班子深入基层带头调查研究的重视程度还不够、针对性还不强,对镇情村情民情的掌握还不透,存在先入为主、以点带面的倾向,解决攻坚难题不能对症下药;贯彻中央、省市脱贫攻坚政策和领导讲话精神结合实际的针对性不强,帮扶办法措施的灵活性不够,共性问题化解的对策研究跟进不及时,精准帮扶成效受到了一定影响。

3.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在全面决胜脱贫攻坚、加速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最关键时期,各项工作任务加重,压力倍增,个别班子成员存在一定的畏难情绪和侥幸心理,面对帮扶工作中出现的新难题,督查检查反馈的新问题,“说得多、干得少”,工作停在动嘴上,责任落在文件上,工作作风不过硬。个别班子成员对联镇驻村工作投入精力不足,实地解决问题不够,在帮扶工作上以上率下的榜样示范作用没有发挥好。班子在统揽各帮扶部门的机制建设上用力还不够,机制建设还不够成熟完善,在调研、走访、经验交流方面还不够常态化和深入。对一些急难险重的事情主动作为能力不够,等上面领导安排部署思想严重,工作劲头有所减弱。

4.纪律管理不够严格。脱贫攻坚工作任务重压力大,各级各项检查频繁,出于对办公室干部的关心关爱,在抓脱贫攻坚工作的纪律规矩落实上还没有拿出最严厉的手段,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办公室脱贫攻坚工作的落实。一是对办公室干部帮扶工作缺乏常态化督查,发现问题抱有好人思想,存在时紧时松的现象。二是对参扶部门帮扶工作不扎实、成效不明显的现象处理失之于宽,庸者下、劣者汰、能者上的工作格局还未完全形成。

三、下一步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1.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办公室班子将持之以恒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两个自信”,始终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每周例会专题深入学习研究脱贫政策、交流探索好的工作方法,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理论指导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巩固脱贫摘帽实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