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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专业技术工作总结通用六篇

时间:2023-01-31 17:50:30

高校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高校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范文1

一、适用范围

1.承担义务教育的小学、中学适用本指导意见。

2.义务教育学校的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分别纳入相应岗位设置管理。

二、岗位类别设置

3.义务教育学校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4.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学校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岗位包括具有行政、党群等管理工作职责的岗位。

5.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符合义务教育工作和人才成长的规律和特点,适应发展义务教育事业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根据义务教育的特点,义务教育学校的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主体岗位。

教师岗位指具有教育教学工作职责和相应教师资格与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学科实验、图书资料、财务会计、电化教育、卫生保健等具有教学辅助工作职责的专业技术岗位。

6.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满足义务教育学校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义务教育学校工勤技能岗位根据义务教育学校教学科研和日常运行等需要设置。

义务教育学校可实现社会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7.根据义务教育学校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以下简称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

义务教育学校岗位总量应按照中小学编制标准,原则上以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量确定。岗位设置要优先满足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严格控制非教学岗位。对寄宿制学校可适当增加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普通初中教师岗位占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5%,管理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一般不超过15%。普通小学教师岗位占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90%,管理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一般不超过10%。

三、岗位等级设置

8.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实行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

(一)管理岗位等级设置

9.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岗位一般设6个职员等级。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结构比例和各等级管理岗位的职员数量,根据义务教育学校的规格、规模和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10.义务教育学校现行的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五至十级职员。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

11.全国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专业技术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12.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国家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中小学实行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的实施办法之前,暂按现行的教师职务制度实施岗位设置和聘任工作。

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制度,义务教育学校中学教师岗位共划分为9个等级。其中高级岗位分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五级、六级、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八级、九级、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系列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教师岗位暂按6个等级划分。现行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八级、九级、十级;小学一级教师职务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十一级、十二级;小学二级、三级教师职务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十三级。小学中评聘了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按现行规定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五级、六级、七级。

13.根据全国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总体控制目标的要求,按照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中级、初级结构比例现状,结合义务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和"*"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合理确定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农村地区学校教师高级、中级岗位结构比例,应与本地城镇同类学校大体平衡。

教师高级岗位五至七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2:4:4,中级岗位八到十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3:4:3,初级岗位十一级、十二级之间的比例为5:5。

对于乡镇以下规模小、人员少的义务教育学校(或教学点),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的结构比例可以学区为基础实行集中调控、集中管理。具体办法由省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研究制定。

高级、中级教师岗位的设置要兼顾不同学科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的实施。

1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在总结义务教育学校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管理经验的基础上,按照优化结构、合理配置的要求,制定本地区义务教育学校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结构比例控制的标准和办法。

15.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义务教育学校主管部门要严格控制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严格控制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总量,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设置

16.义务教育学校工勤技能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岗位等级规范、技能水平和工作需要确定。

17.义务教育学校中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18.义务教育学校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25%左右,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5%左右。

义务教育学校工勤技能一级、二级岗位主要应在专业技术辅助岗位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职责等对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领域设置。

(四)特设岗位设置

19.义务教育学校中的特设岗位是根据义务教育学校特点和义务教育发展规律,为适应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经批准设置的工作岗位,是义务教育学校中的非常设岗位。特设岗位的等级根据规定的程序确定。

20.特设岗位不受义务教育学校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照管理权限予以核销。

义务教育学校特设岗位的设置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程序报设区的市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具体管理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21.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组织实施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专业技术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22.义务教育学校中学教师岗位名称:中学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中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中学中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中学一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中学初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二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二级教师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中学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三级教师岗位,对应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教师岗位名称:小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小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小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小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小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小学二级教师、小学三级教师岗位对应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23.义务教育学校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名称和岗位等级设置参照相关行业办法和标准执行。

24.义务教育学校其他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原则上应低于教师岗位。

五、岗位基本条件

(一)各类岗位的基本条件

25.义务教育学校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义务教育学校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管理岗位基本条件

26.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27.各等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五级职员岗位,须在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

(2)六级职员岗位,须在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3)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28.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义务教育学校在上述基本任职条件的基础上,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以及本单位职员的具体条件。

(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29.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30.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国家关于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同时,应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31.义务教育学校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应包括国家规定的相关职业资格准入的条件。

3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义务教育学校在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基本条件基础上,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以及本单位的具体条件。

33.义务教育学校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条件,由主管部门和义务教育学校按照《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和本指导意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

(四)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34.工勤技能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工勤技能技术工五级岗位。

(五)义务教育学校校长

3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聘任。受聘校长岗位的人员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管理岗位基本条件,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团结同志,作风民主;具有中级(含)以上教师职务任职经历;一般应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身心健康。

六、岗位设置的审核

36.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实行核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管理权限进行审核。

37.义务教育学校的岗位设置方案包括岗位总量、结构比例以及最高等级限额等事项。

38.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填写岗位设置审核表;

(2)按程序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3)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4)广泛听取教职工对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意见;

(5)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由学校负责人员集体讨论通过;

(6)组织实施。

39.县(县级市、区)所属各学校岗位设置方案经县(县级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汇总,并报县(县级市、区)级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地区或设区的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高等学校附属普通初中、小学的岗位设置的程序,按照行政隶属关系和人事管理权限,参照上述办法执行。

4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岗位设置方案可按照第39条的权限申请变更:

(1)义务教育学校出现分立、合并,须对本单位的岗位进行重新设置的;

(2)根据上级或同级机构编制部门的正式文件,增减机构编制的;

(3)按照业务发展和实际情况,为完成工作任务确需变更岗位设置的。

41.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作为聘用人员、确定岗位等级、调整岗位以及核定工资的依据。

七、岗位聘用

42.义务教育学校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内,按照学校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自主进行岗位聘用工作。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聘用工作,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逐步建立和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与岗位聘用相结合的用人制度。教师高级岗位聘用,应向优秀班主任和其他优秀教师倾斜。

43.义务教育学校聘用人员,应在岗位有空缺的条件下,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

44.义务教育学校应分别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在核定的结构比例内聘用人员,聘用条件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基本条件。

45.义务教育学校要完善聘用办法、规范聘用程序、健全聘用组织及监督机制,确保岗位聘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学校要成立聘用组织,负责岗位聘用的有关工作。

46.义务教育学校与受聘人员应当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受聘岗位职责要求、工作条件、工资福利待遇、岗位纪律、聘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以及聘用合同期限等方面的内容。聘用合同期限内调整岗位的,应当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作出相应变更。聘用合同期满前,义务教育学校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受聘人员的履职情况认真考核,及时作出续聘、岗位调整等决定。

47.根据义务教育学校工作的特点,在教育教学管理岗位上的人员,原则上应直接从事部分教学工作,其他管理岗位人员及工勤人员应积极实行一岗多责,提高用人效益。

48.对于乡镇以下规模小、人员少,对岗位结构比例实行集中调控、集中管理的义务教育学校(或教学点),可根据实际情况实行人员集中聘用。

49.根据义务教育学校的特点,对义务教育学校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岗位急需且符合破格条件的教师,经上一级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根据有关规定破格聘用。

50.义务教育学校新参加工作人员见习、试用期满后,管理人员按照《实施意见》规定确定相应的岗位等级;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岗位条件要求确定岗位等级;工勤技能人员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工勤技能技术工五级岗位。

51.尚未实行聘用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人事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试行办法》、《实施意见》以及本指导意见的精神,抓紧进行岗位设置,实行聘用制度,组织岗位聘用。

已经实行聘用制度,签订聘用合同的义务教育学校,可以根据《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及本指导意见的要求,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对本单位现有人员确定不同等级的岗位,并变更聘用合同相应的内容。

52.义务教育学校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的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义务教育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等情况逐年逐步到位。

53.各地应按照义务教育学校所核定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聘用教师,满足教育教学和课程设置对各级各类岗位教师的基本需求。要坚决制止在有合格条件人选的情况下出现"有岗不聘"的现象。对学校按规定要求聘用的人员,经教育主管部门和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后,应及时办理相应人事关系,兑现工资待遇,严禁产生新的代课人员。

54.地(市)以上教育督导机构要按照国家和当地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的指导标准,以及核定的岗位设置方案,依法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人员聘用及配置状况的督导检查。按照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城镇学校之间、城镇学校与农村地区同类学校之间的教师高级、中级岗位结构比例,应保持相对均衡,保证农村地区学校不低于城镇同类学校标准。

55.义务教育学校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使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

各地必须严格把握政策,不得违反规定突破现有的职务数额,不得突击聘用人员,不得突击聘用职务。要采取措施严格限制高等级岗位的设置。

八、组织实施

56.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工作事关义务教育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和人事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分工协作,加强领导。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对各类岗位的任职条件、工作标准、职责任务等作出具体规定。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科学核定各义务教育学校的岗位设置方案,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持续健康和均衡发展。

57.岗位设置工作是义务教育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学校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学校党政领导班子要坚持以人为本,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教职工的思想认识。要按照积极、稳妥的方针,统筹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改革平稳有序进行,维护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58.各地在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对违反规定、打击报复、的,要追究相应责任。对不按《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和本指导意见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义务教育学校,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不予确认岗位等级、不予兑现工资、不予核拨经费。情节严重的,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59.本指导意见由人事部、教育部负责解释。

关于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70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8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要求,为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岗位设置管理组织实施工作,结合我国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实际情况和事业发展需要,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适用范围

1.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适用本指导意见。

2.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分别纳入相应岗位设置管理。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岗位类别设置

3.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4.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学校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

5.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符合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工作和人才成长的规律和特点,适应发展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事业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根据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的特点,其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主体岗位。

教师岗位指具有教育教学、实习实训等工作职责和相应教师资格与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学科实验、图书资料、财务会计、电化教育、卫生保健等具有教学辅助工作职责的专业技术岗位。

6.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满足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

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可实现社会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7.根据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以下简称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

在确定岗位总量时,应根据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量、正式工作人员数量等因素综合确定,并根据学校事业发展,实行动态管理。岗位设置要优先满足教育教学、实习实训等工作的实际需要,严格控制非教学人员岗位。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教师岗位占学校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5%,其他岗位原则上不超过15%。幼儿园教师岗位占幼儿园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8%,其他岗位原则上不超过12%。

三、岗位等级设置

8.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岗位设置实行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学校各类岗位及结构比例的确定,要充分体现学校的性质和特色,特别是适应中等职业学校重点专业、紧缺专业建设和普通高中实施新课程改革的需要。

(一)管理岗位等级设置

9.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管理岗位一般设6个职员等级。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结构比例和各等级管理岗位的职员数量,根据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的规格、规模和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10.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现行的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五至十级职员。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

11.全国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专业技术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的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的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12.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专业技术岗位与相应教师职务序列相对应,设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共划分9个等级。其中高级岗位设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五级、六级、七级;中级岗位设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八级、九级、十级;初级岗位设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

幼儿园教师岗位等级划分,参照普通小学岗位等级设置的规定执行。

13.根据全国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总体控制目标的要求,按照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专业技术人员高级、中级、初级职务结构比例现状,结合事业发展需要和"*"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合理确定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中级岗位结构比例应与本地普通高中相协调。

教师高级岗位五至七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2:4:4,中级岗位八至十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3:4:3,初级岗位十一级、十二级之间的比例为5:5。

1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主管部门,在总结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管理经验的基础上,按照优化结构、合理配置的要求,制定学校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结构比例控制的标准和办法。

15.各级人事行政部门和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主管部门要严格控制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严格控制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总量。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要严格执行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设置

16.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工勤技能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岗位等级规范、技能水平和工作需要确定。

17.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中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18.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25%左右,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5%左右。技能操作任务较重的中等职业学校工勤技能岗位一级、二级的比例可适当提高。

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工勤技能一级、二级岗位主要应在专业技术辅助岗位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职责等对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领域设置。

(四)特设岗位设置

19.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中的特设岗位是根据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特点和发展规律,为适应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经批准设置的工作岗位,是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中的非常设岗位。特设岗位的等级根据规定的程序确定。

中等职业学校可设置一定比例的特设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办学急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担任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

20.特设岗位不受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照管理权限予以核销。

四、专业技术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21.中等职业学校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高级讲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下同)一级岗位、高级讲师二级岗位、高级讲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中级教师岗位名称为讲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下同)一级岗位、讲师二级岗位、讲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初级教师岗位名称为助理讲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下同)一级岗位、助理讲师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教员(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对应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普通高中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中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中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中学一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初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二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二级教师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三级教师岗位,对应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幼儿园使用小学教师岗位名称。小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小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小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小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小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小学二级教师、小学三级教师岗位,对应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22.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名称和岗位等级设置参照相关行业办法和标准执行。

23.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其他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原则上应低于教师岗位。

五、岗位基本条件

(一)各类岗位的基本条件

24.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管理岗位基本条件

25.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26.各等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五级职员岗位,须在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

(2)六级职员岗位,须在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3)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27.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主管部门以及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在上述基本任职条件的基础上,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以及本单位职员的具体条件。

(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28.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29.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国家关于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同时,应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其中,受聘至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备相关实践操作技能和实践教学能力。

30.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应包括国家规定的相关职业资格准入的条件。

3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主管部门以及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在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基本条件基础上,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以及本单位的具体条件。

32.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条件,由主管部门和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按照《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和本指导意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

(四)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33.工勤技能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工勤技能技术工五级岗位。

(五)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校(园)长

34.校(园)长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聘任。受聘校(园)长岗位的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改革创新精神;根据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校长和幼儿园园长岗位的不同特点和要求,应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具有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民主;具有中级(含)以上教师职务任职经历;一般应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身心健康。

六、岗位设置的审核

35.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岗位设置实行核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管理权限进行审核。

36.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岗位设置方案包括岗位总量、结构比例以及最高等级限额等事项。

37.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岗位设置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填写岗位设置审核表;

(2)按程序报主管部门审核、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3)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4)广泛听取教职工对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意见;

(5)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由学校负责人员集体讨论通过;

(6)组织实施。

38.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政府所属学校的岗位设置方案经学校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39.县(县级市、区)所属学校岗位设置方案经县(县级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并报县(县级市、区)级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地区或设区的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40.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特设岗位的设置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程序报设区的市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具体管理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4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岗位设置方案可按照第38条、第39条的权限申请变更:

(1)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出现分立、合并,须对本单位的岗位进行重新设置的;

(2)根据上级或同级机构编制部门的正式文件,增减机构编制的;

(3)按照业务发展和实际情况,为完成工作任务确需变更岗位设置的。

42.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作为聘用人员、确定岗位等级、调整岗位以及核定工资的依据。

七、岗位聘用

43.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聘用人员,应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和岗位结构比例内,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在严格掌握聘用条件,完善考核评价办法的基础上,依照有关规定程序,由学校自主聘任到相应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聘用工作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逐步建立和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与岗位聘用相结合的用人制度。在教师高级岗位聘任中,应向优秀班主任和其他优秀教师倾斜。

44.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聘用人员,应在岗位有空缺的条件下,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

45.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应分别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在核定的结构比例内聘用人员,聘用条件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基本条件。

46.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要完善聘用办法、规范聘用程序、健全聘用组织及监督机制,确保岗位聘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学校要成立聘用组织,负责岗位聘用的有关工作。要采取措施严格限制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中的高等级岗位的设置。

47.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与受聘人员应当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受聘岗位职责要求、工作条件、工资福利待遇、岗位纪律、聘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以及聘用合同期限等方面的内容。聘用合同期限内调整岗位的,应当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作出相应变更。

48.根据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工作的特点,教育教学管理岗位上的人员原则上应直接从事部分教学工作,其他管理人员及工勤人员应积极实行一岗多责,提高用人效益。

49.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新参加工作人员见习、试用期满后,管理人员按照《实施意见》相关规定确定相应的岗位等级;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岗位条件要求确定岗位等级;工勤技能人员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工勤技能技术工五级岗位。

50.根据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工作的特点,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岗位急需且符合破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经上一级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根据有关规定破格聘用。

51.尚未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的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人事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试行办法》、《实施意见》以及本指导意见的精神,抓紧进行岗位设置,实行聘用制度,组织岗位聘用。

已经实行聘用制度,签订聘用合同的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可以根据《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及本指导意见的要求,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对本单位现有人员确定不同等级的岗位,并变更聘用合同相应的内容。聘用合同期满前,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受聘人员的履职情况认真考核,及时作出续聘、岗位调整或解聘的决定。

52.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不得突击聘用人员,不得突击聘用职务。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使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的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教育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等情况逐年逐步到位。

53.各地应按照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以及幼儿园所核定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聘任教师,满足教育教学和课程设置对各级岗位教师的基本需求。要坚决制止在有合格条件人选的情况下出现"有岗不聘"的现象。对学校按规定要求聘用的人员,经教育主管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和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后,应及时办理人事关系,兑现工资待遇。

54.地(市)以上教育督导机构要按照国家和当地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岗位设置的指导标准,以及核定的岗位设置方案,依法加强对上述学校人员聘用及配置状况的督导检查。

各地在实施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后,幼儿园教师参照小学教师职务管理办法执行。

八、组织实施

55.地方人事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分工协作,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好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的岗位设置工作。要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对各类岗位的任职条件、工作标准、职责任务等作出具体规定。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周密部署,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科学核定各学校的岗位设置方案,确保学校的人力资源供给和持续健康发展。

56.岗位设置工作是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学校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学校党政领导班子要坚持以人为本,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教职工的思想认识。要按照积极、稳妥的方针,统筹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改革平稳有序进行,维护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高校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范文2

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办学模式一、引言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企业用工的要求逐步提高。校企合作,是当前学校适应社会激烈竞争的模式下,与企业建立的一种合作模式。我校高度重视校企合作,始终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以学生为主体,以能力为本位的办学思想,坚持走校企合作的道路,认真实施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及时根据企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采取多样化、灵活化的合作培养模式,深化企业服务,在合作过程中实现校企双赢。根据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内涵要求,我校坚持“因材施教,工学结合,育人为先,学生为本,服务社会,质量第一”的办学理念,开展校企合作,进一步推动示范校建设,同时为学校重点专业建设与企业间的合作搭建了综合发展的平台。

二、校企合作经验总结

1.重视校企合作,不断完善校企合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多年来,学校坚持为企业培养亟需的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积极探索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制定有关校企合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做到有章可循,同时,通过与企业的合作,优化专业设置,调整培养方案,稳定就业渠道,提高师资水平,扩大办学规模,提升办学实力,实现了校企双赢,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以校企合作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为核心,积极拓展校企合作平台建设

为了更好地开展校企合作,加强学校与企业的深度合作,根据每个专业的特点以及学校的发展趋势,学校聘请行业专家、高校资深专家和合作企业管理技术人员及校内专业骨干组成校企合作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校企合作委员会旨在为加强学校和企业的联系和深度合作,专家委员会则注重培养目标、教学计划的完善和学校技能人才的培养。目前已有30多名生产一线的明星技师、中华技能大将获得者以及企业的重要领导者分别担任学校校企合作委员会委员和专家委员会委员,加强了学校的校企合作平台建设。

3.充分发挥校中厂的优势,实现产训结合

我校校设企业,占地面积7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现岗职工近百人,其中高级技师、技师和高级工占职工总数的80%以上。工厂设备配套齐全,拥有金切设备200余台,年产值2000余万元。通过对校设企业进行综合改造、资源整合,建立了机加工,数控和电工电子技术三个大型实训基地。此外,学校还注重发挥专业师资优势,与企业合作研发教学设备,开发教学课题,使专业建设与产业发展紧密结合。

4.建设校外实训基地,引进企业师资,积极推进各种办学模式

(1)加强校外实习基地建设,不断引进企业高级师资

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不断深入,学校充分利用校企合作资源,有效提升学校资源整合能力,通过考察,洽谈,不断扩展校外实习基地。通过课堂教学与企业实际、校园文化与企业文化、专业教育与职业培训的有机结合,共同制定实训基地建设方案,共同开发专业核心课程建设与人才培养工作。目前,已于50多家企业签订学生顶岗实习协议。

(2)灵活推进多元化办学模式,按企业需求量身定制培养计划

“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我校与多家签订联合培养协议,共同建立以企业名称冠名的培训班。对于冠名班的教学与管理,校企双方共同制订了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充分利用双方的有效资源,共同参与人才培养过程,实现预定的人才培养目标,非常受企业欢迎。

5.以服务企业为宗旨,面向企业开放办学,积极为企业职工开展培训

我校为各类大型合作企业培训技术骨干,提供技术服务。职业培训规模稳定在每年2500人次以上,2012年以来为企业培养了1100余名高级工及以上层次的一线技术骨干。在合作内容上,涵括了以下几个领域:一线在职职工岗位技能和素质提升培训;新聘员工入职岗前培训;为解决职工子弟入企就业的专项学历教育和专业技能培训;企业管理人员和培训师队伍培训;技能大赛选手赛前专项技能强化等。

三、校企合作探索

为进一步做好培训工作,学校领导率机电维修专业骨干教师多次深入企业生产一线,与企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各层次管理人员进行调研、交流与沟通,了解企业对机电技能人才培训的实际需求,并从培养形式、培养目标、培养方法等各个层面进行研究与探索,面向企业全方位开放办学。

1.不断扩大合作规模,拓展合作企业数量与合作项目

通过走访、座谈、电话、网络等方式对天津多家企业进行调研,发放调研问卷,及时了解天津各类企业对我校数控加工专业、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专业、机械设备维修专业人才需求情况,不断扩大合作规模,同时拓展合作企业数量,积极与企业协商,不断增加合作项目,加深合作层次。

2.积极探索新的培养模式,不断更新培养方案

为了更好地服务于企业,服务于学校,在与企业深度合作的基础上,根据企业需求,不断探索新的培养模式,并对以下模式进行深入探索和研究:

(1)自主型合作模式。学校与学校自主创办的企业进行合作,企业将产品生产融入教学过程,企业车间也是教室、师傅也是教师、员工也是学生、产品也是作业。学生在企业顶岗实习,直接参与生产活动,既培养了技能,又提高了职业素养。

(2)共建型合作模式。学校利用企业的设备和技术投入,共同建设校内实验实训室,在对学生开展教学训练的同时,也为合作企业培训员工。

(3)校外型合作模式。学校与校外企业合作开展科技研发、员工培训和学生实训实习,从而建立起学校与企业合作的桥梁。

3.引入企业高技能人才参与学校教育教学和改革

根据专业特点,学校聘请了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技术能手、技术明星、劳动模范等32名行业、企业生产一线的专家与我校教师共同组建了“大师工作室”,与学校各专业教师共同制定专业发展规划,人才培养计划,提供市场人才需求信息,聘请专家参与教材编写,共同实施课程教学,并通过各种形式的讲座对教师、学生进行培训,开阔师生眼界,提高教学质量,并协助学校确立校外实习基地。

四、结语

今后,学校将充分利用天津市校企对接优质平台,使学校与更多的天津市企业开展交流合作;利用技师流动站与各大企业的技师工作站的联系,结合企业技术革新、技术改造、生产工艺难题等实际情况与企业技师工作站合作,开展深度合作。

总之,我校今后将继续以校企合作为基础,不断推动其向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发展,切实增强学校核心竞争力和社会服务能力,使学校成为特色鲜明的国家示范性中职院校。

参考文献:

[1]刘顺清,周定林.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研究与实践――基于我院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建设的实践[J].大学教育,2013,(16).

[2]陈解放.基于中国国情的工学结合人才的培养模式实施路径选择[J].中国高教研究,2007,(07).

高校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范文3

关键词:生源结构;化工;高职;质量评价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号:1674-9324(2017)17-0256-03

近年来,随着我国高考招生录取制度的改革,高职院校的生源结构呈现多样化的趋势,其中既有作为生源主体的高中后毕业生(普高录取),也有来自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对口专业的学生(对口单招),特别是近年来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加大对职业教育的重视与支持力度,赋予了高职院校更多的办学自,使得高职院校无须通过高考也可提前录取部分满足条件的学生(提前单招),部分优势专业可通过高职+本科衔接的方式与本科院校合作办学(“3+2”高职本科分段培养),少数专业可以通过注册入学的方式招收学生(普高注册)。同时还有海外本科直通车、高职本科联合培养“4+0”、定向培养直招士官生、现代学徒制等多种新形式的出现。由于生源形式多样,文化基础参次不齐,而在高职院校内部同一专业毕业标准几乎相同的情况下,重构高职学生学习质量评价体系尤为迫切,亟须深入研究。

作为国民经济发展支柱产业之一的化学工业,多年保持着对高职教育化工类专业人才培养的稳定需求,但受社会上对“化工”的偏见甚至错误观念影响、媒体报道化工安全事故时的放大,使化工类专业同其他专业相比,招生普遍困难;即使化工类专业招生计划基本实现,结果往往也是生源结构复杂。除入学形式的不同外,文理科生混招兼收、理科生中相当比例的学生未选化学课程、省内外学生化学基础的差异等现象普遍存在,这些已成为当下高职院校化工类专业教学改革、学生学习质量评价体系构建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

本文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我院高职化工类专业生源的结构现状进行了分析研究,以期助推高职院校化工类专业根据生源学情开展专业教学改革、重构学生学习质量评价体系。

一、高职化工类专业生源现状调查

以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化工类专业(精细化工、制药)近三年学生数据为例开展调查分析。2013年至2015年我院化工类专业学生按入学形式的情况统计结果如表1―表3所示。

除入学形式的不同外,由于我校化工类专业招生时实行的是文理科生混招兼收,同时理科生中相当比例的学生未考化学课程,为此对普通高招和单独招生入学的学生进行了文、理科情况调查,调查结果如表4―表6所示。

二、高职化工类专业生源现状分析

从表1―表3可以看出,我校高职化工类专业(精细化工、制药)生源主要来自对口单招、单独招生和普通高招三种形式。其中,2013年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专业分两个专业方向招生,招生总人数101人;2014年开始取消专业方向,直接按专业进行招生,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招生67人;2015年共招生91人,其中新开设的生物制药技术专业招生42人,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招生49人。从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专业来看,招生规模呈逐年降低的趋势。

2013年和2014年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专业有对口单招计划,分别对口招生了30人和42人,分别占当年招生总人数的29.7%和62.7%。从2015年开始由于取消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专业的对口单招计划,使得该专业的总招生人数只有49人。表明对于化工类专业来说,对口单招仍是一种较好的招生形式,应增加化工类专业对口单招的计划。另外,从2015年开始,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有单独招生计划,2015年单独招生24人;同时可以看出,新开设的生物制药技术专业第一年招生,招生形式相对较好,2015年生物制药技术专业招生的人数占化工类总人数的46.2%。表明根据实际需求开设新专业,有利于学科的健康发展。

另一方面,由于文理兼收,通过普通高招和单独招生招录的学生存在个体差异,这从表4―表6可以看出。2013年普通高招共招生71人,其中,文科生19人,文科生的比率为26.8%;理科生共52人,其中,未考化学的31人,占理科生总人数的59.6%。2014年普通高招共招生25人,其中,文科生7人,文科生的比率为28.0%;理科生共18人,其中,未考化学的16人,占理科生总人数的88.9%。2015年单独招生总录取人数24人,其中文科生13人,文科生的比率为54.2%。2015年普通高招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专业共招生25人,文科生12人,文科生的比率为48.0%;理科生共13人,其中,未考化学的9人,占理科生总人数的69.2%。2015年生物制药技术专业共招生42人,其中文科生14人,文科生的比率为33.3%;理科生共28人,其中,未考化学的4人,占理科生总人数的14.3%,还考化学的24人,全部为非江苏省生源。

综观2013―2015年数据可以看出,我校化工类专业招录的新生中文科生占相当一部分比例,一般有1/4到1/3的比例。同时,理科生中高考未考化学的学生所占比例更高,一般占理科生总人数的1/2。

三、完善和构建高职学生学习质量评价体系的重要性

教育部2010年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文件中,把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同时提出了改革高职教育质量评价和建立人才评价制度的重要性。学生学习质量是高职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的内核,直接关系到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关系到学生的可持续发展,可以说学习质量的高低已成为学生能否成才的重要标志。

从前面的分析可知,对口单招、单独招生和普通高招这三种形式是我校高职化工类专业(精细化工、制药)招生的主体形式。以这三种录取的生源存在着比较大的差异性。其中,对口单招生源为三校生(从普通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考入高职院校的学生),专业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基本得到些锻炼,但在专业知识的理论深度和专业技能的深度和广度上仍需提高;单独招生为普高生,由于其未参加高考,存在文化基础水平不高,同时专业技能没有得到规范性训练等特点;普通高招为参加高考的普高生,文化基础一般,同时专业技能没有得到规范性训练。

同时,从前述可知,生源中文科生数量偏多,理科生化学基础薄弱的问题十分突出。也就是说,生源多样化、文化基础薄弱将是高职院校的一种“新常态”。因此,如何从生源多样化的视角出发,根据学生个体的差异,完善和科学构建高职学生学习质量评价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研究意义以及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蒋玉玲.高职院校生源多样化背景下分层培养模式初探――以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为例[J].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14(4):26-29.

[2]尹玉军,彭爱梅.高职院校生源多样化现状调查与分析[J].文教资料,2016,(8):106-107.

[3]彭龙慧,曹茂琴.高职学生学习质量评价的问题与对策[J].职教通讯,2012,(5):55-56.

[4]史礼正,黄人薇.高职学生学习质量评价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J].当代职业教育,2013,(1):71-73.

高校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范文4

水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水利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设施,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水利事业发展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直接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水利面临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肩负重大的历史使命。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新形势下可持续发展的治水新理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从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建设节水防污型社会,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水利要适应时展需要,并为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发挥积极作用,“科教兴水”、“依法治水”、“现代水利和可持续发展水利”,以及“西部开发水利先行”等必然成为水利工作的重要战略部署,实现这一目标需要一支高素质、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需要有现代化的水利教育与培训体系作支撑。

人才资源学历结构矛盾突出

近年来我国水利行业职工队伍在职人数大幅减少。从1995年154万减少2001年132万。7年累计减少22万人,年均3万多。主要原因是水利机构改革,政企事业分开所致。近几年水利行业职工队伍文化素质明显提高,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职工从1995年18%提高到50.74%。但水利企业职工学历普遍较低,特别是高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比重明显偏低。我国水利企业科技人才队伍中,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专业技术人才占专业技术人才总量的14.92%,低于全国其他行业17%的平均水平。其中研究生以上的所占比例为0.5%;大学专科文化程度的专业技术人才占专业技术人才总量的37.11%;中专及以下文化程度的专业技术人员59.6%。水利科技人才的学历结构明显偏低的状况,将会制约水利企业的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企业竞争能力的提高及水利企业技术潜力的进一步发挥。另外,水利教育的培养能力尚不能满足水利事业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求。据统计,每年新增中专以上职工仅相当于同类学历职工的自然减员人数。从以上情况可以看出,水利职工队伍整体文化素质偏低专业人才短缺,是水利在建设、技术创新、管理和经营方面粗放式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 水利行业若不尽快改变人才资源总量不足、文化技术素质不够高、学历结构不合理的现状,将必然制约水利行业的发展与进步。

人才资源能级结构矛盾突出

到2001年底止,水利部直属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总数为27671人,其中正高级职务569人,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2.1%;副高级职务4700人,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17.0%;中级职务11413人,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41.2%;初级职务9830人,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35.5%。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的比例为1:8、3:20、1:17.3。

在正高级职务中,45岁以下的有265人,占正高级职务的47%。在副高级人员中,45岁以下的3236人,占副高级职务的69%。经过这几年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调整,45岁以下的正高级人员已占到正高级人员的一半,45岁以下副高级职务已占到高级职务的2/3,基本完成了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的新老交替,专业技术队伍已逐步年轻化。但在水利人才队伍中,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数量多,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数量少,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严重匮乏。东西部人才差异性大,地方性水利部门高级人才奇缺(见表3)。

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应用的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严重不足,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复合性人才更是短缺。这种人才状况既不能满足水利现代化建设的客观需要,也不能适应水利事业迅速发展和未来水资源市场的要求。

急需的高新技术及复合型人才少

水利企业科技人员长期固守在一个岗位上,岗位交换的机会少,其后果是专业技术人员的功能比较单一。随着高新技术对水利传统行业的改造,一些传统专业、技术岗位将逐步被淘汰,而一些大量高新技术岗位人才匮乏,将成为水利现代化的制约因素。水利行业人才队伍的专业结构不尽合理。工程技术等自然科学专业人员占水利人才的80%以上,较高层次的计算机、金融、法律、市场营销、信息科学技术、管理科学技术及精通工程技术和现代经营管理的复合型人才则严重总体性短缺。加入WTO给我们带来了各种机遇和挑战,水资源市场的对外开放,水利市场投资环境将进一步改善,将吸引到更多的外资,将引进更多的先进施工模式;国内建筑市场将进一步规范;水利监理市场的对外开放。水利企业可以更便捷地走出国门、参与国际交换与分工;水材料生产企业和设备制造企业也面临入世后进口设备在性能、价格的比较优势。这将使那些成本高、技术水平低和管理落后的企业面临更加严峻的竞争压力。加入WTO后,我国水利行业高素质人才的缺乏状况将更为突出:一是高级管理人才和高级专家,包括适应现代水利和可持续发展水利的领导人才,适应国际发展需要、在国内水利行业处于领先地位的拔尖人才;二是高新技术人才,包括计算机技术、微电子技术;三是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复合性人才;四是熟悉世贸规则、了解国际惯例、适应国际竞争需要的商务人才和外语人才;五是是信息、农业、投资、理财、外贸、法律和现代管理等领域的专业人才;六是生物技术、环保技术、新材料等领域的高层次科学技术人才;七是高技能的人才;八是跨领域、跨行业、跨学科的复合型人才。

成人教育毕业生比例偏大

1999年全国共有74所高等学校和科研单位招收水利类专业的研究生,年招生规模500余人。全国有独立设置的水利普通高等学校8所,另有53所普通高等学校设有水利水电类专业,年招收水利类专业学生5000余人,在校生18000余人。此外,有14所水利职工大学及部分普通高等学校每年还招收成人本专科学历教育学生约5000人。而培养的水利专业人才有一部分在从事非水利专业。

全国有水利普通中等专业学校48所、职工中专36所、水利技工学校32所,年招生2万人,在校生规模近6万人。1999年,水利系统有职工教育培训基地180余个,职工教育工作者6100余人,年培训能力达40万人次。

根据部分省市水利局的抽样调查,专业技术人员中,正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比例偏小,而成人教育及技校、高中以下毕业生比例偏大。成人教育毕业生是指国民教育系列的电视大学、函授大学、夜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毕业生、自学考试毕业生及党校毕业生,成人教育毕业生大多数属于技术使用性人才,具有较强的工作实践经验,但普遍缺少发展后劲,是制约水利科技人才整体水平的重要因素之一。

人才资源区域结构矛盾突出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东部地区经济的持续发展,东部地区水利企业对科技人才的吸引力明显高于西部地区,水利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的区域差异逐步加大,东部地区专业技术人才所占总量的比例为%38左右,中部地区所占比例为35左右,西部地区所占比例为20左右%。西部地区水利人才不仅在数量上少,而且在人才的科技文化素质上也低于东部地区,科技人才的区域差异过分加大,会制约水利企业整体水平的提高。随着西部地区经济的发展,对人才的吸纳能力不断增强。与基础设施建设相关的建筑、交通运输、水利电力等专业的需求比例,西部地区要高于东部沿海地区。

科技人才年龄结构优势日趋弱化

水利专业技术人员中35岁及以下年龄组占专业技术人员总量的比例为48.52%,35~45岁年龄组占专业技术人员总量的比例为29.43%,45~55岁年龄组占专业技术人员总量的比例为22.06%。科技人才日趋中年化。目前的年龄结构状况不仅使各类人才后备力量的培养受到很大制约,也使新技术应用和新业务发展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表现为水利企业科技人员吸收新知识、新技术的能力下降、体能负荷减弱、存量有明显的波动性,企业缺乏对科技人才的长远规划。

当前,我国水利进入了一个发展的关键时期。水利新技术、新成果的应用与开发,水资源市场的开发和利用等,需要大量专业技术人才。而我国水利人才总体文化素质偏低,高素质人员严重不足。专业结构不合理。在专业技术人员中,水利类、工程类专业占据80%以上的比例,而经济、管理、法律等专业人员比例过低。高学历人才分布不均衡。大多数集中于教育、科研、机关管理部门或单位,基层单位中学历人员统计为零的单位仍然存在。地区分布同需要成反比。从我国现有的水利人才结构来看,存在“六多六少”,一是传统水利人才多,高新技术领域人才少;二是继承型人才多,创新型人才少;三是单功能人才多,复合性人才少;四是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多,企业人才少;五是熟悉计划经济的人才多,熟悉市场经济的人才少;六是管理型、研究型的人才高能低就的多,实用型技术人才和熟练劳动者少。据对东北地区水利企业的调查,企业劳动生产率低、人员规模偏大,许多工种能实际胜任本岗位工作的人员很少;企业管理人员与技术工人比例严重失调;高级技术人员年龄偏大、数量极缺;这样的人才结构完全不适应企业的发展。对西北地区水力企业的调查显示,员工队伍中普遍存在重学历提高、轻技术能力,追求高职称等现象。目前我国高级技工占3.5%,与发达国家的40%相比差距太大。中级技工占24%,初级技工占74%,而同期日本的高级技工则占32%,中级技工占43%,初级技工只占25%。培养具有真才实学的高技能水利人才,已成为决定水利企业兴衰的关键。

加入WTO以后,我国水利人才需求类型也将发生深刻变化。适应新时代的新型水利人才不仅首先要具有良好的外语基础和高超的金融管理和高新技术等领域的专业技能,而且要有创新、创业、合作的精神与能力,拥有理解、包容不同文化习俗的胸怀和品质,同时还要精通WTO规则和国际经济法律,善于处理国际水务。而我国高校目前的人才培养质量和模式显然不能适应这种需要,因此各个学校及培训机构,都将面临新的挑战,都要按照水利事业现在及未来的人才战略规划,潜在的人才市场需求作出新的选择。

参考文献:

1.加大人才开发力度 培养高素质水利队伍.水利部人事劳动教育司

2.高技能人才培养是经济发展和民族振兴的重要基础.林用三

高校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范文5

“十一五”以来,随着江苏省现代制造业的迅猛发展和精密加工技术的普及,企业对现代制造技术高技能人才的需求日益迫切。在2010年和2011年公布的江苏省紧缺型职业(工种)参考目录中,数控技术应用专业所对应的主要就业工种数控车、数控铣、加工中心等精密数控设备操作人员均在列。地方经济及行业企业对数控专业不断更新的用人需求,要求职业学校在专业建设、人才培养上形成适应社会、企业需要的专业课程链路与课程教学设计。

二、调研形式与内容

(一)调研思路

本次调研依托数控技术应用重点专业建设协作组开展,数控技术应用专业协作组于2011年7月成立,共有无锡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常州刘国钧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溧阳中等专业学校、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盐城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盐城高级技工学校、镇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宜兴中等专业学校、常熟中等专业学校、仪征工业学校、江都中等专业学校、丰县中等专业学校、淮安中等专业学校、江苏交通技校、无锡高级技工学校、徐州高级技工学校、南京高级技工学校、泰兴中等专业学校、常州高级技工学校19所学校参加,地域覆盖苏南、苏中、苏北,均为当地的骨干职业学校。本次调研覆盖了19所成员学校所在区域。

(二)调研内容、方式及对象

1.行业发展调研

方法:资料查阅为主,访谈交流为辅。

内容:行业发展规划要求,区域经济发展的“十二五”规划,行业发展现状,区域经济增长方式变化,人才结构现状及需求,中高等职业教育供求状况,行业文化、职业素养状况。

2.企业调研

方法:问卷调查法为主,交流访谈为辅。

企业类型为各类规模的国企、私企、外企;既有技术密集型也有劳动密集型。

内容:企业的人才结构类型及人才需求,企业劳动组织的变化(流水线还是岗位轮换等),企业技术变化(常用的设备、制造的工艺等),产品制造、销售和服务等运营方式的变化,企业的岗位设置,岗位对知识和技能的要求,岗位对职业素养的要求,岗位对应的职业资格要求。

3.学校调研(近3年情况)

方法:问卷调查法为主,交流访谈为辅。

内容:现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现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结构比例、执行情况,现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存在的问题,企业对现行人才培养方案的建议,本专业校内实训基地主要设备及台套数,毕业生主要就业岗位,学生生源(来源、数量、录取分数),毕业生升学的比例。

4.毕业生调研

方法:问卷调查法为主,交流访谈为辅。

内容:毕业后的岗位,从事岗位的知识和技能需求,所学课程的应用情况(如课程开设必要性),毕业生继续教育的需求,毕业生继续教育的难点。

三、调研分析

(一)江苏省装备制造业发展现状

1.规模效益快速提升。“十一五”以来,江苏省装备制造业发展步伐明显加快。“十一五”期间,全省装备制造业销售收入、利税年均增速分别达到26.8%和38%,远高于全省工业经济平均增速,占全省工业经济比重年均提高约1.3个百分点。

2.产业结构持续优化。通过组织实施国家、省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纲要,推进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全省装备制造业结构调整步伐明显加快。2010年,全省高端装备制造业实现销售收入达5300亿元,增速超过40%,新型电力装备、汽车、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工程机械等产业链规模超千亿元,轨道交通装备、航空航天装备、节能环保装备、高档数控机床、智能自动化设备等一批新兴装备迅速崛起,产业链门类和体系逐步完善,上下游配套能力不断增强,协同发展水平明显提高。

3.优势产品地位突出。“十一五”期间,江苏省装备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大幅提升。起重机械、高空作业车等工程机械产品的国内市场占有率排位第一;城轨和动车牵引制动系统、车辆和门系统、通信与信号控制系统、售检票系统、内装饰等轨道交通装备,交流电动机、变压器、电力电缆、光缆、光伏电池等新型电力设备的产量居全国首位;水处理等环保设备的研发制造能力处于国内领先水平,装备总量已占全国1/3。全省船舶制造完工量达到2300万载重吨,约占全国35%。超高压钢化玻璃绝缘子、精密模具、高档数控机床功能部件、高档核电阀门、大型风电铸件等一大批关键零部件国内市场占有率继续保持领先。

4.创新能力稳步提高。全行业加快以企业为主体的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加大技术进步投入力度,现已建立部级企业技术中心23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49家,分别占全省部级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总数的50%和45.3%。通过不断加强自主创新,研制开发了一大批国内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大型自升式海洋钻井平台、±800千伏直流电子互感器、超高压数控万能水切割机、大吨位架桥机、高效柔性节能汽车装配物料输送系统、宽体大运量新型地铁列车、千吨级全地面起重机、低温余热汽轮发电机组、大型风电用硬齿面齿轮、新一代电控共轨燃油喷射系统等产品的质量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5.集聚发展态势明显。“十一五”期间,大批装备制造企业向开发区、工业园区集中,提高了产业集聚度,形成了一批示范带动作用较强的先进装备集聚区,先后创建了徐州工程机械、南通船舶与海洋工程、宜兴环保装备3个部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以及张家港石化装备、扬中电力电器、江阴节能装备、建湖石油装备等17个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占省级示范基地总数的1/2。同时,培育发展了常州农机制造、宜兴电线电缆、苏州精密仪器仪表制造、昆山模具制造、扬州压力机床制造等一批百亿级特色产业集群。

(二)行业企业的人才结构现状和对高技能人才需求分析

1.人才结构分析

数控机床等机电一体化设备在企业的大量使用,一方面极大地提高了企业的生产效率,另一方面如何提高这些机电一体化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又成为当前企业所面临的迫切问题。

根据江苏省“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间,江苏省将实施高技能人才工程,培养高技能人才100万,以适应产业发展需要。目前高级技能人才总量不足,生产、管理、服务一线的高级技术技能型人才严重匮乏,尤其是数控技术专业等技术含量高的岗位紧缺高技能人才,严重影响江苏省相关企业的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能力,成为制约江苏省现代制造业基地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的一大瓶颈。

“十二五”期间,我省制造业要按照“合理布局、放大总量、优化结构、提升产业”发展规划,对高技能人才的数量、结构、规格、素质等要素提出新的要求。高科技、高质量、高效能将成为未来企业的基本特征,新产品的制造将会依赖于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运用。技能人才的技能适应性也必须从简单工种到复杂工种、从单一工种到交叉复合工种、从单一的机械化到机电一体化、从手工操作到计算机程序自动控制。随着一流先进设备的引进,如加工中心、数控车床等,要求技能人才具有一岗多职、一专多能的综合能力,如计算机操作技能、工艺设备能力、CAD/CAM操作技术、外语水平等。

2.人才需求分析

调查情况表明,数控技术人才今后还会有较大需求,高层次技术人才将成为各企业争夺的对象。根据制造业高技能人才需求与缺口分析,数控技术人才培养任务基本依托各地区职业学校来实施完成。以下是调研显示的数控技术人才各类素质要求:

(1)职业素质方面:“重要性”在95%以上的有团队协作、身体素质、道德品质、学习能力、吃苦精神、工作条理性、奉献精神。

(2)能力结构方面

(3)专业知识结构方面

(4)专业技能结构方面

(三)数控技术专业学生就业情况分析

数控技术专业就业岗位主要为数控机床操作岗位、机械工艺岗位、数控加工程序编制岗位、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岗位、通用机床操作岗位及其他等6个类别。

1.数控机床操作岗位。主要有数控钻工、数控车工、数控铣工、数控镗工、数控磨工、加工中心操作工、电火花工、线切割工、数控冲工。

2.机械工艺岗位。面向机械加工的工艺设计、工艺实施、工艺管理等生产一线岗位。

3.数控加工程序编制岗位。面向生产过程中的手工编程及实施、面向生产过程的CAD/CAM、逆向加工编程、编程的前期造型、面向数控机床购置用户的加工程序编制及调试的岗位。

4.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岗位。面向制造数控机床企业中的数控机床机械装调、电气装调、机电联调的岗位;面向数控机床使用企业中的数控机床机械维修、电气维修的岗位。

5.通用机床操作岗位。操作通用机床从事零件加工的岗位,包括钻工、车工、铣工、镗工、磨工、制齿工。

6.其他。有机械维修、机械产品销售、采购等。

大多数企业要求数控技术专业毕业生数控车或数控铣应达到中级工或以上技能,随着从业时间延长,数控机床操作岗位占比明显下降,机械工艺岗位占比明显上升。

(四)职业分析和教学分析

四、调研建议

(一)人才培养目标定位

本专业培养掌握数控加工现代制造技术必备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相关设备的操作技能,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企业生产需要,面向数控设备操作、数控程序编制、加工质量检验、现场技术服务一线的应用型高技能人才。

(二)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应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以培养学生的综合职业素质和服务能力为宗旨,以“够用为度,兼顾发展”为出发点安排文化基础课,以培养学生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技能为目标,调整专业理论课和专业技能实验实习课的比例,加大技能培训的比例,建立以项目课程为主体的模块化的多层次、多类型、多方向的专业课程体系。

本专业的课程设置为必修课(含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限选课(含专业课和实践课)、任选课(含公共任选课和专业任选课)三部分。

1.必修课:公共课有政治、体育、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技术物理。专业基础课程有机械制图及CAD技术基础、机械制造技术基础、电工电子技术基础、机械设计技术基础。

2.限选课:专业课有机床数控技术基础、数控加工工艺基础、机床电气控制基础、质量管理等。实践课有钳工操作、车工实习、数控编程及操作、数控操作(中级/高级)、CAD/CAM综合应用技术、数控系统与原理等。

(三)对教学模式改革的建议

扩大理实一体化课程的开设比例,改革现有的教学评价体系,探索综合性教学评价方式,探索“学分制”的教学管理模式。根据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在教学中及时引进先进制造技术,有效地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四)对专业师资配置及任职要求的建议

高校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范文6

关键词:高职教育;校企合作模式;共建共管;专业发展双轨制;移动通信技术专业;人才培养

一引言

为了适应通信产业的迅猛发展,探索移动通信技术专业技能型人才培养的新模式,海南工商职业学院与深圳中兴通讯NC教育合作中心中兴新思教育合作,于2012年在我校正式创建了海南工商-中兴通讯NC学院。NC学院以培养移动通信及信息化人才为宗旨,引进中兴通讯与现网一致的实训平台、配套实训教材、企业讲师授课、完善的企业培训教学体系、企业培训质量控制体系、就业服务体系等等,确保人才培养与通信产业人才需求的无缝对接。作为海南省第一家与中兴通讯全面深度合作的NC学院,“校企联办,深度融合”是海南工商中兴通讯NC学院最大的特色。海南工商-中兴通讯NC学院的成立标志着我校移动通信技术专业建设从此迈上新台阶。

二与中兴通讯校企合作的创新与实践

(一)构建共建共管专业发展双轨制的全面深度合作新机制,实现移动通信技术专业的校企深度融合

为探索实践与岗位要求无缝对接的移动通信技术专业高职人才培养模式,2011年底我校与中兴通讯NC教育合作中心旗下深圳清大协力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海南工商中兴通讯NC学院合作协议》,构建了共建共管专业发展双轨制的全面深度合作新机制,找到一条校企合作双赢的新路子。双轨制主要表现在两个层面。第一,基本理论与文化修养以大学教育为主,职业素质与职业技能教育以企业为主的教学双轨制;第二,大学为主体的教学与科研突破与创新,与企业为主体的教学与技术应用突破与创新的发展双轨制[1]。为充分发挥海南工商中兴通讯NC学院合作机制的作用,根据合作协议按照一院四基地的合作目标和共建共管专业发展双轨制的合作机制,2012年3月成立校企合作领导机构,每年研究和决定合作中的重大事项,为海南工商中兴通讯NC学院的发展把握方向。同时细化了协议执行方案,制定移动通信技术校企合作专业五年建设规划,包括:①信息咨询服务。②合作专业教学计划执行保证。③设备技术支持保证。④学生NC专业认证。⑤学生职业规划与实习就业保障。在共建共管专业发展双轨制合作机制下,自2012年以来,双方共同努力,不断深化合作内容,不断创新合作形式,持续推进移动通信技术专业的校企深度融合。

(二)共同打造校企一体化的移动通信技术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真正实现专业培养目标与行业需求零距离整合

具体做法是:与中兴新思教育实施专业共建共管,实现学生入学、培养、就业全过程一体化的深度合作办学,由校方和企业方共同制定培养人才计划,共同开发教学教材,共建校内实训基地,共同实施教学过程。在深度专业校企合作模式下,与中兴共同制定校企一体化的移动通信技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合作方利用中兴通讯企业资源和优势,对通信专业面向的岗位群进行调查和分析,对岗位技能进行细分,总结出适应市场需求和学生长期发展的核心课程,实现课程及教学内容与岗位的零距离整合。图1为企业岗位需求主导的人才培养方案序化整合过程。在此基础上形成如图2所示企业主导的移动通信技术专业核心课程体系。几年来,每年移动通信技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几经修订,但始终遵循企业主导的核心课程体系基本不变。借助合作企业中兴通讯新思教育平台,我校移动通信技术专业人才培养可以做到按当前企业需要培养人才。

(三)合作构建循序渐进螺旋式上升的实践教学体系

在与中兴全面深入合作后,按照工学结合,产学结合的思路,我们遵循“市场需求、就业导向”高职办学要求,主动适应、适时调整人才培养方案,着力构建循序渐进螺旋式上升的实践教学体系。二年级下学期安排三周时间3G核心课程集中实训(实践),三年级一开始安排八周职业技能集中式综合实训(实习)。这些集中实践教学可在校内进行,也可以在校外进行,让学生有的放矢地提前进入企业顶岗实习,这样在解决企业用工困难的同时,也提高了学生的岗位技能和就业能力。对于这样的实习,学校有一套严密的组织实施方案,通过创新办学模式,实现“做学合一、工学交替”,保证学生的课程学习与顶岗实习两不误、双丰收[2]。

(四)合作打造专兼结合优势互补的优质教学团队,实行双主体管理

(1)双师型师资团队的组建与培养创新:校方教师送到企业定制化培养,校方师资需要通过企业讲师认证。在满足企业、学校双方需求的条件下,师资调整灵活化,混编师资的协议一年一签。(2)专业课教学过程管理体制创新:NC学院、教研室和教师三个层面学校和企业“双主体管理”,共同构建校企合作优势互补的教学团队,确保教学的优质实施。

(五)引入先进的中兴NC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实施双主线教学

(1)专业核心课程推广MIMPS任务驱动教学法:中兴通讯NC教育管理中心携手清华大学教育学专家,运用最先进的“ICARE”教学理念设计出的一套适合通讯专业实际教学的MIMPS教学法。如图3所示,MIMPS代表5个核心思想,即Modularization、Interlacement、Mission-driven、Practical-research、Self-evaluation。(2)按企业职业素质线+职业技能线实施双主线教学。其中,职业素质线对应三个阶段三类课程,如图4所示。在行业企业调研的基础上工种分析,提炼知识点和技能点,确定本专业所需开设课程类别,最终形成职业技能线。

(六)努力构建社会、行业、学校多元教学评价体系

由原来单一的最终评价转化为全程评价;由教师单一评价学生转化为学生自评、学习小组互评与教师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模式;由学校单一评价学生转化为校企共同评价[3]。同时,在围绕职业技能开展专业建设中,嵌入中兴通讯S.M.A.R.T职业模式,做好移动通信专业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通过学校和中兴企业共同构建多元评价体系。

三结语

总之,在这种深度专业校企合作模式下,我们双方共同搭建起移动通信技术专业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的支撑平台,包括中兴实训平台、中兴企业教材、中兴实习基地、专兼结合教师、合作专业学生、任务驱动模式、教学网络资源、中兴NC认证和多元评价体系,并取得了一些改革经验与教学成果。今后,我们将按照高职院校发展和人才培养的新要求,不断总结经验,大胆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坚定不移地推进校企合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实现学校、企业和学生共赢,培养更多企业和社会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通信专门人才。

参考文献

[1]赵海婷.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动因、障碍及促进政策研究[J].职教论坛,2016,(9):46-50.

[2]孙文缘,戴聪腾.校企合作下的技能型、应用型翻译人才培养模式研究[J].上海翻译,2016,(3):7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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