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期刊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首页 精品范文 征婚广告词

征婚广告词

时间:2022-11-12 14:52:23

征婚广告词

第1篇

关键词:民国征婚广告;话语;文本结构

中图分类号:G22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5)35-0080-02

当前电视媒体出现了许多以《非诚勿扰》为代表的相亲节目,这些相亲节目可以说是青年男女借助电视媒体实现择偶的一种形式,是青年男女在公开场域为自己做的征婚广告。

一、追溯中国征婚广告的出现

“征婚广告”是指征婚广告者将征婚者及其择偶对象等相关信息,通过各种传播媒介在社会上广泛传播,以期达到选择理想配偶目的的一种信息传播方式。

中国媒体上的第一则征婚广告刊登在1902年6月26日的《大公报》上①,其中“南清志士某君”提出三条择偶标准:一要天足;二要通晓中西学术门径;三聘娶仪节悉照文明通例。这三条择偶标准代表了国人当时关于妇女问题的三种最新观念,这则征婚广告一方面呈现了时人婚姻价值观的变化,广告刊登后又引发了人们的关注和讨论,著名女权运动领袖林宗素女士曾专门给《中外日报》写信评论这则征婚广告,这个过程又体现了征婚广告对社会婚姻价值观的影响和建构意义。

1905年王建善刊登《敬告女同志》的征婚广告,②征婚者不仅限于自己求偶,并首次引进了国外书信往来以结良缘的新方法,之后又编订通信订婚法并出版,可见他已不完全在为自己征婚,而是向国人介绍新的婚姻观念,《通信订婚法》再版广告中提到:“此书印刷不多,出版后立即售罄”,也说明征婚广告对当时社会青年男女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上海《妇女杂志》1924年专门刊载了一个征婚广告讨论专栏[1],其中选编了14篇征婚广告的讨论文章,由传统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到通过报纸这种大众媒体刊登征婚广告自由择偶,这种方式转变对社会婚姻观念变革具有积极建构意义。

笔者认为,中国的征婚广告正是依托民国报刊的兴盛得到了快速发展,民国时期征婚广告话语也具有推进婚姻观念变革等更为丰富的社会再现意义。

二、征婚广告话语的分析框架

语言学家哈里斯(Harris)1952年首次提出“话语分析”一词,开始了语言学领域的话语研究,20世纪中期后开始有越来越多的社会人文学者也开始关注话语研究,今天,“话语”已经有了更为宽泛的外延,电影、广告、新闻、音乐、绘画等都被视为一种话语形态。

英国语言学家诺曼・费尔克拉夫(Norman Fairclough)认为,所谓“话语”,指的是对主题或者目标的谈论方式,包括口语、文字以及其他的表述方式。并在其著作《话语与社会变迁》中提出三个向度的分析框架:即在文本、话语实践和社会实践的范围内分析话语。文本向度主要侧重从文本结构等方面分析话语;话语实践侧重研究文本生产、分配与消费的过程,包括对经济、政治和制度等社会因素的考察;最后社会实践的话语分析则致力于揭示话语、意识形态和霸权间的关系[2]。由内及外地形成了从描述到解释的分析过程。

“话语”是一系列文本,由众多符号和言语构成,话语也是一面镜子,可以记录社会变革并反映时代的意识形态与文化,话语根源于人们的生活方式与文化习惯,同时又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方式与文化习惯,因此话语又具有强大的建构力量,建构话语主体和客体,话语是社会变迁的敏感标志。民国时期的征婚广告是一种特殊的话语形式,征婚者将自己的个人信息,甚至包括收入、财产、婚姻状况等隐私内容刊登于报纸,属于私人话题在公共领域的话语实践。

三、民国征婚广告话语文本结构的五个组成部分

梵・迪克认为文本分析可以被组织在四个标题下:词汇、语法、连贯性和文本结构,他们主要涉及文本的形式属性,研究范围是逐层递增的,其中“文本结构”除了包括文本以何种方式和顺序得以连接,有些类型文本还涉及文本的习俗。

笔者认为对文本结构的认知是了解民国时期征婚广告话语的第一步,在对文本结构有了清晰了解的基础上可以展开话语实践以及社会实践两个向度的考察,故本文先重点进行文本向度的解读,为后人开展征婚广告话语实践及社会实践两个向度的考察提供基础。依此笔者翻阅了1912至1949年间的《申报》《大公报》以及《世界日报》,发现因办报理念、经营推广以及地域文化差异等原因,各报纸中征婚广告出现的时间、频率以及数量会有较大差异,但是从文本角度看,却都有着相似的文本结构,主要有以下五个部分组成:征婚者自身的理想表述;征婚动机描述;征求对象诉求;交往办法说明;联络方式。

因征婚广告的传播主体主要是个人,也就形成了千差万别的话语表述,有的征婚广告长达739个字[3],有的则只有20个字[4]。但其话语陈述基本是按照以上五个部分的顺序展开的。

1.征婚者自身的理想表述

纵览民国征婚广告话语,征婚者的自我信息描述是一个主要的组成部分,一般是作为第一个组成部分而存在,其中不乏一些个人隐私信息的刊登,如“畸田百亩,雇工耕种”[5]“月薪收入有二百元”[6]“并备藏银五万”[7]“外戚并有姑丈三(蔡春裴)等”[8],这些具体化的个人信息增强了信息的可信性与真实性,也体现了私人话语在报纸这种大众传媒对社会个体的媒介呈现。

进入1937年之后,抗日战争爆发,征婚广告虽没有消失,但是在篇幅上开始缩减,有些征婚广告甚至省略了征婚者的自我信息描述,直接进入征求对象诉求的内容,或者只是以简短而模糊的词语将个人信息一笔带过,而且人们在征求配偶的过程中总是希望呈现其好的一面,所以对于这些征婚者的自我信息我们只能称之为一种理想表述,也是征婚者对于自我形象的一种媒介塑造。

2.征婚动机的时代意义

民国时期很多征婚广告中都涉及征婚动机的表述,如“深感生活苦闷、扶助无人,拟征中学程度女士为终身伴侣”[9]、“因夫故遗子一名生活困难”[10]“因故妻遗有子女需人教养”[11]“因乏子嗣,征身家清白,体健貌秀,性和,年廿至卅间,孤苦无依女子为终身伴侣”[12]等,另外许多征婚广告中还出现了说服读者接受新式择偶方式的话语表述,如“此种办法实合现代文明之举,谅国人亦不以为怪也”[13]等。

纵览民国征婚广告话语的征婚动机表述呈现了多元化的时代特征,有为求子嗣而续室的,有为继续求学或创办事业而征婚寻求资助的,也有因战时破坏孤苦伶仃而寻求心理安慰的,多样化的征婚动机表述正映射了那个动荡年代的人生百态。

3.征求对象诉求的男女差异

纵览民国征婚广告可以发现男性与女性在对征求对象的诉求上有着较大差异,男性在自我信息呈现中更注重自身职业、社会地位、经济状况以及受教育程度的表述,对于配偶的征婚诉求则更强调女性的相貌、品性、家世背景与家政技能等内容,要求应征者“身家清白”“勤俭耐劳”“品貌端正”“性情温和”成为那个时代的话语表述特色。

女性在自我信息陈述中则更多强调自身年龄、相貌、家政技艺与家世背景等基本信息,并且随着民国女子教育的普及,提及自身受教育程度的女性人数不断增多。女性对于配偶的征婚诉求则更加注重男性的经济状况、职业地位以及受教育程度,“具有薄产,能维持中等以上生活”[14]“须有地位而富资者,侧室亦愿”[15]“需助其学业,并略给津贴”[16]等话语表述呈现了那个时代女性的依附地位与性别角色。

4.交往办法陈述所呈现的“新旧融合”

民国时期,中国社会由传统向现代转型,婚姻观念变革成为革命思潮的一个组成部分。征婚广告中一方面出现“志与伊同者,请先通函订友,交代两情缔洽,再议婚姻。”[17]以及“先友后婚”等代表新式婚姻观念的话语表述,同时也有强调“有旧道德而具时代新思想者为合意”[18]“有旧家庭礼教美德”[19]以及“甘居妾媵”[3]“愿征身家清白,幽娴好学之处女一位为二夫人”[20]“旧式家庭世居北平,子年十四,择清白人家十二、三为偶”[21]等代表旧式婚姻观念的话语表述,呈现了民国时期婚姻观念的嬗变以及“新旧融合”的时代话语特色。

5.联络方式

民国时期征婚广告的信息者主要是个人或亲友与婚姻介绍所代为刊登,联络方式一般分为个人家庭住址、婚介所地址、朋友住址以及报社信箱,因为当时像《申报》这样的大报会为读者提供信箱服务,以提升广告服务价值。

一般而言,以上这五个组成部分具有文本的连贯性,每个组成部分也不一定同时存在,其文本结构往往因社会文化的变迁而有所变化,本文认为未来对征婚广告的话语实践与社会实践研究应将其置于民国这个动荡以及充满社会思潮变革的历史文化背景中,考察其征婚主体的人员构成、信息生产、时人对于征婚广告的信息接收度及其社会镜像的呈现等内容,这些都成为未来我们对于征婚广告的研究方向。

参考文献:

[1]妇女杂志[J].192410(7):1185-1198.

[2][英]诺曼・费尔克拉夫.话语与社会变迁[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3:68.

[3]官家闺秀征婚[N].申报,1928-03-24(08).

[4]选婚[N].申报,1946-04-19(06).

[5]征女友[N].申报,1940-07-05(11).

[6]征求女友[N].申报:本埠增刊,1931-08-28(01).

[7]征缘[N].申报,1924-05-18(05).

[8]蒋乃镛征婚启事[N].申报,1937-07-07(20).

[9]婚[N].世界日报,1931-08-15(05).

[10]征婚[N].世界日报,1948-01-23(01).

[11]征求[N].大公报:本埠增刊,1931-04-15(09).

[12]征侣[N].申报,1941-05-04(11).

[13]谨告希望文明结婚的女士[N].申报,1920-05-24(04)

[14]征婚[N].申报,1940-12-10(11).

[15]征婚[N].申报,1941-01-07(11).

[16]征友[N].申报,1941-02-21(09).

[17]征婚[N].申报,1923-10-26(05).

[18]征侣[N].申报,1936-06-29(16).

[19]征婚[N].申报,1934-05-03(18).

第2篇

1695年7月,伦敦财经双周刊《振兴农商纪要》推出了一项新的能创造财富并且永久改变两性关系的服务――征婚启事(直译为“寂寞之心”的广告)。在阿拉伯种马出售和鞋匠招聘学徒的广告中间,一则短小的资讯如此道来:“某男,30岁,家产富足,希望寻找一位家产不低于3000英镑的年轻女士。”读者们大多会惊讶于该男士的野心,因为当时的3000英镑,大约相当于现在的30万英镑。

英国女学者弗兰西斯卡・布曼的新书《脚踝漂亮者优先――征婚广告史》追溯了征婚广告从17世纪末到现在的300多年的历史。它从一个侧面说明了求欢、爱情和婚姻的变迁。从消费主义到避孕措施的发明,从工业革命到同性恋的权利,征婚广告见证了300年内人类社会的变迁。

婚姻是财产交易

历史上首例征婚启事,就算有人答复,也没有留下记录。但出版商却嗅出了其中的商机――寻找妻子的男人可以就此省却婚姻市场上那套繁琐又花费不菲的繁文缛节,局外人也可以在围观过程中享受快乐。截至1710年,在英格兰注册的53家报纸,每家都刊登了征婚广告。

1837年,居住在本斯托尔市的40岁的约翰,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刊登了一则征婚启事。一个明确的回应让他心跳加快,这位女士建议他们在晚上某个特定的路灯下见面。

开始,两人的交谈不太顺利,但当他的相亲对象透露她与一位宫廷女士住在一起时,引起了他的兴趣。他问:“她是你的朋友吗?”“不完全是。”她含糊地回答,随后改变了话题。6次约会之后,他决定和她结婚,这时他才知道,她不过是宫廷女士的仆人,他立刻结束了与她的关系。这就是征婚广告的缺陷,通过广告结识的双方脱离了社会背景,没有办法知道相亲对象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那时,刊登一则广告的费用是很昂贵的,高达3先令,是女仆两个星期的工资。这就意味着直到19世纪末,大多数刊登广告的人都是中产阶级。

英国社会学家安东尼・吉登斯认为,征婚是近代末期自我商品化之后出现的。第一个征婚广告说白了就是在“婚配”的题目之下,一个男人就财产和一个女人讨价还价。这样的模式主宰了这一行业100年:大多数的征婚广告都是30岁左右的男人,乐于结识年轻的小姐和寡妇,想要建立“快乐的关系”,且女方财产不能少于500英镑。

婚介的商品化非常符合17世纪的婚配市场,婚姻大多是笔交易。和当时的媒妁之言一样,很多征婚广告都是男人在寻找年轻富有的女人。

但是接下来的几十年里,对丈夫和妻子的素质要求发生了变化,男人也开始部分地看重女人操持家务的品质,“体贴”一词不断出现在广告中。

1750年,一位绅士在广告中细致地描述了他的梦中情人:牙齿漂亮,嘴唇柔软,气息甜蜜。眼睛不论是什么颜色都要明眸善睐。她的肤色要健康,人要整洁,胸部要饱满、坚挺、白嫩。她要善解人意,不需要有多高的学问,但是交谈要令人愉悦,她的言谈要大方得体,秉性温柔,愿意为对方服务。

而这一时期中,女人刊登的为数不多的广告中充满了绝望的气息。比如,1781年的一份广告是“渴望自由,渴望逃脱残忍的监护人的控制”;还有一份征婚广告说:“因为失去了朋友和财产,在尖锐的痛苦中被迫寻求保护。”

大多征婚的女人都称自己是寡妇,由于当时男子的寿命不过40多岁,也就不足为奇了,一个20多岁的寡妇的广告堪称经典:“非常坦率地承认,没有丈夫,她无法拥有快乐,她的夜晚都在叹息和哀悼中度过。”

征婚广告的陷阱

有段时间,征婚广告开始变得鱼龙混杂了,很多广告就像是为了娱乐读者。“富有、丰满、自由、精力充沛的寡妇”这样的措词明显是想寻找肉体之乐。“相当富有的绅士,长期忍受膝盖无法治愈的疼痛,这是在东印度被鸵鸟踢伤的。”这样的幽默也夹杂其间。

当然,还有些人毫不掩饰自己想获得特别关系的愿望,下面的广告出现在1768年,看起来就像为浪漫小说准备的素材:“一位淑女,她的才艺得到了上流社会的肯定,最近失去了一位秘密朋友,渴望得到任何阶层人士的保护。”

这个广告最大的可能性是一位高级来寻求“包养”。 她和11年之后“富有绅士”刊登的广告中提到的女士是不是同一个人?

“富有绅士”宣称,由于家庭的原因,被迫与长期交往的年轻女士结束关系。他愿意拿出一笔可观的钱,给她和任何愿意把她领进婚姻殿堂的有品位的绅士或者体面的生意人。

这样的广告加深了人们对个人征婚广告是阴谋和陷阱的印象。

有的征婚广告也闹出了不少笑话。1825年,哈罗公学的一帮学生以“美丽、富有”的女士的名义刊登了一则征婚广告,收到了50位男士热情的回复。于是这帮学生又刊登了一则广告,要求有意的男士在某天到一个德比巷剧院见面,要求男士站在后排,拿单片眼镜遮住右眼。到了指定的那天,50个男人站在那里,相互看着对方的单片眼镜,渐渐明白自己被耍了。

征婚广告还有更深的阴谋。1828年,不少于53个受人尊敬的女士回应了24岁的威廉・科德的征婚广告,他说他需要一位妻子给他带来财产和家庭的舒适。实际上,他是个残忍的杀手,刚刚杀死了自己的女人。

女性开创新风格

对于淑女来说,广告和答复广告都有辱美名;直到19世纪50年代,女性的为数不多的广告中,大部分用的是假名。当时已经发展出了固定的说法:使用中间人(如温莎城堡约翰・戴尼爵士推荐),还有固定的措辞,如“举止端庄”“善持家务”“邮资付讫(回复应征不用贴邮票)”,还有最重要的“来信保密”。

1820年左右,英国人开始对家庭名誉前所未有地关注起来,这让中产阶级女性有几十年时间都不再刊登征婚广告。同时,男人的要求也发生了改变,随着照相技术的发明,征婚启事者开始向应征者索要照片了。从这时开始,共同的兴趣爱好,比如音乐和阅读,有助于婚姻美满的观念也开始反映在征婚广告上。

征婚广告变得各具特色了,看起来每一份征婚广告都是为了满足特定的需求。1863年,伦敦的一份征婚广告声称:征婚,广告者希望觅只有一条腿的女士为伴。

在1870年~1900年,英国伦敦20份周刊和月刊都有征婚版,这背后的强大推动力来自中产阶级妇女,她们意识到自己要么在25岁之前嫁出去,要么就会冒终身嫁不出去的危险。

这种恐惧深刻体现在下面这则3姐妹同时征婚的广告中:“莉莲、格拉迪丝和罗萨莉,已故官员的女儿,有不错的收入,年龄是22岁、20岁和18岁,不愿孤老终生。像所有的爱尔兰女士一样能干。”

随着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出现了新的现象:孤独士兵的征婚广告,很多刊登在《每日邮报》上。下面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年轻孤独的军官,在比利时的佛兰德斯服役,希望与活泼美丽的年轻女士 (年龄在18岁~20岁) 通信。”

西班牙大流感和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男性的人数急剧减少,到1921年,英国的女性比男性多出170万,传统随即被打破:女性的广告超过了男性。战争也改变了女人看待自己的观念,她们不再隐藏在家中,并且开始吸烟、跳舞和涂口红,以及勇敢地说出自己的要求和权利。这时,有些女人开始征约会对象而不是结婚对象。

20世纪50年代,广告业有了长足发展,“征婚”也峰回路转,新的“寂寞之心”出现了。自从美国首次把婚恋节目搬上荧屏,各国的电视人对婚恋节目都进行过不同的探索,演绎出不同的节目形态。现在世界各国婚恋节目的形态多达数百种,抢占了征婚广告的风头。

第3篇

最近,我从一大套《老新闻・民国旧事》(天津人民出版社出版)中找资料,偶然翻到几则80年前的征婚广告,玩味一番,觉得其价值远未磨灭,若与今日各报夹缝里的征婚启事相互映照着读,竟能生出许多奇奇怪怪的趣味来。

早在79年前,上海《民国日报》就登出了《一般女士征求如意郎君的标准》,如今稍加理会,竟不免有隔世之感。当年的“标准”如下:

一、面貌俊秀,中段身材,望之若庄严,亲之甚和蔼;二、学不在博而在有专长;三、高尚的人格;四、风姿潇洒,身体壮健,精神饱满,服饰洁朴;五、对于女子的情爱,专而不滥,诚而不欺;六、经济有相当的独立;七、没有烟酒等不良嗜好;八、有创造的精神,有保守的能力。

同一天的上海《民国时报》恰好也刊登了一则青年男子的征婚广告,内容如下:

我所希望于女子者,约有十项:一、要有清洁的嗜好和能力;二、要有概括的眼光以及学识;三、要有缜密而周到的心思;四、要有充量而素养的情感;五、要有治家的兴趣和能力;六、不要眼光势力(利);七、不要自我太强;八、不要太无意见;九、不要见人羞怯;十、不要态度虚浮。

可见,那时的男青年并没有把容貌、年龄、财产放在第一位,而是把学识智慧与修养及持家理财能力看得很重,反而是女子在择偶时对能力、财产和外貌要求多多。

再看一则登于1931年9月16日《大公报》上的征婚启事,其词又有不可思议之处:

余二十七岁。现中校职,世界主义之泛东方者。欲聘精通英文,具有姿色,富革命思想,长政治、外交,不尚虚荣,年在十七上、二十五岁下者为内助。有意者请函济南按察司街马子贞转刘海涛。

那个年代的特色竟从一则征婚广告中泄露出若干信息。征婚者刘海涛除了向女方提出能力、容貌和性格的要求外,还十分突兀地责成对方“富革命思想”。时至21世纪初,纵然是跌伤了脑袋的男人,也断然不会征求这样的女将,以谋强强组合了。正因为时代的隔膜,便显现出令人发噱的诙谐意味。

第4篇

1926年,15岁的林家小姐林娴静初入十里洋场社交圈,甫一露面便小有名气。这也是向外界放出的一个信号:林家千金开始考虑婚姻事宜了。

林家是江苏省的书香世家,林父到上海后,一路平步青云,四十岁不到便任上海市长秘书要职。但生活在新思潮集聚的上海,并不意味着林家改变了封建家长制作风,至少在儿女婚姻大事上,林家依然遵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传统。女儿的婚姻,并不需要她自己的意见,林娴静五六岁时,长辈便在门当户对的世交家庭中寻找联姻人选,此后十年,父母在满足家族利益和需求的前提下,尽量为她定下一桩“应该会幸福”的婚姻。

林娴静从小就被教育“家族利益高于一切”,15岁的少女有对爱情的幻想和憧憬,但也明白锦衣玉食的生活是以个人自由为代价。17岁那年,林父为她选择了前清二品大员的长子张孝儒为夫——改朝换代后,张家依然在军队有不小的话语权。

尽管政府在1911年后颁布了《中华民国法亲属篇》,明确了结婚必须要得到男女双方当事人的同意,但不管是在农村地区还是城市里,忽略子女意见、父母全权包办仍然是婚姻主流模式,一些城市知识分子阶层家庭为显示民主和进步,会在条件允许下征求子女意见,但总体趋势没有根本改变——作为婚姻当事人,子女有为家庭利益而结婚的义务。

然而,西方思想不断冲击着壁垒森严、令人窒息的封建婚姻制度,青年男女用一种极端的姿态挑衅传统,尤其留过洋的少爷小姐们,一朝闻道,作风大胆令今人也瞠目结舌。

1917年6月8日,北京《晨钟报》上刊一则社会新闻:“鲁省某报广告栏内登一奇怪之广告,令人观之殊堪发笑——北京高等女学毕业生十七岁招亲广告:凡有年龄相当、身家清洁、欲娶妻妾者,请至趵突泉内宝文斋书画店面议可也,每日自上午十时至下午二时,过时不候云云。”

自由婚姻趋势初显,虽然整体数量并不多,但在那个新旧交替的年代,产生的各种“新式婚姻”影响深远。青年男女因家庭阻挠,于是相约出逃,一度掀起“私奔潮”;又有许多新式女子因为自由恋爱,不计名分而甘愿与有妇之夫同居,成为“新式妾”。

谭晓慧初识张治平是在一次妇女解放运动动员大会上,风度翩翩的张治平作为嘉宾到场演讲,一番妙语连珠的精彩演绎,立时俘获了谭晓慧的一颗芳心。受“自由恋爱”思想影响的她,丝毫不在乎张治平比她大15岁,也丝毫不在意张治平不能给她一个名分。大方果敢出手告白的她与张治平的私人约会很快确定下来。

辛亥革命后的广东曾流传着这样的歌谣:“革命世界,新式派头。女子解放,自由选婿。”结婚的理由,除了新派男女对爱情、婚姻自由的追求外,精神上的共鸣亦是重要选项。

民国结婚理由

上世纪四十年代,社会学家郎克经调查后,将当时的婚姻依据缔结理由,分为三大类五小类。

为家族利益:即包办婚姻,父母完全无视子女意愿决定子女婚姻。

兼顾家族和个人利益:父母和子女通过协商决定婚姻。1.父母主导式婚姻,父母决定,但征求子女的意见,地主和富裕商人为了维护既有财产通常会选择此种策略性婚姻;2.子女主导式婚姻,本人决定,但征求父母意见,多见于城市洋派知识分子家庭。

为爱情或理想:1.自由式婚姻,本人决定,不征求父母意见;2.志同道合型,在具有共同理想和目标并为此奋斗的同志当中选择自己中意的结婚对象。

第5篇

在中国古代的婚姻习俗中,男方通常在黄昏时到女家迎亲,而女方随着男方出门,这种“男以昏时迎女,女因男而来”的习俗,后被简称为“昏”“因”,这也是“婚姻”一词的起源。换句话说,婚姻是指男娶女嫁的过程。

关于成婚的年龄,历代规定不一。春秋时期男子二十,女子十六即可成婚,又说‘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是为不失时”。《汉书》记载女子十五即可嫁人。宋代曾有“凡男年十五,女年十三,并听婚嫁”的规定。但民间男子18岁左右成婚的比较普遍,一直到1949年以前都是如此。如国学大师季羡林18岁成婚,在当时就是一个“合适”的年龄。但在比较富裕的“大户2人家,结婚年龄普遍较早。在济南,一直到解放前夕,曾有男子11岁就结婚的例子。至于年龄更小结婚的习俗,则属个案。

唐朝以前,举行婚礼时,时辰要在日落后的黄昏,迎亲者着黑衣。配以黑色车马,给人一种神秘的感觉,唐朝以后,习俗改为白天迎亲,基调改为红色,平添了喜庆气氛。

至于济南,古时婚姻习俗与周边区域差别不大。一般分为纳彩,问名,纳吉,纳徵请期、亲迎。随着时代的发展,婚姻习俗又有不同的变化。总体看来,大致分为说媒,相亲,过礼,定亲、结婚五个阶段。

旧时讲究“男女授受不亲”,婚姻依靠媒妁之言,强调“天上无云不下雨,地上无媒不成亲”。男女双方一般都要经人从中说合,才能“结为秦晋之好”。这种说台,就叫“说媒”。1949年之后,做这种说台工作的人,被人们雅称为“月老”。“冰人”,俗称为“媒人”,后来改称为“介绍人”。由于《西厢记》中红娘形象的影响,人们有时用“红娘”代称“介绍人”。

“媒人”在旧式婚礼中是一个重要角色。在男女两家对婚事取得基本一致意见之后,他要引导男方去相亲,代双方送换庚贴,带领男方过礼订婚。选择吉日良辰,引导男方接亲,协办拜堂威亲事宜。

受封建礼教的束缚,古时未婚女子平时身居闺中。经媒人说合得到男女双方父母认可后,男方往往提出看看女方的要求,这种活动称之为“相亲”。此过程―般来讲多由男方的亲属代劳,后来演变为男方在媒人的操持下亲自前往探访。古时相亲,男子一般由媒人创造机会偷偷看姑娘眼。

古时相亲在婚姻习俗中是一个严肃的过程,男女双方都要做一番精心准备。男方还要根据习俗准备礼物,数量不一定多,但要切合女方父母的爱好和节日时令:女方要洒扫庭除,穿戴整齐,准备接待客人。作为当事人,男女二人都要打扮得光彩一些,以便给对方个好的“第一印象”。

中国是个“礼义之邦”,讲究含蓄。相亲的结果往往并不直接表白出来,而用各种暗示来表现。在男方进门之后,女方父母先给小伙子倒上一杯热茶,小伙子看了姑娘觉得中意,就把这杯茶一口饮干;然后姑娘的父母同姑娘一起商量,如同意结亲,就留男方和媒人吃饭,不同意就任由男方告辞回家,有的父母甚至还托媒人将男方带来的见面礼带走。

在济南,除了男方相亲之外,女方往往提出到男方家里去看看,名曰“察人家”或“看家”。在男方相亲满意后女方父母暂不答复,再由媒人带领女方亲属到男方家里察看一番,落实媒人说的是否属实,家境过得是否殷实。

“相亲”与“看家”仪式通过后,就进入订婚阶段,俗称“过礼”或“换帖”。具体过程是媒人把男方的生辰八字送给女方,再把女方的生辰八字送给男方。生辰一般书写于大红纸上,送给女方的红帖写着“恳亲”,送给男方的红帖写着“允亲”,体现了男方向女方诚恳求亲的态度。迷信的父母此时往往请算命先生算上一卦,看看生辰八字是否相合,否则取消订婚仪式。当然,更多的人只是把“过礼”“换帖”看成仅是一种形式而已。

定亲后,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和考验,双方可正式确定婚姻关系。古时可择日结婚。1949年后,要到政府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此时婚姻关系合法化,得到法律的保护。

按照旧时礼节,举行婚礼前,女方父母除了准备嫁妆之外,往往还要求男方置办些生活用品,谓之“彩礼”。这些生活用品以家具为主,其种类也以家境好坏有所区别。旧时无外乎老式衣箱,衣柜之类,大户人家当然有金银首饰,骡马大车之类。

婚礼的准备阶段即是选择结婚的良辰吉日,一般由男方请教算命先生帮助挑选,有文化者也可根据“农家历书”自己推算,俗称“看皇历”。现在年轻人一般选择双日子,城里人多选在星期六,便于亲朋好友参加婚礼。

接下来即是送请柬。接到请柬的人要准备好礼物,以示对新人的祝贺。无论礼物为何,都要写上贺词,表达对新婚者的祝福。

古时谓拜堂,现在称结婚典礼是结婚仪式的最后阶段,也使婚姻习俗达到了高潮。

旧的结婚仪式一般是花轿迎亲。当花轿停在大门口,要举行下轿仪式。男方伴娘引领新娘下轿,女方伴娘搀扶陪伴,共同引领新娘到堂屋门口的香案前。香案上,高香缭绕,红烛高烧,亲朋好友,多亲邻里翘首等待,整个仪式气氛庄严隆重,祥和喜庆。

旧的婚礼仪式刻板复杂,礼节甚多,必不可少的是傧相引新郎拱手延请新娘至香案前,此时奏乐鸣炮。唱和声声,新郎新娘进香、叩首。礼毕即“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对拜、送入洞房”。此时,同龄人故意阻挠新人进屋,男方父母向人群抛洒红枣,面点,糖块之类,诱引人们低头捡拾,新娘趁机进入屋内,拜堂仪式结束。

接下来是答谢宴请。过程中新郎及新郎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分别向娘家送亲者频繁敬酒,以表答谢之意,对前来参加婚礼的所有宾朋,皆表感谢。整个过程互相客套祝福不断热闹异常。

相关链接:济南最早征婚广告

长期以来,作为中国东部地区区域性中心城市的济南,各种文化的开放性和兼容性是明显特征之一。官方文化、知识分子文化和市井文化长期处于一种多层共生状态;齐文化、鲁文化以及其他外来文化融会贯通,形成了独特的、开放的济南文化。这一点从近百年前的一则女子征婚启事就可以看出来。

1917年6月,济南的一家报纸上首次刊登了一位“北京高等女学毕业生”的“招亲广告”。这位17岁的姑娘毕业于北京高等女学,显然受到了良好的文明教育,成了勇于冲破旧礼俗的第一个“吃螃蟹者”。现将此广告转录于下:“北京高等女学毕业生十七岁招亲广告:凡有年龄相当、身家清洁、欲娶妻妾者,请至趵突泉内宝文斋书画店面议可也。每日自上午十时至下午-二时,过时不候。”

第6篇

家人心急,他参加相亲会

朱文斌是江苏连云港市的一名公务员,生于1983年2月。朱文斌英俊潇洒,身边总不乏漂亮女孩的追求。可是,朱文斌总感到缘分未到。对于终身大事,他并不担心。

不过朱文斌的父母却等不及了。作为家中独子,他的父母早就为他准备好了婚房。特别是看到朋友家的小孩成家立业,而自己的儿子迟迟没有女朋友,朱文斌的父母非常着急。他们不停地在朱文斌的耳旁念叨,这多少让他有点烦恼。

2007年3月,朱文斌的父母听说连云港市联佳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联佳中心)将举办一次万人相亲大会,便不断催促儿子去报名。朱文斌拗不过父母,便报名参加了。5月6日,连云港首届万人相亲大会在市体育馆举办。此次活动是免费的,朱文斌作为新会员留下了资料、照片和联系方式。在现场,朱文斌没有刻意把这次活动放在心上,只是溜达了一会便离开了。几个月过去了,也没有一个女孩和朱文斌联系。

10月2日,第二届万人相亲大会又在连云港的城市乐园隆重举行。由于相亲大会是公益活动,加之第一届的影响,所以第二届报名人数众多,联佳中心已无足够的财力承受庞大的支出。为此,他们在举办第二届活动时,要求每人交纳10元刊登征婚广告工本费,并成为联佳中心婚介部会员。同时,联佳中心要求凡参加相亲大会者,应提供个人简历和征婚条件,在征得报名人的同意下添加照片。朱文斌交纳了10元钱,并同意在资料上添加照片。联佳中心将所有人的资料编号汇总后刊印成册,发给每个参加相亲大会的人。

他心结难解,法院定是非

10月2日,朱文斌略作打扮,早早地来到会场,领取了属于自己的号牌“427”和征婚广告手册。许多征婚者仔细地阅读着资料,在中意的资料旁边留下自己的联系方法。朱文斌也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急切地翻开刊登自己资料的页码。不过,令他意外的是,427号上的照片虽是自己的,可个人简历和征婚条件却是别人的。

怎么会是这样呢?朱文斌满头雾水。正当他纳闷时,相亲大会主持人的话筒不知何时送到了他的嘴边。朱文斌接受了采访,在近万名征婚会员的面前出了一次“风头”。冷静下来的朱文斌翻遍了宣传册,发现406号的个人简历和征婚条件才是自己的。让他愤怒的是,406号的照片又不是自己的!显然,他的照片被贴错了。这让朱文斌联想到上届万人相亲大会的情况:“我的照片和资料肯定也贴错了,不然怎么没有女孩和我联系呢?!”

在苦恼的情况下,他还接受了主持人采访,给自己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为此,朱文斌认为联佳中心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便向他们讨要说法,但联佳中心没有向他道歉。12月28日,在交涉未果的情况下,朱文斌便将联佳中心告上连云港市新浦区人民法院。朱文斌诉称,自己交纳了会费,资料和照片都保存在联佳中心,属于有偿服务。联佳中心未经本人同意,两次把他的照片放在其他会员的资料上,侵犯了他的肖像权,给征婚活动带来极大的不便。对此,朱文斌请求法院判令联佳中心承担侵权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误工损失费500元。

联佳中心热心做好事却惹来官司,觉得十分委屈,他们辩称:“朱文斌仅向我们交纳了10元会员费,其所诉本中心为有偿服务不符合事实。我们使用他的肖像,是经过他同意的,征婚广告属于公益性活动,不存在侵犯其肖像权的事实和行为。”为此,联佳中心请求法院依法驳回朱文斌的诉讼请求。

今年5月,连云港市新浦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未经公民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其肖像的是构成侵权的基本要件。朱文斌允许联佳中心在第二届相亲大会的征婚广告手册添加其肖像,是为了他交友的便利,属于公益性活动。另外,联佳中心在收取朱文斌资料时,仅根据其个人填报情况即印刷征婚手册。朱文斌在领取427号牌后,还接受了主持人的采访,并未提出照片放置错误。根据朱文斌的身份证与其添加照片的征婚广告词上所显示的出生年月确有错误,但并未影响他参加征婚活动,也没有造成不良后果。因此,联佳中心并不具备侵犯朱文斌肖像权构成要件,朱文斌的主张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但联佳中心今后再举办类似活动时,应当严格审查,确保无误。

5月20日,连云港市新浦区人民法院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及《民法通则》第一百条、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作出一审判决,驳回朱文斌的诉讼请求。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法官视线

一方好心举行万人相亲活动,一方满怀欣喜去参加,却因贴错照片引发了一场官司。相亲官司的是非,随着法院的判决也有了答案。那么,朱文斌的照片被贴错了,为何得不到赔偿?联佳中心办“错”了事,为什么不需要承担责任?其关键在于联佳中心贴错照片的行为是否侵犯了朱文斌的肖像权。

以营利为目的是构成肖像侵权的要件之一。联佳中心举办的首届万人相亲大会是免费的,对此朱文斌没有任何异议。举办第二届万人相亲大会时,联佳中心收取了报名者工本费,主观上具有营利目的。但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营利目的,要看其确定收费额度时是否考虑到了自己的利润。联佳中心收取的工本费,并全部用于为征婚者的服务上,属于公益行为。退一步讲,即使联佳中心具有营利目的,但其营利手段是举办万人相亲大会而不是朱文斌的照片,贴错照片的行为与其主观上是否具有营利目的没有必然的联系。因此,联佳中心行为不具有肖像侵权的构成要件,不构成侵权。

第7篇

在本刊刊登征婚启事,一则300元,二分之一版2500元,四分之一版1250元。

征婚要求

1、请持本人户口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婚姻状况证明(离婚证书复印件或由街道办事处、当地派出所开具的未婚证明)。

2、请真实填写征婚文稿,字迹工整、清晰。并详细附上你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及通讯地址(可收信函)。总字数在100字以内(含标点符号和数字)。

3、征婚讯息一旦刊登在本刊任意一本杂志上,即可同时在本刊网站()上免费。本刊网站专设征婚者在线交流区,可即时交流感受、举报虚假征婚讯息。

温馨提醒

1、本刊征婚广告一律只对征婚者本人,不对任何中介机构。应征者若收到任何形式的有偿中介信件或应征对象,绝对是骗婚,请千万别回信,更不能寄钱物,以免上当受骗。

2、征婚与应征双方在没有彻底了解对方前,千万不要互寄钱物,不要到对方家居住,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任何人不得借我刊征婚栏从事行骗等非法活动。

3、我刊不代转信函,请征婚者在文稿后务必注明详细通讯地址。

4、凡在我栏目征婚成功者请函告,本刊将辟专栏,刊登贺词。

咨询电话:027-87427505

汇款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456号二楼《爱情婚姻家庭》杂志社相思树栏目收。邮编:430070

女,41岁,1.59米,老师,大专,长相佳,性格静,气质优,重情爱家,爱好读书、旅游、厨艺,希望在祖国的任何一个角落,觅50岁以内,大专以上文化,人品好,有修养,相貌端,有住房,经济条件较好的男士携手一生。拒中介,刊效一年。手机:13984019045

湘女,城户,1.58米,46公斤,肤白品貌好气质佳,离异,一个独女即将大学毕业。我真诚善良温柔,内外兼修。觅43岁以上,体健貌端,脾气好,人品好,无不良嗜好,城户且企事业单位或部队有稳定工作的单身男士,真心成家,来去均可,非诚勿扰!手机:13270657347 刊效一年

男,42岁,1.75米,体健貌佳,丧偶,有一子一女,住房9间,年收入4万元。寻35-45岁的女子为伴。有意者请与221439江苏省新沂市青石桥村4组11号冯召海联系 电话:18261497486

男,1971年生,1.72米,高中,离异无孩,无不良嗜好,身体健康。欲觅温柔善良,勤劳女子为伴,有无小孩均可。电话:13862795154(晚上6:00至早上7:00点)

男,37岁,1.75米,军人,为人正直,重情顾家,责任心强,短婚无孩。现诚觅一位朴实,善良爱家,能理解并支持军人事业的女士共度此生,有孩视亲生。有意者请与本人联系:15096370767,最好先短信介绍一下自己,不诚勿扰。

国企退休离异男,68岁,1.65米,市内有私产两店面及三室一厅宅独居自开影楼,子女各有事业、住房。觅独身无负担诚实善良能持家尊重回民风俗50岁左右女士相伴照顾至终继承一定财产多年积蓄为共享保障金遗约公证。愿晚拨0556-5021430百俊联系。欢迎来访一次性成功,非诚勿扰。

男,1959年生,1.68米,66公斤,高中,在县城开店从事广告类,气质好,质朴重情。离异,已购房,有一男孩离校学艺。觅品貌好,36-42岁,初中,1.58米以上女子相伴,婚否,农女不限。手机:13879352754 QQ:296184472 信照寄:335100江西省余干干越大道26号广告店张晨红收

男,47岁,高中,京农,离异,重情专一,现家有果树几千余棵及山林百亩,好钻研种养植(殖)技术和创造发明。寻42岁以下,高1.60米左右,初中以上文化,健康正派,勤劳朴实,爱看书能助事业发展的女性为伴。电话:13641159548。如女方有事业,可到女方发展。

男,58岁,1.68米,大专,公务员,高级工程师。离异独身,工资三千元以上,体健貌端。觅体健貌端有缘女生。城乡不限,农业户口优先。因老家城市郊区征收土地,可卖百万元以上补偿金。本人手机:13886523195 骗子勿扰。

男,52岁,1.65米,离异,中医师,品貌佳,经历坎坷,事业有成。诚实善良脾气好,重情爱家,爱干净,无烟酒赌嗜好。觅肌肤白嫩,体胸丰满,貌美秀丽的女子为伴。条件不符者拒试。手机:13163759015

男,退休医生,60岁,1.72米,离异,体健貌端,诚实善良,性情豪爽,重感情,懂生活,一子已自立,有住房,无负担,现开了个诊所收入丰,一人独居孤单寂寞。诚觅60岁以下,体健贤惠女士为伴侣,地区不限。简历、信照寄:215237江苏省吴江市铜罗镇迎春桥东39号陈根荣收

浙中南沿海的我,男,48岁,单身,1.63米,身体健康,有颗善良的心,重感情。寻觅身体健康,心地善良,有爱心的女性为伴。地区不限,拒中介,不诚勿扰。电话:13040757500

男,45岁,1.72米,初中,体健,貌好,潇洒,有风度,婚姻受挫,重感情,从事森林保安工作,收入可观。觅40岁以下,真心想成家,善解人意,感情专一有爱心的女性为伴,婚史、地区不限。有意者请与:311612浙江省建德市寿昌镇西华赛源村黄吕常,联系电话:15988186453 骗者后果自负。

男,59岁,1.75米,经商,体健貌端,为人正派,离异无负担,私房一套,家电煤卫齐全。觅50岁以下,健康善良貌端的女子为伴。信照寄:213101江苏省常州市横林镇上塘钢厂工房2幢403室冯珍收转,有照必复。手机:13057153331(欢迎来短信联系)。

贵州男,62岁, 1.75米,党员,公务员退休,德、才、气质兼备,离异独居。觅真心相伴过日子的退休教师、医生、私营业主(只有一个女孩)、农家女(须无孩负担),诚实、温柔、丰满、讲卫生的女士。年龄随缘,来去均可。居家贵阳优先考虑,重金钱又不诚者勿扰。电话:13595504087

男,36岁,1.78米,初中,务农,有一技之长,体健貌端,离异有一子,经济条件尚可,带院楼房一套。觅知书达理,勤俭持家,能风雨同舟,貌可的女子为伴,婚否不限。非诚勿扰。意者致电:01524997084218949363980

第8篇

当今社会,广告无所不在,人类社会的方方面面都在展示着广告文明和文化。目前,经济科技文化的一体化已成为整个社会发展的大趋势,经济的增长体现着十分明显的审美观念导向性。广告自诞生之日起,本身已经具备一定的艺术美学和文化内涵,婚庆广告自上世纪末开始出现,其发展一直受到现代审美观念的影http://响和制约,新时代美学趋势的改变,已经在现代婚庆广告中显现出来。

1、现代审美观念的改变

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使得社会意识形态不断前进,当然,美学形态和审美观念也在不断革新。这种革新集中表现在美学已不再是一种观念或思想的代名词,而是被锁定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层面上,革新和变化虽然是在不经意间产生的,但却是持续不断的。“美”,除了外在的表现形式外更讲究其内在的深刻含义。内在美通常是指人性的美,一切艺术设计都将服务于生活,服务于人类,透过人性的美体现出来的人文关怀和艺术文化精神是现代美学发展的整体趋势。美学趋势越贴近人性,越符合新的理性艺术文化精神,跨越时空的应用范围随之也会越大。

广告作为反映美学趋势变化的物质形态,其观念、创意、思维模式、艺术表现形式自然会随之发生潜移默化的变化。婚庆广告作为广告行业中一支新崛起的新军,具有特殊的广告受众和社会影响力。人们的审美趋势的改变会直接或间接地在婚庆广告中有所体现,并以新的形式和姿态影响到婚庆广告的整体发展。

2、婚庆广告现状分析

自上世纪末开始,以婚庆服务为龙头的婚庆行业产业链已经初步形成,并在全国范围内呈现出规范、健康的发展趋势。WWW.133229.COm婚庆广告行业作为产业链中的一份子,伴随婚庆公司和婚纱影楼的发展而产生。当前,正值80后新人结婚高峰期,婚庆公司行业的兴旺,使婚庆广告以前所未有的势头发展。

婚庆广告是一种以结婚新人消费者为导向、个性化的广告形式。婚庆公司数量的增多和规模的扩大,使受众开始主动接受婚庆服务。婚庆广告的价格低廉、传播范围广泛和受众接受能力是婚庆公司选择广告的重要原因,而传播范围广泛和受众接受能力的体现是在婚庆广告的审美性中产生的,“美”的婚庆广告,自然能吸引受众眼球。

相对早期出现的形式单调、色彩喜庆的婚庆广告,现代婚庆广告往往为多样化的系列广告,除婚庆广告的基本图形格式、创意思维、色彩这些诸如美学形式上的改变外,系列广告的媒介传播形式也是多样化的。婚庆广告的传播媒介方式主要有报纸、杂志、电视、户外广告和网络广告等,通过静态和动态的形式将婚庆广告植入人们的视觉和思维意识。婚庆广告在观念上已由简单的服务向重视婚礼文化策划的方向转变,日渐呈现出个性与多样、怀旧与时尚、注重情感和浪漫的形式,并且在艺术文化层面上和审美诉求中体现出一定的地域差异性。

3、现代审美观念对婚庆广告的影响

“广告制胜的灵魂在于优秀的艺术文化审美观念”,审美观念也终将以广告传播形式体现出来。现代美学趋势和审美观念关系着婚庆广告主题和观念的提出、媒介的选择、制作的技巧和艺术风格的整体把握。婚庆广告拥有特殊的受众群体,需要从美学的角度和趋势上迎合广告受众的审美情趣,抓住年轻新人追求时尚、唯美、浪漫的心态,融入新的艺术文化精神,突出婚庆的人性化服务,新人才有可能接受婚庆广告信息。

3.1 婚庆广告创意的美学化

近年来,由婚庆广告的创意和观念上不难发现,人们日渐推崇的人性化服务设计逐渐占据主导地位,年轻结婚新人更是喜欢以自我为中心,婚庆广告直接反映出了美学发展的趋势。婚庆广告通过人性化的审美观念传递着现代人的生活方式和情感态度,传递着婚庆服务的人文关怀、档次和内容,反映出结婚新人对婚礼文化的重视。

3.2 婚庆广告形式的多样性

在当代社会商品文化发展的前提下,人们审美观念上形成的新要求促使广告形式日益丰富,多种形式的广告使人赏心悦目,吸引受众,具备了一定的商业审美性质,婚庆广告已成为传递婚庆经济文化信息的重要手段。好的婚庆广告,让人以感觉的方式去体验婚庆品牌的文化、价值和态度。

最初投放在报纸、杂志上的婚庆广告,投放形式单一,使人们产生了视觉审美疲劳,进而难以体现婚

转贴于 http://

庆服务高雅、艺术性和人性化。新的美学趋势使婚庆广告形式呈多样化发展,静态婚庆广告在创意、图形格式和艺术风格品味上的提升突出了人性和艺术文化尤其是婚礼文化的重要性,新媒体艺术的发展为人们创造了更多交互式和体验式的人性化空间,动态婚庆广告形式将婚庆行业的人性化服务和艺术文化性展现得淋漓尽致。

3.3 婚庆广告艺术性和商业性的统一

对人性化的美和艺术文化精神的追求是当代美学的发展趋势,而婚庆广告是与婚庆服务促销有关的美学艺术作品,婚庆广告需要有审美的艺术文化价值才能更好的发挥在婚庆行业中的传播作用。婚庆广告作为一种设计艺术品,这是由艺术的本质特征决定的。新时代美学趋势下我们追求以人为本,突出人性化和人文化,但也需要遵循广告创作的科学性原则,把握好新的美学趋势下艺术性和商业性的统一,艺术性是婚庆广告的重心,但同时也存在于婚庆广告的商业性中,两者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婚庆广告以商业行为和艺术设计创造双重身份出现,一方面,在体验消费,为社会创造物质财富的同时,婚庆广告应体现出人文关怀和艺术文化性,另一方面,婚庆广告的发展还必须从长久考虑,注重对人类生存环境和空间的可持续发展性。作为具有特殊受众的婚庆广告,我们更需看重它以人为本的价值体现。

当代美学趋势下的人文关怀和理性艺术文化精神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是人类自觉意识提高的体现。婚庆广告作为婚庆服务行业的广告传播主力军,新美学趋势下能够综合展现出婚庆的服务、主题精神和婚礼文化元素,突出意境宣传和观念,使婚庆广告贴近人们生活,具有广泛的文化渗透性和传播性。

4、结语

第9篇

关键词: 红色 韩中语言 文化内涵

红色本身的内涵是积极向上的,象征生命、活力、健康、热情、朝气、欢乐。桃红的艳丽、明亮,玫瑰红的鲜艳、华丽,酒红的深沉、幽雅,粉洋红的健康、梦幻、幸福、羞涩,无不使红色富有浪漫情调。

红色用在服饰上,无论男女老幼,给人的感觉都是青春活力、热情奔放、积极向上的。但随着文化环境的改变,人类对相同事物的认知也有了不同程度的变化。有时红色因它与血的颜色相近,导致令人感到害怕、恐慌,所以红色就有相应的象征警告、危险或绝交等意。然而,文化是受地域、历史、习俗、宗教等多方面因素影响的,所以韩中关于颜色词“红”的文化内涵也有其宏观差异性和微观差异性。下面我们根据其宏观差异性,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对其进行简单概括分类,与此同时,在此基础之上了解韩中两国人民对颜色词“红”的微观认知的异同。

一、韩中都有的文化内涵

1.喜庆与红火。

在韩国,红色象征着喜庆、吉祥、爱情,同时象征着热情。在韩国传统婚礼中,结婚礼服要用红色和青色的布缝制,系青线和红线表示缘分;新娘左右脸上各贴一个圆形红纸代替胭脂( ),眉心也要贴一个,身穿韩服红衫( ),婚礼喜宴上还会摆着嘴叼红辣椒的公鸡,一派喜气洋洋。

红色是古老的颜色,是中国人崇尚和偏爱的一种颜色。在中国,红色传统上表示喜庆。喜庆场合如结婚、过年、开店的时候,结婚时新郎家给新娘家红包,过年时长辈给晚辈红包,开店时由主办方给客人发红包,红包寓意日子越过越红火、生意兴隆。在婚礼上和春节时,中国人都喜欢用红色来装饰,红色是表示爱的颜色,所以中国人在举办传统婚礼时,要在新房张贴大红双喜字,新娘头盖红盖头,身穿大红袄;新郎则是胸前佩戴大红花。红色服饰不但给婚礼带来喜庆气氛,而且暗示着新婚夫妇日子越过越红火。另外,新房还会用红围帐、红被面、红枕头,取驱邪之意,在洞房的床垫子下面放“红枣”预示早生贵子。春节时家家户户会欢欢乐乐地在大门口两侧贴红色对联,在门口和窗口挂上红色的挂钱,希望来年可以趋吉避凶。在汉语中,有“分花红、红包、撞红门、放红榜、满堂红”等词汇,这些词无一不体现着喜庆和幸福。

2.驱逐邪恶。

在许多国家和民族中,人们认为红色有驱逐邪恶的功能。韩国人认为红色象征着生命力,因此把红色作为驱鬼出病、免厄运的使者。冬至为了驱邪除病吃红豆粥;生孩子时为了防止不祥之物伤害幼儿,大人会在门口的入口处挂上一个红辣椒。

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五行中的火所对应的颜色就是红色,八卦中的离卦也象征红色。离卦是八卦中第三十卦,离为火,离上离下。离为丽也,象征利于坚守正道,这样必然亨通,也会获得吉祥。在中国古代,许多宫殿和庙宇的墙壁都是红色的,官吏、官邸、服饰多以大红为主,即所谓的“朱门”、“朱衣”。时至今日,中国人在过年的时候,依旧是家家户户在门口贴红对联,结婚时新房布有红围帐、红被面、红枕头,这些都无处不表示出驱鬼辟邪之意。

3.革命。

红色在政治上经常用来象征革命,其政治色彩较浓,多用于表现共产主义。红色在韩国表示共产主义者的俗称,“ ”是韩国对朝鲜共产党或同党的人的称呼,具有“红色份子”的意思,含有贬义。很长一段时间韩国人都认为红色是恐怖的颜色,具有相同含义的词还有 ,这种观点一直到1995年韩国人为韩国足球队加油时才渐渐有所改变。如: ,韩国人认为这些词表现出了韩国人的力量、团结和热情。

在中国,红色表示中国共产党,特别是在台湾地区,一般称中国共产党区域为“泛红阵营”。中国共产党曾经带领全国人民进行武装革命,他们不怕牺牲,用鲜血换来了全中国的解放,所以中国人认为流血牺牲是无上光荣的,热血被看做是革命者的壮举。在当代,汉语里对于“红”这一色彩形容词的使用相当频繁,它象征着革命和进步。如:红旗、红军、红心、红小鬼、红色政权、红色娘子军、红色根据地等。

4.女子。

中国人自古就认为女子的脸白里透红才是健康色,所以女子多用胭脂来装扮自己。汉语中多用“红颜、红粉、红装、红楼”表示女子。韩国语“ ”意为众多男子中只有一个是女子。

5.危险与警告。

在心理学中,红色代表危险。由于红色容易引起人们的注意,因此许多警告标记都用红色的文字或图像来表示。为了避免危险,红色就被运用于各个活动中,包括记忆、校对、阅读警示标语等。如:在保险公司门口的红色建筑,就起到了提醒消费者的作用。又如:在红绿灯中,红色表示停止。当然,有关禁止的信号通常也以红色表示,这一点韩国和中国没有差别。

在韩国文化中,在示威或罢工时,为了得到正当权利和一定条件,公会或罢工者会在头上系红带子拼死战斗,红带子意味着对对方的威胁。韩国人会在被扣留的东西上贴的具有警告威胁之意的红单子,红带子用韩国语表示为“ ”,红单子用韩国语表示为“ ”。类似的词还有“ , (红牌), ”等。

汉语词汇中具有这种意义的词有“红牌,红灯”等。无论是司机,还是行人,在过马路时遇见红灯,大脑中都会想到是停止的意思,“红灯”便是禁止通行的警告。在一些球类比赛中,“红牌”是裁判用来告诫犯规球员不可再犯规的,隐约含有驱逐之意。

6.不好。

韩国人认为书写红色信函就是表示对对方的严重侮辱,如果收件人认识寄件人,则更带有绝交之意,如韩语中的“ (写红字)”。在中国,人们忌讳他人用红色笔书写自己的名讳,同时不喜欢收到用红笔书写的书信,因为这代表着恐吓;教师也不喜欢学生用红笔写作业,因为这样表示学生不尊重老师。

红色在韩国还含有前科的意思,韩国人如果因犯罪接受惩罚,会在户籍上面画红色标记“ ”。而汉语中“带上红帽子”的意思是指背上坐牢的罪名,所以红色含有囚犯之意。另外,韩国语中的“ ”和汉语中的“眼红”都有嫉妒的意思,此类词汇韩语还有“ ”,汉语有“财政赤字、赤身、赤足、唱红脸、红灯区”等。由此可以看出,不论是在韩国还是在中国,红色都有流血、危险、恐怖、恐吓等带有贬义的象征意义。

二、只在韩语中表示的文化内涵

谎言,韩国语中一种只属于他们的特殊的象征意义,如:从“”派生的“”构成的“ ”就是弥天大谎的意思。

三、只在汉语中表示的文化内涵

1.成功。

在汉语里,“红”象征成功。中国人自古至今都喜欢发红榜、看红榜,红榜寓意功成名就。在欢庆企业开业或展览会开幕时,往往会用红绸结彩之后再剪彩来表示庆贺成功。含有成功之意的词有“红运、红人、开门红”等。但是在韩国语中没有见到这种现象。

2.忠心。

红色代表着忠心,因为在历史上,每当国家内忧外患、动荡不安的时候,都有很多忠臣义士或爱国人民用献血换来安宁。而血液的颜色是红色,所以汉语中常用“赤心、赤胆、赤城”来表示忠诚。

3.庄严。

提起中国,自然会想到红色袈裟,它抢眼、神秘、威严,令观者不由自主地形成自身与世俗的强烈距离感。传统的藏族绘画用色口诀理论中称:“红与橘红色之王,永恒不变显威严……”这样就把红色所具有的王者地位明确地确定下来。

事实上,出家人的袈裟使用红色源于两千五百多年前的佛教发祥地印度。信徒们把红颜色(也有红黄两色之说)作为所有颜色中价值最低廉和最不起眼的色彩作为出家人的着装色,以此表示他们的超脱、不求外表、但求精神境界的完美的愿望,并且以这种俗家人认为最不得体的色彩装束来起到不受外界俗事干扰、专心从事佛事的作用。后来随着地域的不同、人们视觉习惯的改变,逐渐把红色几乎推到最高尚的地位,红色便为高僧、出家人和寺庙专有独享。现在,人们把藏式宫殿、寺庙建筑顶部、短墙部所用的赭石红颜色习惯性地叫做“喇嘛红”,由此成为体现藏民族风格的典型色彩之一。此外,柽柳枝提炼出的红颜色还经常出现在玛尼石等与宗教有关的场所和器具上。

在广大农牧地区,红色特有的魅力更是无法抵挡。农牧区妇女头上鲜红色的头巾和红色衬衣,在广阔草原和农田中成为“万绿丛中一点红”的独特风景,给人以绝美的视觉享受。牧区妇女更是对红颜色情有独钟,具体表现在,在脸上涂点两块有点嬉戏色彩的正圆大红色来美饰自己,极其引人注目。

就藏传佛教绘画中的方位而言,坛城画中的西方就是用红色来表现的(西方极乐世界的教主阿弥陀佛是红颜色)。佛教文化中红色是权势的象征,藏戏中带深红色面具的角色代表着国王,浅红色面具代表臣相。

传统绘画专用红颜色“朱砂”,是一种色相艳而不躁的优质矿物质颜料,非常适于表现藏传佛教题材的唐卡、壁画作品。佛教后弘时期的绘画作品,更是以朱砂红作为基调,从而成为该时期的特有画风之一。传统制作红色袈裟和氆氇的是一种叫藏茜草的木质藤本植物,人们会使用其红色汁液染制布料,也有购买印度等地出产的现成颜料来制作袈裟的习惯。

四、结语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发现韩中关于颜色词“红”的文化内涵,宏观上主要有六个相同点,它们分别在喜庆与红火、去除邪恶、革命、女子、危险与警告、不好中得以体现。并且在这六个方面,既有相同又有些许的细微不同。另外,只在韩语中表现的“红”的文化内涵有一个,即红色代表谎言,而只在汉语中表示的“红”的文化内涵却有三个,分别是成功、忠心和庄严。

红色是世界公认的五大颜色之一,然而,语言文化背景的不同,导致韩中两国对“红”的文化内涵具有不同的认识。充分了解这种因独特文化因素造成的关于韩中“红”的文化内涵的差异性,可以更好地促进韩中两国交流,让学习韩国语的中国人更进一步理解并掌握韩国词汇,提高韩中翻译的准确性。

参考文献:

[1]白 女主 玄.知意中“”色[D/OL].台湾:立台大舆教院系士文.中民一百零二年.

[2]黄贞姬.中韩颜色词的文化内涵对比[J].东疆学刊,2008,4(25):41-44.

[3]杨晖.语言、文化与认知关系探究[J].通化师范学院学报,2011,7(32):27-28.

[4]王磊.英汉动物词汇的文化对比[J].延边大学学报,第43卷增刊,2010.

第10篇

[关键词] 短暂同居;彩礼返还;婚姻法解释(二)

【中图分类号】 D923.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4244(2013)08-058-1

彩礼源于我国西周时期所确立并为各朝代所沿袭的“六礼”,亦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纳征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彩礼,纳征也是“六礼”中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所谓纳征是男方在迎娶女方前,需要将聘礼提前送到女方家中,而聘礼的多少直接体现着男方家庭的经济实力和对这份婚姻的真诚程度。实际上,彩礼也就是在双方订婚后、结婚前,由男方向女方或者女方家庭预先交付的物品或货币。

一、我国法律对彩礼返还问题的法律规定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居民收入的提高,彩礼的数额不断增加,彩礼纠纷案件的数量持续攀升。一直以来,我国法律对彩礼的问题秉持回避态度,亦即法律对彩礼的观点是不反对、不提倡、不规范、不保护。但由于彩礼案件不断增加,最高人民法院在2003年12月26日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其中第十条明确了彩礼返还的条件: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二、我国彩礼返还问题的现状

一直以来,在封建传统的影响下,很多农村公民认为邀请亲朋好友和左邻右舍在村子里办一场酒席就是婚姻缔结的标志。在这些人群中,相当比例的农村公民并没有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他们在这样的民间婚礼后便开始了“婚后”同居生活。殊不知这种传统的民间婚礼不为法律所承认,而在这种情况下所产生的彩礼返还纠纷法律亦没有明文规定。

鲁山法院官方网站在2012年10月11日了一则案例:原、被告于2011年3月22日按照风俗习惯举办了结婚仪式后开始共同生活。后双方发生矛盾,原告提出退婚并要求被告返还彩礼7000元,双方协商无果遂诉至法院。法院依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直接判决被告返还原告彩礼款。而九江法院官方网站在2012年5月7日也了一则案例:原、被告举行民间婚礼后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订婚期间被告收到原告彩礼30000元。同居两年,期间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因性格不合解除同居关系并因彩礼返还发生争议诉诸法院。法院认为本案需结合公平原则,故一审判决该案女方返还一半彩礼给男方。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的三种情形,显然没有规定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但确共同生活的情形。这由此导致了各地法院在司法实践中无法可依的情况,也就产生了同类案件的不同结果。如果直接依据《婚姻法解释(二)》的规定判决被告返还原告彩礼,这样的处理结果是否真正实现了实体正义,尚存疑义。在广大的农村地区,重男轻女以及女性的观念还有很大的市场。这样的情况下就导致了解除同居关系后的女方当事人会在当地受到一定程度上的歧视,甚至在一些经济发展水平落后的地区,会直接导致女方当事人在当地的婚嫁受阻,只能嫁到外地的情形。法院判决要求女方全部返还男方的彩礼是否公平,我们便不得而知。

反之,如果直接结合原则断案,这样的方式是否妥当,也尚有疑问。在法理上,我们要求在适用法律原则而排斥相关的法律规则的时候,需要有更强的理由或者是为了个案的平衡。但是“更强的理由”只是一个模糊的概念,什么情况下算是更强的理由并没有明确的界限。为了避免这一争议的出现,最好的办法就是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法律和司法解释使之做到有法可依,只有这样才能更好规避“同案不同判”的尴尬。

三、关于完善《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的立法建议

笔者在这里谨简要撰明一下个人观点,《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第一款保持不变,在第二款中增加“当事人双方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共同生活的,人民法院可以全部或部分支持。”这样修改的好处在于,将该条尚不明确的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已经共同生活的情形得以完善。而在这一情形的法律适用上,排斥了第一款的适用,规定为可以支持当事人的请求,也可以不支持其请求,且这样规定还明确了法院可以部分支持当事人的请求。故第二款既排除了直接适用第一款“应当支持”的弊端,又以“可以部分支持”的形式加以补充和完善。

综上所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的修改建议如下: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双方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共同生活的,人民法院可以全部或部分支持。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参考文献:

[1]张迎秀.结婚制度研究[M].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2009.

[2]高中,刘道远.夫妻财产权[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

第11篇

女,丧偶,39岁,1.59米,初中文化,有一男孩,现居城郊结合部,温柔善良,勤劳朴实,现在家搞养殖业。诚寻为人真诚,踏实肯干,无不良习惯的男士为伴,来去均可,条件优者年龄可以放宽。电话:18239772629

某男,湖北荆门市人,现年42岁,1.70米,未婚,体健貌端,为人正直、坦诚、重情,年收入8万元以上。诚觅身体健康,品貌兼优,有生育能力的女性为伴,带一女孩亦可,地区不限来去均可。本地区附近可面访,拒骗。QQ:2351229026 手机:13593804381

山东男,40岁,1.72米,体健貌好无陋习,事业晚成未婚,居农村平原,有瓦房货车跑运输,年收入6万元以上,生活经历坎坷。诚觅40岁以下,勤劳朴实善良能生育,想真心成家的有缘女士共度美好生活,轻残或带一小女孩也可。其他条件不限。地址:276119山东省郯城红花乡陈刘庄李开华 手机:13115158775

男,33岁,高中,个体建筑队长,年收入5万元,因妻外遇离异,无孩,自有楼房,无任何负担,独生子。欲寻年龄22-33岁女子为伴,婚否地区不限,不诚勿试,愿者请拨手机:15949774275 13815383124。如果没路费,可前去登门拜访,但必须真实,如有骗局后果自负。

男,国企职工,高1.75米,父母双亡,单身一人,无孩,52岁。爱体育,喜欢臀大腿壮的健壮女性,年龄在45岁以下,有一女孩最好。讲实话请勿见笑。本人电话:15191632052晚上打来电话最好。

男,51岁,1.70米,离异,一子已独立。体健心善事业心强,搞农特产品加工,收入好,在县城买了房子。寻50岁以下女性为侣,带一女孩更好。意者与311703浙江省淳安县屏门乡金陵村双坪组方敬礼联系 手机:15988139312 拒骗

男,59岁,1.省略

男,68岁,1.70米,体匀貌可、显年轻、退休干部,性格温和,爱干净、爱运动、爱书画,无恶习,住街房、独自生活。家住市区,武汉至南昌火车站旁,水路交通方便,离庐山近。觅健康、贤惠、心仪的女伴。意者寄信照:332200江西省瑞昌市老正街182号邓敏转收 手机:13319452344

军官,男,37岁,1.75米,短婚无孩,诚实善良,重感情。觅真心善良,重情爱家,能理解支持军人事业的女性为伴。联系电话:15527724589

男,山东济南人,27岁,1.65米,初中,未婚,家住济南郊区农村有住房,本人忠诚老实,对爱情专一,重情爱家。想找一位同甘共苦的未婚姑娘,建立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挂号信件地址:250033济南市凤凰山路62号院内邮政信箱杨允显收 电话:13806408524

收费须知

在本刊刊登征婚启事,一则300元,二分之一版2500元,四分之一版1250元。

征婚要求

1、请持本人户口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婚姻状况证明(离婚证书复印件或由街道办事处、当地派出所开具的未婚证明)。

2、请真实填写征婚文稿,字迹工整、清晰。并详细附上你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及通讯地址(可收信函)。总字数在100字以内(含标点符号和数字)。

3、征婚讯息一旦刊登在本刊任意一本杂志上,即可同时在本刊网站()上免费。本刊网站专设征婚者在线交流区,可即时交流感受、举报虚假征婚讯息。

温馨提醒

1、本刊征婚广告一律只对征婚者本人,不对任何中介机构。应征者若收到任何形式的有偿中介信件或应征对象,绝对是骗婚,请千万别回信,更不能寄钱物,以免上当受骗。

2、征婚与应征双方在没有彻底了解对方前,千万不要互寄钱物,不要到对方家居住,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任何人不得借我刊征婚栏从事行骗等非法活动。

3、我刊不代转信函,请征婚者在文稿后务必注明详细通讯地址。

4、凡在我栏目征婚成功者请函告,本刊将辟专栏,刊登贺词。

第12篇

【关键词】低俗化炒作 受众 社会价值 媒介生态环境

随着“凤姐”的蹿红,伴随其而来的经典语句,“信凤姐,得自信”也成为继09年度“信春哥,得永生”之后的网络热门口号。但笔者认为这是一例典型的炒作事件。现从媒体弱智论、受众心态以及社会价值三个方面对该事件作一分析,以探究其现实影响。

一、“凤姐”征婚事件

凤姐之火,源于其在上海陆家嘴地铁站附近发放的1300份征婚传单,传单上详细罗列了其认为十分适合自己的7大苛刻的征婚条件。然而,其自身条件却与其择偶条件相差甚远,而更令人咋舌的是其自身的狂妄。

这位“最牛征婚女”一出,引发了网络媒体、电视媒体等的争相报道。对其行为,很多网友一边看一边骂,随其而来的各种雷言语也为大家所“津津乐道”,甚至疯狂恶搞。

回顾整个事件,其实最初的征婚传单还并没有引起太多的关注。直到2010年1月27日她上了某卫视的情感类访谈节目后,“凤姐”的名号才正式诞生。罗玉凤参加的节目主题叫“我要嫁白马王子”,内容是罗玉凤的男友小吴称女朋友嫌自己条件不好要分手。之后罗玉凤本人在节目中出现,并且泰然淡定地说出了自我评价。之后,这段视频被疯狂转载,“罗玉凤小组”和“罗玉凤贴吧”成立,百度百科中甚至出现了“罗玉凤”词条,而罗玉凤本人又被齐鲁电台邀请参加节目,不断更新博客,其男友应征情况。至此,罗玉凤红遍了网络,并且成为街头巷议的热门话题。

二、对该事件的理性审视

“‘炒作’一词源于演艺界和广告界,指的是为了包装某个角儿或某个产品,有意识地凸现其优势,以一种强烈的煽情效果撩拨人心,引起人们的关注和重视。”①陈力丹教授认为“炒作作为一种手段,完全不能运用于职业的新闻传播。”②低俗化炒作,是一些大众媒介或传播机构为了迎合受众的猎奇心理,在传播过程中有意识地引导、强化部分无聊的元素,以吸引受众注意、获取直接或间接商业利益的行为。与单纯的炒作相比,低俗化炒作显得更加无厘头。

一些媒体的低俗化炒作受到了学界的批判,浙江大学邵培仁教授在其《媒体弱智:是社会咒语还是媒体现实》一文中指出,“依赖、儿童化、反智三个特点正好构成‘媒体弱智’话语在当下语境中的核心内涵”,其中的反智倾向具体表现为媒体缺乏反思能力,社会责任感缺失,偏重于八卦新闻、负面社会新闻、迎合市民的感官趣味的内容的报道③。例如,在罗玉凤征婚事件中,某卫视播出了“我要嫁白马王子”节目,将原本“半生不熟”的罗玉凤征婚事件推到了广大社会受众面前,节目的播出引发了网络热潮,对这一现象曾有评论犀利地指出:“比‘凤姐’更恶心的是传媒的低俗。”然而,从媒体的自身角度来看,收视率大幅增加,炒作似乎是十分明智的举措。那么,在类似的炒作中,是那些被媒体忽悠,盲目跟风的受众弱智吗?

受众心理研究表明,受众具有很强的从众效应,具体表现之一就是对某种一致性的群体行为能够形成接受“流行”④,因此,也有学者认为低俗化炒作事件之所以能够成功地将原本无足轻重的事情炒作成一种网络潮流,主要原因在于受众的盲从。然而,事实果真如此吗?

在罗玉凤征婚事件中,我们看到,很多网友在论坛上表达了对罗玉凤征婚行为或赞成或反对的意见,更有网友直接断言,这是一起炒作事件,并且最后也被证实。这说明,受众是在积极主动地获取信息,表达观点,而不仅仅只是沉默的看客。此外,还有很多网友虽然不曾发言,但是也通过各种渠道了解了整个事件的情况,对他们而言,他们有效地使用了自己作为社会人的获取信息的权利。并且,对于这样一起炒作闹剧,受众总是主动地选择自己所偏爱的和所需要的媒介内容和讯息。不是传播媒介在使用人,而是人在使用媒介;而人使用媒介说到底只是为了满足其需要而已。⑤因此,从这一角度来看,单纯地认为受众弱智,显然也是不合适的。

在这一事件中,罗玉凤红了,电视台、网络媒体赚足了收视率、点击率,一些受众也在此事件中获得了宣泄。事件的结果似乎是一种皆大欢喜的多赢结局。但从社会价值的角度来看,低俗化炒作绝不是一种皆大欢喜的多赢结局,而是一种腐化社会风气、破坏社会和谐文化的恶。

三、低俗化炒作的危害

对大众媒体来说,首先,低俗化炒作损害了自身的公信力和美誉度。大众媒体在体现服务性的同时,更应强调内容的正确引导性,它肩负着重大的社会责任,不应为了追求自身的经济利益而一味地迎合公众的某些低俗的心理需求。

其次,因为媒体公信力的缺失,带来了其传播效果的弱化。

第三,影响新闻工作作风与社会风气。

对于普通受众而言,这种低俗化的炒作事件最终也会损害到他们的利益。首先,大众媒体报道时的夸张和渲染,受众往往会被弄得莫衷一是,长此以往,削弱了受众的判断力。其次,那些无聊的报道内容,容易影响受众的思想品味。第三,低俗化炒作总是将一些原本不重要,甚至无关痛痒的人和事,兴师动众地炒作一番,当受众的注意力被这些内容吸引之后,使受众本该了解到的真正重要的社会信息被边缘化、被忽略,从而影响了自身的发展。

更为重要的是,当整个社会的注意力转移到一些无厘头的信息上时,整个社会的核心价值观也会受到影响,反过来会影响大众媒介以及每个受众的发展。■

参考文献

①姜苏,《报道策划与新闻炒作辨析》[J].《扬州大学学报》,2006(11)

②陈力丹,《透析新闻炒作》[J].《当代传播》,2007(5)

③⑤邵培仁、邱戈,《媒体弱智:是社会咒语还是媒体现实》[J].《浙江学刊》.省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