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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投资

时间:2022-04-23 16:56:12

保险投资

第1篇

产品特点:

分红保险具有固定的较低的保底预定利率,它能够减少客户利率风险,客户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永远取得公司实际的经营红利分配的权利。按照中国保监会的规定,经营分红保险的保险公司每年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向保单持有人告知分红业绩情况。

投资策略:

由于固定收益的分红保险产品保险期多为1至5年,因此比较适合愿意短期投资、又不想担风险的消费者。由于各种分红保险的设计有一定差异,分红保险所能提供的保障和收益程度各有不同,投保人应全面把握分红产品的保障和投资作用,不要将不同分红保险产品的红利多少做简单、片面的比较,更不能与其他类型的产品收益作比较。

另外,购买投保分红保险还是要从自己的真实需求出发,而不能凭借红利情况的演示冲动性地选择投保。

风险提示:

分红产品不一定会有红利分配,特别是不能保证年年都能分红。分红产品的红利来源于保险公司经营分红产品的可分配盈余。其中,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是决定分红率的重要因素,一般而言,投资收益率越高,年度分红率也就越高。但是,投资收益率并非决定年度分红率的惟一因素,年度分红率的高低还受到费用实际支出情况、死亡实际发生情况等因素的影响。保险公司的每年红利分配要根据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来确定,必须符合各项监管法规的要求,并经过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

投连险适合20~30年长期投资

产品特点:

投资连结保险一般不保证投资收益率,而将保险费分为保障和投资两个部分,其中保障部分的风险责任由保险公司承担,其保险的金额是固定不变的;投资部分的风险是由投资人承担,客户在承担投资风险的同时,也完全享有投资回报。投资账户的资金由保险公司专业基金管理人员操作,每月公布一次投资收益情况,客户也会收到年度报告,详细说明账户的投资收益、财务状况、投资组合等,类似于基金的管理方式。

投资策略:

由于投连险在设计的时候,是为长期寿险量身定做的,因此比较适合缴费期长达20年至30年的投资者。投保人应重点了解该类产品投资收益与投资账户的关系、对投资账户收取的各项费用的情况、投资账户面临的主要风险、投保人退保时保险公司要扣除的费用和投保人可退还份额等事项,同时,在购买时也要设定最合适的保障额度。

风险提示;

投连产品的收益相对较高,但带来的风险也大。另外,投连险的收益不固定,一旦资本市场行情转坏或者保险公司运作不当,投资者可能遭到损失。

万能险适合闲置资金投资

产品特点:

万能保险承诺保底收益,其优势在于缴费灵活,可定期、不定期,其保障部分的保险金额可以根据投保人的经济状况随时调整,并有加保的选择权,可以充分满足客户不同时期的保险需求,既具有较低保底收益的可靠性,又具有高回报的可能性。

投资策略:

万能寿险,由于保险期以短期为主,因此适合于家中有闲置资金,而风险承受能力低、对投资需求不高的对象。在购买时,要综合考虑费用、保障成本和回报的不确定性,并且要明白产品说明书或保险利益测算书中超过最低保底收益以上的测算数字只是对未来收益的假设,不能作为对未来实际收益的保证。

风险提示:

万能险超过最低保底收益以上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不能将万能产品和银行储蓄、国债等简单地进行比较,更不能将万能保险产品视作银行储蓄的替代品。

一些保险人在推销分红险、万能险或投连险时,会给消费者高收益率的暗示。很多消费者往往经不住诱惑,一时冲动购买了投资类保险,等明白过来这种产品根本不适合自己的时候,又想要退保,而退保又将蒙受很大的损失。结果,往往落得一个“持有也不是,退保也不是。”的两难境地。

保险专家提醒消费者,投资型险种属于中长线投资,它不像投资股票、基金一样可以高抛低吸、频繁进出,买的时候不应当冲动,退保时也不应妄动。

第2篇

摘要:保险投资证券化是国际保险业发展的新潮流,对各国金融市场结构和金融业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代表着保险业与证券业混业经营的发展新方向。保险投资证券化是我国金融改革和发展的现实选择,有利于形成银行、保险、证券业三足鼎立的金融市场格局,因此我国应该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保险投资证券化发展。保险投资证券化是保险公司为了取得预期的收益,将保险资金投向资本市场,用于购买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使它们的投资结构向证券化方向发展。保险投资的证券化发展,不仅促进了证券市场的发展和繁荣,而且能使保险公司获得相当可观的投资收益,提高保险业经营的稳定性和偿付能力,是保险业逐步走向与证券业混业经营的新趋势,必将对各国金融市场产生深远影响。一、国际保险投资证券化发展的背景分析1.国际金融市场融资结构的变迁为保险投资证券化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80年代以来,国际金融市场融资结构发生了重大变革,直接融资逐渐取代间接融资占据了金融市场的主导地位,发行债券、股票日益成为社会融资的主要渠道。如1996年,美国、欧盟等国家证券在金融资产中的比重占到65%,证券市值占GDP的比例美国为244%、德国为133%、印度为94.4%。金融市场融资结构的这种变化为保险业创造了有利的投资机会,而保险资金所具有的长期性、稳定性、规模性特征又恰好与这种变化的要求相吻合,使得证券投资在保险公司的金融资产结构中的比重越来越高。据统计,目前全球证券市场上有40%的投资资产为各国保险公司所控制。2.保险业的迅速发展和保险资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加快了保险投资证券化的发展步伐。近20年来,世界经济一直保持着稳定的增长态势,国际保险业以年均10%左右的速度增长,1998年全世界保险业保费收入近4万亿美元,保险业总资产达到约8万亿美元。保险业的迅猛发展,给保险公司带来巨额收入,大大增强了保险业的资金实力,使它们成为资本市场上非常重要的投资者。3.国际资本市场发展势头迅猛,金融创新活动日益活跃,为保险公司提供了丰富的投资品种、多元化的避险手段和良好的投资环境,进一步拓展了保险投资证券化的选择空间,使保险公司能够通过合理安排资产结构和有效的证券投资组合,高效安全地运用保险资金。4.世界各国普遍放松对保险业投资的限制,为保险投资证券化提供了制度上的便利。80年代以来,金融自由化浪潮席卷全球,各国纷纷放松对金融业的严格管制,实行相对宽松的监管政策,各种金融机构之间业务相互交叉和渗透不断加剧,保险业为了应对经营环境的变化,加速了向证券业的渗透和融合,使证券投资成为保险公司最重要的资金运用方式,保险公司的盈利也越来越依赖于证券投资所带来的收益。5.国际保险市场日益饱和,业务日趋竞争激烈,保险供给出现严重过剩现象。大多数保险公司在保险经营过程中不但没有取得盈利,反而出现了巨额的经营亏损,不得不通过扩大资产投资的方式来提高盈利水平,弥补承保亏损,这是国际保险投资证券化取得较快发展的内在动力(如表1)。1975-1992年西方发达国家保险业收益状况表1(单位:%)项目美国日本德国法国英国瑞士承保收益率-8.020.330.51-11.6-8.72-8.48投资收益率14.448.488.7213.0113.2911.55综合盈余率5.84.564.991.384.573.07资料来源:瑞士《西格马》杂志1997年1期二、保险投资证券化是我国金融改革的必然选择长期以来,我国对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采取了“金融抑制”政策,使大量的保险资金只能以银行现金、银行存款的方式低效运行(如表2)。虽然近年来我国在保险资金运用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的积极步骤,但与国际保险业投资证券化的发展潮流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从长期效应来看,逐步全面放开我国保险资金的投资方向和投资比例的限制,加快我国保险投资证券化的发展步伐,对我国金融改革和经济发展将产生深远的影响,有助于形成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三足鼎立的金融市场新格局。中、美、英、日等国寿险资金运用结构比较表2(单位:%)投资项目中国美国英国日本瑞士银行存款72.99.40.110.61有价证券10.55166.143.744贷款8.327.48.127.32不动产1.83.519.64.715其它6.58.76.113.738(一)保险投资证券化有利于调整我国金融市场的融资结构,提高宏观金融运行效率。1.有助于提高中央银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的有效性,顺利实现央行货币政策的目标。保险投资证券化发展,使保险公司成为资本市场上最大的资金供应者之一,它们在一级市场上大量承购和包销有价证券、在二级市场上买卖证券,能有效地引起信用规模的收缩和扩张,影响社会货币供应量。这样,中央银行在进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时,通过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密切配合,能大大提高操作的有效性,顺利实现货币政策的调控目标。2.有利于理顺储蓄转化为投资的渠道,增加经济建设资金的有效供给。保险投资证券化发展,可以使沉淀于商业银行中的那部分保险资金以证券投资的形式被激活,开辟了社会储蓄转化为社会投资的新途径,从而扩大了社会信用的规模,增加经济建设资金的有效供给。3.扩大了直接融资在社会金融资产中的份额,有利于调整我国金融市场的融资结构。保险投资证券化发展,有利于扩大我国资本市场容量,疏通直接融资渠道,适当分流储蓄资金,为企业创造多样化的融资工具,必将对我国金融市场形成以直接融资为主的市场格局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二)保险投资证券化是促进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完善市场结构的客观要求。1.有利于增加证券市场资金的有效供给,扩大证券市场规模。与发达国家甚至部分发展中国家相比,我国金融市场证券化进度还相对滞后,其主要原因在于我国的证券市场发育不完善,社会缺乏多元化的投资渠道和投资机会,证券市场资金有效供给不足。保险投资证券化发展,能有效地扩大我国证券市场的容量,给资本市场注入稳定而强劲的资金来源,对于增加我国证券市场的资金供给、繁荣证券市场将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2.有利于培育多元化的投资主体,改变我国证券市场上散户过多、投机性太强的现状,促进证券市场的稳定发展。保险投资证券化发展,有利于改变我国目前以散户为主的投资者结构,建立以机构投资者为主导的证券市场新格局,促进我国证券市场逐步走向成熟。3.有利于证券市场结构的完善,活跃市场交易。保险投资证券化发展,使保险公司成为证券市场上活跃的交易商,它们在一级市场上承购、包销、配购新证券,可以刺激一级市场的发行;在二级市场买卖证券,能够提高资金的流动性,活跃二级市场。这些既有利于改善证券发行、交易市场结构,又有利于改善资本市场中各类资产的比例结构。此外,保险资金通过创立或配售、申购投资基金、建立和加入信托投资公司、金融咨询公司等,能够促进资本市场的组织结构更加完善。(三)保险投资证券化有助于保险职能的全面发挥,壮大我国保险企业的经济实力,提高国际竞争力。1.有利于加快我国保险公司商业化运营的步伐,全面发挥保险业的经济职能。保险投资证券化发展,将大大增强保险公司的投资意识和盈利意识,转变企业的经营观念,从而充分、全面地履行保险的经济职能,提高保险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2.有利于提高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预期效益,增强企业的经营稳定性,化解利率风险和经营风险。银行自1996年以来先后7次降息,使以银行存款为主的保险资金的预期收益急剧下降,产生了严重的利差倒挂现象。保险投资证券化发展,有利于保险公司通过投资组合的选择,优化资产分布结构,获取高额稳定的投资收益,提高保险企业的偿付能力,化解经营风险。3.有利于保险公司调整险种结构,提高开发新险种的积极性。保险投资证券化发展,扩大了保险公司的投资渠道,提高预期收益和偿付能力,有利于激励保险公司开辟新的服务项目,如开办投资分红式保单、保单贷款业务等,以吸引更多的客户,形成保险经营的良性循环,加快我国保险业发展。4.有利于提高民族保险公司的国际竞争力,奠定开放我国保险市场的雄厚经济基础。我国加入WTO以后,金融服务业特别是保险业将面临着国际保险集团的极大冲击。外国保险公司的资金投资渠道比较畅通,可以投资股票、国债、企业债券甚至以直接投资的方式进入房地产领域,获取丰厚的投资回报,从而可以通过低费率、支付高费的方式进行保险商品倾销,抢夺国际保险市场份额。加快保险投资证券化发展,有利于我国保险业经营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逐步增强我国民族保险公司的经济实力、提高国际竞争力,更好地奠定我国保险业加入WTO的经济基础,迎接保险市场开放对我国保险业带来的巨大冲击。三、推进我国保险投资证券化发展的基本思路(一)分阶段、有重点地推进保险投资方式的多元化,逐步放开保险资金运用方向的限制,可按以下方式进行:1.允许保险公司参与各类债券的发行和交易。国家在发行政府债券、企业债券时,可按照一定的比例向保险公司定向配售。保险公司可以在资本市场上自由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企业债券,从事债券的现货和期货交易。2.允许保险公司以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方式间接进入证券市场,从事一级市场基金的发售和二级市场基金的买卖,逐步改善保险资产的投资结构,提高证券投资的比例,实现保险资金的保值增值。3.由保险公司单独或与其它金融机构合作的形式共同发起设立证券投资保险基金,委托专业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和运作,出资方按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共担风险,使保险资金以投资基金的形式直接进入证券市场。4.保险公司作为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起人,成立专门的保险基金管理公司,对保险基金的运用进行专业化管理,使保险公司根据保险资金期限的长短、公司偿付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不同,采取相应的投资策略,合理安排投资组合,这样既有利于控制保险投资的风险,又有利于提高保险投资的收益率。5.全面放开保险投资方式的限制,使保险公司以机构投资者的身份直接进入证券市场,参与股票的申购、配售和交易,形式与国际惯例相接轨的保险投资管理制度,为保险投资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二)加强保险投资监管法规和制度的建设,尽快完善《保险法》中有关保险投资的实施细则及其它相关的配套法规,对保险资金运用形式实行结构管理和比例管理。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保险投资监管经验来看,对保险公司开放投资方式的限制和严格控制投资比例,两者不可偏废,前者是为保险公司提供可供选择的投资工具,创造投资机会;后者是为了控制保险公司的投资风险,保持财务的稳定性和必要的偿付能力。我国保险法中关于保险公司投资方式和投资比例的规定则显得粗略,有待于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三)不同性质的保险资金对投资的要求也不同。一般来说,寿险公司的保险契约时限长,其资金可以长期稳定使用,投资结构主要以长期债券、抵押贷款、不动产投资为主;非寿险公司的沉淀资金期限短得多,投资要求流动性强,投资对象主要以股票、国债和企业债券为主。这就要求对两类不同性质的保险资金进行分类管理,分别制定不同的投资政策和监管法规,保证保险资金运用的健康发展。(四)保险企业要加强对投资业务的管理,强化保险公司的财务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在资金运用原则上要注意总量平衡、期限对称、资产分散、目标替代,根据资金来源的不同性质合理安排资金运用的规模、结构和期限,保证资产的盈利性、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协调统一;在资金运用方式上要注意资产结构多元化,建立有效的投资组合,以分散投资风险;在资金运用的组织管理上注意集中管理、统筹安排和专业运用,建立科学的投资决策、评价和风险防范体系,以规避投资风险。

第3篇

万能寿险,英文称uni-versal life insurance,意为全能的、变幻的寿险产品。万能寿险的严格定义为:提供保费缴付的灵活性与身故给付的可调整性的保险产品。它主要提供两方面的功能:储蓄投资和保险保障。

万能寿险是指包含保险保障功能并至少在一个投资账户拥有一定资产价值的人身保险产品。万能寿险除了同传统寿险一样给予保户生命保障外。还可以让客户直接参与由保险公司为投保人建立的投资账户内资金的投资活动,将保单的价值与保险公司独立运作的投保人投资账户资金的业绩联系起来。大部分保费用来购买由保险公司设立的投资账户单位,由投资专家负责账户内资金的调动和投资决策,将保户的资金投入到各种投资工具上。对投资账户中的资产价值进行核算,并确保投保人在享有账户余额的本金和一定利息保障的前提下,借助专家理财进行投资运作的一种理财方式。

兼具保障和投资功能

目前市场大多数寿险公司都推出了万能险,其中通过银行渠道销售的理财型万能寿险居多。各家保险公司的万能寿险虽然有所不同,但是本质上差别不大:投保人所交保费被分成两部分,一部分用于保险保障,另一部分用于投资。投保人可以根据人生不同阶段的保障需求和财力状况,调整保额、保费及缴费期,并且可以方便地从投资账户中提取资金,达到保障和投资双重功能。

保障功能。目前大多数万能寿险的保障功能比较单一,一般仅提供身故保障,只有少数产品提供意外医疗补偿、意外伤残等保险责任。如果投保人想获得其他方面的保障可以选择投保附加险或者其他主险。

投资功能。投保人交纳的保费在扣除各项费用之后进入投资账户,由保险公司进行运作,目前万能寿险主要投资方向为银行存款和各种债券,部分投资于基金和股票。一般来讲,保险公司每月会公布一次不低于保证利率的结算利率,以部分提取。在投资账户余额足够的情况下,投保人可向保

险公司申请部分提取账户金额,但必须保留规定的最低金额,并且需要交纳一定的手续费用,具体的费用额度各家公司有不同的规定。

保费及保额的调整。保费和保额可以自由调整是万能寿险区别于传统寿险的最大的特点。客户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不同年龄段的责任轻重来调整保障额度的高低。另外由于万能寿险的各种费用都是从投资账户中扣除的,因此只要投资账户中的金额足够,客户就可以暂缓或者停止交纳保险费用,而保单仍然有效。如果客户有富余的资金也可一次性投入投资账户进行运作增值。

购买万能寿险不仅为自己提供终身的寿险保障,其保险金额随账户价值不断增长而变化,满足保户因突发变故导致的巨额资金需求,而且可以帮助家人度过经济重创期。

第4篇

金融业的对外开放和快速发展,推动了社会的进步,在国民经济运行

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保险业作为金融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稳定社会、保障民众、资金融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保险业目前实行超常规发展,困扰其发展的瓶颈即投资问题.在保险资金投资渠道放宽后引起的效益问题、风险问题、资源有效配置等问题,对保险业的长期运营和社会稳定将产生深刻影响,应引起关注和重视。

一、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现状

按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资金的运用,限于在银行存款、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投资基金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目前,我国保险资金运用有以下特点:

1.投资渠道狭窄,满足不了保费快速增长的需求

据有关资料显示,截止2003年底,各保险公司保险资金运用余额为8739亿元,其中:银行存款为4550亿元,占52.06%;购买国债1400亿元,占16.1%;购买金融债券占9.48%;购买投资基金占5.23%;其他投资占17.13%。保险公司持有的企业债券已占债券总量的一半,持有的证券投资基金占封闭式基金的26.3%,保险公司正逐步成为资本市场主要的机构投资者。

2.投资收益降低,形成较大的利差损

保险资金投资收益逐年下降,2001年度为4.3%,2002年度为3.14%,与以前年度保单预定分红率5%、6%相比,出现了较大的利差损。保守估计,保险公司以前年度累计利差损高达数百亿元,已成为企业经营的历史包袱,制约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3.经营方式粗放

目前,保险投资还处在粗放经营阶段,面对庞大的经营资产,没有形成成熟的管理思想,凭经验投资,靠天吃饭的情况比较普遍。国外比较普遍运用的资产负债管理、投资组合理论在国内保险投资领域还处在探讨、摸索阶段,金融衍生工具的使用为空白,没有避险工具,在股票市场对保险投资开放后可能出现的风险因素应引起足够的关注。

粗放经营的结果是投资收益呈现大幅波动,不断走低。首先是保险公司收益下降,有些公司甚至出现亏损,引起股东不满,股东信心下降,对公司长期经营会产生不利影响;其次,客户也不满意,因为投资收益下降,造成投资连结保险客户账面价值降低,甚至出现较大亏损,购买分红产品的客户分不到预期红利,出现部分客户投诉保险公司误导的情况;第三,由于保险公司效益下降,出于成本考虑,将会减少为客户提供附加价值服务,对客户服务的深度、广度和质量也会降低等等。这些情况在社会上将造成不好的结果,既影响保险公司的信誉,对保险行业也是一种伤害,甚至还会影响社会的稳定,使保险失去保障民众、造福社会的作用。

二、国外投资趋势

1.发展趋势

国外保险企业发展的趋势之一是规模大型化、经营集团化,充分发挥资本并购、投资的积极作用,走上快速成长之路。1998年,美国花旗银行和大型保险公司旅行者集团合并,成立新花旗集团,服务范围涉及商业银行、保险、投资银行、资产管理、基金等金融业务;1999年,德意志银行收购美国银行家信托公司,形成了超大型金融集团;1999年,日本富士银行、兴业银行和第一劝业银行合并,成立了全球最大的金融集团—瑞穗金融集团;2000年,大通曼哈顿公司收购J.P摩根,成立摩根—大通公司等。欧洲发达国家的金融企业购并潮此起彼伏,特别是美国《1999年金融服务现代化法》的实施,促进了金融的混业经营,形成了全球金融系统中具有重大影响的超大型跨国金融集团。保险业在这种繁荣的大背景下,迎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2.盈利模式

国外保险业经营、承保利润越来越低,而资金运用投资收益稳定,已成为保险企业弥补承保亏损、产生利润的主要来源。例如在1975年-1992年间,美国、英国和瑞士三国的承保盈利率在—8%左右,而综合盈利率还分别达到5.8%、4.5%和3%。在1996年-1999年间,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意大利的承保亏损率分别为6.5%、5.7%、7.9%、8.3%、14.1%,而由于投资收益率分别为7%、8.3%、9%、5.8%、7.8%,从而保证了保险公司的稳健经营。

从传统的承保盈利模式向投资盈利模式的转变,标志着保险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金融工具的不断创新,大量金融衍生产品的涌现,使金融投资具有广阔的选择范围。新经济浪潮的出现,特别是IT技术快速发展,突破了地域限制,使各种金融工具之间的转换更加便利。保险业顺应世界经济发展潮流,实行管理创新的技术创新,改变了保险投资的作业方式,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国外保险业的发展趋势对国内保险业的发展方向将产生深刻的影响。

三、我国保险投资方式的创新

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出台,为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注入了强大活力,促进了金融业的改革开放,对保险投资将产生长期而深刻的影响。支持保险资金直接投资资本市场、提高人市比例,以机构投资者的身份成为资本市场的主导力量,明确了保险资金运用主渠道、经营方式和市场地位。

资本市场以其高流动、高收益、高风险的特性吸引了大量资金参与,融通大量资金支持了社会各产业的发展,同时为市场流通资金提供了盈利机会。保险投资深度参与资本市场,与其产生交互相关性,国外成熟的资本市场如此,国内新兴的资本市场亦然。保险资金投资渠道放宽后,经营方式将发生重大改变,以下几方面将成为重点选择:

1.股票投资

截至2003年末,国内上海交易所、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1285家,数量逐年增加。目前,香港部分银行开通了人民币业务,在内地资金投资香港股市的政策明确后,保险资金还可以投资香港股市。股票市场容量扩大,投资品种增多,保险公司作为机构投资者,对股票选择有了更大的空间。

在国外,股票是保险资金重要的选择。在日本、欧洲等国家,股票投资占保险公司总资产的20%-30%,在美国甚止占保险公司总资产的50%,由此可见,股票市场是保险资金重要的投资场所,保险资金促进了股票市场的繁荣,同时,也提高了自身的经济效益,不断创造社会财富。

2.直接投资

按《保险法》规定,保险资金不能设立证券经营机构、不得用于设立保险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全球金融混业经营的大趋势,国外保险集团迅速进入我国保险市场,对我国保险业单一经营的模式提出了巨大挑战。我国保险公司目前正在经营转型,保险资金的直接投资有了很快的发展。保险公司转型方向有两个方面:一种是建立保险、证券、银行、信托等功能齐全的金融控股公司,发挥全能金融集团的规模优势、范围优势,占领市场份额,以规模求效益、保数量促质量,如中国人寿、平安保险等建立了集团公司,部分发展迅速的保险公司也正在积极申请组建保险集团,拓展经营范围,促进了企业效益的提高;另一种是建立专业化的保险公司,利用专业优势,在行业细分市场上深耕细作,扩大其局部优势,如中国再保险集团等。

保险公司在集团化经营时,要着重解决两方面的问题。一是练好内功,在集团内部建立产险、寿险、健康险等门类齐全的保险子公司,并迅速扩充市场广度、充分挖掘市场深度,把保险根基打牢,这是与其他金融企业、国外保险集团竞争的基础。在保险业务没做好的情况下,盲目建立综合性集团,有舍本逐末之忧,根基不牢,难成大事,正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二是要充分利用其他竞争企业的资源和优势,在共同发展中求得保险业更快的发展。如各保险公司都在建立自己的资产管理公司,思路是对的,但要注意充分发挥基金、证券公司、银行的委托理财作用。特别是基金公司,有长期经营的理念,有专业的市场、行业研究人员,有素质较高的基金经理,在2004年一季度的股市行情中,部分基金获得了10%,甚至是20%以上的收益率。保险公司可以充分利用基金公司的专业优势,委托经营良好的基金公司进行理财。

四、我国保险资金运用应关注的问题

保险公司经营目标、经营方式的转变,给保险资金运用带来了很大的挑战。保险资金运用范围的扩大,在提高效益的同时,也会出现相关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经营创新

经营创新表现在经营思路、投资工具创新。在保险集团内部,资金运用要制订长期的经营目标,避免短期行为。一是保险是我国重点发展的金融服务业,国家支持其长期稳定发展,有利于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和国家改革开放政策的顺利实施;二是保险资金以10年期、20年期的长期资金居多,从资金的性质来看,也要求保险公司资金以长期投资为主。

要树立长期经营的思想,保险公司内部要调整相应的政策,如考核、评价政策等。目前,多数保险公司的考核、评价以短期考核为主,以一时一事的成败论英雄,严重束缚了保险投资人员的经营思想,使他们不敢也不愿意去长期经营。从保险涉及的社会公众来说,也应有长期经营思想,不要看到投资账户盈利就眉飞色舞,亏损了就不肯善罢甘休。其实保险投资也存在经营风险,但从长期来看,会有比较好的盈利机会与前景。保险资金长期经营对保险公司、社会公众和其他利益相关者都有利。

投资工具创新是指针对新型的投资品种,选择合理的证券、资产组合,完成获取收益与控制风险的过程。由于保险公司不能直接投资保险业以外的企业,研究项目投资信托化就显得很有必要,如电力、高速公路、城市供水、供气等基础设施项目,收益稳定、风险较小,非常适合保险资金投资。保险资金不能进行这些项目的股权投资,但如将资产证券化,变成一个个信托产品,保险资金就可购买。诸如此类的金融创新不仅可以解决项目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而且也开辟了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

2.资本经营

行业的发展过程就是业内公司不断设立、消亡、兼并与资产重组的历程。我国保险业发展至今,各保险公司发展不平衡,在业务规模、资产质量、经济效益等方面存在巨大差异,本身存在兼并冲动。国外金融集团的进入,加快了兼并与重组的步法。20世纪90年代以来,保险业的兼并风起云涌,造成了德国安联、荷兰ING等大型保险集团的出现。我国保险业做大做强有两个标准,一是保险市场规模足够大,有很大的容量,在金融领域甚至在国民经济体系中有较大的影响;二是保险集团公司的规模足够大,造就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保险“巨无霸”,积极参与国际保险市场竞争,融人全球金融一体化发展进程。从发展的眼光看,规模是特别重要的,如果要保证竞争优势,规模也是必须的。可以说保险业的兼并与重组是大势所趋,是发展的必然。

保险业的兼并与重组的过程,也是锤炼保险投资能力的过程。保险投资除了有短期获利能力外,出色的资本经营能力也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资本市场的风风雨雨,更多的是股权的争夺与丧失,资本在流通中变化,在变化中寻求增值机会。保险资本同样具有逐利性以及与之相伴随的风险性,这是保险资金投资时需面对的客观现实。

3.风险控制

保险行业本来就是集聚风险、分散风险的,转移风险、控制风险是保险公司的责任。保险投资作为风险高发区,对风险的控制就显得尤其重要。保险投资风险控制程序分为风险预防、风险识别、风险发生、风险消除等。风险预防首先要建立风险预警系统,对投资品种进行指标评价,如设置证券购买的最大数量、最高价格等,进行诸如威廉指数、乘离率、AR指标等相关的技术指标分析,对风险进行跟踪监控,预防风险发生。尽管监管部门对保险公司投资品种有数量监督、金额管制,那是监管性约束,是不能违反的,但企业应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风险控制金额,一旦超过,便是高风险区,必须降低仓位,作减压处理。其他指标的控制也应做类似处置。

债券在保险投资中占有的比例较高,到2003年末,国内保险公司对国债和金融债的投资金额已达到2230亿元,占保险资金运用总额的25.43%。2003年,交易所市场22只国债现券中,只有12只的年回报率为正数。2003年最后4个月内,绝大多数参与国债交易的机构都难逃赔钱的厄运。从票面上粗略计算,全行业的损失金额应在400亿元—500亿元之间。

保险资金参与国债交易,也遭受了巨大损失,因此,保险公司应进行利率风险管理研究,回避风险。2004年2月,中国银监会颁布了《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为金融产品创新和利率风险管理提供了政策依据。保险公司具有高超的利率风险管理水平,不仅能减少损失,还能为保险赚取可观的收益。

第5篇

经验一:保险资金人市的资金结构

事实上,各国都根据本国的国情制定了不同的保险资金投资管理制度,使各国保险资金的投资分布不完全一样。从统计资料中我们发现,保险业发达国家或地区的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呈多元化与国际化态势。多种投资渠道有利于超大规模的保险资金进行组合投资,从而有效地规避投资风险并获得可观的投资收益。随着经济的发展,投资逐步呈证券化趋势,投资于股票的资产占有相当的比重,并且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

同时,美,英,日等发达国家在保险投资实践中出现较大差异并形成不同保险投资模式。英美两国保险公司主要投资于有价证券,因为这两个国家的金融结构是市场主导型,资本市场在整个金融结构中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但二者也有很大的差异。美国证券市场以债券为主,而英国证券市场以股票为主,表现在保险投资结构上就是美国保险投资结构以债券为主,而英国保险投资结构以股票为主。在美国,不管是寿险公司还是产险公司,投资债券的比重一直在70%左右,而英国的保险公司投资股市的比重一直在50%左右,债券投资只占20%左右。日本是以间接融资为主的国家,资本市场相对不发达,因此保险公司投资于银行和信贷领域的比重较英美相对要高,日本的保险公司投资股票的比重一直在20%上下,债券投资比重也是20%.

如果要找一个和我们当前情况非常类似的案例,我国台湾地区的经验也许最有参考价值。台湾保险公司的投资分布既不同于英美,也不同于日本,其最大的特点是银行存款占的比重非常大,一直在50%左右,股票投资只占10%左右。另外,台湾保险公司投资不动产的比重明显高于其他国家和地区,特别是在1990年前后,投资房地产的资金占保险资金的比重达到30%,这和当时的台湾的房地产发展有很大关系。1992年以后,不动产的投资比重迅速降到10%左右。

上述分析给我们的启发是在保险资金投资的制度设计时,我们应当辩证地看待国际惯例与中国国情,必须将国际惯例与中国国情有机地结合起来,寻找适合自身发展的特色国际化道路。

经验二:保险资金人市的管理体制选择

允许保险资金直接进人股市,从而进一步拓宽资金运用渠道,为提高保险资金运用绩效捉供了可能。但保险资金入市的效果还有赖于保险资金运用管理体制的选择和创新。从国际经验看,保险资金运用主要有以下三种管理体制:

内设投资机构:投资部运作模式。投资部一般管理保险公司的一般账户资产,因为一般账户资产与其他产品的资产不同,必须准确分析其负债特性,计算退保率和到期偿付的数量和定期预测现金流量,同时,一般账户的投资主要在固定收益品种上,而这是保险公司投资的长处。按部门进行运作,有利于公司对其资产直接管理和运作。大都会人寿就是采用这种资金运作模式。

委托专业化投资机构运作:第三方投资管理公司运作模式。除自行管理其资产外,还有一些保险公司将全部或部分资产委托给其他专业化投资机构管理。实行委托管理较多的是再保险公司、财险公司和一些小型寿险公司。部分大型保险公司也将个别自己管理能力较弱的投资品种(如投资连结产品)交由基金公司运作。提供委托管理的机构主要是一些独立的基金公司和部分综合性资产管理公司,主要是为保险资金、基金、捐赠基金、养老金及其他机构投资者提供服务,其中有的机构专门管理特定保险产品的资金,如养老金、年金、投资连结产品,有的兼营管理保险公司的一般账户资金,如安联昂斯资本管理公司、威灵顿资产管理公司。一般而言,保险公司与专业投资公司必须根据州立法签订一个详尽的投资管理协议,其中包括保险公司的投资目标、资产分配和风险控制要求,资产管理公司进行投资决策和操作的权利,信息披露、收费以及托管机构等条款。

通过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运作:投资管理公司运作模式。这是目前国际上大型寿险公司比较普遍采用的模式,如纽约人寿、美国国际金融集团、澳大利亚联邦银行集团等。这种模式又细分成专业化控股投资模式和集中统一投资模式两种。在这种模式下,子公司除重点管理其母公司的资产外,还经营管理第三方资产。许多规模庞大的保险公司不仅拥有一家全资的资产管理公司,还收购或控股了其他的基金管理公司,以满足其不同的投资需求。

内设投资部模式是保险公司传统上通行的做法,但因其不适应管理专业化和服务多样化的要求,现在渐由保险公司全资或控股的子公司模式取代,特别是绝大多数股份化的保险公司都通过收购兼并或整合重组拥有自己的资产管理公司。

成立独立的资产管理公司管理保险资金是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成立独立的资产管理公司是保险业经历一次结构变革,开始向资产管理业务渗透,这是金融机构综合化发展的必然结果。其优势在于:有利于吸收资本市场的优秀人才,保险人才和资产管理人才的知识结构不同,市场价格不同,在保险公司内部一味地提高投资人才的薪酬容易引起矛盾,专门的资产管理公司则与资本市场贴近,投资人才队伍可以快速形成,有利于明确保险公司与投资管理的责任和权力,加强对投资管理的考核,促进专业化运作:有助于保险公司扩大资产管理范围,为第三方管理资产,从而为公司争取更多的管理费收入,还可以通过其他机构理财及时掌握市场新的发展趋势,特别是产品创新方向:同时也为控股公司适应金融混业经营趋势,向国际金融保险集团发展积累有益的经验。

当然,新成立的中小公司可以将保险资金委托专业化机构运作,拥有自己独立的资产管理公司的大公司也可以将自己不具有优势的投资品种委托给专业化机构运作,这样有利于减少资产管理中的各项成本支出,包括信息技术、人力资源、管理费用,还可以充分利用专业机构的专业化优势和成熟的经验。独立的投资机构由于只进行单一的资产管理业务,与保险公司没有利益冲突,容易获得客户的信任。

国际经验比较中应避免的几个误区

我国现在允许保险资金直接进入股票市场,但投资股票无疑是投资风险最大的投资渠道之一。因此,保险资金进入股市在操作上要非常慎重。在入市初期,有必要严格限制投资比例,随着股市的价值进一步回归和保险公司风险控制机制的进一步完善,逐步放宽保险资金投资股票的比例限制。我们认为,要既能提高保险资金投资股票的绩效,又能为股市提供长期资金,有效改变股市的资金结构,必须警惕目前对保险资金入市的几个实施误区。

第一,一些人简单地把国外保险资金投资于有价证券的比例想当然地理解为投资于股票的比例,从而大大高估国外保险资金投资股票的比例。事实上,在外国(或地区)保险公司资产分布中,有价证券中占最大比重的大都是公司债券和政府债券,而不是股票。例如,1998年,美国寿险公司资产分布中,有价证券占比80.34%,其中,公司债券为40.32%,政府债券为13.42%,股票为26.82%(为1917年以来比例最高的,1997年以前美国寿险公司资产分布中,股票都没有超过20%)。1994年美国产险公司资产分布中,债券占比高达77.98%,而普通股票为17.7%.在意大利,1996年保险公司资产分布中,有价证券比例高达86%,其中债券为70.7%,股票仅为15.3%.在德国,1996年,除土地及不动资产以及联营企业外的有价证券投资比例高达88.4%,而其中股票仅占3%左右。我国台湾地区2000年寿险资金运用中,有价证券占比35.32%,其中股票为8.16%.

保险业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保险资金运用的证券化趋势主要是大量持有各种债券,股票在资产中所占的份额并不高,这种普遍规律背后的机理是债券的收益性、流动性和风险性的组合比较适合保险资金运用的要求。

第二,将寿险独立账户资金投资于股票比例与一般帐户资金混为一谈。我们有的文献居然说美国寿险公司1997年投资资产中,股票占比为70.6%!事情的本来面目是,70.6%仅仅是美国寿险公司独立账户投资于股票的比例。美国变额万能寿险等投资类保险的投资属性非常强,很大程度上是开放式基金的替代品,其独立账户中的资金大部分投资于股票也就不难理解了,但这决不能代表美国寿险公司资产投资于股票的整体状况。就在同一年,美国寿险公司通用账户投资于股票的比例仅占4.3%,独立账户与通用账户合并后投资于股票的比重为23.2%.可见,仅仅以独立账户投资于股票的情况来代替整个寿险资金的状况无疑是混淆视听。例如,2000年和2001年一般账户的股票投资额分别为943.39亿美元和848.37亿美元,分别占当年一般账户资产总额的5%和4%.而2000年和2001年独立账户的股票投资额分别为9029.90亿美元和8241.88亿美元,分别占当年独立账户资产总额的79.10%和76.99%.

第三,只是对资产层面作简单的比较,而没有考虑业务结构、负债结构层面的巨大差异。和其他投资类似,保险资金运用也要讲究资产负债匹配。不同的业务结构形成不同的负债结构,不同的负债结构进一步要求有不同的资产结构与之相对应。因为不同类型的保险产品所对应形成的性质差异很大的负债,从而对资金运用的要求也就不一样。例如,寿险的纯粹保障型产品、储蓄保障型产品与投资保障型产品对保险资金运用的流动性、安全性和盈利性的要求差别非常大。我们经常引证美国保险资产20%左右投资于股票,英国同期比例更是高达48%,我国香港为22%左右,新加坡为17%左右。但这些国家和地区保险资金投资于股票的比例对我国并没有直接的借鉴意义,重要的原因是我国保险产品结构与它们差别很大。比如,在英国,基金连结保险(Unit—linkedInsurance)产品的业务量占到整个寿险业比重的50%,在美国,因股票市场的持续上涨,带动变额保险(VariableLifeInsurance)或变额万能保险(VariableUniversalLifeInsurance)等投资连结型保险的发展,其比重由1993年的3%上升到1998年的32%.新加坡此类产品1997年其比重就上升到33%,我国香港的类似产品在寿险业中的比重从1992年的5%增加到1999年的11%,有效保费年增长率高达51%.而这些投资类产品独立账户中的资金主要投资于股票,从而从整体看,这些国家和地区保险资产投资于股票的比重也就相对较大。

但我国的情况非常不一样,一方面,真正意义上的投资类保险的独立账户上的资金占比较小,另一方面,投资类保险产品回归保障功能的呼声也一直很高,在可以预见的未来,我国保险投资类产品难以成为主导,其独立账户资金累计金额有限,对股票的投资需求相对较小。

第四,关于保险投资方式的很多讨论忽视了基于经济发展不同阶段的选择。很多人习惯于拿国外保险资金目前的资产分布情况作为应该借鉴的国际经验,而没有系统地考察一国保险资金运用的变迁及其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从而忽视了不同国家处于不同发展阶段对保险资金投向的决定性作用。事实上,任何一个国家保险资金运用的形式和比例都是随着经济发展动态变化的,或者说与其经济发展阶段相联系。例如,美国寿险公司资产分布中,1925年股票仅占0.7%,20世纪90年代以前都没超过10%,但1998年达到26.82%.日本、韩国等后起工业国家的保险业也是如此,其保险投资与经济发展密切联系,在经济发展起飞时期,保险资产中,贷款或不动产的比重较高,这主要是因为国民经济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很大,这些投资项目回报高,带来了保险投资的高盈利。当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伴随着金融市场的完善,其保险投资逐渐由贷款或不动产转向有价证券投资为主。如日本寿险公司资产分布中,贷款的占比从上个世纪70年代末的近70%降低到目前的不到30%就是因为在上个世纪70年代日本经济高速发展时期,投资需求高涨,信贷需求旺盛收益稳定且丰厚,但近七八年来日本经济持续低迷,信贷资金需求大大下降,贷款利率极低。韩国寿险业自1950年以来,随着经济形势的变迁,其保险投资中,不动产投资从50%以上下降到2000年的7.9%,也与其不动产投资过热导致的经济“泡沫”有关。

可见,只是从各国保险资产目前分布的横截面比,对一个国家保险资金运用缺乏纵向的考察,不考虑我国发展阶段和其他国家的差异,简单地希望我国保险资金运用实现跨越式发展,很可能酿成拔苗助长的悲剧。

第五,现在的大多数讨论对国外保险资金投资的经验津津乐道,对投资失败的教训几乎没有涉及。1997年以来,日本多家寿险公司连续倒闭,其重要原因在于,日本企业间的交叉持股现象比较普遍,寿险公司持有银行大量股票,银行股票的下跌及收益减少不同程度地拖累了寿险公司。

第6篇

根据对保险资金运作各环节中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因素的判断、归类和性质鉴别,保险资金运作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针对不同的风险必须采取不同的风险控制措施。

1、资产负债管理

利率风险是保险资金投资运作中的最大风险,市场利率的变化,将对资产、负债的现金价值有不同的冲击,打破资产、负债间原已实现匹配的均衡状态,或使未来的资产、负债特征变得不对称,而给未来保险公司的正常经营带来风险。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在充分考虑资产和负债特征(期间、成本和流动性)的基础上,制定投资策略,使不同的资产和负债在数额、期限、性质、成本收益双边对称、匹配,以控制风险,谋求收益最大化。持续期管理是进行资产负债匹配的有效方法。

2、总风险限额限制

总风险限额反映保险公司可承受的最大资产损失的大小,一般由保险公司可承担投资风险资本乘以百分比确定,百分比的大小由保险公司决策层根据公司实力及经营管理状况确定。可根据一定评估周期,运用在险价值法对投资组合的在险价值进行计算、监控,并将之与公司规定的最高风险限额进行比较,对投资组合中高风险资产给予调整,减少高风险资产投资比例,加大低风险资产的投入,直到符合公司政策要求为止。

所谓在险价值,是指在正常的市场条件和给定的置信度内,用于评估和计量任何一种金融资产或证券组合在既定时期内所面临的市场风险大小和可能遭受的潜在最大价值损失。

在险价值法(Value-at-Risk)是目前最具代表性的市场风险测量方法。该方法由J.P摩根公司首次提出,目前,该方法已被全球主要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广泛采用,许多金融机构、金融组织和法规制定者甚至将这种方法当作风险度量的一种标准来看待,在保险资金运作中同样也是度量风险的有效手段。

3、投资管理组织架构设置

科学、高效的投资管理组织架构设置可以过滤掉大部分的操作风险,道德风险。

组织架构的设置原则主要有以下几方面:投资管理“三权分立”。保险资金的投资运作部门与资产所有人、资产托管部门分设,投资部门的运作受资产所有人、托管部门的监控;投资前台与后台分开,后台对前台操作情况进行实时评估、监控,同时,投资部门接受稽核部门的监控;战略性资产管理、战术性资产管理、证券选择相互监督、制约;核算部门独立于投资运作部门之外,负责资产及汇报的记录和复核。

4、投资决策管理系统设计

资产负债管理是保险资金投资管理的核心。根据资产负债管理层级的不同,将投资决策划分为为三个层次,即战略性资产决策、战术性资产决策、证券选择。投资决策中,一般首先由保险公司投资管理委员会根据公司负债特点及可投资资产品种的风险收益特征,对公司可投资性资产在各投资品种上做战略性资产分配,并制定中长期投资政策,设置最高投资风险限额;然后,再由投资管理职能部门的决策小组根据战略性资产分配政策,在公司授权范围内,制定中短期政策,战术性资产分配比例,及各投资品种仓位策略,并负责日常现金管理等,最后由投资品种部门根据战术性资产管理政策,进行市场研究,并选择具体证券实施投资。具体证券选择中,还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被动式投资或主动式投资方式加以实施,良好的应用主动式投资策略可提高收益,但同时也加大风险。一般而言,主动式投资应控制在一定比例范围内。

当然,实施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管理,并不意味着实行投资决策层层审批制,因为这将导致更大的风险,僵化的层层审批制将极易贻误战机,最终影响投资绩效。一般情况下,在公司投资政策指导下,投资组合经理、品种经理都拥有一定的自,自范围内可自行决策,而且在其中部分决策层面,当遇有对投资业务正常运行有着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发生时,可启动例外管理条款,提议召开特别决策会议加以处理,如果由于特别原因无法召开特别会议时,则相关负责经理可自动获得相应授权进行决策,操作后当天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5、交易流程控制

交易流程的有效控制,同样是防范、化解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的有效手段。应严格遵循以下三原则:严格的授权;交易指令及时复核,交易结果及时反馈;交易操作及时存档记录。

第7篇

[关键词]风险投资;保险基金;风险投资机制

风险投资机制是由风险投资基金公司、被投资企业、风险资本市场政策法规等基本要素所构成的体系。其基本运作过程为:以风险基金投资公司为中枢,广泛吸收资金,形成风险投资基金,选择具有在收益率和成长潜力方面具有投资价值的高新技术创业企业,并以股权形式进行投资,同时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使企业借助专业化的管理及充足的资金迅速发展,在企业发展成熟后,风险投资基金公司通过资本市场转让企业的股权并获取高额利润,从而撤出在企业的投资。风险投资机制的各个环节是由风险投资资本的来源、风险投资资本的治理结构、风险投资的运行、风险投资的激励和风险投资的退出等机制所构成。风险投资机制的有效性直接关系到风险投资的成效。如何完善风险投资的机制,是当前风险投资研究的重要方面。

一、我国风险投资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风险投资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目前,各类风险创业投资机构的数量已达到380家左右,注册资本为1200多亿元,这类风险资本主要以政府、创业企业、投资机构、中介服务机构为主,相应的创业投资机制也已初步建立并运行。并且,在所有风险投资中境外风险投资机构是最为活跃的,外资机构资金在全部风险投资中所占比率很高(在2007年的31亿美元中占到80%),政府资金次之,我国金融机构资金和私人资金所占的比率较低。风险投资基金投资于企业初创等相对早期发展阶段的资金比率也在逐年增高。上述数字说明,风险投资正逐步成为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不可或缺的投资来源。由于我国风险投资机构规模不大,平均每个机构管理的资金约3.15亿元人民币,风险投资机构的平均投资强度在3000万元人民币左右(具体数据见下表),对每个风险投资企业的投资力度相对有限,且风险投资的资金与风险投资机构的资金不匹配,很多风险投资资金投入到传统类企业或成熟阶段企业,这种投资不符合风险投资的特性,没有起到建立风险投资机构的作用。

2007年全球风险投资规模已达400亿美元,我国风险投资规模也达到31.80亿美元,投资项目和规模比2006年有较大规模的增长。尽管我国风险投资市场的总体规模与经济发达国家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但我国的发展速度较快,风险投资也是很多创新企业和中小企业热衷的对象。由于目前我国的风险投资仍处在初级阶段,在风险投资机制方面还存在着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 资金来源方面,资金主要来自国外风险资金和政府风险投资资金。而社会的私人资金、金融机构资金、保险机构资金和养老金没有进入,风险投资资金规模受到限制。

2 风险投资的法律方面,所需政策法规有待完善,风险投资税收政策的完善是促进风险投资资金规模的有限措施。

3 风险投资的认识方面,对风险投资的特点要有认识,风险投资的对象是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项目。风险投资资本不是中小企业融资的资金源。

4 风险管理方面,要加强风险投资项目的投资管理,在缺乏合格的专业风险投资管理专家情况下难以取得满意的投资收益。

5 风险投资业绩方面,由于风险投资的高风险性和投资回报周期长及风险资本的退出机制不健全,反映风险投资良好业绩的案例较为缺乏。

6 风险投资专家方面,缺乏风险投资管理专家,风险投资机构难以控制和管理被投资企业的风险,风险投资管理水平落后。

7 退出渠道狭窄,风险资本退出机制缺乏。

8 民间资本很少参与,政府成为投资主体。只靠政府出资,民间资本不能积极参与,风险都由政府承担,风险投资不可能得到大发展。

我国目前风险资本的来源比较单一,除了来自外资风险投资公司的资金,国内风险资金主要是由政府提供。因而导致了我国现有风险资本的规模较小,影响了风险投资业的发展。因此,如何拓宽我国风险资本的来源渠道,改变单一的风险资本结构,是我国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各级政府出资建立的风险投资公司是我国风险资本运作体制的缺陷之一。风险投资是一种风险极大的特殊投资活动,如果没有一批具有风险投资管理专业知识和经营技能的职业风险投资家来进行运行,风险投资活动是不可能成功的。实践证明,这种模式不能适应风险投资的特点和动作规律,无论是我国还是外国,采用这种模式较难取得成功。这是因为在国有独资公司的模式下,无论设计怎样周密的监督代理人方案,还是难以解决所有者虚置的问题,当然更无法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

风险投资资金规模的限制对于风险投资来讲是一个很大的制约,没有足够的资金规模和抗拒风险的能力,使得风险投资没有输的底气,因为一旦投资失误,可能就很难翻身。而对于风险投资来讲,高风险就意味着高失败率,因此,风险投资机构总是要对风险投资项目进行严格的挑选,从上表就可以发现,风险投资机构的资金与风险项目投资资金有较大差距。如何提高风险投资资金规模和风险投资管理水平,就是摆在风险投资机构面前的首要任务。

如何扩大风险投资资金规模,就是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重要任务,政府在风险投资方面的资金与社会资金相比总是有限的,且政府出资建立的风险投资机构也缺乏足够的专业风险投资管理专家。因此,建立以政府出资的风险投资保险基金,对风险投资保险引入其他资金和投资机构进入风险投资领域,是促进我国风险投资事业发展的重要措施。与非政府风险投资机构的合作,对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有着积极意义。政府只是对风险投资项目提供保险资金而不参与被投资对象的管理,政府认为某个高新技术企业或项目对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有利,风险投资保险基金就可为这个企业或项目提供保险,风险投资机构出资和参与管理,这样风险投资机构的投资风险有风险投资保险,投资损失的承受力得到提高,在有效降低风险率后,对其他各类资金进入风险投资领域也起到了示范和引导作用,特别是为养老金、私人资金、银行和保险机构资金的进入提供了条件。

风险投资保险基金的运转对扩大风险投资资金的规模也有促进作用。如果风险投资资金大部分来自政府资金,其他投资机构资金不参与风险投资,则政府风险投资资金的投资规模受到很大限制。在有风险投资保险后,投资风险得到控制,可吸引其他投资机构资金参与风险投资项目,在其他风险投资资金的参与下,风险投资保险基金就具有杠杆作用,一个风险投资项目的保险资金需求是不等于风险投资资金规模。如一个风险投资项目的规模是1000万元人民币,假设风险投资保险资金是投资规模的20%,则政府出资建立的风险投资保险基金就具有5倍的放大系数,也就相当于政府的风险投资资金扩大了5倍,原来政府的1000万元人民币只能投资一个项目,现在可以为5个投资规模为1000万元人民币的项目保险。另外,风险投资保险基金可吸引更多的非政府投资机构参与技术创新项目投资,对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将有积极意义。

在非政府风险投资机构进入风险投资领域后,政府资金将只作为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保险资金,不谋求商业利益,这种模式符合我国现阶段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需求。而非政府风险投资机构是以商业模式运营的,他们在政府的风险保险资金支持下开展风险投资项目,商业利益有所保证,风险和收益的均衡关系向收益方向倾斜,有利于更多的其他资本进入风险投资领域,形成风险投资资本的竞争,有利于发挥专业风险投资家的技能,提高被投资企业和项目的成功率。

三、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完善

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是在企业发展成熟后,风险投资基金机构通过资本市场转让企业的股权并获取高额投资利润,从而撤出在企业的投资。由于我国对企业上市的要求较高,一般中小企业难以达到上市要求,风险资本如不能退出被投资企业或项目,风险资本的高收益也无法实现,而且限制了风险投资机构的再投资,降低了风险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利风险投资的发展。建立有效的风险资本退出机制是促进风险投资的重要方面。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实践已经证明,现有资本市场难以满足创业企业上市的需求,限制了资本市场在广度和深度上的发展。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对创业企业在创业板市场上市提出了具体要求,为创业企业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融资开辟了渠道,建设创业板市场和完善我国资本市场体系,是促进创业企业发展的有效途径。但是,创业板市场的人市标准应建立在能满足大多数创业企业符合上市要求之上,降低创业企业人市的门槛是其首要条件,使大部分一般的创业企业都能达到在其市场上市的标准。建立创业板市场的目的是完善资本市场结构(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创业板市场的准人条件应较主板市场更为宽松,才能达到建立创业板市场的目的。具体的准人条件具有健全的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告、具有较高的业务增长潜力、有高度集中的业务范围、周全的业务发展计划和业务发展战略,并遵守《公司法》和《证券法》。在企业达到上述标准后就应允许其在创业板市场挂牌上市。另外,我国创业板市场依附于一个证券交易所的模式,也限制了创业板市场的规模,这是由于受交易技术和管理能力等方面的约束,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数量必然会受到限制。因此,建立独立于证券交易所的创业板市场,是创业板市场发展和改革的方向。可以考虑在我国的创业板市场上市条件设计时采用多样化的上市条件。对有一定规模且有盈利的企业,上市条件低一些,有一定规模但暂时无盈利的企业,上市条件高一些和监管严格一些。这样既能兼顾不同公司的特点和需求,又能减少市场风险及投资人的风险。在《管理办法》中将市场定位于“高成长型,自主创新能力强的公司”,这类公司的净资产中往往拥有较多高新技术专利,因此,应对创业板公司的无形资产(技术和发明专利)占净资产比例进行规定,且相对于主板市场应该更高。另外,从《管理办法》来看,目前创业板并不支持具有高成长性但目前尚未盈利或盈利能力较弱的创业公司,这实际上排除了一些风险投资额很大,成长性很强,却尚未赢利的企业和项目。在制定这类企业的上市条件时,应考虑公司虽然尚未盈利,但净资产达到一定规模的情况。在采取这些措施后,风险资本的退出得到保证,风险投资的发展速度将更加稳健,对扩大风险投资规模和提高风险投资管理水平起到促进作用。

四、完善风险投资机制的具体措施

科学技术创新既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推动力量,也是提高国际竞争力和实现经济安全的根本保障,要使高新技术有效地实现产业化,需要建立和完善能有效地动员和集中创业资本、促进知识向高新技术转化、加速高新技术成果商品化和产业化进程的风险投资机制。建立和完善风险投资机制,对于推进国家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提高国民经济整体素质和综合国力,实现跨越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建立有效的风险投资机制,对于高新技术的开发及其成果的产业化,具有重要作用。根据上面的分析,采取以下措施对促进我国风险投资的发展将会有积极意义:

1 建立政府主导的风险投资保险基金。风险投资保险基金的建立,对降低风险有着积极的意义。在当前风险投资机构承受风险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可有效提升非政府风险投资机构投资风险项目的积极性,为扩大风险投资资金规模提供支持。

2 加强与国內外知名风险投资机构的合作。非政府风险投资机构的风险投资专家的技能,对风险投资项目的管理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有效的管理是降低风险和提高管理效率的保证。

3 法律和政策的支持。风险投资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支持。2006年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等十部委联合发布的《创新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从法律保障、税收和融资渠道等方面为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风险投资机构投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了更多渠道。

4 拓宽风险资金的来源渠道。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努力提高私有资本在风险投资中比例。充分利用大中型企业资源,使企业将风险资本的投资作为企业新的利润增长点。注重风险投资基金的发展,积极引入保险公司资金和养老金的介入,加强与发展与外资风险投资基金的合作。

5 引入个人资本特别是养老金进入风险投资领域。在建立风险投资保险机制后,积极引入养老金进入风险投资领域,养老金本身就有一个保值增值的要求。由于养老金具有规模大的特点,投入部分养老金到风险投资领域,这一举措可有效提高养老金的增值要求和扩大风险投资的规模,有利于风险投资的发展。

第8篇

关键词:保险资金;投资;意义;风险防范

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保险意识越来越强,保险公司推出的保险品种也越来越多样化,保费收入连年递增。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这几年保险业的经营利润越来越低,特别是近年来在全球发生的巨大的自然灾害和恐怖袭击对世界保险业的利润是一大重创,这使得投资的重要性在保险业中愈显重要,因为投资不仅是保险业继续正常运转的基础,而且是保险业一个必不可少的利润增长点,因而如何很好地运用这些资金是我国保险公司面临的一个课题。

一、保险资金投资的意义

一般而言,在成熟的资本市场,占据主导地位的是机构投资者,而不是个人投资者。从国际发展趋势看,20世纪80年代以来,以养老基金、保险基金、投资基金为代表的各类外部机构投资者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比重迅速增大,如美国保险公司的证券化资产已超过80%。因此保险公司已成为发达证券市场重要的机构投资者,保险资金是证券市场的重要资金来源,是促进证券市场稳定发展的重要力量。因此保险资金投资对保险公司及资本市场均具有重大意义。

首先,保险资金投资可以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1)保险资金投资增加了资本市场的资金来源。保险资金是发达资本市场的重要资金来源,相比于财险公司而言,寿险公司因为其经营业务的长期性和稳定性的特点,更是为资本市场提供了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例如,在资本市场最为发达的美国,保险公司是美国证券市场的最重要的持有人。保险资金入市可以刺激并满足资本市场主体的投资需求,改善资本市场结构,提高资本的流动性,刺激资本市场主体的成熟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促进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的协调发展。(2)保险资金投资的安全性要求拓展了资本市场的金融工具。保险资金运用要求符合安全性、盈利性、流动性等原则,其中盈利性是目标,安全性、流动性是基础,因为保险资金担负着随时补偿灾害损失和给付保险金的任务,因此保险公司必须采取适当措施应付风险,所以保险公司在保险资金的投资过程中对股票指数期货、期权等避险工具的需求非常强烈,而这些需求是稳定资本市场的重要因素。而且机构投资者占主体的市场是崇尚长期投资、战略投资的市场,因此,保险资金投资能够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其次,保险资金投资能够促进我国保险业的长期发展。(1)保险资金投资增强了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偿付能力充足是对保险公司的最基本要求。随着我国保险公司的增加,特别是外资保险公司的进入,保险行业的竞争日益激烈,保费的降低,经营成本大幅度上升,使承保利润明显下降。我国当前的保险资金多为长期资金,特别是人寿保险资金,有的长达三四十年,在如此长的时间内,如果把这笔资金大部分存放于银行,通过银行利息保值、增值,就可能使保险业务入不敷出,如由于我国近十几年来利率持续下降,使很多公司的原有业务出现亏损,因此如何很好地利用保险资金以增强企业的偿付能力是保险公司面临的问题。保监会资金运用监管部统计,2005年全年保险资金直接投资股票市场的平均收益率高于6%,单家保险公司直接投资股票的最好成绩高达20%。目前,我国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相比较于国际保险业还是很低的,因此,保险资金入市,有利于保险公司拓展新业务,提高投资收益,增强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2)保险资金投资增强了保险公司的风险控制能力。保险资金是一种特种资金,专门用于应付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可能对生产、生活造成的不利后果,因此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是对被保险人的负债,而不是保险公司的实际收益。由于保险责任是连续的、不确定的,随时可能承担各种保险业务的未到期责任,所以保险公司在资金运用时,要全面实行资产负债管理,将保险资产进行合理投资,使资产与负债想匹配,增强保险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此外,保险投资收益为公司降低保费提供了可能性,而保费的降低有助于提高保险的深度,激发市场的潜在需求,增加保费收入,改善保险业的经营环境,增强保险公司竞争力,使保险行业进入一个良性发展的状态。

2004年底,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正式了《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允许保险机构投资者在严格监管的条件下直接投资股票市场。据保监会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5年12月底,保险资金投资证券的投资基金总额达1099.2亿元,比2004年同期增加63.3%。保险资金投资在使保险公司的资金运作空间扩大的同时,也使各保险公司面临着前所未有的风险,因此如何防范投资风险是保险业面临的另一重大课题。

二、我国保险资金投资的风险防范

任何一项高收益的投资总是与高风险相联结的,目前我国资本市场还不是很发达,市场规范化程度不高,因此其潜在风险更不能低估。对于刚刚可以入市的保险公司来说,尽管新政策带来了新的机遇,但同时也加大了潜在风险。笔者以为保险公司在进行投资时要考虑以下问题以进行风险防范。

1.合理安排投资期限,加强资金的流动性。任何资金在投资时,都要遵循收益性、流动性及安全性原则,但是保险资金在投资时对资金的流动性要予以特别的关注,这与保险资金的性质有关。

保险企业的资金与其他行业的资金一样来源于两个方面,即投资者投入的资本及企业的负债,企业的股本是不可赎回的,故可以进行长期投资。但是企业的负债则不然,除了应根据其偿还期的长短进行不同的投资外,作为负债的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的赔付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如果保险公司的自有资金不能满足上述赔付需要时,则必须以其他方式筹集资金,因此而承担的损失,就是流动性风险,这种风险或者表现为以较高的成本借入资金或者表现为将投资提前回收而发生的损失。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除了承担损失外,严重的还会影响到保险公司的声誉。因此保险公司在对外进行投资时应对企业资金来源的风险结构进行重点分析研究,合理安排投资期限,使公司的资产与负债相匹配,确保资金的流动性。

2.进行分散投资,保证保险资金的安全性和收益率。在资本市场,安全性和收益率是一对矛盾,一般而言,注重安全性的投资的收益率不会太高,而高收益通常是与高风险联结在一起的。对于保险资金来说,因为其投资资金的很大一部分来源是负债,而负债又是要偿还的,故资金的安全性是其必不可少的考虑因素,但是如果当被保险人所受到的风险损失的赔款超过其所缴纳的保费时,对收益率就有较高的要求。因此,在保险资金进行投资时,要兼顾资金的安全性和收益率,这就要求企业不能将资金过分集中地进行投资,而是要兼顾安全及收益,进行分散投资,即将资金投入不同的行业、部门、地区,或者进行不同的投资组合,如同时进行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以分散风险。

当然根据现资理论,任何投资都不可能实现最优的投资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只能在三者中达到一个平衡,即在某一目标最大化的前提下,力争使其他目标朝最优的方向发展,使其综合收益最高。因此保险公司在进行投资时应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公司投资的根本目标,以寻求最佳的投资组合。

3.设立证券投资保险基金,进行专业化投资。保险资金投资的具体方法有以下三种:一是保险公司自己作为机构投资者,直接从事证券投资;二是保险公司将资金委托给其他投资主体进行投资;三是由多家保险公司共同设立证券投资保险基金,从事证券投资。

进行证券投资注重的是资金的安全性、价值增值和回报率,这就要求保险企业必须单独评价预测所投入企业的经营前景,并据此选择投资方向。由于行业差别,保险公司一般缺乏专业的投资人才和投资经验,特别是我国保险业的投资还处于初级阶段,故保险公司还远未建立科学、规范的投资管理体系,投资理念不成熟,因此国外先进的投资经验和方法无法有效地运用到中国的保险投资管理实践中,因此笔者以为保险公司进行自行投资是不可行的。如过保险公司将保险资金委托给他方投资,在这种委托、机制下,保险公司对资金的监控和对受托者的激励机制可能存在障碍,故易引发道德风险。随着保险公司资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和竞争程度的提高,笔者认为第三种模式是保险资金投资的最有效方式。因为设立单独的证券投资保险基金,一方面有利于吸收和培养优秀的专业投资人才,另一方面有利于明确保险公司与证券投资保险基金公司的责任和权利,加强对投资管理的考核,促进专业化运作。而且因为基金运作过程透明度高,运作机制、组织机构、法律框架都比较规范,能较好地保证投资者资金的安全性。

综上所述,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的拓宽对保险业是机遇也是挑战,进行有效的资金投资是保险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立于不败之地的基本保证。在保险资金投资过程中,企业的投资理念、运作方式固然非常重要,但国家的监管也是必须的。多数国家都规定禁止或限制保险资金投资于高风险和流动性差的非上市股票以及未经担保的贷款,如美国各州对投资于普通股票的最高限制在总资产的2%~20%之间,对不动产投资限额一般不超过20%,对投资于抵押贷款的最高限额一般为40%~50%。因为保险关系到千家万户,如保险公司进行高风险投资而引发亏损甚至倒闭,必然会引起社会的动荡。因此,在保险资金渠道进一步拓展后,我国的各项法律法规应同时建立,以规范保险投资,提高保险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竞争能力。

参考文献:

1.孙祁祥,周奕.保险投资风险理论研究.金融与保险,2004,(2).

2.戴锦平.保险投资效益风险分析.保险研究,2004,(8).

第9篇

    拓宽保险投资的渠道

    无论是从国际经验看还是从中国保险业本身的需求来讲,进一步开放投资渠道以及投资证券化必定是中国保险投资的趋势,而且保险投资渠道的进一步开放能够促进各保险公司投资的专业化、特色化发展。结合中国当前国情,可以首先考虑对保险资金开放以下投资渠道:

    1、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

    2、保险定向募集基金;

    3、作为机构投资者委托基金管理公司管理部分资产;

    4、进行非普通股的权益投资,例如参与国有股减持和法人股认购;

    5、直接参与股票市场;

    6、参与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

    7、参与组建设立证券投资基金;8、外币资产投资。

    对于以上投资渠道开放建议,需要特别说明以下几点。

    第一,进入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对进一步完善银行间同业市场结构、树立其在中国资本市场的地位,以及帮助保险公司处理短期资金均具有积极意义。

    一方面主要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均已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对于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主体的基本标准,且主要保险公司均已是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业务成员,进入同业拆借市场的技术设施等成本低廉,因此主要保险公司已具备加入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资格标准。另一方面,保险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即能丰富市场短期资金供给源,又能为保险公司处理短期资金提供一个更好渠道,给保险公司和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现有成员都带来好处。

    第二,保险公司发起设立定向募集基金并委托给合格的基金管理公司进行管理是股市和保险投资的共同要求,并能产生多方共赢。

    由保险公司作为发起人设立保险定向募集基金,既能根据保险资金的特点量体裁衣设计投资方案从而解决保险资金迫切且特殊的投资需要,又可以解决中国股市培育机构投资者的重大历史课题。另一方面,由保险公司发起设立保险定向募集基金并由高素质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基本无障碍。

    第三,参与国有股减持和认购法人股的投资方式与保险资金尤其是寿险资金的运用要求非常匹配。

    保险资金尤其是寿险资金具有长期性、后续性的明显特征,对于资金运用的流动性要求不高,因此比较适合中长期的战略投资。保险资金作为重要的机构投资者介入国有股的减持工作,将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起到积极影响:一定程度上降低上市公司的股权集中度,使机构投资者股东比重加大,间接地通过股东大会影响企业的经营决策。同时,机构投资者在公司经营决策中的影响力提升,使得企业管理层更加关心企业长远利益,投资者的利益得到体现。再者,保险资金介入国有股减持可以成为对证券市场冲击的减震器。保险资金的长期负债特性决定了保险资金特别注重长线的投资回报,不会盲目追求短期收益,甚至还可以根据国有股减持的需要锁定三至五年的流动期。与参与国有股减持类似,保险资金认购法人股也能起到深远的影响并产生多方互赢格局。

    第四,保险资金直接进入股票市场是急需的也是可行的。

    中国股市近十年来的平均投资回报率基本上达到了年均22%-30%,这一高回报投资领域不允许保险资金进入会使保险资金面临相对贬值的危机。而且近期中国正面临着强大降息压力,现有保险资产中的银行存款和债券资产都将面临缩水风险,而利率下降并不会给股票投资带来负影响,因此允许保险资金直接入市是非常急迫的,只有直接投资于股市方能合理进行组合投资获得高额回报并有效规避利率风险。另一方面,保险资金直接入市也是可行的。发达国家过去30年的经验表明,保险资金直接入市对保险公司和股市都极有利。在国际上保险公司是股市长期资金主要供应者,也是股市主要机构投资者。以美国为例,1999年美国人寿险公司资产中有55%为有价证券,且保险资金投资于股票市场的回报率高达14.4%。而中国股市经过十几年发展,市场法律法规日趋完善、游戏规则也逐渐明朗,尤其是经过监管当局的持续监管和规范,股市系统性风险不断得到释放,保险资金进入股市的时机日趋成熟。同时,保险资金参与证券投资基金市场以来的表现也证实了保险资金确实是理性机构投资者,保险资金这样的长线理性投资者直接入市有利于消减股市投机气氛。

    第五,允许保险资金参与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对推动国家基础建设和地区经济发展以及增加保险业收益、支持保险业发展均有长远积极意义。

    目前我国正处经济发展起飞阶段,各项建设尤其是大型基础设施和重点工程建设均须大量长线投资资金支持,同时这些投资项目也具有很高的投资回报率。而保险资金正具备规模大、投资期限长的特点,与大型基础设施及重点工程的资金需求正好匹配。保险资金投资于一些期限长、具有稳定回报的国家重点项目是非常适宜的,能够满足项目与资金的共同要求。

    第

    六、允许保险资金参与组建证券投资基金,能够推动保险业和基金业的共同发展,发挥保险资金在资本市场中的应有作用。

    国外着名保险集团几乎都有控股的专业投资子公司,而投资子公司在专业化发展过程中往往都会通过组建基金公司的方式壮大起来。很显然,保险资金作为典型的长线投资者及资本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很适合作为发起人参与组建证券投资基金,而且保险资金经过若干年的投资积累具备了参与组建证券投资基金的能力。从另一方面看,专业投资子公司是大型保险公司进行保险投资的最有效模式,作为独立法人,投资子公司也可以通过兼并或认购等方式参与组建证券投资基金,为保险投资增加新的收益点并促进保险投资的专业化发展。

    第七,建议外币资产的投资运用采取封闭管理方式。目前各公司的外币资产主要以银行存款形式存在,建议逐步放开保险公司外币资产的投资限制,首先可以考虑债券投资,可以陆续允许保险公司的外币资产购买中国政府发行的外债、高信用级别国家的债券。鉴于中国目前不允许资本项目下的人民币自由兑换,因此保险公司、保险监督机构应该与外汇管理局等相关机构共同制定外币资产投资运用的封闭管理制度,以保证投资到期后资产的顺畅回流。

    开放保险投资渠道后的风险管理

    进一步开放投资渠道当然也会带来一些新的风险,但通过保险公司内部有效风险管理制度以及保监会合理监管方案的设计施行,新的投资风险可以得到有效规避和控制。

    保险公司层次上的风险管理主要依赖于两点,一是建立和贯彻有效的总体风险管理制度,二是实施有力的各投资品种风险控制措施。

    总体风险控制主要涵盖了资产负债匹配管理、总风险限额管理、投资管理架构设置、投资决策管理系统设计、交易流程控制以及保险产品设计策略等方面。

    合理的投资管理架构设置是控制保险投资风险的起点和基本制度保证。从国际同业的发展经验来看,保险投资模式有专业化控股投资模式、集中统一投资模式、内设投资部投资模式和外部委托投资模式四种。经过比较分析达成的认识是:在当前以及未来相当长时期内,集中统一投资模式更符合中国保险业发展要求,并达到投资专业化和规避化解投资风险的双重目标。集中统一投资模式指在一个集团或控股公司下设产险子公司、寿险子公司和投资子公司,产险子公司和寿险子公司的保险资金统一上划到集团或控股公司,再由集团或控股公司将保险资金下拨到专业投资子公司,专业投资子公司分别设立独立的产、寿险投资帐户进行资金运作。与其他模式相比,这一投资模式突出了资金集中划拨和专业投资子公司独立运作这两点,正是这两点使集中统一投资模式具备其他模式无法比拟的优点。首先,通过专业化投资子公司形式进行保险投资,市场应变能力强,专业化发展能提高保险投资收益;其次,集中划转资金可以形成资金的大规模统一运作,有利于进行组合投资防范风险、提高收益并实现保险公司的长期稳健经营目标;最后不容忽视的是,集中统一投资模式与产寿子公司资金直接划拨给专业化投资子公司的单纯专业化投资模式相比更能加强保险集团或控股公司与投资子公司的联系、增强集团或控股公司的控制力,这对竞争日益激烈的中国保险业是尤为重要的,它能够有效贯彻保险公司的品牌文化、提高保险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在面临WTO带入的大批外资保险公司面前这一点更显重要。

    资产负债匹配管理是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的核心内容,资产负债匹配模式的应用是总体风险管理制度的具体深化。资产负债匹配管理是现代保险投资运作中常被采用且行之有效的一种方法,在充分考虑负债和资产特征(期间、成本、流动性)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经营战略和投资战略,使不同的资产、负债在数量、期限、成本、收益、流动性方面彼此对称、匹配,以提高公司的风险管理水平和综合收益水平。利率敏感性分析是资产负债匹配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通常通过利率敏感现金流量分析模式进行,且由于数据分析与评估的复杂性,一般利率敏感性分析需借助专用计算机软件模型进行。而久期管理则是实现寿险公司资产负债匹配的有效途径。久期管理以久期(Duration)、凸性(Convexity)为工具,通过测量保险公司现有及未来资产、负债的久期、凸性并作比较,对资产、负债的期限、品种进行合理搭配,将利率对于资产、负债的负面影响控制在一个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

    各投资品种的风险管理措施则是更为具体的风险管理手段,针对不同投资品种的特性采取不同的措施,主要目的是防范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以及操作风险。

    另外,在保险公司层面的风险管控上,还有两点需要特别强调。

第10篇

[关键词] 保险投资 数据对比 建议与方案

一、问题提出

保险投资,是保险公司在扣除责任准备金以外的闲置资金用于投资于法律允许的渠道进行盈利的模式。近年来,我国保险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而保险投资,作为保险公司运作模式的重要一环,已经变成了现代保险业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柱,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然而由于我国金融体制的不完善,投资渠道存在着诸多需要解决以及探讨的问题。其中我国的保险投资是否处于一个较为合理的投资比例,是个很重要的且急需确定的问题。

二、我国保险投资现状

1.在保费增长基础下保险投资金额的发展

保险投资资金,与其息息相关的是保险保费的收入。以近年数据为例。2007年中国保险业全行业总计实现保费收入7035.8亿元,同比增长25%。2008年,在面对两场特大自然灾害和历史罕见国际金融危机的挑战,我国保险在逆境中前进。2008年截至11月底,全国实现保费收入9150.5亿元,同比增长42%。2009年,全年保费收入首次突破1万亿元,达到11137.3亿元,同比增长13.8%。2010年1-4月这都为可用的保险投资资金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总体而言,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保险投资资金的规模是随着保险业的发展而稳步前进的。例如,2007年全年投资资金达到202056853.8万元。2008年为224652161.1万元。2009年,达到268974323.95万元。2010年1-4月,保险投资资金已经达到282421856.74万元,比2009年的1-4月的220258335.04万元同比增长28.223%。

2.保险法修改带来的改变

(1)原保险法

1995年我国颁布的保险法规定保险投资资金要用于银行存款,政府债券,证券投资组合,国债回购等项目。比较同期的国外相关保险投资渠道,相对而言有些过于单一。过去保险公司大量投放于国债,容易积累较大的利率风险。且央行调整利率,影响了投资收益。银行存款方面的投资比率虽然呈现了逐年下降的趋势,不过在总量上依旧不容忽视,仍作为保险公司的重要投资手段之一。

(2)新保险法

2009年,新保险法得到人大通过。其中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形式限于:银行存款;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投资不动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显而易见,新保险法拓宽了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并且,对保险监管进行了适时调整。

投资不动产,是一个重大的突破,对于原来的投资渠道而言。考虑到我国正处于快速的城镇化进程中,所以不动产是将来几十年经济发展的一个稳定投资项目。保险公司可以藉此扩大投资盈利渠道,优化保险投资结构。

另外,保险法还规定了诸如股权投资、抵押贷款、保单放贷等业务更有利于降低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的投资渠道。

三、保险公司投资渠道所存在问题

1.保险投资渠道仍旧偏于单一,投资比例不合适

新保险法的通过为保险业的资金投资方向增加了多元化的选择,但不可否认的是,在投资渠道的丰富性上,仍旧有所欠缺。受到政策的限制,这种投资渠道的贫乏短期内尚无法得到根本的扭转。几种常规的投资方式仍旧是各保险公司投资比例份额巨大的主要方式。主观上,为了控制风险,各保险公司也会倾向于比较成熟的投资体系或渠道,特别是实力不是太强,尚处于起步阶段的新兴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有充分的资金来源进行投资,并且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最大化的实现收益是保险公司经营的主要目标。尽管近几年投资于基金、金融债券的比重在逐年上升,但整体还是以银行存款为主,占可用资金总额的将近1/3,而银行存款对资金并非一个有效的运用渠道。大量投放于国债,也是保险公司的主要选择之一。但过分依赖国债的投资则容易导致积累巨大的利率风险,一旦利率不稳或经常性变动,则后果十分严重。以2009年上半年全国保险公司的保投资渠道为例,债券投资和银行存款分别占到了总投资的50.2%和31%。而股票含股权投资以及证券投资基金仅仅占到了9.8%和6.8%。其他投资占到了2.2%

由此以看出,我国保险投资项目确实过多的集中于银行存款和债券两个项目上,比例往往在80%以上。这种投资组合抗风险能力较弱。

按照现在市场的状态来看,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情,需达到的比例为银行存款10%-15%,国债、金融债及企业债30-35%,证券投资基金25%-30%,股票及权益投资20%-25%。这个比例相对较为理想。但我国目前离这一比例相对而言还有着一定的差距。我国在银行存款和国债之外的领域投资比较低,而在银行存款和国债上的总量过高。

2.投资收益率的偏低

虽然近二十年我国保险公司保险资产,保费收入,以及保险投资资金的规模与日俱增,

但是同时投资收益率呈现一直偏低的状态应值得引起注意。2001年为4.3%,2002年为3.14%,2003年为2.68%,2004年为2.86%,2005年为3.6%。2006年为4.86%,2007年为12.17%(由于保险资金80%来源于投资,此年大规模上涨),2008年大规模缩减,仅有1.91% 。2009年的收益率又回升至6.41% 。

国外统计数据显示,只有当收益率大于7%的时候,保险投资才能进入一个良性的循环轨道。上述可知,除了07年以外,其余年份均低于此数据。

投资收益率的高低,直接影响了投资的效益,决定了投资的质量,所以其是衡量一个投资水平高低的关键因素。解决我国保险行业的整体收益率偏低问题,实乃刻不容缓。

3.抗风险能力较弱,风险性较高,安全性较低

抗风险能力弱主要是由投资组合的构成引起的。由于过分集中于银行存款和国债,一旦利率发生较大浮动,就会造成资产收益以及自身价值的波动性和不确定性。如2007―2008年,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下,我国的保险投资收益率就发生了较大的波动。抗风险能力显然不足,投资资产的安全性得不到十分可靠的保证。

其次,金融衍生品开发及运用的缺乏,为投资带来了更多的风险性,也限制了保险资金在其他渠道的运营。众所周知,衍生品为资产等提供了为数不少的手段规避风险,如套期保值,期权期货的运用。然而目前国内的衍生品发展与国外相比,还是存在着不小的差距。目前国内衍生品的运用仅仅包括最简单的债券远期、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外汇远期、人民币外汇掉期等业务,缺乏远期利率协议、利率期权、外汇期权、信用违约互换等场外衍生产品以及期货、期权等场内衍生产品。金融衍生品的不普及和不足造成了在规避风险时,保险投资缺失了一个重要的手段。

四、有效的应对对策与措施

结合我国国情的实际情况,经济发展以及保险业发展的水平,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几点建议与解决方法。

1.丰富投资渠道

要积极拓宽保险投资渠道,向多元化方向发展。丰富债券结构,进一步完善债券、股票和基金投资政策,逐步开展股权投资和不动产投资。

有价证券包括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还有保险资金青睐的企业债和公司债,以及无担保企业债。

不动产投资规模大、期限长,比较符合保险资金追求长期、价值稳健投资的特点。放开该渠道能够发挥保险的资本融通功能,对国家的经济建设和优化保险业自身的产业结构有着相当大的帮助。

贷款也是手段之一。因为寿险的周期长,保险公司因此会拥有较多的可投资资金。中小企业由于信用问题,往往无法从银行获得足够的贷款。所以,在保证安全性和收益率的前提下保险公司提供贷款,也是一种拓宽投资渠道的方法,能有效提高收益率,同时也促进了中小企业的成长。

2.合理运用衍生品工具,规避风险

投资外国债券时,则使用货币远期合同套期保值,在最大的范围内减小损失的可能。衍生品的使用,可以相应的规避一些风险,使保险投资在安全性上得到更多的保证。金融衍生品的发展为保险产品创新提供了新的载体。保险衍生产品作为传统保险的补充,在很多地方都得到了应用,倍受国际保险市场的重视。近年来保险市场非传统风险转移方式发展迅速,保险风险证券化,依托于证券,创新产品层出不穷,成为保险业新的风险管理工具。据统计,2006年全球发行巨灾债券超过25亿美元,目前全球未到期的巨灾债券总额已经超过120亿美元。

3.管理机构加强监管,在保证安全性的基础上,强调盈利性

我国保险业刚刚处于起步阶段初期,监管仍旧比较薄弱,所以监管部门不得不着重强调安全性原则,严把投资渠道,以保证保险经营的安全、稳健。但是,随着保险业务的发展和经济环境的变化,有些条件已经不再适用。且随着保险业内激烈的竞争,保险业投资方式及结构的弊端日益显现。因此,保险监管机构要重新权衡利弊,根据现阶段宏观经济政策、经济发展状态,一步步放宽投资渠道,提高收益性高的投资方式的比例及对盈利性的要求。保监会应做好这方面的调研,确定出可行的方案及措施。

投资收益率不高或者不稳定,主要问题还是来源于对风险的控制能力不足。导致投资过于集中,没有达到分散的效果。如2008年为金融危机开始蔓延,我国固定的投资方式受到波及,未能有效的降低其影响。2009年上半年,保监会实行了控制风险的措施,使得资金运用收益率有所提高。

五、总结

我国保险业总体来说,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经历了一个快速的成长期。各方面的数据都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增长。保险投资作为保险业的中流砥柱,同时也取得了较大的飞跃。不论从投资数量上还是投资质量上。然而,从当前的情况分析中得到,这里依然或多或少的存在些许的问题。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保险业的发展,是我国保险业下一阶段发展所必须面对以及亟待解决的。我国保险业依然有着较长的路要走。

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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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文放:浅议我国保险投资的问题及对策[J].现代经济信息,2009

[3]李云:我国保险投资现状与对策分析[J].经济师,2009

[4] 张志伟:崔刚.关于我国2010年保险投资的思考[N].中国保险报,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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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郑庆寰 杨绪彪 王惠:借鉴国外经验拓宽保险资金投资渠道[J]. 商业研究,2004

[7]秦振球 俞自由:保险公司投资比例问题研究[J].财经研究,2003

[8]孙璐:我国保险资金最优投资比例问题研究[D] 浙江大学,2009

第11篇

第一阶段从1980-1987年,为无投资或忽视投资阶段。保险公司的资金基本上进入了银行,形成银行存款;

第二阶段从1987-1995年,为无序投资阶段。由于经济增长过热,同时又无法可循,导致盲目投资,房地产、有价证券、信托、甚至借贷,无所不及,从而形成大量不良资产;

第三阶段始于1995年10月,为逐步规范阶段。1995年以来,《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等有关金融法律法规先后颁布,但由于限制过紧,加之1996年5月1日以来的七次利率调整,给保险业发展带来了新的问题,因而,政府曾多次调整保险投资方式,1998年以来先后允许同业拆借、购买中央企业AA十公司债券、保险资金间接入市,并不断调整入市比例,尤其是近期保监会公布的把投资连接保险的投资比例放宽至100%,为拓宽保险投资渠道奠定了基础。

基于我国目前经济发展处于起飞阶段,在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投资工具有限、规范交易的制度及组织有待完善,对投资市场的监控和引导乏力,保险投资应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保险公司的投资应在遵循安全性原则的前提下达到尽可能多的盈利。因为保险公司是企业,在确保其资金运用安全的条件下,要以盈利为目标,从而保证资产的保值增值。这样不仅有利于保险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而且有利于其赔偿能力的增强。

其次,完善投资环境。一个完善的投资环境,应包括有效的投资工具、公平的交易规则以及保证这种制度有效贯彻的组织,即投资工具的多样化、交易规则的规范化、交易方式的灵活化、投资监管的有效化,以保证保险资金运用的安全、有效和畅通。

完善投资工具。由于保险投资涉及不动产投资及金融市场的投资,因而投资工具包括不动产投资和金融市场的金融工具。其中,金融市场的投资是保险投资的主体,因而金融工具的完善至关重要。其投资工具包括:债券、股票、票据、贷款、存款、外汇。其中;票据属于短期金融工具,分为汇票、支票和本票;债券和股票属于中长期金融工具,债券分为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公司债券,政府债券分为公债券、国库券和地方政府债券;股票,含普通股和优先股。

金融市场的投资工具应该是长期、短期和不定期的结合体,安全性、盈利性和流动性不同层次的匹配,以便不同投资者根据自身业务特点选择,可利用灵活多样的投资工具,有利于保险投资者的选择,进行投资组合,也有利于提高其变现能力。就总体而言,保险公司应根据金融市场的成熟程度以及自身业务的特点选择投资工具。如在金融市场尚不成熟时,应选择流动性强、安全性高的投资工具。但寿险投资则宜选择安全性和盈利性均较高的投资工具,而不十分要求其流动性。同时,应建立与投资工具相配套的避险工具,如期权交易、期货交易,以防范和分散投资风险。

完善涉及保险投资的法规。投资法规的完善,在于建立保证投资市场公平、有效交易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如不动产交易法、证券交易法、票据法、保险法、担保法等,保证市场交易有据可依。

理顺投资监管机构的关系。法律的真正价值在于它的实施。为保证有关投资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必须建立相应的组织来保证。这些组织包括投资的行政主管部门以及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司法机构,如投资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法院、仲裁机构,并且保证这些组织的合理分工与协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或规章办事,切实保证投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有效实施,严禁任何组织或个人凌驾于祛律规章之上。

再次,保险投资方式多样化。在保险投资方式的选择方面,基于我国经济发展处于腾飞阶段,金融市场发育不全,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的建设资金缺乏,而这些产业投资回报率较高,应允许抵押贷款或有区域选择的不动产投资;无限度的政府债券投资、有一定限度的金融债券投资和限制较严的股票与公司债券投资;长期银行存款在目前是必要的。从长远看,待我国金融市场发育完善,则可转向证券投资。

第四,在放松投资方式的同时控制投资的比例。从政府监管的角度看,在放松投资方式规定的同时,如允许投资于有价证券、不动产、抵押贷款、银行存款等,同时应规定投资比例、前者是为了提高保险投资的盈利能力,多种投资方式,为保险公司提供可供选择的灵活的投资工具,从而,为保险公司提高投资回报率创造条件,当然,也为理智的保险公司投资者提高投资组合来控制风险提供选择机会;后者则为控制投资风险提供条件。这一比例分为方式比例和主体比例,方式比例规定风险比较大的投资方式所占总投资的比例,可有效控制有关高风险投资方式所带来的投资风险主体比例可有效控制有关筹资主体所带来的投资风险,从而为控制投资风险提供条件。主体比例也应按投资方式的风险情况分别对待,对于高风险的筹资主体、高风险的投资方式,其比例应低一些,如购买同一公司股票不得超过投资的5%;购买同一公司债券不得超过投资的5%;购买同一公司的不动产不得超过投资的3%;对每一公司的抵押贷款不得超过投资的3%;对于较安全的投资方式但存在一定风险的筹资主体,其比例便可高一些,如存款于每一银行不得超过投资的10%。保险投资必须强调盈利,提高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但由于某项投资报酬是该项投资所具风险的函数,如对保险资金运用不加以限制,势必趋向风险较大的投资,以期获得较大的报酬,而危及保险企业财务的稳健。因为每一种技资方式的风险大小不同,一般而言,高盈利的投资方式伴随着高风险,低风险的投资方式则伴随着低盈利,显然,全部用于盈利性高的投资方式,必将使保险公司面临着全面的高风险,使被保险人有可能得不到应有的保险保障,也不利于保险公司的生存和发展,因而,为了保证保险投资的盈利性,同时控制高风险,应规定有关高风险投资方式所占的比例。同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工商或金融企业均有破产的可能性,无论采用风险大的亦或风险小的投资方式,保险公司都会面临着筹资主体对保险投资所带来的风险,因此为了控制每一筹资主体给保险公司所带来的风险,必须规定投资于每一筹资主体的比例。

第五,寿险和非寿险的保险投资应有所区别。由于寿险是长期保险,许多寿险带有储蓄性,更强调安全性,因而,一般可用于安全性和盈利性高、但流动性较低的投资方式,如不动产、贷款;非寿险是短期保险,要求流动性强,不宜过多投资于不动产投资,而应投资于股票、存款。同时,从风险控制看,寿险公司投资的比例在主体比例方面,应严于非寿险,因为寿险期限长、带有储蓄性,控制主体比例,便于保证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从而保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第12篇

但风险与收益始终相生相伴,2008年以来股市发生了强烈震荡,直接影响了投资保险的收益,投资类保险再次遭遇滑铁卢。

投资保险冷热有度

目前,保险市场初步形成了投资连接型、理财分红型、万能型和投资保障型等几大类投资分红类险种,不仅拓宽了社会投资渠道,开辟了保险市场空间,还疏导了民间资金的流动趋向。不论是投资连接类保险还是分红保障类保险,因其许诺的回报率明显高于银行的同期存款利率,又免征利息税,一度被称做“旱涝保收”的险种,加之一些有失偏颇推波助澜的宣传炒作,使得此类保险一度出现了不俗的增长率,掩盖了潜在的投资风险,一些投资者多了热情冲动,少了理性思考。

所幸的是,经过观察比较,不少人变得审慎起来,科学冷静地通盘考虑,货比三家地对比选择,不再“扔进篮中就是菜”,使市场初步踏上了有序规范的轨道,这对维护投资者的长远利益无疑是正确的。

险种面孔仔细端详

其一,投资连接类保险。该险种以份销售,定期保障,如身故可获得的保障以保额和个人投资账户价值较大者为给付标准。操作上采取第一年的保费用于费用和保险保障,第二年每份保费的20%进入个人投资账户,第三年每份保费的88%进入个人投资账户。这种保险由保险公司专业人士负责投资管理,保证资金安全,定期向社会公布投资回报率。

其二,万能型寿险。该险种是在定期寿险基础上加上一个个人账户,其最低保证利率为同期两年期的定期储蓄存款利率。如综合投资日回报率超过五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的部分以80%的比例计入个人账户,此外该险种还具备投资分红(即利差)的优势。

其三,分红两全保险。提供的保险保障至被保险人70周岁,给付身故保险金和到期给付保险金,红利则为现金红利,领取方式包括累积生息、抵缴保费、现金支付和增加保额。与传统保险险种相比,分红险种的好处还在于投保人除能得到传统保单规定的保险责任保障外,还可以享受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果,即参加保险公司投资和经营管理活动所得盈余的分配。

其四,家财投资保障型险种。一般保险期限为5年,每份保险投资金为2000元。除了在保期内提供家财保额的经济保障外,每份保险投资金年收益率还高于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并将随着银行利率调整而增长。此类保险的好处在于,它不仅给予投保人家庭财产的经济保障,而且可用投资金的收益折抵保费,并能得到可靠的回报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