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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技术的优点和缺点

时间:2024-03-01 14:36:37

区块链技术的优点和缺点

区块链技术的优点和缺点范文1

区块链技术并非某项单一计算机范式技术,而是在密码学基础技术共识机理论指导下,将网络中不同节点协同保障的稳定增加、由时间戳与有序记录数据模块组成链式列表账本的分布式账本技术。这种方案在数据存储与校验的过程中,首先借助密码学技术将具体信息进行记录,然后生成相应的指纹,在这种技术中数据的存储单元为数据块,依靠指纹和数据块之间的连接实现交互认定。随着区块链技术的成熟和完善,已经超越传统比特币数据加码应用,在金融等多个行业得到应用,而且逐渐被认为将会改变传统信用范式的重要技术,以价值传递取代传统的信息传递,将会成为全球下一代互联网价值基础协议组成部分。 

区块链具有去中心化、透明性、匿名性以及安全性等主要特征,对于金融业态发展具有重要价值。在信用机制层面,区块链技术借助密码学技术,摆脱了传统的第三方信用机制,由节点上各个数据块实现信息间的传递和交流,权利与义务对等而提升其运营效率。因而也可以进一步的提升整个区块链上价值信息的透明性,每一个节点的信息都是固定而且相互独立的,不能够进行修改,节点之间采用密码学技术实现匿名。因此,区块链技术可以实现较高的信息和价值存储与传递的安全性,任一节点都可以实现对整个区块数据的拷贝,但是不能改变任何节点数据,在不借助中心第三方中介的基础上实现信息安全传递。 

2 区块链技术在金融业的发展现状 

2.1 区块链技术在金融业的应用方向 

2.1.1 数字货币。在金融业长期的发展中,货币的发展变革也悄然兴起,在互联网电子化的今天,数字货币比传统的纸币发展更具活力。区块链技术应用在比特币发展中已经取得了重要的成绩,特别是以密码学技术为核心加密实现了数字货币的安全性。数字货币的发展能够有效的降低纸币发行和流通的成本,随着数字货币在世界范围内的流通与交换问题得到解决,数字货币将会带来整个金融业的变革。 

2.1.2 金融资产综合交易平台建设。随着金融业态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发展,基于互联网信息技术的综合金融资产交易平台成为金融业高效发展的重要基础。而区块链技术将会在平台基础上实现智能合约化,依靠数据模块特有的安全性、去中心特性实现价值传递。 

2.1.3 降低国际支付与结算成本与时间。区块链支付技术正在兴起并得到快速发展,比较传统的跨国交易支付,区块链技术更加安全、高效。区块链支付方式可以通过点对点的有效手段实现支付,降低支付手续时间,而且没有第三方信用机构的存在,很大程度上降低支付手续费率,能够推动跨境贸易和跨境电商的快速发展。 

2.1.4 提高金融资产交易组织效率。以往的金融资产转移需要依靠一定的证券等金融机构进行一系列的审批操作,区块链技术可以依靠数据的共享,实现各个节点间的有效互通,并且在不影响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快速完成资产交易。这种模式下信息更加透明、操作更加规范、周期更短、效率更高、成本也更低。 

2.2 区块链技术在金融业的应用现状 

目前区块链技术已经得到很多国家的重视,并且出台很多政策引导市场对于区块链技术的研究和应用。在数字货币、商业银行以及交易所等金融机构组织方面,区块链技术得到了初步的探索与实践。 

在数字货币方面,比较常见的就是比特币。比特币作为一种数字货币,完全不具备传统纸币和当前电子货币的属性,但是能够用于交易、购买支付以及货币对换等,随着比特币的发展,一些围绕比特币的借记卡等产品也相继出现。厄瓜多尔也在2015年推出自己的国家数字货币,这种货币依靠区块链加密技术,不仅能够使各个群体记住互联网获得金融服务,还能够推进国家对于货币流通的控制,减少洗钱等非法行为。国际支付方面,区块链技术很大程度上缓解了跨境支付对于第三方金融机构的依赖,美国的Ripple建立了基于区块链的网络金融传输协议实现对传统第三方信用机构的替代。这种网络传输协议在桑坦德英国分行的国际结算业务中得到使用。目前Ripple区块链技术已经与全球19个国家的银行进行合作,推进了国家支付的变革。在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和金融资产交易组织方面,也已經有很多公司进行尝试,如R3CEV 公司建立了由美国银行、花旗银行、德意志银行、汇丰银行等43 家不同国家银行参与的区块链联盟,力图确立一个国家区块链技术标准,从而实现在全球的跨境结算和资产转移中更加高效、安全。 

3 区块链技术在金融业应用的前景展望 

区块链技术在金融业发展从2015年开始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根据一份调查结果可知,目前全球有近15%的银行正将区块链技术应用于实践,IBM预测指出未来几年将是区块链金融技术发展的重要时期,预计全球约有66%的商业银行会开发出具有优质商业价值的区块链技术。随着区块链技术的热度提升,我国金融行业区块链技术探究也逐渐出现,2016年工信部《中国区块链技术和应用发展白皮书》奠定了未来几年我国金融业发展的基调。围绕区块链技术实现金融行业各业态的创新变革将是未来发展的重要趋势。 

尽管区块链技术能够解决很多金融业发展的实际问题,但是从目前来看在未来很长时间内,区块链技术在金融业应用的发展也会面临如下难题: 

3.1 技术缺乏统一标准 

尽管区块链技术得到很多国家的重视,并加强投入推进技术开发,未来四年可以实现全球66%的商业银行掌握商业应用价值的区块链金融技术,但是这些国家和企业间技术缺乏统一标准,区块链技术在未来长期内也很难成熟,要想真正的转变国际金融业发展还需要推进各方合作。因此,区块链金融技术不是单一技术的核心优势,需要世界各个国家、各个企业打破金融政策壁垒,形成区块链发展联盟,通过对话合作,深化交流形成统一的技术基础。 

3.2 区块链技术尚不成熟 

区块链金融技术的发展目前仅进入初步的探讨和实践阶段,很多国家已经在金融支付和平台服务中进行尝试,但是从比特币技术转变而来的区块链金融技术尚需更多的实验和技术的投入。未来一段时期将是区块链技术创新研发的密集期,需要加大研发力度在支付、信用评级、信贷等金融服务体系等方面充分利用相关技术,重构金融业务。 

3.3 跨界人才缺乏 

区块链技术在金融业中的应用需要有人才保障,而这种既能够充分掌握区块链技术又能够熟知与应用金融知识的实践性人才很少。因而,可以对于区块链技术在金融业的落地实施,务必需要在未来长时间内,确立一套完善的专业人才培养体系,推进金融理论与区块链技术融合下的人才培养,并注重理论与技术结合的实践性,以实现跨界人才培养。 

参考文献: 

[1]陈植.区块链金融“敲门”:国内银行保险机构谨慎观望[N].21世纪经济报道,2016-10-10. 

区块链技术的优点和缺点范文2

【关键词】区块链 比特币 数字货币

以比特币为代表的数字货币正在对全球金融体系产生重要影响,一些经济学家预测,数字货币有可能成为二十一世纪主要的金融支付工具。2016年1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在北京召开数字货币研讨会,周小川行长指出需要密切关注区块链等技术发展对金融Ю吹挠跋臁S纱耍支撑比特币等数字货币研发的关键技术――区块链(blockchain)技术引发多方关注,各方对区块链的关注程度甚至不亚于对数字货币本身。目前,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已经从数字货币领域逐渐进到金融、公共服务等领域,在国内外正掀起一股研究和探索区块链技术应用的热潮。

一、区块链和数字货币的内涵

作为支撑比特币的重要技术,区块链的概念最早由比特币创始人中本聪提出。以比特币应用为例,区块链是指一串使用密码方法相关联产生的数据结构,每一个数据块中包含了过去十分钟内所有比特币交易的信息,以密码学方式保证信息不可篡改和不可伪造并生成下一个区块。

有学者(秦谊,2016)认为,区块链可以被理解为一个基于计算机程序的公开的总账数据库。它的特点是数据库可以记录区块链上发生的所有交易信息,区块链中的每个节点都可以将其记录的交易信息更新至网络并保存,每个参与维护的节点都能复制获得一份按照时间顺序记录的完整数据库储存,这就构成了一个去中心化(decentralized)的分布式数据库,这种数据库能够在无须第三方介入的情况下,实现信息的直接交互,即人与人之间点对点式的交易和互动。

也有研究(穆启国,2016)认为,区块链是指通过去中心化和去信任的方式共同维护一个可靠数据库的技术方案。这种数据库方案以涉及系统中的任意多个节点,把一段时期内系统包含的全部信息交流的相关数据,通过特殊的算法和密码方法计算并记录到一个数据区块(block)中,同时产生该数据区块的防伪识别码用于链接(chain)下个数据块及校验,系统的所有相关节点来共同验证交易信息记录是否为真,生成的数据区块不可篡改。实际上,区块链技术是一种类似于TCP/IP协议的互联网底层技术的分布式数据库技术,它的出现有望实现互联网从信息传递向价值传递的突破。区块链技术最大的颠覆性在于信用的自我建立,数据存储、传输和证明的去中心化,采用分布式储存的数据区块替代目前的中心服务器,使全部数据信息都被记录并储存在云系统之上,无须第三方验证即可实现数据的自我证明,使得信用的建立成本大幅降低。比特币就是基于区块链技术创造的一种去中心化的数字货币,因此无须基于信用来实现货币的发行和交易。

对于数字货币的认识,有学者认为(王永红,2016),数字货币是“法定电子现金”,即由货币当局发行、存储于电子设备、具有现金特性的价值载体。数字货币区别于与银行账户相关联的电子货币,与价值完全由市场决定虚拟货币不同。同时,从数字货币体系建设的需求的角度来看,数字货币要成为一种广泛使用的支付手段,必须具备区别于电子货币、虚拟货币的显著特点,包括安全性、可控匿名性、周期性、不可重复性、系统无关性,并且要在开放互联环境中达到很高的交易性能。谢平和石午光(2015)认为数字货币是基于密码学和网络点对点(Peer to Peer)技术,由计算机程序产生并在互联网上发行和流通的一种货币。

二、区块链应用于数字货币的优势

新货币经济学认为,货币价值尺度与流通手段的职能可以分离,比特币的应用可以被视为此观点的一次尝试。该理论提出,所有的经济活动在没有中央银行和法定货币的情形下一样存在,基础货币的记账和交换职能可以同时使用两种不同的媒介,前者仅为衡量价值的标准化的记账单位,可以同所有的经济交易之间建立起映射关系,而后者则是内生的,可以通过债权转让的方式实现交换。从更为长远的角度来看,比特币或许只是货币职能分离的一次大胆的实践,离诞生真正意义上能广泛流通的数字货币还有十分遥远。但是无论如何,基于数字货币的比较优势,创建一种成熟、稳定、可靠的数字货币体系是未来世界货币体系的发展方向。无疑,区块链技术为创立稳定可靠数字货币提供了技术基础,受到了各国央行的关注。

利用区块链技术发展数字货币具有明显的优势。有学者(蔡钊,2016)认为,区块链技术可以实现数字货币去中心化信用和方便快捷地交易,使得其具有较高交易流通价值,并能够通过开发对冲性金融衍生品作为准超货币,从而保持相对稳定的价格。数字货币建立了货币背书下的数字货币交易信用,交易量越大,交易越频繁,数字货币交易信用就基础越发牢固。一旦在全球范围实现了区块链信用体系,数字货币自然会成为类黄金的全球通用支付信用,并可借此推动人民币国际化。

去中心化的数字货币使得货币变得十分安全。目前的中心化的金融系统容易遭受电脑黑客的攻击,安全成本高且难以防御。但是基于区块链技术创立数字货币,它去中心化的特点能够实现全网络记账,有效预防故障与攻击。另外,区块链信息的时序记录、不可追溯和难以篡改的特点,使得货币防伪变得十分简单。这一防伪特性在与数字货币相关的票据、凭证应用上有更为广阔的前景,这使得金融诈骗的可能性大大降低(邓迪,2016)。

有学者从人民币国际化的角度分析了基于区块链的数字货币的优势(肖风,2016),认为中国人民银行可以通过联盟链发行数字货币,这种联盟链是由几个中心化机构共同发起建立,兼具部分去中心化功能的同时让分布式网络节点得到控制的区块链。在这种区块链中,让所有参与金融机构的数据中心共同构建联盟链的分布式网络,单中心变成多中心,从而实现安全稳定运行。另外,零知识证明技术和共识机制能够保证所有参与者的信息保密,链条各节点网络通过账本网络共享机制确保达到高效率和高可靠性的结合。这种设想一旦实现将十分有利于人民币有序、可控地实现国际化。同时,人民银行可以通过外接端口将认可的全球金融机构接盟链,可实时监控人民币流动,并且可以节省人民币印刷和储存成本。最重要的是根据区块链技术实现信息流与资金流的统一,实时结算、逐笔交割与无间断运行,初步构建一个科学高效的全球化人民币登记结算与支付清算网络,这将极大提高人民币结算、支付清算的效率,有效推进人民币国际化。

在反洗钱领域,区块链技术的作用突出。秦谊(2016)认为,借用区块链技术,通过各金融机构的交易都必须有客户提供电子身份信息(私钥)同银行掌握的公钥共同验证,并且与用户地址进行匹配,确保每笔交易都有完整的记录。在这种模式下,交易信息在各金融机构间实现透明共享,交易的所有环节都无法脱离监管机构的视线,黑钱将无法洗白。

但是,也有学者对区块链应用于货币创新有不同的看法。姜奇平(2016)从货币价值的角度分析,认为区块链在货币方面的应用只能是被设计为一般等价物的分布式系统,但如果未来货币的发展不再是一般等价物,那么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数字货币与货币发展从贝壳到黄金再到纸币一样,只是货币在形式上的创新。而未来货币的流动性将必须在利用、使用、服务应用中体现价值,表现在更为具体的价值体现。而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在比特币上,相当于设计了信息量机制,却没有设计信息流速机制。吴晓灵(2014)认为算法货币目前只是解决了货币信用问题,但尚无法适应社会经济需求的调节需要。在当前的情形下,其最重要的价值体现在能够通过互联网实现低成本高效率的价值传递。

三、区块链技术应用于货币创新的实践:比特币

区块链技术最广泛也最为成功的应用是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从中本聪开发出第一个创世区块开始,到比特币区块的诞生,再到比特币作为投资工具价格飞涨,比特币和区块链技术广受追捧,凸显了区块链技术及应用的广阔前景。英格兰银行的研究认为中央银行未来可以考虑发行流通基于区块链的数字货币,操作得当可以增强金融的稳定性。

对于比特币是否为数字货币的判断,Yermack(2013)的研究结论比较具有代表性。作者认为,比特币在履行货币的价值尺度、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的职能方面仍然面临重大挑战。在流通手段方面,比特币的流通范围小;从价值尺度看,比特币价格波动十分剧烈,因而尚不能视为具有稳定的价值尺度;从支付手段来看,比特币仍未被广泛接受。Forian et al.(2014)分析了比特币的货币和资产属性,认为持有者更多视比特币为一种投资和资产。因此,比特币从根本上来说仍不是货币。

不少学者肯定了比特币对于创新货币形式的重要作用,张春霞(2016)认为去中心化、非国家化是未来货币的发展方向之一。货币去中心化是指一种货币不通过中央银行等中心机构发行流通,交易过程不依赖银行或中央清算机构等第三方机构的协助。类比特币的非国家化能有效避免中心机构造成的货币多发,以及信用风险和人为因素导致的货币危机,从而根本上保证了币值的稳定与流通的自由。比特币去中心化、数量有限、完全匿名和交易便捷的特征,是目前区块链技术最为成功的应用。姜立文等(2013)认为比特币有效解决了在经济全球化下如何降低信息成本与交易费用的问题。交易可以实现全球同步,极大地降低了交易成本,现了资源的优化配置。

有学者(闵敏和柳永明,2014)从货币价值与职能的角度分析认为,比特币本身不能度量商品的价值,在当前的比特币的交易中,衡量商品价值的因素依然是法定货币。现实中绝大多数可以使用比特币交易的实体店都同时使用法币和比特币标价,实际上是法币提供价值尺度,而比特币充当流通手段。从这个方面讲,比特币实现了价值尺度与流通手段的分离。而货币价值尺度与流通手段分离,则价值尺度退化为记账单位,商品的价格就能充分反映商品的相对价格,从而避免受到货币价值波动的影响。

许多外国学者从比特币的交易特征分析得出了一些有用的结论。Ron et al.(2013)通过跟踪分析比特币持有者的数量、账户变动、交易和储蓄特征,发现大多数的比特币从产生到现在,并没有参与流通,大多数的比特币被少数人集中。Smith(2014)对比特币的价格波动进行了分析,发现比特币同直接货币市场之间存在套利行为,同时比特币与其他货币的直接汇率波动更加明显。这些现象表明受比特币数量的稀缺性、升值预期和流通限制影响,比特币的持有者愿意选择持有而不是交易,价格波动也更为剧烈。

四、区块链技术创新发展货币面临的挑战

区块链技术应用于数字货币创新具有安全性、匿名性、方便交易的天然优势。尽管如此,应用区块链技术创立一种广泛流通的数字货币仍然面临诸多挑战。

安全性仍是区块链面临的最重要的问题。到目前为止,比特币遭黑客攻击失窃和被盗的事件时有发生,因此区块链技术应用于数字货币在技术面上尚未成熟。袁勇和王飞跃(2016)认为,虽然实际系统中为掌握全网51%算力所需的成本投入远超成功实施攻击后的收益,但受攻击的安全性威胁始终存在。另外,区块链的非对称加密机制也将随着数学、密码学和计算技术的发展而变的越来越脆弱,隐私保护也不是绝对的安全。

从法律上看,以区块链技术为基础的数字货币受现有的国家制度的制约。益言(2016)认为,一方面区块链的去中心化和自治性淡化了国家和监管的概念,对现有的货币制度造成很大冲击。以比特币为代表的数字货币对国家的货币发行权威构成严峻挑战,而且影响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和效果。监管部门对区块链技术缺乏充分的认识和预期,与区块链技术及其应用缺乏相关法规的保护,增加了市场主体的风险。

从监管上讲,区块链的去中心化让中心化的政府对数字货币的监管变得非常困难。孙建钢(2016)认为,虚拟货币数字化的价值代表属性决定了其很难确定监管主体,去中心化的属性使原中心化的传统监管模式不再适合,跨国界市场参与及交易的属性更是增加了监管的复杂性,从而给各国的金融监管机构提出了新的挑战。

另外,陈一稀(2016)的观点比较独特。文章认为,区块链技术存在与传统货币银行学中相类似的“三元悖论”,即无法同时达到高效低能、去中心化和安全的三个要求,最多只能同时满足两个目标,而放弃另外一个目标。同时,文章提出以比特币为代表的区块链技术从本质上来说不是去中心,而是换中心或是多中心。

随着以比特币为代表的数字货币的强势崛起,新兴的区块链技术逐渐成为学术界和产业界的热点研究课题。区块链技术的去中心化信用、不可篡改和可编程等特点,使其在数字货币的应用上具有广阔的前景。目前,对区块链技术应用于数字货币的研究仍停留在初级阶段,尚未形成系统的理论。多数研究集中分析了区块链技术对于数字货币创新的重要意义,与传统货币的比较优势,以及未来面临的安全、法律认可、政府监管的挑战,但都没有提出系统的解决方案。同时,对于未来数字货币如何实现一般货币职能,构建数字货币与现有货币体系相融合的框架,以及如何实现数字货币广泛流通的分析和讨论不够充分。本文对有关区块链技术用于数字货币的创新做了粗浅的归纳,以期为未来研究提供有益的启发与借鉴。

参考文献

[1]穆启国.区块链技术调研报告之一:具有颠覆所有行业的可能性――区块链技术解析和应用场景畅想[J].川财研究,2016,1.

[2]谢平,石午光.数字加密货币研究:一个文献综述[J].金融研究,2015,01:1-15.

[3]邓迪.数字货币的前奏[J].金融博[,2016,03:9-10.

[4]姜奇平.区块链与货币哲学的发展[J].互联网周刊,2016,04:70-71.

[5]陈一稀.区块链技术的“不可能三角”及需要注意的问题研究[J].浙江金融,2016,02:17-20+66.

[6]肖风.从公有链到私有链:区块链回归现实[J].当代金融家,2016,Z1:35-37.

[7]秦谊.区块链冲击全球金融业[J].当代金融家,2016,Z1:43-46.

[8]王永红.数字货币技术实现框架构想[J].中国金融,2016,08:14-16.

[9]姜立文,胡h.比特币对传统货币理念的挑战[J].南方金融,2013,10:31-35+92.

[10] 吴晓灵.从信息网络到价值网络――信息技术在金融业的应用[J].三亚・财经国际论坛,2014.

[11]Forian G.,Z.Kai,H.Martin and W.M.(2014).Christian.Bitcoin-asset or currency? Revealing users’ hidden intentions.The Twenty Second European Conference on Information System.

[12]Ron D.and A.Shamir.(2013).Quantitative Analysis of the Full Bitcoin transaction Graph.Financial Cryptography and Data Security:Lecture Notes in Computer Science,6-24.

[13]Smith J.(2014).An Analysis of Bitcoin Exchange Rates.SSRN Working Paper,No.2493797.

区块链技术的优点和缺点范文3

关键词:区块链技术;金融安全;资金存储;高校学生

当前社会环境下,高校学生大多使用传统资金流通技术存储和运用自己的资金内容(学费、奖学金、助学金等),但传统资金流通技术仍具有流程烦琐、交易效率低、数据可逆、信息不完全等缺点,且大多数资金管理技术多针对于商业银行、企业管理和私人资产。高校学生作为特殊的资金持有群体,管理资金流通的项目较少,对于安全保障的经验意识不够充沛,所以更高的安全保障显得极为重要。本项目利用区块链技术(BlockchainTechnology)代替传统资金流通技术管理高校学生资金存储与运用,在传统转账平台上运用区块链技术让高校学生在严密保护自己隐私的情况下更透明、公开、有目标地实时记录自己的资金流转、收入账的情况。在资金面,区块链技术具有效率高、成本低的特性,让本项目更加具有可行性。由于其去中心化、公开透明,每个人均可参与数据库记录,保障了资金流转过程中的公平性,同时大大增加了转账效率与安全性。

1基于区块链的学生资产代币化处理的关键技术设计和引入

1.1区块链应用层的引入与分析

1)数据层区块链模型的数据层中,最重要的是交易数据,在对其处理时使用了哈希算法这项技术。哈希算法是区块链模型中最基础的组成技术。这种树的终端叶子节点是高校与学生交易数据的哈希值,树数据结构在区块链模型中的应用具有很多优势。第一,区块链的可扩展性和运营效率,由于大量数据计算到最后,只有一个根的特性被大大提高;第二,树型数据结构是可验证的,不需要遍历整个区块链网络节点,当存储数据量很大时,验证时间可以被显著减少。2)区块层区块层可分为区块头和区块体两部分。除了代表区块链的开始,所有块都通过包括前一个块的哈希值来唯一标识其父块,按顺序将所有块链接起来。若父块的信息一旦产生变化,则原始哈希值立即无效,相应的子块也将产生变化,直到最近的块更改为止。具体来说,当学校财政资金发生变化时,每个学生的财务状况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从而确保整个区块链不易被篡改且易于追查。而区块体的主要内容则是这个区块拥有的完整交易信息[1]。3)网络层网络层主要包括区块链系统去中心化的点对点对等式网络(P2P网络),将所有节点连接在一起,对于本项目而言,此网络层将全国高校的节点连接,交易信息使用广播的形式进行传递,并采用具体的共识与激励机制,确保了整个系统的稳定运行。

1.2功能设置的设计与分析

1)数据存储安全与传统的中心化数据库系统相对比,基于区块链的数据库有着可去中心化这一显著优势。所有节点共同管理和维护区块链系统。每个全节点都存储了开始以来的全部数据,并参与了实时的交易信息,由共识机制及链状结构保证历史数据的不可篡改和不可伪造,确保了区块链去中心化系统的可靠运行[2]。这项去中心化的设计保证了修复后剩下的节点所有数据能被自动快速地同步,从而加快恢复系统的速度,以尽快恢复系统。因此,系统避免了由于外部带来的威胁或中央数据库故障造成的安全问题。该系统依靠块内的树状数据结构以及块间的时间戳与前一个块的哈希值,实现所有学生数据的联锁,确保链上的所有数据不易被恶意篡改。2)数据可追溯对于一个交易来说,最重要的不仅是信息交易的安全性,还要保证其数据的可追溯性。在区块链中,自顶而下到最新区块链,每一个区块链的唯一散列值是通过联系父区块散列值而形成的,每个区块上都存在有用于验证交易时间的时间戳,同时,在交易时所获得的数据都会根据一定的二叉树模式进行排列,保障了所有信息的验证以及追溯,方便客户的操作。3)智能合约智能合约是计算机可以读写的代码,也是种数据承诺,包含一套完整的数字形式和执行这些数据承诺的相关协议。一般而言,智能合约的程序像整个计算机系统的参与者,处于第三方临时暂管流动的资产,同时按照客户定好的规定与商定好的协议进行相应操作,它不再局限于约定俗成的计算机程序。就本项目而言,智能合约系统只是一个让学生和高校之间复杂的、带有相关协议的数据承诺能够按照交易双方的意志正确地执行[3]。

2传统模式体系下的内在缺陷与发展困境

1)财务管理的网域维护问题传统资金管理模式存在很多的安全问题,保密性很低,相关的互联网体系会给网络安全带来极大的威胁[4]。普遍的互联网体系使用的是开放式的TCP/IP协议,这种依靠广播的传播形式,易被恶意黑客假冒身份进行拦截、试探并窃取。同时,相应的财务管理没有进行改革创新,大多仍然采用基于单部网的财务管理软件,没有考虑来自网络的各种病毒等安全问题。2)传统模式下资金管理效率低下资金的违规使用和管理不善都会产生不利影响,资金的运行低效会导致加剧资金供求矛盾以及资源浪费的问题。而区块链下建立的财务账本公开透明,与大数据互联网相通,利用该技术对资金管理模式进行变革与创新将会推进至一个全新的阶段。

3结束语

区块链技术的优点和缺点范文4

泡沫横飞的区块链市场面临破裂危机

要分析区块链首先要了解什么是区块链。2008年中本聪首次提出了区块链的概念,从本质上来说区块链就是一个去中心化的数据库,拥有去中心化、开放性、匿名性、信息不可篡改性等特征,所有操作由节点参与完成共同获益,其中的共享机制和价值交换是区块链受到追捧的根本原因。比如基于区块链的数据共享风控,由于区块链网络是由主体公司共同设立,数据提供方可以提供更原始的数据,使用方可以通过智能合约上的模型计算出想要的结果,数据可以被安全地共享,不会被滥用。

由于能被广泛应用到各个行业之中,区块链技术被认为是颠覆互联网行业的存在,引起资本疯狂涌入。在狂热的追捧下,区块链市场存在着泡沫。这主要是由于比特币等数字货币立竿见影的商业价值引爆了区块链市场。除比特币外,几乎任何一种山寨数字币市值都能翻上几十倍甚至上百倍。在这种急功近利的心态下,投机行为越发盛行,继而出现泡沫。

这样的泡沫在历史中并不少见,如今的区块链和20世纪90年代初的互联网何其相似。彼时的互联网行业刚刚兴起,各类资本竞相涌入,市场一片繁荣。浏览器的鼻祖网景在首次公开募股的5个月内,股价就从每股28美元飙至174美元,雅虎刚上市就被估值8.48亿,其他科技公司发展状况也是极好。现今的区块链也处于这种发展轨迹,只要贴上区块链标签,股价就会快速上涨,迅雷从4美元涨到27美元,人人网更是一夜之间暴涨40%。

然而互联网行业这种状况持续时间并不长,随着2000年以科技股为代表的纳斯达克股市的崩盘,互联网市场崩溃。相似的发展轨迹下,区块链市场变成泡沫的可能性并不小。而依照区块链目前的发展来看,这个泡沫随时都有破裂的可能。主要原因在于区块链的技术还远远达不到颠覆互联网行业的要求。

一来区块链是一门新兴的技术,所跨领域范围广,计算机网络、金融学、密码学等多门学科都包含其中,其复杂程度难以想象。在资料匮乏的情况下想要使其快速发展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这又恰好是资本市场缺乏的。

二来区块链“雷声大,雨点小”,缺乏杀手级的应用。区块链在技术上还存在着很大的问题。其一,由于去中心化的特性,区块链在应用过程中规模和效率不成正比,分布式系统规模一大效率就低。其二,数据共享和隐私保护两者之间存在矛盾。其三,分布式交易系统自动化使得智能合约一旦执行就不能单方停止,系统一旦出错就难以停止,也不能将合约删除。

由于技术上还难以解决这些问题,区块链在应用过程中遇到很大的阻碍,这也使得区块链的发展落后于资本市场。

价值千金的白皮书是泡沫破裂的催化剂

在随时会破裂的市场面前,白皮书的出现使得原本就是一趟浑水的市场变得更加浑浊,进一步加速了区块链破裂的脚步。因比特币等加密货币影响受到严格监管而冷却的互联网金融市场在区块链出现后似乎又恢复了以往的热闹,只是这份热闹里添加了一点小心翼翼。

以迅雷的玩客云为例,这款类似比特币“挖矿的游戏盛行时,各大玩客们在论坛、QQ等千人大群里相互询问价格,自行交易,为了防止监控,他们给玩客币取名叫“蛋”,给玩客云取名为“母鸡”。当然,这份小心也仅限于此,被神化的区块链市场还在不断涌入更多的投资者。

然而由于区块链在国内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市场呈现供不应求的局面,由此催生出了白皮书这个特殊的服务行业。尤其是搭上区块链这趟列车的人人网和迅雷等股价快速上涨后,区块链似乎成了点金石,一触成金,屡试不爽,市场对区块链的需求更是展现出了前所未有的狂热,人人网钱阳更是戏称“真是一份白皮书,抵过十场会”。

这股浪潮不止搅动得巨头心痒难耐,也让白皮书这个行业更加兴盛。毕竟对于投资者来说,要选择投资一个新项目时一般都会选择先看白皮书,从中看出项目的立意,判断项目的靠谱性,再决定是否进行投资。正是基于这一点,在利益驱使下,没有技术原理和结构做支撑在淘宝上售价千元的白皮书在市场上泛滥成灾,使得市面上真空项目越来越多,市场越发混乱,加速了区块链市场破裂的进程。

一方面,凭借空气项目套现的“庄家”越来越多,真正专研区块链的人越来越少。目前市面上大部分的项目都是空气项目,套个概念编个白皮书,不管多不靠谱的项目摇身一变都能圈到钱,像雷达币这样的传销币圈钱项目屡见不鲜。就连金沙江创业投资基金董事总经理朱啸虎都曾直言不讳地说:“我始终认为99.99%通过区块链/ICO融资的项目都是骗子!”这话也不无道理,要知道国内具有区块链开发能力的技术人员只有100人左右,这些寥寥无几的人才还不足以满足市场上繁多项目所需要的人才。

尽管以人人网为首的企业被认为是典型的、恶心的投机行为,但基于财富效应,区块链市场上投机套利仍占了接大多数,毕竟谁都想用最少的成本获得最大的收益。这样的市场环境也使得真正潜心技术、创造未来的玩家越来越少,阻碍了区块链的可持续发展。

另一方面,受骗的投资者增多容易导致市场更加混乱,吸引监管的注意,不利于区块链的发展。淘宝上价值千金的白皮书真正用于区块链领域的可能微乎其微,往往都是借白皮书圈钱。这些不靠谱的项目通过把币开发出来上到交易所进行炒作,等ICO完成就消失。

先是骗子横行,然后围绕骗子形成产业链再把骗局做大,忽悠更多的人。而这些被忽悠的人有些咬咬牙就过去了,有些想不开的就会选择更为激进的方式,因币自杀的新闻并不少见,这也使得市场越发鱼龙混杂。而这浑水的背后是更大一波的监管正在酝酿中,在这样的情形之下,距离区块链泡沫破裂的时间似乎越来越近。

脚踏实地方能屹立于泡沫之中

当然,泡面破裂的背后也有可能是重生,毕竟区块链的技术不是泡沫,破裂的只是资本市场。那么,什么样的企业能够在区块链泡沫中存活或发展?

一是能够应用区块链技术解决行业需求,具有商业价值可落地项目的企业。相较于国外区块链的发展而言,目前国内区块链技术还不够成熟,区块链生态还处于炒作阶段,虽然已经逐渐被应用到各个领域之中,然而,真正具有商业价值的杀手级应用还没有出现。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先思考可以用区块链解决行业目前流程中的哪些问题,再将区块链切入目前已有的应用系统和流程,优化行业现有的模式。

以行政审批为例,通过区块链保障数据真实性和安全性的技术,让涉及民政、社保等多个部门和窗口之间实现数据互联共享,加快审批的流程,减轻部门工作量的同时也让申请人体验到更好的服务,使区块链+行业能够真正实现价值互联。

二是掌握区块链的核心技术,利用技术研发出的应用能够成为社会中流砥柱的企业。就技术本身而言,区块链是一门较为复杂的技术,要想掌握其中的核心科技离不开这两点:其一,要有高集成的研发体系,能够深耕区块链技术,找出解决技术缺点的方法,给人们提供更好的服务,推动社会的发展。其二要有创新思维,能够在瞬息万变的时代中为区块链带来新的生命力,不让区块链的技术落后于时代的发展。

区块链技术的优点和缺点范文5

关键词:区块链技术;著作权;网络影视;法律规制

作为互联网时代的产物,网络影视的技术特征和知识产权保护与传统数字作品相比存在着较大的差异,追溯网络影视侵权行为的难度要比传统数字作品的更大。如今,网络影视著作权的保护正面临着巨大的挑战,需要通过改革和新技术来打破这种困境。2018年,区块链技术被正式引入到著作权保护运用中的司法领域,为网络影视著作权的保护提供了更多的问题解决思路。但是作为技术手段,区块链技术还需要政策和制度的辅助,以及更完善的法律规制,才能发挥出应有的效用。

一、区块链技术的优势作用

在理论层面上,区块链技术能够在网络影视著作权保护中发挥巨大的优势作用,具体表现在四个方面。登记确认著作权。网络影视作品产生之后,便拥有了著作权,但是传统的著作权主体确认流程比较繁琐,时间周期较长,效率低下,而且由于作品的数量以及质量,并不是所有的影视作品都能够进行注册。区块链技术通过智能合约进行哈希运算,得出带有影视制作者信息、作品内容以及时间戳的哈希值,为网络影视制作人提供了保障。提高数字资产存储的安全性。传统数字资产存储在数据库中,虽然具有检索使用的优势,但是安全性不足。区块链技术采用P2P数据存储模式,采用不同节点存储的方法,即便其中一个节点被黑客攻击,也不会改变存储内容的真实性,提高了数字资产存储的安全性。有利于网络影视作品著作权的交易行为。首先,区块链技术允许作品交易只需要加密数字,减少了数据信息的大量传输和存储,节约了交易的时间成本;其次,网络影视作品被上传到互联网之后,只要作品带有哈希值并参与了交易,影视制作者都能够获得收益和反馈,具有较强的时效性,更加准确地判断出作品的实际价值,包括短时效益、长期回报、IP价值等等,避免作品价格虚高或者过低的情况出现,为购买者和制作人提供保障。区块链技术能够为每一个网络影视作品的著作权加上身份信息以及对应的时间戳,分布式的存储也有利于对侵权人的身份追踪,有利于著作权的维护。但是目前区块链技术在网络影视作品著作权维权领域中,还缺少大量的实践和相关的法律规制,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区块链在网络影视著作权保护运用中的问题

(一)区块链的规范标准不足

目前区块链技术在网络影视著作权中被广泛应用,但是在著作权保护上还需要进一步的实践证明。一方面,作为一种新型网络技术手段,本身就拥有一定的知识产权问题,比如美国的高盛投资银行、花旗银行等都申请了区块链技术的专利,各个银行机构纷纷效仿银行巨头的做法,抢注专业注册,实际上这种行为并不利于区块链技术的发展[1]。在我国,区块链技术主要应用于网络影视的出版,相较于其他发达国家来说,我国的区块链技术并不成熟,技术专利方面远远不如其他发达国家。由于巨大的差距,我国在区块链技术的实际应用上还存在着较大的困难。另一方面,我国区块链技术目前还处于初级实验的阶段,技术的运用过程实际上都是自我设计,本身并没有统一的规范和标准,因此区块链技术的标准规范成了重要的问题。

(二)区块链无法完全遏制网络影视的侵权行为

由于当前我国的区块链技术运用还停留在理论阶段和初级实验阶段,因此其智能合约、数字资产存储以及资产的证明都还需要进一步的实践和完善。首先,区块链技术目前存在着一定的技术问题,作品稍加修改之后可能就不会被系统认可,节点化的记录方式很容易导致著作权的限定过于严格,限制自我发挥。其次,区块链技术可以追溯侵权行为,但是却无法确定侵权人的真实身份。严格意义上来说这属于技术弊端,为那些熟悉区块链技术的盗版者提供了技术漏洞,使盗版者能够对别人的网络影视作品稍微修改之后进行上传,获取不当利益。比如盗版者可以在某段视频平台上下载视频,然后通过简单的剪辑和配音,重新加密之后匿名上传,由于视频内容是重新编辑过的加密内容,而盗版者又采取了匿名方式,导致侵权行为并不会被轻易发现。

(三)限制自由表达

技术本身就具有僵硬化、程式化的特点,在技术层面上可以实现对网络影视著作权的保护,但也会限制作者的思想表达。区块链技术通过重点时间戳以及数据节点实现网络影视作品的即时保护,但也会造成作品的思想在构思阶段就因为技术的限制而发生固化,网络影视作品的思想内涵还没有完全表达出来就被重点时间戳确定了著作权。这就会导致其他公众无法表达类似的题材观点,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网络影视作品的自由创作。当采用这种节点性的著作权保护时,如果无法科学合理地控制节点范围,就会扼杀一部分人的灵感,限制思想的传播。而且不合理的节点限制还会使人们无法正常接触公共领域的网络影视作品,造成技术垄断或者思想僵化的问题,阻碍著作权市场的良性发展。

三、网络影视作品著作权保护中运用区块链技术的法律规制建议

区块链技术下的著作权保护有两个作用,一是确保网络影视的制作者享有对应的著作权;二是计算机程序的编写以及运算的参与者能够在没有国家职权部门的帮助下自主制定规则。但是,区块链技术不能脱离公共政策和法律规制的规定,否则不法分子就可以利用程序和技术的漏洞来达到自己的非法目的[2]。针对目前规范标准无法有效遏制侵权行为以及自由表达的问题,除了继续研究区块链技术之外,还需要从法律政策的角度来进行思考和完善。

(一)国家政府部门制定规范标准

政府在整个社会结构中占有重要地位,政府部门在建设区块链技术规范标准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当前国家政府部门的首要任务是推动标准的制定,并加强应用推广,完善政策环境并构建区块链技术标准体系。通过国家政策的驱动,实现区块链技术多领域的应用和发展,并完善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例如河南省政府就和百度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通过大数据技术、互联网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等与区块链技术的融合,研发出更多有价值和规模的区块链应用。地方政府应该积极和大型互联网企业展开合作,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特点,进一步完善区块链技术的相关规范和标准。

(二)合理运用区块链技术履行智能合约

作为技术手段,只有合理运用区块链技术,才能切实减少侵权行为的发生。网络影视盗版行为泛滥主要是因为数字作品的易复制性和易传播性,技术手段可以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也有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技术漏洞完成盗版。因此,将区块链技术中的智能合约纳入法律政策规定中,是非常有必要的。想要利用区块链技术保护自己的网络影视作品,仍需要在健全的法律规定和政府职能的帮助下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区块链技术的自由化设计虽然给予了更多发展空间,但是漏洞过于明显,因此需要国家政府部门的干预,进行确定和实施。政府部门和法院应该具备超越技术的权力,在特殊情况下允许人为更改区块链技术的内部程序,避免技术绑架社会正义的情况出现。

(三)完善区块链技术的监管模式

在网络影视著作权市场中采用区块链技术,需要应用智能监管模式,技术的限制使区块链技术无法治理化,只能在其中加入更有效的监管逻辑,加强监管力度。为了解决匿名盗版现象,网络监管部门可以要求网络服务的提供者进行实名认证,比如网络影视的制作者、小说家等等,匿名的参与者也需要进行身份验证。网络监管部门可以利用互联网技术和大数据技术建立网络影视作品的交易数据库,有效减少那些匿名侵权的行为发生[3]。除此之外,其他行政监管部门以及著作权保护管理组织等也需要加入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和完善中,若有人举报或者是发现了侵权作品,及时采取行动,形成合力监管模式。综上所述,任何新技术的使用都会同时存在着利与弊,区块链技术作为互联网时代下的创新技术,还有许多有待研究和完善的地方。在理论层面上区块链技术可以帮助保护网络影视的著作权,但是在应用过程中还有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需要国家政府部门、知名企业和开发人员积极实践,进一步完善区块链技术的法律规制。

参考文献

[1]陈郭祯.试论区块链在影视版权保护中的应用[J].漳州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34(1):23-27.

[2]王清,陈潇婷.区块链技术在数字著作权保护中的运用与法律规制[J].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46(3):156-163.

区块链技术的优点和缺点范文6

关键词:区块链技术;数据共享平台;设计

大数据的到来给人们的生活以及组织机构的发展运营都带来了新的便利以及挑战,数据成为如今发展之中最为重要的资源之一。掌握数据,能够在数据之中挖掘其真正的价值,就能够在如今时代找到真正科学的发展渠道。数据共享平台是大数据时代的产物,通过该平台能够提高政府单位或者其他部门在日常生产生活中的效率。该平台的运转以及设计与区块链技术之间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如今我国社会以及单位运营的过程中虽然已经开始大量建设数据共享平台,但是区块链技术仍旧有很大的研究空间与价值,也是在此背景之下,本文对其进行研究,深入探索区块链技术的内核,同时阐述如何通过区块链技术设计出完善有效的数据共享平台。

1区块链技术简介

区块链是一种基于密码学原理构建的分布式共享数据库,其本质是通过去中心化和去信任的方式集体维护一个可靠数据库的技术方案。该技术方案允许系统内的所有节点都备份当前区块链的一个完整副本,每隔一段时间,系统选出这段时间记账最快最好的节点,该节点利用密码学技术计算和验证,将这段时间内的所有有效交易数据和当前区块链的“数字签名”记录到一个新区块上,并将新区块链接至当前区块链副本的末尾,形成新的区块链副本。区块链的任何变动都会依托整个系统的消息广播,实现全网区块链副本的更新。如上所述,区块链技术具备分布式对等、去信任、集体维护和无法篡改四大特点,因而与数据流通场景有着天然的契合度。

2基于区块链技术数据共享平台设计之中存在的问题

(1)大数据管理意识不足数据共享平台的建设属于长期工作,并非一朝一夕能够落实,在结合区块链技术的使用过程之中,需要单位有数据化底蕴作为支撑才能过发挥效果,尤其是大数据时代,对于信息数据的利用方式与之前出现根本差别,需要信息管理部门具备大数据管理意识,才能够有更加良好的效果。但是因为我国大数据发展时间较短,对于区块链技术真正认知还不够全面与深入,所以在实际应用以及建设的过程之中还不够完善,所以在应用的过程之中存在较大限制。长期以来,我国政府部门对于数据共享平台的理解都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偏差,很多单位和部门并未建立大数据管理意识。政府部门都将信息管理数据作为机密,不仅在同行业之间,就是在单位内部也拒绝功能共享。为了保证信息部门的独立性,很多单位对于信息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联系都有较为严格的限制,相互之间数据传递不够流畅,也影响了单位数据共享平台建设和利用的效率,也导致区块链技术没有真正发挥出应有的效果。(2)信息数据集成化难度较大数据共享平台的最终任务是帮助单位建立一个高效并且完善的信息系统,在进行该方面的建设之中,前提是需要单位能够有效将信息以及业务之间进行良好融合,进行集成化处理,这也是保证区块链技术能够有效实行的前提。而两种技术之间的有效融合并不简单,其中有很多分支系统需要同步与完善。尤其是涉及资源整合,更是其中关键环节。每个环节的推动以及事件需要各个部门之间进行有效联动,但是目前国内很多政府部门在该方面的建设都处于初级阶段,在实际应用的过程之中,缺少各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导致数据共享平台难以发挥预想效果。而且还有部分单位计算机应用人才缺乏,尤其是缺少数据共享平台专业化人才,在建设之中本身就存在较大的疏漏,无法发挥出数据共享平台的效果。(3)信息管理数据失真无论是平台的建设还是区块链技术的应用,信息数据的真实性都是基础,对于组织而言,信息管理数据失真所带来的危害十分严重,一直以来,政府部门的其他单位都在通过不同的方式降低出现信息管理数据失真的概率,其中信息管理数据共享平台就是有效方式之一。通过大数据时代数据共享平台的有效建设,能够帮助使用者提升信息管理运算精准度,降低信息管理数据失真出现的概率。但是如今,因为单位数据共享平台系统还不够完善,稳定性不足,所以在运作的过程之中,还不能够精准提供数据,导致偶尔还会出现信息管理数据失真问题,这需要逐渐完善与改正。(4)信息部门缺乏大数据人才对于信息管理而言,我国资源极为丰富。据统计,2019年我国信息管理从业人数已经超过700万人。虽然信息管理人数较多,但是能够进行信息管理数据共享平台的专业化人才却不够。一方面,信息管理工作需要较为丰富的经验积累,大部分成熟的信息管理工作者年龄较大,对于数据共享平台之中新形势的业务接触较少,了解也不够透彻、新的工作人员对于数据共享平台有较强专业基础,但是缺乏实践操作的经验。数据共享平台对于人才的要求较为严格,一方面需要对传统信息管理业务有较强的了解以及操作能力,另一方面对于数据技术、互联网技术也要有全面的认知。目前我国缺少的正是这种复合型人才。政府部门在信息技术人才引进和留驻方面,本身比较薄弱、信息管理数据共享平台与操作之中因为专业化人才的缺失,导致内部经常出现信息软件使用混乱的问题,影响实际效果。而且目前很多高校机构对人才实施单一专业方向的培养,想要培养出适应现代数据共享平台工作的复合型人才较为困难。

3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数据共享平台建设改进对策

(1)培育大数据管理意识虽然目前国内很多政府部门领导对于数据共享平台问题较为重视,但是大部分领导对于该问题的认知还是存在偏差,很多领导者不具备大数据管理意识,认为政府机构的数据化管理是信息部门的事情,与自己无关。针对该问题,需要进行有效改善,让领导者真正意识到信息管理数据共享平台是整个单位和全员的事情,并非局限于某一部分、某一个职位。加强大数据管理意识的培养,在该方面进行有效建设,需要政府部门能够真正加强对于该方面的认知,在日常运营的过程之中,更多通过数据共享平台系统处理业务问题,对于业务进行良好的考评,将业务数据一体化真正应用到日常发展之中,真正让信息管理系数据发挥出最大的效果。(2)创新政府部门信息管理组织结构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数据共享平台需要业务一体化发展需要完善的组织机构作为依托。目前,国内一些知名软件公司已经推出云概念信息管理服务,具有在线记账、资金管理、报表处理等常用功能。政府部门想要有效实现上述功能,需要对于自身管理组织进行优化,整合数据共享平台和信息管理行业的资源储备。构建平台技术供应商的合作模式,加大资金投入和人才引进,鼓励数据共享平台供应商和单位部门以及个人的合作实践,从而降低开发难度,缩短研发时间,分散安全风险,通力合作开发数据共享平台。(3)建立数据共享平台制度由于数据共享平台的功能特性,只要运用得当,不仅不会增加信息管理数据失真的风险,还可以有效防控和避免传统信息管理数据失真问题。建立完善信息数据管理制度是核心也是前提,在该方面进行有效落实,可以通过以下方案执行:(1)信息管理科目设置不合理,管理混乱问题,使用数据共享平台服务后,信息管理科目由服务商设置,在功能设计上会参考相关专家意见,减少出现不按信息管理制度操作的行为。(2)数据披露不实的问题,由于数据共享平台有较强的共享能力,只需要求数据共享平台服务商将披露的数据进行共享设置,则会大大减少这一问题。(3)记账不及时,随意性较大,由于数据共享平台拥有独立第三方进行动态评审,那么一旦出现记录不及时的情况,通过日志便能够清晰地查明,从而监督用户行为。(4)手续不完备,数据共享平台需要符合准入机制才能进入市场,那么就可以控制数据共享平台服务商,在软件设计时增加手续完备性验证,一旦发生手续不完备的情况,则会及时报警。(5)签字、印章造假问题,针对这一问题,数据共享平台具有天然技术优势,可以将人员姓名进行加密,无法进行汉字输入,只能通过输入密码的形式转换成汉字姓名,这样就可以保证非本人使用则无法签字;电子章则编制用章记录,每次使用都会记录用章时间、用章位置、使用人等数据,以便日后审计。同时还要调整单位内部的管理制度,废除一些没有多大实际用处的陈旧管理制度,修正管理制度,使制度跟上单位部门整体发展的步伐,让组织单位能够更好的进行日常业务管理,让单位各个岗位人员明确自己的责任,自觉承担责任,提高信息管理数据质量,保证单位持续稳定的发展。(4)构建信息管理智能系统政府部门应该根据自己现有设备设施、服务保障的基础上,建设符合国内实际情况的数据共享平台,增强数据的加工处理能力、软件的交互效果和网络的抗干扰能力,利用故障自检自查、自动报警等功能及时自动恢复或人工修复数据共享平台,加大网络通讯建设,提高用户与数据共享平台服务商数据同步的实时性,大力开发适用于苹果、安卓、Windows系统的移动通讯设备客户端,充分发挥移动办公的优势,分析现有的信息管理数据系统,使用习惯和业务流程,抛弃革命式的转型模式,选择循序渐进的转型途径,与现有系统进行融合,平稳过度到数据共享平台,从而更好地满足用户的需求。其次需要完善服务功能,为了更好地满足用户需求,首先要夯实信息管理数据系统的基本功能,其次需要提供专业化的功能,增加数据分析,决策支持等模块,提供更完善的服务,充分考虑不同单位的不同需要,进行差异化管理。(5)提升人员基本素质首先负责人是管理负责人员,对政府部门信息管理数据的真实完整性起到很大的保护作用。如果忽视了对单位部门负责人的培养教育,容易造成信息管理专业水平低小、能力较弱和对信息管理法律法规的了解不充足,容易导致信息管理工作难以进行,更有甚者会形成违反信息管理法律等的诸多问题。因此,加强相关部门负责人的教育和信息管理法律意识是一项非常必要的工作。其次负责人的法制观念对于社会、部门和具体的信息管理相关人员都有着很大的影响。负责人不能依法行事,便会造成信息管理人员的违规违法操作,从而造成信息数据失真,最终对社会造成严重的影响。所以,增强相关部门负责人的法制观念尤为重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对负责人的信息管理主体责任已经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在任何情况之下,都不允许出现相互推卸责任的情况。在政府部门实际发展进程中,始终要保持正确的法治观念,自觉维护我国信息管理法的权威和尊严。信息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也要定期向上级领导和负责人进行法律知识的宣传传播,避免其授意信息管理工作人员进行相关信息的造假。只有单位负责人拥有正确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才能确保单位经营状态满足相关管理要求。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能充分发挥岗位作用,从而才能够减少信息管理数据失真的现象。

4结论

数据作为组织单位日常经营和决策越来越重要的战略共享资源,由于它自身的可复制性和易传播性,使其流通和共享过程受到了安全层面的严重制约。该文以区块链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可追溯与可信任等特点为基础,对于区块链技术以及如何通过区块链技术创新信息共享平台进行概述,同时,结合目前国内政府部门对于区块链技术的应用以及理解现状,总结目前区块链技术以及数据共享平台建设之中所存在的不足,最终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期望通过研究能够真正帮助国内政府部门意识到区块链技术以及数据共享平台的重要性,围绕在这些方面建设与应用中还存在的不足,进行更好的改善。

参考文献:

[1]李莹,陶云.大数据时代构建“数字高校”档案共享平台研究[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21(16):75-76.

[2]李果.计算机数学模型的远程医疗数据平台网络架构[J].数据技术,2021(08):133-138+144.

[3]李克.基于区块链的电子数据共享平台建设研究[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21(10):119-121.

[4]欧阳美兰,王梅叶,李裕圣.基于区块链技术的辅助定标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优企E选”平台浅析[J].招标采购管理,2021(07):30-33.

[5]王倩,徐尚英,陈冬林,等.面向科技服务数据共享策略的智能合约激励机制研究[J].情报杂志,2019(8):1-9.

区块链技术的优点和缺点范文7

2008年10月,中本聪提出比特币设计白皮书[1],并于2009年公开了最初的实现代码。2014年开始,作为比特币底层技术的区块链技术受到人们广泛关注。由于区块链具备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匿名性等特点,目前已被应用于金融、贸易、征信、共享经济等诸多领域。2015 年 10 月,美国纳斯达克(Nasdaq)证券交易所推出区块链平台 Nasdaq Linq[2],通过该平台进行股票发行的发行者将享有“数字化”所有权。2016年1月20日,中國中央银行专门组织了“数字货币研讨会”,邀请花旗、德勤等公司的区块链专家,针对数字货币发行总框架与演进过程,以及国家加密货币等话题进行研讨。

最早的区块链技术出现在比特币项目中,作为比特币背后的P2P网络分布式记账平台[3]。公认的最早关于区块链的描述性文献是2008年中本聪撰写的《比特币:一种点对点的电子现金系统》[4],但该文献重在讨论比特币系统,并未提出明确的区块链定义与概念。目前区块链利用密码学中的hash算法等技术,使比特币形成了一个不依赖于发行方的货币系统,保证了各地参与者的交易安全。

针对区块链的安全问题,张宪等[5]对当前主流的隐私解决方案进行了介绍;祝烈煌等[6]详细介绍了区块链的层次构架,分析了现有区块链技术存在的缺陷;Meiklejohn等[7]通过启发式聚类分析技术分析区块链中的交易记录。本文介绍区块链关键技术,提出基于区块链的隐私保护构想,并通过实例论证该构想的可行性。

1 区块链概述

区块链主要分为3种:私链、联盟链、公有链。私链用于机构内部,性能上相对弱于现有分布式系统;联盟链建立于多个联盟机构之间,且每个机构间有一个核心节点;公有链对社会公开,用于资源共享等方面。Baas平台可以面向用户群体提供联盟链与公开链。区块链结构分为数据层、网络层、共识层、激励层、合约层与应用层[8],功能分别为:①数据层封装底层数据区块的链式结构,采用相关非对称公钥数据加密技术以及时间戳技术,通过哈希算法与Merkle数据结构,将一定时间内接收到的数据和代码封装到一个带有时间戳的数据区块中,并链接到最长的主链中,形成新的区块;②网络层建立在IP通信协议与P2P网络基础上,包括分布式组网机制、数据传播机制以及数据验证机制,使区块链系统的每个节点都能参与区块链数据的校验与记账过程。仅当数据通过全网大部分节点验证后,才能写入区块链;③共识层为封装网络节点的各类共识机制算法,在去中心化的系统中,其能够使各节点更高效地针对区块数据的有效性达成共识;④激励层集成了经济因素,主要用于公有链中。它使共识节点可采取最大化自身收益的行为,并且保障了去中心化区块链系统的安全性与有效性,在具备适度经济激励机制的情况下,可形成对区块链历史的稳定共识;⑤合约层封装各类脚本、算法与智能合约,目前已出现以太坊等图灵完备的、实现较为复杂的脚本语言,是可编程特性的基础,并使区块链可以支持各种金融与社会系统的应用;⑥应用层封装区块链各种应用场景与案例,提供可编程环境,通过智能合约将业务规则转化成平台自动执行合约。区块链功能机制见图1。

2 区块链隐私保护

个人用户隐私信息通常指数据拥有者不愿披露的敏感数据或数据所表征的特性[9],而为了维持分散节点间的数据同步性并对交易达成共识,必须公开一些信息。所以必须对用户敏感信息进行处理,以减少隐私泄露的风险。

2.1 区块链隐私保护方式

在区块链上实现隐私保护,主要通过区块链的多个节点验证每笔交易,但如果存在恶意用户验证,则有交易信息泄露的风险。因此,Vitalik提出4种解决方案:①通道(见图2)。只有通信或交易双方才能掌握其中详细信息,与票据交易类似,经过双方共同验证、签名才能最终确认。若要继续通信,需要经过双方再次确认信息并签名。签名次数越多,说明通信发生得越晚。对于有冲突的交易,才会被放到链上(双方确认的信息都在链下进行)。通过“通道”方式发起交易,其安全性与区块链上发起的交易基本一致,可有效保障交易方的隐私性;②混合器[10]。在交易前设置好一个连接所有交易方的中心平台,左侧交易方A1将需要交易的货币与地址发送给该平台后,B1、C1以及右侧的A2、B2、C2也执行相同操作。交易方将需要的货币发送到一个相连的中心平台,以保证将其联系打乱后可发送到事先指定的地址上。在链上参与方看来,只知道A1、B1、C1用户与A2、B2、C2用户发生了交易,却不知具体对应关系。这也意味着需要一个中心化的服务器存贮货币,且告诉中心处理器应该发送的位置。但是该方式需要充分信任中心处理器,即对于第三方的信任。为了削弱中心化趋势,Vitalik等[11]又引入了智能合约(见图3),在一定程度上兼顾了安全性与隐私性;③环匿名[12]。它是一种特殊的群签名组成的协议,只需证明拥有环签名中任意一个签名的签署权即可;④零知识证明。在区块链公有链中,运用零知识证明使其不需要添加或向外界透露更多信息即可完成整个交易流程。

2.2 区块链技术在隐私保护方面优缺点

区块链能解决一些中心化服务器面临的隐私泄露问题,但由于区块链技术采取的去中心化架构与数据存储机制,也为隐私保护带来一些不利因素。

在区块链隐私保护方面,张宪在文献[5]中提及了达氏币(Dash)、门罗币、零币。其中达世币具有可保护隐私的主节点,且引入了链式混合(chaining)[13]及盲化(blinding)技术[14]。但由于达氏币依旧存在主節点被控制的风险,所以又提出不依赖中心节点的加密混合方案;门罗币的两个重要技术分别为隐蔽地址(stealth address)与环签名(ring signature),由于在环签名技术中需与其他用户的公钥混合,有隐私暴露的风险,所以又提出零币概念。但区块链提供的匿名方式仍有隐私泄露的风险。因此,如何增强区块链匿名性是研究中的一大难点。目前主流研究方法有P2P混合机制[15]、分布式混淆网络[16]与零知识证明[17]等。

基于区块链的隐私保护优势如下:①信息不可篡改。信息经过验证后添加到区块链上,则会永久存贮起来,除非超过51%的节点(即51%攻击[18])受到控制,否则对单个节点的数据修改无效,因此区块链稳定性较强;②匿名性。节点之间的数据交换遵循固定算法,且不需第三方参与,交易双方无需公开自己的身份以取得信任。另外,区块链地址空间一般较大,出现碰撞的概率非常低,从而充分避免了隐私泄露的风险;③区块链网络稳定。区块链网络是一种P2P网络,在P2P网络环境中,计算机既可作为服务器,又可作为工作站。在网络中的每一个节点地位都是对等的,节点之间采用中继转发的模式进行通信。信息的传输分散在各节点之间,而不需要经过集中环节,从而降低了信息被窃听的可能性,能够更好地保护用户隐私。

基于区块链的隐私保护劣势如下:①区块链网络中的数据不可更改,在公有链上的交易数据也是透明的,因此容易受到攻击。攻击者可通过推断区块链之间的交易数据找出敏感信息。尽管是匿名交易,但通过分析全局账本交易信息的关联性,可降低区块链中个人信息的匿名性效果,甚至泄露匿名信息内容。如Meiklejohn等通过启发式的聚类分析技术分析区块链中交易记录,可发现同一用户的不同地址;②与传统中心化架构相比,由于区块链去中心化的特点,使每个节点储存的信息等效,攻击者很容易找到安全性相对薄弱的节点入侵;③随着数据量增大,区块链的应用会出现延迟。因每一次交易都有相应不可更改的记录,随着时间推进,每次交易都需要下载并读入历史上所有交易记录才能正常进行,另外每一笔交易都需要全网告知,因而产生记账周期(比特币控制在10min左右)。

3 结语

区块链技术的优点和缺点范文8

关键词:区块链技术;高校;电子档案管理;应用

电子档案内容的真实性,尤其是在区块链技术中哈希算法、时间戳等多种技术的应用,都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实现对电子档案准确性的优化,同时降低档案被篡改的几率随着我国科学技术水平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现代化技术被应用在实际的高校电子档案管理环节,其中区块链技术就是近几年高校电子档案管理过程中比较常见的优化模式之一,合理的应用区块链技术不仅能够将现代技术中的分布式存储技术、识别技术等应用在实际高校电子档案管理的过程中,同时还能够推动高校电子档案管理的发展,进而帮助高校获得更加有效的档案管理目标。

一、相关理论概述

1.区块链技术的概述

区块链技术是近几年比较常见的现代化数据分析技术,其本质就是一个能够进行现代化分析的数据库,在区块链技术中,转变了原有网络中必须存在中心节点的弊端,将网络中的各个节点以平等的状态应用在系统中,从而通过各节点互相证明的方式实现保障数据信息准确性、安全性等目标。在区块链技术下,网络系统可以对所有经过节点的往来记录进行登记,从而保障这一技术中数据操作的可追溯性,从而在本质意义上提升系统管理过程中数据的安全、稳定。就区块链技术中的安全机制而言,通常情况下区块链技术中常见的安全机制大都表现为共识机制、去信任机制、防篡改机制、共同监管以及追溯机制等。这些机制的应用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保障系统中数据运行稳定性的原则,从而实现对数据真实性的提升。在区块链技术中通常会应用时间戳、哈希函数等方式对数据进行加密,从而确保数学在传递、使用过程中的相对稳定。比如,在通过哈希算法加密的环节而言,这一算法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随机的为数据购置数字签名,进而实现对数据的加密保护。与此同时,在进行哈希算法加密后,应用为数据加盖时间戳的方式也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实现对数据的二次加密,继而保障数据不会被二次篡改,从而完善原有的数据保护。

2.高校电子档案管理的概述及特点

高校电子档案管理是近几年高校管理改革中新出现在人们视野中的一种新型档案管理模式,这一模式顺应了现阶段大数据时代的发展背景,并将更多现代化的信息、数据处理技术与传统的高校档案管理融合在一起的一种高效、稳定的新型档案管理模式。就高校电子档案管理工作而言,这一工作将原有高校运行中纸质的档案进行了改革,实现在一定程度上纸质到电子层面的转变,同时推动了现阶段高校档案管理的发展。通过以往高校电子档案管理的研究,笔者认为就这一环节的特征来说大都表现在如下四个方面:首先,高校电子档案管理具备一定的社会性。高校作为社会人才培养的摇篮,这一特性的存在导致高校势必会与社会存在比较密切交集,高校将源于社会的学生,经由“打造”后在回馈给社会,同时高校研究的很多内容也服务于社会,这些都造成了高校电子档案的特异性,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实际管理工作的开展;其次,高校电子档案管理也具备一定的综合性,其档案管理的内容不仅仅涉及了高校所拥有的产业资料、科研资料、人才资料等多个方面,同时也囊括了实际教学过程中产生的教学方案等等,多属于高校电子档案管理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三,便是高校电子档案管理具备较强的系统性特征,受高校运行模式的影响,高校运行中的载体、数量种类繁多,也正是这些种类繁多的内容促使高校电子档案形成了一个相对独立的系统,从而为后续高校运行中存在的各类型工作提供支持,推动我国现代化背景下高校电子档案管理的发展。最后,高校电子档案管理也具备加强的通用性水平,这些电子档案的内容大都按照统一的教学周期、管理制度等予以记录,所以,可以认为这一内容具备较高的通用性水平。

二、区块链技术在高校电子档案管理中应用的可行性

通过对区块链技术和高校电子档案管理的研究,笔者认为将区块链技术应用在高校电子档案管理中应用的可行性大都表现在如下三个方面:首先,合理的将区块链技术应用在实际高校电子档案的管理过程中能够在很大程度上确保。其次,区块链技术的应用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障高校电子档案管理的安全性,一方面,这一技术的应用能够平衡原有高校电子档案管理系统中各不同组成部分的重要性,分散原有档案管理过程中的攻击,进而提升实际高校电子档案管理的安全性;另一方面,在区块链应用背景下,所有面向高校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的攻击都将被记录、被追溯,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对高校电子档案管理的保障。最后,区块链技术的应用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对高校电子档案管理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同时促使高校电子档案管理朝向更加科学、高效的方向发展。尤其是近几年,随着我国高校教育体系改革的推进,在高校电子档案管理的重要性也逐步的凸显出来,区块链技术的应用能够从高校电子档案的生成环节入手,全面的覆盖到电子档案管理的各个环节,将高校中有关档案管理的多个部门凝聚成一个电子档案管理的整体,从而优化后续高校电子档案管理的发展,解决以往高校电子档案管理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三、新时期开展高校电子档案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就我国实际的高校电子档案管理而言,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原有电子档案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也逐渐的凸显了出来,就以往的电子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大都集中表现在学生档案管理和高校档案信息化管理两个方面:首先,就高校电子档案管理环节,随着我国高校教育普及程度的提升,很多高校的招生门槛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降低,这种门槛的降低在根本上导致了高校学生数量的激增,从而最大程度上提升了档案管理的难度。与此同时,随着学生数量的增多,相应的教职人员数量也会随之相应的提升,这些因素的存在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实际高校电子档案管理的效果。其次,高校电子档案管理制度的不完善也是目前高校电子档案管理过程中比较常见的问题之一,尤其是近几年,随着高校电子档案改革的推进,原有的档案管理模式已然无法贴合时展对于电子档案管理的客观需求,如何在保障为学生们营造良好的传道、受业、解惑氛围的同时,保障学生们的档案信息安全就成为了现阶段高校电子档案管理环节迫在眉睫需要解决的问题。最后,高校电子档案专业管理人才的匮乏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实际高校电子档案的开展效果。尤其是近几年,随着电子技术的革新,高校电子档案管理模式也随之发生了很大程度的转变,传统的高校电子档案管理人员已然无法在本质意义上满足时展对于高校电子档案的管理需求,从而限制了实际高校电子档案管理的顺利开展。

四、区块链技术在高校电子档案管理中的应用

纵观以往的高校电子档案管理而言,通常情况下传统的高校电子档案管理大都分为下述三个模块,即档案搜集模块、应用模块以及数据管理模块,这三个模块的相互协调才能够帮助高校更好的开展日常事物中的档案管理。下面笔者将分别从上述三个方面入手探究区块链技术在高校电子档案管理的应用:

1.区块链技术在档案搜集、整理中的应用

就目前高校的电子档案管理工作而言,通常情况下是通过定时、定点的方式将档案业务中集成的数据分享到相关档案管理系统中,虽然这种模式的应用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高校档案管理工作的强度,但是,在实际数据形成、传输的过程中仍旧存在一定的风险因素,可能会对后续的高校电子档案管理埋下隐患,由此,在这一背景下,合理的应用区块链技术,就能够充分的让高校中的各个部门积极的参与到实际档案管理的过程中来,从而以“分布式”的状态开展有关高校电子档案信息的等级,并将其电子档案的副本留存在每个区块中,从而实现优化原有高校电子档案管理的目标。首先,在区块链技术下,各个档案数据搜集站点在进行档案数据的搜集时都会在内容确定后,将该搜集的档案数据记录在区块链技术中,从而实现在源头上保护档案数据准确性的目标。其次,在这一信息搜集节点的档案信息,区块链技术会应用哈希函数的方式对节点数据进行保护、传输,以此实现保障数据传输过程中的安全性目标,避免在档案传输过程中出现纰漏,与此同时,在这一技术上搜集的数据,如果想要通过这一节点进行对数据进行修改,就需要获得其他网络节点的批准,从而最大程度上减轻了单一电子档案管理节点的安全压力,实现更大意义层面的电子档案保护目标。例如,在进行高校档案管理的环节,区块链技术的应用能够实现对原有高校档案的区块式管理,从而将各个职能部门单位的业务系统档案情况整合到整体的档案网络系统中,从而弥补以往高校电子档案管理过程中非法篡改档案内容的问题。与此同时,将区块链技术应用到高校财务档案的管理环节,也同样能够实现优化财务管理信息的目标,以此推动整体高校电子档案的管理进程。

2.区块链技术在档案应用中的应用

对于高校的电子档案管理而言,如何帮助电子档案提升原有的使用效率,才是未来高校电子档案管理发展的必然方向,在过去的高校电子档案管理环节,传统的电子档案管理大都是通过账号、密码的方式进行使用者的身份验证的,虽然这种方式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障档案管理在应用过程中的相对安全,但是,其中在以往的使用过程中仍旧会为有心之人留有余地,同时也不便于校外合法工作者使用电子档案资料,由此,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则能够在很大程度上解决这一问题。在区块链技术的应用过程中,首先,电子档案管理者们可以根据电子档案使用者的需求将电子档案系统划分为几个存在相互交叠的区域模块,以便后续不同的档案管理部门、校内非档案管理部门以及校外工作者们进行使用,一方面,保障校内的档案管理部门能够最大程度上提升原有高校电子档案管理的使用效率,另一方面,对于校内非档案管理部门或校外工作者们使用时,只需要通过简单的网上审核、申请、审批流程即可实现对后续电子档案的应用,从而提升原有高校电子档案的使用效率。与此同时,区块链技术的应用能够对不同身份的电子档案使用者进行标记,便于电子档案使用监管,同时提升在电子档案使用环节的安全性。

3.区块链技术在高校电子档案管理监督中的应用

区块链技术还可以被应用在实际的高校电子档案管理监督环节,尤其是对于高校学生电子档案管理的环节,合理的应用区块链技术能够及时的将使用者们所需要的数据反馈给管理人员,从而最大程度上保障高校电子档案管理的应用情况,避免在实际的电子档案管理过程中出现遗漏等问题,继而逐步的推动未来高校电子档案管理工作在实际高校改革中的落实。除此之外,在完善区块链技术在高校电子档案管理中落实的同时高校也应着眼于原有的档案管理人才进行培养,构建具备更强专业性、创新性的专业区块链电子档案管理人才,并为后续高校电子档案管理工作的开展打下基础。例如,就这一环节,高校一方面应在选拔档案管理人才的阶段,侧重于选择档案管理专业毕业的、具备一定档案管理知识和实践能力的新鲜血液参与到实际高校的档案管理过程中来,从而保障区块链技术在高校电子档案管理过程中的落实;另一方面,则应针对原有的电子档案管理人才进行优化,通过定期组织有关区块链技术的普及、宣讲,让更多的档案管理者们重视到这一技术在实际高校电子档案管理过程中应用的重要性,从而实现区块链技术在高校电子档案管理中的应用。

区块链技术的优点和缺点范文9

关键词:产业链;模块化;网络化;知识溢出

中图分类号:F27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892(2008)09-0078-06

随着产业模块化、网络化形式的发展,企业获得竞争优势的基础已超出了单个企业自身的能力和资源范畴,竞争范围从单个企业竞争扩展到了产业链竞争,由点竞争扩展到线竞争。竞争的优势更多地体现在本企业与产业价值链上下游各环节的系统协同中。同一产业链上的企业可能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可以这么说,现代企业的竞争已经演绎为企业所加入的产业链之间的竞争。

产业链是基于价值链基础上的同一产业或不同产业中具有竞争力的企业及相关企业,以产品为纽带,按照一定的生产关系和空间分布等特征,联结成的具有价值增值功能的网链式企业战略联盟。由于产业链某个环节上往往集中了一个或多个相关及其配套的企业,因而体现了专业化分工特性。而链条整合的基础是集群企业,又体现了产业链的规模效应。因此,它有效地实现了专业化与规模化的结合。其功能特性具有:产业链的整合效应,知识的溢出效应,信息的共享效应,技术的创新效应和亚市场的优势效应。

一、产业链整合演进的阶段

产业链整合理论主要是分析企业如何通过垂直一体化或水平一体化整合以获得竞争优势,从而获得市场份额,获取垄断利润。20世纪初,杨格通过对分工与市场、经济增长及分工本身的关系作了先驱性的研究后,从产业链迂回的角度提出“规模报酬取决于劳动分工”的经济思想。杨小凯则把分工收益分为比较优势经济、规模经济和专业化经济,他认为专业化水平随着每个人活动范围的缩小而提高。在此,杨小凯提出的专业化经济实际上就是斯密所谓的“干中学”获得的绝对优势。而比较优势经济就是特指李嘉图的相对比较优势。基于分工效率发展的思路,朱富强(2004)提出产业链的整合,一是基于比较优势经济,二是基于规模经济,三是基于协调经济。三阶段的分工经济,是遵循分工效率从低层次到高层次逐渐演进的思路。实际上比较优势体现了个体之间分工劳动的协调,以取长补断或是创造优势。规模经济则体现了组织内外资源的协调,即共同使用某种资源而形成的节约,如共同对市场的开发等。而协调经济则更为凸现了全方位组织协调的思想。

实际上无论是比较优势经济、规模经济还是专业化分工经济,其本质体现了资源整合与优势互补的思想,核心则表现为产业链跨界或区域的整合。基于上述研究的思想以及不同生产方式下产业链整合的差异,本文将产业链整合及其演进路径归纳为规模经济一专业化经济―模块化经济一网络化经济四个发展阶段。

规模经济时代。初级资源(如土地、资本、区位、自然资源)极为短缺,人们通过各种手段加快土地、资本的迅速集中,以达到规模效应。这一时期的生产方式主要是以“丰田”和“福特”的以追求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效应的垂直性结构为主,即从产品的设计、制造到销售、以至售后服务,都是在一个企业内部完成。这个过程虽然许多产品具有多节点的价值链,但企业都是以价值链的整体来竞争,各价值节点对竞争结果影响不甚明显,特别是各价值节点还没有发展成为独立的产业部门。

基于规模经济时代的产业链整合,其特征表现为充分发挥企业的规模优势,降低成本来创造顾客价值。需要进行产业链的供给管理,即需要促进产业链内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之间的协作,以完成对功能性产品的产业链的协调管理。著名的有美国流通咨询公司克特以及萨尔蒙公司等,尤其是萨尔蒙公司提出的“有效的消费者响应”(efficient consumer responseECR)理论则诠释了这一思想。其包含四个核心战略,即有效的店铺空间安排、有效的商品补充、有效的商品促销和有效的新商品导入。组成ECR系统的技术主要有信息技术、物流技术、营销技术和组织革新技术。此时的产业链管理是基于协作的战略管理,它不仅需要企业内部各职能部门之间的紧密配合,更需要企业与企业之间的战略合作。

专业化分工时代。随着工业化程度的加深,先进的技术、高效率的制度安排等资源对系统竞争力的提升和市场份额的扩大有着重要意义。在新经济增长理论的启示下,人们开始借助于专业化分工的“干中学”原理来加速其发展,希望通过专业化分工,内生地推动制度创新的进程,同时获得专业化知识和高素质的专业人才。这一时期,随着微软视窗系统和英特尔的微处理器互相咬合搭配所构筑的“温特尔平台”的出现,使得生产方式从垂直一体化型结构转向水平分工。其强调的是集聚效应,特点是通过细化的产业分工,每个企业只专注于某一个部件或产品的一个部分,获得规模经济效应。同时,不同企业之间的相互配合,又可以获得范围经济效应。“温特尔平台”在成为标准后可以锁定消费群,形成强烈的报酬递增效应,同时标准制定者成为事实上的市场垄断者。在“温特尔主义”下,竞争的重点不是投资,也不是降低成本,而是标准的提升和锁定客户群。

基于专业化分工经济的产业链整合,其宗旨是以创造顾客价值为导向,通过对产业链的需求管理,实现敏捷供给,也即协调产业链上的供应商、分销商,使整个产业链能够对顾客的需求“快速响应”,要求是链条的集成度较高,信息交换迅速。

模块化时代,信息技术的来临和普及不仅导致了生产方式的变革,同时也促进了产业的融合与发展。网络、合作、知识等高级资源成为经济系统增强竞争力和提升抗风险能力的重要因素,而以功能再整合为基础的模块化则是发展高级资源的最佳选择。所谓模块化就是将产业链中的每个工序分别按一定的“块”进行调整与整合,形成某种具有独立功能的半自律性的子系统。其包含三个层次的内涵:(1)产品体系中或者产品设计的模块化;(2)生产的模块化;(3)组织形式的模块化或者企业内部系统的模块化。

模块化生产方式的出现,打破了传统的福特主义生产方式下垂直一体化的结构,使整个企业能够在全球范围内实现资源整合。其本质是通过公司间、地域间可编码信息的交流、传递,把分散的节点整合为一体的虚拟的产业化组织方式。大量“弹性专精”的模块供应商在总体上表现出生产池效应(Capacity Pooling Effect),即品牌供应商能够很容易地与所需要的模块生产、服务能力结合起来,迅速地把自己的创意和设计转化为现实的产品。由于品牌厂商有众多的模块供应商可以选择,而模块供应商也拥有众多数量的潜在客

户,这样就从产业链整合模式中占主流的,由单一的主导厂商与零部件供应商之间的上下游配套关系转变为多个品牌厂商与多个模块供应商之间的网络关系,以降低由专业化分工导致的资产专用性提高,进而产生的违约风险和交易成本。

对于进行模块化生产的产业链整合,通常以创造顾客价值为宗旨,以产品的功能性整合和分工为基础,以标准模块化制造网络的共享为核心,其特征表现为“柔性制造”“成组加工”的模块化生产方式。这种分工方式,一方面可以节约学习时间,减少产品生产成本和顾客成本,从而获得报酬递增的经济效果。另一方面,模块知识的隐性化减少了产品生产过程中的交易费用,避免了潜在的顾客成本增加,更重要的是实现了知识创新的分工,大大提高了产品创新机会。

模块化成为跨国公司以业务外包为基础,以产品设计为龙头,以开放共享为标准的跨界或跨区域的全球范围的生产组织形式。

网络化时代。随着模块化的进一步发展,企业生产某一种产品时,无需再把所有的工序集中在一个地方,从事”产品一体化的内部生产”。相反,把每个工序加以分割,通过向各自优势资源集中的形式,不断深化行业重组,形成企业间的生产网络,效率更高。至此,企业间的关系已经不再仅仅局限于交易双方保持一定距离的贸易关系或者以出资方联系起来的上下游关系,而是包含技术合作和OEM等中间形态在内的多样化网络关系。此时的企业往往以信息网络为依托,选用不同公司的资源,并与这些具有不同优势的企业组成靠电子手段联系的经营实体,企业成员之间的信息传递、业务往来和并行分布作业模式都主要由信息网络提供技术支持。

网络化时代的产业链以信息共享、资源整合、知识互动为目的的创新体系的构筑为重要因素,建立跨区域的生产体系,并形成跨区域的产业链和非均衡的价值分布。由于网络状产业链的价值创造来源于知识分工以及在此基础上所形成的创新体系,且处于动态的演进过程。因此,如何对知识分工进行管理,尽可能充分实现报酬递增、减少交易费用,从而实现顾客价值创造的最大化是问题的关键。

由上可知,分工演进的前两个阶段;规模经济阶段和专业化分工阶段,其产业链都是纵向一体化的整合方式,其产品链、价值链、知识链都是线形的。在分工演进的第三和第四个阶段,模块化及网络化阶段,产业链呈现网状特征,其产品链、价值链和知识链都表现出线一面结合的特征。

二、产业链整合的本质

产业链整合包括多种形式,一种是通过联盟,实现产业链纵向一体的最大化利润。它往往通过价格和客户知识的共享,实现价格策略和市场细分的协调。其次是通过供应链管理,共享客户信息,实现整个产业链的快速响应和准确服务。最后是企业的合并(兼并)、合资等等。产业链整合的最终目的是获得最优的报酬递增效应、节约交易费用。其本质则表现为全球生产组织的片断化,价值分布的非均衡性,结果则表现为“头脑”企业和“手脚”企业的分离。

产业链整合,实际上是全球经济核心化运作的产物。战后,随着大量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经济生活中的技术专制时代到来,即企业之间的竞争已不再取决于生产效率与生产规模的竞争,而直接取决于企业内在的知识含量、技术含量和专业化水准。于此,跨国企业越来越把自己的研究重点转向创新、设计、品牌营销以及市场网络运作,而把加工制造、技术含量低的环节,通过外包方式转移到发展中国家,利用发展中国家廉价的劳动力,较低的产能和商务成本加工生产,以获取高额利润。于此,在全球生产体系中形成了“头脑”企业和“手脚”企业,决策企业和执行企业。显然跨国企业位居价值链高端,而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处于价值链的低端,由此,形成了“微笑曲线”般的价值分布。其结果是:

第一,产业链整合的结果导致产业链的垂直分离和重构,全球价值创造体系被分割成三大板块;价值链的治理者,即专门从事研发、设计、创新和专业化运作,形成决策中心,组织和指挥着遍布全球各地的生产加工,以获取高额利润;价值链中被治理者则成为全球加工制造业中心,专门从事低附加值的加工生产,以生产出由决策中心创新设计的产品;被边缘化的不发达地区,它们只能通过资源禀赋优势,通过交换而求得生存,最终成为价值链治理者的被盘剥者。

第二,随着全球分包网络的形成和海外直接投资的快速增长,被转移的国家和地区,由于其完善的配套设施和广阔的市场空间,成为全球价值链核心企业耦合的焦点,并形成了以跨国资本为核心的产业集群。它们奉献了大量资本和劳动力,却只获取全部利润的10%,由于技术含量和资本素质较低,它们一般也只能陷于低价路线的陷阱之中,而后又成为跨国资本反倾销的对象。

第三,由于商务成本上升和工资刚性,一个地区加工中心的周期一般只有10-15年。由于廉价资本的优势会随着经济的膨胀而消失,结果使得加工利润越来越少,这样跨国资本就会寻找更为廉价的加工中心,一般是属于尚未开发的新兴工业区,由此导致跨国资本的转移。而原有的地区由于未能形成自己的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大多陷入了产业空洞化状态。致使社会重新陷入各种经济危机和金融危机之中。其典型表现就是70年代的拉美陷阱和90年代的东南亚危机。

至此,人们就会思考一个问题,为什么发达国家的资本能够占据价值链高端,而发展中国家的资本只能居于价值链的低端,这是由产业链整合的本质特性所决定的。产业链整合的本质乃是知识链、技术链和功能链的重构。资本虽然其外在形态相同,而其内在本质却不同,也即处于价值链高端的资本,其内在的知识、技术含量高,资本雄厚,功能齐全,且资本增值效应好,因而成为专门运作智力资源的一种高能量资本。相反,处于加工中心的资本,其内在的知识技术含量低,资本功能短缺,资本的附加值低,只能处于价值链的低端。由此可见,全球价值链的垂直与水平分工,是同资本内在的知识和技术含量呈正比的。因此,如何由低素质资本变成高素质资本,低知识含量资本变成高知识含量资本,从而由产业链低端向产业链高端攀升,就是资本革命的使命。

实际上,中国台湾、中国香港、韩国等之所以能从低度化陷阱走出来,成为高附加值资本,高技术含量资本,高专利创新资本,关键在于他们已经完成了资本的创新,知识和技术的加载,功效提升,人力资本积累等使命,即完成了资本革命,完成了企业创新等使命,从而走出低度化困境

三、资本革命与中国产业的升级

目前,中国经济已大规模、全方位的融入世界经济,尤其是制造业已经成为全球价值链分工体系的重要环节,由于产业链中价值分布的非均衡性,使得中国的企业大多处于困窘的境地。

首先,在垂直国际分工中,中国的集群企业仍处于较低的地位,缺少产业链的战略环节。目前,中国的综合比较优势主要体现在纺织服装、家具制造等10

多个行业,且都为加工程度比较浅、技术水平比较低的劳动密集性行业,在全球价值链中只能处于完全竞争或不完全竞争环节。即便是海外投资项目,其上游的研发、设计和下游的营销、品牌运作大多掌握在跨国企业手中。因此,大多数行业价值链的“战略环节”受到了跨国资本的控制。

其次,集群产业链中的核心企业多为处于中游的生产加工型企业。由于自身在产业链中处于从属地位,很难担当起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和驱动产业集群的角色。

最后,大多数集群企业定位趋同,难以嵌入全球价值链的核心环节。 由于国内地方产业集群都存在技术落后,研发和营销力量薄弱的状态,就难以走出中部低端环节的范畴。由定位趋同引起价格竞争,使企业易于陷入恶性循环,而且,当地方集群企业向更高层次发展时,这些雷同企业将面临争抢相同外部资源的竞争中,结果大大弱化集群效应和竞争力。

因此,中国企业要想摆脱“边缘化”、“低度化”的境地,就必须走自主研发、自主创新的道路,提升产业链,集聚具有创新型的“大脑”功能,实现通道革命以及加快国际资本和技术的引进。

1.吸纳国际资本与技术,提升产业链

从产业价值链的独立性看,可以分为依赖型和自主型两种产业链。依赖型产业链其价值链的核心技术或工艺等是从国外或其他地区引进的,产业链的发展变化完全依赖于它的核心技术或工艺的提供者,利润由掌握关键技术和知识产权的跨国企业所有。而自主型产业链则由有自主产权的核心技术或引进后发展为自有产权技术或工艺后而形成的产业链,在这种产业链类型中,本国产业处于产业价值链的高端,产业利润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本国掌握。

由于我国的制造业处于全球产业链的低端。因此,在引进外资的过程中,必须转变战略,即由原来的单纯引资向引资、引进技术与管理相结合转变。其次,瞄准国际上知名的大公司、大财团,把招商引资重点放在引进关联度大、产业链长的战略性投资项目。把技术集群、人才集群和产业集群结合起来,将引进技术、促进技术创新机制的构建作为利用外资的主要目的,发展独立自主的研究与开发体系,以高科技含量的产业和产品推进产业高度化,提升产业价值链,全面提高集群企业的竞争能力。

2.脑功能集聚,形成决策中心,控制产业链的高端

全球企业核心化发展趋势,在于全球企业被划分为“头脑”企业和“手脚”企业,产业分工不断深化的结果使得“头脑”企业集聚在发达国家,而大部分“手脚”企业则分布在发展中国家。所以,发展中国家提升产业链的途径,就是通过研发功能的集聚,建立自己的头脑中心,形成功能完整的产业链,以嵌入全球价值链体系。

从对全球价值链形成的动力机制分析中,可以看出,若是以生产者驱动的产业链,则强调技术的研究与发展、生产工艺的不断改进,产品的不断更新,通过产业的垂直一体化来强化规模经济效应,集群产业链中的核心企业是技术研发型生产企业,也即“头脑”企业,主要通过技术升级来推动市场。例如海尔和丰田等企业强调的是企业的技术创新、生产能力和相关产业的垂直整合。以购买者为驱动的产业链则强调市场营销、品牌经营,拓展销售渠道获得范围经济,将制造业从产业链条中分离出去,加强信息方面的建设等。例如联想集团,其发展策略就是力图在品牌经营和市场营销中树立自身的竞争优势,2004年,联想收购的IBM个人电脑事业部,实际上就是通过水平一体化的方式来强化其在产业链下游的竞争优势。

中国企业的研发功能落后于国际企业,因而,从整体上看,中国企业缺乏大脑功能。但是,可以通过大脑功能的集聚来解决问题,即通过纵向集聚和横向集聚,从两个层面来建立自己的大脑功能。一是把产业链各个环节的研发功能集聚起来,形成整个产业链的研发中心;一是把同类企业的某个特定的研发功能集中起来,如服装设计、新产品开发等等。这样,就可以从量上形成规模,实现质的提升。福建生辉集团在近两年的兼并过程中,仅研发人员就集聚达500余人,并在上海成立创新研究院,从而实现了脑功能的集聚。

3.提升中小企业的竞争力

产业集聚的本质则体现为集聚经济和规模经济的效率问题。集聚经济来源于同一价值环节拆分后对不同边际生产力要素的充分利用。规模经济来源于在同一价值环节上对要素的连续追加。其作用表现为;第一集聚加速了知识的溢出效应,即一个地区可能会通过互补专业化资源、降低供应成本和实现投入一产出市场的专业化等途径来直接加速创新的发展。第二集聚所产生的“区位品牌”是形成产业集群竞争优势的重要的无形资产。第三由于产业集群通过产业链条的纽带,把生产环节与流通环节紧密联系在一起,以至于产业集群不但能够很快地获取市场中对产品或服务新的需求,而且还能够为集群的产品和服务提供更加完善和可靠的信誉保证。第四集群存在和发展的核心是特定的地方优势产业,有利于形成市场垄断。温州企业是从80年代开始就走上了集聚化运作的阶段,并形成了乐清柳市镇的低压电器产业集群。其中以正泰和德力西为核心企业,周边集聚了上千家中小企业,为其配套加工。依靠产权纽带和各种联盟形成众多合作关系稳定的产业链,集群内企业共享信息,共同合作,从而极大地增强了链条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4.资本革命,改变中国企业在全球价值链中低端困境

产业链的本质是价值链、技术链、知识链和信息链,低技术含量的资本,低知识含量的资本只能处于产业链的低端,这其实是由资本的特性及其素质决定的。所以,中国企业摆脱低度化的路径,从根本属性而言,在于提升资本质量,提升资本素质。这就是增加资本内在的知识含量,变低素质资本为高素质资本,变低技术含量资本为高技术含量资本。具体而言,则是变实物资本为价值资本;变有形资本为无形资本,即品牌资本;变加工资本为智能资本,增加资本的知识含量;变商业精神为工业精神;变克隆模仿资本为价值创新、技术创新资本。唯此,中国企业才能完成由OEM(贴牌、加工)为ODM(自行设计创造)到OBM(自主品牌)的升级。

而所谓的资本革命,就是通过具体路径实现资本质量的上升,从而从产业链低端向产业链高端盘升,摆脱中国经济低度化陷阱。

5.构筑以大脑型企业为核心的产业链

所谓的大脑型企业,指处于产业链高端,专注于产品的研发、设计、品牌策划以及销售渠道等环节的功能性企业,它可以弥补中国企业专注于OEM产业链环节,而缺乏头脑功能的现状。一般情况下,大脑型企业的培养,可以通过下述路径实现。一是通过精致管理,建立产品生产和流程的标准系统和测试系统。通过精致管理建立这类标准,就能有效嵌入全球价值链的核心环节。二是价值创新。在技术创新基础上,通过产品功能创新,造型创新,流程创新,而使其更好地服务于消费者,以增加消费者剩余,从而“在小

改小革的基础上建立起经济大厦”。㈣三是产品创新。新产品完全可以开拓一个全新产业和消费领域,如美国“宝洁”公司帮助人们改变清洗习惯,推出“SWIFFER”抹布,即可清除污垢,又不需用湿拖把。这个创新为其创造了10亿美元的品牌销售额。四是设计革命。基于对消费者文化深刻了解的基础上,美国创造力经济的核心环节就是在“设计”这个产业研发和运作层面集中大量人才,从而在不断更新消费者文化和消费产品方面走在同行前列,因此创造了在同行中的优势竞争力。中国不少服装公司开始集聚其为数不多的设计力量,同高校结合成立专业设计公司,而后为各企业设计各类款式,从而弥补中国企业设计力量薄弱的缺陷。五是专利经营。三星在这方面是个典范。他通过“质量战胜战略”、“创新研发战略”、“品牌创意战略”和“专利经营战略”而一举成为世界品牌企业。其效果之显著,值得一切后发展企业所学习。

6.通道革命构筑需求导向型产业链

通过做强销售环节和通道,构筑需求导向型的产业链。在产业链实物形态运作过程中,接单环节获利润20%,品牌获利润30%,网络获利润40%,亦即大量利润(除研发、创新、设计外)被销售环节所汲取,所以,做强销售,做活通道是OEM提升竞争力的必由之路。

实际上,利润丰厚的根本点在消费者手中,所以,通过建立通道,直接控制产业链终端,强化服务功能,是产业链构筑的关键环节。2005年12月2日,中国建筑电器行业的巨头,广州朗能电器有限公司与世界500强企业之一Honeywell公司在人民大会堂举行新闻会,宣布进行战略合作,朗能将借助与Honeywell的渠道使自己的产品走向国际市场。

朗能的制造能力、技术实力,无论是在国内还是世界范围内都处于领先地位,但是由于缺乏国际通道,形成不了自己的品牌优势。而这次合作却可以充分利用Honeywell的通道把自己的产品打入国际市场,不仅打破了中国的企业其国际合作地域局限在国内市场,而且是以着眼与世界市场为合作的远景目标,并在其中占有主动地位,从而为自己奠定国际化基础。随着产品走向国际市场,朗能品牌也能走向国际市场。这是用自己的制造优势创造自己的市场优势,通道优势,关键在于掌握主动权,控制产业链的终端。

区块链技术的优点和缺点范文10

本文论述了从“代码即法律”,即产生法律效果的代码的传统概念到“法律即代码”,即将法律转换为代码的新兴概念的转变。“代码即法律”是指随着数字技术的出现,代码逐渐成为规范互联网用户行为的主要方式。

代码与法律相比可以更为有效地执行规则,然而因为法律规则具有模糊性和灵活性,有时很难将其转化为代码形式,代码也有其局限性。不过长远来看,随着区块链技术以及智能合约的发展,在规范互联网用户行为问题上代码将会比法律发挥出更大作用。

楔子:法律与技术之间的耦合关系

法律与技术通过各种方式,相互产生影响。他们通过复杂的、彼此独立又相互依赖的制度体系相互产生作用,因为两者都或多或少地有助于规范个体的行为。从20世纪末到21世纪初,法律与技术之间的关系不断演变经历了4个不同阶段。

第一阶段,信息数字化过程,即将纸张和墨水变为计算机可读信息,这一阶段正在火热进行中。

第二阶段,决策自动化过程。世界各地政府机构和企业日益频繁地将特定知识领域的规则转化为计算机表达形式,以自动化或半自动化的方式实现决策程序。

第三阶段,涉及两个方面:一是法律规则逐渐代码化,二是代码监管的出现。软件规定了特定的在线环境中的可为和不可为,相比法律,这样的方式规定得更为具体细腻,而且通常也执行得更为高效。

第四阶段,法律的代码化。在这一阶段中,代码不仅广泛应用于执行法律规则,而且还用于起草和阐述法律规则。

本文重点论述技术与法律关系发展的第三与第四阶段。其中第一部分主要论述技术与法律关系的第三发展阶段,包括代码的特殊性,法律管制的利弊以及当前法律规范管理代码的方式。第二部分主要研究技术与法律关系的第四发展阶段,包括区块链范式,区块链代码的特性以及区块链作为一种互联网监管技术的可行性以及存在的问题。

一、代码即法律

早在现代信息技术出现之前,技术作为执行的工具作用就存在了。技术并不是中立的,往往带有政治色彩。即使它们通常被定义为通用技术,其设计思路还是会决定应用的领域。

根据莱斯格的观点,存在四种不同的力量或多或少地有助于规范个体的行为,而这些力量往往不受任何一个独立个体的控制(Lessig,1999)。

法律通过法律规则和条例规范和限制个人的行为;社会规范通过朋辈压力规范人们的社会行为;市场则通过供求机制鼓励或阻碍特定的市场行为;科学规范则通过限制个体的行为类型实现对行为的约束。

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发展为规则的发展创造了空间,即便不是全部,也有大部分行为可以通过软件得到调节。正如莱斯格在《代码即法律》中明确指出的那样,代码是互联网体系的基石,它有能力通过技术手段规范个人行为(Lessig,1999)。

就像任何技术一样,这些代码可能反映了某种政治利益,其设计方式可能对许多网民的在线体验产生重要影响。无论这些影响是不是有意为之的结果,数字环境为私营企业开辟了新的管理方式,它们试图通过将价值嵌入技术的方式彰显自己的价值取向。

如果这些技术最终被人们所接受(Woolgar, Cooper,1999),它们将会对普罗大众都会产生极大的影响。

(一)人工智能是一种特殊的代码

代码,特别是互联网代码所具有的特定功能与其他监管形式有着本质区别。

首先,两者之间的根本区别在于,物理产品需要原材料和购买生产设备进行生产,代码仅仅通过计算机产生,并通过各种形式的储存设备和网络连接进行传播。

其次,软件制造商的准入门槛比很多传统制造业都低得多。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信息传播的成本接近于零。特别是在互联网这种跨国网络环境之下,代码可以跨国传播,在世界各地迅速地被复制或被篡改,即便是国家也难以阻止代码的复制与传播。

最后,代码规则可以事先对个人行为加以限制,即代码可以有效预防人们违反规则,预防作用甚至开始于在他们采取行动之前,这与传统法律规则的事后救济与执行恰恰相反。

(二)代码可以规范和管理社会——以版权保护为例

法律与技术之间的联系可谓错综复杂。一方面,国家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规范使用代码的用户行为,实现对互联网的管理。另一方面,代码逐渐广泛地用于规范各行各业,与法律一起发挥出越来越大的作用。

其中,版权保护是最具代表性的例子。代码成为整合和执行现有法律条款的重要手段。在版权领域,互联网的出现改变了版权保护协议发生作用的条件。

首先,在数字世界中,维护版权变得极其困难,因为数字作品极易被复制和传播。其次,数字技术促使自由文化运动出现(Morell,2012),这一运动主张自由复制、传播和重新合成作品的权利,但这些权利与著作权人的商业利益产生了冲突。

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经济利益,许多发行平台开始使用数字版权管理(DRM)系统和技术保护措施(TPM),希望通过一系列控制访问和限制复制等机制,限制终端用户对数字内容的使用(Samuelson,2003)。

数字版权管理系统的优势在于,让著作权人通过技术手段指定用户访问或消费作品的方式,从而保护了著作权人的利益。但这种做法也有弊端。事实上,许多法律条文因无法和技术结合而被技术系统所忽略,这往往对终端用户不利。

例如,除防止侵权以外,许多DRM系统还会阻止用户合法访问或复制作品副本,因为代码很难区分出用户的不同类型和不同目的,例如用户到底是终端用户还是图书馆或者公司,他们是用于教学、非商业还是研究用途。无论是不是有意为之,这些技术手段都会极大地损害在线访问和传播信息权。

当然,人们也可以通过代码规避DRM系统。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发生,许多国家颁布了反规避规则,禁止人们在没有得到相关著作权人授权时,利用技术手段规避技术保护措施,这些规定已经被纳入1996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Besek,2003)。

作为一种解决数字领域中版权执法复杂性更有效的手段,代码可以用来强化法律,法律可以用来确保代码无法规避或篡改,达到保护代码的作用。

最后,代码可能会引入新的规则,这些规则与现行法律之间不存在直接联系。例如,许多P2P文档在代码中嵌入了共享规则:用户只有共享了文件才能下载更多内容,从而强化了用户之间某种形式的合作。其实代码对在线行为的规范作用要比这个大很多,例如在线服务提供商经常通过代码或算法来改变或影响用户的群体行为。

(三)法律可以规范和管理代码

与早期网络独立的支持者所持观点相反(Barlow,1996),完全独立的互联网空间其实并不存在。

在法律特定管辖范围之内,在线运营商是合法的经营实体,无论是否愿意,软件开发商和设备制造商都要受辖区法律的约束。而在线运营商的法律责任则是一套内容广泛的法律责任制度,在该制度中,在线运营商不会因在其基础设备上通过或存储的内容而承担任何形式的民事责任。

不过《美国千禧年数字版权法(1998)》、《欧盟电子商务指令(2000)》以及《欧盟信息社会版权指令(2001)》激发了一种趋势,而且影响至今——在线运营商中间责任的限制越来越基于权利人主观意愿的判断。

二、法律即代码——以区块链为例的说明

代码即法律,如今这种说法变得很时尚(Wu,2003)。这些年随着互联网日益普及,我们对数字技术的依赖日益加深,通过技术规则取代现行法律和法规的趋势开始慢慢形成。

因为,法律法规只能通过国家干预进行事后救济,而技术规则可以通过代码进行事先预防。法律与代码在互联网社会下的功能和作用可谓高下立判。

然而,将法律规则转化为技术规则的做法并非易事。法律规范是一种本质上模棱两可、用语言书写的一般规则;技术规范与法律规范相反,它只能通过代码表达,也必然依赖算法形式和数字模型。

所以,代码规范比其包含的法律条款更为具体,也比较“刻板”。

将法律规则纳入技术规则是一个复杂而微妙的过程,不仅可能会对法律制度产生重要影响,而且可能实际影响到我们对法律的看法。

虽然在数字世界中,代码越来越多地模拟甚至取代法律某些传统职能,但是在过去的几年里,特别自区块链技术和智能合约出现以来,法律也逐渐显示出代码的一些特征。

(一)区块链的兴起与智能合约的发明

众所周知,区块链的兴起源于比特币的发明与引入。

区块链是一个分散的数据库,依赖于一组加密数据来确保记录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存储在区块链中的数据不能被追溯修改,因此区块链的状态只能以用户协商的方式进行,即得到超过50%网络节点的许可才能更新。

从这个意义上说,区块链是密码性安全的附加数据库,不需要任何中间商或清算组即可运行。与专门用于分散支付系统的比特币区块链相比,现代区块链架构,如2014年以太坊(Ethereum)开发的新型区块链平台,引入了其他功能,它允许将小的代码片段直接部署到区块链上,由网络中的每个节点分散执行。

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尼克·萨博(Nick Szabo)首先提出了智能合约概念。智能合约(Smart Contract, 简称SC)是一种计算机协议,它可以帮助人们通过区块链上的简单交易与其他人或机器建立合同关系。

根据萨博将代码植入合同之中的设想,智能合约无需建立在交易双方的信用基础之上,从而实现一种自我执行,这样就可以提高交易效率并消除传统合同关系的不稳定性。

除了可以提高交易的速度和效率之外,智能合约用机器理解的计算机语言编写,所以其内容比传统合约更为准确。智能合约旨在模拟合约条款的逻辑,它能够自动执行特定的协议条款,通过集成的执行机制提供无需相互信任的交易。

因此,智能合约可以支持合同履行,通过将法律义务变为自动执行的交易,从而减少谈判、核实、执行成本。

(二)区块链代码即法律

与其他技术一样,区块链也不是完全中立的,作为一种具有特定架构的技术手段,不可避免地具有社会意义和政治意义。

此外,尽管区块链技术呈现出一系列区别于其他代码的独特特征,但它仍具有相通的代码属性。智能合约制造商的进入门槛较低,这为在未开发领域广泛进行实验奠定了基础条件。就像任何其他软件一样,智能合约具有高度的可塑性和适应性,使人们能够进行广泛的版本测试和同一智能合约的改编。

区块链跨越了国界,因为它们避开了对中央服务器的依赖与需求。智能合约在分布式节点网络上分布和执行,这显著降低了诉讼风险。

最后,智能合约能够事先执行技术规则,从而加强了代码监管的有效性,并可能带来的相应法律影响。

然而,目前区块链社区在很大程度上忽略了这些影响。

目前讨论主要集中在配置智能合约的技术方面以及如何让其在特定框架内实施等问题之上。许多智能合约支持者声称,合同条款可以通过区块链部分或全部自动执行,既具有自我强制力,也有外部强制力。

区块链的主要重点放在效率和优化问题上,以提供优于传统合同法的安全水平,并降低其他与合同相关的交易成本。

我们仍以版权保护为例。

版权法规定,在信息领域中,只有经过著作权人同意,才能对作品进行复制,这也被称为 “人为稀缺”原则。

多年以来,内容提供商一直依靠技术手段,如DRM系统或其他技术保护措施来限制可以访问的内容,还通过反复引用新的技术规则,以作为版权法的补充。

然而,大部分技术手段因为无法将两个数字文件区分而受到限制。通过利用区块链技术的透明度和不变性,我们可以把每个数字副本和区块链上的特定标记连接起来,这不仅保持了数字作品的唯一性质而且也便于作品的传播。

作者还可以将这些指令与其数字作品的特定权利相关联,并与所持数字指令相同的对象进行交易。

区块链技术借此可以在每个文件层面运行,并自动执行“人为稀缺”原则,这些功能都为数字领域中应用首次销售原则(First Sale Doctrine)奠定了基础,而且区块链技术不需要依赖法律合同或手段就能自动实现。

(三)法律转换成代码存在的问题

在过去的几年里,代码监管的发展势如破竹,因为越来越多的互动行为通过技术进行调节,代码也表现出比法律更高效的规则执行力。我们正逐步将法律的解释和适用与技术结合起来,并以此作为基本任务。

但是,正如我们在DRM系统中看到的那样,将法律规则(Wet code)转换为技术规则(Dry code)并不是那么容易。

前者语言表达模棱两可,因而可以根据具体情形适用于无数可能无法准确预见的情况。后者具有严格的形式化语言特征,需要明确的类别,并且需要事先明确规定适用的方法和条件方可运行。

尽管这两种规则类型之间存在明显的差异,但将法律规则转化为技术规则的现象变得越来越普遍,将法律写入技术、硬件或软件设备的做法也日益频繁。

然而,随着我们越来越依赖技术手段来执行法律规则,我们面临着法律逐渐代码化的风险,规则变得越来越格式化,因为这样才能更好地与技术结合以便实施。

随着区块链技术的出现,这种风险已经成为现实,至少在合同领域已是如此。

长期以来,代码中直接植入了合同条款,以促进其自动执行,如传统DRM系统。 随着时间的推移,技术作为执行合同条款的一种手段变得越来越有吸引力,同时交易也越来越不需要实际的法律合同予以支持。

此外,随着智能合约的出现,代码不仅可用于执行现有法律规定,而且还可以用于对适用对象进行初步判断。

当智能合约与建立在区块链基础上的支付系统结合使用时,任何人都可以向相关权利人发送微交易,以便自动获得许可,获得关乎某项作品的相关权利。

集体管理组织也可以利用智能合约,以便作品在公共场所表演,演奏或展示时,自动收取版权人所应得的版权许可费。

因此版权许可费的分配可以通过更加透明和高效的方式实现,并向作者实时分发版权许可费。

更重要的是,法律甚至可以要求某些从业者通过智能合约完成他们所应尽到的关于物流或会计方面的义务,使法律要求的执行过程实现自动化。

鉴于此,如果在网络空间中“代码即法律”(Lessig,1999),那么随着区块链技术的出现,法律正在逐渐变成代码。区块链与其他技术不同的地方在于,智能合约实际上意味着取代法律合同。

它们不再被视为对现有法律规则的单纯辅助或执行机制,相反,智能合约的代码旨在将法律效果作为其主要功能。

因此,随着越来越多的合同条款以智能合约的形式实施,区块链逐步发挥了“监管技术”的效用——即可用于定义法律或合同条款并将他们纳入代码,予以强制执行,而不管是否存在优先的法律规则。

在通过技术视角重新反思法律的过程中,应当考虑许多重要问题。

首先,科技手段不能完全定义法律概念,法律概念也不能只通过科技这一种方式来定义,因为科技无法代替立法部门在立法程序中的民主讨论过程。

其次,法律制度需要确保该规则具有公开性、透明性、明确性以及普遍适用性,否则其合法性就会很容易受到质疑。

然而,代码的编程行为以私有性为主要特征,即由程序员通过代码形式实现对规则的表达。在智能合约之下,执法通过技术框架完成,因此经营方可能绕过这些法律保障,就像DRM系统通常绕过版权合理使用条款一样。技术合理的智能合约都将得到执行,无论它是不是合法有效的合同。

再次,虽然智能合约具有处理复杂交易逻辑的潜力,但许多交易最终必须与存在于物理世界中的人员或组织对接才能完成。正是在这些难以突破的问题上,法律体系对违约问题最具有解决力。

所以,在现实社会中智能合约也必须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才能达到与传统法律合同比肩的效果。

最后,我们应当理解用代码形式起草和详细阐释法律和合同条款的结果是什么,而非简单地将两者结合,这对我们来说十分重要。

许多法律规则的制定希望更具广泛性与通用性以适应不同情况,因为许多现实情形在起草时无法预见。这就是法律规则需要由法官解释和运用的原因,然后才能根据具体情况适用案件事实的原因。

鉴于法律规则所固有的含糊性和灵活性,如果不将这些规则正式化为更加规范的语言,以便机器处理和理解,那么就无法实现法律和合同条款的自动执行。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近年来法律条文的起草工作发生了重大转变。 法律条款和合同条款都在逐步明确化,措辞表达逐步精确化,法律解释也比过去更加中立。这样一来,法条就会更加容易地并入代码中,通过技术手段自动执行。

然而,这种日益形式化的发展趋势却违背了法律本应天生具有灵活性和模糊性的传统法律理念。虽然司法制度必须以中立和公正为前提,但追求客观的法治制度往往受到批评,因为法律的真谛必须要通过案件事实和法官解释才能得到真正理解。

三、结论

在过去的几十年中,通过代码进行互联网监督和管理已经蔚然成风。

不断发展的数字技术已经改变了我们的日常生活,代码如今已经以各种方式调节和约束我们的行为。特别是在互联网上,代码应用于不同权利和义务的实现(Benkler,2006),以及价值观输出,对我们产生了深远影响。

而区块链技术的出现是向更加广泛应用的技术监管迈出重要的一步。虽然许多人认为区块链只是一种昙花一现的“假大空炒作”,但是不可否认区块链呈现出的新的可能性为实验和创新提供了一个全新领域(Reber ,Feuerstein,2014)。

在金融领域,区块链被许多金融从业者视为优化现有金融应用和支持新型金融技术服务,金融科技的理想技术;在物联网领域,区块链同样也是一项非常实用的技术,因为它可以让联网设备在同一竞争环境下相互轻松地进行交流以及交易(Hajdarbegovic,2014)。

不得不说,探索区块链技术的潜力令人非常兴奋,但也存在着一些我们细思极恐的情形。

就目前而言,鉴于这种管理方式具有执行规则的能力,加上其技术规则缺乏灵活性,区块链支持的设备还无法区分普通情形和可能需要特殊对待的例外情形。

法律本质上具有模糊性,这样才能使其应用于各种不同的个案之中。各种法律纵横交错,如同一张法律之网,构建出一个坚实的框架体系。这个体系还设计了各种限制和例外情形,用以适应社会的复杂性、不可预测性。

与法律不同的是,代码的执行非常严格,代码也具有很强的侵入性。因此,如果设计不合理,那么通过代码进行监管可能会事与愿违,损害个体权益。

迄今为止,法律已经找到了管理代码的方法,从而可以限制其潜在的破坏力。然而,区块链的分散性以及智能合约代码属性导致在法律责任和可规范性方面产生了新的难题。正如法律无法阻止生物病毒传播一样,法律也无法简单地通过一纸法令就阻止软件开发商的自主研发。

至少,我们应当谨慎审视自动化法律治理的前景,虽然它可能会开辟新的天地,但是我们还是无法完全预见它可能会带来的恶果。更为重要的是,虽然通过自动化执行法律我们可能获得更高的效率和提高公开透明度,但是也许我们最终可能会牺牲掉人类的自由和民主(Wright,De Filippi,2015)。

区块链技术的优点和缺点范文11

[摘要]中小微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在解决就业、改善民生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采取多项措施帮助小微企业打破发展过程中的融资瓶劲。当前,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依然得不到有效满足。近年来,城商行运用区块链技术,以供应链核心企业为重点,致力优化金融生态圈,为破解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本文从区域链、供应链相结合的角度,探讨了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瓶颈的措施、面临的困难,以及未来的发展趋势。

关键词:中小微企业融资难;区块链技术;供应链金融

一、供应链金融的出现与主要模式

(一)供应链金融的出现及作用

供应链金融是顺应社会化大生产背景下产生的金融模式。新时代,中国的社会经济发展模式由传统的纵向一体化发展模式向供应链方向转变,单个企业间的竞争已经演变为供应链之间的竞争。在供应链模式下,资金流、信息流、物流得到了更加高效的整合。但是,在供应链中,不同规模和实力的企业在供求关系中所处的地位也是不一样的,居于供应链核心地位的大企业在供求关系中处于优势地位,中小微企业则一般处于劣势地位,在与大企业进行交易时,需要预付货款或提前发货,影响了企业自身的资金利用效率。在整个供应链中,居于从属地位的中小微企业数量占比在80%左右,居于核心地位的大企业占比在20%左右。其中,中小微企业提供的GDP占比达到60%,就业贡献达到70%,而大企业GDP占比40%,就业贡献则为30%。与此相比,中小微企业获得的贷款总量仅占比32.1%,远低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实际上,中小微企业对金融支持有着更大的需求。目前,世界各国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的信贷资金支付仅能满足企业10%的资金需求。因此,比相传统信贷,供应链金融能够更加高效的满足经济发展的资金融通需求,提振经济活力。更为重要的是,供应链金融的逾期风险整体上要优于传统信贷模式。具体分析如下表:

传统金融方式

供应链金融

授信主体

单个企业

供应链中的多个企业

服务对象

资信水平高的企业

供应链中下游中小企业

授信条件

第三方担保、固定资产抵押

动产或货权质押

质押标的物

不动产

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等动产

融资渠道

银行

银行等机构

参与程度

静态分析融资企业

动态跟踪经营过程

及时性

手续复杂、效率低

高效、及时

风险

信用风险高

核心企业承担道德风险

还款来源

自有资金

销售收入

作用

解决单一企业融资

提升供应链效率和竞争能力

银企关系

债务债权关系

合作关系

银行承担风险

较大

较小

表1:传统信贷模式与供应链金融对比

从表1可以看出,与传统信贷模式相比,供应链金融的风险防控效率、经济支持作用等都具有明显的优越性,因此,发展供应链金融势在必行。

(二)供应链金融的具体模式

所谓供应链是以核心企业为中心形成的供、产、销在内的组织形式。处于供应链上下游的不同中小微企业会形成各自的融资需求,并以预付账款、应收账款、存货质押等形式进行融资。

1采购阶段采取预付账款融资模式

采购阶段,核心企业常要求下游小微企业提前预付账款,下游企业则凭借与上游核心企业签订的《购销协议》提请银行向核心企业开出与货款价值对应金额的承兑汇票。随后,核心企业将货物发往银行指定第三方物流公司,下游融资企业向银行缴纳保证金后得到提货单,凭单要求物流公司发放货物。随着货物的继续加工制造、销售,融资企业不断回流资金,继续缴纳保证金提货,直至缴纳承兑汇票的全部保证金并提取全部货物。小微企业借助此融资模式,可以获得分批预付款和分批提货权,缓解企业预付全款压力。

预付账款融资模式又称为保兑仓模式,是指核心企业和下游中小企业签定销售合同达成交易,由中小企业向银行提出仓单质押贷款申请,将预购货物进行质押。资金提供方对核心企业的信用进行评估,并预估企业的回购能力,对满足要求的企业签订质量保证协议和回购协议。核心企业在接收到银行对下游企业融资申请的回执后,向制定仓储地点发货,并获取仓单,下游企业向银行缴纳保证金和承兑手续费。仓单质押完成后,银行以下游企业为出票人、核记企业为收款人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并由核心企业进行保管。下游企业通过缴纳一定比例保证金来获取对应数量的货物,直到保证金金额与汇票金额相等。

2 生产阶段采取融通仓融资模式

小微企业获得核心企业采购订单后,在生产阶段因过多存货占用企业大量资金,常通过融通仓融资模式解决流动性紧张问题。融资企业向银行质押自身存货,银行审核后委托第三方物流公司对货物进行评估与监管,向融资企业发放与货物价值对应的贷款,待融资企业向金融机构偿还足额贷款后再提回存货。小微企业在此融资模式下,能够提前变现存货,加速盘活现金流,提升生产经营效率。

3销售阶段采取应收账款融资模式

小微企业多位于核心企业上游,向核心企业提供原材料及产品后,常因延期付款或先货后款而形成应收账款。融资企业向银行提供其与核心企业签订的《采购协议》,并以核心企业承诺回购的应收账款做质押申请信贷支持。此模式下,小微企业以核心企业的债权为质押,可提前收回现金流开展后续生产经营活动。

二、供应链金融的特点

(一)全链条授信视角出发,整体信用评估为小微企业增信

银行不再孤立评估小微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数据,而是聚焦于整个供应链,以发生在供应链上的商业交易价值为基础,为整个链条上下游企业提供信贷服务。利用核心企业信息优势来弥补小微企业的信息不对称,提高小微企业的信用评级。

(二)还款资金更为直接、更有保障

供应链金融的信贷资金与供应链中企业之间的采购、生产和销售活动相匹配,实现专款专用,要求小微企业把销售收入直接用于偿还借款。

(三)担保措施更为高效

要求核心企业承诺对货物、应收账款进行回购,引入第三方物流企业和仓储机构对货物进行评估、监押,进一步降低信贷风险。

三、供应链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尚存短板

(一)中小企业的融资信息资源整合难度较大

供应链金融以供应链起点至终点的真实贸易情况为基础,以贸易产生的可确定未来现金流为直接还款来源。资金流、信息流、物流、商流在内的四流合一是供应链内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融资关键。但是,法律规定企业间部分商务信息需要以纸质票据的形式传递,信息互联网技术在企业间搭建信息系统会出现数据安全不可信、数据准确不可信等问题,造成企业间的商务信息系统缺乏统一性、真实性,使得四流难合一,从而形成了中小企业贷款难、银行风控难、相关部门监管难的情况。

(一)需要更为精准全面地核查交易记录的真实性

供应链金融主要基于企业之间的交易记录,由于核心企业往来的小微企业众多,交易记录复杂繁琐,逐项审查加重银行负担,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融资效率。同时,“自保自融”、虚假仓单和重复质押等合谋骗贷现象也屡见不鲜。例如,供应链金融活动中的借款方和担保方、物流关系亲密,或都由借款人实际控制,从而套取银行贷款;借款方与仓储服务提供方恶意串通,将他人的货物或者对同一批货物重复开立多张仓单,通过向多个融资机构重复质押获得贷款等。

(二)有待延长授信链条,普惠更多小微企业

银行考虑到信息可得性,通常仅愿意为与核心企业有直接交易往来的一级供应商、经销商提供贷款,对于二级、三级及更往下的供应商、经销商拒绝授信;核心企业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不愿意为融资企业背书、不愿意承诺回购相关货物、应收账款,均导致供应链金融无法普及上下游更多需要资金帮助的小微企业。

(三)要求第三方对货物状态、市场价格的监押予以强化

预付款模式和融通仓模式下,对质押品的评估直接影响到初期放款的金额和后续借款人的还款意愿,对其物流的监管关系到银行的风险管理。而供应链金融将质押品评估、监管业务外包给第三方机构,银行通过第三方机构获取质押品的相关信息,存在即时性差、准确性得不到保证等问题,放大了供应链金融风险。

四、供应链金融中加快金融科技应用的实践探索

(一)利用区块链技术记录“四流”数据,拓展供应链金融覆盖企业范围

目前在行业中,区块链+供应链金融中小企业融资业务的创新与优化主要体现在:凭证可多级拆转融、业务线上执行、数据存储上链。对比传统业务模式,区块链+供应链金融可以最大化地实现四流合一。区块链技术难以篡改的特点使数据可信度高,降低企业了融资及银行风控难度。具有风控数据获取、合同签订、票据流转等业务执行线上化,周期短、效率高等优点。同时,凭证可多级拆专融,解决非一级供应商融资难、资金短缺问题。智能合约固化资金清算路径,极大减少故意拖欠资金等违约行为的发生。利用区块链信息高度透明、难以篡改的特点,将融资企业每笔交易记录写入区块链,利用公钥加密与私钥解密,保证数据安全性,实现融资企业交易数据高度透明,提升银行核查交易真实性的效率;利用区块链的数据对所有节点公开的特点,银行可清楚地了解每一级供应商、分销商的交易往来,有助于供应链金融扩大服务对象范围、地域;利用区块链时间戳和全网公开的特点,编写智能合约能有效确认应收账款所有权、规避重复抵押、骗贷等现象,解决票据拆分问题;利用区块链可追溯性的特点,银行可以利用信息系统对融资企业的资金流进行实时监控,追踪贷款的真正用途,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近期,农行上线了基于区块链的涉农互联网电商融资系统——“E链贷”,该产品在充分挖掘和利用农行涉农电商数据的基础上,将区块链技术优势与供应链业务特点深度融合,向电商供应链的法人客户提供完整的电商融资服务,功能包括订单采购、批量授信、灵活定价、自动审批、受托支付、自助还款等。

(二)构建大数据库,解决供应链参与者之间信息不对称

一是包含企业之间的交易往来记录、纳税记录以及生活场景中的数据,将多维度、立体化的数据与量化评级模型相结合,加速银行搜集并准确评估链条上各企业信用风险,简化人工审核,实现风险评估与管理的智能化、程序化。

二是包含与存货价格相关的历史信息、动态信息,增强物流企业对货物市场价格预估,降低估值不准确导致借贷双方造成损失的风险。

三是包含物流企业接收货物、监管货物、运输货物的信息,记录银行的审核结果、相关命令,构建第三方物流与银行之间的信息交流平台,提升银行与物流企业之间信息传递的时效性、准确性,强化银行的风险管控能力。例如,工商银行在融E购电商产品中,利用强大的线上数据平台体系,满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采购、销售需求,并以此掌握企业真实的资金流动数据,为小微客户开展多元化金融服务。

(三)结合物联网、人工智能,对质押物实时监管

为减少第三方物流公司在存货估价、监管中的风险因素,可在质押物存储、运输工程中引入物联网传感设备和智能监管系统,实现对动产的识别、定位、监控、追踪的系统化、智能化管理,使供应链金融的各个参与方随时监管质押物状态,减少重复质押、虚假仓单发生的可能性。平安银行在其钢贸供应链金融中,通过条形码、重力传感器、视频定位、3D扫描等技术进行物联网智能仓储网络布局,实时采集货物的信息,跟踪、监管供应链采购、制造和销售等各环节,提升供应链整体的安全性与效率。

五、江西银行在“区块链+供应链”的实际应用

为加大对民营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江西银行紧跟政策导向,坚持创新驱动,通过金融科技为传统业务赋能,积极布局“区块链+供应链金融”,于2019年 6 月推出的线上保理“云企链”业务,标志着区块链技术在我行供应链金融的探索成功迈出了第一步。

“云企链”线上保理融资业务指的是江西银行搭建线上供应链金融平台,利用区块链技术在确保应付账款在供应链各级供应商中的流转路径真实的情况下,核心企业依托在江西银行的授信将其应付账款转化为可融资、可流转、可拆分的电子付款承诺函“云信”向小微企业进行支付,小微企业凭“云信”向上游流转或向江西银行申请融资的供应链金融业务。到2019年末,江西银行“云企链”线上保理业务共授信7.9亿元,已投放1.8亿元,共服务39户小微企业;其中为正邦科技上游供应商授信3亿元,已投放1.44亿元,共服务32户小微企业。

通过“云企链业务”模式,我们可以看到区块链加入到供应链金融后形成了以下业务优势:

一是数字资产链上流转。依托区块链数字资产为载体,在核心企业的支付信用在线上进行拆分流转,使得原来未与核心企业直接发生业务的产业链后端供应商同样可以依托核心企业的信用获得融资,扩展了金融服务的受众面。例如,核心企业需要向一级供应商A支付100万元,而A需要向二级供应商B、C分别支付70万元、25万元,银行可以对B、C的上链应收账款进行获取提供融资,再通过智能合约自动清算,在最终核心企业付款 100 万元后,定向支付给银行收回融资本息。

二是交易全流程信息防伪存证。基于区块链加密技术保障数据传输安全。实现业务参与方线上身份认证及签约;基于区块链不可篡改特性进行信息存证、溯源。保证金融交易全流程操作的真实性,防止伪造公章等诈骗行为;基于区块链分布式节点进行信息交互,上链管理。形成“去中心化”的供应链金融体系,构建参与方间互信,杜绝交易纠纷,保证各方利益。

三是应收账款线上高效确权。利用智能合约技术实现核心企业线上高效(1-2 分钟)办理应收账款确权,改变了过去应收账款确权耗时长、流程复杂、操作风险大等弊端。

四是实现上游供应商线上融资。利用电子签名,线上签约等金融科技手段,实现了上游供应商融资申请及提款的线上化。供应商仅需在江西银行开立对公账户即可全流程在线上完成融资提款操作。

六、政策建议

(一)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

进一步重视互联网、大数据等数字技术在商业银行信贷服务中的作用,尽可能发挥人民银行科技部门的公信力和牵头效应,统筹安排、加快建设数据汇总、处理和颁布体系,搭建底层区块链,不断扩大供应链金融等信用应用场景。

(二)加快金融科技产品创新的落地

商业银行应重视金融科技与传统信用管理技术的融合,进一步积累信贷交易、信用数据信息,促进电商、运营商、公共服务部门之间的联动,推动技术的跨机构、跨系统应用;总结和摸索适用于小微企业的产品模型或方法,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提升融资效率。

(三)推动金融监管政策跟进

监管部门应在政策上跟进支持传统金融机构,利用金融科技为小微企业提供服务,积极探索互联网金融和普惠金融的差异化监管技术,针对商业银行在小微企业贷款中的金融科技创新情况,适时修订相关管理办法与操作细则,保障其交易的便捷性与安全性。

六、结语

中小微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2019年底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给中国及世界经济发展带来了很大的不确定性,解决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显得更为重要且紧迫。江西银行将继续通过植入区块链+供应链技术,加大中小微企业信息流、资金流等各类资源的整合力度,提高融资数据的真实性、系统性,更加有力地破解中小微企业的资金瓶劲,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报告(2018)[M].201年96月25日

[2]艾瑞咨询.2019中国区块链+供应链金融研究报告[M].2019年7月12日

区块链技术的优点和缺点范文12

(一)政治环境分析

能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保障,石油已不是一种简单的经济商品,而是政治商品,是战略物资。随着我国石油消费日益扩大化,国际产生了基于能源消耗的“中国威胁论”。在“十一五”规划当中,我国政府也意识到能源是将来发展的制约瓶颈,强调加强节约,倡导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为此,国家能源安全战略也提上历史日程,其中,石油资源的安全更是重中之重。

(二)经济环境分析

首先是国际竞争的加剧。石油价格呈刚性特征,我国采油厂的低成本优势,主要来源于低人力成本和油田早期开发的高产量。而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低人力成本显然不能持续。要从技术成本、作业成本入手,维持低成本优势。其次是我国经济增长速度逐渐加快,随着经济的增长,对资源需求包括石油资源的需求正逐步加大,在相当长一段时间我国都会面临油气短缺问题。如何更有效地开采和利用石油资源,以适应经济增长的需要,是石油开采企业面临的重要课题。

(三)社会环境分析

目前我国社会价值观正在从集体主义转向个人主义,由于转型期价值多元化、混乱化和无序化的影响,造成了社会责任观的失落,生态消费观尚未形成。人们追求高耗能的单纯经济增长,单位能耗逐年增长。在这种环境下,一方面影响了采油厂的经营方式,目前大多石油开采企业仍追求片面的高产量高耗能的粗放型生产方式。另一方面,也给采油厂提高采油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四)技术环境分析

石油开采企业是一个技术密集型的企业。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石油勘探与开采进入了第三次技术革命。经过50多年的发展,尽管我国石油开采技术已经取得很大进步,但同西方先进国家相比,还有5到10年的差距。这主要是因为:第一,科研资金投入相对不足。国外大型石油公司的科研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一般是2%~3%。而我国近几年石油工业企业在技术研发的资金投入总量虽然呈上升趋势,但是科技投入在整个销售收入中的比重却不断下降,不到销售收入的1%,科研投入强度逐年下降。第二,自主开发和成果转化能力也比较差。我国石油开采企业的技术大多是从国外引进的,即使一部分具有中国知识产权的国际先进技术,如聚合物驱、化学复合驱技术等,主要也是模仿学习国外理论和技术。同时我国吸收转化国外技术成果的能力低,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即使是国内技术力量领先的胜利油田的科技成果转化率也仅为45%左右。第三,人才匮乏最突出,不仅是技术人才,管理人才也同样缺乏。没有相应的科研投入,没有良好的激励机制,目前石油开采企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相当匮乏。

二、采油厂成本管理现状分析

(一)成本控制理念淡化

由于全球油价持续上升和石油的供不应求,很多采油厂不重视成本控制,只重产量,不重视产能,不重视生产经营效率的提高。对于成本,只重视核算、不重视控制,对于成本控制,也主要是考核等事后的控制,且这种事后成本考核由于没有实现责权利相统一,也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二)成本管理方法落后

我国采油厂目前仍然采用传统的分要素的成本控制方式,对每项费用都追求最低化方式,这种方式阻碍了不同费用之间的有效转换,也影响了成本的科学有效管理。在粗放型经营管理模式的影响下,在稠油油田开发初期,仍能保持一定的低成本优势,但随着稠油进入后期开采,成本不断攀升,不利于进一步的成本控制,有必要改变分要素成本控制模式,以区块作为成本控制单位,形成为分区块的成本控制方式。

(三)成本管理技术落后

目前大多数采油厂没有实现成本管理现代化、信息化。采油厂的成本管理既没有现代化的信息平台为保障,实现成本管理的信息集成,也没有建立现代化的物资供应系统确保物流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成本的最低化。

(四)成本管理人员素质不高

现代化信息化的成本管理对成本管理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现有的采油厂成本管理人员文化水平及专业理论知识水平不高,能力有限,具有理论知识、实践经验及成本管理经验的复合型人才不多,有的成本管理人员无法适应新时展的需要,不能实现知识的及时更新。

三、基于可持续发展的采油厂成本管理模式总体框架

(一)采油厂成本管理的目标——可持续发展

油气资源的稀缺性,决定了采油行业的高投入、高风险、高回报。大多数采油厂采用粗放型生产经营方式,往往忽视地下客观资源条件的限制,片面追求产量最大化。然而,石油作为一种不可再生资源,其总储量是一定的,随着经济增长资源消耗量的增大,石油生产必然呈现储自然递减的规律。由于产量的持续下降趋势不可避免,以产量最大化为目标的粗放型经营必然难以为继,导致整体经济效益低下。为此,有必要以可持续发展作为成本管理的目标。

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求采油企业放弃传统的高消耗的粗放型生产方式,尽可能地少投入、多产出,少排放多利用,即利用更有效的成本管理方法,尽可能地减少能源和其它自然资源的消耗,要求资源利用率的提高,高效能生产。

(二)采油厂成本管理的基本流程

为了更好地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必须进行目标明确化,使可持续发展的最终目标与采油厂生产运行和成本管理的实际相结合,形成特有的成本管理模式。具体设计思路如下:(1)确立区块为成本责任中心。可持续发展目标必须层层分解才能实现。在油田的不同区块,其地质、工艺、流程、开发阶段都不相同,因此不同区块的成本是不同的。为了解剖成本居高不下的原因,揭示投入产出规律,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挖掘降本增效的潜力,必须确立一个成本责任中心。而以区块作为成本分析和成本责任承担的切入点,应是比较恰当的。(2)建立成本模型和数据库。确立了成本责任中心以后,就需要根据不同区块的特点建立相应的成本模型和基础数据库。在其建立成本模型时,需要寻找成本动因以及区块成本形成过程中各个因素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与外部因素之间的相互关系,归结出适合采油厂现有情况的成本模型,并建立相应的基础数据库以确保成本模型的顺利进行。(3)建立有效的预算引导机制。根据区块成本模型,制定出区块成本的自上而下纵向预算目标和自供应到销售横向作业目标。(4)建立有效的过程控制机制。确保成本模型的责任预算指标和作业预算指标的执行,并对执行过程进行管理和控制。在经营过程中,预算提供了可供参考的框架,指导作业活动的运行,同时通过对责任预算和作业预算执行情况的监控,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预算的执行,并进行有效的控制。(5)对成本预算和控制进行评价,考核责任部门及员工的业绩。区块成本的考核,可以通过预算与实际执行的差异、本期与上期的差异的纵向比较来进行,也可以通过不同区块之间的横向比较来进行。通过考核评价责任部门及其人员的业绩,进行奖惩。(6)建立有效的反馈机制,寻找进一步改善成本管理的对策。根据区块成本的分析结果,提出下一步成本投入、生产与管理的建议,并对不同的区块特征提出区块成本创新管理的方法。

(三)采油厂成本管理模式——双链条成本管理模式

采油厂的成本管理应该是基于责任链和作业链建立纵横相结合的双链条的成本管理模式。就纵向角度,成本管理从来就是由人来完成的,要想顺利实现有效的成本管理,必须自上而下建立有效的责任链,通过责任链把成本管理的目标逐级分级、逐级控制、逐级实现。责任链的建立有助于成本管理的权利、责任和能力的统一。目标控制的实现,需要让目标成本分摊到一些应该承担责任的单位和部门,让责任与成本相匹配,按照分级归口的原则形成责任链,使成本管理的责权利相统一。

此外,成本的形成和实现是通过一定的作业活动展开的。如果仅仅依靠“原油产量”这一最终成果来控制成本显然是不够的,需要进行成本控制空间的横向拓展。成本形成过程的微观空间结构就是作业。作业成本管理代表了成本控制空间在微观空间层次的横向拓展,是成本控制空间的进一步细化。作业成本链的形成不仅有利于成本对象从原有的生产为中心,转向生产和经营的密切结合,实现各专业的协同运作;也有利于成本管理主体沿着作业链从原有的财务部门向整个业务部门的全体人员的延伸。

可见,只有建立在基于作业链和责任链的纵横向扩展的成本控制空间,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成本的追踪管理,才能实现现代化的采油厂的成本管理。

四、可持续发展战略下采油厂成本管理策略

(一)强化成本意识,培养关键成本管理岗位员工

无论是作业成本链还是责任成本链的形成,都需要处在链中的员工的配合。而双链式成本管理模式是对成本控制横向和纵向的双重扩展,从横向和纵向角度将企业所有员工都置于成本管理的链条中。因此,双链式成本管理模式要求在全体员工中形成强烈的成本意识,突出成本控制的地位,在各个作业、各个责任单位探讨研究如何进行有效的全方位的成本控制意识,做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成本管理。此外,需要加强对关键成本管理员工的培养制度、激励制度,形成强有力的成本控制执行文化。

(二)引入油藏经营管理理念

油藏经营管理最早是由美国的Abdus Satter和Ganesh Thakur首先提出并积极倡导的,是从油藏发现、开发生产、退出全过程的经营管理。油藏经营管理基本思想是:采用集成理念,对各种资源要素进行集成,实现优势互补、在最大限度地减少投资和生产成本的同时,优化资源配置,达到经济效益最大化。引入油藏经营管理理念,有利于实现成本管理的集成化,有利于成本管理的上下协调优化,有利于横向人员部门的协作优化。按照油藏经营管理理念,建立油藏模型,对油藏进行描述和开发,实现事前油藏设计成本控制。

(三)推行责任成本管理,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

为了有效地实现成本管理的责权利相统一,必须推行责任成本管理,在公司内部进行分权,按照分公司——采油厂——油藏经营管理区为主线,划小核算单位,推行目标成本责任制,让更多的下级单位有自主经营权。分权、自上而下细分核算单位有利于调动夏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带来降低成本的效果。值得注意的是,责任单位的划分、责任链的形成应该以责权利相统一为原则,以激励约束为导向。在激励机制建立方面,应坚持物质激励为基础、参与激励为主、责任激励为保障的激励机制,并坚持责权利对等原则,层层设立激励点;重点作业、重点项目坚持事前、事中、事后激励相结合。

(四)推行作业成本管理,建立有效的日常作业分析和追踪机制

随着油田开发进入中后期,动态分析的周期越来越短;此外油田开采工艺复杂,不确定因素增多,为此需要加强环节管理,在过程中控制成本,加强作业的现场跟踪和现场控制,把好作业劳务结算关。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作业费用,必须从作业的第一个环节的设计人手,优化作业程序,确保增值作业流程合理、简洁,符合技术规范,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增值作业,减少作业指出,缩短作业周期,提高作业经济效益。此外,作业效率的提高,需要建立有效的日常作业分析和追踪机制,加强对作业的动态管理,对作业进行现场的监督和落实。

(五)建立成本管理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