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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农产品追溯流程,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从源头监管着手,规范农业化学投入品质量追溯管理
农业局执法大队提出申请并签订经营承诺书,管理办公室经审核,对合格的颁发准入资格证,未经备案的农业化学品一律不得在辖区内销售。目前,已有55家规模大、资信好、管理规范的化学投入品企业、360个品种获准进入我市销售。市农业局、邮政三农服务中心、供销社分别建立了各自的配送中心,并负责对乡、村两级经销站点的日常监督和管理。
建立加工经营台账,通过统一包装标识和编码制度,记录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整个链条信息,实现产品“身份”有据可查。目前,乐陵市国强亚联、山东飞达、中谷淀粉、希森马铃薯等多个企业均可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流程,逐步实现生产记录可存储、产品流向可追踪、储运信息可查询,形成产、供、运、销一体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网络。
三、扩大检测平台,基本满足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需求
企业均已建立了自己的检测中心,实现自检自控,其中飞达集团的实验室获得辣椒出口公共服务检测中心称号,在自检自控的同时还能服务周边企业。成立农产品质量综合监测站,配备专门的检测人员,负责职能区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工作,可随时抽检农产品的农药残留,在全市建立起布局合理、功能完备、服务便捷的农业质量监督检测网络,不断提高我市在农业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检验检测水平,至今,共抽查果蔬样品720份,合格率100%。
四、统筹多方力量,构建多层次立体化执法监管网络体系
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的例行监测工作,并定期农产品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质量安全监测信息,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突出的区域,加大跟踪督查力度,促进落实整改措施。
五、防患于未然,建立农产品质量
安全预警应急机制质量安全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处置机制,一旦发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要立即响应,抓紧处置,确保不扩大蔓延,尽最大努力把损失和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和最小范围。
作者:赵燕 单位:乐陵市农业局
近年来国内外重大农产品安全事件频频发生,一些国家和地区食品安全恶性事件不断发生(如口蹄疫、二恶英、禽流感),促使各国政府和组织更加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建立了农产品的生产、流通和消费的可追溯体系。20世纪90年代,法国等部分欧盟国家就提出建立一种旨在加强食品安全信息传递、控制食源性疾病危害和保障消费者利益的信息记录体系,即食品可追溯体系。此后,一些国际组织如欧盟(EC)第1760/2000号法规,建立了以牛肉和牛肉制品的标签标识为基础的可追溯流程,国际标准化组织2007年制定出新食品质量安全及其可追溯制度,农产品可追溯体系成为实现“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质量控制的有效途径之一。我国前些年发生的苏丹红1号、奶粉三聚氰胺事件等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以及中国茶叶、虾等农产品被进口国拒绝、退货、索赔的事件,不但损害了消费者的经济利益和健康权益,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也制约着中国农产品出口的国际竞争力。为此,我国引进和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颁布、实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06)”、“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2007)”等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对从农产品产地、农产品生产、农产品包装和标识、法律责任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10个城市试点的基础上推广到全国,逐步形成“上市农产品都可追溯”的市场准入制度①,规定出口企业建立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可获国家资助②。这些都标志着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问题在实践层面受到各国政府高度关注的同时,也逐渐受到学术界的青睐。国外学者在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概念的基础上,从供应链管理、治理结构、交易费用等视角,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目的、内容、收益成本以及影响供应链各接点实行追溯行为的因素等进行研究,寻求一个可评估的从田间到餐桌的有效追溯体系。该体系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对生产、加工和流通等所有环节进行记录,对供应链各个环节的相关信息进行跟踪与追溯。一旦发生质量安全问题,可以有效地追踪到源头,及时召回不合格产品。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是由于其质量的信用品属性引起的信息不对称和逆向选择所致(周洁红,2011),追溯体系利用质量信号传递机制有助于解决农产品流通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J.E.Hobbs,2004),因此可提高其供应链管理效率(C.Lecomte,2003),但不完善的追溯体系会使农产品安全水平随着农场和销售者数目的增加而下降 (S’EbastienPouliot,2007)。我国相关领域的研究起步较晚,除了在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必要性方面达成共识(周应恒等,2002;方炎,2005等)的基础上分别对牛肉和鱼肉、水果和蔬菜等多种农产品的质量跟踪与追溯体系建设的意义进行探讨 (王东风,2004;韩杨,2007等)之外,还基于供应链对农产品的追溯体系存在的问题(樊红平等,2007)以及对其产生影响的主体行为因素(周洁红,2007)尝试了实证探讨。国内研究大多停留在农产品追溯体系自身发展和借鉴国外经验方面,少数针对部分农产品追溯体系的研究也仅限于国内消费主体的行为,而基于需求市场将追溯体系的建设与农产品的出口贸易联系起来的相关研究基本没有,更缺乏得到基于应用模型和实证基础的可行性分析支持。事实上,作为我国农产品主要出口市场的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对进口农产品的追溯性要求逐年提高,加强对实施追溯体系的贸易效应的研究,有助于我国农产品的出口更好对接需求市场,促进可持续发展。
二、出口农产品追溯体系贸易效应的理论分析
假设在世界市场中,有两个国家进行农产品贸易,其中一个为发达国家1,另一个为发展中国家2。发达国家由于自身的先进技术、质量标准等方面的优势,不仅在国内实施全面的追溯体系,对进口农产品也有严格的追溯要求。假设两国市场上的总产量分别为Q1和Q2,其中出口量分别为N1和N2,国内市场产品量为M1和M2,即两国市场的产品总产量分别为Q1=M1+N2,Q2=M2+N1;均衡价格分别为P1=a-Q1=a-(M1+N2),P2=a-Q2=a-(M2+N1),其中a为固定常数。考虑到农产品的追溯性要求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出口农产品的成本,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分别记为K1和K2。假设没有固定成本,边际成本为c,则两个国家的利润函数:
假设发达国家2生产的农产品在本土市场上占主导地位,因此它可以决定自己的产量M2,而发展中国家1只能在这一基础上决定自己的生产情况。此时对于国家1而言,最优的M1*和N1*必须满足条件:M1及N2对π1的一阶导数为零,则N1=1/2*(a-M2-c-K2),将N1代入(2)式中,此时国家2的决策就应该满足M2及N2对π2的一阶导数为零,最终得到两国在这种情况下的最优产量选择分写为:
在以上推导基础上,对发展中国家实施追溯体系之前与之后的贸易规模及利润变化进行比较。假设在发展中国家1实施质量追溯体系之前,发达国家以进口农产品的追溯性要求拒绝进口未实施追溯体系的农产品,即N1=0,K1=0,则对相应的π1及π2求导,最后得到在未实施追溯体系和实施追溯体系时的最大利润分别为:可见,在实施了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之后,发展中国家原本由于不满足追溯条件而被拒绝的农产品将顺利进入发达国家,使出口量大幅增加,发展中国家1的贸易利润将会增加(a-c-3K2)2/16,明显高于没有实施质量追溯体系之前所获得的利润。
虽然追溯体系建设会增加成本,但农产品的追溯性满足了进口国消费群体对低风险农产品的需求,扩大了出口需求,而企业为接轨国际标准提高相应技术及设备带来的生产效率提高在很大程度上抵消了由于生产成本增加带来的不利影响。可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实施将更有利于推动农产品出口贸易的发展。
三、出口农产品追溯体系的贸易效应检验
上述普适性的理论应用于中国农产品的出口实践,能否得到可行性支持,还有待于得到基于应用模型和实证基础的检验。为此,本文运用贸易引力模型对出口市场的追溯性要求对中国农产品出口贸易效应进行检验。
(一)我国农产品的出口贸易及其追溯性要求
加入世贸组织以来,中国的农产品出口规模不断扩大,出口贸易额从2001年的160.7亿美元增长到2010年的488.8亿美元,成为世界第五大农产品出口国,尤其是对日、美、韩等主要市场的出口,多年来保持稳定增长,2010年出口比重分别为18.7%、11.8%和7.2%。但在保持稳定增长的同时,国际市场对进口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日益重视,对追溯性的要求也不断提高。20世纪90年代开始,许多国家和地区开始实施农产品的追溯体系建设。欧盟要求自2005年起在境内实施广泛的农产品可追溯要求,否则就不允许上市销售;日本已经做到了大部分超市具有产品可追溯终端,2005年起对通过日本农协上市的所有农产品实施追溯;美国规定自2003年起,输美生鲜产品必须提供能在4小时之内追溯的产品档案信息,否则美方有权进行就地销毁。出口市场对农产品可追溯性的严格要求已经在实践的层面对中国农产品的出口造成了一些影响。近几年,因在可追溯方面达不到要求出现质量安全问题而受影响的中国出口农产品每年高达90亿美元。据统计,2010年日本扣留中国出口的水产品、蔬菜及肉制品三类农产品192批次;欧盟共通报中国农产品295批,拒绝187批入境;美国共扣留中国出口农产品达779批次。在出口受阻的各类蔬菜制品中,接近40%的产品是由于厂商没有提供加工等相关追溯信息而被扣留,而标签不正确或销售商没有按照规定提供生产加工追溯信息也是其他类别农产品被扣留的主要原因之一。可见,各国对农产品的追溯性要求正在成为中国农产品出口中面临的重要问题。
(二)农产品追溯体系的贸易效应的模型检验
1.模型构建与变量设置
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出口贸易受到多种因素影响,Tinbergen(1962)将引力模型运用到贸易量的分析中,通过检验发现,GDP和距离是两个主要的贸易影响因素。本文在此基础上,将农产品是否具有可追溯性设定为虚拟变量,运用扩张后的贸易引力模型,就追溯体系对中国农产品的出口贸易产生的影响进行检验。模型中选择中国对各国的农产品出口贸易额为被解释变量,目的国的国内GDP、贸易双方距离和年均汇率、目的国是否对农产品实施质量安全追溯作为解释变量,分析上述变量对于农产品出口贸易的影响。具体的引力模型构建如下:LnEXij= β0+ β1LnGDPj+ β2LnRi+ β3LnDISij+ β4LnTRj+ μij(1)(1)式中EXij表示某时期中国对j国农产品出口额;GDPj表示进口国j的国内生产总值,预期该变量的系数为正;Ri表示人民币历年对美元的汇率,预期该变量的系数为正;DISij表示中国到j国的距离,文中采用两国主要港口之间的距离来表示,预计该变量的系数为负。模型中TRj为虚拟变量,若j国对进口农产品有质量追溯要求,则变量值为1,否则为0。出口农产品的追溯性要求会增加出口国农产品的生产运营成本而使出口能力下降,但同时由于具有追溯性的出口农产品质量水平提高,消费者的支付意愿增加从而使出口额增加,所以该变量的系数符号无法确定。鉴于2010年中国的前六大农产品出口市场为日本、东盟、欧盟、美国、香港以及韩国,出口额占农产品出口总额的3/4,其中东盟作为中国新兴市场具有很大的潜力,但是中国与东盟之间的农产品贸易主要集中在少数几个国家,并且东盟市场中对农产品的追溯条件还不够成熟,不适合作为本文研究的对象。而德国作为欧盟中最大的中国农产品进口国,2010年的进口额占欧盟的1/5,因此,选择德国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同时,日本、美国、德国及韩国四国对于进口农产品的质量标准要求严苛,在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方面具有相当的代表权威性。因此文章选取1992-2010年间中国对日本、美国、韩国与德国的农产品出口额为样本进行检验。
2.数据来源说明
文中采用的中国对各国的农产品出口额主要来自联合国统计署的贸易数据库和中国商务部网站。各国的GDP数据根据联合国统计网站,两地距离采用各国主要港口之间的距离来表示,数据根据 上的估算而得。人民币年均汇价来源于国家统计局数据库。根据文章前面对于各国质量追溯体系现状的分析,认为美日韩德四国对于可追溯性要求的具体实施年份分别为2003年、2005年、2005年以及2006年。相应年份之前变量值为0,之后的变量为1。
3.实证结果评析
本文的研究数据为面板数据,对数据进行单位根检验发现各序列都存在单位根,但是其一阶差分则是平稳序列。从表1的回归结果的t检验值表明,除了汇率R的t检验值不显著外,其他变量的回归系数都具有与预期相符的符号,而且都是显著的。同时,模型的F检验值也十分显著,调整后的R2表明模型都具有较好的拟合优度。采用剔除不显著的变量的方法,将汇率变量舍去,直到所有的回归系数的t检验值都显著为止,最终得到结果如表2所示。根据回归分析结果,得到回归方程如下:LnEXij= 1.661653 + 0.939678LnGDPj- 1.059752LnDISij+ 0.649023TRj(2)从上述回归结果可以看出,TR的回归系数为0.649,表明当其他影响因素保持不变时,进口国对农产品的追溯要求会促进中国农产品对该国的出口。可见,进口国是否实施质量追溯体系对中国农产品的出口有显著影响,且为正面影响,实证结论与前面理论分析的结论是一致的。尽管在初始阶段,发达国家对于农产品质量追溯性的要求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出口产品的成本,同时部分质量合格产品会由于无法达到追溯要求而被国际市场拒之门外,在短期内可能会使农产品出口量下降。但从中长期来看,追溯体系将成为农产品进入一国市场的有效门槛,将许多不具备可追溯性的竞争者挡在门外,有利于具有追溯性的农产品出口;同时,出于对“经验品”的偏好,进口国对已经试用过的具有可追溯性的农产品会形成一种消费路径依赖,而不再愿意花费大量的搜寻成本去寻找其他国家的农产品;另外,为实现农产品的可追溯,达到进口方的质量标准,出口国需要接轨国际标准,采用科学而统一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更高的认证标准,提高自身质量检验水平的信誉度,也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其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促进出口。当然,相对于进口国GDP回归系数和距离变量系数,TR回归系数略显小些,这主要是由于我国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实施时间不长,经营主体、消费主体以及政府层面的认知意识和支付意愿不强,致使到目前为止,中国的农产品供应链中还没有形成稳定长效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但作为一个长期的农产品出口大国,实施农产品追溯机制,加强质量安全的监管和认证,实行农产品的召回制度,不仅有助于推动我国对于农产品质量监管、认证等方面的制度建设,也在很大程度上保障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的质量声誉和品牌建设,提高在世界市场上的美誉度和认可度,进一步推动农产品出口。
四、结论与启示
从上述实证结果可以看出,追溯体系的实施对我国农产品的出口具有正向的促进作用。因此,为迎合国际进口市场需求,必须要加快推进追溯体系的建设。但是目前由于应用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初期运行成本高,加上我国农产品的生产比较分散,标准化水平低,出现质量问题难以追踪到责任法人,相关法律体系和标准体系不够健全,在没有政府强制要求下,企业缺乏前期投入的动力。同时,消费者对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认同度及支付意愿不够,安全可追溯的农产品的品牌价位优势还得不到显现,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营户的实施积极性。可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实施既要依赖于政府的立法支持和资金扶持,也要得到消费者对追溯性农产品的意识认可和需求推动。
[关键词]齐齐哈尔;粮食物流中心;设计
[DOI]10.13939/ki.zgsc.2016.41.017
1 引 言
随着经济全球化及信息现代化的迅猛发展,合理的粮食物流中心规划、建设对于降低粮食成本、提高农民收入、加快农村发展,具有尤为重要的意义。粮食物流中心规划研究应该既包括宏观位置、发展趋势(量化)的研究,又应该包括粮食物流中心的内部详细规划。目前,我国针对粮食物流中心的规划设计研究正在发展阶段,围绕相关规划的深入研究有待进一步发掘。宏观物流中心规划因不同类型物流中心选址需要考虑的因素不同。物流中心类型可以分为转运型物流中心、储备型物流中心和综合型物流中心。微观物流中心规划指物流中心内部的规划研究。
齐齐哈尔市地域广阔,文化底蕴厚重,拥有世界上仅有的三块黑土地之一,全市粮食产量占黑龙江省的1/5,全国的1/50。2015年,齐齐哈尔粮食产量实现229.96亿斤,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310元,实现农业七连增。全市落实核心区404万亩,播种大垄玉米287.3万亩,大垄大豆35.2万亩,大垄马铃薯34.6万亩。2015年,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42%。王乐平等(2015)对齐齐哈尔现代农业发展进行了研究,主要在农产产业发展模式、利益共同体建设、规范化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探讨。研究齐齐哈尔粮食物流中心建设对于节省物流成本、提高粮食加工效率、减少粮食损耗等具有重要意义,是政府制定规划设计的重要参考。齐齐哈尔作为我国东北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开展区域粮食物流中心设计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2 选址方法
齐齐哈尔粮食物流中心是综合型物流中心。宏观选址方法有定性和定量两种。定性方法,通常也称“多准则决策”,根据选址时需考虑的各种影响因素(准则),通过综合的定性分析,建立评价指标体系,且常常采用层次分析法、模糊综合评判法、德尔菲法(Delphi)等评价方法。定量方法一般用可量化的描述成本的数学公式为目标函数进行优化选址,常以物流过程总费用最小为目标,通过设定一些参数、变量,并对问题作一定的假设,建立一个比实际情况简单的模型,通过求解模型得出方案。比较典型的定量方法包括重心法、Baumol-Wolfe法、混合整数规划法、启发式算法等。其中,重心法是单设施选址最为常用的方法,它将运输成本作为唯一的选址决策依据,是一种静态的选址方法。
微观物流中心规划主要应用系统设计理论(工厂平面布置方法)。“系统布置设计(SLP)”法是由R.缪瑟(R・Muther)首先提出的,最初是一种代表性的工厂布置方法。该方法提出了作业单位相互关系密级表示法,使布置设计由定性阶段发展到定量阶段。Russell D.M.等(1996)首次提出了平面设施布置的流程图法,从各种产品的生产流程角度进行设施布置。刘正刚等(2001)认为目前设施布局的研究趋向于两个方向:一是系统布置设计(SLP)发展为战略设施规划(SFP);二是计算机辅助设施布置方法的发展。
3 齐齐哈尔粮食物流中心宏观设计
齐齐哈尔粮食物流中心宏观设计分两步:第一步需要考虑粮食物流中心设计的发展趋势(量化);第二步需要考虑粮食物流中心的具体选址。
粮食物流中心的具体选址可从齐齐哈尔行政规划来进行划分。相关研究主要从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物流成本、粮食产量基本情况等方面予以考虑。
粮食物流中心设计的数量主要依据粮食产量增量。2015年,国家发改委、粮食局等联合发出通知明确,继续在东北三省和实施玉米临时收储政策。在国家大政策背景下,齐齐哈尔市种植结构实现重要调整,种植结构“三增两降”,2015年水稻、马铃薯、杂粮分别比上年增加71.7万亩、28万亩、38万亩,玉米、大豆减少92万亩、122万亩。根据国家政策和当地地方政策,粮食物流中心的数量需要进行及时快速响应。目前,齐齐哈尔市对粮食结构种植的基本基调为:玉米要坚持适区种植,对不适于加工和做饲料的品种要坚决退出种植。大豆要保持总体稳定,发展高蛋白大豆、豆浆豆、芽豆等品种,并促进粮豆合理轮作。齐齐哈尔2010―2014年粮食产量情况如下所示。
龙江县结合实际,确立了“一减五增”的整体思路,即:减玉米、增水稻、增杂粮、增杂豆、增经济作物(瓜菜)、增饲草。该县突出了小米产业的发展,立足生态、加工企业、绿色标志、市场口碑等优势,通过健全“基地―仓储―加工―销售―物流―餐桌”全程可追溯流程。富裕县作为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富裕县部分地块属于沙质土壤,适宜种植谷糜等杂粮杂豆,且农户有着传统的种植习惯和丰富的种植经验。依托资源优势和市场需求,2016年,富裕县扩大杂粮杂豆种植面积,重点依托富南灌区建设,全县新增水田面积6.8万亩。水稻面积增加到75万亩,玉米面积减少到130万亩,杂粮面积增加到5万亩。讷河市地处齐齐哈尔地区最北部,马铃薯种植历史悠久,享有“中国马铃薯之乡”的美誉。2015年,讷河市种植杂豆面积30多万亩,主要品种为小粒大豆、红小豆、黑小豆、中白芸豆等,平均亩产150公斤,总产近4.5万吨。水稻种植面积增加到70万亩。2016年,讷河市在农业种植结构调整中,把现代中药作为重点产业来抓,增加中药材种植比重。克东县是全国非转基因大豆之乡,2015年种植大豆83万亩。
分析得出,齐齐哈尔整体粮食产量再提升,粮食物流中心数量应需要满足粮食产量增长的要求,数量增加为3%左右。其中,水稻、马铃薯、杂粮等类别性粮食物流中心数量增加,玉米、大豆等类别性粮食物流中心数量减少。根据粮食产量和作物情况,建议建设龙江县为水稻物流中心,富裕县为杂粮物流中心,讷河市为薯类物流中心,克东县为全大豆物流中心,其他拜泉县、甘南县、依安县、泰来县根据“三增两降”的模式、配合周边地域粮食物流中心建设情况进行调整。
4 齐齐哈尔粮食物流中心微观设计――以玉米为例
以玉米为例分析粮食物流中心微观规划设计,首先需要建立玉米物流中心的业务流程。假设物流中心作业流程及物流量如图1所示。
通过玉米作业流程和流量的计算,可以得出各个单位物流关系相关表。在SLP中作业单位间相互关系密切程度等级划分为A、E、I、O、U、X,即绝对重要、特别重要、重要、一般密切程度、不重要、负的密切程度。
根据玉米业务流程中功能区域划分的非物流关系,主要是信息流、配合相关程度等,建立玉米物流中心的非物流关系相关表。
物流与非物流的相互关系的相对重要性加权值m∶n=2∶1,实际情况可根据要求对权重适当调整。SLP方法中一般取A=4,E=3,I=2,O=1,U=0,X=-1,建立相关表及非物流相互关系表,最后得出物流综合表。
在SLP作业单位位置相关图中,玉米物流中心并不直接去考虑各作业单位的建筑物占地面积及其外形几何形状,而是从各作业单位间相互关系密切程度出发,安排各作业单位之间的相对位置,关系密级高的作业单位之间距离近,关系密级低的作业单位之间距离远,反复叠代、逐步细化地寻求最优解的过程,由此形成作业单位位置相关图。
5 结 论
粮食物流中心设计是一门结合数学、逻辑学、规划学等多门学科设计艺术。根据政策、粮食产量等可以对齐齐哈尔粮食物流中心的整体选址、下一步增量进行分析。利用SLP等系统布置方法能够对粮食物流中心进行基本的规划设计,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参考文献:
[1]王乐平,李莉,郑岩.论齐齐哈尔现代农业发展[J].理论观察,2015(7):105-107
[2]Russell D.M.,Gau K.Y.The facility layout ponlem:Recent and emgerging trends and perspectives[J].Journal of Manufacturing Systems,1996,15(5):351-366.
[3]刘正刚,姚冠新.设施布置设计的回顾、现状与展望[J].江苏理上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1):7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