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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办法

时间:2023-09-20 16:58:0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办法,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办法

第1篇

关键词:工程项目;招标;管理;主要问题

Abstract: The author combines the years of tender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work experience, analyzed the issues related to the management of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project bidding.Key words: project; tender;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72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03-00

1 招投标管理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1. 1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多头管理近年来管理文件及制度,所涉及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管理的政府部门有国家发改委(原国家计委)、建设部、交通部、铁道部、财政部(政府采购办)、商务部、地方政府等。每个部门所的招投标管理办法也不完全是一致的,每个部门归口管理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机构也有针对性的来分工,对于招标机构和招标机构的要求、认定和定期审查标准各不相同,每个部门和系统均从本地区和该部门的情况出发来制定相应的制度和办法,因而不可避免地存在局限性和差异性,形成了我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采购多头管理的格局。由此也造成了招投标机构重复设置、招投标管理工作社会成本增加等问题。

1. 2 企业资质管理与招标资审不协调

我国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注册资本金、净资产、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工程施工业绩等方面内容。建筑施工企业经资质申请、资质审查合格并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可以在其资质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业工程施工活动。各级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调集人员设置专门机构,负责开展此项工作。建筑施工企业需抽调专人调动各方面资源不断完善申报材料,历时1 年多才能完成资质申报和审批工作,此后又必须经历年审等后续资质管理手续。获得相应的施工资质等级应该是建筑施工企业进入建筑施工市场的前置条件。具备一定资质的施工企业就应该可以承担与其资质在目前的项目招标体制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资格审查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前置条件,其审查的项目与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内容基本相同,只是范围限于本次工程项目,基本不考虑施工企业资质审查的结果。在工程建设项目评标的短暂时间内,招标机构根本无法对参与投标的企业进行实质性的资质审查,因而资审的实际效果并不理想。但是,有些项目业主和招标机构不仅要保留投标资质审查,甚至还将资质审查程序独立成为评标的前置环节,致使招标程序更加复杂,操作周期更长。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资质审查程序也存在着某些不合理的重复审查现象,有形式主义之嫌。利用施工企业资质审核管理的结果“施工企业的资质证书”作为工程项目招标中建筑施工企业的资格审查证明,可以有效简化工程项目招标程序,缩短工作周期。

1. 3 招标和机构的数量膨胀、良莠不齐

20 世纪,我国的招标机构主要有中机、中技、中化和中仪等经贸部系统的大型国有招标机构,承担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以及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的招投标业务。20 世纪,每个省市自治区也都纷纷成立了招标公司承担地方性采购项目的招投标业务,部分政府部门也都按照本系统业务发展需要也相继成立了招标公司。20 世纪90 年代招标机构增长迅速,与工程建设有关的系统纷纷各自设立设计招标、建设工程招标、设备材料招标、监理招标等机构,如商务部系统所成立了国际工程咨询的招标机构与政府对外援助工程招标机构,财政系统也成立政府采购招标机构等等。

招标机构出现膨胀必然就会带来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业务的竞争,随之而来的就是弊病操作上的不规范。招标机构膨胀也带来招标组织管理人才和技术人员的严重缺乏和素质下降。2009 年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机构和公司迅速的发展,一部分非建筑专业的工程项目业主可以委托招标机构组织工程项目招投标。但是由于招标机构门槛不高,现在已呈过多过滥的趋势,继而也造成招标业务管理人才和技术人员的严重缺乏和素质下降。

1. 4 招投标评标专家管理机制

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除了必须具备某一专业技术领域的特长和经验之外,还需在一定程度上了解和掌握工程项目管理和施工企业管理方面的基本知识,也必须熟悉招投标管理制度和相关法规,并精于招投标管理工作的实际操作。20 世纪年代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机构也不多,评标专家由各招标机构选择与管理。工程建设招标机构通常都是通过大型建筑业施工企业推荐专家人选并择优选聘,也有的招标机构通过专家之间互相推荐人选并择优选聘。进入评标专家库先就要达到一定的学历、职称与业绩的标准,再经过几轮实际的评标考核,招标机构认可后就可进入评标专家库。部分政府管理机构建立高级专家库要由有关招标机构推荐,国家级评标专家则需多个招标机构同时推荐。如今有的地方的政府行政人事部门强力的参与工程建设项目中的招投标管理,而专家库的管理则成为其介入的切入点。这些部门的管理人员都对建筑行业与工程项目建设的特性知之甚少,选聘评标专家的专业分类仅借鉴大学的学科专业分类表,专家任职资格仅考虑学历、职称与工作的年限,不注重实际操作并据此制定了诸多管理评标专家的管理办法。虽然这样做就能快速的增加专家库的容量,但是不能确保入库专家的整体素质水平和实际评标工作的水准效率,选择评标专家时应对如何评估参评专家的实际工作能力和水平缺乏有效的手段,同时因为入库专家的实际能力和水平参差不齐,也增加了组织专家定期业务培训方面的难度。根据现行工程建筑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评标方法,反映投标总报价水平的经济标部分所占的总评分权重越来越高,有些工程项目评标时经济标所占总评分权重达到70 %,而技术标部分评标则按拟定的评分规则打分方法进行,评标技术专家只要按评分规则条文打分汇总即可, 这样做基本上丧失了聘请评标技术专家的意义。按照现行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体制和管理办法,实际评标工作中评标专家、特别是技术性评标专家的作用越来越少,而针对评标专家的各种规定和舞弊防范措施则越来越严密,评标专家已成为招投标机构管理工作的重点对象。如;评标现场没有收参评专家的手机、设置手机的屏蔽装置、设置的评标现场监视录像装置等有关手段频出。

1. 5 招投标程序繁杂、资源浪费严重

现在项目招投标适用的建设工程项目范围也是比较很广,其中大多数项目都是常规工程建设工程,但所有的项目均按照相同规定程序组织招投标,存在运作程序繁杂、周期长和招标采购浪费严重的问题,违背了通过公开招标采购的最大限度合理降低成本的本意。

招 标采购成本增高主要由两个方面因素造成。一是项目业主的采购招标成本和投标单位的投标成本投入均较高。现有制度规定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招标采购,其他工程项目也由于相关的行政规定被强制纳入招标范围。项目业主一定履行规定的程序,安排人员与资金费用组织招标和委托招标机构组织招标;参与投标的有关企业为准备投标也需安排人员并投入资金组织投标,如果中标还要交纳中介服务费,投标方的一切费用肯定会记入投标价之中。实践中确实发生过投标产品中标价高于直接采购报价的情况。另一方面项目招标采购的社会成本也较高,招标采购无论有多少投标单位参与,最终的中标单位只有一个,其余投标单位要自行承担全部的投标运作投入,而这方面的投入损失投标单位会通过其它形式或其他工程项目向社会索回。工程施工项目的招标中都是会有好多的企业竞投一个工程项目的情况,还有些招标组织者甚至不得不使用抽签的方法来进行选择。项目评标过程中,多数投标单位精心组织编制的大量装帧精美的投标文件在几个小时内就变成一堆废纸,意味着投标单位有多少运作资源的投入付之东流。

2 关于项目招投标体制及管理的改进建议

近年来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机制建立与运行推动了我国建筑行业的市场化与规范化运作的积极作用是无可非议,但因为各方面的客观原因,在实践过程中也确实出现了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需要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机制发挥它在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所应有的作用。笔者根据多近年来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的实践和思考,提出几点相关建议供业内人士参考。

2. 1 政府应统一工程建设招标管理

工程建设招标管理应以专业分工为依据,由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协调。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来源可以多样化,包括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各级政府投资、企业投资和私人投资等等,但是工程建设项目从规划开始就应进入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管理范围,直至竣工验收交验实行一条龙的专业化管理,其中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只是其中前期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政府主管部门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管理应该从宏观方面着手,拟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管理体制,制定基本规则,监督社会实施。

2. 2 设立招标及机构协会

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可以参照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体制,授权成立招标机构和招标机构行业协会,对招标机构和招标机构实行社会第三方的监督管理。

招标机构与招标机构协会应依据政府的指导意见拟定制度标准,进行机构资质的认证,确定各级机构基本条件与专家管理的制度、执业范围、业绩考核标准等,实行行业化的管理,脱离招标机构和招标机构与不同政府部门之间的业务管理联系,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

招标机构和招标机构协会可以依据不同项目的特点,有针对性地规范和制定不同类型的招标程序,编制规范化的招投标文件模板,提高招投标工作的效率,降低招投标的成本。

2. 3 改进评标专家管理机制

根据多年参与评标的工作实践,作者认为招标机构中的管理评标专家是评标专家管理的最优选择。每一个招标机构为其生存与发展,会规划自己的发展道路和特色,同时会精心的建立维护具有自身特色的评标专家库。入库专家应选择与培训是其一项主要的基础建设工作,应该引起业内的充分重视。在评标专家的基础性管理方面,评标专家人员基本条件、考核标准和处罚的制度都是由行业协会来统一制定,因为招标机构参照编制实施细则进行具体操作。评标专家库的管理水平考核可以纳入招标及机构行业协会对招标机构业务监审的范围,作为招标机构设立和年审的基本条件之一。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评标工作中,必须要提高评标专家的实际评审把关作用,改变目前主要请专家简单打分算账的低级评标方式。聘请评标专家进行评标的工作重点,应该是解决一些不易量化的技术和管理问题,例如:根据某个工程建设项目的技术难度如何选择相适应的施工资质;投标企业对特殊工程设计结构的施工方案是否合理;投标施工企业的诚信水平和信誉评估等内容。招标机构应充分尊重和保护评标专家的权益。例如:目前大部分评标专家尚未退休,评标时间安排应尊重评标专家的时间安排,不能以参加评标次数和推辞评标次数作为考核评标专家的标准;评标过程应尊重评标专家的意见;评标专家参加评标应根据参评项目的规模和技术复杂程度给以相应的报酬,不能简单按评标时间长短计算报酬;由于业主和招标机构的原因引起招标时间和安排变更,应给予评标专家适当的报酬补偿,等等。另外,评标专家应有正常的入库和退出机制。评标专家入库首先应符合基本标准要求,在经过几轮实际评标实践验证其实际能力合格之后,再由招标机构正式纳入其评标专家库。由于年龄老化、技术落伍、违反纪律以及其它原因不再适合担任评标工作的入库专家,应及时清出专家库。

2. 4 改善并简化建设工程招标程序

2. 4. 1 明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范围

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应限定在一定范围内。根据国家现行的制度,工程建设招投标范围应严格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执行,不宜随意扩大。对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范围之外的其他工程建设项目,项目业主可以参照该标准执行,但不应将招标作为行政强制执行范围。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也不应将这些项目的招标程序作为行政管理程序的环节,作为其它后续行业管理程序的前置程序。

2. 4. 2 建设工程招标可适当分类操作

大量的工程建设项目因为常规通用项目,例如:一些普通的住宅建设项目、标准厂房、道路及桥梁等等。这类的建设项目,都是可由技术专家按照设计文件确定相应的施工企业资质标准,招标公告仅要求投标企业达到一定的资质标准作为入围条件,即认为其具有相应资质等级就具有相应的技术和管理能力。参与投标的施工单位在投标时都仅需提供资质证书,并对投标建设工程工期、质量标准与投标价格等关键内容进行应答就可。如此操作可以大大的简化招投标程序和相关文件的准备,节约招投标时间和成本。重大和特殊工程建设项目(例如:大型机场、特殊场馆等)则需在验证施工企业资质证书的基础上,增加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的环节,这类项目的评审应以通过技术评审为前提,而后再考虑工程投标价格因素。

第2篇

关键词:工程项目;投标;问题;方案

Abstract: this article in view of the engineering project tendering existent problem, puts forward the trial implementation of government investment projects and to promote the governmental institution, unified bidding platform construction, practice whole process, strengthening ideological education, public crackdown on ever opportunistic enterprise and government departments, and other measures, improve the bidding work in the project implementation of the standardized.

Keywords: engineering projects; Bid; Problem; scheme

中图分类号: TU72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近年来,工程建设单位要加强监管的重要工程招标阶段的管理、工程施工,虽然在规范招标活动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是,在招标程序和监督,仍存在着许多问题,制约了招投标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侵犯企业的利益。所以,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一、工程项目招标中存在的问题:

1、项目招标缺少论证和程序。

一些项目不严格履行建设规划、可行性研究工作不充分,对市场价格不深入调研,施工图设计深度达不到要求的情况下,就开始进行招标工作。招标将部分内容,例如主要的建筑材料、室内外装饰、水利水电建设等费用,,临时定价成为独立的成本。有些人得知工程项目开始招标消息,立即寻找有资质的建筑企业结伙报名,中标后雇用他人组织施工;部分小型建筑企业为了自身利益,同意挂靠工程项目,并按中标价的3%~5%提成。项目法人招标的目的,是在完成本合同任务的条件下,获得一个最经济的投标,评标价最低才是最经济的投标,投标价最低不一定是最经济的投标。所以国际上采用评标价最低授标是科学的。

2、很多专项资金工程和咨询服务的都没进行招标。

一些特殊项目的建设工程供水、供电、路灯、设计、监理、招标、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大多数的建设单位采取定向招标投标和费率竞争等方式,选择专业的工程和咨询服务单位,基本未履行招标投标过程。比如一个医院门诊建筑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中,直接把300万元的准备金直接划入单项建筑工程、以独立的门诊费用进行招标。

3、存在不规范的现象。

一是招标场所不规范。虽然各单位有专门的、较规范的招标交易市场,但由于种种原因,不少项目、不少单位招标不在交易市场进行,而是由业主或中介公司自己选定招标地点进行,有的选在宾馆小会议室,有的在中介公司办公地点进行,有的中介公司在自己设置的专家库中抽取评标专家,以便操纵招投标。二是招标文件评分办法设置不合理。招标文书一般分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和其他部分组成。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大部分是硬性指标,因此得分悬殊不大;而其他部分基本上是对投标方的实力评价、业绩、信誉、服务承诺、文明安全设施等软指标,并且分值设置在零至6分,有的甚至达到零至10分,一些业主正是通过不科学的分值设计达到决定中标人的目的。

4、存在资质挂靠资质管理混乱现象

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企业资质管理混乱,出借现象普遍。部分项目评标结果也不够公正。有的评标委员会由有行政隶属关系的专家组成,有的评委会人员素质不高或责任心不强,对投标书中明显的错误也未能发现。招标市场在体制上还存在多头监管的问题。一个完整的建筑工程项目,要进入多个建筑有形市场,如土地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机电设备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等,使建设单位疲于应付。

5、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不够

存在行政主管部门招标监管机构监督检查不到位、力度不大、监控手段落后、信息化水平不高、监督力量不足的问题,难以做到严格按程序对招标实施有效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督。二是存在行政主管部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社会监督太弱、纪检监察监督相对滞后等突出问题。三是工程招标监管中存在重管理轻查处、重检查轻处理的现象,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致使不少规避招标、虚假招标、串通招标的行为没有得到及时纠正处理。

二、工程项目招标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1、试行政府投资工程代建制。建议政府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对使用国有资金、国债资金等建设的市政、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和其他政府公共工程,建筑面积和投资在一定限额以上的建设项目试行代建制。通过市场化、产业化的运作方式,使投资、建设、管理、使用“四分离”。

2、推进政府统一招标平台建设。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市场公开交易,交易规范运作,运作统一管理”的总体要求,建立统一的交易市场,建立招标活动的闭合管理和标后跟踪监管制度。

3、实行全过程公开。即公开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单位资格预审情况、公开开标,公开询标,公开中标结果。使每一个投标人获得同等信息。公开接受全社会的舆论监督。

4、加强思想教育。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任何事情都要靠人去实现,制度也要靠人去制定、去执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杠杆固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人的言行并非完全靠利益驱动。通过思想政治工作,提高人的思想认识水平,树立敬业精神,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树立干好本职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豪感,尽职尽责,从根本上消除建设工程项目招标过程中的人为因素,确保招标的公正、公平。

5、加强管理,要实行招投标统一进场交易,纳入统一管理和监督,杜绝私设专家库和交易场所,防止随意操纵招投标。还要加强资质管理,遏制借用资质临时挂靠现象。对出借资质尤其是靠出借资质收取管理费的企业,降低其资质,严重的予以取消;对投标工程项目经理的人事关系是否属于投标公司进行实质审查,或由投标企业出具委托人的劳资关系。此外,还要建立完善黑名单制度和廉洁准入制度,对串标围标、借用资质或临时挂靠的企业,要将其计入黑名单;对有污点和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拒绝投标或扣除一定的信誉分数,增加其竞标成本。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工程招标过程中要加强监管机制,不断健全法规和制度,来规范招标中出现的各种不正当竞争现象,从而最大限度去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杜绝小部分人的不正当行为,为国家的工程项目顺利实施提供有力的保障。

参考文献:

[1] 李玉萍,于萍.招标投标制度的博弈分析及“寻租”问题[J]. 山东化工. 2005(04)

[2] 李建章.不完全信息下道路客运市场质量招投标的监督博弈[J]. 重庆交通学院学报. 2005(03)

第3篇

关键词 建设工程 项目招标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F284 文献标识码:A

随着我国工程建设规模的急剧扩大,承发包方式的规范,招标已经成为工程建设中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由于建筑工程涉及金额巨大,工程的单件性、复杂性以及长期的不规范操作,导致了建筑市场的混乱和腐败行为产生。国家在规范建筑市场的过程中,也在不断的尝试和改进招投标的方式,力求做到公平、公开、遏制腐败和符合我国国情,但到目前为止,即使是现行的招投标管理办法,也没有完全解决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

一、当前我国建筑工程项目招标现状

我国自2000 年1 月1 日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来,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规,进一步规范了相关规章制度,并逐步形成了建设工程招投标法规体系的基本框架,有效遏制了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行为,对规范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惩治招投标活动中的违规行为起到了重要用。但从现实生活中来看,工程建设招投标中,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尤其是不正当竞争行为严重。这种现象的广泛性、严重性,应该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二、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中的存在问题

虽然工程招投标中不正当竞争行为产生的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然而经过仔细分析就不难发现,工程招投标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是违规操作、无序竞争;而从实质来上来说,其主要表现形式有以下几方面:

(一)资格预审条件存在不公平。

当前建设市场竞争十分激烈,一个公开招标的项目可能会有很多家投标人,招标人为了减少评审过程的工作量,通常会采用资格预审制度,招标人通过审查投标人企业的资质等级、业绩成果、财务状况等一些情况来筛选申请人,满足条件的就能够进入工程技术、商务标的竞争,不满足条件的就提前淘汰。但是由于一些其他原因,招标人对于资格预审条件可能会有一定的倾向性使其他潜在的投标人被排除在外,例如一些简单的小工程,但要求项目经理的资质较高且附加一些不合理的条件,使得满足资格预审条件的投标人范围变小,有一定的针对性。

(二)投标单位没有足够的时间来编制投标文件。

在工程项目招标中,固定总价合同的范围在扩大,投标单位要尽可能把工程量计算准确,这样才能合理报价,减少承包风险。对于图纸工程量投标人一定要认真复核,当然合理的技术方案对投标人的报价着重要的影响,投标人需要有足够的时间才能把投标文件做好。但是目前在一些工程中,招标人迫于一些压力要求,缩短了投标文件的有效日期。由于编制投标文件时间不合理,投标人只能把投标方案按程序化模板来编制,这就无法确保方案的针对性。

(三)专家评标时间不充足,不能满足基本规定要求。

对于招标评标的全过程一定要严格按照标书文件规定进行,在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也有明确规定,对于评标工作要严谨细致对待,但在常见对于一般的评标工作所占用的时间,因工程项目的大小不同也有着一定的差异,一般中小型评标过程要占用1天以内的时间,而大型的工程项目则会占用到2天左右。但这些时间的大致限定对于实际的工作内容而言可以说是远远不够的,没有充裕的时间来进行的评标工作,对与评标过程的科学有效的严谨性是很难把握的。众所周知,在投标文件中会设计到相关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而这就占用了一大项,对于各项工程的施工技术都是要求要做到优胜劣汰的,而很短时间是不可能将这些细部的施工技术有很深的研究的,所以很大程度上违背了评标工作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招标的机构不够规范。

根据建筑工程的投标活动监督管理方法,已经由原来的审批管理方法依法变成了过程的监督,必须依照法律进行登记备案并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招标投标建筑工程,这些操作都是由招标的机构去完成的。因为我们国家的招标机构业务的起步比较晚,招标的市场尚且不完善,很多相关系的配套制度仍旧不能够健全,导致了很多机构他们在实际的工作中没有足够的自律性,便容易步入误区,又利用自己身份的特殊性,方便帮助业主们去选择具有倾向性的中标单位的目的。其次就是对于所有的机构,其工作的成果还没有一个非常好的、可以操作的、比较量化的评论的标准。这样是导致很多投标企业不能找到合适的机构来协助投标,完成投标后记录工作,造成不能够及时登记备案。

三、改善建筑工程项目招标现状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法律意识。

围绕招标投标法、采购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结合本地实际,修改完善地方招投标管理规定,并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形成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使之走上健康、有序的发展轨道。建立对建设单位行为的监督制度,对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暴光,严肃查处。

(二)营造公正、公平的投标环境。

增加有效投标人数量,减少潜在投标人信息的披露,对容易造成围标、串标和评标不公的一些关键环节创新管理:一是尝试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及招标公告同步网上,潜在投标人均可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查阅招标图纸,准备投标文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二是改革当前资格预审制度,杜绝业主利用资格预审来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的现象,对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有关部门可建立招标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委员会,定期代表政府对参与此类工程投标的施工企业在统一的标准、条件下进行集中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企业可直接报名参加工程投标。从实际效果来看,正式投标人越多,围标、串标的成本越高,成功的机会就越小,也更加符合公平竞争的原则。三是要加快改革原有的评标手段,逐步推行电子评标,增加评标定标的科学性和公平性。

(三)强化招投标工作的透明度。

推行公开招投标制度,整个招投标环节都应该严格遵循这一制度。首先,招标单位或招标企业要通过张贴布告、现场公示或者网上等形式招标公告,招标公告的内容应该包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所有标底编制、评分细则等相关信息。其次,评标阶段,评委应该在评委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并采取相关保密措施。(1)评标时,除评委和招标之外,任何人都不得进入;(2)评标区域应该严格封闭,并采用屏蔽手段屏蔽手机信号,其他审计人员、纪律监督人员以及建设单位的相关人员则可以在监控室内观察评标室内人员言行举止;(3)整个评标过程应该实行录音录像制度,以备日后查询。最后,中标后,中标信息也要及时公开,并将中标人、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标价、废标理由以及评审专家等相关事项进行公开,从而接受社会监督。

(作者单位: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第4篇

关键词:工程项目;招标;管理;主要问题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bidding management there exist many problems. How to improve, improve engineering bidding the quality and level of the work, the author puts forward opinions for industry insiders reference.

Keywords: engineering projects; The tender; Management; The main problem

中图分类号: TU723.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对于其中出现的问题我们应当有明确的认识。一个健康的招投标制度应该是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建立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针对当前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完善法规、明确职责、健全机构,强化过程监督等措施,才能更好地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从源头上遏止腐败,净化建筑市场,促进建筑市场秩序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不断提高工程招投标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1、招投标管理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招标和机构的数量膨胀、良莠不齐

20世纪90年代招标机构增长迅速,与工程建设有关的系统纷纷各自设立设计招标、建设工程招标、设备材料招标、监理招标等机构,如商务部系统所成立了国际工程咨询的招标机构与政府对外援助工程招标机构,财政系统也成立政府采购招标机构等等。

招标机构出现膨胀必然就会带来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业务的竞争,随之而来的就是弊病操作上的不规范。招标机构膨胀也带来招标组织管理人才和技术人员的严重缺乏和素质下降。2009年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机构和公司迅速的发展,一部分非建筑专业的工程项目业主可以委托招标机构组织工程项目招投标。但是由于招标机构门槛不高,现在已呈过多过滥的趋势,继而也造成招标业务管理人才和技术人员的严重缺乏和素质下降。

1.2招投标评标专家管理机制

工程建设招标机构通常都是通过大型建筑业施工企业推荐专家人选并择优选聘,也有的招标机构通过专家之间互相推荐人选并择优选聘。进入评标专家库先就要达到一定的学历、职称与业绩的标准,再经过几轮实际的评标考核,招标机构认可后就可进入评标专家库。部分政府管理机构建立高级专家库要由有关招标机构推荐,国家级评标专家则需多个招标机构同时推荐。如今有的地方的政府行政人事部门强力的参与工程建设项目中的招投标管理,而专家库的管理则成为其介入的切入点。这些部门的管理人员都对建筑行业与工程项目建设的特性知之甚少,选聘评标专家的专业分类仅借鉴大学的学科专业分类表,专家任职资格仅考虑学历、职称与工作的年限,不注重实际操作并据此制定了诸多管理评标专家的管理办法。虽然这样做就能快速的增加专家库的容量,但是不能确保入库专家的整体素质水平和实际评标工作的水准效率,选择评标专家时应对如何评估参评专家的实际工作能力和水平缺乏有效的手段,同时因为入库专家的实际能力和水平参差不齐,也增加了组织专家定期业务培训方面的难度。

1.3招投标程序繁杂、资源浪费严重

现在项目招投标适用的建设工程项目范围也是比较很广,其中大多数项目都是常规工程建设工程,但所有的项目均按照相同规定程序组织招投标,存在运作程序繁杂、周期长和招标采购浪费严重的问题,违背了通过公开招标采购的最大限度合理降低成本的本意。

2、关于项目招投标体制及管理的改进建议

近年来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机制建立与运行推动了我国建筑行业的市场化与规范化运作的积极作用是无可非议,但因为各方面的客观原因,在实践过程中也确实出现了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需要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机制发挥它在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所应有的作用。笔者根据多近年来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的实践和思考,提出几点相关建议供业内人士参考。

2.1政府应统一工程建设招标管理

工程建设招标管理应以专业分工为依据,由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协调。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来源可以多样化,包括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各级政府投资、企业投资和私人投资等等,但是工程建设项目从规划开始就应进入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管理范围,直至竣工验收交验实行一条龙的专业化管理,其中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只是其中前期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政府主管部门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管理应该从宏观方面着手,拟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管理体制,制定基本规则,监督社会实施。

2.2改进评标专家管理机制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评标工作中,必须要提高评标专家的实际评审把关作用,改变目前主要请专家简单打分算账的低级评标方式。聘请评标专家进行评标的工作重点,应该是解决一些不易量化的技术和管理问题,例如:根据某个工程建设项目的技术难度如何选择相适应的施工资质;投标企业对特殊工程设计结构的施工方案是否合理;投标施工企业的诚信水平和信誉评估等内容。招标机构应充分尊重和保护评标专家的权益。例如:目前大部分评标专家尚未退休,评标时间安排应尊重评标专家的时间安排,不能以参加评标次数和推辞评标次数作为考核评标专家的标准;评标过程应尊重评标专家的意见;评标专家参加评标应根据参评项目的规模和技术复杂程度给以相应的报酬,不能简单按评标时间长短计算报酬;由于业主和招标机构的原因引起招标时间和安排变更,应给予评标专家适当的报酬补偿,等等。另外,评标专家应有正常的入库和退出机制。评标专家入库首先应符合基本标准要求,在经过几轮实际评标实践验证其实际能力合格之后,再由招标机构正式纳入其评标专家库。由于年龄老化、技术落伍、违反纪律以及其它原因不再适合担任评标工作的入库专家,应及时清出专家库。

2.3改善并简化建设工程招标程序

2.3.1明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范围

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应限定在一定范围内。根据国家现行的制度,工程建设招投标范围应严格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执行,不宜随意扩大。对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范围之外的其他工程建设项目,项目业主可以参照该标准执行,但不应将招标作为行政强制执行范围。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也不应将这些项目的招标程序作为行政管理程序的环节,作为其它后续行业管理程序的前置程序。

第5篇

关键词:管理模式,变更,电子政务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 the government e-government project as the transformation government function, improve the administrative efficiency of a project is at all levels of government in the daily work of rapidly advancing. The electronic government affairs relating to the political, economic, cultural and so on a series of social and economic problems of a large system.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electronic government affairs key construction project, the paper introduces the characteristic of this kind of project management content, process, and so on, points out that the use of project management ideas and methods of project management practice problems to which attention should be paid to the project management in such project construction play a bigger role.

Keywords: management mode, change, the electronic government affairs

中图分类号: TU1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项目管理的定义

项目是指一系列独特的、复杂的并相互关联的活动,这些活动有着一个明确的目标或目的,必须在特定的时间、预算、资源限定内依据规范完成。项目参数包括项目范围、质量、成本、时间、资源。而项目管理是基于被接受的管理原则的一套技术方法,这些技术或方法用于计划、评估、控制工作活动。以按时、按预算、依据规范达到理想的最终效果。它是“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的一个分支。

加强电子政务建设中的项目管理,其意义在于通过对有限资源的有效计划、组织、控制,实现项目管理目的,保证项目目标实现。

二、电子政务工程项目管理模式

1、制度保证

制度保证是开展电子政务工程项目管理的基础。制度保证包括主体的项目管理办法,以及辅助的项目合同管理办法、采购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验收管理办法、运行维护管理办法。主要采用以项目建设为主线,围绕项目成立项目组,实行项目组长负责制,同时明确项目组、主管领导、各职能处室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责任义务关系,不仅做到权责分明,而且实现了项目建设管理扁平化,有利于工作效率的提高。

2、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

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是贯彻统筹规划建设原则的一个重要步骤。在前几年电子政务工程建设开展初期,项目建设主要是需求推动型,也就是由业务部门提出建设意见,信息化部门做技术实现工作,经过若干年的实践,这种建设模式的弊端逐渐暴露出来,项目各自独立,互不管联,数据来源多样,违背了信息化建设实现互联互通的初衷; 因此,建议现在的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由信息化部门根据项目建设规划的需要主动发起,在立项可行性研究中要统筹考虑所有业务需求及进度实现要求,贯彻落实统筹规划统一建设的原则。

3、项目采购管理

电子政务建设项目招标是政府采购行为。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开展电子政务工程项目的招标采购是项目建设的重要环节,也是保证公平公正原则有效执行的关键。在政府采购工作中,由专门负责组织招标采购的部门来组织,而项目组负责拟定招标书、建设方案、招标文件的技术文档等工作,两者相互独立,责任分工明确,共同保证项目采购工作的顺利完成。

4、项目实施过程管理

实施是项目建设的关键阶段,实施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项目的成败。实施的核心问题是项目的进度和质量,转入实施阶段后,项目组的工作重点主要是切实发挥好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的作用。为项目的建设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保证项目严格按照制定的工程进度组织进行。特别是对同时并行的建设项目,要统筹协调、有条不紊,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将方案中包括的建设目标和主要任务落到实处。

三、如何加强电子政务建设中的项目管理

项目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的整体管理、范围管理、时间管理、成本管理、质量管理、沟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风险管理、采购管理等。项目管理的这几个方面内容是一个有机的整体,环环相扣。其中,项目沟通管理是项目成功的关键,如果项目沟通不好,项目需求和范围就无法明确,也无法取得领导和用户的支持;项目范围管理是项目成功的基础,只有明确需求,控制范围,才能防止需求和范围的蔓延,才能保证项目建设质量;项目时间管理是项目管理的重点,它将协调项目团队按时完成项目、合理分配资源、发挥最佳工作效率;项目质量管理是项目建设的目标,通过严格的质量管理将确保系统建设质量;项目人力资源管理是项目实现的载体;项目风险管理是预防和控制风险给项目带来不利影响的有力手段;而项目的整体管理是其中的连接纽带,是贯穿项目生命期全过程的一项综合性和全局性的管理工作。

一般来说,电子政务项目需经历3个阶段,项目规划和立项阶段、项目实施阶段、项目验收和正式运行阶段,每个阶段都有不同的项目管理重点。

3 .1 项目规划和立项阶段

在项目规划和立项阶段,主要是做好初步需求调研,评估项目的各类风险,完成项目的可行性报告和建设方案。在这一阶段,重点工作是要做好项目的沟通管理、 范围管理和风险管理。

3. 1.1 项目沟通管理

首先,就项目需求进行沟通,明确项目初步需求和所实现的功能。其次,明确项目干系人及其对项目的态度,就系统建设目标进行沟通,形成一致意见并取得其支持,方式有:座谈会、单独沟通、电话沟通、书面沟通等。

3. 1. 2 项目范围管理

通过沟通确定项目的初步需求,同时进行工作分解(WBS),明确项目的初步范围,从而初步估算出项目开发进度和建设费用等。

第6篇

第一部分 管理目标

一、经济指标

1、营业收入: 万元;

2、实现利润: 万元,利润率为 %;

3、上交管理费用: 万元,上交管理费率为 %。

二、运行管理目标

1、工期

达到业主的工期要求。

2、质量

(1)单位工程验收一次合格率达到100%;

(2)本工程质量达到省(部)优工程目标;

3、贯标认证工作

(1)贯标外审无严重不合格项;

(2)职业健康监护率100%,年新增职业病例≤0.15%;

(3)对环境污染控制率达到100%;噪声、污水、大气污染物排放达标率达到100%;固体废物对环境污染的防治率达到100%;对井巷施工粉尘浓度检测合格率80%以上;

4、安全管理:

(1)无工亡事故;

(2)杜绝重大交通、设备、火灾、触电、爆炸和中毒事故;

(3)亿元施工产值重伤率≤1人、轻伤率≤5人;

5、成本费用控制:成本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在 %以内,其中:

(1)人工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在 %以内;

(2)材料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在 %以内;

(3)机械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在 %以内;

(4)其它直接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在 %以内;

其中:项目经理部生活和生产用临时设施费用控制在 万元内。

(5)项目经理部管理费用控制在 万元以内;

其中:业务招待费控制在 万元以内。

第二部分 项目经理的责、权、利

一、项目经理的职责:

(一)履行公司与业主单位签订的合同中公司的所有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项目总体目标的实现,保证达到业主满意。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正确处理国家、企业、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做到合法经营。

(三)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关于物资设备采购、工程或劳务分包招投标管理、工程或劳务分包队伍的选择、资金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制度。

1、大宗材料采购招投标必须严格执行二十三冶办发[XX]19号文关于印发《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二十三冶监察发[2019]1号文关于印发《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大宗材料采购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以上的采购活动必须经过招投标程序。禁止化整为零,凡符合招标条件的必须进行招标。

第二,招投标过程中必须具备下列书面资料:邀标书、标的确定的市场调查书面报告、投标人投标书、评标会议记录、评标人评审意见、评标结果、项目经理部选择中标单位的书面决定书。

第三,项目经理部所有招投标活动必须报公司招投标监管中心监管,在公司审批后方能签订采购合同。省内工程项目合同估算值在100万元及以上的招标活动或省外工程项目合同估算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招标活动由集团公司招投标监管中心参与组织评审和监管。

第四,招投标过程必须建立台账、编制目录、形成书面档案。

有关大宗材料采购招投标适用范围、招投标方式、开标、评标、定标、招标监督按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具体要求执行。若有修改则按新的文件执行

2、工程分包(包括劳务)必须严格执行二十三冶办发[XX]19号文关于印发《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二十三冶监察发[2019]1号关于印发《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二十三冶工程施工项目分承包与劳务分包的规定》。

第一,工程分包(包括劳务):凡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及以上的,劳务分包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及以上的,必须执行招投标程序,禁止化整为零。

第二,招投标过程中必须具备下列书面资料:邀标书、标的确定的工程预算分析资料和市场调查书面报告、投标人投标书、评标会议记录、评标人评审意见、评标结果、项目经理部选择中标单位的书面决定书。

第三,项目经理部所有工程(劳务)分包投标活动必须报公司并经公司招投标监管中心审批后方能签订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省内工程项目合同估算值在100万元及以上的招标活动或省外工程项目合同估算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招标活动由集团公司招投标监管中心参与组织评审和监管。

第四,工程(劳务)分包招投标过程必须建立台账、编制目录、形成书面档案。

有关工程(劳务)分包的招投标业务适用范围、招投标方式、开标、评标、定标、招标监察按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具体要求执行。

3、工程(劳务)分包队伍的选择:必须选择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队伍。

第一,工程(劳务)分包队伍的选择必须符合集团公司《关于工程项目分承包与劳务分包的规定》,只能选择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劳务)分包单位。禁止自然人分包。

第二,工程(劳务)分包单位的劳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100%。

4、遵守资金集中管理制度

第一,严格执行集团公司财发[2019]13号文关于印发《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和公司资金集中管理的相关文件,项目经理部从业主方收取的工程进度款、结算款、工期奖(或赶工奖)及其他资金必须汇入公司指定的集中管理银行账户。

第二,公司根据审定的项目经理部当月用款计划将款项拨付至资金支付专户,严禁项目经理部直接在收款专户上支付。

第三,严格遵守公司关于项目经理部在主账户以外的设立的收款专用账户,实行余额限量的实时归集管理制度,对付款专用账户接受公司限额管理制度。

5、加强安全管理:

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安全管理手册》的规定,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四)主持编制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并对项目目标进行系统管理。

(五)对资源进行动态管理,建立各种专业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

(六)进行授权范围内的利益分配。

(七)应及时做好与业主的月度工程量签复、工程变更调整、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结算和分包业务的各项结算工作。

(八)接受公司审计,处理项目经理部解散的善后工作。

(九)按照集团公司《关于工程项目实施全面预算管理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工程项目实施全面预算管理,预算编制、考核面达到100%。

(十)负责各类计划和报表的编制,真实、及时、准确地按系统管理和有关规定报送给公司各有关部门。

(十一)上交劳保基金:工程专项劳保基金全额上交公司,本项费用不列入上交管理费范围,专项核算专项上交。

(十二)以工资总额为基数的上交费用包括养老保险金、工伤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金、生育保险金、工会经费共7项,按公司规定计算并上交。

(十三)按规定完成各项资金上交任务,并按期归还公司垫付的工程款。

(十四)就地延伸施工项目或新项目的开拓,其投标报价需报公司审批确定,在本项目实施期间,开拓业务万元。

(十五)做好风险抵押金的收集工作。按月在工资中扣一部分作为风险抵押金或按公司规定另行交纳风险抵押金 万元。

(十六)其他职责____。

二、项目经理的权力

(一)参与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和合同签订工作。

(二)主持项目经理部的工作。

(三)生产指挥权:项目经理有权按照法定代表人的授权,根据项目随时出现的人、财、物等资源变化情况进行指挥调度,对于施工组织设计和网络计划,在保证总体目标不变的前提下进行优化和和调整。

(四)人事权:项目班子成员聘任、奖惩、考核、解聘的建议权;对其他人员(公司直派人员除外)使用的决定权;选用具有相应资质劳务分包队伍的参与权。

(五)财务管理权:在公司授权范围内的项目资金的投入和使用。

1、在公司授权范围内,有权安排目标成本费用的开支;

2、在公司授权范围内,向公司建议项目内部员工的工资水平、分配办法、分配原则和具体方案;

3、在公司授权范围内,推行计件工资、定额工资、岗位工资和确定奖金(含工期奖)分配方案;

(六)技术措施和技术方案的编制、审定按贯标程序相关规定办理。

(七)在公司授权范围内,组织或参与设备、物资、材料的采购,选择机械设备的型号,数量、和进场时间,对所购设备物资按质量标准验收、检验。

(八)在公司授权范围内协调与项目有关的内外部关系。

(九)法定代表人授予的其他权力_______。

其他班子成员按项目经理的分工履行职责。

三、项目经理的利益

1、按《二十三冶建设集团关于子、分公司所属项目部工资指导意见》的规定享受项目工资待遇。

2、享受优质工程奖。工程项目达到省(部)优目标,项目经理按集团公司现行规定享受优质工程奖。

3、享受管理目标兑现奖。

4、享受业务开拓奖。

5、享受超额利润奖。

6、公司规定的其他________奖励。

其他班子成员按项目经理的分工享受相应利益。

第三部分 奖罚

按照考核结果,公司给予项目经理部经理及其项目班子成员奖罚兑现,奖罚办法明确如下:

一、 目标奖励办法

(一)目标奖励的计算

1、计奖基数的确定:

计奖基数=上交利费额×提奖比例

2、计奖时间系数=实际工作月数/有效工期(总月数)

3、职务系数确定的原则:项目经理部经理职务系数为“1”;项目班子其他成员的职务系数为0.5~0.8,由项目经理依据各位班子成员的业绩情况向公司提出建议报经公司确认。

4、目标奖计算式:目标兑现奖=计奖基数 *职务系数*任职时间系数

(二)目标奖励兑现的时间:

1、经公司审计、考核确认完成各项目标,同时项目经理部向业主方回收的资金和上交公司利费均达到80%以上,给予兑现70%;

2、工程结算完毕、工程款全部回收、工程项目债权债务清理完成后再兑现余下30%。

二、 超额利润奖励:

1、目标利费=营业收入×相应利费上交比例

2、超额利润=实际利费-目标利费

超额利润奖按公司现行办法分配到项目经理部班子成员。

三、惩罚办法

1、项目经理部未完成目标责任书规定的利费上交目标,项目经理及其管理班子成员的风险抵押金抵交不足部分;

2、项目经理部若发生亏损情况,则按照《二十三冶建设集团公司有限公司内部管理责任追究办法》的有关规定对项目经理及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3、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安全死亡事故、发生重伤、重大人为机械事故按相关管理办法处罚;

4、交工资料未及时归档扣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目标兑现奖1~5万元;

5、材料物资、工程或劳务分包招投标管理制度执行不力的扣目标兑现奖1~ 5万元。

四、项目经理兑现奖计算公式

1、目标兑现奖=目标奖+超额利润奖+业务开拓奖+优质工程奖-安全、质量罚款-其他罚款-已发奖金

2、个人所得税由项目经理部班子成员各自承担。

第四部分 附 则

第7篇

一、严格把握招标范围、规模标准及程序要求

(一)凡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包括上述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达到下列规模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二次装修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20万元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上的(招标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万元以上的);

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本条前三项规定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二)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合同估算价尚未达到以上规模标准的,先到县政府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县发改局,以下简称县招标办)备案,按程序办理免招标手续,不纳入招投标管理,但必须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报建手续,缴纳相关规费,纳入质量监督管理。房屋建设工程包括基础工程、主体建筑工程、水电等管线工程和装修工程,项目不得化整为零,规避招投标管理。所有国有投资项目无论投资多少原则上都必须先作预算,报财政部门审核审定,否则不予拨付建设资金。

(三)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必须提供如下资料,方可到县招标办进行核准或备案。

1、项目审批文件;

2、项目基建计划;

3、合法用地手续;

4、财政或审计部门审定的工程预算造价及清单;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施工图审查及批准文件;

6、资金落实情况证明。

(四)严格控制邀请招标。凡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工程建设项目,原则上均要实行公开招标,尤其是国有投资的项目。如情况确实特殊拟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人需先向县政府招标投标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请,属重点项目的由领导小组根据有关规定集体研究决定,非重点项目由领导小组委托县招标事项核准单位联席会议研究决定。邀标申请从提交至答复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个工作日。

(五)规范使用BT模式。BT模式适用于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基础设施项目。项目实行BT模式融资管理,必须先要通过论证和审批。项目业主在项目可研报告中应当专章或单独编制《BT融资建设方案》,由县财政部门提出审查意见后,报县政府审批。BT项目业主原则上要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符合条件的项目投融资人。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采购也应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县审计部门要对所有BT项目实施全程跟踪审计。

二、完善招投标资格审查制度

进一步完善招投标资格审查制度,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应严格把关,一视同仁,不得因地域、行业、所有制不同而加以歧视。

(一)对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简易工程项目,不得限制合格投标人的数量,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投标。招标人不得擅自提高潜在投标人的资质等级要求或设置其他不合理的限制条件。

二)对技术复杂、施工难度大的工程,从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组成资格预审委员会,对潜在投标人的技术能力、管理水平、财务实力和业绩信誉以及项目主要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等进行符合性审查。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较多、需要限制数量的,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8-12家合格投标人。

(三)为遏制挂靠竞标,所有国有投资项目和工程规模达到300万元以上的非国有投资项目的招投标,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本人到场参加报名和开标,不得委托人。工程规模不足300万元的非国有投资项目,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人参加报名和开标活动,但委托人必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其近两年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材料。

四)严格执行《嘉禾县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凡是近两年内有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或近一年内有两次以上一般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一律不接受其在本县工程建设项目中的投标报名。

三、规范招投标评标活动

(一)加强评标专家库的建设与管理。县招标办要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严格评标专家资格认定的基础上,组建全县统一的政府综合性评标专家库,对现有的部门专家库进行更新和资源整合,形成社会化、开放式、综合性的评标专家库。要加强评标专家队伍的培训与考核工作,对评标专家实行年度考核与动态管理。评标专家因身体健康、业务能力及信誉等原因不能胜任评标工作,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停止担任评标专家并从专家库中予以除名。

(二)严格国有投资项目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国有投资项目须从县政府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选择评标专家。简易工程项目,招标人不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技术复杂、施工难度大的工程项目,招标人派一名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视工程项目的大小难易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评标活动严格执行回避制度,项目主管部门和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得作为专家和评委会成员参与评标。

(三)对简易工程项目,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编制施工方案,对施工方案只进行合格性审查,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或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确定中标人,即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将包括工程合理价为主要内容的招标文件发售给投标人,投标人响应并按规定要求参加投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评审合格后,招标人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名顺序。

(四)对技术复杂、施工难度大的工程项目,要求投标人编制技术标的,对技术标只进行合格性审查,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确定中标人,即招标人设定投标控制价,投标人报价超过投标控制价的为废标;将投标控制价以内的所有投标报价进行算术平均后,下降若干个百分点(具体比例现场随机确定)作为评标基准价,以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且最接近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人为中标人。

(五)对技术特别复杂、施工有特殊要求的工程项目,投标人应当编制技术标,经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后,可采用综合评估法,但商务部分权重不得少于总分的70%。在综合评估法中,按照合理低价的原则评审投标报价,评标基准值的设定要体现社会平均水平,有利于降低工程造价。

(六)为确保最低价中标项目的实施,防止恶性价格竞争,实行低价中标差额履约担保制度。低价中标人除交纳一般的履约保证金外,还需交纳不低于其投标报价与标底或最高限价之间差值的差额履约保证金。低价中标差额履约保证金实行专设账户,由招标人控制管理。

(七)国有投资项目的评标原则上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或综合评估法。

四、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全程监管

县发改局(县招标办)、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为招标投标活动的主要监管部门。监管部门要按照“精简、效能、公平、公正和防止腐败”的原则,加强领导,依法履职,研究总结经验,改革创新招标投标监管方式,积极探索既符合法律精神和市场经济规律,又能有效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商业贿赂的监管体制和机制。

(一)加强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对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以及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建设项目,要作为监管的重中之重,加强招投标全过程的监督执法。所有的国有投资项目,包括建设、交通、水利、土地开发整理、农业综合开发、烟水配套、有线电视、工矿、电力、通讯、邮电等都要严格履行招投标程序,接受招投标监管。

(二)加强招投标有形市场的建设,规范招投标交易行为。要按照“同城合一”的原则,整合资源,加快筹建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形成全县统一的招投标交易格局。凡我县范围内需要招标的项目,原则上要进入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由主要监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共同进行监督。如确因项目所需拟另行择地进行交易的,须经过县招标办的核准,各行业监管部门不得自行设立招投标交易市场,不得自行组织招投标交易活动。

三)加强招标信息的管理,提高招投标活动的透明度。凡公开招标必须严格依法在县招标办指定的媒介招标公告。招标金额在300万元以内的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在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招标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在省招投标监管网。

(四)加强招标组织形式的规范管理。招标组织形式分为自行招标和委托招标。招标人拟采用自行招标方式的,必须要具备自行招标的法定条件和能力,并需提请县招标办的审查核准。一次核准手续仅适用于一个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在以往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中有违法行为的,视同不具备自行招标条件,三年内不得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公开招标项目原则上应实行委托招标,即由招标人按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选择并委托具备有资质的招标机构进行招标,监管部门加强对招标机构招标活动的监督。招标人不得随意指定招标机构。凡近三年内在招标活动中有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或近一年内有一般不良行为记录的招标机构,不得承接我县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业务。

(五)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管理。要注重发挥勘察设计的源头控管作用,防范和减少后期变更。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招投标核准的要求择优确定勘察设计单位;项目审批部门要严格把关,严格评审,凡勘察设计不符合资质要求或设计要求的工程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或不予报批)。

(六)加强对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造价管理。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制定工程量清单,按照县住建局、县物价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联合的地方材料价格和定额取费标准编制工程预算,经财政或审计部门审定后作为招标基准价或底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提高或降低工程造价。地方建筑材料价格由县住建局牵头组织调查、确认,每季度一次。工程造价达到50万元以上的工程量清单预算文件,需有国家或省注册造价师签字盖章,否则财政、审计部门不予评审,也不得作为工程招标造价的依据。企业自主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人工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规费、税金等不可竞争性费用进行调整或剔除在工程投标报价之外。

(七)加强对施工队伍的资质管理。建设工程项目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参与招投标。施工企业在招投标活动中,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等相关合法证件的原件,以便查验。正式招标时,除交验上述相关证件的原件外,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人以及项目经理必须到招投标现场,防止不具备资质的企业挂靠竞标。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后,中标单位不得转包。

(八)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后,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与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参照各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合同示范文本订立书面合同,报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招标办审核后签订正式合同,并报工商部门鉴证。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正式合同必须分别送县招标办、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以及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各一份,以便实施监督。

(九)加强工程决算与资金拨付管理。工程中标后,工期在12个月之内的建设项目,工程结算有工程量增减时,应当套用中标时的各项单价,按财政或审计部门原先审定的取费标准计算出的总造价进行结算(如施工合同或招标文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建设周期在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的建设项目,重要材料、设备和服务的市场价格在建设过程中上下波动幅度超过5%的,按照取合理市场低价的原则,对原合同价作适当调整。有不可避免的工程索赔的,按照合同的规定执行,并在结算报告中单列。决算金额必须经县财政或审计部门审定。工程量的增幅超过5%时,须由施工企业书面提出,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查后,按照原工程设计和项目概算的程序报批,并须由发改、监察、财政、审计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共同核查认定。县财政局要加强对国有投资建设项目工程款的管理,严格执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专账核算。在办理工程款拨付时,必须凭县招标办出具的招投标核准文件或免招标手续、招标人与中标人的合同、财政或审计部门审定的(预)决算资料方可进行,招标项目的资金只能拨付给中标企业,不能直接拨付给施工项目部或施工人员,以防止挂靠转包。

第8篇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范工程承发包交易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苏政发〔*〕48号),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工程招标投标和信息管理

(一)凡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的项目,除涉及国家安全保密、抢险救灾、投资总额低于100万元(监理、大宗建筑材料和设备采购低于50万元)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工程外,必须实行公开招标;

(二)单项建设工程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乡镇单项建设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的,必须实行招标;

(三)上述标准以下、2万元以上的投资建设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发包。

政府采购项目都必须按照宿豫政办发〔*〕9号文、〔*〕17号文规定办理申报手续,由财政局采购办委托区政府采购中心招标或采购。工程(包括交通、水务、供电等专业工程)招标必须在区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招采办)统一管理下进入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公开进行。

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应在江苏省工程建设网、宿迁招标投标网、宿迁政府采购网、中国宿豫网等媒体公开,时间一般为5天。招标单位也可根据需要,同时通过其他新闻媒介信息。

招标单位应根据工程投资规模合理确定报名条件,不得随意提高资质等级要求,更不得以垫资或变相垫资及其他不合理要求作为报名条件。

二、加强投标单位选定审查程序管理

投标单位的选定必须严格按《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苏建招〔*〕372号)规定的入围办法执行,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超过9家时,招标人可以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也可以通过随机抽签方式从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中确定不少于9家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由招标单位(或招标单位)依据省、市规范文本编制并经招采办审定,其中工程标底应报区审计局审核。

三、加强招标评标定标关键环节管理

国有资金项目,强制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招标人应在开标3天前向各投标单位公布标底及工程最高限价,超出最高限价作废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前半小时产生,一般为5名以上单数,其中业主评委不超过1/3,其他评委在区纪委和招采办的监督下,从省、市专业评委库中随机抽取。评委应积极负责完成评标工作,对三次无正当理由拒绝参会或不负责任评标的,上报省招标办取消其评委资格。

凡国有投资项目,原则上一律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工程开标后,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当场定标。中标结果应在宿迁招标投标网、中国宿豫网公示2个工作日。严禁定标后压价、压工期。

四、加强中标单位和招标单位动态管理

加强中标后合同跟踪管理。凡中标工程,严禁非法转包、分包。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并按规定给予处罚。建设单位、中标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实施项目建设。经招标确定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设计功能、设计档次等原则上不得变更。特殊原因需要增加工程量或材料、设备变更的,应当按下列规定程序审批后再实施:

(一)对单项设计或施工变更占工程中标价的5%以下或单项变更2万元以下,材料、设备更换单项增加造价20万元以下,由施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变更(更换)方案、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等详细资料,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会同监理单位等有关方面审核论证并提出建议意见,报建设单位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批准;

(二)对单项设计或施工变更占工程中标价的5%至10%或单项变更2万元以上,材料、设备更换单项增加造价20万元以上,除履行上述手续外,还要请财政、审计、招采部门参与现场签证后报建设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三)对累计变更增加造价超出项目中标总价10%以上但未突破投资概算的,由建设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提出书面报告,经发改、财政、审计、招采部门审核后,报区政府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批准;超出投资概算的,由区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建设单位要及时、严格核(确)定变更工程量及相关综合单价。变更工程量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等多方现场核定签字确认后,并按规定办理签证手续。

加强招标机构动态管理,实行季度动态考核。建立招标机构诚信档案,对越权、违规的,作为不良记录记入档案,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第9篇

关键词: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问题;对策

近几年来,招投标制度和工程造价制度的不断改革,使得工程招投标逐渐成熟,在工程建设领域产生了良好的效果。但是,由于我国实施招投标制的历史还比较短,计划经济的惯性和其他因素的影响依然存在,因此在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实践中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我们认真去思考和探索,以促进我国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一、建设工程招投标存在的主要问题

1、规避招标,逃避监管

一些单位和个人,将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避招标,逃避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把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千方百计找各种理由将其变为邀请招标;有的则是对工程建设领域内推行招投标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够,置国家的政策和法规于不顾,或以专业性强、场地小、工期紧等为由,不办理招投标手续,或将工程项目随意肢解到50万元以下后发包;也有的是部分招标,只对项目的部分工程进行招标,附属工程则直接发包。

2、招标人的行为不规范

有的招标人在招标中,自认为按规定可以将工程项目直接发包,不报建、也不办理招投标手续,私自组织一些施工企业洽谈造价、工期、质量等合同条款内容,进行所谓的“招投标”,并以带资、拖欠工程款等种种不合法的条件确定施工单位。而这些施工单位往往不具备相应资质。同时,由于没有进场交易,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如质监、建管、审计等部门,难以对其进行有效的管理,给工程质量造成了很大隐患。

3、招标机构管理混乱

一些招标机构不中立、不公正,拿谁的钱为谁说话。有的为了取得业务,一味迎合招标人,弄虚作假,甚至帮助招标人出谋划策钻法律空子;有的招标机构则与投标人相互串通,破坏了招标的公平性。此外,在某些地方和领域还存在招标管理部门和服务机构尚未分离的现象。

4、投标人之间围标串标现象严重

投标中时常出现投标人相互串通,借机抬高或压低标价,损害投资人利益的现象。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有的投标人资质通过审查并领取招标文件,却不进行实质性投标;有的甚至在开标前假借迟到、缺少委托书、身份证、项目经理和技术人员证书原件等各种理由退出;投标人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空泛没有针对性,与参与投标的项目情况不相符合,甚至出现张冠李戴的现象,投标文件装订装帧简单,编写格式多处雷同,施工方案如出一辙,投标报价明显漏项或重复计价,漏盖或错盖公章等等以造成在一个标段中只有一家或者极少数几家企业做出了实质性响应。这几种情形很难被界定,增加了防范和打击的难度。

5、评标定标缺乏科学性

评标定标是招投标工作中最重要的环节,要体现招投标的公平合理,必须要有一个公正合理、科学先进、操作准确的评标办法。目前国内还缺乏这样一套科学有效的评标方法,致使一些建设单位仍单纯看重报价高低,以取低标为主;评价小组成员中绝大多数是建设单位派出的人员,有失公平公正;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作为评标工作的主体,其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和法律知识等因素直接影响评标工作的质量;开标后议标现象仍然存在,甚至把公开招标演变为透明度极低的议标招标。这样就给招投标过程带来很大的风险。

二、建设工程招投标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1、招投标法规体系不健全

建设工程招投标是一个相互制约、相互配套的系统工程,目前招投标本身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健全,市场监督和制约机制力度不够,配套的改革措施还不完善。首先,《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太过于原则,而且对产权交易、土地出让、医药购销、项目法人招标、代建制招标、两阶段招标等招投标活动都没有规定,导致出现法律空白,而各部委规章、地方政府规章文件则出现了相互冲突、互不买账的现象,导致招投标当事人无所适从。其次,有关法律法规存在较多冲突。由于我国的大部分法律法规是由各相关政府部门拟草的,各政府部门或多或少地存在一定的利益驱动,致使我国大部分经济、行政法律法规带有一定的部门利益倾向。《招标投标法》出台后,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都站在各自的角度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性的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这些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彼此之间冲突较多,部门倾向严重。再次,招投标配套性法规立法严重滞后。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招投标领域不断扩大,但相对应的法律法规严重滞后,只有一些零散的地方政策性文件。《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自2006年开始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至今已历时4年,配套性法规立法的滞后导致招标投标活动的开展严重缺乏法律依据。

2、行政干预相对严重

在招投标的实际操作中,“人情工程”、“关系工程”时有出现,行政力量对市场的过分渗透,难以实现公平竞争,许多工程项目招投标表面上看是招投标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交易,制定的各项交易规则也符合或基本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各项规定,但实际上很多工程项目的拍板定案,建设单位不能独立自主地进行,都要受来自各方面的行政力量的制约。建设主管部门作为招投标活动的行政主管部门,本应严格执法,按法律法规程序办事,但有些地方却搞部门保护主义,排斥外地施工企业进入本地有形市场,设置各种障碍,如在资格预审阶段,要求外地施工单位出具的材料超出了常规要求,使这些施工企业望而却步;也有些地方监督人员却参与评标,甚至还为特定企业和个人说情,干扰正常的招投标活动,如有些地方就出现了由开发单位自行招标、定标后,再由上级建设主管部门进行招标,招投标程序流于形式。

3、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多头管理

由于工程建设项目的特殊性,《招标投标法》中并没有像其它相关法律一样,以法律的形式明确招标投标的统一行政主管部门。查看近年的管理文件及制度,涉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管理的政府部门有国家发改委(原国家计委)、建设部、交通部、铁道部、财政部(政府采购办)、商务部、地方政府等。各部门的招投标管理办法不完全一致,各部门归口管理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机构也有针对性的分工,对于招标机构和招标机构的要求、认定和定期审查标准各不相同,各个部门和系统均从本地区和本部门的情况出发来制定相应的制度和办法,因而不可避免地存在局限性和差异性,形成了我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采购多头管理的格局。由此也造成了招投标机构重复设置、招投标管理工作的社会成本增加等问题。

三、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对策

实践证明,招标投标制度是迄今为止最为公平、合理的采购方式之一,必须大力加以推广,同时应完善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体系,加强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严格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促使招投标当事人依法开展招标投标及相关活动,确保招标投标工作有序进行。

1、建立健全招投标法律结构体系

健全、严格的招投标法制体系是促进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的有效保障,当前我国招标投标法制体系不健全,而且存在许多法律空白漏洞,必须通过立法修改和完善《招标投标法》、《建筑法》等法律,减少上位法之间的冲突;清理现存法规,使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与上位法相统一,减少法规相互冲突、互不买帐的现象;同时,建议尽快出台《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弥补现存的法律漏洞和空白,使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理顺招投标监督体制

我国现行的招投标多部门监管的格局,客观上造成了当前监督缺位、越位、错位和不到位的状况,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必须改革现有的招投标行政监督体制,由独立的、与招投标活动没有利益关系的行政部门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全过程监督,推行招投标综合集中执法,从根本上解决当前招标投标领域行政监督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监督不力的弊端。建议成立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有关职能部门和行业协会参加的招投标监督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各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工程监督和项目、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等招投标工作的监督。同时将目前分散在多个行政机关行使的招投标执法监督职能,集中归并到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比如在履行招投标行政监督职能上,就可以考虑由一个部门(如招投标中心)集中行使,避免政出多门,以建立一个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强有力的招投标行政监督体制。

3、推行招标制度,规范交易行为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是一个系统工程,有一套完整的程序,每个环节都需要经过精心策划,周密组织,科学决策。它是一项具有高度组织性、规范性、制度性及专业性的活动。要使招投标结果得到充分体现,就要求招标组织具有系统的信息、专业化的分析运作、精细快捷的策划设计、准确科学的决策、周到的服务以及良好的信誉,这些无疑是发展完善的招标机构所特有的优势。招标的施行,对于规范市场交易行为,提高招标投标质量,扩大招标覆盖面,促进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工作的健康发展都起着重要作用。我国招标机构发展尚处于实践阶段,相应的法律、法规都处在建设完善之中。选择招标,通过能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职责,确立相应的违约惩罚措施,同时也能约束方和被方的不规范行为,实行规范操作。通过立法建制做到双方当事人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建立起通力合作、互惠互利的经济利益关系。

4、加强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的监管

加强对招投标市场各方主体的监督管理。一是强化程序监督,严格规范招投标程序。工程项目招投标有一套完整的程序,程序不规范,就难以保证招投标结果的公正性。二是依法严肃查处围标、串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实行廉政准入制度。三是加快建立投标人的信誉体系。对投标人建立诚信档案,制定出诚信评价标准,对诚信度差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政府投资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活动。

建立和完善招投标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制定招投标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重点加强对中标后违法分包、转包、不履行合同等方面的跟踪监管,定期组织对投标人诚信行为综合考核和评价,定期在信息平台公布企业、项目和个人诚信情况。建立网络联通、数据共享、信息公开、评价公正的诚信管理体系,对招投标各方主体、造价咨询、工程监理单位的市场行为实行多方位、多角度的立体式综合监管,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大力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实行合理低价中标。促使招标人在招标前做好市场调查,掌握各种工程材料、设备的市场价格,做好成本核算,防止中标价过大偏离成本价。在评标定标中,采用商务标和技术标分离,不设固定标底以及明标暗评的办法。招标人如编制有标底的,其标底既不能作为决定中标的直接依据,也不能作为决定废标的直接依据,只能依法作为防止串通投标、哄抬标价和分析中标价是否合理等情况的参考。通过改进评标方法,尽量减少中间环节,杜绝暗箱操作,防止泄露标底,遏制编制标书及评标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创造有利于投标人公平竞争的环境,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第10篇

围绕局年初制定的学习计划,我站全体职工认真阅读指定书目,积极参与局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学习心得和体会,并将学习的成果转化到工作中。通过学习,认识到学习是一种习惯,是一种生活态度,树立了终身学习的理念,提高了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今年我站共组织8次18人次,参加省和__市主管部门主办的各类培训,学习了新规范和各项管理办法,掌握了更新的知识和技能,提高了监管工作能力和水平。

(一)招投标监管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交通部《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和《__省招投标条例》,全面推行了项目施工和监理招投标制,建立健全了招投标监管网络,加强了对交通建设市场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采取了远程评标、取消业主代表、签约前履约谈话等形式,进一步规范了招投标行为。今年完成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县道养护等项目施工、监理、检测和设计、总监办招标监管,公开招投标率和监管率都达到100%,未发生一起招投标投诉事件。

根据《__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投标信用档案管理办法》和我局制定的《交通工程标后监管办法》,我站每个月对在建项目的参建单位进行履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进行整理、汇总,每季度上报__市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实行对工程参建单位履约情况动态管理,分阶段、分过程对中标单位进行跟踪评价。

为进一步规范局小额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打击借资质、串标、围标、虚假低价抢标等违法行为,保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建立良好的交通小额项目建设市场秩序、树立良好的交通行业形象,推动交通可持续发展,我站严格执行《__市市交通运输局小额项目邀标管理制度》,强化小额项目招标监管,累计完成小额项目招标监管67次,监管率100%,有效保证了小额项目招投标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质量监督方面

我站年初召开交通工程质量管理大会,动员和组织所有参加单位和人员提高质量意识,强化质量管理措施,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对全市重点二级化公路改造、撤渡建桥和县道养护改善工程等项目,乡镇负责实施的农村公路大、中桥梁实行质量监督全覆盖;乡镇负责实施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和农村通达工程与农路办配合,定期对项目进行质量监督检查,确保工程始终处于受控状态。我站督促建设单位均按质量监督办法办理了监督申请,在受理监督申请时严格审核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及主要人员的资质、资信情况,并根据各工程特点分别制定了监督计划。

狠抓过程中的质量监督,加强对工地试验室的备案管理,及时与建设单位对接、沟通,不断建立健全质保体系,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定期组织中间质量检查以及经常性的随机抽查和巡查,《工程质量中间检查情况通报》,提出要求和建议,对整改反馈结果进行核查落实。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建立健全了“政府监督、业主负责、中介检测、社会监理、企业自检”五级质量管理体系,同时把好“材料关、工艺关、验收关”三关,确保公路建设质量。我站经常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资料、工程重点部位实体质量和所用主要原材料质量进行检查。2015年共组织52次中间检查、18次专项检查、28次工地试验室检查。为了确保工程质量,我站严格按照交通部2004年《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的规定,委托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对每个分项、分部工程实行交工验收检查,检查合格后及时出具分项、分部工程交工证书,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项目及时抓好返工补救,并进行通报,对提高工程项目质量合格率起到了重要作用。今年共组织了65次分项、分部工程验收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分项、分部工程及时通报相关单位返工处理,并留影像资料存档备查。

(三)安全监督方面

安全质量重于泰山,我站加强了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了安全程序,强化了安全责任,杜绝了安全隐患。根据局分工我站负责对市属干线公路的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我站对市属干线公路实行安全监督全覆盖,及时受理安全监督申请,制订安全监督计划。加强教育培训,两次组织相关专家对我市交通工程安全管理进行授课。根据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对市属干线公路的安全工作建立健全了安全管理网络,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了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制定了安全生产预案。对全市范围内干线公路,积极落实平安工地和平安工地创建要求,加强指

导和巡查,多个项目部申报创建省级平安示范工地。(四)交通工程建设市场培育方面

我站紧紧围绕培育好交通工程检测市场这一目标,积极引导社会资金进入检测市场,加大检测设备投入力度,组织试验检测人员培训、考核,提供申报资质的指导意见。目前已具有公路丙级检测资质的检测企业两家、水运丙级检测资质的企业一家。随着道路等级的进一步提高,我市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偏低,竞争能力不强,已经不能满足今后公路工程建设的需要,为此我们加强与相关监理企业沟通,积极配合企业做好提升资质、引进技术人才、强化现有技术人才的培养等工作,目前已具有公路乙级资质监理企业一家、公路丙级资质监理企业一家。

积极协助施工企业办理相关申报手续,我站积极配合施工企业资质申报,做好资质初审工作。

(五)交通工程建设管理方面

在完成科室本职工作的同时,质监站全体人员积极参与351省道建设管理工作,全面履行工程管理职责。逐步适应了监督者和管理者之间的角色转换,以质量监督工作引导工程管理,以工程管理促进质量监督。较好地完成了局领导交办的351省道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为规范自身的执法行为,消除工作的随意性,我站严格执行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和部颁标准、规程的要求,坚持凭数据说话,充分履行了监督职能。

服务意识有了进一步的提高。顺应和谐社会要求,转变执法理念,对管理者和管理对象换位思考,想工程之所想,急工程之所急,将执法管理融入到项目管理中,一方面既坚持执法的严肃性、独立性,另一方面又取得相关单位的理解和支持,确保质监工作的顺利开展。积极配合做好质量监督宣传工作,让社会充分了解质监、配合质监、理解质监,真正做到工程质量监督社会化、公开化、透明化、全员化。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实目标责任状的各项内容,从制度上把关、从生活中点滴小事做起,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

1、农村公路质量监督层次不深,覆盖不广。

2、构造物外观有待提高。

3、平安示范工地创建推进不快。

我站将围绕全年工作目标,认真履行职能,在创新管理上求突破,在规范管理上做文章,在效能管理上出成果,确保我站监管的工程项目安全、质量可靠。

一是招投标监管有新举措。在总结上一年异地监管、远程评标和取消业主代表经验的基础上,针对工程项目特点,结合我们工程建设市场实际,进一步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创造公正、公平、公正招投标环境。

二是质量管理有新所为。2016年质量监督重点在农村公路提档升级,我站将针对农村公路建设特点,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狠抓建设程序关口,严查实体质量,关注内业资料品质,对施工、监理和建设单位行为进行监察,在质量监督的同时强化工程管理,形成纠偏改错机制,确保工程质量无缺陷,无遗憾。

第11篇

关键词:规划设计 招投标

中图分类号:TU723文献标识码: A

一、规划设计评标办法法律支撑

1、《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2号令)

2、《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

3、《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市[2008]63号)

二、相关评标办法介绍

国家住建部《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市[2008]63号)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建筑方案设计评标方法主要包括记名投票法、排序法或百分制综合评估法等,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确定评标方法。

1、记名投票法: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初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各评委以记名方式投票,按招标文件要求推荐1至3名合格的中标候选方案,经投票汇总排序后,得票数最多的前1至3名投标人作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推荐给招标人。根据《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市[2008]63号)第三十三条规定,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各投标文件未最大程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重新招标时间又不允许的,经评标委员会同意,评委可以以记名投票方式,按自然多数票产生3名或3名以上投标人进行方案优化设计。评标委员会重新对优化设计方案评审后,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2、排序法: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初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各评委按招标文件要求推荐1至3名合格的中标候选方案,并按第一名得3分、第二名得2分、第三名得1分的方式投票,经投票分数汇总排序后,得分最多的前l至3名投标人作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推荐给招标人。

3、百分制综合评估法:招标人采用百分制综合评估法作为设计项目评标方法的,技术部分权重一般不低于85%;商务部分权重一般不大于15%,且应当按照以下程序操作:

①招标文件应当明确规定评标时的所有评价因素,需量化的评价因素及其权重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和细化。

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投标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如采用暗标方式评审,投标技术文件在开标时应当进行保密、编号处理)。投标技术文件经评审、分数统计后进行投标商务文件评审,投标商务文件采取明标方式评审;

③投标技术文件(暗标)编号所对应的投标人名单应在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技术文件和投标商务文件评审打分完毕、总分汇总后进行开启。

④投标技术文件和投标商务文件分值汇总、标明排序并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后,按招标文件要求确定1至3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推荐给招标入。

三、严把最高限价审定关,严格设计费管理

为控制工程造价,节约建设资金,同时保证规划设计的质量,我们要求所有进场招标的规划设计项目均须设置招标控制价。由于县财政评审中心对规划设计项目不予评审,我中心会同规划部门、财政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依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及建湖市场同类项目价格,确定了《建湖县规划、建筑、绿化景观、市政等设计招标最高限价表》。所有进场招标的规划设计项目招标控制价均不得高于该最高限价表确定的最高限价,在确保设计方案高质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了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规划设计招投标现状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维护设计市场公平竞争,我科室在赴外地学习交流的基础上,以相关法律法规为支撑,在结合我县规划设计现情的基础上,初步确定了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以及记名投票法作为我县规划设计招投标的评标办法,并逐步运用到实践中加以修改完善。

五、三种评标办法的适用情形

1、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可以作为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的评标办法。一般适用于技术方案设计较简单、投标单位实力均衡或招标人对技术方案没有特殊要求,仅仅用于深化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的招标项目。如建湖县城南新区西塘河风光带沿线闸站、内河驳岸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和,上冈水厂二期扩建工程设计项目,设计内容较为简单单一。

2、综合评估法

招标人采用百分制综合评估法作为设计项目评标方法的,技术部分的评审内容一般为:规划设计指标、总平面布局、工艺流程及功能分区、建筑造型、结构及机电设计、消防、人防设计、环境保护、节能、造价估算等;商务部分的评审内容一般为:设计资质及管理体系认证、设计业绩、项目设计组人员及业绩、设计人的服务承诺等。如建湖县南部片区控制详细规划设计方案项目,由于是控制性规划,用综合评估法能更好的体现建筑构思与创意,以及规划方案可行性和合理性。

3、记名投票法

第12篇

工程勘查与设计是建设工程执行的依据和蓝图,对于工程造价具有重要影响,然而目前建设企业往往在工程的勘察设计与管理环节上出现责任追究及有效监督的缺位,由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失浪费现象屡见不鲜。本工程由于施工图纸发放不到位,长期处于无图纸跟踪审计状况下,对基础隐蔽工程设计要求及强度说明没有明确的认知,从而致使审计难度加大以及审计的绩效降低。

工程财务管理

由于工程财务管理无法进行实时的监督,工程的资金管理风险会显著增大。实践中经常会出现建设项目资金的拨付进度明显的快过工程施工建设的进度,或因为不按照规定实施质保金制度,导致追索的难度大大增加。此外,因为对工程的相关税收政策没有充分的监督,少计、多计税金的现象也经常发生。该项目由于建设单位对工程进度审核的滞后,审计组难以对当月的工程进度进行审计,甚至是几个月的进度情况。因此,对工程财务管理很难做到实时实效的监督。

工程招投标

审计部门通常不参与企业招标以及投标的过程。招标、投标脱离了审计与监督,招标和投标过程中所发生的问题很难被审计部门发现。例如,以低廉的价格中标、然后以项目变更名义,用较高价格进行决算。有的项目招标、投标程序、形式看上去十分规范,实质上却潜藏着串标等较大隐患。甚至有的项目工程依靠制定非合理的条款对投标单位的公平竞争进行限制,使招标过程完全流于形式。

合同管理

由于安置点建设项目工程是在开工后进场跟踪审计,通过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进行审核,发现工程承包合同格式过于简单,没有明确责任分配,合同条款不严密,权利和义务约定不完整、不规范,隐藏着很多的漏洞。如工程范围笼统不清;材料、人工、费率和机械单价没有详细约定;质量、工期、违约责任混乱。尤其是“闭口包干”合同模式,对质量要求、包干范围、调整手续等均无明确设定,导致包干项目却存在活口,闭口合同形式名存实亡,最终还是按照实际情况结算,无法真正做到工程造价控制。

工程跟踪审计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一)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概念

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是指审计部门在项目实施的各个阶段,采用全程跟踪审计模式,对于项目的建设过程与内容进行实时同步的独立评价和监督活动,这种方式适用于工程前期的工程立项、可行性判定、编制设计的方案、项目招标、合同的管理、项目建设的现场、财务管理以及竣工后的评价等各个环节。

(二)全过程跟踪审计的优点

1.从静态转向动态。传统审计方式是在项目工程建设竣工后集中的进行结算和审计,这种情况下,审计人员要一次性面对整个项目工程中的各个程序中的大量资料,同时也需要核实大的量数据,审计人员通常来不及全面核实现场情况,很难做出比较客观、全面以及真实的论断。全过程跟踪审计将项目的实施过程划分为若干阶段,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及时介入,对于工程管理中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的审计,进而有效的降低审计的风险。

2.事后监督转向全过程控制。在事后审计时,工程设计规划、施工建设以及财务管理等一系列环节问题很难及时发现、改正。如隐蔽工程,事后审计无法审核其质量与造价等细节,审计人员很难对其作出合理判定。采用全过程跟踪审计从理论中可以防止这种现象的发生,全过程跟踪审计针对建设项目的各个阶段,不仅注重对工程造价控制,还注重向项目预算、招投标、设备采购、合同管理、工程结算、变更索赔、资金使用以及竣工结算等一系列管理的环节延伸,帮助施工建设单位合理、有效地控制工程项目风险,实现工程管理过程中的在控与可控,保证及早发现并且弥补项目各环节中的缺陷,最终促进审计成果全面落实。

(三)工程跟踪审计的保障措施

1.建立健全审计制度与标准,推进工程全过程审计。项目工程建设覆盖面广泛,涉及的政策、制度、法规、标准、定额、计价规范等,影响因素极为复杂,因而造成工程审计的管理存在很大风险。为此,应当注重强化审计制度的建设,尤其是要完善和健全工程的相关审计制度与管理办法,对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审计等环节的权利和义务要明确做出规定,使工程项目审计规范化、制度化。

2.强化审计人才培养,提升审计人员素质。全过程跟踪审计需要面对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相对于事后审计,需要审计人员具备更高更全面的专业性和政策性。因此,必须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技能,避免审计人员资源配置不足和现场监督不充分的情况发生。审计部门需要加大审计资源的投入力度,提高审计人员地位,确保审计人员的工作独立性,建立健全审计人员工作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改变原有审计人员知识结构的单一性,增加工程技术人员的数量和比例,以提升建设项目跟踪审计能力。

3.完善审计绩效评价体系。由于跟踪审计在政府审计中应用的时间不长,缺乏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尤为突出的是缺乏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因此,对审计事项的评价应从绩效角度出发,建立绩效评价体系,关注其是否达到了应有的目的和效果。

我国审计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初步实现审计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和科学化。近年来在跟踪审计项目实践中,已初步建立起以财政资金流向为主线,覆盖中央和地方、资金和项目、管理和制度的全方位审计监督网络,这对现代审计人员和审计方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的情况为:(1)项目组成员层次不一,知识结构不同,对事物判断的角度不同;(2)跟踪审计对象多是大型工程建设项目,涉及项目多、时间跨度大,其间审计人员流动性也大,一些中途参与审计的人员缺乏对项目的总体掌握。绩效评价体系的建立,可以帮助审计人员把握重点、以绩效为导向评价审计对象,更有利于发挥跟踪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

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