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18 17:34:10
一、行动目标
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重在治本”的方针,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深入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大力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力度,全面消除危害野生动物资源的安全隐患。
二、行动重点
(一)全面清理林区危害野生动物与越冬候鸟安全的各类隐患;
(二)全面清查宾馆、酒店、集贸市场,以及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
(三)依法从重从快打击非法猎杀、收购、运输、藏匿、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四)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和生存环境的行为。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野生动植物保护清理整治工作的领导,特成立乡野生动植物保护清理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四、行动安排
此次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
召开相关动员会,成立专门机构,制度工作方案,公布举报电话,积极宣传发动群众,迅速掀起专项行动高潮。
(二)全面整治阶段
一是保护野生动物专项整治。各村发扬不畏艰苦,不怕困难,敢打硬仗的作风,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在全乡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对危害野生动物犯罪案件发现一起,侦破一起,依法从严从快查处一起,彻底清除各类危害野生动物行为,不留死角。对宾馆、农家乐等餐饮场所以及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进行全面清查,确保无违法违规经营野生动物现象发生。
二是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与生存环境专项整治。全面整治非法围堰、违规栽树和非法占用林地行为,维护我乡生态和生物多样性安全。
(三)总结巩固阶段
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发掘典型,查摆问题,研究对策,提出解决问题办法,为下年度开展工作奠定基础。
五、行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村成立主要领导负责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在乡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专项行动,迅速作出具体部署,精心组织。
(二)明确责任,形成合力。林业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主动承担起协调任务,加大巡查力度。派出所全力以赴查处危害野生动物的大案要案,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工商部门要广泛收集信息,加强对市场的管理,经常性组织清理行动。宣传部门加强舆论引导,把握舆论导向,坚持正面报道,营造良好氛围。纪检加大对相关部门履职监督,对工作不力的地方,要责令限期整改或黄牌警告,并严肃追求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三)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各村(居)委会要全面开展“拉网式”排查,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猖獗的区域,涉嫌非法猎捕、运输、走私野生动物的重点人员和涉嫌非法收购、出售、加工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的对象场所摸清楚。在摸排的基础上,针对性开展打击整治,集中查处违法犯罪案件,依法处理违法犯罪分子,最大限度的震慑犯罪、教育群众。
一、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
(一)、完成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
根据《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局财政部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的通知》(林策发[20__]94号)和《省林业局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的通知》(苏林政[20__]10号、苏财农[20__]54号等文件要求,组织市县二级农林林政资源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对20__年和20__年公益林区划界定成果进行了重新调整,完成了上级林业主管部门规定的目标任务。我市共区划界定国家、省、市、县四级生态公益林49.29735万亩。其中部级生态公益林5.89365万亩,省级生态公益林43.07475万亩,市级生态公益林0.3195万亩,县级生态公益林0.00945万亩。为实施森林分类经营全面实行国家、省级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尝基金打好了基础,也为今后市、县实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尝金制度奠定了基础。
(二)、依法治林,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保护绿化成果。
一是大力宣传贯彻《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森林在自然生态环境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提高全社会建设林业,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二是加大林政管理队伍学习培训力度,全市举办学习培训班12期200余人次。进一步提高了林政执法人员的素质、执法水平和办事效率。三是严格执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全市共立案查处林业行政案件34起,结案33起,查处率97%。没收违法木材53.875立方米;野生动物206只。罚款4.9506万元;补种树木4862株,行政处罚22人。加大了对林业行政案件的监督、查处力度,有效地维护了林业生产秩序,保护了有限的森林资源。
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
(一)、大力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增强全民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制意识。
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向全社会普及林业、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法律知识,是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20__年我市通过多种形式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法律法规,约请电台、电视台、无锡本市报社等相关栏目宣传野生动植物知识,报道查获的野生动物案件,报道野生动物管理中的执法检查活动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保护野生动物的具体事例,我们还结合日常管理向广大种植、养殖户、经营单位上门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有关规定,通过这些宣传,使广大群众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有了进一步的认识,自觉性也进一步得到了提高,群众参与野保的联系和举报电话比去年明显增多,很多群众无意中捕捉到来历不明的野生鸟类都能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或主动放归自然,形成了保护好野生动植物就是保护自然生态平衡,就是保护我们人类自已的这样一个共识。
(二)、进一步加强野生动植物的种植、养殖和经营利用管理。
20__年度我市的野生动植物的种、养和经营利用规模与往年相比有所减少,但对管理我们并没有因此放松,而是更进一步地加强了规范,按照法规及有关条例规定凡养殖、经营国家二级以上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我们都将原有的证照重新报省林业局审核批准并核发新证。对超证养殖、经营的单位暂不予上报换证,并督促其改正后再上报,对不再进行养殖、经营的单位,我们及时收回已发放的有关证件并进行备案。今年以来江阴及本市南禅寺市场有两家申报利用野生动物进行观展演出,因野生动物来源的有关手续不完备,我们对此进行宣传教育,及时制止了两起利用野生动物进行非法演出活动。在经营流通领域,我们重点抓了审核查验工作,江阴巧集园艺科技公司每年都有大批量兰花瓶苗进出口,我们在规范企业经营发展的同时,也做好服务,把好进出口查验关,协助做好各份上报材料的审核,确保了该企业依法经营利用濒危兰花品种,丰富了国内外市场。同时按照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局的统一布置,对我市生产企业利用天然麝香、熊胆作为原料制售中药活动进行了清理登记,并协助企业做好规范经营和有关事项的申报工作,使生产企业的经营利用纳入规范化。
(三)、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查处违法经营活动。
随着人们对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意识不断增强,各种养殖经营活动逐步规范,但少数违法经营利用、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现象依然时有发生,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在人员少、执法力量薄弱的实际情况下,采取日常巡查与公安110联线,综合执法检查等多种形式,查处各种违法、违规经营利用野生动植物活动,今年共进行各类检查10余次。特别是非法运输、销售青蛙行为,今年以来我们共截获查处非法运输、销售青蛙5起,清理整顿市场一个,没收野生青蛙约4000斤,3万余只,蛇类25条,鹭鸟4只,并全部及时进行放生,成活率达90以上,通过查处有效地打击了我市非法 利用野生动物的经营活动。
(四)、积极做好禽流感的预防工作。
今年秋季以来,禽流感疫情在我国多个地方发生,苏南无锡又是候鸟南来北往迁徙的主要通道之一,根据国家、省林业局的要求,我们对有关通知精神,迅速进行了转发并提出具体要求,建立了候鸟疫情监测点,加强值班制度,定时上报制度,制定疫情处置方案。我们在全市设立了10个候鸟疫情监测点,分布在江阴市、宜兴市、锡山区、滨湖区各区县,投入资金8.5万元,购置观测望远镜配发到各监测点,从而保证监测效果及时、准确。到目前为止我市还未发现因候鸟疫病源而引起禽流感的事件,我们将继续抓好各监测点疫情疫源的监测,踏踏实实做好禽流感预防工作。
三、20__年工作打算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点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两个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精神,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坚持依法治林和“严管林”不动摇,坚持积极推进森林资源管理的各项政策不动摇,坚持进一步加大林地林权管理、资源利用管理和资源监督等各项工作力度不动摇。为推进林业垮越式发展,实现两个“率先”目标要求建设生态无锡保驾护航。
(二)工作打算
1.继续大力宣传《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
2.开展森林资源管理、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执法大检查。
3、组织开展对林政管理人员和社会相关人员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培训。
按照市人大关于开展全市环境目标责任完成情况专项调研要求,现就我局全年履行环境保护职责及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关于环境保护职责
市林业局作为市政府主管林业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主要职能是负责编制全市林业及生态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国家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防护林 “三大工程”;指导抓好森林防火、防病虫、防盗伐“三防”;指导发展干杂果、森林旅游、苗木花卉“三大产业”;依法保护林地、林木、野生动植物、湿地“四大资源”。具体到保护环境、改善生态职责上,主要是组织落实全市林业生态环境建设规划任务;开展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和造林绿化;实施全市森林、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恢复及荒漠化防治;实施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保护和恢复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的生存环境和生长环境;监督管理全市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实施全市湿地保护建设。
二、关于环保职责履行及有关工作
(一)2018年履行环保职责情况。一是明确中心任务。认真研究国省市生态建设和保护部署要求,紧密衔接环保、水利、国土等部门规划,围绕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一个中心”,坚持改善生态和服务民生“两条主线”,突出发展和保护“两大主题”,明确年度林业生态建设和生态保护思路目标、任务措施和重大项目。二是系统部署安排。认真落实“四个着力”和省市“五新战略”“四城建设”对林业建设的要求,始终紧扣发展与保护“两大主题”履行职责,研究确定年度生态建设与保护重点,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和目标责任书,召开全市林业工作会议和工作阶段专题会议,逐级细化分解任务和责任。三是健全落实机制。建立局领导分工负责、科室和局属单位包抓县区生态建设与保护重点工作机制,实行生态建设与保护重点工作督查制度,对造林绿化、森林资源管护和湿地保护建设等工作定期督查,对露天开采矿、非法侵占林地、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等开展专项督查,确保林业生态建设和保护任务落实,维护森林资源安全,促进生态环境改善。
(二)贯彻落实中省市环保决策部署情况。一是抓学习宣传。持续深入学习和研究中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和有关文件精神,多种途径宣传国家环境保护法、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自然保护区条例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湿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和“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二是抓研究落实。对中省市生态建设和保护决策部署认真研究,部署安排,结合林业实际,研究国家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等制度安排,落实林业系统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研究省委、省政府“三化”生态建设战略和省市“治污降霾·保卫蓝天”等加强环境保护、改善生态环境的部署要求,将具体任务和责任细化落实到机关科室和县区林业部门,统筹林业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协调推进。三是抓工作落实。围绕国家“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和全省“三化”战略部署,持续实施绿色宝鸡建设,去年率先完成关中大地园林化建设规划任务。围绕省市“治污降霾·保卫蓝天”行动部署,全面实施林业治污减霾工程,超额完成“百万亩森林”和“百万亩湿地”建设任务。围绕重点生态区域环境整治部署,配合环保、国土等部门持续开展了严厉打击非法采石开矿、乱建别墅等专项行动和清查非法占用、毁坏林地专项活动,依法强制停止秦岭北麓、渭北地区违法违规毁林占地行为,强制性修复恢复生态植被。尤其是针对去年秦岭涉林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全市林业系统累计参与摸排人员超过5000人次,排查列入涉林清单问题121个,列入整改台帐问题55个;通过逐一分析定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扎实实施整改,按期全部整改整治到位并销号。通过整治,涉林行业共拆除管辖内景区老旧建筑7处3260平方米,生态复绿38万平方米;结合整治建立健全秦岭森林资源管护长效机制,构建起全区域、多方位的保护长效体系,规范有序推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
(三)开展环保有关工作情况。按照林业生态建设和保护职能职责,我们着力从建设、管理、保护三个方面抓好工作。一是抓造林绿化,构建生态屏障。按照“一屏五带八化”的关中大地园林化布局,持续实施国家林业三大工程和绿色宝鸡“九大工程”,完成关中大地园林提升绿化37.1万亩、植树4348.8万株,分别占年度任务35万亩、4000万株的106 %和108.7 %。全民义务植树837.3万株,占年度800万株的104.7%。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5.26%,位居关中各市之首,成为陕西西部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眉县、麟游县建成省级森林城市,陇县建成省级绿化模范县,陈仓区双碌碡村获全国生态文化村,陈仓区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区通过省级验收。宝鸡乡村绿化美化工作成果入选《全国乡村绿化美化工作典型经验模式汇编》在全国推广。
二是抓依法管理,维护森林安全。积极协助县级政府建立和执行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依法加强林地征占用、林木采伐限额和木材运输证网络管理,建立征占用林地及露天矿山档案资料台账,落实临时征占用林地项目局长办公会审核审批制度;严格林木采伐限额管控,规范林木采伐证办理,全年发放林木采伐证344份,采伐量3万多立方米,核办省内外林木运输357起。市县扎实开展森林督查活动,对国家反馈的1154个疑似问题卫片图斑,全覆盖式集中开展现地查验和内业数据判读,对实际存在问题的逐一列出问题清单,明确问题整治措施、整治责任,全面及时整治解决到位。市县各级落实森林病虫害重点防控区划,实施松材线虫、美国白蛾疫情定点密集监测和拉网式排查,加强13个木材检查站、72个道路封锁检查点检疫执法,对105家涉木生产企业、62家涉木经营企业及65家种苗花卉企业进行摸底登记和检疫检查,严格异地苗木及其林木制品调入复检,严禁疫区内植物及其产品流通。市县各级修订完善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方案和防控应急预案,成立了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技术专家组开展灾害调查、评估分析和技术咨询,综合运用伐除与诱杀相结合、地面施药和无人机防治相结合等综合措施,实行跨区域间合作、县镇村内统一防治的联防联控、群防群治机制。全市年内华山松大小蠹、侧柏叶枯病等有害生物发生面积66.8万亩,无公害防治面积61.97万亩,无公害防治率93.19%,成灾面积2.59万亩,成灾率1.82‰,测报准确率达97.9%,产地检疫率100%,完成了 “四率”控制指标。市县森林公安和林政建立联合办案机制,开展了“飓风1号”“春雷2018”等系列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执法专项行动,依法查处盗伐、滥伐林木和毁坏森林案件45起、违法使用林地案件42起、非法运输和经营加工木材案件8起、违反野生动物和森林防火法规案件17起,涉林刑事案件25起、处理各类违法人员118人次,收缴违法木材19 M3、野生动物248头(只),恢复林地52亩,确保了森林资源安全。
三是抓资源保护,稳固生态系统。以中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治和专项监督检查为抓手,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管,整治解决省委环保督察反馈问题1个、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移交问题5个,调查处理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环境信访投诉问题4个;开展自然保护地大检查,推进“绿盾”2017、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对“绿盾2017”行动涉及紫柏山部级自然保护区、千湖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野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神沙河省级自然保护区9个问题按期限要求整改销号,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巩固提升,秦岭主峰太白山、紫柏山、嘉陵江源头入选“中国秦岭十大景”。加强湿地保护与恢复,严格执行《宝鸡市湿地保护建设规划》,落实湿地公园管理机构职责,健全“处—站—点”三级管理体系,加强重要湿地的监测监管,查处非法采集湿地植被、捕捉水生动物等破坏湿地生态环境案件31起,实施湿地保护恢复6.5万亩;科学实施湿地公园建设,千湖国家湿地公园野化放飞朱鹮繁育8只小朱鹮,千渭之会湿地公园实施核心区和启源门建设,凤翔雍城湖湿地公园试点建设进展顺利,扶风七星河、岐山落星湾国家湿地公园省级验收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教育和第37个“爱鸟周”宣传活动,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执法监督,抢救野生动物56只;开展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全年无重大疫源疫病疫情发生,保障野生动植物安全。
三、关于环保职责履行中的主要问题
对照国省市环境保护要求,分析我们在林业生态建设和保护工作问题和短板,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林木管护难度大。尤其是近年来造林面积多、规模大,树种、林种结构优化和林木管护任务艰巨;绿化档次还有待提升,个别区域、节点绿化档次不高,没有体现季相变化和色彩搭配;林区基础设施仍然薄弱,造林绿化资金仍显不足等问题。
(二)造林投资标准低。目前,一个造林用工的劳务费达120元以上,个别立地条件差的地方高达150元以上,天保和防护林工程人工造林的成本已增加到600—700元/亩,林业重点工程造林投资标准与现期社会经济水平相比明显偏低,造林投资标准过低。部级公益林虽然补偿全覆盖,但补偿太低,省级公益林还没有实现全覆盖,直接影响群众的造林积极性和造林质量。
(三)管护机制不健全。生态管护联动机制不健全,尤其是非法采石开矿用地许可环节,国土、环保等部门之间衔接协调不到位。全市各县区林业资源管理机构建设不健全,目前只有太白县、凤县、千阳县设有专门的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其他县区均由林政股或森林派出所兼管,湿地公园与保护区日常工作由动管站或林场代管。
(四)管护保障不到位。全市林地、林木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队伍力量薄弱。各县区野生动物保护、森林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专业人员比较缺乏,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资金投入不足,保护设施薄弱。森林病虫害防治基础设施不足,缺乏必要的预报、防治、检疫仪器设备,先进适用防治技术的研究和推广跟不上。
四、关于今后整改计划和措施安排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环保督查要求,进一步履行环境保护职责,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措施,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一)创新推进生态建设。持续加快国家林业重点工程和绿色宝鸡“九大工程”建设,巩固提升关中大地园林化水平。技术上,积极推广先进技术,提高科技含量;机制上,用改革的思路,切实解决好地权、树权的问题,确保栽得下、活得了、管得住、能长大;投入渠道上,建立健全财政资金补助引导、项目捆绑使用、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多渠道投入机制,积极争取国家林业重点工程、水土保持、流域治理、公路建设、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资金,倾斜投入工程建设,形成全社会参与绿化的良好局面。
(二)强化资源依法管理。切实从观念、职能、制度、机制、方式、手段、素质、能力等方面加紧行政管理职能转变和创新。具体到森林资源管理上,对各类建设项目使用林地项目、行政许可事项从严从细审核审批,杜绝林地先占后批现象;对审批的项目、事项,跟进监督管理,确保按审批的内容规范实施;对占用林地涉及的植被恢复费等国家规定的征收费用制度要不折不扣的落实,临时占用林地的要监督其到期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涉及占用退耕还林的,严格落实“占一补一”要求,落实置换造林措施;依法加强林木限额采伐、凭证采伐、凭证运输管理;林政和森林公安要通力合作,建立联合办案机制,加大对毁林、违规采石等查处和打击力度。
一、造林绿化工作
(一)退耕还林工程
上半年,按照国务院印发《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精神。一是加大了对退耕还林工程的宣传力度,共印发宣传资料30000份,分发到全县各退耕还林农户;二是印制好新一轮政策兑现的各种相关卡片、合同;三是督促完成20*年度退耕还林补助兑现工作;四是完成了对20*年年底到期45332.5亩退耕还林工程的阶段性验收,验收合格面积45126.56亩,不合格面积205.94亩,面积合格率99.5%;五是安排部署了20*年度退耕还林工程乡(镇)自查验收工作;六是目前正在开展20*年度县级自查验收工作,预计7月中旬完成县级自查验收、数据统计等工作。七是编制完成并上报了《盐边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建设规划》、《盐边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专项规划》、《盐边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村能源专项规划》、《盐边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补植补造方案》、《盐边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盐边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建设工作经费安排方案》。
(二)天保工程造林
今年,按照上级安排我县天保工程计划实施封山育林1.5万亩,公益林人工造林0.2万亩,植被恢复项目造林0.12万亩,植被恢复项目紫胶品种改造5000亩。截止目前,已完成天保工程封山育林和公益林造林初步设计,完成植被恢复项目造林0.12万亩(600亩核桃、600亩芒果),植被恢复项目造林渔门环湖6公里柳树造林工作基本完成,植被恢复项目紫胶品种改造预计于7月底完成。
二、森林资源保护工作
(一)森林资源管护工作
落实森林管护责任制,签订《森林资源管护责任书》及《森林资源管护合同》。实施森林管护17.5万公顷。认真贯彻执行“六定、两落实”制度(定四至、定面积、定人员、定责任、定报酬、定期考核,将管护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落实到人头)?并组织人员对第一、二季度的森林管护工作进行了督促检查。
(二)护林防火
20*年以来,全县各重点林区长期风干物燥,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森林火灾持续高发。据统计,1-6月份全县共发生森林火灾16起,其中一般森林火灾3起,火警13起。通报卫星热点15次,两次属境外火。总过火面积425.7公顷,受害森林面积12.3公顷。森林火灾受害率0.1‰,控制在省、市下达的0.5‰以内。出动扑火人工7065人次,车辆348台次,扑火耗资90.25万元。火案查清14起,查处率86%,处理14人,其中刑事处罚3人。没有发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灾,没有出现人员伤亡事故,没有因森林火灾影响到一个地区的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维护了全县森林火灾形势的总体平稳。
(三)案件查处
20*年上半年,盐边县森林公安分局按照上级安排积极开展了“森林火案查处专项行动”、“三大主题活动”“破现案挖积案,抓逃犯保平安专项行动”、“治爆缉枪专项行动”、“禁种铲毒专项行动”等专项行动,充分发挥森林公安的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截止目前,共立刑事案件10件,破获刑事案件10件,逮捕3人,已报捕3人,取保候审1人,直诉3人;查处森林行政案件28件,林业行政处罚29人,破获的案件主要为盗伐林木案件、非法占用林地等案件。同时,向会理县森林公安机关移交森林刑事案件1起;协助县公安局查处刑事案件2件,刑事拘留11人。
(四)林政资源管理
一是完成了盐边县“森林分类区划”外业区划调查工作;二是继续进行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永兴镇果园村、六合村的试点工作;三是对2005年以来我县违法使用林地的单位和个人,共49宗82.3123公倾进行了分类处理:其中,违法使用林地10亩以上12宗1162.84亩依法移送森林公安分局查处;违法使用林地10亩以下23宗43.58亩分别进行了林业行政处罚;对20*年以前我局越权审批的14宗27.52亩林地,依法撤销原批准文件,重新按程序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四是依法办理永久性林地征(占)用21宗37.2314公倾;临时性征(占)用21宗8.4139公倾;五是及时办理了木材运输、林木采伐、林木采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经营加工等行政许可项目;六是对市林业局批转的案件4件进行了认真查处和回复;对泰坤钛业公司违法占用林地的林政案件进行了查处。
(五)野生动物保护
一是按照《四川省林业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盗猎专项治理行动的紧急通知》(川林发〔20*〕28号)文件要求,认真开展专项治理行动,行动中共印制宣传标语15条、宣传单1500份,出动车辆20台次,乡(镇)政府也利用各种会议、板报、集市等场所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宣传,共印制悬挂标语170余条、板报70余期、散发宣传单1500份,努力提高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积极参与保护野生动物行动。二是专项治理行动共抽查305家宾馆、饭店以及县城2个和16个乡(镇)的集市,没有发现非法经营、销售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对道路运输车辆进行了不定时的抽检,也未发现非法运输野生动物情况。三是协助四川省林业勘察设计院完成了《四川二滩湿地鸟类自然保护区一期工程建设可行性研究》。四是按照四川二滩湿地鸟类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建立保护区管理局和保护站。五是进行了“2月2日世界湿地日”、“3月爱鸟周”宣传活动,出动车辆4辆,人员21人,发放各种宣传资料4217份(册),受教育人数达2000余人。
(六)森林病虫害防治
20*年上半年,积极开展有害生物防治宣传2次,出动车辆4辆、人员21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3256份(册)、受教育达5000余人次;共完成植物产地检疫苗木25万株、种子25360斤,完成调运木材检疫3029.9*8立方米、竹材542吨、药材346吨、苗木46株;设固定、临时样地42个;在和爱乡开展小蠹虫林地清理防治3000余亩;对全县44家涉及木竹加工、经营企业进行执法检疫;办理玄麻运输案件1件。
(七)法制工作
认真做好普法依法治林工作,夯实普法依法治林基础,增强林业执法人员法制观念。积极认真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和执法资格清理工作,开展执法监督工作,办理群众举报案件,做好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全力以赴抓好今年造林工作,在设计方案批复和造林指标下达后,严格按照要求完成施工作业和检查验收,确保造林目标顺利完成。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建设生态文明和河南省“林业生态省”建设规划的要求,以《*森林生态城总体规划》和《生态建设工程跨越式发展实施方案》为依据,以2009年底前全面实现森林生态城建设新增100万亩森林为目标,以森林生态城森林组团建设和通道绿化为重点,强化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逐步壮大林产业,探索生态文化发展新途径,突出重点,打造亮点,全面推进森林生态城建设和全市林业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任务
(一)完成国家及省下达的各项林业建设任务。
(二)完成市级新造林26.44万亩。其中森林生态城工程造林20.65万亩;生态廊道绿化工程造林4.59万亩;新建小网格林网0.4万亩;嵩山山脉水源涵养林工程造林0.8万亩,封山育林3万亩。
(三)建成1个林业生态县(市)、区,6个林业生态乡(镇),5个林业生态模范村和40个林业生态村。
(四)森林资源保护目标:
1.林木采伐量不突破年采伐限额,凭证采伐率达90%以上;
2.加大对林地林权的管理力度,征占用林地审核率达90%以上,林权证发放率达80%以上;
3.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下,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
4.全市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6‰以下。
三、主要工作及措施
(一)继续抓好对十七大精神的学习和贯彻
总书记所作的十七大报告,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描绘了在新的时代条件下,继续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蓝图。特别是报告中提出将生态文明作为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之一,这给林业生态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为现代林业建设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对实现林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各单位要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抓紧抓好。坚持用十七大精神武装头脑,振奋精神,推动我市林业建设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二)明确责任,精心实施,切实做好造林绿化工作
各县(市)、区要按照11月26日召开的*市生态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20*年度造林绿化和森林生态城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26号)要求,明确任务,精心实施,坚持质量第一,确保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要严格落实和推进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管理,强化督查,严格验收。对于未按要求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或造林质量较低的,严格按照《*市造林绿化目标责任考核奖惩办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1.创新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和造林质量。20*年的造林绿化工作要在坚持我市积累的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基础上,借鉴先进地区工作经验,实行“组织形式多样化,栽植模式科学化,质量监督统一化,市县行动一体化”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造林成效。森林生态城范围内的重点工程造林要全部采用招标造林,其他区域的造林工程要实施专业队造林。要按照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科学选择栽植模式和优良树种,重点工程采用纯自然式混交造林。各县(市)、区要坚持质量第一,造林作业设计方案须经市林业局批准。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组织相关部门成立督查组巡回各地督查,督查结果和造林进度在新闻媒体公布。
2.抓好林业生态村建设,加快森林生态城建设步伐。林业生态村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是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造林绿化和加快森林生态城建设步伐的重要途径。20*年初,市林业局已经制定印发了《*市林业生态村建设标准》,20*年我市要建成40个林业生态村。各县(市)、区要按照工作方案所明确的任务,根据河南农大设计的生态村镇建设典型模式和我市制定的《生态村建设标准》,对生态村建设高标准规划设计,高质量组织实施。
3.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要深入贯彻《*市全民义务植树实施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112号),及早动员部署,认真组织全民义务植树活动。要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义务植树工作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21号)精神,切实加强义务植树活动的管理。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按照每个适龄公民植树3-5棵的规定,逐单位逐人登记植树任务,发放“义务植树通知书”。要严格督导检查,督促单位和个人履行植树义务,达不到每个适龄公民植树3-5棵要求的县(市)、区和单位,不得评为造林绿化先进单位。要加大义务植树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把义务植树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要建立一批义务植树基地,并制定切实可行的绿化成果保护措施,确保义务植树成活率。
(三)积极推进林业产业化,进一步提高全市林业生产总值
要在抓好林业生态体系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加大林业产业体系建设。全市林业总产值要达到14.4亿元,较20*年增长14个百分点以上。
1.森林资源培育业。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充分利用林间空地发展林下经济,指导林农发展立体林业,提高单位面积林地产值,促进经济发展。要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培育市场畅销的大规格优质苗木,种植名、特、优经济林品种,扩大速生丰产用材林面积,切实提高农民收入。要抓好无公害森林食品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采用施有机肥、果实套袋、少施或施低残留的农药等方法,建设一批示范基地,引导林农生产森林食品朝无公害方向发展。
2.林产工业。要注重培育新品牌,充分发挥品牌带动作用。要以产品升值为突破口,深入林业企业进行调研,了解企业的现状、发展趋势和存在问题,指导企业节能挖潜,提高产品质量,适应市场需求,提高产值,使全市木材加工业和林产品加工业再上新水平。要与高校等科研单位积极开展合作,针对侧柏等经济效益较低的树种,通过科技研发,深挖林产品增值潜力。
3.森林旅游业和野生动物繁育利用业。以自然保护区、各级森林公园和各类森林生态旅游区为骨干,争取各方面资金,加快基础和服务设施建设,不断丰富和优化森林旅游产品,打造旅游精品。按照“加强资源保护、积极驯养繁殖、合理开发利用”的要求,鼓励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业的发展,满足经济发展对动物资源的需求,确保野生动物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四)探索新途径,积极弘扬生态文化
抓好我市生态文化建设,一是要切实加强生态文化基础建设。抓好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森林文化设施建设,保护好古树名木,充分发掘其美学价值、游憩价值和教育价值,为市民了解森林、认识生态、探索自然提供场所和条件。二是积极繁荣生态文化。充分挖掘森林文化、湿地文化、野生动物文化、生态旅游文化等发展潜力,丰富生态文化,满足社会需求。三是大力宣传林业在加强生态建设、维护生态安全、弘扬生态文明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增强群众的生态意识和责任意识,使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重要价值观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形成爱护森林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崇尚生态文明的良好风尚,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五)强化依法治林,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1.资源林政管理。要切实抓好林地征占用管理工作,加大林地管理力度,规范林地征占用程序,防止林地非法逆转。严格坚持森林采伐限额制度,把住采伐“源头”消耗关。强化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发放管理,积极推行网上办理。在全市广泛宣传《*市生态林建设条例》,提高全市人民的法制意识。做好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收尾工作,认真开展森林资源一类调查。在总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做好林地尤其是退耕还林地的确权发证工作,做到造林一块,验收一块,发证一块。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加大案件的督查力度,加强执法监督力度,坚决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活动。
2.森林公安建设。一是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改进公安工作的意见和精神,落实并理顺森林公安机构编制与投资渠道。二是抓好“三基”工作。把基础建设作为推动全市森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重点,年底前全面完成各项软硬件建设任务。三是要组织开展林业严打整治斗争,坚决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犯罪活动。森林公安队伍要发挥主力军作用,要敢于破大案破要案,对群众反映强烈、危害严重的案件要“发一破一”,快侦快破。要组织2—3次专项行动,强力攻坚。加强对重点造林工程项目的管护力度和涉林案件的打击力度。
3.森林防火工作。重点面向林区乡村、居民点,面向广大青少年和外流人员,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安全教育。严字当头,狠抓野外火源管理,严格实行“入山登记、出山消号”制度,依法管好进入林区的各类火源。加强消防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组建全市森林火情卫星监测网络,加强森林防火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快防火树种繁育试验和营造技术研究,提高预防和控制火灾的综合能力。认真落实*市县际护林防火联防实施方案,按照互防、互救、互援和谁先发现谁先扑救的原则,做好五县一区联防工作。
4.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以“爱鸟周”和“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为重点,抓好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全民保护野生动植物意识。在全市组织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普查工作。进一步抓好野生动物凭证驯养繁殖、经营利用工作,加大对乱捕乱猎野生动物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和野生动物救护力度。抓好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和各级森林公园管理、规划、建设工作,建立健全野生动物监测网点,制定应急预案,提高重大野生动物疫情处置能力,防止重大疫情发生。
5.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工作。一要抓紧做好树标定界,严格管理,对保护区内的原生态湿地资源实施抢救性保护,坚决制止各种破坏湿地资源的违法行为;二要依法治区,严厉打击破坏湿地资源违法行为;三要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提升湿地自然保护区的社会认知度和知晓度;四要加强巡护,严密监控,切实做好禽流感防控工作;五要编制保护区详细规划,做好湿地公园立项工作;六要广泛开展科研合作,做好保护区科学考察工作。
6.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一是做好预测预报工作。要强化测报信息采集、传递、处理、决策等关键环节的全过程管理,及时准确地搞好预测预报。二是加大检疫执法力度。要加强调运检疫、工程造林用苗产地检疫和外地调入苗木的复检工作。依法开展国家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和省补充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的普查和处理工作,对发现的外来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及时上报和组织清除。定期开展松材线虫病专项普查并做好预防工作,严防松材线虫病入侵我市。三是切实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对重点工程区杨树食叶害虫实施飞机防治,大力推行主要林业有害生物的工程治理和无公害防治。四是加强应急反应能力建设,提高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的处置能力。
7.木材运输管理工作。一是以建设国家一级木材检查站为主线,继续推进基础标准化建设,强化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切实提高执法能力。二是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木材运输检查方式,依法加强对木材运输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无证运输木材的违法行为,坚决杜绝非法木材进入市场流通,维护正常的木材流通秩序。三是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精神,实行持证上岗和统一装识,规范执法行为,杜绝公路“三乱”现象发生,树立良好的林业执法窗口单位形象。
(六)实施科技兴林,建设强有力的科技支撑体系
科技兴林,先兴科技。要按照跨越式发展生态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全力推进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中心、森林资源监测调查规划设计中心、森林防火远程指挥监控中心建设。进一步加强林业科技攻关和新技术推广应用,围绕重点林业工程建设,大力开展优良树种研究、引进培育和推广工作,继续推进科技示范基地建设,搞好林业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稳定和加强基层林业科技工作队伍,加大科技下乡、林业干部职工和林农培训工作,建立和完善新型林业科技推广体系,更好地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积极开展林业标准化工作,加快林业生态建设和林产品标准修订步伐,继续开展林业重要技术标准的研究与制订工作。
(七)其他工作
1.进一步加强林业宣传信息工作。要把林业宣传信息工作作为林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贯穿于林业建设的所有领域和全过程。把“*林业”网站作为对外宣传的重要载体,高度重视,根据工作职责,及时补充完善更新相关内容,确保网站内容的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要进一步加强林业信息工作,及时反映工作动态。各县(市)区林业部门、机关各处(室、局)和局属各单位每月上报林业动态不少于2条。要厉行节约,大力推行电子政务和无纸化办公,尽量减少纸质材料的印发范围和数量,材料通过电子信箱传送。
2.认真抓好机关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要按照《*市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林业局规章制度>的通知》(郑林办〔2005〕6号)要求,认真学习有关规章制度,按章办事,狠抓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3.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做好森林公园和场圃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好安全生产关,特殊岗位没有培训不能上岗,没有获得安全生产资格证的也不能上岗。
4.做好林业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坚持每周三领导接待日制度。认真受理两类案件,坚持实事求是、说服教育的原则,做到认真核实、限期办结、及时答复。对重大疑难案件,继续采取听证的形式,加快查报速度,提高查办的准确性,取信于民,确保不出现大规模群体性上访和赴京上访事件。
5.深入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认真搞好林业法律法规的普及教育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用林业法律法规引导、教育、规范人们开发利用森林和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的行为。要在学习国家规定的法律法规的同时,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得力措施,搞好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把打击、防范、教育、改造、管理、建设等各项措施落实到每一个基层单位。
6.继续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教育广大执法人员文明执法,依法行政,杜绝行业不正之风的滋生。加强木材检查站内部管理,确保不出现公路“三乱”现象。
7.积极搞好计划生育工作。保证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无计划外怀孕现象,计划生育率和晚婚、晚育率均达到100%。积极抓好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落实帮扶措施,圆满完成计划生育“三结合”各项任务。
摘要:本文报道了刘建军一心一意投身森林公安事业的模范事迹,他对党的事业赤胆忠心,对银色盾牌满腔热血;他一直恪尽职守,无怨无悔,公正执法,铁面无私,作风顽强,勤政爱民,用自己的青春和热情谱写了一曲曲动人的乐章,用实际行动展现了当代森林警察的风采,他忘我的工作精神和突出的工作业绩得到了领导及广大群众的高度赞扬。
关键词:银盾之星;铮铮铁骨;一身正气;满腔热情;公安风采
选择了森林警察这一职业,就意味着更多地付出,作为一名党员警察,就要把对党无限忠诚的朴素情感化作实际行动融入到所挚爱的警察事业上,用辛勤的汗水,浓缩了一段闪光的人生轨迹,用自己的青春年华铸就了一颗人民心中的银盾之星,体现了耿耿丹心、铮铮铁骨的森林警察本色。
――题记
刘建军,1998年12月从部队复员分配至林西县南门外林场,1999年末借调到林西县林业局任办公室秘书。2000年,从事森林公安工作以来,刘建军同志长年累月、不分昼夜与破坏各类破坏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努力侦办各种破坏森林野生动植物案件,为维护国土生态安全做出了自己的努力和贡献。
一、无欲无求,甘当森林守护者
为了保护青山绿水,生态和谐,他脱下军装当上一名普通的森林警察,他认真学习《刑法》、《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虚心向老同志请教,很快进入角色并成为全局的业务尖子。他针对当地人口分散,交通不便的实际,针对农民群众法律意识不强的问题,协同其他民警深入乡镇、村和林区,走村串户,进行《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知识的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的爱林、护林、保护野生动植物促进生态和谐的意识。同时,严厉打击乱砍盗伐、非法占用林地、乱捕盗猎、非法走私、运输野生动物行为,精心呵护森林资源安全,倡导人与自然和谐,维护生态平衡。
林西县与克什克腾旗接壤,山水相连,交通便利,在经济迅猛发展的同时,也为非法贩运野生动植物商贩们带来了便利,为走私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提供了便利条件。作为野生动物保护重要力量的一分子,他焦急万分,面临十分严峻的形势,在点多、线长、面广、人少事多的情况下,他勇挑重担,克难奋进,以满腔的热情、凛然的正气,充分履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权。
二、一心一意,投身森林公安事业
基础调研、护林宣传、严打犯罪是他勤政工作的重点和缩影。工作中他十分勤勉,率先垂范,处处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风。他经常深入边远乡镇,走访群众开展拉网式清理。针对个别乡镇一度滥捕盗猎野生动物和破坏森林资源现象突出的情况,他审时度势,迅速与队内民警深入重点地区开展专项工作。工作中,他总是率先垂范,与大家一起爬山头、穿林子,昼夜巡查,拉网式清理和打击,打出了威风,毁林和盗猎分子如惊弓之鸟,纷纷落网,使森林公安名声大振。
为了建立有效的打防机制,构建防护网络,他夜不能寐,积极探索有效的防控措施。考虑到队内老同志的身体情况,亲自带队到重点区域开展了三个月的涉林基础调研,掌握了大量详实的第一手基础材料,为今后的工作找准了方向。一是摸清了辖区范围内边境一带珍稀野生动植物种类及其分布区域,为保护野生动物打牢了基础;二是摸清旗县周边非法走私、运输林木、野生动植物案件高发区及高发时段动态,为适时调整严打整治方向奠定了基础;三是利用好以前的老关系老朋友,调动隐蔽力量,加大情报信息来源,为扩大案件线索提供了保障;四是协调好涉林等相关部门的关系,为打击野生动植物犯罪增加了力量。通过调研,进一步明晰了工作思路,为最大限度地实现森林公安警务目标找准了立足点。为今后查处各类野生动植物案件打下了基础。
三、严惩犯罪,彰显森林公安民警风采
发生在2006年8月的林西县林西镇回民营子村特大滥伐林木案,从案发至案件告破,他主动请功要求亲自办理此案,带领民警多次深入现场,力排干扰,艰苦侦破,走访调查中,都是他亲自做记录材料、多次实地勘查现场,所勘查的现场让他眼前惊呆了,毁林现场达9处之多,展现在眼前的是被采伐后留下的参差不齐、白花花的伐根,经现场勘查,滥伐树木共549棵,材积167、9立方米,蓄积186、6立方米,他看在眼里,不禁疑问:是谁胆大妄为,大量采伐村里集体林木。
当时正值农忙时节,虽然他带领民警调查此案很早就来到村子,可村民此时都已经去田间干活,整个村子里非常肃静。将车停在村里,他亲自走进田间,一边帮村民干活,一边了解毁林之事,经过他与村民谈心,案情终于有了突破口。果然与他分析的那样,这次滥伐事件,是村里的“头头”该村村长丁某牵头,与吕某等人合谋而为。理由是给村民办点实事,解决村民小组经费和打机井费用的不足。这部分费用从哪儿出?他们便想到村里已经成材值钱的树木上。
他找到了疑犯,单刀直入地进行了询问,几位嫌疑犯非常狡猾,害怕事情败露,追究其法律责任,他们心存侥幸,定下攻守同盟,在询问时,都说:“是一外地人拿着齐全的采伐手续找到村里,伐树卖也是缓解村里经费紧张的状况,也是为了村里的利益”,几人说的同出一辙,主办此案的他感到案情严重,是为村子利益而伐树,据说采伐手续齐全,为了慎重办案,他只好暂退一步,连续几个晚上独自在办公室对所调查案情的疑问,进行思忖、梳理,整理案件卷宗,最终锁定几个疑点:那位外地人是否手续齐全,滥伐者与外地人是什么样的关系,所卖树木款是否用于村集体。于是他决定再返回民营子村,另外火速去右旗寻找那位买树人。
经再返回民营子及火速去右旗,案情有了实质性进展,几位嫌疑犯虽然攻守同盟,但他们对采伐林木的各种手续及程序都不甚明白,几个人所说的相差很多,事情证明,他们全是在撒谎,说法不一露出尾巴。他一面办理刑拘手续,一面做深入调查。9月7日,犯罪嫌疑人丁某等人被拘留,9月15日在右旗大板,将在家中的非法收购滥伐林木者孙某抓获,9月17日,经林西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后,立即执行了逮捕,之所以达到林西县检察院、法院快速审结,使这一震惊乡里八村的特大滥伐林木案画上一个句号,犯罪嫌疑人丁某等5人受到法律制裁,分别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缓期5年执行。在铁的的事实和正义之剑面前,“滥伐帮”伏法认罪,低下了头。
四、一身正气,不畏钱情
做为一名森林公安民警,在查处一系列滥伐盗伐林木、非法占用林地、野生动物案件中,他经受住了金钱、人情的考验,不为金钱所动、不为人情所感,表现出一位森林公安干警的良好情怀。在他办理的一起起滥伐盗伐林木、非法占用林地等各类涉林案中经受住了金钱、地位、荣辱的考验,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更没有让一个违法分子逍遥法外。
当兵出身的他面对以前的老战友一次次的说情,他向战友讲明利害关系并婉言拒绝所谓的“关照”,依法进行了处罚,2011年,在刑侦队破坏的矿山非法占用林地案件中,拒绝矿老总从兜内掏出厚厚的一打钱,依法对这位矿总进行了处罚。
2010年7月,任某在林西县新城子镇樱桃沟村开采砂选铁矿占林地案件,在他主办侦破中,面对着自己的老领导、老熟人、老朋友的一次次说情,面对着一天几趟的往家里跑的犯罪嫌疑人家属的重金酬谢。他不厌其烦对犯罪疑疑人家属说明事实、讲清法律。对老朋友、老熟人晓大义,明大理,砥住人情与金钱诱惑,最终以非法占有农用地罪将犯罪嫌疑人任某依法进行取保候审,并移送人民检察审查,让违法人员受到应有的制裁。
2011年是林西县森林公安工作最为繁忙的一年,由于警力严重不足,刘建军同志身为刑侦民警中的主要一员、业务骨干,与一线民警吃住在一起,和民警一同查找线索和证据,并参与全局各种案件的侦破。
在这一起起的各类涉林案件中,当事人或是当事人家属想用金钱来过关,通过各种方式方法向刘建军同志送上一次次的金钱和财物,虽然他的家庭比较困难,可他不为所动,每次都厉正声言的将其拒之于门外,一次次将违法分子绳之于法。都说金钱有价意无价,面对自己的朋友,自己的老战友,刘建军同志也是铁面无私,刚正不阿。
五、防范胜于查处,铸就森林公安风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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