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首页 精品范文 货权质押融资模式

货权质押融资模式

时间:2023-09-17 15:04:0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货权质押融资模式,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货权质押融资模式

第1篇

关键词:供应链金融;存货质押;合同

中图分类号:F275.6 文献标识码:A

1 供应链金融

国内供应链金融业务的若干产品,比如存货质押贷款,最早可以追溯到20世纪20年代的上海。如今的供应链金融是由深圳发展银行在2006年率先推出的,国内其他商业银行也在之前实践的基础上,纷纷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依据深圳发展银行的定义:供应链金融是指在对供应链内部的交易结构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运用自偿性贸易融资的信贷模式,并引入核心企业、物流监管公司、资金流导引工具等新的风险控制变量,对供应链的不同节点提供封闭的授信支持及其他结算、理财等综合金融服务。从供应链金融的定义可以看出,它与传统的融资业务不同之处在于:采用了自偿性的信贷模式,控制了资金的回流;同时,引入了核心企业、物流监管公司、资金流导引工具等新的风险控制变量,提高了风险防控的能力。

2 供应链金融模式

供应链金融发展至今,已经形成了预付款、存货抵质押和应收账款三种基本的模式。预付款模式包括:先票/款后货授信、担保提货(保兑仓)授信、进口信用证项下未来货权质押授信、国内信用证、附保贴函的商业承兑汇票。应收账款模式包括:国内明保理、国内暗保理、国内保理池、票据池授信、出口应收账款池融资、出口信用险项下授信。存货抵质押模式包括:静态抵质押授信、动态抵质押授信、标准仓单质押授信、普通仓单质押授信[1]。

国内银行的供应链金融业务与国际性银行的业务存在一些差别。国际银行的供应链金融以“应收账款融资”为主要的业务,通过电子平台对订单、发票等数据信息流的公示和鉴证,为供应链成员和银行提供面向多个环节的融资申请。国内银行的供应链金融则以“存货融资”作为主要的业务,通过第三方物流监管的引入以及一定程度上对核心企业的信用引入,为供应链中小企业提供融资[1]。

根据国内银行主要的业务是存货抵质押授信,因此选择存货抵质押模式进行研究将具有广泛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3 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

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同商业银行其他业务的风险管理流程类似,包括风险识别、风险度量、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根据供应链金融主要参与对象,供应链金融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

根据供应链融资与传统流动资金贷款的信贷理念的差异,国内商业银行进行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时,常用现金流控制和结构性授信安排这两个手段。现金流控制派生出物流控制、核心企业信用引入等其他手段。结构性授信安排是指银行以真实贸易为背景,对包括受信申请人及其供应链节点上主要参与者在内的客户组团的授信。运用这两个手段,提高了中小企业的信用水平,但是却把一些信用风险转移到操作风险中。

银行首先进行信用风险的评价,运用现金流控制和结构性授信安排,中小企业的信用风险普遍符合要求。信用评估符合要求,银行与中小企业、物流监管公司、核心企业签署合同,开始供应链金融业务。开始业务之后,控制风险的措施都在操作上,可以说操作风险是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操作风险管理技术发展目前还处于初级阶段,操作风险管理方法与技术也处于探索阶段。虽然有些人在国内国际商业银行的实践中总结出一些原则,但是在实际应用时却要用合同方式严格的规定。

4 合同对风险防范的作用

合同是以合作条款的方式,利用法律效力,监督合同各方履行责任和义务,并强制违约方赔偿其他方损失。

合同从三个方面来防范风险:首先,是合同内容的商定,通过商议决定合作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各方能做到或做不到什么,以此杜绝合同签署后履行中出现能力达不到而违约。其次,是合同的实施阶段。该阶段合作各方依据合同条款,履行责任和义务,如果有一方不按照合同要求去做,就会出现违约行为。合同中大部分条款是为实施阶段制定的,可以说实施中的风险是合同主要防范的风险,可以称作操作风险。最后,是合同出现违约情况的损失鉴定和赔偿。一方面,损失赔偿条款有威慑作用,使合作方不敢轻易违约。另一方面,如果出现违约情况,依据损失赔偿条款,对违约方施以处罚,为其他合作方追讨损失。

合同对风险防范作用的大小依赖于合同内容和条款,内容全面、条款明确的合同最容易达到合作的目的。所以,研究合同的内容和条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5 存货质押模式下的合同内容研究

在进行存货质押模式下的合同内容研究时,我们应当注意到国内商业银行常用的两个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即现金流控制和结构性授信安排。由此产生的操作风险是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控制操作风险最好的措施是依据存货质押业务的操作风险点制定相应的条款,并且商定违约损失赔偿内容,作为合同中的主要内容。

存货质押模式包括四种授信类型:静态抵质押授信、动态抵质押授信、标准仓单质押授信、普通仓单质押授信。这四种授信类型共同点是由合法的第三方物流公司对客户提供的存货进行监管,不同点在于监管过程中货物进出库的安排和控制。在四种授信类型中,静态存货抵质押授信是最基本的一种,选择它作为存货质押模式的代表进行研究。

静态存货抵质押授信是动产及货权抵质押授信业务最基础的产品,是指客户以自有或第三人合法拥有的动产为抵质押的授信业务,又称为“特定化库存模式”。银行委托第三方物流公司对客户提供的抵质押的商品实行监管,抵质押物不允许以货易货,客户必须打款赎货[2]。

在进行这种业务模式合同内容商定时,实际实施中面临的风险包括:抵质押商品的市场容量和流动性;抵质押商品的产权是否清晰;抵质押商品的价格波动情况;抵质押手续是否完备;货物价值是否易于核定,以便仓库等物流监管方操作;以货易货过程中防止滞销货物的换入[1-2]。

根据这些风险点,需要商定的合同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合作三方的权利和义务。银行的权利和义务。银行作为存货质押业务的主导者,其在合作中可授权第三方物流公司监管抵质押物。其拥有质押物的质权,其他两方不得随意处理质押物。受信方未能偿还本息或违反协议时,银行有权按法律规定处理抵质押物。银行有权随时获知库存质押物的数量、质量和价格等有关信息。银行需要提供办理抵押、公证、保证、资产评估等手续所需材料和证明。银行有督促受信方按时支付应付款项的权利和义务。

受信方的权利和义务。受信方有权利要求银行按时发放贷款,要求第三方物流公司按照规定及时放货。受信方同意第三方物流的监管角色,并支付由于货物监管产生的费用。受信方有义务提供有效的抵质押物所有权证明,有义务提供抵质押物的质检报告,有义务书面明确告知抵质押物的特点和保管措施,有义务定期报告质押物的价值变动信息,如果未做到,出现损失由受信方承担。受信方有义务提供办理抵质押、公证、保险、资产评估等手续所需材料和证明。如需办理保险需和银行商议保险种类、覆盖范围、期限、受益人和保管人。

第三方物流公司的权利和义务。第三方物流公司负责对质押物的名称、规格、数量、品质等进行盘点核实制作《质押物清单》,对质押品合格入库负责,并建立相应台账,定期对质押物进行盘点和检查,以书面报告送给银行。第三方物流公司应安排专职监管人员对质押物实施严密监管,并将人员名单及调动情况报送其他两方备案。第三方物流公司按照银行的书面指令出货,做好出库记录。第三方物流公司根据其他两方的委托,及时办理抵押、公证、保险、资产评估等相关手续。在监管期内,由于发生质押物的丢失、错发、短缺,包括由于第三方物流公司过失导致的品质变化等情况造成损失,由第三方物流公司对银行进行全额赔偿。

(2)质押物和价格。合作三方商定质押物应该登记的数据,数据由谁提供,形成什么样的书面单据,单据由谁提供和保管。质押物价格变动由谁提供,何时提供,以什么形式,最终价格由谁确定。

(3)货物验收入库。三方约定接货地点和仓库地点。第三方物流公司依据什么接收货物,接收货物时都要检查哪些,接收货物后何时以什么作为凭证报送其他两方。如果第三方物流公司认为必要时,能不能要求相应机构检验。

(4)质押物监管。监管期间,第三方物流公司应按照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妥善、谨慎处理监管的质物。保管期间第三方物流公司应该做什么,比如货物的清点核对,定期检查,定期报告等。如果出现问题该怎么处理,比如第三方物流监管出现问题、质押物出现问题、质押物质权出现问题等。

(5)质押物提取出库。①静态模式。三方商定提取货物的条件,货物置换程序,以及采用哪种置换程序。第三方物流公司依据什么放货,放货的过程怎么监督,放货后提交什么形式的证明。②动态模式。动态模式除了静态模式中的交纳保证金提货外,还允许进行以货换货的方式出库。以货换货时,置换入库的质押物有什么要求,由谁确定是否置换,置换多少。

(6)违约责任。合作三方应严格按本协议规定执行,任何一方有违反之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包括什么,怎么确定,守约方损失如何鉴定。

参考文献:

第2篇

[关键词]物流金融 发展模式 价值分析

一、物流金融的定义

物流金融是物流与金融相结合的复合业务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物流金融,是指在供应链业务活动中,通过运用结算、融资、保险等金融业务和服务,提高资金运行效率,达到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的有机统一,产生价值增值的金融活动。狭义的物流金融又称物流融资,是指为减低交易成本和风险,金融机构与物流企业合作,对企业资金投放、商品采购、销售回笼等经营过程的物流和资金流进行锁定控制或封闭管理,以流转中的商品价值为依托为企业提供融资的活动。

二、物流金融在中国发展现状

20世纪90年代末,物流金融业务在国内逐步兴起,最初是为跨国公司及部分中资企业提供仓单融资业务。1999年,一部分中资银行也开始介入物流金融业务,融资产品也由单一仓储融资逐渐发展到商品贸易融资,但是业务发展不迅速。自2005年以来,物流金融业务进入快速发展时期。2009年底,中国开办了物流金融业务的己超过20家的中资银行和10多家外资银行。我国物流金融十几年的发展经历了西方百年的发展历程,所以存在着发展不均衡现象,东部沿海的业务模式和发展水平领先于内地,初级、中级和高级多种物流金融业务并存,发展趋势也面临着由流通企业向生产企业,由单一环节向供应链环节,由单库质押向多点质押,由静态质押向动态质押发展方向的转变。

三、中国目前的物流金融模式

1.仓单质押模式・静态质押模式。仓单质押是现代物流发展的延伸业务之一,是物流与金融服务相结合的金融创新服务。仓单质押的基本模式是静态质押,指借款企业将商品质押给银行,质押品存放在银行指定的物流企业监管下的仓库,物流企业代替银行监管质押物,同时物流企业向金融机构出具质押专用仓单或者质押物清单,企业凭此仓单申请融资,银行根据质押物的用途、流动性及价格波动性向企业提供一定数量的融资。企业可以选择一次或多次向银行还贷,银行根据企业还贷情况向物流企业发出发货指令,物流企业根据银行指令向企业交货。

2.保兑仓模式。保兑仓又称买方信贷,是仓单质押业务的延伸。银行在借款企业交纳一定的保证金后以开承兑汇票等形式,指定收票人为生产方,供货方在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后以银行为收货人,按银行指定的仓库发货,货到仓库后转为仓单质押。

具体操作:经销商向银行缴纳保证金――申请银行信贷――申请生产商放货给物流公司,银行接受申请――开具承兑汇票或者放贷给生产商,生产商接受申请――将产品交付给物流公司,物流公司验收推进物――开具货物监管确认书给银行。经销商一次或数次归还贷款,银行据此向物流公司开具解除质押通知书,物流公司依单放货给经销商。无法及时还款时,银行接受生产商回购,同时,物流企业提供承兑担保,经销商以货物对物流企业进行反担保,根据掌控货物的销售情况和库存情况物流企业决定承保金额,收取监管费用。

3.融通仓模式。融通仓模式是指物流企业以周边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以流动商品仓储为基础,提供融资质押品仓储、监管、价值评估、物流配送以及企业融资担保等综合。统一授信模式融通仓是银行根据其规模、运营现状、经营业绩、资产负债比以及信用状况,配置融通仓一定的信贷额度。物流公司可以直接利用信贷额度向企业提供质押贷款业务,根据我国金融法律,物流公司尚不能从事金融业务,实践中一般是采取由物流公司提供担保,借款人将商品质押给物流公司进行反担保来进行融资的方式。质押贷款业务由融通仓直接监控,金融机构基本不参与该质押贷款具体运作。

4.信用证物流金融模式。信用证物流金融模式主要适用于以信用证结算方式,例如进口商品的贸易类企业或生产企业的原料进口。当进口信用证项下单据到达并经融资银行审核无误后,开证申请人以该信用证项下代表货权的单据(提单)作为质押,银行先行代为付款,并委托第三方物流公司代为报关、提货并运至指定仓库,转入商品存货质押监管。

具体操作:经销商与国外供货商签订贸易合同――向银行缴纳保证金,银行审查贸易合同号――签订授信合同――委托物流公司收货报关――向国外供货商开具信用证,生产商安排生产――向银行发出装船、发货通知――提交信用证下单据。银行审查单据后通知出质人及物流公司,物流公司办理提货、报关、短驳运输、货物入库等,并向银行开据监管确认书,经销商一次或分次归还贷款,银行据还贷情况向物流公司发出解除监管通知,物流公司解除监管通知,依单据放货给经销商。

四、物流金融的价值分析

对于银行,融资物流业务为银行完善结算支付工具,银行获得了更高的中间业务收入。开展此业务的同时,银行拓展了市场,开发了新的客户群体,挖掘了部分潜在的优质客户。物流金融为银行提供了新的投资渠道,提高了资金利用率和流动性,有效降低了资金风险。

对于企业,融资物流业务利用物流(动产)质押改变了传统固定资产抵押模式,企业获取货款更加方便。融资物流为企业提供了一种新的融资模式,拓展了融资渠道,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企业可以借助于银行的资金支持与物流企业的物流规范化、信息化管理,企业可以缩短销售周期,加快产品周转,降低库存,提高了资金利用率。

对于物流企业,物流业与金融业结合,拓展了物流企业的业务范围,创造了一个跨行业、相互交叉发展的新业务空间,为同质化经营向差异化经营的转变提供了可能。融资物流为物流企业提供了在金融业的切入点,物流企业盈利水平得以提高。物流企业在融资物流业务中,与更多的客户成为合作伙伴,拓展了客户市场。

参考文献:

第3篇

关键词:物流融资;银行;物流企业;发展障碍

Abstract:Based on the investigation,this article analyzes the characteristics and obstacles oflogistics financing,and puts forward the recommendations to development.

Key Words:logistics financing,bank,logistics business,obstacle

中图分类号:F83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2265(2010)02-0044-02

一、物流融资业务的内涵及特点

物流融资是指银行与物流企业共同合作,为拥有在库、在途货物所有权的企业提供以货物或代表货物权利的凭证为质押的新型融资授信服务。

(一)以第三方物流企业作为银行和企业之间的融资中介

物流融资引入第三方物流企业作为银行风险管理的人,银行在开展业务时充分利用物流企业提供的物流信息和物流监管。物流公司代表银行管理和控制抵质押物,银行可以通过物流企业的物流信息管理系统,随时查询抵质押品的情况。物流公司还对融资企业的经营活动实施某种程度的现场观测,为银行提供预警信号,并在应急处理中扮演相关的角色。

(二)以贸易产生的现金流作为第一还款来源

物流融资作为一种自偿性贸易融资产品,以贸易本身作为还款第一来源并进行贷款管理操作程序设置,注重贸易本身产生的现金流而不是企业的综合还款能力。因此,物流融资要求银行充分掌握借款企业的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确保真实的贸易背景。

(三)以商贸企业和中小型生产企业作为主要服务对象

商贸型企业的主要特点是拥有固定的营销网络,上下游企业业务联系密切,资金占用大,货物流转快,汇款稳定,货款回笼时间相对较短。但其资金主要应用于购销渠道,没有过多的固定资产和提供其他担保的条件。中小型生产企业也从事大宗商品买卖交易,同样存在抵押担保不足的问题。物流融资突破传统融资模式的局限,为其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

(四)以易变现的大宗原材料等存货作为抵押物

物流融资大多以煤炭、成品油、木材、钢材、原纸等大宗原材料,或基于上述原材料开出的仓单作为抵质押物,具有流动性强、易变现的典型特点。

二、物流融资业务的开展情况

(一)作为一项创新业务,辖内银行都在积极开展和尝试

辖内银行都已经认识到物流融资的创新性和发展前景,纷纷开始涉足该项业务,设置相应业务品种。按抵押物类型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存货抵押,如工行山东省分行的“动产质押”、齐鲁银行的“控货融资贷款”、深发展济南分行的“现货静态质押”、“现货动态质押”等;二是仓单质押,如农行山东省分行的“非标准仓单质押”、深圳发展银行济南分行的“标准仓单质押”等。

(二)业务开展时间较短,品种单一,规模不大

如工行山东省分行2006年开始推出商品融资业务,截至2009年8月末,动产质押方式下的融资余额为31.09亿元;农行山东省分行和建行山东省分行均从2008年才开始涉足物流融资贷款,截至目前,农行山东省分行非标准仓单质押的各项贷款余额23937万元,建行山东省分行仓单质押业务授信额度4亿元;深发展济南分行2005年正式开展货押业务,截至2009年8月末,共计发放货押授信704笔,金额120余亿元,支持各类企业300余户。

(三)各银行的经营理念和进展情况差别较大

调查显示,受大型企业的市场定位及传统的经营理念影响,大型银行对物流融资业务没有给予足够重视,部分银行仅仅设计了业务品种,并没有积极进行营销。与之相反,以深发展济南分行为典型代表的股份制银行,将物流融资业务作为本行的特色业务大力创新和发展,目前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发展思路和模式,不仅在存货抵押业务、仓单质押业务方面收获颇丰,而且开始向应收账款等供应链上游融资拓展。

(四)风险防控措施较为完善

为控制融资风险,银行设置了多道防线:一是各银行总行指定的抵押物均为大宗物资,抵押物的选择充分考虑流动性和变现能力,抵押物本身即包含较强的风险控制;二是与物流公司签订《质押物监管协议》,约定监管责任、提货条件、提货手续等,切实增强物流企业的监管责任;三是要求借款客户购买质押物财产险,部分银行还要求物流公司购买履约险;四是加强贷后管理,委派专人盯市,质押物价格波动时重估抵押物价值,在质押物价格降幅较大或质押物库存低于协议库存时,及时要求客户补充保证金或增加库存,不定期巡库等。

三、物流融资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障碍

(一)信息劣势地位导致信息不对称风险

一是出质企业虚假信息风险。出质企业拥有自己资信水平、质押物合法性与质量状况等方面更多、更真实的企业内部信息。银行与物流企业则处于信息劣势地位,有时不能准确掌握抵押物品质,或不能有效确定抵押物权属,从而不能有效防范企业以次充好、多重抵押等风险。二是物流企业道德风险。银行签订协议后,质押物的监管任务随之转向物流企业,存在物流企业监管不力、与出质企业串通合伙欺骗银行等道德风险。

(二)质押物价格波动导致市场风险

一是质押物价格的频繁波动给银行带来较大的市场风险。如2008年下半年国际国内商品价格发生了剧烈波动,钢材、大豆等多种重要商品价格跌幅都超过了50%,部分进口企业完全无力承担价格波动造成的损失,导致违约。二是物流融资的业务模式对行业具有较高的依赖性和依存度,某一行业的市场波动会对银行产生较大影响。

(三)新资本协议的相关规定存在“隐忧”

中国银行业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势在必行,而新资本协议的核心――内部评级法对抵押物的认定有相关规定:在内部评级初级法下,只认可金融质押品(债券、股票、金融衍生工具等),商用房和应收账款可作为抵押物,抵押物范围相对狭窄。在内部评级高级法下,虽然银行可自行认定抵押品,但应有历史数据(7年的历史数据)证明抵押品的风险缓释作用。这成为银行开展物流融资业务不得不考虑的问题。

(四)抵押权实现存在法律风险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正式实施以及《动产抵押登记办法》的颁布,动产浮动抵押制度在我国法律上初步确立。但《物权法》只是原则性地规定了抵押主体范围、可抵押的财产范围、抵押权的生效、抵押权的登记对抗主义以及抵押权确定的情形等,而对抵押权的实现程序、浮动抵押与质押以及多个浮动抵押并存时的优先权顺位等问题均没有明确规定,配套的司法解释也迟迟没有出台。此外,《动产抵押登记办法》也仅仅是一个规定如何办理动产浮动抵押登记的部门规章而已,没有也不能对抵押权的内容、抵押权的实现等做出明确规定。

四、下一步发展建议

一是银行要加大业务拓展和风险防范力度,正确认识物流融资业务的优势和风险,根据本行的市场定位,开发或移植适合客户需求的物流融资产品,寻找新的营销切入点,促进物流融资向供应链融资拓展。

第4篇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模式;物流金融

一、引 言

中小企业融资困难是世界普遍情况,中小企业从银行贷款难的原因有两点。一是放款风险大,因为中小企业抵押物一般不多,同时企业大多处于成长期,前途难料,存活率不高。有的中小企业实际上公章、账簿、票据、资金全在老板自己的包里,一旦发生经营风险,企业主容易潜逃。二是放款成本高,中小企业一般融资金额绝对值不大,而银行放款都要走评估。审查等程序,在动用相同人力物力的前提下,银行更希望和大企业做大买卖,而且由于中小企业普遍管理比较不规范,银行监控更难,从而导致交易成本过高。

二、物流金融的融资优势分析

物流金融作为一种金融及物流创新服务产品,为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这一问题提供了一条有效途径。从一般意义来讲,物流金融是指为减低交易成本和风险,金融机构与物流企业合作。对企业资金投放、商品采购、销售回笼等经营过程的物流和资金流进行锁定控制或封闭管理。以流转中的商品价值为依托为企业提供融资的活动。目前这一市场处于加速上升状态,也成为国内银行业务发展的一种趋势。由第三方物流企业监管质押的流动资产,并以此为抵押物帮助中小企业实现融资,可以极大地控制和转移银行的信用风险,其优势体现在:

1.物流企业是物品流通过程中的具体执行者,它能有效地控制实物流与资金流之间的协调运作,从而能有效实现对经营过程中的物流和资金流进行锁定控制或封闭管理。

2.物流企业是物品流通过程中的具体执行者,它对抵押物的控制和管理与银行相比有明显的优势

3.物流企业在物品流通中处于特殊地位,它能清楚地了解到商业银行不易掌握的企业运营信息,物流企业开展对企业的评估、审查等活动和对企业进行监控的成本会比银行低很多,这为物流企业在开展物流金融服务时降低风险提供了有效保证,同时也为中小企业获得足够的贷款支持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三、物流企业开展物流金融服务的模式研究

(一)物流企业自营模式

物流企业自营模式是指物流企业以自身资金和信誉为客户融资的金融活动。主要有发放贷款、代收货款、垫付货款等形式。

1.发放贷款业务。发放贷款业务是指物流企业以自身资金对中小企业进行借款的发放。

2.代收货款业务。代收货款业务是指物流企业为中小企业提供物流服务服务的同时,帮助供方向买方收取现款,然后将货款转交投递企业并从中收取一定费用的业务。

3.垫付货款业务。垫付货款业务是指发货人将货权转移给物流企业,物流企业根据市场情况按一定比例提供融资,当提货人向物流企业偿还货款后,物流企业将货权还给提货人。

(二)物流企业、银行合作模式

物流企业、银行合作模式是在物流企业自身资金和信誉不能满足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前提下,物流企业通过和银行合作的方式来增强自己的资金实力或者以自己的从业背景为中小企业和银行提供服务的方式。它通常分成物流企业授信金融模式和物流仓储金融模式两种情况。

1.物流企业授信金融模式

物流企业授信金融是指银行根据物流企业的规模、经营业绩、运营现状、资产负债比例及信用程度,向其进行一定信用额度的发放,物流企业直接利用这些信贷额度向相关中小企业提供灵活的质押贷款业务。由物流企业直接发行、监控质押贷款业务的全过程,金融机构则基本上不参与该质押贷款项目的具体运作。该模式有利于企业更加便捷地获得融资,减少原先质押贷款中繁琐的环节:也有利于保证放款企业对质押贷款的监控能力,更加灵活地开展质押贷款服务,优化其质押贷款的业务流程和工作环节。降低贷款风险。

2.物流仓储金融模式

物流仓储金融模式是指:生产经营企业先以其采购的原材料作为质押物存入仓储中心并据此获得协作银行的贷款。然后在其后续生产经营过程中分阶段还款。物流企业提供质押物品的保管、价值评估、去向监管、信用担保等服务,从而架起银企间资金融通的桥梁。其实质是物流企业提供货物的存放与保管、信息增值等中介服务,将银行不愿接受的质押品转变成其乐意接受的质押品。以此作为质押担保品进行信贷融资。

四、总 结

物流企业利用自身的运营优势,能有效的架起中小企业和银行之间的桥梁。既能有效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的问题,也能帮助银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贷款风险。通过开展物流金融服务,物流企业在取得合理盈利的同时也能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从而更牢固的锁定客户资源。

参考文献:

[1]李艳玲,徐琪,基于模糊群决策的物流金融业务风险评价研究[j],物流工程与管理,2009(9):1

第5篇

一、山东半岛中小港现状-以莱州港为例

山东半岛有着得天独厚的港口条件和丰富的自然资源,海岸线长三千多公里,为全国海岸线长的1/6,仅次于广东,居于第二位。青岛、烟台、威海、日照、龙口、岚山等港口构成了一个弧形的港口群。港口群在山东物流和经济的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青岛、烟台、日照为主枢纽港,龙口、威海、岚山港是重要港口,蓬莱、东营、莱州港等中小港口为有利补充。

山东半岛港口群发展水平呈现出一定的层次性,本文以莱州港为代表分析中小港的物流金融业务的开展。

(一)莱州港概况

莱州港位于渤海湾南岸莱州市三山岛工业区。自此向西,经过潍坊、东营、滨州直至河北省黄骅,海岸线长1千多公里,占山东半岛海岸线长度的三分之一,并且处于黄河入海口泥沙淤积区。莱州港是达到5万吨级港口, 10万吨级深水泊位的规模,是距鲁中、鲁西、鲁北等地区最便捷、物流成本较低的深水出海通道。

2004年12月,莱州引进中国海外集团旗下的中国海外物流国际有限公司,成立中海港务(莱州)有限公司,自2005年6月莱州港一期扩建工程开工以来,新建成3个2万吨级兼顾5万吨液体化工品专用泊位、1条水深12.9米的新航道及配套设施。日益优越的设施环境提升了港口的营运能力,也形成了莱州港鲜明的资源聚集“洼地效应”。

(二)港口货物吞吐量

莱州港区位优势明显,港口货物吞吐量呈大幅度增长,从表1可以用看出,从2004年350万吨到2010年1500万吨,是原来的4.28倍。港口年增长率也不断上升,2005年的增长率为1.28,到2010年的增长率为1.15。对于山东半岛吞吐量增长有较大贡献率,占山东货物吞吐量的1.6%。

表1港口货物吞吐量(千吨)

资料来源:《山东统计年鉴》

(三)港口码头泊位

莱州港2004年,莱州港中海港务有6个泊位,到2010年,泊位扩展到12个,增加了一倍,其中通用泊位9个,液体化工品专用泊位3个,拥有5万吨深水泊位,最大的可靠泊能力为8万吨。

二、中国物流金融业务

(一)物流金融

物流金融是物流与金融相结合的复合业务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物流金融,是指在供应链业务活动中,通过运用结算、融资、保险等金融业务和服务,提高资金运行效率,达到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的有机统一,产生价值增值的金融活动。狭义的物流金融又称物流融资,是指为减低交易成本和风险,金融机构与物流企业合作,对企业资金投放、商品采购、销售回笼等经营过程的物流和资金流进行锁定控制或封闭管理,以流转中的商品价值为依托为企业提供融资的活动。

(二)物流金融在中国发展现状

20世纪90年代末,物流金融业务在国内逐步兴起,最初是一些外资银行与国际物流公司的中国机构合作,为跨国公司及部分中资企业提供仓单融资业务。1999年,一部分中资银行也开始介入物流金融业务,融资产品也由单一仓储融资逐渐发展到商品贸易融资,但是业务发展不迅速。自2005年以来,物流金融业务进入快速发展时期。2009年底,中国开办了物流金融业务的己超过20家的中资银行和10多家外资银行。我国物流金融有着跨越式发展的特点,十几年的发展经历了西方百年的发展历程,所以存在着发展不均衡现象,东部沿海的业务模式和发展水平领先于内地,初级、中级和高级多种物流金融业务并存。其中涉及的物流企业包含中国远洋,中国仓储,钢铁公司,港口企业等等中国大中型物流企业,逐渐形成了中国物流金融网络。发展趋势也面临着由流通企业向生产企业,由单一环节向供应链环节,由单库质押向多点质押,由静态质押向动态质押发展方向的转变。物流企业、银行和企业三方合作的物流金融商业模式是在现阶段下我国政策不允许混业经营的良好发展模式。

(三)中国目前的物流金融模式

1、仓单质押模式-静态质押模式

仓单质押是现代物流发展的延伸业务之一,是物流与金融服务相结合的金融创新服务。仓单质押的基本模式是静态质押,指借款企业将商品质押给银行,质押品存放在银行指定的物流企业监管下的仓库,物流企业代替银行保有和监管质押物,同时物流企业向金融机构出具质押专用仓单或者质押物清单,企业凭此仓单申请融资,银行根据质押物的用途、流动性及价格波动性向企业提供一定数量的融资。企业可以一次或多次向银行还贷,银行根据企业还贷情况向物流企业发出发货指令,物流企业据此指令向企业交货。仓单质押与其他金融产品相比,借款期限短、风险低、质押物变现容易等特点。

2、保兑仓模式

保兑仓又称买方信贷,是仓单质押业务的延伸。银行在借款企业交纳一定的保证金后以开承兑汇票等形式,指定收票人为生产方,供货方在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后以银行为收货人,按银行指定的仓库发货,货到仓库后转为仓单质押。

具体操作为经销商向银行缴纳保证金,申请银行信贷,申请生产商放货给物流公司,银行接受申请,开具承兑汇票或者放贷给生产商,生产商接受申请,将产品交付给物流公司,物流公司验收推进物,开具货物监管确认书给银行。经销商一次或数次归还贷款,银行据此向物流公司开具解除制押通知书,物流公司依单放货给经销商。无法及时还款时,银行接受生产商回购,补足敞口。在此物流企业提供承兑担保,经销商以货物对物流企业进行反担保,根据掌控货物的销售情况和库存情况物流企业决定承保金额,收取监管费用。

3、融通仓模式

融通仓模式是指物流企业以周边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以流动商品仓储为基础,提供融资质押品仓储、监管、价值评估、物流配送以及企业融资担保等综合。统一授信模式融通仓是银行根据其规模、运营现状、经营业绩、资产负债比以及信用状况,配置融通仓一定的信贷额度。物流公司可以直接利用信贷额度向企业提供质押贷款业务,根据我国金融法律,物流公司尚不能从事金融业务,实践中一般是采取由物流公司提供担保,借款人将商品质押给物流公司进行反担保来进行融资的方式。质押贷款业务由融通仓直接监控,金融机构基本不参与该质押贷款具体运作。

4、信用证物流金融模式

信用证物流金融模式主要适用于以信用证结算方式,例如进口商品的贸易类企业或生产企业的原料进口。当进口信用证项下单据到达并经融资银行审核无误后,开证申请人以该信用证项下代表货权的单据(提单)作为质押,银行先行代为付款,并委托第三方物流公司代为报关、提货并运至指定仓库,转入商品存货质押监管。

此模式具体过程为经销商与国外供货商签订贸易合同,向银行缴纳保证金,银行审查贸易合同号,签订授信合同、委托收货报关以及向国外供货商开具信用证。生产商安排生产,向银行发出装船、发货通知,并提交信用证下单据。银行审查单据后通知出质人及物流公司,物流公司办理提货、报关、短驳运输、货物入库等,并向银行开据监管确认书,经销商一次或分次归还贷款,银行据还贷情况向物流公司发出解除监管通知,物流公司解除监管通知,依单据放货给经销商。

(四)物流金融的价值分析

对于银行,融资物流业务为银行完善结算支付工具,银行获得了更高的中间业务收入。开展此业务的同时,银行拓展了市场,开发了新的客户群体,挖掘了部分潜在的优质客户。物流金融为银行提供了新的投资渠道,提高了资金利用率和流动性,有效降低了资金风险。

对于企业,融资物流业务利用物流(动产)质押改变了传统固定资产抵押模式,企业获取货款更加方便。融资物流为企业提供了一种新的融资模式,拓展了融资渠道,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企业可以借助于银行的资金支持与物流企业的物流规范化、信息化管理,企业可以缩短销售周期,加快产品周转,降低库存,提高了资金利用率。

对于物流企业,物流业与金融业结合,拓展了物流企业的业务范围,创造了一个跨行业、相互交叉发展的新业务空间,为同质化经营向差异化经营的转变提供了可能。融资物流为物流企业提供了在金融业的切入点,物流企业盈利水平得以提高。物流企业在融资物流业务中,与更多的客户成为合作伙伴,拓展了客户市场。

当前物流金融业务飞速发展,主要是因为现代物流金融业务满足了银行、物流公司和企业三方的差异性需求,提高了各个利益单元的资源利用率,增强其供应链整体的资金利用率。

三、中小港开展物流金融业务的条件-以莱州港为例

(一)政府政策支持

政府提供了发展中小港相关政策的支持,以及资金投入,大力的改善港口的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万吨级泊位的将设,以适应船型大型化的需求。2009年12月,国务院批复了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国家战略的发展规划,莱州港被定位为该区域的龙头港口和主要出海口。国家战略规划的实施,将为莱州港提供广阔的经济腹地与稳定的客户来源,为开展新业务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企业文化以及人文环境

现代物流理念是经营港口的主要理念,金融物流是现代物流的发展趋势,就需要港口积极探索新的业务模式与盈利方向。开展物流金融业务是拓展业务范围的途径之一。山东独特的人文环境、儒家思想和新鲁商精神的崛起,都为港口金融业务的发展提供有利条件。

(三)经营货种优势

山东半岛中小港主要油化品、金属矿石、煤炭、散盐、陶土等大宗货物为主,货物化学性质稳定,对客户的资金占用较大,而价格比较透明,变现能力强,货运量巨大,存储监管成本低,适合物流金融业务的开展。

(四)港口设施、资源充足

物流金融业务中,仓储等基础设施的齐全为港口开展物流金融业务提供了有力的支持,莱州港油化品达到100万立方米,堆场面积约40万平米,新增件杂货仓库1万平方米,二期扩建工程完工后将新增后备土地资源1500亩。开展物流金融之后将大大提高现在所拥有资源的资源利用率。提高单位土地产出。

中信银行为莱州港提供多年“银港通”服务,物流金融经验丰富的,2010年一季度龙口港利用物流银行,在授信额度3.8亿元的条件下实现监管收入39万元,质押物涉及木材、燃料油、石油焦、煤炭、铁矿砂等货种。

莱州港信息化建设较为完备,视频监控系统、物流信息网络平台初具规模,同时具备完善的门禁系统,管理严格,程序规范,这些都为物流监管的开展提供了良好的硬件与软件系统。

(五)业务开展成本相对较低

大多中小港已具备开展物流金融的硬件基础,未来对本业务的投入主要是在与银行的信息网络建设,以及相关人才的培训方面,因此,前期投入较少。

四、莱州港开展物流金融业务的前景

从风险、货种性质、客户性质、合作企业以及投入产出比等方面的考虑,目前莱州港前期可以开展以融通仓模式为代表的银行统一授信模式的物流金融业务。通过取得商业银行的授信资质,莱州港可以给在港储货的客户提供相应的贷款,而贷款利息由银行收取,莱州港可以在原来营运收入的基础上加收监管费。而与之相应的物流成本相对较低。而由于客户在港开展物流融资业务,所带来的港口的吞吐量及作业量的增加,进一步增加港口的主营业务收入。

第6篇

【关键词】中小企业 供应链融资 融资模式

一、供应链融资概述

供应链融资是指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时,把供应链上核心企业和其上下游企业当作一个整体,基于供应链上企业的供需关系提供的融资服务。不同于传统的融资模式,供应链融资是以企业所拥有的流动资产做质押物来进行融资,打破了传统信贷模式中必须以固定资产做质押物的僵局。供应链融资中,基于供应链上企业真实的交易关系,通过现货质押、未来货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相结合,为供应链上特定的企业或全部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供应链融资的核心理念就是把供应链上核心企业和其上下游企业当作一个整体,而供应链上的单个企业仅仅是供应链上的一环。金融机构在评估贷款企业的风险时,不再侧重于企业个体的信用,而侧重于从供应链角度来评估中小企业的信用,更强调供应链整体的稳定性。它是对以往那种以银行为代表的金融机构和企业间的单一授信模式的创新改变。供应链融资通过核心企业的信用辐射,提升了中小企业的信用水平,提供的融资渗透到这个交易链的每一个环节,能让更多的企业获得融资服务。

二、中小企业供应链融资具体模式的选择

(一)预付账款类融资

预付账款类融资模式是指以买卖双方签订的具有真实贸易背景的合同为基础,为买方提供的,并以合同中所指定的商品及其产生的收入作为第一还款来源的融资方式。该方式中运用最广泛的是“保兑仓融资”,即在供应链核心大企业的生产商承诺回购的前提下,融资企业将提货权交由银行控制,从而获得银行贷款的融资方式。

保兑仓的担保基础是融资企业的未来提货权。保兑仓融资是指借款企业向银行缴纳一定的保证金后,银行开具能满足中小企业全额提货的银行承兑汇票,上游企业收到承兑汇票后即开出全额提货单,此时下游企业再将提货单质押给融资银行。随后,客户分次向银行提交提货保证金,银行再分次通知卖方向客户发货。卖方就没有发货部分进行回购。保兑仓融资模式的参与者主要有:融资企业(下游分销商)、核心企业(上游供应商)、提供监管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和银行。对于中小企业而言,中小企业在未来融资过程中实现了分批付款分批提货的购买模式,不需要一次性向核心企业支付大量的货款,有效缓解了一次性全额付款给企业带来的巨大短期资金压力,从而获得了一定的融资便利。

(二)存货类融资

存货融资是基于供应链中企业之间的真实贸易关系,银行等金融机构接受动产作为质押,并借助核心企业的担保和物流企业的监管,面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的融资业务模式。存货融资可以帮助中小企业盘活原本积压在存货上的资金,扩大经营规模,提高运营效率。存货类融资最主要额模式是融通仓融资。融通仓融资是金融和物流相结合而形成的新型融资服务,融资企业以存放在第三方物流企业中的原材料、半成品及产成品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并以质押物进行销售后的收入作为首要还款来源的融资方式。

融通融资将处于流通过程中的仓储物资作为抵押物,融资模式中的第三方的物流仓储企业搭建了中小企业跟金融机构之间的桥梁,开辟中小企业融资的新途径。第三方物流企业在融通仓融资模式中作为融资核心企业凭借自身的优势(运输、仓储等方面的优势),为中小企业提供除了运输和仓储服务外,也为它们的经营融资贷款提供帮助和服务。另外,借助“融通仓模式”还可以有效解决金融机构和贷款企业之间存在的存货价值估算、存货监管和流转等问题。也就是说,因为“融通仓模式”的存在,使得金融机构将以往不愿意受理的动产存货转换成如今能够受理的动产质押品,也拓宽银行的客户范围。

(三)应收账款类融资

应收账款融资模式是指中小企业在销售过程中以拥有的核心企业未到期的应收账款债权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融资模式,实质上是企业对未来应收账款的提前预支,把未来可用的现金流转换为即期的现金流。在应收账款融资模式中,中小企业以未来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还款,如果贷款期限内企业无力偿还贷款,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下游的核心企业享有还款追索权,核心企业必须代为偿还贷款以弥补金融机构的损失。应收账款融资模式中,参与方主要是上游的中小企业、下游的核心企业及提供资金的金融机构。

应收账款融资模式下中小企业企业既可获得资金又不增加负债,用所获得资金来加快发展。而且,成本相对较低。以应收账款作为担保品,良好的客户的信用状况,能以较低的利率夹取贷款。此外,中小企业无须提供传统流动资金贷款所需的抵质押和其他担。客户不但可以优化资产负债表,缩短应收账款的周转天数,还可以转嫁商业信用的风险。

三、融资模式的比较分析

(1)适用的融资环节和阶段不同。三种融资模式所应用的环节是不同的。预付账款融资模式主要应用于融资企业使用预付账款采购货物的阶段;存货融资主要应用于企业的生产阶段,应收账款融资模式针对的是企业的销售阶段。

(2)质押物的性质不同。预付账款融资是以融资企业的未来提货权充当质押物;存货融资的质押物是中小企业等待变现的存货;应收账款的质押物是中小企业拥有的核心企业的未到期的应收账款债权。在质押物的分类中,预付账款和存货融资的质押物是实体性质的,而应收账款融资中单据形式的质押物则是虚拟性质的。

(3)供应链融资中核心企业所处的节点不同。中小融资企业在供应链上所处的节点是不同的。预付账款融资中中小企业处于供应链的下游分销商,存货融资的融资企业可以处在供应链中的任意位置,不受节点的限制,主要是为了解决自身融资需要。应收账款融资中融资企业处在供应链上游,为供应链中的供应商。

第7篇

[关键词] 中小企业 供应链融资 模式探讨

中小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截止2006年底,我国中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已超过4000万户,占企业总数的99.6%,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占我国GDP的59%,生产的商品占社会销售额的60%,上缴税收占总额的48.2%,担当了70%的进出口额,解决的就业占全国城镇就业总量的75%以上,中小企业不仅是我国经济的活力之源,也是经济快速发展的“助推器”。因此,大力发展中小企业是加快我国经济发展,缓解劳动力就业压力,缩小城乡差距的有效途径。然而,我国中小企业在其发展过程中却遇到许许多多的难题,其中最突出的当数融资难问题。

一、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成因

1.信息不对称问题。中小企业大都是以家族经营、合伙经营等方式发展起来的,没有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财务管理和经营管理不规范,财务报表及其他信息披露可信度不高,银企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尤为突出。由于银企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可能会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所以银行的贷款供给不一定是利率的单调增函数,在竞争均衡下也可能出现信贷配给,即中小企业可能会因为信息不对称问题更严重而被排斥在信贷市场之外,无论他们愿支付多高的贷款利息,而其他的大企业却相对容易得到贷款。

2.可提供的抵押、担保资源匮乏问题。中小企业通常固定资产规模小,缺乏银行所乐意接受的不动产抵押物,同时又很难找到令银行满意的担保人。实际上这正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症结所在,如果有充足的抵押物或可靠的担保人,信息不对称问题可以得到缓解,贷出的资金也因有足额的抵押物或可靠的担保人作保障而在企业的经营风险前设了一道防火墙。

3.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落后问题。中小企业规模小,容易另起炉灶,因此,抽逃资金、拖欠账款、恶意逃废银行债务、偷税欠税等现象较为常见,而目前我国信用体系建设落后,缺乏对这些企业主或者企业的实际掌控者有效的惩戒措施,这在很大程度上又助长了这种风气的盛行,从而损害了中小企业的整体形象,成为中小企业获取信用支持的重要障碍。

4.中小企业的自身经营风险问题。中小企业所处的产业水平通常较低,以劳动密集型为主,这种产业归属决定了中小企业多处在竞争性较强的领域,规模小、业绩差,再加上管理水平相对较低,经营中的风险较大,生存能力不强,难以受到银行青睐。

二、供应链融资模式分析

供应链融资,简单地说,就是银行将供应链上的相关关联企业作为一个整体对象,将资金有效注入到供应链上处于相对弱势的中小企业,从而解决供应链中资金流向、分配的不平衡问题。供应链融资的实质就是利用供应链中核心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资信能力,缓解商业银行与中小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解决中小企业的抵押、担保资源匮乏问题。因此,供应链融资的基本模式可以按照担保措施的不同,分为基于存货质押融资模式、基于信用担保融资模式以及基于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模式。

1.基于存货质押融资模式。存货质押融资就是中小企业利用其原材料或者产成品库存设置质押,获取银行信贷支持的一种融资形式。具体融资模式通常是商业银行通过与第三方物流仓储企业的分工协作,由第三方物流企业提供货物运输、仓储、质物监管、评估以及处置等专业领域方面的服务,银行基于其控制货权、物流与资金流封闭运作给予中小企业融资支持。如图1所示:

基本业务流程:(1)银行、中小企业以及第三方物流企业签订《仓储监管协议》;(2)中小企业将原材料、产成品交由第三方物流企业仓储、运输、监管等;(3)中小企业将交由第三方物流企业监管的存货质押给银行获得融资;(4)中小企业归还银行融资款项;(5)银行解除质押,向第三方物流企业发出放货指令。

2.基于信用担保融资模式。信用担保融资就是商业银行基于第三方物流企业提供信用担保而给予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的一种融资模式。其基本原理:银行根据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规模、经营业绩以及信用程度等,授予第三方物流企业一定的信用配额,第三方物流企业又根据与其长期合作的中小企业的信用状况配置其信用配额,为生产经营企业提供信用担保,并以受保企业委托其仓储监管的货物作为质押品或反担保品确保其信用担保的安全。该融资模式将供应链融资与第三方物流企业提供的信用担保挂钩,而与繁琐的存货质押手续脱钩,存货质押手续仅作为中小企业向第三方物流企业提供反担保的措施,从而可以使质押手续和仓储手续整合操作,在融资期间企业的补库和出库也只需第三方物流企业的确认即可,中间省去了金融机构的确认、通知、协调和处理等许多环节,在保证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了企业产销供应链运作效率。

3.基于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模式。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是以未到期的应收账款设置质押向银行申请办理融资的业务模式。基于供应链融资产品的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一般是为供应链上游的中小债权企业融资。中小企业(债权企业)、核心企业(债务企业)和银行都参与此融资过程,核心企业在整个运作过程中起着反担保作用,其应付给中小企业的应付款项作为融资的还款来源;银行在同意向中小企业融资之前,仍然要对企业进行风险评估,只是把关注重点放在下游核心企业的还款能力、交易风险以及整个供应链的运作状况,而不仅仅是对中小企业的本身资信进行评估。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模式使中小企业可以及时地获得银行提供的短期信贷资金,有利于解决中小企业短期资金的需求,也有利于中小企业和整个供应链的健康高效发展。如图2所示:

基本业务流程:(1)中小企业(债权企业)与核心企业(债务企业)进行货物交易,从而产生债权债务关系;(2)中小企业将应收账款单据质押给银行;(3)核心企业向银行确认应收账款单据,并出具还款承诺书;(4)银行按应收账款金额一定的比例给予中小企业融资;(5)核心企业到期还款。

三、供应链融资服务的现实意义

在供应链融资服务模式下,银行基于其控制货权、物流与资金流封闭运作,或基于第三方物流企业或供应链中资信良好的核心企业提供信用担保,给予中小企业融资支持,形成互利互补的供应链金融平台,使中小企业、核心企业、银行以及物流企业四方在合作中“共赢”。

1.对于中小企业而言,供应链融资服务使中小企业获得了银行信用支持,赢得更多商机。中小企业通常就是供应链中的弱势企业,其在采购过程中往往只能获得较短的账期,而其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却往往又要承担着较长的账期,同时由于其抵押担保资源匮乏、资信水平低下等方面的原因,导致商业银行对其是“想贷不敢贷”,因此资金流转相当困难。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银行通过供应链中的物流和资金流封闭运作,从而降低向中小企业提供信贷的风险。因此,通过依赖供应链的整体实力、核心企业的资信以及与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分工协作,中小企业信用等级获得提升,从银行获得宝贵的资金。借助银行信用的支持,中小企业能够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生产效率,进而得以满足核心企业苛刻的贸易条件,并与其建立长期战略协作关系。

2.对于核心企业而言,供应链融资服务帮助其上下游企业解决融资困难,保证与其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稳定其供货来源和销货渠道,从而使整个供应链健康稳定地发展。供应链是一个有机整体, 各个环节相互影响,中小企业的融资难所引起的问题会给核心企业造成供应或分销渠道上的不稳定,通过供应链融资服务,供应链中的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得到有效地解决,使供应链中各个企业之间的合作关系得以维持和巩固,从而有利于核心企业自身的发展壮大。

3.对于商业银行而言,供应链融资服务是其提高自身核心竞争力,培育未来优质客户的重要手段。现代商业银行间竞争同质化现象非常严重,在直接服务大的集团客户过程中话语权减弱。借助供应链融资,通过核心企业的资信,以及物流企业作为第三方监管人对库存商品信息充分的掌握和可靠的物资监管,不但降低了中小企业融资由信息不对称产生的外部性风险,而且也提高了信贷资产收益率,并扩大和稳固了客户群体,培育银行未来优质客户,树立起银行自身的竞争优势。

4.对于第三方物流企业而言,通过与银行合作深度参与供应链融资,在提品仓储、运输等基础性物流服务的同时,为银行和中小融资企业提供质物评估、监管、处置以及信用担保等附加服务,为其自身创造了巨大的新的增长空间,同时也稳定和吸引了众多新老客户。

参考文献:

[1]袁普:2005年中国中小企业经济发展指数报告[EB/OL].省略bcc.省略/OfficeBack/NewsBack/uploadpic/20074815212.doc,2006~11~29

[2]周峰: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分析[J].南方金融,2007,(4):59~60

[3]宁洲唐江萍: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深层次原因及对策探析[J].时代金融,2007,(6):102~103

[4]马士华林勇:供应链管理[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5.

第8篇

关键词:供应链金融;中小企业融资;信用风险;风险管理

中图分类号:F832.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3544(2010)02-0002-04

随着我国银行业改革和金融创新的深入,银行间竞争不断加剧,各商业银行纷纷加快金融产品的研发,以新型授信技术和客户关系管理模式争夺中小企业市场份额。一些银行借助客户供应链中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运行特点,突破传统信贷思路,创造性地推出了供应链金融模式,并率先向大型企业上下游的中小企业客户群进行推广。该模式突破了传统信贷业务的评级授信、抵质押担保、审批流程等方面的限制,客户准入门槛比较符合中小企业的特点,方案设计灵活,适用范围较广,对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由于供应链金融参与主体众多、融资模式灵活、契约设计复杂,商业银行在推广供应链金融过程中,需要对供应链金融的特定风险进行管理,以增强供应链金融的适应能力。

一、供应链金融的涵义与主体

供应链金融(Supply Chain Finance,SCF),是商业银行授信业务的一个专业领域(银行层面),也是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融资的一种新型渠道(企业层面)。从商业银行视角看,供应链金融可以理解为商业银行为满足企业供应链管理需要而创新发展的金融产品,其目的是为了实现供应链中核心企业、上下游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及银行等各参与主体的合作共赢。根据深圳发展银行副行长胡跃飞提出的概念,供应链金融是指在对供应链内部的交易结构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运用商品贸易融资的自偿性信贷模型,并引入核心企业、物流监管公司、资金流导引工具等新的风险控制变量,对供应链的不同节点提供封闭的授信支持及其他结算、理财等综合金融服务。

(一)供应链金融与传统金融的区别

1.供应链金融的服务对象主要是供应链中核心企业上下游的中小企业。在中小企业准入标准上,不再孤立地评估单个企业的财务状况和信用风险,而是侧重于考察中小企业在整个供应链中的地位和作用,及其与核心企业的交易记录,将购销行为引人中小企业融资,为其增强信用等级,并将资金有效注入相对处于弱势的中小企业,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2.在供应链内部封闭授信。融资严格限定于中小企业与核心企业之间的购销贸易,禁止资金的挪用;利用供应链购销中产生的动产或权利作为担保,主要基于商品交易中的预付账款、存货、应收账款等资产进行融资,与传统的固定资产抵押贷款形成鲜明对比。

3.强调授信还款来源的自偿性,将核心企业的信用能力延伸到供应链上下游中小企业,并把销售收入直接用于偿还授信。另外,供应链金融还引入了物流企业的合作,起到货押监管的作用。

(二)供应链金融的参与主体

供应链金融的参与主体主要有金融机构、中小企业、物流企业以及在供应链中占优势地位的核心企业。

金融机构在供应链金融中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支持,通过与物流企业、核心企业合作,在供应链的各个环节,根据预付账款、存货、应收账款等动产进行“量体裁衣”,设计相应的供应链金融模式。金融机构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的模式,决定了供应链金融业务的融资成本和融资期限。

中小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受经营周期的影响,预付账款、存货、应收账款等流动资产占用大量的资金。而在供应链金融模式中,可以通过货权质押、应收账款转让等方式从银行取得融资,把企业资产盘活,将有限的资金用于业务扩张,从而减少资金占用,提高了资金利用效率。

物流企业是供应链金融的主要协调者,一方面为中小企业提供物流、仓储服务,另一方面为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货押监管服务,搭建银企间合作的桥梁。对于参与供应链金融的物流企业而言,供应链金融为其开辟了新的增值业务,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为物流企业业务的规范与扩大带来更多的机遇。

核心企业是在供应链中规模较大、实力较强,能够对整个供应链的物流和资金流产生较大影响的企业。供应链作为一个有机整体,中小企业的融资瓶颈会给核心企业造成供应或经销渠道的不稳定。核心企业依靠自身优势地位和良好信用,通过担保、回购和承诺等方式帮助上下游中小企业进行融资,维持供应链稳定性,有利于自身发展壮大。

二、供应链金融的基本模式

在供应链中,中小企业的现金流缺口主要产生于预付账款、存货、以及应收账款等节点,这些节点在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周期内占据了较大比例。为了提高整个供应链的资金效率,结合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的周期特点,供应链金融基本模式主要有:基于预付账款的保兑仓融资模式、基于存货的融通仓融资模式以及基于应收账款的融资模式。

(一)保兑仓融资模式

在采购阶段,供应链下游的中小企业往往需要向上游核心企业预付账款,才能获得持续经营所需的产成品、原材料等。对于缺乏流动资金的中小企业,可以通过保兑仓融资模式获得银行的授信支持,用于向核心企业支付预付账款。所谓保兑仓,是以核心企业承诺回购为前提,以核心企业在银行指定仓库的既定仓单为质押,以控制中小企业向核心企业购买的有关商品的提货权为手段,由银行向中小企业提供融资的授信业务。该模式下的授信产品主要是银行承兑汇票,主要通过银行(金融机构)、中小企业(经销商)、核心企业(生产商)和物流企业(货押监管)四方签署合作协议而实施。…经销商根据与生产商签订的购销合同向银行交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申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专项用于生产商货款的支付保证和到期支付;物流企业提供保证担保,经销商以货物向物流企业进行反担保。物流企业根据掌控货物的库存情况和销售情况按比例决定承保金额,并收取监管费用;银行根据经销商存入的保证金签发相应额度的提货通知单,物流企业凭银行签发的提货通知单向经销商发货,经销商销货后向银行续存保证金,银行再签发提货通知单,物流企业再凭银行签发的提货通知单向经销商发货,如此循环操作,直至保证金账户余额达到银行承兑汇票金额,票据到期,银行保证兑付。保兑仓融资模式如图1所示。

保兑仓融资模式实现了经销商的杠杆采购和生产商的批量销售,经销商通过保兑仓业务获得的是分批支付货款并分批提货的权利,避免一次性支付全额货款,从而为供应链节点上的中小企业提供了融资便利,有效缓解了全额购货造成的流动资金压力。生产商以自身的资信或实力为下游经销商提供

回购承诺,进一步稳定和扩大了下游销售。从商业银行的角度,以供应链上游核心企业承诺回购为前提条件,由其为中小企业融资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以银行指定仓库的既定仓单为质押,同时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由物流企业提供授信担保,从而大大降低了银行对中小企业的授信风险。

(二)融通仓融资模式

当供应链上的中小企业处于支付现金至卖出存货的生产经营周期时,可以采用融通仓融资模式。融通仓是中小企业以银行认可的存货等动产作为质押物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的行为。然而不同于简单动产质押,融通仓是指在动产质押中引进物流企业,将中小企业采购的原材料或产成品等质押标的存人物流企业开设的融通仓,由物流企业提供质物保管、价值评估、信用担保、去向监督等服务,由银行根据动产稳定性、评估价值、交易对象、供应链状况等向中小企业提供融资的授信业务。融通仓的还款来源是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或质押产品销售中产生的分阶段还款。必要时,银行还会与中小企业的上游核心企业签订质物回购协议,降低融通仓授信业务的风险。融通仓融资模式如图2所示。

融通仓融资模式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以流动商品仓储为基础,利用第三方物流企业作为联结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的综合平台,开辟了中小企业融资的新渠道。通过融通仓融资模式,使针对中小企业的动产质押贷款业务的可操作性大大增强。融通仓凭借良好的仓储、物流和评估条件,协助中小企业以存放于融通仓的动产为质押获得融资支持。此外,融通仓还帮助作为质押权人的银行解决了质物估价、监管和拍卖等难题。总之,通过融通仓模式中小企业可以将以前银行不太愿意接受的动产转变为其愿意接受的动产质押标的,从而构建起了中小企业与银行之间资金融通的新桥梁。

(三)应收账款融资模式

这种模式主要针对商品销售阶段,由于绝大多数正常经营的中小企业都具有未到期的应收账款,这一模式适用范围非常广泛。具体而言,应收账款融资模式是指以中小企业对供应链下游核心企业的应收账款凭证为标的物(质押或转让),由商业银行向处于供应链上游的中小企业提供的,期限不超过应收账款账龄的短期授信业务。在应收账款融资中,主要有中小企业(债权企业)、核心企业(债务企业)和银行等主体,如果是应收账款质押,银行第一还款来源是处于供应链上游中小企业的销售收入,第二还款来源是供应链下游核心企业给付的应收账款。如果是应收账款转让(有追索权明保理),则第一还款来源是供应链下游核心企业直接支付给银行的应收账款,第二还款来源是处于供应链上游中小企业的销售收入。应收账款融资也可以引入物流企业提供第三方保证担保。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如图3所示。

在应收账款质押中,银行通常将中小企业视为借款人,将核心企业视为担保人核定授信额度;而应收账款转让(有追索权明保理)通常将核心企业视为借款人,将中小企业视为担保人。因此,在应收账款融资中,核心企业的还款能力、交易风险以及整个供应链的运作状况得到银行更多地关注,避免了只针对中小企业本身进行风险评估,借助核心企业较强的实力和良好的信用,使银行的授信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三、供应链金融的特定风险

供应链金融虽然在结构上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但是由于供应链金融参与主体较多、融资模式灵活、契约设计复杂,其运作也存在一定风险。

1.核心企业道德风险。核心企业因规模较大、实力较强,在供应链金融中是决定风险的特异性变量。通常核心企业与供应链中的中小企业互利互惠,可以将中小企业的边际信誉提高到与核心企业同等的水平。但是,如果核心企业出现道德风险,利用其谈判中的优势地位,在交货、价格、账期等贸易条件上对上下游中小企业采取有利于自己的行为,以实现短期效益最大化,则会导致供应链上中小企业的资金紧张,迫使中小企业向银行融资以维持其基本运作。一旦中小企业获得银行融资,供应链资金紧张状况得以缓解。核心企业可能进一步挤占中小企业资金。如果由此积累的债务负担超出中小企业的承债极限,核心企业就会由控制风险的变量转变为供应链系统性风险的“震源”,使得供应链出现不稳定,带来相应风险。

2.物流企业渎职风险。在供应链金融中,物流企业是链接金融机构、中小企业和核心企业多方参与主体的纽带。订单形式的需求信息、货物形式的监管标的、担保形式的金融服务等都通过物流企业在供应链上层层传递。一般而言,物流企业的引入有助于供应链金融的风险控制。但是,在物流企业准入不严的情况下,供应链金融的货押监管变量可能转化为一个新的风险隐患。比如出现监管方渎职、与中小企业的合谋诈骗或与核心企业发生纠纷等等,则必然影响供应链金融的有序循环,使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管理得不到无缝衔接,严重时将使整个供应链金融中断或者崩溃。

3.中小企业物权担保风险。供应链金融作为针对中小企业的授信类产品,其最大特点是强调授信的自偿性,通过对物流、资金流、控制技术的结构化运用,规避了因中小企业资信、实力不足所蕴涵的信用风险。鉴于此,供应链金融弱化了主体评价的权重,对受信主体的资质要求门槛较低;而强化债项评价的权重,对预付账款、存货、应收账款等广义的动产担保物权更为重视。预付账款、存货、应收账款等广义的动产担保物权,作为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授信支持性资产,是重要的直接或间接还款来源。如果对中小企业此类广义的动产担保物权选择不慎,供应链金融将面临较高的信用风险。

4.供应链金融的操作风险。在供应链金融中,银行需要根据供应链的具体信息来量身定做金融服务,设计多元化的契约,以协调各参与主体之间在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这其中业务操作的规范性、合法性和严密性是供应链金融风险控制的重要保障。而供应链金融参与主体较多,每个主体都是独立经营的经济实体,当供应链结构日趋复杂、规模日益扩大时,供应链上发生错误信息传递的机会也随之增多。在银行扩大供应链金融服务范围,提供更加灵活金融产品的形势下,如果对于贷前、贷中和贷后的契约设计不完善或有问题,供应链金融操作过程、人员、信息或外部事件不能得到准确有效地管理和配置,将可能引发操作风险,进而影响供应链金融中银行债权的有效实现。

四、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管理

供应链金融作为一种针对中小企业的结构性金融创新,在运作模式上具有参与主体多元化、资金流动封闭化、强调动产担保物权等一系列特征。从风险管理的角度看,供应链金融比传统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需要更为复杂的技术手段。

1.供应链核心企业的选择管理。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管理首先是供应链中核心企业的选择问题。“为了防范核心企业道德风险,银行应设定核心企业的选择标准。(1)考虑核心企业的经营实力。如股权结构、主营业务、投资收益、税收政策、已有授信、或

有负债、信用记录、行业地位、市场份额、发展前景等因素,按照往年采购成本或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对核心企业设定供应链金融授信限额。(2)考察核心企业对上下游客户的管理能力。如核心企业对供应商经销商是否有准入和退出管理;对供应商,经销商是否提供排他性优惠政策,比如排产优先、订单保障、销售返点、价差补偿、营销支持等等;对供应商,经销商是否有激励和约束机制。(3)考察核心企业对银行的协助能力。即核心企业能否借助其客户关系管理能力协助银行加大供应链金融的违约成本。

2.物流企业的准入管理。在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中,物流企业的专业技能、违约赔偿实力以及合作意愿三项是起着决定作用的关键指标。其中,专业技能和违约赔偿实力两项指标分别关系到供应链金融的违约率和违约损失率,可以进一步细化这两项指标,采用打分法形式对物流企业进行评级和分类。对于合作意愿指标,除了考虑物流企业与银行合作的积极性,还应考虑物流企业具体业务操作的及时性,以及物流企业在出现风险时承担相应责任的积极性。根据上述三项指标筛选的物流企业应能在链接供应链有序运转的同时,协助银行实现对质押货物的有效监管;在出现风险时发挥现场预警作用,将质押货物及时变现,最大程度地降低银行供应链金融违约损失率。

第9篇

[关键词]增值服务;物流金融;中小企业

[中图分类号]F2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670(2008)04-0065-03

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中的生力军,在经营中具有很大的灵活性,但却一直被融资问题困扰着。同时,物流业竞争的焦点已从基本服务扩展到增值服务领域。物流金融作为一种新型的物流服务产品与金融服务产品,通过第三方物流企业为银行机构和中小企业构建了一座联系的桥梁,使得三方得以实现共赢。

一、物流金融及其运作模式

物流金融就是指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以流动商品仓储为基础,涵盖中小企业信用整合与再造、物流配送、电子商务与传统商业的综合。

根据物流企业参与程度的不同,其开展物流金融服务的模式主要有三种:质押模式、担保模式、垫资模式。

(一)质押模式

质押模式又称为融通仓模式,此模式下,第三方物流企业作为物流金融服务的提供方、银行作为贷款的提供方、从事生产经营的中小企业作为贷款的需求方和质押物的提供方。中小企业先以其采购的原材料或者生产出的产成品作为抵押品,置于物流企业的仓库(融通仓)中。

物流企业对货品进行验收、价值评估和监管,向银行出具价值证明,中小企业据此得到贷款,并在后续的经营过程中分期偿还贷款。

此模式下的核心是银行机构,中小企业通过自己的动产获得了自己发展中需要的贷款资金;银行在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协助下增加了贷款收入;第三方物流企业不但可以收取货品存放的费用,也可以获得价值评估以及监管的中介收益。

(二)担保模式

担保模式是指银行通过考察,确定第三方物流企业经营规模、业绩以及信用程度,然后将一定额度的贷款授权给物流企业,物流再利用这些贷款额度向中小企业提供灵活的质押贷款。在该模式中,由物流企业直接监控质押贷款业务的全过程,银行则基本上不参与。这样可以方便中小企业更加便捷地融资,也使得银行方面通过权力转移更加有效地监管质押贷款的过程,降低了放贷的风险。

此模式中的核心是物流企业,银行通过放贷获得了利息收益,中小企业还是通过自己的动产质押获得后续运营所需的贷款,而物流企业同样获得中小企业的货品存放费用。同时,此模式下由于略去了许多中间环节,大大减少了银行机构和中小企业间的交易费用,优化了系统的整体成本。

(三)垫资模式

垫资模式是指发货人委托物流企业发货给提货人,物流企业先替提货人垫付一部份货款,再向提货人交货。提货人提货时,把全部货款交给物流企业,并与发货人结清剩余货款。物流企业在收到收货人的全部货款,交付给发货人之前,相当于获得了一笔无息资金,可以为其他交易从事垫资业务。这样,物流企业介于发货人和收货人之间,控制库存和配送过程,了解库存的变化和客户信息,降低了违约风险。

此模式中物流企业担任重要角色,厂商获得了融资,银行获得了利息收入,而物流企业也因为提供了物流信息、物流监管等服务而获得了利润。

二、物流金融的风险

发展物流金融虽然是三方共赢的服务,但是操作与监管不当就会引发各种风险。

1、客户资信风险

客户资信风险包括货物的合法性,客户的诚信度,比如,在滚动提取时提好补坏,有坏货风险还有以次充好的质量风险。银行机构有一套完善的程序从事客户评估,但是开展物流金融业务的过程中,更多的监管工作由物流企业承担,中小企业有可能采取投机行为。所以选择客户要谨慎,要考察其业务能力、业务量及货物来源的合法性;要选择价格涨跌幅度不大、质量稳定的品种,如黑色金属和钢材等。

2、技术风险

物流金融的业务模式仍在探索之中,由于价值评估系统不完善、评估技术不高、网络信息技术的落后造成信息不完整、业务不畅等,金融物流提供商因缺乏足够的技术支持而引起风险。由于监管不力,也有可能损坏库存物资或致其丢失。而且,质押贷款手续复杂、所需时间长,无疑降低了资金流的周转速度,并且增加了仓单质押的风险。所以,物流企业要着重改进物流金融有关的技术,加强与银行机构的协调,尽量避免这类低级风险的发生。

3、市场风险

第三方物流企业在监管中小企业的成品或原材料的过程可能‘比较漫长,在此期间很难避免库存物资价格或汇率波动的风险、经济环境变化的风险从而导致引发连锁问题。库存物资的所有权在多方之间发生转移,容易导致纠纷,但是我国目前关于物流金融方面的法律条款还不健全。这就要求三方在合作过程中,要明确责任,有效界定库存物资的价值如何进行补偿,并建立有效的浮动机制。

4、运营风险

现实中的的任何交易都或大或小地存在着风险,物流企业从仓储、运输、到与银企之间的往来以及和客户供销商的接触,运营风险无处不在。从事金融业务的物流公司,要不断考察贷款企业的情况,所以会深入客户产销供应链中提供多元化的服务,相对地扩大了运营范围,也就更加增加了风险。同时,我国的物流运输业还处于粗放型的发展阶段,因此运营风险更不容忽视。

三、物流金融的发展对策

鉴于物流金融服务中存在的诸多风险,操作不当就实现不了共赢的效果,需要从政府和企业角度分别制定相应的对策保障其顺利开展。

(一)从政府角度

1、制定行业规范

因为物流金融尚属于新兴服务,我国的《担保法》和《合同法》中与物流金融相关的条款并不完善,也没有其他指导性文件可以依据,容易在实际操作中出现漏洞,所以制定行业规范势在必行。

2、制定物流企业分类标准与评估指标

在物流金融运作过程中,物流企业处于中间的枢纽地位,它的管理出现问题会导致整个交易的失败,因此对可以从事物流金融服务的物流企业要进行严格审查,制定物流企业明确的分类标准与评估指标以及信用体系规范。

3、严厉打击物流金融中各种犯罪与违法行为

物流金融涉及到中小企业作为质押的成品或原材料等动产,也涉及到银行提供的贷款,都是数额相对比较巨大的资产。任何与之有关的犯罪与违法行为基本都应属于重大的刑事案件,政府应该责成相关部分严厉查处此类事件发生,以免给社会和各企业带来重大损失。

美国的金融物流体系是以政府为基础的。其金融物流的主要业务模式之一是面向农产品的仓单质押。仓单既可以作为向银行贷款的抵押,也可以在贸易中作为支付手段进行流通。早在1916年,美国就颁布了美国仓库存贮法案(US Warehousing Act of

1916),并以此建立起一整套关于仓单质押的系统规则。这一体系的诞生,不仅成为家庭式农场融资的主要手段之一,同时也提高了整个农业营销系统的效率,降低了运作成本。

(二)从企业角度

1、物流企业与客户建立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

从博弈论角度来看,临时性或短期行为容易滋生投机,参与方为了眼前利益一般会选择“不合作”作为自己的策略,使合作关系难以维持下去;而建立供应链合作关系实行长期合作,能摒弃短期的投机,才有利于使参与方选择“合作”作为自己的策略,在长期的合作中受益会越来越多。

2、注重客户资信的考察

资信考察包含两个有机的层面,一个是银行机构对物流企业的考察;另一个就是物流企业对有贷款需求的中小企业的考察。经济实力和信用状况应是两个考察的重要指标,反应经济实力的项目是主营业务的增长率和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反应信用状况的以往的信用记录以及其履约能力。

3、完善仓单质押运作机制与管理规范

对用于质押的动产首先要明确其产权是否归出押人所有,尽量选择价格相对稳定的动产作为质押物,对仓单提货、换单及解除质押的仓单应认真审核。质押过程中,物流企业要加强仓库管理,保障待押物品的完好。另外,应该利用滚动质押模式,当待押物品的市场价格低于事先预定的警戒线时,要及时更换质押品。

4、对整个过程实施监管

第10篇

一、物流金融服务的概念

物流金融是物流企业在物流业务过程中利用贷款、承兑汇票等多种信用工具为生产商及其下游经销商、上游供应商和最终客户提供集融资、结算、资金汇划、信息查询等为一体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是把物流服务与金融服务相结合进行服务模式的创新,是金融机构(特别是商业银行等)、担保机构、物流公司等相关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求发展的重要途径。

二、物流金融服务的运作模式

(一)代替采购模式

这种模式在供应商、物流企业、生产企业(也可称为借款企业)之间进行。业务流程为:物流企业向供应商支付部分或全部货款获得货物所有权,代替生产企业采购货物;生产企业向物流企业提交保证金;物流企业按保证金数额向生产企业释放货物;物流企业与供应商结清或延期结清货款。此模式运作重要条件是物流企业要有足够的资金实力。意义在于为生产企业解决购货资金不足问题;物流企业巩固了上下游客户,延期结清货款又得到了一部分没有利息的可用资金收益。风险在于货物不能及时变现,形成资金长期滞留。

(二)代收货款模式

这种模式在供应商、物流企业、采购企业之间进行。其流程为:物流企业在承担供应商货物运输业务时,替采购商垫付部分货款获得货物所有权,采购商一次付清货款后获得采购货物;物流企业与供应商结清余款,可允许有一定的时间差。意义在于物流企业延期结清余款获得一部分没有利息的可用资金收益。采购企业不用支付预付款而得到预定货物。风险在于:一是供应商的余款结算长期不到位;二是采购商违约,导致货物长期滞存,垫付货款得不到收益。

(三)仓单质押模式

这种模式在借款企业、物流企业、银行之间进行。其业务流程为:借款企业将产品或原材料放在物流企业指定的仓库中,由物流企业取得货物所有权。物流企业向银行开具仓单并背书质押字样,银行在收到仓单后按质押物价值比例发放贷款至指定账户。借款单位向银行一次或多次还贷,银行依据还贷情况向借款企业发放提货单。物流企业依据提货单和银行指令向借款企业发货。该模式意义在于为中小企业解决了融资难的问题。物流企业在其中发挥着担保作用,增强了在供应链中的地位,巩固了与借款企业和银行的关系。同时,获得质押费用收益。风险在于:质押货物的价值和变现能力,借款单位的资信和经营情况不良。

(四)买方信贷模式

买方信贷模式是由仓单质押模式发展而来。这种模式是在供货商、借款企业、物流企业、银行四方之间进行。其区别在于质押物由借款企业的产品或原材料变为供应商的货物。其业务流程与意义、风险与仓单质押大同小异,在此不再赘述。

(五)垫付货款模式

这种模式是在供应商、借款企业、物流企业、银行四方之间进行。其业务流程为:供应商将货物发送到物流企业指定仓库内,同时向银行开具货权转移凭证。物流企业向银行提供货物信息,银行根据货物信息向供应商垫付货款。借款企业还清货款,银行向借款企业发放提货单同时向物流企业发放发货指令,物流企业向借款企业发货。该模式意义在于借款企业解决资金问题,银行进行小风险借贷业务,物流企业巩固业务客户,获得质押金收益。供应商实现无风险销售。其风险在于借款企业的资信和经营情况不良。

另外还有如授信融资和信用证担保模式,由于实践中运用较少,不再详述。

三、物流金融服务促进未来物流企业竞争力的提升

增强物流企业的竞争优势。通过开展物流金融服务为客户企业和物流企业本身解决了资金紧缺这一困扰中小企业的难题,由此增强了物流企业在供应链中的地位,巩固了上下客户关系,增强了在同类企业中的竞争优势。

促进提高物流企业内部整体管理能力的提高。开展物流金融服务,要求物流企业本身要具备完整的信息储存、整理、交换、分析系统;具备完善的仓单标准化管理制度和程序,具备质押货物价值评价和风险预测能力;具备与金融行业相关联的业务知识等等。这对于传统物流企业是做不到的,因此,开展物流金融服务必将促进物流企业的脱胎换骨,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必须有一个大的提升和质的飞跃。

开拓了物流企业新的创效领域。开展物流金融服务不仅拓展和巩固了新老客户,稳定了运输收益。同时开展仓单质押业务增加了货物质押费用收入;代收货款延期清算,得到没有利息的可用资金,获得融资收益等。

第11篇

关键词:供应链金融;系统;协同发展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25-0129-02

前言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近几年供应链金融系统得到了飞速发展。其较好地解决了处于供应链之中的中小型企业发展资金问题,支持了企业的发展。但由于供应链金融系统中会出现多种行业、多种企业合作的局面,势必会出现企业与企业间、行业与行业间的不平衡,协调同步运作就会因此而发生困难和失控,就目前的发展态势来看,已经出现了诸多问题。为此,本文通过全面分析供应链金融系统协同发展的诸多影响因素,结合实际提出供应链系统系统发展的策略。

一、供应链金融系统协同发展模式的影响因素分析

根据供应链整体系统各阶段发生的资金缺口,可将其协同发展模式分为预付账款、存货质押、应收账款三种融资模式。

从实践中我们可以看到,预付账款融资模式的影响因素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中小企业现金存量水平的变化。供应链金融机构的风险高低以及其利润的获取与中小企业的现金存量水平变化高度相关。因此,关注中小企业账户中现金存量水平的变化极为重要。首先,金融机构要对中小企业账户进行动态观察,设定现金存量下限值,当出现下限值预警时,应该及时通知企业对保证金进行追加。同时,金融机构要建立与物流企业的紧密关联,一旦出现资金风险,如现金存量不足时,即敦促物流企业停止发货,同时通知企业及时进行处理。以此保证现金存量的波动总处于合理的区间内,共同达到最佳协同效应。二是控制保证金提交额度。所谓保证金即金融机构在进行融资过程中,为防止中小企业在一些不可控外在因素,如滞销等影响下发生违约行为所设立的一种防范措施。值得注意的是,保证金的提交数额并不与最终协同目标呈现正相关态势,保证金并不能保证金融机构获取更多的利润。因此,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保证金以科学的提交比例进行浮动,才可保证金融机构、中小企业获得双赢。

存货质押融资模式是企业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并以存货作为质押物的模式,影响因素有:一是质押率对融通仓模式的影响。融通仓运作过程中,企业质押物随时间的推移出现价值贬值,就很有可能出现企业违约、拖延欠款甚至不予支付欠款的情况,这对于金融机构来说是最危险的问题。因此,控制质押率是一个极为重要的手段。金融机构应当注意,企业以存货作为质押物申办融资,其货物的价格是否存在幅度较大的变化,如果存在就应为该质押物设置较低的质押率。我们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可以看到,一般金融机构对于质押物贬值给予较大的关注,设定的质押率均较低,以保证在风险出现前即可进行预警,金融机构可以有足够的时间督促企业加仓或加注保证金,使贷款额度与企业质押产品的价值保持一个相对的平衡。但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质押率过低会严重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使其正常获利来源变得局限。因此科学控制质押率的设定,是系统协同发展的重要保证。二是中小企业现金存量水平变化对融通仓模式的影响。质押率的设定、赎货保证金提交比例对供应链金融系统的整体协同运作会产生一定影响,实际上这种影响直接体现在了中小企业现金存量水平之上。我们知道,融通仓模式运作过程中,金融机构在放贷后进行管理的操作手续,如设定质押率等同样会影响企业经营情况,导致中小企业现金存量水平发生变化,因此,企业销售能力、渠道开拓、金融机构管理手续均可影响中小企业现金存量水平。因此,金融机构应当将融通仓运作惯例—强制性支付结算业务放置在开展融资业务的前提之中,保证金融机构对受贷企业每一笔交易资金的流动情况进行准确了解,将融资风险最大限制降低。

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即债权单位以没有到期的应收账款申办贷款的融资模式。债权企业通常位于供应链上游,多为中小企业,而债务企业则为核心企业。因此,金融机构在运行该模式时可按照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要求第三方物流企业充当第三方担保人介入。金融机构控制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可将贷款利率和融资比例进行整合加以利用。相关数据显示,中国仅2007年部分企业的应收账款动产就高达5.5万亿元,而相当数量的企业60%的资产均会以应收账款和存货形式存在。据此,金融机构应当重视指导企业将这部分资金进行良性运作,使其成为为双方增加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和形式。

二、供应链金融系统协同发展的策略

由于影响三种运作模式运作的因素各有不同,我们认为,在协同系统协调、有序的前提下,实现整体利益最大化,最大限度减低资金风险系数,保证协同系统稳定、持续的发展才是该系统最主要的核心实质。为此,我们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第一,要加强行业间企业的合作。供应链金融系统涉及了多行业、多领域、多单位,因此,其持续、稳定的发展离不开系统内所有行业和企业的协作、配合、努力、理解。在供应链金融系统中,金融机构与物流企业会建立一种稳定、长期的合作关系。二者的关联直接影响该系统的发展。在与物流企业进行合作前,金融机构应对其资质、实力、信誉等方面进行透彻的了解,以期搭建具有良好合作关系的供应链金融平台,利用双方的能力互补为企业提供更优质的金融服务。在融资运作过程中,物流企业只有和整条供应链中所有相关主体进行紧密、良好、和谐的合作,才能提升供应链企业运作水平,使供应链金融系统协同良性、稳定的进行发展。

第二,要建立良好的信息共享机制。供应链金融具有非常明显的行业特征,需要诸多方面的支持,其中包括技术因素和非技术因素,通过多方参与,实现优势互补。在整个供应链金融系统协同中,企业与企业间、行业与行业间既存在着合作关系,又存在着竞争机制。这就需要将技术因素与非技术因素进行统筹规划和考虑,既有利于共享机制的建设,也会促进系统的各种协调功能,保证各企业的利益和权益。

第三,要提供规范有效的制度支持平台。系统运作过程中,融资企业、物流企业、银行等众多企业均会参与其中,其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变化无常,转瞬即逝,因此就造成供应链金融业务具有了高难度、高复杂性、难控制的特征。金融机构必须制定具备统一规范性的、完善的业务流程和标准的合同,使每一个运作条款与系统内部协调步调一致,达成规范化业务运行。

综上所述,强化系统中各企业间、行业间的合作是供应链金融系统协同发展的重要先决条件,统一系统化管理思想的认知是协同发展的基石。

参考文献:

[1] 李思.供应链管理是企业的成本蓝海[N].上海金融报,2013-07-16.

[2] 严广乐.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博弈分析[J].企业经济,2011,(4).

[3] 毕家新.供应链金融:出现动因、运作模式及风险防范[J].华北金融,2010,(3).

第12篇

关键词:农业供应链;农业金融;服务现状;选择模式

满足农业产业链中各类主体的融资需求作为金融支撑的核心,成为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基本经济要素和内在动力。然而,我国的农业金融因其存在“高成本、高风险”的弱点,与金融机构的风险厌恶特性很难匹配的矛盾一直难以解决。因此,我国农业金融发展的困境即是找到合适的方法与金融技术来解决农业金融所面临的“高风险”“高成本”“低收益”问题。

一、江苏省农业供应链金融服务现状

根据“十二五”规划,江苏省目前的众多金融机构都在开展相应的供应链金融,但是无论其形式还是业务名称等都没有统一的模式。另外,除了通用模式(仓单质押、保兑仓、融通仓等)外,像仓单进出口押汇、应收账款票据化、未来提货权质押融资、担保提货、贴现、出口信用保险项下短期融资、打包放款等其他金融产品均可当做是供应链金融模式的附件、延伸、变形。

经过分析发现,其供应链金融服务多集中在苏南、苏中等较为发达的地区,而且其业务产品主要为第三方监管下的商品质押融资业务。从业务区域来看,多集中于苏南、苏中经济较发达地区。江苏省的供应链金融服务还存在以下问题:(1)大多数的银行并没有设定专门的服务地点,也没有根据专业产品的特点进行经营,仅把它当做一般的信贷业务;(2)各银行机构对该项产品没有制定专业的融资政策、操作方案以及制定风险监控措施;(3)没有将该项产品监理其特有的服务品牌等。

二、供应链金融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及政策建议

供应链金融服务作为一项新的金融服务,并没有经验与方法可借鉴,只能凭借银行在实施的过程中不断地进行摸索,来不断地完善与提高。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将会遇到以下问题:中小企业会不会接收该种融资方式、银行及物流等如何预防与控制其风险、货物质押的管理体制及法律归属等。笔者以仓单质押业务为例,来分析其存在的潜在风险,并提出相应的建议。仓单质押业务对于银行来说,其潜在风险包括以下几点:

1.质押品的来源和品质风险。仓单质押属于动产与货权质押相结合的融资方式,因此,当有客户要融资时,银行一定要十分谨慎,不仅要对其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相应的了解,对其动产所有权也要进行严格的确认,必须是所有权属于出质人才可。另外,银行要与物流方密切合作,以防止企业在滚动提取质押物时以次充好、提好补坏,使得质押物的质量风险增加。再者,一旦发现质押物的质量出现问题,应与出质人及时沟通,必要时提前收回贷款。

2.质押物的价值波动风险。任何物质的价值都不是一成不变的,若是质押物的市场价格发生变动,其质押物的价值也会相应的升值或贬值,导致质押物的抵押风险也不稳定。因此,银行在发放贷款之前,对于质押动产要谨慎的选择,尽量选择那些市场价值波动范围不大、质量稳定且容易处理的产品。另外,对于质押率的设定,要选择合理的质押率,并制定预警值,在设定质押率时,应结合产品的特点及稳定性进行合理的率值。

3.第三方物流的道德风险。物流方对于银行业务的开展具有重要作用,物流方提供的质押物的验收结果、质押物的价值评估与质押物的监管等是银行业务开展的基础与保障。因此,银行应与物流方加强密切合作。另外,为避免融资企业与物流方相互合作,银行应选择制度合理规范、信誉良好的物流方,并签订相应的合同来确保质押物的质量保管与其相应的责任的问题,银行还应到物流公司进行定期检查,加强防范。

4.金融服务的市场需求风险。因为供应链金融服务是一种新的业务模式,为降低其风险,对于质押物的质量、规格等,银行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这使得部分想要融资该项产品的希望破灭了。另外,融资该项产品的手续相对于一般的信贷业务较为繁琐,在该融资业务中,首先需要融资企业将质押物放入指定的物流仓库中,经物流方进行质押物的价值评估后,银行才决定是否同意贷款。与一般的信贷业务相比,手续繁琐,且时间长,从而降低了企业想要融资的兴趣。

三、江苏省农业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选择

1.基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农业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该模式是农业专业经营组织(或专业大户)通过接受农户委托,将农户提供的农产品进行包装处理后,直接送到批发市场进行零售或送至包装配送中心。大大降低了农产品的生产成本,极大地提高了市场竞争力。

2.基于生产加工核心企业的农业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这种模式的生产方式是生产加工的核心企业或直接从农户手中购买农产品,或通过农业合作组织等进行收购,在对农产品进行深加工,将深加工后的产品销售给下游渠道进行销售。其中,加工型核心企业是指能力比较大,能够对整个农业生产链起到较大的拉动能力的生产企业。

3.基于第三方物流公司为核心企业的农业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第三方物流公司在供应链金融服务中作为中间力量,不仅收纳质押物,而且对质押物的规格、质量、价值评估等情况反映给银行,避免了融资方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情况,不仅保证银行收到的质押物的质量问题,而且避免了融资者选择融资的盲目性。

结语

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让银行与农户之间的问题得到了有效地解决,并且通过以上三种模式的选择,不仅大大地降低了农产品的生产成本,而且避免了融资过程中出现道德问题,减少了融资风险,大大地提高了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也创造了巨大的市场价值。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