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14 17:43:42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森林草原防火精神,突出抓好森林火灾预防、宣传教育、隐患消除、扑救管理工作。根据《州教育局关于杜绝中小学生野外用火管控工作方案》《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思想认识提升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体制机制和党政责任落实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等制定本管控方案。
二、目标任务
健全森林草原防灭火组织。建立健全健全森林草原防灭火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善森林草原防灭火制度并切落实执行各项制度。加强防火宣传教育。加强校园消防设备设施建设。切实落实防火措施各项措施,消除校园火灾隐患,严密防范校园内火灾事故引燃森林草原。加强火灾扑救应急队伍建设。强化宣传教育和严格管控,杜绝师生员工野外用火。
三、保障建设
1.组织保障
各校园建立以校(园)长为组长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消防防火安全领导小组。
2.制度保障
各校(园)建立健森林草原防灭火制度、消防防火灭火制度,并不断完善。
3.设备设施建设保障。
4.抢险应急队伍建设保障。
5.火灾预防措施保障。
6.火灾隐患消除保障。
7.野外用火管控保障。
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进消防安全隐患消除、应急灭火扑灭、用火管控体系建设
1.制定完善森火灾应急预案。各校园要制定出符合本校园实际的《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办法》,逐步完善火灾应急预案体系。
2.抓好消防防火基础设施建设,为应急扑火提供可靠安全的保障。
3.加强防火灭火队伍培训,提高火灾扑救能力。
4.加大培训力度。对消防队伍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通过授课讲解、观看视频等形式,切实增强各类森林消防队伍的扑火安全意识和扑火技能,提高火灾扑救水平。
5.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应急灭火演练活动
五、严控措施
(一)加强校内宣传教育
1.常态开展消防安全教育。认真组织开展《生命。生态。安全》课程教育;加强对学生日常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教育知识教育;以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和“119”消防安全日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认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宣传,切实提升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
2.常态开展“六个一”宣传教育,将“六个一”宣传教育活动常态化、科学化。组织开展一次森林草原防火主题班会;办一次森林草原防火黑板报或手抄报;上一堂森林草原防火知识课;开展一次森林草原防火灭火征文活动;开展一次森林草原防火灭火知识竞赛活动;发一封森林草原防火灭火致家长信;
3.常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聘请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开展师生《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和《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教育,普及师生法律知识,提升森林裁员防火意识。
(二)在重要节点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活动
校园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宣传制度,把每年3月规定为“森林防火宣传月”。在冬至、清明节、春节等森林防火关键节点和“森林防火宣传月”期间,除在校园重要地段设置户外宣传栏、张贴宣传标语外,运用微信家长群、qq群、大型LED屏幕等形式,宣传相关政策法规,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宣传氛围。
(三)严格校外用火管控
1.严密学生上下学路途用火管控。每天放学最后一节课、放假集会5分钟教育学生禁止在路途和野外玩火、用火。
2.严密学生野游活动用火管控。学校组织学生春游、秋游,原则上不得野外用火,确需用火,用火场地要远离易燃草木,要在教师、领导监督下用火,人走前彻底灭火,要防止死灰复燃。
3.严密学生假期管控。在重要节假日放假时,校园务必进行放假前安全教育和野外用火五个严禁宣教到位。通过“告家长书”“致家长一封信”发放到每一位家长手中,告知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看管责任。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把严格管控学生校外用火、校内用电工作摆上学校工作重要日程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2.加强统筹协同。各校要积极与地方党委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做好自身工作的同时,协助做好未成年人和家长的教育引导工作。
随着清明节的临近,新一轮野外用火高峰就要到来,加上近几年山区植被丰富,累积的枯草树枝较多,极易引起森林火灾。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采取非常手段和非常措施,突出“预防为主、积极扑灭”的方针,制定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一、宣传培训工作
1、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区教育局联合印发“致全体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宣传教育对象为全体学生和家长。
2、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联合致全体市、区机关干部的一封信,宣传教育对象为全体市、区机关干部及其家属。
3、从3月8日起,组织宣传车不间断地到各乡镇、街道宣传森林防火工作。
4、3月21日下午召开全区森林防火工作专题会议,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5、组织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林业站长、森林消防队长、森林消防队伍骨干举办森林防火知识培训。
6、通过电视、报刊、广播等新闻媒体,加强宣传。
二、巡查、督查工作
1、清明节期间,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二十三个巡查组深入到乡镇、街道巡查,制止野外违章用火行为。
2、清明节前后,区几大班子领导到所联系的乡镇、街道督查森林防火工作。
3、视天气情况,区政府颁发森林防火令。
三、案件查处工作
1、区森林警察大队加大火灾案件查办力度,对肇事者给予刑事、行政、经济的处罚。
2、区法院、检察院要加强对森林火灾案件的及审判工作,从重从快处理。
四、森林消防队伍建设
1、抓好全区森林消防队伍的组建和培训工作。
2、重点抓好区属五支森林消防队伍的装备更新、保险等工作。
五、乡镇、街道工作
1、做好上级有关森林防火文件、会议精神的传达、贯彻和落实。
2、配合区里宣传车的巡回宣传,做好两封“公开信”的发放工作,有条件的乡镇、街道也可自己组织宣传车巡回宣传。
3、组织全体干部走村串户宣传森林防火工作。
4、在主要路口设卡,劝导、收缴火种,杜绝火源。
5、组织人员做好森林防火重点地段、重点监控的人群(老、弱、痴、残)的排摸和监管工作,落实专人对重点地段和重点人群的监控。
石马镇人民政府在收悉绵游森整办函[2020]1号文件后,认真对森林防火专项整治行动已过时段的工作,进行了分析总结,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宣传
为提高专项整治行动效率,加强整治行动领导。石马镇党委政府教育全镇党员干部、群众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紧迫感,大胆探索,感于创新、感于担当,在专项整治行动当中,要按照方案扎实开展工作,同时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分管安全副镇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和单位参与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了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所开展的工作是:
1、会议宣传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做到逢会必讲,截止目前共召开村社干部参加的专门宣传布置会议6次,召开全镇森林防灭火应急队伍宣传教育会议5次。召开党委会研究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方案,及相关工作部署4次。会议都认真组织学习了、省委彭清华书记、市委刘超书记、区委江彬书记等领导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全镇党员干部观看了西昌凉山“四川森林草原防灭火警示教育片”,对相关森林防火案例进行现场学习,宣传,讲解,让干部形象深入了解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性,树立高度的责任感。
各村社区召开森林防灭火宣传、布置工作会议5次,利用入户签订目标责任书的机会,当面向群众宣传森林防灭火的重要性,将森林防灭火相关案例全面印发到每户群众手里,实现群众知晓率100%,提高群众防灭火的意识,自觉约束自己的野外用火行为,确保不因上坟、林区抽烟等行为引发森林火灾。
2、媒体宣传
全镇配备了6台宣传车在辖区内每日开展音频流动宣传,各村、社区利用广播同时对音频进行播放,这样我们将森林防灭火的重要声音传播到了辖区的田间地头及每个角落,让相关知识时时回荡在群众的耳边。
全镇还利用QQ群、微信群、LED显示屏、经常推送、播放森林防火政策法规、常识、案例等达30余期次。推送、省、市、区等领导讲话5期次。
3、资料、标语宣传
全镇在入林道口、坟墓集中区、迁坟点、穿林交通地带、寺庙、秸秆集中堆放区等重点区域悬挂宣传标语200余幅,在树干或建筑上安装宣传牌1400余个,让森林防灭火的宣传时时出现在群众的眼里。
4、活动宣传
我镇组织辖区中小学开展了小手拉大手活动,将森林防灭火相关知识向中小学生宣传,教育从娃娃抓起,并倡导学生回家向家长进行宣传,学校共印发宣传资料2150份。我镇还利用“赶场日”开展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的活动机会,印发案例警示宣传资料30000余份,发放到群众手中,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灭火意识。
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教育,我镇将森林火防条例、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不断引向深入,这些入眼、入耳、入心的宣传教育,使全镇干部群众森林防灭火意识得到显著增强。
二、责任落实情况
石马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森林防灭火工作,先后制定下发了包含森林防灭火工作在内的《石马镇推进重大及重点工作问责办法(试行)的通知》;《游仙区石马镇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成立了游仙区石马镇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石马镇森林防火“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分片包干责任区划分表》;完善了《森林防灭火管理制度》《森林防灭火值班制度》《森林火灾报告制度》《扑火安全守则》《森林防火日常巡查工作制度》《林区野外用火管理制度》《森林防火零报告制度》等相关制度。通过这些制度的出台,明确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责任,明确了村社属地管理的原则;将所用林地进行按村、按组进行了分片,明确了各位领导、驻村干部的包片责任,村、社区干部的主体责任。出台护林员管理办法,明确护林员工作责任,强化护林员工责任落实;明确应急队伍相关职责,抓好应急队伍建设,确保应急有保障。
石马镇人民政府还与各村、社区;各村(社区)与组;组与农户、层层签订防灭火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职责、责任。对精神病人等重点人群安排了相应的监护责任人,加强对监护责任人的教育管理,与他们签到责任书,加强对重点人员管控工作的落实。
为保证制度责任的落实,我镇还制定了相关评价、考核制度、约谈制度。通过这些办法,我镇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进一步明确,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
三、森林防灭火队伍建设情况
按照森林防灭火工作相关要求,我镇聘请了2名专职护林员,石马镇政府成立了由民兵、执法中队等人员组成的50人应急灭火队。各村、社区共组织了15只,320人组成的应急灭火队伍。我镇还建成了基干民兵巡山队伍1支。今年全镇共组织应急灭火队开展技能培训两次,利用清明、五一等节假日开展应急演练3次,各村开展应急巡山上百余次。大大提升了应急队伍的整体应急能力。
四、隐患排查情况
为了科学防患森林火灾,今年我镇在全镇范围内主动开展了森林火灾隐患排查专项查,周周查活动。按照属地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在专项查活动中所有干部下沉到所联系的村(居)认真开展排查工作,共计排查9处重点区域(重点区域为:1、集中迁坟点、丧葬祭祀用火地、寺庙、风景区。2、辖区重点厂矿、企业生产用火等。3、与所在辖区相邻县(区)镇的林地接壤地带。4、林区坟墓相对集中地带。5、主要交通线(铁路、公路)过境地带。6、秸秆集中堆放点。7、踏青旅游生活用火。8、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员39人并建立了隐患排查台账,并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进行了整改。专项查活动结束后,开展隐患排查常态化,要求周周查隐患,周周报隐患,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在高危火险时段及时禁火令、重点区域和清明节等重点时段及时安排人员驻守巡查,确保了目前重点时段、重点区域没有发生火灾。
五、值守监管情况
为了保障森林防灭火工作相关信息畅通,我镇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配有专门值班电话6039000,每个值班组落实一名党委班子成员带班,明确值班组要在全镇进行全覆盖的森林防火巡查,发现问题按照火灾信息报送相关制度及时上报并进行火情处置。值班组对每天的巡查情况要进行详细记录,没有火灾要实行零报告制度。各村(社区)也值班情况也同镇值班组要求一致。经过5次抽查,所有值班值守人员都尽职尽责在岗履职,为发生一起脱岗等其它不良情况。
六、应急准备情况
石马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应急物资储备工作,拨付专门经费用于所需应急物资购买,目前我镇配备了:风力灭火机2台、组合工具4套、服装10套、电锯2把、水桶若干,中科社区、翠屏社区建立了微型消防站,并通过验收。等以及其他灭火工具共计20余种,并安排2台洒水车随时待命,全镇在林区储备了应急水桶400余个,盛水总量达260余立方米。目前,石马镇正在加快建设占地面积为3.1亩、投资360万元的专职救援站建设,预计10月底建成。
七、重点区域防灭火工作情况
我镇今年开展了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全镇排查出来的9处重点区域,就每一处重点区域制定了专门的整治方案,张贴了警示标牌,安排了专门的防灭火人员,准备了应急方案及物资和经费。
八、防火督查和问责情况
为加大控制人为火灾的力度,严格肇事者的责任追究,失职渎职追责问责,我镇出台了《森林火灾事故处理办法》 明确了对火灾肇事者的责任追究。镇纪委全程参与森林防灭火工作,在会上对所有干部进行认真履职谈话提醒,就森林防灭火工作开展了3次专项督查,对督查结果进行了通报,约谈了2个在工作中存在着一些问题的行政村负责人。
九、特色工作
1、宣传手段多管齐下,森林防灭火重要性入耳、入眼、入心。
我镇采用了会议手段,媒体手段,资料、标语手段,活动手段开展了全方位、全覆盖、全天候的宣传;特别是通过学校开展森林防灭火从学生抓起,让学生带动家长更是效果明显。而且在与农户签订责任书上附带了5个森林防灭火的警示案例,其警示教育作用无法比拟。这些手段让我镇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入了群众耳,进了群众眼,扎进了群众的心。
2、城管执法中队参与森林应急防灭火工作
为了壮大森林防灭火工作应急队伍,加大森林防灭火巡查队伍力量,我镇将城管中队队员编入森林防灭火队伍中,并利用城管执法巡逻车开展防灭火日常巡查,取得较好效果。
3、网格化管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我镇拥有2万余亩林地,我们将这些林地分成了124个网格区,除农户守护属于自己的林地外,以村民小组为单位,从村民小组组长到村联系组干部,再到驻村干部到联片领导,确保每个网格区至少有5个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网格化管理新格局。
4、出台全区首个镇级《森林火灾事故处理办法》
为了严肃追究火灾事故肇事责任人,对群众进行警示教育,我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石马镇《森林火灾事故处理办法》,确保森林防灭火工作落实落地。
十、存在的问题和今后打算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全民防火意识
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就在一个“防”字。我乡的主要林区分别与我县的丰州乡、思顺乡、麟潭乡,湖南省汝城县濠头乡、桂东县普乐乡、东洛乡山脉相接壤,森林资源丰富,群众居住分散,用火点多、面广,火源管理难度大,防火形势十分严峻。林站在护林防火工作上始终把宣传教育放在第一位,从小事做起,在森林防火宣传方面实现全方位、立体式宣传。一是利用宣传车等媒介进行森林防火宣传。以每年11月份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在圩镇设置展台和版面,悬挂宣传标语,发放防火宣传资料和手册等;组织防火宣传车20余台次到全乡所有重点林区、从业人员集中区和林区周边村进行流动宣传,大力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二是制作刷写各种宣传标牌。一年来,全乡共修建永久型固定标语牌6块,刷写大型墙体标语13条,悬挂宣传横幅10条,利用岩石石壁等刷写标语53条,发放宣传单500份,发放森林防火宣传画3000张。三是加强森林防火知识培训。到各村组织村民和中小学生观看森林防火科教宣传片,在圩镇举行护林防火文艺宣传,使大家认清森林火灾的危害,请专业人员给群众讲解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和自救知识,使防火知识人人皆知,不留死角。
二、加强领导,全面落实防火责任制
“防火无小事,责任重于山”。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我们始终把抓领导放在首位。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村主任负责制。明确村主任是辖区内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规定森林防火工作出现问题的一票否决,每发生一起火警对所在村通报批评,给予500元经济处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全面实行乡领导包区,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片,护林员和组长包山头,家长包子女的分片包干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责任,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山头地块,落实到每一个人,确保森林防火责任无盲区,全覆盖。二是及时调整充实加强乡护林防火指挥机构。明确乡护林防火指挥中心设在林站,建立起统筹指挥、职责明确、分工协作、合力扑救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机制,组织护林员不定期到各村巡查防火工作,协同排查火灾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积极向上争资帮助解决乡村防火经费缺乏、扑火工具不足等实际问题。三是科学制定扑火预案。根据乡情、民情和林情,制定和完善了防火扑火预案,使预案更具有针对性、科学性、时效性和操作性,做到早预防、早准备、早部署,提高了应急处置能力。四是加强值班制度。防火期间,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杜绝脱岗、漏岗、缺岗现象,确保通讯畅通,做到及时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坚决杜绝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现象的发生。
三、抓好火源管理,加强重点区域防范
针对重点防火区,实行重点设防、重点安排。一是排查火灾隐患。组织村组有计划地对本辖区的林区火源、火险进行全面详细排查,对不符合用火规定要求的单位和个人,坚决杜绝其用火;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和个人,下发通知,限期整改。二是严管野外用火。在防火期内,实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涉林区域野外用火,实行封山防火。三是加强对重点人群的管理。对林区的憨、傻、痴、呆人员、学生及其监护人员登记造册,与监护人员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四是加强对重点部位管理。对林区的坟头、庙宇、景区登记造册,设置警示牌,与管理单位和人员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加大对这些重点部位的巡查。
四、突出队伍建设,强化用兵意识
组建一支坚强有力的扑火队。2013年秋,林站工作人员及护林员成立了一支较专业的扑火队,配备了油锯、风力灭火器等专业设备,扑灭山火时,哪里火势大、哪里有危险,这只队伍就出现在哪里,敢打敢拼敢战斗,群众是赞不绝口。
五、坚持依法治火,加大火案查处力度
一、指导思想
以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科学发展主线,坚持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并举方针,以区分情况,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积极稳妥为总体要求,以政策、法规等舆论宣传为先导,以主动交回、依法清收和严厉打击为基本形式,确保三年之内,基本完成所有流失林地清收任务,并恢复造林。
二、清收对象
对历年来全县毁林开荒和侵占蚕食的林地进行全面清理、回收,遏制林地流失势头,坚决打击毁林开垦和侵占蚕食林地行为,严厉查处一批大案要案。
(一)查处毁林开荒、蚕食林地等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违法行为。
主要包括:
1、擅自扩大地边、拱地头等蚕食林地行为;
2、毁林开荒种地、乱垦乱占林地行为;
3、退耕还林后毁林复耕行为;
4、以其它非林业用地名义,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等行为。
(二)查处各项建设工程未批先占、少批多占、不批乱占、强行侵占等违法占用、使用林地行为。
主要包括:
1、建设鱼塘、养殖场以及非法挖沙取土等侵占林地行为;
2、临时占用林地项目超期使用不还,不按时限和标准恢复植被,擅自改变用途等违法违规使用林地行为。
三、主要目标
1、教育全县干部群众增强依法保护林地资源的社会责任感,对非法侵占林地的思想和行为起到强有力的震慑作用;
2、全面查清各乡镇、村、组及国营林场、苗圃林地资源现状,依法规范林地管护秩序,形成长效机制;
3、用三年时间,依法收回全部被非法侵占的林地,力争全部实现植被恢复。
四、方法步骤
清理非法侵占林地行动,计划用三年时间完成,今年为第一年,主要完成思想发动、调查摸底和部分清收任务。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2日至4月5日)
利用广播宣传、电视讲话、发放公开信(宣传单)、悬挂过街横幅、召开各种会议等多种形式,对清理非法侵占林地集中统一行动进行大张旗鼓地宣传,同时宣传《森林法》、《刑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宣传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林业改革若干政策的意见》,营造强大的宣传声势和舆论氛围,解读、阐释林地资源受法律保护的法定严肃性,增强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对涉林法律知识的了解和把握,强化对林地资源不容侵犯的深刻理解,唤起全县公民依法保护林地资源的社会责任感,赢得全社会对清收林地行动的理解和支持,对非法侵占林地的思想和行为起到强有力的震慑作用。
(二)调查摸底阶段(4月6日至4月10日)
在县委、县政府统一调度指挥下,在乡镇党委、政府直接领导下,以村和林场、苗圃为单位,由乡镇指派的包保责任人负总责,村、场圃主要领导具体负责,在乡镇林业站和场圃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合下,对辖区内林地进行全面清查核实。
1、对照森林资源档案、林相图、小班卡片、土地承包台帐,深入现场,逐年度、逐林班、逐地块、逐小班对林地使用情况进行实地踏查核对。
2、全面摸清集体林地和国有森林经营单位林地被毁林开荒、侵占蚕食、挖沙取土以及建设工程违法违规使用林地的时间、面积。
3、被耕种的林地是否纳入二轮土地承包范围,是否享受国家粮食直补,同时还要查清侵占形式、侵占责任人等相关情况。
4、对侵占、占用性质,违规、违法用地类型进行认真梳理分类,分析非法用地原因和特点,并分别登记造册。核查取证,为开展清理活动做好准备工作。
5、对性质严重的毁林行为,要对林地的坐落位置、当时状况、损毁面积、损毁原因、损毁时间、林地权属、责任人、目前情况等相关情况提取必要的证据材料。
6、以村为单位进行统计、汇总,形成详实的非法侵占林地调查资料,建立清理侵占林地档案,做到图、表、卡、册齐全,为清收、查处和还林做好准备。
(三)清收和案件查处阶段(4月11日至4月20日)
总体原则是:
1、思想攻势为主,依法强收为辅;
2、着眼于积极稳妥,有利于和谐稳定;
3、分层推进,先易后难;
4、急事先办,特事特办;
5、首案必办,重拳出击。
根据清查分类结果和案件性质,确定今年清收的一般对象和查处的重点案件。
1、一般清收对象,由所在村、场圃负责;村级清收有一定难度的;由所在乡镇负责清收;应急或年内必办的大型案件,由县指挥部协调公、检、法及相关部门联合清收。
2、对主动交回侵占林地或主动投案自首的,视情节可免于责任追究;免于处罚或依法从轻处罚;对于非法强占、性质恶劣、拒不交回、影响极坏的,要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林地收回后,由林权所有者负责恢复植被。土地二轮承包时已纳入承包范围的林地,要限期还林;确有困难暂时无法退还的,要签订林地使用、偿还合同。土地二轮承包后非法占用的林地,要无条件收回,并责令还林。
4、村集体收回的林地,要采取公开招标等适当方式,落实造林和经营主体;国有森林经营单位收回的林地,要做好还林规划,及时组织造林,并加强管护,防止发生反弹。
四、阶段性总结验收(5月10日至5月30日)
春季造林结束后,在乡镇自检基础上,县里将按今年乡镇应清收任务和林业工作岗位责任制的相关款项,对各乡镇阶段性清收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分析存在的问题,结合林业产权管理制度改革,研究制定林地资源的管理措施和管理目标,建立健全林地保护管理的长效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县委、县政府成立清理非法侵占林地集中统一行动指挥部,负责对全县清收林地行动的统一指挥调度。
总指挥: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总指挥:县委副书记
县政府副县长
县长助理、县公安局局长
县检察院检察长
县法院院长
成员:县林业局局长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县纪检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县农经总站站长
县财政局局长
县国土局局长
县广电中心主任
县局局长
县司法局局长
县委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分别由县公、检、法、司、农经总站、国土局、局、林业局一名相关的副职领导组成,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值班电话。
各乡镇、村、场圃也要成立由主要领导负总责的集中统一行动领导机构,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各区域、各岗位工作职责和阶段性目标。
(二)政策支持
(1)县委、县政府鼓励和支持乡镇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因地制宜制定有利于清收林地的倾斜性政策措施。
(2)对清收林地成果显著的乡镇和个人,按县政府乡镇林业工作目标责任制的相关条款,给予单独表彰和奖励。
一、建立健全机构,切实加强领导
今年年初,局成立以局长刘洪波为组长,书记戴德林为副组长,刘俊杰、刘建明、周晓辉、邵跃奇、周国胜(普法专干)、陈文楚为组员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和普法工作的领导。对*年度法制宣传和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把依法行政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将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了对林业站和机关各科室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召开了法制研究工作会议,分析普法宣传教育及依法行政过程中存在和要注意的问题,对一些可能出现问题进行预防。组织开展了“依法决策示范领导班子”和“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创建活动,组织开展了木竹经营市场、征占用林地清理整顿及保护野生动物及查处森林防火案件的“火案二号”等专项依法治理活动,组织开展了森林防火、“爱鸟周”、“法律六进”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12月份将组织“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完善了党组中心组学法、重大事项决策前法律咨询、重大案件集体研究等有关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一系列规章制度。聘请了专职律师贺志伟同志为局法律顾问,负责对局有关法律事务的把关。投入经费10余万元,为法制宣传和依法行政特别是森林防火法制宣传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行政决策科学规范
我局严格按照《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对重大行政事项实行民主科学决策。在今年的“打造绿色望城,建设美好家园”和“城乡绿化一体化”等活动的重大决策都是先听取意见,开展调查研究,然后制定出相适用的规范性文件初稿交局党组行政讨论,并对相关法律法规、上级文件、会议和相关指示精神进行了认真学习和研究,对起草的文件进行反复推敲,并向县委、县政府提供了相关的详细资料。严格制定规范性文件。不管是县政府、政府办名义签发的文件,还是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我局严格实行“三统一”,做到先由法制专干审核把关,进行合法性审查,再由局党组行政集体讨论,局长签发。
三、行政执法规范
1、严格执行《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严格按望政办发﹝*﹞10号文件的要求,先后两次组织我局干职工和林业站执法人员学习《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并发放宣传资料70份,执法人员人手一册。通过学习《裁量权办法》和推行行政裁量权典型案例指导制度,使执法人员懂得《裁量权办法》的重要意义是预防和遏制腐败、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的重要保证,是实现“制度防腐”、“源头防腐”的举措,有利于林业执法人员自省、自警、廉洁、自律,推动建设廉洁型机关,杜绝“同案不同罚”、“合法不合理”、“人情案”、“关系案”、“乱罚款”等现象。我局制定了《望城县林业局行政罚款自由裁量阶次制度》,作为我局行政裁量权基准,经县人民政府审查后已向全县公布实施。
2、加强学习,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今年是“五五普法”的最后一年,也是验收之年,利用省、市、县对我局的普法及法制工作检查,积极开展自查自纠。积极参加省市林业部门组织的普法学习和普法考试,全局干职工法律法规普及率达到100%。通过学习,干部职工法律意识更加增强,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氛围浓厚,工作中运用法律法规更加准确,依法行政的效果更加明显。
3、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群众资源保护意识。利用多种宣传手段,制作麻石和灯箱森林防火警示牌50余块,录制森林防火宣传磁带10盒,出动宣传车20余台次,到各乡镇进行巡回宣传。书写标语100余条,悬挂横幅20条,对森林防火知识及其他林业法律法规进行了大张旗鼓的宣传。利用造林绿化、办证查案等时机,向群众宣讲法律法规,对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行政许可法等进行宣传,使人民群众对林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有较好的了解,法律法规和森林防火意识明显增强。
4、坚持持证上岗,规范执法行为。林业局主要执法科室有森林公安局、资源林政科和造林森保科,林业站为委托执法单位。我局执法人员,均持有由国家林业局核发的林业行政“执法证”,并每年进行了年审。坚持持证上岗,做到亮证执法、文明执法。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秉公办事,慎重使用自由裁量、行政许可等权力,保证权力的使用符合法的精神和目的。自由裁量必要适当,不乱用滥用,行政许可按期办理,不拖延迟滞。推行先行责令改正制、办事程序告知制、办案责任追究制、重大案件集体研究制等一系列制度,受理案件及时准确,程序合法,每起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法处理,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无错案,无公众投诉、举报和媒体曝光的行政程序违法行为,在人民群众中树立了良好形象。执法结束后,及时进行归档整理,做到文书完备、格式正确、装订规范、内容齐全。
5、规范执法成绩显著。我局共查处森林案件67起,案件查处率为100%。主要开展了三个阶段的行政执法:一是三月份进行的活立木市场的清理整顿、保证了全县5000棵采挖香樟就地移植;二是五月份进行的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的年检年审及“木材市场的清理整顿、打击无证经营加工的专项行动”,本次行动共查处林业行政案件13起,收缴木材120立方米;三是以侦破查处森林火灾案件为主的“火案二号”行动,这次行动共查处山火案件8起,其中刑事案件1起,行政案件7起。
四、认真对待每一项行政许可事项。
严格控制采伐审批,商品材入村到户率为100%。根据市局文件精神,我局*年商品材采伐限额为42000立方米。市局木材生产指标下达后,我局及时将指标进行了分解,以文件下达到各乡镇。各乡镇也根据各自具体情况,将指标下达到各村,各村分解到农户。每次采伐,林政人员坚持到现场调查,保证100%的采伐作业设计率和100%的发证合格率。
严把征占用林地初审关。上半年共完成16个项目、16*.322亩征占用林地的初审。在报批过程中,积极主动做好协调工作,争取省、市主管部门支持,既保护了林地资源可持续发展和利用,又为全县的招商引资和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以优质的服务、规范的收费为优化招商引资环境做出努力,有关部门从来没有接到过林业局任何“乱收费”的举报。
积极防治森林病虫害。对我县林木加强动态监测和进出境管理,实行每日测报,切实做好松材线虫和杨扇舟蛾等有害生物的预防预测,未发生大的疫情。
依法调解林地林权纠纷。高度重视来信来访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开展了大接访活动,较好地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化解了社会矛盾,解决了因林地纠纷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上访问题,优化了投资环境,确保了全县重点工程按期开工,较好地支持了乡镇重点项目建设和园区发展。
五、自觉接受监督
一是自觉接受县人大、县政府、市林业局等部门的监督。市林业局对我局特别是森林公安执法情况进行了多次检查指导,对我局执法情况比较满意。市、县审计局对我局退耕还林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认为我局在退耕还林兑现补助钱粮发放过程中严格按规定办事,自觉接受县监察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的全程监督,钱粮全部发放到林农手中。年初,对依法行政工作、《森林法》、《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等贯彻实施工作进行安排。
二是实行政务公开和财务公开,完善各项制度。将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制作政务公开栏,每季度制作财务公开栏,悬挂(张贴)在办公楼醒目位置,并及时将公开情况上报县廉政建设办和主管部门。在县政务公开中心设立了专门的办事窗口,派出了得力的干部,增强了政务工作和财务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上级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将主要的信息提供到政府网站,并不断充实和更新,使行政管理力求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诚信。推行责任追究制。凡出现差错的,必须进行责任追究,是谁的责任由谁承担,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同时坚决执行“首查先行责令改正制”、“同城一家检查制”等各项制度。
三是广泛征求意见,认真倾听社会评议。我局通过向乡镇、县直相关部门、木竹经营加工户、村民及局属科室站所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意见箱等方式,广泛征求了干部群众的意见,收集了一些宝贵意见建议和评议,对这些意见建议和评议,我局将正确对待,认真反思,妥善处理。
今后工作安排部署和努力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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