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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加强村集体资产管理,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精河县农村集体资产现状
精河县现辖4个乡镇(3个乡、1个镇)、55个行政村。截至2012年底,全县农村集体经济固定资产累计总额5433万元,债务累计余额为3315万元,债权累计余额为3422万元。2012年,村集体经济总收入1341万元。其中,当年无收益的村共有14个,占25%;集体经济年收入在5万元以下的村共有21个,占38%;年收入5―10万元的村共有7个,占13%;年收入10―20万元的村共13个,占24%。村集体经济收入主要来源有四个渠道:一是集体土地承包收入;二是国家转移支付补助收入;三是经营收入;四是其他收入。
一是加强农村会计队伍建设,推行农村会计电算化管理。村会计由村委会聘用改为委托乡镇会计。2009年开始,全县乡(镇)陆续辞退了原来聘用的村会计,成立村会计委托中心,各村委会与农经站签定会计委托协议,由乡镇农经站工作人员担任各村会计,每个乡镇村会计较之前减少4人左右,每个村集体相应减少会计工资支出3000余元。2010年,全县4个乡镇全部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55个行政村的财务已全部纳入计算机管理。
二是加强会计业务规范化管理,强化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各村统一设置规范的账目、账簿,建立了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并由专业财务人员记账、管账,各项收入必须开具正规票据,收入及时入账。各项支出严格按照财务开支审批程序,对不符合程序、不合理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全县农村统一使用由县农经局制定的《村集体资金审核单》,在原始发票上由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经手人签字盖章后,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在审核单上盖章(签字)并签署意见,再报乡(镇)领导审批。
三是财务公开、民主管理落到实处。进一步明确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的具体责任人,按规定由核算会计定期公开各村的经济业务,并保留公开底册。村村都成立了民主理财小组,每季度对本村所发生的业务和经济往来进行民主审核。
四是加强对集体资产资源管理,推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购售公开招投标制度。逐步建立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新的体制,制定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考核方案和日常考核标准,建立考核制度和奖惩机制,明确公开招投标的程序、范围,对农村集体资产转让、资源开发和工程建设招投标方面进行有效管理。充分发挥集体资产效能,实现集体资产的优化配置,逐步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民主监督、科学管理的集体资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五是加强农村集体经济活动的审计监督,强化农村集体财务和资产管理。
六是加强农村集体债权债务的动态监控。结合国家有关化解村级债权债务相关规定,制定了一系列针对全县化解村级债务的工作制度,并严格控制村级债务的新增。
二、当前农村 “三资”管理模式及存在的问题
《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实施后,精河县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一直推行“村有乡管县监督”的管理体制,村集体“三资”及财务由乡镇农经站统一管理,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归村集体,农经站为每个村分别设立会计账户,统一管理核算。村集体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所有收入必须先入账再支出。所有收入必须开据收款收据,所有支出必须经过理财小组、村主任和书记、包村领导、农经站等“四级审批”分别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账。全县四个乡镇55个行政村的财务已全部纳入了乡(镇)电脑管理,已实现了村账乡代管县监督的会计电算化管理模式。
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农村集体“三资”登记台账不完整、不全面。资金、资产相对好些,而土地尤其是“四荒”地的登记就不全、不细或没有台账登记,造成“三资”底册不清、管理混乱。
二是财务制度执行不严。如部分村支出不按时报账,造成无法正常结账;有的村现金余额超出了所规定的限额;个别村干部财务观念淡薄。
三是各村或多村存在有账无物、有物无账等账实不相符现象。
四是资源台账管理不完善,对集体资源的发包合同不规范,期限过长。
五是合同签订不规范。主要体现在书面合同少,口说为凭;合同要素不全,条款不明,权利义务不平等或其他不符合法定要求等。
六是少数村财会人员素质低,责任心差。
三、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建议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对农经工作给予大力支持。
二是抓好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系。明确农经部门的执法主体资格,从根本上解决工作无经费、人员不专职、查处无权力等问题,解决好机构与职能不相适应的矛盾。
三是从广大群众反映最强烈、最突出的问题入手,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管理,堵住集体资产流失的漏洞。同时,探索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有效方式,确保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为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增强基层组织的凝聚力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
四是狠抓财务公开。进一步规范公开的程序、内容、时间,着力解决思想认识不足,组织领导不力,制度建设不严的问题,真正把财务公开作为一项“阳光工程”来抓好落实,以群众满意度为衡量标准,保证群众对公开内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是积极开展多种经营,不断创新赢利模式,创造新的赢利点,增加农村集体资产经营收入。对集体原有和新建的厂房等固定资产,除采取承包、租赁等形式以外,也可以采取合作、入股、联营等方式参与项目开发和企业经营,实现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为集体带来稳定的、可持续的收入来源。充分开发利用现有的荒地、荒滩、荒水等资源,发展特色产业。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通过集体投资、农民入股和招商引资等多种途径,发展各种观光旅游和休闲农业,增加集体收入。
参考文献:
1、《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
2、《博州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调研文稿汇编》2010.12
关键词: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对策
为相应2006年诸暨市对全市各乡镇行政村撤并的要求,大唐镇将原有38个行政村,撤并为10个行政村和三个社区。在新的形式与情况下,撤并后出现了一些问题,其中集体资产的管理成为了其中的一个焦点问题。本文针对如何对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问题,谈了一些浅显的认识。
一、集体资产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村集体资产的产权不明,造成集体资产流失
在农村集体资产存量的统计标准与统计口径方面,均没有较规范的要求,以致有的村级组织说不清有多少集体资产,因而集体资产的产权界定不明确。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在农村经济中有着不同的表现形式,如农村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乡镇集体企业等。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土地所有权造成的产权不明晰
在实行时,原有的资产没有划清所有权。由于农民没有土地所有权,集体与农民权利边界模糊。在缺乏民主和监督的情况下,有的村轻易取消农民的土地使用权,或重新分配、或另行承包给他人、或中饱私囊等等。改革开放后,实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集体资产所有的产权性质始终没有改变,产权主体缺位和产权边界模糊的问题始终得不到有效解决。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集体资产产权主体虚置,产权边界不明晰,产权制度滞后、效率偏低的弊端逐渐显现。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造成的产权不明晰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要着重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农民个人作为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其产权主体如何体现。或者说,集体经济组织如何实现产权主体的人格化。二是如何将模糊的集体资产产权明确到每个农民的头上。经过艰苦探索,股份合作制成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主要趋势。股份合作制以合作制为基本原则,吸收了股份制的适用规定,是一种新型经济组织形式。它类似于合作制,但它明确了资金的联合,明确了农民个人产权,明确了按资分配,使农民真正拥有自己的产权分额。
然而,在实践中往往由于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反而造成了投资主体不明,无法划分所有权的集体资产很多。
(4)其他资产的产权不清的情况
有的集体资产被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无偿占有、使用;有的集体资产被工商、税务、土地管理等部门平调,形成了大量产权不清的集体资产。有些国家扶持,乡村集体投资、群众集资,或占用集体设施兴建的公益性事业、基础设施和镇企业没有明确各自的产权。
2.农村集体资产评估管理工作落后
一些改制的集体经济组织进行清产合资时,本应当由具备资产评估资格的权威机构对企业资产存量进行正规的资产评估,并建立起正常的验资审计和资信评定制度,而一些村下属企业在改制时,是由村委班子确认企业净资产的。同时一些改制集体经济组织的企业经营层与普通职工之间股权分配比例失调,实际中仍存在法人股比例过高的现象,存在一定的不公平性,同时也造成了集体资产的流失,因而这几年的集体资本金没有产生相应的增值,造成了有些村民的上访、集访。
3.村级财务管理水平落后,缺乏必要的审计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收支关系到组织内每一位农民的切身利益,集体财务会计不仅反映了国家、集体、农户之间的分配关系,更反映了集体经济的实力和干部的作风。因此,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一直是广大农民群众十分关注的热点问题。
但长期以来,由于村干部法律意识淡薄、财经观念不强、财务监督机制不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不落实、财务公开不规范和财务人员素质偏低等原因,造成农村集体资产流失严重。主要表现在:
(1)费用审批不规范。主要表现在:第一,审批不符合有关程序规定,有些开支不经集体研究,大额开支不经理财小组讨论,个别人说了算,或者说理财小组只是走过场。第二,审批手续不全,有的有经办人无审批人、有的有审批人无经办人、有的甚至无经办人也无审批人、有的自用自批。第三,报销凭证不规范,收据、自制单据、白条入账的现象大量存在。
(2)会计人员业务水平较低,账务处理不规范。主要表现在:第一,账簿尤其是明细账设置不全。在调查中,有的村应收款和承包及内部往来科目设置了明细账,其它科目都只是在摘要栏中作了记录,时间长了,业务多了,不易核对,容易发生错误。第二,总账与明细账不相符。有的科目,总账和明细账的数据有明显的差错,都堂而皇之的进行账务处理并每月进行结账。第三,账务处理错误。村级会计在进行账务处理时,经常是以收抵支,差额入账,不按会计制度要求进行账务处理。第四,会计出纳对账不及时,相互监督不力,凭证传递不规范,有的村会计和出纳甚至长期不对账,出了问题相互推诱指责。第五,工作不认真,有少记、多记、漏记及随意调账等现象发生。
(3)会计档案管理不善,财务资料保存不完整。现在农村由于办公条件的限制,办公在许多仓库或者是危房中,没有特别的档案室来摆放各种档案资料,出现了许多村会计档案出现霉烂、鼠啃、虫蛀、遗失等情况。有些村是过了许多年才发现情况的,造成了部分资料的缺失、不连续。
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法律制度建设严重滞后
法律制度完善、产权明晰、责任明确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要求。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还没有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地位立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不明确、《宪法》和《民法通则》都只是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性有明确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究竟属于何种形态的组织,法律上并未作出明确规定,导致其产权不清,法律责任不明确,使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难以较高效地开展商品经营活动,集体经济的交易成本非常高。同时,对集体资产的处置、评估等也缺乏有效的法律监督,因而随意性较大。
2.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素质低下
从本质上讲,农村集体资产面宽范围广,涉及部门多,认识也不够统一,导致集体资产管理相当混乱,常常出现有好处时哪个部门都管,无好处时谁都不管的现象,管理机构的不明确,使得管理主体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同时,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任务与目标模糊。农村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以来,不少管理人员认为,集体资产管理就是看管好“分”的过程中保留下来的已为较少的集体资产,没有认识到集体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管好、用好、保值增值。
3.集体债权催缴困难或催缴不力
农村集体债权既有历史上积存下来的,又有承包以来新形成的,都存在催缴困难问题:主要是债务人长年出走下落不明(外出打工经商);债务人经济确有困难无力偿还、历史欠账不好理清;有的在合同中没有清楚的规定权利和义务,同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己经过了规定的时间,胜诉权消失等。“催缴不力”主要是对部分无故拖欠的单位和个人采取措施不力,或有些欠款属于村组干部关系户欠款而给予包庇或放任等。债权越多,拖欠时间越长,出现坏账的概率就越大,时间长了,就不了了之。
三、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对策
1.尽快建立和完善相关国家层面上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基本法律体系和具体管理办法
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法规体系,是构建有效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监督、运营体系和机制的重要前提,是搞好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条件,也是分清不同主体、层面、部门之间职责的法定依据。建立农村集体资产的经营责任制度,至少要确立五个方面的规章:明确农村集体资产的责任部门、责任人,界清政府部门就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方面的权能和职责;明确农村集体企业受托的农村集体资产数量、法人财产权对应的责、权、利,明确政府部门与农村集体企业之间的责任、权能界限,并成为农村集体企业拒绝行政干预的法规依据;明确年度农村集体企业经营者的责任目标,奖惩的数额,奖惩的形式,奖惩的范围等;关于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监督方面的规章,向农村集体企业派出不同身份的监督人员。并按规定行使监督职权,对监督人员进行规范管理,严格考核,对监督报告及时处理等;关于农村集体资产收益、集体股权管理、农村集体资产流失查处、农村集体资产处置等方面的规章,维护国家所有者的权益,服务农村集体企业改革,确保农村集体资产的安全。
2.避免出现过度集权的问题
在建立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新体制过程中,由于强调作为农村集体资产“管人、管事、管资产”相统一的所有者代表,因而很容易走向过于集权。过于集权,一是容易导致对农村集体企业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过度干涉,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权;二是面对大量的农村集体资产,过于集权容易造成管理幅度过宽,影响管理效率。
所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要实现责任与权利的统一,行使作为出资人应有的全部权利,实现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
(l)管资产。应通过立法或规章的形式明确管理委员会与农村集体企业的关系是资产管理关系,而不是隶属关系,管理委员会代表政府履行农村集体资产的出资者职能;要从实物形态管理向价值形态管理转变,明确第二层次运营对象是资本,而不是资产;要逐步实现从前置性审批管理向后置性监督管理转变,管理委员会主要监督运营主体是否依法经营、规范管理、科学决策,而不是事事都要事先报经审核和批准,出资人的利益将来主要依靠社会中介机构的审计来维护。
(2)管人。应实现从管班子向推荐或委派产权代表转变:从按劳分配为主向按要素分配和按劳分配并重转变;要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的基础上,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现代农村集体企业制度的要求,实现党务工作特别是党管干部方式的转变。一是对全资农村集体企业,仍实行现行的干部管理方式;二是对非独资或全资农村集体企业,采取国际通行的推荐或委派董事的办法;三是对非独资或全资农村集体企业,总经理人选完全由董事会依法定程序确定。要注意实施人力资本管理,对剩余价值的分配做到既要按出资者份额分配,又要按人力资本的份额分配,实践上可通过年薪制与期股制相结合等形式使农村集体企业的劳动者和经营管理者把自己的利益与农村集体企业的利益真正紧紧地捆在一起。
(3)管事。要逐步实现从对农村集体企业的直接管理转变为间接管理,从重视微观管理向注重中观管理和宏观管理转变。主要是通过立法、政策、授权、委托、培育和发展产权交易市场,促进资产流动和区域经济结构调整等进行农村集体资产的中观和宏观管理。立法和政策上:一要明确农村集体资产范畴是经营性农村集体资产;二要明确如何确定农村集体资产运营主体及其权责;三要尽快完善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法人财产权、经营权等有关产权制度,并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资产产权登记、资产统计报告、保值增值奖惩考核、收益收缴、资产评估等管理制度,形成比较完善配套的政策法规体系。积极推进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的融合,并加速培养一批懂资本运营的干部队伍。
3.进行“分类”监管
农村集体企业数量众多,情况复杂,目标也多种多样,分类监管十分必要和重要。迄今为止,人们在论及建立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新体制时,过多的强调“管人、管事、管资产”相统一的所有者代表职能,忽视了农村集体企业的目标和行业的差别问题,很少提及分类管理问题。一般认为,农村集体企业的症结在于经营效率低下。其实准确地说,由于经济目标和社会目标的双重存在,农村集体企业牺牲了根本的经济目标却获得了有限的社会目标。市场经济国家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的经验表明,必须进行分类管理。要提高监管效率,就必须进行分类管理。
参考文献:
[1] 刘菊香.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思考.中国农业会计.2008/09
[2] 何伟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规范化管理的做法与成效.新农村.2008/09
一、“村财乡管”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分析
“村财乡管”是当前我国农村财务最常见的财务管理模式,就是在确保农村村集体在所有权、使用权以及决策权不改变的条件下,将财务工作由乡镇经管部门负责统一进行收支核算以及监督管理,通过这种管理模式强化对农村村级财务的监管,避免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中出现铺张浪费或者是随意开支的行为,提高农村财务管理的规范化水平。但是,村财乡管在具体的应用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村财乡管”财务管理不规范
当前在“村财乡管”的财务管理模式中,还存在较多的不规范的内容,特别是在财务资金的管理方面的问题较多。财务会计核算管理不够统一,明细账设置不具体,不能全面的反映各村的经费收支结余;除了国家的财政补助资金以外,其他的一些诸如土地征用补偿、捐助资金等尚未全面纳入村财乡管,造成了资金管理的不完整;此外,村“两委”对村级财务资金掌握不清楚,特别是资金的性质以及数额等了解不透彻,有时存在着无计划使用村集体财务资金的问题。
(二)村集资产管理职能弱化
实施“村财乡管”制度以后,农村村集体的财务管理工作一般纳入经管站进行统一管理,这虽然有利于规范资金的管理水平,但是也造成了财产物资与会计核算之间的分离,导致资产管理工作监督管理职能弱化。经管部门将主要的精力置于财务核算方面,导致各种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时有发生。
(三)绩效评价以及监督管理不够完善
“村财乡管”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但对资金的管理功能往往集中在资金管理的收支审核把关方面,对于运营资金所产生的效益等缺乏科学合理的评价。此外,实施“村财乡管”以后,如果监督管理机制不完善,很容易衍生出“村财乡用”等问题,村集体财务管理内部的牵制机制也会被弱化。
二、“村财乡管”财务管理模式优化措施
(一)加强村集体财务资金的管理水平
实施“村财乡管”,必须进一步的规范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尤其是财务核算工作,提高资金的管理水平。首先,针对“村财乡管”的财务管理模式,应该在乡镇的经管部门统一设置账户,单独对村级财务资金进行统一的监督管理,并设置村级账务,通过明细账来指导资金管理。其次,应该进一步的强化收支管理,严格实施“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模式,控制坐收坐支的问题,杜绝各种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小金库”等问题;同时,进一步的加强资金的支出管理,采取备用金以及报账制的管理模式,按照业务的实际情况核定资金具体支出数额,加强对资金开支标准以及用途范围的审批,控制费用支出行为。
(二)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控制
针对实施“村财乡管”以后财务核算在经管部门、资产在村的问题,乡镇经管部门应该强化与村“两委”之间的联系,加强对村集体资产的对账与盘点管理,重点确保账账相符以及账实相符。此外,应该重点加强对村集体资产的审计管理,审计集体建设用地、耕地、“四荒地”等资源的出租、发包、租赁,是否履行民主程序,实行公开协商和招投标,并签订规范的承包合同;征地补偿款的使用、分配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固定资产承包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支出是否合理,手续是否齐全,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等问题;集体资产发包是否履行“三资”管理程序,公开招标、拍卖、有无暗箱操作等问题。
(三)建立完善的村级财务管理监督体系
为了确保村级财务资金支出的规范化水平以及实际使用效益,应该针对村级财务管理强化监督管理机制的建设。首先,应该强化民主理财小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村民理财小组的职能,利用其了解村情的优势,控制各种不合理支出,堵塞村级经济漏洞;其次,应该规范财务管理制度,根据会计法和财务制度的相关要求,完善账目设置,规范票据使用,严格执行“一事一议”制度,专款专用,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第三,应该完善村务公开制度,向群众公布并解释清楚,随时接受群众查询,确保财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此外,应该进一步的完善审计监督制度,强化财务管理,确保财务数据的完整、真实和管理的规范。
镇、村集体资产是指归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集体所有的资产,是广大农民多年辛勤劳动积累的成果,是发展农村经济和实现农民持续增收的主要物质基础。集体资产所有权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近年来,农村综合改革加快,集体资产发生重大变化和发展,如镇、村行政区划调整合并,集体企业二次转制,标准厂房、集宿楼等物业大量兴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等,若不及时明确家底、明确产权,将会带来集体资产不明晰、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因此,从维护集体经济组织的权益、进一步加强集体资产管理的总要求出发,我们要提高对加强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产权登记工作主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工作,通过加强对集体资产的管理,使集体资产得到充分利用和有效保护,逐步建立起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民主监督、科学管理的集体资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二、明确主要任务、工作目标和工作内容
这次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产权登记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查清镇、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资产状况,摸清集体经济组织家底,确定集体资产价值总量和集体资产产权关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目标是:
1、通过清查集体经济所有的各种资产(包括属于镇、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生产经营性资产、非生产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摸清集体资产的存量、结构、分布和运行效益情况,做到账物、账款相符。同时,对集体经济组织负债情况做到事实清楚并建立台账。
2、通过依法对集体经济所有的各种资产界定所有权、理顺产权关系,维护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3、通过对集体经济所有的各种资产进行重新核实,确定集体资产的价值总额。
4、通过对集体经济所有的资产依法进行所有权登记,把应归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所有的资产都纳入管理的范围。
5、通过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集体资产的管理和监督。
清产核资的主要内容是:
1、镇、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身拥有、使用的资产及其收益;
2、镇集体经济组织所属企事业单位的资产及其增值部分;
3、镇、村集体经济组织投入国内联营和股份合作经营单位、中外合资或合作经营单位、海外企业或机构中的资产及其增值部分;
4、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出资形成的被其他行政、企事业单位占用的资产;
5、镇、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形成的房屋、电力设施、集体经济组织自身所有及出租的非农业建设用地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福利等设施。
6、国家无偿扶持和外单位赠送形成的资产;
7、其他应属镇、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资产。
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后,各村和有关单位要如实报送清产核资工作总结和《农村集体资产产权登记表》,并经市农经部门审核后,颁发《农村集体资产产权登记证》。
三、加强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登记工作的组织领导
根据当地现在的状况,制定出一套完整的农村集体财产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让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都按照制度规定的流程去做。另外还要建立审计监督制度,有关农村集体组织的财务事务,都要按照制度进行,规范操作流程。要有原始票据,办理人签名并加盖印章,经过民主理财委员会的审查,负责人签名认可,最后由会计进行审核并入帐。只有这样严格手续,严格把关,才能够管理好农村集体资产。
2.加强农村会计队伍建设
会计账簿的设置要符合财务制度的要求,要记录好每一笔账目,并对所记录的账目进行核算。要及时登记集体资产的增减,并不定期进行清点,做到帐面所登记的数据与实际数量一致。对实行承包的固定资产要合理确定承包金额,对实行租赁的固定资产,要合理确定租金。在进行招标和投标承包时,一定要做到“三公”,即公平、公正、公开。为确保集体资产的安全完整,就要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人员和财会人员的培训,提高管理者的管理能力和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
3.做好基础性工作,理顺集体资产管理体系
要做好对集体资产的登记、界定清楚产权,确保集体资产情况真实;对财务实行逐级管理,即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委托乡镇经营管理机构进行记账、核算和管理。但是这种委托必须是按照村民自主、村民自愿的原则,并且保障集体资产所有权、收益权、使用权和审批权都不变。这样的管理模式让每一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更加透明化,制止了村里自己设有金库的现象。这样做的好处还体现在:一是使会计更趋于专业化,核算水准得到进一步提升。二是有利于村会计业务核算实行电算化,从而提高了工作效率,保证了计算质量。三是能够对资金进行全方位监管,避免村现金管理不严、挪用或乱用资金的情况发生。
4.做好审计工作,加大监督力度
做好对农村集体资产的审计监督工作,尤其是对民众有意见的问题如土地的征用和热点问题,集体企业改制等要组成专门的审计组进行专项审计。同时把审计结果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公开要充分体现群众的意愿,群众想看什么内容就公开什么内容。把公开内容深化以后,就能够还群众一个明白,还官员一个清白。
5.制定专门的集体资产管理制度
为了防止集体资产的流失和侵害集体利益的违法行为发生,就要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的拍卖行为和转让行为。为了增强干部对集体资产的责任感,要把干部对集体资产的管理与干部考核机制进行挂钩,从而避免集体资产流失的现象发生。
6.总结
xx年我们安宜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在镇党委、政府、县委农工办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农民负担政策,加大财务监管力度,开展“一站式”服务,争创“群众满意站所”,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和镇中心工作,强化规范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抓好农村经营管理,农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 认真落实农民负担政策
今年4月份根据县委、县政府农民负担工作会议精神,我们
认真贯彻落实农民负担政策。一是全面落实“一免三补”政策;(即免征农业税、对粮食生产、购买大型农机具和优良稻种进行补贴)。二是进一步规范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三是合理确定涉农服务性收费;四是加强和规范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今年农民负担方案的落实,严格执行政策,认真编制方案,统一归户计算,全面公开、公示,及时发放“一卡一书”,加强检查监督,群众较为满意。
二、加强农村财务规范化建设 2、积极筹备试行农村财务双代管服务。自xx年村帐镇管以来,村级财务已实行统一代管,但对于村级资金管理尚未到位。在坚持资产“所有权、收益权、使用权”三权不变的情况下,我们将全面实行农村财务双代管服务,这项工作正在积极筹备运行。
3、加强审计监督。今年我们围绕“党委、政府工作中心,监督村级财务,服务集体经济”为目标。按照党委、政府和财务管理要求,已完成了6个村(居委会)主要负责同志的离任审计(三里村、花庄村、齐心村、西港村、北闸村、大桥居委会),审计中我们客观评价了被审计单位财务运行状况,如实反映审计发现的问题,准确分析原因,提出合理建议,认真督促整改。
4、开展农经“一站式”窗口服务。“一站式”服务是新形势下农经部门服务“三农”工作的新形式,是农村经济管理工作新的重要内容,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我们着重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①明确服务内容,主要是会计服务,土地流转服务,合同管理服务,集体资产经营服务,政策咨询服务等;②建立规范的服务章程、规章制度、服务流程。③服务内容逐一落实到岗到人,明确岗位责任,加强检查考核,保证服务质量与效果。④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不断增加投入,力争使农经服务实行微机化、信息化、网络化。
三、加强集体资产管理,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今年,我们在专业承包工作中主要抓了合同的完善签订,建立台帐,规范发包,参与结算,监督管理,并将专业承包信息录入电脑管理。
农村专业承包管理是集体资产管理的组成部分,就农村专业承包管理,镇政府以宝安政发(xx)78号文件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专业承包管理工作的意见》,为确保文件精神得到进一步落实,我们于10月份组织了一次农村专业承包合同的全面清理,对合同的签订、管理、资料归档、台帐登记、承包金的收缴、尾欠等情况分别进行了清理,确保了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四、继续抓好土地承包稳定
今年我们加大宣传力度,全面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江苏省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坚持“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规范农村承包土地调整行为,确保农村土地长期稳定。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如南闸村万头猪场项目、北闸村花卉项目租用农户承包地,我们协助村按政策,依法进行了规范流转,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继续贯彻落实《扬州市关于农村土地征占用补偿资金的分配与管理的意见(试行)》,对征占用集体土地的单位或个人,按政策规定的土地补偿标准,及时落实到户,切实维护了被征占地农民的利益。对因土地征占用或调整而上访的农户及时到村调查,协助村依据政策做好解答调处工作。
五、主动参与“三村”联创工作
推进“三村”联创(即全面小康示范村、小康建设先行村、脱贫致富村),加快全面小康建设,实现“村强民富,村容整洁,村务民主,村风文明”的全面小康村目标。根据扬发[xx]20号和宝委发[xx]34号文件精神,今年我们按照全面小康村建设19项指标,对全镇13个村(场、居委会)的逐项指标进行测算排队,合理制定全镇的争创规划,拿出了分年度的实施计划,对小康建设先行村和脱贫致富村落实了措施。共2页,当前第1页12
六、抓好单位内部管理
1、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努力改进工作作风,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办实事,求实效,园满完成xx年工作目标任务。
2、开展争先创优。树立“团结、务实、争先、创优”的宝应精神,作力培养学习型、创业型、奉献型农经队伍,形成善于干事,务实创业,勇于吃苦,乐于奉献,团结向上的风气,争创“群众满意基层站所”。
3、合理分工,明确各人工作责职,制定考核办法,实行全年考核结果与个人报酬挂钩。
二oo六年工作计划:
农经工作基本思路:坚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农民负担政策,强化规范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争创“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力争农经工作再上新台阶。
1、围绕农民增收,集体减债,不断提高增收渠道。xx年着重抓好以下三项工作:一是加大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力度,帮助农民增加劳务收入;二是多渠道抓好创收,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三是加大清欠减债力度,力争xx年全镇实现两个无债村。
2、继续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按照“深化、完善、提高”的要求,着力解决减负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确保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坚决杜绝各类涉农负担案件的发生。继续做好公开、公示,抓好归户计算表、《农民负担监督卡》、《经营服务性收费通知书》的签章,确保“一卡一书”签章率、发放率达95%以上,规范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
3、加强农村财务规范化建设。①组织财会人员进行一次业务培训,学习新会计制度,增强
业务素质,提高业务水平。②全面实行农村财务双代管服务。③制定和完善农村财务制度。着重抓好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结报帐制度、备用金管理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资产台帐制度、票据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会计人员管理和岗位责任制度、村干部离任审计制度、“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④抓好财务公开,全年坚持理财四次,理财结束后要按县统一制定的公开格式、公开内容、公开程序及时做好财务公开。⑤加强审计监督。xx年审计工作目标为:一是服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审计。二是监督村级财务,开展正常审计与专项审计。
4、抓好集体资产合同管理
【关键字】:农村集体土地调查撤村撤队 资产量化
Abstract: The original collective ownership of the land after withdrawal of the system of village team defined; rural collective land ownership survey is not dismantling the village is not restructuring, dismantling the village restructuring, dismantling the village is not the restructuring of three casesKeywords: rural collective land survey, dismantling the village withdraw team quantify assets
中图分类号:G812.4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为落实中发(2010)1号文件及国土资发(2011)60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现“力争用3年时间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工作目标,全面查清全市农村地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状况,本市从2010年6月起开展全市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
由于上海作为一个建设经济繁荣的国际大都市,其快速的城市化发展建设导致部分郊区的城镇化走向,城乡发展、区域发展快速,撤村撤队现象频繁,例如闵行区、宝山区等。村民小组及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撤销,有利于加快工业园区和城市化建设的进程,有利于农民向市民转变、村宅向社区转变,有利于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在此次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中,撤村撤队的现象也成为我们重点关注的一项内容。
按照沪府发(1996)34号文《上海市撤制村、队集体资产处置暂行办法》及沪府发(1998)55号文《上海市撤制村、队集体资产处置暂行办法补充意见》规定,生产队和村建制撤销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
村民小组(生产队)撤制条件包括:
(一)村民小组所属集体土地被全部征收(用)或征收(用)土地后剩余的实际耕地面积按实际农业人口计算人均不足二分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
(二)村民小组已经合法程序制定集体资产处置方案。
村民委员会撤制条件:
(一)村民小组全部撤销;
(二)16周岁以上人员全部落实社会保障;
(三)农业人口全部转为非农业户口;
(四)村民委员会已经合法程序制定集体资产处置方案;
(五)完成农村旧宅基改造(或已有农村旧宅基改造计划);
同时符合以上条件的村,可以撤销村民委员会的建制。
对于已经撤村撤队的,还涉及到其集体资产的处置,撤制村、队集体资产包括集体所有的土地,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查清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权属和界线情况,所以对撤制村队后原集体土地的所有权需进行界定。
(1)生产队建制撤销后,原生产队集体用地、零星土地界定为村集体资产,所有权归村集体经济组织。
(2)村建制撤销后,原村集体用地、零星土地由镇及镇以上单位集体使用但不支付土地使用费的,界定为镇集体所有。
(3)撤制村集体资产以股权形式分配,原村集体使用的土地仍界定为村集体资产。这部分土地在撤村资产处置时暂不评估作价,由村改制公司经营使用。
(4)撤制村集体资产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原集体所有资产采取整体出让或镇集体经济组织托盘等多种形式全部变现,原村集体使用的土地应办理征用、出让手续,这部分土地产出的变现收益,在非农化增值标准以内的部分纳入量化分配净资产总额。超过非农化增值标准的部分,界定为镇集体资产。
(5)撤制村动迁安置用地由建设单位办理征地手续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使用权归镇集体经济组织。由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办理用地手续的,所有权、使用权均归镇集体经济组织。村建制撤销时,动迁安置用地尚未开发使用或已落实指标但未落实具体地块的,由镇集体经济组织统一规划使用。
综上所述,按集体资产的处置方式的不同,对于已经撤村撤队的,存在撤村改制与撤村未改制两种情况。撤村改制是指撤销村建制后,可以量化的村集体资产,镇政府出资整体量化给村民,按照“谁投资、谁所有” 的原则由镇集体资产管理部门予以产权界定。其剩余的集体土地应归镇集体所有。撤村未改制是指撤销村建制后,尚未完成资产量化工作,其剩余的集体土地仍归原村集体所有,也可由撤村资产处置方案中明确的集体土地资产管理方行使集体资产所有权,一般情况下为村实业公司或村经济合作社所有。
本次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按“申报-调查-确认”的程序进行。闸北区彭浦镇的撤村撤队现象比较突出,彭浦镇共有7个村,未撤村未改制的村1个(彭浦村),撤村未改制的村2个(白遗桥村、塘南村),撤村改制的村4个(万荣村、庙头村、龙潭村、幸福村),虽然大部分都已撤村,但仍有剩余集体土地。现以闸北区彭浦镇为例,探讨所有权调查登记的具体操作方法。
未撤村未改制
按村立项,村民委员会对本村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进行申报,结合申报的情况,利用收集的各类权属证明材料,梳理村范围内的国有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状况,初步确定国有和集体土地所有权范围。
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村民自治章程召开村民会议,推举1-2名指界人,根据土地所有权指界图,由界线双方指界人共同到现场指界,确认界线位置。
利用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系统,按村立项作业,形成调查成果。经检查合格的调查成果,应征询相关土地权利人或管理部门的意见后,对征询成果无异议的,可提交成果至成果管理部门,审核无误后,以村为单位实施数据成果入库。
土地所有权人召开村民会议,形成同意签署土地所有权界线协议书的决议后,双方签署协议书。
根据所有权调查成果,由相关登记机关完成登记发证工作。
二、撤村改制
按镇集体立项,对原村内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进行申报,结合申报的情况,利用收集的各类权属证明材料,梳理村范围内的国有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状况,初步确定国有和集体土地所有权范围,一般这种情况剩余的集体土地已经不多,大部分都是漏征的零星集体土地。
集体土地的指界人由镇政府指定并授权,该指界人单方确认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所有权界线位置。
利用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系统,按镇集体立项作业,形成调查成果。经检查合格的调查成果,应征询相关土地权利人或管理部门的意见后,对征询成果无异议的,可提交成果至成果管理部门,审核无误后,实施数据成果入库。
对于类似这种已撤村改制的,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后,不对其进行登记发证。
三、撤村未改制
按集体土地资产管理方(原村民委员会)立项,对原村内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进行申报调查。
根据《上海市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技术方案》中的规定,已撤销村建制但存在剩余集体土地的,集体土地的指界人由撤村资产处置方案中明确的集体土地资产管理方指定并授权。一般情况下为村实业公司或村经济合作社授权合法指界人。
其余工作程序与撤村改制的情况一致。对于类似撤村未改制的,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后,也不对其进行登记发证。
上海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已进入全面铺开阶段,对撤村撤队问题的深入研究有利于理顺农村土地产权关系,加强土地权属管理,是解决农村土地问题,加强农村土地管理的突破口。通过此次所有权调查,明确集体土地产权主体,明确国家、集体之间的权属界线,明确集体土地的权利义务,将有助于农村土地管理工作的全面到位,保证各项管理手段的充分落实。
【参考文献】
《土地管理法》
[关键词]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存在问题 发展对策
[中图分类号] F32 [文I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7)02-0003-01
农村集体“三资”是发展农村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是关乎农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利益的问题,也是破解当前农村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有效途径,是深化农村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更是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要正视问题、理清思路,着力解决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中薄弱环节,严格落实执行相关制度,扎实推进“三资”管理和村监会建设,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1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1.1 集体资产和资源管理存在账目不符的现象
部分村集体没有严格按照村务制度的规定建立完善的资产清查制度,对捐赠、对口支援项目和包村支农等形成资产没有进行科学的价值评估,形成了帐外资产,若干年后可能会对村集体造成严重的影响,使得村集体资产严重流失。还有一些村集体在建工程不能做到及时结账,虽然项目工程已经建设完工,但是因为没有支付资金。施工单位不能提供相应的发票和有效的决算以及审计材料,导致不能及时结账和转账。
1.2 村集体资金管理不规范
有的村集体对本村资金收支置之不理,没有将资金收入纳入到村账的意识,村集体内支出物品或者财务不开凭证或者凭证开具不规范,没有进行详细明确的记录。对于村集体的资金没有明确其不可侵犯性,村干部存在随意挪用村集体资金的现象,账目记录不准确,不能够真实反映出村集体资金使用和运行情况。农村集体“三资”监督力度不足,村集体资金收入和支出不能对外公开,有的村集体即便是进行了财务公开,也存在公开不彻底,不透明的现象,使得农民群众村集体的收支情况不甚了解。
1.3 缺乏完善的监督机制
目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机制建设不完善,缺少了监督机制和规范化的管理制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就缺乏了依据和可信度,不能对管理人员的责任进行明确。村镇资产管理逐渐呈现出无人管,无力管和无法管的混乱现象,严重影响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质量和效率。
2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发展对策分析
2.1 完善制度求规范
围绕上级精神和工作实际,对“三资”管理工作制度进行进一步研究和完善,出台新的财政支付及三资管理办法,除继续落实好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实行单一账户、集中核算、集中档案管理、统一财务审批制度之外,重点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管理工作,建立资产、资源清查登记制度,明确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租赁管理等制度,并由镇纪委牵头,建立资产管理巡查员制度,负责对各村(街)的资产登记、入账、出租、处置等活动进行全程监督,形成靠制度管人、按规矩办事的工作局面。
2.2 统一思想认识
县组织、纪检、农经等部门领导及时进行沟通交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就近年来农村“三资”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现实影响,在尽快改变不良现状、规范农村“三资”管理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认识上统一思想、达成共识,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合力推动农村“三资”规范化管理工作。
2.3 加强村级财务公开
严格执行村级财务镇制,要求村级取得经营性收入、财政性收入、社会捐赠的收入及其他收入必须及时存入指定设立的帐户,不得坐支,更不得设账外账;村级集体列支的所有票据必须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后,并有相关会议记录,才能报账列支,特别是对征地补偿款、棚户区项目改造资金、一事一议等专项资金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并定期向群众公布管理、使用情况,不能巧立名目套取、挪用专项资金;各村将本级财务活动情况采取月记账、季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坚决杜绝半公开、假公开等现象。
2.4 加强监督检查
加强纪检监察、财政、民政、农经等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镇政府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在经管站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村成立了由支部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在镇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群众参与、确保稳定的原则,对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及债权债务等情况,逐条逐项进行了全面自查,做到了不留死角,不存盲区。此外,镇领导小组实行包村责任制,定期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采取随机抽查、现场督导等方式,全面掌握进展情况,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整治活动扎实开展、不走过场。同时,建立村级重大事项事前报告审批和民主决策制度,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工程项目、“一事一议”工程项目,林地、荒山、荒坡、草地的发包、土地的征用、占用补偿等村级重大事项,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进行民主决策。镇纪委、财政等部门定期对“三资”的使用、维护、收益分配等进行常规审计和重点审计,确保了农村“三资”管理高效、有序运行。
2.5 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
制定我镇财务人员培训计划,以财务操作为重点,对村级财务报账、发票整理、发票审核、发票审批、发票监督、报账时间、收入款项规定等各个环节及程序统一进行多层次培训。努力提高村级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严格把好村级财务关,做到按章办事,规范村级财务收支。
参考文献
关键词:农村财务;问题与措施
村级财务管理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调查发现,近年来,我县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工作力度,全县村级财务管理工作逐渐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亟待引起领导的重视。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村干部思想认识还有偏差。有的村干部素质与能力水平不高,“怕公开、担心公开、不愿公开、不敢公开”;有的法纪观念与宗旨意识淡漠,仍有违纪违法行为,财务公开与审计触动其“既得利益”,因而推动工作时有难度;有的村干部“明拖暗抗”,认为“村委会是自治组织”,“财经必须自己说了算”,觉得街(镇)监管是“越俎代庖”、“干扰村民自治”,给实际工作带来不少阻力。
(二)是村级财务管理公开透明程度不高。不按规定结账报账,不按要求公开村级财务收支情况,个别村甚至出现财务“假公开”现象。
(三)是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村干部直接经手现金收支,村级支出超预算,举债搞建设、保运转;套取惠农强农补贴资金,财务制度形同虚设,财务管理违纪违规案件增多,给村级财务制度的执行留下了隐患。有些村干部任人唯亲,把不具备上岗条件的人选为报账会计。
(四)是会计核算不规范,基础工作不扎实。不严格按财务管理的要求设置总账、明细账、会计科目;一些村级收支未据实入账;一些村的债务额巨大,呆账、无头账较多;一些村的财产早已变卖或报废,但账面没作任何处理;个别村干部长期侵占集体资产造成账实不符。
(五)是村级财务监管力量薄弱。尽管农经部门是村级财务的主要监管部门,但缺乏行政性强制措施,难以有效保障村级财务管理监督工作顺利进行。村民也缺乏对村级财务监督的认识与能力,往往导致自己合法利益受损。
(六)是村财会人员业务水平不高。目前村级财会人员年龄偏大、水平偏低,又缺少专业学习和相关培训,加之更换频繁,不少人仅能简单记一点“流水账”,不能满足农村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的要求。
二、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的对策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成立村级村民民主理财小组。为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由“村两委”牵头,村民选举出代表担任本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负责日常审核各类票据,同时积极做好监督全村财务。通过民主理财小组,使村干部和村民充分认识到规范财务管理对发挥资金使用效果、加强民主监督、保障村农利益、密切干群关系等方面所起到的作用和意义。
(二)是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使村级财务管理有章可循。在镇政府统一指导下,各村对现金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费用开支管理、票据管理、财会人员及财会账目管理、民主理财等方面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严格制定“收入收缴制度”、“支出管理制度”和“集体资产管理制度”。与此同时,将村级财务纳入镇财务统一管理,提升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工作水平,使村级财务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三)是积极加强法制宣传和党风廉政建设教育。镇党委、政府加大对农村财务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力度,定期开展财务管理、法律知识等培训,提高村干部的综合素质。同时,注重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引导广大农村党员干部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努力做到秉公办事、为政清廉。
(四)是规范会计核算基础工作,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村财务会计人员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规范使用原始凭证,健全并正确使用会计科目,设置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现金日记账、等最基本的会计账簿,规范填制记账凭证,定期编制会计报表,每个季度结算一次,并将资料归档、妥善保管。在规范会计核算工作的基础上,力求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根据资产的特点,采用不同方式充分开发利用集体资产,如发包出租、使用权拍卖、统一经营等,促使村级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五)是加大村级财务公开的透明度,形成群众参与的监督机制。每季度结束后的第二个月15日前,各村将村级财务活动情况进行公布,接受村民监督。同时,村民民主理财小组,定期对村里的每一笔财务开支进行严格的审查;全面推行“民主听证会”制度和“一事一议”制度,对涉及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使用和关乎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由“村两委”组织民主听证会,实行民主决策。
(六)推进计算机技术的应用
财政部“关于大力发展我国会计电算化事业的意见”指导下,农业部也提出“农村会计电算化是发展的方向”,为从根本上解决农村集体财务与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村级财务管理电算化是农村财务发展的方向,是规划村级财务工作规范化的重要手段,镇(乡)政府部门应该创造条件,与各村共同出资出力,购买、安装电脑等设施,对村会计人员进行会计电算化培训,大力支持和推进村级电算化建设,完善会计科目,设置一套适合本村的财务管理软件,从自身的实际出发,建立与财务管理网络化相适应的财务管理制度。
总之,农村财务会计工作将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农村社会稳定将会有所改观,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宏伟目标就一定能够实现。
参考文献:
[1]龚家强.当前农村财务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及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2007(4).
[2]曹婷,陈兴述,王慧玲.改进农村财务管理的思路[J].财会通讯(理财版),2008(9).
[3]赵广宇.综合改革后农村财务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及对策[[J].商情(财经研究),2008(1).
关键词:村财;村财镇管;监督管理
村级服务是农村基层实践工作的创新,是管理农村财务、强化会计监督的有效模式,它促进农村集体经济更健康持续地发展。
一、田庵区村级服务实施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从2011年开始,为了规范农村集体资金管理,促进农村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田家庵区在乡镇所有村(社)范围内实行了村财镇管服务。田家庵区制定了《田家庵区关于实行村级财务乡镇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在各镇设立了服务机构。村财镇管服务中心运用会计电算化处理各项业务,村级会计核算与管理,办理资金拨付结算业务,实施会计监督,提供信息服务。在村财镇管实施过程中实现“六统一”,即统一设置账簿、统一会计核算内容、统一记账格式、统一报账程序、统一会计报表、统一档案管理。对于村级集体资金坚持村级所有、乡镇服务、民主管理的原则;坚持集中管理、记账、统一开户、分村核算的原则。
田家庵区各村社从取消村财村管到推行村财镇管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实行村财镇管以来,由于配备了具有相应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素养的专业人才,坚持原则,严格把关,基本上杜绝了坐收坐支、报销单据不合规、违规发放津补贴、招待费支出超标等问题,财务管理水平得到了一定的提高。村财镇管配备专用财务处理软件进行会计电算化核算,对发生的日常业务能够及时准确地进行账务处理,并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报表,会计信息质量得到了很大地提高。
(二)阳光村务网的实施增强村务公开的透明度
为了配合村财镇管更好地实施与推进,田家庵区建立了淮南市田家庵区阳光村务网,在网上晒村务,可以使村民及时了解本村的财务收支情况。实行阳光村务公开,解决了避重就轻,避急就缓、不全面、不及时的问题,可以预防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在实行村财镇管以来,村级财务方面的案件大幅降低。
(三)有利于保证集体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实行村级服务,将各项财政资金置于监管之下,消除侵占、挪用财政补贴资金等违规违纪的行为,保证中央和地方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全面落实到位,促进了农村各项事业的顺利进行。有效控制村级集体组织非生产性的支出,杜绝一切不合理支出以及违规、违纪、违法票据上账的现象,保障了村集体资金安全,确保有限的资金能够用在刀刃上,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经济基础。
二、田家庵区村财镇管中存在问题
村财镇管实施以来,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但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不够完善的地方。
(一)服务中心未能充分发挥财务监管职能
服务中心更注重业务的核算与单据的审核,缺少对业务过程的监督职能。中心报销的业务已经处于付款环节,对业务发生的连续性及相关性缺乏了解,对每个村的业务细节难以掌握,因此对所管理的村集体经济无法发挥全过程的会计监督。对业务的审核仅限于票据是否手续完备,票据是否合法有效,对于业务发生的真实性、业务是否按规定的程序执行,失去了实地实时监督的优势。村集体财务纳入服务中心核算,抽象的财务报表不利于村集体及时全面地了解本村的财务状况。
(二)对资产资源的管理较薄弱
对一些隐形的资源缺少深入的核查。一些历史遗留的村级资产与资源,因为当时资产管理薄弱,内部监管苍白乏力,所以一直游离于账外。比如,村集体用房、渔塘、码头、树木、荒地、荒山等,以至于有些资产已经被出售、转让或长期被个人占用,取得的收入与收益形成账外资产,造成大量集体资产流失。对已经运行的投资项目缺乏监管。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外投资或举办实体,由于账务不纳入中心核算,投入大量的资金缺乏监管,产生的投资收益不利于确认。往往还由于盲目投资、经营不善,监管不力导致集体资产严重流失。
(三)村民监督委员会未能有效发挥监督职能
通过实际调查了解,部分村民监督委员会在村级财务管理中形同虚设,不能有效地发挥村民监督职能。很多只是走走形式,在审批表上签个字而已。究其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因为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是在本村村民中选举产生,缺乏独立性;二是因为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基本无工资或工资很少,直接影响积极性。三是外部监管部门监管不到位。
(四)债权债务清理不及时
在应付款中除了新增债务外,大部分账面资金的形成,主要是历史遗留的债务和项目资金的结余。历史遗留债务中有长达十年之余的未清偿的或实际已偿还但未核销的;上级主管部门或其他管理部门下达的项目资金都通过应付款核算,在项目结束形成结余时,未能正确地按照要求进行处理,大部资金沉淀在往来账中。在应收款项中,存在着大量的多年未偿还借款的现象,比如预付的工程款、预借的项目款、个人借款等,由于对账面的资产未能进行定期的清查,形成了不少呆账或死账,造成资产的损失。
三、规范村财镇管服务的对策研究
(一)完善财务管理,提高监督能力
服务中心的工作不仅要做好资金收付和会计核算工作,还要加强财务管理与监督,注重会计信息的沟通和加强财务分析,及时反馈意见。会计人员应定期与村集体进行沟能,及时了解所核算的村集体资金使用、项目进展等相关情况,既有利于及时发现问题又能提供更科学准确的会计信息。服务中心应对资金使用效益、项目管理、债权债务管理、资产管理、投资效益等进行分析,为村集体提供正确的意见和建议,成为村集体的好参谋,充分发挥出村财服务中心的管理的职能。
(二)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
村集体与中心要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清查与盘点工作,对账外的资产资源也要纳入单位资产管理,置于监督之下,切实做到账账、账实、账证相符。并把资产的明细及清查结果在网上村务中公开,有利于村民的监督。对村集体经济中重要的投资、重大的决策,要在事前进行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与评估,进行集体决策,决策者要有一定的风险意识,避免盲目投资,并在事后要建立后评估制度与责任追究制,防止集体资产流失,使集体资产在运营中达到保值、增值的效果。
(三)村民监督委员会真正履行监督职责
要进一步完善村民监督委员会的监督机制,使监督有规可循,有规必循,不让制度流于形式,真正发挥监督职责。要加强外部的监督力度,要经常进行检查,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控制与监督,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只有使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才能使其发挥更大的作用。
(四)定期清理化解债权债务
农村税费改革以来,国务院提出“制止新债、摸清旧债、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步化解”的要求,积极稳妥地开展化解乡村债务工作,要加强对应收债权的监管,审查应收债权手续是否齐全,拖欠是否超期限,有无形成呆坏账。要按照全面核实,分类清理的要求清理核实乡村债务,严格审核,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步化解。
村级财务实行村财乡(镇)管在取得成效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切实解决村财乡管在实践中存在的弊端,使村级服务在阳光下更健康持续高效地发展,真正成为解决当前村财问题的治本之策。
参考文献:
[1]王红娟.“村财乡管”制度后农村财务管理的问题及对策[EB/OL].正保教育网,2008-12-01.
[2]甄立.完善村财乡管的几点思考[EB/OL].中国农经信息网,2011-02-21.
本文结合我们国家审计涉及到涉农专项资金的延伸审计和财务收支专项检查情况,对查出问题形成的制度缺乏和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加以分析,以村集体内部管理、村财管理中心监管和其他职能部门监督三个层次,提出健全制度,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加强监督管理等的意见和建议。
一、加强村集体经济内部的财务管理
针对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和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以镇(乡)政府有关部门应要求各村集体经济建章立制,以执行较好的村委为示范和推广模式,重点抓好会计基础规范制度、内部控制制度、支出预算制度、资产管理登记制度的制定,并形成指导、检查、考核的工作机制,主要分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会计基础规范工作
针对村级会计人员素质良莠不齐、人员不够稳定、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的现状,应建立村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达标制度,力争在一、两年内有较大的改观。
具体内容有:各村会计人员需具备会计员资格,各村需制定相对完备的会计基础规范制度。如: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签章管理制度、资金收付制度、票据审核制度、固定资产台账和管理制度、会计工作移交制度、定期对现金和银行存款账实核对制度等。
(二)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根据《村集体经济村集体经济会计制度》,各村应建立健全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严格现金开支范围,杜绝现金坐收坐支。包括: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现金管理制度、现金开支审批制度等。
(三)推行支出预算制度
选择重点村为试点,在三年内在所有村推行支出的预算制度,本着量入为出的原则,经过一定的议事程序, 村集体每年年初要根据本村经济实力和当年计划发展集体事业情况,编制详细财务收支预算,经“四议会”讨论通过后,报批。要对非经营性开支的管理,实行总量控制,制定有关村级招待费、差旅费、租车费用、汽油费、旅游项目等费用的开支标准,作为村务公开的一项内容,接受监督和检查。
(四)建立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村集体的工程项目,大部分由村民自己组织实施,施工队伍极不规范,工程质量无法保证,工程款大部分以劳务费的形式结算,支付方式也是以大额现金支付。管理上存在着很多漏洞,造成了违规行为的易发多发。
针对上述情况,要建立健全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对投资在10万以上(具体数额可以根据村集体的规模来确定)的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四议两公开”等资料要进行审核备案,工程决算时要有必要的验收程序。资金来源是财政专项资金的项目,必须履行招投标和决算审计等程序。
(五)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建立资产台账登记制度和处置制度。村集体的资产存在着底数不清、在用和弃用不清、增减变动登记不规范的现状,因之产生的收益极易流失或成为帐外资金的来源。应该严格管理、摸清底数,使资产日常登记逐步正规。
镇政府、农经办等部门应当加强对承包、租赁、对外投资、入股和合作经营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上缴纳入账内核算,特别是开发合作合同有无合同外约定违规收入,或者签订超长期限合同,跨界收取有关收入的问题。
二、发挥村财管理中心的管理和监督职能
村财管理中心作为代管机构,应发挥其管理和监督的职能。但目前还存在着财务人员不够稳定,新旧会计交接不够清楚,会计人员实际账务处理的能力有待提高等问题,村财的管理职能实质上只是记账功能,没有适当规模和功能的资金中心。所代管的村的基本账户开户虽在指定银行,但实际上是现金坐支、资金体外循环。
镇(乡)政府应在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指导下,将建立具有资金收付审核、会计集中核算职能的会计核算管理中心列为长期规划。目前应从严格审核把关、推动各项制度的执行、内部建设等方面入手,加强财务管理职能的发挥。
一是严格审核票据,规范账务处理,推动各村财务会计基础规范工作。
对各村主要现金收入、现金开支的内容、管理现状进行摸底,制定可行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核定各村库存现金的限额,保证村集体经济组织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的同时,对公必须使用支票结算,严格杜绝大额现金支出。
规范票据使用,严把审核关。印制统一的收款收据和内部往来收据,用于村内部的收款和往来活动,建立统一购领、审核、核销等管理制度。
二是加强资产的动态管理。组织一年两次的往来账清理核对、开展不定期的固定资产使用状况和处置情况的清理和检查。
三是提升硬件和软件的配置,稳定中心人员队伍,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人员素质,充分发挥村财管理中心的管理和监督作用。
三、建立健全全方位立体化监督机制
根据农村廉政工作要求和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责,主管部门镇政府和农委、财政、审计等部门,应该进一步建立健全包含多部门的监督制约机制。
(一)加强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和监督
对拨付村集体使用的各类专项资金和项目,涉及农委、国土、水利、林业、环保、住建、文广新等资金项目安排部门、郝庄镇作为资金拨付部门和郝庄镇内审机构和审计局、纪检等监督部门,要加强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项目效益的跟踪监督工作。
(二)建立经济合同预审和备案制度,形成合同管理工作机制
制定涉及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方面的重要合同、协议的审核备案制度。村有关涉及惠民的重大事项、重大资金、重点工程所签订的合同、协议等文件,由专门的部门负责审核。
预审部门应审核规范合同签订事项是否合规,约定要素是否健全,合同双方相关责任是否明确,约定的期限是否恰当。
特别是租赁合同重点审核租金比照同等条件的市场价格是否合理,租期是否恰当;房地产开发合作合同重点审核开发项目是否可行、开发条件是否具备、合作条件是否公允、有无收益分配、收益分配约定是否合理、有无合同外私自约定分配其他收益的问题。
(三)建立村级财务审计制度,积极探索村干部离任和任期审计
根据村集体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实际状况,我们建立了审计制度,对重点村进行年审、其他村两年轮审;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专项审计。制定了具体的审计实施方案。审计重点内容是:会计基础规范工作、财务管理情况(包括资金管理、票据管理、合同管理和资产管理)、收支情况(包括收入、非生产性支出、土地补偿费收支等)及债权债务情况。具体工作中要注重审计结果的整改落实效果,形成督促整改和落实,对共性问题集体研究对策,形成制度等的工作机制,取得实际效果。
积极探索村干部离任和任中审计。规范村委换届交接工作中的涉及资金、资产和资源等管理的权责划分和交接程序等事项。
一、农村财务管理存在的原因
1、财务制度执行不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村级财务制度明文规定,账款要分离,会计出纳不能“一肩挑”。但有的村干部却置国家法律、村规民约于不顾,包揽了会计、出纳之职,直接经手现金的收支,买了东西开了票,回去告诉会计入了账。包办代管,一人说了算,会计成了“记账员”,出纳成了“票据保管员”,会计、出纳形同虚设。
2、财务人员不稳定且素质不高。财务管理工作的性质要求财会人员要相对稳定。但是,目前部分村的财会人员实际上都是由村干部指定,用的都是自己的“亲信”。每逢村党支部、村委会换届,财会人员也跟着换届,出现了“一朝天子一朝臣”的现象。另一方面,会计人员年龄老化,知识结构低。由于年轻人不愿意在村里干,又找不到合适人选,致使一些业务生疏的财会人员也“持证上岗”。还有一些村,在挑选财会人员时,不是从工作考虑,而是完全凭个人好恶、凭感情办事。一些素质低下、根本不具备会计条件的人,被选拔到财务管理的岗位上来。
3、会计核算混乱
对于设置的财务制度不能认真执行,导致村级账目不能真实、清晰地反映有关资金的筹集、投入和分配情况。如会计科目的设置中出现“总收入”、“总支出”等不符合新会计制度的科目;在记账方法的使用上,一些村委会仍采用“增减记账法”;缺乏必要的内部控制制度,有些村委会连最基本的现金出纳制度都不健全,甚至村干部人人都可以收钱,人人都可以花钱,不受任何约束,白条抵库现象严重。
4、集体资产管理不善
由于民主理财小组形同虚设,多数是由村支书任命,并由村支书担任理财小组组长,这就从根本上失去了理财小组存在的意义,使自主监督体系陷入空谈。专管村级财务的镇(乡)农经站,不但审计力量薄弱,而且监督机制缺乏,对发现的问题不纠正、不处理,长时间不交账、不结账、不记账,审计工作仅仅停留在“账账核对”上,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对村级财务的监督职能。大部分村没有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很多固定资产损毁、流失甚至非法侵占均无人问津。据调查有多数村的主要干部将集体资产变为自家资产,更有甚者将村里几百元甚至上千元的物资当作人情送与他人。多数村里物资的增减变动,村干部视而不见,物资常年被堆放在仓库里,很少进行登记和实地盘点,经常存在账实不符的现象。现在国家虽已对村级非生产性费用严加控制,但在农村挥霍公款现象仍十分严重。
5、村级财务审计工作不到位。村干部离任后的财务缺乏及时的审计。村民一旦发现该村的财务混乱,村干部有经济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如果需要审计村财务,必须靠自己联系审计事务所,审计费用一般由群众自己支付,这便给工作带来许多困难,诸多问题因拖延时间长,随着村级换届选举、新班子的上任而不了了之。
二、促进农村财务管理的对策
1、规范资产管理,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1)明晰产权,摸清家底,建立集体资产台账。 (2)搞好资本营运,确保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不同类型的资产特点,搞好资产经营。经营性资产重点抓增效,非经营性资产重点抓增值,资源性资产重点抓开发,福利性资产重点抓保护。 (3)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目前,村级专项资金主要包括征地补偿费、“一事一议”资金等。
2、搞好财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村集体经济组织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文件的要求,以便于村民理解和接受的形式,将村级财务活动情况定期、如实地进行公布,自觉接受村民监督。财务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财务计划、各项收入和支出、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代收代缴费用、通过“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群众要求公开的其它财务事项。财务公开应以填写财务公开栏为主要形式张榜公布。财务公开栏应建在便于村民阅览的公共场所。对村民关心的热点问题,要专项公开,重点解释。财务公开应当及时,并做到每季度或半年公布1次财务收支情况,年终公布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专项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财务公开的账目要真实,公开的内容要存档备查。每次公开后,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要及时召开党员会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广泛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
3、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为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做好人力资源准备农村财务管理既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又是一项业务性极强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