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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公司小企业会计制度,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小企业会计制度》于20**年4月27日,自20**年1月1日起已在全国小企业范围内实施。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小企业会计制度〉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财会便〔20**〕
16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加强〈小企业会计制度〉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财会〔20**〕15号)的要求,现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贯彻实施意见。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贯彻实施工作
实行《小企业会计制度》是我国建立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体系的重要步骤,也是规范小企业会计行为的客观要求。从我省情况看,小企业数量多、覆盖面广,在全省经济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许多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由于许多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也存在着会计机构不健全、会计基础工作不完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不规范、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和会计信息质量不高等问题,亟待加以解决。《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实施,对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会计法》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加强内部控制和管理,规范小企业的会计行为,促进小企业的健康发展,整顿和规范会计工作秩序等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把握小企业标准和适用原则,保证会计制度顺利实施
《小企业会计制度》的适用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其标准是指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符合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20**年制定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143号)中界定的小企业,不包括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
符合上述标准的小企业可以按照《小企业会计制度》进行核算,也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但不能在执行其中一个制度的同时,再执行另一制度的有关规定。
集团公司内部母、子公司分属不同规模的情况下,为统一会计政策及合并报表等目地,集团内小企业应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按照《小企业会计制度》核算的小企业,如果需要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等,应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如果因经营规模的变化导致连续3年不符合小企业标准的,应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外商投资企业符合小企业标准的可以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如果外商投资企业已经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则不能再选择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
承担公众责任的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中介机构等,即使
符合小企业标准,也不适用《小企业会计制度》。
各级财政、税务和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应当准确掌握《小企业制度》的实施范围和适用原则,加强监督和指导,确保本地区小企业执行会计制度到位。
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
贯彻实施《小企业会计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财政、税务和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应当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各地区要从本地小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发,按照《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督促小企业依法建账,如实记载经营事项,完善内部会计基础工作,准确核算盈亏,正确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税务部门在征收所得税时,要把按照《小企业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作为纳税调整的基础和依据。对于没有按照《小企业会计制度》核算,或者账目严重混乱的呱企业,税务部门应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并督促其实行《小企业会计制度》。
四、强化小企业负责人的法定职责,依法实行会计制度
小企业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这是《会计法》赋予企业负责人的责任和义务。小企业负责人作为《会计法》的法律责任主体,应当全面组织实施好《小企业会计制度》。要按照《会计法》的要求,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记账。小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照《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在不违反《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前提下,制定适合于本企业的具体会计核算办法,并做好新旧会计制度之间的衔接,从20**年1月1日起,结束旧
账,建立新账,严格按照《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核算。
五、认真做好宣传培训工作,全面贯彻《小企业会计制度》
各级财政、税务和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要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广泛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做好《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扩大会计管理的影响,为本地区内全面贯彻实施《小企业会计制度》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各级财政部门、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在实施本地区20**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计划时,应当将《小企业会计制度》纳入继续教育计划)使广大小企业会计人员全面了解和熟悉制度的内容,掌握制度中的各项规定和会计核算方法。
各级财政、税务部门、中小企业管理部闪要采用必要的方式,要求会计中介机构了解和熟悉《小企业会计制度》,使其在接受执行该制度的小企业委托进行审计服务过程中,以该制度作为会计标准进行审计,提供审计报告。
六、加强《小企业会计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各级财政、税务和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合作,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切实做好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在本地区小企业的贯彻实施工作。要认真督促和指导小企业依法设立会计机构与配备会计人员,或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记账。认真监督小企业依法建账,促进小企业按照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取得和填制会计凭证,设置和登记会计账簿,编制和提供财务会计报告,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
关键词: 小企业;小企业会计制度;对策与方案
Abstract: "Small business Accounting system" the implementation promoted our country Small business's healthy development. In the article through implements the question which to "Small business Accounting system" in the process exists to carry on the concrete study, and unified the system implementation process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 actual situation, proposed target-oriented solves the question countermeasure and the basic measure, was "Small business Accounting system" further smooth implementation put forward the proposal and the plan.
key word: Small business; Small business accounting system; Countermeasure and plan
一、问题的提出
财政部于2004年4月27日颁布并于2005年1月1日开始在小企业范围内执行的《小企业会计制度》,是在遵循一般会计核算原则的条件下,借鉴国际惯例,结合我国小企业的实际情况,以《企业会计制度》为基础制定的。这次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制定实施充分体现了小企业自身的特点及其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它健全和完善了企业会计核算体系,提高小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加快了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小企业会计制度》在适用范围、主要内容、会计科目、会计报表等方面都与《企业会计制度》有差异,它更具有清晰性、灵活性、指导性和针对性。它是我国会计核算制度走向成熟的标志,对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财务报告条例》、规范小企业会计行为、促进小企业健康发展,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但是,我们通过最近对制度实施情况的调查情况来看,由于种种原因,使得制度实施过程出现了相当多的问题,不同程度地阻碍了制度的顺利实施,导致制度执行无法到位。正是基于这种认识,本文试就《小企业会计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加以分析,并提出若干对策。
二、《小企业会计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1、制度执行的不完全确定性,导致制度执行过程中容易发生偏差
调查结果显示,大多数小企业继续执行原来的《企业会计制度》,这从《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来看,无可非议。虽然国家统一制定的会计制度具有强制性的特点。但符合《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小企业既可以按照《小企业会计制度》进行核算,也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据此而论,会计制度的强制性特点如果从整体上考虑,只要企业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了某一会计制度即可。另外从鼓励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和完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出发,也应该允许并鼓励有条件的小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因此,符合小企业标准只是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必要条件而已,即凡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规模必须符合小企业的标准,但并非符合小企业标准的企业就必须执行,如有条件也可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但问题是有的小企业本来会计基础工作就比较薄弱,人员的素质也比较低下,原来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就没有执行好,换句话说原来执行过程中就存在很多困难。加上这类小企业发展的态势显示近年内企业发展规模不会有大变化。在这种情况下,这类小企业如果转换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也许更适合其企业自身的特点。其价值就在于整顿和规范小企业会计工作秩序,规范小企业的会计行为,促进小企业的健康发展。但这类小企业认为,只要不违反会计制度规定就可以了。既然允许何必再执行新的会计制度呢,如果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不仅要派员参加培训,而且制度转换也需要付出一定的代价,何必自己给自己找麻烦,这种认识带有一定代表性。本来《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制定,就是考虑了这类企业的实际,但部分小企业并没有充分认识到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价值所在。所以《小企业会计制度》执行中的不完全确定性,就会给部分对制度认识不足的企业开了绿灯,导致《小企业会计制度》实施的现实价值发生偏离。
2、培训工作缺位,导致小企业对制度理解和实施力度不够
《小企业会计制度》颁布之后,为使广大小企业会计人员充分了解《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内容,准确把握相关政策、规定和方法,确保该制度在企业中的贯彻实施,各地财政部门举办了《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培训班,培训的对象主要是小企业的会计或出纳人员。通过培训,使会计人员在短时间内有的放矢地学习,提纲挈领地了解《小企业会计制度》。应该充分肯定这种通过有计划有组织分期分批培训小企业会计人员的做法对确保《小企业会计制度》在小企业中的贯彻执行无疑起到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另外,这种培训方法也是常规的做法,因为通常我国颁发新的会计制度都是需要组织企业的财会人员进行培训的。但我们也不得不承认这种做法如果针对财会工作比较规范的大中型企业或上市公司而言,也许能达到比较好的培训效果。如果针对小企业也许有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原因在于《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实施或执行,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影响因素是小企业领导者的态度。而领导者的态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对《小企业会计制度》内容与实施价值的认识。事实上很多小企业的领导者对会计工作的职能一知半解。在调查中,我们发现绝大多数小企业的领导者对财会工作的认识只是停留在比较肤浅的认识上,他们比较关注的是盈利和税收的指标,往往忽视会计制度本身的价值。所以举办《小企业会计制度》培训班,其培训对象不只是针对财会人员,也应该扩大到小企业领导者范围,只有让小企业的领导者真正了解《小企业会计制度》对其加强经营管理价值所在时,才有利于《小企业会计制度》贯彻实施。
3、小企业内在不利因素影响了《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实施
(1)小企业会计机构设置过于简单,会计人员配备不全、工作不固定,分工不明确等原因,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小企业会计制度》的执行。由于小企业名目繁多,行业比较齐全,所有制形式多样化,经营规模较小,缺乏相应的决策机构,或者决策机构发挥不了应有的决策作用,业主基本上支配了企业的所有的经营活动,缺乏正常的业务报告制度,导致企业的生产经营水平的好坏完全取决于业主个人的能力与水平。在调查中,我们发现不少小企业会计机构设置不规范,甚至个别企业不设置会计机构。即使是设置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分工也不明确,甚至是兼职,缺乏完善的内部牵制机制。所有这些都给《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实施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2)小企业会计基础工作差,也不利于《小企业会计制度》在短期间内实施
众所周知,会计基础工作是做好会计核算的前提,它主要包括会计凭证格式的选择或设计、填制、取得、审核、传递与保管程序,以及会计帐簿的设置、格式、登记、核对、结帐等等。在实际工作中,许多小企业都是贪图便利,甚至看业主眼色行事,不少小企业从来就没有认真思考过如何规范地做好这些会计基础工作,而是得过且过,会计实操有一定随意性,没有严格执行会计制度。比如,原始凭证缺乏必要的审核程序,凭证、账簿、表格在市面上随意购买,相关政府部门硬性规定除外,很多做法都不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甚至个别小企业还没有明确的成本核算方法与制度。不难设想在这样的会计基础工作上,要求小企业认真执行和快速推行《小企业会计制度》也是非常困难的。
(3)小企业会计人员素质较低,也难于确保《小企业会计制度》准确无误地实施
小企业会计人员的素质与大企业的会计人员相比,业务水平、文化层次不高,业务不精,素质普遍较低。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小企业的会计人员普遍存在两种不利于《小企业会计制度》实施的现象。一是学历层次比较低,无学历或改行从事会计工作的人数占绝大多数。二是年龄出现极端现象,呈现“一老一少”的局面。会计人员中的老者虽然有一定会计工作经验的积累,开展一般性的业务没有什么问题,但接受新知识能力比较差,对新制度消化慢,甚至出现消化不良的现象。会计人员中的新者,多为刚离开学校走向会计岗位的年轻人,虽然他们比较系统地学习会计专业知识,但在实操能力比较弱,特别是在从事会计工作过程中缺乏会计理论基础扎实、能力强、业务熟的老会计的指导,导致在实践中会计技能提高比较慢。上述两种现象的存在都不同程度地制约了小企业内部管理工作的开展,也制约了《小企业会计制度》在小企业的实施。在调查中,个别小企业会计人员表示,他们也认真地组织实施《小企业会计制度》,但心有余而力不足。显然在这样一支小企业会计队伍中要求做到快速、高效、准确、无误地贯彻《小企业会计制度》确有困难。即使《小企业会计制度》在小企业中能组织实施,但实施结果也必然大打折扣。
(4)小企业会计信息使用者素质较低,也不利于《小企业会计制度》快速实施
从会计的重要性原则来看,某项会计信息在会计报告中是被详尽、充分的披露还是被简要、粗略的列示主要是看信息使用者的需要,是否有利人们做出满意的决策。某些对大企业或上市公司会计信息使用者而言非常重要的信息,可能在小企业里显得毫不意义。由于小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的重合使得小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基本不存在,由于融资方式的独特性,从而使小企业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与大企业会计信息使用者相比存在很大的差别,小企业的股东、税收部门、银行是会计信息的主要使用者。而这些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要求程度不高。尤其是小企业的经营者,本身经营素质就比较低,大多对企业实行粗放经营,除了关心盈利指标外,并不要求企业会计提供更多的信息,由此,造成小企业会计信息不全面、不准确。这也给《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贯彻执行增加了难度。
三、解决小企业会计制度实施中现存问题的对策与方案
1、要为《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培训工作确定新的培训思路
目前,各地普遍是组织小企业会计人员系统学习《小企业会计制度》,我们不否定这种培训对促进《小企业会计制度》执行的作用,但效果仍不尽人意。究其原因,正如前所述,《小企业会计制度》在一些企业执行中受阻,更重要的是小企业业主的意识。虽然有个别小企业业主不愿意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但他们的认识更多的是停留在对《小企业会计制度》比较肤浅的认识上,即对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对小企业有什么好处一知半解。为什么要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更是迷惑不解。因此来自小企业主的障碍主要还是认识上的问题,所以我们必须在提高小企业业主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自觉性上下功夫,一个比较有效的做法就是加强对小企业业主的培训。即组织小企业业主系统学习《小企业会计制度》。但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到,对小企业会计人员的培训和对小企业业主的培训,要有所侧重。对小企业会计人员的培训重在业务上培训,对小企业业主的培训重要说明《小企业会计制度》执行的价值,即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对改善企业管理水平以及提高小企业经济效益有什么好处。如果采取双管齐下的培训方法,我们相信对《小企业会计制度》实施无疑会起到更好促进作用。
2.各级财政部门应组织相应的高素质人才咨询队伍,深入小企业会计部门第一线,帮助小企业正确选择适宜的会计制度
如前所述,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小企业受到自身素质的限制,在选择企业会计制度时,往往带有很大的盲目性,连自己该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还是《企业会计制度》,自身都说不清楚,错误地认识只要不犯法,按规定执行会计制度就可以了,这是天大的误会,当然也并不排除人为的装糊涂。为此,各级财政部门(市县镇)应组织相应的高素质人才咨询队伍,深入小企业会计部门第一线,给小企业财会部门把把脉,帮助小企业正确选择适宜的会计制度,特别对不适宜选择《企业会计制度》的小企业,应帮助其提高思想认识,劝其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必要时,强制性要求其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
3.消除小企业内在的不利因素,为《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实施创造有利的条件
(1)加强小企业会计基础规范工作的建设,为进一步规范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打下良好的基础
如前所述,小企业会计基础工作差,不利于《小企业会计制度》在短期间内实施。因此,要加快《小企业会计制度》在小企业的实施,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要规范小企业会计基础工作。因为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即使组织实施《小企业会计制度》,实施也不容易到位或发生执行上的偏差。为此,小企业应以《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为依据,针对小企业会计工作存在的问题,要设计合理的会计记录程序,要完善严密的凭证制度,要建立严格的日常核对制度,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小企业会计制度》在小企业规范组织与实施。
(2)重视小企业会计人员的培养,加快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为《小企业会计制度》实施提供合格的人才保证
小企业要适应时展的步伐,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解决小企业会计人员业务水平低,业务工作不适应的问题。为此小企业要自觉组织学习,小企业会计人员更应自觉学习,不断充电。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使小企业会计人员有过硬的业务本领,具有扎实的会计知识、娴熟的会计技能。只有这样,才能使小企业的会计人员能够从较高层次理解《小企业会计制度》,做到充分了解该制度的内容、理解、掌握制度中规定的会计核算方法和相关规定,用以指导、规范会计实务工作,提高会计业务能力,并提高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自觉性,为《小企业会计制度》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3)构建完善的控制环境,设置合理的会计机构,严格划分不相容职务,设置适宜工作岗位,为实施《小企业会计制度》提供运行机制
控制环境直接影响到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建立。其主要包括企业的经营管理观念、方式及风格,组织结构,管理控制方法,内部审计及外部影响等等。构建良好的控制环境有利于小企业严格按照《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健全符合小企业会计发展需要的会计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并为小企业改善会计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因此,小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小企业会计机构,并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合理划分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稽核检查等不相容职务,明确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根据小企业的特点,会计核算宜采用集中核算的方式,即由会计机构统一办理;钱账分管、出纳不得兼任往来账户的核算工作;业务较少的企业一般可设会计主管兼总账会计、明细账会计兼稽核、出纳三个岗位。只有会计机构设置合理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实施问题,才能提供《小企业会计制度》实施的良好运行机制。
(4)转变小企业业主的观念,为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清除不必在的障碍
如前所述,小企业业主对《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认识不到位,对会计工作重视不够。目前很多小企业的业主的法律和管理意识不强,重销售轻管理、重税收轻会计现象非常严重。很多业主对会计方面的知识、政策、法规存在着很大的认识误区。这已严重地阻碍了《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实施。因此各政府部门一定要通过不同形式、不同层次的宣传,使小企业业主从根本上转变观念,引起他们对会计工作的高度重视,让他们认识到不但要学会“赚钱”,更要学会怎么去“省钱”,统筹地“用钱”,使会计管理工作为更好地创造效益服务。只有这样才能促进《小企业会计制度》的顺利实施,促进会计工作的规范化。
综上所述,《小企业会计制度》虽然颁布并实施一年多了,但由于制度执行的不完全确定性、培训工作缺位、小企业内在不利因素的存在等原因,致使《小企业会计制度》贯彻执行难度较大。但一套新制度的执行,总会存在一些问题。只要我们本着科学、合理、审慎的态度,从不同层面采取有效措施,标本兼治,一定能起到显着的效果。
参考文献
〔1〕田金玉,赵颜峰. 构建和谐会计环境 推进《小企业会计制度》实施〔J〕.中国农业会计.2005(6)
〔2〕徐金仙.《小企业会计制度》实施过程若干问题的探讨—执行环境、实施效果、建议〔J〕.会计之友(下).2006(2)
小企业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不可低估,但小企业存在内部控制薄弱、会计核算不健全等特点,为此,财政部于2004年了《小企业会计制度》,标志着我国小企业会计规范研究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本文通过对常熟地区部分小企业的调查,分析《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实施现状及完善对策。
一、《小企业会计制度》执行原则
《小企业会计制度》执行原则包括四个方面:第一,按照本制度进行核算的小企业,不能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而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小企业,不能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选择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第二,集团公司内部母子公司在集团内小企业应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第三,按照本制度进行核算的小企业,如果需要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等,应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如果因经营规模的变化导致连续三年不符合小企业标准的,应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第四,小企业会计目标应与大企业会计目标有所不同。因为小企业一般不对外筹集资金、与公众利益不直接相关,一般没有必要对外提供其会计报表,主管税务机关、企业内部管理者应是其会计信息的主要使用者。因此,小企业会计应向主管税务机关、企业内部管理者及时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
二、《小企业会计制度》执行情况及原因分析
本文采用发放调查问卷的方式开展调查。问卷以选择题为主,附带三个问答题,问卷的问题设计主要围绕着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实施情况、小企业的单位会计构成情况以及报表的主要使用者等信息展开。调查问卷回收率为30%,基本反映目前制度的执行情况。本文根据调查结果得出统计数据,由数据结果可知,执行此制度的企业占比不足40%,即常熟地区小企业执行此制度比例并不高。
分析制度执行比例不高的原因,调查问卷显示。有60%的单位认为政府部门没有强制要求,有30%的单位回答是会计人员素质不高,有10%的单位则因转换成本较高或其他原因。本文结合问卷结果总结归纳具体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制度转换不具强制性《小企业会计制度》总说明的第三条规定:符合本制度规定的小企业可以按照本制度进行核算,也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很多小企业仍继续沿用原行业会计制度或企业会计制度,且政府部门也未进行定期的检查。税务部门也没有提出强制要求。财政部没有颁布会计制度转换的具体会计处理规定,也未颁布会计制度转换的相关规定,所以小企业的会计很难在实践中推广。
(二)缺乏行业监管 从小企业外部会计监督角度来看,由于小企业基本上为民营企业,没有直接联系的主管部门,其会计制度的执行、会计核算的规范,只能由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负责。而各地财政部门的会计管理人员要负责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注册会计师、从业资格等各种考试,以及本辖区的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行业等的日常管理,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没有更多的精力进行会计监督和业务指导,所以其不可能有很多时间检查和督促小企业的制度执行情况。加之小企业不需要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
(三)会计人员素质不高 小企业会计人员自身水平不高,而且缺乏转换的动力和压力。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的小企业会计水平都不高,鲜有本科毕业生或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一般小企业只有l一2个会计人员,负责处理企业所有的经济业务,这就违反了会计分工中的“不相容职务必须分开”的规定。在某财政局年终会计工作检查中,15%左右的会计人员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17%左右的企业聘请兼职会计或请记账公司记账。由此可知,小企业会计人员的素质情况并不理想,而且会计人员年龄结构偏大,造成会计人员知识结构老化,不能与时俱进。
三、《小企业会计制度》执行对策
《小企业会计制度》是从简化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出发的,一定程度上可以减轻小企业的负担,提高小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但《小企业会计制度》的执行还存在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同时,小企业未能完全进行制度转换。为此,本文提出如下改善对策。
(一)继续简化会计科目《小企业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表虽有所简化,但仍需作进一步简化处理。例如“存货跌价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坏账准备”等可以取消。因为前两项准备税法上不予承认,在《所得税暂行条例》中不能作为费用扣除。而“坏账准备”税法中虽然允许计提,但真正要作为费用抵扣时还得经税务部门审批。税务部门审批得花一定的时间和精力,而小企业的会计人员少,坏账大部分都是等到实际发生时再处理,所以建议这三项准备科目可以不用设置。同时,小企业采购材料时都直接记入“原材料”账户,所以“在途物资”科目也可取消。“应付福利费”是按照工资的14%计提,但《所得税法》中按照计税工资比例提取的费用可以扣除,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取消了“应付福利费”科目,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中一并计算支付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福利性支出。鉴于此,《小企业会计制度》也可以取消“应付福利费”科目,以简化核算。
(二)建议用修正的权责发生制 基于小企业的主要会计处理是要满足税务部门的需要,笔者建议,小企业的会计处理方法可以不完全采用权责发生制,而采用修正的权责发生制。按照权责发生制,企业必须以经济业务中权利、义务的发生为前提进行会计处理,这与税法确定纳税义务的精神是一致的。而在另一方面,权责发生制带来了大量的会计估计,税法对此持保留态度。现行税法基本采用的是修正的权责发生制。小企业也可参照执行。这样企业会计在进行处理时就可以避免两难境地了。
如果采取折中的办法,制定的统一会计制度既要满足国有大型企业的要求,同时又要照顾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这种做法一方面使大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无法充分满足信息使用者的需要,另一方面使小企业会计人员疲于应付相对于自己来说十分复杂的统一制度而付出过高的成本。针对这种情况,财政部在2001年1月1日实施《企业会计制度》之后,将制定和适用于中小企业的会计制度。本文试从理论上分析制定和实施中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必要性作一探讨。
一、制定与实施中小企业会计制度的理论支持
从理论上看,不同规模的企业分别适用不同繁简程度的会计制度,符合基本的会计原则。
1.从成本与效益原则来看。会计信息的提供是有成本的,这种成本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会计制度的制定成本;二是会计制度的运行成本。
从会计制度的制定成本来看,由于我国目前《企业会计制度》已经制定并,而中小企业会计制度与现行的《企业会计制度》在会计基本假设、基本原则以及主要会计科目的设置和会计报表的列示上大多数只是繁简程度的差异,并无实质上的差异。所以,在财政部已经制定并《企业会计制度》之后,再制定中小企业会计制度所引起的增量成本相对于全国几百万家中小企业所获得的收益来说是微不足道的。
从会计制度的运行成本看,它又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成本是企业按照会计制度的要求提供会计信息的成本,另一部分是相关利益群体获取和使用会计信息的成本。从企业角度讲,中小企业相对于公司制的大企业来说一般规模较小,中小企业的会计机构设置一般比较简单;许多中小企业没有专职的财务管理人员,财务管理的职能一般由会计机构代管。如果强制性地要求他们按照以大型企业为目标定位制定的《企业会计制度》提供会计信息,将使中小企业付出过多的编报成本,使中小企业的会计人员疲于应付填报各种对使用者来说没有多大意义的报表,其最终结果非但不能保证中小企业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还会对我国目前会计信息失真的严重现状“雪上加霜”,不利于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从会计信息的使用者讲,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的会计信息使用者主要是企业的单一的业主或有限的股东,以及国家税务部门等。对于单一的业主或企业股东来说,他们对于财务会计不一定都熟悉,要完全看懂按照复杂的会计制度提供的会计信息是有一定难度的。同时,由于中小企业许多都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合而为一的,因此业主或股东可以通过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来获得相关的信息,而不必完全通过会计信息来获得。对于国家税务部门来说,他们所需要了解的仅仅是企业的纳税情况,而对于其他的会计信息并不关心。由此看来,中小企业按照复杂会计制度提供的会计信息实际上是一种资源的浪费。
综上所述,无论是从会计制度的制定成本还是运行成本来看,中小企业按照统一的《企业会计制度》提供财务信息都是不符合成本与效益原则的。
2从相关性原则来看。会计作为一个以提供财务信息为主的信息系统,其基本任务是为信息使用者提供相关和有用的会计信息。然而,如前所述,不同的企业由于其规模和组织形式的不同,其理财方式与渠道、企业内部管理的水平和复杂程度等方面都存在差异。相比较而言,中小企业的会计信息使用者获得单一、简单、总括的会计信息就足以满足其决策需要、而大规模企业的会计信息使用者则需要更多、更复杂、更为详尽和全面的会计信息才能满足各个有关方面的需要。会计制度的设计应当客观地反映这种在实际工作中对会计的不同要求以及对会计信息的不同需求,也就是制定有差别的会计制度。只有这样,才能使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与其使用者的决策过程紧密相关,才能更好地符合会计的相关性原则。
3.从可靠性原则来看。所谓可靠性,是指确保会计信息能免于错误以及偏差,并能忠实反映意欲反映的现象或状况的质量。信息如果不可靠,不仅无益于决策,而且还可能造成错误的决策。
众所周知,我国目前会计信息失真严重,其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我国目前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执行难,会计人员素质比
较低、缺少应有的职业道德,企业管理人员出于个人利益的考虑而指使会计人员做假等原因外,会计制度的设计是否合理、有效也是我们应当考虑的一个重要原因。应该说,我国过去和现在实行的不同规模的企业毫无差别地按照同一个会计制度提供会计信息,也是造成和加剧我国会计信息失真的一个重要原因。如果我们针对不同规模的企业;分别制定执行不同繁简程度的会计制度,会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从而在某种程度上缓解会计信息失真的现状。
4.从可比性原则来看。会计信息的可比应当以反映真实为依据,缺少可靠性的会计信息之间的比较是毫无意义的。由前述可知,中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制定有利于我国目前会计信息可靠性的提高,从而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对比的质量与效果。
另一方面,事物之间的可比只能是相对的,不存在绝对的可比,事物之间的可比应当建立在有意义的基础上。我们很难想象将一个仅有几十人的小企业的会计信息同一家跨国公司或上市公司相比较有什么意义和必要性。如果我们强求大企业与小企业采用同样内容的会计科目表,编报同样内容与格式的会计报表,提供详尽程度相同的会计信息,这实际上是对可比性会计原则的片面的、僵化的理解。其结果只能是“以小拖大、以大累小”,造成对大企业的会计信息揭示质量的要求因顾及小企业而无法提高;小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因片面地追求与大企业可比,而付出过多的编报成本。因此,实行有差别的会计信息揭示制度,使会计信息的比较在特定的范围获得更有意义的结果,是符合会计的可比性原则的。
5.从重要性原则来看。一项信息是否重要。是否应当单独提供或揭示,应视其本身的性质及相关情况而定。一些对大企业来说非常重要的会计信息,对小企业来说有可能没有任何实际用处;而某些对小企业来说非常重要的会计信息,对大企业来说并不重要。因此。实行有差别的会计信息揭示制度,使不同规模的企业分别提供适应其特点的有差别的会计信息,从而满足不同层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可以促进企业的会计工作更加有效。
可见,针对不同规模的企业适当地制定不同繁简程度的会计制度符合会计的基本原则,同时也符合目前我国在国企改革中“抓大放小”和加快发展中小企业的总体思路。它一方面适应了广大中小企业的会计人员力量较弱。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要求相对较低的特点,同时又可使人们对于上市公司和大型企业的会计信息的揭示提出更高的要求。而不必顾虑小企业是否能接受的问题,这样可以更有利于我国会计理论与实务水平的提高,也有利于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 二、国际上中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制定与实施情况
有差别的会计信息揭示制度作为一项会计惯例早已为世界上许多国家所采用。国际上有差别的会计信息揭示制度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专门为中小企业量体裁衣的简化的会计制度,采用这种类型的国家主要代表是法国;另一类是会计准则(制度)的制定仍然以大型企业为标准,而对于一些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给予某些准则(制度)的豁免,采用这种类型的国家主要是美国、英国、日本等一些国家。在法国,为了满足不同规模企业的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不同需求,法国的“全国会计方案”将统一的会计科目表和会计报表划分为详略程度有明显差别的三个系列:简略系列、基本系列和发展系列。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选择其中的一个系列。
此外,联合国国际会计和报告标准政府间专家工作组第17次会议于200年7月3-5日在日内瓦召开,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秘书处向大会提交了题税中小企业会计》(accounting by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zes)的讨论稿。讨论稿中指出:由于中小企业在各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中小企业的会计需求与大企业和上市公司存在很大差别,要求中小企业都按照国际会计准则这样的标准来进行报告,显然没有意义。因此应当根据中小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特征专门制定中小企业会计准则。
关键词:中小企业;会计制度;必要性;设计原则及程序
一、建立中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必要性
根据相关资料和对中小企业会计制度建设的调查发现,由于中小企业经营规模不大,组织结构较简单,有的没有设置会计机构,有的虽然设置了会计机构,但管理层次过于简单,且兼职人员较多,从会计人员自身素质低等原因使得中小企业会计制度建设存在诸多的问题,所以建立中小企业会计制度是必要的。
(一)建立中小企业会计制度是保证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的需要
中小企业会计制度是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的,如果企业没有会计制度或者会计制度建立的不合理、不能正确地反映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就会影响相应法规的贯彻执行。
(二)建立中小企业会计制度是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需要
中小企业的会计信息是根据各单位编制的会计制度,经过会计的记账、核算、登记以及会计报表的报出等全过程反映出来的,而这一处理过程正是根据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如果一个单位没有规范会计行为的制度,就不能正确地反映企业的会计信息。
(三)建立中小企业会计制度是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有用信息的需要
中小企业要编制简化型财务报告,避免复杂的、专业性太强的语言和结构影响报告使用者的理解,帮助使用者减少搜索相关信息的时间,更容易理解财务信息。如果反映这些信息的会计制度建立得不够完善,没有根据各信息使用者的需要提供出对他们真正有用的信息,就会影响他们的正确判断。
二、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的原则
(一)依法原则
会计制度的设计应体现国家的财政经济政策、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会计制度是企业处理会计事务时所依据的基本法则,会计业务的处理要体现国家在各个不同时期的财政与税收制度,企业与国家的经济责任关系、与其他企业的利益关系,企业内部职工的分配关系等。因此,设计会计制度时必须以国家的财政经济政策、法规和制度为依据,保证提供满足国家宏观管理要求的会计信息。
(二)稳定性原则
企业会计制度在体现稳定性的基础上,对于那些急需并且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新的经济业务,会计制度中能够规定的尽量规定,暂时不能规定的,可等制度后再陆续进行补充、修改,使之更加完善。会计制度在形成以后应保持相对的稳定性,由于企业经济环境的变动,有时就需要修改原来的会计制度,这就需要制定会计制度时必须有一定的弹性,会计制度应能在一定时期满足企业未来发展的需要。
(三)成本效益原则
以尽量少的会计成本获得尽量多的高质量的会计信息,以达到成本与效益的最佳组合。成本效益原则不仅指设计会计制度时节约费用,更为重要的是,所设计的会计制度中的各项工作处理程序在满足信息使用者要求的前提下,应当尽量简洁,避免重复;但其节约以不损害会计信息的质量为前提,一个行之有效的会计制度,应当能够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高质量的会计信息。
三、会计制度设计的程序
(一)准备阶段
设计工作的准备阶段是基本程序的第一个环节,其主要任务是聘用心思缜密的会计人员,聘请会计师或会计专家担当顾问,归集相关资料。这阶段由设计调查、分析研究和提出建议三个步骤组成。
在进行调查之前首先应明确会计制度设计的类型以及具体内容,然后针对设计内容展开业务调查,调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第一,单位的生产经营组织概况:企业性质、规模、分支机构设置、行政组织机构设置、经营范围、品种、生产工艺与流程和市场排名。第二,调查企业现有的各项管理制度,分析执行情况和理性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第三,充分了解企业管理层对制度设计的要求。
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分析调研资料并汇总制度体系涉及的业务流程、业务关键控制点、检查点、业务指标,明确各业务的经办部门、关键岗位、控制措施、检查措施等信息。
(二)设计阶段
第一,充分考虑小企业和大企业的差异、现金交易的多和少的差异、单位管理层次要求提供的详细和简略的差异,选择合适单位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会计核算组织形式。第二,充分考虑会计机构设置得简单和复杂的差异、明确总机构与分支机构职责与权责的划分、明确各会计岗位的分立或合并、明确会计机构的职责与权限、明确各会计工作岗位职责与权限,设计合理的会计组织体系。第三,构建以设计会计科目、凭证、账簿、报表、设计各项经济业务的账务处理方法为主要内容的财务会计制度体系。第四,构建以规划各种业务记录单据的内容、格式、填制要求、汇总上报程序;各种内部管理表格的内容、格式、填制要求、汇总上报程序;各种分析指标的计算方法等为主要内容的管理会计制度体系。
(三)试行阶段
会计制度是一项理论与实际密切联系的创作活动,即使在进行会计制度设计之前做了非常周密的调查,在制度设计过程中进行了细致的安排,但仍然可能会有不符合实际的地方。因此,在制度的试运行阶段要全面记录各项制度试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四)修正阶段
对会计制度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随时进行详细记录,特别应注意实施效果是否达到预定目标,根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管理层充分沟通后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和办法予以修正。然而再进行,再修订并定稿,最终形成正式的会计制度。
【关键词】 小企业; 会计规范; 比较
2007年2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中小企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征求意见稿)在全球范围内征求意见,以期最终制定完成中小企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在国际上英国是较早对小企业会计进行规范的国家,在1997年就了《小型报告主体财务报告准则》。我国财政部也于2004年5月正式颁布《小企业会计制度》,这个制度本着务实的态度,根据小企业的特点,结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并作了适当的简化,是规范我国小企业会计行为的重要举措。
一、适用范围的比较
中小企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征求意见稿)明确其适用范围为:没有公共受托责任并且需要向外部信息使用者(如不参与管理的所有者、现有或潜在债权人和信用评级机构等)提供财务报表的企业。该征求意见稿并没有在规模方面明确中小企业的定义和范围。而英国的《小型报告主体财务报告准则》则对小型报告主体的规模和范围有明确界定:参照英国《公司法》的要求,按营业额、资产总额和平均雇员人数三项指标,一个公司如果在一年中没有超过以下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标准,就满足了小型企业的资格条件:总营业额为280万英镑,总资产总额为140万英镑,雇员人数平均为50人。一个企业集团如果在一年中没有超过以下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标准,就满足了小型企业的资格条件:汇总营业额总额为672万英镑或净额560万英镑,汇总资产总额为336万英镑或净额280万英镑,汇总雇员人数为50人。另外,小型报告主体不包括具有公共利益的公司如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银行业和保险业的公司以及有能力将股份或债券公开发行的非公司主体。我国的《小企业会计制度》中对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是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不对外筹资”是指不公开发行股票和债券,“经营规模较小”采用了原国家经贸委等四部门制定颁布的中小企业规划标准,主要从资产总额、营业额和雇员人数三个方面对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的中小企业划分做出规定,比如工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在2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为40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3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但不包括以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
二、目标和原则的比较
中小企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征求意见稿)的目标是:提供中小企业主体有关财务状况、业绩和现金流量的信息,以帮助使用者制定经济决策,满足他们的信息需要,在达到这个目标的同时,也反映管理当局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该准则(征求意见稿)在概念和一般性原则方面提出可理解性,相关性,重要性,可靠性,实质重于形式,谨慎性,完整性,可比性,及时性和成本效益原则,在财务报表披露原则方面提出权责发生制,持续经营,会计分期,一致性,可比性等重要原则。英国《小型报告主体财务报告准则》的目标是保证归属于该准则范围内的报告主体在财务报表中提供有关其财务状况、业绩和财务适应能力的信息,以帮助使用者评价管理当局的受托责任和制定经济决策。在准则的总则“对编制财务报表的要求”中,真实和公允的观点放在了首位,另外提出相关性,可靠性,可比性,可理解性,持续经营,谨慎,权责发生制等原则。在我国,制定《小企业会计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小企业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制度要求小企业“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性是第一位的。原则可归纳为: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客观性,实质重于形式,相关性,一致性,可比性,及时性,可理解性,权责发生制,谨慎和重要性等。
三、具体核算规定的比较
(一)存货的核算
中小企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征求意见稿)规定,存货按照成本和可变现价值(售价减去进一步加工至完工出售发生的成本)中较低的金额计量。英国《小型报告主体财务报告准则》规定:在财务报表中,存货应按单独的存货项目或者类似存货项目组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中较低的金额进行列示。而我国《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小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如由于存货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其成本的部分,应当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应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可以按存货类别合并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
(二)固定资产的核算
中小企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征求意见稿)规定固定资产初始确认时按成本计量。后续计量可采取两种模式,按取得成本减去累计折旧和减值准备后的成本模式计量及按重估价模式计量。折旧方法可选择直线法,余额递减法和工作量法。规定减值损失可以转回。英国的《小型报告主体财务报告准则》对固定资产使用了重估价值的概念,即有形固定资产在取得时按照它的成本进行计量,在必要时可以冲减为可收回价值。固定资产折旧的总体要求是在其经济寿命使用期内按照系统的基础计提折旧。我国《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小企业固定资产应按其取得时的成本作为入账价值,期末按照账面价值列示,并且应当根据固定资产所含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选择折旧方法。可以选择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等方法计提折旧。制度没有规定小企业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这主要是考虑到我国小企业的实际情况,但是笔者认为,我国可以借鉴国际上的做法,在制度中规定企业可以将已减值的固定资产部分确认为当期的损失,这也是应用谨慎性原则的体现。
(三)融资租赁的核算
中小企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征求意见稿)规定,融资租赁的固定资产按照租赁日公允价值入账,为租赁发生的其他直接支出也要计入租赁资产成本。英国《小型报告主体财务报告准则》规定,融资租赁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公允价值入账,但是当融资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难以取得时,原则上可以采用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来计量。对于融资租赁的财务费用总额在租赁期内分配到各个会计期间。我国《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价款,加上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以及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利息支出和汇兑损益后的金额作为其成本”。这样规定的主要目的是降低小企业提供信息的成本,回避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的复杂计算。
(四)借款费用的核算
中小企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征求意见稿)规定,借款成本可以采用费用化模式(在发生当期全部记入当期损益)或资本化模式进行处理。资本化模式的会计处理参照国际会计准则23号。英国《小型报告主体财务报告准则》规定,报告主体采用财务费用资本化的会计政策时,直接归属于固定资产建造的财务费用,可以作为固定资产成本予以资本化,但一个会计期间予以资本化的财务费用总额,不得超过这一期间发生的财务费用的总额。我国《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建造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包括小企业以专门借款购建的固定资产,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等”,都可以记入固定资产成本。
(五)职工福利的核算
中小企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征求意见稿)规定了职工福利包括短期,长期和终止福利三种,有关于企业应将职工福利成本在发生时记入负债账户和费用账户等方面具体详细的规定。英国《小型报告主体财务报告准则》要求雇主应在取得职工服务利益的期间,按照系统和合理的基础确认提供养老金和其他退休后福利的预计成本。对养老金的核算也有较详细的规定。在我国《小企业会计制度》中,只有对在职职工薪酬福利核算的规定,没有具体的养老金核算规定。目前我国已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年金》,我国小企业会计制度可在该准则基础上适当简化修订,明确小企业相关的会计核算要求,以后随着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与完善再逐步加以修订。
(六)所得税的核算
由于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和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中小企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征求意见稿)和英国《小型报告主体财务报告准则》均规定采用债务法加以核算。我国小企业会计制度对所得税核算一律采用应付税款法,不确认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金额。这样做的前提是《小企业会计制度》制定过程中已经尽量减少了暂时性差异,比如只对存货、应收账款和短期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对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和年限只有原则性的规定,企业可以选取与税法一致的核算方法等。
四、会计报表要求的比较
对大多数小企业来说对外提供会计报表的主要目的是满足纳税的需要,因此对小企业提供的报表要求是尽量简单简化的。中小企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征求意见稿)规定小企业应提供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利润和留存收益表,现金流量表,母公司还应提供合并会计报表。这样规定主要是因为该准则适用范围包括中型企业。英国的《小型报告主体财务报告准则》要求提供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不强制要求编制现金流量表,但是在提供损益表的同时,还要呈报全面确认利得和损失表来反映已确认的利得和损失的总额及其组成要素。我国的《小企业会计制度》要求最为简化,只要求小企业提供两张基本报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应提供一张应交增值税明细表,小企业可以根据信息使用者的要求决定是否编制现金流量表。
综上所述,当前我国和国际上的中小企业会计规范在一些方面尚存不同,主要原因包括规范本身适用范围的不一致(中小企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征求意见稿)以“中小”企业为规范对象),规范制定者对市场经济发达程度,会计人员总体业务水平等国情方面存在差异的考虑等。可见,小企业会计规范的国际趋同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参考文献】
[1] 小企业会计制度研究组. 《小企业会计制度》讲解. 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执行会计准则企业做好年报工作的通知》,我市对县区企业执行会计准则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和电话咨询,现将市执行会计准则情况通报如下: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情况
市大中小型企业123户,其中:中型5户,小型118户,其中: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8户,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67户,执行企业会计制度48户。财政部于2月15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并规定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执行,省财政厅5号文件规定全省大中型企业起全面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8户,其中:大中型企业4户。
1、做好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新旧衔接。已执行会计准则的8户企业,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及相关规定完成了新旧衔接转接工作,并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发生的交易或事项进行了确认,完成了年报工作。
2、企业会计年报已经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年报审计,对收入、支出、资产等事项进行了重点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
3、已执行会计准则的企业,公允价值计量是会计准则实施的重点和难点,各执行准则企业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对会计要素采用历史成本计量,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等进行计量,保证了会计要素金额取得可靠计量。
4、对已执行会计准则的企业及其他企业,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的规定,要求所有企业执行《企业内部控制制度》,(1)对所有会计从业人员进行了《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学习培训,(2)要求各企业制定内部控制目标、原则,全面提升了各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二、执行会计准则存在的问题
1、个别企业在执行会计准则时,还执行着原企业会计制度,已要求企业在严格执行省财政厅云财会11号文件。
2、市黑白水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对已投资的大东温泉山庄有限公司会计报表未纳入合并范围。
3、市汽车运输总站(中型企业),由于收文件较晚,未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自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三、做好企业执行会计准则工作
1、加强宣传。加强对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宣传力度,使企业负责人,会计人员领会执行会计准则的重要性,加强企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认真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关键词 长期股权投资;初始计量;后续计量;异同
我国财政部分别于2000年12月、2004年4月、2006年2月正式了《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其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自2005年1月1日起在全国小企业范围内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在全国上市公司范围内实施。
一、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例1:甲公司于2006年3月1日以货币资金1000万元取得乙公司的股份。乙公司2006年3月1日所有者权益为2000万元。
二、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
(一)成本法
例2:A企业2006年1月1日购入C公司有表决权资本的10%,并准备长期持有,初始投资成本21万元。C公司于2006年5月10日宣告分派2005年度的现金股利10万元。C公司2006年实现净利润40万元,2007年5月15日宣告分派2006年度的现金股利45万元。
(二)权益法
例3: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公司J2007年至2010年投资业务的有关资料如下:
(1)2008年1月1日,东方公司以银行存款270万元收购甲公司持有A公司股份总额的30%;
(2)2008年1月1日,A公司股东权益总额为800万元,其中股本为400万元,资本公积为10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300万元(均为2007年度实现的净利润),A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800万元;
(3)2008年5月1日,A公司宣告分配现金股利200万元。
(4)2008年6月5日,东方公司收到A公司分派的现金股利。
(5)2008年度,A公司实现净利润400万元。
(6)2009年度。A公司发生净亏损200万元。
一、IASB制定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历史背景
近年来,各国逐渐认识到中小企业的重要性及中小企业会计的特殊性,中小企业会计信息需求有别于大企业会计信息需求。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的前身——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并没有声明其制定的国际会计准则(IAS)仅适用于或者主要适用于在公开资本市场上交易的上市公司,结果许多发达国家和某些较小的新兴经济发展中国家在所有企业均使用国际会计准则。虽然实践证明并不是所有中小企业在执行上存在着困难,但也有一部分中小企业由于实施国际会计准则的成本太高,以致于出现背离国际会计准则执行不严、实施质量不高等迹象。
鉴于中小企业会计的特殊性,在联合国国际会计和报告标准政府间专家工作组(ISAR)于2000年7月日内瓦召开的第17次会议上,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秘书处向大会提交了题为《中小企业会计》的讨论稿。2001年9月,ISAR在日内瓦召开的第18次会议上,各国专家围绕制定中小企业会计指南的指导思想、必要性基本框架、中小企业的分层标准、国际会计准则的取舍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2002年10月,ISAR在日内瓦召开的第19次会议上,主要讨论了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定问题,工作组针对现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并综合考虑其他国家关于中小企业的会计标准的基础,制定了一套适用于普遍意义的经济业务的报告模型。这样作为现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制定者的IASB,成为制定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最佳选择。可见,中小企业会计问题已在世界范围内引起了高度重视,对于IASB来说制定一套单一的高质量、可理解和可执行的适用于中小企业的会计准则势在必行。
二、IASB取得的成果与进展
通过IASB的不懈努力,在中小企业会计项目上取得了一系列的成绩,在一些原则性问题达成共识的同时,实务操作领域也有所突破。
(一)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拟建与会计信息使用者主要是银行、金融公司、中小企业主、职业经理人以及税务机关。为了更好地满足使用者的需求,应制定一套单一的,降低中小企业财务报告负担的高质量、可理解和可执行的中小企业会计准则。IASB将采取以现行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为逻辑起点,按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指定,建立在与国际财务会计准则同一概念框架基础上,保留其中的原则性部分的方法来解决。IASB将采用以下三种形式中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小企业并不运用国际财务准则的大部分内容,单独集结方便理解和使用;每一中小企业会计准则前均包含目标和内容概要;按国际会计准则(IAS)/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及常委会解释的组织和编码。
(二)中小企业定义的范围界定IASB明确表示,使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主体,应由各国监管机构和准则制定者来决定,其当前任务是为中小企业确定一个清晰的定义,明确规定一组使用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主体。IASB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对中小企业作出界定:一是不划定数量规模标准;二是公众受托责任;三是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范畴——所有非公众会计责任主体。
(三)IASB简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的原则性要求鉴于现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某些是针对公众公司的会计信息使用者的特定需求,而对于非公众企业不必披露该方面的信息。另外,IASB已决定在不改变确认和计量原则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基础上对确认和计量原则有选择性地简化,这也是中小企业准则制定的关键所在。因此,IASB强调将在综合考虑使用者需求及成本效益分析的基础上进行,使其不影响使用者的决策的同时也要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四)IASB对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IASB认为,在中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中小企业不能选择其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规定的方法,也不允许其选择对某些事项按照中小企业会计准则进行核算,对其他事项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规定进行。三、IASB制定中小企业会计准则对我国的启示
中小企业是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之一,对我国中小企业会计建设工作更是当务之急。我国作为[ASB成员,需要制定一套具有“本国特色”的中小企业会计准则,尽快实现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接轨”。
(一)健全与完善我国中小企业界定标准我国在对中小企业的界定上,不同部门出于不同目的、在不同时期作出的界定也不尽相同。2005年1月1日,我国正式实施《小企业会计制度》遵循了国务院实施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中对小企业划分标准的原则性规定:即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可以看出我国在制定小企业会计制度时,没有遵循IASB所考虑的是否具有公众受托责任等定性标准,而是直接概括出财务会计上真正存在特殊会计需求的小企业的本质特征。随着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和进一步国际化,应考虑我国中小企业的定性界定标准,这也是符合同国际惯例接轨的需要。
(二)吸收扩大中小企业相关利益者参与,制定公正公平的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目前我国会计准则以及《小企业会计制度》制定的大部分过程是对外保密的,在征求意见稿对外公布前,只有制定者了解制定情况,其应用者和执行者广大事务者的参与则甚少,甚至在征求意见稿的阶段,反馈回来的意见处理结果过程也不公开。而IASB在原来已组建的中小企业项目咨询专家组的基础上,进一步吸收中小企业会计信息提供者和使用者的参与,从而有效地增加该准则制定的透明度与可行性。鉴于此,在我国启动一套准则制定过程中确保能充分地吸收、采纳各方意见的公开公平的准则制定程序,增加制定过程的公开性,吸收更多的小企业相关利益者参与制定及修正,进行反馈意见的交流,将有利于健全和完善《小企业会计制度》的理论与实务。
(三)重视成本效益原则IASB将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逻辑起点定位在现有的概念框架及相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基础之上。对概念框架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任何修订必须服从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目标,制定任何中小企业会计准则均须评估用户的需求及其成本效益,这就需在满足用户需求和减轻报告负担之间进行平衡。财务报告信息的编制与传递是需要成本的,信息披露的成本会随着信息披露数量的增加而增加,以致于削弱中小企业的市场竞争优势,应充分考虑对中小企业确认与计量要求进行简化,同时简化披露与呈报要求,但不能以牺牲会计职业判断为代价。
《企业会计制度》的标志着我国会计改革进入了一个新里程,它是我国会计核算制度走向成熟的标志,为规范我国企业会计核算行为,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提高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具有深远的意义。
一、要求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1992-1993年,我国进行了重大的会计制度改革,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以及分行业的财务会计制度,并于1993年7月1日起在所有企业实施。“两则两制”的和实施,实现了我国会计核算模式的转换,即由适应于计划经济体制的会计核算模式,转换为适应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会计核算模式,建立了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六大会计要素,由多种记账统一为借贷记账法;资全平衡表改为资产负债表等。“两则两制”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会计核算模式的国际化,为引进外资、企业走出国门奠定了财务会计基础。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企业股份制改造日益兴起,我国企业到香港、境外等地发行股票,接受外国政府贷款等也越来越多,相应地带来了会计的国际化协调。上市公司因其投资者众多,会计信息披露质量关系到社会公众利益。因此,保证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就相应提到了议事日程,特别是“琼民源”事件发生后,社会公众以及证券监管部门对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财政部于1997年了第一个具体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旨在规范关联交易人信息披露,增加关联交易的透明度;其后,又于1998年了《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和《收入》等七个具体会计准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和八个具体会计准则的和实施,对于提高股份有限公司,特别是上市公司的会计核算和会计信息质量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但是,除股份有限公司外,其他企业仍然执行“两则两制”改革时的分行业财务会计制度。从1993年开始,我国的市场经济已经走过了个年的历程,在这个过程中,企业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虽然国家对股份有限公司的会计核算提出了更高要求;但其他企业的会计核算仍然维持在“两则两制”时的状态,分行业财务会计制度是在我国市场经济刚刚起步阶段制定的,很多方面还带有计划经济的痕迹;其中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已成为企业会计信息不可靠的主要原因。
分行业财务会计制度中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和实际工作的需要方面;主要表现在:
(-)财务会计管理体制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我国长期以来的财务会计管理模式是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均由财务制度规定,会计制度按照财务制度规定的确认、计量标准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因此没有独立的会计确认和计量体系。“两则两制”时进行了企业财务会计制度改革,但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标准不合理、不等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是长期以来政府一直把企业作为国家财政的附属;资金由国家供给,盈亏由国家财政负担,发生的资产损失要经财政部门批准后才能计入损益,对未经财政部门批准或财政部门不予批准的损失只能长期挂在账上;形成虚的资产。虽然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对国有企业一再放权,但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国家与企业的财务管理模式,并没有根本改变。
(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某些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已不能适应实际情况需要,导致企业所反映的各项会计要素缺乏可靠性,这主要是:
l.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固定资产净残值率、固定资产报废标准由国家统一规定,而不是按照市场经济要求,根据企业自身生产经营特点及固定资产价值磨损程度,以及无形损耗的具体情况来确定。由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等标准与企业的实际情况不符,一方面导致企业固定资产净值不实,另一方面致使企业更新改造资金严重不足,设备老化;跟不上劳动资料的更新需求。
2.坏账准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比例提取;提取比例一般为3‰-5‰;已经发生的坏账损失,要经过财政部门批准才能核销,致使大量呆、坏账长期挂在账上,妨碍了资金周转,导致企业的现金流量严重不足。
3.不能按正确的标准确认和计量收入。,国有企业的收入确认标准比较简单,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如有些企业商品销售时虽然已经知悉购买企业将无力承担付款的责任,但仍然确认收入。虚列收入,必然虚增利润;导致利润超分配,现金流出企业,加剧了企业资金短缺。
4.由于存货严重积压,变现能力差,存货的账面价值已经低于市价,但在资产负债表上仍然以成本反映,而不是以可变现净值反映。
5.投资不能产生效益,有的甚至已经发生损失;但资产负债表上仍然反映原投资成本或原价值,没有反映已经发生的投资价值的减损,造成虚增投资价值,使企业资产严重不实。
6.某些不符合资产定义的财产,仍然作为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上反映,如开办费、待处理财产损溢等,导致企业资产不实。
由于上述各种会计政策体现在财务会计制度中,造成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所提供的信息缺乏真实性。
(三)不同性质的企业实行不同的会计制度;造成相同行业会计信息不可比。由于不同财务会计制度所规定的会计政策、会计标准不同,导致同一行业企业因执行不同会计制度所反映的会计信息缺乏可比性。例如,纺织行业中有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国有企业等;因其分别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分行业会计制度等,而使纺织行业中的各企业所提供的会计信息不一致,股份有限公司可以计提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损失准备,而其他企业则不能计提投资损失准备。这种现象不便于国家对企业的会计数据进行统计和考核,特别是给企业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增加了难度。
(四)分行业会计制度不能起到 指导企业进行会计核算的作用。“罚则两制”以前;会计制度根据企业实际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进行规范;起到了会计核算手册的作用,即企业遇到会计核算问题,通常情况下只要对照会计制度即可进行相关的会计处理。分行业会计制度执行八年来;不少企业会计人员反映,会计制度成了简单的账务处理程序;造成会计人员遇到实际情况翻阅会计制度后也不知所云,不知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会计制度的权威性。
(五)会计制度按行业分类已明显不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需要。一方面是企业多种经营的存在和发展;分行业的会计制度已经不能满足会计核算的需要;另一方面,新兴行业的兴起,如足球俱乐部、公司、软件公司等;无法从现有行业会计制度体系中找到其适用的会计制度。而且随着经济的发展;会有越来越多的新兴行业和业务出现,按行业分别设计企业会计制度的做法已越来越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企业会计制度的制订将始终处于被动局面,滞后于经济的发展。
二、国家、行政法规和会计国际协调进程要来提升会计标准
近几年,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可靠性越来越关注,使用者越来越清醒地认识到,财务会计报告所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就失去了基本的保障。从我国实际情况来看;一方面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规范会计核算制度的呼声越来越高;另一方面会计制度不现某导致会计信息不真实,以及企业管理当局 为了各自的目的操纵利润,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等情况时有发生。近年来,国内和国际形势的发展,迫切要求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提高会计信息透明度。
(一) 1999年新修订的《会计法》 要求企业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并且规定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而会计核算制度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作为《会计法》配套法规,国务院于2000年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要来企业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同时,对1992年《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会计要素作了重新定义。按照重新定义后的会计要素重新审视分行业会计制度,有很多地方与会计要素定义不一致;如固定资产的核算,仍然没有满足资产的定义。例如,股份有限公司的固定资产仍然按照账面净值在资产负债表上反映,则没有反映该项固定资产实际的价值。有些上市公司将已经淘汰的机器设备的价值仍然作为固定资产,在资产负债表固定资产项目中反映;还有些上市公司将长期停建;并且以后若干年内也无望继续开工的在建工程利息继续资本化,仍然按照实际发生的成本列入资产负债表,等等,这些资产已经预期不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或者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已经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因而应当计提减值准备,使其在资产负债表上反映的价值更真实。
(二)单位负责人和企业会计人员要求统一会计核算标准,提高会计核算标准的可操作性。《会计法》修订并实施后,单位负责人是执行《会计法》的责任主体;对企业的会计行为负主要责任。国此,要求单位负责人首先应当从规范会计核算标准出发,建立良好的会计标准平台,在此基础上考核单位负责人是否遵循了会计规范,是否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与此同时;企业会计人员要求统一会计核算标准,增加会计制度可操作性的呼声 也很高。
(三)随着世界一体化进程,的国际协调已不可避免。随着国际资本流动的加快,世界经济日趋融合,会计作为国际通用的商业语言,不可避免地要受到这种趋势的。在符合我国现实情况和经济环境的前提下,尽量采用国际通行的会计标准已成为会计改革过程中必须考虑的。
三、新型会计核算模式的总体设想
(-)统一会计核算制度
在我国;由国家制订统一的会计核算标准的会计管理模式,已经走过了五十年的。几十年来,会计制度已经深入人心,会计制度作为企业进行会计核算、对外提供会计报表的依据,也是注册会计师和有关部门进行审计和监督检查的主要依据,同时也为税收征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会计是与国家、经济、文化等环境相联系的,有什么样的法律。经济环境,就必然存在着与之相适应的会计核算标准。我国作为主义市场经济国家,如何建立既符合国情,又能适应会计国际化方向的会计核算标准,是近年来国际国内形势发展以及《会计法》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后带给会计界的重要课题。
为此,我们开展了多种形式的调查;基本掌握了企业目前的状况,行业会计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需要改进的方面。经过研究,我们确立了建立国家统一的;打破行业、所有制界限,集财务会计于一体的会计核算制度,包括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全过程的会计核算标准。从改革的目标看,符合我国国情的国家统一的企业会计核算制度体系,将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是按照企业性质和规模;分别建立《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和小企业由于各自有其特性,与一般企业的会计核算存在较大的差异;需要分别制订会计制度;除此之外的其他企业,由于共性业务较多;应制订统一的企业会计制度,以增强不同行业。所有制企业之间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可靠性和透明度。
第二层次是在第一层次的基础上;分别建立操作性较强的有关会计科目设置、具体账务处理和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和对外提供办法。从而形成分别一般企业、金融企业和小企业统一的会计报表格式、会计报表附注披露格式等。
第三层次是在上述两个层次的基础上,对于各专业性较强的行业会计核算;将以专业核算办法的形式。由于各行业、所有制企业会计核算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成本构成不同,相应的收入核算也不相同,因此;各行业。所有制企业的个性业务,将采取拟订各个专业会计核算办法来解决。
另外,针对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或对于会计制度规定不合理的地方,作出专门的补充规定或问题解答,作为贯彻实施会计制度的重要手段。
对上述设想,除2000年的《企业会计制度》外;我们在2001年制订了《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目前《企业会计制度》正在拟订过程中;准备于2002年底前出台。
(二)分步实施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
由于目前国有企业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仍然是“两则两制”时制订的,带有很多的不符合会计要素定义的规定,从而造成了企业资产不实、利润虚增、所有者权益不实等状况,也造成了大量的虚资产。另外,目前我国有些企业没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在这种情况下实施《企业会计制度》,有可能引起新情况下的会计信息失真。因此,《企业会计制度》的实施不可能整齐划一地由所有企业同时实施。必须有计划。有目标地分步骤实施。
对于国有企业;实施《企业会计制度》前需要做大量的工作,如核实资产。聘请注册会计师审计、清理资产损失等,这需要一定的准备时间。而股份有限公司因其基础较好,又有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和具体会计准则的经验,特别是1999年所有股份公司均“计提四项准备”后,已经对实施会计政策的调整有了一定的心理准备和实践经验,因此;从2001年1月1日起,首先在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实施。同时,为了尽快提高我国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也鼓励其他企业先行实施。自2002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已开始实施《企业会计制度》;部分国有企业也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开始实施《企业会计制度》。
四、《企业会计制度》的主要指导原则
2002年的《企业会计制度》是以《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以及已经的具体会计准则为基础;同时考虑《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对各项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要求,按照国际通行做法予以规范,使制订的统一会计制度符合会计真实性的要求。在制订《企业会计制度》时,确立了以下主要原则
(-)统一性原则。从实际情况看;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以及通常的收入。费用等的确认和计量标准基本是统一的;因此,《企业会计制度》尽量体现了统一性。但是,统一性并不否认行业的特殊性,而行业的特殊性主要体现在成本费用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方面,对于具有行业特点的会计标准;将以专业会计核算办法的形式制订。今后企业主要以《企业会计制度》和符合本行业特点的专业会计核算办法,作为其核算和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的依据。
(二)以《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和具体会计准则为基础。《企业会计制度》主要以《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和已经或即将的具体会计准则为基础,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制订的。在制订《企业会计制度》时,尽量保留了现行有效、执行效果较好的会计标准,作为制订企业会计制度的主要依据。同时,对于现行会计制度或具体会计准则在实际执行中存在问题,或者不适用的部分,予以修正。加债务重组准则以后,企业利用公允价值弄虚作假,编造利润的情况时有发生,对此,在制订《企业会计制度》时,各方面意见认为;在目前我国还没有形成一个活跃市场的情况下,应当谨慎使用公允价值。为此,我们在《企业会计制度》中根据实际情况作了重新规定。
(三)充分体现会计要素的质量特性。《企业会计制度》遵循了《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对会计要素定义的规定,对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都规定了统一的确认和计量标准,对于不符合资产定义的各项财产,规定都应当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使企业资产负债表上反映的资产价值真实,符合资产的定义。《企业会计制度》与《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比较,增加了计提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从而缩短了我国会计标准与国际会计准则和国际惯例的距离。
(四)体现可理解性和可操作性原则。鉴于我国的实际情况,提高会计制度的可理解性和可操作性也是广大财会人员共同的心声。为此,《企业会计制度》制订过程中以可理解性和可操作性为基本原则,使其更符合我国广大财会人员的阅读习惯,便于掌握和运用。
(五)与税收法规能够一致的尽量保持一致。在制订《企业会计制度》时,本着在不违背会计核算一般原则和会计要素确认计量原则的前提下,尽量与税法保持一致。但是,由于财务会计与税法所遵循的原则和规范的对象不同;对于确实不能保持一致的地方,采取纳税调整的进行处理。
关键词:小企业 会计 核算
企业是国民经济的细胞,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小企业已经发展成为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促进人民群众就业的重要力量。但是,相对于大中型企业来讲,会计力量相对薄弱,经济业务相对简单。为了规范小企业会计确认、会计计量和会计报告,促进小企业可持续发展,2011年10月18日,财政部了《小企业会计准则》,并将于2013年1月1日起在小企业范围内施行,从而取代财政部2004年4月27日的《小企业会计制度》。这既是我国会计准则体系建设的又一成果,也是小企业会计核算规范的一次变革,为了使小企业顺利从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过渡到依据《小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不断提高小企业的会计核算质量,笔者就有关问题做如下探讨。
1 正确理解《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
任何法律规范都有其适用范围问题,《小企业会计准则》作为规范小企业会计确认、会计计量和会计报告行为的会计核算规范,有其严格的适用范围。《小企业会计准则》第二条规定: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但下列小企业除外:①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②金融机构或其他金融性质的小企业。③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因为《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对于小型企业有明确的划型标准,所以,凡事符合标准的小型企业应从2013年1月1日起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组织会计核算,提供会计信息。
但是,企业在确定是否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时,有几个问题值得注意。一是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划型标准,企业尽管属于小企业,但是否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有自行决定权,企业可以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也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因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较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形成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与可靠;二是企业会计基础较好,现在正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而不是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小企业,应该继续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不能再改为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三是将来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如果经批准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应当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四是已经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如果企业情况发生了变化,不再符合小企业标准或者实质上已经转化为金融企业时,应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核算,但转换的时间是从次年的1月1日起转换。且转换时,必须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2 准确把握小企业有关核算方法
针对小企业经济业务,《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了与之相适应的会计核算方法。有些方法既有别于《企业会计准则》,又不同于现行的《小企业会计制度》,需要准确把握,正确运用。
2.1 有关会计科目问题
财务会计是以其特有的会计语言通过会计核算向有关各方提供会计信息的管理活动,会计核算离不开会计科目,会计科目是对会计要素分类核算的项目,是会计要素的具体化,是最基本的会计语言单位。新颁布的《小企业会计准则》与《小企业会计制度》的主要不同点之一就是有关会计科目的变化,有些会计科目不再使用,如坏账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委托代销产品、待摊费用、存货跌价准备、预提费用、其他应交款、待转资产价值等。有些科目名称和内容都发生了变化,如应付工资和应付福利费被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取代,应交税金、其他应交款科目被应交税费科目取代,现金科目改为库存现金、材料科目改为原材料,同时还增设了部分新的会计科目,如预付账款、材料采购、材料成本差异、累计摊销、周转材料、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应付利息、递延收益、研发支出、工程施工、机械作业、累计摊销、待处理财产损益。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进行核算时,应使用新的会计科目,以确保会计信息的一致性。
2.2 几个会计要素项目的核算问题
2.2.1 资产计价问题。为了简化核算,小企业资产按照历史成本计量,企业的存量资产由于公允价值的变动而可能发生减值,但《小企业会计准则》采用了简化原则,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而采用直接转销的方法,在资产实际发生减值损失时直接计入“营业外支出”并冲减相应的资产项目。
[关键词]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实施
一、我国新会计准则体系出台的背景介绍
90年代初,财政部提出了建立中国会计准则体系这一会计核算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并制定了实现总体目标两步走的战略。1993年7月1日开始,我国施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与其相配套的行业会计制度,标志着第一步战略目标的实现。同时,具体准则的研究草拟工作也逐步推进。到1996年初,财政部共了30多项具体准则征求意见稿,并从1997年开始陆续定稿,截止2001年底,共了具体会计准则16项。2005年,我国会计准则的制定和修订工作步入快车道,1项基本会计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的制定或修订工作都在此年内完成。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在京举行会计审计准则体系会,了39项企业会计准则和48项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标志着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与国际惯例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和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体系正式建立,同时也意味着我国会计核算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有望得以实现。
然而,我国一直是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两个会计核算标准共存的局面,前者以规则为基础,后者以原则为基础。理论界一直存在以会计准则取代会计制度的看法。实际上,两种会计核算标准所规范的内容既有区别也有联系。会计准则主要规定确认、计量和披露标准,而会计制度则主要提供会计记录指南(陈毓圭,1999)。通常情况下,记录以确认和计量为前提,而披露又以记录为基础。从新颁布的准则内容和形式看,我国的新会计准则已尽可能地把制度的优点结合在一起,扬长避短。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我们还必须清醒地看到实际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地解决好它们。
二、实施新会计准则体系将给会计工作带来的问题
我国财政部2000年12月的《企业会计制度》,不仅对会计核算做出了总体规定,还就有关会计要素和一些特殊会计领域的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做出了具体规定,《企业会计制度》于2001年1月1日起暂在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实施,2005年在工业企业全面实施。而财政部本次的会计准则,大多是针对《企业会计制度》中没有处理的问题所做出的具体规范,如企业合并、合并企业报表、企业年金、职工薪酬、保险合同等。因此,我国的新会计准则体系的出台是否意味着企业会计制度即将完成历史使命?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将给会计实务工作带来哪些问题和困难?笔者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新会计准则的运用仍然具有较大的局限性,会计信息的横向可比性可能进一步降低
财政部在会上称新会计准则将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中执行,其他企业鼓励执行。换言之,除了上市公司必须执行新会计准则外,对于新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中存在差异的地方,其他企业仍然有较大的选择空间。由此可见,新会计准则的运用仅限于上市公司,与同行业的非上市公司相比较,二者提供的会计信息可能基于不同的核算标准,导致其可比性进一步降低。如《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已于2001年11月27日,自2002年1月1日起暂在上市的金融企业范围内实施,而与金融工具有关的金融资产确认与计量、金融资产转移、套期保值和金融工具的列报与披露等数项会计准则后,上市金融企业2007年1月1日起必须采用新准则。上市金融企业在采用新准则的同时,非上市金融企业仍然可以沿用原来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同样作为指导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标准,二者所导致的会计信息质量与数量差距增大,会计信息的横向可比性可能进一步降低。
(二)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会计信息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会计人员的素质和工作能力将面临极大挑战
由于社会发展的大量需要,我国在过去的十几年中培养了数量众多的会计人员,目前全国有1000万会计人员。新会计准则强化了为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提供决策有用会计信息的新理念(楼继伟,2006),然而我国会计人员由于素质参差不齐,对准则和制度理解上的差异以及不同的会计职业判断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和会计准则的运用效果。一个广为流传的例子是对南方证券的投资,首创股份提取了15%的减值准备,邯郸钢铁提取的比例为62%,路桥建设提取的比例是20%,上海汽车则提取了100%。如果不计提该项减值准备,上海汽车的利润增长率将从该年的42%提高到79%,同样是职业判断,究竟哪一个企业计提的比例是适当的呢?每个企业都会找出理由来论证自己的职业判断是正确的(聂兴凯;高永国,2004)。但是,计提比例的差别竟有如此之大,也会令人对会计准则能否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产生疑虑。
因此,会计人员是否具有较高水平的职业操守和恰当的职业判断成为企业和会计信息使用者极为关心的问题。因为会计目标的实质就是要客观地反映经济现实,会计准则本身不可能提供具体答案,对于如何确认、计量、会计信息是否披露等问题都需要会计师自己进行职业判断,这使得会计人员的素质和工作能力面临极大挑战。
(三)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导致会计的监管成本提高
不难看出,强化和规范企业信息披露是本次会计准则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然而如何强化和规范企业信息披露又是会计工作的难点。目前我国在准则的执行方面存在着不少问题:除了限于本身的专业水准,对准则本身理解不够外,有的是出于自身动机的需要,甚至某些政府部门出于自身的利益,也会指使企业做一些违反会计准则的处理。由于新会计准则赋予企业在会计处理上更多的职业判断,相应地会计监督的水平也必须相应提高,财政部同时48项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目的不言而喻:为提高事务所审计质量,进一步强化专业监督提供有力支持。然而,由于新会计准则给予企业更多的“会计空间”,提高会计监督水平必然要求更多的人力和物力的投入,监督成本相应也会增加。此外,中国证监会宣称已开始着手研究和制定相应的措施,近期将选择部分上市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测算实施企业会计和审计准则体系可能对资本市场产生的影响,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衔接办法。因此,会计准则的高效运用还必须有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和配和,这样一来无疑会进一步提高监管成本。
(四)会计准则的学习成本增加,会计教育的浪费与不足并存
我国会计准则自90年布以来,已经成为会计专业学生的必修内容,此次发行新准则,学生又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学习,会计的学习成本明显增加。但在实际工作中,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会计人员占了绝大多数。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的数量已占全国企业总量的99.3%,我国GDP的55.6%、工业新增产值的74.7%、社会销售额的58.9%、税收的46.2%以及出口总额的62.3%均是由中小企业创造的,而且,全国75%左右的城镇就业岗位也是由中小企业提供的。(2005年中国成长型中小企业发展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小企业司)
由于新会计准则并非面向全部企业,中小企业仍然适用《小企业会计制度》(2004年4月27日,自2005年1月1日起在小企业范围内执行)。因此,一方面绝大多数会计人员在进行业务处理时不需要使用新准则,工作一段时间之后,所学知识大多被遗忘,造成会计教育的浪费;另一方面,现有的会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缺乏后续教育,对于一部分想要提高专业水准的会计人员来说,如果无法系统学习新会计准则,很难提升他们的会计专业水平,也无法适应未来自身职业发展的需要。
综上所述,我国新会计准则体系虽已出台,但在实施过程中还会遇到很多困难。同时也并不意味着企业会计制度已经完成历史使命,企业会计制度仍将在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发挥作用。
三、有效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对策思考
一个制定得再完美的会计标准,如果难以执行或者得不到有效执行,那就是形同虚设。因此,我们要积极做好新会计准则实施的有关配套和完善工作。
(一)完善新会计准则的各项配套
1、法律配套
我国当前尚缺乏有效地使用以原则为基础的会计准则氛围,更加不能奢望会计准则可从技术上彻底禁绝各类舞弊造假行为。因此,必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加强市场环境和市场秩序的治理与整顿,既保持会计准则良好的灵活性,又防止会计政策被滥用。相关的法律配套可使我国制定的会计准则具有更高层次的公正性和可操作性。
2、准则与制度的配套
据介绍,新会计准则体系主要包括:1项基本准则、38项具体会计准则和相关应用指南。准则的配套不仅仅是足够的会计准则,还必须对准则有权威的解释。2006年8月的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和相关解释即是新会计准则运用最好的注解。此外,从现阶段来看,我国暂时还无法取消企业会计制度,绝大多数的企业仍将在一定时期内实施会计制度。为了避免准则与制度中存在的矛盾和冲突,还应加快修订《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使之部分内容与会计准则尽可能匹配。
(二)加快建设运用会计准则的内外部环境
1、加强企业的内部控制
从某种意义上说,建立健全企业的内部控制是贯彻会计法律法规,加强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必然要求,也是从源头上遏制企业会计造假的最好办法。加强企业的内部监控主要包括:加快现代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建立优化的组织结构和高效的运作程序;建立先进可靠的管理信息系统,使获取实时信息成为可能,提高企业的快速反应能力;加强内部控制的监督与评审,确保内控制度被切实地执行且执行的效果良好。
2、加强企业外部监管
企业行为的不规范,市场交易的不真实,都给会计信息失真创造生存的土壤。会计准则执行中的问题有一部分是由于外部监管不力造成的,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多管齐下:如加强证券监管的程序化、规范化和公开化,对企业信息披露加强管理与监督;加强外部审计监督,提高审计质量;对于企业不轨行为加大处罚力度,要让任何人都清楚地意识到被惩罚的后果将超出自己的承受能力。
(三)完善会计专业技能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1、会计人员的后续专业技能教育
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不仅仅依靠在学校的专业学习,更多的是在实际工作中逐步确立起来的。因此,需要建立体系完整的会计人员素质和后续专业技能教育机制,并使这一机制更加有效地运行。如针对上市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独资企业会计的不同核算要求,提供相应对口的后续教育,并将后续教育成为一种职业的终身化教育,使得会计人员的职业素质和水平能够持续有效地提高。
2、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
尽管专业技能教育是对会计准则高效率实施的有力保证,但是职业道德教育同样不容忽视。由于我国会计职业界的法律风险相对较低,导致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也较低。因此需要强化职业道德观念和行业自律意识,严格执行与遵守有关规范。职业道德教育应尽早开始,并和专业教育同时开展。
总之,颁布新的准则体系只是会计改革重要的一步,如果仅仅片面追求与国际会计准则的一致性,出现与我国会计环境不相适应的情况,导致会计信息的混乱或失控,由此产生的成本和风险都是巨大的。目前当务之急就是尽快切实理解新会计准则的内涵,发挥新会计准则对会计工作的规范作用,进而提高会计职业界的整体实务水平,增强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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