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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医药商业行业现状,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中图分类号]F7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06)05―0057―04
一、我国医药商业行业内部面临的竞争力障碍
我国医药商业企业正面临着越来越大的竞争压力。一方面,随着我国经济国际化进程的日益深入,医药市场在分销领域的开放程度越来越大,国际医药企业的侵入越来越迅猛;另一方面,随着我国医药领域的改革不断深入,我国对药品零售价格的宏观控制力度还在不断加强,降价的幅度和品种越来越多。因此,我国医药商业企业要在如此严峻的环境下生存就必须提高其竞争力。但是我国医药商业企业自身还面临许多影响企业竞争力的问题:
其一,我国医药市场结构呈现出多头型分配。如我国医药商业企业表现出“小、散、弱、差”的现状。据统计,我国药品批发企业1.65万家,零售企业近14万家,全国零售药店总数12万家,90%为小型企业。2004年,销售额最大的中国医药集团、上海医药股份公司、九州通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仅占医药市场销售总额的3%~5%左右;而美国医药分销企业的前3位就占到整个医药市场销售额的95%以上;日本最大的75家药品批发企业也占了全日本业务量的95%以上。随着竞争的演变,市场结构会转变为相对寡占市场分配,打的是规模经济战。在多头型分配的市场结构中,商家各自攻城掠地,厂商互相侵略对方市场,相对外来竞争者而言,这是一种内斗的局势,对国际医药零售巨头或大型医药企业的进入非常有利。在这种情形下,只要经营稍为松懈市场占有率就可能下降,难以适应国外规模化的竞争游戏规则。
其二,资源的经营效率低。据中国医药商业协会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国内药品批发行业的平均毛利率为12.6%,而平均费用率却达到12.5%。美国医药批发行业的平均毛利率为5%,平均费用率只有3%-4%,平均商业纯利润率达到1%―2%。目前国内医药商业的平均物流成本占销售额的比重达10%以上,而美国医药批发商的该项指标仅为2.6%;医药商业纯利润率仅有0.72%,全美医药批发商纯利润率为1.55%。另外,非法药品市场的假药、劣药充斥,非法经营者偷税、漏税的经营行为,以及“以药养医”体制下滋生的高额回扣、拉关系等不规范竞争行为,使得医药商业企业呈现出激烈的无序竞争状态,医药流通成本高,利润少。从国际化的竞争视角看,我们打的是内耗战,难以适应速度战和满足终端顾客经营的要求。
其三,产品差异化程度低,原创性产品少。我国医药产品97%为仿制品,普药占据70%的市场份额,仿制品要抽专利费,普药的利润非常低,70%的普药市场份额只获取利润的30%,而且医药产品趋同,附加价值低,意味着我国医药商业企业产品创新竞争力弱。
其四,我国的医药流通领域改革对原有的价格和通路策略带来冲击,利润空间发生变化。我国医药商业企业现在处在一个被上下游挤压的中间位置:一方面国家严格对药品的零售价格进行监管,2005年10月10日是药品的第17次降价,平均降价幅度40%左右,最大降价幅度达到63%,而同时对药品的出厂价、批发价则取消了限制;另一方面,生产企业和医院销售终端已经开始出现联合的迹象,如2005年8月,浙江医院就提出要自办医药公司,这无疑是对医药批发、商的巨大打击,因为我国80%的药品都是通过医院销售的。而且,一些行业外的资本还在不断地进入这一领域,如2005年9月联想通过收购先声药业而进入这一领域,这种趋势将进一步摊薄这一领域的边际利润,加剧行业竞争。
可见,我国医药商业企业如果试图在竞争中取胜,就必须克服自身弱点,努力塑造强有力的核心竞争力。
二、我国医药商业行业外部竞争对手的入侵
我国医药市场已处于国际化的竞争市场环境中,我国医药商业行业外部面临着国际医药零售巨头的侵袭。正如2004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一位专家发出呼吁“如果我国政府不在WTO框架下进行合法干预,中国的医药市场将在5年内完全被国际医药大公司操纵”。国际医药企业,特别是医药流通业企业大举全面进入,表现特征如下:
第一,抢占OTC终端市场。目前,世界排名前20位的医药跨国企业现在都已经进入了中国。在初期,中外股份各占50%,但从上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多数外资企业要求扩股。德国默克2003年9月宣布启动其中国市场的OTC项目;罗氏将中国纳入OTC全球10大核心国家之一,计划今后5年在中国的OTC销售年增长为50%,到2008年要达到10亿元规模;2004年2月,香港最大的OTC生产商乐信药业与美国雅来制药联手开拓国内OTC市场;2004年4月,诺华公司整合旗下的“扶他林”系列品牌,标志着诺华将发展中国OTC市场;接着,德国马博士进驻中国OTC市场;2005年9月,德国哈尼尔集团也把目光投向了中国医药零售行业。据不完全统计,外资医药企业已经在中国投资15亿美元,建立合资企业1700多家。外资的大量进入将大大促进国内医药市场的国际化竞争。
第二,大量侵袭医药流通领域,形成通路格局的破坏。从2003年,经国家商务部批准,瑞士裕利集团裕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新兴医药科技发展总公司合资成立第一家药品分销公司,涉足国内医药流通领域。接着2004年10月,葛兰素史克获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批准,成为第一家在中国获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外商独资企业,外资医药制造企业也开始试水流通环节;2005年5月正式对外营业的上海赤帽物流有限公司则由日本全国赤帽株式会社(持股40%)与日本有限会社IDCM(持股20%)、中国香港中讯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5%)及上海迅领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5%)共同投资组建,成为医药批发企业承担“第三方物流”的先例;另外,零售连锁企业也开始涉足医药流通。除了由全球第一大医药零售特许经营公司美国Medicine Shoppe公司提供品牌、管理和营运支持的美信国际连锁药房外,全球两大零售业巨头沃尔玛、家乐福与相关的审批部门以及国内的合作伙伴进行了多方接洽,意欲涉足医药。目前,世界三大国际物流巨头都已进驻中国。按照中国加入WTO
的承诺,从2005年12月11日起,外资公司可在中国独资经营国际快递业务。这给外资进军中国医药流通领域抢夺中国医药市场提供了无限的空间。
第三,外商利用他们在医药产品领域原创性与开发实力等优势攻击我们的产品结构的弱势,抢占高利润市场空间。原研新药,特别是专利期保护的原研药是利润增长的强大驱动力。GSK、阿斯利康、拜耳、礼来等都纷纷推出新药,高端市场是他们瞄准的主战场。并且,跨国制药企业开始纷纷把研发中心移向中国。2004年1月,罗氏首个研发中心已落户上海;礼来在上海浦东建设了实验大楼;瑞士诺华拟在中国设立其全球第研发中心,以中草药作为主要研发项目在中国建立研发中心;2004年7月,诺和诺德则将研发中心从北京亦庄迁到了中关村生命科学园,新研发中心的规模比原来的扩大了一倍多;葛兰素史克公司(简称GSK)在天津建立其非处方药(OTC)研发中心。跨国制药企业在中国进行研发能获得明显的成本优势。数据表明,在中国进行临床试验费用要比在欧美国家低30%左右,人力成本是美国的1/4。低廉的成本、高价值的新药将对我国医药的流通市场构成巨大的压力。
从我国医药行业自身的现状与竞争分析看,我们在诸多方面表现出了明显的劣势,面临着难以抵御的生存利基再造的课题。
三、我国医药商业企业生存利基再造的策略
为了抵御外来竞争,构建竞争的屏障,并提升我国医药行业的整体竞争力,我们认为应该运用兰金流的控制四大要素人手来思考其执行策略,营造自己的生存利基优势。
其一,利用文化特色,抓住消费终端,提升我们的需求效应。在我国的地域上展开竞争,就要利用各国的文化差异造成的不适应性作为切入点,充分利用本土人文资源优势。发挥我们的文化特色是我国医药商业企业与国际医药企业巨头形成差异化竞争的出路。我国医药商业企业根植于本土市场进行经营,建立适合本土文化特色的营销策略是制胜的一个关键。比如我国的中医药产品就是一个特色产品,一方面我国医药消费者对中药的青睐程度高,据一项关于上海癌症患者用药情况的调查,86.3%患者选择中药,而且趋势有所加强;另一方面,中医药行业平均利润率高达11%,中医药的切斯特原理中的集中化原则与目标原则,确定出其竞争区隔和可领先的优势目标,用整合思维科学观对我国医药领域作出资源整合的对策,进行规模化经营与市场梯度屏障设置的战略定位,将市场占有率稳定在70%以上,形成以国内市场为主导的相对寡占市场占有率分布模型,达到战略上的安全优势布局。根据这一战略定位,我国医药商业企业界已行动起来,采取了相应的资源整合策略和调整政策,以达到相应的整体竞争能力的成长(表1)。
要实现上述战略目标,笔者认为我国医药商业企业要从文化特色、信息价值链、医药专业通才、现市场前景广阔。除特色产品外,我国医药商业企业还要形成特色服务。作为本土顾客来说,在医药需求上必然有着一定的地方特点,在把握顾客需求特性的文化理解上,我国医药商业企业将比外来企业更准、更快、更贴切,因此,有针对性地建立起特色服务,利于实现与国际巨头的差异化竞争,提升我们的需求效应。
其二,建立起信息价值链,支撑供给效率。在当前这种信息社会时代,信息本身就是一种利益机会,谁能快速地获取信息、整合信息,并将信息快速转化为决策与管理策略,谁就能领先市场竞争。医药流通涉及多重主体,信息在这多重主体间被传递、过滤和加工等,对于不同的主体来说,所需要的信息是不一样的,处理的方式也是不一样的。所以,如果相互之间整合出一条信息价值链,保证医药商业企业各环节主体能快速获得需要的并有价值的信息,以便迅速地提供服务,那么就能形成稳、准、狠、快的市场反应与服务链,赢得顾客的满意,也保证竞争结构成本+市场活动成本+物流成本调整的速度化。
其三,加强对现金流的管控,满足快速的市场交易。因为充实的现金流是参与速度竞争的重要资源,提高资金的周转率也是衡量供给效率的指标。
其四,培养具有国际化经营眼光和经验的医药专业通才,以适应国际化的竞争需要,应对人才抢夺竞争。对于医药商业企业人才的要求来说,不仅要懂得医药知识,还要具有国际化经营眼光和经验、懂得营销战略规划、信息技术运用、需求的把握与服务的设计、资本运作与理财的经验等。所以,具备整合经营思维能力的专业通才是医药人才竞争的焦点要素。
四、传统通路商的危机管理的对策
传统医药通路商要营造好自己的生存利基优势,落实上述的四项生存利基再造的策略,首先要做好经营企划规程,来适应整体产―供―销变化的挑战。还要根据策略执行过程中环境的继续变化,做好危机管理。其中传统医药通路商的危机管理的对策思考如下:
其一,做好短期3年企业经营规划,其中包含:资金管理、顾客管理、经营分析组织体系等。
其二,重视现有市场经营能力的提升,如OTC人力培育与专业才能、市场销售量与利润化分析管理、顾客管理与市场危机管理等功能加以强化。
其三,注意短期经营策略与中长期策略的衔接,改善现有市场活动的目标管理及激励政策,使之向合理化方向强化。
其四,把追求的重点目标放在如何提升促销的专业才能与企业品牌形象等综合的非附加值,以增加企业的利润成长优势。
其五,传统通路经营应着重于对农村和社区的服务通路网,加强建设与配置设点。现有的农村人口与城市人口的人均享用药品比为1:9,这种状况必定要向城乡医疗资源均资化政策方向发展。所以,抓住农村和社区市场缝隙,充分发挥出传统通路本身具有的诸如短小精干和反应机制快而准等优势,加速市场顾客群类的占有,可以增强传统通路商的速度竞争化优势。
其六,各药店应立即按《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能保持24小时供应”的规定进行服务。经销商应通过强化物流网络服务,以合理的成本配合药店24小时的药品供应,这是巩固终端、维护市场占有的必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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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力,1992年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结构工程系;1998年在日本博士毕业后进入株式会社大福系统规划技术部。2005年初,任职大福自动化物流设备(上海)有限公司E6部长,负责FA&DA事业部中国市场物流系统的集成规划。直接主持规划实施了伊利乳业金川项目、日立化成多库集成、重庆医药配送中心及香港大家乐冷库等几十项物流系统。在自动化物流配送/物流流程优化的领域中,对于多业态的复杂系统集成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朱力同时拥有大福公司50米级立体仓库关键技术的专利权。
记者:您如何看待目前医药商业企业的经营现状?从物流角度看,它们应该通过哪些方面的建设来提升自身竞争力?
朱力:目前,国内大部分医药商业企业存在着高销售额、高费用率、低盈利率的普遍现象,医药商业的平均利润率不足1%,更多是在0.5%以下。即使如此,它们还面对着可能因物流效率过低而失去客户的危险。
不过,随着我国道路运输状况的日益完善,医药商业企业开始从不同方面进行物流系统的优化。首先是整合分散的配送中心或建立合理的中央配送与区域配送,节约大量的土地租赁成本和高额的运输成本,进而减少人力成本。其次是合理化医药商业企业内部物流流程。其实有多大幅度的销售增长率是企业规模发展中可见的结果呢?而物流带来的效益是实实在在的收入。我们可以简单地算一笔帐;假定以目前的企业规模,如果想获取2%的利润率,那么销售额至少要翻一翻,在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可谓任重而道远。但是基于高效的医药配送等物流优化,节约1%的物流成本可以说是近在咫尺,这样一来同样达到了销售额翻一翻的效果。所以尽管物流不是一个产生利润的环节,但是它扮演着能给企业带来明显变化的重要角色。另外,从节约运行和运输能源消耗、减少环境污染上讲也算得上是对保护地球的间接贡献。
记者:应该如何进行医药商业企业配送中心的建设,涉及哪些技术和设备?
朱力:医药商业企业通常有几种不同的业态,如医药批发、医院/社区配送、医药连锁零售和3PL业务。每个业态的比重不同或者说企业的战略目标/投资规模不同等也决定了配送中心中采用的核心技术与设备的不同。这也是尽管医药商业企业很多,但各自的配送中心却不尽相同的原因之一。根据品种多、批量小的普遍特点,通常注重的是保管技术、拣选技术、复核技术和多订单、多区域货物的出货整合技术,而针对不同的技术需求也有多种多样的设备来满足。比如,托盘式/料箱式堆垛机常常在FIFO(先进先出)等管理基础上发挥着保管优势(图1,2),数字拣选系统DPS(图3)是针对拆零拣选的一种选择,计算机复核(图4)是校准过程中比较有效的环节,而自动集货和按订单/配送路径分别出库的机能往往由滑块式分拣机(图5)来实现。但不是所有的上述设备都适用于一个特定的医药企业配送中心,根据企业的运行模式来量身定做往往能取得很好的实效。
记者:医药商业物流系统建设中主要有哪些技术难点?贵公司认为应该如何解决?
朱力:医药商业企业的物流系统建设往往有以下几个难处理的环节:部分拆零药品缺乏条形码,同品规不同包装、需要出货验证和退货环节等。
这里特别想说明的是药品包装上条形码缺乏的问题。我们在超市购物时都对收银员扫描商品条形码的动作习以为常,但奇怪的是对于这么强调重要性的药品来说,我们国家许多药品的包装上却没有条形码!条形码技术已经是一个很成熟的技术,是目前应用最普遍、最经济的一种信息自动识别、自动采集的技术,但医药行业却在实施药品条形码化管理上大大落后于时代。资料显示。根据一项总样本数约为10000的药品抽样调查,约有30%的药品包装上没有条形码,其中5000多个处方药中有35%的品种没有条形码。2008年,国家药监部门推行了“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码”来识别药品的批号信息,即为每件药品赋予标识,每件产品的电子监管码唯一。实施“一件一码”。但据统计,在已批文的196273个药品中。进入电子监管范围的只有3422个“四大类”特殊监管药品,总比例只占到1.7%。这就使医药流通企业的拆零拣选,特别是复核阶段产生了很大的困难。综观国内医药配送中心的现状,不难发现由此引起的复核人员/设备投入、复核效率极低的现象普遍存在。为了解决这一矛盾,我们提出了库内事先贴码、按SKU投入拣货核对策略、实施与制造商信息共享文字识别等技术解决方案,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拆零、复核的效率。
此外,面对上万种SKU和频繁的订单处理,如何有效解决药品种类繁多带来的存储与订单拣选难题也是一个着重点。这就要回到物流配送的原点,除了通常所讲的ABC分析之外,主要是以流程简洁流畅、作业内容分类明确、作业方式简单、需要思考的动作最少、行走路径最短等所谓“低级”思路来实现高效的存储和拣选。这也使设备的选定要给物流流程让路,也就是说,合理的做法是物流应该先行,不仅要先于建筑设计,还要先于物流设备选型。一些有效的做法是托盘、箱、零品分区存放,药品双补策略,拣选订单并发策略,设备合并订单策略等,用以缩短订单响应时间。
同时信息技术的应用也是提高效率的关键之一。在物流系统中,WMS就像人的中枢神经系统。要完成作业任务管理以及库存管理。在同样满足运作的基础上,一个成熟的WMS系统往往会带来意想不到的附加效率。
记者:在整个医药物流体系中,配送中心的地位极其重要。您认为在规划建设配送中心过程中应特别关注哪些因素?
朱力:除了前面所讲的技术难点之外。物流系统建设过程中还会遇到其他相关因素,比如配送中心定位问题、销售市场规范、订单截止时间、发货要求时间、库内人员调配等。医药配送中心的建设已经突破了内部物流优化的概念,尽管还没有涉及SCM整个物流链,但是与上下游之间的关系也成了规划中不得不考虑的要素。尤其要提的是,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使得提高物流配送效率变得越来越关键。
简单地讲,A容户向配送中心要货,药品
数量不多,但是要求马上送货。从配送中心的角度来看,这么少的物流量却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浪费运输成本,实属低效的运作。但是如果不出货的话,A客户马上会说那我们向其他公司要货,以后也不从你这里进货了,配送中心有着失去客源的风险。所以发货要求的合理化成为每个医药商业企业面临的棘手问题,也是在物流系统建设中应特别注意的问题之一。靠强行制度或命令方式不太符合中国的现状,而且许多医药商业企业也没有达到那样强势的地位。解决这一问题比较有效的方法之一是增加对客户的服务,比如替客户掌握安全库存并及时补货;进一步的话管理客户的库存。再尝试取消客户存储仓库而由自己的配送中心直接配送,同时以低价获取上架业务等来提高配送效率并扩大赢利范围,最终取得双赢。
记者:您认为一个优秀的医药物流系统的成功实施需要哪些保证?
朱力:一个医药物流系统的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两个部分,一是客户的准确定位。一般客户都是在扩大发展的过程中要投入新的配送中心。已经运行了多年的经验使得客户自己最了解自己的特点,对业务流程的各个环节了如指掌。但是企业的发展方针又不是作业人员所能决定,这就要求决策层制定准确的战略方针,运行者提出现场的需求,两者的结合会使得新配送中心的定位和方向性更加清晰。另一个要素是要有丰富经验的系统集成商的参与。从前面的叙述看得出,好的医药配送系统不是设备的堆积,而是有效的运行机制,这就使系统的规划显得尤其重要,而这一点正是经验丰富的系统集成商的优势所在。
记者:贵公司能为医药商业企业提供怎样的产品和解决方案?优势体现在哪些方面?在国内有哪些典型客户?
该规范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物流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推进药品现代物流标准化工作,针对规划中提出的“制定物流标准专项规划”任务。从国家物流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提出了物流技术、物流信息、物流服务等13个重点领域的标准制、修订任务,旨在推动物流业基础性、通用性标准和急需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医药物流标准严重滞后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健康意识的日益提升,药品流通行业获得了长足发展。但是,由于长期实行的“以药补医”体制性弊端,以及准入门槛较低、行业规划管理欠缺、市场竞争不充分等因素,导致药品流通行业存在流通组织化、现代化水平较低,现代医药物流发展相对滞后,管理水平、流通效率和物流成本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很大差距等问题。
而药品物流作为商品流通的一个分支,长期以来,在不同运输方式的协同配合下,将服务延伸到祖国的大江南北。尽管国家在《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药品良好作业规范(GMP)等相关强制性法律文件的不断健全,传统的药品物流作业模式中存在的问题便显露出来;再如各地药品招投标过程中,尤其是有关药品配送资格的招投标标准制定中,不仅将药品采购、分销等经营行为和仓储、配送等物流行为混为一谈,甚至在配送中明确规定不能转配送;但同时国家也在主张大力发展药品第三方物流,倡导提升药品流通效率和降低物流成本,两者如何协调发展是个问题。
因此,不论是在药品纵向物流过程中暴露的问题,还是在政策法规层面出现的相互矛盾的现象,其根本原因主要在于药品物流的快速发展与相关规定滞后的不协调,一个是专业化发展的要求,一个是含混不清的态度。在《规范》中有关标准的制定旨在对药品物流服务予以规范,为药品物流服务提供指导性的标准,从技术标准层面为政府部门的宏观管理和政策制定提供基础的依据。更值得注意的是,药品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在物流操作当中不得不关注许多方面,同时,这些影响因素也成为推动《规范》的编制:
一是药品的特殊性需要对各个方面予以严格的规定。为了保证药品质量安全有效,涉及到药品生产、销售、使用等各环节的所有行为都应严格遵守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时,也要遵守消防、安全、环保、卫生等一般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是药品物流相较于其他商品更具专业性。专业的医药物流不仅应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具备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和信息管理系统,还应具备提供物流服务的基本条件,实现对药品储存、配送、运输、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等基本功能的组织与管理,满足药品物流服务的需求。
三是药品物流风险控制更加严格。为了保证药品质量,药品的风险控制应贯穿于药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全过程,实现风险的识别、控制和规避。本标准在消防、防盗、交通安全管理等风险控制方面,要求企业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及员工培训制度,并具有药品防暑、防冻、冷库断电、冷链运输等应急预案。企业还必须具有存货保险、财产保险、运输保险,使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面临一些现实性问题
目前,《规范》已经在广泛征求意见当中,离最终还有一段距离。为了使该《规范》更具操作性和可行性,编制单位开展了大量工作: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冷链物流专业委员会和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冷链物流分技术委员会分别在2010年12月、2011年4月和2011年9月邀请了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商务部、中国医药商业协会、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中国物流技术协会、中国制冷协会、北京市药监局等领域的专家,以及药品批发企业、从事医药物流的企业代表对“征求意见稿二稿”进行讨论;标准起草小组在听取各方专家的意见后,对标准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增加了药品物流的运输与配送等重要技术内容,并将项目原名称《医药物流服务规范》变更为《药品物流服务规范》,形成“征求意见稿三稿”。
同时,在标准制定过程中,参与标准修改的单位和企业主要有北京医药行业协会、上海医药商业行业协会、江苏省医药商业协会、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医药有限公司、重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医药有限公司、中国永裕新兴医药有限公司、乐仁堂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药集团新疆新特药业有限公司等,共35家。
然而,《规范》出台的效果有多大,目前尚存在许多的不确定性,特别是基于目前的行业发展,许多矛盾问题还比较突出。数据显示,中国医药物流产业正以每年5%的增长率前进。一直以来我国药品流通行业存在诸多问题,发展缓慢,医药物流也因此而遭遇发展瓶颈。总结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看出问题:
一是我国药品流通行业的现状问题多样化,包括大型医药商业流通企业垄断化和区域龙头割据化并存、物流运作手段原始、费用成本较高,管理水平、流通效率较低、第三方医药物流仍然有待完善和发展;监管和惩罚的体制不完善;医药物流网络体系相对滞后。
关键词:行业供应链医药商品流通电子商务物流配送
1.引言
我国的医药行业脱胎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在计划经济条件下,药品按国家计划生产,统购统销,价格上实行国家统一控制、分级管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医药行业逐渐确立了市场经济体制,特别是药品生产领域向外资开放,得到了迅速的发展,然而药品流通行业一直没有对外资开放,出现了大量经营分散、市场竞争能力差的批发企业,使我国药品流通领域呈现出“市场分散、地方割据、企业规模小、流通秩序乱、整体竞争能力弱”的基本特点。在我国承诺向外资开放药品分销业即将到来,弱小的药品流通企业即将与在资金、管理和技术上占优势的国外流通巨头进行面对面竞争的时候,重构我国医药行业供应链系统,大力发展医药物流与医药电子商务,已成为我国药品流通行业改革的当务之急。
2.我国医药行业供应链现状分析
考察我国医药行业从生产到消费的整个过程(见图1),不难发现其供应链有如下两个基本特点:
(1)流通环节和交易层次多、交易渠道复杂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药品流通环节多,交易层次多是非常明显的。药品从出厂到最终消费者手里,在国外成熟市场一般为2~3个,在我国往往有6~7个环节。仅批发环节一般就有地区总经销、市级批发商和县级批发商,此外,厂家往往要设立办事处,与各级批发商及医院或零售药店打交道。通常,各级批发商和厂家办事处都可直接对医院和零售药店进行销售,因此,药品在流通环节上的去向多样,往往难以监控。
(35%
办事处
生产领域(35%)
消费者
(100%)
调拨、批发(50%)
零售(15%)
流通领域(65%)
图1我国医药行业供应链现状示意图
(2)信息不对称、物流效率低,批发环节所占成本比重过大
过多的交易环节和复杂的交易渠道使交易信息不对称、不透明,流动无序,必然导致在流通过程中效率和效益的损失,直接表现为流通环节在药品价格构成中所占比重高达65%,其中批发环节占50%。批发环节成本高,必然导致销售成本上升,从而迫使药品趋向虚高定价,使药品价格居高不下。需要指出的是,批发环节成本高除上述原因外,我国药品价格独特的“逆向调节”机制是另外一个重要因素。由于医药商品作为特殊商品的消费特性及医院作为强势买方的市场特性,在我国医疗机构特有的“以药养医”利益机制的趋动下,形成了药品价格独特的“逆向调节”机制,即药品的价格越高,医院获利越多,医生的回扣越多,反过来导致企业产品定价越高。
我国医药行业供应链所表现出的这些特点与我国医药市场发育不完善,市场体系不健全,政府调控不力,市场流通秩序混乱密切相关。在我国医药流通领域,流通企业数量多、规模小、市场分散、效益低下的局面还没有根本的改观。据中国医药商业协会统计,我国有医药批发企业16000家,几乎与医院的数量相当,平均每个企业的年销售额为1000万元,年销售额超5000万元的企业不到5%,名列前10位批发企业销售额合计占市场总额的20%。2002年销售额最大的中国医药集团公司和上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也只有120亿元和70亿元。而市场规模比中国大10倍的美国全国只有5家一级批发商,其中美国医药商业三强——AmerisourceBergen,CardinalHealth和Mckesson就占全美96%的市场份额。零售市场则由RiteAid、Walgreen和CVS三家公司垄断,市场份额在60%以上。数量众多、经营分散企业的出现,必然导致无序竞争和过度竞争,使企业的效益低下。目前,全国医药商业企业平均流通费用率为12.56%,销售利润率为0.6%,而美国的流通费用率为3%,销售利润率为2.4%。以上这些数字的反差,显示出我国医药流通企业在流通组织规模化、营销对象全国化、流通技术和设备科学化、经营行为规范化等方面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巨大差距。
3.中国医药行业供应链的重构与药品流通体制改革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医药流通体制改革成为我国“三项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特别是我国将于2004年对外资开放药品分销市场,对我国民族医药产业和药品流通行业将是一个巨大的挑战。正如国家经贸委指出的那样:没有分销的外资企业仅是一个生产车间,而分销一旦开放,竞争的天平可能出现更大的倾斜。为了深化医药流通体制改革,建立现代化的医药流通体制,迎接外资的挑战,原国家经贸委在《我国医药行业“十五”规划》中提出用5年的时间,“培育5至10个面向国内外市场、多元化经营,年销售额达到50亿元以上的特大型医药流通企业集团;建立40个左右面向国内市场或国内区域性市场、年销售额达到20亿以上的大型医药流通企业集团。这些企业的销售额达到医药行业销售额的70%以上。建立10个在国内外知名的医药零售连锁企业,每个企业拥有分店达到1000个以上;建立一批区域性医药零售连锁企业,每个企业拥有分店达到100个左右。”
推进医药流通体制改革,就是要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重新构建一个新型的药品流通模式(见图2),做大做强医药产业。为此,在制度层面上首先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坚决推行GSP认证制度,取缔非法的医药市场,强化对整个行业和市场的监督管理;其次要建立新型的医疗机构采购制度,进一步推行以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器械集中招标采购为主要内容的新型采购制度和新型交易方式实行,并在实践中加以完善和提高。在技术层面上要推动以信息网络技术为主要手段的医药电子商务在全行业的应用,推动现有批发企业向商和配送商转变。
区域配送中心
地区配送商
区域结算中心
医药电子商务平台
消费者
物流信息流资金流
图2新型药品流通模式示意图
这一新型医药商品流通模式的主要内容是:供应商与分销商通过医药电子商务平台直接进行网上价格撮合;成交信息直接传递到区域配送中心,通过地区配送商进行配送;分销商通过区域结算中心直接与供应商进行结算,并支付医药电子商务提供商和配送商相应的费用。此外,区域配送中心有一套相对独立的配送信息系统与供应商和分销商相连。在这一模式中,医药电子商务平台(虚拟的医药电子商务市场)与交易各方相连,是医药行业的交易中心和信息中心,居于核心位置。这一虚拟的医药电子交易市场通过与真实的物流配送系统和区域结算系统相互协调的运作,实现医药商品的高效流通。归纳起来,这一新型交易模式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交易方式电子化
通过医药电子商务系统的虚拟,医疗机构和零售商可以不受时空限制地与药品生产企业直接进行交易,商流变得公开、透明,批发环节将不复存在,因而减少了中间环节,直接降低了交易成本。
(2)交易手段信息化
改变原有信息采集和流动的低效和无序状态,采用信息化交易手段,充分发挥网络信息完整性和及时性的特点,使信息流变得有序、透明,从而大大降低收集和处理医药商品信息的时间和成本。
(3)物流系统扁平化
将原来多层、分散、杂乱的批发商经过科学整合,改造成以中心企业为极点,覆盖整个区域的配送网络,彻底改变原有物流系统混乱无序、效率低下的状况,使之成为一个设施完善、技术先进、层次简单、运作高效的物流系统。
(4)采购形式多样化
既可以进行独立的分散采购,又可以进行集中的联合采购,兼顾个性化需求和降低成本的要求。由于可以进行实时采购,因此可以缩短采购和储存周期,减少库存,既满足临床需要,又尽可能减少了市场风险,增加经济效益。
(5)政府监管现代化
政府采用现代化的信息管理手段,对医药市场进行全程监控,彻底改变政府监管手段严重滞后,不适应市场发展的状况,各种市场监管信息公开、透明,市场准入机制严格、规范,使医药商品的质量和临床用药安全有可靠的保证。
在这一新的药品流通模式下,将形成新的医药行业供应链系统(见图3)。这一新的医药供应链系统将原料企业、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和分销企业整合为一个有机整体,多层的中间批发环节将消失;医药批发企业将失去传统流通职能,向药品商和配送商转变;交易渠道单一;所有交易过程将公开化,信息透明,政府将有能力对交易全过程进行监管。因此,这一新的医药供应链系统将使药品流通环节成本大大降低,可从60%降至25%,从而极大地减轻消费者的医药负担。
4.我国医药行业供应链的重构与电子商务的应用
在我国新型医药行业供应链系统中,电子商务系统和物流系统是相互依存的两大子系统,二者缺一不可,共同支撑起了现代医药行业供应链系统的运行。从20世纪90年代后期,美、日等国就已广泛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替代手工订单处理流程,通过传统的EDI、便携式订单处理系统和互联网生成的订单占订单总数的90%,电子商务成为主流模式。这些国家的医药企业致力于推动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活动的信息化。如强生公司年信息化建设投资达到10亿美元以上。在美国,药品经销企业为医疗机构和其他分销机构提供各种信息系统,包括订单系统、库存管理系统、决策支持系统、合同管理系统及处方调剂系统等,以降低供应链成本。美国佛罗斯特——沙利文市场调查公司的研究报告指出,美国每年花费在医药供应上的830亿美元中,有230亿美元是纯粹的流通费用,如果采用电子商务,在不降低美国人医疗保健水平的基础上,至少能够节约110亿美元。
(35%
生产领域(35%)
消费者
(60%)
调拨、批发(10%)
零售(15%)
流通领域(25%)
医药电子商务平台
物流信息流
图3新型的医药行业供应链系统示意图
电子商务在我国医药行业的应用,缘起于国家从2000开始推行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的拉动。由于药品品种规格繁多,工作量大,程序复杂,为了高标准地完成招标采购任务,既满足医疗机构临床用药需求,又保证操作程序的公平合理,电子商务自然而然被引进了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当中。目前,医药电子商务正借着国家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契机,在全国范围内正逐步发展成为一种新的交易方式。
我国的医药电子商务以B2B模式为主,它占了整个医药电子商务交易的绝大部分份额。在我国的医药电子商务领域,以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海虹医药电子商务系统”最具代表性。目前,“海虹医药电子商务系统”在全国28个省推广应用,全国市场占有率第一,已累计网上成交60多亿元。在短短的几年时间里,“海虹医药电子商务系统”就经历了三个不同的发展阶段(见图4),目前已发展到全面进行网上采购的电子交易场阶段,即医疗机构可以全面上网采购,药品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可以全面上网销售,政府主管部门可以全面上网监管,从而初步实现了我国药品流通方式的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正在逐步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向国际惯例靠拢。
海虹医药电子商务系统V3.0是能够为整个医药卫生行业的买方和卖方提供电子交易场所服务的第三方独立系统,由数据准备、成交撮合、订单处理、结算服务、会员制管理、交易监管六大子系统构成[2](见图5)。该系统不具有传统实体药品市场的物理形态,但却能够提供实体药品市场的交易服务功能,代表了现代药品流通发展的方向。其主要特点是:
(1)同行政机关和药品交易各方不存在隶属关系和利益关系,是独立的第三方公共平台系统;
(2)利用会员服务体系进行企业及其产品信息的数字化,实现数据准备与成交撮合的分离,因而可实现无纸化的商务过程;
(3)药品生产企业在委托企业进行配送服务的基础上,可以直接进行投标报价,从而可以建立网上经销体系,以减少中间环节,规范流通渠道,推动现代物流配送体系的建立;
(4)可以在集中、联合、分散的情况下,为用户提供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公开竞价、邀请竞价、询价、浏览等多种采购方式,方便了医疗机构的采购;
(5)采用客户端、浏览器和电话、传真等多种方式进行订单采集,全面支持采购订单电子化;
(6)为政府主管部门提供电子交易监管服务
总之,电子商务被引入医药行业后,将形成一个虚拟的医药电子交易市场,这一虚拟的医药电子交易市场将整合商流、信息流和资金流,成为整个医药行业的交易中心和信息中心,其信息资源可在行业内共享,从而为我国医药行业供应链系统的重建与医药物流的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保证。
招投标系统
l网上招标
l两种成交方式
买方采购系统
•全面上网采购
•四种成交方式
•半无纸化的商务过程
电子交易场系统
l独立的第三方系统
l六大子系统同时运行
l六种成交方式任意选择
l全程无纸化的商务过程
l多种方式确保订单执行
l政府全程的监管服务
l
V3.0系统
(2003年)
V2.0系统
(2002年)
V1.0系统
(2001年)
图4我国医药电子商务系统功能演进示意图
5.我国医药行业供应链的重构与药品配送制发展
重建我国新型的医药行业供应链系统,就是要全面整合商流、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实现“四流”在系统内的有序流动、协调运转。从理论上讲,实现物流配送系统与医药电子商务平台的整合,就能够实现四流合一。
政府监管
销售合同目录
采购计划
采购单
销售订单
采购入库记录
采购应付细目
销售应收细目
制定采购计划
发送采购计划
订单分发
订单配送响应
订单到货管理
销售应收管理
采购应付管理
药品采购结算
交易保
障服务
交易统
计分析
交易分
析管理
采购结算服务
销售结算服务
资金划拨管理
退货换货管理
全国数据中心
地区数据中心
交易数据中心
数据加工
数据采集
数据
数据
数据加工
数据加工
数据采集
权威数据
及监管
政府监管
政府监管
数据采集
数据采集
数据采集
数据
药品采购目录
自主采购目录//集中采购目录
集中采购目录
药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
医疗机构及药品零售企业
政
府
相
关
部
门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公开竞价
邀请竞价
询价采购
直接采购
成交合同
政府监管
采购中介服务
药品采购中介组织
平
台
服
务
机
构
卖方开户银行
买方开户银行
采购合同目录
销售出库记录
图5海虹医药电子交易市场结构功能示意图
国外先进国家的医药物流配送系统高度发达,如美国有65%左右的处方药由批发企业配送,全美的经销企业每天需处理25万份订单,1000万条信息,配送到12.5万个分销机构中去,隔天配送的响应率高达95%,准确率达到99%,每个订单条目的配送成本仅有0.3美分。世界第一大医药连锁企业——Walgreen位于威斯康星州的配送中心占地90000平方米,配送分布在8个州的902家药店,品种达80000余种,日进货量达11.73万件,职工1200人,年销售额10亿美元。作为美国最大公司之一的强生公司在新泽西州建有三个自动化立体仓库,负责149亿美元药品的订单处理、药品配送和数千名医药代表的供应保障,员工仅有160人,配送成本仅占药品销售收入的0.5%。
目前,重建现代区域医药物流体系正由构想变成现实,医药物流投资热正在形成。如深圳市2002年的药品销售额为95亿元,80%的企业自办物流,全市共有94家批发企业,仓库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物流成本占经营成本的20%,销售利润率仅为0.67%。为改变药品经营原有的换仓模式(从大仓换到小仓,从甲仓换到乙仓),将分散的资源整合起来,深圳市计划在2003年组建集采购、储运、配送为一体的现代药品物流体系,辐射珠三角乃至华东和华南部分地区。
我们认为,相对于医药交易平台,我国的医药物流更为落后。今后我国医药物流发展方向是独立的第三方专业物流,一方面企业单一的物流在成本上无法与大型的第三方专业物流相比,且投资较大;另一方面异地设立药品仓库在政策上受到国家的限制。目前,我国只批准了十家企业进行异地设立药品仓库的试点。发展医药第三方物流,目前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第一、作为一个新兴的基础设施项目,应该从区域物流建设入手,按照政府引导、企业经营、市场化运作的思路,以现代供应链理论和物流管理理论为指导,合理配置资源,合理进行规划布局,统一进行宏观调控,在进行科学规划和设计的基础上,高起点、高质量、快速度地重建我国的医药物流系统。
第二、在各地区域医药物流建设实践中,要根据各地的市场状况和资源特点,在引导企业进行大量的兼并重组,减少数量,提高资产和经营规模的同时,将新建和改造结合起来,合理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设备,兼顾先进性与实用性,实行“网络化建设、规模化经营”,以达到经济效益最大化为目标。
第三、搞好医药物流信息化工作,以信息流支撑物流的运作。要开发先进实用的信息系统,做好与生产企业、医疗机构、电子商务平台和银行结算系统的接口。
第四、国家实行政策优惠,出台配套措施,打破地区壁垒,优化整合资源,积极推进医药物流这一新兴产业的发展。
第五、加强人才培训,全面提升人员素质。“”版权所有
第六、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解决回款瓶颈,促进医药物流产业的良性循环。
6.结语
纵观我国医药流通行业的发展,到目前为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完全意义上的行业供应链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其原因在于医药电子商务的滞后和医药物流的空白。在医药流通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我国医药流通行业的发展趋势已变得基本明朗:一是以第三方医药电子交易市场为代表的交易电子化,二是以第三方医药物流为代表的物流专业化。电子商务和医药物流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同决定着未来中国医药流通行业的兴衰。我国现代医药行业供应链系统的重构就是要以现代供应链理论和物流管理理论为指导,从医药电子商务的推广和医药商品配送制的实施两方面入手,通过政府推动和企业运作,建立适应全球竞争的医药流通市场体系,使之成为我国现代化流通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对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挑战。
成立于1938年的华润公司,是一家根正苗红且含着金钥匙长大的央企,一度是中国与海外贸易的桥梁。改革开发后,随着外贸领域的垄断地位被打破,华润通过一系列实业化投资,在消费品、电力、地产、水泥、燃气、金融等领域纵横捭阖,逐步发展成为多元化控股集团,在香港拥有华润创业(00291.hk)、华润电力(00836.hk)、华润置地(01109.hk)、华润微电子(00597.hk)、华润燃气(01193.hk)和华润水泥(01313.hk)等6家上市公司。
2000年前后,华润在国内率先掀起医药并购旋风,高调树起打造央企医药平台大旗,为此承接了几大国企重组。华润大多选取国有企业入手,通过资本运作、辅以政府资源,加上特别的协议转让方式,从而以较低成本完成并购交易,实现产业扩张。截至2009年底,华润医药总资产约287亿元,年营业额逾345亿元,位列国内企业第二位,仅次于国药集团。
收购东阿阿胶,初涉医药领域
华润迅速做大的原因,可以归结为借资本优势大肆购并,打破行业自然整合的节奏,快速成为行业垄断者。一般而言,华润选择的行业市场集中度较低,没有行业领导者,没有市场标准和产业方向的代表。随着老龄化时代临近,医药作为高速发展的新兴行业,市场集中度较低,正好符合华润整合的全部要求。
早在2000年左右,华润便图谋进入医药领域,先后筛选了一系列并购目标。2001年,华润拟收购东北制药集团,因其潜亏窟窿太大而放弃。2002年,与山东鲁抗、上药集团、华北制药等接触,均无结果。2003年,华润转战云南白药得手,成为其控股股东云南云药有限公司的第二大股东,但由于不清楚云南省政府的重组思路,在此后云药集团重组中被迫退出。
直至2004年华润方有斩获。2004年10月,华润与东阿阿胶(000423.SZ)国有大股东山东省聊城市国资局签订协议,共同出资成立华润东阿阿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东阿),聊城市国资局以其持有的东阿阿胶全部国家股及其他资产出资,占49%股权,华润以2.3亿元现金出资,占51%。此前,聊城市国资局持有东阿阿胶29.62%股权,系第一大股东。因此,透过华润东阿,华润股份实现了对东阿阿胶的实际控制(图1)。(后经两次变更,华润间接持有华润东阿56.62%的股权,聊城市国资局持有43.38%,股改后,华润东阿持有东阿阿胶23.14%股权。)
此次出手,其实是一次战略联盟。对于华润而言,医药市场前景极其诱人,但却是其业务空白领域,在多元化过程中不断尝试边界突破的华润,面对资产优良的东阿阿胶,自然心花怒放。对于聊城市国资局而言,增量资本收购模式解决了其既要招商引资,又不能全身隐退的难题。此外,华润强大营销网络与东阿阿胶细分市场龙头的地位,也被市场解读为各取所需的战略合作。
不过,全面掌控东阿阿胶却颇费周章。聊城市国资局与华润签定重组协议前,并未与东阿阿胶灵魂人物刘维志、章安夫妇充分沟通。作为公司的缔造者,东阿阿胶凝结了刘氏夫妇一生的心血,他们不仅带领公司取得了细分领域70%以上的市场份额,更是光大了一个传统产业。因此,在东阿阿胶内部,刘氏夫妇拥有极高的威信。而华润入主后表现出来的强硬作风,让管理层颇为不爽。于是,资本方华润与管理层之间剑拔弩张,围绕东阿商标、董事会席位和MBO等进行了为期近两年的明争暗斗。
最终,在政府的协调下,刘氏夫妇以退休方式退出管理层,华润才得以掌控局面。2006年4月25日,东阿阿胶召开董事会,提名华润集团副总裁蒋伟担任公司董事长,东阿阿胶从此进入华润时代。
收购东阿阿胶是华润在医药领域扩张的第一单,它的实践表明,在中国的医药并购中,战略联合比强制兼并更为可行,政府资源比资本实力更为重要。而丰富的政府资源正是华润的强项,因此,利用政府资源介入医药国企的重组,成为华润后续并购的主导思路。
破产式重组华源集团,
初步奠定华润在医药的江湖地位
入主东阿阿胶只是华润医药布局中的第一粒棋子。在央企重组的大背景下,如果进不了行业前三,就有被剥离的风险。因此,急于进军医药的华润,开始寻找新的猎物。因资金链断裂而陷入财务危机的大型央企华源集团走入华润视野。
华源集团是由原纺织部为参与浦东开发,联合外经贸部和交通银行总行在1992年共同创办的大型综合性集团公司,最初注册资本金1.4亿元。公司经过90多次并购后成为中国最大的医药集团及国有纺织集团,旗下拥有8家上市公司,资产规模从最初5亿元扩张到危机前的572亿元。
2006年2月,国资委敲定华润接替中国诚通,全面重组华源,并首次对华润提出打造央企医药平台的要求。根据重组方案,华润曲线收购华源集团的路线图为:国资委将其所持的华源集团9.136%股权划转给华润,华润及其他19家股东将华源集团100%股权转让给华源原第三大股东金夏投资,金夏投资再将全部股权转让给华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润占70%的BVI公司)。转让完成后,华润通过华源资产实际掌控华源集团100%的股份。
最初,华润对华源的重组思路是出资缓解债务危机从而盘活华源集团。不过,经过全面摸底,华润认为华源的财务窟窿太大,要拯救华源集团,势必注入巨额资金,这将给华润带来巨大的财务包袱。
最终,华润采取破产、挑肥拣瘦式重组路线,把华源旗下的纺织业务合并到华润,把医药产业的优质资产分拆出来,对经营不善、负债多的企业采取出售还债的办法。在这种思路下,华润首先把四家直接控股、被称为“嫡系”的壳资源卖掉,最大程度地降低连带债务。在华源集团的资产中,最令华润动心的是50%的北药股权和40%的上药集团股权。
2006年12月,华润股份与华源集团达成转让协议,出资20亿元从华源集团下属的华源生命产业公司受让北药集团50%的股权。由于没有事先知会债权银行和北药集团其他两大股东―北京市国资委和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两者合并持有北药集团50%股权),再加上“自买自卖”的嫌疑,导致债权银行和北京国资委对华润不满。
受让上海医疗器械集团的股权,更是让上海国资委大为火光。2002年华源收购上药集团40%股权后,尚有8亿元欠款一直未支付,华源持有的上药集团股权也因此被冻结。重组华源后,华润就解冻上药股权及8亿元欠款进行沟通,达成的协议是债权银行先行解冻华源持有的上海医疗器械集团的股权,然后华润偿还华源拖欠的8亿元收购款。但华润拿到上海医疗器械集团控股权后,并没有遵守承诺支付欠款。被惹恼了的上海国资委,此后决定自己重整上海医药产业,华润错失上药控股权由此埋下伏笔。
重组华源的过程,华润表现出青涩的一面,为后续整合增添了障碍。但从初步结果看,通过接管北药集团50%股权、上药集团40%股权以及上械集团100%股权,华润在医药领域的边界大幅拓宽,初步奠定了江湖地位。上药集团当时在全国医药行业销售额排行榜上位列第一,北药输液产品产量居全国第一,并拥有全国最大的生殖健康与计划生育用药生产基地,而上械集团是国内大型医疗设备研发生产基地。
全资收购三九集团,医药控股平台成型
尽管与地方国资的博弈中拿捏不佳,但成功化解华源危机,还是帮助华润赢得了口碑,客观上也为后续的并购重组积累了经验。当另一家央企三九集团陷入债务危机时,华润有机会再度扮演了救世主角色。
三九集团由赵新先一手创办,在其掌舵的19年时间里,三九集团从一个军队药厂成长为一家庞大的企业集团:超过200亿元的总资产、400余家子公司和三家上市公司,涉足药业、农业、房地产、食品、汽车、旅游等产业。但由于公司治理结构混乱,历史负担沉重和不成功的多元化,三九集团负债累累,危机四伏。
2001年8月,中国证监会对其最核心企业三九医药(000999.SZ,现华润三九)做出通报批评,披露三九集团占用三九医药资金高达25亿元。2003年,三九集团再现债务危机,21家债权银行开始集中追讨债务并纷纷,“三九系”银行债务被曝高达98亿元。2004年5月,赵新先被免去在三九的一切职务,2005年11月被刑事拘留。三九集团步入债务重组阶段。
2007年3月,国资委在数家国内外知名企业中选定华润集团作为重组方。同月,新三九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新三九,2009年1月更名为华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作为三九集团的重组整合平台,新三九注册资本2000万元,三九集团持有其100%的股权。2007年7月,华润医药收购新三九并向其增资40亿元,以收购三九集团的有效资产。自此,三九集团庞大资产纳入华润医药版图。
虽然内部管理混乱,三九集团拥有一系列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品牌产品,商业网络覆盖全国,对下游渠道商具有强大的控制力。对华润而言,与以往重组未能获得绝对话语权相比,通过重组三九集团,华润获得了对“三九医药”的绝对控股,具备了打造医药平台的必要条件。
收购三九集团后,面对旗下医药资产相互独立、难以形成合力的现状,华润医药提出整合战略。由于新三九是华润完全控制的医药资产,以其作为整合平台合乎逻辑。同时,新三九的基础也很好,旗下三九医药是国内医药企业中较好的公司之一。整合的第一步是人员调整。2007年11月,华润集团总经理乔世波被任命为三九集团总经理、党委书记,随后当选三九医药董事长。2008年6月,东阿阿胶选举乔世波为公司董事长。由此掀开了华润旗下医药资产整合的大幕。
整合的第二步是股权调整。2008年8月6日,东阿阿胶公告称,为打造央企医药平台,整合内部医药资源,公司控股股东将由华润股份变更为深圳市三九医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新三九全资子公司,简称三九医药投资,2009年1月更名华润医药投资有限公司)。加上此前已经转入新三九名下的华润三九,华润集团医药板块可控的两块核心资产已完全纳入新三九,标志着华润医药控股平台初步形成(图2)。
收购北药,坐上老二的位置
正当华润在医药领域饕餮大餐时,国内医药领域并购风生水起。其中,国药集团更是一马当先,在2009年9月、2010年4月分别将同属央企序列的中生集团和上海医工院整体纳入旗下,使得医药央企数量由5变3。国药集团原为中国最大的医药流通企业,中生集团是国内最大的疫苗和血制品生产供应商,而上海医工院是央企中唯一的医药科研院所,研发力量全国首屈一指,三者合一使得国药集团成为中国医药企业当之无愧的龙头老大。华润最早提出的打造央企医药平台,此时已然逊色。
此前与华润失之交臂的上药集团也悄然重组。2008年7月,上海国资委将下属华谊集团与工投集团各自拥有的上药集团30%股权划转至上实集团。2010年初,新上药集团成立,成为国内第二大药企,上海医药(600849.SH)、中西药业(600842.SH)、上实医药(600607.SH)换股合并为新上海医药(601607.SH)。
国药集团与新上药的后来居上,令华润医药倍感压力。此时,华润手中的王牌仅剩北药集团,与北京国资委合作,整合北药,成为华润的必然之选。
华润与北京国资委重新修好。2010年4月,华润与北京市签署了《关于共同发展医药产业和微电子产业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协议约定,华润旗下医药和微电子业务总部落户北京,在北京打造国家级的生物医药和微电子产业基地;北京市政府支持华润医药与北药的整合,并提供政策扶持;华润拟加大在京投资力度,在京建成国内生物医药产业龙头企业、形成完整的医药产业链。7月,华润医药与北药集团签署《关于北京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的重组协议》,约定华润医药集团和北药集团的医药类资产均纳入一家合资公司,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和华润集团将共同直接/间接持有合资公司的全部股权。对于合资公司股权结构,有消息灵通人士认为华润方面持有70%,北京方面持有30%。
此次合作对华润而言颇有城下之盟的味道。华润总部盘踞香港、深圳多年,一直享有深圳市给予的诸多优惠与便利,也不愿将医药总部迁入北京。然而,国药集团和新上药的后来居上,致使华润选择了与北京市国资委的深层合作。
当然,整合北药集团,对华润意义重大。重组北药集团后,华润医药将进入中国医药行业第一阵营,收入和利润规模均为第二。以2009年数据计算,医药行业排名前三位的国药集团、华润医药和新上药集团,销售收入分别为650亿元、350亿元、310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8亿元、14亿元和13亿元。
同时,华润医药形成了中药、化学制药、医疗设备、保健品和医药流通五大业务平台,其中中药平台以华润三九为核心,包括北药旗下的北京双鹤高科、合肥神鹿双鹤、辽宁本溪三药等3 家中药企业;化学制药平台以双鹤药业和紫竹药业为核心,包括北药旗下的赛科药业、上海富民金山制药等化学药企业;医疗设备平台以万东医疗为核心,包括上海医疗器械集团;保健品业务平台以东阿阿胶为核心;医药流通则包括北医股份、安徽华源医药等。
下一站,商业领域?
在打造央企医药平台的过程中,什么是主导医药平台控制权的关键?从中国医药行业现状看,中国药企缺乏自己的专利药产品,并购虽然能在短时间内做大规模,但并不一定能为企业带来更大收益,而拥有专利药的药企往往不愿被收购。因此,医药央企“5进3”后,华润要在医药领域坐二望一,就必须努力缩短在商业领域与国药集团的差距,做大市场端。
目前,中国医药流通企业众多,行业集中度低。数据显示,全国药品批发企业16000多家,年销售额达到2.5亿元的批发企业仅有69家,占1.3%,年销售额达到5亿元的批发企业不足30家,零售企业则高达10万家以上。目前国内前三名医药流通企业为国药控股(01099.HK)、上海医药、九州通,合计市场份额约为20%,远低于发达国家70%的比重。行业集中度低带来的最大问题是流通费用过高。据中国医药企业协会会长于明德介绍,目前全国医药商业企业费用率大概在7%以上,而发达国家只有中国的1/5左右。
最近,鼓励商业领域做大做强已上升为国家战略。据报道,即将出台的《2010-2015年全国医药流通行业发展规划》将提出宏大目标,到2015年,通过鼓励支持企业兼并重组和充分市场竞争,培育1-2家年销售额过千亿元的全国性大型医药商业集团,以及20家年销售额过百亿元的区域性大型医药企业。
“多、小、散、乱”的格局,导致医药商业企业利润率远低于医药工业。因此,在攻城掠地的初期,商业领域并未引起华润的关注,目前其旗下的医药商业企业,均是整合北药、华源的过程中获得的副产品,规模偏小且为区域性企业。但随着医改启动,医药商业企业的价值显著提升,成为各级政府整合的重点。相反,国药集团在流通领域的整合,帮助其在医药央企平台打造中处于领先地位。自2009年起,国药集团进入了整合快车道,将全国一半的区域商业企业收入囊中,形成国药控股与一致药业(000028.SZ)一北一南遥相呼应的格局。
当然,华润并非没有机会。成功整合北药集团,让市场看到了华润的另一项优势:产业群优势。对于拥有日用消费品制造与分销、地产及相关行业、基础设施及公用事业、医药产品生产及贸易等主业的华润来说,其握有很多地方政府所需的招商引资筹码,与地方政府关系拿捏日渐娴熟的华润,完全可以用这些筹码与各地方政府换取重组当地区域性医药商业龙头的机会。在医药商业处于弱势的华润,是否有更多的动作,有待进一步观察。
过度依赖行政手段,做大容易做强难
从入主华源开始,华润集团就一直不遗余力地整合医药资源,相比其他央企,这位在香港长大的“共和国长子”显然在资金上更有优势。然而,虽然以投资者的身份进入了上药、北药、东阿阿胶等企业,但是很多现实问题却不是华润雄厚的资金能够解决的。
从最初的败走云南白药,到东阿阿胶控制权争夺,再到错失上药集团控制权以及与北京国资委的纠葛,这些事件无不表明,在医药并购重组中,政府发挥着巨大的导向作用。因此,政府关系在很大程度上超越资本实力,成为医药并购整合的核心要素。
在如何拿捏与地方政府的关系上,华润显然尚未达到长袖善舞的境界。客观上讲,对于华润来说,类似于华源、三九这类央企的重组机会已经渺茫,今后的并购重组对象主要是地方性或区域性企业,与地方政府的沟通能力将显得更为重要。如果不能放下央企身段,华润在今后的整合道路上可能四处碰壁。
中投顾问产业研究中心资料显示,近年来,我国积极推行中药行业GMP认证,同时鼓励中药企业进行兼并重组,随着GMP等规范分别在医药产业内推广实施,医药企业的整体素质和行业秩序明显好转,经过近几年的重组,我国中药企业数目已经大大减少,行业内也形成了一批具有一定竞争力的企业。
GMP认证下我国中药产业的现状
中投顾问医药行业分析师指出,经过近几年的调整和发展,中药行业已慢慢开始形成新的格局,明显呈现出产业集中度不断增高的趋势。规模大、现代化程度高的企业利用品牌,资金、技术以及政策上的优势,抓紧兼并、重组和改造其他企业,使企业的发展速度不断加快。
2009年是全球性金融危机对中药贸易影响进一步加剧的一年,由于我国中药产品得不到国外的批准与认证,中药产品在国外很多都只是用于膳食补充剂、食品、食品添加剂等领域。另外,我国自身实现GMP认证的药品也不是很多,这都影响到中药的国际消费量,可能会使中药贸易进入“严冬期”。
紧跟制药企业的GMP认证改造或项目投资热潮之后,随之而来的中药饮片加工厂GMP认证改造或再建投资又风起云动,这是我国传统中医药发展史上的一个重大事件。由于中药饮片加工生产GMP认证投资数额与制药生产企业相比不是很大,从而引来不少业内外投资者的广泛重视。
GMP认证阻碍中药饮片行业发展
中药饮片的质量保障政策环境正在发展之中,每家企业要通过GMP认证这道“硬门槛”,大约需要一千万元的整改投入,这在一定层面上使那些实力强规模大的企业保留下来,产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但是,期望仅仅依靠GMP认证就获得中药饮片质量的全面提升是不现实的,还需要一系列的配套政策法规以及市场的良性竞争来逐步实现。
第一,中药饮片质量管理缺乏国家级标准。GMP对于生产条件保障、规范生产有了明确规定,这还只能算是规范饮片质量的第一步。在2005年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中收入了大约500多种中药材的条目,这也是对于中药饮片原料质量的主要判断依据,中药饮片的国家级全面质量标准,还需进一步完善。
第二,中药饮片炮制工序的规范化和保密性之间存在着一定矛盾。我国从20世纪50年代就将炮制技术列入保密技术范畴,之后政府的多项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出口毒性中药和大宗中药的炮制工艺与产地加工技术,同时禁止外资涉足中药饮片传统炮制工艺领域,禁止技术外传也让中药饮片炮制工序的规范化和保密性之间长期存在矛盾。
国家GMP认证推动中药饮片行业健康发展
中药饮片存在的问题,直接影响着整个中医药产业未来的生存与发展。要解决上面的问题,GMP改造至为重要。这将对我国目前的中药饮片生产结构进行大规模调整,淘汰一大部分企业,尤其是一批“家庭作坊式”的小企业。这些企业的退出将形成巨大的市场空间,中药饮片行业内将会出现一个重新洗牌的局面,优质的龙头企业在这个过程中,一方面可以迅速占领退出企业的市场,扩大市场份额;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资本投资等多种形式打通上下游产业链。
中投顾问医药行业分析师指出,在这种情况下,国家下定决心狠抓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全国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也全面展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京召开全国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工作会议,动员和部署在全国开展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并要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认真贯彻落实总理的重要批示和国务院的部署,大力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
国家的严厉举措使得大部分小中药饮片企业放弃了企图蒙混过关,或者期许国家延长认证时间的梦想,纷纷退出这个行业,为优秀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另外,通过GMP认证的企业在行业整合和变化过程中已经开始逐渐享受到了规范化和标准化带来的收益,除了上述的市场空间的增加外,中药饮片的质量和标准也在逐步制定和规范,这有助于一些优秀企业的国外市场开拓。
中药饮片产业GMP发展趋势
随着GMP等的实施,中药产业的规范化程度较以往已有大幅度提高。行业内“多、小、散、乱”的局面已有显著改善。可以预见,今后中药产业的发展将愈加规范化,包括中药材种植,中药饮片炮制、中药商业等各个环节。
【关键词】中药材;电子商务;比较分析
【中图分类号】R45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949(2013)09-246-02
随着2007年我国首部电子商务发展规划的,电子商务凭借其国际性、实时性和低成本等特点,越来越受到企业的青睐。我国中药材市场也正加快步伐实现中药材信息、市场及交易电子化和信息化,如“中国中药材网”、“中国药都网”、“中国药都信息网”等网站的出现。本文旨在分析我国中药材电子商务的现状,比较具有代表性的中药材电子商务系统,就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
1中药材电子商务现状分析
1.1 我国中药材信息化水平: 由于我国中药材信息化建设时间较短,目前很多交易只是部分实现了信息化,大多数是药材经营单位或个人以传统方式进货,再在交易中心展出自己的产品,或者药商在交易中心寻找到合适的交易对象后进行简单的协商及交货[1]。实际上,企业电子商务的发展更多取决于自身信息化的程度,中药材价格变化幅度大且频率高,会导致药商瞬间暴富或者破产。因此,借助网络传递药材信息来掌握市场行情至关重要。
1.2 我国中药材网上交易模式: “淘宝”、“慧聪”等网上商城中也有少数中药材店铺,但大多数用来信息,真正用来实现电子商务的较少。目前,中药材网上交易主要有2种模式:一是B2B,即药材经营单位之间通过互联网交换产品、服务及信息,以本企业为中心主导,药材信息供下游客户浏览,并接受客户的在线订单,这将是中药材电子商务的主流。二是B2C,即药商对终端消费者的交易,这种业务规模小,但可以增进与顾客的交流。
2中药材电子商务系统分析
2.1 商务平台模式比较分析: B2C模式的电子商务网站,主要是搭建中药材商家与客户个人的贸易平台,以“中药材商网”为例,其主导航设置在顶端,包括商品分类、购物车、客户留言、按方抓药和药材批发区等模块,导航下方设有药品搜索栏。商品的分组列表区主要分为:热荐商品、打折特卖、促销专题等3大类,并以图片的形式直观展示。整个页面划分清晰、规整,没有过多无关的文字链接。
B2B模式的电子商务网站,以“中医中药网”为例,它在国内首先搭建的第三方供应链B2B电子商务平台,覆盖了中医药产业链所有的环节。“中医中药网”包含供求、黄页、招商等企业级服务,支持企业间多岗位在线交易(信息、招商、产能合作等),且提供了在线交流和资源下载功能[2]。网页顶部是醒目的临床广告,中间采用“谷歌”引擎搜索海量信息,底部设置了友情链接以便客户了解更多的资讯。
由此可见,B2C模式的电子商务网站侧重于商品,B2B则侧重于企业,综合性更强,在页面设计上前者以图片为主,后者以文字为主。
2.2 网站制作技术比较分析: 制作动态交互网页的Web应用开发技术主要有三种:ASP、PHP和JSP。国内普遍使用的是ASP,如“中医中药网”,“中药材商网”采用的是PHP。
ASP使用的是vbscript,javascript等简单的脚本语言,结合html代码,用于创建和运行动态交互的高性能应用程序,无需编译,可在服务器端直接执行。此外,ASP还可通过plug-in的方式,使用由第三方提供的其他脚本语言,来实现几乎所有的Client/ Server下的功能,但其工作平台仅限于NT+IIS环境[3]。
PHP是GNU标准的自由软件,它大量地借用C、Java和Perl的语法,耦合自己的特性,使Web开发者能快速地写出并生成动态页面。PHP含有相当丰富的函数库,上传文件、存取数据库中的二进制图片数据等功能的实现,只需借助某个或某几个函数完成,但PHP提供的数据库接口支持彼此不够统一。ASP和PHP各有所长,在网站策划中可根据二者的特点和网站的需求来选择。
3中药材电子商务存在的问题
3.1 中药材质量退化与真伪混杂: 要保证药材质量,首先要求种子好。我国中药材种子、种苗品质退化严重,道地药材失去了原有的品质,直接影响药品的疗效,且一些药材生产基地尚不达标,甚至有的出现了重金属污染。由于人们对中药材缺乏认知,难以鉴定其真伪优劣,这使得中药贩子购销假劣药材有机可乘,严重影响我国中药的声誉,更打消了消费者网上购买的信心,这给中药材市场的电子商务化带来了极大困难。
3.2 电子商务意识淡薄与人才缺乏: 多年来传统的药品交易方式已在人们心中根深蒂固,药商和消费者的电子商务意识淡薄,对新技术新方法应用于中药材市场认识不足,严重制约了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另一方面,中药材行业电子商务刚刚起步,既掌握现代信息技术又了解中药材市场的复合型人才甚少。因此,实现公众意识观念的转变及培养复合型人才是发展电子商务亟需重视的问题。
3.3 网上支付与配送系统未能统一: 银行是为信息交流支持和服务的,是中药材电子商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实现电子商务功能,就需借助信用卡等各种方式来完成。而中国的商业银行在全国范围内尚未实现统一的数据交换方式,这对中药材电子商务的推广也是一种阻力。另一方面,我国中药材的物流体系和配送系统还不够健全,需要进一步建设和完善,才能保障中药材电子商务的正常运营。
4中药材电子商务发展对策
4.1 健全法规,保障电子商务安全: 中药材电子商务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标准的制定需要涉及商检、税务、质检、流通等部门。一要结合电子商务的特点出台国家电子商务法。二是中药材贸易的相关部门按要求分别制定有关法规,保障中药材电子商务平台安全有序的运行。三是要依法建立网上银行,确保网上支付安全。四是建立高效的中药材配送体系,建立高信誉的中药材物流系统。
4.2 夯实基础,确保网络高速畅通: 首先要建立统一网络数据库信息平台,使中药产销数据库、中药人力资源数据库等列入国际信息高速公路的行列,让公众了解中药的产销问题。这样为中药资源的开发利用及其数据资料科学化管理等方面提供快速准确的信息,推进中药材的国内外贸易。其次完善B2B模式,将互联网技术、无线通讯技术、地理信息技术等融为一体,满足供应商、分销商和最终客户的综合信息需求。
5小结
中药行业是我国最具国际优势的产业之一,近年来,我国正在努力冲破中药材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4]。但千百年来传统交易所形成的习惯并非一两家企业所能改变,我们必须考虑到中药材行业的特殊情况,需要政府、中药企业、药材经营户、药商、公众共同努力,去挖掘网络对中药材销售的优势与潜力,分步、务实、积极、稳妥地发展中药材电子商务。
参考文献
[1] 吴焕焕.中药材市场电子商务发展研究―以亳州市为例[J].商业经济,2009,(9):67~69
[2] 杨佩佩,华薇娜.电子商务网站用户界面的比较与分析[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8,18(30):155~156
【摘要】:随着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实现“降费增效”是医药流通企业拓展生存空间的手段,GSP和电子监管码管理均为医药流通企业必须强制执行的工作,目前,电子监管码管理已成为增加企业成本并降低工作效率的一项工作,本文阐述了如何利用电子监管码扫描为手段,从入库验收、储存管理、养护管理、有效期管理、出库复核、退货流程、厂检报告单管理、GSP软件管理等方面将电子监管码扫描和企业GSP管理相结合,从而实现企业的“降费增效”,并有效推进医药流通企业的GSP管理和电子监管码扫描工作。
【关键词】:医药,电子监管码,GSP
政策背景和实施现状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于2000年3月17日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审议通过,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是在药品流通过程中,针对医药商业的购进、验收、储存、销售及售后服务等环节制定的一系列保证药品符合质量标准的管理制度。其核心是通过严格的管理制度防止发生质量事故,对医药商业企业经营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是保障药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手段, 是医药商业强制认证体系。
药品电子监管码是中国政府对药品实施电子监管并为每件药品赋予的标识。每件药品的电子监管码是唯一的,即“一件一码”,简称电子监管码。2008年04月1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局)《关于实施药品电子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食药监办[2008]165号)提出在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络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药品电子监管,完善药品标识制度,建立全国统一的药品电子监督管理网络(以下简称药品电子监管网),并对血液制品、疫苗、中药注射剂及第二类等重点药品的生产、经营情况实施电子监管。2010年5月11日,国家局在前期六大类药品麻醉类药品、一类精神药、二类精神药、血液制品、中药注射剂、疫苗)成功实施电子监管码的基础上了国食药监办[2010]194号文件,文件明确要求凡是生产基本药物目录下药品的生产企业必须在2011年3月31日前完成所生产的基本药物目录下药品的电子监管码实施工作。同时要求凡是批发、经营基本药物的流通企业必须对赋有电子监管码的药品实现入库与出库的扫描工作,以实现药品流通的全流程监管,纳入此次“全品种电子监管”的307种基本药物,大约有3.5万个批准文号,涉及3000多家药品企业,覆盖70%~80%的上市品种[1]。2010年12月22日,国家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工作的补充通知 》(食药监办[2010]142号 )提出基本药物进口品种实施电子监管码管理,在2010年12月22日《关于对部分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实施电子监管工作的通知 》(国食药监办[2010]484号 )提出对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实施电子监管码管理;2011年07月08日,《国家局要求加强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工作》提出2015年年底前实现药品全品种全过程电子监管。正是由于国家政策的支撑,电子监管码在药品流通管理中将会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电子监管码在GSP管理中应用的迫切性和必要性
随着医药行业改革的不断深入,传统的医药流通企业的生存环境越来越严峻,据统计我国医药商业的费用率高达12%以上,利润率却不到1%[2];一方面,随着安徽版基药招标模式在全国范围内的扩大实施企业利润空间不断减少。据统计,至2011年12月底,全国范围内已经有17个省、直辖市采用安徽版的招标模式进行基药招标,这极大地压缩了医药企业的利润,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我国基层药品价格平均降低30%左右[3]。除了招标政策使得医药流通企业利润空间减少外,2012年,政府延续了之前对药品降价的政策,据媒体报道,国家发改委即将公布新一轮药品降价方案,涉及品种将包括抗肿瘤药、血液制品药物等。此轮药品降价幅度最大或超过20%。这将是近14年来的第三十次药品降价,今年的第二次降价[4]。再加上抗生素限用、原材料人工等成本的上升、通货膨胀加大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医药行业的毛利率被严重挤压。另一方面,随着国家监管力度的加强以及新的要求的不断出台,医药流通企业的费用越来越高,面对现状,医药流通企业只有推行现代化管理,提高人均劳效,逐步实现“降费增效”的目标,才能找到生存的空间。目前,医药流通企业对电子监管码工作基本上处于被动的应对状态,所有的扫码和核销工作主要是为了应对政府部门的监管,因此,对于大部分的医药流通企业而言,电子监管码的实施是一项花钱、费力而且降低物流效率的工作,通过将电子监管码与企业GSP管理结,可以加快物流运转速度,有效合提高人均劳效,本文按GSP规范要求,并结合福建同业有限公司的经营实际,从药品的进销存各环节阐述电子监管码的应用。
电子监管码在GSP管理中的应用
一电子监管码在入库验收管理中的应用:按照GSP规范要求,药品验收是要核对品名、规格,厂家、批号、有效期、数量、批准文号等内容,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可能存在的人为误差,有可能出现录错信息的情况,由于这些信息数据是企业ERP系统的最初数据来源,如出现差错将一起后续一系列的错误,防止这类差错的出现一直是企业管理的重点和难点,目前企业主要是通过加强管理力度以及加大处罚力度来提高验收人员的责任心,但是差错还是难以根除,电子监管码扫描与验收工作的结合使得可以通过电子监管码的核销来验证验收录入的信息是否准确。
二电子监管码在储存管理中的应用:按照GSP规范要求,药品要按储存属性和药品分类存放,在企业日常管理中常常通过分库和货位管理实现,结合电子监管码,可以通过ERP系统将药品的存放货位与药品的电子监管码关联,由于电子监管码能够通过药品ID关联到ERP系统中药品的储存属性,因此可以通过电子监管码可以验证药品储存库区和货位是否合理。
三电子监管码在养护管理中的应用:传统的养护工作是养护员按一定顺序打印出需要养护的品种,然后按顺序对实物进行养护,完成养护后再将养护信息录入电脑形成养护记录,实行电子监管码扫描后,养护员可以持手持式数据采集终端,录入货位号后手持式数据采集终端接收ERP系统传来的应养护品种,养护员通过扫描实物录入被养护品种信息并确认养护结论,从而生成养护记录。
四电子监管码在药品有效期管理中的应用:目前大部分ERP系统都有效期管理模块,但是由于ERP系统不能与出库药品实物关联,所以目前ERP系统的效期管理只能进行效期预警、效期催销以及过效期锁定等功能,无法杜绝因人为差错过期药品发出。电子监管码的出现使得企业的ERP系统能够与库存实物产生直接关联,通过对ERP系统的功能模块的修改,不仅可以有效杜绝过期药品发出,甚至可以通过对ERP系统的设置,实现对客户的分类管理,即某类客户可销售近效期药品,另一类客户则不可以销售近效期药品,这样对企业合理调整库存很有帮助,也使企业在遵循GSP先产先出和近期先出原则的同时也能兼顾客户需要。
五电子监管码在药品发货和出库复核中的应用:由于大部分药品包装没有印刷条形码,即使部分有条形码的品种根据条形码也只能识别到品种无法识别批号,电子监管码由于做到一物一码,所以每个电子监管码都可以关联到批号、有效期等更详细的信息,因此,电子监管码可以作为仓库发货时扫码的标识,仓管员在发货时可以持无线扫码枪,发货时同时扫码,通过ERP系统的自动比对,自动实现在ERP系统的出库确认,同时可以通过ERP系统自动比对品名、规格、厂家、批号、数量等信息实现出库符合,为保证复核的准确性,还可以通过上传电子监管码核销的方法进行再次复核,对照现有的人工复核,与电子监管码扫描结合的复核手段不仅可以减少人员差错造成的出库差错,更是通过与上游供货商电子监管码信息的比对进一步减少了差错的产生,在提高效率的同时大大降低了人工成本。
六电子监管码在退货流程中的应用:在下游客户退货时,由于下游客户可能存在着向不同批发商购进同批号同一品种的现象,退货时可能将向甲批发商购进的药品退给了乙批发商的情况,有可能造成质量隐患,实现电子监管码后,批发商在收到下游客户退货时只要扫描电子监管码便可通过ERP系统实现自动核对该退货药品是否本企业发出,并可以通过相应的授权审批实现自动开单,在保证质量的同时有效提高了效率。
七电子监管码在随货厂检报告单打印中的应用:目前,许多医疗机构和商业企业要求随货提供厂检报告单,当企业的经营规模比较大时,同一品种就可能存在多种批号,在药品出库时,有可能出现厂检报告的批号与发出药品批号不一致的差错。将电子监管码与随货厂检报告单打印系统关联,可以确保发货时随货厂检报告单的准确。
八电子监管码在药品停售中的应用:根据GSP规定,对质量有疑问的商品应进行停售处理,目前大部分企业的停售主要在ERP系统进行,但是在ERP系统进行停售却存在一个缺陷,即系统只能对一定批号或一定数量的药品进行停售,无法关联到具体是哪一个品种,实行电子监管码扫描后能够有效解决这个问题,当质管员将具体药品扫码并进行停售操作后,如果仓管员因人为差错将该停售药品发出,在进行扫码复核时系统就会提出警示。
九电子监管码在GSP软件中的应用:以往GSP的工作都要通过填写各种表格来记录,现在用内置了符合IEEE802.11b标准的无线局域网模块的手持式数据采集终端来记录药品进、销、存方面的信息,这些信息实时地记录到数据采集终端,通过企业WIFI发送到ERP系统,由于减少了人工录入数据和数据转录,数据录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就有了保证。例如在发货的时候,ERP系统通过WIFI将发货信息传到手持式数据采集终端,仓管员将拣货单与手持终端上收货单的客户名称和单号核对确认后,就可以提示根据手持式数据采集终端提示的货位进行拣货和电子监管码扫描,同时,仓管员可以核对拣货单和实物信息是否一致,从而可以核对验收入库信息是否准确并完成出库信息确认。这些检验信息在数据库服务器中的记录是不可更改,并可以追溯查询的。类似的其它环节的GSP的记录也是通过这种方式从传统的人工核对变成了在数据终端上扫描数据进行系统匹配与人工复核相结合,有效提高准确率和时效性,从而保证了ERP系统生成的GSP软件材料真实、准确。
目前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思路:
【关键词】现代医药物流;第三方物流;发展模式
一、传统医药物流存在的问题
1、思想观念落后
传统物流是一种被动服务,大部分人都认为医药物流就是医药经营企业和药品配送。他们认为医药商业企业处于供应链的下游,是医药营销渠道中占主导地位的成员,承担药品分销流转的主要任务,因此他们就是物流的执行者。甚至,还认为建几个仓库配备几十辆货运卡车就叫物流,医药物流工作就是药品的配送工作。其实,配送和运输只是医药物流的一个具体环节而已。除此之外医药物流还包括药品供销配运环节中的验收、存储、分拣等一系列环节。
2、缺乏先进的物流管理理念
作为完整的医药供应链,产供销是一个整体,但是从医药现在的网建工作和对物流的投入建设来看,主要集中在中下游的药品销售阶段,而对供应链上游的药品生产和原材料采购等并没有实现物流管理,因此有必要对整个行业物流进行集成,使上下游通过物流成为完整的整体。同行业之间基本上没有物流合作,即使合作,也只是为了缓解短时期内的物流资源不足,而不是抱着持续改进、降本增效的目的。
3、行业标准和政策法规不够完善
标准化是物流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鉴于医药是一个特殊的行业,其物流的许多标准有别于一般的物流行业,因此必须有医药行业自己的行业标准。目前,整个医药行业的物流体系刚刚起步,根本谈不上标准化,由此而带来的货物流通和信息交换不畅、流通环节多、速度慢、费用增加,降低了物流系统的效率和效益,这些已经日益成为制约医药物流发展的重要因素。同时,我国医药物流发展相关的政策、法规和标准的制订滞后,跟不上医药物流发展的步伐。
4、缺乏核心竞争力
我国医药物流的发展最缺的不是硬件,而是软件,即缺少医药物流管理、医药物流网络体系、医药物流的增值服务。虽然我国医药物流的基础设施与装备已初具规模,但大多为粗放经营,内在质量差,运作效率低。企业各自为政,缺乏从整个医药供应链的角度来整体运作,造成物流资源的浪费,物流各环节之间割裂,长期来看不能形成核心竞争力,建设及运营成本较高。
二、现代医药物流的特征
为了解决以上问题,使得医药物流业有更进一步的发展,我们必须发展现代医药物流。现代医药物流强调整个医药物流的系统化、整体化和综合化。概况起来,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第一,系统化。现代医药物流涉及多个领域和环节,包括生产领域、流通领域、消费和后消费领域,还包括装卸、加工、仓储、保管、备货、分拣和运输等多个环节,是一个非常庞大而复杂的动态系统,所以,必须以医药物流资源的优化融合为手段,实现系统化运作。
第二,专业化。专业化是指不仅解决企业内部需求的发展和增加,还提供各种专业化的医药物流服务。专业化的医药物流实现了药品运输的专业化分工,缩短了供应链,可以降低企业的物流成本,减少资金占用和库存,提高物流效率。
第三,信息化。信息化包括两个方面:设施自动化和经营网络化。设施自动化是指药品的接收、分拣、装卸、运送、监控等环节以自动化的过程来完成。经营网络化是指将网络技术运用到企业运行的各个方面。只有实现了信息化,才能很好地解决物流系统的各个领域和环节的协调和高效运转。
第四,标准化。标准化是指以医药物流作为一个大系统,制定系统内部设施、机械设备、专用工具等各个分系统的技术标准,制定各个领域和环节的工作标准。对物流企业来说,标准化是提高内部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服务质量的有效措施;对消费者来说,享受标准化的服务是消费者权益的体现。
第五,国际化。现代的经济是全球的经济,医药物流业需要朝着全球化方向发展,突破国家地域的限制,以国际统一的技术、设施和服务为标准,参与到国际竞争中去。
第六,人文化。医药行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现代医药物流不能仅仅着重于成本的降低和企业利润的提高,更应该通过供应链向最终消费者传递医药关爱文化,以提高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水平,实现行业和社会的和谐发展。这里所说的医药关爱文化,应该包括医药保健知识的传播、个性化的医药健康咨询服务的提供等。
三、现代医药物流的发展模式
1、第三方物流地产开发租赁模式
医药物流中心/园区是现代医药物流供应链中的关键节点,但其投资大,风险高,独立运作难度较大。因此可以采用第三方物流地产开发租赁的模式。首先由供应链核心企业牵头建立供应链联盟,然后统一委托第三方物流地产开发商开发建设医药物流中心/园区。普洛斯是世界一流的地产开发商,在开发物流地产时,就是由普洛斯先选地建成相关物流设施后,再转租给客户,比如制造商、零售商、物流公司等,普洛斯只是在最后组成一个资产管理队伍进行物业管理,而日常物流业务仍由客户操作。这种模式大多需要政府各种政策的支持,并且需要统一规划、统一运作。
2、物流托管模式
现阶段,我国大多数的医药流通企业仍然通过采取自营仓库、车队的方式为客户提供药品物流服务,而这种经营方式最大的难点就在于物流成本居高不下、客户服务始终处于较低的水平,很难满足企业在未来市场中的竞争。而医药物流托管能够很好的解决上述问题。对于大型医药流通企业,可以自建物流网络及重要的节点设施,然后将某些物流节点设施或某些物流业务托管于专业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医药物流托管是指委托双方以“物流托管合同”为契约方式,约束托管期内各自的权力、义务和经济收益。作为委托方而言,通常是将其所属物流相关的人事、财务、资产和业务全部委托给专业的物流管理公司进行统一管理;对于接受委托的物流管理公司而言,需要通过对人、财、物、业务的专业化管理,在托管期内达成委托方的物流服务指标和成本指标,从而为委托方创造价值,并按其所创造价值的高低获得自身相应的经济收益。这种模式不仅能够加强对自身物流网络的控制还能利用专业的物流服务提高物流管理效率,从而提高公司整体效益。
3、第三方物流模式
第三方物流可以理解为物流的实际需求方(假定为第一方)和物流的实际供给方(假定为第二方)之外的第三方部分或全部利用第二方的资源通过合约向第一方提供的物流服务。它是由独立性、专业化的物流组织提供的,符合需求者业务程序要求的、独特的物流服务。
第三方物流企业是一个专业物流公司,但也可以说是客户的一个专职物流部门。只是这个部门更具有专业优势和管理经验。它的生存与发展必将与客户企业的命运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第三方物流企业可以通过与相关医药企业合作,进行医药的跨区域运输和配送,提供药品的仓储、分拨、拣选。并设计出最佳运输路线,负责药品的全程运输、配送,以及其他物流增值服务,逐步构建符合现代物流运作的物流中心、分拨中心,使物流网络为市场提供专业化的物流服务。建立功能强大的信息平台的物流配送网络,可以有效地降低发货差错率,减少发货误差带来的纠纷,帮助客户进行市场分析和决策,从而提高配送效率与市场反应力,为客户赢得宝贵的时间。
4、第四方物流模式
第四方物流是由美国埃森哲公司Accenture的Dow Bauknight率先提出来的,并定义为一个调配和管理组织自身的及具有互补性的服务提供商的资源、能力与技术,来提供全面的供应链解决方案的供应链集成商。第四方物流集成了管理咨询和第三方物流服务商的能力,不仅能够降低实时操作的成本,(下转第91页)(上接第84页)还可以通过优秀的第三方物流、信息技术公司和管理咨询公司之间的联盟,为客户提供最佳的供应链解决方案,而这种解决方案仅仅通过上述联盟中的一方是难以解决的。相对于第三方物流而言,第四方物流更加借助于信息技术,具备整合供应链的能力,提供完整的供应链解决方案。但是,第四方物流又必须依靠第三方物流,与第三方物流互补合作,才能达到物流成本的最小化。
四、我国现代医药物流的发展模式选择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经济全球化市场的形成,消费者的个性需求不断提高,企业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我国医药商业企业在选择物流模式的时候,必须要适合自身、适应时势,综合考虑物流在企业中的地位、企业规模、第三方物流公司的实力、物流成本等。
第一,考虑物流在企业中的地位。如果物流在企业中不是处于战略核心地位,就没有必要自给物流,因为自给物流需要大量的资金、技术和人员支持,完全没有必要搁置大量的资金在物流方面,而应该将自己的主要资源和精力专注于核心竞争力的打造。
第二,考虑企业的规模。大型企业实力雄厚,可建立自己的物流系统,制定合适的物流需求计划,保证物流服务质量。小企业受人员、资金等限制,适宜把物流管理交给第三方物流公司。
第三,考虑第三方物流公司的实力。现代医药物流有着严格的技术规范要求,并且政府正逐步加强对医药行业的GMP、GSP等认证的监管,医药物流需要对设备、技术和人才等进行很高的投入来确保流通过程的质量安全,因此,第三方物流公司必须具有相应的实力。
第四,考虑物流成本。当企业的物流成本居高不下时,就需要企业重新定位物流并且考虑流程再造,可以选择一家高品质,能提供物流一体化服务的第三方物流公司,让它为企业量身打造物流服务并且进行专业化的流程再造。
海尔集团的张瑞敏有一个著名的“物流名言”:“没有现代物流,就意味着没物可流。物流是企业的管理革命。物流以时间消灭空间,商流以空间消灭时间。”在医药商业流通领域同样如此,发展现代医药物流是时势所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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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崔艳.我国医药物流模式探析[J].商场现代化,2009(02).
关键词:中医药知识产权法律保护
一、中医药及其知识产权保护的意义
(一)中医药概述
中医药作为中国传统医药学的统称,具有悠久的发展历史,是在充分汲取我国汉族及其它少数民族传统医药学理论和对疾病防治经验系统总结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东方医药学体系。
“中医药”是”“中医”与叫药”的合称,“中医”是指中医学的各种理论和治疗方法,中医学形成于中国战国时期,以《黄帝内经》的成书为标志。它的内容涉及生理(含解剖)学、病理病因学、诊断学、治疗学、药物学(含方剂)、临床各科和养生学。中医药是我国的宝贵文化财富,也是我国较具有优势的产业
(二)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意义
1、保护中医药知识产权是保护传统知识的需要中医药知识是我国传统知识的~部分。世界四大传统医药体系中,唯有我国的中医药具有系统的理论、丰富的临床实践和浩然的文献,且被完整地保存下来。中医药文化中所蕴含的智慧,是千百年来劳动人民的智慧结晶,是中华民族不朽的文化瑰宝,它是属于中国的宝贵的文化遗产,任何人都不得将其据为己有。
2、保护中医药知识产权有利于中医药利用效率的提高由于缺乏有效的保护机制,使得秘方的持有人不得不采取一些限制获取中医药资源及其相关知识的措施。而这些措施会抑制对中医药的开发利用,因为这些措施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对中医药进行投资的交易成本。此外,秘方持有人为了防止秘方被他人无偿利用,采取家传的方式代代相传,那些具有特殊疗效的药方不可能被广泛利用,造成资源的浪费。因此,应当建立健全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使得中医药文化知识能够得到健康发展。
3、保护中医药知识产权可以增强中医药业的国际市场地位中医药不仅具有文化价值,而且蕴含着巨大的商业潜力。但是由于我国对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不足,致使我国中药业的发展了受到很大影响。
我国中草药的出口,大部分是原材料出口,这与中药大国的地位极不相符。而外国企业又利用我国的原材料和大量的药方进行二次开发,销往全世界,占领我国的中医药市场,甚至返销我国境内,打压我国中药民族产业的发展。所以,只有有效的保护中医药知识产权,才能增强我国中医药业在世界上的市场地位。
二、我国中医药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现状
(一)著作权保护
著作权是作者依法对其作品享有的专有权利。我国著作权法第12条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第14条规定:”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这些规定为中医药文献重新整理和汇编提供了著作权保护。
(二)商标权保护
在现代知识产权制度下,商标不仅是一种商品标记,更是一种无形资产,好的商标具有强大的品牌号召力,能为权利主体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我国现行《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细则》,都没有对中医药的知识产权问题进行专门的规定,只是有关医疗与药品的法律法规对医药产品尤其是中医药产品的商标权问题少有提及。
(三)专利权保护
专利保护是对药品发明保护最为有效的一种方式,世界各国对药品发明的保护也主要采用专利保护。我国1985年《专利法》刚实施时,出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健康的需要,对药品和化学方法获得的物质不给予专利保护,只保护药品的制备方法,并不禁止他人用不同的方法获得相同的产品。1993年修改的《专利法》开始给予药品发明以专利保护。
(四)商业秘密保护
目前,我国尚无专门的商业秘密法,但在一些单行的法律法规中,已有保护商业秘密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35条第1款规定:”国家对获得生产或者销售含有新型化学成分药品许可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提交的自行取得且未披露的实验数据和其他数据实施保护,任何人不得对该未披露的实验数据和其他数据进行不正当的商业利用”此外,《反不正当竞争法》、《刑法》、《劳动法》和《合同法》对商业秘密也做出了相关规定。
三、我国中医药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存在的问题
(一)著作权方面
现行著作权制度虽然在保护我国中医药类作品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其规定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1、著作权的保护对象要求具有原创性,而大多中医药创作却缺乏原创性因其大都源于生活、医疗实践,是世世代代相传的既有文化的表现,是否具有原创性常常受到置疑。而且大多数中医药创作尤其是早期创作由集体智慧发展而来,著作权人的认定很困难。
2、著作权制度保护的客体不能超过一定的期限,但中医药知识大都世代相传,大都超过了著作权所设定的保护期,不符合其保护的要求。著作权的保护期限规定为作者终生加死后五十年,那么,根据现行著作权法的规定,则几乎所有的中医药古籍都大大超过了保护的期限gwyOO.
(二)商标权方面
我国商标制度在中医药领域虽然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在中医药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利用问题上仍然存在一些不足:
1、生产厂商意识淡薄。到l995年,我国共有2000万家企业,但仅有50万件商标注册,平均40家企业才有1家注册。
2、药品名与商标名混用。我国企业对药品名和商标名的关系处理不当,导致药品商标纠纷案较多。
(三)专利权方面
由于专利制度并不是我国传统中固有的制度,因而与传统的中医药并无较强的契合性,导致了中国中医药在专利保护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1、传统中医药难以满足专利权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三个特性中的新颖性,因为大量的传统中医药知识已经处于对公众公开的状态,不具备新颖性。
2、我国《专利法》第25条规定:”不适宜专利法保护的主题:(1)科学发现;(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此条规定就使得传统中医药特有的诊断、治疗疾病的方法不能得到专利保护。
3、“中医药传统知识讲究辨证施治、因人而异,而现行专利制度要求专利技术必须能大规模的工业化生产。”从这个方面来看,传统中医药也不符合专利制度的要求。
(四)商业秘密方面
1、我国现行立法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散见于各种不同的法律法规中,而这些不同的法律法规在立法主旨和侧重点都各不相同,这些保护商业秘密的法律条文难以保证内容上的统一性、协调性和体系完整性
2、商业秘密的条件过于严格。因为条件太多,符合保护的主体就少,保护的范围就越窄,从而不利于在更大范围内保护传统中医药。
3、存在不可预期的泄密风险。根据我国现有法律的规定,药品要想进入市场,必须把有关的秘密数据提供给主管部门。而我国没有规定政府的保密义务,如果政府主管部门不负担保密义务,则技术秘密很可能从专有领域流入公有领域。此外,商业秘密还存在着其他重大问题,主要有:(1)缺乏对商业秘密的正确认识和科学使用。(2)违反与权利人的合同约定。(3)以占有为目的的违法获取。包括采取秘密窃取的手段;采用利益引诱的手段;采用威逼、胁迫的手段;采取违反商业道德的手段。
四、完善我国中医药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建议
(一)建立统一协调的法律体系
从目前的《商标法》、《著作权法》以及《专利法》来看,我国已经建立了与WTO的TRIPS协议相一致的新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现在的问题在于如何健全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缩小有关法规之间的差距与矛盾。纵观我国在中医药方面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的法规,除了《商标法》、《专利法》和相关通则之外,还有一些规定,其中有的内容与《专利法》相冲突。如《中医药品种保护条例》,其目的在于保护和支持我国中医药行业的发展,但是其中有些内容与《专利法》有相悖之处。因此笔者建议,尽快修订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其法律体系逐步完善,加快与国际接轨的步伐。
(二)提高中医药的著作权保护
1、将中医药知识编译为数据库,从而获得著作权法保护。著作权保护的是作者思想观念的表现形式,并非思想内容本身。如果把中医药知识编译为数据库,就可以获得《著作权法》的保护。
2、对于中医药古籍文献的已公开的知识,按现行的《著作权法》规定,已过了保护期。但很多中医药古典书籍是不可多得的瑰宝,可以考虑对中医药之类的国家历史精华采用特殊对象特殊对待的方法,另定其保护期。
3、中医药企业在其商标设计过程中,应该确定其版权的归属,及时给商标设计人以奖励或报酬,以免后患。
(三)强化中医药的商标权保护
1、强化中医药驰名商标的商标权保护。商标权对于中医药知识产权的保护有着重要的意义。只有塑造中医药驰名品牌,才能与国际上的名牌进行较量,也才能增强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
2、重视中医药商标侵权的法律制裁问题。如果在立法中没有法律后果的规定,那么就会导致责任不明确,实践性受限。因此,必须针对中医药商标侵权行为设计具体明确的法律后果与法律制裁,只有极大地增加商标侵权的成本,加大处罚力度,才有可能从源头上治理对中医药的商标侵权行为。
3、增强人们的医药商标法律保护意识。现代法律意识对于中医药知识产权的保护所发挥的积极作用,是为其他手段所无法代替的。具体到商标法领域,药品企业必须具有鲜明的商标保护意识,及早申请注册商标。
(四)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的专利保护
针对中医药专利审批周期长的特点,应积极推进相应的专利保护措施,加快审批速度,缩短审批周期。目前,药品专利的审批周期太长,申请人要获得药品专利需要等待的期间过长,不利于中医药的专利保护,可以考虑在修订《专利法》时,根据中医药本身的特点,加快中医药专利审查的速度,缩短从申请到授权的时间。
我国现行《专利法》规定了申请专利必须具备”三性”。然而,由于中医药的特殊性,我们应该对它进行特殊的规制,对”三性”标准作适度调整,并尽快制定出比较明确的审查指南,以利于提高中医药专利申请的审查通过率,使中医药专利获得名副其实的、更为周到的法律保护。
(五)完善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商业秘密保护
1、提高中医药行业的商业秘密保护意识。加强对中医药行业从业人员的知识产权的普遍培训,明确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资产和竞争的武器。对中医药的研究、开发、生产部门的从业人员进行商业秘密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对知识产权的商业秘密保护意识。
2、强化中医药企业商业秘密管理制度。首先,制定企业保密规划,订立商业秘密的保密范围及企业内部对文件、资料、数据、配方的管理办法。其次,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以合同的方式来约束员工。再次,要加强某些特殊领域的管理工作,对涉及本企业商业秘密的关键部门人员更应有严格的措施。
关键词:医药物流专业 优化 对策
物流是通过原料采购、加工、储存、运输、分配流通及物流信息等一系列的管理活动〔1〕。随着现代物流技术向医药商品流通领域渗透,医药物流已不是简单的药品进、销、存或者药品配送,而是指依托一定的物流设备、技术和物流管理信息系统,有效地整合营销渠道上下游资源,通过优化药品供、销、配、运环节中的验收、存储、分拣、配送等作业过程,提高订单的处理能力,降低货物分拣错差,缩短库存及配送时间,减少物流成本,提高服务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实现现代医药物流的自动化、信息化和效益化。
紧密联系产业发展不断优化人才培养模式,是职业院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途径。显然,医药物流产业的发展必然对医药物流人才需求产生重大影响,从而促使职业院校中相应的专业培养目标、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资源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基本要素做出相应调整。为此,笔者试图通过对现代医药物流行业及企业的调查与分析,结合现代物流专业职业教育的现状,探讨如何更好地开发建设高职医药物流专业,以适应和满足产业发展对人才数量、人才素质变化需要的问题。
1. 医药物流专业发展的行业背景
1.1医药物流产业发展现状。在改革开放的30年中,医药工业实现了快速增长,年均增长率达17.5%, 远高于同期全球发展速度,也高于全国工业平均增长速度4.4%,多数行业专家预测,2020年将达到1200亿美元,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大医药市场[2]。
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医药流通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我国医药流通业得到了快速发展,一批有实力的国有或民营医药企业大力发展医药物流,并在实际运作中取得了较好效果。2011年中国医药物流市场规模超过6000亿元。
与国外高速发达的医药物流企业相比,我国的现代医药物流业还处于萌芽阶段,特别是在国外比较流行的现代医药物流外包市场,第三方医药物流企业在我国还很少。国外90%以上的跨国医药企业都有现代医药物流外包的业务,但我国国内的医药企业寻找第三方医药物流企业的不到10%,绝大多数医药企业自己投资人力、物力、财力从事物流运输工作[3]。
1.2制约医药物流产业发展的主要因素。现代医药物流理念引入中国的时间不长,加之医药生产与流通体制尚未完全理顺,中国的医药物流业仍存在诸多问题。一方面医药流通体系复杂,企业数量多、规模小、市场集中度低,导致医药流通环节过于繁多,药品流通费用率高,企业盈利低,配送行业基础设施建设不足;另一方面制药企业、医药批发企业以及医药流通企业却各自为政,造成医药物流资源浪费严重,物流资源不能充分利用,物流各环节割裂,不能形成核心竞争力,建设及经营成本较高。而且我国医药物流标准化程度低,技术落后,医药产品的包装、运输、仓储标准不统一,大大增加了医药配送的难度[4]。例如,广西现有300 多家医药公司,年营业额达到1 个亿的不到20 家,大部分公司仓储、办公等方面都很落后,平均销售利润率小于1%,存在配送能力差、效率低、仓储设施等固定资产的投入比重过大等状况[5]。这种物流模式造成大量的储运资源闲置,严重制约企业的运行盈利能力。
2.医药物流产业发展与医药物流专业发展的矛盾
2.1初级发展阶段对人才需求的制约。事实上,行业内的医药物流业务在过去的5年间,还停留在药品连锁经营企业为适应本企业零售门店的需要而开展的仓储与内部物流配送的层面,工作任务的技术含量低而对人才的吸引力偏低。来自全国17个医药物流企业的113份调查数据显示,目前医药物流岗位从业人员的学历结构相对合理(表1)。但对人才素质的满意率偏低,高达76%的被调查者认为从业人员的吃苦耐劳精神不足,50%以上被调查者对从业人员的专业操作能力不满意。企业对人才招聘的要求中,均将综合能力放在了首位。
2.2产业的快速增长与医药物流专业建设滞后的矛盾。近年来,国家及地方政府及药品行业主管部门出台一系列政策,有效地促进了医药物流产业的调整发展。随着物流技术在医药商品经营领域的渗透,以第三方物流逐渐成为医药物流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从而导致医药物流人才数量需求的快速增长(表2)。
然而,医药物流专业是近年来从药学专业和药品营销中衍生的新兴专业,在社会上也需要经历一个逐渐被人认知的过程。与传统的药学类专业相比,医药物流专业的规模与其他专业规模严重失衡。企业需求情况也说明了企业对目前医药物流岗位人才的结构并不满意,对要求高职以上学历的人才总和达85.8%,但笔者所在学校,2008年开始在招收医药物流专业,连续三年招生规模分别为40、20、11人,呈显著快速下降的趋势。
2.3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与企业需求的矛盾。从业人员专业结构分析,受准入政策及企业医药企业用人习惯的影响,目前医药物流岗位从业人员以药学(药剂)专业人员为主。但因这些专业在培养目标的定位上就与物流业务的要求相距甚远。虽然学校为适应药品经营企业业务需要,已经加设了《药品仓储与养护》等课程,但修补式的课程设置与教学内容调整难以培养出医药物流人才所应有的专业素质,加之人才培养的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才能呈现,故人才培养不仅在数量增长速度上不可避免地滞后于产业发展,在培养质量上也难以满足企业对人才素质的要求。调查结果显示:南部企业认为高职毕业生在实际工作中存在最突出不足分别是:吃苦耐劳(76.1%),敬业精神(44.6%),专业操作技能(42.4%),职业素养(32.6%),团队合作能力(31.5%);而北部企业人员认为高职生的突出不足分别是:服从领导指挥(81%),吃苦耐劳(66.7%),专业操作技能(38.1%),敬业精神(33.3%)。问卷及访谈结果表明,适合高职医药物流专业毕业生的工作岗位较多,包括:仓管、配送、文员、物流营销、验收、拣货等。因企业物流设施与设备现代化和信息化程度差异的影响,从事医药物流岗位工作的能力素质要求略有差异,但各项能力需求的排序上却呈现出高度一致性(表3)。
3.优化医药物流专业的策略
医药物流专业是近年来从药学专业和药品营销中衍生的新兴专业,其发展也需要经历孵化、培育、成长的阶段。物流作为一种新型的产业形态,在社会上也需要经历一个逐渐被人认知的过程,这些因素是导致医药物流专业人才需求较明显,而招生规模却难以扩大的主要原因。而药学(药剂)专业因培养目标的定位与医药物流专业不同,毕业生在医药物流职业岗位从业,存在知识结构、能力结构方面的先天不足,在医药物流专业还处于相对弱势的萌芽阶段,以非医药物流专业毕业生补充医药物流岗位人才的空缺,虽不失为一种权宜之策,但从长远的发展来看,医药物流产业快速发展,人才需求增长的趋势已经十分显著。要使医药物流专业健康、持续发展,职业院校应建立医药物流专业建设的长效机制。
3.1重构差异化的医药物流专业课程体系。由于产业和发展,职业岗位的分工也越来越精细,以大药学专业满足医药行业各种产业形态发展所导致的人才需求变化是不现实的,根据具体工作业务的变更和发展在药学专业的基础上只做些修修补补的微观课程门类的调整,也难以适应现代医药物流业务对人才职业素质的要求。引入先进的职业教育理念,以任务为导向的医药物流专业课程体系的重构势在必行。
重构特色化、差异化的医药物流专业课程体系,必需对专业培养目标予以准确定位,着眼于两个差异:一是与面向全社会大物流系统开设的通用性物流专业课程相比,突显医药类商品特性及行业分管的规范性要求;二是与面向整个医药行业各细分领域业务的大药学(药剂)专业相比,突显现代物流技术对医药商品“流转”业务的技术特色。因此,医药物流专业的课程体系,首先在课程的内容上必需着眼于医药物流业务的规范性、特殊性要求;在课程的结构上以物流工作流程为主线开发课程,使学生的学习任务在最大限度上与医药物流工作任务接轨;在资源配置上与现代医药物流企业内部的环境、设施、设备相适应;在教学模式上强化技能训练的实践过程,提高学生的首岗适应力;在教学标准上与医药物流企业对人才素质要求接轨。其次,要充分关注企业对从业人员综合能力的需求,针对目前医药物流专业毕业生从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教学进程上突出职业道德教育贯穿专业教学的各个过程,并渗透到每一个教学环节的特色,提高学生的可技能发展的能力。通过课程设置、教学内容与教学模式全面、深入改革,最终实现医药物流专业人才的素质在知识、能力、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适应职业岗位的现实需求和自身专业发展的需要。
3.2适度激励保证医药物流专业规模的持续发展。制定相应的宣传策略,从招生宣传与拓展就业市场的两个维度,开展医药物流的专业营销。具体的操作方法:首先可以大力引进企业岗位人员入校实施宣传与引导,在新生入学阶段就开始引入企业开办校企合作班,以就业吸引生源;其次,可以从调整和优化本校专业结构的角度思考和制定相应的激励政策,加大医药物流专业的培育力度;其三,深化校企合作,多向企业宣传医药物流专业人才的特点与优势,让企业充分认知医药物流专业人才在职业素养方面与一般医药类相关专业间的差异,减轻医药物流专业毕业生与其他专业毕业生在同类职业岗位的竞争压力。多方的协调沟通,才能保证医药物流专业的规模从而保障医药物流专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3.3加快中高职衔接的步伐。教育规划纲要明确将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作为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任务。这是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增强职业教育支撑产业发展的能力,实现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关键所在。教育部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统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与高等职业学校布局和发展规模,统筹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统筹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结构布局”的三个统筹。在“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提出了“实施衔接 系统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要求。事实上,国内各地均对“3+2”、“2+3”、五年“一贯制”等中高职教育衔接模式作各种不同程度的探索与实践。马建富等对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的理论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中高等职业教育“引桥”、“接口”、“直通”三个技术设计[6]。周小雅等以制药技术专业中核心课程《制剂工艺与技术》为载体,进行了同一专业中、高职教育课程内容衔接模式的探索与实践[7]。这些研究与实践,无疑为医药物流专业中高职衔接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尽管调查显示医药物流企业对中职及中职以下学历人才需求仅占总需求量比例不足2成,但仍有超过半数的在职人员有接受继续教育以提升学历水平的需求,从优化从业人员结构及终身教育的理念出发,高职院校有必要将中职学校为重要生源输送地而加以高度关注,并根据中职生的专业学习、工作背景及学力水平等特点设计富有个性化特色的医药物流专业课程,从而加快中高职教育衔接的步伐,增加职业教育吸引力,更好、更全面地为企业、社会服务。
4.小结
综上所述,医药物流产业的快速发展,预示着医药物流专业人才的市场需求呈显著上升趋势,在人才的学历及职业素养方面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从而为职业院校医药物流专业的发展提供了契机。但由于专业建设起步晚,人才培养质量存在诸多问题,使职业院校医药物流专业人才培养工作面临挑战。为此,必需改革医药物流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从设置课程、修订教学内容、优化教学方法与手段、配备优质教学资源等多方面改革和建设医药物流专业,以保证医药物流专业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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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中药知识产权保护;中药现代化;核心战略
1中药现代化与中药知识产权保护
1.1中药现代化的内涵
中药现代化就是把当代最新科技、手段、方法、设备融人中药研究、生产、应用,从而发展完善中医药的一个过程。本质上,中药现代化就是一个将中草药以符合西药标准的治疗用制剂而不是食品或膳食补充剂的身份向国际市场推广的过程。因此,中药现代化对于中药事业的发展尤为重要,我国要实现中药现代化就要把当代最新科技、手段、方法、设备融人中药研究、生产、应用,从而发展完善中医药。
1.2我国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药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不断扩大,专利保护几乎延伸到所有的技术领域。比如商标专用权不仅适用于商品商标,而且适用于服务商标;作品著作权的表现形式扩大到新的高科技媒介;商业秘密被确认为知识产权的主题,保护未公开信息的竞争也与知识产权制度融为一体。虽然中医药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己经开始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但是并未形成成熟的知识产权法,因此在多数人看来,并没有知识产权保护的概念。从另一方面来说,由于中药复方是由多味中药材制成的产品,按照君、臣、佐、使划分,各味药的作用并不相同,但组成在一起以后却可起综合作用。也就是说,增加或减少一味中药就有可能影响其总体药效,而增减药味又不侵权,所以现行的知识产权制度实际上保护不了中药复方。与此同时,相关从业人员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职务发明的科技含量偏低,保护力度不够,审批的标准及关键技术不过关,因此获批的数量和效率不高,大量自主知识产权还在流失。
1.3加强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的意义
中医药是我们国家的国粹,是2l世纪最受人们关注的研究领域之一,也是被公认的产生中国知识产权的优势领域。经过20多年的努力,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基本形成,并逐渐完善。但在中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建立和不断完善过程中,所反映或暴露出的一些问题,如创新发明少、申请国际专利少等,应该引起人们的思考。因此,做好中药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强中药知识产权保护,是实现中药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对推动我国中药科技进步,提高我国中药的国际地位,均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2我国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的特点和重要性
2.1我国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的特点
2.1.1中药专利保护
中药专利申请以产品和方法类型为主,而在方法中绝大部分为常规生产方法。从申请专利药物的治病种类来看,虽然疑难病和多发病的治疗药物专利申请比较多,但大部分是常规的复方,疗效显著的不多。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一些没有固定治疗病种并且效果不确切的保健品专利申请占中药专利申请的大多数,这些申请在组方上多为常规保健品的堆砌,形成了中药专利的低水平状态。另外,剂型以酒剂居多,其次是口服液和丸剂,制剂水平落后。
2.1.2中药行政保护
在有一定知识产权保护法规制约的情况下,仍然存在着有法不依的问题,法制观念淡薄;缺乏相关的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组织与机构,这使知识产权保护的研究始终处于民间散发的状态,难以形成更广的共识和对国家有关政策的制定发挥更大的参考作用;行政保护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中药品种保护是行政保护的主要手段,但其所保护的仅仅是中药品种。
2.1.3中药商标保护
一是中药商标意识淡漠。一些医药企业商标意识淡漠,导致商标权自然散失;二是中药商标与通用名混淆。药品有通用名称(药品名)和商品名称(商标名)。商标法规定,商标不得使用本商品的通用名称,不得使用直接表示商品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文字、图形作为商标;三是中药商标的独特性差。中药商标应具有特指性,通过宣传使消费者了解到商标与某种治疗功能相关,以便于识别和推广;四是中药商标的竞争性弱。商标只是企业名称的缩写,当地有河则用河名,有山则用山名。这种简单化的商标不具备商标自身所要求的显著性,不会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五是中药材的注册商标少。韩国将“高丽参”作为国家的一个特殊产品,列为国家专卖品。我国的中药材优于韩国,特产的著名药材如“天麻”、“冬虫夏草”、“长白山人参”等却没有注册商标。
2.1.4中药商业秘密保护
中药及天然药物的易仿制性,使得中药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难于实施,中药企业的新药缺乏创新研究,存在低水平重复现象。在市场经济浪潮的冲击下,由于我们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淡漠,时常发生泄密情况,自觉不自觉地或在有意无意之中,将本该严格保护的中医药科研成果和重要数据、核心技术泄露了出去。
2.2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
21世纪是技术市场不断发展、国内外市场进一步融合的世纪,保护无形资产已成为企业界的大事。忽视知识产权的存在,其实质就是对人的创造性的扼杀,侵犯知识产权就是对知识经济运行的釜底抽薪。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决定着一个国家的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以及一个民族未来的发展空间。中药产业是我们能够拥有完全知识产权的领域,有着5000年的知识积累和储备,进入国际市场后,中药更能进发出巨大的生命力。尤其对于那些主导产品是用来治疗西医西药缺乏肯定疗效的疑难病、慢性病、新生疾病的我国医药公司而言是一个很大的机会,因此,加强中药知识产权保护对于我国中药事业的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3我国目前中药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
自我国加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以来,随着人们对知识产权的认识愈加重视,在申请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显示出较好的态势,中药知识产权已在国内逐步形成了专利、商标、新药、中药品种保护等多种保护形式。但由于我国知识产权制度起步较晚,对中药知识产权的保护经验不足。一方面,国内中药发明专利申请以配方为主,专利法对中药配方以组合物的形式进行保护。这种以天然植物为组分的简单组合,一旦将配方和组分比例公开,极易被侵权,且这种侵权很难找到证据。另一方面,现有的知识产权政策(包括专利法),还不能有效地保护中药知识产权。在中药参与国际知识产权竞争的同时,同样面临知识产权大量流失的风险。特别是一些国际公司大肆搜集我国成方、秘方、验方以及我国申请的中药专利,并在此基础上加以改进,抢注中药专利。特别是目前我国的中药发明实施受多种原因(如原料、消费市场、药政管理等)限制,要走人国际市场非常艰难。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3.1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
目前中药知识产权在国内的保护主要还依靠行政保护,保护的力度较小,范围较窄。而许多单位和企业根本不重视专利,没有把技术创新纳入单位战略发展计划重要一环去考虑。即使是有一些发明专利申请,也是被动地作为装饰或指标,以侥幸心理勉强提出专利申请,实际上对专利是否实施并不在意。知识产权意识淡薄是国内企业的一种普遍现象,而在中药行业里,这种现象表现得尤其明显。这主要体现在下列三个方面:首先,中药研究成果得不到应有的保护,任意仿制和重复生产的情况非常严重;其次,在中药行业里,知识产权尚未纳人企业管理范畴;第三,职务发明可以用来衡量企业应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科研成果的意识,但从统计数据来看我国中医药的非职务发明申请量高于职务发明申请,而且两者之间的差距还在扩大。在中国中医药发明专利中,就国外来看,职务发明申请量通常要高于非职务发明申请量,例如从日本来我国所申请的专利来看,90%以上是职务发明申请,这就从另一方面说明,我国中药企业在应用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中药产品与技术方面的意识仍然还很淡薄。
3.2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的形式单一,缺乏现代知识产权保护专业知识
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的方式主要包括如下几种:第一,法律保护,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等几种主要形式;第二,行政保护,主要包括中药品种保护、新药保护等;第三,传统的秘密保护。国外发达国家较早实行药品专利,拥有丰富的经验,但由于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历史较短,并且专利保护具有进入门槛高、维持费用高等问题,当前我国中药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与现行的国际知识产权制度脱节,保护能力不强。目前,我国中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还是以行政保护为主,国内大约90%以上的中药都没有申请专利。
3.3各种中药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间存在明显冲突
当前,我国中药知识产权的保护主要采取法律和行政法规并行保护的方式,这种局面的出现有其历史的合理性。由于1985年的《专利法》不对药品进行专利保护,因而在1987年的《新药保护及技术转让规定》中规定对包括中药在内的新药实行分类保护;1993年开始实施《药品行政保护》,对涉外专利药品(西药)实行行政保护,与此同时也开始实施《中药品种保护条例》以平衡对中药的保护力度,由此而形成了当前对中药的法律和行政并行保护的格局。
4完善我国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的措施
4.1提高中医药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针对当前中药行业的实际情况,以及中药现代化、国际化的强劲走势,加强对中药行业从业人员的知识产权的普遍培训,以明确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资产和竞争的武器,是对中药发明创造的保护,是科技和经济的竞争,是素质、水平、能力的标志,并将其作为履行职责的考核内容。对中药的研究、开发、生产部门的从业人员普遍进行知识产权的宣传、教育,应列为从业人员岗前培训的必修内容之一。提高全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还要使其能够从企事业单位科学研究、经营策略和发展战略的高度上重视和看待知识产权问题。
大力提高中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强和完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一是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工作力度。大力宣传普及《专利法》、《商标法》以及《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增强中药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二要建章立制,协助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方面的相关规章制度,确保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有章可循;三要把知识产权管理纳入企业科技管理过程中,设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安排专人负责知识产权工作;四是通过开展“企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和“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等工作,带动和促进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五是进行管理创新和体制创新,建立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把知识产权工作作为评价科研人员业绩的重要指标。
4.2加强中药国际化的专利战略研究,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理论研究
首先,应加强中医药国际化的专利战略研究。要组织力量对西方国家、WTO成员国及与我国建立多边贸易关系的国家进行专利文献的调查研究,系统分析其专利体系的法律状态和技术状态,对其在中药、草药及天然药物领域专利申请方面已获得专利权的项目进行研究和系统分析,提出我国中药及天然药物研究开发的主攻方向和重点发展领域。行业主管部门应组织力量,收集、研究、掌握国际有关中药专利信息和动态,指导行业内的中药专利技术发展方向,提高专利技术水平。
其次,要在国内开展中药专利战略研究、保持中药优势地位。我国中药的科研、产品及市场具有明显的优势,中药的技术和产品理应具有我国的自主知识产权。目前外国在华申请的中药发明专利虽然为数不多,但这些申请在授权专利中占有相当比例,因此如何保持我国中药的优势地位,不断提高中药技术和产品的竞争力,这一问题不容忽视。我们有必要开展中药领域专利战略研究,针对中药自身发展需要,结合中药行业整体发展目标,确定相关的发展战略。
4.3健全有关法律法规和机构,并加强人才培养
4.3.1法律法规
首先应对我国现行的《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知识产权法规进行修订和完善,以尽快建立一个与国际规则接轨的、公平竞争的法律环境。在此过程中,应特别注意多学科、多部门的合作,尤其应邀请中医药专家参与其中,使能够体现我国技术优势的中药领域的知识产权得到充分有效的保护。
4.3.2人才培养
为普及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内容,宜在普通中医药院校开设知识产权课程,使学生较早受到知识产权的普及教育,初步树立知识产权意识。同时对于中医药行业的从业人员,也要开展知识产权的宣传和学习,以提高全行业知识产权意识。具体措施:(1)重视中医临床人员保密和反窃取安全教育,将其提高到国家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的认识水平来要求,尤其要加强学术带头人、项目负责人、参加涉外学术交流会议及网上资料技术人员的防范意识。采取不同形式进行不同内容与案例的安全防范培训,同时在培训教育课程中强调国家安全保密的法制意识。(2)临床研究应成立和完善由相关领导、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技术保密审查和管理机构,进行科研项目的密级鉴定和确认管理,对相关技术领域加强监管力度,加强技术专利的申请与保护。(3)对外合作与交流的过程中,大力宣传保护中药知识产权以提高企业、单位和个人保护中医方知识产权的意识。
综上所述,在加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过程中,总的原则应该是:一是能促进中药科技创新;二是保护我国传统品牌中药知识产权不流失;三是干预中药创新的技术垄断;四是进一步加强对传统中药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5结语
随着我国中药逐步走向世界,对中药进行知识产权的保护尤显重要。中药知识产权通常可分为3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