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01 16:55:31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工程分包管理规范,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由于投资建设单位在人员结构、技术力量与分工方面的不同,在一些工程项目建设上,将工程总承包给具有相当技术及工程经验的企业进行总承包管理,同时也将工程建设项目中的风险进行了转移。
工程总承包管理模式,即EPC设计-采购-施工的过程。总承包企业按合同承担工程项目的勘测、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并对所承包的工程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管理全面负责;同时,总承包企业也承担了设计、采购、工程建设的全部风险。
项目总承包管理模式的优缺点:
1、优点。合同关系简单、组织协调比较有利,能充分发挥总承包管理单位的技术能力,对进度控制也有利。
2、缺点。(1)由于项目总承包管理单位与设计、施工单位是总包与分包关系,后者才是项目实施的基本力量,所以监理工程师对分包的确认工作就成了十分关键的问题;(2)项目总承包管理单位自身经济实力一般比较弱,而承担的风险相对较大。
施工总承包是指将建设工程以总价承包,单价承包或总量承包的形式将工程或部分工程发包给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的建设工程项目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监理合同及其他工程建设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
综上,总承包管理与监理均属于工程建设的管理单位,在同一个工程中同时出现总承包管理单位与监理单位时存在着重复管理的模式;但是根据建筑法规定,当工程上一定规模后又必须有监理对工程建设的质量进行监理,那么就出现了总承包管理单位与监理单位工作关系问题。
二﹑总承包管理与监理的关系
在以往的水电工程建设中,总承包管理与监理的关系有多种模式,主要模式有:
1﹑工程建设单位总承包管理(总承包管理单位自身也是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2﹑工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承包管理单位施工单位;
3﹑工程建设单位总承包管理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第一种模式:能充分发挥总承包管理单位的积极性和技术能力,但是一个单位既管理单位又监理单位,有些问题会难以及时发现;同时也存在着总承包单位为谋求利益最大化放松质量的可能。
第二种模式:能够发挥监理的积极性,能有效地控制工程质量,但是在水电工程总承包管理模式下,总承包管理单位承担工程项目的勘测、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并对所承包的工程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管理全面负责;同时,总承包企业也承担了设计、采购、工程建设的全部风险;那么,监理单位和总承包管理单位就存在着工程的安全、工期、造价和风险的矛盾问题,且这种管理模式又回到了“工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管理模式。在以往和现在正在以总承包管理模式进行的水电工程建设中,总承包单位与监理单位的矛盾都十分突出。
第三种模式:能充分发挥总承包管理单位的积极性和技术能力,工程质量也能得到一定的控制,但是又难以发挥监理的积极性和技术能力,也存在着监理与总承包串通的可能。
那么,总承包管理单位与监理单位具体以什么模式存在水电工程建设中目前均没有具体的规定,在建设部颁发的《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中仅第3.1.4条中提出“当业主聘请项目管理机构时,项目部应接受并配合项目管理机构的工作。”但是未提及其管理深度和要求,也未提及是否为监理单位;而《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中对总承包管理提出了较深﹑较严的要求。若受聘管理机构对项目建设管理过深无益于总承包管理单位发挥其技术能力和积极性。
为了规范总承包管理市场和监理市场,将工程建设成优质工程,必须寻求一种既能充分发挥总承包管理的积极性、组织能力、技术能力又能充分发挥监理的积极性和技术能力的管理模式,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管理和发挥施工单位的积极性和生产能力。
在总承包管理工程招﹑投标阶段,首先是招监理标,监理标确定后再招总承包管理标,然后由监理和总承包管理招分包标。设想建设单位在合同鉴定结束后将监理合同纳入总承包管理合同统一管理,形成如图1所示的管理模式。(图1)
这样建设单位只需派出少量人员负责联系政府有关部门及有关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同时对总承包管理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管理,协调各方面工作关系;而总承包管理单位和监理单位形成一种相互配合的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模式由原来的单线管理型变成了并列管理型,总承包管理单位各职能部门与监理各职能部门相互对应,相互沟通,监理人员能更好地理解设计图,总承包管理人员与监理人员共同对建设工程各部位进行工作指导和检查,各部门人员和技术力量得到互补和加强,也免去了施工单位因总承包管理和监理意见不一致,到工地不同时所带来的影响,能更好地发挥施工单位的生产积极性和生产能力。这种管理模式在以往的水电工程建设中得到了很好的验证。
三﹑经验回顾
以重庆市某水电站枢纽工程为例,工程属二等大Ⅱ型工程,装机12万千瓦,工程枢纽由混凝土重力坝、坝身溢流表孔、消力池、坝式进水口、坝后式电站厂房等组成。签订《重庆市某水电站枢纽工程总承包管理合同》后,投资建设单位随即将《监理合同》一并纳入总承包管理合同进行管理,总承包管理单位立即进行组织,并于合同签订后第四天导流洞工程开工;五个半月后主体土建工程开工;十个月后水电站顺利截流、主体工程全面开工,三十一个月竣工。
组织结构:
建设单位:
总经理一人:负责全面工作;
合同管理一人:负责检查工程的形象进度和质量报告;
财务管理二人:根据合同管理人员的报告进行投资管理和工程建设资金管理;
对外联系管理二人:负责联系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协调工程建设各方面的有关工作。
总承包管理单位:
总经理一人:负责全面工作;
其他管理人员若干负责各部门各岗位的工作。
监理单位:
总监一人:负责全面工作;
其他监理人员若干负责各部门各岗位的工作。(图2)
在整个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总承包管理单位与监理单位在设计、后勤保障以及实验室方面的资源是共享的,计划合同与进度控制、土建工程与质量控制、机电工程与试运行各部门相互配合。这种管理模式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很好地利用了共享资源,节约了大量资金;工作过程中相互沟通,施工单位得到的指令是统一的,施工过程顺利,质量得到了保障。
主要参考文献:
【关键词】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分包模式;应对措施
一、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特点
建筑工程项目一般具有下列特点 :(1)建筑工程造价高,参与人数多,利益相关者多,对环境的依赖和影响都比较大,时间长,所以相对于其它的项目而言,其复杂性程度高。 (2)建筑工程项目复杂性高,受外部环境影响大,如天气、原材料价格、政府法规变化、周边社会关系等较容易影响项目进程;项目内部各利益相关者,如业主、监理、总包商、分包商、供应商、政府监管机构,变数较大;加之项目自身建设进度也在不断进行,其不确定性程度高,管理过程应牢牢把握渐进明细的特点。(3)建筑工程项目目标较易明确,多实行目标管理,目标相对稳定建筑工程项目较之其它技术开发项目,目标较稳定,建筑工程项目化管理已实行多年,积累了丰富的资料和经验,所以项目目标一般明确,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也多数采用目标式的责任承包管理。
二、建筑工程项目加强分包管理的必要性
2.1 建筑市场向完善的专业化分包体系发展是必然趋势
建设市场竞争加剧,分工更趋专业化,建筑市场早已是卖方市场了,夺标竞争激烈无比,利润空间被压缩得越来越小。以顾客为中心的市场需要,促使专业化管理和专业化的分包企业的分化。国家政策法规将促使专业化的分包体系完善,新的建筑也有资质划分,已经说明了高层次的向专业管理型建筑综合承包商发展,低层次的向专业化的分包企业发展的趋势。新颁布的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规范,也预示了项目管理的发展,要求建立完善的分包体系。
2.2 建筑企业的专业化趋势
降低成本,提高利润率、生产率的需求对大型建筑企业而言,其承包的施工项目是企业产生利润的中心,项目是生产一线,直接发生产值,是企业利润的源泉。
提高效率和应变能力在大型的建筑企业中,由于项目直接面对顾客,对顾客的需求变化以及市场的变化,能更敏锐的感觉和更深刻的理解,企业要想更快的了解变化,为顾客提供更周到的服务,必须更贴近顾客,减少中间层,以便信息能更快的传递,行动能更快的被理解被实施。为了适应变化,企业会授予项目的更多的处理变化的权力,经过压缩的企业组织,会更多依赖外部资源。所以为了提高效率,对分包的管理将越来越重要。
三、分包管理模式的探讨
1、发包模式
发包模式就总包方内部而言,按发包方层次的不同,可分为公司集权式组织发包和项目团队组织发包两种方式。 一是公司集权式的发包方式这是应用较为广泛的分包发包方式。 二是项目团队发包这是由项目团队根据项目需要,自行寻找和选择分包商,由公司授权项目与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工程管理由分包商直接管理。
2、合同管理(分包)
合同类型以下为按合同支付方式分类的合同类型: 一是总价合同也称约定总价合同,一般是相当规模者按招标要求,与招标方达成一个总价,在总价格下完成合同规定内容。 二是单价合同,估计工程量单价合同以估计的工程量为依据,投标者只填报单价,而计算出的合同的价格的发包方式。 三是成本补偿合同也叫成本加酬金合同,指业主在支付工程实际成本后,再按实现约定的方式支付给承包商管理费用及利润(酬金)。这种合同方式灵活机动,应用的巧妙的话,可起到非常好的激励作用。
3、程序化管理
建立合同文件管理系统是合同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合同文件管理系统应有两方面的工作:合同文件的文档化管理、合同事件的程序化管理。
合同文件主要包括:招投标文件、正式合同文件、来往信函、会议纪要、各类支付款记录、变更文件、施工记录、财务报表、索赔文件、进度报表、开竣工文件、技术质量文件等。
合同事件程序化管理一般包括,合同前期管理程序、合同执行管理程序、变更控制管理程序、索赔程序等。
四、对未来建筑工程项目分包管理的探讨
1、专业化程度更高,使总包向管理方向分化,分包商则向专业施工更精分化。
2、组织更灵活,组织界限将模糊,总包项目团队也将出现分化,总分包将更多的以针对任务的临时性团队组合(任务小组)来完成工作。
3、管理将更规范化,合同管理的地位将更重要,项目正式信息沟通会更规范,工程程序会更加规范和严格。
4、分包商授权度更高,分包商权力会增大,总包商会更趋向于向业主提供更周到的服务。对分包商的授权会增大,更多的具体施工由分包商完成,善于自我管理的分包商更受欢迎,分包商将趋于更多的自我管理。
五、结束语
以上是笔者在从事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中,由自己经验和知识积累,提出的对分包管理的模式的一些看法。由于市场竞争的加剧,建筑工程项目业主也变得更加专业化,质量和服务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对任何建筑企业都有增强竞争力、降低成本、提高利润的需求,专业化的趋势不可避免,企业不会是大而全了,而是精而强了。这种趋势将使企业压缩规模,专注于提升核心竞争力,将更多使用外包的形式,利用更有效的资源。现代项目管理有着很强的整合能力,对完成有外包参与者的任务有着很强的管理能力。如何在项目管理中做好分包形式的管理工作呢?相信这样的问题并不仅仅是建筑领域,也是其他行业所共同面临的问题。本文提出的“采用集权式的公司发包,授权项目的管理实施,采取矩阵式的组织管理结构,着重于合同管理和生产过程目标管理的方式”,只是分包管理的一种方式,只是提出一种供借鉴的办法。在实际工作中,怎样管理,应该在学习供鉴的基础上,采用“实事求是”的态度,创造性的发挥。
参考文献:
[1]刘伊生.建筑项目管理[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
关键词 工程项目管理 工程项目总承包
我国的建筑业由最初的单纯劳务承包发展到今天的工程总承包,毋庸讳言,我国已成为建筑大国,同时由于我国的建筑市场也实行了“门户开放”,从而加剧了国内建筑市场竞争。从我国的实际情况看,在工程项目管理上与国际惯例尚有较大的差距,为此,改革传统项目管理模式,加速与国际接轨,是建筑企业的重要课题。
一、我国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现阶段的管理方式中总承包模式是我国工程建设提倡并且需要发展、完善的模式。经过近几年的发展,我国开展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项目总承包的行业面进一步扩大,工程管理的水平也有较大提高。
尽管我国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模式有了可喜可观的发展,建筑施工企业在向总承包企业发展上依然存在一些问题:①我国的建筑行业管理体制的改革并未到位,建筑市场运行的不规范以及建筑企业自身的素质和能力的限制,真正意义上的总承包模式并不多见。②我国的建筑市场缺少像国外一样的中介服务机构,我国的咨询公司主要业务是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院也不负责采购和施工管理,监理公司实际只是在施工阶段的现场进行施工质量监督。③我国相应的法律,法规也不是很完善,工程总承包项目市场准入相关的标准和手续不完善使工程总承包存在严重的市场准入障碍。
二、如何加强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的对策
总的来看,我国的工程总承包行业发展处于起步阶段,其中也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何加快解决当前建筑行业在工程总承包中所面临的障碍,是推进工程总承包模式发展的重中之重。①建立和健全法律、法规,规范业主的行为,确保建设项目从前期策划、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到竣工验收等全部活动都纳入法律轨道,通过对现行法律、法规的修改和改进,把工程总承包模式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比如规定符合工程总承包的项目,不得平行发包或者肢解化整为零,否则即是违法行为,使工程总承包的形式进入法制程序。②发挥整体优势,实践项目总承包,在一些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中,施工企业积极主动的为业主开展工程建设全过程服务。在签订总承包合同后加强对工程的全面管理,把总承包的责任落实分解到各个分包商的工作计划和实施环节中。③明确总分包管理责任,以合同为依据明确总分包的责、权、利。总包对分包实行统一指挥、协调、计划、管理和监督。④学习国际先进经验,培养复合型人才,国家应制定相应的政策和制度,培养具备很强的专业知识水平及丰富实践经验的复合型管理人才。
三、建立企业研究模型,完善总承包模式
目前建筑行业竞争激烈,自加入WTO以后,一些国际承包商也相继进入我国,在更高端的市场展开竞争,在面临机遇和挑战的情况下,我国的建筑企业必须加快自身体制的改革,不仅要立足于建筑市场更要走出去。对具体的建筑企业来看,应各自建立企业研究模型分析企业在工程总承包中面临的问题,如可采用SWOT分析法对企业面对的内外部的环境进行整体的分析,制定建筑企业更加完善工程总承包模式发展的策略及对策,提升企业竞争力和实力。
以国有大型建筑企业中建八局为例,该企业的优势是资本实力雄厚,技术设备精良,设计和施工的能力都很强,并且营销网络庞大,信誉良好。但是企业内部缺乏良好的激励机制,对现代的管理技术接受有限,“机关”色彩比较浓烈,管理的效率水平也不高,没有民主的经营决策机制。目前很多企业已经普遍推广的施工技术和管理技术在本公司却是空白,除此之外,更重要的是企业缺乏一些熟悉国际建筑市场和拥有丰富施工管理经验的复合型人才,这些都是该企业的劣势。在未来的几年里,中建八局将面临一些有利的机会,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基础设施的建设以及房地产业快速发展将直接影响到建筑行业的发展,加入WTO也为企业进入国际市场创造了更好的条件,我们国家的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建筑行业的竞争秩序日益规范化法制化,这些都意味着该集团有更多的竞争机会和发展空间。企业在战略规划过程中还会遇到风险和威胁,如国内一些大型企业的竞争威胁,来自市场的不正当竞争的威胁和国外的潜在竞争威胁等。
四、结束语
可以看出,今后建筑业的总体发展趋势是建筑与资本一体化与设计一体化,为业主提供的服务方式将更多的向BOT、EPC等方式实现,项目管理的重要性被认识,项目管理服务也被业主越来越广泛的接受,近年来工程项目管理方面的改革步伐明显加快,社会各个方面也都在为建设我国的现代工程管理体系而努力,专家们致力于引进介绍国际上先进的项目管理理念、组织模式和项目管理技术与方法,政府相继颁布了系列政策和规范,施工企业正在把项目管理理论引入实践中,有些业主单位引入了国际上通行的项目管理承包和项目管理服务模式等。而正如前面所述,不管是从体制规范上还是与其它发达国家比较上,都有不足的地方。如果我国的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仍然维持现状,则我们不仅不能进入国际市场,而且我国庞大的建筑市场可能拱手让给发达国家的工程公司,在未来的几年里,我国的建筑企业要加快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对具体的企业针对性的制定战略方案和策略,培养发展成专业化的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推动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的发展。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2006).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2005).
[3]齐宝库.《工程项目管理》.大连理工出版社.(2007).
[4]王雪表.《国际工程项目管理》.(1996).
【关键词】建筑工程;分承包;施工质量
目前我国建筑施工市场已经发展到了以顾客需求为主和专业化管理和分包阶段这种方式也十分有利于企业整合资源以及降低其管理成本。本文就对于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分承包管理进行有关探讨。
1.对建筑施工进行分包管理的必要性分析
在目前这种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其重点就是要不断的提升其核心竞争力,这就要求施工企业其专业化程度需要提高,所以分包管理更加适应这种趋势。
其次就是分包管理更为适应目前市场的需求。在以顾客为中心的施工建筑市场中随着管理理念的更新,就更加要求施工企业要逐步提高自身管理能力以及施工质量。同时还需要其提高施工效率来降低施工成本,这就要求施工企业必须要走专业化之路。
第三就是我国新颁布的技术管理规范等要求施工企业要加强其预算管理,建立更为完善的分包体系。逐步完善施工企业的分包管理体系建设,不仅可以增强施工企业的管理能力,对于大规模的施工企业来说也是提升企业利润的必要出路。
2.建筑施工管理中分承包常见的问题探讨
2.1在选择分承包商时不够规范或者合同关系不明确
这里提及的分承包工程指的就是建筑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因为市场的需求或者工期时间等原因,或者是因为施工单位其具体的专业资格限制等往往需要把承包工程其中的一个部分或者几个小部分等分包给另外的施工单位来进行施工。如果总工程中的一个部分在施工进度或者施工质量上无法进行有效控制的话就会对总工程的质量以及进度等产生很大影响。根据我国的有关法律政策以及建筑法律等的明确规定,建筑施工工程的总承包商以及分承包商之间是一种平等的合同关系,但是很多负责施工的总承包商为了追求施工进度就会在口头上与分包商进行协议,这就会导致缺乏合同管理导致合同关系不够明确。总承包商对于分承包商的施工质量以及技术要求和责任关系等都没有进行明确规定就导致总承包商单位在施工的过程中就难以控制施工的质量,对于施工现场也难以进行管理,甚至会最终影响到施建筑物的安全性以及质量。
2.2施工质量水平问题
由于分包商通常来说都是一些规模较小的施工单位,其为了获得更高的利润就会在材料的选择上以次充好。因为很多材料在性能上是较为相近的但是在品质以及价格上却有很大的差距,比如对于防水材料来说油性材料与水性材料效果较为详尽但是在价格上却差距较大;再比如铝合金门窗来说,同样款式不同的壁厚或者品质不同其价格的悬殊也是较大的。或者因为生产厂商的不同也都会产生较大的价格差距,比如钢筋性能同样检验合格,但是不同厂家提供的价格都是存在价格差距的,在使用过程中其效果以及质量也都是不同的。目前在分承包商进行施工的过程中因为监督不严或者合同签署不够规范等就会导致材料把关不严等现象,这些都会最终影响到施工质量。
2.3总承包商监督不严
在分包商进行施工的过程中经常会出现监督不严导致的施工质量问题。第一就是在总承包商中负责质检的工作人员对于分包商的工程检查不够严格或者疏于管理等,或者会错误的认为工程质量检查等属于分承包的责任。
第二就是因为分承包单位的利润空间较所以经常会出现为了降低成本以及开支从而提升利润空间而导致的不按照技术规范进行施工的现象。
2.4分包商挂靠或者多级分包现象
对于施工质量的评价来说施工资质等级是其资质条件。第一,很多承包商会因为其裙带关系或者利润而压低成本等把工程分包给一些没有得到施工资质的分包商;其次就是一些分包商为了可以得到项目施工而挂靠在一些得到施工资质的企业,向其支付一些管理费用等来获得施工利益;第三就是因为监理单位的工作不力让一些不具备施工资质的分包商蒙混过关,这就会出现挂靠或者多级分包等导致最终负责施工的单位技术能力以及管理能力较低从而影响到工程质量。
3.建筑施工分承包管理措施探讨
3.1确定明确的合同关系
作为施工工程的总承包商在对分包企业进行选择时,首先应该让分承包向其提供专业资质证明,然后再让总承包商的监理部门对其进行严格的审查,这是对于分包商选择的首要条件。其次就是需要严格的对于主要技术人员的工作经验和业绩等进行全面综合的考擦。通常来说可以在确定分承包商之前可以选择两到三家来进行比较进行最终分承包商的确定。然后总承包商与分承包商之间需要签订权责明确的合同来进一步的明细总承包商以及分包商各自的义务以及责任。不论总承包商与分承包商之间是何种关系或者施工工程的规模大小,都不可以以口头协议代替规范的合同,并且在合同中一定要明确工程的范围以及质量要求等,同时需要对工期和验收标准等进行明确。
3.2对于分包施工质量的问题解决途径
第一就是针对分包商在施工中会采用很多不符合技术要求的施工材料的问题,这就需要总承包商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就详细的明确各种材料的性能以及品牌和成本要求,同时还需要监理单位深入施工现场严把质量关。其次就需要总承包商随时关注材料市场的信息来建立完整的检验体系,对于大量使用的主要材料等可以由总承包商直接提供,这样不仅可以降低采购成本还可以避免分包商采购低成本质量差的材料。
第二就是因为现在很多大规模的建设项目因为施工周期较长同时参与的单位加多等就会出现很多交叉作业以及出现不确定的因素,这就会导致参与施工的分包商之间出现矛盾等。因为总承包商会选择多个分包商就会导致交叉工序越来越复杂。这就要求总承包商在选择分包商过程中就考虑到施工作业中的工序问题从而避免出现矛盾。
第三就是针对目前很多分包商施工质量较低的问题除了在审核环节避免选择没有施工资质的企业之外,同时还应该进行动态的检查,并且进行跟进监督等。最后就是需要分包商在承包之后就进行技术交底然后提出自己的施工方案,在总承包商对方案进行审批中要严格的按照施工需求来满足设计要求。
3.3做好分承包管理的财务管理工作
由于劳务分包单位一般不具备单独施工能力,其抗风险能力也较差,所以对他们严格的财务控制能尽可能减少公司和项目损失。首先就是资金控制,在计量阶段,首先确认是否收到合同保证金。
其次就是工资控制。项目在分包单位进场后应由劳资部门收集各分包队伍人员名单,留查身份证复印件,财务部门对有条件的分包队伍可以工资,没有条件的应让其提供发放的工资表,并进行随机抽查。如果分包队伍不能按以上要求协助,财务部门应停止其工程款支付。
第三就是计量控制。分包单位财务失控的主要一个原因就是计量滞后。计量滞后的直接后果就是无法确认分包单位的实际完工产值,财务部门也无法确定其支付款项的合理性,进而无法对其应支付款项进行控制,对分包单位的财务管理也将变成纸上谈兵甚至嘴上谈兵。
【关键词】工程建设;总包;分包;施工管理
0 引言
随着我国投资建设规模的扩大,发展和产生了大量工程施工承包企业,工程分包也成为了工程建设中普遍的模式。无论是为了施工中项目的达标还是企业的长远发展,分包的管理在工程建设中有着重要的意义。
1 分包概念
什么是工程分包,工程分包是相对总承包而言的。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所承包的建设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依法发包给其他施工企业完成的活动。
严禁违法分包,下列行为属于违法分包:1)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2 分包单位的选择
对分包单位的选择是分包管理的首要程序,是确立分包单位的关键环节。分包单位的选择需从多角度考察。
分包单位的企业性质、资质必须满足分包工程的要求;主要技术和管理人员有相关的工作经历或经验;以往业绩和社会信誉较好;分包单位的作业人员、装备、资金、财务状况满足施工需求。
以往与总包单位有过良好合作的分包单位优先考虑,对未有合作记录的分包单位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其企业规模、内部管理模式、管理水平;抽查近三年业绩中的工程实体质量和履约情况。
通过考察、评审、投标的流程来确定分包单位。
3 分包常出现的问题
3.1 分包单位方面
1)挂靠行为
挂靠就是指个人、施工企业或其他单位以其他施工企业的名义承包工程的违法行为。此类现象的施工单位往往是没有足够能力完成分包任务的。同时此类分包方不具备建设工程分包的民事权力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由此总包单位将面临以下几种风险:行政处罚、工伤责任、相关民事责任。
2)技术能力低
队伍专业化程度低,素质参差不齐;技术人员比例低,平均技术含量低。
3)资金不足
分包单位尤其是劳务分包单位容易出现资金不足的情况,而影响工程进展。
4)忽略项目的整体性
分包单位多只顾自身施工管理,忽略项目整体系统性。由于过于追求进度,在质量方面容易忽略技术规程、规范、设计文件要求,也易出现对施工材料的质量把关不严。在安全方面,通常是自我意识较强,安全工作流于表面。
3.2 总包单位方面
对分包管理重要性认识不足
在工程分包的管理中,一些管理人员对合同缺乏必要的风险意识,没有认识到重要性造成合同的管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现场施工管理流于表面,检查、监督不到位。
4 管理措施
4.1 首先杜绝违法分包
总承包单位遵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杜绝违法分包。对分包单位审查时严格审核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的真实性、有效性、是否与承接的任务等级要求相符。分包人提供的有关证书复印件应与原件核对并加盖对方单位红印章留存。此外,分包人不能是个人,否则总承包人要承担个人雇佣民工的社会保障、工伤保险和工伤事故等责任。
4.2 签订分包合同
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范本,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合同内容合法、全面、严谨。
合同中约定:分包承包范围,工期,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双方权利和责任,设备、材料的供应,质量、安全;违约及合同争议、解除与终止;
同时签署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建设工程承包安全环保管理协议书》;《工程建设项目廉洁协议书》;《治安消防协议书》;《职业健康协议》;《分包单位招用务工人员承诺书》;《施工现场管理协议》。
4.3 分包单位的现场管理
通过合同和《施工现场管理协议》强化分包单位主动配合总包项目部的行为,弱化分包单位内敛行为,促使分包单位树立项目整体的系统观念。
同时总包项目部做到将分包单位施工中的人、机、料、法、环都纳入项目部整体管理,对分包单位的合同、安全、质量、技术、进度的管理纳入总包项目部整体管理体系。总包项目部的管理人员既要杜绝有以包代管的意识又要杜绝管理流程、管理制度和要求打折扣的现象,严格落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的条文规定。并根据项目实施和合同履行情况,定期对分包商综合评价,并公司存档。
1)人员管理
对分包单位实行实名制管理,建立分包员工的管理档案。劳务分包必须实行实名制管理。
通过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人员管理,掌握施工现场分包单位人员的人员数量、工种配备,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保证能够满足工程的需求;同时规避非法用工,为现场的安全管理、治安管理提供第一手资料。对于劳务分包的合同,总包单位支付劳务单位的分包款时,总包单位还应监督劳务单位将工资直接发放给作业人员,以规避劳资纠纷的出现。
2)技术管理
总包必须对分包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核,或由总包编制施工方案。总包监督落实技术交底。并根据分包单位的管理水平对分包进行必要的图纸、施工规范等交底。施工过程中检查交底内容的执行情况,及时给与指导或纠正。
3)质量管理
严格落实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前控制集中在开工准备、人员组成、技术方案的交底的控制。事中控制是对工程是工序、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动态管理、跟踪检查与控制,实现过程可控。
4)进度管理
总包项目部按照总体进度计划合理地拟定分包(下转第129页)(上接第126页)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每周检查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和调整,制定激励、奖惩措施。对严重不能满足进度要求时,应立即解除合同,上报公司,追究其责任。
相应的总包单位也要履行自己的责任,如期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和图纸;及时拨付工程款。召开调度会,协调有关单位的关系。
5)安全管理
分包方多注重进度,忽视安全,尤其是不愿意在防护设施方面投入人力、物力。总包项目部必须坚持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提供安全防护用品和劳保用品,组织安全检查,落实奖惩制度。
6)工程款支付
依据分包合同进行,不得预支或超付,付款申请多部门确认。
7)为规避分包单位资金不足影响工程的现象出现,总包单位先期考察时做到严谨,施工中按时支付分包款,同时也可以采用履约保函等担保形式。
5 结束语
分包工程是总承包工程的一部分,分包工程的质量和进度都直接影响着总工程的进度和质量,一旦分包工程的质量和进度得不到有效的控制和管理,势必就会影响总工程的进度和质量,给工程的建设带来影响甚至是损失。可以说,分包管理在工程建设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其次,分包工程的管理是提高工程进度和生产效率的要求。社会的发展需要生产率的提高,只有生产率的提高才能取得更多的利润。提高分包工程的管理,有助于提高工程的总体进度和质量的提高,专业的项目管理,最终会使项目实现利润最大化。总之,施工企业对于工程分包的管理越发显得重要。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Z].
[2]施工技术[Z].2009(30).
关键词:项目管理、工程承包与分包
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 A
我国的建筑业白推行项目管理体制改革以来,初步的形成了以施
工总承包为龙头、以专业施工企业为骨干、以劳务作业为依托的企业
组织结构型式。但是,这种理想的组织结构型式并没有起到预期的理
想效果。除少部分专业程度较高的分部、分项-:程由专业分包企业完成外,大部分具体的施工任务还是由建筑总承包企业组织劳务队和自有机械设备、自供材料来完成。劳务队伍专业化程度低,素质参差不齐;总承包商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资源来管理劳务队,管理精力被牵制,管理水平无法提高。随着市场开放性程度提高,国外建筑投资商和承包商进入,政策法律、法规逐渐国际化,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建筑业专业分包体系,将是我国建筑市场发展的必然趋势。
(一)建筑市场发展的分包体系是国外建筑业的特点之一。
国外大型工程承包公司同国内的.L程公司相比管理人员比例高,
素质高,在承担项目时,将所有的具体施工任务分包出去,专门从事
项目管理工作,项目管理工作的专业化最终会提高项目建设效率。中
小型的专业分包公司人员专业素质高,专业设备齐全,公司规模小,
易于管理,专业划分详细而全面。专业分包商在激烈竞争中求生存、
提高自身的同时,也提高项目建设效率。为。了防止过多的分包层次,
国外也要求承包商在项目管理中,采取自己负责施工和分包管理相结
合的形式。
(二)我国建筑市场向完善的专业化分包体系发展是必然趋势
1、建筑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利润空间越来越小,分工更趋专业
化,提高竞争力将集中于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社会发展总是向更高效
的生产方式发展的,专业化趋势正体现了这一要求。激烈的竞争和市
场的多变,要求企业更专注于核心竞争力,市场的专业化程度将越来
越高。
2、以顾客为中心的市场需要,促进了专业化管理和专业化分包
企业的发展。产品的价值由基本值和附加值构成,在激烈竞争的环境
下,基本值已相近,产品价值的提高便更多体现在附加值上,专业化
生产是提高附加值的途径之,必然引发企业走专业化的道路。
3、国家法规政策促使专业化的分包承包体系完善。新的建筑业资质划分,充分说明高层次的向专业管理型建筑综合承包企业发展,低层次的向各专业化的分承包企业发展。新颁布的《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1也预示了项目管理的发展,要求建立完善的分包体系。
(三)建筑企业的专业化趋势
1、为增强核心竞争力,大型建筑企业必将甩掉低端:!!I=三产资源,专注于项目管理。对专业分包队伍或劳务队伍来说,提高管理能力,培育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使用机械设备,提高专业化施工能力是必由之路。劳务队将发生分化,其中的优秀管理和技术人员将逐渐稳定下来,成为固定的职业人员;劳务队将由自身技术管理能力的差异,分化为大大小小的专业承包企业,既走劳务承包,又走专项工程承包的道路。专业施工能力是专业分包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2、降低成本,提高利润率、生产率的需求。大型建筑企业一旦
抛弃低端资源,必然更多地依赖于分包商来完成任务,分包管理能力
要增强;而专业的分包队伍和劳务队必须提高管理能力、技术水平,
使用新型机械设备,提高生产率,降低成本,从而获得更高的生产率
和利润率。
3、提高效率和应变能力的需求。为了适应变化,总承包商会授
予项目更多的处理变化的权力,更多地依赖外部资源,为提高效率从
而对分包的管理将越来越重要。专业的项目管理,最终使项目变得更
有效率。小型专业施工队伍和劳务队提高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加强
自身竞争力,可以在市场中获取更多的业务机会,这样其企业人力、
设备资源能得到更多的利用,生产效率提高,利润增加,从而增加其
抗风险的能力。对社会来说,专业化分工,使资源的利用更有效率,
多余的消耗减少,基础的施工能力提高,减少了直接的生产物质消耗,这些变成利润储存起来。社会生产发展总是向资源的更高效利用发展
的。
(四)现阶段我国分包管理常见问题及解决办法
1、分包商施工质量不佳。分包商材料方面质量问题,以次充好,鱼目混珠;施工质量不符技术规程、规范、设计文件要求。对策:在合同中详细指明材料品牌、材质、性能参数等,现场严把材料关,总包方必须深入了解相关材料知识和市场信息,提高业务能力,堵住分包商的空子;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动态检查,研究质量缺陷,分析原因,指定改进计划,实施和督促分包商改进。
2、分包商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素质不高。对策:合同报价
阶段注意考察分包商施工技术能力、人员素质;施工前,采用样板工
程引路的办法,实际考察,防止低劣素质队伍进入;总包方督促分包
采取措施加大培训投入,必要时直接介入专项管理。以总包方的技术
能力支持分包商。
3、分包商工期拖延。对策:总包加强现场进度检查监控,制定
激励、奖罚措施,与有关各方及时沟通。
4、分包商只顾自身施工管理,并且总是内敛的,忽略项目整体
系统性。对策:在合同中要求分包商承担协调配合义务,现场管理采
用奖罚等激励措施,强化分包商主动配合总包管理的行为,弱化分包
商内敛行为,教育分包商树立项目整体的系统观念。
5、总包商逃避自身义务。对策:分包商要与总包方建立利益
共同体的观念,切实履行合同,承担各自义务;同时建立同期记录,完善书面凭证。
(五)对未来建筑T程项目分包管理的展望
1、专业化程度更高,总包向管理方向分化,分包商则向专业施
工分化。总包对分包的依赖度进一步增加,更多的具体施工任务要寻
找分包商来完成;分包商将专注于其专业核心竞争力,分包商的一些
不重要的辅工作将会外包,由更专业的分包商来完成。
2、组织更灵活,组织界限将模糊,总包项目团队也将出现分化,
总分包将更多地以针对任务的临时性团队组合(任务小组)来完成工
作。项目组织将会更趋灵活地组建,分包商会更多地参与总包的项目
团队工作,合同的联系使各方更趋于平等合作的关系。项目会有更多
的补充协议。
3、管理将更规范化,合同管理的地位将更重要,项目正式信息
沟通会更规范,工作程序会更加规范和严格。
4、分包商授权度更高,分包商权力会增大,总包商将更趋向于
向业主提供更周到的服务;分包商将趋于更多的自我管理,善于自我
管理的分包商更受欢迎。
由于市场竞争的加剧,建筑工程项目业主变得越来越专业化,对
质量和服务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这样对任何建筑企业都有增强竞争
力、降低成本、提高利润的需求,专业化的趋势不可避免,企业不会
是大而全,而是精而强。这种趋势将使企业压缩规模,专注于提升核
心竞争力,将更多使用外包的形式,利用更有效率的资源。现代项目
管理有着很强的整合能力,对完成有外包参与的任务有着很强的管理
能力。总之:如何在项目管理中更好地做好分包形式的管理工作,是
未来建筑市场竞争的核心。
参考文献:
关键词:空冷系统;EPC;工程总承包
中图分类号:F7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3)23-0149-02
1 概述
火力发电厂空冷系统分为直接空冷和间接空冷两种,其主要的优点是有效地降低火力发电厂的用水量,节约水资源的消耗。随着我国的水资源日渐匮乏,尤其是在东北、华北、西北“三北”地区缺水严重,我国规定在“三北”地区新建火力发电必须使用空冷技术,空冷系统已成为火力发电厂除汽机、锅炉、发电机之外的第四大主机。当前国内空冷系统的发包模式大部分是EP工程承包模式,随着市场的激烈竞争、业主项目管理的需求以及空冷系统承包商的差异化竞争,而且空冷系统具有较完整的系统性、集成性、专业性及施工的独立性,与其他系统工程施工建设的交叉作业少,国内某些火力发电空冷系统工程也开始尝试应用EPC总承包模式发包,由空冷系统总承包商统一设计、采购、施工和试运行,便于控制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成本等,同时也减少业主的管理工作,提高效益和效率。
EPC是Engineering(设计)、Procurement(采购)、Construction(施工)的缩写。它是指一个总承包商或者承包商联营体承担整个工程项目的设计、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土建及安装施工、试运转直至投产运行。工程总承包商在合同范围内对工程的质量、工期、成本、安全负责。采取这种承包模式,业主省心省力省资源投入,建设期间承担的风险较小,而承包商工程风险较大,但相应利润空间也较大。
相比国内的石油石化、市政、建筑工程等行业大力发展EPC总承包模式不同,火力发电空冷系统推广发展EPC总承包模式的经验少、范围小、时间短,除了电力行业改革比较缓慢、行业封闭性强、国内火力发电空冷技术应用时间短等原因外,项目业主及总承包商的一些行为也潜移默化地影响空冷系统工程EPC总承包模式的发展。本文主要从业主和总承包商两个主体来分析其行为对空冷系统工程发展EPC总承包模式的影响,并提出建议。
2 影响空冷系统工程EPC总承包模式发展的行为分析
EPC总承包模式在20世纪80年代引入我国后,随着EPC总承包模式在国内的不断推广,国内的电力工程承包企业的EPC工程项目管理能力及经验也得到了一定积累,在管理方式、水平和人才等方面都呈现集约化、专业化的良好态势。但EPC总承包模式在火力发电空冷系统工程的推广中,业主或总承包商的一些行为仍阻碍着EPC总承包模式在空冷系统工程中的应用与发展。
2.1 业主的行为影响空冷系统EPC总承包模式的发展
在我国目前的体制下,项目投资主体类型较多,不同行业的项目主管部门不同,项目业主的利益出发点不尽相同,因此,在空冷系统EPC工程总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的一些不良行为影响空冷系统EPC总承包模式的发展,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2.1.1 业主违反招投标法规定,影响空冷系统EPC工程分包采购合同的确定。空冷系统EPC总承包合同中一般约定分包工程、分包设备及分包商名单范围,空冷系统总承包商进行分包工程或设备的采购应按EPC合同约定的范围进行,但由于业主方的管理人员受到利益驱使或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往往会违反招投标法的规定,以各种不合理的理由干涉EPC总承包合同的分包采购,有的业主直接书面指定合同约定范围外的分包商,或向总承包商明示或暗示潜在的中标分包商,增加了总承包商的工程风险,不利于质量与成本的控制,无法发挥EPC工程总承包模式的优点。
2.1.2 业主违反空冷系统EPC总承包合同规定,不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当前,国内的空冷系统EPC工程总承包合同基本上都是按照FIDIC合同文本来签订,合同条款比较完备,合同双方的责、权、利也比较清楚,但业主基本上很少严格执行合同的条款,在某些条款的执行上采取“推、脱、拉”的态度,总承包商在完成相应节点的工作后,业主不按付款节点支付工程进度款,逾期支付不承担利息。业主一般都属于强势的一方,业主违约或不承担合同规定的风险,不承担索赔责任,总承包商要想获得索赔较难,使空冷系统总承包商的流动资金雪上加霜,严重影响到EPC合同的履行。
2.1.3 业主对空冷系统工程EPC总承包模式理解有偏差,过多干预合同的执行。由于我国长期以来的工程管理基本上是工程指挥部式的管理模式,火力发电空冷系统工程应用EPC总承包模式的时间短、范围小、经验少,EPC工程总承包的优点之一就是为业主省心省力省资源投入,降低风险,但在空冷系统工程建设中,业主内一些工程管理人员的思想观念未及时转变或对空冷系统EPC总承包模式理解不全面,认为实行EPC工程总承包,业主的权利受到了削弱,没有正确行使业主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责任,过多干预EPC总承包合同的履行,影响到总承包商的工作开展。
2.2 总承包商的行为影响空冷系统EPC总承包模式的发展
2.2.1 总承包企业受行政因素影响多,分包采购不规范。国内综合实力较强的空冷系统总承包企业大多数为国有企业或隶属于国有大型企业,随着近些年国有企业的做大做强的改革重组,产业链不断延伸,在总承包企业获得空冷系统工程EPC总承包合同后,受上级单位的行政干预及影响,有的分包采购合同未经招标,直接分包给下属企业或单位,这样做非常不利于空冷分包市场的竞争,同时,同一系统内的分包单位不便于管理,施工过程中不好控制,制约空冷系统工程EPC总承包模式的发展。
2.2.2 总承包商的综合实力不强,缺乏对项目的统筹管理。现阶段,国内的空冷系统总承包企业都是从以空冷换热管束制造为主的企业或以空冷系统设计为主的企业发展而来,空冷系统总承包企业的空冷系统设备集成能力或设计能力的单方面实力较强,空冷系统EPC施工管理经验弱的现象在空冷系统总承包企业中很普遍,以设计为主的空冷系统总承包企业在进行施工和设备分包时,由于施工及设备供货管理经验欠缺,导致施工过程控制不力,反而给业主增添了管理麻烦。而以空冷换热管束制造为主的总承包企业,其设计及施工管理能力都较差,多数进行设计和施工分包,有的企业甚至为了节省设计费,直接找个人进行设计,设计质量无保证,导致施工过程中多次变更,既增加了工程成本,又影响了工程质量。因此,“重设计、轻施工及供货”或“重供货、轻设计及施工”导致空冷系统总承包商的综合实力不强,普遍缺乏对项目的统筹管理,而这一点恰恰是EPC工程总承包所要求的。
2.2.3 工程的层层分包、转包违反法律法规的要求,影响工程质量。在进行空冷系统EPC工程总承包时,总承包商往往会对自己不熟悉的专业工程进行分包,将部分工程的风险转移到分包商,只从中抽取一定的管理费和利润,而疏于对分包商的管理,这样非常容易导致工程的层层分包,甚至转包,表面上看是风险转移,实质蕴藏着很大的风险,会严重影响到工程质量。空冷系统总承包商疏于对分包商的集成管理,导致的工程层层分包、转包的存在也就使EPC总承包模式名存实亡,违背了业主选择EPC方式发包工程的初衷。
3 空冷系统工程推广发展EPC总承包模式的建议
(1)业主应转变思想观念,积极引入EPC总承包管理模式。由于业主对EPC工程总承包模式理解有偏差,从思想观念上还未充分意识到EPC总承包模式的优势,EPC总承包模式能使业主省心省力省资源投入,减少业主的项目管理工作,提高建设项目的效率和效益。对于一些资金实力比较雄厚的空冷系统EPC总承包商来说,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缓解业主的项目资金压力。
(2)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使业主及总承包商的行为规范化。当前,我国建设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等都建立了相应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建设主管部门的相关意见虽然提倡建设工程进行总承包,但未明确工程总承包的法律地位,有关工程总承包的法律法规还很欠缺,应建立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制定科学有效的工程总承包参与各方的行为规范制度体系,为EPC总承包模式在火力发电空冷系统工程的推广和发展创造更多的机会。
(3)空冷系统总承包商应提高自身核心竞争力,增强EPC综合实力。面对当前国内空冷市场的激烈竞争,空冷系统总承包商应从技术、市场、人才、资金等各方面提高核心竞争力,尤其是要加强技术创新与复合型人才培养,针对空冷系统运行过程的冬季防冻、空冷换热管束材料的国产化、空冷换热面积的优化、夏季喷淋降温等一些关键难点进行技术创新,可以有针对性地结合企业现状和空冷系统EPC工程的特点,将培训与实践相结合,在项目上锻炼队伍,培养熟悉EPC流程、熟悉EPC商务、懂技术、懂施工、懂管理的复合型人才,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增强EPC综合实力。
(4)建立完善的空冷系统总承包项目管理体系,规范空冷系统EPC工程项目管理。从事空冷系统EPC总承包工程的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的要求,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应建立覆盖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全过程的项目管理体系,成立以项目经理为主的强矩阵式项目管理组织结构模式,加强空冷系统总承包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一体化的融合控制,以达到管理过程优化、成本节约、质量保证、安全可靠的目的。
4 结语
在国产化政策的支持下,火力发电空冷系统发展迅速,为解决“三北”地区新建火力发电厂的水资源问题提供了技术保障,空冷系统工程的发包模式也在逐步由EP承包模式向EPC总承包模式发展。虽然空冷系统工程在发展EPC总承包模式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问题,但只要建设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业主、总承包商等各方共同努力,这些问题会得到逐步解决,EPC总承包模式在空冷系统工程中的发展前景广阔。
参考文献
[1] 赵刚.EPC模式下建筑工程总承包商存在问题及对策分析[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8,(14).
[2] 李玲.我国推行EPC模式问题与对策研究[J].现代商贸工业,2010,(24).
【关键词】工程分包;风险分析;应对策略
1 工程分包概念
1.1 专业分包与劳务分包的概念
根据《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工程分包分为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
1.1.1 专业分包
专业分包是指施工承包商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专业分包商完成的活动。
1.1.2 劳务分包
劳务分包是指施工承包商或者专业承包商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劳务分包商完成的活动。劳务分包的本质属性是:其承包主体即从事劳务作业的承包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承包指向的对象是完成工程分包的劳务作业而不是分包工程本身。
(1)劳务分包派生于工程施工合同,属于总承包施工合同等合同的从合同,即没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就不会派生出劳务分包合同。
(2)劳务分包合同的内容是指工程的施工劳务,其发包人是建设工程总承包人,也可以是专业分包的承包人;其承包人是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企业。由于劳务合同不是劳动合同,不属《劳动法》的调整。
(3)劳务分包合同的对象是计件或计时的施工劳务,主要是指人工费用以及劳务施工的相应管理费用,而不是指向分部分项的工程,不能计取分包的工程款。
(4)劳务分包合同仅存于施工劳务的承包之间,其发包的是施工劳务而非分部分项工程,劳务分包与建设单位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总承包人或专业分包的承包人发包劳务,无须经过建设单位或总承包人的同意。
1.2 专业分包与劳务分包的区别
1.2.1 合同标的的指向不同
劳务分包与专业工程分包最核心的区别就在于分包合同的内容或者标的不同,两者涵盖的范围有明显的区别。专业工程分包涵盖了专业工程的所有工作。如提供专业技术、管理、材料的采购等等,其表现形式主要体现为包工包料;劳务分包合同指向的是工程施工的劳务,其表现形式主要体现为包工不包料。
1.2.2 分包条件的限制不同
总承包人对工程专业分包有一系列的限制,并且必须具备的一个重要条件是事先经发包人的同意;劳务分包无须事先获得发包人的同意。
1.2.3 承担责任的范围不同
专业工程分包条件下,总包要对分包工程实施管理,总分包双方要对分包的工程以及分包工程的质量缺陷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而劳务分包条件下,分包人可自行进行管理,并且只对总包或工程分包人负责,总包和工程分包人对发包人负责,劳务分包人对发包人不直接承担责任。
1.2.4 计取的费用不同
在劳务分包企业履行劳务分包合同中的劳务义务后获得的是劳务报酬和一定的劳务管理费用。专业工程分包企业在履行了工程分包合同后获得的工程价款中除劳务报酬部分,还有提供的技术、管理、材料等费用。这一区别也是由劳务分包与专业工程分包的内容决定的。
2 工程分包风险分析
2.1 电力施工企业分包管理中的风险类型
电力施工企业在分包管理中主要存在以下两类风险。
2.1.1 劳务分包被认定为违法分包的风险
由于电力工程施工企业受施工人员、施工机具等限制,以及从工程成本等方面的考虑,现阶段电力工程施工管理中比较多采用劳务分包。但在劳务分包过程中,由于管理不当,导致劳务分包被认定为违法分包,将会给施工企业带来巨大的风险。
(1)劳务分包合同签订不严谨。劳务合同约定工作内容不严谨,导致劳务分包被认定为违法分包或者转包的风险。
(2)以包代管。施工企业成立了输变电工程施工项目部,但项目部人员为企业正式员工较少,技术力量比较弱,主要从事大量的沟通协调等方面的工作,施工技术力量主要依赖分包商。
(3)分包商“包工包料”。工程物资名为施工企业采购,实为分包商“包工包料”,自行采购工程物资。“包工包料”与否是认定劳务分包的关键。
2.1.2 挂靠
挂靠是指单位或个人借用其他建筑企业名义承揽工程项目的行为。
(1)包工头借用电力施工单位资质承揽电力工程业务,较常见的为城市配网、农网工程、营销项目工程。
(2)包工头挂靠劳务企业承揽施工企业的劳务分包工作。
2.2 违法分包和挂靠的风险
2.2.1 违法分包的风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因此,法律规定了惩罚性的法律责任。
(1)直接导致合同无效。
双方因履行无效合同产生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一般情况下,劳务分包的发包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2)行政处罚。《建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2.2.2 挂靠的风险
(1)包工头的履约能力得不到保证。包工头与挂靠的劳务分包企业之间仅仅存在缴纳和收取管理费的关系,劳务分包企业并不会真正关心包头是否会全面的履行劳务分包合同。
(2)劳务分包过程中的施工安全和质量得不到保证。劳务分包管理不善,发生安全、质量事故。由于劳务分包的包工头并没有一套有效的管理班子,对工人施工的管理是一种简单的粗放的管理。同时工人流动大,技术以及安全培训不到位,发生安全、质量事故在所难免。
(3)挂靠造成施工企业维稳风险增大。由于层层分包,各层分包商吞噬资金、包工头挪用工程款、包工头携款潜逃等原因工程造成欠施工人员(农民工)工资。分包商在施工过程中不合理述求不能满足时,指使施工人员(农民工)以欠薪为名围堵施工单位。
3 工程分包风险应对策略
3.1 违法分包风险的应对策略
3.1.1 签订严谨的劳务分包合同
在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时一定要对分包的范围或者内容的表述进行仔细的推敲,明确将与技术、主要设备、材料、工程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从分包合同中区别出来,将劳务分包的范围严格限定在劳务这一范围上来。
3.1.2 施工项目部管理
按照《国家电网公司施工项目部标准化工作手册》等要求,成立相应的施工项目部,配置完善项目部管理人员,增强施工企业项目部施工管理力量。
3.1.3 主要工程材料采购
施工企业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国网公司的相关要求进行工程主要材料的采购工作。主要材料采购量应与工程设计量相匹配。
3.2 挂靠风险的应对策略
3.2.1 严禁包工头借用电力施工企业资质
包工头借用电力施工企业资质参与电力工程施工,给电力施工企业造成的风险极大,应严格禁止。
3.2.2 分包商资质审查
根 据国家电网公司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分包商资质审查,加大对施工分包商资信管理的力度,建立合格分包商库。
3.2.3 分包商施工管理
施工前要求分包商拟投入工程的施工人员具有相应资格证书,施工过程中 “压证”施工,确保主要施工人员为分包商企业技术力量。
3.2.4 收取农民工保证金
为了工程劳务费顺、利及时支付给分包商施工人员,农民工能及时领取工资,建议电力施工企业研究收取部分农民工工资作为保证金,从而大大减轻电力施工企业维稳压力。
“技术是为制造产品或提供服务、实现目标所采用的工艺、技能、方法和过程的集成”。项目技术管理是对项目技术工作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控制和协调等活动[1]。“BOT+EPC”工程总承包是近年来国内高速公路领域快速发展的一种新的建设管理模式,在国内,EPC总承包人通常也是项目投资人。自该模式在我国实施以来,相关企业不断探索与完善有关管理体系,国家也出台了相关管理规范[2]。规范从总承包项目组织、策划、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阶段,对项目风险、进度、质量、费用、资源、安全、信息、合同等分别做了规定,但对技术管理却极少提及。多年来,各总承包企业大多套用传统施工业务的技术管理模式与方法,缺乏对设计与施工过程的组织集成,难以促进设计与施工的紧密结合、达到为项目建设增值的目的,在新型的“BOT+EPC”总承包管理模式下有较大局限性。
2勘察设计管理
在设计阶段,施工分包方尚未进场,主要管理对象为勘察设计单位。鉴于国内EPC总承包商专业设计水平普遍不高,目前多数“BOT+EPC”总承包项目设计任务由业主另行发包,少数由总承包商分包给专业设计单位。对于由总承包商自行分包的设计管理,可直接进行计划、组织、指挥与控制。而对于由业主单独发包的设计管理,总承包商对设计管理的直接任务主要集中在协调与计划上。必要时可借助其同时为项目投资人的双重身份,间接地对设计工作进行组织、指挥与控制。总承包方应掌握第一手勘察资料,为初步设计阶段后期的设计优化工作提供可靠依据。勘察设计期间重点开展以下工作:1)组织技术人员踏勘现场,详细掌握现场建设条件及初步设计方案;2)及时收集勘察过程资料,分析地质情况,评估其对设计方案的影响;3)核实取土场地质勘察资料,对拟定的取土场进行钻探,核实土质可用性与可取数量;4)核实各工点特别是桥梁、深路堑的钻探孔数量与深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与现场地形地貌是否相符;5)详细记录初勘、详勘专家评审意见,监督勘察单位逐项、合规落实到位;6)及时获取初步设计方案等资料,从有利于实现项目管理目标出发,分析、评估初步设计方案的经济合理性与可施工性,为实现项目增值打下坚实基础。
3设计优化
初步设计阶段项目的路线与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均已基本确定,但部分段落在建设环境、工程规模、技术重难点、设计方案可实施性等方面有必要逐项研究,以减少后期施工过程中的不利因素。在“BOT+EPC”总承包模式下,总承包方借助平台优势可充分整合设计与施工资源,对初步设计方案进行合理优化。在初步设计阶段解决可能在施工阶段出现的诸多问题,为项目施工阶段的顺利进行奠定良好基础。随着“BOT+EPC”总承包模式的日益推广,越来越多的企业认识到设计优化工作已成为企业保证施工安全、提升工程质量与效益的一项前端价值工程。勘察设计工作一开始,总承包方就应主动对接,认真研究设计文件并踏勘现场,掌握设计意图和价值点,加强与设计院等相关方沟通、交流,反馈相关建议。积极推动设计优化工作,提高项目建设效益。
3.1路线总体平纵面调整
调整部分路段平曲线,适当绕避施工条件不良地段;调整线路纵坡设计,尽量平衡挖填方,同时,减少部分桥梁长度、降低桥墩高度。路线设计方案中跨线结构物是控制线路高程的主要因素,需要重点考察现场既有道路是否具备通过改造降低路面标高的条件。
3.2桥梁长度及跨径调整
主要对桥梁结构、布孔及工艺进行优化。从施工安全性、资源利用率方面考虑,提出进一步优化建议。在保证桥长及桥下通航要求的前提下优化布孔,基于减少水中墩与不良地质段桥墩、不大量增加路基填方的目的,适当缩减部分桥梁孔数。
3.3涵洞、通道
从承载力要求、经济、施工便利等方面考虑,在不影响当地生产生活的前提下争取涵洞、通道尽量就近合并,将部分具备条件的纯排水用的钢筋混凝土盖板涵改为钢波纹管涵。
3.4深挖路堑
岩质完整的边坡,宜充分发挥岩体自稳能力,适当减少防护工程量;泥质及裂隙发育地段边坡除采用较陡坡率并加强防护外,也可考虑缓坡率,增加开挖量、适当减少防护工程。深挖路堑的优化应综合考虑项目建设所需地材供应情况,并应结合路线平曲线的调整进行。
3.5取土场设置
土石方调配应优先考虑主线内可用土石方,详细考查取土场选址以减少综合运距;结合路基挖方土石料路用性能优劣、填挖平衡的具体情况,在各施工段内统筹设置取土场。加强现场考察,做好沿线土石方调配方案,对拟定取土场进行土工试验与储量调查,合理确定线外取土场位置及规模。尽量将满足实际施工需求的取土场用地体现在施工图上。总之,设计优化应结合技术、经济、安全等情况,从多方位、多角度、多专业综合考虑。不仅要避免过度优化,部分路段还应视实际情况加强设计。
4施工阶段技术管理界面与职责划分
整合相关资源、合理划分管理界面、实行分级管理是EPC总承包项目施工阶段技术管理的特点与重点。总承包方负责在本公司及业主管理框架下制订具体技术管理制度、标准、流程;组织重要技术方案策划、评审,并监督、检查其落实情况;对重点、难点、技术复杂、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实行全面监管。总承包方技术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以下工作:1)充分发挥平台优势,整合路基、路面及后续专业相关设计与施工技术力量,全面梳理各专业间的技术协调性;2)监督各项技术规范的实施;3)组织图纸会审、施工技术交底、典型施工、工艺研讨与优化、工艺纪律落实等过程控制工作;4)对接设计代表组,组织变更方案经济性、合理性审查;5)组织并参与重要技术会议;6)组织编制技术管理总结与技术培训。分包方按业主及总承包方技术管理制度要求完成项目施工策划、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编审工作;在总承包方的组织下进行图纸会审并提交审查意见、进行科研与技术总结活动;按批复的方案组织现场施工。
5施工阶段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总承包方应主导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分包方的管理体系必须符合总承包方要求。技术管理体系应包含以下内容:1)技术管理组织机构;2)技术人员资历要求及分工;3)技术管理制度;4)项目技术管理策划(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编审计划、关键技术重难点管理、首件工程实施计划、技术总结与培训计划)。在对多个不同分包单位的管理中,各方管理体系有差异,总承包方需提前进行相关制度宣贯,过程中加强合规性检查。
6突出总承包人主体地位、实行分级管理
从项目全局出发,结合业主、上级公司要求,建立适合本项目的技术管理制度。按分级管理原则,确定各项工作申报、批复等管理流程。重点进行各方履约、履责以及各项工作展开的合规性管理。1)制订技术、设计变更等管理办法,突出履责考核机制。2)作为承包主体,组织主要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制与审批。确保先编审方案,后按方案施工。按技术管理计划督办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审,组织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的专家评审。做好总体技术交底,督促分包方严格执行“三级”技术交底。3)统一管理设计变更,明确划分各职能部门职责。EPC总承包项目设计变更存在分包-总包、总包-业主2层含义,总承包方需根据合同约定分别做好对业主、分包方的设计变更管理工作,做好内部管控。分包方按照规定流程办理具体工作,总承包方对分包方的工作进行帮扶、监督、检查与考核。
7重视技术团队建设
开展制度宣贯与培训,统一总包与分包的技术管理理念,明确各方权责关系。同时,根据项目推进程度,组织各相关专业技术培训。达到思想统一、行动一致、结果优良的技术管理目标。成立以总承包项目总工程师、技术部主管、各专业工程师及各分包项目部总工程师为组员的技术团队。加强各专业间技术交流与相互学习,促进各专业技术人员共同成长与提高。
8结语
“BOT+EPC”总承包模式是一种在BOT投融资模式的“建设”环节嵌入EPC项目管理的复合模式,总承包人同时也是项目投资人。根据这一特点,总承包人得以发挥平台优势,合理划分管理界面、分级实行技术管理。同时,整合勘察、设计、施工、咨询等资源,综合土建、路面、房建、机电、交通安全、景观专业,合理优化设计,减少各专业间施工干扰,降低施工风险与投资成本,创造前端价值。
【参考文献】
关键词:石油化工 项目管理 施工 策划
大型石化工程建设项目是高投入、高风险的项目。资金、技术高度密集,技术复杂、涉及专业多、关联范畴广、集成程度高、质量要求高、工程投资大、建造周期长、施工工期一般都比较紧张。
项目策划是整个项目管理的思想和灵魂,对整个项目管理具有战略性的指导意义。
一、项目管理策划的依据
1.施工合同
2.相关设计技术文件
3.企业管理制度
4.业主,甲方相关管理规定
5.相关标准、规范及操作规程
6.其他
二、项目管理策划的目的
1.制定施工项目管理目标
2.规划实施项目目标的组织、程序和方法,落实责任
3.作为项目的管理规范,在项目管理过程中贯彻执行
三、项目管理策划的主要内容
项目管理策划内容一般包括管理模式、组织架构、职责划分、总体进度计划、现场管理人员流量、施工任务划分及施工队伍安排方案、物资采购及管理方案、施工机械及监测设备配置方案、办公设备配置计划、现场临时设施方案、临时用水用电方案、总平面布置规划、主要技术方案、现场作业人员流量、资金流量计划及预算成本等十几个方面。重点讲述以下几项;
1.项目管理模式策划
项目管理模式的策划是项目管理策划的核心。在统一大型石化建设项目施工中,一家施工单位一般都要承担好几个单项工程的施工,采取怎样的管理模式既高效又需用资源少、管理成本低,这是项目策划的重点。通过近几年大型项目的实施,不断的总结,目前采取比较多的有两种:一种是按单项工程成立项目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公司成立领导小组进行总体协调;第二种是成立大型综合项目部下设分项目部管理各单项工程。大项目部按专业设置管理部门,是管理层。分项目部主要设置施工管理、技术、质量部门,是执行层,负责项目的进度控制、现场协调、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等工作,项目的其余职能由大项目部实施,大项目部还负责对分项目部安全、质量的监督、检查。该管理模式相比于第一种模式优点在于管理运行效率较高、成本相对较低,分项目部不是各自为政,能够保证信息准确、及时和有效地传递,可以实现统一对外协调、对内指挥,整个工程项目的总体协调、组织管理比较畅通,也有利于围绕项目目标而形成和谐一致、高效运行的项目团队。但是对于关键管理岗位人员素质要求高,另外需要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机制,落实项目的责、权、利。
2.施工任务划分及队伍安排策划。大型项目施工占用资源多,施工单位依靠自身的自有资源难以满足项目施工的需要,且成本较高,借用社会资源的施工分包或劳务分包目前是一种大趋势。工程分包策划时应尽量采取切块分包,控制分包单位数量和综合素质。目前国内大多数分包单位的自身管理能力较低,还不能满足大型项目的管理要求,合同签订时可明确提出各类管理人员数量、素质要求及相应处罚措施,同时项目分包管理上要考虑分包单位的现状,尽量将分包单位管理人员纳入项目各系统管理,对他们进行“传、帮、带”,针对其薄弱环节多加培训、教育,协助分包商管理,满足大型项目管理要求。
3.管理制度策划
关键词:工程建设合同;法律风险;分析;对策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1)13-0213-02
工程建设合同是承发包双方为实现建设工程目标,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控制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投资,保证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法律文件。我厂工程建设合同的内容包括新井地面工程建设、站库改扩建、工艺流程的维修等内容。
我厂工程建设合同在合同工作量中占据较大份额,对2008―2010年所签工程建设合同统计,工程建设合同签订份数占65%、合同金额占42%。因此,在我厂加强工程建设合同是合同管理工作的重点。我厂“合同管理规范率”指标在油田历年的考核中虽都能达标,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在工程建设合同管理过程还有不少细节需要引起重视,否则会给规范合同管理、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带来影响。为此我们开展了“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现状分析”工作,对目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现状进行全方位调查分析,查找出不符合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度要求的环节和做法,提出改进和防范建议,为生产经营决策服务。
一、开展调查研究,找出合同中存在的法律风险
我们对我厂近三年工程建设合同开展了调查分析工作。通过合同审查过程中的问题记录收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履行情况的调查、向部门或个人的意见征询等方式,共收集到各类问题73个,依据能否通过与部门和承办人员沟通立即整改分为两类:一类是合同管理部门指出后能够立即改正的。诸如未提供资信调查资料、《审批表》办理不及时、非合同承办人员办理合同审批、超授权范围签署合同文本、甲乙方名称不规范、合同建设内容不明确、打印合同涂改未确认、日期错误、合同价款大小写不一致、存在错别字、对方违约责任无约束力、纠纷处理方式不恰当、欠缺质量监察条款、结算额超合同价、建设部门合同履行情况报表未及时登记等问题,经修改或补充相关必要资料后符合规定予以正常执行。另一类是需要完善配套制度和要求才能加以改善的。如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的完善、合同条款尽职审查、倒签合同、分包管理、结算“搭便车”、违约追究等方面的问题,需相关部门统一认识、规范要求。
从以上调查分析中可以看出,近年来,我厂在工程合同的签订和执行都或多或少的存在些不足,如果不能及时采取补就措施,弄不好就会出现各类纠纷。
二、加强问题分析,捋清合同中存在法律风险的根源
下面就调查研究出工程建设合同中存在的问题之处从五个方面进行认真分析,找到产生问题的原因所在,为下一步整改工作确定方向。
1.合同条款尽职审查需加强。主要表现:一是合同承办人员对合同文本审查不细致,出现错误较多,如甲乙方名称不规范、日期错误、存在错别字、对方违约责任无约束力、纠纷处理方式不恰当、欠缺质量监察条款等;二是审查部门未对合同条款及相关审查事项提出完善建议。事实上,施工单位十分注重条款要求,在结算办法、质保条款、违约责任等条款,如果要求过严,他们就会建议商谈修改。《安徽采油厂合同管理规定》要求合同管理部门对经济合同订立、履行、合同事务的全过程实施综合管理,对合同的合法性负责。职能部门(单位)主办其业务范围内的合同,部门负责人对合同商务经济和专业技术条款负责。每一建设工程项目都有其特殊性,这种特殊要求应在合同中反映出来,职能部门应设立合理的要求,以增加对施工单位的约束力,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同时以分清责任,实现各负其责。
2.倒签合同现象较多。即项目实施时无合同,在已经开工或竣工后才订立书面合同。有倒签现象的合同几乎包括所有合同类型,其中工程建设倒签合同问题尤为突出。倒签合同一般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将合同日期“溯及”至实施时间,另一种是按补签时的日期确定合同期限,问题都是在履行时没有合同。因甲方地位而低估风险,特别是对长期在我厂承揽工程的内外部施工单位,服务意识较强,执行甲方指挥彻底,造成了部分主办部门或人员习惯了“有活先干,干了再说”的思想,意识不到无合同施工的种种风险。施工内容不明确、生产需求与计划的不同步也是造成倒签合同的因素。
3.工程现场中分包管理不完善。油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要求“工程如需分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甲方同意分包的,乙方应将分包协议在签订后X天内提交甲方。”在现场调查过程中,通过与现场施工人员交流我们了解到,多数施工单位,如油建处、建设总公司、通用实业有限公司、金达实业有限公司,对于建设工程中的“脏、苦、累”的工作内容,一般由交由施工单位以外人员进行施工。施工单位采用“包清工”或“直管劳务”模式进行管理,但是并没有按合同条款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包清工”模式,即上述施工单位与成建制的外部劳务队伍签订协议,按照“包工不包料” 的方式进行劳务承包。“直管劳务”模式是指将劳务人员或劳务骨干人员作为企业的固定员工参与工程施工的管理模式,又称为自带劳务施工。“包清工”模式实际上就是一种分包形式)。在实际分包过程中很容易形成无资质劳务企业或 “包工头” 带队伍承包的现象,难以保证发包单位利益。很多情况下总包单位只派出很少的管理人员,总包企业对工程的控制力较弱,难以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等进行合理的控制,加大了工程的潜在风险,对此应严格管理。
4.结算存在“搭便车”的现象。在某项工程由于合同估算过高或缩减工程内容时,会将其他施工内容放入该工程一并结算,这样做规避了计划管理流程。如“欧庄至欧北站等三管流程部分更换”工程结算中包含了“朱庄站重油燃烧器维修”及“安14井管线维修”等内容。
5.以“整改”代替违约责任承担。建设工程合同要求:“因乙方的原因未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乙方按甲方要求的期限负责整改,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并继续履行合同。”因此出现质量、工程延期的问题后,施工单位在继续履行后、发包单位仍可以要求违约金、减少价款等方式追究其违约责任,减少我方损失并体现合同的严肃性。在结算审查过程还没有对施工单位动用过这一条款。
三、强化对策实施,减少合同执行中的法律风险
1.提高合同风险意识。建设工程中的甲乙方关系是一种合同关系,合同是企业与外界交往的桥梁,守住这座桥梁就可以防范住绝大部分的法律风险,避免绝大部分争议。我方的权利和义务需要多部门协同配合才能得到维护和履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合同洽谈、草拟、签订、履行、变更、中止、终止或解除全过程的管理,是各部门共同努力才能得以完善的。目前出现的条款审核不严、合同签订不及时等问题多是对合同重要性认识不足引起的,不懂得在签订合同时“先小人、后君子”的诀窍,将合同签订视为一种程序性要求,或是以“甲方”地位自居,风险意识薄弱,使合同管理的作用没有得到发挥。因此,必须重视管理人员法律风险意识的培养和提高,通过管理流程控制、全面培训、法制宣传来积极引导和培育各级员工的法律意识、管理意识,重点加强对与建设工程密切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及油田建设工程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学习,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油田内控制度。要形成主动的知法意识、严格的守法意识、自觉的自律意识、清醒的风险意识、强烈的维权意识。做到不允许违法经营,不默认违法经营得利,不鼓励钻法律的空子,不可以先斩后奏,不姑息责任人员。最终使依法经营、依法防范法律风险由不自觉走向自觉,形成一种企业文化,成为企业价值观的体现。
2.规定承包商HSE资质审查,完善队伍选择办法。油田《承包商HSE管理规定》要求:油田和发包单位合同管理部门在项目合同签订前对承包商是否取得“工程项目承包商HSE资格确认证书”进行审查核对,未取得资格的承包商不允许承包油田任何工程项目。合同在双方确认签订前应报送发包单位HSE管理部门审查会签,合同未经会签不得开工。
3.完善发包管理程序。2008年以来,我厂共有8项200万元以上工程没有招投标,是经过基建办批准直接对油田内部单位发包,但在上级检查中未能有效提供相关审批资料,因此有必要在制度中加以完善,明确相关部门管理职责。矿建工程、公用及系统配套工程,造价在50万元以上,油田地面工程,造价在200万元以上,要采用招标方式选择施工单位。依照中石化有关规定必须招标,但由于不具备招标条件需要直接发包的,应报工程部,由分管副主任审批。 应招标但不具备招标条件而需直接发包的工程,报基建办公室,由处分管领导审批后发包;造价低于50万元的矿区建设工程、公用及系统配套工程和造价低于200万元的油田地面工程可直接发包。
关键词:工程总承包;引进;采购;工作管理
一、 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引进管理背景
自《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实施以来,我国投资体制发生了很大变化,内外资投资项目管理相应进行了改革。为适应投资体制改革的变化,进一步明确鼓励类内外资投资项目,国家出台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一系列相关鼓励税收政策,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按照《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以下简称项目确认书)办理的具体要求,国有投资的大型项目均非常重视用足用好这一鼓励政策。
随着国家基本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实施总分包管理的格局在国内已经基本形成。在逐步完善和规范的建筑市场中加强总分包管理工作已显得越来越重要。工程总承包模式凭借其业主倾向、资源配置、综合效益和发展趋势等诸多优势,渐成工程承发包的主流模式。加入WTO以后,我国工程建设市场面临国内外业主对承发包模式的多样性选择,而国内传统的承发包模式远远不能满足这种社会需求,亟待变革与创新;同时,实施十六大“走出去”战略也要求中国企业必须具备工程总承包能力,以应对建筑市场国际化的挑战。积极探索与大力推进工程总承包,已成我国整个工程界的当务之急。
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工程总承包的主要方式:
1、 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ngineering , Procurementand Construction, 简称EPC)。 根据合同关系、承包范围、风险划分、计价方式的不同,EPC还存在多种工程总承包的变型,如设计、采购、施工管理承包(Engineering, Procurement and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简称EPCm),设计、采购、施工监理承包(Engineering , Procurement and Construction superintendence, 简称EPCs)、设计、采购承包和施工咨询(Engineering , Procurement and Construction advisory, 简称EPCa)等。
2、 交钥匙工程总承包(Turnkey或Lump Sum Turn Key, 简称LSTK);
3、 设计―建造工程总承包(Design-Build, 简称D-B);
4、 设计、采购总承包(Engineeringand Procurement, 简称EP);
5、 施工总承包(General Contractor, 简称GC);
6、 采购、施工总承包( Procurement and Contractor,简称PC)等。
工程总承包的具体方式、工作内容和责任等,由业主与工程总承包企业在合同中约定。
鉴于国内目前尚没有一部准确完善的建筑业总分包实施细则,为保证项目引进业务的顺利开展和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通常可行的有以下三种方法:
1.甲采乙装方式:将引进部分的设备购置费、主材费等采购相关费用从EPC总承包项目概算中抠出,按照EC+P方式由业主实施自行采购,采用甲采乙装方式。
2.甲采乙接方式:将引进部分的设备购置费、主材费等采购相关费用从EPC总承包项目概算中预留,按照EC+P方式由业主实施先行采购,采用甲采乙接方式。
3.总承包采购方式:将引进部分的设备购置费、主材费等采购相关费用包含在EPC总承包项目概算中,按照EPC方式由总承包方式实施采购,由总承包单位实施采购,采购合同主体为总承包单位,这样就与其他国内采购方式及管理保持一致。
总承包商为合同的采购主体、是外贸合同的委托方,负责采购方案策划、组织全部采购活动、负责将采购结果备案给业主、组织合同签约、履行、货物验收等,对采购结果负全责;并要求负责依据合同、装箱详单对到货产品在建设单位炼化一体化工程信息管理平台上办理入库,包括主机、安装配件、开车配件、专用工具、两年备件等。工程结束后,进口物资库存按外贸合同一次性由总包单位转给业主。两年备件是生产准备费用,安装、试车中原则上不允许使用,对于缺损、已使用的要求从总包费用中扣除。
外贸单位为合同的买方、受总承包方委托,依照与采购主体签订的外贸合同承担相关责任,负责将对外支付信息上传到项目管理信息平台上,便于各方核对;负责引进产品的资料、单证、结算票据移交工作。
卖方为合同产品的销售方,对所提供的产品负全责,提供合同约定的全部产品及服务。
二、 引进合同付款及结算信息管理
达到采购合同约定付款条件时,外贸单位向总承包单位发出付款通知提示付款,同时抄送建设单位商务部备案。总承包单位在对采购合同核对无误后,通过项目管理信息平台向业主请款并履行相关审批手续,请款金额包括:采购合同约定的进度款按委托协议约定暂定汇率折算后的人民币金额、外贸单位手续费、银行手续费、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采购管理费、运输保险服务费。其中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以免税保证金形式专款专用。
建设单位收到总承包单位开具的收据并审核无误后,将相应款项支付给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双方通过往来科目挂账。之后,总承包单位将收到除采购管理费之外的款项拨付给外贸单位,总承包单位和外贸单位双方也通过往来科目挂账。最后,外贸单位在收到款项之后依据外贸合同办理相关业务,外贸单位和外商及相关单位之间也通过往来科目挂账。
在报关前,所有账务均通过往来核算,外商发票、代扣代缴税款证明(外商所得税)、付汇证明等单据原件由外贸单位负责收集保管,并将对外支付信息及时在项目管理信息平台备案,以便于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外贸单位进行对账结算。
三、 相关票据开具及传递
外商、承运单位及海关开具的所有票据、单证及相关资料首先由外贸单位进行归集,清报关结束后,将相关单据上传到项目管理信息平台,再由其指定专人递交给建设单位商务部负责引进管理的专人,各总包单位指派专人负责定期到建设单位商务部定期领取并核对账务,办理结算手续。其中:
免税部分外贸单位将海关票据,连同外商发票、开具的费发票(名头:建设单位)、运输费专用发票(名头:建设单位)等转交给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据此确认工程成本,交由建设单位财务部门办理结算,建设单位财务部门向总承包单位、外贸单位就免税部分发出调账通知,并附送相关票据的复印件。总承包单位以此为依据将账上同建设单位及外贸单位的往来进行抵消;外贸单位将账上同总承包单位及外商的往来进行抵消。合同尚未支付的尾款,如尚未办理调款,外贸单位应向总包单位及建设单位发出付款通知,完成尾款的付款后向建设单位办理结算。
非免税部分外贸单位凭外商发票及海关完税证明等入账,并冲抵同外商的往来。这样一来,突破工程总承包采购中引进物资管理的瓶颈,探索出可控的操作及管理程序,从而真正实现建设单位关于总承包采购管理的“两统一、三同意、三监督、两备案”的管理原则。即甲方统一潜在合同供应商名单,统一编码标准;重要物资同意采购方案,同意招标短名单,同意招标结果;监督招标过程,监督采购分包合同签订,监督物流过程的质量管理;重要物资采购计划备案,重要物资采购合同备案。并将进口设备、材料计划、采购方案、采购结果、合同签订、执行、付款、物流、清报关、免税、商检、验收、领用等动态信息设计纳入工程项目管理平台。努力将项目打造成为结构优化、技术先进、装备精良、生态友好、组织精干、管理规范的典范式炼化一体化企业。
四、 结论
通过这一方法突破工程总承包采购中引进物资管理的瓶颈,既满足总承包管理的要求,最大限度发挥总承包的优势,又最大限度的用好用足国家对内外资鼓励项目的政策,探索出可控的操作及管理程序,从而真正实现建设单位关于总承包采购管理的“两统一、三同意、三监督、两备案”的管理原则。
参考文献
[1]车宝华.EPC总承包模式在石油化工项目中的应用研究[D].东北石油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