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24 17:18:4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电信诈骗法规,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近年来,通讯信息诈骗行为手段多、花样新,严重危害到广大用户的财产安全,这让预防通讯信息诈骗的宣传日益受到关注。9月21日,2016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进入“电信日”,从电信角度重点普及网络安全相关内容。
本次“电信日”普及和宣传范围广、内容具体,包括网络安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网络安全基础知识,如通讯信息诈骗的主要手段和预防方法;网络攻击和诈骗信息的典型案例;病毒、木马、蠕虫、移动恶意程序、DDoS攻击等基础网络攻击手段;电信企业防范网络攻击和信息诈骗的工作成果等。
在“电信日”主会场武汉的活动中,各通信和网络安全企业向与会人员散发了大量宣传册和宣传单,接受了市民和观众的现场咨询。许多市民和观众表示,通过咨询和参观,对当前少数犯罪分子利用通讯信息实施诈骗的手段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对如何提高预防有了进一步的认识,网络安全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
同时,武汉市内各通信企业在主城区中心营业厅设立咨询服务台,向公众发放宣传册和宣传单,宣传网络安全知识并接受用户现场咨询,湖北其他地市通信企业也同步开展了咨询和宣传活动。当天,湖北省网信办、省通信管理局、省教育厅共同举办了首届湖北省网络安全技术竞赛,由湖北省内高校、通信企业、互联网企业、网络安全企业组成的27支代表队参加了竞赛。武汉市网信办、市通信管理局联合举办了网络安全论坛。
除了武汉主会场的活动外,各地也都展开了相关的宣传活动。在四川遂宁市的“电信日”活动中,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等营业厅在入店处张贴巨幅海报,并通过各官方微信、易信、短信和厅店等渠道持续警示内容,提高公众的防范意识。
在成都市“电信日”主题活动开展期间,各大运营商向全市手机用户推送网络安全公益短信,13家大型营业厅集中组织专题宣传活动,滚动播放网络安全宣传片,发放《个人信息安全防护宣传册》等宣传资料,向市民展示电脑病毒木马入侵、钓鱼网站、电信诈骗等常见网络安全病症和防护措施,并免费提供手机安全投诉受理、恶意程序检测、病毒查杀与防护等安全服务。同时,在成都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开展“电信安全进机关”宣传活动,以增强机关干部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关键词 电信诈骗 收售 银行卡
作者简介:夏彬彬,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刑侦支队主任科员,主要从事物证技术及刑事侦查研究;徐薇,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刑侦支队副支队长。
近年来,电信诈骗案件持续高发,成为当前各大城市最突出的高发侵财类案之一。电信诈骗案件高发低破、作案手段翻新快、防范打击难度大,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丰台分局刑侦支队高度重视电信诈骗案件打防工作,在坚持运用专案驻勤、专案攻坚等常规侦查手段的同时,进一步强化主动警务理念,针对电信诈骗犯罪中大量使用银行卡这一犯罪特点,充分发挥网络侦查优势,坚持侦审协作、合成作战,一举打掉以贾某飞为首的妨碍信用卡管理犯罪团伙,为打击电信诈骗犯罪拓展了一条新思路。文章以对该犯罪团伙的侦查打击为视角,对侦破经验进行简要总结,从打击收售银行卡犯罪角度对提高打击电信诈骗犯罪效能提出建议。
一、案件情况简介
(一)线索来源
针对近年来涉网犯罪案件高发状况,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刑侦支队立足专业化队伍建设,专门成立负责网络犯罪案件侦查打击的网络侦查小组。2014年11月,侦查员通过日常网络查控,发现一名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犯罪的嫌疑人在网上收买银行卡的信息。经查,该人真实姓名为贾某飞,系收售银行卡人员,主要从事向下家收买银行卡后再卖给上家的犯罪活动。鉴于银行卡是当前电信诈骗犯罪、洗钱犯罪以及其他涉及金融类犯罪的重要介质,如若切断不法分子向诈骗团伙提供大量空白银行卡这一渠道,则对遏制电信诈骗案件高发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成功抓捕
按照整体工作部署,刑侦支队网侦小组打破传统打击电信诈骗犯罪的思路,决定以打击前期侦控的收售银行卡犯罪团伙为突破口来打击电信诈骗犯罪。在分局的统一指挥下,经过两天一夜不间断地跟踪、贴靠、蹲守,于12月7日,侦查员先后在丰台、大兴等地抓获6名(刑拘4人)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犯罪嫌疑人。
(三)审查情况
二、收售银行卡犯罪特点分析
通过对本案4名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及犯罪手段进行分析,发现当前电信诈骗犯罪中收售银行卡环节存在如下特点:
(一)涉案嫌疑人学历层次低,但普遍会使用互联网
从被处理的4名嫌疑人情况来看,嫌疑人年龄普遍年轻,主要是19-35岁之间的青年群体,来自北京周边河北、山东及安徽等省份的农村地区。嫌疑人文化水平不高,基本为初中学历,但由于长年泡网吧,普遍会使用互联网,且能够熟练地在互联网上各个论坛、贴吧进行发帖秘密交易,掌握了利用互联网买卖银行卡的基本技能。
(二)涉案嫌疑人以图财为目的,法律意识淡薄
(三)收售银行卡犯罪门槛低,团伙分层明细
由于当前网络监管部门对网上非法信息的管控还不到位,网上买卖银行卡的信息大量充斥。从抓获的4名犯罪嫌疑人看,收售银行卡只需在网络上各大论坛、QQ群中信息即可,无需太高的技术含量。部分无业人员、经济拮据人群看到出售银行卡有利可图,便主动联系收卡嫌疑人,并按嫌疑人要求提供空白银行卡、身份证复印件并设定统一的联系方式以及取款密码。嫌疑人收卡后,再通过网络途径向其上线进行售卖。以本案为例,嫌疑人刘某向贾某飞提供银行卡,贾收卡后再向王某、孙某二人卖卡进行获利。通过层层售卖,大量银行卡被诈骗犯罪团伙获取利用,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电信诈骗犯罪的蔓延。
三、打击收售银行卡犯罪中存在的问题
在电信诈骗犯罪中,不管其诈骗术语、诈骗手段如何变化,最终都要由银行卡进行资金转付。从以往破获的案件来看,犯罪分子都需要使用数十张银行卡,其中一张用于接受受害人转款,其余的为其分散资金进行掩护,最终实现自动取款机取现。这一过程就需要犯罪团伙掌握大量银行卡,因此,收售银行卡就成为电信诈骗犯罪的必要基础,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催生了大量涉及收售银行卡或是冒用他人身份证从全国各地银行办出银行卡的犯罪分子,网络上也相应出现了大量收售银行卡的信息。进而言之,对违规办理银行卡、违法收售银行卡能否形成有效控制是防范电信诈骗的关键所在。 从当前打击收售银行卡犯罪这一环节来看,司法部门主要是依据嫌疑人口供、现场起获赃证物以及存留在的网络上交易信息等电子物证对嫌疑人犯罪事实进行定性定罪。随着新刑诉法的修改实施,对证据的要求及使用越来越高,单从买卖银行卡这一犯罪事实来讲,因缴获银行卡数量有限,且起获赃款数额不高,仅能构成违反妨碍信用卡管理罪,严重影响对嫌疑人的定罪量刑。因此,对于公安机关抓获的电信诈骗犯罪集团的外围分子,最终的判刑也较轻,导致嫌疑人被释放后,继续重操旧业实施犯罪,不仅造成治安隐患,也影响公安民警的打击积极性。目前,法律法规对电信诈骗犯罪的各个环节上的处理打击依然存在盲点,没有明确把电信诈骗中的收售银行卡环节作为诈骗犯罪的构成要件。
四、关于进一步强化打击收售银行卡犯罪工作的建议
近年来,各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电信诈骗犯罪的打击防范工作,公安部、市局、分县局各层面都出台了相关工作机制,成立了专业队伍,打掉一批犯罪团伙,但该类案件仍处于打不胜打,防不胜防的局面。从基层刑侦部门的角度来讲,受情报、技术、人员、经费等因素影响,很难独自打掉电信诈骗犯罪团伙。因此,从客观现实来说,打击收售银行卡犯罪工作不失为基层刑侦部门打击电信诈骗犯罪的一条新模式。
(一)在司法层面,要明确将收售银行卡行为列为电信诈骗犯罪
从打击电信诈骗犯罪实践的情况看,一个庞大的电信诈骗团伙手下往往有若干犯罪部门为其提供支撑,有的专门为电信诈骗犯罪分子搭建网络电话诈骗平台,提供改号、群呼群拨、网络电话落地对接及运行维护等技术服务;有的根据当前国内重大决策、热点活动或利用群众心理弱点为诈骗分子行骗编造诈骗脚本,提供骗术支持的;有非法公司打着资金管理服务的招牌,专门为诈骗犯罪分子提供转移赃款、提取赃款服务的。包括网上非法收售银行卡,向较高层级诈骗团伙提供银行卡等违法行为,均是电信诈骗犯罪的重要环节,也是电信诈骗猖獗、难以及时查处的重要原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专门规定:“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为其提供信用卡、手机卡、通讯工具、通讯传输通道、网络技术支持、费用结算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虽然法律上已明确为诈骗犯罪提供信用卡属于共同犯罪,但在诈骗团伙首要分子没有抓获的情况下,仅仅打击收售银行卡犯罪嫌疑人,能不能适用于该解释,需要法制部门出台更明晰的法律规定,为深入打击该类犯罪行为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制保障。
(二)在惩治上,要实现对收售银行卡嫌疑人的规模化打击
随着公安机关对诈骗犯罪打击力度的增大,电信诈骗犯罪中“开卡―行骗―取款”等环节越来越专业化,即有人专门负责打电话行骗,有人专门负责到银行开户买卡或是收卡,有人专门负责取款转账。为此,有必要建立一套规模化打击收售银行卡犯罪工作体系,努力创造当前打击破案新的增长点:在打击职责上,基层刑侦网侦部门可充分加强互联网巡控,有效运用网络侦查技术,集中梳理、分析、研判出一批收售银行卡犯罪线索,从中筛查出一批重点人,进行全网布控;各级网安、情报部门要针对重点人员进行全网查询、搜集固定其犯罪线索和电子证据,并及时反馈侦查办案部门;法制、预审部门要对案件侦查、证据使用、嫌疑人审讯等方面提供全方位的指导。在打击战术上,要坚持打好“四战”,针对梳理出的重点线索和重点人员,开展规模化统一打击行动,营造强大的打击声势,力争抓获一批犯罪分子,震慑一批违法人员,教育一批问题人群。在打击策略上,要坚持打击和宣传同步,及时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报道打击成果,宣讲法律知识,着力增强人们的遵纪守法意识,逐渐减少个人买卖银行卡行为发生。
关键词:电话诈骗;监管漏洞;实名制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0)19-0286-02
2010年5月20日,广东佛山警方召开新闻会,通报了日前破获的顺德“12・28”特大电话诈骗案:当事人顺德区陈村镇居民杜某被骗603万元,诈骗金额列全国电话诈骗案的第四大数额。案发后,引起公安部和省市领导高度重视,公安部将此案列为督办案件。
从理性上分析,当前我国各地电话诈骗多发并非偶然现象。从公民个人方面来看,一些社会成员没有正确的价值观,一夜暴富、不劳而获的扭曲心理使他们为了钱财不惜铤而走险,走上诈骗的犯罪道路。然而,当前我国各项法律法规还不完善、社会管理制度不健全,金融、电信和政府部门存在监管漏洞,也是促使电话诈骗频频发生的重要原因。
1 电信部门的监管漏洞
1.1 电信市场准入监管不到位和“来电任意显”软件的滥用
随着通信网络日益开放,互联网与通讯网已经高度融合,通讯运营商的种类和数量不断增加,通讯网络日益复杂,但对互联网网关如何发送主叫号码,缺乏严密的技术规范和相关法律规定。通讯网有许多节点与互联网相通,因此通过网络电话发出虚假主叫号码相当容易。虚假主叫号码可以通过电信、网通、铁通、某些互联网公司,甚至境外,进入通讯主网,显示虚假的主叫号码。并且不能排除个别不规范的运营商为了招徕生意,为用户提供自编主叫号码接入服务,从而被诈骗分子利用。
电话主叫“任意显号”现象(俗称“透传”),是部分运营商的中继计费用户利用修改显号功能,使主叫方拨打他人电话时不再按标准显号,实现主叫号码“任意显号”。在互联网上留下信息的业务提供者称,只需花几百元的费用就可以使用这种“号码任意显”的业务,使用过程中通过简单操作就可以让被叫者的电话上显示任意指定的号码,轻轻松松享用“靓号”。这种做法作为一种服务本无可厚非,但是这其中最大的问题,是对业务使用者没有提出任何要求,只是象征性地说明“显示号码不可以设置为119、120等特殊号码”。这种说明非常模糊,对于重要机构的客户服务号码并没有限定,同时业务提供者也没有对使用者进行有效的监控,不法分子正是利用人们对电信、金融、公安等公共部门的信任,通过修改信息伪造出特殊身份、号码所在地等虚假信息进行诈骗。
1.2 电话手机号码未实行严格的实名制
目前,我国法律尚未确立电话手机号码实名制。由于受利益驱动,各地电信运营商对手机卡、小灵通等通讯工具的实名登记制一直未能充分落实,一些电信运营商将手机卡批发给街头小商小贩买卖,手机卡的销售、登记根本无从监管,为犯罪分子实施各类犯罪留下巨大隐患。即使是对于需要身份证件才能购买的手机卡,电信运营商或其商审查也并不严格,人们可轻易地使用虚假身份证件或他人身份证件购买。
在电话诈骗中,不法分子所使用的号码往往属于不记名的预付费号码,或者使用虚假身份证件或他人身份证件登记的号码,这就使执法机关无法通过号码确认不法分子的身份,给电话诈骗的侦破带来了极大的困难。一些不法分子之所以肆无忌惮地进行电话诈骗活动,就是认为号码入网时没有登记身份或使用了虚假身份登记,执法机关无法查获他们。
1.3 对垃圾信息、诈骗电话的监控不到位
目前,移动、联通、网通三大巨头都在开发短信、电话业务,对可能虚假信息的空间进行监控是技术防范的最基本手段。但是,所有这些运营商在开展业务的进程中,大都把注意力放在了如何巩固阵地,抢占更多的市场,而对自身所经营的短信和电话业务却失之管理,没有积极引进新的技术和设备,不断完善服务系统和信令检测系统,没有采取有效的关键字过滤技术对“中奖”“欠费”“出口退税”等关键词进行过滤,没有从根本上封堵含有这些字眼的有害信息的,导致诈骗短信、电话泛滥。消费者叫苦不迭,运营商却无动于衷。因为现行法律没有赋予其对短信、电话业务内容的监管义务,如果其主动而为的话,是需要高额成本的。短信、电话的内容和频次的监管缺失,为电话诈骗的泛滥提供了便利条件。
2 金融部门的监管漏洞
2.1 银行账户未严格实行实名制
目前,我国银行账户实行实名制,大额现金存取必须持本人身份证进行。但是目前假身份证泛滥,银行柜台一线的人员普遍没有接受过证件真假的鉴定培训,对用户提供的身份证、户口簿、护照等各类有效证件,是难以通过肉眼来辨别真伪的。且大部分银行在办理存款账户开户时,不认真执行实名制,不注意审核存款人或客户的身份证件,导致了大量用虚假身份证件开立账户或办理银行卡现象的发生。一些不法分子正是利用银行的疏忽或漏洞,以虚假身份证件大量开立账户、存取款“畅行无阻”,银行方面却不需要为给持假身份证者提供账户、银行卡等行为承担任何责任。这不仅为诈骗提供了可乘之机,也增加了破获案件的难度。
2.2 对资金异常流动监管不到位
当前,电话诈骗中资金流动多是通过银行转账、汇款等方式进行,金融渠道是电话诈骗的一个必要环节。目前,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大额资金异常流动监控比较严密,并设有自动报警功能。但是,对小额度的资金异常流动还没有完整的自动监控、风险预警、适时报警系统。目前虽然电话诈骗犯罪涉案金额较大,但是单笔资金的金额有大有小,诈骗资金存取也比较分散,而且犯罪分子更多地故意把大额资金采用多次转账、零散取款、异地取款方式,短时间内完成资金转移,化整为零,规避银行监管,逃避公安机关打击。
2.3 银行监控系统建设滞后
目前,许多银行由于资金问题,不愿意花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监控系统的研发和更新换代,而发生电话诈骗后银行又没有明确的法律责任,致使一些银行监控系统滞后。一些地方金融机构的监控设备陈旧,图像分辨率不高,影像模糊,记录价值大大缩水;一些银行监控缺乏严格管理,银行营业场所、自动存取款机等部位监控系统没有及时地进行换代升级,资金异常流动数据分析不灵敏,预警功能尚未充分发挥;一些银行机构、自动存取款机等重点场所的监控系统设置不科学、不合理,监控覆盖范围过窄,对犯罪分子的交通工具、同伙成员、来源去向等重要信息未能充分地记录和反应,监控资源协助破案的功能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和挖掘。
3 政府部门的管理漏洞
3.1 公安机关方面的管理漏洞
(1)客观原因致使案件频发。
毫无疑问,公安机关对于电话诈骗案件的泛滥负有一定责任。首先,公安机关推行新型防伪身份证不力,原有的身份证因为缺乏有效的防伪技术,致使假证极易泛滥。再者,由于犯罪分子跨地作案,远程遥控指挥,匿名作案,加之银行卡、电话卡登记制度落实不到位,可供案件侦破的证据和线索较少,此类案件侦破难度非常大。同时,电话诈骗案件侦破的技术要求较高,由于公安机关内部刑侦、网监等部门各自独立办案,各警种之间协作配合力度不够,内部信息孤立分散,难以发挥协同作战合力。电话诈骗案件数量多,侦破难度大,公安机关受人力和财力的限制,只能办理极少数的案件,对绝大部分案件则无暇顾及,从而形成管理上的漏洞,客观上使得不法分子心存侥幸,有恃无恐,不断作案。
(2)主观上不够重视。
一些公安机关对电话诈骗危害缺乏必要认识,重视程度不够,存在麻痹思想。同时,由于电话诈骗案件侦破难度大、线索少、证据难收集,少数民警存在畏难情绪,案件侦破缺乏主动性和紧迫感,导致此类案件破案率低,犯罪分子侥幸心理越来越重,犯罪诈骗金额逐步增大,作案越来越猖狂。
3.2 政府其他部门的管理漏洞
政府作为最主要的公共职能部门,面对频发的电话诈骗,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发动组织电信、金融等部门,建立一个联合的打击防范体制,促进各部门之间的信息登记共享,共同监控可疑电话、账户并及时进行打击。
政府宣传不到位,致使公民防骗意识淡薄。群众对电话诈骗缺乏必要防范意识,自我保护能力不强,特别是一些中老年人生活较为封闭,对银行交易、银行卡使用、金融机构服务电话等现代社会的常识性知识了解较少,接到诈骗电话后,惊慌失措,不辨真伪,按照提示操作,一步步落入圈套。一些群众贪图“意外之财”,在所谓的利益面前头脑发热、失去理智,轻易相信所谓“中奖”信息,极易落入犯罪分子设置的圈套。政府对安全防范知识的宣传力度不够,对电话诈骗的犯罪预警信息较少,作用尚未充分发挥,群众对短信诈骗知识了解不多,对诈骗犯罪敏感性不强,抵御犯罪的意识和能力亟待提高。
针对目前电话诈骗犯罪高发的态势,电信、金融和政府相关部门要善于发现自身存在的监管漏洞,并在此基础上“对症下药”解决问题,同时力求加强彼此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建立起全方位、多角度的预防和打击电话诈骗的立体合作平台,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的财产损失。
首先,电信部门应规范网间互联和限制改号软件的使用,严格实行电信服务享有用户实名制,努力加强与警方合作推出防电话诈骗提示系统,建立健全自身相关制度规定,严格自律。其次,金融部门应严格执行银行卡办理实名制,提高银行职员识别真假身份证的能力,并加强对资金异常流动和大额流动的监控,加快数据自动监控报警系统的开发,及时冻结可疑账户,保护用户资金财产安全。最后,政府部门应当建立立体的打击网络和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防范体制,公安机关应主动牵头,建立由公安、工商、信产、金融等相关单位组成的联席制度,同时要加大宣传,多管齐下,提高群众防骗意识。
参考文献
[1]杜碧玉.通信网络管控并非一家之事[J].通信世界A,2009,(41).
[2]叶俊,周治国.深度警银合作:电信诈骗犯罪的有效阻击点[J].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公安理论与实践),2009,(6).
[3]庄会宁,赵家新,邹浩.打击电信诈骗尚存五大难点[J].人民公安,2010,(5).
论文摘要:中国社会信用体系的生成和发展是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产物。在这一背景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电信产业信用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失信惩戒机制尚未形成,经济主体的信用意识也处于较低的水平,当前信用缺失问题已成为妨碍中国电信产业做大做强的“瓶颈”,如何顺应市场经济前进的步伐,构建合理有效的失信惩戒机制,逐步建立电信业信用体系对中国电信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中国电信产业的失信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当前中国电信产业失信行为的表现
1.企业信用缺失。(1)企业之间竞争不规范。恶性“价格战”愈演愈烈:擅自改变资费标准,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用户或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散布涨价或者降价信息,扰乱市场秩序;订立价格联盟,损害其他经营者或电信用户的合法权益。(2)企业之间信用无保障。互联互通中,个别主导电信经营者出于“保住用户阵地、维护自身利益”的狭隘意识,在与新兴电信企业网间互联时不是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全面履行互联协议的约定,而是以各种借口拖延网间业务开放,人为设障,降低互通率和互通质量,损害了互联他方及电信用户的利益[1]。(3)企业自觉履约率低。近年来,电信运营企业在当地通信管理局或行业协会的倡导下,行业自律公约或自律协约签了不少,但实际执行的效果却不尽如人意[1]。个别企业言行不一,背弃协约条款规定,有的甚至擅自撕毁协议,在经营中仍我行我素,继续违规,导致市场秩序混乱。
2.个人信用缺失。电信企业的欺诈行为使用户、投资人蒙受了重大的损失。同样,电信公司也由于各种用户欺诈行为,如盗打电话、拖欠拒交话费、伪造身份注册及网上商业诈骗等,蒙受巨额损失。(1)用户的电信欠费和恶意欠费行为普遍存在,致使一些恶意欠费者在不同运营公司消费而得不到追究。特别是取消入网费以后,恶意欠费的欺诈行为更加难以防范,已经使电信运营企业呆账比例增加、企业利润不实、资产流失严重。(2)欺诈手段越来越多样化。少数电信用户或盗用他人电子密码通过电信网络侵害合法用户的利益,或伪造身份证注册和上网或盗打公用电话,或伪造电信卡使用业务,手段多样化。
3.政府信用缺失。政府信用是社会信用的关键,起示范作用。电信改革已经走过十年的艰辛历程,围绕提高电信行业的综合竞争实力和为公众提供优质的电信服务两大主题,进行了一系列大刀阔斧式的重组改革,但市场绩效并没有取得基于有效竞争的良性结果。政府在市场进入、互联互通、电信资费、普遍服务等诸多方面的表现令广大消费者失望:垄断定价、限制竞争、服务低质量、“不联不通”,严重损害了公众的利益。
(二)电信产业信用缺失的深层次原因
1.失信惩戒机制尚未建立,失信者没有付出相应的代价。建立健全合理的失信惩戒机制,是规范信用交易的有效途径,是建立现代社会信用体系的基本保障。中国电信产业存在大量失信行为,一个主要原因是国家信息管理体系不健全,缺乏有效的失信惩罚机制,失信违规成本小。在立法方面,《民法通则》、《合同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虽然都有诚实守信的法律原则,《刑法》中也有对诈骗等犯罪行为处以刑罚的规定,但这些仍不足以对社会的各种失信行为形成强有力的法律规范和约束,诚守信用的立法明显滞后[2]。
2.电信产业信用体系不健全不完善,缺乏整体性和协调性。社会信用体系是一种社会机制,它通过对失信行为的社会联防和适当惩戒,有效保护经济活动的正常秩序。建立社会信用体系需要综合抓好信用道德文化、信用法律环境、市场培育和中介服务、政府监管及行业自律、技术支撑体系等多个环节,全面考虑制度安排、组织形式、运作方式和技术手段等许多方面,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在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的情况下,市场行为主体信息不对称以及由此而形成的不完全契约,是市场经济中信用缺失的主要根源。
3.市场信用意识淡薄,企业内部普遍缺乏基本的信用管理制度。由于当前电信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尚未健全,产权制度不明晰,国家代替企业成为社会信用的主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直接面对市场成为自主经营主体,而由于产权边界不清,企业无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就很难使市场经济主体自觉讲信用,一大批企业会“搭便车”,坐收失信之利,却不用付出任何(失信)成本。因此出现了电信市场诸多诚信缺失的现象[2]。
二、构建中国电信产业失信惩戒机制的必要性
(一)构建失信惩戒机制是加快建立信用体系的关键环节失信惩戒机制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关键环节,是社会信用体系发挥其功能和作用的重要保障。目前,电信产业乃至其他领域之所以会出现大量的经济失信行为,关键在于长期以来缺少社会信用体系的核心部件——失信惩戒机制,这使得市场中信用主体的失信行为几乎不受成本约束,造成信用市场中的虚假信息普遍存在。
(二)构建失信惩戒机制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信用经济不是仅靠道德的软约束就可以形成的,还需要社会制度的硬约束。中国自20世纪经济体制逐步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经济主体逐渐多元化。与之伴随的就是原有的社会规范基本丧失殆尽,社会各经济主体利益边界模糊,市场范围扩大的速度远远快于社会约束与制度建设的速度。这种不协调发展,使得那些不具备市场竞争能力和承担责任条件的市场主体大量存在,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3]。
三、构建电信产业失信惩戒机制的总体思路和运作机理
(一)失信惩戒的内涵
失信惩戒就是对通过一系列措施、手段和办法,对失信行为能够及时、适当地进行惩戒,造成对失信行为人的经济、道德或者其他约束,使其付出高昂的失信成本,把失信行为人的个别失信转化为对全社会的失信,并对其未来的预期形成巨大的威慑力和社会影响力,这是失信惩戒机制的内在含义。
(二)构建失信惩戒机制的总体思路
失信惩戒机制是社会信用体系最重要的制度安排之一。失信惩戒机制实质上就是一系列的正式和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它包括基于信用记录,通过生产、销售、购买和使用信用产品对失信行为进行的市场性惩戒,通过法律、法规对失信行为的司法性和行政监管性惩戒以及对失信行为人的社会性和行业性惩戒。其运行机理在于以信用记录的形式对失信者的失信行为予以准确的记录、保存和标识,并将其置于全社会的监督控制之下,通过市场、行政监管、法律、行业自律及社会道德等综合惩戒机制给予失信者及时适当的惩戒,使失信者付出高昂的交易成本,把失信行为人的个别失信转化为对全社会的失信,使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约。
(三)中国电信产业失信惩戒机制的运作机理
1.通过生产、销售、购买、使用信用产品形成的市场性惩戒机制,对信用记录好的企业和个人,给予优惠和便利;对信用记录不好的企业和个人,拒绝进行交易,让其遭受种种不便。
2.通过综合利用市场性惩戒和社会性惩戒机制,记录和公示有严重失信行为的个人和组织,通过信息的广泛传播,使对交易对方的失信转化为对全社会的失信,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约,并形成对失信行为的威慑力量。
3.通过行政性监管性惩戒机制对失信行为进行经济赔偿或行政处罚,使之在财产、人身自由、资格准入等方面付出代价,同时,政府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形成监管合力,减少重复建设。
4.通过行业性惩戒机制的建立,加强行业自律,对政府委托下对失信行为人进行行业资格准入的限制,甚至责令退出行业,使之在行业内难以立足。通过自律、互律和他律的约束机制,提高行业信用水平。
5.失信惩戒机制的根本目的是提高信用水平和创造信用环境,因此要及时接受被失信惩戒机制处罚者的投诉和申辩,纠正记录错误和帮助失信者修复信用,从而从根本上改善信用环境。
四、政策建议
(一)推进电信产业信用体系建设,为失信惩戒创造前提条件
失信惩戒机制是社会信用体系中最为重要、最为核心的组成部分。失信惩戒机制的建立和运行要以健全的社会信用体系为前提条件,因此,必须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尽早建立起政府推动、以信用服务业为主体、以法律法规为保障、以企业信用管理为基础、以行业协会为纽带的、能够如实反映市场交易者信用状况和应对措施的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
(二)加快信用立法,为失信惩戒提供法律保障
失信惩戒机制有效运转的前提条件是有完善的信用法律法规作为基本保障。要尽快推进《电信法》的出台,同时制定失信惩戒的法律法规,明确在市场经济中,失信的法律边界是什么,失信到什么程度将给予何种程度和形式的制裁,明确失信行为的惩戒内容,失信惩戒的实施主体及其责任。
(三)加强电信企业信用制度建设,为失信惩戒创造基础条件
企业信用是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础环节。加强企业信用建设,培育良好的企业信用品牌,防止因授信不当以及因客户违约而发生信用风险,是构建失信惩戒机制的基本目标。鉴于电信企业在信用管理上比较薄弱,没有形成防范信用风险的机制,所以应该加强电信企业信用制度建设,推动企业尽快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引导企业把现代信用理论和方法引入企业经营管理之中。
(四)推动行业协会建设,为失信惩戒提供客观环境
行业协会和其他社会中间体是行业性惩戒的实施者,在失信惩戒机制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行业协会按规定承担行业性失信惩戒功能,制定行业规章制度,记录、披露所属企业信用行为,实现对企业经营活动的自我约束,改善业内的信用状况。政府应当在法规建设、业务环境和人员安排等方面支持信用行业协会,使协会得到培育发展,同时又要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行业协会能够诚信守法、规范运作。
参考文献:
[1]赵兴源,吴烨.信用缺失已成为电信业做大做强的“瓶颈”[EB/OL]..
广大居民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我很荣幸今天能有机会能跟大家一起交流交流,不到之处还请各位多多包涵。
咱老百姓居家过日子,图的就是个平平安安,但要实现家家平安还真不容易,所以今天我主要和大家一起共同来交流学习ー些法律知识和安全防范的知识。
一、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安全事故的频发和刑事案件的多发一方面是由于当前社会转型期诱发因素较多,另一方面是因为我们自我防范上存在大量薄弱环节与漏洞。尤其是缺乏应有的自防意识,所以给安全事故和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二、注重您和孩子的人身安全(交通事故和溺水事件)
据统计目前全国初中以下的学生每天非正常死亡的有四十余人,其中交通事故和溺水的占80%。
我印象最深的有两样,一样“大货车”,另一样“长江水”。物流四通八达,直接导致大量的大型货车从这边经过,每次上下班也变得小心翼翼了,因为这一片的大货车着实多,稍不留神或者不遵守交通规则就会有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可能。交通法规我相信在座的各位应该都很清楚,但是可能缺乏的是一种意识,人往往都有惰性,有时候觉得闯个红灯也没啥,十个呢?一百个呢?你能保证一直不出意外吗?我们谁也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先来,所以还是希望您和您的家人老老实实遵守交通规则才能有效的规避交通风险,方能平平安安的生活。
那天听一个在我们那里的小伙子讲,码头这边的小孩从来不去游泳池,都是直接游长江的。虽然我知道这个小伙子存在吹牛的成分,但是这边的父老乡亲“水上功夫”可见一斑,我也相信大家都听过“出事的往往都是会游泳的”,所以我还是温馨提示水上功夫可以的朋友有所收敛,也最好让您家的小孩远离长江和河流,防止溺水!
三、注重财产安全
(一)、电动车盗窃
根据统计数据得出,所受理的盗窃案件中数量最多的就是盗窃电动车的案件,没有之一。电动车是我们重要的交通工具,一旦丢失会给大家的生活和出行造成很大的不方便。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盗窃案件的发生,在日常使用过程中希望广大居民朋友们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选择优质、坚固的防盗车锁使用双把锁,增加安全系数。
二是车子应尽量停放到能顾及的地方,不要长时间露天停放,就是停放在室内的电动自行车也不要把钥匙插在车上,也要上锁防盗。
四是尽量安装报警器,在锁好电动自行车的同时开启防盗报警器,防盗报警器发出声响后可吓阻小偷的盗窃行为。
五是电动自行车被盗后应及时向我们报案为我们在第一时间查获赃车提供依据,同时也方便我们公安机关及时确定案件高发区域有针对性的对其加强巡逻防范。
(二)、电信诈骗
近年来电信诈骗一直存在高法的趋势,没碰到过的朋友可能会觉得电信诈骗只是出现在电视剧里的桥段,其实稍有不慎我们就有可能掉入陷井。对于电信诈骗一大家要提高警惕,加强自我防范,防止上当受骗。要注意做到三个“不”
第一不轻信: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和手机短信,不管不法分子使用什么甜言蜜语和花言巧语都不要轻易相信,要及时挂掉电话和不回复手机短信,不给不法分子进一步布设圈套的机会。
第二做到不透露:巩固自己的心理防线,不要因贪小利而受不法分子或违法短信的诱惑。无论什么情况都不向对方透露自己及家人的身份信息、存款、银行卡等情况。如有疑问可拨打110求助咨询,或向亲戚、朋友、同事核实。
关键词: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反洗钱
中图分类号:F830.9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0017-2017(1)-0077-04
一、引言
(一)研究意义。近年来,新型的电信网络犯罪越来越严重,造成了重大的生命财产损失。为遏制态势发展,国家层面不断加大打击力度,国务院已召开三次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联合制定了《电信诈骗涉案账户紧急止付和快速冻结机制》,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等六部门联合了《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但从电信诈骗犯罪防控情况看,仍存在诸多现实困境,其中之一是犯罪分子使用的大都非本人银行账户,且掌握着他人批量账户,从而加大了案件的侦办难度。可见,假名、匿名账户是电信诈骗犯罪重要作案平台,如何从源头上堵住此类账户成为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防控的关键。
(二)样本选取。随着东部沿海地区、省会城市对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打击力度的加大,犯罪分子出现了向中西部地区、地级市转移的趋势,宝鸡市虚假冒名开户现象有所抬头。为有效遏制虚假冒名开户风险蔓延,自2016年3月起宝鸡银行类义务机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宝鸡市中心支行办公室关于加强客户身份审核防范虚假冒名开户的通知》要求,开展了特定对象的排查整治工作。截至2016年9月,宝鸡已先后开展排查工作5次,涉及被冒用身份信息101个,辖区19家银行类金融机构涉及相关身份信息开立账户的多达16家。101个被冒用客户身份信息中,共有65个身份信息在上述机构开立账户159个。经各机构开展客户重新识别,有58个身份信息开立的120个账户存在异常,分别占排查出身份信息、开立账户的89.2%、75.5%。
二、特征分析
通过对宝鸡101个被冒名客户身份信息、账户开立过程、开立账户交易、重新识别情况的汇总分析,区域虚假冒名开户情况呈现出以下特征。
(一)被冒名客户身份信息特征。从地域分布来看,基本为异地,涉及全国19个省,其中以四川、广东、湖北、贵州省居多,占全部身份信息的44.5%(见图1)。从年龄结构来看,20岁-30岁(含)年龄段为主要被冒用人群,共有59个,占比为58.4%;其他依次为30岁-40岁(含)年龄段,占比为19.8%;20岁以下、40岁以上年段相对较少,占比为11.9%和9.9%(见图2)。从性别占比来看,大多为男性,占比为87.1%,但2016年5月后新收集的信息显示,女性群体数量在不断增加。
(二)冒名开户者特征。一是结伴、流动开户特征明显;二是与证件本人外貌相似度极高、年龄相仿,但口音与证件归属地明显不符;三是业务办理过程中,多假借玩手机刻意躲避摄像头;四是对银行业务办理流程、考核机制等较为熟悉,会将身份证信息背熟以应对银行询问,并常以投拆为借口对柜员施压;五是业务办理多选择小微支行、智能柜员机等管控薄弱环节。
(三)冒名开立账户特征。从账户开立情况看,冒用者在机构选择上以四大国有银行为主,其次为邮政储蓄银行;地理位置上主要是市区银行类机构集中地段或火车站、汽车站、酒店等交通居住便利地段;办理业务时间多选在交接班时间,早十点、中午十二点、下午四点半左右为高发时段。
从开立账户数量看,开立单一账户有31人,占58个异常身份信息的53.5%,开立账户最多的是12个,涉及1人,占比为1.7%。其他依次为13人开立2个账户、6人开立3个账户、5人开立4个账户、各1人开立5个账户和8个账户,合计占比44.8%。
从账户交易情况看,120个异常账户中,其中已发生交易账户42个,未发生交易账户78个。
(四)重新识别特征。120个异常账户存在以下特征:(1)留存电话。号码归属地基本都为外省,其中以广东居多,其次为云南、海南、四川、浙江等地。目前,98.7%的电话拨打提示为关机、空号或停机,其余电话拨通后无人接听。(2)留存地址。54.7%的账户留存的是身份证地址,其余留存为宝鸡当地地址。值得注意的是,鸡留存地址多为大概方位,如XX酒店、XX路等。经部分机构实地走访,所留地址查无此人或查无此地。
三、值得关注的问题
(一)客户身份识别“核对”环节存在制度漏洞。反洗钱现行法律法规要求银行在为客户开立账户时,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留存联网核查记录和客户身份证件复印件或者影印件,但未要求留存履行“人、证”一致核实工作过程的相关证明资料。事后当需要判断一个账户是否为违规开立时,如已过监控录像资料三个月留存期,除犯罪嫌疑人供认外,仅依靠现有留存资料将难以进行准确判断,造成冒名开户事实的不易证明,导致追责、处置停滞,机构内部潜藏着大量的“疑似”账户、“休眠”账户。
(二)联网核查系统呈现数据信息要素不完整。冒名者所携带身份证部分为客户遗失或被盗证件,但目前因遗失或被盗证件无法进行注销,造成补办证件与旧证具有同等效力,二者主要区别是照片、证件起始日期不同。但银行机构通过联网核查系统可核查信息仅为:姓名、身份证号、照片和核对结果,致使银行机构在“人、证”是否一致存疑时,无法通过联网核查系统查证。
(三)业绩考核与投诉评估机制设置不合理。经调查,大部分机构对办理开户、开通网银等业务有相应考核指标和奖励措施,但对成功堵截冒名开卡行为缺乏相应奖励措施,且因冒名账户后期核实困难,致使柜员在现实利益与或有处罚博弈中出现了道德风险。
(四)现有技防能力与流程管理仍需加强。银行现有身份识别手段主要是利用联网核查系统和身份证鉴别仪,受一线人员工作经验、职业素养等主观因素影响,即使是同一家机构,有着相同的业务处理流程、风险防控体系和考核标准,最终处理结果仍存在较大差异。调查显示,有冒名者在被某网点A柜台识破拒绝后,同天下午在该网点B柜台成功开卡。
(五)风险防控处置措施实施不到位。对成功堵截的假冒他人证件开立账户事件,由于缺少明确规定,大部分机构仅采取业务拒办措施。看似对单一网点内风险进行了有效防御,但实际并未遏制风险的继续蔓延。排查显示,87.9%的冒名开卡人在识破被拒后,依然会选择其他机构再次办理开户业务。另外监管机构对银行受理假名、匿名的开户行为难以认定和取证,对区域风险状况掌控过度依赖于义务机构自主上报,缺乏有效打击措施,也为假名、匿名账户的开立提供了可能。
(六)部分机构对自身风险与漏洞缺乏识别处置能力。从宝鸡统计情况看,过往仅少数银行反馈过成功堵截信息,大部分机构常年“零”报告,这与辖区的风险状况不匹配。常年“零”报告机构主要由于自身所处发展阶段,风险防控能力不强、管理水平不高,依靠自身发现防御风险的能力不足,看似“无险可防”造成了现有管控机制薄弱、工作懈怠。待风险集中暴露后,又往往出现识别管控周期过长、风险实际控制力不强等问题,难以有效处置风险。
四、对策建议
(一)完善客户身份识别核对环节制度与措施。要求各银行办理开户业务时现场拍摄和留存客户照片,为后期核验“人、证一致比对”提供证明资料。对已过影像留存期,无法进行“人证合一”核实,应按照《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加强账户监测,对开户日起6个月无交易,应暂停非柜面业务,对已发生交易,如监测认为可疑,应列入可疑交易并与当事人核实,仍认为账户可疑的,应暂停非柜面业务,涉嫌犯罪的,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考虑到无交易记录暂停非柜面业务与影像留存期之间的时间断档,建议缩短无交易记录暂停非柜面业务的时限。
(二)相关部门企业应提升源头治理技术保障。公安部门应尽快推动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系统上线运行,做好与银行等用证部门的系统对接,实现与公民身份信息系统联网核查,达到丢失被盗身份证件即时失效;增加联网核查系统查询要素,完善数据实时更新、动态维护功能,畅通疑似信息反馈机制,确保信息及时、完整;全面启动居民身份证指纹登记工作,建立冒用身份证人员黑名单制度;电信企业可将电话用户信息与银行实行共享,银行在开户时通过核对客户电话信息,进一步有效识别客户身份。
(三)合理设置业绩考核与投诉评估机制。各机构应根据反洗钱法规要求,结合地域、机构自身特点,建立奖罚分明的反洗钱专项工作考核机制,特别对经核实成功堵截的冒名开户行为,建议给予一定程度上的经济奖励;结合业务处理实际情况,对客户的投诉应在详尽核实的基础上,做好区分处理,保障柜员的基本权益,减轻从业压力,创造有利于从严履职的良好工作氛围,确保将“人证合一”、“开卡意愿”核实要求贯彻到位。
(四)抓好新技术应运与业务流程管理。银行在逐步推动生物特征识别、自助开卡机具等新技术应运推广的同时,要做好与现有技术手段、人工审核管理的业务对接,完善业务处理流程,规范内部管控程序,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发挥好新技术的辅助作用;加强各业务环节的监测分析,建立动态评估机制,及时弥补管控漏洞,现场工作人员要加强对客户使用新技术的业务辅导,强化对“人证合一”、“开卡意愿”的核实。
(五)健全冒名开户风险事件发现处理流程。涉事网点发现冒名开户的,应稳住嫌疑人立即报案,或按《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扣留被冒用身份证件移交公安机关;同时应做好信息的采集留存,为机构内、辖区间信息共享提供支撑;在安全保密的前提下,监管部门可组织辖区义务机构开展区域内异常信息账户排查工作;对确认为假冒他人身份或虚构关系开户的,应立即采取相应管控措施;不能排除怀疑的,应按照《金融机构客户身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报告可疑行为。
(六)搭建区域风险事项预警防控体系。监管部门应在建立区域数据信息共享的基础上,着力搭建以风险信息事前预警、事中管控、事后监控为一体的预警防控体系,力争在识别出有苗头、有代表的异常线索时,能及时提示相关机构做好风险防范工作,督导义务机构缩短风险管控决策周期,提升管控措施的有效性,防止风险扩大蔓延,实现风险事项的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持续做好义务机构风险监测,根据各机构风险状况,采取有针对性的分类监管措施,进一步促进履职效能的提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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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黄晓亮,王忠诚.论电信诈骗犯罪惩治与防范的国际合作――以大数据时代为背景[J].贵州社会科学,2016,(2):164-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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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朱晓阳,高国圣.完善作证方式 确认客户身份[J].西部金融,2010,(4):66-67。
广大村民朋友们:
目前,某村征迁工作即将完成,待征迁工作完成后广大村民手中将持有大量资金,在此提醒广大村民朋友们要合理合法支配资金,不要参与非法集资、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为广大村民朋友们的钱财不受损失,防止上当受骗,提示防范以下几点:
如何防范非法集资
一、非法集资的定义和特征
定义: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目前我国刑法规定了四种非法集资类的犯罪,它们分别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和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主要特征:
非法性: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公开性: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利诱性: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社会性: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二、非法集资主要表现形式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案况看,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
1、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2、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3、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4、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商家加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6、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
7、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8、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
9、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0、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11、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2、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3、以虚拟任务、虚拟货币、“一带一路”、“军民融合”、“物联网”、“区块链”等当下热点概念进行非法集资。
三、非法集资的典型手段
非法集资的手法花样翻新,主要有以下六种典型手段:
(一)假冒民营银行的名义,借国家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机构的政策,谎称已经获得或者正在申办民营银行的牌照,虚构民营银行的名义发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
(二)非融资性担保企业以开展担保业务为名非法集资,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发售虚假的理财产品;
二是虚构借款方,以提供借款担保名义非法吸收资金。
(三)以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旗号,假冒或者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并在网上销售境外基金、原始股、境外上市、开发高新技术等信息,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前景或者许诺高额预期回报,诱骗群众向指定的个人账户汇入资金,然后关闭网站,携款逃匿。
(四)以“养老”的旗号,表现为:一是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为名,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
二是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免费体检、免费旅游、发放小礼品方式,引诱老年人群众投入资金。
(五)以高价回购收藏品为名非法集资。
以毫无价值或价格低廉的纪念币、纪念钞、邮票等所谓的收藏品为工具,声称有巨大升值空间,承诺在约定时间后高价回购,引诱群众购买,然后携款潜逃。
(六)假借P2P名义非法集资。
即套用互联网金融创新概念,设立所谓P2P网络借贷平台,以高利为诱饵,采取虚构借款人及资金用途、虚假招标信息等手段吸收公众资金,突然关闭网站或携款潜逃。
四、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活动
社会公众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应注意以下四个方面:
一要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
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进行冷静分析,避免上当受骗。
二要正确识别非法集资活动,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是否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是否承诺回报,非法集资行为一般具有许诺一定比例集资回报的特点;是否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
三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着巨大风险。因此,一定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依法保护自身权益。
四要增强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意识。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而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因此,当一些单位或个人以高额投资回报兜售高息存款、股票、债券、基金和开发项目时,一定要认真识别,谨慎投资。国家规定贷款基准利率4倍以上的不受法律保护,可作为判断回报是否过高的参考。天上不会掉馅饼,高收益和高风险是并存的,犯罪分子的目的是骗取钱财。高利投资回报很可能伴随着非法集资行为。
如何防范金融诈骗
一、在防范金融诈骗方面应该做到“三要三不要”
(一)“三不要”
1、不要轻信来路不明的电话号码的短信或者非正常渠道的电话银行服务;
2、不要轻信各类中奖、费用返还的短信内容,拒绝利益诱惑;
3、不要向任何人透露银行卡或网上银行用户名、密码,在任何情况下,银行及公安、司法等单位都不会向客户索要银行卡或网上银行密码。
(二)“三要”
1、要提高安全意识,比如在设置密码时避免选用生日、电话号码等容易猜测的数字或字母组合,不在公共场所使用网上银行等;
2、要登录正确的网站或通过银行的专用电话或到银行的营业网点进行查询咨询;
3、遇到诈骗,要积极地向公安机关举报。
二、识别8类常见骗术
1、电话欠费诈骗:不法分子在互联网电话上安装任意显号软件,然后群拨电话,显示国家公安、电信机关的电话号码,冒充电信公司、公安机关等单位工作人员,以受害人电话欠费、被他人盗用身份涉嫌洗钱犯罪,以没收受害人银行存款进行威胁恐吓,欺骗受害人将自己的银行账户资金转到“公安机关”指定账户。
2、引诱汇款诈骗:不法分子以群发短信方式,将“请把钱存到Xx银行,
XX账号,xx先生”等短信内容大量发出。如果碰巧事主正打算汇款,收到此类汇款诈骗信息后,可能未经仔细核实,将钱直接汇到不法分子提供的银行账号上。还有的事主因拖欠别人钱款,收到此类诈骗信息时,自认为是催款的,没有落实真实姓名,便把钱汇入该银行账号。
3、刷卡消费诈骗:不法分子通过手机短信提醒手机用户,称该用户银行卡刚刚在某地(如XX商店)刷卡消费XXX元,如用户有疑问,可致电XXXX号码咨询,并提供相关的电话号码转接服务。
4、虚假中奖诈骗,方式主要分三种:
(1)预先大批量印刷精美的虚假中奖刮刮卡,通过信件邮寄或雇人投递发送;
(2)通过手机发送中奖短信;
(3)通过互联网发送中奖短信。受害人一旦与犯罪分子联系兑奖,即以“需先汇个人所得税”、“转账手续费”、
“公证费”等各种理由要求受害人汇钱,达到诈骗目的。
5、汇钱救急诈骗:不法分子通过网聊、电话交友、套近乎等手段掌握受害人的家庭成员信息后,首先通过反复骚扰或其他手段使受害人手机关机。再利用受害人手机关机这段时间,以医生或警察名义给受害人家属打电话,谎称受害人生病或遭遇车祸住院正在抢救,甚至谎称遭到绑架,要求汇钱到指定账户救急以实施诈骗。
6、ATM机告示诈骗:犯罪分子预先堵塞ATM机出卡口,并在ATM机上粘贴虚假服务告示,诱使银行卡用户在卡被吞后与其联系,套取密码,待用户离开后到ATM机取出银行卡,盗取用户卡内现金。
7、低息贷款诈骗:
“我公司在本市为资金短缺者提供贷款,月息3%,无需担保,请致电XX经理”
,此类诈骗短信,是骗子利用一些企业和个人急需周转资金的心理,以低息贷款诱人上钩,然后以预付利息名义骗钱。
8、骗取话费诈骗:不法分子通过拨打“一声响”电话,诱使您回电,“赚”取高额话费。或以短信形式发送“您的朋友13XXXXXXXXX为您点播了一首XX歌曲,以此表达他的思念和祝福,请你拨打9XXX收听。”一旦间电话听歌,就可能会造成高额话费或定制某项短信服务,造成手机用户的财产损失。
三、使用防骗高招
(一)注意各类电话、短信来源:接到可疑电话和短信时不要轻易相信,一定要保持镇静并仔细核实情况,千万不要抱有侥幸、怕麻烦和自以为是的心理。
遇到可疑情况要多与亲戚、朋友商议,并及时拨打公安机关、金融等部门的多部正规常用电话进行多方查证核实。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核实账户信息,不要相信他人提供的电话。
(二)加强保密意识,防止个人金融信息及家庭信息外泄:犯罪分子之所以诈骗得逞,往往是从网上或其他途径掌握了被害人的有关信息后,再利用被害人的信息做文章,让被害人轻信,从而落入犯罪分子布好的圈套。
因此,公民必须要养成保密意识,不要轻易将个人资料、卡号、存款密码等告知他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在侦查办案中都不会通
过电话进行案情询间,更不会询问群众家中存款情况,以及要求转账等。
(三)掌握一些常识性的知识,切记勿轻信上当而汇款、转账:电信诈骗分子以骗取人们资金、财物为目的,我们应切记勿轻易汇款、转账。
他们编的谎言是存在漏洞的,只要细心甄别,他们的把戏是可以看穿的。
防盗宣传小知识
一、防入室盗窃
1、社区是我家,防范靠大家。邻里之间团结和睦,互相照应,当遇到陌生人在住所附近徘徊时或进入房内行窃时,邻居发现后应立即报警处理。
2、门窗最要紧,选好铁将军。门窗加固对预防盗窃很重要,安装防盗门一定要选择质量好、安全系数高、信誉好的产品,避免“防盗门窗”不防盗的现象发生。
3、出门入睡前,不要忘记检查。家居的各个门、窗、排气口、空调口要经常检查,损坏要及时更换。不要把家门钥匙交给不懂事的小孩;钱物、钥匙、衣物要远离窗户。
4、有钱存银行,密码记心上。家里不要存放大量的现金、存单,存折上的账号、密码不要写在一起,要记在心上或其他秘密本子上,不要同身份证、户口簿等放在一起。
5、学摆迷魂阵,巧施空城计。晚上全家短时间外出,最好亮上一盏灯,或打开电视机,长时间全家外出时,要在阳台上晾晒一些衣服,把电话线拔掉,门铃的电池卸下,使不法分子难以判断出家中是否有人,因而不敢贸然下手。
6、及时清理插在门缝、门把手上的各类广告、传单。如果清理不及时,往往会被犯罪分子认为家中久无人住而放心大胆地入室行窃。
7、警惕顺手牵羊。对提供上门服务的人员,要注意保管家中财物、提防不法分子混在其中、顺手牵羊。
8、警惕“敲错门”。盗贼常常以敲门、按门铃、打电话试图探听家中情况,或形迹可疑按门铃的陌生人,一定要提高警惕,加强防范。
9、对上门维修、送货、送礼的人,要查明其确切身份。要教育小孩不要轻易给陌生人开门。
10、如发现家中被窃,不要急于进屋清点财物,应保护好现场并马上向公安机关报案。
二、防砸车盗窃
1、莫把车辆当做保险箱。车辆千万不能存放现金、首饰等其他贵重物品。
2、小心驶得万年船。离开车辆时要锁好门窗,切记不要将车钥匙遗忘在车上。
3、细节决定安全.车辆内尽量不要放置衣物、包类等物品,容易引起盗贼的注意,进行砸车盗窃。
4、车辆停泊是关键。切勿将车辆停放在黑暗、无人监管或路边无监控区域,否则极易受到盗窃光顾。
三、防室外盗窃
1、不要将过多的现金外露,携带背包、挎包的要放在身前能看到的位置。
2、室外歇息或就餐时,不要随意把背包、提包、手机、电脑等物品放在椅子或地上,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3、到银行取款时,要注意保护好密码,注意自动取款机的使用情况,出现异常要及时与银行工作人员联系。
知法守法
远离赌博
一、什么是赌博?赌博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赌博罪主观上必须具有营利的目的,以娱乐为主带有赌博性的行为不构成赌博罪。赌博行为情节不够严重的,可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构成赌博罪的,可处管制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可并处罚金。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处罚。第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实行劳动教养:
(一)参与赌博,个人参赌的财物在五千元以上的;
(二)因赌博被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继续赌博的;
(三)多次为赌博提供场所、赌资、赌具、交通通讯工具的;
(四)多次为赌博放哨、通风报信、护场的;
(五)教唆、诱骗、胁迫他人赌博的;
(六)在道路、车站、码头、公园、客车、客轮等公共场所设赌的。
第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一)参与赌博,个人参赌的财物在五千元以下的;
(二)为赌博提供场所、赌资、赌具、交通通讯工具的;
(三)为赌博放哨、通风报信、护场的。
二、赌博有什么危害?
第一、坏党风。
赌博损害党的威信,贻误党的事业,不但会造成经济损失,还容易引发贪污、挪用公款、行贿受贿等各种腐败和违法犯罪现象。
第二、失民心。
赌博败坏党的形象,赌民不思创业,参赌党员、干部不谋发展,失去先进性,群众会对党失去信心,影响到党的执政地位和国家的前途命运。
第三、伤性命。
赢钱的人乘兴而往,不分昼夜;输钱的人拼命再来,不顾饥寒;不断消耗,疲惫精神。长此以往,控制不住而呈病态赌博,必定会损害健康,甚至自杀、杀人。有的老人赌博时受到刺激,当场死在蜡桌上。
第四、生贪欲。
赌博助长不劳而获的习气,久而久之会使他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
第五、离骨肉。
赌博忘记了勤奋工作;忘记了父母妻子互相疼爱,失去了天伦之乐,变成了苦海;只顾自己的豪爽,不顾家人的怨气,至使骨肉分离,妻离子散。
第六、生。
赌博经常是通宵达旦,盗贼每每乘机偷盗;煤气忘关,常常因此而发生了火灾、毒死人。甚至歹徒乘机而使计,坏蛋窥伺以为奸。有的因赌博反目成仇,使用暴力。有的造成企业破产。有的因缺赌资而参与偷抢等犯罪活动被锒铛入狱。
第七、坏心术。
一旦赌博,心中千方百计地在想要赢对方的钱财,虽然是至亲至朋对局赌博,也必定暗下戈矛,如同仇敌,只顾自己赢钱,哪管他人破产。
第八、丧品行。
在赌场之中,只是问钱少钱多,易产生好逸恶劳、尔虞我诈、投机侥幸等不良的心理品质。
第九、失家教。
赌博最易诱发父子赌,哥弟赌,亲戚赌,没有长幼、尊卑的之分,彼此任意嘲笑,随便称呼。
第十、费资财。
开始时,气势豪壮,挥金如土,面不改色;到后来输多了因而情急,就把家庭财产甚至集体财产、国家财产做为赌注。
第十一、耗时间。
大量浪费时间,有的通宵达旦,以至于严重影响学习、工作、生活,玩物丧志。
忙,或许是我现在生活的主色调,一人同时主持西安电视台三个重磅节目:《心跳大赢家》、《西安零距离》、《西部置业》,而且跨越了经济、新闻、娱乐等不同门类,有时为了准备一期节目,我常常加班到凌晨两点。
现在回想起我人生中最悠闲的时光,应该在大学里。在老师眼里,我小时候始终是个文静好学的孩子。等上了大学,开放的环境彻底改变了我的性格,潜在的素质也得到了充分发挥,演讲、朗诵、唱歌,文艺天分彰现无遗,那段时光也应该是我人生最快乐的阶段。
毕业那年,我被总参看重,要带我去北京。但最终由于离家太远没能成行。最后我走进了电台,那时刚过21岁生日,学校的同学们还在为工作而四处奔波。现在回想起来,那是唯一的遗憾就是跟同学们道声别。这几年随着节目的影响力越来越大,以前失去联系多年的同学,陆续开始和我取得了联系,但这件本应使人高兴的事情,却也给我带来很大的困扰。因为多年未见,很多同学打来电话请我帮忙,但我让我头疼的是我没办法确认他们的真实身份,有次一个同学打来电话说他带孩子来西安看病钱花光了,希望能取得我的帮助,出于同学之间的友情,我想都没想就把钱打了过去,事后有次同学聚会无意中提起这件事,同学连连否认,我这才知道是遇上了电信诈骗。
发生那件事以后,我越来越觉得实施客户实名制,是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从源头上预防通讯信息诈骗行为的重要措施。幸好,陕西移动迅速落实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实施用户实名制,这一措施的实施确实让我心里踏实了不少。不仅如此,陕西移动公司还会发提醒的信息,让用户提高警惕,防范于未然。这一点真的很赞。
人生中能有几个同学,大家一起工作,互相鼓励,互相鞭策,共同成长这是多么让人羡慕的事呀。学生时代至真至纯的友谊一直延续到现在,成了我生命中的宝贵财富。我在我的一份简介里这样写道:自己最大的财富就是有一批交往十年的朋友。如今的好友,个个都在文艺圈里有了一定的成就。虽然都很忙,但彼此都会抽点时间聚一聚,来一起品味友谊带来的快乐,也让自己在生活的过程中细细感受生命的带给我最本真的快乐。
大家上午好!
诈骗,随着时代的发展,越来越放肆,几乎无处不在。可以随着网络,随着聊天工具,随着电信……
记得有一次,我和妈妈去市场买菜,买了好多好多。我们在路上走着走着,看见了一个乞丐,那乞丐可怜兮兮地说:“我已经五天没吃饭了,给我一点钱吧!”妈妈看他可怜,就给了他五元。当我们会到家后,很不幸的事发生了:我们家没煤气了。妈妈就带着我去餐馆吃饭,让人很恼火的事发生了。
我在餐馆里看见了,那个向我和妈妈要钱的乞丐,正在津津有味的吃着食物,而且还和他的同伴说着令人反感的话:“今天有好几个傻瓜,给了我好多钱,以后要是还像今天这样就好了。”说完还笑的很大声。当我听见这句话时,我真想走上前去责骂他,可以看见那么多人,我便忍住气让妈妈换一家餐馆、还有一次,我在电脑上看见怎么一则新闻:在深圳市居住的一位王女士,在网上购买了苹果4,商家要她的银行账号和密码,说,还有一千元钱要给她。王女士居然就这样糊里糊涂给了商家银行账号和密码。商家从银行上取走了一万元,就逃之夭夭了。
不过,后面他还是被警察给抓走了、诈骗在世界的各个角落存在着,所以让我们学几条防止诈骗的方法。
一、在面对任何与财产有关的事时,要用头脑想清楚那是不是诈骗。
二、千万不要给网上的人银行账号和密码,因为那百分百是假的。
三、不要贪图一点钱,因为到头来,只会得小失大,是一笔不划算的选择、防止诈骗,从我做起,从大家做起。
防诈骗宣传演讲稿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平湖已变得越来越美丽,马路上车辆川流不息的景象随处可见。然而由于有些人交通安全意识的淡薄,在车水马龙的马路上演了一幕幕不可挽回的悲剧。当你看到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消失于车轮之下,当你发现一阵阵欢声笑语湮没在尖锐的汽笛声中,当你面对那些触目惊心的场景时,能不感到痛心疾首吗?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依然是各种事故领域的“头号杀手”。而导致悲剧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欠缺安全防卫知识,自我保护能力差,因此对少年儿童进行安全教育的形势相当紧迫。
有专家指出,通过安全教育,提高我们小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80%的意外伤害事故是可以避免的。为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1996年2月,国家教委、公安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出通知,把每年3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定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建立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制度,敦促安全教育工作的开展。红灯短暂而生命长久,为了更好地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教育部将今年3月28日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定为“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为了更好地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更好地珍视我们生命,在此,学校向全体师生发出倡议:
1、我们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遵守交通规则,加强安全意识,树立交通安全文明公德;
2、当我们徒步行走于人来车往的马路时,请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
3、当我们时马路时,多一份谦让与耐心,不闯红灯,走人行横道,绝不能为贪一时之快,横穿马路;
4、严禁12周岁以下的学生骑自行车。放学回家一定要排好路队。
记得有一个故事。几个学者与一个老者同船共渡。学者们问老者是否懂得什么是哲学,老者连连摇头。学者们纷纷叹息:那你已经失去了一半的生命。这时一个巨浪打来,小船被掀翻了,老者问:“你们会不会游泳啊?”学者们异口同声地说不会。老者叹口气说:“那你们就失去了全部的生命。”
虽然这只是一个故事,但其中蕴含的哲理却耐人寻味。灾难的发生对每个人来说,不分贫富贵贱,不论性别年龄。孩子、学子、工人、知识分子,人民公仆……无论咿呀学语,还是学富五车,无论幼小纤弱,还是身强力壮,如果缺少应有的警惕,不懂起码的安全常识,那么,危险一旦降临,本可能逃离的厄运,却都会在意料之外、客观之中发生了。
遵章守纪,就是尊重生命,尊重自我。当我们能做到这一切的时候,我们的社会便向文明的彼岸又靠近了一步。重视交通安全,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更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呵护这文明之花,让我们远离伤痛,珍爱彼此的生命吧。
今天是第x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我们希望这个日子能够再次唤醒同学们对交通安全的重视。大地苏醒,春风又绿。我们要把平安的种子撒播进自己的心田。当它发芽开花、长成参天大树,我们必将收获更多的祥和、幸福和安宁。
防诈骗宣传演讲稿
场景一:修改分数
目前很多中学使用了电子成绩系统,一些学生假期在家里查到自己的成绩不理想。心绪烦乱的时候收到一则消息说,“花钱可以改成绩,包你满意”。
这时,有的孩子就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去联系者,然后对方让其先预付费用,在随后的过程中,骗子利用受害学生的改分心理,多次让受害学生去付款。直到最后,骗子会给学生发一个PS(修改过)的图,表示成绩已经被修改,其实,在成绩管理系统的成绩压根就没有改过。
场景二:游戏盗号
很多青少年都是网络游戏的高级玩家,其所属的账号也具有较高的价值。在网游交流平台就有骗子提出要高价收购其游戏账号,然后发给被骗者的一个所谓交易平台的链接。
有的孩子就去点击这个链接,殊不知,这个链接就是暗藏木马的盗号链接,只要用户点击了这个链接,那其电脑就会被种上木马,进而导致账号失窃。
场景三:抢红包
抢红包也是一个时下比较时髦的行为,很多青少年包括成年人都乐此不疲,甚至安装抢红包插件。同时,有些伪装成红包式样的木马或者恶意软件的链接也隐藏在其中。
这时,用户插件有可能是恶意软件,会导致手机的信息泄露威胁手机所关联的银行卡的账户安全。在陌生的群,抢陌生的红包是有风险的。
场景四:扫描二维码
街头某产品促销,说扫描其指定的二维码就可以获赠一个饮料或者类似的小礼物。
这时,有的同学就拿起手机毫不犹豫的去扫描二维码,殊不知,二维码本质是一个链接,我们在不能判断二维码是否安全的时候,很可能就将恶意软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安装到了自己的智能终端,同样会导致信息泄露,引起很多可推测的损失。
场景五:汇款、充话费
社交网络中,突然一个熟悉的人让帮忙汇款或者充话费。看起来这个人特别熟悉,头像也是熟悉的,就是号码是陌生的。
这时,有的同学就会不假思索的按照发来的消息去汇款或者充值,其实,这也是一个骗局,利用从朋友处获得的账号权限去骗取钱财。所以,要核实消息发送者的真实身份。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风讷芬”为你整理了这篇2020年司法局营商环境情况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今年以来,为深入推动营商环境建设,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优化服务,提升泾县司法局良好社会形象,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围绕解放思想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抓队伍建设,抓职能优化,抓服务质量提升,助力我县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大格局,以实行人性化特色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行风建设水平为目标,简化办事环节、提高审批效率、提升服务效能、严格工作纪律、建立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开展各项工作,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司法行政队伍,以优质服务推进营商环境改善,努力为实施“五大会战”,建设“四个泾县”提供优质的法治环境。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筑牢服务基础。局领导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多次组织会议部署落实,明确专人负责,研究具体推进举措,落实责任,形成工作机制。以推进司法行政机关公共法律服务职能转变、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效能为抓手,创新体制、优化服务,全面提高办事效率,促进法律服务秩序健康发展。实现“一站式办理、一网式服务”。以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实战化服务中枢,提供全面法律服务上下功夫,完善“一站式”实体平台服务模式,提高平台服务效能,在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一站式服务”。有力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泾川普法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平台,进一步畅通互联网沟通渠道,全面公开司法行政政务服务信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借助信息技术手段,解决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的城乡不平衡、结构不平衡等问题,努力降低群众办事成本。进一步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法律援助办结事项从原来法定的5个工作日,到现在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不断缩短群众办事时限,降低群众维权成本。
(二)法律保障主动出击,切实解决企业实际困难。一是组织律师开展法律服务面对面进企业活动,主动走访相关企业,切实为他们解决在发展上遇到的法律纠纷,及时了解需求,有针对性开展服务活动,为项目落地提供法律保障。让企业“走得进、稳得下、做得久”,不断促进泾县经济健康发展。二是及时解决企业欠薪引发的职工讨薪事件,切实维稳社会稳定,如农民工讨薪案,司法局优先受理、优先指派律师参与,及时稳控,确保社会稳定,企业正常健康发展。
二、工作成效及创新举措
(一)加大力度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升工作效能。加强对涉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杜绝侵犯企业利益、不利于正当竞争的规范性文件出台。为进一步从制度层面解决群众和企业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改善营商环境,自5月份起,县司法局根据上级决策部署大力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经过单位自查自清、报市集中审核、反馈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等环节,最终确定在全县13家单位试点开展对105项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相关事项已于7月6日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关于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的通知》(泾政办〔2020〕16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创新案件受理、审理等工作机制,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和行政复议案件繁简分流审理机制改革工作部署任务。加强学习、培训,全面提高复议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促进行政复议能力、应诉能力建设。提高案件办理效率与质量,着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始发阶段,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减轻行政诉讼压力,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加大营商环境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加强法治宣传,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通过举办法律知识专题讲座、培训,向企业普及依法治企理念,增强企业管理者和职工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的意识。利用普法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送法进企业”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紧抓宣传不放松,最大限度地确保营商环境的法治化。一是疫情期间,到安徽桃花潭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开展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法治宣传防范疫情活动,助力我县非公企业复工复产,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二是结合“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活动,联合财政局举办防范非法集资暨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月活动。三是在全县范围内组织20余家行政执法单位联合开展“江淮普法行”法治宣传活动,有针对性的将市场经济领域进行宣讲、解答咨询。四是就当前高发的电信诈骗案件类型组织开展电信网络诈骗专题防范宣传,结合发生在广大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等,提醒各企业时刻紧绷预防电信诈骗这根弦。五是依托普法阵地和普法载体在县域内全面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氛围。通过设立宣传栏,张贴海报,悬挂宣传标语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发送手机短信平台,各级法治微信群、普法公众号、普法微博推送等方式,确保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法治宣传格局。
(三)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提升服务能力。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做到及时调处化解。坚持推广“枫桥经验”,做好基层矛盾纠纷的排查登记和化解工作。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协调联动。今年以来,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受理矛盾纠纷3048起,调解成功3017起,调解成功率98.98%,预防矛盾纠纷升级191起,预防群体性上访23起148人次,预防各种民转刑案件3起,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职能作用,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促进了县经济社会顺利发展。
(四)指导公证处加大对民事公证的服务力度,认真办理委托、继承、小额继承、遗嘱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民生公证业务,对老弱病残等困难群众,开展上门服务。搞好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对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申请,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受理。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市场监管。要求全县各部门严格对照行政权力清单,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将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存在问题
一是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进行法律服务还不到位。二是服务意识有待提高,个别干部对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从方便企业群众办事角度出发,着力简化优化服务流程和办事材料,方便基层企业群众办事。清理规范各类证照,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取消无谓证明、盖章环节和繁琐手续,切实提高办事效率,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二是加大“法律惠民服务”的目的意义学习,引导律师和法律工作者领会好精神实质,增强服务社会意识;三是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一次集中梳理。结合“放管服”改革、机构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民法典》等清理工作结果,完成全县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要求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对外公开本单位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县司法局及时公布以县政府及其办公室名义印发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在县政府网站予以公开,同步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服务等,全方位便利企业群众办事;四是协调各方,为开展服务创造良好的社会营商环境。
关键词:平安社区;治安防范;和谐稳定;
文章编号:1674-3520(2015)-05-00-01
滨南社区在平安社区建设中,注重从细处入手,实施治安防控无缝隙管理,确保了胜利大本营建设落到实处。
一、完善治安防范措施,努力建设平安社区。
滨南社区在辖区内积极配合滨西公安分局组织开展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恐怖、反、“扫黄打非”等专项斗争,保持对暴力犯罪、“两抢一盗”和防范电信诈骗等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积极推进“无”、“零发案”、无黄赌毒小区创建活动,增强了小区居民和员工群众安全感,维护了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同时还组织开展了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火灾隐患的集中整治,在重要活动和重大节日期间进行消防专项检查,大力宣传普及消防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组织防火检查、巡查和应急疏散演练, 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开展居民自治活动,防止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滨南社区在建翔、胜滨两个治安巡逻队实行准军事化考核管理。并针对新招聘的治安巡逻队员进行入厂教育、岗前培训和准军事管理,组织开展春季大练兵和工作绩效考核,通过培训和大练兵活动,增强了治安人员学法、守法范意识,促进治安巡逻人员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社区门岗管理越来越规范了,这是小区居民最真切的感受。“及时开门关门,小区居民感到安全感啊。”在胜滨小区西三门,每天深夜回家的王先生对门卫管理由衷地称赞。门岗管理好不好有评比,有监督,门卫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在这家社区得到充分调动。如今,滨南社区每月对门岗人员执勤力度、着装规范、警戒记录、电子监控等工作看单进行全面检查考核,评选出“红旗门岗”,在月度治安保卫工作例会上进行通报,并作为年终考核依据进行奖惩兑现。
小区治安巡逻实施“警灯闪烁”工程。治安巡逻队在小区实行定期和不定期、巡逻车与徒步交叉巡逻。巡逻车打开警灯在小区巡逻,有效震慑犯罪分子,使犯罪分子不敢、不想、不能在小区进行违法活动。同时加大小区内的幼儿园、学校、人员密集的广场及职工上下班路段的巡逻密度。社区为保安人员配备了藤棍、钢叉、橡胶棒等防护器械,为治安队、门卫室配备了对讲机等通讯器材,为幼儿园门卫配备了辣椒水等应急防护用具。
二、细化稳控工作机制,确保社区和谐稳定。
加强源头治理,按照“谁制定、谁预防、谁落实、谁但责”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落实机关部门责任主体、三级和基层单位责任,依靠各级组织预防化解矛盾。推行制,选出群众威信高、责任心强、办事正派公道和知晓法律法规的员工作为员,畅通员工群众的诉求渠道。高度重视初信初访工作,严格落实首接负责制,转变员工群众“不信法”、“以访压法”观念,引导依法行使权利,理性反映诉求。努力攻克重点疑难案件,妥善处理老户的缠访行为,严厉打击无理取闹人员,全面掌握特殊群体思想动态,及时化解影响队伍稳定的潜在因素和隐患苗头,防止发生。
滨南社区注重发挥联动机制作用,采取定期和不定期与滨西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滨华派出所联动,进行出租户入户抽查,消防隐患排查,防恐防暴应急演练活动,发放防盗、防电信诈骗等宣传单,开展百日整治行动等一系列举措,进一步净化了小区环境,有效防止了各类案件的发生,确保了辖区的治安环境持续稳定。
三、加强“危险物品管理”,确保社区安全稳定。
一是对“危险物品管理”实行六专管理。滨南社区辖区的物业公司为做好居民小区的绿化管护、蚊蝇消杀等工作,存储了多种类的农药,而且存储量较大,存放时间较长。这些药品多含有毒性,若使用不当,会给员工和居民带来身体危害;若管理不当,被不法人员利用则会造成严重后果。物业公司在农药的使用和管理环节上严把关、细措施,实施了 “六专”管理法,即:“专人存放、专人管理、专人审批、专人发放、专人监护、专人回收”。通过六专管理,最大化的提高了使用途径,最小化的降低了意外风险。
二是积极探索,严格“易燃易爆品”的管理。
1、对易燃品实行“双禁”管理。随着社会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品的不断提高,私家车进入千家万户,因燃油价格的原因,小区居民在自家储存部分燃油,这不仅给车主本人带来危险,也给周围居民带来了安全隐患。为消除隐患,物业公司采取“双禁”工作方法,暨通过治安巡逻人员巡查和发挥小区监控室作用,禁止居民在居民楼内随意存放燃油、禁止在公共场合随意添加燃油的行为。同时做好宣传工作,加大对居民地下室、储藏室的巡检力度和密度,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关键词:3G; 移动电子支付
目前,3G在我国的发展如火如荼,基本进入良性循环轨道,我国3G手机的陆续上市,给电子支付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1、3G推进移动电子支付业务的发展
随着我国互联网与移动通信技术的迅速发展,互联网与移动电话用户持续上升,通信行业已成为我国发展最快速的产业之一。在此发展趋势下,3G技术应运而生。
1992年,由国际电信联盟提出了梦想蓝图(IMT-2000),预示着3G技术的发展开端。国际电信联盟最终确定3G通信的三大主流无线接口标准为:CDMA2000、W-CDMA、TD-SCDMA。其中,WCDMA2000是美国高通公司提出,并在日本、韩国、北美等地区使用;CDMA2000由爱立信公司提出,主要在欧洲地区应用;TD-SCDMA则由我国首次提出,主要针对我国客户使用。
2009年元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位我国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发放了三张第三代移动通信拍照,标志着我国正式步入3G时代。随着3G时代的不断发展,手机功能不再局限于交流及娱乐服务,同时实现了高速互联网接入、可视通话等业务,手机也一跃成为方便、快捷的多媒体终端,推动我国移动商务发展,带来手机电子支付业务。让手机成为移动商务中支票、现金、信用卡的中介物,对消费者的支付方式也有所影响,移动支付必然成为消费者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同时,由于移动电子支付是继银行柜台、自助银行、网上银行、电话银行之后,第一次以移动通信设备作为支付手段的新渠道,手机用户能够随时完成商品的支付业务,由于其操作简单、方便,多功能、低成本的贴身服务,其覆盖面广,其中蕴藏了巨大的发展商机。
2、移动电子支付的发展优势
2.1手机用户的普及度高
据不完全统计,当前我国手机用户已经达到6.4亿人以上,银行卡发放量为7亿张以上,这两种已经普及且使用基数较高的产品,集中在移动电子的手机支付中,必将拓宽手机用户与银行卡用户的服务功能。另外,移动电子支付业务在吸引广大手机用户的同时,也给手机制造商、移动运营商、服务供应商等带来了诸多商机,同时电信、金融、网络等相关行业也将从中获益。
2.2网民对移动支付业务的促进
目前,移动电子支付业务得到了大多数网民的认可,经调查有约56.2%的互联网用户已经使用过移动电子支付业务,64.4%的互联网用户认为移动电子支付业务方便快捷,54.4%的互联网用户通过下载铃声、图片等方式使用了移动电子支付。可见,在网民中,对“电子货币”支付方式的认知度较高,尤其是彩信、彩铃等业务,让他们率先对移动电子支付有所理解。目前,虽然日常生活中很多支付业务与银行密切相关,如银行账户查询,水、电、通信费、数字电视缴费业务,外汇与股票交易等,但由于我国对互联网的应用普及率越来越高,网民认识到网络操作的方便性、快捷性,因此他们在邮局支付、银行卡支付、的移动电子支付中,更加关注后者的发展。
2.3银行与网络奠定了移动电子支付的基础
银行业的数据集中工作已开展多年,数据的物理集中工作基本完成,并将为今后的工作发挥作用。目前,银行的数据整合主要涉及到信息查询系统的建设、数据仓库的建设、视频会议系统建设等,同时银行内部网络的调整与优化也将为移动电子支付等新业务的发展与合作带来商机。另外,随着我国电信垄断局面的结束,最终实现了消费者利益的最大化,推进电信市场的良性竞争。因此,不同的运营商,统一通过电信业务而相互支持,避免更多麻烦的产生,为移动电子支付等新业务的开展奠定基础。
3、移动电子支付发展中的不利因素
3.1移动电子支付的安全度有待提高
由于移动电子支付是用户和商家之间通过无线网络传输,必然给人们带来一定的安全困扰。但是就此问题,我国也正在进一步解决,例如通信产业和金融机构已经在确保信息安全方面投入大量精力与资金,确保在交易业务时,加强金融系统与通讯系统的层层保护,对用户的资料、发送与接收信息等进行对比,任何可能出现错误或者可疑的信息都会被认定无效而停止交易。另外,如果手机遭受被盗、丢失等情况,在手机中应存入支付密码,让除了机主以外的其他人,不能进行消费,用户也可及时挂失账户以避免遭受更多损失。
3.2移动电子支付的信誉风险
在我国一项手机用户的调查中,40%的手机用户对移动电子支付持怀疑态度,65%的用户不会使用移动电子支付发送自己的信用卡资料,90%以上的手机用户接收过诈骗短信。手机由于是随身携带的设备,丢失与损坏现象时有发生,由此带来个人信息的泄露度有所提高,这也是使用移动电子支付业务最担心的问题。移动电子支付实际上将手机以“信用卡”的形式用于支付,但是使用频率的增加与使用环境的多变,带来了较大的泄密、丢失风险,因此移动电子支付风险实际上高于普通信用卡。如果客户在支付资金或者查询账户信息时遇到网络通讯故障,也会让客户对移动电子支付业务产生怀疑与不信任的态度,带来信誉危机。
3.3相关法律制度有待完善
目前,由于我国移动电子支付业务仍在初级发展阶段,竞争激烈、利益关系复杂,尚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保护手段,交易各方的权利与义务也很模糊,这给移动电子支付带来一定法律风险。
可见,移动电子支付的发展仍需各产业链之间的合作,同时加强政府的支持与社会的信任,才能向更好的方向发展,真正做到利国利民。
参考文献:
[1]杨凌云.3G时代我国移动支付商业发展研究[J].北京交通大学:工商管理.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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