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5-29 07:40:4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审计合同,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税务登记号: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兹有_________委托_________提供服务,经双方协商,现将双方的责任及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一、委托事项
(一)项目名称:_________。
(二)本项审计业务预定在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内完成。如有特殊情形可适当延长。
二、委托单位委托审计的目的:
_________。
三、双方的义务及责任
(一)乙方的义务及责任
1.乙方接受委托后,应及时委派人员为甲方提供约定的服务。
2.按照国家有关税收法规的要求,对甲方提供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相关资料,实施必要的税务审核程序,并按时出具审核报告。
3.按照中国独立审计准则出具审计报告,保障委托单位合理使用审计报告。
4.乙方对在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
5.因乙方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被审核企业未缴或少缴税款的,除由甲方缴纳或者补缴税款、滞纳金外,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甲方的义务及责任
1.甲方应对乙方开展审核工作给予充分的合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并按乙方的要求,提供账册、凭证、报表以及其他在审核过程中需要查看的各种文件资料。
2.甲方对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合法、完整,保证会计报表及账册、凭证充分披露有关信息和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承担全部责任。如因甲方提供的涉税资料失实,造成结果错误,乙方不负赔偿责任。
3.作为审核程序的一部分,在乙方认为必要时,甲方应提供一份管理当局声明书,对有关会计报表方面的情况作必要的说明。
4.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条件,及时、足额的支付费。
四、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按照实际参加审计工作的各级工作人员所耗用时间及现行事务所业务收费标准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完成本项业务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差旅、食宿等费用另行计算。
(二)甲方在审计约定书签约时对上述费用支付50%,其余50%在交付审计报告时支付。
(三)如因审计工作遇到特殊疑难重大问题,致使乙方增加审计程序使实际审计工作时间有较大幅度的增加,甲方应在了解实情后接受乙方请求增加审计费用。
(四)审计过程中因甲方原因中止审计,乙方不退审计费。
五、约定书签订后,双方应积极按约履行,不得无故终止。如有法定情形或特殊原因确需终止的,提出终止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给对方以必要的准备时间。
六、声明及保证
(一)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七、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未尽会计责任造成乙方审计失误且须承担连带民事赔偿责任时,乙方有权在赔偿限额内向甲方的责任人或负有责任的股东等索赔。
2.乙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如因不符合注册会计师行业规定而不能使用,应退回已收费用。
九、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十、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十二、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三、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一、高校合同审计审签的内涵及作用
(一)高校合同审计审签的内涵 高校合同指高等院校及其相关部门与其他平等主体(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高校的合同审计审签实际是指学校审计处对涉及物资、服务等采购活动、基建维修工程及房屋租赁、资产处置等经济活动,就合同签订与履行的全过程所进行的审计监督、检查、评价和咨询活动。
(二)高校合同审计审签的作用 通过合同审计审签工作,可以强化学校内部控制机制,明确合同签订程序,规范各级管理行为,对高校内控建设及发展有着深远意义。一方面可以完善高校合同条款,避免潜在的经济纠纷。高校内部审计部门对各职能部门或相关单位送来的各类经济合同,通过对合同主体、内容和形式的合法性、合同文本格式的规范性、合同条款的完备性、合同实质性条款与招标文件、询价信息的一致性等进行审查,可减少合同签订的失误,防范风险。另一方面可以强化内部控制机制,增强职能部门的责任意识。高校的内审部门通过对各部门提供的合同订立的依据及合同订立的流程进行审计,审查合同所涉及的经济活动是否经过授权批准、合同所涉及的经济活动是否履行了学校规定的相关手续、招投标项目有无招标记录、所签合同与招投标的结果是否一致、询价的项目有无用户及职能部门的共同调研结果及结果的合理性等。这样既可审查合同签署的流程,又加强了各部门的责任意识,强化学校的内控机制,更好地避免风险。
二、高校合同审计审签工作中的问题
(一)合同订立的主体多元化,合同管理缺少专门机构 目前高校所签订的合同种类繁多,大致可分为各类资产、服务、设备、药品采购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修缮工程合同、对外合作办班合同、国外办学合同、科技服务合同、资产租赁合同、捐赠合同等经济类合同,另有人事管理、劳动用工合同等。合同签订的主体较复杂,既有基建处、后勤处、设备采购处、国有资产管理处、人事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又有教务处、外事管理处及各个二级学院。由于高校各部门平时均相对独立地对外开展各项社会活动,因此在对外签订合同时往往是以部门或学院的名义对外签订,各自为政,所签订的合同通常分散在各部门及学院,缺乏统一的管理。高校内部无专门的管理机构对各类合同的全过程进行必要的监督,这种多头管理多头对外的管理体制使一些合同无法及时归档、统一管理,相关领导及财务部门也无法全面了解所签合同的标的额,易形成潜在的经济及法律风险,给学校造成损失。
(二)合同签订的文本格式多样化,合同文本欠规范 由于高校对外合同内容多样,既有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又有购买设备资产的采购合同、还有对外办学办班的合作合同等类型,合同的文本格式各不相同。以物资采购合同为例:由于所购资产既有国内也有进口的设备及资产,供货方有国内生产厂家、有商,还有负责进口设备的外贸公司,既有小公司也有大公司。在实际工作中有时采用高校自已拟订的合同文本有时采用供货单位的格式合同,造成合同签订的文本各式各样,合同涉及条款也不一致,甚至大相径庭。合同中所涉及的质量标准、违约责任条款、安全事故责任的约定、货款支付方式的约定及纠纷解决的方式、管辖地等重要条款的约定不系统,增加了内部审计部门进行合同审计审签工作的风险。
(三)合同管理内控制度及审计环境不够完善目前高校的合同管理意识还不强,合同审计也没有较为成熟的审计依据、审计程序及评价体系。高校内部尚未出台系统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与合同相关的规章制度。部分高校虽出台相关文件要求对合同进行审计审签,但对合同审计的操作性层面却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对于合同审计程序、各职能部门在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的职责界定及未经审计的合同有何制度约束等,尚未有完整明确的制度规定。实际工作中各职能部门的合同虽大部分经审计处审签,但也有部分工程项目已做完,工程决算需送交审计时才临时补签合同补审签手续,各学院对外办班及其他用工合同等却未送审计处审签,各种科研及技术服务等合同未经审签但财务已付款等情况。由于缺少完善的制度约束,各职能部门无明确的责任边界,学校的合同管理工作随意性较大,学校的风险未能得到有效防范。
(四)合同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不够全面高校合同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合同审计人员既需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还需具备一些专业技术的学习理解能力,目前高校的合同审计工作往往由原内部审计人员分工承担,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通常为财务审计、工程审计,对法律知识一般不够精通,高校内审部门的知识结构、人员配备无法满足合同审计需要。 在实际工作中审计人员往往仅对招议标结果与送审合同进行审核,审核其程序是否按学校规定执行,从经济及财务角度对合同进行审核,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技术服务合同一般审计人员较难把握其关键控制点,对合同涉及的重要条款、技术指标、法律责任等的审核欠全面,存在审计风险。
三、高校合同审计审签工作的完善
(一)规范合同主体、完善合同文本 高校的合同管理工作可以规范学校的各项经济行为,有效防范财务风险、法律风险,预防合同纠纷,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减少“暗箱操作”。因此学校为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管理行为,应成立合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分管,纪委、财务、审计、设备采购、基建等职能部门共同参与,明确对外各部门的职责权限。鉴于学校才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学校内设各部门及院系均不能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学校对外签订合同时不应以内设部门或院系的名义对外签订,对外签订的合同主体需经学校授权,以学校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使用统一的合同专用章,各部门严格在授权范围内签订各类合同,并由学校统一管理。合同的文本形式,凡是国家或相关行业有统一示范文本的,由于其合同条款较全面、完整、严谨,应使用示范文本;没有统一示范文本的,学校应根据具体情况参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及学校具体要求组织相关人员拟定、设计出适合学校的各类合同的高校示范文本,提高合同的规范性,降低审计风险。
(二)建立健全高校的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是各相关业务部门相互协作的一项系统工程,合同审计审签是合同管理中的一个环节。为使合同的签订、审签、履行及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学校应根据《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的工作实际,建立一套较为完善的合同磋商、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的有关制度及规定。制度中应根据合同的内容、合同类型明确授权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归口管理,明确各职能部门及审计部门在签订及履行合同过程中的责任和权限。对合同审计审签的流程、规则、合同审计的重点及未经审计审签的合同财务不得付款等作出明细规定,为合同审计审签工作营造一个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规范操作、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合同审计审签工作环境,从而减少或避免法律风险,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及审计工作质量。
(三)加强高校合同审计人员的素质建设 合同审计是一项专业性强、知识全面、法律法规意识要求高,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工作,没有一支高素质的审计队伍就无法适应合同审计审签工作的需要。因此审计部门一方面应优化审计人员知识结构,在人员配备时充分考虑合同审计工作需要,申请学校配备适量的合同审计专业人员;另一方面依照合同审计人员素质要求,选择本单位的相关审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加强对法律专业知识、专业技术知识、政策法规的学习及培训,培养复合型合同审计人员,增强其风险意识,以进一步适应合同审计工作需要;另外对于技术性较强的合同,可寻求学校法律顾问、校内外专业人士的帮助,更好地完成合同审计审签工作。
合同审计审签工作是学校内控建设及风险管理的一个有效手段,对于完善学校内部控制、强化学校合同管理、规避合同风险、维护学校权益具有重要意义。高校内部审计部门应把合同审计作为一项单独的审计内容, 积极探索新方法、新思路,提高合同审计审签水平, 进一步发挥为学校节约资金,减少风险,增加价值的作用。
参考文献:
[1]章莺:《高校合同审计的问题与对策》,《湖南农业大学学报》2008年第2期。
一、经济合同审计的重要性
随着卫生系统的发展和建设,有关基建、信息、设备、政府采购等重要的经济合同不断增加,因此卫生单位对经济合同的审计也更加细致,制度更加完善。对经济合同审计不仅可以使卫生单位避免经济风险,减少资金的浪费,而且维护卫生单位的合法权益,降低整体运行成本。因此,为推进卫生系统经济合同审计的规范化建设,降低合同风险,建立健全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制度,更有效地发挥内部审计确保卫生单位经营活动效率性和效果性的目标,对经济合同审计中出现的问题以及应对措施进行梳理,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经济合同审计存在的问题
第一,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的设置不完善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2012年)规定:单位应当单独设置内部控制职能部门或者确定内部控制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内部控制工作。但是目前大多数卫生单位没有意识到经济合同审计的重要性,虽然设置了审计部门,但是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不够完善,不利于经济合同内部审计的开展。机构和人员设置不完善体现为以下几点:审计人员的选择往往从本单位财务或其他部门抽调或兼任,可能不具备审计、会计、管理、经济合同等方面的相关知识;单位内部审计人员后续教育存在不同程度的缺失;内部审计人员来源于被审计单位,在进行经济合同审计时很可能会受到其他部门的影响,因此不能保障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在审计信息化进程中,兼有现代审计和信息化技术的内审人员严重匮乏,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济合同内部审计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卫生单位领导将大部分精力投放在经营管理及单位财务收支方面,对经济合同内部审计的作用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
第二,经济合同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进程缓慢
卫生系统信息化系统及平台使用中,大部分针对财务收支和资产管理等方面,而内部控制则被排斥于信息化建设之外,内部审计与信息化相结合的层次较低。而目前,对于经济合同的审计,技术手段还停留在传统的人工审计上。这种传统的审计手段往往是先现将相关的审计数据复制到审计专用计算机上,然后通过Excel系统对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和审计,通过结合纸质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审查,收集审计证据,出具审计工作底稿。这种传统审计方法劳动强度大,审计周期长,工作效率低下且容易出错,已经不能适应现代卫生系统快速发展的形势需要。另外,内部审计人员对于新事物不愿学习和接受,不敢尝试,审计人员知识老化严重,审计技术有待更新,大部分未接受过专业的审计软件学习和培训,兼有现代审计知识和信息化平台的复合型审计人员严重缺乏。
第三,内部控制不完善,内审程序不完整
在卫生系统的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由于与外部单位关系日趋复杂,业务往来日益多元,在签订经济合同时,也面临着各式各样的风险。而大多数卫生单位未将合同管理纳入整体风险管理范围,审批的职责权限或授权审批权限不明确,合同订立前的事前控制缺失,审查和执行监管不到位。经济合同内部审计准备阶段缺失,在审计过程中出现“断层”现象,导致审计效率低下,降低了审计效力。
三、加强卫生系统经济合同审计工作的建议
第一,寻求领导和部门间的支持与合作
一方面,加大相关职能部门间的配合协作力度,建立健全经济合同审计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经济合同流程的内部控制,提高内部审计部门的整体水平。如对采购合同进行审计时,单位审计机构监督整个过程,从采购申请、采购论证、部门批准、招标全过程、验收入库及具体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与此同时,要寻求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与合作,在各个环节充分授权,才能保障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另一方面,目前卫生单位审计人员不论在数量还是在质量上,均不能满足实际审计需要,特别是不适应审计信息化工作的需要。因此领导和审计部门一定要把好人员培训这一关,建设一支有胜任能力的内部审计人员队伍。卫生单位还应加强培养内部审计人员计算机基本技能,提高对审计软件的基本操作能力,使之可以胜任内部审计工作。
第二,抓住事前、事中审计的关键控制点
在合同订立前,审计人员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第一,认真审核对方单位的资格和资质,确保当事人符合法定条件并拥有履约能力。第二,对于经济合同订立是否通过可行性论证,是否具有计划性,是否在单位预算内,是否超预算,是否经上级主管审批等内容做出审查。第三,对于合同条款做出审查,合同条款应尽量细化,责权分明,措辞谨慎、准确、无歧义,在经济合同签订前,相关人员应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最大限度地规避合同风险。第四,对于经济合同价格做出审查。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审查采购过程是否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廉洁和科学诚信,对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特别是未履行的条款,以及变更或者解除的合规性,手续是否齐全,合同纠纷的处理等做出审计,有效监控合同履行情况。
第三,加快卫生系统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
关键词:事业单位 合同管理 审计 问题
目前,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部门对合同管理进行日常安排,由经营管理科负责人带头对合同签订、审查、管理等内容进行处理,并由质量技术部、施工勘察部门、资产财务部以及分管领导进行监督,在事业单位主管领导的带领下,以及经营管理科的极力配合下对合同管理审计内容进行核实。合同管理的公章可以由经营管理科负责,以此来保证了合同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同时可以由事业单位的财务室对合同进行存档,经营管理部门必须对合同保留副本,以此来保证合同的安全。
一、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的涵义
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能够改善事业单位的内部管理,对事业单位的管理风险起到预防的作用,从不同程度上让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保证了事业单位的价值,同时也促进了事业单位合同管理问题的目标实现。根据目前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的具体情况,可以从审计管理和增值型内部审计两个方面对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工作加以探讨。由于目前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的基本研究才刚刚开始,因而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的相关理论指导和实践经验还比较欠缺,这就导致了事业单位的合同种类的选择上需要进一步加强,而且也要及时的对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中出现的问题加以解决,以此来促进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的完成。
二、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出现的问题
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的台帐和登记情况也都要就拿下有效的控制。然而,目前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具体论述如下:
(一)相关合同管理制度不完善
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的相应制度还没有建立起来,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审计并不完善。而且很多内部控制的审计制度没有详细的内容。主要表现在财务管理制度、设备物资管理制度和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的审计三个方面。首先,财务管理制度只是单纯的介绍了相关的执行资料,却并没有健全审查制度,包括计划、资金、收入等等都不够健全。其次,设备物资管理制度的审计是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的重要环节,但是目前这一环节进行的并不健全,而且分工也不够明确。最后,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的审计上,由于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存在很多不恰当的情况,这就导致劳动人事制度的审计工作对事业单位员工的工作热情没有好处,甚至会产生没有负责人的情况。
(二)财务项目结算大部分无结算依据
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中,财务项目结算工作都没有按照严格的规定进行合同条款的签署,而且经常使用的结算方式都是通用条款,导致事业单位的造价提高。而且经常会产生这种结算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这是导致财务项目结算产生的重要原因。再加上没有依据的结算导致合同违约,甚至对结算款不能及时偿还等情况,都是导致财务项目结算的重要原因。
(三)合同变更程序执行不到位
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的合同变更,会产生程序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合同条款的约定并不按照规定的条款原则进行确定,同伙私也没有履行合同规定中的各个条款,产生违反原有规定的质量问题,或者是变更前已经签署了最终确认合同等情况,都是导致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问题的重要原因。
三、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的对策
(一)优化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存在很多不够完善之处,因而需要进行及时的优化和修订。《工程项目管理规定》虽然对合同管理制度进行了详细的要求,然而却存在内容分散,条款单一等等情况,对合同管理制度造成一定的影响。因而,要想让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顺利进行,必须对合同的变更、落实等进一步优化,体现出各部门负责的执行制度,以此促进审计工作的自觉性。
(二)加强财务结算管理
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中有关财务结算管理的相关工作必须要进一步加强。要对合同中设计的单价合同,进行及时的清算,对工作量不同的合同也要加强财务结算。尤其是要由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财务结算工作,要保证事业单位有具体的部门对财务结算管理进行备案,以此来促进财务结算金额能够得到及时确认,避免了合同管理的毫无根据。要保证人员的收入稳定,加大调节力度,避免存在合同风险等问题,以此促进合同的正常运行。加强财务结算管理同时可以让事业单位的结算条款更加的清晰,促进结算条款的正确性,让合同项目与事业单位的预算相一致,保持了结算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同时也能避免其他单位从中获得不合法的经济利益。
(三)明确法律对合同变更的规定
针对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中产生的合同变更问题,要通过相关法律来进一步明确和落实。目前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具有不够完善的合同变更或者解除的依据、条件及需要的相关手续问题。这就需要事业单位通过具体的法律制度机械能落实,以此来增强负责人的责任心。可以通过具体的规范文本对合同加以规定,而且要严格依据合同变革的具体规定进行。同时,在合同变更过程中,要保证每一个程序都按照严格的法定程序进行,要在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情况下,才能加以变更。而且对事业单位的公章也要加强管理,通过具体的法律制度对合同变更加以规定,以此避免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问题的产生。
四、结束语
目前情况下的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工作,作为事业单位控制管理的重要手段,日渐被接受,成为提高管理水平和防范风险投资的重要保障,对于事业单位来说,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找到合理的合同管理对策,其实践意义将更加明显。
参考文献:
目前,医院的建设和发展的步伐日益加快,医院里的经济活动增多意味着经济合同的增加,因此医院经济合同的审计管理工作就变得很重要,也已经成为了医院经济管理中的关键内容。现阶段,医院的经济合同的种类繁多,例如医院财务、采购以及劳务管理等,因此加强医院经济合同管理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不但能够降低医院的经济风险率,还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医院的合法权益。文中针对开展医院经济合同审计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内容,充分的结合实际情况对医院经济合同审计中的关键点进行分析探讨。
关键词:
医院;经济合同;审计;经济风险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医院医疗事业也兴盛起来,因此经济合同已经成为了医院经济活动的重要部分。而经济合同的审计工作,则是对经济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效益型进行审查,一般会划分为经济合同签订前审计、执行过程中的审计以及经济合同结束前的审计工作。医院加大对经济合同的审计工作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经济纠纷以及不必要的经济风险,能够依法维护医院的合法利益。
一、医院经济合同审计的必要性意义
(一)降低医院的经济风险率
目前,我国对卫生事业的改革工作一步步深入,医院是为患者提高医疗服务的事业性单位,在治疗疾病的过程中将会通过经营行为来使医院医疗设备、医疗技术达到最好的水平来满足患者的就医需求,另外还可以增加医院的经济效益。但是因为很多医院是靠政府的财政投入来保障医院政策的经营运行的,所以医院的各方面管理方式和目前医疗市场竞争的大环境不相适应,随着对医院经济合同的审计工作的开展,能够最大程度上保障医院的合法经营,维护合同双方的正当权益,大大降低医院的经济风险概率。
(二)改善提高医院的经济收入
医院作为一个事业性单位和一个经济体,就必然要参与到市场经济中的各项经济活动中去,所以针对经济合同中也不可避免的会有一些诈骗或者毁约的行为,这都会对医院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对医院经济合同的审计工作可以在一定程度避免这种损失发生的概率,能够对合同上存在的问题提出适当的解决方案以及对合同签订起的三个时期实行监督,维护医院的合法权利以及医院经济活动的顺利进行,进而改善和提高医院的经济效益和收入。
(三)有利于医疗市场秩序的平稳发展
随着我国对卫生事业的改革以及各种民营医院的兴起,很多国有医院,集团所有制医院和民营医院产生了一个共存的局面。因此,医疗市场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医疗市场的秩序也不太稳定,所以医院加大对医院经济合同的审计工作开展,将有利于维护医疗市场秩序的稳定及平稳发展,还可以净化医疗行业不良竞争的环境。
二、在对经济合同审计时应注意事项
(一)对经济合同内容的审计
医院对经济合同审计工作首先要审查合同对方的姓名及住所,来确保对方身份的真实有效性,审查法人代表签字盖章是否确为对方单位的有效公章;对合同标的、数量、质量进行严格地审核检查,确保合同中签订的内容条款符合行业标准;其次,对经济合同款项的审查,重点审查合同价款是否有明文规定,合同价款是否有合法依据,审查运输、包装、安装等费用在合同中是否为对方所承担,是否明确约定;最后就是对经济合同履行情况的审计,这个环节尤为重要,主要对合同的内容、履行的期限以及分期付款的付款方式是否真是、有效、合理合规等进行审查;除此之外,还要对合同违约的行为审核,追究合同违约人的违约责任和违约处理事项。
(二)经济合同审计过程的三个要点
1、经济合同签订前的审计
医院做好经济合同签订前的审计工作能够依法保护医院的资产,避免因为不慎签订合同给国家和单位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在合同签订前审计要明确经济合同的各项条款是否有法律依据,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是否符合招投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审核医院现有的资金资源是否满足该项目的需要,对该项目资金预算和落实情况进行审查。审核合同对方的资质是否合规、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合同内容是否合法以及合同的条款是否完整、准确、真实。在签订经济合同前都要严格按照程序审计检查,尽量规避可能的损失出现。
2、经济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审计
在经济合同执行中要不定期的进行审查,审查合同当事人有没有依据合同约定内容进行,审查价款有没有按照合同规定条款支付,是否按合同约定的进度付款,严防超付合同价款。审查合同变更情况,如果对方因为特殊情况要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的时候是否按照合法的流程办理,合同内容变更或解除的相关手续是否完备,相关程序是否到位;除此之外,审计人员要对合同执行过程进行跟踪审核,以此确保经济合同在执行过程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而维护医院的合法权益。
3、经济合同结束前的审计
医院经济合同在结束时的审计的关键包括对审计项目是否已经通过了验收,工程结算是否通过了审核,检查送来达到资料是否具有合法性。另外审计经济合同里面项目工程量及价格是否真实有效,审计结算的清理工作是否彻底,还要对经济合同中的项目预算是否合规审计,并对结余资金以及库存的医疗物资进行审核,确保真实和准确性。
三、如何避免医院经济合同审计工作中出现问题
医院必须建立起经济合同的管理制度,医院在签订重大经济合同的时候一定要通过各个相关部门的通过才可以,建立起对经济合同管理制度,明确规定未经审计通过的经济合同,财务部门不能支付任何的款项。医院审计部门应该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熟练掌握经济合同中的各项条款,还可以触类旁通进行制定详细的合同实施步骤。规模比较大的医院可以设立专门的审计机构,另外,要提高审计人员的整体素质,对审计人员的能力进行专业培训,并进行适当的指导工作。
四、结束语
医院加强对经济合同审计工作的开展有益于提高医院的经济效益,维护医院的合法权利,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损失出现,对推进医院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而且对医院经济合同审计工作开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下的产物,医院应该加强审计工作的监督,吸取经验促进医院的发展。
作者:张英 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
参考文献:
[1]李卫兵,张卿苗,杨宝新,程树民,张绍军.医院经济合同审计应把好五个关键环节[J].中国卫生经济,2013,12:110-111
一、煤炭企业合同管理过程中的风险分析
在煤炭企业的经营过程中,合同管理风险指在合同的管理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利益损失或损害存在的可能性。风险贯穿于合同管理的整个过程,涉及到合同管理的各个方面,既存在合同自身产生的风险,也包括外部因素导致的法律风险,这些风险的存在严重制约着合同标的的实现,同样也制约着煤炭企业经济效益的实现。
(一)合同准备阶段的风险
一是合同策划风险,主要体现在:合同策划的目标与企业战略目标或者业务目标不一致;故意规避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如将需要招标管理或需要较高级别领导审批的重大合同拆分成标的金额较小的若干不重要的合同。二是确定合同对象的风险,主要体现为:将不具备履约能力的对象确定为准合同对象;将具有履约能力的对象排除在准合同对象之外。三是谈判风险,主要表现为:对合同标的、产品的数量与质量、技术标准、价款的确定与支付方式、履约期限、地点及方式、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争议的解决方式和地点等涉及合同内容和条款的核心部分,乃至关键细节等忽略或做出不当的让步,可能导致企业权益受损;对可能存在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要求之事项的忽略。
(二)合同签订阶段的风险
一是合同文本风险,这种风险主要表现为:合同内容和条款可能存在不合理、不严密、不完整、不明确或表述不当,可能导致重大误解等问题;合同内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国家产业政策等。二是审核风险,主要表现为:合同审核人员未能发现合同文本中的内容和条款不当的风险;虽然发现了问题但未提出恰当正确的修订意见的风险;合同起草人员没有充分考虑合同审核人员提出的改进意见或建议,导致合同中的不当内容和条款未被纠正等。三是合同正式签署风险,主要表现为:超越权限签订合同;合同印章管理不当,为不符合管理程序的合同加盖了合同印章;签署后的合同被篡改等。
(三)合同履行阶段的风险
一是合同相对方履约能力降低或丧失的风险。在煤炭经营中,由于受到市场经济形势、政策法规、客观环境的变化与影响,与其相关的合同相对方的履约能力是不断变化的,往往会出现对方履约能力下降或者丧失的可能性,从而对煤炭企业的经营造成影响。二是合同变更或转让造成的风险。这种风险主要表现为:应当变更合同内容或条款但未采取相应的变更行为;合同变更未经相应的管理程序,导致合同变更行为不当或无效;合同转让行为未经原合同当事人和合同受让人达成一致意见,使合同转让行为无效;合同转让未经相应的管理程序,导致合同转让行为不当或无效等。三是瑕疵履行带来的风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市场、价格等因素会发生变化,但由于违约责任约定不明或责任较低,违约所获得的利益大于违约责任的代价时,对方就可能降低履约质量或者直接违约,从而给合同履行带来风险。
(四)合同履行后的风险
一是履约完毕后对合同相对方及合同执行情况的评价存在的风险。对合同相对方分析评价客观真实的缺失,给以后合作埋下长期的法律隐患;在合同执行评价中未进行全面与重点相结合,造成评价失真。二是合同归档保管的风险。合同保管不善或丢失,涉及当事人在诉讼中可能面临提供证据不充分不足、不能提供原始证据、非原件证明力不被采信等举证风险,导致不利甚至败诉的后果。
二、内部审计参与企业合同
管理的责任内部审计,作为企业内部控制的重要手段,在完善企业合同管理、控制风险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内部审计应该充分发挥这一优势,积极参与企业合同管理,担负以下具体责任:
(一)监督防范责任
内部审计通过参与合同谈判、审核合同文本以及查阅合同履行结果,充分发挥其监督职能,分析判断合同管理各个阶段的风险,在准确及时识别合同管理风险的基础上,坚持原则,反映问题,规避防范,扎实做好本职工作,担负监督责任。
(二)总结评价责任
无论是管理审计还是经济效益审计,内部审计都会围绕着经济合同执行情况的评价开展工作。对于煤炭企业合同风险的阶段构成、形成原因、损失程度作出分析,根据不同风险严重程度逐级排序,为下一步的风险处理提供决策基础。内部审计须加强自身人才队伍建设,具备专业化系统化的评价方法,科学有效地担负起风险评价的责任。
(三)咨询服务责任
咨询服务是现代企业内部审计的创新功能,也是内部审计转型的重要方向。由于企业管理的最终目的是要对风险的相关因素采取措施,识别、化解和转移风险,规避防范,分担和降低风险损失的影响,合同管理风险的应对也同样如此。煤炭企业内部审计应抓住这一转型机遇,积极拓展企业内部咨询服务业务,关注并参与到企业合同管理风险的应对工作中,积极主动地在合同管理中提供帮助、健全管理,更好地履行咨询服务责任。
三、内部审计参与企业合同风险管理的路径
(一)重大合同审计制度化
无论是煤炭生产企业还是煤炭贸易企业,其经济活动大都以合同的形式予以体现和实现。重大合同涉及企业的战略规划、发展策略以及经济效益,合同条款众多、金额巨大,稍有异动就会对企业的发展产生严重影响。因此,建立重大合同审计制度,内审部门既担负起了监督的责任,也发挥了参谋的职能,能够更好地实现内部审计由事后审查到事前预防的职能转变。
(二)合同风险预警及时化
在对煤炭企业合同进行内部审计的过程中,当发现重要的合同风险比如合同主体不具备履约资格、合同相对方财务状况不佳以及诚信缺失、合同个别条款变更后致使合同目标无法实现等情况,内部审计部门应按照审计制度及时提醒业务负责人及公司高级管理者,并在预警的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应对方案,将损失降低到最小,以保障企业的经济利益。
(三)合同风险总结常态化
【关键词】经济合同审计;思考
当前,医院的经济活动越来越频繁,涉及的经济合同类型也日益复杂,这自然加大了经济纠纷和合同风险的发生概率。经济合同审计在规范医院的经济活动,维护医院的合法权益,明确相关业务部门责任,强化医院内部控制体系,避免不必要的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方面,均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经济合同审计工作是医院合理规避合同风险,提高经济管理能力最有效的手段。同时也是医院内部审计部门在实践中逐渐将事后监督转为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切实推进内部审计工作全面转型与发展的重要体现。
一、做好医院经济合同审计工作的条件
(一)建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合格的审计人员是前提
内部审计部门区别于其他部门的显著特征就是“独立性”。建立内部审计部门并配备合格的审计人员是医院首先在形式上对其“独立性”的充分认可,也是内部审计部门“名正言顺”的开展经济合同审计工作的需要。
(二)领导的重视与支持是重要保障
任何一项工作,都离不开领导的重视和支持,经济合同审计工作也是一样,也需要医院领导给予足够地重视和支持。不仅在人员、设备、政策上给予倾斜,还要能经常听取审计部门对重要经济合同审计结果的汇报,并对提出的问题进行督促、及时处理,特别是在出现不同意见时,能够旗帜鲜明地支持审计部门的正确意见。
(三)制定经济合同管理制度和科学的审计流程是基础
俗话说“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的经济合同审计流程是经济合同审计工作的制度保证。通过制度明确审计部门、业务部门在签订和执行经济合同审计过程中的责任与权限;通过流程规定经济合同审计的主要程序和处理办法,经济合同审计工作才能够有章可循,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四)打造综合性、高素质的审计人员队伍是保证
经济合同审计工作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技术性,医院内审人员应着重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及时更新和补充专业知识,积极培养良好地沟通协调能力。只有这样,审计人员才能够真正胜任经济合同审计工作,才能有力保证经济合同审计工作的质量。
(五)重视与业务部门的沟通,取得理解和配合是关键
医院提出“一切为了病人,为了病人的一切”的服务宗旨,同样内审人员也要树立服务意识,重视与业务部门的沟通。在经济合同审计过程中,以事实为依据,杜绝个人主观判断,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积极与业务部门充分沟通,取得理解和支持。提高医院经济合同的管理水平。
二、医院经济合同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签订前
首先明确合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包括是否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列入医院的年初计划,安排了相应的财务预算;招标合同的对方是否具备签约的资格,有无不良记录;非招标或院内议标的合同是否有医院同意签署的批文。其次确定合同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包括合同的标的、价款、付款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主要条款是否完整;合同意思表示是否真实,用词是否准确;对方售后服务承诺书、设备清单、法人代表授权书等是否完备。对于金额重大的经济合同,要集合法律及相关人员组成专家组,充分完善合同条款,防止合同中存在的法律方面或者技术方面的问题。
(二)合同履行中
审查合同有无转包、分包、商业贿赂的情况,对方是否在合同约定范围内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审查分期签订或续签的合同,其主要条款是否与前期合同一致;对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医院有关责任部门是否及时查明原因并予以纠正;审查医院内部合同纠纷的处理渠道是否畅通,有无推诿、扯皮情况。
(三)合同变更、终止
1、经济合同变更。审查合同变更是否损害公共利益及医院的利益;是否达到主合同的变更条件,变更理由是否充分;审查合同变更是否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变更条款是否真实、完整;是否履行了医院制定的合同变更的审批程序。
2、经济合同终止。审查合同终止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情形,有无合同续签的情况;审查合同终止是否留有保密、售后维修服务等条款;对违约解除的合同,医院责任部门是否依照合同及医院规定办理批准、登记、赔偿等手续。
三、医院经济合同审计的方法
(一)深入调查法
医院内审部门根据审计需要或到对方现场,审查其资质资信情况,详细查验产品的材质;或到市场上比对同类产品的价格、质量,掌握市场上同质量产品的真实价格水平;或到施工、安装现场一一查验产品的数量、质量,最终给予产品合理的审计评价。深入调查法是医院内审部门获取准确、详细的第一手资料,为医院提供准确的价格、质量等信息,提高审计质量最有效的途径。
(二)小组谈判法
小组谈判法是医院内审部门对未达到公开招标标准或独家经营的项目,在合同签订前,召集合同相关责任部门,即医院采购部门、使用部门共同组成谈判小组,就合同的主要经济条款和服务条款与对方进行谈判。小组谈判法的关键是谈判人员、策略、目标的事先确定。
(三)关键点控制法
医院内审部门以合同的审计内容为范围,针对合同中易形成的漏洞,梳理出审计重点,不遗漏审计关键点,有效控制和消除合同的潜在风险,避免给医院带来重大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四)合同台账法
由医院业务部门将合同的标的、数量、金额、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方式等主要条款及售后服务情况,按照年度、对方单位名称等信息建立成管理台账。医院内审部门根据合同台账,对签约方的履约能力、服务能力进行评价,同时督促业务部门不断提高合同的执行能力和管理能力。
总之,经济合同审计工作是医院适应我国医疗卫生事业改革的逐步深化及内部审计理念变化的客观需要。虽然这项工作难度大,任务重,但我们已经看到经济合同审计工作在保障医院经济利益,强化管理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随着经济合同审计工作在力度、深度和广度方面的不断加强,它势必将发挥更大的作用,为医院的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陈玉芝.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分析[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0,01.
[2]李建军.建立完善的企业合同管理体系[J] .中国石化,2010,02.
[3]臧鲍.论合同的变更[J] .法制与经济(下旬刊),2010,02.
[4]杨应胜.交易习惯在合同纠纷解决机制中的适用[J] .中国石化,2010,01.
关键词:招标、施工合同、审计
1、项目招标阶段的审计
招标阶段的审计主要是对建设单位提出和确定拟招标的项目,是否办理有关审批手续,是否落实项目的资金来源等、招标方式是公开招标还是邀请招标、招标人是自行办理招标事宜还是委托招标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招标人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时,是否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等。
1、1工程招标审计
审查工程招标程序是否合法、组织(人员)是否落实。按规定要求,凡是工程建设项目立项招标要由计划建设、财务、运营维护、市场经营部、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以及设计和建设单位联合组成 “决策组”和“工作组”按分工的原则各负其责,开展工作。
1、2工程招标程序与工作责任审计
审查工程招标工作中是否做到谈判、评标、决策分开;是否坚持谈判者不决策,决策者不谈判的分工原则。“工作组”具体负责对投标单位资格等级、企业信誉以及组织施工能力等情况进行审查。设备造型选择时是否依据决策组集体研究决定,是否存在某个人说了算的问题;审计中若发现招标中有不具备相应资格的投标单位应将其拒之于门外。
1、3做好招标前期准备工作审计
重点抓好对工程概、预算审核。其一、初步设计概、预算一般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10% ;施工图预算不得超过初步设计预算。其二、对概、预算中主材表的价格进行审核,对各项定额取费,材料差价应根据工程特点和建设期限严格审核。其三、建设用地是否办理征用手续和取得土地使用许可证;是否取得城建部门颁发的工程建设许可证等。
1、4招标方式的审计
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两种方式。公开招标的招标人是否在指定的报刊,电子网络或其他媒体上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是否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时间和获得招标文件的办法以及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等内容。公告后是否按规定时限要求及时做好对投标企业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进行登记工作。若是实行邀请招标,应当同时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质信誉好的特定法人(或企业)发出投标邀请书。必要时可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等。
1、5标底的审计
标底的制定是招标工作中非常重要的环节,也是中标与失标的主要衡量标准。因此,对标底制定的审查也是对招投标工作全过程审计的重要环节。要重点审查编制标底依据的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是否合规有效,有无人为地调整标底问题,并审查是否控制在批准的总概算额度内,还要注意对标底的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开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1、6投标的审计
(1)对投标企业资格的审计。重点审查投标施工企业营业执照中主营业务经营范围和相应的资质等级证书,根据国家及信息产业部有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要求规定的“投标人应当满足规定的资格条件。”是否具备与本次招标项目相配的工程技术力量和经济实力,要结合该投标企业近年来所承建的其他工程项目中哪些项目获取过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工程评定的等级证明等,对弄虚作假,不符合要求和不具备应有能力的施工企业取消其投标资格(2)对投标书内容的审计。审查投标人是否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内容是否齐全、规范、制定的计划是否切实可行,工程质量是否达到规定的标准,施工方法和质量保障的措施是否得力,有无在投标书中提出额外的附加条件等。
1、7开标、评标、定标的审计
(1)开标的审计。开标时是否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是否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或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正;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场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开标过程应当做好记录,并存档备查。如果开标时发现投标文件破损,或授权委托书不是原件又无投标单位法人签章的应当众被宣布为废标。(2)评标的审计。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共同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前应当严格保密。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成员不得参与评标工作。评委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在完成评标后以书面形式推荐1至3家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招标人可以将社会信誉好、标价低、工期短、工程质量高、施工组织管理严密,守信誉的第一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职业道德,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恪守廉洁,不得捞取好处。评委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情况。(3)定标的审计。定标审计主要是对经评标委员会按照法律程序、评标的条件与标准,研究确定的中标单位与招标之间的履行承包施工合同订立之前的手续办理过程的审查。首先,审查确定中标单位时限(一般为30日之内)是否超过规定时间,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投标双方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中标人是否按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当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项目肢解转让。其次,投标单位是否持中标通知书到招标管理部门办理审查复核、盖章及有关手续。
2、施工合同签订阶段的审计
2、1施工合同的审计
主要是对施工合同签订内容及过程的审计。按照招标程序要求,施工合同的签订应在投标单位中标之后进行,因为此时工程造价和其他条件实际上已通过招投标这种方式由双方作了初步约定,但还必须通过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施工合同才能最后生效。审计监督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首先审查施工合同的签订过程是否完整、手续是否齐全;合同双方是否根据我国有关法律和有关规定,结合建设项目的特点来签订施工合同;其次,签订合同必须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根据我国法律和国内外通行的做法,签订施工合同要经过“要约”、“承诺”、“鉴证和公证”三步程序进行。中标后签订施工合同必须以招标文件和投标书为依据,合同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和投标书相一致,签订合同的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进行讨价还价,任何一方都不得在定标之后,签订合同之前擅自提出让利要求。
2、2审计施工合同的基本内容是否完整、规范
按照我国有关文件规定,国内工程承包的施工合同应包括如下主要内容:批准的设计文件、立项批文、工程范围、工程名称、施工地点及施工期限、开工与竣工日期、工程质量要求、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工程造价、技术资料和施工图交付时间份数、设备和材料的供应责任、承包方式、取费标准、结算方式、交工和验收、合同的仲裁、奖惩以及协作和违约责任等条款。合同签订后,因改变建设规模、生产工艺、建设地点而影响建设工期和合同造价时,应根据批准的文件修正或补充原定合同,必要时需要重新签订合同。
一、对合同主体进行识别性审计
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主体是指依照合同约定对总承包工程整体或单体工程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当事人。一般总承包合同有发包人、总承包人和分包人。根据需要有的总承包合同中发包人和承包人一方为一名或两名当事人,在审计中应对涉及总承包合同当事人主体资格进行识别。
在对主体资格识别审计中,应根据各主体所承担的工程项目,对主体资格的资质等级、信誉等级、财务状况等情况进行审计。在审计中对发包人应识别的情况主要有:发包人单位名称、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工程地点、工程内容、资金来源进行审计。对总承包人和分包人应识别的情况主要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注册资金、财务状况或融资等情况进行审计。
通过对总承包合同主体审计,以识别主体资格、资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关证件的有效性。
二、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标的、工期审计
总承包合同标的是指当事人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东西,一般用数量表示,也有的技术性项目的合同标的还包括技术性能。由于总承包合同建设规模和投资的多变性、标的数量,就必然随着变更的协议而变更。因此,审计人员应将与合同标的相关的合同文件加以收集整理,通过鉴证、,予以确认。
建设工程的工期是依据工程的进度而定。但有的总承包合同由于合同中约定的和实际竣工的工期存在不一致的现象,导致其工期存在待定状态。因此,在识别工期时一般应将合同约定的工期与实际竣工工期或者是发包人对总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报告的逾期答复验收的时间一并考虑。根据实践针对上述情况应掌握以下几点:①当合同约定的工期与实际竣工验收一致时,应依约定时间确认工期;②当合同约定的工期与实际竣工工期不一致时,应以双方认可的变更工期确认;③ 按照合同约定当总承包人已完全履行合同,并且已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后,发包人在无正当理由或未取得总承包人同意延期验收的前提下逾期组织验收的,应按发包人逾期验收的时间确认工期。同时,在工期确认时,应将开工时间、工期变更情况及其违约责任进行关注。通过审计,明确合同标的和工期的准确性以及工程逾期后过错方违约责任的确认或处理情况。
三、对设备、材料招投标情况进行审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对以下三种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一是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二是全部或者是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家融资投资的项目;三是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和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 “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及风险管理进行评审”等规定。凡是符合以上规定的建设工程项目设的设备材料应进行风险管理审计。审计的内容主要有:投标单位、投标时间、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数量、金额等进行审计。
鉴于有的总承包合同,涉及外购设备、材料,因此对供货单位、外购设备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交货地点、验收时间,以及其违约责任等情况应进行审计。
通过审计对上述设备材料的招投标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识别,对数量计算的准确性予以审核。
四、承揽加工项目工作成果审计。
承揽加工工作成果包括项目设计及技术资料之内容。因为有的总承包合同中某些设备、材料为非标准的,它需要总承包人(定作人或分包人)按合同约定进行设计并提供技术资料。承揽人按照定作人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总承包人(定作人)给付报酬。在对定作人审计时,主要应对其提供设计文件名称,提供设计文件时间,提供材料名称、规格、单价、金额、合同约定价,调整价、确认价、验收时间、违约金比例、违约金数额等情况进行审计。对承揽人审计时,应对其接受设计文件及技术资料发现定作人不合理要求通知时间及内容,催告定作人协助履行事项的内容及时间、提交成果时间、提交成果质量、或者是定作人逾期提货、承揽人依法对留置成果名称、留置成果的价值或者承揽人保管成果材料不善应赔偿的数额,以及解除合同的时间等情况进行审计。
除以上情况审计外,还应对承揽人名称、资质和承揽的设备名称、规格、数量、质量、单价、金额、交货地点、验收时间、违约责任以及项目报酬收付情况进行审计。此项重点是注重对当事人履约情况和承揽加工工作成果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识别性审计。
五、工程竣工验收情况审计。
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发包人(建设单位)和总承包人(分包人)依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对整体工程或者单体工程进行验收并交付工程的一项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79号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一般总承包合同对此项都有明确的约定。对某些特定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有关部门还有验收备案的规定。例如:建设部2000年4月7日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部门备案,对逾期或者建设单位将备案机关决定重新组织竣工验收的工程,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前擅自使用的备案机关责令停止使用,处工程合同价2%以上4%以下罚款。因此,对此项审计应十分关注。
根据审计实践,有的总承包工程对竣工验收有明确的约定。有的还约定总承包人在其所承包的工程完工时,依照合同约定应向发包人(建设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资料。还有的总承包人对发包人(建设方)收到其提交的验收报告明确在一定时间内应组织验收,逾期不组织验收的,或未经验收而擅自使用的即视为已竣工验收的约定,这种情况在总承包合同中多见。所以在对总承包工程验收方面审计中应对项目名称、竣工时间、已验收、未验收、验收标准和项目保修情况进行识别性审计。
对有违犯上述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行为,审计人员在审计报告中应予提示或披露,以引起企业管理者重视或纠正,避免风险。
六、工程质量审计
总承包工程质量,是指发包人对总承包人或者承包人对分包人依照合同约定对工程交付人所承担的工程质量,按照标准进行的工程质量检验活动。检验标准可分为国家规定的标准、行业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标准。对质量检验标准,应从以下三方面情况进行掌握:一是有约定标准的从约定。二是无约定标准的,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三是无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审计人员在进行工程质量审计时,应对项目名称、检验标准文号或检验依据和质量认定情况以及不合格原因等主要情况进行审查。
七、工程款收支审计
总承包合同工程款收支审计,就是审计人员对承包合同当事人收支工程款的核实活动。工程价款一般包括:① 建设工程土建项目的设计费、材料费、施工人员费用。② 设备费、安装调试费;③ 承包人的管理费,即总承包人进行建设工程管理、发包人给付的价款。此项费用如总承包合同中双方有约定的,就应将此费用在内。④质量保证金,是指发包人将从总承包人一定比例的工程款中暂留的价款,根据总承包人承包的工程质量按合同约定、届时再付给总承包人。也有的总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生效时向发包人付一定数量款项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全部履行完合同义务后,发包人再予退回的款项。但由于有的工程价款构成不同,审计人员应据实核算。
在工程价款确认之后,应将总承包人收到发包人或总承包人支付分包人的工程价款逐笔进行核算。同时还应对收付各方的票据进行鉴证。这是因为有的建设工程缓建、停建之原因,致使工程未进行结算,或者有的工程款支付存在着一方先付款后收发票,或者一方先出具发票后收款,或者一方暂以收据作为收款凭证待工程完工结算完毕,收到全部工程款后再出具发票等原因,造成票据短缺或无效凭证现象,再建工程及时转入固定资产。故审计人员对票据审核也不可忽视。具体对工程款收付情况审计,应从支付方和收款方、单位名称、数额、日期、方式、逾期支付时间和数额,以及票据种类等情况进行审查。
八、总承包合同纠纷审计
总承包合同纠纷处理情况进行审计,是指建设工程当事人对履行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产生的异议。总承包合同往往涉及到发包人、总承包人、分包人、供货人等多个主体法律,加之一方或诸方主客观原因,致使过错方违反总承包合同事项约定,使相对方遭受损失。守约方依法或依约向过错方提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主张而未获得赔偿,或双方争议事项处理结果处于待定状态。这些纠纷解决的方式一般有三种,一是当事人通过协商解决。二是依据总承包合同中仲裁条款或双方当事人达成的仲裁协议当事人申请仲裁机构仲裁。三是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这些方式在处理总承包合同纠纷中是多见的。因此,在审计中,审计人员应对当事人已处理或者将要申请仲裁起诉的合同纠纷情况进行关注,因为这些纠纷的支付款项,不仅涉及到合同的标的和工程款的数量,也关系到当事人的风险管理。因此,对总承包合同纠纷处理情况审计也是不可忽视的。
九、总承包合同管理内控制度审计
总承包合同管理内控制度审计是指审计人员对在履行总承包合同中,对影响组织目标实现存在或潜在存在予以接受,或者想办法采取措施,消除减少或转移各种不确定因素,而形成的风险管理规范完整性和有效性的评价活动。由于风险管理工程项目多样性、主体多体性、风险分担不等性和风险发生突然性以及动态管理之原因,风险管理内控制度的形成就分为成文或不成文两种。因此审计人员在对风险内控制度审计中,在注重对成文制度收集检查的同时,也不可忽视实际工作中形成的不成文的制度。在对风险管理的效果评价时,应从内控制度建立环节的完整性、执行环节的及时性和监督环节的有效性上去考察、。对风险管理的效果作出客观、真实、公正的评价。
关键词:合同审计;审计理念;增值型内部审计;应用
企业常常出现因经济合同签订、履行而遭受损失的现象,把经济合同,特别是支出性经济合同纳入审计工作的重点,可以把住资金收支的关口,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增值型内部审计是国际内部审计发展的新思维和新方向,国内学者对增值型内部审计应用研究方面探讨较少,本文以物资采购合同为例,从提升合同审计工作的效率和效果出发,以增值型内部审计理念为指导,探讨了新形势下物资采购合同审计的重点与方法。
一、增值型内部审计的提出
增值型内部审计并非一种新的审计形式,而是一种新的内部审计理念[1]。增值型内部审计的理论基础源于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对内部审计概念的新诠释。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在1999年对内部审计提出了最新定义,“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保证和咨询活动,其目的是增加组织的价值和改善组织的经营,它通过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评价和改进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效果”,其中价值增值(value-added)是1999年修订内部审计定义时首次提出的,与IIA1990年的《内部审计师职责说明书》相比,内部审计的目的由“监督和评价”改变为“增值和改善”,其中增值是核心[2]。这标明内部审计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为组织“增加价值”成为引导内部审计活动的方向性旗帜。
企业的目标是价值最大化,企业的一切资源和活动都应该围绕这一目标,内部审计作为企业管理过程中的一部分,有参与价值创造的需求和条件。价值是从生产和销售过程中创造出来的,内部审计虽然不参加生产和销售活动,但它可以通过保护企业资产、减少组织风险、降低自身审计成本、提出有价值的建议、增加组织获利机会等活动来为企业增加价值。
增值型内部审计与传统内部审计在价值增值方面不同的是:第一,传统的内部审计不注重为组织增加价值,它开展的许多活动相对于增值型内部审计来讲是不增值,或者虽然增值,但由于所耗费的资源和成本大于增值所带来的价值,所以从整体上来说是不增值的;而增值型内部审计全面转变审计观念,不增值的审计业务尽量少做,能增值的传统审计业务尽量提高工作效率,减少资源耗费和成本,重点在大力拓展高增值的审计业务。第二,传统的内部审计部门是一个资源消耗者,是一个费用中心,它不直接给组织增加价值[3];而增值型内部审计致力于价值增值,它在消耗资源的同时,通过给组织提供有意义的审计结果或有价值的建议,直接给组织增加价值;第三,传统的内部审计为组织间接增加价值的事实往往受到忽视,由于它的定位只是一个费用中心,不计量收入,人们的计量记录只有内部审计花出去的钱;而增值型内部审计有所不同,它的定位是一个利润中心,成本的耗费有记录,为组织增加的价值也有衡量和记录。
二、企业物资采购合同中存在的问题及审计现状
经济合同是法人、经济组织等相互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而以书面形式签订的协议。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经济合同在企业的生产活动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而物资采购合同是以材料、设备等为标的支出性经济合同,无论是数量上还是金额上都占经济合同中的绝大部分比例,其签订是否合理合法,履行是否到位,在一定程度上会引起企业成本与资金的波动,从而影响到企业的经济效益。
物资采购合同在签订、履行、结算等方面容易存在着一定的漏洞,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签订虚假经济合同,套取资金。物资采购合同主要是由企业的计划部门和物资、生产、维修、科研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签订的,如果缺乏监管,有些企业内部的合同经办人员可能会为了谋求私利与合同的对方当事人相互串通,签订虚假的经济合同,套取企业资金,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价格虚高,合同条款表述不清。很多企业在签订合同时缺乏必要的市场调研,对市场信息掌握不够,未按市场行情及时调整价格,应该采取招标方式而未进行招标,对价款组成部分的包装费、运输费缺乏明确约定等等。此外,合同条款内容未按规范进行表述,容易使合同双方在供货时间、标的物规格及费用的负担上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3.合同条款执行不严,违约责任未能有效追究。有些企业物资采购合同条款中违约责任的规定形同虚设,不能严格予以执行,有些企业由于计划、仓储与验收、生产部门脱节,导致合同履行不力,甚至出现对方单位没能完全履约或者在货未到全的情况下全额付款的现象,给企业造成很大的经损失。
4.将自身具有加工能力的业务外包,导致资金外流。有些合同标的物的技术含量不高,在企业内部完全有能力完成,没有必要进行外包,但由于在合同审批管理环节上并不严密,出现企业现金流逆转现象。
我国大多数企业开展合同审计的时间不长,在实际工作中经常会遇到一些矛盾和问题,要作好物资合同审计工作,迫切需要处理好三个关系:
一是合同审计的需求与供给关系。事实上,企业内审机构对合同审计的重视程度不够,合同审计的力量薄弱,很多企业偏重于财务审计和基建审计,没有单独开展合同项目审计。因此,需要处理好有限的审计人员与大量、繁杂的合同审计工作量之间的关系。
二是事前审计与事后监督的关系。内部审计机构大多只是在物资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进行事后监督,只起到一般性的检查作用,没有起到预防和控制的作用[4],对经济合同实施事后审计,不仅发现问题难,而且处理问题难,挽回损失更难。因此,需要处理好事前发现控制与事后监督处理之间的关系。
三是审计效率与效果的关系。经济合同,特别是物资采购合同的审计作为一种新的审计事项,财务收支、财经法规和经济效益三方面的内容兼而有之,科学的审计技术和审计方法尚在不断探索之中。因此,需要处理好保证审计质量、提高审计效率、减少内耗之间的关系。
三、对企业物资采购合同实施增值型审计的重点和方法
针对物资采购合同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在审计时需要处理好的几个关系,借助增值型内部审计理念,对物资采购合同审计的重点和方法可就以下4个层面予以探讨。
(一)合同审计重心前移
增值型内部审计的目的是实现“改善和增值”,与提出并实施审计建议进而影响公司整体价值相比,为企业减少资金的流失,降低生产成本,进而提升产品价格竞争力,是一种更直接的增值途径。就物资采购合同而言,物资采购合同一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法律生效,任何人难以更改。审计人员对合同的审计,必须在合同产生法律效力前进行。由事后审计向事前审计转变,能够体现内部审计的增值服务职能,是企业对内部审计的客观需要,也是内部审计的发展趋势。因此,重新设计审计程序,将合同审计重点从后端评价移向事前把关,具有及时性、主动性、预防性的特点,有利于发现问题,并及时进行更改,无疑是获取审计效果的最有力、最可行的途径。在物资采购合同审计中,应采取事前、事中审计与事后专项审计相结合的审计策略。
签约审计——事前审计。其一,针对物资采购合同中盲目采购、虚假采购和扩大消耗、虚增成本等问题,为防止不合理的采购造成库存积压和损失浪费现象,按照先平库、后采购的原则,审查采购计划的真实性、合理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其二,贯彻订货选厂、产品选型、质量选优、价格选廉、运距选近、供货选快、服务选佳的宗旨,作好合同条款和价格的审计。
结算审计——事中审计。结算审计是物资采购合同价款或酬金支付之前的最后一关,针对经常容易出现的高于合同约定结算、不按合同条款履行、结算手续不完善、结算多付款等问题,应该以合同约定为依据,作到物资验收单、运货单、发货票与合同书约定“四相符”;入库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价格与合同约定“五相符”。
消耗审计——事后审计。作为一种跟踪审计手段,主要目的是监督真实消耗,通过核实计划量与实际用量之间的差距,防止实物短缺、物资散失及变卖行为,实施专项审计并提出相关的管理建议。
总之,内部审计全面介入物资采购合同的签订过程,将审计重点前移,有利于将经济合同中隐蔽的权力公开化,集中的权力分散化;有利于成本费用的控制,最大限度地堵塞经济合同漏洞,有利于实现企业利益的最大化。
(二)实施信息化审计技术
物资采购合同审计涉及物流全过程,点多、面广、渠道繁多,这些都在客观上增加了审计工作的难度。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和计算机的普及,要在人员有限的情况下完成大量繁重的审计工作,必须采用信息手段为物资采购合同审计创造优越的条件,建立起具有较强操作性的审计工作平台。针对合同审计的特点,一方面,应进一步统一合同示范文本,实现实质性合同条款局域网络数据传输,建立合同审计部门与合同签订单位关于合同条款的网络接口,确保合同条款及时、准确的网络信息传递;另一方面,建立合同签审网络操作运行管理系统,实行网上合同签审制度,构建“不经审计,不得签订合约;不经审计,不得结算付款”的内部控制体系。
通过构建闭环回路,使签约审计和结算审计工作实现网上浏览,网上查阅,变人工核对为网上查看,变手工签字为网上点击,增加业务的公开和透明度,将审计人员从繁忙的工作中解脱出来,确保合同审计时效和审计结果客观公正。再进一步,合同审计职能还可以镶嵌在物资管理信息系统之中,物资管理信息系统中可建立计划管理、经营业务管理、库存管理、价格管理、供应商管理、配送管理、物资编码管理以及系统管理等模块。包括物资编码、物资需求信息、物资商情信息、合同文本、物资价格、库存物资信息等数据库。主要实现计划的网上传递与审核、采购方式的网上确定、订单的自动形成、价格的自动比对、合同及结算审批的网上控制、供应商信息的自动控制、网上招投标业务、各种信息的查询统计及报表的生成等工作。
(三)重点关注合同价款审计
增值型内部审计在确定审计对象时,往往关注高风险领域,不在低风险领域浪费时间,其出发点是,随着内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和新的审计技术的采用,原先一些潜在的经营风险已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消散了。一个动态的企业应该有一个动态的风险态度,审计人员应该对非程序性、非常规性的事项更感兴趣,并通过实施审计来增加价值。正如ITTHartford保险集团总审计师HowrdMasbacher所说,其审计部“正努力对商业事务更加敏感”,“除非有商业风险,否则我们不会审计。我们的审计部要通过具体的、真切的披露为本公司创造价值[4]”
物资采购合同是一种支出性经济合同,从风险分析上看,在审计过程中,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履约时间、地点以及履约方式等,基本上要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进行程序化的文本性审查,在采用合同文本网上传输和网上签审等信息化手段审计技术后,审计功能将作为物流过程的一个必经环节,虚假合同、履约不力等问题能够被内部控制系统发现并很好解决。同时,由于物资采购合同的履行将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价格的高低将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经济利益,而合同的价格受供求关系以及市场行情的影响,变动比较频繁,是敏感因素,因此,也是审计中的高风险因素。
为确保物资采购合同价格审定的科学、合理与公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价格审查方法。
1.价格咨询法。对于价格变动频繁且市场用量较大的通用材料,以及价格相对公开的产品,利用上网咨询、电话咨询等方式,掌握当期价格的升降幅度以及变动因素,从而提供合理的市场参考价格。
2.中标价格法。按照《招投标法》的规定,对大宗物资、大宗材料,采取货比三家的招标采购方式,落实中标价格和中标品种。
3.最高限价法。对政府定价的产品,价格相对稳定且价值较低的物资,根据历史资料,直接实行最高限价。
4.价格库应用法。在建立管理信息系统的企业,凡是已经签约过的价格全部存放在价格数据库中,随时调阅、随时修正,实行自动比价。
5.成本测算法,对新产品和特殊加工制作产品,实施成本测算,依据产品科技含量和技术标准,测算人工、材料、机械费用,科学确定产品价格。
(四)发挥部门间协同效应
物资采购合同审计涉及的敏感问题较多,为减少内耗,适应开展具有建设性的增值型审计工作的需要,合同审计部门必须抛弃以往以查处问题为宗旨的审计理念和居高临下的审计方式,实行参与性的审计策略,既不可放任自流,也不能越俎代庖,注意原则性和灵活性的合理运用,以取得被审计单位的支持和理解,与被审计人员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一起探讨改进问题的可行性和应采取的措施,及时将审计成果转化为经济效益,并带动企业内部管理的同步发展。
首先,要正确处理审计部门审计与合同主管部门审查的关系。审计部门与合同主管部门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共同的目标是把企业的物资采购合同管理工作做好。在具体工作上,应各有侧重。合同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合同的谈判、起草,负责合同条款内容的审查;审计部门作为经济监督部门重点应放在合同价款、标的金额的审计上,对有问题的合同条文有修改建议权,对合同价格不合理的有权建议变更,同时对合同主管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其次,要正确处理审计部门与经办单位(物资供应、建筑施工等)的关系。合同经办单位是经济合同的当事人,最了解物资产品的性能、用途及消耗使用各环节。在审计过程中,应让经办单位人员参与到内部审计中来,充分听取并尊重经办部门、经办人员的意见,避免主观武断和。审计部门的审计目标与经办单位的组织目标也是一致的,通过审计,不仅要善于发现问题,更要善于解决问题,为经办单位降本增效提供服务。
参考文献:
[1]黎英.现代企业内部审计的新态势.财经论丛[J].2005,(4):59-65
[2]AnthonyWalz.AddingValue-creatingValueHasBecomeaMatterofSurvival.InternalAuditor[J].1997,(2)
[3]詹姆斯.罗瑟,四个革新型审计部门的增值方法[M].倪卫红,贾文勤,译.北京:石油工业出版社,2002.
本文作者:张丽艳工作单位:中国医学科学院审计处
经济责任审计应客观、全面地呈现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内所在单位的经济管理状况,要避免片面只谈问题,不谈成绩。两办文件明确“经济责任审计应当以促进领导干部推动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科学发展为目标”,“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作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有些审计组片面地认为审计就是查问题,在进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时把聚焦点仅仅放在存在的问题上,而对单位取得的成绩却避而不谈,似乎任期内取得的成绩与审计无关,这是一个更大的误区。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只有全面反映出领导干部任期内单位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管理问题,才能得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如果审计报告只谈问题,不谈成绩,就会打击领导干部致力于发展单位事业的热情,损害单位的长期利益,产生负面效果,违反了审计促进单位经济发展的初衷。
对具体经济事项的评价应抓住问题的主要矛盾,要关注事物的发展趋势。如果某项经济决策有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实现了国有资产的大幅增值,但在小的方面存在瑕疵,就应重点描述积极方面,对存在问题从进一步完善的角度提出建议,如此方能鼓励领导干部敢做事、做好事。如果基于审计就是查问题的片面思想,就该经济决策的积极效果不做评价,仅反映其不够完善的地方,评价就不够全面客观。
审计中应坚持历史的、具体的统一,要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任何事物的发展都要经历一个从不完善到完善的过程,对于那些横向比较有特色、纵向比较有进步的经济管理事项,应给予积极肯定,不足之处应给予善意建议。如:某单位原来的经济合同管理散乱无章,缺少归口管理部门和对合同整体情况的统计,控制薄弱,个别合同以部门名义对外签订,有些合同条款明显不利于单位利益,合同是否足额到款也缺少监督。现在该单位为加强合同管理制定了合同管理的规章制度,对合同统一编号,重要经济合同实行多部门会签制度,明确规定不得以职能部门名义对外签订合同,要求合同主办部门建立合同执行情况台账,并将经济合同在财务、审计部门备案以便于不定期检查。虽然该单位在制度执行上还不够严格,但相对于以前的杂乱无章的情况,现在合同管理工作显然已经上了一个台阶,也说明被审计单位领导重视了合同管理工作,应给与积极肯定,此外就进一步加强制度执行工作给出善意提醒。切不可不谈合同管理的进步趋势,而仅描述合同制度执行不够,否则就是没有抓住问题的主要矛盾,会给人吹毛求疵的印象,不利于鼓励单位积极改进管理流程。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在“真”字上下功夫。审计工作中要坚守职业道德,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业务;要建立严格的审计质量控制程序,不能随意省略必要的质量控制环节;审计评价应有充分的审计证据支持,做到言必有据。不仅要注重对问题证据的收集和审核,而且对工作成绩的评价也要有相应的支持材料和审核过程。具体来说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①审计底稿的编制要事实清楚、定性准确,涉及的数据、问题或成绩都要有确凿的支持证据作为原始附件,切忌主观臆断,随意夸大事实。②审计底稿需要有审计人员、复核人员签字,并请被审计单位相关部门或人员签字确认,以体现审计的公开透明,保证审计报告素材的真实性、准确性。③审计外勤结束后,应举办口头意见反馈会议,由审计组成员和被审计单位领导和相关部门领导参加,双方就初步审计情况和问题进行充分沟通,这对审计意见的客观性和公正性是一个相应的保障。④审计报告的形成过程要有审计组成员的充分讨论,要有审计报告的复核过程,以保证客观公正。⑤审计报告印发之前,务必向被审计单位和领导干部本人发送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对于审计报告的反馈意见,如果被审计单位提出了充分的证据支持,审计组讨论后认为可以修改的措辞语句应予以修改。⑥印发正式审计报告后要注意做好审计档案的归集管理,将审计报告及征求意见稿、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对审计报告的反馈意见、被审计领导干部述职报告、审计底稿及依据、相关审计通知等重要资料归档备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于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履行经济责任意识、完善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机制,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其最终目标是要促进单位经济的科学发展。审计人员在实践中要不断探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科学方法和评价体系,帮助被审计单位完善经济管理流程,预防风险,提高管理水平,如此才能更好地体现出审计工作的职业价值。
关键词:建筑工程;决算审计;审计质量;管理创新;工程量审计
一、工程项目决算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笔者在近几年所进行的建筑工程决算审计中发现,施工单位在编制竣工决算中依然存在若干不合理的问题,具体如下:
1普遍存在审计力量薄弱问题
随着经济的发展,政府大规模增加基本建设投资量和维修经费,而从事工程审计的人员有限,与工程审计任务繁重的矛盾日益突出,造成工程审计人员长期超负荷工作,影响了工程审计的效率和效果,且基本建设专职审计人员配备过少。
2工程审计依旧停留在造价审核基础上
由于各方面原因,较少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审计依旧停留在造价审核基础上,过于关心工程最终造价,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项目招投标、签订施工合同等环节未参与审计,效益审计涉及更少。
3基建工程审计程序不规范
新建工程“以决代预”现象突出,由于大型新建工程预、决算量很大,往往在施工前建设单位很少做预算,只是在竣工后进行工程决算;市政维修项目工程在实施过程中问题更多,突出表现为“以预代决”,即按粗略的技术草图编列维修预算,申请预付工程款或自行垫付部分工程款,组织工程施工并决算,项目完工后不按实际施工情况组织决算,也不再审计。
4基建管理混乱,内审工作难度大
1)人为“抢”工程工期的现象,很多出现项目没有进行认真论证,甚至没有总体规划,就决策兴建项目,出现了不顾客观规律,人为的“抢”工程工期的现象。
2)对于小型基建工程和维修项目,不经内审机构审计,往往是经过主管领导研究,采取“砍一刀”的做法,缺乏科学性,或采取分包的形式,搞“钓鱼”工程,给财务管理留下隐患。
3)工程项目无“三算”制,即工程进度无法控制,无工程形象进度表,财务管理无工程形象进度验收单,因此,导致无工程款支付依据,有的工程项目竣工后,工程款已付给,承建方才送交工程决算书。
二、提高决算审计质量的具体步骤与措施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由于建筑工程的复杂性使竣工决算存在诸多影响因素,加上审计制度存在的缺陷,导致诸多问题的产生,影响决算审计质量,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作好审计工作,提高审计质量。
1认真收集竣工决算审计资料
竣工决算资料的完备性、有效性是开展审计工作的前提,是得出真实可信的审计报告的保证。
2对收集的资料进行科学整理与分析
审计人员对收集到资料进行整理、分类。经整理后的各类资料要认真阅读,仔细分析,通过对资料的分析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确定可行的审核方法。
3加强竣工决算审计质量的控制
1)加强施工合同的审计
工程决算审计第一步就是要对施工合同进行审核分析。施工合同按签订的形式可以分为有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及双方约定的其它合同形式。施工承包合同的审计是是指审查合同约定的施工范围、工程价款决算方式、材料供应方式及价格、合同工期、工程的质量要求、有关违约责任的约定,包括工期考核、质量考核、施工人员到位情况考核等。另外审核人员还需对工程招投标文件、招标答疑、询标纪要等资料进行审核,对工程前期准备和承包过程做一些全面的了解,为实质性审计阶段做好准备。
2)认真做好工程量审计
工程量审计阶段,审计人员要按照竣工图,结合现场签证及预算定额中规定的计算规则,抽查或逐项计算后与原决算工程量进行比较,查找出多算或少算的问题。
3)加强工程现场签证的审查
工程现场签证是由建设单位甲方代表、监理单位、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负责人共同签署的以证实施工活动中实际发生且在施工合同以外的一种以书面形式记录的原始资料。工程决算审计时,发现工程现场签证存在的问题往往是签证不规范、签证内容不实、签证数量虚高、同一工作内容前后重复签证。针对这种情况,审计人员应采用认真踏勘现场搜集证据、请相关人员说明情况、刨根问底等方法核实具体工程量,工程现场签证的审查时应重点对隐蔽工程签证进行审查。
4)核实材料用量和单价
一项工程中材料费用约占60%~70%,由于占造价的比重较大,是影响成本的关键因素,是决算审计的重点监控内容。对于材料用量的审计,首先调整好工程量,在此基础上主要根据定额进行分析,对于钢材等可按竣工图等实际用量进行调整的,还应当有针对性的对照定额进行抽查,以确定调整的准确性。
5)做好工程量清单计价或定额套用的审计
项目单价是工程审计重点。决算项目单价的取定:对于招投标项目,投标书有的项目单价按投标价计算,投标书没有的项目单价按合同约定方式计算单价,一般情况下投标书没有的项目单价计算按现行定额计算。
三、现阶段建筑工程项目决算审计的完善与创新的思考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现阶段建筑工程项目审计与管理工作仍然存在许多薄弱环节,须在实践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加大审计力度,创新审计制度,控制工程投资造价,具体思考要点如下:
1努力提升工程审计队伍的职业素质
工程审计人员应该刻苦钻研业务,提高业务素质,基建工程审计是一项相当复杂的审计工作,它要求审计人员不仅懂得工程技术方面知识,还要懂得财务知识,而且还要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
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
项目主管基建、财务审计的职能部门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从图纸设计、工程发包、签订合同、组织施工、竣工验收、决算审计、财务付款等方面都制定出相应的内控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减少和避免各种错误的发生。
3严把合同签订关
签订的合同要规范、合法、有效,要维护双方的权益,合同要由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字,由法人单位盖章,只有这样,才有法律效力,一旦发生纠纷,可通过法律渠道予以解决,在签订合同时,特别要注重工程造价,质量、工期、支付进度款、验收、签证变更等内容。
4加强合同审计,做到事前控制
工程合同是明确工程审计的法律依据,也是控制核算投资的有效办法,为了保证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完整性,审计部门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审计:一是合同依据审查,审查项目是否在年度计划之内,然后审查合同总价是否在预算之内以及签订人是否符合法定程序;二是招标文件审查,审计人员在招标过程中主要承担对合同招底、承揽方资质、信誉、业绩等方面的审查,坚持公开、公正和择优、诚信的原则,客观分析各方投标报价与标底的差距。以发挥审计监督的职能,达到事前控制投资的目的;三是合同文本的审查。依据《合同法》及其有关法规,合同双方承担的责任、义务、奖罚等条款是否公平合理,内容是否与法律、法规相符,合同价款的测算依据是否充分或准确,取费的标准是否合理,对这些问题进行审查把关,然后把审查意见反馈给工程主管部门,进行充分修改后,再与承揽方签订合同。
5建立复核、主审制度,规范审计程序
审计复核制和主审人员签字制度是审计部门有效防范审计风险的重要手段,也是审计部门内部规范和约束审计人员审计行为的重要环节。对施工单位提供的工程决算,应建立一套规范化的审计程序。首先由组织施工单位初审,审计部门派员主审,谁主审、谁签字、谁负责,然后由其他工程审计人员再进行复核,最后由审计部门领导对审计结果予以签认,方可进行决算。
6充分利用网络资源进行审计
基建工程审计,材料价格是重点,价格的套用除了国家颁布的定额、地方政府定期的信息造价和有关文件外,审计人员应经常了解建材的市场价格,还可以利用网络资源进行审计。这是获取审计信息的一个很好的途径。
7开展合作审计,提高审计质量。
对大型项目和专业性较强的工程实行与社会审计机构合作审计的办法,这样做的好处:一是解决内审人力不足和专业缺口的矛盾,提高审计速度和审计质量;二是社会中介机构是具有专业资格的法人单位,内审机构与中介机构签订合作审计协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弥补了自审法律效力相对较低的缺陷和不足;三是由内审人员参加审计,可以监督审计全过程和审计结果,及时解决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避免一些社会审计受经济利益驱动对审计结果折扣较大,影响审计质量。四是可以降低审计费用。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是一项技术性、经济性和实践性极强的工作,在竣工决算审计中必须加强对关键环节的控制。审计人员必须主动承担责任和义务,要在建筑工程造价控制和管理中充分发挥控制和监督作用,确保竣工决算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和客观性。另外,在充分保证审计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审计成本,提高审计效率,扎实地做好决算审计工作。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