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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安全生产要求

时间:2023-08-15 17:25:1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建筑工地安全生产要求,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第1篇

工程项目安全检查情况总结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工程项目13个,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4份,《安全隐患停工通知单》3份。

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一)部分建筑工地外架搭设、临时用电不符合规范要求。

(二)个别建筑工地基坑安全防护、临边洞口安全防护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

(三)个别建筑工地消防设施配备不足。

(四)个别建筑工地起重机械设备未办理使用登记擅自使用。

(五)个别建筑工地项目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未在岗履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件、特种作业人员证件不符合要求

(六)个别建筑工地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落实不到位,三级安全教育落实不到位。

(七)个别建筑工地监理部未对特种作业人员证件进行审核,旁站记录填写不全。

第2篇

一、检查范围

全区所有在建建筑工地。

二、检点

一是工地日常安全生产方面。重点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的制订、论证、执行情况,深基坑、高大模板和起重机械设备等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安全管理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脚手架操作层防护、卸料平台安装使用和临边洞口井口安全防护等防范工作;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以及事故应急预案安全管理工作;企业及项目部安全管理规章细化完善情况;企业及项目部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

二是夏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方面。针对夏季高温天气施工的特点,各项目要在持续做好重大安全隐患源防控的基础上,切实做好“防火、防雷、防坠落、防中暑、防中毒”为重点的夏季安全生产管理。对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必须严格按照消防要求执行,安排专人进行巡查。严格动火审批制度,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保证工程顺利施工。落实各项防暑降温措施,发放适量的防暑降温用品,供应充足卫生的饮用水。对高空作业人员要督促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严禁违章作业和高温时段作业。

三是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方面。重点检查“六个百分百”落实情况,建筑工地围挡及大门规范设置、物料覆盖、道路硬化、车辆冲洗设施、渣土封闭运输、建筑垃圾日产日清以及绿化美化工作。

四是工地卫生方面。夏季是多种疾病传染的高峰期,各建筑企业要切实做好工地公共场所,如食堂、宿舍、厕所以及临时办公室等人员集中区的环境卫生保洁及消毒工作,确保整洁卫生的工作生活环境,并认真做好食物中毒的防范。

三、工作安排

1.自查自纠阶段(7月1日—7月31日)

各项目施工、监理企业认真开展自查排查工作,对自查出的问题扎实整改落实。施工企业将自查整改情况写出自查整改报告经建设、监理单位审核签章后,放到项目现场备查。同时报送区住建局存档。

2.全面检查阶段(8月1日—8月31日)

将聘请相关专家对项目展开全面检查。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要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限期整改到位,对发现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或扬尘治理不达标的项目的工程立即责令停工整改,在整改完成验收合格前不允许工程项目施工。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格落实查处等执法措施。

第3篇

一、工作目标

在**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基础上,全面排查各建筑施工工地存在的安全隐患,狠抓治理整改,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管理机制,为实现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主要内容

在继续贯彻落实**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有关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开发、施工企业、各工程项目部在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内容包括:

(一)贯彻执行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以及市政府、市建委和县政府近期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情况。建筑施工企业施工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取得情况;工程建设手续办理情况。

(二)工程的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及监理单位等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实施和监管情况。

(三)建设单位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发[2006]177号)支付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经费情况;施工单位把安全生产经费专款用于安全防护用品的购置和安全防护设施的落实等情况。

(四)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施工现场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四口、五临边”、高边坡、龙门吊、塔吊及卸料平台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防护与管理符合标准规范的情况;施工作业人员人身安全防护、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五)对容易导致事故的重大安全隐患、重大危险源,进行分类建档、制定处置方案、落实防范措施等情况。

(六)基坑支护、土方开挖、模板支撑、起重机械安装和拆除、脚手架搭设、爆破施工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及方案审查论证、执行情况。

(七)事故报告制度建立落实情况,有无漏报和谎报瞒报情况;对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落实整改情况。

(八)企业落实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保证经费情况;对新进场工人的岗前培训和三级安全教育情况;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九)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应急救援的人员、措施、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完善及演练情况。

三、实施步骤

(一)**年2月至4月为第一阶段。结合正在开展的建筑安全检查督查工作,围绕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做好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一是研究制定内容具体、重点突出、可操作性强的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工作方案,并严格实施,及时查找隐患、消除隐患。对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一对一”监控;二是针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及节后建筑施工特点,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安全管理,切实把好建筑工地恢复生产安全验收关,将安全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为广泛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二)5月至9月为第二阶段。结合建筑工地文明施工专项整治工作,围绕汛期和北京奥运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一是针对汛期、高温天气建筑安全生产特点,重点排查存在滑坡、塌方、泥石流威胁的建筑工地,建立完善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等各项措施。同时,做好建筑工地防暑降温工作,努力改善一线施工人员的生产生活环境,确保安全;二是以迎接北京奥运会为契机,深入开展建筑工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促工程项目参建各方健全安全生产预警监控制度、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制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等,对本工程项目进行认真排查、反复巡查,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10月至12月为第三阶段。针对四季度施工高峰期及冬季气候特点,深入推进隐患治理。一是坚决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操作、违章指挥等行为,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切实起到震慑作用;二是督促各单位做好冬季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落实防冻、防滑、防火、防触电等工作措施,确保冬季施工安全;三是认真开展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活动,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工作措施,建立健全政府、企业两个层面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四、总体要求

(一)为切实加强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治理专项工作的领导,我委成立以建委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相关科室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建委安管站。各开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各工程项目部要高度重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专项工作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狠抓措施落实,切实推动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二)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围绕“治理隐患、防范事故”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加强舆论宣传,广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到专项工作在全行业深入人心,最大限度地鼓励和发动广大企业员工积极参与。县建委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对专项工作做得好的大力宣传,对存在问题较多或存在重大隐患的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企业从开始阶段就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检查、仔细排查和认真治理,确保专项工作不走过场。各开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要加强巡查,特别在全国“两会”、汛期、“奥运会”期间、四季度等重要时段,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到位。县建委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检查不落实,整改不彻底,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进行督促整改,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罚。

第4篇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创建责任

确定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本单位领导班子要认真分析和研究本部门在开展综治和创建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重点问题,作出有针对性的工作部署。对不重视综治和平安创建工作以致发生严重危害治安稳定问题的单位和部门,将实行不评优,并严格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职责任务

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活动,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以安全发展理念统领全区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遵循“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强化主体、综合治理”的工作要求,重点抓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力争杜绝死亡事故,尽可能减少致伤事故发生。

二是认真做好工作,努力化解各类与建设工作相关的矛盾和纠纷。重点做好质量投诉、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等热点问题的处理。对于集访事件,涉及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接待处理,积极缓解群众情绪,化解矛盾,避免越级上访。

三是加强与群众的沟通,及时妥善处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

四是积极配合做好建设学校校园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三、突出工作重点,建设平安工地

结合建筑业工作实际,坚持把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作为平安工地创建的基础,以全面落实建筑工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创造安全、和谐建筑施工环境为目标,积极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活动。

一是抓好宣传发动,落实创建任务。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在办公场所、施工工地现场设立宣传栏、黑板报、张帖标语,使建设各方充分认识各自的安全责任,认真落实各项措施,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全面推动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的展开。

二是夯实工作基础,注重规范管理。根据建筑工地地域分布广、人员流动多和管理难度大的特点,有针对性地抓好建筑工地的治安管理。从健全组织网络、落实治安责任、完善规章制度、强化防范监控、实行联防共治、加强治安巡查等方面入手,提高综合治理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强民工的流动管理,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严格规范劳务用工方式,不私招滥雇民工,对已使用的民工进行登记造册,不得擅自留宿外来人员,晚间住宿情况必须进行不定期检查。

三是强化工作措施,坚持源头防范。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定期对薄弱地区、专业施工、分包项目、零星工程等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治理。在全行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活动,普及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和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推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各项要素的落实。

第5篇

省住建厅:

根据《关于深入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和切实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结合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下发了一系列文件,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检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召开会议,明确工作目标

为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认真吸取省内外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切实抓好第四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防范工作,我局召开了具有针对性的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相关工作任务,对安全生产工作时刻保持高压态势,确保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完成“安全生产年”既定工作目标。

1.召开全市第四季度防范建筑施工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

冬季是建筑施工黄金季节,容易产生因赶工程进度而放松安全生产。为此,在2011年11月17日上午,我局召集了各县区建设局以及局各科室的相关工作人员,结合冬季建筑施工特点,召开了四季度防范建筑施工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会上各县区建设局对第三季度工作做了总结并结合实际提出第四季度的工作计划,我局刘伟强局长及分管质量安全的领导都做了专门的工作部署,并提出了相关工作要求,务必抓好四季度的安全防范工作。

2.召开全市建筑施工安全防范工作会议

为深刻吸取汕尾市“11·22”塌楼事故和火灾教训,切实抓好我市冬季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于2011年11月24日上午,我局召开了全市建筑施工安全防范工作会议,通过播放事故图片以及分析事故原因,加强对企业的宣传教育,举一反三,同时要求全市施工、监理企业切实履行职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地毡式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下发文件,部署工作要求

1.为规范脚手架搭设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消除事故隐患,提升全市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施工安全水平,严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我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建筑起重机械和脚手架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河规建[2011]302号),并于10月26日至11月1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建筑起重机械和脚手架施工安全专项检查。

2.冬季是火灾事故易发季节,为深刻吸取我市“9.23”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我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冬季防火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河规建[2011]310号),并于11月5日至11月15日开展了全市建筑施工冬季防火专项检查。

3.根据市安委会《印发***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河安委明电[2011]63号)文件要求,彻底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的通知》(河规建[2011]327号),从2011年11月10日至12月30日在全市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配合市政府对全市建筑施工安全进行督查。

4.针对我市当前建筑施工安全存在的薄弱环节,为进一步改善和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水平,确保施工安全,我局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河规建[2011]318号),并做出相关的规定:一是严格执行钢笆网片脚手板的使用规定。二是严格执行阻燃型安全网的使用规定。我局文件(《关于加强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管理工作的通知》河规建[2011]84号),要求全市建筑工地强制使用阻燃安全网。今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也明确规定使用阻燃型安全网。从2012年1月起,凡未使用阻燃型安全网的工地,一律不得申报参评省、市“双优”工地。三是严格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工作。四是严格控制建筑施工升降机(人货两用)和卸料平台作业人数。为有效预防和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今后凡使用建筑施工升降机(人货两用)的建筑工地务必严格控制搭载人数,每次搭乘人员均不得超过9人(含操作司机)。卸料平台作业严格控制作业人数,卸料平台作业的人员不得超过2人。

5.根据省住建厅“粤建质函[2011]75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河规建[2011]327号”文件的工作安排,我局转发了《转发省住建厅关于深入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和切实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河规建[2011]333号),要求各县区建设局和市质安站做好检查工作。

6.为认真吸取汕尾市“11·22” 高支模坍塌事故教训,根据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脚手架支撑体系使用的钢管扣件等构配件管理的通知》(粤建质函[2011]796号)、《关于汕尾市中国工商银行汕尾分行培训综合楼高支模坍塌较大事故的紧急通报》(粤建质函[2011]799号)文件要求,我局要求各县区建设局和市质安站在已经开展的第四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的基础上,继续开展以预防高支模坍塌为重点的专项检查。

三、开展检查,督促工作落实

1.开展全市建筑起重机械和脚手架安全专项检查

我局共对市区24项在建工程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涵盖起重设备114台,其中塔吊39台,人货电梯26台,井架物料提升机49台,检查共发出暂缓施工通知书2份,抽查记录22份,责令停用塔吊4台,停用人货电梯2台,停用井架物料提升机16台。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责任主体严格落实跟踪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达到规范全市建筑起重机械及脚手架安全管理工作的目的。

2.开展建筑施工冬季防火安全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主要从6方面检查了各在建工地的防火安全工作:(1)建筑施工工地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2)施工现场防火警示标志、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备和消防通道的设置情况;(3)施工现场动火履行报批手续情况;建筑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4)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和作业区落实消防要求的情况;(5)施工所用的易燃易爆物品和压缩气体瓶分类隔离存放情况;(6)开展消防救援演练等相关情况。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度,遏制建筑施工火灾事故发生。

3.开展第四季度施工安全大检查

为确保检查达到预期效果,做到“既看病,又开方”,真正消除事故隐患和整治突出问题,按照省住建厅“粤建质函[2011]756号”文件要求,在全市范围内认真开展第四季度施工安全大检查。此次检查,全市共检查在建工地115个,发出整改通知书96份,发出停工通知书3份,共对14个在建项目的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动态了安全生产动态管理扣分处理。

在已经开展的第四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的基础上,结合省住建厅“粤建质函[2011]796号”和“粤建质函[2011]799号”文件要求,我局要求各县区建设局和市质安站继续开展以预防高支模坍塌为重点的专项检查,严密排查和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责令相关责任主体落实专人负责整改,不留死角,坚决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完成我市今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4.开展对第四季度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的督查

⑴省住建厅对我市第四季度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11月28日至30日,省厅督查组对我市3个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对做的好的地方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我局按照省厅督查组的意见,认真督促相关责任主体落实整改,及时消除隐患,抓好安全生产这项重要工作。

⑵为深刻吸取汕尾市“11·22”安全事故教训,我局积极配合市安委办,于11月25号起与市安委办一起对全市在建工地开展检查,并联合组成督查小组,于11月30日至12月1日对市区2个项目、东源县2个项目,紫金县1个项目开展督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责任主体立即开展整改,及时消除隐患,督促企业切实履行职责,努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同时要求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加强监管,对存在问题较多的企业和个人,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进行扣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落实。

四、存在不足

通过检查发现,大部分施工、监理企业能够基本按照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但仍有部分企业对安全生产存在侥幸和麻痹大意的心理,相关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要表现在:

1.个别企业未能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未能落实企业领导和项目负责人带班制等规定;

2.建筑起重设备和脚手架的管理仍需进一步完善;

3.个别施工现场消防水源或灭火器不足(或过期),施工用电不规范,宿舍区存在消防隐患;

4.工人岗前培训、安全技术交底以及持证上岗方面有待加强等。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1.认真按照省住建厅的工作要求,切实开展好各项安全检查工作,认真督促落实整改工作,落实生产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2.以诚信管理为抓手,开展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工作,加强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厉打击不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和企业人员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行为,对于违反了安全生产和相关规定的企业和个人,将严格按照《***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进行动态扣分和网上公示,认真贯彻执行“建筑市场准入清出制度”。

3.继续加强“打非”活动,完成“安全生产年”既定工作目标。

4.做好预防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做好工人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工作。

5.落实值班制度,预防突发事件发生。

 

 

 

第6篇

为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根据省、市、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和湖州市规划与建设局《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区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有效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对建筑施工领域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各在浔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

二、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机构的建立健全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安全生产两项许可的执行情况和“三类人员”的到岗到位情况;

2.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特别是脚手架、支模架、防护结构、施工用电、机械设备、深基坑、文明施工等。

3.建筑工地消防安全、食堂食品安全的情况、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

4.监理企业、监理项目部安全监理的履职情况;安全监督情况;监理资料、安全检查情况。

三、检查形式

本次检查主要分为两部分。

1.企业自查。由各企业对本单位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情况开展拉网式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2.检查组检查。由局里组成检查组,对在建工程进行检查。

四、有关要求

1.思想上高度重视。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极端认真,最高标准,把这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重点工作来抓。

2.加强组织领导。各企业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和责任网络,全力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项目负责人要现场抓,专责安全员要具体抓,力求通过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使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形势得到根本改善,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7篇

一、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至今我县城区内现有在建工程项目16个,建筑面积约19.7万平方米,施工单位12家,其中外来施工企业7家。针对本年度在建工程项目较多的实际情况,县建委本着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建筑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建筑管理工作的中心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采取多项措施,落实责任制度,加大监管力度,实行定期季度安全大检查和不定期的巡查,严把安全许可关,提高工作实效,确保今年以来我县建筑安全生产无事故。

从上半年情况来看,我县各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展基本到位,各项规章制度基本得到落实,机构、人员基本到位,企业安全生产水平逐步提高。各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到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项治理工作开展的基本到位,全县各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未发生一起重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法人负责制

为加强对建筑安全工作的领导,建设局及时调整了建筑安全生产领导组织,由建委主任任领导小组组长,作为建委建筑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我县建筑安全生产的领导工作。局建筑管理科负责具体管理工作。县内各等级施工企业法人,以企业建筑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身份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领导工作,各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以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身份负责该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行建筑工程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

(二)实施目标管理,狠抓制度落实工作

年初,建设局制定了《20年建筑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并与县内各等级建筑企业签订了《建筑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各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教育培训制度和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加强对各项制度落实工作的日常考核,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实处。

(三)开展安全专项治理和创“安全文明工地”活动按照市建委和县安委会的要求,在全县各建筑工地开展塔吊等物料提升机和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整治工作。并继续深入开展针对施工现场的施工用电、脚手架和模板,高空作业、基坑防护、围墙、施工机具等存在安全隐患较多的方面的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在全县各在建工地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工地”和创省安全标准化工地的活动。积极开展“整治六乱行为,优化城市环境”的活动。

(四)在加大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巡查力度的同时,认真开展了对各施工企业及各在建工程现场的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和节假日期间的专项检查,并按照市建委、县安委会的要求,按照《太和县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督导检查实施方案》,在全县各建筑工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县建设局在各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人员刚完成对县城内各在建工地的大检查工作,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已下发了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各企业及时整改,实行复查销案制度,并正在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进行登记、汇总、总结,保证施工安全。并配合县消防队开展了建筑工地消防检查。

(五)加强对工程施工图和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工作,把安全管理的关口前移,凡施工图审查不合格或施工组织设计不科学,安全保护措施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施工机具不合格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程,一律不发放施工许可证。

(六)认真实施建筑企业建筑安全教育制度,重点围绕关键岗位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培训,实行“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制度,实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凡安全考核不合格的“三类人员”不得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根据市建管处对现场专职安全员进行直管的要求,我县组织开展了各企业直管专职安全员安全技术培训,提高直管专职安全员的业务水平。

(七)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县建设局成立了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调动县内各施工企业等有关单位的积极性,采用不同方式,在企业生产场所张挂条幅、张贴宣传标语等,积极主动宣传建筑安全生产法规,提高建筑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八)实行季度安全例子会制度,及时传达上级安全生产文件和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总结上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布置下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及时掌控我县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确保建筑施工安全。

三、存在问题

(一)个别企业由于人员精减,安全管理人员不足,或身兼数营,影响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开展。

(二)个别项目安全防护资金投入不足,由于行业恶意竞争,竞相压价,致使工程利润空间极大地缩小,使企业及项目经理的安全投入相应减少,影响现场安全防护效果。:

(三)个别企业一线职工安全教育流于形式,如民工未经安全培训就随意上岗。

(四)一些项目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施工用电未认真实行三相五线制,线路乱拉乱抽,配电混乱,脚手架无脚手板、材质差、临边防护不到位,机械设备安全防护不到位,存在无证安装现象和安装未验收擅自使用现象。

四、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规;

(二)认真落实《20年建筑安全工作目标计划》,实行安全目标管理;

(三)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督促各方主体履行相应安全生产责任;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抓好施工现场的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工作;

(四)深化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继续开展安全专项治理,加大创建“安全文明工地”力度,要求各企业20年至少创建一个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各开发小区必须力争创建市级“安全文明工地”;

(五)加大对新开工地的安全施工条件的审查、对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的工地一律不办施工许可证;

第8篇

尊敬的市考核组领导、同志们:

20__至20__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安监局的领导下,我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以构建“平安**”、“和谐**”为宗旨,坚持将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做到天天讲、处处讲,天天抓、处处抓,突出重点排查和整改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全力构建牢固的安全生产监管防范体系,取得一定的成效,为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和谐氛围。

20__年至20__年,我区各类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均呈明显下降的趋势,较好地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全区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并趋于好转。20__年1至12月,我区发生工矿企业事故1宗,死亡2人,受伤2人;发生消防事故2宗,无人员伤亡,同比下降60;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4宗,同比下降12.5,死亡15人,同比下降11.7,受伤6人,同比上升20。20__年1至9月,我区发生工矿企业事故1宗,与20__年持平,受伤8人;发生消防事故5宗,无人员伤亡;发生道路交通事故7宗,同比下降41.7,死亡7人,同比下降38.5;受伤1人,同比下降80。工作的主要情况如下:

一、建机构,明责任

作为区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本人非常重视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立、完善和责任的明确,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一)抓监管机构建设。我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按市政府要求单独设置安监分局,目前已全部落实安监分局的编制,没有占编、缺编现象。区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投入,经费有保障,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得到了落实,适应了安全生产工作新形势的需要。同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重心下移,成立15个村一级安全生产巡查队。

(二)抓领导机构完善。为加强对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我区进一步充实了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安委会),增加了交通、环保等相关部门作为安委会成员单位,明确安委会运作规则和成员单位的职责,完善了安全生产制度建设,规范办事程序。充分发挥区安委会的作用,形成安委会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抓责任层层落实。明确了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领导:由陈灼林区长任全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本人作为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具体分管全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各村指定一名支委或村委负责本村的安全生产工作。每年与市政府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区与村(线)、村与组、组与企业层层签定了安全生产责任书,保障了责任的全面覆盖,形成了层层有人管,处处有人抓的管理机制。

二、抓保障,保效果

(一)完善保障体系。以各种规划和制度的完善来抓好长效建设。编制了《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并将其列入我区“十一五”专项规划,亿元GDP死亡率、工矿商贸从业人员10万人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均列入我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一五”总体规划指标体系。每季度至少召集安委会成员召开一次防范重特大事故会议,总结分析近期安全生产态势,研究布置下一阶段工作。编制了道滘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定期实施应急救援演练,如珠洲气站模拟起火应急救援演练等。将安全生产工作成效纳入村两委干部量化考核体系,以强化对村干部的激励与约束,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二)落实企业监管。以企业为重心,开展长效工作。制定并严格实施《**区加强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对区内12个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全部落实区、村、企业“三位一体”的“一盯一”监管责任制。同时积极以**村为试点建立安全生产档案,做到一企一档,以这项工作为切入点,规范并强化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目前,该项工作已推广到各村、线;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上下贯通、层次分明的安全生产监管网络。

(三)提升综合素质。从积极提升企业与相关从业人员的素质来抓长效,从源头上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一是指导督促广大企业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二是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减少因操作不当而导致的事故,每年举办一至两期初级注册安全

主任培训考证班和电工培训考证班,每次办班均超过120人参加。三、强部署,严整治

(一)根据不同时期做部署。每年都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下一年工作计划,并依时向市局上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根据市政府、市安委会的文件精神,我们每季度都召开会议,布置和开展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同时还将部署的工作延伸到村一级,如指导**等村定期召集辖区内企业负责人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将市、区安全生产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传达贯彻到企业。

(二)针对不同对象做检查。不定期针对不同场所开展检查的基础上,针对春节、“五一”、国庆等长假期开展全面检查。一方面,协调规划建设、宣教、经贸、外经等各线,重点检查商场、酒店、宾馆、医院、学校、体育场馆等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以及检查建筑工地、特种设备、旅游设施等。二方面,全面检查全区12个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易燃易爆场所等。日常注重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和储存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情况,如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油库、石化3家化危品储存企业,要求其将危险品进出货量及储存量每日一报,严格杜绝超范围经营及超量储存的情况。

(三)分析不同隐患做整改。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我们认真对待,及时整改。

一是加强化危企业监管。强化对危化品生产及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对不具备危化品生产条件、无法申领危化品生产许可证的5家企业,积极协助其做好关、停、搬、转等及其它后续工作。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存在的隐患,积极多次向市安监局反映,要求协调对其进行关停或搬迁;对彩涂料有限公司等20家危化品生产或经营企业进行限产量、限危险品库存量,限经营规模的办法加强管理。另外,在日常检查中,对部分没有申领危化品生产许可证而转营的企业和经申请鉴定被认定为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经营单位进行了普查,严防超范围经营,严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是加强私人建筑工地监管。针对私人建筑工地事故较多的情况,会同区规划建设办,召集各村分管城建工作的支委召开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会议,要求各村大力加强辖区内建筑工地的现场监管,落实安全防范设备和相关措施,建立施工单位档案等。同时组织工作人员对私人工地进行定时检查,加强私人工地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是加强对其它重点行业的监管。针对近年来纸厂、米粉厂发生事故较多的情况,召集有关纸厂、米粉厂负责人召开了会议,增强经营者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督促其加大安全生产管理力度;开展了漂染行业和造纸(纸品)行业集中整治,先后对**染厂等5家漂染企业和**造纸有限公司等30家较大型纸业企业进行了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整改了一批安全生产隐患。

(四)抓住重点隐患做整治。为切实切实吸取火灾事故教训,预防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我区在全区范围内认真开展了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机构责任两落实。首先层层落实机构。区村两级成立了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和完善了隐患整治巡查队。其次层层落实责任。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及村组的整治责任和整治部署。与各村(社区)逐一签订了《整治工作责任书》,将责任落实到村(社区)。

二是强力措施治隐患。首先建立整改样板。选取有代表性的小商铺、小作坊、出租屋,参照市消防局建立的样板房及相关整治标准要求,建立各种整改参考样板,并组织各村(社区)、相关部门进行参观考察,并进行广泛推广。二是自查自改隐患。各出租屋的所有人及使用人在期限内按照整治标准的要求组织自查自改,对查出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无法在要求期限内整改完毕的,我们采取措施停产停业、停租、停止使用,待整改完毕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是建立机制保长效。首先建立专项整治成效量化考评体系。将各村(社区)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纳入《区村(社区)两委干部报酬考核办法》。其次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专项整治期间,每月或不定期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其三制定道滘区消防规划,以加强我区的消防安全设施建设。

四、造声势,广宣传

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现代传媒手段,积极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掀起了全社会高度关注安全生产的的良好氛围。

(一)电视宣传。在全区范围内进行广泛宣传,扩大宣传效果。一是录制主要领导电视讲话,由区相关领导宣传《安全生产法》的有关精神。二是每周在电视黄金时间滚动播出15次以上,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条文。同时根据安全生产各个时期的不同工作重点的开展进度制作标语,悬挂在交通

主要路口等明显易见位置。三是在电视黄金时段滚动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二)专题宣传。通过组织各种形式的专题宣传,加强对重点人群的宣传力度。对村(居)民进行集中教育,协调各村(社区)召开村(居)民大会,宣讲安全生产政策,让广大村(居)民加强认识,主动配合开展各阶段工作。

(三)灵活宣传。通过形式多样、灵活多变的宣传活动,增强宣传效果。一是向中小学生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消防安全信》,并做好信件的发放与回执回收工作;组织各校开展以“消防安全与我”为主题的作文征文、板报评比活动二是与文化部门协商,确定3部消防题材影片(《人命关天》、《隐患就在你身边》、《极度险情》),循环在各村、大型工厂企业放映。

第9篇

关键词:安全监管;质量标准;责任;制度

一、加强推行建筑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加强推行建筑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也是很好的贯彻落实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精神,突出了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地位和责任。企业要抓好安全生产。必须建立一种“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则是在企业自评的基础上,由建筑安全监管部门进行复评核准,在工作程序和方法上,既能保证企业能自我发现、自我纠正、自我完善,又能借助复评核准,促进企业的基础管理、规章制度和作业场所的不断改善,通过这种周而复始的运行,使企业安全生产得以持续改进。

同时,在推行过程中,应理顺安全质量标准化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关系。安全质量标准化与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是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两种必不可少、相辅相成的手段和管理标准。安全质量标准化是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核心和基础,它的产生使体系更加具体化,更具有可操作性和实效性,有利于体系的有效运行。

二、建立完善制度,狠抓责任落实,奠定贯标工作坚实基础建立完善制度

狠抓责任落实是实施安全标准化目标的关键。为切实做好建筑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要紧紧围绕标准、目标、责任、措施、考核等重点环节,逐步建立完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体系,在继承发扬以往好传统、好做法的基础上,吸收借鉴先进经验,注意研究在新形式、新环境下,开展建筑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可能出现的各种复杂情况,制订相应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并结合实际,不断进行补充完善,做到恩想认识上高度重视,制度保证上严密有效。

在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要狠抓责任的落实,建立完善各级贯标工作领导机构及与此相配套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且要求各建筑企业依法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将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行为都纳入法制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推行层次管理。明确企业法人和项目经理分别是本企业和本项目安全质最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建立以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核心,各管理人员为骨干的分级责任制,对企业管理人员进行安全责任评优考核,促进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大力开展建筑职工安全标准化培训学习

一直以来,建筑施工现场一线作业人员绝大多数为临时招聘的农民工,这部份人员本身素质低下,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较低,造成了大量人为安全隐患。面对这种现状,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必须从加强农民工培训教育入手,通过培养造就一支具有一定安全技能和意识的农民工队伍,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要充分发挥各级培训机构特别是企业自身安全培训部门的作用,组织开展各工种的培训,同时利用知识讲座、技能大赛、岗位练兵等多种形式向职工灌输安全质量标准化知识,提高安全技术技能,做到上标准岗,干放心活。所有工地用工(尤其是技术工人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凡不经培训或无证上岗,一经发现要从严追究企业的责任,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罚。在培训过程中,要杜绝“安全生产说时重要,做时次要,忙时不要”的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以及手持岗位操作证书,却对本岗位工作一问三不知的一线工人。这就要求安全标准化培训要注重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方式,以达到一个较好的培训效果,真正提高人员素质,确保建筑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严格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取、支付和使用,加强安全资金投入

当前,部份建设单位为节约成本,将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措施费列入合同价统一下浮,有的甚至不计似与施工探索"> 论园林铺地工程规划设计与施工探索 浅析城市绿化大树的移栽技术 加强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的思考 浅析现代生态园林绿化工程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浅谈乡土植物在城市绿地中的应用 园林绿化施工的探究 关于居住区园林绿化中的若干问题探讨 关于园林绿化种植设计要点问题分析 试论我国园林景观绿化工程质量和养护管理 地质勘察 浅谈岩土工程勘察 浅谈土地勘测定界工作中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研究 基于测绘工程中测量技术的分析 基于桩端土组成构建框架下的复杂情况的工程勘察思路研究 城市空间数据更新内容与原则初探 管理观察 安全施工管理现状的讨论与对策分析 浅谈建筑施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措施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与质量控制 建筑工程施工中多方位管理在质量管理中的作用 检测实验室的质量体系建设 浅谈建筑质量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分析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中的问题及措施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控制方法研究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问题及措施 混凝土施工技术与质量控制措施探析 高层建筑施工管理方法探讨 谈一谈建筑施工现场中的安全管理 探索工程施工管理模式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技术与质量管理 机械产品研发的可靠性管理规范与策略 现浇砼空心无梁楼盖施工工艺与质量控制 浅谈工程项目成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 物业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房屋建筑现场施工技术及其管理措施 浅析房屋建设施工现场成本控制策略 略谈建筑工程混凝土施工质量的控制方法 关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措施的探讨 愀帽史延谩J┕さノ晃薪右滴瘢仓荒芮┒死嗪贤笥跋炝硕越ㄖさ氐陌踩度耄贾掳踩枋┎坏轿唬胧┎痪咛濉⒉宦涫担踩曜蓟ぷ髂岩杂行А⑺忱目埂T诖饲榭鱿拢ㄉ栊姓鞴懿棵庞Τ鎏ù胧细窨刂瓢踩拿魇┕ご胧训母鞲龌方冢敌忻魅芳迫 ⑼骋恢Ц逗涂己私岷现贫取

1)明确计取。

即由建筑安全监管部门开设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专用帐户,建设单位按文件规定正确计算该笔费用,并在办理工程安全监督报建时一次性存人指定帐户,资金一旦存入专用帐户后,建设单位就无权再提取。同时,建设单位将银行开具的存款凭证作为办理工程安全监督报建的一项必备资料和前置条件,提交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备案。这样可切实解决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制度,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建设建设单位不愿给,施工单位不敢要的大问题,使安全投人资金得到了保障和落实。

2)统一支付。

即工程经过安全生产前提条件审查合格,办理完善施工许可证、开工建设时,由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将该笔费用的50%支付给施工单位,余下50%的费用也均由建筑安全监督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统一支付。

3)考核结合。

即每个施工现场按照规定,均应进行安全标准化创建的阶段考核工作。每一阶段考核均达到安全标准化要求,全未发生重大建筑安全事故的项目,在工程竣工后,将安全文明措施费的余款全部支付给施工单位。凡经检查考核未达到施工安全标准或发生重大建筑安全事故的,在工程竣工后,由建筑安全监督机构通知银行将余额全部退还建设单位。

五、加强建筑安全标准化建设的动态监管工作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是一个动态的管理过程,是随着工地的开工建设,过程控制和工程竣工而不断变化的。为此,要加强建筑安全标准化建设的动态监管。

1)加强建筑工地安全标准化创建目标的动态监管。

按照不同资质企业工程合格率和优良率的规定,明确每个项目的安全标准化创建目标,企业可根据实际工程数量的增加,对原有的项目安全标准化创建目标进行更改。对于新开工项目,要求企业必须首先对其安全标准化创建目标进行确定,并提供该项目安全目标创建计划书和承诺书,作为项目安全监督报建的必备手续,以明确目标、强化责任,确保安全标准化的创建意识和思想能及时、有效地深人到每一个企业和项目管理人员心。

2)加强建筑工地安全标准化创建过程的动态监管。

使建筑工地安全标准化目标的创建,不仅要通过各阶段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还要同各种安全检查、巡查及安全不良行为直接挂钩。大力推行建筑工地远程监控系统的使用,要求达到一定规模体量的工程必须安装监控系统,提高安全工作科技含量,以便随时掌控工地安全标准化建设的即时情况,促使施工企业将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始终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形成全方位、多角度,切实有效的监管手段和办法。

六、加强普遍完善举报制度

社会监督是监管的一个重要手段,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建立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电子邮件地址,受理有关安伞生产的举报,并设有完整的受理记录。这样可以充分利用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及时、广泛的掌握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情况、线索,发现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而增加监督管理的力度。

第10篇

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市建委签订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目标责任制和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签订的综合管理目标责任制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紧扣“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这一主线,抓好全年的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以开展“安全生产月”、“质量月”等活动为抓手,促进建设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落实;以我区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城区”为依托,进一步推动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以构建和谐社会、打造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管理,全区建设企业安全生产形势较为平稳,没有发生重、特大事故。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去年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的基本情况

去年,我局质量安全监督站共受理监督工程项目*个,历年结转工程*个,共计*个工程,受监面积*万平方米。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

(一)加强领导充分发挥网络管理作用

一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为加强对全区建设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实各级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我局成立健全、完善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相关部门具体抓”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建立定期例会制度和报告制度,做到每季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有分析、有总结、有步骤、有要求,及时通报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到举一反三,及时整改,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二是调整企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人员网络。由于目前人员流动性大,为了将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信息在第一时间内传达到全区建设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负责人,今年年初,我局对手机短信平台进行了升级,对全区建设企业的相关人员手机号码进行了重新核对并输入信息库,使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更加完善,信息更加畅通,传递更加及时。在这同时,为进一步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今年我局新增设QQ群,目前已有120余家企业的相关人员加入,形成了上下互通的管理网络,从而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得到了进一步完善。

(二)加大宣传进一步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一是发挥民工学校的作用。我局根据市建委《关于去年市建设工地民工学校工作的意见》,以“关爱民工提素质,构建和谐提品质”为主题,以“服务工程、按需培训、学以致用、改善民生”为主线,以解决民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落脚点,坚持“在建楼中育人,在育人中建楼”的宗旨,全区14家二级以上总承包企业均建立了民工学校总校。我局质量安全监督站在新受监符创建民工学校合要求的16个工地,都要求并推动建立了民工学校。监督人员不定期为施工现场民工授课,今年共授课23次,受教育人数达1200余人。二是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6月8日,我局积极组织企业,参与区安全生产委员在闸弄口街道中心花园举办的“安全生产月”宣传图片展及咨询赠书活动,在这次活动中,50家企业提供了安全知识宣传展板;我局赠送安全知识书籍500本。在这同时,全区建设企业积极征订安全生产宣传挂图650套,悬挂横幅296条,培训务工人员4158人次,有523人参与省安监局举办的“电力杯”安全知识竞赛,征订去年《劳动保护杂志》130份,以开展这一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大了安全生产的宣传力度,倡导形成“心中牢记安全,事故必定减少,生命才有保障”的安全意识。三是组织现场观摩宣传。现场观摩是一种直接的宣传教育工作,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我局于6月3日、6月13日先后二次组织全区总承包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和质安科人员到中豪公司承建的“三新大厦综合楼”和通达公司承建的“绿城·蔚蓝公寓”项目部召开现场观摩会,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再宣传、再发动、再落实,通过观摩会,相互学习、相互沟通,取人之长,补己之短,收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三)强化责任充分发挥综合职能

一是积极应对雪灾。年初的大雪,造成铁路、公路交通中断,许多民工不能返乡过节,从而造成民工返乡心切,不可预见因素增多,安全隐患随之增多,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对此,我局及时启动了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值班工作,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向全区建筑企业及时发送有关雪灾信息和做好抗雪防灾的各项要求,全力以赴做好民工的劝导工作,并积极投入抗雪防灾工作。各建设企业、建筑工地按照市、区政府的要求,强化了对建设工地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措施,明确各项责任,在抗雪防灾工作中为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积极引导强化社会责任。特别是面对四川“5·12”特大地震的时候,我局充分发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引导、协调、服务、管理等综合职能,会同区建筑行业协会及时向全区建设企业发出倡议,倡导全区建设企业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积极行动起来,为灾区人民共度困难献爱心活动,得到全区建设企业的积极响应,在短短的一个星期内,全区建设企业通过各种渠道向灾区捐款达150余万元。尤其是我区接到市委、市政府第二批向四川灾区援建过渡安置房1000套的任务后,我局迅速组织全区主要骨干企业具体实施,并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在7月10日前完成任务。这次援建工作时间特别紧张,责任特别重大,任务特别艰巨,是我区历史上援建路线最远的一项政治任务,责任重大。我局精心组织,在各大企业积极报名的同时,挑选技术力量最强的5家企业参与援建工作。由于各种板材均要进行长途跋涉运抵四川灾区,再加上我区援建点多面广、道路崎岖,安全运输工作对整个援建任务的完成显得尤为重要,我局抓安全运输的同时抓安全施工,在第二批援建单位中,我区在全市城区中率先完成施工任务。整个援建过程中,共动用各类车辆3500余台,组织板材搬运人员达1.5万余人次,没有发生任何事故,得到当地政府的高度评价,取得了安全生产和社会责任的双丰收。三是明确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为了进一步明确责任,根据市建委、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要求,我局与辖区所有建设企业(182家)签订《区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防火工作管理目标责任书》,并在每个工地开工前进行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交底,与各项目部签订责任书。同时,坚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及时分析和通报安全生产工作中暴露的问题,对带有普遍存在的问题组织大家讨论,群策群力,形成了管理合力。为预防突发性灾害事故的发生,减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专门下发了《防火、防汛、抗台(抗雪、防冻)应急救援预案》和建立避难所的通知,做到分工明确,任务到人。同时,我局在根据市建委和区政府的要求,积极承担其它管理工作。在今年“西博会”烟花大会期间,我局首次承担了烟花大会燃放点(钱江新城)的安全防护设施搭建,为确保万无一失,我局领导多次踏勘现场,编制专项方案,精心组织施工,圆满完成烟花大会钱江新城燃放点的安全保卫工作。

(四)认真检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今年以来,我局在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同时,根据市建委和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统一布置,开展了元旦、春节期间、抗雪防灾、“两会”期间、五一期间、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安全生产月、十一长假、质量月等专项检查工作。将整治活动贯穿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之中,做到排查与整治结合,整改与隐患消除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整治结合。随着我区城市化推进步伐的加快,建设任务十分繁重,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针对这一现状,今年来,我局对187个工地在开展日常检查的同时,共进行了10次专项检查,发整改通知书232份,2家责任单位进行扣分,对27名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进行了扣分处理。通过检查,消除安全隐患,为我区加快城市化推进提供了安全生产环境,一年来,全区建设企业安全生产总体较为平稳,未发生较大安全事故。

(五)抓好创建全力改善施工现场作业环境

今年,是我区第二次参加“省级示范文明城区”的创建工作,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志在必得”的要求,根据辖区内在建工地的“创建”,任务重、难度大、标准高的实际情况,着重抓了以下几个环节。一是建立制度。建立了工作例会制、日报制、工作联系制。坚持每天召开工作碰头会、每天书面上报工作情况,涉及有关部门的问题发送工作联系单,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二是明确责任。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将辖区内所有的在建工地按照区域进行了划块,并将“建筑工地创建要求”分发给各镇、街道,明确责任,共同管理,特别是在迎检关键阶段,局党委果断决策,集全局之力,决定从6月14日至7月20日,利用双休日,组织全局机关工作人员深入工地,定人蹲点对18个重点区域内的工地进行监督管理,帮助和配合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搞好“创建”工作。三是狠抓落实。进入六月份以后,区创建办进一步加大了对创建工作的抽查密度和力度,对此,我局及时将有关的信息通过短信平台发送到各项目部管理人员和公司负责人,同时加大了检查频率。除了要求蹲点人员坚守岗位,尽心尽责的做好检查督促工作外,局领导每天坚持带队巡查工地,协调各方面关系。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工地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进行复查。仅在一周的检查中,就发出整改通知书11份。四是成效显著。通过全局干部和全区建设企业及相关项目部的共同努力,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得到根本性的改观,现场环境整洁有序,在区文明办、区创建办领导多次检查和抽查中,得到充分肯定,确保了在省考核验收过程中不失责任分。

(六)严格管理全力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一是加强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今年一月,第一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均将到期,我局根据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多次要求全区建设企业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延期工作,做到早准备、早部署、早落实,使安全生产延期工作顺利进行,截止目前,全区建设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68家,今年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18家,共164家,占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的95%。二是加强三类人员管理。第一批三类人员证书今年5月份到,涉及企业多、人员数量多,针对这一现状,我局根据省、市的要求,充分发挥协会作用,专门招聘了协会工作人员,并将三类人员的相关工作委托协会实施,今年共办理三类人员延期1108人,新取得三类人员证书439人,全区建设企业已取得三类人员合格取证3417人。期中A类629人,B类1832人,C类956人。三是加强建造师管理。今年以来,建造师全面启用,为了使已取得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早日注册,早日使用,我局采取专人负责,日常受理,集中上报的工作机制,不仅方便企业,而且早日注册赢得时间,受到企业的一致公认。今年新注册成功一级建造师193人,二级建造师513人,共有一、二级建造师1533人取得注册证书和职业印章。

二、存在问题。

第11篇

一、检点:此次检查,重点检查各类建筑工地、市政工程、县政府重点工程的安全教育及安全防范,以及施工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此次检查共检查建筑工地5个,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9份,消除安全隐患35起。

二、元旦、春节及“两会”期间,由我委主要领导亲自带班参与督查,做到了信息畅通,节日及“两会”期间未发生任何生产事故。

三、加强乡镇建筑施工队伍的安全教育培训

我委会同县安监局编制了《农民建房工程质量安全控制服务指南》1300套,在2012年11月分两期对全县850名乡镇建筑施工队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基础上,应广大农民朋友的要求,又于2009年3月13日至3月14日举办了第三期培训班,本期又培训了400人。从培训的效果看,自2012年11月以来,我县农民建故发生率大幅下降,未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四、我委高度重视春节后的工程复工工作,春节过后在委领导的带领下,先后两次对“金色家园”、“沐浴休闲浴场”、“公安局110指挥中心”、“计划生育服务站综合楼”工程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督查,共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5份,消除安全隐患24起。

五、燃气检查情况:本次共检查了3家液化气公司及1家天然气公司,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液化气公司存在巡查记录及隐患登记、整改、归档情况不全面,应急救援预案制定不健全,进出车辆无防火罩。

2、天然气主管网施工现场:由建委副主任郑华带队督查了长输管网及城区主管网施工现场,检查发现管网开挖回填不及时、未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已要求海特公司进行了整改。

六、责任追究和后期要求:对这次检查出的问题,我们要求责任单位认真落实整改,对不负责任、不整改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二季度我委计划做好如下工作:

1、加强对农村建筑市场的管理,与县安监局配合计划在5月中旬举办一期乡镇分管安全负责人、安监所长及乡镇建筑业协会负责人培训班,聘请专家授课,解决建委安全管理人员不足,乡镇建筑市场管理空白的局面,扭转乡镇建筑市场野蛮施工、有人施工、无人管理的局面。通过培训使我县的农村建筑市场逐步走向规范化管理的轨道,以杜绝群死群伤的惨剧的发生。

2、加强对大型起重设备的管理,做好安装、使用、拆除资质的审核及验收工作。

第12篇

关键词:重大责任事故罪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区别

重大责任事故罪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这二者由于其概念边界的模糊以及犯罪构成要件上的相似性,在实际判定和执法的操作过程中,带来了种种的困惑和混乱。两种罪行虽然颇多相似,但在犯罪形式、责任追究和量刑判定上却有着重大的区别。如何认清二者的不同,准确量刑,是关乎我国司法健全和依法治国的一大课题。

一、二者概念的界定

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重大责任事故是指在生产和施工的过程中,因违反相关的安全法则和规章制度,而造成的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损害的行为;重大劳动安全事故是指由于生产设备和条件的不合格,而造成的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损害的行为。

由上述定义可以看出,两种罪名的界定具有很多相似之处:第一是都涉及安全生产的领域,例如矿难、爆破、塌方等事故中,由于违章操作或违规操作而造成;第二是二者的结果都是造成了重大伤亡事故或其他严重伤害的行为,一般都会导致人员的死伤事故,都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的损失,应当处以严厉的惩罚。

但二者的区分也比较明显,一是体现在犯罪主体的不同上,前者的主体是自然人,而后者的主体是法人,但由于在具体的罪行判定中,二者极不容易区分,因此经常会造成一些混乱;二是体现为犯罪行为方式的不同,前者属于作为犯罪,而后者则属于不作为犯罪。

二、犯罪主体不同

1.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为自然人

所谓“自然人”,是相对于“法人”而言的一个法学术语,是指在自然状态下生长的个人。具体到对犯罪事实的判定中,重大责任事故责任罪的主体,一般是工矿企业或单位的普通员工或负责指挥、领导或监督职能的相关责任人。

例如,在2013年2月发生在江西省江州市某厂房的一起重大伤亡案件。当日下午三点半左右,由于施工者祝某和安某在搭建物料提运机械时,未能对机械的底架和基座进行合理的连接,造成了机械的突然倒塌,祝某因此当场死亡,安某则属重伤。经现场调研认定,安某的违规操作,对本次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对于这一事故性质的认定,出现了不同的分歧。但如果能从犯罪主体的确认进行判断,就比较明确。在此次事故中,据安某供称,在机架的搭建之前,检查人员曾提醒其对设备的安全性和连接状况进行检查,并要求其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操作,但并未引起安某的足够重视,因此酿成了悲剧的发生。据此,安某本人的违规操作,直接导致了事故的结果。故而,此次事故的犯罪主体为安某个人,应当判定为重大责任事故罪,由安某本人承担主要的法律责任。

2.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主体为法人

“法人”则是一个对经济社会单位人格化的法学术语,只是具有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的社会组织。与“自然人”主要指独立的个人不同,“法人”则是指某一单位、机构或者组织。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重大劳动安全事故责任罪的主体是负责的工矿企业、党政机构和监管部门,其犯罪责任也应该由相关的组织来承担。

例如,发生在2011年4月甘肃省武威市某建筑工地一场伤亡事故。据称,当日晚上九点十分,在建筑工人们进行砌墙作业时,由于脚手架突然发生晃动,导致工人失手坠亡,酿成了3死8伤的惨剧。根据事故现场调查认定,此次事故是由该建筑工地的违法开工造成的,应当判定为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首先,该建筑工地为了赶进度,罔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对于工人权益保护的规定,强行在夜间进行开工,侵犯了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其次,据幸存者称,当日施工现场的照明状况以及脚手架等设备的安全系数均未能达到规定的要求,因此造成了工人的失手操作,导致了事故的发生。据此,该案件属于重大劳动事故安全罪,该建筑工地和施工单位应当对此次事故的发生承担主要的刑事责任。

三、犯罪行为方式不同

1.关于作为犯罪

“作为犯罪”是说,由于相关责任人的恶意或不当操作而导致的犯罪行为。由上所述,重大责任事故罪是由于相关责任自然人的违规违章操作而造成的重大伤亡事故。其犯罪行为具有相对的主动性。依据我国法律规定,重大责任事故罪乃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安全生产、作业的规定而造成。

在上述案例中,我国对于提升机的安装和假设规程与程序都有严格的标准和规定。同时,建筑法对于相关的行业标准、执行方案和操作规范也都有具体的要求。正是由于安某在机架的稳定性连接上,没有严格按照我国关于龙井架和井架物料提升机的相关安全规范章程进行操作,违反了相关的行业标准和具体规定,酿成了惨剧。此外,安某罔顾安全工作人员的提醒,强行进行提升机械的搭建和操作,导致了工友祝某的死亡。另外,据安某供称,其为了谋取在建筑工地的工作职位,伪造了相关的建筑从业资格证书,都属于明显的故意犯罪行为,扰乱了工地的正常生产秩序。因此,这一事故明显应当判定为重大责任事故罪,应当由安某本人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对祝某进行法律赔偿。

2.关于不作为犯罪

“不作为犯罪”则是指,由于相关责任人对自身责任和义务的忽略,而导致了事故发生的犯罪行为。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重大劳动安全事故主要是指相关的工矿企业、施工单位和监管部门罔顾国家和政府相关的劳动安全规章制度,造成了施工现场的安全漏洞和设备的不健全,从而造成的伤亡事故。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的产生,主要是相关责任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而造成的。这就涉及到了两个概念:一是对安全生产条件与设施的理解。工矿企业和施工单位的安全设施主要包括防护装置、保险装置、信号装置和警示标志,而安全条件则是指,工矿企业和施工单位应当为工人们的生产和操作提供一个安全有保障的环境。二是对于“国家规定”的理解。我国刑法中的“国家规定”是指,依照国家权力机关和立法机关所颁布的法律和规定,由国家行政部门和执法部门制定的命令和措施。

在上述的案例中,正是由于该建筑工地违反了国家劳动法对于工人“八小时工作制”的有关规定,以及对于劳动安全生产的相关标准和章程,造成了事故的发生。此外,该建筑工地的施工设备、照明设备也不符合国家的相关要求,同时缺少必要的安全装置、保险装置和警示措施,这些罔顾国家规定和工人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都是导致此次悲剧发生的隐患和缘由。

综上所述,对于重大责任事故罪与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区分,是事关安全生产以及我国安全法规执行的一个重要问题。对此两种案例的分辨,不仅需要相关的法律支撑,也需要在具体的司法实践的过程中加以落实。随着我国法律体系的不断健全和完善,以及司法实践和操作的加强,对于相关犯罪事实的认定,也将进一步得到明晰和确认。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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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雨仁.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N].中国矿业报201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