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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风控措施

时间:2023-08-10 17:25:2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互联网金融风控措施,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互联网金融风控措施

第1篇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基因整合;风险管控

中图分类号:F830.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0017-2014(2)-0017-03

当前,国内正在步入典型的互联网金融战国时代——有关互联网金融的讨论与行动可谓热火朝天,而有关看法又可谓众说纷纭,做法也多少有些“各自为战”。究竟应该怎么看怎么做互联网金融?值得认真分析。

一、金融系互联网金融与非金融系互联网金融

互联网金融是网络技术与金融的相互结合,是金融机构运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为客户提供的新型金融服务。从狭义上理解,互联网金融是指以金融服务提供者的主机为基础,以因特网或者通信网络为媒介,通过内嵌金融数据和业务流程的软件平台,以用户终端为操作界面的新型金融运作模式;从广义上理解,互联网金融的概念还包括与其运作模式相配套的互联网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市场以及相关的监管等外部环境。这样,我们便可将互联网金融大致划分为“金融系互联网金融”与“非金融系互联网金融”。正规金融与第三方支付、人人贷、众筹等,只要是基于互联网技术与精神,其所做金融都属于“互联网金融”。

金融系互联网金融之金融基因强势,互联网基因弱势;非金融系互联网金融之互联网基因强势,金融基因弱势。金融系互联网金融应当学习借鉴非金融系互联网金融的“互联网基因”优势。其一,视难题为机遇,迎难而上,寻求互联网金融技术解决方案,从而为自身生存发展开辟大片蓝海。其二,善于挖掘客户现实与潜在需求,同时运用互联网技术,创造相应的商业模式“平台”,最大限度地满足所挖掘的客户需求,由此做强做大。其三,注重满足客户便捷性需求的互联网技术创新。其四,精于发现资金套利机会,借助互联网技术开发相关金融产品。其五,敏于发现服务弱势群体之普惠金融机会,并致力于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按商业可持续原则,最大限度满足弱势群体的金融需求,收获“长尾效应”。

二、风险管控之重要“金融基因”不可缺失

互联网金融毕竟是金融,因而不能没有金融基因,而最重要的金融基因即风险管控。因为金融业是高风险行业,是承担并管理风险的行业,倘若管控不了风险,一旦失控,个别风险引发系统风险,乃至引发金融、经济、政治危机,后果不堪设想。因此,管控风险,是金融业永恒的主题,也是最重要的金融基因。毋须讳言,目前非金融系所做互联网金融“风险管控”之最重要“金融基因”是欠缺的,已经暴露及潜存风险不可小视。

(一)客户信息安全风险。第三方支付机构不仅掌握了大量客户真实身份信息诸如证件号码、手机号码等,同时还掌握了客户大量银行卡敏感信息诸如银行卡号、卡片验证码、卡片有效期、个人标识码等,但是在客户信息安全保护方面,却明显薄弱于银行监管体系,存在极大的客户信息暴露隐患。新闻媒体也曾报道过一些知名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客户信息泄露事件,引发了社会公众对于支付机构系统安全性的信任危机。

(二)客户资金安全风险。一方面,客户在委托第三方支付机构办理支付业务时,向其缴纳了大量资金(包括客户自有资金与交易资金),千亿体量的资金存于非实名制开立的第三方支付虚拟账户名下,存在较大的资金安全风险。另一方面,由于第三方支付机构不向银行报送完整的交易信息(如二级商户名称、交易类型等),使得银行根本无法监控每笔交易的来源、实际用途、商户真实信息等,只能被动地为第三方支付机构提供清算服务,实际已造成了商户管理与客户资金使用均处于无监控状态。

(三)支付体系安全风险。获得支付许可证的非金融机构数量已近250家,各非金融机构的产品设计、风险管理水平良莠不齐、差异巨大。支付宝推出快捷支付产品后,各主要非金融机构亦跟风陆续推出各自的快捷支付产品,并向商业银行提出采用与支付宝一致的快捷支付客户签约模式。目前已经出现开通快捷支付的部分非金融机构在商业银行频繁出现资金被盗的风险案件。如这种模式不加以改变,快捷支付业务风险将迅速蔓延,对客户信息安全、客户资金安全等问题带来巨大隐患,极大损害客户利益,同时极易形成支付体系的系统性风险,最终不可避免地影响支付行业的整体发展。实际业务开展过程中,各商业银行均发现支付宝为“淘宝”、“天猫”所属游戏充值、珠宝类商户开通了快捷支付业务,且已发生部分客户否认支付交易的情况,造成了较大支付安全隐患。

(四)套现洗钱风险。由于大部分第三方支付机构对商户资质缺乏有效审核与管理,对交易也不予审核与监督,而银行又无法获得关于商户与交易的详细信息,使得银行只能沦为简单的充值工具。在互联网虚拟世界中,银行无法通过有效监控手段对洗钱、欺诈等不法交易实施有效监控与预警。比如,快捷支付方式无需通过网上银行或银行网上支付页面,而是直接通过非金融机构就可实现交易,尽管目前非金融机构关闭了信用卡充值通道,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套现及欺诈情况,但由于非金融机构的商户管理制度不完善,虚假交易屡禁不止。

(五)流动性及兑付风险。互联网金融对流动风险有放大效应:其虚拟账户的产生使互联网金融逃出了传统金融流动性监管的体系,甚至有可能摆脱真实货币的约束,从而增大潜在风险;超越地域和时间的限制,使得风险扩散的速度更快。银行为防范流动性风险有着严格的管控标准,如流动性比率高于25%、存贷比低于75%、核心负债依存度大于60%、流动性缺口率大于-10%等。此外,银行有着多级流动性风险防范体系:银行内部,三级备付金储备;银行间市场拆借;中央银行作为最后贷款人。而非金融系互联网金融却缺乏内部有效的流动性风险防范体系,无法参与银行间市场,得不到央行的紧急支持,在流动性风险管控方面基本空白,处于“裸奔”状态,一旦风险爆发,将难以应付,可能对其产生致命打击。

(六)相关信息系统风险。互联网金融伴随网络经济的发展不断成长,是网络经济的产物,运行高度依赖计算机系统、网络通信技术和交易软件,互联网金融因此具有高虚拟性特征,各互联网金融企业具有广泛的物理关联特性,极易爆发系统性故障或遭受大范围攻击。当前网络黑客的攻击活动正以每年10倍的速度增长,可以利用漏洞和缺陷进入主机、窃取信息、发送假冒电子邮件等。而计算机网络病毒可通过网络进行扩散与传染,传播速度是单机的几十倍,一旦某个程序被感染,则整台机器、整个网络也很快被感染,造成极大的破坏。在传统金融中,安全风险只带来局部损失,而在互联网金融中,安全风险造成整个网络的瘫痪,是一种系统性风险,会导致严重的客户资料泄露、交易记录损失,流失大量客户,损害互联网金融声誉。

(七)无视相关金融监管法规风险。其实这比前几种风险更具危险性。因为在多种金融风险中,其他各种风险多由违规风险引发,都或多或少归咎于违规风险。而一些第三方支付机构往往以“创新业务、改善客户支付体验等”为名目,不断碰触监管底线,完全无视相关金融监管法规。例如“快捷支付”等创新产品,就公然抵触《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电子银行客户信息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11]86号)即“86号文”。86号文第三条“对于由第三方机构完成安全认证的电子资金转移与支付业务,商业银行应至少在首笔业务前由本银行通过物理网点、电子渠道或其他有效方式直接验证客户身份,并与客户约定双方相关权利与义务”,要求商业银行通过自身拥有的物理网点、电子渠道及其他可以有效完成客户身份验证及签约的渠道,由商业银行和客户两方直接交互,商业银行通过柜台刷卡验密、本行电子银行安全认证工具等方式验证客户身份。商业银行直接验证客户身份后,与客户当面或通过银行网页完成的纸质或电子协议签署,严禁商业银行通过任何机构代替或介入客户身份验证及签约环节。目前支付宝快捷支付的客户身份验证、客户与银行签约已经脱离银行渠道或界面,而是通过支付宝网页进行,明显不符合86号文要求。

三、构建包容两系互联网金融的有效监管体系

(一)认识并处理好金融监管与互联网金融创新之间的辨证关系,承认接纳之,有效监管之。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始终是一对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的矛盾,这就是两者之间的辨证法。金融发展的历史经验表明,处理好两者之间的辨证关系,对金融发展至关重要。所谓处理好,即金融监管要不断地将金融创新纳入视野,并形成包容金融创新的金融监管。所谓包容,一是承认接纳金融创新的出现与存在;二是创新监管体系,以纳入金融创新,对其进行有效监管。唯有既承认接纳又有效监管,金融创新才可能持续,并与金融监管良性互动,辨证统一,从而不断推动金融发展。互联网金融无疑是当代最具革命性的金融创新,如果金融监管对如此重大的革命性金融创新视而不见,不纳入监管体系而有效监管,那既不利于互联网金融本身的创新发展,更将形成巨大的风险隐患。因此,当今方兴未艾、如火如荼的互联网金融创新,亟需相应的金融监管承认接纳之,有效监管之,从而与之良性互动,辨证统一,推动金融革命性发展。

(二)须将两系互联网金融纳入金融监管者的视野,不留监管真空,并适用统一的监管规则。互联网金融归根到底也是金融,因此无论是金融系还是非金融系所做,都应当受到监管,而且都应适用统一的监管规则。否则,都做金融,一部分不受监管,或监管规则不统一,那就会产生监管套利,且不说不公平,对受到严格监管的那部分金融造成冲击,而且“劣币驱良币”效应发作,注定不可持续。就如打牌、下棋或体育竞赛,让一部分人严格按规则,另一部分人不按规则或规则不统一,其游戏或竞赛是注定玩不下去的。目前,非金融系互联网金融,几乎完全不受到监管制约。参照相关国际经验,以第三方支付监管为例,欧美国家基本依照从“自律的放任监管”到“强制的监督管理”的监管指导思想,构造了网络支付监管法律体系。在发展初期注重鼓励创新、引导发展和适度监管,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推动互联网金融规模扩大。例如通过设立最低资本净值以及实行欧盟通用牌照制度鼓励第三方支付机构创新发展。在经营模式基本成熟后,再实施针对性监管措施、制定行业标准、加强行业自律,进行规范监管。强调建立和维护一个稳定、健全和高效的第三方支付体系,以及兼顾保护、灵活和效率的网络借贷体系,保证第三方支付、P2P等机构稳健发展。同时制定针对性监管措施,通过规范借贷交易,制定客户沉淀资金及自有资金管理规定等方面的监管措施,从而维持公正的市场秩序,维护借贷者合法权益,促进交易和支付系统的高效和安全,加强对消费者保护,防范洗钱风险。我国目前也已进入有必要对非金融系互联网金融强化监管的阶段。

(三)须针对互联网金融特殊性修改现有法规,制定新法规,以形成包容互联网金融的特定法规体系。从国外经验看,欧美主要国家自上世纪70年代开始,就顺应网络经济和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先后对仍然适用的法律条款进行沿用,对不适用的进行修订完善,同时制定相关新法规,推出了包括电子支付、数字签名、消费者保护、资金管理等为主体的适应本国机构发展的法律框架,基本建成了涵盖交易规则、交易保护、制度标准等内容的互联网金融法规体系。我国这方面则相对滞后,当下可谓亟需加快现有《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票据法》等金融法律法规的修订,以适应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特征。借鉴国际先进立法经验,尽快出台《放贷人条例》、《电子资金划拨法》、《网络购物条例》、《网络借贷行为规范指引》等与互联网金融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赋予相应合法地位,有效控制风险。

(四)须整合或新设相关机构,形成既专业分工又统一协调的互联网金融监管机构体系,同时加强并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国际合作与治理。这方面,美国与欧盟国家表现出较明显差异。美国金融监管制度体系较为完善,主要从证券交易和货币服务业务的角度管理,一方面将P2P机构视为借贷中介机构,另一方面将第三方支付视为货币转移业务,监管的重点放在借贷交易和资金转移过程,奉行权力分散和相互制约,通过财政部货币监理署、美联储、联邦保险公司等多个部门实行功能性监管。欧盟监管基本为机构监管,例如倾向于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给出明确的界定,通过对电子货币的监管加以实现。根据我国国情,似乎须构建起以一行三会为主,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等多部门为辅的既专业分工又统一协调的互联网金融监管机构体系。同时还应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国际合作,促进跨国互联网金融风险事件的协同处置,推动完善并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的国际治理机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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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袁博,李永刚,张逸龙.互联网金融发展对中国商业银行的影响及对策分析[J].金融理论与实践,2013,(12):66-70。

The Gene Combination and the Risk Control of the Internet Finance

YANG Zaiping

(China Banking Association, Beijing 100032)

第2篇

摘要:在互联网技术、信息技术、数字技术等多种技术手段快速发展的当下,人们对于技术的应用更加娴熟。互联网金融借助多种技术优势形成新的理财途径,其与传统理财相比在便捷性、及时性与创新性上都更高,给大众形成了新的理财观念。传统理财在方式上多样,也具有自身发展优势,但在当前社会环境中,互联网金融受到更多重视。为此,文章就互联网金融与传统理财间关系与利弊进行分析,并对互联网金融与传统理财的未来发展进行探讨。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传统理财;利弊分析

一、互联网金融与传统理财的联系

传统理财在观念上与现财观念便存在一定差别,传统理财观念中对于资金的流动关注较高,哪些资金流动性高、稳定性差的一般不被大众所信赖,所以传统理财一般更加趋向于信任具有国家保障、政府支持的金融企业或产品。因此传统理财大部分通过银行理财的方式达到理财目的,也有通过证券公司、投资公司等进行理财的方式,但由于其存在风险性,且风险因素较高,所以一般不占据较大份额。互联网金融是在传统理财基础上形成的新的金融行业应用技术,其以互联网结合信息处理的技术优势提高金融行业信息处理效率,相较于传统理财中的银行,在理财成本上更低,也更加具有社会影响力与冲击力。所以从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银行理财两个角度上看来,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对银行业务开展与绩效提高都有很大的影响,其不仅是金融行业内技术的创新,也是金融行业整体性的创新,是促进金融行业升级与进步的一大措施。所以在互联网技术与新型技术手段不断成熟与发展的当下,传统理财行业需要积极转变经营方式与理念,可结合互联网金融形成新的、综合性的经营方式,为金融行业形成新的发展渠道,促进金融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互联网金融与传统理财的利弊分析

互联网金融与传统理财都有其自身的优势,同时也存在一定不足与劣势,这对于互联网金融与传统理财的发展都形成一定局限性,而金融行业与金融市场、金融环境的发展不可停滞,所以在互联网金融与传统理财受到极大关注的当下,我们更需要对其利弊进行分析,从而提高互联网金融与传统理财中多种金融手段的应用效果。互联网金融的优势分析。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与金融行业相结合而得来的,在网络化环境普及率较高、信息技术应用范围广泛的当下,互联网与金融行业的有效结合能够让更多人认识金融行业,推动金融行业的发展。互联网金融的诞生本身具有多种优势,包括其具有很强的信息处理与分析能力、能够获得海量的信息资源、能够形成较高的客户黏度、具有较强的创新性。互联网金融借助互联网技术,在信息的获取与信息处理、分析上形成了独特的优势,其相较于传统理财、传统金融手段在多样化信息的获取中具有便捷性,能够快速获得海量信息资源,应用于金融环境中,形成信息的集成与分析,从而为互联网金融提供有利信息资源,给互联网金融形成良好推动力。另外,互联网金融给我们的生活提供了便利性,其在互联网平台上形成多种产品,并能够采用多种方式形成支付服务,这种不断地创新方式吸引了当下许多分式,在用户普及率与用户服务上都较高,从而也形成了较高的客户黏度,能够不断吸引用户。最后,互联网金融采用的是线上经营模式,其在规模上不受时间与空间限制,所以规模较大,边际成本较低,盈利也更为便捷,能够发掘许多零散用户,并且通过互联网的信息集成优势为用户提供更多个性化的投资方案或产品。并且互联网金融在互联网技术、信息技术等不断更新与完善的基础上也不断实现创新,这能够进一步提高互联网金融的创新优势,为金融行业形成更多新的发展机遇。互联网金融的劣势分析。互联网金融依靠的是互联网环境,其凭借着互联网环境的多种优势,在及时性、便捷性与广泛性上都得到了保障,但也需要注意到互联网环境中存在的多种局限性因素,其可能影响互联网金融的稳定发展,例如互联网的隐私性保障、网络环境法律约束力、政策保护力等,在这类因素上,传统金融模式提供的保障更高,安全性更强,而互联网金融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与优化自身的缺陷与不足,避免由于互联网环境的劣势造成互联网金融劣势的扩大化。另外,互联网金融的准入门槛并不高,在互联网金融获得良好发展优势时,其参与者增多,金融主体也不断增加,许多中小企业以互联网金融模式发家,在资金实力与风险管控能力上较差,这给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也形成了一定的风险影响,更会造成大众对于互联网金融的不信任与质疑。传统理财的优势分析。互联网金融是在传统金融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其在应用多种新型技术手段的同时也应用了传统金融的经营理念与发展模式,去粗取精。这实际上也告诉我们,传统理财尽管在当前社会环境中的重视减弱,但其本身依旧是存在许多优势的,其在长时间历史的洗礼在保留了自身的特点与优势,这是互联网金融需要学习的地方。传统理财的优势在于其资金管理与信用影响力两个方面。传统理财在方式与措施上都具有实体性,人们对于自身的理财资金看得见摸得着,且类似银行理财等都具有良好的信用度,给大众建立了信用品牌效应,在政府信用支持与政策监管的基础上,人们对于传统理财的信任度是较高的,而互联网金融的资金流向与资金管理能力并不被大众所认识,其没有公开化、透明化,这就形成的一定的发展局限。另外,传统理财的经营模式经过了长期的变革与发展,已经成为具有稳定性的经营模式,其风险管理能力不断增强,给传统互联网金融借助金融行业形成了很好的风险管控经验与管控质量,很好的保障着大众投资理财的安全性。更重要的是,传统金融行业中,类似银行其在自身资本上是比较雄厚的,能够形成良好的资本保障,大众在以传统理财方式进行投资或理财时更具有保障。传统理财的劣势分析。传统理财之所以与现代金融行业、理财模式相区别,证明其存在许多劣势,而这些劣势造成传统理财的现代化模式不深入,难以适应现代化发展需求或环境。首先,传统理财在创新性上不高,相较于互联网金融能够海量收集客户需求与信息资源进行更新替换,传统理财在金融业务、理财产品上的更新并不及时,造成其发展的滞后性。其次,传统理财在规模上较为集中,忽视了零散用户,也形成了较多局限性。传统理财以线下模式发展,其受到时间与空间的限制,在客户沟通与理财分析上也需要面对面交流,这实际上造成了许多资源的浪费与闲置,失去了便捷性,从而造成许多客户的流失。最后,传统理财忽视了现代化市场的需求,没有与市场相结合。传统理财建立于金融行业基础上,其通过满足用户理财需求形成金融市场与金融环境,但现代化市场更加需要融合,传统理财一味重视自身发展忽视市场需求,没有与现代化理财观念与方式相结合,造成其脱节于现代化市场需求,难以形成良性发展。

三、互联网金融与传统理财的未来发展趋势

互联网金融是现代化金融行业发展的一种新型趋势与理财观念,其结合了现代化市场对于金融环境的需求,形成了需求性的融合,收集了许多原本不参与理财的零散用户信息,借助互联网技术优势形成了新的金融环境与市场,既扩大了金融行业的发展面,也提升了金融市场的发展优势。相较于传统理财,互联网金融确实具有一定优势,但其也存在明显的劣势,其不如传统理财具有较高的信用保障,在资金、信用度与风险管控质量等多个层面还存在不足。因此,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结合应受到更多的重视,只有二者间形成优势互补,取长补短,才能够真正发挥出金融价值,给大众形成新的理财理念,为金融市场形成新的发展契机,更促进金融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结束语:

互联网仅与传统理财在优势与劣势上都有较为明显的体现,为了能够促进金融行业发展,更需要结合其优势进行互相补充,摒弃劣势与不足。当前互联网金融与传统理财的结合已经得到了较多实践,许多银行、券商开发线上理财产品,借助互联网金融环境形成理财新措施,这也给用户提供了更多新的投资理财途径,有利于金融行业的持续稳定发展。

第3篇

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与冲击已迫使监管层加快监管落地的速度。近日,证监会和银监会的相关负责人密集走访调研众筹平台和P2P平台,相关监管细则有望年底前出台。

这正是致力于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地方政府所需要的。监管细则加速出台能够让地方政府在培育代表性企业和出台扶持政策更加有针对性。

尽管将有统一的监管细则出台,在落实监管方面,地方政府所需承担的任务依然艰巨。

同时,要想以政策为支点,真正撬动市场化力量配置金融资源,政府需要提供全方位的配套。

监管和配套,是地方政府营造互联网金融生态的两个基点。

监管定位

根据审计署最新数据,由于对互联网等新型金融业务的管控滞后,2013年一些不法分子涉嫌利用互联网金融等进行非法集资、网络诈骗案件11起,涉及金额800多亿元。

尽管一行三会已经就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具体分工落实清楚,但是在具体监管细则尚未落地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在规划发展互联网金融的同时是否应该暂时承担起监管者的任务,这是每个地方政府面临的难题。

“现在投资者或者资金供给者一旦出了问题,从来不会走法律途径,或者很少走法律途径,这也是政府应该进行监管的一个重要原因。”上海同济大学副教授刘春彦在互联网金融法治高峰论坛上向记者指出。

在这一方面,地方政府的定位略显尴尬。

“我们也在摸索如何与监管部门对接上,但是现在没有国标,相应的监管措施还是有限的。”天津经济开发区投资三局局长乔伟向记者表示。

天津经济开发区正在联合银行、银监局,寻找适合互联网金融模式的监管方式。从培育互联网金融创业的角度出发,来打造包括P2P、第三方支付的生态体系,并促进央行征信系统的对外开放。

南京市秦淮区金融办主任叶增生同样认为,首先地方政府没有监管依据,其次互联网的监管也需要一定的技术手段支撑。“互联网金融又是一个跨界的领域,要研究明白创新就需要功力,又需要在这个创新下预判到风险,要求就更高了。”

为了弥补监管方面的缺失,一些地方政府在建立互联网金融产业园的基础上,也在筹建相应的协会组织以实现行业自律。这其中包括中关村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山东省互联网金融协会,等等。

但是,由于各级地方政府对互联网金融的认识不一,而相关行业协会需要省市一级政府的审批,这样就存在一些地方政府省市一级政府对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认知不足,导致未能有效形成协会自律机制。

对此,刘春彦认为,由于互联网金融的形态比较多、经营者比较多,应当给地方政府配置部分权力,“地方政府可能更了解情况,比中央政府甚至可能比一行三会更了解情况,因为它离市场更近。”

行业生态

提供相应的基础设施作为配套,是营造互联网金融生态的第二个基点。

地方政府对互联网金融的支持主要集中在税费减免、房租补贴、人才输送、产业孵化等几方面。这些在业内人士看来有些大同小异,甚至有些规划的初稿出自相同的筹备人员。

“关键还是看政策的落实情况以及相应地区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基因。谁能彻彻底底地了解互联网金融企业的需求,才能将政策的竞争力转化为吸引企业的竞争力。”一位业内人士指出。

清华科技园发展中心副主任陈鸿波向记者表示,美国硅谷成批量地成长出世界知名跨国公司,其根本原因是硅谷具备了有利于高科技公司成长的生态环境。

发展互联网金融,技术支撑、信用环境、风控意识、消费者保护等方面,都是扶持政策之外行业发展所需的基础,也是地方政府应该下大力气去营造的生态环境。

北京市海淀区金融办副主任王鹏表示,现在大家都是起步的阶段,没有什么经验。由于北京地区的相关政策出台比较早,基础环境也比较好,成为许多外地政府官员“取经”圣地。

以中关村的经验为例, 为了解决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企业信用管理等问题,中关村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成立的同时,也启动了中关村互联网金融信用信息平台的搭建。该平台将通过整合权威数据资源和会员企业信用信息,进行深入的数据挖掘分析,解决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的相关问题。

在北京、深圳、天津等产学研结合基础比较好的地区,地方政府充分利用了高校的教育资源,并调动原有企业资源推动建立了有关征信、大数据等技术配套平台,从而吸引一批系统开发与产品开发企业,逐步形成完整产业链。

第4篇

近期,国务院印发了《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下称《规划》),首次从国家层面确立普惠金融的实施战略。该文件中提出了“到2020年,要建立与全而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的日标与系列政策措施,其中包含网络借贷、股权众等、网络金融产品销售等在内的互联网金融服务更是得到明确鼓励。

回首2015年我国的互联网金融行业,多个监管条例纷纷出台,行业步入洗牌期,正逐步走向规范化、健康化的发展道路。而踏在岁末年初的时间点上,金融事件义频频爆发,导致北京、深圳等地开始逐渐收紧P2P企业的注册中请和监管。不少业内外人士提出了担忧,称互联网金融止处于“资本寒冬”时期。在这个时候,国务院首个普惠金融发展规划的“落地”,为正处于寒冬期的互联网金融带来政策暖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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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互联网时代下,任何领域的发展都离不开互联网的支持,可以说互联网时代是普惠金融发展的黄金时代。互联网会融的本质还是金融,但义兼顾了互联网和普惠的特质,与传统金融行业相比,互联网金融对从业者的专业能力、大数据能力、技术、风控等能力都有更高要求。我幽小微企业、农民等群体的融资需求很大,投资者义渴望市场推出要多元化的理则产品,网贷平台将一者撮合,既满足了贷款需求,义能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实现双赢,让借贷双让都能得到普惠金融带来的利好,互联网金融成为了发展普惠金融的推动剂。”生菜网联合创始人李戈表示。

迎合规划,生菜网重视投资者教育

对于《规划》的细则,有行业专家认为,虽然在规划中给了’互联网金融企业一定的认可,但其同时也要求要“加快制定行业准入标准和从业行为规范,建立信息披露制度”。

俗话说,没有成熟的投资者就没有成熟的市场。眼下,互联网金融行业要促进投资者强化金融风险防范意识,树立“收益自享、风险白担”的观念。平台更要重点加强与投资者权益有关的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引导投资者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金融产品风险特征理性投资与消费。

作为互联网金融返利导购平台,生菜网早已开始着手投资者教育,在平台一周年线下活动上,联合多家合作平台、安全机构采用情景剧形式,为投资者模拟投资中遇到风险,讲解互联网金融产业链知识。

“投资者是资本市场的主体,也是资本市场的决策者,而投资者教育是一个积极主动的过程,投资者自主学习理财知识,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掌握一定的金融常识,在投资过程中保持良好心态,具备独立判断并承担风险的能力,才能应对市场的变化。”李戈补充道。

第5篇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原则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6.06.054

互联网金融的实质就是互联网与金融相结合通过互联网撮合交易或者进行金融产品的销售活动。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业的主要业务包括小微贷款,结算,信息中介和金融产品销售。互联网金融被认为是一种普惠金融,所有民众可以参与到其中,但也正因如此,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相比传统金融业更大,更不可控。相比传统金融业,互联网金融有提高交易效率,缓解信息不对称,丰富投资渠道和优化资源配置等优点。因此,促进其简单稳定发展对日后我国国民经济发展有相当益处。

1我国互联网金融业主要风险分析

我国互联网金融虽发展迅速,但其仍处于初期阶段。相比传统金融业,其面临着更多的风险,但其风险控制能力又明显偏弱。

1.1经营主体风险

目前,由于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大量互联网金融公司打着中介的旗号宣称没有资金池,但是暗中仍然维持着不小的资金池。这就是导致在短短几年内大量互联网金融跑路的真正原因。据统计,截止2015年我国1302家P2P平台跑路,2015年大大集团,E租宝事件震惊整个金融界。目前,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导致投资者面临着巨大的经营主体风险。

1.2技术安全风险

互联网金融业依托互联进行金融业务,由于涉及资金量巨大,因此对技术的要求相对较高,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业技术安全风险主要包括技术能力风险和技术应用风险。

互联网金融业作为一个新兴行业,大量没有相关经验的公司涌入。但是这些公司并没有与之匹配的技术能力去控制可能的风险。技术能力风险指的是互联网金融平台存在技术缺陷导致的无法避免的风险。技术的应用风险指的是互联网金融公司在设计系统之初由于设计构思的局限性、片面性、兼容性不足、欠完整性等问题导致此系统存在的技术缺陷。

1.3流动性风险

互联网金融公司的流动性风险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贷款人违约和集中赎回。2015年P2P平台大大集团和E租宝均由于流行性出现问题而破产导致投资者巨大的损失,也对互联网金融业声誉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为了让投资者放心投资,大多数P2P公司保证违约代赔,而一旦此平台风控体系不完善导致大量坏账或者实体经济出现系统性风险将导致P2P平台无法承受的坏账,导致兑现困难,进而演变成集中赎回。大多数互联网金融公司在签订合约或者产品销售页面会提出严格的赎回条款和限制性条件,或者对大额赎回进行延期的办法控制集中赎回风险。通过这种方式,互联网金融公司能有效降低集中赎回风险,但是仍然无法抵御信用丧失和系统性风险所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1.4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作为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业面临的主要问题具有可控性小、涉及面广和关联性强等特点。其发生主要源于内部流程的不健全、操作系统和平台缺陷、员工能力缺陷和不可控的外部事件。往往操作风险将导致非常严重且不可预期的损失。2013年光大证券自营交易系统出现故障就是由于程序员的操作失误未能对资金额度进行有效校验和控制导致光大证券上证指数上午大幅上升,而到了下午又出现反弹,使跟风投资者损失惨重。

1.5货币政策误差风险

根据宏观经济学,如果货币供应量和需求量保持不管,但是货币的流通速度加快,也就是货币乘数变大,会导致派生存款增加,从而推高通货膨胀水平。目前,我国金融体系尚不完善,我国央行主要通过存款准备金制度强行控制和防范我国金融机构的流动性风险,也是其重要的货币调节政策。但是我国互联网金融业不受存款准备金制度的制约,一是没有强制的流动性控制和防范措施,二是我国央行的货币政策将打一定的折扣由于互联网金融业的货币派生水平无法有效计算和确定。目前,对我国央行的一大挑战是如何有效计算、确定和监控我国互联网金融业派生的货币数量,防范实施货币政策存在的潜在风险。

2促进我国互联网金融业健康有序发展的监管原则

一方面,我国互联网金融业作为一个新兴业态,相关部门应该对其发展给予充分空间,对其监管应该体现包容性、开放性、适应性原则。另一方面,我国互联网金融业正处于初级发展阶段,风险控制和防范能力不足,相关部门应该规范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法规,从而保证我国互联网金融业在未来的健康稳定发展。相关职能部门制定监管政策法规应该重视培育和防范风险并举,鼓励和规范并重。同时应该从促进公平竞争着手,构建司法、自律和外部监督在内的多从监管监督体系约束互联网金融公司行为、防范和控制其风险。通过综合分析我国互联网金融业监管两面性,本文提出以下几点监管原则。

2.1我国互联网金融业监管应该体现适当的风险容忍度原则

互联网金融业作为一种普惠金融的金融创新是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应用而产生。相比传统金融业,它能覆盖传统金融无法覆盖的需求。任何一个行业都需要经历出现、发展、成熟的阶段,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业正处于发展阶段,相关监管部门应该在一定范围内给予其足够的试错空间。如果目前就采取较为严苛的监管措施将会扼杀互联网金融业的创新,不利于我国互联网金融业未来的发展,也将会抑制我国整体金融效率的提升。对于目前的监管原则,相关监管部门应该坚持鼓励创新,同时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发生。

2.2结合规则性监管和原则性监管

规则性监管指的是相关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互联网金融也实施监管,详细规定其各项业务流程和内容,具有强制性。原则性监管指的是相关监管部门不对监管对象做过多细节上的要求,较少地干预或者介入监管对象的业务,以引导为主,硬性规定为辅。两种监管方式各有利弊,对于我国互联网金融业的独特阶段,监管部门应该同时利用两种方式相结合,达到既促进我国互联网金融业发展的目的,同时又能达到防范和控制其风险的目的。

2.3加强对互联网金融业数据的监控与分析,防范系统性风险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大数据的概念也席卷而来。相关监管部门能利用大数据通过借鉴阿里巴巴对整个互联网金融数据进行监控和分析。通过这种方法,相关监管部门能对互联网金融业发展、风险有一个整体的认知,加强其对互联网金融业风险的把控能力,预防系统性风险的发生。

互联网金融业对我国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具有双重作用。一方面,互联网金融通过增加金融服务供给的方式能有效减少实体经济对传统金融的依赖程度;同时能有效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降低信息不对称,从而降低我国金融业系统性风险。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将对传统金融业造成巨大冲击,从而导致传统金融业的经营理念变得更加激进;互联网金融业与传统金融业存在潜在的风险传染;互联网金融业特点的业务具有流动性风险;以上都会导致我国金融业系统性风险的提升。因此,相关监管部门应该充分理解互联网金融业与传统金融业之间的密切联系,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增加和爆发。

第6篇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环境;财务风险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03-0-01

20世纪新时代科技技术全面发展,互联网金融逐渐地深入企业发展中,帮助企业增加借贷,实现网络平台的业务推展。互联网金融环境下的财务金融平台,例如P2P网贷平台、各类网上理财平台、电子商务银行、网上基金、众筹平台、数字化货币等相关业务也逐渐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对企业来讲,这样的多元化方式可以促进其不断发展与壮大。带来发展机遇的同时,风险也非常大。因此对企业来说,必要的财务风险识别与应对,对其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才能帮助企业进行长远发展。

一、互联网金融环境下企业财务风险的特征

1.财务风险更加突出

互联网技术背景下,企业竞争十分激烈,企业之间实现并购和解散的频率大大加大,改变了传统企业的发展模式。由于新技术条件下,企业已经不同于传统财务的核算体系,运用电子货币、行为数据和现有数据等方式逐渐融入到企业会计核算中,所以新形势下会计的核算必须考虑到货币计量假设,全面考虑财务风险所呈现的许多不确定性。

2.法律风险加大

从风险角度来看,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健全,企业业务涉及的风险也随之加大,很容易会触及到法律的误区,进而引发系统性的财务风险。虽然我国在法治建设上,加强了互联网金融链上的监管力度,但是从整体上来看,短期内难以改变互联网金融中一些存在的状态,例如企业无门槛、无标准、无监管的状态常常会出现在互联网中。缺乏金融法律市场监管,以及相关法律法制建设的维护,这样就无法有效地进行相关业务属性的规范化,以及监管力度的加强。

二、互联网金融环境下企业财务风险的成因识别

1.互联网模式下,企业内部风险控制较弱

企业的发展属于市场产物,应该具备相对应的政策保护,还要在法律机制与管理体系方面加强完善。互联网模式下,企业面临的风险与威胁因素更大更多,改变了传统方式下企业经营方式与理念,加之企业内部风险控制得不到有效的加强,相关风险机制的建设存在着不确定性,因此就形成了互联网模式下企业风险控制较弱的特点。

2.企业受到监管力度薄弱

互联网金融环境下,企业融资方式更多样,但互联网金融经过短短几年的发展,现阶段仍然处于起步阶段,在监管和法律约束规范上,没有形成完善的统一机制。今日互联网金融行业缺乏相对应的完善规范体制。该行业的门槛和行业规范化需要加强,同时互联网金融面临着国家法律政策威胁风险,相关互联网金融环境下的法律体系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互联网金融的相关法律体系急需构建,因为新模式下存在着各种金融违约风险问题。所以企业监管力度要不断的加强,避免一些违约成本。

3.企业面临着较大的经营风险

目前,由于我国信用体系中互联网模式项目尚不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尚不规范,导致互联网金融在进入市场中的门槛较低,同时又缺乏一定的监管监督机制,导致利用互联网金融进行违法乱纪行为的现象较多,产生了一些金融犯罪现象。例如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信贷平台进行非法集资,实施诈骗等犯罪活动,比如一些“跑路”事件频繁发生,使得企业发展存在着安全隐患。特别是一些黑客的存在,使得互联网金融常常会受到巨大的风险。

三、互联网金融背景下企业的财务风险防范

首先,要构建财务风险预警管理机制,建立企业内部防范规章制度,优化管理过程中的流程。加强内部审计的监督力度,有效地防范财务风险的发生。坚持各个层次的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逐步实现财务风险管理的专门化和专业化。系统化完善互联网金融背景下的企业财务监控体制,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的过程监督考核机制建设。其次,可以建立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完善的审计制度,互联网金融背景下企业可以授权内部审计监督机构,进行财务风险管理。也可以运用第三方审计监督平台进行审计监督,构建较为完善的审计监督系统。最后,要注重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实现财务风险的核算体系建设,加强风险分析与防范,可以实施全面的预算管理,加强经营管理决策,进行有效的风险评价。应在预算编制执行考核的过程中注重财务风险的防范,提出较为完善的风险管控监督机制,加强管控措施建设,加强针对互联网金融的财务风险防范分析,在发展中注重企业金融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加强社会舆论监督。

四、结语

总之,互联网模式下,企业的发展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互联网金融更是一把机遇与挑战的双刃剑。互联网金融的出现,是时代信息技术革命下的新型产物,能够改变传统金融业的发展模式,逐步地实现互联网模式下的创新,逐步激发新的社会生产力方式,改变传统的经营发展理念,建立全新的互联网模式,当然,伴随着机遇的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其中发展中带来的安全隐患问题也不容忽视。经济环境的变化必然带来这会计核算系统的变化与创新,因此我们要在发展中不断创新与完善,才能加强企业财务风险的识别,促进企业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1]王天然.互联网企业财务风险与防范研究[J].经营管理者,2014(6).

[2]戴宙松,黄博.P2P网贷平台相关会计处理探讨[J].会计实务,2015(12).

[3]吴东才.企业涉互网金融业务的会计处理[J].财会月刊,2015(10).

第7篇

在全面改革开放时代,作为一个新兴、年轻产业,我国互联网金融业近年来迅猛发展、成绩斐然,成为构建包括实体银行与影子银行的大金融体系的生力军,并将在经济新常态发展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2013 年,被称为互联网金融元年。余额宝诞生,并且在短短半年内突破一千亿元。据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统计,到2014 年底中国的互联网金融规模已经突破10 万亿元。截至2014 年12 月底,P2P 网贷平台数量达到1 575 家,累计成交额超过3000 亿元,几乎是2013 年的3 倍。目前P2P 市场规模以月均12%的增幅跃居全球的前列,其中中国的宜信已经是美国最大的P2P 平台LendingClub规模的数倍。与此同时,相关行业的从业人员数量达到39 万人,服务的企业超过200 万家,带动的相关行业就业人数有6 000 万人。

但不可否认,当市场状况好、气势如虹时,互联网金融行业利润丰厚,掩盖了一系列问题。据《华夏时报》记者不完全统计,2014 年全国累计已有119家P2P 平台倒闭或跑路,涉及资金共计约21亿元。今年P2P 平台倒闭或跑路的也不在少数。例如:今年3 月份,山东烟台理财公司老板非法集资涉案7 亿元,因兑付问题跑路。上述支付、网贷诈骗案件和兑付困难事件频发的现象说明:一是现行法律法规缺位、监管主体不明确与监管不力;二是业内法律定位不明,可能越界触碰法律底线三是资金的第三方存管制度缺失,存在安全隐患;四是内控制度不健全,可能引发经营风险;五是民间征信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六是少部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缺失。由于上述风险的存在,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繁荣发展景象也难以掩盖行业内部的非理性行为。所以,在政府健全监管法律法规的同时,行业内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如何加强自律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热点问题。本文拟在评述互联网金融监管与自律研究现状基础上分析中国互联网金融业态,阐述SCP 框架与行业自律的关系,展望互联网金融市场发展前景;进一步,基于风险控制视角,针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非理性行为,探讨互联网金融行业如何监管与自律,并提出相应风险控制体系构建思路,为国内互联网金融行业理性发展与有效监管提出建议。

二、互联网金融业监管与自律的研究现状

客观上我国互联网金融业具有发展迅猛、扩散效应快但监管滞后等特征。国内学者从监管的角度对互联网金融业进行风险控制的研究还很有限,如我国较早研究互联网金融的学者谢平等(2012)提出了互联网金融的三种模式:移动支付、网络信贷和众筹式融资,并进行了案例分析。陈林(2013)阐述了互联网金融的模式及特点,从金融消费方式、金融竞争模式、金融服务供给、货币政策、金融信息安全、反洗钱等六个方面分析了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机构和金融监管的影响,并借鉴了欧美等国家互联网金融监管经验,提出了完善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政策建议。

相对国内而言,发达国家或地区互联网金融行业起步较早,对互联网金融行业进行监管的法律法规相对健全。

(1)第三方支付机构发展与监管。美国对第三方支付的监管主要包括:一是对机构性质认定上,将第三方支付机构与其他类型的银行业存款机构区别对待,其本质仍是传统支付服务的延伸,无需获得银行业务许可证,二是对第三方支付机构以发放牌照的方式管理和规范,三是第三方支付机构接受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的共同监督等。

(2)P2P 网络信贷发展与监管。美国并未制定专门针对P2P 网络借贷行业监管的法律,主要是通过查找现有与P2P 相关的法律。《美国政府责任办公室(GAO)呈交给国会的P2P 行业发展与监管报告》为美国政府对P2P 行业发展与监管提供了两套可行的方案:第一种方案是维持现在多部门分头监管,州与联邦政府共同管理的监督架构;第二种方案是将各部门、联邦和州的职责集中在一个单独的部门,由该部门统一承担保护放款人与借款人的责任。英国是P2P 网络信贷的发源地,英国对网络借贷行业的监管主要包括:一是以《消费者信用贷款法》为依据,将P2P 网络借贷界定为消费信贷,具体划入债务管理类消费信贷业务,二是实行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

(3)众筹融资监管。2012 年4 月,美国通过《促进初创企业融资法案》,成为第一个改变相关监管章程而让公民自由参与众筹融资的国家,监管方案具体包括:一是适当开放众筹股权融资;二是保护投资者利益,出台相应的法案,从业务准入、行业自律、资金转移、风险揭示、预防诈骗、消费者保护等方面对融资平台进行约束。

另一方面,行业自律日益受到国家金融监管当局和国际金融学术界的关注。国外学者主要对行业自律的含义、作用进行了阐释,分析了体现行业自律原则的金融监管改革方案。例如英国除了将互联网金融纳入现有监管框架内、补充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外,还设立行业自律组织承担监管职能。Lawrence et al(2009)为行业自律做出明确的定义,认为行业自律是某种产业性组织(如贸易协会或专业化社团),针对企业及个人行为而制定、实施并监督一定规范及标准规制化的过程。从公共政策角度,自律相比政府管制更加迅速、灵活而又有效率,自律可以利用行业内长期积累的经验和判断来解决那些政府难以用明确法律条文进行解决的问题,因此很多政府机构已经开始鼓励推动行业自律。在我国,行业自律的相关制度设计还不完善。巴曙松(2003)对市场自律原则的运行机理、不同金融产品持有者的市场自律作用、信息披露和市场约束的国际比较等,进行了比较详细的介绍。倾志贵(2007)针对我国的市场环境、金融监管的特点,提出从自律原则方面建立符合我国金融监管实际的市场自律机制。黄泽民(2013)指出政府监管并不是维持金融市场规范的唯一办法,监管当局有可能因为谋求自身利益而无意中破坏了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因此,行业自律机制的引入有利于金融监管的效率和运行。

三、中国互联网金融业态分析

(一)互联网金融市场的静态分析

影响互联网金融市场结构的决定性因素有市场集中度、产品差异化、企业进入与退出壁垒;互联网金融理性行为包括价格策略、产品策略、排挤行为等,非理性行为涉及诱骗欺诈、非法集资、网络自融、刻意夸大投资回报回避风险、对借款人资信审核不严、伞形信托等;市场绩效主要包括资源配置效率、生产相对效率、销售费用和技术进步等;政府政策包括管制、反托拉斯、进入壁垒、税收补贴、投资鼓励、就业支持、宏观政策等。市场结构决定市场行为,市场行为影响市场绩效。

1. 市场结构。根据综合企业及专家访谈和艾瑞统计模型核算的数据(截至2014 年底),我们对影响互联网金融市场结构的决定性因素:市场集中度、产品差异化、企业进入与退出壁垒进行了统计分析。

(1)市场集中度。按照P2P 企业数和2014 年度市场交易规模绘制的洛伦兹曲线,得出P2P 行业基尼系数为0.36;按照2014 年度中国第三方互联网支付交易规模市场份额绘制的洛伦兹曲线,得出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市场基尼系数为0.816;按照2014 年度中国第三方移动支付交易规模市场份额绘制的洛伦兹曲线,得出第三方移动支付市场基尼系数为0.917。

初步判断:从静态上,说明P2P 企业规模均匀分布程度最高,其产业集中度最低,其次是互联网支付企业,移动支付企业规模均匀分布程度最低;从动态上,说明P2P 企业、互联网支付企业和移动支付企业的产业集中度都有所上升。

(2)产品差异化。目前我国P2P 信贷市场接近于完全竞争,企业多以提供较高的收益率来吸引投资者,需求价格弹性较大,产品差异化较低,呈现产品同质性特征;然而第三方互联网支付服务需求弹性较小,产品同质化较低,移动支付市场更甚。

(3)企业进入与退出壁垒。从进入P2P 信贷市场的壁垒源(规模经济、产品歧异、资本需求、转换成本、分销渠道及政府政策)来判断,企业进入壁垒很低;从退出P2P 信贷市场的壁垒源(专用性资产、退出固定成本、内部经营联系、政府及社会约束)来判断,企业退出壁垒也低。可见,目前中国P2P 信贷市场接近于完全竞争市场。

从进入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市场的壁垒源来判断,企业进入壁垒高;从退出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市场的壁垒源来判断,企业退出壁垒也高。因此中国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市场回报高且有风险。可见,目前中国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市场处于垄断竞争阶段。

从进入第三方移动支付市场的壁垒源来判断,企业进入壁垒很高;从退出第三方移动支付市场的壁垒源来判断,企业退出壁垒也高。因此中国第三方移动支付市场回报高且有风险。可见,目前中国第三方移动支付市场接近于寡头垄断。

2. 市场行为。互联网金融市场行为包括理性行为和非理性行为,其中理性行为包括价格策略、产品策略、排挤行为等;非理性行为涉及诱骗欺诈、非法集资、网络自融、刻意夸大投资回报回避风险、对借款人资信审核不严、伞形信托等。

从细分市场来看,由于P2P 信贷市场接近于完全竞争,企业会根据利润最大化的原则决定是扩大规模还是缩小规模,是进入市场还是退出市场。我国P2P 平台倾向短期行为,成熟的商业模式尚需培育,主要表现为以高利为目的迅速做大贷款规模,引入第三方担保降低投资人风险,出现融资大额化倾向,采用线下认证模式对借款人信息进行审核。虽然我国P2P 平台数量呈现出跨越式增长,但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P2P 平台运营商业模式的可持续问题,目前,部分P2P 平台运营成本高昂,专业人士欠缺,风险管理经验不足,平台运营存在脆弱性,且少数平台已经完全背离P2P 平台信息中介本质,沦为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的代名词,社会负面影响广泛。在垄断第三方支付市场结构下,支付平台可以对消费者实行低于边际成本、甚至为负或零的定价,对商户、第三方支付服务定价与成交额呈负相关,如果商户交易次数增多到一定程度,支付平台可以对商户按照低注册费、高交易费的策略定价。如果支付平台匹配双方成功交易的概率提高,支付平台对商户可以按照低注册费、高交易费的策略定价。

3. 市场绩效。互联网金融平台绕过了传统的庞大实体营业网点费用和雇用众多员工的人力资源费用,减少了投资成本、营业费用和管理成本,依靠强大的信用积累和挖掘优势,以及互联网、移动支付、大数据和云计算等先进技术手段,突破了时空限制,减少了中间环节,便捷了支付方式,参与者通过互联网对金融活动有了更直接、更有效地接触,透明度高,减少了市场信息不对称,有效提高了资金融通效率。通过实时交互、大规模协作实现组织扁平化,客户群信息平台化,并可以提前发现潜在客户和潜在需求。

上述非理性行为反过来影响市场结构,两者的互动作用最终导致市场绩效的低下甚至无效率,使得国内市场呈现出混乱无序与低效的状态;政府在互联网市场失灵情况下会出台相应的政策加以规制。互联网企业需要从遵守法律法规、行业内交易规则的制定、风险管理、社会责任、职业道德等方面加强自律。

(二)动态展望互联网金融市场

借鉴国外互联网发展经验,结合我国目前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笔者认为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存在十大趋势。

1. 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规范化。随着金融体系改革的深化,互联网金融目前野蛮的发展趋势将或主动或被动地得到缓解。互联网金融行业健康发展的内在需求,传统金融行业带来的竞争压力以及国家规范互联网金融市场发展的决心和客观要求,都促使互联网金融朝着规范化运营的方向转变。

2. 互联网金融监管常态化。从国外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经验来看,国家对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监管对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普遍存在的监管缺失或监管不到位的现象,将随着国家监管体系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而得到缓解,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将会实现常态化。

3. 互联网金融平台风控机制长效化。金融业本身就是一个充满风险的行业,加之互联网的安全和技术风险,互联网金融行业成为一个风险林立的行业。互联网金融企业的风险控制和应对能力直接影响到自身的存亡。为了有效化解互联网金融企业所面对的众多风险,实现自身健康长久的发展,建立一个长效的风控机制可谓是立身之命。

4. 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完备化。信用是金融行业的立身之本。相较传统金融行业高成本、低速度但有效性较高的资信审核方式,互联网金融对信贷用户的资信审核成本更低、速度更快,但是这种审核方式在数据不完备的背景下,效果较差,往往会造成信贷用户信用审核过高或过低的误差。因此互联网金融立足自身优势,吸收传统资信审核的长处,建立完备的征信体系成为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必然要求。

5. 跨界融合深化。互联网金融起初就是一个金融与互联网跨界融合的产物,依托开放、平等、协作、共享的互联网精神和便捷可达的互联网通道,来发挥金融在国计民生中的重大作用。两利融合很快显现了强大的增长能力,因此随着互联网行业的规范化发展,互联网金融行业与传统金融行业会在更多的细分领域进行跨界融合。

6. 互联网金融服务的移动化、个性化。手机、平板等移动设备的普及,互联网移动通信技术的加速发展使我们正阔步进入移动互联网时代,金融服务正在从传统的柜台、电脑等交互终端走向消费者的手中,随时随地、便捷可得的金融服务需求将促使互联网金融企业走向移动化。目前以支付宝、财付通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已经在往支付宝钱包和微信支付转移,在理财方面传统的理财页面也开始向APP 转化,如果不重视移动化趋势,互联网金融最终会被移动互联网金融推入危机。

在未来,客户的体验以及业务的便捷性和个性化的需求越来越重要,互联网金融的服务、产品、功能等个性化趋势会越来越明显。面对不同的人群、不同的需求,将会开发出更多个性化的金融产品、服务来满足用户的需求,用户为导向的服务理念会越来越突出。互联网金融服务长尾市场用户群的个性化需求的能力将会越来越强。

7. 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产业化。互联网金融产业的发展对市场的拉动效应将超越以往的任何产业,随着互联网金融产业规模化、迅速化的发展,互联网金融能够提供的服务、产品也将更加丰富,从产品到产业化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必然趋势。产业化发展也会增强整个行业应对内部混乱发展和外来风险的能力。

8. 互联网金融产品定价市场化。近两年互联网金融成为全民关注的话题,互联网金融理财更是吸引了大批的投资者。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为我国的金融市场还不够发达,人们的投资渠道受限;另一方面是我国的利率仍由政府管控,尤其是存款利率的限制。中国改革开放30 年的经验已经证明,市场化越深入的领域透明度就越高,也更易于监管。我们应该看到随着利率市场化进一步深化,特别是存款利率上限一旦去掉以后,传统金融行业凭借强大的资本优势以及安全性,对广大投资者的吸引力会大大增加,互联网金融热必然回归平静。互联网金融企业必定要顺应国家的发展趋势,实现自身产品定价的市场化。产品定价的市场化可以使得互联网金融市场更加规范成熟,消费者能够从竞争中受益,国家也能降低监管成本,事半功倍、可谓三赢。

9. 互联网金融业务国际化。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随着开放程度的提高、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国外一些优势的金融公司纷纷进入中国市场,这会对我国的金融企业带来很大的竞争压力。例如,近期国家要提出银行卡清算业务放开,国外卡组织可以进入中国结算领域,第三方支付也可以进入,这对第三方支付来说是机遇也是挑战。如何把握这次机遇迎接挑战,对互联网金融提出了新的要求,互联网金融应该放眼国际市场,发展壮大自己。所以走出去,实现国际化发展是互联网金融的必然之路。

10. 互联网金融模式多元化。从最初的第三方互联网支付与P2P 信贷,到众筹、互联网理财,再到互联网保险、互联网证券。互联网的创新融合能力不断增强,互联网金融模式也越来越丰富,可为人们提供的服务、产品也越来越全面。互联网金融是一个注重创新的行业,互联网金融必须不断增强自身的创新能力,发掘更多的金融发展模式,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才能够实现自身健康可持续的发展。

四、互联网金融业风险控制体系构建思路

近几年互联网金融飞速发展,市场规模急剧扩大,现已成为中国大金融体系里不可或缺的一员。但是伴随而来的各种问题已经成为阻碍自身发展,乃至影响中国金融系统健康运行的绊脚石。因此,需加强互联网金融业风险控制。本文试图构建我国互联网金融业风险控制体系:将互联网金融行业风险控制体系的参与主体与机构划分为监管体系、自律体系等两个子体系。具体来说,以互联网金融自律为核心,以监管来促进,涉及各个主体的全流程的风险控制架构。自律体系、监管体系在互联网金融风险控制中的参与方式和所发挥的功能与作用如下文所论述。

(一)以行业自律为核心的内控架构

1. 建立一个权威公正的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性组织。该组织通过对行业的观察,严格审核成员的资质,对成员进行动态跟踪监管,并制定权威公正的奖惩措施。

2. 以行业交流沟通促进平台信息安全建设,保护平台信息数据安全,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3. 紧随互联网技术发展潮流,积极引进新技术,提升平台获取、利用数据的能力,并建立完整的信息存管保护机制。

4. 以一个金融体系新人的身份,积极主动吸取传统金融行业的风控经验,并与自身技术相结合,积极探索更加高质高效的风控机制,增强平台抵抗风险的能力。

(二) 以监管来促进的全流程风控体系

1. 主要监管机构的监管。第一,对已有平台的运营资质进行严格的审核,对于存在违规风险的平台加强监管,对已存在违规行为的平台大力惩罚或予以取缔,另外还要制定严格的平台准入标准。第二,制定契合互联网金融特点的监管办法。第三,制定严格的信息披露机制,提高平台运营的透明度,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第四,联合工信部,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平台的信息监管。第五,维护互联网金融行业良性有序竞争,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2. 第三方机构的监管。一方面通过引入第三方托管机构来保障平台资金在打入借款人之前的安全,并对平台风险保证金进行单独账户管理;另一方面通过平台资金的管理来监督平台的运营。

第8篇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移动支付;监管

一、引言

互联网金融是我国人民热议的一个话题,对互联网金融的理解,各个群体都有着不同的诉求。作为未来推动社会进步的主体,我们高中生对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也有着自己的看法,虽然没有经济学家那样的专业化程度,但是也可以通过多种信息渠道,结合高中生独特的思维模式,展示出不一拥氖咏恰

通过对各类电视新闻频道或是节目的观看,可以接收到关于互联网金融的各类信息;通过网络的搜索可以了解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情况;另外,高中生对新生媒体具有快速接纳的特征,可以通过微信平台、QQ等平台了解到有关中国互联网金融的新闻动态。

二、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1、互联网金融简介

互联网金融,是以互联网为技术媒介,以金融业务为载体的一种金融模式。从形式上说是借贷,从专业上说是流动性与增值。总之,利用互联网思维创造产品,采用互联网的营销方式,发挥互联网的特性,调动互联网人的创造性,依托金融本质,引入风控,以最佳的路径,最有效的办法,最低的成本,投给最靠谱和最有价值的人,这就是互联网金融。

互联网金融的产生对我们的生活所带来的影响是巨大的,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也呈现出一片繁荣的景象,在货币支付领域,互联网金融形成了以支付宝、财付通、银联支付、百度支付等为主体的第三方支付,给人们提供了便利的支付手段。在货币融通领域,当前备受追捧的人人贷和拍拍贷等P2P网贷以及许多众筹融资也是当前主要的互联网金融业务类型,为许多有贷款需求的个人或者企业提供了更宽广的融资渠道。除此以外,还有互联网货币以及像阿里巴巴集团那样基于大数据的征信网络贷款类型,这五种类型的金融业务构成了当前我国的互联网金融体系。

2、支付宝对人们生活的影响

我们可以从支付宝的发展来看待互联网金融对人们生活的影响。随着支付宝业务的迅速发展,在短时间内便拥有了数亿实名用户。它的出现,大大降低了我们支付转账的成本,彻底颠覆了传统银行的角色与地位,为互联网金融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助推力。也使得网上购物具有极大的便利性,成为学生深深喜爱的一种购物方式。无论是住宿酒店,还是在外购买早餐,使用支付宝让我们避免了找钱的环节,大大节省了早晨的宝贵时间。

从技术上说,支付宝的稳定性与安全性是其他技术难以望其项背的。自公司建立开始,公司始终把“信任”这一理念贯穿于产品和服务之中。支付宝不仅从产品上确保用户在线支付安全,而且让广大用户建立了相互的信任。

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支付宝还新增了移动支付这一新领域,即允许用户使用其移动终端来对商品或者服务进行支付的的一种消费方式。人们可以通过智能手机向银行或金融机构发出支付指令,来进行消费支付或者移动资金的行为。比如可以通过手机刷卡的方式来乘坐公交车,购物等。如出门打车,即使碰上没有零钱的时候也没有关系,移动支付这一功能可以有效完成支付。不仅如此,现在甚至还可以通过支付宝的芝麻信用积分借还共享单车。

总之,在衣食住行上,支付宝的理念就是从消费者角度出发,帮助消费者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金钱,甚至于连水电煤气费、电话费、手机话费、宽带等生活缴费也能用支付宝来完成,人们完全能够足不出户就可以享受轻松生活。这些都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

三、互联网金融的规范

在各种互联网金融业务如雨后春笋般爆发的同时,用户信息泄露、网络金融诈骗、网贷公司卷款跑路等问题也随之而增加,给大众以及企业造成了重大的损失,同时也扰乱了我国的金融秩序。近年曝光出一些关于互联网金融犯罪,比如大大集团、e租宝集团诈骗案件都充分说明了现如今的互联网金融交易安全性还有待提高。由于一些监管漏洞,使得互联网金融诈骗等犯罪行为日益猖獗。如征信体系尚未完全得到完善,致使一些互联网金融企业在毫无资金保障的情况便展开相关业务,擅自将客户担保金挪为它用,一旦发生坏账等情况,公司无法偿付客户的资金,不是跑路便是倒闭,严重侵害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所以说这也是互联网金融最主要也是最显著的一个问题------风险隐患,也可以说控制互联网金融风险是加强监管的一个直接目的。其所存在的风险隐患,主要包括互联网安全技术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互联网企业保障资金风险等。首先,互联网和移动通信技术作为开展互联网金融的基础,技术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例如遭到黑客攻击以及网络病毒侵害都是经常发生的事情,由于互联网金融涉及人群面广泛,如果安全技术风险控制不到位没有相应的监管措施,必然会影响网络金融交易的安全性。但是由于征信体系尚未完全得到完善,致使些互联网金融企业在毫无资金保障的情况便展开相关业务,擅自将客户担保金挪为它用,一旦发生坏账等情况,公司无法偿付客户的资金,不是跑路便是倒闭,严重侵害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从风险管控角度来看,加强监管是尤为必要的。

从社会经济发展角度来看,互联网金融作为金融的创新,其发展打破了以往的金融垄断格局,促进了资本融通的渠道,尤其是在助力小微企业的发展上更是发挥出了传统金融所无法替代的优势,为市场增加了前所未有的活力,使得资源得到进步的优化配置,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发展的同时也推动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使得交易的成本降低,能够进步提高市场的运行效率促进经济发展。但是我们也看到了互联网金融所暴露的问题,一些投资者遭受欺诈蒙受损失,损害了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秩序及声誉,为了更好的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促进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也是十分必要的。

从保护百姓合法资产方面来看,我们也必须加快重视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的建立。不仅要从意识上逐渐重视,而且要不断完善法律法规,从体制上对相关领域进行规范,加强信息公开和透明化建设,对相应的互联网金融机构、中介等主体进行严格监管,对出现问题的单位要严格处理,从制度上、政策上、行动上加强监管,保证社会民众的合法资产。

综上所述,加强监管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是尤为迫切的任务。同时,这也是可以保障各方利益、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和促进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必要措施。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关系着互联网金融稳定、健康的发展,同时影响着金融行业的稳定、社会的稳定。针对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现状和问题可以看出互联网金融监管的不足和必要性,对这些方面的分析是提出合理的、科学的互联网金融监管建议的需要,也是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有效保障。

四、结语

总结来讲,互联网金融对于人们的生活来说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提高了生活的便利性,但另一方面,它也存在着许多风险。从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现状来看,促进互联网金融发展需要合理的、科学的监管。只有这样,我国的互联网金融才会有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谢平.互联网金融模式分析[J],经济研究,2013(12).

第9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 互联网金融 挑战 措施对策

基于金融行业与互联网的发展,二者在有机结合中开始向传统金融领域发展发起挑战的信号。与商业银行等传统弓金融机构相比,互联网金融发展运行模式具有信息处理效率高、透明度高等特点,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商业银行的发展。互联网金融的异军突起尤其特定的原因,对商业银行发展产生的影响,不能一概而论讨论对哪种金融方式发展给予高度重视,只能是从根本上找出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带来挑战的原因,从根源上采取对策降低风险,促进金融行业向着多元化方向发展。

一、互联网金融概述

互联网金融是将互联网技术与金融行业有机结合起来,通过互联网发展金融行业相关业务的一种发展模式,与直接投资与银行间接投资为主导的传统资本市场有着很大的不同之处,是金融行业一种全新的业务发展渠道,也是其行业与时俱进的重要体现。这种金融模式通过有效的技术手段大大提高了业务效率,降低了市场信息不对称的程度,那些较为传统的信息中介不再发挥作用,取而代之的是更加方便快捷的互联网技术。线上融资、网络支付是互联网金融的两种主要形式,网络支付比线上融资的出现还要早,线上融资属于是后起之秀,以电子商务信用与电商平台作为基础,具有操作简单、成本低廉等特点,基于这些存在的特点使得线上融资这种金融方式在互联网金融当中得到了广泛应用,其金融方式适用于短期小额信贷的发放,因其特定的适用范围,因此在小微型企业中得到了广泛应用,受到广大年轻用户与个体创业人员的青睐。同时互联网金融还具有强大的安全保障,信息透明度高,对交易信息能够及时掌握,通过强大的信息处理系统可快速完成业务的处理,将供需双方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双方都能及时掌握交易信息,实现对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了风险管控的能力。强大的信息平台能够对物流等环节精准分析。

二、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

互联网金融是金融行业在长期一段时期内的发展趋势,在全球很多国家地区得到了长足发展,但是互联网金融在我国发展现状来看,处于刚刚起步的阶段,不断涌现出新型机构,市场规模在发展中得以扩大,形成了多种形式的互联网金融发展模式。以第三方支付平台为例,自从二零一一年五月其中央银行第一次进行下发支付牌照以来,迄今为止一共发放了七次支付牌照,持有牌照的企业数量达到二百多家。根据二零一三年的第三方支付交易规模统计显示,全年实现交易额为十七多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将近40%,全行业在现有格局下进入稳定增长时期,未来还会继续以30%之多的增长率继续增长。

与商业银行相比,相对而言互联网金融具有四个方面的优势。第一个优势是业务运行网络化,以信息系统平台操作代替了大量的人工操作,大大节约了人力,不需要设立经营网点,运营成本低,准入门槛也不是很高,不需要太多的资金规模。第二个优势是业务经营信息化,互联网技术在互联网金融运行模式中的应用,以集中化的形式处理分散的企业与个人信息,将信息数据资源区别开来。第三个优势是业务竞争自由化,互联网金融运行模式不受时间与空间的限制,以自由发展的形式缩短业务链条,为新业务的发展推进提供了极大的便利。第四个优势是业务交易大众化,这种发展运行模式更容易受到民众的青睐,不需要经过太多繁琐的交易流程,而且易于操作,吸引了大批客户。

三、互联网金融模式给商业银行带来的挑战

(一)受到存贷利差变窄等因素的影响

现代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实现了资金线上流动,实现了资金的周转,多少会对商业银行的存贷业务造成一定的影响,存贷利差会相应地变窄,商业银行主要是存贷款的利息中盈利,存贷利差变窄势必会影响到盈利。商业银行为了发展中间业务,实现转型发展,降低业务风险,在发展中会遇到重重阻碍。

(二)严重削弱了国有商业银行的原有优势

商业银行与非银行的金融机构相比,国有商业在资金等四个方面具有较为明显的优势。新型的互联网金融模式成本低廉,几乎为零,利用这种成本几乎为零的金融模式创造更高的价值,更容易得到社会的支持青睐,因此信用与作业成本的作用日益突显,优势越加明显,产生的社会影响力越加震慑力,在这其中商业银行的资金资本就会显得没有什么存在的意义,不占据优势,政策红利优势也不再明显。

(三)金融服务改革困难重重

基于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发展,将会逐渐代替商业银行的部分业务,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就会缩小,所获得的盈利成本也会大为缩水,越来越多的客户选择互联网金融运行模式,银行就会失去很多客户。客户大多数被垄断,切断了银行获取客户信息的线索,不能掌握客户信息,难以开展金融服务改革。

四、商业银行应对互联网金融模式带来的挑战的措施对策

(一)以客户为中心改造经营模式

作为一种新型发展运行模式,互联网金融模式改变了客户的消费习惯与模式,那么商业银行为此应该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改造经营模式,逐渐提升价值创造与价值方式的实现[3]。为此商业银行应建立方便与客户联系的沟通交流机制,通过与客户交流中了解到其需求,使其充分表达出对金融服务的看法,银行根据客户提出的意见与建议,与客户的消费习惯等需求,开发具有创新意识的金融产品,为其提供符合需求、多样化与优质化的金融产品;快节奏生活的客户对金融业务的需求要求快速、方便快捷,银行对这样的客户金融业务的提供,应对业务流程进行简化,对服务模式进行优化改善,促使金融业务具有快捷的特点,从而满足客户需求,如在新客户认证方式上,商业银行对客户身份证件进行审核,并将印鉴进行预留保存;依靠互联网平台,对业务的开展加大宣传力度,节约经营、营销成本,避免网点扩张,发展线上具有创新意识的金融产品,运用多年来积累的信用基础,采取规避风险的措施,满足客户对风险的需求,树立品牌战略,通过在业务宣传中提升金融产品的品牌效应,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在激烈的交易市场中占有一定的市场规模。

(二)在实现共享信息资源的基础上实现合作共赢

其实互联网金融与商业银行都属于金融行业,两者存在产生摩擦矛盾的竞争关系是一种必然事件,如果能够从两者之间的共通之处,寻找可以融合的结合点,将两者优势互补,双方都能够得到很好的发展。一方面通过电子平台实现交易,获取客户资源,通过交易信息了解广大客户的需求,商业银行与企业发展合作,加强协调运转,彼此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实现交叉销售,最大限度地节约信息成本;一方面加强物理网店的建设,目前在沿海大城市中有互联网金融机构的广泛分布,从数量上来说不是很可观,为此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吸引更多的用户建立物理网店,商业银行建立全覆盖的物理网店,完善在结算等业务,不断从中积累经验。

(三)在树立长远目标基础之上培养综合型人才

对互联网金融加大认识,虽然互联网金融给商业银行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但是并不能说明商业银行的发展出路被切断,应该加深对二者的认识,进行对比,从比较中寻找到二者的共同之处,在某些方面加强合作。在融合发展中树立互惠共赢的长远目标,在应对挑战的同时寻求合作,做好长期策略,重视后期服务环境要素的建设,并做好规划,按照规划指引长期建设的实践活动,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不断优化规划,将业务发展改革持续进行下去;在坚持长远目标进行规划建设的同时,注重对综合型人才的培养引进,将开发培养复合型人才作为一种重要的发展内容,在人才招聘时侧重于复合型人才的引进,对现有人才合理分配,根据对现有人才的了解,加强在互联网与银行机构的知识培训,使其知识能力优势互补,同时具备互联网与金融机构方面的知识,为其提供对知识能力具体应用实践的机会。

通过上述可知,本文从四个方面对商业银行应对互联网金融模式带来的挑战展开了论述。第一部分中阐述了互联网金融的概念与特点,对互联网金融的认识加深了印象,第二部分阐述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互联网金融处于发展阶段,在社会持续发展中其发展也将会取得巨大的进步,最后两个部分论述商业银行受到互联网金融的挑战与应对挑战的措施对策,为其应对风险提供了可以借鉴的方法途径。既然两者之间的矛盾是不可避免的,为此要结合当前金融市场发展现状,对金融行业的发展态势有全面的认识,全面掌握发展动态信息,做出细致分析,采取多种措施使二者协调发展,形成共同进退的意识。

参考文献:

[1]赵骞.不断前进才能永不言败――国有商业银行如何应对互联网金融模式带来的挑战[J].财经界(学术版),2014.

第10篇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互联网金融迅速地发展起来,它摆脱了以往传统金融行业的发展模式,其开放,自由,透明的特点更是赢得了大众的青睐。

互联网金融主要是指互联网技术与金融相结合,利用互联网技术在开放的互联网平台上形成的金融功能化服务体系和金融模式。我国互联网金融是在21世纪随着互联网的普及而发展起来,现在大致形成了众筹,P2P网贷,第三方支付,数字货币,大数据金融,信息化金融机构,金融门户这七个发展模式。

相对于传统商业银行来说,互联网门槛低,成本也低,资金供求双方可以通过互联网直接交流,节省了中间环节的成本,提高了效率,互联网的便捷性,使得交易也非常的方便迅速,然而由于互联网金融在我国起步较晚,相应的法律法规和监管都不是十分完善,因此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比较大,监管较弱。

二、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发展的影响

(一)互联网金融对传统商业银行的挑战

互联网金融凭借其便捷,自由,准入门槛低等优势,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商业银行的传统的中介功能,使其面临严峻的挑战,总的来说,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抢夺银行客户资源。目前来说,商业银行的信贷服务主要是针对大客户的如中国石油等大企业,风险小,也可以获得更多的金融支持,相比而言,银行对于一些中小客户的服务不是太完善,互联网金融正是凭借其自身优势吸引了这部分客户资源。

2.影响银行的中间业务。互联网金融的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传统的商业银行一直扮演的支付中介的角色,减少了银行中间业务的收入。现今在生活中,微信,支付宝等工具可以提供转账,还款,缴费等功能,余额宝的推出也使商业银行的活期存款业务受到了冲击,削弱了商业银行的作用。然而随着互联网壮大,用户的不断增多,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交易规模势必会越来越大。

3.影响商业银行的存款与贷款。利息差是银行主要的收入来源,因此吸收用户的存款是十分重要的,目前由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商业银行吸收的存款大幅减少,人们更愿意将钱存入支付宝或者微信中,方便使用。然而商业银行是吸收客户的存款,再将资金用于贷款的,吸收存款的减少使得银行贷款业务面临巨大的挑战,实体经济也不太景气,许多贷款无法收回,银行不良贷款率不断上升。

(二)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商业银行发展路径选择分析

1.SWOT分析。

2.发展战略选择。

基于以上SWOT模型分析,我初步归纳出以策略如下:

(1)SO战略:增长型战略,抓住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机遇,利用好自身的优势,促进自身的发展与转型。

商业银行应当合理利用自身优势,积极面对互联网金融挑战。商业银行本身基础牢固,资金力量雄厚,品牌影响力大,且其风控体系与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监管等都比较完善,更容易赢得顾客的信任。

(2)ST战略:多种经营战略,与互联网金融品牌合作,取长补短,互利互惠。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已经势不可挡,商业银行要做的是改变自己的态度,放开思维,发现互联网金融的优势,与自身优势相结合,加入到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浪潮中。互联网金融是对传统金融行业的有益的补充,商业银行与互联网金融不是绝对对立的关系,而是竞争合作,两方竞争合作,有利于实现双方共赢,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3)WO战略:扭转型战略,结合互联网金融特点,提高自身服务质量。

互联网金融主要优势在于其客户资源丰富,覆盖面广,注重对客户的服务体验,而商业银行在服务质量,用户体验这一方面不如互联网金融,缺乏与客户的交流。商业银行应当树立服务意识,利用互联网的优势,建立沟通平台,搜集数据,分析客户需求,加强与客户的交流,提高自身服务质量。

(4)WT战略:防御型战略,制定正确的发展战略,促进企业自身转型,改变利息差收入占主要收入的局面。

利息差收入是银行主要收入来源。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同质服务和不良贷款的增多,目前利息差收入基本上无法维持银行各类的服务,商业银行应当改变以利息差为主的模式,在巩固自身基础业务的同时,积极拓展其他业务,开发其他金融产品,向综合型金融服务机构转变。

三、商业银行选择发展路径的建议

(一)以正确的态度面对互联网金融,树立起互联网思维,推动自身转型

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对于商业银行来说是一个挑战,但是它也是一种补充,增加了销售渠道与资金来源,商业银行应当正确看待互联网金融,顺应信息时代的潮流,对银行自身内部的管理体制建设进行改变,树立起互联网思维,利用互联网拓宽自身的服务渠道,推进金融产品的升级转型。

(二)提高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加强与客户的交流

商业银行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对其现有的服务模式进行改革,更加的关注客户需求。其次,重视与客户之间的交流,根据客户需求,设计个性化服务。最后,商业银行也要对其业务流程进行一些调整,简化业务程序,使其更加的便捷化,省时贴心。

(三)积极与相关互联网金融品牌合作,互惠互利,优势互补

与当今互联网金融企业合作,有利于吸收相关互联网金融发展知识,更加迅速的融入互联网金融发展潮流。商业银行应当重视互联网技术,吸收互联网金融人才,通过合作实现自身技术的提高,推进自身的金融平台建设,拓宽销售渠道,增加客户资源,实现资源之间的共享,优势互补。

第11篇

信息技术的发展给多个领域带来了便捷,其中一个便是金融业,自20世纪末,信息技术开始与金融业交融,成为金融业发展突破的一个推动力。[1]但是,金融业本身就具有风险性,而且互联网金融又是一个新的事物,另外,中国的互联网金融发展历史不长,没有雄厚的基础,这给中国互联网金融业的发展带来了很大的局限。因此,中国互联网金融必须要突破原有的互联网属性和金融属性简单相加的模式,同时,对两者进行深入的剖析,并寻求融合。当然,互联网金融产品、服务的设计的影响因素是多方面的,其中的管理者因素就具有很大的影响。管理者因素指的是因为个人的想法而做出的决策,这种决策往往是片面的,此外,公司的组织结构也会有一定的影响,组织的结构决定组织的工作效率。如何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是一个战略问题,随着科技的进步,现在的互联网金融也逐渐发展,在提高金融业效率的同时,互联网金融还在朝着“互联网+金融机构”的方向发展。如今“互联网+”的潮流也越来越大。[2]随着消费者对互联网金融越来越多地使用,资金量越来越大,但是,一旦有什么问题,后果将十分严重。犯罪分子正是抓住了相关技术不完善这一缺口,盗取客户资金的,而这很大程度上都和大数据有关。所以为了防止客户的不必要损失,要加强监管。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致力于互联网金融业良好环境的建设。

1互联网金融主要形式的风险分析

11P2P

P2P是互联网金融的一个常见的融资形式。它的服务对象主要是个人以及小企业。但是,在P2P下,金融交易都是来自于陌生的个体和商家,因此,其中存在很大的隐患,因为贷款人的详细真实的信息无法迅速地得知。因此,在这种金融交易下,债权人的权益无法有效保障。另外,信用风险也是一个大问题。因为P2P贷款是在网上进行的,所以流动性较强,想要对每个区域的每个客户的信息全面掌握,且针对每个地区的特色而提出特定的解决方法,这似乎是不大可能的,毕竟每个地区的状况是不一样的。所以应该使权益凭证最大化地流通,把交易范围尽可能地扩大。当然,市场风险也是无法避免的。债权人的最终目的就是取得经济效益,而市场的利率变化是不稳定的,所以利率的降低会影响债权人的利益。[3]此外,当前,有关互联网金融方面的法律并不完善,所以一旦出现问题,债权人的利益就缺乏法律的保障,这是互联网金融面对的法律风险。

12众筹

和传统的融资渠道相比,众筹具有其独特之处。有些个人可能因为资金的局限而无法充分实施自己创意性的想法,这时,众筹就是一个很好的途径,通过众筹,可以得到足够的资金,因此,某个项目就不会因为缺乏资金而无法实施。但是和其他融资方式一样,众筹也存在风险,有些不怀好意的人,可能会利用众筹进行非法集资。为了防止这些情况的发生,一般都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允许,才能实施,一旦被发现私自集资,并且有着欺诈的嫌疑,那么相关部门就有权对集资人进行调查,因为集资的资金应该被利用到有创意的项目之中,而不是成为那些欺骗者非法集资的手段,尤其是他们用来哄骗公众的理由,什么项目、融资方案,都只不过是他们虚构的,这种行为,是可耻的,通过这样先集资再破产的做法,来偷取社会的资金。[4]另外,技术问题也是一个难办的问题。如何保证运行过程能够顺利进行,必须要监控,及时对非法集资的人做出相应的惩罚,诸如此类的问题,都是我们要考虑的问题。

13第三方支付

第三方支付的应用也在不断普及,现在受到了多数人的追捧,人们在习惯了这种便捷性后也越来越离不开它。作为一种综合性的支付工具,集资金、采购、支付、结算于一身,方便了人们的结算,只需有无线网络的存在就可以简单地进行交易。第三方支付也在不断地提高其服务质量。而洗钱风险则是第三方支付存在的最大的风险。在互联网支付下,转账者可以匿名转账,但是,对于资金的来源,我们却无从得知,这给洗钱者带来了很大的机会,他们可能会钻这个空子。所以如何防止暗箱操作则是一个难题。另外,在互联网交易下,我们的信息安全可能无法保障,因为在这样一个大数据时代,每个人只要在网上进行过交易,那么他的信息就会留存在网上,这样就会给个人信息安全带来隐患,而且,如果网络突然中断,又该怎么解决呢,这些都给第三方支付带来一系列的麻烦。所以在第三方支付下,我们必须要注重信息的维护,防止信息暴露而带来的资金流失。

2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应对

21尽快制定法律政策

任何社??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管束,尤其是对于现在的互联网金融业,作为新的事物,更不能少了法律的约束,所以完善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是我们目前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而且,对于如今这样一个发展迅速的时代,我们制订的方案一定要跟得上时代的发展,与时俱进,可以借鉴成功的经验在此基础上再加以创新。

22加强政府监管力度

政府是市场活动的主体,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市场活动,政府应该加强对其监管,在监管的同时,可以借鉴其他国家的成功的做法,设立相关的金融监管机构,在这方面,欧美国家等发达国家的做法就较为可取。严格执行准入制度,对企业的监管要加强,严禁非法企业进入市场,这时,我们可以利用大数据对企业进行有效的监管。

23健全风控体系

通常,规模不同的企业对各自的金融管理是不同的,大企业一般会利用自身的平台,较为方便地对客户数据进行分析,而小企业则可以利用征信机构进行多方面查询。企业应该尽可能地事先调查,弄清状况,形成风控流程,对资金的安全性不容忽视。

第12篇

在互联网世界中,小到刷单,大到利用虚假信息进行借贷,欺诈行为可谓见缝插针。如今,互联网欺诈已经形成一条产业链,俗称“黑产”。

据腾讯天网统计,中国目前的“黑产”从业者超过 40 万,涉嫌泄漏的用户信息量超过了千万条。地下产业链也从个人的、单体的小作坊,发展到分工精细、上下游配合的产业链。

随着互联网应用普及率越来越高,尤其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中国面临的互联网欺诈风险骤增。全球知名信息服务机构益博睿表示,中国互联网欺诈风险已在全球排名前三,其损失占比GDP的0.63%。 中国目前的“黑产”从业者超过40万,涉嫌泄漏的用户信息量超过了千万条。

5月25日,总理在中国大数据产业峰会暨中国电子商务创新发展峰会表示,要保护知识产权,尊重和保护商业秘密,加强网络安全,致力于为在国内注册的内外资企业营造一视同仁的营商环境。并且,对信息滥用、侵犯隐私、网络诈骗、盗取商业秘密等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打击清理,净化信息网络空间。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面对风险的不断释放,反欺诈阵营也在迅速壮大。不仅是埃森哲(FICO)、益博睿(Experian)等国际机构开始抢滩中国,国内一批大数据反欺诈公司也迅速成长,起家于杭州的同盾科技就在短短两年多时间内获取四轮融资,有望成为我国反欺诈领域的独角兽。

事实上,这场欺诈与反欺诈的“猫鼠游戏”,不仅提升了各家机构的风控意识,也催生了新的产业链逐渐完整与成熟。一场战争,正蓄势待发。

欺诈风险迅速扩大

欺诈虽古已有之,但碰上互联网时代,风险迅速扩大化。

5月26日,益博睿报告显示,网上交易欺诈在中国呈爆发式增长,中国网络欺诈导致的损失占GDP比例为0.63%。其中,60%的中国企业认为反欺诈极具挑战性,必须加大投入。

该报告称,2018年中国电子商务每年或将增长30%,远高于14%的美国水平。网络欺诈也成倍增加――目前美国因消费水平领先,其受欺诈攻击比例52%排名全球首位,中国、英国、加拿大的这一数字分别是8%、9%、5%。

这些欺诈行为集中在信贷、银行卡、通讯、游戏、社交等多个领域。其中,信贷和银行卡欺诈最为严重,网上银行欺诈在中国排名第一。

以互联网金融产品为例,欺诈风险主要分为两类:一是注册、登录、交易、支付等环节的欺诈,个人信息会被盗用而遭受损失;二是涉及信贷类申请,犯罪分子会伪造一系列身份证明和财产证明,在多家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借贷。如果该平台风控不严或缺少信息共享,就极易形成坏账。

银行卡欺诈案例更是频繁发生。比如,信用卡遭遇钓鱼、盗刷、复刻等等,往往由于证据不足或追责不明,导致持卡人的损失无法追回。

同盾科技董事长兼CEO蒋韬向记者表示,一是各方数据相对独立,各机构要以高成本来掌握有限的数据;二是欺诈成本很低,难以追责;三是中国诚信体系建设薄弱,由此造成了我国欺诈风险迅速蔓延。

“更有甚者,由于移动设备应用越来越广,交易速度和频率不断提高,反欺诈的可控度更难了。且欺诈范围由原来多发生在金融机构,逐渐分散到了所有行业。”益博睿大中华区董事总经理姚诚彰向记者表示。

反欺诈行业崛起

在互联网信贷、消费分期高速发展的当下,大数据征信、云风控等风控手段层出不穷,全社会对反欺诈的重视程度骤升。

尤其是部分行业至今未建立起基础信用风险决策体系,也缺乏可以帮助其业务发展的技术支持,这一市场空白迅速吸引了大量创业者和资金。

蒋韬就用同盾科技的成绩证明了,反欺诈和风控已经成为一个刚需市场。两年时间里,同盾科技以SAAS企业级产品及服务在线接入了超过3000家客户,遍布银行、保险、互联网理财、电商O2O、游戏娱乐、第三方支付、社交交友等多个行业。

“初衷是建立智能诚信网络。通过全网筛选,让诚信的人顺利地做一些他们想做的事情,让那些失信的人举步维艰。”蒋韬向记者解释。

由于各机构之间的数据共享障碍重重,于是这样独立于各互联网平台之外的第三方数据风控机构,变得尤其重要。

以同盾科技为例,该公司通过客户商务授权与第三方数据公司合作,将数据关联起来,再通过欺诈定位、地址模糊匹配、IP追踪等底层技术的研发,不仅能为客户提供黑名单、灰名单等反欺诈服务,更能为客户提供风控服务。

如今,同盾科技已形成反欺诈和信贷风控两条产品线。反欺诈产品能覆盖金融、游戏、社交等多个行业,全流程风控体系更是覆盖贷前、贷后等多个环节。

由同盾科技发起的行业自律和共享,也从去年的反欺诈联盟发展为大数据风控联盟。随着合作伙伴的不断累积,蒋韬所追求的智能诚信网络已初具雏形。

数据“孤岛”是极大浪费

据姚诚彰介绍,数据“大且厚”是大数据风控的前提,而数据共享则是最有效的实现方式。

总理指出,中国超过80%的数据在政府手中,“深藏闺中”是极大浪费,政府应共享信息来改善大数据环境,消除一个个互不相连的信息“死角”,打破信息“孤岛”。

2015年9月,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互联网金融风险信息共享系统正式上线。这是一个7×24小时连续运营的业务系统,将各接入成员分散的借款人信息进行对接,构建起共享机制。

近期,工商银行与国家发改委签署《关于落实联合奖惩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双方实时共享联合奖惩“红黑名单”等信用信息,推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等措施,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支撑。

这些以政府为主导,围绕金融行业展开的共享机制正在逐渐成型,但其共享程度仍然有限,距离真正的联防联控还差距不小。

南京银行消费金融中心CRO仲建国认为,联防联控是共享共赢的社会化工程。是基于联盟来逐渐壮大的。中国的信用市场一直由政府主导,覆盖范围有限,因此亟需一个覆盖面更广的联防联控的组织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