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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发展需求

时间:2023-07-13 17: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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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发展需求

第1篇

关键词:农村居民;消费需求;消费市场

中图分类号:F062.9 文献标识码:A

1 农村居民消费需求的现状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农村居民消费也呈逐年递增趋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农民收入增加、农村居民消费层次不断提高

随着农民收入的增加,消费层次也在不断提高,以粮食为主食的支出比重大幅下降,副食支出比重显著上升,肉、家禽、蛋类等人均消费量增速快,居民的食品消费向营养型转化。娱乐服务业特别是健身业都在兴起。

1.2 农村居民消费结构不断升级

随着经济的发展,收入的增加,农村居民消费水平不断提高,农民在满足传统消费的基础上,消费领域不断拓宽。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比以往有大幅提高,内部结构也发生了巨大变化。食品消费支出比重(恩格尔系数)大幅下降,从“生存型”向“享受型”转变,追求精神生活和耐用物品享受已成趋势,用于交通和通讯、文化教育娱乐用品及服务人均支出不断提高。

1.3 农村科学消费观念不断增强

农民消费意识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农民从过去一味追逐低价质次产品,逐步变成了价格、质量、品牌并重。在冬季农闲时间打破了以往大办婚丧嫁娶、吃喝赌等恶习,有了钱,他们注重改善居住条件、交通工具,还有许多农户买了健康保险。这说明农民生活改善后,就会将手中的钱投入到健康、子女教育、交通通讯等方面,走上了科学消费的道路。

2 制约农村居民消费需求的主要因素

2.1 农民收入低下,限制了其购买力

虽然近几年我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处于快速增长阶段,但相比较之下,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更快,10a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17.2% ,而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速仅12.6%。农民人均纯收入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间的差距较大,并有扩大趋势,从1998年的1:2.56上升到2008年的1:3.09。

2.2 农村基础设施薄弱,消费环境不好

近年农村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虽有改善,但整体水平较差,普遍存在供水困难、交通不畅、电视信号覆盖率低等问题,从客观上增加了农民的消费成本,制约了农村居民消费需求。同时,居住分散、信息不灵、售后服务跟不上等,从而使相关的消费不能得到有效启动。

2.3 商品的适应性差,安全状况欠佳,使农民不敢在农村市场上花钱

由于农村流通网络的主体主要是小规模的个体经营者,且分散度大,市场监管难以奏效,农民对商品识真辨假能力相对较弱,因而大量假冒伪劣商品投向农村。

2.4 农村居民消费市场启而不动或启动不明显

我国近10a(1998~2008年)农村(县及县以下)消费品零售额与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步,逐年递增。尽管如此,农村居民消费品零售额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比重却呈逐年递减趋势,由1998年的55.3%下降至2009年的45.1%。这主要是因为社会保障制度滞后,影响农民的消费预期。

3 开拓农村居民消费市场的对策与思路

3.1 进一步加大政府对农村、农民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加大现有农村低保政策的落实,扩大低保面,提高低保水平,让更多的穷人享受政策的实惠;逐步建立农民与市民、各种所有制企业职工平等一致的、覆盖全社会的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等在内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大对粮食主产区农民的补贴,提高对农业补助水平,确保粮食丰产丰收,增加农民的农业收入,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消费水平;加大对非贫困地区的穷人扶贫开发支持和帮助,加大投资力度,增加就业机会,增加收入,拉动消费。

3.2 各地要将新农村建设和农民消费结构变化结合起来

在进行城镇建设规划时,充分考虑到农民的生活特点和经济承受能力,开发有利于农民生活、生产的小城镇,使其成为拉动农村居民消费市场的增长点,拓宽农村居民消费渠道。

3.3 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夯实农村居民消费基础

大力增加农民农业收入,关键是提高单产和单位面积种植效益。当前,急需改良品种,推广先进技术,增加投入,提高农民农业收入;大力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是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3.4 鼓励和支持农民外出打工,增加农民非农收入

要改善农民非农就业的体制环境,大力发展县域经济;要加大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力度;要通过建立城乡统筹发展的体制机制,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

3.5 加强农民消费教育,提高农村居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消费能力

消费教育要以中小学教育为基础,以成人教育为重点;要把消费教育和保护农村居民消费者权益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要引导农村居民文明消费、理性消费,改变传统的消费陋习,减少并最终消除那些愚昧落后、腐朽庸俗的消费,提高消费质量和水平。

参考文献

[1] 杨金磊.收入分配结构调整与中国消费需求问题研究[J].改革与战略,2012.

第2篇

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如何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调整和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区域布局,提高农业的整体效益、增加农民收入,保障食物安全和食品安全,保护和高效利用资源,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实现农业与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新时期我国农业发展的主要任务。新的国家需求要求农业科技尽快实现战略转变,调整发展方向和重点,研究和提供保障我国农产品有效供给与食物安全的技术,提升我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质量标准与过程控制技术,有害生物预防与无害化控制技术,提高资源效率、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农业和农村可持续发展的技术。

过去20年中国经济的模型基本上是资本驱动型、资源消耗型、环境污染型、生态破坏型,难以为继。今后20年中国经济模式必须从资本驱动型向技术、知识驱动型转变;从传统工业化向新型工业化转型;从资源消耗型向节约资源型转型;从环境污染型、生态破坏型向环境友好型、生态保护型转型。这是大势所趋,诚如世界银行建议的,“中国必须放弃资源密集型的发展方式,迅速转向以服务和知识为基础的发展方式”。这决定了中国的植物保护技术必须首先转型和升级换代,才能肩负起促进产业技术换代、产业升级、农业经济转型、结构调整、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等多重的历史使命。

法律法规不健全,必要的组织机构不健全,领导、生产与管理者观念落后陈旧,部门条块分割、缺乏统一的管理协调制度,管理运行机制效率低下,技术政策严重脱离中国实际,投资政策长期不到位,产业政策短视,缺乏以人为本的长期稳定的科技创新环境早在1975年邱式邦院士就指出:综合防治就是要突出预防为主的原则。强调在做好预测预报的基础上合理施用农药,减少施药次数、浓度和范围,以保护农田中大量消灭害虫的天敌;通过农业技术措施控制害虫的发生数量,以减轻或防止它们的危害;创造不利于病虫孽生和繁殖的条件,使病虫找不到“温床”和“土壤”;培育和使用抵抗病虫害能力强的种子苗木。同时为防止病虫的传入和蔓延,直接杀灭病虫的措施也还是必要的,但它只是综合防治中的一个环节。即使在采用直接杀灭病虫的措施时,也充分考虑不要影响那些预防性的因素,以免削弱它们抑制病虫的作用。但是由于多种原因,主要是制度和立法不健全,大多数基层植保部门经费紧张,不得不把主要精力放在自己的生存问题上,测报工作少人问津;加之我们的许多领导者、管理者和生产者知识贫乏、观念陈旧、短期目标、急功近利,往往把防治病虫害当作临时性措施,忽视病虫监测预警预防,只靠采用应急的办法“救火”,导致生产实践中普遍存在重治轻防的倾向,预防为主的原则在一些地方的生产和管理中难以体现,结果事倍功半。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10年来,由于认识的片面性和工作中指导思想上对农业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体系摔包袱,使我国长期以来行之有效的植物保护技术推广制度和作法遭到严重破坏,网破线断人散的现象随处可见,必要的组织制度、机构不健全,难以形成为农业生产提供公共产品服务的国家植物保护技术服务与推广的支撑体系。在宏观管理体制和格局上,国家的植物保护职能分属农业部、林业局、环保局、质检局以及各级地方政府等,政出多头、条块分割、彼此封闭、推委扯皮、,缺乏统一的管理协调制度,总体的管理运行效率低下。

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迄今我国尚没有一部植物保护法来规范相关的植物保护行政、技术、管理和生产活动。已有的动植物检疫法和农林产品、种苗引进管理条例,也没有得到严格、认真执行,近年来危险性外来生物入侵事件频频发生与我国一些地方政府和农业管理部门没有依法行政有直接的关系。国际上对农业有害生物的管理己经纳入国家防灾减灾计划和公共危机应急管理体系,发达国家近年来甚至将其纳入国家生物反恐(如美国的“生物盾计划”)的范畴进行严格监测和管理,专门成立有关的国家研究中心或者全国性的研究网络,出台和增补相关的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给各级政府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支持。相比之下,我国在这些领域的立法和制度建设上还属于空白或者刚刚起步。

在植物保护技术的研究开发方面,近十多年来我国的国家技术政策有失偏颇,违背了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严重脱离中国长期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国情,错误地将植物保护科学技术这样一种具有典型的提供社会公共产品和服务特性的公益性的研究开发活动简单地抛给市场,一刀切地归入竞争性研究开发管理范畴,放弃了政府的公共管理义务和纳税人赋予的职责,使植物保护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缺乏较为系统、稳定的长期支持,许多基础性工作、基础研究和相关的基础设施与能力建设长期得不到重视和应有的支持。

在投资政策和产业政策方面,国际通常的惯例和作法是在相关法律的框架下,将植物保护技术研究开发和推广工作纳入国家长期支持的财政预算序列,运用WTO规则允许的黄箱、兰箱和绿箱政策组合,作为国家对国内农业进行补贴、支撑农业技术不断进步的重要手段之一,进行重点投资和长期支持。我国不但没有给予应有的政府补贴和财政支持,还将农药、药械等与植物保护相关的农业投入品贸易作为从农业、农民身上赚取利润和回笼货币的重要渠道之一,进行“反向输血”。即便是每个五年计划有限的科技攻关任务和微不足道的研究开发投入,还急功近利地强调“硬指标”、出“形象”、“冒泡”、“刺刀见红”,导致短平快的短期研究行为,引致全国性普遍的学术浮躁。凡此等等,其根源在于国家技术政策、投资政策、产业政策的片面性和错误导向。

第3篇

关键词:农村经济发展;金融支持;金融需求;金融供给

Abstract:Intheprocessofourcountry’snewruralconstruction,ruraleconomicdevelopmenthasproducedstrongdesiresforthedevelopmentoftheruralfinance.However,therealityisoppositetowhatwedesire.So,thistextisbasedontherealitytoanalyzetherealconditionsofruralfinancialdemandandsupply,findouttheactualproblemsand,atthesametime,comeupwiththeprinciplesandthemeasurestodealwiththeproblems.throughtheseanalysis’s,wecanrealizehowtodeveloptheruraleconomicsandruralfinanceinharmony.

Keywords:Ruraleconomicdevelopment,Financesupport,Financedemand,Financesupply

一、问题提出

目前,农村金融体系机构主要有农村信用社、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和邮政储蓄。但是在发挥作用方面,这四家机构在农村发挥的作用并不明显,农发行基本上变成了一个粮食银行,或者说粮棉油的银行,它不能深入到农民生活中的各个环节,特别是不能支撑其他多种经济的发展。农业银行是一个国有商业银行,由于赢利动机存在,因此它的许多业务从农村基层撤出。邮政储蓄只是一个储蓄银行没有贷款业务,功能过分单一,实际上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重任只能落在农村信用社的肩上,所有这些状况决定了必须对现有农村金融体系进行变革。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村经济问题是经济发展是发展中国家普遍面临的一个不可逾越的根本性问题。我国是一个处于“经济转型”阶段并具有“二元经济”的国家,在当前全国范围内进行新农村建设的背景下,研究新农村建设的金融支持政策对发展农村经济具有重大意义。

二、农村金融供给与需求状况分析

农村金融发展也像其他商品市场一样,其目的就是实现农村金融供给与需求的均衡,发挥农村金融对经济的促作用,因此我们首先要来了解一下目前农村金融供给与需求的一些状况。

(一)农村金融的需求状况分析

目前农村金融需求主体由五个部分组成,即农户、农业龙头企业、个体工商户、中小企业和农村政府,个体工商户和农户的金融需求在大部分地区是紧密联系在一起,而农业龙头企业在农村金融需求总量中的比重很小,所以农村金融需求可以简单分为农户金融需求、中小企业金融需求和农村政府的金融需求。对于农户需求来说,发展程度不同的区域,农户金融需求是不同的,根据经济发达程度,我们把农户金融需求分为三类,即发达地区农户的主要金融需求——发展需求,中等发达地区农户的主要金融需求——农业生产需求和生活需求并重,欠发达地区农户的主要金融需求——生活需求。对于中小企业金融需求来说,由于我国的农村企业绝大多数为中小企业,我国农村企业总数于2004年达2931万户,为农村就业和经济增长作出了巨大的贡献。2004年全国农村企业吸纳的劳动力人数为14733万人,占当年农村劳动力总数的27.9%,2004年,农村中小企业创造增加值约为45621亿元,比2003年增长13%左右。[①]对于农村政府的金融需求来说,由于农村基层政府包括乡镇政府和村集体,它们的金融需求不同于农户和中小企业,它们的金融需求主要是为农村提供生产和生活用的公共产品。在一些财政困难的地区,政府还通过向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贷款弥补税费差额和发放职工工资。通过这些需求主体来看,农村对金融的需求潜力是巨大的。

(二)农村金融的供给分析

从正式金融安排的金融供给角度来看,每年国家以金融剩余的形式对农村经济剩余进行转移,但是在量上十分不足。2004年,我国农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是15%左右,但农业贷款仅占整个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的不足6%。四大国有银行每年以吸储上存方式从农村流出的资金约有3000亿元[②]。邮政储蓄只吸储不贷款,每年约有2000多亿元的资金被抽离农村。农村和农业资金大量流出导致了农村正式金融供求缺口巨大。

然而,自1996年中国农业银行开始与农村信用社行社分离,国有银行逐渐退出农村金融市场以来,农村正式金融安排的农业贷款和乡镇企业贷款呈现萎缩态势。与此同时,农村信用社成为农村信贷资金的垄断供应者,但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农村信用社过分看重业绩的增长,以追求盈利为主要目标,偏离了为社员服务的合作原则。

从农村非正式金融市场供给角度看,主要包括私人自由借贷、私人钱庄、合会等。具有贷款数额小,希望手续简便、灵活、及时的特点,并采用较少抵押甚至无抵押的贷款方式。从供给角度看,农村贫富差别加大为农村非正式金融提供了金融供给的空间。同时农村又缺乏国债等证券投资渠道,使得数量巨大的民间资本持有者受利益驱动而成为非正式金融的潜在供给者。

三、农村金融存在问题

(一)农村金融机构组织的功能没有充分发挥

目前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三者的职能分工在很大程度上存在混淆和冲突,并由此产生了许多难以协调的矛盾。首先,农村政策金融功能不全,农业发展银行难以承担我国政策性金融的重任,农业发展银行不但存在资金来源不稳定,资金运用效益低下等问题,而且业务范围非常狭窄,功能退化,仅是在农产品收购方面发挥着政策性金融组织的作用。其次,农业银行市场定位的变化使得原来农村金融的主导地位不复存在,实行商业化改革以后,农业银行从农村大量撤出,留在农村的也仅从农村吸收存款,不再向农户发放贷款,这使得其在农村金融的主导地位不复存在。再次,农村信用社不能完全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农村信用社经营中商业化倾向,运作不规范,存在隐性的金融风险。

(二)民间金融不完善和不规范

我国农村民间金融一直受到打击和排挤。但是,许多民间金融在扩大农村生产经营资金,活跃农村金融市场,提高金融效率,尤其是促进农村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另外,农村民间金融一般具有规模小,隐匿分散的特点,容易失控,一旦失控,不仅可能导致其自身的系统崩溃,而且还可能波及到农村政治社会的整体稳定。因此,如何有效地规范和保护民间金融的健康有序发展是今后农村金融体系改革的一个重要任务。

(三)金融服务难以满足农村多元化经济需求

各金融机构之间在农村市场缺乏有效竞争导致了农村的金融服务功能逐步弱化。农村的金融产品较少,金融服务种类单调,基本上只有传统的存贷业务,中间业务和外汇业务种类很少,而现在农村经济由传统的农业生产迈向产业化、规模化发展时期,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金融服务现状难以满足当前农村多元化经济的需求。

四、构建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金融服务体系的措施

(一)完善农村金融机构组织产权和治理机制

目前农村基层金融组织产权不清导致了竞争没有效率,因此,政府应着手建立既适应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内在需要同时又具有多元化产权结构的农村金融组织形式。合作金融作为我国农村金融基本的组织形式,已在理论界和实业界达成共识,但目前以基层农村信用社作为唯一的一级法人合作金融组织形式,既不符合我国区域经济、金融发展不平衡的国情,也不利于合作金融组织的竞争和发展,故今后应考虑建立多层次与多级法人治理结构的农村合作金融体系。而对于作为商业银行的中国农业银行,则可考虑渐进式地推进从国有独资公司制到实行纵向产权结构的有限责任公司制,再到实行横向产权结构的股份有限公司制的产权改革方式。

(二)发展农村金融组织体系

一方面要对农村信用社进行合作金融改革,另外还应积极探索农村金融的其他发展模式,力求在农村建立起以合作金融为主体,多种金融形式并存的农村金融体系。

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和创新步伐,健全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按照农村金融需求多层次、多元化的特点,加快构建多元化、多层次、多种所有制金融机构并存的农村金融体系。要加快现有农村金融机构的改革,加快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农村金融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作用。对于农业发展银行要进行职能定位,拓宽其政策性业务范围,强化其政策性支农作用。要改革邮政储蓄管理体制,建立邮政储蓄银行,拓展业务范围,按吸收存款的一定比例发放小额农贷。采取有效措施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发挥民间借贷对农村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大力发展农业保险。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和机构,增强农业防风险能力。

(三)鼓励、

支持和引导民间金融的发展

尽管我国对民间金融一味加以取缔,但在正规金融不能满足农村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民间金融活动有着顽强的生命力。据调查显示,农户借款数额中72.18%来自各种非正式渠道,其中农户之间借款占非正式的93.12%,而来自正规渠道的只占27.12%。[③]因而,我们不能不顾客观存在和实际需要,承袭旧规把民间金融活动视为乱集资,简单、粗暴地取缔民间金融组织及其活动。对于在市场经济中自发产生的民间金融,政府应该给以承认、鼓励、支持和引导。首先要提高对民间金融存在的合理性及其在农村金融中地位作用的认识,废除现有限制民间金融发展的政策和条条框框。其次给以民间金融在税收上的优惠,减少在资金融通、利率市场化等方面的限制。还有要规范民间金融的组织形式,对民间金融活动实行监管。

第4篇

【关键词】城乡文化发展 统筹 动力 分析

统筹城乡文化发展是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推动农村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的重大举措,是改善农村社会风气、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迫切需要。明确统筹城乡文化发展动力构成,形成合理的动力结构,是城乡文化“统筹发展”的应有之义。

统筹城乡文化发展的动力源

原始动力:农民精神文化需求。一切社会文化的产生、发展和演进离不开人的客观参与和主观改造,因此,文化的建设与发展原始动力在于人的实践活动。人类文化史上,人们在生存需求的驱动下,为适应不同生态环境,创造了以游牧文化与农耕文化为主的两大文化系统。特别是农耕文化的发展,需要人们在改造自然与利用自然的进程中,结合生产和生活的需要,持续地付出智慧,并将生活实践中得来的各种悟性灌注其中,不断改进生产技术,不断改变生活习惯,推动社会经济文化的不断繁荣,并成为发展农村经济、改变农村面貌的巨大动力。这种动力是原发性的,也是农村文化建设中最根本和最基础的动力。

在统筹城乡发展的进程中,广大农民对文化建设的需求是很迫切的,也是很丰富的。一方面,源于对农耕文化的眷念和难以割舍,不希望长期认同和遵从的风俗、习惯、禁忌在统筹城乡发展中被同质化,甚至是被遗弃。另一方面,由于城市文化生活多样化和浓郁的现代气息,他们对城市文化生活又充满了向往和期待,希望感受新奇的生活方式、新鲜的生活环境和新潮的文化氛围。

目标动力:新农村和谐文化建设需求。统筹城乡发展是新农村建设的必要前提和途径,新农村建设是统筹城乡发展的目标和方向。新农村建设作为新时期具有开创性和系统性的一个新课题、新工程,在强调经济建设的同时,同样需要重视新农村和谐文化的建设。为此,高度重视、大力发展农村文化事业,用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社会主义文化占领农村阵地就成为统筹城乡文化发展的内在动力。这种动力是方向性的,也是目标性的,其动力方向应该是与新农村建设一致的。如果忽视或淡化了这种需求动力,就会迷失农村文化建设的方向,就会破坏新农村建设的美好局面。通过统筹城乡文化发展,可以将文化活动与农村各方面的教育活动如普法教育、农业科学普及教育、计划生育教育等有机结合起来统筹进行,从而提高农民各方面的素质,为实现农村现代化奠定基础。

保障动力:政府决策需求。我国的基本国情是农村人口众多,如果不尽快改变农村文化建设落后、农村文化生活贫乏的状况,整个精神文明建设的水平就难以提高,农村经济也难以健康持续地发展。统筹城乡发展战略的出台,虽然有农民精神需求和农村建设需求的动力因素,但依然也只能由政府自上而下地提出,才能得以贯彻实施。所以,从某种角度讲,统筹城乡发展是对政府宏观调控行为的强化。

但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相对于农民精神需求(基础性需求)和新农村建设需求(目标性需求)而言,政府的执政需求只是一种外部需求,其所提供给统筹城乡文化发展的是一种外部动力,是上述两种需求动力得以发挥作用的保障动力。这种保障动力主要表现在推动战略的选择和制度环境的改变,为此,政府在统筹城乡文化发展中必须有恰当的角色定位,一方面需要发挥宏观调控和协调作用,另一方面也需要作相应职能的转变。如果政府需求对统筹城乡文化发展的原始动力和内部动力干预过多,甚至单方面地“改变”或“设计”上述两种动力的路线图,就可能会出现矫枉过正和事与愿违的结果。

统筹城乡文化发展动力分析的应用价值

有利于在统筹城乡文化发展中尊重农民的文化需求。新农村文化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都是处理好“三农”问题,离开了农民的文化需求,新农村文化建设就失去根本的着力点。文化需求得到充分尊重,可以进一步调动农民参与新农村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还可以集中农民的智慧,让他们的创造性在统筹城乡文化发展中得到淋漓尽致地发挥。统筹城乡文化发展就是要相信农民群众,依靠农民群众,由农民群众说了算。过去,在农村建设中,一些地方尽管出台了标准,搞了典型经验,但农民群众却似乎不感兴趣。

有利于找准统筹城乡文化发展的正确方向。虽然,新农村建设没有统一的标准,也不可能有统一的标准,但我们建设的新农村是社会主义新农村,从大的方向来讲就是要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在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个大目标是新农村文化建设的最高要求,同时也给统筹城乡文化发展指明了方向。比如,在农民价值体系建设中,就必须通过多种形式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教育,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统领和引导农村其他价值体系,并不断提高农民的精神境界。具体地讲,一切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文化形态都应该是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下统筹城乡文化发展的方向,一切颓废、低级趣味和蒙昧落后的文化形态都必须是统筹城乡文化发展所摈弃的。

有利于政府在统筹城乡文化发展中制定合理的政策制度。城乡文化统筹发展,关键在于通过政府的适度参与,实现城乡文化发展各要素的自然流动。为此,统筹城乡文化发展不需要政府自上而下的“指令性统筹”,唯一需要的只是政府废除现有种种阻碍城乡文化之间双向自由流动的要素。只要不受干扰,要素的流动必然是双向的。政府在统筹城乡文化发展中应该从以人为本的角度去考虑制度的订立或废止,充分尊重城市文化和农村文化之间的异质性和互补性,为农村文化建设搭建恰当的平台。切不能从城乡同质化的角度入手,简单地将城市的文化理念和设施向农村扩展,更不能以城市文化的某种标准搞“样板工程”。

统筹城乡文化发展的动力路线图

培育原始动力市场。培育统筹城乡文化发展原始动力市场,就是要了解、引导和强化农民的精神文化需求市场。

一是做好两个调研。一方面要调查当前农民精神文化需求状况,另一方面要调查当前农村文化建设状况。通过调查,了解当前农村文化的特点、当前农村文化的发展状况、当前农村文化的基础设施建设状况等内容。二是抓好两个引导。一方面要引导农民从低俗的精神文化需求向高尚的精神文化需求转变。如下乡的文艺演出内容不能追求低级趣味,必须具备积极健康向上的艺术格调;另一方面要引导农民文化需求的单一性向多样性转变。关键要处理好城乡统筹发展过程中的文化冲突问题,要采取一定的办法让农民学会包容多种文化。三是注重两个强化。首先要强化农民在农村文化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其次要充分尊重和参考农民的精神文化需求。将统筹城乡文化发展,建设新农村和谐文化纳入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议题。

把准目标动力方向。为了保证统筹城乡文化发展的正确方向,关键在于抓好“四个一”的工作。

一是明确一个目标。就是要明确建设农村和谐文化这个目标。构建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建设和谐农村文化是建设和谐农村社会的重要任务。二是抓住一个核心。就是要抓住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个核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三是坚持一个原则。就是要坚持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这个原则。在统筹城乡文化发展中始终坚持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原则,需要做到四个坚持:坚持工作方向与新农村建设保持一致;坚持工作方法与新农村建设匹配;坚持工作进度与新农村建设同步;坚持工作实效与新农村建设合拍。四是突显一个特性。就是要突显统筹城乡文化发展的时代性。新农村文化建设强调一个“新”,这个“新”不仅仅是原有文化的完善,更多的是“统筹”城乡文化,体现出明显的时代性。

第5篇

 

关键词:农村信贷 无效金融需求 贷款可贷性

一、引言

我国农村基础设施落后,农业人口比重大,“三农”问题突出。农村金融作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为农业发展提供必要条件。农村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农村金融的支持,农村金融的供给及其功能发挥决定着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但是,农村金融体系变革滞后,金融抑制问题突出,农村信贷供给不足,已经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严重羁绊。因此,如何根据农村金融需求的新特点解决农村信贷供给不足,从而彻底打破农村金融困境,就成为今后一段时间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农村金融需求分析

(一)现阶段农村金融需求特征

在现阶段的中国,农村金融抑制已经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绊脚石。因此,站在农户角度来审视农村的金融需求具有重要意义。如果在一个连续的视角下来看巾国农户的金融需求,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农户,可能面临不同性质的资本约束。具体而言农村金融需求特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农业生产性贷款具有很强的季节性和周期性,涉农的资金需求大部分具有较强的时效性,借贷资金用途与经济基础密切相关,交易成本较高,缺少传统意义上的抵押品;(2)农户的融资偏好更加倾向于正规金融贷款,但由于正规信贷的可获得性程度不同,不同地区农户的实际融资顺序可能存在较大差异,借款的便利程度是影响农户融资偏好的主要因素;(3)农户对贷款利率的变动并不敏感,但对高利率的承受能力明显较低;(4)农户借贷的契约化程度较低,关系借贷主要依靠社会性约束(尽管正式的市场契约机制尚不完善,但到目前为止,建立在乡土网络基础上的社会约束依然能较好地执行监督和保障功能),但随着经挤的发展,采用市场化契约来缔结金融合约的方式被越来越多的农户所采用。(5)信贷资金的次数增多,资金额普遍增大。(6)还款来源受到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双重约束。

总之,分散性、小规模、高风险、多元化的金融需求,意味着金融经营成本的增加;贫穷、传统、保守,决定了农民在金融资源获取上的弱势;信贷资金供给不足无法满足需求严重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现阶段农村金融需求的新变化

(1)消费信贷需求愿望强烈。目前,许多农民为改善生活条件,对于小型农机具的消费欲望强烈。原因在于农民需要这些工具提高劳动生产率,扩大生产。但是部分农民表示由于现在下乡农机具价格走势偏高,依靠自身储蓄仍无法购买。因此,国家应当出台与其相关的消费信贷措施,设计新的信贷产品给予农民优惠,满足农户的金融需求,为拉动农村经济的增长创造条件。

(2)农户生产扩大贷款需求增加。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农村规模化、集中化经营土地已经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新模式。农村种植大户的不断增加带来生产经营信贷需求的压力上升。农村金融机构作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点,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既要做好小额信贷款又要发挥农业资金杠杆作用,支持农村新模式的发展。满足农村的信贷资金需求,台理引导农村经济又稳又快的发展。

(3)专业合作社信贷需求突出。目前,专业合作社数量快速增加,质量不断提高,已经成为农村一种新的经济形势。实践证明,专业合作社是解决农村金融需求不足问题的有效途径,是发展现代农业、振兴农业经济的基础。加强和改进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金融支持有利于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对产品特色优势明显、组织运行顺畅、经济实力较强、服务功能完备、信用状况良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联保贷款等方式。对信用评价低的专业合作社实施限制信贷投放的方式,督促其改正不良行为,消除失信带来的不良后果,重新积累信用以便能早日获得农信社的支持,使专业合作社快速蓬勃发展。

(4)加大农民工创业贷款。金融危机导致大量的农民工非自愿失业,如何引导农民工重新上岗和创业,维持社会稳定是现在当地政府迫切需要解决的任务。落实小额担保贷款任务,实行目标考核管理,充分发挥小额担保贷款促进和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积极作用。建立和完善农民工返乡创业资信评级,对回乡农民工创办的符合农业产业化贴息条件的企业,优先给予贴息,并适当降低贴息审批条件。采取信用贷款和抵押贷款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为回乡创业企业“量身定做”的特色金融服务,满足农民工创业资金多样化的要求。

(5)农村基础设施建

设信贷需求较强。当前,农村基础设施薄弱的现状,总体表现为建设的力度严重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速度,基础设施规模小、水平低、配套陈旧问题明显。为改善农村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政府和农民纷纷参与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但由于农村基础设施投资风险大、收益率低、回报期长的特性,除农户集资外,还需要农村金融部门大力的信贷支持。

三、无效金融需求分析

当前正规金融机构所使用的通用信贷技术,以传统农区为代表的大量的普通农户(尤其是贫困农户)的金融需求,因为无法满足金融机构的贷款条件而被拒之门外——这些农户显性资本的缺乏和原始积累的缓慢发展,由于与“现代信贷技术”的格格不入而无法转化为“有效的”金融需求以及相应的金融供给。

但应该指出的是,这些农户的金融需求之所以被视为“无效需求”,原因不在于需求的真实性,而在于需求的“难以缔约性”——问题的关键还在于作为供给方的金融机构的判断标准。换言之,如果单纯从“现代信贷技术”所通常使用的判断标准来看,无抵押和无担保的农户的信贷需求确实应被视为“无效的”金融需求;但是,无抵押和无担保的农户据调是存在大量具备现实还款能力的农户,只不过按照所谓的“现代信贷技术”来判断是“无效的”金融需求。根据对四川南充“美信服务公司”的调研表明,通过开发适用于低端市场(包括农户、作坊主、小商贩、等)的小额信贷技术和金融服务方法,大量被正规金融机构所视为“无效金融需求”的所谓无抵押、无担保的贷款者不仅具备还款能力和可持续性,而且违约率极低。根据四川南充美信服务公司的客户资料分析,这些客户大都属于无抵押、无担保、无信用记录的“三无”群体,有的与当地的正规金融机构网点(如邮储银行、农业银行)仅一墙之隔,但却得不到这些金融机构的贷款,而当他们获得了“美信”的贷款后,其潜在的金融需求和良好的还款信用立即获得了释放。

从上述案例我们可以了解到:

(1)简单地将无抵押、无担保等显性资本水平作为判断无法形成还款能力和有效金融需求的观点是正规金融机构的金融供给无法有效延伸至农户低端市场的重要原因;

(2)建立在抵押、担保和现金流等分析基础上的所谓“现代信贷技术”并不适用于低端农户市场,低端农贷市场的信贷供给和金融服务需要开发专门的信贷技术和服务方法;

(3)在金融供给端的竞争依然不够充分的情况下,习惯于采用传统信贷技术发放贷款的正规金融机构已经形成某种“创新惰性”,缺乏开发专门服务于低端市场的金融技术的动力和积极性。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应该看到:农村的金融需求,已经表现为传统意义需求基础上的升级成分;新的特征以及新的需求变化要我们适时的加以解决这些新生问题,才有可能增加农户贷款的可获得性,充分发挥农村金融对农村经济的促进作用。而判断农户的信贷需求是否是有效需求,金融机构需要走出传统信贷标准的桎梏,针对低端信贷市场的特征进行更深入的探索,使得那些潜在的有效需求得到更好的识别和满足。根据多次调研表明,潜在的大部分农户信贷需求是真实有效的。这说明当前对于“潜在的占多数的农户信贷需求是无效的”这一论断是片面的,它忽略了很大一部分潜在的有效需求。所以,问题的关键在于:现在的金融机构能否具备识别这些潜在有效需求的能力和技术。

四、应对的策略

(一)扩展农户的金融需求角度

农村金融改革应该以农户的利益为出发点,充分考虑农户的金融需求,农户的政策意愿。在此基础上政府实地考究,从当地农户的最迫切需求出发进行改革。从根本来讲,应从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户文化水平,培养农户自发利用正规金融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具体措施包括:(1)根据其特征调整农村经济结构,大力发展高效农业,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引导农民向理性小农转变,提高其获信能力,保障其可贷资金的获得。(2)转变农民的理念,培训农民技能,提高农民素质,使农户潜在的有效金融需求得到进一步释放。

(二)增加农村金融供给角度

首先,激励农村正规机构加大对农村金融需求资金的投放力度。具体包括:(1)继续完善农业银行的经营管理体制,调整其信贷结构。采取税收减免和财政补贴等激励手段加大农业银行的支农力度,提高对农村市场有效金融需求的服务水平。(2)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明晰产权关系,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强化约束机制,增强其为农村经济服务的实力。对于在支农方面成绩突出的信用社,政府予以相应的奖励。其次,加大支农信贷政策的宣传力度,发展小额农村信贷,政府提供资金和服务建立支农小额信贷为中心的农村资金融通市场。从而为解决所谓的农户“无效金融需求”获得贷款来源创造条件。最后,引导民间金融,调整农村金融的市场准人政策,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农

村金融市场,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涉农第三产业,实现支农资金的效用最大化,满足农村金融需求的多元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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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陈雨露,马勇中国农村金融:现实困局与发展路径[j]货币金融评论,2009,(12):p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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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肖海霞农户金融需求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j]农村经济,2004(5):p 7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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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李万超,唐晓良农户金融需求困境破解之道[j]黑龙江金融,2010,(4):p 37-38

第6篇

关键词:农村金融有效性;农村金融适应性;农村金融结构

有效性低,适应性弱,是长期以来农村金融存在的两个相互联系的深层次问题。提高农村金融适应性和有效性,关键在于构建与金融需求相适应的农村金融结构,同时要处理好金融竞争与合作、进入与退出、对外开放与对内开放、农户融资模式创新等问题,为之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农村金融的有效性,是指农村金融机构通过向农村金融需求主体有效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满足后者的金融需求,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在此过程中提高自身的金融效率。

农村金融有效性,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其一,农村金融产品供给的有效性。农村金融机构必须提供有效金融产品,才能使其运行得以继续和深化,如果供给无效,则金融有效性便无从谈起。其二,农村金融机构提品后价值实现的有效性。如果金融需求主体通过使用金融产品和服务,能有效地发展经济,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则农村金融机构便拥有相应的优质资产,能获取预期的效益,其金融有效性便得到提高;反之,金融需求主体在使用金融产品和服务后,却因种种原因产生经营失效,甚至出现了亏损,本息逾期难以归还,则金融机构由此多了一份不良资产,其金融有效性便降低。至于金融需求主体逃废债务,则会使金融机构血本无归。

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内在联系、相互依存,因而不能封闭地考察农村金融,也不能孤立地谈论其有效性。农村金融有效性,是同农村经济有效性内在联系的。农村金融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支持,促进农村进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而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反过来又为农村金融提供良好的基础和平台。相反,如果农村经济的金融支持力日趋弱小,农村经济便会因资金制约而难以发展,其结果便会造成农村金融的基础日渐薄弱,农村金融的有效性不断弱化。

当前,农村金融的一个基本特点是低效性,其主要表现为:农村金融机构推出的某些产品难以为客户和中小企业所接受;而农户和中小企业期盼和欢迎的产品,农村金融机构又不推出来。许多农村经济主体对信贷资金的使用缺乏效益,还本付息存在问题,使农村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增加。农村金融机构的信息成本和交易成本较高,农村金融效益远低于城市金融效益。农村金融低效性的原因很多,归纳起来,一是农村金融机构自身的原因,主要包括农村金融结构不合理,金融机构管理水平不高,创新能力不强,经营机制不活等。二是农村经济较为落后,农业经济存在较高风险,农民收入总体较少,农村经济实体的规模化经营水平较低,农村制度尤其是土地制度对农村金融产生抑制作用,农村社会信用体系很不完善等。

农村金融低效性,给农村经济金融发展带来了诸多问题。低效性使得金融机构的生存和发展能力衰弱,导致许多农村信用社陷于资不抵债的困境,而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商业银行纷纷撤离农村金融市场,转而进入城市金融市场,即使是定位于服务农村的商业银行和信用社,也减少了不少支农业务。农村资金供给原本就存在巨大缺口,但低效性使得农村资金大量外流,这对于农村经济无疑是雪上加霜。农村亟待形成多种所有制和多种经营形式的金融体系,然而低效性却增加了非公资本进入农村金融业的忧虑。低效性给农村经济实体造成许多困难,农户和中小企业向正规金融机构融资困难重重,这迫使他们转向高利率的民间借贷,从而增加了他们的生产成本。农村金融低效性加重了农村经济低效性,而农村经济低效性又使农村金融难以摆脱低效性的困境。

提高农村金融有效性,不仅是农村金融发展的重大课题,而且是解决“三农”问题的迫切需要。农村金融改革和创新的目标,在很大程度上便是提高农村金融效率,增强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实现两者的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

农村金融适应性,是指农村金融供给与农村金融需求相互适应。农村金融适应性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总量的适应性,即农村金融供给总量,与农村金融需求总量相互适应;二是结构的适应性,即农村金融供给结构,与农村金融需求结构相互适应。

农村金融有效性与农村金融适应性是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农村金融有效性,既是对适应性的检验,又是提高适应性的动力,它反映农村金融适应与否及适应程度,推动适应性的提高。适应性是有效性的基础和前提。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相互适应,农村金融供给与金融需求相互适应,才能提高农村金融有效性。农村金融曾出现过一些奇怪而有趣的现象:国家为提高农村金融有效性,设立了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构成的农村金融体系,但是,这三类金融机构并未解决农村金融需求的缺口问题,而农村民间借贷在满足农村金融需求方面却表现出了较强的有效性,农户融入资金的70%是通过民间借贷而实现的;大型商业银行出于支农考虑推出了小额农贷产品,但是这一产品却难以做大做强,小额农贷甚至贷不出去,而另一方面农户和中小企业融资心切,农村资金需求缺口呈扩大之势;大型商业银行出于有效性考虑,纷纷撤出农村县以下机构,而民间借贷同样由于有效性原因,反而规模越做越大,形式越来越多。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大型商业银行的金融供给不适应农户和中小企业金融需求的特点;小额信贷虽有创新之名,但其限制太多,要求过严,手续甚繁,因而与农户金融需求特点相背离;民间借贷虽不具备合法地位,但由于其适应农户和中小企业金融需求,因而效率较高,发展较快。由此可见,农村金融适应性是有效性的决定性因素。

第7篇

关键词:农村金融经济发展

中国农村金融贫困的主要原因为农村金融投资软化、农村金融资源流失以及农村资本流动梗阻。经济基础薄弱抑制了农村金融的产生与发展,农村金融的萎缩与弱化又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1从金融需求来看

农村金融需求主体是农户和农村企业,农户和农村企业缺乏因来自不同方面的影响从而导致农村金融需求不旺。一是贫困农户的金融需求长期得不到满足而被强制性揭止。贫困农户是一种特殊的金融需求主体,其简单再生产和基本生活资金均较短缺,往往从客观上产生金融需求,但作为金融机构的贷款对象,其贷款风险较大,因此常常被排斥在正规金融组织的贷款供给范围之外,这部分金融需求往往被强制性的揭止。二是已基本解决生活温饱问题的农户,他们具有一定的信用能力,一般较为讲求信誉,但因其力量单薄,所产生的金融需求十分有限,金融机构对他们的贷款仅仅限于小额贷款。尽管如此,因农村信用社资金实力不足,难以最大限度地满足这部分农户的资金需求,从而抑制了部分金融需求,限制了他们金融需求发展的欲望,以及由此而产生的金融需求冲动。三是乡村企业是立足于当地资源而由乡村投资发展起来的,这类企业生产技术简单,抵抗风险的能力较低,其发展能力十分有限。因市场不确定性较大,乡村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所面临的风险也较大,因此,其产生的合理的金融需求也常常受到多方面的限制。

农村消费性金融需求的特征决定了农村消费性金融需求的先天不足。中国农村消费性金融需求多产生于维持基本生存的必要,这种需求并非建立在还本付息的基础之上。农民收入的不确定性与非固定化导致农村消费性金融的脆弱性,现代金融所产生的消费信贷常常以居民的预期收入为信用保证,而中国农村农民的预期收入则具有不确定性,削弱了农村消费性金融需求的基础,造成农村消费性金融需求的非正常化。农村农民的固定资产(如房产)非流动性,难以作为贷款抵押物,即使用作贷款抵押也只能是形式而已。

2从金融供给的来看

对经济效益的追求使得金融机构纷纷奉行城市化发展战略,实施金融投资的城市化、金融决策权力的城市化、金融业务的城市化,收缩农村金融贫困地区金融机构与农村金融业务,使得农村金融供应相对萎缩,农村经济缺乏必要的金融支持,农村资金供求矛盾日益突出。

2.1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对中国农村金融贫困地区的撤退与放弃。一方面,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三大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纷纷向中心城市收缩,金融贫困地区支行被大幅度削减与撤并,就连与农村经济有着密切的天然联系的中国农业银行也在不断的削减其在中国农村金融贫困地区所设置的分支机构与营业网点。另一方面,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都将农村金融机构的主要业务集中于吸收存款,对中国农村金融贫困地区的信贷投入却越来越少,农村贷款业务日趋下降,中国农村金融贫困地区沦为金融资源的输出地。

2.2新型股份制商业银行对中国农村金融贫困地区的零投资现象。我国新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步入了空前大发展阶段,机构的数量在增多,经营业务的深度与广度在深化,对经济的渗透力在加大,对中国金融的贡献在增加。然而,自创建以来就与农村金融保持距离,它们既不在中国农村金融贫困地区设置分支机构,也不为中国农村金融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提供任何形式的金融支持。从这个意义上讲,新型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产生与发展加剧了中国农村金融贫困地区的金融贫困化。

2.3农业政策性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对农村经济服务对象、服务范围、服务深度的淡化。农业发展银行由最初的为农业经济发展服务,转变为主要办理粮、棉、油等主要农副产品的国家专项储备贷款、收购贷款和调销贷款;办理粮食企业的建仓贷款等。而且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在具体的经营活动中除了国家硬性规定的必须办理的农业贷款项目外,其他农业贷款采取的是消极的逃避策略。

从这个角度分析,国家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给予的经营自越大,其放弃中国农村金融贫困地区的倾向越明显。

2.4农村信用社力量单薄,难以负重。商业银行收缩农村金融机构,采取“多存少贷”的撤出农村金融的政策后,使得农村信用社成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农村信用社对农村经济的金融支持作用就显得越来越重要了。信用社与中国农业银行脱钩后,其职能定位为“为三农服务”,是农村金融的主要机构。事实上,由于商业银行对农村金融的放弃,农村信用社几乎是独立承担国家的支农任务,对于力量单薄的农村信用社而言,无论是其对金融资源的占有与运用,还是其经营决策与管理水平,或者其员工素质等方面,都不能为农村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

由此可以看出,无论从金融需求和金融供给来看,都导致农村金融贫困化。而路磊(1998)对中国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实证分析得出结论:金融市场的发展与经济发展有着明显的正相关关系。农村金融的贫困对农村经济发展同样表现为负效应。

3农村金融贫困对农村经济的影响

3.1农村金融贫困影响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金融贫困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现代经济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多年来农村经济与农村金融发展历程表明:农村金融进入高速发展时期,与此相伴随中国农村经济也得到快速的发展。农村金融相对萎缩,信贷资金大幅削减时期,农村经济增长幅度也回落,农村经济发展速度降低甚至出现负增长。农村金融贫困对农村经济的发展阻碍作用体现为:

3.1.1金融是经济的延伸与必要补充,金融的产生与发展有利于促进经济的发展。一方面金融提供了有效的资金融通渠道,为产业资本的集中与资源配置的优化提供了有利条件。另一方面金融的市场化融资为强化企业管理,提高生产单位的经济效益创造了压力与动力。而金融深度发展所产生的金融衍生工具的出现则既可以防范价格风险,又能够确保产业资本运行的稳定性。金融贫困使农村经济长期以来未能借用金融的力量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3.1.2金融贫困导致中国农村经济成本的居高不下。从一定的角度分析,金融的产生起源于人们对金融交易成本的节约,因此高效能的金融可以极大地降低农村经济的成本,包括融资成本、金融交易成本、或寻租成本。而金融贫困导致的金融供应短缺则使得农村经济不能分享现代金融创造的低成本效应。

3.1.3金融贫困影响了农业经济的产业结构的调整与优化。金融对经济的作用较突出的表现为金融资源对实体经济资源的引导作用。金融资源的合理安排,可以优化实体经济的资源配置,从而促进经济的产业结构调整与产品的升级换代。金融贫困致使金融的这一对农业经济的作用无用武之地。

3.2中国农村金融贫困加剧了农村经济区域发展的不平衡

金融贫困导致中国农村区域发展不平衡性的扩大。容易获得金融支持的地区先行,先发优势更明显。而金融贫困地区的后发劣势更为突出。随着金融向经济渗透的深化,这种不平衡的程度更加明显与突出。金融贫困加剧了农村市场经济体制变革与发展的不平衡。金融贫困阻碍了中国农村金融贫困地区经济的发展,会导致该地区经济体制变革与发展的滞后,从而加剧中国农村市场经济体制变革与发展的不平衡。

金融贫困加深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不平衡。农村金融贫困地区金融供应的稀缺与萎缩使得该地区新型农村的发展受到限制。以传统经营方式从事传统的低效益的农业生产势必加大该金融贫困地区与其他较发达农业经济地区的差距。加深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不平衡。

参考文献:

[1]张贵乐.合作金融论.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6.

[2]谢安等.德、美、日三国农村信用合作制的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金融理论与实践.2003.1

[3]谢丽萍.中国农村金融贫困分析.农村金融.2005(1).

第8篇

【摘要】本文运用因子分析法对26个地区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数据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影响其发展的主要原因,探析通过金融深化引致农村金融与经济发展的相互促进、通过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的可持续性引领潜在多元化资本进入该行业,以提高农村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

【关键词】需求追随;市场结构;年度利润;发展路径

一、引言

目前,我国农村金融供给无法满足农村金融需求,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我国农村金融组织发展的不健全,其直接的影响是我国平均每年只有34.4%的农户可以从传统金融机构取得贷款。由于农户的家庭经营仍是农村基本的经营方式,农业仍是农村的主要产业,在当前传统金融机构无法满足农户多样性金融需求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应是农村地区大力发展的金融组织之一。正如一位金融专家对中国农村金融的分析和判断:“要解决农村金融问题肯定不能把希望全部寄托在农业银行与农村信用合作社上,中国农村不缺大血管,缺的是毛细血管,就是能够有效地在村一级、在最基层提供金融服务的多元化的金融机构,农村金融改革最重要的就是要制造一个很好的毛细血管系统。[1]”为建造这一毛细血管系统,从2007年始,央行和银监会把小额贷款公司的审批权下放给各省市金融办;2008年5月,央行与银监会《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和《关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政策的通知》,指导各地开展小额贷款公司和其他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试点工作。2008年底,小额贷款公司还不到500家,据央行统计,2012年6月底,小额贷款公司已发展至5267家;我国农村小额贷款公司迅速发展的实践对应于农村金融发展模式理论,美国耶鲁大学经济学家休.帕特里克(Hugh.Patrik,1996)针对发展中国家农村金融与农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提出了需求追随模式和供给领先模式。其中,需求追随模式认为,随着经济增长,经济主体会产生对金融体系提供融资与服务的强烈需求,作为这种需求的反应,金融体系将趋于发展、扩张与完善,通过市场化方式,建立竞争性金融体系,充分动员并有效配置金融资源,从而引致投资增长、引致金融负债与资产多样性以及相关金融服务领域的深化。需求型金融的本质在于主张政府在农村经济发展的中级阶段适时实施金融深化政策,而金融深化政策导源于金融发展理论中最具影响和代表性的麦金农(Me Kennon,1973)和肖(Shaw,1973)的金融深化理论与赫尔曼(Hellman,1997)、默多克(Murdoek,1997)和斯蒂格利茨(Stiglitz,1997)的金融约束理论。

金融深化理论认为,作为整个金融体系的基本特征,金融抑制必然渗透到发展中国家的农村,即农户和农村中小型企业在借贷市场上经常处于弱势地位而难以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足够的借贷资金,在束缚了农村经济发展的同时又限制了资金的积累和对金融服务的需求,进而制约金融业的发展,形成金融与经济发展相互制肘的局面。金融深化是解除金融抑制的对策:发展中国家正确的金融改革路径应是放松对各类金融机构的管制,形成均衡的市场利率,从而提高储蓄率和投资率。金融约束理论的核心观点是:对于金融发展水平较为低下的发展国家,金融深化具有极大的社会福利效应。因此,应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拓新的市场,尤其是广大的农村地区。其主要的政策主张是,政府应该将利率控制在一个较低的水平上,从而减少交易成本。本文认为基于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特点,其发展路径依存于金融深化政策所引致的农村金融市场结构改进与农村经济发展的相互促进,因此如何判断地区之间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差异性?造成这种差异性的原因有哪些?如何使其经营具有商业的可持续性?如何引领潜在多元化资本进入该行业,从而促进经济与金融的协调发展是本文所关注的问题。

第9篇

关键词:农村金融 需求划分 供给定位

一、我国农村金融的发展模式

在研究金融供给与金融需求关系方面,美国经济学家休・帕特里克曾提出两种发展模式:一是“需求追随”模式。他认为随着经济的增长,经济主体会产生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作为对这种金融需求的反映,金融体系不断发展,强调金融服务的需求方。另一是“供给领先”模式。金融机构、金融资产与负债和相关金融服务的供给先于需求,强调金融服务的供给方对于经济的促进作用。

(一)我国农村金融的“供给领先”模式

一直以来,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实行的是“供给领先”模式。为推动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国家于2003年开始了新一轮的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首先针对农村信用社进行综合改制,2007年又启动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探索。截至2011年6月底,全国已组建615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其中369家设在中西部省份,占比达到60%。2008年5月,旨在服务“三农”的小额贷款公司试点也正式开闸,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截至2011年6月底,全国已有3363家公司正式对外营业,贷款余额达到2875亿元。

(二)“供给领先”模式下带来的农村金融发展困境

“供给领先”式的改革已大幅提高农村地区,特别是西部农村地区的金融机构覆盖率,但是观其目前的发展现状,各家农村金融机构并未如理论上预期的一样充分发挥有效的支农作用。各家金融机构则存在着产品单一且趋同、分工不合理、资金非农化、目标客户集中度高、可持续发展能力低等问题。表1中显示了各家农村金融机构在市场定位、贷款产品种类方面的比较。

从表1中可以看出,现存的各类农村金融机构市场均定位在为“三农”提供金融服务上,而其提供的贷款产品表现出明显的同质化,集中于农户小额贷款与中小企业贷款,在贷款条件、担保质押品、贷款期限等方面都具有极大的相似性。说明经过这几年的改革与发展,农村地区金融供给不足的局面得到了很大改善,但由于各金融机构的市场定位仍不够详细具体,造成其在“三农”领域内展开优质客户“争夺战”,而那些收入不稳定、抵押品缺乏、管理成本高、贷款风险大的贷款需求主体仍处在被边缘化的境地。

在旧问题尚未解决好的情况下又出现了新的问题:那些无高效益项目支持、盈利空间较小的金融机构如何能安全、稳健地经营下去;国家该如何动员农村地区已经存在的金融资源,充分发挥其应有的支农作用。

二、农村金融需求层次的划分

国内的相关研究表明,目前我国大部分农村地区的金融需求仍以存、贷款为主。存款产品主要满足农民的保管、储蓄和投资需求,这一需求已基本满足,并不是农村金融发展的障碍。而贷款产品的单一同质化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大屏障,因此本文将贷款作为考察农村金融需求的主体产品。同时,按照农村经济主体的不同层次可将贷款需求划分为农户贷款需求与乡镇企业贷款需求。

(一)农户贷款需求

农户贷款需求按其不同用途又可以细分为3个层次:生产性贷款、消费性贷款、工商用途贷款。

1.生产性贷款:是指从事种植、养殖业的农民由于购买生产资料或改善农业生产环境所产生的资金需求,具有季节性强、周期短的特点,借款额度与农户的生产经营规模有关。

2.消费性贷款:主要用于医疗、子女教育、婚丧及人情费用、建房、购置家电车辆等。医疗、子女义务教育等方面的资金需求并不能依靠金融机构来解决,需要国家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高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覆盖率、报销比例,继续推进免费义务教育,完善“绿色通道”贷款通道,切实减轻农民的负担。建房或者购置家电、车辆等活动不直接产生收益,对贷款的偿还没有保障,但这类贷款需求的满足有助于改善农民的生活水平,同时可以刺激国内消费市场的扩张。因此,国家应当鼓励金融机构对这类贷款予以满足。

3.工商业用途贷款:是指有一定积累水平并且有进一步致富愿望的农民从事手工业、零售业、餐饮业、运输业等小规模工、商业产生的贷款需求。这类农民依靠自身积累往往很难满足启动个体工商业或扩大经营规模过程中产生的资金缺口,但他们通常不符合正规金融机构的放贷标准,很少能从正规机构获得贷款,高利贷成为他们解决贷款需求的主要方式。

这三类贷款需求的满足对于改善农民生活水平、促进农民增收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乡镇企业贷款需求

按乡镇企业经济功能的不同可以将其金融需求划分为: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贷款、农产品流通企业贷款、非农但立足于乡镇的中小企业贷款。

这些乡镇企业属于一般意义上的中小企业的一个子集,同样具有经营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差、获贷能力低等特点。而它们的特色之处在于,立足于乡镇,远离经济、金融较发达的城市区域,与“三农”有着天然、紧密的联系。乡镇企业吸纳了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同时促进着农民非农收入的增长。农民总收入的增加不仅可以增强其抗风险能力,改变金融机构面临的经济基础薄弱状况,并且收入提高带来的消费增长会进一步拉动经济发展,实现经济、金融的协同互动。而资金的短缺是它们向前发展的最大制约因素之一。

三、各类农村金融机构的市场定位

将农村金融需求划分成不同层次的需求主体之后,本文将在此基础上论述不同类型的农村金融机构的市场定位,其在不同的领域进行经营与提供服务,并针对其适合服务的对象开发设计出特色明显、针对性强的金融产品,由此形成一个分工合理、产品丰富的多层次农村金融体系。

(一)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农村金融主力军

在“四大行”纷纷撤并农村网点时,信合一社独力在农村地区撑起一片天。现今国家致力改善农村金融困境,信用合作组织仍应充当农村地区的金融主力军,充分利用其在以往经营过程中积累的信息优势,将其服务目标定位于乡镇企业。以往,信用合作组织只选择那些盈利性好的乡镇企业进行放贷,系统内积累的大量存差通过上存、购买特种存款、国库券等方式外流。现今,国家正在积极采取措施引导资金向农村地区回流。在这种背景下,信用合作组织应紧紧抓住这次改革的机遇,拓展自己的服务对象,充分挖掘那些市场前景好、受国家政策支持鼓励的潜在客户。

(二)股份制商业银行:批发银行

农行作为支农的大型商业银行主力,立足于县域的分支机构最多,但由于其商业化的经营原则,目标客户往往定位于发达县域的行业龙头企业,支农力度非常薄弱。与其让商业性质的银行机构在农村地区的薄利中分一杯羹,还不如把这部分金融利润留给立足于本地区的农村金融机构,用于增强其资本实力与提高它们的自生能力。因此,本文认为,应将股份制商业银行定位为批发银行,将其在城市地区吸收的存差批发贷放给农村金融机构,增加农村地区的资金来源。

(三)邮储银行:中介服务机构

作为农村金融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邮政储蓄银行有着其他金融机构无法比拟的优势。它的网点分布最为均匀,几乎存在于每一个县市下面的乡镇,并且它还具有遍布全国的网络优势。但是之前邮储银行在农村地区一直扮演“抽水机”的角色,在贷款服务方面并不具备优势和经验,因此将其定位为中介服务机构,在农村地区办理汇兑、代购保险、国债、基金、代缴费等中介服务,邮储银行吸收的储蓄资金可转存于其他金融机构。

(四)农发行:拓宽政策性业务范围,加大支农力度

农业发展银行应当继续走政策性道路,在现有基础上拓展其业务范围,尤其是对“三农”的支持范围,尽可能增加其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农业资源开发、农业科技推广等的支持。对于那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新型农业企业给予贷款支持;对那些处于起步阶段、发展能力不足、信用社不愿提供贷款支持但又有利于实现农业产业化的生产经营项目给予贷款支持。

(五)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着力满足小额贷款需求

1.农村资金互助社:资金互助社的本质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以社员为本,为本社社员提供贷款援助、实行民主式管理的一种互助组织。民主式的管理与低廉的信息成本成为农村资金互助社独一无二的特色优势,最适合满足分散、多样但没有直接收益作保障的农户消费性融资需求。

2.小额贷款公司:介于正规金融机构与民间借贷资本之间的一种尝试,属于“类金融机构”。其最初的定位是为了服务“三农”,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加大对农户、农业小企业的贷款,实现民间资本的阳光化、规范化发展。从其定位可以看出,小额贷款公司其实是一条民间借贷走向合法化、正规化的道路。小额贷款服务的特点是:额度小、期限短、周转快、手续简便、融资效率高、利息为其他正规金融机构的两倍,这正好与农户的生产性贷款需求相匹配。

3.村镇银行:作为各家股份制银行与外资银行进军农村地区的主要方式之一,其优势是有强大的资金和技术后盾,并且作为一级法人制的村镇银行,决策灵活,贷款手续简单、便捷,因此本文将其市场定位于农户的工商用途贷款。

现今农村地区存在着巨大的资金缺口,各农村金融机构首先要致力满足的就是贷款需求,在此基础上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在此过程中,各金融机构可以寻求创新金融产品种类、服务的技术手段,拓展业务范围。

四、结论

要破解目前农村金融发展中存在的困局,需要各方努力去实现。需要政府进一步加大支农力度,加快农村地区的农田水利、道路、学校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硬件环境;需要司法部门尽快出台保障农村地区担保体系顺利建成、信用合作组织更加规范运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如《担保法》、《合作法》等;需要金融管理部门对农村金融机构加以引导和支持,使其在各自市场定位的基础上经营与服务;需要在人民银行的领导下加快建立全国性的征信信息系统,加强各金融机构间的沟通与合作,形成一种信息共享、良性竞争、友好互动的局面;最后,最关键的是需要各金融机构找准各自的市场定位。

农村地区各金融机构不同的市场定位,有利于它们发挥各自的特色优势,找出自身可持续的发展道路,与客户建立互信互利的长久合作关系。分层次满足的农村金融体系,可以降低各金融机构的管理成本,提高其风险管理水平,降低贷款的坏账损失率,有效实现经济与金融的互动发展。

参考文献:

[1]童云亮.淮安市农村金融需求及供给研究[D].南京农业大学,20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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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徐忠.建立商业可持续的现代农村金融框架:中国贫困地区农村金融需求与供给研究[J].金融纵横,2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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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袁青峰.完善中国农村金融体系的路径探讨[J].甘肃金融,2010(11).

第10篇

【关键词】农业;供需失衡;差异化;农村金融;金融体系

一、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格利和肖(1979)认为金融机构种类的多少可以作为金融发展的一个表征量。由于目前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中充当着主力军的作用,下文以农村信用社为例进行阐明。

(一)农村金融机构经营状况不佳

金融机构的财务状况反映出金融体系自身的效率,同时也关系到金融机构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发展的能力。农村金融机构经营善主要表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不良贷款比例高。金融机构风险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是不良贷款率。按照不良贷款"一逾两呆"和"五级分类"的统计口径,自2003年以来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贷款率不断下降,但与其他金融机构特别是四大国有银行相比,其不良贷款率还相当高。即便在2008年其最低的7.9%的不良贷款率,也比四大国有银行中不良贷款率最高的中国银行的2.6%还要高出3倍。

二是盈利水平低。2004年农村信用社实现了近十年来的首次盈余,经营财务状况明显改善。随后逐年出现纯利润递增的形势,净利润率也每年增长。尽管如此,但是农村信用社的净利润率还太低,盈利水平低下。

三是抗风险能力弱。金融机构抗风险能力的一个关键指标就是《巴塞尔协议》国际标准中明文规定的资本充足率,它是金融机构安全经营的防火墙。随着我国推行农村金融改革,农村信用社的资本充足率不断提高,但与其他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的资本充足率还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

(二)农村金融市场竞争不完全

史密斯指出金融机构的市场集中度反映出金融发展水平。农村金融改革推行前,由于农村政策性金融机构业务的萎缩和国有银行退出农村领域,在中国广大的农村地区,农村信用社是惟一一家提供金融服务的正规金融机构,因而农村信用社拥有比较大的垄断地位。一定程度上,农村信用社合作社填补了国有银行退出农村领域的空白,农村金融机构可视为“利基”生产商,这种“利基”生产商在农村金融领域独树一帜。产生这一现状的原因主要有两点:第一,行政垄断,农村信用社是国家特许批准经营的金融机构,此外再无其他合法融资渠道。第二,一定程度上的自然垄断,众所周知,农村金融机构,特别是农村信用社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在广大的农村地区拥有最广泛最基层的网点,这些得天独厚的垄断条件使得自然垄断的特点显现出来。

二、中国农村金融需求分析

(一)农村金融需求状况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三农相关的借贷行为也越来越活跃。农户借贷行为包括农户融出资金和农户融入资金两个方面。

农户资金融出能力受制于其收入,相比改革开放前,农民收入尤其是现金收入大幅增加,农民手持现金余额增多,但其主要方式仍然以金融机构存款为主。而农户融入需求能否得到满足,很大程度上是检验农村金融组织运行成效的标准。金融体制改革以来,农村金融组织在为“三农”服务方面有了显著的进步,但农户贷款融入需求仍然难以得到满足。绝大多数农户的贷款需求难以通过正规金融机构得到满足,只能通过民间金融机构解决。

(二)农村金融需求的主要特征

一是金融需求多样化。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经济和农民收入水平显著提高,农村地区对金融服务的需求由原来单一的存款需求逐渐转向对存款、结算、信用卡、贷款等多元化的需求。随着农村劳动力流动和商品流通的加速,农民希望农村金融机构突破传统简单的服务,发展方便快捷的异地存取款、信用卡和汇兑结算业务;农民脱贫致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向金融机构提出了越来越强烈的资金借贷需求;农民和农村企业迫切希望金融机构发挥技术、信息和人力优势,提供生产、加工、经营、销售、市场、科技等信息,指导他们选好项目、搞好生产经营等。此外,金融需求还因个体分散化经营表现出个体和地区的差异化。

二是货款需求中符合规定的“有效需求”较少。经济学上所指的需求是一种愿望与能力的统一。虽然我国农村地区有着强烈的贷款需求,但从风险控制的角度出发,相当部分的需求是无效的,金融机构为防范风险往往要求提供有效抵押品和担保人,而我国农村地区大量的借款者缺少有效抵押物,农业保险制度和农业贷款担保机制又极不健全。因此他们的贷款需求往往被视为无效的,农户的资产是土地和房屋,但因前者没有使用权流通市场、后者没有产权证而不能作为抵押物,他们的贷款申请自然很难获得批准,农村中小企业则普遍资产少、规模小,可提供抵押的资产相当有限,加上找不到机构担保,他们的贷款需求也难以得到满足。

小结

正如《新远见》刊物上所做的一项题为“农民对农村金融需求期盼”的千份农户调查问卷所显示的,农民对农村金融需求有四盼:一盼金融机构多下乡;二盼增加家乡信贷投入;三盼创新贷款品种;四盼农民理财中心。这真切的表现出了当前中国农村金融需求的现实。

三、中国农村金融供给及供需失衡分析

(一)金融机构数量少

20世纪90年代的金融大发展时期,工商银行等非农字号的国有银行纷纷将分支机构向乡镇延伸,1994年成立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进一步充实了农村金融机构体系,并与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一同成为农村金融机构体系的三大主体,90年代后期,包括农业银行在内的各大银行开始实行向大中城市转移的发展战略,陆续将其设在县域的机构网点撤出或撤并,原本就扎根于农村的农村信用社也因农村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自身整顿而大幅度撤并机构,结果导致农村金融机构数量锐减,有限的农村金融机构难以满足农村多样化、分散性的金融需求。

(二)农村信用风险十分突出

信用风险仍然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面临的主要风险,突出表现在不良贷款实际占比高。虽然通过多方努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账面不良贷款占比降幅较大,但仍然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同时,由于反映不真实和分类不准确等原因,并综合考虑非信贷资产损失情况,其实际风险状况远远高于账面水平。新型农村金融尤其如此,因为此类机构服务对象主要是大量的农户和中小型企业,既没有以往的信用记录,也没有完善的财务系统可供评估,更没有相关的专业评估机构对其进行评估。

(三)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单一,合作性金融支农乏力

在目前农村的金融服务体系当中,邮储机构只存不贷,政策性银行业务狭窄,国有商业银行为增强竞争力,追求更高的利润,纷纷调整经营战略,撤出农村。以至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体系只剩下农村信用社,农信社很难支撑我国绝大部分农业地区的金融需求。再加上农村信用社普遍存在着产权不清晰、治理结构不完善的问题,全体社员对他们出资组建的信用合作社只有名义上的产权归属关系,而实际上的产权关系是模糊的,事实上仍是由国家控制的。这些问题的积累最终导致了目前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比例很高,限制了其金融服务的能力。

(四)信贷供给严重不足

从资金供给看,中国农村金融市场上资金大量流出,使农村资金严重不足。我国农村地区有着强大的资金需求,但正规金融部门的信贷供给非常有限,只能满足少部分需求,大部分需求要通过非正规金融实现。

四、深化农村金融改革的对策建议

综合以上分析,我国农村金融改革主要受需求层面、供给层面以及差异化层面的影响,为此应针对这三个方面深入推进农村金融改革。

(一)变“无效需求”为“有效需求”

一是要创新担保方式。农村经济具有分散性,集中规模化占比少,且农业生产表现出季节性,农业又受到外在天气因素影响很大,而目前农业保险制度和担保机制极不健全。为此,针对农村经济的特殊性,可对农户的金融需求采用更为灵活的审核方式,对贷款抵押品的范围做出更现实的规定,使之适应农民家庭的实际情况。此外,农村地区的政府机构应积极承担担保人的角色,为农户资金需求创造信用条件,进而促进农村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二是发展互助合作组织。积极发展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有利于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还有利于填补农村金融扶贫的空白。商业性金融总是“嫌贫爱富”,因此一般不会选择农村,农村互助资金合作组织创新正好解决了这一难题,它以帮扶贫困户为重点,以支持贫困户发展生产自救为宗旨,不以盈利为目的。

(二)增强农村金融供给能力

在农户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中,问题主要是贷款和资金外流。农村金融体系要兼顾需求与提供金融服务的能力,建立起新的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和保险机构在内的多元化金融网络,向农户提供多种服务。目前,需要切实深化农村经济改革,强化支农意识,加大支农力度。

大量事实表明我国农村地区存在相当规模的的非正规金融机构,它们客观上起到补充农村正规金融组织供给不足的作用。但由于它们游离于监管之外,一些非正规金融活动带有“高利贷”性质,为此,应正确对待农村非正规金融组织,改变现行阻碍其发展的条例,规范非正规金融活动。鼓励和引导具有一定规模的农村非正规金融组织发展成为民营金融机构,建立起完善的组织结构和管理制度,积极兴办直接为“三农”服务的多种所有制的金融组织。

(三)构建差异化的农村金融体系

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村金融需求情况具有很大的差异性,因而构建不同地区的农村金融体系应“因地制宜”,对发达农村地区、中等发达农村地区和欠发达农村地区构建差异化的农村金融体系。

发达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高,构建金融供给体系时,不仅应满足当前发展水平下的金融需求,更应关注对农村金融发展的潜在需求。存款服务供给上,提供教育储蓄产品的供给;贷款供给上,消费贷款可以满足个体农户多种消费的融资需求;而在汇票结算供给方面,提供委托收款、银行本票汇票等金融产品和服务。鉴于该地区农民的收入和就业已经非农化。因此资金需求表现为额度大、期限长、还款来源明确等特点,可针对性的提供资金额度大、期限较长的金融产品。

欠发达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低,农民的家庭生活水平也较低,一些中西部贫困地区自然条件差、基础落后,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弱,因而其主要的金融需求主要是资金方面的需求。在资金供给方面,由于该地区农民处于传统农业阶段,不足以应付大项和临时性支出,金融需求主要体现在消费性需求上,对应的金融产品主要有医疗贷款、助学贷款、生活贷款等。此外,欠发达农村地区的资金需求金额不定且分散、临时应急性强,在提供相对应的农村金融产品时也应该注意到这些特点,针对性地给予供给。

相比发达农村地区,中等发达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一般,农户的生活水平和收入水平不及发达农村地区,但中等发达农村地区的金融供给明显优于欠发达农村地区。因此,可以认为中等发达农村地区的金融供需实际上就是发达农村地区和欠发达农村地区之间的过渡。基于这样的判断,中等发达农村地区的金融供给体系可以借鉴前两个体系。

参考文献

第11篇

新疆是经济欠发达的少数民族地区,自1978-2010年,新疆农业产值占国民经济总产值比重平均为36%,农业人口占比平均为61%,表现出较明显的农业经济和农村社会特征。而繁荣新疆农村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当务之急就是解决资金问题。新疆财政支出中农业GDP比重一直处于较低的水平,长期以来仅为4%-8%,财政资金更多的是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尚无法成为资源配置的主体,因此,农村经济对金融的依赖程度较高。经过50多年发展,新疆农村金融综合服务功能不断增强,但同时也积累起较大的经营风险和历史包袱,制约着农村经济社会良性快速发展,特别是还不能适应新农村建设的需要。总体来说,根据农业地域的差异性特征,相应的金融发展状况也是不一样的。发达农村的金融需求也更多样化,农村金融功能也能得到较为充分的发挥,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金融效用却很难发挥它的实际作用。

图1新疆农村居民家庭人均收入

从图1中可以看出新疆自2000年农村居民家庭人均收入一直持续呈上升趋势,并且这一趋势是迅速上升的,由2000年的1618.08元增长到2011年的11590.94元,这就说明新疆农村居民金融需求的增长是有基础和实际根据的。

所以在城镇化的视角下,研究新疆农村供需的结构及矛盾成因对农村金融体系的构建就有了十分重要的意义。

2.新疆农村金融需求状况

新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农村金融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农村金融问题是农业现代化建设中的核心问题,讨论农村金融离不开分析农村地区对金融服务的现实需求。

表1新疆各区域农户资金需求分布情况(%)

≤1千元 1千-5千元 5千-1万元 1-5万元 ≥5万元 不需借贷资金

全疆3.416.9 22.735.6 12.5 8.9

北疆1.15.616.457.2 15.2 4.5

东疆1.633.1 31.58.77.9 17.3

南疆11.0 33.0 39.410.6 1.84.1

从表1可以看出,北疆的资金需求大部分集中在5千-1万元和1-5万元之间,而南疆则集中在1-5千元和5千-1万元之间;此外,从对1千元以下的小额资金需求看,南疆的需求比例较大高于东疆及北疆地区;从对 5 万元以上的大额资金需求看,南疆对5万元以上的大额资金需求较小,多集中在北疆。分区域来看,新疆各区域农户的资金需求存在明显差异。

3.新疆农村金融供给情况

在新疆的农村金融体系结构中,与对金融服务的旺盛需求相对,新疆农村金融的供给情况却不太乐观,真正可以满足农村金融需求的供给相对不足,严重的资金短缺成为了一种常态,不仅制约了农村金融的正常发展,更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速度。

图2 2002-2011年新疆农村网点数量变化图

如图2所示,从数量上看, 商业银行的农村网点在减少, 金融服务功能弱化。2002 年以来, 新疆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网点撤并1075个,2011年末, 农村信用社网点占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的42.68%, 较2002年提高15.13个百分点, 使得农户资金供给主要依赖于农村信用社。这也造成新疆农村金融的单一化发展。

4.农村资金有效需求不足,阻碍了农村金融体系的发展

新疆农村当前所面临的一个事实是,在农村金融供给不足的同时,作为承贷主体的农户和农村集体组织对农贷的需求表现疲软,资金的有效需求不足必然形成和加剧农村中的金融抑制。新疆农村经济的市场化程度低,面临风险较大,农村地区的投资性需求不足,而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提供的贷款只占农村资金需求的25%,金融机构贷款难也压抑了农户的投资性需求;新疆农民收入较低,扩大再生产贷款需求不足;消费信贷服务严重滞后,削弱了农户的消费性资金需求;分散的农户不愿也不可能成为具有投资大、周期长、收益分割困难的大中型农田水利设施等公共工程的投资者和借贷者,各种潜在的开发性信贷资金需求缺少合格的承贷主体。由于农村金融工具单调,金融业务品种和金融市场交易的中介机构缺乏,导致农村居民的货币结余投资渠道狭窄。当前民间借贷组织行为不规范,利率太高,也减少了农户的资金需求规模。农村资金有效需求不足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新疆农村金融体系的发展。

5.支农信贷投入结构不合理,民间借贷盛行

5.1信贷投入与GDP相关性分析

利用回归分析法分析新疆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的相关关系。采用农业贷款和农村GDP指标分析。从图3可以看出,新疆农业贷款与农村GDP增长呈明显的线性正相关关系。根据对2000-2009年新疆贷款与农业GDP数据(表2)的整理与计算,选取Y为农业GDP,X为农业贷款,利用统计软件SPSS13.0进行回归分析,经比较得到模型:Y=95.913+2.263X(1)

图3 新疆农村贷款与农村GDP增长的线性关系

表2新疆农业贷款与农村GDP(亿元)

年份 农业的贷款 GDP 年份 农业贷款 GDP

2000 84.13 288.18 2005 169.78 510.00

2001 99.46 288.12 2006 175.86 527.80

2002 114.45 305.00 2007 189.24 628.72

2003 123.03 412.90 2008 220.77 691.07

2004 149.2 446.13 2009 309.81 759.74

该模型能够反映出新疆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式(1)表明:每增加2.263元的贷款,GDP增加1元,模型的R值为0.856235,由于R越接近1,表示X与Y之间的线性相关程度越密切。所以,新疆农业贷款与GDP之间存在着高度正相关关系。这说明加强贷款力度有利于农村经济发展,并且两者密切相关,然而新疆农村金融贷款远落后于GDP的增长,贷款力度相当低下,这也正是新疆农村金融体系重构的重要原因之一。新疆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应加强这方面工作,如增加贷款力度和开拓贷款品种等,更好的为新疆农村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

5.2支农贷款投入的总量不足

第12篇

关键词:新农村金融;农村金融体制;商业银行

文章编号:1003-4625(2006)07-0052-03

中图分类号:F832.35

文献标识码:A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宏伟目标,这是统筹城乡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同时也给农村金融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如何构建社会主义新的农村金融并做好下一步的金融支农工作,是农村金融改革的当务之急。当前的农村金融体系存在较多问题,其整体功能已不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应当在对现存问题清醒认识、认真检讨的基础上,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要求,整合农村金融资源,创新农村金融体制,全面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一、农村金融的现实状况及其问题

按照目前的金融机构布局,农村地区的金融机构主要有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这一政策性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等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机构网点。除中国农业银行外,其他几家国有商业银行或者撤销机构,或者很少发放贷款,将吸收的资金转到城市。农业银行在农村的资金投放也逐渐减少。邮政储蓄机构的性质决定了它只吸收存款,资金转给人民银行,自己不发放贷款。银行和邮政储蓄都导致了农村资金城市化。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根据职能定位,只发放粮棉油收购和储备贷款;随着粮食企业的改制,政策性贷款全部收回。由于农村农业龙头企业少,粮食加工企业规模达不到规定标准,农业发展银行贷款难以投放,政策性金融服务缺乏连续性。这样,金融支农的重任全部落到了农村信用社身上。农村信用社服务于辖区的特点,决定了它吸收农村资金,对农村发放贷款,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资金的农村内部循环。但是农村信用社每年通过缴存存款准备金、转存中央银行、购买国债和金融债券等方式,也有大量转移农村资金的现象。同时,农村信用社由于资产质量差、自营资金有限,可用资金紧张。

农业是风险产业,农民是弱势群体。相对于这个最需要金融支持的领域,县以下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意识明显欠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大都为质押贷款,而且都是本行存单质押。信贷支农创新不足,缺乏整体合力。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农村金融由于其资金流失、服务缺位,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和效益,也影响了农民增收的速度。目前的状况是,农村经济发展了,农村金融服务网点却减少了;农民收入提高了,农村资金却流失了;农业产业化和中小企业兴起了,融资却更难了。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村经济发展极不对称,供求矛盾突出。

二、农村地区丰富的金融需求没有得到有效满足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存在多方面多层次的金融需求,既有传统的金融需求,也有农村经济发展带来的新需求。

(一)农产的金融需求。我国农户既是独立的生产主体,又是基本的消费单位;既是农村资金的主要供应者,又是农村金融服务的基本对象。农户对金融服务的需求是农村中传统的金融需求,也是目前农村金融需求的基本构成部分。随着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的不断发展,农业对资本的依赖程度越来越大。广大农户进行生产、流通所需的大量资金,需要大量外部资金的注入和支持,农户对金融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强烈。

(二)乡村中小企业的金融需求。乡村中小企业,是我国农村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一种特有企业组织。它的金融需求主要表现为资金融出、结算和资金融入,以资金融入的需求为主。目前,我国农村地区的金融机构基本能满足中小企业的存款服务和结算服务,但由于资金规模、贷款条件等因素的制约,对企业的贷款需求满足程度较低。由于乡村中小企业是在1970年代后期,适应农村劳动力资源丰富而资金短缺的特点,以劳动密集型的社队企业起步,逐步发展壮大起来的,这就决定了这类企业自有资金占比极小,特别需要金融信贷的支持。当正规金融无法满足企业需求时,企业就转向非正规金融寻求资金,从而刺激了民间金融的发展。

(三)农村金融需求的新动向。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提高,农村金融需求出现了一些新的趋向。一是由生产性需求向生产需求与消费需求并举的方向转变;二是由种养业需求向多元化需求转变。传统种养业信贷市场份额下降,规模化种养业、农产品加工运输销售、个体私营经济等新的贷款需求逐步增长;三是由分散小额借款向集中大额借款转变。农村经济正逐步向集约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各类经营实体需要征用土地、购建厂房、开发产品、扩大营销,资金投入额度不断加大。

总起来看,农村经济发展使得农村金融需求在数量上日益增长,在内容上日益丰富,农村金融服务对“三农”的支持方向不断拓宽。增强农业生产能力、提高农业生产效率,需要农村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村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民种植、养殖的支持力度;提高农业生产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需要农村金融机构加大对农业产业化企业的支持力度;改善农村生活条件,需要农村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村城镇化和农民消费信贷的支持力度;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加强农村特色资源的开发利用,需要农村金融机构加大对环保和特色资源开发项目的支持力度。同时,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农村金融需求将不仅仅局限于传统的存放汇业务,银行卡、保险等中间业务将快速增长。

然而,农村金融的现状导致农村金融需求没有得到有效地满足。农村信用社的反映是,农户联保贷款和小额农户贷款基本能够得到满足,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需求满足程度低一些。对于后者,农村信用社的解释是,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抗风险能力低,信用意识淡薄。而笔者接触到的许多农户和农村企业则反映,他们与农村信用社打交道很难,很多贷款需求得不到满足。一些典型调查也证明了农村经济主体金融需求满足率低的事实。同时,农村信贷供给与农村信贷需求的结构矛盾突出。一是贷款期限短。农业生产周期长、收效慢,特别是一些生态农业,周期更长,一般需要三至五年,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一般需要三年左右,而农村信用社受信贷管理体制制约,贷款最长期限为一年,信贷支农期限与农业生产周期不相适应。二是贷款额度小。农村信用社为规避风险,大量发放小额贷款,对大额贷款控制较严,与农业产业化发展不相适应。三是投入领域窄。在贷款投放的产业结构上,注重了种植业和生产资金需求,忽视了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在贷款的用途结构上,注重了农业生产环节,忽视了农产品加工、流通和农民生活。农村金融服务供求之间的矛盾是制约当前新农村建设的困难之一。

三、农村金融需求不能有效满足的原因分析

农村金融需求得不到有效满足,是由于当前农村金融市场存在的诸多问题造成的。上文提及的农村地区金融机构残缺与网点撤退、金融机构权限上收、农业的风险低效性、农村资金流失都是农村金融需求得不到有效满足的原因。除此之外,还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村地区信用缺失和金融机构审慎经营相互作用,形成农村金融供给的瓶颈。一是部分农户受传统观念影响,信用观念淡薄,短贷长用,甚至出现有钱不还的现象,造成农村金融机构资产流动性差,贷款质量低。金融机构由于遭受损失而产生不愿贷款的倾向。加之近年来金融机构风险管理不断加强,受贷款责任终身制的影响,金融机构在农村资金供给方面更加慎之又慎,逐渐形成了资金供给的瓶颈。二是农村金融需求缺乏必要的信用工具,如担保、抵押等,使其需求难以实现。

(二)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总体水平偏高,造成农户贷款利息负担过重。农村信用社在制定贷款利率上,没有考虑借款人信誉、贷款风险程度等借款人的特征信息,没有在市场细分的基础上实行差别利率,而是片面追求利润最大化,简单地套用政策规定,贷款利率一浮到顶,给农户造成沉重的利息负担。过高的利率水平,抑制了农村经济主体的贷款需求,使得农业这一国民经济最弱质的产业和农民这一社会阶层中最弱势的群体,无法享受金融发展带来的便利。

(三)为三农提供的保险服务不足,既不利于稳定农业生产,也不利于金融服务的整体推进。目前在农村开办农业保险的机构较少,开办机构所办农业保险的险种也少,农业保险业务逐年萎缩,对农业的保障作用减弱,不能覆盖农业生产风险。农业生产一旦遇险,农民收入就会受到很大影响,其结果一是增加农民偿债的困难,降低金融机构资产质量,二是通过降低农民收入水平来抑制农村金融需求的发展。农业保险与其他种类的金融服务之间存在一种联动和补充的关系。

保险机构承保农业风险积极性不高,主要是由于农业生产的分散性和不确定因素较多,风险集中而承保成本大。目前农业保险险种大多亏损,这与保险公司商业化经营的目标是背离的。应当说,各类金融服务在农村的困境有着基本相同的原因,应当针对这些原因,站在政策性支农的角度,一揽子解决现存问题。

四、构建新农村金融的政策建议

(一)涉农金融机构要切实强化对服务新农村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深刻领会、认真贯彻中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精神,调整信贷政策,改善经营思路,整合金融资源,加大农村金融服务力度。把新农村建设作为提升农村金融服务的转折点,在营造新农村金融的局面中有所作为。

(二)调整政策性金融职能,强化政策性金融的支农作用。农业是弱质产业,农村经济发展不能完全靠市场,必须有政府的政策支持、引导和推动。为此,应当建立政策性金融的财政补偿机制,通过补偿性支出,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农业和农村,缓解农村资金短缺问题。应当调整农业发展银行的职能,适当扩大其业务范围,允许开办农业综合开发和扶贫贷款等,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化等纳入支持范围,进一步发挥政策性金融的支农作用。

(三)发挥财政杠杆作用,引导商业性金融支农。通过设立农业担保基金、对金融机构支农贷款进行贴息来撬动商业性金融对农业的投入,通过税收政策引导商业银行把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农业和农村经济。县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要拿出一定比例的新增贷款支持农村,其上级行要给予基层行信贷权,使基层行能够针对农村的实际情况提供更加灵活的金融服务。

(四)重新确立农业银行的支农主体地位,把其经营策略定位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框架之内。应立足县域实际,着眼三农,从“小”做起,特别是对农村粮食深加工、农业产业化经营及涉农企业给予信贷支持,对那些扶持一下就能上去的个体、小型企业,要给予积极支持。因地制宜,因情而定,灵活运用资金,重新找回服务农业、以农生存的阵地。

(五)农村信用社要真正发挥服务三农主力军的作用,加大信贷投放。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切实转换经营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在努力扩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的基础上,适应农业、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要求和农民的实际需要,不断创新支农服务方式。

(六)继续理顺邮政储蓄转存款机制并引导部分邮储资金回流农村,可用当年新增邮政储蓄存款的一定比例通过农信社投向农村。进一步完善小额贷款组织,规范、引导民间借贷。

(七)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充分发挥“窗口指导”作用,制定辖区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指导意见,引导辖区金融机构突出信贷支农重点,努力为农民和涉农企业提供更有力的信贷支持,疏通货币政策在农村的传导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