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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银行目前发展现状,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 社区银行;社区O2O;预测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5 . 21. 070
[中图分类号] F830.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5)21- 0134- 02
1 社区银行概况
社区场景成为当下各大商业领域的热点,从商超类社区O2O到上门服务类社区O2O,再到小区社交,物业O2O模式等,社区已经成为用户需求的一个重要切入点。其中,金融行业与社区场景的切入点即社区银行。在北京,社区银行已经达上百家。虽然目前社区银行的发展态势良好,但仍有许多缺陷和不足。
为有效解决城市社区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近年来,社区银行在一些高档社区得到了蓬勃发展,这些社区银行基本上都选取人口密度大、规模大、定位高端的住宅小区入驻,一般都设在社区内部或临街,通常面积不超过20~30 m2。为社区居民的食衣住行、休闲娱乐、商贸往来等提供诸多个人金融服务,如借记卡、信用卡、个人贷款、理财、代扣缴费、电子银行业务等。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华夏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平安银行、广发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北京农商银行等10余家银行都存在不同形式的社区银行试点。
社区银行普遍主打“亲民、方便、基础金融”等招牌,布局结合社区特点:门口设立存取款一体机、电话银行、银联便民自助缴费机、自助开卡机等电子设备;里面设立咨询区、儿童活动区、休息区等便民区域,这些区域还配备电视、电脑、玩具、读物、急救箱等。有些社区银行还提供代收快递等服务,但需求量不大。
2 社区银行现状分析
2.1 主要特点
(1)社区银行普遍选取入住率高的大型高档社区。主要原因有三方面:一是高档社区居住人口财务状况良好,一般具有稳定资产和收入,属于银行的优质客户;二是人口密度大,特别是市区一些相对成熟的社区,老年人较多,对金融服务产品不甚了解,社区银行可以发挥亲民的优势,老年人不用走出社区就可以了解更多的理财知识,在目前整个社会信用体系不佳的情况下,社区银行相对安全、可靠,成为吸引社区客户的因素之一;三是对于工作比较忙碌的年期客户群体来说,可以节省更多的时间,在节假日就可完成金融服务的办理。
(2)社区银行都以理财产品作为主打产品,分析原因如下:一是社区银行一般配备员工3~5人,自助设备相对较多,国际汇款、对公业务等现金业务无法办理;二是社区银行根植于社区,专注于社区,社区为个人居住生活场所,业务需求以个人对私业务为主,大多为存取款、个人理财等;三是社区银行对入驻社区周边情况、小区定位等情况比较了解,对小区客户群体可以合理定位,适合推出量身定做的产品。
(3)社区银行对小额贷款业务手续较为灵活简便。因为社区银行工作人员对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人文特点和居民消费倾向及消费结构等信息比较了解,对借款人信息容易做到知根知底,具有地缘优势和人脉优势,借款人难以对社区银行进行欺诈;其次,社区银行管理灵活,手续能适当简化。
2.2 主要优势
(1)定位优势。社区中老年居民不用走出社区即可办理银行基本业务,产品推出要结合客户群体特点,安全、收益稳定。随着我国逐步跨入中老年社会,社区银行将具有越来越好的前景和发展空间。
(2)信息优势。社区银行的员工通常十分熟悉社区周边市场,这对个人消费贷款等业务开办十分重要。信息不对称程度相对大银行而言较小,风险识别能力较强,因此条件灵活,手续简化,速度较快,大大降低了运营成本,这使社区银行在对个人消费贷款等业务获得比更大的安全赢利空间。随着利率市场化,个人贷款业务方面的优势将逐步显现。
2.3 竞争战略优势
(1)目标市场蓝海状态。社区银行主要市场定位于个人零售业务,是大型银行所不能兼顾的区域和客户,挖掘“低端”市场潜力,以填补金融空白。
(2)经营机制灵活。资产规模较小,组织形式也相对简单,管理链条短,彼此的协调性好,有利于相关软信息的传递,管理人员可以据此及时做出经营决策,从而灵活应变以更好地适应市场环境的变化。
(3)信息资源优势。社区银行立足于当地,与大银行倾向于根据从财务报表和 信贷报告中得到“硬信息”向大企业贷款不同,社区银行对社区的中小企业经营状况和居民情况的熟悉和了解,依靠人际关系,收集借款人的个人品德及管理能力等“软信息”,并作为决策依据,有效的解决了中小企业和银行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能较好地防范风险。
3 社区银行的发展趋势
3.1 拓展业务发展空间
从高端客户到普通客户,都应有相对应的产品和服务。社区银行在现有阶段的业务仅仅局限在存取和理财等几个少数的业务上,并没有实现社区银行O2O的最初设想。未来,社区银行将主要提供一个服务平台,满足对客户的沟通、理财建议、辅导服务等多方面的业务,甚至为每个用户提供定制化的服务
3.2 社区化和便利化
一是社区化,比传统网点更加贴近客户,了解客户,便利客户,挖掘出每个社区的用户偏好和习惯,更加贴近社区用户;二是便利化,加强与网银业务的结合,形成线上线下联动的服务模式,大力推广远程视频服务,形成24小时全天候的社区金融服务。
3.3 探索与地产物业类合作模式
地产物业类社区O2O合作目前发展良好。地产物业一方面可以为社区银行提供大量真实可靠的信息,帮助社区银行推出符合社区定位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另一方面地产物业可以为社区银行提供更多的线下渠道,更加贴近居民的生活。
3.4 加强安全隐私保障
对于社区服务这样的生活场景,安全隐私是困扰用户的一大难题。社区银行不仅仅要保证居民信息的隐私性,更要保证线下的安全性。目前多数社区银行的线下安保措施不足,日后应该加强社区银行安全意识,真正发挥社区银行的作用,为居民提供全方位的便捷服务,满足大家各类金融需求,实现银行和社区的双赢。
主要参考文献
[1]毛冉辉. 我国社区银行发展现状及前景研究[D].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4.
移动支付;发展现状;阻碍;对策;可持续
移动支付是指交易双方使用移动设备进行某种商品或者服务的支付交易,其中移动设备包括可链接到移动通信网络并为支付可能的手机、PDA、移动PC等。移动支付将终端设备、互联网、应用提供商以及金融机构相融合,为用户提供货币支付、缴费等金融业务。方便快捷和涉及面广泛是其最主要的特征。
一、我国移动支付发展与现状
目前,我国移动支付产业已形成了比较完备的价值链,主要形成了银行主导模式、运营商主导模式和第三方支付主导模式、合作模式(运营商与金融机构合作)等运营模式。一般来说有三种形式的移动支付标准:SIMpass、RF-SIM和NFC。
中国移动支付市场发展条件已经具备:银联POS机改造过半,超过130万台POS机具备“闪付”标志,可以支持移动支付功能;全球NFC手机渗透率快速提升,各大品牌旗舰型号手机多数均支持NFC功能,未来NFC或将成为手机标配。NFC手机的普及有利于移动支付的推广;三大运营商一致选定国际通用的NFC-SWP方案,手机厂商及SIM卡上摆脱多条战线同时战斗,产业链将加速成熟。
从目前发展的技术环境来看,中国联通退出了NFC技术,中国移动适用RF-SIM技术,而中国电信应用SIMpass程序。移动支付虽受专家、企业、银行、运营商等等的垂青,但大部分消费者仍对其缺乏安全感。政策环境中,从“十二五”、“十三五”规划可看到如今支付服务获得多元化的发展,鼓励整体态势是为促进移动支付健康发展的。
二、移动支付存在的问题
1.产业链利益协调机制:由于每个合作方在其中的角色不同,他们的利益分配、责任、义务、权利、费用等方面的结算存在许多。此外,目前用户和加盟商家仍然不是很多,各个运营商和金融机构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而大部分商家和用户处于观望态度,且很多百姓对其相关业务知之甚少,这便导致了产业链脱节的现象。
2.行业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问题:我国移动支付目前没有一个比较明确统一的标准,导致了资源浪费和合作难通,阻碍了其大规模发展。此外,我国对移动支付缺乏监管和法律约束,对于交易中各方的权利与义务规定不明确,没有建立良好高效的解决纠纷的机制,无法有效保护用户的财产权、隐私权等。
3.安全性问题:安全问题是消费者、商业机构、移动运营商、银行和支付平台营运商最为关心的问题,不仅是实际操作中密码管理、通信安全,更是心理上的安全顾虑。解决实际安全问题,打消用户心理安全顾虑,是移动支付行业需长期面对的方向。
三、推动移动支付可持续性发展的对策
1.调整产业链,加强行业合作:移动支付是一条新兴的产业链,链接多个网络,包含多平台。在这个链条中,移动运营商提供的是支付工具的通信通道,银行掌握着大量账户、拥有强大的电子平台和清算设施以及成熟的信用体系,银联和非金融支付机构拥有自己的技术优势,连接着国内大部分银行。因此,只有构建一个开放与合作的平台,以移动运营商和银行紧密合作为基础,以银联和非金融支付机构作为重要补充,整合运营模式,整个产业才不会过度竞争,各参与主体才能充分发挥核心能力,做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2.移动支付立法应对商业机构、移动运营商、银行、支付平台营运商和认证中心规定相应的资格,对他们的市场准入做出科学的规定。尤其是严格确定移动支付平台营运商的主体资格。为了进一步开拓和发展移动支付市场,相应的立法不应该完全否定非银行企业进入移动支付市场,而是规定他们一定的市场准入条件。同时还应加强移动运营商、银行、支付平台营运商和商家之间合理分工、密切合作,推动移动支付业务的健康发展。同时加强国际合作,建立国际统一的法律规则,开拓国际市场。
3.为缓解安全问题带来的阻碍,首先应重视对系统编制和技术应用方面的投入,减少系统漏洞,立法时必须对有关安全控制技术做出具体的规定,只有这样才能在移动支付中有效地保护消费者的隐私权和财产权,防止犯罪分子进行洗钱、逃税或赌博;另外,消费者自身应当加强安全防范意识,不给诈骗者任何可乘之机。
4.运营商可以在不同的时期推出不同的优惠政策,且针对不同的消费者,采取不同的活动方式,着手于重点对象,赢取他们的好感,转变他们的观念。 培养客户的使用习惯
四、结论
移动支付技术迎合了4G时代的需要,无论在城市还是农村,其巨大的发展前景必将在信息时代开辟出一片新天地。移动技术、信息网络的飞速发展,给互联网公司侵袭传统金融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银行和移动运营商合作是有重大意义且十分必要的,也可由国家政府提供指导意见,产生相互性高统一的移动支付标准,优势互补,金融机构和移动运营商作主要组成部分,第三方支付服务提供商定位于辅助协调。在统一移动支付标准和技术的同时,在监管、标准、安全等领域的配套技术、制度和规则都需尽快出台予以规范,为商家和消费者提供安全稳定的移动支付运营环境,以促进行业的健康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1]李洪心.网上支付与结算.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
[2]王留生.移动支付产业发展路径.金融电子化,2011.
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解决对策
一、互联网金融的概念及主要发展模式
互联网金融(Internet Finance)是指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技术相结合的新兴领域。广义的互联网金融涵盖了传统金融业务的网络化、第三方支付、大数据金融、P2P网络借贷、众筹和第三方金融平台六种模式,而这六种模式也正是现阶段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模式。
二、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
(一)行业规模迅速增加
自互联网金融行业进入我国以来,其交易规模持续扩大,用户数量持续攀升,行业间的竞争日趋激烈。互联网金融在它的各个领域都取得了飞速的发展:在互联网支付领域,获第三方网络支付业务牌照的机构有100余家,2016年第三季度第三方支付C构处理网络支付业务440.28亿笔,金额26.34万亿元;在网络借贷领域,截至2016年6月底,全国正常运营的网贷机构数量为2349家,借贷余额6212.61亿元;在众筹领域,据市场研究机构统计,在2016年末,国内上线互联网众筹平台608家,正常运营平台337家,整体筹资规模估算在220亿元左右;在互联网保险领域,2016年共有117家保险机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签单保费2347.97亿元。
(二)互联网金融模式不断创新和丰富。
近些年来,随着人们对互联网金融的深入了解,越来越多的人愿意参与到这个行业,这也使得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模式不断地得到创新和丰富。这些模式内容上的创新和丰富突出表现在以下三大方面:一是在银行进行网络借贷业务方面;二是在第三方支付方面;三是在P2P网络借贷方面。首先,在银行开展的网络借贷业务已由传统的“网下申请、网下审批、网上发放”,经由“银行+电子商务平台”,而创新发展出了“银行自建电子商务平台”。其次,在第三方支付方面,也由独立的第三方支付、有担保的第三方支付等内容,而创新发展出了第三方支付工具与基金、保险合作进行理财的内容。第三,在P2P网络借贷方面,则由纯粹提供信息中介服务,创新发展出了P2P平台跟担保机构合作、线上与线下结合以及债权转让等内容。
三、互联网金融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互联网金融配套措施有待完善
我国互联网金融起步较晚,尚未建立明确的监管体系和法律法规,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一些企业利用法律上的漏洞打球,甚至违规发行理财产品,触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的底线。此外,我国的信用体系有待完善。与国外模式相比,我国的信用体系仍处于初步探索阶段,缺乏完善的信用认证体系和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二)网络借贷的风控水平参差不齐难以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是借款人身份信息的核实难度较大。互联网金融业务主要在电子信息构成的虚拟世界中进行,交易双方都具有较显著的虚拟性,增加了交易者身份认证、信用核实等方面的难度。二是缺乏对资金使用的有效监控。在一些融资模式下,网络平台不监控借款人的资金用途,这就使得平台无法确认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承诺用途。三是缺乏对借款人的有力约束。信用贷款一旦出现违约,网络平台一般采取公布黑名单的处理办法,缺乏有力的催收制度和法律手段,存在维权难的问题。
(三)计算机网络技术风险
互联网金融业务交易是依托计算机网络开展的,计算机网络技术是否安全与互联网金融能否健康地运行有非常密切的联系,数据传输故障、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的出现,都会给该系统带来一定的麻烦,甚至导致整个系统瘫痪,因此计算机网络技术就成为互联网金融最重要的技术风险。
(四)互联网金融人才严重短缺
在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互联网金融人才短缺的问题日益突出。目前我国的互联网金融人才供不应求,有专家表示,未来5到10年内,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人才缺口将达100万以上,人才需求也成为制约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重要瓶颈。
四、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解决对策
(一)制定相关法律法规,逐渐完善监管体系
我国政府已经出台了一系列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法律法规,但是现有的法律体系还是相对落后的,完善的监管体系尚未确立,分业监管已经不能满足这种跨领域经营新型金融模式的监管需要。因此政府应加快开展相关立法工作,对其建立健全的监管体系。
(二)提升互联网金融企业的风险防范意识
首先应当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企业应当就自身互联网金融的业务模式、担保机制、风控体系、网站安全等方面进行全面的制度建设,强化风险识别技术和应急管理措施。其次要守住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底线,提高对金融行业运行规律和监管法规的认识,严防非法吸收公共存款和非法集资。最后设立客户准入机制和第三方保险服务业务。为了能够保障用户的信息安全,互联网金融企业还应当制定严格的准入标准,客户必须在满足多项资质认证之后方可进入相应的系统 。
(三)构建互联网金融安全体系减少技术风险
互联网金融是基于先进的互联网技术逐步发展起来的,计算机系统硬件和软件产生的风险都会造成互联网金融的技术风险,因此构建安全的互联网金融体系变得十分重要。一方面要加强互联网金融业务交易基础的建设,另一方面要加强信息技术的开发力度。加大力度开发先进互联网信息技术,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为互联网金融交易提供安全保障,提高互联网金融交易系统的风险抵御能力。
(四)培养互联网金融专业人才
目前我国兼备金融知识和互联网技术知识的人才还很缺乏,因此对专业的互联网金融从业人才和监管人才的培养具有重要意义。国家应该加强培养既具有金融知识又具有计算机知识的互联网金融专业人才,在各大高校开设互联网金融专业课程,同时互联网金融企业应该定期对从业人员和监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操作能力、风险监管能力和道德水平。
参考文献:
[1]谢平,邹传伟.互联网金融模式研究[J].金融研究,2012(12).
关键词:资产证券化;现状问题;发展建议
一、资产证券化及其在中国的发展现状
1.什么是资产证券化
资产证券化是以特定资产组合或特定现金流为支持,发行可交易证券的一种融资形式。以往的证券发行,如IPO是以企业为基础,而资产证券化以特定的资产组合作为基础来发行证券。在此过程中发行的以资金池为基础的证券就称为证券化产品。
资产证券化起源于美国,1969年的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是最早的形式,然后在其他欧美国家,如英、法等国发展迅速。自1990年以来,澳大利亚、中国、中国香港、韩国等亚太地区也相继引入了资产证券化。
2.资产证券化在我国的发展
1992年我国在海南首推“地产投资券”,标志着我国开始第一次证券化尝试。而在2003年,华融信托公司的一项资产处置项目可谓是在此之前最有价值的一次试点,这个项目基于国外资产证券化及信托的基本原理,参考了大量的资产证券化风险隔离机制,并以特定资产为支撑的投资结构,同时使用了信用增级等分级证券交易模式,因此被称为“准资产证券化”项目。2005年12月1日银监会所制定的《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监督管理办法》的施行,正式启动了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从2005年12月起至今,我国国内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从无到有,已经成功发行了两大类共10单资产支持证券。
二、我国资产证券化进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因素
1.对资产证券化认识不足
我国的中小个人投资者大多属于风险厌恶型,缺少有效的产品投资和风险鉴别能力。从金融机构的角度来说,如银行和券商,对资产证券化目前也不太感兴趣。因为认识不足、不够深入,延缓了资产证券化的发展。
2.资本市场制度不完善
发达的资本市场是资产证券化发展的先决条件。而我国目前的资本市场还属于不成熟阶段,这一方面影响了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吸引力。另一方面,由于资本市场缺少流动性 ,资产风险的分散也难以实现,使得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流通也被较大程度的限制。
3.缺少大众接受和认可的中介服务机构
资产证券化产品是敏感的固定收益产品,证券化的信用评级是非常关键的因素,所以一定会涉及若干个中介服务机构。但目前,中国证券行业缺乏一个统一的评价标准,信用评级体系不是很完善,导致市场仍然缺乏投资者普遍接受和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
三、对我国发展资产证券化的一些建议
1.培育和规范中介服务机构
资产证券化涉及大量的中介服务机构,包括证券承销、信用评估、担保、投资咨询其他服务机构, 其中担保和评级机构是最重要的。必须规范中介机构、制定严格的职业标准,规范、真实、及时的披露抵押证券市场信息,有效地保证证券发行、流通交易。
2.增加二级市场的流动性
在资产证券化的近几年试点中,二级市场的流动性严重不足的状况已然显露。第一,应努力扩大交易市场,促进银行间债券市场与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平台的互联互通。第二,应努力扩大投资者范围,允许普通投资者、PE、养老基金、社保基金等入市。第三,应努力探索做市商的报价机制。
3.建立全面、真实、客观的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制度
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建立在资产信用上的新型证券,是对基础资产池所产生的剩余利益或现金流的要求权。因此,基础资产池的信息披露可以帮助证券投资者识别风险、科学地做出投资决策,对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结语
资产证券化市场对于稳定我国的金融市场,促进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虽然我国的资产证券化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我国的资产证券化任重而道远。笔者相信,随着试点的深入,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我国的资产证券化业务必将从试点变为常态、从信贷资产延伸到更多资产项目,资产证券化这一金融工具,一定能在正确的运用下,为我国金融市场的繁荣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赖黄平.对我国资产证券化问题的探讨[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2.12(上半月)
[2]方勇.我国发展信贷资产证券化亟待解决的问题[J].中国证券期货,2012,11:23-25.
[关键词] 物流金融;物流园区;金融业务
[中图分类号] F832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002-2880(2011)04-0092-02
一、物流金融相关研究及发展现状
(一)物流金融的相关研究
物流金融是一种创新型的第三方物流服务产品,它为金融机构、供应链企业以及第三方物流服务提供商业间的紧密合作提供了良好的平台,使得合作能达到“共赢”的效果。尽管市场需求巨大,但目前企业界、物流业和银行业对物流金融理论的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物流金融的产生
物流金融来自供需两方的要求,同时也是供应链一体化的需要。(1)物流金融需求方。在我国众多中小型企业经营所需的资金不足,且信用体系不健全,缺少融资渠道。物流金融服务可以有效盘活中小企业临时闲置的原材料、产成品,支持物流企业的融资活动,从而优化中小企业资源。(2)物流金融服务供给商。①金融机构。目前在我国,物流金融服务的主要提供者是金融机构。我国加入WTO以来,金融机构创新意识不断加强。为在竞争中获得优势,金融机构不断地进行业务创新,这就促使了金融物流的诞生。如在银行,物流金融在帮助银行吸引和稳定客户,扩大银行的经营项目的同时,协助银行解决质押贷款业务中的质押物仓储与监管以及质押物评估、资产处理等服务。②第三方物流企业。针对现代第三方物流企业而言,物流金融业务既能提高其一体化服务水平、竞争能力和业务规模,又可以增加附加值、经营利润。
2.物流金融的内容及模式研究
物流金融的内容,由于研究角度不同侧重有所不同。从物流产业角度来看,物流金融主要体现在物流设施的投融资、物流保险和结算支持三个方面。而从物流金融与期货交割结合角度,可以将物流金融业务的运作模式分为买方客户授信和卖方客户授信两种。物流金融的基本运作模式,基本将其分为三类:垫付货款业务模式、仓单质押模式和保兑仓模式,这种分类形式是基于物流金融的基本运作流程。
(二)目前我国物流金融发展现状
中国储运总公司于1992年开始尝试仓单质押业务,并于1999年率先正式开展此项业务。现在向近500家企业提供了质押融资监管服务。从相关文献中可以看出,大部分学者认同物流金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风险问题,其中核心是物流企业与金融机构的风险防范与控制问题。另外,关系处理与效率问题也是主要的讨论点之一。我国近几年的物流金融实践活动也很活跃。广东发展银行在2004年6月率先试办了仓单质押贷款业务。中信银行推出的“银贸通”也是物流金融产品。深圳发展银行打造供应链金融“专卖店”,向中小企业提供了三大类共30多项产品,服务于各供应链节点的企业。相关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融资产品。华夏银行也正式推出国内首个现金管理整合品牌“现金新干线”,与苏宁、中储股份等知名企业开展物流金融合作。2007年11月,UPS携手上海浦发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和招商银行,由旗下UPS资本公司将物流金融业务引入中国,成为第一家在华试水物流金融实践的国际性物流快递公司。这标志着整合金融机构、物流企业和上下游客户的物流金融业务逐渐兴起。
二、公共信息平台下物流园区金融业务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进步,物流金融业务的不断发展,我国金融相关法律的日臻完善,可以在物流园区基础上,开展一种区域性、区域间的新型物流金融业务——公共信息平台下物流园区金融业务。如果说物流业在整个国民经济的运行当中扮演着运行大动脉的作用,那么物流园区就可以看作是整个国民经济运行当中的一个自我小循环系统。物流园区内,集中监管了生产、销售上下游企业的产品、原材料的交换,这就给物流园区通过建立公开的物流金融信息平台,通过监管不同企业资金之间划拨,了解企业的资金需求。物流园区可以作为借贷的中间人,将资金需求、供给信息提供给所需要的物流园区内的企业客户,在物流园区内实现资金借贷。同时,可以进一步升级到物流园区间的物流资金信息借贷交换,即实现公共信息平台下的物流园区间的资金借贷。总体来说,公开信息平台下物流园区间的资金借贷由物流园区内和物流园区间各客户企业间的资金供需信息情况交流以及物流区内的资金调补组成。
如图1所示,首先建立物流园区内资金信息交换平台,由物流园区统一建立园区内企业资金信用档案,规定信息提供的资费标准以及相关的平台使用制度。并且提供两种服务:资金信息自主选择平台,即物流园区将各个客户企业资金供需情况、资金偿还、资金使用的费用情况统一发送到信息平台上,供需要信息的相关企业自主甄选;资金信息对冲选择平台,即物流园区内的客户资金供需情况决策权完全交给物流园区信息平台控制方,物流园区信息控制平台的控制方根据客户方提供的交易范围,进行集中的交易促成。当然,没有完成的交易可以利用自主选择平台,进行自主交易。
其次,建立物流园区间资金信息平台。在物流园区间建立这种资金信息平台,不仅扩大了客户企业间资金借贷的范围,也有利于客户企业在最有利的条件下完成资金调度,而且通过两个物流园区的共同监督,降低了资金借贷的风险,提高了资金的利用率。
张慧瑶:物流园区金融业务发展研究三、公开信息平台下的物流园区间借贷的要求与意义
(一)公开信息平台下的物流园区间借贷的要求
1.国家政策、法规的支持
在我国,大部分资金借贷仍需金融机构控制。作为非金融机构的物流园区,如果要开展资金借贷中介活动,仍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出台相应的政策、法规予以监督管理,并对可实行借贷业务的物流园区进行规模等相应设定,以保证资金信贷的安全性。
2.完善物流园区信息平台监管制度
物流园区由于得天独厚的信息资源优势,对客户企业的经营状况较熟悉,另外,由于客户企业的产品、原材料在园区内的存储、转运,可以暂时性取得其物权的质押权利,降低园区内的资金安全风险。但是,园区信息平台必须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制度,对客户企业的信息进行及时的更新,必要时开展资金还贷催促业务。
3.物流园区间的合作规范化
由于开展资金信息平台的主要目的是降低企业的融资费用,所以物流园区间的合作规范性极其重要。建立公开资金信息平台的物流园区必须及时更新所需提供的客户企业资金信息,并制定物流园区间统一的信息交换模式,降低信息识别的费用,利于实现资金交易。
4.资金信息平台的技术要求
物流园区信息平台的控制方要做好信息平台信息处理技术的及时更新,信息系统安全性能的检测与维护,重视对基础物流数据的有效管理,保证相关业务和宏观管理准确性、有效性。
(二)公开信息平台下的物流园区间借贷的意义
物流园区信息平台具有跨地域、行业、技术密度大、参与方多、扩展性强、开放性好的特点,有力支撑了物流金融的发展。公开物流金融信息网络包含多种开放式信息系统、接口。企业利用平台的硬件设施、数据信息库和安全可靠的商务功能实现企业自身的信息交流、数据交换、业务交易、决策支持等信息化管理。物流园区内容丰富,由于我国相关部门的传统宏观调控,很难掌握物流运行的真实情况而难以发挥应有管理作用,这是我国物流业长期在低层次徘徊不前的重要原因。引入公开物流金融信息平台机制以后,通过对物流业运行基本数据实时和准确掌握、统计、分析,针对电子物流交易市场的交易进行相应的规范、引导和监督,在完善物流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完善物流市场的竞争机制,真正落实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职能。
[参考文献]
[1]刘放,窦诚.现代物流金融初探[J].中国储运,2009(2).
[2]邹小芃,唐元琦.物流金融浅析[J].浙江金融,2004(5):2.
[3]马文姬,顾幼瑾.国内物流金融理论研究文献综述[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8(1).
【关键词】“农超对接”;农民专业合作社;问题;建议
“农超对接”是国外普遍采用的一种农产品生产销售模式。数字显示,亚太地区农产品经超市销售的比重达70%以上,美国达80%,而我国只有15%左右。“农超对接”在我国尚显稚嫩,成长空间很大。2008年底,农业部、商务部联合发出《关于开展“农超对接”试点工作的通知》,引导大型连锁超市直接与鲜活农产品产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接。而在此之前,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已经颁布实施。国家提出并实施“农超对接”的举措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也应看到,发展仍面临着许多困难。这其中既有当前大制度环境的约束,也有作为“农超对接”主体之一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影响。本文试图探析在当前社会环境下,如何解决“农超对接”实施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发展和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水平,以提供相关政策建议。
一、“农超对接”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1.农业专业合作社经营现状及面临问题
据农业部统计,截至2009年9月底,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21.16万家,比2008年底增长90.8%,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现代农业、带动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农民专业合作社逐步从起步时的技术互助、信息传播,扩展到资金、技术、劳动等多方面的合作,从生产领域逐步向生产、流通、加工一体化经营发展。
但是农业合作社的发展也存在诸多问题。政府在对合作社的扶持过程中,重建设、轻管理,导致许多合作社的带动能力并不强(赵泉民)。政府对于合作社干预过多。据有关专家对全国多个合作社的调查,合作社理事长提名方式中政府提名的占到了16.4%;理事长身份为村干部和政府人员的占到总数的36%以上(韩俊)。另一方面,合作社也面临着融资难的问题。中央财政从2004年起开展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项目建设的专项资金支持,但截至2009年5月累计安排项目资金只有1.45亿元,也仅扶持了80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另据农业部统计,2009年各地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商业银行、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额为51.4亿元,合作社平均获得的贷款额不足23800元。
2.“农超对接”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发展“农超对接”过程中,出现了许多问题。首先表现的就是合作社对接难。“农超对接”商机无限,可门槛又太高,不少合作社感叹:对接不上。同时存在物流配送难,从“菜园子”到“菜篮子”在现实的操作中非常不易。“农超对接”发展至今,落后的物流设施与长距离配送的矛盾依然存在。对接盈利难,合作社应该是“农超对接”的受益方,但总有合作社抱怨没赚到钱。
其次就是约束机制缺乏。一些合作社负责人反映合作社中社员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不能履行与合作社签订的协议。农产品价高时,社员就不把产品卖给合作社,但是销售情况不好时,农民却要合作社收购其农产品。
最后是融资问题。“农户+合作社”的经营模式在与超市对接过程中由于资金问题,经常都不能满足超市的对接标准。
二、对当前现状、问题的剖析
基于当前发展“农超对接”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所存在的一些问题,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剖析:
1.合作社主体的缺失。已建立的一些合作社中,政府主导或指导的占据主要地位。一方面合作社建立之后,没有实质性的工作内容,导致合作社徒有虚名。另一方面合作社建立之后,政府一退出,合作社就缺乏有效的组织和领导,其对经济的带动作用也大大降低。农民作为合作社的主体地位得不到体现,降低了农户参与的积极性。
2.政府扶持政策缺乏系统规划。政府的扶持政策多是如何建立合作社,合作社成立之后,许多政策便相继退出,缺乏延续性。另一方面,对于合作社运营中的融资问题支持不够。目前许多合作社的困难主要就是表现在融资难,这方面政府缺乏较为可行的措施。
3.合作社规模较小,农民在谈判中处于弱势地位。“农超对接”的初衷是减少流通环节,一方面提高农产品的收购价,增加农民收入;另一方面是确保食品安全,充足超市的农产品供应,满足城镇居民生活消费的需要。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目前合作社仍处于发展初期,与超市的谈判过程中处于弱势地位,农民的收入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增加。
4.农户对于“农超对接”的意识不够深入。“农超对接的”的双方是超市和合作社。现实中,双方的主要业务往来都有合作社的相关管理者来完成,农户并不直接参与超市的对接过程中。而农户对接的意识不够强烈。当市场收购价高于合作社与超市的协定价,农户便将产品通过另外的渠道销售。使得合作社与超市的合作产生摩擦,容易出现信誉问题。
5.合作社自身功能不健全。“农超对接”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体功能是完成农户与超市的中介任务。这就需要合作社在具备一般的指导生产、统一收购、统一销售、技术推广、信息服务的功能外,成立协调部门,界定与超市之间的权责关系,确保对接的效率。
三、“农超对接”模式下进一步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建议
基于上文所述,在现有社会环境下,改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农超对接”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
1.界定政府与农户之间的权责关系,回归农户的主导地位。现有社会环境下,农民处于较为薄弱的地位,政府对于合作社的扶持是很有必要的。但是,在扶持过程中应把握“度”的问题。现实中应该避免表面上是以农民为主体,实际上却以政府为主导的假相。
2.提高政府扶持政策的系统性。政府制定扶持政策应切实考虑合作社真正的需要。加大对合作社融资的支持力度,解决合作社的燃眉之急。加强政府扶持政策的持续性,完善扶持政策的退出机制。
3.建立政府、合作社与超市之间的协商制度,确保对等交易。基于当前现实,有必要建立一种三方协商制度。以合作社和超市为协商的主体,政府进行适当的参与,确保合作社和超市的对等交易。对于保护农民收益具有积极意义。
4.引入非制度因素,提高农户的参与意识,建立动态约束机制。现阶段情况下,可以考虑在合作社内部引入一些非制度因素。如根据当地的风土人情,将一些传统活动引入进来,增加农户的归属感。既能增加已入社农户的积极性,也能吸引更多的农户参与进来。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这些非制度约束,增加农户的守约意识,确保“农超对接”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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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章继刚.2010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新趋势[J].农业开发研究,2010(1).
【关键词】私募股权 金融 投资
一、引言
我国私募股权投资的发展自1985年开始,到目前为止经历了30年,根据清科研究中心数据显示,截止2015年,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市场活跃的PE/VC机构超过8000家,管理资本量超过5万亿人民币,而且由于参与者和资金的进入和累计市场竞争程度不断提升,投资压力和项目估值水平均节节攀升,无论在投资范围还是市场规模方面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都已经实现了质的变化。
二、我国私募股权投资的发展状况分析
(一)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募集的发展与现状
根据wind资讯中2006年到2016年10月份我国私募股权募集资金量和基金数量的数据(见图1),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募集规模在2006年到2008年之间呈现井喷之势,一度超过6000亿人民币的资金量。然后,经过了2009年的低迷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募集规模在2010年迎来了复苏,并且一直稳步增长。在2012年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募集规模达到了4058.61亿人民币,募集基金数量更是在2011年达到了937个的历史高峰,但是在2012年,募集基金的数量和基金规模基本上下降了一半。在2014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募集才恢复了增长之势,2014年募集基金规模是2013年的1.24倍和募集基金数量是2013年的1.84倍。但是在随后到来的2015年,私募股权投资的募集规模再一次出现了下降,到2016年10月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规模只有2014年的五分之一。
Wind资讯上数据显示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形式主要是创业基金(VENTURE)、成长基金(GROWTH)、并购基金(BUYOUT)、产业投资基金(INFRASTRUCTURE)四种,其中又以创业投资基金和成长投资基金为主,其中成长投资基金占比最大。夹层基金在2007年实现从无到有突破,但是与分级基金一样规模一直不大。此外,产业投资基金和政府引导基金的基金份额也一直没有大的变化。并购基金的比例一直较低,在2012~2013年的规模急剧扩大近40倍(见表1)。
从募集资金的来源来看(见表2),在2009年之前,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本上是以外资私募股权基金为主,近年来则无论从数量上还是资金上来说,融资来源已经在慢慢向中资机构倾斜。
(二)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的发展与现状
在投资规模上(见图2),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规模在2006年到2016年总体呈现增长的趋势。虽然在2012年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的数量和金额达到854.76亿人民币和1595个投资案例的谷底,但是在2014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规模恢复迅速增长。到2015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金额达到3623.87亿人民币的高峰,是2013年的4.24倍,投资案例数同样达到4519的高峰,是2013年的2.83倍。到2016年10月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规模却又步入下降趋势,比2015年高峰下降了近三分之一。
投资方向上,私募股权投资范围涉及电信服务、信息技术、金融、能源等各个行业,但是另一方面,投资的行业集中度较高(见表3、表4)。从2006年开始投资方向主要集中在金融行业,到2011年开始投资方向开始偏向信息技术产业,特别是到2014年投资的行业基本主要集中在信息技术行业,其次是金融与可选消费行业。
(三)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退出的发展
根据wind资讯的数据可以看出私募股权投资的退出的金额和数量在2006年到2012年之间一直处于稳定增长的走势(见图3),2013年开始出现快速增长,在2014年退出金额达到784.36亿退出项目数量达到707个,之后,更是在2015年退出金额更是达到了933.29亿的规模的顶峰。
退出方式上,2013年之前私募股权投资都是以IPO退出为主(见表5),占全部退出规模的近70%。2012年以后并购退出逐渐成为最大的退出渠道,2013年企业并购规模达到了2012年的2.4倍,2014年的并购退出规模又扩大到2013年的3倍。从2013年开始股权转让的规模有所扩大,到2015年股权转让退出的规模是2012年的3.15倍。
三、我国私募股权投资目前发展中的问题与建议
(一)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目前发展中的问题
1.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募集、投资和退出受市场和政策的影响较大。由于目前我国私募股权市场没有形成一个完善的法律监管体系和规范的市场,所以受市场和政策的影响较大,比如2009年创业板的推出以及2014年新三板的扩容都造成私募股权投资进入阶段性的;2012年中国证监会终止IPO政策导致私募股权投资由于退出通道的封闭造成募集和投资规模的萎缩,2014年恢复IPO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规模又再一次恢复了增长。
2.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的行业集中度较高。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方向无论是早期集中于金融行业还是现在集中于信息技术行业,投资的同|化严重,这一方面跟国家的产业政策有关系,另一方面是由于我国缺乏相应的私募股权投资高素质人,为了规避风险只能跟风投资。
3.私募股权投资的退出渠道不完善。虽然经过2012年IPO暂停,通过并购退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规模得以迅速的扩大,并且根据wind资讯的数据,这几年并购退出已经超过了IPO的退出规模,但是IPO退出仍然是私募股权投资最理想的退出方式,私募股权投资的退出渠道仍待完善。
(二)相关的建议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监管。一个规范有序的市场是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健康发展的前提,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以一个初步的监管体系,但是由于私募股权投资毕竟在中国发展的时间还较短,无论是在募集、投资还是退出方面仍然受市场和政策的影响导致波动性较大,所以,关于私募股权投资的法律法规仍然需要完善,只有完善的法律体系、规范的市场才能保证我国私募股权投资的健康发展。
2.积极培养私募股权投资高素质专业人才。私募股权投资有效运作需要高水平的投资管理团队,因为私募股权投资不仅对金融资本要求较高,对知识资本同样有比较高的要求,只有将两者有效结合起来才能实现较好的成。我们一方面要进一步学习国际成熟的投资经验和管理方法,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另一方面还要加强现有私募股权投资人员和团队的职业培训人员和团队的职业培训,在实践中培养本土私募股权投资与管理人才,最终形成一套属于自己的成熟的运作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达到不断提升私募股权投资从业人员素质的目的,从而促进我国私募股权投资行业长久持续健康的发展。
3.继续发展多层次产权交易市场,完善私募股权退出机制。私募股权投资的目的是获得资本收益,完整的一个私募股权投资过程包括募集、投资和退出,所以退出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运行中最后一个过程,是最终判断投资成绩的依据。为了完善私募股权退出机制,我国需要构建多层次产权交易市场,一方面加强创业板板建设,为私募股权投资的IPO退出搭建良好的平台,另一方面完善新三板挂牌交易系统,增强股权的流动性,并加快场外交易市场的试点工作,使之与代办转让系统有效衔接,这样可以拓宽私募股权的退出渠道。
四、展望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我国的经济目前处于转型期,因此,我们要积极迎接挑战,走中国特色的发展之路,建立起一套适合本土私募股权投资发展的制度环境和竞争机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动私募股权投资市场化发展,这样才能为私募股权投资赢得一个更加美好的未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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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拉卡拉和钱袋宝线下的工商银行借记卡跨行信用卡还款业务突然“失灵”,并持续一周左右,至5月19日方才恢复,这一“罢工”使拉卡拉15万用户不能正常使用,引来用户的诸多抱怨。而专注于移动支付的钱袋宝也因此流失了上万笔交易。
对此,拉卡拉方面否认遭遇“封杀”的传闻,称系内部系统升级。到目前为止,工行与银联方面对此事件仍无明确答复。钱袋宝执行董事孙江涛称,类似事件以前从未出现过,最大的打击表现在品牌的影响力方面。有媒体称此事件是第三方支付企业与银行走向竞争的开端,他对此予以否定,并表示,第三方支付企业与银行应保持依存与博弈的状态,虽然存在竞争关系,但竞争不是主要形态。
第三方支付的兴起与发展始于网上支付的需求不断增加,而自牌照发放以来,第三方支付企业获得爆发性的发展契机,同一时间,银行和第三方支付企业的关系正发生着微妙的变化。
第三方支付企业与银行的依存关系显而易见,它们的业务是银行“不愿做”或“不能做”的部分,所进行的每一笔支付业务,都需要各家银行、银联的接口方可完成。因此,业界人士称,第三方支付企业在银行面前,实际上是“弱势群体”。那么,在此情况下,同样以“钱”作为商品和盈利手段的第三方企业与银行的关系未来将会走向何方,第三方企业未来的出路何在?一切尚未可知。
银行的半个“同行”
对于消费者来说,第三方支付只是一种工具,可能每天都会接触,却未必感知到它已经成为一个经济实体;作为一个新兴产业,它有着怎样的发展态势,并且暗藏的风险与行业问题多大程度上影响着我们的日常生活?业内人士称,第三方支付企业实际上是银行的半个“同行”,因为它们与银行一样,将“钱”作为商品,而成为商品的“钱”是在不断流转中创造财富与价值。
第三方支付企业是将自己作为一个支付中介,让资金在自己的“生产线”上流转,这条生产线的首端是客户的发卡行,经由第三方支付的终端,再通过银联的结算,最终流向“目的”银行。而作为商品的“钱”在流通环节产生的手续费及其他增值业务费用,就是第三方支付企业的盈利区间,钱袋宝执行董事孙江涛向《IT时代周刊》介绍道。
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其商品也是钱,只不过,第三方支付只是专注于“支付”业务,属于银行业务的“延伸”。第三方支付企业虽不具有银行性质,实际上却能成为银行支付的辅助工具。快钱CEO关国光就认为,第三方支付可以帮助商业银行落地到某个地区,解决银行不能异地作业的问题。
而目前第三方支付企业拥有上亿规模的用户,使其具有了让银行不容小视的力量。中国上规模的银行只有150多家,而需要互联网、移动收款的商家却有几百万甚至上千万家,如果要每个商户一一和银行进行对接,开发的工作量是非常巨大的,同时,对银行的IT系统以及服务来说,也是一项挑战,这样的现状给了第三方支付企业生存的土壤,同时也给了这半个“同行”发展的契机。
钱袋宝是北京一家专注于移动支付的公司,一年间实现了从零到50亿元交易量的飞跃,这种成长是行业的缩影。其执行董事孙江涛接受《IT时代周刊》采访时认为,50亿元的交易量看似很大,但实际上,与第三方支付“大鳄”支付宝上万亿元的交易量相比,不值一提,而与银行的交易量比,根本“上不了台面”。
支付牌照的发放,不仅使第三方支付企业走向合法化,更进一步刺激着它们“跑马圈地”的热情。在获得牌照的支付企业看来,牌照只是进入行业的“及格线”,并不是市场的选择,企业要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才能获得更大的发展。在传统业务领域,如网游、网购为代表的传统互联网支付已经日趋饱和的情况下,它们也将触角伸向了一些新的领域,比如基金支付、线上旅游支付等。
最新数据显示,2011年中国互联网支付业务交易规模达2.2万亿元,同比增长118.1%。而在2012年第一季度,交易规模已经达到7760亿元,同比增长112.6%。预计到2013年,中国电子支付行业交易规模将超过4.1万亿元。
看似前景大好的互联网支付,其蛋糕诱人却并不好吃。因为摆在支付企业面前最大的问题是盈利模式尚不清楚。据业内人士介绍,第三方支付企业的收益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手续费收入,二是沉淀资金,三是一些增值服务,例如担保服务、IT信息平台服务等。前两项与银行靠储蓄与手续费盈利的模式相似,区别在于规模与时间不可与银行相提并论。
依存甚于博弈
在第三方支付企业出现之前,“支付”是银行的专利。而它出现之后,一方面在业务上依赖于银行,另一方面又与银行产生了竞争关系,二者之间的关系十分微妙。
拉卡拉董事长孙陶然认为,“第三方支付企业做得越好,规模越大,意味着银行的收益越高,因为用户用的是银行发卡行的卡,肯定会促进银行的信用卡业务的发展及资金沉淀或流动。”他表示,第三方支付企业和银行之间主要是合作关系。
但是,银行对第三方支付企业的不满情绪早已“冒头”,中国建设银行信用卡中心总经理赵宇梓此前曾直言:第三方支付企业存在管理混乱、违规经营、恶性拼抢市场、冲击正常支付秩序、风险事件频发等问题。
而在中国信用卡产业发展论坛上,多家银行都表示了对互联网支付内的第三方支付的竞争的担忧。华夏银行信用卡中心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李红朝称,银行目前在互联网支付大潮中,处于被动状态,未来有两个方面需要注意,一是银行的定价话语权,二是支付系统的安全性。
在第三方支付企业眼中,自己是没有“话语权”的,是绝对的“弱势群体”,一家支付企业负责人这样告诉《IT时代周刊》,“我们开发每一个商户,需要跟银行谈,因为要使用他们的接口,如果他们不同意,我们也没有办法。因为有央行的管理与协调,银行不会为了争小利而放弃与我们的合作。”而对于利润空间方面,他表示,“我们实质上走的是薄利多销的路线。而如果银行要关闭支付接口,我们也只能听天由命。”
而另一家第三方支付企业的负责人在接受《IT时代周刊》采访时特意强调,“我们的生存依赖于银行”,因此,在稿件中不能出现企业的名称,他说,“我们的生存空间,是相对狭小的,我们的业务,也是银行不愿意做的‘边角料’,还有一部分是他们不能做的,比如类似我们这样的第三方支付,因为其他银行‘买账’的几率很小,因此,我们是在夹缝中求生存。”
对此,艾瑞咨询分析师谢春认为,“支付行业是一种典型的规模经济,就市场的发展现状来看,尽管像支付宝这样的龙头企业,日均交易额能达到30亿元左右,但尚未达到规模经济的标准。”
一些企业之所以做不盈利的打算,“并非它们不能盈利,而是要进一步扩大市场占有率,将更多的资金投入在业务的创新及软件的开发方面,这是为长期盈利做铺垫。”孙江涛对《IT时代周刊》表示。只有盘子做大了,才可能实现摊薄成本的目标,才能稳固自己的生命力。
自2011年5月26日,央行发放首批第三方支付牌照至今,央行先后发放了三批支付牌照,获牌机构已达101家。最新消息表明,第四批第三方支付牌照即将下发,界时获牌机构将达到200家左右。
而随着行业的发展,第三方支付抢占银行部分利润空间的本质并未改变,其发展必须依赖银行开放通道,这样的结果使其成本受制于银行,而市场又受制于银联,如此现状注定了其对银行的依存甚于博弈。
关键词:小额贷款公司;融资困境;小贷公司
中图分类号:F832.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23-0094-02
一、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现状
为解决“三农”和小企业融资困境,人民银行和银监会于2005年推出了小额贷款公司,并率先在山西、四川等五个省份展开试点。随后3年,试点区域逐渐扩展到全国,但发展缓慢。2009年,小额贷款公司开始走上快速发展的道路,从年初不到500家,到年底超过1 300家。截至2016年3月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8 867家,从业人员116 365人,贷款余额9 380.1亿元。从小额贷款公司地区分布数量来看,江苏、辽宁、河北分别以637家、592家、474家分列前三名。机构数量最少的是自治区,数量仅为13。从业人员方面,广东省则以9 895人位居首位,四川省、江苏省、重庆市紧跟其后。黑龙江省自2008年开始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目前共有小额贷款公司261家,贷款余额119.1亿元。从这几年整体情况看,小贷公司在小微企业融资方面比商业银行更深入也更灵活。商业银行对于小微企业的准入门槛较高,对担保不足、征信困难或者信贷需求偏低的客户,商业银行出于风险或者成本考虑,不愿意提供信贷支持。而这些客户中很多都是小贷公司的目标客户,小贷公司拾遗补缺的作用大大提高了小微企业融资可获得度。同时,小贷公司与小微企业走的更近,接触更频繁,更加了解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小微企业的运作规律,有很多灵活、巧妙的贷前调查和贷后管理检查手段,能够更准确地了解企业运营、企业主信贷和贷款资金使用状况[1]。经过几年的发展,小贷公司已成为我国金融体制和组织机构的重要部分,为民营资本进入金融领域提供了渠道,同时优化了金融资源的配置并规范了民间借贷行为,已成为“三农”、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创业者等“草根经济”融资的新渠道。
二、制约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因素
(一)工商企业的身份定位
尴尬的身份定位多方面制约了小贷公司的发展。首先,法律适用方面,小贷公司不属于金融机构,不适用《商业银行法》等金融法规;同时,由于从事金融业务,又不同于一般的有限公司,不完全适用《公司法》。虽然央行和银监会针对小贷公司出台了《指导意见》等文件,但并没有上升到法律层次。其次,监管主体缺失。由于不属于金融机构,所以小贷公司的监管机构不是银监会,而是被下放到地方金融办。地方金融办监管人力、物力不足,监管仅限于“不非法吸储,不高息放贷、不暴力收贷”等大原则,监管盲目,力度不足。最后,公司要按一般企业纳税,包括营业税及其他附加税、企业所得税,股东分红还需交个人所得税。税负过重也是小贷公司高利率的一大原因。
(二)缺乏有效融资渠道
融资难是小贷公司规模壮大的最大障碍。“只贷不存”的硬性规定,使得小贷公司放贷资金职能依靠自有资金或者吸引其他股东注资[2]。一般来说,自有资金非常有限,其他股东注资也是杯水车薪,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营运资金不足的问题。很多小贷公司开业几个月就面临无款可放的尴尬局面。
从银行批发贷款是当前小贷公司融资的一种方式,但《指导意见》规定融资额度不能超过净资产的50%,即小贷公司的融资杠杆率仅为1.5,这个比例比一般的工商企业都低,更无法同高杠杆经营的金融机构相比。有些地方政府出台文件,将融资比率提高到100%或更高,但无法被执行,因为银行系统是条线管理,商业银行必须遵照银监会《指导意见》规定执行。此外,小贷公司也无法像金融机构那样进行同业资金拆借,更不能从人民银行拆借资金,通过发行股票或债券直接融资也是很不现实的。
(三)风险控制能力不足
内控方面,公司机制不完善,缺乏专门的风险控制系统,无专业的风险评价体系和风险管理人才。小贷公司经营的客户本身就有较高风险,风险控制要求更高,高收益驱使下还容易发生“逆向选择”,风险更难控制。小贷公司自身经营不规范,“垒大户”、集中放贷、非法集资等现象屡见不鲜,同时,员工素质偏低,道德风险发生几率大。外部方面,监管主体缺失是风险控制能力不足的重要原因之一,监管真空或监管标准模糊,使小贷公司日常经营不受限制,更容易违规经营。与信用风险不同,市场风险、行业风险等系统性风险无法通过多户经营而被分散,一旦发生,可能会引发小企业倒闭潮,小贷公司将面临重大损失,难以持续经营[3]。
(四)转制方案难以实行
《指导意见》中规定,小贷公司持续经营3年以上,且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盈利,不良率低于2%,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130%以上的,就可以转制为村镇银行。这给发展面临诸多困境的小贷公司指明了一条阳光大道,一旦转制为村镇银行,就可以吸收存款,解决资本不足难题,同时还可以享受金融机构的地位和各种优惠政策。然而,银监会在2009年公布的《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中要求,村镇银行是由一个专业银行来控股,且最低控股比例不低于20%(后降低至15%)。这意味着,如果小贷公司转制,必须选择一家银行作为主发起行,共同成立村镇银行。按规定,小贷公司单个股东控股比率不能高于10%,所以一旦改制,主发起行将成为最大股东,取得经营上的相对话语权。按照银行的经营理念,小贷公司的经营模式很有可能被视为“高风险”而被全盘否定。不仅如此,由于村镇银行业务规模较小,一般都是在一个县域以内,商业银行若持股比例过低,利益不足,也就没有兴趣。从目前来看,村镇银行主发起行占股都在50%以上。这就意味着小贷公司如果想转型为村镇银行,就必须“卖身”于商业银行,接受被商业银行“兼并”的现实,而这是小贷公司难以接受的。
三、促进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建议
(一)加快立法,监管制度完善
国家应加紧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小贷公司的法律地位,将小贷公司划分到金融机构行列,可定性为非吸收存款类或非公众类金融机构。随着我国经济日益从外需拉动向内需推动为主的模式发展,给予小贷公司金融机构法律地位能促进小微企业改善资本结构,从而改进金融行业的资金配置效率。在明确小贷公司金融机构地位的基础上,完善其监管制度,规范整个行业经营。将小贷公司监管权从地方金融办上收,由银监会或银监会成立专门机构监管,实行全国范围内统一管理[4]。可参照商业银行监管模式,制定统一监管措施。
(二)多种方式拓宽融资渠道
提高小贷公司在银行的融资比例。银监会出台相关文件,提高小贷公司在银行融资的杠杆,将融资额提高到资产的2―4倍。在统一监管基础上制定评价标准,将小贷公司分级,对于那些资质条件较好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比例可进一步放大。地方政府可以牵头组建小贷公司协会,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引导各小贷公司间进行同业资金拆借。最大程度减少资金闲置,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三)加强风险管理建设
小贷公司完善公司机制,建立专门的风险控制系统,成立风险管理部门,引进和培养风险管理人才。应规范自身经营行为,不从事“垒大户”、集中放贷、非法集资等行为;将安全性放在收益性之前,高风险客户谨慎处理,风险无法控制的客户不予办理,防止逆向选择情况的发生;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工作业务能力和职业素质,防范道德风险。外部方面,监管部门应当制定具体风险管理政策,设定具体指标,督促小额贷款公司执行,同时对风险管理不达标的实行退出机制;地方政府控制小额贷款公司准入条件,对于条件不够、风险控制能力不足的不批准其成立;担保公司、保险公司等外部机构,应与小贷公司建立合作关系,对其信贷资产提供担保或保险,分担其部分风险。
(四)探索新的发展道路
小贷公司不应片面追求转制,也不能坐等政策改变,而应在经营过程中积极探索新的发展道路。当前,小贷公司与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相似,直接竞争较多,劣势地位明显。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推进,竞争势必加剧,当前发展模式更难持续。因此,探索出一条差异化的发展道路,是小贷公司发展壮大的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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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近年来郑州二手房市场发展势头迅猛,二手房市场取得长足发展。本文通过分析郑州二手房市场的现状为对其今后的发展策略展开讨论。
关键词 二手房市场 现状 策略
一、二手房与二手房市场
民间俗称的“二手房”是相对于开发商手里的商品房而言的,包括商品房、允许上市的二手公房、拆迁房、自建房、经济适用房等。按照房地产市场的划分,二手房市场属于房地产三级市场,是以存量住宅或二手住宅为交易对象的市场,其交易形式有多种,包括租赁、买卖、抵押、调换等形式,其交易主体复杂分散,对象多为存量房,对房地产中介的依赖较大。
我国的二手房市场起步较晚,但是发展迅速,在上海、广州、深圳等城市已形成一定规模,但与国外发达城市相比存在着不小差距。二手房交易相对复杂,涉及到的相关政策较多,其市场体系也在进一步的发展之中,其作为房地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又具有许多房地产市场的共性。在欧美发达国家房地产市场上二手房交易量占整个房地产市场交易量的80%,在美国的大城市,如果成交4套房产,二手房至少要占到3套。总体来说,我国的二手房交易正处于初期阶段,同时具备巨大潜力。
二、郑州市二手房发展现状
郑州市作为河南省省会及中部重要城市,人口数量庞大,据《2013年河南省人口发展报告》公布的数据,郑州市常住人口接近920万人。伴随着中部崛起战略的实施以及郑州都市区、郑州航空港实验区的建设,郑州近几年发展形势迅猛,不断融入的城市人口以及几个大型城中村的改造,房地产业的发展已成为郑州市的经济增长的重要方面。
郑州二手房交易市场作为郑州市房地产行业的重要一环,近几年成交量以及交易额逐年攀升,根据郑州房管局公布数据显示,2014年全年,郑州市区住宅二手房累计成交40458套,住宅二手房累计成交面积为359.34万平方米,住宅二手房累计成交均价为7018元/平方米。与2013年相比,成交套数减少13.94%,但相比过去几年趋势还是相对平稳。成交价格相比2013年的6285元/平方米上涨11.67%。与2013年二手房交易的火热状况相比,2014年郑州二手房市场虽然没有2013年的火爆,但依然是呈现平稳发展趋势,仍有上升空间。
相比于日渐增长的一手房价格,郑州二手房的优势在于价格相对低廉且具备一定的地理位置优势,其已成熟的配套设施也为购房者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居住空间,不少对房价持观望态度的购房者也在考虑购入较为合适的二手房。在满足刚性需求的前提下,随着购房者观念的日趋理性,一套合适的二手房也是一个较为理想的选择。
与国内一线城市相比,郑州的二手房市场具备庞大的发展潜力以及市场空间,在未来几年中,伴随着郑州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外市人口以及高校毕业生的不断融入,近3000万O的存量市场和年均400万O的增量市场(2008年)这一强大供应基础,为郑州二手房市场的发展提供了一个有力支撑。
三、郑州市二手房市场发展策略
房地产产业作为目前我国的支柱性产业,其发展关系到每个普通居民的生活,其中蓬勃兴起的二手房市场作为房地产市场的有效补充为其发展增添了许多活力。受国家政策影响,房地市场的走向也会产生波动,二手房方式场更是如此。就郑州市而言,二手房市场的健康发展能够缓解目前发展中产生的供需矛盾,特别是作为经济发展水平略微滞后、平均工资较低的省会城市来说,能够利于居民获得更加满意的生活环境。
(一)加强二手房中介规章制度建设,提倡规模化运营
二手房市场交易主体、客体复杂,在交易过程中更要缴纳、完成各种手续、税费,由于买卖双方存在信息不对等的情况,出现了一些“黑中介”敛取不义之财的情况。所以首先应加强相应的规章制度建设,规范二手房中介行为。另一方面郑州目前二手房中介有340余家,基本分布在市区,市郊分布较少,而发展较好的21世纪不动产、博洋、郑房置换等中介占据郑州二手房中介的半壁江山。但是一个完善的二手房市场并不是要出现一家独大的状况,所以现在的二手房中介需要走规模化经营取代零散经营,形成市场化运营道路,不断完善自身服务水平,形成良性竞争,利于整个行业发展。
(二)政府加强政策支持、引导
一方面,政府需要出台一系列政策、规章制度规范二手房市场交易,建立良好的市场环境;另一方面可以简化一些不必要的手续以及税费,鼓励人们卖旧换新,带动整个二手房交易市场。
(三)完善融资环境
金融支持是二手房市场发展的保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银行可以提供多样化信贷抵押方式,对现行的贷款方式进行适当修改,发展适应不同群体的信贷模式。与二手房中介建立金融合作关系,推动其发展。银行业与保险业间建立风险保障机制,规避交易中产生的风险。
郑州二手房市场的发展具有广阔前景,不断完善的二手房市场将会为居民停工更好的居住环境,改善供需关系,推动整个城市的发展。
参考文献:
【关键词】商业银行 个人理财业务 风险 管理
一、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现状
个人理财业务,又称财富管理业务,是商业银行针对目标客户不同层次的金融需求,为个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服务活动。它是20世纪70年代由西方商业银行首先开拓的服务性金融业务,伴随着八十年代以来经济的复苏和新经济的繁荣,这一业务得到快速发展,目前在西方发达国家已发展到非常成熟阶段。
而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起步较晚,开始于20世纪90年代,当时商业银行开始向客户提供专业化投资顾问和个人外汇理财服务,然而大多数居民还没有理财的意识和概念,这一阶段为我国个人理财业务的萌芽阶段;
从21世纪到2005年,是中国个人理财业务的形成时期,这一时期理财产品、理财环境、理财观念和意识以及专业理财师队伍的建设均取得显著进步;例如,银监会第一部“基本大法”:《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国内各商业银行大都建立起了自己的理财品牌,如工行的“理财金账户”、光大银行的“阳光理财”、民生银行的“非凡理财”等。
从2006年开始到现在,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便一直处于快速发展时期。据银监会统计显示,自2005年以来,我国银行理财产品平均规模增长接近100%。截至2012年9月末,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6.73万亿元,较2011年末的4.59万亿元增长47%。根据wind资讯提供图表数据可知,2012年前三季度119家银行合计发行理财产品22476款,发行量居首的是建设银行,共计1899款。在利率逐渐市场化的机制下,各银行也都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不断参与到市场中来。
图1
图2
中国社科院2012年12月的《金融蓝皮书:中国金融发展报告(2013)》亦称,保守估计2012年全年的理财产品发售量将不低于3万款,募集资金规模流量不低于20万亿元。
通过以上数据分析表明,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虽然起步晚,但其增长速度却非常快,有着强劲的发展势头。不过我们也应清醒的意识到,目前我国的个人理财业务的总体规模和银行其他类业务以及国外同类业务相比,仍处于较低水平,并且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系列制约着个人理财业务进一步的发展的问题。例如,由于经营政策层面的限制,导致我国理财产品尚欠丰富。除此之外,缺乏组织机构及运行保障,营销体系不健全,销售服务不到位,专业人员少,技术水平落后,监管方面的法规出台相对滞后等也都是目前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二、个人理财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成因分析
从以上的概括可以得知,总体上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仍是处于初级阶段,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也将会带给银行一定的风险。
一般来看,银行在个人理财活动中面临的风险包括提供顾问和咨询服务过程中面临的风险,银行自己开发的理财计划或产品包含的相关交易工具的风险以及商业银行进行有关投资操作和资产管理中面临的其他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由于我国现在实行的是分业经营的金融政策,银行理财产品比较单一,且同质性严重,这就造成了各家银行恶性的价格竞争,一旦市场利率发生不利于银行投资的变化后,银行所面临利率风险便是相当巨大的;就外汇理财产品而言,由于所有外汇产品的市场价格都会受到来自国际政治、经济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加之我国外汇体制改革逐步推进,政策也发生相应变化等,汇率风险也大大增加,不容忽视。
(二)银行信息系统风险
个人理财业务是以客户为主体,个人理财业务的规划是建立在客户的信息基础之上的。但时下由于银行急于开拓个人理财市场,银行信息的系统建设被忽视,其发展远远滞后。在这种客户信息缺失的系统环境下,客户的有关信用资料无根据、难查找,便造成理财计划确定目标群体时发生较大的偏差,加大了决策风险,同时也加大了银行对个人贷款的风险评估难度。
(三)操作风险
根据《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操作风险指由不完善或者有问题的内部操作过程、工作人员、自身系统或外部偶然事件而使可能遭受损失的风险。操作风险有可能发生在每一个操作的环节,诸如商业银行工作人员越权、挪用或盗取客户资金或为客户提供服务时代替客户操作、电子系统硬件软件发生故障、地震等都有可能诱发操作风险的产生。
(四)法律风险
在现阶段,我国金融立法进程尚处于初级阶段,在诸多领域大量存在着法律空白、法律过时等现象,严重阻碍个了我国人理财业务的健康发展, 也使银行面临着极大的法律风险。具体主要有以下几种:
1.风险揭示和信息披露中的法律风险
为保护投资者金融信息知情权并提高其投资的主动地位,国家相继出台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监督治理暂行办法》、《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具体规定了商业银行在开展个人理财业务时应准确及时公布各投资工具的财务报表、市场表现情况、收益情况报告等的责任义务。但现阶段由于相关立法层级过低、执行力度不够等原因,一些银行并没真正意识到自身的责任,在向客户介绍其销售的各种基金产品时,往往淡化“预期收益”概念,让投资者对投资过程中的风险认识不清等,很显然其中存在着很大的法律风险。
2.分业经营下的法律风险
目前我国金融业仍是主张银行、证券、保险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但这种经营模式已逐渐不能满足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需要,因此各商业银行必然都致力于寻求并拓展更多利于保值增值的投资渠道。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能准确界定理财产品的性质,就有可能使理财产品与信托业务、储蓄存款业务的界限不清,进而导致法律纠纷的出现。此外,在理财产品宣传和销售、理财服务证据保留、客户知情权及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等方面也都潜在着很大的法律风险。
总之,伴随着我国个人理财业务的快速发展,风险也一直都将存在。除了以上介绍的还存在着声誉风险、信用风险、网络技术风险等多种风险,这都束缚着我国个人理财业务的进一步的创新发展。
三、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策略
鉴于以上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风险,商业银行必须对其重视,并加强风险管理以提高商业银行的风险承受能力。
(一)有效完善外部环境
有效改善外部宏观环境,就是要加快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步伐。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1.尽快实现利率市场化
从目前的发展看,利率市场化是一种必然趋势,为追求经济和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我国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通过学习借鉴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逐步实现利率的市场化。只有这样,我国金融企业才可以在除了产品和服务竞争以外展开货币价格的竞争,进一步可以在货币价格上进行产品创新,实行灵活的定价策略。
2.完善我国的资本市场
我国目前的资本市场还很不健全,可供投资的渠道有限。股票、保险、债券等品种单一,基金起步较晚,外汇资本项目尚未完全开放。这使我国外汇市场、金融衍生产品等的发展受到了相当程度的限制,而我国个人理财业务也无一不与资本市场有关,因此我国现在的理财市场也受到很大的局限。
3.允许金融业的混业经营
打破金融分业经营的格局,逐步实现混业经营,这是综合性个人理财业务开展的先决条件。政府应对现有限制银行个人金融理财业务的政策法规进行相应的修改,即使在现在强化风险、强化管制的时局下不能立即采取混业经营政策,也是可以考虑对银行开展此类业务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或出台一些相关的措施,从而使各商业银行可以更好的拓展个人理财业务。
(二)提高商业银行自身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水平
除了要构造完善的外部环境,我国商业银行内部也应始终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创新与完善并举”的原则,通过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加快发展特色业务等办法,切实提高自身风险管理水平。
1.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
我国银行要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首先,要适应商业银行股权结构变化,逐步建立董事会管理下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在风险管理的执行方面,要改变行政管理模式,逐步实现风险管理的横向延伸、纵向管理。其次,银行应理财业务风险纳入全行的整体风险管理体系,整合内部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保证把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再次,建立个人信息体系,完善银行信息系统。最后,建立有效的内部审核监督机制,保证银行各相关部门都必须在规定的限额内进行交易以及各项操作过程的规范性。
2.加快发展特色业务,塑造理财品牌
个人理财业务品种并不是越多越好,关键是要有核心产品、独特的服务等特色业务,从而形成一定的核心竞争力。提倡内部计价制度,增强成本效益意识,杜绝有品种无服务、有产品无产出的现象发生;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终身为客户理财的经营理念,深入了解客户需求,以“量身定做”的方式为客户提供称心的服务。除此,锻炼和培育高素质的客户经理队伍,加快网络化进程等也都一定程度上利于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
四、小结
个人理财业务在我国正在蓬勃发展,其巨大的市场潜力以及业务带来的丰厚利润给商业银行提供了很好的发展机遇,但它毕竟是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同国外发展已很成熟的个人理财业务还相差甚远。面对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风险和问题,如何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学习借鉴国外的成熟理念和经验,制定适合其发展的风险防范或解决对策,将是当前以及未来我国商业银行密切关注的一个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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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计算机;银行;网银系统;创新
中图分类号:TP39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3044(2012)03-0590-02
随着国家科技不断发展与进步,经济及其他领域也会不断地发生着变化与革新,这就是科技的力量。科技是第一生产力,这句话很适合社会现状的发展,计算机的诞生尤其应验了科技给整个社会带来的颠覆效应,它基本上被人们用到了一切可以用它代替的事物上面,其中网络银行的发展就是计算机这项科技不断在社会中成熟发展运用的结果。目前,网银系统基本上被各个银行所采用,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观念也在不断更新,如果这件事能够在网络上很轻松地完成,要胜过于艰辛奔波于银行营业厅之间。便捷性和简单化思想基本上占据了整个社会的主导地位,科技造福人类。
1计算机的广泛应用催生了网上银行的普及
计算机的应用已经取得了很多的荣誉和社会验证,为整个社会带来了科技革新,也为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增添了不少便捷和乐趣。经济的发展是人们经常关注的和能够体会到的,人们生活水平也不断提高,生活质量不断改善,其中有一个最大的亮点就是人们在银行的存款日益增多,往来于银行营业厅之间的人群也瞬间积聚,这些在某一方面会导致银行的营业系统面临很大程度上的挑战。由于现在人人家里都有电脑,网络宽带普及率也很高,有很多诸如购物之类的都可以足不出户在网上轻松完成,这些方面也都为网银的开发与应用奠定基础。
目前,社会生活中网上交易的产生量比较大,譬如网上购物就需要网上支付,一些考试可以在网上进行报名,缴纳报名费,这些都需要大量的网上金钱交易,所以网银的开通势在必行,随之产生。举一个很恰当的例子,现在大家报考公务员,都是通过网络审核与缴费的,这也无形中将网络计算机的发展与网银挂钩了,我们必须准备已经开通网银的银行卡,另外还具备计算机的联网功能,然后在这两者充分具备的情况下,通过详细步骤才能够成功操作,这就是计算机带给社会的便捷,这种强大的影响而且还在进一步发展,最终为整个社会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网银可以针对私人用户,独立设立账户,只要具备卡号、密码及其一些必要措施,都可以实现网上查询、转账、支付等功能。也可以这么说,银行系统中网银的出现,可以保证大量的人群在足不出户的状态下,依靠网络的信息传输,就可以遥控自己银行账户中的资金,一方面使个人的财产管理更快捷与及时,另外也可以保证自己对个人银行账户的资金变动有充分积极的了解与掌控,除了不能在家直接存现金,其他银行柜台可以办理的业务,网上银行都可以一一快捷办理。这就是计算机与银行系统直接的互惠互利,最后两者的共同科研结晶对整个社会中的广大人群都产生了不小的影响,同时也改变了人们的部分生活轨迹,计算机的广泛应用催生了网上银行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不断普及,将人类个人财产的管理与分配做到更加有效和高效。网银的功能种类及其所覆盖的业务内容见于下表1。
表1基于计算机及网络的网银系统功能概览
2计算机的发展与银行网银系统间的联系与创新
计算机在不断地更新换代向前发展,导致一些计算机系统和软件的伴随性升级,而银行的网银系统也在不断变化,持续升级。如果将其他软件喻为娱乐性或者应用性的话,那么网银系统或相关软件就直接与人民财产相挂钩,它的意义决同凡响,因此,网银 系统或软件的升级与创新更加重要。木马等一些能对计算机安全装置构成潜在危害的病毒我们可能都清楚,它能够对整个计算机制造障碍甚至导致系统崩溃,这些也都是对人们的网银使用系统构成威胁的因素,后果是直接导致财产损失。
银行系统也积极引进一些高技术计算机人才,同时也与以一些更为专业成熟的大型计算机安全防护团队进行合作交流,力求攻克病毒的干扰,保证人民财产资金的安全。计算机木马病毒可以通过个人登录银行系统时,盗取键盘密码输入记录,从而达到侵入私人银行系统内部,造成资金的转出,直接导致财产损失,另外病毒还可以通过更多途径导致网银瘫痪,或者之间伪造银行的网银登录系统,致使一些人群受骗上当,直接在伪造网页上进行卡号和密码的输入,这些都势必造成严重后果。现在很多银行,都在不断加固银行安全防护,积极采取必要的人为措施,譬如移动证书的全面启动,输入软键盘的运用,网上支付限额的强制执行,这些都会保证个人网银系统的安全,加固防护系统,使个人网银系统更加安全和有所保障。这也促使计算机与网银系统之间时刻保持联系,不断发展,不断升级,不断创新,保障人民生活财产资金的安全。随着人类新科技的不断发明与创造,原来的一些科技也在不断翻新与更新升级,可见时代促使网银在计算机和网络的基础上构架建立,同时时代也赋予网银更多的责任与担当,木马病毒等一系列危害随时随刻都有可能在网络的任何一个角落里发生,针对正在使用网银的电脑发起猛攻,但是别忘了安全卫士的存在,以及人类在开发网银系统时采取的很多人为措施和进入关卡,这才是真正凸显了网银系统的全面性。网银安全措施见表2。
表2网银安全性总结及全面展示
3结束语
计算机的发展与银行网银系统的发展是不可分割,戚戚相关的。网银是以整个计算机网络为应用基础的,而网银系统的使用也是整个计算机科技创新的成果,验证了计算机在人们社会生活各领域的广泛发展。尤其是近几年,计算机和网络的快速发展,确实让人们尝试到了很多甜头,计算机和网络的便捷化和轻巧化,也为人们的日常居住应用提供了很大的便捷,我们不得不说计算机和网络是一个好的应用基础,在这样的一个基础之上,我们可以不断衍变出更多的上层应用,就譬如网银的开发与应用。网银的开发是计算机与网络共同作用的结果,而网银的使用也需要计算机和网络两大有机体的全力支持,两者缺一不可。计算机的发展与网银系统间的互作关系,最终会不断促使网上银行更新换代,向前发展,从而取得更大程度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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