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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价值的含义

时间:2023-06-29 17:10:42

生态价值的含义

第1篇

【关键词】社会性符号学 信息价值 动态视觉文本 视频新闻稿

一、社会性符号学中的信息价值分析维度

在社会性符号学视野中,任何一种视觉文本都通过三项相互关联的系统来进行含义传播:信息价值、显著性与框架。本文仅关注视觉文本的信息价值视角。本文的总结将基于“克里斯-范・莱文”信息价值框架,1同时有效整合其他已有的各种相关的研究成果。视觉文本的信息价值包含三项基本维度:左右,上下,内外。三项基本维度都站在视觉文本观看者的立錾瞎刈⑹泳跷谋镜暮义(受众立场而不是生产者立场)。

当视觉文本基于横轴进行结构组织时,观看者将文本左侧的成分感知为“既有的”,表示观看者已经知道的,将左侧的成分感知为“新近的”,表示观看者并不了解。当视觉文本采用纵轴进行结构组织时,视觉文本上方的成分被赋予“理想的”含义,下方的成分则内含“现实的”的含义。视觉结构同样也可以遵循中心与边缘的组织形式,位于中心位置的成分被暗示为是试图传播的核心意义,位于周围的成分则仅传播屈从性含义。这些都表现出视觉文本比较明显的意识形态色彩,即视觉文本是有意图的。

二、动态视觉文本的结构性分析

目前,视觉文本的结构性分析几乎仅仅聚焦于静态文本,即使涉及视频时,也不得不仅仅分析视频的瞬间静态图像(截屏),因此已有的信息价值分析本质上只属于“静态信息价值”分析。但在现实传播情况中,动态视觉文本也有着广泛的生产和应用。因此,参考以上视觉文本的结构维度,对动态文本的结构性进行分析也是非常有必要。本文试图基于视觉文本的结构维度,通过具体分析沃尔玛的视频新闻稿中某些成分的结构要素,初步探索动态视觉文本的结构性所传达的信息含义。与静态文本相比,动态视觉文本的结构性应体现其动态变化,即动态视觉文本的结构维度具有历时转变这一特征,这也是本文在分析动态视觉文本结构性过程中重点关注的地方。在具体分析过程中,本文使用“节”作为视频动态结构性的分析单元。“节”是视频中从第几秒开始至第几秒结束之间的某一段。每一节都有一个具体明确的说明对象。本文试图进行说明的对象均为沃尔玛视频新闻稿中的主导人物,而不是货物等其他对象。

1.沃尔玛视频新闻稿

在该沃尔玛视频新闻稿中,戴安娜・吉从第3秒进入画面至第14秒退出画面,尽管景别发生了变化,在画面内部的相对位置发生了变化,但她始终位于画面的中心位置。在内外维度中,位于视觉文本中心位置的成分往往被界定为具备中心性的重要性。因此将安娜・吉始终置于画面的中心位置就意味着该人物在该段视频中具有核心传播价值。同样,在该视频中,沃尔玛的发言人塔拉・拉多尔从第19秒进入画面,至第27秒退出画面,位置一直处于画面的中心偏右,几乎没有变化,这同样意味着,蒂娜这个人物具有重要的的核心传播价值,在该段视频中,该人物以及她所说的话都应当受到较大关注。

2.沃尔玛的视频新闻稿

在该视频新闻稿中,沃尔玛储备部的高级副总裁安德里亚・托马斯从第23秒进入画面至第33秒退出画面,位置没有发生变化,一直处于中心偏左。在左右维度中,观看者容易将左侧成分感知为“既有的”,托马斯处于中心偏左位置意味着该人物具有较大的传播核心价值,这样的安排是试图让观看者感知到该人物拥有较明显的话语权。

在静态视觉文本中,视觉文本通过对特定成分的布置,来赋予该成分特定的信息价值;而在动态视觉文本中,视觉文本生产者还可以通过特定成分位置的历时性变化来突出强调某一种信息价值维度以传达特定的传播含义。一般认为,在同一纬度中,特定成分的终止状态为该文本试图强调的部分。例如,在沃尔玛的视频新闻稿中,菲尔・基恩从第40秒进入画面至第54秒退出画面,位置从边缘逐渐到中心,其终止状态为画面中心位置,且停留时长有8秒之久,这意味着菲尔被赋予中心性的重要性,具有该视觉文本试图传播的核心意义。

3.沃尔玛视频新闻稿

在该视频新闻稿中,戴安娜从第4秒进入画面至第12秒退出画面,该人物从画面左侧较边缘的位置逐渐变为画面中心位置。在左右维度中,观看者容易将左侧成分感知为“既有的”,因此安排戴安娜从画面左侧进入是试图促使观看者将她的说法感知为是已经熟知的和已经确定的,同时也暗示她对接下来试图传播的内容具有较明显的话语权。另外,在内外维度中,位于视觉文本中心位置的成分,往往被界定为具备中心性的重要性,戴安娜的位置由边缘变为中心,意味着该人物具有试图传播的核心意义。

第2篇

科学发展观是指导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最新的理论武器。科学发展观的内涵极为丰富,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各个领域,既有生产力和经济基础问题,又有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问题;既管当前,又管长远;既是重大的理论问题,又是重大的实践问题。它的基本内涵是:一是坚持发展这个主题;二是坚持以人为本这个核心;三是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

笔者认为,在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涵特别是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中包含着丰富和深刻的生态价值观。

科学发展观必然包含一种生态价值观,因为科学发展观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人类需要构建一种人与自然的新型关系,即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关系。“与传统价值观那种把自然视为‘聚宝盆’和‘垃圾场’的观念相反,生态价值观把地球看作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惟一家园。它以人与自然的协同进化为出发点和归宿,主张以适度消费观取代过度消费观;以尊重和爱护自然代替对自然的占有和征服行为;在肯定人类对自然的权利和利益的同时,要求人类对自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1]因此,生态价值观一旦确立,人与自然的关系将走向和谐统一,从而达到既满足人们的需求又顺应自然的目标。

概括起来,科学发展观所包含的生态价值观至少应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强调对自然界的义务的环境保护价值观。环境保护价值观现在正被越来越多的人们接受,它肯定我们生存于其中的自然环境是值得保护的,这不仅是对自然价值的承认,也是人类对自然界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因为人类的生存脱离不了自然界为我们提供的物质基础,我们向自然界提出了维持我们生存和发展的权利,我们相应地就要承担保护自然的义务。即使从功利的角度出发,如果我们再不采取保护自然的措施,我们就将无法继续在地球上生存下去。然而,作为生态价值观的环境保护价值观,并不是因为人类自身的利益而保护自然,而是从整个生态系统的目的和自然自身的目的出发,自觉地采取保护环境的措施。这个前提就是承认自然界自身固有的价值和人类对自然界的义务。不仅如此,环境保护价值观还包含着人对环境的忧患意识和担当意识。

(2)强调对未来后代的责任的关怀未来价值观。关怀未来价值观承认赋予子孙后代以权利的合理性,确认当代人和未来人之间存在着道德问题,当代人对后代负有责任和义务。我们有很好的理由相信未来后代将要存在,他们也会有我们现在可理解的和可预计的重要的利益。因此,我们有充分的理由将权利赋予未来后代。因此,关心当代人及其子孙后代的生存环境和生活条件,平等地考虑当代人和后代人的生存需要和社会需要,就是我们对未来后代的责任。在自然环境问题上,当代人与未来人存在生态道德关系。当代人需要克服急功近利不顾自然环境而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行为,需要从后代人对自然资源和追求幸福的权利考虑当前对资源和能源的利用和分配。

(3)强调非人类中心主义的自然价值观。自然价值观有三种,人类中心主义的,生命中心主义的和生态中心主义的。人类中心主义的自然价值观只承认自然对于人类的工具价值,不承认自然本身具有内在价值。后两种是非人类中心主义的自然价值观,它认为自然具有内在价值,自然事物本身就是目的,无需借助其他尺度来加以衡量。非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试图通过批判和超越只有人类才具有内在价值的传统价值观,对价值概念重新界定并将价值扩展到整个自然界和生态系统,从而开阔了我们的思维,丰富了我们的价值思想。它有利于重新认识和评价人与自然的关系。

(4)强调人与自然关系上平等的环境平等观。环境平等观主张人与自然之间的平等关系,将环境平等的范围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扩展到人与自然的关系。自从史怀泽、利奥波德主张把道德权利从人类社会扩展到所有生命和自然界的其他实体开始,直至现代环境伦理学的主要代表人物罗尔斯顿、纳什、辛格等人,从肯定自然的“内在价值”出发,进而确定了“自然权力”的存在,充分论证了人与自然之间的平等关系。只要人承认,自然也是价值主体和权利主体,那他就不得不承认人与自然之间是平等关系。人绝对不是自然的主宰者或中心。人要尊重自然、善待自然。

(5)强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可持续发展观。联合国“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对其定义是“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2],它强调的是发展能力的代际平等。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的《里约宣言》对其进一步阐述为“人类应享有以与自然和谐的方式过健康而富有成果的生活的权利,并公平地满足今世后代在发展和环境方面的需要,求取发展的权利必须实现。”[3]对可持续发展观作了进一步完善。虽然,有人认为可持续发展是以人为中心定义的,因而不是一个理想的理论导向。但是,可持续发展的价值取向是人与自然、人类社会与生态环境的和谐发展。它追求的是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我们从生态价值观的视角将可持续发展观看作是一种和谐发展观。它是兼顾经济、环境和社会,以经济可持续性、生态可持续性和社会可持续性三者统一即“人—自然—社会”系统可持续为基础的和谐发展。因此,可持续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最直接的要求和发展模式。

总之,科学发展观包含一种提倡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价值观;生态价值观是科学发展观的题中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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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裴广川,林灿玲,陆显禄.环境伦理学.第1版.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XX年.第313页

第3篇

关键词:森林生态效益 补偿机制 生态补偿 

 

一、森林生态补偿的定义 

众所周知,森林具有诸多价值。森林最传统的价值,也就是为人类的生产、生活提供木材、薪材。森林内在的价值,我们应该承认自然环境(当然包括森林)是拥有一定权利的,它自身也具有其自身独立于人的存在的价值。作为在理论上探讨和思想进步上的一种指引,承认自然的内在价值和独立价值对于我们崇尚自然、保护自然、尊重自然是有很重要的意义。环境伦理学、生态哲学等学科,都在解释和证明这样的一个结论。在美国,这类代表非人类自然事物的公益诉讼已经形成了一种判例。比如其中比较有名的:格兰德河鲦鱼诉美国垦务局局长约翰·W·基斯案(美国上诉法院第十巡回法院,2003年)。森林社会价值,所谓森林的社会价值,是指森林对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意义。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发展包含着人类社会的自然生存、自然发展与社会生存、社会发展两层含义。生态价值,森林被人们誉为“地球之肺”,缘由基本上是因为森林能够吸附有害气体和二氧化碳,并释放出氧气的功能。森林对于我们而言价值之重要是不言而喻的,如何保护好森林,养护好森林就是我们要解决的问题。针对当下我国森林补偿方面法律问题的凸显,笔者以此为角度阐释一些看法。 

在定义“森林生态补偿”之前,先要解释什么是“森林”。《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没有对“森林”的含义作出解释,而只是根据人们对森林的使用用途的不同,将森林分为了: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五个类别。究其原因,依然是没有跳出在人与自然关系上的“人类中心主义”。古希腊哲学家说过:“人是万物的尺度,是存在的事物存在的尺度,也是不存在的事物不存在的尺度。”但是,当今的环境伦理学的发展早已渐渐抛弃了这种纯粹以人的视角去审视和衡量自然价值的理念。另一方面,对于森林的理解也不应该仅仅只是将其看作是一棵课树木的简单集合,而是应该整体的思考。首先承认森林具有独立的内在的价值,并且将森林其本身也当做是一个较为完整的生态循环系统,这个自然系统的功能不仅仅是对人类社会具有价值,同样也是对于别的生态系统有直接或者间接的维持它们之间稳定与平衡的价值。有的学者对于森林所下的定义是:“由树木和其他木本植物以及与其所生长的灌木地、湖泊及沼泽地组成的协调共生的生物社会。”笔者对这个定义比较赞同,但是这个定义还是比较狭窄。因为在森林中生活的动物、昆虫等都是森林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并且它们的存在对于森林的稳定和能量的平衡都具有深远的意义。基于这个理解,笔者认为,应该坚持以联系和整体的观念去理解森林作为一个整体的生态系统的含义。所以,在生态补偿意义上的“森林”的含义应该是:森林是林木和其他木本植物、草本植物以及各种伴生植物、动物、昆虫等生物及其与自身所处的自然环境的综合体。 

另一方面的问题是如何理解“生态补偿”,有自然科学领域和法学领域两个方面不同角度对“生态补偿”的理解。其中,生态学方面,主要是把生态系统看作是一个整体,生态补偿是在生态系统自身受到损害之后,通过自我的修复和恢复,使之回复到原来的平衡状态,也可以叫作是“自然生态补偿”。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主要强调的是社会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实现和收益与支出的总量平衡。经济学方面对于“生态补偿”也主要是持干预主义(外部性理论)和市场主义(科斯定理)来下定义。如有学者认为:“生态补偿是指通过对损害(或保护)资源环境的行为进行收费(或补偿),提高该行为的成本(或收益),从而激励损害(或保护)行为的主体减少(或增加)因其行为带来的外部不经济性(或外部经济性),达到保护资源的目的。”以上对“生态补偿”的理解来自生态学领域和经济学领域。虽然这些定义不能成为法学意义上的生态补偿的定义,但是也是可以给我们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的。 

从法律领域来看,法律调整的是社会关系,其内容也是以为权利和义务为主体的。那么,从法律领域对“生态补偿”下定义的话,也应该从这个角度来出发。笔者认为,生态补偿应该包含至少两种“补偿”,一是,对于为了维护生态效益而放弃发展机会和为生态效益的维持和增加而不行为或

[1] [2] [3] [4] 

行为的人的补偿;二是,对于从森林生态效益所带来的正外部性中获得利益的人对森林本身的补偿。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森林生态补偿”的定义是:补偿主体(包括国家、企业、自然人及其他组织,后文详述)对于为了维护森林生态效益而放弃发展机会、为森林生态效益的维持或增加而不行为或行为的人的补偿和对于从森林所带来的正外部性中获得利益的主体对森林本身的补偿。 

二、森林生态补偿的理论依据 

(一)环境保护同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相协调原则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条规定:“国家制定的环境保护规划必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采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环境保护工作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可见,“协调原则”已经成为我国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和有关法律的一项基本原则,脱离了该原则就很可能背离了环保的目的。另一方面,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应联合国的要求,提出了一份长达万字的长篇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其中为世界各国的环境政策和发展战略提出了一个基本的指导原则即“可持续发展”(Sustainable Development)。这和我国提出的“协调发展”,只是文字的表述不同,其实质含义是完全一致的。

目前,我国在经济发展方面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但是在森林生态方面的投入还是明显不足。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和协调发展的原则要求环保要同经济发展协调,那么从另一个方面看,环保的发展也是不能滞后于经济发展的。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中,我国并没有形成成体系的,统一的,完整的补偿模式。在森林生态补偿的方法和主体方面都比较窄,不利于环保与经济的协调发展。所以,在当下人民对生存环境的要求日益增高的大背景下,应该在森林生态的补偿方面下足工夫,力争与经济发展相平衡。 

(二)环境正义的指引 

“环境正义”是环境哲学研究中的前沿课题,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国际环境正义是其中的主要问题。环境正义是指在环境政策和规约的发展、制定和实施方面,对每个行为主体(国家、组织或个人)来说,都能得到平等地对待和富有意义地参与。在发展中国家,对于“环境正义”的侧重是人类生活、生产的可持续发展和对环境资源及其所带来的正外部性的永续利用。 

环境正义中的三个基本原则:生态可持续性原则、社会及经济平等原则、对后代负责原则。其中,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是统领后两个原则的。对于森林生态效益的补偿,自然也是可持续发展的题中之意。建立健全森林生态补偿制度,才可能使森林资源良性增加,克服现存弊端。 

(三)“等价有偿”的要求 

“等价有偿”原是民法中的一个概念,是公平原则在财产性质的民事活动中的体现,是指民事主体在实施转移财产等的民事活动中要实行等价交换,取得一项权利应当向对方履行相应的义务,不得无偿占有、剥夺他方的财产,不得非法侵害他方的利益;在造成他方损害的时候,应当等价有偿。 

森林作为一个较为完整的生态循环系统,它有其自身才在的独立的、内在的价值。对于森林的正外部性在当下的时代已不应再是免费的午餐。享受了这些“生态服务”的受益人就应该承担这些所产生的费用。这些费用就可以直接的收归森林生态补偿基金,作为育林、护林、栽种新林的资金来源。这样,也能提高国民的生态意识,使每个人都感受到森林的生态保护都是每个人的责任,每个人都在负担着森林补偿的费用。 

三、我国森林生态补偿制度现存问题及改革对策 

(一)补偿资金来源单一,应扩大补偿主体、拓宽融资渠道 

根据我国《森林法》和《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目前我国所实行的生态补偿,资金大多数来自国家财政,再由地方财政配套负担一部分。通过财政拨款来扶持生态林的建设与维护,固然可以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但是国家和地方财政资金也十分有限,一旦政府财政状况不好,承诺的资金就得不到保障,林业基金就很有可能被搁浅。同时,补偿需要的资金数额大,单单依靠政府则会因政府投入资金数额有限而导致补偿标准偏低或补偿不能及时兑现,达不到补偿的目的,不能反映生态效益应有的价值,损害了经营者的利益。此外,在政策的执行过程中,森林生态补偿金基本上演变成了林业部门、林场、保护站等林业职工人员工资和日常运行开支的主要资金渠道,林农最后得到的补偿金可能只是其中的小部分,这也极大地挫伤了当地群众保护森林生态环境的积极性,直接影响到森林资源保护的效果⑧。 

第4篇

关键词: 石英;标型特征;金矿床;找矿:应用

Abstract: from the quartz, the shape of the color, crystal cell parameters, hot luminance, infrared spectrum learn, trace elements and inclusion analysis of the features of the gold deposits of quartz standard type characteristics and prospecting significance. Research shows that contain gold or rich JinShiYing standard type feature is: the color of light gray, gray, smoke gray; In shape crystal clumps, fibrous, comb, etc.; Crystal cell parameters value bigger; Hot with light peak or peak curve for characteristic; Non-industrial auriferous quartz has high aluminum and alkali content; Inclusion of bigger, including the number ha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more CO2. ShiYingBiao type can be used as the quest for gold prospecting mineralogy indication.

Keywords: quartz; Standard type; Gold deposits, Prospecting: application

中图分类号:O741+.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0 前言

石英含金性的找矿矿物学标志是:含金石英颜色为灰色、烟灰色;形态呈晶簇状、纤维状,微形貌表现出各种形变或具有微裂隙;谱学特征显示出石英中水的相对光密度高,一般大于1;石英的微量元素具有较高的金、铝和碱含量,K/Na比值高的特征;石英的晶胞参数值较大,单位晶胞体积v0大于112.94Å3;石英中包裹体具有数量较大(单位体积中的个数多),含CO2较多,盐度较低的特点;含金石英脉中的石英的热发光曲线以不对称双峰或三峰型以及高峰为特征。但对于不同类型的金矿床,石英的标型性主次也不尽一致,某金矿床次要的标型性质对于另一个金矿床而言可能是主要的找矿和评价标志。因此,研究金矿床中石英的标型特征应具体分析,重点抓住那些对判明矿物、岩石、矿床形成的物理化学条件和找矿条件反映最敏感、隐藏地质信息和找矿信息最多且便于对比,并对找矿和评价具有直接指示意义的标型特征。

1 形态标型

1.1 宏观形貌特征

不同类型金矿床中的石英,与成矿有关的形态标型有所差异,一般含矿石英的形态特点是具有浅灰色、灰色的粒状和纤维状(粒度细小)的他形集合体以及晶簇状、梳状等,无矿石英一般为乳白色、白色的块状或致密块状体。四川省九寨沟县马脑壳金矿床或与成矿密切相关的石英形态呈晶簇状,且伴有金属硫化物,并含有多金属硫化物包体;无矿石英则为白色块状、包体少为特征。小秦岭金矿床含矿石英为灰色晶簇状、纤维状和粒状,这类石英的共生矿物出现较多的金属硫化物,并遭受过明显地破碎,粒度变化较大,从细粒、粗粒到板状都有分布;无矿石英一般呈块状或致密块状体,相对地较完整,极少见硫化物。这种含矿和无矿石英的形态特点,几乎为大多数含金石英脉所特有,因而是十分可靠的金矿化标志。对于金矿床找矿和评价具有指示意义。

1.2 微形貌特征

近年,随着找矿矿物学的兴起和发展,金矿床中石英微形貌的研究也日趋引起重视。据有关文献资料,金矿床中含金石英脉一般由几个不同世代的石英组成,早世代石英通常与金矿物成伴生关系,常经受多次构造应力作用而发生形变,显示各种变形迹象,表现为多组条带状消光影、蠕动塑性变形、包裹体被压扁、波状消光、微裂隙等,特别是构造微裂隙可为晚期成矿物质提供良好的沉淀场所。晚世代石英则常与金矿物(包括含金硫化物)成共生关系,它一般只显波状消光和塑性变形纹,而不显脆性变形裂隙、角砾。它的出现与否及数量多少,与是否能够形成金矿床有关。这种石英可作为金矿的直接找矿标志。东乌兹别克斯坦金矿床中的含金石英具有台阶状、纤维状断口和直角三角形蚀象等特征。因此,石英中的微形貌特点对金矿化具有指示意义。

2 成分标型

2.1 微量元素特征

金含量:四川省九寨沟县马脑壳金矿、吉林团结沟金矿、广西古袍金矿等,含矿石英中金含量较高,一般大于0.85g/t;而无矿或围岩中的石英金含量则较低,一般都小于0.1g/t;因此,石英中金的含量变化可作为评价金矿化的直接找矿标志。

结构铝及碱含量:用来评价脉石英的含金性;热液矿脉和含金石英脉中石英的结构铝含量相对较高,含金石英脉中的石英含Al2O3可高达0.014-0.11%。对于含金性较好的石英来说,其中结构铝的含量较高;在石英中由于类质同像的替代作用,结构铝代替硅需要Na、K、(Li、H)等加入才能平衡:即Si4+-Al3+ +(Na+、K+、Li+、H+)。因此,金矿床中的脉石英含较多的结构铝和Na2O、K2O、Li2O,即具有较高的碱质浓度。如广西古袍金矿床中含金大于0.07g/t矿化石英的结构铝、碱含量高于含金小于0.03g/t的非矿化石英,前者Al+Na+K为0.197-0.3%, 后者仅为0.087-0.179%,其K/Na比值也高于非矿化石英。四川省九寨沟县马脑壳金矿床中石英的Al+Na+K为0.253%,一般K2O>Na2O,且石英中金的含量变化与Li、Al、K、Na有正消长的变化趋势。因此,金矿床中石英的结构铝、碱质含量、K/Na比值具有找矿指示意义。

经研究表明,不同建造的金矿床中石英微量元素含量有所差异。深成建造金矿床中石英的微量元素标型特征是Al含量中等,Na含量高,高的K/Li和Na/Li比值,Ag、As、Pb和Sb的含量低,高的Au/Ag、Au/Cu、Au/As和Mo/w;与深成建造的石英相比,中深成建造的石英中Al、Na和W含量较低,Au、Ag含量较高,As、Bi、Pb和Sb的含量高很多。浅成建造金矿床中的Al含量高,而碱金属含量主要是K和Na的含量异常高。据此,金矿床中石英的微量元素变化可以作为判别金矿床形成深度的指示标志。

2.2 包裹体特征

金矿床中石英包裹体成分相、比例、包裹体数量等是成矿、成岩物理化学条件的客观反映。石英中包裹体类型有液相、气液相、气相和气液固三相包裹体等。通常富含CO2包裹体可作为多种矿产的找矿评价标志。一般含金石英脉中的石英,包裹体成分多为碱性重碳酸盐,Na+/K+>1,HCO3-/C1->0.5,主成矿温度为130℃-200℃。如浅成火山热液金矿床包裹体仅CO2可作为找矿评价标志,CO2/H2O克分子比值多为0.02-0.03,CO2/(CH4+H2)为200-300。实验研究资料表明,石英中包裹体成分主要有K+、Na+、Ca2+、Mg2+、C1-、F-、CO2、H2O等;但总的来说,含金石英脉比不含金石英脉中的石英具有包裹体的数量较大(单位体积中的个数多),含CO2较多,盐度较低(有的矿床为0.4-4.6NaCl重量%),常出现沸腾现象的特点。四川省九寨沟县马脑壳金矿床中石英含有H2O、K+、Na、Ca、Ma2+、Cu2、Pb2+、Zn2+、F-、SO42-、C1-、H2、CO2、CH4等等,且包体中含有较多的CO2,由0.004到微量;这也可作为寻找和评价二道沟金矿的一种矿物学标志。

3 物性标型

3.1 颜色特点

金矿床中石英的颜色较多,其产生的原因是多成因的,有的是缺陷引起的色心致色,有的是微量元素及机械混入物致色,不同颜色在生成条件上有一定差别。金矿床中石英的颜色较多,含矿石英的颜色主要是浅灰色、灰色和烟灰色;无矿石英为纯白色、乳白色;四川省九寨沟县马脑壳金矿床中含矿或与成矿相关的石英颜色呈现淡灰色、灰色,透明度差,光泽为暗淡光泽,形态呈现晶簇状,并含有多金属硫化物包体,不含矿或微含矿石英则颜色以白色为主。小秦岭金矿床、浙江遂昌――龙泉地区金银矿、广西古袍金矿等石英都显示该特点。古袍金矿石英为烟灰色,含金0.17-37.5g/t,平均值为7.84g/t,为主要工业矿石;而乳白色、瓷白色和纯白色的石英含金较低,小于0.07g/t。金矿床中石英的灰色、烟灰色特点可作为评价其含矿性的指示标志。

3.2 压电性

金矿床中脉石英的压电性也可以作为评价石英脉含金性的一个辅助标志;金矿床中石英的压电系数d值(即单位面积内产生的电荷除以应力的数值),随样品产出深度的增加而线性上升;有时也可以判断矿化剥蚀深度。

3.3 介电性

石英的介电常数ε,可随形成温度、压力的降低而减小;在评价石英脉含金性方面,石英的介电常数ε具有较重要的实际意义,贫金的石英之介电常数ε值随高频振荡器的频率由十万赫兹到一百万、一千万、一亿赫兹,而依次略微升高(变化不算太大)的曲线;而富金石英则ε值变化较大,依次为低、最高(一百万赫兹出现峰值)、次低到高的有峰有谷的曲线。据此,可以判别石英的含金性。

3.4 晶胞参数特征

金矿床中石英的晶胞参数对评价石英的含金性具有标型意义。由于杂质铝及补偿碱元素等大半径离子以类质同像方式进入石英晶格中,引起晶体晶胞参数发生变化;含矿石英脉,一般含微量元素较多,往往比不含矿石英的晶胞参数值大。如团结沟金矿床中矿石内石英的晶胞参数比围岩元古界片岩中的石英晶胞参数值大。研究资料表明,含金石英的单位晶胞棱长a 3 0一般大于4.9125Å,c0大于5.4040Å,单位晶胞体积v0大于112.94Å ;无金石英则小于以上晶胞参数值。四川省九寨沟县马脑壳金矿床中含金石英的晶胞参数a0大于4.91519Å,c0大于5.40795Å,v0大于113.146Å;大于无金石英的晶胞参数a 3 04.91243Å,c05.40305Å,v0112.914Å 。该金矿床v0值较大;且石英晶胞参数的大小与矿床的规模成正比,反映出二道沟金矿床规模较大,这与该矿区地质勘探储量属中型以上金矿床结论相一致;因此,石英的晶胞参数特征可作为评价金矿的重要标志。

3.5 红外吸收光谱特征

金矿床中石英的红外吸收光谱特征也具有找矿指示意义。吴尚全通过对团结沟金矿床中石英红外吸收光谱的研究表明,通过3400cm-1和2350cm-1吸收带D1和D2与石英晶体本身吸收带(2230cm-1)D的相对光密度D1/D(水的相对光密度)和D2/D(CO2的相对光密度)值,来确定石英生成的地质环境,从而对其含矿性作出评价;团结沟金矿区含金石英与元古界片岩中不含金石英截然不同,前者以水的相对光密度高为特征(大于1,一般为2-12),后者水的相对光密度都小于或等于1。据此,石英的吸收系数可以作为找矿评价的一种矿物学谱学标志。

3.6 热发光标型

金矿床中石英的热发光是最重要的标型性质之一,石英在成长过程中产生的晶格缺陷以及杂质元素含量不同,在其加热过程中会产生不同强度的热发光效应。石英的热发光性质与晶体中因结构铝(Al3+)代替Si4+时Na+、K+等离子进入结构空隙而造成的杂质缺陷有关,一般石英中Al3+、K+、Na+等杂质元素含量越高,石英热发光强度越大。热发光峰的温度则与俘获电子陷入晶格陷井能级深度有关;生成时代越老的石英,俘获电子陷入较深能级的陷井,因而一般热发光峰的温度较高;时代越新的石英则相反,热发光峰的温度较低,发光曲线也相对简单。

石英的热发光可大致判别和估测成矿部位;T.A尤尔坚桑研究结果表明,一般情况下石英的热发光的趋势为越深部、越高温,越有利于Si被Al+(Na+K、Li、H)类质同像替换,则随成矿深度的增加,热发光最大值也增加。

石英的热发光可以用来评价金矿石的含矿性。徐国风通过对浙江火山岩区金矿床的石英热发光研究后发现,一般富矿内石英的热发光性弱;贫矿的热发光性强。含金最富的绍兴中岙铜金矿中矿石的石英热发光强度小于1.5×10-10流明;次富的银坑山金银矿石中石英的热发光强度为8×10-10流明;含金较小的武义弄坑金银矿石中石英的热发光强度达33×10-10流明;含金性最差的东阳罗山金银矿石中石英的热发光强度达70×10-10流明。表明石英的热发光强度可以作为评价金矿石的含矿性一种判别标志。

石英的热发光曲线特征也可以用来判断石英脉的含金程度;夹皮沟金矿区一般热发光曲线多峰特征的石英属于含金石英脉,而且在整个矿区的NW向成矿带内,不管矿床的围岩条件如何,该类石英的热发光曲线总是大致相同。因此在普查找矿中,这种热发光曲线类型的石英可作为寻找金矿的矿物学标志。骆靖中通过对广西某金矿床石英热发光的研究,微金石英脉,石英含金小于0.03g/t,未构成工业矿石,石英的热发光曲线主要表现为单峰型,仅少数为发光峰强度不高的对称双峰型。含金石英脉,石英含金量0.11-37.5g/t,平均值为7.60g/t,矿石平均品位为32.72g/t,石英的热发光曲线以不对称双峰或三峰型为特征;而团结沟斑岩型金矿床中石英热发光曲线以单峰型为主,且发光强度大者属富含金石英。四川省九寨沟县马脑壳金矿床石英热发光曲线有单峰型、双峰型和三峰型;其热发光标型为矿脉(体)在220-285℃之间热发光具有明显的中温峰,曲线以尖锐单峰或阶梯状双峰且发光强度大为特征;围岩石英热发光具有平缓单峰或低缓双峰的特征。因此,含金石英脉的石英热发光曲线形态较复杂,峰强度变化较大。总的来说,石英热发光曲线形态多峰或高峰可以作为一种找矿矿物学评价标志。

4 结语

第5篇

    论文摘要:道家思想中蕴含着丰富的生态伦理思想,主要包括“道生万物、物我为一”的自然观、“物无贵贱、万物平等”的价值观、“知和去奢、少私寡欲”的消费观。道家生态伦理思想符合普世伦理的特征,具有鲜明的普世伦理意蕴。

    道家思想中蕴含着丰富的生态伦理智慧,主要包括“道生万物、物我为一”的自然观、“物无贵贱、万物平等”的价值观、“知和去奢、少私寡欲”的消费观。它以高度的哲学性、深沉的宇宙性、朴实的自然性彰显出独特的品性,故有学者称,“最能够与当今西方所倡导的生态伦理精神相契合者非道家、道教文化莫属。这一论断是有道理的。道家思想中所蕴含的“深层生态学”特征正日益成为当代人类战胜生态危机的深层次思想力量。道家生态伦理思想作为中国传统伦理思想谱系中的重要一脉,具有深厚的普世价值。从普世伦理的视角看道家生态伦理思想,有助于道家伦理思想的普世资源得到充分地挖掘与利用,具有深远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一“道生万物、物我为一”的自然观

    道家认为,“道”是天地万物创生的始源,它生养万物、运化万物,并推动万物参与自然的演化,“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老子》第39章)万物的生成与改变,都是由“道”来支配的,“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老子》第42章)从一到万物,这是自然界演化的过程,包含丰富的现代宇宙生成论思想。虽然“道”无为无形,日不可见,“泰初有无,无有无名;一之所起,有一而未形。”(《庄子·天地》)但“道”先于天地存在,是创生万物的根源,是天地万物的内在动力和运行法则,“万物所出,造于太一,化于阴阳。”(《吕氏春秋·有始》)这里有一个共同的思想:天地万物(包括人)都要遵循“道”,要效法“道”,要“尊道贵德”,这种自然主义观点是“典型的东方有机论的生成论哲学”浏5“,蕴含有深厚的生态学意义。

    由于道家将“道”视为天地万物(包括人)的起源,故天地人相通合一,在结构上是一体化的,老子把人看作是与道、天、地相并列的“一大”,“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老子》第25章),《淮南子》亦指出:“夫天地运而相通,万物总而为一。”(《淮南子·精神训》)所以,人的生存就有了“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的情趣,(《庄子·齐物论》)在这种“物我为一”的理念指导下,道家追崇“返朴归真”的生存模式,认为只有这样才能张扬人的“与天同乐”本性,“夫明白于天地之德者,此之谓大本大宗,与天和者也;所以均调天下,与人和者也。与人和者,谓之人乐;与天和者,谓之天乐。”(《庄子·天道》)体现出道家天人合一、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伦理思想。这种生存模式也渐渐成为古代士人不得志时的精神解脱,即“在遭到挫折时,山水田园更是他们保全身心的避难之所”。从这个意义上说,“与天同乐、物我为一”是一种全身葆真的生存智慧,是一种保持气节的理性方式,既具有回  归自然的生态性,又具备恬淡抱朴的社会性,对于今天我们世人促进生态和谐具有不可或缺的借鉴作用。

    二“物无贵贱、万物平等”的价值观

    道家提出了“物无贵贱、万物平等”的生态伦理自然价值观点,“以道观之,物无贵贱。”(《庄子·秋水》)这种价值论认为,宇宙中的任何事物都具有自己独立的、不可替代的内在价值,它们都在按照道的运行法则去实现它。从万物自身所依据的价值本源的绝对意义上看,任何事物的价值都是平等的,而没有大小贵贱之分别。从万物之间各自的性质、形态、功能的有无的相对意义上看,其差别也是相对的,这些差异不能说明事物贵贱的大小,也不能成为否定一物独特价值的理由。所以,从生态系统整体论上来说,人与天地万物是平等的,人对天地万物也应当一视同仁。

    “物无贵贱、万物平等”的价值观还体现为道家在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道法自然”态度上。这就是:第一,让自然万物以自己固有的方式生存和发展,“大道祀兮,其可左右。万物恃之而生而不辞,功成而不有。衣养万物而不为主,可名于小;万物归焉而不为主,可名为大。以其终不自为大,故能成其大。”(《老子》第34章)第二,不能将人类自己的主观价值尺度强加于自然,“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当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色狗。”(《老子》第5章)第三,人对待自然应该像水那样,有益于万物,而不居功自傲,“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治,正善治,事善能,动善时。夫唯不争,故无尤。”(《老子》第8章)第四,崇尚自然,反对人为,天是内在于万物的本性,人为是外在地强加于事物的东西,真正的德行就是顺应自然,“有天道,有人道。无为而尊者,天道也;有为而累者,人道也。”(《庄子·在有》)“天下之事不可为也,因其自然而推之。”(《淮南子·原道训》)实际上,道家“道法自然”的态度,就是其“无为”的态度,让自然万物自由地发展,依循万物的自然无为本性去爱护和利用自然界中的所有事物。

    三“知和去奢”、“少私寡欲”的消费观

    老子认识到,天地万物间和谐秩序是自然界良性循环的重要保证,把“和”作为万物生成的机理,“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老子》第42章)“知和曰常,知常曰明。”(《老子》第55章)老子认为,天地万物是在阴阳两气的和谐氛围中产生,是一个和谐完美的有机系统。这里的“常”,即是“万物运动与变化发展过程中的不变之规律,是决定和制约万事万物消长盛衰的内在规律”而“和”乃是这一永恒规律的基本内容,懂得了保持和谐的重要性也就把握了事物的永恒规律,从而能够明智地立身处世。如果按照这样理解,道家伦理的生态学基础就昭然若揭了。这种观点是古代社会农业文明所体现的朴素而深刻的协调思想,它对于今天人类与大自然和谐相处,自觉地保持合理有度的生活仍然具有很大的启示意义。

    为了保持和谐的理想状态,老子主张“去甚,去奢,去泰”。(《老子》第29章)去除过分、奢侈和骄纵的行为,节制感官享乐,倡导有度的物质生活。老子告诫人们,人不应该被欲望所牵制,欲望越多人的心灵越空虚,“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田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老子》第12章)号召人们摒弃纯粹的声色之娱而保持安足的生活,要禁得住物质享受的诱惑,这才是“圣人”风范,“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老子》第64章)老子还通过爱与费、藏与亡的辩证关系来唤醒人们的消费良知,“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故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老子》第44章)告诫人们要知止知足,如果在消费方面不适可而止,就可能带来耻辱甚至死亡的危险,“咎莫大于欲得;祸莫大于不知足。故知足之足,常足矣。”(《老子》第46章)所以,道家倡导“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的消费观,“其民愚而朴,少私而寡欲。”(《庄子·山木》)认为人的物质享受应该按照正常的自然生理需求,“鹤鹤巢林,不过一支;堰鼠饮河,不过满腹。”(《庄子·逍遥游》)只要能够满足基本的生存需要,过多的消费就是一种奢侈,“食足以接气,衣足以盖形,适情不求余。”(《淮南子·精神训》)道家提出了生态消费观中的“度”的问题、“节制”的问题,认为只有约束自己的欲望,知止知足,才能够避免祸患,保持长久。落实到实践上,便是道家的“慈爱利物、俭音有度”的生态伦理规范。老子说:“我有三宝,持而保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老子》第67章)慈、俭是道家生态伦理的具体行动纲领,表现出道家认识自然规律、顺应自然规律的前瞻性生态道德境界。

    现代生态伦理学建议人们选择一种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绿色消费”生活方式,促使人们放弃纯粹的享乐主义、消费主义,实现精神的超越,而道家“知和去奢”、“少私寡欲”的主张提倡节制与合理,正与现代生态伦理学所倡导的“绿色消费”理念不谋而合,因此,道家的上述思想主张不仅可以为现代生态伦理提供重要的文化资源,而且还能为现代人类的生活方式提供一种有益的启示。

    四、道家生态智慧的普世伦理意蕴

    “普世伦理”是上个世纪90年代所提出的概念,也译作“普通伦理”、“全球伦理”,它建立的理由是“我们这个世界正处于苦难之中,而各种难以历数而有深刻的当代人类苦难之根源或症结之一,乃是当代人类的道德危机。”虽然普世伦理(全球伦理)首先发自于宗教界(由1993年“第二届世界宗教议会”提出),但其意义与价值已远远超越了宗教领域,成为当今社会的普通“道德共识”。按照万俊人教授在其著作《寻求普世伦理》中的理解,“普世伦理”的框架应该包括三层含义。第一,普世伦理是建立在人类社会之公共理性基础上的普遍伦理;第二,普世伦理所承诺的主要是人类社会的基本道德问题或日常生活世界的淑世伦理问题;第三,普世伦理应是跨文化领域的人们可以在其特定生活条件下共同认可和践履的公度性道德。用这三层含义衡量道家生态伦理,我们不难“寻求”到道家生态伦理的普世向度。

   首先,道家生态伦理具备普遍性特征。生态环境问题具有广泛的社会性与人类普遍性,生态伦理是“世界性道德吁求”,“是一种人类性的道德共识、道德态度和价值关切”,道家生态伦理是也同样具备了这个特点,其“道法自然”是最具有普遍意义的生态伦理原则。何怀宏教授认为,“中国古代的道家为生态伦理提供了一种独特的精神视野和风景,至少在庄子以及随后在中国传统社会里存在具有道家风范的中国隐士那里,它的有关思想和精神也许是更个人化的,甚至是更精英化的,……更亲近自然,……也与今天西方的生态哲学在意蕴上更为接近,它对常常导致环境污染的科技和经济发展的古老批判,在现代世界中也仍具有一种独特的感人力量,引起当今有识者的共鸣。”这种“道德共识”不但在国内学者这里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而且在国外学者那里也得以认可,甚至可以说从生态伦理的资源层面上,西方学者对道家思想的重视程度超过了东方传统的任何一派。他们认为,东方传统的道家生态思想能够促进生态伦理学的发展,在这个领域东西方完全可以对话。美国著名学者卡普拉说:“在伟大的诸传统中,据我看,道家提供了最深刻并且最完美的生态智慧,它强调在自然的循环过程中,个人和社会的一切现象和潜在两者的基本一致。”“澳大利亚生态哲学家西尔万和贝内特说:“道家思想是一种生态学的取向,其中蕴涵着深层的生态意识,它为‘顺应自然’的生活方式提供了实践基础。”美国著名生态伦理学家罗尔斯顿说:“我们发现西方科学与东方经典文化似乎幸运地互补。主张环境保护的生物学家要像道教徒那样保护自然的节奏。如果西方科学家从他们的科学发现中重视了这些循环,那么道教徒从他们的宗教哲学中早就这样做了。道家生态伦理思想受到了国内外学者的关注,并开始了友好的切磋与“商谈”,道家生态伦理具有关注人类整体生存发展普遍意义问题的普世价值。

    其次,道家生态伦理具有“淑世性”特征。道家生态伦理所追求的目标不是建立某种形而上学层面上的抽象学科,它具有现实生活意义上的伦理关怀,是为了响应全球生态危机、生态伦理资源缺乏而形成的交叉资源。无论从系统性、实践性还是前进性,道家伦理既彰显了生态伦理的一般特征,又凸出了其独特的价值内涵。第一,道家生态伦理具有系统性。通过本文第二部分的分析,笔者认为道家生态伦理已经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生态伦理学体系(包括自然观、价值观、消费观、生存观),只是同现代西方生态伦理学的表达话语有形式上的差异。第二,道家生态伦理具有实践性。笔者认为道家比中国历史上任何一家学派都注意身体践行,他们的思想正是他们行为的真实写照,无论是“自然无为”还是“见素抱朴”,道家的生态伦理思想都是实践的结果。第三,道家生态伦理具有前进性。关于道家生态伦理的前进性,笔者在这里引用新道家(20世纪90年代兴起)代表人物之一胡孚深教授的一段话来注解。胡孚深教授认为,道家文化“集中了自然、社会和人体生命的智慧,必将给二十一世纪的人类带来希望。新道学是革新的文化,前进的文化,通向未来的文化,世界大同的文化,新道家文化不仅是属于中国的,也是属于东方的,更是属于全世界的”。这三个特征既是对道家生态伦理成为普世资源的充分解释,又是对学术界所谓的“施韦策洁难”的有力反驳。

      当然,我们建立普世伦理的目的是为了解决人类面临的现代道德问题,所以无论是传统的资源,还是现代的资源,其最后的落脚点还要呈现出“实用主义”的特征。道家生态伦理是传统的,我们必须对其进行现代诊释,实现传统与现代之间的“对话”,在传统的现代转换问题上,“施韦策洁难”的确暴露出道家生态伦理的弱点与缺失。但我们看到道家生态伦理的宗教色彩更让人们多了一份虔诚与恭敬,在信仰与科学的识度里寻找到有机的契合,这也符合普世伦理资源不排斥或否认不同民族文化传统伦理价值的基本要求,因为“越是深人发掘和利用不同民族文化传统中的伦理思想的深层资源,对建立普世伦理越有意义”。“普世伦理  的世界性视景的基础”中应该包含中国的道家伦理、道家生态伦理。

      最后,关于第三层含义的跨文化领域的特征,  其实是第一层含义的补充,通过上面对国外学者认同道家生态思想的介绍,我们已经找到了肯定的答案,即,在反省人类“单向度”自我意识对生态带来的危机问题上,中外学者不约而同地指向了包括道家生态哲学(伦理)在内的东方传统生态思想,从而完成了文化价值观差异性的完善与对话。正是人类所面临的严重的生态道德问题、以及道家生态伦理的“自然主义”特征,让道家生态伦理在全球找到了普世性,并很快把它作为与“现代性”相对立的普世资源。在对比过程中道家生态伦理具有了“道德合法性”,地域界限并没有造成道德对话的障碍。

第6篇

价值,是一个非常重要、涵盖非常广泛的概念,由于研究对象不一样,各种科学领域的价值观是很不相同的。然而,只要仔细分析,除去某些肤浅之论,各种学说的价值概念还是存在着共通之处。文化经济学无暇顾及历史上和现实中关于价值问题的争论,而将注意力集中在寻找不同价值观的交汇之点。

文化经济学认为,价值是客观对象对于人的生存和发展所具有的意义。这个价值概念是普适的,不仅在商品社会中适用,其他社会中也适用;不仅在经济学领域适用,在伦理学、哲学、美学等领域也适用;不仅适用于人类发展的各个历史阶段,也适用于同一历史时期不同的人类生活领域。

这个价值概念是一个阴阳统一体,一面是主体(人),另一面是客体(客观对象),主体和客体通过“意义”联合为一,构成一个价值形态。

价值形态的主体是人,为了自己的生存和发展,人对价值形态的客体,即客观对象有某种需求;客体身上内含着某种属性,也可以满足主体的需求。

价值形态表明,价值是主客统一之物。其中,作为主体的人处于中心位置。如果没有人,没有主体的需求,那就无所谓价值。只有当主体的某种需求同客体的某种属性相互吻合、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时候,才有意义、才有价值。

价值形态也表明,价值是一个矛盾之物。按照辩证法的规律,价值形态存在着对立统一的关系,矛盾的双方既相互对立,又相互依存,而且在一定的条件下相互转化;价值是一个文化之物。人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活动,人创造的物质的和精神的东西,都是文化,价值从根源上说天生是一个文化之物。

在价值形态中,客体对人的生存和发展所具有的意义,是客体身上存在着的,同时又是主体感受到、认识到的,这本身就是一个文化现象。实际上,价值是文化的内在特性。任何文化,对人的生存和发展都是有意义的。这种文化涵义在价值的展开中显露得更清楚。

经济科学家的大师们,从亚当·斯密、大卫·李嘉图到马克思,都在劳动价值论的研究中作出了重大贡献,取得了伟大成就,使后世之人对他们一直怀着崇高的敬意。

但是,我们必须正视这样一个事实:两百年来,劳动价值论始终不能成为贯通经济学的基础理论,也不能指导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市场机制的运行,而且在各派经济学家之间争论不休,莫衷一是。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一个例外,它使劳动价值论的研究登上很高的境界,并且产生了巨大的社会影响。

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没有终结价值科学的真理,而只是为后人打开了深入认识商品价值的科学之门。

文化经济学认为,商品的两重性不是使用价值和价值,而是价值和价格(交换价值)。

商品,包括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因为对人的生存和发展有意义,因而有价值;因为能够满足人的生存和发展的某种需要而在市场上被交换,因而有价格。价值是商品内在的,价格的是价值的表现。价值和价格构成商品的两重性。

商品的价值从何而来?是社会的人生产出来,“生产”这两个字在新的价值论中具有枢纽的意义。文化经济学将直接用“生产价值论”代替“劳动价值论”。

用“生产”代替“劳动”,用“生产价值论”代替“劳动价值论”有几个好处:继承劳动价值论的传统,高度肯定价值创造者的崇高地位;可以把经济理论和经济实践贯通起来;使价值理论变得相当简明,文化经济学主张的生产价值论,只保留生产、价值、价格、货币等很少的几个概念;克服了劳动价值论遇到的难题;突出了价值理论对经济实践的引导作用。

第7篇

 

在当今世界的视野内,肆虐全球的生态危机已经成为众多学者研究的共同话题。在林林总总的学派中,生态马克思主义尤为值得关注。“生态马克思主义”是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影响最大的思潮流派之一,其研究的核心问题是阐明经典马克思主义理论及其传统与人类面临的生态环境危机难题的相关性;它是在继承和发展西方马克思主义法兰克福学派的生态危机的理论基础上,从文化价值观和资本主义制度层面对资本主义生态危机的成因进行剖析与批判。不可否认,生态马克思主义对资本主义生态危机的政治、经济根源的揭示,以及对资本主义文化因素的阐释,都富有理论的启发性和深刻性。

 

文化价值观是指文化领域里一些在现代及历史上被重视或被否认的理论及言行所引起的价值判定。生态马克思主义对资本主义生态危机的文化批判形成了特定的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观念,但未引起学界足够的重视。考察生态马克思主义对资本主义生态危机的文化价值观根源的文化批判既有利于展现资本主义生态危机的整体性,也有利于探究克服全球范围内生态危机的路径。

 

一、自由主义价值观对自然价值的总体否定

 

在资本主义社会,自由主义的文化价值观实质上构成了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理论基础。马克思曾经高度概括了自由主义价值观的基本特征。他认为,自由主义在维护个体利益上并不是什么新鲜的思想,因为自由主义对个人利益的伸张并“没有超出利己的人,没有超出作为市民社会成员的人,即没有超出作为退居于自身,退居于自己的私人利益和自己的私人任意,与共同体分割开来的个体的人”。[1 ]由此可知,作为资本主义文化价值观的核心,自由主义不过是在寻求与国家共同体相互脱节的原子式个体的政治、经济等利益的观念。在实践中,自由主义的直接后果就是个人主义。

 

在生态马克思主义看来,自由主义的文化精神起源于启蒙运动,当时人们完全将“自由”视为人产生以来不可剥夺的天赋的“自然权利”,个人自由、平等的理想成了资本主义文化精神至高无上的追求。根据这种理想,这里的人不但脱离了社会与国家共同体,而且在反对封建主义人身依附关系的斗争中获得了绝对自由和民主的形态。因此,人是唯一的目的的观念无意中逐步生成了。然而,无论是康德的“人是目的”,还是诺齐克的“个人拥有权利”,这些思想均没有达成实现人的自由和发展的理想目的。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作为目的的追求已经堕落为徒具虚假“平等”外壳的异化手段。这一异化的性质不仅反映在人与人的社会关系上,而且反映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在他们看来, 启蒙理性赋予了个体当然的主体性地位;同时也把人与自然的关系推向了一种主客二分的二元对立的思维境地。这种思维方式认为,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自然仅仅只是人这一主体的对象化存在,它并不具备独立的价值,而仅具有天然的对象性。于是,以启蒙理性为指导的自由主义的理性观念导致了自然世界的完全“祛魅化”,对自然世界的审美感和敬畏感在人类世界中完全丧失。自然世界已经和人类世界失去了感情的朴素连接,在人类面前,自然世界已经堕落为完全抽象的存在。控制自然便成了人类对金钱追求和物质欲望满足的重要手段。从而,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主客二分的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为现代性肆意统治和掠夺自然的欲望提供了意识形态的理由,而控制、支配、统治、征服自然的欲望正是现代精神的中心特征之一”。[2 ]

 

实际上,以自由主义作为价值观基础与核心的控制自然的意识形态,它本身就包含着难以解脱的矛盾。对此,生态马克思主义的代表人物威廉·莱斯做出了分析。莱斯认为,在漫长的历史时期内,“控制自然”的观念并没有一直充当反面的角色。但是,它在今天却无法回避自身所遭遇的矛盾。“控制自然”这一意识形态是以人所处的社会与人所面对的自然的分离和对立为前提。这一矛盾一旦形成就难以得到有效的解决,因为“控制自然”已经把社会注解为唯一有意义的领域,而所谓自然不过是社会的从属者。在这里,“控制自然”的观念已经把人类通过人化作用形成的“人化自然”观逐步取消。莱斯同时强调,“控制自然”在其表面的意义上确实是对自然的认识、改造与征服,而在更深层次意义上,“控制自然”乃是对人的控制,反映了人通过自然而实现的对人的社会关系的钳制和奴役。他认为,“自然本身不是控制的对象, 控制的各种不同含义适合于对自然的各种不同观点。如果这个命题是正确的, 那么反过来也是正确的, 即控制自然不是科学本身的事业而是一项广泛的社会任务。” “在由‘征服’自然的观念培养起来虚幻的希望中隐藏着现时代最致命的历史动力之一: 控制自然和控制人的不可分割的联系”。[3 ]在莱斯看来,“控制”当然富含广泛的意义,仅仅将它限制于自然领域显然是片面和肤浅的。一方面,在自然面前获得科技理性的丰富与强大使人们易于控制自然;而另一方面,人们凭借征服自然为自己创造福祉的愿望,在对人自身控制加深的严酷现实面前却濒临崩溃。于是,在自由主义观念的主导下,人类对自然的自由却是人对自身束缚增强的直接条件;人类追求自由的目的和实现发展、幸福的目标,不仅没有达成,相反地,人类自身和控制自然的意识形态完全遭到了难以预想的毁灭。

 

而另一位生态马克思主义者奥康纳则对自由主义造成的人与自然关系的断裂现状提出了批评。他认为,与马克思曾经揭示的人与自然朴素统一的前资本主义社会不同,当代资本主义以追求自由的放任方式及财富追逐为价值核心,实现了人与自然原初关系的分离,这就不可避免地造成了生态危机的频发。奥康纳认为,在这一问题上,人们可以列举各种各样的实例,比如甜菜蔗糖业、沙丁鱼加工业、石灰产业等,不一而足。这些产业以及它们之间的流动在技术层面上虽然实现了产业机械化的升级,但资本主义化的财富已经打破了原来财富积累的社区性和自主性特点。[4 ]144-145奥康纳由此总结提出,资本主义对自由的追求事实上完成了世界的祛魅化,它把包括自然在内的一切对象界定为资本,而作为满足人类欲求对象的自然便遭受了灭顶之灾。

 

总结生态马克思主义对自由主义反生态本质的批判,归结为一点,那就是以理性绝对法则确立起的主客二分的二元对立思维方式对自然的宰制。在生态马克思主义看来,所谓的自由主义价值观已经堕落为凭借“自由”“幸福”等旗号对自然实施功利主义的残忍行为。在这种情况下, “对世界上越来越多的人来说, 整个星球面对的最大威胁的生物圈文化的扩张已显得十分脆弱, 因为这种文化已经构成了对地球基本生化循环的威胁。” [4 ]144-145显然,这种自由主义价值观导致了文化差异性的泯灭,而一旦文化走进了标准化和统一化,那么文明的衰落就会到来。同时,对自然的自由主义的放任盘剥必将导致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以及人类生存危机的形成,甚或催促人类走向毁灭之旅。因此,自由主义正是资本主义生态危机的重要文化根源,它已经造成了对自然价值的总体否定。

 

二、利己主义价值观对自然价值的漠视

 

在资本主义社会,自由主义正如杜威所指出的“在经济上采取放任主义的形式而在一切其他社会的和政治的事务中采取了个人主义的形式”。[5 ]他的这个观点实际上说明了自由主义的实质就是个人主义, 而个人主义进一步推演到社会实践层面, 就表现为一种利己主义的价值观。

 

实际上,利己主义的价值观并非一蹴而就的。在马克思·韦伯看来,“新教伦理”精神就是要寻求宗教伦理在世俗中的理想,以便获取资本主义财富追逐和增长的全部合理性。但是,“今天, 大获全胜的资本主义, 依赖于机器的基础, 已不再需要这种精神的支持了”。[6 ]于是,在物质财富大量涌现的今天,利己主义摆脱了世俗禁欲主义隐蔽的外衣彻底暴露了出来。丹尼尔·贝尔看到了利己主义价值观的形成历史。他认为:“禁欲苦行的宗教冲动力造就了资产者精打细算、兢兢业业的经营风范, 贪婪攫取的经济冲动力则养成了他们挺进边疆、征服自然的冒险精神和勃勃雄心”。[7 ]毫无疑问,这种精神在个体生活领域则表现为崇尚个性自由和追求自我表现欲望的满足。至此,以个性表现为核心的利己主义的价值观和以贪婪攫取为特征的功利主义就得以逐步形成。

 

对此,生态马克思主义揭示了个性伸张的利己主义价值观的表现方式。其一,人们不会拒绝机器和技术的作用;其二,利己主义原则已经构成了人们自我实现和满足的条件。生态马克思主义认为,资本的增殖和利己主义、功利主义的实现呈正相关的关系,人们的所谓个性自由与发展由此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取得了“立法者”的地位。

 

但是,利己主义、功利主义对自然价值乃是一种极度的漠视。生态马克思主义展开了对利己主义价值观的反生态性的文化批判。生态马克思主义一方面认为,利己主义和功利主义的价值观以人的价值为核心和主体,直接导致了人们对自然价值的轻视,自然成了完全可以践踏的客体对象;另一方面则认为,资本主义社会的价值核心在于资本,因此它不可能摆脱拜物教的束缚。于是,利己主义、功利主义已经蜕变为消费主义;而消费主义则又构成了资本主义疯狂的商品拜物教的意识核心。生态马克思主义强调,资本主义崇尚的交换价值不同于使用价值,因为后者走进了人的本性需求,而前者则完全是利己主义的功利驱使。在资本主义社会,一切为了消费,不过是资产者满足其利己主义功利的虚假口号,它所制造出来的需求,不仅埋没了人们的真实需求,而且暗含着对人们创造力的毁灭,包含着对自然价值的视而不见。

 

生态马克思主义学者高兹通过对资本主义的经济理性分析,做出了对利己主义价值观的集中批判。在高兹看来,作为资本主义的利己主义和功利主义的价值表现形态,经济理性发挥了消极的作用。一方面,人们当然在经济理性的指导下会寻求技术和生产力的提高。而另一方面,经济理性一旦将人与人的关系界定为利己主义的经济关系,当这种关系移至人与自然的关系上时,就会导致对自然价值的粗暴践踏。显而易见,在人与自然的利己主义的价值关系中,人类始终将自然视为满足主体自身需求、可以任意宰制的价值客体。自然客体显然在人类面前已经失去了价值主体的对等意义。不平等代替了曾经朴素的平等与和谐。为了改变这一现状,人们只有将能力、创造性、快乐和审美感受结合起来,而不是把谋利作为资本追求的目的,人们才能创造一个合乎人性的社会远景。[8 ]因此,利己主义、功利主义的价值观正是造成资本主义生态危机的重要根源之一,克服功利主义、利己主义的文化价值观的弊端乃是克服生态危机的必备条件之一。

 

三、消费主义价值观对自然价值的消融

 

马克思主义认为,文化价值观对社会运行的经济机制和政治机制起着反作用,这一点同样适用于消费主义的文化价值观。在生态马克思主义中,根据社会高消耗、高消费的发展模式,资本主义危机从社会政治、经济领域向生态领域的过渡,已经成为西方生态马克思主义学者的共识。他们看到了西方社会消费主义价值观的扭曲作用。他们认为,资本主义社会在公民社会中所塑造的利己主义的文化属性,直接生成了推动社会经济增长的消费主义价值观。所谓消费主义价值观就是“通过忽略个人的自我实现的所有其他可能性(例如参与到创造性和令人满足的工作环境中),鼓励它的市民越来越以消费活动为唯一导向获得需要的满足。” [9 ]生态马克思主义学者哈贝马斯对消费主义价值观的社会作用做出了具体的分析。在哈贝马斯看来,任何一个社会都存在投入和产出的运行机制。在资本主义社会,作为投入系统的政治、经济系统为社会文化这一产出系统提供了一系列的商品和服务。一旦投入系统产生了危机,那么,作为产出系统的文化同样就会因为合法性的缺位而逐步发挥消极的作用。哈贝马斯强调,社会的整合是社会发展动力重获过程中不可回避的路径。在资本主义社会,社会发展的动力不仅在于政治、经济的投入系统,而且在于作为产出系统的文化价值观的合法性。但和早期的资本主义不同,晚期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已经完全透支,资本主义文化价值观的系统已经不能为社会整合及经济和政治的发展提供急需的动力。[10 ]换言之,由于文化价值观的合法性削弱和丧失,由于相应的庇护产出系统缺位,资本主义的政治、经济产出系统已经完全呈现出了脆弱的特点,其合法性也将逐步遭到损害。

 

与此同时,生态马克思主义十分明白商品拜物教对消费主义价值观形成的消极作用。因为,在现代资本主义,统治的合法性已经完全依赖于为人们提供不断的、无限的消费欲望为前提。在这一点上,生态马克思主义十分赞同马克思的观点。马克思揭示了消费在生产中的地位,认为一旦人们完成了消费,那么消费就会造成生产的动力,“没有需要,就没有生产。而消费则把需要再生产出来”。[11 ]于此可知,资产阶级实际上是将商品拜物教视为赚取利润的意识形态工具,它强迫人们去遵循消费主义的价值理念,从而事实上导致了消费社会的形成。

 

生态马克思主义对消费社会进行了尖锐的批判。鲍徳里亚认为,消费社会的兴起表明了资本主义新文化模式的产生,这一模式最终终结了资本的原始积累的特征。与马克思时代不同,生产决定论已经转变为消费决定论,人们专注的绝不是以前生产的积蓄,而是享乐主义的主题。[12 ]在生态马克思主义看来,资本主义初期的拜物教在今天已经取得了新的二重化的表现形态。它不仅体现为物质具象形态的消费,而且呈现为异化形态的符号消费。在这种符号消费中,人们并不关心物质的表象形态,而是关心物的符号的审美意义和形式。因此,符号的拜物教已经取代原先的具形的商品拜物教,宣告消费主义社会的到来。

 

但是,消费主义价值观对资本主义的消费产生了极为恶劣的影响。生态马克思主义由此对消费主义所造成的消费符号化与虚拟化做出了深刻的揭露和批判。20世纪80年代以来,伴随着自由主义经济政策的普遍实行,人们逐步养成了及时行乐的观念。加之由于资产阶级对“不消费就衰退”观念的竭力推崇和倡导,资本主义社会的消费逐步加大了对自然资源的掠夺。然而,由于虚假消费与人的真实需要和幸福的距离拉大,人们往往满足于符号消费的虚荣,人们不仅没有能够获得真正的幸福、自由与发展,而且造成了愈来愈严重的生态危机,自然价值得以消融。

 

在这一点上,阿格尔表达了他的“期望破灭了的辩证法”。在阿格尔的辩证法中,人们总是力求能够无限地满足自身的消费欲望,但是,在有限的自然资源面前,在生态不能提供无限的消费原料时,人们只能退而求其次。这样,人们便会被迫思考自身的价值观、消费观和幸福观。显然,通过树立建立在人的真实需求基础上的新的消费价值观,使人们“从创造性的、非异化的劳动而不是以广告为媒介的商品的无止境的消费中获得满足”。[13 ]从而认识到消费只是人们幸福的手段而非目的自身。只有这样,人们才能摆脱把幸福等同于消费的价值观的误区;同样,只有把劳动看作幸福和自由的源泉,才能以“劳动闲暇一元论”的正确观念对待生产和消费的关系。

 

总之,毫无疑义地,资本主义一旦进入后金融时代,经济的繁荣还是无法绕开高消费的生活方式,因为这是资本主义标榜自身富裕与优越的标志。然而,与这种繁荣相伴的乃是生态危机的加剧。因此,面对这一情形,生态马克思主义以异化消费的批判为切入点,深入揭露了资本主义消费主义等文化价值观的反生态性。在生态马克思主义的这一批判中,资本主义文化价值观的自由主义、利己主义以及消费主义的本质特征毕现无遗。它表明,在化解当代资本主义乃至全球范围内的生态危机历程中,文化价值观的拨乱反正已经成为人类建立和谐生态文明的必要保障。从理论上来看,生态马克思主义对资本主义生态危机的文化价值观的批判已经构成了对马克思主义生态伦理观的丰富。而在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历程中,中国社会还无法绕开现代性与后现代性交织进行的现代化历程,因此,批判和化解反生态性的文化价值观,创设社会主义和谐的生态文明,已经成为中国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建设目标内在的不可或缺的维度。

第8篇

法律正义的形成主要是由于法律无论在制定还是执行过程中都把正义作为了所坚持的一项原则,正是把正义当作了重要的价值目标,法律才得以以正确的方向引导人们的行为,

约束人们的行为,改变人们的行为,从而使人民在法律正义的基础上平等公正的享受自身合法权益,使社会达到安定团结,国泰民安的状态。法律以正义为最高目标,当其真正实

施过程中,我们也能看到其正义的价值所在,换句话说,就是法律以正义为基础产生其正义价值,法律的正义价值又反作用于法律正义,将其升华为更高层次的精神和社会原则,

得以实施。法律的正义价值是判断法律自身优劣不可或缺的标准,一项正义的法律对改善人民行为,促进社会进步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而一项缺乏正义的法律则可能将整个社会

引向一个阴暗面,甚至导致整个国家陷入一种严重的精神困境。法律讲求其正义价值的最大实现,有助于确保社会的民主正义与和谐发展。一、法律正义与法律价值概述(一)法

律正义的含义

法律是正义之剑,正义是法律之魂,法律和正义是密不可分,相互联系的。法律正义就是法律和正义的集合,是他们的统一体所以要想理解法律正义,首先必须先去搞清楚什

么是正义。

何为正义?一般人可能都认为自己了解这个概念。但是要是让你给“正义”下一个准确的定义的话可能就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了。其实,一直以来,直接给“正义”下具体定

义的很少,而大多是一些作家、思想家、学者等在他们著作中谈到的对正义的理解和自己观点。

例如,《韩诗外传》卷五中“耳不闻学,行无正义。”、《史记.游侠列传》里“今游侠,其行虽不轨於正义,然其言必信,其行必果。”

以及朱德《过图门江怀朝战》诗中的“奋起援朝倡正义,雄师百万复开州。”这几句都把“正义”认为就是“公正的”、“正当的”意思。而汉代王符《潜夫论?潜叹》中“

是以范武归晋而国奸逃,华元反朝而鱼氏亡。故正义之士与邪枉之人不两立之。”和毛泽东《为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中“我们的事业是正义的。正义的事业是任

何敌人都攻不破的。”又把其认为是“公道正直,正确合理”的意思。总是,没有一个统一的定论。不仅我国对“正义”的理解是众说纷纭,西方也有许多不同的解释和看法,例

如,法国经济学家蒲鲁曾经说:“正义、公道、自由,关于这些原理的每一项,我们的观念一向是模糊的”。确实如此,正义确实是一个很抽象的概念,很难能用一个具体的一种

物质形态的东西来表达或者记录下来,也更不容易用一个具体的概念来描述它。相反,法律正义往往会具备一定的成文形式或者记录载体。

法律正义包含了法律和正义两方面的内容,是把制度规范和更高层次的伦理规范二者的完美结合,它把法赋予了正义化的意义。所以不能把法律正义看作是单纯的正义,因为

正义只是道德层面上承认和保证的正义,是纯粹的正义,而法律正义则是法律认可并予以保障的法定化的一种正义。法律正义为社会正义提供了前提和保障,而法定化的正义则是

把法和正义相结合的正义。所以,当正义如果上升到了法律的层面的话,法律的形式和精神内涵都会因之而得到升华。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也就多了一个确定的、更便于遵循的有力

依据。(二)法律价值的含义

法律价值同样是涉及“法律”和“价值”两个方面的内容。那我们就先来看价值的具体含义。“价值”是人类对于自我发展的本质发掘、创造和创新的特定的要素主体,它包

括许多各种各样的具体的物质形态。因此,我们可以在很多领域认识到它所包含的特定的形态,比如我们经常提到的社会价值、经济学价值等等。这些价值的存在是人类在社会不

同领域发展中各种范畴性规律的本质存在。而法律价值是指在法律作为主体的人的关系中,法律对一定主体需要的满足状况以及由此所产生的人对法律性状、属性和作用的评价。

它和其他形态的价值有相似的地方,但也有自身所特有的一些性质。

转贴于

我们不能把法律价值简单的看作是将法律作为一种实现工具,它也不是与法律自身性状属性、作用无关意义上的社会理想状况。它所指的是法律的存在、作用及其发展变化对

一定主题需要及其发展的是和、接近或者是一致。在作为主体的个人、社会团体、阶级、社会和国家等与作为客体的法律之间,且在相互作用的过程中,不止会由于法律对人们的

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调整而形成一定的社会控制关系,而且会在主体及其内在尺度的作用上,使客体更加趋向于主体或者是接近主体,并为主体的需要及其发展服务,最终形成一定

的价值关系。用法理学家张文显先生的话说,就是“法的价值具有双重性质。它一方面体现了作为主体的人类和作为客体的法律之间的需要或者是满足的对应关系,也就是法律价

值关系;另一方面它又体现出法所具有的,对主体有意义的、可以满足主体需要的功能和属性。”二、法律正义与法律价值的成因和实现(一)法律正义的成因和实现

法律正义存在于法和正义之间。所以,它既和法和正义有一定的相同性和联系性,同时又有一定的区别性。这好像是存在于法和正义之外的一种特殊形式。那么,为什么在法 和正义之间出现了这种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一种特殊形式呢?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法需要把正义作为一种基本的价值目标,并为其所追求和体现,进而使之在基本

路向上达到比较理想的情况;第二,可以把正义作为检验或评判法的优、良、恶、劣的标准;第三,正义是促进法的进步性变革的重要力量,一旦正义与法相融合,就可以使法得

到与时俱进的新的活力,使法律正义得到进一步的张扬;第四,在法有缺失的情况下,正义可以起到很好地弥补作用。

那么我们如何才能实现法律正义呢?要想实现法律正义,首先必须用一定的方式将有关正义的规范在法中确定下来,再形成能体现正义的、合理的、富有理性的社会制度,特

别是要形成社会资源配置制度,来使正义充分得到彰显。而利用法律正义形式确立的以社会资源配置为主要内容的的各种社会制度,仅仅是体现或者说是实现了分配正义或社会正

义。所以,其次就是应以一定的方式在法中形成合乎正义的、合理的补偿制度和惩罚制度,且通过法的实施来实现这种正义的补偿制度和惩罚制度,以此来恢复正义,使法律正义

获得实施。最后,为了在这个意义上实现法律正义的价值,还需要建立合理的、符合理性的诉讼制度。(二)法律价值的成因和实现

如同追求经济价值、精神价值一样,正是人们对法律价值有一定的心理愿望或者是一定的要求,希望能通过法律价值来满足一些需要,认为对法律价值的研究才越来越多。因

为法律价值指的是法律的存在、作用及其发展变化对一定主体需要和其发展的适合、接近或是一致。当我们要求社会具有正义、平等的社会性状属性,并希望通过法律来实现这种

理想状态的时候,我们就必须使法律自身具有正义、平等的形状和属性。

那么怎样才能实现法律价值呢?我们首先得明白,法律价值的实现是一个实现法律主题化的过程。要想深入理解“法律价值”这个概念,就必须了解它与“法律的作用”这个

概念的关系,并正确处理他们之间的关系。由于法律本身就具有很多方面的作用,比如说法律的阶级性、法律的强制性等等,这些都是能够形成法律价值的基础和形式。也正是因

为如此,所以许多时候我们容易把这几个概念混淆,分不清什么是法律价值,什么是法律的作用。就比如严存生就认为,“法律价值标志这法律与人的关系的一个范畴,这种关系

就是法律对人的意义、作用和效用,和人对这种效用的评价。”由此就可以看出来,它是把法律的作用看作是法律价值或者是法律价值的一个因素了。所以我们要避免把它们混淆

开来。又因为在法律主体化的过程中,不论是法律的研究、制定还是法律的教育、普及、执行甚至是遵守,无处不体现着主体的加之目的、利益和需求。所以,又可以说,法律价

值的实现过程就是法律“人化”的过程。三、法律正义与法律价值的辩证关系

了解完了法律正义和法律价值的意义之后,我们就可以分析它们二者之间的辩证关系了。通过前面了转贴于

解,我们知道法律正义是一个抽象的概念,没有一个固定的定义。但是,

法律正义的生成需要有一定的价值来作为依据,比如,法律正义可以通过自由、平等这些价值来作为具体的说明。所以我们可以认为,价值证明的对象是正义,而价值又是证明正

义的工具和手段,正义又得通过价值来证明。这就阐明了法律正义与法律价值的关系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的。要用哲学上的观点来表述这种关系的话就是

一种上位概念和下为概念的关系,但不能看作是同位的关系。人们往往对法律都会有一定的心理愿望,或者说是需要一种“正义”,虽然这些也都可以看作是法律的价值,但是它

又不同于其他的法律价值,因为它不是一种具体的法律价值,而是在具体的法律价值的基础之上进行综合之后抽象出来的价值。

法律的正义价值和作为正义标准的法律价值虽说都是价值,但它们完全是两个不同层次的概念。因为,正义价值是一种比作为正义价值标准的法律价值更高层次的价值。而且

法律正义和正义标准的价值根本就不是同位概念,他们是一种上、下位的关系。正义价值不排斥自由、平等、公平这些价值,还对它们有包容性。原因是,上面所说的正义理论都

是在“正义”这一概念的基础之上讨论其具体的标准问题。而所有的正义标准,所依据的价值就是自由、平等、安全、效率等。所以,正义、自由、平等等这些具体价值之间的关

系问题是抽象的。由此可以看出,法律的正义价值和作为正义标准的价值不是同位概念。因此,要彻底搞清楚他们的逻辑关系。法律以正义为最高目标,在其真正实施过程中,我们也能看到其正义的价值所在,换句话说,就是法律以正义为基础产生其正义价值,法律的正义价值又反作用与法律正义,将其升华为更高

层次的精神和社会原则,得以实施。所以我们要辩证的看待法律正义与法律价值的关系,不能但从一个方面独立的看待,必须把他们结合起来,才能真正去理解。四、结语

第9篇

【关键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培育 思政课 微教学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6)06C-0041-04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我国社会主义国家和人民意识的集中体现,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一项凝魂聚气、固本强基工程。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到实处,高校思政课教学责无旁贷。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高校思政课教学之中,应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等“三贴近”的原则,在“深”、“细”、“小”、“微”等方面下工夫。那么,如何在“深”、“细”、“小”、“微”等方面下工夫呢?基于问题导向的思政课微教学创新模式,可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微教学模式之中,从而不断增强当代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感,以达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教学效果。

一、微教学创新模式的概念及其作用

基于问题导向的思政课微教学创新模式是一种新型的实践教学模式,它既不同于传统的思政课教学模式,也不同于现当代的“微课”模式。“微课”是指按照新课程标准及教学实践要求,以视频为主要载体,记录教师在课堂内外教育教学过程中围绕某个知识点(重点难点疑点)或教学环节而开展的精彩教与学活动全过程。而“微教学”则特指思政课微教学,是指在调研和动态掌握大学生思想状况的基础上突出的或聚焦的思想问题、在0.5-10学时范围内开展的思政课教学,是以大学生思想问题而开设、以解决大学生思想问题为导向的,用“小”、“微”课时或灵活多样形式开展的思政课教学。它的形式可以包括嵌入式教学(嵌入思政课教学)、主题性教学(含报告、讲座、座谈、沙龙等)、微型选修课等。它的教学模式可以划分为三种:一是0.5-2学时的微教学,这种教学一般是有选择性地将问题嵌入到相关的思政课教学之中;二是2.5-4学时的微教学,这种教学一般是以问题为导向或中心,有选择性地开展主题报告、讲座、座谈、沙龙等形式教学;三是4.5-10学时的微教学,这种教学比较灵活,即可以动态开设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微型选修课或微型选修课群。基于问题导向的思政课微教学创新模式,强调通过实证的方法发现和掌握“大学生突出或聚焦的思想问题”,并以灵活的“微教学”形式解决问题,为高校思政课提供了增强适应教学环境和教学对象变化的时展需要,增强了思政课实效性的新的组织形式,体现了思政课教学方法的发展方向和趋势。同时,这种微教学模式能够引导思政课教师转变墨守成规的、不求探索的观念,使教师回归或进一步明确思政课的价值本位,增强教师关注、发现、研究和解决大学生思想问题的观念和自觉;能够引导思政课教师转变片面关注教材、教材内容体系、教材内容重点的观念,促使教师更多关注学生的思想变化、思想问题及其解决方案。这种微教学创新模式,不仅实现了教学方法的创新,而且实现了教学观念的创新,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之一。

二、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微教学创新模式

(一)教学内容、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及学时安排。一是教学内容。始终围绕“为何要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问题进行教学。二是教学目标。在知识与能力培养方面,让学生深入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含义,掌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出的背景、内容及意义,提高阅读和通过多种途径获取历史信息的能力。在过程与方法方面,通过材料展示,引导学生分析、比较、归纳、概括,合作学习,发现问题,通过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出的背景、过程、特点等相关教学,教会学生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在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方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在新时期面临新形势情况下提出的科学命题,通过学习其科学内涵,有助于增强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操,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三是在教学重难点方面,把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出的背景、内容及意义作为本节课的教学重点,其中,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含义及提出的背景是本节课的教学难点。四是课时安排,计划用1学时完成。

(二)微教学创新模式及结构。党的十以后,全国上下都在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然而,根据我们的现场访谈和调查发现,许多大学生对“为何要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个问题感到疑惑。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我们要弄清何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它是在怎样的背景下提出的。其次,我们要弄清意识形态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何重要性。再次,我们要掌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涵是什么。最后,我们要认识如何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到实处。只有弄清这些问题以后,我们才会弄清为何要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党的十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向。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凝聚社会共识。同时,党的十报告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提出了新部署新要求,并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概括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12个词。

1.认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含义及其提出的背景。何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它是在何种背景下提出的?首先是初步理解含义。通过多媒体展示党的十开幕式的几个盛况画面,显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12个词及相关内容,解释核心价值观的含义。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历程来看,执政党的两件大事即“两个伟大”:巩固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的地位是中国共产党的伟大工程;实现全国人民的共同目标是中国共产党的伟大事业。理论是对规律的认识,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中深刻地认识到理论的重要性即把握规律的重要性,具体来说,就是党已经认识到什么是最科学的理论、马克思主义真理的特点是什么。譬如,以为代表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创立了思想,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一次飞跃;以邓小平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总结了国内外正反方面的经验教训,并在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中创立邓小平理论,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二次飞跃;以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根据国际国内出现的新问题、新变化,提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为了适应世情国情党情的新变化,提出了科学发展观,从而解决了发展的目的、发展的动力和发展依靠谁等问题,其中包括了发展的世界观、发展的人民观、发展的群众观和发展的幸福观等“四观”。随着广大人民群众对幸福的追求,对文明和谐的向往,为了实现党和人民的共同目标,以为代表的党中央领导集体认为,必须“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尽量把抽象的东西变成具体的、现实的、美好的可能,提出了“两个一百”的奋斗目标,提出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奋斗目标。可以说,只有建立共同的价值目标,一个国家和民族才会有赖以维系的精神纽带,才会有统一的意志和行动,甚至越是在危机困难的时候,越能产生强大的凝聚力、向心力;一个国家要长治久安,必须注重加强核心价值观建设;凡是不能够培养出真正受到良好教育的公民的国家,不能称其为泱泱大国;凡是不能把公民社会的基本价值观传给下一代的国家,不能是一个好的国家。于此,党的十及相关重要会议都大力倡导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做出相关要求或部署。

2.认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性。包括以下三点:

第一,从意识形态的功能来看,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本工程。意识形态工作就是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文化建设中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实际是加强意识形态的工作。为何要搞好意识形态工作呢?从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来看,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是推动整个人类社会发展的两大关系或两大矛盾,其中,上层建筑就是意识形态范畴。在人类社会的“五大建设”中,“文化建设”是其中一个主要方面,而文化建设是属于意识形态建设方面。意识形态具有相对独立性,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社会意识形态并不一定是快速发展,甚至停滞不前,因此,先进的意识形态需要不断地培育或建设。如果缺乏先进的思想文化指导,世界将是一遍混乱或迷茫,革命也不会取得伟大胜利。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上都反复强调,宣传思想工作一定要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基本职责,胸怀大局、把握大势、着眼大事,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做到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要努力夯实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根基,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推动文化事业全面繁荣、文化产业快速发展;要把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积极引导人们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追求高尚的道德理想,不断夯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道德基础。我们从的多次讲话中可以看出:一是“一个定位”,即坚定经济建设是党的中心工作,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即意识形态是兴国之效、兴国之魂;二是“三个事关”: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三是“一个最高要求”:一刻也不能放松和削弱意识形态工作。总之,意识形态是一个民族的精神支柱,一个国家的精神力量,一个政党的精神追求,一个社会的价值体现。换言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华民族的精神支柱,是我国社会主义国家的精神力量,是中国共产党的精神追求,是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价值体现。

第二,从依法治国来看,搞好意识形态工作是推动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手段。法治是治国的基本方略,德治是治国的重要手段,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五个坚持”的主要内容之一。法治就是充分发挥法的规范作用,具有强大的权威性,即以法律为准绳规范人们的社会生活,其重在突出法律的地位和作用。政治就是政权、治权即公共权力。德治就是发挥思想教化工作,说服劝说或导力,用思想道德引导或规范人们的行为,引导人们的社会生活。德治的核心是大德,即人民的德、国家的德和社会的德;而法治是正如阳光普照,体现其强大的生命力或影响力,具有最高统治效力。

第三,从进行新的历史斗争来看,搞好意识形态工作可以引导多样化、打牢社会思想基础。党的十及相关的重要会议都明确指出,改革开放已经进入了深水期,社会面临“四大转变”:从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变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从传统思想转变为现代思想;从生产粗放型转变为生产集约型;从国家治理层面的“人治”转变为依法治国即“法治”。同时,社会上出现了许多错误思想或思潮,譬如,在我们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时,有人就提出“党大还是法大”等问题,可以说,关于“党大还是法大”的问题,实际上是一个伪命题,其目的是想消除党的领导地位。还有人意图用新自由主义解构深化改革,用西方民主否定依法治国,用西方普世价值削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否定或歪曲党史、国史和中国革命史。党的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概括为12个词,体现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时代精神的统一,体现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是平衡社会各阶层、各团体或各利益集团的最大公约数,具有强大的凝聚力、亲和力、感召力或吸引力,是社会和谐发展的“最大粘合剂”。可以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塑造国家形象,培养中国精神,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接续中华血脉,传承人类文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使命。

3.认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涵及其特征。包括以下几点:

第10篇

关键词:核心价值体系;一般价值体系;关系

中图分类号:D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8631(2009)12-0145-02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将核心价值体系提升到一个政治的、哲学的理论的高度。那么,核心价值体系是如何从一般价值体系中脱颖而出的,二者之间的关系又处在怎样的张力中,本文着力从解构二者的关系出发,以此加深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理解的彻底性和丰富性。

一、核心价值体系的哲学基石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什么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这不仅是一个政治的问题,更是一个关于哲学的问题。学界普遍认同意识形态在马克思那里是一个总体性的概念,它包括许多具体的意识形式,如政治思想、法律思想、道德、文学、艺术、宗教、哲学等等。确切的说,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看来,意识形态是由各种具体的意识形式构成的一个有机的思想体系。“有机”是为了强调马克思和恩格斯理解的意识形态并不是各种具体的意识形式的机械的总和,而是一个有一定结构的、有活力的总体。根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从意识形态中各种意识形式和经济基础关系的远近来看,意识形态这一总体大致可以划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政治思想、法律思想等意识形式以最直接的方式反映经济基础,它们之间也以最密切的关系相互发生影响。

第二层次:艺术、道德、文学思想等意识形式离经济基础较远,但对人们的日常生活影响是非常之大的,尤其是道德思想,对人们的生活态度、行为方式和性格的形成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是意识形态的中间部分。

第三层次:宗教、哲学思想。这是离经济基础最远的两种意识形式。但它们在意识形态总体中的作用却并不因为距离的远而稍减。比较而言,宗教更贴近人们的日常生活,常常会影响人们的信仰和行为;哲学虽然很抽象,但它是以世界、社会和生活的本质作为研究的对象,它是整个意识形态的灵魂。在意识形态的总体中,这三个层次中的具体意识形式都是相互作用,紧密相连的。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哲学既然是意识形态的灵魂即根本所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又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那么,显而易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一定具有哲学的精神即批判性、辩证性和反思性的哲学理论品质。核心价值体系正因为拥有了哲学的精神内核,才具有了凸显核心地位的基石。

二、 核心价值体系的“核心”地位

马克思讲:“意识在任何时候都是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实际生活。”“那些发展着自己的物质生产和物质交往的人们,在改变自己的这个现实的同时也改变着自己的思维和思维的产物。”因此,社会价值体系是人在实践的活动中对实际生活的能动的反映并且作为积淀而成的意识中的深层结构,这种结构通过自在自为的方式体现着主体的意志。由于社会存在的多元化,必将使社会价值体系成为一个多元的,开放的体系,在这个多元的、开放的体系中,每一种思想或文化的价值元素都是稳定的、有序的发展着。那么,“这就要求占主导地位的若干社会价值观念即社会核心价值观念对于多元社会价值观念及其冲突予以引导。”核心价值观念之所以能够占据核心的地位,起主导的作用是以什么来突显其核心地位的呢?

第一,社会核心价值观念必须体现人文精神的时代特征。恩格斯在谈到从猿转变到人的过程时指出:“劳动创造了人本身”,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是劳动。所以,劳动应该被认为是人的“本质”或“类本质”,而人的“自由”的天性即是植根于“劳动”。而“人的类特征恰恰就是自由的自觉的活动”因此,对自由的追求是人的本质特征也是人文精神的内在体现。社会价值体系要占据核心的地位就必须体现人文精神的时代特征,要以特定时代的价值需求为目标,始终以人类的自由和解放为使命,促进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为己任。如果价值体系不能体现人文精神的时代特征,也就不能成为社会的核心,从而就不具有对多元社会价值观念及其冲突予以引导的资格。

第二,社会核心价值观念必须赢得社会中大多数人的认同。认同包含两层含义:一是代表大多数人的利益;二是理论要能够说服人即理论的彻底性。社会核心价值体系要想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同就必须代表大多数人的利益,而这种大多数人对利益的追求会形成一股强大的社会变革力量,整体的作用总是大于局部的作用,社会是由群体组成的,群体又是由许多个体组成,核心价值观念只有代表大多数人的利益,才能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才能畅行无阻。另外“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表武器的批判,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但是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一种观念既然得到人们的认同,就说明这种理论是具有说服力的,是彻底的,是从人们的根本利益出发的。因此,这种代表大多数人利益并且具有说服力的理论将会变成一种巨大的物质力量,推动社会不断的前进。社会核心价值观念必须赢得社会中大多数人的认同,否则就不能称之为核心价值观念。

第三,政治力量对核心价值观念的推崇。马克思说:“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这就是说,一个阶级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同时也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支配着物质生产资料的阶级,同时也支配着精神生产的资料;因此那些没有精神生产资料的人的思想,一般的是受统治阶级支配的。”核心价值体系作为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是代表统治阶级的利益的,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稳定及为其辩护的社会功能。因此,作为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核心价值体系会受到格外的“照顾”即大力宣传、经常性的学习、鼓励研讨等多种影响手段,使人耳濡目染。尽管我们不能仅仅把社会核心价值体系理解为社会统治者所倡导的观念,但是这种政治力量的推崇,是价值体系成为核心的一种较为明显的特征之一。

综上所述,核心价值体系之所以具有“核心”的地位,是因为有“一基础三特征”即哲学精神的基础、人文精神的时代特征、社会中大多数人的认同、政治力量的辅助这四个方面共同作用的成果。这四个方面使核心价值体系区别于其它一般具体意识形式,使其在意识形态的整体中脱颖而出,以核心价值观念引导其它一般价值观念和谐、有序的发展。

三、一般价值体系是否有被“淡化”的可能?

关于一般价值体系,就是指包括各种具体意识形式的意识形态的总体。即包括政治上层建筑的物质价值体系和思想上层建筑的精神价值体系就是一般价值体系。核心价值体系就是思想上层建筑的价值体系中,总存在着一些居主体地位、对其它价值起主导作用的价值,由这些价值所构成的体系就称为思想上层建筑中的核心价值体系。当核心价值观念或体系在若干社会价值体系即一般价值体系中占主导地位,并以引导的姿态“在场”时,加之政治力量的推崇,那么一般价值体系将会面临怎样的处境?是被“淡化”、“退场”或者出现文化上的“鸿沟”。如果我们只注重核心价值体系的影响力,而淡化了一般价值体系的发展,往往会走向一个极端,即张扬极端的“核心”价值意识,最终产生盲目的信仰危机和教条理论。这些担忧不是不无道理的,对一般价值体系的关注是准确理解和理性运行核心价值体系的必然要求。因为核心价值体系与一般价值体系本身就是共生的,譬如,一般价值体系就如一条奔流不息的长河,核心价值体系就如这长河中的一滴水,它之所以能够成为核心是因为其自身的特质和时代的需求而成为一个时代的核心价值理念,一般价值体系的长河不会因为一滴水珠的升华而停止不前,反而一如既往的奔腾而去,所以二者不存在本质上的对抗。一般价值体系是一个开放的、宽容的文化思想体系,在这个体系中不仅具有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还有丰富精彩的外来文化。在传统文化的底蕴中融入外来文化的精髓,使得我们的文化思想更富有时代性和世界性的意义。在核心价值体系的主要内容中“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等”,就体现出了多元文化的自身同一。社会核心价值观念不是凭空想象出来的,也不是偶然性的展开,它是建立在一般核心价值观念的基础上,以时代特征为场景对一般核心价值观念的高度提升,在自在自为的远动中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同。从这个意义上说,一般价值观念并没有被弱化而且也不存在文化上的鸿沟,相反,正是由于核心价值观念是对一般价值观念的高度升华,才彰显出一般价值观念的重要性。核心价值体系正是以一般价值体系为支撑才得以引领各种思潮稳定的,有序的发展。

核心价值体系在一定程度上为该社会的统治者所倡导的观念,所以必然会得到统治阶级的支持与发展。这种政治力量的开拓有可能造成核心价值体系与一般价值体系的人为的偏差。就此可能性我们可以从两种维度进行思考。其一,统治阶级要维护社会的安定,保障人民的安居乐业,不仅仅要依靠物质力量的生产,还要依靠精神力量的协调,这种精神力量必须具有普遍的意义并且代表大多数人的利益才能保障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核心价值体系就是从观念上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所以,对于居于核心地位的思想,统治阶级必须大力推崇,国家在强调核心价值体系的同时并没有否定其它一般价值,反而在更大程度上进行包容和发展,最大限度的体现了社会的多元诉求。其二,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代表了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广大人民的利益需求,因此,就不存在所谓的统治阶级政治力量的人为推崇。

通过以上的结论,我们可以明确的认为,一般价值体系没有在社会核心价值体系的“巨大黑影”中弱化、消失。而却以不同的时代特征和社会需求,以不同的面貌不断自我壮大,自我完善。

四、如何对待二者的关系

在上一节中,已经对社会核心价值体系与一般价值体系的关系进行了大致的分析,如何对待二者之间的关系,这不仅仅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且还是一个实践的问题,我们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维的此岸性。恩格斯说:“最初的从动物界分离出来的人,在一切本质方面是和动物本身一样不自由的,但是文化上的每一个进步,都是迈向自由的一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容经过了近三十年的形成过程,可以说,每一次核心价值体系的理论提升和完善都是社会转型的实践需求,也是人类不断走向自由发展的进步。我国从改革开放开始进入社会转型时期,社会转型中的一个重要现象就是社会价值观念的多元化以及与此同时产生的信仰危机,信仰的危机不单是信仰的混乱甚至是信仰的丧失。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旦出现信仰危机,必会危及正常的运行,以致停止发展或者出现历史的倒退。基于历史发展的必然性和思想的自觉意识,对社会一般价值体系进行时代性的提升和升华,形成一个占主导地位的核心价值观念来引导多元价值观念,调节其冲突,使之和谐有序的推动和维护社会的发展。如何对待核心价值体系与一般价值体系的关系,需要从两种维度来反思:

其一,把握“两点论、重点论统一”的辩证维度。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是唯物辩证法的一个基本观点。两点论指在研究复杂事物的过程中,既要研究主要矛盾,又要研究非主要矛盾;在研究任何一种具体矛盾时,既要研究矛盾的主要方面,又要研究矛盾的次要方面。辩证法的两点论是有重点的,两点论中内在的包含着重点论;重点论以同时承认非重点为前提,重点论中内在的包含着两点论。因此,我们可以看出,一般价值体系中包含着核心价值体系的思想,而核心价值体系以承认一般价值体系为前提,也包含着一般价值体系的重要思想,二者是共生的。另外,当核心价值体系的具体内容还没有达到大众化的程度时,还必须依脱传统文化的根基来融会贯通,二者如影随形。这就要求,我们在对待二者的关系上要辩证的去看待,不要只看一点或一面就得出结论,这样不仅是对核心价值体系的误解也是对辩证法的误解,最终将走向形而上学的歧途。

其二,本着“尊重多样、包容差异”的情感维度。善于包容,是先进思想文化的显著特征,也是先进思想文化引领社会思潮、促进思想文化发展的必由之路。对于思想文化的的多样与差异应该细心扶正,而不是粗暴变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内涵的每一项内容无一不是尊重差异、兼收并蓄的结果。对于充满差异性和多样性的社会思潮,如果采取压制、排斥的态度,就只能把它们推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对立面,因而也就不可能引领它们前进。因此,核心价值体系与一般价值体系之间的相互尊重和包容就是要在差异中求和谐,在多样中求整合,最大的限度的形成社会思想的共识,以促进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和谐健康的发展。

葛兰西对意识形态,认为是社会整体统一的“水泥”,生动的道出了意识形态的凝聚力和稳定性的功能。通过以上对核心价值体系和一般价值体系的关系的解构与建构,更加丰富和清晰了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理解,不仅避免了概念的混淆,而且还遏制了走向极端的倾向,更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思想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30页,第31页.

[2] 陈新汉主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价值论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第2页.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508页.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96页.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9页.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52页.

第11篇

论文摘要:罗尔斯顿在反对“人类中心论”和“生物中心论”的基础上提出了“生态中心论”的自然价值论,它充分地体现了人类在其中的地位以及人类与自然界的关系。罗尔斯顿在自然价值论中对人类采取了“双维度”的定位,既肯定了人类主体在自然中的重要性,同时也表明了生态系统的系统价值高于一切主体性价值。自然价值论对我们在推行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理念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参照指导作用。

一、生态中心论的理性定位

“后道德时代”[1]240,人的价值观、伦理观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正如法国哲学家吉尔利波维茨基所说,“人的义务超越了那种将其限定在即时的人际间范围内的传统伦理范畴”[1]241,人类的责任已经延伸到了整个生物圈。学者们开始对价值进行了深入的讨论,由陈旧的主观价值论发展到客观价值论,把价值从人延伸到了整个生态系统。罗尔斯顿则是客观价值论代表人物之一。

人类中心论认为,人只对自身(包括其后代)负有道德义务,环境只是工具,生态环境中的动植物不具有道德意义,只具有工具价值,而不具有内在价值。生物中心论认为,人的道德义务的范围并不只限于人类,人对所有的生物都具有的道德义务是直接的,所有的生命的价值都是等同的,没有高低之分。罗尔斯顿的自然价值论是基于对“人类中心论”和“生物中心论”反对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罗尔斯顿认为,“生命中心论”是不正确的,但“人类中心论”也是错误的。[2]98他认为,所有的生命并不是毫无差别地都处于中心位置的,生命之间不是完全等同的,是具有层次的。[2]98但同时,他又认为,生态系统在功能上也没有把人放在中心的位置,在人产生之前,许多其他的生物已经存在了,在生态系统中,细菌对维持生态系统稳定的作用比人更大。所以,他主张应该把人放置在生态系统中,从生态系统的角度来考虑生物的价值和人与有机体之间的关系。他的这种环境伦理的观点被称为“生态中心论”。德国哲学家奥特弗利德赫费称生态伦理学“新颖甚至比一种范式转换更激进”[3]90。

罗尔斯顿认为,人类的主观性的价值事件只是“发生在地球上的更大、客观的价值产生和价值支撑的一个子集”,这个子集是“一个以客观价值事件为基础的子集”[2]6。正如人是自然的产物是“通常被遗忘的第一个功能”[3]91。所以,人类的评价行为应该是一种“生态的评价”,即所有的事件、主体及其评价对象,都发生在自然场景之中[2]277。但同时,人类的主观性价值事件是在所有子集中处于顶点的[2]6,人是自然最高级的创造物[2]269,具有最高级的价值[2]259,处于价值金字塔的顶层,当然,这个价值指的是内在价值。但是,在系统价值的层面上,人类的价值是最小的,处于系统价值的底层。因此,罗尔斯顿的自然价值论对人类的定位具有双维度。这种定位的方式是一种理性的定位,是对“人类中心论”和“生物中心论”的极端主义立场的纠正,为理论的实践性提供机会。

二、人类主体在价值与内在价值关系中的定位

大自然是一个客体的价值承载者。[2]4在自然生态系统中,所有的自然创造物都有价值,这些价值早已存在于大自然中,人作为评价者只是发现这些价值,而不是创造这些价值。罗尔斯顿反对克里考特把这个“发现”价值的过程描述成“由观察者的主观情感投射在自然客体或自然事件上” [2]154,认为人类的评价活动并没有任何东西从人传送到自然客体。所以,罗尔斯顿认为,评价过程中的“投射”最好被理解成“翻译” [2]155。价值与内在价值不同,价值具有工具性,是事物的特征或自然属性被人翻译后而形成的。人是价值的根源[2]157,是人把自然物的属性记录下来,并翻译成价值,人是价值的拥有者。而内在价值则不因人是否存在而存在,尽管不被人发现也真实地存在于自然物种。可以说,价值是由内在价值翻译过来的,与内在价值相比,仍对价值的显现只是一个副现象。

对于主体的定义,罗尔斯顿说:“所谓主体并非一定是具有判断能力的主体,但至少得是能够进行运动和作出感情反应的主体。” [4]189而人类是唯一的道德物种[2]6,是唯一的道德主体,是唯一的道德代理人[2]146。价值与人类的意识是密不可分的,如果没有人的参与就不会有价值的产生,但并不否认自然物的自身所具有的内在价值。

由此可见,具有人类痕迹的价值与内在价值之间是被包含与包含的关系(图1)。

图1 价值与内在价值的关系示意图(个体角度)

从图1可以看出,对于自然物的个体而言,自然物的内在价值在经过人类的翻译活动之后,形成若干种不同的价值。

而在生态系统中,生态系统对人的某种价值是由若干种自然物的内在价值构成的,是各种内在价值的有机组合。如图2,它反映了在生态系统的角度中价值和内在价值的关系,这种关系与图1所反映的关系是相反的。

图2 价值与内在价值的关系示意图(系统角度)

在此,人类是内在价值被翻译成价值的过程的评价者,罗尔斯顿在肯定自然物内在价值的时候,并没有否定处于本物种角度来评价外物种的合理性和能动性。

三、人类主体在内在价值与工具价值关系中的定位

如上所述,罗尔斯顿的自然价值论对价值的定义是具有人类痕迹的,价值的概念是相对于人类的工具性为出发点的。尽管如此,价值并不等同于工具价值,工具价值的概念是放置于整个生态系统范围的,是对于生态系统中的所有自然物而言的工具性价值。工具价值按照罗尔斯顿的定义是:“指某些被用来当作实现某一目的的手段的事物。”[2]253同样存在于生态系统范围内的自然物的内在价值是与工具价值相对的,内在价值是指:“那些能在自身中发现价值而无须借助其他参照物的事物。”[2]6工具价值和内在价值都是客观地存在于生态系统中的,生态系统中的每种自然物都不以其他事物为参照而具有内在的价值,同时也对其他自然物具有工具性价值,两者的交织存在促成了生态系统的运行。在系统的层面上看,内在价值恰似波动中的粒子,而工具价值亦如粒子组成的波动。[2]297对于内在价值和工具价值的关系,如图3所示。

图3对工具价值和内在价值的关系的描述是基于个体角度的,在这一角度看,工具价值与内在价值是被包含和包含的关系。当主体对其他自然物显现工具价值的时候,主体自身的内在价值相对于其他不同的自然物有不同的工具价值。不同的工具价值是由主体的内在价值向其他自然物呈现的,相对于不同的工具服务对象而言,个体的内在价值具有不同的工具性。

图3 工具价值与内在价值的关系示意图(个体角度)

从系统角度来考虑工具价值和内在价值之间的关系的,在生态系统的层面上内在价值和工具价值的关系与在个体层面的关系相反,工具价值与内在价值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图4)。对于生态系统,一种工具性价值是由若干种自然个体的内在价值有机结合而成的,多种生物的特征的组合完成生态系统的一项功能。

图4 工具价值与内在价值的关系示意图(系统角度)

在工具价值和内在价值的关系中,人类是如何得到定位的呢?罗尔斯顿在解决工具价值和内在价值的关系时把两者区别了高低的不同层次。他认为,内在价值的等级大致是:人的价值最高,从高等动物到具有系统发育功能的或神经复杂性的动物,植物的价值更低,微生物的价值最低[2]164。在实践上,植物的价值就几乎是零[2]163,他认为:“植物的概念在伦理学中几乎没有什么用处。”[2]163

图5 内在价值与工具价值层次分布图

内在价值与工具价值在自然物中的比例是由“存在物等级”[2]305确定的,罗尔斯顿认为,比例分布的不平均不是一个“与平等有关的问题”,而是一个“与品级有关的问题”[2]99。显然,在这个品级中,人类是处于最高点的顶层价值者,是“最有价值的作品”[2]306。因此,罗尔斯顿拒绝对人以外的其他物种采取“伤感主义态度”,主张在生态系统规律允许的范围内牺牲它们以满足人的需要。

四、人类主体在系统价值中定位的调整

利奥波德认为:“土地伦理是要把人类在共同体中以征服者的面目出现的角色,变成这个共同体中平等的一员和公民。它暗含着对每个成员的尊重,也包括对这个共同体本身的尊重。”[5]193罗尔斯顿对此是认同的,工具价值与内在价值都是针对个体的主体性而言的,但在整个生态系统的层面上,我们需要的不是某种“主体道德”,而是“客体道德”[2]277。从主体性的角度,我们使用工具价值和内在价值两个术语来描述个体的价值,但对于生态系统这个客体而言,无论是工具价值还是内在价值,都是不适用的[2]254。因为生态系统虽然拥有 “自在的价值”,但却不像有机体那样具有“自为的价值”,生态系统是价值的生产者,但却不是价值的所有者,也不是价值的观赏者。只有有机体才能是价值的所有者,只有人类才是价值的观赏者。

因此,对于生态系统的价值,罗尔斯顿运用了第三个术语——系统价值[2]255。系统价值弥漫于整个生态系统,但它并不是生态系统各部分的价值的简单相加。对于系统价值,罗尔斯顿强调的是自然的一种创造性,他认为,系统价值是某种充满创造性的过程。这个过程创造的产物就是自然物的内在价值,是“被编织进了工具利用关系网中的内在价值”[2]254。生态价值这一客体性价值是高于一切主体性价值的,在生态系统的系统价值层面,人类的定位得到了调整。在从人到微生物这一内在价值下降的曲线的坐标上,大自然创造出的系统价值是呈上升趋势的(图6)。[2]164

图6 系统价值与内在价值的趋向示意图

可见,在客体性的系统价值中,人类的定位得到了调整,不再是如对于内在价值那样处于价值金字塔的顶层,相反,当人类置身于整个生态系统的时候,人的系统价值并不如植物或是微生物。

五、人类主体在内在价值、工具价值与系统价值三者关系中的双维度定位

有人认为,罗尔斯顿抛弃人类中心主义是过分理想化[6],笔者并不苟同。其实,罗尔斯顿对人类的定位是采取双维度方式的。在罗尔斯顿建立的内在价值、工具价值与系统价值模型中,把自然的生态价值分于七个系统中,这七个系统按照内在价值大小由上至下依次为:人类文化系统、人类自然系统、动物自然系统、有机自然系统、地球自然系统、地壳自然系、宇宙自然系统。七个系统由上至下形成一个金字塔形的模型,人类文化系统是处于塔尖的,宇宙自然系统处于塔底。从上到下,主观性价值逐渐减弱,客观性价值逐渐增强,到塔底的部分(包括动物自然系统的下半部分、有机自然系统、地球自然系统、地壳自然系统与宇宙自然系统)就完全是客体性的价值了。同时,由上至下,系统价值是逐渐增大的,系统与系统之间互为工具价值。

内在价值和工具价值广泛地存在于自然生态系统中,作为生态系统本身,它具有高于主体性价值的系统价值。罗尔斯顿在强调自然物内在价值的时候,更强调系统价值、强调内在价值间的联系性,反对一味地把自然物的内在价值从生态系统中剥离出来,看成是纯粹内在的和基元的,他注重每一种内在价值与从其产生的价值之间联系,主张主体性价值要被放置于整个生态系统中来评价。人类在这三者的关系中是以内在价值最大,而系统价值最小的双维度身份出现的。对人的顶层内在价值的肯定是人作为生物群体对本物种的立场的维护,是对“生物中心论”由于价值中心的模糊而导致的实践上的无法施行的空泛的避免;对人类的底层系统价值的确认是人作为唯一的道德道理人明确自身对维护其他物种和自然环境,以及整个生态系统的价值的义务于合理性,是对“人类中心论”的盲目性而导致生态系统的破坏的纠正。

六、自然价值论对社会主义构建和谐社会的指导意义

人类社会发展和自然生态发展的矛盾已成为当今中国乃至世界的重要话题,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科学发展观同时提出了要实现人和自然的和谐共处,十七大报告也重点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点的重要指导思想。笔者认为,如何解决人与自然的矛盾,关键在于如何解决人类在人与自然两者关系中的定位,也就是人类如何理性地处理自身发展与自然生态发展的关系。这一定位的失误将可能导致人类对自身生存的迷惑即生物中心主义,或导致人类对自然内在价值的藐视即人类中心主义。因此,对人类自身的正确定位是发挥人类在处理人类自身发展和自然生态发展之间的矛盾关系的主观能动性的基础。

罗尔斯顿的自然价值论认为人类的主体性价值在自然生态中的重要性是应该予以肯定的,但从生态系统的角度看,人类的价值只是生态价值中微小的一部分,生态系统的价值高于一切主体性价值。由此,我们应该认识到:

(1)人类的主体性价值对人类和人类社会自身而言是崇高而不可低估的,人类的发展是以人类社会的繁荣为目的的。经济、文化、政治等社会要素的发展状态是衡量人类社会发展状态的重要指标,人类的繁荣需要这些社会要素的繁荣。自然在实现这些社会要素的繁荣中,对人类具有工具性价值,人类可以利用自然的工具性价值改造自然界。

(2)人类的主体性价值对生态系统的价值而言,是极其微小的。生态系统的平衡需要各种生物群落的平衡发展,人类社会的发展不能以剥夺其他生物群落的发展为代价。自然不仅对人类具有工具性价值,而且具有自身的内在价值,它们的价值的存在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而改变和抹杀的。

(3)人和自然要和谐发展,必须在认识并利用自然的工具性价值的基础上,尊重自然自身的内在价值,并意识到人类自身的主体性价值是从属于生态系统的系统价值的,系统价值的消亡必然导致人类主体性价值的消亡。

由此,人类在利用自然的时候,应考虑人类价值的实现是否严重损害了自然内在价值的实现和自然系统生态价值的维护。人类社会的和谐发展必然要在尊重自然生物内在价值,维护自然生态系统价值的基础上实现。

七、总结

罗尔斯顿在自然价值论中对人类的定位是具有双维度性的,在主体性价值即内在价值的维度上,人类是顶层价值者,但在客体性价值即系统价值的维度上,人类是底层价值者。可见,罗尔斯顿在坚持人的主体价值的同时,更坚持把人放置于生态系统中来考虑;在强调生态系统的系统价值高于一切主体性价值的同时,并没有完全丢弃人的主体性价值。人在自然价值论中的这种双维度的定位对达到自然价值论在实践中的可行性具有极大的意义,对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推行社会主义科学发展观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参考文献

[1] 吉尔利波维茨基. 责任的落寞——新民主时期的无痛伦理观[M].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7.

[2] 霍尔姆斯罗尔斯顿. 环境伦理学[M].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

[3] 奥特弗利德赫费. 作为现代化之代价的道德——应用伦理学前沿问题研究[M]. 上海: 上海译文出版社, 2005.

[4] 霍尔姆斯罗尔斯顿. 哲学走向荒野[M]. 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

第12篇

内部财务控制是企业控制的基本手段,也是重要的手段,它能够控制企业的所有活动,涉及到企业活动的各个方面,包括企业的生产经营、投资等。对企业的内部财务控制进行仔细的研究,可以帮助企业在市场经济竞争激烈和风险环境越来越复杂的情况下,更好的管理财务,持续平稳的发展下去。价值创造相关理论在日益变得成熟和丰富,同时价值创造理论受到了大部分企业的持续关注,通过价值创造,有助于企业实现创造价值的最大化,对内部财务控制合理有效化。

一、价值创造含义的简述

价值创造在所有的商业活动中是一种最基本的经济行为,是所有产业、甚至是整个社会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从不同的角度分析,价值创造的含义也有所差别。一位学者认为,价值创造可以分为以下四种:第一种是对风险的规避,通过改善与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进而将风险避免在外。第二种是增加顾客价值,通过重新界定和扩展与当前所有消费者之间的关系,从而将产品的生命周期加倍或延长,最终增加顾客价值。第三种是长期价值创造,通过研发新的项目、开发新的产品,以及开拓新的市场和挖掘新的客户,来实现价值创造的长期性。第四种是短期价值创造,通过优化运营和内部生产、内部供应链的管理对现有产品的生产、运输和服务的改善,从而实现短期内的价值创造。另一位学者认为,所有企业都希望通过提供客户所需产品和良好的服务来为企业创造价值,但却不知具体该如何做才能创造价值。根据经济理论分析,任何一个单独的企业都是很难维持长久的边际利润的,因为一个企业战略的成功,会促使其他企业纷纷模仿,并提出更优惠的条件来与其竞争,争夺更多的客户和资源,所以一个企业是无法维持长时间的边际利益。企业要想能够维持长期发展并在竞争中生存下去,获取利益、增加企业收益,经济学理论为企业实现创造价值提出了三个方法,他们分别是抓住一纵即逝的机会、控制或拥有优势的资源和保持自身的优势地位。对价值创造的含义还有许多学者都提出了自己独到的见解,在这里,本文就不一一进行概述了。但是,综合所有学者对价值创造含义的理解和看法,本文认为价值创造就是指扣除了所有使用稀有资源的机会所需的成本后而产生的经济效益,而这种价值创造所具有的能力能把一个企业的资本生产力和经济效益直接反映出来,所以企业对价值创造的追求就是对企业效益的追求,对价值创造和价值最大化的追求,可以促使企业提高经营成果,逐渐形成持续发展、具有竞争力的优势。

二、价值创造具有的特点

(一)连续性特点。

企业追求的价值创造是一个连续的、动态的过程,是对价值制定的战略进行整合的结果。企业整体价值的增加,是价值创造连续性的特点通过企业的结构、制度以及对资源的优化与整合实现的。

(二)复合性特点。

企业价值创造的含义蕴含了许多重要的因素,包括经济价值、可持续发展、风险和现金流量等等,这些重要因素的隐含体现了价值创造的复合性特点。如果企业想要追求与实现价值创造,就必须对这些因素进行权衡与协调,尤其是对风险的考虑,如果企业只一味的、盲目的追求现金流量的最大化,就有可能导致折现率过高,降低企业自身的价值,甚至会导致企业破产。

(三)实在性特点。

价值创造的实在性特点是指企业价值真正的增加,企业实实在在创造的现金流量,而这些价值的增加是对企业所有的、各类的投资者而言。企业创造的现金流量发生的变化,说明了企业实际的、可以控制的价值也在变化。

(四)前瞻性特点。

企业现有的资本项目以及以任何方式进行投资的价值对于企业未来发展的时间、不确定性和现金流量是一个变化的函数,企业放眼未来的价值的创造和分配是价值创造所具有的前瞻性的特点。这种特点不仅能将当前有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一切特征延续下去,而且还隐含了企业对未来发展控制的实力,控制的实力越强,那么企业实现价值创造的可能性就越大,对未来可持续性的发展就越有保障。

三、价值创造对企业内部财务控制的特点

价值创造视域下的企业内部财务控制与企业传统的内部财务控制相比,前者继承了后者的优点,改进了传统企业内部财务控制的不足之处,并将有利于企业实现价值创造的因素加入到企业总结出的管理方法中。传统的企业内部财务控制对资产的增值性和资产价值的动态性欠缺严重的考虑,且过度强调资产的安全性,导致了企业的财务人员严重的缺乏效益意识。而且员工的风险管理知识薄弱,几乎没有对风险管理的意识,大部分情况下都是抱着风险规避的态度,企业对财务的风险管理水平也非常的落后,这些不足的地方给企业埋下了众多难以想象的隐患。价值创造新时代的来临,使得在价值创造视域下的企业内部财务控制能与时代接轨,把创造价值的最大化目标进行强化,同时增强企业员工的经济效益意识,提升员工创造价值的能力。现代企业在市场经济的发展中,不仅要对企业财务报告的质量作出保证和提高,还要对企业整体价值的提升给予高度的关注和重视。价值创造在企业内部财务控制问题中的使用,使得价值创造的理念深深融入到了企业内部财务控制的核心当中,不但能有效减少传统企业内部财务控制所带来的问题,而且对企业财务控制的管理运用的也是先进的价值创造的管理方法。运用价值创造对企业内部财务控制进行管理,是企业在当代市场经济下的发展趋势。价值创造是企业财务控制管理中的基本问题,是企业财务控制发展的核心,也是企业内部财务控制的目标。所以,价值创造是企业内部财务控制的行为归属,而价值链是企业价值创造活动的具体表现形式。通过对企业内部财务的控制,不断对价值链进行改进和修正,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增加企业的价值,对企业内部财务的控制是企业价值创造实现的有效途径。价值创造下的企业对内部财务的控制要求企业所有人员都参与其中,注重组织机构和对人才的培养,同时也注重对价值创造的风险管理。价值的创造必然要面临着一定的风险,如果企业经过仔细的考虑,能够主动去面对一些风险,抓住风险中存在的商机,那么便会大大增加企业创造价值的机会,进而为企业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提升企业的整体价值以及在市场中的地位和竞争的优势。价值创造的理念已经随着人们对价值管理的深刻认识而深入到企业的内部,为企业内部财务的控制奠定基础。

四、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