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25 16:34:3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公司税务审计,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税务管理组织分工
大中型集团公司根据需要,可设立专门的税务管理机构,隶属于集团财务部,集团本部及各子公司应设立专职人员负责税务管理工作。集团公司税务管理职责:制定和完善集团公司税务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审核各类经济业务的税务处理流程;服务、指导、协调、监督各单位的税务管理工作;对子公司的税务筹划工作进行论证并促进实施;建立与税务部门良好的沟通渠道,形成和谐的税企关系;负责集团本部的纳税申报及日常税务管理工作。子公司税务管理职责:执行集团公司税务管理制度及流程,对本单位的各类经济业务进行税务审核;负责本单位的税务登记、税务核算及申报;负责税收优惠政策的运用及筹划;负责本单位税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对本单位各项经济业务涉税问题进行把关,在重大经济业务活动发生前与集团税务部门协商沟通和汇报,防止出现重大涉税问题。集团公司和各子公司其他业务部门应配合财务部门制定业务流程中的税务处理流程,并执行税务处理流程的规定。
二、税务登记、税务核算、纳税申报及发票管理
(一)税务登记方面
集团新设子公司办理税务登记前,应及时报告集团税务管理部门,由集团税务管理部门根据税收征管范围及税收优惠政策的有关规定,指导子公司选择合适的地区进行国、地税登记;子公司因经营场所变动需变更征管范围时,由集团税务管理部门指导、协调办理;子公司宣布歇业或清算时,原则上应先对清算过程中存在的税务问题解决完毕,再办理税务及工商注销手续。
(二)税务核算及管理方面
子公司应做好税务管理基础工作,依法设置账薄,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避免出现如兼营行为没有分开建账导致从高征税,核算不清导致核定征税,缺乏有效凭证导致企业所得税汇算调增损失。子公司应充分考虑税务成本,事前对发生的各类经济业务进行税务审核并积极进行税务筹划,事后对纳税情况进行分析并找出税收异常变动的原因,从而达到合理运用税收法规节约税收支出之目的。税收核算要严格按照税收法规和会计法规开展,当公司税收筹划涉及到调整税收核算的,应按照税收筹划要求进行核算;对经济事项的处理涉及到税法和会计法中不明确之处,或税法与会计法之间存在冲突时,应作出一个合理选择。
(三)纳税申报方面
严格执行纳税申报流程。集团公司及子公司税务会计每月依据应交税金明细账与相关涉税科目等资料填制纳税申报表,经主管领导审核无误后按规定上报,同时办理纳税申报手续。子公司需延期申报时,应按有关规定向税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在集团备案。
(四)发票管理方面
严格按照发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领取、开具、接收和保管本单位的各类发票。在经济业务运行中,应按发票使用规定,根据经济业务的性质开具和取得合规的发票,严格杜绝跨期发票或过期发票列支成本费用;避免业务人员人为压票影响增值税抵扣和不能按期抄报税的情况。
三、税务报告及档案管理方面
子公司应建立税务分析报告制度,加强税务档案管理,定期对本单位税收实现情况进行分析,建立本单位税负率标杆。当税负出现异常变动时,应及时分析并向集团税务管理部门提交税务分析报告。子公司应及时整理、装订本单位的税务报表,对每年所得税汇算中调整的明细事项,应建立台账进行管理;对每次国、地税稽查中出现的问题,要专项整理归档。税务人员工作调动时,应办理税务资料、档案的移交手续,按照会计法规要求,实施监交。
四、财产损失申报和所得税汇算
集团本部各单位应及时向集团税务部门提供有关纳税申报的资料,承担税款;集团本部单位的各类资产损失(坏帐损失,投资损失,存货跌价损失,固定资产处理损失),在年终由集团税务部门负责收集清单,报董事会申请核销,经批准后向税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集团本部各单位在对各类资产进行盘点的基础上,查明损失原因、分清损失的责任、完备损失的原始手续、资料,准确计算资产损失的计价金额,需做进项税转出的按要求转出。按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参与合并纳税的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在年终时按照集团公司财务部统一部署进行所得税汇算工作,股权发生变动不再符合合并纳税条件的,应及时将股权变动情况报告集团公司财务部。子公司进行财产损失申报、所得税汇算需聘请税务中介机构时应服从集团统一安排;各单位聘请中介机构作税务顾问,要将中介机构的基本情况、双方合作的业务范围、费用等有关事项报告集团备案。
五、税务审计及检查方面
(一)税务审计方面
原则上由集团税务部门统一聘请中介机构对各单位进行税务专项审计。集团公司对审计过程实施监控,子公司审计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要及时与集团沟通;子公司税务审计报告必须经集团审核确认,正式审计报告要交集团备案。
(二)税务检查方面
对子公司税务稽查事项的规定:对各级税务部门的纳税检查,子公司应积极配合;子公司财务主管为税务检查时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接受询问和解释,向税务部门提供的各类资料,应经本单位财务主管审核批准;在得知纳税消息或接到纳税检查通知书时,应及时报告集团税务部门,对本单位存在的税务问题应及早发现并提出解决方案。检查中,要积极与检查人员沟通,时刻关注整个检查进展情况,对涉及到集团层面的涉税处理事项,在了解事情全貌后给出答复;检查后应及时将稽查结果整理归档并交集团备案;税务检查结束后,子公司应积极取得税务检查结论草稿,并组织相关人员讨论,复核税务检查结论,并制定改进方案。
六、税务筹划
子公司财务主管和税务会计应积极关注和学习各类税收法规,要认真研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享受条件,在经济业务发展过程中积极取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各种申报材料。各单位开展的各类税务筹划,实施前应征求集团税务管理部门意见,筹划方案应提交集团备案;集团定期组织子公司讨论税收筹划论证会及举办讲座,提高税务人员税收筹划意识。
关键词:集团公司 债权债务 税务策划
良好的资金运营是集团公司正常运转最基本的保障,其债权债务问题会直接影响到集团公司内部资金的周转速度。集团公司由于结构复杂,业务量繁多,设立专门的税务岗位也是非常必要的。所以,本文分别就集团公司的债权债务工作问题和税务策划工作来进行解析和思考。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全球经济逐渐走向一体化,市场上的原材料和能源相关产品的价格也在急速上涨,使得集团公司的利润空间变得越来越小。因此通过对公司内部债权债务加强管理和税务工作的策划,挖掘集团公司资金,提高对其使用效益的方式来保障集团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谋得发展。根据管理学上的一个经典原则,即“不损失就是最大的盈利方式”。集团公司的相关业务人员应该加强对国家经济法规的学习,深入研究和调查,争取把握经济发展规律,对强化集团公司的债权债务管理,优化税务策划,促进公司发展,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集团公司债权债务管理中的问题
不少集团公司对债权债务管理的职责划分不明,公司各部门间在债权债务的管理上还缺乏有效的合作。对债权债务的管理属于集团公司内部的综合管理,不但和财务部门紧密相连,还与工程管理、计划经营、销售、采购等部门都密不可分。公司应加强各执行部门对内部债权债务的管理,只有提高了公司各部门间的整体意识和团结协作,才能提高对应债权债务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从而降低坏账的风险。目前,不少集团公司在债权债务的管理中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
(一)粗放型的债权债务管理
不少集团公司在债权债务管理中无明确分工,也没有配备专人来管理,造成集团公司内部债权债务的管理混杂,挂账时间长,如此就容易出现死账、呆账和难以消化的成本支出,导致大额资金因长期挂账而无法为公司正常周转所用,制约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
(二)管理者忽视对信用的管理,缺少防范风险的意识
集团公司应参照相应的合同管理制度,并结合本公司经营的实际状况,建立有针对性的高效合同管理机制,加强对客户资产和信用评估的重视,完善合同审批的程序,减少合同履行中的风险。还要加强对交易过程的控制和管理,并对各种交易资料进行妥善保管。
(三)管理机制有待健全,职责尚不明晰
有些集团公司对于债权债务的内部管理没有明确的职责划分,导致相关工作落实不到位,因此,必须加强集团公司内部各部门间在债权债务管理方面的有效协作。
二、集团公司加强税务策划工作的必要性
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税收成本的数量也在逐年增加,集团公司可以通过税务策划达到延期纳税的目的,以获得最大限度的利润。如果公司可以通过加强税务策划对投资经营活动和利润分配等方面进行有效的控制,不但有利于降低公司的纳税成本,还可以实现公司财务利益的最大化。
集团公司税务的策划,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集团公司全局出发,实现税后利润的最大化,充分利用税法提供的优惠政策,获得最大的税后利益。如果税务策划工作到位,可以使集团公司享受税收政策上的多种好处;如果潜在的问题不能解决,就可能会带来麻烦。因此,集团公司的构建过程需要税收策划的参与,这是集团公司筹建的最佳方式。
三、关于加强集团公司债权债务税务策划工作管理的思考
(一)加强债权债务管理的几点思考
加强集团公司债权债务的管理是有效避免债权债务风险的保障。集团公司根据公司的发展方向,业务特点和职责分工,设立公司的债权债务管理模式,将所有的债权债务分别落实到各个责任部门,通过债务的清偿减少公司的资金风险。
1、加强公司内部债权债务的横向管理
债权债务的横向管理即是公司内部根据发展方向和业务特点,交易事项和交易金额的大小,组建成有债权债务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管理机构。按照不同的处理方法和程序,使问题得到解决。
⑴要按交易事项划分有关责任部门。主办经济往来事项的部门是债权债务的主要责任部门,主要是指与对方联系,签约和办理收付款业务的部门。责任部门的负责人要对债权债务进行有效地管理。直接经办人要负责所办的债权债务工作的清理。次要责任人是负责部门的直接参与者和审批人。
⑵要明确划分各部门间的责任。债权债务的发生不是由一个部门就能够促成的,对债权债务不但要划清责任归属,更要明确各部门间的职责和分工。各管理部门间相互合作,各司其职才能有效地降低债权债务的管理风险,确保公司的财产安全。
⑶集团公司内各部门在签订合同时要严格按照合同制度来签署。对于重要的合同要提交给公司财务部门或公司法律事务部门来进行审查。对于所签的各项条款要逐条审查,在确定付款时间和违约条款时,也要考虑缩短债权债务期限的问题,以便于及时清理债权债务。
2、加强公司内部债权债务的纵向管理
债权债务的纵向管理即是建立债权债务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管理。根据公司内部债权债务所处的不同阶段,分别制定不同的管理策略。事前管理主要是要明确管理职责;事中管理是通过债权债务进行分析;事后管理是针对债权债务后期所进行的清算和管理。
⑴债权债务的事前管理。首先要加强管理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的资信评价系统,来规范合同的签订。订立完备规范、科学合理的合同是有效预防债权风险的前提。提高签订人员的法律意识,把对合同的管理深入到公司生产经营中的每一环节。本着小心谨慎的态度在合同订立前,对合同对方的资信状况进行全面地了解。
⑵债权债务的事中控制。集团公司要加强对其所属的债权债务的日常管理,最好是按挂账期限、金额大小、种类等对债权债务进行分类,并推行动态管理,特别是当自身处于不利市场地位时,更应随时关注客户资金的动态以及偿还的能力,及时更新风险指数,一旦出现了不利的因素,要尽快采取相应的诉讼措施。
⑶债权债务的事后管理。集团公司要建立起债权清理的领导责任制,把债权清欠的责任下划到具体负责人,让债权清欠工作成为由领导带头,各个业务部积极配合的综合性工作,打破过去管理者意识中那种债权债务的清理归财务部门管,而让财务部门孤军作战的片面思想和做法。
(二)加强集团公司税务策划管理工作的对策
针对集团公司税务策划的特点,综合目前的税务策划情况,我们对加强集团公司的税务策划提出以下建议:
1、转变原有的集团公司税收管理理念
由于集团公司内部和外部都有较强的监督控制机构,不仅要受到国家税务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还要受到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的监督,所以,纳税遵从度也是很高的。
2、完善集团公司管理岗位责任的设置,实现与管理服务的结合
根据集团公司税收收入比重大的特征,我们需要配备素质高的税收策划人员,为集团公司提供深层次的管理和服务,充分考虑集团公司的差别需求,做到一站式的服务。及时评估集团公司税收业务,使其做到及时核算,及时报税,还要将法律和服务有效地结合起来,建立和谐的征税纳税关系。
3、加强集团公司税收策划人员的培训
强化集团公司税务策划人员的素质,是满足税收工作策划需要的目的。要积极大力地开展专业技能岗位的培训,针对集团公司的特点,培训财务管理、财务分析、税务税收等方面的内容,特别是要熟练掌握集团公司的各类财务软件的应用和操作,从而提高税务策划工作的能力。
4、加强集团公司税务策划工作的措施具体有
坚持纳税原则,通过设置财务管理部门来提高税务的管理水平;对集团公司投资,筹资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税务管理;加强集团公司税务的风险管理。
四、结束语
在市场竞争条件下,加强集团公司内部债权债务税务的策划管理工作,不仅能够促进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活动的规范化,还能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并合理使用资金。集团企业是国家税收收入的主要来源,在我国经济发展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推进集团公司债权债务税务策划工作的科学化和专业化是必然的要求,也是顺应国际财务的管理机制。因此,有效的对集团公司进行债权债务税务策划工作的管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务。
参考文献:
[1]张梅芳.我国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分析[J].财经界(学术).2007(10)
[2]张世义.浅析我国集团公司财务管理的特点及现状[J].职业圈.2007(17)
[3]李龙刚.巨亚平.加强企业债权债务管理的对策探讨[J].商场现代化.2008(08)
关键词:税务风险;内部审计;风险控制
作者简介:尹淑平(1979-),女,河南信阳人,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会计学院讲师,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在读博士,研究方向:税收理论和制度研究。
中图分类号:F239.4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309(2010)03-0066-03
安然事件曾经轰动了全世界,为了提高公司财务管理的透明度,美国政府颁布了非常严厉的SOX法案404条款。此后,多数跨国公司在财务部门内设置了首席税务主管,专门致力于控制风险,公司税务管理的职能正朝这一方向倾斜。可以说,税务风险在全世界范围内引起了税务机关和企业的全面重视。而现代内部审计的风险导向使得其能与风险控制完美契合,成为企业税务风险控制的一项重要工具。
一、企业税务风险的界定
税务风险作为风险的一种,它首先是指一种损失的可能性。税务风险在企业风险构成体系中属于经营风险,即一个企业所做出的决定、进行的各项活动、实施过程等导致各种领域损失的可能性。因此,税务风险应该是一个企业所做出的税务相关决定、实施的税务活动等引致企业各种有形、无形损失的可能性。
税收会对企业的筹资、经营和融资活动产生影响,这直接导致税务风险对企业的影响也是多方面的,可以概括为法律、声誉和经济3个方面:第一,法律上的影响,直接体现为违反了税收相关的法律法规。第二,声誉上的影响,体现为对企业形象的影响。企业的社会责任表现在税务方面就是企业应承担相应的纳税义务,避税甚至在有些国家过多的税务筹划都被视为企业逃避自己的税收责任,这会影响企业的社会形象。现在,税务机关都会对企业进行纳税信用等级管理,将纳税人的信用分为A、B、C、D4个级别,高税务风险容易使企业失去A级纳税信用的等级。第三,经济上的影响,这是对企业最终的影响。概括的说,税务风险在经济方面可能给企业带来如下的影响:补缴税款、支付税收滞纳金、税收罚款;多承担税收成本;影响企业股价;影响企业对现金流的预测与安排,从而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影响企业的经营策略。上市公司由于税务违规而带来的声誉问题还会对企业股价产生影响,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2008年11月13日,波司登(03998.HK)公告承认,内地多个省市的税务部门已就涉嫌逃税问题对其展开调查,当日波司登在香港联交所的股价急挫17.39%①。仅仅只是展开税务调查,并不是最终的处罚定案就对公司股价造成了这么巨大的影响,可见,税务风险对企业声誉的影响不容小觑。在上述3方面影响中,法律方面是税务风险的直接影响,声誉方面是因为法律方面的风险引发的,而税务风险最终会体现对企业经济方面的影响。在企业税务风险产生的众多原因中,内部审计的弱化是重要原因之一。
二、内部审计在风险管理方面的独特作用
现代公司治理最为关注的两个方面――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都与内部审计有着密切的关系。正如COSO主席拉瑞・瑞丁伯格博士所说,美国和欧洲大多把内部审计部门分为两个部分:一个是传统的、关注内部控制和财务以及运营的内部审计部门;一个是牵头了解企业风险管理的内部审计部门,这通常也是内部审计的第二个职能,主要协助协调企业的风险管理工作。
就税务管理来讲,内部审计通过对企业经济活动及其经营管理制度的监督检查,对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企业税收规章制度,按照审计工作规范,揭示企业违反税法的行为;利用内部审计接触面广的特点,及时把下属单位或有关部门普遍存在的税务问题、税务风险,及时、客观地反馈给领导,发挥上下之间沟通信息的作用,从而达到完善和提高企业税务管理的目的。根据未来的发展趋势判断,随着企业内部控制的日益加强、公司治理结构的逐步完善及会计信息质量的不断提高,合规性审计目标或效益性审计目标将上升为主要的审计目标,内部审计工作的重点届时也会发生转移,不再是单纯的财务审计。税务内部审计重点应向税务内部控制、税务风险审计方面转移。
而传统上,多数企业的内部审计对税务方面不够重视,《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3号――审计报告》中指出的内部审计项目目标的要求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对以下方面的评价:经营活动合法性;经营活动的经济性、效果性和效率性;组织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组织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履行状况;组织财务状况与会计核算状况;组织的风险管理状况。在这些要求中主要侧重的是财务相关内容,审计内部控制主要针对财务会计内部控制的健全和有效性,忽略税务相关的内部控制;主要对财务状况、会计核算状况进行审计,忽略税务状况的审计;主要审计经营风险等风险的审核,而对税务风险很少考虑。而这与我国大企业走出国门、跨国经营的策略和发展趋势是不相适应的。因此,企业必须强化内部审计才能实现对税务风险的有效控制。
三、税务相关内部审计的强化
(一)为内部审计注入新的内容
为了给企业增加价值和降低风险,企业内部审计除了进行现有的审计内容外,还应将下列税务相关事项作为税务审计内容:企业设计的税务流程的遵循、企业对税收法律法规的遵循、税务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税务风险管理(主要对内外风险因素、风险评估过程、风险评估方法和风险应对措施的适当性和有效性)、税务会计核算、外聘事务所的税务咨询、税务申报等方面的工作质量。
当然,并不是上述所有内容必须每年都进行,企业内部的税务审计可以按实际情况确定不同的审计频率。对大企业来说,每一年度都需要抽查一定数量的分公司或子公司进行详细税务审阅,审核其税务会计核算、纳税申报是否正确、有没有税务风险;对于在美国上市的企业,由于要求披露内部控制包括对税务内部控制的评价,因此每年还应对税务相关的内部控制进行审核;每3-5年进行企业的全面税务审阅;在需要时,对报告上来的重大税务风险进行专项税务审阅;在与外聘事务所合约到期前,对其税务相关工作质量进行审计等。
(二)确保内部审计的独立性
这要求企业在内部审计机构设置时就应从架构上保持其独立性。当前世界各国设置的内部审计机构的组织模式各有利弊,有内部审计机构向审计委员会负责的,有内部审计机构向企业高层管理者负责的,还有内部审计机构直接向董事会或监事会负责的,其中以向企业高层管理者负责的内部审计机构独立性最差,以董事会领导型、监事会领导型的内部审计机构,机构设置层次高,地位超脱,相对来说有较强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为现代企业内部审计较为理想的机构模式。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指出,内部审计机构应当结合内部审计监督,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我国《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3号――内部审计机构与董事会或最高管理层的关系》中明确规定,内部审计委员会应该接受董事会和最高领导层的领导。为了确保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增加内部税务控制的有效性,符合内部控制具体规范和内部审计准则的要求,企业应在董事会或监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审计委员会主席不应该是企业管理人员。在人员配备上,审计委员会不得与财会机构混合,不能与财会机构合并办公。
(三)提升内审人员素质,具备税务内审知识
为确保内审职能的充分发挥,提供内部审计的有效性,内部审计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素质: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政策水平,企业必须对内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其道德修养和政策水平,牢固掌握国家财经法纪和企业规章制度,才能对企业财务收支和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有效审计和客观、公正的评价,为企业经营管理者提供生产经营决策的科学依据;要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内审人员必须熟悉会计、审计、法律、税务、外贸、金融、基建、企业管理等方面的知识;要有很强的学习能力和学习欲望,企业必须抓好现有内审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要确保税务内部审计的有效,还要求在审计委员会中必须有1名以上精通税务的税务专家。因为税务是专业性很强的一个学科,而且各国的税收制度也越来越复杂,如果不是税务专业人员很难对企业涉税业务进行理解,更谈不上审计了。
(四)税务内部审计应以财务内部审计为基础
企业要确保税务的合规性,必须首先确保财务会计的准确性,因为很多税务处理都是以财务会计信息为基础的,例如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要确保财务会计的准确性,企业内部审计机构根据授权或接受委托,应经常开展财务审计,包括审查会计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和完整性;审查财务收支的合法性以及遵守财经法规情况;审查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审查会计组织是否健全和会计制度是否得到贯彻执行。
(五)加强内部审计与税务部门的合作,提升内部税务审计效率
只有有效率的内部审计才能在企业内部长期保持下来。内部税务审计也要考虑效益原则,为了节约成本,提高效率,在不影响内部审计独立性的情况下,税务和内部审计在如下方面可以形成一个团队来工作,从传统的审阅和确认角色转变到为企业提供竞争优势:
――审阅和确认方面。传统上内部审计对税务流程和税务控制提供定期的审计和其他确认活动。在这个领域,内部审计可以和税务部门共同进行下面的工作:按照FIN 48报告和财务报告的要求对流程和内部控制声明进行文件处理和审阅;审阅和强化税务技术的文档形成、控制和安全;理解并形成围绕支持关键管理的全球间接税流程文件,例如增值税、关税等;文件保存并确认税务申报和遵从要求以及不同国家、地区的时间限制;审阅并使所有国内和非居民税款支付都形成预提税流程。
――持续监控方面。作为对审阅和确认流程的扩展,持续监控要求企业将税务包含在其年度企业风险评估当中。当新的税务风险出现时,无论是源于税务、会计或法规环境变化还是源于组织自身变化,可以很容易地评估和更新税务风险轮廓。为了确保税务风险的所有新领域都被发现,有正确的税务信息输入到监控流程中是非常重要的。在这个过程中,内部审计可以和税务部门一同进行如下工作:对企业法律实体的任何变化以及给税务带来的潜在影响做出决定并形成文档;监控所有新交易要求的税正确处理完毕;监控对所有正在进行的交易的后续执行的税务相关审阅;调查和监控商业活动和本国之外的全球活动判断是否有税务常设结构问题或其他新的外国税务问题发生;监控并购后的税务要求;保持对税务数据需要和税务数据来源的储存,定期监控和测试对税产生影响的制度变化。
――流程改进方面。即对现有税务流程和控制进行提高以达到最大效率。在这方面,内部审计可以与税务部职员一同进行如下工作:协助公司税务会计和遵从流程的标准化、自动化;提高月度和季度税务报告的准确性,避免年末高峰期需要太多资源;建立税收相关性高的一些账户和数据库,并在格式、分析等方面为税务使用提前做好处理;合作将风险和控制嵌入到税务方案中;为内部审计提供税务风险存在的部门、地区或生产线方面的信息来源;发展公司的税务风险政策和策略并将其形成正式文件保存;协助将税收考虑嵌入到企业的商业计划中以及一些关键经营决策中。
福布斯富豪榜中人物,东星航空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兰世立,指使手下人员将5亿多元营业收入转移、隐匿,造成税务机关无法追缴其所欠缴的税款共计人民币5060万元。兰世立因犯逃避追缴欠税罪,近期被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
随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的,各地税务部门再次对演出市场、广告市场、个人投资者、建筑安装业、律师业等12个高收入行业进行收入状况的调研。与此同时,税务稽查部门将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检查列入今年税收专项检查范围,对逃避纳税、应申报未申报、申报不实等情形,将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典型案例还要通过媒体予以曝光。
据了解,对此次检查,税务稽查部门在前期准备阶段,已从第三方获取了大量信息。国税、地税、工商、审计、金融、海关、统计、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定期进行信息交换、情报互通的机制已在一些地区实行。
面对个税征管的高压态势,富豪们对于可能出现的税务危机该如何应对?笔者认为应该做好以下4个方面的工作:
1、准备阶段。当接到自查通知后,富豪们应该首先确立一个总体的应对思路,在企业内部统一思想,形成明确的应对策略。
2、自查及报告环节。这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要认真分析、研究自查提纲,掌握自查的重点,有针对地实施自查工作,准备好相关资料,并向税务机关报告自查情况。
3、约谈环节。被税务机关约谈时,应事先确定谈判策略,掌握谈判技巧,依法维护自身权利,控制风险。
4、建立长效风险管理机制。以这次税务检查作为一个契机,提高自身及其所在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能力,建立长效的税务风险控制机制。
笔者相信,国内大多数富豪,在内心深处是希望遵从税法的。但是由于对税法认识的局限,多数人往往认为税务局的规定就是税法,殊不知税法是由立法、执法、司法三部分共同组成,对违法行为及其后果认识不清,会直接导致在处理个人及公司税务事项时缺乏风险控制机制。在信息化社会中,富豪们在媒体上的各种数据都会广为传播,税务人员只需要轻点鼠标,就能大量收集富豪们的涉税信息,并有可能被录入税务局的数据库中,作为纳税评估的重要指标。面对税务机关越来越精细化的管理和检查,纳税人只有切实提高自身的税务管理水平,才能防范税务风险,避免税务危机的发生。
2019年1月10日
一、2018年度工作总结
2018年,在公司领导的正确领导和其他部门大力支持下,财务部全体工作人员紧紧围绕年度重点工作目标和目标责任书,按照公司年初工作会议要求,坚定信心,统一思想,团结协作,以饱满的工作热情,着力从工作的计划性、针对性和前瞻性入手,注重质量、讲求实效,努力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一)公司董事会下达的全年重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1、XX竣工决算报告编制以及审计配合工作
完成吉惠园竣工决算报告编制以及审计配合工作,并取得昆明市20XX年XX市级统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X审政报〔20XX〕X号),下一步我们按审计要求做好审计整改、账务调整工作。
2、XX竣工决算报告编制以及审计配合工作
因市审计局将XX项目调整至20XX年审计计划,目前该项目竣工审计主要是开展前期对接和准备工作,下一步我们将按要求做好该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编制以及审计配合工作。
3、强化资金计划管理
已按重点工作目标完成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月度、季度)计划、偿债资金月度计划,并根据公司融资情况、项目投资、偿还债务、对外投资等等情况,完善资金调度安排。
4、加强公司税务管理,配合税务稽查
于2018年3月20日完成公司20XX-20XX年的税务情况进行自查,并按要求上报《自查报告》,同时补缴税金,接受市地税稽查局对公司20XX-20XX年的税务情况进行稽查。
5、完善公司预算管理工作
完成公司20XX年度企业预算报表(按国资委要求)编制工作、20XX年度公司日常费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工作、20XX年度日常费用预算编制工作、20XX年度日常费用预算的调整工作,并上报公司党委会、经理办公会、董事会审议通过。
6、加强公司会计决算管理工作
做好年终对帐、盘点工作,完成20XX年度公司个别财务决算报表及集团合并财务决算报表(报国资委、报市财政局)编报;根据国资委绩效考核指标,融资部门人员配合,测算目标年度内的综合融资成本率、亿元净资产融资额、投资收益率等指标,结合其他指标(如100%偿还到期债务、融资总额等)的实际情况,完成国资委20XX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的自查报告;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完成20XX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及经营业绩考核完成情况的审计工作,并按审定结果做好软件的填制上报工作。
7、继续推进XX“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
与委托进行租金收取的子公司积极对接,做好租金台账管理,按月度完成至12月份《租金收支情况表》编制,按相关部门要求上报租金收支情况,为上缴公租房租金提供依据。同时,对接市财政非税局、城建处及住保局等部门,按预算管理要求上缴公租房租金,同时积极协调租金下拨事宜。
(二)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
已完成XX竣工决算报告编制以及审计配合工作并取得该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X审政报〔20XX〕X号);XX项目决算审计工作因市审计局将该项目调整至20XX年审计计划,目前该项目竣工审计主要是开展前期对接和准备工作,下一步我们将按要求做好该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编制以及审计配合工作。
(三)其他工作
1、公司审计及审计配合工作
已经完成的审计及审计配合工作有:(1)根据审计局的审计决定书,完成XX、XX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整改、账务调整工作;(2)牵头配合省审计厅2017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工作,参加审计情况反馈会,牵头完成审计整改报告;(3)牵头配合审计署地方债务审计工作,牵头完成审计整改报告;(4)牵头配合市国资委关于公司董事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第一阶段);(5)牵头配合市审计局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工作。
2、公司融资财务配合工作
结合公司在资本市场信息披露的要求,配合会计师事务所按时完成季度报表的编制及提交工作;积极配合公司中票发行及拟发行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商对公司财务数据的解释说明工作;配合做好公司主体及债项评级的财务数据更新工作;配合融资部日常财务数据的查询需求;配合融资部填报与债务监测相关的各类报表;参与融资部牵头的各类金融中介的调研或访谈会议等。
3、其他日常工作
积极做好公司税收工作,包括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收减免备案、电子发票工作;结合各级检查、审计,严格规范公司工程款项、“三公经费”支出,完善相应财务管理制度、办法和流程;加强集团财务管理、沟通与指导,向子总司派驻(出)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参加子公司董事会会议、总经会会议,切实履行公司出资人职能和权力;配合完成监事会20XX年度监督检查及整改工作;组织完成工会、党委财务预算、决算、收支及账务处理等工作;组织完成公司20XX年财务、税务咨询机构的选聘工作;配合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进行相关工作。
(四)主要问题及解决建议
随着公司创新融资工作、各项审计工作的推进,创新融资会计报表季度信息披露、企业信用评级、融资机构财务信息提供及解释,审计资料提供等工作需及时跟进,工作量较大。财务部难以全面解决创新融资工作、各项审计工作的问题及要求。建议加强部门间协助,做好相关需重复解释、重复提供资料的备份与学习,确保对外提供资料的准确和口径一致。
此外,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和模式的改变,集团化财务管理日趋复杂,问题不断增多,财务监控的力度弱化,给财务管理带来了诸多难题。建议公司层面加强学习和培训,借助公司财务税务咨询中介机构的力量,理顺集团财务管理流程;并在后续公司信息化平台规划中,充分考虑母子公司、子公司之间业务的需要,简化程序、信息共享,降低财务管理工作劳动强度,提高财务人员工作效率。
二、2019年度工作计划
(一)全年重点工作目标计划
1、XX竣工决算报告编制及审计配合工作
按时完成XX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编制,并按审计安排积极做好XX竣工决算审计配合工作。
2、继续做好强化资金计划管理
根据公司安排,继续做好资金管理及债务偿还工作,完善资金调度安排与编制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月度、季度)计划,偿债资金月度计划编制责任制度,保证公司资金使用计划性。
3、进一步完善公司日常费用预算管理工作
做好20XX年度日常费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及20XX年度日常费用预算编制、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年度预算调整工作。
4、加强公司会计决算管理工作
做好20XX年度公司个别财务决算报表及集团合并财务决算报表编报及软件的填制上报工作;完成20XX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的自查报告;按照金融机构要求按时完成20XX年度季度报表的编制及提交工作,同时配合融资部做好报表的解释说明工作。
5、XX“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
继续按月度做好20XX年度公租房租金预算“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
(二)其他方面的工作计划
1、继续做好财务日常工作、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税收管理工作、租金收入管理工作、资金管理及债务偿还工作以及20XX年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
2、根据公司业务内容不断健全财务核算与监督体系,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3、加强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
4、加强与公司外部单位的联系,与银行、税收部门建立良好的合作,为公司带来更多的资源和优惠。
财务部审计需要根据企业管理需要,组织对企业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和子企业的负责人进行任期或定期经济责任审计;以下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财务部审计职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喜欢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喔!
财务部审计职责11.负责拟定内部审计计划及项目初步审计方案,报部门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公司及子公司各类审计工作,包括:财务审计、经营审计、投资审计、离任审计、履职绩效审计、内控体系审计等:
2.出具审计报告,确保审计结论正确,证据获取充分;
3.及时发现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弊病和漏洞,优化内控体系,促使公司提升整体管理水平;
4.及时发现现有或潜在内外风险,提出相应意见和建议,促使整体目标的实现;
5.实施对子公司的专项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和管理层建议书等审计文书,督促审计结论和审计建立的落实;
6.负责对各被审单位审计整改意见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7.了解内审发展趋势并运用新技术、新方法,有效提高审计效率和质量;
8.完成风控部负责人交办的其他事项。
财务部审计职责21.通过阅读上市公司财务报表,了解上市公司运营情况
2.通过财务报表和其他行业信息,撰写调研报告
3.负责财务报表、费用审核,资金管理、及财务预决算等工作,整理财务数据,支持业务工作
财务部审计职责31、严格执行集团财务管理制度和相关工作流程,开展子公司财务工作;
2、负责子公司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表;
3、负责子公司财务预(决)算、资金计划、税务测算等工作;
4、负责子公司税务申报;
5、负责编制子公司月度指标执行情况,及时进行财务预警,确保年度指标及整体预算顺利达成;
6、审核子公司各类成本费用开支,确保各项报销及付款符合公司制度。
财务部审计职责41、组织拟定年度审计监察重点工作计划报监事会主席审批;
2、组织开展审计工作;
3、组织拟定审计工作报告,并上报监事会主席审核。
财务部审计职责51、拟定年度审计重点工作;
2、组织进行年中、年终经营情况审计;
3、进行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审计;
4、进行经营与财务运行中单独事项的专项审计;
5、进行投资项目阶段性和专项审计;
6、联系外部审计单位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预算、决算审计;
7、检查督促审计决定与建议的实施。
财务部审计职责61、协助完成工作底稿的编制、整理和归档工作;
2、协助出具审计业务报告和其他鉴证业务报告;
3、熟练掌握财务会计审计等相关知识和政策法规。
财务部审计职责71、审查集团内各项财务制度的落实情况,完善财务制度的建立。
审阅定期财务报告,配合外部机构实施专项财务审计;
2、根据公司投融资需求进行标的公司的财务尽职调查工作。
3、对公司年度财务预算、财务决算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审计
4、检查和评估公司重要的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及信息披露事务的合理合规性
5、独立编写审计工作底稿,编制审计报告,确保审计证据支持审计目的
岗位描述:
1、中层管理职位,负责其功能领域内主要目标和计划,制定、参与或协助上层执行相关的政策和制度;
2、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及下属员工的管理、指导、培训及评估;
3、分析公司财政状况,控制公司各项费用支出及公司税务,优化收支预算;
4、向管理层就资源利用、纳税策略、财务预算提出建议;
5、对现金流量进行预测、成本核算及并提交相关报告;
6、为财会、簿记人员制作帐目表格,并指导其工作;
7、对公司资产进行评估。
任职资格:
1、财会专业大学以上学历;
2、有会计证或注册会计师资格者优先;
3、5年以上会计工作经验,2年以上审计工作经验;
20xx年工商合同范本(一)
甲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为了充分发挥_________的资源和信息服务优势,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协议书,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授权乙方为其代办公司注册手续。
二、乙方提供的代办咨询服务范围仅限如下:
1.为甲方代办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证、三章(法人章、公章、财务章);
2.约定的其他服务:
_________。
三、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指定专人配合乙方完成新企业工商登记注册等事务,并提供齐全的证件和规范的法律文件资料。
2.甲方对提供的证件和法律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
3.甲方承担向工商、税务、技监等机关缴纳的有关费用。或者由甲方提供经费,由乙方代为缴纳。
四、乙方的责任:
1.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照规定从事企业登记工作。
2.乙方自觉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指导和监督,采用规范的登记程序和方法,协助委托方完善各类文件资料,齐全应有的证件。
3.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证件和资料负有妥善保管和保密责任,乙方不得将证件和资料提供给与新企业开业登记(包括工商、技监、税务等部门)无关的其他第三者。
五、费用
1.本协议书所涉及的费用的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2.本项工商登记咨询工作收取总费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领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证时由甲方向乙方交付。
3.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时,需向乙方缴纳费的_________%作为预付款,甲方签署本协议后单方面停止履行或违反本协议内容,乙方有权不予返还预付款。
4.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时,需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过程中相关部门小额收费项目代付款,在业务中止或完成时统一结算。
5.甲方将_________%咨询费用和小额工商行政收费预交纳给乙方时,乙方为甲方开具收据。在乙方将全部预定的材料交给甲方,双方进行结算时,乙方将在随后相应单位开具的正式发票和乙方自行开出的咨询发票交给甲方,甲方将原相应收据退还乙方。
6.在委托咨询服务过程中,所有必要的费用(如名称登记准费、场地租赁费、验资费、公告费等政府收费)由甲方自理。
六、若由于乙方原因或其他原因造成企业注册登记申请失败,乙方向甲方退还甲方交纳的全部咨询费用,并退还甲方全部资料。
七、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信息撰写材料,甲方确认无误后签名盖章,意味着甲方认可乙方撰写的材料符合甲方的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如果因为材料不真实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八、乙方和甲方在执行协议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九、由于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火灾、水灾、地震、雷击等自然灾害或者罢工、战争、政府强制措施、政府政策变更等原因而影响本协议的执行,双方不负违约责任,根据事故影响的时间可将协议履行时间相应延长,并由甲乙双方协商补救措施。
十、协议的生效及其它:
1.本协议签字盖章和授权代表签字后即时生效。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若因某种原因失效,或提前解除,或申请失败,甲方应将乙方制作的所有材料归还乙方或者销毁,并不得在以后任何情况下使用乙方提供的材料,或模仿抄袭乙方提供的材料的内容,否则甲方应按照本协议费用的5倍金额赔偿乙方,并保证以后不得再有此侵权行为。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xx年工商合同范本(二)
甲方:
乙方:
根据甲方的需求,甲方委托乙方全权甲方办理20xx年工商营业执照年检的申请工作。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甲方所需服务事项的需求,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委托协议书。共同约定如下;
一、税务服务事项与方式
1、服务事项:乙方应在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北京工商局规定的前提下,为甲方办理企业注册登记全过程;
2、工作方式:甲方委托乙方采取全权方式;
二、税务服务期限
自20xx年月日至 20xx年月日
三、税务服务费用与支付
1、税务服务费用总额:人民币(大写)
2、在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总额的%,即人民币(大写),其余部分在服务期完成后支付。
3、如遇到特殊问题,致使乙方工作量有较大幅度增加,甲方应在了解实际情况后,与乙方协商酌情调增服务费用。
四、双方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应提供乙方为其工作所需的完整并真实可靠的情况和资料,并指定联系人负责;
2、甲方应按本协议书之规定向乙方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
3.甲方应对乙方的工作给予必要的帮助。
4. 如果甲方违反协议的规定,致使乙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协议,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应全部由甲方承担。甲方除了应按规定承担自身应该承担的税收法律责任以外,还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的服务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完成协议约定的服务事项;
2、乙方应遵守职业道德,对在执行业务过程中所知悉的商业秘密保密,该保密义务应当不受时间限制而持续有效,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五、本约定书一经签订,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约定书内容,在执行中如遇特殊情况需修订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作出补充约定,其效力和作用与本约定书相同。
六、本约定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七、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或合同章)乙方:(公章或合同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20xx年工商合同范本(三)
甲方:
乙方:
就甲方委托乙方 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委托范围:
1、工商设立登记( ); 2、工商变更登记( );
3、公司税务登记( ); 4、公司税务清算( );
5、组织机构登记( );6、企业银行开户( );
7、公司印鉴刻制( );8、环评专项许可( );
9、小规模纳税人认定( );
本次委托共计 项
二、各项费用:
1、工商设立登记费 元; 2、工商变更登记费 元;
3、公司工商清算费 元 ; 4、公司税务登记费 元 ;
5、公司税务清算费 元 ; 6、组织机构登记费 元 ;
7、企业银行开户费 元 ; 8、公司印鉴刻制费 元 ;
9、卫生专项许可费 元 ; 10、环评专项许可费 元 ;
11、小规模纳税人认定费 元 ;
本次委托费共计人民币 元整(¥: 元)
三、 各项所需时限:
1、工商设立登记 工作日; 2、工商变更登记 工作日;
3、公司工商清算 工作日 ; 4、公司税务登记 工作日;
5、公司税务清算 工作日 ; 6、组织机构登记 工作日 ;
7、企业银行开户 工作日 ; 8、公司印鉴刻制 工作日 ;
9、卫生专项许可 工作日 ; 10、环评专项许可 工作日 ;
11、小规模纳税人认定 工作日 ;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1、根据甲方委托事项,乙方向甲方提交委托事项所需资料清单,甲方必须保证所提供资料
的真实性、合法性, 凡属提供虚假材料导致乙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或乙方受损的,乙方有权
终止办理后续事宜并责成甲方赔偿乙方受损费用;
2、上述费用仅限于双方约定的费用,委托事项所发生的官方费用或其他费用(如:验
资费、评估费、财产转移专项审计费、询证费、工商清算审计费、税务清算审计费、公告
费、特殊事项的公关费等)由甲方另行承担,所发生的官方费用或其他费用(除特殊事项
的公关费)由乙方出具官方票据或相关票据向甲方收取,视官方费用或其他费用的多少,
可由甲方事先支付,也可由乙方先行垫付,于本协议第六条注明;
3、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特定人员,有义务在时限内完成委托事项;
五、违约责任:
1、 本协议一经签定,甲乙双方应认真自觉遵守,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不得擅自变
更、终止协议;
2、协议履行期间,因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导致协议不能继续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认可,
可解除协议,乙方将已取得的预付款退还给甲方。
3、协议履行期间,凡甲方未能及时提供相关资料,或者甲方人员失去联系等原因,致使乙
方服务工作连续一个月毫无进展的,乙方有权利终止履行义务,乙方所收取的预付款不予
退
4其他委托事项: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委托方): 乙 方(受托方);
电 话: 电 话:
联系人: 联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xx年工商合同范本(四)
指定(委托)书
兹指定(委托)(代表或人姓名)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名称)的登记注册(备案)手续。
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委托事项:(请在以下选项划“√”)
报送登记文件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其他事项:
代表或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请在以下选项前划“√”)
1.同意不同意修改文件材料的文字错误;
2.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3.其他有权更正的事项:
指定(委托)人签字或加盖公章:
代表或人签字:
年月日
填写本《指定(委托)书》,请仔细阅读背面注意事项。
代表或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注意事项:
1、代表或人是指受企业或者投资人委托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企业登记注册手续的自然人。
办理设立登记时,代表或人应是单位股东(或投资单位)的职工或自然人股东(自然人投资人、合伙人)之一,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应是机构代表或雇员。
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或备案时,代表或人应是本企业的职工,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应是机构代表或雇员。
2、“指定(委托)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处应按以下要求填写:
(1)办理内资企业设立登记的,由全体股东(投资人、合伙人)签字或盖章,其中自然人股东(自然人投资者、合伙人)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法人投资者)加盖本单位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董事会成员签字。
(2)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时,按以下要求填写:
办理合资、合作企业设立的,中方投资者加盖单位公章,外方法人投资者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自然人投资者由本人签字。
办理独资企业设立的,自然人投资者由本人签字,法人投资者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
(3)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或备案时,加盖本企业公章。
3、办理各类企业分支机构的设立时,代表或人应是拟设立机构的职工或隶属企业职工,加盖隶属企业公章。
4、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粘贴,办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注册手续的代表或人,应粘贴本人代表证或雇员证复印件。
5、委托登记注册机构办理登记注册的,不使用本委托书,应提交专门的委托文件。
二、公司工商变更需提交哪些文件
(1) 名称变更:
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2) 经营范围变更: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3) 注册资本变更:
《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股东会决议或股东书面决定或国资监管机构批准文件、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减少注册资本的,提交刊登减资公告的报纸报样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4)实收资本变更:
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住所变更: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权证复印件的,提交其他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6) 法定代表人姓名变更:
公司签署的《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或书面决定或其他任免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0xx年工商合同范本(五)
甲方:
乙方:
为促进经济发展,甲、乙双方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本着公平、互利、诚实、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就乙方甲方的工商执照的业务签订协议如下:
一、委托目的和要求
二、双方的责任
(一)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登记管理条例》等的要求,对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实施必要的程序,按照约定的时间完成业务。
2.乙方对在执业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
3.在甲方提供的真实、合法的资料基础上,乙方业务工作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
(二)甲方责任
1.甲方应对乙方开展工作给予充分的合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并按乙方的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资料,并按照本协议书约定金额及时足额支付费用。
2.甲方按规定就所提供资料承担全部责任,乙方的责任不能替代、减轻或免除甲方的责任。但因乙方原因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三、特别约定事项
四、业务收费:
经甲乙双方商定,本项费用为人民币壹仟元(大写元人民币)。付款方式为:现金。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认真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有关法律规定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应认真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有关法律规定履行本协议相关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另一方有权拒绝或终止履行本协议,并追究违约责任;违约一方应当承担他方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相关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2.协议双方应严格履行对本协议具体内容的保密责任,未经双方同意,不得随意向两方以外透露本协议有关条款。
3.本协议合作期届满,合作关系终止,但不影响本协议中约定的有关责任以及双方未尽的权利与义务的效力和相应的追偿权。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5.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协商无效时,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
如在过程中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工作如期完成的,需通过双方协商变更约定事项。
六、本约定书经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约定事项全部完成后失效。
甲方:(签章)乙方: (签章)
案例
C公司系A公司旗下子公司之一,系一上市公司,该公司计划2008年度收购母公司持有的与其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其他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的股权,为达到这一目的,A公司根据券商及律师的建议,2007年对目标公司D公司、E公司的股权结构进行清理,以下是清理前后的股权结构:
清理前的股权结构:
在股权清理过程中,子公司F公司将其持有的对E公司的25%的股权以5 000万元的价格卖给母公司A公司,投资成本为2 500万元,股权转让时清点E公司的净资产金额1.8亿元,其中实收资本1亿元,盈余公积1 600万元,未分配利润6 400万元;子公司E公司将其持有的对D公司的20%的股权以3 300万元卖给母公司A公司,投资成本为2 000万元,股权转让时点D公司的净资产金额1.5亿元,其中实收资本1亿元,盈余公积800万元,未分配利润4 000万元。
清理后的股权结构:
税收筹划的考虑
对企业股权转让行为进行税收筹划,一个基本的问题是正确地划分股息所得和股权转让所得及其不同的计税方法。在相关的税法规定中,企业的股息所得应缴纳的税款可以扣除被投资企业已经缴纳的税款;而股权转让所得则是按转让收入减去投资成本的差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这种不同的计税方法使股权转让行为有了一定的筹划空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转让有关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4]390号)规定:“1.企业在一般的股权(包括转让股票和股份)买卖中,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有关规定执行。股权转让人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股权转让所得,不得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2.企业进行清算或转让全资子公司以及持股95%以上的企业时,投资方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投资方股息性质的所得。为避免对税后利润重复征税,影响企业改组活动,在计算投资方的股权转让所得时,允许从转让收入中减除上述股息性质的所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对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的概念规定:“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未作税收筹划时F、E公司因股权转让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如下(假定D、E、F三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均为33%):
F公司:(5 000-2 500)×33%=825万元
E公司:(3 300-2 000)×33%=429万元
F、E公司扣除税收后的股权转让净收益分别1 675万元、871万元
由于D、E公司均属集团内的子公司,A公司完全可以决定D、E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在股权转让前对所有利润进行分配,股权转让价格以原转让价格扣除分配后的利润计算,则F、E公司因股权转让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如下(假定D、E、F三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均为33%):
F公司:
股权转让价格为=5 000-6 400×25%=3 400万元
应缴所得税=(股权转让价格-投资成本)×适用所得税税率=(3 400-2 500)×33%=297万元
E公司:
股权转让价格为=3 300-4 000×20%=2 500
应缴所得税=(股权转让价格-投资成本)×适用所得税税率=(2 500-2 000)×33%=165万元
F、E公司扣除税收后的股权转让净收益与现金股利收益之和分别为2 203(现金股利1 600 +股权转让收益900-股权转让应缴所得税297)万元、1 135(现金股利800+股权转让收益500-股权转让应缴所得税165)万元
F、E公司税收筹划的利益分别为528(2 203-1 675)万元、264(1 135-871)万元。
【关键词】税务 管理 目标
1.税务风险管控的目标与范围
1.1税务管理的目标
当前企业面临的税务风险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税收政策理解风险。二是税收政策执行风险。为有效规避上述风险,合理避税、诚信纳税,芜湖供电公司分别从风险防控体系、纳税企业文化、税收管理制度、内部企业管理等方面寻求方法,积极应对,构建企业自身一整套的标准化流程,依法纳税,确保不发生大的税务检查问题。
1.2税务管理的范围
按照涉税环节,芜湖供电公司税务风险管控的范围主要分为:一是涉税政策使用引发的税务风险,包括资格认定,优惠税率的使用等;二是收入、成本、费用的处理方式上引发的税务风险,包括收入的确认、成本的确认、费用的确认等;三是发票管理方面引发的税务风险,涵盖普通发票使用和保管,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取得、开具和使用,普通发票的使用与管理等;四是增值税、营业税及其他税务处理引发的税务风险,包括增值税、营业税的计提、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以及其他税费的计算等;五是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引发的税务风险,包括纳税申报的真实性、税款缴纳的及时性等。
2.税务风险管控的主要做法
2.1纵向管控,构建税务风险防控体系
(1)构建组织,完善税务风险管理体系
芜湖供电公司是安徽省电力公司下属的非独立法人单位,不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等决策机构,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是公司最高决策机构。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作为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决策公司的重大涉税事项,同时公司作为省公司下属的非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并不独立缴纳企业所得税,涉及到企业所得税的重大事项需要向省公司进行汇报。公司财务资产部在国家电网公司和省公司的统一领导下,依法进行涉税业务的会计核算,履行纳税申报、缴纳税款的义务,评估公司相关业务的税务风险,并根据风险等级实行对应的处置措施。
(2)营造氛围,建立税务风险管理企业文化
税务风险己成为当今企业的一种常态风险,企业在从事各项经济活动时必须树立正确的税务风险防范意识。公司将每一次税务检查都视作一次企业管理水平提升的实战检验,并积极开展各种类型的回头看。同时公司内部规定:各业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须自行整改到位并确保以后不在发生,通过多种措施并举使得税务风险管理的理念深入人心。
(3)强本固基,建立科学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在各项业务流程中严格执行国网公司和省公司的相关文件制度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制订了一整套符合公司实际的管理制度:在农维费管理方面,制订了《芜湖供电公司农村电网维护费财务管理办法》,在资金管理方面修订了《芜湖供电公司资金支出管理办法(修订)》,在差旅费方面制定了《芜湖供电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等。
2.2横向应对,建立税务风险“三步走”
第一步 税务风险的事中识别
为快速有效识别公司可能面临的税务风险,公司采用强化内部管理、财务与业务融合并辅以报表分析法来识别公司可能面临的税务风险。
首先,强化发票管理。对于报销用的普通发票的发票专用章的格式以及发票抬头名称是否完整进行严格审核;对于对外开具的电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确保增值税专用发票制度得到贯彻执行,国家税款不致流失;对于部分用户增值税应税业务和非应税应付同时存在需要分割电费发票的问题,因电费分割单营销部门无法复核,为避免出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问题,公司要求用户去税务主管机关开具相关的证明作为电费分割的依据。
其次,促进财务与业务的融合,使得税务管理由事后管理向事前管理转变。
再次,加强报表分析,设置科学有效的指标分析体系。
对于增值税,设置了如下两个指标体系:
增值税税负率
税负率=(本期应纳税额/本期应税主营业务收入)*100%
应纳税额与工业增加值弹性
应纳税额与工业增加值弹性系数=应纳税额增长率/工业增加值增长率
用于判断企业是否存在少缴税金、进行虚假申报的税务风险。
对于个人所得税,设置了个人所得税税负率指标。
个人所得税税负率=(本期应纳税额/生产成本-工资)/100%
从这个指标大致可以判断企业有无少计提、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况。
第二步 重大事项的税务风险评估
公司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评估税务风险。除此之外,如资本性支出和费用性支出界限较为模糊,可能导致纳税调整事项的,我们从其金额上来判定是否会产生大的税务风险,一般我们认为超过十万元即是重大的税务风险。
第三步 税务风险的应对
公司按照税务风险的等级和频次分别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对于重大的税务风险即行整改。对于偶发性质的非重大的税务风险则选择保留相应的税务风险;对于经常发生的非重大的税务风险,则需要查明其经常发生的原因,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
2.3加强沟通、畅通信息沟通渠道
(1)加强内部信息的沟通与传递
建立健全企业基础信息系统。一方面公司汇编并定期更新本行业适用的税法法规。另一方面公司强化对财务管控税务管理模块的深化应用。
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信息沟通渠道。公司积极利用预算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大修技改工程推进会等多种形式宣贯税务风险管控理念,同时为其他部门提供税务咨询并定期组织税务培训,强化相关部门对税务风险的认识和对税务风险管理的责任意识。
(2)建立外部信息传递和联动机制
公司定期开展与税务主管部门沟通交流,总会计师经常带队拜访税务主管部门,就企业相关重大涉税事项进行探讨,并约定企业涉税处理的具体流程,同时积极邀请税务主管部门就最新的税务政策等进行授课解读,建立起了良好的税企联动机制。除此之外,公司还积极加强与兄弟单位的沟通交流,提升自身税务风险管理水平。
3.评估与改进
公司为保证税务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通过审计委员会来开展对其持续的监督与评价工作。同时为提高评估的有效性,公司还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根据相关外部规范和企业内部要求,对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有效性评估。
参考文献:
[1]韩灵丽:《公司的税务风险及其防范》,税务研究,2008(7)
[2]蔡昌:《税务风险揭秘》,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1
关键词:企业;税务风险;内部控制
市场经济竞争的日益激烈以及其不确定的特点使得风险管理成为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举措。纳税作为一项经济性质的活动范畴,其本身也有着一定的风险性。在实际的企业发展过程中,税务风险与内部控制之间有着一定的关联性,二者之间相互作用和依存。基于企业税务风险的角度强化内部控制机制体系,能够从根本解决企业税务风险以及其他不确定因素的问题,从而促使企业合理的掌控税务风险,完善自我企业的内部控制以及风险管理。在此,笔者就企业税务风险的内部控制探究粗略的谈一下自己的认知和了解。
一、建立税务风险内部控制环境,强化企业税务风险的整体意识性
税务风险涉及到的范畴较广,而税务更是企业每个人都需要认知的常识性问题,是具有企业整体性的。在实际的企业发展过程中,税务一般都是由财务部门独立进行的,在纳税过程中也都是以财务的角度来进行的,很少的站在税务的角度去参与企业的合同签订、企业管理等。企业的高管人员对于税务的态度也是认为财务部门进行处理即可,而对于财务管理提出的系列意见大都是审核企业收入成本问题、盈利如何等等,对于如何避免税务风险的问题都没有引起其重视。对此,笔者做过调查,即:对邢台市的10个中型生产性企业进行了调查,结果发现这10个企业中没有一个企业提出过税务风险系列的问题。鉴于此,笔者认为,企业应重视起税务风险问题,并建立一定的税务风险内部控制环境,以此为中心逐渐延伸,促使企业税务风险整体意识性的产生。即:强化企业任何决策都考虑税务风险问题,诸如:在进行合同交易制定时,识别和分析其是否存在税务风险。再如:建立一定的企业税务风险沟通平台,让企业整体营造税务风险控制环境,净化内部企业内部控制的同时有效的规避税务风险。
二、完善税务风险内部控制机构,降低税务风险
一般的企业不设立单独的税务工作部门,都是由财务人员来完成的。这从某个角度来说弱势了税务管理,不利于其风险的识别和控制。笔者认为想要做好税务风险的识别和控制需要从内部控制着手,完善一定的机构,健全企业发展的机制。如:南方某集团企业专门设立税务部门,主要负责对集团总部以及子公司税务的核算、业务办理、税务资料存档等等,以税务工作来统筹整个集团。同时,为了更好的发挥税务工作的能力,确保企业的平衡发展,企业对于税务体系的职能机构和职责的权限以相互监督和相互制约的形式进行,诸如:企业税款的申报以及缴纳应与企业的税务资料档案管理工作的人员分来开,由两个或者多个人来完成,借以来避免税务结构在岗位工作上出现漏洞,提升税务风险内部控制机构建立的有效性,进而降低企业税务风险。对此,中外合资的企业在税务风险内部控制机构建立方面一般都较为完善,他们设有专门的税务部门且设立独立的审计部,其工作内容是:对税务会计进行核算、对税务申报进行监督同时也充当着税务咨询的工作,统筹税务风险内部控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建立系列税务风险评估体系
税务风险不同于一般的工作,它本身的存在是为了将企业的税务风险降低,进而提升企业的效益,增强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因此,在税务风险具备一定的机制和体制的基础之上,还应有一定的评估体系,一方面为税务风险工作的开展提供后盾力量,另一方面也是对税务风险工作、企业内部控制的一个监督和督促。具体的财务风险评估体系如下:
(一)材料采购
生产型企业首先需要的是材料的采购,这个材料采购包括生产时所需要的原辅材料以及企业生产过程中设备及备件的采购。在采购过程中会涉及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对此,企业需要对材料采购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和评估,加强采购合同、入库单、付款的审核,确保资金流、货物流与发票流的一致,避免虚构收购发票以及“回扣”情况的发生。同时,要关注零星的采购业务,尽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减少税务支出。还有,要区分生产采购与工程采购,以免混淆带来的进项税抵扣风险。
(二)材料生产
生产型企业的关键在于生产,国家对于生产型企业的监管较为严格,诸如:安全问题、环保问题、质检问题等等。税务人员可以结合企业行业的特点对材料产生过程中的税务风险进行评估,诸如:对企业生产出的通过质检的产品数量与实际的产量数进行核对,防止生产过程中产量的虚构。还有,非生产领用及消耗,及时作进项税转出处理等情况。
(三)产品存库
企业生产出的产品一般都是有库存的,且库存由专门的库管进行管理。在产品存库过程中能够出现的问题是库存与实际数量的不符、产品的损坏(诸如:产品的变质)等等。而这些都需要税务人员对其进行评估、核算,了解实际产品的动态,关注其变质材料的进项税转出以及其他方面费用进项税的转出处理情况等。
(四)产品销售
产品在销售过程中涉及内容较多,产品的宣传费用、业务招待费用、产品运输费、视同销售、暂估销售等。可以说,这个阶段是涉及税务风险控制内容较多的。对此,税务人员应逐项的做好评估。除正常销售处理,关注实物投资、职工福利、赠送、分配、非应税项目等自用情况,要视同销售进行税务处理,计算增值税;还有,核实和了解相对应费用产生的真实性、合理性,避免虚假情况的发生,提升税务风险控制的有效性。
实践证明:基于企业税务风险的内部控制属于是企业发展过程中一次创新性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具有很强的可行性。同时,这个系统机制的完成是一项长期的工程,是结合市场经济以及企业的发展变化而不断变化的。因此,想要降低企业税务风险,就必须基于这个角度来对企业的内部控制进行变革、创新发展,从根本来解决问题。
参考文献:
[1]栾庆忠.企业税务风险自查与防范[M].北京:中国市场出版社,2012
如何监控跨国公司利用转让定价在关联公司之间进行利润转移是各国税务当局涉外税收的工作重点,我国转让定价机制是在借鉴国外已有的税收监管制度基础上形成的。
本文中,笔者拟通过从转让定价的发展,关联企业认定标准、转让定价调整方法以及转让定价罚则管理等四个方面的国际比较,提出进一步完善我国转让定价管理的建议。
一、转让定价发展历程的国际比较及在我国的发展情况
1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转让定价管理的发展
OUCD关于转让定价调整的最初表述,可以追溯到其于1963年公布的协定范本第九条,即“两个企业之间的商业或财务关系,不同于独立企业之间关系的情况。若任何利润本应由其中一个企业取得,由于这些情况而没有取得的,可以计入该企业利润,并据以征税,”这里简单提出了正常交易标准,可以把它看作OECD转让定价准则的雏型,20世纪70年代,OECD对所谓“经济活动的日益国际化”做出了进一步反应,对转让定价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并于1979发表了题为《转让定价与跨国企业》(Transfer pricing and MultinationInterprlses)(简称79报告),正式成为转让定价指导方针,后来又进行了多次修订。1992年12月,OUCD要求其下属的跨国公司税收工作小组对1979年报告进行修改补充,该补充修订的新指导方针《对跨国公司和税务当局的转让定价指导方针》(Transfer Pricing Guideoinesfor Multinational Enterprises and TaxAdministrations)于1995年公布,在其后的发展中,OECD又增加了处理无形资产和劳务转让定价的章节,有关费用分配的章节以及相互协商程序下的预约定价准则等。
《OECD范本》对转让定价确立的两条基本原则(即正常交易原则和相应调整原则),得到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普遍赞同。经合组织成员国之间、经合组织成员国与非成员国之间签订的双边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中,都普遍采用了这两项原则,我国与其他各国家和地区签订的税收协定,也都采用了这两项原则。
2 我国转让定价管理发展的简况
我国的转让定价税制是改革开放以后,伴随着跨国企业的避税问题而逐渐出现的新税务问题,也是随着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的产生和发展逐步完善的,其大体经历了一个由试点到立法,由局部实践到全面实施的渐进过程。
自1987年11月,深圳市人民政府在全国率先了《深圳经济特区外商投资企业与关联公司交易业务税务管理的暂行办法》以来,国家税务总局连续印发《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涉外税务审计规程》,《税收情报交换管理规程(试行)》,《涉外企业联合税务审计暂行办法》、《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预约定价实施规则(试行)》等一系列文件,推动我国转让定价税务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程序化,科学化的轨道。
2007年以前,我国没有制定专门的转让定价罚则,只有一些对纳税人未能遵循某些程序性规定的处罚规定。2007年3月16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在第六章“特别纳税调整”中,首次明确了对纳税人滥用转让定价等避税行为的处罚规定,制定了针对性较强的转让定价罚则。
二、关联企业认定标准的国际比较
1 关联关系主体范围的界定
按照各国关联关系主体界定范围的宽窄,可以划分为四种情况:(1)少数国家不仅包括企业,还包括个人。如加拿大将关联企业的认定拓展到个人,即关联自然人,将所有被血缘,婚姻或养育关系联结起来的个人均认定为有关联的人。英国也将个人实体纳入到关联企业界定的范围。(2)多数国家把范围限于企业与企业之间,如美国,荷兰、挪威、丹麦、印度、韩国和中国等。(3)个别国家的范围仅限于国内企业与国外企业之间,如日本。(4)有些国家则缺乏统一标准,如比利时在关联程度上没有明确的界定,把最终的认定权留给了法庭,法庭根据不同案件的不同事实和具体条件,来决定是否有足够的依据来认定企业的关联关系。
2 关联关系认定的具体标准
这主要体现在对股权比例设定的差异上,如美国,新加坡、日本等国家规定控股比例达到50%,挪威等为30%,德国、西班牙为25%,葡萄牙规定仅为10%,便构成了关联企业。而我国最新的《特别纳税调整管理规程(试行)》的征求意见稿中规定股权比例为20%。
3 对避税地关联关系处理
有的国家对境内企业与设立在避税地的企业进行交易也按关联企业对待,如美国,日本,西班牙等国税务主管当局曾开列各自认定的避税地名单,并规定了相应的税收政策。我国税法及政策没有明确规定对企业与避税地企业业务往来均按关联企业认定,只是规定了与设立在避税地的关联企业有业务往来可进行转让定价调查及追溯期限问题。
三、转让定价调整法的国际比较
转让定价调整法的发展趋势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调整方法增加了利润法,方法选择趋至灵活,转让定价调整方法最初主要是价格法(即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再销售价格法和成本加价法),另有所谓的其他方法,但只是作为一种类似兜底条款存在,价格法由于过于依赖相同或近似商品的价格作比较而在具体运用中多有困难,因此,利润法浮出水面,并在转让定价调整方法中日显重要。
二是转让定价方法由严格依序选择向择优选择发展,依序选择依据严格的顺序进行适用方法的选择。只有前一种方法无法采用的情况下才能使用下一种方法,而择优选择则不必拘泥于方法的顺序,从各种方法中选择一种最适合的方法即可,更加体现了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三是事后调整向事先约定延伸。传统转让定价税制调整方式采用的事后调整方式,在实施的过程中存在较多问题,如符合公平交易标准的可比资料难以获得,有关转让定价的证明材料难以提供以及双重征税现象难以完全消除。
四、转让定价罚则管理的国际比较
1 只进行纳税调整
对因调整而延期缴纳的税款不加收利息(滞纳金),也不予以处罚,也就是没有实施转让定价罚则,如德国、西班牙、印度、印度尼西亚、秘鲁等国。
2 既要进行纳税调整,又要进行处罚,但处罚标准不同
如美国规定,如果调整超过事先预定的范围,将处以20%或40%的罚款;意大利则为100%~200%:澳大利亚依据纳税人是否基于偷税或其他目的,分别规定了10%,25%和50%的处罚标准;英国规定最高的处罚标准为100%。
3 既要进行纳税调整,又要加收利息(滞纳金),还要进行处罚
如日本规定,除处以转让定价调整税额10%~40%的罚款外,还要加征每年14.6%的违规税;南非规定,除处以最高可达200%的罚款外,纳税人还要为未缴纳税款支付每年15%的利息;荷兰除处以25%~100%的罚款外,税款的利息将从该所得税的纳税年度末起计算到税收查定之日止。
此外,还有一些国家没有转让定价处罚的专门具体规定,转让定价调整参照一般国内法规定进行处罚,如在瑞士和土耳其,普通的税务处罚条例对任何纳税调整都有效。
五、对我国转让定价管理的几点建议
1 积极研究和完善预约定价制度,以节约转让定价税收审计成本和方便纳税人,预约定价已在很多国家实行多年,有丰富的经验可供借鉴,建议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完善《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预约定价实施规则(试行)》,引导纳税人积极参与预约定价,节约转让定价税收审计成本,使纳税人避免遭受双重课税的风险,有效保护我国的税收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