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22 09:38:05
关键词:财政专项资金;管理;问题
一、引言
按照生均拨款额核定的财政拨款和财政专项资金是我国高校财政资金来源的两个主要方面。前者主要用于维持高校基本性支出,而后者则主要用于高校特定用途。财政专项资金首先由各个职能部门进行申报,待资金下达后由财务处通知相关部门进行认领。财政专项资金是高校长久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而目前许多高校财政专项资金在使用效率、使用效益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因此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高校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现状
高校专项资金的申请一般包括教育事业项目、科研事业项目、基础设施改建项目等,每年的九、十月份是申请下一年度专项资金的时间。由于项目申报要求的时间很短,一般业务类项目实施过程比较漫长和复杂,因此致使有些项目的可行性论证不充分,更有些项目可能出现走过场现象。项目需要进行招投标、签合同、履约、验收等一系列过程,其时间跨度很长,在这个过程中资金的支付进度就存在很大问题,能否将项目资金按计划支付出去就存在一定的风险。
三、以H学校为例分析高校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不足
H高校刚刚建立了三年滚动的项目库,由具体实施部门进行项目可行性论证,将绩效指标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进行财政专项的申报。当资金申请成功后,财政资金便会下达学校财务账户,根据项目执行进度进行支出。在这个过程中,许多部门认为资金只要到达账户就算完成了,没有意识到在规定时间内按照项目执行进度将资金使用完毕才是最重要的一环。具体来讲,H高校专项资金管理存在如下问题:
(一)项目申报流程不规范
从体系上来讲,在各部门进行专项资金申请时缺乏一个完整有效可以量化的指标体系,使得各部门在填写项目申请书时没有规定的章法可以遵循。预算编制基础的薄弱、项目细化程度的不足、以及“早立项、争资金”的思想,也制约了项目论证的科学性。过分考虑项目申报的时效性使得可行性论证的执行不严谨、不规范。流程的漏洞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将来项目的有效执行。
(二)项目资金支付进度效益低
专项资金的使用时间最长为两年,而财政拨款专项往往当年年底才到账,到账当年经费使用时间已核定一年。因此,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时间大多数情况下只有一年。招标项目程序复杂,需要的时间较长,等到手续完备可以付款时,财政专项资金被收回的时间节点已经近在眼前。在这种情况下,高校多数会进行突击花费,大量购买设备材料,加速招标项目的支付进度,在某种程度上,造成了财政资金的浪费,影响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更有些高校可能存在专项资金支出范围过分偏离项目预计用途的现象,这其中可能是因为财政资金只有在支付科进行支付时才能看到资金的预算名称,财政执行系统与单位财务系统的分离,使得对财政资金支付项目把控的仅仅由支付科进行把握。据了解,有部分高校存在财政专项资金支付随意现象,领导认为只要资金没有到自己兜里,便不存在违纪风险。殊不知,即使没有挪为己用,用于没有经过核定的用途也是存在不合规风险的,毕竟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便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三)财政专项资金监管力度不够
财务处不是保证所有支出合理合法的万能角色,具体项目中的具体支出是否合理需要责任部门进行有效的绩效论证,需要一套完整的绩效评价体系。而在现实工作当中,高校往往没有一套完整有效的绩效评价体系来评判项目的实施效率和效果。审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也没能有效的对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使得专项资金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报销项目与专项资金使用用途不符的现象。
(四)财会人员专业素养参差不齐
高校发展过程中,由于对财务部门不够重视,使得财务处室人员专业胜任能力有一定的欠缺,存在很多非本专业出身的工作人员,这就为财务工作的专业化开展带来了一定的风险,专业人员做专业工作,非专业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往往会成为未来不合理事由的一种借口。会计建账、记账以及核算上差错的发生,对开支范围的不精准划分、没有完全按照会计准则进行账目记录,都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单位不规范现象的产生。
四、加强H高校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建议
高校预算是一项系统性工作,离不开校领导的大力支持和院系教职工的参与执行,是一项全局性、综合性的管理活动。鉴于高校财政专项资金存在诸多问题,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果又迫在眉睫,预算管理模式的改革就显得十分必要。
(一)优化项目申报流程
高效的流程是确保业务顺利进行的先决条件,流程的优化可以大大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而有效的流程首先需要高校更新管理理念,先进的管理理念极大程度的决定了工作的效果。构建科学健康的预算管理体系,制定完善的预算流程、方法,保证预算工作有章可依。高校可以根据项目复杂程度、周期长短,提前建立项目库,对于项目的可行性以及绩效评价,可以聘请专业的中介机构对其进行把控,从根本上保证项目的科学性。关于具体流程、政策的制定,应进一步细化,并对超过一定限额数量的支出进行必要性分析。提前下手,早做准备,对未来三年内可能发生的支出进行项目库的建立,做到心中有数,需要进行申报时便可进行具体预算分析,从而做到有理有据,为将来预算执行打下良好坚实的基础。
(二)及时跟进项目,保证资金及时合理支付
财政专项资金申请成功后,资金执行进度就成了最关键的环节。高校应当结合上级部门颁布的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制定切合自身发展特点的实施细则,例如在其中明确规定专家咨询费、劳务费的比例,使得资金在支付过程中有法可依,提高资金使用的专业性和合法性。当然,这也会使得财务部门在资金支付时有审核依据,有效控制专项资金的支付范围。在财政专项资金支付过程中存在的另一个问题是支付进度缓慢,存在财政专项资金在即将被收回时突击花钱的现象。针对这种情况,学校领导需要高度重视,积极有效主导财政专项资金的支付使用。由主管财务的校领导牵头,定期召开专项资金进度会议,时时关注高校各项专项资金支付进展情况,并时时敦促各责任人推进项目进度,有效掌握高校专项资金支付情况,从而更好地推进高校专项资金的使用。在这整个过程中,涉及到全校多个部门的协同配合,各执行部门、资产处、财务处等多个相关部门需要共同作用,同时作业,按流程顺序合理合法对财政专项资金进行支出。另外一个关键问题就是如何能够有效把握财政专项资金的正确支付,而解决这个问题的核心在于将财政资金和财务系统进行有效对接。这时,我们可以考虑将每一年的每一项财政专项资金作为一个项目进行编码,并与零余额科目进行关联,这样一来,核算科人员在进行记账时,就可以选择与零余额账户相关联的具体的项目资金,而不是完全由支付科进行随意选择。当然这中间可以增加一环,就是指派专人对核算科每日所做的每笔凭证进行审核,在支付前增加一重保障,从而增加财政专项资金支付的合理化程度。将零余额账户与项目进行关联管理,不仅可以强化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还可以使财务系统实时较为准确地体现财政资金所剩的余额,从而较好地对执行系统资金进行有效管理。
(三)加强财政专项资金支付监管
谈到资金支付监管,不得不说到的部门就是审计处。作为学校内部审计的执行部门,审计处在资金监管过程中起着锦上添花的作用。作为事后监管,可以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同时,及时有效的发现不合规的资金支付现象也可以有效预防将来相同错误的再次发生。当然,学校纪委也应该积极参与到财政专项资金的审计当中,以切实保证高校有效开展内部监督。与此同时,上级主管部门也应当定期对高校进行检查审核,对各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摸底审查,各高校应当积极配合主管部门的检查。随着社会信息的不断公开透明,高校预决算也应依法进行适时公开,从而加大社会监管力度。
【关键词】 高校 财政专项资金 管理
近几年来,为了实现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4%的目标,国家对高校的投入逐步增大,财政专项资金拨款占预算总额的比例也越来越大。财政专项资金已日益成为高校建设,发展的必要保证,专项资金的有效利用对于提高高校教学质量、科研能力、学科建设以及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如何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真正做到专款专用、突出重点、务求实效,是高校财务人员必须面对和思考的问题。
1 财政专项资金的定义
财政专项资金是指政府相关部门为学校提供或者专门安排的、除基本支出以外的、具有指定项目用途的资金。目前的财政专项资金主要包括基础设施改造、设备购置、信息化建设、科研计划、科研基地、科技成果转化、实验室和实训基地建设、图书馆建设、人才强教计划等。
财政专项资金是学校解决发展问题经费的主要来源,专项项目预算是部门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的申报应符合学校发展规划,与学科专业发展方向和人才培养目标相一致,是学校各部门完成教学、科研事业规划及发展目标的重要补充。它具有专项申报、专款专用、时效性强、政策性强的特点。专项管理的过程包括项目申报、项目评审、项目实施和绩效考评等四个环节。
2 目前高校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现状
2.1 高度重视财政专项资金的争取
高校教育事业拨款包含经常性经费拨款和专项资金拨款。近几年来,财政对高校资金投入力度明显加大,在投入资金结构上也有了很大变化,财政专项资金占投入资金的比重逐年上升。专项资金的投入促进了高校学科建设、教学实验平台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教育事业发展。争取财政专项资金成为高校筹集建设资金的主要渠道之一。因此,学校高度重视财政专项资金的立项申报。只要有政策,学校就会集合办公室、财务、教务、科技、人事及有关二级学院等部门的骨干力量,成立专门申报小组精心组织申报,确保项目顺利申报成功,并力争获得的专项资金支持力度最大化。
2.2 财政专项资金的有效管理观念淡薄,管理体制不健全
近几年,很多高校实现了单一校区办学变为多校区办学的外延式发展,但管理体制的更新没有跟上学校的发展。学校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缺少一套运行有效、机构精炼、权责明确的管理机制。专项资金规划立项申请时集合了全校精英组成专项小组,过后专项申报小组这个机构自动撤消。虽然从立项到执行完毕,财务部门都参与,甚至项目申报都是财务部门一手负责,但它的职责和优势是财务管理,只是对资金的统筹安排,无法实施项目宏观规划和论证评审工作。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政府招标采购及资产明细账,没有对项目实施是否属学校发展所需的权力和职责。虽然高校都设有规划部门,但都注重学校事业发展规划、校园建设规划等,没有履行项目专项资金投入规划的职能。因此,表面上,专项资金的管理部门很多,实际上只有使用部门在对专项资金投入的有效性负责,缺少核心管理部门对投入是否符合立项规划,是否符合学校发展规划进行监管。学校对专项资金有效管理的重视不够,管理体制的不健全直接影响了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3 高校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3.1 财政专项申报缺少有效论证
由于抱着“不要白不要”、“花国家的钱不心疼”的心态,许多学校注重经费的争取,在项目缺少细致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仓促申报,有的甚至抛开学校总体发展规划,把资金申请回来作为首要任务。另外,长期以来高校管理者都有一个共同的经验,就是向财政申请专项资金,申报的项目数量及金额都会被砍上一刀。很多高校在项目申报时就会把申报项目数尽可能多,申报金额也夸大。这种更多地从多要钱的角度申报,加上申报时间仓促,决定了专项申报论证流于形式,未能从整体角度在部门、项目之间进行科学论证和综合平衡,对立项的科学性、必要性和合理性论证不充分。因此,即使高校专项申报出现预算较粗,资金的真实需求缺少细致调研,经费支出中重复采购较多的通用类物品现象,财政管理部门由于每年面对成千上万的专项申报,也无力对某所高校申报的项目是否符合该校的发展规划,经费预算是否科学,开支是否合理做出评审,这势必大大降低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3.2 预算执行存在偏差
首先,专项资金挪用现象普遍。专项资金要求专款专用,必须按照项目批复的预算执行,严禁挪作他用。但是一方面,由于预算编制不够精细化以及预测难以达到准确无误,造成支出违背预算;另一方面,为了防止财政经费到期收回,许多专项使用人将无关业务的费用在其中列支,造成虚假列支,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其次,预算执行进度过慢,突击花钱现象严重。政府采购制度规定高校设备采购必须经过政府招标采购程序。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定不允许从零余额账户向学校其他账户划转资金。这两项制度的实施使得那些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的高校,害怕专项资金到期收回,这就造成在经费到期前,经费使用人集中时间突击花钱,一方面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及科学研究进展;另一方面也不免存在违背预算安排购置不需用的设备,通过各种途径以虚假发票列支经费的现象,造成资金的浪费,并严重影响财经纪律。
3.3 专项资金管理缺乏有效的绩效评价体系
不可否认,财政专项资金的投入对高校教育科研事业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但高校作为专项资金的受益者,在专项资金的绩效考评环节的工作非常薄弱,尽管上级财政部门组织的绩效考评项目范围在逐步扩大,但是仍然只占专项资金项目很少的一部分,而且即使是上级财政部门组织的绩效考评工作,由于项目单位没有统一规划和明确要求,往往是“积极”应付,绩效考评很难真实、全面地反映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因而没有起到调整教育经费投入的领域和方向、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率的目的。因此,绩效考评工作主要应该由学校自己来承担,然而学校在这一环节缺乏有效的绩效评价体系。很少有高校主动对重点或大额专项资金做出事中、事后的评价报告,没有对实际发生的费用与批复预算对比,没有分析取得的效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很多科研专项凭出几个报告和发表几篇文章就作为成果结题。
4 加强高校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对策
4.1 健全专项预算管理机构,细化预算的编制
完善高校专项资金管理,就要改革旧的管理体制,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成立由校长、财务处、审计处、资产管理处、教务处、科技处、后勤处等相关职能处室人员组成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对学校年度项目预算申报、实施、考核负责组织、领导与决策的权力。同时根据预算申报类别,按职能分工确定相应部门作为归口管理单位,负责组织相关类别项目预算的申报、论证、实施及绩效考核。
首先,项目预算管理实行三级负责制。项目申报单位负责根据本单位工作重点及发展规划等综合情况,组织相关业务教师进行调研、立项,并进行可行性论证,确认该项目是否具备实施条件,如场地环境、人力资源配备及在本学科或科研领域发展的必要性等。对本单位论证通过的项目,按照要求填报项目申报书,按轻重缓急进行建议排序,提交归口管理单位;另外,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清楚自己是立项的执行者,专项到位后负有合理使用资金、完成立项的责任。归口管理单位负责对分管权限内的项目,组织校内外有关专家,对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的预算文本进行公开答辩,确认该项目内容是否符合学校重点发展方向,立项依据是否充分,绩效目标是否明确,预算是否合理等。由专家出具相关论证意见,并投票确定项目排序后,报学校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立项批准后履行监督项目单位执行预算,阶段性和完工后绩效评定的职能。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对归口管理单位论证通过的项目进行综合评议,审查相近学科申报重复或缺项情况、项目预算额度情况、各排序有无调整必要等,报校长办公会审核后,列入学校项目库;立项批复后对项目的实施、考核负总责。
其次,财务部门协同归口管理单位,细化预算编制。合理的预算既是项目按进度得以资金支持的保障,又是通过财务检查项目执行进度及其成本效益的有力手段。细化预算,就是要将预算支出落实到项目。根据各类项目管理办法中经费开支范围的规定,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细化支出预算,并且要对原有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加以分析和利用,合理确定同类用款单位或同类项目的支出标准,作为预算编制的参考。
4.2 建立健全项目管理相关制度
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是做好专项资金管理的重要保证。涉及预算申报、归口管理、论证审核、项目执行、验收、绩效考评、监督等各环节,均需相关制度约束与保障,如规范的操作流程、严格的标准要求、具体的实施办法、完善的监督机制及相关单位的职责范围等,以确保预算顺利实施,资金使用安全,效益明显。
4.3 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建立健全财政专项资金财务报销管理制度,加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过程管理和监督。在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的前提下,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要防止专项资金使用中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讲效益的“突击花钱”行为,确保专项资金安全使用,不断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加快信息化建设,推进项目共享平台管理。预算管理是一项比较复杂的财务管理活动。信息时代预算管理更多的是采用信息技术以及会计软件来完成,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控制、评价以及考核阶段,都需要信息技术来完善。此外,高校应该就专项资金的管理建立各部门协同作战、共享财务信息的平台。高校专项资金的使用、分配以及动态情况,应该及时的让相关部门以及人员了解到这些信息,充分的提高高校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透明度和信息公开程度,规范经费的使用范围,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4.4 建立健全有效的绩效评价体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高校专项资金的监督,需要建立一套有效的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体系,以评价资金的使用情况。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体系,可以保证专项资金的规范使用,为上级主管单位或政府部门提供科学合理的决策依据,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体系应根据各类专项资金不同的要求,确定项目支出所要达到的绩效目标,依据系统性、重要性和可操作性原则,将这些目标通过具体的量化指标进行反映,以此评价和考核项目目标的完成情况,分析项目取得的业绩或效果,达到应有的绩效。将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与高校财务管理相结合,逐步形成专项资金绩效评价长效机制。
财政专项资金是高校重要的资金来源,管好用好这部分教育经费是高校和资金使用单位的责任和义务,关系到高校的长期稳定发展。高校不但要重视专项资金的申请,更要注重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在专项资金的投入、过程和产出达到、甚至超越预期目标,充分发挥专项资金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科学研究水平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齐红.浅析高校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6).
[2]刘晗.高校专项资金管理的问题与对策[J],金融营销,2012(7).
[3]何斌.高校财政专项经费管理探讨[J],经济师,2012(6).
关键词 高职院校 财政专项资金 绩效评价
一、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的必要性
财政专项资金是高校为完成其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由财政、教育等部门根据高等教育发展战略目标拨付的专项资金,具有特定的资金用途,专款专用。2006年开展至今的“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高职院校的“国家示范性院校”、“国家骨干校”、“省级示范校”等建设项目的专项资金在预算总额中所占比例越来越大。例如,专业建设、实训基地建设、教学与科研改革、人才培养、绩效奖补等专项经费补助,对高职院校加强内涵建设,突出发展重点,实现战略目标起到重要的带动作用。为落实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要求,进一步切实加强财政教育经费管理,优化教育投入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13年4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开展“教育经费管理年”活动,进一步用好管好教育经费的通知》,其主题就是“用好管好教育经费”,就是要科学配置、合理使用教育经费,这不仅需要强化外部监管,更需要健全高校的内部控制和内部监督。
二、专项资金管理的现状
(1)管理体制不完善。专项资金使用范围都有明确限制,一般都是实训基地建设及教学设备购置,对专业建设的教学业务及人才引进与师资建设等“软支出”比例太小。为了争取到尽可能多的资金支持,学校也只能按照规定的类别申报,不顾及此项目计划是否与学校发展规划相一致,大大削弱了专项资金的效用。高职院校治理结构还不完善,主要还是以行政为主导,财务风险防控意识不强,缺少从决策――执行――监督评价的全方位内控机制,教职工也不了解学校管理,没有全员参与监管的控制环境。
(2)资金预算编制不合理。学校在申报项目时,编制的预算不能准确地反映完成项目建设所必需的资金量。第一,项目负责的多数是教务处及各院(系),他们对经费预算不够重视,不以实际需求为依据,只为争取到资金,对预算应付了事,“重立项,轻预算”。第二,学校在申报经费时,各业务部门都只从部门利益出发,如实训室,同样是钢琴教学实训室,不同院(系)都要求单独配备,不考虑教学资源的统筹使用,一味追求高性能,不符合教学实际需要,造成重复建设,资金浪费。第三,项目申报部门和业务部门缺乏信息交流,财务事先不了解项目信息,没能进行预算的科学分析,导致预算缺乏论证,编制松弛、不合理。
(3)资金使用效益不佳、管控不严。由于专项资金多数在年中申报,等收到财政批复一般在下半年,这时学校才能启动相关工作,有购置设备的,受到政府采购程序的影响,常常会形成年终专项资金结余。有的理论性课题研究的经费,到项目结题了资金都没使用,有些仪器、设备购置时市场情况、技术情况或学校发展需求发生变化,但是专项资金用途又不可随意更改,只能按照计划进行,最终购买的设备已不完全适应需要,没能发挥专项资金最大的效用。学校只注重多争取到项目资金,面对经费使用情况和效果较少关注,对专项经费的性质认识不清,对财经法规等管理制度认识不足,开支的项目上随意支配,不按预算执行。例如,示范性专业建设经费,有的部门想用于支付教师的加班补贴、“三公经费”或者虚列讲座费、劳务费等账目套取资金。
(4)缺乏对专项资金的监管与绩效评价。国家对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注重于学校教师素质、教学投入、实训室建设的规模、专业建设成果等,没有针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按预算进度及其绩效评价的考核指标,评价指标与评分上还存在很多主观性,不可量化,不便于效益评价。例如,实训室建设方面,只考核投入指标、建设面积与设备数量,没有评价使用率和产出价值,也使得学校“重项目、轻管理”。学校内部或监察部门,往往由于独立性或专业人员不足等限制因素,也不能起到应用的监督作用。
三、完善专项资金管理的建议
(1)完善政府和学校管理体制。政府应该从经济发展形势与教育发展规划出发,建立与职业教育发展需求相适应的投入机制,贯彻国家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战略部署,落实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统筹专项资金的项目,将专项资金按定额补助的方式拨给学校,给予学校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权,学校根据自身发展规划安排使用。改善财务管理权力设置体系,建立专项资金从预算――使用――结算――绩效评价的全过程管理机制,以学校财经领导小组为管理部门,建立专项资金管理经济责任制,学校法人承担领导责任、教务处、财务处、院(系)、资产处及项目负责人等对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负责,对项目预算的及时执行负责。
(2)深化预算改革。预算管理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的重要前提。必须强化预算管理工作,要将预算管理贯穿于整个项目实施过程。结合部门预算改革要求,中央提前谋划确定专项项目补助时,在编制预算的同期通知财政部门与学校,可将专项资金编入预算项目库,提高预算完整性,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在申请资金前加强业务部门与财务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充分地进行经济论证及可行性、效益性的评估,促进预算编制与发展目标契合,使经费监督前移,抑制预算松弛偏差,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资金到位后,项目部门、财务部门要严格按照预算控制经费支出,利用财务信息平台实时反映预算执行信息,加强事中跟踪监控,对预算执行结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全过程的监督检查机制。
(3)加强专项资金核算管理。高校财务管理体制逐步完善演变为“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集中核算”,按管理层次建立健全学校各级人员经济责任制,各校要根据国家经费管理、会计法规为依据,结合本校实际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日常项目管理部门及时开展有关工作,财务部门设立专项资金管理专岗,对专项资金单独核算,准确、规范地审核开支情况,内审部门对大额支出进行跟踪检查,采购及基建的执行招投标规定程序,做到各级领导、各有关部门在经济工作中既按规定行使权利,又必须按规定履行责任,从事权与财权的有机统一,预算的精细化要求,到各类资金使用的有章可循,再到审批和报账的规范化处理,最终体现于管理效果。
(4)落实监督与绩效管理政策。随着大数据技术的应用,高职院校要通过数字化校园、云会计平台建设,强化财务信息公开,从财政专项资金投入、使用和管理再到各项目预算、收支明细及决算信息。建立健全依法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高职院校治理结构,用好管好办学经费,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与绩效评价,推进专项资金规范化、科学化使用,确保专项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进一步优化绩效管理,根据高职院校产学研结合的办学特点设定可操作的、科学的评价指标,评价预算编制与执行、实训设备投入与使用效益、教师培训与成果实现率等主要项目,以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核拨经费的重要依据。各高职院校也结合自身发展规划稳步推进专项资金绩效管理,与部门年度考核相结合,促进资金规范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参考文献
[1] 龙英,韩光宇.高校财政专项经费管理改革研究[J].教育财会研究,2015(1).
[关键词]骨干高职院校建设;专项资金;项目预算
[DOI]10.13939/ki.zgsc.2016.01.186
为创新高等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机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全面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2010年教育部、财政部遴选确定了100所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分三批开展项目建设工作。骨干高职院校建设专项资金由中央、地方和项目院校共同承担,同时出台资金管理办法,确保专项资金按时足额到位,规范合理使用。作为项目建设院校只有管好用好专项资金,才能保证骨干高职院校各项建设任务顺利完成并取得显著成效。
1 骨干高职院校建设专项资金的特点
骨干高职院校建设专项资金是项目院校为完成财政部、教育部批复的项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中规定的项目建设任务,实现预期建设目标的专用资金,有建设时间的限制和专门的管理和验收要求,具有以下的特点。
1.1 资金来源多元性
骨干高职院校建设专项资金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行业企业投入和院校自筹资金。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一次确定、三年到位,逐年考核,适时调整;按照建设方案要求,地方财政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项目建设资金;行业企业投入资金主要是与项目建设院校有深度合作关系的行业企业投入的现金或设备;院校自筹资金是院校自有资金(如对外培训收入、学杂费收入等)。
1.2 资金用途和范围指定性
骨干高职院校建设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办学体制机制创新、校企合作制度建设、人才培养模式与课程体系改革、师资队伍建设、校企合作与工学结合运行机制建设、教学实验实训条件建设、社会服务能力建设、重点专业群及其他方面。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用于实验实训设备购置部分的经费一般不超过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总额的50%;用于师资队伍建设部分的经费一般不超过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总额的 15%,其中1/3可用于聘用兼职教师。地方财政和项目院校必须安排一定经费用于师资队伍建设,其中用于聘用兼职教师的经费原则上不低于中央专项资金。
1.3 资金投入数额较大性
骨干高职院校项目建设从启动到教育部、财政部最后验收,时间超过3年,每所建设院校投入的总资金(含中央财政拨款、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行业企业投入和院校自筹资金)最少的在5000万元左右,最多的已经超过1个亿。
1.4 资金核算独立性
骨干高职院校建设专项资金按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支付,纳入项目建设院校财务机构统一管理,并设置单独账簿进行核算,专款专用、专账管理。项目建设院校负责对资金投向及年度资金调度安排,专项资金当年结余,可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2 骨干高职院校建设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在骨干高职院校项目建设前期申报方案和任务书时,有些院校项目由于论证不够充分细致,统筹规划不够全面科学,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督机制不够健全等原因,往往导致部分专项资金使用效率较低,使用效果不明显,不能满足项目绩效目标考核的要求,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2.1 项目预算不够科学合理
骨干高职院校项目建设主要是从改革成绩突出、特色鲜明的高职院校中进行遴选。各个院校在申报骨干校项目建设方案时,比较注重项目建设的整体规划,对项目大项从建设内容和资金来源都进行总体较为合理的安排,为了项目能够申报成功,项目总体预算都做得很“漂亮”,项目资金来源既有中央财政支持、地方财政配套,又有行企投入和院校自筹资金,有的院校将行企投入和院校自筹资金预算做得很大,这样显得项目建设有足够的资金保障,但是项目一旦获批,为后期项目建设筹措资金带来较大的困难。从具体子项目预算来看,有些项目预算不够精细,缺少可靠的依据和合理的预算方法,只凭以往经验进行估算,既没有财务数据作依据,也没有经过行企专家进行可行性分析,论证不够充分。项目预算不科学,导致资金执行时,有些项目资金结余较多,需要想办法把钱花出去,有些项目资金预算不足,难以完成建设任务,只能挤占其他子项目资金。
2.2 项目资金支出不够规范
骨干高职院校建设立项后,从项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申报到获批,往往需要经过半年以上的时间,有的甚至近1年时间,这样无形中就缩短了建设周期,有些院校不敢贸然进行项目前期建设,造成项目建设前期投入少,后期投入多,甚至可能出现突击花钱现象。由于建设期相对缩短,这样就可能发生有些实验实训设备购置方案还没有经过充分调研论证,或者实际情况与当初项目申报时已经发生了变化,但为了验收时符合资金执行进度要求,而购置了大量性能指标不符合实验与实训需要的设备和仪器,导致资金严重浪费。另外如办学体制机制建设、人才培养与课程体系改革、校企合作和工学结合运行机制建设等“软性”支出,花钱相对比较困难,如果当初项目预算时不够合理,预算指标过大,就有可能出现将项目之外的日常经费开支用在项目上报销。更有甚者,会用一些虚假的合法票据来套取项目资金。
2.3 资金监管机制不够完善
骨干高职院校项目建设资金金额较大、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项目资金需要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管。尽管每所项目建设院校都根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院校自身实际,制定各院校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项目预算、支出和决算方面做出明确规定,但是有些院校没有制定具体的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这样在实际执行中不便于操作,容易出现资金监管不到位。骨干校项目建设预算执行时,有些院校财务监督更多的只是事中审核,而事前和事后环节的监督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由于骨干校建设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经济事项的真实性主要依靠项目负责人把控,财务审核往往只能进行合法性审核,而对真实性难以认定,这样容易出现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现象。此外高职院校内部审计监督职能相对弱化,不能参与项目建设全过程,事后审计多,事前、事中审计少,不能从根本上起到全程监督控制作用。
2.4 资金绩效考核不够到位
从总体上讲,通过骨干高职院校项目建设资金的投入,各项目建设院校在体制机制创新、教育教学改革、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实训条件建设、社会服务能力建设等方面均会取得不同程度的建设成效。但是由于骨干校建设专项资金来源多元性,绩效评价标准不统一,评价指标较难量化,缺乏完整健全的资金绩效评价体系,对项目资金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难以进行客观合理的评价,对项目资金投入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和长远影响难以进行科学准确的评估。
3 加强骨干高职院校建设专项资金管理的措施
3.1 充分调研论证,细化项目预算
骨干高职院校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的目的性和计划性很强,必须做好前期统筹规划工作,完善重大项目的科学论证和决策机制,对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必要性和效益性进行科学的评估,合理安排资金预算,确保项目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项目建设院校首先深入开展调研论证,制定和重点规划项目指南;其次组织重点规划项目的专家评审和遴选工作,确定重点规划项目建设计划;最后根据教育部批复的项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安排专项资金年度计划,科学编制项目建设年度预算,确定各建设项目资金来源和额度,保证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骨干校项目建设具体组织实施时,应以建设任务书的验收要点为依据对所有的建设项目进行分类核算和管理,确定所有末级子项目建设任务,并按资金来源制定四级编码方案,确保各子项目建设资金支出的唯一性。每个项目组要按月上报各子项目月度支出预算,财务部门根据各子项目的预算整体规划学院总支出预算,合理有效的安排资金。
3.2 严格审批程序,规范经费支出
骨干高职院校项目建设资金实行项目负责制,分项管理,责任到人,对每笔资金的使用都应当符合项目建设方案的要求,保证资金的使用计划经过详细论证,并经骨干校项目建设办公室批准后才能执行。为严格区分日常经费和专项资金支出,项目院校应制作项目资金专用审批单、借款单和报销单,项目资金使用实行自下而上的逐级审批制度。财务部门应配备专职人员进行项目资金的审核,确保专项资金规范合理使用。对骨干校项目建设资金应建立单独账套,实行专账管理。在专账中,按照子项目建设内容设置明细账核算建设期间发生的各项支出,定期进行汇总、分析和反馈。通过专用账套中设置的预算预警功能,随时掌握项目资金的执行进度和使用情况。
3.3 完善内部控制,强化财务监督
为加强骨干高职院校项目建设资金的管理,项目院校应根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管理暂行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等有关法规,结合院校自身实际,制订骨干校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完善项目院校物资采购管理办法、采购工作与招标管理办法等内部控制制度,使项目建设有章可循,做到资金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项目院校应成立由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项目建设经费专项组,全面负责专项资金的年度预算和年度执行计划的制定,对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各个关键点进行管理和监督,做到事前评审、事中跟踪审计、事后绩效评估,增强资金使用的透明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4 加强绩效评价,提高管理水平
骨干高职院校项目建设资金绩效评价是对资金支出与产生的效果和影响进行衡量,是以支出“结果”和“追踪问效”为导向,以定性分析与定量评判为手段的预算支出管理方式。做好绩效评价首先是要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绩效评价要考虑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三方面因素,绩效指标的设定应遵循短期效益与长期效益相结合、定量和定性相结合、通用和专用指标相结合的原则;其次是要建立绩效评价标准。评价标准的确定要以各部门、各类项目的历史数据作为测算基本依据,同时考虑同类部门的支出水平,测算出能够反映同类资金使用状况和效益状况的整体水平,作为标准值来衡量资金支出的效益;最后是要重视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项目院校要研究和制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将绩效评价结果与学校总体发展规划、重点项目建设、资金投入方向、责任人的业绩考核等方面挂钩,真正做到对资金使用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考核机制,从而有利于更好地完成既定的项目建设预期目标。
参考文献:
[1]刘宏.国家骨干院校建设项目资金使用和绩效考核的探讨[J].中国市场,2013(8).
第一条为支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质量工程”),中央财政设立“质量工程”专项资金。
第二条为加强“质量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教高[2007]14号),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质量工程”专项资金实行项目管理。
第四条“质量工程”专项资金的管理原则为:统一规划,分年实施;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专项管理,绩效考评。
第二章预算管理
第五条教育部根据“质量工程”建设目标和《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组织项目申报、评审、立项,提出经费安排建议方案,财政部审核批准经费额度,分项目下达年度预算。
第六条“质量工程”专项资金按照项目实施单位的预算管理体制划拨。专项项目资金一次确定,采取一次拨付或分年度拨付两种形式。
第七条“质量工程”专项资金一经审定,必须严格执行,一般不作调整。确有必要调整时,需按程序报教育部、财政部审批。
第八条“质量工程”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应确保按期执行,如遇特殊情况,对年度预算未完成部分,可结转下年继续使用,不得挪作他用;如两年内未执行完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
第三章支出管理
第九条“质量工程”专项资金支出范围包括业务费、设备购置费、维修费、人才培养费等,主要用于支持以下六方面工作:
(一)专业结构调整与专业认证:是指开发专业设置预测系统、制定指导性专业规范、进行专业认证与评估试点、建设高等学校特色专业等。
(二)课程、教材建设与资源共享:是指建设国家精品课程、审定和支持出版本专科新教材、开发优质教学资源共享系统和数字化改造、建设国家教学考试课程网络考试系统和试题库等。
(三)实践教学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是指建设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和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开展大学生创新性实验和竞赛活动中,用于设备购置与维修改造,进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开展试验实验、组织竞赛活动等。
(四)教学团队与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是指项目学校用于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和青年教师培养培训、聘请专家、奖励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等。
(五)教学评估与教学状态基本数据公布:是指研究制定评估质量标准和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开展评估技术和方法的研究中,用于设备与软件购置、数据采集、评审验收、成果出版等。
(六)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是指在开展高等学校对口支援工作中,受援高校教师和教学管理干部到支援高校进修学习等。
第十条“质量工程”专项资金中设立项目管理经费,用于“质量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实施项目管理过程中必要的开支,主要包括项目审核、论证、评估、验收和其他相关工作支出以及国际交流与合作等费用。
项目管理费由“质量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出年度预算建议数,经财政部审定后在年度“质量工程”专项经费预算中安排。
第十一条“质量工程”专项资金的开支标准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
第十二条凡应实施政府采购的支出项目,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单件(套)设备与软件购置费用超过200万元(含200万元)的,需要组织专家论证。
第十三条凡使用“质量工程”专项资金形成的资产均属国有资产,应纳入项目单位资产统一管理,合理使用。
第十四条“质量工程”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土建、各种罚款、还贷、捐赠赞助、对外投资以及与“质量工程”项目无关的其他支出。
第四章决算管理
第十五条年度终了,项目单位应将“质量工程”专项资金收支情况纳入年度单位决算,统一编报。
第十六条按现行预算管理体制,中央部门所属学校项目决算由主管部门汇总后报送财政部,由财政部审批。地方所属学校项目决算由省级教育厅(局)汇总后报送省级财政厅(局),由省级财政厅(局)审批。
第五章监督检查与绩效考评
第十七条根据《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本办法的规定,财政部会同教育部可根据需要组织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专项财务检查或评估。专项财务检查和评估的结果,将作为调整项目预算安排、按进度核拨经费的重要依据。
第十八条项目单位应保证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并建立健全责任制,项目负责人对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负责,学校财务、教学管理部门等按职责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项目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规,自觉接受财政、教育、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第二十条对“质量工程”项目实行绩效考评。绩效考评以教育部、财政部批准立项的建设任务书或相关文件为依据。
第六章附则
关键词:示范建设;专项资金;会计核算;高职院校
现在很多高校在资金管理方面,依旧存在诸多的风险,同样,在高职院校中,示范建设专项资金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示范建设专项资金的会计核算尤为重要,其能够让账本设置以及报表编制更加科学合理,从而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为了能够有效地提升会计核算的精准度,需要对专项资金进行体系上的优化以及完善。
一、高职院校当前财政专项资金与财务管理的主要问题
随着各级财政逐步加大对高职院校的资金投入,高职院校的资金结构和规模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高职院校预算中专项资金所占比例越来越大。专项资金实施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一些因为高职教育发展历史不长及个别单位财务管理模式不同而导致出现一些偏差,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1)个别高职院校缺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高校的专项资金有多种不同的性质和来源,不同性质的专项资金必须要有能与之相配套的专项资金使用细则和管理办法,以此保证专项资金能被正确合理的使用。依据项目性质的不同可以将高职示范建设专项资金分为几个不同的用途,例如实训基地建设经费,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经费、师资队伍建设经费、科研经费等等。这些用途不同的专项资金不但需要有配套的管理办法和使用细则,对于专项资金的核算也应当有所区别。(2)部分高职院校对专项资金财务管理态度弱化。各高职院校往往会以专项资金最大化作为目标,重视前期申请而弱化后期管理。高职示范建设专项资金不仅作用于实训基地建设,同时也作用于师资建设、教学改革、精品课程和专业建设等,涉及部门多,有些高职院校为了使专项资金能被平衡使用,并且避免部门间利益争斗或简化管理流程,采用了给各个部门平均分配资金的原则,这种做法违背了国家对专项资金拨款的初衷,只是暂时平复了各部门间的利益争斗,减轻工作量,弱化了对专项资金的管理。(3)专项资金会计审核仍需完善。对当前一些高职院校示范建设专项资金核算进行调查研究,可以看出大多数的财务通常只侧重于经费开支的合法合规性控制,只有极少部分的高职院校关注经费开支的合理性分析,经费使用效益不合理的情况普遍存在,应该引起重视和纠正。高校不应该只停留在依照国家规定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统一要求进行会计核算,而是要结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在制度基础上细化会计核算,进行分项核算,专款专账,并按项目提供会计报表,以便对专项资金进行分类分项的分析评价。
二、示范建设专项资金统计表的使用形式
为了能够让专项资金的支出以及收入更加清楚,在信息的录入以及统计方面,表格的结构设计尤为重要,它将直接决定数据录入的效率以及整体分析的直观度。上表在数据统计上对预算数以及累计使用数进行全面的统计,同时,按专业结构对示范建设专项资金进行划分,让专项资金更加清楚,账目更为明细,可以清楚的看到该校示范建设专项资金各专业的使用情况。同时,还要结合高职院校课程体系,对示范建设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分析。下表为某高职院校专项资金使用统计项目表的基础格式。
三、优化高职院校示范建设专项资金会计核算的策略
1.优化财务管理环境,提高财务管理能力,促进办学水平提升。近年来,政府对高职院校的资金投入不断增加,高职院校的财务管理逐渐向精细管理型的方向转变,是一个极其复杂的动态过程,不仅需要财务部门完成日常资金筹集计划、会计核算、数据统计、档案保管等等繁杂的工作,还是一个需要财务部门与各利益相关者进行密切合作的系统工程。于是,积极优化财务管理环境、不断提高财务管理能力,使高职院校的财务管理能良好适应高职院校内外环境的变化,已经成为促进高职院校健康和谐发展的首要任务。因此,只有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以及各级管理部门、社会等利益相关者的积极参与,与之建立一个完整畅通的信息交流网络,努力完善财务管理工作的流程,相互理解、积极互动,让利益相关者详细了解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意识到其中存在的不足,积极参与具体的资金管理活动,才能使财务管理的影响范围不断拓宽、财务管理过程更规范透明的同时,推动高职院校的办学条件不断改善,教学质量不断提升。可见,高职院校作为一个利益相关者的典型组织,应当与之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充分调动利益相关者的积极性,优化财务管理环境,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以适应现代高校治理对财务管理的高要求。
2.加快推进管理会计在高职院校的实施。在专项资金管理过程中,财务人员的职责不仅是记录和反映,还要发挥信息提供、风险管理、信息分析、效益评价、趋势预测、精细管理等职能。2014年10月,财政部出台《关于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管理会计的目标为“通过提供有用信息,运用管理会计工具方法,充分发挥管理会计解析过去、控制现在和筹划未来的职能,支撑相关决策,强化和完善管理控制,促进业务协同,以实现单位战略”。管理会计理念的提出,要求院校财务人员要积极的落实,并参与到各个活动之中,从而提升整体资金的利用效率。
3.以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体系为依据建立考核问责机制。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是对资金支出与产生的效果和影响进行衡量,包括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三方面的评价。绩效评价要求高等学校在资金管理中优先安排支出的同时避免支出的浪费与分配不均问题,注重资金使用后最终成果的具体体现。高职院校在专项资金的验收和问效中应关注社会对项目的客观反映,接受行业企业、用人单位、家长和新闻媒体等对项目的评价和认可程度。各级管理部门应结合建设项目制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明确将绩效评价结果与学校总体发展规划、重点项目建设、资金投入方向、责任人的业绩考核等方面挂钩。在建立考核依据的过程中,需要做好示范建设专项资金的整体评价,从而达到良好的示范效果。
四、结语
综上所述,示范建设专项资金的会计核算在高职院校中的应用十分重要,是财务管理和分析决策的基础,精准的会计核算不仅能够全面提升会计核算本身的效率,同时还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财务管理水平,进而提升高职院校的整体办学水平,因此,高职院校财务部门要有效地规避示范建设中的各种问题,不断优化管理环境,提高管理水平,让专项资金的整体利用效率得到提升。
作者:林惠云 单位: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1]张庆丰.公办高职院校专业建设专项资金管理问题研究[J].会计之友.20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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