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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所基本情况

时间:2023-06-08 11:19:5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市场监管所基本情况,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第1篇

一、工作目标

按照“狠抓源头、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的工作原则,采取日常监管、专项抽查和市场联合执法检查相结合的办法,进一步规范农药市场秩序。杜绝甲胺磷等国家禁用农药的销售和使用行为,农药生产企业监控范围达100%,农药经营企业监控范围达95%以上,流动商贩销售农药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假冒伪劣农药案件查处率达到100%,农药市场产品质量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农药市场产品标签合格率提高5个百分点,农药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农民群众的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农药市场监管执法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

二、监管重点

(一)重点产品 国家禁用限用农药、超登记范围销售的农药、种衣剂、水稻用药、蔬菜用药,2009年农业部和省农药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的农药。

(二)重点区域 水稻主产区、蔬菜主产区、城乡结合部市场、省际县际间结合部市场。中西部地区要加强对种衣剂的监管。

(三)重点单位 当地农药生产企业、较大农药批发商、乡村农药经营店、蔬菜水果中草药材生产企业、自行包衣的种子加工企业,2009年农业部和省农药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农药的生产、经营单位。

三、活动内容及安排

(一)召开动员部署会议 1月21日,省农委在全省农技推广、植保、农药管理工作会议上,对全省深入开展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进行动员和部署。

(二)开展农药市场质量监督抽查 省农委2~3月组织对中西部产粮大县(市)销售的种衣剂产品进行质量抽检;3~4月组织对玉米大豆除草剂产品进行质量抽检;4-6组织对水稻用药进行质量抽检;5~7月组织对蔬菜用药进行质量抽检;抽检结果及时向全省进行通报。各市(州)县(市、区)重点对辖区内销售的水稻和蔬菜用药杀虫杀菌剂产品进行质量抽检,抽检样品不少于25个,抽检质量不合格产品要依法严厉查处,并及时上报省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开展农药标签专项整治活动 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对辖区内农药市场产品标签开展一次整治活动。对登记产品其登记作物本辖区不种植的禁止销售,责令经营企业退回生产厂家;对高毒农药扩大到蔬菜、水果、中草药材上使用和降低毒性标志的要依法严厉查处。各县(市、区)抽查农药产品标签不少于150个,抽查结果于7月底前上报省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开展农药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和标签监督抽查2~6月,省农委组织对全省农药生产企业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各市(州)县(市、区)负责对辖区内农药生产企业产品标签进行监督抽查,强化源头管理。

(五)开展农药市场联合执法检查活动 4~7月,省农委组织开展地区间农药市场交叉执法检查活动,各市(州)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辖区内农药市场联合执法检查活动。重点对各地近两年问题较多的农药市场进行集中整治,对2009年农业部和省及当地农药质量监督抽查中不合格产品和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单位进行跟踪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药和标签严重不合格农药的违法行为。

(六)深入开展国家禁用农药清查收缴工作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大对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毒鼠强”、“六六六”等国家禁用农药的清查收缴工作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国家禁用农药的违法行为。强化高毒农药监管,凡经营高毒农药的企业,要督促其建立营销台帐,实行高毒农药经营使用可追溯管理,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七)深入开展农药经营企业基本情况调查 各市(州)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开展农药市场检查的同时,对辖区内农药经营单位基本情况深入开展一次调查,准确了解和掌握本辖区内农药经营企业状况,完善农药经营企业管理档案,调查结果于6月20前上报省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八)加大对大案要案联合查处力度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会同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对大案要案要加大联合查处力度,已构成刑事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重大假劣农药案件,要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发挥案件查处的警示和震慑作用。

(九)总结表彰各县(市、区)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总结于9月底前上报市(州)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各市(州)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总结于10月15日前上报省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全省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总结于11月底前上报农业部。省农委于年底对2009-2010年全省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并向农业部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的组织领导,省农委成立由任克军主任为组长,潘书华主任助理为副组长,政策法规处郑建东处长、省农药检定所靳锋云所长、李中华副所长为成员的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吉林省农药检定所,通讯地址:长春市红旗街1005号,邮政编码:130021,联系电话:0431-85954223,传真:0431-85954223,E-mail:,联系人:廖宇飞、刘冬华。各市(州)、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负责对本辖区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的组织领导。

(二)制定实施方案 各市(州)、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的总体部署,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将实施方案上报吉林省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强队伍建设 各市(州)、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农药执法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职农药执法人员,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依法管理的能力。

(四)完善工作机制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设立农药案件投诉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省农委农药案件投诉举报电话:0431-85954223、88906505。各市州要建立大要案通报制度、重大案件督办制度和部门间、区域间联动协作制度,做到资源共享,形成监管合力。

(五)保障监管经费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农药管理机构要积极争取资金,加大对农药市场监管工作经费投入,并将农药监管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确保农药监管工作有效开展。

(六)加强活动宣传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农药管理机构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的宣传,为深入开展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七)及时上报信息 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实行季报制度,各市(州)、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分别在3月、6月、9月25日前向省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跨省和跨市(州)案件要及时上报,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要立即上报。

第2篇

一、基本情况

我们共走访调研13家企业,涉及成品油流通、家政、汽车销售三类行业。积极邀请企业对我们工作的方式方法、工作态度、工作效率以及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有何意见建议等畅所欲言。

调研组采用现场座谈、问卷填写、邮箱投递等方式征求有效意见建议13条,经过归纳梳理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1、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2、加强行业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

3、加强对企业监督指导,及时了解企业的需求。

4、出台扶持有关行业发展的政策。

企业对我们的工作表示基本满意,希望我们继续再接再厉,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调研中我们也了解到企业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

二、存在问题

在调研中我们了解到,大部分企业希望对本行业有关政策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同时希望多组织一些行业法律法规的培训,帮助企业充分了解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我们还了解到个别企业在遇到问题时不知道向那个部门反应,特别是在机构改革后,因原管理部门被合并统一规划后,一时间找不到“娘家”。对此,我们现场向企业详细解释了我市机构改革后各部门各单位分工情况。

三、下步打算

(一)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在宣传国家、省、市有关行业各项优惠政策的同时,加强培训企业对本行业法律法规的学习了解,帮助企业规避经营风险,营造企业自律守法的经营风气。

第3篇

自今年以来,宜春市袁州区城北工商所勇于创新,冲破传统观念束缚,加强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利用电脑进行业务管理,大大提高了监管效率,改变了传统的监管模式。城北工商所的经验对基层工商所不失为一种良好的启迪。

一、城北工商所实施电脑收费及管理的投资

1、购置一台电脑,不到5000元;

2、研究开发应用软件。

袁州区工商分局晏江、城西工商所赵晓鸿同志自行开发了一套以基层工商所收费为主的、适应工商所使用的软件。该软件同时在城北工商所等四个工商所推广,由于种种原因(主要是观念问题),只有城北工商所使用较好并取得良好效果。

可以看出,一个工商所要实现“管理电脑化”,其投资并不大。

目前,省局正在研究开发一套工商所使用的“经济户口”监管软件。

二、管理电脑化与监管模式的改革

实现管理电脑化后,城北工商所在监管模式上有以下改变:

1、变“上门收费”为“上门缴费”,有利于实行规费送交制。

在电脑管理以前,自觉上门缴纳规费的经营户为20~30%。今年以来,由于实现了计算机收费管理,在定费问题上做到了公平、公正和公开,减少了随意性,上门缴费的经营户上升到90%以上。这种变革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①用技术手段杜绝了收费中的腐败现象,树立了良好的工商形象。

收费系统有严格的程序管理。更改内容需程序管理员才能操作,而收费另有其人。就是说,既使所长要减免规费,也必须通过程序管理员和收费工作人员,这就使监督和制约机制得到加强。该所实行的是“外勤”巡查核报、所长把关、集体决定的定费制度,一经定费,执行中不易再作更改,减少了上门收费时的“弹性”。电脑收费系统的应用有力地杜绝了“人情费”甚至用收费权与经营户做交易的腐败现象的发生。

②提高了应收规费上缴率,基本上做到了“应收尽收”。

今年1--6月,该所规费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幅达48%,实收规费104万元。近两个月来,经营户一般在每月1--10日主动上门,极少数未上门的,再上门催缴。有效地堵塞了人为因素造成的规费流失。

2、变“定任务、下指标”为统一窗口收费,有利于市场巡查制的到位。

一般而言,工商所收费是将有关收费目标分解到组室(按业务分组)甚至个人,并将完成任务的情况与个人利益挂钩。如:个体、市场收费有稳定的“费源”且因经营户及其经营状况的不同,使定费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任务完成较容易;注册登记、商标广告、经济合同的收费规定比较确定,变通余地不大;查办案件相对较难、较辛苦而又无法与收费挂钩……。由此造成容易完成收费任务的岗位大家抢,反之则互相推。这种矛盾牵制了所长相当大的精力,同时也不利于监管效率的提高。在实行电脑收费管理以前,该所人员的大部分精力集中在“上门收费”上,使工商行政管理的主要职能无法到位。

实行电脑收费,一个窗口对外后,改变了原有的“定任务、下指标”方式,使工商所的分工模式更加合理,市场监管效率大大提高。城北工商所将全所人员21名分为“内勤”和“外勤”两大块:“内勤”负责市场主体登记、规费征收、财务、消费者投诉、文书档案、来信来访、后勤服务以及信息收集整理等工作。“外勤”的职责是市场巡查,依据工商行政管理各项职责并结合当前的重点工作,对市场和经营主体实施监督、管理、服务,查办案件,并全面实行执法责任制。由于收缴规费的效率提高了,使工商所有条件集中力量实行市场巡查制。

3、变“人脑记忆”及书式查询为“电脑查询”,提高了管理效率和服务效能。

将市场主体的基本信息及管理信息输入电脑,可以及时调阅经营者的基本情况及几年来执行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情况,其意义在于:

①便于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

②便于向经营者提供相关信息查询服务;

第4篇

一、“T+2”市场巡查模式的要件构成

“T+2”市场巡查模式中的“T”表示市场巡查效能化(即时间与效果),“2”代表二元性巡查要素。“T+2”即表示通过落实巡查要件提高巡查效率。

(一)市场巡查效能化的目标。即围绕解决市场巡查对象不明确、巡查内容不清楚、巡查工作不到位、巡查责任不落实的问题,全面提高市场巡查效能。

(二)巡查要素二元性涵盖五个方面内容。一是人员结构二元性。基层工商所根据辖区市场主体分布和工商人员构成情况划分2个以上片区,每个片区设立1个巡查组,每个巡查组由1名主巡人员和1-2名辅巡人员组成。主巡负责巡查工作的组织实施,辅巡协助主巡完成巡查任务。二是巡查内容二元性。巡查分市场主体登记内容巡查和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巡查两大类,行业按高危行业、重点行业、一般行业三类展开.使巡查内容的指导性更加明确、功能性更加完整。三是巡查方式二元性。市场巡查坚持服务与规范相统一,发现问题人性告知、和谐提示,要求市场主体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整改。对拒不整改者按法规进行规范,既体现文明监管,又做到监管不缺位。四是巡查责任二元性。分巡查责任和业主责任:巡查责任以签订责任书方式确认,辅巡向主巡、主巡向所长、所长向局长分级签订。业主责任主要是高危行业业主向辖区工商所签订责任书。通过签订责任书,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和风险,促使其相关人员的经营业主落实工作要求和完善相关措施。五是巡查要件二元性。一套“市场监管巡查平台”,“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平台”。“市场监管巡查平台”涵盖各个工商所辖区所有的市场主体,“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平台”与全区30余个行政执法部门联网运行。

二、“T+2”市场巡查模式的运用

(一)“市场监管巡查平台”的运行。该平台系统包括辖区地理、市场主体分布、巡查情况记录、各行业巡查的内容等,每一个市场主体在平台系统中都有地理定位、基本情况、行业标准和巡点。平台包含四大功能:

一是导航功能。导航功能指通过电子地图标明市场主体在辖区的具置。在电子巡查图中,用“”显示市场主体定位,用列表形式显示企业名称.逐一点击相关提示就可知晓市场主体的辖区地理位置及基本信息。通过此功能,对巡查对象、巡查位置进行定位导向.使主巡和辅巡人员合理安排巡查路线及时间,明确巡点,达到了良好的监管效果。

二是巡查功能。指主巡和辅巡人员按照电子地图上注明的主客体巡查内容、巡查情况记载、巡查人员责任等情况,对市场主体按要求进行巡查,同时对市场主体的经营情况记录在案,在此基础上建立高危行业市场主体经营状况数据库。

三是督查功能。指局领导、所领导、业务科室可通过巡查平台对各工商所的巡查进度和巡查质量进行督查。通过对电子巡查图中巡查情况的查询,可全面掌握市场主体巡查进度,对基层工商所市场巡查进行指导、督办;通过对巡查记录扫描件的查看,可实现对巡查质量的督查,以保证巡查监督到位、责任落实、手段有效。

四是统计功能。指业务科室及工商所可利用平台,查询统计各类监管等级的市场主体情况、生产经营情况以及高危行业中九大重点监管行业的分布情况。统计功能为各类专项整治提供基础数据保障,把日常巡查和专项整治相结合,提高了工作效能。

(二)“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平台”的运用。该平台按照“谁发证、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与全区30余个行政执法部门联网运行。平台的应用主要体现在六大功能模块:

一是信息抄告功能。作为平台的核心内容,通过该模块功能实现各部门对无证无照经营信息的相互抄告分流、信息共享。

二是信息公示功能。为系统的各成员单位提供公告、通知的平台。

三是政策法规查询功能。各部门可以查询与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方便使用查阅。

四是督查督办功能。帮助区政府督查室和区监察局工作人员及时掌控所有抄告信息的办理情况,并通过该模块对逾期15天仍未办理的信息进行督查督办,催办时间为5天,对超过催办时间的信息可通过该模块的文件导出功能打印,报送区分管领导审批,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将该信息纳入单位行政效能考核。

五是系统管理功能。实现对所有抄告信息的管理、查询、统计及历史信息的数据备份存档。

六是建立通讯录。方便查阅各成员单位部门操作人员及分管领导的联系方式。

三、推行“T+2”市场巡查模式的主要成效

(一)市场巡查更加规范。在推行“T+2”市场监管巡查模式的进程中,我们出台了《巡查人员工作规范》、《工商所“T+2”市场巡查办法》、《分局“T+2”市场巡查考核办法》等一系列制度规章,使市场巡查人员工作有指向、操作有规范、实施有手段,市场巡查工作进入了规范化轨道。一是规范了巡查内容,把一、二、三类不同市场巡查主体的巡查内容进行了统一,解决了基层人员不知道巡查什么的问题。二是规范了巡查责任,明确了主巡和辅巡,解决了过去市场巡查责任不清、任务不明和出门逛一逛、回所做假账的问题。三是规范了巡查方式,解决了过去市场巡查要么动辄罚款、要么什么不管、主观随意性大的问题。

(二)市场监管更加效能。“T+2”市场巡查模式通过主巡、辅巡人员二元性结构实现人员合理搭配、知识互补、能力匹配,通过监督责任书实现分工明确、责任清晰、监督到位,通过系列巡查规章制度和巡查平台系统实现制度健全、标准清晰、手段有效,从整体上提高了市场监管效能。并且通过搜集、整理、录入巡查中的许多内容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经济监管积累了有效的基础信息。一是分类统计更加效能。通过行业归类和统计自然生成,将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结合在一起,将专项整治融于日常监管,解决了基层为搞统计、搞数据疲于奔命的问题。二是上级监督更加效能。业务科室只需从网上便能检查各所已巡查、未巡查数和各类市场主体巡查情况.解决了过去检查只能下所查资料的问题。

第5篇

2006年上半年,县工商局监察股在县局党组、纪检组领导和市局监察室、县监察局的指导下,围绕年初制订的工作目标,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在廉政建设和日常行政监察工作方面都较好地完成了任务。现将半年来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狠抓廉洁自律工作

一是根据市局纪检监察工作要点,提出了今年纪检监察工作意见。《意见》的制定,对加强全县工商系统廉政建设,促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稳步、健康地发展起到了较好的指导作用。

二是认真抓了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继续在全系统现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建立年度廉政档案和所长签订《廉政建设承诺书》。

(二)狠抓纠风治乱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禁令”和规定。进一步加强对《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六项禁令》、《着装规定》、《禁酒令》和《禁赌自律书》落实的督查。上半年对违反“禁令”、“规定”的人和事下达《整改意见书》4份。

二是对日常上下班和农村所夜间住所情况进行督查。按照机关和工商所《岗位目标管理及考评细则》,加强了对全系统人员上班在岗和农村所夜间住所的明察暗访。

三是对市场、公路“三乱”继续加强督查,进一步督促各工商所在市场监管、规费收缴和案件查办工作中,自觉地规范行政行为。

四是认真做好工作。上半年共受理来信来访两件(次)。都做到了妥善处理。

(三)开展了机关效能建设活动

按照省、市局的统一部署,县局扎实开展了机关效能建设活动。一是成立了机关效能建设活动领导小组,使这项工作做到了局长挂帅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认真做。二是制定了《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实施方案》,从活动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时间安排、方法步骤和强化领导等方面都详细地做出了部署。三是开展了效能建设问卷调查活动,印制了100份调查问卷,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行风监督员、个私企业和商户代表发放,主动征求意见和建议。四是布置了《我为效能建设献一策》撰写文章或体会的任务,全系统共撰写文章12篇,体会120篇。五是加强对外宣传工作,活动开展以来,针对本局的具体做法,《××报》、《××人民广播电台》、《安徽工商行政管理》和《省工商简报》等媒体都分别进行了宣传报道,有力地推动了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的开展。

二、存在问题

上半年,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离县局领导和市局监察室、县监察局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主要是:工作创新还不够,有影响、有亮点的工作还没有。此外,对机关个别人员上下班情况不正常,不能大胆的监管,有怕得罪人的思想。这些问题不容忽视,必须采取相应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是要加强对监察业务知识的学习。要认真学习“两个条例”、《行政监察法》和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等法律法规和监察业务知识。通过学习,不断提高本部门及自身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是认真履行监察职能。加大督查违纪违规,失职渎职行为力度,尤其对在市场监管执法中存在“吃拿卡要”、行为以及监管不力,工作失职不作为行为,认真开展效能监察,进一步促进机关和基层工作人员依法正确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

第6篇

“管理电脑化”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信息化建设的主要目标之一。基层工商所作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工商部门与人民群众最紧密联系的窗口,从某种意义上说,其职能的到位和形象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整个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能否身体力行“三个代表”,能否适应经济全球化和经济信息化的要求,能否在履行职能中创新监管模式并更好地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自今年以来,宜春市袁州区城北工商所勇于创新,冲破传统观念束缚,加强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利用电脑进行业务管理,大大提高了监管效率,改变了传统的监管模式。城北工商所的经验对基层工商所不失为一种良好的启迪。

一、城北工商所实施电脑收费及管理的投资

1、购置一台电脑,不到5000元;

2、研究开发应用软件。

袁州区工商分局晏江、城西工商所赵晓鸿同志自行开发了一套以基层工商所收费为主的、适应工商所使用的软件。该软件同时在城北工商所等四个工商所推广,由于种种原因(主要是观念问题),只有城北工商所使用较好并取得良好效果。

可以看出,一个工商所要实现“管理电脑化”,其投资并不大。

目前,省局正在研究开发一套工商所使用的“经济户口”监管软件。

二、管理电脑化与监管模式的改革

实现管理电脑化后,城北工商所在监管模式上有以下改变:

1、变“上门收费”为“上门缴费”,有利于实行规费送交制。

在电脑管理以前,自觉上门缴纳规费的经营户为20~30%。今年以来,由于实现了计算机收费管理,在定费问题上做到了公平、公正和公开,减少了随意性,上门缴费的经营户上升到90%以上。这种变革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①用技术手段杜绝了收费中的腐败现象,树立了良好的工商形象。

收费系统有严格的程序管理。更改内容需程序管理员才能操作,而收费另有其人。就是说,既使所长要减免规费,也必须通过程序管理员和收费工作人员,这就使监督和制约机制得到加强。该所实行的是“外勤”巡查核报、所长把关、集体决定的定费制度,一经定费,执行中不易再作更改,减少了上门收费时的“弹性”。电脑收费系统的应用有力地杜绝了“人情费”甚至用收费权与经营户做交易的腐败现象的发生。

②提高了应收规费上缴率,基本上做到了“应收尽收”。

今年1--6月,该所规费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幅达48%,实收规费104万元。近两个月来,经营户一般在每月1--10日主动上门,极少数未上门的,再上门催缴。有效地堵塞了人为因素造成的规费流失。

2、变“定任务、下指标”为统一窗口收费,有利于市场巡查制的到位。

一般而言,工商所收费是将有关收费目标分解到组室(按业务分组)甚至个人,并将完成任务的情况与个人利益挂钩。如:个体、市场收费有稳定的“费源”且因经营户及其经营状况的不同,使定费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任务完成较容易;注册登记、商标广告、经济合同的收费规定比较确定,变通余地不大;查办案件相对较难、较辛苦而又无法与收费挂钩……。由此造成容易完成收费任务的岗位大家抢,反之则互相推。这种矛盾牵制了所长相当大的精力,同时也不利于监管效率的提高。在实行电脑收费管理以前,该所人员的大部分精力集中在“上门收费”上,使工商行政管理的主要职能无法到位。

实行电脑收费,一个窗口对外后,改变了原有的“定任务、下指标”方式,使工商所的分工模式更加合理,市场监管效率大大提高。城北工商所将全所人员21名分为“内勤”和“外勤”两大块:“内勤”负责市场主体登记、规费征收、财务、消费者投诉、文书档案、来信来访、后勤服务以及信息收集整理等工作。“外勤”的职责是市场巡查,依据工商行政管理各项职责并结合当前的重点工作,对市场和经营主体实施监督、管理、服务,查办案件,并全面实行执法责任制。由于收缴规费的效率提高了,使工商所有条件集中力量实行市场巡查制。

3、变“人脑记忆”及书式查询为“电脑查询”,提高了管理效率和服务效能。

将市场主体的基本信息及管理信息输入电脑,可以及时调阅经营者的基本情况及几年来执行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情况,其意义在于:

①便于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

②便于向经营者提供相关信息查询服务;

第7篇

这次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工作研讨会是一次很重要的会议,经过两天的紧张工作取得了圆满成功。这次会议在*省建设厅、青岛市建委的大力支持和精心安排下,在各位代表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地完成了各项议程。下面,我结合大家讨论中关心的一些问题和下一步的几项主要工作谈几点意见,也是对本次会议的一个总结。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黄卫副部长的报告,对近年来的全国建筑市场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充分肯定了建筑市场监管工作取得的成就,分析了当前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8个省、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建设厅(建委、建设局)的同志,分别从强化政府监管、创新管理体制和机制等方面,在会上介绍了他们的经验和做法,5个地区进行了书面交流。昨天下午与会代表进行了分组讨论,刚才,宇昕同志对信用体系建设情况专题向大家做了介绍,青岛、河北做了信息系统演示讲解。各小组召集人在今天大会上进行了小组总结发言,大家围绕黄部长的报告,结合本地区建筑市场工作实际,进行了讨论和交流,提出了一些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同志们普遍反映,这次会议开得充实,效率很高,召开这次全国建筑市场工作研讨会议,非常必要,会议的主题鲜明,内容集中,对加强建筑市场监管有很重要的借鉴、指导作用。会议总的来看开得很好、很成功。

二、当前建筑市场监管的主要工作

当前做好建筑市场监管工作,重点要解决一个认识问题,加强三个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对建筑市场监管重要意义的认识

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秩序,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是加入WTO新情况的迫切需要,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组成部分。良好的建筑市场环境,对维护公平,推动建筑业发展壮大,保证工程建设水平提高,改善城乡面貌,促进了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和城乡统筹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加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政治问题,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定要切实提高认识,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政治责任心和紧迫感,作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在这方面责任重大。当然,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是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也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长期不懈的努力,逐步加以完善。当前,建筑市场在体制上和机制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市场主体行为诚信度不高,建筑市场的监管手段有限,但是,我们要保持工作的主动性,在体制上一时难以改变的情况下,多在机制上想办法,理清思路,按照工程建设的规律,集中力量,抓住关键环节,力求在解决影响建筑市场秩序的主要问题上有所突破,切实推进建筑市场秩序的进一步好转。

(二)加强市场监管,整顿规范市场行为

1、严格建筑市场准入,坚决查处资质申报中弄虚作假行为

当前,企业资质申报中弄虚作假和资质许可后资质条件不达标的现象比较严重。2006年上半年,建设部针对企业资质申请资料弄虚作假、骗取证书、伪造资质证书等问题,共发出《建设部建筑市场资质举报核实督办通知单》142件,其中处理违法违规企业30家。在监理企业方面,截止到2005年末,根据建设部对监理企业上报的基本数据统计,全国甲、乙和丙级监理企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不达标的达188家、1061家和1198家,分别占其同资质级别企业总数的14.5%、51.9%和46.3%,反映出企业资质许可后条件不达标现象比较严重。企业资质条件不实的问题,不但干扰资质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而且破坏了诚实信用的市场秩序的基础,已经威胁到建筑市场秩序的进一步规范,必须引起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今后,对有弄虚作假嫌疑或存在举报的企业,将组织人员进行严格核查,一旦查清资质申报材料不实的,依法予以严厉处理,在一年内甚至更长的时间内,不再受理其资质申请,并记入企业的不良行为信用档案,在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上予以曝光,加大不诚实企业违规成本,坚决遏制这种现象的蔓延。

2、依法加强法定工程建设程序的监督管理

近几年来,随着建筑市场法规的逐步完善,按照工程建设客观规律的要求,已经形成一套法定的工程建设程序和制度,建立了项目法人负责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招标投标制、施工许可证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等,这些法定程序和制度,有力保证了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但是,当前仍然存在部分法定的建设程序和制度没有得到切实贯彻执行,造成了恶劣的后果,据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提供的资料,2005年全国共发生建筑施工事故1015起,其中因部分未履行和均未履行工程建设法定程序和制度的,占安全事故总起数的49.16%,死亡人数占总数的52.56%。因此,加强对法定工程建设程序和制度执行的监管,落实市场主体执行法定建设程序和制度的义务,仍然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重要任务之一,也是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前提。

(1)严格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工程施工许可证制度是建筑市场管理的一项法定制度,是监督工程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建设的重要手段,各地一定要严格执行好这项制度。要进一步明确施工许可的办理条件、程序、时限,严格按照法定条件进行办理,当前要特别强调严把资金到位关,防止新欠工程款;要对施工许可的变更、延期以及现场进行跟踪管理,加强施工许可动态管理,坚决杜绝不合格的工程进入施工阶段。

(2)强化对合同履行的监管,遏制转包、挂靠和违法分包。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继续健全工程合同备案制度,加强对合同履行的监管,强化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两场”联动管理,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中标后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建造师)、任意进行合同变更、不合理地增加合同价款、拖延支付工程款、拖延竣工结算等违法、违规和违约行为,促进合同的全面履行,营造诚信经营、忠实履约的市场环境;要建立工程实施阶段信息系统,及时、全面地掌握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和合同履约情况,对于工程建设中的不良行为和违法行为,要及时记入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通过激励和惩戒机制,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提高工程建设质量水平。

当前,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现象较为严重,直接扰乱建筑市场秩序,威胁工程质量和安全,社会反映强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都对转包、挂靠和违法分包做出了界定,并明确了总包和分包的责任,各地要在现有规定基础上,进一步制定操作细则;要以项目为核心,监督建筑市场的各方主体履行法定义务和合同义务,落实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做到人员到位、管理到位、责任到位。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分析当地建筑市场的主要问题,对存在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的主体单位,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于搞转包、违法分包或挂靠的企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必须依法对双方做出相应处罚。对建设单位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串通,允许其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业务,或者强行指定转包、违法分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经发现要给予公开通报,并会同有关部门严肃处理该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讨论中也有部分同志认为转包、挂靠和违法分包多年来屡整屡现,难以解决,需要反思这个问题,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总包的责任,对于这个问题可以思考、探索,但在有关法律法规未作调整前还要严格管理,严格执法。

3、进一步发挥有形建筑市场作用,规范工程招标投标活动

(1)继续完善招标投标制度。招标投标制在我国实施二十多年来,已经形成一套完整的法规体系。当前的任务是,要在已有的招标投标法规体系基础上,针对影响施工招标投标公正性的重要环节,进一步细化操作规则,在信息、资格审查、招标文件、评标、定标、中标结果公示等环节上完善操作规则和方法。在推进招标投标工作中,既要考虑目前我国建筑市场发育状况,又要考虑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既要加强行政监督,又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用过程的透明、规则的科学促进招标结果的公平。在招标文件方面,目前一些招标文件设置了一些废标陷阱,导致一些企业在非实质性竞争条款上被判废标,引发了不满和不公的情绪,为此,我们正与其他部委联合制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以规范招标文件编制。在资格审查方面,对于具有通用技术和性能标准的国有投资工程,将逐步实行资格后审;对于实行资格预审的,要推行合格制的资格审查方式,投标申请人只要满足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必要合格条件的,即为资格预审合格,以抑制围标、串标现象,为此,我们已经起草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资格审查办法》(征求意见稿),这次作为待议文件提交会议讨论。在评标方面,各地应当重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减少人为因素,对于技术标,将逐步推行合格制评审制度;对于商务标中经评审的合理低价中标的评标办法,大家争议比较大,一些地方也反映不少问题,各地可结合本地区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研究,加快建立与合理低价中标的评标办法相配套的制度,积极推行电子招标、投标,计算机辅助评标,以降低招标投标成本,提高招投标的公正性。

工程勘察、设计和监理招标投标不同于施工招标。要针对勘察、设计和监理的特点,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通过方案比选,优化勘察、设计方案,注重服务,提高勘察、设计和监理水平,促进工程建设水平提高,这也是明年完善招投标制度的重点工作。

(2)加强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在监督的对象上,要突出重点,以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项目为重点,对非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项目的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可以转变方式。在监督的主体上,要以招标人、招标机构和评标委员会为重点,明确招标投标中建设单位和评审专家的责任,加强过程检查、投诉举报、标后监管等,提高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证性。

(3)严肃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当前,对规避招标、擅自采取邀请招标、围标、串标现象,以及招标机构虚假、串通招投标、高价出售招标文件赚取非法利润等违法违规行为,社会反映比较强烈,对此,我们要加强调查研究。业主行为不规范是当前的突出问题,由于管理体制的原因,建设管理部门监管有一定难度,但对招标机构虚假、串通招投标行为,我们应该研究办法,上海市实行中标后公正度评价制度,湖南省实行招标机构从业登记制度都是一些好办法,其他地区也要采取措施,对招标机构进行专项治理整顿,加大对招标机构违法违规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以维护工程交易秩序。此外,要严格按照国家七部委颁发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投标投诉受理、处理制度,制定投诉处理的实施细则,完善招标投标投诉复议制度,建立典型案例分析制度,及时受理和妥善处理投诉,查处投诉处理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4)明确地位,拓展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服务作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是一个服务场所,拓展功能主要是拓展市场服务功能、服务内容和领域,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提供全面、规范和高效的服务。要继续扩大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内容的覆盖面,使之涵盖包括勘察设计、项目管理、咨询服务、施工、监理、专业和劳务分包、货物采购(包括设备和材料采购)等工程交易的全部领域;要在有形建筑市场现有信息网络平台基础上,继续加强计算机管理系统和网络建设,健全和充实相关数据库,使其逐步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和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信息网络平台,为建筑市场参与各方提供真实、准确、便捷的信息服务;要进一步发挥交易服务功能,及时工程量清单单价信息,实施工程担保资金或者保函集中保管,实现多功能的服务平台。

4、抓紧工作,完成三年清欠任务

在此我简要通报一下全国清欠工程款的情况。目前,工程款历史旧欠基本得到解决,全国建筑企业通过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上报的2003年底前已竣工项目拖欠工程款共1860亿元,截至到9月14日,已解决1807.6亿元,占97.2%,天津、上海、北京等22省市的偿付比例已经达到95%以上。政府投资项目拖欠的705亿元工程款中,已解决694.2亿元,占98.5%。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了17个防范新欠的政策性文件,防范新欠的机制建设初见成效,一些地方政府也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相关配套措施和实施办法,据调查,2004年以后竣工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情况明显减少。据对各地上报数据调查汇总,到7月初,共发现未在网上申报的拖欠工程款125.39亿元,目前已解决99.2亿元。随着清欠工作的不断深入,市场各方主体行为逐步得到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有了明显好转,防止发生新拖欠的长效机制建设正在发挥作用,农民工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距离完成三年清欠工程款的工作,还剩最后三个月的时间,下一步圆满完成清欠任务还需要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一是旧欠要按目标要求落实到位;二是防新欠长效机制要抓紧制定、完善,并下力气推行;三是新欠情况要做到心中有数,措施得力。今年10月份国务院还将派出10个督察组,对部分地区清欠工作进行检查,各地也要对清欠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总结,更有针对性的提出巩固成果的措施。为防止新欠,下一阶段,我们要建立健全统计通报制度,加强监管,严格施工许可证的发放,严格审查建设资金到位情况,对于资金未按要求落实到位的,坚决不办理施工许可,从源头上防止新的拖欠工程款。

(三)加强市场机制、制度建设,完善市场监管体系

1、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信用奖惩机制

建立建筑市场信用体系,是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治本之策,也是保证建筑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举措。2005年以来,我们加大了工作力度,使得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新进展,目前大力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时机和条件已经成熟,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按照政府启动、市场运作、权威、信息共享的思路,采取措施,逐步实现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统一的信用评价标准、统一的信用法规体系、统一的信用奖惩机制的目标。一是要通过积极组织长三角和环渤海两大区域试点,引导全国各省市,尤其是那些基础条件较好的地级以上城市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二是加快信用体系法规建设,《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试行办法》和《全国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基本标准》(征求意见稿)作为待议文件已提请大家讨论,我们将听取大家意见,尽快修改完善。三是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以守法为基础,及时采集建筑市场主体违反各类行政法律规定强制义务的行政处罚记录以及其他不良失信行为记录,加快全国信用体系网络建设,充分利用信息网络资源,逐步实现建筑市场诚信信息的互通、互用和互认,向社会披露建筑市场主体诚信情况,努力营造诚实守信、失信必惩的舆论氛围。讨论中有的同志提出信用体系不仅要以守法行为为标准,还要以信用、道德更广的内容为标准进行信息收集与披露,这种理解是没有问题的,但是,目前信用体系建设处于起步阶段,在这个阶段以政府推动为主导,以守法守规市场行为为基础进行信息披露,既不会引起企业争议,又可加强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在这一阶段完成后,信用体系建设还要更多的依靠行业协会和信用评级机构逐步完善,到时也可以更多地考虑信用、道德等更广泛的内容。

2、推行工程担保制度,有效控制工程风险

工程担保是国际上控制工程风险所普遍采用的一种手段,作为一种经济手段,它可以通过“守信者得酬偿,失信者受惩罚”的原则,建立起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对防范和化解工程风险,遏制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等具有重要作用。深圳、厦门等地近年来推行了工程担保制度,为我国其他地方开展工程担保制度工作提供了经验。

最近,按照部领导要求,我们起草了《关于在工程建设项目中进一步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这次也作为待议文件提交会议讨论。对担保制度的推行,大家有些担心的问题,如工程担保的法律地位没有解决,谁为担保公司负责,如何加强对工程担保的监管,目前如何推进工程担保等。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的主要措施:一是深入研究相关法律问题,完善担保管理规定,促进工程担保法规建设,依法推行工程担保制度;二是制定办法,明确进入工程担保市场的条件,包括要求银行出具保函和实力证明作为前提条件,根据担保机构的实力,对担保工程规模进行划分限制,控制风险,与相关管理部门加强沟通,加强监管;三是建立对工程担保机构的监管制度,规范工程担保市场,近期将研究实施三项监管制度,包括对专业担保公司从事工程担保业务的登记和审核制度、保函集中保管和信息统计分析制度、工程担保活动的诚信管理制度;四是积极推进担保试点城市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并根据试点经验提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担保的措施;五是加强工程担保制度的宣传、培训和行业自律工作,委托行业协会研究制定有关工作标准和办法。

推进工程担保工作的总体工作目标是:到2010年,工程担保制度应具备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信用管理体系、风险控制体系和行业自律机制;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全面推行工程担保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本地实际扩大推行范围,基本建立起符合中国国情的工程担保制度。

3、强化市场监管体系其他环节建设,促进建筑市场协调发展

目前,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体系和机制建设上发展不平衡、城乡建筑市场的发育程度不平衡、市场中介机构发育不完善等问题还存在,因此也要重视解决建筑市场其他环节的建设问题,促进建筑市场全面协调发展。

一是要加强对村镇建筑市场的监管。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结合村镇建设的特点,组织制定村镇建筑市场的管理规定(或意见),将有关村镇建筑的设计、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等市场管理要求纳入其中,充分利用村镇现有的管理体制,对村镇建筑按照项目规模和使用功能进行分类管理,加强对村镇建筑市场的监管。

二是建立完善劳务分包制度,规范劳务分包秩序。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建市[2005]131号),以发展劳务企业为突破口,建立预防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要结合当地实际,加强工作的主动性,针对问题,积极研究相应的政策措施,加强劳务分包制度建设,注重制度的落实,及时总结经验,解决遇到的问题。

三是强化对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的管理。勘察、设计单位改企建制后,将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整个行业将全面走向市场。下一步要重点对勘察市场进行专项调研,摸清现状,提出加强和改善管理的具体意见和措施,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大对行业垄断和地方保护行为的检查和清理力度,促进使勘察、设计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

四是培育和发展工程总承包企业和项目管理公司。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是国际通行的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符合工程建设规律和特点,有利于质量责任落实和提高投资效益。当前推行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重点要解决三个方面问题:一是市场需求不足,主要是业主的认识与需求不足,这需要政府投资体制改革来推进,当前,要加大宣传,为推进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社会认可度不高,这方面需要明确总承包和项目管理的地位,进一步解决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的市场准入问题,加大对其发育的支持力度,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努力培育和发展一批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公司,积极引导其成为成熟的市场主体,提高竞争力,迎接入世过渡期结束后面临的挑战,在这方面,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给予足够的重视和热情的支持;三是有关政策不配套,这方面建设部已经出台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下一步还将出台有关招标投标的办法和管理规定。10月底,我部和商务部将召开“推进工程总承包和对外承包的高层论坛”,统一认识,研究对策,进一步推动这一事业的发展。

五是大力推进工程咨询服务体系的发展。要加快制定工程咨询服务体系发展的指导意见、配套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为工程咨询业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要逐步调整现行的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和资质标准,支持有能力的工程勘察、设计、咨询、监理、招标、造价咨询等企业拓宽服务领域,发展成为独立于业主和承包商,与各级政府脱钩的各类工程咨询公司,为工程建设活动提供各类技术性和管理的工程咨询服务。

(四)加强层级管理,创新管理方式

1、加强层级监督,规范行政许可

进一步明确地方和国务院专业部门在建筑市场监管及行政许可事项上的工作内容及责任,严格按照统分结合、各负其责的要求,在资质审查上落实初审责任,把好资质初审关。最近我们对今年1-6月份资质受理情况做了一个分析,从通过率看,有的省达到90%以上,也有的省只通过不到50%,甚至20-30%,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希望各地也进行一下分析,找出问题,加以改进。今后我们要建立行政许可审批的动态评估机制,加强工作协调,强化内部监督,使行政许可流程更加规范化;要加强层级监督检查,认真清理超越法定职权做出的行政许可决定事项,对不符合规定的行政许可决定,应予以撤销,并报符合法定职权要求的行政许可机关重新审查核准。

2、转变职能、简化办事程序

以便民、规范、高效为原则,从统筹考虑整合资源、服务企业的要求出发,从简政放权和实际工作情况出发,统一规范行政许可的有关程序和要求;进一步明确资质的分级管理办法,明确权责,加强地方权利与责任;继续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将资质受理由过去定期集中受理的方式改为随时受理、限时审批,逐步向随时审批过渡,同时尽快在资质审批中应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逐步做到网上受理、审查和审批。最近我们在建设部网站上设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核准专栏”,逐步实现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招标等各类企业资质网上申报,计算机辅助资质审查,进一步整合企业资质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企业人员、业绩等考核指标数据关联和各类企业信息资源的融通,提高行政审批的效率和水平,规范行政许可行为。

3、加强职能机构执法联动,推进建筑市场闭合管理

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内部看,与建筑市场监督管理相关的职能机构涉及建筑业管理、工程管理、资质和资格、招标投标、工程造价、质量和安全监督以及市场稽查等内设机构,涵盖勘察、设计、施工、招投标、造价咨询、工程监理等工程实施全过程。为提高建筑市场监管水平,提高监管的有效性,涉及建筑市场监督管理的相关职能机构要主动相互配合,监督管理既分工管理又联动执法,既不重复执法又不留下空白,进行全过程、多环节的齐抓共管,并将制度性巡查与日常程序性管理相结合,形成建筑市场监督管理的合力和建筑市场闭合管理体系,共同促进建筑市场的规范。各地可以根据各地工作基础逐步推进,比如可否将招投标与造价工作闭合监管,施工许可、市场准入、清出与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备案闭合,行政管理与行政处罚闭合,在这方面,上海、苏州、青岛等地方都有一些好的经验,其他地方也要积极推进。

4、加快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提高监管现代化水平

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展,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已经成为加强建筑市场监管,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新的手段,各地近年来的实践也证明了这一点。我们要加大投入,提高建筑市场监督管理的技术装备,在充分利用原有计算机信息系统基础上,加快建立本地区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管理系统;要加大信息技术在工程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施工现场监管、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施工许可、合同履约跟踪监管中的应用,并实现信息在建筑市场监管职能机构之间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充分运用计算机和信息网络技术,强化政府部门对工程项目实施和建筑市场主体行为的监管,并逐步形成全国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要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强化公共服务职能,方便市场主体,及时全面政策法规、工程信息、企业资质和个人执业资格等相关信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不断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服务水平。

5、加强建筑市场监管队伍建设,提高监管水平

加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提高建筑市场监管水平,队伍建设是根本。要进一步健全建筑市场监管机构,充实监管力量,利用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市场的多种监管手段,为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能提供有力保障。建筑市场监管机构要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没有法律依据的职权不得行使,严格监管程序,明确监管的职能;要加强对建筑市场监管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素质教育,建立服务承诺制、岗位考核制等制度,加强内部管理,逐步健全内部监督、层级监督和社会监督机制,进一步提高建筑市场监管效能和水平。

第8篇

今年3月24日,欧盟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召开的特别首脑会议上,批准了由欧洲前中央银行行长拉姆法路西领导的贤人委员会提出的雄心勃勃的欧盟证券市场改革计划,决定成立欧盟证券委员会和欧盟证券管理委员会,确保在2003年底形成统一、高效的欧盟证券市场,为2000年欧盟里斯本首脑会议上提出的到2010年把欧盟建成“世界上最具竞争力和最具活力的知识经济”的实现奠定基础。

一、欧盟证券市场发展的基本情况

多年来,欧盟证券市场一直超着一体化的方向发展。1979年,欧洲货币体系正式建立后,欧盟先后颁布了“准入指令”、“上市名单指令”和“过渡期报告指令”,分别对欧盟上市公司的最低条件、上市前必须列入上市名单和信息披露等方面确立了基本规则,用于规范各成员国证券市场。1989年以后,为建立欧盟统一大市场,欧盟通过了“可转换证券共同投资条约”、“投资服务指令”和“金融服务行动计划”,为投资机构在欧盟各成员国建立分支机构、提供金融服务、实行欧盟内部跨国证券交易扫清的道路。随着欧元的启动,欧洲资本市场的一体化步伐大大加快,2000年4月,巴黎、阿姆斯特丹和布鲁塞尔证券交易所实行合并,组成了欧洲第二大股票市场“欧洲第二”。伦敦和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的合并虽遭瑞典一家金融机构的敌意收购而搁置,但最近又传出要合并的消息。

在欧盟证券市场一体化发展的同时,股东文化在欧盟兴起,欧洲股民迅速增加,股票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有价证券交易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提高。目前,欧盟的政府债券市场已超过美国40%,公司债券成倍增长,股市市值总和已超过美国市值的一半,德国、西班牙等国家已有约20%的人持有股票。

二、欧盟证券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欧盟在证券市场一体化上取得了一定成就,但把欧盟证券市场作为一个整体来看,目前仍存在一系列问题。

1.证券市场分散,带来规模不经济和流动性不高。欧盟15个成员国都拥有自己的证券市场,以股票市场为例,除了位居世界前六名之列的伦敦、法兰克福和巴黎之外,欧洲还有10多家包括米兰、马德里、里斯本等在内的数十家中小型交易所,15国所有的交易市值总合仅相当于纽约股票交易所。不仅如此,一些国家内部的证券市场也相当分散,例如德国,除了法兰克福,还有另外包括斯图加特在内的7家股票交易所。

证券市场分散,降低了市场的流动性,使欧洲的投融资成本一直高于美国,欧盟统一大市场的规模经济优势无法成分发挥,严重阻碍了欧盟经济的发展。

2.欧盟缺乏一套清晰的证券市场运做规则。首先,法规不健全,欧盟制定的力图规范欧盟证券市场的各种规则缺乏明确的界定和解释,不同规定之间存在矛盾,各国执行尺度也不一致;其次,各成员国的证券体制和规则存在差异,如跨国担保、投资服务标准、统计和会计制度、投资者资格标准、零售和批发金融市场规则、养老金投资规则、招股说明书内容等不尽一致;第三,欧盟决策程序繁琐复杂,每一项立法平均耗时两年以上,致使欧盟没有抓住欧元启动的机会加快欧盟证券市场的改革,使欧盟在风险投资等金融衍生工具的发展和创新方面明显落后美国。第四,监管体系混乱,欧盟各成员国内有40个机构从事证券市场的规则制定和监管,相互分割,权利和责任存在较大的差别,欧盟一级没有统一的监管机构;第五,跨国交易和清算系统互不连接,交易成本居高不下;

3.经济、政治、文化等因素影响证券市场一体化发展。各成员国不同的立法体系、税收制度、政治和文化差异等阻碍了欧盟的证券市场发展,其中税制和企业文化不同是阻碍证券市场发展的主要因素。各国证券经营的税种和税率不完全一致,而各国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难以在税制上达成一致。比如由于英国和卢森堡对债券和利息收入免税,导致欧盟其他国家大量资金流入这两个国家,债券交易也基本在这两国进行,当欧盟计划统一证券和利息收入税时,英国和卢森堡坚决反对。各成员国不同的公司治理结构、竞争政策、企业文化等使证券企业跨国经营和兼并困难重重。

4.欧盟成员国加入欧洲货币联盟不同步。随着欧元的启动,欧元区内金融市场的结算和计价都可使用欧元,但在国际金融领域具有重要影响力的英国至今游离于欧元区之外,而且何时加入仍遥遥无期。此外,欧盟东扩后,新成员不会马上加入欧洲货币联盟,货币联盟不同步问题将更趋严重,这势必延缓欧洲证券市场一体化的进程。

三、欧盟证券市场改革的主要举措

面对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美国金融市场不断创新和发展的巨大竞争压力和金融全球化挑战,欧盟决心加快证券市场一体化的步伐,加快证券市场的改革。欧盟证券市场的改革思路就是以欧元启动为契机,在欧盟范围内建立一套公开、公平、透明的证券市场立法规则,保护投资者的利益,防范金融风险,维持投资者对证券市场的信心,促进市场竞争,推动欧盟证券市场的发展。而决策过程和监管的程序化、规则化、透明化也是现代文明社会的最重要特征之一。

1.加速欧盟证券市场决策程序的改革,使决策程序简单化。针对欧盟立法体系和决策过程繁杂的弊端,欧盟斯德哥尔摩特别首脑会议通过了拉姆法路西提出的欧盟证券市场监管改革计划,把欧盟的证券市场立法和监管体系分解为4个层次,各层次分工明确、相互配合、互相协调、互相监督,并在2003年底前完成。第一层次,以现有的立法程序为基础,由欧盟理事会和欧洲议会作为立法机构决定欧盟证券市场的基本政策和基本原则,集中讨论涉及证券市场的关键问题,不拘泥于技术性的细节问题,以便绕开对每一项立法平均耗时两年的共同决策程序。第二层次,在2001年年底前成立欧盟证券委员会和欧盟证券管理委员会,协助欧盟委员会执行欧盟理事会和欧洲议会通过的指令和决定实施细则,并在三个月内就每一项立法框架的技术问题达成协议。欧盟证券委员会的主要智能是制定证券市场规则、对欧盟委员会提供咨询并通过欧盟委员会给欧盟证券管理委员会下达命令。欧盟证券管理委员会由各成员国的证券监管当局组成,负责对欧盟证券市场的监管,保障欧盟证券法律的实施。第三层次,强化成员国内部监管机构的合作和网络建设。第四层次,欧盟和各成员国之间各级立法、监管机构进行合作,保证欧盟统一规则在欧盟内部的实行。

2.修改欧盟证券市场监管的指令和措施,使其适用现代金融市场发展的要求,形成统一的欧盟证券管理规则。具体包括,投资和养老金基金规则的现代化;国际会计准则的采用;股票市场的单一“营业执照”,即一家金融机构只要拥有任何一个成员国的营业执照,便可在欧盟境内自由设立分公司,无需所在国认可;发行商统一招股说明书;金融批发服务市场的互认原则;交易所上市原则等,这些改革可望在2003年底完成。同时,加快2000年3月里斯本首脑会议上签署的“金融服务行动计划”中提出的改革零售和批发金融市场42项措施的实施。

3.成员国加快本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改革,其基本取向是建立对银行、证券和保险业实行统一监管的单一金融监管机构,以便明确责任、改进管理、降低成本、增加透明度。英国在欧洲金融改革中首开先河,建立了单一的金融市场全权管理机构金融服务局来监管整个英国金融市场。拉姆法鲁斯领导的贤人委员会认可了英国模式,并提议每个欧盟成员国均建立单一的金融市场管理机构。目前,丹麦和瑞典基本与英国同步;比利时、卢森堡和芬兰也将把证券业与银行业的监管合并;德国已提出将该国的分别管理银行、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的三个管理机构合并为一个联邦金融市场监管局的建议;法国也正在讨论合并证券交易委员会、监管市场交易的自律组织金融市场协会和监管银行业的银行业委员会的问题。四、欧盟证券市场发展的前景

欧盟证券市场的改革举措和欧元的即将流通为欧盟证券市场一体化的深化注入新的活力,欧盟统一证券市场的建立不会逆转,这必将推动欧盟经济的发展,改变目前国际资本市场的格局,加快形成与美国相抗衡的全球另一个证券交易中心的步伐。但在一体化的进程中,仍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和难以逾越的障碍,完全一体化的证券市场在欧盟形成需要相当长的时间。

1.欧元即将流通将使欧盟证券市场一体化程度进一步加深。2002年1月1日欧元将替代12国货币开始流通,从此,所有欧元区发行的证券都使用欧元统一标价、统一结算和交易,消除了汇率风险,减低了交易成本,有利于增强资本的流动性,刺激投资者的需求。投资者不再从不同国家的角度来进行投资组合,而是以不同的产业比较进行投资选择,这无疑加快了证券市场一体化的进程。

2.欧洲的主要证券交易所将从竞争走向联合。目前,伦敦、法兰克福和以巴黎为首的欧洲第二在欧洲证券市场中呈三足鼎立之势,但随着欧元的启动、欧洲证券市场统一规则的实行以及现代通讯、网络技术的发展,欧洲各国证券市场的界限将被彻底打破,证券市场交易可延伸到欧盟乃至世界各个角落,以国家为单位的证券市场行将寿终正寝。同时,欧洲的最大竞争对手美国不断渗透欧洲市场,对欧洲证券业形成了严重挑战,这也会促使欧洲证券交易所的联合。而促使欧洲证券交易所联合,提高欧盟证券市场的竞争力也正是欧盟首脑会议批准拉姆法路西的欧盟证券市场改革计划的原因之一。

第9篇

一、英国、西班牙食品安全监管的基本情况

(一)食品安全监管的体制和机构设置

英国食品安全监管由中央(联邦)政府、地方主管当局以及多个组织共同承担。在中央一级,由环境、食品及农村事务部负责,地方各郡、区设立相应机构,实行垂直管理。为强化监管,1997年英国政府成立了食品标准局,该局于20__年正式开始运作。食品标准局是不隶属于任何政府部门的独立监督机构,负责食品安全总体事务及制定各种标准,实行卫生大臣负责制,每年向国会提交年度报告。西班牙的食品安全监管事务由农业和卫生部门共同负责。农业部门主要负责活体动物的卫生检疫;卫生部门主要对肉类生产加工及进入流通领域的食品进行监管。食品安全监管实行分级管理制,具体工作主要由地区政府主管部门负责。

(二)完善的法律体系和严格的法律责任

英国和西班牙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由国际条约和国内法两部分构成。国际条约包括全球性条约(如wto有关协定)和区域性条约(如《罗马条约》等欧盟条约),分别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调整该国与其他国家或与国际组织间的食品安全法律关系,是一国对外进行食品贸易,开展合作交流的依据。国内法由基本法律和专门规定组成,基本法律的法律地位、效力高,是整个法律体系的基础,如1984年《食品法》,1990年《食品安全法》和1999年《食品标准法》等;专门规定数量众多,调整对象广泛,是基本法律的必要补充,如1995年《甜品规定》、1996年的《食品标签规定》等。这些法律法规形成了内部和谐一致、有机联系的整体。调整对象涵盖所有食品类别,调整范围囊括从农田到餐桌整条食物链的各个环节。完善的法律体系为两国制定监管政策、检测标准以及质量认证等提供了有力依据,同时也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了严密的法律支撑。

在完善的法律制度下,英国、西班牙等欧盟国家都对违法主体规定了严厉的法律制裁。责任主体违法,不仅要承担对受害者的民事赔偿责任,还要根据违法程度和具体情况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乃至刑事制裁。英国对违反《食品安全法》的制裁大致分为三个层次:1、一般违法行为根据具体情节处以5千英镑的罚款或3个月以内的监禁。2、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食品或提供食品致人健康损害的,处以最高2万英镑的罚款或6个月监禁。3、违法情节和造成后果十分严重的,对违法者最高处以无上限罚款或两年监禁。由于法律责任规定明确、衔接紧密、处罚严厉,对违法者产生强大的震慑作用。

(三)以食品质量检测为手段,注重监督检查

英国、西班牙法律授权其监管机关可对食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场所进行检查,并规定检查人员有权检查、复制和扣押有关记录,取样分析。两国完善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为监督检查提供了强大技术支持。遍布全国的权威检测机构和实验室拥有先进的检测设备和专业的检测人员,可以对种类繁多的食品进行各种专业检测化验。这些检测机构和实验室主要为政府服务,经费由地方政府提供,不接受私人委托。除了权威的官方检测机构,西班牙还有一些私人检测实验室,这些实验室得到授权,其检测结果也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加强制度建设,构建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通过建立机制和完善制度提高对市场的控制力是英国、西班牙食品安全监管的一个重要特征,其中比较突出的是食品追溯和召回制度。

食品追溯制度是为了实现对食品从农田到餐桌整个过程的有效控制,保证食品质量安全而实施的对食品质量的全程监控制度。如发现食品存在问题,监管人员可以通过电脑记录很快查到食品的来源。对于农产品,不仅可以查出源于哪家农场,甚至连使用的农药剂量都有据可查。在此基础上,英国还开发应用了“食品危害报警系统”、“食物中毒通知系统”、“化验所汇报系统”和“流行病学通信及咨询网络系统”等,通过信息的汇总、综合和分析,使食品追溯机制反应迅速、功能强大、跟踪管理到位。疯牛病出现后,西班牙政府进一步加强了对动物源食品的跟踪监管力度,围绕牲畜的养殖、屠宰、加工等建立了一套严格的识别和追踪机制。农场的每头牲畜自出生起便钉上识别牌,将信息录入电脑,建立档案。牲畜在屠宰时,要调查原档案,并进行严格检疫。食品公司、超级市场所售的各种肉类均有产地证明。一旦发现质量问题,均能迅速追溯其来源。

食品召回制度适用于那些违反国家或行业食品安全标准、被证实存在或可能存在相当风险的问题食品。根据该制度的规定,当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食品危害警报系统便开始运作。由地方主管部门调查并确定可能受事故影响的范围、对健康造成危害的程度,通知公众并紧急收回已流通的食品,同时将有关资料送交国家卫生部,以便考虑在全

国层面上采取适当的统筹工作,以尽早控制事态,最大程度地保护消费者权益。在20__年2月的“苏丹红”事件中,英国食品标准局紧急责令全国各大超市和商店下架召回359种被怀疑含有“苏丹红一号”的食品,该事件是目前英国历史上规模最大的食品召回行动。

二、启示与借鉴

近几年来,我国食品安全监管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和政府各部门的重视。相比发达国家,我国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保护消费者生命健康,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消费环境的任务十分艰巨,英国、西班牙食品安全监管的经验在很多方面值得借鉴。

(一)探索建立健全符合中国国情的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要从根本上提高我国的食品安全水平,建立规范合理的食品市场秩序,必须注重从体制、机制等方面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形成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食品市场环境。一是加强事前防范和源头治理力度,严把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严格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二是加强食品市场质量监管,将食品质量监管作为食品安全的重中之重,对食品质量从准入、交易和退市进行全程监管,对食品有计划地组织质量监测,严把食品质量关。三是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行为。进一步完善食品入市检查验收和验证验票、质量查验、食品分类管理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确保市场监管到位。四是通过建立食品安全信用监管体系等方式不断创新监管方式,积极开发食品安全信用监管系统软件,搭建信息平台,并与企业信用分类监管、行政执法管理等工作相衔接。五是积极引导开展企业、行业自律,提倡诚信经营。

(二)尽快建立健全完善的法律体系,为食品市场监管提供系统的法律支撑

要在进一步健全、完善食品监管方面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平衡相关法律之间的关系,严格食品安全法律责任,加大食品经营违法行为付出的成本。一是建议尽早出台《食品安全法》,以其为核心,形成统一协调、相互衔接的法律、法规、规章体系。二是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系统、科学的清理,杜绝政出多门现象,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将食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都纳入到法制管理的轨道中来。三是加大食品违法行为的成本,严格法律责任。四是建议尽快完善食品安全技术和标准化的立法,以解决当前标准欠缺、交叉混乱等问题,为食品市场监管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三)进一步落实各部门职能,推动部门间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环环相扣监管格局的完善

根据国务院“三定”方案,目前我国对食品市场实行“环节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监管模式,农业、质检、工商、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等根据各自的职能分工对食品市场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管。这种模式理清了过去各部门职能不清、权限不明的状态,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多个部门的执法合力。但与英国、西班牙监管部门相对集中的体制相比,这种体制容易引起监管资源分散、职能权限衔接环节过多等弊端,建议在现有监管体制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各部门职责,严格职能法定化原则,建立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各个环节食品安全。

(四)强化检测机构的独立性、公正性,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监管

英国、西班牙两国行政与检测一体化的模式有效保证了执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检测机构在食品质量监管中发挥了积极作用。鉴于目前我国工商部门在监管中遇到的问题,如检测费用过高、程序繁琐、期限过长、检测机构的独立性有待加强等,建议:一是完善流通领域食品质量检测的行政法规,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明确工商部门组织食品质量检测的程序、检测机构的义务等内容,完善委托检测的经费保障制度。二是推进检测机构的独立性和公正性,使检测机构真正成为独立于行政部门之外的社会中介机构。加强检测机构的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保障检测结果的客观、公正。三是明确检测结果信息定期制度,以警示相关责任人,提醒消费者,保障食品消费安全。四是尽快明确工商机关对食品快速检测的法律效力。

第10篇

一、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通过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合理配置市场监管资源,规范市场交易秩序,提高行政监管效能,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努力实现“四个统一”,促进商品交易市场监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

具体目标:在____年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示范点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将全市所有商品交易市场(商场)(不包含临时性、季节易的市场,不包括进入市场销售自产自销农副产品的农民)纳入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范围,力争在____年_月__日前全面完成任务。

二、职责分工

(一)健全领导机构。

市局成立全市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局市场科,××任办公室主任。

各县分局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

(二)明确职责分工。

_、领导小组职责:审核全市商品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方案,组织对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的指导、检查、督查和考核验收,推广各单位的先进经验。

_、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全市商品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的组织协调,草拟工作计划,具体指导、检查、督查、考核验收。

_、市局信息中心职责:负责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软件的应用指导,配合省局相关处室做好系统维护工作,保证信息录入规范、畅通、安全。

_、企业注册监管科职责:负责对下级单位的企业(个体)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的业务指导。

_、各县(分)局、万商工商所职责:

(_)引导、帮助、监督市场开办单位建全管理机构,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市场管理制度;

(_)收集市场开办单位和场内经营户的信用信息,做好信息录入工作,并健全相关档案;

(_)完善信用评价机制,确定场内经营户信用类别,对商品市场信用类别提出初审意见;

(_)组织开展星级商位评比活动;

(_)按照信用分类开展监管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学习,广泛动员。

_、强化执法人员的自身学习。各级工商部门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国家工商总局工商市字[____]___号、[____]___号文件、省工商局工商市字[____]___号文件及××市工商局工商市字[____]___号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的重大意义,深入理解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的内涵,增强工作信心,提高履行商品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职责的能力。

_、强化监管对象的宣传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行业例会等形式,向市场开办单位负责人、工作人员和场内经营户讲解《特别规定》、《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有关规定,介绍外地市场开办单位的市场管理经验,强化市场开办单位和场内经营户的责任意识、自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增强其参与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明晰职责,健全机制。

_、明确市场开办单位职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将市场开办单位的职责界定如下:(_)学习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及各类法律法规规章;(_)对场内经营户开展文明经商、诚实守信教育;(_)制定市场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_)建立业户档案和业户经营商品登记台帐;(_)审查业户经营资格,监督业户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法定责任和自律制度;(_)做好场内物业管理;(_)处理消费争议和纠纷;(_)开展农产品农残检测;(_)接受并配合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_)完善业户行业组织,开展各类争先创优活动及其他公益活动;(__)完成市场监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_、完善内部管理运行机制。指导市场开办单位健全市场内部管理机构,完善各机构、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工作标准、目标考核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

_、完善市场经营管理制度

一是完善《经营者主体资格检查和档案管理规范》、《场内经营者信用奖惩制度》等经营主体管理制度;二是完善《经营者公约》、《品牌商品登记管理制度》、《不合格商品退场制度》、《农产品快速检测制度》等经营者自律制度;三是完善《日常巡场检查制度》、《进场商品台账管理和检查制度》、《违禁商品检查和清退制度》、《督促检查经营者索证索票制度》、《不合格商品和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公示制度》等商品管理制度;四是完善《四级网站消费维权工作制度》等消费维权制度;五是完善《市场产品安全应急管理制度》等其它管理。

(三)采集信息,建立档案。

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建立三类档案。

_、建立市场开办单位档案。将市场开办单位主体资格情况、负责人情况、机构设置及工作人员情况、产权情况、市场规划布局情况、场地租赁情况、财务报表等基础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归档。要求县(分)局、工商所、市场开办单位各建立一套档案。

_、建立场内经营户管理档案。将场内经营户的注册登记情况、租赁合同、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参与培训及例会情况、市场检查情况、责任书签订及承诺情况等基础信息进行整理、归档,形成书式档案和机式档案。此类档案由市场开办单位建立。

_、完善工商所信用分类档案。在注册登记档案的基础上,由工商所完善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和市场经营户动态信用分类监管档案。

(四)考核打分,确定类别。

_、做好市场内经营户的信用分类等级认定工作。借鉴惠农分局根据《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监管实施方案》相关规定,各工商所对场内经营户当年依法经营情况、被行政执法部门警示处罚情况、受有关部门表彰等情况进行全面的收集、整理、录入、评分;根据评分结果按照a、b、c、d四个信用等级提出初评意见并向社会公示;综合社会各界意见后上报县(分)局审查;县(分)局在审阅相关材料和实地检查验收后确定各经营户信用等级;制作“三合一”牌匾,将营业执照、前置许可证件、信用等级综合在一张牌匾上,在各商位悬挂,接受社会监督。

_、开展“星级诚信商位”、“星级文明商位”评定工作。对场内经营者的信用等级确定后,在a级经营户中评选一星级、二星级诚信商位和三星级、四星级文明商位,分别用、、、符号表示。

_、开展市场信用等级认定工作。县(分)局根据工商所采集到的市场开办单位信息和场内经营户信用等级情况,按照省工商局《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指标(暂行)》及《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指标(暂行)说明》进行综合打分,根据打分按a、b、c、d四个等级提出初评意见上报市局,市局审核验收后按程序确定各市场信用等级。

(五)分类监管,提升效能。

_、对市场实施信用分类监管。除开展专项整治、接到投诉、举报或发现其他线索需要检查外。对a类守信市场,由工商所每季度整体性巡查一次,重点对市场开办单位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履行市场管理法定职责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对b类警示市场,每月整体性巡查一次;信用等级为c类失信市场,每__日巡查一次;对d类严重失信市场,每_天巡查一次。

_、对场内经营者实施分类监管。工商所对经营户信用分类确定后,要明确监管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市场巡查。对场内食品经营户每月巡查一次,对场内十大类商品经营户每季度巡查一次。对场内其他经营户除开展专项整治、接到投诉、举报或发现违法线索需要检查外,对a类守信经营户主要依靠市场开办单位管理和经营户自律,每年巡查一次。对b类警示经营户,以市场开办单位重点管理、工商所回访检查的方式进行监管。由市场开办单位加强日常教育和管理;工商所每月对警示问题进行一次回访,连续_个月未发现不良行为的改为每半年进行一次巡查。对c类失信经营户,以工商监管为主、市场开办单位管理为辅的方式进行监管。由工商所每月对存在问题进行一次回访,连续_个月未发现不良行为后,改为每季度巡查_次,由市场开办单位列为重点管理对象,加强日常管理。对d类严重失信经营户,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市场开办单位根据工商部门要求暂停或终止出租合同。

a类经营户出现不良行为后,需重新认定信用类别,按照新定类别进行监管;a类等级以下的经营户在一年内未发现不良行为的,重新评定信用等级,按照新定类别进行监管。

四、实施步骤

鉴于全市市场发展的不平衡性,决定分两批逐步实施。

第一批开展商品市场信用分类工作的市场有:××县的××农产品市场(原××蔬菜批发市场)、××购物广场、××市场;××家具广场、废旧物资收购市场、××市场、××市场;××市场、××市场、蔬菜果品批发市场。

第二批开展商品市场信用分类工作的市场有:××县的××集贸市场、××集贸市场;××市场、××市场;××集贸市场。

____年全市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分五个步骤进行。

第一步为制定计划阶段。各县(分)局要根据市局的工作方案于_月__日前制定本局的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和任务,结合本地实际完善工作措施,限定工作时限,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工作。

第二步为宣传动员阶段。各县(分)局要分别于_月__日前和_月__日前完成第一批和第二批市场开办主体和经营主体的宣传动员工作。

第三步为组织实施阶段。各县(分)局要分别于_月__日前和_月__日前完成第一批和第二批市场的信用分类工作,并按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监管。

第四步为考核初验阶段。市局要分别于_月__日前和_月__日前完成第一批和第二批市场的考核初验,并于_月__日前写出全系统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初验报告,整理相关资料。

第五步为迎接验收阶段。__月_日起,全市工商系统要做好迎接省局验收的各项组织工作,对本辖区的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各县(分)局要与__月__日前将工作总结上报市局,市局于__月__日前向省局上报总结。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协作,密切配合。

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涉及的部门多、业务多,工作量大。各局在日常工作中既要加强内部的协作配合,又要加强与卫生、质监等行政执法部门和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共同做好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

(二)搞好宣传,创造环境。

要争取宣传部门和各类媒体的支持,做好对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宣传报道和新闻监督,以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第11篇

今天,县工商局联合县烟草局召开全县集中整顿烟草市场工作会议,主要是传达贯彻省市整顿烟草市场工作会议精神,安排和部署下一段工作。根据省市工商局和烟草局联合决定,从*月*日至*月底开展集中整顿烟草市场专项行动。县局与烟草部门多次协调,制定了专项整顿方案,请大家狠抓落实。下面,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集中整顿烟草市场的重要意义。

烟草产业是国家产业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收入中占有一定比重。促进烟草市场的规范,于国于民都有着积极的作用。近几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制售假烟违法活动也出现了一些新变化、新情况,网络化、集团化、大规模的制假售假问题越来越突出,走私假烟甚至形成了产、供、销“一条龙”,反查处、抗打击的能力不断增强。过去一段时期,我县清理整顿烟草市场工作面临的形势比较严峻,监管任务十分艰巨。

工商部门作为国家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与烟草部门共同监管好烟草市场,是我们义不容辞、责无旁贷的责任。因此,全体工商执法人员在工作中,要站在实践科学发展观,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要站在维护国家利益、消费者利益以及烟农利益的高度;要站在维护烟草行业形象,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高度;要站在依法行政、维护法律严肃性的高度,抓好烟草市场整顿工作。

二、明确履行集中整顿烟草市场的重要职责。

按照工商部门的“三定”方案和法律法规授权,工商部门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职责:一是负责卷烟市场准入关,审查各类烟草经营点的经营资格。二是负责打击烟草市场无照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依法予以取缔;三是配合烟草专卖部门共同打击烟草违法行为,对依法查处的卷烟及时移送各地烟草专卖管理机关,并将处理情况及时反馈烟草专卖部门;四是负责打击取缔制售假冒商标卷烟、卷烟标识的行为;五是配合烟草部门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六是负责对扰乱烟草专卖管理市场秩序重大案件调查、分析及查处工作;七是配合烟草部门开展零售客户的合理布局、诚信等级管理等工作。

在过去的烟草市场整治工作中,工商部门虽然积极参与,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少数单位和基层执法人员对整顿烟草市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简单的认为整顿烟草市场是烟草专卖部门的事情,思想不够重视,配合不够密切,措施不够得力。二是部门之间相互协调还不够,信息沟通不畅,整体联动打击的合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存在满足于一般性的检查,查处的大要案件少。四是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动员全社会参与整顿烟草市场的氛围还没有完全形成,群众的积极性还没有完全调动起来。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分析研究,积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三、认真完成集中整顿烟草市场的目标任务。

在集中整顿中,我们要通过深入开展烟草打假打私工作,清理无照经营,有效抑制卷烟制假售假活动,使本辖区内制假售假卷烟案件得到彻底查处,维护公平竞争环境,建立并有效运行烟草打假打私工作机制和长效管理协作机制,净化烟草市场,营造良好的消费和经营环境。

一是规范主体,严把准入。这次会议之后,各基层工商所要对烟草市场的主体资格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整治,重点是检查《烟草专卖许可证》是否齐全,有没有工商《营业执照》,凡是主体资格不合法的,要坚决取缔。

二是积极巡查,强化监管。工商部门要加大对烟草市场的巡查力度,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烟草进货渠道,全面推行索证索票制度,坚决把来路不明的卷烟堵在市场之外,对制假售假的经营者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平台要及时受理、处理消费者对有关卷烟的投诉,对群众举报的“假、私”案件要及时查处,堵源截流。各基层工商所要按辖区责任制的要求,结合经济户口管理,摸清辖区卷烟经营网点基本情况,建立卷烟经营网点的台帐。

三是规范竞争,维护公平。全县各级工商部门要密切配合烟草部门,加大烟草专卖力度,有效监管烟草经营企业的竞争行为,严厉打击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活动。要继续完善和巩固联合打假机制和协作关系,支持烟草企业营销网络模式改革,规范自身的公平竞争。

四是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整顿烟草市场不仅是烟草部门的行为,也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长期以来,我县工商和烟草部门有着密切的合作关系,相互之间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在集中整顿行动中,加强两部门的协作配合显得十分重要:如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部署整治行动;建立案件查办通报机制,及时掌握情况;建立个案联动查处机制,形成执法合力;对一些涉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我们要以这次会议为契机,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主动配合烟草部门的工作,在执法力量、打假维权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确保我县烟草市场监管上齐抓共管,标本兼治。

五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今后,工商部门将会同烟草、公安部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通过各种有效方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卷烟打假工作的有关政策、制售假烟的危害以及重大案件的处理情况。要充分发动群众,进一步形成广大群众积极配合,广泛参入与卷烟打假工作的浓厚氛围。

第12篇

一、棉花市场运行基本情况

1、生产经营状况。一是种植面积较去年减少,今年西半县各乡镇、农林场站、开发区和小宛农场种植面积共19.5万亩,比上年减少5万亩,减少面积主要在东片乡镇。二是生产的不利因素存在。由于今年夏季气温偏低,棉花生长缓慢,采摘上市期推迟10-15天,亩产量略低于去年。

2、收购网点减少。由发改委、棉监办、消防、安监、质监、工商等部门验收合格并经我办公示的棉花收购、加工企业共43户。其中有加工资质的企业18户,收购网点25户。

3、资金兑付情况。向金融部门贷款企业共14户,其中农发行4户、信用社10户,两行合计贷款24200万元,各企业自筹和引进客户资金13745万元,全县籽棉收购实付资金37945万元,银行贷款剩余资金7350万元。

4、棉市运行基本正常。由于今年棉花市场行情变化大,籽棉价格低开高走,10月8号前,农民因棉价低不愿结算,之后价格一路走高,大量棉花集中入市,企业实际结算价格普遍高于农发行内部出台的收购预期价格5.20元/公斤。各棉企均能坚持“优质优价、按质论价”的大原则进行。

5、收购价格动态分析。今年我县棉花收购价格总体呈现低开高走态势,经调查,全县籽棉收购平均价格基本在5.70元/公斤上下,从入库结构看,5.60元/公斤的约占30%,5.80元/公斤的约占70%。与上年相比,籽棉价格上升0.63元/公斤,同时棉花企业存在的风险很难预料。

6、棉花收购入库情况。截止10月底,全县收购入库籽棉共达66570吨,同比减少23430吨,每公斤平均价格按5.70元计算,棉花收购总值为37945万元,同比减少3555万元。平均衣分按36%折算,共折皮棉23965吨,同比减少8435吨。总体看,质量和衣分率均不低于上年。

7、加工生产正在进行。至目前,18户加工企业全部开机生产,加工皮棉近3000吨,争取快收快轧快销。由于棉花销售价格处于低位,故只销出少量棉花。

二、围绕棉花市场运行所做的工作

为了做好今年全县棉花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棉花市场运行秩序,保证新棉收购、加工工作安全有序进行,切实维护广大棉农、棉企的合法利益,我办努力履行县委、政府赋予的工作职责,具体抓了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1、从规范棉花市场抓起。一是按照县政府棉花市场整顿工作会议精神,全力以赴投入棉花市场监管工作,积极宣传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2009年棉花市场监督管理意见》的重点内容,做好收购前期准备工作。二是积极配合县政府主管领导会同县发改委,协调工商、质监、公安消防、安监、金融等职能部门深入各乡镇棉花企业开展了为期三天的联合检查,摸清了各企业的基本情况,为有效开展监管工作奠定了基础。

2、抓好市场准入和资金监控。凡进入市场收购棉花的企业一律按照要求进行资质审查,对工商执照、安全消防、质监符合条件和收购资金到位等手续齐全的,经我办备案后在电视台进行公告。收购开始后,每天监控收购企业资金余额,严格落实“钱货两清”的交易原则,彻底杜绝“打白条”收棉行为,为保护棉农切身利益尽到了应尽的职责。

3、领导带领,实行跟踪管理。棉花收购开始后,我办坚持每天由领导挂帅下企业巡视检查,深入收购现场调查询问,掌握资金兑付、消防安全、质量把关、价格动态等情况,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及时进行指导整改,并向政府分管领导反映所掌握的情况。当发现籽棉价格走高,棉农不愿结算10月8日前预交棉花的问题时,我办及时在电视台《通告》,并多次到企业督促限期兑付。

三、今年棉花市场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企业更趋于规范经营。通过贯彻实施县政府棉花市场整顿工作会议精神后,各棉花经营企业对配合搞好棉花市场管理有了一定的认识,基本没有出现收购超水棉现象。

二是质量意识大为提高。大部分企业能做到严把质量关,首先是严把棉花异性纤维排查关,使异性纤维含量基本控制在国家规定的幅度内。其次是大部分企业坚持“一试五定”检验程序,做到“明码标价、亮牌收购”。

三是内部管理措施得以强化。各企业都不同程度地完善和规范了各项规章制度,认真从人员培训、收购、加工、消防安全等环节抓起,有效遏制了各类事故的发生。

四是到位资金充足,“白条”问题得到杜绝。由于今年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棉花市场管理工作,早谋划,早安排,我办全力以赴早行动、早沟通,每天监控各企业收购资金余额,每天现场检查资金较少的企业。加之金融部门特别是农村信用社的通力协作,取得了较好的监管效果。同时,大部分棉企在开秤前就备足了收购资金,如宏祥、长兴、小宛五分场等企业除了争取信贷资金外,还千方百计自筹并积极寻求合作伙伴,引进客商资金,保证了收购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棉

花市场运行中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