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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金融服务

时间:2023-06-08 11:17:3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城市金融服务,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城市金融服务

第1篇

一、北京市金融服务业发展相关指数分析

(一)金融服务业是北京的优势行业

本文采用计量分析的方法,引入区位商系数对北京金融服务业的发展水平和地位做进一步考察与分析(见表1)。

区位商系数是衡量区域内部某一行业优势水平和专业化程度的重要指标,其计算公式为:LQ=h/H

其中:h为区域内某行业的产值在本地区国内总产值中的比重,H为该行业的全国总产值占全国总产值的比重。LQ>1时,表明该行业专业化程度较高,一般来说,区位商越大,该行业在该区域的优势地位越高;区位商等于或小于1,则说明该行业的专业化程度一般或较低。

从北京市三产业增加值角度来看,北京市是“三、二、一”的产业结构,第三产业占绝对优势的地位,区位商最高;第一产业则明显不具优势;金融服务业作为第三产业的支柱产业,其区位商达到2.54,远远大于1,表明北京市金融发展程度和金融竞争力远远高于其他产业,是北京的优势产业,具备了重点发展的基础和条件。

(二)北京金融资源丰富,金融相关比率高

金融相关比率是一个规模指标,指“某一时点上现存金融资产总额与国民财富(实物资产总额加上对外净资产)之比”。通常可简化计算为金融资产总量与GDP之比。

目前北京市主要金融资产集中在以银行为代表的金融机构手中,金融机构最主要的金融工具是存款和贷款,而股票、企业债券在中国金融资产结构中只占很小的比重,所以选用金融机构存贷款的规模作为金融资产的替代衡量指标,这一指标能大致反映出北京市金融服务业的发展水平。计算公式为:FIR=(S+L)/GDP式中FIR表示金融相关比率;S代表存款额;L代表贷款额;GDP为地区国内生产总值。一般情况下,金融相关比率越高,说明金融聚集程度高,金融资源丰富。表2反映了北京市2005~2009年金融服务业发展的总体态势。

从表2的数据可以直观看出,北京市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在2005~2009年间呈现出一种加速上升的态势,截至2009年,存贷款余额总和达到88013.00亿元,与2005年的存贷款余额总和44305.50亿元相比,短短五年间,增加了近两倍。

从金融相关比率来看,局部迂回的螺旋发展态势。但是一直保持较高的金融相关比率,始终在6.0以上。从北京市金融相关比率保持高位的态势可以看出,北京市金融资源丰富,金融资源集聚程度较高,作为中国金融管理中心和资金清算中心具有一定的优势地位。

(三)北京金融服务业占GDP比重高

根据国际经验,当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均GDP超过3000美元之后,经济结构将发生重大变化。其中比较明显的是第三产业在经济中的比重增加,服务业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拉动力量。目前,北京市“三二一”的产业格局(通过区位商计算可以佐证这一格局)无疑印证了这一规律,服务业,尤其是金融服务业对第三产业和GDP的贡献突出(见表3)。

从表3中可以看出,2005年至今,北京市金融服务业增加值在GDP中所占的比重都在11%以上,金融服务业增加值在第三产业中的比重则在17%以上。这两个比重分别反映了金融服务业对第三产业和增加值增长的贡献大小,由此可见,金融服务业的发展状况直接影响着全市经济发展的规模和质量,己经成为推动北京市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

但是,从数据中我们也能看到,北京市金融业增加的绝对数虽然在逐年上升,但其在第三产业增加值及GDP中所占的比重并不是一直保持上升趋势的。2005~2007年,金融服务业增加值在第三产业及在GDP中的比重保持稳定,浮动不大。但是在2008年,金融业增加值在第三产业和GDP的比重都有明显上升,这说明,首都的金融业不仅抵御住了金融危机的冲击,而且取得了较快的发展,对保持首都经济平稳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充分体现了金融业作为首都经济支柱产业的作用

(四)金融服务业对北京经济发展贡献大

截至2009年底,北京市金融服务业的企业法人单位数为1159个,占全行业企业法人单位数的0.3%。与金融服务业占全国行业法人单位的比例2.5%相比,北京市金融服务业单位数较少。

北京市金融业从业人员仅占北京就业人口的3.1%,但是2009年,北京市金融服务业上缴国税2396.0亿元,占全市的52.5%,超过了其他行业上缴国税之和还要多。在地税方面,2009年北京市金融业完成税收228.6亿元,占北京地税的12.9%,单一行业地税贡献仅次于房地产,超过了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地税之和。从整体上看,金融业税收是北京税收长期稳定的主体税源,是保证北京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关键所在,有效支持了北京经济、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事业的发展,是北京的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和关键行业。

2009年,北京市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75.5%,毫无疑问是北京最重要的产业。在第三产业中,金融业资产达到了582776.9亿元,占第三产业比例达到了81.8%,是第三产业中其他行业之和的4倍还多。

2009年,北京金融收入10276.6亿元,占第三产业收入的18.6%。虽然金融业的收入不到批发与零售业收入23508.9亿元的一般,但是却创造了6016.5亿元的利润,对第三产业利润的贡献达到了57.1%,这不仅体现了首都金融业对第三产业的贡献,更说明了金融业的具有很高的附加值。

(五)银行业是北京金融服务业的主力军

根据经济普查的结果,2008年北京共有金融业法人单位1025家,多于上海的600家。从表6可以看出,截至2008年底,北京市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企业法人单位数比例分别为47.8%、6.1%、41.7%,财务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租赁公司等其他金融行业企业法人单位数比例为4.4%,银行业的单位数比例最大。北京市银行、保险、证券信托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并存的组织体系已初步形成,金融服务的领域更加广泛,结构也更加完善。

从资产、主营收入和从业人员情况来看,银行业分别以91.1%、59.5%、47.9%的比例远超证券、保险和其他金融行业,在北京市金融服务业中占据绝对优势。这也是我国绝大多数城市金融服务行业的结构特征。

(六)北京市金融服务业与上海、深圳的比较

从表7可以看出,2009年上海金融业的增加值已经超过了北京,位居全国第一位,而2008年北京的金融业增加值还以1493.6亿元排名内地各主要金融中心城市之首,这说明上海在国务院批复金融中心建设后,金融业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北京要先保持金融业在全国的领先地位,一定要加大支持力度,为金融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软硬件环境。上海和北京金融业增加值与深圳相比,还有较大的领先优势。

从区位商指标来看,北京、上海和深圳金融业的区位商都超过了2, 这说明金融业在这三个城市都是优势行业。具体来看,深圳的区位商最高,主要原因是深圳的GDP总量相对北京、上海较小,从而金融业在GDP中的占比较大,拉高了深圳的区位商。从金融相关率(FIR)指标来看,北京以7.24遥遥领先与上海和深圳,这说明北京的金融深化程度要高于另外两个城市,北京的金融资源相比较也更加的丰富和集中。

综上分析,从区位商和金融相关率等指标来看,北京市金融资源丰富,集中度高,已经成为了北京的支柱行业。从北京金融业控制了第三产业81.8%资产,创造57.1%利润来看,北京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已经具备了良好的行业基础条件。

二、北京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定位分析

(一)许多国家都有不同层次的金融中心

从世界经济发展和国际金融中心形成的一般规律看,经济实力强大的国家都拥有至少一个国际经济中心城市,而这些国际经济中心城市一般都是重要的国际金融中心。一个国家或地区内同时拥有若干个功能互补、层次不同的全球性国际金融中心、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以及国内金融中心,已是一种正常的经济现象(见表8)。这些不同层次的金融中心对促进本国或地区的经济发展都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如:美国除了作为全球性国际金融中心的纽约外,还有芝加哥、旧金山等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金融中心也都在国际金融业中占有重要的位置,对本国和城市周边地区发挥着重要的金融支持和经济幅射作用。

我国作为全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幅源辽阔,人口众多,经济发展潜力巨大。同时,由于我国地区差异较大,经济发展不平衡,需要国家、地区或经济中心城市进行有组织的融通和调剂,就在客观上为不同层次金融中心的形成创造了条件。

(二)北京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功能定位

北京构建国际金融中心是为了满足国内外经济的发展需求,这也就决定了北京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应该具备多重功能,不仅要满足国际经济合作的需要,还要考虑与国内其他金融中心城市之间的分工问题,还应该特别注意与现有的金融中心定位是否重叠的问题,以避免资源浪费。同时还要处理好自身发展与周边经济发展之间的协调问题,因此,北京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应该在国际、国内以及城市区域考虑三重定位。

1.北京构建国际金融中心的国际定位

根据伦敦出版的《全球化金融中心指数》分类方法,国际金融中心按照覆盖区域面积的大小分成三个级别:即全球性金融中心、洲际性国际金融中心、一国对外的国际金融中心。纽约、伦敦是全球性国际金融中心,从全球市场连续交易的需要看,亚洲时区需要有一个相当的金融中心城市,目前这一角色由东京、香港、新加坡分担,而北京则有可能依靠中国经济强劲增长,及其独有的监管、管理和信息优势成为亚洲时区的国际金融中心。但是也不难发现北京金融产业起步比较晚,监管和相应法规体系尚未完善,与目前其他国际金融中心相比还是有较大差距的。因此,北京应利用自身丰富的金融资源,在立足于国家金融中心的基础上,有计划地发展成为全球性的国际金融中心。

2.北京构建国际金融中心的国家定位

北京和上海是我国内地最国际化的两座城市,两个城市在金融人才优势、第三产业发达程度、科技与文化的发达程度等指标方面基本相当,都具备成为金融中心的条件,但是两个金融中心城市优势各不相同,上海城市金融功能更加倾向于金融市场的交易功能。为了避免城市功能叠加而造成资源浪费,在今后建设金融中心的过程中,两个城市应该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功能定位上有所区别并形成互补,上海应建设成为金融市场功能比较发达的国家金融中心,而北京则应建设成为金融决策、资金清算和金融信息功能比较强大的国家金融中心。

3.北京构建国际金融中心的内部定位

按照《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和《关于促进首都金融业发展的意见》,北京金融业发展已形成“一主一副三新四后台” 的空间布局。目前,金融资源主要集中于金融街和CBD等核心功能区内。在主中心区,金融街除聚集了大批的金融机构外,还聚集了国家级金融监管和决策机构,是北京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核心区域。CBD是北京国际化程度最高的区域,国际金融资源相当丰富,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金融商务氛围,成为国际金融机构进入中国的首选地,正是这些金融资源的合理配置,才使北京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内涵更加丰富。在新形成的金融功能区,中关村西区定位为新型科技金融功能区,东二环交通商务区定位为新兴产业金融功能区,丰台丽泽商务区定位为创新金融功能区。在金融后台功能区,海淀稻香湖、通州新城将建设成为金融后台服务园区,为金融企业提供国际标准的专业化、特性化、综合化的金融后台服务。因此,北京在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过程中,应该注重这些不同功能区的整合问题,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形成集合效应,以加快北京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步伐。

第2篇

关键词:金融服务业;产业集群;集群模式;空间布局

从我国金融中心的布局情况看,东部地区涵盖了国内主要的金融中心城市,其中以京、沪、深三个城市最为典型。由于自然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特征、历史发展轨迹等方面因素不同,在东部地区也形成了各具特色的金融服务业集群模式,对此加以系统地对比,有助于探寻金融业发展的内在规律,进而为推动我国金融服务业的集约化发展提供借鉴。

一、 金融服务业集群的文献回顾

M.E.Porter(1990)首次提出“产业集群”概念后,迅速掀起了国际研究的热潮。国内外大量的文献集中于制造业产业集群,但关于金融服务业集群的研究目前仍显得相对薄弱,本文对相关文献进行了梳理。

国外的研究主要涉及金融产业集群理论、金融地理学、新经济地理学等相关研究。金融地理学的信息流理论有着重要的影响:Porteous(1995,1999)、Martin(1994、1999)、Thrift(1994)、Gehrig(1998)、Bossone(2003)、Zhao、Smith和Sit(2003)等反对以Brien(1992)为代表的“地理已死”的观点,并从“信息外部性”、“信息腹地”、“路径依赖”等来解释金融中心的发展。新经济地理学的Krugman(1991,1995)则应用不完全竞争经济学、递增收益、和累积因果关系等解释产业空间集聚问题。Choieltal(1986,1996,2002)、Kaufman(2001)研究了国际金融中心的动态格局和金融服务集聚的原因。Allen & Pryke(1994,1995)、Pandit& Gray(2001,2003)运用空间表示法和产业集群动态研究方法对伦敦金融中心问题进行了研究。Poon(2003)运用层次聚类分析方法分析了国际金融中心资本市场的层次。

近些年国内的相关研究也比较多:区域金融和金融地理学方面,张军洲(1995)、殷兴山(2003)、金雪军等(2004)、李小建(2006)等探讨了区域金融发展的动力、空间结构与环境等问题;张杰(1998)、周立(2004)探讨了国有银行“空间均齐分布”假说。金融产业集群理论方面,钟伟(2003)、周振华(2005)、黄解宇等(2006)、梁颖(2006)、闫彦明(2006)、郑长德(2007)、王朝阳(2008)、郗文泽(2008)等探讨了金融业集群的内在动因、集聚效应、集群模式及风险等,这些研究可分为两类观点:市场选择型和政府导向型。干杏娣(2002)、李扬(2003)、姜波克(2003)、张幼文(2003)、华民(2005)、赵晓斌(2005)等分析了金融中心的集聚效应、形成条件和决定因素等。郑长德(2007)、项俊波(2007)、高长春(2007)、王力(2008)、潘英丽(2010)等系统地探讨了金融中心的功能、类型、层次、制约因素等,并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

二、 京、沪、深金融服务业集群的模式比较

综观各国内外金融中心城市的情况,可以发现金融业似乎天然具有“扎堆”的特性。长期中也形成了许多著名的金融业集聚区域,如纽约华尔街、伦敦金融城、香港中环CBD等等。改革开放后,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在东部地区形成了京、沪、深等主要金融中心城市,并呈现出不同的产业集群特点。

1. 京、沪、深金融服务业发展概况比较。从金融服务业角度看,京、沪、深三个城市具有较多的共同点:一是分别是东部三大经济圈——环渤海经济圈、长三角经济圈、珠三角经济圈重要的金融中心城市,并具有较为广阔的金融腹地;二是都集聚了大量总部级金融机构,以及一些国内外金融机构的功能性总部等;三是都形成了鼓励金融服务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四是都成果跻身全球金融中心排行榜的前列。

从国际排名看,目前由伦敦金融城政府委托专业机构研制的全球金融中心指数(The Global Financial Centres Index,简称GFCI)是最权威的排名体系。该指数从2007年3月开始第一次,此后每半年对全球主要金融中心城市进行排名,至今已经推出第10期排名。从最新一期的排名情况看,京、沪、深分别位列第5位、第19位、第35位(深圳市虽然在第6期以后才进入全球排名序列,但是位次上升很快)。

进一步从金融发展的指标来看,可以反映出三大城市的金融发展成就:北京市2011年金融业增加值为2 055.0亿元,同比增长4.8%,占GDP的比重为12.8%。上海市2011年实现金融业增加值2 240.47亿元,比上年增长8.2%,占GDP的比重为11.7%;至2011年年末,上海市有各类金融单位1 048家(其中,银行业160家,证券业149家,保险业333家)。深圳市2011年金融业增加值为1 562.43亿元,同比增长8.6%,占GDP的比重为13.6%。

2. 京、沪、深金融服务业集群的空间特征比较。金融服务业的空间集聚已成为全球金融发展的重要规律。改革开放尤其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后,京、沪、深金融服务业加速发展,在政府规划和市场机制双重作用下,各城市金融发展呈现出富有特色的空间集聚特征。

北京市:金融服务业空间布局呈现“一主一副三新四后台”的特点。金融产业呈现“十”字格局纵横发展,其横轴为长安街,竖轴是西二环。其中以金融街作为主中心区,以CBD作为副中心区。在金融街的核心区域,集聚了中国金融监管体系中“一行三会”总部、四大国有银行总部、部分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总部。在城市,北京、天津形成相互呼应的“双金融中心”格局。

上海市:金融服务业空间布局呈现“一城、一园、一带”的特点,包括陆家嘴金融城、张江银行卡产业园、外滩金融业集聚带等区域。其中在1.7平方公里的“小陆家嘴”区域内共集聚了上海一半以上的金融机构;陆家嘴金融城则涵盖了央行上海总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金融期货交易所、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外汇交易中心、银行间货币市场等一批国家级金融机构;近期四大国有银行在上海的第二总部在加速推进之中。上海依托长三角16城市群,还形成了1强多副的金融业集聚格局。

深圳市:金融服务业空间布局集中于“3集聚区、1后台”区域,即福田中央商务区、罗湖蔡屋围和南山前、后海三大金融总部集聚区,龙岗平湖金融业服务基地。深圳金融集聚区汇集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平安保险、招商银行、国信证券、中国银行产品研发中心等重要金融机构。在城市,深圳市地处香港、广州之间,并形成华南“三个金融中心”联动发展格局

3. 京、沪、深金融中心功能比较。金融集聚区往往承担着金融中心城市的核心功能,金融中心的功能定位也往往对金融集聚区的业态结构、集聚形态、发展路径等产生长远影响。近年来京、沪、深三大城市均通过法规或发展规划等形式对未来金融服务业发展相关问题进行部署。例如,北京市2008年曾《关于促进首都金融业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首都金融业的定位和工作目标是:北京是国家金融决策中心、金融管理中心、金融信息中心和金融服务中心。上海市于2009年8月1日《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并提出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以金融市场体系建设为核心,以改革创新和营造环境为重点,将上海建成与我国经济实力和人民币国际地位相适应的国际金融中心。2012年3月的《深圳市金融业“十二五”规划》也明确提出,围绕金融改革创新综合实验区建设,不断提升市场能级和市场主体的综合实力,努力建设以金融创新、多层次资本市场、财富管理、中小企业融资为特色的全国性金融中心,使深圳成为港深大都会国际金融中心重要组成部分。

进一步结合京、沪、深各自的金融禀赋特征,按照金融中心的功能分类对三大城市的功能属性及发展定位进行比较,从中可以发现三个城市在功能上既有交叉又有不同分工,但都具有多功能综合的特点。在共性特征方面,三个城市都承担着金融信息中心、金融服务中心功能;在差异化功能方面,北京市体现为金融决策中心、监管中心等;上海市体现为金融市场中心、创新中心、清算中心等;深圳市体现为金融市场中心、创新中心等。

4. 京、沪、深金融服务业集群的形成路径。金融服务业集群的形成与发展具有复杂的作用机制和影响因素。从国内外案例来看,金融服务业集群的形成路径可以从政府与市场发挥作用的角度进行划分,并可大体分为政府推动型、市场主导型、复合作用型。从国际案例看,西方发达国家知名金融集聚区在形成、演化过程中,市场机制往往发挥主要的作用,如纽约华尔街早期的动因来自于1792年有关金融交易商共同签署的《梧桐树协议》及其所促成的纽约股票交易所(NYSE)的成立;伦敦金融城的早期形成得益于伦敦股票交易所等重要金融机构的建立。但是客观来看,并没有绝对的政府推动型、市场主导型金融集群发展路径,更多地是体现为复合作用型特征,只是在某些区域一种力量的主导作用而已。

从京、沪、深金融服务业集群的形成路径来看,由于城市发展历史背景、城市区位条件等都存在很大差异,三个城市也在长期中分别形成了独特的金融服务业集群路径。北京作为中国首都城市,集聚了中国金融体系最高层、最核心的机构,主要包括监管机构中的“一行三会”总部、四大商业银行总部、政策性银行总部及其他金融机构的总部机构,这也使得北京金融业空间布局和产业发展都具有较强的政府主导色彩。上海历来是我国重要的经济中心城市,自1843年开埠后,上海依托优越的自然区位优势而快速集聚了一大批洋行、钱庄等金融机构;20世纪90年代初浦东开发开发后,一系列国家级金融市场的建立,吸引了众多国内外金融机构的集聚,其中有国家战略支持的因素、但更主要地体现为市场机制的主导作用。自深圳特区建立以来,深圳市经济、金融发展始终释放着巨大的创新动能,深圳证券交易所建立后更加激发了证券公司、投资基金、创投基金等各种新型金融机构的迅猛发展,从而使得深圳市具有强烈的市场主导特征。统计显示,深圳证券公司总资产4 602亿元,规模居全国第一,这些证券公司大多数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周边区域而集聚发展,显示出较强的创新实力和市场化特征。

三、 结论与启示

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京、沪、深三个城市的金融服务业集群在形成路径、发挥功能、业态结构等诸多方面都不尽相同,这也反映出城市金融服务业发展存在着不同模式。进一步从三个城市金融产业集群的发展环境来看,体现出不同的优劣势特征,对此进行比较分析能够更为清晰地得出金融产业集群发展可借鉴之处。

1. 结论。前文的对比分析大体反映出京、沪、深金融服务业集群的发展进程与运行状况特点。但要对金融服务业集群这一复杂系统进行完整描述是十分困难的,除了金融、经济相关因素外,金融服务业集群的形成与发展还与政策条件、信用基础、人文环境等诸多外部条件密切相关。本文进一步对三个城市金融服务业集群的细分要素和整体优劣势做出判断:依据一,综合国内外学者关于中国金融中心等问题研究观点的系统梳理;依据二,京、沪、深三个城市金融、经济、人文等各方面具体情况;依据三,GFCI等国际权威排名的总分数及各项目得分。总体结论是:

上海在金融市场发展、金融市场开放、金融腹地资源、金融功能塑造方面具有较强优势,但在总部机构能级、创新活力等一些领域仍存在一定的不足,从而也制约了金融市场功能的有效发挥及进一步的发展;值得提出的是,上海并没有出现得分最低的“短板现象”,从而表现出综合实力最强的优势。

北京市金融机构能级、人力资源条件等方面具有其他两个城市无可比拟的强大优势,但是也存在创新活力不足、市场基础薄弱等显著劣势,成为今后制约金融服务业集群发展有待突破的领域。综合实力仅次于上海市。

深圳市是国内城市中创新活力最强的城市之一,也对金融创新产生强大的支撑作用;深圳市还因与香港、广州等城市相毗邻,且拥有珠三角坚实的腹地资源,在金融腹地方面也有很强的优势;但同时也在人力资源、机构能级、辐射功能等诸多方面存在相对劣势。综合实力是三个城市中最弱的。

2. 我国金融中心城市发展的启示。可以预见,随着我国区域经济的不断崛起,将会有更多的大型城市面临金融产业发展、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的问题,而京、沪、深的经验可以带来重要启示。

(1)合理规划城市空间布局。国内外理论研究的普遍观点,及大量的金融中心案例表明,金融服务业发展具有极强的产业集群特征,并往往在CBD区域呈现高度集群化发展的趋势。其内在动因,一方面在于金融服务业作为信息、资金和智力密集的行业,通过产业集群能够产生更为显著的集群效应--如信息共享、知识溢出及降低交易成本等等;另一方面,金融服务业是现代产业体系中竞标付租能力(Bid Rent Ability)最强的产业之一,而在高端商务区的集聚也有助于提升金融机构的品牌影响力。为此,各个城市的金融业发展应当及早进行空间的布局,注重依托CBD区域推动金融服务业的集群式发展,避免过于分散情况的出现。

(2)城市之间宜形成金融业错位发展的格局。高端金融资源(如国内外金融机构总部、重要的金融市场组织等)具有很强的稀缺性,同时也是各个城市竞相引进的对象。为了避免城市间恶性竞争的现象,我国各个相关城市可以根据国情、市情等采取“错位竞争、联动发展”的策略,如北京侧重发挥决策中心、监管中心、信息中心等方面的功能,上海侧重发展市场中心、信息与服务中心等方面的功能,深圳侧重发挥区域性的金融市场中心和创新中心等方面的功能,其他金融中心城市立足服务本区域的角度发挥相应的金融产业功能,形成“大、中、小”金融中心共生发展、相互互补的新格局。

(3)推动金融服务业前、后台分离的集群式发展。从国内外金融业发展实来看,金融机构的前、后台部门在集群方式、集群内在机理等方面有较大差异。如伦敦、纽约等城市的金融机构前台部门往往集群于CBD区域,通过发达的配套产业基础所提供的服务,构建一种复合性产业聚集网络结构;而金融业的后台部门,则一般都选址于商务成本较低、基础设施较完善的区域(如京、沪、深等城市均在租金相对较低的区域建立了后台服务金融区域),这样的空间布局符合金融产业的内在规律,并有助于提高金融后台数据库的安全性和大型空间要求。

(4)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是金融发展的前提。在伦敦金融城每半年一次的全球金融中心指数(GFCI)评价体系中,将金融制度、金融生态环境等作为重要的评判因素,这也是符合现代金融服务业发展规律的。但是反观京、沪、深及国内其他城市的情况,金融生态环境都处于“短板”状态。今后各个城市可以考虑的举措主要有:一是加强金融立法,形成有助于金融国际化发展的法律体系和执法体系,为金融发展提供法制保障;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杜绝行政干预与“金融抑制”现象,积极为各方参与主体营造一个公平竞争、公开透明、合理引导的市场环境;三是推出国际化金融人才政策,可探索通过户籍制度、引进人才子女就学制度、高端人才补贴制度、住房补贴制度等措施来提高城市对金融人才的吸引力度;四是在确保金融安全的前体下,探索推进人民币利率市场化,资本项目有序开放等进程,以提高金融市场化程度和国际化程度。

参考文献:

1. Porter M.E.Clusters and new Economics of Competition.Harvard Business Review.Nov-Dec,1998,77(1).

2. Panditetal, N.R. Gary A.S. Cook and G.M. Peter Swann. The Dynamic of Industrial Clustering in British Financial Services. The Service Industrial Journal,2001,21(4):33-61.

3. 何德旭、张军洲.中国金融服务理论前沿(5).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

4. 闫彦明.金融服务业集群的网络结构:上海的案例分析.上海经济研究,2009,(12).

基金项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东部地区金融服务业集群战略研究”(项目号:09CJL039)阶段性成果。

第3篇

关键词:金融服务业:聚集:区位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428(2010)02-0019-04

纵观国内外的研究,长期以来侧重于探讨金融服务企业在城市间的空间集聚特性,而对于城市内部区位的选择的研究甚少。城市间与城市内部区位选择肯定有着若干差异。同时金融服务企业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在区位选择上也存在若干差异。金融服务企业在城市内空间上的集群与分散现象,也显著影响着一个城市的经济发展,并一直深受政府和学术界的关注。然而金融服务业类型众多,规模各异,营运能力各不相同,故不同金融服务业区位选择不尽相同。

一、金融服务业的空间分布研究

城市内部金融服务业的分布与再分布格局一直是金融服务业空间结构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传统的研究认为,金融服务业通常分布于城市中心(city core),以便获得最大的外部效益和信息资源。这一时期的空间研究多是以办公业研究和CBD研究的形式出现。研究的焦点集中在办公业在CBD的空间集聚和空间影响等方面。1980年代之后,城市内部包括金融服务业在内的生产者服务业的空间分布研究逐渐形成了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生产者服务业企业为了增强其控制能力和决策的及时性、正确性,通常需要和别的生产者服务业企业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并越来越频繁和重要,因此城市中心空间集中的特征越来越明显;另一种观点则认为,交通和通讯手段的发展,降低了交流成本、缩减了交流距离,使得企业即使在郊区也能与客户间密切联系,因此,城市中心集中分布的特征改变,CBD变得相对衰弱。两种观点均是把生产者服务业看作一个整体,通过就业比重、区位商等定量指标,来观察生产者服务业在空间上集中与分散的特征。

1990年代以来,许多研究者发现,笼统地把生产者服务业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其空间分布远远不够,生产者服务业内部各行业由于区位选择因子的不同侧重,在空间上呈现出不同的分布模式。因此,视角深入到生产者服务业内部各行业的空间分布研究逐渐增多。

Economists Advisory Grorp详细讨论了经营地点对不同种类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竞争能力的影响。对银行业而言,人们往往认为金融自由化程度的影响较大。其实,货币市场的深度与广度,与其他金融和贸易活动的紧密联系,金融机构长期形成的专业技术以及一系列可得到辅助等等外部经济因素显得更为重要。证券市场对参与者的吸引力则在于:主板市场的规模、挂牌证券数目和质地、清算与结算的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力度、规章制度的灵活性等因素。保险业得益于有组织的保险市场的存在、经纪公司的存在以及法律和其他辅助的存在。尤其是信息技术的应用可以使保险业变得更加分散,这一点可以从美国保险市场的分布情况看出。Martin(1999)认为银行与证券交易机构、外汇交易机构的区位会有明显差别:前者会相对较为分散,而后两者会较为集中。甚至不同银行间也会有所不同。如商业银行与政策性银行相比,会更加倾向于在居民区、企事业集中地等直接客户地布局分支机构。进一步分析,同一金融机构内部的不同组分,其区位也有明显差别。如银行的服务网点(支行、分理处、储蓄所等)会较为分散,而银行的总部和区域总部的区位会较为集中。这一点。与生产性企业的情况有些类似。Porteous对银行区位模型进行了很好的理论分析。通过对距离对银行贷款监督成本影响的模型分析,他认为,如果市场潜力的空间分布是不均匀的,在不考虑价格竞争的情况下,将产生银行的集聚。其结果有点类似霍特林fHotelling)对企业的空间分析模型。llleris S将包含金融服务在内的服务活动区位模式概括为“中心地理论修正后的服务等级”,认为许多服务并非就近购买。这些研究的成果表明,一部分金融服务业企业仍高度集中在CBD,而另一部分企业则离开了CBD,选择在郊区。

二、模型和基本假定

生产函数最早是以运输距离、劳动力、技术和公共设施等条件解释制造业厂商聚集现象,但函数内容并没有真正表达出效率参数。直至商业发达后,厂商逐渐以专业化和效率的生产力,取代了原有传统产业的生产,并认定专业化和生产效率会使厂商聚集于特定的地区,因而从原来的生产函数中进一步纳入了信息因素,包括技术信息与市场竞争信息,并称之为生产力函数(Productivity Function)。而厂商会因信息需求类型的不同选择不同的区位,其中需要面对面信息的厂商与仅需电子信息的厂商对区位之选择便会有所差异,需要面对面信息的厂商,是以提供专业化服务和效率为目标,从接近竞争对手来获取、交换或提供快速的信息,并经由对市场信息的了解程度而立即做出决策反映、满足消费者需求,以达到交易的目的,这一类型的企业必须利用城市地区的完善设施来获取信息。由于面对面信息是由具有该信息的专业劳动力所持有,因而厂商会寻找最适宜之区位,以便出高价吸引上述具有面对面信息的优秀劳动力。需要电子信息的厂商’。一般是依靠电子信息技术来提供营运等后勤服务,故对空间区位上的考虑应较不显著。

生产函数中以土地、劳力、资本、运输距离等变量来解释厂商的区位选择。土地、劳力、资本代表厂商的规模,土地规模一般以办公室的空间楼地板面积表示,由于竞租的关系,市中心的租金水平较高,但是金融服务企业总公司或独立厂商的办公室一旦远离市中心将失去竞争力,因此并不会考虑市郊廉价的土地。然而分公司办公室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以占有最佳营业据点和疏解总公司空间压力为主,故区位的选择在市中心与人口密集的地区都会使用。

从组织类型来探讨金融服务业的区位选择,可以区分为两种类型:主要金融机构公司和分支机构。主要金融机构指的是剔除掉银行支行和证券、保险公司营业部后的金融机构,具体而言包括:金融管理、市场机构,分行(公司)及以上的银行保险机构,证券公司总部以及异地证券公司上海总部,证券投资咨询和保险中介,境外金融机构、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和信托公司的总部或上海办事处。分支机构对于银行业而言,主要是指银行的支行,对于证券业和保险业而言,主要是指营业部。分支机构又可分为后台服务型分支机构和营业型分支机构。金融自由化和金融创新等都加速了金融业前后台业务的分离,金融企业运营的成本越来越高的压力迫使分离的后台业务外移。为了降

低成本,集中核心优势、获取新技术、提高服务质量、增加企业运营的灵活性,将不需要或很少需要与客户进行面对面交流的后台辅助型分公司向交通便捷的市郊汇集。而营业型分支机构为了达到市场扩张与增加业务机会,会向人口密集的区域市场集中。再者,从公司的设立时间分析,设立时间愈久的公司由于区位先占优势与都市的向外扩张发展,愈早设立的分公司将会愈靠近市中心。而新设立的公司则是在市中心土地饱和与业务不断向外扩张的影响下,逐渐向交通便捷地区发展。

然而,除了信息所产生的效率因素外,产业本身的差异性、国际性等因素,以及厂商的规模、公司组织类型、收益等因素,是否也对厂商之区位选择有一定程度的影响,亦应一并考虑。从产业差异性分析,银行业、证券业与保险业由于业务性质不同,会对企业总部区位产生一定的影响。国际化因素则是区分内资金融服务企业与外资金融服务企业区位选择的差异,企业的规模与收益考虑,则与企业潜在竞争能力大小有关,也会影响其金融服务企业区位选择。

因此,理论模型的构建,将金融服务企业办公室的区位选择表示如下,如(1)式所示:

三、实证分析

(一)模型设定与变量选取

金融服务企业选定截至2007年底上海市的金融服务企业。依据上一节所建立的理论模型,认为服务总产出可视为企业空间区位选择,以上海市进行分析,其区位可以分为市中心、市区与市郊。考虑到数据的可得性,影响区位聚集的因素包括土地、电子信息、面对面信息、产业差异性、国际性、规模(资本、劳动力)、公司组织类型等,当金融服务企业区位选择为二分变量时(选择市中心=1,选择其它地区=O),则任何一个影响区位选择的因素(自变量)在市中心的机率,Pi=E(Y=1lxi),可以用对数奇数比单位(Logit)来表示,如转换成自然对数模式,则可表示如(2)式:

其中,因变量Y为区位,d为模型的常数项,B为第i个自变量x对应的回归系数,该模型被称之为逻辑回归模型。本文以该模型进行实证分析。

(二)上海市金融服务业办公室区位现状分析

本文将金融服务业机构分为两种类型:主要金融机构公司和分支机构。主要金融机构指的是剔除银行支行和证券、保险公司营业部后的金融机构,具体而言包括:金融管理、市场机构,分行(公司)及以上的银行保险机构,证券公司总部以及异地证券公司上海总部,证券投资咨询和保险中介,境外金融机构、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和信托公司的总部或上海办事处。分支机构对于银行业而言,主要是指银行的支行,对于证券业和保险业而言,主要是指营业部。由于金融自由化和金融创新等都加速了金融业前后台业务的分离,分支机构又可分为后台服务型分支机构和营业型分支机构。依据《上海金融年鉴》(2008)上海市金融机构名录数据显示,2007年上海共有主要金融服务机构642家,共分布在全市14个区,其中位于浦东陆家嘴地区的有354家,占55.1%。位于中心城区的有280家,占总数的43.6%。在642家主要金融机构中,银行业占302家,证券业占157家,保险业占183家。对于分支机构而言,上海市共有银行支行394家,分布在上海市19个区县。其中265家分布在市中心和浦东陆家嘴地区,129家分布在浦东新区(陆家嘴地区除外)和市郊区。上海市共有证券营业部458家,分布在上海市19个区县。其中400家分布在市中心和浦东陆家嘴地区,58家分布在浦东新区(陆家嘴地区除外)和市郊区。上海市共有保险公司支公司和营销服务部405家,分布在全市19个区县。其中188家分布在市中心和浦东陆家嘴地区,217家分布在浦东新区(陆家嘴地区除外)和市郊区。

(三)实证结果

本文建立两个Logit模型来分析影响金融服务业主要机构和分支机构办公室区位选择的因素与特征。(1)以Y2表示二分选择的因变量,当Y=1时,指主要金融机构座落于上海浦东陆家嘴地区和外滩金融街。其他地区=0。分析主要金融机构在不同区位的选择情形。以资本额、企业员工数、产业差异性、国际性、设立时间作为解释变量,以银行业作为参考变量进行分析。(2)分析金融服务业分支机构办公室区位选择的因素与特征。同样以Y:表示二分选择的因变量,当Y=1时,分别代表两种不同的地理区位分类:(a)指分支机构位于中心城区,其他地区=0。(b)分支机构位于交通便捷的郊区,其他地区=0。用这两种类型分析金融服务业分支机构在不同区位的选择情况。

表1和表2为上海市主要金融机构和分支机构办公室区位选择模式的Logistic程序结果,从表中可以分析影响金融服务业办公室区位选择的因素如下:

1、资本:资本因素实证结果对企业区位选择影响并不显著,与预期不相符;这表明了传统生产函数中资本因素对金融服务业区位选择的影响并不大。

2、产业差异性:相对于银行业而言,证券类金融机构更加集中,且大部分都集聚与小陆家嘴地区,而保险业则相对更分散些。

3、国际性:实证显示外资金融服务企业(包含代表处)选择市中心的机率显著较高,表示外资金融机构明显聚集于市中心,与预期相符。外资金融机构区位选择郊区的几率为0,表明了外资金融服务企业区位明显地远离市郊。由于外资金融机构考虑信息与各项服务设备需求,以及企业形象与知名度等,故其企业总部办公室显著聚集于市中心。

4、设立时间:设立时间越短的金融服务企业选择市中心的机率显著,显示金融服务企业有向市中心集中的趋势。新的分支机构有向市郊发展集中的趋势。

5、分公司组织类型:实证结果显示,营业型金融服务企业选择人口密集地区的机率较高,而后台辅助型金融机构选择交通便捷、远离市中心的郊区的机率显著。

从区位选择的边际影响来看,与银行类主要金融机构相比,证券类选择陆家嘴地区的几率高了1.478倍,而保险类主要金融机构选择陆家嘴地区的几率比其他地区少了7.4%。外资金融机构选择陆家嘴地区的几率为本国金融机构的1.446倍。而设立时间越长的金融机构选择陆家嘴地区比其他地区少了12.9%,这表示了设立时间越晚,越集中于陆家嘴地区。

四、结论

第4篇

关键词:金融布局;资源整合;金融规化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4392(2009)03-0014-04

一、当前我市金融布局的现状及其局限性

(一)以“两级三元”为主要特征的金融布局

天津市目前的金融布局特征可以概括为“两级三元”:“两级”,即宏观层面的中心城区金融集聚区和滨海新区金融集聚区,“三元”即微观层面的解放北路金融街、友谊路金融街和滨海新区金融街。

解放北路原名中街,曾是英租界和法租界的结合部,位于和平区东部,临近海河西岸,北始解放桥,南至曲阜道,全长约1800米,是一条金融老街,两侧集中了金融机构、政府机构等建筑。同时,解放北路金融街是正在兴建的我市金融城项目的核心区域。规划中的天津金融城位于和平区,东起海河,南至曲阜道,西至建设路,北达海河,占地面积113公顷,预计新建面积130万平方米,修善保留老建筑80万平方米,将兴建证券交易区、金融配套服务区、金融商务核心区等七大区域。

友谊路金融街北起马场道,南到外环线,全长8.7公里。区域内共有内资银行总行及分行21家、保险公司15家、证券机构33家,是中心城区最主要的金融机构集聚地。按现有规划,友谊路定位为发达的商务商贸区、特色突出的文化博览区,用六年左右时间,建设成为具有两个功能区,即“国际金融服务区”和“国际经贸展示区”,以金融办公为主,集办公、公寓、酒店、休闲、商业于一体的现代化综合性商务服务区。

滨海新区金融街位于泰达第三大街,毗邻开发区管委会、南开大学泰达学院和泰达图书馆,具有较强的文化氛围。区内银行类金融机构按照报数口径已达18家,占滨海新区的20.93%。其现有定位是建设成为滨海新区中央商务区的核心建筑群落,项目占地11.3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3.3万平方米,主体工程分为三期,目前第一、二期已完成,第三期在进行中。

(二)现有金融布局存在的局限性

天津市现有金融布局既是历史发展的结果,也与城市整体发展规划相关,现有金融布局与建立我国北方经济中心的城市定位相比,还存在着一些不完善的地方:金融集聚效果不显著,未能实现金融产业的高度整合集聚,比如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的天津市分行分散在围堤道、紫金山路、解放北路和南京路,“一行三会”则分散在解放北路和五大道;滨海新区仍未规划集中进行金融业创新的区域,没有突出滨海新区金融业先行先试的地位;各金融区没有形成自身的特有定位,功能性不突出,并且存在一定的竞争等等。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天津金融集聚对金融创新和经济增长作用的发挥。

二、国外金融规划布局的经验及其供借鉴的经验

国外金融中心的形成与发展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由于各国、各地区社会形态、历史背景、自然禀赋不同,其发展路径不尽相同。按照金融集聚形成的主导力量划分,可以分为市场主导型和政府主导型,前者通过市场选择形成金融集聚,其规划布局主要是投资者和市场选择发挥作用,典型城市是纽约和伦敦,后者则是在政府主导下制订金融业定位和金融发展规划,这种模式以新加坡为代表。

(一)市场选择型模式的代表:伦敦和纽约

伦敦和纽约都是世界金融中心,金融机构集聚效应明显,其金融集聚实现的路径都是以市场主导为主,而在布局方面又各自具有一定特点:伦敦金融城功能更为齐备,纽约华尔街则以金融机构总部集聚为主要特点。

伦敦金融服务产业集群具有从东到西集中的特点,并且有四个相对独特、具有不同重要程度的集群,即伦敦金融城、西尾地区、北部地区、传统的法律区,其中最主要的是金融城和西尾地区。伦敦的金融城以银行、保险公司、金融辅助行业和法律等机构的集中为主要特点,汇聚了 100 多家本国银行,550 多家外国银行和金融机构,居世界第一,是附着于金融及其相关行业的集群;西尾地区是主要包括银行、房地产、法律、管理咨询、建筑、工程、会计、广告、和商业的集群;城市北部地区以建筑企业、IT 业、商业支持产业为主;介于金融城与西尾之间传统的法律区主要服务于金融城和西尾区。这几个地区相互依赖,形成了功能齐备的伦敦金融产业集群。伦敦城之所以能够成为全球著名的金融市场,除了特定的历史渊源外,首先得益于其完善的金融法律、制度和政策环境能够充分满足金融服务的需要。其次是与其他国际金融中心相比,伦敦金融城的国际化程度或开放度是最高的,高度自由化和开放的市场环境,吸引了大批跨国公司和金融机构到伦敦金融城落户。

纽约是世界第二大金融中心,区域内面积不足1平方公里的华尔街――CBD金融区,集中了几十家大银行、保险公司、交易所以及上百家大公司总部,可以看出纽约能够成为金融中心,“总部金融”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9.11”恐怖袭击后,纽约市的一些金融机构加快了向周边地区扩张的速度,许多金融机构在新泽西、康涅狄格和纽约州建立了安全备份系统。纽约金融区从地域上讲已不局限于以华尔街为核心的几条主要街道,而是扩张到曼哈顿的其他地区。区域的扩大也为其进一步发挥“总部金融”的功能提供了基础。纽约“总部金融”的形成,主要是市场作用的结果。纽约市强大的经济实力和庞大的证券投资市场,造就了它无限商机,从而吸引了全球的富裕资金,增加了纽约的金融力量。而形成这种市场作用的主要推动力,则源于金融创新。正是源源不断的金融创新,吸引了大量金融机构在此设置总部,形成华尔街的“总部金融”。

(二)政府主导型模式的代表:新加坡

新加坡目前是亚洲金融中心,在最新公布的“环球金融中心指数”中排名伦敦、纽约之后,位居世界第三位。上世纪70年代,美国银行为了消除美国政府限制资金外流紧缩措施的影响,策划在亚太地区设立离岸金融中心。新加坡政府抓住了这一有利时机,以建立亚洲美元市场为突破口,推动本地离岸金融中心建设。新加坡政府采取了一系列财政奖励措施,并于1978年全面开放外汇市场,取消外汇管制,使外资银行纷纷登陆新加坡经营亚洲美元业务,金融的国际化带动了新加坡国内金融业的发展。20 世纪 80 年代,新加坡已成为亚洲的主要国际金融中心。在金融的发展带动下,新加坡的国民经济高速增长,在短短的 20 年间即达到了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2006年,为了继续巩固自身亚洲金融中心的地位,新加坡政府开始规划建设滨海湾金融中心,成为新加坡滨海湾中心商务区的重要功能区;2008年,新加坡政府又计划将金融区扩大一倍,为金融区提供280万平方米的办公面积,以吸引本地和国外金融商业企业,整个扩加工成预计15年完成。

可以看出,新加坡国际金融中心从无到有,到如今金融业成为新加坡的支柱产业之一,政府在其中的主导规划作用非常突出。新加坡金融服务产业集聚的形成,说明了在特定的发展阶段、特殊的国情及环境下,政府推动对金融中心形成的重要性。政府应该考虑如何参与其中,发挥其最大作用,促成金融服务业的集聚,从而带动整个经济朝事先确定的目标发展。

(三)可供借鉴的经验

一是应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增强规划的科学性。从国外的金融规划模式看,政府主导模式对于短期内实现区域金融集聚具有更大的优势。这些经验可以从我国深圳和上海浦东的发展中体现出来。目前我市金融业发展的优势之一是滨海新区金融创新纳入国家总体战略,我们应抓住这一难得的机遇,在金融基础设施和金融市场建设方面集中资源,力求有所突破。

二是紧紧抓住历史机遇,加快推动金融业发展。新加坡的金融中心建设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把握住时机,以建立亚洲离岸金融中心市场作为突破,进而带动整体金融业发展。目前我国对于金融对经济的支持渠道需求迫切,是建设多层次金融市场的有利时机。我市在金融规划布局中应适应这种需求,寻求突破点,比如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和离岸金融市场建设,集中各种资源从基础做起,逐渐实现率先发展。

三是将“总部金融”作为金融布局重点加以考虑。可以借鉴纽约华尔街建设经验,通过在区域内建设金融机构总部,增加区域的影响力,突出天津金融业地位。天津市的“总部金融”应当突出特色,可以考虑在三个方向上发展:一是形成外资银行在中国的总部集聚地,鼓励外资银行将天津市作为开展国内与国外对接业务的平台;二是努力建设成为国内金融控股集团的集聚区,利用滨海新区金融业综合经营的优势开展综合经营;三是建设成为国内金融机构产品研发的总部集聚区,成为金融产品创新的试点地区。

四是从功能性出发,统筹规划“多区”金融布局。“多区”金融布局有几个方面的优势:一是随着企业集聚可能造成某一区域经营成本过高,多区布局有利于降低成本;二是大量金融企业的集中容易造成低效率竞争,有针对性的多区布局可以发挥金融企业核心竞争力;三是金融集聚可能对区域金融稳定造成影响,如日前华尔街金融危机的一个原因,是过于集中的金融机构造成恐慌传导迅速,而多区规划则更有利于金融稳定。“多区”金融布局的核心应当是从功能性来出发,各区域具有不同的发展目标,为我市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形成合力。

三、完善天津市金融优化布局的基本原则和路径

(一)完善金融布局的原则

完善天津市金融布局的原则是“政府主导、组团发展、适度集中、功能分划、体现创新”。“政府主导”就是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快完善金融布局步伐。在天津市金融布局中,政府部门应主要承担起规划、推动、引导和创造环境等方面的职责。“组团发展”就是在中心城区、滨海新区以及各区县三个层面联运发展的基础上,规划金融发展总局。“适度集中”是指通过大力发展总部金融,实现金融资产、金融企业、金融业务的集聚。我们认为,可以在政府推动下,实现金融布局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其目的是发挥金融集聚带来的规模效益和外部效应。“功能分划”是指对于现有的金融区域进行功能定位,发挥它们在不同层面上的作用。如果金融区的功能雷同,则彼此关系更多体现为竞争性,不利于形成合力的金融局部。我们认为应当从功能性出发,实现各金融区之间的互补作用,优化全市金融部局。“体现创新”是指金融布局中应体现出金融创新的地位,为金融创新预留出空间。这是与我市在国家整体发展战略中的地位相一致的。我们认为天津市的金融布局应当站在不同于传统布局的更高的位置上,充分体现金融创新的需求。

(二)完善金融布局的路径

金融优化布局的实现是一个过程,短期来看应致力于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引进金融机构,实现金融集聚,长期则应当发挥金融创新对区域金融发展的大力推动作用,并以实现金融业的京津联动为出发点,推动天津成为区域金融中心。

首先是用1至3年的时间,努力完善金融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主要任务是针对天津市金融业发展的软、硬件不足,加快完善天津金融组织体系、市场体系、服务体系和金融基础设施以及与金融业相关的政策措施,实现金融产业集聚,提高天津金融业的整体竞争优势。应以天津金融城规划建设为突破口,参考伦敦金融城的布局经验,采取政府主导的方式,鼓励各种金融企业和相关服务也在天津集聚,形成功能齐备的综合性金融生态体系。同时,应加强金融监管制度与体系建设,推动区域金融和谐稳定发展。

其次用3至5年的时间,进一步完善金融服务业配套政策,要全面加强开展京津两地的金融合作,发挥区域金融的辐射作用。目标是建设我国区域性金融中心。重点是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和金融对外开放体系,增强金融服务业的辐射、带动作用以及自主创新能力。考虑将天津的物流港优势同北京的信息流、资金流优势结合,寻求北京作为金融决策和监管中心的资金和政策上的支持,成立综合经营的金融机构,并将其金融业务向北京及周边各区域扩展,与北京地区的金融资源整合,实现北京金融优势和天津产业优势的结合,共同打造北方金融中心。

最后用5至10年的时间,重点完善市场机制、创新机制,推动金融业成为城市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实现金融业与国际接轨,建立多元化、多功能、多层次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目标是建设面向东北亚的区域国际金融中心。可以借鉴新加坡经验,申请将天津港保税区建成北方的离岸金融中心试点,尤其对非居民交易予以金融和税收优惠,吸引更多贸易企业和贸易相关企业来津投资,发展成为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和中国北方最大的投资聚集区;为了适应物流经济进一步发展,天津设立期货交易所,并最终建设成为辐射东北亚的国际期货交易所;利用产业经济中心地位发展场外交易市场,建立我国的OTC交易市场,引导私募股权基金在我国的发展。

四、优化金融布局政策建议

(一)发挥政府在金融业规划布局中的主导作用

无论从国外还是国内的经验看,金融集聚区的形成中,政府主导都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具体来说,政府主导作用应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政府承诺。政府通过对市场主体的承诺,使其在一定程度上预见到天津市金融未来的发展趋向,使其增强信心,并采取相应的准备措施,调整发展战略,有益于制度安排的顺利实施并达至预期效果。二是政府立法。政府可以颁布如“金融规划实施办法”等地方法规,促进加快天津市金融布局的实现。三是政府推动。政府可以两种方式为金融布局提供推动力量:一是出台创新市场或业务的相关政策,二是出台优惠政策。

(二)加快各功能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

从国外经验来看,著名的区域金融中心的形成,除了拥有特定的历史渊源和地理位置优势外,其长期的发展关键在于完善的金融基础设施、法律、制度和政策环境能够充分满足金融服务的需要。要集中投入资金进行金融集聚区的道路交通、商务区、生活设施建设;建设先进的结算和支付系统,支持庞大的金融业务需求;建立能充分保护重要的人关系的公正性法律与监管体系;建设具有国际化水准的金融培训体系,放宽金融人才准入原则。(三)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合理布局

目前,金融集聚、金融布局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发展中应突出重点,要加快解放北路金融城规划建设,并统筹其它功能区建设。在整体规划中要避免求大求洋,应结合天津地域特点,充分考虑现有金融机构的规模、分布,以尽量降低变迁成本为前提;要加强由政府主导,协调各方利益,使我市金融布局实现稳定过渡。以友谊路金融街建设为例,可将其定位为中心城区的核心金融操作区。可以考虑在友谊北路一线集中进行金融写字楼建设,将金融机构的地区分行迁址至此,或建立营业部,形成友谊路金融区的延伸;光大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三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可迁至友谊路金融街;渤海银行总行可以东迁,建成友谊路金融街的地标性建筑之一。这样,友谊路金融区将从五大道延伸至黑牛城道,从而成为天津新的金融街,进而成为名副其实的中心城区核心金融操作区。

(四)建设金融改革创新集聚区,发挥金融改革试验区功能

应致力于体现滨海新区在金融企业、金融业务、金融市场和金融开放等方面创新的现实转化。从机构上,集中全国各城市商业银行的天津分行,突出滨海新区金融街面向全国的地位;鼓励其他全国性银行、保险、证券机构在滨海新区金融街设立区域分行或业务运营中心和产品研发中心;鼓励外资银行在滨海新区金融街建立中国区分行。市场方面,以离岸金融市场建设和全国性OTC市场建设作为突破口,建立离岸金融交易机构和OTC交易中心;发展总部金融,成为金融控股集团的总部所在地;成为新型金融服务机构的集聚区,如在区内建立国际金融仲裁中心、金融租赁中心、物流金融中心、气候期货交易所等。

(五)大力吸引国内外金融人才

金融规划布局不仅仅是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建设和集聚,同时也是金融人才的集聚。坚持以人为本,探索培训、选拔、引进、使用的系统性金融人才服务体系。具体来说,在天津建立高级金融人才培训中心,引进国际先进的教育培训理念和技术,对已取得相当学历,且在工作中表现出较好业务素质和较高管理水平的人员实施有针对性的封闭式强化教学;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消除人才流动中的各种限制,针对从国外引进的高级金融人才,在个人所得税上可以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加快推动金融从业人员薪酬改革,根据“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原则,建立市场化的以绩效为导向的薪酬制度。

(六)把金融布局与城市整体规划紧密结合起来

金融业是与城市整体发展的一部分,金融布局应与城市整体发展紧密结合。金融布局目的是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实现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金融业联动发展,因此,滨海新区金融改革为全国提供经验和示范首先就应从天津自身出发,新区和市区发展应呈现一种相辅相成的关系,即新区金融改革创新以市区广泛的金融基础为舞台,市区的经济发展和配套设施继续完善作为新区进一步创新的后盾。同时,各金融区应与其他功能区如商业区、文化区、高档居住区等相效衔接,以应满足金融区内从业人员及其家属子女生活、就业、就医、上学的要求。

第5篇

具体探讨到经济腹地与中心城市的金融集聚的关系方面,一般认为经济腹地的发展与中心城市金融集聚之间呈正相关关系(李红,2014;冯德显,2006)。还应该看到的是,随着我国区域金融联系程度的日益提高――这一点在新经济地理学相关研究没给予足够的重视,从而经济腹地与中心城市联动互动这一视角分析中心城市金融集聚的发展的文献不断涌现,大体来说,已有研究普遍认为中心城市的吸引、辐射能力是经济腹地的经济发展的重要原因,且中心城市的溢出效应是通过资金支持机制、产业转移、技术溢出机制和基础设施机制等三个机制促进经济腹地的经济发展。尽管已有研究从经济腹地的市场潜力探析了我国的中心城市金融集聚现象,并取得较为丰硕的成果,但仍有两大问题值得重视。第一,金融产业集聚还没形成全面的衡量指标体系。以往学者多以区位商或者金融资源占比来衡量金融集聚程度。这是不全面的。金融产业集聚体现为金融资源的空间集中和地区扩散两个方面。第二,金融集聚只是停留在单一的作用机制中,而未考虑到地理区位因素,其与经济腹地关系以及影响渠道、机制尚未形成一致结论。

2中心城市的经济腹地特征

学者从“重力模型”(程婧瑶,2013)断裂点、加权Voronoi图法、场强模型(潘竟虎,2008;郭丽敏,2014)、威尔逊最大熵原理(任英华、李彬,2013)对我国金融中心及其腹地范围进行识别。参照已有研究的相应做法已有研究相应的做法,本文选择中心城市所在的省份作为研究标本。

3模型、方法与数据

3.1研究假设

假设:金融发展存在依靠经济腹地金融资源的空间依赖性,经济腹地的市场潜力对中心城市金融集聚的作用存在正向相关。

中心城市金融发展依赖着大量金融资源的投入,由于金融资源存在一定的区域性,因此经济腹地的资源很大程度决定中心城市金融发展能够获得的金融资源的程度。经济实力、人均资本、农业发展水平、外商直接投资是经济腹地拥有的与中心城市金融集聚密切相关的金融资源。在市场潜力方面,采用Keeble 等(1986)提出的公式估算中国中心城市经济市场潜力情况。此外,本文采用金融的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来衡量产业结构。

3.2模型设计

如上所述,本文将有待考察的计量模型设定为如下形式:

3.3模型结果分析

根据下表给出模型的结果,从Hausman检验的结果可知。第1列采用了固定效应模型,其余各列均选择随机效应模型。

由上表可知,在解释变量的回归结果方面,第一,基于经济腹地层面度量的市场潜力的提高在整体上对中心城市的金融集聚形成显著的促进作用,表明经济腹地关联水平的提高确实是致使其自身集聚程度加强的一大原因。第二,经济腹地的人均资本存量以及网络普及程度对中心城市的金融集聚作用基本上都显著存在,表明其中心城市对经济腹地的发展存在正向的溢出效应,金融行业由于自身的特殊性,其服务的范围可以覆盖面积相对较广,在经济腹地交通便利、信息发达程度以对外经济联系比较发达的情形下,金融集聚程度越高。

4结论与讨论

第6篇

关键词:农村金融生态生态系统金融监管

金融生态系统是指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各种金融要素(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工具、金融服务、金融法规等)为了更好的生存和长远的发展,与其生存环境之间,以及金融要素之间密切关联、互相制约、相互作用,彼此通过货币资金的融通、利率和汇率的调整、风险的度量和化解、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风险与受益的转换等行为,形成一个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

农村金融生态的特点

(一)动态性

农村金融生态不是固定不变的,它和自然生态一样,也在不断进行着新陈代谢,逐步完善。在这个系统工程中,农村经济决定农村金融,农村经济为农村金融提供物质资源作为其前进的动力。同时,农村经济的发展又会对农村金融提出各种需求,促使农村金融不断进行创新,促进农村金融逐步提高服务质量。从另一个视角看,农村金融对农村经济又具有反作用,通过农村金融体系的完善、金融工具和金融产品的推陈出新、金融服务的逐步深入,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的不断提高,农村金融更好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这种互相影响、互相作用的关系,促使农村金融生态持续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

(二)差异性

一方面,由于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有高有低,另一方面对农村政策的理解程度和执行水平也参差不齐,加之金融要素发育水平也存在着差别,此外,目前的分权体制下,地方行为存在着差异,其中囊括考核指标的差异。这种状况会引起地区之间的差异,地区的差异又会造成农村金融生态状况的差别。因此,在客观上农村金融生态存在着地区的差异性。

(三)边缘性和脆弱性

农村金融生态和城市金融生态都是金融生态的组成部分,与城市金融生态相比,农村金融生态具有边缘性和脆弱性。一方面,农村金融的有效需求得不到满足,随着经济的发展,对农村金融的多样化需求要求越来越高,但其中的某些需求得不到满足。另一方面,农村金融供给不足,体制内金融资源供给渠道不断减少甚至农村资金外流。实行金融改革后,正规银行金融机构从农村地区大量撤离,逐渐淡出农村金融市场。农信社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完全满足农村分散性、多元化的金融需求。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性金融功能有限。邮政储蓄成为了农村资金向城市转移的“抽水机”。

农村金融生态的缺陷表征

近年来,我国农村金融机构退出农村、农村金融资源外流和县域金融萎缩等现象,表明了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系统出现了缺陷。缺陷的金融生态系统的具体表现为:金融生态系统的基本结构和固有功能的破坏或丧失、金融主体多样性下降、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减弱、系统生产能力下降等。

(一)农村金融生态主体多样性和数量减少

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系统的主体主要有正规、准正规和非正规金融。正规金融包括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邮政储蓄、农村合作基金会、担保机构和保险公司,准正规金融指一小部分当铺等,非正规金融指高利贷、各种会合、私人钱庄等。就业务上说,我国农村金融主要业务是农业信贷,农业担保和农业保险等业务尚未开展,然而在农村即便开展农业信贷的金融主体也在不断减少。在正规金融撤离的真空下,非正规金融虽得到迅猛发展,但游离于正规金融体制之外,无法获取正规金融制度所提供的服务,因而融资能力有限、风险较大。这样,我国农村金融主体已经存在较为严重的缺失现象。(二)农村金融信息流动出现障碍和梗阻

农村金融市场是一个分散、小额零售、个性化的市场,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一直存在。而农村金融生态退化,资金供求关系破坏,信息流动及传递效率会随之降低。至2006年底,我国农村“高利贷”高达1.7万亿元左右,农民更多趋向于寻求民间借贷而不是银行。其中占很大比例的原因就是信息流通不顺畅,造成农民对正规金融组织理解不够、经验缺乏,尽管现在他们对正规金融组织的服务评价有了重大转变,但其心理长期形成的“贷款难”思想不仅没有改变,反而呈加剧化趋势。

(三)农村资金循环链条出现问题

从理论上讲,农村金融的职能是通过信用手段筹集农村货币资金,优化配置农村金融资源,实现农村资金良性循环。然而,目前农村金融机构主体功能异化,一方面,大量资金从农村流入了城市,另一方面,农民又很难从银行和信用社获得贷款,导致农村资金循环链条不能良性循环。

(四)农村金融生态系统生产能力和服务功能下降

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居民、乡镇企业对农村金融体系提供的服务要求越来越高。然而,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对储蓄居民、企业和生产领域提供的金融服务却相对减少,进而阻碍了创造性活动,制约了地方经济增长。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目前业务单一,大多数仍沿用传统的金融服务手段,以传统的存、贷、汇为主,业务品种缺乏。与城市金融机构金融产品日新月异、产品种类日益丰富相比,农村金融服务严重缺失。新兴的中间业务在农村根本没有普及,最显著的就是农村金融结算明显滞后于城镇,已不能完全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农业担保、农业保险等业务也迟迟未能开展,农村金融生态系统整体的生产能力和服务能力在下降。

(五)农村金融生态系统稳定性下降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金融由于历史、制度等原因在为农村经济活动提供强大金融支持的同时,其金融风险也在加速积累,农村金融生态系统整体的稳定性在不断下降。单一的负债结构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不但加大了其利息负担,而且造成农村金融机构对存款负债过度依赖。一旦存款出现波动,对资产的调整往往处于被动状态,从而增加了农村金融风险。

农村金融生态系统的改善建议

第7篇

关键词:政府主导;区域金融;产业化;演进路径

Abstract:Finance plays a key role in modern economy. To achieve the convergence of finance and economy,local government should attach importance to finance and develop it as an industry. In the process of financial industrialization,the government should play a role of leading,organizing and coordinating to optimize the financial ecological environment and build trading platforms for investment information and financing information.

Key Words:government leading,regional finance,industrialization,developing route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2265(2011)02-0041-04

一、引言

区域金融服务效率的高低,决定了地方金融业乃至整体区域经济发展水平,而区域经济发展程度、金融产业化程度又反过来影响金融服务效率。在目前情况下,我国许多经济相对落后地区特别是县域或农村,由于金融产业化程度不够高,金融服务效率相对较低,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区域经济现状的改善和发展。对于如何提高金融服务效率问题,国内学者进行了大量研究。刘剑峰(2010)认为,产生金融服务效率低下的原因很多,目前主要是生态环境较差,区域经济难以吸纳金融机构和信贷资金的进入,造成区域金融竞争不充分,因此,首要问题是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沈军等学者(2006)认为,优化生态环境需要支付一定的前期成本,后期会逐渐获得回报和社会效益,但优化生态环境只能由市场主导。而在刘福毅等(2009)看来,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优化生态环境、打造诚信品牌、搭建信息交流平台等服务实质上是一种公共金融服务,须由政府主导、创造和提供,一旦金融产业进程完成,这种公用金融服务可向商业金融服务过渡。王广谦(1996)等认为,区域金融效率较低的原因主要是金融产业化程度不够,金融服务效率会随着金融产业化程度提高而提高,解决途径是要把金融业作为现代产业来发展,实现金融体系多元化,形成充分竞争。而要做到这一点,在产业化初期必须由政府主导,营造优质的金融生态环境,吸引足够的机构进驻,提供更多更方便的金融服务。山东省青州市政府所主导的区域金融产业化实践,便证明了这些观点。

二、青州市推进金融产业化的背景介绍

2010年,山东省青州市以342亿元的GDP、18亿元的地方财政收入进入全国百强县的第76位,比2008年首次进入时提升了11个名次。而支撑青州市步入百强县行列的主要力量是农业产业化和快速成长的中小企业、个体和私营经济。但在2005年之前,虽然地方经济实力与当时的百强县差距不是很大,但金融服务水平、规模和质量却存在较大差距。当时全市只有7家银行业金融机构,3家会计、咨询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担保机构空白;而且,“追大弃小”成为各金融机构信贷运营的通病,“三农”经济以及中小民营等企业被长期排除在金融服务领域之外。2001年至2005年五年间,青州市存贷比由51.75%下降到41.37%,资金呈现净流出状态;全市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始终在20%左右徘徊,逃废银行债务现象普遍存在,相关案件执结率不足80%,地方金融生态环境恶化到令人痛心的程度。受金融约束的影响,2001年,青州市国内生产总值(GDP)仅有77.7亿元,在潍坊辖内12个县市区中排名靠后。

形成金融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基本原因不外乎以下四点:一是严格要求抵押担保的正规银行信贷制度,与各经济主体普遍缺乏抵押担保条件的实际相冲突。据人民银行青州市支行(以下简称“青州支行”)2006年10月的专题调查发现,在被调查的200家企业中,有78%的小微企业无法提供令金融机构满意的抵押担保条件,更找不到专业化的担保;近九成的企业通过复杂的企业相互担保、借助熟人渠道获得贷款。二是金融生态环境不良。企业改制时期,青州市破产企业33家,涉及银行、信用社贷款6亿元,企业逃废银行债务的情况比较严重。银行放款收紧了口袋,经济、金融进入逃废债务与信贷惩罚的恶性循环之中。三是经济与金融缺乏中介衔接和呼应。2001年,青州市仅有1家会计师事务所,没有信用评级、担保机构,中介机构的缺失使银企合作困难。众多企业由于缺乏抵押担保而得不到银行贷款,存贷款比例低,区域资金外流。四是金融服务资源处于分散、分割和低效率状态。同全国的情况类似,2005年,青州市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都属于“条条”管理;为数不多的投资公司、担保公司等地方准金融机构则呈现“块块”状态,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尚未面世;一些自发成立的企业互助担保和农村信用合作组织等也尚未被正规金融体系完全接纳,有限的金融资源处于严重分散、割裂状态,无法形成一个与经济发展同步的有机金融整体。

基于上述问题,当地人民银行意识到,这些问题如不尽快解决,任由金融滞后经济发展,任由区域金融生态恶化,任由金融服务资源缺失、割裂现象存在和蔓延,区域经济发展就难以获得有机的金融产业的支持。经过综合分析,政府和人民银行一致认同,区域金融产业化可在很大程度上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和效率。但区域金融的产业化是个系统工程,并非一朝一夕和单一组织所能推动、优化的,需要借助政府这个强有力的组织来推进、展开。自2006年,青州支行向当地政府做了专题汇报,得到了高度认可和全力支持。从此之后,便开始了至今仍在进行的区域金融产业化发展历程。

三、青州市推进金融产业化的基本策略及其成效

2006年2月,受市政府委托,青州支行起草了《关于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投放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考核奖励办法》(青政发〔2006〕2号),迈出了区域金融产业化的第一步;紧接着,《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意见》等文件陆续被组织实施。2009年5月,《青州市农村土地和旅游景点承包经营权收益、住房及大棚、果园、山林地上附属物产权抵押贷款暂行办法》颁布实施,扩大了贷款抵押担保物的范围。2009年6月,青州支行起草的《青州市金融业发展规划(2009-2015年)》,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打造一流金融品牌、发展地方性金融产业的目标。2010年7月,对金融市场信息载体、市场协调、市场中介服务等非标准化金融服务资源进行系统整合,建立了隶属市金融办、全额拨款股级事业单位的青州市金融服务中心,成为市内、外金融机构和本市企业交流合作搭建的金融服务平台。

但政府意志还需要细化、落实,才能转化为区域金融产业化的实际行动,真正服务于经济发展。对此,青州市搭建了“三块平台”:第一块是银企合作服务平台。为外地股份制银行免费提供办公场所、金融产品展示和业务咨询等服务,并开通了“青州市银企合作信息网”,培育市场客户资源,征集融资项目,开展多形式的融资项目对接活动。第二块是金融服务中心运行平台。青州市政府成立了由人民银行、银监办、法院、金融办、各金融机构等部门组成的协调处理小组,免费向人民银行、驻青银行业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外地股份制银行等开放,制定《金融服务中心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服务规范标准和中心服务工作流程。第三块是金融生态环境优化平台。青州市用实际行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从根本上杜绝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2010年9月末,由政府牵头,成功协商解决了农业发展银行855万元的棉花经营性挂账,就是其中的典型案例。同时,地方政府与青州支行共同推动辖区中小企业信用评价和职能部门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建设中小企业“信贷孵化”和“上市孵化”体系;组建地方金融业协会,定期开展活动,研究金融问题和发展思路,推动本市经济金融良性互动发展。

经过五年来多方持续努力,青州市区域金融产业发生了巨大变化。截至2010年末,存贷款余额分别达到317.5亿元和209.75亿元,比2005年分别增长161.2%和317%,存贷比持续攀升到66.06%,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能力持续增强。区域金融生态环境明显改善,青州市各类金融机构已发展发展到45家,融资性担保公司15家,各类投资咨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92家;不良贷款率下降至1.09%。2009年4月,在“第五届中国金融(专家)年会”上,青州市被授予“中国金融生态城市”称号;2010年,又获“中国最佳投资环境城市”称号。得到金融强力支持的青州市地方经济也迅速恢复活力,2010年实现生产总值342亿元,财政收入18.1亿元,分别比2005年增加194亿元和11.6亿元;增幅分别为131.4%和178%。自2008年以87名的名次重新进入全国“百强县”之后,2009年位列82名,2010年攀升至76名,青州市经济金融综合实力快速提高。

四、青州市区域金融产业化发展的基本因素分析

金融要产业化,首先必须吸引足够数量和种类的金融服务机构进入,而凭借青州市2005年以前的经济发展程度和信用环境,仅依靠市场调节,显然无法做到这一点。一般情况下,作为以盈利为主要目的金融机构拓展金融服务市场,总是优先考虑有效承贷主体多、信贷投放安全、经济金融信息畅通的区域。而青州市谋求区域金融产业化的关键要素大致有如下三点:

(一)政府主导

一般而言,诚信意识强和司法环境好的优质生态区域,信贷资产安全性相对高;反之,金融业发展面临的外部环境比较恶劣,金融业必然面临较高的不确定性威胁。2005年以前,青州市普遍存在逃废银行债务现象,而且案件执结率非常之低,银行不良贷款率徘徊20%左右。这是导致银行存贷比长期偏低、金融机构网点稀少、金融服务短缺的根本原因。反观2006年至今的情况,由于青州市政府看到了症结和问题所在,意识到金融生态对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并将改善区域金融生态环境列入对各镇、市直各部门工作绩效考核的范围,督促各镇、市直各部门采取有力措施,要求司法部门与金融部门配合,加大对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的打击力度,提高金融案件的执结率,对信贷投放给予一定奖励,给金融机构以稳定预期,进而形成了金融业务快速成长、业绩不断攀升的良好局面。

(二)激活金融要素

青州市在区域金融产业发展过程中,先后制定增加信贷投放考核奖励办法和贴息政策,确认各类产权并推进抵押贷款办法,引导各类金融要素集聚,促进银企对接,吸引股份制银行进驻,鼓励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发展会员制、政策性和商业性担保公司,着力打造青州市金融产业集聚区。正是有这些合理的激励措施,吸引了华夏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等5家股份制银行的正式入驻,各类会计、投资咨询等中介机构迅速发展到107家。在2010年10月15日的青州市银企信息交流会上,151个重点企业和建设项目共获得银行37.36亿元的贷款意向,年末对接成功121个,贷款达23.2亿元。

(三)搭建公共平台

青州市搭建的金融服务中心,是集政策协调、信息、保障和中介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为各类金融机构免费(提供)信息,免费承接外部邀请等服务,将“条条”金融与“块块”经济融合在一起,提高金融运行效率。青州市银企合作信息网的运作,则培育了市场客户资源,在项目投融资之间搭建了有效平台。青州支行和中小企业局将联合推动的350家小企业信用评定结果张榜公布,对优良企业优先协调银行贷款,间接提高了企业诚信意识,树立区域诚信品牌。正是有了这种形式多样的信息平台,降低了资金供求双方的交易成本,增强了经济与金融的契合度,进而形成了分工有序、互为补充的区域金融服务格局,形成各种金融力量持续进入的“洼地效应”。

总之,青州市在区域金融产业化过程中,基本遵循了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畅通金融信息、银企对接充分、信贷投放规模增加的良性循环之路,成为青州市在全国百强县排名持续提升的基本动力。

五、简要结论

尽管青州市政府所主导的金融产业化还刚刚起步,但在短短5年之内,经过多方持续的努力,通过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开展银企对接,对称信贷交易信息,就使得青州市金融发展格局发生了实质性变化。在这一变化过程中,有这样三点可供借鉴的基本经验:第一,政府及人民银行在区域金融产业化发展中始终扮演着主导、引导、组织和协调的角色,借助政府行政力量,并通过提供公共金融服务来营造金融产业化的条件,启动、加速区域金融产业化进程。第二,要改变金融业低效率的状况,必须以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创造信用资源等手段,需要对分散、割裂的金融信息资源进行有效整合,改变社会信用资源的分布状态,提高交易效率。第三,区域金融产业化必须依据其基本逻辑,合理递进,将政府行为与市场力量有机结合起来,在增加公共金融服务效率的同时,适时根据实际情况促进公共金融服务向商业化金融服务的过渡。

参考文献:

[1]刘福毅,刘倩,陈关庆.农村非标准化金融服务的经营模式:诸城金融服务站[J].金融发展研究,2009(10).

[2]沈军,白钦先.金融结构、金融功能和金融效率[J].财贸经济,2006(01).

第8篇

特大城市是指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城市。截至2008年末,中国共拥有6.07亿城镇人口,其中100万人口以上的特大城市118座,400万人口以上的超大城市39座。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简称“十二五”规划)中,我国着重强调要加快“推动特大城市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而特大城市产业结构的转变离不开现代经济核心――金融业发展的推动。

北京市政府通过2008年4月30日《关于促进首都金融业发展的意见》(京发[2008]8号)的正式对首都金融业发展的战略地位加以明确,并强调了北京市金融业空间布局规划,即“一主一副三新四后台”。随后,国内其他特大城市政府也纷纷开始金融产业集聚区的筹建规划工作。金融产业集聚目前已经成为国内区域金融发展的一种主要战略模式。随着“十二五”规划等宏观政策的陆续出台,理论界正在逐渐把研究重心转移到特大城市金融产业集聚上来。

我国特大城市金融产业集聚发展的制约因素

2008年的全球性金融危机中凸显了一系列经济金融问题,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特大城市金融产业集聚的发展。

就业形势恶化。观察历史数据,2008年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虽然并没有对我国金融机构产生明显的负面影响,但却在从业人员就业问题方面间接冲击了我国的金融机构。从外资金融机构的角度来看,由于其经营状况在金融危机中受到了很大影响,所以外资金融机构纷纷进行裁员以度过危机。与此同时,这些外资金融机构必然会相应调整在我国分支机构的工作人员数量,这将导致外资金融机构聚集区的扩散性失业问题。就业问题是影响金融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严峻的就业形势制约了我国特大城市金融产业集聚的发展。

资金聚集能力减弱。众所周知,土地一级开发是我国特大城市大多数金融产业集聚区都要面临的紧迫任务。受到后金融危机时代相对萧条的宏观经济环境影响,土地价值下降,银行银根紧缩,放贷规模减少等问题将导致金融集聚区在起步阶段就面临融资渠道不足的挑战,不利于金融功能区扩大资金聚集规模,进而影响我国特大城市金融产业集聚的发展。

二级投资受阻。国际知名金融机构前台业务受金融危机影响严重,致使其后台对金融功能区的投资节奏放缓,造成了项目建设的停滞与推迟现象凸显。由此可推断,二级投资市场的停滞不前将成为制约我国特大城市金融产业集聚发展的直接因素之一。同时,项目供给相对减少导致的需求减少也会降低金融功能区对金融机构的吸引力,对金融产业集聚的发展形成制约。

特大城市金融产业集聚发展的经验借鉴

在金融危机的冲击下,以纽约、东京为代表的国际特大城市的金融产业发展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为缓解全球金融危机对特大城市金融产业集聚发展所造成的阻力,美国、日本等国均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有效的措施,以推动特大城市金融产业集聚的顺利有序发展。

纽约金融产业的稳定发展态势遭遇挑战。一方面,投资银行纷纷倒闭。作为历史悠久的原美国第四大投资银行――雷曼兄弟公司,在2008年9月15日,其股价下跌了近95%,出现了严重的资不抵债现象。随后的收购谈判失败以及美国政府拒绝给予援助等事件,导致了雷曼兄弟被迫宣告破产。另一方面,美国数家大型商业银行的地位也发生了动摇。由于在金融危机中遭受的冲击较小,摩根大通先后收购了贝尔斯登和美林证券,并一举成为美国实力最强的商业银行。与此同时,华尔街的高级金融投资人才大量失业。这些变动及调整,加之华尔街的主要金融机构为适应新角色而重新进入了磨合期,将不可避免地对金融产业集聚效应的发挥造成负面影响。

金融危机后,美国政府主要采取松紧结合的措施加以应对。首先,强化了政府的监管责任。金融危机的爆发,暴露了美国金融体系存在的巨大监管漏洞,致使投资者对华尔街和监管部门的信任度急剧下降。美国当局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开始加强金融监管,扩大美联储的权力,提高信息披露的程度以预防金融危机的再度爆发。2009年6月17日,为了重塑公众投资者对美国金融体系的信心,美国政府正式了一部金融监管改革方案白皮书,反思了危机爆发的根本原因,并且提出了五项关键性目标。其次,放松了对银行信贷的约束。自2008年10开始,联邦基金利率一直下调,直至2008年12月低于0.5%的水平并维持至今。①根据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Federal Reserve Board,简称Fed)主席本・伯南克(Ben Bernanke)的解释,在一段时间内增发货币、降低利率这一举措即为信贷宽松政策。但美国并不是将增发的货币全部投放到国债市场,而是习惯性地将其投放到信贷市场的特定领域,这种做法被称为外科手术疗法。

东京金融产业集聚进展缓慢。首先,重创实体经济,淡化了东京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在本国经济环境恶劣,消费性内需不足,以及出口降低等多重压力下,日本金融业发展受阻。作为日本的政治、经济中心,东京的经济形势更是不容乐观。金融危机加剧了失业与资金外流,对整个东京实体经济形成了强烈冲击,动摇了东京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其次,金融危机冲击金融市场,放缓了东京金融产业集聚发展速度。

日本政府采取了虚实结合的应对措施来解决金融危机中其金融产业集聚发展所出现的问题。首先,虚拟经济方面,冻结股票,以稳定市场。为减轻由于全球股市暴跌而形成的外部压力,日本政府和央行临时冻结了金融机构股票,并暂停出售。其次,实体经济方面,从企业自身入手化解危机。为达到稳妥管理金融资产的目的,有些大型企业甚至自己开设银行进行理财。此外,在金融海啸过后,中、美、英等国均采取了积极的金融监管改革措施,但日本金融厅却并没有过多地进行金融监管方面调整,相反坚持了日本一贯鼓励金融创新的原则。为了恢复东京金融中心国际地位,提高日本资本市场的国际竞争力,日本金融厅于2007年12月21日,制定了《强化金融资本市场竞争力计划》(简称“竞争力计划”),该项计划的主要内容就是大幅度地放宽国家对金融机构、证券交易所和基金的监管。

特大城市金融产业集聚发展的战略选择

首先,完善金融市场制度,健全金融机构体系。一方面,建立高度国际化、市场化、多层次的金融市场制度。包括推动不同类别交易中心的发展、创建并强化投融资平台、建立金融衍生品交易市场、推动资本市场的发展、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场外交易市场、支持债券二级市场的发展、建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和产业并购重组投资基金。另一方面,初步构建有国际竞争力的金融机构体系。积极促进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货币经纪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的发展,发挥其增强市场功能的作用,增加特大城市对金融机构总部的吸引力。

其次,优化法律法规体系,推动优惠政策实施。在后金融危机时代,我国特大城市必须充分把握机会。一方面,推行优惠政策,促进金融产业集聚的发展。例如,给予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并由市政府批准建立的总部型金融机构土地出让方面的优惠政策等;另一方面,大力促进金融专业法庭及有关仲裁机构的建立,研究并制定与国际接轨的会计制度、资信评级制度等。优化法律法规体系,势必会加强特大城市聚集金融机构的能力。

再次,充分履行政府职能,强化金融服务多元性。当前形势表明,我国特大城市要紧跟国际城市的发展潮流,其构建离不开良好的金融业发展环境。对城市政府部门来说,除了要为金融业构建优良平台、营造匹配环境外,同时也应关注市场环境与法制环境的诚信建设。政府部门应着手于金融服务的多元性发展,充分满足金融业的特色发展需求。

最后,采取人才培养方案,吸引大型金融机构。后金融危机时代,要吸引和聚集大型金融机构,各特大城市就要为金融机构引进人才提供最好的政策及服务支持。人才是金融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在构建与发展特大城市进程中,各级政府部门应重点对人才激励机制加以完善,对金融人才发展环境加以优化;加强对金融急需人才、金融高端人才的聚集与吸引力度。应推动创建金融人才培育平台、金融职业认证平台、研究生联合培训平台、学位学历教育平台和海外人才引进平台,聚集高校人才的资源优势,构建重点企业人才的引进平台,促进形成政产学研相融合的一体化体系;开设金融人才服务中心,构建金融人才服务平台;建立人才发展基金,使金融职业资格认证体系普遍达到特大城市级别。(作者分别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教授;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硕士研究生)

第9篇

关键词:金融创新;现状分析;对策建议

东营市位于山东省北部黄河三角洲地区,地处山东半岛与辽东半岛环抱的渤海湾中心,是环渤海经济区与黄河经济带的交汇点,是京津唐经济区与山东半岛经济区的结合部,东、北临渤海,西与滨州市毗邻,南与淄博市、潍坊市接壤,处于连接中原经济区、东北经济区的枢纽位置,具有辐射周边、带动区域发展的区位条件。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东营市作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的核心区域,在黄河三角洲区域经济发展中的核心地位将更加突出。

一、东营市金融业发展现状与评价

一是银行业服务体系初步完善。目前,东营市共有银行业金融机构455个,银行从业人员4327人。其中,政策性银行1家---市农业发展银行,下辖机构6个,从业人员121人;大型商业银行4家--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设有分支机构194个,从业人员2502人;城市商业银行1家--东营市商业银行,下辖机构18个,从业人员265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7家,包括1家省联社办事处、3家合行、2家统一法人联社,下辖机构170个,从业人员1322人;邮政储蓄机构1个,市邮政储蓄银行,该行下辖机构67个,从业人员117人。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取得新进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成效显著,有三家村镇银行试点名额落户东营。辖区内银行业网点布局合理,银行产品不断丰富,在传统存贷款业务基础上,中间业务、表外业务发展较快,工资、保险、投资理财产品等产品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整体服务水平和盈利能力得到显著改善。东营市已连续3年成为全省风险评级最好、良好银行最多的地区。到2009年底,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934亿元,金融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明显加强。

二是直接融资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08年以来,东营市加大推进工作力度,企业上市工作实现了新飞跃。东营鹏杰色织、东营光伏太阳能2家企业分别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法国欧交所成功上市,融资4.6亿元人民币。全市上市公司总数达到5家,境外上市公司数量首次超过境内上市公司。上市后备企业达到30家,其中4家企业进入上市运作程序,1家拟深圳中小板上市企业材料上报中国证监会,6家企业正在积极争取进入上市运作程序。1家企业再融资申请获证监会批准,择机发行。将企业上市工作列入市政府督查考核,并计入考核成绩,提高了各级各部门各企业对上市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调动工作积极性。

三是其他金融支持渠道发展迅速。近年来东营市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行业得到了较快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已发展到4家,累计贷款余额26亿元,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15家,注册资金合计6.63亿元,累计为3234家用户实施担保4279笔,担保金额69.08亿元。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行业的快速发展,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贷款难问题发挥了不可低估的作用。

二、东营市金融业创新发展存在的问题

东营市金融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一是金融机构体系还不够完善,金融机构种类相对较单一。市外股份制商业银行仅有恒丰银行正式落户东营,尚没有外资银行在东营市落户,金融市场体系不健全,竞争不够充分,经营活力不足,进而影响了整体金融服务水平的提高。二是经营创新和服务水平与市场需求仍有差距,产品同质化严重,经营模式单一。三是对弱势经济支持不够。尚没有将小企业真正纳入市场定位,全市金融机构小企业贷款余额 45 亿元,仅占全部贷款的6.8 %。小企业贷款难问题比较突出。四是农村地区金融服务滞后,农村金融供给严重不足。五是金融运行环境仍需进一步优化。六是上市载体少、资源质量差,企业对上市的意义认识不足。

三、东营市金融业创新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统筹规划,优化金融业发展的政策环境

加强政策指导,推进金融业发展。尽快制定和出台《关于加快东营市金融业发展的意见》,作为实施东营市金融业发展战略的指导性文件。《意见》应紧密结合《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的建设目标,从金融业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出发,确立东营市金融业发展的总体战略,着力推进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着力提升金融创新能力,着力提升金融业的资源集聚与辐射能力,全方位增强金融业服务功能,使金融业成为东营市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努力使东营市成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的重要金融服务中心。

(二)加快金融中心建设,优化金融业发展的产业环境

在黄河三角洲中心城功能区内,选择优势区域,规划建设金融服务区。服务区定位为区域性的金融后台产业服务基地,面向国内外金融机构的资金清算中心、银行卡中心、数据处理中心、呼叫中心、灾备中心、培训中心、金融创新研发中心等后台机构,吸引到服务区落户。同时,作为区域金融业发展的平台和载体,吸引股份制商业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企业的分支机构落户。另外,鉴于中间型组织,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级公司和担保公司等中介机构,在现代金融服务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所以必须建立健全与金融业运行相关的社会中介服务体系,出台相关配套政策鼓励山东省乃至全国知名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级公司等来东营设立分所,建立有需求的企业与山东省内和全国各大事务所的业务联系通道。另外积极争取中外资金融机构在东营设立营销总部、票据中心;加快国内各类投资、基金、汽车金融、金融租赁公司的引进和设立步伐;大力发展为金融业提供服务的证券资信评估、投资咨询、资产评估、保险、公估、经纪等中介服务组织。

(三)进一步完善机制,优化金融业发展的人才环境

提高金融人才教育的规模和质量。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派人员到著名高校和金融机构进行中长期专门培养。积极推进市内大专院校与金融机构合作办学,大胆探索与辖区周边距离较近的重点大学(如山东大学等)共同进行金融专业重点学科建设和研究生教育,与相关金融院校联合建立金融人才培训中心,通过创办高级金融论坛、开展学历教育、聘请国内外专家授课等形式,进一步提高金融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造就一支适应现代金融管理与发展需要的金融家队伍。

第10篇

(一)总体思路

把创新发展作为发展的根本动力,把跨越发展作为目标导向。注重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增强金融业对经济的渗透力和支撑力;注重培育金融要素市场建设,进一步提高金融的集聚水平和配置能力;注重推进金融功能区建设,打造良好的区域金融中心城市品牌形象;注重推进金融生态建设,切实提高金融业的风险防范能力和稳健发展的持续性。力争通过35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形成国内外多种所有制金融机构共同发展,要素齐备、功能完善、层次多样的金融组织体系;基本形成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保险市场协调发展,具有多种融资平台、具备多种金融交易工具的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基本形成高效开放、创新活跃、服务优质,与及区域经济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现代金融体制和运行机制。立足、服务全省、依托都市圈、面向中西部,着力构建区域内投融资中心、金融运营管理中心、金融中介服务中心、金融服务外包中心和海峡两岸金融合作中心,把逐步建设成为具有较强的聚合力、辐射力和综合服务能力的重要的区域金融中心城市。

(二)发展目标

直接融资规模。新增证券市场筹集资金300亿元以上;新增企业债券和短期融资券500亿元左右;新增股权投资基金500亿元左右。

保险业的经济补偿、社会管理和资金融通三大功能显著提高。保险业保费收入。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进一步提升。全市实现保费收入400亿元左右,保险深度超过4%保险密度超过4000元。

二、进一步加快金融业改革创新发展的重点工作

必须强力推动和着力抓好以下工作。为了努力实现上述发展目标。

(一)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增强各类金融机构服务“三农”合力。逐步扩大郊县的金融机构覆盖面。基本实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对各涉农街道乡镇的覆盖,鼓励和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到郊县设立分支机构。鼓励金融机构拓展支农领域,增加对郊县分支机构的信贷授权,切实提高对郊县的信贷投放,力争对郊县涉农贷款每年增幅不低于各项贷款增幅。

重点推进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和村镇银行组建工作。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金融组织。鼓励和发展适应农村特点和需要的各种微型金融服务组织。要确保农村小额贷款公司新开业20家,筹10家;村镇银行实现零的突破;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新增1015家。全市农村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和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分别达到70家、35家和5060家。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探索拓展农村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的业务领域和资金来源,增强其服务“三农”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力争在三年内,实现微型金融服务组织对郊县各乡镇街道全覆盖,为“三农”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

进一步发挥保险对“三农”发展的稳定保障作用。推进农村保险试点工作,发展农村保险事业。充分运用保险机制。联办共保”基础上努力探索农业保险可持续发展的机制和途径,切实抓好农业保险基础项目的应保尽保工作,积极扩大农业保险试点范围和覆盖面,逐步提高非主要种植业品种保险在全部农业保险中的比重。鼓励保险机构积极稳妥地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地区小额人身保险、家庭财产保险、房屋保险等涉农险种,不断完善农村保障体系。

适当提高涉农担保业务保费补贴。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健全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立健全政府扶持、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多层次农村融资担保机制。鼓励各类社会资金组建涉农担保公司。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积极探索农民林地(权)水面承包经营权、合作组织股权、农业机械等抵质押贷款方式,积极推行农户联保、农户互保、专业合作组织为成员担保等多种信用保证方式,为增加有效信贷投放提供有力支持。

(二)强化和引导金融要素支撑。保障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积极引导金融机构改善资金供给,积极推动信贷保持较快增长。发挥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经济的重要作用。争取总行支持,盘活存量资金,引入异地资金,实现年均存贷款增幅、增量持续较快增长,保障经济社会对信贷资金的基本需求。

鼓励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产品,积极推动金融资源配置的结构调整。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吸引和带动各类资金重点投向“4+8+8现代产业体系和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发挥保险机构投资者作用和保险资金投融资功能,鼓励和引导保险公司以债权或股权等方式投资基础设施项目和重点行业企业。

根据银行存贷比例、贷款期限结构、对重点项目资金投放力度、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比重等方面的情况,充分发挥政府财政性资源的配置作用。进一步完善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目标考核评价体系。探索建立新增贷款总量和政府重点项目、财政性存款、结算资源的联动机制。

(三)不断提高直接融资的比重大力发展资本市场。

建立拟融资企业储备库,大力推进优质企业上市融资。加强企业上市融资的培育和引导工作。对尚未完成改制的竞争力强、运作规范、效益良好的企业,建立重点联系制度,加强上市指导,形成“发行一批、申报一批、储备一批、培育一批”上市融资企业梯队,力争通过直接上市或通过买壳、借壳、购并等途径,实现境内外上市的公司数量和融资额新的突破。全市要新增境内外上市公司46家,融资再融资70亿元,全市新增境内外各类市场上市公司30家,融资再融资400亿元,使上市公司成为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重要支撑。

增加企业债务融资规模。推动重点基础设施、技术改造项目等发行企业债券,拓展多元化直接融资渠道。积极运用债券融资等方式。支持优质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资产证券化、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各类债务工具融资,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发行集合债券和集合票据,鼓励地方金融机构积极创造条件申请发行次级债等资本性债务工具和金融债。

并予以用地和资金的扶持。对企业资本市场融资中因调账增加利润等原因而增加的税费,继续完善资本市场融资政策支持和激励机制。对拟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企业和项目优先立项、报批。按照“谁受益、谁负担”原则,地方留成部分的80%返还给原企业全体股东,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市本级每年安排不低于1000万元,各区县、国家级开发区按同比例配套,建立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补贴奖励资金,专项用于激励和奖励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和再融资。

(四)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构筑多层次融资服务体系。

支持发展与加强监管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根据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着力推动全市融资性担保行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市政府每年安排不低于3000万元,设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各区县、开发区也要结合实际设立本地区专项资金,合力扶持中小企业融资发展。

加快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进一步扩充市本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市本级继续每年安排不低于1亿元,用于充实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各区县、开发区也要安排一定引导基金,鼓励本地区创业投资事业发展。建立健全加快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的实施办法和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广泛聚集和引导社会资金,重点为高科技、新兴产业提供直接股权融资支持,形成股权投资资本和创新型经济融合的良好机制。探索设立产业投资基金,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方式,由具备实业投资经验和资本经营经验的机构或人员组建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面向资金实力雄厚的实业投资机构、实业企业以及保险公司等大型机构投资者或其他法人机构募集资金,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对全市以及区域内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兴产业进行引导性、战略性投资。力争35年内,全市股权投资基金规模达到500亿元以上。

支持科技创新园建设、创新平台建设、科技成果产业化;进一步深化科技保险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科技创新;全面开展科技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加快推动省级以上开发区、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和创新核心区组建科技小额贷款公司;深化科技银行试点工作,制定并实施促进科技银行发展的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力争通过体制创新、机制创新、服务创新、产品创新,形成与科技创新相适应的金融服务体系,努力成为国家“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先行示范城市。大力推进科技金融体系建设。进一步创新科技投入机制,推进科技创新链条与金融资本链条的有机结合。引导和促进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金融机构及股权投资等各类资本创新金融产品、改进服务模式;组建科技创新投融资平台。

搭建中小企业融资网络服务平台,搭建中小企业融资公共服务平台。针对处于不同发展阶段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通过集合银行、担保、融资租赁、风险投资、产权交易、小额贷款等多层次的融资服务机构,建立多方合作、服务中小企业的长效机制。

(五)提升地方金融产业的综合实力深化金融改革。

为企业成长提供全过程金融服务。整合地方金融资源,探索金融综合经营。将紫金控股打造成集银行、证券、保险、期货、信托、担保、再担保、创投、租赁等多位一体的能够有效发挥不同金融机构之间业务协同优势,功能齐全,具有完整金融产业链,能为企业提供全方位金融解决方案的区域性金融投资控股集团。

提高整体发展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大力支持证券拓展业务,做大做强地方金融机构。支持地方银行、证券、期货、信托等金融机构通过实施跨区域联合重组、设立分支机构、上市等方式做大做强。加快推动银行实现全国性现代商业银行的战略布局。并不断探索新的盈利模式,力争早日实现上市;继续加大南证期货营业网点的建设力度,进一步增强资本实力,优化股权结构,创新业务模式,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期货公司;紫金农商行要以组建改制为契机,不断提高盈利能力和管理水平,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实现跨区域经营,争取在条件成熟时上市。

进一步完善金融服务功能。引进或组建法人保险公司、住房储蓄银行、村镇银行、私募基金、贷款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积极建立和发展与金融核心业务密切相关的中介组织,创新发展各类金融业态。加快发展各类新型现代金融组织。积极开发金融高端中介业务。

(六)不断提升金融发展能级着力推进金融要素集聚。

进一步提升金融集聚区的层次,大力推进金融功能区建设。根据组团式发展的分布格局和现有基础条件。丰富金融功能区的内涵。形成金融功能区机构聚集、金融后台服务基地功能完备的重点功能区布局。

形成100万平米以上金融城,加快推进金融核心功能区建设。通过高标准规划、高强度建设和高质量管理。继续加强与台湾以及欧美、日韩等地区的金融交流与合作,有步骤、有重点地引导、推动金融监管部门和在金融机构入驻金融城,使金融集聚区成为区域性金融中心的核心功能区和金融机构总部集聚区。

支持科技园建立共享型金融外包服务平台和载体,加快推进金融服务外包基地建设。充分利用我市在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商务成本、人才储备、金融和信息产业方面的复合优势。积极吸引国内外金融机构后台服务中心、数据处理中心、金融软件外包企业进驻,使在新一轮国际金融服务外包转移过程中成为国内外金融机构后台服务和软件外包的首选城市。

搭建金融人才服务平台,优化金融人才发展环境。完善引进和培养金融人才的激励机制。研究吸引金融人才并促进其在发展的政策措施,着重加大对金融高端人才、金融急需人才的吸引聚集力度,为金融人才在聚集和发展提供良好的就业、创业、培训、生活等全方位服务。

努力成为金融改革和金融创新的试点城市。推进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区建设,强化政策扶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的政策支持。力争成为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先行先试的示范区。对新办银行保险机构缴纳的营业税省返还50%奖励资金,市全额拨给所在区。全市每年统筹安排6000万元,设立河西金融集聚区发展专项资金,用于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和金融人才入驻河西金融集聚区。

(七)探索金融一体化发展新模式加强区域金融合作。

建立政府间、监管机构间的沟通机制,构建区域金融合作机制。推动金融企业在人员交流、信息共享、产品开发、技术支持等方面的合作。

构建跨区域电子货币支付系统和即时外汇兑付系统。探索建立区域性票据交易市场、区域性商业承兑汇票业务发展,积极推进区域金融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推动区域内支付体系一体化。促进区域内各地市资金交易便利化。

探索建立跨区域的企业资信统一评级标准,推动诚信系统一体化。建立跨区域的企业和个人信用查询机制。以及跨地区的相互信用担保认定体系,建立跨区域失信惩戒机制,金融生态建设中形成地区合作。

抢占保险产业的制高点,积极打造区域性保险中心。继续推进保险创新试验区建设。扩大保险市场辐射面,使成为区域范围内保险机构聚集中心、保险技术和管理引进创新中心、保险产品研发中心、保险人才交流培训中心、保险资金运用中心。

抓住市场需求,加快构建金融要素市场。积极探索构建跨区域、多功能、综合易市场。制定政策,鼓励其在交易市场进行股权登记、办理股权质押融资、开展产权转让等业务。

(八)努力打造和谐金融生态环境加强金融管理和服务。

力争在35年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充分发挥政府推动和引导作用,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按照政府推动、统筹规划、统一标准、循序渐进的原则。建立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推进社会信用标准化建设,加快整合和进一步开放信用信息,健全信用数据技术支撑体系。倡导信用产品的使用,积极培育信用市场需求,营造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

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加强金融监管工作。督促地方金融机构加强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机制建设。构建外部监管与内部控制相结合的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完善对融资性担保、小额贷款等地方性准金融机构的监督和管理机制,强化市场准入和市场行为监管,规范地方性准金融机构业务经营活动。

加大反洗钱工作力度。依法打击各种金融诈骗违法犯罪行为,深入整顿和规范金融市场秩序。非法金融活动,严肃查处各类金融案件。维护好市场竞争秩序,构筑健康、规范、有序的金融发展环境。

确保金融基础设施的承载能力和业务处理能力。推动和支持在各金融机构在网点建设、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双语标识、银行卡服务、货币兑换服务、保险理赔服务等方面做好充分准备。

(九)加强和改进金融工作的组织领导

编制和完善金融业发展规划,加强金融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服务。市金融发展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金融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服务工作,积极创造金融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全力推动金融业改革、创新和发展,确保各项金融工作落到实处,开创全市金融工作的新局面。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金融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各区县要完善金融工作组织体系,通过单设或合署等形式设立本地区的金融办;形成市区(县)两级发展金融的合力。

使更多的经济部门、企业领导干部了解金融、研究金融、关注金融发展,不断提高运用金融的工作能力。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各级党政和企业领导干部开展金融知识、法律法规、政策等方面的学习、培训、调研等工作。提高运用金融政策和金融手段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服务的能力,努力形成协调有力、服务高效的工作机制。

第11篇

关键词:微型金融 发展策略 小额信贷

与环渤海地区的其它城市、长三角地区和珠三角地区相比,唐山市针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机构数量,金融产品种类和贷款结构方面都存在一定的差距:各大商业银行的贷款投向主要是大型优质客户,针对中小企业的贷款额度小,种类少;独立微型金融机构少,贷款总量低,经营相对困难;缺少参与微型金融运作的非政府组织;民间融资途径较少。截至2010年,唐山市共小额贷款公司21家,典当行50家,担保企业14家,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68亿元,远远不能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经过研究,笔者认为唐山市微型金融发展中主要有以下制约因素:

1.唐山市微型金融发展中的制约因素

1.1资金来源缺乏

微型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和资金成本对其可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由于我国部分微型金融机构,如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性信托公司不能吸收低存款,资金来源单一且缺乏持续性,难以保证微型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根据调查,资金来源缺乏已经成为影响唐山市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1.2风险管理成本过高

风险过大是制约微型金融发展的重要原因。由于我国信用评级体系尚不健全,信息不对称现象在微型金融领域尤为。以唐山市农村信用社为例,很多农村信用社都将其吸收的存款以贷款的方式发放给大型企业,而对农户发放贷款金额较低,数量较少。

1.3产品单一化,创新不足

根据调查,目前唐山市微型金融产品较为单一。首先,产品主要是贷款类产品,而储蓄产品,保险产品和其他服务很少;其次在贷款产品方面,大多数是一年期的小额贷款,偿还方式比较固定。产品多样性方面跟国内外微型金融发展较好的地区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以唐山市商业银行为例,作为唐山市地方银行,唐山市商业银行2010年10月份成立微贷中心,开发了“唐商易贷”系列产品,为居民和微小企业提供小额贷款服务,贷款金额从3000元到50万元,期限从3个月到2年,还款方式有按月还本付息和按月付息、按季度还本两种方式。截至2010年末,唐山市商业银行发放小额贷款总额仅32笔。

1.4政府扶持和监管力度不足

唐山市政府在2008年出台了《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意见》,2010年颁布了《唐山市金融产业发展规划》,但是在具体措施中对微型金融行业关注较少,截至目前,也尚未出台专门针对微型金融机构的具体扶持措施,这些都不利于微型金融机构的发展。

2.唐山市微型金融发展策略

2.1构建多层次微型金融体系

首先,唐山市商业银行作为本地城市银行,唐山市农村信用社,迁安襄隆村镇银行作为重要的农村金融机构,资金较为充裕,体系较为完善,业务范围较广,并且银行业的相关监管机制较为完善,应当作为唐山市提供微型金融服务的主体。其次,小额贷款公司作为我国的新型贷款机构,也必将成为唐山市中小企业和中低收入者的主要融资机构。另外,担保公司对于微型金融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所以,唐山市政府应当通过投资建立担保基金,出台政策支持担保公司发展,为借款人提供担保支持,以支持微型金融可持续发展。

2.2创新微型金融发展模式

2.2.1创新贷款担保模式

中小企业和中低收入者通常缺少传统的抵押品,如房产和机器设备等。所以,创新抵押品可以帮助借款人更好的获得贷款。例如,对于中小企业,贷款机构可以将订单和应收账款作为其担保物;而农村信用社和村镇银行在向农户发放贷款时,可以考虑将农户的养殖水面使用权、经营权、经济林权、仓单、地上作物的收获权、存栏牲畜、动产抵押、权利质押等作为抵押品,也可以达到降低贷款风险的目的。另外,商业银行等可以吸收存款的金融机构可以将存单作为贷款担保,也具有较为积极的实践意义。

2.2.2创新微型金融融资模式

实践证明,持续稳定的资金来源和有效的融资机制是微型金融实现持续经营的基本保证。例如,作为城市型银行,唐山市商业银行具有地区网络优势和人员优势,可通过直接进入模式开展微型金融服务。目前35家分支机构可在分支机构成立专门的小额信贷部门,分支机构的信贷人员能够充分了解本地区借款人的情况,非常有利于控制贷款风险。同时,将授信权利下移,能够极大缩短借款人贷款周期,为借款人提供更有效率的服务。也可在当地发起成立村镇银行或社区银行。此模式不仅可以有效降低管理成本,还能严格控制业务风险,实现集约化经营管理。

2.2.3拓宽微型金融服务模式

完整的微型金融模式不仅应包括微型信贷,还应包括微型储蓄,微型保险等项目。唐山市在发展微型金融的过程中,不应仅关注微型信贷,还应拓展相关微型金融服务。如唐山市的金融机构可以采取的存款创新形式可以包括以下几种:配合小组联保机制,可以建立小组联合储蓄,并根据其贷款需求制定严格的存款标准,这样,一方面可以根据其储蓄账户的资金状况了解其财务状况,另一方面也可以将储蓄账户中的资金作为担保品。

2.3完善微型金融发展环境

2.3.1建立有效的监管环境

首先,传统金融机构如商业银行的微型金融项目可以由银监会和人民银行进行监管;其次,小额贷款公司作为新型微型金融机构其监管还没有一个较为完善的模式,唐山市政府可以考虑通过唐山市金融办对其进行监管。如,每年由唐山市金融办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年检。另外,唐山市应尽快建立微型金融协会或小额贷款协会等行业自律协会。

2.3.2培育健康的信用环境

信用等级评定是微型金融机构发放小额贷款的重要环节,完善的信用体系能够大大降低微型金融机构的风险。唐山市政府应尽快建立一个全市范围的微型贷款登记系统,面向需要贷款的中低收入人群和中小企业,详细记录每一个贷款人的资料,包括姓名(或法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以及其微型贷款的申请和使用情况等,资料记载要尽量全面、真实。这一系统可以考虑建立在唐山市政府金融办网站,以便实现全市范围内的微型金融信息共享。

2.3.3建立顺畅的“银企”沟通平台

由于很多中小企业企业主和中低收入人群对于微型金融的知识不足,使很多借款人不了解如何获得小额贷款。所以,唐山市政府可以通过与唐山市金融机构合作,定期印制唐山市中小企业融资指南手册,向中小企业和需要的中低收入者免费发放。融资指南手册中应包括唐山市主要金融产品的业务简介、申请对象、申请条件和业务流程等内容,对于新兴金融工具应当重点进行介绍,内容应简明扼要、通俗易懂。

唐山市微型金融的发展对于唐山市金融体系的健全和中小企业融资途径的通畅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立足唐山地区现状,研究唐山市微型金融策略,将有效促进唐山市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

基金项目:河北省唐山市科技局软科学研究课题“唐山市微型金融发展模式研究”(10140205c)部分研究内容。

参考文献:

[1]李浩然,宋亚楠,保定市贫困地区农村金融创新问题探析[J],保定学院学报,2009(9):135-156.

[2]易单立,张陆,关于建立我国自主创业的微型金融支持体系的研究[J],金融与经济, 2009(8):26-27.

[3]赵冬青,王康康 微型金融的历史与发展综述[J],金融发展研究:2009(1).

[4]张陆,洪虹 建立“微型金融服务与支持体系”促进我国“微型企业”发展[J], 重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2008(3):1-3.

[5]金学军,卢绍基等. 融资平台浙江模式创新—和政府与市场之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M].浙江. 浙江大学出版社,2010:10-11.

第12篇

【关键词】 武汉 1+8城市金融圈 意义分析

一、引言

武汉1+8区域性金融中心是以武汉(1+8)城市经济圈为依托的区域金融中心。武汉城市经济圈是以武汉为中心,由周边100公里范围内的鄂州(63公里)、黄石(84公里)、黄冈(61公里)、孝感(52公里)、咸宁(85公里)、仙桃(82公里)、天门(105公里)和潜江市(135公里)(注:以上均为直线距离)等8市构成的城市圈。武汉城市经济圈以占全省33%的土地面积(61347 平方公里),集聚了全省50.4%的总人口、60%的国内生产总值、53%的地方财政收入、57.2%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62%的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是湖北人口、产业、城市最为密集的经济中心区,综合实力较强。

二、金融与经济共生发展分析

20世纪60年代末至70年代初,一些西方经济学家开始从事金融与经济发展关系方面的研究工作,发表和出版了一些有影响的论文和专著,金融发展理论开始萌芽。帕特里克认为,金融发展可以是被动和相对滞后的,也可以是主动和相对先行的。在实践中,供给引导和需求带动两种现象之间会产生相互作用。在持续的现代经济增长开始以前,供给引导的作用更强,当经济增长的过程出现时,需求带动的金融反应处于支配地位。帕特里克的论述,提出了金融发展的原因及金融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问题,是金融深化理论的最初论述。1969年,戈德史密斯在其出版的名为《金融结构与金融发展》专著里提出了金融结构理论。他把各种金融现象归纳为三个基本方面,即金融工具、金融机构和金融结构。他认为,金融越发达,金融活动对经济的渗透力越强,经济增长就越快。注重金融工具供给和强调金融机制的正常运行是金融结构理论的核心,也是金融自我发展及促进经济增长的关键所在。其后,麦金农(R.I.Mckinnon)和肖(E.S.Shaw)对金融和经济发展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发展中国家的金融发展提出了精辟的见解,并提出了“金融抑制”(Financial Repression)和“金融深化”(Financial Deepening)理论。麦金农和肖认为,发展中国家要使其金融和经济不断发展,就应该放弃所奉行的金融抑制政策,实行金融深化改革。对于金融发展水平较为低下的发展中国家而言,金融深化具有极大的社会福利效应。因此,应鼓励银行积极开拓新的市场,尤其是广大的农村地区。这些理论从不同的侧面分析了金融与经济的相互关系,指出了金融发展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

三、区域金融中心与区域经济发展共生关系的作用机理

1、区域金融中心发展推动区域经济增长的机理

区域金融体系之所以得以产生和发展是因为金融交易中存在着摩擦。交易成本、信息不对称、风险等市场摩擦的存在阻碍了资金从最终盈余者向最终需求者的直接转移,建立完善的区域金融体系在减少市场磨擦、降低交易成本方面的优势使其必然成为实现金融交易的一种重要途径。这就是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实现金融体系作用经济增长主要通过三个渠道来完成:一是动员居民储蓄、增加资本积累;二是改善资金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提供资金支持、促进技术进步。

2、区域经济增长拉动区域金融中心发展的机理

经济增长对金融发展的拉动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经济增长产生了对金融服务的需求,拉动了金融发展;二是经济增长提高了经济运行对金融服务的承受能力,支持了金融发展。

综合上述两方面,可以给出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两种关系:一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经济发展和金融发展处于良性循环中。一方面,经济发展产生对金融服务的“有效”需求,促进金融发展;另一方面,金融发展为经济发展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促进经济发展。二是当经济发展较为落后时,不能产生对金融服务的“有效”需求,不能促进金融发展;反过来,落后的金融服务不能为经济发展提供必要的支持,阻碍了经济发展,经济发展和金融发展陷入恶性循环之中。因此,在经济发展较为落后时,需要政府干预,支持金融发展,以为经济发展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四、区域金融中心对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分析

现代社会,金融已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区域金融中心作为区域性的资金运动中心,不仅反映区域经济的变化,也反映全国经济乃至全球经济的变化。它通过现代化通讯设备和完善的金融服务系统,迅速集中和扩散巨额资金,通过对资金灵敏和强有力的聚集和配置,辐射周边地区,调节和推动经济的发展,并通过金融信息的传递使人们能随时掌握经济脉搏的跳动。武汉1+8区域金融中心的建立,对武汉经济的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1、区域金融中心的聚集效益能加速资金的聚集融通,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

区域金融中心的聚集效应体现在两方面:一是金融机构的聚集,作为区域金融中心,它汇聚着众多的金融机构,能形成多层次、功能齐全的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网络,从而大幅度降低交易成本和信息成本;二是金融资本及其附带的各种生产要素的聚集,将提高资本聚散融通的速度和效率,并吸引更多的资金流向该区域,从而带动区域经济的迅速发展。

2、区域金融中心的辐射效应能发挥中心城市增长级的作用

我国的经济发展具有明显的二元经济结构的特征,既存在着经济较发达的中心城市,也存在着广大欠发达的农业区域。这些欠发达的农业地区,生产力和经济发展水平落后,居民收入水平较低,金融意识薄弱,金融活动在数量和规模上明显低于金融中心城市,而且分散,金融形式也较原始。农业区域在经济金融的发展上仍具有巨大的潜力。通过建立区域金融中心,可形成该区域的经济增长级,利用增长级的向心力和辐射力,加速技术、组织、市场、信息向周围区域的扩散,从而带动周边欠发达地区金融和经济的发展。

3、区域金融中心能推动区域内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经济结构的调整优化迫切需要金融的支持。区域金融中心的建立将有助于实现资本的积累和集中,形成产业结构调整的强大资金后盾。无论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还是加快对传统产业的改造,都需要金融业根据结构调整的方向,相应地调整和优化金融资源的配置。而利用金融业与高新产业、传统产业的结合和渗透,通过产权交易、项目投资等方式,将促进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企业的并购和资产重组,从而推动区域内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提高工业的整体竞争力。

4、区域金融中心能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

市场经济不排斥政府的宏观管理,但它对政府宏观职能的要求又有别于计划经济。计划经济条件下政府对社会经济的宏观管理是通过行政手段实现的,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则只能通过经济杠杆来实现。金融中心的建立、金融业的高度繁荣和金融工具的创新使政府的调控手段更具有选择性,更加灵活、有效,有利于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

5、区域金融中心能为本区域企业提供融投资便利

企业实施扩张战略的最大制约来自资本。区域金融中心的建立将有利于区域内企业利用金融中心发达的金融市场和金融体系为其提供资金支持,消除资金瓶颈,通过风险投资、股票市场、银团贷款、企业债券等多种方式满足企业多种形式的资金需求,帮助企业实现现代化的大规模生产经营或企业间的并购重组,从而推动企业做大做强。同时,区域金融中心能为企业提供便捷的资金结算服务,既可进行实时的公司间资金结算,也可通过票据、支票等形式进行转移和支付,这将有利于消除三角债,加速资金流转,提高企业的国内国际信用。

6、区域金融中心能促进本地区经济国际化水平

区域金融中心的建立有利于吸引国内外的金融机构与资金,也将汇集来自各地的有关金融、贸易和行业的信息,从而吸引跨国公司在本区域内进行投资。跨国公司可利用金融中心相对优越的资金、信息、人才外汇以及法律政策方面的条件,在区域内开展业务活动。区域金融中心不仅加强了本区域市场和国际市场的联系,也促进了地区经济的国际化水平。

7、区域金融中心能为所在城市带来巨大的发展机遇

区域金融中心不仅推动整个区域经济的发展,对其所在城市――即中心城市而言,更意味着巨大的发展机遇。首先,大量金融资本的积累、众多金融机构的集中,将促进中心城市金融组织体系和效率的完善提高,促进其金融体制与国际通行规则的接轨,促进本地金融结构的优胜劣汰,最终提高该中心城市金融业的竞争力。金融业发达程度的高低,正是衡量现代国际性城市的重要标志。其次,区域金融中心的建立需要大批多层次、多方面的金融从业人员,这为中心城市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也吸引着更多的高层次金融人才来此发展,有利于中心城市的社会稳定以及生活水平的提高。最后,区域金融中心的建立将推进中心城市的基础设施及其他配套设施的完善升级,推动中心城市房地产、贸易、服务等其他产业的快速发展,提高中心城市在国内乃至国际上的知名度。

基于以上关于区域金融中心重要性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建立和发展区域金融中心对区域经济发展所起到的巨大推动作用。金融工具的新型设计与开发、金融手段的创新都离不开一个统一开放的金融区。一个金融机构集中、金融市场发达、金融信息灵敏、金融设施先进、金融服务高效、影响面大且分布均匀的区域性金融中心,可以集中大量金融资本以及其他生产要素,从而推动该城市及周边地区的经济发展。经济和市场的发展造就了金融中心,金融中心的发育和成长催动了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金融中心是保障经济正常运转的造血机制,是带动经济突破发展瓶颈和增长临界点的起搏器和发动机。高度有效运作的金融中心将会放大金融产业对实物经济的贡献。

(注:本文系湖北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课题:建立武汉1+8区域性金融中心的思路研究(项目编号:2012D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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