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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社会治理

时间:2023-06-07 09:38:0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互联网社会治理,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互联网社会治理

第1篇

1     创建服务型政府,做好顶层设计

近年来,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广泛应用,计算机网络在便捷人们日常生产生活、提高企业生产效益的同时,能够推进农村社会治理由“多头分管”向“协同管理”转变。基层政府作为农村社会治理的引导者,自身服务理念和服务水平的高低对农村社会治理的整体效益具有重要影响,因此,在当前信息化时代背景下,以创建服务型政府为宗旨,围绕创新农村社会治理、做好顶层设计是目前政府的核心发展方向。一方面,当地基层政府的相关工作人员需依托“互联网+”的各项先进技术,充分结合“网络化”的组织结构,建立符合现阶段农村群体心理特点和心理需求的激励评价机制,并建立和完善治理信息化建设的制度保障机制,为实现农村社会治理高效性、有效性和科學性目标打下坚实基础。另一方面,基层政府机构在运行过程中,还需加快对硬件设施建设和软件信息平台整合,从而利用各项先进的信息技术构建一套科学的信息化管理系统,进而在推进农村社会治理由“多头分管”向“协同管理”转变,从根本上提高管理的高效性、科学性和合理性。

2     整合农村信息资源,实现农村社会治理的综合化管理目标

经大量科研数据分析可知,目前在电子信息技术不断发展的当代社会,计算机网络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因此,有效提高新农村社会治理的有效性、科学性和合理性,整合农村信息资源,而后建立社会矛盾联动化解信息库,是实现现阶段农村社会治理综合化管理目标的重要基础和根本前提。从目前来看,在当前农村产业发展过程中,依托“互联网+”的各项先进技术,建立农村社会治理与服务综合信息网络,充分发挥农村网格化管理及社会组织的作用,是提高基层综合管理与服务水平的主要举措。从目前来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当代社会,城市化和工业化建设进程不断加快,为满足自身以及家庭生活需要,不少青年劳动力纷纷前往城市地区,农村人口发展极不平衡。因此,从根本上实现农村社会的高效治理,基层政府机构需以常住、流动、“三留守”人员为主要对象,建立农村人口基础信息库和社会矛盾联动化解信息库,加强对辖区内特殊人口的重点管理和重点帮助,达到积极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目的,发挥应有的作用。此外,由于计算机网络应用普遍,人们对电子信息的接受程度也在不断提高,故在当前信息化时代,为有效提高农村治理质量和治理效率,基层政府机构不仅可通过采取推行电子村务的方式对农村进行全方位、动态式和便捷式的管理,同时还可以加强对农民的教育和培训力度,以期在引导农民逐步适应电子信息技术某些功能的基础上,为后期政府人员开展网络治理工作的治理目标上打下坚实基础。

3     整改政府管理方式,以期通过“一站式”服务实现农村治理

根据相关数据调查可知,基层政府受传统管理理念和管理手段的影响,内部工作人员在日常农村治理过程中,仍遵循传统的治理理念,采用传统的治理手段,极大地降低了治理质量和治理效率,造成政府管理资金的极大浪费,对农村整体发展带来极为不利的影响。因此,基层政府需要探索出一条深受农村人民群众欢迎的农村社会治理新途径,需多采取几种管理方式,然后对管理方式所取得的效果进行综合评价,进而选择出一条最适合的治理策略,为提高农村治理的整体水平奠定坚实基础。在当前现代化农业产业发展过程中,信息化产业技术作为一种新型农村发展技术手段,在提高农业生产效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要想从根本实现农村合理化治理,基层政府机构必须依托“互联网+”的信息技术,构建加快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治理机制。一方面,基层政府管理人员需对管理网络进行细致化分析,在整合当前农村社会治理各项基础数据的基础上,为信息录入渠道、沟通渠道以及畅通社情民意收集渠道的拓展打下坚实基础;另一方面,基层政府机构通过采取构建综合性、集成式社会治理服务信息平台的方式,对行政机构不同部门的信息数据库进行有机整合,从而在确保实现各部门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情况下,通过使用有限的公共社会资源,确保政府充分发挥各项效能。同时,在当前现代化产业发展模式下,基层政府机构通过对传统农村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赋值结构进行重组和再构,从而通过“一站式”服务模式,为农村治理的科学性、高效性和有效性奠定坚实基础,进而为农村产业经济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4     依托“互联网+”技术,推进网络问政制度化

改革开放以来,现代化网络作为一种信息载体和网络传播渠道,在提高基层政府“软实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目前来看,由于近几年农村产业建设发展进程不断加快,网络使用范围不断扩大、使用频率不断提高,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为农村村民的日常生产生活提供了便捷,但加大了基层政府机构的管理难度,进而给农村整体发展带来了极为不利的影响。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网络现代化发展具有一定的双面性,因此,基层政府机构要从根本上实现推进农村经济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必须在管理过程中,切实保障信息化在农村社会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覆盖农村各个环节,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体系。首先,基层政府机构需推进网络问政常态化、制度化发展,在构建网络舆论建设的基础上,借助社会舆论力量对农村实施个性化、主动式公共服务的虚拟社会治理体系和管理模式。其次,基层政府机构可以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社交平台,公开某些党政建设信息,拉近与农民群众之间的距离,从根本上提高治理的高效性、科学性和针对性。最后,提高农村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基层政府机构要建立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全局服务的信息化社会治理体系,提高农村社会治理创新建设的针对性和倾向性,覆盖农村各个环节,为实现动态跟踪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5     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构建城乡建设精细化管理机制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从根本上实现社会治理信息高速流转,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对农村社会治理策略进行不断创新和完善是当前基层政府机构的核心发展方向。同时,在城市一体化发展中,为有效提高治理效率和治理质量,对城乡建设进行精细化管理是目前高速发展的现代经济社会赋予农业、农村、农民发展变革的历史使命。简单来讲,城乡一体化是当前中国现代化和城市化发展的一个新阶段,在一体化建设过程中,主要将工业与农业、城市与乡村、城镇居民与农村村民作为一个整体,然后对其进行统筹谋划、综合研究,以期确保农村地区农民享受与城镇居民同样的文明和实惠,进而为其整体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的发展规划。换句话讲,在当前城乡一体化发展中,基层政府机构要想从根本上实现对农村高效治理的目标,需将城乡作为一个整体,采取合适的管理制度和管理策略,为农村城乡一体综合化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一方面,在治理过程中,基层政府机构需分别利用城市以及农村各自的资源和生产要素,在促进两者之间进行优势互补的同时,为城乡社会经济、生态、文化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另一方面,针对不同层次、形态、类型的城乡空间信息管理需求,基层政府机构的工作人员可通过对城乡事物的灵活部署以及合理化调度,为实现统一管理和弹性扩容目标奠定良好基础,同时,充分有效解决当前信息管理过程中计算和分析能力的集成和反馈等技术难点,通过采取建立城乡一体化进程的相关制度,为实施城乡建设精细化管理机制打下坚实基础,进而为提高农村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创造良好条件。

6     结 语

第2篇

一、互联网治理论坛:一个务虚的机构,逐渐失去了各国政府的关注

互联网治理论坛是解决互联网公共政策问题的主要全球性机构。它是在2005年突尼斯信息社会世界峰会上创建的,是以政府为中心管理互联网和非政府管理互联网之间的妥协结果。作为妥协的结果,一步一步地,互联网治理论坛的做法已经发展开来。互联网治理论坛大会自2006年开始,每年举行一次,在日内瓦有一个秘书处。这也激发了区域和国家的互联网治理论坛,学术网络和其他方面的系列活动的创建。

当讨论其他全球治理领域如何能从互联网治理论坛经验中获益时,重要的是记住互联网治理和传统多边主义两者之间的差异。首先,后者,例如气候变化已经逐渐向非政府参与者开放。就互联网治理来说,政府被迫进入一个已存在的非政府组织(如ICANN,IETF和其他实体);其次,互联网治理论坛不是一个决策制定机构。它没有采用国际条约或其他法律文件的授权。它是一个决策成形的论坛,通过它的审议,可以为如ICANN,ITUand WIPO等其他机构采纳决议建立基础。

然而,IGF作为一个务虚的机构,里面议题很多,也有个别问题引发了讨论,但很多议题并没有取得实质性结果。因此,可以说,IGF逐渐失去了各国政府对其的关注。不过,作为制定全球互联网域名管理政策的ICANN(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随着它对互联网治理议题的讨论和延伸,得到了各国政府、企业等代表的各有关利益相关方社群的重视和积极参与。

二、互联网治理的重点进展在ICANN

ICANN于1998年建立,总部设在洛杉矶郊区Marine Del Ray,是一个采用国际化组织形式运营的非盈利性机构,负责在互联网域名系统和地址系统上的政策协调。ICANN形成的政策决议,由IANA人员在根服务器的根区文件中进行体现。IANA(互联网号码分配机构)负责管理互联网核心资源,它有三项职能:1.管理全球域名系统;2.协调互联网协议(IP)数字地址的分配;3.根服务器协议的协调。这三项权力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互联网根的管理权。由于互联网的全球性特点,根的任何改动都影响到互联网在全球的正常运行、特别是互联网在各国之间的互联互通。美国商务部对于IANA的运行有最终的管理权。因为欧盟的反对,所以美国移交IANA管理权。随着IANA管理权移交,顺应着互联网安全与稳定、开放与互通的发展趋势,“同一个互联网 同一个梦想”,互联网治理将迎来新的时代。

三、互联网治理的法律层面

国际上,在互联网治理规则制定方面认为,几乎所有互联网治理问题都有一个法律层面,但塑造一个互联网快速发展的法律框架仍处在初期阶段。两个普遍的方法是:

1.一个‘真正法律’方法,从烟雾信号到电话,互联网本质上是无差别的对待。尽管速度更快,更全面,互联网仍然是有距离相隔的个体之间的沟通。因此,任何现有法律规则也能适用于互联网。

2.一个‘网络法律’方法,基于假设――互联网引入网络空间里社会关系的新类型。因此,有必要制定用于管理网络空间的新网络法。这种方法的一个论点是,给跨境交流提供便利的互联网的绝对速度和体量,阻碍了现有法律规则的执行。

尽管两种方法都包含有效元素,但‘真正法律’的方法获得优势。普遍认为,相当一部分现有立法可以应用到互联网,对于某些特定问题,真正的法律将必须被调整以适应网络世界。对于一些有限的问题,必须制定新的规则。

互联网领域的立法活动日益加强,尤其是经合组织国家,互联网普遍存在,对经济和社会关系的影响程度很高。到目前为止,立法规定的优先领域是隐私,数据保护,知识产权,税收和网络犯罪。

然而,社会关系过于复杂,不能仅仅靠立法者来规制。社会是动态的,而立法总是滞后的。在当今时代,这个尤为明显,科技发展改变社会现实比立法者所能反应到的要快得多。有时,规则甚至在他们可以被采用的时候已经变得过时了。法律过时的风险是在互联网监管方面需要重要考虑的问题。

四、有关互联网治理的法律层面的进展

一直以来,关于互联网治理的研讨,讨论比较多的国际组织有互联网治理论坛(IGF)、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CTAD)、经合组织(OECD)、亚太经合组织(APEC)、20国集团(G20)、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ICANN)等。

(一)联合国贸发会关于电商规则和网络法的研讨

联合国贸发会议于2015年3月25-27日在日内瓦曾召开了关于电商规则和网络法的专家会议,其中提到:对世界上大部分地区的政府、企业和消费者来说,网上交易的重要性日益增长。虽然更加依赖于电子商务创造了重大机会,但是缺乏安全性和信任仍然是这类交易的重要障碍。在线欺诈和数据泄露受到消费者和企业越来越多的关注,要求国家和国际层面足够的法律和监管措施。

发展中国家落后于相关网络法和跨境电商的发展,是因为不同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之间的差异而受到阻碍的。

这次专家会议作为一个平台,使各国能够审查其法律框架,分享经验和相互学习。它有史以来第一次呈现出全球在电子交易、消费者保护、数据保护和网络犯罪领域里的法律法规监管的全貌。会议回顾在各种发展水平下的各国的政策和法律制定者及其私营部门面临的挑战。它将给区域组织提供一个机会,诸如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东非共同体,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拉美和加勒比经济体系以及拉丁美洲一体化协会,探究关于能提供国内和跨境电子商务法律框架的统一的合作空间。互动环节将主要由知名法律和行业专家、政府官员、地区和国际机构代表以及非政府组织作重要角色。预期结果是,对于涉及网络法以及如何能促进电商发展的监管框架的建议的最佳实践的认同。它将与其他有关电子商务的进程连接在一起,如在世贸组织,经合组织及联合国主持下的其他进程。

这次专家会议是由联合国贸发会组织的,其已支持了非洲、亚洲、拉美和加勒比地区超过60个国家,准备并/或采用网络法律法规以及通过能力建设活动。

(二)欧洲通过网络新规:个人信息保护新规以及要求各关键性组织采用新的网络安全规则

欧盟于今年4月通过了个人信息保护新规《一般数据保护法规》(GDPR),被认为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规,这一新条例的通过,意味着欧盟对个人信息保护及其监管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堪称当今全球“个人信息保护”领域最为严格、管辖范围最宽、处罚最严厉、以及立法水平最高的一部法律。紧随其后,今年5月,欧洲要求各关键性组织采用新的网络安全规则,作为世界巨头的第三方支付企业Paypal也被要求必须遵守,这给在线支付方面也提出了很多要求和限制。这一规定,是对网络基础设施适用更高要求的等级标准。

结语

随着网络社会与信息技术的发展,互联网治理将变得越来越重要,其所涉及的问题也越来越纷繁复杂,汇聚的矛盾点多,当然也更能预见未来互联网经济新的发展机遇,逐渐引起各国政府、企业以及非商业社群的高度重视。互联网治理新时代的到来,意味着可能引发现有各种模式和规则的不断调整,甚至进一步突破,这期间将产生一个个新的热点和焦点问题。因此,关于互联网治理规则的研讨,也将是一个发展空间很大,需要持续进行的一项工作。

参考文献:

[1]互联网治理论坛(IGF)官方网站报告

[2]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ICANN)公共论坛及各社群政策讨论文件

[3]联合国贸易发展会议(UNCTAD)官方网站报告

[4]欧盟(EU)官方网站报告

[5]《Networks and States:The Global Politics of Internet Governance》,Milton L.Mueller,The MIT Press,2010,Massachusetts

第3篇

关键词:“互联网+”;教学策略;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

“互联网+”逐渐影响社会中各行各业的发展及人们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尤其是对教育教学领域的影响最为深远。“互联网+”教育的结果使教学形式及教学活动发生了重大变革,整个教学活动可以有效结合课内外教学、线上线下教学,让学生可以随时随选择自己所需的学习资源、接受教育教学。在这样的环境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应该顺应教育发展的方向,不断对当前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手段进行探索与创新,激发当代大学生对思想政治理论学习的热情与欲望,实现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实效性的最终目的。

一、转变教学理念,把握思想政治教育方向

在“互联网+”时代下,高校应该充分将学生的主体性与教师的主导性融入高校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结合当代大学生的时代特征,把握思想政治教育的方向。借助“互联网+”互动教学平台,教师以问题为导向,引导学生利用互联网资源查找资料,积极地与教师、同学展开讨论与交流。例如,《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对学生崇高信念和远大理想的培养并非在短暂的课堂时间内就能全部实现,教师可以通过微课展播、微课题研究、互联网互动等多种形式吸引学生参与到活动中来,让学生通过实践与讨论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通过多媒体让学生观看全国道德模范颁奖典礼,切身感受道德的重要性及在社会中的体现。教师借助现代化网络平台,围绕课堂教学中的重难点和关键点,将与之相关的教学课件、教学视频、专著等上传到网络平台中,让学生进行资源共享并且随时阅读与复习知识。

二、结合“互联网+”时代特征,合理设计教学内容

“互联网+”时代下,为了能够保证课堂教学与时俱进,教师需要对教学内容进行认真筛选,结合当前时代具有的特征,合理设计具有针对性、导向性的教学内容。例如,思想政治理论课《形势与政策》,由于当前我国的形势与政策瞬息万变,教师应该结合当前社会实际,体现课堂教学的导向性,利用“互联网+”教学平台的便利性及时更新专题内容,在互动平台中组织学生针对专题进行激烈讨论,增强学生对国内外热点问题的关注意识,还可以通过微信、微博等关注与转发功能,及时关注学生感兴趣的实时话题,发现思想政治的动态方向,调整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让思想政治理论课变得有的放矢。

三、改革教学方式和评价方式,促进大学生个性化发展

在“互联网+”时代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应该积极利用“互联网+”改革与创新课堂教学模式和评价方式,促进大学生个性化发展。例如,当代大学生“低头一族”现象比较普遍,为此,教师可以充分利用手机辅助课堂教学,如为了增强学生的课堂出勤率而使用微信点名,在教师规定的时间内回答问题才算签到。借助现代信息化教学手段布置课堂作业,检查学生课堂学习效果,延伸课堂教学空间及内容,借助“翻转课堂”教学模式,让学生根据自己的学习需求合理安排与控制学习计划和节奏,反复观看教师提供的微课、微视频和教学资源,引导学生深入思考和分析,然后在引导学生分析学习中存在的疑难问题,有效地增强课堂教学效率及互动效果。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互联网+”社会环境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必须充分借助互联网的教育功能,丰富和创新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内容和教育模式,利用互联网平台积极引导大学生自主学习与探究,实现课内外教育、线上线下教育、随机教育等方式的有效结合,实现培养当代大学生理想信念及政治意识的重要责任。

参考文献:

[1]李洪侠.关于“互联网+”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几点思考[J].牡丹江教育学院学报,2016

[2]牛犁.“互联网+”背景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困境与改革策略研究[J].新教育时代:电子杂志,2016

第4篇

[关键词]互联网 信息传播 治理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2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止2010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到4.57亿,互联网普及率攀升至34.3%。伴随着网民人数的持续增长,网络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多媒体、网络化、数字化技术为核心的互联网信息传播已经成为继报纸、广播和电视之后的第四代媒体。互联网信息的传播给人们带来了无限便利,但也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如何有效管理互联网信息传播,已经成为构建和谐的网络社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我国互联网信息传播现状

我国互联网的高速发展,带动了互联网信息传播的改善和变革,体现出以下情况。

1.网络覆盖面不断扩大。进入Web2.0时代后,博客、微博和社交网站的兴起,吸引越来越多的人走进了网络。截至2010年12月,我国博客用户规模达2.95亿人,年增用户7310万人,微博则在2010年高速增长,用户规模约6311万人。社交网站的成功推广,使更多的人加入了“全民偷菜”的行列。同时,网络视频已经发展成为人们获取电影、电视、视频等数字内容的重要媒体,不仅对人们的生活方式造成影响,而且影响了人们的媒体接触方式,互联网的视频时代己经来临。

2.传播渠道不断拓展。在原有网络环境下,网民仅能通过BBS、IM等传递信息,信息传递慢、影响范围小。而在当今环境下,互联网信息传播的渠道得到了极大拓展:微博使人们可以更快捷的传递信息、表达自我;以优酷、土豆等为代表的视频网站的兴起则带动了众多播客来共享视频短片;BT的发展让电影、电视和游戏的下载变得更加迅捷,传播更为广泛。

3.传播效果更强,影响更深远。网络视频时代的到来,使互联网信息的传播效果不断增强,把人们从单纯文字的交流中解脱出来,重新回到面对面的交往中。人们的社交网络随着信息的传播不断扩大,想出名也变得越来越容易。更多的人也在逐渐参与到影视、游戏的制作过程。除此之外,互联网也在影响着人们的交易方式,极大降低了交易者的成本。同时,互联网信息传播的发展也在不断填平“数字鸿沟”,对人们的生活产生更为深远的影响。

二、互联网信息传播存在的问题

互联网信息的传播给人们带来的便利显而易见,但是新的问题也随之产生,负面影响逐渐体现。

1.版权问题急需解决。随着数字和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广泛运用,人们可以方便的从网上下载音乐、电影和游戏。但这种行为改变了传统的作品使用形式,引发了著作权人与作品使用者的利益冲突,使版权法律制度受到了严峻的挑战。近期有关视频分享网站、数字图书馆和搜索引擎等方面的版权争议纠纷的集中爆发,例如美国电影协会迅雷侵权,贾平凹、韩寒等知名作家状告百度文库盗版等事件,引起了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使我国互联网产业发展面临巨大的挑战,也对我国在数字网络环境下的版权保护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2.互联网带来的道德与法律问题凸显。互联网为信息提供了极为快捷和广阔的传播方式,但是随之而来的道德与法律问题也开始显现。以陈冠希艳照门事件为代表的网络,以“铜须门”为代表的人肉搜索,以“白领死亡博客”为代表的网络暴力第一案等一系列事件,开始把人们的隐私不断放大放在公众的面前,使个人隐私受到严重侵害。如何有效地进行网络道德教育,如何依法治理网络乱象,如何切实保护好我们的隐私,已经成为摆在我们普通网民和立法者面前的突出问题。

三、互联网信息传播存在问题的治理措施

1.健全互联网传播法律法规。互联网信息传播的多样性以及全球性特征,使病毒肆虐、黑客横行、黄毒污染等网络弊病的治理更加复杂,需要政府不断加快网络立法进程,充分利用中国特色的社会法律来约束互联网信息传播过程中的不正当行为,进一步维护正当的信息传播的合法性。同时,政府也要建立互联网信息传播管理制度,采取登记注册制、实名制、分级制、许可制和内容检查制等一系列制度,使互联网信息的传播更加规范、更加合理,更加符合和谐社会的长久发展。

2.完善互联网传播控制技术。互联网技术是在不断演化和更新的,对于网上出现的新技术、新信息,相关部门可以采取多种有效的网络管理技术,如防火墙过滤技术、分级技术、身份识别技术和访问控制技术等及时发现、跟踪网上有害信息,做好相应的管理工作。

3.加强互联网信息传播行业自律。除了法律法规的监管,互联网信息传播行业的“自律”也显得尤为重要。行业自律是传媒向社会承担责任的具体表现,可以采取制定行业规范、推动行业自我监管、促进业界与政府合作、提供安全浏览服务等措施完善互联网信息传播行业的自律机制,对于促进网络媒体的健康发展,健全互联网管理体制能够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4.加强社会监督。除了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完善相应的控制技术和建立互联网传播行业自律机制外,社会监督以其成本低廉、无时无处不在等特点,也是治理互联网信息传播过程中存在问题的有效手段之一。社会监督以政府为主导,通过设立专门机构、开办监督网站等形式,引导人们自觉参与互联网管理,并给予资金支持开展多方面普及教育活动,不断加大监管宣传力度,提高人们的自我保护和网络监督意识。

四、结论

互联网的高速发展,为信息的传播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但面临机遇的同时,互联网信息传播中存在的问题也在逐渐显现,需要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采取多种措施有效对其进行管理,消除其负面影响,保障和谐社会顺利发展。

参考文献:

[1]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2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中国互联网络中心,2011,(01)

[2] 薛强. Web2.0对互联网信息传播的影响研究[D].南宁:广西大学,2008

第5篇

 

 

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是把政府做不了、做不好的事交给社会,让社会以自组织、自协调的负责方式来承担,划清不该做的事的界限,不越鸿沟。新兴技术“互联网+”的出现,为政府利用“市场之手”进行社会资源配置、降低交易成本(特别是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各项成本)提供了技术支撑;还能在及时收集、准确分析民众的需求与行为的基础上,针对其需求,提供或购买最便利优质的服务。“互联网+”在减少中间环节,实现扁平式、网格化服务的独特优势为政府转变职能,解决顽疾打开了光明的前景。

 

一、夯实基础,建立“互联网+”思维

 

1.营造学习研究氛围。“互联网+”是一个新生事物,政府及其各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带头学习研究,一要学习“互联网+”要“+”什么,能够“+”什么;二是找准“互联网+”与产业发展的结合点,用什么方式来实现既有产业同频共振;三是加大“互联网+”知识的普及、培训力度,真正弄懂互联网经济是什么,研究“互联网+”的发展趋势。

 

2.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加强4G5G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宽带网络提速降费,搭建“互联网+”开放共享平台,提高公共服务效率。二是加强“互联网+”制度创新。“互联网+”深化发展势必会对既有的利益格局和现存管理模式造成冲击,由此产生负面影响。基层政府要以宽容的态度引导“互联网+”产业的创新发展,积极探索其运行规律,在发展中逐步规范完善,清理阻碍“互联网+”发展的不合理制度,给予其发展的空间和环境。三是加强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数据不仅是未来重要的战略资源,更是企业重要的生产要素。政府作为庞大政务数据的拥有者,应设立专门机构从事数据的分析、开发和利用,为社会、企业发展提供决策咨询预警,使庞大的公共数据从沉睡中醒来,释放“数据红利”,推动“数据经济”发展。四是加大公共数据开放与共享。制定数据信息公开与共享方面的政策法规,加快部门间信息共享平台建设。除依法涉密之外的数据外,政府要分层次、分类型地向社会公开数据,实现数据信息资源共享。五是加快智慧政府门户建设。智慧政府门户通过访问数据的分析,判断用户的真实需求;通过改进网站短板,为用户提供精准智能服务;通过对网上服务的动态监测,实时掌握政府网上服务质量,由此展开绩效治理。

 

(三)建立“互联网+”思维。“互联网+”在改变网民理念行为的同时,也给基层政府治理带来严峻的挑战。为此,基层政府要树立四种新思维:一树立阳光透明思维。网民强大的围观力量要求政府部门改变不合时宜的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政府部门当以积极的态度审视存在的问题,过程公开透明,积极加以解决。二树立群众至上服务思维。随着网民“平等思维”的形成,他们在维护自身权益方式上,习惯以自媒体的方式进行吐槽与质疑,希望通过引起关注、发酵形成较大的舆论压力,倒逼政府部门转变方式,维护群众合法群益。三建立快速反应思维。互联网适时便捷的传播,政府部门固化的程序化思维行为已经越来越难以应对突发事件,容易出现“这边早已身处网民与媒体的舆论漩涡,而那边政府相关部门却毫不知情”的情况,造成政府部门因处置不力产生负面影响。四是善用新媒体思维。善于发挥新闻工作者、新闻媒体消解政府部门与网民及群众之间的隔阂正能量的同时;还要运用政务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平台,加强与大众的互动,倾听收集从大众的诉求与建议,完善制度漏洞、创新工作方法,提高服务能力。

 

二、丰富内涵,实现公共服务整合

 

“互联网+”代表的是一种能力,是一种“信息能源”,能够促使互联网与传统产业不断融合创新。各行各业都可以在互联网实现不间断无缝隙的数字化连接,用它来“+”上自己的强项、改造自己。

 

1.“互联网+政务”。一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坚持“政府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的原则,根据《行政许可法》,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梳理、分类,重组优化政府业务流程,全部置于网上办事平台,通过在线申办或在线预审等方式进行办理,为市民、企业提供全天候、更无边界的服务。变政府为“服务者”,公众为“用户”。二是运行流程标准化。对网上办事平台的每个办事项,细化运行流程图,全面公开经办事项的具体要求,让群众轻松知道办结所需材料、经过流程。三是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修改不适应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法律法规,强化共性问题的规范管理,统筹互联网与其他行业融合的立法需求和现有法律在网络空间的延伸适用,完善电子商务法、网络安全法等基础立法,起草制定数据安全管理和跨境流动等立法,明确数据所有、使用、转移等规则,加强数据安全保护。

 

2.“互联网+民生”。一是建立民生资源共享平台。对涉及民生事项的政府部门、社会服务机构的信息资源加以整合,将可以共享的信息纳入政务微博、微信等公共平台,避免工作人员重复数据录入、材料审核,减轻工作压力,节约时间精力,促进公共服务资源的有效配置和高效利用。二是创新民生服务方式。加快公共服务的供给侧和供需侧对接,精确分析群众对不同公共服务的具体需求,建立数据,开展定制服务,使服务内容、方式更加丰富多样,大幅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三是增强便民服务效果。针对服务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常见问题、可能出现的问题,不断改进,出台更多亲民便民措施,变后端治理变为前端治理,强化公共服务的科学性和前瞻性;全面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和公共服务覆盖范围,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3.“互联网+督查”。一是坚持用权必督。针对有权无责、权大责小、责任不清、追责不力等问题,建立电子监察系统,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过程实时在线监察,实现权力运行公开透明、网上留痕、全程监控,确保办事人与经办人员在办事过程中的“零见面”、“零接触”,有效杜绝“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二是细化责任清单。针对梳理出的每项权力,对应建立“责任事项、追责情形、追责主体、追责依据和应负责任“五位一体”的责任清单,变行政监察方式由事后监察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察,不仅实现权力运行可视、可控、可查、可纠,而且有效解决了有权无责、权大责小、责任不清、追责不力等问题。三是建立办事流程可追溯。凡网上办理业务,不但要求受理时间、受理单位、责任人等一目了然,还要保持网上留下的痕迹有据可查,群众还可以在网上直接对办事人员进行优差评价,推动政府服务质量上台阶。变群众跑腿为数据跑腿,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

 

4.“互联网+决策”。科学的决策需要掌握大量的历史数据、即时数据和关联数据,才能有效提高政府决策的超前性、准确性和科学性,避免经验决策的局限性。一是建立决策数据支持平台。决策数据库构成要涵盖政治、经济、文化、人口等多方面的内容,通过在线化和数据化,产生大量实时、可供分析的数据。借助大数据分析技术,通过对跨部门、跨领域数据进行分析,全面掌握用户的多样化需求,提供有效供给,实现供需之间的良性互动。二是活学活用数据思维。领导决策应该时时刻刻养成用数据说话的习惯,让数据规划进程。通过分析建模,判断事情的产生原因、发展趋势及相关要素,借助数据分析技术辅助决策。对重大事项进行智慧决策,要在智慧评价公共政策的基础上,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识别政策改进和调整的方向,实现从分散决策向智能决策转变。三是动态地收集民众需求。问政于民,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府决策的参与度,对决策执行效果及时作出评估、调整,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使政府决策更加公平、公正;问需于民,政府充分汇聚利用企业、社会等各方面的实时数据资源,提高政府决策的精确性,增强政府决策社会满足度。四是增强治理主体能动性。通过在线互动等网络表达方式,收集整理政府部门、社会各界、普通民众对立法、公共政策以及社会公共事务的意见建议,扩展治理主体决策参与面,拓宽利益表达、参与协商渠道,整合凝聚各方诉求、智慧和力量,形成社会共识,发挥各方积极性和创造性。

 

5.“互联网+治理”。目前基层治理与服务网络主要针对村居常住人口,无力面对辖区内因社会需求、利益分化产生的职业群体,亟须打破传统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形成以政府专业治理部门为主导、快速联动的跨部门跨界治理网络。一是科学划分治理基础网格。按照“属地管理、街巷定界、规模适度、无缝衔接、动态管理”的原则,将城镇村居划分为一定数量的基础网格,作为服务的基本单元和实施治理的组织基础。二是建立村居基础数据平台。创新基础数据采集方式,变上户全员采集信息为大部分信息居民主动申报,对自主申报的信息开展有针对性审核和上门核查,节约人财物力。建立信息共享平台,通过核实后的数据可供区(县)、街道(镇)、村居三级服务大厅和办事窗口使用,市民在开展办理居住证、子女入学、计划生育、高龄补贴等业务时,就无需大量纸质材料的提交、审核,提高办事效率。三是重点加强流动人口监控和出租屋管理。网格员利用手持移动PDA设备和身份证读卡器,采集、录入、上传,建好流动人口信息。对所有房屋进行编码,制作房屋电子地图,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跟进出租屋管理,此外,以房屋编码为依据,将治理延伸到居住证、门楼牌发放等其他城镇管理方面。四是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功能。将微博的传播职能和服务职有机结合,把政务微博打造成工作服务一体化的平台,提升线上线下联动服务能力,使政务微博成为落实“互联网+”战略的重要载体。

 

三、厘清边界,推动职能转变

 

伴随“互联网+”涌现出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和新业务,它深刻地改变着政府治理的宏观环境。基层政府要准确定位自身角色,顺应“互联网+”发展要求,主动转变职能,推动“互联网+”与产业社会的融合度,进而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关系。

 

(一)遵循政府和市场的边界

 

一是建立现代市场体系。随着“互联网+现代生产业”、“互联网+物流”、“互联网+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的蓬勃发展,“互联网+”倒逼着政府放宽市场准入,加快完善市场信用体系,健全社会监督机制,扩大负面清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干预,释放市场活力。

 

二是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基于互联网共享经济、体验经济和社区经济增长的强劲态势,“互联网+协同制造”、“互联网+现代农业”、“互联网+智慧能源”的不断开拓,一大批潜力巨大的O2O企业如雨后春笋,随着这些企业产业规模迅速扩大,必将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加快传统产业转型。

 

三是创新招商引资路径。拿钱、给地、资金扶持的传统招商路径,已经不再适应DT时代。沿海、沿江等区位自然禀赋,也已经不再是吸引资金流、人才流的必然条件。DT(大数据)时代,地方政府必须运用互联网思维,完善大数据基础设施,搭建服务平台,培植孵化器,才能吸引企业来创新创业。

 

(二)遵循公权与私权的边界

 

一是打造新型政企关系。为企业提供个性、全面、动态的优质公共服务和高效的办事效率是建立政府与企业之间良好的互动关系的一大法宝,另一大法宝则是政府项目具有一定的可经营性。基层政府可以根据项目本身带来的现金流和费效比,来决定采用特许经营权类的PPP模式、BOT(建设-经营-转让)的模式来或者使用DBFO(设计-建造-投资-经营)模式等,加快基础设施更新换代。

 

二是打造新型政民关系。随着经济社会的深度融合发展,利益群体不断分化,民众对公共服务的需求变得更加多元复杂,主要特点体现为多样性、渐增性和交叉性,传统的公共服务模式已很难对此作出及时准确有效的回应。建立新型政民关系关键在于实现政府与民众的良性互动。政府方面,政府应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和技术,主动做好信息服务和事务办理,为民众提供多元化、个性化服务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开辟居民参政、议政的渠道,引导民众积极参与,吸纳群众意见,改进服务方式,更好地为民众服务;公众方面,除了完成各种应缴税款、费用以及信息填报等必须履行的义务外,还应积极践行政府倡导的各项方针政策,投身并致力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竭尽所能。

 

(三)遵循政府职能和部门职能的边界

 

从利益取向来看,政府根据专业上的分工设置部门,因各自利益差异并非同质团体。但是从公共服务供给来看,公民在利益表达诉求、获取公共服务过程中,渴求与政府形成“一对一”而非“一对多”的交互关系,这就要求政府必须超越专业分工,变碎片化组织为“整体性政府”。故此,一是应建立政府横向部门间的协调机制,增强部门间的合作互动。通过出台刚性法规政策、建立利益补偿机制以及培育行政部门公共精神等举措,重组跨部门业务流程,进一步扩大“一站式”、“全程代办式”公共服务方式的运用范围。二是正确处理政府与事业单位的互动关系,激发事业单位的活力,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将承担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转制为行政机构;将提供正外部效应不明显的准公共服务或私人产品的事业单位应改制为企业;将提供公共服务或正外部效应凸显的准公共服务的事业单位应逐渐将职能输出给社会,或转变为社会组织。通过改革,激发发展活力。

第6篇

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强调,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新常态要有新动力,互联网在这方面可以大有作为。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学会通过网络走群众路线,经常上网看看,了解群众所思所愿,收集好想法好建议,积极回应网民关切、解疑释惑。

互联网的兴起是当今时代的一个鲜明特征。新一代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带来了生产力又一次质的飞跃,对国际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军事等领域发展产生了深刻影响。互联网作为一个社会信息的大平台,亿万网民在上面获得信息、交流信息。群众在哪儿,我们的领导干部就要到哪儿去。因此,善于运用网络了解民意、开展工作,是新形势下领导干部做好工作的基本功。但有的领导干部对于网络世界知之甚少,甚至是排斥上网,对于互联网思维与理念更是缺乏认知和基本判断。有的领导干部的思想观念还停留在传统社会治理理念上,对于互联网所体现出的平等开放、共享共治和个性体验等观念还没有体会,也不以为然。这就导致一些官员在网络、网民面前的无知、无为。

当前互联网经济的发展,无论是技术,还是模式与理念,都让人耳目一新,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使用互联网,希望能够在创业创新中获取更多更大的成就。我国有7亿网民,网民人数占我国总人口的一半以上。人心是最大的政治。领导干部要学会通过网络走群众路线,使互联网成为我们党同群众交流沟通的新平台,成为党的各项工作聚焦民意、走入民心的重要桥梁,成为了解群众、贴近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的新途径,成为发扬人民民主、接受人民监督的新渠道。

互联网传播速度快、信息量巨大、互动性强,在极大丰富和拓展人们视野的同时,对领导干部践行群众路线的能力也提出更高的要求。在当今社会,领导干部如果不能深入网络、深入网民,就不可能真正地践行党的群众路线。领导干部如果不去关心、不去了解、不去尊重网民的社情民意,那么他说的话、做的事就难以得到认同,其作为干部也是不合格的。

从社会治理的角度来看,互联网也是一个新兴领域。尤其是在建立群众参与的制度性渠道上,互联网是一个很好的平台,让广大网民参政议政,提出意见建议,加强社会监督,对于反腐、改革、法治的深入推行,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而且这个平台可以催生一大批真正的人才。这充分说明互联网上有“干货”,对于促进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必须要学会通过网络走群众路线,经常上网看看,潜潜水、聊聊天、发发声,熟悉网络语言,善于去伪存真,从鱼龙混杂的海量信息中将真实的民情挖掘出来。

但网络空间乌烟瘴气、生态恶化,不符合人民利益。因此,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加强网络内容建设,维护正常网络秩序也是必须的。如何实现秩序与活力的统一,这对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治理理念的转变是一个考验。广大党员干部只有设身处地站在最广大网民的立场上考虑问题,让亿万人民在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上有更多获得感,才能正确处理好网民的诉求,实现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生态良好的共赢局面,进而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作者单位:四川夹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第7篇

把握潮流才能赢得未来

当今世界,信息技术革命日新月异,互联网已经融入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深刻改变了整个社会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消费方式以及治理方式。

“把握潮流才能赢得未来,”中央党校常务副校长何毅亭在论坛开幕式讲话中指出,“面对这场前所未有的经济社会大变革,我们不但应该主动适应它,而且必须勇于站在这个潮流之上主动驾驭它,为实现‘中国梦’提供新的动力和支撑。”

国家行政学院信息技术部主任丁文锋认为,信息化是当代现代化的核心枢纽和平台,应该给信息化、信息社会、信息文明一个应用的认识和定位,只有这样我们才能遵循信息化的规律,把握信息化的机遇,赢取信息化的红利。

工信部电子信息产品司副司长安筱鹏在主题发言时说,我们已经进入一个叫做“万物互联”的时代,要看看有哪些新的产品,新的业态,以及有什么新的战略。因为“新的智能产品的到来,将会带来新的业态,需要新的战略应对”。

与会专家学者普遍表示出对“互联网+”及信息经济的极大兴趣与关注。他们认为,在新的浪潮之下,一定要转变思维方式,积极应对,乘势而上,弯道超车,走在信息经济的前列。

阿里巴巴集团副总裁梁春晓在发言中表示,中国之所以能在互联网领域实现一种跨越式的发展,从更大范围来看,可能是互联网带来的很多新因素开始爆发出来发挥作用,“比如移动互联网,比如云计算、比如说大数据,这些东西共同构成对未来影响很大的因素。”

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所副所长周天勇认为,这一轮的“互联网+”信息经济浪潮和机遇以及中央提出的创业和创新的“双创”,非常重要,是思想的解放。

互联网无处不在,应用无所不及

“互联网+”是一个聚合概念,“+”什么,“+”在哪儿,“+”完后等于什么?与会专家学者进行了热烈探讨。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认为,互联网有可能造成七个“无所不在”――无所不在的网络,无所不在的计算,无所不在的软件,无所不在的数据,无所不在的知识及其便捷获取的方式,无所不在的创新,无处不在的“互联网+”。

江西省副省长朱虹在讲话中提出了实施以“互联网+”为核心内容的三大具体措施:一是要强化顶层设计,把“互联网+”行动计划具体落实到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上,促进发展转型升级;二是要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双引擎”;三是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从地方政府层面探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现途径。

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化研究中心主任汪向东侧重实践,以局部谈整体,介绍了“电商扶贫”的相关情况。汪向东认为,“互联网+”给精准扶贫提供了新的模式,给贫困地区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带来了新的可能,让这些贫困地区“一开始就可以突破本地市场的局限,一开始就可以对接到广义大市场”。

甘肃省陇南市委书记孙雪涛介绍了陇南利用互联网加快发展的具体情况,尤其是通过发展电子商务解决卖难的问题。“我们一个大学生村官卖一只鸡,卖到了160块钱一只,现在互联网用户需求跟你的价钱问题不大,跟你的特色有很大关系。”孙雪涛说。

梁春晓认为,“互联网+”很重要,但是把互联网“+”在什么地方更重要。十年前,把互联网“+”在旁边,当成一个工具;五六年前,把互联网“+”在前面,当成一个渠道;而我们真正应该做的,是把互联网“+”在下面,推动未来整个商业和经济活动整个基础设施的全面变革。“仅仅是工具化的看待互联网,乃至渠道化的看待互联网,这是对互联网价值的一种极大的漠视。”梁春晓表示。

国家信息中心研究部主任张新红则认为,“互联网+”最好是加在血液里,加到细胞里。

中央党校报刊社总编辑钟国兴在论坛闭幕讲话中表示,我们谈的“互联网+”,需要各个层次、各个方面的主题来做,政府、企业、学校、媒体包括每一个人,都有自己要加的事情,小的加法变成整个社会的加法,就能实现一种不断的升级。

如何应对“最好时代”的

风险与挑战

经过20多年一层一层的发展,互联网迎来了“最好的时代”。“互联网+”概念的提出,从技术、经营、伦理、社会治理、文化等各个方面,为各行各业、各色人群提供了很多机遇。但是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把握好这个机遇?

“未必。”汪向东给泼了一盆冷水,“这个里面还是有风险,还是有可能走弯路。”他认为,能不能抓住“互联网+”的机遇,取决于政策安排是否符合互联网规律,制度创新是否合适。梁春晓也表示,中国正处于从工业经济向信息经济加速演变的百年一遇的历史转折点,必须树立正确的“互联网+”时空观,不能把新的创新安到老的框架里去。

阿里巴巴集团总裁金建杭在主题演讲别指出,“互联网‘+’什么都可以,但是绝对不能‘+’传统思维,绝对不能‘+’既得利益。”权力机关千万不要给那些“互联网+”的企业设置百米栏,不能自缚手脚。他提供了一个政策方面的“3+2”建议――3就是3张清单,权力清单、负面清单、责任清单,“+”就是“互联网+”,2就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呼吁给年轻人一个机会,给未来一个梦想。

汪玉凯认为,“互联网+”的本质是一种新的经济创新模式,政府要为“互联网+”行动计划提供良好政策环境。他列举了制订“互联网+”政策扶持、加快对传统产业的整体改造、善用法治思维引导“互联网+”健康发展等五件政府可以做的事情。

第8篇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金融风险 风险治理

一、互联网金融的概述

(一)互联网金融的概念

目前,“互联金融”还没有统一的概念。从狭义上来看,市场人士把互联网金融公司从事金融交易的行为称为互联网金融,而我国将传统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开展的的业务称作为金融互联网。但是这一概念正随着金融与互联网的相互促进、逐渐融合而变得模糊。从广义上来看,互联网金融指利用互联网技术实现的一切资金融通的行为。

(二)我国互联网金融的现状

1.互联网金融的客户基础。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在互联网用户的数量、金融产品、人才储备、互联网金融规模、法律法规等方面与发达国家还有一定的差距。但是互联网金融模式比传统金融模式更容易被公众接受,这使得网络消费量不断增加,从而为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开展提供了大量的潜在客户。

2.互联网金融的便捷性。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与传统金融业结合的产物,因而具有明显的时代特征。一方面,由于其便于携带和操作方便的特点,大大提高了操作效率。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行业具有产品种类更多、服务更加周到、交易成本低等特点。

3.互联网金融的模式创新。互联网金融模式在不断地创新,现阶段,互联网金融模式多种多样。根据参与主体与金融业务类型的不同主要分为四种,即P2P网贷模式、众筹平台模式、大数据金融模式和第三方支付模式。

二、互联网金融的原因及其影响剖析

(一)互联网金融风险产生的原因

首先互联网金融交易主体缺乏一定的经验。由于互联网金融行业是新兴行业,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公司也是鱼龙混杂,缺乏一定的从业经验,而且管理意识薄弱,这成为互联网金融风险产生的硬伤。加之社会的信用体系有待健全。第三方支付平台潜在大量的金融风险隐患,要想保证几千万个小微企业经营者简直是困难重重。再有网络系统数据的采集以及保护机制需要完善。最后,违法犯罪的现象逐年突增。

(二)互联网金融风险的主要影响

1.风险的快速扩张造成监管困难。由于高科技网络技术发展,使得风险的扩散速度加快,同时也加大了风险的扩散面积。交易的虚拟性使得金融服务失去了空间以及时间的限制,交易过程变得模糊,交易双方的身份也难以确定,因此,金融机构很难对可能发生的金融风险采取有效的金融监管手段,进而使金融监管更加困难。

2.潜在的个人信息泄露风险。互联网金融在迅速发展的同时,可能会带来信息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从而会使客户个人的保密信息泄露,最终会导致泄露风险的发生。影响我国网络信息安全的因素主要有四方面:第一,互联网的开放性。第二,软件自身的原因导致网络的脆弱性。第三,公司为保证名誉忽视黑客的不法行为。第四,关于惩罚互联网犯罪行为的法律尚未健全。

3.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使投资者风险增加。关于互联网金融我国缺乏对其的外部监管,有关的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还需要进一步完善。首先我国对互联网信贷业务没有制定明确的法律法规,其次互联网金融服务的提供方主要扮演借贷中介的角色,但其自身又不具备资金监管的资格。以上两点可能引发信用风险,进而也加大了投资者的风险。

三、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治理

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治理对策与措施:

互联网金融风险给金融管理部门的调控和监管增加了难度,也给我国政府机构提出了更大的挑战。因此,提出以下几点方法来加快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治理进程,以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在我国健康发展。

1.加强互联网金融的立法进程。只有加快互联网金融的立法进程,才能更好地完善互联网金融体系。另外还需要对互联网金融的法律进行补充,[10]最后应当建立互联网金融公平交易平台制度,制定互联网金融交易的规则,确保用户个人信息不被盗取,明确规定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保证互联网金融交易安全有序地进行。

2.构建互联网金融的安全体系。首要任务是加强安全建设、构建安全按体系。首先是硬件,能够为信息处理提供强大的保证;然后是高科技与人员,企业应当招募大量具有先进技术的专业安全人员,这样可以更好地加强安全建设。因此,互联网安全不仅仅是技术人员和安全研究者的事,也是个人,尤其是企业更应该予以重视的,及时发现漏洞的存在并加以修补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3.加强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合作。首要任务应当建立专门的监督管理机构,履行监督管理互联网金融的职责。其次还应当在各监督管理部门设立专门监控金融风险的部门,能够及时地预测和发现金融风险,从而采取有效的风险预防措施。最后还要加强与国际监管之间的合作。建立国际监管机制,加强各国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互联网金融具有跨行业、跨国界的特点,这样做能够实现信息共享、经验共享,从而达到监管目的。

4.加强信息披露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了保障消费者的知悉权,可以建立一个互联网咨询平台,通过这个平台,消费者可以了解到关于产品、风险、操作等一系列信息。消费者也可以在这个平台上发表反馈,提出产品与服务的不足之处,只有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一定的保障,才能增强其对互联网金融的信心,更加放心地购买互联网金融产品,从而间接得加快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四、结论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成熟,互联网金融市场也面临着更大的挑战。虽然在成长和发展的过程中会遇到各种风险和问题,但是只要我们正视风险的存在,把握好风险发生的客观规律,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监管和治理,就可以降低风险的发生率并且将风险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小,从而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扫除障碍。我们要在现有的基础上,不断地挖掘互联网金融的新型发展模式,推动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更进一步发展。

参考文献

[1]朱晋川.互联网金融的产生背景、现状分析与趋势研究.农村金融研究.2013(11):5~6.

[2]周茂清.互联网金融的特点、兴起原因及其风险应对.当代经济管理.2014(10):36.

[3]许可.我国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管理及对策建议.赤峰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5(1)3.

[4]姚国章,赵刚.互联网金融及其风险研究.南京邮电大学学报.2015.35(2):14.

[5]胡晶.网络经济安全及其管理对策.学术交流.2014(4):5.

[6]王兴盛.互联网金融:风险、影响及治理.青海金融.2014(10):30~34.

第9篇

关键词: 互联网+;民族地区;发展;机遇;挑战

中图分类号:D63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3677/65-1285/c.2016.04.07

欢迎按以下方式引用:刘洋.“互联网+”时代多民族地区发展的挑战及应对[J].克拉玛依学刊,2016(4)48-52.

“互联网+”通过互联网基础平台推动信息通信技术与社会各行各业的跨界融合,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进而实现产品、业务和模式的创新,使互联网连接一切成为一种新生态。“互联网+”时代的六大特征包括“跨界融合、创新驱动、重塑结构、尊重人性、开放生态、连接一切”[1]45-62。在“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我国多民族聚居地区如何利用“互联网+”时代带来的重大发展机遇应对“互联网+”时代带来的挑战,就成为必须予以思考的课题。

一、“互联网+”时代来临是多民族地区发展的重大机遇

“互联网+”时代是推动多民族地区经济可持续、跨越式发展,丰富社会治理渠道的重大机遇,也是对口援建单位创新援建模式的重要手段。

1.“互联网+产业发展”有利于民族地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互联网+” 是传统三次产业飞跃的重要动力因素,主要体现为:首先,在第一产业发展过程中构建“互联网+智慧农牧业”,即通过互联网农牧业生产管理体系的建设系统地提高产量、降低成本,特别是构建农牧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互联网实时监控和回溯系统,满足对食品安全有较高要求的顾客的个性化定制需求。第二,在第二产业发展中,“互联网+”是工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它可以从宏观上推动多民族地区制造业、建筑业等第二产业逐步走向信息化、服务化和全球化,实现“工业智造”及工业4.0;从微观上,“互联网+”通过整合供应链的资源优势,提供用户按需定制的平台进而促进互联网型企业的茁壮成长。第三,必须认识到,第三产业是很多民族地区当前的核心产业,因此利用“互联网+”使民族地区的第三产业的发展更具生机是一条必行之路。最后必须指出的是,在信息化时代,信息产业往往被称为第四产业,“互联网+”对于信息产业的影响将会更加直接、更具代表性,使民族地区的产业发展之路更具潜力。

2.“互联网+公共服务”“互联网+智慧生活”确保民族地区发展环境的稳定

民族地区的发展离不开稳定的内外部环境,而社会的长治久安是民族地区发展环境的重要构成要素。从这个角度上看,构建“互联网+公共服务”和“互联网+智慧生活”是“互联网+产业发展”实现的先决条件,其重要性可见一斑,因此需要从公共服务和民众生活两个方面重点开展相关工作。首先,“互联网+公共服务”将先进、优质的教育和医疗资源引入民族地区。“互联网+教育”使少数民族民众在接受教育时既有了更多的选择,也从客观上推动了受教育覆盖面的扩大和整体水平的提升;“互联网+医疗”在少数民族民众求医问药时有更为专业和权威的解决方案,同时也将少数民族独有的例如藏医、藏药向内地乃至全球推广。此外,在“互联网+”时代,公共服务的主体将更趋于多元化,各公共服务主体的优势资源在互联网这个大平台得以整合,进而提升社会公共服务能力和整体水平。第二,“互联网+智慧生活”对于少数民族民众特别是农牧民的生活将会产生明显影响。例如智能家居系统将使人的生活从电器为核心转变为以用户为核心;“智慧出行”将给少数民族城镇居民和农牧民带来更多便利的出行选择;“智慧民生”可实现生活服务信息主动推送、在线预约民生服务等创新;“智慧社区”则在社区网格管理的基础上更加智能化,使居民能够享受更为主动、及时、便捷的社区服务。可以预见的是,这些渠道会提升少数民族民众的生活质量,民众的物质和精神需求得到充分满足,进而推动民族地区长治久安。

3.“互联网+援建”思路将实地援建与远程援建两种模式予以有机结合

对口援建是、新疆等民族地区发展重要的推动力之一。例如在对口实施20余年中,各批次干部深入各地,为高速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主席在中央第六次工作座谈会中的讲话指出,“要搞好对口支援工作,优化干部人才结构,把优秀人才选派到条件艰苦和情况复杂地区去磨炼意志、增长才干”[2]。由此可以看出,对口援建工作依旧是中央及各地市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坚持要做的一项重要工作。 “互联网+”为实现实地援建与远程援建“双结合”的创新模式提供了必备的技术条件。这首先体现为通过民族地区“互联网+”的建设,民族地区与外界之间网络互联程度不断提升,这样对口援建单位不仅可以实现远程对援助干部的监督与考核,更可以使一大批未能前往民族地区受援地工作的本地干部通过远程援助系统为民族地区的发展提供建议。同时,干部在工作中如果遇到需要原单位配合解决的问题,或者根据受援地需要向原工作所在地区一些招商引资等信息,远程援建系统是最好的解决途径。从另一个角度上看,民族地区本土的干部群众可以通过远程援建系统的在线培训模块,提升自身工作素质,进而从长远上使各受援地的发展更具弹力。总体上讲,远程援建模式使参与到援建工作中的人员数量明显提高的同时,援建人力资源成本的增加却得到控制,从而进一步扎实保障援建的总体效益。

二、“互联网+”时代来临给民族地区带来的挑战

“互联网+”的定位应该是民族地区发展的“战略性武器”,但从沿海地区经济发达省份多年以来推行电子政务的进程可以发现,大多数地方政府只是把互联网、电子政务视为解决政府外部事务公开、内部事务办公自动化的策略式外嵌工具,政府的业务流程依旧大量保留传统政务的特征。从这个意义上看,它们只是发展了“+互联网”而非“互联网+”。客观地讲,大部分民族地区信息化建设相对于沿海地区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如何跳出“+互联网”的固有思维,在最短的时间内、以最合理的成本在民族地区实现“互联网+”时代所提出的信息基础设施等方面的硬件需求,以及互联网意识培养、互联网人才队伍储备等软性要求,则是“互联网+”时代来临给民族地区带来的挑战。

1.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仍需加强,“互联网+”在民族地区的根基尚未搭建牢固

信息化基础设施是“互联网+”的根基和硬件保障,是一切信息化工作的出发点。民族地区独特的地理环境,给信息化基础设施的铺设带来了相对较高的成本以及难度。近年来,随着中央及各对口援建单位的支持和帮助,各级自治区政府对信息化的高度重视,民族地区的信息化基础设施覆盖面已大为提高,信息通讯能力显著增强。但需要客观认识到,民族地区的信息化发展水平与东部沿海地区的数据鸿沟依然存在,而且随着东部沿海地区信息化步伐日益加快,这种数据鸿沟时刻面临增大的危险。在信息化基础设施方面,主要体现为民族聚居区内不同地区的信息化基础设施覆盖程度参差不齐,以为例,“城镇与农牧区之间的差距尤其明显”[3]77-80,以拉萨为代表的城镇的信息化水平已与内地城市差距不大,但一部分农牧区依旧处于“不能、不会、不想”使用信息化的状态,其中“不能”是主要原因,主要表现就是农牧区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尚不完善。在此基础上,部分地区和行业虽然建设了信息化基础设施,但设施落后、功能缺失。

2.少数民族民众信息化意识培养加速与传统文化保护间的再平衡有一定难度

如果说信息化基础设施是民族地区应对“互联网+”时代在硬件方面挑战的话,互联网意识的培养及其对传统文化和生活方式的冲击就成为民族地区应对“互联网+”时代在软件方面的挑战。少数民族文化历史悠久、内容多元,拥有鲜明的文化特质,在少数民族民众间代代相传,民族文化也对少数民族民众的生产生活方式确立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互联网+”时代对于民众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是显而易见的,“互联网+”能否在民族地区顺利实施,当地干部群众的信息化意识和互联网思维的培养是必经之路。但目前一部分民众,尤其是生活在偏远农牧区的民众对于互联网的应用还处于较低的层次水平之中,更多将互联网作为娱乐工具,而不是深入生产及生活各个领域的重要战略工具。出现这种现象的深层次原因,就是他们“不想”改变传统的生活方式,去适应互联网时代的生活方式。而由于“不想”又将直接导致主观上不去学习互联网应用技术,最终导致“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信息技术在普及和应用方面的不平衡”[4]50。必须强调的是,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瑰宝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加以传承和保护,如何寻求一条“互联网+传统文化”的生产生活方式,则是需要进一步思考和研究的课题。

3.“互联网+”给民族地区各级政府工作人员的信息化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互联网+”时代的来临,意味着政府、企业、公民等各社会领域都需要更多、更频繁地与互联网打交道。作为信息化战略的领航者,民族地区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自身的信息化能力就显得极为重要。信息化能力不仅仅代表学会使用计算机、学会上网,还需要根据不同的职能分工分别具备以下能力:第一,“互联网+”应用系统开发能力。虽然当今政府业务有外包的空间,但如果在政府部门内部拥有一支可以自行开发“互联网+”应用系统的队伍,无疑是缩减信息化成本的最为有力途径。第二,“互联网+”应用系统运维能力。保障系统正常运行、维修临时或应急故障。第三,“互联网+”应用系统使用能力。这是每一位政府工作人员都必须掌握的能力。第四,“互联网+”应用系统推广能力。通过政府工作人员的典型示范和教育行为,使各族民众能够同时拥有信息化意识和信息化能力。第五,跨部门、跨领域沟通协调能力。“互联网+”跨界融合的特征要求政府工作人员对于所有涉及的领域业务、责任相关部门的业务都有所了解,以便协调跨界工作。因此,“互联网+”时代对民族地区各级政府工作人员的信息化能力有较高的要求。但以为例,“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学历文化偏低,第五次人口普查表明,自治区从事这一工作的人群中,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40.19%,其中还有5.56%的文盲/半文盲”[5]48-50。民族地区各级政府工作人员的信息化能力提高工作任重而道远。

三、民族地区应对“互联网+”时代机遇和挑战的对策

尽管存在一定的困难,但民族地区势必应该把握住“一带一路”战略下“互联网+”时代带来的发展机遇,通过有效的政策制定和实施,将民族地区信息化发展的滞后之处转化为信息化跨越式发展的潜力所在。

1.完善信息通讯基础设施建设,使少数民族民众切身体会“互联网+”的魅力所在

互联网意识培养及互联网能力的提升,要从“有形”和“无形”两个角度入手。“有形的手”是指建设信息通讯基础设施,使其覆盖面在民族地区全境无死角,特别是当前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要向偏远地区农牧民居住点倾斜,区内城乡间数字鸿沟要逐步缩小。在此基础之上,要提升信息通讯基础设施提供信息服务的质量。“无形的手”是指各级政府工作人员应从自身做起,提升信息化素养,并担任少数民族民众信息化意识和能力提升的典型示范者、技术帮扶传教者,使少数民族民众切身体会到“互联网+”的魅力所在。“有形的手”是“无形的手”实现的基础保障,“无形的手”则是“有形的手”提升效益的必经之路。

2.制定民族地区信息化发展战略,引导“互联网+”进入产业发展之路

“互联网+”对民族地区发展的作用,最直观地体现在对经济跨越式发展的推动上面,而经济发展又可以从产业发展的角度进行评测。“互联网+”的跨界融合功能使传统三次产业和信息化产业有了前所未有的动力和机遇,“互联网+智慧农业”“互联网+工业智造”“互联网+智慧商业和旅游业”的前景喜人。各级民族自治政府应制定本地区信息化发展战略,明确“十三五”期间信息化发展的方向、指导思想、具体路径。应大力鼓励电子商务的发展,特别是有民族特色的农牧产品、旅游产品的产业化和在线直销,解决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物流运输壁垒,甚至在资金和人才充裕的情况下组建和开拓自有物流渠道;应大力鼓励农牧民生产使用智能化设备,通过基层农牧业生产单位组团示范效应,逐步推动农牧业生产现代化、农牧业产品商业化、农牧业产品销售网络化;应大力鼓励工业企业引进智能化生产设备,从生产运作、供销商维护、商品销售、企业管理等多个方面实现智能化;应大力提倡各旅游景区在线宣传、展示,通过专有的旅游网站平台为旅游者提供实用信息,实现宾馆、景点门票、租车等旅游配套资源的在线预约及支付。

3.建设互动型电子行政,政府在社会多元网络化治理中起到表率作用

在“互联网+公共服务”和“互联网+智慧生活”中,社会网络化治理呈现主体多元性特征。政府在社会网络化治理和公共服务提供仅扮演表率、服务导航、质量监督角色,更多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让渡给有资质的社会团体、公民组织、社区及非政府组织来提供。在“互联网+”时代,政府的社会治理工作范围虽然有所减少,但工作的复杂程度、工作的质量要求却在提高,特别是如何在政府与多元社会治理主体间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有力的监管及反馈机制,电子行政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电子行政主要体现为政府内部业务流程梳理与优化,以及政府对外公共服务范式创新,其突出特征是互动性。通过电子行政的G2G(政府与政府间)、G2B(政府与企业间)、G2C(政府与公民间)、G2S(政府与社会间)模式的构建,使多元网络化社会治理可以在一个一站式网络平台上完成。特别指出的是,利用电子行政中的地理信息系统,可以使社会治理中的交通疏导、灾害防护、资源协调、社区管理等功能更为直观化和即时化。

4.与对口援建省区联动,在实地援建基础上构建远程援建模式

在继续实施实地对口援建基础上,利用“互联网+”的发展机遇,创新一条新型远程援建模式,有利于让更多的内地省市干部群众投入到援建工作中来,有利于在不明显增加援建成本的前提下,提升援建工作的实效。从具体实施层面上, “互联网+对口援建”平台的建设是远程援建模式实施的起点,应由中央相关部门统筹规划,建设一个国家级远程援建系统,从人员、组织机构和功能上将各对口省市部门和受援地区包含其中,这有利于统一管理,也有利于定期横向对远程援建绩效的测评,更有利于降低远程援建平台的开发成本。从具体功能层面看,在平台内要进行基于援建关系、援建领域的细分,既要保证援建单位与受援单位间援建专有资源的在线对接,也要保障在一定援建领域内资源可被全区按需使用。从运作模式层面看,既要鼓励实地援建干部通过平台与工作单位密切联动,也要提倡内地援建单位工作人员远程向受援地提供在线协助,还要促使本地干部群众通过平台获取在线培训,甚至可以通过该平台面向非援建单位的广大群众征集援建志愿者并进行审核筛选。

总之,“互联网+”时代给民族地区带来的机遇是远大于挑战的。总理在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引导互联网企业拓展国际市场。”[6]35进入2016年以来,无论的相关重要讲话,还是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也多次提及发展“互联网+”的重要意义。我们要牢牢把握国家大力推行“互联网+”的机遇,结合“一带一路”战略,将民族地区的经济跨越式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推到一个新的高度。

参考文献:

[1]马化腾等.互联网+国家战略行动路线图[M].北京:中信出版集团,2015.

[2]新华网.中央第六次工作座谈会召开,发表讲话[EB/OL].http:///gn/2015/08-25/7488714.shtml,2015-08-25.

[3]杨晓波.信息化现状及对策研究[J].发展论坛,2013(6).

[4]吴江等.观念环境――公务员和公民的信息化意识和能力[J].电子政务,2004(Z2).

第10篇

“我知道谁在制作病毒和木马,包括他们的姓名、住址、作案时间和手段,他们在我眼皮底下偷盗别人QQ账号和网游账号,但是我不能去逮捕他们。因为在中国没有法律可以判他们入牢,而我逮捕他们却是违法的。”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某处长的一席话让所有听众惊讶不已。

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处长表示,在互联网上偷盗虚拟账号绝对是一个暴利行业,并且已经形成了一条完整复杂的分销套现利益链条,国家公安机关针对某一案例的监察、取证、逮捕却往往需要几年。

8月28日下午,在“2007安全中国――计算机恶意程序治理法律环境高层研讨会”上,来自国务院信息化办公室、信息产业部、公安部、国家反病毒中心、中国互联网协会等8大政府部门代表、20家专业机构和互联网企业的代表,一致表达了对目前互联网安全现状的担心,并对因法律漏洞造成的互联网安全威胁表示相当震惊。

网民饱受恶意程序侵害

自2005年开始,以弹出广告、篡改浏览器首页、劫持浏览器等为目的的恶意软件程序在中国互联网上肆意泛滥。至2006年下半年,恶意软件的泛滥引起了网民的极大愤慨,也激起了社会舆论的强烈关注,各大安全厂商也提供了多种清除恶意软件的工具。但是病毒、木马、蠕虫等恶意软件程序依然猖獗不已,而只有“熊猫烧香”等少数案例受到惩治。

据金山毒霸2007年上半年互联网安全报告显示,今年上半年金山毒霸共截获新增病毒样本总计11万种,与去年同期增加了23%。其中木马病毒新增数占总病毒新增数的68.71%,高达7.6万种。另据统计,国内约4000万个人网银用户中有八成以上习惯在网上进行交易或炒股。

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副主任黄澄清告诉记者,经济利益已经成为病毒等恶意程序制造者最大的驱动力。恶意程序制造者已经不再是以炫耀自己的技术为目的,也不再是单打独斗,而是结成了团伙,有的人负责盗取银行或网游账号、有的人负责销赃,从而形成了一整条黑色产业链。从事此类恶意行为的成本很低、收益很大,但调查处理的成本却很高,这是其愈演愈烈的根本原因之一 。

网络安全立法有望突破

“恶意盗窃互联网交易平台上的账号、密码的行为,不仅严重地侵害了用户权益,挫伤了用户感情,也极大地损害了企业的权益。为了保护广大互联网用户和企业的切身权益,我们呼吁国家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治理木马等计算机恶意程序问题,还用户一个安全、健康的互联网环境。”腾讯公司首席行政官陈一丹表示,针对QQ的盗号木马已经对腾讯QQ的用户体验构成了极大破坏。

国务院信息办政策规划组秦海司长告诉记者:“互联网技术的进步给网络安全监管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目前我们一方面在积极运用信息技术手段保障互联网安全;另一方面也在积极研究和推进互联网安全立法和执法工作。但从长远来看,后者更为紧迫、更为重要,因为它关系国家信息化建设的健康、稳定发展。”

第11篇

(南京政治学院江苏210003)

【摘要】互联网给每个人提供了发表言论的途径,同时也给谣言的滋生和传播带来了新的平台,构成了网络谣言传播的新环境。网络谣言借助于互联网传播的快速性、传染性等特征,给现实生活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本文分析了网络谣言的传播特点,探索了治理网络谣言的策略。

关键词 网络谣言;传播;治理联网给谣言的传播提供了新的传播平台和渠道,构成了网络谣言的新的滋生和发展环境。谣言借助于互联网传播迅速的特点,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一旦网络谣言在虚拟世界形成一定力量,就直接对现实世界产生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互联网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给谣言的滋生提供了快速传播的渠道,尤其是那些具有侮辱、诽谤的谣言传播,给个人带来极大的伤害,一些涉及到危害公共安全的谣言得到迅速传播后会对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带来威胁。依托于互联网而产生的网络谣言,具有和以往谣言不同的特点,其传播渠道也具有独特性,对网络谣言的治理要从多个方面入手,加大对网络谣言的治理力度。

一、网络谣言传播的特点

网络谣言依托互联网这个平台有着同以往谣言不同的传播特点。人们在传播信息时总是会有意识地加入个人对信息的简化和加工,这样就很容易造成信息传播中的断章取义,使原信息的扭曲,极易产生谣言。在网络这个传播环境中,信息的传播依靠互联网这个平台得到快速传播,而且传播方式也比较简单、快速,人们直接通过复制粘贴、转发就可以实现信息的传播,降低了传播过程中的修改程度,这就从某个程度上提高了信息的可信度,同时增加了谣言在网络信息环境中的传播速度。

谣言传播和信息的重要程度和模糊度有关,越是重要性的东西,其模糊性越强,就越能激发人们对这个事件的猜测。在网络传播环境中,关于谣言的产生和传播,总会遇到网友为力求其谣言的真实性,而主动加入事实或细节,谣言的写作也完全按照新闻报道的格式写作,增加了谣言在传播环境中的信息加工内容,提高了辨别网络谣言的难度。

网络的匿名性特征给网络谣言的产生和传播提供了不可忽视的推动力。网上的交流和传播基本上都是基于个人与个人之间的交流,网络的匿名性使人们在交往与沟通时,没有了面对面交往的拘谨和谨慎,没有了对自我言论行为负责的高度责任感,这就使人们在网络世界内的交流更加自由和随性。一些网友为了在赢得互联网虚拟世界内的关注度,故意捏造具有能够吸引网友注意力的虚假消息,这些消息得到其他网友的关注后,一经大量转发就会蠃得越来越高的关注度,最终形成泛滥的网络谣言。互联网传播的迅速性、交互性强和传染性强等传播特征,从很大程度上推动了网络谣言的传播,造成网络谣言在网络信息世界内的泛滥,增加了追踪网络谣言缘起的难度。

二、网络谣言治理的策略

1.增强网民的媒介素养

从网络谣言传播自身的特点出发,增强网民的媒介素养对于治理网络谣言有着重要的作用,能够使网络谣言的传播止于“智者”,从而有力提高网络谣言滋生和传播的控制效果。目前,除了依靠国家制定相关的法律规范和技术监控外,增强网民的媒介素养已经成为治理网络谣言的重要方式。在网络传播环境中,每个人都可以利用自己手中的自媒体信息和评论,都有能力对社会公共事物进行传播,这就需要增强网民的媒介素养,让网民学会正确使用手中的传播手段,在互联网上更多贴近真实性的信息,及时发现和制止谣言的传播。

增强网民的媒介素养,需要提高网民的理智思考能力,提高网民分析、辨别网络信息的能力,在网络谣言面前保持清晰的判断力,不轻易转发危害公共安全、人们生命财产的信息和评论。同时,还可以鼓励网民参与到网络信息安全维护中,调动网民参与的积极性,为网民和网络管理者提供畅通的对话空间和平台,为增强网络上的公民意识创造良好的环境。

2.发挥传统媒体的权威性

新媒体的兴起和发展,从某种程度上削弱了传统媒体的垄断地位,但是传统媒体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还是占据明显优势。传统媒体在治理网络谣言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网络谣言兴起之时,传统媒体可以通过传统途径或依托互联网平台及时澄清不实消息,扼制网络谣言的传播。这就要求传统媒体在平时的新闻报道中,力求准确、客观报道新闻事实,增强自身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因为一旦传统媒体的公信力和权威性丧失,那么在网络谣言发生时就不能拥有足够的说服力去制止谣言的传播。另外,传统媒体播发信息不真实,也可能成为网络谣言滋生的源头,因此,传统媒体新闻工作者加强自身的专业素养,坚持用事实报道原则,对传统媒体公信力的保持和网络谣言的澄清具有重要的意义。

传统媒体要坚持对自己报道的严格要求,尤其是引用网络来源消息时,要仔细核实消息的真实性,避免成为网络不实消息的传播者。在进行新闻报道时,传统媒体要注意对事实细节的审核,对网络动态要进行及时的关注,第一时间澄清新闻报道事实,不给网络谣言滋生和传播的空间。虽然网络给了网民们充分的讨论空间,网民们可以根据自己掌握的信息对事件进行评判,但是在网络讨论空间中,网民容易受到其他信息的干扰,不能进行正确的独立判断,很容易受网络中传播较多的信息影响,影响了网民对网络谣言的辨别。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网络谣言的澄清大多都是由传统媒体的新闻报道和评论进行澄清的,网络的自我澄清主要表现在那些已经经过传统媒体澄清但依旧在网络传播的谣言方面。总的来说,传统媒体在制止和澄清网络谣言方面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治理网络谣言离不开传统媒体的参与和支持。

第12篇

“你的一些文件被我加密了。”

“我敢保证,没有我们的解密服务,就算老天爷来了也不能恢复这些文档。”

“想要恢复文档,需要付点费用……最好三天之内付款,过了三天费用就会翻倍……一个礼拜未付款,将会永远恢复不了。”

“对了,忘了告诉你,对半年以上没钱付款的穷人,会有活动免费恢复,能否轮到你,就要看你运气怎么样了。”

……

从5月12日开始,这段心平气和又略带诙谐的文字,以包括中文在内的多国语言,呈现在全球150多个国家近30万终端用户的电脑屏幕上,告诉这些用户他们的电脑已经染上一种名为“想哭(Wanna Cry)”的勒索病毒,要么以比特币的形式支付赎金,要么就放弃电脑中的所有文件。一时间,中毒的用户欲哭无泪,没中毒的用户提心吊胆,先断网再备份、补漏,忙得四脚朝天……

作为一个勒索软件,“想哭”病毒的目标在于经济上获利。由于比特币难以追踪,所以对该病毒爆发到底讹诈了多少钱尚无法准确评估(根据美国思科公司的估计,获利仅为5.5万美元),但其传播速度与广度均为同类“勒索软件”所无法比拟,特别是其引发了医院、交通、教育部门的服务网络瘫痪,让人们切身感受到基础设施受到网络攻击后产生的恐慌,对社会乃至国家安全都不失为一种威胁。更有甚者,这种病毒还打破了通过隔离内外网保护关键基础设施的“童话”。因此,有网络问题专家将其形容为一场“准网络战”,也有人推测这是一起有针对性的组织或国家行为,甚至可能是一次有国家背景的网络攻击预演。有西方媒体把矛头指向朝鲜,也有网络公司散布消息称“想哭”病毒的设计者“很可能是讲中文的人”。

“想哭”病毒并不像它的中毒界面所说的那样“就算老天爷来了也不能恢复这些文档”。病毒出现不久,包括中国的阿里云安全、360、天安等在内的全球网安公司纷纷推出了拦截、查杀、补救措施和程序。一个名叫马库斯・哈钦斯的英国专家发现了“想哭”病毒中的“断路开关”。根据他的分析,“想哭”病毒是一款设计简陋的蠕虫病毒,“就是各部件零零碎碎凑到一起的产物,支付系统更是粗劣到不忍直视的地步”。

单纯从病毒程序本身来看,“想哭”还进不了计算机病毒的“名人堂”,但其背后的故事却引发了国际社会的震动,至今仍在发酵。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想哭”病毒出现后不久,一个名叫“影子经纪人(Shadow Brokers)”的黑客组织宣称,该病毒是根据其对外披露的“永恒之蓝(Eternal Blue)”漏洞开发的,而这个漏洞是从美国国家安全局(NSA)的网络“军火库”里窃取的。根据“影子经纪人”的消息,美国国家安全局下属的“方程式组织”主要负责挖掘系统漏洞、开发网络攻击程序等,而“影子经纪人”入侵了该组织的数据库,获取了其中一些重要信息。“影子经纪人”本希望“方程式组织”能“回购”这些信息,但却未能收到对方的任何回应。于是,“影子经纪人”对外披露了部分信息,以期引起“方程式组织”的重视,这其中就包括那个名为“永恒之蓝”的漏洞。

当根据“永恒之蓝”开发出的“想哭”病毒名声大噪之后,“影子经纪人”又放话称,将从6月开始,逐月出售从“方程式组织”盗取的浏览器、路由器、手机等的系统漏洞及相关工具,以及针对俄罗斯、伊朗、朝鲜等国导弹和核弹计划的内部网络数据。较之“想哭”病毒,这些“私贩货”更具危险性,有种“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感觉。雪上加霜的是,“维基解密”近日放言,下一步将公开一份取自美国中央情报局内部网络的秘密文件,内容是一种名为“雅典娜”的针对“视窗”(WINDOWS)操作系统的攻击工具。

拷问全球网络治理能力

“想哭”病毒的肆虐为终端用户的网络安全敲响了警钟,但其背后的故事却在拷问当前的全球互联网治理能力。如果国际社会不对无节制的网络攻击工具开发行为进行管控,各种全球范围的网络病毒袭击事件还会层出不穷,“永恒之蓝”过后还将会有“永恒之绿”“永恒之黄”……

遗憾的是,当前的全球治理体系还远不能适应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网络空间是一个人造虚拟空间,与实体空间有着很大差别,人们尚未充分理解和掌握网络空间的特性和规律,而且,由于技术更新过快,网络空间的发展走向有很强的不可预测性。与此同时,网络空间又并非完全孤立、虚拟的存在,它实际上是实体空间的延伸,网络空间的全球治理同样存在大国博弈、地缘政治、非国家行为体犯罪等因素,甚至比实体空间更为复杂多变、更具挑战性。

目前国际社会对“应该进行全球互联网治理”已经达成共识,分歧在于由谁来治、怎么治,特别是卡在“谁来治”这个问题上。虽然现在多利益攸关方(“多方”)的治理体系正在形成,但在“多方”中是否应该包含国家或政府以及国家或政府是否应该发挥主导作用的问题上,存在较大分歧,进而引发了围绕“网络”的争论。

美国坚持纯粹的“多方”,排除国家的参与。如果当前各个国家和地区的互联网技术发展均衡,关键资源配置平等,那么这种方法确实可以体现互联网的自由精神。但现实是,无论是技术水平还是关键资源的分配,美国都占据绝对优势。最具象征意义且关系全球互联网正常、稳定、安全运行的资源是以根服务器、根区文件和根区文件系统为典型代表的关键资源,它们共同支撑着域名解析服务器,就像它们的名称一样,是网络空间物理意义上的“根”。因为技术发展和历史原因,全球目前使用的域名解析系统呈树型结构,处于最顶端的是13台“根服务器”,分别处于12家运营商的控制之下,其中10台位于美国境内。此外,在互联网骨干架构以及互联网交换节点等骨干设备方面,网络名称、IP地址、顶级地理域名等关键性软资源方面,美国均占有绝对优势。在这样的现实情况下,排除国家加入治理体系,实则是引入了丛林法则,最终令强者愈强,弱者愈弱,更加无法实现网络空间的公平与自由。

新兴经济体与发展中国家希望通过“平等”来对冲技术能力资源不对称分布造成的弱势地位,主张采取多边协商手段,由政府间组织制定互联网治理规则,其对“”的强调是出自于一种自卫本能以及对美国政府无节制地使用自己网络安全能力的强烈不安,特别是在“棱镜门”事件发生之后。2014年,印度在国际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ICANN)会议上提出颠覆性的调整方案,核心内容是将全球网络空间治理的主要职能转交给国际电信联盟,数据资料置于本境内而非跨境流动。俄罗斯也提出了在联合国框架下建立政府间组织以取代“多方”治理的方案。中国的态度则相对温和,既不全盘否定“多方”模式的作用,又强调“网络”对全球共享共治网络空间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