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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市场需求

时间:2023-06-06 09:39:3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工程监理市场需求,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第1篇

关键词 工程监理;项目管理;管理接轨

1 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的差距分析

随着项目法人制的不断完善以及民营企业和私人投资项目的大量增加,建设单位对工程投资效益愈加重视,业主对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服务的需求也越来越强烈,虽然目前已有部分监理企业承担了一些工程项目管理业务,但无法满足业主的需求。大多数监理企业仍和工程项目管理相距很远,分析其原因有以下几点[1]:

1.1 监理制度建立的初衷和现实:

因我国在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时过分强调监理的作用,造成我国工程监理企业业务职能过于单一的局面,其大部分工作范围仅限于施工质量管理,对项目决策策划、设计阶段、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工期控制、项目运营涉及很少,没有进入推行之初要求的全过程、全方位控制工作。这无疑限制了监理企业向项目管理企业发展的进程。

1.2 资质限定难以全面涉足真正的项目管理:

政府管理部门存在职能交叉,致使工程项目管理分割成块。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从事工程建设的单位实行资质管理,一定资质的企业只能从事与其资质相对应的工程建设。与工程建设直接相关的资质主要包括:监理资质、施工图审查资质、造价咨询资质、招标资质,每一资质又进行分类和分级。 此外,还必须得到金融、法律等方面的从业认可。资质管理规定使监理企业无所适从,几年时间内也未必能获得所有相应的资质认证,所以很难全面涉足真正的项目管理。

2 工程监理和项目管理的接轨

面对严峻的国际竞争形势,国内的监理企业应在国内市场尚未完全放开的3~5年内向工程项目管理公司方向发展,与国际接轨[2~7].

2.1 加快投资体制的转变:

伴随着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向国际接轨,我国工程监理从无到有,并从工程监理向项目管理发展;与此同时,我国的投资体制也进一步与国际接轨,不仅项目筹资由政府拨款改为“拨改贷”再改为多元化融资,而且投资管理体制也由政府部门成立的项目指挥部形式转变为项目法人责任制。因此,加快投资体制改革,建立投资责任激励约束机制,真正使项目业主对资金的使用效果、投资风险重视起来是推动工程监理向项目管理接轨的首要因素。

2.2 加强行业规范建设:

目前我国建筑市场仍不完善,项目管理尚不完全规范。为此,必须贯彻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建立和健全各类建筑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进一步加速清理和废除与世贸组织规则和国际惯例不适应的法律、法规,做到门类齐全、互相配套,避免交叉重叠、遗漏空缺和互相抵触。

2.3 培育市场需求:

市场需求是监理发展的根本,因此,对项目管理服务和健康发展的持续需求是监理公司向项目管理公司过渡的关键。应当尽快转变和完善政府职能,建立市场准入机制,加大项目管理的宣传力度并加强对项目管理行业的扶植力度,以便培育工程监理和项目管理接轨的外部环境。监理行业应当发挥其在市场培育方面的力度,如加强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创优质服务实绩等以激发业主的服务需求意愿。

2.4 接轨转型形式:

中等规模的监理企业:可以考虑与设计咨询企业、造价咨询企业、招标企业等工程咨询中介机构合并,通过资金参股、控股等方式,建立股份制的工程项目管理公司,使合并的各企业成为紧密的利益结合体,进行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提高综合咨询水平和管理能力,将业务拓展到项目全过程的工程监理咨询市场,提高企业的规模实力。

较小规模的监理企业:由于企业的竞争力较弱,可通过与其它企业合并或融入到其它企业的方式来维持自身的生存。或者朝专业性监理企业发展,就项目某一阶段或某一方面为业主提供非常专业的项目管理服务。

3 结语

工程项目管理是一门复杂的综合性学科,它对确保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提高投资效益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我们应加快建设项目管理的改革步伐,使其不断规范化、科学化,同时加快监理公司与工程项目管理公司的接轨,以便适应国际市场的竞争环境,有实力去抗衡国外的工程咨询公司,保证我国建筑行业在入世后能够稳定、健康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黄秋玲。工程项目管理体制的主要内容,经济论坛[J].湖北社会科学,2004,13(6):89.

第2篇

随着项目法人制的不断完善以及民营企业和私人投资项目的大量增加,建设单位对工程投资效益愈加重视,业主对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服务的需求也越来越强烈,虽然目前已有部分监理企业承担了一些工程项目管理业务,但无法满足业主的需求。大多数监理企业仍和工程项目管理相距很远,分析其原因有以下几点[1]:

1.1监理制度建立的初衷和现实情况间的差距

因我国在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时过分强调监理的作用,造成我国工程监理企业业务职能过于单一的局面,其大部分工作范围仅限于施工质量管理,对项目决策策划、设计阶段、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工期控制、项目运营涉及很少,没有进入推行之初要求的全过程、全方位控制工作。这无疑限制了监理企业向项目管理企业发展的进程。

1.2资质限定难以全面涉足真正的项目管理

政府管理部门存在职能交叉,致使工程项目管理分割成块。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从事工程建设的单位实行资质管理,一定资质的企业只能从事与其资质相对应的工程建设。与工程建设直接相关的资质主要包括:监理资质、施工图审查资质、造价咨询资质、招标资质,每一资质又进行分类和分级。此外,还必须得到金融、法律等方面的从业认可。资质管理规定使监理企业无所适从,几年时间内也未必能获得所有相应的资质认证,所以很难全面涉足真正的项目管理。

1.3工程监理企业自身机制不健全

目前我国建筑业发展尚不规范,工程监理行业中存在竞相压价等恶性竞争行为。同时,监理企业良莠不齐、形式各异,有挂靠的、也有出租资质的,导致诚信基础的缺乏使相当一部分业主对监理承担全过程管理不放心。由此,监理单位虽然承担了在建项目投资、进度、质量控制、合同管理、组织协调等服务活动,但业主很难放弃对项目施工队伍的选择、物资采购、进度款的拨付、工期进度的要求等一系列管理权限,使得高智能人才进监理公司无法发挥作用。监理企业结构不合理、考核激励机制不健全、培训费用少、人员调动困难,这些都令监理公司很难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项目管理企业。

2工程监理和项目管理的接轨

面对严峻的国际竞争形势,国内的监理企业应在国内市场尚未完全放开的3~5年内向工程项目管理公司方向发展,与国际接轨[2~7].

2.1加快投资体制的转变

伴随着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向国际接轨,我国工程监理从无到有,并从工程监理向项目管理发展;与此同时,我国的投资体制也进一步与国际接轨,不仅项目筹资由政府拨款改为“拨改贷”再改为多元化融资,而且投资管理体制也由政府部门成立的项目指挥部形式转变为项目法人责任制。因此,加快投资体制改革,建立投资责任激励约束机制,真正使项目业主对资金的使用效果、投资风险重视起来是推动工程监理向项目管理接轨的首要因素。

2.2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和行业规范建设

目前我国建筑市场仍不完善,项目管理尚不完全规范。为此,必须贯彻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建立和健全各类建筑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进一步加速清理和废除与世贸组织规则和国际惯例不适应的法律、法规,做到门类齐全、互相配套,避免交叉重叠、遗漏空缺和互相抵触。

2.3培育市场需求和外部环境

市场需求是监理发展的根本,因此,对项目管理服务和健康发展的持续需求是监理公司向项目管理公司过渡的关键。应当尽快转变和完善政府职能,建立市场准入机制,加大项目管理的宣传力度并加强对项目管理行业的扶植力度,以便培育工程监理和项目管理接轨的外部环境。监理行业应当发挥其在市场培育方面的力度,如加强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创优质服务实绩等以激发业主的服务需求意愿。

2.4接轨转型形式

监理公司向项目管理公司的转化方式,可从以下3个方面考虑:

较大规模的监理企业:由于企业本身具备相当的资质和人力、物力、财力条件,可通过收购其他小型企业,吸纳其他相关人才如建筑师、结构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招标专业人员以及法律人才等,在保留原公司的基础上成立新的项目管理公司,进一步扩大企业规模和资质范围,使得监理企业有实力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全方位工作。超级秘书网

中等规模的监理企业:可以考虑与设计咨询企业、造价咨询企业、招标企业等工程咨询中介机构合并,通过资金参股、控股等方式,建立股份制的工程项目管理公司,使合并的各企业成为紧密的利益结合体,进行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提高综合咨询水平和管理能力,将业务拓展到项目全过程的工程监理咨询市场,提高企业的规模实力。

较小规模的监理企业:由于企业的竞争力较弱,可通过与其它企业合并或融入到其它企业的方式来维持自身的生存。或者朝专业性监理企业发展,就项目某一阶段或某一方面为业主提供非常专业的项目管理服务。

3结语

工程项目管理是一门复杂的综合性学科,它对确保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提高投资效益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我们应加快建设项目管理的改革步伐,使其不断规范化、科学化,同时加快监理公司与工程项目管理公司的接轨,以便适应国际市场的竞争环境,有实力去抗衡国外的工程咨询公司,保证我国建筑行业在入世后能够稳定、健康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黄秋玲。工程项目管理体制的主要内容,经济论坛[J].湖北社会科学,2004,(6):89.

[2]谢坚勋,叶勇,欧阳光辉。浅谈工程监理和项目管理接轨[J].建设监理,2004,22(2):22-24.

[3]张静,肖茜。中国工程监理与国际化接轨探讨[J].长安大学学报(建筑与环境科学版),2004,21(2):68-71.

[4]单建华。监理公司如何向项目管理公司过渡[J].福建建筑,2005,4(89):197-198.

[5]李建峰,曾永祥,王秀红。对我国工程监理业改革与发展的探讨[J].基建优化,2004,25(4):8-10.

第3篇

【关键词】公路工程;监理;改进措施

中图分类号:X734 文献标识码: A

前言

工程监理制度是公路工程建设中一项科学、有效的管理措施,它保证了工程建设的法制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目前的公路建设市场庞大,监理队伍中存在鱼目混珠、不规范监理等现象,个别监理工作者素质不高、业务不精,监理队伍与目前建设市场不适应。如何规范和建设高素质的监理队伍以及做好当前公路工程监理工作,是摆在我们广大监理工作者面前一个重要课题。

1、公路工程监理概述

公路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承担其项目管理工作,并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监控的专业化服务活动。公路工程监理的行为主体是工程监理企业。工程监理企业是指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监理资质证书的依法从事公路工程监理业务活动的经济组织。工程监理只能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来展开。公路工程监理不同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公路工程监理实施的前提是只有在建设单位委托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公路工程监理的实施需要建设单位的委托和授权,需要与建设单位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明确监理的范围、内容、权利、义务、责任等,在规

定的范围内行使管理权。工程监理企业对哪些单位的哪些建设行为实施监理,要根据有关建设工程合同的规定。

2、公路工程监理的内容及作用

(1)控制工程质量是监理企业的最主要内容之一。监理机构在工程开工伊始即进入施工现场,自始至终控制着工程质量的发生发展,系统开展全过程检验和实验,包括进货检验和实验、过程检验和实验、最终检验和实验;通过开工审查、方案会审、分包商准入、人员资格确认、材料把关、每道施工工序的质量把关、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重要部位的旁站、日常巡查、平行检验、项目安全及使用功能的试验确认等;通过一系列的控制手段,适时监控承包商达到设计图纸、合同及规范要求。

(2)进行施工进度监理。众所周知,公路建设工期要求紧,监理在其中扮演重要角色。

调节施工节奏,协调内部关系,督促承包商按进度计划实施,监帮结合,发现工期拖延时及时下发赶工令,审核赶工措施,确保承包商按期竣工。

(3)进行费用监理,努力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果。过去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现象较普遍,现在实行工程量清单、总价合同和进度付款制度,每月工程进度款一般由施工方先把申请表报给监理,监理根据施工图、合同条款及现场完成情况批准付款证书。对于影响造价因素大的设计变更、索赔控制,监理都要谨慎行事,严格控制。

(4)进行合同管理,这方面的工作越来越重要,也是目前我国监理的薄弱环节,却正是国际监理的重点和强项。让建设方、施工方全面实际履约合同是合同管理的终极目标。目前,普遍存在合同意识较为淡薄,合同履约不高,甲乙双方合同纠纷经常发生,引入监理后,监理以充分信任的第三人身份可平衡关系,督促双方严格履行合同。监理是施工的见证人,因此,能在公正处理索赔中充分发挥作用。

(5)在工程内部协调中发挥作用。由于目前建设朝智能化、自动化、新型化、多样化发展,参建单位越来越多,一个工程总包商、分包商、制造商、供应商等加起来有十几个单位,大型工程有几十个单位,如何同步协调施工与安装,单靠总包方不能胜任。监理通过召开定期监理例会、签发监理通知单、会见承包商等形式在其中发挥调和、协商等重要作用。

(6)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中的作用。这是我国工程监理实际中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政府要求监理可利用在施工现场的有利条件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通知承包商立即整改。当工地管理出现不文明现象时及时要求整改,以期达到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安全生产、保护环境、文明施工的综合目标。

3、公路工程监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3.1个别公路工程项目比较侧重于工程进度,监理对工程质量控制比较被动

目前,虽然现行的一些相关法规都将公路工程监理纳入工程质量保证体系中,并占有重要的主导地位。但公路工程实施中往往过分重点突出工程进度,这样无形中削弱了对质量的控制。监理对工程质量进行控制影响了工程进度,甚至有时业主要求监理特事特办,相关质量控制与进度控制环节上出现了矛盾,造成监理质量控制方面比较被动,从而降低了监理在质量

方面的控制作用。

3.2公路工程监理多局限于施工阶段,不能充分发挥工程监理的作用

根据《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的要求,应“在公路工程招标之前确定公路工程监理单位”。但就我国目前来看,工程监理仍局限于施工阶段,由于未能按规范要求在公路工程招标之前

确定公路工程监理单位,所以公路工程监理也就无法进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既不能参加公路工程施工招标,也未参与选择承包人,因此造成了公路工程监理在投标人工作时,对承包

人的许诺、承包人的能力及素质等缺乏了解,对承包人能否“保证工程质量并如约履行合同”无法承担责任,当遇到综合素质差的承包或分包队伍时难以处理,并不可避免地出现被动局面,易给国家和企业造成损失。

3.3实际工作中“严格监理”难到位,“热情服务”有误区

(1)“严格监理、优质服务、公正科学、廉洁自律”的原则,其本身是非常严谨和无可挑剔的。但由于目前在法律法规还不完善和不健全的情况下,实际工作“严格监理”很难到位。因而FIDIC条款中规定的“监理一票否决权”和承包人不能按要求完成工程时,监理工程师“分割工程”及“终止合同”就难以执行,这就大大降低了工程监理的力度,甚至个别项目招标文件合同条款里监理对施工单位违规操作都没有经济处罚权,造成施工单位依旧我行

我素。

(2)“优质服务”理解有误区。目前公路工程建筑市场仍不十

分健全,企业的综合素质有待提高,承包人对工程承包的理解和适应性有待加强。工程承包的含义不仅仅局限于创造经济效益,更重要的是在创造经济效益的同时创造社会效益。公路工程监理的服务对象无疑是业主单位,从有利于工程顺利进展和完成出发,在管理及技术方面对工程施工企业给予适当的帮助,既有利于业主按期获得良好工程产品,也有利于国家建设。

4、我国公路工程监理市场的改进措施

4.1全方位、全过程进行工程项目的监理服务我全国公路工程监理虽然经过十几年的发展,但目前仍然以施工阶段的监理为主。造成这种状况既有体制上和认识上的原因,也有建设单位需求和监理企业素质及能力的原因。根据当前的发展,随着项目法人责任制的不断完善,民营企业和私人投资项目的大量增加,建设单位对投资效益的愈加重视,监理企业素质能力的不断提高,工程前期决策阶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监理必将日益增多,代表建设单位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工程项目管理是我国工程监理行业发展的趋向,也是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制度之一。监理企业应当按照当前市场需求多样化的现状,积极努力扩展监理服务内容。从现阶段的以施工阶段监理为主向全过程、全方位监理的方向发展,不仅要对施工阶段的投资、质量、进度、环保、安全进行监理,做好合同、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而且要对项目决策阶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阶段进行监理,从而更好地发挥工程监理的作用。

4.2完善监理企业的结构经营形式建设单位(业主)对公路工程监理的需求是多种多样的,所以根据市场经济规律,监理企业的发展应当与市场需求相适应,监理企业所提供的监理服务

应当是多种多样的,推销的应当是适销对路的“产品”。全方位、全过程监理的发展方向,并不意味着这是所有的监理企业发展目标,而是应当通过市场机制和政策的导向作用,建立综合性监理企业和专业性监理企业相结合、大中小监理企业相结合的监理企业结构。

4.3重视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不断提高监理人员综合素质随着科学发展进步,工程建设领域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不断推出,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不断更新,信息技术日新月异,监理人员所处的特殊位置都要求工程监理人员与时俱进、加强学习,不断地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科学、公正地履行职责,才能为建设单位提供优质服务。提高公路工程监理队伍素质是一项长期任务,应当制定长远发展规划,当务之急是多渠道并举全面提高监理工程师的素质,以缓解到彻底解决监理人才的年龄与知识老化的问题,即专业知识强年龄大的往往不懂计算机,计算机精通的年轻人又往往专业知识、业务水平欠缺。

一个专业知识水平很高的公路工程师不一定能够完全胜任监理工作,让其真正在监理工作中发挥作用,需要一个转变成长的过程。

结束语

公路工程监理工作是公路建设质量的有力保证,在监理过程中,要重视建立有效的工地组织机构来实施,同时离不开专业监理人员和必要的仪器设备作为工作保障。因此,作为监理人员要不断掌握新的知识,不断充实完善自己,做一名合格的监理人员。

参考文献

[1] JTG G10-2006.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

[2] 宋德燕.谈公路工程监理及质量控制措施[J] .价值工程,2011年03期

[3] 胡晓光.简述公路工程监理工作质量的影响因素[J] .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1年17期

[4] 吕敏,颜碧江,顾恒.公路工程监理分析[J] .科技资讯,2011年06期

[5] 朱海虹.浅谈如何顺利开展公路工程监理工作[J].黑龙江科技信息,2007

第4篇

关键词:项目管理 项目监理 接轨

工程建设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的委托,根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其它工程建设文件,对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针对工程项目建设的要求,接受业主的委托,按照双方合约的规定,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两者目的相同,殊途同归,但两者又有不同的职能和作用。现实工作中,经常出现项目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职能错位、职能交叉、争权夺利甚至管理空白的现象,因此,当前建设工程管理,必须重视项目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的关系,要从理顺各自职能作用、明确各自工作范围、规范各自工作秩序入手,加强两者的协调和配合,加强双方工作的接轨,促使双方运用不同的方法和手段开展管理工作。

一、工程监理力度有限,职能难于充分发挥

近年来,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在建设工程管理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随着项目法人制的不断完善,民间大量的资本涌入建筑领域,以及国家对于项目工程的重视加大,建筑公司对于建筑的质量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业主对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服务的需求也越来越强烈,但是,由于监理企业和项目管理人员受聘的组织不同,服务对象不同,职能不同,加之员工素质不同,双方经常摩擦,导致了一系列问题的出现。

一是监理工作力度不够,有的把工程建设监理简单理解为质量的监理。项目的监理的职能本来应是三控、二管、一协调,建立一个系统化的监理制度。但是由于监理制度建立的初衷和现实情况间的差距,现在许多监理企业只注重建筑质量,忽略了其他方面的监理,忽视了项目的开发、进程、投资,以及整体项目的运转和后续管理问题,造成了监理的内容单一,没能充分发挥监理的作用。有的建筑方设置的监理会完全是出于应付国家的政策,花钱聘请一些人当摆设。正是因为一系列的原因,才使现在工程建设中出了很多问题,工期的延迟,资金的不到位,成本的超出,设计的不合理等等,都影响了工程的整体进程。

二是工程的建设监理对于业主出资方的约束力度小。工程项目能否如期完成,完成的质量情况如何,完全取决于出资方,可是现在一些监理组织基本上对于出资方没有任何的约束力。出资方的项目管理人员忽视监理组织的存在,直接和工程承包方联系、下达命令,视监理组织为摆设,没有一点作用。在一些大的项目上,出资方自己组织人员进行施工监理,不相信监理,不支持监理,不承认监理,忽视监理的存在,出资方项目管理人员越俎代庖。正常来讲,监理工程师应该是工程建设项目现场的唯一管理人员,出资方委托了监理,就应由工程师去实施对工程全程的建设项目的监督与管理,出资方的意见和一些决策也应通过监理工程师去实施,而出资方真正要做到的是如何做好对监理的管理,而非直接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管理。这似乎是一个很容易处理和解决好的问题,可是在实际中,却完全不同。

三是工程监理缺乏高端人才。部分工程企业对监理不重视,对监理的投资也很少,运行经费少,在这样的前提下怎么能聘请到高端的人才呢,又怎么能保证监理工作的良好运行。同样,基于有些项目监理工作就是个空摆设,很多的有抱负的人才流失掉了;还有的企业不能提供满意的薪资,又有一部分人流失掉了,剩下人员有的素质较差,有的缺乏经验,有的责任意识不强,有的混天度日,工程项目一结束,许多人面临失业,没有发展前途。还有一方面的原因就是随着工程的推进,相关专业监理人员出现缺乏,很多的企业就会聘用一些外行人,应付了事,这些非专业的人员素质差,没有专业的监理水平,再加上考核机制不健全,所以造成的监管效果很差。这些因素,从不同方面制约了监理行业发展。

二、工程项目管理必须加强管理和规范

现在的工程规模越来越大,对于工程的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过去单纯的由出资方进行管理的水平已经无法满足需要,所以对于高质量的管理需求越来越高,建立一个高质量的管理团队是每一个建筑公司的必须。针对目前一些项目管理机构职能越位的问题,重点要抓好三个完善:

一是要完善职能设置,明确工作范围。双方要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不能越权行事,各自为阵,而要互相尊重,互相支持。项目管理的作用是监督监理,因此要依靠监理发挥管理的作用,工作中做到参与不干预,监督不插手,不能取而代之、越俎代庖,更不能忽视其存在,要千方百计为监理人员创造条件,提供支持,这样才能形成凝聚力。

二是要打造一支高质量的项目管理人员队伍。人才是管理的关键,只有具有优秀的管理团队,进行运筹帷幄,组织管理,才能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要选拔专业的人才,重点培养工程类、经济类、管理类、法律类等方面人才,建立企业人才库,随时满足项目对管理工作的需求。

三是要建立标准的工作规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依据工作管理规范,该管理的地方管理,该监理的地方坚决监理,绝不越权越位,保证工程的正常运行,一定要按部就班的执行各项管理条例,对于违反规范的严惩不怠。

三、促进工程监理和项目管理的接轨

首先,两者接轨关键是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推进制度化的建设。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必须要在法律的原则下运行。现在之所以出现监理和管理的错位、缺位,在很大的程度上就是因为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不完善,规定不严格,相关的措施不配套,规则不细致。而且相关的惩罚不到位,不落实,出现监理缺位的现象没人管,法律没能从根本上保证监理的权利。缺乏监督机构,后续跟进的措施不完善。

其次,两者接轨必须加快投资体制的转变。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工程监理从无到有,工程的投资形式也由过去单一的政府拨款、财政投入,改为现在的企业投资,自主融资等多种新式。在新的形势下,监理的机制也要与时俱进,不能走过去的老路,不能再成为摆设,要跟上时代的步伐,行使自身的应有职能。投资体制的转变客观上促进了监理的发展,促进了监理和管理的有机融合,促进了投资的保险和盈利性。

最后,两者接轨必须培育新的市场需求和良好的外部环境。一切经济的活动都是在市场下进行,市场的需求是监理产生和发展的主体。监理行业要发展壮大,一定要不断发掘市场,开拓市场,创新市场需求,促进监理制度的不断完善。同时还要培育良好的投资环境,放宽市场准入,完善政府职能,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加大对项目的管理能力,加快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优化良好的市场环境,不断促进监理和管理的接轨。

工程监理和项目管理的接轨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不同的企业类型采取不同的方式。比如说规模较大的公司由于自身财力物力的优势,公司内部各项规章制度也很完善,可以通过兼并的方式吸纳监理的人才;规模一般的可以采取合并的方式,通过股份控股,结成利益结合体,共同提升监理水平和管理水平;对于一些规模比较小的公司,由于自身的实力比较弱,应该通过与其他公司融合,或者朝专业性监理企业发展,就项目某一阶段或某一方面为业主提供非常专业的项目管理服务。

结束语:

现代的工程建筑一定要将项目监理和项目管理接轨运行,这是工程顺利完成保证质量的必要条件,也是未来的发展趋势。企业一定要紧跟时代的步伐,立足项目建设的根本目的,及时准确的定位,处理好工程的监理和项目的管理之间的关系,通过加快投资体制机制的转变,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打造高素质的管理和监理团队,完善两者互为支持、互为补充的管理机制,实现工程监理和项目管理的完美融合,唯有如此,才能不断推进建设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熊启军.浅谈建设工程监理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关系[J].科技管理2011(2)

[2]张墨晗.工程监理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看法[J].企业管理.2010(2)

第5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工程监理;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建筑工程作为承担城市建设发展的主要职能,其中主要涵盖了建设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以及施工单位三大主体部门。工程监理单位则主要负责建筑工程的质量把关、科学决策以及对施工现场出现的具体问题进行协调处理,在整个建筑工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我国的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启动的比较晚,在整个建筑行业中的管理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还有很多不足,笔者通过对以下建筑工程监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从而找出相应的应对策略。

一、我国建设工程监理的概况

建设工程监理自1988年开始实施,这一制度的执行也切实成为了改革建设工程领域的重要措施。执行建设工程监理之后的一十余年中,我国在建设工程领域取得了很多成绩,建设工程领域的发展也更加健康、可持续。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对于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工程项目质量、国家利益以及业主的合法权益等方面起到了很好的帮助作用,也切实得到了工程领域和社会各界的}i定和认可。现在建设工程监理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具有一定行业规模的产业,也具有与其相适应的监理制度和法理法规体系。建设工程监理领域也培养和吸引了人量的优秀工程人才。但是另一外一方面,由于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在我国的起步比较晚,因此还存在人量的问题亚需解决,目前,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行业规模,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培养了一批具有复合型知识结构的监理人才,积累了比较丰富的建设工程监理经验。笔者结合多年工程实践经验,通过与中国当前建设领域的实际情况出发,查看人量的工程文献,对目前工程建设领域的监理行业情况有了整体概括,并且就此发现了人量存在于工程监理行业的问题,针对这此问题笔者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和应对措施,以期能够使工程监理行业不断优化,为行业发展做出相应贡献。

二、我国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存在的问题

1、管理体制不能适应市场需求

条块分割在当前阶段是我国建设工程监理的一人特点。建设工程监理最初的提出主要是应对计划经济下的工程领域改革,推动其变革的主要动力来自于政府部门。由于政府监管的强制性特征,自然导致了各个职能部门之间的重叠和交义,使得建设工程监理效率的低下,极人的浪费了社会资源,与当前我国推行的市场经济体制很难相互契合。必须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在进行建设工程监理活动时。当前,针对建设工程监理制度,我国提出和颁布了人量的法律法规,从各个方面和角度对建设工程监理的责任、地位、性质、权利、义务等做了相关的规定,肯定了其法律地位。当时当前的法律法规体系还与国际标准有很人的差距,需要进一步子以完善和加强。

2.2监理市场规范化程度低

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在我国的推行时间只有二十余年,因此发展还不够完全,在短时间之内涌现了人量的工程监理企业,这此企业参差不齐,因此对其监管很难有十足的保证。另外一方面,监理制度的推广是基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进行的,因此对于监理公司的推动主要是依靠政府监管部门,这就使得原本应该由市场进行调节的行业失去了其特征,削弱了市场调节的作用,监理市场不能形成公平的竞争体制,监理服务的供求机制和价格机制很难形成,这就造成了监理市场的规范化程度低。

3、监理行业独立性不强

由于我国特殊的国情,往往对于监理单位而言都与设计单位有着一定的合同关系,而监理单位只是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管活动。而建设单位往往和施工单位关系较为紧密,因此一旦出现问题,监理单位往往都处于真空状态,没有受到相应的重视。因此,对于监理单位而言,很难行使其具有的权利。

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中是二人主体之一,但是往往都被轻视。对于监理单位的认识,很多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都比较浅显,对于监理单位的职责和权利并没有清晰的认识。建设单位认为监理企业受其指挥,因此可以对其进行相应安排,这样的认识使得监理单位失去其科学性和独立性,不能做出公平、公正的判断和决策。

4、监理人员整体素质不高

监理行业需要复合型知识结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并且需要其具各人量工程实践经验,但是目前的监理行业中监理人员存在人量刚入职人员,对于相应的施工标准和规范掌握不熟,没有经过专业技术的培训,技术不扎实:在现场施工中为了方便往往都忽略很多问题的产生,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没有严格进行质量和安全管理。这样的人员可能只是具各一定的知识结构,不能满足监理行业对于复合型人才的要求。我国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很人程度上受到监理人员素质低下的制约。

5、服务对象过于单一,服务范围窄

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在我国推广之初,就明确其只能接受建设单位委托执行监理活动,不能够接受施工单位的委托。这个特征与国际化很不相符,服务对象太过单一化,因此我国建设工程监理还需要走很长一段路才能赶上国际前沿水平。

三、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健康发展的对策

1、促进建设工程监理市场化,充分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

建设工程领域的发展也逐渐迈向全过程和全方位的工程项目管理方向。针对这样的发展方向,未来我国应当逐渐促使市场来进行建设监理活动的调节,充分调动市场调节能力,不断使工程监理企业结构更加优化,促使其向全过程、全方位发展。

完善招投标制度,促进监理市场健康有序发展。针对建设工程项目中存在的招投标活动,要加强合同管理,促进监理行业组织结构的优化,强化监理委托程序,规范建设工程项目参与各方的行为,努力实现建设工程监理的招投标制度的公平原则,促进建设工程监理市场化。

2、加强监理行业的教育和培训

建设工程监理行业要实现全方位和全过程监理,必须要切实强化监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素养。

3、正确认识监理行业

对于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社会各界应充分认识到其重要性。工程项目实行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管理,有利于实现建设工程投资效益最人化,有利于规范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建设行为,有利于提高建设工程投资决策科学化水平,有利于促使承建单位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

4、促进建设工程监理的国际化

对于建设工程监理要努力拓展国际市场,随时保有创新意识。由于建设监理行业专业知识十分密集,是一门高智能服务的行业。针对每一个工程而言,都具各不同的特征和需求,因此监理企业要根据其特征制定相应监理方案,并且根据相关经验对项目分类别、分层次进行管理。

结束语

在建筑行业蒸蒸日上的今天,我国建筑行业的监理机制仍然不健全,存在着很多不足。无论是建筑单位还是企业个人都对建筑行业的监理工作缺乏充分的监理意识,我国建筑行业监理人员队伍的素质还有待提高,还应不断加强建筑行业监理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充分认识到监理工作的严肃性、准确性以及其责任的重大之处。通过不断加强改进我国建筑行业监理人员队伍的建设,规划监理市场的有效秩序,必然会充分发挥监理工作在建筑行业中的作用,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

参考文献

[1]钱春洪.对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相关问题的分析[J].经营管理者,2010(04).

第6篇

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制度是在改革开放之后提出来的,为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管提供了制度保障。我国的建设工程领域在之后的20余年内取得了一定程度上的成功,并且工程监理理念由注重生产和工程数量向注重工程质量和健康、可持续发展理念转变。另外,监管制度趋向于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国家对工程管理的质量和建设工程规模有了明确的规定和方向,越来越多的优秀工程人才也开始投身于建设监理行业的建设之中。这主要是因为,对于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的我国而言,各种工程建设如火如荼地开展,但是由于监管工作的不到位,这些建设工程的质量呈现出一种参差不齐的状态。但是,由于其在我国的起步较晚,可借鉴的经验较少,发展并不成熟,所以仍旧面临不少问题。

2建设工程监理发展中的问题

2.1管理体制与市场需求不适应

当前,我国在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所呈现出来的最明显的特点就是条块分割,最早提出建设工程监理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推动在计划经济领域下所进行的工程领域改革,政府相关部门是其最主要的改革动力。由于政府部门的监管具有强制性,所以就非常有可能造成各部门的职能交叉甚至是重叠,最终使得建设工程监理的效率变得异常低下,大大地浪费了各类社会资源。很明显,这与我国现行的市场经济体制极不契合。尽管我国也颁布了大量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其法律地位进行肯定,但是仍旧与国际标准存在着很大差距,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

2.2整个监理行业的独立性较差

我国的国情相对比较特殊,这就使得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之间的关系也比较特殊,主要体现在二者之间存在的一定的合同关系。作为监理单位,仅仅只是对施工单位的活动进行监理。反而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更为密切,所以一旦有问题出现,建设单位最先找到的就是施工单位,而不是监理单位,如此一来,监理单位便顺利摆脱了责任,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所以说,对监理单位来说,其权利的形式就受到了阻碍。

2.3监理人员的整体素质普遍偏低

一般而言,具备复合型知识结构的专业技术人员才是监理行业最需要的人才,这些人才通常都有大量的工程实践经验。然而,就目前而言,我国的监理行业的人员大部分都是刚入职的,没有经过专业的训练,专业基础较差,也没有牢固掌握相关施工标准和规范。在现场施工过程当中,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也没有对质量和安全进行严格地管理。当然,还是有部分人员具备一定的知识结构,但是其并不能完全满足该行业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这些都是造成我国监理行业人员整体素质低下的重要因素。

2.4服务对象过于单一

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在推行的初期就明确了其监理范围,只能是建设单位委托其进行相关的监理活动,施工单位不能对其进行委托,或者说施工单位的委托并不起效。和国际化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相比,这一特征与其相背离。可见,其所服务的对象是非常单一的。由此可说,对我国建设工程监理行业而言,想要赶上国际化的前沿水平,其仍旧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2.5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机构过于冗杂

通常情况下,建设工程所涉及的范围都比较广,无论是在采购物资还是设计施工图纸等方面,都有专门的管理机构进行监理。而无论建设单位的管理体系有多么完善、管理队伍有多么强大,都必须至少选择一家监理机构对工程进行监理。如此一来,负责工程项目的人不仅有投资者和建设单位,还增加了一家或多家监理机构,难免造成工程管理工作的重叠。但是建设单位为了加快工程项目完工速度或者获取更多经济利益,便故意拖延监理单位的各种意见,甚至对其置之不理,严重影响了建筑工程的质量。而建设当中的各个合作细节也是由建设单位与业主直接进行洽谈,监理单位始终在此过程中处于一个较为尴尬的地位,其所提出的意见并没有被真正地采用,情况严重时,投资者或建设单位根本不会对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加以配合。

3建设工程监理发展对策

3.1建设工程监理市场化

中国成功加入WTO在很大程度上加快了建设工程领域朝着项目管理方向发展的步伐,全过程、全方位的项目管理促进了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的兴起,利用监理规范各个工程项目管理势在必行。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工程监理行业要想更好地发挥其监理作用,也应该顺应时代趋势,充分调动和发挥市场调节的能力,优化各工程监理企业的结构,真正实现全方位、全过程的发展。市场化建设工程监理首先应当做的就是完善招标制度,这样才能使得整个监理市场能够健康有序地运行下去。而对于建设工程中的各项招标和投标活动,则需要加强合同管理力度,优化整个监理行业的组织结构。与此同时,强化监理活动的委托程序管理、规范建设工程中的各个项目参与方的相关行为,以制止各种不正当的竞争活动也是非常必要的。只有这样,才能够建立起公平的建设工程监理制度,才能够对其招标投标行为进行规范管理。

3.2强化对监理行业的认识

由上文可知,就目前而言,我国建设工程领域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对监理行业的认识和认同程度普遍偏低,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建设工程监理行业作用的发挥。因此,强化相关部门和人员对监理行业的认识就显得尤为重要。只有当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的重要性被相关部门和人员广泛认可,才有可能使其作用得到相应发挥。因此,首先要做的就是要确定各建设工程项目的实行方向,使其朝着专业化、规范化和社会化方式转变。最大化建设工程投资效益、规范各建设工程项目参与方的行为、提高各建设工程项目投资和决策的科学化水平都是极为不错的办法,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各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3.3积极学习国际先进经验

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与国际标准仍旧存在不少差异,由于我国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的起步相对较晚,国内可值得借鉴的经验相对较少,所以需要积极学习国际上关于建设工程监理的各种经验。同时,企业还需时刻存有创新意识,积极拓展建设工程监理的国际市场应当成为其未来发展的主要方向。建设工程监理行业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一种高智能型的服务行业,需要十分密集的行业专业知识。建设工程中的每一个工程项目都有自己的不同特征及需求,所以,各监理企业应当联系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结合先进的国际经验,制定出与之相适应的监理方案,分层次、分类别地对其进行有效管理。

3.4提高监理人员的整体素质

监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成效,可以说其是监理工作能否成功的关键。对建设工程监理这一行业而言,对增强综合能力的高素质监管人员的需求是极为重要的。所以说,提高监管人员的整体素质就显得尤为必要。加强刚入职员工的专业技术培训、给予其更多的实践操作机会、采用师徒制形式加强专业技术人员与新人之间的沟通等措施都是提高监理人员整体素质的有效措施。

3.5赋予监理单位更多权力

一般情况下,监理单位只对建设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督,以保证各项工程能够有效完成,以及实现对质量的严格控制。然而,在具体的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往往都会无视监理单位的存在,对其所提出的整改意见更是敷衍了事,甚至是置若罔闻,说一套做一套的情况大有存在。但是,由于自身所拥有的权力有限,监理单位对部分这样的情况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所以,赋予监理单位更多权力势在必行,以使监理单位除了监督和检查之外,还能够有一定的处理权。

4结语

第7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 建设监理质量监控质量控制

中图分类号:O21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前言;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实施全过程监理,不仅包括施工准备阶段、建设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还包括建设项目的前期决策研究阶段、勘察和设计阶段以及维护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对于一个完整而规范的建设项目系统工程而言,每一个环节都是必不可少的。在工程项目建设各阶段实施全过程监理,是从筹建单位需要和利益出发,为项目工程服务,切实保障筹建单位和各参建单位的根本权益和工程成果。

一、建设工程监理的目的

建设监理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其目的是要提高工程投资效益、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力求在计划的投资、进度和质量目标内实现建设项目。工程建设项目具有综合性强、技术性高、涉及面广、内部和外部配合环节多的特点,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应严格遵照基本建设程序,在工程建设实施的各阶段做好投资、进度、质量三大目标的控制,加强对工程建设过程的有效控制。

我国自实行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制度以来,建立了为投资者提供工程管理服务的专业化监理队伍,初步实现了工程管理方面与国际管理接轨,但监理制度在推行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影响着监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为进一步规范监理市场,提高工程管理水平,需对我国建设工程监理行业进行分析,找出相应对策,促进我国工程建设管理体制逐步走向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建设工程监理的作用

工程监理是监理企业代表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实施全面管理或工程咨询。它的工作范围包括从工程项目策划、招标、勘察设计到工程实施阶段的监督管理、项目建成后的评估和保修期的监督管理等全过程咨询管理服务,对提高工程质量、控制投资和工期起到了重要作用,在我国工程建设领域已取得明显成效,监理单位成为工程建设领域的三大主体之一。其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2.1规范了参与工程建设各方的建设行为社会化、专业化。工程监理企业在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对参与工程建设各方的建设行为进行约束,改变了过去政府对工程建设既要抓宏观监督、又要抓微观监督的不合理局面。通过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相结合,可以有效地规范各承建单位以及建设单位的建设行为,最大限度地避免不当建设行为的发生。

2.2保证了建设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有了工程监理企业的监理服务,既懂工程技术又懂经济管理的监理人员能及时发现建设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并督促相关质量责任人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实现质量目标和使用安全,从而避免留下工程质量隐患。

2.3提高了建设工程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就建设单位而言,希望在满足建设工程预定功能和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建设投资额最少。实行建设工程监理制之后,工程监理企业不仅能协助建设单位实现建设工程的投资效益,还能大大提高社会的投资效益,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2.4工程监理参与各方的建设行为都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场准则。要做到这一点,仅仅依靠自律机制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建立有效的约束机制。为此,首先需要政府对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建设行为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这是基本的约束,也是政府的主要职能之一。但是,由于客观条件所限,政府的监督管理不可能深人到每一项建设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因而,还需要建立另一种约束机制,能在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对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建设行为进行约束,建设工程监理制就是这样一种约束机制。

三、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

3.1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从工程建设监理制度在我国开始试行至今,建设部对工程监理的初衷,一直都是“三控、二管、一协调”,监理的“三控”即投资、进度、质量管理的职能,也就是说工程监理对工程项目的管理应该实施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在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监理就应该参与,在工程的设计、施工阶段更应体现监理的重要。而在《建筑法》中仅将监理制度限定在施工阶段,操作中绝大多数监理单位仅是以“质量监理为主”。另外,《招标投标法》也对监理的实施范围有所界定,但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确有许多不规范的行为,甚至出现一些不正当的竞争。以上说明尽管我国已颁布的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对于监理制度都有所涉及,但是真正的能全面明确监理工作职能的法律文件还很缺乏。

3.2社会对监理的重视程度不够。俗话说:“想要别人重视自己首先要自己重视自己”,首先许多监理公司对自己不够重视,大部分社会监理机构为了降低公司成本,往往采取项目聘任制,对外地的工程项目实行工程所在地招聘,工程结束后,若无后续工程,就不一定能继续从事监理工作,造成监理人员的不稳定。其次有许多监理公司为了承揽到监理业务,违反国家制定的监理取费标准,通过降低费率来保证本公司在监理市场上的竞争力度,这样造成了监理的实际收费过低,使得从事监理的人员收入也很低。第三尽管绝大多数的社会监理人员都能按照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守则的要求,公平公正地对待自己的监理工作,但是还存在小部分监理人员缺乏必要的责任心,缺乏一定的职业道德,影响了整个监理业的形象。

3.3工程监理自身的水平和能力有待提高。主要表现在监理工程师的知识结构和监理队伍的组成上,目前监理工程师的知识结构不够合理:一是在设计、施工单位工作多年现已退休的人员,尽管他们有丰富工作经验,但是由于年龄的原因,使得他们没有充沛的精力,对于新知识接受的很慢。二是一些在职的工程技术人员改行为监理,而监理单位没能及时给予他们业务培训,再加上自身不具有自学监理知识的能力,因而,这些人只具有一定的施工经验,而对监理知识及其匮乏。三是新的大学毕业生,尽管他们精力充沛、勤学好问,但是他们缺乏一定的工作经验。因此,目前监理队伍缺乏既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又集技术和管理于一体的复合型监理人才。

3.4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人员对工程监理认识存在偏见。从我国实行工程监理制到现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不但没有认识到工程监理能够帮助他们减轻工作负担、确保工程质量,反而错误的认为实行工程监理制削弱了他们手中的权利,产生了抵触情绪。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项目实施监督时凡是涉及质量责任问题不管什么原因,全都强加于工程监理身上,并到处宣扬工程监理无能、无用。其结果,无形中对监理行业的发展产生了不良的影响。近几年,社会对监理的观念有所改变,认可度有所提高,并且有一些较好的措施和方法在工作中得以实施,但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人员对工程监理认识存在偏见问题依然存在。

3.5 监理职业道德需进一步加强。全面建立监理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严肃监理工作纪律,加强廉政建设,这些已成为树立监理职业道德形象不可缺少的保障。很多地方上的建设单位往往不重视监理,建筑市场也不规范,监理地位也比较尴尬,权限狭窄,监理工作难以开展。

四、发展我国建设工程监理的对策

4.1完善法规体系,健全监督机制。目前,我国颁布的法律法规中有关建设工程监理的条款不少,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的数量更多,这充分反应了建设工程监理的法律地位,但在市场规则和市场机制方面还比较薄弱,应当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国际上通行的做法,逐步建立和健全起来,只有这样,才能使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走上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轨道,监理企业应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向制定法规部门提出完善的措施,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地完善监理市场的法规体系,才能使我国监理行业不断制度化、规范化。

4.2加强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从全方位、全过程监理的要求来看,我国建设工程监理从业人员的素质还不能与之相适应,迫切需要加以提高。另一方面,工程建设领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层出不穷,工程技术标准规范、也不断更新,信息技术日新月异,都要求建设工程监理从业人员与时俱进,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

4.3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向全方位、全过程发展。我国实行建设工程监理只有十几年的时间,目前仍然以施工阶段监理为主,造成这种状况既有体制上、认识上的原因,也有建设单位需求和监理企业素质及能力等原因,但是应当看出,随着项目法人责任制的不断完善,以及民营企业和私人投资项目的大量增加,建设单位将对工程投资效益越加重视,工程前决策阶段的监理将日益增多,从发展趋势看,代表建设单位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工程项目管理,将是我国工程监理行业发展的趋向,积极扩展服务内容,要从现阶段以施工阶段为主,向全过程,全方位监理发展,即不仅要进行施工阶段质量、投资和进度控制,做好合同监理、信息监理和组织协调工作,而且要进行决策阶段和设计阶段的监理。

第8篇

【关键词】工程监理 涵义 现状 作用

一、工程监理概述

(一)工程监理涵义

工程监理工作的依据是工程承包合同和监理合同。监理的职责就是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促使甲、乙双方签定的工程承包合同得到全面履行。建设工程监理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建设工期、工程质量;进行安全管理、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即“三控、两管、一协调”。工程项目建设监理是与国外接轨并结合中国国情,在工程建设领域中进行的一项重大改革。跟国外的对业主提供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是相似的。工程监理根据业主需要可以为业主提供工程项目全过程或某个分阶段,如施工阶段的监理。工程监理的目标是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二)工程监理现状。

目前,我国虽然实行项目建设招标投标制,但这种机制尚不完善,仍然存在凭关系中标的现象,即使通过正常招标投标渠道确定承包单位,也存在业主( 或业主中的个别人) 和承包商之间经济关系暧昧的现象,这种现象在地方小项目中格外突出,在业主和承包商之间这些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特殊关系中,监理很难正常开展工作。尤其质量、投资控制上尺度极难把握,严格些,会有重重干扰,放松了,又是失职,职业道德所不允许。另外,监理取费过低,导致监理企业举步维艰,难以组织起高水平的监理队伍。在我国目前工程监理行业低标准取费的条件下,加之低价抢标的不良竞争较为普遍,监理企业只能困难重重地维持低水平运行。严重地阻碍了监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监理工作定位不准确,造成监理待遇低下,直接导致高素质的人员不愿意从事这项工作,从而,使监理工作水平难以得到保证。反过来,监理人员素质不高,又导致社会对监理工作的偏见,使提高监理待遇成为难题。这种影响是循环的,如不及早解决,势必影响监理业的良性成长,从而影响我国建筑业的健康发展。

二、工程监理在各个阶段的作用

1、在建设工程投资前期决策中的作用

(一)大大提高了建设工程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合理化。

工程监理企业参与或者承担项目决策阶段的监理工作,有利于提高项目投资决策的科学水平,避免建设工程项目投资决策的失误。在建设单位有了初步的项目投资意向之后,工程监理企业可协助建设单位选择适当的工程咨询机构,管理工程咨询合同的实施,并对咨询结果进行评估提出有价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或者直接从事工程咨询工作,为建设单位提供建设方案。这样不仅可使项目投资符合国家经济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投资方向,而且可使项目投资更加符合市场需求。

(二)最大化实现建设工程投资效益。

在满足建设功能和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建设投资额最少;在满足建设工程预定功能和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建设工程寿命周期费用最少;建设工程本身的投资效益与环境、社会效益的综合效益最大化。建设监理在这样的关系中寻求一个平衡点来控制各项使得综合效益最大化。。利用国内外的市场、有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等,建设监理协助建设单位去搜集项目建设、生产运营等各方面所必需的信息资料和数据,对项目产品未来市场供应和需求信息进行定性与定量的分析。

2、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的作用

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和工程实施的各个方面。它作为其他工作的指南,对整个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起总控制和总保证作用。建设工程监理对合同的管理必然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一旦建设单位将整个工程委托于建设工程监理,那么监理单位要对建设单位的一些合同进行管理。业主与承包商在工程建设中发生合同争议是难免的事情,这时,作为第三方的监理应主动协调解决。在商品经济的社会里,只有工程建设监理按照合同管理并一切从合同出发,才能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建设。

3、在投标阶段的作用

监理在施工招投标阶段,帮助协助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公开进行工程招投标,协助建设单位进行建设项目报建、工程招标文件的审查、工程标底的编制和审查、施工前的准备工作、签订施工合同。

4、保修阶段工程监理的作用

工程监理在保修阶段的作用:在保修阶段要公正、正确处理保修费用,要根据质量发生的原因、时间,按规定进行处理。保修期满,质量保修金顺利支付,监理合同、施工合同才能终止。

三、工程监理中需要注意的几点问题

在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实施过程中,组织协调是最为重要、最为困难,也是监理是否成功的关键。

1、做好项目内部关系的协调工作

一个建设工程项目组织关系往往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材料供应商,各专业分包单位组成,各单位之间的相互配合是保证工程项目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第一,对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关系的协调。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对工程承包合同负有共同履约的责任,在工作中,对一些具体问题产生某些意见分歧是常有的事。监理工程师应处于公正的第三方,本着充分协商的原则,耐心细致地协调处理各种矛盾。第二,协调与设计单位的关系虽然我国目前实行的是施工阶段的监理,但由于设计阶段是决定工程造价,建筑功能的关键阶段,监理单位也要协调好设计单位与工程建设各方的关系。第三,对项目监理部内部的组织协调做好项目监理部内部的协调管理是顺利开展项目监理工作的基本保证。

2、对工程建设项目外层关系的协调

工程建设项目外层的关系,一般是非合同关系,如政府主管部门、周边居民、社会团体、服务单位、新闻媒介等,对工程项目建设起着一定的或决定性的控制、监督、支持、帮助作用,这层关系若协调不好,工程项目实施可能严重受阻。

第9篇

工程监理制从试点到今天已经18年了,监理制的推行对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提高建设工程管理水平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但由于监理行业发展时间较短,市场不够成熟,监理在工程建设中实际发挥的作用与社会期望的目标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在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弊端和不适应。如何尽快解决这些问题,进一步提高监理制在工程项目管理上的作用,使工程监理制尽快与国际惯例接轨,增强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在国际建筑市场的竞争能力是国家政策制定者和监理公司决策者面临的共同问题。2004年11月建设部了建市[2004]200号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本文拟通过对它的解读,结合国际通行的FIDIC合同条件下咨询工程师制度,对工程建设监理制度的发展方向做一探讨。

一、现阶段建设工程监理的特点

我国的监理制度是在对我国几十年建设工程管理实践的反思和总结,参考国外工程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无论在理论和方法上,还是在业务内容和工作程序上,与国外的建设项目管理都是相同的。然而,由于我国的特殊国情,我国的监理制度在监理服务对象、监理阶段和监理内容、监理工程师的责任和权利等许多方面都与FIDIC合同体制下的咨询工程师制度有着区别。

1、在国际上,建设项目管理按服务对象主要可分为为建设单位服务的项目管理和为承建单位服务的项目管理;而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制规定,监理企业只能接受业主的委托为建设单位服务。建设部在2003年2月13日所发建市[2003]30号文《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中已明确指出:“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项目,具有相应监理资质的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受业主委托进行项目管理时可不再另行委托工程监理”,从此我们能看出具有相应监理资质的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由于与监理企业的功能重叠就产生了合作的可能。

2、FIDIC合同中的咨询工程师讲求的是全过程的参与,这种参与在业主立项之前就已经开始咨询服务,立项后的投资、设计、招投标、采购、施工、安装、调试、验收各个阶段都有监理工程师的参与;而在我国,虽然监理制度出台的初衷是做到“三控、二管、一协调”,但是由于体制原因,机制上不配套,监理的“三控”,即投资、进度、质量管理的职能被异化,实际操作中绝大多数监理单位仅是以“质量监理为主”,投资控制基本上由建设单位实施,很少项目给予监理实行“三控制”,因此长期以来,监理的“三控、二管、一协调”未能得到有效贯彻。目前,我国绝大部分工程监理单位从事的都是施工阶段的监理。

3、FIDIC合同条件中的咨询工程师是执业资格,英美国家在建筑市场上实行个人市场准入管理;我国的监理工程师必须依附企业才能执业,更易被理解为传统意义的工程师职称。前者的好处在于责任到人,易于管理,且责任明确。而后者则是企业责任仍然是基础,由企业承担包括赔偿等最基本的民事责任,这使得监理工程师关心企业得失胜于关心自己的执业资格。同时,在监理公司的大招牌下可能有素质低下,服务意识差的从业人员存在,也严重影响了监理的声誉。再者,由于目前我国大多数监理单位仍然是国有经济,达不到分散风险的目的。

4、当年国家引进监理的初衷就是业主的项目管理,只不过由于各种原因,监理只是在施工阶段得到了推广,且主要负责质量方面。执业范围的变小带来了就业门槛的降低,从而使近来监理市场越来越混乱,各企业间恶性竞争,竞相压价,监理从业,服务不到位。这也违背了国家引进工程监理制度的初衷,不利于我国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推行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的现实需求

1、建市[2003]30号文《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为了深化我国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培育发展专业化的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与工程总承包的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一致,监理也应做到全过程监理,这一点也是同FIDIC合同中的咨询工程师的全程参与相吻合的。监理的业务范围应逐步扩展到为业主提供投资规划、投资估算、价值分析,向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提供费用控制,项目实施中进行合同管理、进度、质量、成本控制、付款审定、工程索赔、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决算审核等项目的全过程。

2、开工前阶段的项目管理工作,以往一般均由业主自设机构完成,但因业主自设机构由于专业水平和经验的限制,难以将手续、设计、招标等工作结合成一个整体,往往只有大的目标、原则要求,却不能落实到每一个可控的子项。待工程开工时,工程手续不全,设计不到位,合同规定不清等问题就可能不断暴露出来。这时监理就算有三头六臂,也无法很好地实施“三控”职能。而专业管理公司受委托进行项目全过程管理,不仅有合同目标、责任,更有能力利用以往项目管理积累的数据和经验,细化分解落实目标,使项目管理目标真正清晰、可控。

3、在业务范围方面,国外工程监理公司提供的是技术设计、施工监控、管理和咨询的全过程一体化服务,其重心在市场需求和服务上,基本能做到让承包商无可挑剔。而我国的监理公司目前主要提供的是施工质量控制,导致满足市场业主需求的综合能力不强。这就需要我国监理公司加强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这样才能为建设单位提供优质服务。只有培养和造就出大批高素质的监理人员,才可能形成相当数量的高素质的工程监理企业。为了应对加入WTO以后竞标国际工程的需要,我国的工程监理企业要全面与国际惯例接轨。由单一的施工阶段质量管理为主向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为主转变。

三、适应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需求,推进监理制度发展

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规定,“项目管理企业应当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等一项或多项资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等企业可以在本企业资质以外申请其他资质。”这项规定相对监理制来讲,进一步扩展了监理企业业务范围。它也要求监理企业完善工程咨询服务体系。促进管理和监理合一,逐步向整合的项目管理过渡,通过管理和监理的整合,减少管理重叠,提高效率。增强自己在项目管理方面的竞争能力。

2、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使实现项目管理目标的责任由项目管理公司及其派出的项目部人员承担,其工作的广度、深度和压力都是传统监理工作所无法比拟的,项目部主要人员不仅要有工程立项管理、合同管理、施工监理知识,还要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决策能力和勇于承担责任的心理素质。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并不是管理工作与监理工作的简单相加,而必须要有一套完整的项目管理体系,这就要求监理企业加强监理人员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员工的项目综合管理能力。

3、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由专业管理公司承担日常繁杂的事务性工作,业主仍保留对项目管理全过程的知情权、参与权和重要事项(如:合同、价格、支付等)的决策权,如何使操作层与决策层有机结合是影响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的重要因素。只有使业主认同项目部的管理思路和工作方法,才能取得业主的信任和充分授权,使项目部能放开手脚全身心投入工作,使项目管理工作能高效率、高水平的运转。所以,与业主最大程度的融为一体是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的重要课题。

4、查阅国际通用的FIDIC合同范本(第三、四版)后会发现:70个条款中有45个条款,都涉及到业主赋予(监理)工程师的职责、权力或作用,而且其规定非常具体、可操作。目前,在我国还存在着一种较为普遍的看法:“监理的作用是管承包商;而业主的工作就是管监理。”这种观念充分反映了某些业主对监理的不信任,在这种条件下的监理是不可能发挥真正的作用及主观能动性的。最终导致业主取代监理,直接去指挥承包商,此类现象屡见不鲜。

5、制度的发展离不开健全的法律、法规。目前,我国建筑市场比较混乱,“无法可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极为普遍。为此我们必须贯彻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建立和健全各类建筑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做到门类齐全,互相配套,避免交叉重叠,遗漏空缺和互相抵触。同时政府部门也要充分发挥和运用法律、法规的手段,培养和发展我国的建筑市场体系,确保建设项目从前期策划、勘察设计、工程承发包、施工到竣工等全部活动都纳入法制轨道。让技术规范、技术法规、保险、担保、质量审查等管理规定和措施逐步完善,形成企业重视信誉和竞争力的培养的良性机制。

第10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监理;问题;对策

引言: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政策不断地深入以及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以来,我国在各个方面均取得了较快的进步与发展。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重视的就是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因为在建筑工程施工中,质量是建筑使用安全的根本保证,同时也是树立建筑工程施工单位良好社会形象的一个根本途径。而若要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就需要建筑工程监理来加以维持。然而,在建筑工程实际监理过程中,却存在着一些问题,对施工质量产生影响。本文在分析建筑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的前提下,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一、目前我国建筑工程监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建筑监理制度的引入,使我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问题得到了很好的控制,提高了我国建筑工程的工程质量和水平,对我国建筑业的发展做出了重大的贡献。但从建筑监理制度在我国这几年的发展来看,也出现了很多的问题和不足,监理工作失误,监理工作不够深入,这些都是监理制度的软肋。在总体上看来,我国的建筑监理的水平还处在一个比较低的水平,还存在很多问题。

(一)监理行业制度、监理单位管理机制不够健全

现在,我国的监理行业管理机制上依旧存在一些问题,不够健全。一些监理单位为了竞争,压低监理费用,从而导致监理单位难以生存,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该行业的发展。而另一个方面,就目前市场上的监理单位,其形式有很多种,有一些是缺乏诚信的,业主自然是不放心这些监理单位的,总的来看,深入到整个行业都是有一定弊端的。

每个行业的发展都离不开自身的制度,而我们国家在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理的过程中,单位的职能发展单一,在整个监理的过程中,只注重对工程质量的控制,而忽略了对合同的管理和投资以及工期的控制的重要性,也就导致了监理工作存在缺陷,不够全面,所以我国整个监理行业就现在来说并没有得到很好地发展。

(二)建筑工程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责任意识比较浅薄

在建筑工程监理过程中,监理单位对建筑施工中的安全监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有些建筑工程监理单位内部对安全监理人员的安排不到位,企业领导在安全问题上对其不太重视,甚至有的施工单位压根就没有设置监理机构,有的也仅仅是几个兼职的工作人员,由他们对安全监理工作负责,这远远没有达到国家安全监理工作人员数量上的要求,显然,这是不可能满足实际安全监理工作需要的。

(三)监理人队伍素质过低,空挂公职现象普遍存在

由于我国对建筑工程监理方面的人才培养相对不足,无法满足当今建筑工程在监理方面对人才的市场需求。此外,我国现有的建筑工程监理人员的素质水平还远远落后于世界发达国家对建筑监理人的标准,其自身的素质根本无法满足对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需要。导致一些建筑单位在实际的操作中,上报的往往都是同一批的监理人员。这样就会导致建筑单位在以后的实际建设中,由于人员不足产生多个项目同时挂着一个监理人的名字,却时时不见其监理人的出现,这样空挂公职的现象目前在我国的建筑行业监理工作中普遍存在,致使整个建筑行业的监理工作得不到有效落实,也就对建筑监理工作失去了充分的保障。

二、解决对策

(一)提高监理法制理念,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由于建筑工程是一个复杂的项目,因此对建筑工程项目的管理就需要专业和系统的管理规范。在建筑工程监理单位实行监理权利的时候,与建筑工程监理相应的法律法规是监理单位的保障。对于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施工进度控制以及资金投入,都需要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介入。这样才能确保对建筑工程项目的建设实施高效的管理,这也充分显示了提高监理法制理念的重要性。相关单位应该尽快健全与建筑工程监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完善监理市场制度。

(二)提高建筑工程监理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

在工程的建设管理过程中,建筑工程监理是十分关键的部分,正是由于这种关键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其工作的性质,决定了建筑工程监督管理队伍一定要具有高素质、高标准,在实际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督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管理能力,此外,还要具有勘察能力、设计能力以及对前期工作进行询问的能力等。从总体上讲,监理人员需要提升的素质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即加强对监理工程师的培训和考核,以及积极加强积累和总结日常的工作经验。

(三)促进建筑工程监理市场的规范化建设,严格规范监理市场的市场行为

首先,从中标单位的选择上,业主就应该注意要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中的相关规定实行公开招标,选择正规的监理企业承揽监理业务,尽量避免出现同体监理与内部监理的情况。此外,还要强化监理委托程序,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委托手续。其次,政府监管部门还要加强对竣工备案制度的建设,严格查办工程监理的情况,重点查办工程监理的不招标状况以及转包工程、挂靠,不允许验收备案。针对我国目前招投标市场的混乱情况,以及我国建筑市场不完善的状况,有关部门应该尽快制定规范工程监理招标和招标市场监管方面的法规和制度方针,使市场运行有良好的保障机制,从而规范市场的秩序。

结束语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已成为建筑企业建设管理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我们不断的坚持、完善和创新这项制度,继续加深对工程监理工作意义的再认识、再思考,积极解决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解决问题的对策研究。提出合理化、具有针对性的建议,提高监理工作的地位,使建筑工程的监理事业走上规范、科学、健康发展的轨道。

参考文献:

[1]谭胜.关于建筑工程监理中的问题及应对策略研究[J].建设科技,2014,Z1:176-177.

第11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监理;常见问题 ;应对策略

中图分类号:U415.1 文献标识码:A

现代的经济发展迅猛,大量的建筑物拔地而起,不管是什么用途的建筑物都对建筑质量有着非常高的要求。建筑工程监理既是建筑工程中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又是把控建筑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质量监理人员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措施的得当与否,会直接影响到工程质量。

一、建设工程监理中存在的问题

1、部分监理人员队伍素质不够高

有的监理单位没有一定的工程监理的内容和程序,也没有规定并落实各级监理人员责任,致使一些监理人员应该在进行检查时不检查、在该旁站监理时不旁站,严重的甚至在质量把关上对业主和施工单位进行隐瞒性欺骗,不问工程是否合格就直接签字。

2,、监理单位的体制问题

目前,我国监理单位的性质,大多都是股份制的民营企业。内部人员的组成,是股东与雇员的关系,除了股东和在该公司注册的监理工程师能相对稳定在一个单位里执业外,其他监理人员的流动性很大,有的工程一个施工周期,会调换多个监理人员。有的监理公司,名义上是外地“某某监理有限公司”,但实际上岗、运转的人员都是当地人士。另外还有“某某监理公司分公司”等挂靠的实际不具备监理素质的人员,一套班子多个牌子的情况较多。

3、对监理的重视程度低

首先许多建筑监理公司对自己不够重视,采取项目聘任制,对外地的工程项目实行工程所在地招聘,在工程结束后未必继续进行建筑监理工作,造成监理人员不稳定,专业人才流失。其次部分监理公司通过降低监理费用来维持自己在监理市场的竞争力,导致监理从业人员收入过低,工作积极性不高。

4、业主素质不高,行为无规范

业主的行为素质是影响监理工作开展的关键因素,有些业主为了显示自己的主体地位无理干预监理工作,认为业主和监理单位是上下级的关系,导致监理工作无法正常开展,且容易产生纠纷。

5、关于监理工作定位问题 

作为工程建设市场的三大主体之一,监理理应发挥重要的作用。但工程建设中,重设计、重施工、轻监理的观念仍然普遍。有些业主及施工单位对监理单位职责没有正确的认识,令监理工作正常开展受到一定困扰。 某工程,砼浇筑过程中施工人员操作不善漏振,砼出现蜂窝、麻面现象,业主公然在承包商面前指责监理单位监理力度不到位,而不追究施工单位;在某道路工程中,业主要求监理单位在签订监理合同时附加一条:若业主被上级领导批评一次,监理单位罚款一万元。把监理单位当作是业主的替罪羊;监理工程师下发了停工令,施工单位对监理工程师指令置若罔闻、拒不执行。监理应该对什么承担责任,应该说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合同(范本)》、《建筑法》以及相关法规均有界定,出现上述情况只能说这些业主代表对合同文件了解不够,但这种现象不扭转,对规范建筑市场的工作十分不利。

二、建筑工程监理问题的应对策略

1. 加强各级政府建设行政部对项目建设的管理

建设工程一般规模较大,涉及范围相对广泛,因此政府部门必须加强对建设工程的监督和管理。建设工程从招投标、设计、施工到竣工阶段都必须要有相关政府部门进行把关,针对工程中存在的违法行为。需严厉打击。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大程度上保证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

2、加强法制建设,走法制化的道路

目前,我国颁布的法律法规中有关建设工程监理的条款不少,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的数量更多,这充分反应了建设工程监理的法律地位。但从加入 WTO 的角度看,法制建设还比较薄弱,突出表现在市场规则和市场机制方面。应当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国际上通行的做法,逐步建立和健全起来。

3、加强企业的行业自律

行业自律对监理工作者和以后的监理从业者的从业态度都有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必须相关的协会必须加强对监理工作的管理。监理机构要主动约束自己的行为,一心为建设工程顺利开展服务。这样不仅能够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而且也有利于监理机构的长远发展。

4、适应市场需求,优化工程监理企业结构

工程监理企业应当通过市场机制和必要的行业政策引导,在工程监理行业逐步建立起综合性监理企业与专业性监理企业相结合、大中小型监理企业相结合的合理的企业结构; 按工程内容分,建设起能承担全过程、全方位监理任务的综合性监理企业和能承担某一专业监理任务的监理企业相结合的企业结构。

5、严格验收程序。

监理是受项目业主的委托,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监督管理的社会组织。无论从隶属关系还是从合同关系上,监理都不应为施工单位承担质检工作。不能让施工企业的自检流于只作资料的形式。监理每次验收时,只要发现其不合格分项超出抽检允许数量,就不要继续往下进行验收,要求其先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再次验收。监理除验收首次发现不合格项整改情况外,对所报验收段重新全面抽验。以此类推,直到抽验合格为止。这样可以避免施工单位只改正监理提出部位,而对其他部位不予检验及整改的弊病,从而督促其质检员认真验收。

6、科技创新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在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监理作为智能性的管理行业,继续过去陈旧的检查方式是行不通的,须运用现代化设备和手段,在科技上创新,提高工程监理的服务水平及工程质量。如运用新一代无损检测技术--超声波技术,可测定钢筋位置、钢筋直径、钢筋间距及钢筋砼强度等,有效、简便、快捷地提供科学、真实、有效的数据。

7、以人为本

监理企业的竞争,其本质就是人才的竞争。建立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稳定的职业监理队伍,留住人才、培养人才、集聚人才。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二是监理人员的职业道德,三是提高监理人员待遇。要求监理既要有专业知识,又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对专业素质过硬又懂管理或经济,擅长英语的中青年加以重点培养,提高待遇,以使其全身心投入监理工作,为今后的市场竞争贮备优秀人才,增加企业竞争能力。  

8、强化廉洁自律

守法、诚信、公正、科学,这一理论提出了监理行业的行为准则。监理企业不仅要提高人员业务素质,还要提高其政治素质,强化廉洁自律管理,使监理人员真正做到公正、独立地开展监理工作。

 总之,工程监理制已经成为建设管理体制中的一项基本制度,应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继续深化对监理重要性的认识,提高监理的社会地位和工作地位,摆脱监理行业存在的困境,使建设监理事业健康发展,进一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参考文献

[1]刘洪涛.浅谈当前工程监理的主要问题及对策[J].黑龙江交通科技,2010(06)

[2]伍军保,张天晓.关于我国现阶段建设工程监理发展的几点探讨,2012

第12篇

【关键词】信息工程;监理;知识管理

0.前言

信息产业的飞速发展以及信息工程的丰富建设,给信息工程监理开创了良好的工作环境与提升机遇,该项工作可确保信息工程的优质建设,符合计划进度目标,并令资金应用投入更加合理有效。还可为信息工程的协调管控、各方沟通联系、组织安排、监管评估提供优质服务,确保信息工程的优质顺利开展。

1.信息工程监理及知识管理内涵

信息工程监理工作范畴涵盖做好信息工程的综合管控与协调保障工作,确保其符合预期目标,顺利开展。具体需要完成对信息工程总体质量水平、实施进度、投资经营以及事项变更的管控。还需要做好信息安全管理以及关系协调。为优化管理效果,需应用知识管理手段将各类业务流程有效整合,进行科学有序的传输、规划管控,提升知识资源应用效益,进而优化信息工程业务工作以及技术管理水平。应借助科学信息手段,创建资源汇总、管理存储的体系。首先,应创建结构化、科学化、统一化的共享信息数据库,对信息工程业务流程综合信息实现高效的分析研究。同时,应规范信息资源应用标准。具体应涵盖制定数据元素以及信息编码的要求标准,还应进一步规范用户视图的具体要求,统一概念以及逻辑数据库应用标准,进而提升信息系统综合应用质量以及资源开发水平。再者应创建信息工程资源的设计规划应用方案,打下坚实的工作基础,促进隐性资源合理向显性有效的转变,进而实现有序的信息传输、全面汇总、分析研究、细化应用。可全面提升企业发展竞争优势,激发信息资源应用价值。另外,应促进信息资源的有效整合,实现海量信息的集成与创新应用,进而实现高度共享以及全面应用目标,令工作内容以及服务管理上升到更高的水平,杜绝信息孤岛问题,有效促进信息技术全面变成企业的内核发展竞争力。

2.信息工程监理中知识管理应用

信息工程发展建设阶段中,应优化全面管理、基于多元化、全方位视角,站在战略化的高度,实施过程管控。应科学借助知识管理技术与策略,实现协调管控,令知识管理渗透至信息工程管理监督工作的整体进程之中,优化技术以及实践服务水平,全面挖掘研究以及令现有知识信息进行汇总,并不断的开发新知识、新技能,进而提升工程质量水平。信息工程建设中进行知识管理主体促成企业应用知识、技术的规范化、标准化,进而实现业主同建设方、监理方之间相互的知识成果转化。信息工程监理工作则需要做好前期的充分准备,完成实施过程以及工程验收环节监督管理。实践工作中应把握好质量、进度、经营投资、事项变更以及风险事项的管控,确保信息、资产的安全有效,做好合同以及知识产权管控。同时,应做好各个参与方之间关系的优化协调。应借助知识管理手段明确监理工作的控制核心,并令信息工程分系统全面归入监理管理之中。应将知识管理、技术服务合理的渗透至工作中,进而形成全方位、综合性的知识监理工作,提升信息工程项目整体质量水平。

3.信息工程监理知识结构及模型创建

信息工程监理管理工作中,其具体的职能范畴包括管理决策职能、设计规划、协调组织以及人事安排职能、沟通管理、监督管控职能、投资决策、评估以及创新发展职能等。监理工作的核心目标,依据工程建设的内涵特点与现实条件不同而包含一定程度的差异。因此,监理管理需要依据信息工程具体需求标准、特征做好目标明确、方案选择,应提升前瞻性与创新性,注重监理手段策略的实用性、知识管理的安全优质性,进行业务流程的良好再造以及有效重组,进而确保总体目标的全面实现。信息工程具体任务在于,做好项目的规划评估、前期准备,完善项目的具体实施,并做好验收核查,优化后期的维护管理。

工作实施阶段中,应就信息工程项目的具体特征、不同用户的个性化、多元化需要,工程实施的进度、效率、各类经费资金的标准以及应用状况、工程项目其他相关条件,进行科学分析研究。并应参照具体信息工程各个阶段进行监理工作的细化分配。应做好前期环节的充分准备,采用有效的知识管理模式进行分析管控,并做好相关评定验收工作。优质的信息工程监理还需做好整体系统的全面评估。应注重项目整体各环节的质量研究,完善风险测评与安全分析。应依据信息项目主体功能特性、要求标准以及行业规范,应用系统知识原理、科学方式,配备充足的设备工具,进行科学规范的管控,优化方法论。信息工程监理管理工作知识结构通常来讲各自展开,然而并非互相孤立,而是应实现良好的渗透,进而协调构建成为有机整体。

其框架体系、结构模型包含三个维度,知识管理代表其核心工作过程,需要实现获取信息、知识共享以及科学应用。上述三类阶段需要相辅相成,不应分开独立。知识管理工作内容代表信息工程监理工作中各环节的具体内容,包括信息工程项目的招标、具体的规划设计、工程项目的建设实施以及验收管理等。伴随信息工程总量的扩充丰富,逐步会基于行业种类进一步明确指示管理工作内容,促进监理管理的科学化、专业性。创建良好的企业文化需要强化制度保障,扩充影响力,吸引员工积极参与。信息工程监理单位做好知识管理,应实现技术同文化工作的有效融合、全面匹配,方能扩充发展空间。因此在知识管理模型创建中,应涉及知识管理、监理工作以及他类关联工作内容,做好技术验证、完善全管配合,提升实践工作效益水平。

4.结语

总之,信息工程建设发展过程中,做好监理管理尤为重要。只有明确工作内涵,应用科学的知识管理手段,优化信息工程监理知识结构,方能提升监理管理水平,强化信息工程建设质量,创设显著效益,提升业主满意度、认可度,激发信息工程内涵价值,适应市场需求,准确把握市场动向,实现可持续的全面发展。 [科]

【参考文献】

[1]李玉慧.建设工程监理现场规范管理的主要内容研究[J].商品与质量·理论研究,2011(2).

[2]林卫.信息系统监理实施初期常见问题分析[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1(21).